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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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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相关的资讯

  • 药监局发布改革方案,全面推进药品监管领域“证照分离”
    《通知》共包括7个部分,按照《通知》要求,药品监管领域共有2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23项。2021年7月1日改革实施后,对“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涉及相关许可的药品监管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要依法终止审批程序。审批改为备案事项,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将经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已受理“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涉及相关许可的药品监管部门要按调整后的审批程序和材料要求进行审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  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扎实推进药品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推动药品监管领域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三、实现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全覆盖  按照《通知》要求,药品监管领域共有2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23项。国家局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作了细化规定(见附件1),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按照《通知》要求,药品监管领域共有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直接取消审批3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国家局对改革内容、许可条件、材料程序、监管措施等作出规定(见附件2),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改革情况,优化调整执行政策,保障改革试点顺利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五、确保各项分类改革举措有序实施  2021年7月1日改革实施后,对“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涉及相关许可的药品监管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要依法终止审批程序。审批改为备案事项,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要将经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已受理“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涉及相关许可的药品监管部门要按调整后的审批程序和材料要求进行审批。  六、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充分运用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加强药品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持续依法合规经营。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药品监管信用赋能,强化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的检查,充分运用信息公示、失信惩戒、风险分类管理等信用管理手段支撑监管。  七、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按照《通知》要求及《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局牵头依照“急用先行”原则组织药品监管电子证照标准化工作、为电子证照应用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推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电子证照“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实施应用。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本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要求,负责依事权推进本级政务服务范围内涉企证照电子化工作,确保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发放,并利用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将本级制发的电子证照进行归集共享。
  • 重磅!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1项、优化审批服务12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覆盖,我部制定了《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4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
  • 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 实验动物仪器有哪些?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b714a8aa-9968-4bd9-a69c-71897eae765a.jpg" title=" 自贸区动物实验.png" alt=" 自贸区动物实验.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总体要求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各自贸区省级实验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精神,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审批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电子政务部门协调配合,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责任,跟踪问效,确保实验动物许可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具体实施 /strong br/ & nbsp & nbsp 一是研究制定细化的自贸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strong 实施方案 /strong ,并正式报科技部备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防止监管空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三是做好 strong 人员培训 /strong ,加强宣传解读,让相关企事业单位准确感知改革的力度和温度,为改革试点顺利启动营造良好氛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四是加大 strong 资金投入 /strong ,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strong 进一步提高实验动物质量 /strong , strong 保证实验动物生产和动物实验安全 /strong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方案中,可以看到要加强相关单位的资金投入,提高实验动物质量,那就离不开动物的相关仪器设备,那仪器信息网带大家了解有哪些常用的动物实验仪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动物呼吸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动物代谢检测系统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动物行为学研究仪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测痛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脑立体定位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动物监护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动物麻醉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染毒装置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动物血压测定仪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sort/58.shtml" target=" _blank" 更多相关的仪器点击下方链接或图片,进入专场查看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sort/58.shtml" target=" _blank" 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sort/58.shtml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list/sort/58.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8c4a9841-1b15-45ee-ad50-92b720cafad9.jpg" title=" 动物实验仪器.png" alt=" 动物实验仪器.png" / /a /p
  • 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行《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不再印发纸质《认证机构批准书》。公告发布之前印发的仍在有效期限的纸质《认证机构批准书》可继续使用,直至下次换证时更换电子证照,其纸质证照作废。二、《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1.电子证照功能认证机构可在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系统“我的电子证书”模块查看、下载、打印《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电子证照版式电子证照分主件和附件,主件记载认证机构基本信息和有效期信息,附件记载认证机构从事认证业务的范围,每页均加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具体版式附后。3.电子证照查验电子证照主件加载查验专用二维码,用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认证机构批准书信息”扫码查询该机构最新的证书信息,其查询结果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一致。三、电子证照信息化管理(一)统一电子证照数据库基于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系统建成《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电子证照库、“认证机构批准书信息”微信查询小程序,实现电子证照制证、管理、查验等功能。《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数据按照“应归尽归”原则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二)保障电子证照数据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要求,实行电子证照数据闭环管理,提升电子证照数据安全性、准确性。对于电子证照异议数据,通过持证主体上报方式处理,并由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复核、确认、修改。(三)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进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积极探索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共同推动《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在认证机构、获证组织、市场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主体之间的创新应用。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牵头,会同市场监管总局信息中心,积极部署开展推行应用工作,确保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工作安全有序推进。(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大电子证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办事主体对电子证照的认知度和使用率,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效能。《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在推行应用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认证监管司。附件: 《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版式国家认监委2023年7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
  • 日本正研制发现糖尿病征兆的检测药剂
    日本研究人员日前报告说,他们正在研制一种检测药剂,它能帮助专家尽早发现实验动物的胰腺细胞减少等糖尿病早期征兆。   日本冈山大学教授榎本秀一和理化研究所的科研人员首先合成一种肽,它能和胰腺β细胞表面的一种蛋白质相结合,而这种蛋白质是分泌胰岛素所必需的。此后,研究者将这种肽与铜的放射性同位素相结合,制成了与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检查仪配合使用的检测药剂。   研究人员向小白鼠血液中注入药剂后,利用PET检查仪进行观察。由于药剂具有放射性,它在与鼠胰腺β细胞表面的那种蛋白质结合后,就会在PET检查仪扫描时发光,根据光的分布和强弱就可以判断胰腺β细胞的分布和数量。   人患糖尿病后,胰岛素功能降低,血糖值上升。目前常用的一种糖尿病检查法是让体检者摄入含糖制剂,分析其血糖值上升的水平。但该方法只能在人体胰岛素功能降低后才能发现体检者是否患病,不能发现糖尿病的早期征兆。而胰腺β细胞会在糖尿病症状出现之前就有所减少,正在研制的这种检测药剂正是通过反映胰腺β细胞减少的情况,帮助专家判断动物的糖尿病早期征兆。   研究人员今后将利用猴子等实验动物确认药剂的性能,并打算在今年开始临床试验。
