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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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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相关的资讯

  • 中国工程院201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89万
    各部门对“三公经费”欲说还休,与公众的期待值距离尚远 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489.18 239.09 158.50 91.59 162.62 162.62   去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89.18万元,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62.62万,比去年实际支出缩减超过三成。7月6日,中国工程院发布去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据和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成为继科技部之后又一个响应国务院号召晒三公经费账本的中央部门。其所公布的去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据,则是中央部门第一份曝光的三公经费决算数据。   7月6日傍晚,中国工程院在官方网站首页贴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共分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两栏。   决算数据显示,中国工程院去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89.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39.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5万元,公务接待费91.59万元。   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则只公布了因公出国(境)经费一项,总计为162.62万元,相比去年该项经费的实际支出,今年预算缩减超过三成。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两项数据空缺。   记者6日晚致电中国工程院有关负责人,咨询预算表中两项经费数据空缺的含义,没有得到相关解答。   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这在中国工程院此次公布的情况表上得以显现。   在中国工程院此前公布的本年度财政预算中,支出仅有外交、科学技术、住房保障三项,三公经费未予体现。此次可谓针对三公经费的专门发布。   中国工程院在备注中特别说明,表中“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是实际支出数,包括使用当年预算、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不包括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与预算执行数口径不同。而“财政拨款预算数”则指当年申请的财政拨款。   ■记者观察   公布三公消费多数部门爽约   针对备受瞩目的三公经费,国务院曾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门压缩预算,并明令要求各中央部门务必于今年6月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中央政府履约,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三公支出情况。   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94.7亿元。   专家认为,此举意味着我国三公费用逐渐迈向透明化。然而,中央部门各自的决算及预算的透明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在国务院要求公开三公费用不久,科技部就率先响应号召,在财政拨款支出说明中以文字的形式公布了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然而,科技部的积极响应并没有得到其他部门的追随,反而变成“孤家寡人”,至今鲜有部门效仿。   不过,中国工程院的公开之举也打破了“今年尚无中央部门公开各自2010年三公决算”的纪录,使这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成为今年第一家公开自己三公决算的中央部门。   对于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的公开问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6月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报告时表示,中央各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由本部门向社会公开。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时间表,第一家公开2010年三公决算数的中央部门已经迟到一周,也就是说,除科技部之外的其他中央部门对此承诺纷纷爽约。   由此看来,处于舆论重压之下的三公经费,从暗室走向室外仍有很大距离。对于公众一直期待透明公开的三公经费,至此依然“犹抱琵琶半遮面”。
  • 中交一航局三公司:让仪器长出“翅膀”
    2月的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的施工现场依然是寒意十足,看着测绘无人机在路基上空安全平稳地进行拍照,大国工匠、全国劳模、中交一航局三公司首席技能专家陈兆海不禁露出满意的微笑。2022年项目施工高峰期间,陈兆海作为公司首席技能专家,被公司委派到长春环线二期项目,带领测量团队开展项目全地形测量工作。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项目是吉林省重点工程项目,公司承建的标段全长38.141千米,全线多处跨越河流、树林及农田,地势起伏大,高填深挖区段以及桥梁涵洞等结构物较多,实际测量难度较大。“按照传统的测量方法,需要多人手持GPS-TPK对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实地测量,不仅费时费力,最重要的是根本无法满足工期要求。” 面对摆在眼前的测量难题,陈兆海想到了利用无人机代替传统地形测量。“这就相当于让手持GPS-TPK长出翅膀,飞在空中,代替我们对全线进行地毯式航测。”陈兆海形象地比喻道。看到了问题解决的希望,陈兆海便着手开始查阅相关资料,前往无人机厂家及相关设备软件供应商调研,研究可行性方案。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奔走后,陈兆海准备引进一套无人机航测系统。无人机航测系统由大疆经纬M300无人机搭载激光雷达、相机以及GPS-RTK定位系统和southlidar点云处理软件、ContextCapture实景三维建模软件组成集外业采集、内业数据处理为一体的系统。有了制胜“法宝”,陈兆海和团队成员信心倍增。然而新的问题接踵而来,引进这套系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况且能否满足测量要求也得需要进一步试验。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陈兆海向公司申请了采购计划,经过公司反复论证,批准了该系统的引进。为加快航测系统应用,陈兆海亲自带队,前往大连学习航测系统的理论学习以及无人机的操作技巧。同时,为确保测量数据的精准度,他特意在施工现场开辟了一处试验段,“工程测量容不得半点马虎,新系统的应用必须经过多次试验论证”。陈兆海严谨地说道。经过与传统GPS-TPK测量多次比对,这套航测系统的可靠性得到大家的充分认可。“从起飞到降落,试验段2公里距离,无人机10分钟就航测完了,然而传统测量方式则需要近3个小时。”测量员张威边操作无人机边感叹道。无人机航测系统的引进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地形测量工作效率,为项目施工进度安排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也使公司成为一航局首个将无人机航测引入工程测量的项目。“从成本角度讲,也极大地减少了人员投入、测量仪器购买维护成本,并且可以长期应用到其他项目上。”陈兆海的经济账也算得十分明白。
  • 科研经费改革推六大新规:经费包干,人的费用可超50%
    7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会议出台一揽子新规,来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以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此次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新规非常接地气,解决科研人员激励问题,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做好科研工作。这些规定尊重科研规律,也是财政治理现代化的一个表现,将大大释放科研创新活力,促进创新发展。此次会议在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共推出六大举措。举措一: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近些年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目的在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主要抓手就是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早在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 就简化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此次则进一步将预算科目简化至3个。另外,上述《意见》在项目总预算不变情况下,允许将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这也被称为“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不过上一轮改革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并未下放,设备费一般不予调增。此次国务院明确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杨志勇表示,科研项目执行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变数,预算调剂权下放更有利于项目的执行。另外,此次会议还提出,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据了解,在未实行"包干制"前,科研人员在课题还未开始前,就要对未来花钱进行详细测算纳入预算,后续费用使用也要按照预算来使用。这种缺乏弹性的预算管理方式,不符合科研工作不断变化、探索未知的现实情况,增加科研人员的负担。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了科研经费包干制。所谓包干制,是确定经费总额,但无需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经费需求按规定使用和列支,这减轻了科研人员负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开展了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中央财经大学预算管理研究所所长李燕表示,创建创新型社会,进行科研攻关,除了要加大对科研投入外,简化预算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尤为重要。否则繁琐的事务性负担会分散科研人员的精力,同时也会使科研人员因严苛的经费报销制度使得一方面科研经费花不出去,执行进度慢,一方面科研人员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举措二: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此前中国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比例偏低。2016年上述《意见》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而此次国务院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上海财经大学邓淑莲教授表示,科研项目经费用于“人”的费用比例提高至50%甚至60%是一大亮点,这样给科研单位比较大的科研经费报销使用自主权,更好地激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李燕表示,科研项目经费中明确用于“人”的经费可以达50%以上,可以减少科研人员为报销四处找票而增加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对于承担社科类主要靠智力投入的科研项目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会议还提出,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专家认为,这可以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有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举措三: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范围。目前部分科研项目存在经费拨付速度慢等问题,这影响了科研活动开展和经费使用效益。而此次国务院加快经费拨付进度,则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此前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用于科研直接支出有两年内完成支出的要求,而上述会议未提这一时间限制。举措四: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和范围,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科研团队和经费使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专家认为,这与以往科技部门“自上而下”部署研究课题不同,上述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的创新,其实就是将科研经费主导权真正交给了科研人员,更符合科研规律,激励创新。举措五: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相关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李燕表示,明确配备科研财务助理则有利于减轻科研人员的相关事务性负担,激发他们的科研热情,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去。举措六: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专家认为,在科研经费放权的同时,也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 深圳财政预算:公车经费增2千万 食品检测费降23%
    代表们听取工作报告。   北京治理空气污染5年时间要投几千亿元,深圳今年治理空气污染只有13亿元&hellip &hellip 昨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预算草案联组审议,此举也属首次。多位代表质疑深圳在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检测等方面投入过少。有代表建议,政府应每年安排5亿元食品安全检测费,让市民吃得安心、放心。   &ldquo 三公&rdquo 预算实际只少1000万?   在深圳市本级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中,&ldquo 三公&rdquo 经费预算控制数为5.12亿元,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9亿元、公务接待费0 .46亿元、因公出国(境)0 .37亿元。此前,深圳市已要求,今年公务接待费在去年预算控制数基础上再压减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零增长,因公出国出境零增长。   &ldquo 乍一看,挺高兴,但仔细一想,觉得还可以再&lsquo 砍&rsquo 。&rdquo 市人大代表朱彦说,根据中央&ldquo 八项规定&rdquo 要求,去年深圳&ldquo 三公&rdquo 经费实际上只花了5.22亿元,较预算数少了3000多万元,而今年预算5.12亿元,实际只比去年&ldquo 三公&rdquo 预计执行数少了1000万元。公车费用花了4.09亿元,比预算少花了2000万元。   &ldquo 今年公车费用较去年预算实现零增长,其实是比去年实际花的钱又多增加2000万元。&rdquo 朱彦认为,相关预算不够合理,应实现负增长才对。   食品检测费不升反降23%   在讨论会上,食品安全的预算成为热点。&ldquo 食品安全市民非常关注,去年我们在食品检测费用上投了1亿多元,今年反而下降到8409万元,下降了23%,非常不合理。&rdquo 市人大代表、南山农批董事长陈炳强说,按深圳一年销售的蔬菜计算,即便按照国际普通检测标准,一年只能检测2370吨,不足销售量的1&permil ,何况只是蔬菜,不包括肉类、海产品、水产品等的检测。   市人大代表郑学定也表示,深圳农产品95%依靠外地供应,把好检测关是实现食品安全的关键。据其调研,深圳鲜活农产品若参照供港食品的检测标准,做到每天每批次检测,需要总检测费4.29亿元。他建议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食品安全检测费。   对此,市食品安全监管局负责人说,深圳目前每年检测是2.8万批次,实现食品生产企业、流通环节的全覆盖。尽管如此,深圳还是要求在2014年-2016年分别增加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检测费用,到2016年检测达6.5万批次,也就是香港现在的水平。   重点关注财政支出结构   深圳今年首次实行全口径预算监督审查,如何加强对预算的审查也成为热议话题。&ldquo 下一步不是考验政府,而是考验人大代表自己,有没有水平把预算审查好。&rdquo 郑学定说,预算草案越公开、透明、可读,越会暴露一些问题,预算公开最关键的就是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性,这也应该是代表今后重点关注的。   &ldquo 总的感觉建设项目过多,民生福利过少。&rdquo 郑学定说,能否对重大民生工程,如大气污染、食品安全、水污染治理等,建立资金通道制度,需要钱就用,不需要钱就不用,由人大、政协、纪委等成立监督小组,对通道资金确保监督到位。   &ldquo 预算方案制订得好,不代表预算会使用得好,会推进得好,会评估得好,会监督得好。&rdquo 市人大代表朱玉童表示,对预算如何使用、推进、评估和监督,也应和草案编制一样,更认真。   焦点问答   交通设施维护单价为何差近6万?   市人大代表郑学定:大部制改革前,由市交警部门负责实施的1.424亿元交通安全设施部门预算,每公里维护单价约9.52万元,而大部制后,市交委接管,每公里维护单价下降为3.93万元,每公里相差近6万元,为什么?   市交警局:大部制改革前,交通设施的城市维护费由交警负责,2009年市财委下达1.4亿元城市维护费,跟现在的城市维护费内容不一样,交警负责的是道路交通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红绿灯的城市维护,现在交委接管的不包含红绿灯维护,1.4亿中有7000万元是红绿灯维护费。另外,城市维护范围与现在交委的维护范围不一样,交警原先只负责维护特区内1496公里的道路,现在交委负责的是6700多公里的道路,基数不一样,如果把1.4亿分两块,其中7000万元是标志、标线等费用,每公里是4.8万元,加上红绿灯维护费才是9万多元。   公共财政收入增速为何快于G D P?   市人大代表陈洁:去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为12%,超过G D P增速,公共财政收入为何可以有这么高的增速?政府的钱多了,财税收入多了,社会所留的就少了。   副市长唐杰:财政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是13.5%,2012年为22.57%,而深圳2000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3.3%,2012年下降到11.4%,大致保持比较健康的财政收入与GDP比重。   非税收入增长为什么达到53 .1%?   市人大代表魏达志:深圳非税收入增长速度太快,去年非税收入完成约233亿元,增长53.1%,本级的公共财政预算非税收入,增长67.8%,非税收入为何增长这么快?非税收入结构到底包含哪些内容?非税收入是深圳有自主权的地方,是否能率先改革?   市财委负责人:去年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确实较高,比往年高了三个点,主要有一次性因素,华星光电股权转让收入52.3亿元,是一次性预算,平时规模没那么大。尽管有一次性因素,非税收入的占比约是13.4%,若剔除华星光电因素,应该是10.4%,比去年略高点,深圳非税收入占比在全国城市中是第四,次于北京、上海、宁波,全国城市中非税收入占比大体是不低于15%,如果省一级是20%左右,深圳的质量也是比较高的。   大气污染防治预算何时看齐先进城市?   市人大代表康承:大气污染防治,预算安排大气污染防治经费10个亿,加上相关费用,整体不超过13亿,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是五年要达到几千亿,深圳PM 2.5虽然处于内地副省级以上城市最低水平,但深圳要打造国际化城市,不能只向内地副省级城市看齐,要与香港地区,以及新加坡、伦敦看齐,预算投入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向国际先进城市看齐的目标?   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李水生:大气污染防治,今年市政府财政投资是13个亿,包括工业废气、机动车淘汰等,发改委还有3个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政府财政之所以安排较低,跟深圳污染结构有关,北京能源结构与深圳不一样,北京财政投入很多是将煤电改为天然气,深圳在电力补贴这块费用比较低。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确定稳定生猪产能的措施 促进保供稳价增强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确定稳定生猪产能的措施,促进保供稳价,增强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针对科研人员突出关切,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一是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二是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三是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范围。四是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和范围,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科研团队和经费使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五是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相关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六是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会议要求,各相关方面要狠抓上述措施落实,国办加强督查。  会议指出,通过多措并举稳定生猪生产,目前生猪产能已从一度出现的严重滑坡较快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针对当前供需变化,要遵循经济规律,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确保生猪供应和价格稳定。一要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等长效性支持政策,保护生猪养殖场(户)积极性。对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不得违法违规扩大禁养区范围。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帮扶中小养殖场(户)提升养殖水平。二要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当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以上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时,各地可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三要抓好重大疫病防控,加强猪肉储备应急调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扩大科研自主权!湖北省发布科研经费管理新政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20条”,进一步松绑科研经费管理,破解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诸多难点痛点问题。根据“20条”,湖北省将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简化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在这些直接费用中,除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须提供基本测算说明即可,不再需要提供预算明细。同时,在保证项目正常执行和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项目承接单位可以自行调剂设备预算及相关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结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引人注目的是,湖北省将在湖北实验室试点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即科研团队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决定经费使用,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参加项目的科研人员将获更大力度的激励。据介绍,对包括日常水电费、绩效奖励支出等在内的间接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可统筹安排,可全部用于绩效奖励支出。对自然科学类项目的间接费用,国家规定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占比可达25%,1000万元以上的可达20%。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我省将200万元以下部分间接费用的比例由此前的30%提升到40%,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的比例为3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达60%。对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社会科学类、软件开发类和咨询服务类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更大。根据“20条”,50万元及以下项目最高可达60%,50万元至100万元可达40%,100万元以上的可达30%;职务科技成果在鄂转化的,净收入七成以上可作为研发团队的奖励和报酬;转化成功后,可连续5年将利润的10%以上奖励科研人员。为促进对外交流合作,“20条”规定,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受次数限制,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据悉,为帮助科研人员管好账,湖北省将鼓励项目单位为科研人员聘请“财务助理”,所需费用直接从单位公用经费或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列支。同时,在证明充分履职的前提下宽容失败,并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等,对实施周期3年内的科研项目,不再开展过程性检查。文件全文如下: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中的设备费、材料事务费、业务事务费、人资费、其他支出精简合并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直接费用中除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预算。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预算评审工作的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在预算评审中不得简单按比例核减预算,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二)下放预算调剂权。在保证项目正常执行和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调增、设备费预算内部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的明细变化等设备费预算及相关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预算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推行经费“包干制”。探索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中的科技服务人才、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经费“包干制”管理,湖北实验室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科研团队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对实行“包干制”管理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包干制”项目的经费管理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项目负责人应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四)改进科研经费拨付。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加强项目立项和预算下达的衔接,及时批复项目和预算。除“赛马制”和后补助科研项目之外,其他科研项目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五)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后,结余经费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结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六)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自然科学类项目可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间接费用,其中200万元及以下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40%;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社会科学类、软件开发类和咨询服务类项目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间接费用,其中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不超过60%;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40%;1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30%。项目承担单位应统筹安排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安排要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七)开展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在湖北实验室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绩效评价优秀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择优开展长期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允许从长期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试点单位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试点资格。(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八)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所在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对在鄂工作1年以上且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外籍高层次科技人才,允许用人单位为其购买聘期内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并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九)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指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际发放的水平)、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等实际情况,按现行政策和审批程序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并向承担科研任务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对聘用的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在鄂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通过协议定价、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依法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在鄂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时,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可以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股权激励和税收优惠政策,研发团队可以按照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入的70%取得奖励和报酬。科研人员在鄂自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在转化成功投产后,可连续5年每年从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奖励。