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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四五开局之年|31省政府工作报告实验室建设计划汇总
    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正式开幕,中国进入“两会时间”。全国两会前夕,省级地方两会率先召开,31省《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均已陆续出炉。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区确定的2021年经济增长目标,多定在6%以上。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各地在扩大内需、创新驱动方面推出诸多举措。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3次提及“国家实验室”建设,“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中表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各级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具备先进科研装备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在“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1年工作安排中,布局了哪些实验室建设计划?以下,仪器信息网汇总了31省《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实验室建设”关键词,以窥见各省的实验室计划情况与重点建设方向。整体而言,31个省市的31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共计提及“实验室”104次,其中华东地区30次,华北和华南地区各19次等。提及实验室频次较高的省市包括广东省、浙江省、山西省等。以下将从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两大内容部分:2020年工作和“十三五”时期回顾、2021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分别进行统计整理。31省《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实验室”频次分布图2020年工作和“十三五”时期回顾: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布局建设省实验室 31省政府工作报告,在2020年工作和“十三五”时期回顾中,共提及“实验室”28次。实验室建设回顾中,除了疫情防控下核酸检测实验室及P2/P3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多省也积极建设国家实验室、布局建设省实验室,及落户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核酸检测实验室及P2/P3实验室建设方面,各政府报告相关描述包括:湖北全球首个超高通量核酸检测“火眼”实验室建成运行、河北2020年2月份在全国率先建成120个县级核酸检测实验室、河南市县疾控机构基本建成P2实验室、青海核酸检测实验室实现县级全覆盖等。国家实验室建设方面,北京、广东、浙江、辽宁、安徽都在报告工作回顾中都描述了在“十三五”时期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如,北京举全市之力,筹建国家实验室;浙江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建设序列;安徽国家实验室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政策、条件、资金等服务保障有力有效等。目前,已经建成或确定筹建的21家国家实验室中,北京以落户9家遥遥领先。据悉,已经有3家国家实验室落户的安徽省,将在量子科技、能源、人工智能三大领域积极创建新的三家国家实验室,且前期已支持启动中科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推动建设了能源研究院和人工智能研究院。省实验室建设方面,多省在“十三五”时期积极布局省实验室建设,体现在政府报告工作中的内容包括:广东布局建设10家省实验室(生物岛实验室、鹏城实验室、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季华实验室、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南方海洋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山东启动首批5家省实验室(智能信息技术山东省实验室、全生命周期空间组学与健康山东省实验室、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绿色化工与功能材料山东省实验室)、浙江首批省实验室启动建设(良渚实验室、湖畔实验室等)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江苏、河北、山西、湖南、上海、贵州、重庆等分别提及“十三五”时期取得的相关建设成果。2021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纷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标准建设省实验室31省政府工作报告,在2021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中,共提及“实验室”76次。核酸检测实验室及P2/P3实验室建设方面,多省将建设计划提上议程,包括:山西高质量推进P3实验室、县级疾控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城市检测基地、专业流调队伍建设;江西推动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建设;广东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四川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和六大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重庆启动等级疾控中心创建,建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国家实验室建设方面,多省明确描述将推进建设相关国家实验室,同时,部分省份也描述将争取或谋划相关国家实验室落户本省,具体描述如下表:国家实验室建设类型省份描述强化建设安徽建强以国家实验室为内核、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基石、以合肥滨湖科学城为载体、以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外延、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建设为网络的支柱和框架,创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科技大市场等支撑平台。推进建设北京全力做好中关村、昌平、怀柔国家实验室建设安徽全面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专项推进行动,努力打造“航母级”科技创新平台。浙江提升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创新水平广东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海南打造种业、深海、航天三大科创高地,争取国家实验室落户海南争创/谋划山西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安徽发挥磁约束聚变等基础科学优势,争创新的国家实验室福建进一步对接高端创新资源,争创国家实验室重庆谋划建设国家实验室重庆基地,加快国家智慧医保实验室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方面,18个省份在报告的工作计划中都有提及相关建设,提及达21次。主要为新建或筹建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描述整理如下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类型省份描述强化建设陕西发挥好2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撑作用宁夏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作用推进建设北京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天津推进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江西推进省部共建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性能监测与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新疆推进碳基能源资源化学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贵州推进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建/筹建黑龙江积极争取建设陆相页岩油气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申报黑土地国家重点实验室辽宁集中力量创建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积极申报合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谋划建设海河实验室河北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布局河北山西积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级超算中心,筹建特色杂粮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聚焦稀土新材料、大规模储能、现代农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湖南积极争取布局国家大科学装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江苏积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广西加快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南培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青海筹建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云南在优势特色领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建设方面,部分省份在十三五时期已经抢先布局,在“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中,则有更多省份将省实验室加入建设计划,且都不惜以“高标准”建设,对标国家实验室,以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详细信息整理如下表:省实验室建设类型省份描述推进建设广东提升10家省实验室建设水平;推进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建设;实施粤强种芯工程,建设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河南推动黄河实验室建设湖北聚焦光电科学、空天科技、生物育种等领域,加快推进6个湖北实验室建设(光谷实验室、珞珈实验室、江夏实验室、洪山实验室、江城实验室、东湖实验室、九峰山实验室)江苏大力支持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浙江组建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四川聚焦空天科技、生命科学、先进核能、电子信息等优势领域,组建天府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云南高水平建设合金铝、稀贵金属材料、健康产品、烟草科技等云南实验室创建/筹建山西调整优化省重点实验室,高标准谋划组建省实验室山东新建省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40家以上福建高标准建设省创新实验室、省创新研究院,新布局建设省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实验室陕西积极筹建陕西实验室附: 31省《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实验室”信息统计详表地区省份2020年工作和“十三五”时期回顾“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1年工作安排实验室名称东北地区黑龙江1)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于新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按企业上年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拥有量、技术标准获批等,实施以奖代补。2)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建设陆相页岩油气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发电设备智能制造创新中心。陆相页岩油气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1)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建设技术交易网络平台,让更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实现产业化。2)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筹建东北黑土地研究院,申报黑土地国家重点实验室。黑土地国家重点实验室辽宁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产首艘航母等大国重器在辽宁问世,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攻克关键技术300余项,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98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万家。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在辽宁落地,组建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精细化工等研究中心,集中力量创建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北地区北京统筹推进“三城一区”主平台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举全市之力,筹建国家实验室,规划建设综合极端条件实验等5个大科学装置和材料基因组等13个交叉研究平台。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力做好中关村、昌平、怀柔国家实验室建设,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中关村、昌平、怀柔国家实验室天津加快重大科技设施平台建设,高标准打造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设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积极融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积极申报合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谋划建设海河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合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河北1)2月份在全国率先建成120个县级核酸检测实验室,实行日调度制度,用37天实现本地日新增确诊病例为零。2)持续实施创新主体倍增计划,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增加到102家,省级创新平台总数达到2110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同比增长17.8%,技术合同成交总额增长16.6%。1)实施原始创新提升行动,出台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布局河北,共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实施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行动,鼓励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250家。核酸检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山西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5个和31个,院士工作站达到114个1)高质量推进P3实验室、县级疾控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城市检测基地、专业流调队伍建设。2)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级超算中心。调整优化省重点实验室,高标准谋划组建省实验室。与北大共建科技研发平台基地。3)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筹建特色杂粮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打造种业产业。P3实验室、县级疾控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特色杂粮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聚焦稀土新材料、大规模储能、现代农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华中地区河南市县疾控机构基本建成P2实验室,全省单日核酸检测能力超过220万份。推动黄河实验室建设,在黄河生态保护修复、水沙科学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进展。黄河实验室湖北全球首个超高通量核酸检测“火眼”实验室建成运行聚焦光电科学、空天科技、生物育种等领域,加快推进6个湖北实验室建设“火眼”实验室、光谷实验室、珞珈实验室、江夏实验室、洪山实验室、江城实验室、东湖实验室、九峰山实验室湖南木本油料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落户湖南积极争取布局国家大科学装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和中试基地,推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华东地区山东全面实施省级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规划,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等技术研究院、能源研究院相继成立,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达到30家,中科院济南科创城和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加快建设,启动首批5家省实验室1)构建多层次实验室体系,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深入实施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2)新建省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40家以上,布局2家以上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5家省实验室(智能信息技术山东省实验室、全生命周期空间组学与健康山东省实验室、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绿色化工与功能材料山东省实验室)江苏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未来网络、高效低碳燃气轮机、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孵化器数量居全国前列。加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功能,积极支持南京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力支持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积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供给。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安徽1)国家实验室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政策、条件、资金等服务保障有力有效。2)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率先获批布局,“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立柱架梁,大科学装置集群初步形成,量子通信、动态存储芯片、陶铝新材料、超薄玻璃等标志性原创成果竞相涌现,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1)建强以国家实验室为内核、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基石、以合肥滨湖科学城为载体、以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外延、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建设为网络的支柱和框架,创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科技大市场等支撑平台。2)全面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专项推进行动,努力打造“航母级”科技创新平台。发挥磁约束聚变等基础科学优势,争创新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在量子科技、能源、人工智能三大领域积极创建三家国家实验室。为争创三个国家实验室,安徽省前期已支持启动中科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推动建设能源研究院和人工智能研究院。)上海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1家、外资研发中心20家,国家实验室、期智研究院等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落户加快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国家实验室,争取更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国家实验室浙江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建设序列,首批省实验室启动建设提升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创新水平,组建甬江、瓯江等省实验室,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打造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良渚实验室、湖畔实验室、甬江实验室、瓯江实验室江西1)推动中药制药工艺与装备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江西分院等落地,推进中医药科创城、国家大科学装置(本草物质科学研究设施)、省部共建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性能监测与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口径射电天文望远镜等建设,积极布局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2)推动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福建4家省创新实验室和10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00家、企业技术中心7家、工程研究中心9家,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西藏加快推进西藏高原生态安全联合重点实验室、一流藏医药科研平台、西藏天文馆和西藏科技创新园区建设。西藏高原生态安全联合重点实验室
  • 中科天融公司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顺利验收
    2016年3月15日,昌平区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评审会,建设单位昌平区环保局及专家组在现场勘验各个监测站点后,形成统一意见,认为我公司承建的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严格依照合同执行,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共设有三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别为:草莓园站、昌平区环保局站、阳坊站。  同时,项目设置建设中心平台,用以接收以上三个空气监测子站的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与展示,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中心站置于昌平环保局内机房,设置远程访问端口,可通过互联网对平台进行访问,实时查看三站的数据状态,进行站点管理。  同时,监测子站设有报警系统,具有全面报警功能,如:查询功能、定时布防撤防、应用手机卡实现无线网络连接,分区布防,智能学习配件等;报警系统内置GSM卡模块,当主机发生报警时会自动拨打远程报警号码通知相关人员。   本项目是我公司在北京市辖区内承建的首个空气质量监测站项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通过本项目中与专家组的深入沟通,公司项目组人员学习和总结了诸多宝贵经验,为公司后期实施同类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昌平校区航空植保实训室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购置-昌平校区航空植保实训室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2016-06-07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购置-昌平校区航空植保实训室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JTJ16007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23915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6号2号楼81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8032030  采购数量:一项;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1.风机;2.变频调速器;3.喷雾激光粒度仪;4.风速传感器;5.高速摄影机;6.喷雾系统;7.无人机机载短延迟图像电台;8.混合信号及混合域示波器;9.直流稳压电源;10.无人机遥控器;11.微型教练机;12.无人机动力电池;13.汽油发电机......  合同履行期:2016年06月07日至2016年07月07日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5月13日  定标日期:2016年06月07日(招标文件编号:BJTJ16007)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世贸远东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50号2号楼二层269室  中标金额:579,500.00 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建东、陈倚、方琳、谭晓煦、吕雪峰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联系方式:010-58032030
