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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碳二炔二酸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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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测定食品中的DHA(二十二碳六烯酸)和EPA(二十碳五烯酸)

    一、案例近年来,被消费者争先购买的“深海鱼油”之类的营养品,其标签上往往可看到“DHA”和“EPA”这两类成分,DHA为二十二碳六烯酸,EPA为二十碳五烯酸,均属于多不饱和脂肪酸,深海鱼油中DHA和EPA含量较高。EPA和DHA能促进神经系统的发育,乳粉中加入EPA可抑制脂质在小肠的吸收和胆汁酸的吸收,抑制肝脏脂质和脂蛋白合成,促进胆固醇排泄,降低血液中的甘油三酯、VLDL、LDL和胆固醇含量,同时增高有益的HDL含量,有效防止高脂血症的发生,并可抑制血小板凝聚,减少血栓的形成,DHA和EPA还可以有效增强记忆力,预防老年性痴呆,延缓衰老,改善视力。二、选用的国家标准GB/T 5009.168--2003食品中二十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三、测定方法1.皂化取鱼油制品或经过处理的鱼油脂lg于50mL具塞容量瓶中,加入10mL正己烷轻摇使之溶解,并定容,然后吸取1.00~5.OOmL于另一10mL具塞比色管中,再加入2mol/L氢氧化钠一甲醇溶液lmL,振荡lOmin,置于60~C水浴中加热1~2min,皂化完全后,冷却到室温。2.甲酯化将皂化后的样品加入2m01/L盐酸一甲醇溶液2mL,振荡10min,于50℃水浴中加热2min,进行甲酯化,弃去下层液体,再加约2mL蒸馏水洗净并除去水层,用滴管吸出正己烷层,移至另一装有无水硫酸钠的漏斗中脱水,将脱水后的溶液在70℃水浴上加热浓缩,定容至lmL,待上机测试用。标准溶液系列:准确吸取配制好的标准溶液(此溶液含EPA和DHA各0.50mg/mL)1.0mL、2.0mL、5.0mL分别移入lOmL具塞比色管中,再加入2mol/L盐酸甲醇溶液2mL,充分振荡10min,以下步骤同上处理后,此系列标准溶液中EPA或DHA的浓度依次为0.5mg/mL、1.0mg/mL、2.5mg/mI。待上机测试用。3.气相色谱分析色谱柱:玻璃柱lm×4mm(id),填充涂有10%DEGS/Chromosorb W DMCS80~100目的载体。气体及气体流速:氮气50mL/min、氢气70mL/min、空气100mL/min。系统温度:色谱柱185℃、进样口 210℃、检测器210℃。4.测定(1)标准曲线的制作 分别吸取处理后的标准溶液1.0μL,注入色谱仪,测得不同浓度EPA甲酯、DHA甲酯的峰高,以浓度为横坐标,相应峰高响应值为纵坐标,得标准曲线。(2)测定样液把处理后的样品溶液1.0~5.OμL注入气相色谱仪,以保留时间定性,以测得的峰高响应值与标准曲线比较定量。5.结果计算X=A*V3*V1/m*V2式中 X——试样中二十碳五烯酸或二十二碳六烯酸的含量,mg/g;A——被测定样液中二十碳五烯酸或二十二碳六烯酸的含量,mg/mL;V1一鱼油或海鱼类试样皂化前定容体积,mL;V2——鱼油或海鱼类试样用于皂化样液体积,mL;V3——样液最终定容体积,mL;m——样品的质量,g。6.试剂①正己烷。②甲醇。③2mol/L氢氧化钠一甲醇溶液:称取8g氢氧化钠溶于lOOmL甲醇中即可。④2mol/L。盐酸一甲醇溶液:把浓硫酸小心滴加在约lOOg氧化钠上,把产生的氯化氢气体通入事先量取好的约470mL甲醇中,按质量增加量换算,调制成2mol/L盐酸一甲醇溶液,密封保存在冰箱中。⑤二十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标准溶液:精密称取EPA、DHA各50.0mg,加入正己烷溶解并定容至100mL,此溶液含EPA和DHA各0.50mg/mL。7.仪器①气相色谱仪(附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②索氏提取器。③氯化氢发生系统(启谱发生器)。④刻度试管(带分刻度):2mL、5mL、10mL。⑤组织捣碎机。⑥旋涡式振荡混合器。⑦旋转蒸发仪。