科研人员获得的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十一)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创新工作机制,集中聘请科研财务助理,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模式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加强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培训,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依规在项目承担单位公用经费或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列支。(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二)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野外考察、心理测试、土地租赁、劳务聘请、临床试验、资料收集、问卷调查、青苗补偿、工具租赁及其他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科研活动和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参加学术交流等发生的费用,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证据完整的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可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三)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上报结果的要求,由审计、财政、科技管理部门等编制项目结题验收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环节、明确职责、简化流程,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员在项目验收和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选择部分创新能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作为试点单位,将由其出具的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四)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各类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网络备案制,无需报财政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十五)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应与行政人员区别,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家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批次限量管理范围。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位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十六)拓展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强化市场需求和应用导向,对由企业提出需求并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的,科研项目纳入省级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后,采取后补助或与企业联合设立项目共管账户等方式进行支持,形成技术创新项目、资金分配和成果评价主要由市场决定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由企业主导的科技创新机制。(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负责落实)(十七)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面向全球、全国遴选顶尖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赋予领衔科学家自主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等;3至5年后采取第三方评估、国际同行评议等方式,对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以及聘用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单位服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措施。(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八)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投资机构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探索理事会(董事会)决策、院所长(总经理)负责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对绩效考核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推行项目经费“包干制”,在确保项目目标任务不变、考核指标不降的前提下,下放技术路线、研究方案和资金使用调整审批权限,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决定。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六、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十九)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目标、重结果转变。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对基础研究类、应用基础研究类、应用示范类、目标导向类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未达到项目考核指标的,在证明充分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宽容失败,对项目验收允许总结处理,不纳入下一次申报项目的诚信记录。(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财政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探索实行科技项目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对实施周期3年内的科研项目,不再开展过程性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本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七、组织实施(二十一)加强政策宣传。全面梳理现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对与新出台政策精神不符的规定要进行清理。依托“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载体组织开展国家及省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宣传解读,主动精准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推送改革措施,提升关注度、知晓率,在全省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浓厚氛围。加大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贯彻落实政策精神的能力水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二十二)强化政策落实。科研经费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评估,适时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加强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适时对试点政策举措进行总结、宣传、提升。(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二十三)优化管理服务。配套制定财政科研经费“放管服”制度措施,简化优化科研经费的使用程序,大力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建立起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经费使用机制。进一步梳理管理流程,简化项目申报程序,减少提交材料,明确工作标准,优化科技计划管理,完善专家库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行科研经费使用“网上办”“一次结”“限时办”工作机制,提高办理效率。(省财政厅、省科技厅、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发布
    p   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必须站在世界科技创新的前沿,而基础研究正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只有巩固基础、增强底气,不断取得重大原始创新突破,才能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打造发展新优势,促进经济行稳致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noimg/dbca90c9-d4e1-4a95-a9a4-6116393b809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近年来积极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助推首都创新发展。 /p p   不久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p p   自然科学基金是支持基础研究的重要渠道,也是基础研究的重要推动者。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遵循科研规律,坚持“放管服”结合,坚持政策落地,使科研人员的成就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p p    strong 强化“放管服”改革 /strong /p p   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必须站在世界科技创新的前沿,而基础研究正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只有巩固基础、增强底气,不断取得重大原始创新突破,才能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打造发展新优势,促进经济行稳致远。 /p p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交叉的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其相关创新环境建设,在促进北京地区基础研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基金共资助项目3516项,资助经费总额近6亿元,产出了众多高水平成果,资助成效显著。 /p p   一直以来,各种烦琐的科研经费管理程序,让很多科研人员望而生畏。随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发布,科研经费得以松绑,释放出科研创新的巨大活力。 /p p   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近年来积极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助推首都创新发展。2016年发布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致力于改革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方式,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p p   在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后,北京市基金办迅速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广泛征求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p p   北京市基金办相关人士介绍,在充分了解科管人员及科研人员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围绕间接费用使用、信用机制建设、科目设置考虑、联合基金经费管理等方面,与相关科研管理单位、北京市科委相关处室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最终研究形成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p p    strong 多项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科研活力 /strong /p p   据了解,到2016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规模已达1.5亿元 2017年,北京市基金财政经费规模进一步增长到1.65亿元。经费规模的增长,也伴随着管理水平提升的需求。 /p p   在此次发布的《办法》中的“支出科目”,将研究经费、项目津贴费、管理费等3个科目调整为11个直接费用科目加1个间接费用科目。 /p p   在“经费管理”方面,“科研类差旅费、会议费等严格按规定管理”,新《办法》规定,“依托单位可自行制定科研类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这部分经费不纳入“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行政一般性支出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限制。 /p p   此外,“预算调整”方面,原有规定是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使用经费,一般不作调整。此次新《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由依托单位据实核准,每年年底和验收时向基金办备案。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费用可调剂使用等。 /p p   “这更加符合科学研究的规律。”北京市基金办相关人士表示,“也会大大提升科研人员科研工作的自主性。” /p p   对于“结余经费”方面,原来的规定是“仍用于承担单位的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工作”,修改后,“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两年后仍未使用完的,30日内按规定收回”。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科研人员在相关领域持续开展攻关。 /p p   新《办法》还增加了结算方式、政府采购、资产处置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例如,对科研项目过程中的资产处置方式,《办法》规定,依托单位使用项目经费购置(试制)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原则上由依托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其处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p p   《办法》规定,项目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在保障有关参与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开放共享。这与北京市科委近年来大力推进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工作举措相得益彰。 /p p    strong 简化与规范“两手抓” /strong /p p   北京市基金办相关人士介绍,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领域系列改革中对“放、管、服”的要求,修订后的《办法》下放了预算调整及经费管理权限,明确了差旅费、会议费及结余经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了结算方式、政府采购、资产处置方式、企业税务处理原则等相关内容。 /p p   据介绍,《办法》具有简化预算编制、规范非财政性经费管理、突出管理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等三个特点。 /p p   《办法》简化了预算编制,下放了预算调整权限。根据基础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办法》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科研类会议费、差旅费、咨询费的管理权限。 /p p   同时,《办法》也加强了对非财政性经费规范管理。近年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与相关企业等单位建立了联合资助机制。根据《办法》,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联合资助、捐资等方式资助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非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统筹管理。 /p p   此外,项目经费管理上也更符合基础研究规律。《办法》明确采取定额补助资助方式,按项目类型实行定额补助。结合基础研究项目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特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简化流程,无须预算评审,在项目结题验收时只提供总决算表并依需进行结题审计。 /p p   北京市基金办相关人士表示,这些规定,使科技经费真正服务于科研人员的创造性活动,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科研实际需求。 /p p /p
  • 两会代表委员“炮轰”科研经费制度
    p   “科研项目已经变了味”“科研经费报销不合理”“学者的智力成果无法体现”……面对目前我国科研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全国两会期间,众多学界的代表委员们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如何打通科研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值得我们深思。 /p p   “科研项目已经变了味”“科研经费报销不合理”“学者的智力成果无法体现”……在今年两会期间,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公开表达了对我国现有科研制度的不满。 /p p   近年来,科研经费制度在饱受学界争议的同时,的确也暴露出很多的问题,一边是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科研腐败” 另一边则是科研人员“鸣冤叫屈”管得太死,认为经费管理规定不科学、不合理,直接导致效率低下。 /p p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科学且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社科类科研创新,重视这些问题,并能实事求是地修订相关制度,是提升科研人员积极性、创建创新大国的必要措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研课题申报“变了味” /strong /p p   “如今,各高校学者申请科研项目大多是为了两件事,一是评职称,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钱,科研项目的申报早已‘变了味’。如果不是为了职称和考核,许多教师根本不会申请课题,这是当前中国高校教师普遍身处的现实。”侯欣一说。 /p p   侯欣一告诉记者,目前在我国高校中,职业的上升通道与能否申报上课题以及课题的重要性直接挂钩。因此,几乎所有教师都毫无例外地要被卷进科研的洪流中。以侯欣一所在的南开大学为例,若要晋升为教授必须主持一项国家级的科研课题。 /p p   “记住是主持项目,至于结项成果几乎无人问津。”侯欣一说,“这就必然会导致许多教师是为了申请课题而申请,根本不去考虑有他没有这个能力去完成这个项目,这也就说明了为何目前我国学术‘垃圾’越来越多。”侯欣一说。 /p p   侯欣一告诉记者,打个比方,每年一到申请科研项目时,学者们首先考虑的是这个课题能不能申请下来,而不是这个课题能不能做好。如果有一个课题特别适合这个学者做但是特别热门,他也可能不去申请,因为申请冷门,竞争少,成功几率高啊,这些都是我国科研制度十分奇葩的现象。 /p p   事实上,由于申报成功的课题数量,将直接影响学校的科研排名,各大高校总是积极要求教师进行申报。 /p p   每年,侯欣一所在的南开大学都会召开一次盛大的申报课题动员会,学校领导在台上讲话,说要办研究型大学,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是衡量一个学校科研水平的标志,大家都要申报。在学期进行了三分之二的时候,会把每个学院争取的科研经费、项目立项成果都张榜公布,进行排名,排名靠后的学院会受到校长点名批评。 /p p   “当象牙塔变成名利场,这个国家的科研水平可想而知。”侯欣一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研经费预算制度存在缺陷 /strong /p p   除了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经费怎么花,也是饱受两会代表委员们诟病的另一个话题。 /p p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还专门向全国人大提交了有关《关于建立“科研友好型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议》。 /p p   “人家外国的科研管理看成果,你只要成果做好了,不太管钱怎么花,花钱也没有时间限制和严格的比例分配。在我国,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很严格,虽然有课题经费,但如何花钱变成了一个难题。”孙宪忠告诉记者。 /p p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的第一管理原则是“专款专用”,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预算。但由于预算是超前做出的计划,且越来越趋于严格,不仅要做项目内容使用方面的预算,还要加上严格的时间表,这使得一些科研人员无所适从。 /p p   “我们做预算编制课题项目,一般会要求提前1年就编好预算,而且编制预算的要求很高,比如2016年有一笔课题经费要花掉,2015年就得把这个预算编好。如果需要调研,2015年就得确定要到什么地方去调研。这种要求可能对行政部门比较适合,但是在科研单位,因为科学研究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下一年准备到哪些地方去调研,这是还没有发生的怎么写?怎么操作?”孙宪忠无奈地表示道。 /p p   由于超前的预算与现实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不仅仅是孙宪忠,许多学界的代表委员们均对过度严格的预算编制抱有微词,认为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p p   据了解,目前我国科研项目大体可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同类别科研项目在成本构成、研究目标、社会效益上有着很大不同。 /p p   “尤其是基础研究项目,探索性是其基本特征,具体科研活动可能会随时根据科研进展发生调整。而按现行规定,在项目申请和批准时,就需要明确科研经费的详细用途,执行中又非常重视细节性的外部控制,与科研活动的探索性要求不相适应。”常年从事考古研究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袁靖说。 /p p   过度严格的预算执行很大程度上约束了经费的有效使用。袁靖告诉记者,目前科研经费预算往往实行列举式,只对有限的几个科目做出规定,比如资料、设备、会议、调研、劳务、国际交流合作、管理等,对预算科目之外的费用一概不予理睬。而列举式的方法无法穷尽现实科研活动中存在的可能性,目前科研经费预算科目无法全部覆盖现实科研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一些与课题相关而没有预算科目的开支被排除在预算科目和经费使用范围之外。 /p p   为此,在今年的两会期间袁靖提出要简化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淡化细节控制。“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宜粗不宜细,可分成几个大类,同时允许各大类之间在执行中进行调整。基础研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成本是购买科研设备,而社会科学类主要成本应是调研和数据收集整理,人文学科则主要是书籍和资料整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当分别予以安排。”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行政环节审批过多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阻碍科研发展 /strong /p p   在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汪晖对于科研经费制度也表示了自己的不满。 /p p   他在全国政协社科界小组讨论时表示,即使是通过了预算,科研经费在使用时的各种行政审批也让他“烦透了”。 /p p   汪晖讲述了一个自己的故事。有一天,他发现电脑坏了,想换一台新电脑,他找到了学校办公室,被告知需要经过固定资产审批之后,通过政府统一采购才能购买,这个流程至少要3个月。 /p p   “3个月时间科研项目都快结项了,我还换电脑干什么?”汪晖说。 /p p   后来,汪晖就自己花钱买了电脑,然后,找各种餐饮发票去报销,“这不是逼良为娼吗?”汪晖苦笑着说。 /p p   侯欣一对此深表赞同,他告诉记者,不仅仅是设备购置,就是在课题研究中需要经常支出的会议、调研、国际交流等费用,随着国家出台针对三公经费的多种严格管理规定,这些经费也被纳入到三公经费的严格管理范畴,同样也在实行着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 /p p   侯欣一告诉记者,“即使这些费用通过了审批,之后你还得按照标准,按照指定的地点去开会,包括请哪些人、具体的会议议程等也需要经过领导审批。科研是知识分子的一个基本劳动权,你今天种哪块地,怎么种,都有人监督,这样容易抹杀一些人的积极性。” /p p   侯欣一认为,这样的审批其实毫无意义,“课题是一个项目,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什么时间调研或开会,作为课题组责任人,我来安排就可以,现在所有事项都得上面领导签字。领导哪管得过来呢,肯定会增加一些麻烦。” /p p   侯欣一告诉记者,目前,由于审批卡得太严,他会选择尽量减少外出调研,能不去就不去了,一些会议也懒得组织或者参加了。 /p p   针对会议、调研出差等层层审批带来的低效率,侯欣一建言:“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审批,应当采取简政放权的思路。很多审批完全没有必要,徒增麻烦且没有实际效果,浪费了科研人员大量宝贵的时间。为避免虚假行为,可以考虑采取抽查的方式,在事后适度加大审计、核查力度。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查出后要加大惩罚力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研经费应该考虑劳务费用 /strong /p p   除了以上,审批难、科研项目“注水”问题之外,委员代表们还对科研制度中是否应该支付劳务费的问题表达了一致的赞同。 /p p   据记者了解,按我国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各种物质消耗支出,如购买设备、图书,以及支付出差住宿、交通费用等,而对于科研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劳务支出,财政资助课题基本不能支付。 /p p   也就是说,现行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不能报领劳务费。汪晖对此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现在的科研经费,好比是让你加班,你需要锹,给你买把锹的钱 你要用锄头,给你买把锄头的钱。完了你就干活吧!就是农民工也要问一句:我的加班费呢?” /p p   现行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不能报领劳务费,劳务费只能发放给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及特定劳务人员等,而这部分劳务费的发放也是有比例限制的。汪晖介绍说,“课题研究中请学生来帮忙找资料,可以给学生发一点劳务费,但规定比例不能超过10%。而其他课题组成员,就无法用劳务费的方式给予报酬了,所以邀请课题组成员并不容易。这种限制人为地割裂了科研劳动和报酬之间的联系,使劳动取酬、经济激励等正常规律无法在科研活动中发挥作用。” /p p   孙宪忠对此感同身受:“像我们有些课题,规定劳务费不能超过10% 有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委托的课题,就会限制不能超过35%。这种限制与课题的实际需要脱节。比如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委托的课题,本身是咨询性质的,主要是人力投入,但经费只能少部分用于人力投入。这说明我们在思想认识上不重视科研‘活劳动’的有效补偿,错误地认为科研项目主要是物质投入。” /p p   孙宪忠还表示,近期国家的一些管理规定在这方面有所松动,实事求是地承认科研劳务支出的合理性。但是,个别部门管理制度的松动,在执行中遇到很大困难。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的执行,要满足委托单位、主管单位、科技部门、财政、审计、纪检等多个单位的管理规定或监督要求,单个部门的管理制度变化,在现实执行中会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规定打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应重视科研人员的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薪酬体系设计和科研激励 /strong /p p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以利益分配为导向,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创新主体自主转让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堂堂正正地走出“深闺”,与经济对接,与市场共舞,发挥其创造驱动作用,以勃发的生机促进经济增长。 /p p   作为社科类研究人员,侯欣一做过许多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在他看来,这些项目的规定清楚明了,“你为他们提供科研服务,他们就把所有的应该支付的报酬包括劳务报酬计算得很清楚,绝大部分资金用在了劳务支出,剩下的资金就是调研支出的实报实销。” /p p   “我觉得这种处理方式比较合理。像我们这种把劳务费限制在20%、30%、40%,就不太合理了。毕竟做这种咨询服务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也会有其他人参与,他们辛辛苦苦,不发报酬怎么可以呢?”侯欣一说,按照制度规定科研人员不能从项目中获取经济收益,实质上是科研管理中的“大锅饭”思维,即认为科研人员可以不需要经济激励、不应当拿高收入,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 /p p   “应该综合考虑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侯欣一建议,基础研究项目资金应充分考虑对“活劳动”的合理补偿、激励科研人员衣食无忧潜心钻研 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允许设置30%~50%科研经费为智力报偿,用于研究生或临时聘任研究人员工资、课题组成员科研补助。 /p p   对此,孙宪忠也建言:“应该突破课题组成员的身份限制,以实际劳动付出为标准,允许课题组负责人和成员获得劳动报酬。希望借助简政放权、释放活力的国家政策改革推动,科研经费管理对于一些使用限制和一些行政壁垒可以消除,合乎科研规律和劳动价值规律的良性制度得以建立,科研人员积极性不足的现状会得到改变。” br/ /p
