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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桃酸乌洛托品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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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桃酸乌洛托品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西班牙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扁桃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扁桃仁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扁桃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二、允许进口产品西班牙输华扁桃仁是指由西班牙境内种植的扁桃的果实Prunus dulcis (Mill.)D.A.Webb为原料,在西班牙境内经去壳、干燥、挑选等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供人类食用带皮或去皮的坚果。三、生产企业要求西班牙扁桃仁生产企业有责任确保其输华扁桃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输华扁桃仁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应由西班牙农业、渔业和食品部推荐,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四、植物检疫要求西班牙输华扁桃仁不得带有下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 Everts、拟肾斑皮蠹Trogoderma versicolor (Creutzer)、花斑皮蠹Trogoderma variabile Ballion、肾斑皮蠹Trogoderma inclusum LeConte、石榴螟Ectomyelois ceratoniae (zeller)。五、生产要求(一)西班牙输华扁桃仁应使用烘箱或烘干机等干燥机械进行高温脱水。(二)西班牙输华扁桃仁从包装、贮存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中国和西班牙的相关安全卫生要求,防止受到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六、食品安全要求西班牙输华扁桃仁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七、包装要求西班牙输华扁桃仁应使用干净、卫生、透气、新的、符合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要求的材料包装,并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撒漏。每一包装应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扁桃仁的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其在华注册号、出口商名称和地址等中文或英文可追溯信息。上述信息可以以标签形式粘贴在包装上。八、运输工具检疫要求西班牙输华扁桃仁装运前,运输工具应经检查符合卫生防疫要求,不得混入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限定性检疫物,如杂草籽、活体昆虫、植物残体、土壤以及其他外来杂质。九、植物检疫证书要求西班牙官方应对每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扁桃仁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在证书附加声明中应注明扁桃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在华注册号及“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的扁桃仁符合中西双方于2023年3月31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西班牙扁桃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该批货物不带有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 Everts、拟肾斑皮蠹Trogoderma versicolor (Creutzer)、花斑皮蠹Trogoderma variabile Ballion、肾斑皮蠹Trogoderma inclusum LeConte、石榴螟Ectomyelois ceratoniae(zeller)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十、其他西班牙输华扁桃仁应来自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的企业。获得注册的西班牙输华扁桃仁企业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23年4月20日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西班牙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西班牙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 82项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于12月开始实施 !
    12月起有82项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开始实施。其中包括19项国家标准,59项行业标准和4项地方标准。  在19项国家标准中,《GB31641-2016航空食品卫生规范》、《GB18524-2016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等18项相关食品卫生规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12月23日开始实施。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33807-2017玉米中转基因成分的测定基因芯片法》于12月1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GB31641-2016航空食品卫生规范》是我国首个国家级航空食品安全标准。该标准的实施不仅填补了航空食品监管标准的空白,也使航空食品行业的生产有法可依,同时明确了航空公司应承担航空食品的安全职责,这对保证出入境旅客的健康安全,特别是对航空产业的长远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月起实施的59项行业标准包括2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和33项粮食标准。据悉,这2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33项粮食标准于12月20日开始实施。  另外,4项地方标准均于12月1日开始实施。12月开始实施的食品及食品相关标准序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实施日期代替标准1GB316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航空食品卫生规范2017/12/232GB225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原粮储运卫生规范2017/12/23GB/T22508-20083GB217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T21710-20084GB209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T20941-2007,GB/T23871-20095GB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2017/12/23GB/T20799-2014,GB/T21735-2008,SB/T10395-20056GB185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2017/12/23GB/T18524-20017GB1740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17404-19988GB1740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17403-19989GB131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2017/12/23GB13122-199110GB126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12696-1990,GB12697-1990,GB12698-199011GB126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12695-200312GB126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2017/12/23GB12694-1990,GB/T20094-2006,GB/T22289-200813GB895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卫生规范2017/12/23GB8957-198814GB895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8956-200315GB895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8955-198816GB895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啤酒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8952-198817GB895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8951-198818GB895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2017/12/23GB8950-198819GB/T33807-2017玉米中转基因成分的测定基因芯片法2017/12/120SN/T0192-2017出口水果中溴螨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2017/12/1SN0192-199321SN/T0868-2017出口甜叶菊中总糖甙含量的测定2017/12/1SN/T0868-200022SN/T0869-2017出口饮料中抗坏血酸的测定2017/12/1SN/T0869-200023SN/T3147-2017出口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方法2017/12/1SN/T3147-201224SN/T4546-2017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方法一2017/12/1SN/T1895-200725SN/T4547-2017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菌方法一2017/12/1SN/T1896-200726SN/T4675.30-2017出口葡萄酒中拜氏接合酵母检验SYBRGreenⅠ荧光PCR法2017/12/127SN/T4744-2017进出口食用动物性激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12/128SN/T4747.1-2017进出口食用动物大环内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放射受体分析法2017/12/129SN/T4747.2-2017进出口食用动物大环内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微生物抑制法2017/12/130SN/T4747.3-2017进出口食用动物大环内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12/131SN/T4756-2017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技术规范2017/12/132SN/T4759-2017进口食品级润滑油(脂)中锑、砷、镉、铅、汞、硒元素的测定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2017/12/133SN/T4765-2017食品接触材料高分子材料中六氯-1,3-丁二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2017/12/134SN/T4777-2017出口茶叶中蒽醌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12/135SN/T4778-2017出口花粉中链霉素和双氢链霉素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7/12/136SN/T4779.1-2017出口瓶装水中氟的测定流动注射离子选择电极法2017/12/137SN/T4779.2-2017出口瓶装水中氯的测定流动注射离子选择电极法2017/12/138SN/T4779.3-2017出口瓶装水中总硬度的测定流动注射可见分光光度法2017/12/139SN/T4780-2017出口食品腐败酵母菌实时荧光PCR检测方法2017/12/140SN/T4781-2017出口食品和饲料中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氏菌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2017/12/141SN/T4782-2017出口食品及调味品中罂粟成分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2017/12/142SN/T4783-2017出口食品中低聚三果糖、低聚四果糖、低聚五果糖的测定高效液相法2017/12/143SN/T4784-2017出口食品中诺如病毒和甲肝病毒检测方法实时RT-PCR方法2017/12/144SN/T4785-2017出口植物油中角鲨烯的测定2017/12/145SN/T4786-2017出口酱油中胱氨酸的测定2017/12/146LS/T6402-2017粮油检验设备和方法标准适用性验证及结果评价一般原则2017/12/2047LS/T6130-2017粮油检验粮食中伏马毒素B1、B2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12/2048LS/T6129-2017粮油检验粮食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12/2049LS/T6128-2017粮油检验粮食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12/2050LS/T6127-2017粮油检验粮食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12/2051LS/T6126-2017粮油检验粮食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12/2052LS/T6125-2017粮油检验稻米中镉的快速检测固体进样原子荧光法2017/12/2053LS/T6124-2017粮油检验小麦粉多酚氧化酶活力的测定分光光度法2017/12/2054LS/T6123-2017粮油检验小麦粉饺子皮加工品质评价2017/12/2055LS/T6122-2017粮油检验粮油及制品中黄曲霉毒素含量测定柱后光化学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2017/12/2056LS/T3546-2017粮油机械物理检验用工作台2017/12/2057LS/T3545-2017粮油机械检验用分样器2017/12/2058LS/T3544-2017粮油机械检验用粉筛2017/12/2059LS/T3313-2017花椒籽饼(粕)2017/12/2060LS/T3312-2017长柄扁桃饼(粕)2017/12/2061LS/T3311-2017花生酱2017/12/2062LS/T3310-2017牡丹籽饼(粕)2017/12/2063LS/T3309-2017玉米胚芽粕2017/12/2064LS/T3308-2017盐肤木果饼(粕)2017/12/2065LS/T3307-2017盐地碱蓬籽饼(粕)2017/12/2066LS/T3306-2017杜仲籽饼(粕)2017/12/2067LS/T3257-2017生姜油2017/12/2068LS/T3256-2017大蒜油2017/12/2069LS/T3255-2017长柄扁桃油2017/12/2070LS/T3254-2017紫苏籽油2017/12/2071LS/T3253-2017汉麻籽油2017/12/2072LS/T3252-2017番茄籽油2017/12/2073LS/T3251-2017小麦胚油2017/12/2074LS/T3250-2017南瓜籽油2017/12/2075LS/T3220-2017芝麻酱2017/12/2076LS/T3219-2017大豆磷脂2017/12/2077LS/T3115-2017红花籽2017/12/2078LS/T3114-2017长柄扁桃籽、仁2017/12/2079DBS35/001-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2017/12/180DBS35/002-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酿造用红曲2017/12/181DBS35/003-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红曲黄酒2017/12/182DBS43/002-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挤压糕点2017/12/1DBS43/002-2012
  • 国家卫计委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
    10月3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3年 第4号),详情如下: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裸藻、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丹凤牡丹花、狭基线纹香茶菜、长柄扁桃油、光皮梾木果油、青钱柳叶、低聚甘露糖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0月30日
  • “毒腐竹”中乌洛托品的检测方法
    近日,全国多个地方均出现使用化工原料制作“毒腐竹”的案例。吊白块、硼砂、乌洛托品均属于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不法分子使用这些化工原料使腐竹增重、漂白、防腐、增强韧性,以牟取非法利益。乌洛托品化学名称为六亚甲基四胺,属于工业原料,可以起到增白保鲜,增加口感,防腐效果。误食可导致人体过敏,致癌,致畸等危害。2010年被我国列为第四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添加剂名单》,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生产。基于行标《SN/T 2226-2008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乌洛托品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中乌洛托品的液质分析方法,沃特世用户已经针对豆制品中的乌洛托品开发出专门的前处理方法。本方法使用具有反相及离子交换双重功能的MCX小柱,可以最大程度保留目标物,同时去除掉提取液中的植物蛋白干扰物,得到最洁净的样本。采用HILIC模式的色谱柱,可以提高化合物在酸性流动相中的保留及灵敏度。试验方法(适用于腐竹,豆皮等豆制品及米粉):提取:准确称取1.0 g样品,置于50 mL具塞比色管中,加入5mL 80℃的热水,摇匀后静置10 min;用1.5%三氯乙酸水溶液定容到25 mL,匀浆后超声提取5 min;提取液转移到50 mL离心管,10000 r/min 离心10 min(温度低于15 ℃),取上清液5 mL待净化。净化:Oasis MCX小柱(3CC/60mg,Part No.186000253)活化,平衡:3 mL甲醇,3 mL水;上样:5 mL提取液;清洗:3 mL水,3 mL甲醇;洗脱:3 mL 5% 氨化甲醇;氮气下挥干,用1 mL 0.1%乙酸/乙腈(2+8)溶解残渣后过0.22 μm滤膜上机。LC/MS/MS分析方法(SN/T 2226-2008)色谱柱:UPLC柱:ACQUITY BEH HILIC 2.1*50 mm 1.7 μm (Part No.186003460)*流动相:0.1%乙酸/乙腈(2/8)流 速:0.25 mL/min进样量:5 μL柱 温:30 ℃质 谱:正离子,多反应监测模式 母离子141.1 子离子112.2/98.2*HPLC方法可使用XBridge HILIC 2.1*100 mm 3.5 μm (Part No.186004433)HPLC柱,其它实验条件做相应调整。
  • 食品中糖类物质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探讨
    一、背景介绍  糖类物质是多羟基醛和多羟基酮及其缩合物,或水解后能产生多羟基醛和/或多羟基酮的一类有机化合物。根据分子的聚合度,糖类物质一般分为单糖(如葡萄糖、果糖)、低聚糖(含2~10个单糖结构的缩合物,常见的是双糖,如蔗糖、乳糖和麦芽糖等)和多糖(含10个以上单糖结构的缩合物,如淀粉、纤维素、果胶等) 根据其还原性可分为还原糖(如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麦芽糖)和非还原糖(蔗糖、淀粉) 根据其结构可分为醛糖(如核糖、葡萄糖、半乳糖、乳糖、甘露糖、麦芽糖)和酮糖(如果糖、木酮糖、核酮糖、辛酮糖)。糖的还原性主要基于分子中含有还原性的醛基,所以醛糖是还原糖。有些酮糖在碱性溶液中可发生差向异构化反应转化为醛糖,也具有还原性,属还原糖,比如果糖。单糖分子缩合为双糖或多糖后,若失去了还原性的醛基,就不具备还原性,称为非还原糖,如蔗糖(双糖)和淀粉(多糖)。蔗糖水解后生成1:1的葡萄糖和果糖,产物不是单一分子,称为转化糖。淀粉完全水解后产物为单分子葡萄糖。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主要指糖类化合物)、钠是食品的4种核心营养素,所以食品中糖类物质的含量是食品检验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检验标准的探讨  现行的国家标准中糖类物质的检验方法一般涉及3个标准: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T 5009.9-2008《食品中淀粉的测定》。其中,蔗糖和淀粉含量的测定是基于测定二者水解后产生的还原糖,所以这3个标准实际上是有着密切联系,并且以还原糖容量法测定为基础的方法体系。  (一)样品的前处理  食品样品的组成相当复杂,对食品中某成分测定的策略是基于分离复杂背景和除去测试干扰物质后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检测。食品中最普通的糖类物质包括葡萄糖、果糖、蔗糖和淀粉。葡萄糖和果糖是还原糖,易溶于水。食品样品用水充分浸提后,葡萄糖和果糖进入提取液,提取液中当然含有其他能溶于水的胶体物质,如蛋白质、多糖及色素等。这些胶体物质会干扰后续碱性铜盐法还原糖的测定或影响终点判定,所以必须加以分离。标准中是使用澄清剂共沉淀法除去胶体物质,过滤后的澄清液用于还原糖的测定。常用的食品澄清剂有多种,包括醋酸锌和亚铁氰化钾配合溶液、硫酸铜、中性醋酸铅、碱性醋酸铅、氢氧化铝、活性碳等。  (二)还原糖测定和结果计算  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直接滴定法的原理如下: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与乙液等量混合后,Cu2+与OH-生成天蓝色的Cu(OH)2沉淀物,该沉淀物与酒石酸钾钠反应,生成可溶性的酒石酸钾钠铜深蓝色络合物,该络合物遇还原糖反应后,产生红色Cu2O沉淀。为了便于终点的观察,直接滴定法在蓝—爱农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碱性酒石酸铜乙液中的亚铁氰化钾与Cu2O沉淀反应生成可溶性的淡黄色络合物。最终反应的终点由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亚甲蓝作为指示剂显示,亚甲蓝的氧化能力比Cu2+弱,故还原糖先与Cu2+反应。当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Cu2+全部被逐渐滴入的还原糖耗尽后,稍过量的还原糖立即把亚甲蓝还原,溶液颜色由蓝色变为无色,即为滴定终点。  直接滴定法首先由还原糖标准溶液(1.0mg/ml,即0.1%)标定来自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已知量的Cu2+,建立该已知量的Cu2+与还原糖的定量关系。试样测定时亦取等量的Cu2+溶液与试样中的还原糖反应。反应终点时,试样中的还原糖总量与标定步骤中加入的标准样液中的还原糖总量相同(A = CV,C为葡萄糖标准溶液的浓度,mg/ml V为标定时消耗葡萄糖标准溶液的总体积,ml)。由此,可以建立结果计算公式(1):  X=  其中,X:试样中还原糖的含量(以某种还原糖计,如常用的葡萄糖,g/100g) A:终点时加入的还原糖总量,mg m: 试样质量,g V: 试样消耗的体积,ml 1000:毫克换算成克的系数。  (三)计算公式的正确表达  1.还原糖计算公式。公式(1)中的250 ml是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样品处理过程中样液的最终定容体积。显然,该计算公式的建立与滴定方法的原理和操作过程密不可分。对于含大量淀粉的食品,根据样品的处理过程,公式(1)的适用性存在疑问。为了清楚地解释问题的根源所在,现将“含大量淀粉的食品”试样处理过程依标准摘录如下:“称取10g~20g粉碎后或混匀后的试样,精确至0.001g,置250ml容量瓶中,加水200ml,在45℃水浴中加热1小时,并时时振摇。冷后加水至刻度,混匀,静置,沉淀。吸取200ml上清液置另一250ml容量瓶中,慢慢加入5ml乙酸锌溶液及5ml亚铁氰化钾溶液,加水至刻度,混匀。静置30分钟,用干燥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取续滤液备用。”问题出在样液的分取过程:“吸取200ml上清液置另一250ml容量瓶中,”照此,最后定容的250ml样液中仅含有原样品总量的4/5 ,即200ml/250ml,这一点在计算公式(1)中未有显示,由此会造成计算结果比实际结果低20%。综上所述,对于“含大量淀粉的食品”试样,公式(1)中试样质量应该乘以样品分取因子(等于 4/5),以保证计算公式(1)与实际操作过程相符和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2.蔗糖标准中的计算公式。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的第二法酸水解法还原糖计算公式的错误更加严重。其错误在于样品的水解过程中溶液的分取体积未在计算公式中体现。按照标准的操作过程,正确的计算公式(2)应为:  X = (2)比较上述公式(2)与现行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的第二法酸水解法中还原糖的计算公式可知,现行国标的计算结果比正确结果小了整整一倍。如果国标的使用者未注意到该错误,报出的检验结果将会出现很大错误的。  (四)还原糖滴定法的注意事项  1.该法原理是基于还原糖标液与试样溶液滴定等量的碱性酒石酸铜甲乙混合液,因此,每次测定时,碱性酒石酸铜甲液(含Cu2+)的移取量(5.0ml)一定要精确,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平行性。  2.滴定应按标准操作在沸腾条件下进行。其一,高温可以加快还原糖与Cu2+的反应速度,确保滴定反应正常进行 其二,保持反应液沸腾可防止空气进入,避免还原态的次甲基蓝和氧化亚铜被氧化而影响终点判定和增加还原糖消耗量。达终点后还原态的次甲基蓝(无色)遇空气中氧时又会被氧化为氧化态(蓝色)。同样,氧化亚铜也易被空气氧化回到二价态。因此,滴定时也不应过分摇动锥形瓶,更不能把锥形瓶从热源上取下来滴定,以防空气进入反应液中。  食品中糖类物资国标还原糖滴定法,其优点是快速、方便、准确,对仪器设备的依赖程度较低,所以它是实验室普遍采用的方法。现行的GB/T 5009.7-2008《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和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在标准转换过程中出现了计算公式的严重错误,中初级检验人员很难发现和自行纠正。因此,笔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组织对现行食品中糖类物质(还原糖、蔗糖)国家检验标准的两个方法的修订工作,完善检测方法和标准,确保检测的准确度。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5月6日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名称制定/修订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1项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制定食品添加剂2项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修订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50-2021)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 1项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修订食品产品1项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修订
  • 2024年5月份有338项标准将实施——农林牧渔及食品标准独领风骚
    2024年5月份有338项标准将实施 ——农林牧渔及食品标准独领风骚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4年5月份将有338项与科学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5月份新实施标准一览通过上述图表我们发现,5月份主要是以农林牧渔及食品相关的为主,占比达到了69%(234条)。在这些新实施标准中有水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及农药、食品饲料及乳制品等质量及检测方法标准,标准中使用了大量的生命科学类仪器检测。另外还有16%(55条)医药和7%(24条)环境监测标准也将实施。在5月份新实施标准中,涉及大量的科学仪器检测,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气相色谱仪 、液相色谱 、荧光定量PCR 、红外光谱 、分光光度 、荧光免疫层析 、生物芯片试剂盒 、免疫分析 、拉曼光谱 、X 射线荧光光谱 、原子吸收光谱 等仪器设备。具体2024年5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1个)TB/T 1869.7-2023铁路信号变压器 第7部分:BE系列扼流变压器农林牧渔食品标准(234个)SC/T 9447-2023 水产养殖环境(水体、底泥)中丁香 酚 的测定 气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SC/T 9446-2023 海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SC/T 9112-2023 海洋牧场监测技术规范 SC/T 7002.7-2023 渔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第 7 部分:交变盐雾( Kb ) SC/T 7002.11-2023渔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第11部分:倾斜 摇摆SC/T 5005-2023 渔用聚乙烯单丝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SC/T 4033-2023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钓线通用技术规范 SC/T 2123-2023 冷冻卤虫 NY/T 574-2023 地方流行性牛白血病诊断技术 NY/T 572-2023 兔 出血症诊断技术 NY/T 4451-2023 纳米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编写规范 NY/T 4450-2023 动物饲养场选址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技术 NY/T 4449-2023 蔬菜地防虫网应用技术规程 NY/T 4448-2023 马匹道路运输管理规范 NY/T 4447-2023 肉类气调包装技术规范 NY/T 4446-2023 鲜切农产品 包装标识技术要求 NY/T 4445-2023 畜禽屠宰用印色用品要求 NY/T 4444-2023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术语 NY/T 4443-2023 种牛术语 NY/T 4442-2023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分类与编码 NY/T 4440-2023 畜禽液体粪污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 喹 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9-2023 奶及奶制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4438-2023 畜禽肉中 9 种生物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7-2023 畜肉中龙胆紫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6-2023 动物冠状病毒通用 RT-PCR 检测方法 NY/T 4432-2023 农药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通用分析方法 气相色谱法 NY/T 4431-2023 薏苡仁中多种酯类物质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4430-2023 香石竹斑驳病毒的检测 荧光定量 PCR 法 NY/T 4429-2023 肥料增效剂 苯基磷酰二胺( PPD )含量的测定 NY/T 4428-2023 肥料增效剂 氢醌( HQ )含量的测定 NY/T 4427-2023 饲料近红外光谱测定应用指南 NY/T 4426-2023 饲料中二 硝托胺 的测定 NY/T 4425-2023 饲料中 米诺地尔 的测定 NY/T 4424-2023 饲料原料 过氧化值的测定 NY/T 4423-2023 饲料原料 酸价的测定 NY/T 4422-2023 牛蜘蛛腿综合征检测 PCR 法 NY/T 4421-2023 秸秆还田联合整地机 作业质量 NY/T 4420-2023 农作物生产水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9-2023 农药桶混助剂的润湿性评价方法及推荐用量 NY/T 4418-2023 农药桶混助剂沉积性能评价方法 NY/T 4417-2023 大蒜营养品质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6-2023 芒果品质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5-2023 单氰胺可溶液剂 NY/T 4414-2023 右旋 反式氯丙炔 菊酯原药 NY/T 4413-2023 噁 唑 菌酮原药 NY/T 4412-2023 抑霉 唑 水乳剂 NY/T 4411-2023 抑霉 唑 乳油 NY/T 4410-2023 抑霉 唑 原药 NY/T 4409-2023 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 NY/T 4408-2023 苏云金杆菌悬浮剂 NY/T 4407-2023 苏云金杆菌母药 NY/T 4406-2023 萘 乙酸钠可溶液剂 NY/T 4405-2023 萘 乙酸( 萘 乙酸钠)原药 NY/T 4404-2023 抗倒酯微乳剂 NY/T 4403-2023 抗倒 酯 原药 NY/T 4402-2023 甲 哌 鎓可溶液剂 NY/T 4401-2023 甲 哌 鎓原药 NY/T 4400-2023 氟 啶 虫酰胺水分散粒剂 NY/T 4399-2023 氟 啶 虫酰胺悬浮剂 NY/T 4398-2023 氟 啶 虫酰胺原药 NY/T 4397-2023 氟虫 腈 种子处理悬浮剂 NY/T 4396-2023 氟虫 腈 悬浮剂 NY/T 4395-2023 氟虫 腈 原药 NY/T 4394- 2023 代森锰锌 霜 脲 氰可湿性粉剂 NY/T 4393- 2023 代森联可湿性 粉剂 NY/T 4392- 2023 代森联水 分散粒剂 NY/T 4391- 2023 代森联原药 NY/T 4390-2023 丙炔氟草胺 可湿性粉剂 NY/T 4389-2023 丙炔氟草胺 原药 NY/T 4388-2023 苯 醚甲环唑 水分散粒剂 NY/T 4387-2023 苯 醚甲环唑 微乳剂 NY/T 4386-2023 苯 醚甲环唑 乳油 NY/T 4385-2023 苯 醚甲环唑 原药 NY/T 4384-2023 氨氯吡啶酸可溶液剂 NY/T 4383-2023 氨氯吡啶酸原药 NY/T 4382-2023 加工用红枣 NY/T 4381-2023 羊草干草 NY/T 394-2023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3213-2023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NY/T 1668-2023 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技术规范 NY/T 1236-2023 种羊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LS/T 8013-2023 气膜钢筋混凝土圆顶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LS/T 8012-2023 气膜钢筋混凝土圆顶仓设计规范 LS/T 8005-2023 农户小型粮仓建造技术规范 LS/T 6148-2023 粮油检测 粮食中铅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快速定量法 LS/T 6147-2023 粮油检测 粮食中 T-2 毒素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快速定量法 LS/T 6146-2023 粮油检验 粮食中霉菌计数 荧光快速检测法 LS/T 3323-2023 食品工业用玉米蛋白 LS/T 3322-2023 冷冻熟面条 LS/T 3321-2023 马铃薯全粉 LS/T 3127-2023 鹰嘴豆 LS/T 3126-2023 油用杏仁 LS/T 1233-2023 粮油储藏 粮食仓储企业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方法 SN/T 5658.3-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3 部分:多酚总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SN/T 5658.2-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2 部分:橡木浸出物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5658.1-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1 部分: 18 种挥发性成分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N/T 5656-2023 食品中 5 种杂粮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55.1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3 部分:胡桃 SN/T 5655.12-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2 部分:开心果 SN/T 5655.11-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1 部分:夏威夷果 SN/T 5655.10-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0 部分:巴西坚果 SN/T 5655.9-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9 部分:榛子 SN/T 5655.8-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8 部分:腰果 SN/T 5655.7-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7 部分:扁桃仁 SN/T 5655.6-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6 部分:乳 SN/T 5655.5-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5 部分:大豆 SN/T 5655.4-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4 部分:花生 SN/T 5655.