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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相关的资讯

  •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表水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的管理,确保水站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准确地发布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发挥水站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监视作用,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水站的职责分工、资产管理、站点变动、运行维护、数据管理与上报、质量管理、维护维修、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p p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环保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投资建设的水站的运行管理。地方投资建设的水站的运行管理可参照此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二章 职责分工 /p p   第四条 水站的业务管理工作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由地方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托管站)负责,水站的故障维修和风险保障委托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协助总站对辖区内的水站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一。 /p p   第五条 水站的运行维护原则上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承担。采取自愿托管的原则,由总站委托,按年度签署委托协议。 /p p   第六条 负责水站维修工作的专业服务机构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确定。总站与其按年度签定维护维修与风险保障合同,报总局审批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三章 运行和质量管理 /p p   第七条 托管站要设立水站的运行管理部门,明确专职人员,建立水站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p p   第八条 每个水站配备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环境监测和相关专业知识,必须参加总站组织的技术培训。总站根据《国家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详见附件二)对水站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 /p p   第九条 水站运行维护技术人员如有变动,须通知总站,并提供替代人员资料,以便安排培训考核工作。 /p p   第十条 托管站对水站应实施“日监视、周巡检”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即每个工作日须有专人实时监视,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处理。每日至少一次采集并存取数据,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维护,记录远程监视及维护维修结果备查。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三。 /p p   第十一条 托管站对水站应实施“周检查、月比对”质量管理制度。即每周一次标准溶液检查测试,每月一次实际水样的实验室比对测试,结果按规定上报。 /p p   第十二条 托管站对上报数据的质量负责。如果在线监测仪器运行出现故障或监测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应采用实验室分析数据。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四。 /p p   第十三条 总站、省(自治区、直辖市)站将实施现场质量管理检查与现场质控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密码质控样进行考核。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四章 数据管理与周报上报 /p p   第十四条 托管站应配备专用计算机,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水站的监控软件与原始数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弄虚作假、修改监测的原始数据。专用计算机不能用于上网和玩游戏。其他经授权具有水站监控软件的单位必须按总站的管理要求进行远程监视或调取数据,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水站任何控制参数。 /p p   第十五条 托管站必须按时上报周报数据。每周一上午12点之前必须完成上周的周报数据传输。水站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上报实验室分析数据。与上周相比较水质发生类别变化时,应核实原因并给予说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五。 /p p   第十六条 托管站在上报总站周报数据的同时,应将周报数据上报本市、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如果在各种公开媒体上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与总站发布的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五章 设备维修 /p p   第十七条 水站实施故障报修制度。一旦发生故障且托管站无法解决时必须及时向专业服务机构报修。专业服务机构服务程序详见附件六。 /p p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备品备件采用定期发放与按需订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备品备件的使用周期,总站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定期发放。托管站也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出合理的发放时间。总站根据仪器供货商的报价不定期公布备品备件价格。专业服务机构受总站委托,在巡检或现场维修时,可以对失效的备品备件直接更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六章 运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p p   第十九条 水站运行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是保证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专项业务工作费用。由总站根据与托管站签定委托运行管理协议书,按年度下拨至各托管站。 /p p   第二十条 运行费实行“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原则。运行费的使用范围详见附件七。水站运行费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从下一年度的运行经费中扣除,并上报总局。 /p p   第二十一条 运行经费实行年度决算制度。每年年底之前,托管站根据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上报年度决算。总站将不定期派人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p p   第二十二条 运行经费根据水站的实际运行时间按比例支付,在下一年度的预算中调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七章 资产管理 /p p   第二十三条 水站的资产由总站负责按国有资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并进行固定资产建帐。托管站作为水站的管理和使用单位按总站要求管理使用。总站可根据实际情况调配水站仪器设备。 /p p   第二十四条 托管站必须遵守总局、总站有关水站的管理规定,做好水站的运行管理工作。托管站负有水站资产的保护职责。凡是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失,由托管站负责赔偿。 /p p   第二十五条 水站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一般为八年。水站仪器设备的变更或报废,由总站负责向总局申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八章 站点变动 /p p   第二十六条 当水站所在断面的代表性或水文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建站目的和条件时,或水站由于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正常运转时,总站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总局申请移动或撤消该水站。水站移动所需费用由总局负责。 /p p   第二十七条 受地方建设项目或规划的影响,水站需要迁址时,托管站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站报总局批准后方可迁址。迁址所需的费用由托管站负责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九章 考核与奖惩 /p p   第二十八条 总站负责按年度对水站的运行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根据托管站对有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水站的运行情况、周报上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及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八。 /p p   第二十九条 对于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总站将采取通报批评、暂停运行费用、申请撤消水站等措施:无正当理由未定期上报水质周报数据 无正当理由长期停止水站运行 擅自更改原始数据 避雷设施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且未采取改进措施 违反经费专款专用规定 对水站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 /p p   第十章 附 则 /p p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总站负责解释。 /p p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a56ae4ea-5790-40cb-9b21-a231ef606501.pdf" 水站管理职责分工.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6157c924-f577-4187-bbc2-bb7ff9ff1ffe.pdf" 持证上岗考核制度.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45c52da-a768-40dc-8639-28c219af54fd.pdf" 水站日常维护保养细则.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307392fb-9de9-4357-84a6-fc27f3490ff5.pdf"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实施细则.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5a3e318e-b3aa-44d3-bda6-c2c0f52d0148.pdf" 周报上报制度.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a57af86e-eaa9-4938-b8f8-7f715163e372.pdf" 专业服务机构维护维修管理办法.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b8edb9a4-3da8-4be9-87bb-092800bb9df1.pdf" 运行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0/ueattachment/2747f50f-4242-4c91-95b5-dccf607f231b.pdf" 水站运行考核办法.pdf /a /p
  •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及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培育构建在沪战略科技力量,研究修订了《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8月23日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2021-2035年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上海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集聚培养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合作交流的创新策源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面向国家与本市重点发展战略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获取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打造创新策源和人才高地,构建具有本市特色的科技创新实验室体系。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而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以及“创新价值导向、产学研融通发展、科学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定期评估和分类考核。第五条 鼓励多元化投入,推动相关单位、各区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实验室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主使用。第二章 职 责第六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市重点实验室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发展计划、相关政策,指导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二)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三)组织对重点实验室运行绩效评估,制订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确定专业评估机构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审定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报告,公布评估结果,接受和处理申诉等。第七条 上海市教育、国资、经济信息化、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有关委办局、中科院上海分院、各区人民政府是重点实验室的推进部门(以下简称推进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按照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二)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各区人民政府提出市区共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议。(三)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所需保障条件。(四)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八条 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二)对于市财政下拨的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应给予不低于1倍的经费支持。(三)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以及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四)对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绩效进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委做好评估,为实验室评估提供支持和保障,审核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市科委审核。第三章 建 设第九条 市科委根据国家与本市重点发展战略和领域需求,会同相关推进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规划、遴选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按照数理、化学、天文与空间、地球科学、环境、生物学、医药、农业、信息、材料、制造、工程、能源、海洋、综合交叉等15个领域,根据研究性质予以分类建设:(一)基础研究类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是瞄准世界科技基础前沿和交叉学科方向,在本领域提出新问题、发现新现象、认识新规律、获得新知识、建立新理论,产出具有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引领领域发展方向。(二)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需求、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方向,凝练本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提出原创性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三)前沿技术研究类重点实验室。主要任务是聚焦本领域未来技术更新换代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的前沿引领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支撑重大技术发现和战略性产业发展。第十一条 推进市区共建重点实验室的布局建设。主要任务是围绕各区科技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由各区推荐申报、市科委择优遴选,各区自行支持、自主管理。第二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应重视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科研伦理和安全保密规定。tion
