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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5G功能的复称台真的不一样:作弊秤解决办法--基于远程校准公平秤的集贸市场智慧化监管

    有5G功能的复称台真的不一样:作弊秤解决办法--基于远程校准公平秤的集贸市场智慧化监管

    [b]有5G功能的复称台真的不一样:作弊秤解决办法--基于远程校准公平秤的集贸市场智慧化监管[img=,606,80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8/202308231551213165_2023_1626275_3.png!w606x802.jpg[/img][/b][font=仿宋][color=#000000][b]集贸市场诚信计量[/b]是市场监管的难点和痛点问题。相较于其他诚信计量领域,集贸市场计量监督呈现出[/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大、散、杂、弱、低、广”的特征,具体如下:[/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1.“大”即监管对象数量庞大,检定工作量大;[/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2.“散”即市场分布位置较散,且流动性频繁;[/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3.“杂”即市场人员鱼龙混杂,素质参差不齐;[/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4.“弱”即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5.“低”即群众投诉性价比低,群众参与度低;[/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6.“广”即社会各方面影响广,涉及千家万户。[/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传统诚信监管模式存在以下“四不”弊端:[/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1.不用:无法实时监控,公平秤不设置或不使用;[/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2.不畅:投诉渠道不畅,投诉难点度大、投诉意愿不高;[/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3.不强:监管靶向不强,缺乏大数据支持、智能化低;[/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4.不准:传统检定既无法保证实时准确,也无法杜绝软件作弊。[/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 [b]“智慧监管平台”[/b]是以[b]远程校准公平秤[/b]为中心([/color][/font][font=仿宋]选择F[/font][font=仿宋]1[/font][font=仿宋]等级无磁不锈钢实心、无调整腔的1kg~5kg内置标准砝码作为测量标准,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实现对公平秤示值误差、重复性、稳定性的远程校准。结果异常时,自动发出重新检定预警,同时利用远程校准数据,开展远程比对、控制图等质量控制活动,并根据质量控制结果,动态调整复校时间间隔。远程校准结束后,自动生成远程校准证书[/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以交易秤、移动终端为前端搭建起的一个覆盖集贸市场的诚信计量立体综合网络(见图[/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img=,690,4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8/202308231553592704_3642_1626275_3.png!w690x490.jpg[/img][/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该网络利用移动通信、物联网、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具有以下明显优势:[/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1.功能丰富强大。公平秤具备在线监测、精确定位、环境感知、一键投诉、远程校准、动态比对、在线质量控制等特点。[/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2[/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提升智能程度。通过远程校准、动态比对、在线质量控制,实现了从定点定期、人工检定向按需溯源、自动校准的转变。[/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3[/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方便群众使用。[/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分类核称、一键投诉等功能,让消费者“一清二楚”,真正成为计量监管的参与者。[/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4[/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有利实时监管。交易秤在线监测、状态感知,让诚信监管“一目了然”。[/color][/font][font=宋体][/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5[/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提高监管效能。通过[/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对分类核称、远程校准等大数据分析,洞察所存在的问题及难点、重点,让监管有的放矢,及时调整监管策略,提高了监管靶向性、及时性和有效性。[/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color][/font][font=仿宋][color=#000000]以上措施极大地解决了电子秤作弊的问题,切实保证贸易的公平、公正。[/color][/font]

  • 智慧计量的应用思考

    [align=center][b][size=16px]智慧计量的应用思考[/size][/b][/align][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color=#3e3e3e]关注→→ 沅简计量科技有限公司 2023-03-07 06:00 发表于江苏随着现代生产技术、生产方式的发展,当前国内的计量服务已经表现出信息不对称、市场 监管存在漏洞、计量服务手段落后、产品生产制造受计量服务周期制约等局限性。[/color][/size][/font][b]计量行业迫切需要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以实现计量的高效精准服务。[/b][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color=#3e3e3e]只有创新计量服务的模式和技术手段, 整合技术人员、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检测方法和环境, 连接生产过程,通过5G设备数据采集、网络计算分析,形成数据模型,最后可在行政审批、计量机构、企业用户等客户端进行呈现,才能适应智慧计量服务的需求。[/color][/size][/font][align=center][b]实现计量行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b][/align][b][/b]建立强制检定、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全过程、全融合的计量数字监管体系,提高计量监管效率,创新新兴领域计量监管方式,建立统一的计量服务大数据智能平台,实现各层级计量 行政监管系统的互联互通。整合区域计量大数据,构建市场行政、计量技术、企业客户无缝对接体系,建立统一的移动物联网智能计量技术大数据平台,[b]形成以“计 量标准数据库+计量器具管理数据库 + 计量器具检测信息数据库”为核心的大数据平台[/b]。通过计量服务协同大数据平台,全面梳理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种技术法规,形成统一、协调的计量法律法规规范体系,各类文件规范的旧版废止和新版发布可于第一时间在各用户终端显示,同时也可汇集各类用户的意见建议,优化行政管理。[align=center][b]进一步健全计量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保证全国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b][/align][b][/b]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加强重点计量器具、能源资源计量、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确保强检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便于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整合计量资源,厘清传统的碎片化和低效化管理,建立区域范围内计量基标准动态数据库, 实现计量标准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利用;[b]研究计量器具从生产到使用全寿命周期内的 5G 信息追溯技术,实现计量器具“一器一码”,[/b]建立计量器具管理数据库,推动我国计量器具大市场、大产业、大公司的发展格局。[align=center][b]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计量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b][/align][b][/b]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b]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 集与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b]。在平台曝光假冒伪劣计量 器具、作弊类计量器具以及市场 上检测机构违规出具虚假证书等 不法行为,让严重扰乱计量行业发展的行为无所遁形,进一步规范计量检测市场。

  • TSG-Z6001-2019中相关的定义不明,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起重器械作业人员考试大纲中,桥式起重机的司机以及相应的指挥人员需要取证,但下方中的起重机械的司索人员、地面操作人员及遥控人员无需取证,这里的起重器械和起重机该怎么区分呢,地面操作式的桥式起重机,存在3吨以下及三吨以上的行车,无司机,这种情况下,地面的司索人员及操作人员(遥控操作人员)需要取证吗,还有就是此类起重机在日常工作时必须要配备对应的指挥人员吗,如果是有色金属行业,此类的行车地面操作人员,司索人员,遥控人员也不需要取证吗[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9-08[/back][/color]请你查看《特种设备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 第41号)、《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规定明确。具体问题请与当地发证机关沟通。

