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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相关的资讯

  • 最高3000万!政府对检测认证产业进行资金扶持
    日前,顺德区政府在构建产业服务体系上再出实招——未来五年内,将大手笔投入5.19亿元,启动全区产业质量提升工程,全力推动企业、技术机构在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六大领域实现新突破。加上原本每年在知识产权方面投入的扶持资金2500万,顺德区五年内将累计投入近6.5亿元,平均每年投入资金1.3亿元,惠及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机构4500家次,预计撬动相关社会投入、增加经济效益超过21亿元,加快构建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的服务支撑体系,助力顺德落实全市“一号工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此次顺德全面启动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真金白银、真心实意支持企业、机构等在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破,支持力度五区最大。扶持项目将覆盖质量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6大类、32项,受惠的中小企业将占比八成。目前,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加快推进扶持政策配套,通过制定《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一方面给予实打实的激励,有效引导全社会持续加强对质量关键元素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激发企业从全产业链的角度,认识和思考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工作对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形成系统性质量思维,为科技质量服务集聚区建设注入强大的发展动能。目前,顺德科技质量服务集聚区将全力打造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国家级示范区。按照即将出台的扶持政策,将对新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以及获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创新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计量产业测试中心等项目实施精准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达3000万元。未来五年,顺德计划筹建国家质检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创新中心4个、省质检站3个,扶持总额将达到9500万元,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树标杆、做示范,推动质量关键技术资源优化升级。以集聚区建设为契机,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启动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工程,整合多方资源,在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标准化、认证等方面精准持续发力。质量品牌类方面,顺德未来五年每年最高投入3200万元,主要包括对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成熟度、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质量成果大赛的扶持,旨在激励顺德企业和组织加强经营管理,树立质量标杆,推动产业质量水平提升,形成高质量产业集群。力促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顺德新增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和通过广东省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知识产权(专利)联盟进行扶持,促进知识产权运营,盘活无形资产,引领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每年最高扶持1830万元。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顺德新增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佛山标准”产品和对标达标的扶持,发挥标准引领与示范作用,扶持资金高达2000万/年。通过认证手段积极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中国机器人认证(CR认证)的企业、机构,每年扶持500万元,鼓励企业走绿色发展、和谐共享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 复旦学生办食品安全网谢绝政府资金支持
    2012年5月4日,对于复旦大学历史地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吴恒来说,极不寻常。   这一天,他创办的网站“掷出窗外”(链接:http://www.zccw.info/)单日点击量创下65万次的最高纪录。   这一天,吴恒接到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电话,约他5月15日过去聊聊。   掷出窗外网集纳了8年来的中国食品安全新闻,被网友和媒体称为“有毒食品警告网”,网站运行由志愿者完成,网友无需注册即可浏览。(本报2011年6月20日曾报道)   让吴恒没有想到的是,5月11日他又接到电话,对方说,不让他过去了,决定来学校找他。至于原因,是因为对方的目的是来“交流学习”的,“既然是交流学习,就应该上门拜访,这样才能显示出诚意。”上海市食安办主任阎祖强说。   意外的同时,吴恒还有点“受宠若惊”,他在博客中写道:“当有关部门愿意倾听民众的声音,而且愿意以一种‘礼贤下士’的姿态来倾听,这是进步,是值得肯定的。”他还特别向大家报告,网站从备受关注的5月3日至今已有近两周,其间并未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我的态度是,国家的现状并不那么美好,但还是值得奋斗。也许没有用,但还是要试一试,毕竟确实在一点一点改善。”   吴恒与官员打交道的经验少得可怜。去年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食品安全部门负责人培训班上,吴恒被邀请作为消费者代表,做了一场报告,这是他第一次与城市管理者近距离接触。为了准备这次“约见”,吴恒做了大量准备,要把网友最关注的问题带给食安办的官员,比如年轻父母对于孩子能吃什么的担忧,比如主管部门如何消减疑问的措施。为此,他读完了微博和网上的3万条留言,“我的任务是反映民情:担忧、困惑、愤怒、希望。”   5月15日下午,吴恒看到对方“浩浩荡荡”的一行9人时,还是有点震惊。在得知这个网站完全是吴恒自己掏钱做的时,食安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希望给予一定的技术和资金支持。这时,吴恒的导师张晓虹说,吴恒考虑到网站的公益性和独创性,有政府参与可能反而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对方爆发出一阵大笑,说表示理解,有时候确实会好心办坏事。   拒绝了资金支持,但吴恒同意在掷出窗外网放上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网站链接的想法。他的初衷只是做一个新闻资料收集平台,但在读者的反馈中,他发现读者希望有一个举报平台,并获得更多知识层面的帮助和专家解读,“这样正好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   吴恒给自己的总结报告拟了一个新的标题:《从掷出窗外到放到篮里》。“‘掷出窗外’是第一步,是引起对食品安全的警惕,要消费者、厂商和主管部门共同努力,才能把菜放心地放到篮子里”。   在说到特供时,上海市食安办副主任顾振华说,“至少主管食品安全的机构和其他消费者一样,是吃不上特供的。”   吴恒坦言,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主管食品安全的官员,让他觉得“略有意外”。在此前自己的设想中,这次“约谈”很有可能不太友好,他想象过对方可能会官僚,会“顽固不化”,自己可能被封杀,被打压,但谈话后,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政府的看法。   在会后合影时,对方坚持要求让吴恒站在最中间,主任和副主任分列他的左右。   “我写出的会议纪要可能会让人觉得我被‘招安’了,但做历史的人,必须要做一个忠实的记录者,不管别人怎么想,至少他们的表态是一个很好的信号释放。”吴恒说。   会后,食安办9名工作人员中的一个找到吴恒,告诉他,自己的孩子还在读高中,他看到了有关吴恒的报道,希望能到网站做一名志愿者。瞬间,吴恒觉得很感动。   会议结束时,吴恒被阎祖强问起以后的就业意向,既然不从事相关的职业,是否还会继续管理这个网站?“不管是不是学生,我始终是个消费者。”吴恒说,自己会一直将网站管理下去,“如果有一天,掷出窗外网不再是你想象中的掷出窗外网,请把它掷出窗外。”   5月15日下午5时45分,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官方微博上公布了和吴恒约谈的情况,“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食安办主任阎祖强等一行今日赴复旦大学,与‘掷出窗外’创建人吴恒共同交流当前的食品安全工作。阎主任肯定了吴恒同学和其他志愿者为社会服务的可贵精神,鼓励他继续这项工作,通过这个网站宣传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并表示政府将支持吴恒同学办好网站。”
  • 马尔文获英国政府300万英镑的资金支持
    马尔文仪器获得英国政府区域增长基金(RGF)300万英镑的资金支持。   RGF是一种竞争基金,该基金支持项目和计划,同时也支持私营部门创造可持续的就业机会。在未来5年中,该基金预计将在英国创建47个新工作。   马尔文是材料和生物物理表征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制造商。总部设在英国,公司员工大约340人,并在全球有多个分公司。   总经理Paul Walker说:&ldquo 政府的支持将使我们在投资研发、应用开发、制造工程方面做出重要的投资决定,扩展我们与英国大学及学校的关系,进一步投资我们的实习计划。&rdquo 他补充到:&ldquo 这不仅对公司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对社会来说还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rdquo
  • 先河环保2014年5-12月获得1395万政府补助资金
    5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在2014年5月-12月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为1394.97万元。以上政府补助资金的取得,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序号  文件号  项目  金额  (万元)  计入会计科目   1  河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配套资金  环境大气PM2.5成套监测设备产业化开发  60  递延收益   2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河北省环境空气污染预警预报系统  50 (属于先河环保30万元,根据项目任务,公司将向其它单位拨付20万元)  递延收益   3  财税【2011】100号文件  软件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  783.47  营业外收入   4  冀办发〔2011〕41号  河北省&ldquo 巨人计划&rdquo 自助经费第二批经费  50  营业外收入   5  冀人社字【2014】202号  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50  营业外收入   6  石财企【2014】28号  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200  递延收益   7  冀发改高技【2014】1621号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拨款补助项目的复函  200  递延收益   8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题  浮标式水质在线感知监测技术研究  25 (属于先河环保21.5万元,根据项目任务,公司将向其它单位拨付3.5万元)  递延收益
  • 天瑞仪器获得政府“科技创新”资金奖励
    近日,天瑞仪器在人才和科技创新大会上获得昆山政府“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两个专项奖励,奖励总额高达350万元,以鼓励天瑞仪器在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的巨大突破和成绩的肯定。   昆山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实施科技人才创新科研资金奖励,不断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快速成长,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实施科技创新创业的活动,推动科技人才优势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本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两项奖励的获得,充分肯定了天瑞仪器近年来在研发方向、自主创新以及科技人才建设等几个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了解天瑞仪器:www.skyray-instrument.com
  • 公立医院用自筹资金购买进口仪器,算政府采购吗?