  • 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省委省政府发布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明显。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湖南基本建成。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全面建成。《意见》涉及七个方面主要任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湖南建设安全底线、打造美丽中国建设湖南样板、开展美丽湖南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湖南建设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政治责任,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明显。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湖南基本建成。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8万平方公里,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到2035年,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72.66万亩。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加快构建“一圈两副三带多点”城镇空间格局。  2.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进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构建以电力为基础的新型能源体系,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气化湖南”等工程,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到203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不低于30%。  3.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严格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开展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统筹推进铁路物流园及专用线建设,推进公共交通场所绿色化改造。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 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4.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强化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强化重点领域节能,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有色金属、风电和光伏设备、动力电池等循环利用。推进原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5.建设美丽蓝天。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守护蓝天”攻坚行动为抓手,突出十大重点领域,抓好八大攻坚工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城市联防联控,深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和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开展“创A行动”。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源头防控,全面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强化机动车排放达标监管,推动高排放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科学防治烟花爆竹等污染。推进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强化恶臭、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到2027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各地级城市力争达标 到2035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进一步下降。  6.建设美丽河湖。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黑臭水体治理等攻坚行动,开展水质超标或不稳定水体治理。推进市、县、乡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全面建成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推进产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推进雨污分流,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枯水期、汛期和高温期水生态环境管理,防控蓝藻水华。推进江河湖库清漂。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到2027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97.3%,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 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7.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依法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监管。严格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推进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90.3%以上。  8.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进长沙、张家界等城市试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 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9.建设美丽山川。筑牢自然生态屏障,推进武陵—雪峰山脉、南岭山脉、罗霄—幕阜山脉等重要生态廊道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和统一监管。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到2035年,全省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  10.实施“一江一湖四水”生态修复。推进长江岸线湖南段共保联治,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实施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巩固清理整治非法矮围、非法采砂等成果。强化“四水”小流域生态修复与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砂石土矿监管,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3.15%以上,水土保持率力争达到88%,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1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聚焦武陵山、南岭、洞庭湖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强化保护和管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进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措施。加强“千年鸟道”保护,强化风力发电等项目选址论证,坚决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违法犯罪行为。到2035年,全省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2%左右,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四)守牢美丽湖南建设安全底线  12.健全生态安全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省级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及历史遗留放射性废渣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13.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持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抓好花垣县“锰三角”、娄底锡矿山、郴州三十六湾等重点区域,湘江、资江等重点流域,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矿涌水、尾矿库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责任体系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落实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五)打造美丽中国建设湖南样板  14.建设美丽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开展美丽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高大中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推动中小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强化生态共保环境共治,加快推进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建设,打造长株潭美丽都市圈。鼓励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绿色发展方式。积极培育美丽园区、美丽社区、美丽校园、美丽屋场等美丽单元。  15.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五千工程”,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和美湘村”。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 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六)开展美丽湖南建设全民行动  16.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健全绿色消费长效机制,推广绿色产品,开展“光盘行动”,发展生态旅游,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地级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17.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环保设施开放,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绿色卫士下三湘”系列活动。弘扬湖湘文化,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生态文学创作,讲好“美丽湖南”故事。  (七)健全美丽湖南建设保障体系  18.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美丽湖南建设法治保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环评源头预防效能,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健全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联动机制。  19.强化激励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改革要求。强化税收政策支持,落实环境保护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和差别化电价政策。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整县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与相邻省份开展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强化财政支持,确保投入规模与建设任务相匹配。发展绿色金融,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美丽湖南建设的支持力度。  20.加强科技支撑。高标准推进“4+4科创工程”,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重金属污染治理、矿涌水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加强高层次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1.加快数字赋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充分应用数字技术推动美丽湖南数字化治理体系构建。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天空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农村环境、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温室气体、辐射等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智慧执法体系建设。  22.实施重大工程。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减污降碳协同工程、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美丽湖南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把美丽湖南建设作为重大任务来抓,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  (二)完善推进机制。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分领域行动方案,加快形成美丽湖南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美丽湖南建设重大工程的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各市州各有关部门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年度工作情况,书面送省生态环境厅,由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三)开展成效考核。开展美丽湖南监测评价,实施美丽湖南建设进程评估。按规定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湖南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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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勘察、测量、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4 00-00-00合同估算价:3966.00万元 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设计图纸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合同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 3.1.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此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4)拟派设计人员:设计拟派人员必须配备专业负责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结构、造价、勘察),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并持有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上述人员需提供2023年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新聘用人员需提供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是指2023年4月1日后与投标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5 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须如实填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实情,视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有相关情况应明确填“无”;⑨承诺书须提供原件,若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需满足《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保证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相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29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象山一路17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樊索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24-236949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张柔 代理联系电话:0724-222561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8月04日 备注: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仪器专用电源/高压电源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966.00万元 采购单位: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荆门市本级中心】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05 【荆门市本级中心】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8-04 22:05 】 申请中标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Z-202308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已由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301-420850-04-01-8625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 建设规模:双堰路(K0+600-西三环),全长约600米,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排水、管群、绿化、路灯、供水、管线迁改、源水管迁改、交通(仅含信号灯杆基础、标牌标线、预埋管)及高压电源接入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勘察、测量、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4 00-00-00合同估算价:3966.00万元 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设计图纸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合同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 3.1.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此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4)拟派设计人员:设计拟派人员必须配备专业负责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结构、造价、勘察),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并持有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上述人员需提供2023年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新聘用人员需提供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是指2023年4月1日后与投标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5 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须如实填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实情,视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有相关情况应明确填“无”;⑨承诺书须提供原件,若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需满足《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保证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相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29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象山一路17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樊索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24-236949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地址: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张柔 代理联系电话:0724-222561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8月04日 备注:
