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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皮素三醋酯纤维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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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皮素三醋酯纤维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饲料中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山东奔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饲料中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饲料中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编制说明.pdf
  • 毕井泉: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p  8月29日上午,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竺出席会议,并向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感谢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毕井泉为新一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bad5729f-30e8-49c1-9bd4-7fcfccaa08cd.jpg" title="1_副本.jpg"//pp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我代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委员,特别是新当选的委员表示诚挚的问候!/pp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推进药品标准改革,加强药品标准全程管理,推动药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一、充分认识药品标准的极端重要性/span/strong/pp  药典是药品科学技术发展成果的结晶,是一个国家药品产业发展水平的标志,是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遵循,是药品监管工作的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把“最严谨的标准”放在首位,突显了标准对于药品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 谁掌握标准,谁就占据制高点”,深刻阐述了标准对于产品质量的决定性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下决心提高药品质量,严守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pp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药品标准工作。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就组织专家研究编制新中国药典,把药品标准化建设作为改变我国医药产业基础薄弱、人民群众缺医少药落后局面的战略措施。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成立,这是新中国最早的标准化组织。1953年,国家颁布第一版《中国药典》。改革开放以后,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标准的法定地位和药典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每五年编制一版药典,药品标准工作和《中国药典》制修订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pp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颁布实施十版药典,药品标准从无到有、收载品种从少到多、标准水平从低到高,对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水平、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届药典委员会功不可没。我们大力提高药品安全性标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近几年没有发生大的、影响恶劣的药害事件。这些都要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历史条件所限,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政府监管能力较弱,药品标准还不能适应监管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药品质量疗效与美欧日国家有差距,很大程度上是药品上市标准不高,市场上缺乏原研产品作为参比对照。标准缺失、标准落后、标准不管用、标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标准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提高药品质量疗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为药品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 二、希望认真研究的几个问题/span/strong/pp  在新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2020年版药典全面启动编制的时候,我想请药典委员会各位委员共同研究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对于制订标准、修订法律、推进改革、加强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pp  (一)研究药典工作的定位。药典编制工作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于药品监管工作,服务于改革创新,服务于制药产业的发展。编制药典的目的是鼓励好药、淘汰差药、识别劣药假药。/pp  (二)研究现代药的本质特征和传统药的本质特征,以及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提出了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的要求。要研究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基本概念,明确界定其内涵和外延。/pp  药的概念自古有之。各民族历史上都有自己的传统药。我国的中医药文化更是博大精深,在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与疾病作斗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我们曾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主要指的是缺现代医药。/pp  现代药伴随着现代医学传入中国。现代药是在传统药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循证医学,逐步完善形成了今天的基本特征:以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理论为基础 一般都具有明确的活性成分,并不断研究完善其作用机理 经过随机双盲大样本的临床试验,通过试验数据证明对某种适应症有效,对病人个人或人类社会特定疾病的预防或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所以药品审评要临床主导,由临床医生背景的审评员作审评组长。此外,还有经过监管部门审批的制作方法和工艺,确保质量均一、稳定 对药品的全面监督,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全生命周期的责任,开展上市后研究,监测不良反应,完善对药品的认识,包括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副作用、禁忌、注意事项等 对已上市药品不断评价、退出市场的规范制度。/pp  传统药是传统的医学理论、传统的制备方法指导下,采取传统的剂型和使用方式、传统的适应症表述、传统的循证方法,有多年使用历史、公众认可的药品。传统的中医药理论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继承发展。现代药与传统药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双盲随机大样本的临床试验证据,获益大于风险的适应症结论,产品均一、稳定的质量控制。如果用现代医学、现代药学理论,现代制备方法、现代循证方法研究传统药,其成果应按现代药申报、审评和监管。这些年,我们在用现代药方法研究开发传统药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青蒿素、黄连素、麻黄素的发现,特别是青蒿素的发现,是我们对人类社会的重大贡献。用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作用的研究,也是举世瞩目的成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天然药物开发研究的经验教训,有哪些临床接受、国际公认的成果,又有哪些教训,走了哪些弯路,对我们继承发展传统药意义重大。/pp  (三)研究新药上市标准、橙皮书和药典的关系。按照现代药品监管的理念和实践,批准上市一种创新药,就是批准一种药品的标准,包括活性成分、配方、用药途径、剂型、规格、使用方法、制作工艺及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工艺参数。这些也是产品上市后的监管依据。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标准生产,整个生产过程的数据都要做到真实、完整,及时记录,可以溯源,否则就要以掺假药品论处。这种经监管部门审批上市的新药带有原创性、标杆性,其申请的专利受专利法保护。专利到期后,企业申报仿制药生产上市可以借用原研企业的成果和数据,免于重新做大样本临床试验,监管部门按原研药的标准审查其药学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二者等效即视为疗效等效,可以在临床上相互替代。上述经批准上市的作为参比制剂的原研药与经评价疗效等效的仿制药载入一个目录集,及时更新,这就是国际上的橙皮书制度。我们也要建立中国的橙皮书制度。我们要研究批准上市新药的标准、橙皮书和药典之间的关系,各自发挥什么作用。/pp  编制修订药典,一定意义上是对已上市药品的再次审查和确认。药典编制过程中,要对收载、更新、修订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的审核,评估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存疑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存疑的,要向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多年不生产的药品,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上市后多年没有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不详的药品也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要在修订药典时严格把关,这是对公众负责,也是专家委员会的责任。/pp  (四)在药典修订中体现改革成果,为改革创新服务。2015年以来,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已不限于审评审批,逐步拓展为药品监管制度的全面变革。/pp  为什么要改革?一是药品可及性基本解决,但质量疗效上有差距。二是药品研发、生产、经销生态出了问题。研发中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现象 生产加工过程中擅自更改工艺、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现象,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可靠、不可溯源的现象 经销过程中夸大宣传、无科学依据地乱吹牛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三是审评和监管力量薄弱。与制药产业的迅猛发展相比,我们的监管队伍人员严重缺乏,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监管,漏洞死角很多。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到了,但解决起来困难重重,心有余力不足。四是申请积压,效率低下。这是前三个问题交织的必然结果。/pp  怎么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了一系列重大决策。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2017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加入了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下一步还要争取加入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pp  改革总的目标就是与国际接轨。药品上市的基本标准就是新药要“全球新”,仿制药要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要研究建立药品数据保护制度、专利补偿制度、药品审评与专利链接制度,把专利纠纷解决在药品上市之前,既鼓励药品创新,使创新者受到激励 也鼓励仿制,降低企业仿制成本和法律风险。要建立临床主导的团队审评制度、与申请人会议沟通制度、项目管理员与申请人联系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重大争议制度、审评结论和依据向社会公开制度,保证审评的公平公正。要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药品研发、加工、经销、使用全链条的监管。药品批准文件持有人要承担研发、加工、经销、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质量等全生命周期的法律责任。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申请,一律予以退回。生产加工过程违反GMP规范,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要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造假等严重违法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评员、检查人员、检验人员、执法人员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制度,建立禁止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药品审评信息制度。严禁工作人员以审评谋私、以检查谋私、以企业商业秘密谋私。通过保密责任的落实取信于民,保证监管权威。/pp  改革既包括今后上市药品如何审评审批,也包括对以前批准上市药品的评价和清理。规定期限通不过评价的要退市。长期不生产的、自行改变工艺的、没有履行上市后研究和药物警戒责任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性存在问题的,要清理、纠正,性质严重的要退市。要研究制定药品退市的标准、条件与程序。/pp  新一版药典编制,正处于改革关键时期,情况会有很多变化。药典编制工作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审评审批、药品监管改革的一系列要求,体现改革的成果,及时反映药品质量疗效的提高。希望新一届药典委员会的每一位委员都秉持严谨、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积极参与改革,推动改革,服务改革。我们每一位制药业的从业人员、药学研究工作者、监管者,都是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都要积极推动 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不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就要果断放弃。我们所有的工作,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pp  (五)研究药典编制如何为破解掺假、造假的“潜规则”服务,为监管服务。当前有一种现象,药典中规定检验哪些指标,就有人研究如何骗过这些指标的掺假造假方法。请各位专家结合自己专长研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及时堵住漏洞,破解“潜规则”。/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三、提几点要求/span/strong/pp  药典委员会是我国药学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技术机构,承担着党和国家赋予的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的神圣使命。编制药典,是现代“悬壶济世”的功业。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了,各位作为国家的一名药典委员,不仅仅是响当当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每一位药典委员都要把使命和责任铭刻在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圆满完成药典编制工作。/pp  第一,坚持科学态度。各位委员来自不同的领域和专业,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平等讨论。以科学严谨的作风、求真务实的态度、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pp  第二,勇于担当作为。每一个标准的修订都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能有不同意见。我们要以人民利益、公众健康为基本出发点,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作为,化解工作难题,做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工作业绩。/pp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要修订标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标准工作程序,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公开论证重大分岐制度、公开回应未采纳的实质性意见制度,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开决策,接受社会监督。/pp  第四,坚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制修订标准是履行国家的公权力。药典委员必须遵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纪律。党员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还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的各项纪律,非党员委员也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不为利益所惑,不为私情所动。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pp  各位委员、同志们,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更科学的标准保障药品质量,支撑药品监管,引领产业发展,以优异的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成果,为中华民族健康事业作出新的贡献。/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1f7746c-b26f-4016-92d0-c4bc28568d59.jpg" title="2_副本.jpg"//ppbr//p
  • 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异味的测定》通过审定
    很多人在选购服装、床上用品的时候都有闻一闻气味的习惯,很多纺织品和絮用纤维制品的国家标准也对异味检验项目提出要求,但是均没有具体的检测方法标准对异味项目进行检测。日前通过审定的《絮用纤维制品异味的测定》国家标准将填补这个领域的空白。  据了解,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和《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等标准均要求检验异味,种类包括霉味、高沸程石油味(汽油味、煤油味、柴油味等)、鱼腥味、芳香烃味、未洗净动物纤维膻味、臊味等。对于异味这项反映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的重要技术指标,是以人工感官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的。在这类主观性检验中,检验人员对异味种类的正确理解、熟悉程度、对检验方法的掌握以及个体的因素,对检验结果均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尽管标准中对检验人员提出了须经培训的要求,但由于异味检验在国内开展时间不长,检验人员的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异味检验存在着一些问题。  标准的霉味、鱼腥味等都是什么味道?2009年2月发布的《纤维及纤维制品异味标准样品》就是标准的“异味”样品的国家标准。检验人员闻一闻标准样品,按相关要求,再去闻一闻检验的样品,就可以判定是否有异味。当然不是每次检验都需要闻一闻标准样品,但是需要按要求用标准样品对嗅觉进行校准。  据中国纤维检验局技术管理处处长冯平介绍,正常情况下,纺织纤维都会带有一些纤维自身固有的气味。絮用纤维制品在生产及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化学物质的残留,这些残留物在纺织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逐渐挥发或氧化分解会产生特殊气味 絮用纤维制品被微生物污染后,微生物的繁殖以及微生物对纤维和其上残留有机物的分解也会产生气味。有些异味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国内外纺织产品标准中均对异味提出了检验要求。随着《纤维及纤维制品异味标准样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中国纤维检验局又联合其他实验室完成了《絮用纤维制品异味的测定》国家标准,填补了检测领域的空白。  据介绍,这项标准由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重庆市纤维织品检验所共同完成。调查显示,异味检验的问题主要是同一个样品在同一个实验室检测,不同人员的检测结果不同 同一个样品在不同实验室检测,也会出现不同结果。其原因一是部分检验人员对异味了解不深、辨别不清 二是不同人员对气味的敏感程度不同,对气味的强度的掌握上尺度不一 三是对于异味的检验方法尚无详尽的描述,对检测的环境条件也无严格限定,而异味是由纤维及其制品中的某些物质挥发到空气中产生的,不同温度下,物质挥发的程度不同,异味的严重程度也就不同。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周硕介绍,标准对实验室的设备和材料、检测环境、试样准备、检验程序等方面的要求都是感官检验准确性的重要前提。尤其对检测人员进行了详尽的要求,其中包括身体健康,嗅觉正常,不吸烟,不酗酒 检测当天不使用带气味化妆品或护肤品,检测前洗手并用清水漱口去除口腔气味。并且规定了进入检测环境内需要进行2~3次深呼吸,然后静待10秒以适应检测环境。并且对检测人员的嗅觉校准提出了要求,规定了长期从事该项目检测的试验人员一个月进行一次嗅觉校准,试验人员发生变化、疾病或长期未从事该项目检测时应缩短嗅觉校准时间为一周等要求。  这项标准结合《纤维及纤维制品异味标准样品》可提高检验人员对絮用纤维制品包括纺织品中规定的异味种类的辨别,统一把握异味的强度,提高异味检验的准确度。
  • 中国纤维素乙醇技术标准正在制定
    全球最大的工业酶制剂生产商诺维信全球执行副总裁托马斯那奇昨日透露,中国国家标准委已经通过行业协会推进纤维素乙醇技术标准的制定。这无疑是加速中国纤维素乙醇商业化运营的一大利好消息。  那奇昨日在京面对媒体时介绍说,目前中国每年有7亿吨农业废弃物,其中2亿吨将用于纤维素乙醇的制造,若以1/5-1/4的转化比率来讲,中国将具备4000万-5000万吨的产能,但目前中国生物质能源却还处在“襁褓”阶段。专家则指出,2011年第三季度诺维信与中粮和中石化两大央企巨头在华合作运营的乙醇示范工厂能否展示足够商业化可行性才是关键,而标准的建立对大规模的投产更有推动作用和行业意义。
  •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
    据2013-03-19卫生部消息 :卫生部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拟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3年4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详情如下:卫生部关于公开征求《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3〕2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我部公开征集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建议,结合目前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情况,并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分委员会意见,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拟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3年4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传 真:010-52165408  电子信箱:biaozhun@cfsa.net.cn  附件: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  2013年3月15日附件1: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项目名称制定/修订建议承担单位食品产品1藻类制品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方法2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理化检验方法3食品中B族和G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食品中M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添加剂5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6食品添加剂 冰结构蛋白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7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8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9食品添加剂 偏酒石酸制定天津科技大学10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制定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制定上海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12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修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藻工业协会13食品添加剂 36项香料标准包括: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香料研究所橙苷(柚皮甙提取物)、橙皮素、丁香花蕾油、根皮素、黄芥末提取物、可可酊、葡萄籽提取物、大蒜油、白兰花油、白兰叶油、红茶酊、玫瑰净油、杭白菊油、罗汉果酊、小花茉莉净油、树兰油、桂花净油、绿茶酊、椒样薄荷油、茶树油、香茅醛(合成)、香茅(精)油、麦芽酚、覆盆子酮(悬钩子酮)、丙酸苄酯、丁酸丁酯、异戊酸乙酯、苯甲酸乙酯、苯甲酸苄酯、2-甲基吡嗪、2,3-二甲基吡嗪、2,3,5-三甲基吡嗪、5-羟乙基-4-甲基噻唑、2-乙酰基噻唑、2,3,5,6-四甲基吡嗪、乙基香兰素营养强化剂14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尚无标准的营养强化剂,如:醋酸视黄酯、维生素E琥珀酸钙、亚硒酸钠、盐酸氰钴胺、维生素C磷酸酯镁、D-泛酸钠、D-生物素等72种)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15运动营养食品通则修订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营养食品分会16孕产妇和乳母用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制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生产经营规范17食品用菌种生产卫生规范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18航空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制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食品委员会  附:卫生部关于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卫生部《关于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的公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采用网络平台收集了全国提交的标准立项建议书。截止2013年1月11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共收到标准立项建议书644份,其中560份制定标准建议,84份修订标准建议。  2012年12月12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会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安排,结合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初步筛选立项建议并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各专业分委员会意见。  2013年1月28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再次对初步立项建议进行研究,拟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确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3年拟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共18项,包括食品产品1项、检验方法3项(微生物1项、理化2项)、食品添加剂9项、营养强化剂1项、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2项、生产经营规范2项。  (一)食品产品。  共收到食品产品标准92项立项建议。按照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情况以及食品产品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原则,经征求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分委员会意见,确定《藻类制品》作为2013年食品产品标准立项计划。  (二)检验方法。  1.微生物方法:2013年拟修订《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为微生物检验方法的整体修订以及微生物指标的配套检验奠定基础。  2.理化方法:在现行理化检验方法标准清理工作完成前,暂不开展新标准立项。征求审评委员会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会意见后,优先立项修订两个黄曲霉毒素检测方法标准。  (三)食品添加剂。  共收到食品添加剂立项建议项目282份,整理合并229项(53项重复),其中营养强化剂项目43项。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优先制修订已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但无产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标准项目9项(其中大蒜油等36项香料的质量规格标准合成1项)。  (四)营养强化剂。  建议对已列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中,但尚无标准的营养素化合物统一制定质量规格标准。  (五)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  共收到立项建议8项(不包括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根据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标准框架体系,结合食品标准清理情况,经征求审评委员会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分委员会部分委员意见,建议立项《运动营养食品》和《孕产妇及乳母用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六)生产经营规范。  共收到24项立项建议申请书。鉴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已经在报批过程中,2013年仅对行业急需的《食品用菌种生产卫生规范》和《航空食品生产卫生规范》予以立项。