  • 【原创大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与运用

    [align=center][b]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与运用[/b][/align][align=center]毛敏明[sup]1[/sup],肖有玉[sup]1[/sup],葛文俊[sup]2[/sup][/align][align=center]1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南京市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 210019[/align][align=left] 2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 浦口区浦珠北路151号 210031[/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b] 摘要:[/b] 食品安全快检成了食品流通各环节及职能部门监管中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引入社会共治理论,充分运用质量管理手段、信息化手段,探索农产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新模式,按照 1+1+5+X的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在南京市浦口区率先实践。1+1+5+X即1个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1个区域性快检中心,5个街道快检实验室,X个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的监管网络体系。通过该体系的建设,旨在打造具有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新路径。[/align][align=left][b] [/b][/align][align=left][b] 关键词[/b]:食品安全 快速检测 质量 监管 [/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 随着食品供应链的全球化,网格化,食品安全快检成了食品流通各环节及职能部门监管中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近两年来在我国发展非常迅猛,因其快速、高效、灵敏等特点被广泛应用到日常监管之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发现不合格食品的“过滤网”,提升监管水平的“助推器”,增强群众幸福指数的“新引擎”。在紧迫的民生需求面前,在严峻的形势任务面前,整合、构建有力、有效、有果的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围绕“舌尖上的安全”打造全覆盖、流转到位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保障体系时不我待、大势所趋[sup][/sup]。 党的十九大发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号召,提出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NQI)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将食品安全战略工程落到实处,引入社会共治理论,充分运用质量管理及信息化手段,探索农产品质量智慧监管的新模式,搭建起以监管部门、生产经营方、检测技术机构、政府四方共治的质量监管体系,创新了一条具有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智慧监管的新路径。[/align][align=left][b]一、关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b] 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堤坝,用又严又实又细的举措,办好这项贯穿当前、中期、长期的民生大事。NQI按照 1+1+5+X的快检质量体系在南京市浦口区率先实践。1+1+5+X即1个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1个区域性快检中心,5个街道快检实验室,X个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的监管网络体系。通过该质量体系的建设,旨在打造具有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区域特色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新路径。 1个智慧监管平台,将区域的农产品各快速检测网点串联,构建了浦口区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该监管平台充分整合行政资源、检测资源、标准技术、服务资源与企业信息资源,建立起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共同建设和运维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和监督管理系统,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全面、及时掌握,做到安全风险的提前预警,安全事件尽在掌控。 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浦口区食品快检信息的统计分析、预警指挥、信息共享和质量追溯,为基层监管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为相关部门的执法提供坚实的技术服务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的实时动态信息。真正实现对全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的质量溯源与长效监管,以及实现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评估与智能预警,全面提高浦口区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有效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点[sup][/sup]。 1个区域性快检中心,在现有建成的5个街道快检实验室的条件下,选择其中江浦街道快检实验室为基地,加强对现有快检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装备投入,打造一个具备法检资质的浦口区域性快检中心,以弥补快检结果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的不足。区域快检中心将快检和法检有机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快检的快筛作用和法检的法定作用,使快检和法检一体化运作,通过广泛筛查,辅以精准检测,大大节省了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sup][/sup]。此外,区域性快检中心可以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在服务浦口区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实验室落实主体责任中,提供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快检方法验证,开展专项快检抽查,重大节日食品安全保障,应急响应,食品安全宣传等方面提供多种技术服务,做好浦口区监管的技术支撑。 5个街道快检实验室,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多方参与;创新机制,持续发展”的原则,南京质检院近两年来为浦口区共建成5个街道为中心的快检实验室。街道快速检测实验室全部由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NQI)建设和运营。初步搭建了街道、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农贸市场四方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街道快速检测实验室与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实验室在抽检项目及领域上相互补充,更大限度提高了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和监测领域。因其NQI的公益属性其检测数据更具真实可靠,可以作为区域农产品质量水平跟踪监测的重要依据。此外,街道快检实验室在基层执法中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便捷,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X个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按照南京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整体规划,要求监管部门在浦口区各农贸市场建设快检实验室并按规定批次数开展检测,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的市场主体责任。各农贸市场快检实验室建成后,其快检数据一并纳入浦口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以X个农贸市场为点,收集终端数据,织成一张浦口区农产品监管的网。[/align][align=left][b]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的运用[/b] NQI在浦口区1+1+5+X的快检质量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寻求资源最佳配置。为了避免快检室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的问题;避免低标准运行,专业性存疑的问题;避免点位式应用,效费比低的问题,不断适应新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式,避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流于形式,逐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丰富的经验。 一是统筹统管,实现统一调度。对五个快检实验室实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设备管理、统一实验室建设、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信息报送、统一运营模式。实现街道快检实验室和农贸市场快检室的领域、区域衔接互补。聚焦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场所、品种和项目,围绕食用农产品添加剂滥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和掺假用假、微生物等风险问题,统筹制定区域年度快检工作实施方案,提高靶向命准率。将辖区内各农贸市场日常检测数据信息全面接入上传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大数据归集、管理、公示、查询、分析[sup][/sup]。 二是配套规范,确保一体推进。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规定规范,探索建立一整套符合实际、严密规范、统一认定、通行通用的快速检测程序和产品评价制度,对农贸市场快速检测结果的运用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置等提供操作性遵循指导意见。加大对农贸市场快检室的运营督查、质量控制和快检室人员的定期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明确买样、送样、检验规范,确保快检工作的正常运转。按照检测快速化、流程标准化、服务按需化、测试自动化、能力专业化五化推进快检体系建设。 三是信息对接,形成一网互通。利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时掌握检测动态,实时监控快检工作质量,利用大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处置不合格农产品。通过监管信息化实现了辖区各农贸市场信息互享,利用区域性法检中心的优势,及时抽检,第一时间出具不合格法检报告,追溯源头,确保快检处置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以快制快[sup][/sup]。 自浦口区食品安全快检监管平台搭建以来,已累计检测13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发现近1080批次不合格,销毁了18000吨不合格农产品,移送了3起违法添加案件,在NQI的运营管理下,组建了一支近30人的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专职检测队伍,在浦口百姓中展示了“食安浦口”的良好形象。NQI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监管体系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南京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中成绩斐然,2016年,原食药监总局领导曾到浦口市场监管局听取基层快检工作报告,并对NQI搭建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给以肯定和赞扬。江苏省食药监局领导曾两次带队参观调研NQI快检实验室运营管理工作,并在全省食品安全会议上给以表扬。[/align][align=left][b]三、该项目的启示[/b] 一是创新了质量监管模式,突出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浦口区市场监管局率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遴选了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辖区内街道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此举解决了长期困扰监管部门无人力、无设备、无技术的难题,监管方式创新,大大提升了监管效力,通过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运作,项目成效显然。 二是扩充了监管力量,通过该模式的构建,使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更加紧密结合,形成监管加技术,技术加监管的良好合作氛围。检测机构的技术手段的能更好的应用在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中,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能促进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从而使食品安全快检更能发挥其准、快、狠的特点,监管及检测也更具针对性。 三是提升了市场方管理内涵,有利于倒逼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实施溯源机制。通过规范市场管理,追溯源头,让经营者用心、消费者舒心、监管者省心和政府放心,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是搭建了重要的食品安全宣传阵地。街道快检实验室作为一个开放透明的实验室为浦口区百姓提供食品安全免费检测和消费者体验。通过“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周”、“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内容丰富的活动,让食品安全快检走进百姓生活,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 五是形成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质量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通过大数据筛查,实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动态反映区域食品安全状况,为监管部门提供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管品种、重点监管项目的数据支撑,实现农产品风险监控和智慧预警。[/align][align=left][b]四、对未来工作的展望[/b] 开展质量追溯研究,通过对精准溯源的识别与确证快检技术的研究,追溯农产品的产地,识别农产品掺假,打击以假乱真、以此充好的市场乱象,引导消费。开展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与研究。快检在技术标准层面非常薄弱,大力开展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与研究,通过标准规范抽样、检验、信息上传等相关工作流程,使筛检更加科学规范。 开展信息平台的研究,建立质量安全数据库。通过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更好服务监管。深度开发智慧监管信息化系统,打通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盲点,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透明监管、智慧监管[sup][/sup]。 食品安全快检工作既要着力当前,也要着眼长远;既要守好责任田,也要勇做领跑者;既要完成规定动作,也要力求探索突破。在浦口区食品安全快检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实践中,南京质检院将持续保持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工作状态。让食品快检能深入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尽责尽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b] 参考文献[/b] 韩笑.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6年,第31期: 284 卢日刚,陈薇,苏浩.基于大数据的食品药品检测数据管理系统构建设想. 中国药事, 2016年7月,30(7): 661-665 尚勇.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广州).(2018-01-09),http://www.nmg.gov.cn/xxgkpt/syjj/xxgkml/201801/t20180117_661100.html 王海军,马福敏,张革新,纪文.快速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应用的研究. 食品研究与开发, 2013年10月,34(19): 118-121 邱金义.食品安全+互联网 透明共治创新路径. 中国食品报, 2016年5月24日,004版 钟攀,葛荣,杨文 , 等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分析策略与应用研究 .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 2015,(4):8-12.[/align]

  • 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如何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检验检测行业是传递信任的行业,可以向社会和消费者证明产品或服务的信用。对于市场上出现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如何监管?公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3月31日召开“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专题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应。-----------------------------------------------------------------------------------------------------------------------------------------------------[/size][/font]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意见提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说,对检验检测行业的管理,要依据“谁发证,谁监管;谁发证,谁处罚”的原则,除市场监管部门外,还有其他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特定检验检测领域的行政许可准入制度,负责相应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介绍,在执法实践中,检验检测报告造假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二是无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非法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除可以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有针对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案例。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1235件,同比增长23.5%,罚没金额2727.7万元,同比增长44.7%。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归集到检验检测机构名下,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2021年,针对部分网络商户未经资质许可、以“不送样出报告”“检验检测包过”名义开展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乱象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核验48万家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核查商品信息1000余万条,处置违规平台的经营者5023家,立案调查相关违法违规案件31起。乔东表示,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是解决质量纠纷时的重要凭证,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不仅扰乱正常商业秩序,还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风险隐患。对于检验检测报告,消费者如对其真伪有疑问或想查询具体报告内容,首先可以直接向出具该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咨询,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已列明机构相关信息。此外,通过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目前可查询2016年以来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的18亿份检验检测报告。