  • 甘肃出台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为加快创新型甘肃建设步伐,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规范全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甘肃省近日出台了《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在原有《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经过几年运行实践,总结经验,修订完善形成的。   省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的科研实体,是甘肃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研发活动、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和甘肃省科技发展方针,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性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办法》分六章、三十五条,对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职责、设立程序、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估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指出,省级财政将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将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办法》强调,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是省重点实验室的后备队伍,设立程序将参照省重点实验室运行。 《办法》规定,省科技厅每3年对省重点实验室组织评估1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对于评估为优秀的重点实验室,省财政将给予连续支持,符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 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
  • 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8〕6号 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h1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 } .h2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h3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DIV.union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DIV.union TD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标准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源 监控设施 运行管理 通知 附件: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是指从事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活动,分为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化运行单位的社会化运行和排污单位自运行两种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包括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活动。  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和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六条 国家支持鼓励设施社会化运行服务业的发展。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施运行要求   第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选型、安装、运行、审查、监测质量控制、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第九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必须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第十条 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社会化运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 所有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岗位培训,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第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半年向其报送设施运行状况报告,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三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常年备有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备用整机或关键部件。  第十四条 运行单位应当保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将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情况的,运行单位应当事先报告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时段等情况,递交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方案,并取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设施的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相关工作均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标准。  第十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维修、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第十六条 在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产权所有人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委托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营资质证书的运行单位,并签订运行服务合同。  运行合同正式签署或变更时,运行单位须将合同正式文本于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不得损坏设施或蓄意影响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委托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对设施运行单位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服务的建议;  (二)应为设施运行单位提供通行、水、电、避雷等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时,需提前告知运行单位,同时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举报设施运行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运行单位的正常工作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不得将应当承担的排污法定责任转嫁给运行单位。  第十九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二)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  (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举报排污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运行水平。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行使以下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权:  (一)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依法获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是否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在有效期内从事运行活动;  (二)社会化运行单位是否与委托单位签订运行服务合同,合同有关内容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得到落实;  (三)运行单位岗位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岗位培训;  (四)运行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比对监测、定期校准维护记录、运行信息公开、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管理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五)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联网,并准确及时地传输监控信息和数据;  (六)运行委托单位是否有影响运行单位正常工作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七)运行委托单位和运行单位是否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运行委托单位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监测数据提出异议时,县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的标准进行比对试验等监测工作,由县级以上环境监察机构确认责任单位,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出现检查不合格的情况,可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社会化运行单位可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运营资质进行降级、停用、吊销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运行监督管理权力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  (二)不得无故干预运行单位的正常运行业务;  (三)为运行委托单位和运行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四)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及谋求个人和单位的利益;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个人或组织参与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活动的监督。  个人或组织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是指列入国控、省控、市控及县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的排污单位;重点监控企业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运行单位包括社会化运行单位和自运行单位。  社会化运行是指已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其提供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经营服务活动。  自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自行从事其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或组织如实举报设施运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给予奖励,并有义务为举报者保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 聚光通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试点验收
    8月18日,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试点工作验收。   当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处长杨子江等一行专家在聚光科技,对公司“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并现场召开验收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聚光科技关于试点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对整个系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评估。   扬子江处长及与会专家对该公司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与会专家认为,聚光科技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建设中已经形成了一个规范的管理模式,系统总体建设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希望聚光科技在环保监控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努力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次验收组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环境保护部科技司、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保厅监测与信息处、杭州市环保局信息中心、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以及相关省、市环保厅(局)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专家30余人组成。随后,各位领导及专家就"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展开了广泛的研讨。
  • 河北发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p   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发布通知,印发《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从职责分工、建设、运行管理、考核评估与动态管理等方面对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进行了规定,其中要求研究院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研究院专家指导委员会应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上下游企业的技术经济专家和研究院负责人员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人数一般为9-15人,其中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的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 /p p   具体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strong /p p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p p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p p   现将《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遵照执行。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2/ueattachment/b1e5cfbe-6361-4377-88a0-910ea89ee57e.docx" 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18日 /p p br/ /p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全文)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2008年8月29日,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从1984年开始组织实施,近年得到了快速发展,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20个,固定人员1万余人,仪器设备总值80多亿元。在统筹部署、适度新建、定期评估、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等创新制度的推动下,国家重点实验室已经成为我国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在科学前沿探索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方面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原来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已执行六年,得到了科技界的广泛认同,对规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指出,“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其运行和管理的整体水平。”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从2008年起设立了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从开放运行、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三方面,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的力度。设立专项经费有利于营造宽容失败、摒弃浮躁、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标志着国家重点实验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专项经费的设立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在总结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组织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科技部联合财政部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代表的意见,修订工作历时近一年。 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第一,明确提出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第二,针对专项经费的支持范畴,明确了自主研究课题、访问学者制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研制等内容的程序、要求和办法;第三,提出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发展要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的原则,并提出相应措施;第四,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增加年度计划和总结、对部分实验室抽查等内容,建立运行管理中的“预警机制”;第五,进一步强化对学术委员会的要求,确保学术委员会发挥作用;第六,进一步强化依托单位职责,明确依托单位应优先支持实验室发展。