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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控制相关的资讯

  •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启动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9号)的修订工作,形成了《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7月10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64)   电子邮件:law@miit.gov.cn   附件:《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子电气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电气产品,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子电气产品过程中控制和减少其对环境造成污染及产生其他公害的行为,但是出口产品的生产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电子电气产品,是指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在直流电1500伏特、交流电1000伏特以下的设备及配套产品。   (二)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是指电子电气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环境、资源、人类身体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是指为减少或消除电子电气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而采取的下列措施:   1.设计、生产过程中,采取改变研究设计方案、调整工艺流程、更换使用材料、革新制造等方式限制使用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物质的技术措施   2.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进口过程中,标注有害物质名称及其含量,标注电子电气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等措施   3.销售过程中,严格进货渠道,拒绝销售不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等   4.禁止进口不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   5.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   (四)有害物质,是指电子电气产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质:   1.铅及其化合物   2.汞及其化合物   3.镉及其化合物   4.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5.多溴联苯(PBB)   6.多溴二苯醚(PBDE)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   (五)电子电气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是指电子电气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不会发生外泄或突变,电子电气产品用户正常使用该电子电气产品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进行管理和监督。必要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问题。   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有利于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的措施,落实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环保、商务、海关、工商、质检等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口的污染控制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省级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区域范围内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问题。   第七条 鼓励、支持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国际合作,积极推广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积极开发、研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电气产品的组织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产品可给予政策支持。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对在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以及相关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奖励或政策支持。   第二章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   第九条 电子电气产品设计者在设计电子电气产品时,应当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利用等环境友好的方案,不得违反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条 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在生产电子电气产品时,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易回收处理、有利于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限制或者淘汰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不得违反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进口的电子电气产品不得违反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口的电子电气产品实施口岸验证和法定检验。海关验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第十二条 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制作并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包装物时,应当采用无毒、无害、易降解和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不得违反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三条 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对其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进行标注,标明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产品可否回收利用,以及不当利用或者处置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的信息等 由于产品体积、形状、表面材质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中注明。标注的样式和方式不得违反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 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电气产品上标注环保使用期限 由于产品体积、形状、表面材质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中注明。环保使用期限标注的样式和方式不得违反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五条 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电气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包装物材料名称 由于体积和外表面的限制不能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中注明。   第十六条 电子电气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者自行确定。相关行业组织可根据技术发展水平,制定相关电子电气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制定电子电气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指导意见,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环境保护部制定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行业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标注样式和方式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并予以统一规定。   第十九条 电子电气产品销售者不得销售不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   第二十条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限制使用有害物质。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达标管理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编制、调整。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电子电气污染控制合格评定制度。纳入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子电气产品,应当按照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制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第二十二条 纳入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子电气产品除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达标管理目录中规定的重点污染控制要求。   未纳入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达标管理目录中的电子电气产品,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发布列入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子电气产品中不得含有有害物质的实施时间。   第三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任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及其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海关、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罚:   (一)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所采用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不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二)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和进口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制作或使用的电子电气产品包装物不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三)电子电气产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不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的   (四)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进口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列入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子电气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实施时间之日起,生产、销售或进口有害物质含量超过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的   (五)电子电气产品进口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口的电子电气产品不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六)电子电气产品进口者违反本办法其它进口管理规定进口电子电气产品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罚:   (一)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以明示的方式标明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以及不当利用或者处置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等信息的   (二)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以明示的方式标注电子电气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   (三)电子电气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以明示的方式标注电子电气产品包装物材料名称的   (四)电子电气产品销售者销售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电子电气产品的。   第二十七条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纵容、包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或者帮助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当事人逃避查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同时废止。
  • 复旦大学成立流域污染控制研究中心
    整合多个优势学科资源、产-学-研功能有机结合的复旦大学流域污染控制研究中心,4月6日在沪成立。复旦大学副校长金力教授和我国湖泊保护与治理流域的顶级科学家、复旦大学流域污染控制中心名誉主任金相灿教授共同为中心揭牌。   中心主任郑正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流域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流域污染已经成为了我国水污染问题中最突出的一种形式。而通过前几年的污染源普查发现,来自农村地区的面污染是造成流域污染的最主要的“元凶”。因此,复旦大学流域污染控制研究中心将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生物质能转化以及农村地区的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作为自身的主攻方向,整体性地就湖库、区域或流域的水环境整治提出解决方案。   据悉,新成立的复旦大学流域污染控制研究中心将以国家和长三角地区的重大战略目标为导向,围绕流域污染控制、生态修复、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技术难题,重点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发与工程示范,突破制约长三角乃至全国流域污染控制与资源化以及环境保护的重大技术瓶颈,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流域污染控制成套工程技术体系,探索一条适合于中国特色的流域污染控制、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道路,为长三角地区和全国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据介绍,复旦大学流域污染控制研究中心在成立以后,将集中复旦环境、材料、生物以及经济、法律等多学科优势,旨在建立一个从流域污染控制、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研发的产业一体化的平台,凝聚和培养国家急需的创新人才,推动学科的深度交叉和机制体制的积极创新,建设国际一流的,集水科技成果创造、培育、发展和市场化于一体的学科平台。
  • “十三五”水污染物总量怎么控制?
