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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作相关的资讯

  • 质检总局: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的部署,提高质检系统推动全社会参与质量工作的能力和有效性,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要达到5大目标,即不断提升质检工作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履行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 促进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合作,形成紧密衔接、协调配合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 促进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提升质量和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方案》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从4方面着手,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   第一,要依靠地方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质量兴省、质量兴市活动 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研究建立宏观质量评价指标 推动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 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第二,要联合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指导 加强对外贸易质量安全应对合作 加强具体工作的合作。   第三,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发挥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责任 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加强企业和产品质量监管 推动企业提升技术和标准水平 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 推动企业建立严格的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充分利用质检系统技术资源,在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圈、特色园区或中小企业密集区,搭建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 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促进企业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素质。   第四,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氛围 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积极参与质量工作,为提高质量建言献策 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协会、学会和专家学者的作用 积极推动质量管理科学的研究。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据国务院办公厅消息,为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办法》要求,考核结果为D级的,应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质量工作进行考核。   《办法》明确,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牵头,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考核要点见附件,相关考核指标及分值可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考核步骤如下:   (一)目标备案。每年6月30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确定下年度质量目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予以备案。   (二)自我评价。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于每年7月15日前将上年度本地区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自评报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三)实地核查。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   (四)综合考核。考核工作组根据各省(区、市)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及相关数据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核等级,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   (五)报批与通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有关方面对考核结果进行初步认定,并于9月底前报国务院。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办法》指出,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国家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   考核结果为D级的,应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整改不到位的,按职责分工由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约谈,必要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办法》同时明确,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在质量工作绩效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 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质量工作考核要点
  • 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策划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1月3日,科技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座谈会。   会上,科技司传达了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总结了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介绍了2014年质量品牌工作要点和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会代表介绍了本行业(单位)2013年质量品牌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并对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要点和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工业行业协会、部直属单位、中国质量协会、上海质量协会、中航301所等17个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文章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 国家质检总局召开“质量提升”工作座谈会
    国家质检总局召开“质量提升”工作座谈会   明年将着力提升质量管理效能   刘平均出席并讲话 张纲主持   12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质量提升”工作座谈会,通报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有关情况,听取了各行业协会、重点联系的中央企业今年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成效和对明年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工程师张纲主持会议。   刘平均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全国质检系统开展了“质量提升”活动,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指导明年的工作。针对明年的工作,他提出要在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质量提升”活动的基础上,把质量管理效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推进:在企业层面,要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确保质量安全 利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的一次检验合格率。在政府层面,要加快培育知名品牌,引导消费、规范市场、扩大出口,提高市场竞争力 加强质量风险监测与分析报告,确保质量安全 把质量指标列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建立质量诚信体系,提升全社会对质量安全的重视。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方面,要加强检测核心能力建设,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要加强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在联合行业和协会方面,要重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据了解,在“质量提升”活动中,质检总局突出重要活动载体作用,加大部门合作力度,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建立了中央企业重点联系制度,推动中央企业发挥“质量提升”骨干和带头引领作用。全国有21个省、区、市开展了质量兴(强)省活动,80%以上的市县开展了质量兴市活动,将质量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质量提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质检服务发展水平、科学监管水平和基础保障水平。   国资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8个行业协会,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16家中央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企业代表表示,质量是永恒的主题,企业应与全社会共同努力,不断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中国制造”在国际上的声誉和竞争力。
  •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于近日发布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p p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及“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部署安排,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2月7日&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strong /span /p p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全国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5%,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仍不容乐观。2017年,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p p    strong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strong /p p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源头防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重金属镉污染区耕地修复试点。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 /p p   2.加快标准制修订。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编制《加快完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7-2020年)》,新制修订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支持地方加强标准集成转化,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鼓励规模生产主体制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p p   3.推进按标生产。支持创建1万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畜禽屠宰加工标准化示范。引导各地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场(企业、合作社)、示范乡(镇)。推动“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千家万户走上绿色安全生产轨道。 /p p   4.稳步发展“三品一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新认证“三品”1万个,新登记“地标”150个,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开展多种形式营销促销、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p p    strong 二、全面强化执法监管 /strong /p p   5.开展专项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种植业上,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生产。畜牧兽医上,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坚决切断违法犯罪利益链条。渔业上,重点治理大菱鲆、乌鳢、鳜鱼等重点品种上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强违禁药物源头管控,积极推进健康养殖。 /p p   6.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督促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对普通散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实现监管工作县、乡、村三级全覆盖。 /p p   7.强化质量安全执法。出台《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工作规范,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实施检打联动机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查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 /p p   8.深化农资打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农村农资市场、互联网和果菜茶主产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假劣农资案件线索,及时督促地方立案查处。推动建立种子、农药、兽药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鼓励地方加快建设本地农资监管平台,探索建立执法奖励、假劣农资统一储存销毁制度。 /p p    strong 三、着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strong /p p   9.扎实开展风险监测。发挥部、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发现风险隐患。印发2017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分工协作,及时会商研判,共享监测结果。组织开展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按季度对全国150个大中城市的5大类产品110个品种94项参数进行监测。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和发布工作,督促问题突出地区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对例行监测没有覆盖的产品和质量安全指标开展专项监测。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探索组建监测数据中心。 /p p   10.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病原微生物及生物毒素、收贮运防腐保鲜添加剂使用、产地环境污染等重点环节和因子,跟进开展摸底排查和专项评估,提出风险预警、过程管控和标准制修订建议。建立风险评估动态信息报送制度。推动各地启动风险评估专项,结合区域特色产业逐个品种开展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全程管控方案。 /p p    strong 四、继续深化质量安全县创建 /strong /p p   11.巩固创建成果。将首批10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带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办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充分展示创建成效。 /p p   12.扩大创建范围。修订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确定第二批200个创建试点单位。加强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宣传培训,督促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制度机制,实施全程监管。鼓励各地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配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开好“双安双创”现场会。 /p p    strong 五、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strong /p p   13.强化平台建设应用。加快应用软件开发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确保上线运行。完善追溯管理核心功能,扩充监测、执法等业务模块,建设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p p   14.制定追溯规范和技术标准。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追溯要求,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制定发布农产品分类、编码标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8项关键标准,统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规范。 /p p   15.开展追溯平台试运行。选择有条件的省份,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重点,优先在苹果、茶叶、生猪、生鲜乳、大菱鲆等农产品上开展试运行,不断完善优化平台功能及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各地区已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平台间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 /p p    strong 六、切实强化应急处置 /strong /p p   16.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继续开展全天候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编发舆情信息。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处置问题隐患,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反应迅捷、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产地与销地之间的协调配合。 /p p   17.加强风险交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做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换届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组织专家撰写科普文章,编制科普图书、画册、网页和动画视频,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科普解读。对各类谣言、传言或不实信息,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及时发声辟谣,会同有关部门对造谣传谣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p p    strong 七、加快健全监管体系 /strong /p p   18.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推动“菜篮子”大县健全完善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特岗计划”等方式为乡镇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配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p p   19.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督促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5个配套文件,推进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加强农业质检机构运行管理督导检查,实现飞行检查常态化。推进市、县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部门检测机构整合。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p p   20.提高监管能力。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重点,加大县域内追溯点、乡镇监管标准化站和执法能力建设力度。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监管培训班,开展比武练兵和应急演练。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技能培训认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内容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牧渔业大县农业局长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培训课程,全年培训100万人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战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研究和高效低残留农兽药研发。 /p p    strong 八、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strong /p p   21.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的制度机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评价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 /p p   22.健全监管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完善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衔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开展重大问题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p p   2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安信用”平台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及时归集和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出台《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制定农资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支持地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鼓励种子、农药、兽药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 /p p   24.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新闻采访、署名文章等形式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部主题日、农产品质量安全论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闻媒体专题培训班。 /p p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勤政廉政,务实肯干,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一流的业绩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良好形象。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政策解读: /strong /span /p p   通过对《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通知的分析,发现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主要集中在了执法监管、监测评估和体系建设和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2015-2020年)》,通知要求2015-2020年期间,要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编制《加快完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7-2020年)》,新制修订兽药残留标准100项。 /p
