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质量风险

仪器信息网质量风险专题为您整合质量风险相关的最新文章,在质量风险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质量风险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质量风险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质量风险话题讨论。

质量风险相关的资讯

  • 西南大学建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华龙网3月11日8时20分讯 未来,重庆柑桔的质量和产量将有更大的提高。记者今日从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获悉,在农业部发文公布的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由该校柑桔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入选,实验室将为重庆柑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柑桔研究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柑桔种植、贮藏保鲜、加工和包装储运等产业链全过程产生的危害因子为对象,以保障柑桔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提高产品竞争力为目标,开展国家柑桔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及果品营养功能评价等工作。   与此同时,实验室会逐步在风险监测、辅助风险评估技术验证、具体评估工作实施和安全标准研制等形成优势和特色,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我国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现、预警、预防和管理水平。   据悉,该实验室的建设将为推进我国柑桔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依法加强监管、应急处置、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等发挥重要作用。
  • 内蒙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成立
    近日,内蒙古质监局举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挂牌暨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启动仪式。   为适应新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型,不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内蒙古质监局特设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该中心由内蒙古质检院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下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是由内蒙古质监系统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其他行业性质检机构、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主体,吸纳各类设计产品质量损害的信息监测、报告单位自愿组成的公益性技术协作组织。
  • 月饼质量抽检分析及合规风险解读
    月饼,既是我国的传统美食,又是节日的文化符号。老百姓中秋吃月饼,吃的是味道,品的是文化。国家标准《月饼质量通则》(GB/T19855-2023)中对月饼做出明确定义,以小麦粉等谷物粉和/或食用淀粉、薯类粉、豆类、食用油脂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糖制成饼皮,包裹各种馅料,经加工而成,主要在中秋节食用的传统节日糕点。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可分为广式月饼、京式月饼、苏式月饼、潮式月饼、滇式月饼、晋式月饼、琼式月饼、台式月饼、哈式月饼和其他月饼。月饼作为传统节日食品,其质量安全状况备受消费者关注。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大家消费安全,国家及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月饼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对象包括生产企业、小作坊、超市、便利店等不同场所。据食品伙伴网食品抽检信息查询分析系统分析,近一年国家及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通报月饼产品21611批次,合格率为99.15%。整体来看,月饼的抽检合格率较高,但仍有183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被通报。下面,我们对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解读。一、月饼抽检概况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国家及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通报月饼产品21611批次,合格产品21428批次,不合格183批次,合格率为99.15%。造成近一年月饼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菌落总数超标、酸价不合格、违规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过氧化值不合格、霉菌超标等。详细不合格原因见图1。(注:同一批次产品可能存在多个项目不合格,因此不合格项目批次统计大于总不合格产品批次)图1月饼抽检不合格原因统计二、月饼合规风险分析通过对近一年月饼抽检不合格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月饼的主要不合格原因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和质量指标不合格。下面对一些高风险因子和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作简单分析:(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过量摄入防腐剂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被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最大使用量为0.5g/kg,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禁止在糕点中使用。月饼中防腐剂超标的原因可能是:①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该类食品添加剂;②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类食品添加剂含量较高;③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2)微生物超标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近一年有51批次月饼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菌落总数限量为n=5,c=2,m=10?,M=10?CFU/g。月饼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①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②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③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霉菌限量为150CFU/g。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月饼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发霉或原料、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②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③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3)质量指标不合格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月饼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4)其他合规风险此外,为避免过度包装造成的浪费和环境破坏,《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中规定,生产的月饼包装层数不超过三层,月饼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也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三、月饼生产企业合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月饼中添加剂的使用需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的要求。企业生产的月饼还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执行《月饼质量通则》(GB/T19855-2023)的月饼产品应满足其中对于感官、理化和检验规则的要求。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延长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的复函》中说明,因《月饼质量通则》(GB/T19855—2023)2024年4月1日刚实施,部分执行《月饼》(GB/T19855—2015)的月饼生产企业仍有较大数量的旧版包装剩余,故其旧版包装材料延长使用期限至2024年10月1日(以生产日期为准)。企业还应加强过程控制,建议参考国家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月寄相思,中秋共此时。愿君事事顺,阖家皆安康!
  • CFDI 发布《药品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指南》
    为指导和规范药品共线生产管理,最大程度降低共线生产产品间的污染、交叉污染,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核查中心组织制定了《药品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指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发布。特此通告。附件:药品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指南(发布稿).pdf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2023年3月6日
  • 农业部将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加强风险评估监测、科学研究及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尽快构建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控制规范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力争使农业标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能力 二是以检验检测为抓手,建立部省地县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完善例行监测和行业普查制度,健全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三是以风险评估为抓手,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四是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示范创建,通过标准化,带动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五是以质检体系建设为抓手,尽快建立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涉及63种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来了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指导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聚焦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工业产品,制定20种工业品、30种消费品、13类材质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批发、零售、网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督促生产销售单位精准防控风险隐患,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根据不同产品特点,找出关键环节和关键风险点,从原材料、生产工艺到成品出厂,从产品的标签标识、生产贮存环境到设施设备运行,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销售环节,制定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关键风险点及风险管控措施清单。清单为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发现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探索“穿透式”精准监管提供“抓手”和突破口。《通知》要求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特别是高风险产品小微生产销售单位,参照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生产销售单位将制定的风险管控清单风险点和管控措施“上墙”,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多次反映同一问题或发现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问题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和处置。制定实施清单有利于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推动形成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工作的闭环。
  • 安徽首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上岗
    9月23日,来自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会、企业以及从事产品检测的专业人员中32名专家、学者被聘为为安徽省首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主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评估、指标确认、技术研究以及评审和评议工作。   专家们依据风险监测中所检测出的风险源进行伤害程度分级,再结合伤害发生的可能类型,对产品中存在的风险源进行综合性的评估,最后判定出产品中风险源的风险等级,为全省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据安徽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中心倪峥主任介绍,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预防,能够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质量安全需求。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揭牌
    9月13日,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举行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程奕女士致辞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院长陆文龙先生致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先生致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金发忠副局长、黄修柱处长,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钱永忠副所长、王敏处长,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质量标准处崔野韩处长,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基因检定处宋贵文处长,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蒋凡凡副主任,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齐成喜副主任等多位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相关领导合影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暨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其前身是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于1978年,是集科研、质检工作于一身的综合性的现代化实验室,是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和天津市现代中药质量检验中心技术依托单位。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工作职责是参加农业标准化、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检测产品的创新研发和全国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以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为主,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兽药残留、微生物、转基因以及未知有害物等开展风险评估,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风险控制技术等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是“天津市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和“天津市农药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天津市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辖的三个质检中心是经政府授权,实施第三方公正性检验,为社会公益性、非营利的技术服务事业单位,分别通过了CAL、CMA、农业部转基因中心“2+1”认证、CNAS认证,主要承担政府下达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和社会企事业单位送检的委托检验项目。该研究所定位天津,服务环渤海,可以承担农产品、食品、中药、保健品、饲料、肥料、土壤、水等产品的品质指标、感官指标、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及违禁添加物、转基因成分等检验分析、质量评价等工作。
