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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基磷酸二乙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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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基磷酸二乙酯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加拿大拟提出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相关食品建议
    近日,加拿大发出通报(G/SPS/N/CAN/636),加拿大卫生部公布关于准许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钠用于某些标准化肉类、家禽、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建议的信息咨询文件。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一项提案,要求凡是已准许使用焦磷酸钠(四元磷酸钠)及/或酸式焦磷酸钠的情况下,合法批准磷酸三钠用于标准化肉类、家禽肉、海产和淡水产品及非标准化食品。磷酸三钠是一种具有不同技术功能的磷酸盐,它能代替其他已允许使用的磷酸盐产品。按磷酸二钠计算,标准化肉类、家禽及海产和淡水类动物产品内磷酸三钠的拟定最高使用标准占磷酸盐添加总量的0.5%。当磷酸三钠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磷酸盐结合使用时,该最高使用标准适用于磷酸三钠。非标准化食品的使用标准拟作为一种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MP)的使用标准。这些拟定最高使用标准与其他当前已准用于这些食品磷酸盐的法定使用标准相同。  加拿大卫生部完成了支持拟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提案所述磷酸三钠相关信息的安全评估,并确定不存在与规定使用相关的卫生或安全问题。卫生部确定申请人符合食品药品法规第B.16.002节概述的食品添加剂提案要求。因此,加拿大卫生部拟准许磷酸三钠按技术咨询文件所述合法使用。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
  • 水质自动分析仪、硅酸根监测仪、磷酸根监测仪团体标准意见征集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近日发布意见征询函,公开征集对水质自动分析仪、硅酸根在线监测仪及磷酸根在线监测仪三个团体标准的意见或建议。以下是通知意见函原文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根据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下发的中仪协[2019]017号及[2020]022号文件,《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酶底物法水质自动分析仪》《硅酸根在线监测仪》及《磷酸根在线监测仪》已分别列入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现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请行业有关单位及各位专家于2021年8月12日前将《征求意见回执》填好后反馈至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起草人与您联系。 联系人:马雅娟,电话:010-68584723,邮箱:mayj@cima.org.cn 文件下载: 1、团体标准征询意见的函 2、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酶底物法水质自动分析仪 3、硅酸根在线监测仪 4、磷酸根在线监测仪 5、征求意见回执
  • 磷酸铁锂迎发展“第二春”,欧美克高性能激光粒度仪需求强劲
    近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七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1)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传福表示,“按照规划,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这意味着接下来5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年复合增长率将达37%以上。结合前期“特斯拉Model Y低价发售”、“宁德时代逼近万亿股价”、“蔚来包下宁德时代磷酸铁锂电池生产线!”等新闻发酵,不难发现随着磷酸铁锂电池以其低成本高安全性的优势在中低端市场不断渗透,特别是相关技术的进步也助推磷酸铁锂电池自2020年起重新扩展市场空间,其需求快速反转向上。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销量达65.9GWh,同比累计下降12.9%。其中,三元锂电池累计销售34.8GWh,同比累计下降34.4%;磷酸铁锂电池累计销售30.8GWh,同比累计增长49.2%,是唯一实现同比正增长产品。中信证券指出,目前,特斯拉、戴姆勒等海外新能源汽车主流企业均明确了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预计宝马、大众等其他海外车企也将在其动力电池技术路线中选择磷酸铁锂方案。而国内无论是宁德时代的CTP电池管理控制技术还是比亚迪的“刀片电池”,磷酸铁锂的高安全性助力了其在乘用车领域的回暖,都让磷酸铁锂电池开始经历第二春!伴随着宁德时代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投资项目签署,磷酸铁锂第二春的帷幕已然拉开,大规模的量产也必将刺激高性能激光粒度仪的市场需求。众所周知,激光粒度分析仪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有着广泛的应用需求,主要应用于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材料、负极材料、导电剂、隔膜涂覆用氧化铝等材料的粒度测试。从大量的制浆经验以及行业交流反馈来看,诸如钴酸锂(LiCoO2)、锰酸锂(LiMn2O4)、镍酸锂(LiNiO2)、镍钴锰酸锂(LiNiCoMnO2)和磷酸铁锂(LiFePO4)等多种不同的正极材料,通常采用中值粒径D50、代表大颗粒的D90作为关键质控指标。不同材料不同工艺的产品对原材料的粒径要求也不尽相同,以分布在1-20μm范围内居多。负极材料以石墨为例,当其平均粒径为16-18μm,且粒度分布较为集中时,电池有较好的初放容量及首次效率。此外,随着电池隔膜的厚度要求不断提高,对其中添加阻燃材料的粒径要求也随之不断提高,常使用的隔膜氧化铝粒径从微米级逐渐发展到亚微米甚至是纳米级。随着电池性能提高对原材料的粒度要求不断提高,激光粒度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对粒度测量仪器的重复性、重现性、分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标准中的粒度分布要求激光粒度仪的高分辨能力在电池材料的检验中,对测试样本中少量的大颗粒或小颗粒的准确识别有着重要的意义。比如说在电池材料活性物质中如果存在少量的大颗粒,可能会对涂布、滚压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在原材料检测时就发现,则可以避免后续不良品的产生。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粒径过小的石墨粉在粉碎过程中更易于使其晶型结构发生改变,小颗粒石墨粉中菱形晶数量相对较多,而菱方结构的石墨具有较小的储锂容量,使电池的充放电容量有所降低。另外颗粒直径太小,单位重量总表面积就会很大,需要的包覆材料越多,导致电极材料的堆积密度减小而体积能量密度下降。如果能准确的对各种原材料进行粒度测试,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预判后续产品性能、防范风险… … 可见,电池性能的诸多方面都与正负极材料和隔膜材料等的粒径息息相关。欧美克Topsizer激光粒度分析仪对少量的大/小颗粒及样品各个粒径组分的准确识别,需要仪器制造商在无盲区光学设计、高品质高精度元器件、装配工艺、算法及软件智能控制上不断优化,提高产品分辨能力。例如早先的激光粒度仪将多个光电转换元件探测通道放置在一块或两块平面上,然而傅立叶透镜的聚焦面通常呈弧形分布,平面布置的探测器很难将所有角度的散射光信号都精确地聚焦获取,通过精准的独立探测器焦点曲面排布设计和一致性定位工装提高粒度仪分辨能力和仪器之间的重现性。欧美克Topsizer激光粒度分析仪和Topsizer Plus激光粒分析仪是在锂离子电池行业被广泛应用的高性能激光粒度分析仪。量程宽、重现性好、分辨能力强、自动化程度高、故障率低等优异性能保证了测试结果和分析能力,而且与国内外、行业上下游黄金标准保持一致,不仅为用户节省了方法开发和方法转移上的时间和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粒径检测不准带来的经济损失和风险,无论在产品研发、过程控制还是质量控制上,都能够为用户带来真正的价值。欧美克LS-609激光粒度分析仪而欧美克LS-609激光粒度分析仪就采用了先进的激光粒度仪散射光能探测的设计,将常见的失焦影响较大的多个大角探测器通道以分个独立的方式精确放置于与其散射角相对应的傅立叶透镜焦点位置,以保证所有散射光角度的信号都是无混杂的,提高了散射光分布角度分辨能力。与此同时,各个独立的探测器有利于在探测器上布置杂散光屏蔽装置,同时也防止了散射光在不同探测器上的相互干扰,进一步降低系统的噪声,提高细微差异的分辨能力。我们以具体的电池材料样品来看欧美克激光粒度分析仪的测试性能对材料准确表征的案例。1. 欧美克Topsizer激光粒度仪测试含有少量大颗粒的石墨原材料的粒度分布图和粒度分布表如下图所示,可以看到对于体积含量在0.5%以下的极少量60-100μm的颗粒,以及体积含量在1%左右的2μm以下颗粒,均能够灵敏的检测出来其详尽的粒度分布。显示了Topsizer对粉体材料的大、小颗粒具有高超的分辨能力,对于最终下游应用中电池产品的安全性能和容量性能有更准确的指导意义。如果对于对少量小颗粒特别关注,在软件上,甚至可以采用数量分布替代体积分布的计算方法,进一步放大小颗粒的权重,对小颗粒数量上的变化进行更易识别的测试和生产质控。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布较宽的样品,由于大小颗粒在尺寸上差异本身就很大,同样体积的大小颗粒的数量相差将会异常巨大,取样和分散测量上的少许波动会导致测试结果数量分布上较大的偏差。2. 下图是欧美克LS-609激光粒度仪对磷酸亚铁锂3次取样分散测试粒度分布的叠加图,及特征粒径的统计结果,显示该仪器对磷酸亚铁锂的测试拥有优良的重现性。由此可见高分辨能力和重现性的激光粒度分析仪在电池原材料粒度检测领域能带来更好的质控效益。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欧阳明高所说,中国动力电池技术创新模式已经从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转型,目前中国电池材料研究处于国际先进行列。而在中国动力电池的快速创新发展必然也离不开高分辨能力和重现性的激光粒度分析仪作为质控的好帮手。通过给动力电池行业提供更专业优化的粒度检测方案,欧美克激光粒度仪的行业销售也在持续高速增长。欧美克必将一如既往不断探索,与中国动力电池行业并行快速发展,携手创造中国奇迹,助力新能源引领世界美好未来!参考资料:1. 沈兴志,珠海欧美克仪器有限公司,《高性能激光粒度分析仪在电池材料测试中的应用》2. 经济日报,《第七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举办》3. 腾讯网,《磷酸铁锂厂家齐涨价,2021年将回潮迎来“第二春”?》4. 中国证券报,《磷酸铁锂电池迎来发展“第二春” 2020年累计销售同比增长近
  • FJA-2型自动滴定仪测定食品添加剂磷酸氢二钠
    FJA-2型微机控制自动滴定系统测定食品添加剂磷酸氢二钠 方建安 张振兴 (南京传滴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 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携带样品与有关分析试剂前来我公司,利用FJA-2 型微机控制自动滴定系统对磷酸氢二钠含量的测定,对多个样品的测试结果表明,电位滴定法测定磷酸氢二钠含量,具有较高的灵敏度与好的测定精度,滴定图谱清晰。现将测试结果报告如下,供能考。 (一)磷酸氢二钠测定方法与结果 用天平称取样品溶液零点几克,精确到0.001g(视样品含量不同而不同)于100ml烧杯中,加c1mol/L盐酸10ml,加50 ml蒸馏水,待样品溶解后,以PH复合电极为指示电极,用NaOH[C(NaOH)=0.9795mol/L]为滴定剂,在FJA-2微机控制自动滴定系统上进行自动滴定,叁个样品测量结果如下表。滴定曲线如图所示。 测量次数 样品号 样重(克) 滴定剂体积 终点1 (ml) 滴定剂体积 终点2(ml) 磷酸氢二钠含量 (%) NaN2 0.516 6.265 9.894 97.82 NaN2 0.526 6.047 9.750 97.92 NaN2 0.652 5.405 9.987 97.75 计算 磷酸氢二钠%=[C (V2-V1) 0.1420 100]/m 式中: C&mdash &mdash NaOH滴定剂的摩尔浓度; V&mdash &mdash 滴定剂NaOH的耗用量(ml); m&mdash &mdash 试样重量; 0.1420&mdash &mdash 为磷酸氢二钠的毫摩尔质量。 (二)讨论 1、上述是连续3次测定结果,可以看出,几次测定结果的最大值减最小值的绝对差值都在于0.2% 以内。最后一个图谱为体积对pH滴定曲线。 2、为了保证测定的精度要注意下面几个重要环节: (1)、正确配置NaOH溶液也是控制滴定的精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要点是要用饱和NaOH溶液来配制滴定剂,不要固体称重来配制;要用新的去离子水(电导值小于5µ S)来配制滴定剂;滴定剂瓶上要装吸收二氧化碳的过滤器等。 (2)、pH复合电极要靠滴定池边,磁力搅拌要平稳,不要太剧烈,以防样液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斯维拉。G著,高立译。自动电位滴定。北京。原子能出版社。1985 【2】 方建安,夏 权编著。电化学分析仪器。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2 【3】 方建安,影响电位滴定精度的几个问题,分析仪器,(4),1993 【4】 方建安,方 晖等,一种微机控制的自动光度滴定系统,分析化学,(10)24,1233,1996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标准名称备注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4.食品添加剂 盐酸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7.食品添加剂 磷酸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GB 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2.食品添加剂 硫磺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51.食品用石蜡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生素EGB 19191-2003 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生素E  QB 2483-2000(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生素E 183.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GB 22557-2008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 184.食品添加剂 胆钙化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维生素 D3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5.食品添加剂 d-α醋酸生育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维生素 E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6.食品添加剂 植物甲萘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维生素 K1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7.食品添加剂 氰钴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维生素 B12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8.食品添加剂 烟酰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烟酰胺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9.食品添加剂 泛酸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泛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0.食品添加剂 硫酸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硫酸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1.食品添加剂 氧化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氧化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2.食品添加剂 硫酸亚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硫酸亚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3.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亚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富马酸亚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4.食品添加剂 氧化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氧化锌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枸橼酸锌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6.食品添加剂 碘化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碘化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7.食品添加剂 碘化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碘化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8.食品添加剂 L-肉碱酒石酸盐GB 25550-2010 食品添加剂 L-肉碱酒石酸盐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99.食用硫酸镁QB 2555-2002(2009)食用硫酸镁 200.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26400-2011 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01.食品添加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1-2011 食品添加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02.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GB 26402-2011 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03.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 26405-2011 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04.食品添加剂 5'-胞苷酸二钠 食品添加剂 5'-胞苷酸二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05.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GB 1901-2005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 206.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GB 1902-2005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207.