    基本情况2014年2月,S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县政府请示,同意S县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资金来源方式为自筹,纳入政府采购,并在S县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的监督下公开采购。同年5月,S县医院将该项目委托给某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在国内进行国际招标采购。不过,该项目在抽取专家论证参数时,招标公司没有通知S县财政局、县医院参加,也没有对专家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经评审,江西九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后来,S县财政局以招标公司违反了有关抽取专家和评审现场要全过程录音录像的强制性规定为由,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国际招标试行办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S县医院发出废标通知。九五公司向Z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Z市政府作出1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S县财政局作出的废标通知。九五公司不服行政复议决定,遂向S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求及观点原告九五公司认为,S县财政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是错误的,理由如下:1. 本次招标项目使用的是自筹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应属于《国际招标试行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财政部门无权监管。2. S县财政局作出废标决定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不充分。基于以上事由,请求法院依法裁判,维护其合法权益。被告答辩及观点被告S县财政局答辩称:1. 该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受政府采购法、《评审专家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约束。2. 该项目在抽取使用专家时没有通知S县财政局,更没有在S县财政局的监督下抽取,甚至也没有通知采购人S县医院。其在评标过程中未进行录音录像,招标程序严重违规。S县财政局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主体作出废标通知,符合法律规定。综上,请求法院依法维持其作出的废标通知。第三人观点第三人招标公司述称:1. 本案涉及的采购设备为进口机电设备,必须遵循《国际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采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否则无法办理《进口自动许可证》和海关手续。2. 本次招标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规定。请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本次招标的性质及适用规则作出认定,并依法作出裁判。法院裁判及观点S县人民法院认为,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虽属S县医院自筹资金,但其主管部门已向县政府作出请示,将此次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明确了监督部门;S县医院与招标公司所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也是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所签订的,此次采购行为应属政府采购。S县财政局根据招标公司在抽取专家论证参数未通知采购人S县医院及监督人S县财政局到场参加和未对专家评审过程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的事实,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S县医院作出废标通知,并无不当。招标公司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所依照的《国际招标试行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并无矛盾。综上,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例评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协中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法律适用及延续在政府采购法制定之前,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早是由国家外经贸部门(后为商务部)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的。2003年1月,政府采购法开始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被予以明确,但其未对机电产品招标作出特别规定。实践中仍延续此前的管理格局,由外经贸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的18号令第八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进行招标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执行。”同年11月,商务部公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以下简称《国际招标办法》2004年版),其第八条规定:“下列机电产品的采购必须进行国际招标:… … (五)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 ”2007年12月,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其第二十五条规定,涉及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的,应当按照国际招标有关办法执行。这实际上承认了进口机电产品采购由商务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的法律适用现状。鉴于机电产品并不属于招标投标法所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法本身亦未将机电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因此,《国际招标办法》2004年版的法律依据实际上是政府采购法及18号令。到了2014年2月,商务部废止了《国际招标办法》2004年版,发布了《国际招标试行办法》。其第六条规定:“… … 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必须进行国际招标:(五)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 ”2015年1月3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工程方面。很显然,机电产品采购难以继续纳入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对18号令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7月颁布了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87号令第八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有关特殊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此项规定的实际意义在于,对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投标不再适用商务部《国际招标试行办法》,而应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即,在《条例》已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限定的情况下,87号令改变了属于货物类别的进口机电产品采购的法律适用,将进口机电产品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周光智1. 事业单位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自筹资金进行的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与支出都应纳入单位预算,无论其单位性质是差额拨款还是自收自支,这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六条中有着明确规定。此外,2014年8月修订的预算法删除了有关预算外资金的内容,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即只要涉及财政支出,就应当全部纳入预算;而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事业单位使用纳入预算的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当然,本案中采购项目的招标组织活动发生在2014年2月—5月,当时预算法尚未修订,《条例》也没有出台,但鉴于S县医院的主管部门已向S县政府请示将该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同时明确财政部门为该项目的法定监督部门,应认定其属于政府采购。2. 实践中进口机电产品采购的折中做法关于进口机电产品招标采购的法律适用问题,成协中教授已经作了很详细的分析。实践中,由于87号令第八十三条所提及的“另行规定”迟迟未出台,采购人又不得不办理进口产品自动许可证及海关手续,上述招标公司所陈述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对此,大多数地区采取了折中做法,即项目前端的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申报,后端的采购合同备案等都由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具体招投标程序执行商务部相关规定。3. 财政部门直接作出废标的决定不严谨从本案裁判文书的内容看,S县财政局没有针对项目招标中的问题启动监督检查程序,也没有听取中标供应商的意见,确实不妥。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出具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责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废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招标公司在抽取专家论证参数时未通知采购人S县医院及监督人S县财政局到场,未对专家评审过程实施全程录音录像,是否影响了采购的公正和采购结果?是否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其严重程度是否到了必须废标的地步?很难判断。我们只能说其招标程序存在瑕疵,而且抽取专家论证参数并不需要财政部门的现场监督,这是对相关法条的误解。(案情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绥行初字第20号)注:本文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作者 戎素梅
  • 理邦仪器收到797万元政府补助资金
    理邦仪器5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公司将获得补助资金797万元。   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全额收到上述补助资金。
  • 聚光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12月7日,聚光科技(300203.SZ)发布公告,该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12月6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1,203,401.83元,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资金为人民币31,648,504.38元,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具有可持续性;其他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19,554,897.45元。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补助的类型该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该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该公司自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1,203,401.83 元,系均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政府补助将对该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以前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339,459.53 元,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49,647,108.97 元,对以后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1,216,833.33 元。对该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将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 理邦仪器获超千万元政府补助
    p   理邦仪器发布公告称,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0481050.00元,且全部补助金额均已到账。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p p br/ /p
  • 把握政府购买监测服务关键环节
    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对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共同参与环境监测工作,探索创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几年来,各地也开展了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实践。如湖南省政府把环境监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六大试点领域之一,并选择将污染源在线设施运营维护、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两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   但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简单地一购了之。如果事前缺乏科学规划、事中缺乏严格监管、事后缺乏客观评估,很可能事与愿违,既不能购买到准确、可靠监测数据,而有限的财政资金也不能发挥效用。笔者认为,在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科学拟定购买清单。要明确界定各级监测机构的法定职能、职责,如属于政府监测机构法定职能事项则不是购买服务,而应由财政保障相应运行经费,对适宜购买服务的项目,则安排相应的购买服务资金来实施。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事业单位改革和监测行业发展现状、政府购买服务需求、财政资金预算等现实情况确定购买服务清单。现阶段并不是所有的环境监测领域都适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应在充分调研后再确立各级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领域和项目动态清单,并将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应组织专业机构按照科学的方法,详细测算出购买监测服务事项的运行成本和费用,形成定额参考标准,作为购买服务的预算定价依据。既要保证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有一定的利润,又要防止低价恶性竞争。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具体购买方式。   二是签订完备的购买合同。合同的完善与否是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关键因素。公平﹑合理规定合同履行的细则对于监测服务的供需双方至关重要,要明确购买和承接两个主体的责权利,规定购买主体按合同拨付经费,承接主体按合同履行监测服务。要基于每个购买项目的特点确定合同条款,对于监测服务内容和目标既要可行可达,又要便于厘清各自责任。要对购买服务的质量评价验收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据此确定经费拨付比例与方式,通过合同条款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抽查监管机制。多数环境监测服务的承接主体天生具有逐利性。在市场培育初期,承接主体还可能会存在内部管理经验不足、技术员工流动性大、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方面的问题。并且,与一般事务性的服务不同,环境监测服务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以及监测数据不可复现等特点,使得评价其服务质量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难度。如果缺乏有效的技术监管、监督,很难取得预想的购买效果。因此,必须依靠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人工现场检查手段,建立一套将远程与现场结合的质量监管抽查体系,由政府专业机构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服务质量,为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拨付等提供依据。应当明确由政府专业机构对购买服务的评估评价结果负责,而监测承接主体对所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   四是提供公平的社会环境。有了公平的裁判规则,运动员才能公平竞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但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环境监测领域也不可能独善其身。政府在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时,最大的责任应当是制定规则,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尽快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建立黑名单与淘汰退出机制,将监测领域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纳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中。对于提供虚假数据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惩戒到位。   五是接受广泛的公众监督。对于各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而言,政府购买服务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也具有一定的廉政风险,要建立一套能够规制权力寻租行为的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体系。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环境监测服务购买清单、采购方式和结果、监测服务评估结果、监测服务的数据成果等,让公众和全社会广泛监督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行为。
  • 半导体会迎来政府大力扶持吗?