新的管理办法还强调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共享、数据共享、科学普及、成果转化、与企业合作等内容。 科技部、财政部还将联合制定发布《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科技部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同时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更好地发挥实验室评估的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技部对2003年制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进行了修订。同时附有《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详情请见: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与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详情见附件)附件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征求意见反馈单.doc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 中国电子显微镜运行管理开放共享平台分会场顺利召开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中国电子显微镜学会、仪器信息网联合报导: /strong 11月22日,2020年全国电子显微学学术年会在成都召开。今年,对于全世界的人们都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疫情从新春肆虐至今未除,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今年,对于学会而言则是成立四十周年值得纪念的重要时刻。因此,今年的年会主题为“显微学激发新希望”,会议期间大家回顾历史,憧憬未来,大会报告格外精彩。与此同时,十个分会场的报告同样精彩纷呈,盛况空前。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pic/2a9f525f-7228-46d0-9833-f2b925748ca6.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大会现场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第十分会场“全国电子显微镜运行管理开放共享实验平台分会场”(以下简称:共享实验平台分会场)上午的分会报告,在分会主席韩玉刚(中国科学院生物物流研究所)研究员,郭振玺、张文娟等老师以及秘书处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众多教授、专家、同行的支持,会议顺利召开。会议期间大家围绕“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开放共享、自主创新”等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获得良好的效果。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pic/eb6790ea-9d48-4bf7-aa2e-1020ce3882ef.jp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第十分会场现场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27, 108, 9) " strong br/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27, 108, 9) " strong 公共平台的建设与开放共享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3号早上8点30分,平台分会座无虚席,大家迎来了分会首个报告《显微镜开放共享与查重评议工作介绍》,报告人是来自国家科技部平台中心徐振国研究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文)出发,徐振国研究员详细的讲解了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具体要求、政策制度等,并具体分析了目前国家显微镜开放共享的现状与不足。随着国家的大力支持,近年来科研大型仪器设备与平台建设无论是速度、力度与规模都逐步增长。在此背景下,公共平台的共享开发与大型设备的查重评议显得尤为重要。基于《中央级新购大型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徐振国研究员详细介绍了查重评议流程和显微镜采购的查重评议情况与成效。据统计,截止2020年10月,今年中央级单位计划申请采购仪器总台(套)数为54757台(套),经查重评议减少的仪器采购数量减少14614台(套),直接节约经费266.73亿,这充分展现了查重评议工作的重要性。最后,徐振国研究员还对显微镜采购的查重评议工作进行了肯定,也对显微镜开放共享提出来希望和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接下来两天的会议中,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中南大学、天津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等单位纷纷汇报了各自的开放共享情况、举措、成效与问题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西安交通大学孟令杰教授的报告题为《西安交通大学共享平台规划建设和运行成效》。报告中,孟令杰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西交大分析测试中心的运行与共享情况,完美的体现了以少量的设备服务于众多的学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中心设备平均年共享机时约2300小时,远超校内设备年均1490小时;为各平台的开放共享提供了大量宝贵的经验。西安交通大学设立了不同等级的公共共享平台,包括12个专业平台、22个院级平台以及8个校级平台。近年来,西安交通大学的发展与创新港的建设备受关注,为此,孟令杰教授也细致的讲解了创新港校级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从中心建设、共享系统、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剖析与经验分享。最后,他提出了设备建设需合理规划、分类管理与考核、加强技术队伍与人才梯队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来自于上海交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何琳研究员以《大型电镜共享平台的安全管理》为题,简要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基本情况与设备运行管理、共享开放的情况。开放共享是目标,而安全则是前提。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也是实验室良好运行的基础。据何琳研究员介绍,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的举措,包括建立多级安全责任体系即“中心-平台-机组-实验室”,设立相应的安全员与安全责任人,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程度;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培训,2019年进行安全培训1300余人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验室安全无小事,既关系到实验室人员与用户的安全,更关系到中心与学校的发展,何琳研究员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育课,其实行的安全管理模式也为其他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27, 108, 9)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实验室的建设是基础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先进的设备平台是高质量数据获得的基础,也是打开众多科学问题的钥匙,然而高端精密仪器设备往往对于环境指标提出了严苛的要求。为此,基于多年的环境改造工作经验北京大学郭振玺博士作了《高端电镜环境技术改造要点》的报告,细致的探讨了高端电子显微镜环境改造的意义与技术要点,从温湿度控制到地线设置,从磁场干扰到振动影响,从技术指标到验收要点,系统而详尽的给出了显微室建设的核心问题的解决思路,为高端电镜平台的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北京理工大学邵瑞文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时金安博士、重庆大学李经纬博士、北京工业大学陈艳辉研究员等分别分享了球差校正电镜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宝贵经验,既让我们体会到了平台搭建的不易,更体现了电镜人做事的精益求精的精神,为球差电镜平台的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冷冻电镜中心戴阿光教授分享了后疫情时代P2冷冻电镜平台建设的、经验,戴阿光教授从平台建设及要求、设备情况、管理制度、研究方向等方面向大家介绍了P2级电镜室的建设要求,也为大家展示了一个先进的P2冷冻电镜平台。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而南方科技大学的吴静博士则是以《南方科技大学冷冻电镜中心的运行及优化管理》为题,向大家展示了国内最先进的冷冻电镜平台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南科大冷冻平台的建设也让大家感受到了国家与地方政府对大型仪器平台以科研工作的高度重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实验室与设备的维护管理,对于设备的长久稳定、高效运行至关重要。北京工业大学闫鹏飞教授以《分享STEM 高分辨模式下图像毛刺问题产生的原由和消除历程》为题,报告了其所负责的球差电镜运行中高倍HAADF成像下存在着强烈的毛刺现象及解决过程。历经多次的场地检测与外围因素探索(包括机械振动、电磁干扰)无果的情况下,锁定罪魁祸首是440HZ的低频信号干扰,而当影响源被确定为是循环水堵塞之后,终于得以解决。闫鹏飞教授现场的经验分享和寻找问题的心路历程引起了听众热烈的反响和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西安交通大学的任子君老师,强调了日常保养(小保养)以及公司定期的保养(年保/大保养)的重要性,通过定期的保养可有效的维持设备性能指标的稳定,同时也能及时排查与预防设备故障,确保设备高效运行。无论是闫老师“寻根问底”的追凶,还是任老师的提前预防的举措都反映了电镜管理者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与坚持不懈努力寻求真理的精神,这也激励着我们每一位电镜管理与操作人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27, 108, 9) " 运行制度是开放共享的保障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电子显微镜测试与研究工作,因其巨大的需求量、特殊的工作性质(需要的大量的人为操作)与数据分析的专业性,一方面导致了电镜开放运行机时普遍高于其他设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与健康问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正如中南大学颜宁博士等人提出的,目前电镜公共平台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测试需求量大,如何更快的满足用户(老师和学生)的科研/检测需求已是当务之急。2)测试费用难于收取,设备维护费用高昂,难以为继。3)透射电镜对样品的要求极高,常需反复尝试,工作人员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却常难被理解。4)晋升通道难以畅通,各单位实验室工作老师或多或少面临着不同层度的考核和晋升的尴尬与难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两天的会议中,兰州大学(张宏)、中南大学(颜宁)、天津理工大学(习卫)、上海交通大学(何琳、赵晓然)、重庆大学(张斌)、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化细胞所(边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俞珺璟副研究员)等人纷纷就以上相关问题,分享了各自所在(电镜)平台的运行、管理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与不足。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张宏博士指出,兰州大学在国内率先实行了保修制度,有效的解决了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极大的方便了设备的开放共享。习卫博士担忧地提到,因为学生自主的操作给仪器带来了极大的损伤(性能指标大幅下降),无耐之下只能只得放弃自主培训,但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备的运行效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加强管理与责任划分或许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颜宁博士详细介绍了其中心在学生培训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根据学生需求的不同开展分级制的培训方案,具有不同操作等级的操作人员可以预约使用不同时间的机时,既缓解了测试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解决了长时间排队的难题。兰州大学、重庆大学等进一步通过会员制度,在非工作时间的利用率,共享开放等方面得到了大幅的提升,有效的改善了设备机时紧张的问题,同时降低用户的测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声誉。此外,轮岗制度、激励制度等对于平台的高效运转与人员积极性也起到了有益的作用。高效的运行机制与高度的开放共享,所带来的众多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充分发挥了大型公共平台在助力学科建设、促进交叉融合方面的重大作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27, 108, 9) " 勇于开拓,自主创新,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与设备的研发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自主创新,作为本分会的另一个重要主题,于24日上午进行了集中的讨论。首先,北京大学的徐军教授以《北京大学电镜室在仪器研发道路上的探索》为题,分别介绍了其所在团队在场发射电子源、阴极荧光系统、电子束曝光机等核心部件与仪器的研制方面的经验与突破。徐老师生动的讲述了设备研制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与关键技术难题的解决过程,以及设备实验效果与前景。场发射电子源的研制不但有望突破仪器厂商的“垄断”限制,同时也有望实现自主产权的高质量电子源;电子束曝光机的研制更是向“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发起挑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随后,北京工作大学张跃飞教授分享了扫描电镜原位功能自主开发与运行经验(《扫描电镜中集中原位分析测试功能开发与应用》),介绍了其课题组多年来在扫描电镜自主研发工作上的历程与贡献。系统讲解了原位SEM/AFM联用系统、原位SEM电化学功能、原位SEM高温拉伸成像系统等开发与应用。特别的,由张老师团队开发的扫描电镜原位力学-高温实验技术方案与相应产品以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报告中张老师向大家展示了原位高温实验、原位EBSD和原位-高温EBSD实验结果,异常精彩。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前面我们已领略了徐军与张跃飞两位资深教授及团队在仪器开发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与丰硕的成果,来自北京工业大学的张晴博士与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的唐旭工程师则让我们目睹了年轻一代人在自主创新与仪器开发方面的潜力与努力。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张晴博士汇报了透射电镜原位原子尺度多场耦合实验平台开发及应用工作,为未来优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透射电镜原位样品台的商品化奠定了基础。而唐旭老师则自主研发了“透射电镜样品等离子清洗和样品杆存储集成装置”,同时具备样品等离子清洗,样品杆真空存储和TEM,3D APT样品真空存储三大功能,该设备技术指标与同类进口产品相近,设计理念和实用性更优,打破了国外相关的技术垄断。以上的设备研发工作对推动电子显微镜领域配套装置的国产化和自主创新意义非凡,得到了同行的一致肯定和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此外,福建中医药大学陈文列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的陈明霞(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温州医科大学验视光学院张军老师(教授)、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科学院电镜中心孙宁老师等人就样品的制备技术进行了细致的分享,让与会的同仁收获良多。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郑爱国研究员、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刘家龙老师、郑州大学张洋老师等分别分享了电镜在各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与创新研究结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经过一天的大会报告,两天的分会报告,与会人员交流充分、讨论积极,不但收获了丰富的管理与工作经验,更建立了良好的友谊,为后续工作的开展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纷纷表示期待明年电镜年会再相会。 /p p br/ /p
  •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考察聚光科技南宁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
    2010年9月6-7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率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第二督察组到广西进行督察,查阅了广西节能减排档案资料,深入钦州、南宁、玉林、北海、来宾、柳州6市,对24个节能减排项目和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广西今年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解析。   在督察期间,张力军副部长考察了我公司安装在南宁华劲纸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在听取我公司代表对该系统做详细的介绍的基础上,并亲自操作了系统的自诊断智能化功能,最后向大家指示: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系统是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工具,应该扩大该系统的覆盖范围。