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3 部分:蛋类 SN/T 5655.2-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2 部分: 甲壳纲类动物 SN/T 5655.1-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 部分: 麸 质 SN/T 5649-2023 动物源食品 中克百威 及代谢物 3- 羟基克百威 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643.5-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5 部分: 4 种真菌毒素含量的测定 生物芯片 试剂盒法 SN/T 5643.4-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4 部分: 西布曲明 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3-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3 部分:苋菜红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2-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2 部分:碱性嫩黄 O 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1-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1 部分:砷、镉、汞、铅含量的测定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SN/T 5642.7-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7 部分:副干酪乳杆菌 SN/T 5642.6-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6 部分: 嗜 酸乳杆菌 SN/T 5642.5-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5 部分:鼠李糖乳 杆菌 SN/T 5642.4-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4 部分:植物乳杆菌 SN/T 5642.3-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3 部分:动物双 歧 杆菌 SN/T 5642.2-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2 部分:两双 歧 杆菌 SN/T 5642.1-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1 部分:青春双 歧 杆菌 SN/T 5638-2023 冰葡萄酒中 20 种醛酮类物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637-2023 6 种常见黑松露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36-2023 16 种鱼类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04-2023 东北林蛙物种鉴定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521-2023 进口麦卢卡蜂蜜中 5 种特征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20-2023 动物源食品中苯乙醇胺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9-2023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 中氰氟草酯 和 氰氟 草酸残留量的测定 SN/T 5518-202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 棉隆及其 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7-2023 出口水产品及其制品中甲基汞的测定 全自动甲基 汞分析仪法 SN/T 5515-2023 出口食品中氟 唑 菌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4-2023 出口食品中产毒素真菌快速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513-2023 出口禽肉中弯曲 菌 计数方法 SN/T 5512-2023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那西肽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4544.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 方法三 SN/T 1988-2023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头 孢 类抗生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1681-2023蜜蜂美洲幼虫腐臭病检疫技术规范SN/T 5599-2023 进境鲜冻肉类产品名称规范 SN/T 5561-2023 出口食品中乙 嘧 硫磷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DB32/T 4727-2024 鳜鱼传染性脾肾坏死病诊断及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DB32/T 4726-2024 畜禽粪污 沼 液果 蔬 生产施用技术规范 DB32/T 4735-2024 优良食味粳稻生态种植技术规程 DB32/T 4732-2024 设施蔬菜园区农业机械配置规范 DB32/T 4731-2024 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务管理规范 DB32/T 4730-2024 南美白对虾小型温棚健康养殖技术规范 DB32/T 4724-2024 草莓生产中微生物菌剂(肥)应用技术规程 DB5308/T 77—2024 桉树速生丰产林培育技术规程 DB42/T 235-2024 地理标志产品 京山桥米 DB42/T 582-2024 猕猴桃主要真菌性病害防控技术规程 DB42/T 1428.1-2024 猕猴桃轻简高效生产技术规程 第 1 部分:高枝牵引技术 DB42/T 2230.1-2024 麦茬复种 第 1 部分:夏直播棉 DB42/T 2228.4-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4 部分:加工或保藏的水果 DB42/T 2228.3-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3 部分:动、植物油脂 DB42/T 2228.2-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2 部分:谷物粉制品 DB42/T 2228.1-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1 部分:加工或保藏的蔬菜 DB42/T 2227.2-2024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规范 第 2 部分:荷叶离褶伞 DB42/T 2217-2024 稻田迟直播油菜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2216-2024 普通白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 DB42/T 2215-2024 甘蓝型油菜品种真实性及其实质性派生品种 MNP 鉴定法 DB42/T 2214-2024 甘蓝类蔬菜 集约化穴盘育苗 技术规程 DB42/T 2213-2024 设施草莓 / 西瓜模式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71-2024 葡萄平茬嫁接技术规程 DB6521/T 070-2024 红巴拉多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9-2024 紫霞玫瑰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8-2024 火州翠玉 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7-2024 顺行龙干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4413/T 43-2024 滨海旅游海鲜餐饮经营规范 DB4413/T 42-2024 糯 小麦种植技术规范 DB44/ 613-2024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T 2620-2024 沿 黄稻虾共 作生态种养技术规程 DB41/T 2617-2024 饲料霉变防控及霉菌毒素脱毒技术规范 DB41/T 2616-2024 杨树锈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DB41/T 2615-2024 山桐子育苗技术规程 DB41/T 2614-2024 银木栽植 养护技术规程 DB41/T 2612-2024 薄壳山核桃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611-2024 食用林产品抽样技术要求 DB41/T 2609-2024 设施西瓜、甜瓜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与运行规程 DB41/T 2608-2024 设施蔬菜冬春季防灾减灾技术规范 DB41/T 2607-2024 蓝 莓 组培快 繁 技术规程 DB41/T 2606-2024 丘陵山地朝天 椒 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605-2024 蜡梅 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DB41/T 2604-2024 规模化养殖池塘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 DB41/T 2597-2024 沼气用玉米、小麦秸秆黄 贮技术 规程 DB41/T 2596-2024 鹅常见病毒病防控技术规程 DB41/T 2595-2024 猪急性腹泻综合征诊断技术 DB41/T 2594-2024 规模化牛场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技术规范 DB41/T 2593-2024 黄山松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592-2024 月季品种观赏性评价技术规程 DB41/T 2591-2024 石榴盆栽技术规程 DB41/T 2588-2024 苍术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587-2024 怀地黄种栽繁育技术规程 DB41/T 2586-2024 黄精种子育苗技术规程 DB41/T 2585-2024 大口黑鲈四种病毒性疾病防控技术规范 DB41/T 2583-2024 荷斯坦犊牛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41/T 2582-2024 湖北紫荆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581-2024 迁飞性昆虫的雷达观测技术规范 DB41/T 2577-2024 麦套朝天 椒 机械化直播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576-2024 冬小麦 - 夏玉米 籽粒双 机收栽培技术规程 DB11/T 2171.3-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3 部分:加工环节 DB11/T 2171.2-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2 部分:运输环节 DB11/T 2171.1-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1 部分:储存环节 DB36/T 779-2023 毛红椿培育技术规程 DB36/T 1888-2023 长豇豆大棚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7-2023 油菜 - 中稻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86-2023 湿地松种子园营建技术规程 DB36/T 1885-2023 辣椒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4-2023 苦瓜大棚秋延后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3-2023 黄瓜设施越夏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2-2023 黑皮冬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1-2023 黑斑 侧褶蛙米尔 伊丽莎白 菌 分离鉴定技术规范 DB36/T 1880-2023 稻草全量还田下的油菜直播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79-2023 测土配方施肥系统县域数据库规范 DB36/T 1878-2023 蛋鸭笼养技术规程 DB36/T 1876-2023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定规范 DB36/T 848-2023 早稻集中育秧和移栽气象等级 DB36/T 1872-2023 旱地 “ 甘薯 — 油菜 ” 轮作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71-2023 “ 早春红芽芋 — 晚粳稻 ” 轮作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70-2023 井冈蜜柚平衡施肥技术规程 DB36/T 1869-2023 香菇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68-2023 西方蜜蜂成熟 蜜 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67-2023 白莲蜜蜂授粉技术规程 DB36/T 1866-2023 中华蜜蜂育王技术规程 DB36/T 1864-2023 切花石蒜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59-2023 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 DB36/T 1858-2023 特殊食品经营示范主体评价规范 DB36/T 1857-2023 校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管理规范 DB4110/T 63-2023 玉米腐植酸 控释参混肥 施用技术规程 DB4110/T 62-2023 小麦玉米两熟制高产高效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598-2024 豫选黄河鲤 2 号 DB64/T 1980—2024 枸杞春季花期霜冻气象指标 DB41/T 1346-2024 稻田紫云英 - 水稻秸秆协同还田利用技术规程 DB64/T 1984—2024 酿酒葡萄晚霜冻灾 害调查 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24个)NY/T 4435-2023 土壤中铜、锌、铅、铬和 砷含量 的测定 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NY/T 4434-2023 土壤调理剂中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 - 金汞齐富集原子吸收光谱法 NY/T 4433-2023 农田土壤中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吸收光谱法 SN/T 5523-2023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DB32/T 4729-2024 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 4728-2024 河道保护规划编制导则 DB32/T 4740-2024 耕地和林地损害程度鉴定规范 CJ/T221-2023 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 DB44/ 2462-2024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64/T 702—20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64/T 1981—2024 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建设规范 DB64/ 819—2024 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4/ 1996—2024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4/ 1995—202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 2555-2023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4676—2023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36/T 1865-2023 湿地碳汇监测 技术规程 DB41/T 2602-2024 湖泊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设计导则 DB41/T 2601-2024 农村水系综合治理设计导则 DB41/T 2613-2024 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导则 DB41/T 2579-2024 高山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防雷技术规范 DB32/T 4725-2024 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 DB41/T 754-2024 在用固体燃料工业锅炉节能评价规程 DB41/T 900-2024 旋流燃烧方式锅炉冷态试验导则 医药卫生标准(55个)GB 9706.222-2022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22 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WS 10014-2023 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 WS 10013-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10012-2023 地方性 砷 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 WS/T 10011.5-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5 部分:分子生物学检测 WS/T 10011.4-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4 部分: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WS/T 10011.3-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3 部分:微生物检测 WS/T 10011.2-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2 部分:理化检测 WS/T 10011.1-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1 部分:基础术语 WS/T 10010-2023 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通用要求 WS/T 10009-2023 消毒产品检测方法 WS/T 10008-2023 7 岁 -18 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评 WS/T 10007-2023 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要求 WS/T 10006-2023 环境化学污染物参考剂量推导技术指南 WS/T 10005-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T 10004-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10003-2023 环境健康名词术语 WS/T 10002-2023 克山病病区控制和消除 WS/T 10001-202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 SN/T 5605-2023 蝾螈壶菌检疫技术规范 SN/T 5602-2023 豇豆花叶病毒属病毒 RT-PCR 筛查方法 YY/T 1883-2023 Rh 血型 C 、 c 、 E 、 e 抗原检测卡(柱凝集法) YY/T 1874-2023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电磁兼容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 器和心脏再同步器械的电磁兼容测试细则 YY/T 1866-2023 一次性使用无菌 肛肠套扎器 胶圈或弹力线式 YY/T 1789.5-2023 体外诊断检验系统 性能评价方法 第 5 部分:分析特异性 YY/T 1411-2023 牙科学 牙科治疗机水路生物膜处理的试验方法 YY/T 1268-2023 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追加和过程等效 YY/T 0893-2023 医用气体混合器 独立气体混合器 YY/T 0862-2023 眼科光学 眼内填充物 YY/T 0128-2023 医用诊断 X 射线辐射防护器具 装置及用具 YY/T 1012-2021 牙科学 手机连接件联轴节尺寸 YY 9706.27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72 部分:依赖呼吸机患者使用的家用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70-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70 部分: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5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52 部分 : 医用病床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47-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47 部分:动态心电图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34-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34 部分 : 有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21-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21 部分:婴儿辐射 保暖台 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1045-2021 牙科学 手机和马达 YY/T 0671-2021 医疗器械 睡眠呼吸暂停治疗 面罩和应用附件 DB32/T 4737.1-2024 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32/T 4736-2024 医疗卫生信用评价规范 DB42/T 2218-2024 中药材 艾草种植技术规程 DB14/T 2997—2024 特色针法操作规程 中风利咽通窍针 DB14/T 2996—2024 医疗机构 灸 疗场所设置要求 DB14/T 2995—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中药泥 灸 DB14/T 2994—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通督 灸 DB14/T 2993—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麦粒 灸 DB14/T 2992—2024 医疗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规范 DB64/T 1986—2024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价规范 DB36/T 1875-2023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DB36/T 1855-2023 困境儿童监护风险干预指南 DB41/T 2603-2024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规范DB41/T 2610-2024 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规程 DB41/T 2621-2024 产前诊断(筛查)技术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SN/T 4445.4-2023 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输液泵 冶金矿产标准(4个)DB36/T 1860-2023 稀土产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 DB36/T 863-2023 黄蜡 石质量 等级划分与评定 DB41/T 2599-2024 煤矿地震监测站网技术规范 DB41/T 2578-2024 铝合金深井铸造工艺系统安全规程 化工塑料标准(3个)SN/T 5660-202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酸SN/T 5659-202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发火液体 基本要求DB32/T 4723-2024 石墨 烯 材料包装储运通用要求 轻工纺织标准(1个)SN/T 5615-2023 进出口纺织品 再生纤维素纤维定性分析 显微镜法 能源标准(3个)DB64/T 1979—2024 风能太阳能开发项目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指南 DB32/T 4722-2024 固定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安装技术规范 DB32/T 4721-2024 海上风电场 雷电预警系统技术规范 机械车辆标准(2个)DB31/T 310021-2024 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 DB14/T 2998—2024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指南 其他标准(11个)SN/T 5622-2023 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的选择和使用 SN/T 5603-2023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中有害物质气味 嗅探技术 规程 DB36/T 1877-2023 直投式橡塑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应用技术规范 DB36/T 744-2023 废旧轮胎橡胶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DB31/T 310023-2024 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 DB41/T 2584-2024 装配式桥梁现浇部分超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 DB41/T 2600-2024 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要求 TB/T 3385.1-2023 铁路无线电监测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 TB/T 3295-2023 铁路大型施工机械 箱梁 运梁车 SN/T 5624-2023 检测实验室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通则 SN/T 4499-2023 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规程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企业统计调查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 扫码到APP免费下载 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8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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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全面启动!
    近日,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定的通知。该通知中指出,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部署,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本次制修订标准共71项,其中制定标准68项,修订标准3项。具体如下: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序号推荐司局任务名称类别立项理由实施年度1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异丙嗪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屠宰环节非法用药,缺少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猪、牛可食组织2.定量限:10ppb以下或尽可能低20202畜牧兽医局制定《禽蛋中维吉尼亚霉素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维吉尼亚霉素作为药物饲料添加剂已退出使用,缺少禽蛋中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鸡、鸭、鹅等常见家禽蛋2.定量限:10ppb以下或尽可能低20203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沃尼妙林、泰妙菌素及8-α-羟基泰妙菌素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缺少泰妙菌素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沃尼妙林为同类药物一并列入检测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猪、兔、鸡、火鸡可食组织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4畜牧兽医局制定《禽蛋中斑蝥黄和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在养殖环节大量添加,缺少检测方法标准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鸡、鸭、鹅等禽蛋2.定量限:根据最大残留限量制定20205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青霉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参考已有的GB/T21315-2007、GB/T22952-2008、GB/T20755-2006、GB/T29682-2013、GB/T22975-2008、GB/T22952-2008和农业部公告781-11-2006、958-7-2007、1163-5-2009等标准制定技术指标:1.适用于猪、牛、羊、鸡、牛奶和鸡蛋、鱼、虾等可食组织中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等青霉素类药物的检测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6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双甲脒及其代谢物残留量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参考农业部1163号公告-3-2009制定技术指标:1.增加靶动物范围牛、羊、猪、水产2.改善优化前处理条件3.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7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环丙氨嗪及代谢物三聚氰胺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参考GB29704-2013制定,原标准仅有鸡肌肉和肝脏、鸡蛋,限量品种覆盖不全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增加羊组织及羊奶的检测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8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参考农业部公告1031-2-2008、958-6-2007及GB/T22957-2008、GB/T22978-2008、GB/T20741-2006制定技术指标:1.动物性食品包含猪、牛、羊组织及奶2.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9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氨基糖苷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参考已有的GB/T21323-2007、GB/T22954-2008、22969-2008和农业部公告1163-7-2009、1025-1-2008制定技术指标:1.动物性食品包含该类药物限量标准项下所有靶动物及组织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10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氯苯胍、地克珠利、常山酮等20种抗球虫药物残留筛查LC-MS-MS》制定立项理由:缺少该类药物的多残留筛查方法技术指标:1.药物种类:包含氨丙啉、氯羟吡啶、癸氧喹酯、地克珠利、二硝托胺、乙氧酰胺苯甲酯、常山酮、拉沙洛西、马度米星铵、莫能菌素、甲基盐霉素、尼卡巴嗪、氯苯胍、盐霉素、赛杜霉素、托曲珠利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11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氯羟吡啶残留量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动物性食品包括牛、羊、猪、鸡、火鸡及牛奶;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12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苯甲酸雌二醇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13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潮霉素B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14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卡拉洛尔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15畜牧兽医局制定《牛羊奶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参考GB29688-2013,提高前处理回收率,扩大标准适用范围至羊奶等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牛奶和羊奶2.定量限:不得过0.3ppb202016畜牧兽医局制定《猪可食组织中烯丙孕素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缺少检测方法标准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猪可食性组织2.定量限:不得过1ppb202017畜牧兽医局制定《猪、牛可食性中氟尼辛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猪牛可食组织及牛奶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18畜牧兽医局制定《牛、鸡可食组织及牛奶中莫能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牛、鸡可食组织及牛奶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19畜牧兽医局制定《禽蛋中阿维拉霉素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产蛋期禁用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鸡、鸭、鹅蛋等2.定量限:10ppb以下或尽可能低202020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呋喃苯烯酸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制定立项理由:参考GB29703-2013,原标准采用正离子检测模式无法检测到待测物,应采用负离子模式制定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畜禽产品、水产品、蛋、奶2.定量限:1ppb以下或尽可能低202021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玉米赤霉醇、玉米赤霉烯酮、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和己二烯雌酚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参考GB/T20766-2006、GB/T20767-2006、GB/T21982-2008、GB/T22963-2008、GB/T22992-2008、GB/T23218-2008和农业部公告1025-19-2008、1077-6-2008制定技术指标:1.药物品种增加己烷雌酚和己二烯雌酚2.定量限:1ppb以下或尽可能低202022畜牧兽医局制定《水产品中间氨基苯甲酸乙酯甲磺酸(MS-222)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技术指标:1.水产品种类:常见水产品种2.定量限:1ppb以下或尽可能低202023畜牧兽医局制定《牛羊奶和奶粉中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乳畜泌乳期禁用,缺少奶中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牛、羊奶2.定量限:10ppb以下或尽可能低202024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万古霉素为禁用品种,缺少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猪、牛、羊、家禽和水产2.定量限:1ppb以下或尽可能低202025畜牧兽医局制定《猪可食性组织氮哌酮及其代谢物氮哌醇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猪可食性组织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26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克拉维酸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标准适用范围:猪、牛、家禽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27畜牧兽医局制定《羊可食组织中地昔尼尔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标准适用范围:羊可食性组织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28畜牧兽医局制定《牛羊可食性组织及奶中拟除虫菊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GC-MS》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药物品种:至少包括氰戊菊酯、氟氯苯氰菊酯、氟胺氰聚酯、氟氯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29畜牧兽医局制定《牛可食性组织中氟佐隆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0畜牧兽医局制定《牛可食性组织及牛奶中咪多卡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1畜牧兽医局制定《牛羊可食性组织及牛奶中氯氰碘柳胺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2畜牧兽医局制定《牛羊可食性组织中碘醚柳胺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3畜牧兽医局制定《牛羊可食性组织及奶中中硝碘酚腈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4畜牧兽医局制定《水产品中拟除虫菊酯类药物残留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所检药物:至少包括氰戊菊酯、氟氯苯氰菊酯、氟胺氰聚酯、氟氯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5畜牧兽医局制定《鸡、猪可食组织中越霉素A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6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所检药物:敌敌畏、倍硫磷、马拉硫磷、辛硫磷、巴胺磷、敌百虫、二嗪农2.适用范围:牛、羊、猪、家禽及奶3.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7畜牧兽医局制定《猪鸡可食性组织及鸡蛋中哌嗪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8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甲氧苄啶、二甲氧苄啶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缺少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牛、猪、家禽、鱼可食组织及牛奶、鸡蛋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制定202039畜牧兽医局制定《水产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参考GB/T21318-2007,改善前处理条件技术指标:1.待检药物:应包括甲硝唑、地美硝唑、替硝唑和洛硝达唑,靶动物应包含常见水产品2.定量限:小于1ppb或尽可能低202040畜牧兽医局制定《水产品中硫醚沙星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技术指标:1.水产品种类:常见水产品种2.定量限:小于1ppb或尽可能低202041畜牧兽医局制定《水产品种沃尼妙林、泰妙菌素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技术指标:1.水产品种类:常见水产品种2.定量限:小于1ppb或尽可能低202042畜牧兽医局制定《水产品中180种药物残留筛查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制定立项理由:缺少同时检测水产品中多数药物残留的筛查方法,不仅易漏检、且检测时间长耗时耗力技术指标:1.有最大残留限量的药物或禁用药物2.