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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影酸系统适用性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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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药行业系统适用性测试—苯醌与蔗糖的TOC测定
    美国药典USP 643,中国药典ChP 2020年版四部通则0682要求对制药用水中的总有机碳TOC进行测定,并要求测定蔗糖与1,4-对苯醌,以考察所采用技术的氧化能力和仪器的系统适用性。Sievers TOC分析仪超过了USP与ChP对TOC测定系统适用性的要求。美国药典USP与中国药典ChP都包含对制药用水TOC含量的要求。为符合此规定,选择TOC分析仪时,有几项内容必须考虑。最基础的考虑是TOC分析仪是否符合药典要求,能够有效测定TOC。规定的要求之一是保证难以氧化的有机化合物与易氧化物能够同等程度被氧化,使用保证二者均能精确定量的TOC分析仪。USP与ChP选择1,4-对苯醌作为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蔗糖作为标准,或易于氧化的物质。当TOC成功测定蔗糖与苯醌时,这表明TOC测定能有效地监测广泛范围的有机化合物。本文阐述了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紫外与氧化剂氧化+膜电导检测技术)测定苯醌与蔗糖的结果。数据清晰地表明Sievers TOC分析仪能够如测定标准溶液蔗糖一样,同样有效准确地测定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苯醌。图1. 测定苯醌与蔗糖(5次测定的平均值)通过对比苯醌溶液与蔗糖溶液的TOC回收率,进行测定。USP与ChP规定了可以接受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为85%至115%。系统适用性化合物——苯醌,被认为是难以氧化的化合物,因此苯醌的测定对TOC分析仪采用的氧化方法提出了挑战。首先,使用被广泛接受的校准参考物质邻苯二甲酸氢钾(KHP)校准Sievers TOC分析仪。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操作手册》中阐述的标准协议,完成此校准。此次校准可以在约一年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定量准确度使用USP推荐的标准溶液确认。蔗糖溶液配制为500 ppb C,在进一步测定前,在不连续的三天内测定。图1表明了所有三天的蔗糖的平均响应值。对这些测定,蔗糖的响应为100.0%,说明仪器被准确校准。蔗糖测定后,每天测定三个不同浓度的苯醌溶液(USP与ChP要求分析500 ppb C的苯醌溶液)。这些测定的结果也表示于图1中。这些三种不同浓度的数据表明在应用范围内仪器对苯醌有线性响应。表1 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测定1,4-对苯醌与蔗糖的TOC数据苯醌测定的准确度与精确度非常优异。苯醌溶液的平均回收率为101%。三天里9个独立配制的溶液的全部结果给出苯醌的回收率为99-102%。五次重复测定同一个500 ppb C苯醌溶液,给出标准偏差范围为0.43-1.23 ppb(见表1)。这些数据表明Sievers TOC分析仪使用的氧化反应器的氧化效力——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可提供的最温和的氧化条件(紫外氧化)获得苯醌的回收率。仅使用紫外灯就可以完全氧化,要获得蔗糖或苯醌的完全回收率,均不需要过硫酸盐氧化剂。这与Sievers分析仪所建议的,对于TOC浓度低于1 ppm的情况,均不需要过硫酸盐氧化剂,是一致的。Sievers TOC分析仪针对USP与ChP规定的TOC测定有着优异的表现。蔗糖与苯醌的回收率均超出了USP与ChP的要求。使用正确配制的参考物质,响应效率(500 ppb C的苯醌对蔗糖的回收率比)为100%。使用Sievers TOC分析仪能够以优异的重现性,准确定量苯醌与蔗糖。分析仪的优异表现可以使用户持续满足USP与ChP的要求。实验结果给出了十分理想的响应效率,表明了仪器对易于氧化的物质与难于氧化的物质可以达到相同的回收率,并且很好地落在USP与ChP指明的85-115%范围。参考文献1.USP 643 Total Organic Carbon, Pharmacopeial Forum, Jan-Feb. 1996, Volume 22, Number 1, page 1842.2.Draft of In-Process Revision scheduled to appear in Jan./Feb. edition of Pharmacopeial Forum.3.Also Quinone, 2.5-Cyclohexadiene-1,4-dione, and 1,4-benzoquinone. This compounds has a molecular weight of 108.09. The theoretical carbon content of this compound is 66.67% (Merck Index Eleventh Ed., 8108)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附件.doc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2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3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6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7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8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9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0GB 1254-2007工作基准试剂 草酸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1GB 1257-2007工作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12GB 12593-2007工作基准试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3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工业和信息化部14GB 15346-2012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工业和信息化部15GB 19105-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6GB 19107-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7GB 19109-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8GB 21178-2007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19GB 28670-2012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工业和信息化部20GB 21175-2007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基本程序国家标准委21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国家疾控局22GB 15213-2016医用电子加速器 性能和试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3GB 2024-2016针灸针国家药监局24GB 9706.14-1997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5GB 9706.21-200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疗与患者接触且具有电气连接辐射探测器的剂量计的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6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27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28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29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30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1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2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3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4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35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6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7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38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39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0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4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42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3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44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45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4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47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48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49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50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51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52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53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54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55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56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57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58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59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60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61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62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63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6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6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6GB 13458-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7GB 19430-201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8GB 21523-2008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9GB 21903-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0GB 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1GB 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2GB 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3GB 21907-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4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5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6GB 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 中国商业联合会公开征集《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等两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23〕42号),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9)负责《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畜禽肉制品中非肉类蛋白的测定》两项行业标准(计划编号分别为:2023-0950T-QB、2023-0951T-QB)的制定工作。为广泛吸收各利益相关方参与肉制品行业标准制定工作,达成广泛共识,充分保障标准质量和实用性,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推动标准后续应用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畜禽肉制品中5种核苷酸的测定》等两项行业标准起草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起草单位资格1.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的肉制品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 2.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制造或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起草单位能够为标准制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会议 4.起草单位应具有肉制品行业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 5.起草单位应对肉制品标准体系有较全面的认识,并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规范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二、起草单位权利和义务1.起草单位应提供专家支持,原则上每个起草单位推荐一名专家担任标准起草人参与起草工作 2.起草人应全程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会议、活动,积极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安排的各项任务 3.当标准修订时,有权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有权及时获得与标准相关的行业信息。4.起草人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中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在综合平衡和广泛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专家组审定。5.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单位应共享相关技术资料、研究成果等,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参考。6.起草人对标准制定过程中涉及的未公开信息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三、报名要求请报名参加行业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将盖章版表格发至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邮箱。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申报单位和起草人的专长和经验,遴选合适的单位和人员组建标准起草组,积极推进标准起草工作。四、联系人联系人:刘振宇、鲁振电 话:010-65133322转1428邮 箱:lu.zhen@cgcc.org.cn附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2024年7月31日
  • 重磅!总站将对适用性检测仪器进行事后抽检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质检中心会定期对适用性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仪器进行公示,目前,适用性检测覆盖的仪器共有30类,分别是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酸雨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烟尘采样器、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经过多年的发展,质检中心的适用性检测已经成为招标单位重要参考之一。但在实际应用中,送检产品与实际生产销售产品的一致性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点。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对于没有通过抽检的产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可能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各仪器送检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生产销售产品与送检产品的一致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拟对已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开展适用性检测事后监督抽检工作,请各送检企业积极配合,现将有关内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抽检对象 通过适用性检测,且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仪器送检企业及其生产企业。 二. 方式地点 采用不定期现场抽检的方式,赴被抽检产品的生产地点、生产车间、生产线及成品库开展抽检。 三. 内容与结果判定 1. 监督抽检内容包括: (1)仪器/系统的外观、品牌、型号、原理以及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等与适用性检测报告的一致情况; (2)仪器/系统的部分重点功能与技术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的符合情况;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2. 监督抽检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合格。 3. 抽检发现具有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情况的,判定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 (1)仪器/系统的品牌、型号、原理,主要核心部件的配置与适用性检测报告不一致; (2)检查的仪器/系统的重点功能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仪器/系统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存在严重缺陷。 详细抽检内容及具体评判标准见实施方案。 四. 变更备案 抽检发现仪器的外观、结构、非核心部件发生改动或软件升级等变更,不涉及主要核心部件的,可现场提交变更申请,经质检中心研究确认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允许变更。 具体变更备案办法见实施方案。 五. 结果应用 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质检中心将该企业及产品列入重点关注的质量缺陷产品,并要求委托送检企业及生产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可申请重新进行监督抽检,若未按时限完成整改,将取消该产品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并从《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中剔除。仪器适用性检测监督抽检结果将定期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外网网站(WWW.CNEMC.CN)和微信公众号定期(一般每半年)对外公开发布。 六. 注意事项 1. 开展监督抽检前,质检中心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被抽检企业。 2. 监督抽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监督抽检工作的全部费用。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航 联系电话:010-84943049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6月28日
  • 监测总站:规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 从源头严把数据质量关