    专家建议应关注总磷和总氮指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深入谋划“十三五”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环境保护部总量司近日在北京召开了“十三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基本思路及技术路线专家研讨会。 会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水污染的主要特征、污染贡献及地区差异,总结了“十一五”、“十二五”以来总量控制实施的经验及问题,探讨了“十三五”污染减排指标目标体系、总量控制范围、总量控制模式、考核方式以及配套保障政策等,为“十三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提供有益的技术支撑。 总量控制指标设定紧盯环境质量问题 截至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238.5万吨,“十二五”化学需氧量减排进度已经超额完成,氨氮完成减排目标的98%。从水质来看,全国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好于Ⅲ类的比例从2010年的65%,上升到2013年的76%,氨氮浓度好于Ⅲ类的比例从2010年的78%上升到2013年的86%,两项指标均有明显改善。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部主任王东认为,经过“十一五”、“十二五”将近10年的总量减排工作强力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指标改善卓有成效。 而总磷、总氮两项指标由于并未展开污染物总量控制,2014年,总磷首度超越氨氮,成为全国淡水环境中的主要污染指标之一(其他两项为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湖泊环境的首要污染指标;2014年,全国近岸海域国控监测点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标率分别为31.2%和14.6%,而无机氮的主要来源是陆域污染排放的总氮。 在国务院前不久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到,要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等指标,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并明确要求,“十三五”期间,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和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实施总氮排放控制,总磷控制也提上了日程,将在部分流域、区域开展控制。 “因此,继化学需氧量、氨氮之后,我们也应该关注总磷和总氮指标。”王东表示。 除了总氮和总磷的控制,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也是影响水环境的主要问题。 王东介绍说,到2014年年底,我国已建设了73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71亿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3%。但由于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并未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对当地的水质影响较大,尤其是南方水网地区,废水、污水的大量直排和水体流动性差,往往导致水体水质变差、黑臭,影响人民生活质量。“因此,进一步梳理小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需求与能力,如何全面治理养殖污染,是眼下污染减排的新课题。”王东表示。 加大重点领域和行业减排力度 轻工行业一直是涉水重点行业,也是用水和排污大户。“十一五”以来,轻工行业对于水污染减排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占全国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的1/3。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主任宋云介绍说,轻工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0年前的占比70%,下降到目前的占比30%。 对于水污染防治,宋云建议,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一定要踏踏实实与总量减排结合,核查企业的整个生产过程。”宋云表示,对于中小型企业,除了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外,还要提高其清洁生产的水平,结合水环境,用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总量控制落到实处。 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减排空间,中国造纸协会副秘书长钱毅也有同样的认识:“在未来,造纸行业中小型企业和西部地区的小企业在减排方面最有潜力。” 对于“十三五”减排,钱毅表示,在造纸行业的主要思路有三方面,首先是技术减排。他表示,“十三五”期间,西部企业还有比较大的改造和升级空间。其次是结构减排,将进一步调整、淘汰800万吨落后产能。最后是管理减排,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样是用水和排污大户,在中国印染协会秘书长林琳看来,“十三五”期间,印染行业的工作重点也应该集中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方面。与钱毅一样,林琳也强调了技术创新的意义,“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注重清洁生产等对于节水、节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都有明显作用”。 除了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也是“十三五”期间水污染减排的一个重点。目前,我国城镇化率约为55%,城镇人口在6亿~8亿左右,每年市政供水量约为620亿吨,城镇污水排放量大约在500亿吨。 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看来,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相比先进国家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点源分散。在我国的城乡接合部,很多地方分散点源量非常大。其次,虽然污水纳入管网,但直接排放情况比较多,就是分流系统溢流的水量较大。 “虽然之前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成效明显,但排放总量仍然很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可能要付出之前数倍的努力。”王洪臣表示。 不管是工业还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是专家们关心的重点。 据测算,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干污泥产生量约为650万吨/年,但各地的污泥产生量、处置情况并不清楚。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原副总工程师杭世珺认为,污泥处置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出路。 “污泥处置问题解决不了,就造成了整个系统的瘫痪。”杭世珺说。对于“十三五”期间的工作,她建议,要先摸清楚污泥的基础数据,同时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面系统地制订污泥防治规划,污泥防治规划要与污水防治规划相衔接。同时,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工作较差的区域,要注重东部、中部、西部协调发展。对于发展程度不同、水平不一的城市和地区,实行分类指导。 除了工业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也不可忽视。据统计,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占比约为48%和32%。对于养殖业的污染减排,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董红敏认为,最根本的出路在于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农田利用、达标排放、循环利用、集中处理,如何将养殖业本身的布局与污染防治规划结合起来,是目前要考虑的问题。”董红敏表示。 留足生态基流保障河流健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维持河湖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地下水室主任吴文强强调了生态基流与总量控制结合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技术方法。吴文强介绍说,2010年,我国有大小闸坝8.7万个,水闸约4万多个,水库8万多座,总蓄水量为1851.65亿立方米。 吴文强认为,大型水库的建立是出于生态或防洪目的,对于生态具有调节作用,但一般的水利工程则对河流影响很大。水利工程可以改变径流规律,尤其是中小型工程,如果发电就很难保证生态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水生态尤其是生态基流就很难保障,多数水利工程对其造成了破坏。 吴文强介绍,我国对于生态基流的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2000年以后,在水利工程环评中明确规定要保障生态流量。而对于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通过《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予以明确,都是以水质改善为目标,通过由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进展的过程。 但是,吴文强也认为,目前我国在生态基流的控制方面有很多不足。首先是对流域的整体性考虑不足,其次是对水域和陆域的关系研究也不够。 对于生态基流在“十三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吴文强提出了3项建议:首先要开展面向河流水生态完整性的河流环境流动评估。其次是开展保证河流生态流动的水质水量联合调度。第三是要构建一批重点流域水生态调度示范工程,并逐步推向全国流域。来源:中国环境报
  • 我国启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
    我国启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实施意见宣传会在深圳和苏州召开   7月13日和15日,由国家认监委和工信部联合主办、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承办的“《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宣传贯彻会”分别在深圳和苏州召开,标志着由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工作正式启动。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是推动产业调整和升级、促进产业环保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是指由企业自愿申请,通过认证机构证明相关电子信息产品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家推行、统一规范管理的认证活动。其制度采用统一的产品目录、统一的认证技术规范、认证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志的原则。该制度的推出,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截至目前,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检测的国际标准IEC62321已经出台,但尚未完成国家标准的转化,在其转化完成之后将有可能作为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及未来CCC强制性认证所使用的检测标准。
  • 张力军:适当增加主要污染物控制种类
