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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消旋布洛芬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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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生召回婴幼儿布洛芬 总局:国内未售
    强生召回20万瓶婴幼儿布洛芬 食药总局:召回产品未在我国销售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官网日前公告称,因生产时鉴别有误,强生公司已在美国开始召回20万瓶可能含有微小塑料颗粒的婴幼儿布洛芬药物,该颗粒物被指易引发潜在危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9月12日通报了强生公司在美国召回布洛芬产品有关情况,确认此次召回的产品未在我国销售。  产品存在潜在风险  据了解,本次召回涉及布洛芬原始浆果风味悬滴剂(Motrin Infants' Drops Original Berry Flavor)的三批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2岁或2岁以下婴幼儿的退烧及镇痛。该药品的制造商——强生在美国的一家子公司麦克尼尔(McNeil)表示,公司从正在生产的一个批次产品中发现有微小的塑料颗粒,这种颗粒来自于第三方布洛芬原料供应商。由于可能存在潜在风险,公司现已启动主动召回程序。  被确认召回的产品可通过批号鉴别,分别为:DCB3T01、DDB4R01及DDB4S01。麦克尼尔告诫消费者,药品中可能含有一定的聚四氟乙烯(PTFE),常用于特氟隆涂料中,建议尽快停用该产品。截止目前,尚未发现任何伤痛病例。  据记者了解,强生旗下的布洛芬药物在中国也有销售。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林布洛芬混悬滴剂,主治6-36个月的婴幼儿发热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咽喉痛等症。对此,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表示,强生制药在中国市场销售的非处方药均在中国大陆生产,且生产工厂已通过新版GMP认证。问题产品并未销往中国大陆和香港,消费者可放心服用。  9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针对此事公告称,近日,强生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告,强生在美国主动召回特定批次的布洛芬产品,召回的原因是国外供应商提供的布洛芬原料存在质量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经核实确认,未批准强生公司进口布洛芬产品。强生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布洛芬产品产地为中国上海市,原料供应商为中国本地公司,此次召回的产品在中国市场没有销售。  强生陷入召回怪圈  这并非布洛芬第一次“出事”。此前的一起美国官司,让经典解热镇痛药布洛芬陷入质疑漩涡。美国一女童在服用强生美林布洛芬后双目失明,强生公司为此被判赔偿6300万美元。  而对于强生而言,“召回”似乎成了其近年来的代名词。自2009年以来,强生因生产质量问题屡次宣布召回,而2010年更被外界戏称为强生“召回年”。在2010年,强生大大小小有15次召回,产品包括感冒药、止疼片、抗过敏药以及隐形眼镜等,公司损失金额高达数亿美元。  有媒体统计发现,作为全球500强企业之一的强生,近些年其产品频频遭遇“质量门”,短短7年时间,强生产品召回就高达51次。值得注意的是,在这51次的召回中,48次的召回跟中国无缘,一度引发业内质疑。今年6月份,强生也因此成为因质量召回被国家药监局首家约谈的外企。  对于强生屡次陷入“召回门”的原因,有观点认为,这属于罕见的系统性问题,原因可能在于强生错误地将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监管分散化。也有观点认为,强生的问题在于过分追求降低成本。据外媒报道,强生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没有重视麦克尼尔工厂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强生最近几年在投资新设备方面总是犹豫不决,因为投资新设备和确保生产质量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专家指出,召回事件频发,对强生的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过,召回是一种正常现象,要肯定召回制度建立的正面作用,这是一个公司敢于负责的行为,也有利益公司的风险控制。同时,强生的召回事件也给国内的药品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中国应加快健全商品的召回制度,并完善召回后续赔偿等配套措施。
  • 布洛芬等药品产量激增,制药企业VOCs治理跟得上吗?
    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药品最近成了“抢手货”。据工信部消息,日前,两类解热镇痛药的产能产量大幅提高,日产能达2.02亿片,产量达1.9亿片,多家药企24小时满负荷生产。这种情况下,制药企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也随之增加。这些制药企业的VOCs治理能跟得上吗?当前形势下,企业能否从容应对?冲击有限:取决于企业末端治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制药企业满负荷生产、产量激增对其VOCs处理能力的冲击有限。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郑兴春告诉记者:“制药企业安装VOCs处理设施时,我们要求设备处理能力达到满负荷运行的设计标准。大多数企业平时的运行效率只有30%—40%,即使现在运行效率提高了,也在可控范围内。而且,由于制药企业的生产能力强,每批次可以生产很多药品,所以很少出现超负荷运行的情况。例如,近期我们检查的几家苏州制药企业,虽然产量增加,但都没有超负荷运行。”但这并不意味着VOCs排放量增加对制药企业没有影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洪昌说:“影响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VOCs末端治理的控制技术水平。”目前,制药企业选择的VOCs末端处理技术相差较大、治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企业采用燃烧法,安装投资和运行成本较高的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或RCO(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较高,能够较好应对生产负荷变化。但是,大多数制药企业采用的仍然是投资和运行成本较低的冷凝、吸收、吸附等技术,处理效率不高,对满负荷冲击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差。“治理技术水平偏低的企业,当前可能更加频繁地出现VOCs排放浓度瞬时或小时超标问题。”王洪昌说。郑兴春表示,这就要求制药企业提高运维管理能力,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根据VOCs排放量的变化,更加及时地调整易耗品更换频率、优化处理设备参数,有效应对生产负荷增加的冲击。他举例说,未采用燃烧法的企业,需要提高易耗品更换频率。比如,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要提高活性炭更换频次;采用喷淋技术的企业,要及时更换碱液、调整碱液pH值等。采用燃烧法的企业,当VOCs收集量增加、燃烧时间变长、气体浓度变高时,设备温度也要调高。“企业对VOCs产生环节和收集管道也要实时检测,检查管道密闭性是否达到要求,防止气体泄漏。”郑兴春说。不容忽视:VOCs治理是制药企业重难点事实上,VOCs治理一直是制药企业的重难点,即使是制药行业头部企业,在这方面也吃过不少罚单。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修光利告诉记者,从客观方面看,这与制药行业本身VOCs治理的复杂性相关。“制药企业生产品种多、所涉原料广,特别是原料药制备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有机原料和有机溶剂,导致其产生的VOCs种类繁多,排放成分复杂、性质差异大。不仅如此,制药企业生产流程长,VOCs产生环节多,无组织排放情况较多,序批式的生产操作方式导致排放的波动性较大,增加了企业污染治理难度。”修光利说。一些大企业能生产上千种药品。药品所用原料可分为活性药物成分(原料药)、非活性成分(辅料)和包装原料,其中,生产原料药的企业污染较重,利用原料药生产片剂、胶囊等的单纯制剂类企业污染较轻。在浙江,原料药约占全省医药工业一半比重。通常情况下,只有大型企业才有能力生产原料药,小型企业购买原料药做片剂或精包装。一些地区采用合同加工外包(CMO—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式的制药企业,其药品品种复杂,也值得关注。药品所用原料越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化学反应越多,产生的VOCs物种也越多。比如,生产布洛芬类消炎止痛药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至少7种,生产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则至少产生氨、氮氧化物、硫酸雾等21种大气污染物。“需要注意的是,制药企业所用的原辅料,有时还涉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使用,比如布洛芬制药过程需要用到中间体异丁苯乙酮。医药中间体所用原料更加复杂,一些制药企业并不生产医药中间体,而是从其他化工企业购买。也就是说,药品产量激增,不仅带动制药企业VOCs排放量增加,还带动提供医药中间体的化工企业VOCs排放量的增加。”修光利说。他还指出,生产药品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可能有几十个环节,VOCs排放至少涉及7—8个环节,生产环节涉及的连接部件多,泄漏排放风险大。同时,药厂的药品一般都按批次生产,一批药品经过几小时的化学反应(或发酵)后再进入下一环节。物料的间歇式进出,导致产生的VOCs间歇排放,气体浓度波动变化大;更换药品品种需要清洗生产系统,清洗环节排放浓度高,这些都挑战着企业的治理能力。修光利告诉记者,受现有技术条件限制,制药企业产生的部分VOCs物种还缺乏监测方法,特别是一些低阈值特征污染物,虽然单一物质排放浓度达标,但综合恶臭(异味)仍十分明显,治理难度大;类似二氯甲烷等卤代烃的使用比较普遍,挥发性和毒性都很强,直接使用燃烧法会带来二次污染风险。但目前预处理技术非常不成熟,吸附脱附回收利用技术效果也不稳定。制药企业VOCs物种的复杂性对高效的RTO等处理设备的稳定运行也造成了很大影响。亟待解决:加强全过程管控、高效治理技术研发“对于制药企业的检查,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检测虽然合格,但异味还在。”郑兴春坦言。他希望,制药企业能在原有效率较低的VOCs处理设备上,加装二级、三级处理装置。处理装置升级是优化制药企业VOCs治理的末端环节。王洪昌指出,更应加强全过程管控,从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过程控制、治污设施建设、监测监管等方面提出一体式优化控制路线。一是加大源头控制力度,积极推广绿色制药技术、推进清洁生产。鼓励采用酶促法、酶法裂解等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先进药品回收工艺,对于6—APA产品,用酶法裂解替代化学裂解法,可以减少65%的有机溶媒和化学品;推广密闭化、管道化、连续化生产工艺与设备,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高度和难以去除高毒的原料等。二是加强设备密封操作要求,全面提升装备水平。采用国内先进设备,并进行垂直流设置,利用设备之间的层高差实现无缝化对接;生产装置采用DCS自动化控制,采用先进的温度测量、压力测量、液位测量仪器、仪表;鼓励使用无泄漏设备和连接部件。三是强化以资源化为目的的VOCs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目前,很多制药企业采用同一系统收集处理混合VOCs废气,不利于有机溶剂资源回收,还大幅增加VOCs治理难度和费用。分类分质收集,不仅能有效提高废气浓度和物质纯度、降低风量,也便于采用深度冷凝、高效真空脱附等技术,提高溶剂回收率。修光利表示,2021年,由华东理工大学牵头制定、三省一市发布实施的长三角地区统一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就明确要求对VOCs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有助于推动VOCs治理技术低碳化改造。另外,分类收集可以考虑与《标准》中的控制项目结合起来。国家和地方标准针对制药行业都提出了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以及一些特征污染物的控制指标,基本覆盖了化学药品原料药企业涉及VOCs的典型种类,我们也在《标准》的附录中基于产品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企业可根据使用的原辅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产品等情况,从中筛选需要控制的VOCs。”修光利说:“未来,还要进一步研发适合不同种类VOCs的监测技术方法。”他透露,今年,适用于长三角地区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防治技术规范正在制定,VOCs治理技术将遵循高效安全、节能低碳方向,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构建全过程控制技术体系。同时,鼓励企业对有机溶剂回收利用。通过标准规范引领技术改造,推动化学合成类制药、发酵类制药等行业转型升级。
  • 欧盟拟放宽山葵中布洛芬残留限量
    今年8月7日,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欧洲食品安全局就放宽山葵和欧芹根中布洛芬(Trifloxystrobin)的最大残留限量发表了意见。  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六章的规定,比利时收到一家公司要求放宽山葵和欧芹根中布洛芬最大残留限量的申请。为协调布洛芬的最大残留限量(MRL),比利时建议对其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八章的规定,比利时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欧洲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作出决定:山葵中布洛芬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02mg/kg放宽至0.08mg/kg,欧芹根中布洛芬的最大残留限量由现行的0.04mg/kg放宽至0.08mg/kg。
  •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GB 9801-88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 12372-90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 Saltzman 法  GB/T 1467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66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582-93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 14677-93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262-9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199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T 15439-1995 环境空气 苯并 [a] 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16-1995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28-1995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29-1995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6146-1995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GB/T 16147-1995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19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示踪气体法  GB/T 18204.23-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5-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  GB/T 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27-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化学污染物采样和检验方法见附录 A 和附录 B 。  5.2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C 。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D 。  5.4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 E 。  5.5 室内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F 。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采样技术导则  1、范围  本导则在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 本导则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配套的空气采样技术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2、选点要求  2.1 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小于 50m 2 的房间应设 1~3 个点 50~100m 2 设 3~5 个点 100m 2 以上至少设 5 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2.2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 0.5m 。  2.3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 0.5m~1.5m 之间。  3、采样时间和频率  采样前至少关闭门窗 4 小时。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18 小时, 8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6 小时, 1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45 分钟。  4、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  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 50dB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个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  5、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5.1 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5.2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 5% 。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准 5 个点,绘制流量标准曲线。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5.3 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  5.4 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  5.5 在计算浓度时应用下式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5.6 每次平行采样,测定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20% 。  6、记录和报告  采样时要对现场情况、各种污染源、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风速以及采样者签字等做出详细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 *  污染物 检验方法 来源  (1) 二氧化硫 SO 2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8-1995  ( 2 ) GB/T 15262-94  (2) 二氧化氮 NO 2 改进的 Saltzaman 法 ( 1 ) GB/ 12372-90  ( 2 ) GB/T 15435-1995  (3) 一氧化碳 CO ( 1 )非分散红外法  ( 2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气相色谱法 、汞置换法 ( 1 ) GB 9801-88  , 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666666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2 ) GB/T 18204.23-2000  (4) 二氧化碳 CO 2 ( 1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 2 )气相色谱法  ( 3 )容量滴定法 GB/T 18204.24-2000  (5) 氨 NH3 ( 1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2 )离子选择电极法  ( 3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8204.25-2000  ( 2 ) GB/T 14669-93  ( 3 ) GB/T 14679-93  (6) 臭氧 0 3 ( 1 )紫外光度法  ( 2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5438-1995  ( 2 ) GB/T 18204.27-2000  (7) 甲醛 HCHO • AHMT 分光光度法  •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 3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9-95  ( 2 ) GB/T 18204.26-2000  ( 3 ) GB/T 15516-95  (8) 苯 C 6 H 6 气相色谱法 • 附录 C  ( 2 ) GB 11737-89  ( 9 ) 甲苯 C 7 H 8 、  二甲苯 C 8 H 10 气相色谱法 GB 14677-93  (10) 苯并 [a] 芘  B(a)P 高压液相色谱法 GB/T 15439-1995  (11) 可吸入颗粒  PM10 撞击式 —— 称重法 GB/T 17095-1997  (12)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气相色谱法 附录 D  (13) 细菌总数 撞击法 附录 E  (14) 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 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 附录 F  (15) 新风量 示踪气体法 GB/T18204.18-2000  (16) 氡 Rn ( 1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 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 1 ) GB/T 16147-1995  ( 2 ) GB/T 14582-93  * 注:检验方法中( 1 )法为仲裁法。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本方法主要依据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1.2 原理: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用二硫化碳提取出来。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空气中水蒸汽或水雾量太大,以至在碳管中凝结时,严重影响活性炭的穿透容量和采样效率。空气湿度在 90% 时,活性炭管的采样效率仍然符合要求。空气中的其他污染物干扰,由于采用了气相色谱分离技术,选择合适的色谱分离条件可以消除。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测定范围为 0.05~10 mg/m 3 。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空气和居住区大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3、试剂和材料  3.1 苯:色谱纯。  3.2 二硫化碳: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3 椰子壳活性炭: 20~40 目,用于装活性炭采样管。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活性炭采样管:用长 150mm ,内径 3.5~4.0mm ,外径 6mm 的玻璃管,装入 100mg 椰子壳活性炭,两端用少量玻璃棉固定。装好管后再用纯氮气于 300~350 ℃温度条件下吹 5~10min ,然后套上塑料帽封紧管的两端。此管放于干燥器中可保存 5 天。若将玻璃管熔封,此管可稳定三个月。  4.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 0.2~1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3 注射器: 1m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4 微量注射器: 1μl , 10μ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5 具塞刻度试管: 2ml 。  4.6 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7 色谱柱: 0.53mm × 30mm 宽径非极性石英毛细管柱。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在采样地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孔径至少 2mm ,与空气采样器入气口垂直连接,以 0.5L/min 的速度,抽取 20L 空气。采样后,将管的两端套上塑料帽,并记录采样时的温度和大气压力。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色谱分析条件:由于色谱分析条件常因实验条件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应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型号和性能,制定能分析苯的最佳的色谱分析条件。  6.2 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在与样品分析的相同条件下,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  6.2.1 用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于 5.0ml 容量瓶中,先加入少量二硫化碳,用 1μL 微量注射器准确取一定量的苯( 20 ℃时, 1μl 苯重 0.8787mg )注入容量瓶中,加二硫化碳至刻度,配成一定浓度的储备液。临用前取一定量的储备液用二硫化碳逐级稀释成苯含量分别为 2.0 、 5.0 、 10.0 、 50.0μg/ml 的标准液。取 1μL 标准液进样,测量保留时间及峰高。每个浓度重复 3 次,取峰高的平均值。分别以 1μL 苯的含量( μg/ml )为横坐标( μg ),平均峰高为纵坐标( mm ),绘制标准曲线。并计算回归线的斜率,以斜率的倒数 Bs[μg/mm] 作样品测定的计算因子。  6.3 样品分析:将采样管中的活性炭倒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 1.0ml 二硫化碳,塞紧管塞,放置 1h ,并不时振摇。取 1μl 进样,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 mm )定量。每个样品作三次分析,求峰高的平均值。同时,取一个未经采样的活性炭管按样品管同时操作,测量空白管的平均峰高( mm )。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c —空气中苯或甲苯、二甲苯的浓度, mg/m 3   h —样品峰高的平均值, mm   h ' —空白管的峰高, mm   B s —由 6.2.1 得到的计算因子, μg/mm   E s —由实验确定的二硫化碳提取的效率   V 0 —标准状况下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检测下限为 0.05m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苯的浓度为 8.78 和 21.9μg/ml 的液体样品,重复测定的相对标准偏差 7% 和 5% 。  8.4 准确度:对苯含量为 0.5 , 21.1 和 200μg 的回收率分别为 95% , 94% 和 91% 。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  (热解吸 /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ISO 16017-1 “Indoor , ambiant and workplace air — Sampling and analysi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sorbent tube/thermal desorption/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 part 1 : pumped sampling”  1.2 原理  选择合适的吸附剂( Tenax GC 或 Tenax TA ),用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空气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保留在吸附管中。采样后,将吸附管加热,解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待测样品随惰性载气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  采样前处理和活化采样管和吸附剂,使干扰减到最小 选择合适的色谱柱和分析条件,本法能将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分离,使共存物干扰问题得以解决。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本法适用于浓度范围为 0.5 m g/m 3 ~100mg/m 3 之间的空气中 VOC S 的测定。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环境和工作场所空气,也适用于评价小型或大型测试舱室内材料的释放。  3、试剂和材料  分析过程中使用的试剂应为色谱纯 如果为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1 VOC S :为了校正浓度,需用 VOC S 作为基准试剂,配成所需浓度的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然后采用液体外标法或气体外标法将其定量注入吸附管。  3.2 稀释溶剂:液体外标法所用的稀释溶剂应为色谱纯,在色谱流出曲线中应与待测化合物分离。  3.3 吸附剂:使用的吸附剂粒径为 0.18~0.25mm ( 60~80 目),吸附剂在装管前都应在其最高使用温度下,用惰性气流加热活化处理过夜。为了防止二次污染,吸附剂应在清洁空气中冷却至室温,储存和装管。解吸温度应低于活化温度。由制造商装好的吸附管使用前也需活化处理。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吸附管:是外径 6.3mm 内径 5mm 长 90mm 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吸附管的采样入口一端有标记。吸附管可以装填一种或多种吸附剂,应使吸附层处于解吸仪的加热区。根据吸附剂的密度,吸附管中可装填 200~1000mg 的吸附剂,管的两端用不锈钢网或玻璃纤维毛堵住。如果在一支吸附管中使用多种吸附剂,吸附剂应按吸附能力增加的顺序排列,并用玻璃纤维毛隔开,吸附能力最弱的装填在吸附管的采样人口端。  4.2 注射器: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液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气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01mL 的 1mL 气体注射器。  4.3 采样泵:恒流空气个体采样泵,流量范围 0.02~0.5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4 气相色谱仪: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或其他合适的检测器。  色谱柱:非极性(极性指数小于 10 )石英毛细管柱。  4.5 热解吸仪:能对吸附管进行二次热解吸,并将解吸气用惰性气体载带进入气相色谱仪。解吸温度、时间和载气流速是可调的。冷阱可将解吸样品进行浓缩。  4.6 液体外标法制备标准系列的注射装置:常规气相色谱进样口,可以在线使用也可以独立装配,保留进样口载气连线,进样口下端可与吸附管相连。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将吸附管与采样泵用塑料或硅橡胶管连接。个体采样时,采样管垂直安装在呼吸带 固定位置采样时,选择合适的采样位置。打开采样泵,调节流量,以保证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采样体积( 1~10L )。如果总样品量超过 1mg ,采样体积应相应减少。记录采样开始和结束时的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大气压力。  采样后将管取下,密封管的两端或将其放入可密封的金属或玻璃管中。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样品的解吸和浓缩  将吸附管安装在热解吸仪上,加热,使有机蒸气从吸附剂上解吸下来,并被载气流带入冷阱,进行预浓缩,载气流的方向与采样时的方向相反。