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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总相关的论坛

  • 单位的新政策

    今天开会说了绩效后的新政策.搞课题没奖励,写论文凭发票报销,核心最高报销600,非核心报销300....如果版面费低于这个数字,只能实报..也就是说,对个人而言,只会亏,绝不会赚.别想靠发文章赚到一分钱.....好么,这下我看以后谁还写文章,,,,,现在版面费越涨越高,单位给的政策越来越不给力..幸亏我评职称的文章够了...如果政策不变,真没必要再写了.

  • 采购中的VIP政策

    飞雪迎春版友在一个帖子提到:“不应该有VIP,这是弊病。用户应该一视同仁。就是因为有所谓的VIP,这个社会才百般诟病。 ”(详见主题:【讨论】仪器售后,看人下菜的做法对不对?39楼 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30118/4523794/index_4.shtml)自从VIP这个词进入中国以来,已经彻底生根发芽了。VIP已经是身份的象征了,是阶层的象征了。买仪器,VIP优惠多;做售后,VIP实惠多、特权多..................因此,会有很多版友非常不满仪器厂家的这种所谓的VIP政策。你是如何看待仪器厂家的VIP政策的呢?是很有必要存在;还是应该去除这种政策,以消除“歧视”呢?

  • 【求助】请教:食品安全政策?

    2010年3月1日国家将实施什么食品安全政策?由于海南有毒豇豆事件,3月1日好像要出台一项新的食品安全政策,请问是什么政策???

  • 环保政策何时不再朝令夕改?

    环保政策要有连续性才行,今天一个政策,等你投资整改了;明天又一个政策,上次的整改又不行了!一个部门一个样,这让不少企业很为难! 一位憋屈的河北企业主说:去年11月份,环保局声称燃煤锅炉必须安装过滤装置,确保烟囱冒出来的是白色烟雾,而且要先交5万元罚款,再办理环评报告。当企业紧张地在一个月内花费20多万元办理了环境评估和燃煤锅炉的改装,环保部门说法却变了,称要限量生产。今年2月份,国家召开大会,要求全部工业用电企业必须停产,有任何证件和报告也不行,一经查处拘留罚款,只好忍着。大会过后大家连夜赶工,因为耽误的时间太长了。然而就在4月1日以后,人们彻底绝望了,国家成立雄安新区,周边所有小乱污的企业全部拆除(不管你有没有报告),居民必须全部更换天然气炉子。官方层面变来变去,时隔5个月,国家政策发生了翻天腹地的变化,老百姓毫不知情只能被动接受。 环保部声称“不允许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设置门槛”,但在今年启动的农用地土壤详查实验室的筛选中不仅设置了技术壁垒,而且还设置了政治门槛。环保政策要深得人心,环保政策要得到有效执行,上上下下都需要诚信,期待环保政策何时不再朝令夕改!

  • 【转帖】能力验证政策的变化

    能力验证政策的变化[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0507]能力验证政策的变化[/url]