  • 《纤维笔头》等三个行业标准通过审查
    2009年12月19日,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杭州组织召开了《纤维笔头》等三个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会。由来自行业协会、生产、使用单位、科研和检测机构等相关方面的20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纤维笔头》、《纤维储水芯》行业标准(送审稿)由德清县智星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微孔笔头》行业标准(送审稿)由上海市制笔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该三个行业标准均无国内外标准,为自行研究开发。标准的主要内容依据相关零件的行业质量技术要求和企业标准,在十多年的生产实践验证基础上,加以完善和提高后确定。标准对产品的尺寸和性能指标进行了规范,较为完整地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与会专家在听取了负责起草单位的标准编制说明、标准的内容介绍和对征求意见的汇总处理后,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专家认为记号笔产品的特点是品种多,用途各异,需求量大,近年来记号笔产量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制定配套零件的标准,有利于指导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同时标准的制定对填补制笔行业零部件领域标准的空白,完善制笔行业零部件的标准体系有重要意义。标准遵循的编制原则明确、客观,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该三个行业标准根据国内现有产品的品种规格,对标准的适用范围进行了限制,避免在使用中产生歧义。通过对样品的验证试验,绝大部分指标能达到标准的要求,部分指标如微孔笔头的直径公差,由于受到国内现有设备成型稳定性差等因素的限制,与国外产品尚有差距,应根据实际予以适当放宽。笔头强度和笔头滑缩力等指标与现行的记号笔行业标准保持协调。通过对产品的吸水性能的分析,考虑到行业内各企业仪器设备的现状,确定仍采用吸水率作为描述产品特性的方法。对产品保质期较短的分歧意见,由于目前尚不明确产品润湿性能下降的原因,考虑到成品笔厂的生产周期,对保质期作了适当延长的处理。经过会议讨论,与会专家提出对部分指标和文字作进一步修改和增加非圆形纤维笔头对角线长度的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该三个标准结构合理、内容科学,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一致同意通过对《纤维笔头》等三个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希望制笔标委会会同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根据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标准(送审稿)中的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
  • 青岛市标准化协会立项《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氨纶或某些纤维素纤维与聚丙烯腈纤维的混合物(盐酸法)》等三项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按照《青岛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青岛市标准化协会《国内棉花残损鉴定技术规范》、《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氨纶或某些纤维素纤维与聚丙烯腈纤维的混合物(盐酸法)》和《秋月梨 感官定级评价规则》三项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同意立项。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青岛市标准化协会2023年4月7日
  • 《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水萃取法)》标准立项
    由浙江省纤检局独立起草的《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水萃取法)》国家标准已于近日立项。   据悉,絮用纤维制品是一种涉及百姓衣食住行各方面,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的产品,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建康。由于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中缺乏对脱色漂白处理的絮用纤维制品的鉴别方法,给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据悉,《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水萃取法)》适用于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能检测作为脱色漂白后残留物质的余氯,从而有效鉴别絮用纤维制品是否使用了经脱色漂白处理的原料。该标准的制定出台将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水平,加强对絮用纤维制品行业的管理和规范,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 2013食品国标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公布
    2013年5月2日,国家卫计委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通知中列出了所有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全文如下:  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13〕3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报项目委托协议书,及时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填写《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可从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打印后由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于2013年5月2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逾期未提交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资格。秘书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后,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委。  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及相关经费按时保质执行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请于2013年12月30日前向秘书处提交工作中期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任务,向秘书处提交送审材料和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未按期完成任务提交送审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说明,并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秘书处。我委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对已拨付的项目经费采取追回等必要的处理措施。  (三)相关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要支持并督促下属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秘书处要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 目计划整体进度。  2013050901.doc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制定/修订建议承担单位食品产品1藻类制品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微生物检验方法2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理化检验方法3食品中B族和G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食品中M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5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6食品添加剂 冰结构蛋白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7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8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9食品添加剂 偏酒石酸制定天津科技大学10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制定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12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修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藻工业协会13食品添加剂 36项香料标准包括:橙苷(柚皮甙提取物)、橙皮素、丁香花蕾油、根皮素、黄芥末提取物、可可酊、葡萄籽提取物、大蒜油、白兰花油、白兰叶油、红茶酊、玫瑰净油、杭白菊油、罗汉果酊、小花茉莉净油、树兰油、桂花净油、绿茶酊、椒样薄荷油、茶树油、香茅醛(合成)、香茅(精)油、麦芽酚、覆盆子酮(悬钩子酮)、丙酸苄酯、丁酸丁酯、异戊酸乙酯、苯甲酸乙酯、苯甲酸苄酯、2-甲基吡嗪、2,3-二甲基吡嗪、2,3,5-三甲基吡嗪、5-羟乙基-4-甲基噻唑、2-乙酰基噻唑、2,3,5,6-四甲基吡嗪、乙基香兰素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香料研究所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14维生素E琥珀酸钙制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5硝酸硫胺素制定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6维生素C磷酸酯镁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17生物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8氯化胆碱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9葡萄糖酸亚铁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焦磷酸铁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1柠檬酸亚铁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2柠檬酸铁铵制定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3柠檬酸苹果酸钙制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24骨粉(超细鲜骨粉)制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科技大学25乳酸锌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碳酸锌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7亚硒酸钠制定张家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8硒蛋白制定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9富硒食用菌粉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30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1硒化卡拉胶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32富硒酵母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33DHA(金枪鱼油)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34葡萄糖酸锰制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5葡萄糖酸铜制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65’-单磷酸胞苷制定江苏省卫生监督所37乳铁蛋白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38酪蛋白钙肽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39海藻碘制定中国地方病协会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40运动营养食品通则修订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营养食品分会41孕产妇和乳母用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制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生产经营规范42食品用菌种生产卫生规范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43航空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制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食品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5月2日
  • 人参健脾丸中橙皮苷含量的测定
    人参健脾丸,是由人参、白术(麸炒)、茯苓、山药、陈皮、木香、砂仁、炙黄芪、当归、酸枣仁(炒)、远志(制)等11味中药材制成的中成药。为补益剂,具有健脾益气,和胃止泻功效。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饮食不化、脘闷嘈杂、恶心呕吐、腹痛便溏、不思饮食、体弱倦怠。方中人参、茯苓、白术、黄芪益气健脾;山药、陈皮、砂仁健脾和胃;木香理气健脾,调理中焦气机;酸枣仁、远志安神定志;当归活血养血。诸药共奏健脾益气,和胃止泻之功。文中参照中国药典2020版一部的检测方法,采用月旭Blossmate C18色谱柱进行检测,结果能满足检测需求。色谱条件色谱柱:月旭Blossmate C18(4.6×250mm,5μm);流动相:甲醇/醋酸/水 =35/4/61;检测波长:284nm;柱温:30℃;流速:1.0mL/min;进样量:10μL。谱图和数据1、对照品溶液结论用月旭Blossmate C18(4.6×250mm,5μm),在此色谱条件下测定,能满足检测的要求。订货信息
  • 化妆品中41种糖皮质激素测定上升国家标准
    大连质检所多项研发项目上升为国家标准  “激素化妆品”将成“过去时”  近日,从辽宁大连质监所传来喜讯:“滥用激素”、“腐蚀皮肤”——这些困扰化妆品市场的违禁行为不再模棱两可,大连质检所研发的“化妆品中41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测定”正式上升为国家标准。这标志市场上的化妆品是否含有违规激素类药物已成“明白账”。  近年来大连质检所针对我国相关检测方法比较落后的状况,重点开展了化妆品功效成分分析和禁限用成分检测方法的科研工作。目前,已有8个项目被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而“化妆品中41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测定”和“牙膏中二甘醇的测定”已正式上升为国家标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两项“国标”是继“苏丹红检测方法”、“小麦中溴酸盐的测定”、“蜂蜜中淀粉糖浆的测定”等食品检测国家标准后,又一个检测方法国标的“大连制造”。  据大连质检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荣获“2009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化妆品中41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测定”项目,采用了液相色谱/质谱和薄层层析法两种方法,兼顾高精度确证测定和低成本快速高效定性测定,几乎涵盖了目前临床使用的所有糖皮质激素药物,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化妆品中多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测定方法在全国率先攻关成功,意味着‘激素化妆品’将无所遁形!”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大连质检所目前正在攻关的项目继续以化妆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及功效成分的检测技术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包括了化妆品中铬(禁用成分)、维生素B3(烟酸、烟酰胺)、维生素B5(泛酸、D-泛醇)、维生素C等维生素类成分、曲酸及其衍生物、尿素等常用美白保湿功效成分的测定方法研究,这些方法的研制将为即将实施的化妆品全成分标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经过一年多的积极筹建,以我们大连质检所为依托的‘国家日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初评,并经国家认证与认可监督委员会CNCA授权,即将在我市投入运行。该中心将成为我国日化产品前沿检测研究实验室,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等日化产品的专业检测服务。”大连质检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以大连质检所为依托的“国家日化质检中心”是正在建设中的“大连市检测科技园”的附设项目。中心将建立日化产品功效成分安全性评价实验室,稳步开展化妆品等日化产品功效成分关键检测技术研发,在集群式第三方检验测试科技园区中打造全国一流的日化产品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和前沿实验室。  据介绍,该中心实验室面积达1500平方米,拥有液相色谱-串级质谱、液相色谱-飞行质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等国内一流的检测设备和凝胶净化系统、固相萃取等前处理装置,并已经取得了“国家化妆品市场准入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检验单位”两项权威资格,其检验能力范围已经覆盖了化妆品、洗涤品、消毒剂等产品领域,检测项目包括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防腐剂、去屑剂、抗生素、维生素、微生物、重金属等百余项化妆品卫生化学指标检测及微生物指标检测。  目前,大连质检所已经开展了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活动,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化妆品污染以及化妆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大连乃至全国化妆品安全监管和科技进步提供依据,直击化妆品中的潜在危害,确保化妆品消费健康安全。目前,大连质检所已经完成了“牙膏中草药成分安全性检测调研”、“化妆品中石棉检测调研”和“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的生产工艺调查”等风险监测项目。
  • 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国家标准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5号),批准发布了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管理的GB/T 28023-2011《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28024-2011《絮用纤维制品异味的测定》、GB/T 28025-2011《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水萃取法》3项,并于2012年2月1日实施。
  •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批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真菌毒素污染控制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
    根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甘蔗叶纤维素纳米晶体制备技术规程》等5项团体标准业经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自2023年6月1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甘蔗叶纤维素纳米晶体制备技术规程》等5项团体标准目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2023年5月11日附件:《甘蔗叶纤维素纳米晶体制备技术规程》等5项团体标准目录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甘蔗叶纤维素纳米晶体制备技术规程T/ZNZ 185-20232蔬菜“三分六统”生产经营管理规范T/ZNZ 186-20233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真菌毒素污染控制规范T/ZNZ 187-20234肉制品中胭脂红、刚果红、酸性橙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T/ZNZ 188-20235水产品中生物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ZNZ 189-2023