然后再以低流速快速解吸,经传输线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传输线的温度应足够高,以防止待测成分凝结。解吸条件 ( 见表 1) 。  表 1 解吸条件  解吸温度 250 ℃ ~325 ℃  解吸时间 5~15min  解吸气流量 30~50ml/min  冷阱的制冷温度 +20 ℃ ~-180 ℃  冷阱的加热温度 250 ℃ ~350 ℃  冷阱中的吸附剂 如果使用,一般与吸附管相同, 40~100mg  载气 氦气或高纯氮气  分流比 样品管和二级冷阱之间以及二级冷阱和分析柱之间的分流比应根据空气中的浓度来选择  6.2 色谱分析条件  可选择膜厚度为 1 ~ 5 m m 50m × 0.22mm 的石英柱,固定相可以是二甲基硅氧烷或 7% 的氰基丙烷、 7% 的苯基、 86% 的甲基硅氧烷。柱操作条件为程序升温,初始温度 50 ℃保持 10min ,以 5 ℃ /min 的速率升温至 250 ℃。  6.3 标准曲线的绘制  气体外标法:用泵准确抽取 100 m g/m 3 的标准气体 100ml 、 200ml 、 400ml 、 1L 、 2L 、 4L 、 10L 通过吸附管,制备标准系列。  液体外标法:利用 4.6 的进样装置取 1~5 m l 含液体组分 100 m g/ml 和 10 m g/ml 的标准溶液注入吸附管,同时用 100ml/min 的惰性气体通过吸附管, 5min 后取下吸附管密封,制备标准系列。  用热解吸气相色谱法分析吸附管标准系列,以扣除空白后峰面积的对数为纵坐标,以待测物质量的对数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6.4 样品分析  每支样品吸附管按绘制标准曲线的操作步骤(即相同的解吸和浓缩条件及色谱分析条件)进行分析,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7.2 TVOC 的计算  ( 1 )应对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所有化合物进行分析。  ( 2 )计算 TVOC ,包括色谱图中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  ( 3 )根据单一的校正曲线,对尽可能多的 VOC S 定量,至少应对十个最高峰进行定量,最后与 TVOC 一起列出这些化合物的名称和浓度。  ( 4 )计算已鉴定和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id 。  ( 5 )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鉴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un 。  ( 6 ) S id 与 S un 之和为 TVOC 的浓度或 TVOC 的值。  ( 7 )如果检测到的化合物超出了( 2 )中 VOC 定义的范围,那么这些信息应该添加到 TVOC 值中。  7.3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按( 2 )式计算  式中 : c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 , mg /m 3   F —样品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B —空白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V 0 —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10L 时,检测下限为 0.5 m 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在吸附管上加入 10μg 的混合标准溶液, Tenax TA 的相对标准差范围为 0.4% 至 2.8% 。  8.4 准确度: 20 ℃、相对湿度为 50% 的条件下,在吸附管上加入 10mg/ml 的正己烷, Tenax TA 、 Tenax GR ( 5 次测定的平均值)的总不确定度为 8.9% 。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室内空气细菌总数测定。  2、定义  撞击法 (impacting method) 是采用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采样,通过抽气动力作用,使空气通过狭缝或小孔而产生高速气流 , 使悬浮在空气中的带菌粒子撞击到营养琼脂平板上 , 经 37 ℃、 48h 培养后 , 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细菌菌落数的采样测定方法。  3、仪器和设备  3.1 高压蒸汽灭菌器。  3.2 干热灭菌器。  3.3 恒温培养箱。  3.4 冰箱。  3.5 平皿 ( 直径 9cm) 。  3.6 制备培养基用一般设备:量筒,三角烧瓶, pH 计或精密 pH 试纸等。  3.7 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采样器的基本要求 :  (1) 对空气中细菌捕获率达 95 %。  (2) 操作简单 , 携带方便 , 性能稳定 , 便于消毒。  4 营养琼脂培养基  4.1. 成分 :  蛋白胨 20g  牛肉浸膏 3g  氯化钠 5g  琼脂 15~20g  蒸馏水 1000ml  4.2 制法 将上述各成分混合 , 加热溶解 , 校正 pH 至 7.4 ,过滤分装, 121 ℃, 20min 高压灭菌。撞击法参照采样器使用说明制备营养琼脂平板。  5 操作步骤  5.1 选择有代表性的房间和位置设置采样点。将采样器消毒 , 按仪器使用说明进行采样。  5.2 样品采完后,将带菌营养琼脂平板置 36 ± 1 ℃恒温箱中 , 培养 48h ,计数菌落数 , 并根据采样器的流量和采样时间 , 换算成每 m 3 空气中的菌落数。以 cfu/m 3 报告结果。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  热环境参数测试的要求、方法和仪器 *  测试项目 测试范围 准确度 测试方法和仪器  温度 -10~50 ℃ ± 0.3 ℃ 玻璃温度计(包括干湿球温度计)  数字式温度计(热电偶、热电阻、半导体式包括数字式湿度计或风速计所附的温度计)  相对湿度 12%~99% ± 3% 干湿球温度计  氯化锂露点式湿度计  电容式数字湿度计  空气流速 0.01~20m/s ± 5% 热球式电风速计  热线式电风速计  * 各种测试仪器的使用方法见仪器的使用说明书。  HPLC法测定布洛芬糖浆剂的含量  布洛芬糖浆剂除具有布洛芬片剂的药效外,还具有吸收快、利于儿童服用等特点[1]。但由于布洛芬不溶于水,其糖浆剂中均含有碱性物质以增加其溶解度[2,3],所以不能再用药典规定的中和法测定布洛芬含量。本文采用HPLC法测定了布洛芬糖浆剂的含量,获得了较满意的结果。  1 仪器与试药  日本岛津LC-6A高效液相色谱仪、SPD-6AV紫外检测器、SCL-6B系统控制器、C-R4A数据处理机、LC-6A输液泵。  布洛芬对照品:山东新华制药厂生产,采用本文色谱条件检查为单一色谱峰,含量为99.80% 布洛芬糖浆剂[3]:自制,标示量为2 %(g.mL-1) 二苯胺(内标)及无水甲醇均为分析纯。  2 色谱条件  色谱柱:YWG?C18 4.6 mm×250 mm 流动相:取磷酸二氢钠380 mg与磷酸氢二钠50 mg,加水溶解至1000 mL,用磷酸调pH至3.0,取出250 mL加甲醇750 mL,混匀。流速:1 mL.min-1 检测波长220 nm 进样量20 μL 检测灵敏度:0.01 AUFS。  3 标准曲线制备  精密称取二苯胺适量,加无水甲醇配制成0.7 mg.mL-1的溶液,作为内标溶液。另取布洛芬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无水甲醇配制成0.27 mg.mL-1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精密量取对照品溶液0.5、1.0、1.5、2.0、2.5、5.0mL,分别置于50 mL量瓶中,加入内标溶液1.0 mL,用无水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进样20 μL。以对照品与内标的峰面积之比为纵坐标,相应对照品浓度(mg.mL-1)为横坐标,得回归方程: Y=75.5X+0.0136 r=0.9997结果表明,布洛芬溶液浓度在3~30 μg.mL-1范围内与峰面积呈良好的线性关系。二苯胺及布洛芬的色谱图图1 二苯胺及布洛芬的色谱图  1.二苯胺 2.布洛芬  4 回收实验  取布洛芬对照品约100 mg,精密称定,定量转移至100 mL量瓶中,按处方加入单糖浆、L-精氨酸、苯甲酸钠、香精,用无水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取上述溶液及内标溶液各1 mL,按“样品测定”项下操作。测得平均回收率为99.89 %,RSD为0.93%,n=6。  5 样品测定  取布洛芬糖浆剂约2.5 mL,精密称定,定量转移至50 mL量瓶中,用无水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吸取上述溶液及内标溶液各1 mL置于50 mL量瓶中,用无水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进样20 μL。测得样品的含量为标示量的97.23 %,n=5,RSD为0.89 %。  6 讨论  经稳定性试验观察,样品溶液在室温下(约18 ℃)放置,每隔2 h测定1次,测至6 h,样品标示百分含量结果的RSD为0.99%,n=3。说明样品溶液较稳定。  以安定为内标物,效果也较好。但由于笔者想将该法用于布洛芬糖浆剂生物利用度测定,为防止人体内安定类药物的干扰,所以选择二苯胺为内标。  双甘瞵的HPLC分析条件  摘要:  试剂和溶液:  四丁基硫氢酸胺,  色谱纯甲醇  色谱纯磷酸  AR磷酸二氢钾  AR水:二次蒸馏水  双甘瞵标样  流动相:  0.05moLKH2PO4,200mL+50mL甲醇+0.5  色谱柱:Sinochrom ODS-BP 150mmX4.6mm 5um  流量:1mL/min  波长:195nm  柱温:35度。  HPLC同时测定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  大黄的有效成分为大黄素、大黄酚、大黄酸、芦荟大黄素、大黄素甲醚及其甙类等蒽醌类成分。有关大黄及其制剂有效成分含量测定方法报道很多,如比色法、薄层-紫外分光光度法、HPLC法等。这里简单介绍一下HPLC法同时测定大黄素和大黄酚含量时的色谱条件、样品处理方法等。  ⑴《中国药典》2005版大黄含量测定项: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 甲醇-0.1%磷酸溶液(85:1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54nm。对照品为芦荟大黄素、大黄酸、大黄素、大黄酚、大黄素甲醚。大黄样品前处理:甲醇回流提取—8%盐酸超声—三氯甲烷回流萃取。  ⑵赵莉,晁若冰测定了大黄通便胶囊中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色谱条件同⑴。仪器:LC-IOAT vp高效液相色谱仪,SPD-M10A vp光二极管阵列检测器,Class-vp色谱工作站(日本岛津)。用Luna 5 u Cl8(2)柱(150 mm×4.6 mm,ID),ODS预柱Phenomenex ODS guard cartridge system,4.0mm×3.0mm,ID)。样品先用甲醇回流提取,提取物在2.5 mol/L硫酸溶液中加热水解,再用氯仿提取后进行测定。  ⑶张华,雪秦岚,赵宏科,赵海云采用HPLC测定血脂灵片中大黄素、大黄酚的含量。色谱条件同⑴,检测波长428nm。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包括P200Ⅱ型高压恒流泵,UV-200Ⅱ型紫外检测器,Echrom98色谱数据处理工作站),Shim-Pack型C18分析柱(200mm×4.6mm,5μm)  ⑷常军民,高宏,张煊,赵军,堵年生采用HPLC测定枝穗大黄中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色谱条件同⑴。仪器:美国Waters 2690高效液相色谱仪,Waters 2487双波长检测器,Waters millennium s 色谱工作站(Waters corporation)。  ⑸魏有良,杨志一,霍彬科采用HPLC法测定化症回生片中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色谱条件同⑴。样品处理:甲醇回流,再上中性氧化铝柱(100-200目,直径1.5cm,3.5g),先用甲醇洗脱,5%氢氧化钠洗脱,收集盐酸调Ph1-2,乙醚萃取。  ⑹王劲,李洁,马彦,田佩瑶,彭国克采用HPLC法测定中药消毒产品中大黄酚和大黄素的含量。色谱条件:天津特纳Kromasil C18(200mm×4.6mm i.d.,7μ)色谱柱,流动相:φ=0.02mol/L KH2PO4水溶液(H3PO4调pH=3.5)/甲醇=15/85,柱温:室温,流速:1.0mL/min,紫外检测波长:260nm。仪器:美国Waters公司2695高效液相色谱仪(996二极管阵列检测器,MiUennium32色谱管理系统)。  HPLC法同时测定大黄素和大黄酚的含量时,文献报道所采用的色谱条件多为药典所载的条件。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系统,另外还有乙腈-磷酸系统、甲醇-水系统、甲醇-高氯酸系统、甲醇-冰醋酸系统等 检测波长多为254nm,也有采用430、440、438、287nm。也有以甲醇-水-异丙醇(80:10:10)磷酸调pH值为3.0,检测波长:439nm。样品处理方面一般用适当溶剂回流提取,除去溶剂后氧化水解,再以有机溶剂萃取。酸溶液多为盐酸和硫酸。  HPLC法在生物碱分析中的应用  生物碱是植物中一类重要化学成分,许多生物碱或含生物碱的提取物已广泛用于医药领域,因此对不同来源的、存在于较复杂体系或基质中的生物碱进行快速、灵敏、可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一直是受人瞩目的研究课题。  1、生物碱HPLC的分析模式  根据HPLC分析生物碱时所使用固定相性质、流动相组成及极性不同,其分析模式大致可分为:正相吸附色谱法、正相硅胶反相洗脱系统色谱法、反相色谱法及离子交换色谱法。  正相吸附色谱法:通常以硅胶基质为吸附固定相,流动相为不同极性的有机溶剂或不同比例混合溶剂,分离过程主要依靠生物碱与吸附剂吸附作用的差异实现,为了改善分离,提高溶洗脱能力,常于流动相中加浓氨液、二乙胺、三乙胺等。该法应用于生物碱分析的文献较少。  正相硅胶一反相洗脱系统色谱法(NS-RE):通常采用未经化学改性的普通硅胶为固定相,以极性有机溶剂(甲醇、乙腈)和高pH缓冲溶液为流动相,分析包括生物碱在内的碱性药物。该法柱效高,峰形对称,是简便有效的方法。在实际应用中,流动相的组成是主要的影响因素,流动相中除含有调节pH 的缓冲盐外,有时还要三乙胺、溴化四丁基铵等竞争离子或烷基磺酸钠等对离子。因此,影响保留与分离的主要因素是流动相pH、竞争离子种类及浓度 。  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RP-HPLC):近年来RP-HPLC应用于生物碱分析方面的文献很多,已成为常规的方法。但普通存在色谱峰的展宽拖尾,导致分离效能低,这主要缘于生物碱结构中碱性氮原子与固定相未键台酸性硅醇基的相互作用。即使是所测生物碱在较低浓度下,仍常产生峰漂移及峰对称性差等现象。针对此缺陷,研究工作者从适用于碱性物质分析的反相填料的设计选择,流动相中缓冲盐的使用,流动相添加剂(离子对试剂、有机胺改性剂)等几方面进行了较为广泛细致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离子交换色谱法:该法以阳离子交换树脂为固定相,利用质子化的生物碱阳离子与离子交换剂交换能力的差异而达到分离生物碱的目的,有关生物碱高效液相离子交换色谱法的应用报道较少。  2、生物碱HPLC分析检测方法  目前,生物碱HPLC分析检测方式多以紫外法为主,在定性分析方面,紫外法检测选择性低,定性专属性差。随着二极管阵列检测器使用的普及,显著提高了液相分析检测的选择性。此外,根据生物碱的理化性质,其它检测方式如荧光法、电化学法、蒸发光散射法亦得到了应用。近年来,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已应用于生物碱分析,增强了对生物碱的定性检测能力,提高了检测灵敏度。新的接口技术及离子化方法的发展.使得HPLC-MS在生物碱的分析中得到较广泛的应用,近年的文献报道日渐增多。  3、生物碱HPLC分析的样品处理方法  因生物碱常具有一定的碱性,一般常用碱化液液萃取或酸水提取等方法从中草药、中成药及生物样品等较复杂体系中提取纯化,以达到富集和去除杂质的目的。近年来,固相萃取(SPE)技术及超临界流体萃取等现代提取纯化技术亦应用于样品的提取纯化。  HPLC法快速测定食品中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和咖啡因  苯甲酸、咖啡因等食品添加剂食用过量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国家卫生标准对这几项指标有明确的限量,因此开展了此项调查。试验表明,液相色谱测定各类食品中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和咖啡因时,即使是可乐等清凉饮料,样品经过脱气、稀释、过滤的简单处理即上机分析,也极易堵塞色谱柱,造成柱压升高、柱效下降,对色谱柱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坏 而样品经透析处理耗时太长。本文论述了在常温下用氢氧化钠-硫酸锌作为蛋白质沉淀剂,沉淀处理包括清凉饮料、酸奶、花生乳等比较粘稠的饮料以及固体食品等各类样品中的蛋白质、淀粉等杂质,可以大大降低对色谱柱的损害,在一定的色谱条件下,在常温下即可快速、同时分离四种被测组分,操作极为简单、快速。  1 试验部分  1.1 原理  糖精钠、咖啡因是易溶于水的盐类,样品中的苯甲酸、山梨酸经氢氧化钠溶液(O.50mol/L)浸泡后,转化为易溶于水的苯甲酸钠、山梨酸钠,经沉淀蛋白质、过滤等处理后,四种被测组分滞留于水相中与杂质分离。  1.2 仪器与试剂  岛津LC-10AT高效液相色谱仪  色谱柱:Hypersil-ODS2-C18,4.6 mm X 1 50 mm柱  检测波长215nm,进样量2OμL,流动相为甲醇+O.02mol/L 乙酸铵(35+65),流量0.50mL/min。  苯甲酸标准溶液:1.000g/L,称取苯甲酸0.1000g,加20g/L碳酸氢钠溶液5mL,加热溶解,定容至100mL。  山梨酸标准溶液:1.000g/L,同苯甲酸配制。糖精钠标准溶液:1.000g/L,称取糖精钠0.1702g,加水溶解,定容至200mL。  咖啡因标准溶液:1.000g/L一,称取咖啡因0.1000g,加水定容至100mL。  混合标准液: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咖啡因浓度依次为4.5,5.0,5.0,5.0 mg/L。  氢氧化钠溶液:0.50mo1/L  硫酸锌溶液:0.42 mol/L_  乙酸铵溶液:0.02 mol/L,称取乙酸铵1.54g用水定容至1L。  甲醇(色谱纯)  1.3 试验方法  1.3.1 液体样品  称取样品0.100~5.00g于50mL比色管中(汽水振摇或微温除去二氧化碳,配制酒类水浴加热,除去乙醇),加入纯水约5mL,加入0.50mol/L氢氧化钠溶液1.00mL,搅匀,放置15min,混匀,加人纯水约30 L,加人0.42mol/L 硫酸锌溶液1.50 mL,混匀,加人0.50mol/L氢氧化钠溶液1.50mL,摇匀,纯水定容至50.0 mL,混匀,静置几分钟,上清液过滤(双层滤纸),弃去初滤液5 mL,滤液经0.45μm滤膜过滤,进样量2Oμl,进行色谱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以峰高定量。  1.3.2 固体样品  称取研碎的样品0.100~2.00g于5OmL比色管中,加人纯水约30mL,加人0.50mol/L氢氧化钠溶液1.00 mL,搅匀,放置15min以上(直到被测组分完全溶出为止),加人0.42mol/L硫酸锌溶液1.50mL,混匀,其它操作同上。  2 结果与讨论  2.1 蛋白质沉淀剂种类的选择  2.1.1 亚铁氰化钾与乙酸锌的沉淀分离效果分别称取苯甲酸、山梨酸0.100Og用10mL甲醇溶解纯水定容至100 mL,配制成标准溶液,纯水稀释至所需浓度,选取饮料杏仁乳一份,做苯甲酸、山梨酸的加标回收试验。称取饮料样品2.00g于50mL比色管中,加人苯甲酸、山梨酸各250μg,加入纯水约25mL,混匀,加人106g/L亚铁氰化钾溶液2.5 mL,混匀,加入220g/L乙酸锌溶液2.5mL,混匀,纯水定容至50mL,静置几分钟,上清液过滤,弃去初滤液5mL,滤液经0.45μm滤膜过滤,进人色谱仪进行分析,进样量2OμL,以保留时间定性,以峰高定量。  试样经亚铁氰化钾与乙酸锌沉淀后,溶液的pH在5~6范围内,对样品中的糖精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钠)、咖啡因的测定无影响,但对样品中的苯甲酸、山梨酸的测定有影响,加标回收率较低(在78.2~87.8之间)。因苯甲酸、山梨酸在水中的溶解度较低,加人蛋白质沉淀剂以后,与杂质一起被沉淀,影响测定的准确性。由于难以确定饮料中的苯甲酸、山梨酸是否为钾盐、钠盐,建议不采用该蛋白质沉淀剂。  2.1.2 氢氧化钠与硫酸锌的沉淀分离效果  试样经该蛋白质沉淀剂沉淀后,对样品中的糖精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咖啡因的测定(加标回收)均无影响,建议采用该蛋白质沉淀剂。  按试验方法进行氢氧化钠与硫酸锌不同比例的试验。  当0.50mol/L氢氧化钠溶液与0.42mol/L硫酸锌溶液用量为5:4时,沉淀效果最好,但保留时间发生滞后现象,不宜采用 两者用量为5:3时,定量与定性均准确,且滤液澄清,过滤速度也较快,这恰好与理论上氢氧化钠与硫酸锌形成完全沉淀时所需的比例(nOH:nZn2+=2:1)相吻和,但两者用量太少时,沉淀不完全 为使杂质完全沉淀,选择氢氧化钠用量为2.50mL、硫酸锌1.50mL为处理0.100~5.0 g饮料、0.100~2.O0g固体样品的最佳用量。  2.2 标准曲线及回归方程  按试验方法进行测定,4种添加剂的线性范围、检出限(按3倍信噪比计算)的测定。  2.3 样品测定结果  选择含不同被测组分的饮料样品,分别平行测定7次。  选择可乐饮料l份,分别做高、中、低浓度的加标回收试验。  2.4 食品中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和咖啡因含量的调查  调查了市售饮料其中包括可乐、汽水、果汁、酸奶、牛奶、活性乳、花生乳、果冻、冰棍等共57份,其中5份含咖啡因0.002 3~O.270g/kg,17份含糖精钠0.053~0.966g/kg,7份含苯甲酸0.0038~O.230 g/kg,16份含山梨酸0.090~0.770g/kg 酱菜、熟肉制品、熟面制品40份,4份含糖精钠0.916~1.04g/kg,8份含苯甲酸0.005O~5.68g/kg,3份含山梨酸0.10~0.680g/kg 酱、酱油、醋、料酒共24份,其中15份含苯甲酸0.030~1.73 g/kg,1份含山梨酸0.220g/kg。  HPLC法鉴别五味子与南五味子  五味子为木兰科植物五味子Schisandra Chinensis(Turcz)Bail1.的干燥成熟果实,习称“北五味子”,具有收敛固涩、益气生津、补肾宁心的功效⋯ 。南五味子为木兰科植物华东五味子  Schisandra sphenanthe Rehd.et Wills.的干燥成熟果实,功效与五味子相似。中药成方制剂中都明确指定用何种五味子,且《中国药典)2000年版分别单独制定了质量标准。市场上这两种五味子价格相差较大,因此鉴别很重要。《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的标准中有薄层色谱鉴别,都采用了五味子甲素作为对照品,再分别用各自的对照药材作对照。作者多次实验结果表明薄层色谱鉴别对两种五味子鉴别专属性不强。本文则采用HPLC法进行鉴别,重复性好、灵敏度高且直接分析的是其特征峰,鉴别结果不受环境等因素干扰,为五味子的鉴别提供了可靠的手段。  1 仪器和试药  1.1 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泵:SP1000,检测器UV2000,N2000工作站,美国光谱物理公司)。  1.2 试药:五味子对照药材(批号:0922—9803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五味子(毫州恒丰药材公司) 南五味子(毫州恒丰药材公司)。色谱纯甲醇 超纯水。  2 方法与结果  2.1 对照药材溶液的制备:取五味子对照药材粉末约0.25 g,置25 mL量瓶中,加甲醇约18 mL,超声处理(功率250 W ,频率20 kHz)30分钟,取出,放冷至室温,加甲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即得。  2.2 色谱条件:色谱柱:AllitimaC18(4.6 mm×250 mm)。流动相:甲醇.水(13:7)。检测波长:250 nm。流速:0.8mL/min。柱温:25℃ 。  2.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2.3.1 五味子药材提取液的制备:取五味子药材粉末(过3号筛)约0.25 g,置25 mL量瓶中,加甲醇约18 mL,超声处理30分钟,放冷至室温,加甲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即得。  2.3.2 南五味子药材提取液的制备:取南五味子药材粉末(过3号筛)约0.25 g,置25 mL量瓶中,加甲醇约18 mL,超声处理30分钟,放冷至室温,加甲醇至刻度,摇匀,滤过,即得。  2.4 图谱的绘制:分别精密吸取对照药材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20 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五味子对照药材共9个峰,样品五味子共8个峰,南五味子共6个峰,样品五味子与对照药材相比少1个峰,其它峰保留时间都一致,南五味子少了3个峰,且只有1个峰相一致,由此,可以鉴定出五味子。经过多次实验结果,对照药材1、2、6、7、8号峰是五味子的主要特征峰,且峰面积较大。  3 小结与讨论  高效液相色谱法以保留时间为主要鉴别参数,若因仪器厂家、色谱柱等条件不同,则保留时间可能产生较大差异,导致图谱鉴定操作性不强,而采用对照药材作为对照。排除了上述因素的影响。峰号具体成分因无法买到对照品而不能确定。药厂采购五味子时,掺杂南五味子时有发生,应仔细对照药典标准进行鉴别,当初步鉴定为五味子,或者若怀疑有部分为南五味子时,则可以挑选出这两种五味子。再与对照药材分别进行HPLC图谱鉴别,方法简便可行。  HPLC法检查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HMF  摘要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羟甲基糠醛,以C18为固定相,以甲醇-0.2%磷酸溶液(25∶7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4 nm,平均回收率为99.2%(RSD=0.61%)。  《中国医院制剂规范》〔1〕收载的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项下5-羟甲基糠醛(5-HMF)检查要求该品1∶25稀释后在284 nm波长处吸收度不得大于0.25。但实验证明,按上法进行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HMF检查,其吸收度远大于0.25(1.50以上)。因为甲硝唑在284 nm处有吸收。中国药典1995年版〔2〕对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尚未规定5-HMP的限量检查〔2〕。为保证用药安全,本文建立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HMF的含量,可消除甲硝唑的干扰。现报道如下。  1 仪器与试药  1.1 仪器 Waters 501泵,484检测器,7725进样器(美国)。  1.2 试药 甲硝唑(浙江可立思安制药公司) 5-羟甲基糠醛(美国Sigma公司,H9877) 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浙江省新昌制药厂,971105,971213,980124,980213,980321) 甲醇(色谱纯)。  2 方法与结果  2.1 色谱条件 色谱柱:Nova-pack C18(200 mm×4.6 mm, 4 μm) 流动相:甲醇-0.2%磷酸溶液(25∶75) 检测波长:284 nm 流速:1.0 ml/min。  2.2 试液的配制 精密称取5-HMF适量,加水溶解成0.5 mg/ml的溶液为5-HMF标准储备液。  2.3 标准曲线制备 精密量取5-HMF标准储备液适量,用水分别稀释成5,10,15,20,25 μg/ml的溶液 取10 μl注入色谱仪中,在上述色谱条件下测得峰面积(见图1) 以峰面积Y对浓度X绘制标准曲线,得回归方程y=1254x+47,r=0.9986,表明在浓度5~25 μg/ml范围内线性良好。另取10 μl试样重复进行,峰面积RSD=0.48%(n=6)。  2.4 回收率测定 精密量取已测得5-HMF含量的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50 ml,置100 ml量瓶中,精密加入5-HMF标准储备液1 ml,加水至刻度 按样品测定项下方法,计算平均回收率为99.2%,RSD=0.61%(n=5)。  2.5 样品5-HMF含量检测 精密量取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10 μl注入色谱仪,按上述色谱条件,测得5-HMF的色谱峰面积 另精密量取5-HMF标准溶液10 μl注入色谱仪中,同法测得峰面积,按峰面积外标法计算,结果5批样品中5-HMF含量分别为6.1,8.3,8.6,10.9,14.7 μg/ml。  3 讨论  实践证明,若生产过程不规范(如灭菌温度过高,时间过长)很容易导致5-HMF含量偏高。因此,控制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中5-HMF的限量对确保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HPLC法测定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的含量  摘要:目的 建立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的含量测定方法。方法:采用HPLC法测定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的含量,色谱柱:岛津Shim-packVP-ODS柱(4.6mm×250mm) 甲醇-0.025mol/L磷酸(85:15)为流动相 检测波长:516nm 柱温:25℃ 进样量:20μL。结果:左旋紫草素在11.2μg/mL~33.6μg/mL浓度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r=0.9998) 平均回收率为101.3%,RSD=1.90%(n=5)。结论:该方法简便、准确,能排除其他成分的干扰,可用于紫草油的质量控制和评价。  紫草油是我院的医院制剂,由紫草、银花藤、白芷等中药组成,具有凉血消炎的作用,临床用于烫伤的治疗,紫草为方中君药,其有效成分为紫草素,而紫草素含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其临床疗效。本实验采用HPLC法测定紫草油左旋紫草素的含量,方法简便、准确、重现性好,为控制该制剂的内在质量提供了可靠的方法。  l仪器与试药  1.1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LC-1OA,SPD-10AVP紫外检测器(日本岛津) CK chrom data acquieition lO 15system (美国TSP)。  1.2试药  左旋紫草素对照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号0769—9903) 紫草油(本院制剂室提供) 超纯水 甲醇为色谱纯,其余试剂为分析纯。  2方法与结果  2.1色谱条件色谱柱:岛津Shim-packVP-ODS柱(4.6mm×250mm) 流动相:甲醇-0.025mol/L磷酸(85:15) 流速:1.0 mL/min 检测波长:516nm 柱温:25℃ 进样量:20μL(定量环)。  2.2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左旋紫草素对照品2.8 mg,置25mL量瓶中,加入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制成每mL含112.0μ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储备液。精密吸取对照品储备液(1 12.0μg/mL)1.0,1.5,2.0,2.5,3.0 mL置于10mL量瓶中,加甲醇稀释至刻度。  2.3供试品溶液制备精密吸取样品10mL,置分液漏斗中,加入1% 氢氧化钠溶液20mL振摇提取3次,每次20mL,合并碱液,加10%盐酸溶液,调pH值至酸性(pH 2.5~3.5),用氯仿萃取4次(30,30,30,20mL),合并氯仿液,水浴蒸干,残渣加甲醇溶解并定量转移至25mL量瓶中,加甲醇溶液至刻度,摇匀,用0.45μm微孔滤膜滤过,作为供试品溶液。  2.4线性关系考察取浓度为11.2,16.8,22.4,28.0,33.6μg/mL的对照品溶液,分别进样20μL,测得峰面积,以浓度(C)对峰面积积分值(A)进行线性回归,回归方程为A=2.521×10000C一4265,r=0.9998。表明左旋紫草素在11.2μg/mL~33.6μg/mL浓度范围内,与峰面积积分值呈良好线性关系。  2.5精密度试验取同一份供试品溶液,每次20μL,重复进样6次,结果平均峰面积为757099,RSD=0.78%(n=6)。  2.6稳定性试验取供试品溶液依上述色谱条件,每隔1h测含量1次(n=5),次日测定2次,积分值无明显变化,平均峰面积为742531,RSD为1.01%(n=7)。  2.7重复性试验取同批样品(批号020816)5份,依2.3项下方法制备,照上述色谱条件测定,结果平均含量为58.0μg/mL,RSD为0.90% (n=5)。  该方法符合重复性要求。  2.8加样回收率试验精密吸取已知含量的样品溶液,精密加入一定含量的左旋紫草素对照品溶液,依法提取、进样、测定。  2.9样品测定取4批样品各10mL,依法制成供试品溶液,均以20μL进样,分别测定吸收峰面积,外标法计算左旋紫草素含量。  3讨论  紫草油为油制剂,方中主药紫草的有效分为紫草素及其衍生物,属于萘醌色素类化合物。有文献报道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及薄层扫描测定紫草素的含量 ,本方法采用HPLC测定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的含量,简便、灵敏、准确,重复性好,可用于本品的质量控制。样品测定结果表明,各批号紫草油中左旋紫草素含量差异较大,通过对成品颜色的观察发现,左旋紫草素含量高的成品颜色深红,而所测含量较低的成品颜色较浅,这可能与紫草原药材的质量有关,故应严格控制原药材的来源与质量,并且应加强本制剂中间产品紫草素的质量控制。  薄层色谱法的相关知识简介  薄层色谱法,系将适宜的固定相涂布于玻璃板、塑料或铝基片上,成一均匀薄层。待点样、展开后,与适宜的对照物按同法所得的色谱图作对比,用以进行药品的鉴别、杂质检查或含量测定的方法。  1.仪器与材料  (1) 玻板 除另有规定外,用5cm×20cm,10cm×20cm或20cm×20cm的规格,要求光滑、平整,洗净后不附水珠,晾干。  (2) 固定相或载体 最常用的有硅胶G、硅胶GF[254] 、硅胶H、 硅胶HF[254],其次有硅藻土、硅藻土G、氧化铝、氧化铝G、微晶纤维素、 微晶纤维素F[254]等。 其颗粒大小,一般要求直径为10~40μm。薄层涂布,一般可分无粘合剂和含粘合剂两种 前者系将固定相直接涂布于玻璃板上, 后者系在固定相中加入一定量的粘合剂,一般常用10~15%煅石膏(CaSO4.2H2O在140℃烘4小时),混匀后加水适量使用,或用羧甲基纤维素钠水溶液(0.5~0.7%)适量调成糊状,均匀涂布于玻璃板上。也有含一定固定相或缓冲液的薄层。  (3) 涂布器 应能使固定相或载体在玻璃板上涂成一层符合厚度要求的均匀薄层。  (4) 点样器 同纸色谱法项下。  (5) 展开室 应使用适合薄层板大小的玻璃制薄层色谱展开缸,并有严密的盖子,除另有规定外,底部应平整光滑,应便于观察。  2.操作方法  (1) 薄层板制备 除另有规定外,将1份固定相和3份水在研钵中向一方向研磨混合,去除表面的气泡后,倒入涂布器中,在玻板上平稳地移动涂布器进行涂布(厚度为0.2~0.3mm),取下涂好薄层的玻板,置水平台上于室温下晾干,后在110℃烘30分钟,即置有干燥剂的干燥箱中备用。使用前检查其均匀度(可通过透射光和反射光检视)。  (2) 点样 除另有规定外,用点样器点样于薄层板上,一般为圆点,点样基线距底边2.0cm,样点直径及点间距离同纸色谱法,点间距离可视斑点扩散情况以不影响检出为宜。点样时必须注意勿损伤薄层表面。  (3) 展开 展开室如需预先用展开剂饱和,可在室中加入足够量的展开剂,并在壁上贴二条与室一样高、宽的滤纸条,一端浸入展开剂中,密封室顶的盖,使系统平衡或按正文规定操作。 将点好样品的薄层板放入展开室的展开剂中,浸入展开剂的深度为距薄层板底边0.5~1.0cm(切勿将样点浸入展开剂中),密封室盖,待展开至规定距离(一般为10~15cm),取出薄层板,晾干,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检测。  (4) 如需用薄层扫描仪对色谱斑点作扫描检出,或直接在薄层上对色谱斑点作扫描定量,则可用薄层扫描法。 薄层扫描的方法,除另有规定外,可根据各种薄层扫描仪的结构特点及使用说明,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吸收法或荧光法,用双波长或单波长扫描。由于影响薄层扫描结果的因素很多,故应在保证供试品的斑点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呈线性的情况下,将供试品与对照品在同一块薄层上展开后扫描,进行比较并计算定量,以减少误差。各种供试品,只有得到分离度和重现性好的薄层色谱,才能获得满意的结果。
