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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盘点12起科研经费案:15名学术领军人物涉贪
    近年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一览。   日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据媒体报道,李宁在&ldquo 出事&rdquo 前开办了多家企业,并通过这些企业&ldquo 借壳套现&rdquo ,骗取大量科研经费。   近年来,多名院士、大学教授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被查。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曾表示,社会对高校的要求标准更高,标尺更严,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象牙塔内和科学殿堂中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12起科研经费贪腐案,共涉及15名直接责任人,最高涉腐2千余万。其中,有半数都呈现出长期、分多次腐蚀经费的特点,涉案人多为&ldquo 夫妻搭档&rdquo &ldquo 师生同伙&rdquo 等,有6起。   专家表示,科研经费在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均存在风险点。要通过完善高校经费管理体制,重罚弄虚作假的伪学者。建议取消科研提成制度,科研人员的待遇不与申请课题经费挂钩,实行年薪制。改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不但需要统一规范、分类管理还需要完善立法,"编织制度之笼"加强监管。   盘点15人涉贪科研经费多为学术&ldquo 领军人物&rdquo   今年年初,教育部在发布2014年工作要点时特别强调,要严肃查处高校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近日,教育部更是对75所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外拨经费等环节分别重点抽检。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表示,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主体多、环节复杂的系统管理工程,涉及科技、财务、审计、招标等多环节。   根据公开报道及官方通报,《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涉及高校科研经费的贪污案,共计12起,涉及15名直接责任人。然而,在这条&ldquo 贪腐带&rdquo 上中饱私囊的不仅包括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仪器采购人员,还有一些是科研&ldquo 圈外人&rdquo ,例如高校会计等。   浙江大学一名教授说,学校对科研资金的管理态度,基本上是谁搞到的资金由谁负责。拿到科研资金之后,学校提取一部分管理费,剩下的基本上就是科研项目负责人说了算。   记者注意到,这些在科研经费上&ldquo 动脑筋&rdquo 的往往都是高校名师、业内权威。例如,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68万元,其头衔为"交换机王子"。   而贪污2000余万科研经费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曾被誉为中国最年轻院士,培养出了中国第一头体细胞克隆猪。贪污过千万的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不仅是水环境治理知名专家,更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据中国科协调查,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总数的4成左右,这意味着大半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灰色收入的默认似乎成为了业内潜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校的科研经费涉及部委、企业等,因此具有多元性。而一项调查显示,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85%认为个人工资收入不能维持生活。这就意味着他们一定有额外收入。   此外,在监管方面,钱一旦打到学校就由校方代管。在报账方面,假飞机票、假发票均可拿来报账,而不通过司法部门很难把真实情况搞清楚。程方平坦言,如今高校评估多是走走形式。许多制度的建设、制度的监督,包括审计等,若不能保证充分监督,则形同虚设。   特征半数为&ldquo 夫妻搭档、师生同伙&rdquo   法晚记者梳理发现,在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中,有近半数都呈现出&ldquo 长期、多次&rdquo 的特点,隐藏深、不易察觉,可谓"蚂蚁搬家"式贪腐。   例如,北京某高校财务部驻派化学学院会计赵静在9年内,伪造他人印章和签名,开虚假发票,报销个人费用,贪污科研经费达97万余元。起初贪污金额较小,大约一年1万左右,而最多一年达20万,共计106笔。   而另一贪污主角高校教师肖某,因业务能力突出拿到了一家部级单位的翻译研究项目,并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其在2008年5月至12月,以学生名义,分7次领取劳务费。为了避税和不引人怀疑,他每笔仅领取800元,从未有人提出质疑。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腐案中,有6起都有同伙&ldquo 打掩护&rdquo 共同犯罪。其中,3起案件中&ldquo 同伙&rdquo 都是犯罪嫌疑人配偶。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被称为&ldquo 学术伉俪&rdquo ,但在负责项目期间虚假采购耗材,共同犯罪贪污了264万元科研经费,成为了&ldquo 贪腐搭档&rdquo 。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科研经费腐败依靠&ldquo 外协公司&rdquo ,例如陈英旭将其博士生杨尚源、王云龙所开的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然而,目前并未有规定要求课题项目回避与课题负责人有关的公司。   程方平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很多财政经费是利用教授、院士的名头,通过课题要到拨款,而大量的钱投过去后长年无人检查,必要的监管一度缺失。&ldquo 搞科研一定需要经费,然而多少是用于报酬、多少是用于工作,界限并没有划分清楚。长期以来科研经费管理体系不透明、监督不力,导致很多贪污科研经费的个人可以潜伏很久。&rdquo   &ldquo 我曾经问过国外,包括美国,他们对科研经费有严格的规定,牵头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可以有两个月的工资从里面拿,或者是其中10%作为报酬。因此国外的科研人员连打个车都会非常谨慎。"但在我国科研经费使用体系却很模糊,"才使得这些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钻空子。&rdquo 程方平表示。   结果最高涉腐2000余万6人已判刑   记者盘点发现,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中,涉案总金额超过了4000万,其中超过百万的有5起,最高涉腐甚至过2千余万。   今年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此外,记者根据公开通报整理,目前已有6人被判刑,其中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13年。同时,另有2人受到行政处罚并退还赃款。   记者注意到,尽管陈英旭贪污金额高达1000万,但由于其主动招认自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贪污300余万的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兼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副主任刘兆平却被判处13年刑罚。   程方平认为,目前一些教授和科研人员水平测评都需要看发表的文章,&ldquo 而有些学术杂志发一篇论文就要好几万,导致一些学者动了歪脑筋。&rdquo 而在高校科研经费方面,获利的条件隐蔽便捷,而相对风险要小的多,&ldquo 这就相当于对犯罪的鼓励。   高校科研经费应如何管理,才能既避免报假账目的骗钱行为,又能保障真实学术科研?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应加强科研经费的严格监控。科学、合理的学术管理很有必要,学者的收入和研究经费应分离开来,学者按事先的聘用合同约定,享有规定的年薪,不得从科研经费中提成作为自己的收入,&ldquo 现在的情况是,学者的收入和研究经费混在一起,也就说不清道不明了。&rdquo
  •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回答网友关于学术评价、经费使用、激励机制等方面问题提问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在中央宣传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北京市委主办的“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第二场论坛上进行主题宣讲并回答网友提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网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我是一名研究员,这些年我们科研的条件和氛围越来越好,大家的心气也越来越高。不过,在学术评价、经费使用、激励机制等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请问,国家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更好地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王志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谢谢这个网友,同时你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作为科研人员,我首先是希望你继续保持这样一种心境,保持科研的积极性和定力。第二刚才你提到这几个问题,我觉得都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些重点问题。总书记讲过,我们要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发展路径。人才强应该说是整个科技活动的逻辑起点,也是所有科技活动开展和科技成果能够产生的主要载体。科技体制改革40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调动人的积极性,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我们的工作就是紧紧依靠科技人员,服务科研创新主体,包括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文化和社会环境,让知识、科技人员受到尊重,受到推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科技体制改革的主线就是围绕科技人员这个主体展开的。科研活动一定要符合经济学原理,始终存在需求的无限性和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你刚才提到的支撑也好、评价也好,包括帽子、项目、经费也好,总的来讲资源少、竞争者多,这是一般经济学的原理,资源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科研人员这个主体和项目资金、条件平台、学术评价各种资源,共同构成了科技创新的要素体系。资源配置如何围绕着科研人员来展开?一个就是你提到的学术评价问题。实际上科研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于不同科技创新活动,怎么样用不同的评价方式,这非常重要。过去,评价往往比较简单,这个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好。所谓简单是什么?突出表现在唯论文,唯项目,唯奖励,唯经费,唯学历,就唯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有没有用?多少有用——学历高,专业对口,论文发表多,这都是好事情,但是简单的用这些东西来加减乘除,简单量化评价,就有所欠缺了。应该还有其他的,比如实际贡献、科学精神和学风作风,比如学术影响、与同行交流以及国际化程度等等,这些都应该作为评价标准。同时,成果的转化、使用者的评价,产品上市后市场的评价等等这些,都是应该考虑的因素。另外还要讲的是帽子多的问题。有些并不是帽子,我们选人的方法跟不上,把一些不是帽子的东西当成帽子来讲了,比如像过去科技部863、973计划,这些首席科学家本来就是课题组长,他不是帽子,自然科学基金的“优青”、“杰青”,也不是帽子。但是评价单位简单化处理它们就变成帽子了。所以说这些东西不应该简单地与利益挂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个方面,关于经费使用。首先要讲的是,国家的经费、纳税人的钱,在用的时候一定要规范,要用对地方。也就是说政府的钱不能够随便用,这是有规矩的。第二个,规矩到底怎么去设立?这一点要有区分,比如说目标导向、任务导向的项目,要看你任务完成没有,委托方满意不满意,这就是一个标准。有些属于自由探索类的项目,就要给你更大的空间,对人的评价可能更多一些,更重视对新思想、新方法,新现象的总结有自己的理解。另外,经费使用,现在有讲报销的麻烦,使用的限制多,哪些方面要放开,哪些方面还是要管得住,都需要从两方面看。激励和约束要结合,光有激励没有约束不行,当然光有约束没有激励也不行,所以这两方面我们在中间找一个平衡点。不管政府还是其他出资人,都是按照自由探索类和任务目标型这两类来分类评价,对经费使用进行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关于激励机制。这个激励首先是自我激励,一个科研人员如果对自己的专业具有极大热情,自己沉浸其中,功利性的东西少一点,这就是自我激励。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科学发展首先是兴趣驱动。其次需要好的社会环境。科研人员基本衣食无忧才能潜心科研;从政府以及出资人来讲,如何要为他的科研活动提供方便,对他的科研成果有科学的评价,科研成果在产生社会或者经济价值的时候,能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另外,我们一定要强调科研诚信。最近也出了一些学术不端问题,比如《肿瘤生物学》107篇论文集中撤稿事件,中间也不少造假的,对这些问题就要零容忍。科研求真是科学研究的本质要求,结果你不去求真,如果为了功利主观上去造假,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而且由此得到的一切好处,必须从根上把它彻底剔除掉。这点我们在107篇论文撤稿事件中已经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们要强调弘扬科学精神,要反对学术不端、不尊重科学操守的行为。今年5月中办国办已经出台了一个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下一步国家还要再出台弘扬科学精神、树立良好科研学风的意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总之,政府要定好位,要营造好法律、政策环境,改进激励、资源配置、评价方面的政策。在具体的工作方面,我们主要是服务,服务好科研的主体、创新的主体。请刚才提出这个问题的科研人员相信,我们会为大家做好服务,谢谢大家。 /p
  • 科研经费贪污调查:找发票虚假报销套经费
    科研经费&ldquo 黑洞&rdquo   近年来因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而&ldquo 落马&rdquo 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科研经费为何被屡屡钻空子?侵占科研经费有哪些惯用手段?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科研经费流失?记者调查发现,在获得科研项目、拿到科研经费以及经费怎么花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值得关注的各种问题。   1月7日下午2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陈英旭,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2008年,其接手&ldquo 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rdquo 课题,获科研经费3.135亿元。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陈英旭用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当天,被舆论&ldquo 盯上&rdquo 的还有另外一位学者:1月7日,4名王正敏的院士推荐人向中科院写联名信,要求将王正敏予以除名。   王正敏,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教授、主任医师。从2012年2月开始,其学生王宇澄向复旦大学举报,质疑导师的学术不端行为。   其中,&ldquo 仿造人工耳蜗,骗取科研经费&rdquo 是王正敏被质疑的&ldquo 罪名&rdquo 之一。举报内容称,为了争取国家和省市科研经费,王正敏科研团队和上海力声特公司以各种名义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耳蜗机仅全国和市级项目拿了13个,包括2012年国家级项目两个,获得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其中&ldquo 国产人工耳蜗及临床技术研究项目&rdquo 获当时国家卫生部专项科研经费2171万元,&ldquo 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建设项目&rdquo 获得国家工信部经费2138万元。   1月3日,王正敏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称,卫生部的课题,他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工信部的课题则由相关企业申请,与医院无关。   尽管王正敏事件的处理结果尚无定论,但并不能否认目前科研经费乱象的存在。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段振豪用科研经费包养情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党委办公室原主任孟江涛贪污科研经费炒黄金买期货 江苏省农科院高级工程师杜国平与妻合谋私用科研经费 山东两个课题组将近一半经费报销1505张火车票&hellip &hellip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因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而&ldquo 落马&rdquo 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中纪委网站显示,2012年以来,教育部查处了14起国家审计署移送的高校教师挪用、贪污科研经费案件,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对此,科技部部长万钢在2013年10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对我国科研经费滥用的现状表示了&ldquo 愤怒、痛心和错愕&rdquo 。   经费怎么拿 行政化审批与中国式公关   近年来,国家向科研领域投入的经费逐年增加。《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科技部调研室主任胥和平也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ldquo 估计到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不会低于1.5万亿元。&rdquo   &ldquo 经费跟着项目走&rdquo ,这是圈内公开已久的&ldquo 秘密&rdquo 。   以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ldquo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rdquo 。换句话说,申请人科研经费的取得是建立在科研项目通过审批的基础上的。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是指从政府部门(包括政府背景的基金)获得的课题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则是指从企业、社会机构处获得的课题经费,主要是通过承接企业、社会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在目前的科研评价体系中,纵向课题、经费往往具有更大的含金量,比如,有的高校、科研机构评职称,明确要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此外,这种经费来自政府,代表政府对研究人员的某种&ldquo 肯定&rdquo ,学者获得课题,不仅是个人的&ldquo 荣耀&rdquo ,也是学校的办学业绩。   选哪种项目申报也是有学问的。北京某高校一位不愿具名的H教授告诉记者,高校教师申请经费的指向性比较明确,都比较偏爱于优先申请纵向经费。但纵向经费因有成熟的预算管理,劳务开支比较低,横向经费因此也并非一无是处,其价值往往在于&ldquo 能搞到一笔钱&rdquo 。   国家科研经费的增加给科研项目的申请者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资金动力,谁都想要&ldquo 分得一杯羹&rdquo 。于是如何能让申报的项目成功立项、通过审批,成为申请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ldquo 跑关系&rdquo 拉拢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的申请者不在少数。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施一公教授曾对媒体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参加某项目评审会,周六下午刚接到通知,周日上午手机里就收到6个陌生   人发来的短信:&ldquo 请多关照&rdquo ,&ldquo 欢迎来我校做学术报告、考察交流&rdquo &hellip &hellip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谈到,一些项目经费成为申请者行贿的来源,有的至少拿项目经费的10%&ldquo 打点关节&rdquo ,一般一个专家的回扣为项目申请费用的2%至5%。    大部分科研项目要求申请者为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人员,但也有一些项目的申请者可以是企业,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申请者为了增加&ldquo 命中&rdquo 几率,开始向代理申报机构求助,这些机构通常承诺&ldquo 专业指导包装&rdquo 、&ldquo 顺利通过&rdquo 。   宿星(化名)是江苏常熟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他的工作是专门负责帮助企业申请高新项目。他告诉记者,在他经手申报的项目里,基本上都向科研经费的主管单位领导&ldquo 打点了&rdquo ,&ldquo 我们一般都在申请经费里多写金额,等经费批下来了,多余的部分给领导送去&rdquo 。在宿星看来,他们公司在代理申报方面&ldquo 做得不错&rdquo 得益于&ldquo 送得出去&rdquo ,他认为这是能申请到经费的&ldquo 最大学问&rdquo 。   在王正敏事件中,据王正敏说,&ldquo 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建设项目&rdquo 是上海力声特公司申请的科研项目。法治周末记者为了解该科研项目的申报情况(包括项目是否与王正敏有关),多次致电上海力声特公司,接待人员称&ldquo 只是接线员,不了解这些情况&rdquo ,当记者要求将电话转接相关负责人时,接待人员以&ldquo 开会&rdquo 、&ldquo 现在是就餐时间&rdquo 等理由拒绝。   经费怎么花 投向不合理、报销有漏洞   &ldquo 项目能不能通过,其实在申请的时候我们心里也差不多有数。经费批下来以后,怎么花也是个问题。通常批到的经费在项目结题时都有结束,很少有人会把剩余经费交回,因为如果剩余经费超过一定比例,会影响以后的资助额度。&rdquo H教授这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曾谈道:&ldquo 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在项目立项时,一些环节设置过于死板太过强调预算执行力,也使科研人员在每年特定的时间中突击花钱,用虚假发票或虚构科研活动来报销未实际产生的科研经费,套取国家和集体财产。&rdquo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资助批准通知的要求编写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根据批准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向项目负责人逐年拨付。   项目依托单位,是指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为依托单位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依托单位的其中一项职责是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在资助范围内的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这也是一般纵向科研经费资助的范围,但是这些资助范围尚不能周延项目中的一些必要支出。   俞金尧认为,目前课题经费可以支出的项目不够开放,出国学术访问或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从国外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等不能从课题费中支出,促使一些科研人员违规虚假报销课题费。   同时,他认为,科研人员在工作中的智力和体力付出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在项目经费中还不能提取相应的酬劳,让一些人打上了科研经费的主意。   一名来自中科院化学所的博士张飞(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ldquo 每个人每月发的劳务费是有上限规定的,实际帮老师做课题的同学一般是三四个人,为了拿到更多的劳务费,我们会要来师弟师妹的银行卡号报给学校,把劳务费打到他们的卡里,然后取出来再交给老师。&rdquo   怎么&ldquo 虚假报销课题费&rdquo ?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词是&ldquo 找发票&rdquo 。   发票从何而来?张飞这样说:&ldquo 有时候在买实验器材、复印资料的时候,开面额高于实际金额的发票,只要给卖家把税点的钱出了就行,他们也愿意。对于实在开不了发票的事项,就只能买发票了,我们一般是去离学校比较近的人大东门买,那里有很多抱小孩的妇女在卖发票。&rdquo     法治周末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从地铁四号线的人民大学站地铁口到该校东门的路途中,地面上&ldquo 刻*办*发票&rdquo 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沿路抱小孩的妇女也很多,她们会对过往的行人吆喝:&ldquo 办证吗?要发票吗?&rdquo   记者找了一位年龄较大的妇女询问,她说,&ldquo 放心,我的发票绝对真,我每天都在这,有假你来找我,找我办发票的学生可多了。你要什么发票都能开,开一张500元,想写多少面额都行。&rdquo   有了这些&ldquo 职业开票人员&rdquo 的存在,对于找发票的学生来说&ldquo 省了不少劲&rdquo 。   实践中,&ldquo 找发票报销套经费&rdquo 是通常路径,也有一些项目负责人&ldquo 偷梁换柱搞经费&rdquo 。   H教授透露:&ldquo 一些既有横向课题又有纵向课题的老师,他们会利用这种优势&lsquo 偷梁换柱&rsquo ,比如在纵向课题中编制虚假合同报销横向课题的设备购买费用,在横向课题中列支纵向课题的劳务费。&rdquo   乱象如何治 呼唤分类统筹和顶层设计   一条鱼病了,可能是鱼的问题 生病的鱼越来越多,那就是水的问题。   教育部将2013年确定为&ldquo 教育经费管理年&rdquo ,组织75所部直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自查发现1377个项目存在违规问题,涉及资金3693.9万元。   项目负责人频频&ldquo 吃科研经费&rdquo 的现象,实际上暴露出的是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漏洞:科研经费的申报程序、经费的使用要求、科研经费报账繁琐等等。   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郭大成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的间接成本机制,并制定专门针对我国大学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制度。    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颁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重新将课题经费分成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通知》的出台在完善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方面实现了突破,对承担单位消耗的间接成本予以补偿,规定增加绩效支出也使工作一线的科研人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有学者认为,科研经费间接成本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并未考虑科研机构的类型与特点,绩效支出由于国企受年薪制、事业单位受工资总额限制,部分单位将绩效支出弥补事业经费不足,导致无法发挥绩效支出对一线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   从近年来的科研经费贪污案件看,有机会在项目中&ldquo 占得便宜&rdquo 的项目负责人往往都是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专家。那些在教育科研一线的讲师,即便项目申请到了经费,也有尝不尽的&ldquo 苦衷&rdquo 。   上海交通大学一名讲师就曾在其微博中写道,&ldquo 每天忙到半夜2点睡觉,拿的是三千多每月基本工资 好不容易申报成功的课题,科研经费还要经过学校学院的双重克扣,要用经费买台电脑都要经过异常繁琐的层层审批,不得不妥协从学校物资处高价买入5年前的过时机型&rdquo 。   这种学术待遇的不平衡亦是普遍现象。郭大成认为,从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系讲,片面强调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的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科研人员与所从事科研劳动之间的关系,使得本应从科研工作中获取报酬、体现劳动价值的劳动与收获之间的自然关系被人为剥离。   异曲同工,俞金尧也呼吁,从制度上认可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在科研经费申请成功后,其用途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科研经费实际支出,另一部分作为&ldquo 智力补偿费&rdquo 发放给科研人员。   熊丙奇认为,改善科研经费乱象,从根本上政府部门必须转变管理方式,退出行政评价,让位于学术评价。不应该把项目、课题作为评价学术成就的指标,应通过完善年薪制,切割研究人员薪酬与课题经费的关系。   提高科研人员待遇的呼声很高,改革科研经费的配置领域也倍受关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在例行记者会上提到,发改委将&ldquo 积极研究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用于企业的比例的措施&rdquo 。   张晓强谈到,目前中国财政科技支出给企业的仅占15%,发达国家达30%以上。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应用技术,应加快构建&ldquo 由企业牵头,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支撑,各类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rdquo 。   此外,浙江大学为增强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在年内推出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信用卡)。规定,从4月1日起,该校教职工使用国库经费和纵向科研经费支付办公费等16类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计财处不予报销。   2013年,中科院为改革经费切块管理方式带来的经费分配、项目组织等方面的问题,将原来由业务局管理的方向性课题经费取消。   据中科院院长白春礼介绍,这一改革的出发点在于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改革前把研究所按条块划分给业务局联系和管理,把经费切块分配给各业务局,带来了经费分配、项目组织等管理权限和利益性考量上的问题。此次改革后,中科院机关设立了科研业务管理和综合职能管理两个序列,完善了科研管理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 “危险”的科研经费