    适当增加主要污染物控制种类   ——汪光焘、解振华、张力军就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答记者问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指出,仅靠两种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来改变中国整体的环境质量是不够的,所以,将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成果来适当增加对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的种类。这样可以使我国环境质量真正全方位地得到改善。   当有记者提问如何看待现在的两项主要污染物在下降,但是整体环境质量还在恶化的情况时,张力军说,就是因为我们的污染物不仅仅是两项主要污染物。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看,我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这两年下降了,但是氮氧化物和氨氮没有变化,而且氮氧化物还在增加。由于氮氧化物的增加,使得二氧化硫削减后,对酸雨的控制效果不是很明显。但是我们监测得到的酸雨类型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硫酸型转变为硫酸和硝酸的混合型。这说明我们仅靠两种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来改变中国整体的环境质量是不够的。所以,我们在研究“十二五”环保规划中,将要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成果,适当增加主要污染物控制种类。这样的话,可以使我国环境质量真正、全方位地得到改善。   当有记者问到,2009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0.2亿吨,但二氧化硫及化学需氧量较2005年分别下降13.14%和9.66%,这“一升一降”的账怎么算时,张力军表示,各地、各部门、相关企业做了大量工作,污染减排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这个效果可以从环境质量的变化上得到印证。这个成绩的取得主要有3方面原因:第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组织上保证了节能减排得到政府高度重视。同时,严格污染减排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第二,打组合拳,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推出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技术等强有力政策措施。第三,真抓实干,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稳步推进。   张力军说,“十二五”污染减排有以下初步考虑:一是在污染减排指标领域上,进一步延伸和扩展。同时,要把农业污染包含在内。二是在减排的具体措施上,要更加注重结构减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在政策措施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场机制和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坚持和强化污染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也就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管理目录》即将公布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第一批)》即将公布 手机、固话机、打印机被率先列入   从刚刚过去的2009年末至今,不少手机、固定电话、打印机的生产厂家都在密切关注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网站。《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已于去年11月9日公示完毕,大家关心的是即将正式发布的《目录》与公示的征求意见稿到底会有何不同,而《目录》的正式发布又将给三大产品的生产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去年10月9日,《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出台,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至此,被称为“中国版RoHS”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在实施两年多以后,正式迈开了实质性的第二步。   2007年3月1日,“中国版RoHS”———《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依照该办法,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应当依照《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提供的方法进行“自我声明”,这是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迈开的第一步 第二步则是陆续将“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的产品列入《目录》,严格限制该类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同时进入该目录的产品需要通过3C认证方可入市。   哪些产品将首先进入《目录》?最先放入《目录》的将是整机还是原材料?《目录》是否应该引入豁免条款?产品越早进入《目录》是否越利于企业发展……2009年10月9日,《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回答了企业的种种疑惑。   公开征求意见的第一批《目录》包括移动用户终端、电话机(包括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和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3类产品。《目录》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物质。同时,《目录》还加注了一些暂不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范围的豁免条款,例如:铅应用于电子部件的玻璃中 铅和镉应用于光学玻璃和滤光玻璃中 铅应用于电子陶瓷部件的陶瓷中等等。《目录》将于正式发布之日起十个月后开始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黄建忠在“2009年电子污染防治英雄会”上表示,公开《目录》制定情况,公开征求业内企业意见,公示《目录》,给予了相关企业参与的机会,体现了目录管理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据黄建忠介绍,为期一个月的《目录》公示期已经结束,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整理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按照《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的规定,下一步还将进行《目录(第一批)》WTO/TBT的通报。通报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才会最终决定是否需要对《目录》进行调整。   关于业界关心的“为什么要选择打印机、手机、固定电话机第一批进入《目录》”,黄建忠认为,三大类产品已经具备了进入《目录》的条件。他强调,进入《目录》的产品必须是“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二者缺一不可,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紧密结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放入一个”。   黄建忠说,选择三大类产品首先“吃螃蟹”,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首先,3类产品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手机生产企业,一再声称自己是污染控制工作做得非常好的企业。这表明这类企业属于污染控制‘成熟’型企业,将这类企业生产的产品放入《目录》说明其技术已经成熟 其次,3类产品的产量大,消费面广,受众分散。尽管这些产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数量已经较少,但抓这类产品的污染控制十分有意义 第三,将这3类产品放入《目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三类产品的市场,特别是规范手机的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3类产品中‘大品牌’的健康成长。”
  • 汞污染控制技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作为汞的生产与消费大国,我国政府对于汞污染防治十分重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以色列化工集团、美国科聚亚公司、美国雅宝公司协办的“2010年汞污染及控制技术研讨会”日前在京召开。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共计2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就“十二五”期间中国汞污染控制的思路、大气汞传输和转化、国外先进的汞污染防治技术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环境保护部污防司、科技司就国家汞污染控制的政策做了演讲。发改委环资司、中电联、五大电力集团的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 中科院王毅:环境污染未能控制是因投入不足
    记者:长期以来,我国的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始终不到2%,您如何看待这一数据?   王毅:我国环境污染尚未得到控制,环保投入的欠账和不足是重要原因。客观来看,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环保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环保投入占GDP比重从2000年的1.12%增加到2010年的1.95%。总体上看,刚刚达到控制污染所需投入的低限。但与西方国家污染治理高峰期以及中国污染治理的实际需要相比,环保投入还相差甚远。   记者:应当如何看待环保投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多少较为合理?   王毅:要实现我国的环境保护目标,在维持高速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关键是要确保环保投入到位。过去10年的环保投入有效抑制了环境污染急剧蔓延。今后10年,若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应提高到2%-3%,并力争达到3%,工业污染控制投资占其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提高到5%-7%。因此,10年之内大致需要投入10万亿元。   记者:10万亿元环保投入该从哪里来?   王毅:第一,加大政府环保投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政府分别安排650亿元国债和2100亿元直接用于生态环境建设,拉动了社会资本的投入,建设了一大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缓解了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中环境基础设施滞后的矛盾。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环保支出虽然逐年增加,由2000年的65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443亿元,但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已由27.4%下降到21.7%,这表明社会资本越来越成为环保投资的主体。但财政投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往往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议未来10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环保投资每年应达到2000亿元,10年累计投资2万亿元用于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   第二,加大企业环保投资力度。主要是两类企业,一类是排污型企业,另一类是环保型企业,在2002年公用事业实行市场化改革后,这类企业投资明显增加,他们以BOT、TOT等形式参与到城市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营。2011年,全国已投运的3000多座污水处理厂中,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占42%。未来10年,企业仍然需要继续发挥环保投资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   第三,加大银行绿色信贷力度。2007年起,中国金融行业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对绿色产业给予了重点支持。未来10年,银行应实施环境优先的贷款体系,发挥环保融资的主渠道作用。对于污染防治项目,借鉴国外经验,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实行贷款浮动利率等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落实收费权质押等项政策,为污染治理融资提供更多的创新金融产品。   最后,如果投资到位,还必须改革投资方式并加强监管,以保证环保投入的效率。