  • 【分享】卫生部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1年第7号)

    卫生部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1年第7号)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公 告2011年 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食品添加剂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0-2011)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26400-2011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1-2011食品添加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2-2011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GB 26404-2011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5-2011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 26406-2011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添加剂标准文本特此公告。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 向您介绍鱼等食物富含的二十二碳六烯酸

    三文鱼、青花鱼、沙丁鱼等食物富含的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俗称“脑黄金”),不仅能抗氧化、抗炎,保护血管内皮健康,还能减少血小板凝集,进而减少血栓的形成。建议每周至少吃2次鱼。

  • 分析化学手册之二十二水分析

    分析化学手册之二十二水分析[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4606]分析化学手册之二十二水分析[/url]

  • 创意设计(二十二)

    创意设计(二十二)

    [b][color=#cc0000]创意设计(二十二):创意设计[/color][color=#cc0000][img=,600,43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2/201912271435176212_322_1841897_3.jpg!w600x434.jpg[/img][/color][/b]

  • 【567】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能全部采用承诺制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能全部采用承诺制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不能全部采取承诺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font][font=微软雅黑](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font][font=微软雅黑](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font][font=微软雅黑](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font][font=微软雅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font][/font][font=微软雅黑](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font][font=微软雅黑]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font][/color][/b]

  • 2012年食品新标准

    06/12GB 5009.9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性食品中稀土元素 06/12GB 2840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烯酸..06/12GB 2840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06/12GB 2840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 06/12GB 28401-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 06/12GB 14936-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硅藻土 06/12GB 9686-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内壁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 06/12GB 4789.3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06/12GB 4789.3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的鉴定