定量限:依据GB31650-2019及禁用规定制定202043畜牧兽医局制定《氯苯胍在鱼组织的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立项理由:有其他靶动物限量规定,批准用于鱼但缺少鱼的最大残留限量技术指标:1.查阅并提供ADI;2.暴露评估研究;3.鱼体内残留消除研究;4.限量制定2020-202244畜牧兽医局制定《鸡蛋中地克珠利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立项理由:解决产蛋期不能使用药物在蛋中检出的判定问题技术指标:1.ADI分配;2.开展鸡蛋中残留消除研究;3.限量制定202045畜牧兽医局制定《鸡蛋中氯苯胍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立项理由:解决产蛋期不能使用药物在蛋中检出的判定问题技术指标:1.ADI分配;2.开展鸡蛋中残留消除研究;3.限量制定202046畜牧兽医局制定《鸡蛋中二硝托胺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立项理由:解决产蛋期不能使用药物在蛋中检出的判定问题技术指标:1.ADI分配;2.开展鸡蛋中残留消除研究;3.限量制定202047畜牧兽医局制定《氨苄西林在鸡蛋中的限量》制定立项理由:解决产蛋期不能使用药物在蛋中检出的判定问题技术指标:1.ADI分配;2.开展鸡蛋中残留消除研究;3.限量制定202048畜牧兽医局制定《氟苯尼考在鸡蛋中的限量》制定立项理由:解决产蛋期不能使用药物在蛋中检出的判定问题技术指标:1.ADI分配;2.开展鸡蛋中残留消除研究;3.限量制定202049畜牧兽医局制定《新建立的动物性食品中抗菌类等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验证》制定立项理由:继续推进标准验证工作。说明:1.公开招标验证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承担标准验证工作2.将标准验证经费直接拨付验证单位202050畜牧兽医局制定《新建立的动物性食品中驱虫类等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验证》制定立项理由:继续推进标准验证工作。说明:1.公开招标验证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承担标准验证工作2.将标准验证经费直接拨付验证单位202051畜牧兽医局制定《新建立的水产品中禁用药物等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验证》制定立项理由:继续推进标准验证工作。说明:1.公开招标验证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承担标准验证工作2.将标准验证经费直接拨付验证单位202052畜牧兽医局制定《新建立的蜂产品中禁用药物等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验证》制定立项理由:继续推进标准验证工作。说明:1.公开招标验证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承担标准验证工作2.将标准验证经费直接拨付验证单位202053畜牧兽医局制定《新建类的动物性食品中禁用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验证》制定立项理由:继续推进标准验证工作。说明:1.公开招标验证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承担标准验证工作2.将标准验证经费直接拨付验证单位202054畜牧兽医局制定《新建立的水产品中抗菌类药物等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验证》制定立项理由:继续推进标准验证工作。说明:1.公开招标验证单位,以项目的形式承担标准验证工作2.将标准验证经费直接拨付验证单位202055畜牧兽医局制定《奶及奶粉中呋喃西林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奶和奶粉中呋喃西林主要以药物原型残留,已有方法主要是组织中的残留代谢物氨基脲,不适用于奶及奶粉。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奶、奶粉中呋喃西林的残留2.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56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酒石酸锑钾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该品种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所有食品动物、所有可食组织2.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57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汞制剂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该品种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所有食品动物、所有可食组织2.化合物品种:应包括氯化亚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和吡啶基醋酸汞3.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58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毒杀芬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该品种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所有食品动物、所有可食组织2.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59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杀虫脒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该品种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所有食品动物、所有可食组织2.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60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硝呋烯腙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该品种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所有食品动物、所有可食组织2.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61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硝基酚钠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该品种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所有食品动物、所有可食组织2.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62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锥虫胂胺残留量的测定》制定立项理由:该品种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适用范围:所有食品动物、所有可食组织2.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63畜牧兽医局制定《鱼可食性组织中水杨酸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该品种禁止用于鱼,无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定量限:1ppb或尽可能低202064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0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理由:2022年冬奥会将检测动物产品中该类药物的残留,目前无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检测药物应包括:氯噻嗪、氢氯噻嗪、苄氟噻嗪、坎利酮、乙酰唑胺、4-氨基-6-氯-1,3苯基二硫酰胺、氯噻酮、呋塞米、螺内酯、氨苯蝶啶等;2、动物组织:猪、牛、羊、禽类、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3、定量限:根据仪器响应值定。202065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源性食品中肾上腺素及其2种代谢物和多巴胺残留量的测定LC-MS-MS》制定立项原因:注水注药肉检测该类药物残留。技术指标:1、检测药物:肾上腺素及其代谢物(4-羟基-3-甲氧基扁桃酸、3,4-二羟基扁桃酸)、多巴胺;2、动物组织:猪、牛、羊、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3、定量限:根据仪器响应值定。202066畜牧兽医局修订《GB29709-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氮哌酮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修订立项原因:GB29709-2013标准采用紫外检测,外标法定量存在灵敏度不高,干扰大,基质效应强等问题。技术指标:1、检测药物应包括:氮哌酮、氮哌醇;2、动物组织:猪可食组织;3、定量限:根据MRL定202067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美替诺龙、羟甲烯龙残留量的测定LC-MS-MS》修订立项原因:2019年武汉军运会动物性食品中要求检测美替诺龙与甲烯龙的残留量。技术指标:1.动物组织:猪、牛、羊、禽类、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2、定量限:1.0ppb或尽可能低202068畜牧兽医局制定《畜禽可食组织中海南霉素残留量的测定LC-MS-MS》修订立项原因:无此药物的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1、检测药物:海南霉素2、动物组织:猪、牛、羊、禽类、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3、定量限:根据仪器响应值定202069畜牧兽医局制定《牛肉中玉米赤霉醇、群勃龙醋酸酯和醋酸美仑孕酮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立项理由:落实中美贸易协定202070畜牧兽医局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立项理由: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已停止用于食品动物,缺少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执法依据。202071畜牧兽医局制定《蛋鸡产蛋期禁止使用药物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立项理由:在蛋鸡产蛋期禁止使用药物,缺少鸡蛋中检出的执法依据。2020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附件.doc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2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3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6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7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8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9GB 1253-2007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0GB 1254-2007工作基准试剂 草酸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1GB 1257-2007工作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12GB 12593-2007工作基准试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工业和信息化部13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工业和信息化部14GB 15346-2012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工业和信息化部15GB 19105-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6GB 19107-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7GB 19109-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8GB 21178-2007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19GB 28670-2012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工业和信息化部20GB 21175-2007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基本程序国家标准委21GB 28932-201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国家疾控局22GB 15213-2016医用电子加速器 性能和试验方法国家药监局23GB 2024-2016针灸针国家药监局24GB 9706.14-1997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5GB 9706.21-200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疗与患者接触且具有电气连接辐射探测器的剂量计的安全专用要求国家药监局26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27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28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29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30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1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2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33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4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35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6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7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38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39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0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4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42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3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44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45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4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47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48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49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50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51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52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53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54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55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56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57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58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59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60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61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62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63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6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6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6GB 13458-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7GB 19430-201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8GB 21523-2008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69GB 21903-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0GB 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1GB 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2GB 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3GB 21907-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4GB 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5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76GB 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 【热点文章】“标准物质与标准品”专题文章推介
    【编者按】本专题由编委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张磊博士进行组稿,共收录了3篇文章,分别涉及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以及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借助内标试剂的同位素稀释质谱法,只需对样品进行简单的前处理即可利用高分辨质谱进行检测,既便捷高效、降本降耗,又大大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因此,对天然丰度的检测用标准品进行稳定同位素标记,高效地合成出相应的内标物,对于食品检测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一、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1、背景介绍盐酸曲托喹酚又名喘速宁,是β2受体激动剂。目前世界范围内均采用传统的外标法进行测定,但存在着物质浓度低、样品基质复杂、干扰物质多、代谢物多样等问题。而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因此,合成稳定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对于准确检测食品和人体代谢物中曲托喹酚的含量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天然丰度的盐酸曲托喹酚的合成已经有了成熟报道,但关于稳定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的合成文献还未见报道。本文以廉价的2-(3,4,5-三甲氧基苯基)乙酸为起始原料,将其具有天然丰度的三个甲基通过化学手段置换为具有氘标记的甲基,进而在曲托喹酚分子中引入9个氘原子,使其具有 “内标试剂”的特性。具有较高化学纯度与同位素丰度的盐酸曲托喹酚-D9可以作为药品质检领域、运动员药检以及盐酸曲托喹酚代谢机理研究的内标物,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2、文章亮点1)本文参考天然丰度曲托喹酚的合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地改进,最终合成了稳定性同位素标记的盐酸曲托喹酚(盐酸曲托喹酚-D9)。2)将文中碘甲烷-D3替换为其他标记试剂,如13C标记或者13C和D双标记的碘甲烷,可方便地合成相对应的多种标记化合物,如曲托喹酚-13C3等,均可以作为内标试剂满足曲托喹酚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引用本文:秦爽,韩世磊,邵文哲,等. 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盐酸曲托喹酚的制备[J]. 化学试剂, 2022, 44(4): 599-603.二、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1、背景介绍克伦丙罗属于一种β2-受体激动剂,我们国家严格禁止将该类药物给动物使用,并要求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目前国内关于食品中克伦丙罗残留检测方法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谱法、气质联用法、液质联用法、放射免疫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等,但是这些方法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测定结果影响较大。采用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可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能够有效校正方法中出现的误差,显著提高检测方法的稳定性。目前,对于稳定同位素氘标记的克伦丙罗的合成已有文献报道但是存在路线反应步骤较长,且合成过程中的中间体分离纯化难度高,胺化过程中副产物较多等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领域严重依赖进口产品的问题。为解决当前合成方法中的不足,本文设计了一条全新的合成路线,以4-氨基-3,5-二氯-α-溴代苯乙酮原料,通过改良的Gabriel方法合成了氨基醇中间体,然后直接与廉价的丙酮-D6缩合得到克伦丙罗-D7。2、文章亮点1)本文以4-氨基-3,5-二氯-α-溴代苯乙酮为起始原料,经4步常规化学反应合成了克伦丙罗-D7,产物经1HNMR和ESI-MS表征确证结构正确,同位素丰度达到了98.3 atom%D,工艺稳定、操作简便,总产率可达40.9%,可实现规模化生产。2)本文设计的新合成路线,以廉价的丙酮-D6作为标记源在最后一步反应中引入,极大地提高了工艺的可操作性和原子经济性,降低了克伦丙罗标记产品的合成成本。此外,若将文中丙酮-D6替换为其他标记原子,如13C或者13C和D双标记试剂,或将第4步还原胺化反应中硼氘化钠替换为硼氢化钠,可方便地合成相对应的多种类标记化合物。引用本文:曹炜东,韩世磊,马秀婷,等. 氘标记克伦丙罗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J]. 化学试剂, 2022, 44(4):604-607.三、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1、背景介绍日前,关于盐酸莱克多巴胺的检测方法主要有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酶联免疫法检测、荧光免疫分析法等,但这些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是唯一一种可用于微量、痕量和超痕量元素权威的测量方法。当前,关于稳定同位素标记的莱克多巴胺的合成方法已有报道。但存在路线较长、操作复杂,且烷基化这步反应收率较低,副产物较多等缺点。本文针对现有合成方法存在的不足,设计了一条全新的合成路线,以廉价易得的4-(4-甲氧苯基)-2-丁酮(1)作为原料,进行氢-氘交换反应,高效的合成了关键的氘标记中间体,进而经过还原胺化、脱保护基等反应得到氘代莱克多巴胺-D6。与文献方法相比,此方法路线简短、条件温和、操作简便,收率较高,可以制备较高同位素丰度的产物,具有大批量制备生产的前景。2、文章亮点1)首次以4-(4-甲氧苯基)-2-丁酮为起始原料,以廉价易得的重水为稳定同位素标记源,经氢-氘交换反应得到关键中间体4-(4-甲氧苯基)-2-丁酮-D5,再经还原胺化、脱保护基反应合成目标产物。2)所设计的合成路线短、原料廉价、反应条件温和、操作简单、工艺易控,总产率以4-(4-甲氧苯基)-2-丁酮来计达到了44%,以关键标记中间体4-(4-甲氧苯基)-2-丁酮-D5计产率为47%,该合成路线较为方便地引入6个标记原子,为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内标研发提供新的合成思路。引用本文:刘晓佳,韩世磊,孔香玲,等. 盐酸莱克多巴胺-D6新的合成方法研究与结构表征[J]. 化学试剂, 2022, 44(4) :608-612.以上文章转载自“ 全国化学试剂信息总站”。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5-2024)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可点击相关话题:47项食品国家标准解读)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2项修订标准和5项制定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范围(包括生产工艺等)、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等内容。标准名称检测方法相关仪器GB 1903.6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含量(以 C20H32O2甘油三酯计),w/% ;检验方法采用GB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匀浆机、气相色谱仪、恒温水浴锅、电子天平、、离心机、旋转蒸发仪。GB 1903.6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维生素K1)含量以总植物甲萘醌和顺式植物甲萘醌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A3方法。电子天平、 液相色谱仪。GB 1903.6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含量以(NH4)6Mo7O244H2O 计],w/%;检测方法采用GB/T657 化学试剂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中5.3方法。电子天平、烘箱。GB 1903.6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含量以5'-单磷酸尿苷(以干基计),w/%;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 A 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紫外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pH计。GB 1903.7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含量以铁(Fe),w/%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 A 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恒温水浴锅GB 1903.7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醇含量以全反式视黄醇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液相色谱仪。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配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标准发布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和使用需求,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 【标准解读】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2023年第6号公告),其中包括首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GB 4806.14-2023)。1 、背景介绍油墨为广泛使用的化工产品,其生产和印刷环节均存在不同的风险。油墨印刷中多配套使用光油,以增强印刷层的相关性能。配套光油的成分及印刷工艺与油墨相似,其迁移风险与油墨基本相同,且行业中多将此类光油与油墨共同管理。食品接触用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添加颜料、助剂、连接树脂和溶剂等多种化学品,可能存在重金属迁移等问题,危害人体健康。油墨标准于2016年立项,内容涵盖了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针对油墨生产及印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了油墨使用时,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的风险,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进一步填补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标准空白,并为油墨的生产和使用提供合规依据。2、范围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3、术语和定义预期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4、产品分类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可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5、基本要求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一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的规定。为了控制油墨的生产过程,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生产企业应通过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措施控制油墨产品的安全风险。为了控制印刷环节的安全性,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印刷企业应通过包装设计、印刷过程控制等措施控制来源于油墨的安全风险,在达到预期印刷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油墨的使用量。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及印刷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1603-2015)的相关规定。6、 原料要求为了厘清油墨基础原料与添加剂的管理范畴,标准在原料要求部分按照基础原料和添加剂分别进行规定。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考虑到其直接接触食品,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较高,因此其基础原料物质和添加剂都应使用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与食品间有印刷基材阻隔,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为了保证油墨的安全性,要求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对使用的着色剂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体要求见下表。产品分类原料分类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基础原料应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添加剂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基础原料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中对于着色剂的纯度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7、技术要求油墨中的安全风险主要来源于可迁移物质,其来源包括原材料种类、非有意添加物、反应副产物等多个方面。标准中对于油墨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添加剂等均规定应为我国批准使用的物质,而并未规定具体的油墨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名单,且着色剂是重金属及芳香胺的重要来源,因此重点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重金属和芳香族伯胺的限量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技术要求项目限量要求相关说明感官要求感官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层。理化指标印刷油墨层总迁移量/(mg/dm2)≤10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高锰 酸钾消耗量/(mg/kg)水(60°C,2h)≤10重金属(以Pb计)/(mg/kg)4%乙酸(体积分数)(60 C,2 h)≤1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mg/kg)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印刷油墨层。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铅(Pb)/(mg/kg)≤10以油墨干重计。汞(Hg)/(mg/kg)≤10镉(Cd)/(mg/kg)≤5铬(Cr)/(mg/kg)≤25砷(As)/(mg/kg)≤58、其他要求 迁移试验标准规定迁移试验的基本原则应按照 GB 31604.1 和 GB 5009.156 的规定执行。标签标识标准规定了油墨产品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标签标识首先应符合 GB 4806.1 标准的要求,即食品接触用油墨产品应在产品中明确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并提供符合性声明、标识等内容。该标准中也特别对油墨产品的标识做出了具体要求,应在标签上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同时,应在标签或随附文件中标明宜使用的印刷基材、印刷工艺(如固化时间)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这些信息也会直接影响到下游企业对油墨的使用。8、附录A: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铅、汞、镉、铬、砷的测定附录A中对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用油墨铅、汞、镉、铬、砷的测定进行详细表述。油墨经过涂膜干燥后粉碎,通过酸消解的方法转变为溶液状态。将所得溶液稀释定容后,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测定,以各元素的特征谱线波长定性,以外标法定量。———————————————————————————————————————————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是重要因素之一。由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引起的污染物残留、有毒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危害。由此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为了促进食品接触材料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4月9日举办第五届“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
  • 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标准解读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2023年第6号公告),其中包括首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GB 4806.14-2023)。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pdf1.1 背景介绍油墨为广泛使用的化工产品,其生产和印刷环节均存在不同的风险。油墨印刷中多配套使用光油,以增强印刷层的相关性能。配套光油的成分及印刷工艺与油墨相似,其迁移风险与油墨基本相同,且行业中多将此类光油与油墨共同管理。食品接触用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添加颜料、助剂、连接树脂和溶剂等多种化学品,可能存在重金属迁移等问题,危害人体健康。油墨标准于2016年立项,内容涵盖了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针对油墨生产及印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了油墨使用时,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的风险,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进一步填补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标准空白,并为油墨的生产和使用提供合规依据。1.2 范围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1.3 术语和定义预期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1.4 产品分类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可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1.5 基本要求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一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的规定。为了控制油墨的生产过程,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生产企业应通过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措施控制油墨产品的安全风险。为了控制印刷环节的安全性,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印刷企业应通过包装设计、印刷过程控制等措施控制来源于油墨的安全风险,在达到预期印刷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油墨的使用量。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及印刷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1603-2015)的相关规定。1.6 原料要求为了厘清油墨基础原料与添加剂的管理范畴,标准在原料要求部分按照基础原料和添加剂分别进行规定。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考虑到其直接接触食品,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较高,因此其基础原料物质和添加剂都应使用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与食品间有印刷基材阻隔,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为了保证油墨的安全性,要求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对使用的着色剂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体要求见下表。产品分类原料分类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基础原料应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添加剂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基础原料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中对于着色剂的纯度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1.7 技术要求油墨中的安全风险主要来源于可迁移物质,其来源包括原材料种类、非有意添加物、反应副产物等多个方面。标准中对于油墨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添加剂等均规定应为我国批准使用的物质,而并未规定具体的油墨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名单,且着色剂是重金属及芳香胺的重要来源,因此重点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重金属和芳香族伯胺的限量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技术要求项目限量要求相关说明感官要求感官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层。理化指标印刷油墨层总迁移量/(mg/dm2)≤10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高锰 酸钾消耗量/(mg/kg)水(60°C,2h)≤10重金属(以Pb计)/(mg/kg)4%乙酸(体积分数)(60 C,2 h)≤1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mg/kg)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印刷油墨层。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铅(Pb)/(mg/kg)≤10以油墨干重计。汞(Hg)/(mg/kg)≤10镉(Cd)/(mg/kg)≤5铬(Cr)/(mg/kg)≤25砷(As)/(mg/kg)≤5附录A中对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用油墨铅、汞、镉、铬、砷的测定进行详细表述。油墨经过涂膜干燥后粉碎,通过酸消解的方法转变为溶液状态。将所得溶液稀释定容后,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测定,以各元素的特征谱线波长定性,以外标法定量。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报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是重要因素之一。由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引起的污染物残留、有毒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危害。由此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为了促进食品接触材料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在6月19-21日举办的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中设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技术专场。特别邀请到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点击图片 免费报名点击链接,报名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grfood2024/扫描二维码报名