    p  质检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检测工作中严格遵循检测流程,每年检测各类环境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近600台套,以实际行动把好市场准入关、把好数据质量关。/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d5c3e89-5234-4a83-a5c3-9e50fda75f0f.jpg"//pp  为进一步落实深改组文件精神,加强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调研了质检中心昌平兴寿仪器检测基地。/pp  柏仇勇强调,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是环境监测质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一定要为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在线设备把住准入关和质量关 要加快筹建风洞实验室等检测设备,增强质检能力、提升质检水平 要进一步“树权威、创品牌”,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独立、公正、规范的检测体系。/pp/p
  • 环境标准制定应强化系统性
    p  近年来,我国a style="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环境/strong/span/a标准制订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发布的标准种类多、覆盖面广,较好地指导了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工作。/pp  环境标准是一个内部逻辑关系严谨,结构相对完整的体系,要求监测方法能够准确检测受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制订的质量标准能够确保环境安全,发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控制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产生的危害。此外,推荐使用的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等要为企事业单位治理污染、环保产品生产和设备运营维护等提供参考。由此可见,虽然每个标准都是独立发布的,但要注意与其他相关标准的衔接,提升环境标准制定工作的系统性。/pp  首先,监测方法标准应构建一种化合物(元素)多种分析方法、一台(套)设备能分析多种化合物(元素)的格局。就化合物(元素)与分析方法的对应关系而言,要立足于每种化合物(元素)有可利用的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并且按完全成熟的标准、推荐使用或科研探索的方法等类别设置体系,方便实验人员根据工作目的有针对性的选用。当前发布的监测方法已很多,但体系是否达到了完备程度,要进一步梳理、检验。一是以化合物(元素)为主线,在其后列出各种现行有效的分析方法。二是以分析仪器为中心,列出用其可分析的化合物(元素),两者交叉比对,就能发现仍存在的空白分析方法。完善监测方法标准,要按填平补齐的原则,优先把基础性的或使用频率较高的化合物(元素)分析方法建立起来,以满足常规监测和部分特殊监测的需要。最好是全面回顾性评价后,列出急需填补的空白方法,技术招标确定编制单位。/pp  其次,环境质量标准与维持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物种多样性和提高人体健康水平等环境保护目标直接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制订是一个非常复杂、周期较长的过程,而且需要动态调整。曾经有美国科学家把多种重金属和有机物按安全浓度最高允许值配成混合液,将实验鱼放进去后还是中毒死亡了,这表明单一化合物(元素)的质量浓度是安全的,但一旦发生复合污染,安全性就失去了保证。环境质量标准可探索以长期的医学观察和动物实验为基础来制订,特别是妥善处理参考国外标准和自主研究定标的关系,体现中国国情特色。尤其是使每项环境质量标准值的确定有科学解释,经得起检验。/pp  第三,处理好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的关系。排放标准容易与环境质量标准发生冲突,有可能出现每个企事业单位都做到了达标排放,但由于产业过分密集环境质量仍不能达标的情况。笔者曾现场调查过一个氨氮经常超标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造成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离交接断面不远,且沿途集水面小,新水注入量不大。达标排放的污水按地表水质量标准考核,导致超标现象经常发生。然而,排放标准又不能无限严格,必须考虑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制订排放标准,要根据环境容量和质量标准反推,也要综合考察当前可利用治理技术并估算成本。/pp  最后,各类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应受到更多关注。环境质量标准等论证的是某个数值的科学性,而技术规范则保证数值的可达性。没有治理技术或成套环保产品等的支撑,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落实就会面临困难。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是基础性研究,技术规范等则是应用研究,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pp  综上所述,环境标准应科学划分板块,均衡编制。其中,监测方法是基础,是认知污染物的基本手段 环境质量标准是根本,起到保护生态系统、物种或人体健康的作用 排放标准是工农业生产生活的底线,要发挥约束排污行为的效力 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则是重要工具,指导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几大技术板块互为依存,彼此支持,尤其是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关键,要给予足够重视。排放标准要与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紧密结合,排放标准的提出一定要有可利用的治理技术作支撑,两者应高度融合。/p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正式启动
    为积极服务“双碳战略”,支撑碳监测试点管理需求,有效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质检室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调研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在线、便携监测仪器技术发展现状和市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场验证测试结果,编制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1-2022)和《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HJC-ZY102-2022)(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   其中,《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同时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项,以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EPI 47-2022)发布实施。   2022年5月17日,仪器质检室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两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单位的国内污染源监测领域的资深专家和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两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 总站定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启动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拟申请检测的企业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在“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栏目下选择相应仪器类别进行申报。   具体检测要求、详细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
  •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发布《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含量测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华南农业大学等单位提出的《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含量测定》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进行审查和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3年10月17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附件1:《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含量测定》征求意见稿附件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联系人:钱波;电话/传真:020-85161829;邮箱:gdnybzh@163.com)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2023年9月18日附件1: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含量测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中国环境总站启动四种环境监测新仪器适用性检测工作
    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数智化转型,有效提升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技防造假能力,保障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支撑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管水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围绕生态环境管理需求,深入调研国内外标准规范要求、相关仪器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情况,在组织开展大量验证测试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以下四项作业指导书:① 《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1-2024);② 《小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2-2024);③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苯系物)气相色谱法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3-2024);④ 《水质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CNEMC-03-ZJZX-034-2024)。2024年7月,质检中心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上述四项作业指导书的专家评审会,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资深专家以及近30家国内外相关仪器生产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四项作业指导书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小型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苯系物)气相色谱法连续监测系统、水质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的性能质量,有力支撑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四项作业指导书可以作为开展相关仪器适用性检测的技术依据。目前,作业指导书已正式发布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中心拟于2024年8月8日启动该四种仪器的适用性检测工作,具体检测要求、检测内容、检测方式、申报通道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在仪器检测申报系统(http://shenbao.cnemc.cn:9002/)“通知公告栏”查询。
  • 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了30类环境监测仪器的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目录,合计仪器1111台。  便携式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适用性检测产品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pH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标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ASD | 应用PROSPECT模型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研究
    PROSDM:PROSPECT模型与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相结合从双向反射率中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叶片生化性状为理解植物光合功能、动态生长、养分循环和初级生产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叶片叶绿素含量(Cab)、类胡萝卜素含量(Cxc)、含水量(Cw)和干物质含量(Cm)是四个重要的叶片生化性状,与植物光合作用、氮素、胁迫和衰老等健康和生长状态密切相关。能够对这些叶片生化性状进行高通量测量的方法对于表征植物生理状态和关键功能过程至关重要。PROSPECT模型是目前更常用的叶片辐射传输模型之一,可从叶片定向半球反射因子(DHRF)光谱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然而,在应用于叶片双向反射因子(BRF)光谱提取叶片生化性状方面尚待探索。叶片表面反射率和各向异性性状的存在可能是限制PROSPECT从叶片BRF光谱评估叶片生化性状的主要问题。基于此,在本研究中,研究者们提出了一个方法,整合了PROSPECT模型、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SDM),称为PROSDM,去除了叶片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并从叶片BRF光谱提取了叶片生化性状。具体目标是:(1)通过PROSPECT反演调查叶片BRF和DHRF光谱差异随波长的变化以及对Cab、Cxc、Cw和Cm提取的影响,(2)开发PROSDM消除BRF和DHRF光谱差异,从叶片BRF光谱与PROSPECT和PROCOSINE以及PROCWT的比较来提取Cab、Cxc、Cw和Cm以及(3)评估PROSPECT、光谱子域、光谱噪音和模型参数范围对PROSDM性能的影响。为了获得各种叶片生化性状和反射率,作者收集了具有不同生长阶段、营养状况和种植区域的植物物种的10个数据集,包括1个测量数据集和9个公开获取数据集。从油菜(Brassica napus L.)、水稻(Oryza sativa L.)和柑橘(Citrus aurantium L.)随机采集2279个植物叶片,利用ASD FieldSpec 4测量叶片反射率,获得数据集#1。从EcoSIS光谱库中获得具有各种叶片光谱和生化性状的9个公开的数据集。其中,7个数据集的BRF光谱由ASD地物光谱仪(Analytical Spectral Devices, Inc., Boulder, CO, USA)搭配ASD叶片夹测量。 表1 数据集描述。Dataset#1是本研究中测得的,Dataset#2-#10是在线https://ecosis.org获取的。BRF和DHRF光谱的光谱区域是400-2500 nm。【结果】 平均BRF和DHRF光谱差异(a)以及这些差异对平均BRF光谱的贡献(b)。油菜(红线)在Dataset#1中获得,其他植物物种在Dataset#5中获得。 通过考虑非波长依赖性f(a,d)和波长依赖性f(b,c,e,f)两种情况,利用一阶(a-c)和二阶(d-f)导数的叶片BRF(绿线)和DHRF(橙线)光谱之间的差异。 利用PROSPECT反演(a–d),PROCOSINE反演(e–h),PROCWT-S4( i–l)和基于全光谱域PROSPECT-PRO 的PROSDM(m–p)的所有数据集(Dataset#1-#10)中Cab (a,e,i,m) ,Cxc (b,f,j,n), Cw (c,g,k,o) 和Cm (d,h,l,p)测量值和估算值比较。 【结论】 本研究中,作者提出了PROSDM这种新方法用来从叶片BRF光谱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结果发现光谱导数可以消除BRF和DHRF光谱的非波长依赖性差异。当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随波长变化时,光谱导数仅能去除部分差异,而曼哈顿距离(MD)补偿了光谱导数的限制,进一步减少了差异。结果,PROSDM从叶片BRF光谱准确提取了不同植物物种的Cab、Cxc、Cw和Cm。与标准的PROSPECT反演需要利用带有积分球的光谱仪测量叶片DHRF光谱不同,PROSDM扩展了PROSPECT到叶片BRF光谱的应用,以提取叶片生化性状。它可利用不同手持式光谱仪和叶片夹原位提取叶片生化性状。 在全光谱域,PROSDM-SED实现了Cab和Cxc的更优提取,RMSE分别为7.64 μg/cm2 and 2.77 μg/cm2,PROSDM-FMD产生了Cw(RMSE = 0.0041 g/cm2)和Cm(RMSE = 0.0024 g/cm2)的更好估计。与PROSPECT相比,PROSDM提取的Cab、Cxc、Cw和Cm RMSE分别降低了20.33%,29.34%,25.45%和44.19%。结果表明,PROSPECT和PROCOSINE以及PROCWT的Cab、Cxc、Cw和Cm提取精度受到光谱饱和度、PROSPECT反演、光谱子域以及模型参数范围的影响很大。适当的光谱子域和模型参数范围可以改善不同反演方法的提取结果。这需要从实地测量和报告的研究中了解叶片生化和结构性状的先验信息。与这些反演方法相比,所提出的PROSDM在减轻Cab、Cxc、Cw和Cm提取的负面影响上具有很大潜力。对于不同的PROSPECT版本,建议利用PROSPECT-PRO从叶片BRF光谱提取叶片生化性状。 未来研究需要基于叶片BRDF模型测量叶片BRF光谱的光谱和方向变化,将BRDF模型与所提出的PROSDM耦合可以改善对BRF和DHRF光谱变化的表征。此外,由于植物物种BRF和DHRF光谱的差异变化,在不同的数据集中PROSDM不能获得一致性提取结果。预计更多的工作将集中在理解不同视角和照明角度下植物叶片光学特性的变化。期望PROSDM可以应用在不同的尺度上,提高其在遥感、生态和环境研究中的适用性。点击如下链接,下载原文:PROSDM:PROSPECT模型与光谱导数和相似性度量相结合从双向反射率中提取叶片生化性状的适用性
  • 《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等2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提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贸耕实业(惠州)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牛樟精油》、《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杜琦杰电话:0752-2780906邮箱:hz_bzhxh@163.com附件:1. 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关于《牛樟精油》、《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牛樟精油》(征求意见稿)3.《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4. 征求意见表惠州市标准化协会2023年3月28日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关于《牛樟精油》、《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2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pdf《牛樟精油》(征求意见稿).pdf《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征求意见表.docx.doc
  • 环监总站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展开
    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在即,环保部明确了我国“十二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三步走”的指导方针,即在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等新指标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在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为确保“十二五”PM2.5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2011年12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工作,并制定了《PM2.5自动监测方法适用性比对测试实验方案》。参考美国EPA对PM2.5自动监测仪器的认证方法,以我国手工监测标准方法为标准,对不同厂家、不同原理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进行单机比对测试,以全面了解PM2.5监测中的β射线方法、β射线方法联用湿度补偿和光散射法、振荡天平(TEOM)方法、震荡天平联用膜补偿测量方法(TEOM-FDMS)等国内外主流监测方法与手工标准监测方法之间的差异,为我国“十二五”空气监测工作中PM2.5监测技术路线确定、监测技术规范编制提供技术支持。2012年1月总站又专门组织北京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相关专家对比对实验方案进行了技术论证,对实验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总站领导对测试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比对测试事项,按排相关处室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按照总站的统一部署,总站大气室、质检室、质管室、分析室迅速行动,联合开展了比对测试工作,分别负责自动和手工方法的比对测试、PM2.5监测质控研究、颗粒物组分分析等工作。  2012年1月8日起,总站大气室先后调集了美国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的TEOM1405F、TEOM1405、FH62C14、5030-SHARP等型号的PM2.5监测仪,美国Met One公司的BAM-1020PM2.5监测仪等国外品牌的监测仪,以及河北先河公司的XHPM-2000E监测仪、北京中晟泰科公司的7201型监测仪、武汉天虹公司的TH2000TM监测仪、安徽蓝盾光电子公司TEOM监测仪等国产监测仪器共9种PM2.5自动监测仪器,以及美国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德国Derenda公司、武汉天虹公司等国内外厂家的4种手工采样监测仪器,开始进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至1月18日完成了所有自动监测仪器、手工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校准工作,以及天平室准备和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准备工作,1月18日至20日进行了手工监测方法的平行性测试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开展比对测试实验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012年1月29日,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一天,大气室、质检室、质管室、分析室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比对测试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工作人员按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对参与实验的所有仪器设备再次进行了全面维护检查和校准,目前全部仪器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实验室样品前处理准备工作和分析方法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测试工作按照实验方案已全面展开。