  • 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目标,到2026年底,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级迈上新台阶。初步建成以5G-A和万兆光网为标志的全球双万兆城市,加快建成支撑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区块链创新应用的高性能算力和高质量数据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种类最全、综合服务功能最强的创新基础设施集群,全面建成泛在融合的超大规模城市智能终端设施体系。《方案》明确“新网络、新算力、新数据、新设施、新终端”五个方面主要任务和十大示范工程以及七项保障措施。其中,在“新设施”方面指出,将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开放,加快建设新一代光源预研装置,前瞻布局6G技术研发试验设施,打造芯片制造全流程数字孪生仿真验证平台,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赋能平台体系,布局智能机器人创新基础设施。《方案》全文如下:上海市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为进一步推进具有上海特色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26年底,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级迈上新台阶,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数字孪生等新技术更加广泛融入和改变城市生产生活,支撑国际数字之都建设的新型基础设施框架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建成以5G-A和万兆光网为标志的全球双万兆城市。5G-A网络、万兆光网的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全球领先,支持“双循环”内连外通的国际网络枢纽节点能力进一步提升,成为全球网速最快、覆盖最全、时延最低的城市之一,率先迈入全球双万兆城市行列。——加快建成支撑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区块链创新应用的高性能算力和高质量数据基础设施。建成多元供给、云边协同、随需调度、高效绿色的城市高性能算力网络体系,力争建成支撑万亿级参数大模型训练的智能算力资源、高质量语料库和专业数据集,初步建成以浦江数链为核心的城市区块链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种类最全、综合服务功能最强的创新基础设施集群。初步建成全球领先的光子科学大设施集群,面向第六代移动通信(6G)、芯片制造与数字孪生、AI+生物、人形机器人等领域,初步建成若干前沿产业创新平台,为应对科技产业变革和探索科学研究新范式提供设施支撑。——全面建成泛在融合的超大规模城市智能终端设施体系。支撑数字孪生的物联感知体系基本建成,数字技术赋能经济、治理、生活基础设施成效显著,交通、物流、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面向城市数字生活新图景的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二、主要任务(一)构建泛在互联的高水平网络基础设施1.推动5G移动通信网络和固定通信网络向“双万兆”探索演进。加快试点部署5G-A网络,支撑车联网、虚拟现实、8K超高清等应用率先商业落地。推动医院、高校、文旅、交通枢纽等公共建筑重点场所清单内95%以上和4000幢以上商务楼实现5G覆盖。力争率先建成以光传送网(OTN)传送、光纤到户接入的端到端全光网络,开展万兆到户试点,超前部署基于50G无源光纤网络(PON)的超千兆宽带业务。2.布局“天地一体”的卫星互联网。稳步推动实施商业星座组网,加快落实频轨资源授权,分阶段发射规模化低轨通信卫星构建低轨星座,建设测控站、信关站和运控中心等地面设施,促进天基网络与地面网络融合应用。推进智慧天网创新工程,搭建中轨道卫星通信网络技术验证系统,开展大跨距全球互联等在轨验证,为探索构建中轨道通信卫星星座奠定基础。3.打造连通内外的国际网络枢纽设施。推进东南亚-日本二号海底光缆建设及已建海底光缆系统扩容,推动临港海底光缆登陆站等国际通信设施建设。争取扩容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推动上海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国家(上海)互联网交换中心扩容。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扩容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降低跨境网络访问时延,提升网络服务质量。4.建设深度覆盖特色园区的工业互联网。增强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上海)服务能力,建成3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3个以上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30家以上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电信运营商按需布局150个边缘计算节点,建立“边云网”协同的工业互联网特色园区网络,推动40万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5.建设全方位全覆盖的网络安全防护设施。聚焦通信、能源、交通、金融、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建立市、区两级网络安全感知预警平台和若干重点领域行业子平台,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智能防御、监测预警能力。建立针对网络安全领域的攻防演习、先进网络攻防设备研制等创新演练平台和适应金融、密码、工业自动化控制等行业技术特点的专业攻防演习靶场。(二)建设云网协同的高性能算力基础设施6.构建城市级高速全光算力环网。统筹建设城市级数据中心直连网络,加快部署超高速、大容量数据传输通道,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国家(上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在临港新片区、外高桥、宝山、青浦、松江等有关数据中心集群间建立算力网络骨干节点,按需建立算力网络二级节点,联通全市主要算力资源,网络通信带宽达到400G以上、网络时延控制在1毫秒以内,降低网络传输资费,实现算力更高质量传输服务。7.打造超大规模自主可控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支持有关创新平台牵头建设自主可控智能算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基于自主可控通用人工智能芯片、自主可控光电混合计算芯片、自主可控训练框架、自主可控全光交换网络的超大规模智能算力集群,率先争取形成支撑万亿级参数大模型训练的自主可控智算能力,服务重点企业的大模型训练需求。8.建设普惠型城市公共算力服务平台。支持上海超算中心高性能计算资源升级扩容,构建自主核心软硬件深度应用、高性能计算与智能计算多元融合的先进算力平台,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持续推进异地异构算力资源接入,建设具有算力供给、应用开发、运营服务、用户资源对接等功能的城市公共算力服务枢纽,向本市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等提供普惠算力服务。9.打造城市多层次商用智能算力集群。加快建设临港新片区、金山区、松江区等重点区域的规模化大型商用算力。完善智能算力协调机制,组织商用智能算力满足大模型训练等紧迫需求,加速形成支撑万亿级参数大模型训练的算力供给能力。聚焦芯片、计算框架、基础软件、集群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鼓励建设自主可控算力。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临港新片区和郊区外环带“双核一带”的全市商用算力空间布局。(三)建设数智融合的高质量数据基础设施10.率先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平台。在上海数据交易所建设产品交易、资产凭证服务、交易合规监管等业务系统,为场内交易提供高效率、低成本、可信赖的流通环境;建设产业数据、政府采购、国际采购等交易板块,满足跨行业、跨区域数据产品流通交易需求,打造“上海交易、全球交付”新模式。构建“数据交易链-核心业务系统-特色板块”为一体的数据交易所基础设施体系,支撑全国多层次数据要素交易市场互联互通。11.构建多语种语料库和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推动有关创新平台牵头组建大模型语料数据联盟,归集海量互联网数据、基于文献的知识库和科学数据库,建设科技创新资源数据功能型平台,联合多元主体打造多领域、多模态、安全合规的高质量多语种超大规模语料数据库;在生命健康、新材料研发、气象预测、流体力学等领域,依托有关实验室、高校院所、各类企业等,打造一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探索建立语料数据的供给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12.建设浦江数链及政务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浦江数链区块链开放网络和算力集群,打造区块链即服务(BaaS)平台和通用跨链功能,为区块链行业应用提供高性能底层基础设施支撑;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信、性能领先、功能完备的政务区块链统一平台,推动市级部门公共数据全面上链;推动跨境贸易、航运、供应链金融、区域征信等区块链行业应用。加快推动建设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区块链和分布式数字身份系统。13.打造公共数据资源库和授权运营平台。深化拓展“数源工程”,累计新增50个数源目录。持续推进“聚数工程”,新增归集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学生综评、缴税纳税、职业资格等相关领域重点数据。推动公共数据高效便捷共享和跨区域流通,深化随申码、电子证照等基础数字化应用。建设城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探索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的创新模式,形成一体化城市级安全可信的智能化数据开发与运营平台。14.构建城市数字孪生和元宇宙基础设施。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持续更新完善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标准化地址库等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城市三维数字模型库,积极拓展城市规划建设、社会治理、政务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应用。构建权威、轻量、开放、易用的城市“一张图”服务应用体系。加快建设元宇宙平台,推动三维数字空间、虚拟数字人等新技术在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率先应用。(四)打造开放赋能的高能级创新基础设施15.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开放。加快推进“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硬X射线、上海光源线站工程等设施;加快推进建设无人系统多体协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推动已建设施加大企业开放力度。研究建设国际大洋钻探岩芯实验室及设施,为大洋钻探大科学计划提供基础支撑。争取将自主可控智能算力设施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16.加快建设新一代光源预研装置。开展新一代光源关键技术预研,突破高功率调制激光等关键技术,实现对国际领先的储存环全相干光源原创技术的验证。建设预研装置(小环)和研究测试平台,实现特定波长的百瓦量级输出,为建设千瓦级工业专用储存环光源奠定基础,争取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17.前瞻布局6G技术研发试验设施。率先打造地面外场技术试验环境和宽带卫星通信与感知验证系统,为未来6G设备和卫星设备入网认证提供实验和测试条件。实施6G技术与产品试验验证工程,构建智能超表面技术验证实验室、6G试验网络测试实验室、6G射频基础测试实验室和设备环境可靠性实验室等,加速芯片、模组、终端等关键领域前沿技术突破。18.打造芯片制造全流程数字孪生仿真验证平台。围绕半导体制造工艺中所需的各类设备及工业软件自主可控需求,支持有关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国内主要晶圆厂共同打造晶圆产线全数字化仿真平台,模拟各种工艺下真实产线的生产运行环境,为自主可控设备及软件产品测试提供低成本、低门槛、定制化的第三方验证服务,加速自主可控设备及软件替代使用与更新迭代。19.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赋能平台体系。加快建设市智能分子影像共享平台,提供基于AI的蛋白质结构预测设计等公共服务。建设创新药物临床前研究转化服务平台。提升市生物医药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能力,打造基因治疗、生物工程酶开发等研发中试和检测平台。组建合成生物学创新中心,建设基因型构建、表型测试、细胞设计等创新平台。20.布局智能机器人创新基础设施。搭建智能机器人检测与中试验证平台,形成安全性、可靠性试验验证能力和整机、零部件中试验证能力。建设医疗机器人自动化多领域融合检验平台。建设“大模型+人形机器人”协同创新平台,搭建通用具身智能软硬件系统平台,围绕具身智能、多模态感知等开展联合攻关,实现通用大模型和通用人形机器人联动发展。(五)打造便捷智敏的高效能终端基础设施21.建设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统筹推进市政和交通设施上的智能感知设备建设与应用,推动全市建设物联感知神经元节点数量累计超2000万个。将地磁感应、红外感应、独立烟感等感知设备研究纳入新建小区配套设施范围,对存量小区进行查漏补缺,实现高空抛物、消防通道占用等安全风险自动预警与及时处置。22.建设智能汽车支撑服务设施。完善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布局,推动现有开放测试区域加快交通信号灯等智能化升级,加快车路协同系统建设。建设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服务智能汽车交通运行优化等应用场景。支持嘉定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奉贤区等区域开展自动驾驶公交、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配送等10个以上高级别智慧出行示范应用。推进道路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库)智慧化改造,提升重点区域智慧停车引导能力。23.打造“海空”交通枢纽智慧升级版。建设完善浦东、虹桥数字孪生智慧机场。推动外高桥、洋山等港区集装箱码头智慧化改造。打造智慧航道网,建设高等级航道感知体系,实现通航数字化监管与运行状况实时监控。以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和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为载体,推动海运、空运、铁路、公路运输信息共享,提高多式联运效率。24.构建一体化智慧冷链物流体系。依托临港新片区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若干大型智慧冷库,形成进口药品、生鲜食品等超40万吨冷藏保鲜能力,建设3个智慧冷链物流中心,提升区域智慧分拨、配送等能力。鼓励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末端配送应用,逐步形成冷链物流全链条温度可控、源头可溯的精准管控能力。25.建立灵活共享的智能用能设施网络。新建公用(含专用)充电桩3万个以上,完成150个以上老旧小区电力扩容升级改造,累计增设20万个以上智能充电桩,试点部署电动车反向充电新型装置。积极发展智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网络,力争新增150万千瓦容量光伏发电终端。加快推动传统能源网络数字化改造。探索构建城市电力充储放一张网“虚拟电厂”设施体系,推动全市“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26.布局清洁高效的氢能源应用体系。累计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在临港新片区探索建设制氢、储氢与加氢一体化站,完善宝武园区、上海化工区内部区域性氢能输送网络。扩大氢燃料电池在客车、货车和大型乘用车领域应用,拓展燃料电池在船舶、航空领域应用,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绿色数据中心、分布式热电联供等场景的试点应用。27.创建线下线上融合的新一代智慧校园。加快推动校园无线网络提质升级,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万兆到校、百兆到班”。建立全市“1+16”数字教学系统,建设市级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备课、教学、作业辅导能力,提供在线学习、教育应用等公共教育服务;推动各区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学校数字基座,提升区域内教育数字化能力。建设20所“未来学校”,试点建设自适感应、泛在互联的下一代学习环境。28.打造先进普惠的智慧医疗服务设施。新建10家以上智慧医院,提升“便捷就医”场景运行效能,优化以患者为中心、全流程闭环的智慧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健康驿站街镇全覆盖。完善互联网医院服务总平台,积极推动互联网医疗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深化疾病预防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突发处置、传染病综合监测与预警、病原体基因序列溯源决策等应急能力。29.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升级建设100家以上智慧养老院,全面提升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安全防护、管理运营等效率和质量。建设200家以上“养老院+互联网医院”,向老年人提供“线上就诊、送药到院”“在线咨询、复诊续方”“线上开单、线下检查”等医疗服务。推动社会力量加快“为老服务一键通”“一键叫车终端”等适老化智能终端推广应用。推进康复辅具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30.建设高品质生活共享的智慧生活设施。推动智慧商圈商街商户建设,发展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等新消费模式。推动A级景区普及在线预订、无感入园、客流监测、智能导览、预警处置等智慧场景。升级改造1000个数字公用电话亭,支持预约就医、预约叫车、手机充电等多项“一键”便民服务。建设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持续加大新型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全面提升设施质量和服务水平。三、示范工程(一)高性能计算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多元异构融合的新一代高性能计算集群,高性能算力峰值规模为100P-300P左右;按需建设峰值规模为1000P-3000P左右的自主可控智能算力芯片试验平台,重点满足中小企业和部分科学研究的人工智能计算需求。(二)区块链技术应用工程促进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度融合,支持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区域征信等领域打造若干创新应用。(三)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程支持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统一可互联的场内交易根架构,开发新一代数据交易平台,开展数据资产化路径探索。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程支持具备资质的经营主体构建安全可信的城市数据基础设施,支撑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和授权运营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融合应用,形成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规范制度和标准体系。(五)机器人规模化应用工程面向高端制造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协作机器人、人形机器人规模化应用,丰富系统性解决方案,拓展人机协同下制造业应用场景,发展柔性化生产等制造新模式,持续降低本土协作机器人产品与服务成本。(六)高级自动驾驶公交示范工程支持在中心城区开展特定时段、特定路段的智能网联公交示范运营,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和规模。推动5G等车联网通信网络建设和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模式。(七)智慧仓储设施提升工程支持在跨境电商、医药冷链、商贸流通、生产制造等领域建设若干国内一流的智慧仓储设施,促进自动化、无人化、智慧化物流技术装备和自动感知、自动控制、智慧决策等智慧管理技术的集成应用。(八)海上风电制氢先导工程结合本市海上风电规划布局和区域用氢需求,择优支持具备绿氢制备能力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展示范,试点高波动电力出力条件下的绿氢制备技术,率先形成氢电耦合调峰等标准。(九)健康医疗数据赋能工程面向临床研究、新药创制、健康分析等方向,探索建设医疗“数据超市”。建设国内首个跨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数字孪生平台,提供临床资源对接、科研病例数据全程管理、过程分析与辅助决策等专业服务。(十)新型智慧养老示范工程支持智能设备在养老服务领域集成应用,构建智慧服务、智慧照护、智慧关爱、智慧管理、智慧安防“五位一体”的综合应用场景,为老年人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人性化的新一代养老服务。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发挥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作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推进。各区政府和重点区域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出台特色配套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本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口径和方法。(二)深化规划布局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细化重点区域、重大项目信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要求,支撑5G设施落地和应用示范场景打造。加强商贸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终端普及应用规划布局。开展城市低空智能融合飞行基础设施布局研究。(三)加强要素支撑统筹工业和区域用能指标,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指标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家战略和具有重要功能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作适当倾斜,优先用于解决智算数据中心能耗指标。建立本市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试点开展算力使用效率等评估评测。(四)完善标准体系对于适合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鼓励经营主体进行探索应用。研究编制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数据分类与空间实体编码标准。研究编制本市智慧停车库建设导则。持续更新新型城域物联网感知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等建设导则。(五)扩大示范应用实施新一轮新基建示范工程,由市级建设财力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支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加强新基建产品对接和推介力度。(六)引导市场投入继续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实施新基建优惠利率信贷专项,将市级资金贴息项目最低总投资调整为5000万元,并将采用自主可控芯片达到一定比例的数据中心项目纳入贴息范围。研究制定本市新型基础设施相关鼓励支持目录,引导各类创投基金和产业基金投入,鼓励民间投资和外资参与建设。(七)加强法制保障加强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法制保障研究和立法需求储备。利用好浦东新区立法机制,加快探索建立L4等更高级别自动驾驶通行规则。加快推进氢能立法制度创新,推动在临港新片区将氢能作为能源进行管理试点。
  • 广东省政府首次拨款6亿元建设“双一流”高校
    p   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广东省省共有5所高校入选“双一流”建设名单。 /p p   其中,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两所广东高校入选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中山大学11个,华南理工大学4个,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各有1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e7553eef-ecd4-4cdf-b0db-4f7d8b326ff4.jpg" title=" 1.jpg" / /p p   根据公示,今年广东将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5所入选高校建设“双一流”大学。其中,4亿元支持中山大学、1.7亿元支持华南理工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3000万元支持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每所大学获得1000万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57d8c9d0-07a8-49af-8134-d7b00676c097.jpg" title=" 2.png" / /p p br/ /p
  • 政府贴息建设高校仪器购置项目——智达自动化实验室解决方案
    关于抓紧做好科学研究仪器设备采购的预通知 近期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关于抓紧做好科学研究仪器设备采购》的预通知,为进一步加快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创新能力,拟对高校科学研究,所需重大仪器设备购置与更新、配套设施建设等新增贷款,涉及贷款总额1.7万亿,贴息后贷款基本属于免息 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重点支持建有国家和省部级各类创新平合的高等学校,开展重大仪器设备购置与更新、配套设施建设。智达自动化实验室解决方案 智达全自动在线前处理多功能进样平台已经整合的模块:天平、离心机、超声波、在线过滤、移液枪、加热振荡、磁力加热搅拌、涡旋混匀、自动分液识别模块、仪器状态追踪系统、液体进样、顶空、固相微萃取、箭形固相微萃取、动态顶空、吹扫捕集、热脱附、在线浓缩、在线GPC、在线SPE、在线大体积SPE、氮吹浓缩、液质高通量进样、液质低残留进样等 。智达致力于智能实验室的建设和引领,欢迎咨询选购。代谢组学EP管内两步衍生1解决了传统进样器只能适配2ml进样瓶,无法从EP管内自动进样。智达EP管解决方案自动开关EP管盖,样品低温存贮,涡旋振荡,高速离心,低温超声,双步衍生,重叠进样。在线水质检测方案2从全自动采集水样,在线液液萃取,超大体积液体进样,箭形固相微萃取原位采集自动切换,到进样检测、数据分析与异常警报,全流程实现在线自动化,大大提高有机污染物检测效率。在线SPE双柱除盐3双柱并联的方式,合理利用进样与液质分析时间,提前为液质准备好上样处理,实现高通量样品分析;提高质谱利用率。更多前处理解决方案4智达致力于智能实验室的建设和引领,坚持以技术和服务落地的理念;着眼于用户痛点,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自动化、智能化、定制化的实验室解决方案。END
  • 国内大规模政府采购论坛将在青岛举行
