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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丁对系统适用性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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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丁对系统适用性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欧盟对云南牛肝菌尼古丁实施限量新标准
    上月,云南省4部门赴欧盟磋商牛肝菌尼古丁标准,并展开贸易推介会的成效十分显着。“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已表示,本月,该会将专门开会听取中国食用菌尼古丁成因陈述,欧盟会依此决定食用菌尼古丁实施限量的新标准。   云南省是世界美味牛肝菌最大的产地,年销量约占世界总量的65%、约两万吨,产值近6亿元人民币,年出口创汇达8000万美元。云南牛肝菌出口遇阻后,各相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半年的产季普查和化验分析,得出结论:少数牛肝菌含微量尼古丁,并非加工污染,而是自身内源代谢产生。为向欧盟相关行业协会阐明牛肝菌尼古丁成因,统一双边检测方法标准,打消欧盟疑虑,今年11月3日至14日,由云南省商务厅牵头,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云南省财政厅及云南牛肝菌出口协会组成的工作组一行9人专门出访德国、意大利。经与欧盟最具权威性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研讨,并在汉堡举办食用菌尼古丁成因研讨会后,各方初步达成以下成果:以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测方法为确证方法,欧陆坊检测方法为筛选方法 各方代表签订了一份牛肝菌中尼古丁是内源性成因、与农残等人为污染无关的会议备忘录,并由欧洲调味品协会向欧盟委员会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出访活动不仅引起了“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的高度关注,现该协会通过欧盟调味品协会转告云南省相关部门,本月初将专门开会听取食用菌尼古丁成因陈述,欧盟将依此决定食用菌尼古丁实施限量的新标准。此事件为云南省各级职能部门与企业相互携手共同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积累了宝贵经验。
  • 专家:西红柿含微量尼古丁不足惧
    西红柿酸甜可口,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是饭桌上的常见菜。可是最近网上却曝出西红柿里含有“尼古丁”,生吃西红柿就相当于在抽二手烟,事实真的像网上说的这样吗?   据某网站消息,美国一个科学家经过长期研究发现,西红柿里含有尼古丁,长期生吃西红柿就等于吸“二手烟”。消息一出,迅速在网上流传,不少群众都觉得不可思议。   西安市民:我觉得西红柿是天然的蔬菜,应该不会有这个尼古丁。   西安市民:西红柿天天吃,我感觉没有尼古丁这个事吧。   消息是真是假,有没有科学依据?为此,记者专门来到西安市交大一附院,采访了营养科的张医师。她说,网上所流传的西红柿里含有尼古丁这个说法其实并不“新鲜”,早在1994年,就有关于果蔬中含有尼古丁的调查,其实,尼古丁本身是一种普遍存在于茄科植物中的生物碱。   西安市交大一附院营养科主治医师张剑琴:像西红柿、茄子等当中,尼古丁的含量是非常微小的,是以毫微克来计量的,认为吃了西红柿以后,可能就和吸二手烟是一样的,这个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张医师说,虽然西红柿内确实含有微量的尼古丁,但不会对人体健康有害。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没有成熟的西红柿大家最好不要食用。   西安市交大一附院营养科主治医师张剑琴:没有成熟的,绿色的西红柿里面含有一些毒素,这个是不能吃的。西红柿的不同吃法,我们摄入的营养素是有差别的,你生吃的时候摄入的维生素C的量就会高一点,加热以后的西红柿它的番茄红素的含量会增加。
  • 烟民噩耗:公共场所尼古丁采集仪“上岗”
    尼古丁被动采集仪  9月13日从兰州市公共场所尼古丁被动检测培训启动会上了解到,作为全国2016年空气中尼古丁采样检测试点城市之一,兰州市将在城关区、七里河区随机抽取50家公共场所(10家行政部门、40家餐饮场所)安装尼古丁被动采集仪。  通过检测到的尼古丁数据,来客观分析兰州市在餐饮场所、政府办公场所二手烟暴露的情况,以进一步检验《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控烟成效 同时为评估兰州市控烟法规执行实际效果提供科学数据,为更好监控控烟法律的执行提供科学方法。另据了解,《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明年修订。  国家控烟办副主任杨杰表示,兰州市总体控烟情况逐步好转,人们对生存环境安全性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创建无烟环境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但公众仍存在对控烟法律知晓度不高、对公共场所吸烟的引导劝阻工作做得还不够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禁烟、控烟工作,今年,国家在北京、深圳、兰州三个城市试点实施空气中尼古丁被动检测。  揭秘尼古丁采集仪  模样:质量轻体积小  “你看,这就是尼古丁被动采集仪!别看它个头小,但它的嗅觉可灵敏了,公共场所里如果有人吸烟,它就能将产生的尼古丁捕捉到。”兰州市控烟办工作人员手里拿着一个用透明塑料袋装着的小仪器如是说。  尼古丁被动采集仪体积很小、携带方便。其外形是一个直径约5厘米,高4-5厘米的圆柱形装置,圆柱体的最中间装着一个过滤膜。通过空气的自然流动,尼古丁即被吸附到过滤膜上。之所以称其为被动采集仪,是因为只要将其安放在室内一个秘密的地方,其本身就有能力让尼古丁自动“送”上门来。采集环境空气中尼古丁的过程,是利用尼古丁在空气中的自由扩散作用,透过采集仪上的过滤膜来将尼古丁吸附到膜上。  作用:评价控烟是否得力  相比较于其他评价二手烟的方式,检测空气中的尼古丁浓度具有较高的灵敏性与特异性。每个尼古丁被动采集仪在室内秘密的地方放置7天之后,将其中的过滤膜取出来送到专门的实验室检测,通过检测到的过滤膜上尼古丁的数量计算出这一区域里的尼古丁浓度。  众所周知,取证难依然是公共场所控烟最头疼的事。有了尼古丁被动采集仪,就能真实地了解到一个区域内是否有人吸烟,为控烟工作提供科学评价。
  • 吃”尼古丁的细菌——戒烟新方法
    近日,发表在国际杂志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上的一篇研究论文中,来自斯克里普斯研究所的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开发出了一种细菌酶类,其或许可以被用作候选药物来帮助吸烟者戒烟,研究者指出,这种特殊的细菌酶类可以在实验室中被获取并且具有一系列药物开发的潜力特性。研究者Kim Janda教授表示,目前我们的研究尚处于早期阶段,但相关研究结果表明细菌酶类具有正确的特性来变为成功的戒烟疗法,这种新型的戒烟疗法或可代替当前的戒烟策略,当前的戒烟策略已经在至少80%至90%的吸烟者中被发现是无效的。细菌产生的特殊酶类在尼古丁进入到吸烟者大脑之前就可会被酶类所破坏,进而降低吸烟者对尼古丁的依赖性,从而达到戒烟的目的。在至少超过30年的时间里,研究者和其同时一直致力于在实验室开发这种特殊酶类,当前他们利用恶臭假单胞菌成功地制造产生了名为NicA2的酶类,实验结果表明这种细菌可以有效消耗尼古丁。研究者表示,这种细菌就好象是“吃豆人”一样,其会不断前进并且吃掉尼古丁;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对负责降解尼古丁的细菌特殊酶类进行了特性研究,并且检测了这种酶类作为疗法的有效性;首先研究者在一根香烟中将小鼠血清和一个剂量的尼古丁相结合,当添加特殊酶类后,尼古丁的半衰期从原来的2-3小时降低为9至15分钟,而高剂量的酶类可以更加有效缩短尼古丁的半衰期,从而尽可能地保持其不进入吸烟者的大脑。下一步研究者计划将这种酶类进行测试来验证其是否可以作为候选戒烟药物来使用,研究者Song Xue说道,这种酶类在血清中相对稳定,因此其对于开发新型治疗性药物非常关键;研究者计划后期通过改变细菌的酶类组成来帮助其更加有效地作为戒烟的新型策略xyL872Hu01 USP6氨基端样蛋白(USP6NL)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USP6 N-Terminal Like Protein (USP6NL) Homo sapiens (Human)xyL882Hu01 UL16结合蛋白2(ULBP2)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UL16 Binding Brotein 2 (ULBP2) Homo sapiens (Human)xyL907Ra01 N-myc下游调节基因2(NDRG2)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N-myc Downstream Regulated Gene 2 (NDRG2) Rattus norvegicus (Rat)xyL915Hu01 Nei内切核酸酶Ⅷ样蛋白1(NEIL1)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Nei Endonuclease VIII Like Protein 1 (NEIL1) Homo sapiens (Human)xyL917Hu01 信号素3A(SEMA3A)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Semaphorin 3A (SEMA3A) Homo sapiens (Human)xyL918Hu01 信号素3B(SEMA3B)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Semaphorin 3B (SEMA3B) Homo sapiens (Human)xyL919Hu01 信号素3C(SEMA3C)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Semaphorin 3C (SEMA3C) Homo sapiens (Human)xyL920Hu01 信号素3E(SEMA3E)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Semaphorin 3E (SEMA3E) Homo sapiens (Human)xyL921Hu01 信号素4A(SEMA4A)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Semaphorin 4A (SEMA4A) Homo sapiens (Human)xyL924Hu01 信号素5A(SEMA5A)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Semaphorin 5A (SEMA5A) Homo sapiens (Human)xyL926Hu01 信号素5B(SEMA5B)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Semaphorin 5B (SEMA5B) Homo sapiens (Human)xyL930Hu01 信号素3F(SEMA3F)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Semaphorin 3F (SEMA3F) Homo sapiens (Human)xyL934Hu01 NEL样蛋白2(NELL2)重组蛋白 RecombinantNEL Like Protein 2 (NELL2) Homo sapiens (Human)xyL935Hu01 再生蛋白1(NEO1)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Neogenin 1 (NEO1) Homo sapiens (Human)xyL939Hu01 神经束蛋白(NFASC)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Neurofascin (NFASC) Homo sapiens (Human)xyL941Mu01 激活T-细胞核因子1(NFATC1)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Nuclear Factor Of Activated T-Cells, Cytoplasmic 1 (NFATC1) Mus musculus (Mouse)xyL969Hu01 醌NADH脱氢酶1(NQO1)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NADH Dehydrogenase, Quinone 1 (NQO1) Homo sapiens (Human)xyL979Hu01 核糖体蛋白S6激酶β1(RPS6Kβ1)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Ribosomal Protein S6 Kinase Beta 1 (RPS6Kb1) Homo sapiens (Human)xyL980Hu01 增殖关联蛋白2G4(PA2G4)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Proliferation Associated Protein 2G4 (PA2G4) Homo sapiens (Human)xyM011Hu01 肽酶D(PEPD)重组蛋白 Recombinant Peptidase D (PEPD) Homo sapiens (Human)
  • 同样用液质,妙手何来?| Ultivo 车载王者升级,尼古丁咖啡因还有什么不能一网打尽?