  • 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发布《牛樟精油》、《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提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贸耕实业(惠州)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牛樟精油》、《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于2023年4月28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杜琦杰电话:0752-2780906邮箱:hz_bzhxh@163.com附件:1. 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关于《牛樟精油》、《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牛樟精油》(征求意见稿)3.《食品中毒黄素和米酵菌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4. 征求意见表惠州市标准化协会2023年3月28日
  • 环境监测总站PM适用性白名单:赛默飞、丹东百特频上榜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全汇总。其中共有四个名录涉及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的适用性检测,涉及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和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检测系统两类设备。四份相关名录分别为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在四大名录中,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表现强劲,共有12款产品上榜,无出其右。知名国产粒度仪器制造商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也表现抢眼,其产品BTPM-H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出现在上述两份名录中。在2016年,仪器信息网曾对丹东百特总经理董青云进行过专访,当时的丹东百特才刚刚“试水”环境监测领域,如今,短短两年即入选环境监测总站名录,也不失为对丹东百特在该领域开拓的一次肯定。此外,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著名仪企业纷纷入选,名录详情汇总如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16E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1492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BTPM-H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023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25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424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00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4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PMS-200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6-0312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CYQ20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6-1013北京赛克玛环保仪器有限公司HYDRADualSampler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6-1024青岛和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C-16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6-1065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16E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1496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16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1557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PNS16T-3.1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2008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LV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2019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崂应2030D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7-20210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BTPM-H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0211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25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4212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00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采样器质(认)字No.2018-04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PAM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302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BPM-2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663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6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34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2000Z1(单通道)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45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2000Z1(双通道)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56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PRG2601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87武汉怡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YT-301P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098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30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39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AM-10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7610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EPM-1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1911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2000PM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012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H-01B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71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PM2000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814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MP101M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5715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2000PMb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双通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6216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405F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1717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AQMS-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8518合肥福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FAS-52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4019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28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0和PM2.5)双通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7220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EVPM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8121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9322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BAM10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942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MS-900C-PM1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2024北京中晟泰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201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21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2C6F-2.5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132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30isharp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773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PAMS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2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HPM2000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35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TH-2000PM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46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H-01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57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BPM-2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78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GR-PM2.5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589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MP101M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6010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2000PMb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双通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6211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ANDA-375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7012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MS-900-PM2.5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8613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405F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1514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AQMS-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4115武汉怡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YT-301P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5216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6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5317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28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双通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7218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EVPM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7919北京中晟泰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202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8020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EPM-205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8221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PM1601A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2022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4623合肥福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FAS-51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6424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2000Z1(单通道)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8425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2000Z1(双通道)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8526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BAM-10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9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发布《大蒜粉》及《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根据《新疆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新疆胡蒜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蒜药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大蒜粉》、《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并于2024年1月1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复函视为无异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新疆质量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人:赵齐婉茹电话:0991-4583319 邮箱:xjzlxh96@sina.com地址:乌市水区南湖北路华凌国际公寓10-1-2503附件:1、《大蒜粉》团体标准编制说明2、《大蒜粉(征求意见稿)》3、《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4、《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2023年11月30日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大蒜粉》及《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及标准文本.pdf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立项《大蒜粉》及《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
    根据《新疆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新疆胡蒜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的《大蒜粉》及《大蒜及其制品中蒜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项目进行立项论证,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公告。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新疆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特此公告。 新疆质量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人:赵齐婉茹联系电话:0991-4583319,18099679678联系地址:乌市水区南湖北路华凌国际公寓10-1-25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协会2023年11月6日
  • 最新!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共涉及1151款仪器(截止2021年6月30日)