  • 聚焦质量安全,睿科集团亮相2021~2022 年中药质量与安全风险防控论坛
    聚焦质量安全,防控行业风险日前,2021~2022 年中药质量与安全风险防控论坛在京顺利召开。本次论坛以“聚焦质量安全,防控行业风险”为主题,设置了主论坛及中药材饮片、中成药、上市后评价及新药研发、中药数字化及智能制造4个分论坛,共计40余个学术报告。主论坛上有关部门专家、领导对近年来中药领域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新要求进行解读。分论坛上,35位专家、学者和优秀企业代表从中药领域的不同角度探讨我国中药行业的总体质量状况、质量检验技术进展、主要质量风险及风险防控方法、中药领域数字化进展等进行探讨。从自动化到智慧化在中药数字化及智能制造分论坛上,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检验室主任王淑红分享了中药智能检验机器人的应用示范和智慧实验室的未来构想。中药智能检验实验室的建设,有助于以更少的人工干预完成更复杂的多维任务,实现实验分析全流程自动化、样品流转无人化、信息传递数字化、设备管理全局化的目标。数字化时代,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与睿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智能检验设备研究与应用联合实验室。重点研究开发“专家型中药智能检验机器人(Alpha Test 2)”,助推中医药数字化探索研究。睿科展台&check 中药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新拓仪器上海新拓分析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是集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微波消解、固相微萃取、氮吹浓缩等方面具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具备行业领先技术水平,获得国家级专利技术20多项。
  • 土壤新标再起波澜 从质量标准变风险管控标准
    p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版自2014年首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后,又连续发布三次不同的征求意见稿,从最开始的拆分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到最近的拆分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为更好的实现“土十条”的目标同时兼顾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提供依据。 /p p   近日,环保部第五次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文件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版。 /p p   其中,《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管控指标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ef06c545-cc0e-4e69-baf9-67145c97256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72eb6330-8e78-4b89-987f-55306031899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b7131952-ff9c-430a-a0e5-c242f955b486.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33.jpg" / /p p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管控指标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64265e7e-46d0-456e-bd60-68492ef0c508.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4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74016c14-1f87-4ce5-824d-4997b5adbbbd.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5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59994182-9468-4bab-b4c5-4d14fb894b42.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6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919f832a-5e41-400b-be6a-f48dd7b2b4ca.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7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0fd5176c-66a1-4d78-85f0-0f46ad7abae1.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8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1/insimg/bdea5d39-161c-4f49-acf1-972481862aaa.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99.jpg" /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86a0845c-48da-4f8d-bdce-1d67fdf718f1.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66ff3091-8da5-4e43-9b39-87b7bb0a213f.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7412b454-d2f3-4871-a22b-60199e947564.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6de9fb35-8a27-41cc-be7e-7faf930c7fc3.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定制度,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性、基础性工作。因此,为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价、预警防控技术和管理水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拟定于2018年8月23-24日在福建厦门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热忱欢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人员踊跃参会,共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科学与技术热点。仪器信息网、我要测网作为本次会议支持媒体,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一、时间地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时间:2018年8月23-24日,22日报到。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地点:福建厦门,具体地点待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二、组织机构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三、会议主题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 风险快速筛查识别技术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农药、兽药、重金属、生物毒素、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等化学污染物的多模式、多指标快速筛查技术,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快速高效样品前处理技术,毒性测试评价技术。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 风险消长变化及机理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污染物在农产品种养殖、收贮运、初加工等过程中的蓄积迁移、降解代谢等残留行为和毒性风险消长变化规律及机理 污染物对靶标和非靶标生物的毒性效应及作用机制,混合污染物联合效应规律及互作机制 基于现代组学技术的毒性作用研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 风险评估方法模型及应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化学污染物累积性/蓄积性暴露评估、膳食风险评估等评估方法及模型研究进展 农产品中典型污染物风险评估实例 污染物风险认知、风险排序与风险交流,以及应用于风险管理的进展及趋势。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4. 农产品质量分析评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农产品特征品质及营养成分的解析及综合利用技术,在不同生长发育期、生产方式、品种、产地中的差异,以及在产品中的形成过程、存在形态、结构分布、代谢机理和调控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四、论文摘要征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征文形式:与会议主题相关,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研究,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以摘要形式呈现。征集的论文将分为专题报告和墙报两种形式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交流。组委会将根据论文的内容与质量确定是否录用,并参考作者本人意愿确定交流方式。大会将设优秀专题报告奖和优秀墙报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征文要求:(1)摘要限定1页纸内。应写明论文题目、作者及单位,通讯作者要在其姓名右上方标注“*”并附上电子邮箱。摘要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个部分。(2)摘要用Microsoft Word 按以下要求编辑:题目用四号加粗、其余用五号,单倍行距、四周页边距 2.5cm、A4版面。摘要文字应使用规范、准确、简练、流畅的科学语言。中文字体为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参考模板见附件2)。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征文回报:通过论文征集活动提交的摘要,通过审核后将收录到会议资料,并作为交流材料分发给每位参会代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五、会议形式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大会报告(30分钟):特邀报告和大会报告,将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学者。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专题报告(15分钟):按研讨主题设立四个专题会场。请在报名时注明参加那个专题的报告,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电子邮件通知报告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墙报展示:设立墙报展示区并展示相关研究进展及成果。请在报名时注明参加那个专题的墙报展示,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电子邮件通知报告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墙报包括内容:标题、作者及单位、摘要、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与讨论、主要参考文献等。要求内容丰富、语言简洁,图文并茂地概述研究成果和学术创新。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墙报尺寸要求:70 cm宽,110 cm高,版面上下页边距25 mm,请作者自行印制,报到时根据编号到指定场所张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六、其他事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请拟参加会议的代表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主办单位,以便尽快确定会议规模和地点并发布正式会议通知。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收取注册费2000元/人,学生1500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费请提前汇款至以下账户(附言请注明:会议费),报到时领取发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账 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账 号:11050601040011011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七、联系方式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联系人:吴丹、张星联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电 话:010-82106517、82106550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传 真:010-82106517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E-mail:zbzx@caas.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邮政编码:100081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018年4月20日 /p h3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width: 1050px color: rgb(51, 51, 51) line-height: 28px font-family: & quot Microsoft YaHei& quot , arial font-size: 16px white-space: normal " 相关附件 /h3 ul class=" list-paddingleft-2" li p a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qstap.caas.cn/docs/2018-04/20180423090326954441.doc"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1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报名回执表.doc /span /a /p /li li p a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qstap.caas.cn/docs/2018-04/20180423090320389317.doc"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2 会议论文摘要参考模板.doc /span /a /p /li /ul p br/ /p
  • 邀请函 | 2023年中药质量与安全风险防控大会
    ▎导读“为了搭建中药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交流沟通的平台,促进中药企业把握行业发展导向、质量风险及风险防控方法,严守安全底线,追求质量高线,助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凝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合力,定于2024年1月12~14日在北京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召开“2023 年中药质量与安全风险防控大会暨中国中药协会中药质量与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数字化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我们艾普拜生物将携带相关产品亮相在此次大会,恭候您的参观咨询。 产品介绍 ▎naica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naica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是第三代数字PCR技术的开创者和领导者,全自动智能化工作流程,直观友好的交互界面,只需一步加样为用户提供最简捷的目标核酸绝对定量的解决方案,强大的AI图像识别技术,实现微滴可视化质控,原始结果溯源,确保数据可信度和可靠性;凭借3色/6色荧光通道先进设计和独特的串扰补偿,突破通道限制,实现高阶多重检测,节省时间和成本。▲ naica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盘古(Pangaea)快速荧光定量PCR系统盘古(Pangaea)快速荧光定量PCR系统是由资深国际团队设计和研发匠心打造的,具有国际水准、优异品质的PCR产品。采用马洛半导体精确控温和独特的光波导检测设计,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均一性,升温速度可达8.5°C/s,获得结果快速。国际化软件设计和操作规范,操作简易,数据可视化,支持中英文等多语言,带来前所未有的操作体验。▲ 盘古(Pangaea)荧光定量PCR系统▎Pangaea Super 8 超快速荧光定量PCR系统Pangaea Super 8 超快速荧光定量PCR系统,20分钟得到结果,是用于即时检测的一款超快速、便携、免校准的分子诊断PCR仪器平台,保障现场快速分子检测需求。▲ Pangaea Super 8 超快速荧光定量PCR系统▎正倒置一体智能化高分辨荧光生物显微镜正倒置一体智能化高分辨荧光生物显微镜,采用世界级光学元件,在超高清显示屏上观察样品,具有无与伦比的清晰度。机身可180度翻转,轻松实现正、倒置功能切换,系统简洁,节省空间,简化操作,一机实现切片、培养皿、培养瓶、多孔板等多种样品类型的自动化采集成像;具备明场、暗场、相差、荧光、偏光功能,是真正的多面手,满足对显微成像设备的多种要求。▲ 创新型新一代正倒置一体生物显微镜艾普拜生物基于多重荧光检测技术的仪器开发平台艾普拜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市领军人才企业,通过ISO13485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获得与核酸微量检测以及数字PCR检测相关的多项国家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获批多个与多重PCR技术平台相关的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备案证。在分子生物学研究及实验技术等硬件和软件方面具有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经验,建设有快速PCR、快速定量PCR、国际领先的数字PCR检测平台、显微成像获取与分析等仪器研发平台;建设有微量核酸检测开发平台,持续开发与疾病相关分子及细胞遗传学检验、靶向用药指导等分子诊断检测数临床检测产品,拥有技术过硬的研发团队,承担多项省部级技术研发课题。