    科研不端行为,集中发生在项目申请阶段,发生比例约为80%。科研不端行为包括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   &ldquo 人品太差,做出这样的事情很恶心。&rdquo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庭审时这样评价自己的索贿行为。几天来,这句话被媒体广为传播,同时,张曙光索贿用于评选院士的供述,也发酵成为一场对院士制度的批评。   院士评选中的&ldquo 猫腻&rdquo 并不是第一次曝光,只不过,张曙光在庭上的老实交代,却意外地给院士评选黑幕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ldquo 院士评选的混乱,其实就是中国科研环境的缩影。&rdquo 多年批评院士制度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校务委员顾海兵说。近年来,中国科研环境饱受诟病,就像院士评选中的种种&ldquo 潜规则&rdquo 一样,科研环境中的不端行为,引发了来自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批评。   在这样的背景下,科研系统也加紧自我&ldquo 清污&rdquo 的行动,一些涉及金额千万级的重大案件,开始出现在过去被誉为&ldquo 净土&rdquo 的科研系统。   1000万科研经费被贪污   今年早些时候,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出问题的消息在民间流传,7月,《中国青年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8月,《科学》杂志热点关注了这一科研丑闻。   据报道,2012 年 6 月 28 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已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7 月 12 日被依法逮捕。   资料显示,陈英旭出生于 1962 年 8 月,浙江义乌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案发前,他任职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水环境研究院院长。1996 年到 2002 年期间,他是德国柏林工业大学、日本东京农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陈英旭还是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浙江省副主任委员,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从专业上的能力和威望来说,陈英旭无疑是高校和专业界的中坚力量 从社会职务来说,陈英旭也是活跃分子。可以说,陈英旭原本是一颗科研界的&ldquo 明星&rdquo 。   让陈英旭从学术高位跌落的,是一笔高达 1022.6646 万元的科研经费。据报道,2013 年 3 月 19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 1022.6646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据报道,这笔巨款是&ldquo 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rdquo (以下简称&ldquo 苕溪课题&rdquo )的课题经费。&ldquo 苕溪课题&rdquo 是水专项&ldquo 十一五&rdquo 课题中的&ldquo 太湖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示范工程&rdquo 。   教育部网站上 2009 年对这个项目的介绍:课题实施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技术系统集成和优化,建设六大示范工程,削减示范区内入河污染物负荷,确保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 70%,有效改善入湖河流水质,形成以河流目标污染负荷动态控制为核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削减为重点的入湖河流水污染控制技术体系。   关于经费,文中提到,&ldquo 苕溪课题&rdquo 总经费逾3亿元,其中到校(浙江大学)经费约 1.3 亿。   起诉书显示,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 1022.6646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次事发,是例行审计到浙江大学时,陈英旭自觉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将违规的款项退回,之后被立案侦查。戴梦华说,陈英旭是在审计署介入、审计结论作出前,主动要求两家公司将款项退还给浙江大学,&ldquo 按照陈英旭的观点,这事早就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刑事犯罪&rdquo 。   陈英旭事件并不是科研系统唯一一个涉嫌贪污课题经费的事件。2012 年 12 月 28 日,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强调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会上,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王立英通报了6起科研经费贪污案件。   至今,关于陈英旭案的后续情况,还没有任何公开信息,但陈案已经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影响。曾经被认为&ldquo 净土&rdquo 的科研界开始显现出不小的&ldquo 蛀虫&rdquo 。   但是,很多人也认为,出现贪污科研经费的现象,也应反省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律的滞后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才导致了苕溪课题组最终出现科研经费的问题,&ldquo 从中央到地方,从科研院所到各类学术机构,在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上不合规的并非个别现象,这与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缺乏和滞后有关&rdquo 。   清污行动与违规风险   除了个别大案,科研界还展开了更多的清污行动。   8月1日,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通报一批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包括:湖北某大学郝汉舟抄袭他人成果、谎报个人信息 天津某大学高鹏、姚素英等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湖南某大学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余文琼在网上雇人完成基金项目书 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冒名侵占他人科研成果 四川某大学万昌秀等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 山东某大学任升峰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并伪造信息 以及山东某医院汤靓 2012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 2010 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   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报列举了主要的科研不端行为,包括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另外,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阶段性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项目申请阶段。从统计数据来看,申请者在申请书工作基础和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 80%。 项目执行和结题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 20%。   据统计,自 2010 年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共受理投诉举报及建议 468 件,其中实名举报 152 件,据悉,被受理的 468 件投诉举报及建议占同期申请总数(60.7 万)的 0.077%。   通报中说明,2010 年至今已对 5 个依托单位提出了内部通报批评,责成 2 个依托单位加强管理 对 105 位当事人分别做出了通报批评、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理 对 43 个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3 位被举报&ldquo 杰青&rdquo 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资助 不端行为案例类型有弄虚作假 38 人次,论文重复发表 15 人次,抄袭剽窃 17 人次,造假、篡改数据 6 人次,其他 7 人次。   从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报看,对于学术不端行为,负责审核和发放科研经费的机构,并不是没有采取监督和惩罚措施,但这些措施显然没有达到&ldquo 高压&rdquo 的效果。   最近几年,媒体曝光学术不端行为非常频繁,《新民周刊》也曾多次报道论文抄袭、盗用他人科研成果等事件,在报道过程中记者发现,学术不端者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太多顾忌,他们自信,碍于情面或者利益关系,自己被举报的可能性很小,就算被举报,被惩处的可能性也很小。   当然,如果只怪科研基金的发放单位监督不力,似乎也有冤枉之嫌,如果学术道德、科研诚信一路滑坡,&ldquo 重典&rdquo 也未必能治乱。
  • 高校为何频现“问题科研经费”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 一言堂' 。"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hellip &hellip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很难与知名教授、研究员等联系上。   然而,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公告却显示,两所大学部分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违规使用课题经费,引发广泛关注。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时有曝出,一些学术权威也因&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不断牵涉其中。   那么,科研课题如何变成了&ldquo 有钱可提&rdquo ?经费监管存在哪些漏洞?   课题&ldquo 寻租&rdquo 煞费苦心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称,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其中一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该公告一经发出引发广泛关注。按道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规定,给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戴上&ldquo 紧箍咒&rdquo 。   严规之下,这些学术权威如何从课题中&ldquo 寻租&rdquo ?   &ldquo 拿到一个科研课题基本就等于拿到了一笔&lsquo 零花钱&rsquo 。&rdquo 来自不同高校的多位教师表示,申报课题时,知名教授往往更具&ldquo 资质&rdquo 优势,然而拿下课题后,有的项目根本用不完那么多经费,到结题时为了凑够金额,只能东拼西凑&ldquo 过关&rdquo 。   由于对课题经费有严格的开支范围,只有相关规定内的发票才能报账,一些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为了&ldquo 合法&rdquo 报账煞费苦心,有时甚至&ldquo 迂&rdquo 气十足。   山东某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为套取课题经费,竟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涉及金额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一半左右。不少网友质疑道:这个课题组是在做科研还是坐火车?   虚报、冒领课题经费,也是一些学术权威&ldquo 寻租&rdquo 的手段。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   据调查了解到,与一些官员成百上千万元的贪腐相比,部分学术权威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数额大都略显&ldquo 清水&rdquo ,甚至一些教授还认为,&ldquo 科研经费拨下来,自己分配用一点无伤大雅,这些小钱值得计较吗?&rdquo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查处的科研经费腐败案中,不少涉及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或带头人。正是这种&ldquo 蚂蚁搬家&rdquo 式的小贪心态铸成了当今科研乱象,一些教授、专家觉得挪用一点、挤占一点问题不大,然而积少成多最终犯下大错。   粗放管理报销流程存漏洞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年均增速20%以上,然而科技创新力仍显不足。随着一系列科研腐败案件的曝光,引发了公众对经费管理的担忧。   &ldquo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lsquo 一言堂&rsquo 。&rdquo   北京某市属高校一位教授告诉记者,目前课题管理存在&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课题申请下来后,很多事情都是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容易导致私用、挪用经费情况的发生。   经费粗放式管理使一些学术权威违规操作成为&ldquo 潜规则&rdquo 。记者调查了解到,教授等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时,大都希望含金量高的课题能带来更多经费,然而一旦批下来,就必须把钱花完,否则就会影响下一年课题申报。   财务报销流程存在&ldquo 漏洞&rdquo 。一位教授坦承,到财务部门报账时,若遇到麻烦,一般通过技术处理有票大多可以&ldquo 通融&rdquo 。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助长问题经费的发生。记者咨询多家高校教师获悉,这些高校虽然对经费管理制定了操作办法,但不少在执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惩处,有的是进行&ldquo 内部通报&rdquo ,有的要求课题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ldquo 好钢&rdquo 用在刀刃上更需全程监管   去年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ldquo 恶性问题&rdquo 连说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并表示&ldquo 痛心&rdquo 和&ldquo 错愕&rdquo 。这表明惩治科研领域腐败任重道远。多起类似案例,对当事人处理轻重不一,有的因贪污、挤占课题经费被判刑,而有的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资金一退了事。   &ldquo 惩处力度不足、弹性空间大使得违法成本低,是问题科研经费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rdquo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认为,课题经费乱象备受社会诟病,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巨额浪费,也使得科研成果质量缩水。   针对课题管理&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表示,要遏制&ldquo 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rdquo 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曾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研究的周华认为,为避免变相逼学术权威&ldquo 造假&rdquo ,可根据贡献程度,对科研人员实行公开奖励,让科研资金释放出更大效应,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 科研经费乱象:课题怎成“有钱可提”?
    (新华视点)科研课题怎成&ldquo 有钱可提&rdquo ? &mdash &mdash 一些知名教授频陷&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透视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姜刚、李放)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hellip &hellip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很难与知名教授、研究员等联系上。然而,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公告却显示,两所大学部分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违规使用课题经费,引发广泛关注。   新华社&ldquo 新华视点&rdquo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时有曝出,一些学术权威也因&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不断牵涉其中。那么,科研课题如何变成了&ldquo 有钱可提&rdquo ?经费监管存在哪些漏洞?   课题&ldquo 寻租&rdquo 煞费苦心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称,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其中一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该公告一经发出引发广泛关注。按道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规定,给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戴上&ldquo 紧箍咒&rdquo 。严规之下,这些学术权威如何从课题中&ldquo 寻租&rdquo ?   &ldquo 拿到一个科研课题基本就等于拿到了一笔&lsquo 零花钱&rsquo 。&rdquo 来自不同高校的多位教师表示,申报课题时,知名教授往往更具&ldquo 资质&rdquo 优势,然而拿下课题后,有的项目根本用不完那么多经费,到结题时为了凑够金额,只能东拼西凑&ldquo 过关&rdquo 。   由于对课题经费有严格的开支范围,只有相关规定内的发票才能报账,一些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为了&ldquo 合法&rdquo 报账煞费苦心,有时甚至&ldquo 迂&rdquo 气十足。   山东某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为套取课题经费,竟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涉及金额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一半左右。不少网友质疑道:这个课题组是在做科研还是坐火车?   虚报、冒领课题经费,也是一些学术权威&ldquo 寻租&rdquo 的手段。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   记者调查了解到,与一些官员成百上千万元的贪腐相比,部分学术权威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数额大都略显&ldquo 清水&rdquo ,甚至一些教授还认为,&ldquo 科研经费拨下来,自己分配用一点无伤大雅,这些小钱值得计较吗?&rdquo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查处的科研经费腐败案中,不少涉及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或带头人。正是这种&ldquo 蚂蚁搬家&rdquo 式的小贪心态铸成了当今科研乱象,一些教授、专家觉得挪用一点、挤占一点问题不大,然而积少成多最终犯下大错。   粗放管理 报销流程存漏洞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年均增速20%以上,然而科技创新力仍显不足。随着一系列科研腐败案件的曝光,引发了公众对经费管理的担忧。   &ldquo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lsquo 一言堂&rsquo 。&rdquo 北京某市属高校一位教授告诉记者,目前课题管理存在&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课题申请下来后,很多事情都是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容易导致私用、挪用经费情况的发生。   经费粗放式管理使一些学术权威违规操作成为&ldquo 潜规则&rdquo 。记者调查了解到,教授等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时,大都希望含金量高的课题能带来更多经费,然而一旦批下来,就必须把钱花完,否则就会影响下一年课题申报。   财务报销流程存在&ldquo 漏洞&rdquo 。一位教授坦承,到财务部门报账时,若遇到麻烦,一般通过技术处理有票大多可以&ldquo 通融&rdquo 。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助长问题经费的发生。记者咨询多家高校教师获悉,这些高校虽然对经费管理制定了操作办法,但不少在执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惩处,有的是进行&ldquo 内部通报&rdquo ,有的要求课题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ldquo 好钢&rdquo 用在刀刃上更需全程监管   去年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ldquo 恶性问题&rdquo 连说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并表示&ldquo 痛心&rdquo 和&ldquo 错愕&rdquo 。这表明惩治科研领域腐败任重道远。   记者梳理多起案例发现,对当事人处理轻重不一,有的因贪污、挤占课题经费被判刑,而有的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资金一退了事。   &ldquo 惩处力度不足、弹性空间大使得违法成本低,是问题科研经费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rdquo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认为,课题经费乱象备受社会诟病,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巨额浪费,也使得科研成果质量缩水。   针对课题管理&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表示,要遏制&ldquo 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rdquo 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曾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研究的周华认为,为避免变相逼学术权威&ldquo 造假&rdquo ,可根据贡献程度,对科研人员实行公开奖励,让科研资金释放出更大效应,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 评论:公平公正取决于制度 科研经费该怎使用?
    9月3日出版的美国《科学》杂志以社论形式发表了施一公和饶毅联合撰写的社论,讨论目前中国的科研经费分配体制及科研文化问题。文章重点讨论了目前存在的体制现象和文化问题,没有从管理的角度分析问题的成因,并给出可行建议。   笔者认为可以从投入产出的视角分析中国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弊端,并提出具体整治方案。科技活动是两维问题,一个是组织维的投入产出结构,一个是时间维的投入产出过程。从组织维度来看,企业和政府来源R&D经费是国家R&D经费支出的主体。虽然“中国政府投入的研究经费以每年超过20%的比例增加”,但是2008年中国政府R&D经费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的比例仅为23.58%,并没有显著提升,且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政府R&D经费支出的效应不仅是支持科研活动,还要考虑对企业科研经费支出的杠杆效应。从时间维度来看,R&D经费分配仅仅是投入产出过程的一个环节,经费如何使用和管理、绩效如何考核、产出滞后因素如何考虑等等都需要考虑。如果仅仅从项目的分配机制角度考虑科研经费的管理问题,那是治标不治本。   针对中国的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诸多弊端,2006年科技部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央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决策机制和结构。在此基础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均出台了相关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当然,有些学者认为管理办法并没有改变当前科研经费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这些制度设计并不能够改变人自身的问题。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同样存在于中国学术环境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就是制度设计保证公平、公正的典范。   基于上述分析,面向“组织—过程”管理问题,以提高政府科研经费管理绩效为目标,以制度设计和管理机制变革为手段,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整合建立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建立可分步实施:第一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和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合并成立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统筹管理中央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步,将国务院其他部委管理的研究开发经费通过设立专项的形式,统一并入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建立中央统一的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社会公益中介机构,主要负责国家财政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和效果评价。   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采取自由选题和命题招标相结合的资助方式。中央政府给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公共科技需求的项目建议,委托科学基金委员会进行项目招标,然后项目申报单位进行投标 项目申报人也可以自由选题,申请基金项目。中央政府科技部门主要负责提出公共科技需求和科学基金委员会评审和管理过程的监管,没有财政科技资金立项和参与基金申请的权利。项目立项评审全部采取匿名同行评议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其次,建立执行过程多元监管体系。政府科研经费执行监管是提高绩效的一个重点工作。多元化的执行监管体系应该包括科学基金委员会内部监管、政府审计部门监管、中介机构监管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监管,不同主体的监管重点和层次不同。   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要采取事前监管,监管的过程包括初审、同行专家评议(一般采取通讯评议方式)、专家评审组或专业委员会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重点评估申报单位的经费预算、财务监管体系 政府科技和审计部门主要是采取事后监管,每年国家科技和审计主管部门联合对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执行单位实施审计,项目审计报告提交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项目验收材料 现行基金管理中项目依托单位对本单位项目负有监督、管理和保证的责任,但是委托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会出现监督管理不力的情况。建议科学基金委员会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监管体系的设立在考虑有效性的同时,更要注意监管成本的约束,在监管过程中引入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社区组织等相关利益主体参与,是节约成本、加强监管职能的有效手段。   最后,建立结果管理追踪问效机制。政府科技经费投入结果评价是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存在诸多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足。   建议明确界定政府科技计划和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绩效目标,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面向结果追踪问效机制包括3个方面:追踪评价机制、目标责任机制和学术信用机制。   追踪评价机制包括项目目标设定、申请立项时的决策评价、项目阶段性成果评价、项目结题验收、成果应用效果评价、效果与目标比对等6个环节。目前财政科技投入对于项目立项决策评价比较严格,而其他环节比较薄弱。政府科技计划和应用型科技项目在申请立项之时,要有明确可测的绩效目标,对于没有明确目标的项目不予资助,绩效目标是项目验收的关键点。项目绩效考核目标和项目负责人建立直接的责任联系,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负责人将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赔偿。学术信用机制是要对于参与国家科学基金申报的负责人建立学术信用档案,学术信用档案是个人学术水平、学术道德的社会记录,也是进一步申报基金的重要依据。项目的追踪评价结果和目标责任实施情况都将记入项目负责人的学术信用档案。
  • 人民日报:科研经费分配应远离权力和人情
    要打破目前中国科研产出有数量奇迹、少质量惊喜的困局,必须建立起以学术创新为宗旨的课题申请和科研经费分配制度   日前,我国学者施一公和饶毅在《科学》杂志撰文指出:尽管近年来中国科研经费持续高速增长,但现行的科研经费分配体制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创新能力的发展。   在巨大科研投入的保障下,我国获得了相当可观的科研产出。从数量上看,1990年,我国大陆只有几千篇SCI论文 到2008年,SCI论文数超过10万篇,跃升世界前列,EI论文数在2007年更是位列世界第一。然而,在数量繁荣的表象下,却潜伏着质量的危机。   诚然,中国近年来发表的高引用率论文数以及在国际著名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都呈增长趋势。然而,我国与世界科技强国的差距不在于SCI论文的数量,也不在于高被引论文的数量,而在于缺乏世界级别的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世界一流的顶尖科学家。在科研成果方面,中国自人工合成胰岛素以来就鲜有世界级的科学突破。   世界上的重大科学创新大多是自由探索的结果。但自由探索的研究项目往往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其应用价值不易在短期内显现。在科研导向上,我国的科技政策长期以应用价值为旨归,基础研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从事数学、物理、历史等基础学科研究的青年学者待遇偏低,生活压力迫使其无法安心科研。对于这些青年学者,应配备一定的科研业务经费,鼓励其从事自由探索。   在课题设置上,我国的自由申报课题数量虽多,但资助额度一般不高,重大课题通常采取自上而下的设定机制,与自由探索的宗旨背道而驰。在当前的科研经费分配体制中,科技管理者、院士、学科评议组成员、资深教授等在研究课题设置和科研经费分配的过程中享有主导话语权,接近学术前沿并具有创新意识的青年学者反而没有发言权。要充分激励学者们的自由探索精神,必须打破一小部分人在科研课题设定和经费分配上的绝对权力,避免由少数人制定的“课题指南”主导未来的科学发展方向。   在项目评审上,尽管同行评议这一原则在项目评审中被广为采用,但人情因素的干扰仍然无所不在,在应用研究和开发等领域更是如此。不少海归学者都反映,回国之后,不得不花大量时间用于拉关系、搞公关。这导致了施一公和饶毅在上述文章中所提到的结果:“作好的研究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浪费资源、腐蚀精神、阻碍创新”。   要打破目前中国科研产出有数量奇迹、少质量惊喜的困局,必须建立起由学术共同体主导的、鼓励自由探索的科研经费分配制度。具体来说,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成立以科学家为主导的研究理事会,打破专家垄断,实行学术民主,杜绝行政干预的影响和人情因素的干扰,最终建立起以学术创新为宗旨的课题申请和科研经费分配制度。
  • 试解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十大矛盾