  • 【分享】给创业者的二十二个经典提示

    提示一:性格本不同,何必太偏执 古希腊戴尔被伊神托所的入口出写着醒世语:“认识自己.”有的人适合于创业,有的人不适合,性格即命运.所以创业前人必须清楚的认识自己,不能够固执的认识别人能够创业成功,自己也不会失败.纵身跃入商海,从此踏上不归之路。 提示二:败走麦成起阴云大,重长轻短铸错 著名的木桶原理告诉人们:决定一只桶的容量,不是组成桶的最长的那快木快,而是最短的那快木版,决定一个人或一项事业成败的不是擅长或优势,而是缺陷或劣势.然而在实际中人们惯于对自己长处的认可,却忽视对自身不足的认识,在很多的关键时刻因为这些不足而导致了整个创业事业的失败。 提示三:业有千百行,千万别错入 创业千百万不能单纯的相信无论做什么生意,只要努力去做,一定会赚钱.有很多行业的生意.再努力也不来钱.这不是没有运气的问题,而是由整个宏观形势和产业结构所决定的。 提示四:选对行业是前提 不会定位还得亏选好一个行业并决定进入不能算是创业的起点.寻找并看准行内久市场才是序曲.如果找准行业,却不会对自己即将进行的活动进行市场定位,其创业的前途必然渺茫,而是随时可能上当吃亏。 提示五:一个篱笆三个桩,不懂合作业难成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生活中是这样,商场中也是这样当今,商界战场上硝烟四起,竞争异常激烈.想在这场上你死我活的战争中获胜,想象过去那样,单靠自己的力量,恐怕谁也都没有这个能力,即使有,亦难成大气候。 提示六:创业发展要创新,失利终缘产品“旧” 任何赚钱的产品,都逃不脱“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亡期”的演变规律,最终都会被淘汰,企业要发展,要不断的有钱赚,就必须不断的创新,走出旧的产品的“陷阱”,不断拥有新产品和新项目。 提示七:莫言赚钱难,只因成本高 成本降低对创业中的企业提高或稳定利润,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延误成本的降低是一种自杀行为。 提示八:顾客之心要掌握,谨防竹篮打水空 顾客是上帝,他们只会和那些能真正满足他们需要的公司打交道,对那些不懂他们需要的公司,总是避而远之的。 提示九:广告时代靠宣传,酒香也怕巷子深 很多创业者对广告不屑一顾,他们认为自己手中有过硬的产品.的确过硬的产品是一种致命的法宝,但如何把这种法宝打入市场却是件不容易的事。 提示十:风物长宜放眼量,节税之道应早行 创业开始之后,碰到的问题会很多,但最让人捆饶的是资金融通及税务的问题,这两方面如果不善于处理,掉进去,事业经营越大,面临的捆饶也就越多。 提示十一:世上债务最烦人,不会讨债总吃亏 现代商业如果没有信用,就是一潭死水永无繁荣之日.有信用,就有应收帐款,经过积累,疑聚,你有没有看到,你的许多帐款已成了难缠的“债”.你 的帐面很漂亮,但是捞不上岸的债务成了你心头一大痛处,不会讨债,你使出浑身解术也无济于事。 提示十二:自以为是失人心,不惜人才难长远 在企业的建立,发展过程中,大量事例有力证明,人才是企业兴衰的关键,所谓得人才得天下,失人才者失天下,很多创业者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在于自以为是,对人才怠慢和轻蔑所致的。 提示十三:身体力行诚可贵,事必躬亲不可取 精力是有限的,创业者大部分时间应该花在寻找机会和与重大决策上,不必事必躬亲的面面俱到。 提示十四:信息时代信息战,忽视信息失商机 现代社会越来越变得离不开信息的支持.人们奉行信息就是金钱的信条.然而没有用的信息永远只是信息,变不成金钱,在信息爆炸的商业环境中,成堆的信息包围着你,如果冲不出去,就会被淹没。 提示十五:谁人创业无风险,不敢举借是庸才 很多人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敢或不愿意用负责经营来进行创业活动,促进事业的发展,甚至把“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债观念推广到企业的资金营运方面,似乎这是“自力更生”的象征,这种铸资和经营观念,看不到存在着可以利用的广大的社会资金固守着“无债”经营,因而只会束手无策其事业的发展,作为以个现代创业,既不要怕借债经营.敢于借入外部资金,又要避免盲目借债.其核心问题就在于,科学而慎重的做出合理的借入资金决策,以谋取可能而且最佳的经济效益。 提示十六:经营感觉可培养,赚钱不必求别人 现代经济生活中,一个创业者如果想让自己获得更大的成功,使自己的事业获得更加充分的发展就应当意识到在愈加愈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单纯依靠过去的所谓意志,体力去拼搏是难以获得成功的.以个成功的创业者依靠的是灵活,敏锐的头脑和科学,丰富的经营感觉去决定胜负。 提示十七:天道不酬勤,价格有误区 为事业费劲心机,相信天道酬勤,然而产品却仍然不畅销,为什么呢?其实很多时候最关键的问题不就在创业者的价格意识,很多创业者落后的价格意识,要么使产品定价过高使消费者望而却步,要么使产品过于实在而使消费者提不起消费的欲望。 提示十八:不识政治走四方,盲人摸象梦难成 自古以来,政治和经济便是一对紧密相连的孪生.在中国这种特殊的政治背景之下,创业要取得商业上的辉煌业绩,除了从经济方面入手之外,如果不懂政治,显然不能获得成功。 提示十九:不战而屈人之兵,谈判无术妄自叹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谈判可以说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每一个要求的满足,每一项寻找的满足的需要,都可能诱发谈判.而创业企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更离不开谈判.如果创业者谈判无术,往往使自己的事业的经营中处于一种劣势的地位,发展处处受到限制。 提示二十:人生健康是财富,工作狂人非所宜 创业是一种富有挑战性和创造性的职业.而其中的艰辛也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这些常使创业者感到一种压力,然而整个世界即将迎来21世纪的今天,那种工作狂式的生活方式正受到社会的抛弃.不会生活和休息的人,不是一个合格的创业者。 提示二十一:不以为然轻法律 ,多半创业夭中途 在创业者的过程中,懂法、知法、守法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创业者如果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其事业必然会夭折。 提示二十二:人在商海是非多,防骗反骗须细思 任何一个创业者在商海中搏击,都会遇到一些骗子所设的“陷阱”,或大或小.一旦这些骗子得利,创业者要么血本无亏,要么苦心经营事业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 【分享】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9年增补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1996(1999年增补品种)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本标准适用于1999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本标准为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 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9新增食品添加剂品种种类(代码) 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酸度调节剂(01.0) 磷酸硷 非硫酸饮料 2.0 磷酸三钾 非硫酸饮料 1.5 酶制剂(11.0) 真菌淀粉酶(米曲酶) 低聚异麦芽糖生产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转移葡萄糖苷酶(黑色曲霉) 水份保持剂(15.0) 乳酸钠60% 肉和禽肉类;糖果;饺子皮类 30102.4 乳酸钾 肉和禽肉类;糖果; 3010 营养强化剂(16.0)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双鞭甲藻) 婴儿配方奶粉 0.4~1.8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23,金枪鱼油) 婴儿配方奶粉孕产妇乳粉 0.4~1.80.3~0.5 花生四烯酸(ARA) 婴儿配方奶粉 1.6~2.6 富硒食用菌粉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稳定性维生素A 、B1、 B2、 E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甘氨酸钾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甜味剂(19.0) D-甘露糖醇 无糖口香糖 200   氧化羟丙基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磷酸酯双淀粉 葫芦巴胶 冷冻食品烘烤食品糖果面粉 0.10.150.20.3 聚丙烯酸钠 各类食品 2.0 沙蒿胶 饺子粉杂粮面方便面;火腿