  • 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方式改革的建议和思路

    [size=18px][b][b][font=宋体]一、背景[/font][/b][/b] [font=仿宋_GB2312] 计量检定是[/font][font=仿宋_GB2312]保障[/font][font=仿宋_GB2312]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font][font=仿宋_GB2312]的[/font][font=仿宋_GB2312]统一[/font][font=仿宋_GB2312]和[/font][font=仿宋_GB2312]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font][font=仿宋_GB2312]手段[/font][font=仿宋_GB2312],是推进[/font][font=仿宋_GB2312]质量强国[/font][font=仿宋_GB2312]战略[/font][font=仿宋_GB2312]和优化营商环境[/font][font=仿宋_GB2312]的重要技术[/font][font=仿宋_GB2312]基础[/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第十一条提出:[/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2020年第42号)[/font][/font][/size][font=仿宋_GB2312][size=18px]中提出:[/size][/font][size=18px]“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或安全防护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 [font=仿宋_GB2312] 依据[/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国务院关于深化[/font][font=仿宋_GB2312]“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font] [font=仿宋_GB2312]落实深化[/font][font=仿宋_GB2312]“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font][/font][/size][size=18px][font=仿宋_GB2312]等相关[/font][font=仿宋_GB2312]法规[/font][font=仿宋_GB2312]政策[/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深化计量[/font][font=仿宋_GB2312]“放管服”改革,[/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探索[/font][font=仿宋_GB231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font][font=仿宋_GB2312]智慧[/font][font=仿宋_GB2312]监管[/font][font=仿宋_GB2312]新模式,推动[/font][font=仿宋_GB231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创新,[/font][font=仿宋_GB231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font][font=仿宋_GB2312]提供坚实计量支撑和保障[/font][/size]。 [b][b][font=宋体]二、[/font][font=宋体]基本思路[/font][/b][/b] [font=仿宋] [size=18px] 贯彻落实深化国务院[/size][/font][size=18px][font=仿宋][font=仿宋]“证照分离”改革任务[/font][/font][font=仿宋]的系列政策措施,着重制度创新[/font][font=仿宋]和[/font][font=仿宋][font=仿宋]技术创新[/font][font=仿宋]“双轮驱动”,[/font][/font][font=仿宋]开展[/font][font=仿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智慧监管模式创新试点[/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激发产业计量市场主体发展活力,[/font][font=仿宋]有效[/font][font=仿宋]提升[/font][font=仿宋]计量监管[/font][font=仿宋]效能[/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企业[/font][font=仿宋]服务水平[/font][font=仿宋]和[/font][font=仿宋]计量技术创新能力[/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font][/size][font=仿宋][size=18px]高质量发展。 [font=仿宋]一是[/font][font=仿宋]在制度改革创新[/font][font=仿宋]层面[/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全面贯彻落实[/font][font=仿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font][font=仿宋]有关“[/font][font=仿宋]取消[/font][font=仿宋]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的要求,[/font][font=仿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以告知承诺制[/font][font=仿宋]的方式,优选[/font][font=仿宋]一批具有[/font][font=仿宋]相应[/font][font=仿宋]检定能力的计量技术[/font][font=仿宋]机构[/font][font=仿宋]社会资源[/font][font=仿宋]承担[/font][font=仿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任务[/font]。 [font=仿宋] 二是[/font][font=仿宋]在[/font][font=仿宋]计量[/font][font=仿宋]智慧监管创新方面,[/font][font=仿宋]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新型监管模式,[/font][font=仿宋]建设“[/font][font=仿宋]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智能追溯管控公共服务平台[/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利用“数字时间戳”和区块链数据不可更改等技术,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强检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强检承担单位和计量检定员,实现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全流程数字化[/font][font=仿宋]网络[/font][font=仿宋]管理[/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全面掌握[/font][font=仿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font][font=仿宋]台件数、[/font][font=仿宋]使用单位和技术机构情况,[/font][font=仿宋]有效[/font][font=仿宋]保障计量[/font][font=仿宋]行政[/font][font=仿宋]监管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三是了解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卡脖子”高精尖计量仪器研发需求;通过强检智慧监管的推行,在民生计量领域促进远程在线校验方法科研,推动具备远程、数字化信息传输的计量器具新产品使用,推进传统计量向数字化计量转变,有效激励强检任务承担单位加强对现代先进计量仪器和计量标准装置的研发,培育发展计量产业企业创新主体,同时逐步推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测技术和管理同步升级,降低政府购买强制检定服务的成本费用,引领计量检测领域的新变革。 [/font] [/size] [/font]

  • 现行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监管方式存在的问题

    [font=宋体]1、[/font][font=宋体]强检计量器具使用面广、使用量大,大多属于低值易耗设备,计量器具是否能够执行强制检定主要依赖使用机构自主登记、申报。部分企业计量法制意识淡薄,存在强检计量器具未依法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继续使用,造成严重隐患的问题;[/font] [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计量技术机构工作效率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存在送检难、进度慢等问题影响企业正常使用,迫使企业以校准等非强制检定方式代替强制检定;[/font] [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强制检定属于传统检定方式,只能证明检定时计量器具满足法定要求,不能实现计量器具全溯源周期内计量性能的监控,使用中存在超差风险;[/font] [font=宋体]4、[/font][font=宋体]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缺少对计量器具计量性能作弊的预防、排查能力。对电子秤、燃油加油机、充电桩等用于贸易结算、维护交易公平的,存在作弊现象较多的计量器具缺少作弊功能预防、排查能力,易将存在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误判为合格的风险;[/font] 5、计量器具强检目录设置不合理。现行强检目录过于集中在生产、流通的末端环节,忽视源头的把控; [font=宋体] 6、[/font][font=宋体]在计量监管方面,仍以依靠人力为主,数字化、信息化、实时化大格局有待整合与形成。加上专业人员不足,台账底数变化不能实时掌握,无法实时准确掌握整体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现有行政管理机制无法支撑和有效行使计量监管职能,计量技术机构和数字化智慧监管改革创新上行动迟缓;[/font] [font=宋体]7、[/font][font=宋体]在国家不断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科学界定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大背景下,改革的示范引领典型案例相对缺乏,标杆引领作用不突出,具体到通过发挥企业资源优势,带动和整合计量技术创新和计量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智慧监管的创新探索,缺乏政策的支持与保障,推动力不足;[/font] [font=宋体]8、[/font][font=宋体]区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全部来自财政拨款,工作动力不足,设备采购资金依赖财政资金,不能及时保证执行强制检定所需的检测设备的及时购买,影响强制检定的按时执行。[/font]

  • 关于简单压力容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目前一些压力容器是按照I类压力容器制造,并经监检合格,设计使用年限多为20年(如:氧舱空气过滤器,产品编号23-R325-016,压力容器类别为I类),但此类压力容器同时满足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附件A2.3简单压力容器8项条件。请问总局各位领导,针对此类压力容器是按照普通压力容器进行监管还是按照简单压力容器进行监管?[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1-23[/back][/color]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定义的,可以按照简单压力容器进行管理。