  • 杭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药品检测车的管理,充分发挥检测车“掌握信息、快速筛选、靶向抽样、目标检验”的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实行车长负责制,车长负责制定年度运行计划、检测车运行期间的管理及各辖区局协调沟通 检测车专车专用,在执行药品监督检查和抽样任务时用车要记录完整、真实 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车载系统操作规程及其它适宜方法进行样品筛查,对筛查未通过的样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针对性抽样,并将抽取的样品及时送市药品检验所,进入药品检验程序。   规定要求:每次检测工作结束后,应退出仪器操作软件,关闭计算机和近红外光谱仪电源,拆除电源电缆、光谱仪和计算机的连接和光线探头,并检查其他仪器设备是否恢复原始状态 检测车在进行药品检测时,应保持适宜的检测环境,一般温度应控制在10~28℃,相对湿度控制在35 %~75 % 使用外接电源时,应保证电压的稳定 检测人员对检测车设备的密码、数据和涉及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严禁向公众和媒体透露。
  • 160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计划采购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5000202202000039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47.2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采购项目 1 详见附件 1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25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投标人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投标人注册”进行注册。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营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三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546-801961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庐山路1188号 联系方式:0546-8265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46-8265696
  • 2020年全国电子显微学学术年会-中国电子显微镜运行管理开放共享平台分会场日程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20年全国电子显微学学术年会将于11月21-25日(21日报到,25日离会)在成都市新希望高新皇冠假日酒店召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大会设立有大会报告和分会场报告。分会场包括: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一分会场:显微学理论、技术与仪器发展;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分会场:原位电子显微学表征分会场;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分会场:功能材料的微结构表征分会场;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四分会场:结构材料及缺陷、界面、表面,相变与扩散;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五分会场:先进电镜技术在工业材料中的应用;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六分会场:扫描探针显微镜分会场(STM-AFM);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七分会场:扫描电子显微学(EBSD)分会场;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八分会场:低温电子显微学表征分会场;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九分会场:生命科学显微成像技术研究分会场;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分会场:中国电子显微镜运行管理开放共享平台分会场。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日前,大会报告及各分会场报告日程公布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151, 72, 6) font-size: 14px " ( /span /strong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1119/565222.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151, 72, 6) font-size: 14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51, 72, 6) font-size: 14px " 点击此处连接查看 /span /strong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51, 72, 6) font-size: 14px " /span /strong /a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151, 72, 6) font-size: 14px " ) /span /strong /span 。其中,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十分会场:中国电子显微镜运行管理开放共享平台分会场,日程安排如下: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7d444f1d-08e7-4e36-a533-84d2ec1a5cfe.jpg" / strong br/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411ccab1-ced6-4359-bd4f-4d795247f84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874513e1-194b-421f-8a61-7477e59b0d7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bb8933ec-019d-42c8-ba63-25dd4e64930f.jpg" / /p
  • 详解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包括核技术利用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整备、包装、送贮、运输、入库、贮存、清库和清洁解控等环节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其他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可参照执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介绍到,伴随核技术利用行业的快速发展,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呈现不断增加趋势,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方式和形态也发生变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营单位在多年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和废物库管理工作中,缺乏统一的参照标准,包括收贮范围、收贮要求、收贮程序、运输要求和入库程序等。本规范通过研究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收贮的规范化操作要求及各省已建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管理经验,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行管理技术规范,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从标准层面而言,目前,与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直接相关的标准只有《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和建造技术规范》(HJ1258-2022),该规范规定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前期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对废物库运行阶段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收贮过程和库房管理中各项工作要求进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辐射防护要求描述如下:装卸作业前,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必要时穿辐射防护服)、工作鞋或鞋套,戴工作手套、安 全帽,佩戴个人剂量计,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经卫生通过间进入作业现场。入坑操作完成后,用表面污染检测仪对人体体表进行检测,如无污染,将鞋套放入专用收集箱,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 放入专门工作柜;如有污染,则经去污、淋浴并再次检测确认体表无污染后方可经卫生通道离开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测量车内外辐射水平,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满足 GB 18871 表面污染限值要求后方可驶离库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中已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场所及环境监测范围、布点原则、监测项目和频次有明确规定。本规范要求按照 HJ 61 执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场所及环境监测范围、布点原则、监测项目和频次参照如下表:本标准的编制遵照了以下法规,参考了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 第 6 号,2003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 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 449 号, 3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3.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562 号,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612 号,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5.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11 号, 2010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6.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25 号,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7.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38 号,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18 号,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安全规定 GB 913210. 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 GB 118061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887112.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 GB 1271113.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 1450014.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 GB 14569.11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 3890016. 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特性鉴定—水泥固化体 GB 4193017.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18.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和建造技术规范 HJ 1258 419. 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的特性鉴定 EJ 118620.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容器 钢桶 EJ 104221.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最小化 HAD 401/1122. 核技术利用设施退役 HAD 401/14 附件: 1.城市放射性废物 库运行 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城市放射性废物 库运行 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三年内上收交第三方运行管理
    “需要强调的是,只是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而地控点监测事权还在地方政府,其监测数据用于地方政府考核下级政府,这也符合‘谁考核、谁监测’的改革原则。”一位环保部官员分析。  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根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所谓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并非各级地方政府的所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都上收至中央政府,而是说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中的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给中央政府。”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对记者解释,“这一事权本来属于中央事权,所谓上收本质上是一种回归。”  “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并争取下半年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将明确未来三年内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三步走’的具体操作方案。”罗毅介绍。  上述改革只是环境监测改革的一部分。2015年7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  记者获悉,该方案近期即将由国务院印发。  上收的只是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  罗毅解释,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依据的是“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中央政府负责国家环境质量考核,那么国控点监测就应该由中央政府负责。  “实际上,过去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名义上归中央,但实际上支出责任却在地方,处于事权与支出责任不一致的状态。”罗毅分析,在操作层面,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由省级环境监测站负责,通常中央财政给其提供很少的补贴,其运行和管理主要还是依靠地方财政来保障。  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记者分析,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在地方、考核在中央”的局面,而有些地方行政部门出于考核的压力可能会产生干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冲动,因此,难以避免会产生一些数据造假的现象。  从干预的方式来看,五花八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手段: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随意篡改监测数据 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设置,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因此,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势在必行。“需要强调的是,只是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而地控点监测事权还在地方政府,其监测数据用于地方政府考核下级政府,这也符合‘谁考核、谁监测’的改革原则。”前述环保部官员分析。  以北京空气质量监测为例,国控监测点共有12个,市控监测点共有35个。事权需要上收的只是前者,而后者的事权将依然保留在北京,具体由北京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监测。  “国控点监测的事权上收到中央后,并非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负责运行和管理,而是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去运行和管理,这样可以从根本上避免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受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罗毅分析。  环保部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对记者介绍,不同于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事权依然在地方政府,并未上收中央政府。  “三步走”方案初定  记者获悉,环保部已经初步制定了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三步走”的方案。  “初步考虑,今年年底前,争取完成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 2016年,同时推进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 到2017年底,争取完成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罗毅透露。  环保部的一位官员介绍,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与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建设和完善是同步推进的。  据其介绍,在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里,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是最为成熟的,目前全国已经完成1436个国控点的建设和运行 地表水质量监测网络还有待完善,目前已经完成了972个国控点的建设和运行,计划将国控监测点的数量扩充至3200个左右 土壤质量监测网络最不成熟,当下环保部正在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已完成点位布设。  “需要指出的是,上收的水环境国控点监测事权仅仅限于地表水,并不包含地下水。”朱建平解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的职责在国土与水利部门,两部门正在推进建设全国地下水监测网。  环境保护部规财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环保部已在上述改革的资金保障方面作出安排,25亿元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之一就是保障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一位地方环保官员对记者分析,在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给中央政府后,国控监测点将交由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负责运行和管理,但这也未必能够完全杜绝数据造假,因为第三方机构也可能像地方政府一样去造假,这就要求国家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  目前,环保部已经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技术判定细则》,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预计这两份文件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出台。