  •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
    北京2月19日, 在今天召开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启动会上,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代表科技部参加会议。他强调,水专项是我国首次推出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旨在为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全面技术支撑的重大专项。“我们将把加快组织重大专项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   刘燕华说,国务院要求将我国16个重大专项与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结合起来,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新型产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因此,通过组织实施16个重大专项,集全国之力,加快攻克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科技难关,在关系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掌握真正的核心和关键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这对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而水专项将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有助于提高我国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科技支撑和管理能力。   当前我国环保工作仍面临着自然环境脆弱、产业发展粗放与结构不合理、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等基本问题,其中,水环境问题尤为突出。由于我国水资源先天性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全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不达标。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严重水污染。全国流经城市的河段64%为四类或劣五类水,50%的城市地下水已不同程度地遭到污染,城市湖泊受到中度污染,有些淡水湖泊水体富营养化严重。   刘燕华指出,今年重大专项的主要工作是筛选一批重大、对当前经济发展具有影响的技术和产品,加大攻关力度,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有力的支撑。而水专项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将重点加强太湖、巢湖、辽河、淮河、海河、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治理示范工程,加强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设备、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通过技术与设备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加速环保装备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为拉动内需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撑,明显改善示范区水质环境。   刘燕华说,今年水专项还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实施。在为引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同时,将建立灵活有效的人才聘用和流动机制,通过专项实施,凝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今年,科技部将会同发改委、财政部,成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委员会,对各专项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水专项在组织实施中,应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推进企业参与重大专项研究的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刘燕华表示,将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建立多种金融资本参与专项投入的新机制,探索通过财政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进行支持的新形式;协调落实政府采购、税收激励、资源共享等政策,不断优化激励创新的环境。   刘燕华说,水专项作为重大专项,在实施过程中,应着重发挥各单位的优势,特别是发挥地方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已有的科技工作基础和科技攻关成果,集成中央和地方资源,突出国家目标,实施好水专项;应扩展企业参与实施的比重与渠道,强化企业在水污染治理的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促进环保企业做大做强;做好国家水专项与水重大工程的衔接和互动,发挥科技在水重大工程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避免两者间相互脱节;注重发挥创新管理机制在水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作用,确保研发技术能集成,为流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总体目标服务等。   我国组织实施16个重大专项,是为了通过信息、生物、装备制造、农业等战略产业领域的重大专项突破,提升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处于低端的局面。
  • TOC标准品污染控制方法
    污染控制方法在长期持续的基础上,制备准确而稳定的低TOC浓度标准品,意味着要有全面的污染控制策略。Sievers分析仪的化学家和质量控制团队深刻了解最具挑战性的技术要求,开发出重复性极佳的方法,能够确保批量生产准确、稳定、高质量的标准品。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Sievers分析仪应对这些挑战的解决方案!✦技术挑战✦玻璃量具污染Sievers的解决方案●在经验证的清洁装置中清洗容量瓶。●在使用容量瓶之前,用超纯水漂洗容量瓶三次。●所有玻璃量具均专用于标准品溶液。●总的来说,上述措施确保将标准品溶液的TOC或电导率背景降至最低。在制备过程中的人为误差Sievers的解决方案●自动化系统最大程度地减少在关键的灌装过程中的人员接触。●ISO注册的质量体系中的一系列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OP)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以制备经认证的参考物质。●在标准品放行之前,复查和批准每批标准品的批次记录。试剂水的纯度Sievers的解决方案●采用专利技术的3步水系统来提供大量的生产用试剂用水。●所有的试剂用水在投入使用之前,都必须严格达到TOC和电阻率规格。原材料的纯度Sievers的解决方案●只使用NIST和USP可追溯的原材料。样品瓶污染Sievers的解决方案●采用专利的、经验证的、备有证明文件的清洁工艺来严格清除样品瓶中的有机残留物。●在样品瓶投入使用之前,对每批样品瓶进行取样、测试、记录,以达到Sievers分析仪标定的规格。控制良好的存储Sievers的解决方案●标准品瓶被真空密封在聚酯薄膜袋中,以防止背景污染和紫外线。●在装运之前,所有标准品都保存在冷藏室内,温度控制在5±4℃。●标准品均由高资质的快递运输,包括美国境内通宵快递。✦Sievers标准品生产实验室✦(点击图片查看大图)Sievers分析仪拥有186平方米(2000平方英尺)的洁净室标准品生产设施(见上图),用来实施上述质量控制。注重细节是Sievers TOC标准品享誉全球的原因所在!立刻联系我们订购方便好用的TOC标准品!
  • 燃煤汞污染控制中国研讨会
    由中国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科学技术部、美国环境保护署、美国能源部主办,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规划院承办,并有加拿大环境部、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支持参与的燃煤汞污染控制中国研讨会于2005年10月31日-11月2日在北京香格里拉酒店举行。热电集团环境仪器空气质量部作为参展商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此次参会代表约计180人,除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参与单位的代表外,另有来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加拿大卫生部、瑞典环境研究所、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美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意大利CNR大气污染研究所及国内从事汞污染控制方面研究的各科研院所,包括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及中科院相关院所。国家环保局污控司樊元生、李新民、钟斌、任洪岩、刘炳江等领导分别主持了3天的会议。柴发合、周劲松、冯新斌、郑宝山。王起超、张世秋及徐旭常、郝吉明等专家教授分别在大会做了当前中国汞污染与排放的相关论题的报告。 在这次会议期间,热电集团环境仪器空气质量部首次推出了热电公司最新研制并已投入美国市场的自由态汞监测系统。该系统采用冷原子吸收技术可在线测量燃煤锅炉及垃圾焚烧厂烟气排放中环境汞、游离汞及总汞的含量。该系统目前已全部通过美国EPA的现场测试。与会代表对热电集团的产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对如何将该产品引入国内市场提出了宝贵意见。
  • 环保部将建土壤污染控制中心 开展重金属污染修复
    土壤污染问题牵动着公众的视线,近日,环保部决定,依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环保部透露,近日,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向环保部报送了《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拟在上海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环保部表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且符合该部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及该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环保部称,中心将立足我国城市土壤污染控制领域,开展重金属、有机物及复合性城市土壤污染修复有关技术、设备开发和产业化,开展该领域共性与关键技术创新、开发、转化,承担领域内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多学科融合、产学研一体化,推进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产业发展,为环保监管和决策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   环保部要求,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关注和研究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
  • 高通量计量和检测的污染控制智慧之道