  • 重磅!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将迎来重大改革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发布通知,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出了具体安排,具体内容如下: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组织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邮件发送至:application@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传真发送至:010-82260033,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2021年11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公告如下:一、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一)实施分类管理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分为高风险领域和低风险领域。申请从事高风险领域的认证业务,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从事低风险领域的认证业务,申请人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或优化审批服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领域请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www.cnca.gov.cn)。(二)简化材料,压缩时限按照可量化、可操作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审批条件,精简审批材料,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详见《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及材料要求》(附件1)。对优化审批服务的申请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申请事项,在材料齐全且承诺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当场作出许可决定。(三)实施现场核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制定了《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详见附件2)。加强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后履行承诺和不实承诺情况的现场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未履行承诺和不实承诺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认证监管的基本手段。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开。(二)强化认证行业信用监管 推进各类检查结果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失信约束,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完善认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三)加强认证风险的监测和预警追溯机制   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对认证关键环节进行风险监测,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法依规做好风险处置,及时发布认证风险预警和风险追溯结果,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国内外认证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监管总局适时调整《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及材料要求》并进行公布。(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6年第24号公告)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7号公告)同时废止。(三)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认证机构资质申请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1. 《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及材料要求》 2. 《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 》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1月 日附件1 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及材料要求一、取得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申请者应当具备必要的商业办公场所,不允许以民用住宅作为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的地址应当与法人证明文件中列明的地址相一致。办公场所为租赁性质的,应当提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应当长于一年。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应当提交自有房产证明。申请者应当具有开展认证活动所必需的设备(硬件和软件)以及支持性配置(通讯或信息系统),包括产品储存室、档案保管设施、认证业务处理系统、证书印制设施、认证人员培训设施以及工作人员的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必要时还需具备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办公场所和设施与申请者开展业务范围的规模相适应。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实缴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以其他币种注册的,按汇率换算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申请者的出资方应当提供相关资信证明,同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要求。由于认证机构公正性的要求,出资方不能对认证业务的公正性、独立性产生冲突或影响。如出资方在其他认证机构任职时,应提供认证机构的知情同意证明。自然人投资方个人资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四、有符合认证要求的管理制度申请管理体系认证的,需符合GB/T 27021.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部分:要求》及GB/T 27021系列标准下其他相关标准要求,以确保持续具有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的能力,一致性和公正性。申请一般工业产品自愿性认证和服务认证的,需符合GB/T 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申请食品农产品自愿性认证的,需建立“产品认证/01农林(牧)渔;中药”和/或“产品认证/03加工食品、饮料和烟草”和/或“管理体系认证06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的认证实施规则和制度,符合GB/T 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和/或GB/T 27021.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部分:要求》。4.1组织结构及相应职责4.1.1申请者的组织结构,管理层和其他认证人员及相关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应当形成正式文件。4.1.2保证公正性的委员会的产生、代表的利益方、责任和权利、成员能力、运行规则应当形成正式文件。4.2公正性的管理申请者应当编制公正性管理制度,确保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认证活动,并防止发生由于商业、财务或其他压力而导致的损害公正性的行为。申请者应当有文件证明其已识别所有相关利益方对其公正性的影响,并能采取明确可行的控制措施,并建立制度进行管理。公正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4.2.1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4.2.2是否有可能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4.2.3接受的资助是否有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4.2.4是否有可能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4.2.5法人出资者是否为认证咨询机构、产品生产企业、营销平台、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竞争性较强行业的企业。4.3认证风险的管理申请者应当能证明已对认证活动引发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对各个活动领域和运作地域的业务引发的责任作出了充分的安排(如保险或储备金)。4.4人员管理的相关要求申请者应制定认证人员管理制度,对影响认证活动的各类人员的选择条件、聘用程序、培训程序、能力准则和能力评价准则及评价考核方法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认证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申请者应当明确规定不聘任或者使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4.5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者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相关规定要求,熟悉认证机构运作基本要求,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4.5.1申请者应当制定文件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聘用、考核以及相关的责任义务等管理要求。4.5.2申请者应当明示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无认证认可行业的不良从业记录。4.5.3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证实性材料应包含:学历、工作经历、与认证认可相关的工作经历、培训经历、评价结论等内容。4.6认证过程的管理要求申请者应当制定程序文件对认证活动实施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认证活动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至少应当包括申请评审、审核方案的制定、抽样方案、审核计划、审核实施、审核报告、认证决定、监督、再认证以及暂停、撤销或缩小认证范围等程序。4.7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申请者应当制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规定,明确认证证书载明的内容、获证组织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规定以及误用或未按照规定使用时应当采取的措施。认证证书样本应当符合认证认可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向公众提供查询认证证书基本信息的方式。4.8其他内部管理规定申请者应当制定申诉投诉、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记录管理、分支或派出机构管理、内审和管理评审、信息公开、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应当制定对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认证规则备案、认证业务信息备案、认证机构信息报送等规定的执行程序。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5.1认证机构应当具备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5.2专职认证人员包括认证规则和认证方案制定人员、认证申请评审人员、认证审核/评价方案管理人员、认证审核人员(拟从事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产品认证检查、服务认证审查的人员)、认证决定或复核人员、认证人员能力的评价人员等。5.3“专职”是指认证人员应能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5.3.1与申请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社保缴费单位为申请者、申请者分支机构或申请者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3.2申请者返聘的具有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退休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内退人员。正式退休或提前退休的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以及与认证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内退人员提供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的证明以及与申请者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5.3.3申请者的出资方为事业单位时,由出资方任命在申请机构任职的事业编制人员。由申请者的出资方提供事业编制证明。5.4“相应领域”是指专职认证人员应当具备与申请领域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具体如下:5.4.1通用要求I 管理体系认证 管理体系认证领域的认证规则和认证方案制定人员、认证审核人员、认证决定或复核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I-1质量管理体系a.专业知识(六)所作承诺是本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机构盖章)年 月 日
  • 近期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大事,件件重要!
