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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最新婴儿配方食品标准- GB 10765-2010即将实施

    椐《工标网》所了解,最新的婴儿配方食品标准- GB 10765-2010即将实施,此标准将于2011-04-01正式实施使用,婴儿配方食品将进一步得到保证!下面是这个标准的简介!GB 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标准简介本标准适用于婴儿配方食品。 英文名称: Infant formula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替代情况: 替代GB 10765-1997 GB 10766-1997 GB 10767-1997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10-03-26 实施日期: 2011-04-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328天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出处[url]http://www.csres.com/detail/210589.html[/url] 出版日期: 2011-04-01 前言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Codex Stan 72-1981(Revision 2007)Stanard for Infant Formula and Formula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Intended for Infants中A部分,本标准与CodexStan 72-198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还参照了中国营养学会2000年编著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本标准代替GB 10765-1997《婴儿配方乳粉I》、GB 10766-1997《婴儿配方乳粉II、III》、GB 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及其修改单。 本标准与GB 10765-1997、GB 10766-1997 和GB 10767-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三项标准整合为一项标准,标准名称改为《婴儿配方食品》; ——修改了标准中的各项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0765-1997; ——GB 10766-1997; ——GB 10767-1997。

  • 【原创】请教测土配方的标准

    有哪位好心人,能告诉我测土配方中做有效铜,铁,锰,锌的标准号是什么/?我刚参加工作,不知道,我是农业局质量检测中心的,谢谢

  • 【转帖】中药配方颗粒国际组织标准呼之欲出

    [size=6][b]中药配方颗粒国际组织标准呼之欲出[/b][/size]2010-02-08 14:51作者:中国中医药报[url=http://info.pharmacy.hc360.com/list/zhongyao.shtml]中药[/url]配方颗粒以其使用方便、质量规范、安全有效、稳定可控,且保持饮片组方灵活、加减随机等传统特色与优势,在国内外都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前景。然而,由于不同企业间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在生产、标准等方面缺乏统一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严重影响了中药配方颗粒的推广和应用。因此,针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各个环节,建立一套配方颗粒规范化生产和管理的技术标准体系,已成为当前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 中药配方颗粒的科研情况 在中药配方颗粒的科研方面,一些企业做了大量的工作。 1.在工艺和标准的研究方面,建立了每个品种的制备工艺和质量标准。尊重中药汤剂水煎历史,最大限度地保留水煎汤剂的有效成分。确定每味药的加水量、升温煮沸时间、煎煮次数;先煎后下品种挥发油的提取方法,加入比例;选择合适除杂工艺;摸索不同性质品种的喷雾干燥工艺;研制基本不加[url=http://info.pharmacy.hc360.com/zt/yyfl/index.shtml]辅料[/url]前提下的制粒工艺等。 2.在鉴别方法的专属性研究方面,建立了200个品种的专属性鉴别方法,使其具有独特的特征。 3.在质量标准的示范性研究方面,从种子到成品,形成一套技术体系和标准平台。 制定原料标准:研究并选定产地、品种、等级;为避免硫磺熏蒸,80多个品种采用新鲜[url=http://www.pharmacy.hc360.com/]药材[/url]投料;全部测定含量及重金属,农药残留量易超标品种测定农残量、黄曲霉素。 制定[url=http://info.pharmacy.hc360.com/list/yuanliao.shtml]中间体[/url]、成品检测标准: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GC)、薄层扫描法(TLCS)等方法进行鉴别和含量测定。其中建立薄层鉴别方法400多个品种,含量测定方法100多个品种。出版发行《中药配方颗粒薄层彩色图谱集》。产品从原料到成品经五道化验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厂。 浸膏防湿研究:从[url=http://info.pharmacy.hc360.com/list/bzcl_zl.shtml]包装材料[/url]上选择突破口,使产品可以保持5年以上不吸潮。 制定GMP各项管理文件3000多个,严格控制每一环节的生产质量。 4.在标准提升与安全性研究方面,开展重金属、农残、黄曲霉素等安全性指标研究。 5.在生产装备与制备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应用现代[url=http://www.pharmacy.hc360.com/]制药[/url]技术,实现了数字化和在线控制自动化。 6.在疗效研究方面,开展分煎、合煎临床疗效比较研究,药效学比较研究。江阴天江药业先后开展了20个经典方的分煎和合煎临床疗效比较研究,42个药效学比较实验研究,结果显示中药配方颗粒疗效与汤剂基本一致。在安全性方面,临床使用18年10多亿人次,实践证明配方颗粒是安全的。 中药配方颗粒国际组织标准研制取得新进展 国家科技部“十一五”支撑计划中设立了“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重点专项,中[url=http://www.pharmacy.hc360.com/]医药[/url]作为我国最具国际相对优势的领域,被纳入标准专项予以支持。中药配方颗粒国际标准研制作为“中医药领域重要基础国际标准研制”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由世界中联、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南宁培力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业人员承担。 该课题自2009年3月启动以来,研究进展顺利。 1.确定了常用中药配方颗粒的遴选原则和300味中药品种。 遴选原则是:常用品种;[url=http://info.pharmacy.hc360.com/zt/yaodian/index.shtml]药典[/url]收载品种;列为基本药物目录;炮制品如不能区别,只选生品;优先考虑试点企业统一的50个品种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00个专属性鉴别品种。 2.确定了标准条目设定。 在“术语与定义”项,对中药配方颗粒、薄层色谱法、薄层色谱法、粒度测定法、水分测定法、溶化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测定法、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测定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重要术语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解释。 在每味中药配方颗粒之下,规定了品名、来源、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规格、贮藏、有效期等12项。其中“检查”项包括:常规检查(粒度、水分、溶化性、装量、微生物限度)、安全性检查(重金属、农药残留检查方法及指标)。 3.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国际组织标准(草案)》的起草工作。 目前正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拟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按照世界中联《标准制定和发布工作规范》要求,形成报批稿,报送世界中联理事会审议。

  • 婴幼儿辅食品配方急待行业标准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行业标准亟待推出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来源: 北京青年报)

  • 【分享】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与复核网络研讨会,6月24日,专家开讲!

    [font=&]2021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多项重要文件,4月国家药典委相继发布首批160个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为了帮助医药研究、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从业者了解政策及如何更好应对标准研究与复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将于[/font][b][color=#ff0000]6月24日[/color][/b][font=&]联合仪器信息网举办[/font][b]“[color=#ff0000]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与复核网络研讨会[/color]”[/b][font=&]。[/font][font=&]本次会议特别邀请[/font][b][color=#ff6666]北京盈科瑞创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color][/b][font=&]资深专家李艳英副总裁对在标准复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分析及讨论,为广大用户及相关行业提供思路和方案。[/font][font=&][color=#ff6666][b]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b][/color][/font][font=&]将对色谱柱选择使用及应用注意事项做专项分享,产品团队对液相色谱方法开发及MDR软件使用进行介绍。[/font][font=&]会议日程:[/font][img=,690,38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6/202106081749535040_7497_5206225_3.png!w690x381.jpg[/img][font=&][size=24px][color=#ff0000][b]报名点击[/b][/color][/size][/font][font=&]:[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6h[/url][/font]

  • 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与复核网络研讨会,6月24日,专家开讲!