  • 九项植物检疫行业标准通过审定
    2009年6月25-26日,由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组织,植物检疫专业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行业标准审定会,对《中美英象检疫鉴定方法》等30项标准的送审稿进行审定。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刘仲书处长到会并讲话,我院陈洪俊副院长作为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我院10项植物检疫行业标准参加审定,审定委员会一致通过了《中美英象检疫鉴定方法》(B065-2004)等9项标准的审定,建议取消《植物检疫实验室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通过审定的植物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计划编号 标准项目名称  1、 B170-2001 苜蓿细菌性萎蔫病检疫技术标准  2、 B205-2001 转基因微生物定性检测方法  3、 B028-2004 扁桃仁蜂和李仁蜂检疫鉴定方法  4、 B030-2004 落叶松种子小蜂与黄连木种子小蜂检疫鉴定方法  5、 B065-2004 中美英象检疫鉴定方法  6、 2006B267 苹果丛生植原体检疫鉴定方法  7、 2006B257 植物类病毒脱除处理标准  8、 2006B258 植物病毒脱毒处理标准  9、 2006B264 有害生物信息采集要求  建议取消的标准  1、 2006B263 植物检疫实验室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 曼陀罗叶中药材质量标准发布
    近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材曼陀罗叶的质量标准,自2021年01月04日起实施。曼陀罗叶为茄科植物白曼陀罗或毛曼陀罗的叶。具有镇咳平喘,止痛拔脓之功效。常用于喘咳、痹痛、脚气,脱肛、痈疽疮疖。胃肠及胆道绞痛后,用开水冲服叶片粉末,也能起到很好的缓解作用。目前,多用于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的治疗。曼陀罗叶即可内服也可外用,内服需谨遵医嘱注意用量,如过量摄入,会有中毒危险。具体中药材质量标准如下: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质量标准(云YNZYC-0032-2005-2021) 曼陀罗叶 MantuoluoyeDATURAE STRAMONII FOLIUM 【来源】本品为茄科植物曼陀罗Datura stramonium L.的干燥叶。7~8月采摘,干燥。【性状】本品呈灰绿色至深绿色,多皱缩、破碎。完整叶片展平后呈菱状卵形,长8~20cm,宽4~15cm,先端渐尖,基部楔形不对称,边缘有不规则重锯齿,齿端渐尖,两面均无毛。质脆、易碎。气微,味苦、涩。【鉴别】取本品粉末0.2g,加50%乙醇20ml,浸泡1小时,时时振摇,滤过,滤液挥去乙醇,加水10ml,用氨试液调pH值至8~9,用三氯甲烷振摇提取两次,每次15ml,合并三氯甲烷液,置水浴上蒸干,残渣加甲醇0.5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曼陀罗叶对照药材0.2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再取硫酸阿托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含2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四部附录)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药材溶液各4μl与对照品溶液2μl,分别点于同一用羧甲基纤维素钠为黏合剂的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醇-浓氨试液(10:2: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稀碘化铋钾试液。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和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分别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检查】 水分 照水分测定法(《中国药典》四部附录)测定,不得过10.0%。总灰分 不得过13.0%(《中国药典》四部附录)。酸不溶性灰分 不得过1.0%(《中国药典》四部附录)。莨菪碱限度 取本品粉末2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50%乙醇100ml,称定重量,浸渍1小时,超声处理20分钟,放至室温,称重,用稀乙醇补足减失重量,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0ml,挥去乙醇,用氨试液调pH值至8~9,用三氯甲烷振摇提取3次(20ml、20ml、10ml),合并三氯甲烷液,蒸干,残渣加甲醇定容至1ml,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硫酸阿托品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含2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四部附录)试验,精密吸取供试品溶液2μl、对照品溶液5μl,分别点于同一用羧甲基纤维素钠为黏合剂的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醇-浓氨试液(17:2: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稀碘化铋钾试液。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出现的斑点应小于对照品的斑点或不出现斑点。【浸出物】照醇溶性浸出物项下的热浸法(《中国药典》四部附录)测定,用乙醇作溶剂,不得少于13.0%。【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四部附录)测定。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水(含0.035mol/L磷酸钠和0.0087mol/L的十二烷基硫酸钠,0.5%磷酸,0.15%三乙胺)(35:6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16nm;理论板数按氢溴酸东莨菪碱峰计算应不低于3000。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氢溴酸东莨菪碱和硫酸阿托品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制成每1ml含氢溴酸东莨菪碱0.08mg, 硫酸阿托品0.2mg的溶液,即得。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粉末(过二号筛)约1g,精密称定,置锥形瓶中,加入2mol/L盐酸溶液10ml,超声处理(功率300W,频率45kHz)30 分钟,滤过,残渣和滤器用2mol/L盐酸溶液25ml分五次洗涤,合并滤液和洗液,用浓氨试液调PH至9,用三氯甲烷振摇提取4次,每次15ml,合并三氯甲烷液,回收溶剂至干,残渣用流动相溶液溶解,转移至5ml容量瓶中,加流动相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上述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按外标法计算含量。按干燥品计算,本品含硫酸阿托品((C17H23NO3)2.H2SO4)不得少于0.13%,含氢溴酸东莨菪碱(C17H21NO4• HBr)不得少于0.04% ,含硫酸阿托品与氢溴酸东莨菪碱之和应为0.17%~0.40%。【性味与归经】苦、辛,温;有毒。归肺、心经。【功能与主治】平喘止咳,散寒止痛。用于喘咳,脘腹疼痛,痛经,寒湿痹痛。【用法与用量】0.3~0.6g。外用适量。【注意】青光眼忌用。【贮藏】置干燥处。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7大类食品177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8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曲阜双龙佳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潍城区南关涌鑫商行销售的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邹城市民意超市(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匡衡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嗪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庆硕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日照市岚山区绿福源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市岚山区绿福源蔬菜批发中心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市北区乐华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平邑县喜运全羊馆购进的羊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历城区王昆蔬菜配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氧乐果和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东海路店销售的标称为泰安泰山煎饼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泰安泰山煎饼食品有限公司徂徕分公司生产的小米煎饼(生产日期/批号:2023/3/4,规格型号:260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菏泽开发区强宏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潍坊潍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凤爪骨(生产日期/批号:2022/12/3,规格型号:358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无棣县石磨豆浆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泰市萱萱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寿光市宝烨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萝卜干(酱油渍菜)(生产日期/批号:2022/8/22,规格型号:200克/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寿光市宝烨水产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筱萌萌干果铺销售的扁桃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齐河棒棒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利友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饯(山楂糕)(生产日期/批号:2023/2/16,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利友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济南市钢城区民众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为昌乐县钰宝食品厂生产的炒糖(生产日期/批号:2023/2/15,规格型号:325克/袋),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乐县钰宝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沂源县黎明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高唐县笑盈盈食品厂生产的怀恋花生豆(生产日期/批号:2023/2/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唐县笑盈盈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安丘市陈汐百货经销处销售的标称为青岛昶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罐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7/16,规格型号:150mL/罐 42%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兰陵县好怡嘉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菏泽阳光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崂达精品超纯啤酒(生产日期/批号:2022/6/18,规格型号:酒精度:≥2.5%vol,320ml/罐),原麦汁浓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16.xlsx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6.xlsx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16.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 国内外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解析
    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规定,即食食品是指食品以售出的形态存在,无需进一步杀菌处理即可食。即食食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熟肉制品、甜品、糕点、现榨果蔬汁、新鲜蔬菜、米饭、生鲜水产品、面米制品等。目前,我国缺乏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方面的标准,造成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产品无具体监管依据的尴尬局面。本文简要介绍CAC、欧盟,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韩国、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为我国制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提供技术依据。 1 即食食品微生物指标意义1.1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在特定温度下在特定培养基上生长的所有菌落个数。菌落总数不是食品安全的直接指标,它不能直接用于即食食品的安全性评估。食品中菌落总数升高,说明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卫生状况欠佳或者储存不当。1.2 指示微生物  大肠埃希氏菌是人类和温血动物肠道正常寄生菌,属于肠杆菌家族中的一类。一般而言,食品中含有大肠埃希氏菌,表示食品直接或间接受到粪便污染。如果食物含有大量大肠埃希氏菌,则显示在处理食物时普遍忽视清洁卫生,而且没有把食物妥为贮存。  肠杆菌科是一大类在生物化学和遗传上彼此相关的细菌,通常用以评估食物的一般卫生状况。如果有关细菌存在于经加热处理的食物中,即表示食物烹煮不足或在处理后受到污染。1.3 食源性致病菌  致病菌是指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的细菌,包括可在食物内释放毒素的细菌,或使肠道受感染而令人发病的细菌。致病菌通常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蜡样芽孢杆菌、产气荚膜梭菌、空肠弯曲菌等。食物中毒的病症由恶心和呕吐(例如由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引致)、腹泻和脱水(例如由沙门氏菌属和弯曲菌属引致),以至败血病、脑膜炎、瘫痪和死亡等严重情况不等(例如由入侵性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引起以及在罕见的由肉毒杆菌毒素引起的中毒个案)。不同食源性致病菌的感染剂量,由不足10个至超过1亿个不等。  2 国内外标准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微生物标准是定义产品中微生物的可接受水平,此可接受水平是基于单位质量、体积、面积或批次产品中的微生物和它们的毒素及代谢物的数量。食品安全标准是对适合在市场上流通的一种食品或一批食品的可接受水平。由于在食品生产、包装、运输和其他操作中会不可避免地染上微生物,而通过良好的卫生操作,可以将微生物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微生物标准作为风险管理的工具,可以用来支持良好卫生规范(GHP)以及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系统(HACCP),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由于消费者购买即食食品后不再进行灭菌处理,因此不同的国家与地区规定了即食食品中指示菌和致病菌限量,以确保即食食品的安全。  CAC、欧盟,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韩国、英国、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即食食品相关标准不区分预包装和散装食品,主要以加工工艺、食品类别和用途来规定微生物限量要求。2.1 CAC 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对于即食食品中的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肠杆菌科等微生物指示菌,CAC强调过程控制,仅对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规定了限量(见表1)。表1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即食食品种类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标准ncm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2.2 欧盟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欧盟对食品安全的监控不仅仅体现在产品检验,更主要的是通过预防措施来确保食品安全,例如实施良好操作规范和应用基于HACCP原理的体系。可以用微生物标准来确认和验证HACCP程序和其他卫生控制措施。食品企业应对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包括零售)的每一个阶段采取措施以确保原材料和加工过程满足卫生标准,产品在货架期内能够满足适当的食品安全标准。  欧盟规定了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及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生长的即食食品(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两类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限量标准;还规定了发芽的种子(即食)、预切水果和蔬菜(即食)和未经巴氏杀菌的果汁和蔬菜汁(即食)3类食品中沙门氏菌限量标准(见表2)。表2 欧盟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即食食品种类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标准ncm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发了芽的种子(即食)沙门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预切水果和蔬菜(即食)沙门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未经巴氏杀菌的果汁和蔬菜汁(即食)沙门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2.3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将检测结果分为满意、可接受、不满意和有潜在危害4种水平(表3):满意是指检测结果在此类产品微生物限量下限范围内,无食品安全危害;可接受是指检测结果在此类产品微生物限量上限范围内,无食品安全危害;不满意是指检测结果在此类产品微生物限量范围内,无食品安全危害,但显示食品加工处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重新抽样进行检测,若结果满意则无需采取措施,若结果不满意应检查厂家的生产加工过程和卫生状况;潜在危害是指检测结果超出此类产品微生物限量范围,存在食品安全危害, 应检查厂家生产加工过程和卫生状况,必要时应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表3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数量/(CFU/g)满意可接受不满意有潜在危害菌落总数A类食品<104<105≥105不适用B类食品<106<107≥107不适用C类食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指示菌肠杆菌科<102<102-104≥104不适用大肠杆菌<33-100≥100不适用致病菌葡萄球菌(血浆 凝固酶阳性)<102102-103103-104≥104产气荚膜梭菌<102102-103103-104≥104蜡样芽孢杆菌和 其他致病性芽孢 杆菌<102102-103103-104≥104副溶血性弧菌<3<3-102102-104≥104空肠弯曲菌25g不得检出检出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第一类食品25g不得检出≥102第二类食品25g不得检出检出,但<102≥102第三类食品25g不得检出检出,但<102≥102  注:第一类食品: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保存时间超过一天的即食食品(例如预包装三明治);第二类食品: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保存时间超过一天的即食食品(例如沙律);第三类食品:制作后立即出售或食用、保存时间不超过一天的即食食品(例如新鲜制作的寿司)。  在菌落总数的限量规定上,根据即食食品成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是否经过热处理工艺将即食食品分为3类:A类食品指即食食品的所有成分在生产过程中均经过加热处理,即食食品中菌落总数较低;B类食品指即食食品的部分成分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热处理;C类食品不适宜检测菌落总数,如新鲜的果蔬制品(包括蔬菜沙拉)、发酵食品和含发酵食品成分的食品(如三明治或面包卷),这些食品本身含有较高的正常菌群。2.4 英国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英国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规定较为严格,针对13种即食食品种类制定了相应的菌落总数限量,同时对所有即食食品制定了肠杆菌科、大肠杆菌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根据微生物计数结果将即食食品微生物分为满意、可接受和不满意3个水平(见表4):满意是指检测结果在微生物限量范围内,无需采取措施;可接受是指食品存在潜在风险,必要时应重新抽样检测,并对食品原料检查,食品加工温度和时间控制,加工环境进行检查。表4 英国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数量/(CFU/g)满意可接受不满意菌落总数1.从罐头、瓶装、盒装和袋装食物中取出的食物a<10不适用不适用2.制作后立即出售或食用的熟食<103103-<105≥1053.在出售或食用之前还需少量操作处理的冷藏熟食;巴氏灭菌后需冷藏的罐装食物<104104-<107≥1074.不含奶油的糕点和糖果,粉末状食物<104104-<106≥1065.在出售或食用之前还经过一些操作处理的冷藏熟食b<105105-<107≥1076.非发酵乳制品和乳制甜点,蛋黄酱以及以蛋黄酱为基料的调味品,熟制的调味汁<105105-<107≥1077.含调味料、蘸酱和面糊的食物<106106-<107≥1078.需冷藏以延长保存的食物b<106105-<108≥1089.用于生食的生肉、生鱼、冷烟熏鱼c<106105-<108不适用10.采用保藏工艺制作的食品:腌制食品、酱卤食品和盐渍食品c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干燥食品c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2.新鲜果蔬、含有生鲜蔬菜的即食食物c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3.发酵的熏干肉、发酵蔬菜、成熟奶酪c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指示菌肠杆菌科<102102-≤104>104大肠杆菌<2020-≤102>102李斯特菌属(非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1010-≤102>102致病菌弯曲杆菌25g不得检出检出大肠杆菌O157(和其他产志贺毒素的大肠杆菌)25g不得检出检出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检出志贺氏菌25g不得检出检出霍乱弧菌(O1和O139)25g不得检出检出蜡样芽孢杆菌<103103-≤105>105其他致病性芽孢杆菌<103103-≤105>105产气荚膜梭菌<1010 -≤104>104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1010 -≤102>102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其他凝固酶阳性的球菌<2020 -≤104>104副溶血性弧菌<2020 -≤103>103  注:a大多数这种包装类型的产品采样时都是商业无菌的,如果还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食用的,则按照类别5来评估它们。如果该类食品含芽孢厌氧菌,则结果为不满意。b此类食品如果检出>106 CFU/g的酵母,或>107 CFU/g的革兰氏阴性杆菌或芽胞杆菌属,或>108 CFU/g的乳酸菌,则结果为不满意。c此类食品因其本身所含菌落总数较高,不适合检测菌落总数。2.5 美国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美国FDA和EPA鱼和渔业产品安全控制标准对即食水产品的微生物水平进行了规定,检测结果不应超出规定水平,微生物指标包括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霍乱弧菌、副溶血性弧菌和创伤弧菌(见表5)。表5 美国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鱼和渔业产品微生物指标水平即食水产品(消费者仅需稍微烹煮)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氏菌(ETEC)1×103CFU/g,热不稳定毒素(LT)或热稳定毒素(ST)阳性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出霍乱弧菌检出产毒素的O1群或非O1群副溶血性弧菌≥104 CFU /g(神奈川试验阳性或阴性)创伤弧菌检出2.6 加拿大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加拿大对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指标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进行了限量规定,并对取样计划、应用要求及法定状态分别进行了规定(见表6)。其中,法定状态是指根据检测结果对即食食品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分级处理措施,处理措施包括允许销售、停止销售和召回。表6 加拿大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食品微生物限量指标/ (CFU/g)取样计划应用要求法定状态备注即食食品单核细胞 增生李斯 特氏菌未检出/25 gn = 5生产级Ⅱ及召回至零售级支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且在冷藏条件下货架期低于12 天的即食食品,以及在GWP田间下生产的不支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所有即食食品<100n = 5生产级允许销售>100n = 5生产级召回或停止销售2.7 韩国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韩国对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规定,检验项目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和蜡样芽孢杆菌,其中菌落总数和蜡样芽孢杆菌为定量检测,其他项目为定性检测(表7)。表7 韩国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食品类别微生物指标标准备注即食食品大肠杆菌阴性限用于即食食品和新鲜的即食食品菌落总数≤105CFU/g限用于待烹调食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阴性沙门氏菌阴性副溶血性弧菌阴性蜡样芽孢杆菌≤103CFU/g限用于即食食品和新鲜的即食食品2.8 香港地区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2014年香港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对《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2007版)进行了修订,最新版于2014年8月14日正式生效。新版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适用于一般即食食品及指定食品的微生物含量指引。一般即食食品的微生物含量准则将食品分为14个类别,分别对其需氧菌落计数进行了限量规定,同时规定了卫生指示微生物和指定食源性致病菌限量。“指引”将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检测结果分为满意、可接受和不满意3个等级(见表8):满意水平无需采取任何措施;可接受水平应调查原因并重新抽样检验;若须氧菌落计数和指示微生物结果不满意应调查原因并重新抽样检验,若致病菌结果不满意,应停止销售有问题食品,立即调查原因,采取改善措施和执法行动,同时抽取食物样本作调查之用。表8 香港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准则检测结果(每克食物样本的菌落形成单位)满意可接受不满意各类即食食品所含需氧菌落计数(30℃/48h)食物类别a1.紧接从容器中去除,在室温下可保质的罐装、瓶装、盒装和袋装食物b<10不适用注c2.在紧接出售或进食前烹煮的食物<103103-<105≥1053.经烹煮并冷冻,在出售或进食前最少处理程序的食物;经巴士德消毒须冷藏的罐装食物<104104-<107≥1074.不含乳制忌廉的烘培食品和甜点、粉状食物<104104-<106≥1065.经烹煮并冷冻,在出售或进食前经若干处理程序的食物<105105-<107≥1076.非发酵乳制品及乳制甜品、蛋黄酱及蛋黄酱为主的调料酱、经烹煮的酱汁<105105-<107≥1077.加入调料酱的食物、蘸料、抹酱<106106-<107≥1078.须冷藏且保质期长的食品<106106-<108≥108 d9.生的即食肉类和鱼类、冷烟熏鱼类<106106-<107≥10710.醋渍、腌渍或盐渍的腌制食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干制食物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2.新鲜水果和蔬菜、含有生的蔬菜的食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3.发酵、腌制和干制的肉类、发酵蔬菜、成熟芝士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4.可在一段有限时间内在室温陈列以供出售的经烹煮肉类制品,例如烧味和卤味<105<105-<<106≥<106卫生指示微生物(适用于一般即食食品)肠杆菌科细菌e<102102-≤104>104大肠杆菌f<2020-≤102>102致病菌(适用于一般即食食品)弯曲菌属(耐热)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O157 型大肠杆菌(以及其他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沙门氏菌属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霍乱弧菌(O1群和O139群霍乱弧菌)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志贺氏菌属g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李斯特菌冷藏食品h(冷凝食品除外)或婴儿食品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i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i其他即食食品<10j10-≤100j>100 j副溶血性弧菌<2020-≤103>103金黄葡萄球菌及其他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2020-≤104>104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1010-≤104>104蜡样芽胞杆菌<103103-≤105>105  注:a.就食物类别未有涵盖的食品,在诠释其需氧菌落计数水平时,应考虑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售前加工程序的性质和程度。b.大部分食品从容器取出时一般都是无菌的。不过,如果有关食品其后再经配制才使用,则应按实物类别5来评估。c.食品如验出含有能产生孢子的厌氧菌(但须经特别检测才能确定是否含有能产生孢子的厌氧菌,以及其含量),即属“不满意”。食物如在原装容器内加以烹煮,一般亦不会含有能产生孢子的厌氧菌,不过罐装鱼类制品可能含有微量能产生孢子的厌氧菌。d.检查有否腐败迹象。乳酸菌在冷藏温度下的生长情况理想,在有氧环境下的生长情况则较差。随着乳酸的产生,腐败情况最终会在乳酸菌含量约为每克样本109个菌落形成单位的水平时出现。如主要的微生物属革兰氏阴性菌,明显的腐败情况(例如假单胞菌产生的斑点、变色及黏质物,其他革兰氏阴性菌产生的黏质物),可能会在含菌量达每克样本107~108个菌落形成单位的水平时出现。e.肠杆菌科细菌的准则适用于经加热处理的食物、鱼类和芝士(以蜂窝哈夫尼亚菌或普通变形杆菌这两种培养菌使其成熟的芝士除外)。这个准则不适用于新鲜水果和蔬菜为配料的食物(如含沙律的三文治),因为肠杆菌科细菌是这类食物常见的菌群,其含量可以很高。f.这个准则不适用于以生乳制成的芝士。g.志贺氏菌属检测会在涉及该菌的食物中毒个案调查或处理食物投诉时进行,但不建议在日常食品监察中检测。h.除非有科学证据证明李斯特菌不易于冷藏环境下在有关食物中生长,这个准则则适用于所有冷藏食品(冷凝食品除外)。可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应用食品卫生的一般原则控制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的准则》(CAC/GL 61-2007)。i.根据ISO 11290-1:1996/Amd 1:2004方法进行。也可采用经过适当验证具有同等敏感度、重现性和可靠性的其他方法。j.根据ISO 11290-2:1998/Amd 1:2004方法进行。也可采用经过适当验证具有同等敏感度、重现性和可靠性的其他方法。2.9 澳门地区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中国澳门《即食食物的微生物含量判定指引》将即食食品微生物检出结果分为满意、接受、不满意和潜在危害4种水平(见表9)。由于需氧菌落计数含量会根据实物类别及生产流程而有不同,故根据其影响因素将即食食品分为3个级别:第一级别应用于所有食物材料在最终加工制作时已烹熟的即食食物;第二级别应用于只有部分食物材料在加工制作时已烹熟,以及最终仍需进一步处理(储存、切片或混合)或不需烹熟的即食食物;第三级别是指需氧菌落计数并不适用的即食食物,例如新鲜的生果、蔬菜(包括沙律)及发酵食物等即食食物,其需氧菌落计数值高是由于正常菌落所致。表9 澳门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测微生物质量(每克食物样本的菌落形成单位)满意可接受不满意需氧菌落计数第一级别<105<105≥105不适用第二级别<106<107≥107不适用第三级别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指示微生物埃希氏大肠杆菌<2020-100>100不适用致病菌(适用于所有食物类别)金黄色葡萄球菌<2020-<100100-<104≥104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2020-<100100-<104≥104副溶血性弧菌<2020-<100100-<103≥103蜡样芽胞杆菌<103103-<104104-<105≥105弯曲菌类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g食物样本内发现沙门氏菌类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g食物样本内发现霍乱弧菌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g食物样本内发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g食物样本内发现大肠杆菌O157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食物样本内发现2.10 我国大陆地区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2013年卫生部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并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牵头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工作组对我国现行562项各类标准中的致病菌指标、限量和采样方案进行了梳理,结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监测结果和2005-2011年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和致病菌组合的危害特征,参考分析了CAC、欧盟,以及澳新、日本、美国、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等即食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在考虑食品中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的基础上,对致病菌指标进行了删减、增加或修改。