    最近,办公室的小安和小捷,天天鼓吹各自的戒烟成果,一脸自豪。一旁听得很烦的小伦,偏偏不信邪,决定要用公司新到的神秘快检系统,给他们来个现场打脸!只见小伦手里拿着取样探针,在小安和小捷的手和额头轻轻一刮,就完成了取样。这样非侵入、无损无痛的取样方式,便捷得让人猝不及防。小安小捷本想速速遁逃,没想到小伦就那么操作几下,报告已然握在手中。结果证明,小安的皮肤不仅检测到尼古丁,还检测到了尼古丁的代谢物,天天吸烟没跑了。小捷倒是真的没检出尼古丁,但检测出了咖啡因和代谢成分。 说明小捷烟倒是戒了,却天天都在喝咖啡。“服了,服了,咱就是说,这是什么神器啊小伦?” 小安和小捷抓住小伦激动的问个不休。“听好了,这就是基于迷你质谱的神奇快检系统之升级版!”“说人话,我们听得懂!”“Ultivo 车载快检 2022 最新升级版!”“什么奥踢喔?什么车?” “除了速度快感觉到了,怎么都听不懂!”“哈哈哈哈哈,好吧,来上我的四节小课,这就把我的秘密武器给你们讲明白!”第一课什么奥踢喔?不是奥踢喔!是 Ultivo!作为当前业界比较小的三重四极杆质谱系统,Ultivo 开创了新的质谱时代。Ultivo 仪器体积缩小了 70%,70% 是什么概念?可以将同一空间中的实验室容量提高三倍,并赋予了更多应用场景的可能性?你们先想想看这个可能性都有什么?打开一下脑洞。当然除了体积小,需要补充的重要知识点还有:Ultivo 体积缩小了 70%,但灵敏度、扫描速度、极性切换速度、稳定性、耐受性等性能毫无折中,也就是说通过种种创新技术,小小机身可以实现更大的样品通量,更具重现性的结果,更快速的维护,大幅缩短的开关机时间,以及超贴心的智能设置。这些都是用户在 Ultivo 技术平台上肆意放飞(创新)的基础啊!第二课什么车?把分析检测从实验室搬到车上,这个概念大家都耳闻已久。而小巧玲珑的 Ultivo,可以轻松搬到车上,让强力便捷的车载质谱成为可能。又一妙手在于,结合成熟的 MSRIT 原位离子技术,和离子探针吸附取样技术,这套移动快筛平台,已经摆脱了繁琐的液相色谱分离过程,不再需要对样品的进行前处理,就像刚才那样,轻轻一刮,就能快速筛查,大大缩减了检测分析时间。再配上安捷伦以及客户定制的谱图判读软件和行业检测数据库,整个平台已经成为极具竞争力的整体车载质谱检测方案。精准的实验室分析,搭载汽车的移动便捷性,正在开启实验检测的无限可能,带着“显微镜”深入一线,即筛即查。不同的客户与合作伙伴,还可以在整套解决方案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应用领域和场景,遵循不同的检测方法和规程,打造出面向各行各业的车载解决方案。整个格局,已经打开了!第三课用在哪里?那么它已经应用到什么行业了呢?肯定不是抓戒烟的!初心是什么?初心是在现场,是守护食品安全。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涉及农药、兽药污染,添加违禁药物等多个方面。为了让大家“吃”得安全,相关部门不断更新和完善监管法规,提升检测频率和标准。但是,传统的果蔬药残检测步骤,在专业实验室且需要专业人员操作,而且往往需要 1-2 天才能完成。执法部门往往只能抽检,并送到实验室去检测。在此背景下,安捷伦基于 Ultivo 和原位离子等技术设备,打造了“即时快筛”的移动检测车,可提供直达产地前线的快速检测能力,为广大消费者守好食品安全守好第一道关卡。比如这个彩椒,直接刮取表面,就完成了取样,现场最快 20 秒即可出具检测结果,农残不合格者直接现场就处理。方便快捷的移动检测平台,为食品安全的现场执法和全面监管,提供了更为有效、便捷的手段,最终进一步确保我们餐桌上的美食,安全、放心、营养、健康!除了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环境中的污染也对人体产生着负面影响。例如近年来引起我们注意的水中抗生素,水中 PFAS,甚至是超出我们日常知识范畴的各类水中毒物,Ultivo 车载都可以实现快速并精准的检测。关于精准,这里可以举个例子:痕量取样的精度达到了百万分之一到十一分之一的精度。什么概念呢:就是最低可达到一百万吨水中 1kg 化合物,浓度的物质即可被检测到。Ultivo 快检不仅能应用到我们能想到的工业园区附近环境排放,借助车载的优势,可以直接前往水源地、城市河流、污水处理厂排查层出不穷的违禁化合物。所以咖啡因、尼古丁其实只是现有化合物数据库的宵小之辈,数据库能根据不同行业覆盖数百只目标化合物,做到指哪打哪,想测就测。另外一个重要特点是 Ultivo 快检取样的方式非常简单,不需要任何专业培训,在 20 秒之内就可以完成从取样到检测的步骤,速度远远高于传统质谱检测,一次性检测就可以检测可同时筛查 200 种以上的违禁品。车载的特点还能实现 24 小时取样,从而实现实时监测的目标。第四课2022 升级了什么?基于 Ultivo 打造的快速检测以及移动检测平台,其实安捷伦的合作用户 2018 年 7 月就发布了第一代产品。几年来,安捷伦及合作伙伴的工程师们也在不断努力,提升平台的集成化、智能化,并基于平台特点不断发挥,所覆盖的应用范围也从食品走向更多行业。2022 年,Ultivo 快检移动检测第二代有了哪些升级呢?直接来看:1)集成化程度提升:第一代产品中的离子源、溶剂传输系统以及软件都是分离开的,使用时需要分别安装调试。最新的第二代产品将上述几部分集成至一个模块,安装使用更加简便。2)智能化程度提升:通过创新的自动判断软件的植入,检测结果的判定完全交给软件,大幅减少分析人员的工作量—我们的星辰大海是:下班!3)功能不断扩展:第一代移动检测平台,只有原位电离源和 Ultivo 质谱上车,应用范围相对受限。第二代产品,将自动样品前处理神器 Online SPE 也搬上了车,大大扩展了其应用范围,检测对象的浓度水平由痕量下探至极痕量,大约是泳池里一瓢水到泳池里一滴水的进步哦!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正式启动
    为积极服务“双碳战略”,支撑碳监测试点管理需求,有效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质检室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调研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在线、便携监测仪器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场验证测试结果,编制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1-2022)和《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2-2022)(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   其中,《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同时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以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EPI 47-2022)发布实施。   2022年5月17日,仪器质检室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的国内污染源监测领域的资深专家和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两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 总站定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拟申请检测的企业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在“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栏目下选择相应仪器类别进行申报。   具体检测要求、详细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
  •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9月30日)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编号1CEMS1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No.2022-3742SCS-900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53AG-YII2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64ARX-G32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荣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75JM-SG-CEMS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96CEMS-5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67RJ-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78SCS-900C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09LV-EM-12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610ACX-C15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5311SGEP-300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00512CEI-3000-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213PGCM-2001M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314TK-1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3415MCS 100F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0216BX-CEM2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4917NEPRICD-2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118TH-87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719FT-91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520FT-94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621SPEP-201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822M11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3023SMC 9021GHG-S7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624ATP-5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725HH-5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326LX-4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427TR-III-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628NHEM-3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7
  • 制药行业系统适用性测试—苯醌与蔗糖的TOC测定
    美国药典USP ,中国药典ChP 2020年版四部通则0682要求对制药用水中的总有机碳TOC进行测定,并要求测定蔗糖与1,4-对苯醌,以考察所采用技术的氧化能力和仪器的系统适用性。Sievers® TOC分析仪超过了USP与ChP对TOC测定系统适用性的要求。美国药典USP与中国药典ChP都包含对制药用水TOC含量的要求。为符合此规定,选择TOC分析仪时,有几项内容必须考虑。最基础的考虑是TOC分析仪是否符合药典要求,能够有效测定TOC。规定的要求之一是保证难以氧化的有机化合物与易氧化物能够同等程度被氧化,使用保证二者均能精确定量的TOC分析仪。USP与ChP选择1,4-对苯醌作为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蔗糖作为标准,或易于氧化的物质。当TOC成功测定蔗糖与苯醌时,这表明TOC测定能有效地监测广泛范围的有机化合物。本文阐述了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紫外与氧化剂氧化+膜电导检测技术)测定苯醌与蔗糖的结果。数据清晰地表明Sievers TOC分析仪能够如测定标准溶液蔗糖一样,同样有效准确地测定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苯醌。图1. 测定苯醌与蔗糖(5次测定的平均值)通过对比苯醌溶液与蔗糖溶液的TOC回收率,进行测定。USP与ChP规定了可以接受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为85%至115%。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苯醌,被认为是难以氧化的化合物,因此苯醌的测定对TOC分析仪采用的氧化方法提出了挑战。首先,使用被广泛接受的校准参考物质邻苯二甲酸氢钾(KHP)校准Sievers TOC分析仪。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操作手册》中阐述的标准协议,完成此校准。此次校准可以在约一年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定量准确度使用USP推荐的标准溶液确认。蔗糖溶液配制为500 ppb C,在进一步测定前,在不连续的三天内测定。图1表明了所有三天的蔗糖的平均响应值。对这些测定,蔗糖的响应为100.0%,说明仪器被准确校准。蔗糖测定后,每天测定三个不同浓度的苯醌溶液(USP与ChP要求分析500 ppb C的苯醌溶液)。这些测定的结果也表示于图1中。这些三种不同浓度的数据表明在应用范围内仪器对苯醌有线性响应。表1 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测定1,4-对苯醌与蔗糖的TOC数据苯醌测定的准确度与精确度非常优异。苯醌溶液的平均回收率为101%。三天里9个独立配制的溶液的全部结果给出苯醌的回收率为99-102%。五次重复测定同一个500 ppb C苯醌溶液,给出标准偏差范围为0.43-1.23 ppb(见表1)。这些数据表明Sievers TOC分析仪使用的氧化反应器的氧化效力——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可提供的最温和的氧化条件(紫外氧化)获得苯醌的回收率。仅使用紫外灯就可以完全氧化,要获得蔗糖或苯醌的完全回收率,均不需要过硫酸盐氧化剂。这与Sievers分析仪所建议的,对于TOC浓度低于1 ppm的情况,均不需要过硫酸盐氧化剂,是一致的。Sievers TOC分析仪针对USP与ChP规定的TOC测定有着优异的表现。蔗糖与苯醌的回收率均超出了USP与ChP的要求。使用正确配制的参考物质,响应效率(500 ppb C的苯醌对蔗糖的回收率比)为100%。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能够以优异的重现性,准确定量苯醌与蔗糖。分析仪的优异表现可以使用户持续满足USP与ChP的要求。实验结果给出了十分理想的响应效率,表明了仪器对易于氧化的物质与难于氧化的物质可以达到相同的回收率,并且很好地落在USP与ChP指明的85-115%范围。参考文献1.USP Total Organic Carbon, Pharmacopeial Forum, Jan-Feb. 1996, Volume 22, Number 1, page 1842.2.Draft of In-Process Revision scheduled to appear in Jan./Feb. edition of Pharmacopeial Forum.3.Also Quinone, 2.5-Cyclohexadiene-1,4-dione, and 1,4-benzoquinone. This compounds has a molecular weight of 108.09. The theoretical carbon content of this compound is 66.67% (Merck Index Eleventh Ed., 8108)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公布(截至9月30日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MD6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11颗粒物、烟气参数2SCS-900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33颗粒物、烟气参数3MD6000-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34颗粒物、烟气参数4ARX-C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55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5SYS-CE-3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19-199SO2、NOX、烟气参数6SCS-900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05SO2、NOX、烟气参数7MIR-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ENVIRONNEMENT S.A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21SO2、NOX、烟气参数8EST-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37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9SCS-900NU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38SO2、NOX、烟气参数10MDK116-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曼德克光电有限公司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43SO2、NOX、烟气参数11LV-EM-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45SO2、NOX、烟气参数12FAS-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黑龙江富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富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69SO2、NOX、烟气参数13HLT-C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078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14M6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07SO2、NOX、烟气参数15CEMS125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34SO2、NOX、烟气参数16SCS-900C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37颗粒物、烟气参数17CEMS1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83SO2、NOX、烟气参数18DY-MD6000-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84颗粒物、烟气参数19SC-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汉策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汉策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194SO2、NOX、烟气参数20FB-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天津市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200SO2、NOX、烟气参数21ACX-UV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ABB(中国)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0-210SO2、NOX、烟气参数22JMSL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1颗粒物、烟气参数23SLCEM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2SO2、NOX、烟气参数24MDK116-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苏州曼德克光电有限公司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4KPS-7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柯普士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柯普士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05SO2、NOX、烟气参数25TK-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19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6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30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7LDM-100(D) 