    1、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正式运行!12月1日起,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正式开始运行。2、曝光!市场监管总局严打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0月底,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淘宝网网店‘优品诚客’、拼多多网店‘骇客电子’冒用浙江中越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称伪造检验检测报告案”等7起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3、重磅!《认证认可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为全面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认证认可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目前已发布。4、重磅!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将迎来重大改革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发布通知,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出了具体安排。5、重磅!计量法将迎来重要修订为推进计量法的修订,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各方面对计量工作的实际需要,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对计量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1年10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与之前的《计量法(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主要作出的调整有:将“测量”概念引入计量法,将“促进”理念深入计量法,将“改革”思路贯穿计量法,将“使命”要求写入计量法。6、又一重磅文件发布!检测认证行业再迎利好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其中部分内容涉及计量与检测认证。通读《意见》全文,认证君为您将涉及计量与检测认证的内容进行了摘编。
  • 4家认证机构批准书被撤销
    认监委关于撤销4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的公告根据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监委对全国自贸区内按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实,四川蜀鼎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72)、四川宇宏世通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49)、上海法欧莎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05)和上海恒态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779)等4家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存在作出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4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上述4家认证机构此前出具的认证证书不具有证明作用。特此公告。 认监委2021年11月12日
  • 6家认证机构批准书被撤销,原因是......
    认监委关于撤销3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的公告在2021年开展的对全国自贸试验区内按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的现场核查和举报线索专项核查中,目前已查实上海冉之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62)、艾瑞泽斯(上海)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83)和中质华远认证服务(成都)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920)3家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存在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3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截至目前,上海冉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认证证书28张,其余2家认证机构未出具认证证书,上海冉之认证有限公司此前出具的认证证书不具有证明作用。特此公告。 认监委2022年1月24日认监委关于撤销3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的公告根据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监委对全国自贸区内按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实,上海次赤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52)、上海德茵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838)和上海艾索认证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21-750)等3家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存在作出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3家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上述3家认证机构此前出具的认证证书不具有证明作用。特此公告。认监委2021年11月25日
  • 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精神,总结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成效,对下一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推进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持续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重点是依法界定资质认定范围,统一许可事项清单;梳理两级许可边界,探索下放国家级许可事项;积极推动简化审批手续,大力优化审批服务;着力提高技术评审质量,统一准入尺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衔接,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会上,认可检测司和法规司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立法工作和资质认定改革推进情况,介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资质认定范围清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及要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线负责同志就相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等进行了研讨交流。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线相关负责同志共50人参加会议。
  • 认监委关于撤销安徽韦捷认证有限公司等8家认证机构批准资质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时间:2023-06-062023年第8号认监委关于撤销安徽韦捷认证有限公司等8家认证机构批准资质的公告 按照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监委组织开展了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现场核查。经检查,以下8家认证机构存在申请资质时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或者不具备资质条件和能力的问题,详情如下:安徽韦捷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188)、安徽企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200)、安徽世国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212)、安徽凯旋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214)和安徽启宸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243)等5家通过告知承诺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在申请时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中旭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19-591)在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不动产服务、在收费或合同基础上的生产服务等认证领域资质时提交虚假材料。安徽斯尔迈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3-1167)、凯斯恩认证服务有限公司(CNCA-R-2023-1202)等2家通过告知承诺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不具备资质条件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关规定,现决定撤销安徽韦捷认证有限公司、安徽企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安徽世国认证有限公司、安徽凯旋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安徽启宸认证有限公司等5家认证机构资质,上述认证机构此前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不具有证明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现决定撤销中旭认证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不动产服务、在收费或合同基础上的生产服务等认证领域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现决定撤销安徽斯尔迈认证有限公司、凯斯恩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认证机构资质。特此公告。 认监委 2023年6月2日
  • 助力生物制药分析表征 2018东曹色谱分离技术研讨会召开
    随着以单克隆抗体及ADC药物为主的抗体药物的广泛应用,为保证药品质量并提高稳定性,对各种杂质、结构变体、修饰体的分析表征日益重要。2018年9月27日,为加强生物制药分析表征领域的技术交流,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举办 “2018东曹色谱分离技术研讨会”。会议邀请津本浩平、山崎洋介、田中亨3位海外专家做学术报告,分享他们在药物研发领域的研究成果。 2018东曹色谱分离技术研讨会现场东京大学教授 津本浩平  Fc受体(FcR)为特异亲和免疫球蛋白(Ig) Fc片段的细胞表面分子,广泛表达于免疫辅助细胞和效应细胞,在机体免疫调节中起关键作用,为治疗过敏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提供了理想的药物靶标。近日,东曹公司开发了两种基于Fcγ RI(Type-I,CD64)和Fcγ R III(Type- III,CD16)的新型配体,用于抗体的亲和纯化。津本浩平教授在报告中总结了配体与Fcs相互作用的研究进展,并揭示了FcR配体在下一代抗体药物开发中的应用。东曹生命科学研究所主任研究员 田中亨  TSKgel FcR-IIIA-NPR是东曹最新研发的一款亲和色谱分析柱,采用5μm无孔树脂为基质,搭配修饰重组Fcγ-IIIA配体,结合除IgG2外的含Fc免疫球蛋白,实现糖型和单克隆抗体的快速、高效分析。据田中亨介绍,TSKgel FcR-IIIA-NPR为单克隆抗体的结构及活性分析提供了简便方法,相比传统LC-MS方法更节约成本,可用于生物制药的质量控制、过程分析/优化及相关的细胞系开发。新款色谱柱将于今年11月在中国正式上市。东曹生命科学事业部市场部部长 山崎洋介  山崎洋介的第一个报告介绍了东曹用于生物分析的新款超高效SEC色谱柱,包含TSKgel UP-SW系列、TSKgel SWXL系列等。其中TSKgel UP-SW3000是一款在UHPLC和HPLC系统上均可实现高分辨率的尺寸排阻色谱柱,采用粒径为2μm、键合了二醇基的硅胶颗粒填充,在抗体药物的研发和质量控制上提供更有力的帮助。相比TSKgel UP-SW3000,TSKgel UP-SW2000更适用于分离低分子量的蛋白质、肽及寡核苷酸。  山崎洋介的第二个报告介绍了东曹用于单克隆抗体分离纯化的填料。由于在捕获步骤中需要对大量细胞培养液快速纯化,TOYOPEARL Protein A亲和填料被广泛地应用于这一阶段。Protein L填料对单克隆抗体的kappa轻链有亲和作用,对于Fab、scFv这些不含有Fc区域,无法通过Protein A填料进行纯化的抗体片段,则可选择Protein L填料。  会议设置交流和抽奖环节,由3位报告嘉宾抽取大奖,反馈一直以来给予东曹关注与支持的用户,研讨会在欢快氛围中圆满落下帷幕。
  • 呼吸居然有苹果味?其实是疾病征兆