    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与复核网络研讨会,6月24日,专家开讲!

    2021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多项重要文件,4月国家药典委相继发布首批160个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为了帮助医药研究、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从业者了解政策及如何更好应对标准研究与复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将于[b][color=#ff0000]6月24日[/color][/b]联合仪器信息网举办[b]“[color=#ff0000]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与复核网络研讨会[/color]”[/b]。本次会议特别邀请[b][color=#ff6666]北京盈科瑞创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color][/b]资深专家李艳英副总裁对在标准复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分析及讨论,为广大用户及相关行业提供思路和方案。[color=#ff6666][b]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b][/color]将对色谱柱选择使用及应用注意事项做专项分享,产品团队对液相色谱方法开发及MDR软件使用进行介绍。会议日程:[img=,690,38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6/202106081749535040_7497_5206225_3.png!w690x381.jpg[/img][size=24px][color=#ff0000][b]报名点击[/b][/color][/size]:[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ZY0624/[/url][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105/webinar/49814339-452d-43fd-ab90-87e4e0b64f76.jpg[/img]

  • 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与复核网络研讨会,6月24日,专家开讲!

    [font=&]2021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多项重要文件,4月国家药典委相继发布首批160个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为了帮助医药研究、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从业者了解政策及如何更好应对标准研究与复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将于[/font][b][color=#ff0000]6月24日[/color][/b][font=&]联合仪器信息网举办[/font][b]“[color=#ff0000]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与复核网络研讨会[/color]”[/b][font=&]。[/font][font=&]本次会议特别邀请[/font][b][color=#ff6666]北京盈科瑞创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color][/b][font=&]资深专家李艳英副总裁对在标准复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分析及讨论,为广大用户及相关行业提供思路和方案。[/font][font=&][color=#ff6666][b]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b][/color][/font][font=&]将对色谱柱选择使用及应用注意事项做专项分享,产品团队对液相色谱方法开发及MDR软件使用进行介绍。[/font][font=&]会议日程:[/font][img=,690,38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6/202106081749535040_7497_5206225_3.png!w690x381.jpg[/img][font=&][size=24px][color=#ff0000][b]报名点击[/b][/color][/size][/font][font=&]:[/font][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ZY0624/[/url]

  • 特医食品、保健食品配方研发及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实操技术与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

    食生字06号关于召开“特医食品、保健食品配方研发及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实操技术与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高级研讨班”通知各有关单位: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是我国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及相关配套法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潜力巨大的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市场将实现规范与引导,整个行业将得到进一步肃清整顿。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保证保健产业安全发展。为帮助食品健康营养学、研、产各方面的深入对接合作,提高研发水平,掌握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关键控制要点,保证产品在实际生产中的质量控制,明确产品的申报注册、技术审评的操作要点,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顺利通过评审,我单位将于2016年5月20日-22日在郑州市举办“特医食品、保健食品配方研发及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实操技术与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高级研讨班”届时将邀请经验丰富的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审评和研发专家到会,就配方,功能,毒理,生产工艺,卫生学,企标,注册备案等关键问题并进行专题交流研讨,为参会者提供最专业权威的指导,专业有效的咨询服务。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派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保健食品技术咨询与申报指导服务平台协办单位:待定支持单位:中国营养学会医用食品与营养支持分会 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 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 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支持媒体:中国食品报 中外食品 食品科技杂志社 《中外食品工业》杂志社 《食品工业》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5月20日-22日(20日全天报到)会议地点:郑州市(具体地点会前一周通知报名单位)三、拟邀出席主讲嘉宾:(排名不分先后)嘉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专家嘉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主任 张 坚嘉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徐海滨嘉宾: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教授 金宗濂嘉宾:美国外科学院院士(FACS)、中国科学院北京转化医学研究院/ 航空总医院肿瘤医学中心主任、北京康爱营养医学研究院院长、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委会主任委员 石汉平嘉宾: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 潘建平嘉宾:北京保健协会副会长、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王林元嘉宾: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教授/中药新药研究中心主任 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 张宏桂嘉宾:江西中医药研究院药研所所长、食药总局特医食品审评专家、 澳洲西悉尼大学MINC实验中心教授 熊学敏嘉宾: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专家,河南临床营养学会副主任委员、 特医食品临床研究资深专家、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 陈改云四、主要研讨内容:(详见日程安排表)五、参会对象:1、从事食品加工、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2、保健食品、医用食品企业总经理、研发、注册申报、市场、项目、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3、全国医疗机构营养科及养老机构等临床科研人员。六、会议费用:1、会务费:现场交费2200元/人,提前汇款2000元/人;在校学生持学生证1200元/人;会务费包括:场地、研讨、资料及论文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2、本次会议为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20个产品展示区,每个展位费用为3000元,规格长1.2米款0.8米桌子,两把椅子。诚邀赞助单位、协办单位及新产品、新设备展示单位。有意者请与会务组联系。七、报考条件: 1、参加证书考核者报到时需交三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张、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张。2、凡从事保健食品研发及注册体系人员,均可参加保健食品中高级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培训及考试(团体培训请致电组委会)。八、证 书: 参加培训的代表,如需要证书者,经考评合格后,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颁发的《保健食品项目管理工程师》专业能力证书,证书费用中级1000元,高级1300元(含资料费、考核评审费),全国通用,联网查询,是相关人员上岗、考核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官方网站www.zhongguozhixie.com.cn进行查询。(需要申报的代表请提前联系组委会办公室)九、组委会联系方式:联 系 人: 马超 主任 手 机:13240487419传 真:010-51606934 电子邮箱:1683101345@qq.com5月21日一、政策法规解读: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CFDA正式版)解读;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及良好生产规范标准;3、《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CFDA正式版)解读;4、注册、备案双轨制的不同适用范围与实操要求;5、保健食品功能目录与原料目录解析;6、我国健康产业十三五规划解读;5月21日 星期五 下 午二、特医食品专场1、特医食品的研发报告的编写;2、特医食品生产工艺研究及质量标准;3、特医食品配方设计原则和研发思路与应用群体研究;4、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的开展要点与临床周期要求;5、特医食品现场核查与技术评审原则;6、特医食品、婴幼儿乳品注册要点难点解析;7、特医食品注册、变更延续应提交材料;8、特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与安全性评价;9、新《办法》下特医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编制要求;10、特医食品配方工艺国际典型案例分析;5月22日 星期六 上 午三、保健食品专场1、保健食品生产工艺研究及存在问题分析;2、保健食品配方设计原则;3、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变更延续注册、变更延续应提交材料;4、保健食品批文转让与名称变更;5、保健食品换证与审批;6、目录外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要点;7、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与安全性评价;8、新《办法》下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编制要求;9、保健食品配方工艺及质量标准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5月22日 下 午人保部中职协《保健食品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考试备 注1、每个主题报告后均有10分钟左右的答疑时间,请提前准备;2、报告日程如有变动,以报到时的会议日程为准。附件二: 报 名 回 执 表发票事宜发票单位名称:发票项目: □培训费 □会务费是否需要保健食品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是 □否 , □高级 □中级问题提问1、2、3、签名/盖章:日 期:1、请您准确填写上表各项信息,以便我会制作代表证等相关培训资料。2、请您在回传此确认表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汇款注明:郑州保健食品注册费。3、请您付款后把汇款底单回传至010-81312425,款到后我们会给您邮寄正式发票。4、我们在培训前一周左右给您发第二轮报到通知。联 系 人: 马超 主任 手 机:13240487419电话/传真:010-51606934 电子邮箱:1683101345@qq.com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加拿大修订婴幼儿配方粉限量标准!