  • 科研人员吐槽科研经费管太严 自叹不如农民工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离不开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设计。但近年来,科研经费管理暴露出不少问题。一边是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科研腐败”;另一边则是科研人员“鸣冤叫屈”管得太死,认为经费管理规定不科学、不合理,直接导致效率低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室主任汪德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科学且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社科类科研创新。重视这些问题,并能实事求是地修订相关制度,是提升科研人员积极性、创建创新大国的必要措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d201c61b-568e-4668-b0a3-21efb90389ed.jpg" title=" 2016319528500.jpg" width=" 500" height=" 311"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11px " / & nbsp & nbsp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人家外国的科研管理看成果,你只要成果做好了,不太管钱怎么花,花钱也没有时间限制和严格的比例分配。在我国,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很严格,虽然有课题经费,但如何花钱变成了一个难题。”这是记者采访中不少科研人员的看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科研经费的第一管理原则是“专款专用”,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预算。但由于预算是超前做出的计划,且越来越趋于严格,不仅要做项目内容使用方面的预算,还要加上严格的时间表,这使得一些科研人员无所适从。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我们做预算编制课题项目,一般会要求提前一年就编好预算,而且编制预算的要求很高,比如2016年有一笔课题经费要花掉,2015年就得把这个预算编好。如果需要调研,2015年就得确定要到什么地方去调研。这种要求可能对行政部门比较适合,但是在科研单位,因为科学研究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下一年准备到哪些地方去调研,这是还没有发生的怎么写?怎么操作?”汪德华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由于超前的预算与现实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记者采访的科研人员均对过度严格的预算编制抱有微词,认为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科研项目大体可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同类别科研项目的成本构成、研究目标、社会效益有很大不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尤其是基础研究项目,探索性是其基本特征,具体科研活动可能会随时根据科研进展发生调整。而按现行规定,在项目申请和批准时,就需要明确科研经费的详细用途,执行中又非常重视细节性的外部控制,与科研活动的探索性要求不相适应。”汪德华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过度严格的预算执行很大程度上约束了经费的有效使用。此外,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主任胡仙芝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科研经费预算往往实行列举式,只对有限的几个科目做出规定,比如资料、设备、会议、调研、劳务、国际交流合作、管理等,对预算科目之外的费用一概不予理睬。而列举式的方法无法穷尽现实科研活动中存在的可能性,目前科研经费预算科目无法全部覆盖现实科研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一些与课题相关而没有预算科目的开支被排除在预算科目和经费使用范围之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在接受采访的科研人员看来,科研经费预算僵化的计划管理模式,与科研项目的探索性特征不匹配。为此,汪德华提出要简化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淡化细节控制。“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宜粗不宜细,可分成几个大类,同时允许各大类之间在执行中进行调整。基础研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成本是购买科研设备,而社会科学类主要成本应是调研和数据收集整理,人文学科则主要是书籍和资料整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当分别予以安排。”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课题经费实施环节审批过多?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接受采访的科研人员普遍表示,即便是预算科目内的计划经费,其使用也受到严格限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我今天电脑又打不开了,一直想换一台新电脑,但是现在买电脑、办公用品管得越来越严,得经过固定资产审批之后才允许买,还要通过政府采购。”科研人员李霞(化名)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李霞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了近10年,作为社科类研究人员,近年来她申报了不少课题。在不久前申报的课题中,她已经在预算科目中写明了设备资料购置费用,但因为遭遇到固定资产审批以及政府采购的强制性规定而被搁置。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不仅是设备购置,李霞表示,如课题研究中经常需要支出的会议、调研、国际交流等费用,随着国家出台针对三公经费的多种严格管理规定,这些经费也被纳入到三公经费的严格管理范畴,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李霞向记者介绍,“审批完了你得按照标准,按照指定的地点去开会,包括请哪些人、具体的会议议程等也需要经过领导审批。科研是知识分子的一个基本劳动权,你今天种哪块地,怎么种,都有人监督,这样容易抹杀一些人的积极性。”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一些科研人员认为这种针对出差、调研的审批,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课题是一个项目,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什么时间调研或开会,作为课题组责任人,我来安排就可以,现在所有事项都得上面领导签字。领导哪管得过来呢,肯定会增加一些麻烦。”李霞说,由于审批卡得太严,她尽量减少外出调研,能不去就不去了,一些会议也懒得组织或者参加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针对会议、调研出差等层层审批带来的低效率,汪德华建言:“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审批,应当采取简政放权的思路。很多审批完全没有必要,徒增麻烦且没有实际效果,浪费了科研人员大量宝贵的时间。为避免虚假行为,可以考虑采取抽查的方式,在事后适度加大审计、核查力度。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查出后要加大惩罚力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财政资助课题基本不能支付劳务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按现行管理规定,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各种物质消耗支出,如购买设备、图书,以及支付出差住宿、交通费用等,而对于科研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劳务支出,财政资助课题基本不能支付。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也就是说,现行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不能报领劳务费。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蒋寅对此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现在的科研经费,好比是让你加班,你需要锹,给你买把锹的钱;你要用锄头,给你买把锄头的钱。完了你就干活吧!就是农民工也要问一句:我的加班费呢?”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现行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不能报领劳务费,劳务费只能发放给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及特定劳务人员等,而这部分劳务费的发放也是有比例限制的。胡仙芝介绍说,“课题研究中请学生来帮忙找资料,可以给学生发一点劳务费,但规定比例不能超过10%。而其他课题组成员,就无法用劳务费的方式给予报酬了,所以邀请课题组成员并不容易。这种限制人为地割裂了科研劳动和报酬之间的联系,使劳动取酬、经济激励等正常规律无法在科研活动中发挥作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汪德华对此感同身受:“像我们有些课题,规定劳务费不能超过10%;有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委托的课题,就会限制不能超过35%。这种限制与课题的实际需要脱节。比如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委托的课题,本身是咨询性质的,主要是人力投入,但经费只能少部分用于人力投入。这说明我们在思想认识上不重视科研‘活劳动’的有效补偿,错误地认为科研项目主要是物质投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汪德华还指出,近期国家的一些管理规定在这方面有所松动,实事求是地承认科研劳务支出的合理性。但是,个别部门管理制度的松动,在执行中遇到很大困难。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的执行,要满足委托单位、主管单位、科技部门、财政、审计、纪检等多个单位的管理规定或监督要求,单个部门的管理制度变化,在现实执行中会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规定打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学者建议:应重视科研人员的薪酬体系设计和科研激励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有观点指出,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以利益分配为导向,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创新主体自主转让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堂堂正正地走出“深闺”,与经济对接,与市场共舞,发挥其创造驱动作用,以勃发的生机促进经济增长。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作为社科类研究人员,汪德华也做过包括世界银行课题在内的一些国外课题项目,在他看来,这些项目的规定清楚明了,“你为他们提供科研服务,他们就把所有的应该支付的报酬包括劳务报酬计算得很清楚,绝大部分资金用在了劳务支出,剩下的资金就是调研支出的实报实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我觉得这种处理方式就比较合理。像我们这种把劳务费限制在20%、30%、40%,就不太合理了。毕竟做这种咨询服务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也会有其他人参与,他们辛辛苦苦,不发报酬怎么可以呢?”汪德华说,按照制度规定科研人员不能从项目中获取经济收益,实质上是科研管理中的“大锅饭”思维,即认为科研人员可以不需要经济激励、不应当拿高收入,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该综合考虑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汪德华建议,基础研究项目资金应充分考虑对“活劳动”的合理补偿、激励科研人员衣食无忧潜心钻研;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允许设置30%~50%科研经费为智力报偿,用于研究生或临时聘任研究人员工资、课题组成员科研补助。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对此,胡仙芝也建言:“应该突破课题组成员的身份限制,以实际劳动付出为标准,允许课题组负责人和成员获得劳动报酬。希望借助简政放权、释放活力的国家政策改革推动,科研经费管理对于一些使用限制和一些行政壁垒可以消除,合乎科研规律和劳动价值规律的良性制度得以建立,科研人员积极性不足的现状会得到改变。”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刘鹤影对此文亦有贡献) /p p br/ /p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二)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四)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并及时拨付资金。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五)加快经费拨付进度。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六)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八)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将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级科研院所。允许中央级科研院所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试点单位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中央级科研院所负责落实)(九)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数据确定)、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用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借鉴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年薪制的经验,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十一)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各单位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照法律规定,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剩余部分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分听取本单位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进行约定。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十二)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三)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十四)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选择部分电子票据接收、入账、归档处理工作量比较大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财政部、税务总局、单位主管部门等负责落实)(十五)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管理、人员费用等财务、会计、审计方面具体要求,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员在项目验收和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单位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科技部、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十六)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向财政部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部门要研究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除外条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司法部、财政部负责落实)(十七)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应与行政人员有所区别,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根据需要开展工作。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负责落实)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十八)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财政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落实)(十九)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3至5年后采取第三方评估、国际同行评议等方式,对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以及聘用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单位服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鼓励地方对新型研发机构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围绕科研投入、创新产出质量、成果转化、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估。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科技部、财政部负责指导)六、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二十一)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项目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对自由探索型、任务导向型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二)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推进监督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减少过程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审计署、财政部、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七、组织实施(二十三)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聚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快清理修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门规定和办法,科技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督促落实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二十四)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及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大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二十五)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督查。要适时对有关试点政策举措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财政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财政部、中央级社科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参照本意见尽快修订中央级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参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改革完善本地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8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
  • 中科院假借科研经费花1.58亿 102人持因私护照出国
    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物理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生态中心、大气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 303 697.4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66 472.0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37 225.3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6 832.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 969.87万元,其中2013年24 255.88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056.94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 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   2.2008年以来,所属纳米中心、半导体研究所(以下简称半导体所)、大气所、物理所、生态中心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在基本支出、课题和项目经费中列支无关支出等15 826.84亿元,其中2013年5757.59万元。(注:审计署官网称违规花15826.84亿,后更正为15826.84万)   3.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严格履行协议,提前从零余额账户向其控股公司支付设备款935.15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大气所和物理所有667个项目应结题未结题,涉及金额3190.05万元 纳米中心和大气所有209个已结题项目未及时结账,涉及金额6668.99万元。   5.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办公家具,涉及金额1115.92万元。   6.2013年底,所属生态中心决算报表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5618.98万元。   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有102人在无出国任务批件的情况下持因私护照执行出国任务 物理所、大气所、生态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884.47万元 院本级和所属生态中心7个出国(境)团组在非定点购票点购买机票   (2)2012年和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的3个出国(境)团组中,2人擅自增加出访国家,9人擅自增加出访城市,21人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共计79天 未经批准组织双跨团组,邀请自然科学基金会1名工作人员持因私护照分别出访美国、加拿大,承担其出国费用4.12万元,其中2013年2.46万元 2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费8.68万元,其中2013年2.46万元 将2013年出国费6.10万元转嫁给挂靠单位中国生态学学会承担。   8.截至2013年底,院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7辆 所属半导体所2011年以来违规占用参股公司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超标准 物理所2012年无预算购置价值76.20万元的3辆公务用车,且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院本级未经批准召开4个二类会议 所属物理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4个会议、支出26.35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   (2)2013年,所属大气所将1个研讨会的后半程议程安排在游船上召开,26.02万元费用由收取的会议费和企业赞助费承担   (3)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委托旅行社组织28名职工赴江苏宜兴考察4天、北京游览1天,支出14.92万元,其中10万元以会议费名义列支   (4)2013年,所属物理所收取的会议注册费6.42万元未纳入其法定账簿核算   (5)截至2013年底,所属半导体所将在往来款挂账的2010年举办国际会议收取的注册费及广告费42.66万元,全部用于所内职工劳务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此外,中科院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22.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半导体所、生态中心等9家单位部分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0%,其中物理所和生态中心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共计242平方米,但向中科院上报为49平方米。   2.2012年,未经财政部批准,院本级自行批复所属大气所拆除价值1095.51万元建筑物 所属物理所未经批准将该所一栋应拆除的平房加层扩建,支出297万元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为变更科研办公楼用地性质,在项目概算外支付给民营企业&ldquo 规划立项程序审批服务费&rdquo 46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购置的294.04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013年18.04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物理所2012年已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实际支出超概算2131.24万元,在该项目中编造虚假接待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15.40万元。   5.2011年以来,所属物理所未经公开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涉及金额1222.81万元 2013年在没有工程计量结果的情况下报销工程款300万元。   6.2012年,所属半导体所收取的房屋租金128.04万元未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   7.2009年至2013年,未经院党组批准,院本级、北京分院、沈阳分院个别领导干部在中科院所属企业兼职,领取津贴共计106.90万元,其中2013年25.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 对提前支付设备款问题,要求按照协议支付款项 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规范费用管理,及时处理经费结余 对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结账 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对决算报表不实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 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 对越权批准拆除建筑物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 对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要求按规定处理,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对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尽快履行或补办审批手续,严格基建报销程序和招标管理,据实支付工程款,追回违规报销资金 对房租收入未纳税问题,要求补缴税金 对部分领导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停止此类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ldquo 三公&rdquo 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其中半导体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生态中心已将多计提的科研用房费用归还课题组 半导体所等6家单位已完成超标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中科院向社会公告。   附表:1.中科院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科院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 官宣!科技部:结余科研经费不再收回!
    8月31日,科技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问答,详细解释了此前发布的改革国家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 其中,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的新举措得到了进一步说明——为鼓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节约使用经费,避免突击花钱,《若干意见》进一步改进结余资金管理。  一是放宽留用政策,超过两年后也不再收回。明确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防止结余资金规模过大,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在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方面:间接费用比例提高了10%。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20%提高到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15%提高到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13%提高到2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此外,《若干意见》问答还解释了科研项目预算科目编制的变化、预算调剂权下放、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明确劳务费支用范围、改进报销繁琐问题等政策细节。  以下为问答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问答  1.《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进行专章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2013-2020年,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到2.3万亿元;2021年,在中央本级支出继续负增长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科技支出,安排预算3227亿元,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财政科技经费的快速增长,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愈发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努力消除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也存在部分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一些领域改革需随着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对于回应科技界关切,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人员获得感,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2.如何按照精简后的预算科目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答:《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目前的9个以上统一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共3类。  一是关于设备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二是关于业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三是关于劳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同时,《若干意见》要求,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3.《若干意见》对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有哪些新规定?  答:针对科研活动不确定性的特点,《若干意见》实现了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的全部下放:一是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即项目负责人无需再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调增设备费预算;二是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其根据科研活动需要自主安排。  4.《若干意见》在扩大经费包干制方面有什么新安排?  答:2019年以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开展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从实施情况看,包干制试点效果很好,科研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给予高度评价。《若干意见》从科研项目和科研机构两个层面,进一步扩大了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一是项目层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二是机构层面,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5.如何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  答: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涉及财政部门、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等多个环节。《若干意见》对每个环节的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是从财政部门到项目管理部门,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二是从项目管理部门到项目承担单位,明确要求项目管理部门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三是从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到项目参与单位,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  6.《若干意见》在结余资金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答:为鼓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节约使用经费,避免突击花钱,《若干意见》进一步改进结余资金管理。一是放宽留用政策,超过两年后也不再收回。明确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防止结余资金规模过大,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7.今后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如何管理?  答:为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提出了含金量更高、激励力度更大的措施。