    中医中有望闻问切,闻诊这种说法,就是通过声音和气味诊断疾病。听着非常邪乎,闻一下怎么就能看病了呢? 中医“闻诊”就是通过声音和气味诊断疾病。随着西医发展至今,才揭示了其背后真正的奥妙——呼出气中含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如脂族化合物、醇、醛、酮、胺及卤代化合物),通过对不同疾病相关的生物标志物的检测,辅助疾病的早期诊断,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案例一:“葡萄状”气味的2-氨基苯乙酮 如感染铜绿假单胞菌的患者呼出气会释放一种“葡萄状”气味分子2-氨基苯乙酮[1]。案例二:“烂苹果味”的丙酮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病人呼出气体中常常伴有“烂苹果味”,这其实是呼出气中含有丙酮含量远远高出正常人。丙酮是糖尿病患者呼出气的生物标志物,也是一种VOCs。到底什么是呼出气VOCs?呼出气VOCs是指人体呼出,沸点介于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分为外源性VOC和内源性VOC。外源性VOC可以产生于环境大气中,通过呼吸道或皮肤吸入或者吸烟后,同样会产生VOCs。而内源性VOC则产生于身体各个部位细胞的生化反应,反应了身体的新陈代谢,这部分的VOCs主要来源于肺泡,所以肺泡的呼出气中的生物标志物更能反应身体的疾病情况。那怎么才能采集到肺泡部分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呢?可以根据不同的呼吸阶段CO2分压值的不同来区分。人呼出的气可以分为不同阶段人正常呼吸的全部气体是呼出混合气,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I阶段为呼吸道内的死腔气,基本不含二氧化碳,第II阶段为肺泡和腔的混合气,第III阶段是肺泡气,二氧化碳值较高。所以可根据二氧化碳的分压值,识别呼吸阶段以及控制肺泡取样。(图1中表示:I+II+III 期=呼气期(“混合呼气期”,III 期=肺泡气期。PetCO2=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 图1:不同呼吸阶段的二氧化碳分压值 图来源:Elsevier Science & Technology Journals(2004)由于对呼吸采样标准没有严格要求,目前很多研究使用的仍然是整个呼气的采样(混合呼气)。由于混合呼吸会有污染物的影响,而肺泡气中的VOCs浓度比混合呼出气的高出两倍,污染物的浓度也比混合呼气样低。因此,对呼出气的不同阶段进行取样,不仅可以提高呼气分析的可靠性,还可以帮助确定呼气生物标志物的来源。呼吸气采样的便捷性和非侵入性(Non-Invasive),可以频繁重复检测,对患者和采集样本的工作人员没有任何风险,呼吸VOCs分析有望成为一种新型的无创诊断工具。呼吸采样分析挑战在于如何收集肺泡气 Sampling case-B气体采样器可在护理点进行直接肺泡取样,无需任何额外的采样、储存或预浓缩步骤。采样前,设置CO2阈值,以便区分呼吸周期的吸气期和肺泡期。一旦超过阈值,阀门将会打开,呼出的肺泡气体将被自动收集到一种带填料的捕集针被吸附——Needle trap 动态捕集针。采样原理图如图2,这样可以准确地识别呼吸周期的肺泡期和吸气期。 图2:二氧化碳自动控制动态针捕集呼吸采样装置应用案例:Needle trap动态捕集针技术在护理点呼吸采样实验步骤:● 采样方式:猪肺泡呼吸样本通过手动和自动肺泡采样的两种采样方式。● 动物接受了血管外科手术以研究脊髓缺血的影响。分别从麻醉诱导后、手术准备后、脊髓动脉夹闭后5min取标本。异丙酚诱导维持麻醉。● 样品体积为20毫升,每次取样时用每种取样方法重复两次。在这些实验中只使用了定制的NT,填料为2 cm的甲基丙烯酸和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 图3:手动采样 图4:自动肺泡采样 *结果 图5:手动和自动采样的比较当自动取样时,峰面积要高得多。这些结果表明,自动采样,特别是在高呼吸频率下,比人工采样更有效。(如图5所示)所以,Needle trap动态捕集针技术为气态基质中的痕量分析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强有力的样品制备方式。 图6:Needle trap动态捕集针技术 Needle trap动态捕集针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灵敏度高,适用于痕量级别的气体分析,减少采样时间和体积;● 结合采样器可实现直接肺泡采样,容易储存和运输;● 解析速率快,直接进样口分析,无需冷阱聚焦;● 可复合多种吸附剂,适用不同化合物。参考文献[1] 呼出气分析在肺炎病原体诊断中的研究进展.[2] Microextraction techniques in breath biomarker analysis. Bioanalysis (2014) 6(9), 1275–1291[3] Analytical Chemistry, Vol. 81, No. 14, July 15, 2009[4] Anal Bioanal Chem (2013) 405:3105–3115 DOI 10.1007/s00216-013-6781-9
  • 上海颁出全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首证
    “给我们企业帮助很大,大大减少了等待时间,新产品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市场。”24日,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测量产品工厂相关负责人文世平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一楼注册大厅,领到了全国首张“告知承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型式批准是企业计量器具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新产品须符合型式评价大纲要求方能投入生产。改革前,一般情况下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最少要3个月时间。较长的评价实验时间影响到新产品上市和老产品技术更新的进度,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适用“告知承诺”制后,企业能免去至少三个月型式试验时间,新产品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市场,在减少企业等待实验时间、降低经营时间成本的同时,也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据介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的企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计量器具制造单位的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地应均在浦东新区或松江区;计量器具制造单位近2年内没有因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申请告知承诺审批的计量器具属于以下5种情形之一: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前已经获得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项目覆盖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项目要求)或者已经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简称OIML)证书的计量器具;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的新产品比原已获证产品测量范围窄或准确度低或功能简单,且产品结构、原理均和原已获证产品一致的计量器具;与母公司已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产品相同且制造工艺也相同的计量器具;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计量器具;近5年原已获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合格后,本市场主体新提出申请的其它同类型计量器具。  据介绍,除上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制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期聚焦企业需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多项计量许可改革,实施了其他四项改革举措,打出了简政放权系列“组合拳”。  这些改革措施包括: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承接总局下放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权;深化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承接总局下放的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权;将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改为由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发证。  计量承担着法定的量值传递和溯源的作用,其准入制度较为完备,计量器具制造、计量技术服务、计量职业准入均自成一体,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相信随着改革措施的落地,将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国内外计量器具上市和进口;将激励更多力量进入上海计量技术服务市场,扩大计量检定服务供给,从而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和能级,更好地发挥计量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  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研究解决相关领域遇到的共性、政策性难题,推动改革成果全面复制推广到全市。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及时向总局报告试点情况和上海经验,助力全国层面相关领域的改革创新,促进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 总局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lixuan@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农食环检验检测机构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  附件: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docx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征求意见稿).docx.docx  2022年2月28日
  • 这一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 详情如下:为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lixuan@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农食环检验检测机构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    附件:1.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2.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征求意见稿)🔗2022年2月28日
  • 这类检验检测机构许可审批取消了!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省级权限)”等 1项涉企经营许可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取得相应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即可从事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辐射监测工作,无需重复取得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亦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认定和批准文件。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覆盖,我部制定了《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0月14日
  • 又一地方公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1〕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要求,全面扎实推进本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内容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同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三、具体举措涉及中央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含药监事项,下同)为广告发布登记等11项,改革举措为:直接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6项,优化审批服务3项(具体见附件1)。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和本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类事项的改革内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材料要求、程序环节、监管措施等逐项细化了实施方案(具体见附件2—9)。涉及地方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酒类商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等2项,改革举措为: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项。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2个事项制定了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具体见附件10—11)。涉及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的事项为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等2项,改革举措为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事项制定了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其中,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具体改革举措已另行发文,具体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1〕505号)。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的具体改革举措已另行发文,具体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沪市监计量〔2021〕490号)。四、工作要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刺激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章立制、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实施改革工作。附件:1.本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广告发布登记改革工作方案3.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革工作方案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5.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改革工作方案6.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改革工作方案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改革工作方案8.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改革工作方案9.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改革工作方案10.酒类商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改革工作方案1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改革工作方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1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方案 一、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改革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要求,结合上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方面先行先试的经验基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1.出台《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2.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设备设施、环境、能力项目等)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查,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从自贸试验区扩大到全市范围。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四、许可条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近2年内未因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首次申请机构除外)。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的机构还需满足注册地和检验检测场所均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五、材料要求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机构应当根据申请类型提交相应材料:(一)首次、延续证书申请材料目录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2.典型检测报告;3.法人证照(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非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批文、所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书、法人授