    2023年中国半导体会迎来政府的大规模扶持政策吗?预测是:会。全球半导体产业在2022年陷入了一种复杂的态势。一方面,各国接连颁布产业政策引导芯片制造业回流,全球化的裂缝没有缓和反而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中国本土半导体虽然保持着朝阳势头发展火热,但也面临诸多不利的外部因素:美国限制和周期低点。这种情况下,本土半导体企业是需要国家继续大力扶持的。半导体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也是传统产业迈向数字化的基础支撑。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全球化合作的行业,在国际关系平稳的时代,各国以自身的比较优势参与半导体的大分工。如今,各国运用产业政策支持本土半导体发展,推动格局变化,这里不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2022年8月,美国正式签署了总价值2800亿美元的芯片法案,计划未来五年对半导体提供合计527亿美元的政府补贴。此前,欧盟委员会公布备受外界关注的《芯片法案》,计划大幅提升欧盟在全球的芯片生产份额。根据该法案,欧盟将投入超过430亿欧元公共和私有资金,用于支持芯片生产、试点项目和初创企业。其中,110亿欧元将用于加强现有的研究、开发和创新,以确保部署先进的半导体工具以及用于原型设计、测试的试验生产线等。产业上看,半导体产业链长,技术、人才、资金密集,只靠“无形的手”是不足以支撑的。如今,全球化布局的重组已在所难免,在一个波谲云诡的态势下,中国有着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市场,更需要支持和引导本土产业的发展。中国很早开启了对半导体的扶持,国家曾在2009年11月成立了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以科研经费的形式支持包含半导体在内的技术。2014年,集成电路大基金又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半导体产业链各环节的企业。各地政府也陆续展开了对本地企业的帮扶政策。2022年10月,中国一部分晶圆制造厂及先进半导体相关企业落入了美国新规的限制范围,将无法再进口美国相关先进设备,然而本土的半导体设备材料还没有发展壮大,无法支撑本土的制造企业。制造是一个产业的根本,半导体设备、材料更是一个极为纵深的环节,本土企业发展弱小,且有可能在2023年进入一个周期低点(因产业链的传导性)。接下来,大力发展本土设备、材料企业,是加强本土制造能力的关键。
  • 放权赋能!山东为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松绑”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着眼于更加彻底地“放”、更加精准地“服”、更加有效地“管”,推出多项措施,为科研项目松绑、减负、赋能,进一步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放权到底,让采购更“省心”。一是条件“放宽”。明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按分散采购执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内部控制办法执行,无需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采购自主权。二是形式“放活”。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产品或变更采购方式,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便可实施,在财政部门只需备案即可。急需开展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可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三是主体“放权”。针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具有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特点,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自行择优选定评审专家。服务到家,让采购更“暖心”。一是畅通服务渠道。实行采购计划“直通车”,高校、科研院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的政府采购计划经主管预算单位确认后自动备案,并直达采购人,进一步简化了备案程序,提升了采购效率。二是提高服务效率。对拟纳入年度预算、跨年度采购、拟使用债券指标的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预采购”模式,在预算指标批复前开展前期采购活动,指标批复即可签订采购合同,推动科研项目资金在第一时间发挥效益。三是拓展服务领域。研究开发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满足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金额较小,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科研设备及辅料、耗材的采购需求,将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纳入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方便科研人员直接选购。四是延伸服务触角。实施大型仪器设备租赁配置试点,试点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采购“租赁服务”公开择优确定租赁供应商。管理到位,让采购更“放心”。一是内控机制严。要求各高校、科研院所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清晰、职责明确、权责对等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二是实施范围全。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制定科研经费专项采购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流程,确保满足科研工作需要,避免资金浪费。三是绩效要求高。加强关键环节和风险点的管控,强化绩效管理,不断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先河环保获得1308万元政府补助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30日讯,先河环保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2013年6月至9月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为1308.7万元。   公告称,公司2013年6月至9月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为1308.7万元,其中数额较大的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第一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复函》中的环境大气中PM2.5监测成套设备及预警决策系统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920万元,将计入递延收益。   该研究员称,值得注意的是,伴随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的政策落实,各地的环境监测站将产生400亿元的环境监测市场空间。先河环保技术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是当之无愧的龙头。伴随市场扩大,公司业绩在近两年获得提升,是大概率事件。   根据中报显示,先河环保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0.93亿元,同比增长3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7亿元,同比下降7.21%。
  • 拜登政府巨资投入,补救美国芯片人才缺口
    7月3日外媒最新消息指出,美国芯片产业正深陷人才短缺的困境,为应对这一危机,美国政府迅速推出了一项旨在培养本土芯片领域劳动力的宏大计划——“劳动力伙伴联盟”。该计划将依托新成立的国家半导体技术中心(NSTC)的50亿美元联邦资金,为美国半导体行业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据悉,NSTC计划首批资助多达10个劳动力发展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50万美元至200万美元不等的资金支持。此外,该中心还将在未来数月内启动更多申请程序,以全面评估并确定资金的整体分配方案。这一系列举措均源自2022年通过的《芯片与科学法案》,该法案不仅为美国芯片制造业提供了390亿美元的巨额拨款,还额外设立了110亿美元用于半导体研发领域。然而,行业与政府官员均发出警告称,若缺乏在劳动力方面的有效投资,新建芯片工厂的发展速度将受到严重制约。美国已设定雄心勃勃的目标,即到2030年实现生产全球至少五分之一的最先进芯片,但据估计,届时该行业将面临高达9万人的技术人才缺口。面对这一严峻挑战,非营利组织Natcast的劳动力发展项目高级经理迈克尔巴恩斯强调,构建国内半导体劳动力生态系统对于支撑整个行业的持续增长至关重要。自《芯片法案》签署以来,美国已有超过50所社区大学积极响应,纷纷宣布将新设或扩大半导体相关专业项目,以加速培养所需人才。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四大芯片制造业巨头——英特尔、台积电、三星电子和美光科技均成为《芯片法案》制造业拨款的主要受益者,每个项目均获得了数千万美元的专用劳动力发展资金,以支持其在国内的产能扩张和人才队伍建设。这一系列举措无疑为美国芯片产业的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 盘点!半导体设备企业拿到多少政府补助?
    中美贸易战以来,半导体产业得到了空前关注和支持。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为半导体产业引入大量资金,各地政府也纷纷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半导体产业发展。现在半导体已成为国家的战略产业,每年在半导体领域的补贴也非常多。在半导体行业,有“一代设备,一代工艺,一代产品”的说法,半导体产业的核心在于制造,制造的核心是工艺,而工艺的核心是设备和材料,因此,半导体设备可以说是基础中的基础,对全行业的技术发展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也因此半导体设备企业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资金补贴。对此,仪器信息网统计了上市半导体设备企业获政府补贴情况。数据主要统计自公示信息,不完全统计仅供参考,如有遗漏、错误欢迎在留言区补充或邮件(kangpc @instrument.com.cn )2021年半导体设备企业政府补助统计排名企业2021年补助总额(万元)1中微公司37056.32晶盛机电17944.513上海新阳8186.214北方华创7338.475至纯科技67806天准科技5510.4977237精测电子4937.7413968芯源微4005.629芯碁微装1007.657078总计92767.0062历年各半导体设备企业政府补助统计排名企业历年补助总金额(万元)1中微公司95599.701022上海新阳59816.953晶盛机电49416.594精测电子37790.938745天准科技10846.923466至纯科技10685.459317芯源微9669.58北方华创8354.479长川科技2189.86210芯碁微装1007.657078总计285378.051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可分为两种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无论是历年补助总和,还是2021年的补助金额,中微公司始终排在第一,获得了大量补助。据了解,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全球集成电路和LED芯片制造商提供领先的加工设备和工艺技术解决方案。中微公司开发的等离子体刻蚀设备和化学薄膜设备是制造各种微观器件的关键设备,可加工微米级和纳米级的各种器件。这些微观器件是现代数码产业的基础,它们正在改变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微公司的等离子体刻蚀设备已被广泛应用于国际一线客户从65纳米到5纳米及更先进工艺的众多刻蚀应用,中微公司开发的用于LED和功率器件外延片生产的MOCVD设备已在客户生产线上投入量产,目前已在全球氮化镓基LED MOCVD设备市场占据领先地位。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国货定义
    眼下,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笔者在此谈谈自己对该条例的一些看法,抛引玉之砖,与业内同行探讨。   体现对供应商的照顾与保护   《政府采购法》中对供应商的要求太多,而对采购人所要担负的责任与应承担的义务要求太少。本条例中处处体现了对采购人的制约,体现了减小供应商投标成本的意图。如第五十六条明确取消了履约保证金,限制了采购人随意收取保证金。第六十条限制了采购人随意改变中标结果。第六十二条要求采购人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资金,不得拖延。可见,本条例更多地考虑了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中的权益保证,处处体现了对供应商的照顾与保护,这是本条例的一个重要原则与精神,也是其重要特色。   相关条文: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   适用范围拓宽   本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同时也有新的突破,大大拓宽了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这必将带来政府采购规模的快速发展。规模的扩大是政府采购发挥有关政策功能的基础,因此,本条例对于适用范围的明确与突破意义重大。   (一)明确财政性资金的范畴。其中的新突破是:包含了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国有资产作担保的借贷资金纳入。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也包括在内。   (二)明确了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定义。服务采用列举式说明,更为直观。其中的新突破是:将知识产权视为货物。   (三)明确与《招标投标法》的适用与管辖范围。其意义是,将政府采购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的管理,除操作环节的招投标活动之外,政府采购工程的前期与后期相关活动适用政府采购的程序管理。这将改变工程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的历史,真正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包含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的采购对象。   