    目前,学术界广泛关注科研投入及科研经费使用问题,其中,既有全面清醒客观的认识,也有片面糊涂主观的想法。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十大矛盾。本文试图澄清是非,提出相应的化解对策与思路。   一是科研投入方向上重视科学规划与轻视自由探索的矛盾。爱因斯坦认为:伟大的科学成就并不是通过组织和计划取得的。科学研究具有探索性、不确定性和首创性等重要特性,具体科学规划不容易做得准确无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荫”现象的确存在。重大的科学研究发现,往往具有偶然性。国家科研发展规划不能覆盖所有领域,应允许并鼓励自由探索,以弥补科学规划不周造成的错漏。   二是科研资源分配上“源”过度集中与适度分散的矛盾。科技管理部门分工不清,各类科技计划名目繁多、定位趋同,有限科技资源分散重复配置、效率不高。科技部有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和“863”计划,中科院有知识创新工程,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程院和自然科学基金委也都有各自的科技计划。科研项目分散在不同部门,由于马太效应,各部门对知名研究机构及科研人员“抢着给钱”,资源就过分集中在少数机构少数人手里。   对PI (Principle Investigator,学术带头人)的过度资助与对大量一般科研人员的资助不足同时存在。对于多渠道申请,出现一篇文章应付多个项目交差的现象应具体分析,一种情况是科研人员从一个渠道得到的经费不足以支撑科研任务的完成 一种情况是科研人员出于自身或单位的利益驱动,“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成立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统筹各类繁杂项目的建议也值得考虑。实践证明,科研资源过度集中的效果并不突出,基于自由探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运行得到学界普遍肯定。应减少重大、重点项目,杜绝捆绑式、“拉郎配”的“伪大科学”,增加自由探索的面上项目,使国家科研经费的阳光能够普照顾及更多科研人员。   三是科研投入总量与投入结构的矛盾。近年来,R&D(研究与开发)总经费增长年均速度为20%以上,远远超过同时期GDP的增长速度。但这种增长似乎对中国的科学研究没有起到应有的推进作用。因此,在投入结构上存在一定问题,该投入的没有投入或投入过少。比如R&D投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三方面没有实现合理的比例分配,基础研究投入偏低,约占R&D的6%。在保住投入总量的同时,应改善投资结构,把国家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是科技投入比例上竞争性经费过高与保障性经费过低的矛盾。据财政部教科文司的统计,中央级科研经费中竞争性经费的比例一度达到接近80%的比例。由于保障性经费投入不足,大部分科学家都被迫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参加各种项目竞争,科研工作本身的时间和精力逐步被压缩。科学家自嘲为销售员,通过讲故事来包装项目。由于会议太多,“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开会路上”,由于事务繁杂,成为“兼职科学家”、“双休日科学家”。应适度提高保障性经费,降低竞争性经费,保证科研人员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科学家的研究工作时间长期得不到保证成为突出问题。1956年中共中央提出要保证科学家5/6的工作时间。最近,中科院提出保障科研人员80%时间用于科研工作。建立适合基础研究特点的长期稳定资助模式,如采用年薪制,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研究提供基本保障。   五是效益上的科研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的矛盾。科研的投入与产出并不正相关。既有投入大产出少的情况,也有投入少产出大的现象,遭学界诟病的一般是投入大产出少的不经济现象。如果一个学者获得经费资助的级别不高,经费数量不多,甚至没有经费资助,但也能产生同样的甚至更大的效益,应该说这样的学者创造性更强,贡献更大,性价比更高,更应得到肯定。实际上不然,获得项目本身就是莫大功劳,得到相关部门承认 有成果没有课题资助的反而得不到承认,这会导致“重申报,轻结题”的不良现象。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开始尝试事后购买,实行“以奖励代申请”制或“成果购买”制,这更有合理性,也有可操作性。   六是科研项目的手段与目的倒置的矛盾。科研院所把申请的国家经费额度和级别作为考核科研人员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研究机构参与各种竞争(如实验室评估、重点学科设立、各类科技评奖活动等)的指标。科研基金被异化为政绩,获得资助的目的,不再是为科研,更多的是为了政绩,获得资助本身就是成功。科研工作不再是“研究科学的工作”,而变成了“研究如何申请经费的工作”。科研人员每天的工作目标不再是如何能够取得良好的科研成果,而变成了如何取得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和论文数成为科技领域的GDP。   七是科研产出评价中论文至上与忽视应用导向的矛盾。长期以来,科研人员的研究题目来自论文,产出也是论文,评价依据还是论文的“论文导向”得到各界广泛认可。但是,以科研论文的数量作为科研工作的“产量”具有很大局限性,鼓励纸上谈兵,忽视专利、产品,造成“课题完成——验收合格——获得奖励——束之高阁”的内部封闭循环。科研领域主导的专家基本上来自学术机构,往往以论文论英雄,这对提升我国的产业竞争力也不利。不少科技进步奖的产品并没有占领市场,不少发明奖的专利无人问津,不少自然科学的论文没有多少人引用。论文导向的跟踪型研究应转变到“问题导向”的原创性研究和“产品导向”的应用性研究。事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规划专项,本是用来从事应用开发的,不能最后发几篇论文交差结题。所有重大项目的结题,应严格审查是否具有实用性。鼓励论文写在“大地上”,鼓励产学研结合,有助于真正确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而克服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   八是科研管理上学术共同体弱势与行政主导强势之间的矛盾。中国科研投入主体和最终受益主体仍然是国家,但国家是抽象的,科技管理官员作为国家行政的代理人,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约束,难以从国家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如果人情大于规则,私利重于良知,那么科研资源配置往往不是凭业绩(merit-based)分配而是凭关系(guanxi-based)分配,如果按权力和身份分配并获取科技资源,科研人员就得熟悉并适应潜规则,有一双 “隐形的翅膀”。科研人员的主业由科研转向拉项目、搞关系。科技管理者、院士、学科评议组成员、资深教授等在研究课题设置和科研经费分配的过程中具有主导话语权。国家课题指南只能来自真正的“国家重大需求”,而不是基于自身利益的需求而自导自演:自己撰写课题指南,自己申请项目,自己验收成果。学界强烈不满“小项目大审,大项目小审、超大项目不审”的现象。建立公开、透明的重大项目遴选机制,实现学术共同体的自治,对于哪些是最前沿最需要资助的,学者应该有一个共识,作出战略性的科研方向判断。应采用“竞争优胜体制”,真正按照科技项目的专业水平及其意义来进行竞争和选择,使优势课题胜出。   九是科研经费使用中人本与物本的矛盾。科研经费使用中“见物不见人”,经费的90%左右,是用来购买仪器设备和支付材料费、会议费、出差费的 只有10%左右用于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劳务成本太低。造成购买了大量使用效率低下的设备,而作为生产力最活跃要素的“人”却得不到相适应的补偿。有的科研人员不得不采取种种手法套取科研经费。提高劳务费开支比例势在必行。   十是科研经费使用中刚性与弹性的矛盾。科研人员争取到的每笔科研费用都要执行严格的预算制,在申请项目经费时就会明确各项经费的具体数目,只允许执行过程中有10%的微调。然而,许多项目的执行时间较长,加上科学研究的一些不可预见性,往往很难与预算时的情况相符。   国家设立科研项目的出发点是让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管用的成果,必须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充分发挥科研资金效益。在科研投入方向上,制定科学规划的同时,还要鼓励自由探索 在总体科研投入上,稳住并不断增加总量的同时,要优化投入结构 在科研投入的对象上,有限集中,适度分散 在科研投入的效益上,注重投入产出比 在科研产出的评价上,防止论文至上,注意应用导向 在科研投入比例上,适度提高保障性经费,降低竞争性经费 在科研管理上,突出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强调行政系统的服务功能 在科研经费使用上,既见物又见人,去除刚性,增大弹性,更好地服务于科研人员。
  • 科技界委员热议科研经费中人员费问题
    在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政协科技界委员联组会时,第一个发言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光谦委员讲的是提高科研经费中人员费的问题。   随后,这一话题成为科技界委员难得的共同议题。这也是记者参加政协会议报道几年来,科技界委员的老话题。   他们为年轻一线科研人员“叫苦”,要求从项目经费中拿出更多用于人员开支时,公众却质疑“他们凭什么要求更多”。科研经费到底该怎么用?   科研人员“差钱”吗?   “我的一个博士后6年前毕业,现在是北京一个知名大学的副教授。他租的房子在圆明园附近的城中村,工资不足以支付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和房租。这种情况怎么安心搞科研?”王光谦告诉记者。   中科院微电子所副所长周玉梅委员、中科院生物物理所所长徐涛委员、国家纳米中心副主任朱星委员等人反应了同一问题。“我们这个行业市场价一万五到二万,我们这只能给到八千。”周玉梅说。   但公众眼中的科研人员似乎“不差钱”。“我认识的那些科研人员都有房有车,衣服是名牌。”一位相熟的记者认为,即便如此他们还一再“喊穷”,让人难以接受。而近日,《学术界“包二奶”等情况越来越严重》的报道被广为转载。“都包‘二奶’了,还说没钱?”有网友质问。   为这篇报道“爆料”的科技界某政协委员对此表示委屈,称报道曲解了他的本意。   “记者完全是为了吸引眼球断章取义,难道我们科研人员都将经费拿去‘包二奶’了”?其他科技界委员对于有人对学术界的误解感到无奈和痛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委员说:“不排除有违规使用经费的情况,但科技界总体是好的。可能某些学术带头人收入不错,但大部分一线青年科技人员收入甚至无法保证基本生活。”   项目经费中绩效支出的“口子”开多大合适?   周玉梅和王光谦认为,科研经费不重视对人的投入导致大量优秀人才流失。   “我们国家科技经费总数不小,但用在人上的太少,导致科研经费效率低下。”王光谦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中央财政用于科技的投入总和为8729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8%。委员们认为,这些经费大部分用在购买设备上。“一位院士曾经说,我们每一个重大项目的实施,都是外国实验设备商的一次盛宴。”王光谦说。   据他们介绍,国家课题中对于非在职人员的劳务费及在职人员的绩效支出均有严格限制。“劳务费不足以支撑研究生及聘用人员的薪酬,在职人员的绩效在项目经费中的比例也太小。”周玉梅说。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三元”工资,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有国家财政和单位自筹,绩效工资理论上需要从所承担的课题中列支。”周玉梅说。   “我们就这个问题和财政部沟通过,严格来讲,国家财政资金是预算支出,专项资金不能用来支出人员费用,但在‘三元工资’暂时无法实现调整的情况下,财政部与科技部开了一个口子。”周玉梅说。   这一“口子”指的是财政部与科技部于2011年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人员绩效可以从所承担课题的间接费用中支出,总额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这个政策上的‘开口’意义很大,但起不到实际作用。”朱星说。   周玉梅也认为这一比例太小。“拿1000万的项目为例,就算什么设备都不购买,拿5%也就是50万来做绩效支出。这么大的项目通常需要10多个人用5年来完成,也就是说每人每年只有1万元的绩效收入。”   “一些年薪高的学术带头人可能不缺这点钱,但普通科研人员,尤其是刚进入科研队伍的年轻教师,没有其他途径,只能眼巴巴等着绩效工资。”朱星说。   中国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顾行发委员认为:“这导致许多科研人员不得不被迫去申请更多的科研项目,以取得更高的收入。”   “由此带来的一个后果是科研人员不愿意去做那些回报率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基础性研究,而都去转向成果转化快的科研项目,不但分散了科研人员的精力,还降低了科研效率,不利于我国科研水平的提高。”他说。   周玉梅呼吁,应尽快解决科研人员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加大科研经费中间接费用的比例,提高人员绩效在间接费用的列支比例,不限定劳务费用在总经费的比例,让劳务费可以支撑聘用人员的薪酬。   至于人员绩效在项目经费中的比例到底提高到多少合适。周玉梅说:“这个要针对不同项目进行测算,我相信一定会有相应的测算办法。”   顾行发则建议将项目经费中人力成本的比重提高到整个经费的30%—60%,不仅用于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开支,应将在职科研人员包括在内。   该不该“养人”没有标准答案   一旦扩大项目经费中的人员开支比例,是否会导致科研人员因利益更加追逐项目?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兆华委员表示了这种担心。   去年两会,常兆华就因不满“搞科研的人总在讨论钱”而打断他们的谈话。“我特别不理解他们为什么总纠结于钱,我觉得适当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是合理的,但如果项目经费用于科研人员开支的话,会带来很大后遗症。他们会想方设法拿项目。”   “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徐涛说,美国大学的教授通常只拿9个或10个月的全时工资,其余3或2个月的全时工资可以在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但美国对每个级别研究人员的薪水是有一个标准的,达到这个标准后就不能从项目中重复列支。这就避免了因为利益去争取更多项目。”徐涛说。   对于非在职人员的劳务费,王光谦建议也可以参照美国做法。“美国自然科学基金最高80%是劳务费。项目需要多少人,需要多少钱,在立项之初就做严格预算。”   财政部在2010年针对科研人员反应的科技经费使用中突出问题的说明中曾指出,美国的大学可以自主确定其科研人员的薪酬水平 国立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薪酬则参照公务员制。法、德、日对大学的教授以及国立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均实行公务员制,工资福利待遇稳定,灵活度小。   对于是否能参照德国、日本等国的做法,给予科研人员足以保证生活的固定待遇,多位委员表示:“政策不能走回头路。”   据了解,1986年以来,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科技经费从对科研机构、人员的一般支持,转变为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此后,国家一直在探索建立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机制。   尽管不赞同回到“大锅饭”的年代,但科研人员希望加大稳定支持经费的比例。“目前竞争性经费比例太大,导致科研人员不停地为项目申请、评审奔波,无心科研。”周玉梅说。
  • 2013高校科研经费排行榜 清华大学居榜首
    南方周末网根据公开媒体报道整理发现,在近年曝光的众多科研腐败案件中,由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所致的腐败问题,占了较大比例。在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等链条环节,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出现了许多科研经费腐败的案例。   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问题一直引发社会各界热议。南方周末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编写的《2013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整理和统计,告诉你2013年高校科研经费到底花去哪里了?   29所高校科研经费共527.53亿元   2013年高校科研经费超过10亿元共有29所高校,其中,清华大学以39.31亿元的科研经费排名第一,浙江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紧跟其后,分别是36.07亿元和31.09亿元。科研经费超过30亿元的共有3所大学,20-30亿元的共有6所大学,10-20亿元的共有20所大学。 2013年高校科研经费超10亿元大户盘点   29所高校平均每个科研课题经费超四十万   在2013年科研经费超10亿元的29所高校中,科研经费总额达527.53亿元,科研课题总数11.44万个,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科研经费46.9万元。其中,北京理工大学排名第一,科研经费17.9亿元,科研课题总数1803个,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99.3万元科研经费,西北工大84.2万元和北京大学80.2万元分别排名第二第三。 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科研经费之排名前十高校   29所高校每个科研课题投入人员仅1.44人   在2013年科研经费超10亿元的29所高校中,科研课题总数11.44万个,教学和科研人员数达16.47万人,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科研人员1.44人。其中,北京大学投入人员最多,科研课题总数3458个,科研人员12815人,平均3.7个科研人员负责1个科研课题,中南大学排名第二(3.4人/课题),吉林大学第三(3.1人/课题)。 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科研人员之排名前十高校   科研经费排名前十的高校科研成果有多少?   在2013年科研经费排名前十的高校中,清华大学的科研经费达39.31亿元,当年拥有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56部,学术论文10443篇,技术转让获得的实际收入554.8百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航空大学科研经费达22.19亿元,排名高校科研经费第五,其科研成果却是前十所高校中最少的,专著仅1部,学术论文4034篇,技术转让获得的实际收入仅有10万元。 科研经费前十高校之科研成果盘点
  • 千万科研经费何以能转至院士名下公司
    社论   高校科研经费是一个&ldquo 治理体系&rdquo 建设,既包括制度建设,又包括环境建设 既需要加强对经费本身的细化管理,又应该尊重科学研究的自然规律。   据报道,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李宁,因涉嫌将上千万科研经费转移至自己名下公司,被警方带走。李宁的身后有至少4家公司,农大很多老师都知道,李老师的账&ldquo 不太清楚&rdquo 。   作为工程院院士,涉嫌贪污挪用国家科研经费,原因除了其个人的贪婪外,更暴露出科研体制的弊端。中国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乃至科研资助体系,是否到了该下断腕决心改一改的时候?   按规定,科研经费从课题申报、审核批准、执行,到中期审查、结项审查,要经过科研部门、专家评审委员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层层把关&hellip &hellip 表面看形成了一个闭环,似乎不存在管理上的纰漏。实际上,很多环节的管理都过于粗放,经费使用与预算不符、浪费贪污挪用、结项审查不严格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   从学校来看,很多校领导只把课题作为衡量科研水平的指标,重数量轻质量。学校行政部门&ldquo 铁路警察各管一段&rdquo :课题申报和经费管理分别由科研处和财务处负责。科研处只关注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审查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财务处只负责经费到位后使用是否超支,票据是否合规,不对项目支出结构进行全程控制,更不关心支出是否合理。很多学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标准模糊,除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学生劳务费等软性费用有具体标准之外,科研活动的主体经费并没有相应标准。李宁能侵吞科研经费,与农大把关不严有很大关系。   从项目负责人来看,一些人拿到项目便以老板者自居,认为钱怎么花就该自己说了算。在使用过程中,无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钻制度空子。要么动员自己的学生找各种票据顶替,或者冒领劳务费,然后再交还给自己,要么通过拆分手头积累的各种项目,简单重组之后逃避审查。而像李宁这样,将科研经费转移至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现实中也并不鲜见。   从项目经费提供者来看,存在的疏漏更多。首先是科研经费滥发,据悉前些年,转基因专项国家一次性投入过大,有200多亿元,最多的时候每年都有二三十亿元的预算,一个课题组可以拿到几百万元。一个项目上拨出如此大量的科研经费,必然难以管理,造成浪费和贪腐。而在项目评审时,只注重审查可行性,而忽视经费预算设计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结项审查时,管理办法不严,很多跨3年以上的项目,预算与结算不能及时调整,特别是对结余资金更疏于管理。   现行的资助体系,过分看重985名校、学术名家,很多普通院校、青年教师难以申请到项目,很多学术研究缺乏事后追认的资助手段。资助体系设计上的马太效应,容易滋生一些大牌教授只负责揽活儿,然后再层层分包,最终导致科学研究上频显&ldquo 豆腐渣工程&rdquo 。   高校科研经费是一个&ldquo 治理体系&rdquo 建设,既包括制度建设,又包括环境建设 既需要加强对经费本身的细化管理,又应该尊重科学研究的自然规律。毕竟,科学研究不是流水线上的模具加工,单纯的行政手段不可能造就科学家,更产生不了真正的科研创新。
  • 中央将出台新规整治科研经费乱象
    近日,多名院士、大学教授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被查,科技投入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议话题。几乎与此同时,《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获批,有力地回应了公众关切。有专家称,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科技投入的管理将出现历史性转折。   根据全国政协的一份统计材料: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科技支出超过5000亿元,而1978年这一数据仅为52亿多元,不到40年,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了近100倍。&rdquo   与巨额投入形成鲜明对比,是近年来,我国真正世界级的科研成果和大师级的科学家还鲜有出现。那么,巨大的科技资金到底流向了何处?   &ldquo 碎片化&rdquo &ldquo 聚焦难&rdquo 令科研资源利用效率低   天河系列高性能计算机、探月工程、蛟龙号深海载人潜水器、超级水稻&hellip &hellip 改革开放以来,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等取得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成果。   &ldquo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些年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技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方面。&rdquo 科技部科研条件和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说。   张晓原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的各种科研计划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互相沟通协调,由于计划的多头管理,各部门通气不够,条块分割造成资源配置碎片化,导致科研项目聚焦不够,项目多头申报。   2014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在对复旦大学的专项巡视中发现,该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现象突出:经核查,2008年至2013年,复旦大学有25个项目在同一时间多渠道申请获得资助,属于重复申报课题。而业内人士表示,类似的情况在各家大学和科研机构内均不同程度存在。   资源配置&ldquo 碎片化&rdquo 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科研项目目标聚焦不够。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副司长田保国介绍,以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大气污染科研项目为例,就存在重复交叉问题:自身部门已经立项的和即将立项的重复,各个部门之间也存在重复立项的问题。原先至少有8个部委参与、193个立项,其中很多是重复立项,经过整合后去掉了18个项目。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近8年来,我国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已经接近3万亿元。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学术成果和技术创新并不尽如人意。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领域,我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差距明显:目前我国的基础研究投入不到科研支出的5%,远低于创新型国家15%以上的比例。不用说中国科学家与诺贝尔奖等国际重要科研奖项屡屡失之交臂,即便是写出了数量不少论文的科研成果,其质量也不容乐观: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统计显示,我国每篇国际科技论文被引用次数平均6.92次,而这一数据的世界平均值为10.69次。   科研经费监管失控,&ldquo 跑冒滴漏&rdquo 流失严重   近年来,随着科研经费的增加,不少人把科研经费当做&ldquo 唐僧肉&rdquo ,&ldquo 跑冒滴漏&rdquo 严重,甚至有人想方设法中饱私囊,最终锒铛入狱。   那么,巨额的科研经费是如何通过层层审计监管,最终被人贪腐流失的呢?记者对近期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   虚列劳务费用&mdash &mdash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曾任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院长的宋茂强在担任北京邮电大学&ldquo 面向新型网络应用模式的网络化操作系统&rdquo 子课题的团队负责人期间,利用审批和分配科研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的方式,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68万元被私吞,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收集发票冲账&mdash &mdash 原山东财政学院&ldquo 微山旅游规划&rdquo 和&ldquo 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rdquo 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   借壳套现&mdash &mdash 原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ldquo 苕溪课题&rdquo 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国拨科研经费900余万元冲账,划拨到自己实际控制的&ldquo 壳公司&rdquo 账户上。   面对触目惊心的科研经费贪腐案例,不少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认为,一方面是科研经费在监管上存在漏洞,另一方面则是体制滞后迫使科研人员不得不违规操作。   浙江大学一名教授说,学校对科研资金的管理态度,基本上是谁搞到的资金由谁负责。拿到科研资金之后,学校提取一部分管理费,剩下的基本上就是科研项目负责人说了算。   至于科研资金怎么花,虽然也有规定,但这些规定基本形同虚设。比如,这位教授说,他曾做试验需要用到一种压缩机,因为一些特殊的要求,只能找厂家进行特殊改造,费用4万多元,比普通的价格高4倍。去报账不能过关,最后只好另外找一些发票才解决。   山东省科学院一名材料学专家说:&ldquo 发达国家对科研资金的管理更注重结果管理,也就是说提出一个科研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怎么花钱,科学家有很大的自由度。而我们国家对科研资金的管理属于过程管理,在申请项目的时候,就定下来钱怎么花。只要花钱过程中不出问题就行,至于出没出成果,反而没人真正关心。&rdquo   政府放手具体项目管理,杜绝&ldquo 跑部钱进&rdquo   &ldquo 科研经费腐败频发,跟现有的科研管理体制的行政化有关。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行政权力直接控制了科研操作,缺少专业的评估机制。在课题来源上,存在着严重错位,没有权力的科研人员拿不到经费,为了拿到经费只好采取贿赂等方式,整个行业完全被扭曲。   储朝晖说,香港科技大学实现了经费和科研人员不见面的机制。行政人员为研究人员提供服务,研究人员不会与供货方接触,只需要向行政人员提出要求,经过评估后,行政人员实现其要求,行政人员对此还要留据备查,这种经费管理经验值得借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需要建立学术同行评价机制,转变对研究人员的行政性考核,一改当前的量化评价指标。同时,取消科研提成制度,科研人员的待遇不与申请课题经费挂钩,而是实行年薪制,&ldquo 在国外,年薪制和终身教授制度、学术自治,是保障学术自由,激发学者科研创造活力的最基本制度&rdquo 。   张晓原表示,此次改革将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对其他量大面广的、企业自主的项目以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   政府将在顶层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实现&ldquo 放手&rdquo 。张晓原表示,将组建一批专业化项目管理机构,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   &ldquo 不是科技部集中管理,也不是原来各管各的,整个资源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进行管理。&rdquo 张晓原说,通过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共同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设立、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表示,在科技计划的管理上,往高站一层,往后退一步,干政府该干的事。往高站一层,将来政府部门科技管理重点管宏观、管规划、管政策、管布局、管监督、要效率。往后退一步,政府不再直接管项目,分配项目经费、课题经费,杜绝&ldquo 跑部钱进&rdquo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表示,现在一些科技、课题带头人掌握着大量资金,他们自主支配,因此称谓也在变化,不叫科学家,而改称老板。对此,应该结合即将出台的新规,解决部门空间内存在权力寻租、高校教师话语权相对较弱等问题,使得我国有限的科研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让纳税人的钱能够在国家发展、国家技术创新上发挥事半功倍的作用。
  • 教育时评:科研经费分配改革应当“提速”
    近日,有关科研经费分配体制改革的话题很热。有学者通过媒体列举出种种怪现状,比如政府部门官员在科技决策、科研经费分配上权力过大,经费审批透明度不够,庸俗的人际关系影响公平,“小钱大审、大钱小审”等。与学者们交谈,大家都认为从财政渠道划拨的科研经费快速增长,使得这些问题、争议凸显,也使得改革分配模式的呼声日益急迫。   目前我国科技研发项目分为自由探索和国家任务两部分。自由探索项目的立项程序是先由学者提出申请,再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程序严格。专家们认为其公正性已不亚于国际学术组织,所以尽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不多,但是获得者都引以为荣,作为自身科研实力的标志。而国家任务项目,资金量很大,远远多于前者,但从立项、审批,到资金分配,似乎在程序、制度的严格性与公平等方面却存在较多争议。这就是有些学者所说的“小钱大审,大钱小审”。   迄今为止,我国的科研事业还处于奋起直追的状态,企业、行业、国家层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很多,因而以“计划”、“工程”名义集中力量完成国家任务,就成为组织研发的主要形式。这种做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某些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力量的“计划”项目没有搞出批量生产的产品,反倒是一些没分到经费的民间中小企业开发出占有世界市场很大份额的产品。因此,在国家任务项目方面,不但要引入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的机制,还要引入类似于建设监理制度的研发监督机制,改变目前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争项目、分经费,钱分下去怎么花、干得如何反倒没人监管的现象。   在项目评审、经费分配机制上,国际上通行的原则是裁判员、运动员不能兼任,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者不能同时是参与者,在其中获得经费。我们在资源配置上的改革应遵循这一原则,减少对权威的倚重,强化同行评议机制。我们应强化科技部门在政策、咨询方面的作用,淡化其在经费分配方面的权力,以杜绝权力寻租,减少腐败的发生。   曾有学者提出,建设以企业为主的自主创新体系。但笔者认为,这在现阶段还仅仅是一种发展方向,因为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机制还亟待健全,研发实力还亟待提升。这从近几年国家科技大奖的结果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以2009年为例,三大科技奖通用项目高校获得的奖项占到64.8%,而高校获得的国拨科研经费一直没超过10% 技术发明奖项目本应大多出自企业,但是近年来这个奖项超过一半由高校包揽。   作为研发主体,企业应该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即自筹经费搞研发,而不是从财政渠道取得经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新技术是企业应有的职责,企业自身实力不足,拿到项目、经费后再包给院所、高校,这在程序上是本末倒置,很难保证把钱用对地方。   当然,科技研发最终目的是将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现阶段企业、行业仍然有大量共性问题需要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成立科研攻关机构,由经济、法律、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组成,资金由国家、行业共同筹措,选择合适的专家、团队承接项目,成果由全行业共享,而不是把财政研发经费直接投给某个企业。