    [size=16px]2020年7月3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M/ADM C-2020-2号文件,制定的浓缩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配方奶粉中铅的最高含量正式生效。[/size][size=16px]据了解,2019年6月5日,加拿大卫生部拟修订的浓缩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配方奶粉中铅的最高含量为0.01ppm。意见征求未收到新的科学信息,此次修订自2020年7月3日起生效。[/size]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已发布实施。为了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制定依据是什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6月6日颁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标注注册号等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url=http://www.foodmate.net/law/jiben/186186.html][b]食品安全法[/b][/url]》《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已于2017年1月26日至2月20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国外大使馆(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行业协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欧盟商会、美国营养婴儿协会)、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171条,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  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主要规定了四方面的内容,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产品名称要求、标签的形式要求、标签的禁止性要求以及可选择性标注内容等其他标注要求。  三、关于商品名称的标注有哪些要求?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规定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必须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不得涉及治疗功能;不得涉及保健功能;不得含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以外的其它功能声称。力求解决目前商品名称标注不规范的问题。  商品名称应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相关规定,可以是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不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商品名称规定的,不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不得与产品名称连用,但可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边角。  四、关于标签样稿可标注哪些内容?  标签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使用信息、贮存条件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需要标明或可以标明的其他事项或信息。  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但应以文字形式标识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2.获得认证项目,可以文字或认证标识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并提交认定证书复印件;  3.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的信息。  五、标签样稿中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如何标注?  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用语标注。企业如果标注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外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则需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标注。  标签样稿涉及的声称应以文字形式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六、主要展示版面可标注什么内容?  主要展示版面指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为了规范标签标识,方便消费者准确选择产品,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注册号,也可标注已注册商标。  七、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如何标注?  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产品名称中标明是羊乳(奶)粉的,生乳和乳粉应该全部来自羊。生乳或乳粉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不应标注为羊奶粉。  八、标签样稿中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需要与申请材料一致吗?  申请人需要提交注册产品配方的所有包装规格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样稿。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对应的内容应当一致。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有标签但无说明书的,应注明。  产品标签样稿中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应与申请材料及网上填报的内容一致。  九、商品名称有哪些标注要求?  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下列内容:  1.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金装”“超级”“升级”等;  2.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如“益眠”“强体”等;  3.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如“益智”“益生菌”等;  4.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贵族”等;  5.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如“心护”等;  6.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如“亲体”“母爱”“仿生”等。