相关条文: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   进一步界定国货   (一)明确了本国货物的一个定义,并给出公式,比《政府采购法》有所细化,但并未拿出具体界定标准,可能还留有疑问,让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均继续期待。   (二)明确了本国工程、服务的定义,按照注册地标准,只要是在中国注册的法人提供的工程、服务,就属于本国工程、服务的提供商--这明确了在华经营的外资企业只要是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法人,将在政府采购工程和服务领域享受与我国企业的同等待遇。这对外资企业是重大利好。   (三)将目前采用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中对进口产品的定义放进本条例,给予明确,肯定了这两年本办法的可操作性。这是我国对扶持国货的一种制度创新,在国货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无法区分要支持的对象,就按照反向思维首先通过对进口产品的审批管理对肯定不是国货的产品给予一定的限制。这不失为阶段性的好方法,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迫切的现实监管需要,也体现了开放式的监管思路,充分显示了监管部门的智慧。   相关条文:第十条、第十一条   信息公开力度更大   《政府采购法》要求了信息公开,但是全国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太多,给供应商造成过高的获取信息成本,本条例至少明确了采购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强调了对金额较大的项目的信息公开要求,同时也便于供应商获取信息,这也体现了本条例对供应商的照顾与保护。   相关条文:第十二条   扶持中小企业措施具体化   (一)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明确采购人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客观上减轻了中小企业投标的资金负担。是很具体的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   (二)第一次明确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要列示扶持中小企业的内容,尽管未进行细化规定,但首次提出这一支持中小企业的原则。希望在未来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管理办法》中给予细化。   相关条文: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明确电子政府采购合法性   (一)第十四条明确了电子政府采购的合法性,解决了目前全国各地广泛探索并使用的各种电子政府采购活动无法可依的问题,为电子政府采购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法律依据,扫清了电子政府采购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二)明确了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的组织与领导职能,将推进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迅速发展。   (三)明确了采购与存档等都适用电子化手段。   相关条文: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三条   统一集采机构设置   明确了集采机构应当依法独立设置,隶属于同级人民政府,不得与任何政府部门、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条例的出台将导致各地新一轮集采机构设置的调整,打破目前十几种设置模式,统一于同级政府之下。这有利于集采机构形成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系统,有利于集采机构开展工作。   不足:仍然没有明确集中采购机构设置的数量。集采机构的设立不是强制性的,可以设,也可以不设。如果有必要设立,可以设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目前各地有设立多个集采机构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否有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没有深入研究。应该给予研究并明确规定, 防止集采机构设置的随意性。   相关条文:第十九条
  • 光伏产业生死转机 国家扶持资金超700亿
    新闻背景 国内光伏产业前几年发展迅猛,在国际市场占有极高的市场份额,这引起进口国的高度警惕。除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外,印度也跃跃欲试,准备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为扶持国内光伏产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一方面谋求反制,一方面着手支持国内光伏企业。11月1日,商务部对欧盟提起多晶硅双反调查。11月5日,商务部就欧盟部分成员国的光伏补贴措施,提出与欧盟及其相关成员国在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不久前,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帮助光伏企业“过冬”的一揽子计划,预计扶持资金额将超过700亿元。   国内光伏产业前几年发展迅猛,在国际市场占有极高的市场份额,这引起进口国的高度警惕。美国、欧盟先后对我国光伏产业展开“双反”调查。我国光伏企业如何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国际贸易战,度过贸易危机并持续健康发展,备受业界关注。   产业浩劫  国内光伏巨头全线亏损   2011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对中国进口美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展开“双反”调查,引来一片哗然。当时,不少国内企业抱有较为乐观的态度,预计终裁可能搁浅,“双反”调查不会成立。   时隔一年,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倾销成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1月23日左右做出终裁,若认定从中国进口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中国光伏产品将被迫缴纳最高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15.97%的反补贴税。   继美国之后,中国光伏产业最大的海外市场欧盟也宣布对中国进行“双反”调查,涉案总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成为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遭遇的最大一次反倾销调查。业内人士估计,如果由于“双反”而放弃欧盟市场,中国光伏产业将失去74%的市场份额,将对全行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除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外,印度也跃跃欲试,准备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今年上半年国内光伏业财报显示,光伏巨头尚德、英利、赛维全线亏损,这些规模较大的光伏企业都无法抗拒来自国际市场的波动,小企业的处境更是可想而知,中国光伏产业的一次大洗牌已经开始。业内人士担心,如果国际市场对中国光伏产业“双反”调查扩散,将是中国光伏产业的一场浩劫。   自酿苦果  过度依赖海外市场授人以柄   成也国际市场,败也国际市场。据专家预测,中国光伏产业的“冬天”可能要持续几年。据山东力诺光伏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来自欧美的压力,他们曾试图用海外生产、就地解决的方法来规避“双方”调查,不过实际效果并不太好。今年年初,力诺收购了美国IBM公司的一座厂房,计划建设具有700兆瓦生产能力的生产厂房,明年即可投产。可是海外建厂并不是中国光伏产业走出低谷的最佳途径,据力诺光伏内部人士分析,虽然在美国建厂可以打反倾销战的“擦边球”,但由于美国人力、生产资料成本较高,将导致利润大大缩水。“中国光伏企业并不是产业的‘主人’,而是产业的‘保姆’”,一位业内人士如此分析中国光伏产业在欧美“双反”调查中表现脆弱的原因。中国光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与国际市场需求一脉相承,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几乎靠进口,而销售量的90%要出口欧美,成为一个完全依赖国际市场的产业,唯一的竞争优势就是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欧美突然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中国企业除了呼吁政府与欧盟开展高层会话,阻止对华光伏产业进行反倾销调查之外,几乎毫无还手之力。欧美两大市场几乎紧锁中国光伏产业的咽喉。   据专家分析,目前欧债危机导致欧洲经济形势萎靡,欧盟将对中国光伏产业采取惩罚性措施,美国已经对中国光伏产业作出前期宣判,市场预期难言乐观。新兴国际市场将成为中国光伏产业分担风险的主阵地。   政策扶持   面对光伏产业市场危急局面,中国对欧洲的态度越来越强硬。11月5日,商务部就欧盟部分成员国的光伏补贴措施,提出与欧盟及其相关成员国在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另一个更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政府正在试图通过推出更深层次的产业政策来扶持国内光伏产业渡过难关。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吴贵辉10月26日在山西大同举办的中国国际太阳能峰会上表示,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和完善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将继续支持地方和企业把已开工的项目和示范工程做好。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指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对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实行统一补贴标准。项目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计量和代发补贴。这意味着国家将通过有条件免除光伏并网接入费用等方式,解决光伏企业前期投入成本较大的问题,长期制约中国光伏企业的“并网难”有望破题。   不久前,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帮助光伏企业“过冬”的一揽子计划,预计扶持资金额将超过700亿元。国家仍然看好光伏产业前景,无疑是送给国内光伏企业最好的止痛剂,“国家带来的信心比700亿元扶持资金更珍贵”,一光伏企业负责人直言。   行业转向  国内市场仍是“处女地”   面对来自欧美的冲击,不少光伏企业已经在尝试摆脱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培育广阔的国内光伏市场,其中加快建设光伏电站已成为业内新的热门话题。“建光伏电站不但能就地消化国内市场过剩产能,还是光伏企业获利的一条‘捷径’”,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光伏上网电价是1元/度,一度电上网可以得到国家1.2元补贴,与国家电网并网还能得到售电收益,回报稳定。”   光伏产业虽然火爆发展了几年,但在国内销量依然有限。其实,对工业和商业用电来说,电价在1元以上,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可以利用工业园、厂房等建筑屋顶,发电自产自用,又可以在国家电网得到相应入网补贴,可以说一举两得。   仅从济南地区来看,光伏发电几乎还是一块未曾开发的“处女地”,目前只有恒隆广场将建筑与光伏发电一体化。据电力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济南地区非火力发电只占全部统调电力的千分之五,而非火力发电构成并不特指光伏发电,还包括风能、生物能、垃圾发电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光伏发电只是整个济南电力统调负荷的“九牛之一毛”,发展空间相当大。   欧美“双反”调查使中国光伏产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同时也激励着产业加快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在国家对光伏产业扶持政策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在企业努力下,中国光伏产业有望尽快走出“双反”带来的阴霾。
  • 山西地方政府两年3.7亿“买单”水污染
    “山西有河必干,有水必污”,“山西的汾河在流血流泪流脓”,这曾是严重缺水的山西境内河流遭污染的真实写照。从2010年开始,山西省政府地方立法采取“污染者付费”的经济手段,打响“水污染”之战,倒逼各市级政府切实担负起治污责任。9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2010年至2011年两年来,山西各市级政府为水污染“买单”共3.7亿元人民币。   数据表明,山西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05.8毫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381立方米,为同期全国人均值的17%,属于中国水资源短缺程度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加之山西“资源大省”的身份,使当地的河流也遭受严重污染之痛。   对于环保部门而言,在河流上下游之间,水质污染成了一本“糊涂账”,“板子”打不到任何人屁股上,导致上游向下游排污的跨界污染愈演愈烈。   有专家表示,“生态补偿金”制度用“切肤之痛”强迫地方政府加强环境治理,严打违法排污行为,可以强化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的通知》,从2010年1月份开始,山西省环保厅开始监测考核。   据山西省环保厅统计,2010年全年应扣缴生态补偿金19672万元,应奖励11000万元 2011年全年应扣缴流域生态补偿金18055万元,应奖励4460万元,两年应扣缴生态补偿金共3.7727亿元,奖励1.546亿元。   据了解,生态补偿金年终先由山西省环保厅对扣缴市进行催交,经催促仍不上缴者,由山西省财政厅统一扣缴 扣缴结余部分用于工作经费和水污染治理资金进行使用。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对山西地表水水质改善效果显著。数据显示,2010年、2011年山西地表水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2.0%、39.6% 14.2%、49.0% 36.4%、40.4% 两年同比,优良断面比例上升10.8个百分点,重度污染断面比例下降27.7个百分点。   此外,山西省政府还实施汾河流域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以实现母亲河汾河全年不断流。   据山西省环保厅分析,今年以来,扣缴多数是氨氮超标严重,这与往年控制没有氨氮有关,随着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氨氮指标的不断控制,情况会有所变化。   据悉,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工作在山西首次实施,是针对山西水资源短缺且污染严重的实际问题开出的一剂“猛药”,也属中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创新之举。但山西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否持续改善,则取决于扣缴奖励的补偿资金能否落实到位。   目前,山西省财政厅向被扣缴生态补偿金的吕梁、太原、晋中、朔州4市下发了催缴通知。