  • 新《意见》:将一半科研经费可花在“人”上
    人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第一要素。  科研活动的主体是人,保障科学家就是保护科研生产力。只有以人为本,才能真正激发和释放科研队伍的创造力。对此,刚刚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准对焦、激励到人,可谓抓住了关键,在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激励机制上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科研经费能否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不仅决定当下科研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而且对更加长远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风气养成都有着重要影响。作为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重要突破口,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必须要能松开对科研人员手脚的束缚,让经费为科研活动本身服务,而不是成为其负担。此次《意见》为何受欢迎?正是因为站在了科研人员的视角上想问题!  让科研人员立恒心。  众所周知,科研活动有别于其他社会活动,除了具有独特的价值追求外,还是一个极为曲折漫长、复杂艰辛的智力活动过程,存在失败的风险。对它的管理,需要辅以更加科学的考量,充分尊重内蕴的科学规律。很多青年科研人员自称“学术农民工”,就在于他们的工作压力很大,而对收入和状态满意度较低。若不能确保冷板凳上做学问者的“经济基础”,就很难推进我国基础学科领域研究的“上层建筑”,更无法扭转浮躁的学术风气。  科学研究的世界,有青年时期就闪耀光芒的牛顿,也有几十年如一日观测星空的第谷。包括常常被拿来举例的经济学家科斯,著作并不等身,却毫不影响他的伟大。事实上,大器晚成、成就晚出正成为当下科研领域的常态。避免科研领域“劣币驱逐良币”,就得防止在经费使用上目光短浅、急功近利。  让科研人员有静心。  平时,我们总能看到听到,科研人员对大量繁复的事务性工作带来掣肘时的无奈、科研活动因僵化的程序而错过关键时期的抱怨等。当这些无奈和抱怨成为普遍感受时,就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一些条条框框看似保证了经费安全,但实际上却造成我国智力资源的浪费。教授因为忙于报账而成为会计出纳、高校附近滋生兜售发票产业链、财务审计只看计划不看变化… … 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形式主义作风、行政化弊端让无数科研人员头痛,打击了科研工作积极性,扼杀了创新创造活力,还间接成为腐败的推手。此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不仅针对科研人员反映的“痛点”开出“药方”,也有望让科研真正回归科研、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让科研人员能尽心。  长期以来,我们的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往往以“物”为主,习惯于排好队,按块头“分蛋糕”,这种办法操作简单、管理方便,却忽视了具体的“人”的价值。科研经费管理本质上是资源配置问题,以往的分配方式,难以体现科研人员作为个体的智力贡献价值。《意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对科研人员进行激励,科研项目资金用于“人”方面的支出有了更多层次、更加合理的渠道,对科研人员的物质激励前所未有,一半科研经费可花在“人”的身上。特别是对如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如此种种,真正彰显了智有所值、劳有所得的价值取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人,是生产力当中最活跃的因素。保障科学家,就是保护科研生产力;激励科技队伍,就是激发创新活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也许无法毕其功于一役,会是进行时,还需各方共同努力,在改革落实上久久为功,把人才资源变成创新动力、让创新动力驱动科技强国。
  • 佛山新城欲揽创新团队扶持经费最高2000万
    为吸引高端科技带头人,佛山新城将抛重金。记者昨获悉,为加快推动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位于佛山新城)的建设,《扶持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近日出台,符合条件的公司有望获得最高达2000万元的专项扶持经费,其中包括公司研发人员也将获得住房租金补贴。   给项目扶持还给住房租金   如果您是某一技术领域技术或学术带头人,团队项目具有产业化可行性,就有望获得最高2000万元的专项扶持经费。   佛山新城最近抛出相关政策,扶持对象是指创新团队单独或与市内外现有企业合作在佛山新城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根据要求,新公司创新团队带头人要求是国内或国际的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新公司创新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型产品,且市场前景良好 新公司创新团队的项目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能对佛山市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或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据悉,这笔专项扶持经费包括新公司基础条件建设经费和平台建设经费,前者占每个新公司专项扶持经费总额的六成,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人才培训费、职业教育管理费、租赁费(指除团队核心成员以外的部分研发人员住房租金)等。而新公司平台建设经费占四成,主要为新公司建设公共研发平台,用于新公司项目核心仪器设备的购置。   若作假五年内不得申报全市科技项目   据了解,这些补贴并不是一次发放到位,而是每年要由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阶段评估,评估通过后才发放当年的补贴。其中,新公司基础条件建设经费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给新公司。新公司平台建设经费按照7:2:1的比例分三年拨付给研究院。   新公司要自觉接受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立项的情况,取消立项并追回已拨付的全部经费。新公司、公司负责人分别在三年内和五年内不得申请佛山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其申报的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不予以推荐,并向社会公告。发现骗取、截留、挪用项目经费或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科研经费成“自家提款机” 可随意套现
    很长一段时间,一提到我国的许多科研项目水平赶不上发达国家,往往把原因归究于经费匮乏、实验条件落后。然而,近年来有关大学教授、科研人员在不菲甚至巨额的科研经费面前出现迷失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人还为此掉入了违法泥潭。如何管好、用好这笔本该定义明确的钱,考量着科研人员的良知和相关部门的管理机制。   &ldquo 活期存折&rdquo 随意套现   近日,事发一年多的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涉嫌贪污案,再度走进公众视线。据检察部门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万余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如这一指控被法院认定,此案可能创下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   科研经费的违规使用,在业内几乎已是潜规则,包括扩大开支范围、擅自调整预算、突击购买设备等。2010年,仅国家审计署查出的资金就达数亿元。据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的钱流失在项目之外。   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科研经费成了&ldquo 唐僧肉&rdquo 。现在科研经费大多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很容易成为这些专家、教授的&ldquo 活期存折&rdquo ,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而且,借开(结)题会、研讨会、评审会之名突击花钱,也是圈里公开的秘密。随着我国对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项课题的经费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上千万元不等,其中自然科学类的课题经费更是&ldquo 一掷千金&rdquo 。有博士生告诉记者,每到开完一次研讨会后,他们就会忙着造单据、贴发票,有的干脆从非法渠道买来假发票,只要注明&ldquo 会务&rdquo &ldquo 餐饮&rdquo &ldquo 资料&rdquo &ldquo 专家咨询费&rdquo 等名目,就能大量套现。   课题导师变身&ldquo 老板&rdquo   那么,为什么科研经费会&ldquo 多&rdquo 到可以任意挥霍的地步呢?   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说,国内课题的预算与实际开支的差距,是导致科研经费存有&ldquo 寻租&rdquo 空间的主要原因所在。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胡申生说,科研经费是伴随科研课题而来的,基本上源于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所谓纵向就是指来自国家、省市、部委等上级机关的课题,而横向课题则是指来自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ldquo 关系课题&rdquo 。一般来说,纵向课题的经费,财务审计会比较严格和规范一些,而一些横向课题的经费则要宽松许多,&ldquo 发包&rdquo 单位大多只求一个研究结果,至于经费如何使用则很少仔细过问。   由于审计规范的纵向课题带有政府行为,属国家或省部级的指定课题,往往在投入上会&ldquo 不差钱&rdquo 。这就造成了有些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专家拼命要&ldquo 跑部&rdquo 争取项目。在我国,课题的负责人也有着&ldquo 老板&rdquo 的别称,因为他们是课题经费的实际掌控人,他的科研团队成员,包括助手、学生等,都是为其打工的&ldquo 马仔&rdquo ,因此,业内也有&ldquo 导师吃肉,学生喝汤&rdquo 之说。其中,无论是膘肥的&ldquo 肉&rdquo 还是鲜美的&ldquo 汤&rdquo ,皆出自科研经费。   经费&ldquo 黑洞&rdquo 源于机制   据了解,我国科研经费近年来年均增长20%以上,每年投入高达上千亿元。科研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有一个显著的&ldquo 行业&rdquo 特点,一旦专家、教授涉案,其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级项目,就会深受影响甚至被迫&ldquo 停工&rdquo ,这个损失是极大的。   &ldquo 实际上,在目前的科研体制下,科研经费&lsquo 黑洞&rsquo 是常见现象。&rdquo 教育时评家熊丙奇说,现在我国大多数高校、科研机构的薪酬制度是&ldquo 基本工资+津贴+奖励&rdquo ,而津贴、奖励部分大多是由科研人员、教授自己去挣的,这就是&ldquo 科研提成&rdquo 。一般来说,纵向课题的提成比例在10%左右,而横向课题的提成可高达40%,也就是说,课题研究尚未开始,一部分资金就已经进入了课题负责人的腰包,而这还是规定允许的。   在&ldquo 什么都能报&rdquo &ldquo 什么都敢报&rdquo 的机制下,大到买房与买车,小到给孩子买个铅笔或玩具,都能从科研经费里开支报销。如此,在某些课题组或课题负责人身上不出大问题、不违纪违法,才是怪事。   俞立中说,据他了解,在有些国家的高校,如果一名教授拉来一笔项目经费,必须把其中50%左右的钱交给学校,纳入学校财政,另一半钱才由教授支配。   因为,教授在开展这项科研时,必然会使用学校的实验室,还要动用在校研究生或其他助教团队的力量,而且,教授从事的科研工作,也是计入一定工作量的,学校还会付给他工资,所以,交出一半经费给学校是理所应当的事。俞立中说,作为本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高校,将来上海纽约大学的科研模式,也会考虑引入国外高校的通行做法。   标本兼治预防腐败   去年底,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要求科研人员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坚持科研经费统一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科研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购买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设备、材料。不得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不得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 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hellip &hellip   &ldquo 意见&rdquo &ldquo 规定&rdquo 看起来都很硬,但在熊丙奇看来,要堵住科研经费&ldquo 黑洞&rdquo ,还得改革我国的科研体制,包括取消&ldquo 科研提成&rdquo ,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的&ldquo 年薪制&rdquo ,避免科研人员靠课题经费致富,但同时也要保障其过体面的生活 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机制 打破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实行学术本位管理。如果不改革科研体制,增加的科研经费,很可能不是增强我国的研发实力,而只会养肥一批&ldquo 蛀虫&rdquo ,败坏我国的学术肌体。   胡申生提出,治标更得治本。因为,我国的许多科研课题本身就先天存在问题&mdash &mdash 是否需要那么多靠经费养活的科研项目?中国已是世界科研论文数量第一大国,八成课题随着&ldquo 研究&rdquo 结束被束之高阁,根本转化不了生产力和社会效用。拼命争课题、马虎搞研究、应付做评审,这样的&ldquo 课题教授&rdquo &ldquo 课题专家&rdquo 引导机制,是造成学术腐败、科研经费&ldquo 黑洞&rdquo 的主要温床。
  • 吐槽科研经费制度:师道沦丧or被沦丧
    高校科研项目(纵向)经费使用环节流程图   他找到自己的学生,将课题经费以劳务收入的形式打到学生的账户,给学生一点提成后,再收归己有。   制度的缺陷,将老师普遍置于违法违规的危险中。&ldquo 就是先逼良为娼,再抓嫖,导致知识分子斯文扫地。&rdquo   &ldquo 科研为什么不能是承包形式呢?就像国家承包工程修路,我把路修好,各方面都符合要求不就行了?&rdquo   &ldquo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rdquo 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对复旦大学的点名批评,将&ldquo 科研腐败&rdquo 这个中国学术界经久不衰的话题,又推到了舆论的前台。   这一话题的背景,是至2013年底,中国的科研经费已经位列世界第二。但与之相对,则是中国科协的相关报告显示,从全国来说,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仅40%。   《人民日报》曾将&ldquo 挪用&rdquo 的手段,归为&ldquo 贪、吞、套、骗、假&rdquo ,虚列预算、用假发票套取资金,以劳务费、差旅费的名义骗取,在近十年来曝光的科研违规中,屡见不鲜。   随着科技部长对科研经费管理&ldquo 恶性问题&rdquo 连说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并表示&ldquo 痛心&rdquo 和&ldquo 错愕&rdquo 时,无论政府还是公众,都开始用更冷峻的目光注视中国的这群&ldquo 堕落&rdquo 的&ldquo 高级知识分子&rdquo 。   当肃杀的气氛传到高校,却引发了教师们的反弹。   在东南某985高校,2014年6月,学校专门向教师传达了&ldquo 反腐&rdquo 的精神,告知最近风声很紧,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规定。话音刚落,老师们反而炸开了锅,纷纷指责不是监管不力,而是管得太多 不是&ldquo 师道沦丧&rdquo ,而是被逼无奈。   安徽一高校的校办主任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了他的愤慨,&ldquo 现在的制度,就是先逼良为娼,再抓嫖,导致知识分子斯文扫地。&rdquo   &ldquo 卡死&rdquo 在纸面上   未来四年的研究行程,在一秒钟之内被&ldquo 未卜先知&rdquo 。   第一次申请上国家社科基金是六年前,南方一所985高校副教授王亮记得,当时还没来得及庆祝就发现,麻烦才刚刚开始。   与立项通知书一起来的,是一份《项目预算表》。   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确立了学术研究的&ldquo 课题制&rdquo 管理模式,主要采用由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提供课题资金,高校教师申报的研究形式,这类课题被称为纵向课题。此外,国内外各种组织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的科技项目则为横向课题。历经二十年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经费管理办法,其中之一,就是严格填写项目预算表。   王亮说,为了保证不出纰漏,学校社科处专门组织新立项老师统一学习如何填写。那个夏天,燥热的会议室里,老师们先用铅笔试填,再用钢笔抄上去,汗渍濡湿了一个个的前胸后背。   一个填写的诀窍是,要填得满满当当。在预算表上,经费被分割进&ldquo 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国际交流费、设备费&rdquo 等十一大类,老师们被告知,每一项最好都填上一点,&ldquo 显得你做得很规范,要是不预算上,就会觉得你没有做事一样&rdquo 。   但王亮没有经验,不知如何下笔。按照要求,差旅费一栏必须填写调研次数、人数、目的地和每次调研所需经费数额。这让他犯了难,&ldquo 我哪里知道未来四年,我要去哪里开会,去哪里调研,又和谁一起去?&rdquo   看他为难,派来指导的老师只好帮他写上:&ldquo 北京上海各2次2人,广州1次2人,合计1.9万。&rdquo   未来四年的行程,就在一秒钟之内被&ldquo 未卜先知&rdquo 。他曾想只填一个总额,但被告知那样不规范,不会被批准。   这一&ldquo 合乎规范之举&rdquo ,在随后的四年,却成了埋伏在他身边的定时炸弹,实际的出差地远不止三个城市,差旅花销大大增加,占到了总资助额的50%多,他不得不&ldquo 拆东墙补西墙&rdquo ,用其他类别的预算资金填补。2013年5月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mdash &mdash &ldquo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支出预算使用资助经费&rdquo ,这是严重违规行为。   &ldquo 我有什么办法?&rdquo 王亮只能庆幸自己没被发现。   但被发现的明显更多,在《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报告2013》中,通报的预算违规现象,就包括多起&ldquo 未经报批擅自调整经费预算&rdquo 。   以前不是这样的,王亮记得,1990年代时,课题预算不需要列举每一项具体怎么使用。当然,&ldquo 那时候的项目经费也不多,最多也就五千左右&rdquo 。   &ldquo 2006年以后开始变得严格。&rdquo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综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军民回忆道,这一年是中国科研体制建设的一个节点。   当年,一场震惊世界的科研骗局被曝光,中国学术界颜面全失&mdash &mdash 号称中国第一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芯片,&ldquo 汉芯&rdquo ,被证实只是将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的芯片表面的MOTO字样用砂纸磨掉,重新刻上&ldquo 汉芯&rdquo 标志。这一拙劣而异想天开的学术造假,在3年时间内却没有被发现,反而顺利通过一系列的评审、鉴定,向国家各部门成功申报项目四十多次,累计骗取无偿拨款突破1亿元。   2006年6月,科技部公开表示,将认真吸取&ldquo 汉芯&rdquo 造假事件的教训,从多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根治学术腐败。   这年底,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与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协商,成立了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   2006年8月,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到&ldquo 严格规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rdquo 和&ldquo 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rdquo 。   自此,经费管理规则被细化,强调实行事前预算评估、事中经费监督和财务检查、事后财务验收和审计的全程预算管理程序,严防科研腐败。   科研经费就是从这时候起,逐渐被&ldquo 卡死&rdquo 的。   刘军民说,这也是为了加强监管,是&ldquo 不得已做出的规定&rdquo 。   但王亮则将这归因为&ldquo 用行政化的手法管理科研&rdquo ,使得管理趋于僵化。   福建一所知名大学教授林婷经历了同样的困境,当预算中差旅费已经花完时她被通知,由于恰逢中央&ldquo 八项规定&rdquo ,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一点都不能改,她只好取消去外地参加课题相关的学术会议。   &ldquo 科研为什么不能是承包形式呢?就像国家承包工程修路,我把路修好,各方面都符合要求不就行了?但现在各方面都要管,你用谁的砂料,这些都要过问。&rdquo 王亮说,这种&ldquo 纸面上的严格管理&rdquo 只是徒然增加双方的负担。   &ldquo 这是对老师的极其不信任。&rdquo 对此,林婷有自己的解释。   &ldquo 像防贼一样&rdquo   猛然间,不适应的教师们发现自己由&ldquo 师道君子&rdquo ,变成了被防范的&ldquo 小人&rdquo 。   这样的疑似&ldquo 不信任&rdquo 还体现在报销制度上。&ldquo 课题制&rdquo 的科研形式,需要教师采用&ldquo 事后报销&rdquo 的方式,用发票凭证领取科研经费。相关的规定称得上&ldquo 事无巨细&rdquo 。   不止一个学校规定出差必须住店,若无旅馆发票则旅费不能报销。还有学校要求出租车发票上须注明起止地名,否则也不能报销。而在苏州大学,新的规定则是汽车油费必须要有过路费的发票单才可以报销。   类似的故事多有发生:一位老教授,香港一所大学请他去演讲,对方安排了住宿,结果回来报销机票时,被学校财务拒绝了。理由是没有住宿的发票。老先生做一番解释,也无果。   猛然间,不适应的教师们发现自己由&ldquo 师道君子&rdquo ,变成了被防范的&ldquo 小人&rdquo 。   一个高校教师感叹,财务人员越来越像安检机器,层层审查,处处&ldquo 刁难&rdquo ,报销越来越困难。为了几千块钱,逼迫老师四处奔走,费尽思量,低声下气,斯文扫地。   在广州读博士的李元见证了这一幕,他参与了导师申报的国家级科研课题,去财务报销时,总是难免挫败,财务人员总能轻易找到问题:签名不规范,贴票不规范,发票是连号的,票据是假的(这最让人发懵)。一次,拿着3万块钱的票据只报销了2万。   已毕业的医学博士王杰回忆起一次设备采购经历至今觉得无奈,&ldquo 前几年学校建立了一个招标系统,超过4万元的设备采购只能由校方经手&rdquo ,这有效防止了教授从商家那里拿回扣,&ldquo 不过这个过程太折腾人了,我记得当时我们实验室要买一个二氧化碳培养箱和超低温冰箱,前后跑了大半年&rdquo 。   &ldquo 像防贼一样。&rdquo 历史学教授罗志田曾撰文痛批这一点,赢得了许多高校教师的赞同。   但吊诡的是,高校教师们也确实在用自己的方式&ldquo 违法违规&rdquo ,显得并不那么光明正大。   按照国家规定,课题经费按年划拨,每一年没有用完的经费,需要收回,并影响到下一年的拨款额,这与对行政部门经费的管理一致。   每到年末,行政部门的&ldquo 突击花钱&rdquo ,也就变成了老师们的&ldquo 突击报销&rdquo 。   李元记得,每到年底,学校财务部总是人满为患,害怕错过了报销机会的老师们,揣着收集而来的各种发票,誓要将经费报销得一分不剩。这些发票,可能来源于学生,可能来源于发票富余的同事,也可能是买的,后者真假莫辨。这已经催生了一个身处阴影中的市场,受访的老师们提到,自己的邮箱总能收到那么几封推销发票的邮件。   王杰说自然基金项目极少出现钱不够花的情况,&ldquo 花不完的基金,一些人会以预付款的形式把钱报下来,比方说有五万用不完,就打五万块存到某公司去,这些钱留着以后慢慢用。&rdquo 至于对这笔钱究竟以后用不用在科研上,就全靠老师们自觉了。   &ldquo 先要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把钱报出来。&rdquo 李元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ldquo 你不把经费花完,人家会觉得你没办事。&rdquo 王亮坦承,这其中,当然有着糊弄的成分。   但更让老师们认同的原因,则是另一个,&ldquo 主要因为制度不合理,只能利用漏洞,不然科研就可能无法开展下去。&rdquo   中山大学教授林可举了一个例子,&ldquo 比如说你今年11月份让我把钱报完,但是这个事情可能我明年3月才干,那怎么办,那只能把钱先报出来。这样操作当然是违规的,但也没有办法。&rdquo   刘军民承认,制度的缺陷,将老师普遍置于违法违规的危险中,这是今后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一位中央级研究机构的负责人也表示,如何平衡&ldquo 严格管理&rdquo 和&ldquo 科研活力&rdquo 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讨论,才能避免陷入&ldquo 一放就乱&rdquo 、&ldquo 一抓就死&rdquo 的怪圈。   套取劳务费的红与黑   最终理智战胜了道德,但每一次报销买家具、洗衣机、冰箱的钱时,又&ldquo 自己都瞧不起自己&rdquo 。   另一个将老师由君子变成小人的,则是在科研中,是否应该认定教师的&ldquo 劳动报酬&rdquo 。   &ldquo 我辛苦为人类创造知识时,人家财务人员告诉你,你不得从科研经费中提取报酬。&rdquo 王亮说,这是最让他生气的。   中国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因为高校教师已经通过学校安排了相应的经费(包括工资和福利),因此不允许直接在项目中列支此类人员的人员性费用。   这一点,在相关管理人员的介绍中,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例如美国,拿满全年12个月工资的高校教师也不允许从课题中获得报酬。   &ldquo 你看看人家美国教师的工资是多少,我们的是多少。&rdquo 王亮对此不以为然,据《纽约时报》报道,在全球的大学教师薪酬排行中,中国的大学教师平均工资排名倒数第三,而刚开始工作的青年教师工资,甚至全球垫底。   &ldquo 靠工资根本没办法生存。&rdquo 留德回来的青年教师何渺对此感同身受,作为讲师,他一个月只有5000块的工资,但房租就要花去2200,在他回国的第二年,他的孩子出生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从课题经费中套取。   从德国回来时,何渺获得了学校给予20万安家费的承诺。但入校后,才被告知,这20万如果以安家费的形式发放,要收取25%的税,人事处工作人员建议可以选择用横向课题立项的方式避税。他觉得这事儿&ldquo 很拧巴&rdquo 。最终理智战胜了道德,但每一次报销买家具、洗衣机、冰箱的钱时,又&ldquo 自己都瞧不起自己&rdquo 。   王亮采用了普遍为之的方法,他找到自己的学生,将课题经费以劳务收入的形式打到学生的账户,给学生一点提成后,再收归己有。   人人喊打的套取行为在高校教师眼里,却有着红与黑的两面。   一方面,他们看不起中饱私囊者,&ldquo 系里前几年从美国引进了一位教授,刚回国就申请到一个八千万元的科研项目,以行内眼光看用不了这么多钱,也没见出成果,教授们私底下都叫他李八千。&rdquo 广东一高校不愿具名的博士说。   但对于那些&ldquo 为了推进科研工作采取的灵活性手段&rdquo ,有受访者表示,&ldquo 要相信绝大部分科研人员还是自觉的,不会放开拿,拿多拿少,真的也只能靠自觉。&rdquo   对于高校教师的自觉,福建某重点高校青年教师章羽说,&ldquo 不是管得严就能解决了,你看纵向经费管得这么严,也没见人少拿,横向经费管得那么松,也没有多拿,这说明教师还是有自觉的,不是严不严的问题,而是不得不拿的问题。&rdquo   章羽补充说,&ldquo 一方面是教师觉得没有收到应有的报酬,另一方面是不灵活处理课题难以进行。&rdquo   &ldquo 这个制度,就是让人造假。&rdquo 王亮说得有些痛心疾首,也有些无所谓。   逼良为娼?   &ldquo 要考虑申请课题了,不然以后职称评定怎么办啊,你要接地气儿。&rdquo   &ldquo 如果不是为了职称和考核,我根本不会申请课题。&rdquo 王亮接着说。   这是当前中国高校教师普遍身处的现实,职业的上升通道,与能否申报上课题,以及课题的重要性,直接挂钩。   所有教师,几乎都毫无例外地要被卷进科研的洪流中。   以王亮所在的学校为例,若要升上教授,必须主持一项国家级的科研课题,或者能为学校拉到80万以上的科研经费。   来到这所大学之前,他已经在另一所大学授课多年,他喜欢教学,对科研兴趣乏乏,当了十一年的讲师。但年岁渐长,毫无所成,他不得不正视原来的&ldquo 消极&rdquo 。当年一起读博的同学毕业两年后就评上了副教授,就是因为课题做得好。王亮决定要&ldquo 有点上进心&rdquo &mdash &mdash 申请课题。   后来,他真的申请到了一项国家级社科课题,这并不容易,以2013年为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共受理有效申报28678项,但最终只立项3826项。   &ldquo 可能是我课题里有&lsquo 和谐&rsquo 两个字,那年正好撞上了。&rdquo   而他发现,申请到了国家级课题真的好处多多,即使教学或者发论文等其他方面做得很差,学校也不会追究。   事实上,由于申报成功的课题数量,将直接影响学校的科研排名,各大高校总是最积极要求教师进行申报。   每年,作为一所985高校,王亮所在的大学都会召开一次盛大的申报课题动员会,学校领导在台上讲话,说要办研究型大学,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是衡量一个学校科研水平的标志,大家都要申报。在学期进行了三分之二的时候,会把每个学院争取的科研经费、项目立项成果都张榜公布,进行排名,排名靠后的学院会受到校长点名批评。   留德回来的青年教师何渺,身处的学校只是一所普通的省属高校,科研实力并不出众,但越是这样,学校领导越是希望能够申请到课题,给学校带来荣誉。   在任何场合,只要碰到领导,何渺就会被叮嘱,&ldquo 要考虑申请课题了,不然以后职称评定怎么办啊,你要接地气儿&rdquo 。   学校领导则在开会时不止一次发出豪言,对于有希望的申报题目,学校会做好&ldquo 后续工作&rdquo ,&ldquo 该跑北京跑北京,该走专家走专家&rdquo 。   当何渺首次听闻&ldquo 后续工作&rdquo 的提法时,他觉得很奇怪,&ldquo 就像学生去考试,你说考得怎么样不重要,&lsquo 后续工作&rsquo 才重要一样。&rdquo   何渺觉得奇怪,但校领导则言出必行。今年,一个有希望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项目,校领导就真的去了北京,找评委、请托、游说,反而是课题的申报者,待在学校里无事可干。   2014年3月,何渺觉得自己不能这样了,他也得在申报的道路上奋进,他联系了自己在德国的导师,征得对方同意后,联合申报,希望能借助老师的名气,一举拿下一个国家级的课题。   他将申请的表格翻译成德文,发给老师。一个月后,老师却回复要退出联合申请,理由是填报这样的表格让他感到一种自上而下的审查,他不信任这种被对待的方式。&ldquo 老师感到不舒服,觉得伤害了自尊。&rdquo   (因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王亮、王杰、林婷、李元、林可、章羽、何渺均为化名)(原标题:高校教师吐槽科研经费制度 师道沦丧,还是被沦丧?)