  •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发布
    p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坚决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这个主题,制定和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坚持质量第一,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p p   一、坚持“产出来”,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 /p p   坚持推行按标生产,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和生产源头管控,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p p   (一)编制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全力配合做好质量兴农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推进路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质量兴农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深入落实农业部关于“农业质量年”工作的部署,着力推进质量兴农八大行动。 /p p   (二)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按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全面清理我部制定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重点制定蔬菜水果和特色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畜禽屠宰、饲料卫生安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布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和2018年版农药残留最大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其他行业标准200项。制定农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对已列入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实施督导检查。启动开展农产品品质、营养标准的研制。制定《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和《进口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指南》,编制《加快完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8—2025年)》。鼓励和规范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农业团体标准。 /p p   (三)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强农业资源养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推进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修复治理试点,分区域分品种进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p p   (四)严格生产过程管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加快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物。 /p p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标准推广和使用指导,大力宣传培训农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加快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帐。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GAP、HACCP等)生产基地创建示范工程。对标准化生产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指数评价。将是否按标生产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率先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鼓励开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把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高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认定的重要指标,在重点产区集中打造一批生态良好、技术成熟、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使之发展成为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的示范窗口。 /p p   (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发挥科研院校和专家团队作用,落实《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规划(2018—2030年)》,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急需的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在产地污染修复治理、绿色防控、风险评估、营养功能品质评价、质量追溯、智慧监管、检验检测等技术和设备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高效低毒经济的替代农药、兽药研发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安全生产技术和模式。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施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营养品质影响研究评价,实施减化肥、减农药、减兽用抗菌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包括免用)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开展安全优质、绿色生态农业投入品新品种新技术评价、展览展示与示范推广工作,开展全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防腐保鲜科学研究、质量评价、展览展示与示范推广。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强质量安全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推动“健康中国2030”“国民营养计划”实施。积极开展国际食品法典和官方评议工作。修改农业部官方评议工作方案,制定农业部官方评议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增加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 /p p   二、坚持“管出来”,着力加强监督执法 /p p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围绕薄弱环节、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p p   (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问题链”管理,建立暗查暗访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及时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推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强化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的微信公众号、热线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争取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奖金,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 /p p   (八)强化投入品监管。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逐步淘汰禁用高毒农药。严格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全面实施《全国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方案(2015—2020)》和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全面、系统开展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整治工作。继续实施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追溯管理,防止滥用、乱用和误用。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在3.15期间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对农业部门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曝光,对办案人员进行表扬奖励。推动建立农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 /p p   (九)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印发《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监测结果信息会商分析和共享。调整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专项监测计划,重点增加农药和兽用抗菌药等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按季度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对全国150个大中城市基地和市场的5大类产品110个品种122项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参数进行监测。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发布和预警工作,督促问题突出地区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对例行监测没有覆盖的产品和质量安全指标开展专项监测。进一步明确各级监测功能定位,发挥部、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作用。实施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结合追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直报,部省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共享。 /p p   (十)强化风险评估排查。以影响农业产业发展、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社会高度关切的农产品和风险因子为重点,开展粮油生物毒素、蔬菜农药残留、畜禽抗菌药、水产违禁药物等15大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风险排查和验证评估,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针对重点品种构建风险防控策略,指导地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基地,在规范用药、绿色生产、品质提升等方面重点发力,做到因品施策、精准防控。启动农产品品质、营养、风味监测计划制定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营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p p   (十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制定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对地方查处工作实施督办。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做到“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 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 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 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 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剖析案件原因,追根溯源,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p p   (十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抓紧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全国一盘棋的机制,力求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壮大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质量安全岗位科学家,调整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贴近产业、贴近消费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p p   (十三)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贯彻落实2017年北京“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举办安全县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扩大质量安全县优质绿色农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安全县金字招牌作用。组织开展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中期核查,督促创建单位加大创建力度,适时命名第二批215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强化示范推广,总结安全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模式,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组织多种形式的县域间学习交流活动,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修订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制定群众满意度测评规范,推动创建活动更加科学、规范。将农产品追溯与安全县创建结合,并作为新命名安全县的条件,已命名的安全县应在一年内达到上述要求,逾期不达标者摘牌。配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开好“双安双创”现场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省(市)为单位整建制创建。 /p p   (十四)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省已有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有效对接和融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标准,加快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农产品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推荐、“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挂钩,率先将“三品一标”企业和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以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管理。选择10个省开展追溯试点,检验平台的功能设置、业务流程和运行机制,强化部省追溯平台对接。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通过设置追溯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增加追溯产品消费,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的积极性。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强与食药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卡制度。 /p p   (十五)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的支持,力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工作列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提出立足新时期、着眼长远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明确立足安全、提升质量、加强基层监管能力的措施,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年底前报国务院法制办。 /p p   三、坚持“树起来”,着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含金量 /p p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为农产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组合供应链,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号召力和竞争力,让绿色优质成为我国食用农产品的金字招牌,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p p   (十六)加强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按照“稍有不合、坚决不批,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的要求,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核认证,提升发展质量,防范风险隐患。发挥系统优势,着力提升中绿华夏有机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扎实做好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强化淘汰退出机制,确保标志许可和认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p p   (十七)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修改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强化申报工作审核把关和质量管理。认真做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和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工作。继续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产品专展工作。开展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管理、保护及宣传工作,带动区域品牌打造和产业培育,更好地促进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 /p p   (十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举办2018年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重点在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选好典型,交流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各地提高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p p   (十九)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调整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无公害农产品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标志式样、统一证书编号、统一检验机构布局“四统一”,遵循频道不换、放而不乱、程序简化、重心下移的原则,在改革过渡期内,先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合格证合二为一,统一下放由省级农业部门相关机构承担。加强对地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协调指导。 /p p   四、坚持“讲出来”,着力强化宣传引导 /p p   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树立我国农产品安全优质放心的形象。 /p p   (二十)加强科普宣传树立消费信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万里行系列活动。让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依托相关技术优势单位,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开展常态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技术培训和展览展示。开通“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建立联合宣传、科普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及相关辟谣机构的合作,构建谣言处理数据库,对公众关注、反复出现的谣言进行分类解读,做到及时有效识别谣言,快速果断破除谣言,营造风清气正、安心放心的舆论环境。 /p p   (二十一)加强绿色食品宣传。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绿色食品进社区、媒体记者进企业等集中宣传活动。指导、鼓励、支持各地加大绿色食品形象宣传,以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为平台,以车站、港口、机场、高速公路广告牌为节点,开展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宣传,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提升绿色食品的知名度、美誉度,让绿色食品标志形象深入人心,发展理念广为传播,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力争让绿色食品品牌家喻户晓。 /p p   (二十二)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推介。举办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在绿博会集中亮相、共同推介。办好区域性绿博会、推介会、产销对接活动,借助展会平台,扩大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影响力。支持办好工行融e购等优质电商平台,帮助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拓展市场,鼓励、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柜、专营店建设,为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搭建营销平台,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形成。