  • 外媒称“螺旋藻检测事件”让药监局被动
    外媒10日报道称,针对媒体报道称中国药监局掩盖国内螺旋藻类保健食品铅过量问题,该部门10日进行了自我辩护。  据美联社报道,国家药监局说,它认可3月30日公布的对十多种螺旋产品的检查结果,发现其中有一种产品铅超标而且含有砷,就是福建幸福生物科技公司出售的幸福来牌螺旋藻。  然而,据官方媒体上月首次报道,国家药监局2月份一份内部报告称中国螺旋藻污染现象普遍,并列举了13个涉嫌铅、砷或汞超标的品牌。  这份文件促使这家官方媒体对螺旋藻进行检测,结果发现从商店购买的8种样本中有6种为铅超标,其中一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820%。  国家药监局说,它的内部和公开报告并不矛盾。它说,内部报告指的是未证实的可疑产品,而3月30日的公开报告依据的是检验机构得出的结论。它还说,藻类产品的铅指标限量高于其他食品。  《经济参考报》9日报道称,国家药监局明显自相矛盾的报告引起北京检察机关对其进行腐败调查。报道说,该报记者给调查人员提供了材料和证据。  现住在北京的芝加哥政治学教授杨达利(音)是一位研究中国监管问题的专家。他说,尽管大大加强了药品监管、提高了透明度,然而国家药监局仍然人力不足和任务过重。保健品和草药的质量控制可能不是该机构的工作重点,可能存在漏洞。  杨还说,国家媒体对检查结果提出质疑并主动自行检测是好事,因为这意味着媒体在发挥监督作用。  美联社指出,自从2007年国家药监局一位前局长因受贿被处决以来,该局极力恢复自己的名声。此后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从劣质药品到2008年导致6名婴儿死亡的三聚氰胺奶粉,进一步削弱了大众对监管者的信任。  铅损伤神经系统,对儿童和胎儿危害更大。少量或短期接触铅可以治愈,如果接触量高可能导致出生缺陷、大脑损伤和其他问题。环境来源和摄食是铅中毒最常见的途径。
  • 洛科仪器发布洛科 | SF 外旋式不锈钢过滤漏斗新品
    SF 外旋式不锈钢过滤漏斗 : 产品特色◆ 全新旋卡紧扣设计SF 外旋式不锈钢过滤漏斗采用全新外旋卡扣紧方式,安装快速丶牢固且不需夹具。◆ SS316不锈钢材料制作SF 外旋式不锈钢过滤漏斗使用高级不锈钢材料 SS316 制作,可以火焰快速灭菌。◆ 可搭配不同大小过滤杯SF 外旋式不锈钢过滤漏斗包含 100, 300, 500ml 等三种容量过滤杯,方便各种过滤实验使用。◆ 过滤杯刻度线采雷射雕刻,数字清晰且滤液不残留◆ 过滤基座的滤膜夹口,方便夹取滤膜◆ 標配8号矽胶塞SF 外旋式不锈钢过滤漏斗 : 订购资讯◆ 180100-10  SF 1, 100 ml 不锈钢过滤漏斗◆ 180100-11  100 ml 不锈钢漏斗盖◆ 180100-01  100 ml 不锈钢过滤杯◆ 180100-30  SF 3, 300 ml 不锈钢过滤漏斗◆ 180100-13  300 ml 不锈钢漏斗盖◆ 180100-03  300 ml 不锈钢过滤杯◆ 180100-50  SF 5, 500 ml 不锈钢过滤漏斗◆ 180100-13  500 ml 不锈钢漏斗盖◆ 180100-05  500 ml 不锈钢过滤杯◆ 180100-31  不锈钢滤膜垫片◆ 180100-00  47 mm 不锈钢过滤基座◆ 167110-16  8号矽胶塞创新点:◆ SF 外旋式不锈钢过滤漏斗采用全新外旋卡扣紧方式,安装快速丶牢固且不需夹具。◆ 过滤杯刻度线采雷射雕刻,数字清晰且滤液不残留◆ 过滤基座的滤膜夹口,方便夹取滤膜洛科 | SF 外旋式不锈钢过滤漏斗
  • 国家药监局再度回应螺旋藻标准
    当事企业否认集体公关   螺旋藻铅超标风波愈演愈烈,螺旋藻产品经历了从不合格到合格两大截然不同的检验结果之后,媒体纷纷质疑,此乃企业集体公关的结果。为此,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对螺旋藻保健食品有关问题作出回应称:第一次公布的是监测结果,第二次公布的则是监督检查的结果,后者才具有法律效力,监测并不意味着确定超标。  药监回应:监测结果不作准  昨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对螺旋藻铅含量检测结果前后不一、标准模糊不清、行业鱼龙混杂等问题作出回应。  2月29日,国家药监局下发文件明确指出:当时针对螺旋藻重金属的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检出铅、砷超标”。而在昨日的回应中,国家药监局则坚称:2月29日下发的通知是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所列监测不合格的13个产品是监测(包括媒体反映)发现的可疑产品,判断标准为铅指标限量2.0mg/kg。再次检查的结果于3月30日向社会公布,同样是按2.0mg/kg的标准得出的结论。为何同一标准得出不同结论?国家药监局解释称,因为前者是监测,后者是监督检查。“监测是通过产品抽样检测、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了解和掌握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监督检查是为进一步查明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行政处理只能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  业内透露:只因标准太混乱  关于目前螺旋藻类保健食品执行的标准,国家药监局表示,1997年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规定:一般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为0.5mg/kg,一般胶囊产品为1.5 mg/kg,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  但这一表述极其含糊,仅规定藻类的“固体饮料和胶囊”能以2.0为标准,市售的“螺旋藻片”是否依照2.0,并无明示。  尽管国家药监局回应称,由于片剂产品的食用量一般与固体饮料相近,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铅指标限量同样执行2.0mg/kg的标准,但实际上地方药监部门也有依据0.5mg/kg这一标准做出处罚的案例。新华社所依据的标准同样是0.5mg/kg。而一位接近药监局的人士透露,前后结论不一,是因为“2月份的监测中,国家药监局应该是和新华社采用了同一指标,即0.5mg/kg。”  涉事企业:没有公关药监局  如果按0.5mg/kg执行,大多企业无法通过,而且铅含量在0.5以下的螺旋藻粉价格要比一般藻粉贵6000元/吨,但如果将标准定为2.0mg/kg,那么就能安全过关。因此,有人质疑,国家药监局有被公关的嫌疑,才将标准从0.5提高到2.0,使得结论从不合格变成合格。  对此,涉事的绿A和汤臣倍健均否认存在公关行为。汤臣倍健公共事务部总监陈特军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表示,整个检查程序是公开透明的,是珠海市药监局到企业抽样,送到指定第三方检验所做异地检查,不存在公关行为。  “国家药监局在第一次发文时就被媒体误导了,以0.5mg/kg作为标准,现在怎么说也说不清了。”据上述接近药监局的人士透露,国家药监局新任局长尹力前日曾带队赴新华社进行沟通,“沟通内容与昨日药监局网站上回应的口径相同。”  螺旋藻“铅超标”事件更多详情请点击:
  • 农残、兽残标准品溶液自由组合,开启神速实验模式
    食品安全已经上升到了关系国际民生和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为确保国民“舌尖上的安全”,2014年8月1日,由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新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 标准正式实施,不仅要求部分农药的残留量降低,而且增加了新农药的残留标准,被称为“最严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2015 版药典通则2341中规定了76 种农药的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155 种农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及检出限。随着多项农残限量标准出台,对于食品及药品相关产业影响巨大,对各检测机构的硬件设备及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标准品的需求也更大。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的日常工作中,科研工作者经常需要购买很多的标准品,花费很多的时间配制标准溶液和混标溶液,既费时又费力,而且容易造成浪费。 近期,Sciex连续发布多种农药兽药分析方法。《蔬菜和水果中农残分析的整体解决方案》,对农业部规定的70多种例行监测的农药中适合液质联用检测的51种农药给出了快速高效的定量分析方法。《动物源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181种高通量筛查和定量方法》,使用QTRAP?4500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建立了一种多兽残高通量的筛查和定量方法,包含18大类181个常见兽药。该方法在鸡肉、牛肉、猪肉等基质中通过验证,可用于肉中多兽残的筛查和定量分析,整个样品分析过程简单、快速、通用、灵敏。《GB 2763-2014 标准中307种农药的MRM离子对数据库》,针对 GB 2763-2014标准中307种可以液质离子化的农药建立了MRM离子对数据库,包括了 MRM 质谱方法所有参数信息,可直接用于建立农残检测的 LC-MS/MS 分析方法。 作为Sciex密切的合作伙伴,阿尔塔科技在Sciex农药兽药残留分析方法研发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供以上检测方法的相关标准品,并在新方法的研究中通力合作,不仅能够提供新版药典中容易质子化的GC/MS-MS方法中的76种农药、LC/MS-MS方法中的155种农药,还可以提供《GB 2763-2014》 标准中其他种类的标准品,根据客户需要研制各种农药兽药的标准溶液和混标溶液,有效搭配,自由组合,从几个品种到几十个、上百个品种,即开即用,省钱省力省时间,助您提高实验效率! 《动物源食品中多兽药残留的181种高通量筛查和定量方法》 包括以下各种标准品、标准溶液及混标溶液的组合方法包1ST9232-Kit 181种兽药混标 1ST2210醋酸甲羟孕酮,1ST2218地塞米松,1ST8020劳拉西泮,1ST5719氟罗沙星,1ST2221甲睾酮,1ST2241醋酸泼尼松龙,1ST8029三唑仑,1ST7801红霉素,1ST2286丙酸睾丸素,1ST2219醋酸地塞米松,1ST8031奥沙西泮,1ST7802A林可霉素盐酸盐,1ST2208醋酸氯地孕酮,1ST2235倍他米松戊酸酯,1ST8021硝西泮,1ST7803A盐酸克林霉素,1ST2292去氢睾酮,1ST2253,醋酸倍他米松,1ST5556羟基甲硝唑,1ST7712罗红霉素,1ST2275群勃龙,1ST8531莫美他松,1ST5554甲硝唑,1ST7809交沙霉素,1ST8505苯丙酸诺龙,1ST2244氟轻松醋酸酯,1ST5525二甲硝咪唑 ,1ST7806泰乐菌素,1ST7191格列本脲,1ST2242阿氯米松双丙酸酯,1ST5568罗硝唑,1ST7009吉他霉素,1ST7192格列美脲,1ST7200替诺昔康,1ST5519氯甲硝咪唑,1ST7805替米考星,1ST7193格列吡嗪,1ST8002氟芬那酸,1ST5513苯硝咪唑,1ST7013头孢氨苄,1ST7195瑞格列奈,1ST8009茚酮苯丙酸,1ST5542异丙硝唑,1ST12001头孢匹啉,1ST7197甲苯磺丁脲,1ST8004双水杨酸酯,1ST5501阿苯达唑,1ST10007头孢克洛,1ST2227泼尼松,1ST7152卡洛芬,1ST5505阿苯哒唑亚砜,1ST12002头孢克肟,1ST2228可的松,1ST7153酮基布洛芬,1ST5536氟苯咪唑,1ST12003头孢拉定,1ST2226氢化可的松,1ST7154托灭酸,1ST5531芬苯达唑,1ST10009头孢匹罗,1ST2229甲基泼尼松龙,1ST7155,美洛昔康,1ST5561奥芬达唑,1ST12004,头孢他美酯,1ST2246氟米龙,1ST7156氟尼辛,1ST5546甲苯咪唑,1ST7014头孢唑啉,1ST2230倍他米松,1ST7159甲芬那酸,1ST2522噻苯哒唑,1ST120053-去乙酰基头孢噻肟,1ST2224曲安西龙,1ST7161双氯芬酸,1ST5579替硝唑,1ST12006头孢孟多锂,1ST2262醋酸泼尼松,1ST7162吡罗昔康,1ST5591奥硝唑,1ST12012头孢米诺钠盐,1ST2238醋酸可的松,1ST7165萘丁美酮,1ST1307A莱克多巴胺盐酸盐,1ST12007头孢哌酮钠,1ST2240醋酸氢化可的松,1ST7166舒林酸,1ST1302沙丁胺醇,1ST12011头孢羟氨苄,1ST2232倍氯米松1ST7167托麦汀,1ST1304A特布他林硫酸盐,1ST7003头孢噻呋,1ST2231氟米松,1ST7168吲哚美辛,1ST1309西马特罗,1ST10011头孢氨噻,1ST2257甲基泼尼松龙醋酸酯,1ST4017磺胺嘧啶,1ST1301A,盐酸克伦特罗,1ST10012头孢他啶,1ST2247醋酸氟米龙,1ST4007磺胺噻唑,1ST1303妥布特罗盐酸盐,1ST12008头孢洛宁,1ST2256醋酸氟氢可的松,1ST4003磺胺吡啶,ST1324A喷布特罗盐酸盐,1ST12009头孢喹肟,1ST2236布地奈德,1ST4002磺胺甲基嘧啶,1ST8033A盐酸普萘洛尔,1ST4102四环素,1ST2249氢化可的松丁酸酯,1ST4014磺胺二甲基嘧啶,1ST1313氯丙那林,1ST4111A盐酸土霉素,1ST2233曲安奈德,1ST4040磺胺间甲氧嘧啶,1ST4107恩诺沙星,1ST4110A盐酸金霉素,1ST2234氟氢缩松,1ST4008磺胺甲噻二唑,1ST5738诺氟沙星,1ST4122X多西环素单盐酸半乙醇半水合物,1ST2254地夫可特,1ST4036磺胺对甲氧嘧啶,1ST5756培氟沙星,1ST7137奥拉多司,1ST2250氢化可的松戊酸酯,1ST4034磺胺氯哒嗪,1ST5703环丙沙星,1ST7104氯羟吡啶,1ST2248哈西奈德,1ST4004磺胺甲氧哒嗪,1ST5740氧氟沙星,1ST10021金刚烷胺,1ST2237氯倍他索丙酸酯,1ST4006磺胺邻二甲氧嘧啶,1ST5757沙拉沙星,1ST7001氯霉素,1ST2263醋酸曲安奈德,1ST4042磺胺间二甲氧嘧啶,1ST5714依诺沙星,1ST7002甲砜霉素,1ST2260倍他松丁酸酯,1ST4005磺胺甲基异噁唑,1ST5759洛美沙星,1ST7005氟苯尼考,1ST2251泼尼卡酯,1ST4010磺胺二甲异噁唑,1ST5735萘啶酸,1ST2215己烯雌酚,1ST2255二氟拉松双醋酸酯,1ST4012苯甲酰磺胺,1ST5745恶喹酸,1ST2217双烯雌酚,1ST2243安西奈德,1ST4028磺胺喹恶啉,1ST5761氟甲喹,1ST7201A玉米赤霉醇,1ST2259莫米他松糠酸酯,1ST4001磺胺醋纤,1ST4100达氟沙星,1ST7201B β-玉米赤霉醇,1ST2261倍氯米松双丙酸酯,1ST4009甲氧苄氨嘧啶,1ST5758双氟沙星,1ST7202α-玉米赤霉烯醇,1ST2239氟替卡松丙酸酯,1ST4013磺胺苯吡唑,1ST5743奥比沙星,1ST7202B β-玉米赤霉烯醇,1ST2252醋酸曲安西龙双,1ST8015咪哒唑仑,1ST5753司帕沙星,1ST7203玉米赤霉酮,1ST2225泼尼松龙,1ST8016阿普唑仑,1ST7204玉米赤霉烯酮,1ST8019氯硝西泮,1ST7102地西泮 《蔬菜水果中农业部例行监测农残的LC-MS/MS分析方法》中包括以下51种纯品、标准溶液及混标溶液的组合方法包1ST27019-10M,51种农药混标,10ppm 1ST21058多菌灵,1ST20348氟啶脲,1ST20140甲基对硫磷,1ST20297啶虫脒,1ST25000阿维菌素,1ST20111杀螟硫磷,1ST20298吡虫啉,1ST20167氧乐果,1ST20065倍硫磷,1ST20001毒死蜱,1ST20345除虫脲,1ST20173水胺硫磷,1ST20350噻虫嗪,1ST20127甲基异柳磷,1ST20434对硫磷,1ST21145烯酰吗啉,1ST20097敌敌畏,1ST21202三唑酮,1ST21189苯醚甲环唑,1ST20093甲胺磷,1ST20094二嗪磷,1ST21226腐霉利,1ST20449灭多威,1ST20349灭幼脲,1ST20305氟虫腈,1ST20144乙酰甲胺磷,1ST20189亚胺硫磷,1ST20438三唑磷,1ST21161嘧霉胺,1ST20168马拉硫磷,1ST20155丙溴磷,1ST20277甲萘威,1ST20406哒螨灵,1ST22249二甲戊灵,1ST20273涕灭威亚砜,1ST20172伏杀硫磷,1ST20271克百威,1ST20375涕灭威,1ST21157嘧菌酯,1ST20170辛硫磷,1ST20098乐果,1ST20288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ST21164异菌脲,1ST202593-羟基克百威,1ST20222甲氰菊酯,1ST20182敌百虫,1ST20266涕灭威砜,1ST20210联苯菊酯,1ST21247咪鲜胺,1ST20124甲拌磷,1ST20396虫螨腈 《GB2763-2014 标准中307种农药的MRM离子对数据库》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8,307种农药混标溶液。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2341中76种农药的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6,76种农药混标溶液。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2341中155 种农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使用的纯品、标准溶液及组合混合标准溶液方法包参见1ST27045,155种农药混标溶液。
  • 国家食药局:现行螺旋藻铅限量标准科学合理
    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螺旋藻铅超标事件再次作出回应,称该局3月30日对外公布的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结果是经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平行检验,严格依法定程序得出的结论 采用的铅指标限量2.0毫克/公斤是科学合理的。  有媒体报道称,国家食药局曾对螺旋藻产品进行过抽检,并于2月29日下发通知,通报地方监管部门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名单 然而3月30日,国家食药局对外公布的结果显示,原先的13家不合格生产企业仅剩1家。  对此,国家食药局称,2月29日通知中所列的13个产品是监测发现的可疑产品,其中9个产品来源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测结果,其他5个产品来源于媒体报道(含1个重复产品)。该局解释说,监督检查则必须经过现场检查、产品确认、监督检验等法定程序,该结果是行政处理的依据。  关于目前螺旋藻类保健食品片剂执行标准的争议,国家药监局称,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是保健食品审评审批的执行标准。2011年,国家食药局曾就此类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专家一致认为,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其他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包括片剂),铅指标限量为2.0毫克/公斤是科学合理的。  国家食药局同时表示,将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 全力推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抓紧制修订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产品管理方式 全面提高保健食品准入门槛,调整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修订功能评价方法和良好生产规范,规范功能声称。
  • 莱克多巴胺和克伦特罗标准品促销
    CDCT-C16805000 莱克多巴胺(盐酸盐)(标准品) Ractopamine hydrochloride 纯品型,有证书,0.1g 价格:846.00 促销价:677.80CDDM-R071402-1MG 氘代莱克多巴胺(d6) Ractopamine-d6 Hydrochloride 1mg 价格:2660.00 促销价:2128.00CDCT-C11668550 盐酸克伦特罗 标准品 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 纯品型,有证书,0.1g 价格:1512.00 促销价:1209.60CDCT-XA11668561AC 克伦特罗-D9 标准品 (± )-Clenbuterol D9 (trimethyl D9) 100 ng/ul于丙酮,1ml 价格:2664.00 促销价:2131.20CDEO-BA008-25MG 盐酸克伦特罗-D9 标准品 clenbuterol-D9 Hydrochloride 25mg 价格:7297.50 促销价:6568.00促销时间:2011年4月25日 至2011年5月8日了解更多产品请进入安谱公司网站 http://www.anpel.com.cn/
  • 提质增效、规范发展,2024年7月份有745份标准将实施
    提质增效、规范发展,2024年7月份有745份标准将实施随着7月的到来,一批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开始实施,涵盖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石油化工、轻工纺织等多个领域。这些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相关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食品安全方面:《肉松质量通则》、《膨化食品质量通则》等多项食品质量标准开始实施,为相关食品的生产提供了明确的质量要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管理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操作,保障食品安全。除此之外还有使用拉曼光谱分析的系列《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将实施。环境保护领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等标准的实施,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减少工业污染。化工塑料方面:《化学纤维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为化学纤维中重金属检测提供新的方法。另外还有大量的化工试剂质量行业标准将实施,为化学试剂质量提供保障。冶金矿产方面:《镓基液态金属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铅、镉、汞、砷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系列标准为矿物等检测提供检测方法。此外,在医疗卫生、电力半导体、能源等领域也有多项新标准开始实施。这些标准的实施将对相关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和行业技术进步。具体2024年6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农林牧渔食品标准(48份)GB/T 23968-2022肉松质量通则 GB/T 22699-2022膨化食品质量通则 GB/T 23969-2022肉干质量通则 GB/T 23586-2022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 GB/T 23493-2022中式香肠质量通则 GB/T 20711-2022熏煮火腿质量通则 GB/T 23492-2022培根质量通则 GB/T 23970-2022卤蛋质量通则 GB/T 20712-2022火腿肠质量通则 GB/T 11856.2-2023烈性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白兰地 GB/T 43559-2023蜂胶生产技术规范 SN/T 5742-2023鱼类及其制品中金枪鱼、鳕鱼和虹鳟鱼成分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SN/T 5668-2023水禽圆环病毒感染检疫技术规范 SN/T 5644.10-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10部分:亚胺硫磷 SN/T 5644.9-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9部分:地虫硫磷 SN/T 5644.8-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8部分:三唑磷 SN/T 5644.7-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7部分:毒死蜱 SN/T 5644.6-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6部分:腈菌唑 SN/T 5644.5-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5部分:噻菌灵 SN/T 5644.4-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4部分:多菌灵 SN/T 5644.3-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3部分: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 SN/T 5644.2-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2部分:孔雀石绿和结晶紫 SN/T 5644.1-2023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 拉曼光谱法 第1部分:总则 SN/T 5326.4-2023进出口食品化妆品专业分析方法验证指南 第4部分:分子生物学方法 DB6108/T 88-2024休闲农业园区分类与评价规范 DB1529/T 1-2024飞播造林成效调查监测技术规范 DB42/T 1204-2024湖北省柑橘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第1部分:主要害虫绿色防控技术 DB42/T 1104-2024机采棉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2246.3-2024实验用猫 第3部分:饲养与管理 DB42/T 2246.2-2024实验用猫 第2部分: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DB42/T 2246.1-2024实验用猫 第1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DB42/T 2245.1-2024饲料中真菌毒素类物质的测定 第1部分:环匹阿尼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42/T 2244.1-2024西甜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第1部分:西瓜大棚吊蔓栽培 DB42/T 2243-2024猕猴桃采后贮藏技术规程 DB42/T 2242-2024水产品中羧甲基赖氨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DB42/T 2241-2024鱼腥草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2240-2024中药材 连翘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2239-2024菜用桑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2238-2024萝卜地方品种提纯复壮技术规程 DB43/T 2991-2024水产养殖环境(水体、底泥)中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43/T 2990-2024水产养殖环境(水体、底泥)中地西泮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 1401/T 20—2024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管理规范 DB5309/T 75-2024藜麦品种 滇宇藜6号 DB5309/T 74-2024藜麦品种 滇宇藜5号 DB31/T 1464-2024池塘温室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三茬轮养技术规程 DB36/T 1913-2023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绩效评估指南 DB36/T 1912-2023食品安全满意度监测指南 DB11/T 1992.5-2023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第5部分:冷链即食食品 环境环保(14份)GB/T 43871.1-2024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 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 GB/T 43678-2024生态系统评估 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方法 GB/T 24021-2024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 (II型环境标志) GB/T 43743-2024工业回用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导则 GB/T 18916.13-2024工业用水定额 第13部分:乙烯和丙烯 GB/T 43517-2023物理环境的人类工效学 通过环境调查(物理量测量和人的主观评价)对环境进行评估 DB43/T 2957-2024水质 高氯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DB34/ 4809—2024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T 1466-2024土壤和地下水石油烃(C10_C40)中脂肪族和芳香族分类及分级测定 气相色谱法 DB42/T 2222-2024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DB12/ 1302-2024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T 1932-2024环境空气 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 DB36/T 1931-2024固定污染源废气 流速在线监测 光闪烁法 DB36/T 1919-2023水质 无机元素的现场快速测定 便携式单波长激发-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医药卫生标准(41份)GB/T 43641-2024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技术规范 GB/T 43642-2024法医学个体识别技术规范 GB/T 43640-2024听觉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 GB/T 43639-2024视觉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 GB/T 43650-2024野生动物及其制品DNA物种鉴定技术规程 GB/T 43459-2023洁净室及受控环境中细胞培养操作技术规范 GB/T 35594-2023医药包装用纸和纸板 GB/T 30130-2023胶版印刷纸 GB/Z 43468.1-2023残障人辅助技术系统和辅助器具 轮椅车系固和乘坐者约束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9267.7-2023法庭科学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7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1679-2023法庭科学 DNA数据库建设规范 GB/T 43576-2023口腔清洁护理用品 牙膏对去除外源性色斑效果的实验室测试方法 GB/T 43544-2023口腔清洁护理用品 牙膏对牙结石抑制率的实验室测试方法 GB/T 43628-2023空气中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测序鉴定方法 SN/T 5619.8-202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8部分:无纺布 SN/T 5619.7-202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7部分:防护帽 SN/T 5619.6-202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6部分:手套 SN/T 5619.5-202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5部分:一次性隔离衣 SN/T 5619.4-202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4部分:防护服 SN/T 5619.3-202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3部分:儿童口罩 SN/T 5619.2-202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2部分:防护口罩 SN/T 5619.1-202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SN/T 5487-2023十足目虹彩病毒1感染检疫技术规范 SN/T 5665-2023鲁氏耶尔森氏菌检测技术规范 YY/T 1899-2023可吸收医疗器械植入后组织病理学样本制备与评价方法 YY/T 1897-2023纳米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遗传毒性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微核试验 YY/T 1896-2023光谱辐射治疗设备波长范围界定方法 YY/T 1894-2023医用磁共振设备可靠性指标验证方法 YY/T 1884-2023固定式含铜宫内节育器 YY/T 1873-2023麻醉和呼吸设备 笑气吸入镇静镇痛装置 YY/T 1754.3-2023医疗器械临床前动物研究 第3部分:用于评价补片组织学反应与生物力学性能的动物腹壁切口疝模型 YY/T 1437-2023医疗器械 GB/T 42062应用指南 YY/T 0907-2023医用无针注射器 要求及试验方法 YY/T 0338-2023气管切开插管和接头 YY/T 1878-2023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数字化技术要求 YY/T 1869-2023探测器阵列剂量测量系统 性能和试验方法 YY/T 0793.1-2022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液体的制备和质量管理 第1部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处理设备 