  • 科研经费管理难倒白发老教授 未来是否真能“松绑”
    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性缺陷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趋于严格有助于防止学术腐败,但过犹不及。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全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4万亿元,再创新高,同时科技成果转化却不尽如人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科研人员认为,若用行政办法来管理横向课题(相对于“纵向课题”即国家项目,横向课题通常指一般法人自然人的委托项目)的科研经费,就会产生诸多不适应科研工作要求的条条框框,或将成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障碍”。  然而,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改革必然牵涉到科研人员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关系。受访科研人员认为,要想立即消除这些障碍,眼下仍困难重重。  不要用行政经费思维管理科研经费  今年1月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提出,“要加快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砍掉繁文缛节,让科技人员把更多精力用到研究上”。今年,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提“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而“十三五”规划也提到要“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此后的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透露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研发支出已达1.3万亿元,占全球研发支出总额的20%,位列全球第二,但世界级投入所带来的科技成果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在受访科研人员看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缩短“差距”,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性缺陷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认为,经费及其管理的现状已经把科学家都逼成了会计。  此前,科研经费管理曾多次被曝在使用方面出现违纪违法,以及国有权益损失的问题。不仅存在浪费、挪用,还有科研人员用虚假发票、虚列开支等不法手段套取或转移科研经费,而科研人员变相套取科研经费变成工薪的例子也不时会发生。  俞金尧认为,科研经费管理趋于严格,总体上看是好的转变,有助于防止学术腐败。但是,“管理过于死板,用管理行政经费的办法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不适应科研工作的实际,财务人员的过细盘问,对学者的人格不尊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的令狐安曾就此类报销问题表示,如果属于“办法规定及制度不合理造成的‘逼良为娼’的现象”,原则上应不予追究。  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叶克林则认为,虽然一再强调企业是创新主体,但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和富矿仍在高校院所。但这些机构的科研成果大多注重学术价值和“科学前沿”,而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尚需时日。  “然而,企业和市场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遇到很多科技难题,一旦科研人员不愿意接手研究,难道不是在削弱自身的创新能力吗?”他说。  “不少科研人员已放弃申报科研课题,也不主动接下研究任务”,在全国两会等场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的贾康曾多次公开批评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他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也作了上述表示。  自己加钱升舱也不行  贾康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也是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的首任院长。  包括贾康在内的多名受访科研人员表示,眼下的科研经费无论是“退还”,还是“报销”,都涉及如何认知科研工作的“特定规律”。  贾康曾讲述一个老教授的故事,作为国内某个学科的著名带头人,已满头白发的老教授不能乘坐飞机的公务舱,经济舱成为唯一选择。  “这位老教授申请自己加钱,或者使用自己的航空里程积分升舱,而管理部门回应说机票是走政府采购程序的,无法办理这种调改,老教授的要求统统遭拒。”他补充说。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告诉记者另外一个故事:对数年间已报销完毕的科研经费开始重新审查,并衡量“超标”的部分,要求退还款项,并不许再作他用。  他说,还有规定,所有报销的单据要成为“证据链”,往返和住宿都要一一衔接齐全,却忽略了科研活动在路线上既有可能重叠,也有可能交叉,而绝非单向线性的规律和事实。  “相比自然科学领域,社科还算好的,因为一般课题总体金额百来万。前者的金额在数千万元上下都很正常,往往退起来压力也大得多。”这位学者表示。  由于上述这些情况也大量发生于横向课题研究领域,该学者对此认为,没有必要如此刻板。  刁难:被要求和省长签合同  在科研工作者与科研经费的关系上,叶克林认为,科研经费主要是科研人员通过竞争申报各类研究项目或课题获取的,如果科研经费管理特别是费用报销附带许多难题,科研人员就会渐生抵触心理,继而放弃申报研究项目或课题。  叶克林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大学生,自上世纪80年代跟随费孝通先生进行江苏小城镇研究和城乡关系研究以来,一直没有离开过科研一线。  就其35年的科研生涯而言,叶克林在江苏省、中央级的高校院所从事过研究,还曾到国外高校访学。他自嘲在应对科研经费管理上“经验老到”,但遭遇有关“奇葩”要求时,仍无所适从。  叶克林回忆,2013年,在时任江苏省省长李学勇的指示下,省政府设立了6个苏北全面小康建设重要课题,他与江苏省发改委(苏北办)有关负责人联合主持了其中第一项综合性课题《推进“四化”联动 加快苏北发展》。在完成课题之后,相关政府部门出具了《江苏省政府重点课题研究结项证明》并拟拨款,但财务部门表示:要有一份研究课题合同。  “虽然持有省政府正式下达的专门文件编号的‘专题会议纪要’”,但院财务部门非要我去找省长李学勇签份合同。”叶克林说,问题在于,省政府交办的重点课题,又不是省长个人出资,我怎么能和省长个人签合同呢?于是,折腾数月,他最终放弃了这笔款项入账。  2006~2007年,叶克林曾在韩国有关大学担任特聘教授,并与韩国一些高校院所专家学者达成长期国际合作研究计划。回国后,韩方有关教授携带韩国国家研究基金项目,来华在他的指导下进行国际合作研究,并发表了反响较好的科研成果。其间,因中方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与国际学界科研经费使用惯例相抵触,双方也发生了一些龃龉。由于担心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匪夷所思”,并因此损害自己的国际学术信誉和信用,他婉言谢绝了后续韩方其他专家学者来华进行国际合作研究的要求。  1997年访学美国返回后,叶克林先后竞争申报获批了国家社科基金和江苏省社科基金2个项目,最后自行出资垫付了一部分费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科研人员在经费报销问题上遭遇的“刁难”大致为3种:搭便车、勒索和训斥。  第一种是所在单位管理部门的个别人员将自己的发票塞入科研经费的项目中,比如飞机票。更严重的情况是,少数管理人员凭借掌控科研管理和财务核销大权,主动刁难,并有“卡拿吃要”的嫌疑。  “如果我们派课题组年轻的研究生前往报销,90%的概率会遭到财务人员的斥责,这个不符合要求,那里发生错误,为此跑来跑去,反复修改。”叶克林说。  贾康也提到,此前,我国“事业单位”定位的高校、研究机构中,单位管理方对于横向课题经费实行了繁文缛节式的管理与核查、追溯。  于是,一些科研人员要么出于自身尊严,要么宁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再主动申请任何课题。  上海市社科院研究员刘长秋说,多数功成名就的专家可以不再申请,但是年轻的科研工作者是绕不过去的。  横向课题能否去行政化?  如果以“课题视角”来审视研究机构的课题及其经费来源,即产生了“纵向”和“横向”的区别。叶克林指出,两者的区分不是一个科学定义,属于科研人员约定俗成的说法。  叶克林说,对于“纵向课题”,其经费的使用、报销、预算及其流程都有明文规定,非常严格 而“横向课题”相当于“委托合同”,比如企业、社团组织委托社科院、农科院作相应的研究,多产生于“现实需要”。  多名受访专家指出,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与全要素生产率的水平直接相关,科技成果要想快速转化,多集中在“横向课题”领域。  然而,2014年我国公开的授权发明专利中,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件数仅占31.7%。  在受访专家看来,这一科技和产业“脱节”的事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横向课题”在经费管理上仍采用行政化手段,即与“纵向课题”类似,由此捆绑了快速、灵活、多样的反应手段,也就无法立即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反而损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在中央提出解决科研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后,关于“横向课题去行政化”的呼声在学界日渐高涨。  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包括贾康在内的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横向课题经费管理去行政化”的提案。  贾康就在提案中称,高校、科研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财务上代管(承包性质的)横向课题经费,其使用规则应是以相关法律和发包方设立、承包方接受的具体规定为依据,代管单位机构越俎代庖设立和施加上述的限制,难以符合法治要求。  适度放权避免“管得过死”  受访专家认为,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障碍,必须以利益分配为导向,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非“一统就死、一放就乱”。  但专家还指出,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将触动科研人员与所在机构的利益而困难重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科研人员指出,科研经费在管理和流程中一般由科研人员所在单位代为管理,而这笔经费在花光之前,事实上存入银行,由此产生了利息。  他说,通常情况下,单位都会对科研经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纵向课题”一般是5%,而“横向课题”也收取类似的管理费,而且至少5%。  该科研人员指出,财务部门收取了利息和管理费,但科研人员并不清楚这两笔费用的去向。  “在不涉及挪用公款的前提下,假如这笔钱使用的速度越慢,谁收益最大?”该科研人员感到很困惑,对科研人员的课题费用的报销作出种种所谓的限制,事实上拉长了费用的使用周期。”  无论是“头等舱”还是“查老账”,甚至财务人员的“起劲”,其逻辑在于,如果科研人员用钱方便、出差方便,规格较高,花钱速度自然就快。此消彼长,单位的收益会降低。  他回忆说,单位的财务人员曾这样直言不讳地告诉他,“科研经费属于单位‘预算外收入’,这就叫作‘数马分肥’。”  在我国多数高校中,学院一级并没有财务权,单列的计划财务统一设在校方,因此高校里的科研人员对此毫无办法。  该科研人员称,利益问题可以解释为何在经费管理体制上频频出现怪事。不过,也有科研人员看到了好转的信号。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前,贾康曾在电话中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求,作了一次长谈交流。贾康解释了如何理解横向课题与纵向课题应有的不同管理方式,从而在经费设计上加以优化。  “我们希望今后会出现来自政府部门的指导文件等权威依据,以解决目前在经费管理上的弊端。”贾康认为,对于改革的方向和内容,不仅是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框架和思路需要改善,具体实施细则也要具备合理的可行性。  近日下发的《意见》,对科研经费“管得过死”作出了调整: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对一些科目合并“同类项”。  一般情况下,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10类左右的支出科目 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意见》指出,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  在“科研项目预算”上,《意见》下放了相应的调剂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的多数科目预算都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  对于“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意见》明确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而且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自主权。  加强经费的科学管理  诸多学者认为,一项科研经费管理的合理制度,在于既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热情,也能对其使用作出科学规划和约束。为此,中央及地方政府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都对科研资金管理提出要求,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日益科学化、人性化。  “如2015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中央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对科研资金管理提出要求。”贾康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正式颁布实施,也提到“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这些制度对科研费用的规范使用提出了要求,任何使用假发票来套取科研经费到私人口袋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甚至涉嫌犯罪。”叶克林说。  此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所集中的区域也加大了对具体单位使用科研经费的管理力度,如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以及进一步简化程序,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等。
  • 防止科研经费贪腐,国外有何高招?
    科研经费,各国如何监管?   美国   监管机制未能完全堵死漏洞   弄虚作假,将面临巨额罚款   去年1月,美国联邦调查局以造假申请研究经费的罪名起诉西北大学前癌症研究教授查尔斯· 贝内特,指控其曾在2003年至2010年间,用从联邦政府申请到的癌症研究经费来支付自己、家人和朋友的旅行费用,还聘请&ldquo 不合格&rdquo 的朋友和亲戚担任研究顾问。最近,贝内特同意向联邦地区法院缴纳47.5万美元的个人罚款来达成和解,而西北大学则向联邦政府赔偿了293万美元。   美国是世界公认的科技强国,其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首屈一指,充裕的科研经费成为美国科技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官方数据显示,美国联邦政府2015财年的支出总预算约为3.9万亿美元,其中科学研发预算为1394亿美元,遥遥领先于世界大多数国家。   美国政府及相关机构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支持科研经费发放对象。科研人员一方面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严格、具有说服力的申请报告,另一方面还要经过同行评议,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行评议的好处是,不管申请者是诺贝尔奖得主还是助理教授,只要课题令人信服就可得到经费,而研究水平与成果到底什么样,评议小组成员也都十分清楚,这样就保证资金流向最有创造力或社会最需要的课题。严格的同行评议和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造假或质量较次的科研项目蒙混过关。   在科研经费使用上,美国设计了相应的监督机制。美国联邦法律严格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则,美国白宫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通过两个重要的政策文件,即第A&mdash 11号和第A&mdash 21号通告,对联邦研究经费使用提供指导。第A&mdash 11号通告提供总体经费管理指南,第A&mdash 21号通告提供研究直接花费和器材、管理花费的支出指南,对专利申请、会议、人力、器材维护、利息、发表和印刷、保险、住宿、货物等与科研相关的方方面面支出进行了详细规定。管理费、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各种费用都要求在经费预算中说得清清楚楚,每年各种实际支出允许有上下浮动,但浮动范围不得超过15%。另外,联邦政府还通过多种审计方式来监控各高校和研究机构对规定的遵循情况。   不过,完善的制度设计仍未能完全避免管理中出现的不足与漏洞。2011年,哥伦比亚大学被检举故意提交错误的艾滋病研究项目人员名单和项目进展信息,拨出经费花在与项目无关的事务上。哥伦比亚大学承认错误。日前,曼哈顿地区法院根据《联邦虚假申报法案》对哥伦比亚大学进行处罚,要求其向政府赔偿900多万美元。   此外,美国一些机构还出现将经费大肆挥霍在古怪项目上的情况。最近,拥有300亿美元研究经费的美国国家健康研究所指责联邦政府削减其财政预算,导致其没能及时开发出埃博拉病毒疫苗。然而,有媒体回顾了该所近10年的经费记录,发现很多宝贵的经费花在了一些听起来并不重要的研究上,比如,花费240万美元用日本折纸开发出了折纸避孕套,花费93万美元研究雄性果蝇是否更喜欢追求年轻的雌性果蝇,甚至花费10万美元发现了绝大多数黑猩猩是右撇子等。   英国   课题经费结余个人不能提成   公立项目,要接受媒体监督   英格兰拨款委员会出台的最新报告认为,英国的科研拨款是世界上最有效率的,其以占世界1%的人口和3%的科研经费,发表了占世界7.9%的学术论文,引用率为11.8%。   自1919年以来,英国为研究项目提供资金均遵循霍尔丹原则,即由政府决定从税收中拿出多少钱来作为科研资金,但钱的使用由科学家自行决定,项目能否获得拨款需通过同行评审的竞争方式决定 英国研究委员会指导下的七大委员会和高校基金委员会根据评估,分别对各种专业领域课题、科研基础设施及校方重点课题进行资助。研究委员会下设的七大委员会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对科研项目的全部经济成本和成果评估作出不同的详细规定,因此可以对经费申请者和使用者有精准的指导,减少了因为标准模糊产生的误解和滥用。   英国科研实行&ldquo 项目制&rdquo ,从事科研项目的人自行管理经费,但项目支出必须符合项目委托方的规定和财务管理章程。譬如,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课题经费结余上缴研究机构,个人不得提成或截留等。公立科研项目还有义务接受媒体监督,向媒体公布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只能用于项目运作,不得挪用,一旦违规将受到严厉惩罚。 2010年9月,英国一家公司的董事因挪用一笔17.45万英镑(1英镑约合9.7元人民币)的欧盟科研经费而获刑18个月,在被供出其他8项欺诈行为后,刑期延长两年半。   德国   加强项目评估避免贪污浪费   经费越多,所需说明越详细   德国马克斯&mdash 普朗克协会是享誉世界的科学、学术、技术研究机构。在这样一所科学殿堂里,科研经费贪污依然存在。据德国《明镜》周刊报道,该协会外天体研究所半导体实验室的物理教授涉嫌将数百万欧元的科研经费通过亲属公司纳入自己腰包。   协会内部文件显示,位于慕尼黑的马普外天体研究所曾将700万欧元的订单交给一家名为PNSensor的公司,该公司无需为此提供任何单据。订单金额由研究所确定后,公司即收到相应款项。然而,调查显示,该公司的大股东是该半导体实验室前负责人洛塔尔· 史特吕德尔的配偶,史特吕德尔本人也持有该公司股份。   此外,PNSensor公司负责为半导体实验室生产项目试验用硅芯片,如果生产出的芯片超过实验所需,公司可将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然而证据表明,该公司在生产前就已和买家签订了销售合约,很显然,PNSensor公司卖的不只是剩余的芯片产品,但生产成本则由公共科研经费承担。   这样的科研经费贪污在德国不是个案。德国国家检察院此前曾对全德100名教授的贪腐状况发起调查,认为他们有通过伪造学术成果等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的嫌疑。因此德国专家建议,在科研经费发放上,应采取更好的项目评估措施。   对于科研经费的申请和科研项目的评估,德国有一套较为严格的体系。除了大学本身的科研经费外,学者和科学家还可向第三方机构申请科研经费,其中德国科研协会是重要的一家。要向该协会申请经费,科研人员需要递交约20页的申请材料阐述自己的项目,其中最关键的是要介绍该领域的科研现状,表明自己知道前人已做了哪些工作,自己不会做重复研究 需说明自己已有哪些研究,要做哪些新研究,并表明自己有能力完成项目。   申请材料还需包含对经费使用的预算。经费额度越高,所需要的说明也越详细。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可以列在预算之内,但需参照统一的联邦旅费法规定的标准。如果申请人要打车去火车站,就得在预算中说明为什么不能乘坐公交车。   申请上交后,科研协会会请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鉴定。评估意见最后还需通过一个专业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的项目才可以获得科研经费。   但这也不意味着科研人员可以高枕无忧了。科研经费每两年发放一次,如果项目时间长于两年,申请者需提交中期进度报告,再次申请经费。项目结束后,科研协会还会对项目做一次最后评估。如果存在列出的科研目标未完成状况,科研协会会要求科研人员接着完成,否则不予结项。   韩国   缺乏实质监督加重资金滥用   鼓励举报, 奖金最高10亿韩元   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韩国,大学教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代表,享有极崇高的地位。然而侵吞科研经费的丑闻却令一些教授声名扫地。2014年11月25日,韩国全州地方检察厅向法院申请,要求逮捕一名涉嫌虚设项目骗取科研经费的某国立大学教授洪某。   检方介绍称,2008年至2013年间,该教授承接了国家级科研项目,在项目推进期间,他涉嫌以学生充当研究人员,骗领研究人员工资,同时涉嫌挪用资金,涉案金额高达13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6元人民币)。   近年来,韩国大学和医院等研究机构中滥用侵吞科研经费的案件层出不穷。韩国教育部和未来科学创造部最近调查了国策研究计划课题执行情况,发现过去4年里相关科研经费已拨付1933亿韩元,但有1243名教授未推进研究,而返还的经费仅有1.5%。韩国《国民日报》评论认为,科研经费之所以出现滥用,是由于在提出课题、接受任务和提交结果报告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实际性监管。即使教授出现问题,所受处分不过是剥夺1至3年的科研资格。该报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过程监管,对不向前推进的科研课题应全额收回其科研经费,同时严格限制有不良记录的教授再次参与课题。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为此专门做出《防止产业研发资金滥用对策》。对于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人,奖金从现在的最高1亿韩元提升到10亿元,同时要求资金所在银行和国税厅联网,对科研经费进行系统性实时监控,系统和信用评价机构的企业信息库连接,对一些经费使用特别集中的情况进行预警。同时资金不再直接拨付给使用机构。科研机构如果需要特定设备,相关费用清单会直接传给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批准后通过政府来支付购买。
  • 两位学者联合呼吁打破科研经费分配潜规则
    现在正是打破研究基金管理中各种潜规则、建立健康研究文化的时机,一个简单但重要的起点是所有新的研究基金必须基于学术优劣分配,而不再依赖私人关系。   京华时报讯“尽管近年来中国研究经费持续以20%的比例增长,但这种增长没有对中国的科学和研究起到应有的强大的促进作用,现行的科研基金分配体制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创新能力的发展。”近日,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院长施一公,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院长饶毅联合撰文,要求研究基金的分配不再依赖私人关系。   两位学者在文章中指出,尽管对于一些比如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小型研究经费来说,科学优劣可能仍然是能否获得经费的关键因素。但是,对来自政府各部门的巨型项目来说,科学优劣的相关性就小多了,这些项目的经费从几千万元到几亿元人民币。对后者而言,关键问题在于每年针对特定研究领域和项目颁发的申请指南。表面上,这些指南的目的是勾画“国家重大需求” 然而,项目的申请指南却常常被具体而狭隘地描述,人们基本上可以毫无悬念地意识到这些“需求”并非国家真正所需,经费预定给谁基本一目了然。政府官员任命的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年度申请指南。因为显而易见的原因,专家委员会的主席们常听从官员们的意见,并与他们合作。所谓“专家意见”不过反映了很小部分官员及其赏识的科学家之间的相互理解。   两位学者认为,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不仅压抑了创新,也让每个人都很清楚:与个别官员和少数强势科学家搞好关系才最重要,因为他们主宰了经费申请指南制定的全过程。在中国,为了获得重大项目,一个公开的秘密是:做好的研究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   两位学者为何发表此文?按学术优劣分配基金如何操作?昨天下午,施一公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施老师当天出国,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又拨打了饶毅老师的办公电话,但未联系到他。   社会科学领域某研究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科研经费分配机制,自主创新还受到其他多重因素的压抑。比如目前中国缺少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科学评价机制。作为发展中国家,科研经费近年来的大幅度增长固然是好事,但是大的投入是否获取相应回报却无从考量。   此外,科研人员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最直接的是署名权。个别科研项目完成后,往往要把未直接参与科研的行政领导的名字署在前面。   清华大学教授施一公北京大学教授饶毅
  • 被贪腐的科研经费都去哪了?