  • 助力生物制药分析表征 2018东曹色谱分离技术研讨会召开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随着以单克隆抗体及ADC药物为主的抗体药物的广泛应用,为保证药品质量并提高稳定性,对各种杂质、结构变体、修饰体的分析表征日益重要。2018年9月27日,为加强生物制药分析表征领域的技术交流,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举办 “2018东曹色谱分离技术研讨会”。会议邀请津本浩平、山崎洋介、田中亨3位海外专家做学术报告,分享他们在药物研发领域的研究成果。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e30de3af-f557-4a7b-a15e-28f09ca1af03.jpg" title=" IMG_1697.jpg" alt=" IMG_169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8东曹色谱分离技术研讨会现场 br/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e30070b4-c5b6-4e3a-bee4-6adf06ca907b.jpg" title=" IMG_1631.jpg" alt=" IMG_163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明祥主持研讨会 br/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0c60fe36-c022-411d-85ad-bcb52180b08e.jpg" title=" IMG_1642.jpg" alt=" IMG_164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东京大学教授 津本浩平 /strong /p p   Fc受体(FcR)为特异亲和免疫球蛋白(Ig) Fc片段的细胞表面分子,广泛表达于免疫辅助细胞和效应细胞,在机体免疫调节中起关键作用,为治疗过敏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提供了理想的药物靶标。近日,东曹公司开发了两种基于Fcγ RI(Type-I,CD64)和Fcγ R III(Type- III,CD16)的新型配体,用于抗体的亲和纯化。津本浩平教授在报告中总结了配体与Fcs相互作用的研究进展,并揭示了FcR配体在下一代抗体药物开发中的应用。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4707ba56-6e9c-4a28-ad60-ec3d4f42c176.jpg" title=" IMG_1681.jpg" alt=" IMG_168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东曹生命科学研究所主任研究员 田中亨 /strong /p p   TSK FcR-IIIA-NPR是东曹最新研发的一款亲和色谱分析柱,采用5μm无孔树脂为基质,搭配修饰重组Fcγ-IIIA配体,结合除IgG2外的含Fc免疫球蛋白,实现糖型和单克隆抗体的快速、高效分析。据田中亨介绍,TSK FcR-IIIA-NPR为单克隆抗体的结构及活性分析提供了简便方法,相比传统LC-MS方法更节约成本,可用于生物制药的质量控制、过程分析/优化及相关的细胞系开发。新款色谱柱将于今年11月在中国正式上市。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96c759c2-6cd6-44c0-b21b-3a7a91287393.jpg" title=" IMG_1724.jpg" alt=" IMG_172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东曹生命科学事业部市场部部长 山崎洋介 /strong /p p   山崎洋介的第一个报告介绍了东曹用于生物分析的新款超高效SEC色谱柱,包含TSKgel UP-SW系列、TSKgel SWXL系列等。其中TSKgel UP-SW3000是一款在UHPLC和HPLC系统上均可实现高分辨率的尺寸排阻色谱柱,采用粒径为2μm、键合了二醇基的硅胶颗粒填充,在抗体药物的研发和质量控制上提供更有力的帮助。相比TSKgel UP-SW3000,TSKgel UP-SW2000更适用于分离低分子量的蛋白质、肽及寡核苷酸。 /p p   山崎洋介的第二个报告介绍了东曹用于单克隆抗体分离纯化的填料。由于在捕获步骤中需要对大量细胞培养液快速纯化,TOYOPEARL Protein A亲和填料被广泛地应用于这一阶段。Protein L填料对单克隆抗体的kappa轻链有亲和作用,对于Fab、scFv这些不含有Fc区域,无法通过Protein A填料进行纯化的抗体片段,则可选择Protein L填料。 /p p   会议设置交流和抽奖环节,由3位报告嘉宾抽取大奖,反馈一直以来给予东曹关注与支持的用户,研讨会在欢快氛围中圆满落下帷幕。 /p
  • 突破 | 全国首张“告知承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颁发
    节省三个月助力产品快速上市型式批准是企业计量器具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新产品须符合型式评价大纲要求方能投入生产。改革前,一般情况下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最少要3个月时间。较长的评价实验时间影响到新产品上市和老产品技术更新的进度。改革后,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只需自我承诺新产品符合型式评价相关要求,就能免去型式试验时间,最快当场获证后,就能投入生产:1.计量器具制造单位的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地应均在浦东新区或松江区;2.计量器具制造单位近2年内没有因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申请告知承诺审批的计量器具属于以下5种情形之一: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前已经获得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项目覆盖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项目要求)或者已经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简称OIML)证书的计量器具;市场主体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的新产品比原已获证产品测量范围窄或准确度低或功能简单,且产品结构、原理均和原已获证产品一致的计量器具;与母公司已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产品相同且制造工艺也相同的计量器具;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计量器具;近5年原已获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合格后,本市场主体新提出申请的其它同类型计量器具。“告知承诺”后的新产品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市场,在减少企业等待试验时间、降低经营时间成本的同时,也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率全国之先打出简政放权“组合拳”近期,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企业需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多项计量许可改革,还实施了其他四项改革举措,打出了简政放权系列“组合拳”。一是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承接总局下放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权,进一步方便上海企业就近申请、降低经营成本,推动更多、更好、更能满足国内需求的进口新产品更早进入中国市场。二是深化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所在行政区划的浦东新区、奉贤区取消“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以上区域内注册并经营的企业通过自我承诺就可以承担原仅能由法定授权机构开展的检定任务,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告知承诺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计量技术服务市场,有效扩大本市计量技术能力供给。三是承接总局下放的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审批权。改革后,可即时申请、即时办理,从而实现“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四是将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改为由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发证。注册计量师领域的改革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本市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吸引高端计量人才的聚集。下一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研究解决相关领域遇到的共性、政策性难题,推动改革成果全面复制推广到全市。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及时向总局报告试点情况和上海经验,为全国相关领域改革创新贡献力量,促进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 “药物杂质分离与分析交流会”在济南胜利召开
    由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主办,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承办的&ldquo 药物杂质制备与分析技术交流会&rdquo 于2014年9月25日在济南胜利召开。   &ldquo 药物杂质制备与分析技术交流会&rdquo 是&ldquo 第十一届山东国际科学仪器仪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暨学术交流大会&rdquo 系列学术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对药物杂质分析、分离中的热点问题和前沿技术进行了探讨,为提高药品质量标准的提供理论实验依据。来自省内外30余家药品检验机构、制药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刘军田科长分别从近几年我国药品注册受理和审批情况、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环节常见问题及分析、申报资料常见问题及分析等三个方面对药品注册环节常见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张秋红副所长从法律依据及配套规定、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分类、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等角度对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和例证。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张经华主任对天然产物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及分离纯化技术,做了精彩报告。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孙庆雷博士在药物杂质分离、结构确证和材料撰写方面和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北京创新通恒科技有限公司、月旭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分别对制药工业纯化工艺技术最新进展和工程制备色谱填料的选择及优化进行了全面介绍。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加强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与广大制药企业的沟通联系起到积极作用,通过研究所与企业团结协作,共同为我省制药企业在药物质量标准的提高,加速新药审批进度做出贡献。   上图:会议现场   上图: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刘军田科长   上图: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张秋红副所长   上图: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张经华主任   上图: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孙庆雷博士   上图:北京创新通恒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   上图:月旭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   上图:现场踊跃提问   上图:展示仪器及耗材   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 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 供稿   2014年9月26日
  • 分离制备色谱(逆流色谱)专家研讨会召开