按品类遴选部分品牌价值较高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在有关平台集中展示推介,选择部分品种启动建立名特优新农产品独特营养品质数据库。发挥“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门槛作用,开展2018年度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记录入工作,优化升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系统。探索开展低碳环保、绿色优质、经济实用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科学研究、筛选评价、展览展示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设计研发、比对评价和宣传推广工作。 /p p   (二十三)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提高生产者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强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和信心。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的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建立信用档案。延伸农安信用平台,推进部本级与各省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大力弘扬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选择。 /p p   五、坚持“强起来”,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p p   坚持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围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造就一支“脑要勤、脚要勤、嘴要勤、手要勤 有情怀、有本领、有担当、有作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p p   (二十四)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出台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推动各地按照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加强乡镇监管机构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督促指导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农业投入品筛查选型、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导巡查、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工作。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和追溯点建设,鼓励基层监管机构采用“花钱买服务”的方式雇佣监管人员。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人员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现基层监管能力由弱到强的转变。 /p p   (二十五)加强农业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组织开展部县质检机构结对帮扶“双百”活动,择优选择100家部级质检机构一对一帮扶县级质检站开展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双认证”,提升检测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检测机构作用。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运行条件、检测资质、认证参数、检测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使国家投资建设的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有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调查、取样速测和样品前处理及基本的定量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能力校准活动,并及时公布、反馈能力验证和校准结果。强化农业质检机构证后监管,组织开展质检机构飞行检查。探索建立质检机构诚信档案和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国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扩大能力验证覆盖面。加快《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做好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认定工作。确定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实训基地,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职称评审渠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作用。 /p p   (二十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弘扬“红船精神”,以党建促作风转变、以优良作风促业务发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学习”,强化全系统学习交流。加强和改进基层调研工作,做好基层信息统计报送。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加强延伸绩效考核和财务项目绩效等各类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树立勤政廉洁的行风政风,狠抓工作落实,做到部署的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p p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只争朝夕,扎实肯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p
  • 工信部部署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
    4月26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通知》明确了九项重点任务,包括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实施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行动、深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工具与方法运用、提高制造业产品可靠性水平、提升制造业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提高质量公共服务效能、推动重点行业质量提升、加快推进工业品牌培育和持续提升“中国制造”品牌形象。其中特别提到,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推动实施可靠性“筑基工程”和“倍增计划”,加强关键基础材料、基础工艺攻关,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促进整机装备可靠性关键指标提升。《通知》部署了四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策划、加大资源投入、抓好工作宣传和强化组织落实。政策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 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工作会在郑州召开
    曾被评为中国名牌的“三鹿奶粉”,成为阻碍重启中国名牌评选的一大障碍(资料图片)   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工作会议昨日召开,会议透露全国质量工作多项重大走向:计划每半年向国务院提交全国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建立宏观质量水平评价体系考核地方政府、研究并重新启动中国名牌战略、整顿质检系统官方检测机构提升检测水平……   质检系统将每半年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统计部门每年都有统计公报,财政部门也都有财政收入的详细数据,制作和掌握这些数据,目的是为了了解经济和财务状况。   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没有建立过宏观的质量分析报告,来详细、整体描述我国的质量状况,从而研究分析质量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   昨天的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介绍,质检部门去年向国务院提交了第一份“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但这份报告的很多内容,都缺乏数据支撑。   换言之,这样一份报告,显然连质检系统自身都难以满意。   张纲说:“如果发改部门说不清宏观经济状况,这个部门叫什么部门?如果财政部门说不清中国的财政收入状况,这个部门叫什么部门?如果质量部门说不清全国的质量状况,又该叫什么部门?”   为了全面把握中国的质量状况,把有些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系统性的、潜规则的、大面积的质量安全事故”,今年,质检系统将建立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国家质检总局每季度都将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每半年向国务院提交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质量评价体系”纳入统计公报 这还是考核地方政府的指标   会议还透露,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加快建立宏观质量水平评价体系。   这是一个怎样的体系?   据了解,这是一个关于质量的指标,就如同GDP是一个数量的指标一样。在此前的3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直在追求数量的积累,于是GDP几乎无人不知。然而近年来,国家不断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所以或许,这个以考核质量水平为目的的指标,将成为下一个30年的“新明星”。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昨日透露,质检总局正在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并且还要加强这种合作,以期将这个质量评价体系纳入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如此,在这个指标做出来之后,质检总局还将提议国务院把它列入政府考核指标——其目的,就是矫正以前的唯GDP论。   刘平均介绍,目前该体系正在抓紧研究中,争取上半年有个“初步意见”,然后会选择几个省率先开展试点。   中国名牌战略还会重新启动 将更多倾听消费者声音   众所周知,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接连发布公告,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去年,河南省又重新启动了名牌战略,并重新修订了《河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准则》,重新开启对河南名牌的认定。   像河南一样,国内不少省市也都重新启动地方名牌的推选。如今,各地已经相继推进,为何国家质检总局层面一直没有动静?   然而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昨日透露,全国层面上,还一直在研究,一直没有重新启动中国名牌战略工作。   业内专家评述道:因为国家质检总局一直担心,如果重启之后,在众多中国名牌中一旦再次出现一两个“三鹿奶粉”一样的产品,那就麻烦了。   所以,国家质检总局称,中国名牌的评选机制一定要改变、创新。据透露,目前达成两点共识:其一是中国名牌要在市场竞争中产生,要得到消费者认可;其二是食品类产品暂时不能进行评选。
  • 石化行业质量标准化工作驶入“快车道”
    据中化新网记者刘冰逸报道,“十四五”以来,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准化工作驶入“快车道”,相关成果收获丰硕,累计评选优秀企业故事378件、发布团标300余项、研制标准841项、表彰优秀质量管理成果1078项。这是11月15~16日,记者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昆明召开的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质量标准化大会上了解到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介绍说,“十四五”以来,行业在标准建设、质量标准化活动、品牌建设、质量基础和保障能力建设、加强调查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统筹规划标准建设。石化联合会编制的《石油和化工行业“十四五”标准化发展指南》进一步完善了行业标准的顶层设计,并提出绿色制造、化工新材料标准建设计划,现已有拟制定标准项目3200多项 立项团标600余项、发布团标300余项,其中16项获评工信部“百项团标示范应用项目” 上报标准计划1153项、完成研制标准841项,其中涉及产业链保障、新材料、绿色低碳、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标准数量的占比均超过93% 主导完成国际标准41项、在研国际标准34项,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85%。二是持续推进质量标准化活动。行业累计表彰优秀质量管理成果1078项 评选出70余家“企标领跑者” 3个典型经验被确定为全国质量标杆。三是持续推进品牌建设。行业累计评选出优秀品牌故事378件 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企业的品牌价值较“十四五”初期明显增长 2022年共有19个企业(项目)入选第七届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名单,居所有行业之首。四是质量基础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行业内的获批立项计量技术规范计划52项,完成报批68项 提出150余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制计划,获批立项120余项,完成8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制。五是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深入。行业累计完成科研项目39项、在研科研项目25项,共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2项。据悉,目前石化联合会正在为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奖的评选做准备,并积极参与制定《塑料再生塑料第1部分:通则》等国家标准。本次会议还表彰了《绿色产品评价轮胎》等2023年度优秀标准项目30项,《海上稠油热采之路》等优秀企业品牌故事120件。
  • 仪电物光专注于糖业质量安全 --参加第30届全国糖业质量工作大会
    一个为食品行业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的大会、一个聆听食安主管部门思路的大会、一个共同构建良好运行秩序的大会、一个助推实行标准化检测的大会、一个彰显企业精华感受业界荣耀与努力的大会。由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制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的第30届全国糖业质量工作大会于2018年7月31日—8月3日在重庆富力假日酒店召开,上海仪电物理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作为30余年的紧密合作伙伴受邀参加了此次糖业盛会。 会议期间上海仪电物光展示了SGW® -533全自动(高速)旋光仪(自动糖量计)、WYA-ZT(恒温)自动阿贝折射仪、WJL-901糖浆结晶分析仪(糖膏砂粒结晶效果分析仪)等糖业专业仪器,向与会代表提供了(上海仪电物光糖业专用仪器—制糖行业检测解决方案)产品资料。 来自全国糖业领域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大型生产企业、仪器制造商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近400位代表参加了第30届全国糖业质量工作大会。对上海仪电物光为糖业研发的WJL-901糖浆结晶分析仪(糖膏砂粒结晶效果分析仪)颇为关注,仔细了解仪器性能、使用操作,询问使用效果,认为该仪器通过对提取蔗糖结晶颗粒的粒度与形状特征参数的测量,能达到多快好省地进行生产,把糖浆中的糖分煮炼成产品糖,以达到高产、低消耗的目的,从而为将来蔗糖煮糖环节实现自动化生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对上海仪电物理光学仪器有限公司30余年来一如既往倾心、精心、专心提高糖业检测水平而深表谢意。更希望上海仪电物光研发更多更好的糖业检测仪器为糖业质量安全服务。
  • 多部门联合成立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
    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在京召开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第一次协调小组会议。会议宣布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审议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相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协调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协调小组副组长、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晓康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乳制品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均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陈啸宏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要求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对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清理的规定,他强调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食品贸易利益的需要。陈啸宏同志回顾了近几年来乳品标准工作中的工作经验并分析了目前乳品标准体系存在的不足,希望在此次工作中予以研究和完善。陈晓华同志强调三鹿奶粉事件,不仅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使乳品产业蒙受了重大损失。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应针对乳品监管体系薄弱环节,在科学借鉴国际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尽快完善。孙晓康同志表示,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责任重、任务量大,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方法完成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履行标准工作程序,确保标准的严肃性。   据介绍,为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卫生部牵头,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将共同开展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现在起到2009年2月。主要工作是调查和分析现行乳品标准存在的问题,参照国际标准的框架和原则,拟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制修订原则 第二个阶段为制修订标准阶段,时间为2009年2月-5月 第三阶段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时间为6月-7月,包括社会征求意见和世贸组织成员征求意见 第四阶段为标准批准程序,时间为2009年8月-9月。   与会人员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对科学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各部门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顺利完成。
  • 解读王勇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奋发进取 开拓创新 努力推动质检工作迈上新台阶   ——解读王勇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带来可喜变化   2009年,全国质检系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通过广泛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国有65万家企业参与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有14个省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全年新增5个 有2024个市(县)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全年新增409个。21个省(区、市)设立了政府质量奖。有17个省以政府名义召开了质量兴省、标准化等质检工作专项会议。   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营造了质量工作良好氛围,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得到了落实,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年没有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我国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地质检部门在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促进了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更加关注质量安全,社会各界更加支持质量监管,质量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据了解,一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各单位都成立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质检总局加强了对全系统的指导和督查,有力推动了各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开展。同时,质检总局加强与国资委、工信部、商务部等10个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联络员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开展了16项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工作。各地两局也都切实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有关活动,通过部门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   一年来,质检总局部署了33项重大活动,确定了119项重点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组织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加快重要标准制修订速度,加强计量和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开展国外技术性措施专题研讨,出台服务外贸稳定发展的10条措施,加大服务企业发展的力度,推进质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举办了质量高层论坛、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论坛、网上系列在线访谈等主题活动,取到了良好效果。   为了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质检系统加强与新闻媒体的紧密合作,开辟宣传专栏5300多个,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报道8700多次、系列专题访谈6700多次,地方媒体报道9.1万次。全系统广泛组织了质量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2万多次,发放资料1000多万份,104万人参加了质检总局举办的“质量知识竞赛”。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5654家企业的604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被注销 127家违规出口食品企业列入违规名单并上网公布   从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获悉,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质检系统以“四查、四建、四落实”为主要内容,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009年,全国共有5654家违规企业的604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被注销,127家违规出口食品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上网公布。   