  • 【分享】面对销售政策的十字方针

    作为一个销售人员,无论你是区域经理还是基本的业务人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都要面对公司的销售政策的变动,往往是一个政策刚刚让市场接受,公司又因为种种原因对销售政策进行变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销售人员,应该如何面对销售政策的变化呢? 根据笔者的经验,应对销售政策应有十字方针:接受、利用、规避、引导、控制,具体分析如下: 一、接受——积极面对迅速适应 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这是最好的时代,这也是最坏的时代。任何一个销售政策同样如此,可以说我们作为销售人员所面对的任何销售政策都应该是:这是最坏的政策,这也是最好的政策。 所谓到哪个山唱哪个歌,达尔文的进化论同样告诉我们:适应即是进化。任何一个企业的销售政策的制定,都是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考虑制定的。作为一个销售人员在面对销售政策的变动时,我们所要做的是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以积极的心态的迅速适应,以积极的心态迅速改变。 大凡企业销售政策一旦制定,往往就是这个企业某一阶段某一相对时间内不会改变的政策,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面对、适应和改变,如果我们对政策埋怨、抵触和误解,那么最终接受惩罚的还是自己。任何一个销售人员都清楚,销售政策对自己的销售工作业绩的最终达成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二、利用——善假与物事倍功半 销售政策是什么,销售政策是销售人员开展销售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是销售人员打仗用的枪,就像鲁迅先生手中的笔,要像匕首和投枪。 面对销售政策,我们要积极的进行研究,利用销售政策之中对于销售工作开展会有积极作用的方方面面。 要知道,销售政策是支持我们的销售工作的,里面大部分的内容是应该有利于市场开展的。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销售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挖掘销售政策,从而更好的利用销售政策。 三、规避——知其不可绝不为之 作为销售政策,是支持市场发展,也是规范市场发展。哪些是我们必须规避的,哪些是我们所不能触犯的,哪些是违反政策规定的,哪些是作为企业销售管理所独有的企业文化特点,我们在面对销售政策时,必须清晰的进行梳理,这是我们面对销售政策时要树立的红线原则,这些红线是我们必须要规避的。 知其不可而为之,是为不智也。作为销售人员,研究销售政策进行有效的规避方能真正有效的开展工作。 四、引导——服从是本盲从误己 面对销售政策,销售人员的服从,保证执行是根本的原则。但服从绝对不应该等同于盲从,盲从是销售人员面对销售政策更大的忌讳。任何一个销售政策都是适用于所有市场的战略战术的指导思想,但适用于并不等同于适合于。区域市场具有区域市场的独特个性,区域的差异化很大,盲从销售政策往往是害了市场误了自己。 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即是宣告了一个生命的诞生,更是对母亲母乳的渴望和索取的一种方式。 在每一个的人的成长岁月中,都会有这样的经历,饥饿时往往是大声哭闹,在吮吸母乳的一瞬间啼哭往往嘎然而止。 作为销售人员,要学会利用区域市场的独特状况,与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引导销售政策向有利于市场良好发展的方向发展。 五、控制——操纵有度灵活掌握 很多销售人员在面对和使用销售政策时,往往出现很多问题。一方面公司的政策变动频繁,导致我们面对市场时无所适从,一方面客户透支过度,政策变化时无法收场。 面对这样的情况,面对任何一个销售政策,销售人员都要学会控制。所有的政策都要以书面形式体现,谁承诺的谁签字,谁承诺的谁负责。所有的政策都要灵活掌握,面对市场面对客户不能透支政策,政策的过度透支,往往导致市场的恶性发展,这是任何一个着眼于长远的销售人员都不会面对的。

  • 【转帖】量值溯源政策(模板)

    有关国家实验室认可中量值溯源的相关政策。北京国正恒兴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www.bjgzhx.com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8906]量值溯源政策[/url]

  • 危机爆发时,你会选择“驼鸟政策”吗?

    鸵鸟在被追赶时,认为自己跑不掉,就会把头钻到沙子里,以为看不到追赶者,自己就把追赶者甩掉了,这就是“驼鸟政策”。一些企业在爆发危机时也会采取“驼鸟政策”:逃避媒体与公众的视线,采取不回应、不负责的策略。但这反而导致危机更加严重。亲爱的读者,您的企业,采用过“驼鸟政策”吗?“驼鸟政策”有哪些危害?在日常工作中,您或你周围的人是否也曾采用过“驼鸟政策”?“鸵鸟政策”对这些工作产生了什么影响?请根据以下提示词,搜索相关的资料。结合您的亲身体会、畅所欲言,谈谈您的看法。

  • 【转帖】“环境经济政策”对中国的影响有多大?