一是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20%提高到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15%提高到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13%提高到2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二是间接费用管理主体。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三是间接费用管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创新成果。  8.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扩大了哪些试点范围?  答:为支持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机制,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允许试点单位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若干意见》从两个方面提出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一是进一步扩大试点单位范围,从中科院所属部分科研院所扩大到所有中央级科研院所。二是进一步扩大可提取奖励经费的稳定支持科研经费范围。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增加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专项经费。  9.劳务费如何管理?  答:《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劳务费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在发放劳务费时,要注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发放对象上,劳务费发放对象是项目聘用人员,即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或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方式为项目聘用的人员,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二是在发放标准上,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项目聘用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三是在开支范围上,项目聘用人员所需人力成本可通过劳务费科目列支,包括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也就是说,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都可以从劳务费中列支。  10.《若干意见》关于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绩效工资总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绩效工资分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若干意见》完善了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即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数据确定)、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11.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若干意见》提出各单位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规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同时,强调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12.如何推动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琐问题?  答:《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费报销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着力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  一是全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项目承担单位要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不再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上花费精力。  二是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找票”、“贴票”等问题。《若干意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不断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在主办会议时,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确需负担的受邀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可实行包干制。  三是推进无纸化报销,让数字信息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腿。《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科研经费报销的信息化建设,明确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选择部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切实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  四是实行预警提醒,提升服务水平。《若干意见》提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寓服务于管理之中,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为顺利报销奠定基础,提升单位财务报销服务水平。  13.《若干意见》在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方面有何举措?  答: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是国际通行惯例,科研人员需要提供验收所需要的材料。为把科研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此次《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科研经费的结题验收环节,采取三个方面措施,切实为科研单位和人员“减负”。一是强调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二是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管理、人员费用等财务、会计、审计方面的具体要求,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员在项目验收和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三是选择部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  14.如何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  答:《若干意见》从政策和落实两个方面,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进行了优化。一是从政策上,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行特殊的管理政策,强调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取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二是从落实上,要求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明确财政部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自收到变更申请并符合要求的项目,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15.《若干意见》对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若干意见》强调了科研人员因公出国管理有关要求。一是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管理应与行政人员有所区别,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根据需要开展工作。二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  16.如何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支持机制。《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  17.在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需要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技人才。为此,《若干意见》提出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学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3至5年后采取第三方评估、国际同行评议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18.《若干意见》对鼓励地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有哪些要求?  答:为了鼓励地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一是鼓励地方对新型研发机构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二是要求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其经费使用的更大自主权。三是围绕科研投入、创新产出质量、成果转化、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估。四是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  19.如何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绩效管理?  答:为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若干意见》从两个层面对强化科研经费绩效管理提出要求:一是项目管理部门层面,强调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尊重科研规律,根据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的特点实行分类评价,评价结果要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二是项目承担单位层面,在资源配置上体现绩效导向,把科研资源向优秀的人才和团队倾斜,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20.在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为提高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若干意见》从监督检查方式、责任、检查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在监督检查方式方面,要求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二是在监督检查责任方面,要求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三是在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方面,要求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四是提出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要求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实行免予问责。  21.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若干意见》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若干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落实要求:  一是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既涉及部门规定及办法,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以及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也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内部管理办法,如间接费用管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等。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宣传上要实现传统与创新相结合,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培训上要实现专题和日常相结合,让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充分知晓、理解政策措施。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督查。各地也要参照《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加快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形成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22.《若干意见》发布后,如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  答:新政策出台后,为实现新旧政策无缝衔接、顺畅运行,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若干意见》发布时,科研项目执行期已结束、进入结题验收环节的项目,相关经费管理和支出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再作调整。  二是《若干意见》发布时,尚在执行期内的科研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并与科研人员充分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新规定。涉及需项目管理部门同意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三是《若干意见》发布后,新立项的科研项目按照新规定执行。
  • 49中央部门单位存审计问题 审计署“自曝家丑”
    内容提要:审计署27日公布的49个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上述部门单位存在着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等问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等。其中,2011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49个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三方面问题,审计查出重大违规问题中涉及司局级及以上人员22人。   中央部门将公开公车量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7日介绍说,2011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9.77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记者对比发现,与2010年相比,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亿多元。   此外,经汇总,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   谢旭人表示,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并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也要在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   49个中央单位存在问题   审计署27日公布的49个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上述部门单位存在着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等问题。   这49个中央部门单位是: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知识产权局、宗教局、中科院、社科院、地震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信访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外专局、民航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对外联络部、求是杂志社、经济日报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一把手职务腐败问题43起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作2011年度审计报告时指出,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其中“一把手”的职务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有43起。   刘家义介绍说,上述案件中大多为利用公权牟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他说,这些案件涉及司局级及以上人员22人,占涉案总人数的7%。   审计署自曝家丑   审计署27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1年度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审计署去年本级“行政复议预备费”等10个项目预算,未能按计划进度执行,年底形成结转财政资金840.9万元 至去年底,审计署本级以前年度基建工程款400万元在“往来款”科目中挂账,未及时清理。   此外,检查还发现审计署所属单位存在一些问题。   数说审计   29.55亿元   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有29.5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   12倍   在抽查的62家县级医院中,有23家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相当于其应收药费的23%,加价最高的达12倍。   13小时   在京沪高铁全线的土建招标中,铁道部违规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至少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这反映了在重大投资项目中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  93%   8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有93%只见投钱不见验收。2401项(篇)成果中,有582项是用其他成果充抵的。   新闻分析   今年审计报告揭示五大新问题   预算未能覆盖全部收支   今年审计报告首次提出“中央预算管理完整性”问题,明确指出,当前我国政府预算还未能覆盖全部收支。如: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还少报了19.22亿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中央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累计结余628.92亿元,编入部门预算的不到一半。   政府采购缺乏有效制约   今年审计报告揭示,由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制定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审批、授予、考核、处罚全部都由财政部一家负责,审批监管不够严格,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并由此引发了一些问题。   审计发现,在财政部授予甲级资格的633户采购代理机构中,有129户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与实际缴纳情况不符 未按规定向国务院报告6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也未依法处理涉嫌违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以财政部国库司便函形式,审批(核)1319项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事项。   “三公经费”概念不清   据审计署办公厅负责人介绍,今年审计报告更加注重反映财政管理绩效情况,用较大篇幅反映了财政管理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学、政策目标未实现等“软问题”。上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公经费”概念不清、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上。审计发现,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惠民政策目标完成率低   今年审计报告高度关注惠民政策目标的实现,并揭示出民生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工程进度滞后、目标未如期实现这一新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重建城镇居民住房截至去年10月底仅有68%开工、44%完工,难以实现预定目标。   通过第三方权钱交易   通过深入分析112起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经济犯罪案件,揭示出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正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新形式。
  • 教育部2016决算报告:追加175亿元建设“双一流”高校
    p   21日公布的教育部2016年决算报告(简称报告)显示,教育部2016年“花”了123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0%。部分项目在预算基础上获得追加资金。其中,高等教育支出追加资金约175亿元,人才引进经费追加资金近5亿元。 /p p   strong  双一流高校建设继续增资 /strong /p p   报告显示,教育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6亿元,支出决算为1239亿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追加“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等方面的财政拨款。这两个均属于教育部支出中的“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812亿元,支出决算9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9%,追加资金约175亿元。 /p p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之后,中央财政资金陆续到位。在教育部2015年决算报告中,“高等教育”支出同样获得资金追加,“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是原因之一。从“统筹建设经费”到“引导专项资金”,“双一流”建设的资金部署日益清晰。 /p p    strong 人才引进经费获追加 /strong /p p   除“双一流”建设,还有不少项目获追加资金。例如,“科技条件专项”年初预算6000万元,支出决算7583 .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53.71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追加“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经费。 /p p   完成年初预算比例最高的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7700万元,支出决算576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55%,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追加“外专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引进人才、“万人计划”入选人才等经费。 /p p   不过,从近三年决算报告看,中央财政均花了大气力在人才引进上,每年追加不少经费。2014年该项目支出决算为3265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71%。2015年支出决算为6267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04%。单从决算金额来看,去年人才引进经费比2015年有所下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88.78分。 /p p    strong 中央高校基础设施改造28亿元 /strong /p p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教育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0个,二级项目4180个,共涉及资金572.28亿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p p   教育部今年首次在中央部门决算中增加“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的绩效评价结果。该专项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可分解为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改造这三方面。从实际完成情况看,2016年度中央高校房屋修缮面积近541万平方米,验收通过率87%,安全事故明显减少或基本没有事故。设备购置金额30 .9亿元,验收通过率92%,设备购置后服务师生人次显著增加。基础设施改造金额28亿元,验收通过率90%,改造后节电、节水等情况明显提高,在优化校园整体规划布局、全面提升运行保障能力方面成效显著。 /p p   strong  三公经费减少108万元 /strong /p p   教育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846.80万元,支出决算1695.63万元,完成预算的91.8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211.26万元,占71.4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5.15万元,占20.6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9.22万元,占7.97%。 /p p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较2015年支出决算减少108.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4 .3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3 .2万元。根据决算报告,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p
  • 已有91个中央部门公布预算 仍存核心信息模糊不清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 实习生 朱程强)中央部门预算公布已近尾声,截至昨日,已经有91个部门公布部门预算。公布的部门中,教育部的预算总额依然最高,为1856.7亿元。   公开内容涵盖5大部分   今年是中央部委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第三个年头。   相较去年和前年,今年各部委预算报告格式较为统一,并将预算表依不同类别细化到款、项。各部门公布的内容涵盖了部委概况,包括主要职能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表,包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收入表、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五张表格 针对五张表格的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以及名词解释等。   国税总局保障房支出最高   从现有数据看,预算总额最高的是教育部,达到1856.7亿元,仅保障房支出就达到42.6亿元。紧随其后的是国税总局,达到866.86亿元,但其保障房支出最高,达到45.7亿元。卫生部预算支出总额第三,为801.95亿元,保障房支出为26.25亿元。   预算支出总额最少的为中国记协,支出总额为3287万元,其中保障房支出506万元。宋庆龄基金会预算支出稍高,总额为4116.9万元,保障房支出168.3万元 中国法学会支出总额5508.6万元,保障房支出最低,为103万元。   一些核心信息模糊不清   从此次公布的信息来看,虽然总体上比较统一,但核心信息依然模糊不清。   各部委对于预算安排情况的解释程度也不尽相同。如同样针对“外交(类)国际组织(款)”预算增加的解释说明,财政部解释为“2012年增设世行普遍投资专项经费”等,指明经费具体去向,而卫生部仅解释为“根据与世界卫生组织等有关国际组织协定,相应增加捐赠支出”,未列明协定名称,较为笼统。   ■ 对话   预算公开促政府规范用钱用权   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今年跟往年相比有哪些优点?预算公开是否越细化越好?预算公开的难题在哪里?就此,记者对话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   多数公众对“三公经费”感兴趣   新京报:今年的预算公开,你觉得有哪些优点和不足?   曾康华:今年公布的时间早,且集中公布。格式比较规范,这说明中央部门预算管理作风在改进。但从核心信息上看,今年和去年比基本没有明显进步,有些内容公众看起来依然模糊不清。   新京报:公布到什么程度,才是比较好的一个结果?   曾康华: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对预算公开内容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以我为例,做一些学术研究,现有的基础数据,已很能反映问题。但一些人可能对某个领域的数据感兴趣,则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撑。对绝大多数公众而言,可能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更感兴趣。   公开“每一笔开支”不现实   新京报:公众一直呼吁,预算越细化越好,最好能说明每一笔开支的来龙去脉。   曾康华: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要求并不现实。比如,我想知道某领导每年在公务接待方面花了多少钱。如果这个领导带着几名员工出去请客吃饭花了三万元,这怎么算?是每个人平均?还是都算领导的花销?   新京报:之前北京的预算公开,就比较详细。   曾康华:是的,北京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还有改进完善空间。比如有的部门动辄上千项的信息,没有进行分类,公众看起来头晕眼花。   预算公开管理成本也须考虑   新京报:你觉得现在预算公开的难题在哪里?   曾康华:从主观上说,每个人都不会愿意把自己的收入支出给大家看,政府部门也一样。从客观上讲,信息公开也有成本,甚至有一些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公开。   新京报:你觉得现有公开能起到监督的效果吗?   曾康华:公开本身就是公众监督的结果。社会民众的监督愿望强烈,促使政府公布财政信息。这几年国家部委和北京,预算公开的步子还是走得比较快的,我们要看到这个进步。   同时,从“三公经费”也能看出公众监督的意义。此前一直说这方面费用非常不合理,但从公开这几年来看,“三公经费”的增幅很小,这说明监督作用起到了,促进了政府规范用钱和用权。
  • 总经费1.5亿!江门16个“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全国张榜