质检总局局长王勇说,一年来,全国质检系统认真查找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监管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07万家(次),发现并督促生产者整改问题14万个。针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区域性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4.3万起,查获货值6.5亿元。同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清查10640家出口食品企业,注销706家、暂停361家企业相关资质,出口食品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监管,共检出并依法处理了85个国家和地区33类、9755批次不合格食品。   一年来,全国质检系统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妥善应对和处理食品安全突发性问题。质检总局建立了定期分析例会制度,对70种食品、172个项目、14000多个样品组织开展了风险监测,对83类、536种指标、4.6万批次的进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实施风险监控。经过努力,促进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效改善,全年没有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特种设备事故继续保持稳定下降态势   全国万台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低于控制考核指标   2009年,全国质检系统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国万台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低于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继续保持稳定下降态势。   据介绍,2009年,全国质检系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共排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23万家,检查设备62.9万台,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6万个,已督促整改7.8万个。   对于今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提出,要以使用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方式,开展设备和企业分类监管试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促进节能降耗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稳妥地推进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检验资源配置,实现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区域内检验资源共享。   2009年打了一场漂亮的疫情疫病阻击战   各口岸查验入境人员1.1亿人次   2009年,全国质检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把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作为压倒一切的突出任务,全力以赴,采取一系列从严从紧从细的检疫措施,严防疫情传入。   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质检总局局长王勇说,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后,全国质检系统迅速行动,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进入防控应急状态。采取八项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口岸、重点途径和重点环节的防控,防范疫情通过动物及其产品传播,并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口岸检疫防控措施。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珠海、福建、厦门、辽宁、山东等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人手紧缺、入境人员多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尽职尽责,严格口岸查验。全系统团结一心,互相支持,紧急抽调4000多人赴口岸一线协助开展工作。   检验检疫部门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口岸组组长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安、海关、卫生、农业、铁道、交通、民航、旅游等有关部门落实联防联控各项工作措施。截至12月31日,各口岸查验入境人员1.1亿人次,发现发热或有症状人员2.3万人次,口岸截获的患者占输入性病例的45%左右。口岸防控工作始终有序、有力、有效,为延缓疫情传入扩散、削低流行高峰、降低疫情对内危害性冲击以及药品准备、疫苗生产争取了时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再上台阶   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达4.6万家   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指出,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有效性大大提高。通过改革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适时调整法检目录,对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实施以企业质量信用、产品风险分级为基础的分类管理,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检验监管的有效性。实施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初步建立了进出口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加强重点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全年检出不合格进出境货物1.4亿批,批次不合格率达0.76%。推进电子检验检疫建设,上线运行电子检验检疫应用系统28个,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达4.6万家。   同时,边贸和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进一步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边境贸易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黑龙江、广西等检验检疫局加强对边贸商品质量的监管,浙江检验检疫局对出口小商品质量安全实施区域化管理。在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方面,完善通关单联网核查机制,发挥口岸“一机两屏”的作用,防范假冒伪劣商品出口和逃漏检行为。   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措施得力   980多项措施服务“一揽子计划”   记者从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围绕中央提出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980多项服务措施,积极服务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揽子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产业振兴。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指出,一年来,全国质检系统采取一系列举措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其中,优先安排产业振兴急需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803项 积极推动节能认证等工作,指导千家重点企业落实节能降耗措施 提高水泥、钢筋等生产准入门槛,对217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不予许可,促进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等落后工艺装备 采取检验检疫措施,促进原油、铁矿石、原木等资源性产品进口,加严乳制品、肉类、大豆、油菜籽、棉花等重点敏感进口产品的监管。   同时,采取措施服务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质检总局制定了服务海西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的措施,加大了扶持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河北曹妃甸港区发展的力度,与8个省(市)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的质检机构建立了合作机制,开展定期磋商,加强协作配合。24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2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了质量状况分析。北京、上海、山东、黑龙江、广东、四川等地质检部门围绕花博会、世博会、全运会、大冬会、亚运会、西博会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质检服务。全系统共建立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566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947个,建成化肥等一批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促进了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提升质量水平,全系统广泛深入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状况,采取各种帮扶措施。例如,加大质量管理、原产地证优惠政策、检验检测等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计量能源审计、能效测试和特种设备等节能服务。江苏、湖南、河南、重庆、河北、云南、贵州等地质检部门通过开展专项服务行动,有针对性地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湖北、山西、安徽、天津、内蒙古、江西、青海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了减免检测费用等措施,浙江、辽宁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扎实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增强了企业发展的活力。   在服务外贸发展、稳定出口方面,质检总局扩大直通放行、绿色通道、出口免验的范围,全年新增绿色通道企业706家,实施直通放行的企业增至10000家,通关时间平均缩短1天以上。对新调入法检目录的商品实行宽限期制度,不收取检验费。继续对出口农产品减免收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收费降低30%,全年减免检验检疫收费约15亿元。利用优惠原产地证帮助出口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44.7亿美元。推广山东检验检疫局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全国共建立示范区108个。充分发挥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积极参加WTO贸易政策审议,认真做好通报咨询评议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发挥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推动认证结果采信和认证认可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检验检疫业务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外贸企业妥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组织22个国家32位驻华使节考察我出口企业,加强对外谈判和交涉,促进13个国家和地区解除对我30多种出口食品农产品的限制。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加强质检国际交流合作,配合高访9次,签署合作协议50份,参与9个自贸区协定谈判与执行。建立了海峡两岸标准化、认证认可、计量、检验、消费品安全及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框架。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创新涉台检验检疫工作机制,促进了两岸食品农产品贸易发展。   2010年全国认证认可工作明确思路   食品、农产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等领域成工作重点   记者从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将围绕低碳经济、十大产业调整振兴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大力加强食品、农产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等领域的认证工作,建立认证认可统计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努力推动认证认可多边和双边国际互认,积极服务贸易便利化。   2009年,我国认证认可工作不断加强。国家信息安全、食品农产品、节能环保和可再生能源认证取得突破,21家乳制品生产厂纳入乳制品认证试点计划。强制性产品认证从19大类132种扩展到23大类172种。2000多个行政部门、50多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认证或国家认可。同时,深入开展专项认证监督检查,重点对10家3C认证指定机构、67家指定实验室和139家认证企业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据介绍,2010年,我国还将强化各类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加快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继续开展认证市场整顿,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及时查处认证认可违规行为,完善认证市场退出和淘汰机制,加强认证人员执业资格和认证机构分类管理,提高认证认可工作质量。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推广监管试点经验,鼓励各地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联合开展认证执法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认证抽查与质量监督抽查、卫生注册备案与食品监督管理、实验室资质评定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等联动机制。充分利用部际联席会议平台,共同推动认证认可工作。   我国将建立新一代计量基标准体系   记者从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质检部门将加强以量子物理为基础的新一代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标准物质体系,推动国家计量基标准的国际等效和计量校准、测量能力的互认。   2009年,质检部门扎实开展计量工作,完成计量标准建标考核109项、计量标准复查考核457项 审查报批国家一级标准物质71种、二级标准物质425种。“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共检查计量器具236万台(件),免费为居民检测计量器具20余万次。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说,2010年,全国质检部门还将广泛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使民生计量惠及更多群众。推动能源计量中心建设,积极为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节能行业提供计量服务。加快建立能效评价制度,加强能效标识产品管理。加强重点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计量行为。   全国质检系统将探索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   “全系统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   王勇说,全系统要加快建立以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一是要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发挥其对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的作用,把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国家质检总局要总结省部合作成功经验,加强与各省(区、市)政府的沟通,加强条块合作,抓好《合作备忘录》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促进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三是要紧紧抓住企业,充分发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格遵守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诚信自律、守法生产,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四是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特别是要注重监管制度的创新,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口岸卫生检疫、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监管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努力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同时,要大力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王勇要求,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树立共同的价值理念,通过加强“融合、整合、联合”,加快大质检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合心、合力、合作的局面。一是促进队伍融合。加大各地两局干部交流和联合培训的力度。从今年起,每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检验检疫局拿出一个副局级和一到两个处级岗位,互派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增进了解,促进融合。各地两局要联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和谐、和睦的大质检文化氛围。二是加强资源整合。要加强技术机构建设的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整合,通过统一检测方法、推广先进检测技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认。三是实现工作联合。国家质检总局要加大职能整合力度,在进出口食品监管与国内食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进出口商品检验、质量管理与通关业务等方面,实施统筹管理,加强工作联合。各地两局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合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在质量状况分析、监督抽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验业务委托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系统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主动融入到质检工作大局之中。   质量管理体系在机关中全面推行   全国质检系统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自身建设不断得到加强。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机关和标准委、认监委机关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今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运行。2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和11个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规范机关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要求,2010年,全系统要高度重视机关建设,按照建设大质检文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团结融合,努力增强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整体效能。要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竞赛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大力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措施,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王勇说:“今年全系统都要在机关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岗位职责,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国家质检总局再出“惠企”新举措   1月7日,记者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国家质检总局新一年的工作部署中,将“惠企”二字放在了首要位置。其中包括:加大帮扶企业力度、大力推动企业品牌建设、促进企业对外贸易便利化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等让企业实实在在得实惠的新举措。   据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介绍,今年质检部门将把服务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运用质量监督抽查、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手段,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技术专家深入企业,查找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开展技术培训,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实现节能降耗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快建立面向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服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企业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为了服务对外贸易便利化,将进一步扩大出口企业绿色通道、直通放行范围,为优秀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完善口岸与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协作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产地检验、口岸出单”的出口通关模式和“口岸转检、属地报检”的进口通关模式,进一步减少中间验放环节。全面参与地方口岸电子平台建设,围绕口岸物流便利化建设,强化与港务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进一步加快以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积极探索录入申报方式改革,减少企业申报程序,提高验放效率。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提高原产地签证质量和效率。积极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证书核查机制,保障出口商品在国外顺利通关。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出口农产品、纺织品减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规模较大、质量长期稳定、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出口企业,采用验证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方式,减少重复检测和收费。