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032颗粒物、烟气参数28DQHJ-CE0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34SO2、NOX、烟气参数29BTB-YQ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辽宁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35烟气参数30SGEP-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54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1SGEP-300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57颗粒物、烟气参数32GA-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市云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云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5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3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6SO2、NOX、烟气参数34LD1200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8颗粒物、烟气参数35SCS-9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69SO2、NOX、烟气参数36JN-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6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7RJ-PM-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7颗粒物、烟气参数38CEMS-8000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康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康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88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9RJ-CEMS-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0SO2、NOX、烟气参数40AG-CEMS07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1SO2、NOX、烟气参数41CEMS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3SO2、NOX、烟气参数42SCS-9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199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43LD1000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02颗粒物、烟气参数44FGC-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48SO2、NOX、烟气参数45TR-II-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61SO2、NOX、烟气参数46DMS-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62颗粒物、烟气参数47YX-CEMS-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72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48MBGAS-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0SO2、NOX、烟气参数49ACX-100UV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羣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羣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4SO2、NOX、烟气参数50HF-CEMS-1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禾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禾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288SO2、NOX、烟气参数51TR-X-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303颗粒物、烟气参数52TR-III-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1-304SO2、NOX、烟气参数53CEMS-38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0SO2、NOX、烟气参数54YC_PT_N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1烟气参数55CM-CEMS-8002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绰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绰美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17SO2、NOX、烟气参数56GA-5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2SO2、NOX、烟气参数57JTYH-CT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景泰银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景泰银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3SO2、NOX、烟气参数58FCY-37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34颗粒物、烟气参数59XHX-CEMS-10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2SO2、NOX、烟气参数60CEMS-5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61PS7400-F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45SO2、NOX、烟气参数62AG-DUST07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68颗粒物、烟气参数63TR-9300E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69SO2、NOX、烟气参数64ACX-C15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73SO2、NOX、烟气参数65TLG-31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71Y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 2022-091烟气参数72CEMS379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重磅!总站将对适用性检测仪器进行事后抽检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质检中心会定期对适用性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仪器进行公示,目前,适用性检测覆盖的仪器共有30类,分别是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酸雨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烟尘采样器、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经过多年的发展,质检中心的适用性检测已经成为招标单位重要参考之一。但在实际应用中,送检产品与实际生产销售产品的一致性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点。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对于没有通过抽检的产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可能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各仪器送检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请各送检企业积极配合,现将有关内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抽检对象 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 二. 方式地点 采用不定期现场抽检的方式,赴被抽检产品的生产地点、生产车间、生产线及成品库开展抽检。 三. 内容与结果判定 1. 监督抽检内容包括: (1)仪器/系统的外观、品牌、型号、原理以及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等与适用性检测报告的一致情况; (2)仪器/系统的部分重点功能与技术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的符合情况;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2. 监督抽检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合格。 3. 抽检发现具有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情况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 (1)仪器/系统的品牌、型号、原理,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与适用性检测报告不一致; (2)检查的仪器/系统的重点功能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详细抽检内容及具体评判标准见实施方案。 四. 变更备案 抽检发现仪器的外观、结构、非核心部件发生改动或软件升级等变更,不涉及主要核心部件的,可现场提交变更申请,经质检中心研究确认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允许变更。 具体变更备案办法见实施方案。 五. 结果应用 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质检中心将该企业及产品列入重点关注的质量缺陷产品,并要求委托送检企业及生产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可申请重新进行监督抽检,若未按时限完成整改,将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仪器适用性检测监督抽检结果将定期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外网网站(WWW.CNEMC.CN)和微信公众号定期(一般每半年)对外公开发布。 六. 注意事项 1. 开展监督抽检前,质检中心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被抽检企业。 2. 监督抽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监督抽检工作的全部费用。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航 联系电话:010-84943049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6月28日
  • 中国环境总站启动四种环境监测新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
    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数智化转型,有效提升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技防造假能力,保障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支撑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管水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围绕生态环境管理需求,深入调研国内外标准规范要求、相关仪器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情况,在组织开展大量验证测试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以下四项作业指导书:①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1-2024);② 《小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2-2024);③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苯系物)气相色谱法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3-2024);④ 《水质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4-2024)。2024年7月,质检中心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四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资深专家以及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四项作业指导书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小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苯系物)气相色谱法连续监测系统、水质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的性能质量,有力支撑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四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目前,作业指导书已正式发布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中心拟于2024年8月8日启动该四种仪器的适用性检测工作,具体检测要求、检测内容、检测方式、申报通道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在仪器检测申报系统(http://shenbao.cnemc.cn:9002/)“通知公告栏”查询。
  •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了30类环境监测仪器的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合计仪器1111台。  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粮科院开启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
    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验证评价项目表评价项目验证标准方法基质样品形态编号名称名称标准代号1水分含量粮油检验稻谷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6-2010稻谷颗粒2粉末3粮油检验小麦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8-2010小麦颗粒4粉末5粮油检验玉米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0-2010玉米颗粒6粉末7粗蛋白质含量粮油检验稻谷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7-2010稻谷颗粒8粉末9粮油检验小麦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9-2010小麦颗粒10粉末11粮油检验玉米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1-2010玉米颗粒12粉末13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4粉末15粗脂肪含量粮油检验玉米粗脂肪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2-2010玉米颗粒16粉末17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8粉末按照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参与现场验证评价仪器设备的保障工作,提供至少3台(套)仪器参与验证,指派专人做好仪器设备操作、故障排除的培训工作,并协助国粮局科研院检测中心完成现场验证其他工作。详细通知如下:关于组织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的公告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受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邀约粮食近红外快检产品生产企业和单位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31日。二、验证评价工作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粮科大厦。三、验证评价内容本次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具体项目详情见附件1,工作方案见附件3。四、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1.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附件2);2.企业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3.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证明材料;4.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5.有关部门提供的与申请内容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环保许可证、环境评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用于验证评价的仪器设备至少三台(套);生产企业和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五、材料提交流程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待验证评价工作人员确认后,各申请参与本次验证的生产企业和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技术人员)与验证评价工作组联系,沟通验证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并将相关纸质版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六、费用本次验证评价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工作的成本费用由各参加验证评价的企业和单位承担,用于支付验证所需的标准物质、试剂耗材采购等费用,以及承担验证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和专家的劳务费、专家费等,按照“一项一申请”原则计算相关费用,每个项目收费标准6000元人民币。请各参与企业和单位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后,按要求及时将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本次验证评价工作只接受对公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汇款账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收款账号:11006077401201500032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七、工作组联系人韩老师:010-58523432 hyt@ags.ac.cn郭老师:010-58523432 gyy@ags.ac.cn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西城百万庄大街11号1102室 100037附件:附件1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意向表.doc附件2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doc附件3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方案.doc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23年12月1日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最新!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共涉及1151款仪器(截止2021年6月30日)
    最新!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共涉及1151款仪器(截止2021年6月30日)7月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最新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名录涉及水质、采样采集、空气3大类37细分类别1151款仪器。详细目录如下:1.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4. 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5.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6.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7.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8.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9. 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0.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377-2007 标准及HJC-ZY32-2013 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1 年6 月30日) 3011.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377-2019 标准)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2.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3.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 标准及HJC-ZY33-2013 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4.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101-2019 标准)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5. pH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6.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7.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8.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 标准)(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9.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 标准)(截至2021 年06 月30 日)20.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1.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2.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4.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5.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6.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7.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9.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0.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1.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2.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4. 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5.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6.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7.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文末有详细名录下载方式↓部分内容截图:欲需详细目录请免费扫码下载