    中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巨大的电子信息产品需求。作为2010年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SINOCES)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信息化建设与政府采购论坛将于下月在青岛举行,届时中央35个部门、16家央企以及27个省市政府信息化建设和采购中心负责人将悉数参会。这是国内最大规模政府采购论坛与最大专业消费电子展会首次实现对接,对全球消费电子企业获得政府采购订单、深挖中国内需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阴霾还没有散去,全球消费电子产业依然处于低增长周期。从目前来看,传统发达国家消费电子市场尚未复苏,中国已成长为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新兴市场。随着我国将信息化提高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农村信息化、电子政务等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对电子信息产品与技术的需求迅速增大,这成为全球消费电子企业竞相角逐的又一商机。   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化采购存在着范围广、不集中的特点,中央与全国各地政府分别进行招标采购。而本届高峰论坛邀请了中央35个部门、16家央企以及27个省市政府信息化建设和采购中心负责人、权威专家,共计200余名代表,几乎涵盖了全国各级政府信息化建设与采购相关负责部门,这为参加SINOCES的企业提供了难得的“供需对接”平台。   本届论坛为我国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采购单位、企业及专家搭建一个研讨沟通的平台。据了解,在本届论坛上,采购部门与参会企业将就电子化采购、绿色采购及未来政府采购走向等议题进行交流,研讨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是政府如何更好、更快地推进信息化建设,二是企业如何才能更好、更准地赢得政府信息化采购订单。   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电子展会已连续多年缩水,而SINOCES却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成为当前全球唯一实现展览规模大幅增长的电子展会。据悉,今年参展企业数量将再创新高,包括英特尔、松下、佳能、海尔等500家全球电子企业都将到会参展,涵盖了全球范围内的顶级芯片商、软件商、内容商、综合消费电子制造商、运营商、通讯商等,这与政府信息化的采购需求基本吻合。最大展会与最大采购论坛的对接,有利于参会企业把握中国市场商机。   目前我国正处在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期,政府信息化采购不仅对产业具有导向作用,更为产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商机。相关数据显示,今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政府采购金额将近千亿元。因此对参会企业来说,参展SINOCES不仅能抓住与企业合作贸易的机会,而且还可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化采购的相关需求,为以后赢得政府采购订单奠定基础,这有助于全球消费电子企业更好地拓展中国内需市场。
  • 【盘点】财政部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大事记
    1、财政部部署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八大要点  2月19日,财政部发布《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财政部明确提出,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着力围绕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夯实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做好政府采购宣传和研究工作、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工作以及积极稳妥开展对外谈判八项工作展开。  2、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工作培训班召开  4月14日,由财政部教育中心和国库司联合举办的 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江苏镇江开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框架讲解、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情况及要求说明、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接口规范说明、浙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经验介绍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相关知识介绍等。  3、财政部启动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为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建立常态化的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财政部决定从2016年6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将从北京、河南、山西、陕西4个省市,共选取代理中央政府采购业务的15家机构作为检查对象。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内容。  4、财政部出台政采活动内控管理指导意见  7月4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明确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三项基本原则,即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随后,财政部国库司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阐述了为什么要制定《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主要思路是什么、《指导意见》对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控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指导意见》针对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等。  5、财政部明确失信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  8月1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次日,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6、财政部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两万亿元  财政部8月11日公布统计数据,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21070.5亿元,首次突破两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765.2亿元,增长 21.8% 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和3.1%。从政府采购结构来看,服务类采购大幅增长,较上年增加1409.7亿元,增长 72.9%,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明显上升,比上年提升4.7个百分点。从政府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来看,公开招标规模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下降,分散采购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上升。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等采购政策,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目标。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规模达到1346.3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71.5% 全国优先采购环保产品规模达到1360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1.5%。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总采购额为16072.2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额为6564.6亿元,占授予中小微企业总采购额的40.8%。  7、财政部要求失信登记应录入主体标识码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信息,财政部办公厅8月23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登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时,若信用主体为企业法人,应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中的任意一项(简称主体标识码) 若信用主体为自然人,应当录入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8、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财政部10月18日发布公告,明确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就“谁来查”、“怎么查”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双随机一公开”是指财政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此外,《细则》还强调,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处理处罚等信息,经履行报批程序后,将及时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刘昆副部长要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管理转型  9月29日-30日,全国财政国库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刘昆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财政国库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管理转型,构建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要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大力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稳妥推进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  10、财政部通报表扬35家中央单位政采信息统计编报工作  财政部对2015年度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及信息统计编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9月底向相关单位印发了情况通报文件,35家中央单位获财政部通报表扬。财政部主要结合统计基础工作、报表报送情况、数据质量和分析报告质量等客观因素,对中央主管预算单位2015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  11、财政部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  财政部10月20日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在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暂行办法》明确,对于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的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结果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分竞争。根据项目需求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并经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  12、中欧GPA研讨会直面国有企业出价难题  10月25日,由财政部和欧盟共同举办的中欧GPA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双方就国有企业出价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研讨会上,中方代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国资委)政策研究组处长季晓刚和欧方代表--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工业、创业与中小企业总司处长让-伊夫穆勒分别作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最新进展--前景和落实》和《欧盟GPA之采购实践:中国国有企业的机遇》的报告。  13、财政部发文规范中央单位预算管理及高校科研院所仪器设备采购  财政部11月17日印发《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旨在进一步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有关意见》有关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要求。《通知》明确,中央单位应准确区分不同类型,根据采购项目情况据实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的报批和备案管理,不得随意调减政府采购预算以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各类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活动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14、财政部对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三项内容实施动态监管  财政部在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的通知》(财办库[2016]413号)中明确,为切实加强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中央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将对中央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采购审核审批事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等三项内容实行动态监管。  1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财政部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2月24日,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执业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四章二十五条。  16、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11月28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同时废止。《办法》有5大亮点35个要点值得关注,明确了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国家评审专家库。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将面临罚款、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等处罚。12月7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修订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17、财政部推行变更采购方式一揽子申报和批复  财政部11月29日印发《关于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416 号)通知,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程序,提高审批审核工作效率,保障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通知》,此次简化优化相关审批审核程序主要包括推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一揽子申报和批复,推行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和统一报批,提高申报和审批审核效率3项举措。  18、明年起中央批量集采将实行四项新规  根据财政部11月3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6〕42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将进行4项调整。具体包括: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与协议供货价格联动机制,单独采购售后服务,京外单位不再实施空调批量集采,适当提高协议供货采购数量规定上限等方面。《通知》要求,各中央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部门协议供货采购管理,完善协议供货采购内部审核,并将协议供货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在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30%以内。  19、财政部发文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财政部12月1日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和结果管理。《指导意见》明确了采购人在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环节的主体责任。  20、财政部举办地方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12月13日,由财政部国库司和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联合举办的“地方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山东烟台开班。财政部国库司巡视员娄洪在培训班上通报了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成效,并对2017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娄洪为明确了2017年政府采购的五项重点共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二是继续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三是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四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五是进一步构建适应政府采购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监管机制。  21、财政部举办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班  12月22-23日,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班在北京召开。本次培训内容有七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17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及2016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讲解及答疑。
  • 仪器设施开放共享须强化政府责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支持力度的加大,投资渠道的拓宽,我国科研仪器设施规模呈现逐年增长之势。但由于缺乏整体统筹和跟踪管控,部分科研仪器设施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问题,闲置现象比较严重。有调查显示,北京地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资源占全国比重超过20%,其中800万元以上的仪器占到全国的1/3,然而这些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中央单位。另有数据表明,北京地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利用指数为69%,共享指数则仅为38.5%。局部区域内科研仪器设施的相对过剩,造成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 针对这一问题,推进各类科研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逐渐形成共识。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规定:&ldquo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建立有利于科学技术资源共享的机制,促进科学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rdquo 不仅如此,在国家相关部委牵头协调下,全国许多地区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对其所属的科研仪器设施,按照价值30万元-50万元以上不等的标准,通过网络平台实行对外公布与开放。但要就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加以评价,目前的政策杠杆尚未有效驱动科技资源的合理整合,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政府应成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投资主体 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不足,有思想认识的问题、操作程序复杂的问题、维修养护经费匮乏的问题、评价标准不科学的问题、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等阻碍因素,而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大型仪器设施的拥有方(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等)存在根源性利益动力不足。科研仪器设施资源丰富的拥有方,多为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原则的有偿共享服务,不足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相反在提供共享服务过程中的看护管理、维修养护、安全维护、内部使用不便等却要消耗他们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足以造成他们对自有科技资源的封闭保护,从而大大影响了这些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如果政府能从牵线搭桥的第三方转变为投资的服务主体,开放共享问题将从根源上得到解决。政府可以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以及&ldquo 211工程&rdquo &ldquo 985工程&rdquo &ldquo 知识创新工程&rdquo 等项目中,按照科研仪器设施经费比例直接划拨出专项经费,用以购买通用率低、闲置率高、操作专业性强、养护成本高的先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投资建设地方性科研仪器设施中心,面向研究人员和社会开放,通过服务&ldquo 买购&rdquo 实现&ldquo 中心&rdquo 的良性运转,取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地方性科研仪器设施中心的建设,可以依托区域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借力形成科研合力。 &ldquo 闲置&rdquo 仅仅是科研资源浪费的一个方面,由于高校、院所科研仪器设施的管理者和科研辅助人员多半是兼职或者&ldquo 半路出家&rdquo 的非专业人员,仪器设施在使用中还存在操作不当、功能开发利用受限等问题,造成另一种浪费。地方性科研仪器设施中心建设的宗旨在于提供专业化的开放服务,政府有优势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建设专业的管理人才队伍、科学系统的网络平台、职业化的科研辅助人员。专业人才的配备可以使科研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同时解决各高校、院所和企业专业人员队伍重复建设的问题,实现科研人力、物力资源的整合和科学配置。 仪器设施开放共享亟待政府统筹规范 以上所说的集中建设购买、统筹管理、共享使用,适用于价格昂贵、操作过程专业性强、维修养护复杂,通用率低、闲置率高的大型科研仪器设施,而对于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内部利用率较高的、使用缺口不大的仪器设施,政府职责应重在统筹规划,把好仪器购买的审批环节,通过这个环节的调控使地区范围内的科技资源科学合理配置。 事实上,目前在我国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也普遍存在着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相互开放共享,而现阶段这种共享多数是通过双方口头沟通完成的,存在着开放共享不充分、收费标准不统一、资金监管缺位、服务质量和水平无据可依、信息安全无法保障、知识产权纠纷等诸多问题和隐患。这些问题迫切要求政府牵头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监管措施、评价指标和法律法规来予以引导和规范。 对于通用率高、有共享需求的内部资源,政府应该致力于建设科研仪器设施的网络信息资源库,通过创建强大的搜索引擎,用户可以分门别类地搜索到所要利用仪器设施的收费标准、保有数量、所属单位、设备现状以及实时使用情况,并能通过网上操作完成预约使用。只有通过科技手段做到共享过程的简单化、共享管理的精准化、共享服务的规范化,确保科研仪器设施网络共享平台的安全、高效运行,才能激发仪器设施拥有和使用双方的积极性。 无论是统筹配置还是网络平台建设都要基于&ldquo 查清家底、摸清底数&rdquo 的基础调查统计工作。要真正做到&ldquo 查清&rdquo 和&ldquo 摸清&rdquo ,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对仪器设施使用数据进行在线监测,把仪器设施的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服务作为获得国家科技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总之,需要强有力的约束措施和政策导向使科研仪器设施的拥有方能够积极配合、毫无保留地完成调查统计工作,并把开放共享纳入到科研仪器设施的日常管理当中,真正推动和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利用的无缝对接。 科研仪器设施是科研工作中进行实验、科研、科技开发、技能培训、人才培养的必备条件,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充分利用好国家资源,最大程度发挥有限资源的效用,实现国家科学研究工作的多产出、好产出。 (作者系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副主委、哈尔滨医科大学副校长)