  • 智慧热网手机巡检系统的应用优势及功能分析

    热网管线巡检工作是城市供热运行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集中供热事业迅猛发展,城市供热的运行状态直接影响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为保障热网管线安全有效运行,必须加强对热网管线的日常安全维护。[img=智慧热网手机巡检系统的应用优势及功能分析]https://p6.toutiaoimg.com/origin/tos-cn-i-qvj2lq49k0/9e3c1ad2786644b1809fbb7b406d8890?from=pc[/img]在智慧热网系统手机巡检功能问世前,热网管线传统巡检工作多依赖于人工记录的方式,易出现巡检不到位、遗漏巡检点、数据记录不准确、数据不完整、丢失等严重问题。并且在巡检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无法准确定位事故点,无法第一时间找到最近的抢修人员,延误抢修时间,加重事故发生。此外,因无法有效定位巡检人员,巡检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基于高速发展的网络通信技术,青岛和晟测控建立了智慧热网信息管理系统,广泛应用于城市供热管网管理。针对日常繁杂的热网管线巡检工作,智慧热网管理系统中设置了手机巡检功能,可有效实现现场数据的动态跟踪、有效处理、科学分析、集中调度。[img=智慧热网手机巡检系统的应用优势及功能分析]https://p6.toutiaoimg.com/origin/tos-cn-i-qvj2lq49k0/981f57702cdf483b965b8ab3650a3903?from=pc[/img]手机巡检是通过GPS卫星实时定位的方式,制定巡检周期,给巡检人员分配相应的巡检任务,包括巡检人员、巡检时间、巡检设备部位、设置统一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方式(如热力管道汽压、温度、保温破损、有无泄漏等参数)。也可针对不同情况(比如管线停送热、汽等)临时规划巡检路线,方便热网人员灵活安排巡检工作以及跟踪巡检轨迹。其具备以下功能:[list=1][*]能有效的进行巡检人员定位,可以实时了解巡检人员的情况;[*]能实现巡检轨迹回放,有效避免漏检,巡检不到位,假巡检等问题;[*]将巡检数据、信息数字化形式记录,提高工作效率;[*]可及时把现场异常,进行拍照、录音、摄像,并可实时提交;[*]可实现异常报警、定位异常信息位置,以便热网管理人员快速定位、分析并给出处理方案;[*]完善的统计分析报表,统计巡检计划的执行情况,统计各类异常状况次数及出现的时间,并进行归类分析,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可与热网监控管理系统整合提升热网管理效率;[/list]蒸汽预付费管理系统、智慧热网管理系统、涡街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平衡流量计、智能流量积算仪、预付费计量监控终端等,相关技术欢迎交流咨询~

  • 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如何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b][b][u][font=等线]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如何监管?市[/font][/u][font=等线]场监管总局回应[/font][/b][/b][font=宋体][color=#576b95]中国认可[/color][/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022-04-02 13:50[/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点击上方[/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222222][font=宋体]蓝字[/font][font=宋体]“中国认可”[/font][/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222222]关注我们[/color][/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font=宋体]检验检测行业是传递信任的行业,可以向社会和消费者证明产品或服务的信用。对于市场上出现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如何监管?公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font]3月31日召开“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专题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应。[/color][/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意见提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color][/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font=宋体]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说,对检验检测行业的管理,要依据[/font][font=宋体]“谁发证,谁监管;谁发证,谁处罚”的原则,除市场监管部门外,还有其他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特定检验检测领域的行政许可准入制度,负责相应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font][/color][/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介绍,在执法实践中,检验检测报告造假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二是无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非法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color][/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除可以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有针对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案例。[/color][/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1235件,同比增长23.5%,罚没金额2727.7万元,同比增长44.7%。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归集到检验检测机构名下,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color][/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2021年,针对部分网络商户未经资质许可、以“不送样出报告”“检验检测包过”名义开展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乱象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核验48万家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核查商品信息1000余万条,处置违规平台的经营者5023家,立案调查相关违法违规案件31起。[/color][/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乔东表示,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是解决质量纠纷时的重要凭证,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不仅扰乱正常商业秩序,还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风险隐患。[/color][/font][font=宋体][color=#222222][font=宋体]对于检验检测报告,消费者如对其真伪有疑问或想查询具体报告内容,首先可以直接向出具该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咨询,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已列明机构相关信息。此外,通过市场监管总局[/font][font=宋体]“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目前可查询2016年以来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的18亿份检验检测报告。[/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align=righ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888888][font=Microsoft YaHei UI]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font][/color][/font][/align]

  •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 ? 解读③ | 加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 助力环境监管效能再提升

    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石,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抓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压实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责任、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两个方面对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擘画了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蓝图,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执法监测明确了方向,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生态环境部的悉心指导和关心下,上海市积极探索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和制度。《通知》印发后,上海市紧紧围绕《通知》的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执法监测工作机制,推动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上新台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强化质控,固本培元。质量控制是保证固定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的关键环节,是固定污染源监测工作的生命线。上海市高度重视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工作,苦练“内功”,在认真执行固定污染源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针对现场监测监管难点及薄弱环节,制定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移动端使用技术要求,会同浙江省和江苏省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切实加强现场监测质量控制;明确环境监测报告技术复核流程,确保监测全过程的合规性、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监测报告的有效性。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从“事前”备案管理、“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等方面规范社会化监测服务行为,提高监测数据质量;试点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有序推进运维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  测管协同,联动增效。《通知》提出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联动。上海市印发《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区、乡镇(街道)固定污染源监管范围,厘清生态环境部门内部监管、监测、执法“三监联动”工作职责,建立“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市区协同,对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实施全流程和闭环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印发《上海市环境执法监测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监测定义、回避处理原则和现场监测、执法联动流程,优化执法、监测协作配合机制,提高监测数据在执法中的有效运用;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明确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及数据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组织监测机构及执法机构开展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及练兵比武活动,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和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  科技引领,智慧赋能。上海市重视信息化技术在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中的应用,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信息库建设及动态管理规定(试行)》,建立了固定污染源信息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证和登记情况、生态环境监管需求和监管结果、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实施动态更新,并与执法部门执法对象库实现了统一;编制上海市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方案,依托上海市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汇集自行监测、执法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加强走航监测、遥感监测、预警监测等技术业务化应用,支撑非现场监管和执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在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各条线同志的努力下,上海市初步构建了职责明确、协同联动的执法监测管理机制。下一步,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管理,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b]一是持续完善环境执法监测机制。[/b]确保执法监测工作有法可依、程序规范、留痕溯源、数据精准,细化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的责任及工作任务。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和执法应用,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原因分析,继续开展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抽测,对比对不合格且经核实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运维的排污单位严格执法。  [b]二是不断提高执法监测监管效能。[/b]加强便携快速现场原位走航监测、无人机/船监测、遥感监测等新技术应用,推进大数据融合智慧监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充分进行数据挖掘和异常行为分析,提高执法精准性。实现监测技术基础数据的信息化和现场监测的智能化,持续提升固定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智能分析和监管能力。  [b]三是建设高质量的监测技术人才队伍。[/b]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重点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继续开展监测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大练兵大比武,积极做好应急监测演练工作,不断提高监测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不断强化技术人才资源储备,持续满足对执法监测工作的新要求。

  • 咨询相关政策,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总局领导,您好!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是否需要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报备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7-20[/back][/color]您好,检验机构跨地区进行检验按规定应接受设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应当向当地安全监察数据库传输检验数据。具体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 投资四百亿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总量减排、质量改善、风险防范、基础完善为着力点,在环境监测、监察、预警、应急、信息、评估、统计、科技、宣教等领域开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规划》提出,环境监管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围绕环境保护“总量减排、质量改善、风险防范、均衡发展”目标要求,在污染源与总量减排监管能力全面提高、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系统加强、环境综合监督管理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等4个方面提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目标。  《规划》明确,到2015年,全国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装备达标率达到85%,地市级达到90%,省级达到95%。机动车、污染源监管、科技支撑和统计能力显著增强。全国县级环境监测站基本设备配置达标率达到90%,地市级站基本实现标准化,省级站全部达标。中央本级环境监测能力显著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污染事件防范水平显著提高。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具备较强的应急监测能力,省级站基本具备预警监测能力。地市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二级达标率达70%以上,省级机构二级达标率达到100%。国家、省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要求,初步具备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安全分析评价、校核计算和实验验证能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与核事业发展同步提高。建成一批市、县环保监管业务用房。建设国家环境规划与工程评估、华北环保督查中心综合业务用房与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基本建成6个区域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业务用房。地市以上环境信息与宣教机构设备配置达到标准化要求。  《规划》要求,一是提升污染源与总量减排监管水平。加强现场执法装备配置,落实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与验收工作;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落实监控中心与重点行业监控;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数据质量控制,促进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启动机动车与农业面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拓展污染源监管领域;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统计对总量减排等重点工作支撑能力;夯实环境信息能力基础,推进物联网在污染减排中的应用。二是提高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能力。填平补齐,继续推进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提高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新增指标的监测能力;优化完善国家环境监测网;利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手段,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完善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实施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三是加强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形成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评价、校核计算和实验验证能力;提高重金属、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对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处置、运输和转移的全面监管;建设环境预警网络,建立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和平台网络,加强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四是夯实环境综合监督管理基础,推进环境综合监督管理基础体系建设。  《规划》指出,结合四大领域任务,实施基础、保障、人才等三大工程,规划总投资400亿元。基础工程包括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评估、宣教等能力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新增主要污染物监管能力建设等10项。保障工程包括污染源与总量减排监管运行保障、环境监测与评估运行保障等4项。人才工程包括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评估、宣教等8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顺利实施,《规划》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规划实施。统筹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规划、各专项规划与《规划》的衔接、配套,建立并完善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能力。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运行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到位。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实施项目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人才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定期通报和评估制度,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期末评估。