  • 【原创大赛】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政策解析

    【原创大赛】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政策解析

    文/任海毅(食药农化事业部)近年来, 婴幼儿配方乳粉一直是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以此为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和办法, 从实践层面深化了整个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监管体系。这些法规的出台,不仅提高了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的门槛,同时也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安全保障。[b]1. [b]背景及现状分析[/b][/b]所谓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自2008年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以来,我国的乳品行业监管政策发生了重大变革,在回顾我国乳品监管政策之前,先来纵观一下国际乳品行业监管动态。[b][b][color=#333333]1.1美国FDA对乳粉产品的监管[/color][/b][/b]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人类婴幼儿期重要的营养来源之一,美国对其配方及生产的法案较一般食品监管更为严格。所有在美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符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对29种营养物质制定的最低标准和对9种营养物质制定的最高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也必须符合21 CFR Part 106中的良好生产管理规范。虽然FDA并未要求生产企业对产品进行配方注册, 但若是首次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其产品经历了重大变更的企业,FDA责令该企业在产品上市的90天内于监管机构进行备案并递交产品合规的分析报告,产品备案材料中应包含配方的具体信息、对产品生产变更的描述和企业对于其产品质量规范合规的声明。此外,FDA会对乳粉生产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的现场检查,检查中FDA会提取乳粉样品用于分析。对不符合法定营养标准或含有致病微生物的乳粉将被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掺杂或掺假,FDA有权利对这些违规乳粉产品实施强制性的市场召回。[b][b][color=#333333]1.2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监管[/color][/b][/b]综合分析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的现状,其一,产品配方众多,但多数没有营养功能上的明显差异。有数据报道国内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有近2000个配方,而外资每个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一般只有几个配方。其次,标示和宣传缺乏规范。某些企业为满足营销目的,宣称上存在夸大不符的现象,容易误导消费者。再次,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为达到不同渠道的营销目的,某些企业频繁地轮换生产不同品牌的产品,这样很难做好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严格控制、批批出厂检验、产品留样等保障产品质量的制度。相较国内乳品企业,很多外资乳企具有制药背景,配方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后才准许进入市场,在科学性和可靠性方面有成熟的管理制度,这是国内生产企业值得借鉴的经验。为完善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监管体系,新食安法中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自此我国成为国际上首个实行婴幼儿乳粉配方注册制度的国家。2016年6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建立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体系,规定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无论是境内生产或是境外产品进口 (包括跨境电商销售),都要逐步纳入到注册体系的监管范畴内。考虑到企业市场交易和政策过渡的问题,食药监总局后续出台了相关过渡期的规定,帮助企业顺利过渡。截止到2018年1月1日,除了跨境电商零售以外,其余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均受到配方注册制的严格管制,此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已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而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处于宽限期,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配方注册制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将参照药品的管理制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严格监管,这不仅有助于清理多而杂乱的品牌,激励企业推进配方研发,与此同时也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助于乳粉行业的兼并重组和合作,从而推动全行业的发展。[b][b]2.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制度及核查要点[color=#333333]2.1 [/color][color=#333333]注册法规体系[/color][/b][/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为严格把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的法规文件,形成了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制度,详见下表1。所谓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CFDA依据《[url=http://law.foodmate.net/show-188694.html][color=#000000]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color][/url]》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活动。《办法》针对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集中存在的问题,在申请注册、标签说明、监管办法和法律责任这四方面做出科学详尽的规范,进一步提升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门槛,保障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 [img=,626,45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0/201810241148388013_9201_3051334_3.jpg!w626x450.jpg[/img][/color][b][b][color=#333333]2.2 规定申请条件和要求[/color][/b][/b]为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经营,《办法》中对于配方注册的申请人做出了明确界定:应当是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及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肃清配方品牌过多过滥,贴牌代工等情况。《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 (试行) 》 要求申请人应当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和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这说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包括境内生产及境外生产进口的产品都需要进行配方注册,并且跨境电商销售也将逐渐被纳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中国市面上所有可能接触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都将进入监管部门的管控范畴,体现了配方注册制实施的广度。此外,《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 (试行) 》还对于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都做出了详尽的说明。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这些制度使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从源头上得以改善,通过提高注册门槛来筛选高质量的产品。[b][b][color=#333333]2.3严格控制产品配方数量[/color][/b][/b]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繁多的乱象,《办法》规定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注册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生产商的配方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从而影响产品销售。从CFDA公布的公开信息中可以发现,许多同一集团公司和旗下的子公司均分别成功获得超过9个配方的注册,这意味着同一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独立享有配方配额。并且《办法》还规定同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但需满足的是,使用配方的子公司之前已经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及生产许可,且已有生产该配方所需的工艺、主要设备设施等条件,以及集团公司应当提前向CFDA提交书面报告且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生产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标签应如实标注实际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这些举措均表明监管机关只是严格管理配方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并没有过度地限制厂商的市场空间。[b][b][color=#333333]2.[/color][color=#333333]4[/color][color=#333333] 明确配方注册现场核查原则[/color][/b][/b]《办法》规定CFDA需根据实际需要对包括境外申请人在内的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后续针对已受理注册的生产企业出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该原则对现场核查内容、判断标准、核查结论和判断原则给出了明确规定,现场核查需包括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研发能力和样品试制这四个环节。值得注意的是配方注册现场核查与食品生产许可、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注册的现场核查重点有所不同,重点核查申请人提交的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实际研发情况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以及保障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相关生产能力和检验能力。但是,目前为止CFDA公布的公开信息中尚未明确对于开展境外核查的程序规范。由此可见在注册制实施前期,境外现场核查制度尚未真正成熟,但随着整个监管体系的落地,境外现场核查制度也将逐渐发挥其监管的突击性,这将会给行业参与者带来更多灵活的管控和监督。[b][b][color=#333333]2.5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标识[/color][/b][/b]标签是向消费者介绍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产品的主要依据。因此标签标识的规范也是监管部门核查的的重点,《办法》中要求申请人申请配方注册时要一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其声称的证明材料,并对标签和说明书表述要求做出细致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标签标识应真实规范、通俗易懂、清晰易辨,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声称及版面的要求等。这些规定旨在解决目前市场上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普遍存在标识内容虚假、混乱和夸大宣传等现象。(1)规范产品名称。明确产品名称组成及命名原则。强调通用名称标注,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应包含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以及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等。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使用时,应符合命名原则,不符合命名原则的注册商标可作为曾用名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边角。(2)严格标示内容。明确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使用信息、贮存条件等应标注内容。要求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以及原料来源地或来源国。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营养素顺序列出。规定禁止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 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功能等一系列禁止性要求。可选择性标注内容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获得认证项目以及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的信息。(3)严格声称要求。标签上可选择标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但应以文字形式标识在非主要展示版面。企业如果标注除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外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则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交有效可靠证实材料,经卫生计生委批准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方可标注。(4)明确主要展示版面标注内容。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注册号,可标注已注册商标。其他可以标示内容标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为落实《办法》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执行情况,CFDA部署并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于2017年12月15日在《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整改规范的通告》中公布,总局共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立案查处253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04余份。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产品名称含有具有误导消费者的“金装”、“金牌”等字样或者标签标注的原辅料来源使用了“全进口奶源”、“源自天然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以及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都将成为整改的对象。这也提醒生产商在宣传其产品时必须客观、谨慎地使用宣传用语,以避免监管部门的整改。[b][b][color=#333333]2.6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稳定性研究[/color][/b][/b]配方注册中的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配方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考察该配方制成的产品的质量在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试行) 》中指出申请注册配方的所有拟上市包装规格产品均应分别按要求开展稳定性研究,作为产品配方研发报告的数据,为配方的科学性和安全性提供支持性信息。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这三种研究方法。[b][b]3.建议应对措施[/b][/b]为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促进国产乳粉的产业发展,政府监管部门对乳制品行业的监管力度上从法规公告、下从监督抽查都更为严格。随着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管理制度的落地,企业如何通过提升自我管理来应对日益完善的监管环境成为众多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b][b][color=#333333]3.1 加强生产环节控制,完善管理制度[/color][/b][/b]企业获得注册并非一劳永逸,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注册监管,除对配方本身的审核,认监委已组织专家对已注册的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复评和现场复查,质检总局和食药监总局也在不断加强市场监督抽查。所以即使取得了配方注册也并非绝对安全,2017年12月5日公布的法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兰特黎斯(又名CELIA-LAITERIE DE CRAON)由于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疑似被沙门氏菌感染,立即被CNCA暂停在华注册。此外,食药监总局也持续对境内多家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并作出相关处理。2017年11月28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对新疆西牧乳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函中指出西牧乳业存在生产、人员、食品安全监管等多方面的问题,工厂因此被勒令停产整改。由此可见,获得配方注册并不是万事大吉,企业必须保持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以确保所生产婴儿配方奶粉的安全性。[b][b][color=#333333]3.2 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强化自我监管[/color][/b][/b]建议企业加强对产品的内部抽检,对产品质量有全面良好的把控。目前我国多数大型乳品企业对检测成本的投入逐年加大,这也说明企业在不断强化内部质量监管,欲将安全风险控制到最小。据报道伊利集团2016年投入到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检测成本约达2.8亿元。完达山乳业每年投入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自 检成本超过2千万元。[b][b][color=#333333]3.4 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color][/b][/b]建议乳制品企业提高基础研发水平,这能极大提升生产环节中对有害物质的有效识别能力,进而将生产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同时也可以优化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强化企业的行业竞争优势。目前已有许多乳品企业逐步建立了自己的乳制品实验室、研发中心与可追溯平台,增加产品的科技投入,保障乳粉的质量与安全。[b][b][color=#333333]3.4关注法规变化[/color][/b][/b]最后CTI提醒企业配方注册只进入市场的前提条件,如果要保证企业今后在乳粉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必须要遵守现有的法规,同时关注最新的法规变化及动向趋势,以此为指导不断完善企业生产体系建设。[b]4. [b]结束语[/b][/b]针对我国乳品生产企业规模不等、配方过滥、产品质量不均衡这些行业问题,监管部门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出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制度。这使申请注册企业审查更加严格,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更加详细,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法律责任追究更加严肃,以此督促企业科学研发设计配方,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风险隐患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 【原创大赛】精准农业之测土配方施肥