    最新!环境监测适用性仪器检测合格名录,共涉及1151款仪器(截止2021年6月30日)7月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最新的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名录涉及水质、采样采集、空气3大类37细分类别1151款仪器。详细目录如下:1.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 紫外(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4. 浊度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5. 五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6. 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7. 水质自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8. 水质重金属(铅、镉、砷、六价铬)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9. 溶解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0.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377-2007 标准及HJC-ZY32-2013 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1 年6 月30日) 3011. 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377-2019 标准)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2.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3.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101-2003 标准及HJC-ZY33-2013 检测作业指导书)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4.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101-2019 标准)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5. pH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6. 酸雨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7. 数据采集传输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8.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 76-2007 标准)(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19. 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 76-2017 标准)(截至2021 年06 月30 日)20. 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1. 小型空气质量(SO2、NO2、O3、CO、PM10、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2.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4. 环境空气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5. 环境空气颗粒物多通道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6.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7.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29.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0.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1.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2.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4. 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5.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6.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37.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文末有详细名录下载方式↓部分内容截图:欲需详细目录请免费扫码下载
  • 超实用!植物源性食品标准汇总及常用仪器盘点
    近年来,动物流行疾病(如禽流感、猪流感)频发,与营养有关的疾病、胃肠炎、食物中毒、抗生素类药物滥用等公共卫生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随着消费者消费理念的升级、素食文化的兴起、对环境保护与动物福祉责任感的增强等,让植物源性食品自带光环,植物源性食品营养已成为饮食界讨论的焦点。从营养角度来看,植物性食品具有优良的营养健康效能,其中植物蛋白能够满足人对氨基酸、蛋白质的营养需求,尤其大豆蛋白是优质蛋白,完全可以满足人体对蛋白质营养的需求,植物蛋白还具有低饱和脂肪酸、零胆固醇、无抗生素等特点。因此小编汇总整理出植物源性食品标准及常用仪器盘点,供大家参考。国家标准标准名称实施时间仪器方法(点击可查看仪器专场)GB 23200.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环己烯酮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06-18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食品中氯氟吡氧乙酸、氟硫草定、氟吡草腙和噻唑烟酸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06-18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取代脲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2017-06-18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21-09-03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2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21-09-03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1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2021-09-03气相色谱法GB 23200.11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21-09-03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17-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20-02-15高效液相色谱法GB 23200.116-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2020-02-15气相色谱法GB 23200.114-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灭瘟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12-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2018-12-21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GB 23200.11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唑嘧磺草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10-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氯吡脲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0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二氯吡啶酸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08-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铵膦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8-12-2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40348-2021 植物源产品中辣椒素类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1-08-20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40267-2021 植物源产品中左旋多巴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21-12-01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40176-2021 植物源性产品中木二糖的测定 亲水保留色谱法2021-12-01亲水保留色谱法GB/T 22288-2008 植物源产品中三聚氰胺、三聚氰酸一酰胺、三聚氰酸二酰胺和三聚氰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2008-12-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标准标准名称实施时间仪器方法NY/T 2640-2014 植物源性食品中花青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15-01-01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2641-2014 植物源性食品中白藜芦醇和白藜芦醇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15-01-01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3300-2018 植物源性油料油脂中甘油三酯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8-12-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NY/T 3565-2020 植物源食品中有机锡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2020-07-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NY/T 3948-2021 植物源农产品中叶黄素、玉米黄质、β-隐黄质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2022-05-01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3950-2021 植物源性食品中10种黄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2-05-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NY/T 3945-2021 植物源性食品中游离态甾醇、结合态甾醇及总甾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2-05-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NY/T 3949-2021 植物源性食品中酚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2-05-01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进出口行业标准标准名称实施时间仪器方法SN/T 2233-2020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甲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2021-07-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气相色谱法SN/T 5171-2019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去甲乌药碱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0-05-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491-2019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苯氟磺胺残留量检测方法2020-05-01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5448-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三氯甲基吡啶及其代谢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2073-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7种烟碱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5-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特丁硫磷及其氧类似物(亚砜、砜)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3-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氟吡禾灵、氟吡禾灵酯(含氟吡甲禾灵)及共轭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365-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9-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消螨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6-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4-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咪鲜胺及其代谢产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42-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丙硫菌唑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2-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4260-2015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粗多糖的测定 苯酚-硫酸法2016-01-01紫外分光光度计SN/T 0293-2014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百草枯和敌草快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4-08-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217-2014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多种菊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2014-08-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5221-2019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氯虫苯甲酰胺残留量的测定2020-07-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液相色谱法SN/T 1908-2007 泡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寄生虫卵的分离及鉴定规程2007-12-01荧光PCR仪SN/T 3628-201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4-03-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0603-201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四溴菊酯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4-06-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3699-201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4种噻唑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4-06-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151-2016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乙硫磷残留量的测定2017-03-01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0337-2019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克百威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20-07-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02-2016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苄草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03-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93-2019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烯虫酯残留量的测定2020-07-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液相色谱法SN/T 0217.2-2017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多种拟除虫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8-06-01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N/T 5072-2018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甲磺草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8-10-01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95-2018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嗪氨灵残留量的测定2018-10-01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物源性食品检测标准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和活性物质检测中,GB 23200系类标准覆盖的农药种类多,数量大,涉及的基质范围广,为农药残留的风险监控提供了高效可靠的法规方法。在农业标准中更关注营养物质的检测,标准中对白藜芦醇和白藜芦醇苷、黄酮类物质、花青素、游离态甾醇等活性物质都要相应的检测方法规定。在检测方法中多用到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等。今年下半年仍有许多植物源性食品标准即将实施:标准名称实施时间仪器方法SN/T 5522.10-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10部分:豌豆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1-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1部分:红薯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2-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2部分:木薯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3-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3部分:马铃薯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4-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4部分:藕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5-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5部分:葛根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6-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6部分:山药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7-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7部分:玉米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8-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8部分:小麦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SN/T 5522.9-2023 食用淀粉植物源成分鉴别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第9部分:绿豆淀粉2023-12-01荧光PCR仪NY/T 4356-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23-08-01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4358-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抗性淀粉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2023-08-01分光光度法NY/T 4357-2023 植物源性食品中叶绿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2023-08-01高效液相色谱法植物源性食品未实施标准.rar植物源性食品农业标准.rar