  • 政府投资工程质量将有专门检测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昨日挂牌成立,该中心承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政府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工作。   去年,经过多方面努力,市编办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正式明确设立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直属于市建委。为了市检测中心能够尽快地开展工作,市建委去年11月12日正式成立了市检测中心筹建工作组负责筹备工作。   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中心内设综合部、技术管理部、材料检测部、结构检测部、地基检测部、建筑设备和起重机械检测部、建筑节能和环境检测部七个部门。   市建委主任侯永铨、副主任莫仕容为中心揭牌。侯永铨还在会上表示,市检测中心的成立,有利于规范广州市建筑工程检测市场,提高广州市建筑工程检测行业的整体水平,也有利于提升广州市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为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 把握政府购买监测服务关键环节
    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对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共同参与环境监测工作,探索创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几年来,各地也开展了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实践。如湖南省政府把环境监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六大试点领域之一,并选择将污染源在线设施运营维护、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两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   但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简单地一购了之。如果事前缺乏科学规划、事中缺乏严格监管、事后缺乏客观评估,很可能事与愿违,既不能购买到准确、可靠监测数据,而有限的财政资金也不能发挥效用。笔者认为,在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科学拟定购买清单。要明确界定各级监测机构的法定职能、职责,如属于政府监测机构法定职能事项则不是购买服务,而应由财政保障相应运行经费,对适宜购买服务的项目,则安排相应的购买服务资金来实施。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事业单位改革和监测行业发展现状、政府购买服务需求、财政资金预算等现实情况确定购买服务清单。现阶段并不是所有的环境监测领域都适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应在充分调研后再确立各级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领域和项目动态清单,并将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应组织专业机构按照科学的方法,详细测算出购买监测服务事项的运行成本和费用,形成定额参考标准,作为购买服务的预算定价依据。既要保证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有一定的利润,又要防止低价恶性竞争。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具体购买方式。   二是签订完备的购买合同。合同的完善与否是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关键因素。公平﹑合理规定合同履行的细则对于监测服务的供需双方至关重要,要明确购买和承接两个主体的责权利,规定购买主体按合同拨付经费,承接主体按合同履行监测服务。要基于每个购买项目的特点确定合同条款,对于监测服务内容和目标既要可行可达,又要便于厘清各自责任。要对购买服务的质量评价验收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据此确定经费拨付比例与方式,通过合同条款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抽查监管机制。多数环境监测服务的承接主体天生具有逐利性。在市场培育初期,承接主体还可能会存在内部管理经验不足、技术员工流动性大、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方面的问题。并且,与一般事务性的服务不同,环境监测服务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以及监测数据不可复现等特点,使得评价其服务质量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难度。如果缺乏有效的技术监管、监督,很难取得预想的购买效果。因此,必须依靠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人工现场检查手段,建立一套将远程与现场结合的质量监管抽查体系,由政府专业机构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服务质量,为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拨付等提供依据。应当明确由政府专业机构对购买服务的评估评价结果负责,而监测承接主体对所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   四是提供公平的社会环境。有了公平的裁判规则,运动员才能公平竞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但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环境监测领域也不可能独善其身。政府在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时,最大的责任应当是制定规则,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尽快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建立黑名单与淘汰退出机制,将监测领域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纳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中。对于提供虚假数据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惩戒到位。   五是接受广泛的公众监督。对于各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而言,政府购买服务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也具有一定的廉政风险,要建立一套能够规制权力寻租行为的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体系。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环境监测服务购买清单、采购方式和结果、监测服务评估结果、监测服务的数据成果等,让公众和全社会广泛监督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行为。
  • 【盘点】国采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大事记
    1、国采中心召开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集中采购工作会  2月18日,国采中心召开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集中采购工作会。会议介绍了2015年电梯集中采购的基本情况,通报了上一期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服务合同》进行了重点解读,详细介绍了网上填报电梯定点备案表的操作流程和应注意的事项。最后对2016年度电梯定点执行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入围供应商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合同认真履约 二是要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诚实报价、信守承诺 三是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上门、热情服务 认真做好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工作。  2、国采中心内部培训摆数据查问题促提升  国采中心3月28日至3月31日组织了2016年度内部集中培训,培训以2015年采购数据统计、分析为主,针对各业务单元、各采购品目、各采购方式以及项目质疑、废标情况进行重点的梳理、总结,报告2013-2014年财政考核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档案管理相关人士讲解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3、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  国采中心5月10-11日组织举办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培训分别围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采购流程与政策规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实操”、“电子化招投标操作实务”、“招标交易工作流程”、“工程项目开标评标流程及要求”、“工程定点采购实务”等内容进行了讲解,着重介绍了当前正在开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课程内容注重实操,既有单独项目又有各类定点,既有中心平台又有标办平台,实现了工程招标采购工作的“全覆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6月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京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宝荣在会议上强调,要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审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借鉴国外政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通行做法,并从我国政府采购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中更多关注政策功能。会议通报了“十二五”期间国采中心政府采购的相关数据:采购额共计986.2亿元,节约资金148.7亿元,采购规模和资金节约额比 “十一五”分别增加52.1%、38.2%,接受委托的项目数增长近1.65倍。  5、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京内)综合业务培训班  6月22日至23日,国采中心举办政府集中采购(京内)综合业务培训班。国采中心综合监管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采购四处、项目评审处、信息服务处的业务骨干分别就政府集中采购基本政策,信息类产品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部分货物、服务及目录外项目采购政策流程,工程采购操作实务,信息类单独委托项目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评审组织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操作等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授课。  6、国采中心明确电子卖场定点采购五个程序  6月23日,国采中心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2017年电子卖场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电子卖场定点采购包含确定采购需求、下单、配送验收和结算、限额标准、电子验收单五大程序。《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和电视机等集采目录涉及的5类产品执行电子卖场定点采购。  7、国采中心发文规范工程项目集中采购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项目(施工)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国采中心在制定了2016-201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项目(施工)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后,参照公开招标符合性审查方式确定了定点施工企业,并于6月29日印发了《关于2016-201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项目(施工)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限额内工程、装修工程、拆除工程、修缮工程具体的采购程序,对定点施工企业和工程专业包有关事项作了说明。  8、国采中心发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  8月1日,国采中心在其官网公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从采购人职责、供应商操作、国采中心职责等方面,分别对相关各方在网上竞价采购中的责任作了明确。《办法》指出,网上竞价适用于50万元以下,规格、标准统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并明确:采购预算少于5万元(不含)的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采购预算不少于5万元(含)的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当在竞价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选择确认成交供应商。  9、国采中心编制信息类货物采购需求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类货物项目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更好地服务采购人,8月23日,国采中心编制了信息类货物采购需求模板。需求模板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技术服务需求模板。为采购人提供规范化的技术服务需求描述框架,明确了填写要求,帮助采购人对项目需求进行梳理。针对常用的服务器、交换机等产品提供了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项,由采购人提出各指标项的具体需求 二是评分细则模板。提供了不同评分模块的分值权重和基本描述,明确了主观分的权重限值和单项分值设置要求 三是中标合同模板。包括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等内容,为采购人编制中标合同提供了有效依据。  10、中央国家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不再定点采购  8月23日,国采中心发出《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2015-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有效期于2016年7月31日截止,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将于2016年8月31日关闭。《通知》明确,物业管理服务不再进行定点入围招标,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11、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京外)  鉴于京外采购人预算层级多,培训需求强烈,国采中心分别于9月6日-8日、9月20日-22日举办京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分别就政府集中采购基本政策、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汽车采购及车辆租赁相关业务、信息类单独委托项目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评审组织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操作等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课程针对性强,涵盖了京外单位的所有采购业务。  12、国采中心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上线试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招投标活动,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国采中心开发完成了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并于10月1日上线试运行。系统实现了货物和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网上委托、受理,编标、投标、开标、评标的全流程电子化。  13、国采中心召开全流程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工作汇报  11月30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建明到国采中心听取全流程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工作汇报,国采中心部分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汇报会。会上,系统开发公司介绍了国采中心全流程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的建设情况,相关处室结合具体项目分别介绍并演示了项目委托、招标文件编制、投标、开评标等操作流程,信息服务处代表中心信息化建设小组汇报了系统总体情况和上线运行情况,国采中心副主任赵源主持并汇报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 最高3000万!政府对检测认证产业进行资金扶持
    日前,顺德区政府在构建产业服务体系上再出实招——未来五年内,将大手笔投入5.19亿元,启动全区产业质量提升工程,全力推动企业、技术机构在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六大领域实现新突破。加上原本每年在知识产权方面投入的扶持资金2500万,顺德区五年内将累计投入近6.5亿元,平均每年投入资金1.3亿元,惠及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机构4500家次,预计撬动相关社会投入、增加经济效益超过21亿元,加快构建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的服务支撑体系,助力顺德落实全市“一号工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此次顺德全面启动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真金白银、真心实意支持企业、机构等在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破,支持力度五区最大。扶持项目将覆盖质量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6大类、32项,受惠的中小企业将占比八成。目前,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加快推进扶持政策配套,通过制定《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一方面给予实打实的激励,有效引导全社会持续加强对质量关键元素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激发企业从全产业链的角度,认识和思考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工作对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形成系统性质量思维,为科技质量服务集聚区建设注入强大的发展动能。目前,顺德科技质量服务集聚区将全力打造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国家级示范区。按照即将出台的扶持政策,将对新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以及获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创新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计量产业测试中心等项目实施精准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达3000万元。未来五年,顺德计划筹建国家质检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创新中心4个、省质检站3个,扶持总额将达到9500万元,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树标杆、做示范,推动质量关键技术资源优化升级。以集聚区建设为契机,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启动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工程,整合多方资源,在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标准化、认证等方面精准持续发力。质量品牌类方面,顺德未来五年每年最高投入3200万元,主要包括对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成熟度、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质量成果大赛的扶持,旨在激励顺德企业和组织加强经营管理,树立质量标杆,推动产业质量水平提升,形成高质量产业集群。力促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顺德新增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和通过广东省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知识产权(专利)联盟进行扶持,促进知识产权运营,盘活无形资产,引领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每年最高扶持1830万元。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顺德新增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佛山标准”产品和对标达标的扶持,发挥标准引领与示范作用,扶持资金高达2000万/年。通过认证手段积极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中国机器人认证(CR认证)的企业、机构,每年扶持500万元,鼓励企业走绿色发展、和谐共享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 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发责无旁贷
    ——专访国家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梅永红   《商务周刊》:目前央企重组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科研院所转制而来的科技型央企先后被合并到大的企业集团里。您认为对这些科研院所的整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梅永红:对于这些转制科研院所的调整,科技部也一直在与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这比起一般的央企重组要更加慎重。这些科技型企业本身尽管叫企业,但他们也是国家产业技术的重要依托力量,是不可或缺的。这些科技型企业的运营机制和模式进行调整后,将会对整个行业产生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在调整过程中一定要区别对待:对于产业集中度比较高的,像石油石化等行业,可以进行这样的归并,一些科研院所进入到大型企业是无可厚非,因为本身他们支撑的主要也是这些企业 而对于那些所在产业集中度不高的科技型企业,整合进大央企的方式可能就不合适,这些科技型企业是整个行业的共性技术依托,如果归并到某些企业会产生一些问题。   前些年,有关部门就曾设想把钢铁研究总院(现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到宝钢。钢研总院是整个钢铁行业的共性技术基础平台,如果归并到宝钢,就成为宝钢下属的研发中心了,其目标肯定大部分是为一个企业而设置,国内其他钢铁企业与它的关系就很难处理。事实也证明,没有并入宝钢是合适的,钢研总院继续在这个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像由钢研总院牵头组织的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联盟,得到了全行业的支持和参与。   《商务周刊》:自1999年以来,中国对科技资源配置和力量布局进行了新的重大调整。您此前也曾表示科研院所企业化的改革方向是不容置疑的,那您怎样评价这10年来科研院所的转制情况?   梅永红: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方向应当予以充分肯定,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观点。10年来,对于科研院所的改革我们也一直在跟踪研究,下面几个变化是实实在在的:首先,科研院所用于研发的投入不断在增长,而且增长的幅度很大 其次,科研人员队伍持续壮大,结构和素质不断优化 第三,科研院所创造的知识产权也呈直线上升,今天,评价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有多少知识产权 第四,科研院所来自技术转让的横向收入在不断上升。   当然,这些院所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共性技术研究弱化的问题。因为这些院所既然转制为企业,必然会把更多目标放在资产的保值增值上,不可避免要追求当期利润,忽视或者放弃一些中长期的研发工作。   《商务周刊》:我们知道共性技术对于产业的重要性,那么如何解决这种共性技术研究弱化的问题呢?   梅永红:长远共性技术的研究很多不能中断,有的甚至一做就要十几年二十年。在目前体制下,企业大部分不愿意投资共性技术,而共性技术对于一个行业甚至多个行业都具有关键意义,这就需要政府来关注,通过一定的方式来促进。   国家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工作。现在无论是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还是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实际上都在向这些转制院所倾斜。科技部也在酝酿赋予这些院所更多的共性技术研发职能。   采用何种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发责无旁贷。过去主要是通过兴办研究机构的方式,现在主要是通过委托项目的形式,未来可能会更多采用政府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方式。钢研总院现在做的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联盟,实际上就是政府购买,科技部支持这些院所、企业自愿组织起来,然后支持这些联盟进行研发,技术成果为联盟的成员所共享。另外,国家支持在一些科研院所建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实也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些技术平台必须为整个行业提供服务。   《商务周刊》:您认为在下一步的科技型央企改制应该遵循怎样的路径呢?   梅永红:这些科研院所尽管已经改制变成了企业,但应该明白自身的优势在哪里。市场竞争现在越来越激烈,企业实质上不是在规模和产品上竞争,而是在研发和创新能力上竞争。这些转制院所的核心优势在于技术、人才和长期形成的研究底蕴。他们所处的位置,正是处于"微笑曲线"的高端。   国际上已经把这种产业称之为研发型服务业,像美国的高通公司,他不搞一般的产品生产,而是生产和经营知识产权,也达到了几十亿美元。我们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研发规模在不断变大,比如华为有四成左右的人在做技术性工作,这些企业实际上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型企业,也正是凭借这种研发奠定了其在市场上的优势和地位。   对下一步的改革,需要有一个新的认识。尽管科技型企业也是企业,但一定要清楚他们不是一般性企业,而是面向市场的科技型企业。如果离开了这样一种定位,去追求简单的规模扩张,那么这个企业就没有创新意义上的价值。中国不缺一般性生产企业,而是缺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缺乏能对国家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创新性企业。   《商务周刊》: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中国现在也在大力推动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但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足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如何走?   梅永红: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足是客观现实,其中有企业自身积淀不够的原因,还有体制上的障碍、政策的不完善等。我认为根本原因是动力不足,包括市场竞争的不充分、资源配置过程的扭曲、过多的行政干预和保护等。华为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在跟国际顶尖企业较量,在与狼共舞的环境中自身不断地成长壮大。但更多的企业还偏安于一隅,尤其是有些大型企业,有着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层层保护伞,使他们还不能够去充分参与竞争。中国还缺乏一大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尤其在以技术见长的科技型企业方面显得更甚。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那么就必须下大决心进行制度变革。