加强对报检报验中介机构的监管,坚决防止借检验检疫之名搭车收费。推广口岸区域集中查验模式,减少企业中间作业费用。完善检疫处理单位管理办法,严格准入,规范收费。加强实验室检测管理,严禁违规强制检测。加强检验检疫与质量技术监督的协调配合,通过互认检测结果,降低收费总额。   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实施   记者从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质量安全信息资源,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机制。积极探索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与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联动机制,全面实施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指出,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要研究对不同产品、不同规模的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有效的办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据了解,2010年,全国质检系统将采取一系列举措认真履行质量综合管理职能,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推进质量振兴,努力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这些措施包括:制定质量发展规划。认真总结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的经验,分析质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抓紧起草质量发展纲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抓紧编制质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争取质检工作在国家和地方的规划中得到应有的体现。   推动质量兴省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将制定质量兴省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质量兴省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动质量兴省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争取各个省(区、市)都开展质量兴省工作,使开展质量兴市(县)工作的比例达到80%以上。已经开展质量兴省工作的省(区),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要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工夫,不断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扩大影响 还没有开展质量兴省工作的,各地质检部门将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和推进,积极推动质检兴省工作尽早开展。   建立完善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每季度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定期向国务院提交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各地两局也将定期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向地方政府提交分析报告。要进一步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与测评工作,抓紧研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和考核指标,力争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 环保部要求各地做好空气质量检测预警工作
    环境保护部1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努力减轻污染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今年1月1日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全国74个重点监测城市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发布PM2.5等监测数据,对于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知情权、防范污染危害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和气象预报分析,目前,我国华北、黄淮、江淮、江南等中东部地区出现的雾霾天气仍在持续,多地遭受严重污染,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通知要求各地:一要切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各地环保部门要建立特殊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的值班制度,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监测质量管理,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严格按新标准要求开展六项指标的监测;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三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并做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三阶段监测工作的准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二要加强部门会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向受影响区域的公众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三要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切实减轻污染影响。要根据污染级别,建立响应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动,切实减轻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不利影响。四要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在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在重点地区建立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制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域治污整体合力。五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保障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有序进行。我部将适时派出专家,指导各地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定和落实空气污染预警预案及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和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
  • 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规划》)已印发,这是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农业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和《规划》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重大意义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做出了一系列决策和部署,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这次《决定》和《规划》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要求,对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做好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指南。   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仍然存在,在一些地区、一些品种上还比较突出,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加上各方面对质量安全关注度越来越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决定》和《规划》确立了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总原则,明确了未来3-5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决定》和《规划》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干部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决定》和《规划》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根据《决定》和《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体系建设要求,对照农业部门的职能和职责进行认真梳理,细化各层级、各环节任务分工,实现目标明确、任务量化、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按照《决定》和《规划》的要求,把专项整顿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不懈地加以推动和实施,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专项整顿治理中,要强化摸底排查,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坚决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   种植业重点抓好禁限用高毒农药的治理,严厉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质量监管,严格登记审批,开展蔬菜用药调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组织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畜牧业要继续深化“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整治。会同有关部门严打“瘦肉精”源头,强化全程监管措施,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工作督导,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不断完善“瘦肉精”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生鲜乳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奶站和运输车监管,妥善应对奶业各类应急事件。积极推进兽药立法,加大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普法宣贯力度,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市大检查。根据国务院统筹部署,加强“病死猪”监管。渔业要抓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治理,加强问题排查和研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采取综合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部分地区、个别水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禁限用药替代药物的研究,推进生产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产地准出、质量安全追溯等试点工作。农资打假要集中力量查办和曝光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的大案要案。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监管   要紧紧围绕下半年重要节庆、重大活动和鲜活食用农产品集中上市的重点时段,突出生产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投入品监管,开展“秋冬种”时期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执法检查,强化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执法监管和农资物流配送监控,从投入品源头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结合生产技术指导和科技下乡,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扩大“三园两场”生产规模,提升“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整体示范,严格落实农兽药休药(间隔)期和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强化生产全程监管和督导巡查,及时化解和排除风险隐患。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强化产地准出检测和产销对接,加快推动建立蔬菜、肉类和淡水鱼等“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行农产品标识准出和生产档案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商务、工商等部门尽快建立与产地准出制度相配套的市场准入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入市销售。   要有计划地安排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对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危害因子实施专项评估,为专项整治、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强化“检打联动”,在农产品集中上市时节和重大节庆期间,组织对“菜篮子”产品实施专项监督抽查,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例行监测,切实做好会商研判,充分发挥国家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功能作用,科学指导生产,正确引导消费。   四、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决定》和《规划》对各级政府完善监管体系和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发改、编制、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强监管体系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既定的措施,确保年底前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要抓紧启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加快完善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工作条件。加强质检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全力推进地市级综合检测中心建设,加大对质检机构的考核认可,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好质检机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当前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食用农产品,抓紧制定和公布一批强制性质量安全限量标准和生产质量控制规范,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和标准化生产需要。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促进年活动,尽快争取启动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业公益性科技项目,积极推动设立现代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学科平台建设,着力用科技手段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五、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地方和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定期向社会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正面信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监督、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大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强化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质量控制技能。   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同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的工作方案,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我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贯彻落实《决定》和《规划》精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 七机构承接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上海、山东、安徽、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四川、广西等9省(区、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农业部蔬菜水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湖南省农药检定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为确保获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部中心决定对部分省(市、区)无公害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无公害农产品年度质量安全跟踪监测是证后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掌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落实依法监管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风险防范、践行科学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落实《2014年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跟踪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确保各项抽检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同配合。承担跟踪监测任务的各检测机构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衔接与沟通。有关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要在抽样检测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协作,并督促各受检单位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抽样工作,不得拒绝抽检,拒检产品按不合格对待。今年农业部例行监测或者省级监督抽检已抽检的产品,不宜再重复抽检。   三、客观公正,科学研判。有关检测机构要严格依照抽检程序要求,科学公正地开展抽样、检测、复检等工作,确保抽检过程的规范性和抽检结果的有效性,并按照方案的要求,及时上报抽检结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检测结果研判,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科学评估危害程度,合理提出防范措施。   在跟踪监测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监督处联系。联系人:温少辉、杨玲。电话:010-62133119 传真:010-62191445。
  • 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摘自支树平在2014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月6日,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在天津天宝会议中心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传达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并作报告,他要求,全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深入探索质检改革路,奋力实现质量强国梦,把中国特色质检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国务委员王勇关于质检工作的重要批示。会议指出,两个批示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质检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了质检工作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对新年度质检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给了质检系统巨大的鼓舞和及时有力的指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以此为动力,不断开创质检事业新局面。   支树平在报告中对2013年质检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表示,过去一年全国质检系统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部署,坚定不移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提供了质量保障。2013年围绕质量和效益中心,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围绕保障安全,监督管理和检验检疫进一步强化 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质检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围绕转变作风联系群众,“三个质检”建设进一步加强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促进了为民务实清廉。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新一届中央政府大力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对质检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了直接的要求。会议确定了今年全国质检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要求质检系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新年度质检工作。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要抓宣传发动,在推动质量共治上下功夫,推动政府、企业、全社会抓质量。要抓管理创新,在改善质量宏观管理上下功夫,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夯实质量发展基础。要抓提档升级,在提升质量发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重点产品质量、制造业质量和服务业质量提升。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保安全。在突出强调严格风险分析、严格准入制度、严格企业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严格执法打假、严格处置突发事件“六个严格”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消费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国门安全“三大安全”的监管。要更加注重安全风险的防控,全面建立口岸疫病疫情、进出口商品、国内产品风险监测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要更加注重监管制度的完善,加快完善分类监管、质量监督抽查、缺陷产品召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特殊区域检验检疫监管制度。要更加注重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和汽车产品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加大对不合格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力度。