  • 关于召开“燃煤电厂SCR脱硝系统运行管理及空预器堵塞技术交流研讨会”通知函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召开“燃煤电厂SCR脱硝系统运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管理及空预器堵塞技术交流研讨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通 知 函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简称“计划”)规定东部地区新建煤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烟尘、SO2、NOx 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mg/m3、35mg/m3、50mg/m3(基准氧含量 6%条件下),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超低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超低排放限值 且要稳步推进东部地区现役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鼓励其他地区现役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但是空预器积灰、堵塞一直是电厂人的难题,近期又不断出现脱硝领域的新技术试验研究。为充分有效解决超低排放形势下燃煤电厂SCR脱硝系统在锅炉负荷波动大烟气变化大的情况下NOx达标排放,及交流探讨脱硝催化剂再生、废弃催化剂无害化处理、催化剂性能检测、SCR管理服务、承接脱硝提效改造工程、氨逃逸监测、空预器堵塞与低温省煤器改造等影响机组生产运行问题。定于2019年10月召开“燃煤电厂SCR脱硝系统运行管理及空预器堵塞技术交流研讨会”。 /p p   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一、组织单位: /p p   主办单位:能源环境发展促进网 /p p   技术支持: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p p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p p   支持媒体:仪器信息网 /p p   二、会议安排及地点: /p p   报到时间:2019年10月30日 /p p   会议时间:2019年10月31日 /p p   参观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 /p p   参观项目: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检测与评价实验室 /p p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酒店地址另行通知) /p p   二、会议相关议题(不限其他): /p p   超低排放形式下氨逃逸检测和空预器问题面临的挑战 /p p   高效SCR 脱硝技术在丙烯腈催化剂生产装置上的侧线试验 /p p   低负荷掺烟对燃煤锅炉 NOX 生成及SCR 脱硝控制的研究 /p p   燃煤电站尿素热解 SCR 脱硝优化系统 /p p   SCR 脱硝催化剂寿命管理研究、检测与寿命断评估技术 /p p   锰基低温 SCR 脱硝催化剂抗硫抗水性能研究进展 /p p   失活SCR 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试验研究 /p p   SCR 脱硝装置大颗粒灰拦截技术试验研究 /p p   回转式空预器漏风原因分析及对策 /p p   空预器密封回收系统节能改造 /p p   空预器中硫酸氢铵形成特性及其对颗粒物排放的影响 /p p   臭氧氧化脱硝技术研究进展 /p p   氧化法烟气脱硝技术的研究进展 /p p   低氮燃烧与 SCR 脱硝技术相结合的改造 /p p   火电厂吹灰器常见故障分析与解决方案。 /p p   三、参会单位: /p p   各发电集团、发电厂、设计院、研究院所、高校 工程总包商及相关技术施工单位,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 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管理人员 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投资企业等。 /p p   四、参会费用: /p p   1、发电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会务费 1800 元/人 /p p   (会前一周办理转账:会务费1500元/人) /p p   2、设备厂商会务费 3300 元/人(会前一周办理转账:会务费 /p p   3000元/人,同一单位报名 2 人以上,免费会场发放资料) /p p   3、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p p   4、会议协办、主题发言、企业宣传等相关情况请咨询会务组。 /p p   五、优秀论文征集: /p p   本次会议面向全国征集与主题相关的报告、论文、调研结果,优秀作品将安排在会场做发言,请于 10月 18日前提交至电子邮箱: cecepin@163.com。 /p p   六、联系方式: /p p   联系人: 吴壮 18514217930(同微信) /p p   邮 箱:cecepin@163.com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能源环境发展促进网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9.11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燃煤电厂SCR脱硝系统运行管理及空预器堵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技术交流研讨会回执表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83" style=" border: none margin-left: 9px margin-right: 9px" tbody tr style=" height:40px"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10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40" p style=" margin-top:1px"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 nbsp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left:7px line-height:20px"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单位名称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581" colspan=" 10"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40"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27px" td width=" 101" rowspan=" 5"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nbsp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nbsp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top:1px"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 nbsp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top:0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19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参会代表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101"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p style=" margin-top:5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30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姓 名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88"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p style=" margin-top:5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18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职 务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128"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p style=" margin-top:5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39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手 机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157"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p style=" margin-top:5px margin-right: 44px margin-bottom:0 margin-left:44px margin-bottom:0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邮箱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108"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p style="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 text-indent:16px line-height:25px"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住宿方式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0px" td width=" 101"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0" br/ /td td width=" 88"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0" br/ /td td width=" 128"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0" br/ /td td width=" 157"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0" br/ /td td width=" 57"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0" p style="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 line-height:25px" 单住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5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0" p style=" line-height:25px" 合住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2px" td width=" 101"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2" br/ /td td width=" 88"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2" br/ /td td width=" 128"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2" br/ /td td width=" 157"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2" br/ /td td width=" 57"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2" p style=" line-height:25px" 单住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5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2" p style=" line-height:25px" 合住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1px" td width=" 101"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1" br/ /td td width=" 88"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1" br/ /td td width=" 128"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1" br/ /td td width=" 157"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1" br/ /td td width=" 57"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1" p style=" line-height:25px" 单住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5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1" p style=" line-height:25px" 合住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27px" td width=" 101"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br/ /td td width=" 88"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br/ /td td width=" 128"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br/ /td td width=" 157"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br/ /td td width=" 57"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p style=" line-height:25px" 单住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5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27" p style=" line-height:25px" 合住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166px" td width=" 10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166"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nbsp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nbsp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top:1px"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3px" & nbsp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left:7px"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16px"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参会费用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581" colspan=" 10"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166" p style=" margin-top:5px margin-right:15px margin-bottom:0 margin-left:16px margin-bottom:0 line-height:130%" span style=" font-size:17px line-height:130%" 1、发电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会务费 1800 元/人;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130%" □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top:5px margin-right:15px margin-bottom:0 margin-left:16px margin-bottom:0 line-height:130%" span style=" font-size:17px line-height:130%" (会前一周办理转账:会务费1500元/人);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130%" □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top:5px margin-right:15px margin-bottom:0 margin-left:16px margin-bottom:0 text-indent:0 line-height:130%" span style=" font-size: 17px line-height:130%" 2、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7px line-height:130%" 设备厂商会务费 3300 元/人;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130%" □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top:5px margin-right:15px margin-bottom:0 margin-left:35px margin-bottom:0 line-height:130%" span style=" font-size:17px line-height:130%" (会前一周办理转账:会务费3000元/人,同一单位报名 2 