    本该用于支撑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的科研经费,近年来却屡屡成为某些人&ldquo 中饱私囊&rdquo 的财源。日前,&ldquo 院士落马&rdquo &ldquo 开房费走科研报销&rdquo &ldquo 借壳圈钱&rdquo 等词汇正伴随相关案例在网上持续发酵,引发广泛关注。科研经费究竟有多&ldquo 万能&rdquo ?记者为您盘点这些年相关案例中被贪腐的科研经费都去哪了。   去向一:赚&ldquo 外快&rdquo   盘点这些年媒体曝光的科研经费贪腐案件,不少科研经费都成了课题负责人&ldquo 中饱私囊&rdquo 的财源。而国内高校教师目前较低的工资性收入,相关报销监管体制的不完善,无疑也让科研经费成为&ldquo 灰色收入&rdquo 。   一位985高校教师透露,多数高校教师工资性收入也就数千元,&ldquo 不做项目,养家糊口都难。&rdquo 有些科研项目负责人每个月都要让学生四处凑发票,为的就是保证在课题结题之前,将相关账户内的项目经费花完,甚至还出现结题之前&ldquo 突击报销&rdquo 的情况。&ldquo 有的科研项目是用不完计划内经费的,但是多支取一些,&lsquo 外快&rsquo 也就多一些,&rdquo 该教师说。   去向二:&ldquo 报销开房费&rdquo   科研经费有多&ldquo 万能&rdquo ?在相关案例中,私家车加油发票、洗浴中心发票,与情人开房的发票&hellip &hellip 统统都可以走报销途径&ldquo 套现&rdquo ,令人惊讶。   原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被爆出给情人报销火车票、打车票、住宿费等多种差旅费,并拿这些发票用作科研经费报销,最终被公诉机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不少网友都关注&ldquo 厦大博导诱奸门&rdquo 中据称是当事人爆出的一条消息&ldquo 开房发票在国家课题费里报销&rdquo 。若消息属实,当事教师不仅要在法律和师德面前接受制裁,更要为此在学术圈&ldquo 抬不起头&rdquo 。   去向三:&ldquo 借壳套现&rdquo   日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爆出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李宁在&ldquo 出事&rdquo 前通过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并通过这些企业&ldquo 借壳套现&rdquo ,套取大量科研经费。   教育专家认为,由于科研项目属于&ldquo 稀缺资源&rdquo ,自然是社会资源越多、甚至&ldquo 级别&rdquo 和&ldquo 待遇&rdquo 越高的高校教师越容易获得重大项目。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经费开销的随意性太大,通过入股甚至直接成立企业&ldquo 瓜分&rdquo 科研经费在不少地方已成了一种&ldquo 潜规则&rdquo 。   据媒体报道,有些&ldquo 壳&rdquo 企业甚至挪用科研经费用来投资房地产项目和购买奢侈品、收藏艺术品,简直到了&ldquo 无所不用其极&rdquo 的地步。   去向四:虚开发票   在不少高校周边,&ldquo 开假发票&rdquo 俨然已经成为一个产业。福建一位高校教师透露,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劳务开支的比例很低,而社科项目又需要大量实地调研,&ldquo 不给研究者相应的劳务报酬,等于变相激励大家去开假发票、用别的发票报销来换取费用。&rdquo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校行政人员表示,目前科研项目重前期申报、轻后期结果 先垫付科研资金,再报销科研经费的模式也存在虚开发票的漏洞。曾有一项统计显示,某高校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不到一半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 五专家解读科研经费管理:根本在于改革管理制度
    前不久,教育部公布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7名教授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消息引发热议,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问题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那么,科研经费的管理存在哪些漏洞?如何从制度上加以监督完善?本文中五位相关专家谈了他们的看法。他们分别是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原常务副理事长张碧晖、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顺江、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钟书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国梁。   大量科研经费没有用于项目,这是个老问题。   科研经费用在哪里了   黄顺江: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开支。   一是研究费用。科研工作是具体的调查、研究和试验活动,通常是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组织和开展工作的。项目主持人负责具体的科研活动,项目资金也由其直接掌握和使用。在一般情况下,这部分经费的1/3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硬支出,如设备和科研材料购置、调研活动、劳务人员的工费等 1/3是项目组成员的补助费和报酬 剩下的1/3则是项目主持人自己可支配的费用,包括个人的报酬和&ldquo 收益&rdquo ,以及社会活动和应酬费用等。   二是管理费用。科研人员都是隶属于各个科研机构的,而不是独立的自然人。科研人员申请到的科研项目,往往是以自己所在的科研机构为基础的。所以,项目资金到了科研单位,单位里的科研管理人员及行政、后勤服务人员等,也或多或少地参与到项目运作过程中。因而,科研项目资金就必须拨付一部分给单位相关人员使用。许多科研机构,明确规定要从每个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单位集体(通常单位里从每个项目经费中都要提取至少5%的&ldquo 管理费&rdquo ,多者可达30%甚至40%以上)。   一般的科研项目,只有上述两个方面的费用。但是,对于一些特别大的科研项目,尤其是那些跨学科、多部门参与的&ldquo 合作&rdquo 或&ldquo 联合攻关&rdquo 项目,通常需要有专门的组织和协调人员。很多大的科研项目,专门有一块资金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个项目的大小、组织结构不同,上述两部分或三部分支出所占比例有很大差异。对于一些小项目,许多单位不再提取&ldquo 管理费&rdquo 。这样,课题经费即可用于项目本身,即全部为研究费用。而对于大中型项目,各个单位里的管理费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越是大的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会更大些。对于那些特别大的科研项目,还要增加一项组织协调费用。所以,有些大的科研项目资金真正用于科研活动中的费用(即研究费用)只占40%,并不稀奇。   事实上,上述两项或三项费用,还算是正常&ldquo 合理&rdquo 的开支,只不过各部分比例大小有所差异罢了。而有些项目,由于组织管理上的问题,非常混乱,还会有很多不合理的开支。这时,可能连40%的实际使用率也达不到。当然,这就属于&ldquo 问题&rdquo 项目了。   钟书华:大量科研经费没有用到项目,这是个老问题。我认为其中有两个原因,其一,科技人员本身有违规行为,科技界本身也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不能独善其身 其二,违规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贪婪,恶意违规,这属于法律法规处理的问题,另一种是结构性违规,这是管理制度缺陷导致的违规。   比如,高校的科研主要靠研究生完成。按发达国家的经验,应给予他们科研补贴,但按规定我们没有这项开支,导致项目负责人只好挪用其他开支。这种做法合理不合规。   对恶意挪用科研经费的,应按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也须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这才是根本。   科学研究工作最根本的是脑力劳动,但我国现有的财务报销制度根本无法体现出科研人员脑力劳动的价值。   科研经费应该包括人力成本吗   杨国梁:我认为不当侵占科研经费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观念错位造成的。我国科技管理体系为了鼓励大家积极承担科研课题,提高科研人员收入,调动积极性,默认了科研人员可以从承担课题的经费中提取绩效或提成的做法,而且将科研经费按照个人课题的方式进行管理,课题负责人拥有对科研经费的完全支配权(刨除一定的管理费后),进而造成科研人员普遍认为自己争取到的科研经费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和收入。在这样的观念下,科研人员就认为用自己掌握的科研经费去进行个人的消费也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某些科研管理人员也会用委托课题的方式,作为对&ldquo 忠心&rdquo 的下属进行奖励的手段,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和承担方都不会认真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也没有人关心相应的产出,因为这种课题本身就是一种利益的交换,相关经费的花费也必然是&ldquo 腐败&rdquo 的。   我认为在严格管理科研经费,杜绝科研腐败的同时,需要大幅提高有能力的科研人员的收入,但是需要严格有能力科研人员的认定标准。如果单纯地提高科研人员收入,以我国研究人员320万(2012年数据)的体量,也不现实。而且,我们国家现在&ldquo 教授&rdquo &ldquo 研究员&rdquo 已经成了泛滥的态势,建议现有科研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入tenure-track模式,如果进入tenure-track则给予相对较高的待遇和支持,使之可以安心科研,通过严格的国际评估考核给予稳定职位 不能通过则需要另谋高就。如果不选择进入tenure-track模式,则按照老的模式,保持或者降低现有收入水平。   乔新生:科研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其中既有体力劳动也有脑力劳动,但最根本的是脑力劳动。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在我国现有的财务报销制度中根本无法体现出科研人员的脑力劳动的价值。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如果科研成果获得审批,那么科研经费可以自行掌握。科研人员可以把大量的科研经费用于聘请最优秀的科学家,可以用于支付科研人员的劳动报酬。可是在我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中,并不包括科研人员劳动报酬的内容。这就使得科研工作人员在繁重的科研劳动工作之外,还必须搜集大量的发票,用来支付科研人员的劳动报酬问题。   对我国的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核非常有必要。建议国务院出台专门的办法,要求凡是2012年到2014年国家资助的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都必须通过互联网络公开自己的科研成果和经费的使用情况。如果科研成果缺乏必要的质量,那么应当要求科研课题负责人出面作出解释,如果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不透明,那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负责人可以将有关课题申报的原始资料公布,并且与科研课题的总结报告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并且开展专项调查。今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管理部门可以明确规定,凡是接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都必须按照公开化的原则对社会各界公开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如果不能做到双公开,那么,可以追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黄顺江:在当前形势下,如果单独成立一批科研监理机构并参与项目运作,会增加管理费用,进一步降低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简便起见,可以由各个科研机构自己来完成这一任务。为此,各单位应单独设立一位专门负责科研项目的领导(通常为副职),以负责对本单位大中型科研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包括科研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但是,该负责人不能成为项目组成员,也不能接受项目组或项目主持人的报偿(否则,按行贿受贿罪查处)。此监督工作属于该科研机构正常的科研项目管理业务,不增加额外的管理费用(科研机构从本单位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中提取的管理费,就包含了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日常管理的费用)。   事实上,每一个科研机构都有一位专门负责科研工作的领导人。但是,过去这些负责人通常只是主抓科研工作,并不对科研项目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而且,这些科研负责人通常自身就是科研主帅,承担着多个科研项目,也顾不上对每个科研项目进行具体、深入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在需要强调的是,各科研机构的科研负责人,只当裁判,不作教练,专职于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的日常运行和资金监管。   科研经费使用及科研人员薪酬缺乏透明化。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难辞其咎   杨国梁:我认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主要存在如下漏洞:   (1) 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的时间分配问题。目前由于没有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不少科研人员都在&ldquo 超负荷&rdquo 的工作(平均下来每年工作量远远超过12个月,或每天远远超过24个小时),造成不少学术&ldquo 大牛&rdquo ,到处挂名拿课题,然后转手分包给其他人员,自己从中提成。而国外,往往会要求说明在每个课题上要花多少个小时,当小时数达到法定工作时间后,就不能再增加了,从而避免了到处挂名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需要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在时间分配的层面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形成学术老板和科研包工头。   (2) 避免科研经费与科课题负责人个人收入脱钩。我认为科研活动为研究人员带来的应该主要是学术成就和学术声誉,而不是个人收入,或者是有上限的收入(这也是国外通行的规范,欧洲一般经费与收入无关 美国大学是最多发假期的3个月工资)。当然,这样的话,必然有人会认为这么做会挫伤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但我认为真正想从事科研的恰恰是被科研&ldquo 理想主义&rdquo 所激励的,过多关注收入的科研人员并不是真正对科研感兴趣的。   (3) 严格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形成统一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在国外,虽然科研项目的主持人负责科研项目的执行和进展,但是他们往往并不直接经手经费。国外的科研机构往往有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统筹整个机构或部门的科研经费(根据核算单元而定),例如:课题组成员需要出差,或者举办研讨会,需要经费支出的话,经领导/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经费管理办公室统一操办,比如直接将款项汇入出差所住酒店,直接将劳务费发放到研究生手中等等。同时,国外的科研机构往往会为研究人员统一提供基本办公条件和设施,年轻研究人员与资深研究人员之间并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自己参与或承提的课题。   乔新生:坦率地说,当前我国科研经费的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重视科研课题的申报,在科研课题申报的过程中出现了论资排队的现象 忽视科研课题的科学研究过程,导致一些科研经费迟迟不能拨付到位,大量的科研活动无法按时进行 第二,重视科研成果的鉴定,举行烦琐的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会,让科研人员不胜其烦 但忽视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从而导致绝大多数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 第三,重视科研经费的财务报销管理,制定各种各样的科研经费报销制度,但是忽视了科学研究的特殊性,没有为科学家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创造宽松的环境。现在一些单位科学家申请报销科研经费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这不仅不利于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更重要的是打击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科研经费应该实行&ldquo 目标管理&rdquo ,用对成果质量的要求反向约束科研人员的科研行为。   科研经费管理路在何方   钟书华:第一,应根据科研实际,扩展科研预算支付范围。现行的管理制度规定有些不合理,比如,没有科研补贴(劳务费),或补贴比例偏低。再如,有些项目规定不能购置设备,但科研又须添置设备,这就导致了违规。最突出的是劳务费问题。我在基层经常与科技人员打交道,看到许多项目负责人把经费以劳务费形式发给团队成员。媒体报道的那种挪为己用的情形还是个别现象,科技界在整个社会还是表现较好的群体。   第二,要严格遵守拨款时限。有的项目年初立项,可能到年底才把经费拨过来。最典型的是,有的项目完成了才给经费。这是沿用市场经济甲方和乙方的做法,比如,让乙方(施工方)先垫经费启动,工程完后才支付全部款项。在科研中,项目结题时间到了,必须完成,但此时经费没到位,只好去挪用,于是违规。   第三,财务、审计部门图方便,规定年度项目经费须当年用完,促使基层单位年终突击花钱,造成浪费。这合规、合理,但不合情。科技人员通常精打细算,到了年终,节约的经费为避免上交,只好集中花掉,甚至包括一些意义不大的花费。因此,应强调目标管理,改革经费上交规定。建议只要完成项目任务,剩余经费中,除20%-40%上交,其他的归项目团队所有,并只能用于未来的科研投入。这一点也是很多基层科研人员的呼声。   张碧晖:我们的科研经费管理可以说是&ldquo 既没有原则,又没有约束&rdquo 。&ldquo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rdquo 的科研经费管理现象是长期造成的,已成为科研经费管理的一个很大的矛盾,但是如果从源头管好,这个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   科研经费应该实行&ldquo 目标管理&rdquo ,用对成果质量的要求反向约束科研人员的科研行为。我国的科研管理中往往忽视的就是最后的成果审查。如果科研人员能对最后的成果负责,也就能对科研过程中每一笔经费的使用和去向负责 如果对成果的评价都是不了了之、走过场的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如何保障?   此外,我国目前科技界的科研道德还有待提高。国外的经验表明,在科研经费管理较为合理的国家,科研人员将自己的学术声誉看得非常重要,要想在学术圈立足必须珍惜自己的学术声誉,不然就会有被排除出学术圈的风险。对于在经费使用上有过劣迹的科研人员,应该进入&ldquo 黑名单&rdquo ,对其今后的经费申请进行一定限制,这样也可以使科研人员&ldquo 不敢&rdquo 科研腐败。   黄顺江:当前的科研经费管理,主要是由各单位里的财会人员进行管理的。而财会人员不是科研人员,对科研业务不懂,无法辨别每一项支出的合理性(他们不参与项目活动,并不知道实际开支情况)。于是,只能按照国家的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简单的管理。而我国的财务制度,时紧时松。松的时候,经费使用顺利(只要有支出几乎都可以报销掉),科研工作很方便(但经费使用上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现象)。然而,紧的时候,很多合理支出也不能报销。这时,虽然经费使用不会出现问题,但却会影响到科研工作的进展。   为了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并最大限度地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经费管理必须宽严适度。为此,建议采取既严格又灵活的管理方式。要严格的,是那些大的支出,尤其是重大项目的大项支出。而对于项目活动中的小的费用支出,可以采取包干制的办法,控制一个总的额度,具体支出可由科研人员自行支配。例如,去某地调研的差旅费,可以拿机票、火车票、住宿票、餐票等实际票据报销。但对于票据不全或不合规的(如偏远地区,尤其是乡镇、农村及野外考察,很难得到合规的票据),可以规定一个低标准,采取部分报销和部分补助(以补助替代实际支出),或全部补助而不予报销的办法,以解决报销难的问题。   另外,今后的科研计划,应重点资助一线科研人员。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一个时段内只能从事一项科研活动。所以,原则上,课题设计应保证每一位科研人员在一个时段内都有科研项目,或都能够参与科研项目,且最多只能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活动。这样,最好是多设小项目,由每一位科研人员个人就可以独立完成。项目小,资金不多,既容易管理,也不会出现很大的问题。而大项目,尤其是国家重大项目,应尽可能地少而精。大项目资金多,资金使用效率自然就会降低。实践已充分证明,大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是非常低的,成果也并不突出 而小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相对是高的。   许多大项目的主持人,自身成了承包并转包项目的皮包公司,并不真正从事科研活动。这些人手握重金,目标往往不在科研上,而是社会或政治利益。而真正的科研人员,却苦于拉不到项目,只能参与别人的项目,为那些项目大亨打工。所以,这种不合理的科研体制,需要改革了。真正的科研生产力,是那些一线科研人员。科研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经费资助的重心移向一线科研人员,使钱真正花到科研运作上。这就需要一种扁平化的管理模式,以提高科研效率。
  • 科技界政协委员热议科研经费:不患贫而患不均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在即,记者2日在委员驻地看到,不少科技界政协委员在交流时均谈及“科研经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李潜直言:“国家科研经费存在着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可谓不患贫而患不均。”   李潜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十一院的专家,主要研究航天空气动力,这个专业在航天领域属于最基础的环节。用他的话来说,“就像舞台的幕后人员一样,很多人看不到我们的工作”,而这样的工作位置也常常影响到科研经费的争取。   据他介绍,国家科研经费的申请具有一定的标准,而研究项目的即时效应和受关注度往往成为项目评估的标准之一。因此,一些基础性、冷门的科研项目的经费往往较少。   去年10月,中国财政部、科技部发出《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其核心内容即是强化预算编制、严格评估评审,规定结余资金上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理事樊建人则表示,评估评审的标准还未做到完善和细化,结余资金上交的时间设置也不科学。他举了一个例子,“2011年的科研经费9月份才批下来,但是11月份就要上交结余资金,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很少有科研项目能拿出一个成果,所以就丧失了申请的机会。”   近年来,科研人员谎报项目骗取科研经费的案件屡屡发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兵器首席专家徐中信认为:“这不仅显示出部分科研人员道德水平低下,也显示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力学所研究员白以龙建议,应当对学术性期刊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这类非营利型的期刊能够维持下去,更好地发挥学术交流平台的作用。   近年来,科研工作受到中国官方高度重视。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教育经费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和研发经费占生产的比重决定了民族和国家的创新力量,是最有力、最持久、最可靠的发展因素。
  • 科研经费分配还是拉关系?学者博客众说纷纭