    文 /吴平平 华测检测目前世界各国农业发展,都正在或已经经历从传统农业到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农业再到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等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全产业链精准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即将迎来或已经部分进入4.0时代。我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也正在积极的推进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发展,以数字化、信息化、精细化发展,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寻求更高的产量、最佳的经济效益。我国智慧农业当前正处于探索期,新技术、新理念发展迅速。采摘、分拣、植保等农业机器人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来农业生产力成本的问题,土壤、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上的新技术、新思路也在快速发展中。精准农业发展,核心就在于精细准确的对土壤、农药、肥料、种子等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源和资料进行调整和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或优化农业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投入,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而肥料作为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在种植业生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更科学的施肥理念和方法的研究与探索,是种植业实现精细化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b]1. 粗放式施肥方式存在的问题[/b]目前我国的肥料总产量和总用量都位于世界前列,过量施肥严重。这种粗放式的用肥理念和技术,容易带来一系列的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问题,亟待转变和提升。例如,部分农村在使用肥料时常常由于对土壤肥力和作物需求等情况不甚了解,肥料的使用仅凭经验,存在重化肥、轻有机肥、重氮磷肥、轻钾肥、重大量元素肥、轻中微量元素肥、盲目或过量施肥等情况。这些不合理用肥的行为对耕作土壤的影响最为突出,且难以修复。具体表现为①重金属超标,有毒物质增加,导致土壤污染。以磷肥为例,目前中国使用的化肥中,磷肥占了约20%,从磷肥原料的开采到最终产品的加工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都存在重金属元素或有毒物质的带入风险。磷肥的生产原料主要是磷矿石,大部分原料中存在有害元素F和As,同时磷矿石的加工过程还会带进其它重金属Cd、Cr、Hg、As、F,特别是Cd。过量使用后,这些有害元素在土壤中累积,最终导致土壤污染物超标,可耕作性降低。②土壤酸化、板结,有机质下降,影响土壤微生物生存,土壤贫瘠肥效低。土壤是微生物的大本营,而微生物作为土壤有机质转化的执行者及植物营养元素的活化库,具有分解转化有机质以及降解有毒物质的重要作用。科学试验数据表明,施用不同的肥料对微生物的活性有很大的影响,使用有机肥比使用无机肥更有利于土壤微生物的生长。而我们目前粗放型施肥方式施用的肥料中有机肥的用量低,化肥的用量大,对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影响较大,难以发挥微生物对土壤修复和养护的重要作用。其次,容易对水造成影响。具体为①氮磷肥径流流失,加大地表水体富营养化。②氮肥渗漏流失,增加硝态氮含量,引起地下水硝态氮污染。③氮肥挥发,进入大气经氧化水解转化为硝酸,成为酸雨的成分之一,降落入土加剧土壤酸化。第三,严重时也会对间接对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产生影响。土壤酸化、板结导致土壤贫瘠、肥效降低,影响农作物生长发育,限制农产品产量的提升。土壤元素失衡,使农作物对有效元素吸收不均衡,氮、磷、钾及微量元素含量的过多或不足会不同程度影响到作物外观、果实大小、耐储存性、营养成分含量和食用价值等,降低农产品的品质。此外,污染的土壤中锰、铜、铬、镍、铅等重金属会危害作物的生长,镉、汞、砷等重金属会产生有害农产品。作物抗性下降,致使农药用量增多,间接增加农产品农药污染,降低农产品竞争力。第四,粗放式施肥方式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施肥过量导致肥料有效利用率低至35%,造成极大浪费,投入成本增加。施肥不足又会导致农产品产量受限、品质不佳,竞争力不足,直接影响收入。[i][b]2. 测土配方施肥的概念及意义[/b]最近几年国家1号文件多次提出农业供给侧改革,重点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证土地环境的不受污染。在生产上,如何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已经成为各路专家研究的重点。如何使肥料在农业生产中的正面作用最大化,同时又使负面效应最小化?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在农业生产中建立一套科学的施肥体系,而测土配方施肥正是现阶段建立科学施肥体系的核心技术。具体来说,测土配方施肥是运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以土壤测试和肥料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肥料施用效应,在合理施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提出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等肥料的施用品种、数量、施肥时期和施用方法。测土配方施肥就像医生给生病的人把脉、开方下药一样,先是针对土地的问题进行测量,然后根据粮食所需肥料与土壤中实际养分进行对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科学施肥。平衡土壤中氮磷钾、有机养分和无机养分的含量,满足作物生长对营养的需求,保证土壤的肥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肥料在农作物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具体优势表现为以下6个方面。(1)增加土壤肥力:科学合理施肥,在用地的同时达到养地的效果,长期施用可改良土壤的结构,培肥地力。(2)减少肥料浪费,降低投入成本:根据农作物对营养元素的需求进行施肥,能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浪费。优化肥料配比,减少肥料浪费,降低投入成本。(3)减小环境污染:科学配比,合理利用肥料资源,减少肥料的流失,降低对土壤、水和空气的污染。(4)改变施肥观念:逐步改变农民盲目的施肥观念,提高农民学习科学施肥的积极性。(5)品质、产量双升:使作物在不同的生长时期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养分供应,提高作物的抗旱和抗寒能力,减少倒伏和病虫害现象。同时,提高作物品质和产量,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增长收入。(6)优化作物布局:在测土配方施肥过程中对于土壤的分析测定可以确定作物适宜种植的区域,同时进行合理的施肥控制,有利于区域性优势农产品的发展。[b]3. 测土配方施肥六大理论依据3.1养分归还学说[/b]此学说最早由利比希提出。他指出作物在生长过程中会摄取土壤中的养分,连续种植的过程中,土壤养分会日趋贫瘠,作物产量也会越来越低。为了保持土壤的肥力,需要把作物带走的养分以合适的方式归还给土壤,以恢复和维持土壤肥力。现在的学者认为,归还应该以“补缺”为主,需要根据田间试验、土壤分析测试等结果定向归还。[b]3.2最小养分律[/b]最小养分律是指土壤中相对含量最少的养分制约着作物产量的维持与提高。如果不查明并补充该因子,即使其他养分投入再多也无法提高作物产量。例如,当作物氮元素供给不充足时,即使多施磷肥等其他肥料,作物产量仍不会增加。[b]3.3同等重要律[/b]不论大量元素或微量元素,都是同样重要缺一不可的。作物的必需营养元素,无论是大量元素(C、H、O、N、P、S)还是微量元素(Fe、Mn、 Zn 、Cu 、B、 Mo)需求量虽然悬殊,但是对于作物的生长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如C、H、O等组成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的基本元素,也是构成植物体的基本物质。铁,镁,锰,铜,钼,硼等元素是构成各种酶的成分。这些元素在植物生长发育中是同等重要的。[b]3.4不可替代律[/b]作物需要的各营养元素,相互之间不能替代。例如,在植物必不可缺的营养元素中,K和Na在化学性质上有一定的相似性,离子大小差异不大,一般在化学反应上时常可以互相取代,但是在植物营养中各种元素有其特殊的作用不能相互代替,缺一不可。[b]3.5报酬递减律[/b]报酬递减律简单来说是指在肥料效应限制因子未克服的条件下,不要盲目增加施肥量。该定律是E.A.Mitscherlich(1909)提出来作为最小养分律的补充说明的。即当植物所需要的养分供应充足时,继续增加该营养,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使该植物的产量继续增加,但是到达最高产量后,即使继续施肥,产量也不会再增加了。3.6因子综合作用律因子综合作用律是指作物的产量,是由水分、营养、光照条件、温湿度、品种特性以及栽培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单一的生态因子所决定。[b]4. 测土配方施肥遵循的原则[/b]测土配方施肥应遵循有机无机结合,大量、中量、微量元素互相配合,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等3大原则。有机与无机相结合原则是指在测土配方施肥过程中应遵循以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的原则。增加有机肥的使用量,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微生物活性,促进化肥利用率提升。大量、中量、微量元素配合使用是测土配方施肥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随着作物产量的不断提高,在可耕作土壤高度利用的情况下,各元素配合使用,才能获得高产稳产。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元素,促进物质和能量良性循环、维持土壤肥力、保持土壤再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此外,还应该关注所施的肥料的品质,应注意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b]5.测土配方施肥的九大内容5.1田间试验[/b]测土配方施肥的田间试验一般按照“3414”方案进行设计,农业技术人员在优势作物的主要推广品种上展开试验,以了解作物的肥料需求规律、获取肥料效应参数,以此来确定各个施肥单元不同作物的最优化的施肥量,以及基肥与追肥分配比例,最佳施肥时期和施肥方式,构建出作物施肥的模型。同时也是筛选、验证土壤养分测试技术、建立施肥指标体系的基本环节。[b]5.2土壤测试[/b]测土配方施肥涉及到的土壤测试包含对土壤样品进行采集,并针对土壤氮、磷、钾及其它中、微量元素测试,了解土壤营养元素情况及其供肥能力状况。为了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可靠,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一般应按照“随机”、“等量”、“多点混合”的原则取样,点数要达到应取的数量。此外,不能在地头、沟边、动过土、堆过肥的地方取样。[b]5.3配方设计[/b]肥料配方设计是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核心。通过总结田间试验、土壤取样测试等养分数据,根据不同的区域气候、地貌、土壤理化性质、耕作制度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等因素再结合植物的目标产量提出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施肥配方,确保“对症下药”。[b]5.4校正试验[/b]配方设计不会一蹴而就的过程,必须通过不断的田间试验来校正施肥参数,验证并完善肥料配方。每一次校正都是对配方的优化升级。[b]5.5配方加工[/b]目前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模式,其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具有市场前景的运作模式就是市场化运作、工厂化加工、网络化经营。这种模式适应我国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小、种植模式差异化大的现状。[b]5.6效果评价[/b]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区进行动态调查并随机调查农民,征求农民的意见,检验其实际效果,以完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检验测土配方施肥的实际效果,及时获得农民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i][b]6.小结[/b]我国测土配方施肥从2004年发展至今已有十几年的历史,相关技术已经日趋成熟,发展成了集测土、配方、配肥、供应、施肥指导为一体的完整技术服务与产业链。在田间试验、土壤测试、配方设计、配方加工、技术创新等环节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南北气候差异大,土壤环境复杂,种植习惯各异,市场供需关系对种植业的影响等多方面的原因,“一村一站、一户一卡”的测土配方施肥方案仍然难以针对性的惠及所有种植工作者,精准施肥之路道阻且长。目前,无论是从土壤样品采集与测试、肥料质量分析、测土配方施肥建议、植物样品测试、还是对产品品质测定等诸多方面都需要不断的进行分析和探索,以建立更科学的施肥方案与方法,实现产品产量与质量同时提升,助力精准农业发展。