    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上,如果学西方那种“吃法”,那么中国还没“吃饱”就要提前为生态环境付账今年,“环境”已是无可争议的关键词。有人说,环境污染是任何一个致力于现代化的国家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有人说,环境保护是一个后现代的命题,即富裕国度富裕民众“吃饱了”以后提出的更高需求。我本来也同意。但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如果学西方那种“吃法”,那么中国还没“吃饱”就要提前为生态环境付账。因为中国的人均资源少、环境容量小,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工业化发展的路子;因为那些发达国家早已制订好了有利于他们的各项国际规则,使中国的污染成本不能像他们当初那样转移出去,只能自己硬扛;因为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而非资本主义,更非帝国主义,不能搞生态殖民主义。我们不仅要对自己的人民,也要对世界人民负责。我们只能在人均3000美元时提前解决环境问题。况且,解决环境问题也为中国各项变革提供了试验田。因为环境问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方面面,几乎囊括了这个时代中所遇到的绝大部分信息,是一个大转型社会的缩影。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国际社会迄今为止,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期制度的办法一个大国发展需要有个魂,科学发展观就是魂;有了魂就需要有个方向,这便是可持续发展战略;有了方向就需要有行动机制去完成,这便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现行的法律与体制进行的变革;而支撑这一变革、贯彻这一理念的,是一套新政策。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它以内化环境成本为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基于环境资源利益的调整,从而建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与传统的行政手段“外部约束”相比,环境经济政策是一种“内在约束”力量,具有促进环保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环境治理与行政监控成本等优点。根据控制对象的不同,环境经济政策包括:控制污染的经济政策,如排污收费;用于环境基础设施的政策,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如生态补偿和区域公平。若根据政策类型分,环境经济政策又包括:市场创建手段,如排污交易;环境税费政策,如环境税、排污收费、使用者收费等;金融和资本市场手段,如绿色信贷、绿色保险;财政激励手段,如对环保技术开发和使用给予财政补贴;当然还有财政转移支付的生态补偿手段等等。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国际社会迄今为止,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期制度的办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经济政策对中央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施至关重要。  中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使我们比发达国家更迫切需要出台环境经济政策从发达国家的实践历程可以看出,建立和实施一套全方位、多领域、全局性的宏观环境经济政策,能以较低的成本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目前,世界各国总结出来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基于两类理论:第一类是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观点,即“科斯手段”,认为明晰产权对环境问题非常重要。第二类是基于福利经济学观点,即“庇古手段”,认为税收收费制度非常重要。综合来看,各国的环境经济政策都具有几个共性:其一,普遍体现为一种政府对经济间接的宏观调控。通过确定和改变市场游戏规则来影响污染者的经济利益,调动污染者治污的积极性,让污染者也来承担改善环境的责任。其二,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不得不自愿减少污染的目的,而不是事后。其三,政府部门间在环境问题上的政策协调越来越紧密,都倾向一种混合的管理制度。随着环境政策纳入到能源、交通、工业、农业部门的政策中,环境政策与部门宏观发展政策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客观上把经济手段与行政监管更有效地结合起来。其四,逐步从“秋后算账”向“全程监控”转变。这种转变使得某些类型的经济手段,如产品收费、注册管理费、清洁技术开发的补贴和押金制度等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使我们比发达国家更迫切需要出台环境经济政策。况且,发达国家现有的环境经济政策的成功经验已摆在那里。而我国目前环境经济手段很少,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独立的政策体系。原因之一是没算好两笔账。一笔是照目前高能耗、高污染的模式发展下去,也就是不实行环境经济新政策,我们重化工业的发展空间还有多大,还将付出多少环境资源代价?第二笔是实行了环境经济新政策后,我们的GDP增长速度要下降多少?政策实施和增长模式转型成本到底有多大?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否承受得起?算不清这两笔账:决策起来就少了些科学依据。两赢的道路变成了两难的选择。好在环境恶化的形势即便不用数字,只凭眼睛也能看到。形势不允许我们在“万事俱备”下再去实施那些理想的环境经济政策,只能边算账、边研究、边试点、边总结,联合各方力量,全面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应先建立哪些环境经济政策?这里简单谈一下。一是实行绿色税收,就能通过税收的“胡萝卜”和“大棒”来奖善惩恶。二是加强环境收费力度。彻底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三是建立绿色资本市场,斩断污染者的资金链条。这方面我们已经与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布了相关基础性文件。四是生态补偿试点,为中国制订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奠定基础。五是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利用市场力量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和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六是完善绿色贸易。在西方国家普遍设立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势下,我国的贸易政策应该做出相应调整。七是建立绿色保险。用市场手段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为企业、公众和政府提供一个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政策平台。以上粗略介绍的七项政策,在国内外学术界、各相关部门都已经反复探讨过,不是什么新东西。但是在我国政策实践中却迟迟没有推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当理论的前瞻性与分割管理体制下的利益格局发生冲突时,环境经济政策就难免“知易行难”。因此,我现在谈环境经济政策,不只是要做一个理论研究,更是想呼吁各部门建立节能减排新政策的联合研究机制。仅仅因为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的利益,而使有利于更大公共利益的政策实施受到阻碍,这种事并不少见。政策没有推行虽令人遗憾,但更值得深思的是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深层原因。环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中国的国际形象不能等,国家的政治稳定不能等,社会和谐不能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能等,人民的生命健康不能等。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将成为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重要标志。以绿色为导向的市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责任的企业;以绿色为导向的社会是成熟的公民社会,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参与的公民;以绿色为导向的政府是成熟的执政主体,将培育造就担当绿色执政的官员。以绿色为导向的市场、社会和政府将构成绿色责任、绿色参与、绿色执政的有机主体,将构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巨大合力。“绿色中国”有望实现。(作者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 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2