    2010年9月,我国973首席科学家施一公、饶毅,撰文说中国科研经费分配靠关系,并在美国《科学》杂志刊登。近日,科技部就此作出回应:美国《科学》杂志刊登的“中国的科研文化”一文,涉及我国基础研究科研经费分配问题,与事实不符。发言人称,发言人的论据是“各环节符合国际通常方法”,项目在规划、立项、评审和验收等各个环节,按照国际通常办法,都建立了由各学科领域高层专家所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参与项目全过程的评审和监督管理。“向科技部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对任何违反科学道德、科研诚信、违规违纪的不端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绝不姑息。  对于科研经费分配还是拉关系?众多学者在博客发表热议。   王辉:科技体制与科技人员是怎样的关系?   当人们怀疑科技管理体制有问题的时候,与科技人员是否有关?我认为科技体制好坏尽管与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有关,但科技体制本身与科技人员无关,人们批评体制存在问题不是批评科研人员存在问题,所以批评科技体制的结果并不是对科技人员的奋斗不公。万部长列举了我们在科技方面已经取得的光辉成就,以此来证明我们的科技管理体制是健康的。但我们是否应该问一下,如果我们的科技管理体制更完善的话,我们目前每年如此大的科技投入是否应该取得更大的产出?如果其它方面不好计算,那么我们在国际期刊上每发表一篇论文国家投入多少钱?是否比美国科学家发一篇文章花费的钱要多的多?可以参考周耀旗老师博客的文章:用科学方法来分析科技部是成功还是失败。   科研允许失败,那总不能以此为借口来搪塞我们在科研经费上的分配不公所导致的产出低下吧,“汉芯”这类的事件总不属于科研失败吧,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检讨一下,这样的造假行为,为什么能通过科技部组织有关院士参加的专家组的验收?还有多少个类似的事情没有被发现?“汉芯”事件以后,科技部在863和973这类重大课题的结题验收方面,做了哪些改进以堵塞一些漏洞?既然大家都指出存在的问题,科技部就应该认真接受大家的意见,研究解决的方案才是,不要和当初中国足协一样总是狡辩,因为盖子总有揭开的时候。   王涛:科技部的委屈和困惑(自白篇)   想一想我们科技部,建国六十年来可以说是兢兢业业,响应国家领导人的决策,兼顾大局,策心策力,为中国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可以说是做出了汗马功劳!建国的时候,中国的科学技术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天上跑的,有几样是科技产品,不都是自然产物么?就是在我们科技部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的科学技术才开拓了新局面。看看水里游的吃的不再是自然食料而是含高科技的食料,长得是又好又快。再看看地上跑的,大车加小车,都是高科技,虽然交通阻塞几乎天天发生,但那是城市规划的问题。天上不仅有了我们的大飞机,更有了飞往太空的火箭和卫星,哪一个不包含了我们科技部的心血?   历史已经证明,我们科技部的决策是正确的,是从大局出发的。中国的哪个科学家我们没有支助过?中国的哪项发明我们没有过问过?中国的哪项科技事业我们没有参与过?前前后后,人人事事,科技部可以说是任劳任怨。我们请过功么?我们抱过屈么?没有我们科技部,就没有我们中国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更没有灿烂的明天!   一些科学家,不能只是看到国外科技政策的优点,而看不到缺点,不能只是看到国内科技政策的缺点,而看不到有点。我们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决策制度是符合当前的中国发展现状的,是有利于中国科学技术进步的。希望中国的科学家好好务本,努力争取做出更多的世界第一流的贡献。(节选)   黄秀清:施一公、饶毅两位教授把好事搞砸了   朱猛进老师对科技部回应施一公、饶毅《科学》社论进行了解读,有一定道理。从科技部的官员下面这段话可以解读出新的东西:   (近年来,973计划在农业、信息、材料、能源、人口与健康、资源环境、综合交叉和科学前沿等领域,解决了一批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例如:超导材料科学,脑结构与功能的可塑性,太赫兹重要辐射源及探测,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诱导性多能干细胞培育活体小鼠、化学复合驱采油、高强度钢等一批世界瞩目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大大提高了我国基础研究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也为世界科学事业做出了贡献。这些成就凝结着承担科研任务和参与规划、立项、评估、管理的一大批科学家、科技管理人员的辛勤汗水和求实奉献的精神,我们诚挚感谢他们为我国基础研究所作的杰出贡献。)   请注意,这段话没有专门提施一公和饶毅教授从事的生命科学!在列举了为我国基础研究所作的杰出贡献的基础研究中,没有提及施一公、饶毅教授的任何工作。其实这位官员最想说的是,国家为你们提供了足够好的科研条件,你们两位也拿了不少钱,可并没有做太多贡献,科技部已经很不满意了,你们居然还跑到外面乱嚷嚷。话又说回来,施、饶两教授有点操之过急,现在就试图简单地借助外力对经费分配体制进行改革,有点异想天开,应该先静下心把自己的科研工作做好,一旦手里有被认为“为国争光”的硬家伙,再从内部寻找改革的突破口,外力的介入只能起到副作用,现在看来,两位把好事搞砸了。   黄晓磊:施饶两位说“江湖事儿” 科技部说“面子事儿”?   施饶两位说的应该是“江湖事儿”,而科技部说的则是“面子事儿”。从表面上来看,科技部说的可能也没错,项目的立项、评审、监管都是有程序可依的,也都是根据国家需求来的,怎么可能有分配问题嘛 而施饶两位想说的是江湖上的事儿,江湖事儿往往都是大家都知道,所谓的潜规则。潜规则毕竟是潜规则,如果没有证据,即使大家都知道,(有关部门)自然也可以说你这是不合事实。就像证明一个科学问题,需要更多的证据。那么,这样的证据怎么找啊,谁会给出这样的证据?或者,政府部门干脆自己进入江湖,做个江湖人算了。   杨学祥:“学术”和“政治”分开为好   最近关于“海归对中国科技政策批评”的争论表明,海归仍然没有忘记中国传统,过于热心政治问题。对于国外的科技规则,很少听到海归的批评,应该是言听计从的。国外的学者也很少有人过问政治问题和科技规则。海归回国后,应该坚持这一传统,不对不同国家的科技规则说三道四。作为“千人计划”的聘请专家,资金条件基本不成问题,应该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而不是修改中国的科技国策。如果一回国,立即陷入科技国策争论,与“千人计划”的初衷相违背。我认为,对外聘的学者来说,“学术”和“政治”分开为好,以免相互干扰,耽误了本职工作。“千人计划”并没有聘请科技政策专家,学术专家在这方面未必是内行。   中国和美国的国情不同,照搬美国规则未必能在中国行得通。   胡伟平:一场美国《科学》杂志与科技部的PK   一边是国内某些学术机构与学者奉为学术观点发表圣坛的《Science》。 一些高校还为能在此杂志上发表文章者提供高达20万以上的大奖。能在此杂志发文成为引无数中华学子竞折腰的壮举。可如今,我们是否也需要质疑一下《Science》上所发文章的观点一定正确吗?我们的科技管理部门已经说出了”No!"。   一边是我们国家最高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着中国科技发展的伟大事业,代表着中国科技工作的前进方向。我们的科研经费分配很完美吗?《Science》也说出了"No!"好家伙!强强交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我等小民也一时难以判断究竟谁说的对!   姑且不去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但既然讨论的是有关科学的问题,当然需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秉着科学精神好好讨论一下了!倘能达成广大科技工作者从灵魂深处认同的共同价值观与行动准则,则争论或许能收获善莫大焉之果!
  • 中科协调查:科研经费仅四成用于项目研究
    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名为做课题实为圈钱。   科研人员段振豪涉嫌贪污的丑闻已经过去一个多月,除了近日院士初选段振豪出局外,似乎看不到别的下文。不过,段振豪事件拉开的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黑幕却一时难以闭合。   社会上针对整个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来自公共资金的科研经费究竟有多少被冒领、多领、挪用、浪费,又有多少被真正、有效地用在了学术研究上?   项目越多,经费进入个人腰包的可能性就越高   “段振豪虚报了几个差旅费就是腐败,这在科研圈内算什么呢?恐怕很多‘硕鼠’会笑掉大牙。”对于段振豪事件引出的科研经费管理质疑,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系副教授姚卫红说。   一次课题经费申请告捷的庆祝宴让姚卫红记忆犹新。酒酣之际,宴会主角向大家透露了一则惊人的消息——自己的个人资产即将突破千万元。   这位工科教授年薪只有15万元左右,哪来这么多钱?姚卫红很是不解。这位教授私下告诉她,自己和某主管科研经费的部委官员很熟,项目来得容易,钱也就来得容易了。   譬如一次学术研讨会的预算是10万元,这位教授“省吃俭用”只花了4.5万元,找熟人凑好10万元的发票,剩下的5.5万元就进了自己的腰包。   “几年内申请到3个‘863’项目,每个项目300多万元。他下手的机会太多了。”姚卫红说。   科技部部长万钢在2010年中国科协年会特邀报告会上披露,我国科技经费节节攀升,中央财政科技投入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我国科技基本走出了经费短缺的时代。   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也随之提上日程。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为此写下注脚: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课题扩大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课题突击花钱购买设备,其间手法多样、漏洞一一展现,涉及资金数以亿元计。   中国科协的一次调查给出了更为直观的数据: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结余出来的资金,只是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无法用发票抵消掉的部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研究员介绍,更多与课题项目无关的经费已经在使用过程中进入了个人腰包。对一些科研人员而言,项目越多,也就意味着进入个人腰包的可能性越高。   科学界里一个广为人知的细节是:“汉芯事件”举报人曾对媒体回忆,2002年,陈进骑的是一辆28寸的自行车 “汉芯”发布之后,2003年四五月间,陈进花30万元买了一辆别克君威 到2004年,陈进的坐骑已经换成了宝马。买“马”的钱正是陈进骗取的科研经费。   姚卫红认识的另外一位教授买了一台彩电,发票的台头是“电脑显示屏”,这样可以用“设备费”的名义把彩电报销了。尽管这台“显示屏”和他所研究的地质方向没有一点关系,唯一说得通便是这位教授的经费申请单中有一项计算机设备更新费。而在校方资产管理部门贴上“固定资产”的标签后,只要他不离开工作单位,这台“电视机”便任凭他个人处置,抱回家“看电视”也不会有人来过问。   预算频频上演“移花接木术”   北京一高校土木专业的赵博士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展示了一张“科研经费项目预算”的申请单。   这份申请单详细罗列了经费的用途:国际合作费10万元,专家咨询费7万元,劳务费10.5万元 在科研业务费中,差旅费10万元,出版费5万元,材料费23.5万元,化验加工费18万元,会议费3万元,设备费63万元。   这样一个总计150万元的项目中,按预算赵博士应拿到8000元劳务费。可在课题结题时,他只拿到2000多元,“这要看导师的脸色。”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课题申报表上,虽然都有预算一栏,但多是粗略罗列“资料费”、“会议差旅费”等名目。即便是将“科研业务费”细化到许多小项,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也难以照单执行。   “需要10万却申请了30万。”赵博士说,要想在账目上过得去,靠的是在发票上玩“移花接木”的把戏。   一名中部理工科大学化工专业博士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他所在的课题组通常是隔一段时间,便有专人把科研经费支出相应的发票拿到财务处去报销,随之对应的是给学生派活儿——收集发票。   课题组负责人对学生的要求是,平时出去吃饭或者买东西尽量开发票,只要抬头是学校的名字,开的项目是办公用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额度一般都可以报销。   导师们最喜欢的票据是火车票。这位博士生说,火车票报销时弹性很大,比如北京到天津一来一回的火车票,中间隔五天的话,便可以按五天的标准来计算在天津的住宿、交通、甚至会议等费用,“而这些‘中间多出来的部分’通常不需要再拿出相应的发票。”   更有甚者,不是课题组成员的科研人员也能帮忙充账。   某机构地质研究所一位副研究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一个和自己研究领域八竿子打不着的课题组找到他,“我们的经费还没有花完,你买的东西拿到我这里报销就可以了,发票签谁的名字都行。”   在科研经费的发票报销过程中,一些财务处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大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张有学发博文称,他付给秘书的劳务费,秘书用另外一个名字领走了。他专门找到财务处,财务处却说没关系。这让他头一回感到财务处的“粗心”。   还有一次,张有学去外地作报告的机票已经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了,后来接待单位又报销了机票费用。张有学急忙把钱退给财务处。   财务处竟对他说,退钱做账挺麻烦的,你就当外地接待单位给的钱是报告费或劳务费。张有学不解:规定上不能这么报。财务处却说:那你下次报销时少报一些。   “中看”的国家经费常常向“中用”的企业经费低头   北京某重点高校化工系教授张超(化名)透露,每次项目评估前,课题负责人除了准备各种技术文档外,“调账”也是一项重要工作。   所谓“调账”,就是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列出科技经费使用的财务表,把其中与项目资金申请书不符的进行调整。具体说来,除了凑发票,就是纵向横向经费互换。   在科研圈子里,横向是指课题组承接来自企业、学校等平行单位的科研项目,纵向是指课题组申请的国家级、部委级的科研项目。后者说出去好听,对评职称等都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但在不少圈内人看来,由于管得太严太死,“只中看不中用”。   于是,纵向和横向便“结为同盟”,纵向经费中一些实在走不了的账,就通过横向经费抵销。   一些科研人员将能够正经花的钱都凑到纵向的账目上,比如张教授要购买一台200万元的仪器,李教授要买40万元的耗材,都可以通过纵向经费中设备费的名义来报销 而诸如私人聚餐、打车费等纵向经费难以报销的项目,则依赖于横向经费,若用不完就塞进自己的腰包。   不过,这种互换并非等价。纵向的经费由公家埋单,几十万元也算是少的 横向的钱是企业交到自己手上的,几万元也算是多的。   “中看”的纵向便常常向“中用”的横向经费低头,前者贬值,后者升值。圈内流传了“1/3”这样一个数字,即纵向经费的含金量是横向经费1/3,“你花我1元横向,我花你纵向3元。”   张超教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只有在“调账”时,那些掌握着大把纵向经费的“大牛”才会低三下四,“手里的纵向经费多了,没有一定的名目又花不了,只好和人换横向。”   其实,“调账”并非只是在项目评估之时才有的。在科研经费审批通过不久,很多有经验的科研人员就知道哪些是可以走纵向的账,哪些是不可以走的,不可以的就通过横向经费来替换。   张超认识一个研究员,他花100多万元买了台对自己的课题一点用也没有的仪器。问他原因,这个研究员刚开始支支吾吾,不说话。后来张超才知道是他和卖仪器公司的老板是朋友,“可以吃回扣”。   这20多万元的回扣,便是从纵向的科研经费里“偷”走的。   在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部分科研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有的虚假配套,这从横向纵向经费互换上便可见一斑。
  • 审计曝科研经费管理漏洞:中科院4亿黑洞
    科研经费&ldquo 病灶&rdquo 调查:异化的制度   一份来自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把中国科学院这一国内最高等级的学术机构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审计列出2013年中科院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所涉问题金额共计4亿元之巨。   去年以来,震动科技界的广东科技系统窝案,已有近50名官员先后落马,其中多涉及部门&ldquo 一把手&rdquo ,发案集中在科技资金使用、分配及信息工程发包环节。   审计报告和腐败大案共同揭示出中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存在着严重漏洞,中科院审计报告、广东窝案都仅仅是冰山一角。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现行制度下,各个研究机构往往重项目立项、轻研究,一旦课题到手,尚未研究,就已经成为申报人员的科研成就。   另一方面,现行课题制度对诸多费用尤其是劳务费的严苛限制,使得科研人员只能靠虚列支出或增加无关票据来获取本应合理的收入。根据项目的不同,劳务费一般限制在15%、10%,且只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不得列支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也就是说,项目中,在高校有薪酬的教师等成员并不能获取额外劳务报酬。   财政部财科所综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军民建议,科研投入应从传统的&ldquo 以物为本&rdquo 转到&ldquo 以人为本&rdquo ,通过科研经费绩效支出增加人力资本补偿。   项目大战:重立项轻研究   数据显示,中国科研经费近年来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2013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达到2530亿元,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这些支出中,很大一部分是以科研经费的形式划拨到具体项目。记者了解到,这些科研项目按级别一般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国家科研项目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部委也有一些项目,比如教育部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同时,各省一般也会提供一些省级项目,学校的项目主要有自主创新项目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3年对各类自科项目支出共计162亿元。   在高校,科研项目不仅关系到教师的职称评定和实际收入,与学校的收入和排名也密切相关。   一般而言,经费盘子分配会更多向985高校倾斜。2013年科研经费最多的五所学校依次是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大、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经费总额分别为39.31亿、36.07亿、31.09亿、27.73亿和25.52亿。   据一位未具名的985高校教师介绍,每年的11月份,各大高校都为申请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点燃战火。学校或者学院会召开专门的&ldquo 申请基金启动会议&rdquo ,邀请往年成功申请到基金的同事给还在申请中的同事介绍经验。但这一经费的获取并不容易,不少研究项目持续申请多年也仍未获批。   每年在春节前后,是申请基金的高峰时段,各个院系内部甚至会爆发&ldquo 抢人大战&rdquo 。&ldquo 每个申请课题的主申请人都希望把那些有资历,有名气和科研成果多的同事或朋友拉入自己的阵营,这样课题组的人员配备更优质,能增加中标的概率。&rdquo 华中科技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课题的选定甚为关键。   &ldquo 确定主题是最难的,一方面主题最好要与时俱进,关心国家政策关心的问题。另一方面,主题得具有科研价值和创新性。为了确定一个主题,我们既要阅读大量的学术文献,还得追踪国家热点政策。课题组成员要开很多次会才能最终确定一个主题。&rdquo 上述青年教师说。   主题确定后,申请人要描述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论述该课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除此以外,申请人还要拟出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为了增加中标概率,申请人对每一个板块都要一再打磨,改稿数十次。   这些工作,青年教师必须亲力亲为,而有带硕士生或者博士生资格的教授,一般都有研究生、博士生来协助完成。   &ldquo 为了导师的自科项目,我已经四年都没过个好年了。每年基本都是大年三十当天才回去,年初三就要回学校。&rdquo 某985高校的一名博四学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每年的二、三月份,申请人先把申请书交到学院初审,然后由学院把所有的申请书统一交到学校,再由学校交给国家自科委或者社科委。基金委会把申请书发给专家组进行评阅,要求专家给出是否予以立项的意见。立项的结果一般会在当年的8月份公布。   基金委对课题申报书采取的是&ldquo 盲审&rdquo 的方式,在送给评阅人的材料中,申请人的姓名和单位是被隐去的。   &ldquo 基金委这样做确实做到相对公平,但是申报书后面有参考文献列表。一般专家查参考文献列表大致能猜出来是谁申报的。这样的话,那些导师特别厉害的青年教师或者特别有名气的教授获批立项的几率肯定是大一些。&rdquo 中南民族大学的一位教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这种由行政主导的科研经费配置,普遍存在&ldquo 重立项,轻研究&rdquo 的问题,一旦课题到手,尚未进行研究,就已成为科研人员的&ldquo 科研成就&rdquo 。   立项不跑不行。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直言:&ldquo 现在变成这样一种状况,老师和下面的学生成天&lsquo 写本子&rsquo 、跑关系、申请钱,结果跑上了就休息了。&rdquo   &ldquo 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这些都是大项目,争的很厉害,最后该给的拿不到,不该给的拿到了。&rdquo 王梦恕说。   经费之惑:过低的劳务费   此次审计署对中科院的审计报告显示:中科院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 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2008年以来,部分院属机构在基本支出、课题和项目经费中列支无关支出等15826.84万元。2013年,物理所、大气所、生态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884.47万元。诸如此类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还有很多。   审计署2014年第8号公告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劳务费 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   部分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列支无关经费或用无关票据报销有时也是无奈之举。近年,国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日趋严格,这种管理办法的出发点本是减少钻营的空间,但由于管得过死,在使用中反而出现了反效果。   财政部财科所综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军民认为,当前科研经费支出中存在普遍的合法不合理的浪费、低效使用和滥用行为,以及违规、违纪乃至违法挪用和侵占国家资金。这一方面与监管制度不健全有关,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由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僵化导致的科研人员逆向选择的因素。   记者调查了解,以高校为例,一个项目获批,拨下来的经费一般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课题主持人需持发票到财务处报账。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学校一般会收取5%左右的管理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只有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可列入支出预算科目,其中研究经费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装费和协作费。   国家对国际合作交流费和劳务费、管理费都有严格的比例限制,根据面上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同,劳务费各限制在15%和10%。但劳务费只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不得列支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也就是说,项目中,在高校有薪酬的教师等成员并不能获取额外劳务报酬。   尴尬的是,一些科研机构、高校,对科研人员采取的薪酬制度,就是基本工资加津贴、奖励,而津贴、奖励部分大多是自己去挣的,这就是&ldquo 科研提成&rdquo 。这部分合理不合法的收入,有时候只能靠虚列支出或增加无关票据来获取。   另据统计,中国科研经费投入中,劳务使用情况占23.6%,而发达国家的比例则达45%。中国科研人员人均每年劳务成本仅有日本的1/12,韩国的1/6。   此外,根据项目不同,研究经费基本能占到65%-75%,为了更具象,这些费用往往需要以实物的形式来体现,而且可报销的范围越来越窄。   &ldquo 最近五年大家都在吐槽,科研经费,现在已经不是用一个严字可以说明的了。一些教授或者科研人员申请下来的经费,钱进了大学财务处的大门就很难拿出来,每一分钱都要拿发票去报销&rdquo ,湖北统计局副局长、财税专家叶青说。   这也导致了一些学生到处帮老师找发票,甚至去买假发票的乱象。中国社科界辞去&ldquo 院士待遇&rdquo 第一人的章开沅教授就曾公开呼吁,拼命买发票报销,&ldquo 不用白不用&rdquo ,这种体制本身就存在问题。   &ldquo 以前我们能报油票,因为我们一般要开车到做实验的地方去。现在管得严了,油票报不了。要做实验,只能去租车,然后把租车发票拿去报。&rdquo 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研究所的一名研究员说。   &ldquo 在我看来,现在科研经费只能起到减少个人支出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不用从自己的工资里掏钱出来花费在科研上,但确实起不了什么创收的作用。&rdquo 厦门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刘军民认为,科研投入应从传统的&ldquo 以物为本&rdquo 转到&ldquo 以人为本&rdquo ,通过科研经费绩效支出增加人力资本补偿。   11号文的变革方向   &ldquo 这样的经费管理制度本身就不甚合理。&rdquo 叶青说,应该尽快改变当前的经费制度。   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也就是科技和学术界众所周知的&ldquo 11号文&rdquo ,提出了下一步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方向。   11号文确立了以统筹协调、激励导向、问题导向、监管与服务并重、简政放权为核心的改革思路,并在科研项目与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科研资金监管、建立项目和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政策等7个方面安排了具体改革措施。   争议颇多的劳务费开支上,11号文提出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放心保)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同时,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新规较早前规则已经灵活很多,如: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同时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6月10日,科技部还联合财政部专门召开对于11号文的培训会议,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要求各单位尽快制定学习贯彻落实11号文件的措施和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将把各部门、各单位、各地区贯彻落实11号文件的执行情况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科技管理、巡视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督促有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落到实处。   刘军民建议,应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面向结果的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通过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并通过后补助、奖励等方式与项目预算安排动态&ldquo 挂钩&rdquo 。