人以上,免费会场发放资料);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130%" □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3px" td width=" 683" colspan=" 1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发 票 开 票 信 息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nbsp 增值税专票( ) 增值税普票(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培训费□& nbsp 会议费□ /span /strong /p /td /tr tr style=" height:33px" td width=" 10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发票抬头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280" colspan=" 4"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d width=" 109"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税& nbsp & nbsp 号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192"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33px" td width=" 10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开票地址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280" colspan=" 4"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d width=" 109"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开票电话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192"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33px" td width=" 101"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开 户 行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280" colspan=" 4"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d width=" 109"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银行账号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192"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33px" td width=" 165"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发票快递地址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518" colspan=" 9"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r tr style=" height:33px" td width=" 165"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7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发票快递收件人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216" colspan=" 3"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d width=" 89" colspan=" 2"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p style=" margin-top:11px margin-right: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23px margin-bottom: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电话 /span /strong /p /td td width=" 212" colspan=" 4"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height=" 33" br/ /td /tr /tbody /table p   联系人: 吴壮 18514217930 邮箱:cecepin@163.com /p p br/ /p
  • 《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六项文件印发
    p   为推动完善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监测技术和管理体系的建设,规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的管理及实施技术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安装验收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自动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试行)》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要求(试行)》六项文件。 /p p   详情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 a style=" 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afc5d779-dd64-4a4a-8405-30b6cde758f4.pdf" title=" 附件1: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1: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a /span /p p   本细则规定了运维机构在水站运维中应履行的相关职责和义务,适用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国控水站)的运行管理。各省(区、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省控、市控水站的运行管理可参照执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6px " a style=" 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be01f875-df8a-42a9-ab71-5aef6876ff0f.pdf" title=" 附件2: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pdf" 附件2: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pdf /a /span /p p   本要求明确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单元建设、验收及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固定式、简易式、小型式和水上固定平台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的建设、验收及运行维护。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line: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a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bd4f0c85-7ec6-450c-bb94-cdd65900b29c.pdf" title=" 附件3: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安装验收技术要求(试行).pdf" 附件3: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安装验收技术要求(试行).pdf /a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5em "   本要求明确了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组成、仪器设备安装条件核查、仪器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档案与记录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固定式、简易式、小型式、水上固定平台和浮船式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line: underline font-size: 12px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8d0c4a25-f52e-4cb1-8dac-9d91aa8b9d6b.pdf" title=" 附件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pdf /a /span /p p   本要求明确了固定式、简易式、小型式和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和运行记录等技术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a style=" 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babb9d8e-9c54-441a-bcb0-4e1139f37b07.pdf" title=" 附件5:地表水自动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规定(试行).pdf" 附件5:地表水自动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规定(试行).pdf /a /span /p p   本技术要求明确了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现场数据采集传输仪与在线监测仪器之间的数据传输通信方式及通信过程,制定了监测设备之间交互通信的技术实现方式, 定义和规范了相关的名词定义及信息编码, 适用于固定式,简易式,小型式,水站固定平台和浮船式等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现场端设备数据采集及远程控制的通信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a style=" font-size: 12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7c440661-b1dd-4851-aabf-e69a698a95a6.pdf" title=" 附件6: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规定(试行).pdf" 附件6: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规定(试行).pdf /a /span /p p   本技术要求明确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与数据监测运维管理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通信方式及通信过程,制定了远程平台和现场端交互通信的技术实现方式, 定义和规范了相关的名词定义及信息编码, 适用于固定式,简易式,小型式,水站固定平台和浮船式等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现场和对应的数据监测运维管理平台数据交互及远程控制的通信要求。 /p
  • 快速反应!生态环境部派调查组赴株洲调查王坊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有关情况
    p   今年7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大督查。8月下旬,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正式启动。 /p p   据昨日(8月27日)媒体报道,督查组在湖南株洲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本应放在活水内的监测探头被插进了盛有死水的矿泉水瓶里,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收到的实时数据却依然在不断变化。督查组认为,该情况涉嫌数据造假。 /p p   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连夜调度,立即组建由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地方环保人员以及监测专家组成的调查组,于8月28日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生态环境部将在调查组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p p   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支撑。我部高度重视环境监测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论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p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旨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设施污染防治效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设施污染防治效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等,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是指以处理城市(含县城及以生活为主的开发区,不含工业聚集区)生活污水为主的设施(原则上以环评批复类型为准),以及对其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设施。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名单定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监督全省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设施运行重大事件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级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工作,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设施运行较大事件等。各县(市、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设施运行一般事件等。第五条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当履行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主体责任,接受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六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完善工作制度。完善省级监管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标准,规范监管工作。(二)组织培训交流。对市、县级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并提供日常技术咨询和指导。(三)开展监督检查。对市、县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政策标准贯彻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运营单位设施运行重要环节和参数进行监测。(四)实施考核评价。自2024年起,每年组织对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五)开展事件调查。负责对城市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重大事件或者跨市域的较大事件开展调查,移交属地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省委、省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事件进行调查。(六)督促问题整改。指导市、县级主管部门对检查、考核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或者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办;对问题严重且不落实整改的,建议当地政府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七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第八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管:(一)现场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运行台账、监测数据和现场情况等。(二)现场检测。结合工作需要,对相关环节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判定设施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三)在线分析。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信息进行分析,诊断设施运行状况。(四)绩效考核。定期对运营单位进行绩效考核。鼓励将考核结果与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挂钩,促进管理水平提升。鼓励建立激励机制,引导运营单位提高节能降耗水平。(五)事件调查。市级主管部门对较大事件或者跨县域的一般事件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县级主管部门对一般事件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六)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要求的,向运营单位下发督办函,并督促整改;对需要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程序及时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第九条 市、县级排水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法定程序选择运营单位,并依法签定经营协议或者服务合同。相关协议或者服务合同应依法依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奖惩条件,并认真执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直接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污泥的,应当对受委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协议、合同,报本级排水主管部门存档。第十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应当与同级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第十一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鼓励市、县级主管部门按照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的原则,积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推动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安排具备业务能力的专门人员负责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或者达不到要求的地区,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作。