  • 国务院: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国务院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一、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一)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1. 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2.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二)重大政策取向和要求。3. 完成今年发展目标任务,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各方面要围绕贯彻这些重大政策和要求,细化实化具体举措,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4. 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增强有效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就业优先政策要提质加力。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及时动用储备政策工具,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5. 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加大对病毒变异的研究和防范力度,加快新型疫苗和特效药物研发,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更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6. 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面对新的下行压力,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搞粗放型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尊重发展规律、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各方面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善于运用改革创新办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共同奋斗,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二、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三)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7. 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有利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加之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促进消费、扩大需求。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务必使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更有动力。(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烟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8. 要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强化绩效导向,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民间投资在投资中占大头,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9. 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各级政府必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要带头。加强收支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新建楼堂馆所,不得搞形象工程,对违反财经纪律、肆意挥霍公款的要严查重处,一定要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四)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10.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扩大新增贷款规模,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人民银行牵头,年内持续推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让广大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融资便利度提升、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五)强化就业优先政策。11. 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各类专项促就业政策要强化优化,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六)确保粮食能源安全。12. 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保障民生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矿产等资源勘探开发,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初级产品供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3. 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外部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年内持续推进)三、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八)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14. 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就业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因增值税税制设计类似于先缴后退的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显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场信心。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补助资金直达市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退税减税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实到位,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九)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15. 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政策,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对市场前景好的特殊困难行业企业给予“无缝续贷”。(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分类分账改革相关方案,年内持续推进)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十)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16. 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引导大型平台企业降低收费,减轻中小商户负担。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各项帮扶政策都要予以倾斜,支持这些行业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十一)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17. 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增强公共就业服务针对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让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辈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十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18. 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事项。(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化,实现通过扫码办理需要用身份证的服务事项,同时保障好群众信息安全和隐私。(公安部、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自然资源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十三)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9.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和带动能力。(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制定涉企政策要多听市场主体意见,尊重市场规律,支持企业家专注创业创新、安心经营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十四)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20.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财政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税务总局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银保监会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五、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十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1. 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四川省政府购买食品检测服务“第一单”
    12月7日,成都市锦江区青石桥农贸市场,四川合泰食品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一份竹荪装入取样袋。&ldquo 按照锦江区食药监局的要求,水发食品要重点检测,拿回去后一周就能知道合不合格。&rdquo   一个多月前,经过激烈的角逐,四川合泰与成都市锦江区食药监局签订合同,为后者提供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我省首个政府购买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试点就此产生。锦江区一共23个农贸市场,要对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进行全天候监控和抽检,这样的工作量,此前是&ldquo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dquo 。   1 全天候监控农产品质量此前是&ldquo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dquo   &ldquo 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一张&lsquo 检测网&rsquo 。&rdquo 锦江区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该局今年将通过&ldquo 定期随机抽检&rdquo 的模式对锦江区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进行全天候的监控。&ldquo 抽检批次少,商户容易存在侥幸心理 抽检周期长,问题食品无法及时查处。只有检测批次多、周期短,才能达到&lsquo 检测网&rsquo 的效果。&rdquo   经过测算,覆盖锦江区全部23个农贸市场,抽检频率每月一次,以每个市场抽8个批次计算,每次抽检需达184个批次。   这样的工作量,此前几乎是&ldquo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dquo 。锦江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传统渠道检测方式,如此大的监测量,周期往往超过一个月,效率上难以满足需求。&ldquo 如果自己筹建检测实验室,仅购置设备就要好几千万元,既不划算也不现实。&rdquo   如何破解这一矛盾?锦江区政府想到了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信息发布后,七八家公司打电话来咨询,有三家进入正式招标环节,最终一家中标。   