    [b][color=#cc0000]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2[/color][/b][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051008217604_2483_1841897_3.png[/img]

  • 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4

    [b][color=#cc0000]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4[/color][/b][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051010029600_92_1841897_3.png[/img]

  • 【转帖】食盐加碘政策或将调整

    晨报重庆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今年5月,一项“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由卫生部牵头,在浙江、辽宁、福建、上海四省市低调展开。原本预防大脖子病的碘盐,反而导致市民碘过量,存在巨大的健康风险。在全民补碘政策实施15年之后的今天,来自民间和医学界自主补碘的呼声越来越高。甲状腺疾病频发是否与碘营养过量有关?中国食盐加碘“一刀切”政策或将面临深层次的调整。   中国一度是世界上缺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有7亿多人口缺碘,曾占到世界碘缺乏病人群的40%。1994年,全民食用加碘盐,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类似,作为一项国策在中国强制推行。当年国家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除了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山东和河南是全国八个高碘省市,可不需强制推行加碘盐,其余省市区食用盐均强制加碘。而实际上,一些地方盐业公司为追求利润,在高碘地区也一律销售碘盐。   在全国范围尤其是沿海地区,食盐加碘政策受到越来越严重的质疑。天津、沈阳、福州、广州、上海等城市,每年都有大批医学调查表明甲状腺疾病正在剧增,而碘过量被视为一个重要因素。   浙江大学医学院教授崔功浩说,中国营养学会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城市居民日均盐摄入量为11克,农村居民达到17克。这意味着,根据目前市面上多数碘盐中以每克盐含碘20至50微克计算,中国人每天摄碘量达到了惊人的220至850微克,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划定的200微克/天的安全线。   事实上,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滕卫平领导的科研小组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一个为期5年的“碘摄入量对甲状腺疾病的影响”的项目,得出的结论显示:缺碘和富碘都会导致甲状腺疾病。

  •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三)