    近日,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发布2022年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榜单。该榜单所含项目领域包括智能装备制造领域(5个)、新材料领域(4个)、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3个)、双碳领域(3个)、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1个),研发经费总额约1.5亿元。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信息,揭榜方包括市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或充分科研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支持多家单位按照“强强联合”的方式组建揭榜创新联合体,联合揭榜开展技术攻关工作,并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二)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三)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社会应用效益。2022年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榜单如下:领域项目经费1.高端装备制造1.1面向3C产品点胶工艺的自适应三维成像智能检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300万元1.2基于“靴式压榨”技术的先进节能造纸装备研究2000万元1.3高效节能进水阀的研发与升级960万元1.4现代渔业智能投料系统研究与应用1200万元1.5智能新风系统低碳与降噪关键技术研究350万元2.新材料2.1用于光固化涂料的高性能乙烯基树脂的设计、合成与性能优化800万元2.2混凝土桥梁用高性能环保涂料的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500万元2.3电子雾化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1000万元2.4聚酰胺纤维阻燃防熔性能开发400万元3.新一代信息技术3.1铸铜水笼头流道数字孪生建模及模流分析技术1500万元3.2显示类产品全自动显示效果补偿系统关键技术开发500万元3.3全功能、可编程、防伪一体化打印机核心控制系统芯片(SoC)技术的研究及应用2000万元4.双碳4.1生活污泥源头减量及燃煤电厂耦合利用减污降碳装备关键技术及算法标准化研究300万元4.2单壁碳纳米管产业化制备及其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研究1000万元4.3智能空调全生命周期节能减排“双碳”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1500万元5.生物医药与健康5.1风味酵母选育与代谢调控发酵技术600万元1、高端装备制造1.1 面向3C产品点胶工艺的自适应三维成像智能检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技术方向:点胶检测算法与关键技术研究内容: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视角结构光三维智能检测系统和手机中框点胶缺陷三维检测装备。核心指标: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视角结构光三维智能检测系统和手机中框点胶缺陷三维检测装备,技术参数满足:1. 扫描方式:面结构光3D测量。2. 测量范围:65mm x 20mm x 15mm。3. 测量时间:≤ 0.05s。4. 测量精度:0.005-0.010mm。5. 平台拼接精度:0.5um。6. 与运动平台协同工作,智能自适应投影,自动规划路径,高速度、高精度测量。研发经费总额:300万元。1.2 基于“靴式压榨”技术的先进节能造纸装备研究技术方向:智能装备研究内容:研制国产化大幅宽、超高速靴压的结构造纸设备。核心指标:1. 靴压最大线压力达到800-1300kN/m。2. 压区宽度220mm-560mm。3. 运行车速≥800m/min。4. 出压榨干度≥50%。研发经费总额:2000万元。1.3 高效节能进水阀的研发与升级技术方向:家用电器进水电磁阀研究内容:研究进水阀生产过程中虚焊、断线问题的新工艺,提高进水阀电磁性能、改善散热以及稳定流量。开发一款高效率、流量稳定的进水阀产品以及产品自动化生产线。核心指标:1. 进水阀线圈铜漆包线使用量由25g降低到12.5g以下,同时满足低压启动、温升要求。即空载连续运行温升小于115K,1Mpa水压下0.85倍额定电压能正常进水。2. 进水阀线圈部分实现自动化生产,线体需完成绕线、焊接、装导磁套、装磁轭、电检工序,每条线每小时产能达到250个以上,一人可操作三条线体设备。3. 密封塞、推杆、塑料先导阀、橡胶先导阀、弹簧实现自动化装配,装配效率一小时在450个以上。4. 提高洗衣机进水阀不同水压下流量的稳定性,在1.5-5Bar水压下流量控制在8±5%LPM,5-10Bar水压下流量控制在8±10%LPM。5. 提高洗碗机进水阀不同水压下流量的稳定性,在1-10Bar水压下,流量控制在2.5±10%LPM。研发经费总额:960万元。 1.4 现代渔业智能投料系统研究与应用技术方向:多源数据采集融合与多维信息模型构建核心技术研究内容:开展现代渔业自动投料系统的研究与应用。以规模化循环水养殖示范工程的智能投料系统为研究对象,基于实际工况开展计算机仿真精细分析和智能投料系统结构创新设计,并建立数字孪生模型,解决基于“互联网+”的智能自动投料系统的关键技术问题。核心指标:1. 养殖类型:现代化双循环养殖系统模式。2. 外形尺寸:总长1000±20mm 总宽 600±20mm。3. 总高1070±20mm 折叠宽度620±20mm。4. 一次投喂点:≥10个。5. 最小输运速度:≥0.3m/秒。6. 静态稳定性:≥6°。7. 动态稳定性:≥3°。8. 能耗:≤20kW。研发经费总额:1200万元。1.5 智能新风系统低碳与降噪关键技术研究技术方向:风机节能、降噪与可靠性设计技术研究内容:研发高效节能的新风系统和开发设计低压风机智能选型、设计与优化平台建设。核心指标:1. 全压效率:通风机全压效率指标:76%≤≤82%,依据《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2020)》将目前公司中低压风机能效标准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2. 噪声:指定机型中低压风机噪声得到控制,确定产品的噪声比原已有产品降低4-6dB(A声级),相同机型中低压风机噪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体测试方法参照《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T 2888-2008)》。3. 风机高效低噪设计方法:针对风机复杂流动及演变机理开展精细化数值模拟分析,研究风机部件几何参数对风机性能的影响,通过风机气动性能及噪声试验验证数值结果可靠性,总结高效低噪风机部件先进设计经验,形成风机高效节能设计方法及相关报告。研发经费总额:350万元。二、新材料2.1 用于光固化涂料的高性能乙烯基树脂的设计、合成与性能优化技术方向:新材料合成工艺研究内容:研发出一种多功能乙烯基树脂,通过分子结构设计达到粘度可控、固化速率快的目标,满足UV和UV-LED固化树脂的应用要求。核心指标:用于光固化涂料的高性能乙烯基树脂的指标要求研发经费总额:800万元。2.2 混凝土桥梁用高性能环保涂料的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技术方向:混凝土防护涂料、环保涂料研究内容:研发一种低温施工、耐冷热循环、耐融雪剂等高性能、环保型的混凝土桥梁用涂料。核心指标:混凝土桥梁结构表面高性能环保涂层参考标准《混凝土桥梁结构表面用防腐涂料》(JT/T 821.1-2011)中第一部分的指标要求。关键性能:1. 环氧底漆在混凝土(强度等级C30)的渗透性>1mm。2. 涂层体系耐冷热循环(参考《建筑涂料涂层耐冻融循环性测定法》JG/T25-1999):20个循环后涂层无开裂、剥落和起泡。3. 涂层抗氯离子渗透性≤5.0×10-3mg/cm2d。4. 冷热循环、抗氯离子渗透后,附着力可恢复至≥1.5MPa。研发经费总额:500万元。2.3 电子雾化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技术方向:高安全电池材料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材料技术、高功率密度电池材料技术研究内容:以优化钴酸锂、单晶三元、锰酸锂的性能为主要研究内容,研发出适用于电子雾化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核心指标:新产品需达到的关键技术指标:研发经费总额:1000万元。2.4 聚酰胺纤维阻燃防熔性能开发技术方向:新型纤维材料研究内容:开发聚酰胺6纤维的阻燃性功能。核心指标:1. 阻燃聚酰胺长丝纤维的阻燃指标,GB/T 5454极限氧指数(LOI)值≥28%。2. 阻燃聚酰胺纤维的抗熔滴指标:垂直燃烧按照国标GB/T5455-2014 测试,没有熔融物滴落。3. 长丝纤维强度可达3.5cN/dtex以上,织物垂直燃烧损毁长度≤135mm。研发经费总额:400万元。三、新一代信息技术3.1 铸铜水笼头流道数字孪生建模及模流分析技术技术方向:信息技术研究内容:研究铸铜水笼头流道数字孪生建模及模流分析技术研究,分析铜水笼头铸造的全过程,对模具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完善模具设计方案及产品设计方案。核心指标:1. 基于流体力学、热力学等协同仿真技术,研发铸铜水笼头流道数字孪生建模及模流分析技术体系,实现铸铜在型腔中填充、保压、冷却过程中铸铜成型的温度场分布、应力场分布、流场分布以及铸件的收缩和翘曲变形等情况的准确预测,以此优化铸件设计参数、模具设计参数等。2. 开发一套铸铜水笼头数字孪生建模及模流分析技术通用软件,适用于产业同类产品的设计及分析。能成功在3-5个产品上应用,优化产品设计参数和模具设计参数,减少砂眼等瑕疵,提高铸件优良率,提高产品设计和模具设计效率。研发经费总额:1500万元。3.2 显示类产品全自动显示效果补偿系统关键技术开发技术方向:图像视觉算法研究内容:全自动显示效果补偿技术攻克核心指标:1. 项目主要预期目标:(1)开发出显示类产品全自动显示效果补偿系统并完成成果落地;(2)项目预期需要实现的功能:A. 干涉纹抑制;B. 高精度定位;C. 亮度提取;D. 缺陷区域识别;E. 显示效果提升算法;F. 数字IP开发。2. 项目开发技术要求:(1) 实现相机对模组的自动化拍照,高精度拍照,最小分辨精度达到5微米量级;(2) 研究干涉纹抑制技术,要求能快速消除相机采集数据中形成的干涉纹,消除度达90%以上,实现还原最真实的图像数据,还原率95%以上;(3) 实现对模组的6个灰阶亮度数据的补偿算法,补偿后的均匀性达到95%以上;(4) 实现上位机系统设置、控制工业相机,完成18张图片时间在2分钟之内,并提取出相对应的亮度文件和校验矩阵,生成DDIC所需格式的烧录文件;(5) 完成5-10款显示模组的量产化验证;(6) 研究自适应数据处理技术,要求能快速解决(10秒内)由于采集因素造成的数据异常问题;(7) 研究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全自动显示效果补偿技术,并基于FPGA技术实现硬件IP的验证,为后续集成到自研IC,形成完整的补偿IC奠定基础。研发经费总额:500万元。3.3 全功能、可编程、防伪一体化打印机核心控制系统芯片(SoC)技术的研究及应用技术方向:打印机控制芯片研究内容:研发一种带有嵌入式FPGA的多种智能控制程序即打印机产品核心控制高端芯片(软件的载体——CPU及门阵列(FPGA))。核心指标:整合MCU及多种控制电路的掩膜大规模集成电路,融入针式打印机、热敏票据打印机、智能卡打印机产业所需的优化元素,将控制芯片进行集成创新。1. 整合新一代的FPGA技术,包括IO口达到204个,内置400CPS、500CPS打印速度的步进电机及打印头控制模式,及多种条码处理程序。2. 应用OS实时操作系统,具备多任务操作,对打印任务的数据处理、各机构配合动作的调配起到高效执行的作用,极大提升了处理效率,相较于上一代芯片:(1) 主频从100MHz提升为220MHz;(2) 可编程中断优先级从原来7级增加到16级;(3) 可屏蔽向量中断由原来22路增加为56路;(4) SPI总线速度由原来25MHz提升为50MHz;(5) 指令和数据CACHE均从原来8K提升为32K;(6) 外围引脚数从176提升为288;(7) 串行控制器(UART)从3路提升为10路,其中2路UART支持ISO7816主机模式;(8) 线宽工艺由原来180nm,提升为55nm。3. 完成一款票据打印机的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系统控制技术的单芯片。要求:(1) 新增内置全球最先进技术--彩色打印机的热履历控制算法;(2) 新增内置条码打印机印头的热控制算法;(3) 新增内置所有针式打印机打印头及打印头驱动模式;(4) 新增以太MAC控制器;(5) 新增8-14bit数字摄像头接口(DCMI);(6) 新增触摸屏支持;(7) 新增图像加速器;(8) 新增CRC校验控制器。研发经费总额:2000万元。四、双碳4.1 生活污泥源头减量及燃煤电厂耦合利用减污降碳装备关键技术及算法标准化研究技术方向:热泵技术、热电技术、减污降碳算法标准研究内容:基于双碳背景下,研究生活污泥无添加干化成污泥燃料的工艺技术,提高污泥干化能效。核心指标:1. 形成生活污泥分布式热泵工艺技术及与燃煤耦合协同减污降碳的减污量计算方法,描述碳足迹,形成降碳量计算方法,将这过程管理及其算法形成地方以上标准或团体标准。2. 形成一套污泥低温热泵干化装备:日处理含水率80%污泥的能力在100吨以上,将含水率80%湿泥干化至含水率20%处理单位污泥能耗只需100kwh/吨,干化热泵能效比约为6kg.H2O/kwh。3. 形成污泥燃料产品,适宜在燃煤电厂耦合掺烧,含水率在25%以下,单位热值低位热值在3000kJ/kg以上。4. 每吨湿泥干化后代替燃煤的降碳量:250kgCO2。5.相较桨叶、圆盘干化+电厂耦合工艺,每干化一吨湿泥碳减排量:500kgCO2。6.燃煤电厂污泥掺烧比例10%,锅炉效率不降低。7.污泥掺烧后,燃煤电厂烟囱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研发经费总额:300万元。4.2 单壁碳纳米管产业化制备及其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研究技术方向:新能源研究内容:单壁碳纳米管导电剂的产业化制备以及其在新能源动力电池中的应用。核心指标:1. 单壁碳纳米管粉体:管径1~5nm;G/D≥20;灰分≤30%(提纯后≤3%)。2. 单壁碳纳米管导电剂:固含量≥1%;粘度≤20000mPas;Fe含量≤100ppm;Co,Ni,Cu,Zn,Cr含量≤20ppm;1%添加到硅材料中膜阻≤10Ωcm;储存稳定性≥90天。研发经费总额:1000万元。4.3 智能空调全生命周期节能减排“双碳”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方向:绿色智能家电研究内容:研究智能空调冷媒材料应用技术、控制器小型化软硬件协同设计和开发基于用户TSV数字孪生的空调热环境智能调节技术,提高空调器舒适性和降低使用环节能耗。核心指标:1. 智能空调绿色冷媒R290大规模应用技术(1)实现全工况下冷媒量自适应平衡调节,提升R290空调产品综合能效和实现产品节能;(2)形成成本可接受的冷媒泄漏主动安全防御技术,实现产品运行过程制冷剂泄漏早发现主动安全防御即时运行,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能够放宽对充注量限制,提高R290的充注量,提升空调器的制热性能。2. 智能空调控制器小型化软硬件协同设计形成高功率密度的小型变频控制板技术,实现新型国产半导体器件的应用,比企业现使用的控制板面积缩小25%以上,控制器效率提升至93%以上,方便安装且可靠性显著提升。3. 基于“双碳”热舒适性模型的智能空调先进控制算法研究(1)形成基于用户TSV数字孪生的PMV工程化温湿度二维参数算法模型,实现在空调单片机有限算力条件下PMV值的实时孪生计算;(2)形成基于用户TSV数字孪生的PMV动态寻优的舒适节能控制技术,将温、湿度控制到舒适的同时,新算法PMV实测数据绝对值≤0.5,节能15%以上;(3)形成基于AI露点温度与风速强耦合的温湿分控技术,实现温度控制到目标值的同时,相对湿度值同比普通除湿可下降5%-20%,实现温度、湿度都控制到舒适的区间,且不增加成本。新算法控温精度ΔT(T回-T设)的绝对值≤0.5℃,新算法控湿精度△ H(H回-H设)的绝对值≤3%RH;(4)形成基于热湿负荷季节自识别的多维参数舒适性控制技术,能够建立季节自识别模型,以人体舒适度模型的五个评价维度(PMV 垂直温差、吹风感指数、温度均匀性、温度波动)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参数为目标,实现全过程智能化运行;(5)形成基于红外“智慧眼”的多维精准气流控制技术,能够突破红外人感算法预测人体温冷感的空调热舒适控制技术,自主掌握用户个体热舒适(温冷感)需求识别算法,模型预测准确率达80%以上,且能自主掌握人体位置与身体部位精确识别技术,同时输出精确的人体角度(0~90度)和距离信息(0~5m)。研发经费总额:1500万元。五、生物医药与健康5.1 风味酵母选育与代谢调控发酵技术技术方向:生物信息技术,微生物发酵调控技术研究内容:分别从风味酵母的分离、鉴定及基础代谢理论、生长动力学、代谢调控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以获取风味酵母代谢基因组及功能信息,确立风味酵母代谢调控策略,实现代谢调控发酵。核心指标:1. 选育获得1-2株风味良好的风味酵母,并完成鉴定,全面获得风味酵母的基因组和基础代谢功能信息。2. 完成风味酵母的生长动力学、产香机理、代谢途径研究。3. 确立风味酵母的产香调控策略,构建风味强化发酵液的特征风味图谱及风味类型 和质量评价模型;形成一套风味酵母培养,产香调控,风味评价的核心技术。4. 开发1-2种风味强化发酵液创新产品,并建立风味强化发酵液的相关产品标准和应用方法。研发经费总额:600万元。
  • 中国科技:论文翻番 经费第三 人才第二
    中国科学技术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跃升期,科技实力显著增强,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部分领域已经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展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国科学技术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   全面了解我国科学技术的突出优势与增长趋势,分析对比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差距和发展。   瓶颈,有助于实现我国科学技术发展重点跨越的突破。   我国为下一步建造空间站而研制的“天宫一号”空间目标飞行器效果图。   1月10日,我国首台千万亿次超级计算机“天河一号”首批设备在天津投入运行。   2月6日,郑西高铁正式投入运营。   2月26日,我国自行建造的3000米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在上海出坞。   创新增速——论文、专利翻番 研究触角延展   中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2010年新年伊始,英国著名的《新科学家》杂志发表汤姆森路透集团乔纳森亚当斯的评论文章指出,中国的迅速崛起是近年来全球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十年来中国在新闻头条中出现的频次非常多,中国将成为未来全球科技的主导。中国作为科学强国的兴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也正在成为新的国际科技合作的核心。   根据汤姆森路透集团收录的全世界10500份期刊的科学论文索引,1998年,中国的研究论文产出为每年2万篇 2006年达到了8.3万篇,超过了传统的科学强国日本、德国和英国等国家。2009年,中国科学论文产出超过了12万篇,仅次于美国的35万篇。美国在过去10年中科学论文产出仅增长了30%左右,而中国科学论文产出增长了数倍。   中国的研究基础也日益多样化,正在迅速地从传统经济走出来,转向新兴的领域。在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和地球科学(包括矿物学)领域,中国的论文产出占世界的10%。   在材料科学领域,中国的论文产出占世界的20%,特别是在复合材料、陶瓷和高分子科学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在结晶学、冶金工程领域也有非凡表现。在生物医学领域,中国的论文数量出现了快速增长,高质量论文产出也呈上升趋势。   随着中国以本国机构的研究为基础从制造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这些研究领域的优势地位对于中国未来工业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2008年12月,汤姆森路透集团发表题为《中国专利:中国创新现状及未来走向》的研究报告。报告预测,中国有望成为全球第一创新大国,中国的专利总量有望在2011年超过日本,于2012年超过美国。   报告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重心已发生转变,它正逐渐走出传统农业和制造业,重点转向以创新为导向的活动。中国政府的政策是中国专利增长和创新的重要推动力。   投入增加——研发经费第三 人才数量第二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中国科技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环境日益改善,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无论是从科技人力资源、科技投入、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还是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中国的科技发展都上了一个大台阶。特别是我国突破了以载人航天、超级计算机、超级稻育种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了一批重大公益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获取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   科技部2007年发布的中国科技实力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人力资源大国。目前,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约为3500万人,居世界第一位 2006年中国研究开发人员总量为142万人,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最新统计数据,中国的研发支出增长十分迅速,1981—2007年间的研发支出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了24.021%,位居OECD监测的39个国家和地区的第二位。   从研发支出的总量上看,2007年,中国的研发支出达到了约1023亿美元,已经超过德国的718.6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世界第三大研发支出国。   中国的研发支出占OECD所监测的39个国家和地区总研发支出的份额增长也十分显著,从1991年的2%上升到2007年的10%左右。   合作增强——中美最为活跃 亚洲网络形成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参与的国际科技合作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科学合作的重要力量。   随着中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格局已经形成。截至2008年底,中国已与15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其中的97个国家签订了103个政府间合作协定,多边和双边科技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到2007年为止,中国已参加了大约350个国际科技组织,有206位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中出任各级领导职位。   1999—2003年,中国的国际合著论文数量接近5万篇,而2004—2008年这一数字增长了一倍多,占中国论文总数的1/4强。美国是中国最重要的合作研究对象,最近10年两国作者合著论文共计55817篇。2004—2008年,中国科学论文总量中有将近9%是与美国作者合著的,这一比例高于与其他国家的合著水平。中国科研工作者的合作对象除美国外,还包括德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等西方国家,亚洲合作者以日本、韩国、新加坡为主。另外,中国科学界与瑞典、荷兰的科学交流合作日益频繁,与中国台湾的科学合作与交流也更加密切。   汤姆森路透集团的报告指出,中国科学的地位已得到大幅提升,目前中国已站在平等的基础上与欧美国家进行科研合作。中国日益扩大的区域科学合作为全球科学合作新格局的形成发出了新的信号:过去亚太国家主要依靠与传统发达国家的合作来促进本国科学进步,如今以中国、日本、印度、韩国、新加坡为主的亚洲科学合作网络正逐渐形成。   排名提高——发展态势良好 整体基础提升   自2005年开始,在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简称IMD)发布的世界竞争力评价体系中,我国的各项排名都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从2005年的第二十九位跃居到2007年的第十五位,2008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然保持在第十七位,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近几年,我国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的20个国家中的排名始终占据第一的位置,表明在这一国家群中,我国有非常突出的优势。而在人口总数超过2000万的29个国家的排名中,近3年保持在第四至第六名的地位,位于中国前面的国家有: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和日本,表明中国在人口较多国家群中仍然保持较高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在经济表现、政府效率、商业效率和基础设施等四项基本要素的排名中,中国在经济表现方面比较突出,始终处于第二的位置,仅次于美国。   2001年以后,IMD对世界竞争力评价的总体框架进行了较大修改,将以往的“科学技术”归入到“基础设施”基本要素当中。基础设施基本要素包含5个子要素,分别为基本基础设施、技术基础设施、科学基础设施、健康与环境,以及教育。   2007年以来,我国科学基础设施的国际排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007年达到第十五名,2008年跨越5位,首次进入世界前10名,而2009年更是跃居到世界第六名的位置。   基本基础设施在2007年达到第八名,但2008年又退到第十六名,2009年仍然保持第十六名。技术基础设施的排名在2007年达到第二十七名,2009年跃居到第二十一名。健康与环境以及教育这两个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子要素,一直是我国的弱项,排名基本在第四十二与第五十三名之间徘徊,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正视不足——人均数据不高 科技引领不够   通过深度分析IMD世界竞争力评价体系中,有关科学技术指标的国家或地区排序,可以全面、客观地看到我国科学技术在世界科技体系中的优势和不足。有利于我们充分认识成绩,正确对待差距。从我国实际国情和需求出发,选择正确的科技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在实践中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我国科学技术的劣势项目主要集中在健康与环境、教育,以及技术基础设施的指标中,科学基础设施中的劣势指标最少。与2008年相比,一些劣势指标在2009年提升为中等指标,例如,每千户居民拥有固定电话主干线数和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风险投资。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总量庞大、经济结构非常复杂的发展中大国,一些以绝对数据占据优势的项目,在以人均相对数据计算时都变成劣势项目。例如:全国人均研发人员、每千人使用宽带网人数、每10万人拥有的有效专利数、全国人均研发经费、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每千人拥有互联网用户数、每千户居民中移动电话用户等指标的排名都比较落后。同时,人均研发经费与人员的投入,以及每10万人拥有的有效专利数等,距离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也都还有不小的差距。   虽然近十年来我国科技投入保持了较高增长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的投入水平相比,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相比,我国在研究开发投入、技术设施和技术条件、尤其是信息技术基础等方面还有较大的差距。   同时,通过分析劣势项目,可以看出我国在健康保健、医疗条件、生态环境,以及教育水平等方面,与发达工业国家相比都还相对落后,需要科技进步的大力支撑和引领,实现我国在这些落后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科学实力是一个国家科学实际能力与潜力的综合体现。科学潜力是指具有可能发挥、但尚未发挥或尚未完全发挥出的科学能力,用科学基础条件和科学投入来反映。科学实际能力则是指已经发挥出的科学能力,可用科学直接产出以及科学对技术的促进作用来反映。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持开展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中国在世界科学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将一国的科学实力定义为在现有科研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科研投入、开展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取得科研产出的总体水平与能力。   通过分析比较13个主要国家2002—2006年的数据,研究发现中国的科学实力能进入“多强”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科研投入总量较大,在13个主要国家中一直排名第三 中国科学产出增长较快,从2005年的第十一名上升到2006年的第十名 中国在科学对技术的促进作用方面进步较快,从2002年的排名第十二上升至2006年的排名第八。科学投入和产出的增加是中国科学实力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然而,中国科学产出和科学基础条件在13个主要国家中的排名总体靠后。与日本、德国、英国等国相比,我国科学实力还只是属于“潜力”型。   就全球总体情况来看,美国的科学实力傲视群雄,其科学实力远远高于其他国家,是科学实力上的超级大国。日本、德国、中国、英国的科学实力位居美国之后,属于科学实力上的“多强”。
  • 196项973立项课题开始填报三年经费预算书
    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以及《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973计划预算书填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范围   财政部已批复的973计划2012年立项项目后三年经费预算、部分2011年立项项目后三年经费预算及部分2014年新立项目前两年经费预算的项目(课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协助项目承担单位,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开展课题预算书的填报工作,并负责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课题负责人应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在学习掌握专项经费管理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   2.课题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核批的预算内容进行填报,其中课题专项经费按预算核批数填报,课题自筹经费原则上按照课题预算申报时的资金承诺填报。   3.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预算安排中的支出内容及支出用途进行详细说明。   4.课题预算书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保持一致,并对合作研究相对应部分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内容做出详细说明。   5.项目承担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报送预算书,将影响该项目各课题经费拨付。   三、填报程序   按照&ldquo 自下而上,逐层汇审&rdquo 原则组织课题预算书填报。进入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使用填报项目申请书的账号登录,并选择973计划进行填报。课题填报完成后,通过填报系统提请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审核、汇总(预审阶段)。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课题任务分解、课题合作研究单位分工、课题预算支出内容、间接费用的分配及自筹经费安排情况的审核汇总工作,审核汇总完成后,通过填报系统提请科技部审核(二审阶段)。科技部二审通过以后,课题承担单位打印相关纸质预算书(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完备后报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对课题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打印项目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课题顺序装订,签字盖章完备后报送科技部。   科技部对预算书进行审核并签章,返还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课题)预算书一式三份(含课题承担单位一份)。   四、时间安排   2014年3月3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课题预算书网上审核,并网上提请科技部审核(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2014年3月12日前,科技部进行网上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完成预算书的打印、装订及签章工作。   2014年3月17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预算书的报送工作。   