相比传统检测渠道,采购检测周期大大缩短,在送检后一周就可以出具检测结果,在时间上满足了锦江区食药监局&ldquo 每月定期抽检一次&rdquo 的需求。   通过传统渠道检测,每批次需要花费800元到1000元不等,经过公开招标,价格每批次需411元。&ldquo 因为是首个政府订单,我们报出超低价,为的是先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rdquo 四川合泰食品检测有限公司董事林德明坦言。   2 政府买服务看重有资质的企业   怎样判断一项服务政府该不该购买?   &ldquo 主要基于三点判断,首先是我们职权范围之内,其次它是指导目录中列出的,最后就是采购的服务能让财政资金更好发挥效果。&rdquo 锦江区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确定后便公开招标。   &ldquo 以前政府买服务,由于规程不明,拿着一笔固定资金去找服务,&lsquo 以费定事&rsquo 缺乏议价环节,容易造成资金闲置或浪费。&rdquo 西南财大财税学院院长李建军表示,相比之下,锦江区的模式更符合《意见》确立的&ldquo 以事定费&rdquo 的基本原则,即不预设资金,针对服务购买的需求编制财政预算。   锦江区食药监局此次购买的为期15个月的农产品检测合同,合同价值121万元。&ldquo 此前一直承接民间的检测需求,这个是来自政府的第一单!&rdquo 林德明介绍,2011年,他的公司进入食品检测领域,并于2012年底获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今年1月成为四川省第一家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单位。   相比共同进入招标环节的两家来自山东的企业,四川合泰价格低、服务能力强,但真正被招标方看中的还是&ldquo 司法鉴定许可证&rdquo 和&ldquo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rdquo 两块招牌。&ldquo 对于像农产品检测这样的新兴市场,政府购买服务时缺乏足够的市场信息,业内权威资质认定就成为关键。&rdquo 李建军建议,相关企业可以先取得资质认定。   3 如何监管&ldquo 卖方&rdquo :同一问题3次未整改即取消合同   &ldquo 要保障这种模式的健康发展,内外监管都要完善。&rdquo 锦江区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来自政府的监管,锦江区食药监局编制了考评表,其中包含了及时性、准确性等15个指标。此外,检测结果要在农贸市场内的公示栏上公示,接受群众或者被抽检者的举报和反馈。  对于监测机构来说,负面反馈后果都很严重。按照考评办法,如果同一问题3次未能整改的,政府将终止合同,承接企业将直接&ldquo 出局&rdquo 。   而每年度的考评结果,还将作为下一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ldquo 对我们来说,肯定想做长线生意。&rdquo 林德明表示。&ldquo 只要涉及到财政资金的使用,为了保障使用效率,必然要进行绩效评价。&rdquo 李建军认为,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有硬性的技术指标,相对容易监督,资金使用绩效上则要靠市场竞争来不断体现。   他同时提醒政府部门,长期持续地保持资金使用效益的最优化,则要靠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ldquo 政府招标不要怕流标,要给予市场充分的议价空间。&rdquo
  • 聚光科技及子公司近日获得政府补助1000多万元
    3月4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显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光科技”)及子公司自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3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0,942,394.94 元,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资金为人民币10,720,648.63 元,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具有可持续性;其他政府补助资金为人民币 221,746.31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6,823,231.89 元,对 2020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4,119,163.05 元。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将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 仪器设施开放共享须强化政府责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支持力度的加大,投资渠道的拓宽,我国科研仪器设施规模呈现逐年增长之势。但由于缺乏整体统筹和跟踪管控,部分科研仪器设施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问题,闲置现象比较严重。有调查显示,北京地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资源占全国比重超过20%,其中800万元以上的仪器占到全国的1/3,然而这些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中央单位。另有数据表明,北京地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利用指数为69%,共享指数则仅为38.5%。局部区域内科研仪器设施的相对过剩,造成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 针对这一问题,推进各类科研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逐渐形成共识。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规定:&ldquo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建立有利于科学技术资源共享的机制,促进科学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rdquo 不仅如此,在国家相关部委牵头协调下,全国许多地区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对其所属的科研仪器设施,按照价值30万元-50万元以上不等的标准,通过网络平台实行对外公布与开放。但要就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加以评价,目前的政策杠杆尚未有效驱动科技资源的合理整合,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政府应成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投资主体 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不足,有思想认识的问题、操作程序复杂的问题、维修养护经费匮乏的问题、评价标准不科学的问题、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等阻碍因素,而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大型仪器设施的拥有方(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等)存在根源性利益动力不足。科研仪器设施资源丰富的拥有方,多为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原则的有偿共享服务,不足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相反在提供共享服务过程中的看护管理、维修养护、安全维护、内部使用不便等却要消耗他们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足以造成他们对自有科技资源的封闭保护,从而大大影响了这些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如果政府能从牵线搭桥的第三方转变为投资的服务主体,开放共享问题将从根源上得到解决。政府可以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以及&ldquo 211工程&rdquo &ldquo 985工程&rdquo &ldquo 知识创新工程&rdquo 等项目中,按照科研仪器设施经费比例直接划拨出专项经费,用以购买通用率低、闲置率高、操作专业性强、养护成本高的先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投资建设地方性科研仪器设施中心,面向研究人员和社会开放,通过服务&ldquo 买购&rdquo 实现&ldquo 中心&rdquo 的良性运转,取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地方性科研仪器设施中心的建设,可以依托区域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借力形成科研合力。 &ldquo 闲置&rdquo 仅仅是科研资源浪费的一个方面,由于高校、院所科研仪器设施的管理者和科研辅助人员多半是兼职或者&ldquo 半路出家&rdquo 的非专业人员,仪器设施在使用中还存在操作不当、功能开发利用受限等问题,造成另一种浪费。地方性科研仪器设施中心建设的宗旨在于提供专业化的开放服务,政府有优势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建设专业的管理人才队伍、科学系统的网络平台、职业化的科研辅助人员。专业人才的配备可以使科研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同时解决各高校、院所和企业专业人员队伍重复建设的问题,实现科研人力、物力资源的整合和科学配置。 仪器设施开放共享亟待政府统筹规范 以上所说的集中建设购买、统筹管理、共享使用,适用于价格昂贵、操作过程专业性强、维修养护复杂,通用率低、闲置率高的大型科研仪器设施,而对于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内部利用率较高的、使用缺口不大的仪器设施,政府职责应重在统筹规划,把好仪器购买的审批环节,通过这个环节的调控使地区范围内的科技资源科学合理配置。 事实上,目前在我国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也普遍存在着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相互开放共享,而现阶段这种共享多数是通过双方口头沟通完成的,存在着开放共享不充分、收费标准不统一、资金监管缺位、服务质量和水平无据可依、信息安全无法保障、知识产权纠纷等诸多问题和隐患。这些问题迫切要求政府牵头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监管措施、评价指标和法律法规来予以引导和规范。 对于通用率高、有共享需求的内部资源,政府应该致力于建设科研仪器设施的网络信息资源库,通过创建强大的搜索引擎,用户可以分门别类地搜索到所要利用仪器设施的收费标准、保有数量、所属单位、设备现状以及实时使用情况,并能通过网上操作完成预约使用。只有通过科技手段做到共享过程的简单化、共享管理的精准化、共享服务的规范化,确保科研仪器设施网络共享平台的安全、高效运行,才能激发仪器设施拥有和使用双方的积极性。 无论是统筹配置还是网络平台建设都要基于&ldquo 查清家底、摸清底数&rdquo 的基础调查统计工作。要真正做到&ldquo 查清&rdquo 和&ldquo 摸清&rdquo ,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对仪器设施使用数据进行在线监测,把仪器设施的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服务作为获得国家科技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总之,需要强有力的约束措施和政策导向使科研仪器设施的拥有方能够积极配合、毫无保留地完成调查统计工作,并把开放共享纳入到科研仪器设施的日常管理当中,真正推动和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利用的无缝对接。 科研仪器设施是科研工作中进行实验、科研、科技开发、技能培训、人才培养的必备条件,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充分利用好国家资源,最大程度发挥有限资源的效用,实现国家科学研究工作的多产出、好产出。 (作者系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副主委、哈尔滨医科大学副校长)
  • 民营科技企业困惑:政府采购“潜规则”难破
    老工程师郑浩常挂在嘴边的一个故事是:美国公司帮了我们。   郑浩是广州三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ldquo 三业&rdquo )的总工程师。郑家兄弟三人上世纪90年代下海一起创办了这家科技公司,主要经营消防水泵、应急智能柴油机等应急类科技产品。   经营一家以技术创新为主导的科技公司并不容易,撇开研发需要的大投入不谈,新产品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难题才是郑家三兄弟最犯愁的。而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中小型科技公司共同面临的困惑和无奈。   政府采购难题   其中一个无奈就是:三业的产品,美国公司买了之后中国公司才敢买。   每每说到企业最初如何打开国内市场,郑浩总是很激动。他告诉记者,目前三业的产品已经卖到了全国各大机场,而最开始,国内的机场都无法接受一家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三业跟广州的白云机场谈了多次,机场也认可其技术,但出于保险(放心保)角度考虑,仍坚持采购美国的产品。转机出现在美国的一家航空公司在几经招标比较之后,最终选择了三业,此后三业的产品就仿佛敲开了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的门。   除了很难获得企业的认可以外,政府相关标准的缺乏和过时也是郑浩最头疼的问题。   类似三业的这种科技型公司常常会生产出一些创新型的产品。比如在汶川地震后,一批在仓库里放了两年的抽水泵被拉到现场应急,却被发现电池已经不能使用。郑浩从那时起就想到要做一个专门为应急抢险设计的抽水泵,这种抽水泵不靠蓄电池,而靠弹簧机械发电。保修期内,放到任何恶劣环境下都能使用。   新产品很快就做出来了,但是如何推广?郑浩告诉本报,应急抢险产品很大一部分是政府购买,而政府购买要参照标准,但是现行标准往往很&ldquo 古老&rdquo ,新产品往往不能满足那些&ldquo 古老&rdquo 的标准。   比如,对于应急抢险类的产品来说,保养简单、保修时间长、使用方便、能在恶劣条件下使用等都是必需的因素。但目前郑浩找不到任何一家归口管理的政府机构来对应急抢险类产品的采购制定一个标准。&ldquo 一般的水泵跟我们的可以抽垃圾的水泵相比,怎么比较?&rdquo 郑浩说,政府竞标是同技术竞标,不同技术无法竞标。   郑浩感叹,产品虽然研发出来了,但是后面的路比研发更难。如果不及时推广,很多相似的产品就会出来。即便已经申请专利,但也不能很好地保护新产品。   在抢夺政府订单的路上,三业被迫还扮演了一次打假者的角色。