  • 【资料】卫生部公布7项食品安全国标和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卫生部公布7项食品安全国标和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日前,卫生部公告发布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58个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  据专家介绍,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包括使用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统一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 此次发布的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花生四烯酸油脂、碘酸钾特丁基、对苯二酚赤藓糖醇、叶黄素、叶绿素铜钠盐等7类食品添加剂,主要是营养剂和染色剂。58个产品标准主要涉及30类香料产品和部分营养强化剂。

  • 【分享】台湾地区关于磷酸二氢钾等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的修订案已生效

    2011年6月8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G/SPS/N/TPKM/220/Add.1号通报:2011年3月9日通报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限量标准——特膳食品及3岁以下儿童奶粉中磷酸二氢钾(potassium phosphate, monobasic)限量; 胶囊或片剂食品中乙基羟乙基纤维素(ethyl hydroxyethyl cellulose)及甘油二十二酸酯(glyceryl behenate)限量的修订草案(G/SPS/N/TPKM/220),已于5月30日正式生效。第(八)类 营养添加剂编号品名使用范围及限量使用限制284 磷酸二氢钾Potassium Phosphate, Monobasic 1.形态属胶囊狀、锭狀且标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磷之总含量不得高于1200 mg。2.本品可于特殊营养食品中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3.本品可于适用三岁以下幼儿之奶粉中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且最终产品之钙磷比需在1.0以上,2.0以下。限于补充食品中不足之营养素时使用。第(十二)类 粘稠剂(糊料)编号品名使用范围及限量使用限制048[font=

  • 【原创】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

    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引爆蒙牛和伊利“儿童奶”营销战争论的食品营养强化剂DHA(或称“二十二碳六烯酸”) ,其使用规定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记者从卫生部获悉,新版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首度明确将调制乳粉中DHA的食用量定为“≤0.5%(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DHA近年被不少食品企业宣传为“脑黄金”,给人印象好像加得越多越好,如果上述标准最终获得通过,则意味着DHA不能随意加了。原征求意见见6楼附件!

  • 【简讯】《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国家标准颂布

    近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国家标准正式颁布实施。该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委员会、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等负责归口管理。  二氧化碳是最广泛的气体添加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世界知名碳酸饮料的涌入,二氧化碳的用户、生产企业、消费者对质量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现行的国家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现已不能满足饮料行业对该产品的质量要求。200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下达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天冠集团作为国内一家有实力的用发酵法生产二氧化碳的企业被列为起草单位,和其他部门一起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几经易稿,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该标准对原有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取消了对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的限定,控制项目由原来的6项扩充到22项,并建立了相应的试验方法,使通过加入饮料可能造成伤害的各类有害物质得到了全面、有效的控制。同时,对有害物质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测手段仪器化,更加可靠。该标准与国际接轨,标准水平大幅度提高,对于保障人身健康、参与世界贸易、交流与发展、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着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 来源:中国食品报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2年第20号公告)

    关于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160种产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蛋白质、脂肪、亚油酸、a-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反式脂肪酸、芥酸含量、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阪崎肠杆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二碳六烯酸(22:6 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 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等5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的160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的规定。特此公告。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http://www.aqsiq.gov.cn/zwgk/jlgg/zjgg/2011_1/201202/t20120210_208300.htm附件请大家到网站下载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 【转帖】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大家注意一下红线部分