YY/T 0299-2022医用超声耦合剂 DB43/T 2995-2024综合医院分级心理护理规范 DB42/T 2208.5-2024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标准 第5部分:评价 DB42/T 2208.1-2024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标准 第1部分:技术体系框架 石油天然气标准(5份)GB/T 30491.2-2024天然气 热力学性质计算 第2部分:扩展应用范围的单相(气相、液相和稠密相)流体性质 GB/T 21267-2024石油天然气工业 套管及油管螺纹连接试验程序 GB/T 43602-2023物理气相沉积多层硬质涂层的成分、结构及性能评价 GB/T 43599-2023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机械式固井胶塞的测试与评价 SN/T 5574-2023进口油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规程 冶金矿产标准(88份)GB/T 23561.8-2024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 第8部分:煤和岩石变形参数测定方法 GB/T 28892-2024表面化学分析 X射线光电子能谱 选择仪器性能参数的表述GB/T 43589-2023金合金饰品 多元素含量测定 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43497-2023电沉积层及相关精饰 化学镀镍磷-陶瓷复合镀层GB/T 38216.3-2023钢渣 游离氧化钙含量的测定 EDTA滴定和热重分析法GB/T 43489-2023烧结钕铁硼永磁体 恒定湿热试验 GB 43203-2023选煤厂安全规程 GB/T 43603.1-2023镍铂靶材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铂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GB/T 43604.1-2023镓基液态金属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铅、镉、汞、砷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43611-2023镓基液态金属热界面材料 GB/T 43607-2023钯锭分析方法 银、铝、金、铋、铬、铜、铁、铱、镁、锰、镍、铅、铂、铑、钌、硅、锡、锌含量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3499-2023原生镁锭 GB/T 43569-2023首饰和贵金属 贵金属及其合金的取样 GB/T 1196-2023重熔用铝锭 GB/T 2881-2023工业硅 GB/T 1558-2023硅中代位碳含量的红外吸收测试方法 GB/T 17359-2023微束分析 原子序数不小于11的元素能谱法定量分析 HB 8699-2023金属材料细节疲劳粗糙度系数测定方法 HB 8698-2023金属材料开孔细节疲劳额定强度基准值测定方法 HB 8697-2023超声检测用铝合金平底孔标准试块制作与评价 SN/T 5570-2023进出口铁合金归类化验 YB/T 6082-2023焦炉上升管荒煤气余热回收技术规范 外盘管式 YB/T 6102-2023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及休风煤气回收技术要求 YB/T 6101-2023钢铁行业低压蒸汽干燥水处理污泥污泥技术规范 YB/T 4880.4-2023钢铁企业水系统优化 第4部分:冷轧工序 YB/T 4880.3-2023钢铁企业水系统优化 第3部分:热轧工序 YB/T 6100-2023高炉铁水罐加盖保温技术规范 YB/T 6159-2023锰硅合金球 落下强度测定方法 YB/T 6158-2023金属铬 痕量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 YB/T 6157.1-2023铌铁分析方法 第1部分:钽、磷、铝和钛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YB/T 6156-2023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测定 K值评定法 YB/T 4393.2-2023铝铁 铝锰铁及硅铝锰铁分析方法 第2部分:磷含量的测定 磷铋钼蓝分光光度法 YB/T 4174.2-2023硅钙合金分析方法 第2部分:磷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YB/T 109.6-2023硅钡合金分析方法 第6部分: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 YB/T 6118-2023钢铁行业节能诊断技术导则 YB/T 6117-2023基于项目的二氧化碳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 YB/T 6116-2023冷轧废水再生回用技术规范 YB/T 6115-2023焦炉煤气脱硫废液干法制酸技术规范 YB/T 6114-2023锰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YB/T 6097-2023钢铁企业土地资源消耗指标与绩效评估 YB/T 6096-2023铁矿行业绿色园区评价导则 YB/T 6095-2023铁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YB/T 6094-2023钢铁企业余热余能自发电率评价导则 YB/T 6093-2023干熄焦超高温超高压余热发电技术规范 YB/T 074-2023冶炼用快速数字测温仪技术条件 YB/T 4191-2023高炉进风装置 YB/T 4192-2023铸铁机 YB/T 063-2023面压式滑动水口 YB/T 073-2023烧结台车技术条件 YB/T 384-2023硅质耐火泥浆 YB/T 4110-2023铝镁耐火浇注料 YB/T 6145-2023热轧绿色清洁表面处理钢板和钢带 YB/T 6144-2023不锈钢复合波纹板 YB/T 051-2023电解金属锰 YB/T 6141-2023冷顶锻用不锈钢盘条 YB/T 6140-2023冶金用消石灰 YB/T 190.14-2023连铸保护渣 二氧化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吡啉甲烷分光光度法 YB/T 5206-2023轻烧氧化镁 YB/T 5266-2023电熔镁砂 YB/T 6139.2-2023石墨类负极材料检测方法 第2部分:吸油值的测定 YB/T 6139.1-2023石墨类负极材料检测方法 第1部分:石墨化度的测定 YB/T 6138-2023焦化可纺沥青 YB/T 6137-2023煤焦油 联苯、苊、芴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YB/T 6136-2023钢轨涡流检测方法 YB/T 6135-2023钢筋低温拉伸试验方法 YB/T 4371-2023油气井射孔枪用无缝钢管 YB/T 6134-2023离心球墨铸管管模用热轧无缝钢管 YB/T 6133-2023云梯车臂架用异型无缝钢管 YB/T 6132-2023钢铁行业 轧钢产线能源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YB/T 6131-2023钢铁行业 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预警系统技术要求 YB/T 6130-2023混凝土预制板用钢筋焊接网 YB/T 6129-2023导卫用耐磨耐热导轮 YB/T 5309-2023不锈钢热轧等边角钢 YB/T 6127-2023结构用铌钒低合金高强度热轧型钢 YB/T 6121-2023钢的晶间氧化深度测定方法 YB/T 6120-2023贝氏体非调质钢 YB/T 6148-2023电力变压器用高锰无磁钢板 YB/T 6147-2023减涂装耐火耐候热轧钢板及钢带 YB/T 6146-2023热轧免酸洗汽车大梁用钢板和钢带 YB/T 6126-2023桥梁钢结构用热轧U肋型钢 YB/T 6143-2023铝锰铁合金 YB/T 6142-2023高纯钛铁 YB/T 6128-2023锥套锁紧钢筋连接接头 YB/T 6125-2023稀土钢 镧和铈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YB/T 6124.2-2023稀土钢 第2部分:高碳铬轴承钢 YB/T 6124.1-2023稀土钢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YB/T 6123-2023高温合金精密无缝管 YB/T 6122-2023耐蚀合金大口径无缝管 化工塑料标准(161份)GB/T 43586-2023聚烯烃冷拉伸套管膜 GB/T 43548-2023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中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 GB/T 7036.1-2023充气轮胎内胎 第1部分:汽车轮胎内胎 GB/T 22731-2022日用香精 GB/T 43574-2023化学纤维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10118-2023高纯镓 GB/T 23519-2023三苯基膦氯化铑 GB/T 25789-2023对苯二胺 GB/T 15341-2023滑石 GB/T 32151.14-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GB/T 43612-2023碳化硅晶体材料缺陷图谱 GB/T 43610-2023微束分析 分析电子显微术 线状晶体表观生长方向的透射电子显微术测定方法 GB/T 5072-2023耐火材料 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 3836.22-2023爆炸性环境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GB/T 19502-2023表面化学分析 辉光放电发射光谱方法通则 GB/T 37183-2023腐蚀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 风险评估GB/T 16763-2023定形隔热耐火制品分类 GB/T 6803-2023铁素体钢的无塑性转变温度落锤试验方法 GB/T 1677-2023增塑剂环氧值的测定 SN/T 5754-2023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方法 对苯二甲酸 SN/T 5706-2023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SN/T 5681-2023工业单羧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N/T 1496-2023进出口化妆品中生育酚及α-生育酚醋酸酯的测定 YS/T 3043-2023含氯金物料中金量的测定 JC/T 2755-2023精细陶瓷高温比热容试验方法 差示扫描量热法(DSC) QB/T 5954-2023有机硅人造革QB/T 5942-2023防护服用人造革合成革QB/T 5955-2023钢衬聚酰胺复合管HG/T 6237-2023有机氮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规范 HG/T 6236-2023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规范 吸附法 HG/T 6235-2023废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中钒含量的测定方法 HG/T 6234-2023锰系废催化剂中锰的测定方法 HG/T 6233-2023废硫酸中钛离子的测定方法HG/T 6201-2023硫酸钾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200-202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99-2023复合肥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98-2023酸性染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97-2023反应染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96-2023分散染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95-2023有机硅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94-2023电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92-2023腐植酸肥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18-2023废弃锂电池处理企业节水技术导则 HG/T 6058-2023节水型工业园区 化工行业 HG/T 6180-2023二氧化硅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79-2023磷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78-2023锆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77-2023钾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76-2023氢氧化钾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75-2023无机过氧酸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HG/T 6174-2023聚丙烯酰胺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HG/T 6173-2023无机氟化物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72-2023磷酸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71-2023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处理处置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70-2023有机膦水处理剂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69-2023硝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68-2023车用尿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167-2023橡胶树木围护砖 HG/T 6140-2023染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HG/T 6139-2023再生五氯化锑催化剂 HG/T 3726-2023C.I.荧光增白剂351(荧光增白剂351) HG/T 4034-2023C.I.荧光增白剂140(荧光增白剂SWN) HG/T 6232-2023C.I.反应红21 HG/T 6231-2023C.I.反应橙12 HG/T 6230-2023分散黑NX 300% HG/T 6229-2023对氟苯胺 HG/T 3958-20233-氯-2-甲基苯胺HG/T 4715-20233,4-二氯硝基苯HG/T 6228-2023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原粒度活性试验方法 HG/T 6227-2023催化裂化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 HG/T 6226-2023加压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反应性能试验方法 HG/T 6225-2023铬系乙烯聚合催化剂 HG/T 6224-2023铬系乙烯聚合催化剂HG/T 2784-2023工业用亚硫酸铵 HG/T 6223-2023纺织染整助剂产品中氯化苯和氯化甲苯的测定 HG/T 6222-2023纺织染整助剂 防热迁移剂 防热迁移效果的测定 HG/T 3710-2023直读式橡胶密度计 HG/T 2071-2023橡胶回弹性试验机(斯科伯摆式) HG/T 6221-2023胶鞋 医用手术鞋 HG/T 6220-2023胶鞋 医用防护鞋 HG/T 6219-2023胶鞋 帮面材料高温高压色牢度试验方法 HG/T 6218-2023涤纶全拉伸丝(FDY)油剂 HG/T 4250-2023C.I.酸性黄220(酸性深黄NM-RL) HG/T 3722-2023C.I.酸性橙67(酸性橙RXL) HG/T 4424-2023间氨基苯酚 HG/T 6217-20232-氨基-5,6-二氯苯并噻唑 HG/T 6216-2023液状染料 冻融稳定性的测定 HG/T 6215-2023(3-氯-4-氟苯基)硫脲 HG/T 6214-2023邻氨基苯酚 HG/T 6213-2023C.I.酸性红374 HG/T 6212-2023液状分散黑ECT HG/T 6211-2023液状C.I.分散蓝79:1 HG/T 6210-2023液状C.I.分散黄114 HG/T 6209-2023液状C.I.分散红167:1 HG/T 6208-2023染料 贮存稳定性的测定 HG/T 3589-2023铅酸蓄电池用腐植酸 HG/T 4288-2023偏光眼镜用三醋酸纤维素酯(TAC)薄膜 HG/T 6207-2023光学功能薄膜 上置光学增光膜 HG/T 6206-2023光学功能薄膜 无保护膜光学棱镜膜 HG/T 6205-2023光学功能薄膜 抗激光窃听透明薄膜 HG/T 6204-2023光学聚酯薄膜 表面低聚物的测试方法 HG/T 6203-2023光学功能薄膜 低取向角聚酯薄膜 HG/T 6261-2023热固性树脂黏度的测定 旋转流变仪法 HG/T 6260-2023塑料 玻纤增强聚苯硫醚(PPS)专用料 HG/T 6259-2023精对苯二甲酸残渣制聚酯多元醇 HG/T 6258-2023塑料 热塑性聚酰亚胺(PI)树脂 HG/T 6257-2023纺织染整助剂 退浆剂 对聚丙烯酸类浆料退浆效果的测定 HG/T 6256-2023纺织染整助剂 释酸剂 释酸性能的测定 HG/T 6255-2023纺织染整助剂 活性染料匀染剂 抗盐碱凝聚效果的测定 HG/T 6254-2023乙烷 HG/T 6253-2023粉体回收用有机复合膜 HG/T 6252-2023气体净化用双疏膜 HG/T 6251-2023工业用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 HG/T 6250-2023D-对羟基苯甘氨酸甲酯 HG/T 6249-20234,6-二甲氧基-2-(苯氧基羰基)氨基嘧啶 HG/T 6248-2023生物提取胆红素 HG/T 6247-2023生物合成熊去氧胆酸 HG/T 6246-2023工业2-(4-溴甲基苯基)丙酸 HG/T 6245-20233,4-环氧环己基甲酸-3',4'-环氧环己基甲酯HG/T 6244-2023钙铝水滑石土壤修复剂 HG/T 6243-2023土壤修复用过硫酸钠 HG/T 6242-2023工业氢溴酸 HG/T 6241-2023化学强化玻璃用硝酸钾 HG/T 6240-2023电镀用二水合氯化铜 HG/T 6239-2023中药挥发油分离用压力驱动亲水膜 HG/T 6238-2023硫酸镍钴锰 HG/T 6202-2023气-液旋流渗滤分离器 HG/T 6191.4-2023石油和化工用低压变频器技术应用导则 第4部分:使用、维护及检修 HG/T 6191.3-2023石油和化工用低压变频器技术应用导则 第3部分:安装、调试及验收 HG/T 6191.2-2023石油和化工用低压变频器技术应用导则 第2部分:设计选型 HG/T 6191.1-2023石油和化工用低压变频器技术应用导则 第1部分:基本要求 HG/T 6190.4-2023石油和化工用中压变频器技术应用导则 第4部分:使用、维护及检修 HG/T 6190.3-2023石油和化工用中压变频器技术应用导则 第3部分:安装、调试及验收 HG/T 6190.2-2023石油和化工用中压变频器技术应用导则 第2部分:设计选型 HG/T 6190.1-2023石油和化工用中压变频器技术应用导则 第1部分:基本要求 HG/T 6189.4-2023石油和化工用软起动装置技术应用导则 第4部分:使用、维护及检修 HG/T 6189.3-2023石油和化工用软起动装置技术应用导则 第3部分:安装、调试及验收 HG/T 6189.2-2023石油和化工用软起动装置技术应用导则 第2部分:设计选型 HG/T 6189.1-2023石油和化工用软起动装置技术应用导则 第1部分:基本要求 HG/T 6188-2023聚丙烯共聚反应器 HG/T 6187-2023聚丙烯干燥器 HG/T 4509-2023工业高纯氢氟酸HG/T 4095-2023化工用在线气相色谱仪 HG/T 3811-2023工业溴化物试验方法 HG/T 3810-2023工业溴化铵 HG/T 3809-2023工业溴化钠 HG/T 3808-2023工业溴化钾 HG/T 3587-2023电子工业用高纯钛酸钡 HG/T 3253-2023工业次磷酸钠 HG/T 3250-2023工业亚氯酸钠 HG/T 3180-2023尿素高压设备衬里板及内件的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评定 HG/T 3179-2023尿素高压设备堆焊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评定 HG/T 3178-2023尿素高压设备耐腐蚀不锈钢管子-管板的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评定 HG/T 2969-2023工业碳酸锶 HG/T 2959-2023工业水合碱式碳酸镁 HG/T 2952-2023尿素二氧化碳汽提塔技术条件 HG/T 2409-2023聚氨酯预聚体中异氰酸酯基含量的测定 HG/T 2520-2023工业亚磷酸 DB42/T 2237-2024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质量管理和合格评定 DB42/T 2235-2024增材制造患者匹配式部分足假肢应用技术规范 DB31/T 1468-2024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轻工纺织标准(111份)GB/T 10335.6-2023涂布纸和纸板 第6部分:水性涂布纸 GB/T 43588-2023纸、纸板和纸制品 可回收性评价方法 GB/T 43549-2023鞋类 鞋垫试验方法 静态压缩变形 GB/T 43487-2023泡沫混凝土及制品试验方法 GB/T 10335.5-2023涂布纸和纸板 第5部分:涂布箱纸板GB/T 12910-2023纸和纸板 二氧化钛含量的测定 GB/T 451.2-2023纸和纸板 第2部分:定量的测定 GB/T 22877-2023纸、纸板、纸浆和纤维素纳米材料 灼烧残余物(灰分)的测定(525℃) GB/T 32440.1-2023鞋类 化学试验方法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第1部分:溶剂萃取法 GB/T 33393-2023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热阻和湿阻的测定GB/T 24461-2023洁净室用灯具技术要求 GB/T 10739-2023纸、纸板和纸浆 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 43573-2023服装散热性能的测定方法 出汗暖体假人法 GB/T 23144-2023纸和纸板 弯曲挺度的测定 两点法、三点法和四点法的通用原理 GB/T 4822-2023锯材检验 GB/T 43543-2023漱口水 FZ/T 07031-2023水刺非织造工艺回用水要求 FZ/T 07030-202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布艺类产品 FZ/T 07029-202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毛巾 FZ/T 07028-202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床上用品 FZ/T 07027-202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儿童服装 FZ/T 07024-2023纺织染整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指南 FZ/T 98024-2023织物胀破性能测试仪 FZ/T 92026-2023化纤纺丝计量泵 FZ/T 97042-2023经编展纤整经机 FZ/T 97027-2023多轴向经编机 FZ/T 97020-2023电脑针织横机 FZ/T 95036-2023低浴比成衣染色机 FZ/T 92059-2023扩幅装置 FZ/T 92078-2023纺纱机械 巡回清洁器 FZ/T 92077-2023棉精梳机 顶梳 FZ/T 93073-2023集聚纺纱装置 FZ/T 93002-2023纺纱和捻线用钢丝圈 FZ/T 90012-2023材料在图样及设计文件中的标记方法 FZ/T 64110-2023吸色非织造布 FZ/T 64109-2023挽索 FZ/T 64108-2023针刺非织造复合材料增强用麻纤维 FZ/T 64107-2023针刺平面毡 FZ/T 64106-2023抑尘覆盖网 FZ/T 64105-2023防雹网 FZ/T 60050-2023非织造布覆膜牢度的测试方法 FZ/T 63021-2023纤维绳索 聚酰胺 3股、4股、8股和12股绳索 FZ/T 63014-2023粘胶纤维织带 FZ/T 63002-2023粘胶长丝绣花线 FZ/T 63012-2023涤纶长丝缝纫线 FZ/T 63009-2023棉包涤包芯缝纫线 FZ/T 63008-2023锦纶长丝缝纫线 FZ/T 60051-2023绳纱断裂强力的测试方法 FZ/T 54147-2023循环再利用抗菌涤纶低弹丝 FZ/T 54146-2023导电涤纶牵伸丝/涤纶低弹丝混纤丝 FZ/T 54145-2023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BT/PET)复合预取向丝 FZ/T 54144-2023涤纶高取向丝(HOY) FZ/T 50010.3-2023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 黏度的测定 FZ/T 24015-2023精梳丝毛织品 FZ/T 14057-2023锦纶氨纶防水透湿复合面料 FZ/T 14056-2023涤纶纱线与涤纶工业长丝交织染色防水帆布 FZ/T 14055-2023涤纶染色防水帆布 FZ/T 14054-2023涤纶磨毛仿蜡防印花布 FZ/T 14027-2023棉竹节印染布 FZ/T 14001-2023棉印染帆布 FZ/T 13030-2023再生纤维素纤维纱线与涤纶长丝交织本色布 FZ/T 13060-2023棉莫代尔纤维混纺纱线与涤纶长丝交织双层充绒本色布 FZ/T 13026-2023棉强捻本色绉布 FZ/T 12079-2023筒子染色锦纶6弹力丝 FZ/T 12029-2023棉再生纤维素纤维混纺色纺纱线 FZ/T 12033-2023纯棉竹节色纺纱 FZ/T 12032-2023纯棉竹节本色纱 FZ/T 01174-2023纺织品 织物掉毛程度的测定 摩擦法 FZ/T 01057.11-2023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11部分:裂解气相色谱-质谱法 FZ/T 01057.10-2023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10部分:近红外光谱法 FZ/T 01173-2023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聚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氢氧化钠/甲醇法) FZ/T 01172-2023纺织制品中附件镍释放量快速筛选法 FZ/T 90113-2023纺织用针 耐磨损性能试验方法 FZ/T 64098-2023擦拭用吸油织物 FZ/T 64097-2023针织起绒革基布 FZ/T 64096-2023光纤发光织物 FZ/T 64095-2023蜂巢折叠窗帘用非织造布 FZ/T 64104-2023生物降解纺粘法非织造布 FZ/T 64103-2023矿用聚酯纤维柔性假顶网 FZ/T 64102-2023耐高温滤筒用硬挺滤料 FZ/T 64015-2023机织过滤布 FZ/T 62047-2023洗澡巾 FZ/T 61011-2023棉针织毯 FZ/T 62046-2023乳胶被 FZ/T 80007.3-2023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 FZ/T 80007.2-2023使用粘合衬服装耐水洗测试方法 FZ/T 80007.1-2023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力测试方法 FZ/T 73074-2023阻燃针织服装 FZ/T 73017-2023针织家居服 FZ/T 72030-2023衬衫用针织面料 FZ/T 70018-2023针织服装理化性能的要求 FZ/T 54143-2023循环再利用海岛涤纶牵伸丝 FZ/T 54033-2023锦纶6高取向丝(HOY) FZ/T 52066-2023柚皮甙改性涤纶短纤维 FZ/T 52065-2023车内饰用有色涤纶短纤维 FZ/T 52018-2023有色涤纶短纤维 FZ/T 54030-2023有色粘胶短纤维 FZ/T 52064-2023儿茶素改性粘胶短纤维 FZ/T 52006-2023竹浆粘胶短纤维 FZ/T 51009-2023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 麻浆粕 FZ/T 51002-2023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 竹浆粕 FZ/T 50063-2023系泊绳用化纤长丝耐磨性能试验方法 纱-纱摩擦 FZ/T 50033.10-2023氨纶长丝试验方法 第10部分:特性黏度 FZ/T 50062-2023化学纤维 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烟密度法 FZ/T 50016-2023化学纤维 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FZ/T 64048-2023水刺非织造粘合衬 FZ/T 64101-2023覆基材弹性非织造粘合衬 FZ/T 64049-2023隐点机织粘合衬 FZ/T 64100-2023覆膜防钻绒机织粘合衬 FZ/T 64099-2023耐酵素洗机织粘合衬 FZ/T 01171-2023纺织品 织物触感检测与评价方法 三点梁法 电力半导体标准(51份)GB/T 15651.7-2024半导体器件 第5-7部分:光电子器件 光电二极管和光电晶体管 GB/T 43801-2024微波频段覆铜箔层压板相对介电常数和损耗正切值测试方法 分离介质谐振器法 GB/T 19247.6-2024印制板组装 第6部分:球栅阵列(BGA)和盘栅阵列(LGA)焊点空洞的评估要求及测试方法 GB/T 4937.35-2024半导体器件 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 第35部分:塑封电子元器件的声学显微镜检查GB/T 22084.2-202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GB/T 43789.31-2024电子纸显示器件 第3-1部分:光学性能测试方法 GB/T 43787-2024曲面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光源光学性能测试方法 GB/T 4937.34-2024半导体器件 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 第34部分:功率循环 GB/T 15651.5-2024半导体器件 第5-5部分:光电子器件 光电耦合器 GB/T 43590.501-2024激光显示器件 第5-1 部分:激光前投影显示光学性能测试方法 GB/T 43590.502-2024激光显示器件 第5-2部分:散斑对比度光学测量方法GB/T 43590.503-2024激光显示器件 第5-3 部分:激光投影显示(屏)图像质量测试方法GB/T 18910.41-2024液晶显示器件 第4-1部分:彩色矩阵液晶显示模块 基本额定值和特性GB/T 43682-2024纳米技术 亚纳米厚度石墨烯薄膜载流子迁移率及方块电阻测量方法 GB 17799.8-2023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8部分:商用和轻工业场所专业设备的发射GB 17799.3-2023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3部分:居住环境中设备的发射GB/T 43493.2-2023半导体器件 功率器件用碳化硅同质外延片缺陷的无损检测识别判据 第2部分:缺陷的光学检测方法 GB/T 43528-2023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通信技术要求 GB/T 43526-2023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GB/T 5465.2-2023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2部分:图形符号 GB/T 9089.3-2023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3部分:设备及附件的一般要求 GB/T 25320.6-2023电力系统管理及其信息交换 数据和通信安全 第6部分:IEC 61850的安全 GB/T 23307-2023家用和类似用途地面插座 GB/T 36558-2023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36545-2023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GB/T 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GB/T 24834-2023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 GB/T 7260.1-2023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第1部分:安全要求 GB/T 4960.7-2023核科学技术术语 第7部分:核材料管制与核保障 GB/Z 17624.7-2023电磁兼容 综述 第7部分:非正弦条件下单相系统的功率因数 GB/T 43460.1-2023电磁兼容 风险分析方法 第1部分:电缆屏蔽 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43540-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技术要求 GB/T 43538-2023集成电路金属封装外壳质量技术要求 GB/T 17626.3-2023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3部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9-2023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39部分:近距离辐射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0-2023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30部分:电能质量测量方法 GB/T 9364.8-2023小型熔断器 第8部分:带有特殊过电流保护的熔断电阻器 GB/T 43493.3-2023半导体器件 功率器件用碳化硅同质外延片缺陷的无损检测识别判据 第3部分:缺陷的光致发光检测方法 GB/T 43493.1-2023半导体器件 功率器件用碳化硅同质外延片缺陷的无损检测识别判据 第1部分:缺陷分类 GB/T 43534-2023高压直流输电用电压源换流器交流侧阻抗设计及测试方法 GB/Z 43533-2023依据GB/T 7251.2—2023的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PSC成套设备)中内部电弧故障抑制系统的集成 GB/Z 43592.1-2023纳米技术 磁性纳米材料 第1部分:磁性纳米悬浮液的特性和测量规范 GB/T 43598-2023纳米技术 石墨烯粉体氧含量和碳氧比的测定 X射线光电子能谱法 GB/T 15022.10-2023电气绝缘用树脂基活性复合物 第10部分:聚酯亚胺树脂复合物 GB/T 29627.3-2023电气用聚芳酰胺纤维纸板 第3部分:单项材料规范 SJ/T 