  • 速看!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人工智能要点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平台企业在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我们要以广泛深刻的数字变革,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会结束后,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科学技术部部长阴和俊介绍,从投入看,2023年全年全国研发经费投入超过3.3万亿元,比2022年增长8.1%,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64%。从成效看,在量子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正式投产,C919大飞机实现商业运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组件,“新三样”去年出口增速喜人。迅猛发展的人工智能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由仪器信息网主办的第十七届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4,苏州,2024年4月17-19日)也特别开设“人工智能赋能光谱仪器新产业”专题论坛,本次论坛将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及企业代表现场分享,欢迎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用户、仪器企业管理及研发负责人、投融资机构代表等共聚一堂,为产业发展献计献策。详细内容【请点击】。
  • 政府部门将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
    p   据新华社电(记者陈芳、胡喆)日前,《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公开发布。规定明确,科技部将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 /p p   规定提出,科技部将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 /p p   规定还明确,科技部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国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p p   此次规定的另一大亮点,就是提出成立“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该司将承担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 /p p /p
  • 读总理政府报告 找仪器市场机遇
    p & nbsp & nbsp 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一经刊发后,各方解读随即纷至沓来,笔者在业内的一些同行,也纷纷撰文。 /p p & nbsp & nbsp 研读学习李总理的报告,信息量确实很大,尤其是其中特别讲到了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读来更是令人振奋。笔者撷取了若干要点,做一些粗浅的分析,试图从中梳理出些许可能对科学仪器及分析测试行业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 /p p & nbsp & nbsp 1、对于包括科学仪器在内的制造业而言,最大的利好无疑是减税了。 /p p & nbsp & nbsp “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 /p p & nbsp & nbsp strong * /strong 可以说制造业是这次减税力度最大的行业。这些年,很多仪器企业一直在抱怨,税率高,利润薄,竞争激烈。而这次减税力度超越了不少人预期,可算得上是一场期盼已久的及时雨。我们期待此次减税后,仪器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研发和制造上面,但不是流向金融、房市、股市...... /p p & nbsp & nbsp 同时,这次减税背后传递出的另一个强有力的信息则是,制造业始终被中国决策层放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 /p p & nbsp & nbsp 2、“为支持企业减负,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中央财政要开源节流,增加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地方政府也要主动挖潜,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 /p p & nbsp & nbsp strong * /strong 小微企业在减税方面受益,各级政府和特定央企则或要精打细算,或要多付出一些。这也可以看作是全国一盘棋的具体表现。另外,各地是否会相应出台更加积极的鼓励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政策,盘活存量资产,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p p & nbsp & nbsp 3、“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既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也是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 /p p & nbsp & nbsp strong *& nbsp /strong 稳定和扩大就业,在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被放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特别是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那么,对于分析测试行业而言,分析操作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是否能借此东风,更上层楼? /p p & nbsp & nbsp 4、“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p p & nbsp & nbsp strong *& nbsp /strong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可以促使企业更新包括检测仪器在内的机器设备,这无疑是为科学仪器的企业市场添上了一把薪柴。 /p p & nbsp & nbsp 5、“持续推动网络提速降费......推动移动网络基站扩容升级” /p p & nbsp & nbsp strong *& nbsp /strong 这是否预示着5G时代即将来临?而随着网络连接这一瓶颈的解除,众多新兴的应用场景,如智能水、电、燃气等计量表、市政管网监测节点、智能路灯、垃圾站点监测、农业灌溉监测、气象/水文数据采集、物流跟踪等市场必将迎来爆发。 /p p & nbsp & nbsp 6、“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5亿。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p p & nbsp & nbsp strong *& nbsp /strong 曾有机构预测,到2050年时,将会有4.28亿中国人年龄达到或超过60岁,其中1.08亿人超过80岁。所以,养老市场是否可能成为POCT的蓝海市场? /p p & nbsp & nbsp 7、“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p p & nbsp & nbsp strong *& nbsp /strong 这说明,未来一段时期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稳中有升。细读报告会发现,投资重点将瞄准重大交通、水利、电力、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也是投资的重点领域,包括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是不是看着有点眼熟)等等。 /p p & nbsp & nbsp 8、在这一部份中,“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是被作为单独的一条进行阐述的。这也充分说明了中央政府对于环境污染治理的高度重视。本网专业人士将会另行撰文对此进行分析,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p p & nbsp & nbsp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今年GDP增长率目标6%~6.5%,2018年的目标6.5%,实际增长6.6%。与2018年相比,2019年的目标保持了一定的弹性。这说明未来经济形式的发展尚有不少不确定的因素,官方的表述是“总体平稳、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经济下行时期的逆周期调控已见端倪。读懂时代大势,顺势而为,无论是对于企业发展还是个人职业规划,都会有一些益处。 /p
  • 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来了!只有700字
    一、2023年工作回顾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粮食产量1.39万亿斤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长近30%二、今年主要预期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粮食产量1.3万亿斤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左右三、今年部分重点工作财政:赤字率拟按3%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政府投资: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000亿元特别国债: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未来产业: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数字经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就业:要强化促进青年就业政策举措。分类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保障措施乡村振兴:在全国实施三大主粮生产成本和收入保险政策。加强充电桩、冷链物流、寄递配送设施建设城镇化: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教育: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医保: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开放: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提升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旅游便利度环保: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
  • 从2024《政府工作报告》看科学仪器产业机遇
    2024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李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 “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让我们从总理的这份报告中,看2024年科学仪器产业的发展机遇。  一、2023年工作回顾  ——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丰硕,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第四代核电机组等高端装备研制取得长足进展,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前沿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8.6%。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好转。“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火电,全年新增装机超过全球一半。  ——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增发1万亿元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货币政策精准有力,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两次下调政策利率,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等贷款大幅增长。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抓好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防治。加强生态环保督察。制定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启动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  二、从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看仪器产业机遇  产业链、供应链  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  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  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  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  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  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  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  加强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  完善国家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  推进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建设  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重大攻关任务  深化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  健全“揭榜挂帅”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举措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  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000亿元  加大吸引外资力度  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  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打造“投资中国”品牌  赋予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更多自主权  粮食与农产品  加强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  加大种业振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强化固体废物、新污染物、塑料污染治理  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应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  碳达峰碳中和  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  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  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  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2024《政府工作报告》为科学仪器行业指明了今年的工作方向,但如何破壁融合,重启新一轮增长,还需科学仪器产业深入研讨。  2024年4月17-19日,由仪器信息网(instrument.com.cn)主办,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我要测网(woyaoce.cn)、中国科学院高端光学显微成像技术联盟等单位协办的“第十七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ACCSI2024)”将在苏州召开。  本届ACCSI以“破壁融合,重启增长”为主题,汇聚“政、产、学、研、用、资、媒”等各方人士,力争把最新的产业发展政策、最热点的市场需求信息、最新的技术进展及成果等在最短的时间内呈现给各位参会代表。会议期间将颁发多项年度行业大奖,引领科学仪器产业及检验检测方向。欢迎报名参会!  联系方式:  (1)官网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accsi/2024/index  (2)报告及参会报名: 17600646530 黄女士  (3)赞助及媒体合作: 13552834693 魏先生  微信添加accsi2006或发邮件至accsi@instrument.com.cn (注明单位、姓名、手机)咨询报名。
  • 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上)
    虽然《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的实施应当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可从2003年《采购法》实施以来,全国每年都有几千亿元的政府采购大单,而能真正吃到这些政府采购蛋糕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较大规模的供应商,不少的中小企业几乎就与政府采购业务无缘,他们只能看着大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市场上进进出出而发出各种“悲观和感叹”。对此,财政部通过调研并在日前下发的《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权利,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贯彻落实到位。 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与功能 法律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法定”政策功能。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章“市场开拓”的第三十四条中,也有相关和类似的法律规定,并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等等。所有这些规定和要求都是中小企业依法应当享受到的正当权益,此项权益的享受明显受到相应法律的保护。 财政部2009年工作要点中有明确的要求。在财政部列出的2009年度要做的九个方面三十八项重点工作中,在其中的第四项就明确了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这是财政部今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内容。对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宣传,并要落实到位。另外,在财政部下发的《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也明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规定,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继续抓好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与完善工作,特别是要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以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等经济政策的政府采购功能。 《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明确要求。《科学发展观》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其核心就是要“统筹兼顾”各种经济成份的共同发展,无论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是个体私营经济,必须要同步发展,一视同仁地支持,特别是中小企业,无论是企业从业人员的就业量,还是经济总量等,都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经济的重要支柱。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明确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努力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行动。 中小供应商正当权益难以保障的现象 有的地方以注册资本金为理由或借口,变相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他们在具体的采购活动中,就直接要求供应商必须要是大型企业,有的甚至于就明确要求供应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要达到几千万元以上,否则就进不了政府采购大门。我们知道,对中小企业来说,他们的注册资本金规模一般都是非常有限的,怎么可能有几千万元呢,如果有这样大的规模,他们就不是中小型企业了。而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强制要求潜在的供应商必须要具备这些资格和条件,这不就是明显要拒绝中小企业参与相应的政府采购活动吗。在《政府采购法》的第五条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更何况,《采购法》中还明确要求,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施必须要“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由此可见,这种将注册资本金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就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必须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此,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就必须要采取措施,切实承担起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重任。 有的地方将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设备的规模作为评分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档量化打分,从而变相地削弱了中小企业的投标竞争力。虽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必须要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条件,但,这只是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按此法律规定,任何一个供应商,只要具备了能够履行其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就有资格并也应该“一视同仁”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投标活动,而不应该再按供应商所拥有的设备多少进行评价打分。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采购代理机构,却又根据投标人拥有的设备规模情况进行“分档”评价打分,资产设备规模大的得分就高,而设备规模小的中小企业得分就少,甚至于有的中小型供应商在这个评标项目上就得不到分,这就直接“削弱”了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有的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作为评分标准,变相地歧视了难以取得较高信用级别的中小型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影响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因素很多,诸如企业的资产规模、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企业的偿还能力等等。这样,一般中小型企业的信用等级就不会太高。按道理,只要供应商具备了与采购项目相应的信用等级,满足了采购人需求后,大家就应当“一视同仁”地参与采购活动,而不宜再分信用等级的高低。可在实际中,却有不少的采购代理机构还是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进行量化,并作为评标因素进行打分。如,有的以工商部门或金融机构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的资质等级作为评标因素,并依据“AAA”级、“AA”级、“A”级的不同级别在标书评审时分别给予不同的加分,这对那些无法取得较高信用等级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无疑带有一定程度的歧视性质。 有的地方以保障采购项目质量为由,随时随地找借口,变相回避中小供应商应当享受的各种采购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采购人都有一种误解,他们把供应商的规模大小与他们提供的采购项目质量高低联系起来,总认为大型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有保证,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就不大放心。于是,在具体的采购活动中,不少的采购人都把供应商内部拥有的技术人员多少,以及技术级别的高低等作为产品质量的评价标志和因素,并将其作为加分条件和事项。同样,有的采购人则把供应商过去的经营业绩作为加分事项等等,所有这些加分因素,都人为限制了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阻碍了他们对各种采购优惠政策的享受。(上)