食品添加剂 丙酸钙GB 25548-2010 食品添加剂 丙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08.食品添加剂 丙酸钠GB 25549-2010 食品添加剂 丙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09.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GB 8850-2005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210.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GB 8851-2005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211.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HG 2924-1988(2009) 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原GB 8849-88)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12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QB 2394-2007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213.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溶液GB 25580-2010 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溶液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14.食品添加剂 丙酸HG 2925-1989(2009)食品添加剂 丙酸(原GB 10615-89) 215.食品添加剂 过氧碳酸钠HG 2788-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过氧碳酸钠 216.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GB 10621-2006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 217.食品添加剂 纳他霉素GB 25532-2010 食品添加剂 纳他霉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18.食品添加剂 双乙酸钠GB 25538-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19.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GB 25547-2010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20.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 GB 1891-2007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 221.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GB 1907-2003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222.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δ-内酯GB 7657-2005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δ-内酯 223.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GB 22214-2008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224.食品添加剂 氯化镁GB 25584-2010食品添加剂 氯化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25.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26.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12488-2008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227.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 QB 1581-1992(2009)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  22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13509-2005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229.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甙GB 8270—1999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甙 230.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盐(甘草甜素单钾盐)QB 2077-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盐(甘草甜素单钾盐) 231.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5540-2010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32.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B 22367-2008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 233.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4-2011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34.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31-2010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35.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GB 4578-2008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 236.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37.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1994食品添加剂 明胶 238.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904-2005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 239.食品添加剂 褐藻酸钠GB 1976-2008食品添加剂 褐藻酸钠 240.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QB 1613-1992(2009)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 241.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HG/T 2787-1996(2007)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 242.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QB 2246-1996(2009)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243.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GB 1975-2010 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44.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QB 2731-2005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 245.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GB 25535-2010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46.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3886-2007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247.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48.食品添加剂 刺云实胶 食品添加剂 刺云实胶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49.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 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50.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3861-2008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 251.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GB 3862-2006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 252.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GB 4349-2006 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 253.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GB 6772-2008 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 254.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GB 6776-2006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 255.食品添加剂 茉莉浸膏GB 6779-2008 食品添加剂 茉莉浸膏 256.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GB 6780-2008 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 257.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GB 8315-2008 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 258.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GB 8317-2006 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 259.食品添加剂 生姜(精)油(蒸馏)GB 8318-2008 食品添加剂 生姜(精)油(蒸馏) 260.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GB 8319-2003 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 261.食品添加剂 桉叶素含量80%的桉叶油GB 10351-2008 食品添加剂 桉叶素含量80%的桉叶油 262.食品添加剂 肉桂油GB 11958-1989 食品添加剂 肉桂油 263.食品添加剂 香叶(精)油GB 11959-2008 食品添加剂 香叶(精)油 264.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GB 11960-2008 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 265.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GB 12487-2010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66.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呋喃硫醇GB 23487-2009 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呋喃硫醇 267.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GB 23488-2009 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 268.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脑(天然)GB 23489-2009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脑(天然) 269.食品添加剂 正丁醇HG 2926-1989(2009)食品添加剂 正丁醇(原GB 10618-89) 270.食品添加剂 麝香草酚QB/T 1025-2007 麝香草酚 271.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丙酸烯丙酯QB/T 1119-2007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食品添加剂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72.食品添加剂 八角茴香(精)油QB/T 1120-2010 食品添加剂 八角茴香(精)油 273.食品添加剂 r-壬内酯QB/T 1121-2007 食品添加剂 r-壬内酯 274.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QB/T 1122-2007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 275.食品添加剂 羟基香茅醛QB/T 1467-2007 羟基香茅醛 276.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QB/T 1509-2007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 277.食品添加剂 复盆子酮 QB/T 1632-2006 复盆子酮 278.食品添加剂 丙酸苄酯QB/T 1772-2006 丙酸苄酯 279.食品添加剂 丁酸丁酯QB/T 1774-2006 丁酸丁酯 280.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乙酯QB/T 1776-2006 异戊酸乙酯 281.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乙酯QB/T 1779-2006 苯甲酸乙酯 282.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苄酯QB/T 1780-2006 苯甲酸苄酯 283.食品添加剂 肉桂醇QB/T 1783-2007 肉桂醇 284.食品添加剂 r-十一内酯(桃醛)QB/T 1784-2007 r-十一内酯(桃醛) 285.食品添加剂 草莓醛 (杨梅醛)QB/T 1785-2007 草莓醛(杨梅醛) 286.食品添加剂 乙基香兰素QB/T 1791-2006 乙基香兰素 287.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QB/T 1953-2007 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 288.食品添加剂 丙酸乙酯QB/T 1954-2007 食品添加剂 丙酸乙酯 289.食品添加剂 庚酸乙酯QB/T 1955—2007 食品添加剂 庚酸乙酯 290.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QB/T 2641-2004 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 291.食品添加剂 麦芽酚QB/T 2642-2004 麦芽酚 292.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QB/T 2643-2004 食品添加剂 97% 柠檬醛 293.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QB/T 2644-2004 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 294.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QB/T 2645-2004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 295.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QB/T 2646-2004 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 296.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QB/T 2647-2004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 297.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QB/T 2648-2004 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 298.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QB/T 2649-2004 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 299.食品添加剂 α-戊基肉桂醛QB/T 2650-2004 食品添加剂 α-戊基肉桂醛 300.食品添加剂 松油醇QB/T 2651-2004 食品添加剂 松油醇 301.食品添加剂 四甲基吡嗪QB/T 2748-2005 四甲基吡嗪 302.食品添加剂 三甲基吡嗪QB/T 2749-2005 三甲基吡嗪 303.食品添加剂 2,3-二甲基吡嗪 QB/T 2750-2005 2,3-二甲基吡嗪 304.食品添加剂 甲基吡嗪QB/T 2751-2005 甲基吡嗪 305.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噻唑QB/T 2752-2005 2-乙酰基噻唑 306.食品添加剂 4-甲基-5-(β-羟乙基)噻唑QB/T 2753-2005 4-甲基-5-(β-羟乙基)噻唑 307.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QB/T 2793-2010 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 308.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QB/T 2794-2010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 309.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精)油QB/T 2795-2010 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精)油 310.食品添加剂 丁酸QB/T 2796-2010 食品添加剂 丁酸 311.食品添加剂 己酸QB/T 2797-2010 食品添加剂 己酸 312.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浸膏QB/T 2798-2010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浸膏 313.食品添加剂 甲位已基肉桂醛QB/T2241-2010 甲位已基肉桂醛 314.食品添加剂 1,8-桉叶素(单离)QB/T2243-2010 1,8-桉叶素(单离) 315.食品添加剂 乙酸乙酯QB/T2244-2010 乙酸乙酯 316.食品添加剂 N,2,3-三甲基-2-异丙基丁酰胺GB 25593-2010 食品添加剂 N,2,3-三甲基-2-异丙基丁酰胺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17.食用单宁酸LY/T1641-2005 (2010)食用单宁酸 质检总局卫生部联合公告2009年72号318.食品添加剂 d-核糖 食品添加剂 d-核糖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19.