11926—2024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光伏组件 SJ/T 11861—2024超级电容器术语 SJ/T 11802—2024晶体硅光伏电池用正面银浆 SJ/T 11801—2024晶体硅光伏电池用背面银浆 DB43/T 2955-2024等值反磁通瞬变电磁法探测技术规范 能源标准(25份)GB/T 43797-2024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评估通用要求 GB/T 26991-202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T 34425-202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枪 GB/Z 43521-2023海洋温差能转换电站设计和分析的一般指南 GB/T 43522-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 GB/T 43512-2023全钒液流电池可靠性评价方法 GB/T 43509-2023能源互联网交易平台技术要求 GB/T 43333-2023独立型微电网调试与验收规范 GB/T 42737-2023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 GB/Z 43465-2023河流能资源评估及特征描述 GB/Z 43464-2023海洋能转换装置电能质量要求 GB/T 34120-2023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 GB/T 43462-2023电化学储能黑启动技术导则 GB/T 36280-2023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 GB/T 34133-2023储能变流器检测技术规程 GB/T 32151.15-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GB/T 32151.16-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GB/T 32151.17-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GB/T 32151.8-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GB/T 32151.9-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GB/T 32151.13-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GB/T 32151.10-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GB/T 32151.7-202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GB/T 43597-2023热电型太赫兹探测器参数测试方法 GB/T 26688-2023电池供电的应急疏散照明自动试验系统 机械车辆标准(159份)GB/T 43800-2024船舶电气与电子装置 电磁兼容性 非金属船舶GB/T 43799-2024高密度互连印制板分规范 GB/T 43617.2-2024滚动轴承 滚动轴承润滑脂噪声测试 第2部分:测试和评估方法BQ+ GB/T 43656-2024焊接加工能耗检测方法GB/T 43764-2024航天功能镀覆层 消杂光镀层 GB/T 43762-2024航空航天 卡箍术语 GB/T 43765-2024航天功能镀覆层 颗粒增强金属基复合材料焊接镀覆层 GB/T 43763-2024航天功能镀覆层 特种非金属材料金属镀层 GB/T 43760-2024低氧高碳型连续碳化硅纤维 GB/T 43676-2024水冷预混低氮燃烧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 43617.1-2024滚动轴承 滚动轴承润滑脂噪声测试 第1部分:基本原则、测试组件和测试仪 GB/T 19936.2-2024齿轮 FZG试验程序 第2部分:高极压油的相对胶合承载能力FZG阶梯加载试验A10/16.6R/120 GB 23864-2023防火封堵材料 GB/T 9364.6-2023小型熔断器 第6部分:小型熔断体用熔断器支持件 GB/T 1149.17-2023内燃机 活塞环 第17部分:钢质螺旋撑簧油环 GB/Z 43482-2023液压传动 软管和软管总成 收集流体样本分析清洁度的方法 GB/T 43479-2023金属旋压成形性能与试验方法 成形性能、成形指标及通用试验规程 GB/T 20317-2023熔融挤出沉积成形机床 精度检验GB/T 1149.12-2023内燃机 活塞环 第12部分:楔形钢环 GB/T 1149.11-2023内燃机 活塞环 第11部分:楔形铸铁环 GB/T 43552-2023家用和类似用途舒适风扇及其调速器 性能测试方法 GB/T 43490-2023轮胎用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 GB/T 43527-2023船舶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性 船舶电缆敷设优化 敷设间距的试验方法 GB/T 43330.4-2023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 第4部分:排放取样装置和规程 GB/T 43498-2023管路冲刷腐蚀试验方法 GB/T 43499-2023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试方法 GB/T 5766-2023摩擦材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22309-2023道路车辆 制动衬片 盘式制动块总成和鼓式制动蹄总成剪切强度试验方法 GB/T 10698-2023可膨胀石墨 GB/T 3521-2023石墨化学分析方法GB/T 15342-2023滑石粉 GB/T 8077-2023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 11834-2023工农业机械用摩擦片 GB/T 3518-2023鳞片石墨 GB/T 5764-2023汽车用离合器面片 GB 22757.2-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GB 22757.1-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GB/Z 41305.7-2023环境条件 电子设备振动和冲击 第7部分:利用旋翼飞机运输 GB/T 15324-2023航空轮胎内胎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GB/T 9808-2023钻探用无缝钢管 GB/T 29041-2023汽车轮胎道路磨耗试验方法 GB/T 31547-2023电动自行车内胎 GB/T 34877.2-2023工业风机 标准实验室条件下风机声功率级的测定 第2部分:混响室法 GB/T 43616-2023气瓶信息化 基本要求 GB/T 16462.1-2023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检验条件 第1部分:卧式机床几何精度检验 GB/T 28054-2023钢质无缝气瓶集束装置 GB/T 16462.2-2023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检验条件 第2部分:立式机床几何精度检验 GB/T 6974.5-2023起重机 术语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T 43606-2023原油船货油舱用耐蚀钢腐蚀性能测试方法 GB/T 22310-2023道路车辆 制动衬片 盘式制动衬块受热膨胀量试验方法 GB/T 26741-2023机动三轮车用制动器衬片 GB/T 13652-2023航空轮胎表面质量 GB/T 17732-2023致密定形含碳耐火制品试验方法 GB/T 37190-2023管道腐蚀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 通用要求GB/T 26494-2023轨道交通车辆结构用铝合金挤压型材 GB/T 2077-2023硬质合金可转位刀片 圆角半径 GB/T 22311-2023道路车辆 制动衬片 压缩应变试验方法 GB/T 30420.3-2023缝制机械术语 第3部分: 铺布裁剪设备术语 GB/T 31728-2023带充电装置的可移式灯具 GB/T 20818.16-202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 过程设备目录中的数据结构和元素 第16部分:密度测量设备电子数据交换用属性列表(LOPs)GB/Z 41275.4-2023航空电子过程管理 含无铅焊料航空航天及国防电子系统 第4部分:球栅阵列植球GB/Z 41275.23-2023航空电子过程管理 含无铅焊料航空航天及国防电子系统 第23部分:无铅及混装电子产品返工/修复指南 GB/Z 41275.22-2023航空电子过程管理 含无铅焊料航空航天及国防电子系统 第22部分:技术指南GB/T 20818.22-202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 过程设备目录中的数据结构和元素 第22部分:阀体总成电子数据交换用属性列表(LOPs)JT/T 1041-2024海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分类方法和运输条件评价程序 JT/T 1500-2024视觉航标表面色测量方法 HB 8701-2023民用飞机燃油单向阀规范 HB 8696-2023航空零部件射线检测用像质计 HB 8695-2023飞机舷窗透明件破损安全试验方法 HB 8693-2023机载平视显示器光学测量方法 HB 8692-2023民用飞机不可清洗滑油滤芯规范 HB 8690-2023飞机燃油通气系统火焰抑制器规范 HB 8679-2023水上飞机重量重心设计与控制要求 HB 8423.8-2023金属材料牌号鉴别方法 第8部分:看谱法鉴别钴基高温合金牌号 HB 8423.7-2023金属材料牌号鉴别方法 第7部分:看谱法鉴别镍基高温合金牌号 HB 7752-2023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规范 HB 7110-2023金属材料细节疲劳额定强度截止值测定方法 HB 5261-2023金属材料K-R 曲线试验方法 HB 8761-2023民用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地面控制单元软件要求 HB 8757-2023飞机装配过程产品防护要求 HB 8755-2023飞机全金属关节轴承通用规范 HB 8754-2023飞机外圈不锈钢、内圈铍青铜关节轴承通用规范 HB 8753-2023飞机杆端自润滑关节轴承通用规范 HB 8750-2023民用飞机系统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 HB 8749-2023民用飞机电气电子系统雷电间接效应防护验证要求 HB 8733-2023中小型固定翼无人机水平测量方法 HB 8721-2023飞机电动式座舱排气活门试验要求 HB 8720-2023飞机含高能转子设备的包容性试验要求 HB 8704-2023民用飞机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电磁干扰路径损耗测试方法 HB 8689-2023民用飞机燃油箱惰化系统通用要求 HB 8678-2023飞机复合材料层压板结构设计许用值确定方法 HB 8677-2023飞机整体油箱油压载荷计算方法 HB 7086-2023民用飞机气动外缘公差 HB 5795-2023航空电线载流量 JB/T 14857-2023氧化铝焙烧烟气脱硝装置 JB/T 14838-2023瓶装液态护肤化妆品灌装封盖一体机 JB/T 14776-2023铸造用水玻璃旧砂再生技术规范 JB/T 14728-2023滚动轴承 电梯曳引系统反绳轮轴承单元 JB/T 14727-2023滚动轴承 零件黑色氧化处理 技术规范 JB/T 14688-202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一般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 JB/T 14687-2023往复活塞压缩机膜式气量调节装置 JB/T 14686-2023大型往复活塞压缩机活塞杆偏移测量方法 JB/T 14685-2023无油涡旋空气压缩机 JB/T 14684-2023有机固体废物翻堆/转仓设备 技术规范 JB/T 14683-2023有机固体废物堆肥设备 通用技术规范 JB/T 14673-202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活塞 JB/T 14665-2023数控激光拼焊机床 技术规范 JB/T 14664-2023激光选区熔化成形机床 精度检验 JB/T 14647-2023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控制器技术规范 JB/T 14646-2023低蠕变填充改性聚四氟乙烯垫片 JB/T 14645-2023低温装置用密封垫片 JB/T 14612-2023碳化硅特种制品 硅碳棒电加热加速老化试验方法 JB/T 14606-2023RH精炼炉多功能顶枪 JB/T 14588-2023激光加工镜头 JB/T 14565-2023搅拌釜用干气密封 技术规范 JB/T 14539-2023内燃机共轴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B/T 14523-2023电解质等离子体抛光机 JB/T 14522-2023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 刀盘 JB/T 14503-202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污水处理用泵 JB/T 14502-2023工业膜法水处理设备水效评价方法 JB/T 14491.1-2023组合机床微型滚齿机 第1部分:精度检验 JB/T 14490-2023数控等分分度头 JB/T 14484.2-2023数控落地铣镗床 第2部分:技术规范 JB/T 14484.1-2023数控落地铣镗床 第1部分:精度检验 JB/T 14452-2023钢质楔横轧件材料消耗工艺定额编制要求 JB/T 14451-2023钢质锻件锻造生产能源消耗限额及评价方法 JB/T 14450-2023铝合金车轮摆动辗压-旋压复合成形件 通用技术规范 JB/T 14408-2023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B/T 14407-2023机械行业绿色工厂评价 导则 JB/T 14406-202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铅酸蓄电池 JB/T 14394-2023带式输送机能效测试方法 JB/T 14389-2023高温超导电缆技术要求 JB/T 14359-2023压铸铝熔炉 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 JB/T 14358-2023压铸用模温机 能耗分等 JB/T 14301-2023自吸泵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B/T 14300-2023园艺电泵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B/T 14299-2023无堵塞泵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B/T 14236-2023铸造用增碳剂 JB/T 14174-2023铅酸蓄电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B/T 14154-2023污水处理用鼓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B/T 14147-2023铸造用砂圆形度检测方法 JB/T 14146-2023消失模铸造用涂料高温性能试验方法 JB/T 12345-2023铅酸蓄电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JB/T 10988-2023碳化硅特种制品 反应烧结碳化硅 脱硫喷嘴 JB/T 10986-2023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杂质含量检测方法 JB/T 10627-2023熔融沉积成形机床 通用技术规范 JB/T 10625-2023激光选区烧结成形机床 通用技术规范 JB/T 10152-2023碳化硅特种制品 氮化硅结合碳化硅 板 JB/T 9220-2023铸造化铁炉炉渣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JB/T 8873-2023机械密封用填充聚四氟乙烯和聚四氟乙烯毛坯 技术规范 JB/T 8724-2023机械密封用氮化硅密封环 JB/T 7989-2023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技术规范 JB/T 7901-2023金属材料实验室均匀腐蚀全浸试验方法 JB/T 7425-2023超硬磨料制品 金刚石或立方氮化硼磨具 技术规范 JB/T 7363-2023滚动轴承 零件碳氮共渗 热处理技术规范 JB/T 7361-2023滚动轴承 零件硬度试验方法 JB/T 6985-2023铸造用镁橄榄石砂粉 JB/T 6265-2023铂及铂铑合金搅拌器 JB/T 3235-2023聚晶金刚石磨耗比测定方法 其他标准(42份)GB/T 40753.3-2024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 ISO 28000实施指南 第3部分:中小企业采用ISO 28000的附加特定指南(海港除外)GB/T 40753.4-2024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 ISO 28000实施指南 第4部分:以符合GB/T 38702为管理目标实施ISO 28000的附加特定指南 GB/T 43632-2024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 供应链韧性的开发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43531-2023多目拼接全景成像设备光学性能测试方法 GB/T 43530-2023龙虾眼型聚焦光学元件性能测试方法 GB/T 21431-2023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43547-2023良好实验室规范(GLP) 管理、描述和测试项目的使用 GB/T 43537-2023声系统设备 耳机及个人音乐播放器 最大声压级测量方法GB/T 43535-2023高纯锗γ谱仪 GB/T 43189-2023核仪器仪表 闪烁体和闪烁探测器的命名(标识)以及闪烁体的标准尺寸GB/T 4984-2023含锆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 33314-2023腐蚀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 通用要求GB/T 29043-2023建筑幕墙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RB/T 228-2023食品微生物定量检测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指南 RB/T 223-2023国产化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指南 气相色谱仪 RB/T 224-2023国产化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指南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RB/T 225-2023国产化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指南 交流电力底盘测功机 RB/T 226-2023国产化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指南 道路交通柔性目标驱动平台车 RB/T 227-2023国产化检测仪器设备验证评价指南 氢燃料电池堆测试设备 RB/T 177-2023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要求RB/T 212-2023网站安全测评服务安全评价要求 RB/T 182-2023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个人信息安全评价规范RB/T 221-2023信息技术产品供应链安全评价规范 YD/T 4676.1-2024粒子辐射对电信系统及设备的影响 第1部分:总则 YD/T 991-2024通信测试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 YD/T 4674-2024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 食品 标识编码 YD/T 4673-2024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 汽车零部件 标识编码 SN/T 5562.8-202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8部分:安全管理 SN/T 5562.7-202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7部分:服务方管理 SN/T 5562.6-202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6部分:数据分析管理 SN/T 5562.5-202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5部分: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SN/T 5562.4-202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4部分:架构管理 SN/T 5562.3-202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管理 SN/T 5562.2-202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2部分:组织管理 SN/T 5562.1-202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JC/T 2777-2023公路工程用泡沫混凝土 JC/T 2773-2023填筑用泡沫混凝土 JC/T 2751-2023改性聚苯乙烯泡沫复合保温板 JC/T 2747-2023干拌轻集料混凝土 JC/T 2750-2023混凝土透水系数测定仪 DB42/T 2232-2024湖北省水利工程护坡护岸参考设计图集 DB36/T 1918.1-2023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细则 第1部分:煤矿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 扫码到APP免费下载 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8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工信部:婴幼儿奶粉监管标准将参照药品
    今天上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信部主题日上,工信部发布了&ldquo 双提&rdquo 行动方案,要求对婴幼儿乳粉参照药品管理,并鼓励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力争提升婴幼儿乳粉质量、提振消费者信心。  发布  1、提升标准乳企2年内完成GMP认证  5月16日,工信部印发了《提高乳粉质量水平,提振消费信心行动的方案》。这份被简称为&ldquo 双提&rdquo 的行动方案,第一步行动就是从6月到8月,针对婴幼儿乳粉企业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今天上午,工信部消费品司副巡视员高伏在发言中表示,今后,婴幼儿乳品企业将从生产环节实施GMP认证,对婴幼儿乳粉质量的管理将参照药品管理。  据悉,乳粉国标DB23790已经实施了近13年,但仍有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这一标准。  解读  GMP具法律效力监管更严格  GMP是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用准则,是专用性、强制性的标准,多数国家或地区的GMP都具有法律效力,它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其所规定内容不得增删。目前企业实施的ISO9000认证系统的推进、贯彻、实施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的,可进行选择、删除或补充某些要素。  乳业专家王丁棉称,按照药品管理办法来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这种非常措施在全世界来说都算是最严格的。  发布  2、鼓励兼并乳粉行业集中度达70%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上午表示,未来将努力提升国内乳粉行业的集中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2年内将争取培育形成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将行业集中度提高到70%以上。  除了兼并重组外,还将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乳粉企业。在上午举行的会议上记者了解到,目前蒙牛已经完成了对雅士利的收购。  高伏表示,工信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2011年以来新建和改(扩)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项目,开展为期4个月的清理审核工作。  解读  六成乳粉企业将会消失  目前国内有500多个婴幼儿奶粉品牌,但高端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仅为20%-25%。可以说,进口产品在婴幼儿乳品高端市场占主导地位。  业内人士认为,提高行业集中度、打造出几个过硬的大品牌,让消费者真正对国产奶粉恢复信心,将是未来几年中国婴幼儿奶粉行业的大趋势。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研究员宋亮预期,未来可能有超过六成的婴幼儿奶粉企业将被兼并重组或者被市场淘汰。  发布  3、信息追溯4乳企信息手机可查  高伏表示,工信部正在推动建立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目前,婴幼儿乳粉行业的相关体系建设还在起步阶段,工信部准备于今年底在蒙牛、伊利、完达山和三元四家企业试点推行这项工作。  届时这4家企业中将建成实用、便捷、可扩展的追溯体系,消费者采用智能手机等终端及政府网站平台,即可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实时追溯和了解。  高伏指出,婴幼儿乳粉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为广大婴幼儿提供食用安全放心的乳粉,保障婴幼儿乳粉的质量安全,是从事婴幼儿乳粉生产行业企业的历史使命,是每一位乳粉生产者的社会责任。  解读  产品追溯体系可消除忧虑  中乳协表示,奶粉企业建立自己的产品追溯体系,生产出更多放心、安全的产品,可进一步消除消费者的忧虑。  此外,据中乳协专家介绍,配方备案后,一个配方将只能生产一款乳粉。记者了解到,中乳协还将要求企业建立奶粉召回、销毁制度,实施二维码可追溯体系。  马上就访  超市奶粉原装进口占大头  今天上午,记者走访几家超市,发现目前原装进口奶粉仍是超市主力军,铺货量几乎是国产奶粉和进口奶源奶粉的总和。  在某家乐福门店奶粉区记者看到,&ldquo 原装进口&rdquo 奶粉占了整整一排货架子,用红色立牌明确标注。其中1款名为&ldquo 惠氏启赋&rdquo 的原装进口奶粉,2、3、4段的货架子已经空了,1段也只剩2罐奶粉摆在外围&ldquo 充门面&rdquo 。  &ldquo 前两天我们这儿有活动,买赠和满赠都有,好多家长周末来抢购,就跟不要钱似的。现在1段奶粉不管便宜的还是贵的,货量都很少。&rdquo 超市工作人员介绍,相比之下,纯国产奶粉和进口奶源奶粉虽然价格上占优势,但销售却明显差了很多。  新闻延伸  将增强国产奶粉竞争力  目前国内有500多个婴幼儿奶粉品牌,但高端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仅为20%-25%。可以说,进口产品在婴幼儿乳品高端市场占主导地位。  今天上午,奶粉业内人士说,长期以来,洋品牌奶粉对于中国消费者的独特吸引力,使得国内乳粉企业的市场份额,尤其在高端市场的份额一直不大。而此前出现的&ldquo 毒奶粉&rdquo 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国产乳粉的有效供给,抑制了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消费信心。  这位人士表示,此次工信部提出的&ldquo 双提&rdquo 方案,在提升国产婴幼儿奶粉质量的同时,也会对消费者的信心有所提振,从而增强国产奶粉的市场竞争力。
  • 搞双重标准 强生22次召回全与中国无关
    强生22次召回全与中国无关?  婴儿洗发水“疑似含毒”,并被指在华实行“双重标准”,这让本来就问题不断的强生公司再次站到风口浪尖上。  根据本报记者统计,自2009年9月以来,这家世界500强企业、全球最大医药保健公司产品召回的次数已高达22次。  但是,强生这22次召回竟然都与中国市场无关。强生表示,目前在华销售的非处方药品均由上海强生制药工厂在上海生产,因此这些在国外生产的问题产品“与中国市场无关”。  婴幼儿用品三次被曝“涉毒”  自2009年9月起,强生就因各种原因,爆发了进入21世纪以来最大规模的“召回门”。单2010年一年,强生就召回了非处方药、隐形眼镜、婴幼儿日化用品等产品15次。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报道指出,自2009年9月以来,强生召回的药物已超过3亿瓶。  在这些召回的产品中,婴幼儿用品占了很大的比例。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过去6年中,强生的婴幼儿用品分别在2005年、2009年、2011年三次被爆“含毒”的消息。  2005年,强生婴儿油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查出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石蜡油成分。而强生(中国)随即声明称,该产品的石蜡油含量在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我国卫生部介入调查的结果也显示,并未在强生产品内发现致癌物。  不过,该事件后强生“百年优质”形象备受打击。2009年,强生婴幼儿用品再度在美国被检出含有毒物质。随后,我国国家药监局介入调查,但调查结果显示,没有检测出有毒物质,相关成分均在安全范围内。  频频召回却全不涉及中国  对于强生数十次的召回,中国市场却是产品在卖,召回都不涉及。  对此,强生(中国)次次都表示,目前在华销售的非处方药品均是由上海强生制药工厂在上海生产的,因此召回不涉及中国内地。  据公开信息显示,强生在华拥有9家企业,旗下品牌有泰诺、达克宁、吗丁啉等医药产品。尤其是泰诺等药品,在国内市场是最常用的药物,但强生曾发公告称,召回产品在美国生产,不向中国销售,因此不会考虑在中国市场召回。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服务于各类药品进出口企业,该商会一位高层人士指出:“问题产品召回不涉及中国,这肯定是有问题的。”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地,据悉,欧盟已有800个品种的原料药完全来自中国。由于大部分原料药生产都是高污染、高能耗的,所以欧美企业已很少生产,主流药企的原料药几乎都是来自第三世界国家。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强生召回不涉及中国市场的表述,关键问题可能并非在产地,而是在于产品质量标准问题,因为有些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可能采用双重生产质量标准。  而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对药品的监管相当严格,这也提醒我国的药品、食品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个人用品市场,应该有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  2009年9月:召回57批次儿童药品2009年11月6日:召回5批次泰诺关节炎药  2009年12月18日:召回54批次泰诺关节炎药物2010年1月16日:召回500批次泰诺等非处方药2010年4月10日:召回泰诺林、布洛芬、仙特明等抗过敏及解热药物  2010年4月13日:召回仙特明等40多个批次药物2010年5月7日:召回43种儿童用药  2010年7月8日:召回包括泰诺在内的多批次非处方药2010年7月15日:召回21批次的泰诺、可他敏及美林等非处方药  2010年8月24日:召回10万盒隐形眼镜  2010年8月31日:召回近4000盒强生隐形眼镜  2010年10月19日:召回泰诺等药品  2010年10月28日:召回16批次“Acuvue”一次性隐形眼镜  2010年11月24日:召回930万瓶泰诺感冒药,约400万盒儿童抗过敏药可他敏和约80万瓶儿童止痛药美林  2010年12月1日:召回49.2万盒隐形眼镜  2011年1月14日:召回泰诺等4700万件药品  注:以上召回产品为强生或其下属企业生产  背景链接  一年损失6亿美元  接连不断的召回事件给强生带来重大打击,单2010年,强生因产品召回造成的损失预计高达6亿美元。  根据10月强生发布的2011财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的34.2亿美元下滑了6.4%。  2009年底,一项有16.3万人参与的调查显示,50.9%的被调查对象不信任“强生品牌婴儿卫浴产品”。
  • 安庆:螺旋藻类保健品无人问津
    闹得沸沸扬扬的螺旋藻片“铅超标”风波虽告一段落,但影响却远未结束。近日,记者走访城区部分商场超市和药店发现,受“含铅门”事件影响,目前市场上在售的螺旋藻类保健品已乏人问津。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未发现市食药监管部门正在清查的3种假冒保健食品,以及铅、砷超过限量标准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20111214批次产品,但其它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仍然在售,只是柜台前冷清许多,乏人问津。  据一家保健品零售商介绍,自“含铅门”事件曝光后,店里的保健品就“压根没动过” 随着监管部门市场清查力度的加大,目前市场上经销的部分螺旋藻类保健品也已下架。但他发现,此前要求下架的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程海湖天然螺旋藻两种保健品,在随后国家食药监管局网站上公布的结果又显示为“符合国家限量标准”。  为解谜团,记者对这位零售商的说法进行了核实。走访中,市食药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部分螺旋藻类保健品涉铅问题之所以发生“逆转”,是由于“标准不一”而造成。此前媒体报道的送检产品参照标准是“螺旋藻粉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5mg/kg”,而国家食药监局参照的标准为“铅指标限量2.0mg/kg”。  执法人员表示,目前市场上开展的螺旋藻类保健品专项检查是按照省食药监管局下发的通知要求的,而此前国家食药监管局公布的3种假冒保健品以及铅、砷超过限量标准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批次产品下架结果未变。  记者走访发现,部分螺旋藻类保健品涉铅问题发生“逆转”,“标准不一”引发争议,这不仅令经销商困惑,执法者“尴尬”,同时也给消费者心里抹上了一层阴影。“先说超标,后又说合格,太儿戏了,今后谁还敢再买啊!”采访中不少市民质疑不断。徐基松
  • 两项紫外新标准发布,这7项关键内容你看懂了吗?