    [color=#DC143C]第117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五条 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  第六条 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生产技术、工艺等技术秘密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二章 认证实施  第七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基本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  第八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应当适用以下单一认证模式或者多项认证模式的组合,具体模式包括:  (一)设计鉴定;  (二)型式试验;  (三)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四)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五)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六)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产品认证模式应当依据产品的性能,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生产、进口产品的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  第九条 认证规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的产品范围;  (二)适用的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三)认证模式;  (四)申请单元划分原则或者规定;  (五)抽样和送样要求;  (六)关键元器件或者原材料的确认要求(需要时);  (七)检测标准的要求(需要时);  (八)工厂检查的要求;  (九)获证后跟踪检查的要求;  (十)认证证书有效期的要求;  (十一)获证产品标注认证标志的要求;  (十二)其他规定。  第十条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均可以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  第十一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材料。  销售者、进口商作为认证委托人时,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进口商与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  第十三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认证委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第十四条 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应当确保检测结论的真实、准确,并对检测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配合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  实验室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测报告内容以及检测结论负责,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当向认证机构说明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需要进行工厂检查的,认证机构应当委派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依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进行检查。  认证机构及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应当对检查结论负责。  第十六条 认证机构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90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  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应当通过现场产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产品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等方式,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对跟踪检查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作出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  第十九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根据获证产品的安全等级、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跟踪检查频次。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第二十条 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的格式、内容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的式样、种类。  第二十一条 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  (二)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地址;  (三)被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需要时);  (四)产品名称和产品系列、规格、型号;  (五)认证依据;  (六)认证模式(需要时);  (七)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八)发证机构;  (九)证书编号;  (十)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  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其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的情况,在认证证书上注明年度检查有效状态的查询网址和电话。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变更,由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获证产品命名方式改变导致产品名称、型号变化或者获证产品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核实后,变更认证证书;  (二)获证产品型号变更,但不涉及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或者获证产品减少同种产品型号的,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变更认证证书;  (三)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未完)

  • 2012年7月17日起实施的食品类国家标准汇总

    2012年7月17日起实施的食品类国家标准汇总,此汇总根据卫生部公告整理而成,完整的卫生部公告内容见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9号。 GB 2840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 GB 2840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GB 2840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 GB 28401-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 GB 5009.9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性食品中稀土元素的测定 GB 4789.3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GB 4789.3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的鉴定 GB 4789.1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 GB 4789.5-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上述所列标准实施之时如下标准作废: GB/T 23199-2008 茶叶中稀土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22290-2008 茶叶中稀土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 7630-1987 大米、小麦中氧化稀土总量的测定 三溴偶氮胂分光光度法 GB/T 5009.94-2003 植物性食品中稀土的测定 GB/T 4789.38-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杆菌计数 GB/T 4789.34-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检验 GB/T 4789.1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 GB/T 4789.5-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 【分享】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000年增补品种2-1.1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0-1996 (2000年增补品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本标准适用于1999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本标准为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 GB 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使用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0-03-29批准 2000-05-01实施 3 新增品种 新增品种见表1。 表1 新增品种种类(代码) 名 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 注 酸度调节剂(01.0) 磷酸三钾 非碳酸饮料 1.5 可口可乐(中国)公司 酶制剂(11.0) 转移葡萄糖苷酶(黑色曲霉)(Transglucosid ase L) 低聚异麦芽糖生产工艺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日本天野制药株式会社北京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真菌淀粉酶(米曲霉)(Fungus amylase) 水分保持剂(15.0) 乳酸钠60% 肉及禽肉类糖果饺子皮类(以皮计) 30102.4 新加坡(中国)普拉克公司上海办事处淘化大同食品有限公司 乳酸钾 肉及禽肉类糖果 3010 新加坡(中国)普拉克公司上海办事处 营养强化剂(16.0)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双鞭甲藻)Crytheco diniumcohnll 婴幼儿配方奶粉 0.4-1.8 美国惠氏药厂(中国)有限公司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23)(金枪鱼油) 婴儿配方奶粉孕产妇乳粉 0.4-1.80.3-0.5 日本明治乳业株式会社 花生四烯酸(ARA)Mortierellaalpina 婴儿配方奶粉 1.6-2.6 美国惠氏药厂(中国)有薰? 富硒食用菌粉 按GB14880规定执行 北京康必硒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稳定性维生素A 按GB14880规定执行 浙江杭州高成生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稳定剂、聚丙烯树脂 稳定性维生素B1 稳定性维生素B2 稳定性维生素E 甘氨酸亚铁 按GB14880规定执行 北京市昌健医药新技术研究所(Albion Lab Inc.USA 生产 甜味剂(19.0) D—甘露糖醇 无糖口香糖 200 箭牌口香糖公司 增稠剂(20.0) 氧化羟丙基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量使用 新加坡国民淀粉化学(亚洲)私人有限公司 磷酸酯双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量使用 葫芦巴胶 冷冻饮品烘烤食品糖果面粉 0.10.150.20.3 天津药业有限公司 聚丙烯酸钠 各类食品 2.0 日本化药株式会社 沙蒿胶 饺子粉、挂面、杂粮面、方便面火腿肠 0.3 0.5 北京门头沟天源植物胶食品厂 4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见表2。表2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种类(代码) 名 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备 注 酸度调节剂(01.0) 磷酸钙 非碳酸饮料 2.0 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 消泡剂(03) 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 果汁、浓缩果汁、饮料、速溶食品、冰激凌、调味品、果酱和蔬菜加工工艺发酵工艺、焦糖色工艺 50mg/kg 100mg/kg 道康宁公司北京办事处 抗氧化剂(04) 维生素E 油炸小食品(以油脂计)食用油脂 200mg/kg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宝洁(中国)公司