食品添加剂 辛酸乙酯 食品添加剂 辛酸乙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0.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乙酯(十六酸乙酯)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乙酯(十六酸乙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1.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茅酯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2.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叶酯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叶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3.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叶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叶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4.食品添加剂 乙酸橙花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橙花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5.食品添加剂 己醛 食品添加剂 己醛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6.食品添加剂 正癸醛(癸醛) 食品添加剂 正癸醛(癸醛)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7.食品添加剂 乙酸丙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丙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8.食品添加剂 乙酸2-甲基丁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2-甲基丁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9.食品添加剂 异丁酸乙酯 食品添加剂 异丁酸乙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0.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3-己烯酯(3-甲基丁酸3-己烯酯)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3-己烯酯(3-甲基丁酸3-己烯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1.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3-己烯酯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3-己烯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2.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酯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3.食品添加剂 γ-己内酯 食品添加剂 γ-己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4.食品添加剂 γ-庚内酯 食品添加剂 γ-庚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5.食品添加剂 γ-癸内酯 食品添加剂 γ-癸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6.食品添加剂 δ-癸内酯 食品添加剂 δ-癸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7.食品添加剂 γ-十二内酯 食品添加剂 γ-十二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8.食品添加剂 δ-十二内酯 食品添加剂 δ-十二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9.食品添加剂 2,6-二甲基-5-庚烯醛 食品添加剂 2,6-二甲基-5-庚烯醛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0.食品添加剂 2-甲基-4-戊烯酸 食品添加剂 2-甲基-4-戊烯酸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1.食品添加剂 芳樟醇 食品添加剂 芳樟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2.食品添加剂 乙酸松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松油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3.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芹醇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芹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4.食品添加剂 d-香芹酮 食品添加剂 d-香芹酮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5.食品添加剂 l-香芹酮 食品添加剂 l-香芹酮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6.食品添加剂 α-紫罗兰酮 食品添加剂 α-紫罗兰酮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7.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GB 10355-2006 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 348.食品用香精 [液体、浆(膏)状、粉末]QB/T 1505-2007 食用香精 349.咸味食品香精[液体、浆(膏体)状、粉末]QB/T 2640-2004 咸味食品香精 350.食品添加剂 4-氯苯氧乙酸钠HG 2302-1992(2009) 食品添加剂 4-氯苯氧乙酸钠 351.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氢GB 22216-2008 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氢 352.食品添加剂 硅藻土GB 14936-1994 硅藻土卫生标准 QB/T 2088-1995(2009) 食品工业用助滤剂 硅藻土  353.食品级凡士林SH/T 0767-2005 食品级凡士林 354.食品添加剂 活性白土GB 25571-2010 食品添加剂 活性白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四钾GB 25562-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四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6.食品添加剂 次氯酸钠GB 25574-2010 食品添加剂 次氯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7.食品添加剂 硅酸钙铝GB 25582-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酸钙铝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8.食品添加剂 硫酸锌GB 25579-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锌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9.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GB 2513-2004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 360.食品添加剂 异构化乳糖液GB 8816-1988 食品添加剂 异构化乳糖液 361.食品添加剂 咖啡因GB 14758-2010 食品添加剂 咖啡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62.食品添加剂 氯化钾GB 25585-2010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63.食品级微晶蜡GB 22160-2008 食品级微晶蜡 364.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 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65.复配食品添加剂GB 26687-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8号备注:如卫生部发布食品添加剂新标准,则以新标准内容为准。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5-2024)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可点击相关话题:47项食品国家标准解读)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2项修订标准和5项制定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范围(包括生产工艺等)、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等内容。标准名称检测方法相关仪器GB 1903.6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含量(以 C20H32O2甘油三酯计),w/% ;检验方法采用GB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匀浆机、气相色谱仪、恒温水浴锅、电子天平、、离心机、旋转蒸发仪。GB 1903.6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维生素K1)含量以总植物甲萘醌和顺式植物甲萘醌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A3方法。电子天平、 液相色谱仪。GB 1903.6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含量以(NH4)6Mo7O244H2O 计],w/%;检测方法采用GB/T657 化学试剂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中5.3方法。电子天平、烘箱。GB 1903.6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含量以5'-单磷酸尿苷(以干基计),w/%;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 A 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紫外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pH计。GB 1903.7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含量以铁(Fe),w/%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 A 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恒温水浴锅GB 1903.7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醇含量以全反式视黄醇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液相色谱仪。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配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标准发布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和使用需求,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 食品添加剂标准与检测技术亟待查缺补漏
    虽然“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但2400多种产品中,有国标或行标的不足500种,“违禁和易滥用”名录中,超过一半尚无检测方法  “公司营业额从过去的每天8000多元,降到了现在的3000元左右。”华北地区最大的干果调料市场新发地的一位食品添加剂的经销商近日告诉记者。  近段时间接连发生“牛肉膏”、“染色馒头”、“瘦肉精”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事件,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整顿风暴由此展开。  在北京,餐饮企业被明令在5月底前公示其所用到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在南京,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出示身份证。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食品及餐饮企业也都在为此紧张地准备着。  食品添加剂,这个此前并不为人所重视的产业,为何陷入“人人喊打”的境地?  缺失的标准和检测技术  权威统计,目前我国被批准使用的24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到500种。  2010年营业额近20亿元、被称为“中国第一火锅”的小肥羊集团,正等待监管机构审批美国百胜餐饮集团对其收购方案的关键时刻,近日被质检部门查出其生产的超精猪肉丸中的复合磷酸盐超标。  复合磷酸盐是国标中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过量食用会引起人体内钙磷比失调,甚至会导致儿童佝偻病。此事一经披露,小肥羊迅速发表声明,辩称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但不到48小时,又将该声明从官网撤下。  “今年5月13日卫生部公布了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其中明确规定复合磷酸盐作为国家标准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预制肉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5克/千克,而小肥羊产品的实测值为6.7克/千克。”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旧国标对复合磷酸盐使用量规定较为模糊,这给企业生产带来隐患,也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  在食品添加剂标准缺失的同时,检测技术也未能跟上。  卫生部4月发布了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其中有25种没有公布检测方法。同时发布的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中,也有12种在“检测方法”一栏中是空白或填写着“无”的字样。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专家张旭东表示,判定检测方法需要一个研制过程,而这个过程很复杂,需要进一步鉴别和研究。一旦发现检测方法,将立即向社会公布。  加大监管难度“没有标准,各地在食品添加剂日常监管过程中会出现执法依据和执法力度不一致等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我国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44.8万家。由于行业准入门槛太低,产生了大量中小企业和作坊式企业,这无疑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难度。  记者了解到,不少企业出于追求利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几乎成为常态。如防腐剂,苯甲酸钠用得最多,因为便宜,每公斤约20元,但比其更安全的山梨酸钾每公斤则要40元。天然防腐剂乳酸链球菌素当然更好,但每公斤要1700元。此外,食品添加剂行业本身也存在企业散而小的状况,只在部分细分领域形成了规模效应。  上述行业资深人士透露,在防腐剂、酸度调节剂、抗氧化剂、膨松剂、增稠剂等领域,食品添加剂行业内企业仍未形成规模,不少产品都执行企业标准,行业的混乱状况由此可见。  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  “现实生活中,容易将‘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弄混,将三聚氰胺等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归咎于食品添加剂滥用,这种认识是不科学的。”质检专家表示,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因此,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更不应让食品添加剂成为非法添加物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的“替罪羊”。  记者注意到,我国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不比国外多。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的数据显示,美国现有食品添加剂2922种,远远超过我国2400种的规模。  业内人士认为,确保食品安全,不是要消灭食品添加剂,而是要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防止滥用、误用,严厉打击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同时,要加快制定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标准,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只有在有据可循、有法可依的监管下,我国食品工业才能健康发展。