    在半导体、平板显示器 (FPD) 和有机发光二极管 (OLED) 制造业中,设计支持高通量检测(即,每次所需时间可处理的检测数量)的计量仪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共同挑战。作为 OEM 光学器件和组件的供应商,Evident为仪器设计师提供高质量的显微镜装置,而这些仪器设计师会为检测、生产和研究领域开发光学设备。对于制造业中的质量检测,由于这些装置设计合理周到,还有助于提高产量(即所有产品中无缺陷产品的百分比)。例如,集成到高通量检测设备中的显微镜装置通常需要直观的远程控制,以便所有技能水平的用户都可以轻松准确地执行检测。通过简单的控制,您可以调整焦距、样品观察位置、观察方法和放大倍率,以快速获得用于检测的图像。我们提供各种能够实现电动控制的装置,如电动Z轴驱动显微镜装置、电动照明器、电动分析仪、控制箱和手动开关。我们还推出了一款带有真空功能 (U-D5BDREMC-VA) 的电动物镜转盘,其可以改善清洁度,同时提高速度和耐用性。对于并不熟悉该装置的人,物镜转盘(也称作物镜转塔)可以容纳不同放大率的物镜。通过旋转转盘,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的放大倍数下查看样品。电动物镜转盘半导体、FPD 和 OLED 行业的污染控制清洁度是半导体、FPD 和 OLED 制造行业的检查人员很关心的问题,这一点关系到是否可以生产出功能正常的产品。因此,应将检测设备用于受控环境,如洁净室。不允许灰尘从物镜转盘落到样品上,如半导体晶圆。即使是微小的灰尘也会污染晶圆,破坏其功能,进而影响产品产量。我们带真空功能的电动物镜转盘 (U-D5BDREMC-VA) 使用负压吸力,可减少物镜转盘旋转时落下的细粒数量,并捕获润滑系统所用润滑脂产生的任何气体或灰尘。这种真空功能使我们的物镜转盘成为受控洁净室环境的理想选择。物镜转盘可用作半导体和FPD检测设备的内置显微镜模块。用于污染控制的带真空功能的物镜转盘用于半导体晶圆检测及其他用途的各种物镜转盘我们提供各种物镜转盘,这些物镜转盘可集成到检测、生产和研究领域的系统中。我们的选择包含手动和电动选项。手动物镜转盘:该产品系列可以支持诸如明场、暗场和微分干涉对比 (DIC) 等观测方法,可以容纳四至七个物镜,满足 ESD 规范等。带编码功能的物镜转盘:这种类型的手动物镜转盘可以检测转盘的物镜安装孔位置。您可以使用软件将物镜的放大倍率信息与其在转盘上的位置相匹配,使您能够更快地将放大倍率信息添加到捕获的图像中,同时降低手动数据输入错误的风险。电动物镜转盘:这种类型的物镜转盘可以通过电动方式移动五个或六个物镜。带有真空功能的电动物镜转盘同样已经推出。带对中功能的物镜转盘:这种类型的物镜转盘可让您通过手动或电动方式将物镜的光轴对中。这样可以改变物镜转盘的孔位置,以便针对每个物镜的细微移动进行调整。最终将所有安装的物镜对准。经过调整,您会发现更换物镜前后,中心位置是相同的。物镜支架转接器:这款转接器 (STM7-MMOBAD) 可让您只使用一个物镜。如果您的应用不需要多个物镜,那这是一种经济实惠的选择。请注意,这款转接器(适配器)仅配备 RMS 螺丝 W26,并且没有用于暗场照明的光路。您只需将一个物镜连接到支持多个物镜的系统,物镜适配器 (STM7-MMOBAD) 实现了灵活性。左侧:使用物镜适配器连接了一个物镜。中间:连接转盘前。右侧:使用物镜转盘连接了多个物镜。
  • 武汉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 污染控制严于国标
    作为“两型”社会试验区,武汉市将环境保护列为头等大事,拟制定、实施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污染控制指标。这是12日召开的全市“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会传出的信息。   “十二五”环保规划提出,2011年至2015年,全市要继续完善、优化总量控制,同时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作为“两型”社会试验区,规划努力抓住先行先试的机遇,突出“百湖之市”特色,大胆创新。   据了解,国家制定的“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刚性指标,包括COD(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武汉市的规划中,拟增加本地较突出的几项污染物为控制目标。据透露,目前正在对二氧化碳、PM10(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指标进行摸底,拟列为控制指标。   另外,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噪声达标率、空气质量等指标,也将略高于国家标准。
  • 控制汞污染 87国签署《水俣公约》
    世界87国在日本签署《水俣公约》   一项旨在消除汞污染的国际条约,联合国《水俣公约》周四(10月10日)在日本熊本市签署。新的国际公约规定控制与减少汞在一系列产品、生产过程和行业中的使用。   该公约根据日本的一个城市命名。1950年代,日本水俣市发生了世界上最严重的汞中毒事件。   今年1月,经过4年的谈判,140多个国家同意采取一系列有法律效力的措施,遏制汞的使用。   汞及其化合物可对人体造成一系列严重危害,包括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损害。年轻人群受其毒害尤为严重。其他危害还包括对肾脏和消化系统的损害,受害者可能会丧失记忆和产生语言障碍以及许多其他问题。   联合国的一份报告说,诸如中国等国家由于采矿增多和对化石燃料的日益依赖,有毒金属汞已经越来越多地进入自然环境。在拉丁美洲和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小型金矿开采使得汞污染在8年中增加了一倍。   联合国环境署最近的《2013年全球汞评估》指出,由于经济迅速发展,亚洲成为最大的汞排放地区,几乎占全球汞排放的一半。   刚刚签署的《水俣公约》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公约。《水俣公约》规定控制与减少汞在一系列产品、生产过程和行业中的使用。这里指的产品包括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电池、荧光灯等9种制品。公约规定到2020年将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口这些产品。   该条约还限制汞在小规模金矿开采中的使用。此外,新条约还规定严格控制各种大型工业设施的汞排放与释放,包括燃煤发电站、工业锅炉以及一些金属冶炼厂。
  • 国家排放新标准 全面提升造纸行业污染控制水平
    环境保护部日前颁布的造纸行业排放标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新时期国家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具体适用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设置的,标准对现有企业和建设项目分别提出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建设项目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并且规定经过一个过渡期后,现有企业要达到与建设项目相同的排放控制要求。《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选择确定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方面充分体现了行业排放标准的特点和要求。此外,还规定了各类污染物的监控位置、测定方法、排放浓度核算方法、超标排放判定方法、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控方式等内容。   制浆造纸行业历来是我国工业废水和COD的排放大户,是进行污染排放控制的重点行业。据统计,2006年,造纸行业废水排放量为43.5亿吨,约占全国重点统计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8.1%,COD排放量为182.2万吨,占全国重点统计企业COD排放总量的33.6%,均居统计行业的第一位。自2009年5月1日起,现有企业实施新的造纸行业国家排放标准后,届时行业CODcr排放量预计将减少至95万吨 “十二五”期间,通过执行新建企业排放标准限值,造纸企业CODcr排放量预计将减少至43.4万吨,环境效益非常可观。
  • 国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正式启动
    7月13日和15日,由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主办、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承办的“《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宣贯会”分别在深圳和苏州召开,此举标志着由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工作正式启动。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是指由企业自愿申请,通过认证机构证明相关电子信息产品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家推行、统一规范管理的认证活动。其制度采用统一的产品目录,统一的认证技术规范、认证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志的原则。这一认证项目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推进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今年5月18日,由国家认监委与国家工信部共同编制的《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其推出的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由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这一认证是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中国RoHS)的实施推出的“中间态”认证产品,目前其对象主要是为电子信息产品整机提供配套的电子零部件及电子材料产品。   由于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由国家统一推行和规范管理,其认证结果可被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强制性认证采信。虽然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本身是自愿性的,但由于电子信息产品整机生产企业会更愿意选择通过认证的材料和零部件产品,从而缩短其自身产品的认证周期、降低认证费用和风险,所以国推污染控制认证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具有“半强制性的”或“企业强制性的”认证,电子零部件产品及电子材料产品也由此面临着新一轮的认证考验。 同时,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更主要的目的是帮助企业提高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管理能力,为企业生产中国RoHS合规产品提供信心和保证,有效减少企业自身已有的管理控制成本,并为产品通过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打下基础,其是企业实现产品污染控制的有效途径。   国家认监委与工信部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对其生产、销售、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申请国推污染控制认证,鼓励政策包括:推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强制性认证对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结果的采信 争取财税部门对满足国推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的产品优先进行政府采购 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推动国推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的国际互认 制定相关措施,促进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据介绍,《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于2006年发布,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同年,颁发全球首张中国RoHS认证证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承担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秘书处”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技术促进中心”等有关工作。 截至目前,CESI已针对电子材料产品、电子零部件产品等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RoHS机构自愿性认证工作,已受理307家企业共1895种产品,发出304家企业共1892张认证证书。CESI推出的中国RoHS认证项目分为“型式试验”(有效期1年)和“型式试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有效期5年)两种模式,其认证结果支撑的认证证书可在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实施后转化为国推污染控制认证证书。   据悉,目前随着《实施意见》的正式发布,针对电子零部件产品及电子材料产品的中国RoHS认证已全面展开。
  • 赛默飞温控部参加车内空气污染控制学术年会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温度控制部应邀参加由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中国汽车会议网。车内空气污染控制、检测与环保材料应用学术年会。并在会上介绍了目前欧美汽车行业运用Thermo雾化测试仪在汽车材料VOC检测的最新技术。 由于目前车内环境污染严重己越耒越受到汽车主机厂和众多配套厂家的重视, 如何净化车内环境, 保障车主及乘客的身心健康, 已然成为整个汽车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国家的环保部和质监总局关于车内环境标准己于近日公布,并将于2012年3月1日执行。 相信这对推进环保、安全、美观、舒适和节能的汽车产业升级和发展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同时对我们也是一次机遇和挑战。 有理由相信, 我们的努力会使我们的身体更健康, 环境更清洁, 生活更安全。