郑浩告诉本报,深圳某家公司每年都中标,后来经郑浩等人调查,这家公司的标书存在造假行为,举报后,这家公司几年内都不能投标。但这家公司在很多政府机构的标书里都已经留下烙印。许多地方政府的招标标准正是参考这家公司所写的标书而定。当郑浩与这些政府机构沟通时,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往往告诉他:&ldquo 以前就是这样做的,不合理也没办法改了,我们也不太懂。&rdquo   这也是目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普遍情况。此前一位LED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告诉本报,地方政府在设置行业标准或采购标准时往往要依靠一些龙头企业,而这些企业在制定标准时不可避免地会做出保护自身利益的举动。这就为其他企业进入市场设置了看不见的门槛。   对于政府购买的局限,很多与政府打过交道的企业都有过类似吐槽。   在广州今年两会上,一名华大基金的代表表示,他们研发出的一种用于产前诊断的新技术,相比传统技术,成本更低准确度更高,但新技术在推广中遇到很多障碍,现有的利益格局很难打破。   另一位来自某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代表则表示,他们的产品宁愿在海外销售,因为海外市场环境更简单,而国内政府采购讲究关系,有太多的潜规则,所以只能寻求代理商的帮助。   这位代表指出基层政府采购的很多问题,比如,政府大多是批量式采购,采购量太大,甚至不会用就买,另外通常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这种方式让中标企业利润减少,难免偷工减料或部分掺假。   资金压力   资金投入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是不小的压力。   尽管这些年三业也陆续拿到一些政府立项的科技项目,政府出资一半企业出资一半,加起来超过200万。但这显然是杯水车薪。   三业的副总经理郑建伟告诉本报,三业每年在研发的投入占营业额的8%,去年三业有2900万营业额,意味着仅去年一年三业在研发上的投入就超过230万。   这一行业目前流行的&ldquo 091&rdquo 结算方式也让三业等工程设备生产商面临不小的资金压力。   郑建伟告诉本报,&ldquo 091&rdquo 中的&ldquo 0&rdquo 指的是没有预付款,&ldquo 9&rdquo 指的是交货后付90%货款,&ldquo 1&rdquo 指的是一年后才付剩下的10%尾款。郑建伟说,这样一来,生产所需费用都由自己垫付,使得设备供应商倍感压力。   此外,这一两年来由于经济大环境影响,工程项目远不如从前好做,这也波及到工程设备商。郑建伟说,现在大多客户都是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项目的总承包商承接项目后,从设备商手中购买设备,然后完成一个工期付一部分的设备款,等于把资金的风险转嫁到设备供应商身上。   广州某区三防办的负责人表示,对于科技企业来说,产品销售一定要和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做。   广东省一位人大代表也对本报透露,曾有一家企业给他递上立法方面的提案,希望通过人大立法来促进自己企业产品的销售。   这意味着三业等科技企业在推广自己的产品及技术上还有不少的路要走。   尽管有种种困境,郑浩仍然对自己所处的应急行业前景非常看好。他告诉本报,在美国,消防产业的产值在整个应急行业中仅仅占10%,而在中国,消防产品的产值占了整个应急产业的90%。这意味着除了消防,应急行业里还有很多相关产业可以开发。
  • 40万以上仪器多闲置 政府应规范仪器购置
    近年来,教育部、地方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投向科研单位和高校的资金高达数百亿元,其中有相当大比例用于科研仪器的购置。然而,一项针对全国高校40万元以上仪器使用情况的调查显示:有近一半的大型仪器使用效率不高,有近三分之一的大型仪器使用效率极低。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蓝闽波在提案中呼吁,尽快理顺我国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推进资源共享,从而避免国家资源的浪费。   蓝闽波委员是上海市纳米科技首席科学家,在华东理工大学担任实验室与装备处处长一职。长期与仪器装备打交道,让他发现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仪器购置、管理上的不少问题。蓝教授告诉记者,中国已成为国际上大型仪器供应商关注的“热土”,一项针对全国高校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调查显示:有近一半的大型仪器使用效率不高,有近三分之一的大型仪器使用效率极低,也就是说,约有2/3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据统计,某特大型仪器在欧美国家只有几台,但在我国却有几十台。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蓝闽波委员指出,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成本相当高,使用效益不高就意味着国家资源的浪费。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府部门在大型仪器规划与开放共享方面的推动作用还不够,对大型仪器的宏观规划与配置标准管理不明确、调控不得力,导致课题组仪器“专有化”现象严重,部分设备基本无法对外开放使用。   据了解,政府部门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并采取了相应举措。例如,教育部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设立了“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项目”,该项目旨在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单价80万元以上)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但据我了解,这个项目的建设已处于停滞状态,我希望它能在财政部的支持下,继续进行下去,让缺少资金的高校也能用上大型仪器。”蓝闽波说。   此外,上海市科委经过几年努力,已建成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这个平台让企业能使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仪器,政府会根据使用情况,给予高校、科研院所补贴。“我觉得这是很好的做法,值得外地省市借鉴。”   蓝闽波建议,通过立法来保障科研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这不仅可以提高仪器利用率,还能在法律的框架下,让广大科研人员充分理解和做好开放共享工作。放眼世界,美、英、德、日等国在重大科研仪器购买、审批、产权归属等方面都制订了一整套政策法规。除了立法手段,蓝闽波还建议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开放共享;同时要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仪器的购置。
  • 先河环保收到382万元政府补助金
    先河环保6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向国家科技部申请承担的“基于紫外-可见光谱的阀上实验室及其水质微分析系统研制与产业化示范”课题经科学技术部《关于批复2012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的通知》核定:课题专项经费预算为290万元。公司于5月28日收到国家财政部拨付的该课题首批经费120万元。   此外,公司曾于4月12日收到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财建[2011]221号文件《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并收到石家庄高新区财政局拨付的专项资金262万元,该项资金将用于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   公司表示,以上收到的两笔政府补助款项合计382万元,公司均计入2012年度的递延收益,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康斯特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2970万元
    12月27日,康斯特发布公告称,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桑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普新源”)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97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净资产的比例为3.21%, 具体情况如下:获得补助的主体提供补助的主体获得补助的项目补助金额 (万元)补助依据会计处理补助类型桑普新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2,970京经发[2021]84 号递延收益资产相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已收到上述补助款项。相关政府补助系以现金形式的补助,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以后年度是否持续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子公司获得的上述补助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本次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确认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之日起,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子公司本次收到的 2,970 万元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预计未来(剩余资 产摊销期间)影响公司税前利润总额为 2,970 万元。截止公告日,已累计摊销 4.8 万元。
  • “十二五”我国政府投入超60亿美元支持创新药研究
    有消息称,在十二五期间,政府计划投入至少60亿美元来支持创新药的研究,而中国则正处于创新药研究黎明前最为关键的时刻。   全球最大的CRO(合同研究外包)企业昆泰医药大中华区总经理甄岭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未来五年、十年,甚至是二十年,医药研发、医药治疗和产品保健将有可能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而且根据我们的观察,中国在这一行业的发展完全可能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政府支持新药研发。在甄岭看来,中国的创新药研发正处在历史性转折点上,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已经有几十家的药厂开始从事真正意义上的研发,另一方面这种研发动力则与政府的支持鼓励密不可分。   甄岭告诉记者,“中国政府对创新药研发的支持力度世界罕见,而且一个显见的趋势是,政府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   举例来说,北京有中关村,上海有张江,苏州又有生命科学园区等等,许多园区都有力度很大的政策来支持医药企业的研发。比如说在税收上有大家比较熟悉的“三免三减半”,即如果有医药研究企业到园区来落户,前三年的当地税收全部免掉,然后接下来三年的话是交百分之五十,它会退你百分之五十,所以这个支持力度是相当大的。   不仅如此,政府前前后后还拨付了几十亿元的资金专门来做新药的研发,通过支持GCP平台(Good Clinical Practice,即药品临床试验)的建设来提高研发水平。   2008年以来,国内研究院或医院组建的GCP平台雨后春笋般地诞生,中国在最为薄弱的药品临床试验上开始发力。2012年上半年,上海仁济医院即表示,全国8家医院已在其打造的GCP平台上做多中心试验,同时其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共同制定中国抗病毒性肝炎新药开发的指导性原则也获得一些突破。   事实上,GCP平台对于新药研发的重要作用在于,通过政府资金来提高平台的研发水平,而研发产品在具备一定商业价值的时候就可以转到企业里面去做运营。   甄岭告诉记者,“整个医药研发过程大概需要几十亿美元的投资,往往投资风险最大的就是前几年,因为前几年还属于实验室做短期研发的阶段,没有人知道这个东西是否有效,所以一般商业机构都不太愿意做早期的投资,这也恰恰是中国医药企业从事创新药研发的短板。”   “而中国政府提供的前期资金平台则能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即当公共平台在一定的临床阶段取得一定医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后,这时候不仅风投,国外国内大小商业机构都愿意进来投钱了。相当于政府帮企业渡过了前一段商业风险较大、一般的投资人不愿意投资的阶段。”   不过,对于政府支持下的新药研发模式,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了质疑,表示“中国从CRO做起是一条路,规范化的CRO,通过与国外大公司合作,来学会那一套流程和规则,可以培训出一批人,是不错的。但是说CRO就是中国新药的未来又是大错特错。CRO是没有自主研发的,即使你想,老外也不会同意。没来由的培养出一个竞争对手,谁都不是傻子。”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瑞”)董事长孙飘扬指出:“中国制药产业创新陷入了恶性循环,由于中国医药行业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大型企业,制药企业也没有真正成为医药研发的主体。”   孙飘扬表示,国内制药行业10大企业的集中度仅为18%,存在大量小企业 国内批准的新药70%已在国外上市,但真正的一类新药不到1% 国内药企不具备国际研发竞争力。   与此同时,本土药企多以仿制药为主,低价竞争和低利润率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新药研发以国有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主导,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不到3%。   然而,国有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主导的新药研发模式却存在诸多弊病,最主要的便是缺少市场化的操作路径,国有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研究经费大多为政府支持,而获得政府支持的主要方式就是报课题。   媒体报道显示,“国家将安排数十亿元的专项经费支持新药研发,相关公司将通过申报课题方式入围。按照要求,入围的新药需具备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能解决目前最迫切的重大疾病防疫防治问题。”
  • 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环境监测市场的商机在哪里?