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附件.doc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2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3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6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7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8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9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0GB 1254-2007工作基准试剂 草酸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1GB 1257-2007工作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12GB 12593-2007工作基准试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3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工业和信息化部14GB 15346-2012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工业和信息化部15GB 19105-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6GB 19107-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7GB 19109-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8GB 21178-2007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19GB 28670-2012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工业和信息化部20GB 21175-2007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基本程序国家标准委21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国家疾控局22GB 15213-2016医用电子加速器 性能和试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3GB 2024-2016针灸针国家药监局24GB 9706.14-1997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5GB 9706.21-200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疗与患者接触且具有电气连接辐射探测器的剂量计的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6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27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28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29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30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1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2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3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4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35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6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7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38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39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0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4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42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3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44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45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4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47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48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49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50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51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52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53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54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55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56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57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58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59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60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61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62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63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6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6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6GB 13458-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7GB 19430-201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8GB 21523-2008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9GB 21903-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0GB 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1GB 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2GB 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3GB 21907-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4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5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6GB 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 《食品添加剂标准》允许大米含3种添加剂遭质疑
    日前,有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简称"新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该专家认为,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应该撤销。  三种物质包括防腐剂  上述专家所指的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功能为增稠剂 双乙酸钠,功能为防腐剂 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为增稠剂、被膜剂。  根据新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  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壳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为0.1g/kg.  尚未发现有企业添加  该专家介绍说,双乙酸钠是防腐剂,在查找有关资料时,没看到国际标准或外国标准里可以用在大米里的情况。  之前有往大米里添加香精或食用油的情况,但都已被禁止或严厉打击。现在大米很干净,"没听说过有大米企业添加双乙酸钠等这三种添加剂的情况。"  长期从事大米研究的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也认为,新标准"无法理解".在他接触的大米生产厂家中,也没有用到这三种添加剂的。周显青说,一是没有使用必要,二是增加了厂家成本。  "你说的是什么?"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的李经理昨日听记者提到这三种添加剂时感到有些奇怪,"我们没用过。"  是不是真如专家所说,没有企业在使用这三种物质?记者前日就此向中国疾控中心发去了采访函,但截止到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允许使用将埋下隐患  "大米是我国主粮,也都是食品原料,其中允许使用添加剂,应十分慎重。"上述粮食系统内专家说:"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这无异埋下了隐患。"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之前,即因无技术必要而撤销了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从保证健康的角度,大米一旦被列入允许添加防腐剂,就可能会有人去"钻研",可能有人想到不去控制水分进行保鲜。"粮食应该回到它的天然属性。对添加剂的使用,应该宁缺勿滥。"周显青表示。  ■ 专家释疑  大米加防腐剂是否多此一举?  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表示,"大米主要是淀粉、蛋白质和少量脂肪,淀粉和蛋白质相对稳定,在安全水分下,微生物变化非常小。大米可以保持其原有品质,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  此外,周显青说,这三种物质在防虫上也没有作用。  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李经理也介绍说,按标准,生产时将大米内的水分控制在14.5%以内,就能保证大米在保质期内不生虫,也保证卫生,"所以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  那么,这三种物质是否应在国家粮食储备上使用?据了解,大米储备粮的保存是以原粮保存,即保存的是稻谷或糙米,因此不受标准影响。  周显青还认为,在实际生产中,大米使用添加剂比较困难,它是颗粒,不像淀粉,很难均匀分布。  ■ 新闻主角  三种添加剂大揭底  解读人:河南工大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  双乙酸钠--本身是防腐剂,比较安全。但根据目前掌握的技术,用干燥的方式就可以让水分降到安全储藏水平,微生物很难滋长,正常情况下大米的保鲜在三个月到半年没有问题。  壳聚糖--本身是增稠剂、被膜剂,大米加工成本高,利润又低,所以实际生产中很少使用。粮企有可能将其用于大米表面的被膜或抛光,给大米表面覆一层膜,就像是水果包上了保鲜膜一样,但是这种物质成本高。目前大米的抛光技术,能使表面非常好,没必要使用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本身是一种淀粉的变性产品,有吸水的作用,成本较高。可能用在大米制品譬如汤圆、米粉等。  ■ 市场探访  看包装标志如读天书  "我们一般就看厂家和分量,后面的标签也看不懂。"日前,在北京市朝阳区双井附近的世纪联华超市里,马阿姨和老伴儿来买米。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消费者,他们都不知道大米还能使用防腐剂。  在散装大米周围,没有看到任何标志。而袋装大米的标志则过于专业,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袋装大米上除了会写明产地外,也会写出执行何种国家标准,比如"执行GB 1354-2009",但没有写大米中添加了什么物质。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才知道,"GB 1354-2009"即2009年开始实施的大米国标,规定"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 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并且这一规定为强制性条款。  ■ 商家举措  日前,海底捞16家门店正式"亮锅底儿",公示10种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成为北京首家公示食品添加剂的餐饮企业。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本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应向卫生监督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于不公示者,将责令整改。同时,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不仅要行政处罚,还要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理。
  • 《硅酸根在线监测仪》《磷酸根在线监测仪》两项团体 标准送审稿审查会顺利召开
    2022年3月14日,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组织专家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硅酸根在线监测仪》《磷酸根在线监测仪》团体标准送审稿审查会,来自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吉林大学、中电投东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九位专家组成评审组。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曾伟担任评审组组长,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程红主持会议。 项目牵头单位-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标准情况进行了汇报,专家组对标准内容逐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硅酸根在线监测仪》《磷酸根在线监测仪》两项团体标准所确立的技术指标合理、功能要求适用、试验方法符合实际。专家组通过了《硅酸根在线监测仪》《磷酸根在线监测仪》送审稿审查,并希望起草工作组尽早完成修改,报批实施。
  • 食品添加剂问题不等于标准问题
    近年来,老百姓对于食品添加剂是“谈虎色变”。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也一再去除其中非必要的添加剂种类,尽管反对人士认为,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有些被禁用的添加剂是有害的。不过,专家指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并不等同于标准问题,标准并不能确保食品安全。  2011年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双乙酸钠(防腐剂)、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和脱乙酸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增稠剂、被膜剂)。根据2011版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焙烤食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壳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为0.1g/kg。  这三种食品添加剂立刻引起了粮食领域专家的注意,有专家表示,大米主要是淀粉、蛋白质和少量脂肪,淀粉和蛋白质相对稳定,在安全水分下,微生物变化非常小。大米可以保持其原有品质,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而且添加的这三种物质在防虫上也没有作用。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原高级工程师谢华民对2011年的这次大米添加剂的风波记忆犹新。他认为,媒体的连续关注,让这三种完全没有必要出现在大米中的食品添加剂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今年的3月15日,国家卫生部公开信息中公布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这三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都进行了调整,大米彻底从添加剂中解放出来。淀粉磷酸酯钠的使用范围去掉了粮食和粮食制品一类,在双乙酸钠和壳聚糖两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中都没有了大米的身影。  而在两年前的3月,一场持续了几年的关于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之争最终有了结果。卫生部等部门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因此卫生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  尽管如此,反对方始终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增白剂是有害于健康的,国际食品发展委员会的食品添加剂也是允许使用的,在60mg/kg这一限量标准下使用,不会引起安全问题。  同时指出,加拿大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150mg/kg,菲律宾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150mg/kg,日本批准的最大添加量为300mg/kg,而美国批准“按生产需要添加”,并未给出最大添加量限值。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专家表示,对于食品添加剂而言,不是必需品,原则上不建议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但是,范志红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其实并非标准问题。  仍以面粉为例,绝大多数消费者每天吃的面制品,比如现做现卖的烙饼、馒头、面条、包子、饺子等无论在超市、早市还是早点摊,都不属于预包装食品,也就是说,这类食品是不需要有食品标签对添加剂作任何说明的。事实上,包括各类餐馆提供的食物在内,理论上,消费者无法保证它们是绝对安全的。在李里特看来,再严苛的法律或是标准、条例,关键还在于监管部门的执行和企业的自律。  不过,范志红提到,食品安全是一项双向教育,买方市场同样需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她认为,老百姓在理性层面选择安全,但在感性层面却选择享受。  “酸奶追求黏稠,面粉追求细白,面包追求筋道……如此一来,那些没有任何添加剂的产品是得不到市场的。”因此,她认为,老百姓如何选择食品,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非法添加或者食品造假的市场。
  • 海鲜食品安全危机?标准、解决方案这里都有