  • 卫计委发布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的公告/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2016年 第11号/p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pp  GB 188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pp  GB 188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pp  GB 188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盐酸/pp  GB 188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pp  GB 1886.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pp  GB 1886.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pp  GB 1886.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油/pp  GB 1886.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pp  GB 1886.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石蜡/pp  GB 1886.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pp  GB 1886.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pp  GB 1886.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pp  GB 1886.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pp  GB 1886.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pp  GB 1886.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pp  GB 1886.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pp  GB 1886.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pp  GB 1886.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pp  GB 1886.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pp  GB 1886.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素(合成)/pp  GB 1886.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铵磷脂/pp  GB 188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pp  GB 1886.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pp  GB 1886.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pp  GB 1886.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钾/pp  GB 188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pp  GB 1886.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pp  GB 1886.1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pp  GB 1886.1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pp  GB 1886.1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橙/pp  GB 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pp  GB 1886.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核糖/pp  GB 1886.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pp  GB 1886.1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pp  GB 1886.1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pp  GB 1886.1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pp  GB 1886.1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pp  GB 1886.1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pp  GB 1886.1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又名富兰克胶)/pp  GB 1886.1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构化乳糖液/pp  GB 1886.1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pp  GB 1886.1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pp  GB 1886.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pp  GB 1886.18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pp  GB 1886.1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pp  GB 1886.1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pp  GB 1886.1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pp  GB 1886.1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pp  GB 1886.1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单甘油酯/pp  GB 1886.1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pp  GB 1886.1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pp  GB 1886.1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pp  GB 1886.1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pp  GB 1886.1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乙酯/pp  GB 1886.1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pp  GB 1886.1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pp  GB 1886.1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乙酯/pp  GB 1886.1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pp  GB 1886.1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pp  GB 1886.1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pp  GB 1886.1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pp  GB 1886.1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松油醇/pp  GB 1886.1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pp  GB 1886.20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叶油(又名玫瑰香叶油)/pp  GB 1886.2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pp  GB 1886.2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pp  GB 1886.2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pp  GB 1886.2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pp  GB 1886.2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香芹酮/pp  GB 1886.20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香芹酮/pp  GB 1886.2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中国肉桂油/pp  GB 1886.20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pp  GB 1886.20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丁醇/pp  GB 1886.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pp  GB 1886.2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又名维多酚)/pp  GB 1886.2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pp  GB 1886.2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硫/pp  GB 1886.21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pp  GB 1886.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油(又名液体石蜡)/pp  GB 1886.2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镁(包括重质和轻质)/pp  GB 1886.2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pp  GB 1886.2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pp  GB 1886.2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pp  GB 1886.2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pp  GB 1886.2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pp  GB 1886.2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pp  GB 1886.22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pp  GB 1886.2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pp  GB 1886.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pp  GB 1886.2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丙二醇酯/pp  GB 1886.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pp  GB 1886.2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pp  GB 1886.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pp  GB 1886.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pp  GB 1886.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pp  GB 1886.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pp  GB 1886.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pp  GB 1886.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pp  GB 1886.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pp  GB 1886.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pp  GB 1886.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酸(又名肌醇六磷酸)/pp  GB 1886.2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pp  GB 1886.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pp  GB 1886.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pp  GB 1886.2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三钾/pp  GB 1886.2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铵/pp  GB 1886.2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pp  GB 1886.2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甘薯色素/pp  GB 1886.2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配膨松剂/pp  GB 1886.2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pp  GB 1886.2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pp  GB 1886.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pp  GB 1886.2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pp  GB 1886.2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pp  GB 1886.2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黑/pp  GB 1886.2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铁红/pp  GB 1886.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又名氧化硬脂精)/pp  GB 1886.2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pp  GB 1886.2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活性炭/pp  GB 1886.2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pp  GB 1886.2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pp  GB 1886.2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正己烷/pp  GB 1886.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蔗糖聚丙烯醚/pp  GB 1886.26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橙皮素/pp  GB 1886.2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根皮素/pp  GB 1886.26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柚苷(柚皮甙提取物)/pp  GB 1886.2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玫瑰净油/pp  GB 1886.2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小花茉莉净油/pp  GB 1886.2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桂花净油/pp  GB 1886.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茶酊/pp  GB 1886.2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绿茶酊/pp  GB 1886.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酊/pp  GB 1886.2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芥末提取物/pp  GB 1886.27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树油(又名互叶白千层油)/pp  GB 1886.2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茅油/pp  GB 1886.27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大蒜油/pp  GB 1886.27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花蕾油/pp  GB 1886.2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花油/pp  GB 1886.2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兰花油/pp  GB 1886.27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兰叶油/pp  GB 1886.27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树兰花油/pp  GB 1886.2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椒样薄荷油/pp  GB 1886.2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洋茉莉醛(又名胡椒醛)/pp  GB 1886.28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戊酸乙酯/pp  GB 1886.2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茅醛/pp  GB 1886.2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酚/pp  GB 1886.2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香兰素/pp  GB 1886.2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覆盆子酮(又名悬钩子酮)/pp  GB 1886.2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苄酯/pp  GB 1886.2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丁酯/pp  GB 1886.28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乙酯/pp  GB 1886.2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乙酯/pp  GB 1886.2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苄酯/pp  GB 1886.29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甲基吡嗪/pp  GB 1886.2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二甲基吡嗪/pp  GB 1886.2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2,3,5-三甲基吡嗪/pp  GB 1886.2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羟乙基-4-甲基噻唑/pp  GB 1886.2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噻唑/pp  GB 1886.2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2,3,5,6-四甲基吡嗪/pp  GB 1886.2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铁铵/pp  GB 19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5' -胞苷酸二钠/pp  GB 478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pp  GB 4789.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杆菌科检验/pp  GB 500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pp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pp  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pp  GB 500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pp  GB 5009.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pp  GB 500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pp  GB 5009.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pp  GB 5009.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pp  GB 5009.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pp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pp  GB 5009.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pp  GB 5009.8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pp  GB 5009.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pp  GB 5009.1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pp  GB 5009.1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pp  GB 5009.1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pp  GB 5009.1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植酸的测定/pp  GB 5009.1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酸的测定/pp  GB 5009.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pp  GB 5009.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甲胺的测定/pp  GB 5009.18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pp  GB 5009.2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中极性组分(PC)的测定/pp  GB 5009.2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泛酸的测定/pp  GB 5009.2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锡的测定/pp  GB 5009.2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豆制品中胰蛋白酶抑制剂活性的测定/pp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pp  GB 5009.2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pp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pp  GB 5009.2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pp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pp  GB 5009.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羰基价的测定/pp  GB 5009.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挥发酚残留量的测定/pp  GB 5009.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中甲酸的测定/pp  GB 5009.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游离矿酸的测定/pp  GB 5009.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铵盐的测定/pp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pp  GB 5009.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pp  GB 5009.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pp  GB 5009.2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pp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pp  GB 5009.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伏马毒素的测定/pp  GB 5009.2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温烹调食品中杂环胺类物质的测定/pp  GB 5009.2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氯的测定/pp  GB 5009.2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聚葡萄糖的测定/pp  GB 5009.2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钛的测定/pp  GB 5009.2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纽甜的测定/pp  GB 5009.2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黄素的测定/pp  GB 5009.2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铁强化酱油中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的测定/pp  GB 5009.2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基麦芽酚的测定/pp  GB 5009.2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1,2-丙二醇的测定/pp  GB 5009.2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酰丙酸的测定/pp  GB 5009.25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pp  GB 5009.2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中聚二甲基硅氧烷的测定/pp  GB 5009.25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聚糖的测定/pp  GB 5009.2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pp  GB 5009.2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pp  GB 5009.25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棉子糖的测定/pp  GB 5009.25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pp  GB 5009.26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绿素铜钠的测定/pp  GB 5413.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pp  GB 5413.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核苷酸的测定/pp  GB 1488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pp  GB 1488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氢-3的测定/pp  GB 1488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锶-89和锶-90的测定/pp  GB 1488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钷-147的测定/pp  GB 1488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钋-210的测定/pp  GB 1488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镭-226和镭-228的测定/pp  GB 1488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天然钍和铀的测定/pp  GB 1488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钚-239、钚-240的测定/pp  GB 1488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碘-131的测定/pp  GB 14883.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pp  GB 316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pp  GB 3160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干燥失重的测定/pp  GB 3160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挥发物的测定/pp  GB 31604.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提取物的测定/pp  GB 31604.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树脂中灼烧残渣的测定/pp  GB 31604.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pp  GB 3160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pp  GB 3160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pp  GB 31604.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二(4-羟基苯基)丙烷(双酚A)迁移量的测定/pp  GB 2920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 第1号修改单/pp  GB 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第1号修改单/pp  特此公告。/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6年8月31日/pp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rar/ppbr//p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 近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 近红外光谱法》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国家标准《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 近红外光谱法》编制说明.pdf国家标准《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 近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 木材衍生的纳米纤维素纸半导体制成