    标准发布后,崂应就立即组织培训团队,对标准发布稿进行了详细深入的研究和解读,并在第一时间举办了网络培训公开课——《固定污染源直读技术之紫外标准解读篇》,现将精华内容整理如下,与各位环保同仁分享交流!后附解决方案!崂应实力崂应作为“征求意见单位”之一,在紫外技术和相关产品研发领域深耕多年。早在2012年,崂应便携式紫外吸收法烟气分析设备就已经上市,并且技术水平已经十分成熟。2015年,崂应参与起草和验证的山东地标(DB37-T-2704-2015 和 DB37-T-2705-2015)发布并实施。2020年5月15日,崂应3023型 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参与验证的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1131-2020和HJ 1132-2020)也正式发布,并将于2020年8月15日起开始实施。 标准解读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氮氧化物:一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为 1mg/m3,测定下限为 4 mg/m3;二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为 2 mg/m3,测定下限为 8 mg/m3。——HJ 1132-2020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二氧化硫:方法检出限为2 mg/m3,测定下限为8 mg/m3。——HJ1131-2020划重点:综合两项标准内容,对于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测定结果是否小于测定下限应该予以重视:样品测定过程中“如发现二氧化氮浓度超过本方法测定下限,应中止测定,按照标准相关要求用二氧化氮标准气体校准仪器后,重新进行测定。”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中规定“当二氧化氮测定结果超过本方法测定下限时,也应对其进行示值误差、系统偏差检查或全系统示值误差检查。”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中规定“样品测定结果应处于仪器校准量程的 20%~100%之间,否则应重新选择校准量程,如测定结果小于测定下限,则不受本条限制。”结果计算时“二氧化氮测定结果小于测定下限的,二氧化氮相应的体积浓度、质量浓度都按零计。”综上所述 : 二氧化氮测定结果小于测定下限的,二氧化氮相应的体积浓度、质量浓度都按零计,对其零点校准、量程校准、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的检查都没有明确要求;二氧化氮测定结果超过测定下限时,对应以上的各项检查都要正常进行。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连接分析仪、采样管、导气管等,开启仪器电源,经仪器预热稳定后,按 HJ 1045 检查气密性,若检查不合格,应查漏和维护,直至检查合格。*标准内容划重点:气密性良好是现场样品测定结果准确的前提和保障,HJ1045上有关于气密性检查的详细步骤,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正确连接分析仪、采样管、导气管等,开启仪器电源,使仪器预热稳定,达到仪器工作条件;密封仪器采样管入口;启动仪器采样泵开始抽气,同时观察仪器气路中的压力传感器或流量传感器的显示值;当流量传感器显示进气流量接近 0 时,记录压力传感器显示的负压值并开始计时, 保持抽气 30 s,压力传感器负压下降应不超过 0.2 kPa,则气密性检查通过。整个检查过程需要观察流量、压力变化,并且需要计时,比较复杂,仪器上如有气密性检测功能,可以减少操作的复杂性 。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最高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仪器的满量程。*标准内容划重点:校准量程的选择并不是随意选择,标准有明确的条件要求: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中规定“样品测定结果应处于仪器校准量程的 20%~100%之间,否则应重新选择校准量程,如测定结果小于测定下限,则不受本条限制。”综上所述 : 校准量程并不是随意选择的,样品测定前,应该先了解工况,来选择合适的校准量程,测定后,还需要检查一下,样品测定结果应处于仪器校准量程的 20%~100%之间。 监测前,仪器充分预热后,将零气和校准气依次通入仪器中,使用气袋法或者钢瓶法进行校准。*标准内容划重点:其中的气袋法也是大家比较常用的方法,但是新标准里面规定气袋法使用是有条件限制的:二氧化硫:“充满后在 6 小时内使用。通入的标准气体的浓度应不超过100μmol/mol”;氮氧化物: “充满后在 3 小时内使用。通入的标准气体的浓度应不超过 50μmol/mol”。这在以往的其他标准里面基本没有提到过,所以大家要注意。把采样管插入采样点位,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连续自动采样,待仪器读数稳定后即可记录读数,每分钟保存一个均值,连续取样 5 min~15 min 测定数据的平均值可作为一个样 品测定值。*标准内容划重点:结果记录第一个要注意按分钟保存数据,第二个要注意连续取样,不能间断,第三个要注意时长5 min~15 min。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中要求“仪器使用期间,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检查,如仪器长期未使用(超过 1 个月),在下一次使用时应当进行一次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检查。”*标准内容划重点: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测定结果不满足标准要求时,测定结果无效,所以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的测定也很重要。标准指出仪器使用期间,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检查,但是一旦出现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测定结果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影响是比较大的,所以建议大家有条件的增加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的频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其实做起来并不复杂,只需在样品测定前做零点校准、量程校准,和样品测定后通入零气稳定后以及全系统示值误差的检查时记录仪器示值,计算即可。标准状态(273 K,101.325 kPa)下干基废气中废气中的质量浓度二氧化硫的浓度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浓度≥1.00×103mg/m3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氮氧化物浓度以二氧化氮计,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浓度≥1.00×103 mg/m3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二氧化氮测定结果小于测定下限的,其相应的体积浓度、质量浓度都按零计。*标准内容划重点:通过标准要求,我们知道结果表示是标准状态下干基废气中废气中的质量浓度,如果使用热湿法紫外仪器进行样品测定时,注意含湿量需要同步监测,并参与结果计算,换算到干基状态。除此之外,注意二氧化氮测定结果小于测定下限的,也就是小于8mg/m3,其相应的体积浓度、质量浓度都按零计。解决方案以上两种仪器都采用的是崂应自主研发的紫外差分核心模块,技术成熟,可根据客户需求灵活定制参数,极大地降低售后维护成本和时间。
  • GB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标准发布!
    202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点击获取下载链接》》》其中,备受关注的《GB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发布,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有关特色乳方面的要求,新GB19644中:增加了牦牛乳粉、骆驼乳粉、驴乳粉和马乳粉等的技术要求。新标准中对乳粉及调制乳粉进行定义。乳粉:以单一品种的生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调制乳粉: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脱脂及部分脱脂)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不包括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其中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对于添加了活性菌种的产品提出了最低活菌数要求;增加了产品规范标识的基本要求;同步更新了标准中的检测方法以及引用的相关标准等。GB 1964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pdf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乳粉(全脂、脱脂、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两大类产品。标准范围覆盖了牛乳、羊乳、牦牛乳、骆驼乳、驴乳、马乳等多类乳畜来源的乳粉和调制乳粉产品,规定了不同种类乳粉和调制乳粉的原料、感官及蛋白质、脂肪、复原乳酸度等理化指标要求和微生物限量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要求及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要求引用了通用标准,明确了标签标识要求。本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乳粉产品市场尤其是小众乳粉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 美国CPSC宣布新玩具安全标准延伸计划
    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宣布,将发展一系列战略延伸和教育计划,帮助商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学习关于儿童玩具、玩具箱等产品的检测和认证要求,以符合新的玩具安全标准(ASTM F 963-07ε1下ASTM F 963-08和4.27部分(玩具箱)的标准)。CPSC的计划分为三个阶段。  阶段一:向利益相关方告知相关的检测和认证玩具安全标准。利用传统和社会媒体手段宣传玩具安全要求,开始符合的日期为2012年1月1日。此外,委员会工作人员将保证相关传统出版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团体等能广泛传播和得到信息。  阶段二:提供详细的常见问题和实例,以便于利益相关方在标准生效前能更好了解要求和对员工的答疑。CPSC常使用传统的FAQs作为解释新条例和要求的方式,但是也在探索其他手段解释玩具安全要求,如教学视频和在线研讨会等。  阶段三:在针对利益相关方的教育材料出来后实行。相关教育活动将促进和提高玩具标准和测试认证要求的符合率。CPSC员工将参加行业贸易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公开论坛活动,为企业提供额外的信息。CPSC网站也会召开免费的在线研讨会。  利益相关方可在10月21日前提交如何实行计划的评论意见。另外,CPSC也在征询关于确定参加者、使用的最有效教育方法、交流工具以及目标贸易团体、出版方、贸易展览等的信息。
  • LGC今日宣布收购了全球领先的农残及有机标准品生产商Dr. Ehrenstorfer
    2014年1月2日,LGC今日宣布收购了全球领先的农残及有机标准品生产商Dr.Ehrenstorfer。 Dr. Ehrenstorfer为残留分析和环境测试市场提供8000多种产品,包括一些特殊品种。在科技和工农业领域,大部分关于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重大决定依赖于于分析结果,而适当的标准品是提供可靠分析结果的基础。Dr. Ehrenstorfer遵循标准品生产商的“黄金标准”,产品通过了ISO9001认证、ISO/IEC 17025以及ISO导则34认证。 此次收购使得LGC的标物生产能力(ISO 34)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些生产设施分布在美国、英国和德国三个国家的四个生产基地。LGC在标准品方面拥有着悠久的历史,不仅是英国计量院标准品的生产方,同时也为多国国家计量院,药典以及全球认可的标物生产商提供销售平台。 LGC的首席执行官Tim Robinson先生表示:“标准品市场在LGC运营的各个业务单元中增长势头强劲。随着对Dr. Ehrenstorfer的收购,在提供我们已认证标准品和其他世界领先品牌标准品的同时,可以让客户轻松获得品类众多的农残和环境标准品。我们也期待着与Dr. Ehrenstorfer现有良好的全球经销商网络共同合作。” Dr. Ehrenstorfer公司的Eva Ehrenstorfer-Sch?fers Gesch?ftsleitung博士说:我对Dr. Ehrenstorfer在这些年来为农残和其他有机污染物的检测领域所作出的贡献感到非常自豪。目前新污染物的不断出现引起人们的担忧,但实验室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在并入LGC后,我们将可以以更快的速度响应客户的需求,我们对此表示非常高兴。” Dr. Ehrenstorfer位于德国的奥格斯堡。公司的创始人为Siegmund Ehrenstorfer博士。在设立标准品公司之前,Siegmund Ehrenstorfer博士在20世纪60年代期间在德国政府研究机构担任食品化学家,主要负责农药残留量分析。多年来,公司产品范围不断扩大,增加了其他有机标准品,例如在政府机构和企业检测中广泛使用的食品、环境标准品以及医疗保健行业实验室所使用的多氯联苯和多环芳烃。 LGC (Laboratory of the Government Chemist)是从事生命科学计量和检测业务的国际化组织,致力于在可持续增长的市场中建立行业领导地位。LGC为加强医药、农业生物技术、食品及环境、政府及科研机构、安保和体育等领域的安全和健康提供专业产品和服务。LGC总部位于英国伦敦西南的Teddington,在全球22个国家拥有超过2000名员工,严格按照最广泛的国际质量标准(例如ISO/IEC 17025)运营。自1842年英国政府化学家实验室成立至今的一百多年里,LGC一直承担独特的政府化学家的职能。LGC于1996年由政府机构改制为企业,目前由Bridgepoint掌管的基金控股。 LGC 标准品部门(LGC Standards)是LGC重要的业务单元之一,为全球分析检测机构提供种类齐全、高品质的标准物质的对照品。 LGC Standards 中国公司联系方式:艾吉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8号生物医药园商务楼518/9室(101111 )电话: 86-10-56315127/56315128传真: 86-10-56315131技术服务热线: 800 810 4630
  • 小羊人“烧开了”有布洛芬,浓缩过程中“烧开了”该如何避免?
    你见过暴沸吗你可能会觉得这是废话,某种暴沸,比如加热一杯水,这几乎人人都见过。你会看到它首先在底部沸腾。烧杯底部受热后,由于局部过热形成气泡,一旦气泡开始形成,将随着上升而不断变大,直到积累的热量被完全散光。 在浓缩过程中的离心腔中的暴沸又是完全不同,同时也更严重,因为暴沸会带来交叉污染,使得昂贵的样品损失。在以下将解释浓缩过程中的暴沸以及Genevac是如何避免暴沸发生的。1、顶部沸热我们需要理解的*个概念是,与上面的例子不同,离心蒸发器中的小瓶中的单一溶剂不会在底部开始沸腾,即使热量主要是在底部提供的。它也会在顶部沸腾,在液体的表面沸腾。这是由于高速旋转产生离心力的作用,使得样品管在运行过程中液体底部压力将大于表面压力。根据沸点随着压力的降低而降低的原理,使得液体表面的沸点将小于底部的沸点。以水为例,当转速产生300g的离心力时,腔体压力为8mbar,表面10mm以下位置的压力为308mbar。所以这时水表面的沸点为4℃,但距10mm以下位置的液体沸点为72℃。 2、高速离心力的必要性Q 是所有的离心力都可以带来表面沸腾吗?A 不是。Genevac经过大量的实验证明——如果离心腔不能带来500g的离心力,就无法阻止蒸发浓缩中的暴沸。这样设计出来的蒸发系统,其制作成本远远大于其他品牌的同类型产品。为了彻底避免暴沸的产生,Genevac认为这样的投入是值得的。3、最具有挑战性的溶剂处理单一溶剂的暴沸,这样的情况很容易避免。最具有挑战性的是在处理混合溶剂时,如何有效避免暴沸的产生。一个经典的例子是二氯甲烷(DCM)和甲醇的混合溶剂。沸点更低的DCM的密度更高,导致在混合溶剂中DCM在下层,甲醇在上层。这种现象称之为:“倒置”。 如果我们有一个混合物(当离心时)分离到1厘米的甲醇放在1厘米的DCM上,在500g的离心力时,甲醇管中1厘米深的压力比表面高出近400mbar(比重为0.79)。假设我们从25℃开始升温,当我们在最初将真空时降低压力时,我们就会下降到550mbar,DCM的沸点是25℃。如果不是因为上面的甲醇,DCM现在就可以沸腾了。但是即使腔室是550mbar,但DCM实际上是950mbar,所以它还没有理由沸腾。因此,当压力继续下降达到160mabr时甲醇的沸点是25℃,所以现在甲醇开始在表面沸腾。然后当它达到150mbar时,DCM层的压力为550mbar,并可能自己开始沸腾。可能此时甲醇层已经变浅了。4、暴沸还是不暴沸?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决定了你是否需要重新制作你所有的化合物——如果DCM开始慢慢地沸腾,它的小气泡会通过甲醇到达表面。他们会随着它们通过甲醇上升(推动气泡的压力从550mbar到150mbar),但只要它们很小,它们就会以一种受控制的方式移动到表面。然而,如果DCM开始沸腾得足够快,并形成的大量气体。这可能会喷射出所有的溶液,它上面剩下的甲醇层几乎肯定会被猛烈地甩掉。在这种情况下,严重暴沸和根本没有暴沸之间的区别,取决于DCM开始沸腾的轻微程度。这取决于真空应用的小心程度。但请注意,本例中的压力和温度是基于本例中两种溶剂的特定深度。在任何给定的实际情况下,这些数字都会有所不同。这就解释了重力、真空上升速率和沸腾开始的深度之间的关系。g越多,斜坡越慢,沸腾就更接近表面。5、怎样才能防止暴沸?使用Genevac系统,你实际上不需要担心这些。Genevac系列II系统有一个防暴沸功能,称为Dri-Pure&trade ,这意味着压力以受控制的速度下降,转子速度增加到高速(500g)。真空梯度由三个参数定义:启动压力、结束压力和斜坡持续时间。所使用的值是Genevac经过大量的研究后选择的,所以你所需要做的就是选择是否使用Dri-Pure&trade 。Genevac HT系统可根据需要,在不同程序上编写不同的Dri-Pure&trade 参数,使您的使用过程更方便和省时。 未使用Dri-Pure&trade 效果图 使用Dri-Pure&trade 效果图6、哪些溶剂混合物更容易发生暴沸?● 极挥发性的溶剂;● 含有溶解气体的溶液(氢氧化铵);● 两种溶剂挥发性越强的混合物密度也越大;● 两种溶剂的密度非常接近,但溶液可能不充分混合的混合物;● 导致暴沸的溶剂或溶剂混合物中的溶质(例如HPLC馏分);● 干燥化合物可以在溶液上形成一层膜的溶液。7、还能做些什么来阻止交叉污染吗?除了选择Dri-Pure&trade 之外,你还可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一般建议任何样品容器(微量滴度板或小瓶)的填充量不得超过总体积的75%;● 当运行极挥发性的溶剂(例如DCM)在开始运行前确保腔室冷却。 英国Genevac公司成立于1990年,隶属SP Scientific旗下,一直专注于研究和生产各种离心蒸发浓缩设备,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生命科学、制药、化学、分析等领域。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食品中克仑特罗、克仑丙罗、莱克多巴胺等24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等3项团体标准
    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专家审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批准《食品中克仑特罗、克仑丙罗、莱克多巴胺等24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等3项团体标准。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团体标准名单2023年10月26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附件团体标准名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T/CCAA 71-2023食品中克仑特罗、克仑丙罗、莱克多巴胺等24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无2T/CCAA 72-2023食品中氯米芬、曲美他嗪和美度铵3种代谢调节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无3T/CCAA 73-2023食品中泼尼松、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等34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无
  • 食品监管不能像螺旋藻轻易“变脸”
    倘若因为“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不同,就会得出不同的检测结果,这样的程序是否有必要反思并予以改进?  针对螺旋藻铅超标两次检测结果大相径庭的质疑,4月10日,国家食药监局表示,两次检查采用的都是铅限量为2.0mg/kg的标准,之所以出现结果前后不一致,是因为第一次是“监测”,第二次是“监督检查”,属于两项不同的监管工作,两次结论并不冲突。  一个月内,同一个监管部门,却发出迥然不同的检测结论,引起舆论的不解和猜测。而且明明两次检测结论有着很大的冲突:第一次的监测,结果有13家螺旋藻产品铅、砷、汞含量均“不合格”,而第二次的监督检查,其中涉事的多个产品铅含量就变成“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何以说“结论并不冲突”呢?  依照国家食药监局的解释,“监测”的信息来源可以是通过产品抽样检测、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途径,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而“监督检查”必须经过现场检查、产品确认、监督检验等法定程序。两者的程序和作用不同,而行政处理只能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即第二份报告为准。如果监测果真是通过抽检和举报等方式来检测,这样的结论其实更具有代表性,更令人信服。  更进一步而言,不管是监测,还是监督检查,都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其标准本不应有所区别,结论也不该差之千里。因为对百姓而言,食品安全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没必要懂得什么“监测”和“监督检查”的文字游戏,把一个简单的问题弄得如此复杂化,只会让公众越来越糊涂,质疑之声也只会越来越强烈。  而且,据报道,2月29日,国家食药监局下发内部通知,通报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名单。如果属实,这也意味着当初监测出的产品并不是“可疑待查”,而是“不合格”。因而,现在再以“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不同,为涉事螺旋藻的大“变脸”辩解,显然欠缺说服力。毕竟监管同样的产品,采用同样的标准,没理由会得出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  这也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有媒体报道说,一些企业从“不合格”摇身变“合格”的背后,是企业“公关”的结果。遗憾的是,在国家食药监局的回应中,并未就此作出特别说明。事实上,回顾整个事件,涉事企业到底有无赴京“公关”,可以说是舆论关注的核心所在,对此关注焦点不予回应,态度难说诚意,甚至给人避实就虚的感觉。  《食品安全法》规定,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以此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进而制订食品安全标准。如此改“事后灭火”为“预防监管”,确实很有必要。但倘若因为“监测”和“监督检查”的程序不同,就会得出不同的检测结果,那我们有理由反问:这样的程序是否有必要反思并予以改进?抑或程序是个“橡皮泥”,可以任由需要作出符合要求的变通?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因程序不同,就可以像螺旋藻一样,彼时“不合格”,此时“合格”。如此轻易“变脸”,最终损害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
  • 卫生部:有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23项问答
    一、为什么要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品是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品。近年来,我国乳品消费量迅速攀升,乳品行业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乳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稳定。国家高度重视乳品安全和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部署开展食品整顿工作,要求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底,我国以往的乳品相关标准共160余项,存在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为了规范乳品生产经营,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要求与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开始即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同时成立了由协调小组各部门推荐的近7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分别来自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乳品企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协调小组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等各界意见。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首次在卫生部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WTO)通报。期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集中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处理,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  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各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四、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哪些标准组成?  新发布的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分为乳品产品标准(包括生乳、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等,共15项)、生产规范标准(2项)和检验方法标准(共49项),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哪些改进?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 二是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强制性 三是整合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和矛盾等问题,体现了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实际,注重可实施性,并精简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内容和格式,明确标准的统一归口解释部门,体现了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六、如何理解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设置了具体的实施日期。在实施日期前,鼓励并允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生产企业应当在标签上标明具体执行的标准。在实施日期后,食品企业应严格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除对食品生产经营时限有特殊规定外,在实施日期前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七、液体乳安全标准有何特点?  液体乳标准主要对原有标准进行整合,一是明确了液体乳各类产品的分类和定义,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二是限定了液体乳中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使用添加剂的必须进行标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是明确了复原乳的使用,并要求在标签中予以标识 四是蛋白质指标和以往标准一致,同时对微生物限值和检验方法进行改进。  八、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农兽药残留做出了哪些规定?  农兽药残留主要来自饲料和养殖环节,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仅在食品原料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不在乳制品中设置上述要求。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仅在《生乳》标准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具体按照现有农药残留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告执行。目前农业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  九、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中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其他乳制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规定执行。  十、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有哪些改进?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在确保产品安全性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的前提下,对原有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将原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新的标准,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标准不仅修订了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还对营养素指标进行了科学调整。  十一、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素使用有哪些规定?  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营养素种类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的品种。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氨基酸,除《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使用的氨基酸品种外,还可使用《婴儿配方食品》标准附录B列明的氨基酸。  十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计算。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的计算应按《婴儿配方食品》标准表2执行。  十三、为什么说《生乳》标准是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  《生乳》国家标准是依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在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奶牛养殖现状制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生乳》国家标准定位于质量安全,各项指标是确保生乳质量安全的最基本要求,是生乳生产和收购的准入门槛,明确区别于1986年发布的《生鲜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发布的《鲜乳卫生标准》。鼓励企业在《生乳》国家标准基础上,制订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尤其是乳品生产企业要在生乳收购时设置分级指标,开展以质论价,不断提高乳品质量安全水平。  《生乳》国家标准的执行主体是奶牛养殖者和乳品企业。据农业部调查,绝大多数奶农赞同《生乳》国家标准的指标设置。《生乳》国家标准符合行业发展实际,指标设置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促进改善生乳收购秩序、防止恶意拒收等问题,有利于保护奶农利益,推进第三方检测,促进奶业良性发展。  十四、《生乳》标准的蛋白质和菌落总数指标是科学合理的。  《生乳》标准将生乳定义为“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7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常乳都应当被纳入标准范围进行监督。《生乳》标准从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对受生产、收购环节影响的指标进行了规定,将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生乳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在专家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置蛋白质指标为大于等于2.80g/100g。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符合我国生乳生产实际。生鲜牛乳的蛋白质含量与饲养水平等多种因素有关,尤其是全株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干草等优质饲草饲喂量对生乳蛋白质含量影响很大。我国目前奶牛饲养中粗饲料结构单一、优质饲草饲喂率低,因此生乳蛋白质含量也相对较低。二是符合奶牛泌乳规律。在奶牛不同泌乳期蛋白质含量不同,高峰期蛋白质含量比中后期低。我国绝大部分奶牛在5~9月份进入泌乳高峰期,这个季节又是天气最炎热的季节,两个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夏季生乳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其他季节。三是尊重客观事实。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蛋白质含量低于2.95 g/100g的常乳是客观存在的。据农业部调查,2007年和2008年夏季,北方一些省份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和90% 某乳品企业6月份西北、中南、东北等三个区收购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8%、33.8%和24.9% 。四是有利于生乳质量安全监管。从调查情况看,荷斯坦牛奶蛋白质含量主要分布在2.8-3.4g/100g之间,《生乳》标准作为质量安全监管的依据,便于质量安全监管的顺利实施。  菌落总数是反映奶牛健康状况、牧场卫生状况和冷链质量控制的卫生指标。目前我国奶牛小规模散养比例较高,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例仅为23.1%,5头以下比例为32.4%,这种小规模养殖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养殖水平低造成生鲜乳菌落总数相对较高。当前,《生乳》国家标准设置菌落总数的指标是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能够保护大量中小规模奶农的利益,维护我国奶业稳定发展。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奶牛规模化养殖,自2008年以来,已累计投入12亿元建设1944个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随着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水平的提高,生乳菌落总数将逐步降低。鼓励企业在生乳收购中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养殖水平。  我们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要求,开展标准的跟踪评估,并参照国际标准,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不断修订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十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生产工艺做了哪些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工艺对确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加工工艺复杂多样,同一种产品,因企业、地域、生产设备、生产控制方法和水平等因素的不同导致采用的加工工艺不一。为引导乳品生产企业更注重并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危害控制,标准清理过程中专门制定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对乳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生产条件、工艺方法、人员卫生以及其它乳品安全保障措施等规定了技术要求,强化关键控制点的监测。同时,在乳品产品国家标准中未规定可能制约工艺改进和发展的具体加工工艺,应当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要求,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十六、酸乳和发酵乳的区别是什么?  酸乳是发酵乳的一种。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仅接种嗜热链球菌和保加利亚乳杆菌两种菌的发酵乳称为酸乳。添加其它菌种的产品不能命名为酸乳,可以称为发酵乳。  十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复原乳使用有何规定?  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巴氏杀菌乳不允许使用复原乳。为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其他使用了复原乳的液体乳,需要在标签上明确标识。  十八、国家对乳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如何规定?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人为添加到食品中。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2008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其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重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仍然按照现行的乳品三聚氰胺限量管理规定执行。  十九、生产乳品是否须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乳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的乳品如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可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无须备案。  二十、消费者怀疑乳品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时应该怎么办?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消费者怀疑乳品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以向上述部门举报、投诉。  二十一、生产经营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该如何处理?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如何做好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卫生部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是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标准宣传,引导鼓励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参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 二是组织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培训活动,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乳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理解、掌握和执行标准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 三是开展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业和企业贯彻实施标准 四是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价,适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二十三、今后如何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是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是组织审议并批准公布乳糖、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等产品标准和胆碱等检验方法标准,形成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二是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追踪和评估,根据国际标准进展和国内跟踪评价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标准。
  •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发布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国办发〔2016〕68号/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pp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6年9月6日/pp  (此件公开发布)/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strong/span/pp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消费品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明显增强。但是,消费品标准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呈现较为明显的供需错配,消费品供给结构不合理,品牌竞争力不强,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国内消费信心不足,制约国内消费增长,甚至造成消费外流。为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夯实消费品工业发展根基,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有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顺利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制定本规划。/pp  一、总体要求/pp  (一)指导思想。/pp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以科技创新支撑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pp  (二)基本原则。/pp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内生动力,瞄准当前消费品市场的薄弱环节,以质量提升满足传统消费升级需求,以技术、产品、产业模式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新需求,保障基本消费、增加优质消费、抓住高端消费,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pp  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加快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破除制度性障碍,最大限度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发挥创新对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倍增效应。/pp  坚持标准引领。提高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主要消费品标准由跟随者向创新者、领跑者转变。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提升,带动产业转型升级。/pp  坚持质量为本。深化质量为本理念,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推广先进标准应用体系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打造中国优质品牌,推动消费品工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pp  坚持开放融合。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更好地参与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1 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针对重点消费类产品和大宗进出口产品,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出口标准的比对工作,开展国内外标准关键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比对验证,加快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资源建设。加快转化重要国际标准,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全面推进与主要贸易国家的标准互认工作,发布外文版的中国消费品标准。在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区,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br/ 到2020年,完成1000项以上重点消费品标准比对工作,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数据共享系统,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p/td/tr/tbody/tablep  (三)总体目标。/pp  ——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pp  ——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pp  ——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职业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pp  ——知名品牌培育成效明显,具有较强品牌培育能力的消费品生产企业大量涌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数量明显增多,质量竞争型消费品出口占比居全球前列,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pp  二、主要任务/pp  (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消费品标准化运行机制。/pp  夯实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基础。紧扣消费品质量安全要素,加快制定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消除跨行业、跨地区的技术差异,建立广覆盖、保安全的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完善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强化政府政策措施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形成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合力。/pp  提高消费品标准市场供给能力。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业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运行规范、消费者认可的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推动技术水平高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pp  加快国内外标准接轨。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加强对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标准分析研究,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我国标准水平持续提升,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国优势产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pp  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试点,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加强新型消费品制造装备研发和标准制定,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升级。选择重要消费品领域,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建设。/pp  (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增加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服务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发展,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pp  发展个性定制标准。紧盯消费品市场细分的发展趋势,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结合消费品生产、制造的模块化与集成化特征,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引领个性设计、规模定制、组合组装等消费品发展的通用标准,满足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消费需求。/pp  制定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消费品领域开展绿色消费品认证、标识工作。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标识与认证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则程序、认证结果及采信信息。在重点行业制定碳排放管理等标准,引导绿色低碳消费。/pp  健全智能消费品标准。开展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智能终端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功能性等标准研制。开展家具、服装等传统消费品智能化升级的综合标准化工作。在可穿戴产品、智能家居、数字家庭等新兴消费品领域,引领标准制定。/pp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研制消费品安装调试、维修检测、二手交易、回收再利用等服务标准。加强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标准化公共服务,探索消费品远程跟踪、即时技术支持服务,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优质服务供给。/pp  优化物流标准体系。完善消费品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标准体系,促进消费品流通模式创新。加大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品流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力度,推动物流配送标准实施推广,大力支持快递物流发展。/pp  (三)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创新能力,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推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pp  倡导工匠精神。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荣誉制度,树立“大国工匠”标杆,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加强质量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多方培养职业技术工人。