第三章 设施运行要求第十三条 运营单位应当在设施试运行或试生产前向市、县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正式启动对市政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上报。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应当包括进出水水质异常、水量超负荷、有限空间作业、关键设备应急抢修、药品泄漏、污泥暂存等方面内容。污泥处理处置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泥质异常、关键设备应急抢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内容。第十五条 污泥运输、处置等应当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城市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将记录的联单于每季度末上报当地主管部门。鼓励对污泥的产生、运输和处置等环节实施在线监控。第十六条 跨地级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转移污泥的运营单位要提前向本地排水主管部门报告,报送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收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污泥产生地与接收地排水主管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共享。污泥接收单位应当每季度末向当地排水主管部门报送污泥转运联单。污泥产生地和接收地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以污泥泥质及转出、转入情况为重点,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第一节 城市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要求第十七条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推行智慧化运行管理系统建设,结合实际情况与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第十八条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要对收集到的污水全部进行处理,严禁对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因构筑物、建筑物和设备老化需检修、维护的,应当合理安排检修。第十九条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加强传染性疾病疫情防控,认真执行厂区内消毒、杀菌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进厂水、出厂水有关指标检测频次,做好出厂水消毒杀菌工作。第二节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要求第二十条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具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和污染防治能力,并经环保验收合格。第二十一条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相关资料至少保存五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定期掌握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发现存在违规处置污泥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泥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安全处置污泥,并每月向当地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污泥处置量。第二十二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一车一计量”的原则对转运污泥逐车计量,按约定时间、线路、地点运输污泥。第四章 考核评价第二十三条 各级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依据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价标准》和《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评价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对本辖区内已投运的城市市政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和承担污泥处理处置任务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第二十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采用审阅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县级排水主管部门每年1月底前,按照两个标准相关内容对辖区内考核对象进行全覆盖考核评价。市级排水主管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每年4月底前对辖区内考核对象进行抽查考核评价,抽查比例不低于40%,重点考核运营单位资格能力、设施设备、制度建设、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达标情况等底线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每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考核对象进行抽查考核评价,抽查比例不低于20%,重点考核运营单位工艺设计、运行水平、应急管理等导向内容。第二十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市、县级排水主管部门考核评价结果和现场抽查情况,确定运营单位星级,全省通报。对未达到星级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依旧未达到星级评定标准的,认定为不达标。不达标的污泥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在问题整改完成前原则上不能再接收处置污泥。运营单位考核评价结果与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节水型城市创建挂钩。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中污泥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是指对污泥采取浓缩、调理均质、污泥脱水及稳定等工艺进行处理,使污泥达到减量化、稳定化的单位。污泥处置设施运营单位,是指对污泥采取焚烧、堆肥、建材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置,使污泥达到无害化、资源化的单位。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重大事件,是指市本级1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时间连续直排污水,或相应的污泥随意倾倒造成严重污染,或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件是指,市本级污水处理厂直排污水,或县级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时间连续直排污水,或相应的污泥随意倾倒造成污染,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件是指县级污水处理厂直排污水,或相应的污泥随意倾倒,或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原文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hbzjt/ztzl/jj/zjmsgc/zcwj/101690615917983.html
  • 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基本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
    资料图  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印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通知指出,高等学校应当重视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保障实验室基本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通知就实验室立项申请的基本条件指出,具有良好实验条件和充足的研究场所、经费保障。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实验室申请立项时,一般应是已良好运行2年以上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研究机构,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实验室建设坚持“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鼓励部门、地方、企业参与共建。建设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实施,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逾期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应当重视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科技、人事、学科、财务、资产等部门参加的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保障实验室基本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实验室实行高等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首次聘任时一般不超过55岁。实验室主任应是高等学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  通知明确,实验室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应是高等学校聘用的聘期2年以上的全职人员,除承担高等学校教学任务外,原则上应全职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般规模不少于30人。  此外,通知指出,教育部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周期为5年,每年评估1-2个领域。开放运行满3年的实验室应当参加定期评估。
  • 东深电子受邀出席佛山市水利工程建管系统(二期)上线运行培训会
    5月25日由佛山市水务局组织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建管系统(二期)上线运行培训会”在佛山市水务局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一楼会商室举行,本次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佛山市、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佛山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聚光科技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深电子”)作为佛山市水利工程建管系统(二期)项目承建单位,受邀出席了本次培训会。培训会现场  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管系统(二期)中,东深电子对部分建管业务规范、流程进行了调整改造,同时在系统信息安全、用户体验等方面也进行了提升和完善。为了使建管系统用户尽快熟悉建设系统功能、掌握操作系统,佛山市水务局组织了此次培训会。 东深电子工作人员发言  会上东深电子培训人员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划计划、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流程管理、信用管理等功能进行了详细讲解与说明,并在现场进行了实际操作演示。培训会上学员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并对东深电子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管系统(二期)改造过程中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希望东深电子能不断创新,为我国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息化管理,规范市场建设秩序添砖加瓦。 东深电子经过多年的努力,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已形成了一套业务完善、功能成熟的解决方案,并先后在佛山、珠海等地成功运用。 系统简介: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主要服务对象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实现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部分,可实现工程参建各方完成相关业务办理,积累工程建设过程的各类信息及资料,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展等功能,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效率;此外,还可实现信用信息动态管理、项目各类信息的及时公开,有利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部分,以GIS为平台、以综合数据库为基础,将水利工程信息和电子地图上的空间对象关联起来,直观、形象的反映水利工程信息,同时通过工程维修养护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的管理水平。系统特色:  1、在建设管理方面,支持水利工程建设从立项到交付全过程管理;业务通过流程办理,提供各类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规范用表,并支持个性化定制功能;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各阶段的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落实监管职责。  2、在资金管理方面,以多部门资金填报的方式积累项目各类建设资金信息及资料,并对各阶段资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通过图、表的形式展示,如资金的来源分类、使用进度等,方便主管机关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整体把握;提供资金预警功能。  3、在运行管理方面,系统集中区域内的所有水利工程运行信息于一体,提供及时、准确的水利工程实时运行状况信息,解决了水利工程因分散不便于管理的问题;提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平台,并能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提供工程运行维护建议。系统界面: 信用管理项目分布图
  • 特种环境复合材料技术和金属精密热加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通过运行评估
    9月13日至17日,由国家国防科工局会同总装备部联合组织专家组对依托我校建设的特种环境复合材料技术和金属精密热加工两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运行评估。校长王树国、副校长韩杰才、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赵航、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及重点实验室相关成员参加了运行评估工作会议。   9月13日和16日,由重点实验室运行评估办公室组织部分专家对实验室提交的评估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王树国对评估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强调这次评估既是对实验室前期工作的一次全方位总结和检验,也是实验室下一步建设工作的新起点,对实验室今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对实验室建设非常重视,集中学校相关优势资源,全力支持实验室发展。希望通过此次运行评估,进一步促进我校国家级实验室建设工作,为下一步基础研究以及高水平人才培养做出更大贡献。   特种环境复合材料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主任韩杰才、金属精密热加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张凯锋分别向专家组汇报了实验室在评估期内的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孟松鹤教授和武高辉教授分别代表两个实验室作了相关专题学术报告。专家组一行听取了汇报并现场考察了实验室,对两个实验室工作状态、研究水平与贡献、可持续发展能力、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在随后进行的质疑和答辩过程中,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答。   17日,在专家组评估意见反馈交流会上,专家组对重点实验室在评估期内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学术水平、队伍建设以及实验室运行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重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此次评估工作是新的评估规则发布实施后我校实验室首次参评,对实验室的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促进了实验室的良性健康发展,同时也对其它依托我校建设的国家级实验室评估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评估会现场      考察特种环境复合材料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空间环境监测“子午工程”即将转入正式运行