    北京时间24日中午12时,日本向海洋排放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染水正式启动, 2023年度预计排放约3.12万吨,氚总量为5兆贝克勒尔,约为东电年计划排放量上限(22兆贝克勒尔)的两成。对此,群众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对我国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是否会有影响。据了解,核污染具有毒性和生物蓄积性,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长期摄入或造成慢性放射性中毒。8月24日,我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日本核污水排海的后续影响有待研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判定。小编特整理了海鲜水产品检测中涉及到的检测项目、检测仪器及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一、检测项目:1)理化检测:感官检测、水分、pH值、净含量检测、含砂量、干燥失重、盐分检测、浸出物、酸价测定、过氧化值、多磷酸盐、挥发性盐基氮、新鲜度检测2)卫生检测:甲醛、多氯联苯、组胺检测、生物胺检测、挥发酚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明矾、硼酸、重金属、亚硝胺检测3)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寄生虫、商业无菌检测4)农药残留检测:马拉硫磷、毒死蜱、三氯杀螨醇、三唑酮、烯丙菊酯、氯丹、杀扑磷、硫丹、丙草胺、六六六,敌敌畏5)兽药残留检测:青霉素检测、红霉素、土霉素、四环素检测、硝基呋喃类、磺胺类、孔雀石绿6)营养成分检测:能量,蛋白质检测,脂肪,碳水化合物,氨基酸检测,无机盐,维生素检测、DHA检测、EPA7)成分分析:主成分分析,全成分分析,未知物分析,定性定量分析,指标检测,成分含量检测二、海鲜相关检测标准:GB/T 18108-2008 鲜海水鱼GB 5009.206-2016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GB 5009.273-2016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GB 5009.274-2016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西加毒素的测定GB 5009.231-2016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挥发酚残留量的测定GB 2733-2015 食品安全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9682-2013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青霉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GB 29684-2013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红霉素残留量的测定GB 29705-2013 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多残留的测定GB/Z 21702-2008 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GB/T 20361-2006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GB/T 19857-2005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SN/T 4590-2016 出口水产品中焦磷酸盐、三聚磷酸盐、三偏磷酸盐含量的测定SN/T 4526-2016 出口水产品中有机硒和无机硒的测定SN/T 0393-1995 出口水产品中总汞含量检验SN/T 3196-2012 水产品中致病性弧菌检测SN/T 0223-2011 进出口冷冻水产品检验规程SN/T 2564-2010 水产品中致病性弧菌检测SN/T 1974-2007 进出口水产品中亚甲基蓝残留量检测SN/T 1643-2005 进出口水产品中砷的测定SC/T 3012-2002 水产品加工术语SC/T 3015-2002 水产品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SN 0598-1996 出口水产品中多种有机氯农药残留量检验SN/T 0392-1995 出口水产品中硼酸的测定三、海鲜食品检测仪器有:序号海鲜食品检测仪器名称用途1水分测定仪测定海鲜水分含量2酶标仪检测海鲜疫病、兽药残留、抗生素、真菌毒素等3气相色谱仪配置定制,根据测的项目不同,进行配置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现场的有机污染物进行准确定性和定量检测,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水体、土壤和固体废弃物中挥发性和部分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分析5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量物质对不同波长单色辐射的吸收程度,定量分析6电子天平样品称量必备仪器7脂肪测定仪测定脂肪含量的仪器8凯氏定氮仪测定蛋白质含量的仪器9微生物检测仪用于海鲜食品中的活菌总数、大肠杆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链球菌、酵母菌等微生物的快速检测10兽药残留检测仪可定量快速检测阿莫西林、孔雀石绿、瘦肉精、黄曲霉毒素等11食品安全检测仪检测海鲜中是否含有重金属、细菌、病毒等超标的污染物。12马弗炉用于测定水分、灰分、挥发分、灰熔点分析、灰成分分析、元素分析。也可以作为通用灰化炉使用。13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对样品进行前处理,可完全消解样品,便于检测更多海鲜食品检测仪器请点击查看: 仪器优选四、海鲜食品相关解决方案: 1、 海鲜水产呋喃类代谢物残留快速检测解决方案 2、 海鲜组织中的兽药分析——实时直接分析 (DART) 和高效液相色谱 (HPLC) 与 Agilent 6400 系列三重四 极 杆质谱仪 (QQQ-MS) 联用系统 3、 海鲜甲醛检测操作流程 4、 解决方案 |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锶-90的测定 5、 海鲜储存对质地的影响更多海鲜食品检测解决方案请点击查看:水产品检测面对日本核污水排放这一事件,我们不能过于恐慌。我们应该保持理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环境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们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最后,让我们一起关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为我们的健康和未来努力。══════════▼▼▼══════════行业应用栏目简介:(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 ) 【行业应用】是仪器信息网专业行业导购平台,汇聚了行业内国内外主流厂商的优质分析方法及相应的仪器设备。栏目建立了兼顾国家相关规定和用户习惯的专业分类,涉及食品、药品、环境、农/林/牧/渔、石化、汽车、建筑、医疗卫生等二十余个使用仪器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收录行业解决方案6万+篇。
  •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钙的相关规定
    据欧盟网站消息,3月20日欧盟发布(EU)No 244/2013号法规,修订了(EC)No 1333/2008法规附件III中关于磷酸三钙用于婴儿以及儿童食品的规定。  最新规定如下:E341(iii)磷酸三钙作为P2O5的最大残留量150mg/kg,并在钙,磷与钙的限量内:氮磷比见2006/141/EC指令中的规定所有营养物婴儿奶粉以及较大婴儿奶粉见2006/141/EC指令中的规定成品中以P2O5计的最大限量为1000 mg/kg见附件II中E部分13.1.3条规定所有营养物用于婴儿与儿童的加工类谷物食品以及儿童食品见2006/125/EC指令中的规定  新规定将自公布20天后生效。  原文链接: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077:0003:0004:EN:PDF
  • 卫生部办公厅发布《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4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7月1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号标准名称1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2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3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4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5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6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7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8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9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10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11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12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13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14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15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16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  附件: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rar
  • 韩国拟修订33种食品添加剂标准规格
    2010年9月3日,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布第2010-189号预告通知: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拟定修改案。  该拟定法规修订“食品添加剂一般标准”及33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婴幼儿配方及配方辅助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新分类名单。  (2)、修订以下33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亚硒酸钠Sodium selenite 钼酸铵ammonium molybdate 氯化铬chromic chloride 葡萄糖酸锌zinc gluconate 葡萄糖酸铜copper gluconate 腺苷-5'-单磷酸5'-adenylic acid 5-胞苷酸5'-cytidylic acid 5'-胞苷酸二钠disodium 5'-cytidylate disodium 5'-uridylate 硫酸铜cupric sulfate 硫酸锌zinc sulfate 萄糖酸亚铁ferrous gluconate 叶绿醌phylloquinone 葡萄糖酸锰manganese gluconate L-抗坏血酸硬脂酸L-ascorbyl stearate 甜菊甙steviol glycoside 酶改性甜菊糖enzymatically modified stevia 柠檬黄(其铝湖色) tartrazine (其铝湖色) 日落黄FCF (其铝湖色) 蓝光酸性红(其铝湖色) 赤藓红erythrosine 胭脂红 ponceau 4R 艳红(其铝湖色) 固绿。
  • 陕西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陕西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全文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于2023年4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给食品标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联系人:吴晓霞联系电话:18091384746电子邮箱:xiaoxiaw@snnu.edu.cn陕西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标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3月6日附件下载通知原件:陕西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 《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函。pdf附件1:《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快速测定-纸基比色智能手机读卡法》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9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工作,我部收集整理了近期接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确定的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优先原则,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各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了整理和筛查,拟定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0月14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序号项目名称制/修订建议承担单位1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修订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3食品用香料通则制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4干海参修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5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氨酸钙制定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6食品添加剂 姜黄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7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制定江苏省卫生监督所8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制定江苏省卫生监督所9食品添加剂 凹凸棒粘土制定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10食品添加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11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钠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12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13食品添加剂 酶解大豆磷脂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14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15食品添加剂 决明胶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苛性硫酸盐法)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7食品添加剂 溶菌酶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8食品添加剂 棉子糖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9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0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钾 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1食品添加剂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2食品添加剂 红曲黄色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3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4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5食品添加剂 桂醛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6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7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8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9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30食品添加剂 杨梅红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31食品添加剂 甘油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32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33食品添加剂 异丙醇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34食品添加剂 乙醇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35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钙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36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锌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37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制定中国石油北京化工研究院38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39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0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2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3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4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5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6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7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49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50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制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51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丙位辛内酯)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52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丁位己内酯)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53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丁位壬内酯)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54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丁位十四内酯)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55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丁位十一内酯)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56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丁位辛内酯)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57食品添加剂 二氢茉莉酮酸甲酯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58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59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60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制定上海香料研究所