  • 环境监测设备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
    p 为确保进入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仪器质量,从设备质量的源头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相应监测设备的适用性检测。/pp 兹将近期适用性检测合格且报告在有效期内(截止至2017年3月23日)的相关监测设备名录公布如下(上半部分: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ppstrong一环境空气/strong/ppstrong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17.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2e18d6d-63a8-4c7b-9512-950e6cd99b00.jpg"//ppstrong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13.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5a72ddc0-387a-4b4f-a63a-a65d6812ab06.jpg"/ /ppstrong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strong/pp img title="3.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d172a2c9-c20b-4add-91f1-49f8a82d908e.jpg"//p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 /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4.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585313a-8ac3-46e0-82f3-a5d22c4182c9.jpg"//ppstrong5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5.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211e1592-34db-4459-b2af-4993fccd6568.jpg"//ppstrong6降雨自动采样器/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6.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4f26b8-9bd1-40b4-acb3-04791760806c.jpg"//ppstrong二污染源废气/strong/ppstrong1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二.1.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5288e7d-a9ce-45ac-b80d-1d590ee5cfd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二.1-22.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88e3d14-d298-4937-b734-1cc15b90fb3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二.1-30.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f115930-c9c0-451c-91c8-17ad7742df6f.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er.1-41.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40f888d-a7f0-4eb3-ae38-90846f00dfa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er.1-52.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f03d7245-bf48-46a1-9f2f-320ab3093a9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62.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cc068ed0-5715-4ded-bf0b-61350ef348e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63-73.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71e9ec78-5a9f-4c5b-b24a-562773c5483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74-84.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b7b32b51-3226-492d-8b74-c4280e528d9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85-94.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3d9e3996-2506-41f7-95ae-13f6a5dd8ce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95-99.pn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9494f3c7-f70c-475a-adf8-91f7ba5da2af.jpg"//ppstrong2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二.2.1.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8ef798e8-7525-49db-be1e-19de67a924e1.jpg"//ppstrong3烟尘采样器/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二.3.jp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15f761f0-0162-4836-bdb4-b27693305f59.jpg"//p
  • 粮科院开启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
    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验证评价项目表评价项目验证标准方法基质样品形态编号名称名称标准代号1水分含量粮油检验稻谷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6-2010稻谷颗粒2粉末3粮油检验小麦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8-2010小麦颗粒4粉末5粮油检验玉米水分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0-2010玉米颗粒6粉末7粗蛋白质含量粮油检验稻谷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7-2010稻谷颗粒8粉末9粮油检验小麦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99-2010小麦颗粒10粉末11粮油检验玉米粗蛋白质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1-2010玉米颗粒12粉末13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4粉末15粗脂肪含量粮油检验玉米粗脂肪含量测定近红外法GB/T 24902-2010玉米颗粒16粉末17粮油检验大豆粗蛋白质、粗脂肪含量的测定近红外法GB/T 24870-2010大豆颗粒18粉末按照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参与现场验证评价仪器设备的保障工作,提供至少3台(套)仪器参与验证,指派专人做好仪器设备操作、故障排除的培训工作,并协助国粮局科研院检测中心完成现场验证其他工作。详细通知如下:关于组织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的公告为高质量筛选粮食收储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应用的测定产品,受中储粮质检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邀约粮食近红外快检产品生产企业和单位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31日。二、验证评价工作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粮科大厦。三、验证评价内容本次验证测试评价的项目为粮食中的水分、粗蛋白质和粗脂肪含量,具体项目详情见附件1,工作方案见附件3。四、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1.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附件2);2.企业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3.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证明材料;4.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5.有关部门提供的与申请内容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环保许可证、环境评价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生产企业和单位需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用于验证评价的仪器设备至少三台(套);生产企业和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五、材料提交流程生产企业和单位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提交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待验证评价工作人员确认后,各申请参与本次验证的生产企业和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技术人员)与验证评价工作组联系,沟通验证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并将相关纸质版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六、费用本次验证评价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工作的成本费用由各参加验证评价的企业和单位承担,用于支付验证所需的标准物质、试剂耗材采购等费用,以及承担验证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和专家的劳务费、专家费等,按照“一项一申请”原则计算相关费用,每个项目收费标准6000元人民币。请各参与企业和单位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后,按要求及时将款项汇至指定账户,本次验证评价工作只接受对公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汇款账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收款账号:11006077401201500032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七、工作组联系人韩老师:010-58523432 hyt@ags.ac.cn郭老师:010-58523432 gyy@ags.ac.cn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西城百万庄大街11号1102室 100037附件:附件1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意向表.doc附件2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申请表.doc附件3 粮食近红外快检方法及仪器行业适用性验证评价工作方案.doc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油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23年12月1日
  • 环境监测总站镉、铅、砷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开始申报
    p  近日,环境监测总站发布通知《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需知(2015年10月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水质重金属镉(I、II型)、铅(I、II型)、砷(I、II型)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名。在今年六月份a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50630/165644.shtml" target="_self"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了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合格目录/a,公布的全部仪器测定的均为镉,此次增加了铅和砷两个指标。/pp  strong通知全文如下:/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需知(2015年10月起)/pp  一、适用性检测安排/pp  根据工作安排,质检中心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水质重金属镉(I、II型)、铅(I、II型)、砷(I、II型)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名。/pp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pp  1、 请需申请检测的企业企业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及其它相关材料(见材料清单),所有需提交的材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aas@cnemc.cn,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pp  2、 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待检测序列,并由质检中心安排抽样,如抽样不通过视为申请未通过,不予安排检测。/pp  三、申请检测所需提交材料清单(进口、国产)/pp  1、 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请书(加盖公章) /pp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pp  3、 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pp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如无,需企业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 /pp  5、 仪器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pp  6、 仪器说明书(中文版) /pp  7、 仪器照片(包括外观、内部结构、主要零部件、铭牌照片,所有照片请保证清晰)/pp  备注1:以上材料电子版的请调整成PDF格式后提交,邮件名称示例:XX公司-重金属铅II型仪器。/pp  备注2:电子版材料审核合格后,请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装订后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室王晓慧收。/pp  备注3:联系电话 王晓慧010-84943048/pp  附件1:《水质在线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申请书-2015版》/pp  附件2:“水质重金属砷、镉、铅在线仪器” 作业指导书/pp  附件3:a style="COLOR: #0070c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zc/1650.html" target="_self"span style="COLOR: #0070c0"strong水质重金属仪器/strong/span/a适用性检测平台通信协议/p
  •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9月30日)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截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编号1CEMS1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No.2022-3742SCS-900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53AG-YII2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64ARX-G32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荣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75JM-SG-CEMS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3796CEMS-5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67RJ-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278SCS-900C 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09LV-EM-12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4610ACX-C15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2-45311SGEP-300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00512CEI-3000-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213PGCM-2001M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2314TK-1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13415MCS 100FT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0216BX-CEM2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4917NEPRICD-20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118TH-87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25719FT-91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520FT-94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621SPEP-201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1822M11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明德环保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3023SMC 9021GHG-S7CO2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624ATP-5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6725HH-5300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326LX-4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泷宣凌盛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39427TR-III-GHG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628NHEM-3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质(认)字 No.2023-467
  • 新《食品中总酸的测定》强制性国标将实施 新增电位滴定法