  •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拟写入环保法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27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尚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以及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的地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在作关于环保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总量控制制度是环境保护工作从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我国从20世纪末开始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十一五”和“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重点污染物减排指标还被列为约束性指标。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时已对总量控制制度作了规定。所以,此次环保法修正案草案补充总量控制制度。   草案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当遵循公平、科学、合理原则,研究提出国家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分配意见,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和本行政区域需要,分解落实指标,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草案,对尚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以及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方政府应当确定该重点区域、流域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及控制指标,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草案强调,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和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实施的。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对修改这部法律的呼声很高。
  •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实验室确认工作启动
    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联合第13号公告 《关于对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开展确认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0]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即将启动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试点工作,现将从事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检测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施机构”)的确认要求及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证机构的确认要求   认证机构依法设立且污染控制认证业务已得到批准。   二、实验室的确认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具备独立开展国推污染控制认证产品检测相适应的技术能力   2.具有长期的电子信息产品检测经验,从事污染控制检测工作3年以上或过去一年出具污染控制认证检测报告100份以上   3.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国推污染控制认证适用的检测标准(或等同的国际标准)全项目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4.在申请前6个月内无不良记录   5.本单位的法人性质、产权构成以及组织结构能够保证其公正、独立地实施检测活动   6.具备承担相应产品认证检测活动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   7.参加过2010年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实验室比对摸底工作,且综合成绩优良   8.具有良好的检测客户资源和市场影响力,能够在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后续采信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9.能够通过被确认从事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评审确认并获得认证机构的联合推荐(本条款不涉及申请书/申请文件内容,无需单独提供材料)。   三、确认程序及相关要求   1.认证机构确认程序如下:   (1)认证机构向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确认申请书及申请文件   (2)国家认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对认证机构进行确认   (3)国家认监委公布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机构及业务范围。   2.作为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服务的检测资源,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实验室确认程序如下:   (1)实验室向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确认申请书及申请文件   (2)认证机构确认结果公布后,由已获得确认的认证机构依据申请书及申请文件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联合推荐至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3)国家认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对认证机构做出的实验室推荐结果予以确认备案   (4)国家认监委公布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检测实验室及业务范围。   3.各机构需认真填写确认申请书及申请文件。申请书及申请文件申报接收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17:00前。   4.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综合考虑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工作推进情况、实施机构工作质量、认证/检测工作业务量等因素对实施机构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5.提交申请书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中申请书正文。   附件: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认证机构、实验室确认申请书及申请文件.doc 认监委 工信部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目录(第一批)公布
    为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0]28号)的实施,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确定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目录(第一批)(见附件1-4)。现予以发布。   同时,为确保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本公告对目录内产品开展认证时限用物质应用的例外要求(见附件5,以下简称例外要求)一并发布。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发展情况,适时对例外要求予以调整和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国推污染控制认证产品目录 整机产品.doc   2.国推污染控制认证产品目录 组件产品.doc  3.国推污染控制认证产品目录 部件及元器件产品.doc  4.国推污染控制认证产品目录 材料产品.doc   5.国推污染控制认证限用物质应用的例外要求.doc    认监委 工信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关于举办“2012年流域生态保护与水污染控制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2年流域生态保护与水污染控制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流域生态保护与水体污染控制领域的学术交流,提升水体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与管理体系、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及污染修复、工业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水平,了解水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的最新政策、前景与发展趋势,推动水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把握流域生态保护与水污染控制技术的现状、进展与发展趋势。由我会和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2012年流域生态保护与水污染控制研讨会”定于2012年10月23日-24日在南京举办。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撰写论文,报名参会。   现将研讨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研讨的主要议题   (一)水污染控制与水体生态修复   1、水体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1)河流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2)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控制与生态修复   (3)高效脱氮、除磷技术与应用   2、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   (1)地下水污染调查技术方案   (2)地下水污染及风险评估技术   (3)地下水污染修复与保护   3、工业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1)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   (2)重金属废水的处理技术与设备   (3)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4)废水治理新材料、新产品   (二)流域生态保护与监控预警   1、流域生态保护与面源污染控制   (1)小流域面源污染控制   (2)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2、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污染应急处理处置   (1)饮用水源地应急监控与污染处理处置技术   (2)流域监控与预警技术   (3)流域水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技术   3、水环境监测新设备、技术   (1)水质、底泥监测技术与设备   (2)生物、生态监测技术与设备   二、会议特邀报告   1.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相关领导介绍我国“十二五”期间水环境污染防治的有关政策情况   2.国内外著名专家重点介绍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监测治理技术成功案例和运行管理经验。   三、会议形式   会议采取主题发言与分组讨论: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热点对话、专家答疑。   四、论文征集   1.本次研讨会将面向全国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将择优选用并安排会议发言。   2.本次会议会前将印刷会刊(论文集)作为会议资料,请拟提交论文人员在2012年10月1日前提交电子版论文全文至shuihuiyi@126.com信箱。特别优秀论文可推荐到《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中文核心期刊,影响因子为1.982)正刊刊登,其它优秀论文以增刊发表。   3.