  • 卫生部公布14种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规定,经审核,现公布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doc 一、磷酸酯双淀粉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 0.5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注:用三偏磷酸钠或三氯氧磷为酯化剂 二、醋酸酯淀粉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乙酰基含量/(%) ≤2.5乙酸乙烯酯/ (mg/kg) ≤(仅限用乙酸乙烯酯作为酯化剂)0.1 注:用乙酸酐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8.0%(w/w,占淀粉干基),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7.5%(w/w,占淀粉干基)。 三、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20砷/(mg/kg) (以As计) ≤0.5铅/(mg/kg) ≤1.0辛烯基琥珀酸基团/(%) ≤3.0辛烯基琥珀酸残留量/(%) ≤0.3注:生产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时,辛烯基琥珀酸酐用量不超过3.0%(占淀粉干基,w/w);生产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时,辛烯基琥珀酸酐用量不超过2.0%,硫酸铝用量不超过2.0%(均为占淀粉干基,w/w)。 四、氧化羟丙基淀粉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氯丙醇/(mg/kg) ≤1.0羧基含量/(%) ≤1.1羟丙基含量/(%) ≤7.0注:用次氯酸钠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有效氯不超过5.5%(占淀粉干基,w/w),用过氧化氢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活性氧不超过0.45%(占淀粉干基,w/w);用环氧丙烷作醚化剂,使用量不超过25%(占淀粉干基,w/w)。 五、羧甲基淀粉钠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1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氯化物(以cl计)/(%) ≤0.43硫酸盐(以SO4计)/(%) ≤0.96注:一氯乙酸为醚化剂。 六、淀粉磷酸酯钠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注:用正磷酸、磷酸钠、磷酸钾或三聚磷酸钠酯化。 七、氧化淀粉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羧基含量/(%) ≤1.1注:用次氯酸钠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有效氯不超过5.5%(占淀粉干基,w/w)。 八、酸处理淀粉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注:采用盐酸、正磷酸或硫酸处理。 九、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乙酰基含量/(%) ≤2.5己二酸盐/(%) ≤0.135注:用已二酸酐(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0.12%,w/w)交联,乙酸酐(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8.0%,w/w)酯化。 十、羟丙基淀粉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 mg/kg ) ≤30重金属(以Pb计)/(mg/kg)≤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氯丙醇/(mg/kg) ≤1.0羟丙基含量/(%) ≤7.0注:用环氧丙烷作醚化剂(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25%,w/w)。十一、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注:采用三聚磷酸钠和三偏磷酸钠作酯化剂。 十二、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14;其他淀粉0.04乙酰基含量/(%) ≤2.5乙酸乙烯酯残留量/(mg/kg) ≤(仅限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0.1 注:用乙酸酐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8.0%(w/w,占淀粉干基),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7.5%(w/w,占淀粉干基)。 十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项目指标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品淀粉: 18.0SO2残留量/(mg/kg) ≤30重金属(以Pb计)/(mg/kg) ≤20铅/(mg/kg) ≤1.0砷/(mg/kg) (以As计) ≤0.5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14;其他淀粉0.04羟丙基含量/(%) ≤7.0氯丙醇/(mg/kg) ≤1.0注:采用三氯氧磷(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0.1%,w/w)或三偏磷酸钠酯化交联,环氧丙烷醚化(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10%,w/w)。 十四、聚丙烯酸钠项 目指 标硫酸盐(以SO4计),w/ % ≤0.49重金属(以Pb计)/(mg/kg) ≤20.0砷(以As计)/(mg/kg) ≤2.0残存单体,w/ % ≤1.0低聚合物,w/ % ≤5.0干燥失重,w/ % <6.0烧灼残渣,w/ % ≤76.0pH(0.1%水溶液)8~100.2%水溶液粘度(60rpm.20℃)250~430 cps注:生产工艺,丙烯酸+NaOH→中和催化剂→聚合→精制→干燥→粉碎→成品。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2010年7月21日印发
  • 质检总局检验司:进口食品添加剂标准将放宽
    4月21日,质检总局正式发文,明确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对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依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其它标准作为进口食品检验的适用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陆续接到进口企业反映,由于部分产品尚无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无法进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进口贸易。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积极沟通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单位,争取其同意放宽相关适用标准要求。  除上述进口食品添加剂适用标准放宽外,2016年1月还明确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仍然有效,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按照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深圳口岸是我国进口食品的主要口岸之一。2015年10月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严格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截至2016年4月中旬,共监管深圳口岸进口食品30987批,151.23万吨,货值35.16亿美元,实验室检测83046项次,检出不合格187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及食品添加剂。对检出不合格食品,均严格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一) 防腐剂  防腐剂就是能够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其繁殖作用,减轻食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因微生物而引起腐败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不同。狭义的防腐剂主要指山梨酸、苯甲酸等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广义的防腐剂除包括狭义防腐剂所指的化合物质外,还包括那些通常认为是调味料而具有防腐作用的物质,如食盐、醋等,以及那些通常不直接加入食品,而在食品贮藏过程中应用的消毒剂和防腐剂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的防腐剂是指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繁殖的物质,但在食品中具有同样作用的调味品如食盐、糖、醋、香辛料等不包括在内。食品容器消毒灭菌的消毒剂亦不在此列。常见的几种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目前食品工业中最常见的防腐剂之一,主要用于饮料等液体的防腐。在偏酸性的环境中,具有较广泛的抗菌谱。)  (二) 抗氧化剂  能防止或延缓食品成分氧化变质的食品添加剂称为抗氧化剂。抗氧化剂按溶解性可分为油溶性与水溶性抗氧化剂两类。按来源可分为天然的与人工合成的两类。抗氧化剂能够防止或延缓食品氧化反应的进行,但不能在食品发生氧化后使之复原。因此,抗氧化剂必须在氧化变质之前添加。抗氧化剂的用量一般很少(0.0025%-0.1%),但必须与食品充分混匀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另外,柠檬酸、酒石酸、磷酸及其衍生物均与抗氧化剂有协同作用,起到增效剂的效果。  (三) 酸味剂  酸味剂是以赋予食品酸味为主要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还有调节食品pH的作用。酸味剂分为有机酸和无机酸。食品中天然存在的主要有机酸包括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和乳酸等。目前,实际应用的酸味剂主要是这些有机酸。酸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尽管单独使用酸来抑制防腐所需浓度太大,并且会影响食品感官特性,因而难以实际应用。但是,以足够浓度的酸味剂与其他保藏方法并用,可以有效的延长食品的保存期。上述各种酸味剂虽然都可以参加人体内正常代谢,但受消费者可接受性的限制,食品中加入酸味剂的量不可过大。  (四) 着色剂  着色剂是使食品着色和改善食品色泽的食品添加剂,通常包括合成色素和食用天然色素两大类。食用合成色素主要是指化学方法所制得的有机色素。合成着色剂的着色能力强、色泽鲜艳、不易褪色、稳定性好、易溶解、易调色、成本低,但安全性较差。按化学结构又可分为偶氮类和非偶氮类两类。前者有苋菜红、柠檬黄等,后者有赤藓红和亮蓝等。油溶性偶氮类着色剂不溶于水,进入人体内不易被排出体外,毒性较大,目前基本不在使用。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较容易排出体外,毒性较低,目前世界各地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几乎全是水溶性的色素。  (五) 漂白剂和护色剂  漂白剂是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变色的添加剂,分为氧化漂白剂及还原漂白剂两类。氧化漂白剂是通过其本身强烈的氧化作用使着色物质被氧化破坏,从而达到漂白的目的。还原漂白剂大都属于亚硫酸及其盐类,它们通过其所产生的SO2还原作用可使果蔬褪色。而氧化漂白剂主要指过氧化苯甲酰等面粉漂白剂,其他实际应用很少。漂白剂除可改善食品色泽外,还有抑制及抗氧化等作用,在食品加工中应用甚广,可广泛应用于食品的保藏,如果蔬干制和糖制都要熏硫处理使其获得很好的 保藏性。  护色剂又称发色剂,是能与肉及肉制品中成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这主要是由亚硝酸盐所产生的NO与肉类中的肌红蛋白和血红蛋白结合,生成一种具有鲜艳红色的亚硝酸基肌红蛋白所致。硝酸盐则需在食品加工中被细菌还原生成亚硝酸盐后再起作用。亚硝酸盐是具有一定毒性,尤其可与胺类物质生成强致癌物亚硝胺,因而人们一直试图开发出某种适当的物质取而代之。亚硝酸盐除可护色外,还能抑制梭状芽孢杆菌为代表的腐败菌的繁殖,从而防止其产生毒素,阻止蛋白质的分解,特别是对于食物中的肉毒梭状芽孢杆菌具有抑制作用,抑制或延缓其产毒。此外,亚硝酸盐还具有增强肉制品风味的作用。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即能护色又能抑菌,又能增强肉制品的风味的替代品。为此,各国都在保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量。  (六) 乳化剂  乳化剂就是指添加于食品后可显著降低油水两相界面张力,使互不相溶的油和水形成稳定的乳浊液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乳化剂是表面活性剂的一种,其分子结构的共同特点是分子两端不对称,一端是极性的亲水基,另一端是非极性的疏水剂。乳化剂从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两大类。而按其在两相中所形成的乳化体系的性质又可分为水包油型和油包水型。  食品是含有水、蛋白质、糖、脂肪等成分的多相体系,食品中许多成分是互不相溶的,由于各组分混合不均匀,致使食品多相体系中各组分相互融合,形成稳定、均匀的形态,改善内部结构,简化和控制加工过程,提高食品质量的一类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常常使用食品乳化剂来达到乳化、分散、起酥、稳定、发泡或消泡等目的。此外,有的乳化剂还有改进食品风味、延长货架期等作用。  (七) 增稠剂  增稠剂是指改善食品的物理性质或组织状态,使食品黏滑适口的食品添加剂,也称增黏剂、胶凝剂、乳化稳定剂等。它们在加工食品中的作用是提供稠性、黏度、黏附力、凝胶形成能力、硬度、紧密度、稳定乳化及悬浊体等。由于增稠剂均属亲水性高分子化合物,可水化形成高黏度的均相液,故也称水溶胶、亲水胶体或食用胶。  使用增稠剂后可显著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黏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其悬浮状态的作用。  增稠剂有60余种,品种很多,按来源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增稠剂两类。多数天然增稠剂来自植物,也有来自动物和微生物的。来自植物的增稠剂有树胶、种子胶、海藻胶和其他植物胶,改性淀粉也被列为食品增稠剂。改性淀粉是一大类物质,由淀粉经不同工序处理后制得,如酸处理淀粉、碱处理淀粉和氧化淀粉等,它们在凝胶强度、流动性、颜色、透明度和稳定性等方面均不同。来自动物的有明胶、酪蛋白酸钠等,来自微生物的有黄原胶等。明胶、酪蛋白酸钠、改性面粉除有增稠作用外,还有一定营养价值、安全性高,应用较广。人工合成的增稠剂如羧甲基纤维素和聚丙烯酸钠等应用较广,安全性也较高。  (八) 稳定剂和凝固剂  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结构不变,增强黏性固形物的一类食品添加剂。常见的有各种钙盐,如氯化钙、乳化钙等。它能使可溶性果胶成为宁胶状果胶酸钙,以保持果蔬加工制品的脆度和硬度,防止果蔬软化。用低酯果胶可制造低糖果冻等。在豆腐生产过程中,则用盐卤、硫酸钙等蛋白凝固剂,来达到固化的目的。另外,金属离子螯合剂能与金属离子在 其分子内形成内环,使金属离子成为此环的一部分,从而形成稳定而又能溶解的复合物,消除了金属离子的有害作用,从而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最典型的螯合物是EDTA。  (九) 水分保持剂  水分保持剂用于保持食品的水分,属于品质改良剂,品种较多。我国允许使用的磷酸盐是一类具有多功能的水分保持剂,广泛应用于各种肉、蛋、水产品、乳制品、谷物制品、饮料、果蔬、油脂以及改性淀粉中中具有明显品质的作用。例如,磷酸盐可增加制品的持水性,减少加工时的原汁的流失,从而改善风味,提高出品率,并可延长贮藏期 防止水产品冷藏时蛋白质变性,保持嫩度,减少解冻损失 也可增加方便面的复水性 还可用于生产改性淀粉。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磷酸盐、焦磷酸盐、聚磷酸盐和偏磷酸盐等。  延伸阅读:  《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问题通知》原文: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沟通情况,现将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适用标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现行的国家标准,即相关标准号中带“GB”字样的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仍然有效,可作为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的适用标准。  二、对于暂无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以及《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11﹞241号)要求,有关企业或者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卫计委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按照卫计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质检总局检验司  2016年4月12日
  • 液质联用等2016年度第二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发布