    2010年1月16日,分离制备色谱(逆流色谱)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顺利召开,业内专家共计20人出席了会议,上海同田生物公司作为唯一一家逆流色谱仪器制造厂家有幸参与了此次大会。本次会议在张经华处长的主持下,主要就成立分离制备色谱(逆流色谱)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会上,众专家一致认为目前国内还没有逆流色谱的专业交流平台,迫切需要成立全国性的专业委员会,来促进该技术的交流和发展 北京从事这一技术的专家较多,从北京发起这一行动也具有必然性。另外,专业委员会的定位很关键,应尽可能掌握国内的主导权,以利于与国外的对话 专业委员会应与逆流色谱的生产企业相互配合,并建议占有主要市场份额的上海同田生物公司不断创新、优化技术,为分离制备工作者提供更便利的逆流色谱应用解决方案。专家们表示:逆流色谱在分离制备上具有较大优势,应不断找准定位,做好方法学研究,产、学、研相结合,在分析测试上力争有所突破,一定能够找到自己的特色。最后会议决定,2010年年中举办逆流色谱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作为全球第一家专业生产高速逆流色谱仪的上海同田生物公司将以推动行业技术发展为己任,最大限度的支持业内技术交流平台的工作。   上海同田生物公司市场部   2010.1.28
  • 国家认监委关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关于拓展认证领域电子证照应用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现将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有关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一、CCC认证全面施行电子认证证书;认证委托人有需要的,认证机构额外颁发纸质认证证书。已颁发的有效纸质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通过变更、到期换证等方式自然过渡到电子认证证书。纸质认证证书与电子认证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CC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制作、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管理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10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同时废止。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docx2.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管理要求.docx国家认监委2023年8月8日
  • 药物分离分析技术研讨会PharmaSep 2013将于10月28日在天津召开
    各位药物分离分析领域的同仁   药物分离分析技术研讨会PharmaSep 2013将在2013年10月28-29日在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内召开,会议将致力于解决制药厂家和药物研发中的热点问题,云集众多行业精英,欢迎各位同仁届时参会,共聚制药行业盛典,分享技术饕餮盛宴!   会议议题   1. 杂质分离,分析,鉴定方法和最新进展   2. 制药工业纯化工艺技术最新发展   3. 新药研发中的高通量分离技术的发展   4. 药代、药理分析   5. 生物及天然产物提取和分离   部分报告 特邀嘉宾 按笔画排名 王静康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化学工程工业结晶技术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国家工业结晶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 张玉奎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报告专家 按笔画排名 王林 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副院长 新药研发与国际合作 王跃飞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研究院、中药新药研发中心,副研究员,博士 中药复方质量控制研究 马百平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研究员 生物及天然产物提取和分离 尹正 南开大学药学院院长 The application of online-SPE in pharmacokenetic study 王鹏 George State University教授 糖类化合物的分离与分析 张铁军 滨海新区药监局 药物有关物质检查方法的建立及验证原则的探讨 张洪建 苏州大学药学院教授 新药研发中的高通量分离技术的发展 杜英华 睿智化学 Sample stabilization/preservation and case studies using LC/MS-MS in supporting DMPK projects 汪群杰 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研究员 药物纯化策略技术策略及案例分析 苏保宁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核心分析部执行主任 药物杂质的分离和结构确定 陈峰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主任 制药企业中新型提取纯化技术的要求及应用 禹玉洪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亚宝药业集团北京药物研究院院长 中药制药工业的绿色分离纯化工艺技术研究与应用进展 赵余庆 沈阳药科大学 中药学院院长 天然抗肿瘤活性物质的色谱分离与创新药物研究   PharmaSep组委会诚向广大实验室工作者征集报告,请在9月10日之前提供您的会议摘要! 您的摘要将伴随我们的会刊发放到每一位参会嘉宾手中!   详细内容请查看:www.pharmasep-conf.com   相约PharmaSep 2013, 我们在等您   您,准备好分享了吗?   组委会联系人 姜平月15620189828   Email: pharmasep@163.com   我要看看摘要模板 :http://www.pharmasep-conf.com/admin/ewebeditor/uploadfile/20130403033522241.doc   我要提交摘要和大家分享:http://www.pharmasep-conf.com/Book.asp?action=add   我要看看现在有哪些报告:http://www.pharmasep-conf.com/Contact.asp   感谢以下厂商的赞助   Bonna-Agela Technologies、AB SCIEX、上海伍丰、霍尼韦尔、青岛美高、郑州英诺生物、诺华赛、赛多利斯、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汉邦、Waters、苏州纳微、瀚盟、Alta、资生堂、日立高新技术公司、上海星可高纯溶剂有限公司、天津市科密欧化学试剂
  • 2010年微纳尺度分离和分析技术学术会议召开
    2010年微纳尺度分离和分析技术学术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微全分析学术会议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化学会联合主办,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承办的“2010年微纳尺度分离和分析技术学术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微全分析学术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会议主题为“科技让生活更美好,微纳让科技更奇妙”。400余名国内同行和20余名国外专家参加,将讨论交流微/纳尺度分离、微全分析、以及微/纳技术在化学生物学和生物医学领域中的应用等学术问题。 会议现场 本次学术会议倡议者杨芃原教授致辞   开幕式上,本次学术会议倡议者杨芃原教授致开幕辞。在大会报告环节,张玉奎院士、刘爱群教授、林炳承研究员、刘冲教授、蒋兴宇研究员、庄乾坤教授分别作报告。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 张玉奎院士 报告题目:定量蛋白质组分析的挑战   张玉奎院士在其报告中详细阐述了近年来发展的多种蛋白质组分离鉴定新技术新方法:   在高丰度蛋白质去除方面,发展了基于多维阵列液相色谱的通用型高丰度蛋白质去除技术;一次运行可去除58 种高丰度蛋白质,并将样品中蛋白质的鉴定数目提高2倍以上。此外,还发展了基于蛋白质印迹材料的高丰度蛋白质选择性去除技术和基于蛋白质均衡器技术的降低蛋白质丰度分布范围的方法。利用上述策略,均显著提高了低丰度蛋白质的鉴定能力。   在低丰度蛋白质富集方面,研制了多种固载金属亲和色谱材料,包括无机有机杂化整体材料、聚合物颗粒和介孔材料,以及金属氧化物气溶胶和复合金属氧化物微球,实现了磷酸化肽的高选择性富集。此外,还研制了亲水材料和硼酸功能化材料,实现了糖肽的高选择性富集。   在蛋白质分离鉴定平台方面,研制了多种固定化酶反应器,实现了蛋白质组的在线快速酶解。研制了多种色谱柱和毛细管等电聚焦柱,提高了蛋白质和多肽分离的柱效和分辨率。建立了多维液相色谱、多维毛细管电泳和多维芯片毛细管电泳分离方法;通过与样品预处理或在线酶解的集成,不仅提高了系统的分析通量,而且提高了蛋白质鉴定的可靠性。   在液质联用高灵敏度鉴定方面,合成了新型磁性微纳米材料,提高了基体辅助激光解吸离子化质谱对蛋白质鉴定灵敏度。发展了针对磷酸化肽的衍生技术,可不经过富集,直接实现磷酸化肽的高灵敏度鉴定。此外,还建立了多种质谱数据处理新方法。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刘爱群教授 报告题目:A Breakthrough Tuning Point from Microfluidics to Optofluidics   微流控技术(microfluidics) 是在微流控芯片上实现微量化学或生物样品的合成与分析等操作的技术,微流控光学技术(Optofluidics)则是在微观尺度上通过操控流体,探索微流控系统与光子的相互作用规律,目的是开发具有可调化、集成化和微型化的微流控光学器件与系统。微流控光学技术用于光学器件的研究是可谓是一次全新的突破。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林炳承研究员 报告题目:功能化微流控芯片实验室的构建   林炳承研究员长期从事毛细管电泳和微流控芯片的研究,并以医学诊断和药物筛选为研究和应用的主要背景,在理论、技术平台、方法发展及重大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在国际、国内相关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   许多主要的分析化学操作模式已经在微流控芯片上实现,从原理上讲,几乎所有的分析化学操作模式均可以在微流控芯片及其周边完成。微流控芯片分析化学实验室具有微型、可控的操作单元灵活组合规模集成的本质特征,还可用于复杂体系从而在系统层面上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和完善微流控芯片分析化学实验室应当成为未来十年、二十年中分析化学领域发展和研究的主流趋势之一。   以细胞生物学的系统研究为基本目标的微流控芯片细胞实验室正呼之欲出。微流控芯片研究的热点正逐步转向构建各种不同类型的芯片实验室,从化学、生物到信息、光学、材料,林林总总。微流控芯片中流体的流动通常通过通道或液滴实现,通道和液滴是微流控芯片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   林炳承研究员课题组通过微泵微伐对通道网络中流体的控制,实现了大样本量线虫的衰老研究,显示了环境、营养等因素对线虫寿命的显著影响,对人类衰老的研究具有借鉴作用,有望在此基础上构建微流控芯片衰老研究实验室。借助于大规模液滴操控技术,实现了不同生物材料的液滴内合成,是微流控芯片材料实验室的一种理想模型。 大连理工大学微系统研究中心 刘冲教授 报告题目:聚合物多层微流控芯片及新型无源仿生微泵的设计与制作   刘冲教授设计与制作了一种集成浓度梯度发生器和细胞培养阵列的多层微流控芯片,利用厚胶光刻工艺和干法刻蚀工艺分别制作了SU-8 胶模具和硅模具,浇注PDMS制得芯片。   该芯片由4 层PDMS 键合而成:第一层可以实现细胞培养及检测,水滴状微结构为细胞培养腔,其一端具有微柱阵列,相邻微柱间隙为5μm,用于拦截细胞;第二层为浓度梯度发生器,从两个入口分别注入含药物和不含药物的培养液,经过混合,在通道末端形成5种不同浓度的药物溶液,经通孔垂直进入第一层的细胞培养腔;第三层为30μm 的微阀薄膜;第四层为气体通道层,与第三层共同构成微阀,用于对浓度梯度发生器和细胞培养腔之间连通与关断的控制。   利用制作的芯片进行了A549肺腺癌细胞的培养实验,该细胞可很好地贴壁生长,为研究不同浓度的抗癌药物对癌细胞的抑制作用提供了条件。   刘冲教授设计与制作了一种新型无源仿生微泵,该泵具有植物通过气孔蒸腾进行水分运输的优势。其蒸腾速率远大于自由水面,可以获得较高液体流速;运输水分是一个被动运输的过程,无需外部能源;可以通过调整参与蒸腾的微孔开度或微孔数量来控制水分流量;可以持续不间断进行水分运输,工作时间长。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蒋兴宇研究员 报告题目:微流控芯片生化分析及读出技术   建立在芯片系统中的生化分析具有自动化、即时现场检测、快速等特点,其中很多都应用到了微流控技术。由于微流控芯片分析中所需的样品、试剂量少,集成度高,使其在各类芯片分析中都成为一项重要的技术。但是在芯片分析微型化的进程中,遇到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信号的读出技术,很多芯片使用本身体积很小,但是由于检测仪器的体积过大而限制了其微型化的相关应用。随着材料科学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具有优良性能的材料以及基于这类材料的新型检测方法。这些方法与微流控技术的结合,将会使微流控芯片的检测效率更加提高。   利用静电纺丝制备的纳米纤维薄膜具有很高的比表面积,大大提高了生物大分子在表面的吸附,结合微流控芯片,纳米纤维薄膜可以提高固相免疫检测的灵敏度。蒋兴宇研究员课题组建立的新型HIV免疫检测方法可以提高检测的灵敏度、效率。一般需要4小时或更长时间才可以完成的试验减少到8分钟之内,将多种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加速进行,大大加快了检测物质相互作用的速度,并且减少了疾病检测以及检测物质相互作用试验的时间、降低对于试验条件的要求。   蛋白质免疫印迹分析是分子生物学和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法,蛋白质免疫印迹分析能够检测细胞中目标蛋白质的含量,并且可以得到目标蛋白质的近似分子量。但是传统的蛋白质免疫印迹分析技术的缺点是一次实验只能检测到细胞中的一种蛋白质,并且会消耗相对大量的抗体溶液。然而大多数的生物学研究中都需要对细胞中的多种蛋白质含量进行监测,这导致生物学家往往需要收集大量细胞来进行多次免疫印迹分析,并且会消耗较大量的昂贵的抗体溶液。开发新型的蛋白质免疫印迹技术一直备受生物技术产业界和生物学家关注。   蒋兴宇研究员课题组将微流控技术和传统的免疫印迹技术相结合,解决了以上难题。该方法利用SDS-PAGE凝胶电泳将细胞中的蛋白质按分子量大小分离为蛋白质条带,然后将凝胶中的蛋白质条带在电场的作用下转移到PVDF高分子膜上。在传统的免疫印迹分析技术中,后续的免疫检测会将这张PVDF印迹膜直接浸泡在抗体溶液中进行免疫反应。本方法创造性的将印迹了蛋白质条带的PVDF膜作为PDMS微流控芯片的基底,微流控芯片上平行的排列了很多微流管道,微流管道的方向与膜上蛋白质条带方向垂直。这样,通过在不同的微流管道中通入针对不同蛋白质的抗体,可以实现一次实验检测细胞中的多种蛋白质(n10),并且将抗体溶液的用量从原来的大约1毫升降低到小于1微升。实验结果表明,这种新方法的蛋白质检测灵敏度不亚于传统的免疫印迹方法。   这种微流控免疫印迹的新方法可以大大的降低免疫印迹实验中的人力物力消耗。并且所需的微流控芯片成本低廉、操作简单。该方法有望运用于细胞信号通路、蛋白质组学等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主任 庄乾坤教授 报告题目:分析化学资助现状与思考   庄乾坤教授介绍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系列、各类项目资助侧重点、科学基金最新动向、分析化学进一步发展等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的定位是:引导源头创新、支持基础研究;强调三大战略(源头创新、科技人才和创新环境),资助种类已形成了三大系列(研究项目系列、人才培养系列、科研环境系列)。科学基金的新动向:青年基金纳入到人才基金板块,并降低资助额度(约18~20万/项),扩大青年基金的资助率,希望逐步达到30%;控制面上项目的资助率约为申请面上项目总数的1/5,并增加资助额度,近两年将逐步达到40万/项;更加侧重基础、更加侧重人才、更加侧重前沿。   各类项目资助侧重点分别是:面上项目起到全面协调的作用,强调可持续、创新;重点项目鼓励学科前沿分析发展;重大项目强调集成、力争出重大成果;杰青项目的目标是培养学科带头人;重大研究计划保护创新;国际合作项目注重强强合作、平等互惠、以我为主;仪器专项则是实现创新的手段。   近两年,在基金委的支持下,已培养了一大批创新的团队和人才,比如: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属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优秀团队和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分析化学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据AC统计,1996年-2008年中国分析化学论文数在全球排名已达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但在引用因子和被引用数目上还低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尤其是每篇论文的被引用次数还低于很多国家。所以中国的分析化学研究还有待再上一个新台阶。   关于如何再上一个新台阶,庄乾坤教授谈到了几点思考。从分析化学的研究目标来说,是要追求“3S+2A”,3S即Sensitivity, Selectivity and Speediness灵敏度、选择性、高速度;2A为Accuracy, Automatics,准确度、自动化。从研究创新方面来说,庄乾坤教授强调3点:1)引入物理学新概念和新技术;2)创建分析仪器装置;3)瞄准国际公认的有影响的重大科学问题。庄乾坤教授还提出了理论基础的学科源头论,认为数学是源头,物理是上游,化学是中游,生命科学、环境等应用领域是下游,而一个学科的发展准则是“下游”离不开“上游”,“上游”可独立于“下游”。   本次会议历时2天,含特邀报告、专题报告、墙报等交流形式,是我国微/纳技术近十年研究成果的一个阶段性总结,也将对未来该技术的发展方向以及对其他学科的影响进行展望。