同时,参考ICMSF(1996)中各种致病菌的生物学特征描述,分析致病菌对各类食品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出采用二级或三级采样方案。《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发布,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致病菌指标、限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该标准针对11类食品的5个致病菌指标作出了限量要求,分别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和副溶血性弧菌;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罐头类食品。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没有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通用标准,由于相关标准的缺失,食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测工作中只能参照有关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部分无产品标准的只能以实测值检测,无法进行合格评定,给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障碍。3 讨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生活节奏加快,餐饮业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餐饮行业经营品种多、数量大、烹调方式多样、食品加工原料供货渠道复杂,且加工过程又多以传统手工操作为主、随意性大,这些都增加了餐饮食品在加工过程中生物危害发生的可能性。餐饮业已成为导致食物中毒发生的高风险行业,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即食食品是餐饮业中的主要食品类别,也是食物中毒高发的对象,如果在食用前不加热,在销售过程中不注意卫生操作,易受微生物污染,引起食物中毒,使消费者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CAC、欧盟,以及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加拿大、韩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针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都制定了相关标准,微生物指标主要包括菌落总数、指示微生物和致病菌三大类,因地域特征和食品类型的差异,每项指标的限量值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将食品划分为多个类别,针对每类即食食品的加工方式和原料组成不同分别对其菌落总数进行规定,例如英国将即食食品分为13个类别对其菌落总数分别进行规定,香港则将即食食品分为14个类别对其菌落总数进行规定;有的地区仅针对某类风险性较高的即食食品规定某一个致病菌指标,例如CAC和加拿大仅对即食食品的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项目进行限量规定,欧盟则对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和沙门氏菌进行限量规定。  通过分析比较,可以总结以下几点:1)CAC 和欧盟对食品安全的控制更加注重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微生物的控制,而不仅仅是成品检测;2)中国香港标准制定参照了英国标准的模式,包括食品分类、致病菌项目设置和限量要求基本一致;中国澳门参照了澳新的标准,其内容也是基本一致;3)CAC和欧盟的标准采用多级采样方案(二级或三级),英国、中国香港、澳新和中国澳门的标准只针对单一样本微生物限量进行评估,如需对批次样本评估,则需制定抽样方案。  大肠埃希菌是人类和温血动物肠道正常寄生菌,属于肠杆菌家族中的一类。一般而言,食品中含有大肠埃希氏菌,表示食品直接或间接受到粪便污染。如果食物含有大量大肠埃希氏菌,即代表在处理食物时普遍忽视清洁卫生,而且没有把食物妥为贮存。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韩国、英国、中国香港和澳门的即食食品标准均对大肠埃希氏菌进行了限量规定。  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霍乱弧菌等食源性致病菌具有潜在食品安全风险,被污染食品需立即召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英国、中国香港和澳门的即食食品标准均对这些项目的限量要求为“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产气荚膜梭菌、蜡样芽孢杆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致病菌虽允许少量检出,但随着数量的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也相应提高,受污染的即食食品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危害人体健康。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与其在食物中形成的肠毒素有关。在货架期内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出数量如果超过105 CFU/g,产生的肠毒素就可导致食物中毒。所以,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国香港和澳门规定不同即食食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不大于104CFU/g。蜡样芽胞杆菌广泛分布于土壤、尘埃、植物和空气中,易污染食品,需要注意的是该菌污染产毒的食品一般无腐败变质现象,感官性状正常,不易被发觉,只有当它在食物中大量繁殖产生肠毒素才会引起食物中毒,其肠毒素分为腹泻型肠毒素和致呕吐型肠毒素。因此,英国和中国香港标准规定蜡样芽孢杆菌的可接受水平为103~105CFU/g,澳新标准可接受水平为102~103CFU/g,中国澳门标准可接受水平为103~104CFU/g。产气荚膜梭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也是由肠毒素所致,对即食食品中的产气荚膜梭菌,英国和中国香港标准规定的可接受水平为10~104CFU/g,澳新标准可接受水平为102~103CFU/g,中国澳门标准可接受水平为20~102CFU/g。副溶血性弧菌广泛存在于鱼贝虾蟹等海产品以及腌制食品中,溶血素是副溶血性弧菌致病的主要因素,人们食用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食物后极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的发生与摄入量有关。对即食食品中的副溶血性弧菌,英国和中国香港标准规定的可接受水平为20~103CFU/g,澳新标准可接受水平为3~102CFU/g,中国澳门标准可接受水平为20~102CFU/g。在可接受的限量水平内,食用这些即食食品不会带来健康损害,超出可接受水平的食品则会引起食物中毒。4 结语  我国目前没有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通用标准,尤其是在即食食品占重要地位的餐饮业。即食食品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缺少必要的微生物限量标准,不能有效地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而有害微生物污染是导致餐饮业食物中毒的重要原因。考虑到我国餐饮业的进入门槛较低,食品制作过程中的生熟交叉污染非常严重,食品卫生是一大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在制定标准的技术路线上,可参考中国香港和澳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即食食品中微生物限量的规定,提出适合我国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通用标准。
  • 征求《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等8项标准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3〕32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等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传  真:010-5216541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等八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稿.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10月18
  • 农残、兽残标准品溶液自由组合,开启神速实验模式
    食品安全已经上升到了关系国际民生和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为确保国民“舌尖上的安全”,2014年8月1日,由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新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 标准正式实施,不仅要求部分农药的残留量降低,而且增加了新农药的残留标准,被称为“最严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2015 版药典通则2341中规定了76 种农药的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155 种农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及检出限。随着多项农残限量标准出台,对于食品及药品相关产业影响巨大,对各检测机构的硬件设备及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标准品的需求也更大。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的日常工作中,科研工作者经常需要购买很多的标准品,花费很多的时间配制标准溶液和混标溶液,既费时又费力,而且容易造成浪费。 近期,Sciex连续发布多种农药兽药分析方法。《蔬菜和水果中农残分析的整体解决方案》,对农业部规定的70多种例行监测的农药中适合液质联用检测的51种农药给出了快速高效的定量分析方法。《动物源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181种高通量筛查和定量方法》,使用QTRAP?4500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建立了一种多兽残高通量的筛查和定量方法,包含18大类181个常见兽药。该方法在鸡肉、牛肉、猪肉等基质中通过验证,可用于肉中多兽残的筛查和定量分析,整个样品分析过程简单、快速、通用、灵敏。《GB 2763-2014 标准中307种农药的MRM离子对数据库》,针对 GB 2763-2014标准中307种可以液质离子化的农药建立了MRM离子对数据库,包括了 MRM 质谱方法所有参数信息,可直接用于建立农残检测的 LC-MS/MS 分析方法。 作为Sciex密切的合作伙伴,阿尔塔科技在Sciex农药兽药残留分析方法研发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以上检测方法的相关标准品,并在新方法的研究中通力合作,不仅能够提供新版药典中容易质子化的GC/MS-MS方法中的76种农药、LC/MS-MS方法中的155种农药,还可以提供《GB 2763-2014》 标准中其他种类的标准品,根据客户需要研制各种农药兽药的标准溶液和混标溶液,有效搭配,自由组合,从几个品种到几十个、上百个品种,即开即用,省钱省力省时间,助您提高实验效率! 《动物源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181种高通量筛查和定量方法》 包括以下各种标准品、标准溶液及混标溶液的组合方法包1ST9232-Kit 181种兽药混标 1ST2210醋酸甲羟孕酮,1ST2218地塞米松,1ST8020劳拉西泮,1ST5719氟罗沙星,1ST2221甲睾酮,1ST2241醋酸泼尼松龙,1ST8029三唑仑,1ST7801红霉素,1ST2286丙酸睾丸素,1ST2219醋酸地塞米松,1ST8031奥沙西泮,1ST7802A林可霉素盐酸盐,1ST2208醋酸氯地孕酮,1ST2235倍他米松戊酸酯,1ST8021硝西泮,1ST7803A盐酸克林霉素,1ST2292去氢睾酮,1ST2253,醋酸倍他米松,1ST5556羟基甲硝唑,1ST7712罗红霉素,1ST2275群勃龙,1ST8531莫美他松,1ST5554甲硝唑,1ST7809交沙霉素,1ST8505苯丙酸诺龙,1ST2244氟轻松醋酸酯,1ST5525二甲硝咪唑 ,1ST7806泰乐菌素,1ST7191格列本脲,1ST2242阿氯米松双丙酸酯,1ST5568罗硝唑,1ST7009吉他霉素,1ST7192格列美脲,1ST7200替诺昔康,1ST5519氯甲硝咪唑,1ST7805替米考星,1ST7193格列吡嗪,1ST8002氟芬那酸,1ST5513苯硝咪唑,1ST7013头孢氨苄,1ST7195瑞格列奈,1ST8009茚酮苯丙酸,1ST5542异丙硝唑,1ST12001头孢匹啉,1ST7197甲苯磺丁脲,1ST8004双水杨酸酯,1ST5501阿苯达唑,1ST10007头孢克洛,1ST2227泼尼松,1ST7152卡洛芬,1ST5505阿苯哒唑亚砜,1ST12002头孢克肟,1ST2228可的松,1ST7153酮基布洛芬,1ST5536氟苯咪唑,1ST12003头孢拉定,1ST2226氢化可的松,1ST7154托灭酸,1ST5531芬苯达唑,1ST10009头孢匹罗,1ST2229甲基泼尼松龙,1ST7155,美洛昔康,1ST5561奥芬达唑,1ST12004,头孢他美酯,1ST2246氟米龙,1ST7156氟尼辛,1ST5546甲苯咪唑,1ST7014头孢唑啉,1ST2230倍他米松,1ST7159甲芬那酸,1ST2522噻苯哒唑,1ST120053-去乙酰基头孢噻肟,1ST2224曲安西龙,1ST7161双氯芬酸,1ST5579替硝唑,1ST12006头孢孟多锂,1ST2262醋酸泼尼松,1ST7162吡罗昔康,1ST5591奥硝唑,1ST12012头孢米诺钠盐,1ST2238醋酸可的松,1ST7165萘丁美酮,1ST1307A莱克多巴胺盐酸盐,1ST12007头孢哌酮钠,1ST2240醋酸氢化可的松,1ST7166舒林酸,1ST1302沙丁胺醇,1ST12011头孢羟氨苄,1ST2232倍氯米松1ST7167托麦汀,1ST1304A特布他林硫酸盐,1ST7003头孢噻呋,1ST2231氟米松,1ST7168吲哚美辛,1ST1309西马特罗,1ST10011头孢氨噻,1ST2257甲基泼尼松龙醋酸酯,1ST4017磺胺嘧啶,1ST1301A,盐酸克伦特罗,1ST10012头孢他啶,1ST2247醋酸氟米龙,1ST4007磺胺噻唑,1ST1303妥布特罗盐酸盐,1ST12008头孢洛宁,1ST2256醋酸氟氢可的松,1ST4003磺胺吡啶,ST1324A喷布特罗盐酸盐,1ST12009头孢喹肟,1ST2236布地奈德,1ST4002磺胺甲基嘧啶,1ST8033A盐酸普萘洛尔,1ST4102四环素,1ST2249氢化可的松丁酸酯,1ST4014磺胺二甲基嘧啶,1ST1313氯丙那林,1ST4111A盐酸土霉素,1ST2233曲安奈德,1ST4040磺胺间甲氧嘧啶,1ST4107恩诺沙星,1ST4110A盐酸金霉素,1ST2234氟氢缩松,1ST4008磺胺甲噻二唑,1ST5738诺氟沙星,1ST4122X多西环素单盐酸半乙醇半水合物,1ST2254地夫可特,1ST4036磺胺对甲氧嘧啶,1ST5756培氟沙星,1ST7137奥拉多司,1ST2250氢化可的松戊酸酯,1ST4034磺胺氯哒嗪,1ST5703环丙沙星,1ST7104氯羟吡啶,1ST2248哈西奈德,1ST4004磺胺甲氧哒嗪,1ST5740氧氟沙星,1ST10021金刚烷胺,1ST2237氯倍他索丙酸酯,1ST4006磺胺邻二甲氧嘧啶,1ST5757沙拉沙星,1ST7001氯霉素,1ST2263醋酸曲安奈德,1ST4042磺胺间二甲氧嘧啶,1ST5714依诺沙星,1ST7002甲砜霉素,1ST2260倍他松丁酸酯,1ST4005磺胺甲基异噁唑,1ST5759洛美沙星,1ST7005氟苯尼考,1ST2251泼尼卡酯,1ST4010磺胺二甲异噁唑,1ST5735萘啶酸,1ST2215己烯雌酚,1ST2255二氟拉松双醋酸酯,1ST4012苯甲酰磺胺,1ST5745恶喹酸,1ST2217双烯雌酚,1ST2243安西奈德,1ST4028磺胺喹恶啉,1ST5761氟甲喹,1ST7201A玉米赤霉醇,1ST2259莫米他松糠酸酯,1ST4001磺胺醋纤,1ST4100达氟沙星,1ST7201B β-玉米赤霉醇,1ST2261倍氯米松双丙酸酯,1ST4009甲氧苄氨嘧啶,1ST5758双氟沙星,1ST7202α-玉米赤霉烯醇,1ST2239氟替卡松丙酸酯,1ST4013磺胺苯吡唑,1ST5743奥比沙星,1ST7202B β-玉米赤霉烯醇,1ST2252醋酸曲安西龙双,1ST8015咪哒唑仑,1ST5753司帕沙星,1ST7203玉米赤霉酮,1ST2225泼尼松龙,1ST8016阿普唑仑,1ST7204玉米赤霉烯酮,1ST8019氯硝西泮,1ST7102地西泮 《蔬菜水果中农业部例行监测农残的LC-MS/MS分析方法》中包括以下51种纯品、标准溶液及混标溶液的组合方法包1ST27019-10M,51种农药混标,10ppm 1ST21058多菌灵,1ST20348氟啶脲,1ST20140甲基对硫磷,1ST20297啶虫脒,1ST25000阿维菌素,1ST20111杀螟硫磷,1ST20298吡虫啉,1ST20167氧乐果,1ST20065倍硫磷,1ST20001毒死蜱,1ST20345除虫脲,1ST20173水胺硫磷,1ST20350噻虫嗪,1ST20127甲基异柳磷,1ST20434对硫磷,1ST21145烯酰吗啉,1ST20097敌敌畏,1ST21202三唑酮,1ST21189苯醚甲环唑,1ST20093甲胺磷,1ST20094二嗪磷,1ST21226腐霉利,1ST20449灭多威,1ST20349灭幼脲,1ST20305氟虫腈,1ST20144乙酰甲胺磷,1ST20189亚胺硫磷,1ST20438三唑磷,1ST21161嘧霉胺,1ST20168马拉硫磷,1ST20155丙溴磷,1ST20277甲萘威,1ST20406哒螨灵,1ST22249二甲戊灵,1ST20273涕灭威亚砜,1ST20172伏杀硫磷,1ST20271克百威,1ST20375涕灭威,1ST21157嘧菌酯,1ST20170辛硫磷,1ST20098乐果,1ST20288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ST21164异菌脲,1ST202593-羟基克百威,1ST20222甲氰菊酯,1ST20182敌百虫,1ST20266涕灭威砜,1ST20210联苯菊酯,1ST21247咪鲜胺,1ST20124甲拌磷,1ST20396虫螨腈 《GB2763-2014 标准中307种农药的MRM离子对数据库》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8,307种农药混标溶液。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2341中76种农药的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6,76种农药混标溶液。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2341中155 种农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5,155种农药混标溶液。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标准名称备注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4.食品添加剂 盐酸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7.食品添加剂 磷酸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GB 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2.食品添加剂 硫磺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51.食品用石蜡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生素EGB 19191-2003 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生素E  QB 2483-2000(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生素E 183.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GB 22557-2008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 184.食品添加剂 胆钙化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维生素 D3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5.食品添加剂 d-α醋酸生育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维生素 E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6.食品添加剂 植物甲萘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维生素 K1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7.食品添加剂 氰钴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维生素 B12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8.食品添加剂 烟酰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烟酰胺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89.食品添加剂 泛酸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泛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0.食品添加剂 硫酸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硫酸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1.食品添加剂 氧化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氧化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2.食品添加剂 硫酸亚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硫酸亚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3.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亚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富马酸亚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4.食品添加剂 氧化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氧化锌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枸橼酸锌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6.食品添加剂 碘化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碘化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7.食品添加剂 碘化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相应品种 碘化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指定标准198.食品添加剂 L-肉碱酒石酸盐GB 25550-2010 食品添加剂 L-肉碱酒石酸盐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199.食用硫酸镁QB 2555-2002(2009)食用硫酸镁 200.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26400-2011 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01.食品添加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1-2011 食品添加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02.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GB 26402-2011 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03.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 26405-2011 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04.食品添加剂 5'-胞苷酸二钠 食品添加剂 5'-胞苷酸二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05.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GB 1901-2005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 206.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GB 1902-2005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207.食品添加剂 丙酸钙GB 25548-2010 食品添加剂 丙酸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08.食品添加剂 丙酸钠GB 25549-2010 食品添加剂 丙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09.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GB 8850-2005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210.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GB 8851-2005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211.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HG 2924-1988(2009) 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原GB 8849-88)食品添加剂 乙氧基喹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12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QB 2394-2007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213.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溶液GB 25580-2010 食品添加剂 稳定态二氧化氯溶液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14.食品添加剂 丙酸HG 2925-1989(2009)食品添加剂 丙酸(原GB 10615-89) 215.食品添加剂 过氧碳酸钠HG 2788-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过氧碳酸钠 216.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GB 10621-2006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 217.食品添加剂 纳他霉素GB 25532-2010 食品添加剂 纳他霉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18.食品添加剂 双乙酸钠GB 25538-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19.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GB 25547-2010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20.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 GB 1891-2007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 221.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GB 1907-2003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222.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δ-内酯GB 7657-2005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δ-内酯 223.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GB 22214-2008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 224.食品添加剂 氯化镁GB 25584-2010食品添加剂 氯化镁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25.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26.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12488-2008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227.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 QB 1581-1992(2009)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  22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13509-2005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229.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甙GB 8270—1999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甙 230.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盐(甘草甜素单钾盐)QB 2077-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盐(甘草甜素单钾盐) 231.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5540-2010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32.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B 22367-2008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 233.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4-2011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234.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31-2010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35.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GB 4578-2008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 236.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37.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1994食品添加剂 明胶 238.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904-2005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 239.食品添加剂 褐藻酸钠GB 1976-2008食品添加剂 褐藻酸钠 240.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QB 1613-1992(2009)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 241.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HG/T 2787-1996(2007)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 242.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QB 2246-1996(2009)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243.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GB 1975-2010 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44.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QB 2731-2005食品添加剂 亚麻籽胶 245.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GB 25535-2010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46.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3886-2007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247.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48.食品添加剂 刺云实胶 食品添加剂 刺云实胶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49.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 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50.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3861-2008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 251.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GB 3862-2006 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 252.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GB 4349-2006 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 253.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GB 6772-2008 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 254.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GB 6776-2006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戊酯 255.食品添加剂 茉莉浸膏GB 6779-2008 食品添加剂 茉莉浸膏 256.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GB 6780-2008 食品添加剂 桂花浸膏 257.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GB 8315-2008 食品添加剂 己酸乙酯 258.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GB 8317-2006 食品添加剂 乳酸乙酯 259.食品添加剂 生姜(精)油(蒸馏)GB 8318-2008 食品添加剂 生姜(精)油(蒸馏) 260.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GB 8319-2003 食品添加剂 亚洲薄荷素油 261.食品添加剂 桉叶素含量80%的桉叶油GB 10351-2008 食品添加剂 桉叶素含量80%的桉叶油 262.食品添加剂 肉桂油GB 11958-1989 食品添加剂 肉桂油 263.食品添加剂 香叶(精)油GB 11959-2008 食品添加剂 香叶(精)油 264.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GB 11960-2008 食品添加剂 留兰香油 265.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GB 12487-2010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266.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呋喃硫醇GB 23487-2009 食品添加剂 2-甲基-3-呋喃硫醇 267.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GB 23488-2009 食品添加剂 2,3-丁二酮 268.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脑(天然)GB 23489-2009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脑(天然) 269.食品添加剂 正丁醇HG 2926-1989(2009)食品添加剂 正丁醇(原GB 10618-89) 270.食品添加剂 麝香草酚QB/T 1025-2007 麝香草酚 271.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丙酸烯丙酯QB/T 1119-2007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食品添加剂 3-环己基丙酸烯丙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272.食品添加剂 八角茴香(精)油QB/T 1120-2010 食品添加剂 八角茴香(精)油 273.食品添加剂 r-壬内酯QB/T 1121-2007 食品添加剂 r-壬内酯 274.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QB/T 1122-2007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 275.食品添加剂 羟基香茅醛QB/T 1467-2007 羟基香茅醛 276.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QB/T 1509-2007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 277.食品添加剂 复盆子酮 QB/T 1632-2006 复盆子酮 278.食品添加剂 丙酸苄酯QB/T 1772-2006 丙酸苄酯 279.食品添加剂 丁酸丁酯QB/T 1774-2006 丁酸丁酯 280.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乙酯QB/T 1776-2006 异戊酸乙酯 281.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乙酯QB/T 1779-2006 苯甲酸乙酯 282.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苄酯QB/T 1780-2006 苯甲酸苄酯 283.食品添加剂 肉桂醇QB/T 1783-2007 肉桂醇 284.食品添加剂 r-十一内酯(桃醛)QB/T 1784-2007 r-十一内酯(桃醛) 285.食品添加剂 草莓醛 (杨梅醛)QB/T 1785-2007 草莓醛(杨梅醛) 286.食品添加剂 乙基香兰素QB/T 1791-2006 乙基香兰素 287.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QB/T 1953-2007 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 288.食品添加剂 丙酸乙酯QB/T 1954-2007 食品添加剂 丙酸乙酯 289.食品添加剂 庚酸乙酯QB/T 1955—2007 食品添加剂 庚酸乙酯 290.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QB/T 2641-2004 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 291.食品添加剂 麦芽酚QB/T 2642-2004 麦芽酚 292.食品添加剂 柠檬醛QB/T 2643-2004 食品添加剂 97% 柠檬醛 293.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QB/T 2644-2004 食品添加剂 苯乙醇 294.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QB/T 2645-2004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 295.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QB/T 2646-2004 食品添加剂 丁酸异戊酯 296.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QB/T 2647-2004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异戊酯 297.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QB/T 2648-2004 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 298.