    日前,国家卫计委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其中包含基础标准、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等九大类共91项国家标准,还涉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仪器分析方法。第一批项目计划已于今年7月份发布。  通知详情如下: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国卫办食品函〔2016〕13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们制定了《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标准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情况 要在全国范围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监管部门、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和消费者等各方意见,确保标准科学性、合理性。  二、项目承担单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2016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由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协议书要求,制订工作计划、项目路线图和进度表,定期向秘书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后,要如期向秘书处提交标准文本、起草说明等送审材料。  四、相关省(区、市)卫生计生委要会同农业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认真指导、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项目,确保标准制定、修订的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规定如期向秘书处提交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标准起草工作实行问责制,未能按期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或不按规定使用标准工作经费,以及在标准起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实行问责,按法律法规追责并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序号项目拟订名称制定/修订承担单位基础标准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3散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制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6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修订中国营养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食品产品标准7生乳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奶业协会8巴氏杀菌乳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9灭菌乳修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10炼乳修订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11再制干酪修订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12速冻面米制品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13食用动物血制品制定中国肉类协会、河南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畜牧兽医学会14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15调味面制品制定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1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修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17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制定北京协和医院18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制定四川省营养学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19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制定航空总医院2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指南制定北京协和医院、航空总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21婴儿配方食品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22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修订23幼儿配方食品修订24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修订25老年饮食摄入功能障碍人群配方食品(暂定)制定青岛大学营养与健康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26学生餐营养操作指南制定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27食品添加剂制剂通则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28食品用香精修订上海香料研究所29食品用香料通则修订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30食品添加剂氨水(液氨)修订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31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修订32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修订33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修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34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制定35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36食品添加剂d-木糖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37食品添加剂可溶性大豆多糖制定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38食品添加剂磷脂(牛奶来源)制定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39食品添加剂胭脂虫红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40食品添加剂胭脂树橙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41食品添加剂黑加仑红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42食品添加剂花生衣红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43食品添加剂甲壳素制定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44食品添加剂金樱子棕制定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5食品添加剂联苯醚制定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46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钾盐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47食品添加剂玉米黄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48食品添加剂藻蓝制定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49食品添加剂沙棘黄制定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50食品添加剂磷酸(湿法)制定51食品添加剂海藻酸钙制定华东理工大学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52食品营养强化剂羟钴胺制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3食品营养强化剂氯化高铁血红素制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4食品营养强化剂D-泛酸钙制定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55食品营养强化剂血红素铁制定青岛大学营养与健康研究院56食品营养强化剂胆钙化醇(维生素D3)制定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57食品营养强化剂碘化钠制定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58食品营养强化剂肌醇(环己六醇)制定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59食品营养强化剂氯化钠制定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60食品营养强化剂植物甲萘醌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61食品营养强化剂酒石酸氢胆碱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62食品营养强化剂磷酸氢镁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3食品营养强化剂柠檬酸锌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4食品营养强化剂富马酸亚铁制定安徽医科大学65食品营养强化剂烟酰胺制定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食品相关产品标准66食品接触用油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67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制定北京工商大学68  洗涤剂修订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生产经营规范标准6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控制规范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7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71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制定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72即食鲜切蔬果生产卫生规范制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理化检验方法标准73食品中碘的测定修订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4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制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5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制定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6食品中酪蛋白磷酸肽的测定制定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农业部谷物及制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77食品中4-己基间苯二酚残留量的测定制定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78食品中纳他霉素残留量的测定制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79食品中肉桂醛残留量的测定制定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80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修订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8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迁移量的测定制定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8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4,4-磺酰基二苯酚迁移量的测定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8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4-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制定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8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壬基酚迁移量的测定制定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8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制定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8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N-亚硝胺类化合物迁移量的测定制定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87食品中15种有毒生物碱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制定  河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88食品中4-甲基咪唑、2-甲基咪唑及1-甲基咪唑含量的测定制定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89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创伤弧菌检验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毒理学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90哺乳类动物细胞体外微核试验制定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1扩展一代生殖毒性试验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 DX系列比表面积仪-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比表面积测试
    在动力电池界,三元锂和磷酸铁锂是最常用的两种锂离子电池。三元锂电池因为其正极材料中的镍钴铝或镍钴锰而得名“三元”,而磷酸铁锂电池的正极材料为磷酸铁锂。由于三元锂电池当中的钴元素是一种战略金属,全球的供应价格连年来一路飙升,相较之下,磷酸铁锂电池中没有钴这种价格昂贵的金属,更加便宜。因此,更多的造车企业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来降低生产成本,抢占市场份额。在过去的2021年,磷酸铁锂凭借高性价比优势成为市场选择的宠儿,主流材料生产企业大多实现扭亏为盈,而下游动力方面需求的强劲支撑也使其在年末阶段面对高价的碳酸锂原料依然积极扫货。2022年1月国内磷酸铁锂产量为5.91万吨,同比增长158.9%,环比小幅提升3.3%。2021年1-12月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154.5Gwh,同比增长142.8%,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在7月实现对三元电池产量与装机量的双重超越后,领先优势不断扩大,1-12月累计装机量达到79.8Gwh,占比51.7%,同比增幅达到227.4%,其中宁德时代、比亚迪和国轩高科分列磷酸铁锂电池装机前三甲,CR3集中度超过85%。从生产企业来看,德方纳米凭借稳定的客户渠道和产能优势,全年产量继续领跑;国轩高科在储能和自行车领域开疆拓土,自产铁锂需求稳健,紧随其后;湖南裕能、贝特瑞、湖北万润是市场供应的坚实后盾。考虑到未来全球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需求,预计2025年全球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需求约为98万吨,对应市场规模约为280亿元。伴随着宁德时代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投资项目签署,磷酸铁锂新一轮周期即将来临。大规模的量产也必将刺激比表面积分析仪的市场需求。众所周知,比表面积分析仪在锂离子电池行业有着广泛的应用需求,主要应用于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涂覆用氧化铝等材料的比表面积测试。比表面积过大的石墨粉在粉碎过程中更易于使其晶型结构发生改变,小颗粒石墨粉中菱形晶数量相对较多,而菱方结构的石墨具有较小的储锂容量,使电池的充放电容量有所降低。另外比表面积过大,单位重量总表面积就会很大,需要的包覆材料越多,导致电极材料的堆积密度减小而体积能量密度下降。如果能准确的对各种原材料进行比表面积测试,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研判后续产品的性能。磷酸铁锂作为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其比表面积与电池的性能密切相关。通常情况下,磷酸铁锂的比表面积与碳含量呈线性关系。生产中有比表面积测试仪进行测试。比表面积太小,说明材料的碳包覆量不够,直接体现是电池内阻偏高、循环性能不好。比表面积过大,说明材料的碳包覆量过高,直接的体现是材料的电化学性能极好,但易团聚、极片加工困难,且涂布不均匀等。行业标准《YS/T1027-2015磷酸铁锂》明确规定了磷酸铁锂比表面积测试方法及流程。快速高效、精确规范的测试离不开性能优良的测试仪器,JW-DX系列快速比表面积测试仪,测试方法及数据符合《YS/T 1027-2015磷酸铁锂》的要求。JW-DX比表面积测试仪采用专利号为20140320453.2的吸附法专利测试,完全避免了常温下样品脱附不完全带来的测试误差,非常适合粉体生产厂家的在线快速测定。测试范围:比表面测试范围:0.0001m2/g,重复精度:±1%产品特性:1、测试速度快,5分钟测试一个样品;2、吸附峰的峰形尖锐,灵敏度大幅提高;3、独立4个分析站,实现了多样品的无干扰、无差异测试;4、外置式4站真空脱气机,避免污染测试单元。
  • “标”新立益 | 药物二级标准品CRM上新
    标准物质作为分析测量值溯源与传递的重要载体,在分析、检测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仪器的校准、分析方法的验证和质量控制(QC)过程中,标准物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检测结果的精确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使用准确度更高的仪器和标准物质,有助于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且根据ISO 1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管理,需要使用CRM级别的标准物质,以实现分析测量结果在计量溯源性基础上的可比对性,尤其是测量设备的校准、测量方法/程序的确认、质量控制程序监控检测和校准的有效性。 默克Supelco广泛的标准物质产品线,满足您在药品研究和生产过程中整个分析流程的需要。无论是药物二级标准物质CRM,药物杂质标准物质CRM,元素杂质、残留溶剂等CRM,还是可萃取物及浸出物(E&L)及物理性质标准物质如:pH标准溶液CRM,熔点CRM、色度CRM以及能力验证,默克Supelco都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帮助您实现分析结果的精准性、准确性和一致性,满足法规及监管要求,并且内容丰富的分析证书(COA)符合相关实验室法规要求。 今年默克又已新增200+种药物二级标准品CRM。选择CRM,选择默克Supelco。 药物二级标准物质CRM• CRM质量级别• 可溯源至美国药典(USP)以及欧洲药典(EP)和英国药典(BP)• 分析证书内容全面,符合ISO Guide 31要求 内容全面的分析证书溯源性分析方法及谱图杂质分析方法及相关图谱,包括有关物质、残留溶剂、KF水份等结构鉴定及图谱,如红外、质谱图等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价和不确定度说明 药物二级标准品CRM 分析证书节选如下:点击此处或随时联系我们,了解标准物质的不同质量级别。https://www.sigmaaldrich.cn/CN/zh/technical-documents/technical-article/analytical-chemistry/calibration-qualification-and-validation/analytical-standards-selection-guide?utm_campaign=seo - china&utm_source=instrument&utm_medium=news 关于默克Supelco标准物质自2015 年,默克收购西格玛奥德里奇(Sigma-Aldrich) 后,原Sigma-Aldrich、Merck、Cerilliant 等标准品,均已并入默克Supelco分析品牌旗下。标准物质种类超过20,000 种,涵盖分析标准品、标准物质、CRM 等不同级别的标准物质。随着产业升级、法规更新、研究领域拓宽,我们每年新增标准物质超1,000种,应用于制药、食品、环境、诊断、公安法检等领域。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新品上新】SVHC清单物质更新至223项,坛墨打造全球屈指可数标准品!