  • 最新!水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920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水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水质监测仪器共计920台,涉及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18类水质监测仪器。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青岛科仪精密设备有限公司LpH5001型pH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9-1892昆山三泽仪器有限公司PC-1000型酸碱度/氧化还原电位变送器质(认)字No.2019-1933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S-80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19-1944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AquaPro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0-0115福州普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UNI-20型pH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20-0956大连力得现代科技有限公司LDPH6000W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0967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ORP-69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1098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PS型pH分析仪质(认)字No.2020-1189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328W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07210杭州美仪自动化有限公司SUP-PH型PH/ORP控制器质(认)字No.2021-07311重庆尚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P535型pH计质(认)字No.2021-22312上海阔思电子有限公司A10PR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29613苏州雷博亚仪器有限公司WM-D100型pH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22-004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标准及HJC-ZY33-2013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NH3N-200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12江苏锐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RenQ-IV型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23武汉正元自动化仪表工程有限公司ZXcm-500-nr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34深圳市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Q1000型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445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A80AM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56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DEK-NH3-N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07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S-2002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18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EC-2006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29厦门市吉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HTC-C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310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WAOL2000-NH3-N型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411南京鸿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K-NH3-N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512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813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914河北华厚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NH3N-C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315武汉境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JH-9/W型氨氮在线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416南京捷发科技有限公司Johnsir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517安徽英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EC-NH3型氨氮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618厦门蓝海环科仪器有限公司BO-E09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719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NH3N-2009型在线氨氮监测仪器质(认)字No.2018-07820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S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521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622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VL-AN-201-X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723武汉华瑞勤程科技有限公司HQ-NH3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8824深圳世绘林科技有限公司SVL-NH3-N型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925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2336型氨氮全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9026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TEM-NH3N90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3727江苏海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HHD-02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828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2004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929河北德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TYDM-NH3N-Ⅰ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030南京华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D03-3型氨氮(NH3)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131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AG-N07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4432凯铭科技(杭州)有限公司KMW-820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633北京环科环保技术公司HB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734贵阳学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XT-IV型氨氮(NH3-N)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8835上海煊仁环保仪器有限公司Powermo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936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NH3-N 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037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SZJC33103-A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238石家庄瑞澳科技有限公司RO-21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439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540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641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DL2003型NH3-N 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742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H3N-104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843吉林市光大分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GD1511NH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944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LT-20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1045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ND-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346上海博取仪器有限公司NHNG-301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447捷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Micromac C型水质在线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9-07548重庆耐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NIPm-3000-NH3N型氨氮测定仪质(认)字No.2019-07649河北伟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1021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750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S-202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851伊创仪器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100series-Ι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952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Amtax NA8000.01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8153郑州富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ZFM-820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865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QMS2000-NHN型水质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8755江苏卓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ZZ-1002型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8956苏州源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Y-1091型氨氮水质在线检测仪质(认)字No.2019-09057厦门斯坦道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ESTD-XP型一体化水质监测仪(氨氮)质(认)字No.2019-09158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HTY-NH3-N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1659青岛恒大时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TE-NH3-1型水质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1760杭州英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NH3N-18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1861江苏国技仪器有限公司AM-4020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062杭州绿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R-3411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163江苏尚维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SWS-NH3-N-1001型水质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264南京威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WS-NH3-N181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365南京鸿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G NH3-N 2015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466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AVVOR 9000 NH4-N型氨氮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567福州普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CM300-NH3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22668杭州启绿科技有限公司WQA-3100型水质(氨氮)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22769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WAOL2000-NH3-N型水质在线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9-22870PhotoTek 6000型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21-0343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K301S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0354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26台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426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1月1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426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 共计772台,主要涉及仪器有: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3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 共计447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监测仪、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共20类气体检测仪器。采样及采集类仪器设备共计194台,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化监测仪、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降雨自动采样器、水质自动采样器、烟尘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共8类仪器。除此之外还有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和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附录(部分截图):全文下载:《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扫码下载:往期回顾: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 1413台 (截至2022年9月30日)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 2 022 年 3月31日) 《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 -共涉及1151款仪器