    日本研究人员开发出一种纳米纤维素纸半导体,其展现了3D结构的纳米—微米—宏观跨尺度可设计性以及电性能的广泛可调性。研究结果日前发表在美国化学学会核心期刊《ACS纳米》上。  具有3D网络结构的半导体纳米材料拥有高表面积和大量孔隙,使其非常适合涉及吸附、分离和传感的应用。然而,同时控制电气特性、创建有用的微观和宏观结构并实现出色的功能和最终用途的多功能性,仍然具有挑战性。  纤维素是一种源自木材的天然且易于获取的材料。纤维素纳米纤维(纳米纤维素)可制成具有与标准A4纸张尺寸相似的柔性纳米纤维素纸(纳米纸)片材。纳米纸不导电,但加热可引入导电特性。不过,这种受热也可能破坏纳米结构。  大阪大学研究人员与东京大学、九州大学和冈山大学合作,设计出一种处理工艺,使纳米纸能够加热,又不会破坏从纳米尺度到宏观尺度的纸结构。  “纳米纸半导体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可调性,因为这允许为特定应用展开设计。”研究作者古贺博隆副教授解释说,碘处理对保护纳米纸的纳米结构非常有效。将其与空间控制的干燥相结合,意味着热解处理不会显著改变设计的结构,并且可使用选定的温度来控制电性能。  研究人员使用折纸和剪纸技术来提供纳米纸在宏观层面的灵活性。他们将鸟和盒子折叠起来,冲压出苹果和雪花等形状,并通过激光切割产生更复杂的结构。这证明了新工艺可能达到的细节水平,以及热处理没有造成损坏。  成功应用的例子是,纳米纸半导体传感器结合到可穿戴设备中,以检测穿过口罩呼出的水分和皮肤上的水分。纳米纸半导体也被用作葡萄糖生物燃料电池的电极,产生的能量点亮了一个小灯泡。  古贺博隆表示,新研究展现的将纳米材料转化为实际设备的结构维护和可调性非常令人鼓舞,新方法为完全由植物材料制成的可持续电子产品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 饲料中元素测定相关标准2018年12月实施,涉及陶瓷纤维马弗炉等实验设备
    【前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成立,推动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018年3月21日,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划归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领域的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并逐步实施替换原有标准。其中关于饲料的元素检测部分标准于2018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正文】饲料中金属和非金属元素测定相关国家标准2018年5月14日颁布,并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6)提出并归口且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监督。其中包括,《GBT6436-2018饲料中钙的测定》、《GBT13083-2018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13884-2018饲料中的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8633-2018 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下面就其内容简要介绍。 1、GBT6436-2018饲料中钙的测定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修改,代替GBT6436-2002饲料中钙的测定,修改了标准的使用范围、钙的定量限、采样和试样制备的方法、称样量。本标准规定了饲料中钙含量测定的高锰酸钾法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络合滴定法,适用于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填充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钙的测定。本标准检出限为0.015%,定量限为0.05%。 2、GBT13083-2018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修改,代替GBT13083-2002饲料中氟的测定,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饲料、饲料原料、磷酸盐及以硅铝酸盐为载体的缓和型饲料添加剂”、修改了方法的检测限、原理的描述、酸度计、氟离子选择性电极的测量范围、饲料原料石粉试样的制备方法、增加了以硅铝酸盐类为载体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试样的制备方法,结果由表示0.1mg/kg,修改为1mg/kg。本标准检出限为3mg/kg(取试样1g,定容至50ml)。 3、GBT13884-2018饲料中的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修改,代替GBT13884-2018饲料中的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修改了定量限、检出范围、称样量、标准曲线的调整、计算公式的表述等。本标准规定了饲料中钾测定的火焰光度法,适用于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填充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钴的测定。本标准检出限为0.03mg/kg,定量限为0.1mg/kg。 4、GBT18633-2018 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修改,代替GBT18633-2002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修改了标准的使用范围、定量限、采样和试样制备的方法、计算公式的表述等。本标准规定了饲料中钾测定的火焰光度法,适用于饲料产品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填充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本标准检出限为2.00mg/kg,定量限为200mg/kg。 【样品前处理】 ?干法灰化高温炉推荐设备1:美诚TM系列 分体式陶瓷纤维马弗炉设备参数:最高温度1000℃或1200℃;炉膛容积6L、9L、20L、30L PID控温精密,开门断电安全可靠。 高温炉推荐设备2:美诚TE系列 一体式式陶瓷纤维马弗炉设备参数:型号TE0910或TE0912;炉膛容积9L ? 湿法电热消解器推荐设备:美诚 DR系列 石墨消解器设备参数:最高温度260℃,加热材料特氟龙涂层高纯石墨,耐腐蚀,恒温性能好 ? 分析实验室用水标准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实验室纯水推荐设备:美诚MW系列 超纯水器设备参数:纯水、高纯水双路出水,产水速率10L/h、20L/h、30L/h、50L/h 本文标准内容说明援引自相关国家标准,其他内容为美诚采编原创;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美诚010-53275836 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美诚官方微信注:请您关注并分享美诚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我们的进步离不开您的帮助与支持 了解更多产品详情,您还可访问美诚公司官网 http://www.bjmichem.com北京安合(盈安)美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致力于样品前处理,是国内主要实验室常用设备生产厂商。主要产品有陶瓷纤维马弗炉、微波消解/萃取/合成仪,石墨消解器、冷却水循环器、超纯水器、氩气净化器等实验室常用设备。美诚所追求的目标是为我们的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适用产品以及专业级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更多精彩资讯,敬请关注美诚,美诚为您提供更多资讯
  • 环保部首次成批公布重点环境事件处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今日公布了2013年第一季度13起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通报内容包括此前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山东潍坊地下排污事件、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污水直排入沙漠事件以及河北沧州“红豆水”等事件的处理进展。据悉,此次信息公开是环保部首次成批公布重点环境事件处理情况。  对于山东潍坊地下排污事件,根据通报情况,经山东省环保厅和潍坊市政府排查,未发现确切地下灌污证据 发现台头镇工业园多家小型防水涂料加工厂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停用、企业私自排污及污水管网“跑冒”问题,地方环保部门全面排查园区企业环境问题,园区内所有生产企业已停产整治。内蒙古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加快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关于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地下水污染问题,沧县县委免去邓连军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提请县人大免去其县环保局局长职务。沧州市政府在全市开展违法排污集中整治行动。沧州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河北省环保厅督促沧州市环保局做好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 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012876-05-1ml产品描述:香兰素 标准品规格:5000mg/L于乙腈,1ml组分信息:英文 CAS# 浓度Vanillin Solution 121-33-5应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香兰素的检测原价:780.00元优惠价:624.00元促销时间:2012-7-16至2012-8-30货号:CDGG-012877-05-1ml产品描述:乙基香兰素 标准品规格:5000mg/L于乙腈,1ml组分信息:英文名:Ethyl Vanillin SolutionCAS#: 121-32-4应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乙基香兰素的检测原价:780.00元优惠价:624.00元促销时间:2012-7-16至2012-8-30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电话:86-21-54890099传真:86-21-54248311网址:www.anpel.com.cn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劣质纤维有隐患安全标准要细看
    宾馆、酒店、洗浴场所的再用纤维制品是接触人体的重要物品,它的质量优劣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安全。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右旗质监局的执法人员在对该县14家宾馆、酒店、洗浴场所的84个批次再用纤维制品进行检查后发现,大多数纤维制品质量合格,只有少数物品的标示和内在质量(填充物)存在问题。该局对使用严重不合格的纤维制品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  专家提醒,纤维制品属于保障人体健康的安全产品,消费者要睁大眼睛,仔细看酒店、宾馆、洗浴使用的纤维制品是否符合《纺织品安全技术的标准要求》(GB18401-2007)。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布-2011年第三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宁波、福建、山东、广东、深圳、新疆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各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为有效落实质检总局2011年相关重点工作部署,保障食品接触材料、入境环保微生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相关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审议推荐,并征求总局有关业务司局意见,我委研究确定了《2011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为确保本批计划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单位的要求  (一)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计划及时安排工作,尽快成立标准起草小组,严格履行起草、验证、征求意见、送审等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验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务求意见征求过程广泛且具有针对性,高质量地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主动与主管业务司(局)和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做好沟通,使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的要求。  (二)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负责起草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并与参加起草单位做好沟通,建立必要的项目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分工,协商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参加起草单位应积极与负责单位取得联系,派遣专家参加项目起草小组,承担起标准相关部分的起草工作。双方共同努力,切实发挥标准研制多方参与、优势互补的合力作用。  (三)项目负责起草单应做好对标准研制所需标准样品、试剂等基础核心物质供应情况的摸底调查和及早准备,防止因标准样品、试剂等缺乏造成标准研制时间后延或项目撤销情况的发生。  (四)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提供标准研制配套经费保障,确保标准研制各环节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对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要求  (一)各负责起草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做好对项目进度、项目协调机制、人员参与情况、执行过程问题等的跟踪检查,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汇报 同时要为项目起草小组提供必需保障,确保其按时高质量的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二)各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严格项目调整审查手续。在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项目确需调整,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所在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核后报送我委,同时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电子文档,并按照我委批复的意见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的报送不得晚于项目完成时限之前三个月(以邮戳为准)。  三、对各有关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委的要求  (一)各有关专业委应根据本专业项目实际,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预审或统稿工作,针对问题做好阶段性把关,并与业务工作做好有效衔接。  (二)请各有关专业委根据自身人员和业务实际,安排专人进行指导,跟踪项目起草的全过程,确保项目技术路线的准确性和起草质量。  (三)各有关专业委应根据本专业项目特点,对项目在征求意见环节需针对性征求意见的专家人选做出考虑,并及时与项目承担单位标准化管理部门做好协调。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专业委指导专家、项目负责人和参与单位之间应建立良好的项目协作关系,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专业委组织项目中期检查、预审或统稿工作时,应将参与单位纳入相关工作当中,切实发挥参与单位在制标过程中的作用。  (二)为扩大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和服务力度,增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鼓励各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吸纳有条件和能力、愿意共同参与标准制修订活动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起草小组的工作。  (三)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另行下达。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2011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序号计划编号项目名称计划完成时间负责起草单位12011B421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符合性检验规程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22011B422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取样操作规程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32011B423.1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部分:地衣芽孢杆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42011B423.2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2部分:短小芽孢杆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52011B423.3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3部分:巨大芽孢杆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62011B423.4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4部分:嗜酸氧化亚铁硫杆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72011B423.5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5部分:副溶血性弧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82011B423.6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6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92011B423.7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7部分:沙门氏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02011B423.8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8部分:志贺氏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12011B423.9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9部分:致泻大肠埃希氏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22011B423.10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0部分:淡紫拟青霉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32011B423.11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1部分:恶臭假单胞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42011B423.12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2部分:哈茨木霉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52011B423.13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3部分:黄孢原毛平革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62011B423.14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4部分:焦曲霉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72011B423.15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5部分:解淀粉芽孢杆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82011B423.16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6部分:类产碱假单胞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192011B423.17入境环保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7部分:恶臭假单胞菌2013辽宁检验检疫局202011B424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验规程 高分子材料类2012山东检验检疫局212011B425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纸、再生纤维材料 亚甲基双硫氰酸酯迁移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2012中国检科院222011B426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糯米纸 聚乙烯醇(PVA)含量的测定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2012新疆检验检疫局232011B427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水性食品模拟物中甲醛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2012山西检验检疫局242011B428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橄榄油中邻苯二甲酸酯迁移量的测定 GC-MS法2012宁波检验检疫局252011B429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纸、再生纤维材料 硼酸盐的测定2013上海检验检疫局262011B430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纸、再生纤维材料 烷基酚的测定2012中国检科院272011B431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纸、再生纤维材料 多环芳烃的测定2013深圳检验检疫局282011B432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木质材料 软木塞中氧化残余物的测定 碘量滴定法2012福建检验检疫局292011B433出口食品接触材料安全卫生技术规范2012山东检验检疫局302011B434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2,4,4'-三氯-2'-羟基二苯醚(三氯生)的测定2013北京检验检疫局312011B435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液中2,4-二羟基二苯甲酮的测定2012江苏检验检疫局322011B436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液中 2-羟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的测定2012江苏检验检疫局332011B437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双酚A的测定 酶联免疫法 2012上海检验检疫局342011B438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N,N-二(2-羟乙基)烷基酰胺(C10-C18)的检测 液相色谱/质谱法2013河北检验检疫局352011B439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N,N'-二(2,6-二异丙基苯基)碳二亚胺的检测 液相色谱/质谱法2013天津检验检疫局362011B440出口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2,4-二氨基-6-苯基-1,3,5-三嗪含量的测定2012江苏检验检疫局372011B441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BPA、BADGE、BFDGE及其羟基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2012山东检验检疫局382011B442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再生纤维素薄膜 涂层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2012广东检验检疫局392011B443出口食品接触产品 刀具和凹形餐具 第1部分:准备食物用刀具的要求2012北京检验检疫局402011B444出口食品接触产品 刀具和凹型餐具.第2部分:不锈钢和镀银餐具的要求2012北京检验检疫局