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QB/T 2649-2004 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 299.食品添加剂 α-戊基肉桂醛QB/T 2650-2004 食品添加剂 α-戊基肉桂醛 300.食品添加剂 松油醇QB/T 2651-2004 食品添加剂 松油醇 301.食品添加剂 四甲基吡嗪QB/T 2748-2005 四甲基吡嗪 302.食品添加剂 三甲基吡嗪QB/T 2749-2005 三甲基吡嗪 303.食品添加剂 2,3-二甲基吡嗪 QB/T 2750-2005 2,3-二甲基吡嗪 304.食品添加剂 甲基吡嗪QB/T 2751-2005 甲基吡嗪 305.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噻唑QB/T 2752-2005 2-乙酰基噻唑 306.食品添加剂 4-甲基-5-(β-羟乙基)噻唑QB/T 2753-2005 4-甲基-5-(β-羟乙基)噻唑 307.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QB/T 2793-2010 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 308.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QB/T 2794-2010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 309.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精)油QB/T 2795-2010 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精)油 310.食品添加剂 丁酸QB/T 2796-2010 食品添加剂 丁酸 311.食品添加剂 己酸QB/T 2797-2010 食品添加剂 己酸 312.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浸膏QB/T 2798-2010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浸膏 313.食品添加剂 甲位已基肉桂醛QB/T2241-2010 甲位已基肉桂醛 314.食品添加剂 1,8-桉叶素(单离)QB/T2243-2010 1,8-桉叶素(单离) 315.食品添加剂 乙酸乙酯QB/T2244-2010 乙酸乙酯 316.食品添加剂 N,2,3-三甲基-2-异丙基丁酰胺GB 25593-2010 食品添加剂 N,2,3-三甲基-2-异丙基丁酰胺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17.食用单宁酸LY/T1641-2005 (2010)食用单宁酸 质检总局卫生部联合公告2009年72号318.食品添加剂 d-核糖 食品添加剂 d-核糖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19.食品添加剂 辛酸乙酯 食品添加剂 辛酸乙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0.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乙酯(十六酸乙酯)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乙酯(十六酸乙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1.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茅酯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2.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叶酯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叶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3.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叶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叶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4.食品添加剂 乙酸橙花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橙花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5.食品添加剂 己醛 食品添加剂 己醛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6.食品添加剂 正癸醛(癸醛) 食品添加剂 正癸醛(癸醛)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7.食品添加剂 乙酸丙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丙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8.食品添加剂 乙酸2-甲基丁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2-甲基丁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29.食品添加剂 异丁酸乙酯 食品添加剂 异丁酸乙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0.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3-己烯酯(3-甲基丁酸3-己烯酯) 食品添加剂 异戊酸3-己烯酯(3-甲基丁酸3-己烯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1.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3-己烯酯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3-己烯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2.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酯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2-甲基丁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3.食品添加剂 γ-己内酯 食品添加剂 γ-己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4.食品添加剂 γ-庚内酯 食品添加剂 γ-庚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5.食品添加剂 γ-癸内酯 食品添加剂 γ-癸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6.食品添加剂 δ-癸内酯 食品添加剂 δ-癸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7.食品添加剂 γ-十二内酯 食品添加剂 γ-十二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8.食品添加剂 δ-十二内酯 食品添加剂 δ-十二内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39.食品添加剂 2,6-二甲基-5-庚烯醛 食品添加剂 2,6-二甲基-5-庚烯醛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0.食品添加剂 2-甲基-4-戊烯酸 食品添加剂 2-甲基-4-戊烯酸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1.食品添加剂 芳樟醇 食品添加剂 芳樟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2.食品添加剂 乙酸松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酸松油酯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3.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芹醇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芹醇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4.食品添加剂 d-香芹酮 食品添加剂 d-香芹酮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5.食品添加剂 l-香芹酮 食品添加剂 l-香芹酮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6.食品添加剂 α-紫罗兰酮 食品添加剂 α-紫罗兰酮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47.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GB 10355-2006 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 348.食品用香精 [液体、浆(膏)状、粉末]QB/T 1505-2007 食用香精 349.咸味食品香精[液体、浆(膏体)状、粉末]QB/T 2640-2004 咸味食品香精 350.食品添加剂 4-氯苯氧乙酸钠HG 2302-1992(2009) 食品添加剂 4-氯苯氧乙酸钠 351.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氢GB 22216-2008 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氢 352.食品添加剂 硅藻土GB 14936-1994 硅藻土卫生标准 QB/T 2088-1995(2009) 食品工业用助滤剂 硅藻土  353.食品级凡士林SH/T 0767-2005 食品级凡士林 354.食品添加剂 活性白土GB 25571-2010 食品添加剂 活性白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四钾GB 25562-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四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6.食品添加剂 次氯酸钠GB 25574-2010 食品添加剂 次氯酸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7.食品添加剂 硅酸钙铝GB 25582-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酸钙铝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8.食品添加剂 硫酸锌GB 25579-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锌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59.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GB 2513-2004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 360.食品添加剂 异构化乳糖液GB 8816-1988 食品添加剂 异构化乳糖液 361.食品添加剂 咖啡因GB 14758-2010 食品添加剂 咖啡因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62.食品添加剂 氯化钾GB 25585-2010 食品添加剂 氯化钾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363.食品级微晶蜡GB 22160-2008 食品级微晶蜡 364.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 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365.复配食品添加剂GB 26687-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8号备注:如卫生部发布食品添加剂新标准,则以新标准内容为准。
  • 工信部行标复审 五项食品标准废止
    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据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消息,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涉及食品的《罐头食品检验规则》等41 项标准继续有效,《火腿午餐肉罐头》等37项标准将予以修订,《裹衣花生》等5 项标准自2010年1月14日起废止。  附:2009 年消费品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食品行业)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复审结论1QB 1006-1990(2009)罐头食品检验规则继续有效2QB 1007-1990(2009)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继续有效3QB 1036-1991(2009)工业用三聚磷酸钠(包括食品工业用)氯化物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继续有效4QB 1118-1991(2009)L-天门冬氨酸继续有效5QB 1228-1991(2009)食品添加剂红米红继续有效6QB 1805.1-1993(2009)工业用α-淀粉酶制剂继续有效7QB 1805.3-1993(2009)工业用蛋白酶制剂继续有效8QB 1805.4-1993(2009)工业用脂肪酶制剂继续有效9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继续有效10QB 2393-1998(2009)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AK 糖)继续有效11QB 2483-2000(2009)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继续有效12QB 2484-2000(2009)食品添加剂果胶继续有效13QB 2554-2002(2009)食用氯化钾继续有效14QB 2555-2002(2009)食用硫酸镁继续有效15QB 2581-2003(2009)低聚果糖继续有效16QB 2582-2003(2009)酵母抽提物继续有效17QB/T 1733.2-1993(2009)花生类糖制品继续有效18QB/T 1733.4-1993(2009)花生酱继续有效19QB/T 1804-1993(2009)工业酶制剂通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继续有效20QB/T 1805.3-1993(2009)蛋白酶制剂继续有效21QB/T 1805.4-1993(2009)脂肪酶制剂继续有效22QB/T 1879-2001(2009)液体盐继续有效23QB/T 2306-1997(2009)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继续有效24QB/T 2605-2003(2009)工业氯化镁继续有效25QB/T 2606-2003(2009)肠衣盐继续有效26QB/T 3535-1999(2009)碘继续有效27QB/T 3599-1999(2009)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继续有效28QB/T 3775-1999(2009)全脂无糖炼乳检验方法继续有效29QB/T 3777-1999(2009)硬质干酪检验方法继续有效30QB/T 3778-1999(2009)粗制乳糖继续有效31QB/T 3779-1999(2009)粗制乳糖检验方法继续有效32QB/T 3780-1999(2009)工业干酪素继续有效33QB/T 3781-1999(2009)工业干酪素检验方法继续有效34QB/T 3782-1999(2009)脱盐乳清粉继续有效35QB/T 3783-1999(2009)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钠盐继续有效36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继续有效37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继续有效38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甜菜红继续有效39QB/T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菊花黄继续有效40QB/T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黑豆红继续有效41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继续有效42QB 1353-1991火腿午餐肉罐头修订43QB 1364-1991红烧鸡罐头修订44QB 1373-1991油炸禾花雀罐头修订45QB 1376-1991凤尾鱼罐头修订46QB 1380-1991糖水龙眼罐头修订47QB 1381-1991糖水山楂罐头修订48QB 1382-1991糖水葡萄罐头修订49QB 1386-1991杏酱罐头修订50QB 1389-1991西瓜酱罐头修订51QB 1395-1991什锦蔬菜罐头修订52QB 1399-1991香菇罐头修订53QB 1401-1991雪菜罐头修订54QB 1402-1991榨菜罐头修订55QB 1404-1991榨菜肉丝罐头修订56QB 1406-1991小竹笋罐头修订57QB 1407-1991水煮笋罐头修订58QB 1603-1992糖水莲子罐头修订59QB 1606-1992红烧排骨罐头修订60QB 1608-1992红烧元蹄罐头修订61QB 1610-1992酥炸鲫鱼罐头修订62QB 1611-1992糖水杏罐头修订63QB 1687-1993浓缩苹果清汁修订64QB 1688-1993糖水染色樱桃罐头修订65QB 2604-2003食用氯化镁修订66QB/T 1409-1991花生米罐头修订67QB/T 1498-1992液态法白酒修订68QB/T 1612-1992红焖大头菜罐头修订69QB/T 1981-1994露酒修订70QB/T 1982-1994山葡萄酒修订71QB/T 1998-1994栗(豆)羊羹修订72QB/T 2021-1994工业溴修订73QB/T 2076-1995水果、蔬菜脆片修订74QB/T 2187-1995芝麻香型白酒修订75QB/T 2221-1996八宝粥罐头修订76QB/T 3605-1999豆豉鲮鱼罐头修订77QB/T 3770.1-1999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修订78QB/T 3770.2-1999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取样和试验方法修订79QB/T 1733.3-1993裹衣花生废止80QB/T 1733.5-1993油炸花生仁废止81QB/T 1733.6-1993烤花生仁废止82QB/T 1733.7-1996咸干花生废止83QB/T 2319-1997液体葡萄糖废止
  • 果醋饮料目前无国家标准 小心勾兑品
    选果醋饮料小心勾兑品  不久前,国内一些食品专家通过媒体提醒消费者,由于果醋饮料目前没有国家标准,市场上出现了不少由醋酸、果味香精等勾兑的产品。这些产品没有任何营养和保健价值,消费者选择时一定要多加小心。  食醋是一种东西方共有的古老调味品。在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食醋主要是以粮食作物为原料酿制,习惯上被称作谷物醋。而在欧洲,食醋的酿制主要以葡萄、苹果等水果为原料,所以西方的食醋多指水果醋。近年来,随着国内果蔬加工业的发展,果醋酿造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发展十分迅速。  果醋饮料≠稀释果醋  随着人们营养和保健意识的提高及饮料行业的迅猛发展,果醋及果醋饮料也越来越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消费者很容易将果醋与果醋饮料的概念混淆。果醋是以葡萄、苹果等水果为原料,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酒精发酵和醋酸发酵制成的一种酸性调味料,欧洲标准规定其醋酸含量必须大于5%。而果醋饮料则是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后,再添加蜂蜜、果汁或其他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的一种含醋酸的饮料,其醋酸含量一般远远小于5%。果醋饮料是兼有水果风味与食醋营养保健功能的一种新型饮品。适合生产果醋饮料的水果包括葡萄、苹果、梨、柑橘、水蜜桃、猕猴桃、山楂、沙棘、野生酸枣、桑葚、番木瓜、柿子、杏等。目前国内以苹果醋饮料居多。  果醋饮料的生产工艺比较复杂。其基本过程是水果经预破碎压榨、澄清后,调节糖度,接入活化好的酵母进行酒精发酵。当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接入醋酸菌进行醋酸发酵。醋酸发酵结束后的液体经澄清等处理后,按一定比例添加蜂蜜、浓缩果汁、糖和其他食品添加剂,调配制成口感适宜的果醋饮料。  果醋饮料有保健功能  果醋饮料中含多种有机酸、糖、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等成分,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果醋饮料中的有机酸除醋酸外,一般还有葡萄糖酸、乳酸、琥珀酸、酒石酸、苹果酸、富马酸、蚁酸、酮戊二酸和焦谷氨酸等。有机酸能有效维持体内的酸碱平衡,它还有调节体内代谢,消除疲劳,健胃消食,增进食欲,生津止渴等作用。果醋饮料中还富含钾、锌等多种矿物元素,这些矿物元素在调节机体酸碱平衡、钾钠平衡,以及保护心血管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果醋饮料中还含有维生素C、维生素E、尼克酸等维生素。此外,果醋饮料中也含有多酚类化合物和黄酮等抗氧化物质,它们对清除体内自由基,抗衰老和预防心血系统疾病有一定的功效。  选果醋要看发酵过程  目前我国果醋饮料的生产仍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市售果醋的质量良莠不齐,价格高低不等。少数商家利用普通粮食醋甚至冰乙酸为原料勾兑生产果醋饮料,这种产品口味差,质量没有保证。所以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果醋饮料时,要注意产品标签上是否表明产品生产过程包括发酵过程。此外,尽管在相关研究中有苹果醋饮料具有预防龋齿,山楂醋饮料具有降血糖等功效的报道,但由于果醋饮料中蜂蜜及糖的添加量没有严格的限量标准,所以市售果醋饮料在预防龋齿和降血糖等方面的功效仍值得推敲。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果醋饮料时,一定要根据个人体质,合理选购。特别是糖尿病患者一定要注意果醋饮料中糖的含量。此外,果醋饮料中醋酸能在体内与钙质合成醋酸钙,增强钙质的吸收,但是摄入过多的醋酸也可能导致人体钙质流失。因此,果醋饮料虽好,但也不要过度饮用。
  • 食品安全专家分析打不败的三聚氰胺 称妥协出标准
    食品安全问题何以无解?  —— 专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院士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困扰中国的一个包袱。政府目前正集中精力对付此事,可惜阴影不散。7月,“三聚氰胺”死灰复燃,再现江湖,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的产品被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500余倍,举国哗然,说明食品安全工作异常艰巨,随时可能出现反复风险。在此前后,一些疑似食品安全与卫生事件接连发生,我们的食品供应环境愈发显得扑朔迷离。  困局难破,食品安全症结何在?中国面临的情况究竟有多么棘手?本刊记者就此问策于中国工程院陈君石院士。陈院士是一位权威的食品安全专家,他的主要工作是旨在帮助政府更好地提高监管效率。  打不败的三聚氰胺  《南风窗》: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屡次重出江湖。政府官员表态说“要一查到底,要坚决打击”,为什么又无法令行禁止?  陈君石:政府不可能知道2008年产生了多少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的奶粉,怎么可能掌握所有这些信息?当时三聚氰胺主要问题是出现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上。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我们差不多有200家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美国有多少?只有4家。那普通奶粉企业有多少家?不知道。我相信政府也不掌握这个情况。不仅是政府不好发现问题,小企业本身就会出问题,这些小企业的素质就摆在那儿的。  国家质检总局有一个论点,就是说我们大型食品企业虽然少,但市场占有率非常高,这是事实。但几十万小型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虽然低,出点问题就够了,用不着都出问题。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中小型企业尽管所占份额不多,他们生产的东西我是不吃的,你也是不吃的,要进北京的大超市也是进不来的,但是很多老百姓还在吃,很多地方都在吃。这是我们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这绝不意味着政府不该监管,消费者要求政府加强监管是天然合理的,但你也得考虑切合不切合实际。只有生产者依法生产、依法养殖、依法种植,我们的问题就少了。  《南风窗》:大家的困惑,是2008年“三鹿事件”中当事人依法该抓的抓了,该枪毙的也枪毙了,怎么事情到现在还没完?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陈君石:食品安全问题不会随着我们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就不见了,它会和我们长期同时存在。我们有两亿多的农户,在分散地从事食用农产品的生产,食用的,或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粮食、蔬菜、水果等,大多是两亿多农户用分散的生产方式生产出来的,就我们对于农民的文化知识、素养和守法意识的了解,市场上买回来的蔬菜,要农药残留百分之百不超标,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现在检测样品的数量,不能说太少啊。在瘦肉精的兽药残留上,农业部早有规定,瘦肉精是不许用的,但你知道养猪有多么分散么?非常分散的,现在政府一声令下,所有养猪户都不用瘦肉精了?我绝不是为政府推卸责任。监督两亿多的农户,你要有多少监督员去监督啊。  另外一个背景,我们有50万左右的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10万元以下就盖个厂房,员工10个人以下,你说这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还不包括餐馆,他们的素质,你就拍拍脑袋想想,使用食品添加剂都不超标,糖精都合格,防腐剂使用都合格?这也是不现实的。  什么时候这两个背景得到根本性改变,我们的生产就比现在要安全得多了,也就是说三聚氰胺这种事情基本上就不会有了,也不可能没有被销毁。因为显然现在是没有被销毁啊。你想想,我这个乳品企业本来就不太大,好容易生产出来了那么几十或几百吨超标奶粉,我能舍得把它销毁么?我往农民家里头一放,过一段又卖给别的企业了。政府查得过来么?  《食品安全法》的出炉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但绝不是一个法就能改变整个基本状况,实施这个法比不实施好,但是不能说问题就不再出现了。三聚氰胺问题没有了,出来一个四聚氰胺,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当然是不该有的,但现在是市场经济,这是能够杜绝的么?  食品安全是与非  《南风窗》:今年的海南“豇豆事件”,武汉市农业局最先曝光出来,三亚市农业部门对此“特别的不理解”,认为不应该这样做,据说按照通常做法,这种情况只限于内部通告,曝光出来“于国于民都无益”。两个部门掐出一个“潜规则”。您怎么看这个现象?要曝光还是不要曝光?  陈君石:这个豇豆事件,应该不是太奇怪的事情。我不认为是普遍存在潜规则。假如他们说的整个行业是这样的,那肯定是不对的。“豇豆”被查处有非法使用的农药残留,当然要曝光,但问题要讲清楚,‘我们已经处理了,并未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另外,媒体老喜欢说“毒豇豆”,在我们医学上这个毒字是不能随便用的,毒的就是说吃了要中毒的。其实这个所谓的“毒豇豆”,吃了也不会中毒,因为含量没有那么高。你要光说这个豇豆不合格,不说“毒豇豆”,消费者的神经不会崩得那么紧。  《南风窗》:今年的“农夫山泉”事件,也有人指是潜规则作祟。三亚工商局也承认了错误,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陈君石:检验是不应该出错的,但你知道我们有多少检验机构啊?这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我们是分段的监管,检验机构也分散在各个部门,而且现在检验机构是越来越多,工商局本来是没有实验室的,现在也要有了,因为管流通环节啊。这些实验室跟我们食品生产企业一样,他们的素质,有很棒的,有中不溜的,当然也有很差的。  海南的这次检验肯定是有问题的。假如这个事情没有什么背景的话,技术上发生点差错也是可以理解的。任何工作都会出错,当然它绝对不应该出错,而且是代表政府出的报告,是作为执法依据的。  《南风窗》:工商局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怎么可以出错呢?你是监管者啊,这样一来,叫大家怎么对你有信心?  陈君石:起码他有一点没有做到,就是复查。这个是有规定的。曝光以前,应该复查,这个环节是必须的,因为谁也不能保证第一次检测就是对的。这个事件,先不管他技术水平怎么样,就是工作程序就没有对头,这个责任是逃不了的。就是工商局的责任。(没了下文)当然了,应该有所交待,咱们都讲透明度。  《南风窗》:“五常香米”最近也是闹得人心惶惶,本来就没有那么多产量,厂家往普通米里掺香精,以次充好。  陈君石:假如真的是加了香精,那这是个弄虚作假的问题,不等于食品安全问题。香精是可以食用的。我不赞成把假冒伪劣的食品和不安全的食品划等号,我承认假冒伪劣食品中有一部分确实是不安全的食品,但绝大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不构成安全问题。假鸡蛋,吃了没问题。五常的香米,也是。  假冒伪劣不等于不安全食品,我这个观点到目前为止是失败的。没有一个政府官员愿意接受。他们认为打假是食品安全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事情,所以农业部去打假,卫生部去打,司长要去打假,部长也要去打假。  《南风窗》:就是说我们在用对付食品安全问题的精力和投入去对付假冒伪劣食品,杀鸡用了牛刀?  陈君石:假冒伪劣跟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和对待,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你划等号以后,一是无形中夸大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数量,本来没有这么多问题,你假的也算进来,问题就多了。第二,处理打假是谁的责任?处理食品安全又是谁的责任?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充其量工商部门应该介入,农业部、卫生部有他们的职能,应该集中力量去管好职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问题,我觉得卫生部去打假就是不务正业。  妥协出标准  《南风窗》:食品安全标准现在清理整合进展怎么样?  陈君石:我们有横向的标准,比如污染物的标准,添加剂的标准,农、兽药残留的标准等,纵向的有乳和乳制品的标准,肉和肉制品的标准等,多得不得了,不可能一天之内全部按《食品安全法》完成清理,出台新标准。  现在第一个乳和乳制品标准已出台了,第一套66个标准公布了。多么艰苦啊,从2008年末就开始了,国务院直接指令的,乳和乳制品的标准一定要先清理整顿。讨论了一年多,开了不知道几十次的会。我要说60次可能还少了,仅仅是专家会。还有不同层次的会,因为不是一家说了算,我们很复杂,是分段管理。  现在出一个标准就难得不得了。标准是一个妥协的产物,一定是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观点,到最后只能有一个标准,怎么不妥协呢?不妥协就出不来标准了。妥协就是折中,你让一步我也让一步。  《南风窗》:打架怕是难免的。  陈君石:讨论必然打架。今年年初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就打破了原来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全打乱了,这么一个多部门组成的审评委,下面分了十几个专门委员会,一类标准由一个分委员会来评审。这个机构已经成立,而且开始运作。除了乳和乳制品66个标准,今年年底以前还有几个要出台,大概都是横向的标准,就是适用于各类食品的,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残留、污染物等,横向标准打架可能性会少一些,影响面又大,就把它放在前面了。本来计划是在两年之内把所有标准都清理整顿完毕,但是很多专家认为太冒进了,做不到。  总而言之,我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一个很快的事情。现在叫做食品安全标准,也就是与食品安全无关的质量指标应该不纳入,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容易。我是管质量的,我愿意放弃么?这次媒体最为关注的乳和乳制品标准,生乳蛋白质含量从2.95%倒退到2.8%,这个指标跟安全性没多大关系。有什么必要制定生鲜奶的蛋白质标准?我作为企业,愿意收购什么样的就收购什么样的,让企业决定不好么?收购来2.8%的和3%的做出来的奶粉都一样,只是价格和成本不一样,从安全角度来讲没区别。可是,管生鲜奶的部门就坚持要设这个标准。最后就妥协了。  还有脂肪,干嘛要定乳的脂肪标准?现在很多人愿意吃脱脂奶了。但是这次我们的标准中就规定了。《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的是安全标准,但跟安全无关的质量指标,原来是存在的,现在要把它拿掉,你说难不难?  《南风窗》:您参加会议,有提什么建议?  陈君石:我去听听,也讲了几句话,结果遭到某些专家的攻击。我就是说,这个蛋白质、脂肪标准不是安全指标。那可不得了,这些专家搞了多少年的乳制品,就说你可不要把我们这个乳制品行业给毁了。我有这么大能量么?这其实不是我一个人的观点,只不过别人讲得比较含蓄。  监管部门思想不端正  《南风窗》:您怎么评价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状况?  陈君石:中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表现在监督员之多,监督频率之高,抽检样品之多,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我们现在看重终端产品抽查,这是最落后的监管模式。到这个时候了你来管他,没用了。食品安全监管,开始全世界都是做终端监管,后来发现不解决问题,还得从过程抓起,先进国家现在主要都是过程监督,监督企业的生产过程。  《南风窗》:过程监管在中国行不行得通?  陈君石:难度很大。我们有50多万中小企业啊,放到美国也没办法过程监督。那么多的企业,大的本来不太需要监督 小的,也监督不过来。这要一步一步来。首先要思想端正,现在监管部门思想上并不端正。你看QS这个标准,本来是“质量安全”,摇身一变,变成中文说是“生产许可”。生产许可就是一个过程许可,我许可你生产,是监督生产过程,不保证你产品合格。可是现在QS贴在了每一个产品的包装上,这不是一个笑话么?  本来应该放弃国家担保企业产品的质量。政府干嘛要保证你这个产品质量啊?但在终端产品包装上还贴上了,变成政府对你每个产品都负责任,政府都许可?但这是政府规定,必须贴上,不贴就不许卖。所以说这是矛盾。  历史上,QS和免检是一个性质,都是国家来担保。这本来是企业的责任,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法》写得非常清楚,政府干嘛去包?本来过程监督是响当当的事情,政府发个证书就完了,如果出了不合格的产品,我就狠狠地罚你。  生产许可证仅仅是第一步,然后要有生产的规范,监督员进厂检查,要看他遵不遵守规范,而不仅仅是抽样检查。但是,企业按不按规范,我怎么知道,我就看你的生产记录,我突然来了,你不可能重新编一个记录吧?国外就是这样的。所以这个过程监督比抽样检查要先进得多,更科学,也更省劳动力。  过程监督最大的阻碍,还是认识问题,我们已习惯于终端产品抽检为主,如果真的减少终端产品抽检,很多实验室就没有活干了。
  • 莱克多巴胺和克伦特罗标准品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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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食品国家标准大盘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要求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分别是:“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其中,第一个就是“最严谨的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食品安全标准是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是政府管理部门为保证食品安全、防止疾病的发生、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所规定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它既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的最低要求,也是食品监管人员行政执法的依据,更重要的是保证居民健康的标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内容: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截至2023年9月,我国共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563项,包含2万多项食品安全指标,覆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340余种食品类别、覆盖了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覆盖了从生产到消费全链条、覆盖了从一般到特殊全人群。2023年我国共实施食品安全标准48项,包含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检测、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接触材料等。本文特将上述标准加以整理,供相关从业者查阅参考。序号标准1GB 14930.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2GB 4806.8-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3GB 10765-2021|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4GB 10767-2021|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5GB 2762-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6GB/T 31047-2023| 国家标准| 品牌价值评价 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7GB 10766-2021|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8GB/T 41900-2022| 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代号9GB 31650.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10GB/T 10786-2022| 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11GB/T 41897-2022| 国家标准| 食品用干燥剂质量要求12GB/T 41896-2022| 国家标准| 食品用脱氧剂质量要求13GB/T 42966-2023| 国家标准| 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14GB/T 22165-2022| 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通则15GB/T 42967-2023| 国家标准|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16GB/T 41645-2022| 国家标准| 超高压食品质量控制通用技术规范17GB 23350-2021| 国家标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18GB 31658.18-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三氮脒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19GB 2763.