    [b]一、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的《原料药药学信息汇总表》《制剂药学信息汇总表》《非临床研究信息汇总表》《临床信息汇总表》填报时格式、目录及项目编号能否进行修改?[/b]  答:2016年5月4日,《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附件《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中申报资料撰写说明,信息汇总表中的信息是基于申报资料的抽提,各项内容和数据应与申报资料保持一致,并在各项下注明所对应申报资料的项目及页码。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的格式、目录及项目编号不能改变。即使对应项目无相关信息或研究资料,项目编号和名称也应保留,可在项下注明“无相关研究内容”或“不适用”。对于以附件形式提交的资料,应在相应项下注明“参见附件(注明申报资料的页码)”。  [b]二、药品申报资料中临床试验报告的封面有哪些要求?[/b]  答:依据《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临床试验报告参照《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要求临床试验封面应包括受试药物通用名、研究类型、研究编号、研究开始日期、研究完成日期、主要研究者(签名)、研究单位(组长)(盖章)、统计学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药品注册申请人(盖章)、注册申请人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告日期、原始资料保存地点。同时,按照《关于印发化学药药学资料CTD格式电子文档标准(试行)和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体例与整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1〕98号)附件2要求,临床试验报告封面应加盖临床研究基地有效公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并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b]三、如何办理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费用的补交或退还?[/b]  答:关于补交方式。申请人须按照《关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6年第124号)中,提交补交费用申请及相关材料至原受理部门,由原受理部门开具“行政许可事项缴费通知书(补交)”,申请人持缴费通知书办理缴费。  关于退还方式。申请人须按照《关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6年第124号),提交补交费用申请及相关材料至原受理部门,原受理部门按照“全款方式”即先补交全款的费用,再办理与其相对应费用的退还。  [b]四、对于BE过程中处方工艺有变动的是否可在总局药审中心网站BE试验备案平台上备案?[/b]  答:BE试验过程中,参比制剂、原料药、制剂处方、工艺等发生变更,注册申请人可通过备案平台如实备案,申报生产时,在申报资料中一并提交历次变更及备案资料。  [b]五、研发机构在新注册分类发布前已基本完成研发的原注册分类第3类产品如何注册申报?[/b]  答:《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规定,新注册分类3、4类别药品应按仿制药的程序申报。考虑到部分研发机构在新注册分类发布前已基本完成原注册分类第3类产品的研发,对于此类情形,若研发机构仍希望继续申报的,可向省局提出书面申请,经省局确认,如确属在新分类工作方案发布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需要开展临床试验的,可按新注册分类和仿制药的程序受理。  研发机构位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应按照持有人试点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 环境监测政策 求指导!!~

    各位大虾求指导啊····越详细越好···急急急·~!~!!~~!1、收集整理环境监测相关政策文件(不限年份);2、了解环境监测的应用范围,尤其在环境执法中应用,列出与环境监测相关管理部门;3、环保局和监测站的主要职能及部门划分,核心业务部门的职能和权责。

  • 土壤健康产业的三驾马车:政策、科技与合作

    [size=16px]土壤健康不仅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全球生态平衡和人类福祉的关键。这一产业的发展,不仅关乎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更关系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地球的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政策的引导和农民意识的提升,土壤健康产业正逐步展现出其巨大的潜力和价值。[/size][size=16px]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建议继续加强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土壤健康产业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这包括制定更为严格的土壤保护法规,提供财政激励和税收优惠,以及支持土壤健康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创新。同时,政策制定者应当推动国际合作,建立统一的土壤健康标准,以便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土壤退化的挑战。[/size][size=16px]对于企业,建议积极拥抱技术创新,投资研发,开发出更多高效、环保的土壤修复和改良产品。企业应当注重可持续发展,将土壤健康管理纳入企业战略,通过绿色生产方式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此外,企业还应当加强与政府、科研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土壤健康产业的发展。[/size][size=16px]对于农民,建议提高对土壤健康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到土壤保护的行动中来。农民可以通过践行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等方式,为改善土壤健康做出贡献。同时,农民应当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通过意见反馈和公共参与,推动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土壤健康。[/size][size=16px]总之,土壤健康产业的发展需要政策制定者、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努力。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创新、市场驱动和公众参与,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土壤生态系统。这不仅将为我们的后代留下一个更加宜居的地球,也将为全球经济的绿色转型提供强大动力。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绘制出一个繁荣、健康、可持续的土壤健康产业版图。[/size]

  • 【分享】国外新能源补贴政策

    美国  2005 年,美国出台的能源政策法案通过了对混合动力汽车的税额抵免政策,对符合补贴标准的混合动力汽车车型以销量6万辆为界线。每个混合动力汽车生产厂商累计销售台数超过6万辆后,购车者不享受任何减税优惠;累计销量达3万辆后,消费者享受50%减税优惠;累计销量超过4.5万辆,消费者仅享受25%的减税额。  对于插入式混合电动汽车,按美国《2008 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规定,自2009 年1月1 日开始,对于前25万辆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将享受2500美元至7500美元的税收抵扣额度。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为鼓励消费,针对购买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车主,可以享受7500美元的税收抵扣。  日本  日本政府2009年4月份开始实施新的环保车购置优惠税政策,减税额度主要取决于该车的环保指标。根据环保车性质和指标的不同,购置新车时需缴纳的汽车购置税和汽车重量税可以全免、减免75%或减免50%。按照这项政策,售价200万日元、车重在1吨到1.5吨的混合动力车,车辆购置税优惠可达10万日元(约7300元人民币),汽车重量税则可减免5.67万日元(约4100元人民币)。  英国  英国交通部日前发布最新的私人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细则。该项补贴于2011年1月起至2014年,其间总共安排2.3亿英镑,单车补贴额度大约为车辆推荐售价的25%,但不超过5000英镑(7600美元)。