  • 中国计量院关于举办数字计量&智慧计量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中国计量院关于举办数字计量&智慧计量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align=center][b]中国计量院关于举办数字计量&智慧计量高级研修班的通知[/b][/align][align=left][size=16px]各有关单位:[/size][/align][size=16px][color=#000000] 为使计量从业人员了解我国数字计量发展现状,准确理解和学习数字计量的新态势和新技术,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推动设备的自动化、数字化转型改造,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推动数字计量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机构智慧计量能力建设和人员技能水平,满足各单位开展计量数字化工作及计量信息化建设的人才培训需求,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拟于2023年9月举办“数字计量&智慧计量高级研修班”,此次培训班采取培训与交流的形式,为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企业计量实验室相关从业人员及管理者提供学习交流平台。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color][/size][size=16px][color=#000000][/color][/size][size=16px][color=#000000][/color][/size][img=,617,48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8/202308092214085319_5064_1626275_3.png!w617x487.jpg[/img][img=,690,34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8/202308092215153439_3468_1626275_3.png!w690x342.jpg[/img][img=,690,40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8/202308092216009030_2268_1626275_3.png!w690x401.jpg[/img][size=16px][color=#000000][/color][/size][font=微软雅黑,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size=18px][color=#007aaa][/color][/size][/font][size=16px][color=#000000][/color][/size]

  • 《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哪里可以找到?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在总局网站上没有找到,其他地方也没有发现,请问这个规定在哪里可以找到?[align=center][img]http://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科技和财务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6-14[/back][/color]《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按照公文管理程序,已经发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请按正常工作程序和渠道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或所在市场监管局申请查阅。

  • 团体标准执行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团体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团体成员未按约定执行团体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6-26[/back][/color]团体标准由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团体成员未按约定执行团体标准的,按团体成员约定的规则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无权处理。

  • 网络抽检农产品是否需要监管人员陪同?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总局领导:你好!请问网络抽检农产品委托抽检机构抽样的,是否需要至少2名监管人员现场陪同抽样?[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1-12[/back][/color]您好,《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一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谢谢!

  • 高速公路 远程监管解决方案

    [b]一、项目背景[/b]近几年,高速公路建设因其可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成为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在强大的政策性投资倾斜下,正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发展。相应的高速公路的监控系统也应运而生,在高速公路的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过,近年来,单纯的监控系统随着高速的车流量、堵车等事故的频率的提高,而且在环境恶劣地区适应性较差,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高速管理人员,不但要第一时间知道高速不同路段的实际情况,而且要第一时间处理和解决发生的问题;这往往需要高速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不能远程通知解决问题。这不仅费时、费力,还容易造成不良的影响。针对现在高速存在的问题,深圳商智通专为高速管理量身打造了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b]二、系统解决方案[/b]商智通打造的高速公路管理系统集监控、远程无线IP广播于一体,安装于高速紧要路段、路口;通过后端管理进行远程监控和语音远程喊话指挥,有效解决了远程管理的不便。管理人员能够用手机APP或管理平台对现场进行图片监控查看,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直接对现场进行语音喊话,远程指挥;有效解决了高速远程直接监管的问题。根据高速路段的实际情况,考虑恶劣地区的环境因素,本方案推出了太阳能供电、工业路由器无线供网的[b]无电无网[/b](即无需布电线、网线)的解决方案。如下图,根据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可适当搭配,进行布设。[b]三、系统整体简介[b]3.1系统主要功能[/b]1、远程抓拍[/b]通过后端管理平台和手机APP,远程对高速监控点位进行手动或自动图片抓拍监控。[b]2、远程广播告警功能[/b]无线IP语音广播通过后端管理平台和手机APP,远程通知前方道路的实时状况、紧急情况,进行远程语音告警。如前方路段,发生事故,通知后面的车量绕行;发生拥堵路段,进行远程通知等。结合现场监控能够进行远程指挥;并起到宣传、播放通知、找人、紧急状态下疏散广播等作用。[b]3、进行故障提示[/b]系统配置有故障提示平台,能够进行自检,当前端系统发生断电断网或任一部位发生故障时,系统能够直接发送故障原因短信到系统绑定手机,提醒用户注意,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损失。[b]4、数据库信息自动备份和恢复[/b] 系统监控抓拍图片数据库和配置信息可自动备份到后端服务器中。而且会从本地服务器自动备份到总服务器中。当本地人数超过8千人时,设置本地备份服务器。足够确保数据的完整安全性。当系统出现数据损坏时,系统恢复备份数据。[b] 5、远程分级管理[/b] 根据需要,在高速路段分控中心和高管局监控中心设置后端分级管理,即总管理员可管理所有设备,而末级管理员只能查看自己管理区域内设备。[b] 6、远程控制[/b]本系统采用先进的云平台数据管理技术。系统维护人员只需凭着能够联网的手机APP客户端或后端管理平台即可在全国任意地区进行查看设备状况。后端平台还能进行设备重启、远程配置等功能。解决了维护人员外出维护设备和外地查看时的不便,也极大程度地节约了维护成本。[b][b]3.2系统特点[/b]1、功能强大[/b]提供完善的实时监控、设备管理、权限控制、数据分析管理、报警系统管理、语音广播等功能。集监控、广播为一体,提供了一整套的完整的解决方案。 [b]2、良好的开放性[/b]本系统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完全满足接入各种业务系统的需要,同时系统能够提供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报警联动和指挥调度等功能。本系统还可添加红外报警,用于防盗,防破坏。还可添加其他气象、气体等环境传感器,用于后续气象、气体等环境监测。[b]3、集中化管理[/b]本系统能够提供丰富的用户管理、设备管理功能,实现集中化的管理。通过后端管理平台那能够对不同地区的前端设备进行统一管理。[b]4、大容量[/b] 本系统满足大容量的要求,支持单级堆叠和多级级联,一台服务器就能支持两万个监控点位,可以轻松接入千点或万点以上监控前端;[b]5、系统可靠性高[/b]本系统主采用TI的监控方案,语音等数据采用压缩包的方式传输,安全级别达到银行金融级别。具有强大的用户管理和授权机制。[b]6、产品的适用性高[/b]不受距离、地域影响,能够分散布点;系统部署与设备安装简单、快捷,无论无电无网,还是有电有网,每一个点的安装都十分便捷。后端平台及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便捷;方便学习。[b]7、产品不断升级[/b]本系统是有商智通公司科技研发和生产,并不断投入研发,支持后续升级换代,会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开发服务。[b][b]3.3主要优势 [/b][/b] ■不需要专门布电线、网线,直接使用GPRS/2G/3G/4G无线传输。安装简单,操作方便,工期短,后期维护简单。 ■不受距离、地域影响,能够分散布点,后端集中管理。 ■将语音广播和监控结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摄像机采用定时抓拍的方式进行监管,能够做到定时监控,查看。广播完成之后,可以通过摄像头看一看现场的情况。 ■能将语音的大流量数据压缩为很小的语音压缩包传输,不存在失真。 ■保证广播的每一条语音都能收到。用户能够在广播时清楚观看、了解广播设备是否接收到语音。 ■可以点对点,对单个广播进行广播(手机端和电脑端都可);也可以点对面,一次对多点进行广播(只能电脑平台端)。 ■后续可以跟多种传感器结合,能够把广播现场的温度,湿度,水位,水温,PM2.5等环境监测数据真实传递到后端平台。 ■跟随市场发展,系统能够不断更新换代,始终在市场上保持领先的优势。