  • 国务院: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国务院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一、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一)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1. 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2.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二)重大政策取向和要求。3. 完成今年发展目标任务,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各方面要围绕贯彻这些重大政策和要求,细化实化具体举措,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4. 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增强有效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就业优先政策要提质加力。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及时动用储备政策工具,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5. 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加大对病毒变异的研究和防范力度,加快新型疫苗和特效药物研发,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更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6. 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面对新的下行压力,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搞粗放型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尊重发展规律、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各方面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善于运用改革创新办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共同奋斗,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二、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三)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7. 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有利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加之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促进消费、扩大需求。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务必使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更有动力。(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烟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8. 要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强化绩效导向,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民间投资在投资中占大头,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9. 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各级政府必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要带头。加强收支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新建楼堂馆所,不得搞形象工程,对违反财经纪律、肆意挥霍公款的要严查重处,一定要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四)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10.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扩大新增贷款规模,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人民银行牵头,年内持续推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让广大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融资便利度提升、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五)强化就业优先政策。11. 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各类专项促就业政策要强化优化,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六)确保粮食能源安全。12. 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保障民生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矿产等资源勘探开发,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初级产品供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3. 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外部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年内持续推进)三、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八)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14. 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就业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因增值税税制设计类似于先缴后退的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显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场信心。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补助资金直达市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退税减税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实到位,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九)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15. 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政策,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对市场前景好的特殊困难行业企业给予“无缝续贷”。(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分类分账改革相关方案,年内持续推进)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十)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16. 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引导大型平台企业降低收费,减轻中小商户负担。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各项帮扶政策都要予以倾斜,支持这些行业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十一)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17. 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增强公共就业服务针对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让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辈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十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18. 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事项。(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化,实现通过扫码办理需要用身份证的服务事项,同时保障好群众信息安全和隐私。(公安部、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自然资源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十三)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9.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制定涉企政策要多听市场主体意见,尊重市场规律,支持企业家专注创业创新、安心经营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十四)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20.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财政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税务总局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银保监会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五、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十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1. 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将环境监测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对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作了相应规定。对于环境监测工作来说,这既是良好的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   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督管理的基础和环境执法的依据,环境监测走向社会化已是大势所趋。当前,要贯彻落实好新法,应对挑战,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首先,公布政府购买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清单,严把准入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政府要购买公共服务产品,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的方向,目的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花同样的钱办更多、更好的事。目前山东、江苏、浙江等地已经开始试点。例如,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公开招标社会化机构购买试点城市空气站并负责运营维护及设备更新,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同进行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   建议借鉴国内外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先进经验,公布政府购买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清单。让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明确政府将购买的环境监测服务种类,并根据自身检测能力申请承担相应的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同时,环保部门要综合考虑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能力、信誉等因素,严把准入关,确保购买的监测服务物有所值。   其次,公布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名单,并进行分类管理。为了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应对环境监管面临的严峻挑战,福建省已着手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工作。例如,厦门市环保部门已经开始尝试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出台《厦门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备案考核办法(试行)》。目前,已有中科院分析测试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环安节能监测检验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事业的环境检测机构向市环保部门提出了备案申请。建议环保部门对这些社会化的环境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对这些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监测质量的考核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建立社会化环境检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实行淘汰制度。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环境监测质量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影响政府环境决策和环境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相关人员&ldquo 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rdquo ,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建立社会化环境检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对于受委托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环保部门要定期进行质控考核,确保政府购买的监测数据符合质量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环境监测质量有问题的社会化检测机构,实行淘汰制度。规范环境监测服务管理,让社会化环境检测服务真正成为政府环境监测服务的有益补充。
  • 广东: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经费列入预算
    随着政府对企业实行的排污门槛逐步提高,环境监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去年10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记者2月6日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16年,环境监测社会化在部分地市逐步推开,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0年,环境监测服务产业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完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满足政府和社会公众对环境监测的多元化需求。   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据省环境监测协会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广东省内约有100多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除承接排污企业的委托监测外,部分机构还承接环保部门委托的监测业务。   &ldquo 全省将在部分地市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目前深圳、佛山和东莞三市已被列为省级试点城市。其他有条件的城市也可自愿申请加入试点。&rdquo 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试点城市将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并把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此来不断扩大政府购买的范围和规模。   据了解,为实现因地制宜开放社会环境监测领域,此次《意见》中规定,除执法监测和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外,其他环境监测领域原则上均可向社会开放。   记者在《意见》中还注意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加强组织培训的同时,也将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办学机构根据产业需求设置环境监测专业培养环境监测人才,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面向采样、分析、报告的全过程服务,&ldquo 依托优势地区,着力培育一批技术实力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监测骨干企业。&rdquo 相关负责人透露,对于能力强、信誉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政府将优先考虑购买其服务,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环境监测机构,还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监测方若弄虚作假将受法律严惩   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如何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省环保厅介绍,进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要接受省及业务开展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进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将作出责令整改等处理措施。&ldquo 一经发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自发或是委托方授意编造、篡改数据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dquo 据透露,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还将在媒体上曝光其行为。   在试点之一的东莞,某社会监测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ldquo 要想成为政府认可的环境监测社会机构,需要通过规模实力、实施服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八个方面的考核评估,而且&lsquo 政府的认可&rsquo 有效期只有一年。&rdquo
  • 莱伯泰科累计获政府补助882.83万元
    近日,莱伯泰科 (股票代码:688056)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莱伯帕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控股子公司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12月30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8,828,252.58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8,278,252.58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550,000.00元。据悉,莱伯泰科是一家专业的实验室产品供应商,产品服务涵盖化合物分析样品前处理、微量重金属分析样品前处理、医疗和实验室设备、实验室分析仪器、实验室耗材、实验室解决方案等。公司拥有LabTech、CDS、Empore等行业知名品牌,在中国和美国设有研发和生产基地,并在中国北京、中国香港、美国波士顿等地设有产品营销和服务中心。公司自2020年9月2日登陆科创板以来,业绩稳健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目前,公司拥有60余项专利和20余项软件著作权,核心技术人员在国内外相关期刊杂志中发表多篇SCI文章。
  • 中标政府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丹东百特12台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重仪器列队蓝天守卫者
    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恒温恒湿称重产品——BTPM-AWS型全自动滤膜恒温恒湿称重系统在与多个国内知名品牌同台竞技中脱颖而出,顺利中标国内某政府采购项目。经过严格检验的12台BTPM-AWS型全自动滤膜恒温恒湿称重系统已整装列队,踏上旅途发往各地,为全国环保事业贡献百特力量。BTPM-AWS型是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研制的一种“四合一”自动称重系统,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便,性价比高等特点。适用于各种环境监测站、气象监测站、科研和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只需把待称量物放入系统中就自动完成恒重、称量、计算和打印等步骤,实现全自动化称量。BTPM-AWS型配备恒温、恒湿、四级防震和除静电功能,整个系统就是一个标准天平室,称重过程完全符合HJ656-2013规范,保证了称重的准确性。系统提供预恒重存储空间,保证每次称重结束后可直接进行下次称重,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BTPM-AWS型适用于所有材质的滤膜,如玻纤滤膜、石英滤膜和特弗龙滤膜等。系统工作室是全封闭状态,保证滤膜与外界空气有效隔离,避免二次污染。系统内还安装有CCD,可将滤膜拍摄下来,便于进行后续有关污染程度的对比研究。BTPM-AWS型全自动滤膜恒温恒湿称重系统完全符合《HJ656-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18-2011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操作简便,智能化程度高,是环境监测的良好选择。丹东百特致力于国产好仪器的研究和制造,共获得83项专利,其中23项发明专利、25项软件制作权。参与制定8项国家标准、337项工作质量规范,拥有3项注册商标(中国、欧盟、美国),中国环保部颗粒物采样器质量检测报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部恒温恒湿称重质量检测报告等。百特仪器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通过不断持续创新和诚信经营,提升了国产仪器的市场地位,得到了国内环保用户的一致好评!