五、其他事项   此项工作具体委托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管理   联系电话:010-882313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973预算组 邮编:100081   软件技术咨询:科技部信息中心 010-88659000   附:973计划填报预算书的项目清单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1月26日 973计划预算书填报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承担单位 X1 2011CB012800 多时空脉冲强磁场成形制造基础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 X2 2011CB012900 新型能源装备中大型锻件均质化热制造的科学基础 上海交通大学 X3 2011CB013000 激光微纳制造新方法和尺度极限基础研究 北京理工大学 X4 2011CB013100 高性能LED制造与装备中的关键基础问题研究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X5 2011CB013200 空间光学先进制造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X6 2011CB013300 人体运动功能重建的生机电一体化科学基础 上海交通大学 X7 2011CB013400 机械装备再制造的基础科学问题 大连理工大学 X8 2011CB013500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高陡边坡全生命周期性能演化与安全控制 武汉大学 X9 2011CB013600 近海重大交通工程地震破坏机理及全寿命性能设计与控制 广州大学 X10 2011CB013700 深海工程结构的极端环境作用与全寿命服役安全 大连理工大学 X11 2011CB013800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性能演化与感控基础理论 同济大学 X12 2012CB025900 高聚物成型模拟及模具设计制造中的关键问题研究 郑州大学 X13 2012CB026000 高端压缩机组高效可靠及智能化基础研究 北京化工大学 X14 2012CB026100 青藏高原重大冻土工程的基础研究 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X15 2012CB026200 应用FRP实现重大工程结构高性能与长寿命的基础研究 东南大学 X16 2012CB113900 主要蔬菜重要品质性状形成的遗传机理与分子改良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X17 2012CB114000 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害控制的基础研究 中国农业大学 X18 2012CB114100 害虫暴发成灾的遗传与行为机理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X19 2012CB114200 作物应答盐碱胁迫的分子调控机理 中国农业大学 X20 2012CB114300 作物水分高效利用机理与调控的基础研究 河南大学 X21 2012CB114400 海水养殖动物主要病毒性疫病爆发机理与免疫防治的基础研究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X22 2012CB114500 木材形成的调控机制研究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X232012CB114600 家蚕关键品质性状分子解析及分子育种基础研究 西南大学 X24 2012CB124700 猪肌纤维发育与肌内脂肪沉积的机制与营养调控 中国农业大学 X25 2012CB214700 中国南方古生界页岩气赋存富集机理和资源潜力评价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X26 2012CB214800 中国早古生代海相碳酸盐岩层系大型油气田形成机理与分布规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X27 2012CB214900 低品质煤大规模提质利用的基础研究中国矿业大学 X28 2012CB215000 绿色低碳导向的高效炼油过程基础研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X29 2012CB215100 大规模风力发电并网基础科学问题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 X30 2012CB215200 智能电网中大规模新能源电力安全高效利用基础研究 华北电力大学 X31 2012CB215300 草本能源植物培育及化学催化制备先进液体燃料的基础研究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X32 2012CB215400 碳基燃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体系基础研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X33 2012CB215500 基于贵金属替代的新型动力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和理论基础研究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X34 2012CB224800 高效绿色炼油技术的化学和工程基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X35 2012CB315600 新型宽带大动态毫米波器件及应用中的微波光子学基础研究 清华大学 X36 2012CB315700 面向宽带泛在接入的微波光子器件与集成系统基础研究 北京邮电大学 X37 2012CB315800 面向服务的未来互联网体系结构与机制研究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X38 2012CB315900 可重构信息通信基础网络体系研究 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X39 2012CB316000 能效与资源优化的超蜂窝移动通信系统基础研究 清华大学 X40 2012CB316100 高移动性宽带无线通信网络重点理论基础研究 西南交通大学 X41 2012CB316200 海量信息可用性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 哈尔滨工业大学 X42 2012CB316300 面向公共安全的社会感知数据处理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X43 2012CB316400 面向公共安全的跨媒体计算理论与方法 浙江大学 X44 2012CB316500 基于新一代测序的生物信息学理论与方法 清华大学 X45 2012CB416600 华北克拉通前寒武纪重大地质事件与成矿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X46 2012CB416700 华夏地块中生代陆壳再造与巨量金属成矿 南京大学 X47 2012CB416800 我国富铁矿形成机制与预测研究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X48 2012CB416900 我国主要人工林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与调控研究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X49 2012CB417000 长江中游通江湖泊江湖关系演变及环境生态效应与调控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X50 2012CB417100 典型流域陆地生态系统-大气碳氮气体交换关键过程、规律与调控原理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X51 2012CB417200 我国持续性重大天气异常形成机理与预测理论和方法研究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X52 2012CB417300 西南印度洋洋中脊热液成矿过程与硫化物矿区预测 同济大学 X53 2012CB417400 热带太平洋海洋环流与暖池的结构特征、变异机理和气候效应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X54 2012CB517500 脂代谢紊乱导致脂肪肝及高脂血症发生的机制 北京大学 X55 2012CB517600 常见肾小球疾病发病机制及其早期诊断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X56 2012CB517700 慢性肾脏病进展的机制研究 南方医科大学 X57 2012CB517800 环境代谢因素致高血压机制及其干预措施的研究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 X58 2012CB517900 儿童孤独症的遗传基础及其致病的机制研究 中南大学 X59 2012CB518000 重大心血管疾病相关GPCR新药物靶点的基础研究 北京大学 X602012CB518100 严重创伤重要组织器官修复再生的细胞与分子机制研究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X61 2012CB518200 高原低氧环境的快速习服与长期适应机制研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X62 2012CB518300 前列腺癌分子机制与干预的研究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X63 2012CB518400 治疗心血管疾病有效方剂组分配伍规律研究 天津中医药大学 X64 2012CB518500 经穴效应循经特异性规律及关键影响因素基础研究 成都中医药大学 X65 2012CB518600 基于心脑血管病变的脉络学说理论研究 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X66 2012CB518700 重要病原菌与宿主相互作用分子机制的研究 同济大学 X67 2012CB518800 动物重要病原菌功能基因组与分子致病机理研究 华中农业大学 X68 2012CB518900 病毒与细胞相互作用导致炎症的基础研究 武汉大学 X69 2012CB519000 重要病毒持续性感染形成和维持的分子机制研究 复旦大学 X70 2012CB524900 营养失衡导致脂代谢紊乱疾病的病理生理学机制与早期干预研究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X71 2012CB525000 环境铅暴露致儿童脑发育损伤的机制研究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X72 2012CB619100 新型医用材料的功能化设计及生物适配基础科学问题研究 华南理工大学 X73 2012CB619200 高性能近红外InGaAs探测材料基础研究及其航天应用验证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X74 2012CB619300 全组分可调III族氮化物半导体光电功能材料及其器件应用 北京大学 X75 2012CB619400 铁性智能材料的高性能化研究 西安交通大学 X76 2012CB619500 航空高性能铝合金材料的基础研究 中南大学 X77 2012CB619600 先进金属基复合材料制备科学基础 上海交通大学 X78 2012CB625100 高温功能涂层制备科学与界面基础研究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X79 2012CB719700 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关键基础问题研究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X80 2012CB719800 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孕育环境灾害与可持续防控的基础研究 浙江大学 X81 2012CB719900 高分辨率遥感数据精处理和空间信息智能转化的理论与方法 武汉大学 X82 2012CB720000 行星表面精确着陆导航与制导控制问题研究 北京理工大学 X83 2012CB720100 大型客机座舱内空气环境控制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天津大学 X84 2012CB720200 大型客机主要气动噪声机理及先进控制方法研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X85 2012CB720300 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过程的高效、节能、减排科学基础 石河子大学 X86 2012CB720400 钢铁生产过程高效节能基础研究 北京科技大学 X87 2012CB720500 化工过程物质与能量高效利用的集成优化基础研究 浙江大学 X88 2012CB720600 基于核酸的重大疾病诊断新策略和新技术研究 武汉大学 X89 2012CB720700 中国语言相关脑功能区与语言障碍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香港大学深圳研究院 X90 2012CB720800 食品加工过程安全控制理论与技术的基础研究 江南大学 X91 2012CB720900 脆弱性硅酸盐质文化遗产保护关键科学与技术基础研究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X92 2012CB721000 微生物药物创新与优产的人工合成体系 上海交通大学 X93 2012CB721100 新功能人造生物器件的构建与集成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X94 2012CB725200 用合成生物学方法构建生物基材料的合成新途径 清华大学 X95 2012CB725300 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理论与方法 武汉大学 X96 2012CB725400 大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基础理论与实证研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X972012CB821200 空间合作目标运动再现中跨尺度控制的前沿数学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X98 2012CB821300 光频标关键物理问题与技术实现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X992012CB821400 高通量中子散射在凝聚态物质磁相互作用方面的前沿研究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X100 2012CB821500 高分子非晶液-固转变的基本问题研究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X101 2012CB821600 若干重要元素的有机化学前沿 南开大学X102 2012CB821700 有机分子基框架多孔材料的前沿研究 中山大学 X103 2012CB821800 射电波段的前沿天体物理课题及FAST早期科学研究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X104 2012CB821900 四亿年以来中国陆地生物群演变及其与环境的关系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 X105 2012CB822000 晚中生代温室地球气候-环境演变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X106 2012CB822100肿瘤的糖化学生物学前沿研究 北京大学 X107 2012CB825500 认知的基本单元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X108 2012CB825600 基于子午工程和双星计划的地球空间天气数值预报建模研究 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 X109 2012CB825700 无序合金和熔体微结构及其构型变化规律的基本科学问题 浙江大学 X110 2012CB825800 纳米分辨完整细胞三维成像的新理论和新方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X1112012CB910100 代谢相关蛋白质修饰在肿瘤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及机制 复旦大学 X112 2012CB910200 天然免疫应答相关蛋白的鉴定、结构与功能 武汉大学 X113 2012CB910300 泛素-蛋白酶体:系统性发现其底物、发掘新作用机制及其生物学意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 X114 2012CB910400 重要G蛋白偶联受体的结构与功能研究及配体发现 华东师范大学 X115 2012CB910500 植物表观遗传机制与重要调控蛋白质的功能和结构研究 复旦大学 X116 2012CB910600 蛋白质定量新方法及相关技术研究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X117 2012CB910700 肿瘤发生发展中关键蛋白的功能与调控 四川大学 X118 2012CB910800 炎症诱导肿瘤的分子调控网络研究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X119 2012CB910900 植物表观遗传调控及其在重要发育过程中的作用机制及结构基础研究 北京大学 X120 2012CB911000 蛋白质的生成、修饰与质量控制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X121 2012CB911100 病毒与宿主细胞相互作用分子机制的研究 吉林大学 X122 2012CB911200 端粒相关蛋白对人类重大疾病作用机制的研究 杭州师范大学 X123 2012CB917100 恶性肿瘤免疫负调控分子网络的形成与干预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X124 2012CB917200 蛋白质生命周期过程及调控的分子机制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X125 2012CB917300 膜蛋白的生成、修饰、组装及质量控制 北京大学 X126 2012CB921300 极端条件下量子输运的研究和调控 北京大学 X127 2012CB921400 异质界面诱导的新奇量子现象及调控 复旦大学 X128 2012CB921500 人工微结构材料中光、声以及其它元激发的调控 南京大学 X129 2012CB921600 受限空间中光与超冷原子分子量子态的调控及其应用 山西大学 X130 2012CB921700 功能关联电子材料及其低能激发与拓扑量子性质的调控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X131 2012CB921800 全固态量子信息处理关键器件的物理原理及技术实现 南京大学 X132 2012CB921900 光场调控及与微结构相互作用研究 南开大学 X133 2012CB922000 氧化物复合量子功能材料中的多参量过程及效应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X134 2012CB922100 囚禁单原子(离子)与光耦合体系量子态的操控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X135 2012CB927400 功能关联电子材料及其拓扑量子性质的调控与应用 上海交通大学 X136 2012CB932200 纳米金属材料的多级结构制备及优异性能探索研究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X137 2012CB932300 纳米材料功能化宏观体系的构筑和性能研究 清华大学 X138 2012CB932400 光功能导向的硅纳米结构高效、可控制备及其应用的基础研究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X139 2012CB932500 肝癌治疗的新型纳米药物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 X140 2012CB932600 纳米界面生物分子作用机制的基础研究及其在前列腺癌早期检测中的应用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X141 2012CB932700 新型高性能半导体纳米线电子器件和量子器件 北京大学 X142 2012CB932800 高比能直接甲醇燃料电池关键纳米材料与纳米结构研究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X143 2012CB932900 纳米结构材料在先进能源器件应用中的表界面问题研究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X144 2012CB933000 基于扫描探针技术的纳米表征新方法研究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X145 2012CB933100 高频磁性纳米材料的电磁性能调控及其在磁性电子器件中的应用 兰州大学 X146 2012CB933200 高效节能微纳结构材料体系研究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X147 2012CB933300 基于纳米技术的肺癌早期检测研究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X148 2012CB933400 石墨烯材料的宏量可控制备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清华大学 X149 2012CB933500 面向高性能计算机超结点的关键微纳光电子器件及其集成技术研究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X150 2012CB933600 多级微纳结构生物活性材料促进骨组织快速修复的研究 华东理工大学 X151 2012CB933700 新型铜基化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相关材料和器件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X152 2012CB933800 仿生可控粘附纳米界面材料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X153 2012CB933900 纳米材料在骨、牙再生修复中的生物学过程研究 北京大学 X154 2012CB934000 基于肿瘤微环境调控的抗肿瘤纳米材料设计和机制研究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X155 2012CB934100 微纳惯性器件运动界面纳米效应基础问题研究 哈尔滨工业大学 X156 2012CB937500 纳米材料及结构的力学新原理及精细表征技术研究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X157 2012CB944400 雌性生殖细胞减数分裂的分子基础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X158 2012CB944500 心脏与肝脏发育和再生的遗传调控研究 浙江大学 X159 2012CB944600 生殖细胞基因组结构变异的分子基础 复旦大学 X160 2012CB944700 排卵障碍相关疾病发生机制研究 山东大学 X161 2012CB944800 植物胚乳发育及储藏物质累积的分子调控机制研究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X162 2012CB944900 辅助生殖诱发胚胎源性疾病的风险评估和机制研究 浙江大学 X163 2012CB945000 上皮组织的形成、更新及其调节机理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X164 2012CB945100 血管发育和稳态维持的遗传及表观遗传机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X165 2012CB947600 生物钟在生殖系统与发育中调节的机制 苏州大学 X166 2012CB955200 东亚季风区年际-年代际气候变率机理与预测研究
  • 刘三堂:确保食品安全,增加的监测装备经费
    导语: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清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三堂建议,增加内蒙古质检院的监测装备经费。   近年来,劣质食品引发的恶性事件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已经被列为国家重大战略性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清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三堂建议,增加内蒙古质检院的监测装备经费。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全区牛奶产量占全国的25%以上,羊肉生产加工能力在全国居于首位。刘三堂认为,由于内蒙古乳制品及肉类产品生产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速度滞后,大部分乳肉制品企业不具备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等项目检测能力。因此内蒙古质检院监测能力的提升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在刘三堂看来,内蒙古质检院由于缺少配套仪器和设备,存在检不了、检不快、检不准的情况。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的全部项目检验。如果不能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和乳肉风险监测项目开展检验,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将会出现漏洞,政府及部门监管将缺乏准备可靠依据。   刘三堂表示,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质检院需要食品检测能力提升装备经费4515万元。   面对日趋发展的食品工业和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强化检验检测和监测评估、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从2011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加大了对各地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提升的投资力度,已投入500万元,要求各地方政府解决配套经费。
  • 农业部发布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
    2013年9月4日,为做好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农业部印发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全文如下: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   为做好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逐级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合理测算编报项目支出。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中支出科目不得随意调整。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上报工作,避免无效申报。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从严编制&ldquo 三公经费&rdquo 和会议费等预算。地方及非预算单位上报项目一律不得安排&ldquo 三公经费&rdquo 支出,同时要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   三、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纸质文件和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aiwumis.com)同时申报(948项目不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纸质文件须由省级主管部门以财字或计财字文件报送,所附项目申报材料须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打印形成(带有固定标识),报送我部相关业务司局(2份)和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1份),纸质文件和管理系统报送工作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超时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和财务司联系。   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项目业务处薛宇亮,电话:010&mdash 5919426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30房间,邮编:100125   农业部财务司专项资金处丁祥勇,电话:010&mdash 59192524   附件: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8月30日
  • 三公司瓜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24亿大标
    目前,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评标结束。中标结果显示,此次总中标金额为1.24亿元,三家中标供应商分别为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公告,本次采购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30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017年-2019年连续3年的运行维护服务。(2017年度服务期: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 2018年度服务期: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度服务期: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根据水站建设及上收进度,计划2017年5月1日起开展126个水站大运维,33个国界水站小运维,2018年5月1日起开展254个水站大运维,46个水站小运维(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书)。委托合同根据运维服务考核情况及招标人预算批复情况,逐年签订。  中标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3日  中标日期:2017年03月30日  总中标金额:12435.202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包件情况:  1.包1华南片区:  (1)2017年度:大运维29个水站,小运维3个水站,。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65个水站,小运维5个水站。  2.包2华北片区:  (1)2017年度:大运维24个水站,小运维4个水站。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53个水站,小运维6个水站。  3. 包3华东片区:  (1)2017年度:大运维32个水站,小运维0个水站。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65个水站,小运维0个水站。  4.包4西南片区:  (1)2017年度:大运维13个水站,小运维5个水站。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25个水站,小运维7个水站。  5.包5东北片区:。  (1)2017年度:大运维17个水站,小运维17个水站。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22个水站,小运维22个水站。  6.包6西北片区:。  (1)2017年度:大运维11个水站,小运维4个水站。  (2)2018年度/2019年度:大运维24个水站,小运维6个水站。
  • 三部委发布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统计公告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一、全国教育经费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2562.01亿元,比上年的38888.39亿元增长9.45%。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34207.75亿元,比上年的31396.25亿元增长8.95%。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为29919.78亿元,比上年增长8.01%。其中,中央财政教育经费4663.16亿元,比上年增长5.0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全国普通小学为10199.12元,比上年的9557.89元增长6.71%。其中,农村为9768.57元,比上年的9246.00元增长5.65%。普通小学增长最快的是云南省(17.47%)。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全国普通初中为14641.15元,比上年的13415.99元增长9.13%。其中,农村为13447.08元,比上年的12477.35元增长7.77%。普通初中增长最快的是北京市(26.6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全国普通高中为13768.92元,比上年的12315.21元增长11.80%。增长最快的是河南省(27.38%)。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13272.66元,比上年的12227.70元增长8.55%。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48.5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20298.63元,比上年的18747.65元增长8.27%。增长最快的是天津市(19.6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全国普通小学为2732.07元,比上年的2610.80元增长4.64%。其中,农村为2495.84元,比上年的2402.18元增长3.90%。普通小学增长最快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17.81%)。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全国普通初中为3792.53元,比上年的3562.05元增长6.47 %。其中,农村为3406.72元,比上年的3257.19元增长4.59 %。普通初中增长最快的是北京市(27.38%)。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全国普通高中为3395.59元,比上年的3198.05元增长6.18 %。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24.56%)。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4908.30元,比上年的4778.79元增长2.71 %。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63.03%)。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8506.02元,比上年的8067.26元增长5.44 %。增长最快的是天津市(38.09%)。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03亿元的比例为14.71%,比上年的14.75%降低了0.04个百分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统计,2017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27122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4.14%。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附件: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018年9月30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注:1.为与《预算法》表述保持一致,从2017年起,将“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修改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将“公共财政教育经费”修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将“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修改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将“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修改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公告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3.公告中的2017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827122亿元(初步核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03亿元均来源于《中国统计摘要-2018》。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附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7a10e53-c3e8-48a7-afd3-961011f27271.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19.1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2cbaeaa4-ce52-4770-abf0-bb17eb11af7d.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19.53.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二(1)& nbsp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单位:元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6c24c51-08c4-42ef-8e85-cf4990e87454.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08.pn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7fcb15e3-ad47-403e-b305-4c50b261dea2.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18.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二(1)& nbsp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增长情况(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单位:元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2799c528-c0b0-4728-ae41-2dd2763ad569.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3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6e7a422a-7190-446b-8155-0bb56886d094.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41.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二(2)& nbsp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增长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单位:元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92cd1690-38dc-4d39-964b-0d6aed5feb6d.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0.57.pn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a3c2e898-c96b-4ece-bb73-7407ffbabcdb.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1.10.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表二(2)& nbsp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增长情况(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单位:元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366db2fd-c47b-46ac-8ce2-b0da25590372.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1.2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1388b07-bc75-4e8f-a4af-97d701182de6.jpg" title=" 屏幕快照 2018-10-16 上午10.21.32.png" / /p