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GB 31658.22-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1GB 31658.24-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赛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2GB 31658.2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3GB 31658.25-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10 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4GB 31658.23-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5GB 31658.20-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6GB/T 41636-2022| 国家标准| 易腐加工食品运输储藏品质特征识别与控制技术规范27GB 29753-2023| 国家标准| 道路运输 易腐食品与生物制品 冷藏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28GB/T 41682-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塑料包装容器中顶空气体含量的测定 传感器法29GB 31658.19-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利多卡因、普鲁卡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0GB/T 41899-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容器用涂覆镀锡或镀铬薄钢板质量通则31GB/T 41898-2022| 国家标准| 食品金属容器内壁涂覆层耐蚀力和致密性的测定 电化学法32GB/T 4171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金属容器内壁涂覆层抗酸性、抗硫性、抗盐性的测定33GB 31656.17-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二硫氰基甲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4GB 31659.6-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氯前列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5GB 31656.14-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 27 种性激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6GB 31659.5-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利福昔明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7GB 31657.3-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产品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8GB 31656.15-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甲苯咪唑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9GB 31659.3-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和奶粉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0GB 31613.5-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鸡可食性组织中抗球虫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1GB 31613.4-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中吡利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2GB 31659.2-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禽蛋、奶和奶粉中多西环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3GB 31659.4-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及奶粉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4GB 31656.16-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45GB 31613.6-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猪和家禽可食性组织中维吉尼亚霉素 M1 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3年,多项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和公布引发大家讨论,小编此次也将“热点”标准进行汇总!婴配粉“史上最严”新国标正式实施2月22日,堪称“史上最严”的奶粉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经历了两年的过渡期。2021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三大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奶粉新国标。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月份正式实施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月份正式实施,配套的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于10月起正式实施。GB/T 5750-2023标准历时5年,经过了3轮意见征求,有280+单位参与研制与验证,有超过500名行业专家参与的GB/T 5750修订工作,最终大功告成。本次修订主要特点:大幅增加了高通量的分析方法;大幅扩展了质谱技术的应用范畴;重点加强了自动化程度高检测方法;进一步强化了以人为本的制标理念;充分体现了方法标准的配套性和前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有关部门意见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通报的基础上,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会议及秘书长会议审查通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于2023年5月11日起实施。本文件是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2023年6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立项制修订3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主要包括:(1)3项污染物标准《肉类干制品中重金属限量》《干制水产品中重金属限量》和《液态特医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的修订;(2)1项食品产品标准《植物油》的修订;(3)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麸质不耐受人群特殊膳食食品》的制定;(4)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的修订;(5)11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和5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的制修订等。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对《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的函,面向各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于2023年10月6日前反馈。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将代替GB 31656.3-2021《水产品中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噁喹酸、氟甲喹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与GB 31656.3-202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增加了方法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性范围扩大至19种喹诺酮,新增方法适用于鱼、虾、蟹、贝、蛙、鳖、海参可食组织中噁喹酸、氟甲喹、诺氟沙星、依诺沙星、环丙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达氟沙星、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司帕沙星、二氟沙星、西诺沙星、萘啶酸、奥比沙星、马波沙星、氟罗沙星、吡哌酸残留量的检测。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在2024年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主要包括:《茶叶》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6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等46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和1项修改单、《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等3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颚口线虫的检验》等6项寄生虫检验方法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等16项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和2项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等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等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2024年2月10日前提交反馈意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追求吃得饱,更关注如何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食品安全标准在整个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食品安全标准的严格认真执行,不断提升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幸福安康的生活氛围。
  • 2023年7月份有380项标准将实施 食品标准独占38%
    2023年7月份有380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3年7月份将有380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 随着社会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浮现,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健康。在7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食品相关标准占据了38%,占据了新标准实施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共有144条标准与食品相关,包含多个产品通则、产品标准、检测标准及技术规范。而与食品息息相关的环境领域也有24个新标准将实施,主要涉及土壤质量、废水废液、废弃物、危险废物等。除此之外还有电力半导体、机械车辆、冶金矿产、医药卫生等标准也将在7月份实施。在7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包含了多品类科学仪器,如:激光粒度分析仪、电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具体2023年7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3个)GB/T 41949-2022 颗粒 激光粒度分析仪 技术要求 GB/T 26497-2022 电子天平 GB/T 42222-2022 玻璃仪器 光学均匀性测试方法与分级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144个)GB/T 42482-2023 生鲜银耳包装、贮存与冷链运输技术规范 GB/T 21241-2022 卫生洁具清洗剂 GB/T 25169-2022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 15681-2022 亚麻籽 GB/T 29374-2022 粮油储藏 谷物 冷却机 应用技术规程 GB/T 17814-2022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特丁基对苯二 酚 、乙氧基喹啉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GB/T 13081-2022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T 5532-202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 42121-2022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家禽屠宰加工输送设备 GB/T 42119-2022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家禽胴体螺旋冷却设备 GB/T 42120-2022 冻卷羊肉 GB/T 42118-2022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 GB/T 42237-2022 蛋粉质量通则 GB/T 42227-2022 留胚米 GB/T 42235-2022 蛋液质量通则 GB/T 42226-2022 黑糯玉米 GB/T 42228-2022 粮食储藏 大米安全储藏技术规范 GB/T 42225-2022 小麦麸 GB/T 19557.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苎麻 GB/T 19557.1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辣椒 GB/T 19557.29-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甘蓝 GB/T 19557.18-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棉花 GB/T 19557.2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西瓜 GB/T 19557.25-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黄瓜 GB/T 6434-2022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GB/T 42173-2022 发芽糙米 GB/T 11764-2022 葵花籽 GB/T 42114-2022 木薯叶片中黄酮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42113-2022 农产品 中生氰糖苷 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42116-2022 苏博美利奴羊 GB/T 19557.2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苹果 GB/T 19557.1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花生 GB/T 19557.11-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猕猴桃属 GB/T 19557.21-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甜瓜 GB/T 19557.8-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李 GB/T 19557.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水稻 GB/T 13079-2022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1603-2022 羊毛纤维平均直径测定法 气流法 GB/T 20806-2022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 NDF )的测定 GB/T 42010-2022 包装容器 奶粉 罐质量 要求 GB/T 42090-2022 智能化饲料加工厂 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GB/T 42088-2022 饲料加工厂 智能化技术导则 DB5105/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 5110/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 5103/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50/T 743-2023 仔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50/T 482-2023 种猪引种技术规范 DB50/T 390-2023 肉兔健康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DB50/T 308-2023 种公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50/T 1395-2023 柠檬冷链作业规范 DB50/T 1394-2023 保鲜花椒冷链作业规范 DB50/T 1390-2023 黑壳 楠 栽培技术规程 DB50/T 1389-2023 紫薇栽培技术规程 DB50/T 1388-2023 饲用甜 高梁 与饲用燕麦轮作技术规范 DB50/T 1387-2023 南川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50/T 1386-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南川金佛山中华蜜蜂 DB50/T 1385-2023 农业植保无人飞机操作技术规范 DB50/T 1384-2023 畜牧业养殖用水定额 DB5115/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43/T 2615-2023 地理标志产品 桑植萝卜 DB43/T 2614-2023湘烟7号生产技术规程DB43/T 2612-2023 林下竹荪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11-2023 再生稻机械化收割技术要求 DB43/T 2610-2023 鲜食玉米机械化移栽技术规程 DB43/T 2609-2023 辣椒机械化移栽技术规程 DB43/T 2608-2023 全株水稻青贮技术规程 DB43/T 2607-2023 草山草坡育肥牛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43/T 2606-2023 茄果类蔬菜露地绿色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05-2023 优质风味猪肉通用要求 DB43/T 2604-2023 葡萄计划密植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03-2023 稻烟轮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3/T 2602-2023 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规范 DB43/T 2601-2023 籽粒用高粱机械作业技术规程 DB43/T 2600-2023 高粱种肥同步轻简施肥技术规程 DB43/T 2599-2023 低镉水稻品种自主试验技术规程 DB43/T 2598-2023 柑橘高接换种技术规程 DB43/T 2597-2023 柑橘老果园重 植技术 规程 DB43/T 2596-2023 柑橘密闭园改造技术规程 DB43/T 2595-2023 油桃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594-2023 桃园增施 有机肥减施化肥 技术规程 DB43/T 2593-2023 炎陵黄桃高山 延后成熟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592-2023 桃 高接换种技术规程 DB43/T 2591-2023 梨减药 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90-2023 梨 Y 形架整形 修剪技术规程 DB43/T 2589-2023 桑蚕品种锦绣 1 号蚕茧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88-2023 桑蚕品种锦绣 1 号繁育技术规程 DB43/T 2587-2023 蚕砂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43/T 2586-2023 水稻 镉 积累 特性池栽表型 鉴定技术规程 DB43/T 2585-2023 合方鲫繁殖 技术规程 DB43/T 2584-2023 玉竹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83-2023 青风藤种苗繁育技术规程 DB43/T 2582-2023 多花黄精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81-2023 博落回种子种苗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80-2023 橘 小实蝇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3/T 2578-2023 大宗干散货水 水 中转环境保护技术规程 DB43/T 2577-2023 粽 叶用箬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140-2023 造林技术规程 DB43/T 2576-2023 毛金竹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75-2023 林业信息化业务流程设计规范 DB43/T 2574-2023 林业信息化系统运维和服务规范 DB43/T 2573-2023 林业信息化系统建设规范 DB43/T 2572-2023 林业信息化数据采集规范 DB43/T 2571-2023 林业信息化标准化指南 DB43/T 2570-2023 林业信息化安全规范 DB43/T 2569-2023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指南 DB4101/T 58-2023 设施黄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7-2023 根用芥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6-2023 甘薯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5-2023 大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4-2023 秋冬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DB4101/T 53-2023 鲜食番茄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4101/T 52-2023 食品销售单位 6S 现场管理规范 DB11/T 2095-2023 主要坚果等级划分 DB11/T 2094-2023 生物防治产品人工繁育及应用技术规程 花 绒寄甲 光肩星天牛生物型 DB11/T 2093-2023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导则 DB11/T 2092-2023 食用林产品质 量安全 追溯导则 DB11/T 2090-2023 主要切花产品销售地处理技术规程 DB11/T 2089-2023 毛梾苗木繁育与栽培技术规程 DB11/T 2088-2023 高密植桃园建设及管理技术规程 DB11/T 1764.3-2023 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果树 DB11/T 1308-2023 农作物气象灾害等级 冬小麦 DB11/T 1143-2023 园林铺地工程施工规程 DB11/T 736-2023 锦鲤养殖技术规范 DB11/T 557-2023 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程 DB5202/T 038-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规范 DB5202/T 037- 2023 盘江牛异地 运输规范 DB5202/T 036-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粪便及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 DB5202/T 035- 2023 盘江牛卫生防疫 规范 DB5202/T 034- 2023 盘江牛饲料 与日粮配制规范 DB5202/T 033- 2023 盘江牛饲养 管理规范 DB5202/T 032- 2023 盘江牛繁殖 规范 DB5202/T 031- 2023 盘江牛种牛 选配技术规范 DB5202/T 030-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选址与设计规范 DB36/T 1737-2022 红果榆苗木培育技术规程 DB36/T 1736-2022 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 DB36/T 1735-2022 规模猪场 粪污全量化 收集贮存设施建设规程 DB36/T 1734-2022 大球盖菇 -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733-2022 贝 贝 南瓜大棚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732-2022 油菜秸秆全量还田下早稻抛秧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731-2022 生鲜食品配送规范 GB/T 42205-2022 黑蒜质量 通则 GB/T 42206-2022 袋装挂面包装生产线通用技术要求 GB/T 24305-2022 杜仲产品质量等级 GB/T 20453-2022 柿子产品质量等级 环境环保标准(24个)GB/T 42363-2023 土壤质量 土壤理化分析样品的预处理 GB/T 42362-2023 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 GB/T 14496-2023 地球化学勘查术语 GB/T 42333-2023 土壤、水系沉积物 碘含量的测定 氨水封闭溶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24002.1-2023 环境管理体系 针对环境主题领域应用 GB/T 24001 管理环境因素和应对环境状况的指南 第 1 部分:通则 GB/T 41968-2022 乳化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GB/T 41965-2022 摄影 冲洗废液 氨态氮总 含量的测定 ( 微扩散 凯氏氮法 ) GB/T 41964-2022 摄影 冲洗废液 氨态氮 含量的测定 ( 微扩散法 ) GB/T 41952-2022 萘 系染料中间体生产废液处理处置技术规范 GB/T 41962-2022 实验室废弃物存储装置技术规范 GB/T 41961-2022 废矿物油类润滑油处理处置方法 GB/T 41959-2022 含镍电镀污泥处理处置方法 GB/T 16145-2022 环境及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 γ 能谱分析方法 GB/T 18750-2022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GB/T 42229-2022 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指南 GB/T 42264-2022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技术要求 GB/T 33057-2022 废弃化学品取样制样方法 GB/T 20936.1-2022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 1 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 GB 15603-2022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HJ 1276-2022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DB43/T 2568-2023 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DB11/T 2085-2023 农村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DB11/T 2074-2022 城镇排水防涝系统数学模型构建与应用技术规程 GB/T 42360-2023 表面化学分析 水的全反射 X 射线荧光光谱分析 医药卫生标准(26个)GB/T 42216.3-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3 部分:分离 DNA GB/T 42218-2022 检验医学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制造商对提供给用户的质量控制程序的确认 GB/T 42216.2-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2 部分:分离蛋白质 GB/T 42216.1-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1 部分:分离 RNA GB/T 42080.1-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冷冻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1 部分:分离 RNA GB/T 42080.2-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冷冻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2 部分:分离蛋白质 GB/T 21675-2022 非洲马 瘟 诊断技术 GB/T 42282-2022 煎药中心通用要求 GB/T 42115-2022 牛恶性卡他热诊断技术 GB/T 42117-2022 羊泰勒虫病诊断技术 GB/T 23197-2022 鸡传染性支气管炎诊断技术 YY/T 1240-2023D- 二聚体测定试剂盒 ( 免疫比浊法 ) YY/T 1199-2023 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酶法) YY/T 1848-2022 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 YY/T 1845-2022 矫形外科用手术导板通用要求 YY/T 1833.2-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 2 部分:数据集通用要求 YY/T 1833.1-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 1 部分:术语 YY/T 1810-2022 组织工程医疗产品 用以评价软骨形成的硫酸糖胺聚糖 (sGAG) 的定量检测 YY/T 0821-2022 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 YY/T 0793.4-202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液体的制备和质量管理 第 4 部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透析液质量 YY/T 0634-2022 眼科仪器 眼底照相机 YY/T 0612-2022 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 ( 动脉血气针 ) YY/T 0519-2022 牙科学 与牙齿结构粘接的测试 YY/T 0290.4-2022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 4 部分:标签和资料 DB11/T 2086-2023 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规范 DB11/T 1291-2023 卫生应急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石油天然气标准(10个)GB/T 27894.3-2023 天然气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组成和计算相关不确定度 第 3 部分:精密度和偏差 GB/T 33445-2023 煤制合成天然气 GB/T 41066.2-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半潜式钻井平台 第 2 部分:建造安装和调试验收 GB/T 41066.3-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半潜式钻井平台 第 3 部分:操作和检验 GB/T 5275.2-2022 气体分析 动态法制备校准用混合气体 第 2 部分:活塞泵 GB/T 31049-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顶部驱动钻井装置 GB/T 22342-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井下安全阀系统设计、安装、操作、试验和维护 GB 42283-2022 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作业安全规程 GB/T 41957-2022 炭黑原料油 石油炼制催化油浆 GB 42234-2022 油船静电安全技术要求 冶金矿产标准(26个)GB/T 28896-2023 金属材料 焊接接头准静态断裂韧度测定的试验方法 GB/T 239.2-2023 金属材料 线材 第 2 部分:双向扭转试验方法 GB/T 3228-2022 螺栓螺母用装配工具 冲击式机动四方传动套筒的尺寸 GB/T 41950-2022 金属覆盖层 钢铁上经过 无六价铬处理 的锌和锌合金电镀层 GB/T 26416.2-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2 部分:稀土杂质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T 26416.1-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 41951-2022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建筑用钢连接 部件及钢构件 耐腐蚀性能测试方法 GB/T 20899.8-2022 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 8 部分: 硫量的 测定 GB/T 7739.7-2022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铁量的测定GB/T 20899.7-2022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铁量的测定GB/T 7739.8-2022 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8 部分: 硫量的 测定 GB/T 41966-2022 无缝钢管相控阵超声检测方法 GB/T 5686.7-2022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和金属锰 硫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燃烧中和滴定法GB/T 1482-2022 金属粉末 流动性的测定 标准漏斗法(霍尔流速计) GB/T 26416.5-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5 部分: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 - 红外吸收法 GB/T 26727-2022 回收 铟 原料 GB/T 26416.3-2022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钙、镁、铝、镍、锰量的测 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GB/T 12690.1-2022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碳、 硫量的 测定 高频 - 红外吸收法 GB/T 23608-2022 回收铂族金属原料 GB/T 3954-2022 电工圆铝杆 GB/T 3459-2022 钨条 GB/T 26416.4-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4 部分:铁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滴定法 GB/T 15970.11-2022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应力腐蚀试验 第 11 部分 : 金属和合金氢脆和氢致开裂试验指南 GB/T 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DB11/T 848-2023 压型金属板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 42159-2022 紧固件用钛及钛合金棒材 和丝材 化工塑料标准(21个)GB/T 42351.1-2023 颗粒标准样品的制备 第 1 部分:基于单分散球形颗粒尖桩栅栏分布的多分散标准样品 GB/T 41974.1-2022 塑料 色母料 第 1 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GB/T 22530-2022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 机安全 要求 GB/T 30923-2022 塑料 聚丙烯( PP )熔喷专用料 GB/T 3396-2022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 GB/T 5568-2022 橡胶或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无曲挠液压脉冲试验 GB/T 8333-2022 塑料 硬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垂直燃烧法 GB/T 25260.1-2022 合成胶乳 第 1 部分:羧基丁苯胶乳 (XSBRL) GB/T 6739-2022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11987-2022 表面活性剂 工业烷烃磺酸盐 总烷烃磺酸盐含量的测定 GB/T 13206-2022 甘油 GB/T 20200-2022α- 烯基磺酸钠 GB/T 42171-2022 玫瑰精油(大马士革) GB/T 42172-2022 精油 产品标签标识通则 GB/T 42022-2022 精油 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GB/T 41944-2022 丁基橡胶阻尼片 GB/T 1289-2022 化学试剂 草酸钠 GB/T 4966-2022 日用陶瓷材料抗张强度测定方法 GB/T 5073-2022 耐火材料 压蠕变试验方法 GB/T 11942-2022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GB/T 26751-2022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 轻工纺织标准(10个)GB/T 24218.102-2022 纺织品 非织造 布试验 方法 第 102 部分:拉伸弹性的测定 GB/T 42223-20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akushin 法 GB/T 22933-2022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游离脂肪酸的测定 GB/T 2910.4-202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4 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 次氯酸盐法) GB/T 42170-2022 鞋类 带跟面的 空心和 实心鞋跟试验方法 跟面结合 力 GB/T 42165-2022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42164-2022 皮革 化学试验 热老化条件下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GB/T 18737.3-2022 纺织机械与附件 经轴 第 3 部分:织轴 GB/T 30310-2022 浸胶帘线、纱线和线绳 附胶量 测定的试验方法 GB/T 41958-2022 浸胶帆布 导热性能试验方法 电力半导体标准(40个)GB/T 42158-2023 微机电 系统( MEMS )技术 微沟槽和棱锥 式针结构 的描述和测量方法 GB/T 6113.402-2022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4-2 部分: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 测量设备和设施的不确定度 GB/T 42079-2022 电力数字传输照明控制( DLT) 基本要求 GB/T 17215.324-2022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 24 部分:静止式基波分量无功电能表( 0.5S 级、 1S 级、 1 级、 2 级和 3 级) GB/T 17215.323-2022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 23 部分 : 静止式无功电能表 (2 级和 3 级 ) GB/T 16491-2022 电子式万能试验机 GB/T 13958-2022 小功率永磁同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8128-2022 单相串励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25441-2022 吸尘器电机 GB/T 42219-2022 大功率 LED 的光学测量 GB/T 16895.13-2022 低压电气装置 第 7-701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浴盆或淋浴的场所 GB/T 22264.6-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6 部分:绝缘电阻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5-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5 