    子午工程台站和空间环境监测设备配置示意图   从某种意义上讲,地球也是茫茫太空中的一艘“飞船”,人类有必要探索和掌握这艘飞船旁边的风浪和暗礁。   东半球空间环境地基综合监测子午链工程(简称子午工程)是人类监测空间和探知空间科学的前沿阵地。“它将为各类用户提供完整、连续、可靠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空间环境地基综合监测数据。同时,也为我国的航天、通信和导航以及空间安全保驾护航。”子午工程总工程师、中科院空间中心副主任王赤对记者说。   整装待发   “2012年子午工程将完成国家验收,转入正式运行。我们已经制定了子午工程长期运行方案,也包括2012年的运行计划。”王赤说。   “边建设,边运行,边产出”是子午工程立项前就提出的建设原则。   2010年,子午工程进入调试和试运行阶段,开始根据不同情况展开常规模式和任务/事件模式试运行。目的是检验各运行单元的指标和系统总体的功能、性能,数据流畅通性以及系统间协同工作的能力。   在今年9月20日到10月20日的联合测试期间,子午工程11家共建单位联合三大系统,利用分布在我国区域东经120度和北纬30度附近的21种、70余台监测设备开展联合测试。期间设备汇交科学数据文件18.7万个。截至联试结束,数据中心收集科学数据文件191万个,共计448.31GB。联试期间标准化加工产出数据文件1576个,总计58.02GB,可视化加工产出数据文件1.5万个,总计1.19GB。   “试运行过程中我们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出现的问题,并确定了运行模式和运行管理架构。最重要的是为工程的正式运行积累了丰富经验。”王赤说,“从监测地域范围覆盖、空间圈层到参数均满足要求,检验了子午工程对空间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和系统间的协同工作能力。在联合测试过程中,正值天宫一号发射,子午工程民用预报服务平台的相关预报产品得到了应用,发挥了很好的支撑作用。”   第四环境的三维监测   空间是地球除陆地、海洋、大气之外的第四环境,空间科学探测与研究的主要范围也是航天、通信、导航和空间军事等高科技活动的重要场所。   太阳电磁辐射(可见光、X射线、紫外辐射等)沿子午线的天顶角效应,及地球自转和公转的效应,使地球空间环境具有随时间、地域差别的全球三维结构。它们对磁层结构、电离层结构、带电粒子和等离子体输运过程等起到重要的调控作用,使许多基本空间物理过程沿子午圈发生。   随着地球自转,子午圈上的空间环境将经历白天和黑夜的变化,可对地球上空的空间环境进行全球扫描。因此沿子午线配置空间环境监测链,对于了解近地空间环境全球结构的变化规律具有重要科学意义。   我国空间环境的地基监测历史悠久,但是过去的地基监测多属单个台站进行孤立的监测,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观测体系。子午工程利用北起漠河,经北京、武汉,南至海南并延伸到南极中山站,以及东起上海,西至拉萨的15个综合性观测台站, 建成一个以链为主、链网结合的监测平台。   子午工程由空间环境监测系统、数据与通信系统和研究与预报系统组成,工程布局地磁、无线电、光学以及探空火箭等多种探测手段,包括23种95台套监测设备,分布在全国15个台站,成为地域分布最广的大科学装置。   子午工程建成了很多国际先进的监测设备,如非相干散射雷达、甚高频雷达等,关键技术攻关成为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今年5月7日7时整,子午工程首枚探空火箭成功发射。   “本次发射是我国空间环境监测探空火箭沉寂20年后的再次升空,是中国火箭探空事业一个新的里程碑。”王赤说,“子午工程是我国科学家结合科学研究、航天活动、国家安全等需求,以及我国地域特征而创造性提出的,是充分联合国内资源,独立建设的我国第一个空间环境地基综合监测项目。”   探索和挑战   子午工程在国际上也备受关注。2010年8月,美国《空间天气》杂志以封面文章对子午工程作了介绍。杂志编辑用“雄心勃勃”、“影响深远”、“震撼”等词汇评述子午工程。   以子午工程为基础,中国科学家率先发起“国际子午圈计划”,旨在通过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向北延伸至俄罗斯,向南经过东南亚相关国家、澳大利亚等,并和西半球60度附近的子午链构成第一个,也是唯一环绕地球一周的空间环境监测子午圈。   国际子午圈计划将与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巴西等国的近百个监测台站进行合作,共同对子午线附近空间环境进行监测,实现日夜24小时、全球纬度的同时观测。   2012年,子午工程将在地球空间环境对行星际扰动的响应,地球空间各圈层的耦合,以及子午链上空间天气传播过程等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   “这将大幅提升子午工程认知空间的能力。但子午工程系统复杂、探测方法全、监测设备多、地域分布广、共建单位多,从而给工程实施和管理带来很大困难。”王赤说,“各个系统、设备的协调工作,各种探测数据的综合处理和分析都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因此是极具挑战性的探索。”
  • 甘肃省首家县级农村水质监测中心揭牌运行
    3月3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农村水质监测中心揭牌运行,这是该省成立的首家县级农村水质监测中心。   近年来,在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张掖市抢抓政策机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0年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完成投资3.21亿元,建成集中连片、高标准、高质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1项,解决了6个县区、60个乡镇、747个村、19.64万户、82.1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80%的农村群众喝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   为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及水质变化情况,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确保农村供水安全,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和《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与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具体规定,张掖市政府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张掖市水务局于2009年编制了县级农村水质监测中心设计报告,筹划在全市山丹、民乐、甘州、临泽、高台县区各建立一处水质监测中心,并在建设资金相对宽裕的单项工程上逐年筹措建设资金。今后,张掖市将依托建成的县级水质监测中心,全面开展水质化验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确保被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 生态环境部发布空气站运行规范 质量保证实验室要求提高
    p   生态环境部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将其拆分为《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 -2018)》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 /p p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 -2018)》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构成与要求、日常运行维护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 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p p   本次修订了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构成与要求 修订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要求,增加了对系统日常运行、仪器更新、参数调整的要求,删除了预防性检修的要求 修订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内容与要求,补充完善了对开放光程监测仪器校准、二氧化氮监测仪器二氧化氮转换效率测试、监测仪器采样流量校准、动态校准仪流量校准等方面的质控要求,修订了精密度审核和准确度审核的内容与要求 删除了数据采集频率的要求,修订了数据有效性判断的要求。 /p p   对于质量保证实验室,新的配置清单如下: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b7a69db0-2810-49d2-a2fe-2c6cb0b1d5e7.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气态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caabd041-a5f6-48d8-a6cf-d82cc5c69ee4.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气态22.jp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60d97bf2-7e7a-4f20-bad8-ec6a9788def9.pdf"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 -2018).pdf /a /p p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构成、日常运行维护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 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p p   本次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和质控控制要求,修订了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构成与要求 修订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要求,增加了对系统日常运行、仪器更新、参数调整的要求,删除了预防性检修的要求 修订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内容与要求 修订了准确度审核的内容与要求 删除了数据采集频率的要求,修订了数据有效性判断的要求。 /p p   对于质量保证实验室,新的配置清单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b7a6f1cd-4fd6-4482-b304-cea00de2b7ab.jpg" title=" 颗粒物.jp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b0221217-1bfb-48b3-bf9f-19c4ae407bb7.pdf"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pdf /a /p p br/ /p
  • 独家中标!先河环保拿下一大额空气站运行维护项目
    近日,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采购的“全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出炉,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先河环保”)独家中标,中标总额为997.20万元。近年来,国家对于生态保护愈加重视,将其提升为国家战略定位,大力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监测设备和运营服务业前景良好,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参与竞争,加剧了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环境监测行业一方面吸引了众多小体量技术型公司纷纷进入市场,推动环境监测新技术发展应用;另一方面,一些IT公司、甚至房地产公司等其它行业公司,跨界进入环境监测领域。与此同时,一些大的央企通过参股入股、跨行并购等方式,加快在生态环境领域的业务布局,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也组建了省级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环保产业集团或环保科技集团。在空气自动监测站领域也不例外,涉及的厂商众多,可谓百花齐放,除了先河环保以外,还有安徽蓝盾、雪迪龙、聚光科技、厦门隆力德、武汉天虹、河南鑫属、北京圣通和、青岛吉美来、中节能天融等等,也有像中国移动这样的集团跨界中标空气站的运维项目。此次中标的先河环保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集环境监测、大数据服务、综合治理为一体的集团化公司。公司于2010年11月成功登陆创业板,是国内环境监测仪器仪表行业率先上市的企业。常规空气监测市场是先河环保的一个重要发展领域,也占据着较高的市场份额,此次先河环保中标,也将地域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项目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HB2021045900020018二、项目名称:全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编码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251号91130100104363113U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中标金额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针对廊坊市10个县市区90个市控乡镇空气自动站开展第三方运维服务。运维单位应遵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关于空气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格2021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11日为期一年。9972000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管理制度(试行)》
    各市应急局,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为全面加强我省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应急厅制定了《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6月21日附件: 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管理制度(试行).pdf
  • 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将实行分级设立和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10月19日发布消息,《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施行。根据该《意见》,质检总局将对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实行分级设立,并将其分为A、B、C三级进行管理。   该《意见》秉承与原有国家质检中心管理办法具有延续性和一致性、分级建设管理、有进有出动态监管等原则,从国家质检中心的分级设立和管理、升降级管理、命名以及筹建和验收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意见》,质检总局将对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实行分级设立和管理,根据其承检的产品特点、产业聚集度、建设投入、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运行状况、科研能力、标准制修订以及技术服务能力等要素,将其分为A、B、C三级进行管理,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申报筹建、考核评价和验收标准。   据悉,为将《意见》落实到位,根据不同专业、不同领域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的客观需要,下一步质检总局有关方面还将拟定《意见》的实施细则。
  • iCEM 2017特邀报告: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的技术研发、服务、管理与运行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届电镜网络会议(iCEM 2017)特邀报告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的技术研发、服务、管理与运行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249px height: 300px " alt="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old/NewsImags/images/20176422103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雷建林 研究员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strong /p p & nbsp /p p strong   报告摘要: /strong /p p   冷冻电镜三维重构技术越来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近年国内外重要科研机构纷纷斥巨资购买相关设备。冷冻电镜平台的高效管理与运行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正因如此,今年2月在纽约结构生物学中心召开了一次大型冷冻电镜平台管理与运行的研讨会并在网上现场实时直播。邀请报告人来自美国顶尖的几个冷冻电镜平台,美国之外仅邀请了中国、英国、德国、荷兰各一个平台。本人本应代表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在会上分别就不同的主题给两个邀请报告,但因签证未及时下发遗憾错过。5月下旬,本人借赴美国开会之机顺道造访了美国4个冷冻电镜平台,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稍为弥补了这一缺憾。本报告将介绍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的发展与现状、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等。 /p p   strong  报告人简介: /strong /p p   雷建林,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设施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总管。从90年代中期开始以电镜为主要手段开展工作,先后师从王仁卉先生和郭可信先生从事准晶热漫散射的定量电子显微学研究。1999年末和2000年初在德国慕尼黑大学做短期访问学者。2000年转向冷冻电镜领域,先后在美国纽约州卫生部沃兹沃斯中心及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跟随冷冻电镜的先驱、单颗粒算法的首创和实现者Joachim Frank教授进行冷冻电镜的技术研发工作。2008年中开始协助清华大学购置亚洲第一台Titan Krios冷冻电镜(2009年3月9日到货),同年11月回国任筹建的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主管,历经了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逐步壮大的全过程。目前平台有8台透射电镜包括3台Titan Krios电镜,还有双束显微镜、关联显微镜及和全套相关的辅助设备等。 /p p   当前,一方面从事冷冻电镜技术的研发工作,先后作为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获得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资助。所开发的自动化电镜数据采集技术和各种电镜优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冷冻电镜平台,极大地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作为总管全面负责平台的管理与运行。短短几年,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便发展成全世界最顶尖的冷冻电镜平台之一。截至2017年6月,依托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已有25篇以冷冻电镜为主要手段的研究论文发表于Nature、Science、Cell三大国际顶级期刊上。清华大学冷冻电镜平台已成为国内外众多已有或待建的冷冻电镜平台的标杆。 /p p   strong  报告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 /strong /p p   strong  立即免费报名: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iCEM2017/ /strong /p p & 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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