  • CNAS的过渡政策图解

    CNAS的过渡政策一图说明[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3/201803242352277487_1245_1619176_3.jpeg[/img]

  •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再获政策支持 明确超低排放限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再获政策支持 明确超低排放限值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今日下发《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835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为鼓励引导超低排放,对经所在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其中,对 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  《通知》中还对于目前颇具争议的超低排放限值进行了明确:超低排放是指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以下简称“超低限值”)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  内蒙古某燃煤电厂技术负责人说,他们的电厂将于明年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根据《通知》规定,他们的电厂改造完毕之后应该能获得度电补贴 0.5分。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超低排放改造之后的总成本加上运维和财务费用,大约在2.5-2.7分左右,高的甚至能到3分。因此,此次补贴电价的出台将部分释放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压力。  上述电价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执行。该文件被认为是继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之前对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之后的重要补充。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保厅、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决定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电价支持标准  超低排放是指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以下简称“超低限值”)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 。为鼓励引导超低排放,对经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上述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其中,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 分钱(含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确认适用上网电价支持政策的机组类型。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增加的购电支出在销售电价调整时疏导。上述电价加价标准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逐步统一和降低标准。地方制定更严格超低排放标准的,鼓励地方出台相关支持奖励政策措施。  二、实行事后兑付政策  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实行事后兑付、季度结算,并与超低排放情况挂钩。省级环保部门于每一季度开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上一季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监测报告,同时抄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自收到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燃煤电厂兑现电价加价资金。对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达到或高于99%的机组,该季度加价电量按其上网电量的100%执行;对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低于99%但达到或超过80%的机组,该季度加价电量按其上网电量乘以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扣减10%的比例计算;对符合超低限值的时间比率低于80%的机组,该季度不享受电价加价政策。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中有一项不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即视为该时段不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弄虚作假篡改超低排放数据的,自篡改数据的季度起三个季度内不得享受加价政策。  三、政策执行时间  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完成超低排放建设并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无论是否已经开始享受电价加价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均按照新规定的加价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2015年12月2日

  • CNAS关于测量审核的过渡政策

    有能力验证不满足要求的,需要做测量审核的,要注意了。赶紧看看CNAS的新通知吧——《关于测量审核指定机构过渡政策的通知》简单解读:从通知来看,CNAS规范了测量审核机构的审批,后续测量审核将只能由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来承担,没PTP资质将不再允许承接测量审核了。已获得PTP认可的机构,可以在其认可范围内自行开展测量审核工作,不需要再接受CNAS的年度审核了。检测领域有一年过渡期,到2015就不再有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了。(只有PTP可做测量审核)校准领域有两年过渡期,到2016就不再有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了。(只有PTP可做测量审核)作为过渡政策,CNAS也公布了第一批8家非PTP机构为测量审核机构,详见《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的通知》总的看来,是PTP的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省事了,非PTP的测量审核指定机构苦比了。坛子里有没有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的版友出来讲解一下、吐槽一下吧

  • 2017年一季度环保政策汇编

    【政策法规】今年一季度环保政策汇编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151025_01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151025_02_1634717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151025_03_1634717_3.png

  • 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6

    [b][color=#cc0000]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6[/color][/b][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051012149036_3613_1841897_3.png[/img]

  • 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8

    [b][color=#cc0000]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8[/color][/b][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051014461637_9363_1841897_3.png[/img]

  • 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9

    [b][color=#cc0000]经济政策,国计民生 9[/color][/b][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051016110434_4587_1841897_3.png[/img]

  •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size=32px][color=#ff0000][b]管理评审中输入材料: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写比较好[/b][/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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