  • 严监管强执法,让认证检测行业回归社会本位

    [align=center][/align][align=left][color=#444444][color=#444444] 2018年第19期《工商行政管理》杂志以”合格评定如何更好地传递信任“为主题,刊登系列文章,集中报道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深化改革和加强监管情况,受到广泛关注。今天,刊登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刘卫军司长、认可检测司许新建司长联合署名文章《严监管强执法,让认证检测行业回归社会本位》,供研究参考。[/color][/color][/align][align=left][color=#444444][color=#444444][/color][/color][/align][align=center][b]严监管强执法[/b][/align][align=center][b]让认证检测行业回归社会本位[/b][/align][align=left] 加强和完善对认证检测市场的监管,是发挥质量认证体系“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和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一些认证检测领域还存在程序不规范、有效性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认证检测乱象”等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认证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把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常抓不懈,从而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align][align=center][b]“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取得成效[/b][/align][align=left] 近年来,认证认可建立了“法律规范、认可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认证监管体系建设覆盖90%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建立了11个认证监管区域联动机制,制定了10余件行业自律规范,搭建起行政监管、机构认可和人员注册三方信息通报与协查机制,创新“双随机一公开”、风险分析、溯源管理、自我声明、分类监管、信息公示等监督方式。[/align][align=left] 一是组织开展 “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利用大数据、申投诉等渠道信息筛选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组织经验丰富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监管,重点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及获证有机产品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仅2018年上半年,撤销5家认证机构资质,对29家认证机构实施行政警告,撤销2名审核员执业资格和41名审核员职业资格。[/align][align=left] 二是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与风险预警。对消费者直接接触多、涉及人身安全的高危产品以及抽查合格率下滑或波动大的 CCC获证产品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全面考核认证机构的责任追溯和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风险信息分析预警工作。2017年以来,全国查处 CCC 认证无证制售和进口违法行为1088例,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12家指定实验室撤销、注销或暂停相应资质 ;对抽查发现的223家企业的256张不合格证书予以撤销、暂停处理。完善3C 认证“云桥”服务平台,对电商平台销售的3C 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截至目前,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通过“云桥”校验 CCC 证书数据1亿余次,因商品未填写3C 信息或 CCC证书失效下架商品300余万件。[/align][align=left] 三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组织全国3.6万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自查 ;在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37项,汇总发布能力验证计划1000余项。2017年以来,共对4702家检验检测机构采取了撤销、暂停资质与行政告诫处理。[/align][align=center][b]以问题为导向,锁定监管重[/b]点[/align][align=left] 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认证检测工作的专业特点和主要流程环节,梳理分析认证检测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认证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align][align=left] 针对管理体系、服务和一般工业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认证机构买证卖证的违法行为 ;二是认证记录与实际不符,对关键过程审核不到位 ;三是审核员 / 检查员擅自减少现场审核时间甚至不到现场 ;四是审核员 /检查员收取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等。[/align][align=left] 针对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认证机构擅自降低有机认证标准,现场检查避重就轻,产品检测不能覆盖所有认证产品种类,认证决定流于形式 ;二是企业伪造、冒用有机认证标志或有机码 ;三是有机认证基地使用禁用投入物质等。[/align][align=left] 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 ;二是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 ;三是伪造、冒用、买卖3C 证书等。[/align][align=left] 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三检合一”实施过程中,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以及缺项漏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 ;二是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等。[/align][align=left] 针对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要加强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生产者、良好实验室规范等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对认可业务流程、认可评审过程、认可结果有效性和认可人员管理进行监督,保障认可结果的有效性。[/align][align=left] 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二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三是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align][align=center][b]标本兼治,加强执法监管[/b][/align][align=left] 认监委将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探索构建以信用监管、风险监管为核心的新型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维护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法定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认证检测活动和认证检测结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依法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应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认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管检查。可通过认证认可综合监管平台和资质认定证书查询平台查询认证机构、认证企业、认证证书以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信息,建立所属辖区认证检测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问题频发的认证检测机构、区域、行业、产品可加大抽查权重。[/align][align=left]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违法违规的认证检测行为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及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严厉查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社会上反映的“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针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 ;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 ;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 ;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坚定去疴除弊,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认证检测市场环境。[/align][align=left] 此外,加强认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下一步,将完善行业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新修订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认证行业永久禁入和永久退出。制定《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认证行业失信退出机制,结合“认证乱象”专项整治查处结果,公布认证行业第一批黑名单。力争今年年底前与相关部委联合发布《认证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align]

  • 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设立,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一下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设立需要什么条件?申请的流程、途径和方式。谢谢了![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认证监督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9-15[/back][/color]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设立不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行政许可。

  • 【讨论】何去何从"电子监管码"?

    [font=黑体][size=4]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关于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的要求,加强重点产品的监管,完善产品标识制度和查验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产品使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管。 [/size] [/font][color=#00008B][font=新宋体] 什么是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产品赋予的标识。每件产品的电子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商品的身份证,简称监管码。电子监管码记录提供的产品质量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商标、产品品牌、保质期、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编号等信息。目前电子监管码已经从16位升级到20位,企业准确登记其产品的商品编码后,电子监管码可以建立与商品编码的对应关系,完成在零售领域的结算计价功能。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font][/color][color=#DC143C][font=楷体_GB2312]电子监管码一推出,便引来业界的一片质疑声。在天平的两端,一边是国家质检总局大力度推进电子监管码的决心,一边是企业的联名上书,抵制监管码的实施。这个以电子监管码为轴心,执行者与被执行者间的一场“博弈”由此展开。 电子监管码到底将何去何从?它的实施是某些机构利益的显示,还是真正为企业打假做事,在这场博弈里,执行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font][/color]

  • 宝石的单位“克拉”允许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宝石的计量单位“克拉”既然不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什么商场的标注还在使用,国家没有监管要求吗?[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计量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7-22[/back][/color]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属于特殊需要的,可以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动态更新。 市场监管总局已发布《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清单》中明确,“四、根据所涉行业相关的国际协定、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制造、销售和进口的产品及其包装物、说明书上使用的,以及用于制造此类产品的。”,宝石的质量单位“克拉”属于此种情况。 感谢您对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关注。

  • 检验检测直报系统提问?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我司5月份刚获得CMA资质认定证书,在了解关于检验检测直报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在上传检测报告编号的对话框内,不能选择“上传机构”,直报系统的信息维护正常。目前发现的情况是,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不能查到我司已获得的资质。省级监督局官网可以查到,应该是信息存在延迟。提问:直报系统上传对话框内不能选择“上传机构”,是不是也因为信息延迟的缘故?,信息延迟一般要多久才信息统一?[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5-14[/back][/color]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上传报告编号需完成过最近一期的统计直报,2024年的统计工作已于4月底结束,你司可于次年完成统计后再开始上传报告编号,或经发证机关与我司联系后单独开启上传编号的功能。 现阶段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查询省级市场监管局发放资质信息也与统计系统相关联,你司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请他们通过统计直报系统手动为你司修改相关信息。

  • 《特种设备目录》2022版?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请问从哪可以下载《特种设备目录》2022版,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4-03-08[/back][/color]您好。您可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官网-通知公告-总局文函查找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下载。 下载链接:https://www.samr.gov.cn/tzsbj/tzgg/zjwh/art/2014/art_075b6c60ca144be7a425e80f20c17af3.html