  • 新增方法!全面解读维生素D新标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第6号文件,关于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了GB 5009. 29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以下称新标准)。本标准代替GB 5009.8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中第三法“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第四法“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一、主要变化本标准与GB 5009.82-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 增加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增加了样品预制备方法 修改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线性范围和仪器参考条件;修改了附录中标准校正溶液的配制方法。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第一法为正相纯化制备-反相液相色谱法。当固体试样取样量为10.00 g,定容2mL时,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7 μg/100 g,定量限为2 μg/100 g。当液体试样取样量为50.00 g时,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15 μg/100g,定量限为0.5 μg/100 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50 μg/L-1 000 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89.0%-102.8%,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1.99%-6.72%。第二法为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当固体试样取样量为0.500g,定容5 mL时,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6 µg/100 g,定量限为2.0 µg/100 g。当液体试样取样量为5.00 g,定容5 mL时,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06 μg/100 g,定量限为0.2 μg/100 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2.5 μg/L-100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90.7%-102.4%,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2.99%-6.24%。第三法为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当固体样品取样量为2.00 g,定容1mL时,维生素D2的检出限为0.3μg/100 g,定量限为1.00 μg/100 g;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15 μg/100 g;定量限为0.50 μg/100g。当液体样品取样量为10.00 g,定容1mL时,维生素D2的检出限为0.05 μg/100 g,定量限为0.20 μg/100 g;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03 μg/100 g;定量限为0.10 μg/100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2.5 μg/L-100 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88.7%-99.7%,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2.51%-8.69%。 三、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对维生素D使用范围要求在0.2 μg/100 g-15.6 μg/100 g。下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和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中规定的维生素D的标准范围在0.25 μg/100KJ-1.20 μg/100KJ。本方法标准能与上述标准相配套。国内外涉及到的主要检测标准情况如表 1 所示。在此次新标准中,最大的变化便是增加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作为维生素D检测的第二法。在线柱切换二维液相法是将不同选择性分离柱组合,加强分离能力的联用技术。柱切换液相色谱系统通常由第一维分离柱和第二维分离柱串联组成,两柱之间以切换阀作为接口,通过流动相流路的改变,将部分或全部第一维柱流出的组分,导入第二维柱进行二次分离,从而起到净化目标化合物,提高系统分离能力的作用。四、更多解决方案通过二维柱切换的液相色谱技术不仅可以提升系统分离能力,改善结构相似化合物的分离分析;同时可以通过第一维的粗分去除样品中大量基质成分干扰,实现样品净化等。小编也整理了各大公司针对维生素D检测推出的相关解决方案,以飨读者。乳制品中维生素A、维生素D和四种维生素E检测方(液相色谱仪)在线二维柱切换-高效液相色谱法同时测定婴幼儿强化奶粉中维生素A、D3、E的含量岛津柱切换二维液相,助您轻松应对“0722维生素D测定法”采用二维液相色谱法测定维生素 AD 制剂中维生素 D 的含量复杂样品自动化分析中的在线前处理技术① | 二维柱切换系统更多食品检测解决方案请点击查看:食品领域解决方案》》》
  •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全文发布 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制修订标准2650项
    日前,国家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五个“坚持”总体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并制定出10个方面主要任务,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药品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严格药品监管,并就有关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围绕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和健康的目标,提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规划》提出,要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坚持社会共治五个“坚持”的总体原则,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在中国申请的全球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疫苗监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养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体系初步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果,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明显提升。  根据“十四五”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支持产业升级发展、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疫苗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10方面主要任务。  同时,《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行动计划、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加快审评审批体系建设、完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专业素质提升工程、智慧监管工程、应急能力提升项目10个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重点突出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以及队伍建设等专业化能力建设,将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在“保安全守底线”的同时,《规划》还提出“促发展追高线”、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规划》要求,要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创新完善支持保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药品安全治理,激励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统筹药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文如下: 为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药品质量和品种数量稳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公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现有药品1.8万个品种、15.5万个批准文号;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凭证12.4万张,二、三类注册证12.1万张;基本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强化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国产疫苗约占全国实际接种量的95%以上,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解决全部免疫规划疫苗。  全生命周期监管不断强化。建立完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环节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加强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临床试验规范管理,建立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平台。全面强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机制。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完善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不断健全适应症团队审评、项目管理人、技术争议解决、审评信息公开等制度。审评通过674件新药上市申请,其中含51个创新药;审评通过39个临床急需药品上市申请。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公布参比制剂目录3963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申请964件278个品种。实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批准109个创新医疗器械、35个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上市。进口普通化妆品由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化妆品新原料由统一注册管理改为仅对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实施承诺制审批,审评审批时限由11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法规标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健全覆盖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全面修订药品管理法,出台世界首部疫苗管理法,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发布《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发布药品技术指导原则125个,医疗器械注册指导原则399项。发布医疗器械标准710项,现行有效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度超过90%。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录已使用化妆品原料8972个条目,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收录1393个禁用原料。  药品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快建成。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首批认定45家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药监云”正式上线运行,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平台和网络交易监测系统投入使用,化妆品注册备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当选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管委会成员,作为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主席国成功举办两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全面参与国际化妆品监管联盟工作。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超常规建立研审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治疗药物等的应急审批和质量监管,推动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战略成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际认可的技术标准附条件批准新冠病毒疫苗上市,积极支持疫苗生产企业增线扩产,不断提高疫苗批签发质量和效率,为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问题和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医药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仍需完善。现代生物医药新技术、新方法、新商业模式日新月异,对传统监管模式和监管能力形成挑战。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暴发反映出人类面临的新型疾病风险越来越大,对药品研发、安全和疗效提出了新的需求。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围绕加快临床急需药品上市、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更高期盼,对药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需求保持快速上升趋势。医药行业对公平、有序、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有强烈诉求,迫切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审评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审评过程透明度,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支持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方向,坚定不移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持续深化监管改革,强化检查执法,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保障药品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药品监管理念,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多渠道发展监管科学和监管技术,发挥监管引导和推动作用,激发医药产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科学监管。正确把握保障药品安全与促进产业发展的关系,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坚持依法监管。建立健全严谨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社会共治。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药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我国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监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全面形成。药品审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促进重大传染病预防和难治疾病、罕见病治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产业层次显著提高,药品创新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优秀龙头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入新阶段,基本实现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  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促进公众健康。创新产品评价能力明显提升,在中国申请的全球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  疫苗监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  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养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体系初步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果,推出一批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1.严格研制环节监管。严格监督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重点加强临床试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完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  2.严格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监督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疫苗、血液制品重点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和巡查,持续开展境外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实施抽检计划,重点加强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的检查和抽检。  3.严格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依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督促药品使用单位持续合法合规,稳步提升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规范化水平。研究医疗联合体内临床急需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和使用管理制度,合理促进在医疗联合体内共享使用。加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加大对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的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保障水平。  4.严格网络销售行为监管。完善网络销售监管制度,研究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监管新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平台,及时排查处置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提升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  5.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国家和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的执法职责,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加强稽查执法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将办案情况作为对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一 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行动计划1.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国家药品抽检每年遴选130至150个品种,在完成检验任务基础上,对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探索性研究。地方药品抽检每年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加大对医保目录产品、进口化学药品、儿童用药、中药饮片等品种的抽检力度。每年对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2.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排查。国家每年选取安全风险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约50个品种开展抽检。地方抽检注重体现对重点监管产品、本地特色产品的覆盖。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辖区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项目检查。加大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监督检查力度。3.化妆品安全风险排查。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每年的抽样数量达到注册备案总量的1%—2%(1.6万—3.2万批次),对祛斑美白、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持续开展风险监测(每年监测不少于2000批次)。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支持产业升级发展  1.持续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编制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加强标准的国际协调,牵头中药国际标准制定,化学药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标准紧跟国际标准。加强药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药品标准研究能力。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鼓励新兴技术领域推荐性标准制定,加快与国际标准同步立项,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完善化妆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健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专栏二 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1.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2000个、通用技术要求100个。建立数字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动态更新的国家药品标准数据平台。2.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重点加强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涉及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推荐性标准的研究制定。3.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建立6000种化妆品原料已使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修订化妆品标准150项,重点加强风险较高产品和原料技术标准等的研究制定。整合现行化妆品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统一的化妆品国家标准体系。  2.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监管政策试点。深化“放管服”改革,选取产业优势区域、创新模式或特色品种开展试点,探索优化监管政策和制度创新。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药品制造业集群发展,打造药品产业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等领域的创新发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推解决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提升产业整体水平。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药品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药品冷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流通企业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配备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支持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网点提高医药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保障水平。鼓励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3.进一步加快重点产品审批上市。鼓励新药境内外同步研发申报。将符合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药物,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等程序加快审批。鼓励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上市,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药物研发的指导,及时跟进创新研发进展,对符合标准要求的药物第一时间纳入应急审批通道。对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先进、尚无同类产品在中国上市的医疗器械,纳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依程序进行优先审批。  (三)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1.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加快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及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落地实施。  2.健全各级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适应新监管事权,鼓励根据产业分布特点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力量配置,确保监管有效覆盖。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切实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履职到位。鼓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机制,共享监管资源,推进数据对接,探索互派检查、监管互认,提升监管效能。  3.严格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督促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和专业技术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  4.强化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协同。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完善各级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部门之间在信息报送、人员调派、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  5.强化多部门治理协同。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药品监管、公安、工信、卫生健康、医保、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加强资源共享和政策协调,建立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发挥药学科技社团组织、新闻媒体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素养。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将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依法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专栏三 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1.“三医联动”政策协同。支持创新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信用良好企业的产品按规定开展医药集中采购。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及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支持医疗、医药、医保领域信息化数据共享,推动建立“三医联动”大数据。2.药品安全与产业扶持政策协同。依法依规促进疫苗、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的创新。加强医药产业布局与监管布局的统筹,各地建设重点产业园、示范基地及重点创新项目等,要同步部署相适应的监管能力。  (四)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完善审评工作体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优化中药和生物制品(疫苗)等审评检查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国家审评中心与分中心的工作职责和流程。