  • 造假骗经费被罚!知名大学曾赔偿超7亿元
    通过捏造数据、篡改实验结果等行为骗取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基金资助——近日,哈佛医学院附属麻省总医院(MGH)前首席研究员Sam W. Lee,同意支付21.5万美元以解决上述指控。  而他所属的机构MGH将全额返还此前获得的项目资金约94万美元。  近年来,此类丑闻并不少见。哈佛医学院另一家附属医院——布莱根妇女医院(BWH)的国际心血管领域顶尖专家Anversa和同事曾被NIH起诉用欺诈手段骗取经费,最终以BWH赔偿1000万美元,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协议。  杜克大学也曾因面临最高6亿美元的罚款而轰动一时。2019年,这一学术造假案最终宣布以和解告终,杜克大学向美国政府支付1.125亿美元(约7.552亿元人民币)赔偿金。  10年前就曾被指控学术造假  据美国司法部网站近日公布的和解协议,Lee在2014年6月向NIH提交的一项资金项目申请中作出虚假陈述,包括捏造数据、篡改实验结果等行为。  在2015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期间,MGH从该项目拨款中获得了939,495.27美元的联邦资金。这笔资金如今将由MGH全额返还。  Lee的造假行为是在MGH进行内部拨款审查后发现,当时MGH选择停止提取联邦资金项目拨款并主动向美国政府披露。  MGH建立于1811年,是哈佛大学医学院最早、也是规模最大的教学附属医院。  这不是Lee面临的唯一一次造假指控。  据撤稿观察网站报道,2011年7月,现供职于沃尔特和伊丽莎霍尔医学研究所的澳大利亚科学家和研究伦理学家David Vaux写信给《自然》杂志,认为Lee新发表的论文中存在几个严重缺陷。  他和多位同事都对这篇名为“通过小分子靶向ROS的应激反应选择性杀死癌细胞”的文章提出了质疑。Vaux还指出,Lee团队于2009年在《分子细胞》上发表的题为“AMT,一种p53诱导的细胞凋亡调节剂,对营养胁迫的适应性反应至关重要”的论文,数据也不可靠。  当时,《自然》杂志并未采取措施。Vaux又联系了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ORI)。得到迅速答复后,是一年的沉默。于是,Vaux在2012年10月再次联系ORI询问进展。得到的回复是:  多年来,哈佛都在对多篇可能存在图像不当处理的论文进行审查,这个过程往往很慢,却是彻底的。  大约在同一时间,Lee威胁要起诉ScienceFraud.org的Paul Brookes,只是因为他批评了Lee的工作,该网站现已关闭。  后来,《分子细胞》于2013年撤稿被指控论文。《自然》杂志于2018年撤稿,但多年来其已经累积了不少引用。  10年后,终于等到了对Lee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尽管Vaux举报的两篇论文与Lee申请的NIH项目无关,但无疑这也是难得的一次“胜利”。  哈佛上一学术丑闻:31篇论文被撤稿、赔偿1000万美元  这不是哈佛第一次因学术丑闻赔偿高额罚款。  2018年,美国相关机构得出结论,因涉嫌伪造和篡改数据,要求撤回哈佛医学院教学附属医院布莱根妇女医院(简称BWH)前著名心脏病专家Piero Anversa发表的31篇研究论文。  当时,Anversa被广泛认为是心肌再生领域的开创者。他于2001年和2003年发表了两篇著名的论文,本人也因“发现”心脏含有干细胞(c-kit)而出名。这些c-kit细胞据称可以再生心肌,可用于治疗心脏病。  尽管多年来国际上很多实验室试图重复他的关键研究结果都未能成功,但这并不妨碍Anversa实验室继续发表论文和申请基金。  BWH从2013年1月起开始重新评估Anversa所发表的论文。尽管2015年Anversa就离开了BWH,但调查扔在继续。  其后,BWH主动向美国卫生部举报,并密切配合,最终于2017年4月达成协议:美国联盟医疗体系(合作成员包括MGH、BWH等)以及BWH向联邦政府支付1000万美元,用以了结对Anversa等涉嫌学术不端、在项目申请书中通过伪造数据和图片来获取NIH项目经费的指控。  杜克大学:向政府支付1.125亿美元罚款  美国另一所著名大学——杜克大学也曾因面临最高6亿美元的罚款而轰动一时。  2013年,该校生物学家Potts-Kant因盗刷学校公务信用卡并伪造收据,涉嫌贪污2.5万美元被捕,并被校方开除。随后,杜克大学实验室分析师Joseph Thomas举报Potts-Kant篡改实验数据,以获取大量联邦资助。  2015年,Potts-Kant收到法院传票,称其伪造的数据或帮助实验室和其他研究机构骗取政府补贴总计2亿美元,已涉嫌违反《虚假申报法案》。根据该法案,违法一方需要向联邦政府支付最高3倍的罚金,而举报者可从中分得12%~30%的奖励。  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学术造假案。根据起诉书,有实验室成员对她工作状态的描述是:Potts-Kant几乎在参与的所有实验和项目中篡改数据。  自2006年以来,Potts-Kant凭借造假数据,从NIH和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等机构帮助杜克大学拿到了至少49个项目的8280万美元联邦资助,还间接帮其他研究机构申请到了15项额外经费,共计1.209亿美元。  历时4年后,2019年这一学术造假案最终宣布以和解告终,杜克大学向联邦政府支付1.125亿美元赔偿金。
  • 北大教师贪污约3万元实验经费赴藏旅游
    北大化学院的教师谢某和徐某,利用自己负责实验经费的保管便利,将3万元左右实验经费用作自己去西藏等地旅游经费。2月16日记者获悉,徐某和谢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谢某、徐某是北大化学院实验师,负责化学实验室的部分实验经费的保管及使用。2008年5月,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办理其它案件时,发现北京大学化学学院高级实验师徐某、实验室技师谢某存在贪污犯罪嫌疑,遂找徐某核实。徐某自称,所有的费用全部用于出差和学术交流的开支,否认自己有虚报冒领公款的贪污情节。   由于徐某等人的出差时间跨度较大,涉及地点较多,核实取证难度较大,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开始与北京大学校纪委紧密合作,一边搜集核实徐某等人出差费用的报销数额单据,一边对徐某进行思想沟通,希望徐某能够自觉交代问题。   去年6月中旬,在强大的压力下,徐某主动来到了海淀检察院,接受检察院的询问,且主动承认了利用掌管实验经费的职务便利,将自己和谢某等人到西藏、四川、新疆等地的旅游费用,共计17000余元,以学术交流、出差等公务名义,在财务上进行报销的过程。   通过检察官的进一步工作,徐某又主动交代,他用同样的手段,使用公款报销了他个人前往广东、广西、海南等多地旅游的费用,共计12500多元。同一天的下午,同案谢某也主动找到了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和徐某利用公款旅游的事情,并与徐某一起退赔了全部涉案赃款。
  • 王正敏“克隆”国外科研获巨额经费
    王正敏(资料图)   近日中科院院士王正敏遭学生王宇澄举报学术抄袭、科研剽窃等。王宇澄称王正敏至少57篇论文涉抄袭,还&ldquo 克隆&rdquo 国外&ldquo 人工耳蜗&rdquo 样机冒充自主研发。央视记者调查发现,王正敏团队以各种名义报项目,仅2012年就获经费4000多万。   王正敏(卫生部听觉医学重点实验室主任),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家。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教授,主任医师。2013年11月14日被学生举报,披露其院士评选内幕。   ■事实+   学生举报老师或涉利益纠葛   早在2012年初,王宇澄已向校方提交过举报材料,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随即启动调查工作,并于去年8月形成调查报告,同时上报中科院。去年11月,针对王宇澄的举报,复旦大学回应称,经查未发现王正敏存在学术不端,但确有学术不规范之处。   王宇澄曾是王正敏的学生与亲密助手。学生认为自己在导师评选院士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却未获回报。师徒最终反目。&ldquo 我帮他申请上了院士,他却抛弃了我。&rdquo 王宇澄称,王正敏在当选院士后对自己多方为难,导致他在医院难以立足,这是他愤而举报的原因。王正敏的另一位学生用&ldquo 鸡毛蒜皮&rdquo 来形容王宇澄的举报。他始终认为,这只是利益纠葛下的闹剧。(腾讯新闻综合南方周末、中国广播网等报道)   以下为央视节目文字实录:   &ldquo 院士造假遭举报&rdquo 事件真相之一 院士遭举报 论文造假专著抄袭   【导语】   前不久,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医师王宇澄举报他的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正敏涉嫌学术抄袭、科研成果剽窃、院士申报材料造假等问题。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记者经过一个多月的明察暗访,发现了举报背后更多鲜为人知的秘密。   【正文】   王正敏是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的医生,2005年增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在王正敏申报院士的时候,王宇澄正是他的秘书,目睹了王正敏为当上院士论文造假的全过程。王宇澄说,在王正敏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论著目录附件材料》中,被列入的271篇论文至少有57篇涉嫌造假。其论文造假的手法之一便是将自己的专著《耳显微外科》一书的内容,拆分成14篇论文,发表在《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上。   【同期】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医师 王宇澄   这是他杂志,这是他的书,是一模一样的,第一章耳聋手术,他这个论文也叫耳聋手术,发表过以后呢,他又在2005年报院士的时候把它当做正式研究论文放进去,这样有14篇。   【正文】   王宇澄说,王正敏论文造假的手法之二是&ldquo 一稿多投&rdquo ,一篇论文在国内刊物发表了以后,又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这样在计算学术成果时当成两篇学术论文。   【正文】   王正敏论文造假的手法之三是,把发表在《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上的非研究性文章,包括&ldquo 发刊词&rdquo 、&ldquo 专家笔谈&rdquo 、&ldquo 我如何做&rdquo 等栏目的小品文,也列入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论著目录附件材料》。   【同期】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医师 王宇澄 01:23:35   这个自己担任主编的中国眼耳鼻科杂志刚刚创刊时候的创刊词,他当做正式的研究性论文 还有选择题,给学生做的选择题,也把它当做研究性论文,还有一些医学史,就是医学的这一段历史的介绍,所以这样的类似的零零总总有43篇。   【正文】   王宇澄举报王正敏依靠违规学术成果当选中科院院士的材料里,还有一项最主要的指控是关于著作抄袭,被抄袭者是王正敏的导师,被誉为&ldquo 耳神经科学之父&rdquo 的瑞士苏黎世大学教授乌果.费绪。王宇澄告诉记者,王正敏的第一本专著《耳显微外科》有一百多幅耳部手术的手绘图,和乌果.费绪教授专著中的图片相同,但并未注明图片来源,书中参考文献里也没有提到费绪教授的专著。而王正敏的另外两部专著《颅底外科学》和《王正敏耳显微外科学》,也同样存在类似的抄袭行为。2003年王正敏开始写作他的第三本专著《王正敏耳显微外科学》,王宇澄参与了编辑工作,目睹了王正敏抄袭的全过程。   【同期】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医师 王宇澄01:43:58   他让我们拿出了他自己选择的国外很多专著(图片),然后让我们去把它扫描,扫描过以后把这个英文,就旁边的注解的英文换成中文,这里面大概有两百多幅,但是他参考文献并没有写他的这个书这个图片的来源。   【正文】   根据2011年的《复旦大学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规定》,&ldquo 将他人论著中的内容,录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而不注明出处&rdquo ,&ldquo 将外文作品的全部或部分翻译或改写作为自己著作的内容,而不加明显的注释的行为等&rdquo 均属于抄袭。《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候选人行为守则》明文规定,&ldquo 被推荐人附件材料&rdquo 的提供者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不得编造学术、专业技术经历和国籍证明,不得作虚假陈述,不得提供关于研究成果等方面的不实信息。   &ldquo 院士造假遭举报&rdquo 事件真相之二 &ldquo 克隆&rdquo 国外样机 获国家专利巨额经费   【导语】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认定王正敏在申报科学院院士过程中,申报论文材料有&ldquo 不实事求是&rdquo 行为。不过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隐藏在王正敏院士背后更多的秘密被揭开。2003年,王正敏领衔的技术团队成功研发了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人工耳蜗,那么这种人工耳蜗又是如何被研发出来的呢?   【正文】   人工电子耳蜗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聋人康复新技术,重度听力言语障碍病人植入后,通过言语康复训练以后,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用听觉和言语与人交流、融入社会。1982 澳大利亚科利尔22型人工耳蜗通过FDA认可,成为世界首先使用的多通道耳蜗装置。王正敏作为中国最早做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医生之一,他最早提出了研发中国的人工耳蜗。于是,他找到范宝华,让他想办法得到了澳大利亚科利尔公司的人工耳蜗样机。   【同期】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范宝华1 4:00   澳大利亚产品是我想办法问人家要了一个样机   记者:澳大利亚人工耳蜗样机   范宝华:嗯 参考参考   【正文】   那么,王正敏研发团队接下来做了什么呢?记者找到了上海听觉医学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沈义虎。   【同期】上海听觉医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沈义虎 沈工1 01:05   当时买了澳大利亚的产品回来,我亲手给它全部打开,模仿它嘛,芯片破解出来,线圈镀出来 还要反过去做芯片了。   【正文】   沈义虎是王正敏研发团队的主要研发人员之一,具体负责破解国外人工耳蜗样机的芯片。这位研发人员承认,他们的人工耳蜗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研发,而是模仿了澳大利亚科利尔公司的产品。   【同期】上海听觉医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沈义虎 06:05   他(王正敏)说完全知识产权谁考核他 有人考核他吗 国内没有人考核他的 自己说了算的 你说那些专家委员会他们知道什么 他们不知道的   【正文】   这位研发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对科利尔人工耳蜗芯片内部电路的提取、分析、整理,研究他们的芯片技术原理、设计思路、工艺制造和结构机制,然后依葫芦画瓢做出了自己的芯片,这个过程花了近两年的时间。但为了避免科利尔公司找麻烦,他们在外观等和线路等环节做了修改。   【同期】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范宝华2 3:15   65%用他(国外)的技术 35%用自己的   【正文】   1997年,王正敏团队研发的&ldquo 多道程控人工耳蜗&rdquo 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2004年,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与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对国产人工耳蜗进行产业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为了争取国家、省市科研经费,王正敏研发团队和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各种名义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   记者了解到,仅在2012年,他们就获得国家级项目两个,获得专项经费4000多万,其中,&ldquo 国产人工耳蜗及临床技术研究项目&rdquo 获得国家卫生部专项科研经费2171万元 &ldquo 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建设项目&rdquo 获得国家工信部经费2138万元。   【&ldquo 院士造假遭举报&rdquo 事件真相之三】&ldquo 仿制品&rdquo 有隐患 志愿者受伤害   【导语】   根据规定,人工耳蜗要上市销售,必须先要通过临床试验。2009年,上海力声特公司招募了49名人工耳蜗临床试验志愿者,免费为他们植入了力声特人工耳蜗。4年过去了,人工耳蜗有没有为他们带来&ldquo 福音&rdquo 呢?记者最近对8名志愿者进行了调查,结果出乎意料。   【正文】   家住山西朔州的梁珍失业已经快两年了,失业的原因是他的人工耳蜗坏了,耳朵听不见了,这让他非常痛苦。   【同期】力声特人工耳蜗临床试验志愿者 梁珍   它坏了之后就像又进了地狱一样,那种感受非常非常的痛苦,只能等待就是特别特别痛苦的一个过程。   【正文】   梁珍告诉记者,小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让他双耳听力严重受损。2009年,他报名参加了力声特人工耳蜗临床试验志愿者,在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免费植入了这家公司生产的人工耳蜗。   【同期】力声特人工耳蜗临床试验志愿者 梁珍00:21:28   他们就是说产品终身不会坏的 就是坏了之后终身保修   【正文】   但是让梁珍没有想到的是,植入的人工耳蜗仅仅用了2年就坏掉了。 梁珍多次和上海力声特公司联系,希望能重新植入一个新的人工耳蜗,但对方称要等新的产品出来以后才能植入,这一等就是一年多。   【同期】力声特人工耳蜗临床试验志愿者 梁珍   他们就开始拖延了,就是说产品需要慢慢的升级,升级了之后自然会通知你的,到后来就没有通知,再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正文】   梁珍说,在植入人工耳蜗以前,他的右耳还有一些残余听力,但是做了手术以后,完全丧失了听力。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像梁珍这样的志愿者不在少数,记者通过互联网采访了湖南、河北、上海、新疆等地的7名力声特人工耳蜗志愿者,除了上海的一名志愿者因车祸撞坏了耳蜗以外,其余的6名志愿者人工耳蜗仅使用两年左右就坏了,使用时间最短的只有6个月。记者了解到,目前志愿者仍在等待力声特公司的新产品上市。他们坏掉的耳蜗至今仍残留在耳朵里,身体已经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同期】河北无极县一志愿者家人   做完手术效果一直不太很好,后来就一直没戴过,我只是听他说漏电。   记者:漏电有什么反应吗?   志愿者家人:漏电舌头发麻啊。   【正文】   有志愿者告诉记者,上海力声特公司为了掩盖事实,威胁他们如果把耳蜗坏了的事情说出去,公司将不会给他们植入新的耳蜗,很多志愿者因此不敢向外界透露他们的信息。由于力声特公司对外界封锁了志愿者的信息,记者只采访到了其中的8人,其他志愿者的耳蜗使用情况至今仍是一个谜。力声特人工耳蜗为何出现这些质量问题呢?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医学总监夏正毅认为,王正敏研发团队转让给力声特公司的技术早已过时了。   【同期】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医学总监 夏正毅23:00   这个产品是王院士发明的 2000年的产品 产品现在都15年 15年前的手机现在还会用吗 对吧 道理是一样的   【正文】   记者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了解到,在技术转让的过程中,范宝华成立了自己的耳蜗公司。他透露说,自己并没有把全部技术转让给力声特公司,而且还在技术资料里做了手脚。   【同期】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范宝华3 16:20   转让给力声特的技术资料那么厚一摞,没有那么简单的 资料是死的,里面还有假的,能搞起来将就将就吧   【&ldquo 院士造假遭举报&rdquo 事件真相之四】人工耳蜗虚假炒作 上市公司成赢家   【导语】   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海南海药的控股子公司,王正敏研发团队研发的人工耳蜗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它并没有给海南海药带来任何负面影响,反而拉动股价不断攀升,这其中有什么奥秘呢?   【正文】   今年11月初,海南海药董事长刘悉承发布一份公开资料称,公司新品人工耳蜗在今年12月份会规模生产,明年有望产生利润。此消息一发布,海南海药股票立马反弹,每股上涨了1.25元。那么,力声特公司12月份到底有没有规模生产呢?12月中旬,记者来到这家公司的生产车间,并没有看到任何规模生产的迹象。   【同期】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   记者:现在有多少人   负责人:现在五十来个人吧   记者:五十来个人 都是学生吗 都挺年轻的 刚招的   【正文】   记者看到,在生产车间,只有1个工人在工作 在公司的库房,记者看到的都是空包装盒,并没有看到他们生产的新产品。   【同期】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工人   记者:一年能生产多少   工人:今年一年几百台   记者:几百台   【正文】   经过调查,上海力声特公司发布的今年12月规模生产的消息并不属实。   【同期】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医学总监 夏正毅   目前来讲不宜打得太开 因为一方面就像你所讲的 产品质量不是特别好 到时候弄得太多过两年 过五年不好还得召回 何必呢 对不对   【正文】   今年4月中旬,海南海药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近期与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慈善总会签署了《大连市夕阳复聪项目合作协议》,由上海力声特向大连市中心医院销售REZ-1人工耳蜗300套。此消息一公布,又一次引发了海南海药股票的波动。但是记者来到大连市慈善总会核实情况后得知,这又是海南海药发布的虚假信息。   【同期】大连慈善总会项目负责人   记者:你们跟上海力声特公司订购了300套人工耳蜗是不是   负责人:不是 没有   【正文】   记者随即又来到大连市中心医院,医院负责人也否认了向力声特公司订购300套人工耳蜗的事实。   【同期】大连市中心医院五官科主任 张庆丰   我们订了一个合同、意向 我们没有执行 当时我们就跟他讲 我们看了看他有好多情况 我们就说我们要进行一次临床试验以后才能决定 但是我们现在通过我们的临床试验发现没有像他们说的那么好   【正文】   记者注意到,海南海药发布订购300套力声特人工耳蜗的消息之前,海南海药的股价是每股9.40元,但在一周之内就涨到11.29元,每股上涨了1.89元。   【同期】大连市中心医院五官科主任 张庆丰   海南海药的董事长刘总 就坐在你这个位子 我就是这么告诫他的 你不要把这些东西当做商业炒作 你炒多大你最后栽多大   【正文】   记者注意到,从上海力声特公司与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签订人工耳蜗技术转让合同以来,在近十年时间里,尽管国家投入了数千万的科研经费,该公司至今没有研发出任何新产品,也没有显著的销售业绩,但海南海药的股票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大幅增长。   【同期】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医学总监 夏正毅   这就是他(刘总)高明的地方 他只要维持这个股票的稳定 给大家看到预期的增长 完全靠公司盈利是挣不了钱的 靠资本运作 (公司)10年六千万(元)变成六个亿   【正文】   记者注意到,海南海药股票在2004年收购人工耳蜗技术到2013年的近十年时间,从最低的每股2.9元涨到了最高的近40元,每股涨了13倍多。   【同期】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范宝华3   他这个公司不是为了生产(人工耳蜗) 他主要为了上市 骗 赚钱   【正文】   记者调查发现,从国产人工耳蜗的研发到批准上市,海南海药集团是最大的赢家,收益不低于6亿元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除了拥有上海力声特公司20%的股份之外,他们还分享了国家投入的数千万元的人工耳蜗专项科研经费 王正敏院士因为国产人工耳蜗的发明专利,在2005年顺利的增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不过力声特人工耳蜗临床试验的志愿者,正在承受手术失败后的煎熬。   【同期】力声特人工耳蜗临床试验志愿者 梁珍   希望大家能够伸出双手的时候救救我,希望我能够康复起来,重新再做第二次耳蜗(手术),让我重新听到,重新找到一份工作,开始我自己正常的生活。(原标题:&ldquo 院士造假遭举报&rdquo 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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