  • 三分钟读懂日本公共科研体系的经费管理体制及改革举措
    一、日本公共科研体系经费管理体制1日本公共科研体系的构成  日本公共科研体系主要由公共科研机构(国立、公立科研机构、独立行政法人和特殊行政法人科研机构)和国立、公立大学组成。  该体系中的很大一部分是专门从事研发的执行机构,如理化学研究所、日本原子能研究开发机构等   另外还有一部分机构的工作职能中承担了管理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的任务,如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会(JSPS)等   而地方所属公立科研机构则以振兴和发展地方的产业技术为目标,侧重于应用和开发研究工作。  其中,独立行政法人和特殊行政法人是当前日本科研机构中承担国家战略任务的最主要力量。  日本的公共科研体系是以《科学技术基本法》和《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为基准,以内阁府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CSTI)的战略为指南,结合相关省厅的科技任务开展工作的。  文部科学省是政府科教、文化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管理着国家科技预算中66.1%的经费(2015年),负责制定各省厅统一实施的科技政策和研发计划,确保国家科研活动的协调性,并着力建设科研环境。  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厚生劳动省、总务省、环境省则分别管理本系统的科研工作。  2015年,日本政府的科技投入约3.4万亿日元,大部分流向公共科研机构和大学。  国立、公立大学支出研发经费1.77万亿日元,国立、公立及独立行政法人科研机构支出1.45万亿日元。  可见国立、公立大学、独立行政法人和特殊法人科研机构是日本公共科研体系的核心。  2日本公共科研体系的经费来源  日本政府资助的公共科研经费可以分为稳定支持的“运营交付金”(事业运行费)和“竞争性资金”两大类,前者占绝大多数比例,虽然后者的比例在逐年上升,但最近5年始终保持在11%左右。  (1) 运营交付金  国家财政拨款的运营交付金是独立行政法人科研机构和国立大学最主要的经费来源。  2014年日本国立大学共获得政府经费1.19万亿日元,其中稳定支持的“运营交付金”有1.11万亿日元,其余为竞争性经费和各类补助 国立科研机构共获得政府经费1万亿日元,其中稳定支持的“运营交付金”有9243亿日元,其余为竞争性经费和各类补助。  除此以外,公共科研机构还从民间(包括私立大学、企业、非营利机构)以及国外获得一些资金,但与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费相比,这两类资金比例很小。  (2) 竞争性资金  为了鼓励形成竞争性的研发环境,日本政府近年一直强调增加竞争性研究资金投入,其比例逐渐由1996年的6%增加至2015年的11.2%。  竞争性研究资金具体包括:科学研究费补助金、科学技术振兴调整费、基础研究推进费、产业技术研究资助费、地球环境研究综合推进费等。  竞争性研究资金根据性质不同分为补助金和委托费两类。  补助金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模式,研究人员根据自由探索提出研究申请,资金分配机构审查通过后进行支持,文部科学省和厚生省的科学研究费补助金均属此类经费。  而委托费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模式,资金分配机构对特定的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审查通过后进行支持,文部科学省的科技振兴调整费即为此类经费。  (3) 日本公共科研体系的经费分配管理  科研机构从政府获得的运行经费金额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而确定,独立行政法人需接受两部法律的直接约束:  一是《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  二是独立行政法人个别法,如《独立行政法人理化学研究所法》  法人机构根据中期目标要求,拟定5年中期计划并编制业务经费预算,政府据此来拨付运营交付金,各省厅独立行政法人评价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财政部批准。  科研机构将其经费用于人员和业务开支,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科研活动。对于国立大学法人,文部科学省遵照《国立大学法人法》进行管理,内容同科研机构类似。  竞争性经费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直接经费是直接面向研究人员的科研补助,只限用于与研究相关的事宜,如物品费、差旅费、劳务费以及其它费用。  间接经费是指面向接受资助的研究人员所属研究机构的科研补助,可用于改善研究人员的研究环境,提高机构的整体研究能力。  与直接经费相比,间接经费的使用范围较广,不但可用于研究成果专利申请相关费用(律师费、申请费和维护费等),还可用于支付辅助人员的薪酬。  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经费,科研机构每年都必须向主管省厅提交《实绩报告书》以说明经费的具体支出情况。  2002年,文部科学省发布《关于研究开发的评价指南》并将管理的最主要两类经费:“科学研究补助金”和“战略性创新研究推进事业”由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比如该省下属的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等。  二、日本公共科研经费的改革举措1稳定资助突出绩效考核  1 稳定资助突出绩效考核 近年来,由于日本政府整体科研投入不足,稳定支持科研机构和大学的“运营交付金”相对减少,日本提出要根据对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绩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成果产出情况等)来确定运营交付金的支持额度,导致竞争力不强的科研机构和大学经费不足。  为此,日本政府采取措施补充经费来源,提出科研机构、大学通过产学研合作、吸引民间资金参与科研、吸纳社会捐赠、与国外开展共同研究等多种方式来充实基本运营经费。  具体措施包括:改进产学合作的机制,最大限度地运用各种研究资源(知识产权、仪器设备、科研人才),建立能够使研究成果返还社会并获得自身核心竞争力的研究体系,吸引企业力量联合办大学和参与科研 探索科研机构、大学的多源化经费补充机制。  如东京大学2015年其附属医院的收入已占到东大总收入的18.5%。  日本政府正在研讨大学附属医院在大学及民众、社会中应扮演的角色,希望在未来对附属医院形成明确的定位、对其收入形成合理合法的处理方式。  2 增加竞争性经费比例重点优化环境  增加竞争性经费制度是日本科研经费改革的重点之一。  主要措施:  (1) 减轻研究人员的申请使用负担  精简合并竞争性经费的种类,目前已经由2009年的47项减少到2014年的18项,经费总额维持在每年4000亿日元以上 统一电脑等消耗品的采购规则,统一经费申请书格式,简化填报申请的手续 在内阁府设立竞争性经费门户网站,统一接受研究人员的咨询、申请。  (2) 促进仪器设备采购的便利化和开放利用  使科研机构可以通过组合不同的经费来采购大型仪器设备。竞争性经费在购买仪器设备时有预算限制,购买大型仪器设备时可能出现经费不足的情况。  政府正在修改使用办法,允许科研机构组合多项经费来满足采购需求 研究机构一般视通过竞争性经费购买的仪器为自己的固定资产。  为了提高科研设施的使用效率,日本政府将修改经费使用规则,明确研究机构促进科研设施开放利用的义务。  (3) 尝试“无缝衔接”的经费申请办法  日本正探索在不同的竞争性经费制度间建立衔接机制,即某项目在研究期间,如果能提出更加深入或可预期的新成果,研究人员可以在该项目未结题之前、以其为依据申请新的项目,确保研究活动的延续性。  3落实间接经费的比例充实基础设施和人员支出  与直接经费相比,间接经费在使用时的限制较少,科研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与基础性经费统筹使用。  2015年9月,日本设置由各省厅中层负责人组成“科研资金改革相关省厅联络会”,重点就优化间接经费使用进行协商合作,主要措施包括:落实和推广“间接经费占竞争性经费30%”的做法。  将间接经费视为对大学、科研机构的资金补充。要求内阁府和文部科学省率先示范,其他省厅制定落实具体政策。  根据规定,间接经费可以用于支付研究人员的薪酬。  4机构分类管理改革经费资助政策  为了提高科研经费的有效性,日本在经费资助方面强调根据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定位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  2015年,日本从88个独立行政法人科研机构中遴选出43家作为“国立研究开发法人”,又从这43家中选择理化学研究所、产业技术综合研究开发机构、物质材料机构确立为“特定国立研究开发法人”。  将“国立研究开发法人”定位为国家核心科研力量,将“特定国立研究开发法人”定位为从事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任务,承担国家实验室的职能,对这3家科研机构在经费申请、人事调配、人员薪酬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支配权利。  日本将国立大学分为“世界顶尖”、“全国领先”和“地区核心”三类,根据其定位制定不同的合作研究方式、经费管理方法等,比如“世界顶尖”指国际知名的国立大学,主要开展探索式和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以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相关基础研究为主 “地区核心”主要指面向区域经济发展的公立大学,以应用型研究为主。  三、启示与借鉴1公共科研体系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为主  分析表明,日本公共科研体系运行经费来源有三种。  一是政府财政拨款支持科研机构日常运作和开展长期性、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研究。  二是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申请政府部门或国际组织的竞争性项目获得经费。  三是科研机构和大学利用自身科研优势开拓多元化筹资渠道,从企业或其他渠道筹措的经费。  三种经费来源中,政府财政拨款是公共科研体系中最重要的来源。  这种状况非常清晰地表明政府和产业界对于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的支持态度,同时也说明国家财政是主导国家公共科研事业的最主要力量。  日本从2010年开始讨论是否根据绩效的状况来分配运营交付金,对公共科研体系的直接财政拨款秉承适度稳定但又较为审慎的态度。  目前我国稳定支持经费结构固化,不能满足科研机构科研创新的需要。  以机构制方式稳定支持的经费中,按照财政管理要求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项目支出占了较高比例,用于单位运行的基本支出比重较低。  借鉴日本经验,我国对政府所属科研机构可实行不同的资助模式。  如基础性科研机构采用拨款制或拨款制+项目制模式,对应用性科研机构采用拨款制+项目制+对外协作制模式。  2间接经费重点解决基础设施和人员支出  日本的间接经费具有两个值得关注的作用:  ---有助于解决国家科研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  政府规定,间接经费可以用于研究设施的整修、维护和运营。如果竞争性经费只覆盖本项目支出的直接经费,则长期性的国家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必然会变得非常薄弱,而间接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种不足。  ---缓解科研机构在人员经费上的压力。  目前在逐步减少对科研机构和大学事业运行费的情况下,日本政府需要考虑从竞争性经费中负担部分人员费用。  我国按照目前的管理要求,间接经费主要用于补偿单位运行不足。  考虑到高校与科研单位的经费结构不同,高校横向经费来源较多,科研机构,以承担国家任务为主,实行相同的间接费比例和管理方式无法完全满足科研单位相关成本支出。  因此,我国应针对高校与科研单位制定实施差异化的间接经费管理方式,结合科研信用管理,赋予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自主制定间接经费的开支比例和适用范围。  3 政府竞争性项目经费管理依托专业管理机构  为确保项目经费管理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中立性,日本政府都委托由独立于政府部门的专业管理机构来组织管理日本在对竞争性经费管理中,主要由政府部门委托专业管理机构管理。  专业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学术振兴会、科技振兴机构和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其中前两者受文部科学省监管,后者受经济产业省监管。  三个机构均为独立行政法人,独立运行。  学术振兴会主要支持自下而上的自由探索研究,科技振兴机构主要支持自上而下的战略需求研究,这两个机构主要面向研究机构和大学 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主要面向企业招标,支持产业创新。  因此,我国应发展和新建针对不同类型的专业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培育社会化非营利管理机构,并建立专业管理机构的依法授权机制和依法管理机制。
  • 数千亿元科技经费未来将怎么用? 改革剑指三大顽疾
    题:数千亿元科技经费未来将怎么用?——多地多部门出台政策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  正在北京召开的“科技三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科研经费管理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对科技创新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从1009亿元增加到2899.2亿元,并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统计,2015年全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4万亿元,其中企业研发经费逾1.1万亿元,政府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研发经费约为3000亿元。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近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都在积极出台改革措施,推动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高效。  中央系列政策强调“鼓励、尊重、约束并行”,地方通过科学化管理防止“一统就死、一放就乱”  既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又能“扎紧笼子”规范使用科学经费,近年来中央做出诸多努力。近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正式颁布实施,提出“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中央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对科研资金管理提出要求。  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日益精细化、科学化。例如去年底,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  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日前对媒体表示,科研经费的使用要强调鼓励、尊重、约束并行,科技奖励必定有一定的规矩和程序,“你自己私下套取现金装到口袋,任何政策、任何规定都是不允许的。”  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也加大了对科研经费的科学化管理,防止“一统就死、一放就乱”。例如北京出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推行面向目标和结果的问效机制。四川、广东调整了劳务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组成员中的临时聘用人员被纳入其中”“承担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由原来的30%调至为40%”等。  作为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单位,中科院出台《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重大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中期评估 重庆大学制定《重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将科研经费审计纳入学校常规性重点审计范畴,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  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所长许崇庆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在科研经费使用上不断优化调整,形成了“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氛围,这既对乱用科研经费等现象起到震慑作用,也对更有效利用科研经费、激励科学人员积极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改革剑指僵化、碎片化、不规范三大顽疾  据了解,从中央到地方,从科研院所到高校所出台的相关改革,问题导向明显,针对科研经费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的僵化、碎片化、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相应措施。  ——为制度“松绑”,解决僵化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郝跃说,科研经费的报销制度往往非常繁琐,管得太死。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医学家樊代明说,“假如预算中的小白鼠是20只,如果有小白鼠意外死亡,则需自掏腰包购买,因为这在预算之外。”  为解决“管得太死”问题,北京市在部分课题上探索“变年度定额为周期内总额控制”,为高校在项目实施中留足了纵向调节空间。  中科院在“璀璨行动”科研项目中探索“后补助”制度,效果明显。中科院半导体照明研发中心主任李晋闽说,为了让经费用在“刀刃”上,“璀璨行动”改变以往每年按既定额度资助经费的方式,而是采取设定节点考核的方式拨付经费,可由每个团队按照研究进展决定周期使用经费数量,保证科研资金使用更加科学有效。“璀璨行动”项目以5000万元资金撬动亿元级的LED照明产业发展。  ——建设统一国家科技管理平台,避免资金“碎片化”现象。  不少科研人员曾抱怨,申报科研经费常面临多头管理、科技资源配置重复申请、重复投入等“碎片化”问题。即将在2017年建成的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将解决这一问题。平台由科技部牵头,通过30多个部门参与的国家科技管理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资源统筹和协调联动,避免重复申报的烦恼。  政府放权是该平台的另一大亮点。“政府不再具体管项目,通过竞争择优遴选了7家专业机构承接项目管理。它们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正在接受着科技界的检验。”科技部部长万钢在5月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严格监督通报,改变科研经费不规范局面。  多年来,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学研究和开发的只有一部分,不少则用于开会、出差,有的甚至出现寻租和腐败现象,管理极其不规范。头顶“最年轻工程院院士”光环的李宁,就因私吞数千万元科研经费被批捕。  从中央到地方,相关部门正通过更严格、透明的监管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的规范:科技部今年4月点名通报海南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起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 湖南、甘肃、云南等地陆续建立了科技报告制度。  中央五大措施令科技资金管理“升级”  如何确保科研经费花得出、用得好,进一步释放创新潜能?6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亮出五大措施,旨在推动科技资金管理“升级”。  常务会议提出: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从原来最高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   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   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 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  王志刚此前曾公开表示,科研人员有钱花不出的问题正在想办法解决,例如年底必须报销发票,课题结束时经费也转走的情况已经改变,经费只要使用合理、规范,即使课题验收,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自主支配。  “中央释放出的信号表示将给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支配权,科研经费管理将变得更加灵活,更好地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和实际需求。”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汪斌说。  “此次改革的力度很大,解决了科研资金运行多年存在的问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说。他表示,特别是劳务费的比例调整,将更好的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相比于发达国家将大部分科研投入花在“人”身上,我国的科研经费大多数投到设备等“物”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北大前校长许智宏认为,未来“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得到更大落实,真正体现人才的智力价值。  汪斌认为,科研经费中人员经费预算比例、科技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的智力报酬有望大幅提升,促进其科研工作干劲和创新积极性,降低钻科研经费空子的冲动。  “未来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定会更加规范合理,不仅为想有所作为的科技工作者提供更多的自主空间,将经费挪作他用也将越来越没有可能。”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校长王迎军说。(原标题:数千亿元科技经费未来将怎么用? 改革剑指三大顽疾)
  • 全国5所高校决算进百亿俱乐部
    p   昨天,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其信息公开官网公布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北青报记者对这些大学数据进行梳理发现,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的年度决算经费遥遥领先于其他高校,这五校的收支总决算额都超百亿元。另外,清北人师等少数排名顶尖的大学还公布了“小学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决算情况。据统计,清华、北大、北师大、人大四校在2016年度的高中和小学教育总支出超过13.5亿元。 /p p   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其信息公开官网公布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北青报记者对这些大学数据进行梳理,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的年度总决算额都超百亿元。其中,清华大学超过218亿元,是唯一超过200亿的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以3.2亿决算额居于末位,与清华大学相差达215亿。 /p p   年度收入方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均超过百亿,除了这四校之外的大学绝大部分年度收入在50亿以下,甚至有过半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年度收入都不超过20亿。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5所语言和艺术类大学位于收入排行榜的最后五位。而在支出方面,清华大学超过137亿元,高居“最能花钱”的榜首,北大、浙大和上海交大三校超过80亿元,75所大学中,超过一半高校年度支出在30亿元以下。 /p p   与上年度收支决算数据相比,除了15所高校负增长,其余60所高校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增长率较高的学校包括北京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等,这些学校的增长率都超过了15%。文/本报记者 刘旭 /p p strong   核心 /strong /p p strong   人北清师四校中小学教育支出共13.54亿 /strong /p p   北青报记者统计在京的24所教育部直属大学时,发现清北人师等少数排名顶尖的大学还公布了“小学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决算情况。据统计,清华、北大、北师大、人大四校2016年度在这两项的年度总支出超过13.5亿元。 /p p   总体而言,四校“高中教育”支出高于“小学教育”的支出,清华大学的“小学教育”支出为5751.33万元,“高中教育”支出为3.08亿元,而“高中教育”项目的收入更高,达到4.1亿多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4.62万元。北京大学“小学教育”支出9655.99万元。而人民大学2016年度的“小学教育”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176.79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数增加186.79万元,对于决算数的增加决算说明中解释为当年基本支出增加以及2016年度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拨款增加。 /p p   自2013年以来部属高校开始公开部门决算,今年是第5年。记者发现,与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相比,绝大多数高校公开内容较为简单,各项目细化支出等并未公布。多数高校没有在年度决算中专门列出“三公经费”的情况,但有个别学校单独列出了“三公经费”的部分内容。如清华大学每年都在公布上年度决算的同时,还另外单独公布上年度“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以2016年度为例,表格中列出了出访人的姓名、职务、出访目的地、期限、邀请单位、费用支付来源和出访具体内容。其中显示,去年清华校级领导共有36人次出访,出访次数最多的是清华校长邱勇和副校长杨斌。出访时间短则2天,多则10天。“费用支付来源”一项全部是“校内支付”。 /p p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收入决算表格中,“其他收入”一栏的金额较大,但并未详细公布具体组成部分。 /p p strong   清华大学4亿 /strong /p p strong   捐赠收入居榜首 /strong /p p   在统计中,北青报记者发现,北京24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有15所高校在其他收入项目中公布了捐赠收入。捐赠收入排名前五的学校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以40666.24万的总额遥遥领先,剩余四所学校的捐赠金额分别是8558.55万、1748.47万、1470.98万、523.24万。此外,多次以校友捐款新闻上热搜的中国人民大学未公布捐赠收入。 /p p   捐赠收入或多或少影响着学校的整体收入情况。以清华大学为例,该校2016年的收入较2015年度增长7.65%,其他收入就增加了37053.79万元,达到282929.18万元,占总收入的17.55%,而捐赠收入就占到了其他收入的14.3%。此外,清华大学也是全国高校中获捐赠最多的学校。据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统计,清华大学校友累计捐赠25.29亿,问鼎2017中国大学校友捐赠排行榜冠军,刷新中国大学校友捐赠总额最高纪录。 /p p   相较捐赠收入多的学校,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捐赠收入只有百万左右,分别是158.4万、116.4万、81.8万。由此可见,高校接受社会捐赠的多少与其综合办学实力、教育教学水平、社会服务水平、社会影响力等因素有直接的关系。 /p p strong   3校增加“双一流” /strong /p p strong   大学建设经费 /strong /p p   在2016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制订“双一流”实施办法。北青报记者从在京24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决算里发现,人大、北师大、北邮三所高校增加了“双一流”大学建设经费,以此来响应“双一流”大学建设的政策。 /p p   北师大在决算表说明的“高等教育”栏里指出,2016年度收支决算数为174864.38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数增长0.2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中由于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等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p p   中国人民大学则在2016年度追加了“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经费。同样,北京邮电大学也增加了“双一流”专项拨款。 /p p strong   购房补贴多增长 /strong /p p strong   清北超6千万 /strong /p p   北青报记者发现,24所高校均有购房补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名校的购房补贴支出也遥遥领先,四所学校的购房补贴分别是6981.61万、6266.69万、4181.87万、3734.72万。 /p p   高校的购房补贴支出也影响着学校的总体支出。比如,清华大学的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2574.16万元,北京大学的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2643.94万元。同样,这两所大学的2016年度支出也都有所增加,清华大学增加了44911.27万元,北京大学增加了52000.11万元。 /p p   也有学校说明了购房补贴增加的原因。中国政法大学在决算说明里提及,学校增加住房保障支出是在执行“保障养老保险改革并适当提高职工福利”的支出预算工作宗旨。 /p p strong   专家观点 /strong /p p strong   (对话专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strong /p p strong   “高中小学教育”具体细目应更细致地公布 /strong /p p   北京青年报:从决算表上看,部分大学的“小学教育”“高中教育”支出金数额非常大,这是为什么? /p p   储朝晖:首先要说,我们国家强调的教育资源均衡化,主要是指义务教育。当然高中的发展也不应该过于集中在少数学校。但是不可否认,有些知名大学凭借自身资源,对其附属中学有多种、强大的经费筹措渠道。比如清华的“高中教育”支出很高,有3亿多元,但清华在这一项上的收入更高,达到4.1亿多元,其中只有5000多万是来自财政拨款——这5000多万财政拨款可能是来自北京市的,也可能是来自国家给清华大学的拨款中的一部分,或是二者之和。你如果上清华附中教育基金会的网站,可以看到这样一句话:“仅仅依靠政府对学校的财政拨款,已经无法满足清华附中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西部师资培训、资助贫困特优学生、助推寒门英才圆梦、培养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的经费需求,因此学校的发展需要凝聚社会各界多方面力量的支持”。所以说,清华附中的年度支出虽然高达3亿多元,但其中绝大部分是来自自筹经费,而非财政拨款。 /p p   熊丙奇: 大学附属学校的“高中教育”、“小学教育”一项的收支超过上亿,我们一般公众看到这样的巨额,显然是会超出预期的。在决算收支表格中,我们并没有看到针对“高中教育”、“小学教育”更具体细目的开支,“高中教育”的收支并不完全等于某大学附中一年的收支,像大学与高中合作的项目经费、高校与中小学衔接课程的经费是否算在其中,这个我们无法得知,应该“高中教育”、“小学教育”的具体细目更细致地公布。 /p p   北京青年报:长久以来,高校预决算中“三公经费”的公开情况一直不好,是为什么? /p p   储朝晖:高校的经费管理中一直有一个误区:把行政人员和科研教学人员一刀切、一起管。因为科研教学人员的科研活动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如果用行政命令一刀切,其后果往往是他们的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在科技界进行改革。我认为高校科研教学人员的经费应该由其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和管理。 /p p   北京青年报:国家推动高校改革、教育资源均衡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为什么从收入、支出的账面看,高校的排名几乎没有改变? /p p   储朝晖:我们国家的高校财政拨款对大学的发展有深刻的影响。在这方面,政府扮演了主办者的角色,直接决定了大学的权利榜。 /p p   北京青年报:在决算里公布捐赠收入的大学比较少,也不写是如何使用的,对此您怎么看? /p p   储朝晖:现在各个大学的捐赠收入来源比较多元。可能有些学校对财政经费执行得非常严格,对非财政收入就不是那么严格了。一些著名学府的校办企业的开支已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在目前的情况下,公立大学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力求做到公开透明。 /p p   北京青年报:一些高校的“其他收入”一项数额比较大,占总收入的比例也很大,又没有详细公布“其他收入”的组成,是怎么回事? /p p   储朝晖:这跟前一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问题:监管不到位、学校做不到公开透明,会计的账上自然就不精细。 /p p /p