  • 环监总站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展开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在即,环保部明确了我国“十二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三步走”的指导方针,即在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等新指标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在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为确保“十二五”PM2.5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2011年12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工作,并制定了《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实验方案》。参考美国EPA对PM2.5自动监测仪器的认证方法,以我国手工监测标准方法为标准,对不同厂家、不同原理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进行单机比对测试,以全面了解PM2.5监测中的β射线方法、β射线方法联用湿度补偿和光散射法、振荡天平(TEOM)方法、震荡天平联用膜补偿测量方法(TEOM-FDMS)等国内外主流监测方法与手工标准监测方法之间的差异,为我国“十二五”空气监测工作中PM2.5监测技术路线确定、监测技术规范编制提供技术支持。2012年1月总站又专门组织北京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相关专家对比对实验方案进行了技术论证,对实验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总站领导对测试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比对测试事项,按排相关处室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按照总站的统一部署,总站大气室、质检室、质管室、分析室迅速行动,联合开展了比对测试工作,分别负责自动和手工方法的比对测试、PM2.5监测质控研究、颗粒物组分分析等工作。   2012年1月8日起,总站大气室先后调集了美国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的TEOM1405F、TEOM1405、FH62C14、5030-SHARP等型号的PM2.5监测仪,美国Met One公司的BAM-1020PM2.5监测仪等国外品牌的监测仪,以及河北先河公司的XHPM-2000E监测仪、北京中晟泰科公司的7201型监测仪、武汉天虹公司的TH2000TM监测仪、安徽蓝盾光电子公司TEOM监测仪等国产监测仪器共9种PM2.5自动监测仪器,以及美国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德国Derenda公司、武汉天虹公司等国内外厂家的4种手工采样监测仪器,开始进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至1月18日完成了所有自动监测仪器、手工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校准工作,以及天平室准备和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准备工作,1月18日至20日进行了手工监测方法的平行性测试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开展比对测试实验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012年1月29日,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一天,大气室、质检室、质管室、分析室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比对测试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工作人员按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对参与实验的所有仪器设备再次进行了全面维护检查和校准,目前全部仪器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准备工作和分析方法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测试工作按照实验方案已全面展开。
  • 农业部拟制修订25项农产品加工检测方法标准
    2013年6月27日,农业部网站发布了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据介绍,截止到2012年,在5000项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标准579项,占总数的11.6%。此次规划提出了重点制修订针对粮食加工、油料加工、果品加工、蔬菜加工、肉(蛋)品加工、特色农产品产品加工的标准共122项。其中有关农产品检测的方法标准共25项,基础标准8项,管理标准49项,产品标准40项。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拟制(修)订方法标准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制定/修订 类型 建议制修订年度 一、粮食加工 1  谷物及其制品中蛋白酶活力测定方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  小麦面粉粉色与麸星的图像检测方法 制定2014 3 荞麦D-手性肌醇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4 粮食及制品中虫卵分析方法 制定 2015 5 小麦面粉碱水保持力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6 硬质小麦粉中黄色素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7 面类制品色泽测定-反射比色计法 制定 2017 8 大米中矿物油含量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9 粟米(谷子)米质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10 燕麦生物碱测定方法 制定 2018 11 食用豆脂肪氧化酶活力测定方法 制定 2018 二、油料加工 12 同步检测植物油中甾醇和角鲨烯的方法 液相色谱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13 榨油饼粕中木酚素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14 油菜籽及饼粕中酚酸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2016 三、果品加工 15 水果贮运环境中1-甲基环丙烯(1-MCP)含量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 制定方法标准 2014 16 水果及其制品中5-羟甲基糠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17 水果及其制品中花青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18 果蔬及其制品中&beta -胡萝卜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四、肉(蛋)品加工 19 肉与肉制品中不同畜种肉的鉴别方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0 骨素胶原蛋白含量测定方法 分光光度法 制定 2014 21 肉与肉制品中蛋白质无损检测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6 22 肉与肉制品中水分无损检测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7 23 肉与肉制品中不饱和脂肪酸测定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8 五、特色农产品产品加工 24 蜂胶中酚类物质的测定&mdash 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5 破壁蜂花粉的评价方法 制定 2017      附录: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是农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着立足行业、突出重点、需求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就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产品总量持续增加、品种不断丰富和消费需求逐步升级,农产品加工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应该看到,标准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为此,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日益紧迫。   (一)有利于完善农业行业标准体系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是农业行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延长农业产业链、就业链和效益链,拉动农业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满足行业健康发展需要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进程,是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二)有利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ldquo 十一五&rdquo 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基础性、战略性和支柱性产业。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整体水平仍然偏低,尤其是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严重滞后于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是当今世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有利于增强农产品加工行业国际竞争力   标准作为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已经成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保障产业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 同时,标准作为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日趋频繁,已成为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有利于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实现与国际标准的有效对接,切实把握国际贸易标准制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有效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抵御国外产品对我国市场的冲击,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制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现状   截止到2012年,在5000项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标准579项,占总数的11.6%,初步构建了涵盖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主要领域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   (一)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1.粮食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粮食加工农业行业标准45项 其中产品标准21项,检验检测方法标准14项,基础标准2项,管理标准8项。   2.油料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油料加工农业行业标准46项 其中方法标准29项,产品标准11项,管理标准5项,基础标准1项。   3.果品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果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共235项 其中方法标准140项,产品标准76项,管理标准13项,基础标准6项。   4.蔬菜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蔬菜加工农业行业标准共82项 其中产品标准33项,方法标准30项,管理标准13项,基础标准6项。   5.肉(蛋)品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肉(蛋)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109项 其中方法标准56项,产品标准29项,管理标准24项。   6.乳制品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乳制品农业行业标准13项 其中方法标准8项,产品标准4项,管理标准1项。   7.茶叶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茶叶加工农业行业标准28项 其中产品标准12项,管理标准6项,基础标准6项,方法标准4项。   8.特色农产品加工标准。现有蜂产品加工、麻类加工、人参加工、糖制品等21项标准 其中产品标准11项,管理标准7项,方法标准3项。   (二)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存在问题   1.缺乏系统性。长期以来,农产品加工标准分散在多部门和多系统,各行业标准体系之间既交叉重复,又有许多遗漏。农业行业标准以有关农业生产标准为主,而农产品加工标准仅仅是拾遗补缺,标准的配套程度低,互补性不强。特别是缺乏主要农产品初加工相关的系列标准。   2.基础研究薄弱。标准体系是一个随着经济、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的动态系统。标准的制定必须以科学数据和风险评估为基础。目前,标准制定基础研究相对滞后,部分标准的缺失,一些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得不到保证。   3.针对性不强。标准作为规范生产、贸易行为和评判产品质量的技术准则,应有其鲜明的调控对象和制标目的。在现行农业行业标准中,部分农产品加工标准的服务对象不明确,制定标准的目标模糊、依据不足,考虑产业发展水平和国际贸易需求较少。   4.结构不合理。在国际标准体系中,农产品加工标准是以具有通用性的基础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为主。而我国现行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方面的标准结构不尽合理,基础标准仅占标准总数的3.6% 尤其是对加工过程要素的覆盖不够全面,尚未建立对生产、加工、贮藏等环节进行规范的标准体系,一些过程要素标准缺失,如产品及加工用原料分级标准、技术操作规程、良好操作规范、全程质量控制标准等。   5.实施效果不明显。由于农产品加工标准整体水平不高,与产业发展需求有一定脱节,特别是一些标准针对性、适用性不强,以及某些标准的缺失和滞后,导致现行标准实施效果不理想,对于规范生产与贸易行为没能发挥标准应有的作用。   三、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o 三个代表&rdquo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初加工为重点,加快建立与完善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结构合理、科学先进的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提升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围绕履行部门职能,以保障农产品加工过程质量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为重点,集中制修订农产品初加工生产、贸易等亟需的重要标准。体系建设要科学安排,合理规划,循序渐进。   2.坚持科学性与适用性相结合。除急需填平补齐标准外,标准要随着科技发展和生产贸易需要及时制修订,以科技创新带动标准水平的提升,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3.坚持标准制定与基础研究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改变重制定轻研究的倾向,加强标准制定前期的基础技术研究,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扎实的科学依据。   (三)总体目标   总的目标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标准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实施效果显著增强。主要是完成主要农产品采后预处理、贮藏保鲜标准、分等分级标准、商品化处理等标准的制(修)订 完成重要新型农产品加工制品标准的制(修)订 完成与原料控制、产品质量控制相关的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 制定一批传统主食产品加工标准。   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既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改变目前农产品加工标准缺失、滞后、零散的现状。   四、农业行业标准(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内容   通过梳理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农业行业标准的特点,重点制修订农业行业标准122项。其中拟制修订基础标准8项,管理标准49项,方法标准25项,产品标准40项。   (一)粮食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方法标准为主的粮食加工标准27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6项、方法标准11项、产品标准9项。基础标准是薯类加工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主要是传统米粉加工、燕麦粉加工技术规范等 方法标准主要是谷物、小麦及面制品品质特性测定标准 产品标准主要是发芽糙米、全麦粉新型产品标准等。   (二)油料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为主的油料加工标准25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9项、方法标准3项、产品标准12项。基础标准是低温压榨制油名词术语 方法标准主要是饼粕中木酚素及酚酸类物质的测定 管理标准主要是特色油料加工技术规范 产品标准主要是特色油品及植物蛋白标准。   (三)果品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果品加工标准21项。其中,管理标准10项、方法标准4项、产品标准7项。管理标准主要是葡萄干、龙眼干等果品干制加工技术规范,以及西甜瓜、龙眼等贮运技术规范 方法标准则是果品及其制品中营养成分的测定标准 产品标准主要是桃、梨、菠萝等果品加工专用原料标准。   (四)蔬菜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蔬菜加工标准12项。其中,基础标准2项、管理标准8项、产品标准2项。基础标准主要是蔬菜加工技术通则和净菜加工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蔬菜分级、速冻、加工、包装、贮运等技术规范 产品标准主要涉及鲜切根茎类蔬菜、辣椒红素等新型加工产品。   (五)肉(蛋)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肉(蛋)加工标准29项。其中,基础标准3项、管理标准13项、方法标准5项、产品标准8项。基础标准主要是肉(蛋)加工名词术语和通则 管理标准主要是畜禽屠宰、肉与副产物加工、蛋品生产等技术规范 方法标准主要是肉及肉制品中蛋白、水分和脂肪酸的测定 产品标准主要涉及肉制品及副产物、液态蛋、蛋粉等新型加工产品。   (六)特色农产品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蜂产品加工标准8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3项、方法标准2项、产品标准2项。基础标准是蜂蜜水果茶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以蜂产品加工技术规范为主 产品标准涉及蜂王浆片、蜂花粉片等新型加工产品。   此外,配合农业部相关司局做好茶叶、乳制品、农产品加工机械标准制(修)定工作。   五、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农产品加工标准涉及多部门多领域,要建立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及宣贯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服务,及时提出本地区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定需求。鼓励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以及相关科研院校,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和宣贯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标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标准体系建设,要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争取尽早形成即与相关标准体系关联,又相对独立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夯实标准基础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公益性、技术性、基础性工作,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制定标准的投入,形成标准制定经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培养标准化人才,建立一支水平高、结构优的专家队伍,提高标准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三)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标准制定水平   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工作起步晚,基础研究积累少,标准制定技术支撑薄弱。因此,要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把技术创新与相关的农产品加工标准基础研究结合起来,特别是与行业科研项目相结合,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四)严格标准制定与审查程序,强化风险意识   严格标准制修订程序,搭建标准征求意见、信息收集与发布交流互动信息化平台,促进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透明。完善标准审查制度,明确标准审查要求,强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审查标准的权利与义务。加强标准制定风险管理,强化标准制修订工作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引入标准制定各环节。建立标准化工作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五)加强标准宣贯,提高标准实施效益   通过标准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引导农产品加工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销售,提高行业的标准化水平。采取政府推动、领军企业带动、行业自律联动等多种形式,扩大标准实施覆盖面,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贯彻标准的自觉性和社会对标准的认知度,探索建立标准宣贯的有效途径。   (六)搭建信息平台,提高服务能力   整合农产品加工标准信息资源,建立并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服务平台与相关行业网络的链接,逐步改变农产品加工标准信息资源分散、交流不畅等问题。   附表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拟制(修)订标准汇总表