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论文要求见http://www.ere.ac.cn:81/Jweb_nchj/CN/volumn/current.shtml投稿要求   五、参会人员   从事流域(区域)水环境(湖泊、河流和地下水等)、水源地防治与水质改善、水环境监测、监控与预警,以及水环境管理研究、治理与工程技术的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企业等。   六、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23日-24日(22日全天报到)   地点: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会务费用   1. 参会代表会议费1000元/人,研究生代表持有效证件会议费为   6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会议相关事项   1.会议演讲者需提供300 字左右的个人简介,供会场主持人向参会代表进行介绍。2.会议报告演讲者请准备Power Point幻灯,并提前交至会议秘书处,以便为您安排发言时间。3.有意采用海报(Poster)发表研究成果的,需提前联系会议秘书处。4.如在会议上要做广告或散发宣传材料的公司,需经大会秘书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九、有关会议的详细议程和日程,将于会前一个月准时发给参会人员。   十、联系方式   1、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人:饶 阳 王国清 张 鹏   电 话:010-68668291 68637874   传 真:010-68630714   邮 箱:hjxhrao@vip.163.com   网 址:www.chinacses.org   2、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毅敏 高月香   电 话:025-85287127 025-85287231   网 址:www.nies.org 附件: 2012年流域生态保护与水污染控制研讨会 参会回执表 时间:2012年10月23日-24日 地点:南京 单位名称 邮 编 通讯地址 手 机 姓名 部 门 职 称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是否提 交论文 是否出 席会议 是否确定 大会发言 参会代表登记 姓 名 职 称 手 机 电子邮箱 提交论文 题 目 大会发言 题 目 发言人 职务或职称 发票抬头 是否参加 会后考察 对本次会议的建议: 费用总计: 元人民币,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新街口北大街支行 帐 号:01090311300120111032633 参会单位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2年 月 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82 电 话:010-68668291 传 真:010-68630714 信 箱:hjxhrao@vip.163.com 注:准备参会的代表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将参会回执表反馈过来,以便为您安排参会事宜。
  • 全国流体污染控制技术核心实验室落户宝钢
    全国流体污染控制技术中心核心实验室正式落户宝钢检测公司。该实验室为研发和推广先进的流体污染控制理念和技术提供了实验平台,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的设备管理水平。   宝钢检测公司在设备状态监测、流体污染控制、设备精确润滑技术研究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检测公司诊断实验室为宝钢提供设备用油专业化服务。目前,该公司承担油液分析、磨损分析、振动诊断、红外热成像诊断和充油电气设备故障诊断等业务,具备从新油检验、设备用油状态监测至油品报废的全过程专业化管理能力。   全国流体污染控制技术中心核心实验室是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成立的流体污染控制技术中心的配套实验室,其成立的目的是为研发和推广先进的流体污染控制核心技术。   核心实验室将依托检测公司的技术经验和诊断实验室的平台优势,研发污染控制技术和油液监测技术,为用户提供机械设备用油选型、在役设备用油的使用与维护、液压和润滑设备的状态把握等设备用油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服务,并将相关技术和经验作进一步推广,以提高国内企业的流体污染控制技术水平。
  • 先河环保:监测并控制PM2.5污染任重而道远
    (一)监测并控制PM2.5污染任重而道远   大气复合污染日趋严重 灰霾天气频发不容忽视   由于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复合污染日趋严重,导致能见度恶化事件越来越多,原来少见的天气现象“霾”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对空气质量、人体健康、交通运输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大气细粒子(PM2.5)是导致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其大量吸附空气中重金属及气态污染物等,并作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推波助澜呼吸道疾病的传染,从而极大危害了人体健康。同时,PM2.5也严重影响了空气能见度,致使灰霾天气频发,因此PM2.5的研究是目前的热点。   控制PM2.5污染 要监测先行   美国及欧盟等国家很早就以PM2.5来描述大气细粒子:美国环境保护署(USA-EPA)于1997年提出了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欧盟也明确提出将削减PM2.5浓度作为削减PM10浓度的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我国一直以来以PM10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标准,只在一些科研单位、高校和部分省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对PM2.5的相关研究。   2012年3月2日,国务院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首次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并将于2016年全面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出,针对复合型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在重点地区实施细颗粒物监测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指出,要研究颗粒物分物种的定量源解析技术 2011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中指出:抓紧做好增加PM2.5监测指标的准备,鼓励各地根据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等分期实施,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做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列举了当前中国环境保护所面临的诸多挑战,其中大气污染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因此,监测并控制PM2.5污染是我国目前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任重而道远。   突破PM2.5监测技术瓶颈   各种高质量大气细粒子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的研制和开发,是有效治理细粒子污染的前提和重要保障。欧美国家在细粒子监测仪器设备方面发展较早,许多方面值得我国环保部门和仪器设备厂商借鉴,但其存在的技术壁垒、高昂的价格并不适合于在我国大面积推广应用。   因此,研制和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气细粒子监测仪器和技术手段是我国环保工作发展的重中之重,对环保部门控制污染排放以及相关政策的提出,以及对颗粒物的科学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二)“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将解决哪些问题?   “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由河北先河牵头、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共16家参与,项目总经费8888万元,其中国家重大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4088万元。   项目开发并产业化成套PM2.5监测仪,并制定适用于PM2.5监测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规范,形成国产PM2.5监测的全程序质控体系及系列化的标准分析方法和PM2.5监测体系。项目基于自主研制开发基于β射线法、振荡天平法以及光散射法的PM2.5连续自动监测仪/粒径谱仪,PM2.5切割器/采样器,实现对细粒子的连续采样及其质量浓度的实时准确监测,为我国开展PM2.5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先河环保供稿,仪器信息网整理)
  • 环境污染控制技术需求巨大 “十二五”国家将加大科研投入
    今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但目前看来我国环境污染仍未得到遏制,重大污染事件频发,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期,2008年环保部处理的全国突发环境事件上升22.7%(2008中国环境公报)。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严重威胁民生安全,在水环境方面地表水污染范围已由支流向干流、下游向上游、区域向流域、地表向地下蔓延,50%城市地下水受污染,饮用水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环保产业已现雏形 战略产业亟待发展   环保产业不仅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装备基础,也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2008年我国环保产业总产值7900亿元,在GDP中的比重仅占1.3%,远远低于德国的8%,甚至低于国际平均的4%;据最新预测,2020年全球环境技术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有望达到16%;我国已经将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预计到2020年,我国GDP总量将达到68万亿元,人均GDP将超过5600美元,城市化率将达到58%,人口总量超过14亿,能源消耗近40亿吨标准煤,因此我国未来将面临更大的环境压力。   环境污染控制技术需求巨大 部署“十二五”期间环境技术规划   从“十五”开始环境技术列入863计划中,“十一五”环境领域有两个重大项目,分别是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技术和典型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控制技术,以及30几个重点项目和一大批的专题课题,所涉及经费接近13个亿。以目前趋势来看,“十二五”期间国家仍会加大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科研投入。面对“十二五”期间对于环境技术的迫切需求,将会对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区域清洁空气关键技术、污染土壤/场修复技术、化学品风险控制技术五项技术开展重点工作。对于环境监测技术,意在针对常规污染物、优先污染物,研发环境监测核心设备,组建环境监测技术创新联盟,提升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的研制水平;建立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体系、环境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体系和支撑国家节能减排的监测技术平台。 对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针对可能导致水、大气、土壤等严重污染,并对生态系统及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累积性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基于环境污染事件的全过程解析,着重研究以“预测预防—预报预警—典型预案”为主线的环境风险控制前端技术,形成及技术、设备、模型、方法、规范、指南、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于一体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体系,为有效防范和应急环境污染事件提供系统方案,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注:本文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深度处理技术交流大会”科技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资源环境处王磊处长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启动