  • 500家药企或被淘汰 药品质量风险控制更严
    延迟一年多后,参照美国FDA和欧盟标准制定的新版GMP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终于有望正式出台。在日前闭幕的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药监部门透露,今年将有多部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出台或修定,其中备受业界关注的新版GMP规范即将颁布实施。此时,距离国家药监局曾计划2009年年底公布这一文件的工作计划已过去了一年有余。据了解,此轮升级改造很有可能牵扯到全国大小药企13000余家,据国家药监局的预算,新规范的实施将使全国至少500家经营乏力的中小企业关停。   更强调药品上市后动态监管   新版GMP引入了动态连续监测,比美国FDA、欧盟标准更为严格   多位业界人士分析指出,从已经公开的新版GMP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和1998年版相比,新版GMP增加了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制剂等附录,将98版的“质量管理”章节改为“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药品生产管理标准升级,对药品质量风险的控制更要严格。”广药集团技质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赖志坚表示。   不同于1998年版GMP强调设备、厂房等硬件规范,国家药监局多次公开强调,新版GMP将更注重对企业产品上市后的持续、动态监管,更强调管理、人员等“软件”控制。“在具体内容上,增加了质量授权人、质量风险管理等,更强调对产品质量的动态全程监控。” 赖志坚说。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SFDA)药品安全监管司生产监督处处长郭清伍指出,新版GMP提出了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企业必须对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根据科学知识和经验进行评估,并最终与保护患者的目标相关联。   在药品生产管理标准升级方面,广药集团生产发展副部长、高级工程师何国熙举例介绍,如在生产环境上,新版GMP将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分为A、B、C、D四个级别,引入了动态连续监测,即在生产过程中的检测,“可以说新GMP参照了美国FDA、欧盟的标准,再适合中国国情来编制,在某种程度上说比美国FDA、欧盟标准更为严格。”   牵扯全国大小药企13000余家   要达到新的环境和验证标准,就需要巨大的投入   “新版GMP并没有对生产设备列出具体要求,但要达到新的环境和验证标准,设备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造升级,加上空调系统、环境监测控制系统等,就需要巨大的投入。”何国熙指出。   凯基证券分析指出,新版GMP的颁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他们的技改成本低于业界预估,大多可通过自筹资金或增发募集来解决,尤其是生产线已通过欧盟或美国FDA标准的,设备车间基本不需再做变动 人员的流程培训也可在3年的缓冲期内解决,不会产生很大费用。分析认为,受冲击的主要是地方小厂,目前国内制药企业约5000家,营收不足5000万元的占70%以上,若不具备合格的设备,预计平均需要投入500万~1000万元,几乎吃掉1~2年的纯利。   有业内人士测算,如果单独改造空气净化系统,企业需要投入100万元左右,全国总计投入2.98亿元。国产冻干粉针机价格在2000万~3000万元之间,最低也要1000万元以上。仅更换设备一项,预计全国投入为60亿至90亿元。据了解,此轮升级改造很有可能牵扯全国13000余家大小药企,据国家药监局的预算,新规范的实施将使全国至少500家经营乏力的中小企业关停。   不过经过这两年的酝酿,不少药企已经“消化”了新版GMP有可能出现的冲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药企负责人表示,“事实上,我们现在有些要改造、要扩大的厂区已经有意识地按新版GMP来制订标准,但别人都还没有行动,投入那么大总有点战战兢兢的,我们希望新标准能尽快公布。”赖志坚、何国熙两位高级工程师则认为,新版GMP带来最大的利好无疑是药品质量的提升,而与国际接轨的新版GMP,也会推动和加速国内医药企业走出国门。
  • 营养失衡增健康风险 卫计委:监测评估提升质量
    p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介绍《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并答记者问。金小桃表示,由于营养失衡增加健康风险等原因,使得过去少见的疾病成为多发常见病,今后将采取监测评估、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等有效措施和综合手段,来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 /p p   日前,《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发布。金小桃表示,目前国家卫计委按照中央要求,正在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动任务的落地落实取得实效。首先,针对国民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问题交织,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失衡增加健康风险,带来疾病谱的变化,使得过去少见的疾病如痛风、糖尿病等慢病成为多发常见病,加强营养科学的基础研究,监测评估、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采取有效措施和综合手段,来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 /p p   其次,在解决贫血、生长发育迟缓、肥胖等传统营养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2020年和2030年工作目标。前瞻性地考虑未来营养健康和科技革命的发展趋势,重视国民营养与环境、生理、心理、社会等关联影响,通过完善营养政策法规,加强食品营养健康标准制定,加强营养健康与公众消费知识的普及,加强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科学、精准、智慧营养服务水平,助力践行大健康。 /p p   另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膳食结构和营养需求发生了多元化新变化,广大人民群众期望既能保持营养健康不受影响,还能够享受美食、传统风味和食养等中国特色的营养健康需求。同时对休闲、运动、健身、减肥、旅游、临床以及各种不同人群、不同工作状态、生活状态以及生命状态下的营养健康需求提出了更多方面的要求。所以我们要综合发力,促进创新融合,实现营养与养生、体育健康等不同的、多元的、个性化的供给和消费大融合。 /p p /p
  • 技术碰撞|睿科仪器献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近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主办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在厦门悦华酒店召开,来自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人员踊跃参会,共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科学与技术热点。睿科仪器携旗下前处理领域自动化产品-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参加了此次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应用提供了全方位的解决方案。许多老师纷至沓来,对我们的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咨询两款展出产品的工作原理、优势特点等,与现场工作人员共同沟通交流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之处。研讨会期间,睿科仪器的应用工程师做了题为《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在农产品黄曲霉毒素检测方面的应用》墙报成果展示。采用睿科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完成一系列净化步骤,结合高效液相色谱联用仪,建立了复杂粮油样品基质中黄曲霉毒素高灵敏度的前处理和分析方法。睿科仪器将持续技术创新,不断加强产品技术能力,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努力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为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为样品前处理领域做出更多的贡献。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发布
    相关新闻:6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实验室名单公布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运行管理,依法科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推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简称“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和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组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农产品品种类别和区域分布进行规划设定,分为专业性和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   第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农产品主产区设立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风险评估定点动态跟踪监测工作。   第五条 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支持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人才培育和学科发展,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六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规划和建设,组织编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发展规划,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定工作。   第七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承担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申报评审、考核评价和技术指导,牵头实施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指导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和业务工作,承担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根据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类别,可以在机构内部设立基准实验室,承担相应领域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能力比对实验。   第八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具体建设和日常管理,提供风险评估实验室正常运行的条件保障。   第九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任务,开展科学研究和营养功能评价,提出风险评估实验站建设方案,指导业务归口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第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由依托单位足额落实,所需风险评估工作经费由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下达部门(单位)通过年度预算落实。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能力建设范围统筹规划和落实。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 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原则上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部属三院”)所属研究机构和农科类重点高等院校中择优选建。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主要从建有专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质量标准检测研究机构的省级农科院中择优选建。   第十二条 农产品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原则上从农产品主产区所在地区农科院(所)和省及省级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中择优选建。   第十三条 申报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对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研究机构   (二)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并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带头人,研究团队力量强,学科结构合理   (三)有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所必备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环境条件   (四)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研究的工作基础。   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应当由具有一定行政职务、具备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需资源和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根据需要,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可以配备2-3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五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组建技术委员会,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大问题的审议和决策。技术委员会应当由风险评估、标准、检测、认证、科研、监管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其中,风险评估实验室具体承建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由依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六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有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6人。   第十七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仪器设备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需要,并通过计量检定或者校准。   第十八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实验环境条件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遵循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保证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结果科学、准确、可靠,建立风险评估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编制并正确实施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指南。   第四章 考核认定   第二十条 申报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由符合条件的依托单位编制申报书,经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按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二十一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技术评审。根据需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可以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和相关能力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二条 专家技术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下达评审合格通知,明确风险评估实验室拟定名称和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由依托单位编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农业部审查批准纳入农业部建设计划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明确建设要求。   第二十三条 农业部对风险评估实验室实行考核认定制度。纳入农业部建设计划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自建设计划下达之日起2年内通过农业部的考核认定。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对照基本条件经自查符合考核认定要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考核认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查符合考核认定评审要求的,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   第二十六条 专家现场考核应当在2天内完成,并按照规定要求出具现场考核评审报告,经专家组成员和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审查。   