  •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

    [table=100%][tr][td=2,1][list][*]标题:[*]《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list][/td][/tr][tr][td][list][*]索引号:[*]11100000MB0143028R/2024-809039[/list][/td][td][list][*]主题分类:[*]政策解读[/list][/td][/tr][tr][td][list][*]文号:[*]无[/list][/td][td][list][*]所属机构:[*]登记注册局[/list][/td][/tr][tr][td][list][*]成文日期:[*]2024年09月04日[/list][/td][td][list][*]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4日[/list][/td][/tr][/table] [align=center]《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align][align=center]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align]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b]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的制度安排?[/b] 运用法治手段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既是企业所盼,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要求。《重点举措》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新举措。 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提出了优化新业态、新领域经营主体登记制度,研究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法律制度和商事相关法律制度。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强化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研究商号保护法律制度。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方面,提出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等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研究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工作指引》。在完善市场秩序制度方面,提出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帮助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在完善“三品一特”制度方面,提出加快制修订《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这些新举措的提出,有利于形成透明、稳定、可预期的监管规则体系,为促进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b]二、在营造便利规范的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的改革举措?[/b] 市场准入和退出是经营主体感受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重点举措》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目标,提出了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规范化、便利化的改革举措。 准入环节的新举措主要包括:研究出台经营主体登记事项规范管理规定,修订经营主体档案管理有关制度。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研究探索食品经营连锁企业便利化、规范化准入举措。实行认缴出资依法按期实缴,保障交易诚信、秩序和安全。强化登记注册专业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登记注册专员制度。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加快统一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推进“一企一照一码”。完善企业实名登记机制,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登记注册行为,完善撤销登记工作制度机制。 退出环节的新举措主要包括:制定强制注销公司登记有关规章。积极推动完善企业退出登记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破产与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的有机衔接等。 [b]三、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务实举措?[/b]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经营主体等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公平竞争越来越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首要诉求。 《重点举措》紧密围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明确提出完善公平竞争政策体系,丰富竞争监管执法工具,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大力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监管执法权威,坚决破除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构筑自我“小循环”等问题。这些举措的提出,对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持续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b]四、在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任务新目标?[/b]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优质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市场秩序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进引导公平竞争,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市场交易的诚信、秩序和安全。 在重点措施上,以信用监管为抓手,提出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拓展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场景,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等新举措。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工作,将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等举措。 以提高智慧监管能力为目标,提出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研究探索沙盒监管等模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研究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降低同一生产企业同一类别产品的抽检频次。加快全国企业统一登记管理系统、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改进监管技术和手段,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探索实行以远程监管、无感监管等为手段的非现场智慧监管。 [b]五、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突破?[/b] 在执法理念上,《重点举措》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具体举措上,将执法为民放在首位,提出要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短斤少两、破坏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行政执法中,提出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指导地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结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因素,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提出行政处罚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此外,还提出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出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等新举措。 对于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恶意索赔、职业索赔,《重点举措》明确提出,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依法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对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要从严审查,准确把握投诉受理范围、举报立案条件等。强化投诉举报大数据汇总分析,探索跨地域、跨领域通报协作、并案处理、并案告知等。细化列明不影响商品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范围。 上述举措的提出,有利于提升执法的质效,稳定经营主体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b]六、在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部署?[/b] 质量基础设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技术支撑。《重点举措》提出,认真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协同发展,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在质量支撑方面,主要包括遴选一批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启动一批质量强链标志性项目,培育一批质量强县、强区、强镇,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创新质量激励政策,引领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出台质量融资增信制度,助力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标准引领方面,主要包括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检测评定工作,支持企业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挥标准在支撑产业稳链中的基础作用。深入开展地方标准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在深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服务方面,持续推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度改革。常态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织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计量公益培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区域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助推企业提质增效、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b]七、在筑牢安全底线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考虑?[/b] 近年来的监管实践证明,安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如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就无从谈起。因此,《重点举措》首次将筑牢安全底线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的要求,提出了相关重点举措。主要有: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出台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指导意见。修订出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版。梳理排查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加快建立食品企业“吹哨人”制度。严防严管药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临床试验管理。强化疫苗、血液制品、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6种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燃气连接软管等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加强基础研究与缺陷调查技术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机动车产品和消费类产品缺陷召回力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研究制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的指导意见。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 [b]八、在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推进和务实举措?[/b] 《重点举措》着眼于积极对接国际通行商事规则,积极回应外商投资企业来华营商便利和公平竞争等诉求,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 具体举措上,主要从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高地作用、深化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发挥标准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我国认证认可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主要包括:调整优化外国(地区)投资者公证认证程序材料,拓展外国(地区)投资者实名登记渠道,支持各地探索外商投资企业电子化登记,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流程。完善政策措施,有序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提出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贸试验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推动自贸试验区实现更大程度的制度型改革开放。推进重要标准国际突破,以标准“走出去”助力技术、产品、工程、服务“走出去”。支持地方主动谋划认证认可领域对外合作优先事项,打造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的认证认可服务链,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b]九、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方面,《重点举措》提出了哪些代表性的新举措?[/b] 市场监管部门组建以来,始终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和良好的办事体验,各地也探索形成了很多政务服务样板和典型。但也有部分经营主体反映,办事过程中还存在着各种形式的障碍,一些服务的便利性、集成性、协同性程度还不够。针对这些情况,《重点举措》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持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在具体措施上,提出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以建设审批服务领域行风满意窗口、打造日常监管减负增效新样板、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打造贴心服务的12315品牌、实施队伍素质“强基工程”、开展“清廉监管”建设行动等为重点,深化拓展行风建设创新举措。在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领域,遴选出一批创新模式、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并加大宣传、复制和推广力度。 [b]十、在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方面,《重点举措》提出了哪些措施和要求?[/b] 为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举措》主要提出了7点明确要求。一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总局相关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圆桌会议,当面听取行业企业、消费者、专家、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等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梳理分析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上下级高效、便捷的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反映渠道。四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库、营商环境监督员。依托知名学术机构,强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基础理论和实践研究。五是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分办转办督办机制,推动解决难点问题。对于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要立足职责,主动沟通协调。六是在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推广实施“三书一函”(《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制度。七是鼓励各地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源自:[url=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djzcj/art/2024/art_778e0022e7e246669f76921ee3dbf32a.html://]市场监管局[/url]

  • 【分享】上海实行危废监管联动

    上海世博会,是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其参展规模和参观人数将达历届世博会之最,这对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也是一次严峻考验。世博会期间,人口流动量大,地理环境较为复杂,如何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事件,以保障世博环境安全?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  ■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全面开展风险排查  对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监管是上海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固废管理中心)工作内容之一。中心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危险废物的特性决定了对其处置和贮存环节的监管在世博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针对各单位处置水平参差不齐、不断有新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企业申报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着差异等实际情况,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必须加强引导、从严管理。要求持证单位做到台账清晰,安全责任明晰,签订并认真落实环境安全管理承诺书。  早在世博会开园前,上海市固废管理中心就组织力量,加强执法监察,对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风险排查,不留死角,尤其重点排查水源地附近,消除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加强了上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运行的监管,确保医疗废物从应急状态到常态化运行的正常有序。从2009年底,在松江、青浦、嘉定3个区分别建立了区级“辐射与固废管理站”,专门从事辐射环境和危险废物的执法监管,进一步深化了市、区两级联动机制。目前,这在全国直辖市固废管理建制中还是首例。  同时,与上海市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法人签订《2010世博期间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承诺书》,明确各单位在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环节的职责和防范流失方面的作用,知晓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强重点岗位和管理人员主动防范意识,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  此外,还组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近3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记录的单位重点开展检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借助社会各界力量  □建立应急保障体系  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危险废物安全保障工作,从整体看呈现两大特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居民的环境安全意识增强,世博会期间的应急出动反而比往年同期下降;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经营活动正常有序,既保障了世博会环境安全,又促进了工业生产,做到了世博会和城市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要想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做得好,必须有一套强有力的基础力量做支撑。借助社会力量,由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上选择有经验、能力强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充实应急保障队伍,建立应急保障体系,是上海市危险废物应急保障工作的特色之一。一旦有危险废物环境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市环保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固废管理中心应急小组现场指导,危险废物应急救援单位开展现场清理,安全处置污染物。  ■建立区域联动机制  □实施应急保障方案  为强化上海世博会的环境安全保障,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和妥善处理,结合长三角地区实际,依托现有的长三角危险废物监管联动工作平台,制定和实施《上海世博会期间长三角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联动和应急保障方案》。  “不管是市、区两级联动机制,还是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固废应急保障方案,其根本目的都是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隐患。若发生立即启动安全保障,请求支援。以医疗废物、大宗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等上海处置能力紧张或者现无能力处置的危险废物为重点,以‘当前能力有余量、处置技术有保障、环保管理较规范’为筛选原则,江苏、浙江两省环保厅预先确定上海周边地区对应类别危险废物的备选利用处置单位。”市固废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道。  一方面,长三角固废应急保障方案合理调度区域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源,开设应急设置“绿色通道”。在世博会期间,当上海及周边地区产生本地区无能力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或者虽有相关利用处置设施,但因意外停运、减量运行,本省市内又无法及时平衡时,按照“就近套配、简化程序”的原则,通过调配单方式请求相关省份支持相关危险废物跨省处置。另一方面,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严控废物流失和非法处置。因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意外停运、减量运行或者其他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无法在本地消纳处理时,应及时启动跨省市应急处置程序。  同时,以世博会环境安全保障为重点,推进危险废弃物事故应急技术资料和专家共享,建立危险废弃物事故应急清理处置跨区域技术支援机制,强化区域合作。如果应急事故发生地省级环保部门请求,相关省市在人力、物力上予以全力支持。