    一、背景介绍食品中的总酸是指食品中所有酸性成分的总量。对食品中总酸含量进行测定,可以区分不同的产品属性,还可以对比食品的风味,确定食品的稳定性,避免腐败等,比如发酵制品中的酒、啤酒及酱油、食醋等中的酸都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的委托,由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负责制定的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已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8月22日实施。该标准将替代GB/T12456-2008《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替代GB/T4928-2008《啤酒分析方法》、GB/T5009.39-2003《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0-2003《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GB/T21999-2008《耗油》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本标准拟根据《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等国内外标准为基础,增加检测方法,验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和适用性。本标准根据现行有效含有总酸的产品标准,选择了葡萄干、苹果醋饮料、啤酒、葡萄酒、白酒、蚝油、酱油、醋等样品进行验证。目前经过了标准起草单位实验室室内验证及 6 家实验室的室间验证。本标准与GB/T 12456-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由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执行的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果蔬制品、饮料、酒类和调味品,且代替了啤酒、酱油、酱、食醋、白酒、耗油的总酸测定方法,使得总酸的测试方法更为统一;● 增加了“电位滴定法”——GB/T 12456-2008:本标准的酸碱滴定法不适用于有颜色或浑浊不透明的试液,由此GB 12456-2021增加了电位滴定法,解决了颜色及浑浊的干扰。● 修改了“酸碱滴定法”、“pH电位法”的部分技术参数及方法名称——对原有方法的调整 三、新变化: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新标准的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用电位电势变化来判定终点,解决了颜色及浑浊的干扰,减少了人为判定终点的误差。且自动电位滴定可以减少操作人员的工作量,符合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方法:第三法 自动电位滴定法,适用于果蔬制品、饮料、酒类和调味品中总酸的测定。仪器:雷磁自动电位滴定仪(ZDJ-4A/4B/5B)原理:根据酸碱中和原理,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试液中的酸,中和试样溶液至pH为8.2时,确定为滴定终点。按碱液的消耗量计算食品中的总酸含量。测定:(1)校准:采用一点或多点校准,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电极标定(2)滴定:根据试样总酸的可能含量,用移液管吸取25mL、50mL或者100mL试液置于滴定杯中。将盛有试液的滴定杯置于电位滴定仪上,浸入pH电极和输液管,设置好滴定参数(预设终点滴定)后在自动电位滴定仪上用0.1mol/L(或0.01mol/L或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pH为8.2。同时做空白实验。 三、仪器配置推荐方法序号方法名称推荐配置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雷磁电位滴定仪及标配pH电极例如:ZDJ-5B型自动滴定仪ZDJ-4B型自动电位滴定仪ZDJ-4A型自动电位滴定仪第二法pH计电位滴定法雷磁pH计及配套pH电极例如:PHSJ-6L型实验室pH计PHSJ-4F型实验室pH计PHSJ-3F型实验室pH计… … 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家专业从事科学仪器产业的股份制重点企业。“雷磁”是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自主品牌,创建于1940年,是中国PH计和玻璃电极的诞生地,是中国科学仪器的发源地。“雷磁”拥有电位滴定、电导滴定、永停滴定、温度滴定、光度滴定、库仑滴定等全系列自动滴定仪,“ZDJ-5B”连续多年被评为科学仪器行业最受关注电化学产品,“ZD-2型自动电位滴定仪”荣获“国产好仪器”称号。雷磁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应用解决方案,此次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标准的实施,“雷磁”多款自动电位滴定仪可以满足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且有多款pH计满足第二法pH计电位滴定法。
  •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相关企业、社会团体、技术研究机构等单位联合起草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于2024年3月24日前反馈给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 系 人:马天翔 电子邮箱:mtx4000@163.com。联系电话:13426228880附件: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3、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4年2月23日中生协标委[2024]03号.pdf团体标准-特医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团体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国家标准委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食品相关标准51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do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此次复审标准清单中一共包含170项国家标准,其中包含仪器设备、工业制剂、车辆、环境、食品、医疗器械等;主管部门涵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药监局。食品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2GB 4407.1-2008经济作物种子 第1部分:纤维类农业农村部3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4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7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8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9GB 19179-2003桑蚕原种农业农村部10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1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12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13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14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15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1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17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18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19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20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21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22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23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24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25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26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27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28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29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0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31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32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33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3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35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36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37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38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39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0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1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42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43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44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6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7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8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9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0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1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
  • 标准解读 | GB 5009.8-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第6号文件,关于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了GB 5009.8-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以下称新标准)。新标准将替代GB 500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和GB 5413.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乳糖的测定》,并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实施。那么,新标准与GB 5009.8-2016、GB 5413.5-2010比较,有哪些变化呢?增加方法数量新标准在GB 5009.8-2016高效液相法和酸水解-莱茵-埃农氏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离子色谱法和莱茵-埃农氏法,即新标准共有4种测定方法。扩大方法适用范围新标准第一法高效液相色谱法保留了饮料类,新增了糖果样品中5种糖的测定,且将GB 5009.8-2016中的谷物类、乳制品、果蔬制品、蜂蜜、糖浆等扩大至粮食及粮食制品、乳及乳制品、果蔬及果熟制品、甜味料范畴。新增的第二法离子色谱法则适用于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离子色谱法利用糖类物质在碱性溶液总中呈离子状态的原理,在糖类检测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其中,离子色谱-脉冲安培法检测糖类具有灵敏度高、样品无需衍生处理等优点。仪器参考条件:新标准中第三法酸水解-莱茵-埃农氏法与GB 5009.8-2016中第二法适用范围一致,适用于食品中蔗糖的测定。新增的第四法莱茵-埃农氏法与GB 5413.5-2010 第二法适用范围一致,但是新标准仅保留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的测定。试样经除去蛋白质后,在加热条件下,以次甲基蓝为指示剂,直接滴定已标定过的费林氏液,根据样液消耗的体积,计算乳糖含量。果糖、葡萄糖、麦芽糖和低聚半乳糖等会对乳糖的测定产生干扰。由此可见,新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广。修改高效液相色谱法的标液储存时间和浓度新标准将混合标准储备液的保存时间由GB 5009.8-2016的4℃密封储存一个月延长至0℃~4℃密封条件下储存三个月。同时,新标准增加了更低浓度点的(0.200 mg/mL)混合标准工作液,且规定可根据待测液浓度适当调整混合标准工作液浓度。这条内容的修改,使得糖含量的测定更加灵活便捷。完善高效液相色谱法和酸水解-莱茵-埃农氏法试样制备和提取过程新标准取消了GB 5009.8-2016中关于固体、半固体和液体试样要取代表性样品200 g(mL)的要求,新增了对于冷冻饮品、巧克力、胶基糖果等难溶解试样的制备和提取条件,填补了GB 5009.8-2016中此类样品前处理过程的空缺。检出限、定量限修改GB 5009.8-2016高效液相色谱法仅对于检出限作出规定,新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定量限。因此,在测定低糖含量的样品时,应注意该要求。此外,GB 5413.5-2010和GB 5009.8-2016的滴定法规定了检出限、定量限,而新标准的滴定法删除了检出限和定量限的要求。修改滴定原理新标准第三法酸水解-莱茵-埃农氏法为食品中蔗糖的测定方法。该方法原理特别指出,棉子糖、水苏糖、低聚半乳糖、果聚糖、聚葡萄糖和抗性糊精等会对蔗糖的测定产生干扰。新标准第四法莱茵-埃农氏法为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的测定方法,该方法原理也特别指出,果糖、葡萄糖、麦芽糖、低聚半乳糖等会对乳糖的测定产生干扰。因此,在使用第三法和第四法进行测定时,要特别注意样品中是否含有上述种类的糖,注意方法适用性。点击获取更多食品新标准解读
  • 新版《食品中总酸的测定》强制性国标将实施 新增电位滴定法
    食品中的总酸是指食品中所有酸性成分的总量。对食品中总酸含量进行测定,可以区分不同的产品属性,还可以对比食品的风味,确定食品的稳定性,避免腐败等,比如发酵制品中的酒、啤酒及酱油、食醋等中的酸都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的委托,由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负责制定的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已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8月22日实施。  该标准将替代GB/T12456-2008《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替代GB/T4928-2008《啤酒分析方法》、GB/T5009.39-2003《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0-2003《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GB/T21999-2008《耗油》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标准编制历程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作为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于2016年7月成立标准筹备小组,2016年10月接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的项目委托书后,各项工作正式启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本标准,详细起草过程如下:  1) 2016年09月~2016年10月,搜集总酸相关国内外标准及查阅相关文献,并形成研究方案 已完成。  2)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根据方案,研究需要修订的相关内容并进行初步的试验验证。 2016年11月14 日~16日,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订启动会暨督导会。  3) 2017年1月~2017年3月,进行试验,并形成中期报告 形成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4) 2017年3月~2017年6月,根据意见反馈对标准文本进行改进并进行试验验证,形成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送审稿 2017年6月~2017年10月,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专家论证,并形成终稿。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协作单位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项目负责人:徐敦明 主要起草人为:赖国银、黄何何、罗超、张缙、张志刚、陈硕、戴明、林立毅、林建忠、许建彬、方恩华。  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本标准拟根据《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等国内外标准为基础,增加检测方法,验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和适用性。  本标准根据现行有效含有总酸的产品标准,选择了葡萄干、苹果醋饮料、啤酒、葡萄酒、白酒、蚝油、酱油、醋等样品进行验证。目前经过了标准起草单位实验室室内验证及 6 家实验室的室间验证。  本标准与GB/T 12456-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由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执行的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果蔬制品、饮料、酒类和调味品,且代替了啤酒、酱油、酱、食醋、白酒、耗油的总酸测定方法,使得总酸的测试方法更为统一   增加了“电位滴定法”——GB/T 12456-2008:本标准的酸碱滴定法不适用于有颜色或浑浊不透明的试液,由此GB 12456-2021增加了电位滴定法,解决了颜色及浑浊的干扰。  修改了“酸碱滴定法”、“pH电位法”的部分技术参数及方法名称——对原有方法的调整  新变化: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  新标准的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用电位电势变化来判定终点,解决了颜色及浑浊的干扰,减少了人为判定终点的误差。且自动电位滴定可以减少操作人员的工作量,符合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方法:第三法 自动电位滴定法,适用于果蔬制品、饮料、酒类和调味品中总酸的测定。  仪器:自动电位滴定仪  原理:根据酸碱中和原理,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试液中的酸,中和试样溶液至pH为8.2时,确定为滴定终点。按碱液的消耗量计算食品中的总酸含量。  测定:  (1)校准:采用一点或多点校准,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电极标定  (2)滴定:根据试样总酸的可能含量,用移液管吸取25mL、50mL或者100mL试液置于滴定杯中。将盛有试液的滴定杯置于电位滴定仪上,浸入pH电极和输液管,设置好滴定参数(预设终点滴定)后在自动电位滴定仪上用0.1mol/L(或0.01mol/L或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pH为8.2。同时做空白实验。  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家专业从事科学仪器产业的股份制重点企业。“雷磁”是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自主品牌,创建于1940年,是中国第一台PH计和玻璃电极的诞生地,是中国科学仪器的发源地。“雷磁”拥有电位滴定、电导滴定、永停滴定、温度滴定、光度滴定、库仑滴定等全系列自动滴定仪,自动滴定仪在国内国产品牌中市场占有率第一,“ZDJ-5B”连续多年被评为科学仪器行业最受关注电化学产品,“ZD-2型自动电位滴定仪”荣获“国产好仪器”称号。  雷磁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应用解决方案,此次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标准的实施,“雷磁”多款自动电位滴定仪可以满足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且有多款pH计满足第二法pH计电位滴定法。  仪器配置推荐方法序号方法名称推荐配置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雷磁电位滴定仪及标配pH电极例如:ZDJ-5B型自动滴定仪ZDJ-4B型自动电位滴定仪ZDJ-4A型自动电位滴定仪第二法pH计电位滴定法雷磁pH计及配套pH电极例如:PHSJ-6L型实验室pH计PHSJ-4F型实验室pH计PHSJ-3F型实验室pH计… …   点击下载标准原文: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81859.shtml  作者: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茯苓皮配方颗粒的检测”,使用迪马色谱柱
    2023年,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68个第三批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茯苓皮配方颗粒”标准检测方案中,使用了迪马科技色谱柱:Diamonsil Plus C18, 250x4.6mm,5μm(Cat.#:99403)。一、品种说明 【来源】本品为多孔菌科真菌茯苓Poria cocos(Schw.)Wolf 菌核的干燥外皮经炮制并按标准汤剂的主要质量指标加工制成的配方颗粒。【制法】取茯苓皮饮片10000g,加水煎煮,滤过,滤液浓缩成清膏(干浸膏出膏率为2%~6%),加入辅料适量,干燥(或干燥,粉碎),再加入辅料适量,混匀,制粒,制成1000g,即得。【性状】 本品为浅灰黄色至浅灰棕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二、特征图谱 【特征图谱】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0512)测定。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柱长为250mm,内径为4.6mm,粒径为5μm);以乙腈为流动相A,以0.1%磷酸溶液为流动相B,按下表中的规定进行梯度洗脱;流速为每分钟0.8mL;柱温为30℃;检测波长为242nm。理论板数按茯苓酸A峰计算应不低于8000。参照物溶液的制备 取茯苓皮对照药材2g,加水50mL,加热回流30分钟,放冷,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甲醇25mL,超声处理30分钟,放冷,摇匀,滤过,取续滤液,作为对照药材参照物溶液。另取茯苓酸A对照品、松苓新酸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1mL各含40μg的混合溶液,作为对照品参照物溶液。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适量,研细,取约1.0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甲醇20mL,称定重量,超声处理(功率250W,频率40kHz)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参照物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供试品色谱中应呈现6个特征峰,并应与对照药材参照物色谱中的6个特征峰保留时间相对应,其中峰3,峰5应分别与相应对照品参照物峰的保留时间相对应;与茯苓酸A参照物峰相对应的峰为S1峰,计算峰1、峰2、峰4与S1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其相对保留时间应该在规定值的±10%之内,规定值为:0.81(峰1)、0.91(峰2)、1.29(峰4);与松苓新酸参照物峰相对应的峰为S2峰,计算峰6与S2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其相对保留时间应该在规定值的±10%之内,规定值为:1.13(峰6)。