  • 三公司瓜分格雷斯色谱仪器、色谱柱及相关产品线
    p   近日,格雷斯公司重审制药和保健品领域的三个业务线,宣布出售与公司增长计划不一致的的色谱、色谱柱及相关色谱实验室产品业务。 br/ /p p   格雷斯将继续为过程层析用户提供VYDAC色谱柱和DAVISIL色谱填料、药物制剂所用赋形剂Syloid FP及合规定制的原料药和中间体。 /p p   “出售这些实验室产品线到更合适的公司是格雷斯确保为目前和未来的客户提供高价值的产品和一流服务的决定。” 格雷斯总裁、首席技术专家、探索科技业务部总经理Robert Gatte说。对于格雷斯,这意味着将专注于我们的核心材料科学和制造能力。对于实验室产品的客户,这意味着其通过格雷斯公司将于提供仪器B-to-C服务的企业开展合作。 /p p   格雷斯已经同意将其Flash色谱和ELSD仪器业务出售给步琪公司。此次出售包括REVELERIS净化系统,GraceRESOLV色谱纯化系统和REVELERIS Flash色谱系统,奥泰ELSD 3300蒸发光散射检测器。格雷斯成为步琦公司以上产品的供应商。 /p p   德国公司Dr. Maisch收购格雷斯公司的分析柱、制备柱及相关包装设备和服务产品线,包括EXSIL, MODSIL and EXMERE Media, 奥泰品牌下的ADSORBOSPHERE, ALLSPHERE, BRAVA, ECONOSPHERE, GRACESMART, PLATINUM及VISIONHT品牌。格雷斯将作为中间商继续为客户提供这些品牌的产品。该项交易还包括MODcol品牌的制备柱硬件和MULTIPACKER包装设备和服务。 /p p   其他格雷斯HPLC色谱柱品牌,包括VYDAC,将完全由英国Hichrom有限公司购买。 /p p br/ /p
  • 2021年北京研发经费投入2629.2亿
    北京市全力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由2012年的1063.4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629.3亿元,年均增长10.6%,为创新发展注入强大活力,整体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其中2021年全市基础研究经费422.5亿元,约占全国的1/4。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将加快打造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率先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战略支撑。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统计部门获悉的。2021年北京64项重大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统计部门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整体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人才、资本要素资源加快集聚,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实现较快增长。创新人才高地进一步巩固。2021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规模达33.8万人年,是2012年的1.4倍,2013-2021年年均增长4.1%,其中基础研究人员7.6万人年,是2012年的2.2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硕士和博士以上学历从业人员达42.3万人,是2012年的2.5倍,科技人才整体规模和质量持续提升。研发投入再创新高。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由2012年的1063.4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629.3亿元,年均增长10.6%,为创新发展注入强大活力;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由2012年的5.59%提高到2021年的6.53%。基础研究经费占比稳步提升。全市前瞻布局基础研究,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不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中,基础研究经费从2012年的125.8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422.5亿元,约占全国的1/4;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比重从2012年的11.8%提高到2021年的16.1%。基础研究持续取得重要进展,2021年北京共有64项重大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15项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在基础数学理论、人工智能算法、蛋白质科学、半导体材料等前沿领域实现新突破。财政支持和社会资本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障。2021年,全市财政科技经费支出449.4亿元,是2012年的2.2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2%,较2012年提高0.8个百分点;投向北京企业的早期投资、VC/PE投资额2917.2亿元,是2012年的1.7倍,股权投资在全国保持领先优势。截至2021年底发明专利拥有量40.5万件北京市统计部门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积极实施研发加计扣除等鼓励研发创新的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创新成效显著。企业创新活力提升。2021年,全市研发投入较为集中的1.9万家规模以上重点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占44.6%,较2013年提高20.4个百分点;企业共有研发人员90.9万人,是2013年的2.5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合计4714.4亿元,是2013年的5.3倍;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9%,比2013年提高2.4个百分点。高成长创新主体逐步壮大。2021年,全市独角兽企业达到102家,比2020年增长9.7%;培育和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2115家,是2020年的2.6倍。“专精特新”企业共投入研究开发费用350.5亿元,是2020年的1.3倍,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10.9%。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截至2021年底,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40.5万件,是2012年的5.8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85件,是2012的5.4倍。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7.1万件,是2012年的5倍;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8253.0亿元,是2012年的2.5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2012年的19.6%提高到2021年的29.3%。中关村示范区企业总收入十年年均增长14.5%北京市统计部门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深入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阵地”建设,加快建设“三城一区”主平台,积极打造创新高地,主阵地、主平台创新引领作用持续发挥。中关村“主阵地”创新驱动发展动能增强。中关村示范区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加速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实现总收入8.4万亿元,是2012年的3.4倍,2013-2021年年均增长14.5%;实现技术收入2万亿元,占中关村示范区企业总收入的24.2%,较2012年提高10.6个百分点。“三城一区”主平台创新要素集聚。2021年,“三城一区”以占全市31.8%的企业数量,集中了全市6成左右的研发人员和研发费用。“三城一区”企业研发人员共53.8万人,是2018年的1.5倍;研发费用2791.7亿元,是2018年的2.1倍,主平台功能进一步凸显。流向天津和河北技术合同成交额350.4亿元北京市统计部门表示,北京作为全国首个减量发展超大城市,着力推动“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创新驱动发展动能强劲。经济发展效率快速提升。2021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接近35万元/人的水平,是2012年的2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182吨标准煤,比2012年下降37.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为10.5立方米,比2012年下降34.7%,技术进步推动城市节能降耗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2021年,全市数字经济实现增加值1.6万亿元,是2015年的1.9倍,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4%,较2015年提高5.2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1万亿元,是2013年的2.5倍,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较2013年提高6.2个百分点;专利密集型产业实现增加值0.9万亿元,是2018年的1.4倍,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5%,较2018年提高3.4个百分点。创新辐射引领作用持续增强。2021年,全市共签订技术合同9.4万项,是2012年的1.6倍,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005.7亿元,是2012年的2.8倍,技术转移转化加速推进。流向外省市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4347.7亿元,是2012年的6.8倍;其中,流向天津和河北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为350.4亿元,是2012年的4.5倍。
  • 施一公背后三名“85后”同样值得关注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13px" title=" 201509170850133641.jpg"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9/insimg/134143fc-f8c8-4a27-9d61-e3537aeaaef1.jpg" width=" 500" height=" 313" / /p p   记者9月15日从清华大学获悉,施一公已正式获任清华大学副校长。此前,在回应担任副校长后如何平衡科研和行政工作时,施一公曾表示,“我有一个对自己的承诺,过去我已经挺忙了,但教学和科研是不会丢掉的。” /p p   中国不缺大学校长,缺的是能拿诺奖的科学家。施一公团队,刚在生命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被誉为“诺奖级成果”。美国杜克大学药理学院一位讲席教授认为,“这项成就,将得到诺贝尔奖委员会的认真考虑。”在这种背景下,传出施一公将出任清华副校长的消息,坊间的担忧多过祝福。 /p p   担忧主要集中于三点,一是施一公升任副校长后,还有没有时间搞科研 二是还有没有时间教学 三是会不会利用行政资源实现赢者通吃。此外,或可关注的是,施一公还能否保持当初的锐气和赤子之心。回国创建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时,他曾直言:我国科研经费的分配是利益当先,而不是事业当先。 /p p   这些担忧并非无缘无故,揆诸现实,能找到诸多例证。施一公已表示做行政工作和教学科研两不误,他称自己每年在清华要教约100节课,“这是雷打不动的,无论是不是副校长,我相信我的课一节不会减,只会增加。”这种坚持,值得尊敬。 /p p   2008年施一公就任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去年12月任清华大学校长助理,行政事务在身似乎并未影响科研和教学——他带领的研究团队撰写出有“诺奖级成果”的两篇论文,同时被美国《科学》杂志在线发表,就是在这期间完成的。 /p p   除了施一公之外,不能不提的是科研团队里的三名85后。这一“诺奖级成果”并非施一公独立完成,而是由一个年轻团队合作完成,据清华大学新闻网介绍,两篇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闫创业博士,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杭婧、万蕊雪。3人中,年龄最大的闫创业今年30岁,而杭婧和万蕊雪则分别是26岁和25岁,真是后生可畏。 /p p   施一公笑称:“三位学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主要的作用就是领导团队讨论问题,学生有时候开玩笑说我就是个打酱油的。”这是谦虚,也是调侃,但三名年轻人确实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科研路,不平坦,需要胆大、心细,需要传帮带,需要潜心静气,也需要坚守,“不抛弃,不放弃”。万蕊雪说,“实验虐我千万遍,我待实验如初恋”。 /p p   据报道,当论文发表后,施一公称,在迄今25年的科研生涯中,还是第一次因为自己的某项科研成果如此兴奋。20年前,施一公获得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分子生物物理博士学位时,也是20多岁的年轻人。当一批高智商又能沉潜下去的年轻人热爱科研,不断拿出科研成果时,值得为之点赞。 /p p   关注施一公升任清华大学副校长,关注他如何平衡行政工作和科研,更要关注站在他身后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就是希望,也让我们对中国科研的未来更有信心。 /p
  • 教育时评:科研经费分配改革应当“提速”
    近日,有关科研经费分配体制改革的话题很热。有学者通过媒体列举出种种怪现状,比如政府部门官员在科技决策、科研经费分配上权力过大,经费审批透明度不够,庸俗的人际关系影响公平,“小钱大审、大钱小审”等。与学者们交谈,大家都认为从财政渠道划拨的科研经费快速增长,使得这些问题、争议凸显,也使得改革分配模式的呼声日益急迫。   目前我国科技研发项目分为自由探索和国家任务两部分。自由探索项目的立项程序是先由学者提出申请,再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程序严格。专家们认为其公正性已不亚于国际学术组织,所以尽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不多,但是获得者都引以为荣,作为自身科研实力的标志。而国家任务项目,资金量很大,远远多于前者,但从立项、审批,到资金分配,似乎在程序、制度的严格性与公平等方面却存在较多争议。这就是有些学者所说的“小钱大审,大钱小审”。   迄今为止,我国的科研事业还处于奋起直追的状态,企业、行业、国家层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很多,因而以“计划”、“工程”名义集中力量完成国家任务,就成为组织研发的主要形式。这种做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某些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力量的“计划”项目没有搞出批量生产的产品,反倒是一些没分到经费的民间中小企业开发出占有世界市场很大份额的产品。因此,在国家任务项目方面,不但要引入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的机制,还要引入类似于建设监理制度的研发监督机制,改变目前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争项目、分经费,钱分下去怎么花、干得如何反倒没人监管的现象。   在项目评审、经费分配机制上,国际上通行的原则是裁判员、运动员不能兼任,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者不能同时是参与者,在其中获得经费。我们在资源配置上的改革应遵循这一原则,减少对权威的倚重,强化同行评议机制。我们应强化科技部门在政策、咨询方面的作用,淡化其在经费分配方面的权力,以杜绝权力寻租,减少腐败的发生。   曾有学者提出,建设以企业为主的自主创新体系。但笔者认为,这在现阶段还仅仅是一种发展方向,因为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机制还亟待健全,研发实力还亟待提升。这从近几年国家科技大奖的结果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以2009年为例,三大科技奖通用项目高校获得的奖项占到64.8%,而高校获得的国拨科研经费一直没超过10% 技术发明奖项目本应大多出自企业,但是近年来这个奖项超过一半由高校包揽。   作为研发主体,企业应该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即自筹经费搞研发,而不是从财政渠道取得经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新技术是企业应有的职责,企业自身实力不足,拿到项目、经费后再包给院所、高校,这在程序上是本末倒置,很难保证把钱用对地方。   当然,科技研发最终目的是将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现阶段企业、行业仍然有大量共性问题需要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成立科研攻关机构,由经济、法律、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组成,资金由国家、行业共同筹措,选择合适的专家、团队承接项目,成果由全行业共享,而不是把财政研发经费直接投给某个企业。
  • 谋变中的中国科研经费分配体制
    有科研&ldquo 国家队&rdquo 之誉的中国科学院(下称中科院),刚遭遇了已下拨科研经费被部分收回的尴尬。   2013 年 11 月 6 日,中科院力学研究所向各个课题负责人下发通知,宣布 2013 年所有院拨项目按 5% 比例对到款经费进行调减。实际上, 2014 年要过&ldquo 紧日子&rdquo 的不仅力学所一家,调减经费是中科院各个研究所的统一行动。   这种控制科研经费的举措还在延续。一位中科院人士向记者透露:&ldquo 2014 年预算刚下来,先导专项核减的比较多。&rdquo 先导科技专项是中科院提出的一项战略行动计划,目标是在事关中国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形成重大创新突破和集群优势。   收紧科研经费的信号在数月前已有显现。 2013 年 8 月 20 日,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一行拜访科技部,科研经费是双方会谈的一项重要议题。赵路在会谈中透露,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2014 年科技预算安排要从严从紧。   本轮科研预算从紧的背景是国务院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对 2013 年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尽管如此,由于重点压减的项目为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车辆购置和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像先导科技专项这样直接涉及科技经费的调整,出乎很多科研界人士的意料。   近年来,中国科研经费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通道。自 2004 年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连续八年实现 20% 以上的年增长。直到 2012 年,这一增长数字回落到 18.5%。   然而,一个尴尬的现实是,高投入未能带来高质量的产出。   随着科研经费的高速增长,科研成果数量确实增加,但成果质量提升有限。英国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研究学院副教授曹聪分析,研究并没有带来多少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技术与产品,中国还没有出现像苹果那样的创新企业,多数中国企业的核心技术仍旧主要依赖国外。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指出, 2009 年中国在专利和技术许可等知识产权上的逆差高达 100 亿美元。   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著名海归生物学家施一公、饶毅曾撰文指出,中国的科研经费分配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减缓了中国潜在的创新步伐。   2013 年 10 月 22 日,财政部一份关于《国家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将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归纳为,长期计划经济下的科技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 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跟不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经费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 科技评价导向不合理。   2014 年,中国科研经费的增速放缓成为大概率事件。与此同时,科研经费分配体制改革再次蹒跚上路。   科研生态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 2008 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人员对课题申报资助制度公正性的评价总体偏低,44.5% 的科研人员认为政府科研经费、基金的分配公正性一般,21% 的人认为&ldquo 不太公正&rdquo 。   当下中国的科技领域,行政化力量在科研经费的配置中仍起主导作用。中国的科技经费配置发展大概可分为三个时期。初期,以前苏联为模板,走计划发展道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遵循&ldquo 皇粮分配制&rdquo 的规则来获得科研经费,几乎没有竞争的成分。   第二段时期的历史节点在 1985 年,科技体制开始改革,财政科技拨款的初始配置渠道逐渐形成了&ldquo 以竞争性的科研项目为主导,以财政事业拨款为辅&rdquo 的局面。至 2002 年,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纵向科研经费)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逐步形成了以课题组为中心的科研立项模式。随后,企业、学校等平行单位的横向科技计划也纷纷效仿推行课题制,并制定类似的经费管理办法。   第三个时期为近十年,财政科技拨款体制又经历了新一轮的调整。尤其是 2006 年,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央政府设立了一系列新的科研拨款渠道,以改变过去 20 年间过分依赖竞争性项目机制的状况。   2014 年来临,科学界普遍的看法还是,科研管理及科研经费分配行政化依然是中国科研经费体制最大的弊病。   中国科研计划的制定,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原则、指导思想、优先领域和项目指南,然后,从项目申报、审核、评估、立项、检查、中期评估、监督与管理,以及项目鉴定验收直至组织推广应用,形成一个长过程的行政管理链。公共科研经费投入分为国家、地方和单位几个层次,形成多部门、多层次构成的纵横交织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弊端由此显现。由政府各部门主导设立的一些经费规模为几千万元到几亿元的巨型项目,每年会针对特定研究领域和项目颁发申请指南,由政府官员任命的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指南。   对此,施一公和饶毅联名在美国权威期刊《科学》(Science)上以社论形式发文分析,专家委员会的主席们常听从官员们的意见,并与他们合作。这些指南表面上勾画了&ldquo 国家重大需求&rdquo ,但由于指南中具体而狭隘的描述,基本可以毫无悬念地猜出经费预定给谁。   身兼官员和研究课题的人员,获取项目也更容易。科研院所、高校本身是行政化机构,&ldquo 从校长到课题负责人同时是行政管理人员又是学术带头人,这导致科研项目难以去权力化。&rdquo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张力说。   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目标,自上而下地组织研究项目,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的科研趋势。而在中国发生变形,施、饶两人认为,这一科研经费分配的严重问题部分归结于体制,部分归结于文化。压抑了创新,也让每个人都清楚:与个别官员和少数强势科学家搞好关系最重要,因为他们主宰了经费申请指南制定的全过程。   文化中的一些不利因素也在科学界发酵。中科院上海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认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部分科学家缺乏自律造成的。例如,在项目评审中,被评者事先起草评审意见供评审专家修改,而评审专家一般只是简单地修改一些语句而已。&ldquo 除非科学家自己在参与评审过程中能够严于律己,否则任何经费分配体制都无法运行好。&rdquo 蒲慕明曾如此表示。   在施、饶两人眼中,中国的科研圈是这样一幅图景:现行体制的既得利益者拒绝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部分反对当下科研文化的人,因为害怕失去未来获得经费的机会,选择了沉默 其他希望有所改变的人则持等待和观望的态度,不愿承担改革可能失败的风险。   有效资助   2006 年财政部的一次调研显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中,通过竞争方式下拨的比例接近 80%,远高于西方国家水准。为此,中央政府设立了一系列新的科研拨款渠道,以改变过去 20 年间过分依赖竞争性项目机制的状况。   当前科技拨款机制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以稳定资助为原则的制度性、计划指令性拨款,即根据预算,从中央财政划拨到各个拥有公立科研机构的部门,由部门自主决定配置方式,经由各层体系层层划拨至下属机构的研究者。   还有就是基于一定期限的科研项目竞争性拨款。竞争性拨款是一种打破部门界限,采取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方式,有固定的期限,少则若干月,多则四五年。现实情况是,&ldquo 比如,教育部下达一部分保障性拨款,到院校内部,难以调配,还是需要校内竞争。目前并没有更好的取代办法&rdquo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汝鹏称。   美国也是政府部门提供的科研经费占绝大部分,其中竞争性拨款也占比较高,但其能够保障稳定资助的实施。例如,国立卫生研究院(NIH)2010 年的经费预算为 312 亿美元,其中 20% 左右用于资助 NIH 所属的 24 个研究机构。在这些机构中供职的 6000 多名科研人员不用每年都去申请项目,只是每四年经过一次评估,如果研究做得不好,实验室会缩减规模直至被关掉。   竞争性过度,会从整体上导致低效竞争过多,科研人员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在经费申请上。为此,科技部颁布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比如,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不再允许从课题经费中开支工资性费用,增设了非编制人员的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   对这样的改革,国内科研人员并不是都满意。例如,砍掉与他们的收入直接相关的人员费。对此,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辩驳为,这实际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科研经费承担不起这一使命。   三张改革牌   各方面的改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收获,科研人员对到手的课题经费比之前要谨慎得多。然而,从源头看,科研经费改革的一条重要路径是,在稳定支持经费和竞争性经费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比例至关重要。   理想的科研经费分配结构是在两种资助模式间取得平衡。美国东华盛顿大学商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宁表示,这个比例取决于国家战略,稳定支持经费应资助那些直接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研究项目。   矛盾在于,如果简单地提高稳定支持经费的占比,也可能会影响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形成新的&ldquo 大锅饭&rdquo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认为,核心问题就是国家给科研单位的使命是什么?要把科研经费的投入和科研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的变化结合起来,而&ldquo 这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财政拨款制度,涉及的问题相当多&rdquo 。   国内正在尝试改革的另一条路径,是从经费申请和使用者两方面入手,对科研经费与个体和单位利益的关联加大制约力度。纵向科研计划在逐步施行更为严格的经费预算和审查制度,降低使用的随意性,提高使用效率。   比如,预算的精细度和合理性直接与未来预算是否被削减、削减多少相关。中科院化学研究所一位副研究员告诉记者,现在国家项目的经费预算严格多了,&ldquo 普遍会削减 10%-20% 的申请额度&rdquo 。而且一个课题预算已经细化到,如每年多少人次出差,什么职称、目的地等。   这条路径的问题是,严格的预算和审查制度,降低了科研经费使用中必要的灵活性,特别是探索性较强的科研工作,受牵制较多 高强度的过程监督,也给科研人员带来了较大的工作负担,使他们疲于应付各类检查、评估,降低了科研效率。   细节处也多有纰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设置与科研项目预算科目设置并不太一致。科研人员凭经验完成预算编制,财务人员很少能参与其中,致使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失去了预算的严密性与严肃性。同时,国内纵向科技计划种类较多,在项目经费支出运算科目上也不统一,进一步增加了预算编制、执行和审计的难度。   &ldquo 要求我们在科学上出成果是应该的 还要求我们懂财务知识,而且各个机构发布的财务审计标准、预算标准各不相同,都要去了解。感觉很累。&rdquo 上述化学所副研究员说。   严格的监管也意味着成本的增加。从 2010 年开始,科技部针对项目同质化的现象,通过技术手段查重,然后请同行专家评审。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这个方法是有效,但成本很高。   况且,科研经费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由专业机构和人员承担,否则无法判断所发现问题是源自制度本身还是制度执行中产生的问题,也无法轻易发现制度漏洞并加以弥补。   美国科学基金会总监察长办公室作为一个专业监管机构,负责调查和处理资助项目经费使用中的造假、浪费、滥用以及其他不端行为。该机构 80 多位工作人员都具有科研背景或者法律、会计、审计等从业资格。与之相比,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监督审计部门不足 10 人,大多也没有会计和审计专业背景。   除了实施科研投入的源头调控,还有加强对经费申请和使用者的监管,科技部已经在试打第三张牌&mdash &mdash 增加项目评审的透明度。   万钢告诉记者,目前科研项目评审,所有过程全都录音录像,做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整个过程都在网上进行,全都进行痕迹管理,在追溯过程中不留漏洞。   近邻韩国,已构建了高度透明的科技经费流通渠道。政府研发经费直接拨付到科研单位,科研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价的权力掌握在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手中,韩国政府对研发经费实行多重管理监督,多个单位都可对科研经费进行监督,普通公民也可以上网查阅科技主管部门的项目计划书和资金拨款情况。   从 2013 年底起,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建一个科研信息共享平台,以避免科研领域多头部署、重复支持、相互封闭的现象。同一个研究团队在不同的科技计划中,提出目标相似而又处于同一研发阶段的项目申报,获得不止一个科技计划的支持,这样的事时有发生。   同时,科技部还计划推行科技报告制度,把结题验收后的项目放到网上。 2013 年 11 月 1 日,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征求意见版已公开发布,提供了 1000 份免费科技报告。这样既有利于科研人员共享科研成果,又促进技术交流。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了另一项改革举措,&ldquo 最根本的要求,我们认为要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的法人负责制,而不是课题组专家负责制,这是体制上的问题。&rdquo 具体而言,法人责任体现在编制预算时提供的服务、实施预算中的监管、调整预算中的快速核准以及对单位人员的信用管理上。  这一步如何走,或将引发整个科技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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