  • 婴儿配方食品应标示用法用量

    婴儿配方食品应标示用法用量 核心提示:昨天,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公布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修订版)的问答。其中指出,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在内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上,应标示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以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 本报讯 (记者 刘欢)昨天,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公布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修订版)的问答。其中指出,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在内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上,应标示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以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 据悉,修订后的标准修改了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明确其包含的食品类别,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由于0-6月龄婴儿需要全面、平衡的营养,标准参照国际标准,增加了“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的基本要求;修改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标示方式和允许误差范围等要求;合并了允许标示内容和推荐标示内容;修改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声称要求和功能声称用语,并根据国际惯例,删除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比较声称。 同时,标准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上应该标示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以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其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食用方法需要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根据消费者个体情况或医学状况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此类产品的食用方法可标示为“每日或每餐食用量参照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或类似用语。 该标准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 【分享】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标准规定的条件加工制成的,供婴幼儿(三周岁以内)食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首批批量合格产品的检验。产品包括: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要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生产工艺,即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2。使用本细则规定的部分条件,对另一个企业(法人代表相同)生产产品进行包装等,其生产条件不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代表不同)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本细则中引用的国家、地方等文件、标准对于本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就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标准征求意见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政策和贸易部Deborah Roche表示,配方奶粉对于婴幼儿非常重要,是这一免疫力低下群体获取营养的唯一来源。这次提议的生产规范更为明确,从厂房建筑和生产设备的设计,到空气质量管理、成分管理和包装等一系列的领域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提出了技术要求。 目前,初级产业部正在就这项婴幼儿配方奶粉制造规范草案向所有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向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商和乳粉配料生产商征求意见。

  • 配方分析

    [font=&][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14231.html[/url]服务背景[/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配方分析是从样品的分析需求出发,系统考虑采取不同物理、化学的分离提纯的技术方法将样品中的各个组分分离并进行纯化,然后综合采用各种分析仪器设备对其进行测试,由分析工程师综合分析与验证最终确定其样品的组成与含量的方法。[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内容[/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table][tr][td=4,1]配方分析[/td][/tr][tr][td=1,1,280]高分子材料[/td][td=1,1,280]精细化工品[/td][td=1,1,280]化工原料[/td][td=1,1,280]金属材料[/td][/tr][tr][td=1,1,280]橡胶塑料塑胶硅胶油墨涂料油漆胶粘剂……[/td][td=1,1,280]脱模剂、清洗剂表面处理剂、水处理剂金属加工液油品添加剂皮革、橡塑、造纸、建筑助剂节能环保、选矿冶炼助剂纺织印染、油田助剂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学品印刷化学品焊膏、生化试剂……[/td][td=1,1,280]有机物无机物表面活性剂……[/td][td=1,1,280]金属制品……[/td][/tr][/table]配方分析作用1.分析行业优秀产品,帮企业引进与吸收新技术,实现再创新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及强大的技术支撑。2.分析同行优势产品,为企业的产品配方研究、产品开发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管理者做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3.分析企业产品,为生产改进,完善生产工艺提供重要的科学指引。配方分析流程[align=center][img=配方分析]https://img2.17img.cn/pic/kind/20220829/20220829164826_4613.jpg[/img][/align][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标准[/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table][tr][td]产品名称[/td][td]检测项目[/td][td]检测标准[/td][/tr][tr][td]高分子材料[/td][td]配方分析[/td][td]ASTM E1252-98(2013)e1《高分子材料主成分定量分析》[/td][/tr][tr][td]化学试剂[/td][td]配方分析[/td][td]GB/T 9722-2006 《化学试剂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法通则》[/td][/tr][/table]

  • 【有奖活动】话说《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婴幼儿配方食品检测方法标准现行的还是1997年标准,而我国正在着手将目前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由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新标准有望今年出台。新标准的最大亮点就是对奶粉、糊状食品等婴幼儿食品营养素含量进行最小值和最大值的细分量化。从我接触乳制品以来,发现很多《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的系列标准存在很多问题及可以改进的地方。活动很简单,如下。[color=#DC143C]一、活动内容:1、《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的系列检测标准的纠错、指出方法可以改进的地方和方法不合理的地方等。2、你有比《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的系列检测标准更好、更方便、更快捷的检测方法,分享出来。二、活动规则:1、所有帖都另发新帖,供讨论合理可行性,然后到这回复连接,版主会加连接。发帖格式:话说《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2、在活动期间,版主审核,合理且分析的很好的帖子将给予加精华奖励,好的建议纠错将给予加分奖励。[/color][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90316/1788150/]《GB/T 541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的系列标准[/URL]