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促发展。要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努力净化市场环境,大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促进转型升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绿色低碳清洁发展、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区域发展发挥作用。要服务开放战略,提高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水平,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深化质检国际交流合作,服务“走出去”战略。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强质检。要强化理论政策研究,破解质检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要强化法治建设,抓好顶层设计,强化执行与监督。要强化科技创新,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加大科研力度,增强技术机构活力。要强化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和机关内部建设。   会议强调,党中央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冲锋号,质检改革也到了奋力攻坚的关键时刻,全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对于质监系统分级管理,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实事求是地制定和完善指导意见,建立分级管理后质监工作新秩序。对于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机制,要创新风险管理机制,创新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管理机制,创新目录外商品监管方式。对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总的思路是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基本到位。对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要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完善推荐性标准体系,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改革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对于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要健全覆盖所有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资源从分散到统筹、流程从脱节到衔接的转变。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创新和实行差别化、不同方式的管理体制机制、法人治理结构、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财政投入制度、监督管理机制等,真正体现分类管理。会议要求,质检系统要更加主动、更加团结、更加沉着、更加扎实、更加严格,牢牢抓住改革机遇,大胆革故鼎新、清除痼疾顽症,推动质检事业发展有所突破、不断前进。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和总局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过去一年质检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新一年度质检工作的整体安排、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任务要求。二要用科学的方法全面推进质检改革发展,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激活内力”与“借助外力”、“胆子要大”与“步子要稳”的关系。三要认真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努力维护好和谐稳定大局,切实保障好职工节日生活,认真落实好廉政各项规定。   会议还表彰了全国质检系统道德模范。质检总局党组成员,总师,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直属和副厅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质监局,以及总局各司局和在京直属挂靠单位主要负责人,总局部分老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有关部委的代表也受邀参加了会议。 文章转载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质检总局印发《2018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
    p 2018年,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质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加科学务实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着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提升质量发展总体水平,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水平,提升质检改革创新水平,提升质检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水平,开启质量强国建设新征程,进一步推进“三个转变”,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一、提升质量发展总体水平 /strong /span /p p (一)狠抓标准引领。推进全面标准化建设,以全面标准水平提升引领全面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聚焦重要产品、服务和产业、区域,增加个性化、高端化、高品质标准供给。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标准化+现代农业”,构建现代农业全生产链标准体系,强化农业标准化推广和服务。探索制定以产业扶贫为重点的精准扶贫标准,健全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节能等标准体系。扎实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对照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和支持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有效实施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建立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构建新兴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直通车”机制,加快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在行政许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保障、公共就业、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p p (二)狠抓质量管理。督促认证机构完成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换版,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模式宣讲和推广活动,打造和树立质量标杆。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质量信用水平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办好省部级干部建设质量强国专题研讨班和市(地)级领导干部建设质量强国专题研究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管理质量”的水平。 /p p (三)狠抓质量攻关。选取主打产业、主打产品,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重点推出一批质量攻关示范工程,联合各地各部门,抓住事关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产品,一个一个行业抓。深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大调研活动,制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计划,有针对性提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引导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加大质量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更加注重提升出口商品质量和附加值。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援助,加大质量培训和现场指导力度,落实中小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p p (四)狠抓质量创新。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着力推动质量与教育联盟建设,推动质量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倡导优质优价。建立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鼓励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强化企业的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围绕新业态发展,注重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生产流程、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再造,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法创新,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p p (五)狠抓品牌建设。研究制定品牌发展长期规划,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把生产经营能力和质量优势转化为自主品牌。探索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深入开展“品质电商”培育行动,扩大“三同”工程实施范围,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绿色、低碳、环保、节能的生态原产地产品,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实施优质服务创建工程,推动企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推进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检验检测认证品牌,打造一批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示范工程,扩大中国标准的品牌效应。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将各类质量安全示范区整合为质量提升示范区,放大质量品牌效应。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做好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及知名品牌发布工作,探索开展国际品牌展示展览,显著提升中国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二、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span /strong /p p (六)深入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突出儿童用品、家具等重点领域,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全面提升安全指标。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消费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无证生产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p p (七)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突出抽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具家装产品、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等日用消费品,智能家居、健康环保等新兴消费品,以及电子商务等消费热点领域,突出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电气安全、信息安全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指标。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加大抽查频次,加大曝光力度。参照国家监督抽查经费增长情况,各地质监局努力争取地方财政大幅增加监督抽查经费。 /p p (八)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聚焦重点产品、行业和地区,着力加强消费品执法打假,加强电商领域执法。全面应用12365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广泛搜集质量违法线索,研究破解违法“潜规则”,推进技术执法,健全执法督查制度,对质量问题较多的生产集聚区、案件多发区、媒体曝光区,组织开展区域整治,加强综合执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快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面纳入召回范围,加大缺陷调查和对企业的行政约谈力度,严厉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等行为。 /p p (九)服务健康中国战略,持续完善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病媒生物及重大传染病监测、国际旅行健康服务、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等体系,加快建立全球传染病疫情信息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积极推动卫生检疫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积极推动国际卫生港创建工作。推进卫生检疫关口前移,加强境外传染病监测哨点的全球化布局和常态化建设,统筹应对传染病和核生化涉恐事件等口岸非传统安全威胁。 /p p (十)服务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深化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及指定口岸建设,探索生态安全港建设,强化动植检岗位资质管理,加强国际动植物疫情实时跟踪和动态分析信息化管理,严格口岸查验和疫情防控,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公众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绿蕾”专项行动,强化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检疫监管。健全动植物疫情检测监测体系,完善进口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公布制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生物入侵。 /p p (十一)加强进口消费品、妇幼用品、机动车、医疗器械等敏感商品监管,加大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力度,扩大跨境电商监督抽查覆盖范围。持续开展“清风行动”,重点打击边贸互市、市场采购以及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品假冒伪劣行为。配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口,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加严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监管,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开展“口岸天平”行动,维护国家利益。 /p p (十二)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规范进口食品准入评估审查机制,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全面推动境外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加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进口食品源头监管和进口商责任落实。深化进口食品标签检验制度改革。完善和发展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规范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监管,推动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出台支持食品企业“走出去”的检验检疫措施。 /p p (十三)加快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进一步厘清各方责任边界,完善安全技术规范,推动行政许可改革和检验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的作用,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综合试点,推动构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继续推进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压力容器等典型设备质量水平,提升检验检测、电梯维保等服务水平。研究梳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关键因素,以电梯为突破口,加强研发、技改,提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方法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 /p p (十四)加强全面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事前预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好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监测点,建设统一的风险信息平台、风险评估中心,畅通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渠道,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主动报告风险信息,用足用好风险管理成果。加强航空、水运、公路、铁路和寄递物五类口岸检验检疫技术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质量安全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三、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水平 /strong /span /p p (十五)积极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深入研究、广泛宣传国际计量单位制量子变革,启动“量子计量变革优先传递计划”,加强量子计量和传感等先进测量技术、测量方法研究和应用,研究编制量子化变革时代的中国计量发展战略,开展计量基标准提升工程。加快国家标准物质管理和计量强制检定制度改革,加强民用水电气表等计量器具和量值溯源的法制管理,完善“互联网+计量”监管模式,推动仪器仪表产业高质量发展。 /p p (十六)加快建设国家新型标准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推进推荐性标准的结构优化和体系配套,支持有实力和影响力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市场急需、技术领先的团体标准,多措并举调动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总体水平,推动我国标准体系向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稳妥过渡。 /p p (十七)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强制性、自愿性认证供给质量,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协同化运作,建立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采信机制。持续推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引入市场化机制,进一步推动整合、改制,做优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p p (十八)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扎实组织实施NQI重点专项,积极谋划新的专项,撬动地方加大投入。推动中央、省、市、县四级质量基础设施的互联互动、共建共享。会同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推动质检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发挥质检总局军民融合领导小组作用,指导各地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质检领域军民融合顶层设计,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及规划中相关精神和任务,推动计量军民融合相关规划发布,推进质检军民融合相关重大示范工程的落实。 /p p (十九)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引导质量技术机构沉到生产一线,确保企业随时随地获得即用即有、可靠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加快培育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积极推进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区建设。 /p p (二十)创建“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打造质量服务综合体,推进质量基础设施的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和设备设施向全社会开放。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做到一个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一个对外服务窗口、一个质量信息平台、一个合格评定结果。 /p p (二十一)继续做好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推动纤维质量提升。主动发挥技术优势,服务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疫情疫病防控、残留监控。积极联合环保等部门,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开展锅炉节能环保监督检查。 /p p (二十二)搭建质量基础设施国际交流合作网络,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对接,积极实施《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促进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软联通。 /p p (二十三)积极实施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互认证书制度,推进国内外标准互认工程,在重点计量器具、食品农产品、消费品等领域拓展多双边互认范围,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 /p p (二十四)积极参加国家间高层对话,不断完善双边质检合作机制。做好第83届IEC大会筹备工作,办好第六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第三届中国-中东欧质检对话会、上海合作组织跨境动物疫病联合防控国际会议、第六届中美欧三方消费品安全峰会、2018年APEC食品安全论坛系列活动、2018年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I)杭州全会,会同联合国工发组织等国际组织举办质量基础设施圆桌会议。在国家自贸协定中编制好TBT和SPS章节,合理设计质检合作制度,实质性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工作。建立国际标准化孵化库、中国标准化海外应用数据库和主要产品性能指标国际标准对比数据库,推动我国更多关键技术成为国际标准。 /p p (二十五)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和企业建立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机制,整合优质资源和技术力量。