健全省级审评机构,充实技术力量,提高审评能力,形成以国家审评中心为龙头、分中心为补充,与地方审评机构密切协作的科学高效的审评工作体系。  2.进一步加大创新研发支持力度。建立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协作机制,加强对创新药研发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伦理审查机制,保障受试者权益,提高伦理审查效率。优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紧盯国际前沿技术发展,提高创新产品审评技术能力。完善审评交流机制,拓展沟通交流方式和渠道,强化对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分析、评价医疗器械风险变化,完善医疗器械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完善医疗器械命名数据库。专栏四 加快审评审批体系建设1.探索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和化妆品注册技术指导原则制修订与产品研发同步,提高指导原则对创新产品的覆盖比例,新制修订药品指导原则300个、医疗器械指导原则180个、化妆品指导原则50个。2.实现化妆品审评独立内审,建立并完善化妆品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基础研究,制订新原料安全评价技术指南,初步建立我国化妆品安全评价数据库,实现电子化申报审评。3.加强创新产品审评能力,能够同步审评审批全球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支持境外新药和医疗器械在境内同步上市,让人民群众逐步实现同步享受全球医药创新成果。  3.继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持续推进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稳步推进化学药品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健全一致性评价政策和技术标准,更新完善参比制剂目录,推动仿制药质量提升。持续跟踪监督通过一致性评价后的仿制药质量。加强生物类似药审评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生物类似药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疫苗监管  1.实施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国家疫苗检查能力建设,完善疫苗巡查检查制度。严格实施疫苗企业驻厂监管。加强疫苗冷链储存运输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评价,提升监测能力。  2.加强创新疫苗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升创新疫苗的评价能力水平。完善多联多价疫苗评价技术体系,鼓励发展多联多价疫苗。全方位提升复杂情况下对新佐剂疫苗、新技术疫苗或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综合评价能力水平。  3.全面提升疫苗监管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督促企业落实疫苗质量主体责任,鼓励疫苗生产企业积极申请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  (六)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1.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科学把握中医药理论特殊性,探索构建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强化循证医学应用,探索发挥真实世界证据的作用,加快完善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技术要求。持续完善中药新药全过程质量控制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体系。探索将具有独特炮制方法的中药饮片纳入中药品种保护范围。  2.加强中药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国家级中药民族药数字化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已上市中成药品种档案。建立天然药数据国际交流平台,推动世界卫生组织传统药(中药)质量标准、标准物质相关指导原则以及《国际草药典》编制。制订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3.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修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南,引导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将质量保障体系向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等环节延伸,从源头加强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探索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中药生产经营等全过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动开展已上市中成药研究与评价,优化和完善中药说明书和标签,提升说明书临床使用指导效果。  4.改革创新中药监管政策。在中药产业优势地区开展中药监管政策试点,推动监管理念、制度、机制创新。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规范管理,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发展“孵化器”作用,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加强中药药效基础、作用机理等基础性科学研究,鼓励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传统中药研究方法开展中药研发,支持多种方式开展中药新药研制,鼓励中药二次开发。  (七)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1.加强药品审评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以审评为主导,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为支撑的药品注册管理体系建设,优化药品审评机构设置,充实专业技术审评力量。优化应急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审联动工作机制,鼓励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发。继续开展药品审评流程导向科学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现代化。  2.加强检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省两级药品检查机构建设。在药品产业集中区域增加国家级审核查验力量配置。完善检查工作协调机制,高效衔接稽查执法、注册审评,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顺畅、覆盖全面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构建有效满足各级药品监管工作需求的检查员队伍体系,建立检查力量统一调派机制,统筹利用各级检查力量。鼓励市县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参与药品检查工作。  3.建立健全药物警戒体系。健全国家药物警戒制度,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警戒主体责任。开展医疗器械警戒研究,探索医疗器械警戒制度。提升各级不良反应监测评价能力,探索市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管理,构建以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为基础的统一药物警戒体系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贯彻落实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建设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的分析、研判、处置,持续推进上市后药品安全监测评价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积极探索开展主动监测工作。  4.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整合化妆品审评审批、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稽查等风险信息,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体系。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平台、快检技术、网络监测等能力建设,推进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建设。逐步实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专栏五 完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1.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基础上,建立方便报告、易用兼容的国家药物、医疗器械警戒信息系统。2.推进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监测信息系统的报告收集、信息检索、统计分析等功能,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体系。3.依托“药监云”强化基础支撑环境,转化实施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个例安全性报告电子传输数据标准,建立在线报告、网关传输等多种报告途径,探索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和方法,实现数据共享与反馈、风险预警与识别等功能。  5.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关键技术和平台建设。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龙头、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完善科学权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国家级检验机构着重瞄准国际技术前沿,强化重点专业领域检验能力建设。地方各级检验机构针对日常和应急检验需求,补齐能力短板,力争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检尽检”能力。围绕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及监管需要,推动建立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检验检测体系。专栏六 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1.疫苗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标国际前沿技术,具备对全部疫苗品种的批签发能力。加快建设药品监管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创新疫苗及生物技术产品等药品评价与检定方面的研究。推动将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份及部分疫苗使用大省的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建成为国家疫苗批签发机构。2.中药民族药检验能力提升。建立中药民族药分子生物学基因库、国家中药标本数字化平台。分地域建设1个国家级、8—10个区域性中药外源性污染物检测与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构建中药外源性有害残留物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藏药、蒙药、维药等民族药检测能力。3.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督促相关机构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开展能力提升建设。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6.深入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监管科学等研究。将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纳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中药、疫苗、基因药物、细胞药物、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新材料、化妆品新原料等领域的监管科学研究,加快新产品研发上市。支持国家审评、检验、评价、核查等机构参与国家相关科技项目,鼓励开展药品快速检测新技术、药品研发生产及质量控制等研究,开展数字诊疗装备、个体化诊疗产品、生物医用材料的质量评价、检测技术及检测规范等研究,开展化学药品、疫苗、新型药物和特殊药物剂型等安全性、有效性评价技术以及创新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研究。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加强化妆品新原料研究。专栏七 推进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1.在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辅料包材等领域布局开展药品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2.支持药品创新发展,在创新药品、特殊药品以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领域布局开展药品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3.紧跟国际医疗器械科技前沿,在人工智能、生物材料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等领域布局开展医疗器械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4.在检验检测技术、安全性评价以及风险监测与预警等领域布局开展化妆品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5.提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重大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保障能力,在创新产品、5G等新技术领域布局开展创新性多领域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  (八)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建设高水平审评员队伍。参考制药强国审评人才配比,科学配置审评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力量,加强审评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引进渠道,引进具有国际监管经验、熟悉中国产业实际的高级专业人才。补充紧缺专业审评人才,不断优化审评队伍的年龄、专业结构。加大审评员培养力度,持续开展审评员继续教育,探索与地方药监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等新模式,加强高层次药品审评员培养。强化化妆品审评及备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审评员的技术审评能力,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顺畅、覆盖全面的化妆品审评与备案管理工作体系。  2.建设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快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配套制度体系,创新人才选用方式,多渠道充实人员,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检查人才。加快构建满足监管要求的国家和省两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具备与本省产业基础相适应的检查员队伍。鼓励中药产业发达省份大力培养中药专业检查员。  3.建设强有力的检验检测队伍。加强国家和地方各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序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分专业领域培养一批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  4.建设业务精湛的监测评价队伍。加强国家和地方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有序组织开展监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5.全面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质。实施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开展专业能力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负责人领导能力培训。加强全国药品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把入口关,稳步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专栏八 专业素质提升工程1.加强专业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以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为依托,加强专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拓宽教育培训的可及性。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年。新入职人员规范化培训时间不低于90学时。对地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分级培训。各级专兼职检查员均按教学大纲完成岗前资格培训并通过考核。3.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范继续教育,持续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完善全国执业药师管理信息系统。  (九)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追溯主体责任。完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构建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和监管体系,推进药品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重点类别药品全过程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逐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完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加强在上市后监管、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等领域的衔接应用。  2.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加强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品种档案建设与应用。加强国家药品监管大数据的汇集、分析、应用及评估。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医药企业、第三方平台等有关数据的开发利用,研究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关键共性技术与应用,服务监管办案、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基层执法、防控药品风险,促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  3.建立健全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完善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加快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编制,重点开展电子证照、药品品种档案、医疗器械监管和化妆品监管等信息化标准制修订,促进药品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4.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建立健全药品注册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和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推进审评审批和证照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加快推进化妆品监管领域移动互联应用,提升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推进各层级、各单位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监管信息,逐步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专栏九 智慧监管工程1.加强国家药品监管大数据应用。整合卫生健康、医保、药品监管等部门,以及行业组织、医药企业、电商平台等数据资源,提升药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汇集、关联融通、风险研判、信息共享能力。2.加强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及监管。在督促和指导企业完成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优先进行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和追溯信息采集,逐步实现上市后全过程可追溯。3.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基础数据库。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监管对象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的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建立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生产企业信用记录。  (十)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1.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对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应急研发、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完善协助药品医疗器械紧急研发攻关机制,对防控所需疫苗、治疗药物、医疗器械设立专门绿色通道,随报随审。加强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储备和供应。  2.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完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药品储备和供应制度。加强药品检验评价通用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紧急情况下快速建立对新型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特别是重大传染病体外诊断试剂、疫苗、抗体药物等检验评价技术能力。  3.培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家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将应急管理作为药品监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建立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案例库,加强各级应急能力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专栏十 应急能力提升项目1.强化先进检测设备和科研攻关能力储备,重点强化新型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和化妆品的评价技术方法和危害控制方法科技攻关能力、重大传染病体外诊断试剂检验检测和质量评价能力、重点产品及风险杂质所需国际标准物质和国家标准物质研制能力。2.加强国家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国家、省、市、县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并组织演练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  完善领导干部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地方政府班子成员药品安全领导责任。完善地方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药品安全及相关的检验检测、审评审批、检查核查、监测评价等技术支撑体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共卫生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统筹药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有关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细化分解目标和任务。国家药监局负责组织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评估。需要对本规划调整时,按程序商有关部门调整。  (二)创新完善支持保障机制  完善药品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药品审评审批企业收费动态调整制度。逐步将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继续支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保障等方面优化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合理核定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鼓励各地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疫苗驻厂监管等高风险监管岗位人员倾斜。  (三)积极参与全球药品安全治理  深入参与国际监管协调,全面参与药品监管领域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做好对外宣传,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药品监管的认知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形成与国际规范相适应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和地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药品监管的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检查员队伍。加强与国际化妆品监管联盟交流合作。加强国际传统药监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药“走出去”。创新完善药品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方式,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四)激励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加强药品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药品监管政治责任。坚持把监督贯穿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严肃追究监管失职渎职责任。建立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努力解决监管人员工作和生活后顾之忧。加快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激发监管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推动形成团结奋进、积极作为、昂扬向上的良好风尚。