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加快培育紧缺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pp  推广精益制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建立低碳、高效的消费品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以消费市场向中高端发展引导带动装备制造业主动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中国制造”全产业链升级。/pp  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提高消费品标准信息的透明度。鼓励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开标准的水平,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消费需求。开展以随机检查、比对评估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2 消费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通过公开标准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倒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快研究产品和服务标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以市场为导向,运用社会力量,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关键指标排行榜制度,培育一批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满足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对质量标准的信息服务需求。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强化社会对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及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企业执行标准随机抽查制度,将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标准的实施及产品质量等情况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 br/ 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覆盖,建立健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与质量提升的协同互动机制,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消费品企业标准领跑者,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p/td/tr/tbody/tablep  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标准研制投入,瞄准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指导,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创新能力。/pp  (四)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质量基础建设是抓质量的紧要之举,也是长远之策。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夯实质量基础,为提升消费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pp  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消费品领域国家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新一代国际计量基准、消费品工业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完善消费品产业共性技术标准体系,重点研制一批消费品制造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和先进制造装备领域急需标准。改革和创新消费品领域认证认可体系,开展消费品安全、绿色认证。突破检验检测技术瓶颈,提高现场快速、智能识别检测监测能力。构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合作互认机制,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跨境合作建设,增强“中国制造”质量信任。/pp  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检测中心、产业化基地,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pp  加强质量公共服务。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标准化服务、品牌咨询、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培育标准化事务所,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标准体系构建、标准编制及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融合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信息,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咨询。/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3 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 ldquo 一站式& rdquo 服务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运用& ldquo 互联网+& rdquo 质量技术基础模式,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信息平台,对企业开展& ldquo 一站式& rdquo 质量服务。建立多方协作、精准服务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新模式,为产业集聚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技术支撑。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比对提升,突破我国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协同集成关键技术,形成全链条的& ldquo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 rdquo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重点消费品产业推动质量技术集成化示范应用。 br/ 到2020年,建成15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 ldquo 一站式& rdquo 服务示范项目,促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供给能力明显提升。/p/td/tr/tbody/tablep  (五)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和营销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消费品精品工程,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中国制造金字品牌。/pp  加强品牌培育。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品牌试点,推动知名品牌创建。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提高消费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消费品品牌管理和评价国家标准,开展品牌价值提升应用示范,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建立国际知名消费品品牌指标库,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制定实施。开展品牌标杆示范活动,提升企业品牌意识,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pp  提升品牌形象。指导企业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完善品牌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国内消费品高端品牌的广告策划和宣传推广,设立国家品牌日,在主要国家和重要新兴市场举办中国品牌展览推介和宣传活动,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pp  强化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加大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4 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鼓励企业加强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与模式。发挥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倒逼作用,强化对原材料、零部件、装配服务等重要环节的质量管控,促进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创建。针对市场需求旺盛、技术创新活跃的主要消费品领域,组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投入,提升品牌策划营销能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引导消费品企业建立质量品牌创新中心,提高中国消费品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打造中国精品。 br/ 到2020年,推动标准领跑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国际知名的消费品精品,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管理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p/td/tr/tbody/tablep  (六)改善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pp  创新质量监管制度。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制度,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规范检验认证行为,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规范涉企收费,取消一切不在政府公开清单内的收费项目。/pp  加强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供给,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搭建统一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消费警示等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质量信息大数据查询服务。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质量信息服务。/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5 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围绕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质量信息需求,加快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发布和共享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比对等产品质量信息,提高大数据采集和查询服务能力,实现单一要素、单一周期信息服务向& ldquo 一站式& rdquo 信息综合服务转变,消除消费品质量信息孤岛和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好地满足消费信息需求。 br/ 到2020年,基本建成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p/td/tr/tbody/tablep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消费品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pp  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化解。鼓励乡镇(街道)设立消费维权窗口,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消费者诉讼简易处理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降低消费维权成本。/pp  优化网购消费环境。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引导和帮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电子商务活动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跨境消费售后维权保障机制。/pp  (七)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适应消费品质量安全新形势,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pp  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广应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统一国内和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监管规制,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提高内外销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致性。/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6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  以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为目标,推进建立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处置为结果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围绕重点领域消费品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兴业态等领域的共性需求,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示范,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试验体系,研制风险评估标准、程序和方法,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和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快速处置发生在消费者身边的质量安全风险。 br/ 到2020年,建立覆盖主要社区、乡镇和学校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在医院建立100个以上产品伤害监测点,系统采集产品风险和伤害信息,推广应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发布消费预警和风险通报。/p/td/tr/tbody/tablep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实现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全公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pp  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消费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信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pp  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能力。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pp  (八)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pp  构建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建成覆盖全国口岸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畅通覆盖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的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渠道,推动建立跨国境、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商品风险和伤害信息监测与交流平台。加快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处理与评价中心建设,搭建统一的智能化预警平台,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pp  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检疫措施(WTO/TBT—SPS)通报咨询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外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评议,做好预警、咨询、技术帮扶,提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促进企业按照更高标准提升质量。加大多边、双边评议和交涉力度,减少贸易壁垒影响。/pp  严把进口消费品质量关。建立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口岸管控、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强化动态监管和缺陷消费品召回。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品规范发展。/pp  促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推动建设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搭建国际交流与磋商对话平台,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pp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加强数据共享,优化通关流程。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加大实施第三方采信工作,完善进口企业诚信管理,优化检验监管工作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通关效率。/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专栏7 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strong/p/td/trtrtd width="100%"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服务优进优出,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全国范围的进出口消费品风险监测网络。完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推动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工作常态化,预防和减少不安全消费品进入国内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提升中国制造形象。 br/ 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60家、国家级示范企业400家,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在境外国家或地区的覆盖面达到30%;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p/td/tr/tbody/tablep  三、重点领域/pp  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大消费品标准供给力度,加强行业管理、质量监督等政策措施与标准的衔接配套,形成以创新助推标准制定、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以质量升级推动品牌建设的良性循环。/pp  (一)家用电器。适应家用电器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大团体标准和高水平企业标准的供给力度。开展家用电器产品分等分级和评价标准化工作,改善电子坐便器、空气净化器、家用清洁机器人等新兴家电产品的性能和消费体验,提高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等传统大家电的产品舒适性、智能化水平,优化电饭锅、剃须刀等传统厨用、个人护理用小家电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提升多品种、多品牌家电产品深度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家居快速发展。针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家电消费的普及,加快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提高家电产品安全、节能节水、使用年限、安装维修等要求。/pp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针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网络化、创新化的发展特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产品化、专利化、标准化。加快高质量产品生产线及智能工厂建设,引导生产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从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角度,进一步完善消费类电子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新型视听产品等智能终端产品标准,强化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开展人体舒适性、易用性评估评价,规范众包众筹产品市场、线上线下销售市场。/pp  (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围绕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家居环境的消费需求,促进家居装饰装修健康化、集成化发展。针对家具、照明电器、厨卫五金、涂料、卫生陶瓷、壁纸、地毯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加快构建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严格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健全配套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开展家居装饰装修综合标准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品牌等优势,延伸服务链条,由单一产品生产制造向“产品+产品”、“产品+服务”转变,建设家居装饰装修标准综合体,支撑企业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需求。/pp  (四)服装服饰产品。适应个性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的发展需求,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等产业的传统优势地位,加快首饰、钟表、眼镜、发制品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创新创意设计能力。推进三维人体测量、数字化试衣、产品追溯、可穿戴服装等新技术产业推广,制定规范定制流程全过程服务和产品质量的通用标准,引导服装服饰产品生产企业注重发挥本土优势,壮大个性定制、规模定制和高端定制产业,以精准设计、精准生产、精准服务赢得消费市场。优化完善标准体系,研制关键技术标准,提高新型纤维、优质棉麻毛、高端羊绒丝绸皮革等材料质量要求,规范纺织产品防水、防风、保温、抗菌等功能性要求,制造高端精品。/pp  (五)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针对妇幼用品、老年人用品和残疾人用品市场快速发展,健全跨领域、跨行业的通用标准体系,强化消费品针对特殊人群的安全要求和功能设计,规范特殊人群使用产品的标识、宣传和评价。进一步加大婴幼儿、少年儿童生活用品和中小学生学习用品标准化力度,严格儿童玩具、婴儿纸尿裤、婴儿安抚用品、儿童家具、儿童服装鞋帽等儿童用品安全标准,严格儿童产品标识标注。促进儿童用品生产设计与国产动漫文化产品跨界融合,增强产品趣味性、娱乐性和吸引力,培育和壮大一批自主品牌企业。加快开展妇女用哺育用品、卫生用品、家用美容美发用品等标准化工作,提升自主品牌的质量水平。推动老年人用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扩大老年人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用品市场。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标准体系,重点推进老年人和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产品的标准化发展,加强质量管理。/pp  (六)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适应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完善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和中草药牙膏中有效成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加强日用化学品相关标准样品(物质)研制。/pp  (七)文教体育休闲用品。针对居民转变生活方式、丰富文娱生活的要求,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加快系统协调、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文体用品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大力提高学生用品的安全水平。引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全面提高零部件(元器件)、制造工艺、基础材料整体质量水平,促进文具、制笔、乐器等制成品品质提升。加快全民健身器材、冬季运动器材、户外休闲运动(水上、登山、钓具和自行车等)器材、民族传统运动器材及防护装备等标准的制定,加强体育用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pp  (八)传统文化产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质量提升、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品牌文化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针对文房四宝、烟花爆竹、竹藤、丝绸、瓷器、漆器等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制定,加大旅游景区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开展文化创意、传统工艺、评价测试标准化工作,推动国际国内标准同步发展,加大传统文化产品宣传展示力度,促进传统文化产品出口,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pp  (九)食品及相关产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继续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制定传统食品产品质量标准,推动传统食品产业化进程。加大对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焙烤食品和现代生物发酵食品等新产品标准的研制力度,制定网络食品信息描述规范,满足新兴群体等对食品消费多样化的需求。提高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以及智能化食品包装生产线标准水平,不断完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食品相关产品风险与伤害监测,根据不同材质开展食品相关产品风险评估,并视评估情况调整许可目录和许可实施细则,逐步提升准入门槛,及时发布消费预警,调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放心消费,促进健康中国建设。/pp  四、保障措施/pp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订以及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等立法工作,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强化质量多元共治,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提供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消费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消费品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消费品执法层级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消费品质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消费品质量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消费品侵权问题,提升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pp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消费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引导社会资源向质量品牌优势企业聚集,完善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鼓励更多企业走优质发展之路。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完善对企业标准创新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等政策优惠。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纳入有关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pp  (三)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深化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强化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企业质量领军人才。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标准化与质量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推行校企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更多满足市场需求的职业技术工人。加大力度引进国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人才智力,加强国际质量人才交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设立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相关研究机构,培养高素质标准化和质量人才。推出体现技工价值的薪酬制度,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技能人才福利待遇,促进劳动者由普通工人向技能人才转变。/pp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中国标准、中国质量的良好形象,提振市场消费信心。/pp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消费品工业升级、科技创新、质量监管、市场监管、职业教育、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ppbr//p
  • 国务院要求卫生部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三)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有关部门要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  (四)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对影响重大或者跨省份的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五)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业和信息化、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地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一)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尽快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卫生部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对暂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有关企业或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快食品添加剂标准指定。卫生部、质检总局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做好标准指定完成前的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质检总局要及时审查公布获得进口许可的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名单,拟生产同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出制定标准立项建议,在卫生部制定并公布该标准后,按有关规定申请生产许可。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卫生部。卫生部应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地区和部门。相关地区和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诚信自律。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科普宣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科技等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优先支持食品添加剂标准和非法添加物快检筛查技术的研发。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印发《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   现将《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 务 部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是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成效显著,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在助推产业创新、满足消费升级、稳定出口贸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阶段,消费品标准化工作面临释放消费潜力、产品升级迭代、产业转型发展、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等紧迫需求。为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消费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以消费品标准提升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构建标准供给以政府与市场并重,标准化工作国内国际相互促进,标准运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衔接生产端与消费端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有效推动我国消费品综合竞争力提升。   —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更为健全。消费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协调配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标准基础牢固。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舒心消费、便利消费标准支撑有力。   —消费品标准水平进一步提升。满足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需要的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更加高效,消费品行业智能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建设100个以上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在扩内需、促消费、稳出口方面发挥标准引领带动作用。   —消费品领域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大幅提升。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有序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消费品企业标准化能力持续提升。   —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更加兼容。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保持在95%以上。加快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推动优势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   1. 夯实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加快推动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后续工作,出台覆盖家用电器、家具、照明电器、玩具及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消费品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研究制定跨行业跨领域的消费品化学安全、机械物理安全等通用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配套的通用检测方法标准研制。研究制定消费品标签标识相关标准,明示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保障消费信息对称性。   2. 推进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在家用电器、家具、服装、箱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大宗消费品领域,围绕消费者广泛关注的核心质量指标,加快制定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鼓励企业依据质量分级标准明示质量等级、开展质量承诺,助力优标优质优价的市场竞争机制建设,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3. 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制。结合消费品使用行为、使用场景和使用群体特殊性,开展消费体验标准化研究。完善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在产品可靠性基础上,增加易清洗、防霉抗菌、抗老化、耐黄变、耐特定温度湿度等功能性要求,完善噪声、振动等产品服役性能要求。研制产品使用舒适性评价标准。开展重点消费品安全使用期限标准研究。   4. 持续推动我国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定期组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评估,动态更新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资源共享平台和数据库。按行业、产品逐个开展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及时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   (二)强化新消费标准供给。   5. 着力强化智能、跨行业跨领域组合组装产品标准制定。研究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生物技术与传统消费品融合发展标准化需求,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标准研制。强化智能产品标准制定,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品领域的应用。不断健全适老宜小用品、残疾人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在保障特殊消费群体健康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消费体验。   6. 强化绿色低碳标准研制。持续推进统一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认证和标识工作,加快制修订一批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推进过度包装治理,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完善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标准要求,推动标准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节能、节水、排放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标准制定,不断完善消费品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研制轻工、纺织、电子等消费品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重点产品碳足迹以及碳核查等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开展消费品工业企业、园区、供应链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研究。   7. 制定定制产品和服务标准。响应个性消费需求,围绕定制产品和服务标准化需求,着重突破规模化定制柔性加工、高端定制功能应用、现场快速检验检测等技术瓶颈,促进消费品定制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制定适用于高海拔、高热、高寒等特殊环境的消费品标准,满足特定区域消费需求。   8. 开展集成式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整体家装、居家养老等领域集成式发展趋势,积极开展“产品+产品”“产品+服务”“互联网+产品+服务”跨行业跨领域集成式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产业规范服务流程、质量评价、售后质保等质量控制关键点。   (三)健全消费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9. 强化创新研发、工业设计标准制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创新成果标准转化力度,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协调发展。加强人类工效、感官分析、色彩美学等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标准研制,提升产品功效性、舒适性、便捷性。   10. 加快消费品产业基础标准制定。排查我国消费品制造业“卡脖子”断点,重点制定消费品基础原材料、核心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标准。推动消费品制造装备标准升级,提高轻工机械、纺织机械等制造装备性能、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发挥链主企业主导力和行业协会组织作用,逐个产业逐个领域构建高水平供应链标准体系,以市场化机制实现全链条质量提升。   11. 加强产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标准研制。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与传统消费品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细分行业应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研制。在家电、电子、纺织服装、家装建材等领域,构建产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标准体系,研制工厂设计、工艺仿真、质量管控、仓储管理等智能工厂规范或规程标准;制定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设备巡检、缺陷检测、供应链协同、设备远程运维等指南标准,以及大规模个性定制等新模式应用规范或指南标准,加快推进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   (四)拓展消费品服务链价值链标准。   12. 强化物流标准体系建设。顺应高效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结合各类消费品自身特点,明确主要消费品物流标准特殊要求。加强无人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消费品配送与管理中的应用与标准制定。加快1.2米×1.0米尺寸标准托盘、0.6米×0.4米尺寸标准物流周转箱(框)推广应用和循环共用,大力发展单元化物流。   13. 完善售后服务标准体系。开展消费品安装、维修、维护(清洗)等售后服务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升重点领域产品售后服务水平,推广消费品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推进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助推消费品产业价值链提升。   14. 加强再生资源利用标准研制。加快制定消费品回收利用相关标准,推动再生利用产品标识标准在再生塑料、再生纺织品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标准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等标准研制。   (五)推动中国消费品标准制度型开放。   15. 加大标准助推消费品贸易便利化力度。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要消费品标准化研究。鼓励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照明电器、家具、鞋等行业,围绕东盟、非洲等我国对外投资相对密集国家和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境外标准化服务站,面向境外中国企业开展信息咨询、标准宣贯、质量诊断等一站式标准化集成服务。加大消费品标准外文版翻译力度,加强对外交流。   16. 推进中国消费品标准国际化。支持我国标准化技术机构、企业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相关工作,促进优势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   (六)夯实消费品标准化发展基础。   17. 着力强化消费品标准化技术力量。动态优化消费品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加快完善食品、婴童用品、塑料制品等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培养一批有经验、有能力、有影响力的标准化专家,形成国际标准化对口单位、国内标准化技术组织一体化建设发展的有利局面。全面强化消费品领域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   18. 促进消费品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鼓励各类社会团体聚焦消费品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加大团体标准研制力度,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专精特新发展需求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估和“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拓宽团体标准推广应用渠道。   19.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企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开展轻工、纺织、电子电器、建材等重点消费品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工作,大力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领跑者”制度有效实施,持续推进对标达标工作,提升企业执行标准能力。   20. 加强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建设。以消费品产业集聚区、行业领军企业或标准化技术机构为创建主体,持续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工作。在试点一线,收集分析消费痛点、消费热点、消费增长点,促进各领域消费品标准化工作与消费需求相向而行。试点开展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推动后市场产品安全缺陷判定与标准制修订协同。   21. 加强国家标准样品及检测技术标准研制。在电子电器、皮革、纤维、纺织服装等领域,突出强制性标准配套、检测方法支撑、测量系统校准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加大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力度。加强消费品领域高端检测仪器研发,提升检测设备智能化水平,强化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标准研制,提升检测技术的水平。   三、重点领域   (一)家用电器。适应消费市场对高端、智能、健康、节能家电的增长需求,加快完善家用电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智能家电标准体系,推动从单一智能产品向协调联动智能家居的转化。优化家用电器产品标准的健康功能指标,满足消费者关注的抗菌消毒、清洁净化、健康保鲜等消费需求。逐步完善家电清洗保养、使用年限、安装维修等标准要求,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制定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和更新换代的团体标准,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推动超龄大家电更新换代。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结合我国消费电子产业现状和消费者使用需求,重点从技术、质量、安全、体验等方面推动消费电子产品相关标准制定,强化智能终端产品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要求。加大关键创新技术标准研制力度,推动硬件接口、互联协议、编解码算法、图形图像处理等重点标准制定,拓展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应用。进一步加大消费电子产品适老宜小机理和影响因素研究力度,加快推进消费电子产品适老化标准和青少年视听健康标准制定,不断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使用体验。   (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完善家居装饰装修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家具、涂料染料、卫浴陶瓷、厨卫五金、壁纸、地毯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安全强制性标准体系,推动照明电器、卫生器具等重点产品节能、节水等标准制修订,健全配套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围绕大家居市场发展趋势,增加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售后安装服务等标准供给。健全智能家居产品标准体系,研究智能家居产品人机交流、多媒体设备联动、网络互通共享等标准化技术,实现舒适便利、功能合理、安全可靠、高效智能的居住环境要求。加强废旧家具回收利用标准化研究,制定生态家具标准,支撑家具行业绿色发展。   (四)纺织服装与服饰产品。适应纺织纤维材料差异化、高性能、多功能化和服装服饰产品个性化、时尚化、绿色化发展趋势,加强棉麻丝毛绒皮等天然纺织材料及制品质量分级标准制定,加快新型纤维材料、复合材料标准研制。加快产品智能化、舒适性、功能性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智能纺织品、功能纺织品、绿色纺织品标准制定。开展汉服、传统首饰等标准化研究,引领国潮国货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纺织品服装标签标识标准,明示产品材质和纤维成分。开展感官分析、洗后外观等产品消费体验标准研制。加强纺织数字化标准研究,制定纺织装备信息模型、互联互通、远程运维以及智能工厂、个性定制等智能制造标准。加快建立以绿色原料、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循环再利用为重点的纺织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推进纺织产业全生命周期评价。积极推进纺织品标准样品研制。   (五)婴童用品和老年用品。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婴童用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修订儿童玩具、婴儿呵护用品、儿童骑行及活动用品、儿童家具、儿童眼视光产品、童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相关检测方法标准和重要产品标准。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加大相关标准研制力度,引领适老化家电产品、家居产品、卫生用品以及老年休闲娱乐产品、康复辅助器具等产业发展。开展老年用品“一揽子”标准工具包建设及推广,助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六)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结合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加快补充重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完善化妆品、口腔护理用品、洗涤用品、蜡制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油墨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适应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美白、祛斑、除皱等产品功效、评价标准研制,规范产品宣传标识。加大浓缩产品、婴童洗护产品标准研究,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加快消杀产品、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产品相关标准研制,支撑公共卫生安全。   (七)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完善学生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快文具、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用品标准建设。健全文体用品、户外休闲、运动健身产品标准体系。加大武术、摔跤、棋类、射艺、龙舟、毽球等中华传统体育,以及足篮排球和田径、游泳、体操、武术等专项运动用品标准建设。推进消费品产业与现代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加大电影、动漫等文艺影视周边衍生产品标准化力度。   (八)传统文化产品。加大工艺美术、陶瓷、玻璃、文房四宝等标准制修订力度,推动传统文化产品向特色型、创意型和精品化方向发展。强化中华传统文化元素的标准化,规范产品设计、色彩、结构、特殊工艺等特征要素,提升产品文化属性和附加值。鼓励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特色的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标准制定。   (九)食品及相关产品。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逐步构建以基础通用、产品质量分级、食品加工质量控制管理和质量检测方法为主体的新型标准体系,引领食品行业做优做强,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完善月饼、粽子、速冻饺子和中式香肠等中国特色风味食品和传统食品产品标准,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食文化。支持加工、包装等智能化食品机械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我国食品工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方、各行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标准化技术组织要充分发挥标准化主力军作用,加强本方案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各方对消费品标准化工作的诉求,将本方案与各行业发展政策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标准宣传。加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知识宣传解读,倡导优质优价、绿色环保和适度适宜的消费理念。围绕世界标准日和重大节日、重要标准发布、重要标准实施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和氛围。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标准化宣传。   (三)加强社会服务。支持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标准化合作,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开展消费品标准化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标准化需求,因地施策、行地结合开展消费品标准化专项服务。