第二十七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考核评审材料和考核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评审考核材料的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确认意见,按照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 不符合要求的,发出书面通知书,由依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和材料补充。   第二十八条 考核评审材料和考核评审报告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审查确认合格的风险评估实验室,由农业部对外公告,核定风险评估实验室业务范围,颁发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定资质证书,准许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用标志,由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刻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用章,启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文书。   第二十九条 经考核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业务范围增加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增项考核认定。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工作。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任免前应当由依托单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查核准。   第三十一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应当由依托单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认可。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2次以上全体委员会议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问题进行综合审议和研判。   第三十二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定期对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十三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加强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建立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仪器设备和信息数据共享。   第三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定期对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和会商,每半年向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至少报告1次工作。重大发现、政策建议和突发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五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时,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报任务下达部门(单位)备案认可。   第三十六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人员执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时,应当持工作证件和农业部印发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商请函”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确保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三十八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及时汇总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结果,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按照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三十九条 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需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按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四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秘密。   第四十一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定期对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质量进行跟踪评价。   第四十二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质量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机构确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暂停安排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   第四十三条 被暂停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整改结果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确认符合规定要求的,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后可恢复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   第四十四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技术法规培训、学术研讨和风险交流。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另行组织制定。本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发布
    日前,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运行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并予以印发实施行。该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推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简称&ldquo 风险评估实验站&rdquo )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风险评估实验站职责任务   (一)持续对授权区域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进行动态跟踪与风险监测,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收集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信息,探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提出防控的意见和建议   (三)接受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开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和风险交流等工作   (四)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下同)和农业部专业性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委托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科学研究等工作   (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跟进开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科普宣传、生产指导与消费引导   (六)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原则上从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省级(含省)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性技术机构中择优选定。申报风险评估实验站的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属于专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机构,有较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研究基础   (二)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所需的仪器设备与实验条件   (三)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带头人和稳定的人才队伍。在编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才队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6人   (四)依托单位有条件和能力保证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筹建与正常运行,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依托单位的风险评估实验站能力建设和工作开展。   第四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应当由具有一定行政职务、具备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需资源和条件的、熟悉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在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实验站站长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每届任期5年。根据需要,风险评估实验站可配备1-2名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第五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环境条件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监测评估和隐患摸底排查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六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遵循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申报和考核认定   第七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农业、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主管厅(局、委、办)分设的省份,统一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牵头,商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主管厅(局、委、办)统筹规划,联合组织申报。   第八条农业部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在省(区、市)范围内的风险评估实验站布局与设置进行技术审查。   第九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对各省(区、市)推荐的风险评估实验站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风险评估能力进行综合技术审核。   第十条技术审核通过的,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按规定程序报部领导审批,以农业部文件公布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名称。   第十一条被农业部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在认定批准文件下达之日起2年内通过风险评估能力考核验收。   第十二条实验站风险评估能力考核验收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统筹安排,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技术协调,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经过考核验收合格的风险评估实验站,由农业部公布其业务领域和地域范围,颁发考核验收合格证书。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按照统一式样制作风险评估实验站铭牌,悬挂于依托单位醒目位置。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实验站能力考核验收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另行组织规定。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行业归口,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风险评估实验站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农业部各专业性或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对口指导各风险评估实验站业务工作。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全面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实验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工作。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和副站长任免前应当报业务对口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并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工作人员应当经过所在地农业部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统一核发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执行风险评估动态跟踪监测和摸底排查工作任务时,应当持有有效工作证件。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等工作任务时,可以通过资料查阅、现场勘查、随机调查和综合研判等手段,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危害途径进行摸底排查,必要时可借助快速筛查手段进行确诊,锁定风险因子及其影响的范围和环节。   第十九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定期对动态跟踪和摸底排查等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等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委托任务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对口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提交工作报告。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应当随时报告。   第二十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所在地农业部区域性或相关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的动态跟踪监测评估和摸底排查等工作质量进行跟踪评价。   第二十一条农业部区域性或相关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定期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风险评估实验站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适时开展学术研讨和风险交流。   第二十二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对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公布动态跟踪监测、摸底排查等风险评估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修订,本规范自2014年1月15日起施行。