  • 农业部审批通过193项农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42号  《丝瓜等级规格》等193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NY/T 1982-2011丝瓜等级规格 2NY/T 1983-2011胡萝卜等级规格 3NY/T 1984-2011叶用莴苣等级规格 4NY/T 1985-2011菠菜等级规格 5NY/T 1986-2011冷藏葡萄 6NY/T 1987-2011鲜切蔬菜 7NY/T 1988-2011叶脉干花 8NY/T 1989-2011油棕 种苗 9NY/T 1990-2011高芥酸油菜籽 10NY/T 1991-2011油料作物与产品 名词术语 11NY/T 1992-2011农业植物保护专业统计规范 12NY/T 1993-201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蔬菜 13NY/T 1994-201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小麦粉及面条 14NY/T 1995-2011仁果类水果良好农业规范 15NY/T 1996-2011双低油菜良好农业规范 16NY/T 1997-2011除草剂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通则 17NY/T 1998-2011水果套袋技术规程 鲜食葡萄 18NY/T 1999-2011茶叶包装、运输和贮藏 通则 19NY/T 2000-2011水果气调库贮藏 通则 20NY/T 2001-2011菠萝贮藏技术规范 21NY/T 2002-2011菜籽油中芥酸的测定 22NY/T 2003-2011菜籽油氧化稳定性的测定 加速氧化试验 23NY/T 2004-2011大豆及制品中磷脂组分和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4NY/T 2005-2011动植物油脂中反式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5NY/T 2006-2011谷物及其制品中β-葡聚糖含量的测定 26NY/T 2007-2011谷类、豆类粗蛋白质含量的测定 杜马斯燃烧法 27NY/T 2008-2011万寿菊及其制品中叶黄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8NY/T 2009-2011水果硬度的测定 29NY/T 2010-2011柑桔类水果及制品中总黄酮含量的测定 30NY/T 2011-2011柑桔类水果及制品中柠碱含量的测定 31NY/T 2012-2011水果及制品中游离酚酸含量的测定 32NY/T 2013-2011柑桔类水果及制品中香精油含量的测定 33NY/T 2014-2011柑桔类水果及制品中橙皮苷、柚皮苷含量的测定 34NY/T 2015-2011柑桔果汁中离心果肉浆含量的测定 35NY/T 2016-2011水果及其制品中果胶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36NY/T 2017-2011植物中氮、磷、钾的测定 37NY/T 2018-2011鲍鱼菇生产技术规程 38NY/T 2019-2011茶树短穗扦插技术规程 39NY/T 2020-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草莓 40NY/T 2021-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枇杷 41NY/T 2022-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龙眼 42NY/T 2023-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葡萄 43NY/T 2024-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柿 44NY/T 2025-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香蕉 45NY/T 2026-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桃 46NY/T 2027-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李 47NY/T 2028-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杏 48NY/T 2029-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苹果 49NY/T 2030-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柑橘 50NY/T 2031-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茶树 51NY/T 2032-201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梨 52NY/T 2033-2011热带观赏植物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红掌 53NY/T 2034-2011热带观赏植物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非洲菊 54NY/T 2035-2011热带花卉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鹤蕉 55NY/T 2036-2011热带块根茎作物品种资源抗逆性鉴定技术规范 木薯 56NY/T 2037-2011橡胶园化学除草技术规范 57NY/T 2038-2011油菜菌核病测报技术规范 58NY/T 2039-2011梨小食心虫测报技术规范 59NY/T 2040-2011小麦黄花叶病测报技术规范 60NY/T 2041-2011稻瘿蚊测报技术规范 61NY/T 2042-2011苎麻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62NY/T 2043-2011芝麻茎点枯病防治技术规范 63NY/T 2044-2011柑桔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64NY/T 2045-2011番石榴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65NY/T 2046-2011木薯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66NY/T 2047-2011腰果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67NY/T 2048-2011香草兰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68NY/T 2049-2011香蕉、番石榴、胡椒、菠萝线虫防治技术规范 69NY/T 2050-2011玉米霜霉病菌检疫检测与鉴定方法 70NY/T 2051-2011桔小实蝇检疫检测与鉴定方法 71NY/T 2052-2011菜豆象检疫检测与鉴定方法 72NY/T 2053-2011蜜柑大实蝇检疫检测与鉴定方法  73NY/T 2054-2011番荔枝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74NY/T 2055-2011水稻品种抗条纹叶枯病鉴定技术规范 75NY/T 2056-2011地中海实蝇监测规范 76NY/T 2057-2011美国白蛾监测规范 77NY/T 2058-2011水稻二化螟抗药性监测技术规程 毛细管点滴法 78NY/T 2059-2011灰飞虱携带水稻条纹病毒检测技术 免疫斑点法 79NY/T 2060.1-2011辣椒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第1部分:辣椒抗疫病鉴定技术规程 80NY/T 2060.2-2011辣椒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第2部分:辣椒抗青枯病鉴定技术规程 81NY/T 2060.3-2011辣椒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第3部分:辣椒抗烟草花叶病毒病鉴定技术规程 82NY/T 2060.4-2011辣椒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第4部分:辣椒抗黄瓜花叶病毒病鉴定技术规程 83NY/T 2060.5-2011辣椒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第5部分:辣椒抗南方根结线虫病鉴定技术规程 84NY/T 1464.37-2011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第37部分:杀虫剂防治蘑菇菌蛆和害螨 85NY/T 1464.38-2011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第38部分:杀菌剂防治黄瓜黑星病 86NY/T 1464.39-2011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第39部分:杀菌剂防治莴苣霜霉病  87NY/T 1464.40-2011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第40部分:除草剂防治免耕小麦田杂草 88NY/T 1464.41-2011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第41部分:除草剂防治免耕油菜田杂草 89NY/T 1155.10-2011农药室内生物测定试验准则 除草剂 第10部分:光合抑制型除草剂活性测定试验 小球藻法 90NY/T 1155.11-2011农药室内生物测定试验准则 除草剂 第11部分:除草剂对水绵活性测定试验方法 91NY/T 2061.1-2011农药室内生物测定试验准则 植物生长调节剂 第1部分:促进/抑制种子萌发试验 浸种法 92NY/T 2061.2-2011农药室内生物测定试验准则 植物生长调节剂 第2部分:促进/抑制植株生长试验 茎叶喷雾法 93NY/T 2062.1-2011天敌防治靶标生物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第1部分:赤眼蜂防治玉米田玉米螟 94NY/T 2063.1-2011天敌昆虫室内饲养方法准则 第1部分:赤眼蜂室内饲养方法 95NY/T 2064-2011秸秆栽培食用菌霉菌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96NY/T 2065-2011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97NY/T 2066-2011微生物肥料生产菌株的鉴别 聚合酶链反应(PCR)法 98NY/T 2067-2011土壤中13种磺酰脲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99NY/T 2068-2011蛋与蛋制品中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00NY/T 2069-2011牛乳中孕酮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 101NY/T 2070-2011牛初乳及其制品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02NY/T 2071-2011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T-2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03NY/T 2072-2011乌鳢配合饲料 104NY/T 2073-2011调理肉制品加工技术规范 105NY/T 2074-2011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技术规范 106NY/T 2075-2011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口蹄疫监测技术规范 107NY/T 2076-2011生猪屠宰加工场(厂)动物卫生条件 108NY/T 2077-2011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 109NY/T 2078-2011标准化养猪小区项目建设规范 110NY/T 2079-2011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项目建设规范 111NY/T 2080-2011旱作节水农业工程项目建设规范 112NY/T 2081-2011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规范 113NY/T 2082-201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术语 114NY/T 2083-2011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形符号 115NY/T 2084-2011农业机械 质量调查技术规范 116NY/T 2085-2011小麦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规范 117NY/T 2086-2011残地膜回收机操作技术规程                                                                                                                                                                                                           118NY/T 2087-2011小麦免耕施肥播种机 修理质量 119NY/T 2088-2011玉米青贮收获机 作业质量 120NY/T 2089-2011油菜直播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121NY/T 2090-2011谷物联合收割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122NY 2091-2011木薯淀粉初加工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123NY/T 2092-2011天然橡胶初加工机械 螺杆破碎机 124NY/T 2093-2011农村环保工 125NY/T 2094-2011装载机操作工 126NY/T 2095-2011玉米联合收获机操作工 127NY/T 2096-2011兽用化学药品制剂工 128NY/T 2097-2011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 129NY/T 2098-2011兽用生物制品制造工 130NY/T 2099-2011土地流转经纪人 131NY/T 2100-2011渔网具装配操作工 132NY/T 2101-2011渔业船舶玻璃钢糊制工 133NY/T 2102-2011茶叶抽样技术规范NY/T 5344.5-2006134NY/T 2103-2011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 5344.3-2006135NY 525-2011有机肥料NY 525-2002136NY/T 667-2011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T 667-2003137NY/T 373-2011风筛式种子清选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 373-1999138NY/T 459-2011天然生胶 子午线轮胎橡胶NY/T 459-2001139NY/T 232-2011天然橡胶初加工机械 基础件NY/T 232.1~ 232.3-1994140NY/T 606-2011小粒种咖啡初加工技术规范NY/T 606-2002141NY/T 243-2011剑麻纤维及制品回潮率的测定NY/T 243-1995,NY/T 244-1995142NY/T 712-2011剑麻布NY/T 712-2003143NY/T 340-2011天然橡胶初加工机械 洗涤机NY/T 340-1998144NY/T 260-2011剑麻加工机械 制股机NY/T 260-1994145NY/T 451-2011菠萝 种苗NY/T 451-2001146NY/T 2104-2011绿色食品 配制酒 147NY/T 2105-2011绿色食品 汤类罐头 148NY/T 2106-2011绿色食品 谷物类罐头 149NY/T 2107-2011绿色食品 食品馅料 150NY/T 2108-2011绿色食品 熟粉及熟米制糕点 151NY/T 2109-2011绿色食品 鱼类休闲食品 152NY/T 2110-2011绿色食品 淀粉糖和糖浆 153NY/T 2111-2011绿色食品 调味油 154NY/T 2112-2011绿色食品 渔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155NY/T 750-2011绿色食品 热带、亚热带水果NY/T 750-2003156NY/T 751-2011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NY/T 751-2007157NY/T 754-2011绿色食品 蛋与蛋制品NY/T 754-2003158NY/T 901-2011绿色食品 香辛料及其制品NY/T 901-2004159NY/T 1709-2011绿色食品 藻类及其制品NY/T 1709-2009160SC/T 1108-2011鳖类性状测定 161SC/T 1109-2011淡水无核珍珠养殖技术规程 162SC/T 1110-2011罗非鱼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163SC/T 2008-2011半滑舌鳎  164SC/T 2040-2011日本对虾 亲虾 165SC/T 2041-2011日本对虾 苗种 166SC/T 2042-2011文蛤 亲贝和苗种 167SC/T 4024-2011浮绳式网箱 168SC/T 6048-2011淡水养殖池塘设施要求 169SC/T 6049-2011水产养殖网箱名词术语 170SC/T 6050-2011水产养殖电器设备安全要求 171SC/T 6051-2011溶氧装置性能试验方法 172SC/T 6070-2011渔业船舶船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终端技术要求 173SC/T 7015-2011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 174SC/T 7210-2011鱼类简单异尖线虫幼虫检测方法 175SC/T 7211-2011传染性脾肾坏死病毒检测方法 , 176SC/T 7212.1-2011鲤疱疹病毒检测方法 第1部分:锦鲤疱疹病毒 , 177SC/T 7213-2011鮰嗜麦芽寡养单胞菌检测方法 178SC/T 7214.1-2011鱼类爱德华氏菌检测方法 第1部分:迟缓爱德华氏菌 179SC/T 8138-2011190系列渔业船舶柴油机修理技术要求 180SC/T 8140-2011渔业船舶燃气安全使用技术条件 181SC/T 8145-2011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B类船载设备技术要求 182SC/T 9104-2011渔业水域中甲胺磷、克百威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83SC/T 3108-2011鲜活青鱼、草鱼、鲢、鳙、鲤SC/T 3108-1986184SC/T 3905-2011鲟鱼籽酱SC/T 3905-1989185SC/T 5007-2011聚乙烯网线SC/T 5007-1985186SC/T 6001.1-2011渔业机械基本术语 第1部分:捕捞机械SC/T 6001.1-2001187SC/T 6001.2-2011渔业机械基本术语 第2部分:养殖机械SC/T 6001.2-2001188SC/T 6001.3-2011渔业机械基本术语 第3部分:水产品加工机械SC/T 6001.3-2001189SC/T 6001.4-2011渔业机械基本术语 第4部分:绳网机械SC/T 6001.4-2001190SC/T 6023-2011投饲机SC/T 6023-2002191SC/T 8001-2011海洋渔业船舶柴油机油耗SC/T 8001-1988192SC/T 8006-2011渔业船舶柴油机选型技术要求SC/T 8006-1997193SC/T 8012-2011渔业船舶无线电通信、航行及信号设备配备要求SC/T 8012-1997
  • 多个仪器仪表项目入围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公示名单,101个项目入选,涵盖智能制造、智能检测装备、新能源装备、绿色制造、机器人等领域。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标准化试点的开展对于建立和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该试点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由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以建立和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和标准实施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和提升为主要目标的实践性活动。试点原则是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需求,围绕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配套短板集中攻关,有针对性地构建先进适用标准体系,切实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难题。具有健全科技、标准、产业等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好与有关法规标准、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的衔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此外,要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的一体化推进。入选项目具有典型产业特色。在全国、地区或行业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和规模效益居行业领先地位。根据《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国标委工一联〔2017〕122号),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拟下达的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公 示 期:2024年1月12日—2月1日联系电话:010-82262655附件: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公示名单.docx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公示名单序号试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领域1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起重机械和工业车辆)标准化试点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机械2北京配天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工业机器人)标准化试点北京配天技术有限公司机器人3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检测仪器)标准化试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4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元器件)标准化试点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商用飞机)标准化试点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航天6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型燃气轮机无损检测)标准化试点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7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储能装备)标准化试点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8绿水新航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动船舶)标准化试点绿水新航科技有限公司高技术船舶9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检测装备)标准化试点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10浙江省平湖市高端装备制造业(数控机床)标准化试点平湖市人民政府工业母机11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12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特种机器人)标准化试点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器人1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智能电器)标准化试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制造14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注塑装备)标准化试点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制造15美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纺织装备)标准化试点美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制造16浙江四兄绳业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用系泊绳索)标准化试点浙江四兄绳业有限公司海洋工程装备17宁波索诺工业自控设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宁波索诺工业自控设备有限公司工业基础18杭州杰牌传动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杭州杰牌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基础19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装备20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工程机械数字化)标准化试点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21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动力电池)标准化试点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22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化工装备)标准化试点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智能制造23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家电)标准化试点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智能制造24扬州诚德钢管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工厂)标准化试点扬州诚德钢管有限公司绿色制造25九力绳缆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高性能纤维绳索)标准化试点九力绳缆有限公司海洋工程装备26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热处理装备)标准化试点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工业母机27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标准化试点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28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系统)标准化试点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29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液态包装装备)标准化试点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30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高速动车组轮对)标准化试点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轨道交通31山西柴油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动力系统)标准化试点山西柴油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燃机32山东创瑞激光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增材制造)标准化试点山东创瑞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增材制造33山东亿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标准化试点山东亿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34山东天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煤机装备)标准化试点山东天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35山东万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建筑施工机械)标准化试点山东万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36山东德鲁克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自动化桥式起重机)标准化试点山东德鲁克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机械37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医疗器械)标准化试点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医疗装备38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饲料加工机械)标准化试点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农业机械39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农业植保机械)标准化试点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