  •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260台
    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1260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7月1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有1260台环境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共计741台,主要涉及仪器有: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共12类水质监测仪器。气体检测仪器共计412台,主要涉及仪器有: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元素成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烟尘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共20类气体检测仪器。除此之外还有2类噪声仪器: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还有1类数据采集传输仪。详情如下:直接下载:最新!《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共计1260台(截止2022年6月30 )或扫码下载:往期回顾: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295款仪器(截止2022年3月31日)《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汇编-共涉及1151款仪器
  • 环境监测总站镉、铅、砷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开始申报
    p   近日,环境监测总站发布通知《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需知(2015年10月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水质重金属镉(I、II型)、铅(I、II型)、砷(I、II型)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名。在今年六月份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50630/165644.shtml" target=" _self" 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了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合格目录 /a ,公布的全部仪器测定的均为镉,此次增加了铅和砷两个指标。 /p p    strong 通知全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需知(2015年10月起) /p p   一、适用性检测安排 /p p   根据工作安排,质检中心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水质重金属镉(I、II型)、铅(I、II型)、砷(I、II型)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名。 /p p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p p   1、 请需申请检测的企业企业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及其它相关材料(见材料清单),所有需提交的材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aas@cnemc.cn,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p p   2、 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待检测序列,并由质检中心安排抽样,如抽样不通过视为申请未通过,不予安排检测。 /p p   三、申请检测所需提交材料清单(进口、国产) /p p   1、 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请书(加盖公章) /p p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3、 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如无,需企业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 /p p   5、 仪器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p p   6、 仪器说明书(中文版) /p p   7、 仪器照片(包括外观、内部结构、主要零部件、铭牌照片,所有照片请保证清晰) /p p   备注1:以上材料电子版的请调整成PDF格式后提交,邮件名称示例:XX公司-重金属铅II型仪器。 /p p   备注2:电子版材料审核合格后,请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装订后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室王晓慧收。 /p p   备注3:联系电话 王晓慧010-84943048 /p p   附件1:《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请书-2015版》 /p p   附件2:“水质重金属砷、镉、铅在线仪器” 作业指导书 /p p   附件3: a style=" COLOR: #0070c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1650.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strong 水质重金属仪器 /strong /span /a 适用性检测平台通信协议 /p
  • 我国拟修订化妆品安全性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函,就现行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修订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拟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新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以及儿童相关产品的标准,将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与旧版的卫生规范相比,新的规范整体布局上更加简洁,在一些具体指标上更加严格。”参与制定该新规范的专家、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玮近日接受采访表示,新的技术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10mg/kg,调整为10mg/kg、4mg/kg。这意味着对化妆品中杂质的含量提出更高要求,对选料与生产过程控制更加严格。   此外,对儿童化妆品的要求也是新技术规范的亮点之一。今年10月,我国出台了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出应少用或者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等原则性要求。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将提出进一步的量化规定,成为有关化妆品制售的“硬指标”。
  • ASD | 应用PROSPECT模型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研究
    PROSDM:PROSPECT模型与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相结合从双向反射率中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叶片生化性状为理解植物光合功能、动态生长、养分循环和初级生产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叶片叶绿素含量(Cab)、类胡萝卜素含量(Cxc)、含水量(Cw)和干物质含量(Cm)是四个重要的叶片生化性状,与植物光合作用、氮素、胁迫和衰老等健康和生长状态密切相关。能够对这些叶片生化性状进行高通量测量的方法对于表征植物生理状态和关键功能过程至关重要。PROSPECT模型是目前更常用的叶片辐射传输模型之一,可从叶片定向半球反射因子(DHRF)光谱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然而,在应用于叶片双向反射因子(BRF)光谱提取叶片生化性状方面尚待探索。叶片表面反射率和各向异性性状的存在可能是限制PROSPECT从叶片BRF光谱评估叶片生化性状的主要问题。基于此,在本研究中,研究者们提出了一个方法,整合了PROSPECT模型、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SDM),称为PROSDM,去除了叶片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并从叶片BRF光谱提取了叶片生化性状。具体目标是:(1)通过PROSPECT反演调查叶片BRF和DHRF光谱差异随波长的变化以及对Cab、Cxc、Cw和Cm提取的影响,(2)开发PROSDM消除BRF和DHRF光谱差异,从叶片BRF光谱与PROSPECT和PROCOSINE以及PROCWT的比较来提取Cab、Cxc、Cw和Cm以及(3)评估PROSPECT、光谱子域、光谱噪音和模型参数范围对PROSDM性能的影响。为了获得各种叶片生化性状和反射率,作者收集了具有不同生长阶段、营养状况和种植区域的植物物种的10个数据集,包括1个测量数据集和9个公开获取数据集。从油菜(Brassica napus L.)、水稻(Oryza sativa L.)和柑橘(Citrus aurantium L.)随机采集2279个植物叶片,利用ASD FieldSpec 4测量叶片反射率,获得数据集#1。从EcoSIS光谱库中获得具有各种叶片光谱和生化性状的9个公开的数据集。其中,7个数据集的BRF光谱由ASD地物光谱仪(Analytical Spectral Devices, Inc., Boulder, CO, USA)搭配ASD叶片夹测量。 表1 数据集描述。Dataset#1是本研究中测得的,Dataset#2-#10是在线https://ecosis.org获取的。BRF和DHRF光谱的光谱区域是400-2500 nm。【结果】 平均BRF和DHRF光谱差异(a)以及这些差异对平均BRF光谱的贡献(b)。油菜(红线)在Dataset#1中获得,其他植物物种在Dataset#5中获得。 通过考虑非波长依赖性f(a,d)和波长依赖性f(b,c,e,f)两种情况,利用一阶(a-c)和二阶(d-f)导数的叶片BRF(绿线)和DHRF(橙线)光谱之间的差异。 利用PROSPECT反演(a–d),PROCOSINE反演(e–h),PROCWT-S4( i–l)和基于全光谱域PROSPECT-PRO 的PROSDM(m–p)的所有数据集(Dataset#1-#10)中Cab (a,e,i,m) ,Cxc (b,f,j,n), Cw (c,g,k,o) 和Cm (d,h,l,p)测量值和估算值比较。 【结论】 本研究中,作者提出了PROSDM这种新方法用来从叶片BRF光谱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结果发现光谱导数可以消除BRF和DHRF光谱的非波长依赖性差异。当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随波长变化时,光谱导数仅能去除部分差异,而曼哈顿距离(MD)补偿了光谱导数的限制,进一步减少了差异。结果,PROSDM从叶片BRF光谱准确提取了不同植物物种的Cab、Cxc、Cw和Cm。与标准的PROSPECT反演需要利用带有积分球的光谱仪测量叶片DHRF光谱不同,PROSDM扩展了PROSPECT到叶片BRF光谱的应用,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它可利用不同手持式光谱仪和叶片夹原位提取叶片生化性状。 在全光谱域,PROSDM-SED实现了Cab和Cxc的更优提取,RMSE分别为7.64 μg/cm2 and 2.77 μg/cm2,PROSDM-FMD产生了Cw(RMSE = 0.0041 g/cm2)和Cm(RMSE = 0.0024 g/cm2)的更好估计。与PROSPECT相比,PROSDM提取的Cab、Cxc、Cw和Cm RMSE分别降低了20.33%,29.34%,25.45%和44.19%。结果表明,PROSPECT和PROCOSINE以及PROCWT的Cab、Cxc、Cw和Cm提取精度受到光谱饱和度、PROSPECT反演、光谱子域以及模型参数范围的影响很大。适当的光谱子域和模型参数范围可以改善不同反演方法的提取结果。这需要从实地测量和报告的研究中了解叶片生化和结构性状的先验信息。与这些反演方法相比,所提出的PROSDM在减轻Cab、Cxc、Cw和Cm提取的负面影响上具有很大潜力。对于不同的PROSPECT版本,建议利用PROSPECT-PRO从叶片BRF光谱提取叶片生化性状。 未来研究需要基于叶片BRDF模型测量叶片BRF光谱的光谱和方向变化,将BRDF模型与所提出的PROSDM耦合可以改善对BRF和DHRF光谱变化的表征。此外,由于植物物种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变化,在不同的数据集中PROSDM不能获得一致性提取结果。预计更多的工作将集中在理解不同视角和照明角度下植物叶片光学特性的变化。期望PROSDM可以应用在不同的尺度上,提高其在遥感、生态和环境研究中的适用性。点击如下链接,下载原文:PROSDM:PROSPECT模型与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相结合从双向反射率中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
  • 最新!水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共计897台(截至2022年3月31日)
    4月1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水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涉及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户外小型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等18类水质监测仪器,共计897台。详情如下: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2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青岛科仪精密设备有限公司LpH5001型pH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9-1892昆山三泽仪器有限公司PC-1000型酸碱度/氧化还原电位变送器质(认)字No.2019-1933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S-80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19-1944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AquaPro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0-0115福州普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UNI-20型pH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20-0956大连力得现代科技有限公司LDPH6000W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0967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H/ORP-6900型工业pH计质(认)字No.2020-1098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PS型pH分析仪质(认)字No.2020-1189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328W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07210杭州美仪自动化有限公司SUP-PH型PH/ORP控制器质(认)字No.2021-07311重庆尚捷仪器仪表有限公司P535型pH计质(认)字No.2021-22312上海阔思电子有限公司A10PR型pH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21-29613苏州雷博亚仪器有限公司WM-D100型pH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22-004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标准及HJC-ZY33-2013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2年3月31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C310型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792南京港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GN-NH3-N 03型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803北京利达科信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KS2301型在线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824伊创仪器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100series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875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CE-1302型氨氮(NH3-N)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886江苏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IM-2100H1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0917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PhotoTek6000型多参数(氨氮)在线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0998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YSM-A型氨氮自动检测仪质(认)字No.2017-1029杭州绿洁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R-2126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0310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NH3N-200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111江苏锐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RenQ-IV型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212武汉正元自动化仪表工程有限公司ZXcm-500-nr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313深圳市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Q1000型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4414恩德斯豪斯(中国)自动化有限公司CA80AM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4515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DEK-NH3-N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016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S-2002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117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EC-2006型水质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7-19218厦门市吉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HTC-C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319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WAOL2000-NH3-N型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420南京鸿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K-NH3-N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7-19521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822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NH3-N-Ⅲ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7-19923河北华厚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NH3N-C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324武汉境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JH-9/W型氨氮在线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425南京捷发科技有限公司Johnsir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7526安徽英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EC-NH3型氨氮自动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