部分:相位表和功率因数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8-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8 部分:试验方法 GB/T 22264.2-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2 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7-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7 部分: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 GB/T 42207.5-2022 电子设备用连接器 产品要求 矩形连接器 第 5 部分:额定电压直流 250 V 额定电流 30 A 卡扣锁紧可重复接线电源连接器详细规范 GB/T 22264.4-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4 部分:频率表的特殊要求 GB/T 16895.22-2022 低压电气装置 第 5-53 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用于安全防护、隔离、通断、控制和监测的电器 GB/T 31464-2022 电网运行准则 GB/T 9651-2022 单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8802.352-2022 低压电涌保护器元件 第 352 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隔离变压器 (SIT) 的选择和使用导则 GB/T 13957-2022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T 24554-2022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Z 42246-2022 纳米技术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指南 GB/T 42241-2022 纳米技术 [60]/[70] 富勒烯纯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42240-2022 纳米技术 石墨 烯 粉体中金属杂质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12963-2022 电子级多晶硅 GB/T 31092-2022 蓝宝石单晶晶棒 GB/T 8750-2022 半导体封装用金基 键合丝 、带 GB/T 17799.7-202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 7 部分:工业场所中用于执行安全相关系统功能(功能安全)设备的抗扰度要求 GB/T 17626.19-202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 19 部分:交流电源端口 2kHz~150kHz 差模传导 骚扰和通信信号抗扰度试验 GB/T 42154-2022 配电网电能质量监测技术导则 GB/T 42151.5-2022 电力自动化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 5 部分:功能和装置模型的通信要求 GB/T 42150.1-2022 就地化继电保护装置检测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部分 DB50/T 1393-2023 电梯永磁同步驱动主机故障诊断导则 DB43/T 2567-2023 地下电力电缆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29035-2022 柔性石墨 填料环试验 方法 DB11/T 2077-2023 城市副中心 新型电力系统 10kV 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 GB/T 42160-2022 晶界扩散钕铁硼永磁材料 能源标准(17个)GB/T 42477-2023 光伏电站气象观测及资料审核、订正技术规范 GB/T 42331-2023 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评估导则 GB/T 42287-202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电磁和声学法测量局部放电 GB/T 9225-2022 核电厂系统与其他核设施可靠性分析应用指南 GB/T 15166.5-2022 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 5 部分:用于电动机回路的高压熔断器的熔断件选用导则 GB/T 42288-2022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 42292-2022 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 GB/T 42290-2022 压水堆核电厂 气载放射性源项 分析和控制规范 GB/T 42291-2022 压水堆核电厂控制区门窗辐射防护设计准则 GB/T 42144-2022 反应堆流出物排放所致公众剂量的估算方法 GB/T 25308-2022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直流滤波器 GB/T 42141-2022 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工况核岛厂房辐射防护设计准则 GB/T 42142-2022 压水堆核电厂辅助系统及二回路系统辐射源项分析准则 GB/T 42143-2022 压水堆核电厂钢制安全 壳设计 建造规范 GB/T 26863-2022火电站监控系统术语GB/Z 42153-2022 波浪能转换装置预样机测试规程 DB11/T 1136-2023 城镇燃气管道翻转内衬修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机械车辆标准(36个)GB/T 29307-202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 42289-2022 旅居车辆 居住用电气系统安全通用要求 GB/T 2820.8-202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 8 部分:对小功率发电机组的要求和试验 GB/T 2820.1-202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 1 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GB/T 42284.5-2022 道路车辆 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用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 5 部分:化学负荷 GB/T 42284.4-2022 道路车辆 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用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 4 部分:气候负荷 GB/T 2611-2022 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GB/T 12782-2022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4570-202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13043-2022 客车定型试验规程 GB/T 3730.1-2022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 1 部分:类型 GB/T 42148-2022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直流保护测控装置 GB/T 42149-2022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基于数字通信的中压供电系统电流保护技术规范 GB/T 26481-2022 工业阀门的逸散性试验 GB/T 13927-2022 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 GB/T 18323-2022 滑动轴承 烧结轴套 尺寸和公差 GB/T 18326-2022 滑动轴承 薄壁滑动轴承用多层材料 GB 29743.1-2022 机动车冷却液 第 1 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 GB 42296-2022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GB 811-2022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J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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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乳品标准被指倒退 菌落数高欧美20倍
    今年6月1号起,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共包括66项具体标准,涉及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所有乳类和乳制品。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1986年颁布的乳品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因此也被称为乳品新国标。然而,正是这个新国标却在行业内外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  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乳液新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然而,新国标从标准正式发布到实施,引发无数争论。争论焦点之一是蛋白质含量,新国标中,蛋白含量每100克含2.8克,这个数字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 争论焦点之二是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更有舆论指出,这个乳业新国标让“中国原奶质量降到了全世界最低”。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  王竹天:这个标准是适合于我们国家现在的这种养殖方式下的一个标准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  骆承庠:中国的乳品工业恐怕要完了。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不能像某些领导所讲的,这个标准是相互协调,相互照顾,这样的一个产物。  围绕乳品新国标,我们听到了两种针锋相对的声音。争论第一大焦点就是1986年颁布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卫生部的鲜乳卫生标准,都要求蛋白质含量为2.95%,新国标却把蛋白质含量降低为2.8%。那么,这项标准究竟是怎么定下来的?能否保证今后原奶的质量呢?我们再来看看专家的分析。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不是说这个蛋白质的含量从2.95降到2.8以后,这个牛奶就不能喝了,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 国际上没有一个标准,原料奶、生奶是2.8的,没有。  对于蛋白质标准,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记者注意到,我国1986年的“国标”2.95与国际标准已有明显差距,2010年的标准在其基础上为何又降到了2.8呢?参与这次国标制定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记者,影响奶蛋白含量的因素很多,饲料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而目前中国奶业有76%都是散户养殖,在精饲料投入不足,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奶蛋白含量。1986年制定标准时,我国以国营农场为主,奶牛数量少,都是集中养殖,2.95的指标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并不高。而现在的情况已经大不一样了。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中国奶业协会 副理事长 王加启  王加启:分散饲养、多种模式饲养的这么一个奶业发展的局面,那么这就导致了奶牛的品种,饲养的水平,管理的水平和饲养的环境参差不齐。  中国农业大学的李胜利教授是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他告诉我们,新国标中,蛋白质含量的标准,是根据检测部门长期监测得出的数据确定的。此前中国农业大学在全国设立了24个试验站,150个辐射点收集信息,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奶蛋白含量实际上达不到2.95。这是工作人员在黑龙江省一个国内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监测的数据,我们看到,这家企业在东北地区奶蛋白含量达到2.95以上的比例是75.1%,中南地区是63.7%,西北地区仅为23.6%。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超过2.95的你看只有多少,它基本上有接近一半都活不了,你算吧。  记者: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企业吗?  李胜利:很大的企业。  对于新国标把奶蛋白含量标准最终定为2.8, 86岁高龄的中国奶业协会顾问曾寿瀛则有不同的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顾问曾寿瀛  曾寿瀛:我看到材料上介绍的,内蒙、黑龙江有6%和10%的奶牛达不到2.95,只能达到2.8,那么这些地方的是不是应该分析一下,他为什么达不到。  从1985年开始,曾寿瀛老人作为主要标准制定者和起草人,参与了《消毒牛奶》《酸牛奶》《全脂奶粉》等8项目乳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参与并见证了1986年的乳业国标制定。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以前过去中国那时候有一个叫北方奶牛一宗族,中国南方奶牛一宗族,那个资料都充分地显示,都是收购的牛奶在2.95,或者接近2.95,或者高于2.95,2.8是三级品,是等外品,2.95才是正品,现在是次品变正品。  曾寿瀛认为规范养殖和科学饲喂,达到2.95以上并不困难。他给记者拿出了一组数据。这是位于福建南平的一家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从2007年到2009年生鲜牛乳主要指标中,记者看到,除了个别月份乳蛋白的含量在2.96以上,其他均在3.0以上,2009年4月份的最高数值达到了3.08。  对于目前的乳业生产状况,两方给出了不同的数据,那个数据更接近真实的情况呢?记者选择了双方提供的两个奶牛养殖基地进行了调研,一个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一个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在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的红旗满族乡,在这儿呢,奶牛养殖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据了解当地农户都是分散式的小规模养殖,而且每户养殖八到十头,能占到90%以上的比例。  在村子里,我们碰到了几位在路边放牛的奶牛养殖户。他们告诉记者,家里的玉米秸秆喂完了,暂时把牛栓在路上补充些青草。  黑龙江红旗满族乡农民 付明禹  付明禹:现在苞米秸秆一块钱一捆,你算算,啥都是钱,现在工钱都没有,我们俩的工钱都没有。  记者:我们养牛不赚钱吗?  付明禹:赚啥钱,多少年没赚钱,四五年没赚钱了。  养了20多年牛的农户付明禹告诉记者,饲料的连年上涨,奶牛养殖户的利润越来越小。跟去年比,今年的玉米价格,每公斤上涨了四毛多,豆饼每吨上涨了三四百元,配合饲料每吨也上涨了500元,饲养一头牛每月的饲料成本直接增加200多元,而现在每公斤奶的价格是2.7元,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化。养牛不挣钱,养殖户都喂不起精饲料。  黑龙江红旗满族乡农民 付明禹  付明禹:要是有盈利了就多给点,没有盈利就少给点,我还没有吃饭钱,得给我对付点吃饭钱。  记者在红旗满族乡走访了多户村民,发现这些分散饲养的奶牛的饲料多是玉米秸秆,豆饼,或是混合饲料,每天每头牛的饲料成本都不超过30元。当地的奶牛合作社站长告诉记者,饲料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奶蛋白含量,从他们收奶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养殖户送来的奶,蛋白含量在2.8-2.9的占50%,2.9以上高指标的奶占50%。  黑龙江浩源奶业合作社站长 关凤春  记者:你们想收高指标的奶吗?  关凤春:想,为啥不想收过指标奶。  记者:收得上来吗?  关凤春:收不上来,因为奶户这一块,牛本身出的奶就稀,就出那个奶。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位于双城县幸福乡的庆源牧业,这里是有着900头奶牛的规模牧场。记者主要,这里每头牛每天的饲喂成本达到了40多元,为提高蛋白还添加了每吨1200元的羊草。但是厂长告诉我们,按照DHI来检测的话,还有20%奶蛋白含量达不到2.8。  黑龙江庆源牧业场长 薛英峰  薛英峰:就是增加饲养这块,调整个体牛的营养指标。  薛英峰告诉记者,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规模至少能保障80%的奶品奶蛋白含量达到2.9以上。但是他们所在的双城县,像他这样具备同等实力的牧场不过三家,对于有着22万头奶牛存栏量的双城县来讲,90%以上的散户小规模养殖,难以达到2.9的标准。  黑龙江奶业协会秘书长 吴和平  吴和平:原因就是这个时间呢,它的一个饲料结构,也就是营养结构,牛体状况和气侯条件所影响的。  吴和平认为2.8的数据符合奶牛泌乳期规律,而北方地区奶牛养殖量占全国的82%,其中70%以上是农户散养,又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客观事实。那么农户养牛到底有没有突破?能否养出奶蛋白在2.95以上的奶牛来呢?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寿瀛告诉我们这并不难,老人带记者来到了江苏省常州市横山镇的这家奶牛合作社进行了调研。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顾春元  顾春元:喂的是玉米粉,还有黄豆、豆粕什么,混合的。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瀛  曾寿瀛:你要给奶牛吃好,奶牛才能给人吃好,如果你给奶牛天天吃的稻草,水葫芦,水花生,在青饲料里面也克扣它,它怎么能让你牛奶里营养成分好呢?  顾春元告诉记者,他们每天给牛配备的精料有十几种,达九公斤,除此之外每天还要给牛配备青饲料50公斤,分三次喂食。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 张正东  记者:你觉得就高好了还是就低好呢?奶蛋白。  张正东:那肯定高好了。  记者:为什么呢?但是你要增加成本,你高了之后。  张正东:成本是,但是有回报。  陈建国说,奶蛋白含量是2.8,2.9还是3.0,三个数字表面看起来差异不大,但是实际上事关成本大小。按照他们的计算,蛋白含量每提高0.1个百分点,喂饲料成本就得相应增加五块钱左右。这个合作社实行的是按质论价,他们以奶蛋白2.9为标准,以每公斤牛奶3元钱为相应的定价基础,每高出0.1个蛋白含量就会增加5分钱。同样,每低于0.1个百分点会有相应的惩罚性罚款。计算下来,每产一公斤奶,蛋白含量2.95要比2.8,能多卖1.23元左右。  常州横山镇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 负责人 陈建国  陈建国:你一头牛(一年),那就算300块钱,一头牛一年它就要相差三百。  曾寿瀛的课题组长期对这个合作社进行质量检测,他们发现,在合作社实施按质论价的体系后,从日常监测数据来看,牛奶蛋白达到2.95的比例占95%以上。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寿瀛  曾寿瀛:每天要检测,一个月三十天,他一年下来要多少份数,三年的份数,证实了他的牛奶常年维持到2.95。  在采访中,我们还得到了一组数据,目前发达国家的原奶奶蛋白含量可以达到3.2%,加拿大的奶蛋白含量在3.3%,新西兰能够达到3.8%。显然,只有先进的集中饲养模式才能培育更好的牛,吃上更好的饲料,产出更好的牛奶。但对中国乳品行业来说,完成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面对这种困境,国家标准到底应该是就高还是就低呢?  对于中国乳品行业来说,短时间内改变散户养殖占90%的传统模式确实很难,所以很多人认为,新国标如果提高奶蛋白标准,结果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反对方的观点是,不能因为发展水平低,就降低标准,以至于整个产业陷入恶行循环,更何况从操作环节看,可以实行优质优价的办法,用市场手段推行高标准。这个两难的问题似乎陷入了无解的尴尬。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如果采用原来的国标的话,意味着我们有将近20%多比例的奶,都可能成为不合格的。大部分人进不去,可能有一些奶农会出现倒奶的可能性。  李胜利认为,针对目前全国70%以上乳品来自散户养殖的现状,过高的蛋白标准,只能催发更多的倒奶事件发生。  在李胜利看来,过高的标准对提高奶品质量也是有害无益。  中国农业大学 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李胜利  李胜利:三聚氰胺在发生之前就是因为奶源过剩。  李胜利分析,正是因为达不到企业的收购标准,一些人为了把牛奶卖出去,宁愿铤而走险添加三聚氰胺。但是对于低标准一直持反对态度的曾寿瀛并不认同这个观点。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三聚氰氨它是这种见利忘义,对不对,怎么会是被迫呢?怎么会是因为2.95的问题?你2.8就不掺假了?  曾寿瀛告诉记者,现在把标准降低,无法遏制不法分子添加三聚氰胺,而且,他认为低标准也会带来另外一种隐患,乃蛋白含量低会影响牛奶固有的香味和脂气味,难以避免一些企业不用添加剂或者脱水奶粉以次充好。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带来的是你用这个原料奶做出来的所有的成品都要受到影响的问题,  奶蛋白数据的降低,会不会使生产企业为提高口感而使用添加剂呢?低标准对企业加工又会有什么影响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的记者联系了多家大型乳品企业,最终只有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钮立平  记者:为了保持以前这个品质,或者口感,会增加其它的添加剂,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钮立平:我们这个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一方面呢就是我刚才说了,一个产品线很丰富,2.8的奶也可以生产出产品,2.95以上也可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  记者:如果要生产我们的极致奶,只有2.8奶蛋白这样的奶,那我们。  钮立平:不能生产,就不能生产。是不能够添加任何东西的,你只能用优质的奶源去生产。  记者:普通的一些中型或小型企业。  钮立平:因为小型企业呢,我觉得它主要是一个,当然它也有成本上的考虑。因为它的脂肪可能低了,为了达到你那个标准去添加一些东西,这个说不好。  看来,奶蛋白含量标准高低对乳品行业究竟会带来什么影响,还有很多未知数。而围绕乳品新国标的争论中还有另一个焦点就是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调高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了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那么,这个标准又是如何确定的?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王竹天  王竹天:就是如果是真的把它整到50万的话,就会把这一些大量的这些牛奶拒之门外。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  骆承庠:韩国的(菌落总数)不是7000吗?你们中国的奶200万,这不是开玩笑吗?  参与国标制定工作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我们菌落总数定在200万的原因。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在新的标准里面,菌落总数定的是200万,在1986年的标准里面分了四级,一级是50万,二级是100万,三级是200万,四级是400万,所以说你比较两个标准的话,你会发现新的标准,既没有严格,也没有放松,它相当于原来标准的三级的那种标准。  王加启认为依照中国目前的养殖现状菌落总数如果设置在50万,会有一半牛奶被拒之门外。而曾寿瀛则认为菌落指标过高会直接影响牛奶的安全性。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你200万的细菌数,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细菌杀灭掉,那么牛奶中残存了一定量的数量,这个数量对牛奶在运转的过程中,保质期必然要缩短。  那么菌落值在50万和200万到底对安全性的影响有多大呢?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测室王俊博士,向我们展示了菌落总数在50万和200万的照片。照片上白点菌群的分布情况差异很大。  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室主任 王俊博士  王俊:如果是50万的数的话,在这个挤奶的奶站里面,应该大家能觉得,就是说进去一看的话,应该觉得比较干净,地面上没有残余的牛奶。200万的话应该就是比较脏的条件,应该基本上来说夏天苍蝇是满处飞的,然后会有一些残余的牛奶散落在地面上,卫生设备,有些时候可能会闻到一些异味。  王俊认为,菌群数量不同,对乳品的安全性有一定的影响。不过,在国家疾控中心,负责营养与食品安全的王竹天副所长则认为菌落微生物不是致病菌,不会影响乳品安全。  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 王竹天  王俊:大的方面来讲的话,菌落总数,不是一个直接的食品安全指标,它和我们人类的致病没有关系。  菌群数量的不同,到底对乳品会有什么影响呢,采访中,我们找到了有20年乳品安全生产经验的王炎场长。  记者:有的人说微生物含量它不是致病菌,而且还有后续的加工,说影响不到这个品质。  王炎:不可能的,不可能的,那是肯定能够影响的。  记者:根据您的经验。  王炎:肯定是影响的,但是因为他消毒,可能说不能够给人致病,但是它的新鲜感,它的口感肯定是要受影响的,  王炎告诉记者,菌落总数体现出牛奶生产的卫生状况,同时也影响着奶制品的保质期。冷链生产控制,牛奶挤下后进入这些储罐中,温度迅速降到4度以下,然后再装冷藏车,运往加工厂。整个过程一直在低温下运行,这样细菌总数可以控制在10万以下。对企业来说,相应设备的投入和改造则需要大笔资金。而很多企业会把成本转移到终端产品上去。  乳品厂管理人员:今年将近三百万投入,光北京地区。  记者:如果全范围内来讲都投入到的话又是多大?  乳品厂管理人员:那得上千万了。  在我们的印象中,社会在进步,技术在提高,消费需求在提升,相关的行业标准似乎也应该芝麻开花节节高。但是,在乳品新国标的制定中,却出现了相反的动向。这种反常的现象背后,到底折射出中国乳品行业的哪些困境?我们也听到了不少声音。  尽管对此次乳业新国标的一直是支持态度的,但是王加启认为,现行乳业新标准确实偏低,他认为这个标准会在一两年的时间内协调改进,而优质优价体系势在必行。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企业实施真正的优质优价的体系,是推动牛奶品质提高的绝对性力量,其它的都是辅助性力量,因为市场它是一个最大的推动力量。  王加启说,在美国乳制品安全体系中最重要的《A级高温灭菌奶法令》被记录于美国《联邦法规法典》,该法规为美国奶制品的检验检测提供了可靠依据。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  王加启:监管的力度和规范,在这一点我们国家比较欠缺。  黑龙江奶协秘书长吴和平同样赞同从事实出发制定新国标,但是针对目前中国奶业的发展,他认为应该用奶粉贮备流转制度和相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对奶业行业进行保障。  黑龙江奶业协会秘书长 吴和平  吴和平:在我们国内制订一个长期的一个奶粉储备流转的制度,它会对稳定行业高峰低谷这种不断的变化起到一个稳定作用。  作为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曾寿瀛,一直坚持用高标准引领行业发展,他告诉我们,乳蛋白含量指标定在2.8,菌落总数定在200万的低标准严重制约了我国乳业的发展。中国乳业发展可以借鉴新西兰,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新西兰拥有全球领先的乳品第三方检测机构-SAITL乳品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建立可以为奶户和乳制品企业提供公正的交易平台,与按质论价价格体系相结合,保障奶农与企业利益的均衡,促使奶农主动提高生鲜乳质量。  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  曾寿瀛:我们国家对生乳的标准,是不是能够分级,不要实行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指标,例如蛋白质就是2.8,例如菌落总数就是200万,为什么不可以考虑分级呢?这个分级对消费者来讲是有好处,对乳品企业来讲也有好处,对奶农来讲它也有好处  乳品新国标究竟是订高了还是低了,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也很难给出一个定论。这场没有结果的争论里,却让我们看到了乳品行业的窘境。客观地讲,中国乳品行业最近十几年确实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很多结构性的缺陷一直被表面繁荣所掩盖。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喝上好奶,必须养好奶牛。然而,过去大量投资都集中在乳品生产销售环节,并不缺少先进的技术设备,对行业基础的养殖环节,反倒没有相应规划,以至于产业链前后脱节,养殖水平落后于很多国家,原奶质量不稳。扭曲的产业结构不仅给国家标准怎么制定带来了一系列两难,也对乳制品的安全构成了隐患。不过,我想不管怎么样,安全和品质都应该是一个产业发展始终不渝的目标,作为制定标准的主管部门,在顾及现实利益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这点。
  • 2016年由卫计委公布整理的保健品和药食同源原料目录
    卫计委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花椒、红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酸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以上为2012年公示的86种)  2014新增15种中药材物质:  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卫计委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名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坷子、赤芍、远志、麦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缨子、青皮、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葫芦巴、茜草、筚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保健食品禁用中药名单(注:毒性或者副作用大的中药):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黄、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卫计委公告明确不是普通食品的名单(历年发文总结):  西洋参、鱼肝油、灵芝(赤芝)、紫芝、冬虫夏草、莲子芯、薰衣草、大豆异黄酮、灵芝孢子粉、鹿角、龟甲。(批复文件详见后)  公告明确为普通食品的名单:  白毛银露梅、黄明胶、海藻糖、五指毛桃、中链甘油三酯、牛蒡根、低聚果糖、沙棘叶、天贝、冬青科苦丁茶、梨果仙人掌、玉米须、抗性糊精、平卧菊三七(GynuraProcumbens(Lour.)Merr)、大麦苗(BarleyLeaves)、养殖梅花鹿其他副产品(除鹿茸、鹿角、鹿胎、鹿骨外)、梨果仙人掌、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水苏糖、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rugosacv.Plena)、凉粉草(仙草MesonachinensisBenth.)、酸角、针叶樱桃果、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耳叶牛皮消  历代本草文献所载具有保健作用的食物名单:  聪耳(增强或改善听力)类食物:莲子、山药、荸荠、蒲菜、芥菜、蜂蜜。  明目(增强或改善视力)类食物:山药、枸杞子、蒲菜、猪肝、羊肝、野鸭肉、青鱼、鲍鱼、螺蛳、蚌。  生发(促进头发生长)类食物:白芝麻、韭菜子、核桃仁。  润发(使头发滋润、光泽)类食物:鲍鱼。  乌须发(使须发变黑)类食物:黑芝麻、核桃仁、大麦。  长胡须(有益于不生胡须的男性)类食物:鳖肉。  美容颜(使肌肤红润、光泽)类食物:枸杞子、樱桃、荔枝、黑芝麻、山药、松子、牛奶、荷蕊。  健齿(使牙齿坚固、洁白)类食物:花椒、蒲菜、莴笋。  轻身(消肥胖)类食物:菱角、大枣、榧子、龙眼、荷叶、燕麦、青粱米。  肥人(改善瘦人体质,强身壮体)类食物:小麦、粳米、酸枣、葡萄、藕、山药、黑芝麻、牛肉。  增智(益智、健脑等)类食物:粳米、荞麦、核桃、葡萄、菠萝、荔枝、龙眼、大枣、百合、山药、茶、黑芝麻、黑木耳、乌贼鱼。  益志(增强志气)类食物:百合、山药。  安神(使精神安静、利睡眠等)类食物:莲子、酸枣、百合、梅子、荔枝、龙眼、山药、鹌鹑、牡蛎肉、黄花鱼。  增神(增强精神,减少疲倦)类食物:茶、荞麦、核桃。  增力(健力,善走等)类食物:荞麦、大麦、桑葚、榛子。  强筋骨(强健体质,包括筋骨、肌肉以及体力)类食物:栗子、酸枣、黄鳝、食盐。  耐饥(使人耐受饥饿,推迟进食时间)类食物:荞麦、松子、菱角、香菇、葡萄。  能食(增强食欲、消化等能力)类食物:葱、姜、蒜、韭菜、芫荽、胡椒、辣椒、胡萝卜、白萝卜。  壮肾阳(调整性功能,治疗阳痿、早泄等)类食物:核桃仁、栗子、刀豆、菠萝、樱桃、韭菜、花椒、狗肉、狗鞭、羊肉、羊油脂、雀肉、鹿肉、鹿鞭、燕窝、海虾、海参、鳗鱼、蚕蛹。  种子(增强助孕能力,也称续嗣,包括安胎作用)类食物:柠檬、葡萄、黑雌鸡、雀肉、雀脑、鸡蛋、鹿骨、鲤鱼、鲈鱼、海参。  历代本草文献所载具有治疗作用的食物,归纳如下:  散风寒类(用于风寒感冒病症)食物:生姜、葱、芥菜、芫荽。  散风热类(用于风热感冒病症)食物:茶叶、豆豉、杨桃。  清热泻火类(用于内火病症)食物:茭白、蕨菜、苦菜、苦瓜、松花蛋、百合、西瓜。  清热生津类(用于燥热伤津病症)食物:甘蔗、番茄、柑、柠檬、苹果、甜瓜、甜橙、荸荠。  清热燥湿类(用于湿热病症)食物:香椿、荞麦。  清热凉血类(用于血热病症)食物:藕、茄子、黑木耳、蕹菜、向日葵子、食盐、芹菜、丝瓜。  清热解毒类(用于热毒病症)食物:绿豆、赤小豆、豌豆、苦瓜、马齿苋、荠菜、南瓜、莙荙菜。  清热利咽类(用于内热咽喉肿痛病症)食物:橄榄、罗汉果、荸荠、鸡蛋白。  清热解暑类(用于暑热病症)食物:西瓜、绿豆、赤小豆、绿茶、椰汁。  清化热痰类(用于热痰病症)食物:白萝卜、冬瓜子、荸荠、紫菜、海蜇、海藻、海带、鹿角菜。  温化寒痰类(用于寒痰病症)食物:洋葱、杏子、芥子、生姜、佛手、香橼、桂花、橘皮。  止咳平喘类(用于咳嗽喘息病症)食物:百合、梨、枇杷、落花生、杏仁、白果、乌梅、小白菜。  健脾和胃类(用于脾胃不和病症)食物:南瓜、包心菜、芋头、猪肚、牛奶、芒果、柚、木瓜、栗子、大枣、粳米、糯米、扁豆、玉米、无花果、胡萝卜、山药、白鸭肉、醋、芫荽。  健脾化湿类(用于湿阻脾胃病症)食物:薏苡仁、蚕豆、香椿、大头菜。  驱虫类(用于虫积病症)食物:榧子、大蒜、南瓜子、椰子肉、石榴、醋、乌梅。  消导类(用于食积病症)食物:萝卜、山楂、茶叶、神曲、麦芽、鸡内金、薄荷叶。  温里类(用于里寒病症)食物:辣椒、胡椒、花椒、八角茴香、小茴香、丁香、干姜、蒜、葱、韭菜、刀豆、桂花、羊肉、鸡肉。  祛风湿类(用于风湿病症)食物:樱桃、木瓜、五加皮、薏苡仁、鹌鹑、黄鳝、鸡血。  利尿类(用于小便不利、水肿病症)食物:玉米、赤小豆、黑豆、西瓜、冬瓜、葫芦、白菜、白鸭肉、鲤鱼、鲫鱼。  通便类(用于便秘病症)食物:菠菜、竹笋、番茄、香蕉、蜂蜜。  安神类(用于神经衰弱、失眠病症)食物:莲子、百合、龙眼肉、酸枣仁、小麦、秫米、蘑菇、猪心、石首鱼。  行气类(用于气滞病症)食物:香橼、橙子、柑皮、佛手、柑、荞麦、高粱米、刀豆、菠菜、白萝卜、韭菜、茴香菜、大蒜。  活血类(用于血淤病症)食物:桃仁、油菜、慈姑、茄子、山楂、酒、醋、蚯蚓、蚶肉。  止血类(用于出血病症)食物:黄花菜、栗子、茄子、黑木耳、刺菜、乌梅、香蕉、莴苣、枇杷、藕节、槐花、猪肠。  收涩类(用于滑脱不固病症)食物:石榴、乌梅、芡实、高粱、林檎、莲子、黄鱼、鲇鱼。  平肝类(用于肝阳上亢病症)食物:芹菜、番茄、绿茶。  补气类(用于气虚病症)食物:粳米、糯米、小米、黄米、大麦、山药、莜麦、籼米、马铃薯、大枣、胡萝卜、香菇、豆腐、鸡肉、鹅肉、鹌鹑、牛肉、兔肉、狗肉、青鱼、鲢鱼。  补血类(用于血虚病症)食物:桑葚、荔枝、松子、黑木耳、菠菜、胡萝卜、猪肉、羊肉、牛肝、羊肝、甲鱼、海参、草鱼。  助阳类(用于阳虚病症)食物:枸杞菜、枸杞子、核桃仁、豇豆、韭菜、丁香、刀豆、羊乳、羊肉、狗肉、鹿肉、鸽蛋、雀肉、鳝鱼、海虾、淡菜。  滋阴类(用于阴虚病症)食物:银耳、黑木耳、大白菜、梨、葡萄、桑葚、牛奶、鸡蛋黄、甲鱼、乌贼鱼、猪皮。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征求意见稿)  注:排序按照植物、动物 再按笔划序号物质名称植物名/动物名使用部分及要求1丁香丁香花蕾2八角茴香八角茴香成熟果实3刀豆刀豆成熟种子4小茴香茴香成熟果实用于调味时还可用叶和梗5小蓟刺儿菜地上部分6山药薯蓣根茎7山楂山里红成熟果实山楂8马齿苋马齿苋地上部分9乌梅梅近成熟果实10木瓜贴梗海棠近成熟果实11火麻仁大麻成熟果实12代代花代代花花蕾果实地方常用作枳壳13玉竹玉竹根茎14甘草甘草根和根茎胀果甘草光果甘草15白芷白芷根杭白芷16白果银杏成熟种子17白扁豆扁豆成熟种子18白扁豆花扁豆花19龙眼肉(桂圆)龙眼假种皮20决明子决明成熟种子需经过炮制方可使用小决明21百合卷丹肉质鳞叶百合细叶百合22肉豆蔻肉豆蔻种仁;种皮(仅作为调味品使用)23肉桂肉桂树皮也称“桂皮”24余甘子余甘子成熟果实25佛手佛手果实26杏仁(苦、甜)山杏成熟种子苦杏仁需经过炮制方可使用西伯利亚杏东北杏杏27沙棘沙棘成熟果实28芡实芡成熟种仁29花椒青椒成熟果皮花椒30赤小豆赤小豆成熟种子赤豆31麦芽大麦成熟果实经发芽干燥的炮制加工品32昆布海带叶状体昆布33枣(大枣、黑枣)枣成熟果实34罗汉果罗汉果果实35郁李仁欧李成熟种子郁李长柄扁桃36金银花忍冬花蕾或带初开的花37青果橄榄成熟果实38鱼腥草蕺菜新鲜全草或干燥地上部分39姜(生姜、干姜)姜根茎(生姜所用为新鲜根茎,干姜为干燥根茎。)40枳椇子枳椇药用为成熟种子;食用为肉质膨大的果序轴、叶及茎枝。41枸杞子宁夏枸杞成熟果实42栀子栀子成熟果实43砂仁阳春砂成熟果实绿壳砂海南砂44胖大海胖大海成熟种子45茯苓茯苓菌核46香橼枸橼成熟果实香圆47香薷石香薷地上部分江香薷48桃仁桃成熟种子山桃49桑叶桑叶50桑椹桑果穗51桔红(橘红)橘及其栽培变种外层果皮52桔梗桔梗根53益智仁益智去壳之果仁,而调味品为果实。54荷叶莲叶55莱菔子萝卜成熟种子56莲子莲成熟种子57高良姜高良姜根茎58淡竹叶淡竹叶茎叶59淡豆豉大豆成熟种子的发酵加工品60菊花菊头状花序61菊苣毛菊苣地上部分或根菊苣62黄芥子芥成熟种子63黄精滇黄精根茎黄精多花黄精64紫苏紫苏叶(或带嫩枝)65紫苏子(籽)紫苏成熟果实66葛根野葛根67黑芝麻脂麻成熟种子68黑胡椒胡椒近成熟或成熟果实69槐花、槐米槐花及花蕾70蒲公英蒲公英全草碱地蒲公英同属数种植物71榧子榧成熟种子72酸枣、酸枣仁酸枣果肉、成熟种子73鲜白茅根(或干白茅根)白茅根茎74鲜芦根(或干芦根)芦苇根茎75橘皮(或陈皮)橘及其栽培变种成熟果皮76薄荷薄荷地上部分薄荷叶、嫩芽仅作为调味品使用77薏苡仁薏苡成熟种仁78薤白小根蒜鳞茎薤79覆盆子华东覆盆子果实80藿香广藿香地上部分81乌梢蛇乌梢蛇剥皮、去除内脏的整体仅限获得林业部门许可进行人工养殖的乌梢蛇82牡蛎长牡蛎贝壳大连湾牡蛎近江牡蛎83阿胶驴干燥皮或鲜皮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84鸡内金家鸡沙囊内壁85蜂蜜中华蜜蜂蜂所酿的蜜意大利蜂86蝮蛇(蕲蛇)五步蛇去除内脏的整体仅限获得林业部门许可进行人工养殖的蝮蛇  备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新增物质纳入依据  一、人参。《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 《中国药典》记载 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二、山银花。金银花列入2002年原卫生部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金银花来源为忍冬LonicerajaponicaThunb.、红腺忍冬LonicerahypoglaucaMiq.、山银花LoniceraconfuseDC.、毛花柱忍冬LoniceradasystylaRehd.,金银花和山银花在《中国药典》中二者未分开,遵循药典的处理方法 经查阅文献和实地调研,山银花在南方种植时间悠久,在当地有食用历史,且无毒副反应报道。  三、粉葛。《中国药典》(2005版)为甘葛藤葛根基源之一。  四、玫瑰花。《原卫生部2010年第3号公告》将玫瑰花作为普通食品 《中国药典》记载 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五、松花粉。《原卫生部2004年第17号公告》将松花粉作为新资源食品 《中国药典》记载 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六、布渣叶、夏枯草。《原卫生部2010年第3号公告》允许夏枯草、布渣叶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 《中国药典》记载 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七、当归。美国联邦法典21CFR182.10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将当归作为香辛料(每天食用3-15克的当归根或3-6克的根粉) 日本将当归列入“源自植物或动物的天然香料名单”作为食品的香辛料使用 《中国药典》记载 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八、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标准》(GB/T12729.1-2008) 《中国药典》记载 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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