    为了推进我国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2010年6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以下简称节能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会议邀请了来自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技术促进中心、中国泰尔实验室,中国电子绿色制造联盟等专业技术协会、研究机构及相关团体的代表参加。   会议通报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介绍了《管理办法》修订背景、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安排。   我国是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但在该领域开展的污染控制工作目前仅限于电子信息产品范围,既不适应电子电气产品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需要,也不能与国际上开展的电子电气领域有害物质(RoHS)工作接轨。因此《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应是大势所趋。节能司表示,为公开、公平、公正推进电子电气领域污染控制立法工作,《管理办法》的修订将充分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节能司希望各行业协会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将《管理办法》修订的重要性及具体方案向企业传达,广泛征询企业意见。   节能司计划于6月底完成《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讨论稿的修改 7月上旬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再形成《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交WTO/TBT通报和有关专家审议 《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预计将在2010年底完成。
  • 粤港澳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通过验收
    近日,粤港澳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项目验收会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召开。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完成了平台建设的预定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据了解,粤港澳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于2019年12月正式批准运行,是广东省首批建设的1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之一,由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牵头,联合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香港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同建设。该联合实验室重点围绕大湾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河口与海岸带新污染物风险、城市群环境与健康、土壤复合污染控制与修复、农村垃圾与污水处置等相关领域开展理论与技术研究。成立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广东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科技合作奖1项,申请/授权专利36项,制定技术标准6项,发表论文168篇、专著2本,引育省级以上人才11人,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了关键科技支撑。验收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该联合实验室在平台建设、科技产出、成果影响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汇报,现场考察了联合实验室的专业技术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充分肯定了实验室在粤港合作和成果产出方面的成效,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验收期间,与会人员还就粤港澳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过程中的定位,粤港合作交流机制创新等方面与实验室负责人进行了热烈深入的交流。
  • 污染排放控制增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
    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表示,“十二五”期间,除了“十一五”期间已经实施的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外,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也将纳入总量控制。   赵华林日前在“2010(第八届)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表示,“十二五”期间会对氨氮和氮氧化物进行总量控制,同时也会将重金属、可吸入物等减少污染的责任放在地方政府。   他说,现在空气中含有的氨氮已经超过了二氧化硫,成为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现在的酸雨已由硫酸型酸雨转向硝酸型酸雨,”而水中的氮氧化物也使得水体酸化和富营养化,出现了大量的蓝藻问题。   “最近重金属污染也出了很多事”,赵华林表示,会根据不同地区在重金属、磷等问题上要求地方政府有总量控制。   链接   氮氧化物   包括多种化合物,如一氧化二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氮氧化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可刺激肺部,使人较难抵抗感冒之类的呼吸系统疾病。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为主的氮氧化物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的一个重要原因,氮氧化物与空气中的水反应生成的硝酸和亚硝酸是酸雨的成分。   氨氮   是水体中的重要耗氧污染物,氨氮对自然环境和人体有很大的危害,如水源中氨氮浓度过高,将导致自来水中加氯量增加,从而使自来水中有机氯量随之相应增加,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氨氮也可导致水富营养化现象产生,是水体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对鱼类及某些水生生物有毒害。
  • 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技术与产业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2010年7月19日,国家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办公室在无锡组织召开了“十一五”“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验收会。科技部王伟中副部长出席项目验收会并作重要讲话。验收专家组听取了由清华大学、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等十八个参加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验收报告,审阅了验收材料,并实地考察了机动车尾气净化器生产线,经质疑讨论,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科技部计划司、项目各课题负责人等参加了项目验收会议。   针对机动车污染控制需求,科技部自“十五”以来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技术及产业发展进行了连续支持,“十一五”将“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列为863计划重点项目,瞄准即将实施的国IV排放标准以及未来的国V以上排放标准,研制汽油车、柴油车、摩托车和替代燃料车等不同车型尾气控制技术与装置,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经过三年多的努力,项目研发的汽油车及柴油车排放控制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国IV标准,部分接近国V标准,摩托车排放控制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国III标准,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储备,打破了国外公司在该行业的垄断地位。 项目累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2项,参与企业占据国内汽油车和摩托车净化器产品相当大的市场份额,部分净化器产品批量出口,使我国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研发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主要技术成果荣获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 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p   日前,环保部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已经印发。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国家实验室是依托清华大学,实验室主任为王书肖。全文如下: center img title=" 环保部.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3fe193f-5288-43f7-956e-19246b7ebfa7.jpg" / /center p /p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strong /p p 清华大学: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发〔2004〕138号)有关规定,你校向我部报送了《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2017年3月,我部对依托你校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了验收。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我部认为,实验室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期内,实验室围绕大气复合污染源排放表征理论与技术方法、多维溯源理论与技术方法、污染控制和空气质量管理科技支撑3个方向开展研究和平台建设,软硬件设施等科研条件进一步改善,培养和引进多名技术骨干,形成了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科研团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部同意实验室通过验收。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请你校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一步集聚人才,加强与有关单位的科研合作,注重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更好地为国家大气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支撑。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4月17日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抄送:教育部、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p center img alt=" " src=" http://img01.bjx.com.cn/news/UploadFile/201704/2017042408382912.jpg" width=" 605" height=" 159" / & nbsp /cente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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