  • 农业部开展2014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相关单位:   从2012年开始,我部依法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并按年度组织实施。依据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我部组织制订了《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现予印发。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电话:(010)59192123、59193235。   农业部   2014年7月7日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为全面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地收贮运等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产品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和2014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我部决定在前两年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的基础上,2014年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项目的实施。   一、评估产品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围绕&ldquo 菜蓝子&rdquo 、&ldquo 米袋子&rdquo 等农产品,针对隐患大、问题多的品种和环节进行评估,产品类别包括蔬菜、果品、柑橘、茶叶、食用菌、粮油作物产品、畜禽产品、生鲜奶、水产品、特色农产品、农产品收贮运环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等12大类(具体评估项目见附件1-12)。   二、评估方式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统一按照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等4种方式进行。其中,专项评估主要针对风险隐患大的农产品,从生产的全过程找准主要的危害因子和关键控制点,提出全程管控的技术规范或管控指南 应急评估主要针对突发性问题,通过评估找准风险隐患及症结所在,及时指导生产和引导公众消费,科学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验证评估主要针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猜疑、说法和所谓的&ldquo 潜规则&rdquo ,通过评估还原事物本质,澄清事实真相,严防恶意炒作,避免对产业发展和公众消费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跟踪评估主要针对久治不绝的一些重大危害因子,通过评估及时掌握重大危害因子的发展变化趋势,为执法监管和专项整治提供技术依据。   三、评估任务分工   12类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由指定的各风险评估实验室牵头,会同相关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共同实施。其中,现场调查工作由各相关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所在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共同开展 取样验证、分析研判、综合会商和结果报送等后续工作,由各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任务分工组织实施。   四、结果报送   承担牵头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本计划要求,会同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和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组织制定本大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于2014年6月25日前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审核后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认可。各承担具体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按照实施方案制定本实验室(实验站)所承担评估任务的实施细则,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将阶段性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报各牵头风险评估实验室汇总。承担牵头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将汇总的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形成风险评估专报或动态,分别于2014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20日前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审核和汇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组织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对各阶段风险评估结果和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综合性的风险评估结果报告,于2014年8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日前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五、评估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及相应地(市)、县(区)农业部门高度重视,从掌握实情、维护消费、推进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对风险评估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协助做好相关现场调查、定点观测等工作。   (二)请各承担评估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质检机构)主动加强与各相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和会商分析,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各类产品在分析研判和综合会商时,要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评估过程中要适时邀请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认证认可等领域专家参加,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   (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在方案制定、细则拟定、评估用标准物质(标准品)确认、能力验证结果汇报等方面,加强联络和服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由农业部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未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信息。   附件1   2014年国家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1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上海、杭州、济南、合肥、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杨凌、呼和浩特、南京、武汉、成都、昆明、西宁、拉萨、乌鲁木齐、哈尔滨、福州、长沙、海口、兰州、银川)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豇豆、韭菜、芹菜、普通白菜、叶用莴苣、草莓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增塑剂等污染物 评估地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蔬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2   2014年国家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2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兴城)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烟台)、农业部热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北京、杨凌、乌鲁木齐、太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济南)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葡萄、苹果、梨、桃、杨梅、热带果品等果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镉、铅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评估地域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3   2014年国家柑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3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长沙、武汉、成都)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柑橘产品(宽皮桔、甜橙、柚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镉、铅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及特色营养功能等 评估地域 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四川、重庆、浙江、福建等省(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柑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4   2014年国家茶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4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福州、南昌、武汉、成都、昆明、青岛)和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杭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乌龙茶、绿茶、白茶、黑茶及饮用花、富硒茶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5   2014年国家食用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5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成都、天津、长春、呼和浩特、重庆、郑州、昆明、长沙、福州、兰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香菇、蘑菇、木耳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重金属、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食用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6   2014年国家粮油作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6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农业部谷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南京、上海、济南、郑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小麦、玉米、花生、油菜、大豆等粮油作物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生物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病原微生物等 评估地域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粮油作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7   2014年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7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畜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青岛、武汉、成都、乌鲁木齐、郑州、扬州、兰州)和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化学性(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重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呼和浩特、哈尔滨、杭州、广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猪牛羊和禽类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药物残留、病原微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瘦肉精等非法添加 评估地域 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8   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8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济南、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成都)、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生鲜奶(牛奶、羊奶、水牛奶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非法添加等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9   2014年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9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西安、哈尔滨、武汉、青岛、广州、上海)和农业部水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广州)、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无锡)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淡水鱼、海参、贝类等水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药物残留、环境污染物、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江苏、广东、湖北、安徽、山东、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广西、辽宁、河北、上海、福建、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10   2014年国家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0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石河子)、农业部糖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农业部蚕桑产品及食用昆虫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镇江)、农业部烟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农业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安阳)、农业部植物纤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西宁、银川、兰州) 评估品种 蜂产品、枸杞、百合、糖料、参茸、蚕桑产品及食用昆虫、烟草、麻类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药物残留、重金属、病原微生物、生物毒素、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11:   2014年国家农产品产地收贮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1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杭州、南京、广州、重庆、合肥、石河子)和农业部农产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成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宁波)、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湛江)等技术机构负责 风险评估的品种 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作物、畜禽产品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收贮运环节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产地初加工和收贮运环节非法添加、防腐保鲜及包装材料危害因子等 评估涉及的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1、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农产品产地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2、&ldquo 三剂&rdquo 筛选与跟踪评价专项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分工主持、联合实施。   附件12   2014国家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2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会同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主持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长沙、成都、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成都、南宁、昆明、福州、重庆、广州、武汉、南京)等技术机构 评估内容 稻米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因子评估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重金属、产地环境来源污染物、大气来源污染物、农用水来源污染物等危害因子 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 十二五农业部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12月14日,记者从在京召开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加强风险评估监测、科学研究及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尽快构建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在讲话时说,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确立的一项最基本法律制度,也是国际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的最通行做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既是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客观需要,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现实需要。   