    2022年4月随着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reach法规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也越来越多。近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svhc候选清单正式更新为223项。新增4项物质信息如下:序号物质名称ec号cas号示例用途12,2' -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204-327-1119-47-1橡胶润滑剂胶粘別油墨燃料2乙烯基-三(2-甲氧基乙氧基)硅烷213-934-01067-53-4橡胶塑料密封別3(±)-1,7,7-三甲基-3-[(4-甲基苯基)亚甲基]双环[2.2.1]庚-2-酮,包括任何单独的异构体和/或其组合(4-mbc)--化妆品4(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401-850-92558s1-94-8润滑剂润滑酯紧跟国际法规,新品一睹为快坛墨紧跟国际法规,第一时间研发生产出配套标准品,为出口检测保驾护航!特别是最新添加进入svhc候选清单中的标准品/(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外消旋体),因其对研发工艺要求极高,该产品的生产商在全球屈指可数,坛墨作为中国标准品的领军企业,率先推出其标准品纯品、标准品溶液,帮助检测单位解决因产品稀缺带来的采购受阻这一难题。点击图片即可选购标准品/(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外消旋体)此次新增的4项svhc物质涉及领域较广,化妆品、橡胶、润滑剂、油墨及胶黏剂等工业用品、塑料均有应用。四种物质中的一种用于化妆品,并已被添加到候选清单中,它具有干扰人体激素的特性。其中两种用于橡胶、润滑剂和密封剂中,会对生育能力产生负面影响而被包括在内。第四种用于润滑剂和润滑脂中,因为它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对环境也会产生危害。坛墨在此提醒广大中国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标准物质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北方地区王宏姝:13671388957南方地区汪丽红:13501101929扫一扫,获取更多标物信息——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cnas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实验室(注册号:cnas rm0024),并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江苏常州公司总部地址:中国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2号楼7-8层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五号宏达利德工业园区2号楼4层客服电话:4008-099-669自动传真:010-64338939 010-64339205网 址:www.gbw-china.com邮 箱:gbw@gbw-china.com
  • 上海市净水技术学会《水中微生物含量的测定 三磷酸腺苷(ATP)生物发光法》 团体标准项目立项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净水技术学会标准管理办法》,我学会对《水中微生物含量的测定 三磷酸腺苷(ATP)生物发光法》项目开展了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拟同意该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并于2023年3月30日至4月7日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公示已毕,未受理疑义反馈,故《水中微生物含量的测定 三磷酸腺苷(ATP)生物发光法》正式立项,请项目编制组根据立项审查相关意见启动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联系人:阮辰旼手机:13585990831邮箱:rcm@jsjs.net.cn上海市净水技术学会2023年4月10日
  • EZ7300 ATP(三磷酸腺苷)在线分析仪在发电厂对优化杀菌剂加药方案的应用
    EZ7300 ATP(三磷酸腺苷)在线分析仪在发电厂对优化杀菌剂加药方案的应用哈希公司哈希EZ7300 ATP(三磷酸腺苷)在线分析仪是一个全自动化的微生物检测系统,符合国际认可的ASTM D4012-81标准方法。传统的用于评估饮用水和工业用水中的细菌安全的方法由于采样频率、菌种筛选和操作不当、污染等限制,通常需要较长的反应时间。等到分析结果出来了,水已经被使用了。哈希为现有的检测方法提供了一个替代方案。哈希EZ7300 ATP(三磷酸腺苷)在线分析仪使用生物荧光法来测量ATP的含量,从而获得快速且准确的结果。该在线分析仪可以自动进行采样、分析和数据处理,可在0-250 ng/mL ATP (或者 0-500 pM ATP)的范围内快速对水中微生物负荷进行反馈。影响电厂冷却塔杀菌剂投加方案的主要因素有两个。首先,是排放许可证的要求,会对投加药剂的速度或时间有要求,第二,需要根据水中的微生物负荷来制定投加药剂的方案,且该方案会根据水的来源和是否需要循环利用而不同。印第安纳州一个发电厂的操作员需要实时信息来优化杀菌剂加药方案。操作员需要这些数据来确定否间歇加药或连续加药(氯胺浓度较低)哪种加药方式更有效且更具成本效益。减少冷却水回路和冷却塔中的总微生物负荷,减少生物膜的形成以及大型冷却塔军团杆菌爆发的相关风险也是必要的。发电厂对哈希EZ7300 ATP(三磷酸腺苷)在线分析仪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验,清楚地证明了连续监测的优势,间歇使用杀菌剂的数据显示与不使用杀菌剂相比,间歇使用杀菌剂对ATP水平和微生物负荷有显著影响。在试验之后,工厂订购了一台仪表并对两路水流进行连续监测,从而优化杀菌剂的剂量并降低潜在风险。其姊妹电厂也订购了一台EZ7300用于监测供水系统的微生物负荷。END
  •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含多项检测标准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7号公告》发布了7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次公布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本标准规范了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术语、定义、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GB 29924-2013,对于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者、消费者和管理者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法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是食品用香料通用的质量规格与安全要求标准。制定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也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关于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共对 1600多种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作出了规定,基本解决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问题。  第7号公告同时公布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8项检验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mdash 2013)等6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关于发布《食品微生物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7-2013)等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二丁基羧基甲苯(BHT)》(GB 1900-2010)第1号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4789.7-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代替GB/T 4789.7-2008)  GB 4789.26-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代替GB/T 4789.26-2003)  GB 4789.28-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代替GB/T 4789.28-2003)  GB 4789.31-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代替GB/T 4789.31-2003)  GB 4789.39-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粪大肠菌群计数(代替GB/T 4789.39-2008)  GB 5009.205-2013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代替GB/T 5009.205-2007)  GB 5413.20-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代替GB 5413.20-1997)  GB 5413.31-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代替GB 5413.31-1997)  GB 6783-2013 食品添加剂 明胶(代替GB 6783-1994)  GB 29924-2013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  GB 29925-2013 食品添加剂 醋酸酯淀粉  GB 29926-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27-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淀粉  GB 29928-2013 食品添加剂 酸处理淀粉  GB 29929-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0-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 29931-2013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GB 29933-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羟丙基淀粉  GB 29934-2013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GB 29935-20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6-2013 食品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  GB 29937-2013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  GB 29938-2013 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29939-2013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  GB 29940-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  GB 29941-2013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  GB 29942-2013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lpha -生育酚)  GB 29943-2013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  GB 29944-2013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alpha -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  GB 29945-2013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  GB 29946-2013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  GB 29947-2013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  GB 29948-2013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  GB 29949-2013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 29950-2013 食品添加剂 甘油  GB 29951-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29952-2013 食品添加剂 &gamma -辛内酯  GB 2995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辛内酯  GB 29954-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壬内酯  GB 29955-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一内酯  GB 29956-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突厥酮  GB 29957-2013 食品添加剂 二氢-&beta -紫罗兰酮  GB 29958-2013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  GB 29959-2013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  GB 29960-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  GB 29961-2013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  GB 29962-2013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  GB 29963-2013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  GB 29964-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  GB 2996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  GB 29966-2013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  GB 29967-201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  GB 29968-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  GB 29969-2013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  GB 29970-2013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  GB 29971-2013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  GB 29972-2013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  GB 29973-2013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  GB 29974-2013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  GB 29975-2013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  GB 29976-2013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  GB 29977-2013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  GB 29978-2013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  GB 29979-2013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  GB 29980-2013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  GB 29981-2013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  GB 29982-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己内酯  GB 29983-2013 食品添加剂 &delta -十四内酯  GB 29984-2013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  GB 29985-2013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  GB 29986-2013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  GB 29987-2013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  GB 29988-2013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  GB 29989-2013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GB 1900-2010 第1号修改单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羧基甲苯(BHT)第1号修改单  特此公告。  附件: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BHT第1号修改单.zip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1月29日
  • 关于《GB 4789.28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等3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本次发布的34项标准中,包含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理化检验方法、生产经营规范和食品相关产品四个大类。具体信息如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规范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和E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噁英及其类似物毒性当量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钼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多元素的测定和多元素迁移量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9种抗氧化剂迁移量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性物质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异噻唑啉酮类化合物迁移量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方法验证通则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酪蛋白磷酸肽的测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下面,与大家一起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进行梳理分析:本标准于2018年立项(项目编号spaq-2018-061),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厦门海关技术中心中心。2018年12月正式启动,2019年2月28日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启动会,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10月19日在广泛调查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起草了本标准,并邀请10家以上专业技术机构进行方法标准实验室间验证工作,2020年11月30日形成草案,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进行行业内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重大分歧意见,2021年2月22日形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草稿。2021年6月24日经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专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具体修订情况如下:1.检验方法的整合: 现行国家标准 GB 4789.28-2013 存在两套验证的方法,一套方法针对生产商及实验室自制的培养基和试剂(附录 D),一套方法针对实验室使用商品化培养基和试剂(附录 E)。经研讨,确定该标准应作为实验室验收培养基的质控标准,明确了标准的使用对象。附录E 的划线半定量方法,操作上有很大的人为因素影响评价结果,同时由于附录D 包含的培养基评价方法更为全面,经研讨,删除了附录E,保留附录D 评价方法。即该标准为实验室使用商品化培养基和试剂评价标准,检验方法参照附录D。 2.新增了参比培养基的质控要求GB 4789.28-2013 规定用参比培养基为标尺对待测培养基的质量进行评价,但在标准未见参比培养基的质控方法和评价标准。经过咨询行业和专家意见,目前检验机构和生产企业随机选用培养基作为参比培养基进行培养基验证,没有质控标准可供执行。工作组在本次标准修订中,通过征求专家意见,结合培养 基的检验范围增加了参比培养基的质控菌株和评价方法。 3.增加了国内菌株:GB 4789.28-2013 中包含 21 株国外菌株,菌株购买时间长花费多,且随着生物制品的限制,国外菌株购买难度加剧。本次修订针对以上问题,选择国内CMCC和CICC菌种库 169 株菌和国外 21 株菌株进行 比对验证,经过13家验证机构验证筛选出21株国内菌株替代国外菌株。本次修订为确保实验室菌种替换 过渡,同时保留了ATCC菌种,原有菌种可以继续使用,但当两种菌种检测出现两种不同结果时,以国内2 菌株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4.新增28套培养基评价方法针对 GB4789.28-2013 版未涵盖所有GB4789系列标准检验用培养基的情况,新增了28套培养基的评价方法。
  • 上海市净水技术学会立项《水中微生物含量的测定 三磷酸腺苷(ATP)生物发光法》 团体标准项目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净水技术学会标准管理办法》,我学会对《水中微生物含量的测定 三磷酸腺苷(ATP)生物发光法》项目开展了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拟同意该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7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我学会秘书处。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凡匿名提议、超出期限提议的不予受理。联系人:阮辰旼手机:13585990831邮箱:rcm@jsjs.net.cn上海市净水技术学会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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