  • 滨海国际药物分离与分析技术研讨会即将召开
    滨海国际药物分离与分析技术研讨会暨展览会 PharmaSep 2013   时间:2013年10月28-29日   地点: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第一轮通知   主办: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协办:CACA(中美色谱协会)   SAPA (中美药协会)   南开大学药学院   尊敬的医药分离领域的各位专家、学者、同行:   由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主办的首届滨海药物分离与分析技术研讨会暨展览会(PharmaSep 2013) 将于2013年10月28日-29日在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召开。   PharmaSep 2013是国内外首次聚焦于药物分离分析中各类最新技术和最新应用的技术交流和培训的盛会,会议将致力于解决制药厂家和药物研发中的热点问题,如药物杂质分离与鉴定 超高纯药物(≥99%)的纯化工艺 生物大分子(特别是抗体/核酸/多糖)的提取、纯化 天然药物的有效成分提取 绿色纯化的开发等。全面介绍分离分析领域前沿技术,如色谱(UHPLC,FPLC,SFC,DAC,SMB)、质谱、膜分离及结晶技术在制药应用中的最新进展。与会者不仅将与这些技术的代表性开发制造商面对面交流,更可参与各种新技术的现场演示和上机培训。会议同时提供项目交流和人才交流平台,使服务或技术提供方有机会与需方对接。   - 您面临药物分离与分析的重重困难吗?   - 您想了解全球制药行业分离、分析最新技术的全貌吗?   - 您想使您在药物分离上的发明或一个简单的想法不被埋没吗?   - 您需要寻找一个施展您技术才华的平台吗?   请不要错过全球药物分离、分析技术的首次全面大展示   PharmaSep 2013   让您的困难找到出路、让您的技术遇上恋人、让您的梦想成为现实!   一、会议主要内容及日程 10月27日 9:00-17:00 1. 大会报到、注册 2. 展商布展 10月28日 9:00-11:10 大会开幕式及主会场报告 11:10-11:40 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参观及拍照留念 12:00-13:00 午餐 13:30-17:00 1. 分会场报告 2. 药物分离分析技术仪器、设备及耗材设备展览会3. 药物分离分析技术项目引进交流会 4. 药物分离分析技术相关人才交流会 18:00-20:00 “相聚PharmaSep 2013”主题晚宴 10月29日 9:00-12:00 1. 分会场报告 2. 药物分离分析技术仪器、设备及耗材设备展览会 3. 药物分离分析技术项目引进交流会 4. 药物分离分析技术相关人才交流会 12:00-13:00 午餐 13:00以后 展商撤展 14:00-16:30 参观天津航母主题公园及其他   1.学术报告会   大会按照主题分为5个专场,参会者可选择相应的主题做分会场报告,与众多业界精英分享您的最新研究成果!   地点: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主题   1 杂质分离,分析,鉴定方法和最新进展   2 制药工业纯化工艺技术最新发展   3 新药研发中的高通量分离技术的发展   4 药代、药理分析   5 生物及天然产物提取和分离   提交方式   1) 登陆网站www.pharmasep-conf.com 点击“摘要提交”   2) 发送邮件至 pharmasep@163.com 进行提交   提交摘要,可选择作为分会场口头报告或只作为展出报告,口头报告的通过需经过组委会审评,如未通过则默认为展出报告   摘要提交截止日期为 8月10日   如您有关于报告提交方面的任何疑问,请联系 贺婧:022-65378039 或发邮件至 pharmasep@163.com 咨询   2.药物分离分析仪器、设备及耗材设备展览会   地点: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行政楼1楼大厅   大会设立展商展示专区,同时开展各种精彩互动活动,使仪器、设备、试剂、耗材、软件、服务厂商,与使用者零距离接触,促进科研和产品服务优化更新。请您密切关注!   3.药物分离分析项目引进交流会及人才交流会   地点: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行政楼1楼大厅   会议建立项目交流中心,张贴单位项目引进需求启示、项目转化要求,并在会场安排项目洽谈场地   会议建立人才交流中心。张贴招人单位的招聘启事,收集应聘者的简历,在会场安排面试机会和场地。   4.“相聚PharmaSep 2013”主题晚宴   时间:2013年10月28日晚18:00   地点:待定   二、会议注册   1 专业观众:   参会费1200元/人,8月10日之前报名优惠价1000元/人,在校师生880元/人   (含会务费、午餐费、资料费、场地费、会刊及会后旅游 (天津航母主题公园半日游))。   报名方式   1).登陆网站www.pharmasep-conf.com 在“我要参会”处注册   2)填写附录中的参会报名回执表,盖章后扫描后Email至会务组邮箱:pharmasep@163.com,或传真至贺婧:022-65378036   2 厂商:   见“厂商展示形式”   三、会议重要日期   2013年3月25日 第一轮通知(会议安排及参会方式)   2013年5月1日 展商报展位送报告优惠截至   2013年8月10日 提前注册及论文摘要投稿截止   2013年8月20日 第二轮通知(论文录用通知及安排)   2013年9月10日 第三轮会议通知(会议详细安排)   2013年10月27日 会议报到、展商布展   2013年10月28- 29日 会期   四、酒店住宿   大会推荐酒店:天津依兰国际酒店(4星级)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39号   价格:普通标间398   注:   注册费未含住宿费,会务组可为提前注册并缴费的参会代表提供酒店预定服务,价格自理   会场地址天津联合研究院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大街与洞庭路交口,会务组提供 从依兰酒店到会场的大巴,请参会人员选择就近住宿,其他地址住宿的参会人员需自行前往会场。   五、联系方式   PharmaSep 2013组委会   参会及报告提交联系人 贺婧:电话022-65378039 手机18622158304   展商及赞助联系人 单鸿扬: 电话022-65378073手机15510956733   姜平月:15620189828   传真: 022-65378036   Email: pharmasep@163.com   网址:www.pharmasep-conf.com   六、汇款帐户:   账户名: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开户行:浙商银行天津滨海支行   账 号:1100000110120100012046   *汇款交费请务必注明“滨海药分会会议费” 单位名称 邮 编 单位地址 E-mail 参会人姓名 性 别 部 门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关注的问题 参会要求 住 宿:单间□ 合住□ 是否参加主题晚宴?□是 参加人数( ) □否 是否提交论文? □是 □否 如有论文提交在2013年8月10日前提交摘要,方式为 1发送全文至会务组邮箱pharmasep@163.com 2登陆大会网站http://www.pharmasep-conf.com/ 提交摘要 参会方式 1).登陆网站www.pharmasep-conf.com 在“我要参会”处注册 2)填写附录中的参会报名回执表,盖章后扫描后Email至会务组邮箱:pharmasep@163.com,或传真至贺婧:022-65378036 单 位 印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会务组确认收到后即发《报到通知》,其中将详细注明报到时间、报到地点、食宿等具体安排事项。   联系人:贺婧:电话022-65378039 手机18622158304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子证书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电子证照的通知》(沪市监法规〔2022〕10号)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一网通办大系统”制发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子证书(样式见附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本市启用。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我的证照”下载,亦可通过“随申办”添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节约行政资源,鼓励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再申领纸质证书。鉴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子证书尚未在全国推广,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需要离开本市到其他省(市)执业的,可联系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领纸质证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便民服务”栏目中的“特种设备业务查询”核验。特此通告。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电子证书样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
  • “史上最严”食品法来袭 淘宝要查许可证
    p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法中要求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农产品除外),同时平台负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据悉,日前已经有电商平台(淘宝)行动起来,要求卖家出具齐全的三证(开店主体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准入申请。9月底前卖家若仍未办理准入,则将被强制下架。这样一来不少“农家秘制”的食品将没得玩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63575659658250507010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18259865-d8b2-4862-9192-0183bea5a397.jpg" / /p p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strong 未进行准入认证9月底将被下架 /strong /span /p p   《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尚未开始实施,淘宝网就已经开始对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念起了“紧箍咒”。日前,淘宝网将为三证(开店主体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不一致,且在一年中持续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开放变更过户入口。 /p p   据了解,三证不一致的卖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原认证人半身照(原认证人指店铺注册主体人) 2)营业执照照片 3)企业支付宝账号:该支付宝账户必须存在,且已通过支付宝企业认证,未绑定淘宝账户,同时其关联账户绑定的淘宝账户必须没有在淘宝集市开店。在申请变更过户前,淘宝卖家需完成16项条件检查,未通过检查的卖家无法进行过户。据悉,变更过户有30天公示期。 /p p   根据新“食安法”规定,食品包含9个一级类目,食品生产经营者需持照经营(农产品除外),同时平台附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因此,淘宝卖家需根据自己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中经营的范围,准确地进行准入申请,如经营多个类型可多次进行提交准入。 /p p   淘宝网将从8月底开始对未进行准入认证卖家的预包装食品进行处理,9月底开始下架未获准入卖家的预包装食品。 /p p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strong 自制食品:以后恐怕没得玩了 /strong /span /p p   由于淘宝平台上卖家数量众多,若要实行“一刀切”的证照准入制度,则不少主打“自制食品”的卖家将没得玩了。 /p p   登录淘宝网进行搜索,发现仅“自制食品”四个关键字就出来2617个结果,如豆腐乳、零食、坚果、调味品、水产品、肉类等,而“绿色、有机、天然、环保”则是这些自制食品网店最响亮的招牌。 /p p   在一家名为“乡巴佬”的初级农副产品网店,该店内售卖的梅菜干、笋干、番薯干等原材料均产自自家田园,晾晒过程也是自家人亲手制作,没有经过任何的食品安全许可和检测。“我们包装使用的是自封袋,快递的时候再加一个纸箱,没什么问题的。”店主表示,就连包装袋都是自己买的白色塑料密封袋。 /p p   店老板表示,按照该平台(淘宝网)此前的卖家规则,对于预包装食品,卖家必须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即QS),还需要上传食品标签图,否则食品将无法上架。这对清退“三无食品”能起到一定作用。 /p p   面对“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这类卖家又要何去何从?一位淘宝店主表示,这样“恐怕以后没得玩”。卖家小何也说,“曾经想过开个实体店做批发生意,但是要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再加上租金,并且还要人手打理,不如在网店上售卖。如果现在开网店也要营业执照的话,估计就只能做线下的批发生意了。”他表示。 /p p   据了解,在实体店的监管体系中,有包装的食品属于生产加工范围,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质监部门核发的QS证。而销售食品的店铺,则应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显然,和小何一样,电商平台上的众多食品卖家,并无任何部门颁发的证件。而他们要取得QS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在生产场地、生产规模、管理模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成本上的投入太大,这也注定他们较难转成正规军。 /p p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strong 外卖平台:公布证照信息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strong /span /p p   “消费者使用美团外卖,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在线等方式提交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后,即可获得众安保险的赔付。”面对已经公布的“紧箍咒”,正在大幅圈地扩张的O2O外卖平台已经行动起来。从美团外卖了解到,该公司携手保险公司为美团外卖的在线商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p p   参加保险的商家会在页面上显示“保”字样,表示已经参与了保险赔付活动。 /p p   负责该保险的产品经理介绍:“引入互联网保险为消费者提供保障,简便可行,也让消费者更有安全感。长期来看,从这一环回溯、倒逼上游各个环节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在各个环节互联网化、数字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大趋势下,食品安全问题是可以部分解决的。” /p p   除了购买保险之外,“饿了么”、“美团”、“百度”等几家在线外卖订餐平台还加强了对入驻商家的证照审核,发现部分无证照餐饮商家已经处于歇业状态。 /p p   登录“美团”和“饿了么”两大平台发现,一些商家已经在餐饮网店页面的“商家详情”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按照指示位置,随即走访了位于西门口地铁口、东山口和小北附近的数家餐饮店,发现上述店铺均有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食安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 /p p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strong 微商平台:仅对加V公众号进行认证 /strong /span /p p   随着微商的兴起,攻占朋友圈的除了面膜之外,还有众多的“私房秘制”美食。秘制卤菜、私房烘焙、祖传招牌菜……只要你加对方微信、在线支付,美食就会送上门。 /p p   市民王女士就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每日推介私房秘制美食,从腊肠到蛋糕,甚至菜肴的半成品,只要通过微信下单,就可同城收货,然后完成交易。自己在厨房做的菜品怎样保证安全和卫生?对此,王女士表示,“来咨询的一般都是通过朋友介绍的客户或者回头客,出品完全是自己凭良心做,要说监管,还真没有。” /p p   上月初,市民小侯为过生日的朋友特意在微信上订购了一款私房秘制千层榴莲蛋糕,本想表示心意,谁知两人吃完后第二天便拉了肚子,这让她再也不敢相信朋友圈内的“私房美食”。 /p p   从微信认证处了解到,加V的商家都是完成了微信认证的,腾讯对微信公众账号申请主体进行主体合法性审核及相关权利资质的审核。打开一家加了V的公众号,看到,该企业的全称、工商执照注册号码、经营单位、企业类型、企业成立时间、营业期限等均可查到。 /p p   而对于没有经过V认证的个人公众号,微信暂时没有监管措施。 /p
  • 今年,检验检测行业将迎来重大变革
    TIC行业2022年的六大重点工作首先我们来看看官方发布的今年重点工作。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上,市场监管总局明确2022年的重点工作包括:一是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准入制度改革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紧扣“六稳”“六保”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服务“双碳”、质量认证惠民、检验检测认证促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等行动,提升服务发展成效;三是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新挑战,提升国际合作互认水平;四是强化系统协同监管,提升认证检测市场监管能力;五是强化制度支撑,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六是抓好能力提升,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队伍建设。 简单概括就是准入度改革、发展成效、国际合作、监管能力、制度支撑、队伍建设六个方面。具体措施请看图解:这是今年TIC行业整体的一个工作重点和思路。那么具体到实际的领域又会有哪些变化?认证君把近期的一些重要文件再次进行汇编,从中可以看到一些变化,也为机构的发展提前做好应对。一、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将迎来重大改革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组织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相关改革事项即将出台。详细内容请点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检验检测管理工作需求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对能力验证承担机构提出要求;明确了能力验证实施、结果报送、结果验收的要求;对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规定,明确了结果异议的处理;对信息公开、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提出要求。明确了对不参加机构、出具虚假结果机构、结果不合格机构的处理,以及承担机构违反规定的处理;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对能力验证活动的监督方式,能力验证结果的使用,并鼓励各有关方积极采信依据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结果。详细内容请点击:《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迎来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对机构主体评审要求、人员评审要求等做出了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准则(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详细内容请点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准则(征求意见稿)》四、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将出台特别准入条件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 详细内容请点击:《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五、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方案》提出依法有序扩大资质认定覆盖面等4个工作目标和建立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等8个主要任务。明确到2022年底,从事规定范围内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法通过资质管理,全面提升技术能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 一认证机构被罚没18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天市监处罚〔2023〕46号当事人名称: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950D法定代表人:侯恂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14号1908房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 27001:2013)认证资质而给其他公司发放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14号1908房的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的认证机构批准书(批准号:CNCA-R-2018-403)附件上的认证业务范围不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资料,接受了询问调查。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证机构批准书(批准号:CNCA-R-2018-403)附件上的认证业务范围不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2022年第28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属于经批准方可从事的认证活动。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给江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公司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发放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收取认证费用134100元。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退回了104100元,确认违法所得为3000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案件来源登记表及材料,证明线索来源。2.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合法商事主体资格。3.2022年9月2日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的认证机构批准书(批准号:CNCA-R-2018-403)附件上的认证业务范围不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4.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5.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证机构批准书(批准号:CNCA-R-2018-403)以及其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机构信息详情,证明当事人未取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 27001:2013)认证资质。6.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给江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公司发放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服务协议、审核计划以及审核报告,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7.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给江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公司发放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收取的费用明细,以及收款凭证、退款凭证,证明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我局于2023年1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穗天市监罚告〔2023〕林和01号)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申辩称:一、湖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皇冠认证检验(湖南)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收取费费用,故不存在违法所得3万元。二、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过严过重,当事人正在开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备案,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混淆了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和皇冠认证检验(湖南)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目前已与投诉举报人协商和解,加之属于初犯且违法情节轻微,已经积极整改,要求免予处罚。经复核,我局认为:一、当事人违法为湖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了认证服务,虽然认证费用由皇冠认证检验(湖南)有限公司收取,但由此就认定涉及的违法认证活动没有违法所得理据不足,不予采信。二、其他申辩理由我局在自由裁量时已考量,免予处罚的要求不予支持。本局认为皇冠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 27001:2013)认证资质而从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并发放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条以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属于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无从轻减轻处罚或从重处罚情节,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给予一般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的规定,现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并处150000元罚款。罚没款总计180000元。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缴款通知书所列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电话:85590146)或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龙口东路210号;电话:3889635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天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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