于康震指出,国际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已实现常态化、例行化、规范化和批量化,在人才队伍、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呈快速强化态势。而我国整个风险评估工作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和科学管理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发达国家相比,在风险评估技术和风险管理预警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跟进。希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和专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多加关心、多加关注、多加支持,共同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献计献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科学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翟虎渠表示,专家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围绕污染物毒理学评价技术、剂量反应评估技术、暴露评估技术、统计分析技术、公共模型软件设计等风险评估共性技术开展研发,针对农产品中潜在的各种生物、化学和其他外来的危害因素,加强其危害途径、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为科学、合理和有效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奠定基础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交流合作,跟踪国际风险评估技术前沿,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方法,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普宣传,主动答疑解惑,营造一个政府、企业、消费者、科研教学人员等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认识、接受和支持风险评估工作的氛围。   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介绍,“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监管,不断提升水平,着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消费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按照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遵循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思路,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源头控制,标本兼治”,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手抓风险防范和执法监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同时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控制规范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力争使农业标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能力 二是以检验检测为抓手,建立部省地县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完善例行监测和行业普查制度,健全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三是以风险评估为抓手,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四是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示范创建,通过标准化,带动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五是以质检体系建设为抓手,尽快建立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始申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通知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近期我部将规划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积极筹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同时,分期分批认定一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跟进规划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站点,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等工作,为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现就首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产品专业类别和地域范围两个方面进行规划、申报和认定。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粮油产品和“菜篮子”产品类别进行申报和认定,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立足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省份(地区)进行申报和认定。   二、申报原则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为评估对象。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原则上从农业部属科研院所、农业部与教育部或相关省(区、市)共建的农科类高校中择优选建,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主要从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研究机构和省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省级农科院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各流域水产研究所中择优选建。   三、申报条件   申请承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有相对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检测机构,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研究团队技术力量强,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学术气氛浓厚,学风正派   (三)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条件和规章制度   (四)拥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研究基础和技术交流平台   (五)能够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经费基本支出和后勤条件保障。   四、申报程序   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申请报告,填报申请表。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的申报材料,经院(校)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 省级农科院(所)和其他农科类高校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签署推荐意见后,以院(校)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申请。一个依托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个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衡量,集中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组织申报,严格把关。请各申报单位将符合规定要求的全套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2011年9月30日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gjyjc@agri.gov.cn。   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50家科研院(所)和农科类高校作为依托单位筹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经自查符合考核认可条件的,由筹建单位以正式文件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考核认可申请。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考核认可专家组依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可规范》进行考核认可评审。考核认可符合规定要求的,报请部领导审查批准,命名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依托单位加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牌子,正式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义承担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于 潇 陆柏益 联系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申报书20110907.doc
  • 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公布
    原标题: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能力,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相关技术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我部决定增补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等21个技术性机构为农业部第二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单位,增补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和青海省农林科学院为农业部第二批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单位,具体承担分工专业领域或行政地域范围内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摸底排查、科学研究、生产指导、消费引导、风险交流等工作。现将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及相应的承建单位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单位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加快能力建设,尽快确定所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管理层(包括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以承建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核。请农业系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加强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推进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法开展。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和风险评估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于潇、赵柳、易建勇,电话:010-59192123,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钱永忠、李耘、张星联,电话:010-82106539,传真:010-82106551。   附件: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   农业部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承建单位 类别 1 农业部豆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佳木斯)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专业性 2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烟台)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专业性 3 农业部糖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 中国农业科学院甜菜研究所 专业性 4 农业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安阳)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 专业性 5 农业部烟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 专业性 6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化学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 专业性 7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业性 8 农业部禽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扬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 专业性 9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华中农业大学 专业性 10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四川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 专业性 11 农业部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兰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专业性 12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专业性 13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无锡)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专业性 14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 南京农业大学 专业性 15 农业部蚕桑产品及食用昆虫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镇江) 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 专业性 16 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专业性 17 农业部农产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吉林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专业性 1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专业性 1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专业性 2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专业性 2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济南)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专业性 2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区域性 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西宁) 青海省农林科学院 区域性
  • 第二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12月28日,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第一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翟虎渠的工作报告,对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向第二届专家委员会的委员颁发了聘书。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大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必然要求。最近几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业部已认定首批65个专业性和区域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继开展了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和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风险因子的专项风险评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下一步,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体系队伍建设、评估技术研究、制度构建和风险交流,为实现农业部党组确定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作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强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过去5年,第一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专项评估、风险交流、科学研究、热点解读、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和科普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间的衔接,做好两个国家风险评估委员会的协调与配合,做到相互支持、互相对接、各有侧重,共同推进我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   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农业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福州实验室揭牌