    p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一方面,总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成绩,讲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顺利、开局良好,PM2.5浓度继续下降,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另一方面,总理也对2019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强调要聚焦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务求实效,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 /p p   《政府工作报告》似一座灯塔,为各领域、各行各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本文挑选《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环境监测的内容进行逐条梳理,一探环保人的机遇所在。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 /span /strong /p p   1、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p p   解读: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福祉。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我国农村饮水问题在“十二五”末基本解决。但受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制约,农村供水总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部分工程存在不稳定、易反复的问题。“十三五”期间,中央决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各地规划总投资1317亿元,规划受益人口2.08亿人,中央拟安排投资220亿元,重点对贫困地区等予以适当补助。 /p p   2018年,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国家发改委拟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补助投资,由原计划的2020年安排完,提前至2019年安排完。而在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5年时,作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地纷纷启动项目建设招标采购,带来了大批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相关水质检测仪器订单。2019年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攻坚之年,是否会再次带来相关水质检测仪器的采购热潮?相关厂商或可多加留意。 /p p   2、“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加快补齐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大力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建设海洋强国。” /p p   解读: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视察长江时提出的,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并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重要决策。 /p p   针对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生态环境部2019年重点落实八项工作,其中有四个方面是前两年已经开展的,一是饮水水源地的保护,二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是“绿盾”相关行动,四是进一步深化“清废行动”,进一步排查和整治沿江的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问题。除了这四项以外,2019年还有四项新的工作:一是劣Ⅴ类水体专项整治。长江整个流域540个国控点,还有12个是劣Ⅴ类水体,2019年会把这12个当成重点,来推动进行整治。二是入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三是“三磷污染”的专项整治。“三磷”指的是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这个对长江的污染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四是11个省市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专项整治。这对于相关企业来说也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保护海洋环境,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提及,今年再提,尤其是生态环境部成为海洋环境保护的主体之后,已经开展了相应的行动,预计2019年行动力度将加大。 /p p   3、“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持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加快治理黑臭水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企业作为污染防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企业有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污染防治一定能取得更大成效。” /p p   解读:这部分内容与过去相比整体变化不大,主要的变化在于:一个是将“持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单独提了出来,这是“蓝天保卫战”中的重点区域 另一个是提出要“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据了解,今年的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实施“煤改气”。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关系群众温暖过冬,也关系着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已将清洁取暖纳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财政部今年将安排资金139.2亿元用于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35个城市的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 第三是重点流域和近海岸综合整治连续提了两年 第四是政府首次提出要体恤企业。本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方向,无论是减税还是给予企业改革的过渡期,大量都是在保护工业企业,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之举。 /p p   值得注意的是,3月7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介绍了2019年治污攻坚的资金安排情况:“今年准备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资金600亿元,同比增长35.9% ,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 单项上,2019年的600亿元预算中,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安排250亿元,增长25% 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安排300亿元,增长45.3%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50亿元,增长42.9% 。 /p p   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是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也透露出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保障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这对于环境领域相关厂商来说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p
  • 【盘点】国采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大事记
    1、国采中心召开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集中采购工作会  2月18日,国采中心召开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集中采购工作会。会议介绍了2015年电梯集中采购的基本情况,通报了上一期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服务合同》进行了重点解读,详细介绍了网上填报电梯定点备案表的操作流程和应注意的事项。最后对2016年度电梯定点执行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入围供应商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合同认真履约 二是要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诚实报价、信守承诺 三是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上门、热情服务 认真做好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工作。  2、国采中心内部培训摆数据查问题促提升  国采中心3月28日至3月31日组织了2016年度内部集中培训,培训以2015年采购数据统计、分析为主,针对各业务单元、各采购品目、各采购方式以及项目质疑、废标情况进行重点的梳理、总结,报告2013-2014年财政考核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档案管理相关人士讲解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3、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  国采中心5月10-11日组织举办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培训分别围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采购流程与政策规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实操”、“电子化招投标操作实务”、“招标交易工作流程”、“工程项目开标评标流程及要求”、“工程定点采购实务”等内容进行了讲解,着重介绍了当前正在开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课程内容注重实操,既有单独项目又有各类定点,既有中心平台又有标办平台,实现了工程招标采购工作的“全覆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6月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京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宝荣在会议上强调,要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审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借鉴国外政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通行做法,并从我国政府采购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中更多关注政策功能。会议通报了“十二五”期间国采中心政府采购的相关数据:采购额共计986.2亿元,节约资金148.7亿元,采购规模和资金节约额比 “十一五”分别增加52.1%、38.2%,接受委托的项目数增长近1.65倍。  5、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京内)综合业务培训班  6月22日至23日,国采中心举办政府集中采购(京内)综合业务培训班。国采中心综合监管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采购四处、项目评审处、信息服务处的业务骨干分别就政府集中采购基本政策,信息类产品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部分货物、服务及目录外项目采购政策流程,工程采购操作实务,信息类单独委托项目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评审组织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操作等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授课。  6、国采中心明确电子卖场定点采购五个程序  6月23日,国采中心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2017年电子卖场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电子卖场定点采购包含确定采购需求、下单、配送验收和结算、限额标准、电子验收单五大程序。《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和电视机等集采目录涉及的5类产品执行电子卖场定点采购。  7、国采中心发文规范工程项目集中采购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项目(施工)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国采中心在制定了2016-201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项目(施工)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后,参照公开招标符合性审查方式确定了定点施工企业,并于6月29日印发了《关于2016-201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项目(施工)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限额内工程、装修工程、拆除工程、修缮工程具体的采购程序,对定点施工企业和工程专业包有关事项作了说明。  8、国采中心发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  8月1日,国采中心在其官网公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从采购人职责、供应商操作、国采中心职责等方面,分别对相关各方在网上竞价采购中的责任作了明确。《办法》指出,网上竞价适用于50万元以下,规格、标准统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并明确:采购预算少于5万元(不含)的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采购预算不少于5万元(含)的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当在竞价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选择确认成交供应商。  9、国采中心编制信息类货物采购需求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类货物项目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更好地服务采购人,8月23日,国采中心编制了信息类货物采购需求模板。需求模板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技术服务需求模板。为采购人提供规范化的技术服务需求描述框架,明确了填写要求,帮助采购人对项目需求进行梳理。针对常用的服务器、交换机等产品提供了每种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项,由采购人提出各指标项的具体需求 二是评分细则模板。提供了不同评分模块的分值权重和基本描述,明确了主观分的权重限值和单项分值设置要求 三是中标合同模板。包括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等内容,为采购人编制中标合同提供了有效依据。  10、中央国家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不再定点采购  8月23日,国采中心发出《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2015-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有效期于2016年7月31日截止,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将于2016年8月31日关闭。《通知》明确,物业管理服务不再进行定点入围招标,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11、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京外)  鉴于京外采购人预算层级多,培训需求强烈,国采中心分别于9月6日-8日、9月20日-22日举办京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分别就政府集中采购基本政策、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汽车采购及车辆租赁相关业务、信息类单独委托项目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评审组织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操作等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课程针对性强,涵盖了京外单位的所有采购业务。  12、国采中心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上线试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招投标活动,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国采中心开发完成了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并于10月1日上线试运行。系统实现了货物和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网上委托、受理,编标、投标、开标、评标的全流程电子化。  13、国采中心召开全流程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工作汇报  11月30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建明到国采中心听取全流程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工作汇报,国采中心部分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汇报会。会上,系统开发公司介绍了国采中心全流程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的建设情况,相关处室结合具体项目分别介绍并演示了项目委托、招标文件编制、投标、开评标等操作流程,信息服务处代表中心信息化建设小组汇报了系统总体情况和上线运行情况,国采中心副主任赵源主持并汇报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 北京昌平区政府每年投2亿助推科技创新
    今天上午,记者在昌平区首届科技创新大会上获悉:从明年起,昌平区每年将安排不低于2亿元的资金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型企业家和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开展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活动,支持形式包括直接投入、补贴和贷款贴息等。   目前昌平区已拥有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生命科学园、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等6个国家级和市级科技园区,聚集了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大型企业在内的15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此外还有43所高校、106家科研机构。   据昌平区政府负责人介绍,此次科技创新大会明确了昌平将建成京北科技创新中心、全国最具活力实验室经济区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目标。实验室经济是此次昌平区支持的重点。从明年起,昌平区将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作为实验室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企业自建实验室,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取得相应科研成果并产生经济效益的,都将获得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达到200万元。   昌平区还安排了每年1000万元的中介机构发展专项资金和每年500万元的专利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 获得市级和市级以上大学科技园认定、在昌平建设发展的大学科技园,其管理机构将获得一次性200万元的经费扶持,同时给予建设贷款贴息、区级财政收入贡献等奖励。此外,为鼓励自主创新,从今年开始,昌平区还将每两年举行一次科技创新奖的评选。区政府将拿出2100万元重奖区域内对科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或者机构,其中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单项奖的奖金高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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