627厦门蓝海环科仪器有限公司BO-E09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7728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NH3N-2009型在线氨氮监测仪器质(认)字No.2018-07829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S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530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S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631浙江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VL-AN-201-X型氨氮在线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732武汉华瑞勤程科技有限公司HQ-NH3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8833深圳世绘林科技有限公司SVL-NH3-N型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08934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2336型氨氮全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9035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TEM-NH3N90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3736江苏海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HHD-02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837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2004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3938河北德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TYDM-NH3N-Ⅰ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039南京华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D03-3型氨氮(NH3)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4140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AG-N07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4441凯铭科技(杭州)有限公司KMW-820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642北京环科环保技术公司HB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743贵阳学通仪器仪表有限公司XT-IV型氨氮(NH3-N)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8844上海煊仁环保仪器有限公司Powermon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8-18945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NH3-N 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046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SZJC33103-A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8-19247石家庄瑞澳科技有限公司RO-21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448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549桂林云璟科技有限公司YJ-NH3N-I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650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DL2003型NH3-N 自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751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H3N-1040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852吉林市光大分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GD1511NH型氨氮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0953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LT-20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1054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ND-2000型在线氨氮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355上海博取仪器有限公司NHNG-3010型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456捷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Micromac C型水质在线分析仪(氨氮)质(认)字No.2019-07557重庆耐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NIPm-3000-NH3N型氨氮测定仪质(认)字No.2019-07658河北伟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W1021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759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S-202型氨氮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19-07860伊创仪器科技(广州)有限公司2100series-Ι型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质(认)字No.2019-079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质(认)字No.2021-1723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S- 2002(NH)型氨氮水质分析仪质(认)字
  • 环境标准制定应强化系统性
    p   近年来,我国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 /strong /span /a 标准制订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发布的标准种类多、覆盖面广,较好地指导了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工作。 /p p   环境标准是一个内部逻辑关系严谨,结构相对完整的体系,要求监测方法能够准确检测受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制订的质量标准能够确保环境安全,发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控制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产生的危害。此外,推荐使用的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等要为企事业单位治理污染、环保产品生产和设备运营维护等提供参考。由此可见,虽然每个标准都是独立发布的,但要注意与其他相关标准的衔接,提升环境标准制定工作的系统性。 /p p   首先,监测方法标准应构建一种化合物(元素)多种分析方法、一台(套)设备能分析多种化合物(元素)的格局。就化合物(元素)与分析方法的对应关系而言,要立足于每种化合物(元素)有可利用的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并且按完全成熟的标准、推荐使用或科研探索的方法等类别设置体系,方便实验人员根据工作目的有针对性的选用。当前发布的监测方法已很多,但体系是否达到了完备程度,要进一步梳理、检验。一是以化合物(元素)为主线,在其后列出各种现行有效的分析方法。二是以分析仪器为中心,列出用其可分析的化合物(元素),两者交叉比对,就能发现仍存在的空白分析方法。完善监测方法标准,要按填平补齐的原则,优先把基础性的或使用频率较高的化合物(元素)分析方法建立起来,以满足常规监测和部分特殊监测的需要。最好是全面回顾性评价后,列出急需填补的空白方法,技术招标确定编制单位。 /p p   其次,环境质量标准与维持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物种多样性和提高人体健康水平等环境保护目标直接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制订是一个非常复杂、周期较长的过程,而且需要动态调整。曾经有美国科学家把多种重金属和有机物按安全浓度最高允许值配成混合液,将实验鱼放进去后还是中毒死亡了,这表明单一化合物(元素)的质量浓度是安全的,但一旦发生复合污染,安全性就失去了保证。环境质量标准可探索以长期的医学观察和动物实验为基础来制订,特别是妥善处理参考国外标准和自主研究定标的关系,体现中国国情特色。尤其是使每项环境质量标准值的确定有科学解释,经得起检验。 /p p   第三,处理好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的关系。排放标准容易与环境质量标准发生冲突,有可能出现每个企事业单位都做到了达标排放,但由于产业过分密集环境质量仍不能达标的情况。笔者曾现场调查过一个氨氮经常超标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造成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离交接断面不远,且沿途集水面小,新水注入量不大。达标排放的污水按地表水质量标准考核,导致超标现象经常发生。然而,排放标准又不能无限严格,必须考虑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制订排放标准,要根据环境容量和质量标准反推,也要综合考察当前可利用治理技术并估算成本。 /p p   最后,各类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应受到更多关注。环境质量标准等论证的是某个数值的科学性,而技术规范则保证数值的可达性。没有治理技术或成套环保产品等的支撑,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落实就会面临困难。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是基础性研究,技术规范等则是应用研究,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p p   综上所述,环境标准应科学划分板块,均衡编制。其中,监测方法是基础,是认知污染物的基本手段 环境质量标准是根本,起到保护生态系统、物种或人体健康的作用 排放标准是工农业生产生活的底线,要发挥约束排污行为的效力 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则是重要工具,指导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几大技术板块互为依存,彼此支持,尤其是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关键,要给予足够重视。排放标准要与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紧密结合,排放标准的提出一定要有可利用的治理技术作支撑,两者应高度融合。 /p
  • 食药监总局:到2020年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制订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总体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指导思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基本原则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主要目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朱江)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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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MP 2010 &mdash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自11年3月起正式推行,其中对制药企业的设备及检验仪器都有了新的规定。第五章第九十条&ldquo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hellip &hellip 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rdquo 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九条&ldquo 企业的&hellip &hellip 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rdquo 。 作为制药企业生产所需的重要检测仪器 &mdash &mdash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按照GMP 2010新规必须定期地进行校准、校验及确认。同时根据2010版中国药典附录VIII R《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中的相关要求,TOC分析仪还需要定期采用蔗糖和1,4-对苯醌的标准溶液进行系统适用性的测试。为了让中国制药客户符合2010中国药典并顺利通过GMP 2010认证,GE分析仪器除了提供全系列在线、实验室及便携式TOC分析仪,同时也致力于提供多种TOC标准品,帮助客户更便捷地完成TOC分析仪校准、校验、确认及系统适用性验证等测试。 GE Sievers系列标准品具备以下几大特点: 即开即用 &mdash 液体标准品,打开即可使用,无需任何准备工作,多种容量及套装可选,也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订单。 质量可靠且经过认证 &mdash 所有标准品都需要进行稳定性的研究测试。经过这些研究结果,GE分析仪器会为每个标准品确定相应的保质期。 原料可追溯 &mdash Sievers采用的原料可追溯至USP, JP及NIST每个标准品都具备一份分析证书(COA),来证明标准品的可追溯性和精度。分析证书的设计完全符合ISO指导。 2012年6月底,GE 分析仪器在中国也完成了标准品实验室的建设,生产TOC分析仪常用的标准品;生产工艺及质量保证系统与美国生产基地一致。在确保标准品质量的同时,因省去了繁杂的进出口及报关手续,标准品的运输时间较之前至少加快了30%。大大缩短了客户从订货到收货的周期,方便客户的日常检测。 本地化的生产也降低了成本,为客户节约了日常维护、校准校验等成本,提高了TOC分析仪使用的经济性。 查看标准品价格并订购,请访问cn.geinstruments.com/std-price
  • 青岛众瑞ZR-3260纳入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涉及便携式烟气分析仪、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烟尘采样器、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共计120台。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ZR-3260型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烟尘采样器)。荣登此合格名录!ZR-3260型 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 非贸易壁垒难题待解 野生菌检测云南渴盼标准
    6月24日开始,云南省迎来了新一季食用野生菌出口期,首批出口产品已经报关。但是来自云南省牛肝菌协会的消息称,2008年以来,云南主营牛肝菌企业仍积压干菌近400吨,今年欧盟市场牛肝菌出口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不单是牛肝菌面临出口难题,松茸的主要进口国日本仍继续对云南产松茸进行农残检测,国外市场压力今年继续存在。对此,云南省商务厅昨天联合农业、财政、检验检疫等多个省级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为云南野生菌出口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做了工作布置,要求主产区县级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从源头解决野生菌安全问题。云南省农业厅也建议加快制定野生菌检测指标,尽快出台野生菌行业标准,以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   云南出口贸易现在就看野生菌。   非贸易壁垒难题待解   松茸是云南野生菌中主要的出口产品,2009年,云南出口鲜松茸900多吨,创汇4700余万美元,较2008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应该注意到,2009年出口日本的松茸两次检出农药残留。”云南省商会松茸分会会长汤希金说,多次检出农残之后,日本已经将所有云南产松茸纳入检疫范围,即使出口的松茸在中国境内经过一次检验检疫,在日本到岸时同样还要按日本标准再检测一次才能进入市场。   由于松茸保质期短,每次检测大约耗时3天,以至于在日本市场销售的云南产松茸已经没有了质量优势。“后果就是价格下跌,每千克下跌9美元左右。”汤希金说,云南有11家拥有松茸出口权的企业,但涉及松茸主产区60余万人口的经济收入,因此,云南目前最大的困境就是农残问题,因为农残标准对松茸出口的影响是致命的。另外,今年还要面临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所以出口市场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   云南省商务厅已经更加重视农残问题的解决。“我去松茸产区看过,发现所谓的二次污染可能性很小。”云南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建伟分析称,由于中国外贸复苏引人注目,加上欧元贬值的压力,进口国很可能将限制转移到农药残留等非贸易壁垒上。“所以加强农民的采摘教育是关键,主产区政府要负主要责任,这也是《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王建伟说,“建议协会号召企业停止收购农残超标的野生菌,对出现农残超标的县给予警告并停止收购。”他不希望农残问题影响到云南依靠野生菌赚钱的农民群体,据估计,这个群体占全省人口的十分之一。   来自欧盟的不确定性   为了解决云南产野生菌农残超标等问题,野生菌各行业协会先后对松茸、牛肝菌等主要菌种经营企业做了限制,如商务厅要求出口企业必须加入行业协会、向协会缴纳安全保证金等,主要是防止个别现象影响到整个野生菌行业。   相比之下,主要菌种牛肝菌遇到的问题要特殊一些。云南省牛肝菌协会会长车玥泉称,云南产牛肝菌去年一度在欧盟遇到尼古丁超标的问题,欧盟甚至打算在2009年底停止对其进口。“牛肝菌的尼古丁超标问题并非外因所致,而是牛肝菌生长过程中自身散发的,是内源性成因。”车玥泉说,经过与欧盟的协调,最后同意将牛肝菌干片尼古丁标准定为2.3g/kg。“这个标准今年7月将开始执行,云南有70%的产品可达标,但是欧盟这个标准的有效期只有两年。”车玥泉称,云南省正与国家出口检验检疫总局合作,与欧盟就此交涉,争取2年内解决尼古丁标准争议。由于牛肝菌是调味品辅料,去年以来已经有欧洲调味品商将其替换。如意大利一家调味品商,此前每年从云南采购牛肝菌200吨左右,2009年已经降至30吨。   当务之急是制定标准   面对云南产野生菌出口困难,云南省农业厅一位处长给出建议——尽快制定野生菌行业标准。“国内出口农产品缺乏标准,所以面对贸易壁垒时往往陷入被动,没有与欧盟、日本平等的标准对话权。”这位处长呼吁,当务之急就是为野生菌制定标准,并且将标准细化。另外,加强有机、绿色食品认证,以及出具原产地证明,而云南省对这些做法都有相应的资金支持。   云南省财政厅也出台了一些扶持野生菌出口企业的办法,以促进野生菌尽量出口创汇,提高销售价格惠及农民。比如对出口企业,当年实现的出口增量即可给予每出口1美元对应0.15元人民币的奖励,对保险、贷款、担保等均有财政补贴。
  • 我国拟全面清整现行食品安全质量等标准