    3月30日,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举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福州)实验室”揭牌仪式,将为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福建省农科院党委书记吕月良说,将以风险评估实验室成立为契机,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实验室管理规范,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等工作,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际信誉和影响力。   据介绍,设在福建省农科院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福州)实验室,承担福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任务,是农业部首批公布的29家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之一。主要任务是:加快规划建立一批主产区农产品风险评估实验站点,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强化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硬件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 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纳入风险评估监测计划,摸清危害因子的品种、范围和危害程度 依托风险评估结果,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加强生产指导和消费引导,增强公众的消费信心,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管理、明白生产和放心消费。
  • 北京市成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工作组
    5月17日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管理工作,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北京市日前专门成立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工作组。专家组的成员任期两年,可续聘续任或者因故终止聘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重点风险信息筛查、风险信息研判和提供重要预警信息。   据介绍,该专家工作组由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行政机关、行业组织、标准制定机构(组织)的专家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并依据专家专业领域,成立相应工作组。专家工作组下设安全防护类产品、工业生产资料、电气及电信电子信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建筑工程材料6个工作分组。专家组的专家如果是专业技术人员,则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并关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愿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服务 如果是行政部门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经验。   专家组的具体工作包括对日常工作、生活与媒体报道中发现的有关工业产品质量信息、对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参考月刊以及《工业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季刊中的各类信息进行筛查,选取重点产品进行深度解析 协助办公室分析风险的类型、程度、发生的概率、可能产生的危害等,形成书面研判结论并提出处置意见 了解、掌握和研究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相关信息动态,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为管理办公室提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的风险隐患信息等。   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必须加快完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体系建设,通过风险管理,可以合理分配行政资源,科学、有效地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并完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和风险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风险信息收集力度。希望专家组成员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收集渠道,为做好产品风险研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要及时关注国际、国内产品管理前沿技术和发展水平,为相关行业、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帮助 要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部门监管模式创新提供参考。
  • 农业部认定14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
    为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力度,近日,农业部认定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等145家技术单位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授权承担各主产区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   截至目前,农业部已建立起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为龙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制定风险评估计划,分年度、按计划、有重点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全面摸清和掌握各类农产品、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全程监管的关键控制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执法监管、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舆情应对和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下一步,农业部将在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布局设置一些定位动态观测点,从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全流程、全环节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变化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提前预警,重点监管。 文章转载自: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 农业部认定14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
    为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力度,近日,农业部认定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等145家技术单位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授权承担各主产区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   截至目前,农业部已建立起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为龙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制定风险评估计划,分年度、按计划、有重点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全面摸清和掌握各类农产品、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全程监管的关键控制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执法监管、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舆情应对和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下一步,农业部将在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布局设置一些定位动态观测点,从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全流程、全环节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变化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提前预警,重点监管。
  • 析维参加第二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公司总机:021-5523 5799咨询电话:400-021-8862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和风险防控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以提升风险评估能力水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于2020年9月24-25日召开了第二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设立了院士论坛、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墙报展示等形式,邀请了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共同探讨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前沿热点与研究进展。作为中国农科院质标所在实验室现场气体供应方面多年的合作伙伴,上海析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也参加了此次学术盛会。析维展品NG1000氮气发生器以其小巧的体型和简洁流畅的外观设计引发了很多嘉宾的兴趣。析维智能打标机作为直接打印试管表面的新产品,在现场直接运行打印,也让很多参观的老师跃跃欲试。
  • 赛多利斯药品质量检验与风险控制研讨会在京举行
    仪器信息网讯 由赛多利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多利斯)举办的药品质量检验与风险控制研讨会于2015年7月30日在北京亮马河饭店举行,逾150位制药行业QC专家、用户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上,赛多利斯公司举行了天平新产品北京地区用户见面会。会议现场赛多利斯大中华地区销售总监卢莉琼女士在研讨会上致辞。卢莉琼 赛多利斯大中华地区销售总监  本次研讨会邀请多位长期从事制药行业质量检验和风险控制的专家就企业如何做好药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确认、无菌检查技术等方面的法规要求及风险控制方面做精彩报告。  会议邀请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原副所长方颖就“药品生产企业实验室(QC)如何做好药品质量”做报告。报告从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的药品事件讲述药品质量控制的必要性,并指出质量控制涵盖药品生产、放行、市场质量反馈的全过程,负责原辅料、包材、工艺用水、中间体及成品的质量标准和分析方法的建立、取样和检验、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及市场不良反馈样品的复核工作。报告指出,做好质量控制对负责质量检验的人员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要求,要按照GMP规定进行培训,并且实验室的所有文件包括起草、修订、发放、存档和销毁等应受控管理。方颖副所长给出检测结果质量控制几种方法:  1、定期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监控,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2、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   3、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   4、对留存样品进行再检测   5、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如杂质与含量的相关性,水分与含量的相关性等。报告题目:药品生产企业实验室(QC)如何做好药品质量报告人:方颖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原副所长  来自天士力药业的高级工程师李键就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以及实验室结果调查做了精彩报告。报告讲述了质量体系建设、检验方法学确认和验证以及实验室结果调查三个方面,指出,无论是“质量源于检验”、“质量源于生产”、“质量源于设计”还是“风险管理”,检验(测试、获得数据)的活动一直是核心内容。检验方法学确认是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侧重比对、核对和比较 检验方法学的验证是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侧重测量、检测、计算和评估。对实验室报告结果,李健指出,一般情况下报告结果是分析结果的平均值,但也有例外,如超标的结果不能和其他结果平均得到一个复核标准的结果必须对超标值进行调查等,并且所有的实验溶液必须保留至调查结束。对实验室结果调查中所有的结果的状态都必须记录和评估并为最终的产品放行或否决提供一部分依据,按照要求,必须保留实验室调查结果事件调查清晰和完整的记录,所有调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原始记录和数据都必须与调查报告同时保留。此外,报告中还就实验室调查结果的详细步骤、过程以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报告题目:“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以及“实验室结果调查(OOS/OOT)”报告人:李键 天士力药业高级工程师  来自诺和诺德中国质量控制主管杜红梅对药品微生物实验室无菌检查技术的要求与风险控制进行了介绍。报告介绍了中国药典对无菌隔离器的要求,并讲述了无菌隔离器对环境的要求,以胰岛素产品为例,对比分析了欧洲药典、美国药典和中国药典无菌检查方法。杜红梅指出,对产品无菌检查风险评估主要是避免出现阳性或假阴性而导致放行受影响、产品报废、产品召回、给患者造成安全隐患等问题。指出,无菌检查风险评估的前提条件涉及到人员培训、隔离系统检验、培养基消毒、灭菌材料验证、样品储存及使用的方法文件是否获批等。报告题目:药品微生物实验室无菌检查技术的要求与风险控制报告人:杜红梅 诺和诺德中国质量控制主管  研讨会上,赛多利斯多位资深产品经理分享了符合药典的制药用水、制药实验室微生物检查与风险控制及快速水分测定仪在制药行业中应用的全面解决方案,受到与会者关注。  来自赛多利斯中国的高级产品经理张博钦分享了“合规分析的基础-复核药典要求的检验用水”报告,报告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合格的实验用水有助于降低风险、分析实验对试验用水的要求、纯水的等级划分及制备方法、DQ-确保正确选用纯水的第一步以及如何在分配环节保证纯水水质。指出,实验室用水涉及制药用原料、溶剂、试剂、清洁剂等,其合规是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可再现性及可溯源性的关键因素之一。水中微生物、有机物大小分子、无机物、颗粒物、溶解气体等不同杂质的性质决定其检测方法各不相同,按照中国药典对不同级别纯水的要求,液相色谱、TOC检查用水、离子色谱、ICP-AES、ICP-MS、常规分析等分析方法对纯水级别有不同要求。报告给出了实验用水的解决方案:实验室内有独立纯化系统制备超纯水、纯化设备自身应当配备复核规范的检测设备、拥有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具有用水数据记录等、纯化系统复核GMP及GLP标准并能够提供整机的认证服务(3Q认证)和后期检验服务。报告题目:合规分析的基础-复核药典要求的检验用水报告人:张博钦 赛多利斯中国的高级产品经理  赛多利斯资深称重产品经理孙小明分享了天平称量技术及设备选型技巧,指出,称量有绝对和相对两种评估方式,相对应的电子天平的精度选择有两个方向:误差绝对值和误差相对值确定的选择方法。报告中讲到,由于用户的多样性,通常需要作风险分析。称量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包括天平规格、环境影响、样品影响等,针对各类风险因素,孙小明在报告中给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报告题目:如何从法规、风险与需求出发编制URS和进行设备选型报告人:孙小明 赛多利斯资深称重产品经理  此外,赛多利斯两位资深产品专员分享了微生物检查与风险控制、快速水分测定仪在制药行业中应用的解决方案。 报告题目:制药实验室微生物检查与风险控制方案报告人:李振国 赛多利斯微检产品专员报告题目:快速水分测定仪在制药行业中控过程中的运用报告人:吴爱芳 赛多利斯水分仪产品专员  本次研讨会上,赛多利斯公司携最新Secura和Quintix系列半微量天平新产品举行北京地区用户见面会,与会专家为新产品揭幕。据悉,Secura和Quintix系列半微量天平于今年6月份在上海举行的第十五届CPHI会议上举行了盛大的发布会,详细产品介绍请见报道:赛多利斯发布新一代半微量天平——Secura和Quintix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50709/166562.shtml。Secura和Quintix系列半微量天平新产品揭幕
  • RAQSA’2018披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科技新成果