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大数据中心,建立统一的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和技术服务平台,加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通报评议、研究解析及应对措施研发。加强检验检疫谈判交涉,妥善化解贸易摩擦,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倒逼作用,引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四、提升质检改革创新水平 /strong /span /p p (二十六)继续减少生产许可证实施范围。对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再进行深入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进一步取消生产许可的产品种类。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加强许可证取消后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度的衔接,研究提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度改革建议和方案,加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信息统计和查询。 /p p (二十七)全面简化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发证,逐步以电子生产许可证书替代纸质证书。全面推行“一企一证”,逐步实现“一证一号”。进一步扩大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地区和产品范围,全面推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取消发证机关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 /p p (二十八)加快改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抓紧修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注重统筹管理,实行国抽和省抽统一抽查计划、统一产品代码、统一抽查规范、统一工作程序、统一信息归集、统一结果处理。注重过程管理,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面实行“抽检分离”,加大市场买样力度,以公开招标方式遴选检验机构,推动视频监控技术应用。注重监管实效,定期公布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加大不合格产品曝光力度,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p p (二十九)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监测计划,实施分级分类预警,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全国一体化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国家级风险评估中心和验证评价实验室,设立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p p (三十)全面优化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以产品风险、企业诚信、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构建“风险分析+抽批检验+审单放行”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加强各级审单布控中心建设,优化审单作业流程,完善审单放行机制,提高审单放行工作质量。 /p p (三十一)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智慧监管和快速通关方面的作用。优化中国电子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抓紧建设智慧卫生检疫、智慧农产品食品监管、智慧工业品监管和智慧实验室管理4个子系统。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作用,全面推进从无纸化报检到无纸化通关全流程无纸化作业,建立符合业务管理实际的检验检疫通关效率评估体系。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 /p p (三十二)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把全国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重点,鼓励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配合有条件的省市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服务和保障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p p (三十三)推进质量认证制度改革。抓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推动“目录瘦身、简化程序、减轻负担”。积极推行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采用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广联盟认证形式,完善合格评定“工具箱”。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失信惩戒、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机制。优化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环境。健全市场化运行和政策保障机制,打破部门和行业垄断,推动认证结果互认通用。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对重点产业的支撑服务能力。 /p p (三十四)推进质检信息化改革发展。完善总局政务内网系统。向外延伸,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实现总局与中办国办、中央部委、地方党委政府网上办文办事功能;向内延伸,推动全系统综合行政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形成全系统行政办公和综合管理一体化。加速推进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系统建设。建设质检大数据中心,搭建公共服务门户、业务协同门户、移动应用门户(掌上质检),建立涵盖核心业务的应用平台,实现质量技术监督业务一体化管理。 /p p (三十五)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广浙江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推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免费公开,大幅提升标准制修订效率。深入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和监督。 /p p (三十六)深化法治质检建设。推进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加快质量促进法研究,做好“放管服”所涉规章修改。优化审批流程,精减许可材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和防范执法风险,加强法治监督。加强业务督察,防范检验检疫工作风险,促进依法行政。创新普法方式,强化法治保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各地质检两局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 /p p (三十七)深化科技质检建设。加强质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鼓励申报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项目,加快基础性、公益性、产业共性的质检关键技术研发,做好质检系统科研成果评定和推广转化工作。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规划建设和动态管理。加强质检科普工作。 /p p (三十八)深化和谐质检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质检文化建设。加强对外宣传和政务公开。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力度。推动质检智库建设。做好质检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基层质检业务指导和能力培训。狠抓体系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督查。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继续做好定点扶贫、协学会、工青妇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五、提升质检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水平 /strong /span /p p (三十九)坚持和加强党对质检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保障。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定期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各地质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汇报,积极作为,推动党委、政府切实把质量工作、质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推动成立党委政府领导挂帅的质量发展委员会或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建立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p p (四十)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思想保障。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带头组织研讨。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发挥总局党校的龙头带动作用,提高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p p (四十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组织保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建设坚强的战斗堡垒。突出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畅通民主渠道。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推动党建标准化和党建品牌的实践运用。强化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质检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协学会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p p (四十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着眼于质检事业长远发展,培养各方面人才,把对党忠诚、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心思和精力都在干事创业上的干部培养选拔出来。 /p p (四十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总局实施办法,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p p (四十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化作风和纪律保障。持续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注重标本兼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看住人盯住事,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的工作见诸日常。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视,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强化审计监督,加强“一审双查”,推动遵守财经法纪,切实防范风险。 /p p (四十五)扎实改进作风,强化作风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标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总局实施办法,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中办通知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质检系统存在的问题搞清搞透,把对策找准找实。进一步狠抓落实,更好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p p (四十六)总局、省局组织党员干部沉到基层,督导质量提升行动,通过抓典型、抓试点,以点带面,切实抓好中央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的落实。 /p
  •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1月10日,记者从在四川成都召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强化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全面提升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五大能力,推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讲话时说,2010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不动摇,在切实抓好农产品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稳中有升。按往年同期同口径统计,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8%、99.6%和96.7%,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 圆满完成了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安全保障工作,实现了农产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安全可靠的工作目标。   据陈晓华介绍,“十一五”期间,国家相继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与之相配套法规和规章,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农业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初步构建 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一期规划,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 深入推进执法监管,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全面启动了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三品一标”认证总数超过8万个,认定产地已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认证农产品也已占到商品总量的30%。“十一五”为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陈晓华指出,“十二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寻求发展和突破的重要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联度越来越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必须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强化监管,提升水平,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陈晓华强调,“十二五”期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消除隐患保安全就是要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控制源头上水平就是要从生产入手,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健全体系强能力就是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管条件保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完善制度建机制就是要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制度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立足“防范风险保安全”,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一要全面加强执法监督,突出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时节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二要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大规模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和功能作用。三要重点强化应急处置,力争做到对突发事件预防要早、反应要快、处置要有力、后续要跟进,同时要根据风险预警和安全防范需要,加快启动风险评估工作。四要大力推动体系队伍建设,在充实强化省级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和条件的同时,抓紧向地县两级延伸,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省级完善、地市健全、县级建立”的目标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努力实现“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五要积极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尽快建立健全贯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全过程控制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检打联动”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六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突出抓能力、抓落实、抓作风、抓效能,不断提升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会议由农业部总经济师张玉香主持,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口厅(局、委、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管负责同志和处长,农业部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 中国气象局部署大气本底和温室气体观测业务质量提升工作
    8月22日,中国气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全国大气本底和温室气体观测业务质量提升工作。副局长曹晓钟出席。全面提升大气本底观测质量,是中国气象局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实施,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当前世界气象组织正在协调建设全球温室气体观测网,我国更有必要做好以大气本底观测为主的温室气体观测工作。会议强调,要推进落实大气本底观测高质量提升方案的各项任务,加强科学管理和数据质量评估,以更好地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大气本底观测站新站的建设,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强化温室气体观测质量动态评估,通过实施业务准入,增强国家温室气体观测网的管理效能;加强温室气体观测的业务能力建设,高标准开展标校工作;做好温室气体数据共享工作,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实施。2022年7月25日,中国气象局出台《大气本底观测业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我国全球大气本底站的观测质量处于全球同类站点先进水平,并制定148项大气本底观测业务质量提升任务。截至目前,新增大气本底站观测试验、温室气体观测及其装备计量检定等方面工作均进展顺利。
  • 了解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与优势
    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是一种小巧、便携式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为人们的生活和环境提供重要的监测和预警数据。本文将介绍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和优势。一、工作原理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通常由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控制部分组成。其中,传感器用于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数据采集系统将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系统中,数据处理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存储,控制部分则负责监测和控制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具体而言,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工作原理如下:1. 传感器:传感器是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核心部分,用于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传感器通常采用化学传感器或气相色谱传感器等,可以检测出苯、甲苯、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碳、颗粒物等有害物质。2. 数据采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将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电脑或手机等设备中,通常采用USB接口或蓝牙传输技术。数据可以通过各种数据管理软件进行存储和分析,以便人们随时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3. 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存储,通常采用各种数据分析软件进行建模和模拟,以便人们更加准确地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提供各种报告和图表,方便人们了解空气质量的详细信息。4. 控制部分:控制部分负责监测和控制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包括传感器的选择、更换、校准和检测等,以确保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优势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便携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小巧轻便,可以随时随地携带,方便人们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2. 高精度: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采用高精度的传感器和数据分析软件,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提供高精度的监测数据。3. 实时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可以实时监测空气质量,为人们提供及时的空气质量预警。4. 方便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数据可以通过各种数据管理软件进行存储和分析,方便人们了解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5. 可靠性: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采用高品质的传感器和可靠的控制技术,可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综上所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是一种小巧、便携式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为人们的生活和环境提供重要的监测和预警数据。