  • 最新最全!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今日发布了截至6月30日的最新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包括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符合HJ76-2017标准)13台、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6台、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9台、烟尘采样器4台和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符合HJ76-2007标准)141台。详细目录见下表: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76-2017标准)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MD6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11颗粒物、烟气参数2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33颗粒物、烟气参数3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MD6000-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34颗粒物、烟气参数4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ARX-C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55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5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SYS-CE-3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99SO2、NOX、烟气参数6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05SO2、NOX、烟气参数7恩威雅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MIR-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21SO2、NOX、烟气参数8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7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9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NU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8SO2、NOX、烟气参数10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MDK116-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43SO2、NOX、烟气参数11安徽绿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LV-EM-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45SO2、NOX、烟气参数12黑龙江富奥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FAS-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69SO2、NOX、烟气参数13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LT-C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78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仪器原理1德图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testo350型烟气SO2分析仪质(认)字No.2018-003定电位电解2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odel3080型便携式烟气二氧化硫和一氧化氮测量仪质(认)字No.2018-256非分散红外3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PG-350型便携式烟气二氧化硫和一氧化氮测量仪质(认)字No.2019-065非分散红外/化学发光4天津国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GYPG-001型便携式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测量仪质(认)字No.2019-084紫外差分5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EM-3088型烟气SO2分析仪质(认)字No.2020-008定电位电解6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EM-5P型便携式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测量仪质(认)字No.2020-009紫外差分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ABB(中国)有限公司MBGAS-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49HCl、CO、烟气参数2厦门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CX-4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66HCl、CO、烟气参数3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MCS100E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04HCl、CO、烟气参数4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MCS100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05HCl、CO、烟气参数5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29HCl、CO、烟气参数6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05HCl、CO、烟气参数7恩威雅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MIR-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21HCl、CO、烟气参数8湖南森尚仪器有限公司SS-6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2HCl、CO、烟气参数9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CEMS-2000B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3HCl、CO、烟气参数烟尘采样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1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WJ-60B型皮托管平行全自动烟尘采样器质(认)字No.2016-0062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ZR-3260型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烟尘采样器)质(认)字No.2018-1543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012H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烟尘采样器)质(认)字No.2019-0924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880型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质(认)字No.2019-131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HJ/T76-2007标准)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型号报告编号检测项目1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II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20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2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CEM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21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3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YS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22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4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2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5上海北分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SBF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32SO2、NO、烟气参数6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WISDOM型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33烟气参数7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GH-YX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34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8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FT-9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35SO2、NO、烟气参数9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89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47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0天津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Y-011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48SO2、NO、烟气参数11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49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2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50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3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MCS100E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51SO2、NO、烟气参数14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SMC-902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52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5杭州禾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HF-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53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6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67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7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ARX-D200-MO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69颗粒物、烟气参数18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PEP-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73SO2、NO、烟气参数19山东华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EXCELLENT1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87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20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CYA-863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93SO2、NO、烟气参数21南京益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YC型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94烟气参数22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ARX-D200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95颗粒物、烟气参数2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T2000型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096烟气参数24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GCEM4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11SO2、NO、烟气参数25锦州华冠环境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YQ-2002G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15SO2、NO、烟气参数26上海何如自控技术有限公司HERO-CEM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16SO2、NOX、烟气参数27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FWE200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17颗粒物、烟气参数28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SP100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18颗粒物、烟气参数29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PMCEMS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19颗粒物、烟气参数30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CEMS-2000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26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31石家庄瑞澳科技有限公司RO-23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27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32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CEMS-200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1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33杭州富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A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2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3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LFGMS-20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4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35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TLG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5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36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CYA-863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6SO2、NO、烟气参数37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8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38江苏汇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CEMS-5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39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39杭州绰美科技有限公司CM-CEMS-8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41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40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CEMS-2000B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62SO2、NOX、烟气参数41ABB(中国)有限公司ACX-C15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63SO2、NOX、烟气参数42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aserDustMP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64颗粒物、烟气参数43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III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68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44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VCEM5200型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78烟气参数45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CO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82SO2、NOX、烟气参数46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PS74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83SO2、NOX、烟气参数47北京凯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BKS-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6-184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48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Q-0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02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49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MS1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03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50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MS16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04SO2、NO、烟气参数51北京中电兴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CEI-3000-YQ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1