    8月23-24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主办的RAQSA’2018(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在福建厦门悦华酒店隆重召开。该研讨会旨在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价、预警防控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人员踊跃参会,共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科学与技术热点。 在研讨会上数十位专家学者披露了在风险快速筛查识别技术、风险消长变化及机理机制、风险评估方法模型及应用、农产品质量分析评价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RAQSA’2018 在福建厦门悦华酒店隆重召开 在研讨会的开幕仪式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汪飞杰、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院长翁启勇、中国农科院纪检组组长李杰人先后发表致辞,为研讨会的召开送上热情的祝福,同时强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重大意义,并展望了该领域未来的发展规划。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汪飞杰发表致辞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院长翁启勇发表致辞 中国农科院纪检组组长李杰人发表致辞 开幕式结束后,研讨会进入大会特邀报告环节。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沈建忠院士率先做了题为《农产品中危害因子检测现状及挑战》的报告,他首先概述了我国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现状以及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全球农产品安全事件,指出从农场到餐桌食品安全威胁无处不在。他在报告中分析了农产品中的危害因子的来源与常见的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因子以及我国农药、兽药的使用状况。他在报告的第二部分介绍了危害因子检测的现状,介绍并比较了现有的危害因子检测的技术,并特别指出了危害因子快速检测技术存在的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基质干扰等问题。他在报告的第三部分讲述了危害因子检测的挑战与趋势,其中详细介绍了定量确证检测技术与免疫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报告结束前,对于农产品中危害因子检测做出展望,指出确证分析仪器的小型化、软件智能化和非靶标筛选越来越重要;高性能抗体制备技术是热点,抗体进化技术发展受到重视;高效、简便、自动化样品处理技术是重点;新型标记材料和高效标记技术是重要发展方向;快速检测试剂与高通量、小型化仪器结合是发展趋势;检得快、检得多、检得准是追求的目标。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沈建忠院士做大会特邀报告 随后,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乔雄梧研究员做了题为《我国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及面临的风险评估问题探讨》的大会特邀报告,讲述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发展历程,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完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体系的若干建议。国家农业检测生物毒素基准实验室、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李培武研究员做了题为《农产品黄曲霉毒素污染检测与预警控制初步研究》的大会特邀报告,介绍了黄曲霉毒素污染危害,其团队在黄曲霉毒素污染检测领域所取得的多项重大技术与应用成果,并介绍了黄曲霉毒素风险成功预警的成绩,提出了黄曲霉毒素全程控制的思路。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乔雄梧研究员做大会特邀报告国家农业检测生物毒素基准实验室、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李培武研究员做大会特邀报告 岛津公司赞助并积极参与了此次研讨会,并披露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先进解决方案。在大会期间,岛津公司举办了“岛津质谱沙龙”,吸引到众多该领域的专家用户出席。在大会期间,岛津公司举办了“岛津质谱沙龙”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的殷桃女士主持“岛津质谱沙龙” 在“岛津质谱沙龙”上,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司晶经理做了题为《伴你领略原位分子分布可视化时代-成像质谱显微镜iMScope TRIO》的发表,她在发表中谈到,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时间飞行质谱成像技术(MALDI-TOF Imaging),作为直观反映组织器官中分子水平化合物的空间分布与变化的可视化方法,目前在农业和环境领域中也受到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关注。岛津的成像质谱显微镜(Imaging Mass Microscope, iMScope TRIO),前端是搭载高分辨光学显微镜的大气压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源(Atmospheric Pressure -MALDI),后端配置离子阱和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IT-TOF)。iMScope TRIO是光学与成像质谱分析完美融合的独有技术,拥有领先世界水平的5μm高空间分辨率,可进行高精度MSn结构解析,为未知物的结构解析提供丰富的碎片信息,为成像分析提供全新的工具,并提高研究水平。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司晶经理做沙龙发表 在“岛津质谱沙龙”上,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潘晨松博士做了题为《带你遇见精准测定新平台-高分辨率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LCMS-9030》的发表,他在发表中谈到,高分辨液质联用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LC-QTOF)对农残的高通量筛查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控制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基于准确的色谱保留时间,ppm级的质量准确度,真实同位素峰形和快速的MRM碎片离子检测,LC-QTOF农残高通量筛查具有可靠性高,灵敏,快速高通量的特点,同时具有未知物定性和数据溯源的能力。岛津LCMS-9030具有稳定性好,准确度高,灵敏度高和速度快等特点,非常适合于农残的高通量筛查。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潘晨松博士沙龙发表 在研讨会期间,岛津中国质谱中心的董静博士做了题为《药物残留成像质谱显微镜应用于新鲜辣椒中辣椒素类物质空间分布评价》墙报成果展示,该成果基于成像质谱显微镜(Imaging Mass Microscope, iMScope TRIO) 技术,建立了辣椒素类物质在其新鲜组织上的原位空间分布的研究方法。借助iMScope TRIO 前端搭载的高分辨光学显微镜,可以清晰的观察并定位到新鲜辣椒中的细微组织上,从而进行多点的质谱成像分析。后端配置离子阱和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IT-TOF),具有高质量分辨率的多级质谱分析功能,提供丰富的碎片信息,进一步验证辣椒素的结构。通过质谱成像技术,发现辣椒素类物质主要分布在包裹着辣椒籽的白色纤维上,其次才是辣椒籽本身,最后是辣椒的果肉部分。有效成分在新鲜植物中的空间定位分析,对于其不同种属的植物鉴定,品种改良,以及其食品安全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岛津中国质谱中心董静博士的墙报展示引起与会专家的关注岛津展台现场传真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农业部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名单
    为加快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我部依托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省级(含省)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性技术机构,经过广泛申报、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认定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等145家单位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具体承担授权主产区范围内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等工作。现将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农质发〔2014〕2号)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加快能力建设,并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中,按照行业归口,加强与所在地业务对口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汇报沟通与业务联系 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加强对业务对口的风险评估实验站的业务指导与技术服务。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于潇、胡桂仙、贺妍,电话:010-59193165、59192353、59193235,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   附件: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名单  实验站编号 所在省(区、市) 实验站依托单位(全称) 备注 FPZ001 北京市 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 FPZ002 北京市朝阳区植物保护检疫站 FPZ003 延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04 天津市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 侧重于生鲜乳及相关产品 FPZ005 天津市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侧重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 FPZ006 河北省 承德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FPZ007 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FPZ008 廊坊市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管理站 FPZ009 河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侧重于畜禽产品 FPZ010 沧州市畜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 FPZ011 邢台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 FPZ012 山西省 太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13 长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FPZ014 晋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15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FPZ016 包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17 通辽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FPZ018 阿荣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FPZ019 锡林郭勒盟农牧业科学研究所 FPZ020 辽宁省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侧重于水产品质量安全中环境因子及病源微生物 FPZ021 沈阳市农业监测总站 FPZ022 大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FPZ023 辽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FPZ024 朝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25 葫芦岛市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26 吉林省 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 FPZ027 梅河口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FPZ028 白城市洮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FPZ029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FPZ030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农垦乳品检测中心 侧重于生鲜乳及相关产品 FPZ031 哈尔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32 哈尔滨市兽药饲料监察所 FPZ033 大庆市绿色农产品监测中心 FPZ034 上海市 上海市水产研究所 FPZ035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FPZ036 上海市金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FPZ037 上海市松江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FPZ038 崇明县食用农产品监测中心 FPZ039 江苏省 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FPZ040 常州大学 侧重于农产品收贮运环节 FPZ041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42 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FPZ043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FPZ044 泰州市农林畜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FPZ045 浙江省 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FPZ046湖州市农畜水产品检测中心 FPZ047 浙江中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FPZ048 丽水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FPZ049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FPZ050 宁波市渔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FPZ051 安徽省 阜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52 宿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FPZ053 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54 福建省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FPZ055 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56 漳州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 FPZ057 江西省 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侧重于生鲜乳及相关产品 FPZ058 南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59 萍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60 九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61 赣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FPZ062 山东省 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FPZ063 济南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FPZ064 济南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65 青岛市饲料兽药检测站 FPZ066 山东省潍坊市农业科学院 FPZ067 潍坊市畜牧检测中心 侧重于生鲜乳及相关产品 FPZ068 济宁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FPZ069 济宁市渔业监测站 FPZ070 泰安市岱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FPZ071 临沂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FPZ072 河南省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侧重于&ldquo 三品一标&rdquo 产品和收贮运环节 FPZ073 郑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 FPZ074 开封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FPZ075 鹤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 FPZ076 漯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77 漯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 FPZ078 三门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79 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FPZ080 济源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FPZ081 湖北省 武汉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 FPZ082 黄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FPZ083 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FPZ084 孝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FPZ085 荆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