  • 质检总局印发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今后,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消费品的种类、企业和批次数要占总量50%以上 社会需求强烈、民意要求高的消费品将优先纳入监管计划 消费品生产企业将开展质量自我声明试点工作&hellip &hellip 日前,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多项&ldquo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强化处置为核心,以保障安全为底线&rdquo 的新举措。   作为今年全国质检系统聚焦的&ldquo 三大安全&rdquo 之首,消费品安全既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考验着质检工作的改革创新能力。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保障消费安全,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出发点,突出民生导向、底线思维、风险管理、多元共治4项原则。在民生导向上,要以消费者关注的产品为重点监管对象,以消费者热议的问题为重点监管内容,以消费者反映集中的诉求为重点监管方向 在底线思维上,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努力防止发生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 在风险管理上,要注重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建立健全风险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多元共治上,要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指导意见》要求质检系统通过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电子商务质量监管等10个方面来提升消费品安全水平,并提出了一系列让人眼前一亮的新办法,包括逐步建立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清单 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反溯监管机制 在监管工作中试行购买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 建立国内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 加快构建&ldquo 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rdquo 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 组织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ldquo 筑篱&rdquo 行动 加强消费品生产聚集区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对中小企业检验检测认证的便利化服务能力等。
  • 湖北省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列入2024年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为确保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如期完成,2月2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2024年成品油“双随机、一公开”省级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对象名单抽取仪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小勇出席活动并讲话。省局二级巡视员、质量监督处处长杨力通报了2023年全省成品油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布置了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成品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徐小勇指出,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列入我省十大民生项目,这是省委省政府顾大局、谋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战略,对更好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从近年来的监管情况看,我省成品油质量总体状况总体稳定,但同时成品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风险挑战,成品油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与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的追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提高认识,切实扛起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利剑作用,持续保持对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高压震慑态势,通过处置一批不合格产品,查处一批质量违法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质量违法案例,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实实在在、可感可及的幸福感。徐小勇要求,要严密组织,提高质效守牢质量安全底线。省局要加强工作调度,实时监测监督抽查进展情况;要落实监督抽查“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工作要求,建立抽样、检测、移送快速协同机制;要建立省级抽查结果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各地要以此专项抽查为契机,推动各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成品油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各技术机构要做好机构技术服务,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徐小勇强调,要多措并举,协作联动构建闭环。各地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质量问题和涉嫌违法线索,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违法企业信息及时提供给发改、经信、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发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提高专项抽查震慑力。加强行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加强行纪衔接。抽取仪式现场对全省4000余家加油站,按照25%比例随机抽取了1000家加油站作为省本级质量监督抽查对象。
  • 审议通过《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
    4月1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四项标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以下简称两项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会议指出,生态质量监测是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领域,是生态环境部门有效行使生态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的重要支撑。制定《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补齐生态保护监管短板弱项的有益探索,对推进环境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转型发展,更加精准、科学支撑生态保护修复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工作方案》发布实施后,要坚持监督监测定位,充分发挥遥感监测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协同做好生态质量遥感监测与地面监测、监测评价与质控,统筹推进全国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布局和监测样地布设,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和单位协作交流,充分调动资源与力量,建设好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网络与业务支撑体系。会议强调,四项标准分别规定了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方式、要求和主要内容,规范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设置唯一二维码标识的技术要求,明确了将生态环保新政策新要求纳入油气项目环评导则,强化了民用机场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等要求,对提高排污许可证质量,推动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做好重大油气项目环评保障,引领绿色机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四项标准发布实施后,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和实施跟踪工作,指导地方落实好质量核查技术规范要求,发挥好二维码标识信息化管理作用,做好重大油气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环评指导和环评服务,会同地方督促企业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清洁能源利用等生态环保措施,切实把绿色机场建设落到实处。会议指出,两项标准规范了河流、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填补了水生态监测与评价领域相关标准空白,对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支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监测标准宣贯解读,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要严格监测标准实施,提升全流程、各环节监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切实发挥监测标准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药监局部署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
    2012年9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加强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当前无菌药品生产的安全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并制定措施。   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有关规定,强化无菌保障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要做好1998年版GMP与新修订药品GMP贯彻实施的相互衔接工作。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和批量组织生产,保证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的平稳、有序 三要加强对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的分类指导,推动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进展。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无菌药品质量监管,采取了提高质量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实施电子监管等多项有效的监管措施。同时,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产品的监管和监测工作,对发现存在安全性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要求相关省局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责令企业召回问题产品、督促企业停产查找原因,防止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 上海仪迈参加全国糖业质量工作会议
    上海仪迈携10款糖业专用仪器隆重参加8月1日—4日在武汉铁路江城大酒店召开的第27届全国糖业质量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将由公司总经理做演讲报告,同时为回报糖业用户的5年的风雨相伴特推出2015年度糖业促销的活动(具体细则可当场到展台咨询或欢迎您的来电咨询,也可下载促销细则)。 下载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paper/downloadfoot/?id=535852&huodong=2 咨询热线:021-37761008 转 607
  • 环保部布置今年工作将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
    3月28日,环保部发布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布置今年工作。年内将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3个区域还将建设空气质量预警中心。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2013年,环保部将在全力巩固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据介绍,《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模范城市在内共116个城市449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六项。根据《方案》要求,第二阶段实施地区要在2013年10月底前,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此外,《方案》还要求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共3个区域空气质量预警中心建设工作。明年底前,今年投资建设的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要开始运行。据了解,全国将设40个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点。
  • 浙江全面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检测评价工作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安排和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准确评价全省市场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状况,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产品质量检测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分市场上产品质量检测评价和省内生产企业重点保健食品用原料品种质量情况评价调研两部分。市场上产品质量检测评价为专项品种和一般品种两类,共800批次。专项品种包括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压、减肥类和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类、进口产品共6个类别产品 一般品种包括2010年以来有举报投诉的、发布违法广告的、以及市场占有率相对较大的品种。   此次检测评价工作将于2010年11月结束。
  • 中国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专业检查全面启动
    为了更好地了解各地空气质量状况,实施治理措施,2013年中国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专业检查日前正式启动。第一批次分成8个检查组奔赴全国各地开展工作。记者跟随第6检查组前往浙江省展开检查工作。   本次全国大检查由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员分别带队,成员由监测总站和各省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领域的专家组成,检查的重点是环境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情况以及国控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的工作质量。   据了解,本次检查原则上每个省份抽查3个城市、每个城市抽查1到2个国控气站,每个省抽查1个国控水站。检查实行&ldquo 交叉检查&rdquo 的方式,按照专家回避检查本省(市)的原则,由环保部监测司统筹安排检查组。负责检查浙江省的第6检查组的空气质量专家老窦与小何就分别来自山东和湖南。本次检查的另一大特点飞行检查。即不预先通知被检查城市和检查站点名称,不预先通知检查时间,不预先告知检查的具体方法。   位于杭州市下城区朝晖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是杭州市11个国控站点之一,属于此次全国检查的范围。检查组首先来到位于楼层顶层7楼的国控站点,使这个平日只有机器24小时轰鸣的屋子里,顿时热闹起来。   为了向记者介绍自动监测仪器的工作流程以及他们的检查方式,来自山东淄博市环境监测站的高级工程师窦建平带大家来到了楼顶。他告诉记者,气体样品是通过屋顶上这些装置进入监测点位的,比如气态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都是通过一个管道采集到底下去的,然后工作人员在管道下面采集这些气体样品 颗粒物的采样装置是通过一个切割器进入下边。这次主要是检查采样头的结构、洁净度及切割器里面的清洁程度。   窦建平所说的这些项目,只是采样系统规范性检查的一部分内容。   据记者了解,这次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检查的内容全面细致。从监测点位与监测项目设置的规范性开始,每一项都有具体要求。例如,在监测项目设置的完整性上,需检查监测指标设置以及仪器监测方法选择两方面内容。对于发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的第一阶段城市,需监测包括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PM 10和PM 2.5六项指标 其他发布空气质量日报的城市,监测项目需包括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PM 10三项指标。各指标监测仪器的分析方法需满足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窦建平说,根据这次检查的要求,要对每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内的设备进行一些主要参数的检测。简单来说,就是检查仪器的采样系统所采集的气体流量是否准确,检查仪器的标准溯源情况是否准确。同时还要通过盲样测试,来考核仪器的性能及监测人员对仪器的运行维护水平。   记者还跟随检查组到了两个浙江省控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富阳东梓水质自动监测站、西溪湿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位于富阳市的富阳东梓水质自动监测站,除了采水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还包括配水单元、分析单元和数据传输系统。采水系统通过水泵抽取水样,经过配水系统进入分析单元。其中,溶解氧、水温、PH、浊度、电导率直接使用传感器分析,而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需沉降后取样分析。仪器分析系统每隔4小时自动监测一次,每天测试6次。最后是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将实时监测数据通过网络上传至托管站和国家监测总站。   第6检查组专家马春梅向记者介绍说,此次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检查内容包括:第一,站房的建设情况,第二,站房的运行情况,第三,现场质控检查,第四,数据的传输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在运行方面,江苏省站和浙江省站在全国来说是做得很好的。但是在制度、一些问题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整改。   记者获悉,这批检查结束后,环保部监测司立即召开专家初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重点审议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尚未形成检查的正式结果。
  • 百特公司配件制造部获公司上半年质量工作优胜奖
    多年来,百特公司在质量体系建设中取得可喜成绩,仪器的出厂合格率连续3年达到100%。在公司上半年质量工作评比中,配件制造部脱颖而出,获得百特公司2009年上半年质量工作优胜奖。   配件制造部承担公司所有仪器电路系统、连线、组件、以及相关配件的生产、检测、考核工作,所涉及的电子、机械、光学零部件上千种,点多面广。这些配件的质量直接影响仪器质量。为此,配件制造部制定了严密的质量规程与控制措施并狠抓落实,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完善自检、互检、专检机制,认真制作、层层检测。同时自制了20多台专用的电路性能检测设备和老化设备,保证不让一件不合格的配件流入到仪器上,为百特仪器质量稳定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
  • 解读《“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p   环境保护部7日公布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记者采访了环保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解读。 /p p    strong 减少人为干预监测数据 /strong /p p   环监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考核谁、谁监测”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 /p p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远航表示,对个别地方人为干预环境监测数据的现象,需要从制度和环境素质两方面进行改善,保证数据权威性。 /p p   根据要求,到2016年11月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全部上收至国家,1436个国控站点全部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运行维护。截至11月6日,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说,明年还将给空气监测站点安装探头。 /p p   strong  建成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控体系 /strong /p p   环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环境监测质量力求取得两方面突破: /p p   ——管理方面,通过完善法律规章、转变体制机制、加大质量检查和惩处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等措施,保障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评价和考核用国控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以及县域生态考核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p p   ——技术方面,构建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体系(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以保障质量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可比性和准确性。 /p p   至“十三五”末,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用数据质量。 /p p    strong 时间表已经明确 /strong /p p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已基本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尚在建设过程中。 /p p   方案针对不同要素监测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 /p p   一是环境空气:2016年底完成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建立气态污染物标准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数据质控体系及仪器参数变化预警体系。 /p p   二是地表水:2016年底,出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规范性技术文件,制订地表水手工和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方案。2017年起,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p p   三是土壤环境:2016年确定土壤网点位布设方案,启动网络建设。2017年形成基本监测能力,建立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数据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其后不断完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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