    相关新闻 卫生部: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日前,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所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2年2月2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监督局。   传真:010-68792408   电子邮件:biaozhun@moh.gov.cn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食品安全标准现状   (一)建设成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技术法规,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技术保障。各部门、各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近1900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行业标准3100余项。   《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取得了一定进展,主要有: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明确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管理制度。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制度。二是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重点对粮食、植物油、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废止和调整了一批标准和指标,稳妥处理现行食品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三是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制定公布1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部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补充完善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是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顺利实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指导食品行业严格执行新的标准。五是深入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承担国际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行委员,主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会议、农药残留法典会议,充分借鉴国际食品标准制定和管理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近年来,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和食品标准研制条件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二是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尚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例如部分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包装材料等标准缺失。三是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目前标准总体上标龄较长,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影响了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有待加强。食品安全标准指标多、技术性强、强制执行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需要进一步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改进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方法,做好标准的宣传解读和解疑释惑等工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制约因素有:一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研究滞后,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保障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目前缺乏专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管理机构,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标准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与当前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标准工作的质量。三是标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基础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且较分散,研制标准的能力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努力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以保护公众健康为宗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标准项目与指标要涵盖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2.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坚持立足国情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中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的实际,兼顾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注重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拓宽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三)主要目标。   ——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鼓励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   ——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培训,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状况。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标和强制执行的质量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标准清理的原则和方法并开展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根据标准清理结果,提出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的清理意见 根据标准清理结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   (二)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工作原则,在对现行食品标准清理的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食品安全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解决食品安全重要标准不足和标准不配套等问题,提高标准的科学性。   重点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污染物、生物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食品安全术语、分类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污染物、生物毒素、农药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标签标准 制定食品安全术语、分类标准 制定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标准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指示性微生物控制要求,制定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标准,科学设置食品产品中的微生物指标和限量 完善食品容器、包装、加工设备材料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用添加剂使用等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三)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按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安全控制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强化原料、生产过程、运输和贮存、卫生管理等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2015年底前,制定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经营企业卫生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范等2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形成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标准体系。按照食品类别、生产经营方式等特点,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控制食品污染的要求和规定。   (四)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制定食品中基础标准不能涵盖的危害因素限量要求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强制性质量指标,覆盖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及产品等。   2015年底前,制定、修订肉类食品、水产品、粮食、食用油脂、酒类、调味品、豆类制品、饮料等主要大类食品产品标准,侧重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五)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限量指标,制定、修订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   2015年底前,重点制定、修订食品中各类污染物、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以及产品标准指标、包装材料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等标准。   (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012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相关法规。2013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征求意见、标准审评、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标准公布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七)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沟通交流和贯彻实施。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的宣传、培训、咨询和跟踪评价等工作力度,促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和标准相关知识科普,特别是技术性强、公众普遍关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 完善标准申报、咨询和解释等程序,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事件舆情处置程序,及时解答各方关注的标准问题 督促行业、企业主动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监管部门依标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 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八)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研究。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需要,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增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原则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研究、国际食品安全标准追踪比较研究、食品中微生物指标体系设置研究、主要功能类别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等基础研究,并在标准工作中积极转化和应用研究成果。   (九)提高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需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学习和借鉴国际食品标准管理经验,同时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维护我国食品贸易利益。   到2015年,实现全面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各项活动,动态跟踪食品法典标准工作 参与或牵头与我国食品贸易利益密切相关的国际食品标准制定、修订和相关技术交流 不断完善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会商机制,研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重要问题,协商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本规划确定的任务,明确具体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各部门和行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责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卫生部要牵头规划实施,组织标准清理和制定、修订工作 食品相关监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制定公布的食品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清理,提出标准清理的意见并提供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数据,敦促行业和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行业部门要主动参与和配合标准体系建设,配合标准制定、修订和标准宣传、行业引导等。   (三)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任务繁重、工作量大,需要配备必要的经费保障。国家财政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开展本规划确定的重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同时严格监管标准工作经费使用,确保经费高效合规使用。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研制机构和行业组织,设立各类标准的技术性平台,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宣传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建设,引进优秀领军人才,增加标准工作人员配备,充实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力量。加强对重点科研院校、技术机构专业人才的标准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数量足、水平高的从事标准研制的专家队伍,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五)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对本规划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和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和标准管理要求,及时、科学、动态调整本规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卫生部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未来五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主要依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正在制定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规划和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正在制定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也对食品安全标准等工作作出规定。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10年,我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承担《规划》起草任务,并于2011年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并修改完善《规划》。   2011年5月至8月,多次组织召开《规划》研讨会,研究食品安全标准基本状况,存在问题、食品安全标准框架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重点工作,形成《规划》初稿。   2011年9月至10月,进一步研究完善《规划》文本,请相关部门提供以往公布的食品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建议等,充实和完善《规划》内容,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   2011年10月至11月,组织召开3次专家研讨会,认真研究《规划》文本,梳理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文本。   2011年11月底,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行业研讨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对《规划》意见。   2011年12月,发文征求各相关部门、有关协会、部内司局等单位意见,共计收到来自23个单位64条意见。   2011年12月2日,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根据委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文本,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关于《规划》的定位。起草过程中对《规划》定位进行了反复研究,主要包括:一是《规划》涵盖的范围。经研究,《规划》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的机制建设、人才队伍等体系建设内容,还包括标准清理完善和标准制定、基础研究等具体工作内容 二是《规划》的名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确定《规划》的名称,不采纳《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规划》、《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规划》等意见 三是仅限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内容,各省份可以参照《规划》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划。   (二)关于《规划》的框架。经反复研究,最终确定了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食品安全标准现状,介绍了《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后的食品标准工作和食品安全标准现状,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第二部分明确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提出清理整合现行标准、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等主要目标。第三部分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主要任务,确定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重点,明确基础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的制定、修订重点任务等。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特别提出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在标准工作中的责任,加大标准建设经费投入,开展标准相关基础研究等要求。   (三)关于标准建设成效。起草过程中曾多次研究食品标准现状,经征求专家和部门意见后,确定分别介绍《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后的工作情况。我部还专门发文请相关部门提供其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情况,便于准确反映食品标准现状和存在问题、制约因素。   (四)关于工作任务。《规划》突出了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本着“先清理”现行食品标准,再逐步“整合”完善为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加快推进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方面,特别突出加快基础标准和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此外还分析提出了基础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的工作重点和每类标准的具体工作任务。   (五)关于食品中违法添加物管理。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经验,食品污染物指食品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本身含有或带入的物质,不包括违法添加的物质,通常不将违法添加物作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疾病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等,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我部研究公布了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现已公布六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关于保障措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经反复研究,提出建立标准工作部门会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标准体系建设重点问题。请食品相关监管部门清理本部门制定公布的标准,提供日常食品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数据,请行业部门主动参与和配合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并做好行业引导等工作。此外,还特别提出开展标准相关基础研究,为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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