  • 【分享】2011年5月起实施的食品行业相关国家标准汇总

    GB 2640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2-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GB 2640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GB 2640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 26406-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GB/T 25166-2010 裙带菜GB/T 17876-2010 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GB/T 27320-2010 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GB/T 25321-2010 消费品安全制造管理指南GB/T 25322-2010 消费品安全标签GB/T 25345-2010 食品金属探测器GB/T 25973-2010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技术导则

  • 关于乳粉中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我是搞乳粉中脂肪酸(亚油酸、亚麻酸、花生四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检验的,用的是GB5413.27-2010中的乙酰氯-甲醇甲酯化法。由于这些标准品比较贵,所以我一直都用单点法检验,都两年时间啦总觉得这个偏差好像有点大。想用多点法领导不懂会嫌我浪费他钱,单点法怕万一哪次检不准出问题。这让人很纠结,想问下有没有搞乳粉检验的同志们你们的怎么检脂肪酸的?谢谢啦!

  • 卫生部新发布11项食品安全国标

    卫生部发布11项食品安全国标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磷脂》(GB28401-2012)等1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添加剂磷脂》(GB28401-2012)等1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8401-2012食品添加剂 磷脂  GB 28402-2012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  GB 28403-2012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GB 28404-2012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  GB 4789.5-2012食品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代替GB/T 4789.5-2003)  GB 4789.13-2012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代替GB/T 4789.13-2003)  GB 4789.34-2012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的鉴定(代替GB/T 4789.34-2008)  GB 4789.38-2012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代替GB/T 4789.38-2008)  GB 5009.94-2012植物性食品中稀土元素的测定(代替GB/T 5009.94-2003,GB/T 7630-1987,GB/T 22290-2008,GB/T 23199-2008)  GB 9686-2012内壁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代替GB 9686-1988)  GB 14936-2012硅藻土(代替GB 14936-1994)

  • 【网络讲座】冗余过滤的设计与应用-默克制药工艺基础课堂二十二(2017-03-31 14:00 )

    【网络讲座】:冗余过滤的设计与应用-默克制药工艺基础课堂二十二 【讲座时间】:2017-03-31 14:00【主讲人】:张策: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制药工程专业,现任默克生命科学工艺解决方案市场技术专员,负责除菌过滤产品的相关市场与技术事务。【会议简介】随着制药工艺的发展,法规对于无菌工艺的风险控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作为一种风险更低的一种方案,在终端过滤阶段采用冗余过滤的设计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2010版GMP附录一第七十五条中写道,对于非最终灭菌制剂,应当采取措施降低过滤除菌的风险,宜安装第二只已灭菌的除菌过滤器再次过滤药液。FDA和EMA也对冗余过滤提出相应的建议。在本课程中,我们会讨论对于冗余过滤的法规要求,冗余过滤的设计与操作,以及对常见问题的解答。-------------------------------------------------------------------------------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报名参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2389 4、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290101720,扫码入群“制药”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51010165495_01_2507958_3.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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