  • 不是标准惹的祸

    如今,在中国有些父母不愿意让孩子吃国产的婴儿奶粉,购买海外婴幼儿配方奶粉已成一奇观,甚至使中国香港政府下了限购令。作为父亲母亲,唯孩子安全为大,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之前出现的奶粉问题也实在令父母们不敢冒险。有些父母禁不住要问:我国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真的比海外的奶粉要差、标准要低吗?我国婴幼儿食品的标准与国际上及其他国家基本匹配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婴幼儿食品的标准和国际上及其他国家基本是匹配的。自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我国政府就开始了标准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婴幼儿食品标准是第一批清理修订的标准。我国政府2010年发布的GB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都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而修改发布的。就婴幼儿配方奶粉来说,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是各国制定本国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基础。但是不同的国家婴幼儿有不同的营养状况,也不是每一个国家都直接采纳国际标准。中国在婴儿配方食品标准的起草过程中查阅和总结了各国的资料,营养指标并不与国际法典完全一样,当时是相当的。中国标准的部分指标比国际标准更严格中国婴儿配方食品标准的制定是在充分进行了风险评估和结合了中国婴儿营养状况的基础上制定的,考虑了中国母乳中的营养成分和比例以及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更加符合中国宝宝的营养需求。有时候,媒体上单纯评论某一指标高于或低于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的标准是片面的。有专家或企业认为,中国标准比国际标准更严格,虽然不能笼统而言,但某些方面确实如此。如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乳糖,在国际标准中对乳糖没有限量。但是,中国要求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乳糖含量必须占碳水化合物含量90%以上,以保证原料是以乳为基础,不允许在0-6个月婴儿配方奶粉中过多添加蔗糖和淀粉等物质。还有一些矿物质比如钙、锌,在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中,并没有最高值限定,只是建议了“指导性上限水平(简称GUL)”,即最好不要超过这个水平,而且也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在中国标准里是强制性规定了最高值,超过限定就属于不合格产品。这也是出于国情和监管需要的考虑。下表是国际法典和不同国家对婴儿配方食品中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含量的要求。以碘为例,国际法典对其要求是10-60微克/100千卡能量,而且上限的60为指导上限水平,不是限量值。美国是≥ 5.0微克/100千卡能量,没有规定上限值,我国则上下限都有严格要求。其他营养素也是类似情况。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产品各种营养素质量,不要过低以至于不能满足婴儿的需要,也不要过高导致各种营养素的不平衡。表1 不同国家婴儿配方食品矿物质含量比较矿物质(/100千卡能量)国际法典欧盟美国澳洲、新西兰我国铁(毫克)≥ 0.450.30-1.3(乳基)0.45-2.0(豆基)≥ 0.150.8-2.10.42-1.51钙(毫克)50-140 (GUL)50-140≥ 50≥ 5050-146钠(毫克)20-6020-6020-6021-6321-59氯(毫克)50-16050-16055-15050-14650-159钾(毫克)60-18060-16080-20084-20959-180锰(微克)1-100 (GUL)1-100≥ 5.01-1005.0-100.4碘(微克)10-60 (GUL)10-50≥ 5.05-4210.5-58.6硒(微克)1-9 (GUL)1.0-91.0-52.01-7.95铜(微克)35-120 (GUL)35-100≥ 6059-18035.6-121.3锌(微克)0.5-1.5 (GUL)0.5-1.5≥ 0.50.5-1.80.50-1.51注:乳基是以乳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的婴儿配方食品;豆基是以大豆及大豆蛋白为主要原料的婴儿配方食品。GUL为指导上限水平。表2 不同国家婴儿配方食品维生素含量比较维生素 类(/100千卡能量)国际法典欧盟美国[/

  • 为什么牛初乳不能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

    近日,卫生部复函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牛初乳类产品的适用标准时提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之后,社会反响激烈,不少超市,母婴连锁店都在打折抛售牛初乳产品。许多消费者都没弄明白:牛初乳到底怎么了? 记者采访了不同的消费者,发现消费者的疑惑主要集中在几点:为什么牛初乳不能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假如牛初乳不让添加,为什么不马上禁止,而要等到“2012年9月1日起才执行这一规定”?……等等。为此记者走访了牛初乳行业内的专家和国家卫生部标准司工作人员,了解到:卫生部卫办监督函335号文件 重申了牛初乳产品的适用范围,即牛初乳符合“RHB602-2005 ”纯牛初乳粉的行业标准的产品可正常销售。只是规定了牛初乳不能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里。 为什么牛初乳不能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   国家标准司工作人员表示:我国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原料必须是具有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标准后方准许添加,目前,牛初乳未列入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因此,没有产品标准,国家质监部门就没有监督检查的依据。处于这种考量,卫生部强调了牛初乳的适用范围,就是非婴幼儿配方食品。  记者调查,国内的专业牛初乳生产企业一直严格遵守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没有一家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牛初乳,而进口牛初乳有许多这类违规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如为婴幼儿生产的牛初乳复合粉、牛初乳配方粉、牛初乳奶粉、牛初乳营养粉等,有了卫生部明确的规定后,牛初乳市场将会更趋于规范。

  • 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

    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 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乳清粉、乳清蛋白、脱脂乳粉、全脂乳粉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供婴幼儿(三周岁以内)食用的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类别编号为0502。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种明细。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主要原料及产品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生乳、原料乳粉进货查验逐批检测记录制度;(2)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规定;(3)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法;(4)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中断生产时生产产品的处置办法,保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置;(5)出厂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应包含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中的相关内容,有实施召回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2.人员要求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 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2) 重要工段设定相适应的生产、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责任;(3)进行定期乳制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教育的培训计划;(4) 生产加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当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加工人员患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调离原工作岗位。3.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审核内容:(1)附件1所列的相关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文本;(2) 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台账、生产过程和关键控制点等的管理规定,记录保存2年的规定;(3) 企业建立的台账和生产过程的记录包括:进货验收记录、进货台账、环境场所清洁记录、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库房保管记录、生产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产品检验留样记录、不合格产品处置记录、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记录、退货处置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学习培训记录、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风险收集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检验设备记录、停产复产记录等。4.企业采购制度审核内容:(1)有原辅料供应商评价办法;(2)进货验收制度要包含对进厂的主要原材料进行验证、检验、记录、报告以及接收或拒收的处理意见和审批手续等内容;(3)采购制度应保证原料、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定。杜绝企业使用乳或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性蛋白质(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除外)或其他非食用原料制成的产品作为生产原料;(4)采购制度应依照有关规定保证对购入的生乳和原料乳粉批批进行三聚氰胺等项目检验;(5)企业制定的生乳收购查验规定,应保证收购的生乳来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生鲜乳收购站,每批有检验报告表明生乳符合GB19301《生乳》的质量、安全要求,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记录。兽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致病性的寄生虫和微生物、生物毒素等指标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6)采购制度应保证购入的维生素及微量元素进行合格验证,确保产品质量。5.过程管理制度审核内容:过程管理制度应规定:(1)进入清洁作业区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体表微生物检查;(2)清洁作业区的员工工衣为连体式或一次性工衣,并配备帽子、口罩和工作鞋。准清洁作业区、一般作业区的员工工衣为符合要求的工衣,并配备帽子和工作鞋。指定区域使用的工衣和工作鞋不能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穿着。生产人员在未消毒和更换工作服前,不得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加工、生产;(3)所有设备和工器具