  • 深圳市政府拟专设机构曝光食企潜规则
    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多宝鱼含有孔雀石绿,啤酒中含有甲醛,辣椒中含有苏丹红……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频亮红灯,成为社会关注的公共话题。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2005年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议案》进行评估。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经过三年的努力,办理方案确定的15项具体指标已经有14项于今年上半年提前完成,另外1项年底也有望完成。   虽然议案办理效果明显,但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副市长卓钦锐都承认,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工作。有人大代表建议,应该对河豚、腌制品展开专项检查 卓钦锐则透露,深圳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不能只做事后检测,要提前介入,直击行业潜规则。   年底15项指标全部达标   《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议案》是2005年深圳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确定的一号议案,也是最后一个由政府办理的人大议案。从2006年起,“一号议案”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该议案备受瞩目。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的影响下,这一议案更受到人大代表和市政府各部门的高度关注。记者了解到,从2005年6月27日正式交市政府办理起,市人大常委会已经组织了8次调研。   该议案移交给市政府之后,相关部门就制订了具体的办理方案,将总体目标细化为15项具体指标,包括食品抽查合格率、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检出率、预包装食品品种覆盖率等。据悉,到今年上半年,已经有14项指标达标,只有“品牌肉品市场占有率”接近23%,未能达到30%以上的目标,而该指标今年年底也可以实现。   记者了解到,3年来,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2007年已降至3.9%,比2005年降低2.5个百分点 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2007年已降至0.68%,比2005年降低1.12个百分点,而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去年已降至1.15%,生产加工的食品抽查合格率已达90.2%,高出2005年5.7个百分点。同时,符合安全标准的豆制品市场占有率已达到77%,比实施豆制品工程建设前提高48%,整个工程完成后将达到80%以上。   另外,全市已经在大中型工业区建成7179间符合要求的集体食堂,解决了328万人的就餐问题,全市90.3%的工人因此受益。农贸市场改造升级253家,比2005年增加208家,改造率达58.7%。   检测将从“事后”变“事前”   农产品基地建设、副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生猪屠宰经营体制改革、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食品流通现代化是2005年10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下的食品安全“五大工程”。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副市长卓钦锐一行视察了正在建设中的光明新区美益肉联厂。   深圳一共布局了4大生猪屠宰厂,光明新区美益肉联厂是第一家,即将在今年底投产运行,另有两大基地则会在明年内投产,余下一个基地近期将开工建设。这四大基地将引入世界最先进的生猪屠宰设备,实现流水化和全封闭生产,并实现冷链运输,彻底杜绝污染。卓钦锐表示,深圳未来将实现屠宰自营,屠宰基地宰杀的生猪都要来自养殖基地,从源头上保证猪肉的安全。   在此后的评估会上,邱玫对市政府办理议案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该议案是人大议案办理的经典之作”。虽然如此,深圳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各种深层次问题,特别是“五大工程”中部分工程进度偏慢、部分食品产业化程度不高、食品流通秩序距离现代化标准还有差距。   卓钦锐表示,深圳将编制《食品安全三年规划(2009—2011)纲要》。规划提出,将做大做强食品产业,进一步提高食品的产业化水平,实现重要食品生产的规模化、工业化、标准化。同时,引入现代化市场要素,加强食品流通的物流现代化、供应网络化、配送冷链化、终端超市化和信息追溯化建设。他透露,大运会是提高食品安全的很好契机,深圳将学习北京奥运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做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还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改变过去只有食品安全出了问题被曝光后才进行检测的方式,实行提前介入,特别是着眼于发现食品行业的潜规则并进行针对性的检测。卓钦锐透露,深圳将为此成立专门的机构,目前这一建议已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准备讨论。   人大代表建议专项抽检河豚   另外,在议案办理评估现场,部分人大代表也对食品安全提出积极的建议。领衔该议案的人大代表吴立民透露,现在是河豚上市的高峰期,东部沿海地区几乎家家餐馆都卖河豚,吃河豚的市民许多都是举家前往,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他建议应该组织一次专项行动清理售卖河豚的情况。另外,他还建议对腌制品包括咸菜、鱼干及其他海产品展开检查。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政府已经拟定计划,在未来几年中,按照豆制品、奶制品、面食及米制品、熟食制品、腌制品、油类及调味品类、粮制品及饮料、餐饮类八个类别,每年重点整治1—2个类别。深圳还将定期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各食品行业的潜规则也将被曝光。
  • 上饶政府采购实现广覆盖 10个月总额已达5.2亿元
    近年来,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上饶市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政府采购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以来,上饶市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服务与货物采购金额大幅提升。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月10日,市本级政府采购总金额已达5.2亿元(不含ppp项目),较去年同期增长75%。  改革创新激发政采活力  对采购方式选择进行改革、对采购流程操作进行改革、对专家管理抽取进行改革、对信息统计工作开展培训̷̷近期,在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通过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提高实效的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采购方式是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更是保证采购效果的关键。我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指导采购人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从主程序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强化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同时,对操作流程进行改革,重新梳理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明确了采购人和采购管理部门的操作区块和步骤,理顺双方的权责关系。对专家抽取管理进行改革,委托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其严格遵循“随机、保密、使用和提供分离”的原则,严格规范专家抽取流程。此外,组织了全市市直机关及部门共260多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信息统计工作培训,详细讲解了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方法和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及新系统的编报口径变化、软件操作程序等问题,夯实了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进一步完成了汇总全市各单位的预算信息统计,各项信息统计工作做到了不重不漏、真实完整。  政府采购金额快速增长  今年以来,我市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服务与货物采购金额大幅提升。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月10日,市本级政府采购总金额已达5.2亿元(不含ppp项目),较去年同期增长75%。其中,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政府采购规模为1.39亿元、3.66亿元、0.15亿元,占市本级政府采购总规模比重分别为26.7%、70.3%、2.9%,较去年同期增长19.8%、113%、61.3%。  政府采购金额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为:一是市本级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医疗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文仪器设备等货物以及部分建筑物施工、专业施工等工程新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二是“违插”检查后,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明显提高。部分采购人将此前未纳入政府采购流程的采购纳入了政府采购流程。三是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方面投入金额较往年明显上升。四是教育、卫生事业蓬勃发展。部分学校加大了对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如江西医专、上饶职院招生规模扩大,采购了校舍改造等工程以及桌椅床及空调等货物。上饶师院改造了美术馆,新建了田径场。部分医院加大了对医疗设备的采购力度。如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了经颅磁刺激治疗仪和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设备。  积极引导政采市场健康发展  面对政府采购规模增长步伐不断加快的实际形势,下一步,我市采购办将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引导我市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一是补齐短板,完善政府采购有关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按照有关政策,结合市情,不断创新、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推动采购参与各方责任落实。二是主动对接,更新完善政府采购平台。积极对接11月1日启用的政府采购新系统,确保政府采购新、老系统顺利衔接,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有条不紊。三是放管结合,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继续向纵深推进简政放权,理顺采购参与各方关系,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创新监督举措,强化采购监督力度,不断促使我市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高效。四是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考核、检查等手段,督促采购文件严格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调节市场功能,积极助力本地经济发展。
  • 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环境监测市场的商机在哪里?
    p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一方面,总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成绩,讲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顺利、开局良好,PM2.5浓度继续下降,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另一方面,总理也对2019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强调要聚焦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务求实效,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 /p p   《政府工作报告》似一座灯塔,为各领域、各行各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本文挑选《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环境监测的内容进行逐条梳理,一探环保人的机遇所在。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 /span /strong /p p   1、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p p   解读: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福祉。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我国农村饮水问题在“十二五”末基本解决。但受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制约,农村供水总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部分工程存在不稳定、易反复的问题。“十三五”期间,中央决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各地规划总投资1317亿元,规划受益人口2.08亿人,中央拟安排投资220亿元,重点对贫困地区等予以适当补助。 /p p   2018年,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国家发改委拟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补助投资,由原计划的2020年安排完,提前至2019年安排完。而在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5年时,作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地纷纷启动项目建设招标采购,带来了大批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相关水质检测仪器订单。2019年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攻坚之年,是否会再次带来相关水质检测仪器的采购热潮?相关厂商或可多加留意。 /p p   2、“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加快补齐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大力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建设海洋强国。” /p p   解读: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视察长江时提出的,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并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重要决策。 /p p   针对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生态环境部2019年重点落实八项工作,其中有四个方面是前两年已经开展的,一是饮水水源地的保护,二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是“绿盾”相关行动,四是进一步深化“清废行动”,进一步排查和整治沿江的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问题。除了这四项以外,2019年还有四项新的工作:一是劣Ⅴ类水体专项整治。长江整个流域540个国控点,还有12个是劣Ⅴ类水体,2019年会把这12个当成重点,来推动进行整治。二是入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三是“三磷污染”的专项整治。“三磷”指的是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这个对长江的污染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四是11个省市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专项整治。这对于相关企业来说也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保护海洋环境,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提及,今年再提,尤其是生态环境部成为海洋环境保护的主体之后,已经开展了相应的行动,预计2019年行动力度将加大。 /p p   3、“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持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加快治理黑臭水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企业作为污染防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企业有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污染防治一定能取得更大成效。” /p p   解读:这部分内容与过去相比整体变化不大,主要的变化在于:一个是将“持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单独提了出来,这是“蓝天保卫战”中的重点区域 另一个是提出要“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据了解,今年的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实施“煤改气”。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关系群众温暖过冬,也关系着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已将清洁取暖纳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财政部今年将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5个城市的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 第三是重点流域和近海岸综合整治连续提了两年 第四是政府首次提出要体恤企业。本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方向,无论是减税还是给予企业改革的过渡期,大量都是在保护工业企业,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之举。 /p p   值得注意的是,3月7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介绍了2019年治污攻坚的资金安排情况:“今年准备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资金600亿元,同比增长35.9% ,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 单项上,2019年的600亿元预算中,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安排250亿元,增长25% 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安排300亿元,增长45.3%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50亿元,增长42.9% 。 /p p   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是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也透露出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保障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这对于环境领域相关厂商来说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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