  • 【聚焦监管码】监管码入法引发食品企业强烈反对

    去年底,质检总局下发名为“582号文”的通知表示,9类69种产品需要赋监管码才能上市,过渡期不得超过半年,今年春又表示过渡期不得超过今年12月31日。69种产品中绝大部分为食品。今年4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则使监管码具备了强制执行力。 监管码入法,这引发企业的大规模反对意见。今年2月,全国数十个食品龙头企业在北京,对《草案》提出几十条修改建议。讨论内容最为集中的一条就是电子监管码的问题。19家企业并上书相关部门,提出该监管码制度对保障食品安全作用不大,而且成本高昂,实际操作也不科学。之后又有两家企业加入上书行列。食品行业内就监管码曾召开大小讨论10余次。现将监管码从食品安全法中删除,质检总局日后推行则将不具备了法律支持。 “我想大多企业都是非常愿意的。”昨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法规经理李琴表示,由于仍有一些政府部门在推广该监管码,当前伊利也尚处建设阶段。“我们也在观望,等确定的消息,看看其他同行是怎么做的。” 美国玛氏在华的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法律相关负责人李宇昨日也表示,这是个让人高兴的结果。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会将这个结果原原本本的反映给各个有意见的食品企业。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成立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成立市场监管行业[/align][align=center]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通知[/align][align=center][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国市监办发〔2024〕70号[/font][/align][font=宋体, SimSun][/fon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第一届专委会由55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对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规划、标准体系进行科学论证;参与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立项、技术审查、复审等评审工作;为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发展提供建议、指导、论证和评审等。附件:第一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align=center][table][tr][td=4,1,737] [/td][/tr][tr][td=1,1,439] [/td][td=1,1,172][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align][/td][td=2,1,125] [/td][/tr][tr][td=3,1,631][align=right]2024年7月18日[/align][/td][td=1,1,105] [/td][/tr][/table][/align]附件[align=center][size=24px]第一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size][/align][align=center][size=24px][/size][/align][align=center][td=2,1,100.0000%]一、主任委员[td=1,1,29.0800%][/align][align=center]蒲 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d=2,1,100.0000%]二、副主任委员[td=1,1,29.0800%][align=center]方滨兴[/align][align=center](中国工程院院士)[/align][td=1,1,70.9000%]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td=1,1,29.0800%][align=center]庞国芳[/align][align=center](中国工程院院士)[/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陈建良[/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贾国栋[/align][td=1,1,70.9000%]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布 宁[/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2,1,100.0000%]三、秘书长[td=1,1,29.0800%][align=center]闫小良[/align][td=1,1,70.9000%]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td=2,1,100.0000%]四、副秘书长[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辉[/align][td=1,1,70.9000%]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曹俐莉[/align][td=1,1,70.9000%]中国标准化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陈 颖[/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2,1,100.0000%]五、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伟[/align][td=1,1,70.9000%]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td=1,1,29.0800%][align=center]王李乐[/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玲[/align][td=1,1,70.9000%]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王 娜[/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王晓峰[/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邓 峰[/align][td=1,1,70.9000%]北京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厉梁秋[/align][td=1,1,70.9000%]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td=1,1,29.0800%][align=center]田 野[/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申 军[/align][td=1,1,70.9000%]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史 园[/align][td=1,1,70.9000%]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td=1,1,29.0800%][align=center]曲传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乔亮亮[/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朱建平[/align][td=1,1,70.9000%]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许秀丽[/align][td=1,1,70.9000%]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孙建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凤华[/align][td=1,1,70.9000%]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td=1,1,29.0800%][align=center]李亚琦[/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育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李健华[/align][td=1,1,70.9000%]中国物品编码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李 强[/align][td=1,1,70.9000%]中国标准化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张卫洪[/align][td=1,1,70.9000%]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张晨颖[/align][td=1,1,70.9000%]清华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陆旭忠[/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td=1,1,29.0800%][align=center]陈秋香[/align][td=1,1,70.9000%]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陈湘宁[/align][td=1,1,70.9000%]北京农学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周志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td=1,1,29.0800%][align=center]郑 颖[/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财务司[td=1,1,29.0800%][align=center]侯纪伟[/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姚泽华[/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财务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贺艺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秦先勇[/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夏 超[/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td=1,1,29.0800%][align=center]徐 峰[/align][td=1,1,70.9000%]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td=1,1,29.0800%][align=center]徐战菊[/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郭 弘[/align][td=1,1,70.9000%]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td=1,1,29.0800%][align=center]崔迎琪[/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梁慧德[/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葛红梅[/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谢正豪[/align][td=1,1,70.9000%]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td=1,1,29.0800%][align=center]蔡峻峰[/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td=1,1,29.0800%][align=center]鲜 涛[/align][td=1,1,70.9000%]深圳市信用促进会(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建设发展联盟)[td=1,1,29.0800%][align=center]谭凌波[/align][td=1,1,70.9000%]中国计量大学[td=1,1,29.0800%][align=center]翟 泳[/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td=1,1,29.0800%][align=center]潘 牧[/align][td=1,1,70.900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td=1,1,29.0800%][align=center]潘 欣[/align][td=1,1,70.9000%]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able][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able]

  • 掺杂掺假怎么定义?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腐竹使用的执行标准为GB2712,属于非发酵豆制品,该标准以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但是有的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时候添加淀粉,该行为明显违反了GB2712规定,侵害的消费者的权益,请问该产品是否属于掺杂掺假的假冒伪劣产品,是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遇到该产品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十倍主张权益还是消法三倍主张权益[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执法稽查局[/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2-29[/back][/color]您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描述不够全面,我们不能作出具体判断。企业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立案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定性,再结合情节、执法实践,依据食法、行政处罚法、裁量基准等等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罚。消费者主张赔偿问题不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请您自行判断,与企业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请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 聚焦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意见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存量锅炉更新改造,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  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一是落实锅炉生产单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锅炉产品符合安全、节能、环保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二是落实锅炉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指导各锅炉检验机构加强能效测试和检验能力建设,确保设计文件鉴定、能效测试和检验质量。三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制定本地区锅炉使用负面清单,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系统。  《实施意见》明确  支持在用锅炉技术创新与更新改造。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探索特种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沙盒监管”新模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对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锅炉,要引导相关单位争取科技、首台(套)等政策支持。要引导支持锅炉生产和使用单位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开展锅炉更新改造。  《实施意见》要求  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锅炉使用单位全面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按照《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定期能效测试,提高使用环节能效管理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杜绝违法使用、违章操作。运用智慧监管,提高锅炉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支持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运行管理示范,引导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  《实施意见》要求  持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工业锅炉能效综合评价技术规范》《锅炉碳排放测试与计算方法》《生物质锅炉技术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将修订《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进一步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模式,从源头提升锅炉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水平。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发挥示范作用,并及时总结上报。[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市说新语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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