农业机械40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41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风电装备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装备42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体育器械)标准化试点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体育器械43中品智能机械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数控设备)标准化试点中品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工业母机44青岛宏达锻压机械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金属精密成形装备)标准化试点青岛宏达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工业母机45青岛凯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自动化成套装备)标准化试点青岛凯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智能制造46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光伏装备)标准化试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47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装备48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高端装备制造业(石油钻采装备)标准化试点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新能源装备49山东悦龙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管汇)标准化试点山东悦龙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海洋工程装备50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模具)标准化试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1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端索具)标准化试点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标准化试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3安瑞科(廊坊)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氢能装备)标准化试点安瑞科(廊坊)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54唐山百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轨道交通检修装备)标准化试点唐山百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55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6邯郸市永年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基础57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农业播种机械)标准化试点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农业机械58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烹饪机器人)标准化试点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机器人59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装备60长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先进焊接装备)标准化试点长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工业母机61吉林飞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固废燃料化装备)标准化试点吉林飞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62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设计)标准化试点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63锦州锦恒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工厂)标准化试点锦州锦恒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64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传感器)标准化试点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65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检测仪器)标准化试点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66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燃气轮机)标准化试点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内燃机67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68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数控机床)标准化试点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母机69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车间)标准化试点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70庆阳布谷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精量种植装备)标准化试点庆阳布谷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业机械71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72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矿山重型装备)标准化试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73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储运装备)标准化试点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特种设备74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工业绿色电炉)标准化试点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绿色制造75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土方机械)标准化试点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76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氢燃料电池)标准化试点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77盛世盈创氢能科技(陕西) 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氢燃料电池)标准化试点盛世盈创氢能科技(陕西) 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78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储能装备)标准化试点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79宝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标准化试点宝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基础80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工装备)标准化试点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电工装备81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工装备)标准化试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电工装备82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标准化试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能源装备83福建安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轨道交通装备)标准化试点福建安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84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工程机械)标准化试点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机械85株洲瑞德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烧结装备)标准化试点株洲瑞德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冶金装备86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电力装备87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纺织装备)标准化试点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纺织装备88湖南江冶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环保装备)标准化试点湖南江冶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制造89威胜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威胜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装备90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装备)标准化试点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智能制造91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制造)标准化试点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智能制造92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农机)标准化试点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农业机械9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高技术船舶)标准化试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高技术船舶94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火箭撬试验装备)标准化试点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航空航天95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工装备)标准化试点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工装备96清研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襄阳)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标准化试点清研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襄阳)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97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纤维检测装备)标准化试点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智能检测装备98内蒙古瑞丰农牧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农业机械)标准化试点内蒙古瑞丰农牧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农业机械99内蒙古中电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储能装备)标准化试点内蒙古中电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100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基础101贵州长通集团智造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标准化试点贵州长通集团智造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
  • 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批准发布《动物病原微生物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要求》等九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沪牧医学[2022]第17号)规定,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现批准发布《动物病原微生物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要求》、《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实验室建设规范》、《猫呼吸道病原检测 微流控芯片法》、《犬呼吸道病原检测 微流控芯片法》、《犬瘟热病毒抗体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法》、《犬细小病毒抗体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法》、《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酸度调节剂中甲酸钙、乳酸、柠檬酸、富马酸、丙酸钙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甜味剂中糖精钠、纽甜、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饲料添加剂 蛋清溶菌酶寡聚体》九项团体标准。标准于2024年4月10日发布,自2024年4月10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附件:团体标准编号、名称一览表。标准发布公告.pdf
  •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关于《食品中脂溶性维生素含量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团体标准立项公告
    各有关单位、专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推进食品检测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提出的《食品中脂溶性维生素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16项团体标准项目进行了论证,现予以立项,特此公告。如对项目立项和制定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联系人。联系人及电话:吉武科 13906409927卞璨慧 13573175397邮 箱:canhuibian@163.com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食品检测团标立项公告(公示稿).pdf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1食品中脂溶性维生素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01-20222食品中酒石酸、苹果酸等7种有机酸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02-20223动物源性食品中日落黄、诱惑红等6种着色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T/SDSZC 003-20224白酒中醇、醛、酸、酯等香气组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04-20225葡萄酒中醇、醛、酸、酯等风味组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05-20226蔬菜水果中烯肟菌胺、烯肟菌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06-20227饲料中杆菌肽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07-20228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β-受体激动剂等多种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08-20229动物源性食品中辛硫磷残留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09-202210环境与食品中多种内分泌干扰物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10-202211食品中8种氨基酸和9种生物胺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11-202212小麦粉及其制品中福美双和福美锌残留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12-202213小麦粉及其制品中禁用成分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13-202214食品中利血平、硝苯地平等多种降压类药物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14-202215食品中地西泮、三唑仑等改善睡眠类药物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15-202216食品中辛弗林、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芬特明等减肥类药物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SDSZC 016-2022
  •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批准发布《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角质形成细胞 白介素-8生成抑制法》等4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规定,按照《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由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提出,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归口的《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角质形成细胞白介素-8生成抑制法》等四项团体标准经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标准编制流程,已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现予以批准发布。标准编号见附件,自2024年4月15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团体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一览表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2024年1月15日【2024】2 号--关于发布《化妆品舒缓功效测试角质形成细胞白介素-8生成抑制法》等4项团体标准的公告(1).pdf
  • 果醋饮料目前无国家标准 小心勾兑品
    选果醋饮料小心勾兑品  不久前,国内一些食品专家通过媒体提醒消费者,由于果醋饮料目前没有国家标准,市场上出现了不少由醋酸、果味香精等勾兑的产品。这些产品没有任何营养和保健价值,消费者选择时一定要多加小心。  食醋是一种东西方共有的古老调味品。在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食醋主要是以粮食作物为原料酿制,习惯上被称作谷物醋。而在欧洲,食醋的酿制主要以葡萄、苹果等水果为原料,所以西方的食醋多指水果醋。近年来,随着国内果蔬加工业的发展,果醋酿造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发展十分迅速。  果醋饮料≠稀释果醋  随着人们营养和保健意识的提高及饮料行业的迅猛发展,果醋及果醋饮料也越来越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消费者很容易将果醋与果醋饮料的概念混淆。果醋是以葡萄、苹果等水果为原料,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酒精发酵和醋酸发酵制成的一种酸性调味料,欧洲标准规定其醋酸含量必须大于5%。而果醋饮料则是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后,再添加蜂蜜、果汁或其他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的一种含醋酸的饮料,其醋酸含量一般远远小于5%。果醋饮料是兼有水果风味与食醋营养保健功能的一种新型饮品。适合生产果醋饮料的水果包括葡萄、苹果、梨、柑橘、水蜜桃、猕猴桃、山楂、沙棘、野生酸枣、桑葚、番木瓜、柿子、杏等。目前国内以苹果醋饮料居多。  果醋饮料的生产工艺比较复杂。其基本过程是水果经预破碎压榨、澄清后,调节糖度,接入活化好的酵母进行酒精发酵。当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接入醋酸菌进行醋酸发酵。醋酸发酵结束后的液体经澄清等处理后,按一定比例添加蜂蜜、浓缩果汁、糖和其他食品添加剂,调配制成口感适宜的果醋饮料。  果醋饮料有保健功能  果醋饮料中含多种有机酸、糖、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等成分,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果醋饮料中的有机酸除醋酸外,一般还有葡萄糖酸、乳酸、琥珀酸、酒石酸、苹果酸、富马酸、蚁酸、酮戊二酸和焦谷氨酸等。有机酸能有效维持体内的酸碱平衡,它还有调节体内代谢,消除疲劳,健胃消食,增进食欲,生津止渴等作用。果醋饮料中还富含钾、锌等多种矿物元素,这些矿物元素在调节机体酸碱平衡、钾钠平衡,以及保护心血管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果醋饮料中还含有维生素C、维生素E、尼克酸等维生素。此外,果醋饮料中也含有多酚类化合物和黄酮等抗氧化物质,它们对清除体内自由基,抗衰老和预防心血系统疾病有一定的功效。  选果醋要看发酵过程  目前我国果醋饮料的生产仍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市售果醋的质量良莠不齐,价格高低不等。少数商家利用普通粮食醋甚至冰乙酸为原料勾兑生产果醋饮料,这种产品口味差,质量没有保证。所以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果醋饮料时,要注意产品标签上是否表明产品生产过程包括发酵过程。此外,尽管在相关研究中有苹果醋饮料具有预防龋齿,山楂醋饮料具有降血糖等功效的报道,但由于果醋饮料中蜂蜜及糖的添加量没有严格的限量标准,所以市售果醋饮料在预防龋齿和降血糖等方面的功效仍值得推敲。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果醋饮料时,一定要根据个人体质,合理选购。特别是糖尿病患者一定要注意果醋饮料中糖的含量。此外,果醋饮料中醋酸能在体内与钙质合成醋酸钙,增强钙质的吸收,但是摄入过多的醋酸也可能导致人体钙质流失。因此,果醋饮料虽好,但也不要过度饮用。
  • 三部委高压管制食品安全 将组建国家级标准机构
    昨日(1月16日),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及农业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就食品安全问题作出通报,并部署下一步规划。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截至目前,我国5000余项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已经清理完毕。  截至2013年底,全国例行监测网络已覆盖150个城市及87个检测参数。  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在发布会后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目前,该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机构的组建初步方案已经形成,如果顺利组建,将采取理事会管理的模式来具体操作。  5000余项标准清理完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卫计委已经摸清了标准底数,系统梳理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等。截至目前,5000余项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基本完成清理工作。  &ldquo 这个框架包括约1000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rdquo 。苏志说,在清理基础上,制定整合工作方案,已经部署好2014~2015年食品标准整合工作的程序,为接下来构建完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埋下伏笔。  苏志进一步透露:&ldquo 2014年将完成50%的标准整合工作量,2015年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中国国家食品安全的标准体系。&rdquo   据悉,截至2013年底,全国例行监测网络已建,覆盖150个城市、102种农产品、87个检测参数,监测范围覆盖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屠宰场等产业链中的多个环节,正在逐步全程覆盖大宗农产品品种和主要产销区。  除了行业标准的清理及全国范围内监测网络的覆盖,为严控食品安全问题,食药监总局称接下来还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将组建国家级标准机构  在推进食品安全全产业链监管的进程中,以食品安全标准整合为例,最大的困难依旧是风险评估。  昨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针对风险评估问题作出正面回复,坦言以农业领域风险评估为例,&ldquo 总的看,我们起步是比较晚的。&rdquo   从体系上来看,&ldquo 架构已经基本上搭建起来&rdquo 。马爱国表示,农业部已经在顶层组建了国家级的风险评估委员会和专家组,并且依托现有的农业科研院所认定了一批重点的、专业的、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最近一段时间,在主产区已经组建了一批一线风险实验站点。  从建立预警平台上来看,风险检测、风险评估的操作办法,是通过检测和评估的信息来更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对有可能引发风险的问题进行及时提示。&ldquo 这个即将建立的信息平台会起到积极的作用。&rdquo   如何在接下来的食品安全监管中,进一步发力?  目前的工作进展是,国家卫计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构建统一的标准体系。这需要有强有力的支撑单位,要有一个机构或者中心,来承担标准工作技术上的牵头任务,现在是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来承担。  &ldquo 但是现在的人员、机构还需要加强建设,我们正在积极争取成立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中心,可以挂靠在风险评估中心,增加人员的编制和能力。&rdquo 苏志表示。  苏志在发布会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透露,目前,该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机构的组建初步方案已经形成,如果顺利组建,将采取理事会管理的模式来具体操作。  由于涉及到人员编制等问题,上述建言依旧在推进阶段。苏志表示,未来国家级食品安全标准中心将有跨部门的管理,&ldquo 其中,卫计委是理事长单位,农业部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是副理事长单位,后面还将纳入更多部门,比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疾控中心及评估中心等,即专业机构也是理事成员。&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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