  • 卫生部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禁添牛初乳

    中国卫生部办公厅18日在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卫生部表示,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卫生部要求,上述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专家介绍,国际上许多国家并未将牛初乳列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可添加物质。

  • 【分享】GB 10765-2010 婴儿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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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南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及质量 与检验、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

    [color=#444444] 关于举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及质量与检验、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的通知[/color][color=#444444]各有关单位:[/color][color=#444444]2017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了特殊食品注册司,出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11月20日,食药监总局公布了首批2家企业3个配方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目录信息,11月22日食药监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过渡期的公告,2018年2月13日,CFDA批准首款国产特医食品。2018年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1家企业共1个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随着特医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期“大限”从原来的2018年1月1日延长至2019年1月1日,为企业充分预留了申请注册的时间。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依法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并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昭示着真正意义的特医食品登上舞台,将从整体上提升我国特医食品质量,与国际接轨。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细则的出台,生产、流通、监管将有法可依,未来几年,将是中国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飞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color][color=#444444]新版《医药目录》的出炉,为国内特医食品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的同时,国内企业也面临着发展滞后经验技术不足的挑战。目前只有5个产品获得注册批准,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加速,中国或将拥有全球最大的特殊食品消费市场。随着企业产品正式获得特医食品批文,特医食品将以明确身份通过医生处方的形式在医院的临床科室,比如肿瘤、内分泌、外科、ICU等科室应用。有专家甚至表示,预计5-10年特医食品市场将超过6000亿规模。[/color][color=#444444]为进一步推动特医食品产业顺利发展,交流特医食品有关研究的新技术和应用新领域,促进我国特医食品事业整合发展,我单位定于2018年4月21日-23日在南京市举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及质量与检验、临床营养支持研讨会,特邀请国内特医食品行业资深专家,首批获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企业研发总监、国内外知名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研发总监,总经理出席报告。本次会议以实现特医食品关键技术突破为主题,从政策解读,配方设计、注册申报经验分享、研发方向及质量与检验等多方面为到会者答疑解惑,热忱欢迎全国行业界新老朋友莅临本次论坛,共同探讨充满机遇的新兴蓝海。[/color][color=#444444]一、组织机构[/color][color=#444444]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color][color=#444444]赞助单位: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color][color=#444444]支持单位:纽迪希亚、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茏行盛营养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研究所 [/color][color=#444444]媒体支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 食品伙伴网、中国食品网、营养科技、中外食品工业、特医食品论坛 [/color][color=#444444]二、时间地点:[/color][color=#444444]时间:2018年4月21日-23日(21日全天报到)[/color][color=#444444]地点:南京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color][color=#444444]三、会议已确定出席部分专家[/color][color=#444444]1、会议已经确定出席部分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主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标准重要起草人之一 杨晓光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标准体制介绍》[/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办公室主任、浙江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食品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郑 林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法规及其开发思路》[/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营养科主任、主任医师。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营养分[/color][color=#444444]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 张片红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点与临床应用》[/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江苏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解放军南京总医院营养科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FSMP抽检监测分析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营养医师[/color][color=#444444]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解放军营养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郑锦锋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 CKD 患者的应用》[/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纽迪希亚医学营养事业部亚太区研发总监 刘江南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疾病特异型特医产品的开发思路》[/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著名普外科专家、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全军普[/color][color=#444444]通外科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江志伟演讲题目:《待定》[/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西安朗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佐建锋 [/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团队负责人,院创新工程“营养功能型专用食品制备关键技术”首席专家 徐同成[/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制备过程中的生产工艺及关键技术》[/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上海茏行盛营养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立新演讲题目:《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和困惑》[/color][color=#444444]演讲嘉宾: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总经理 苑洪德[/color][color=#444444]演讲题目:《口服中长链脂肪酸结构脂肪乳临床特点及产品解读》[/color][color=#444444]备注:以上为部分已确定出席演讲嘉宾及课题,其他嘉宾及课题确定后再更新。[/color][color=#444444]2.面对面提问交流 专家对话沙龙[/color][color=#444444]针对特医食品临床营养需求和应用于临床营养支持的特点,如何确保产品在基础研究、配方设计、研发生产、临床试验和流通应用等方面与临床研究紧密的联系起来并且符合相关法规所要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规范化,成为业内各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安排时间让参会者与专家进行互动交流,探讨国内特医食品产业高速发展前景。[/color][color=#444444]主持人:佐建锋 嘉宾:杨晓光 郑林 张片红 郑锦锋 刘江南 江志伟 徐同成等。[/color][color=#444444]3.本次会议主要交流内容(部分)[/color][color=#444444]特医食品法规、配方设计、产品研发、检测分析及知名企业案例分析[/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解读[/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稳定性研究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解读[/color][color=#444444]疾病特异型特医产品的开发思路、特医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料制备关键技术[/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法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内外现状分析、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的法规及其开发思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口服营养补充、[/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技术难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装形式及立项分析、[/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概况、特殊用途医学配方食品在CKD患者的应用、[/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慢性肾脏病的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应症、[/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市场分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形态及分型对比、[/color][color=#44444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流程及配方设计、特医食品注册申报经验分享、肿瘤FSMP产品特点、肿瘤FSMP的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color][color=#444444]五、参会对象:[/color][color=#444444]1、从事食品加工、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color][color=#444444]2、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企业总经理、研发、注册申报、市场、项目、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color][color=#444444]3、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下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等。[/color][color=#444444]六、会议费用:[/color][color=#444444]1、会务费:现场交费2200元/人,提前打款2000元/人,特医食品俱乐部会员2000/人;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会员2000/人;[/color][color=#444444]2、会务费含:场地、研讨、资料及论文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color][color=#444444]七、企业参与单项宣传:[/color][color=#444444]本次会议将为参会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赞助方案及多个产品展示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color][color=#444444]1、冠名赞助单位(赞助金额:3万人民币);[/color][color=#444444]2、黄金赞助单位(赞助金额:1.5万人民币);[/color][color=#444444]3、展位费:展位:5000元(2m*2m)含1个免费代表名额(展位共20个) ; [/color][color=#444444]八、证 书:[/color][color=#444444]参加会议的代表,如需要证书者,经考评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和中国战略型人才库管理中心联合颁发的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研发工程管理师》专业能力高级证书,证书费用1300元(含资料费、考核评审费),全国通用,联网查询,是相关人员上岗、考核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官方网站。(需要申报的请提前联系组委会)[/color][color=#444444]九、证书报考条件及所需准备资料:[/color][color=#444444]1、参加证书考核者报到时需交三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张、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张。[/color][color=#444444]2、凡从事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研发及注册体系人员,均可参加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研发工程管理师》的培训及考试(团体培训请致电组委会)。[/color][color=#444444]十、会议组委会:[/color][color=#444444]1.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color][color=#444444]2.会议设立20个展览展示,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color][color=#444444]3.本次会议赞助单位及协办单位正在招募中,协办与会议负责人沟通。[/color][color=#444444]联系人:马 超 电 话:010-88287870 [/color][color=#444444]手 机:13240487419 邮 箱:[/color][email]1683101345@qq.com[/email][color=#444444]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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