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52ENVIRONNEMENT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MIR9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2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5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X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3SO2、NOX、烟气参数54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TR-9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4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55广州嵘烨生环保产品有限公司System4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5SO2、NO、烟气参数56苏州谱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CEMS-6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6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57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PEP-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29SO2、NOX、烟气参数58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GMP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37SO2、NOX、烟气参数59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PGCM-2001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38SO2、NOX、烟气参数60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EP-3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39SO2、NOX、烟气参数61武汉泰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K-CEMS-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49SO2、NOX、烟气参数62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CYA-863N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68SO2、NO、烟气参数63西安佳晖科技有限公司CZJL-DZL型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73烟气参数64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Model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78SO2、NOX、烟气参数65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ZE-CEM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8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66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F150型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84烟气参数67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L67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85SO2、NOX、烟气参数68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ARX-G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89SO2、NOX、烟气参数69南京波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ACX-C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90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70深圳市翠云谷科技有限公司TL-PMM180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092颗粒物、烟气参数71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MCS100FT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07SO2、NO、烟气参数72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CEMS-2000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18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73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DusthunterSB30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19颗粒物、烟气参数74汇众翔环保科技河北有限公司HZX-CS9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20SO2、NO、烟气参数75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GCEM4100-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2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76安荣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ARX-LFS800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50颗粒物、烟气参数77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SMC-9021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51SO2、NO、烟气参数78上海旭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650-PMEXN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52颗粒物、烟气参数79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YDZX-02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53SO2、NO、烟气参数80堀场仪器(上海)有限公司IM-1000E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54SO2、NOX、烟气参数81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T-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56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82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J-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57SO2、NOX、烟气参数83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PS7400-F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78SO2、NOX、烟气参数84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NSA-3080A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86SO2、NOX、烟气参数85深圳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J-CEM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7-189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86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UV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01SO2、NOX、烟气参数87ABB(中国)有限公司MBGAS-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04SO2、NO、烟气参数88常熟市矿山机电器材有限公司YCCEMS-5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39颗粒物、烟气参数89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TH-87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64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90无锡时和安全设备有限公司CEMS-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67SO2、NO、烟气参数91重庆威巴仪器有限责任公司WB-ESM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68烟气参数92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EP-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71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93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EP-300P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83颗粒物、烟气参数94南京分析仪器厂有限公司XGF-404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84SO2、NO、烟气参数95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TR-9300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91SO2、NOX、烟气参数96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TR-9300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92SO2、NOX、烟气参数97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NSA-309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094SO2、NO、烟气参数98上海拓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YS-99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19SO2、NO、烟气参数99上海北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BF8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34颗粒物、烟气参数100上海北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BF32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35颗粒物、烟气参数10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CEMS-2000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36SO2、NOX、烟气参数102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MS18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47SO2、NO、烟气参数103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MS182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48SO2、NO、烟气参数104青岛中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LRCD2000-WV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52颗粒物、烟气参数105厦门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CX-4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66SO2、NO、烟气参数106杜拉革仪器(上海)有限公司D-R82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81颗粒物、烟气参数107上海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M7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83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108北京晟时电力科技有限公司DWI-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91SO2、NO、烟气参数109青岛中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ZP-H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193SO2、NOX、烟气参数110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P5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34NOX、烟气参数111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P5000SN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35SO2、NOX、烟气参数112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GC-0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36颗粒物、烟气参数113太原海纳辰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OL-9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57SO2、NO、烟气参数114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SYS-CE-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8-258SO2、NOX、烟气参数115铜陵蓝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TLG-3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11SO2、NO、烟气参数116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YX-CEMS-L-II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19SO2、NOX、烟气参数117无锡创晨科技有限公司CC-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21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18厦门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FGAS-06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26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19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SPEP-201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27SO2、NOX、烟气参数120上海北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BF1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37SO2、NOX、烟气参数121南京华彭科技有限公司RQ-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43SO2、NOX、烟气参数122南京贝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EC37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064SO2、NOX、烟气参数123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SmartVision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12SO2、NO、烟气参数124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CYA-863M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13SO2、NO、烟气参数125上海北分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SBF15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29SO2、NO、烟气参数126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SCEM-5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30SO2、NOX、烟气参数127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FT-92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35SO2、NOX、烟气参数128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Y-FG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36SO2、NOX、烟气参数129中科天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TR-III-SP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54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30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IM-2000ED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56SO2、NOX、烟气参数13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CEMS-20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58SO2、NO、烟气参数132北京大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DFT-DCM-1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59颗粒物、烟气参数133江苏嘉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EMS-100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198SO2、NO、烟气参数13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CS-900D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19-229SO2、NO、烟气参数135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CYA-2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06SO2、NOX、烟气参数136武汉泰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K-CEMS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07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137成都乐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LP-CEMS-3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18颗粒物、SO2、NOX、烟气参数138武汉泰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TK-FGV-N/L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19烟气参数139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NHEM-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1颗粒物、SO2、NO、烟气参数140湖南森尚仪器有限公司SS-600C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32SO2、NO、烟气参数141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FWE200DH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质(认)字No.2020-041颗粒物、烟气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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