  • 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婴儿配方奶粉检测最新标准
    p  在世界上监管和检测最为严格的食品中,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用配方奶粉都附有严格检查过的营养标签,以确保它们的质量。日前新的国际标准刚刚发布,以帮助制造商遵守。/pp  对于那些易受伤害的消费者如婴儿来说,食品标签至关重要。因此,婴儿配方奶粉制造商需要全面遵守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比如食品法典,以确保产品标明的营养成分准确无误。/p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的食品标准化组织,该组织制定协调一致的国际食品标准,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并促进食品公平贸易。/pp  检测方法比比皆是,但到目前为止很少是国际统一并且基于食品法典标准的。最近发布的两项新国际标准,旨在验证这些产品是否符合营养物标签规定,这提供了一种新的实验室验证分析技术。/pp  ISO 20635《婴儿配方和成人营养制剂——通过(超)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测定维生素C》和ISO 20636《婴儿配方和成人营养制剂——通过液相色谱-质谱测定维生素D》,是支持婴儿配方和婴儿专用医用配方奶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测试方法国际标准。它们是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一致的,可作为解决贸易争端的参考测试方法。/pp  制定这些标准的工作组召集人埃里克· 柯宁表示,这些标准将会为监管机构、商业实验室以及婴儿配方奶粉和奶制品制造商所用。/pp  他说:“这些标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来证明其遵守了国家和国际的法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种全球统一的测试方法,它们与该行业的其他标准制定组织如国际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和 国际乳业联合会 ( IDF )保持一致”。/pp  “修订这些标准,是由于国际上没有完全统一的此类标准,以确保消费品的安全和质量,并促进它们在全球市场上的贸易。”/pp  ISO 20635和ISO 20636只是一系列ISO国际标准中的两个,这些标准是作为SPIFAN项目(婴儿配方奶粉和成人营养制剂利益相关者小组)的一部分制定的,该项目由国际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乳业联合会(IDF)合作管理,目的是制定产品性能要求的标准方法和婴儿配方奶粉和成人营养制剂中20种以上优先营养物的分析方法。/pp  这些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ISO / TC34 (食品)的第14工作组(维生素、类胡萝卜素和其他营养素)制定的,其秘书处由ISO成员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和巴西技术标准协会(ABNT)承担。/pp/p
  • 工信部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附汽车测试技术网络大会)
    3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含五大方面,15项内容。全文如下: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紧贴汽车技术发展趋势和行业实际需求,践行使命担当,奋力开创汽车标准化工作新局面,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一、持续完善标准顶层设计,加强各方统筹协调1.健全完善汽车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汽车行业“十四五”技术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装备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汽车芯片标准体系。2.统筹推进汽车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汽车标准的交叉融合问题,推动建立跨行业跨领域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协同、上下联动,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汽车芯片、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的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标准工作开放性和透明度。3.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技术来源和行业需求研究,鼓励行业机构、业界企业、社会公众等提出标准需要和意见建议;持续加大标准宣贯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深度解读标准内容和要求支撑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开展重点标准实施效果阶段性评估,立足我国政府管理及产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标准质量水平。二、加快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助力产业转型升级4.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安全相关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动力蓄电池热失控报警和安全防护水平;加快推进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列标准研究,修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标准,进一步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开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最大功率测试方法标准预研,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驱动电机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标准制修订,持续完善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标准体系。开展动力蓄电池耐久性标准预研,推进动力蓄电池电性能、热管理系统、排气试验方法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管理规范等标准研究,促进动力蓄电池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耗及续驶里程、低温起动性能、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等整车标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研究,支撑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及示范运行。加快构建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标准体系,推进纯电动汽车车载换电系统、换电通用平台、换电电池包等标准制定;开展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升级方案研究和验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等系列标准修订发布。5.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管理试点,组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标准试行验证,完成软件升级、整车信息安全和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审查与报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要求、设计运行条件及车载定位系统等L3及以上通用要求类标准草案编制,完成封闭场地、实际道路及模拟仿真等试验方法类标准的制定发布,面向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开展标准验证试验,有力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安全工程、应急响应、数据通用要求、车载诊断接口、数字证书及密码应用等安全保障类重点标准制定,进一步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完善车辆网联功能技术标准子体系,推进基于LTE-V2X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基于网联功能的汽车安全预警场景应用以及相应交互接口规范等标准的研究和立项,协同推动智慧城市网联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能交通系统、大数据平台等的互通互联。分阶段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系列标准制定,开展符合我国交通特征的测试设备等标准研制工作。6.汽车电子领域。完成无线通信终端、毫米波雷达、主/被动红外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审查和报批,加快推进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标准制定,启动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抬头显示系统、激光雷达等标准研制立项,满足不断增长的车载电子系统标准需求。推进整车及零部件电磁兼容基础通用标准修订立项,启动整车天线系统射频性能评价、整车辐射发射限值、人体电磁曝露、车辆雷电效应和整车天线系统通信性能等标准预研。完成车辆预期功能安全、车辆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方法、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功能安全等标准制定,进一步完善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标准体系。7.汽车芯片领域。开展汽车企业芯片需求及汽车芯片产业技术能力调研,联合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等关联行业研究发布汽车芯片标准体系。推进MCU控制芯片、感知芯片、通信芯片、存储芯片、安全芯片、计算芯片和新能源汽车专用芯片等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芯片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环境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等通用规范标准预研。三、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支撑双碳目标实现8.能源消耗量领域。完成轻型、重型商用车第四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加快推进乘用车第六阶段燃料消耗量、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开展高效电机等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评价方法标准研究,启动乘用车道路行驶能源消耗量监测规范标准预研。完成轻型汽柴油车、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标准审查和报批。9.碳排放领域。开展道路车辆温室气体管理通用要求、术语定义、碳中和实施指南等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和立项。推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碳排放及核算办法相关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电动汽车行驶条件温室气体碳减排评估方法标准预研。四、完善整车基础相关标准,夯实质量提升基础10.汽车安全领域。推动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等标准发布,加快灯光系列标准整合以及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及固定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标准修订。推进乘用车制动系统、前后端防护装置、顶部抗压强度、行人碰撞保护、侧面碰撞乘员保护、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防盗装置等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强化乘用车安全要求。做好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标准宣贯实施,推动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标准发布,加快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标准、专用校车安全、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等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准整合,开展轻型汽车/商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标准实施评估及强制性实施的可行性分析,不断提高商用车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车辆事故与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启动汽车故障模式和事故分类等标准预研。11.传统整车领域。围绕自卸半挂车栏板高度、45英尺集装箱列车长度等内容进行调研,适时启动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修订工作。配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启动空气悬架车辆评价、提升桥车辆技术要求等支撑性标准的研制。加快推进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修订,开展主挂自动连接、连接装置强度、货物隔离装置及系固点等标准预研。开展3.5t以下轻型挂车标准体系研究,根据行业需求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推进车辆操控、主动降噪、结构耐久、车内外提示音等方面标准预研。12.零部件领域。推进空气悬架、推力杆、高度控制阀、自动变速器、电子辅助转向系统(EPS)、多种类型传感器、执行器和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开展新型塑料及复合材料的车辆零部件质量标准研究制定。加快压缩天然气(CNG)汽车35MPa压力关键部件等标准升级。五、全面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13.加强全球技术法规制定协调。全面跟踪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动态及趋势,切实履行《1998年协定书》缔约国义务及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电动汽车安全工作小组副主席等职责,牵头先进驾驶辅助系统部件、自动驾驶功能要求、自动驾驶测评方法、数据记录系统、电动汽车安全、氢燃料电池车辆安全、车载电池耐久性等重点法规项目规划与研制工作,适时提出中国提案。推动1-2项中国标准进入全球技术法规候选纲要,持续提升国际法规协调工作的参与度与贡献度。14.深度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履行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ISO/TC22)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载雷达特别工作组召集人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动车辆电能传输系统委员会(IEC/TC69)等相关国际标准项目负责人职责,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载毫米波雷达探测性能评价、动力蓄电池系统功能安全、汽车电子/电气部件传导骚扰试验方法等国际标准研究,重点推动乘用车外部保护、负压救护车、安全玻璃、燃料电池汽车低温冷启动及最高速度等国际标准立项并新建1-2个国际标准工作组,持续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化影响力。15.务实推进中外标准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与平台,巩固并扩大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和法规协调工作成果,共同提出国际标准法规提案,联合开展相关标准法规制定活动,推动形成国际标准化共识。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与重点沿线国家开展汽车标准化交流、培训等活动,促进国内外标准化机构间的对话合作,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汇集行业多方资源力量,不断扩充国际协调专家队伍,实现国际协调资源共享和专家有序管理。第四届“汽车检测技术”网络大会我国是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据中汽协预测,2021年中国汽车总销量为2610万辆,同比增长3.1%;与之相对应的汽车召回量也有所增长,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21年国内乘用车企召回缺陷汽车851.91万辆。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主机厂和零部件厂高度重视整车品质的提升。针对整车和组件的测试及质量监控,已经贯穿汽车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基于此,仪器信息网联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材料分会,将于4月13-14日组织举办第四届“汽车检测技术”网络大会,为汽车产业链用户搭建一个即时、高效的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推动我国汽车测试行业健康发展,助力汽车产业持续提升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及高质量制造。免费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utomobile2022/扫码免费报名参会会议赞助:15718850776(微信同号)刘老师会议日程报告时间报告题目报告人4月13日上午 零部件失效分析09:00-09:30机械传动零部件失效诊断技术研究及其制造设计的改进应用潘安霞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09:30-10:00更新中欧波同10:00-10:30高强度零部件延迟开裂问题探讨唐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0:30-11:00电子探针在汽车材料分析中的应用岛津11:00-11:30检验分析报告中的图片表达问题探讨刘柯军汽车工程学会材料分会理化及失效专业委员会4月13日下午 零部件测试技术14:00-14:30汽车橡胶材料测试(拟)苍飞飞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4:30-15:00汽车零部件清洁度测试技术谢宇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15:00-15:30赞助席位15:30-16:00汽车几何尺寸测量(拟)邵双运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16:00-16:30赞助席位16:30-17:00更新中冯继军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17:00-17:30车内空气污染检测技术胡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4月14日上午 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上)09:00-9:30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测评技术研究谢先宇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9:30-10:00动力电池安全性测试技术马天翼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0:00-10:30更新中基恩士10:30-11:00驱动电机测试技术与研究(拟)吴诗宇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11:00-11:30赞助席位11:30-12:0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OBC)与充电桩电源新技术王正仕浙江大学4月14日下午 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下)14:00-14:30数字射线成像(DR)及工业CT检测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上的应用郑小康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14:00-16:30更新中
  • 2023年7月份有380项标准将实施 食品标准独占38%
    2023年7月份有380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3年7月份将有380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 随着社会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浮现,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健康。在7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食品相关标准占据了38%,占据了新标准实施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共有144条标准与食品相关,包含多个产品通则、产品标准、检测标准及技术规范。而与食品息息相关的环境领域也有24个新标准将实施,主要涉及土壤质量、废水废液、废弃物、危险废物等。除此之外还有电力半导体、机械车辆、冶金矿产、医药卫生等标准也将在7月份实施。在7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包含了多品类科学仪器,如:激光粒度分析仪、电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具体2023年7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3个)GB/T 41949-2022 颗粒 激光粒度分析仪 技术要求 GB/T 26497-2022 电子天平 GB/T 42222-2022 玻璃仪器 光学均匀性测试方法与分级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144个)GB/T 42482-2023 生鲜银耳包装、贮存与冷链运输技术规范 GB/T 21241-2022 卫生洁具清洗剂 GB/T 25169-2022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 15681-2022 亚麻籽 GB/T 29374-2022 粮油储藏 谷物 冷却机 应用技术规程 GB/T 17814-2022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特丁基对苯二 酚 、乙氧基喹啉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GB/T 13081-2022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T 5532-202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 42121-2022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家禽屠宰加工输送设备 GB/T 42119-2022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家禽胴体螺旋冷却设备 GB/T 42120-2022 冻卷羊肉 GB/T 42118-2022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 GB/T 42237-2022 蛋粉质量通则 GB/T 42227-2022 留胚米 GB/T 42235-2022 蛋液质量通则 GB/T 42226-2022 黑糯玉米 GB/T 42228-2022 粮食储藏 大米安全储藏技术规范 GB/T 42225-2022 小麦麸 GB/T 19557.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苎麻 GB/T 19557.1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辣椒 GB/T 19557.29-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甘蓝 GB/T 19557.18-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棉花 GB/T 19557.2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西瓜 GB/T 19557.25-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黄瓜 GB/T 6434-2022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GB/T 42173-2022 发芽糙米 GB/T 11764-2022 葵花籽 GB/T 42114-2022 木薯叶片中黄酮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42113-2022 农产品 中生氰糖苷 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42116-2022 苏博美利奴羊 GB/T 19557.2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苹果 GB/T 19557.1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花生 GB/T 19557.11-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猕猴桃属 GB/T 19557.21-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甜瓜 GB/T 19557.8-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李 GB/T 19557.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水稻 GB/T 13079-2022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1603-2022 羊毛纤维平均直径测定法 气流法 GB/T 20806-2022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 NDF )的测定 GB/T 42010-2022 包装容器 奶粉 罐质量 要求 GB/T 42090-2022 智能化饲料加工厂 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GB/T 42088-2022 饲料加工厂 智能化技术导则 DB5105/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 5110/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 5103/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50/T 743-2023 仔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50/T 482-2023 种猪引种技术规范 DB50/T 390-2023 肉兔健康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DB50/T 308-2023 种公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50/T 1395-2023 柠檬冷链作业规范 DB50/T 1394-2023 保鲜花椒冷链作业规范 DB50/T 1390-2023 黑壳 楠 栽培技术规程 DB50/T 1389-2023 紫薇栽培技术规程 DB50/T 1388-2023 饲用甜 高梁 与饲用燕麦轮作技术规范 DB50/T 1387-2023 南川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50/T 1386-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南川金佛山中华蜜蜂 DB50/T 1385-2023 农业植保无人飞机操作技术规范 DB50/T 1384-2023 畜牧业养殖用水定额 DB5115/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43/T 2615-2023 地理标志产品 桑植萝卜 DB43/T 2614-2023湘烟7号生产技术规程DB43/T 2612-2023 林下竹荪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11-2023 再生稻机械化收割技术要求 DB43/T 2610-2023 鲜食玉米机械化移栽技术规程 DB43/T 2609-2023 辣椒机械化移栽技术规程 DB43/T 2608-2023 全株水稻青贮技术规程 DB43/T 2607-2023 草山草坡育肥牛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43/T 2606-2023 茄果类蔬菜露地绿色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05-2023 优质风味猪肉通用要求 DB43/T 2604-2023 葡萄计划密植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03-2023 稻烟轮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3/T 2602-2023 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规范 DB43/T 2601-2023 籽粒用高粱机械作业技术规程 DB43/T 2600-2023 高粱种肥同步轻简施肥技术规程 DB43/T 2599-2023 低镉水稻品种自主试验技术规程 DB43/T 2598-2023 柑橘高接换种技术规程 DB43/T 2597-2023 柑橘老果园重 植技术 规程 DB43/T 2596-2023 柑橘密闭园改造技术规程 DB43/T 2595-2023 油桃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594-2023 桃园增施 有机肥减施化肥 技术规程 DB43/T 2593-2023 炎陵黄桃高山 延后成熟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592-2023 桃 高接换种技术规程 DB43/T 2591-2023 梨减药 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90-2023 梨 Y 形架整形 修剪技术规程 DB43/T 2589-2023 桑蚕品种锦绣 1 号蚕茧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88-2023 桑蚕品种锦绣 1 号繁育技术规程 DB43/T 2587-2023 蚕砂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43/T 2586-2023 水稻 镉 积累 特性池栽表型 鉴定技术规程 DB43/T 2585-2023 合方鲫繁殖 技术规程 DB43/T 2584-2023 玉竹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83-2023 青风藤种苗繁育技术规程 DB43/T 2582-2023 多花黄精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81-2023 博落回种子种苗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80-2023 橘 小实蝇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3/T 2578-2023 大宗干散货水 水 中转环境保护技术规程 DB43/T 2577-2023 粽 叶用箬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140-2023 造林技术规程 DB43/T 2576-2023 毛金竹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75-2023 林业信息化业务流程设计规范 DB43/T 2574-2023 林业信息化系统运维和服务规范 DB43/T 2573-2023 林业信息化系统建设规范 DB43/T 2572-2023 林业信息化数据采集规范 DB43/T 2571-2023 林业信息化标准化指南 DB43/T 2570-2023 林业信息化安全规范 DB43/T 2569-2023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指南 DB4101/T 58-2023 设施黄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7-2023 根用芥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6-2023 甘薯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5-2023 大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4-2023 秋冬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DB4101/T 53-2023 鲜食番茄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4101/T 52-2023 食品销售单位 6S 现场管理规范 DB11/T 2095-2023 主要坚果等级划分 DB11/T 2094-2023 生物防治产品人工繁育及应用技术规程 花 绒寄甲 光肩星天牛生物型 DB11/T 2093-2023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导则 DB11/T 2092-2023 食用林产品质 量安全 追溯导则 DB11/T 2090-2023 主要切花产品销售地处理技术规程 DB11/T 2089-2023 毛梾苗木繁育与栽培技术规程 DB11/T 2088-2023 高密植桃园建设及管理技术规程 DB11/T 1764.3-2023 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果树 DB11/T 1308-2023 农作物气象灾害等级 冬小麦 DB11/T 1143-2023 园林铺地工程施工规程 DB11/T 736-2023 锦鲤养殖技术规范 DB11/T 557-2023 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程 DB5202/T 038-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规范 DB5202/T 037- 2023 盘江牛异地 运输规范 DB5202/T 036-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粪便及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 DB5202/T 035- 2023 盘江牛卫生防疫 规范 DB5202/T 034- 2023 盘江牛饲料 与日粮配制规范 DB5202/T 033- 2023 盘江牛饲养 管理规范 DB5202/T 032- 2023 盘江牛繁殖 规范 DB5202/T 031- 2023 盘江牛种牛 选配技术规范 DB5202/T 030-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选址与设计规范 DB36/T 1737-2022 红果榆苗木培育技术规程 DB36/T 1736-2022 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 DB36/T 1735-2022 规模猪场 粪污全量化 收集贮存设施建设规程 DB36/T 1734-2022 大球盖菇 -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733-2022 贝 贝 南瓜大棚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732-2022 油菜秸秆全量还田下早稻抛秧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731-2022 生鲜食品配送规范 GB/T 42205-2022 黑蒜质量 通则 GB/T 42206-2022 袋装挂面包装生产线通用技术要求 GB/T 24305-2022 杜仲产品质量等级 GB/T 20453-2022 柿子产品质量等级 环境环保标准(24个)GB/T 42363-2023 土壤质量 土壤理化分析样品的预处理 GB/T 42362-2023 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 GB/T 14496-2023 地球化学勘查术语 GB/T 42333-2023 土壤、水系沉积物 碘含量的测定 氨水封闭溶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24002.1-2023 环境管理体系 针对环境主题领域应用 GB/T 24001 管理环境因素和应对环境状况的指南 第 1 部分:通则 GB/T 41968-2022 乳化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GB/T 41965-2022 摄影 冲洗废液 氨态氮总 含量的测定 ( 微扩散 凯氏氮法 ) GB/T 41964-2022 摄影 冲洗废液 氨态氮 含量的测定 ( 微扩散法 ) GB/T 41952-2022 萘 系染料中间体生产废液处理处置技术规范 GB/T 41962-2022 实验室废弃物存储装置技术规范 GB/T 41961-2022 废矿物油类润滑油处理处置方法 GB/T 41959-2022 含镍电镀污泥处理处置方法 GB/T 16145-2022 环境及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 γ 能谱分析方法 GB/T 18750-2022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GB/T 42229-2022 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指南 GB/T 42264-2022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技术要求 GB/T 33057-2022 废弃化学品取样制样方法 GB/T 20936.1-2022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 1 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 GB 15603-2022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HJ 1276-2022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DB43/T 2568-2023 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DB11/T 2085-2023 农村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DB11/T 2074-2022 城镇排水防涝系统数学模型构建与应用技术规程 GB/T 42360-2023 表面化学分析 水的全反射 X 射线荧光光谱分析 医药卫生标准(26个)GB/T 42216.3-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3 部分:分离 DNA GB/T 42218-2022 检验医学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制造商对提供给用户的质量控制程序的确认 GB/T 42216.2-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2 部分:分离蛋白质 GB/T 42216.1-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1 部分:分离 RNA GB/T 42080.1-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冷冻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1 部分:分离 RNA GB/T 42080.2-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冷冻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2 部分:分离蛋白质 GB/T 21675-2022 非洲马 瘟 诊断技术 GB/T 42282-2022 煎药中心通用要求 GB/T 42115-2022 牛恶性卡他热诊断技术 GB/T 42117-2022 羊泰勒虫病诊断技术 GB/T 23197-2022 鸡传染性支气管炎诊断技术 YY/T 1240-2023D- 二聚体测定试剂盒 ( 免疫比浊法 ) YY/T 1199-2023 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酶法) YY/T 1848-2022 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 YY/T 1845-2022 矫形外科用手术导板通用要求 YY/T 1833.2-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 2 部分:数据集通用要求 YY/T 1833.1-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 1 部分:术语 YY/T 1810-2022 组织工程医疗产品 用以评价软骨形成的硫酸糖胺聚糖 (sGAG) 的定量检测 YY/T 0821-2022 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 YY/T 0793.4-202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液体的制备和质量管理 第 4 部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透析液质量 YY/T 0634-2022 眼科仪器 眼底照相机 YY/T 0612-2022 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 ( 动脉血气针 ) YY/T 0519-2022 牙科学 与牙齿结构粘接的测试 YY/T 0290.4-2022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 4 部分:标签和资料 DB11/T 2086-2023 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规范 DB11/T 1291-2023 卫生应急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石油天然气标准(10个)GB/T 27894.3-2023 天然气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组成和计算相关不确定度 第 3 部分:精密度和偏差 GB/T 33445-2023 煤制合成天然气 GB/T 41066.2-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半潜式钻井平台 第 2 部分:建造安装和调试验收 GB/T 41066.3-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半潜式钻井平台 第 3 部分:操作和检验 GB/T 5275.2-2022 气体分析 动态法制备校准用混合气体 第 2 部分:活塞泵 GB/T 31049-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顶部驱动钻井装置 GB/T 22342-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井下安全阀系统设计、安装、操作、试验和维护 GB 42283-2022 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作业安全规程 GB/T 41957-2022 炭黑原料油 石油炼制催化油浆 GB 42234-2022 油船静电安全技术要求 冶金矿产标准(26个)GB/T 28896-2023 金属材料 焊接接头准静态断裂韧度测定的试验方法 GB/T 239.2-2023 金属材料 线材 第 2 部分:双向扭转试验方法 GB/T 3228-2022 螺栓螺母用装配工具 冲击式机动四方传动套筒的尺寸 GB/T 41950-2022 金属覆盖层 钢铁上经过 无六价铬处理 的锌和锌合金电镀层 GB/T 26416.2-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2 部分:稀土杂质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T 26416.1-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 41951-2022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建筑用钢连接 部件及钢构件 耐腐蚀性能测试方法 GB/T 20899.8-2022 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 8 部分: 硫量的 测定 GB/T 7739.7-2022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铁量的测定GB/T 20899.7-2022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铁量的测定GB/T 7739.8-2022 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8 部分: 硫量的 测定 GB/T 41966-2022 无缝钢管相控阵超声检测方法 GB/T 5686.7-2022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和金属锰 硫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燃烧中和滴定法GB/T 1482-2022 金属粉末 流动性的测定 标准漏斗法(霍尔流速计) GB/T 26416.5-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5 部分: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 - 红外吸收法 GB/T 26727-2022 回收 铟 原料 GB/T 26416.3-2022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钙、镁、铝、镍、锰量的测 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GB/T 12690.1-2022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碳、 硫量的 测定 高频 - 红外吸收法 GB/T 23608-2022 回收铂族金属原料 GB/T 3954-2022 电工圆铝杆 GB/T 3459-2022 钨条 GB/T 26416.4-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4 部分:铁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滴定法 GB/T 15970.11-2022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应力腐蚀试验 第 11 部分 : 金属和合金氢脆和氢致开裂试验指南 GB/T 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DB11/T 848-2023 压型金属板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 42159-2022 紧固件用钛及钛合金棒材 和丝材 化工塑料标准(21个)GB/T 42351.1-2023 颗粒标准样品的制备 第 1 部分:基于单分散球形颗粒尖桩栅栏分布的多分散标准样品 GB/T 41974.1-2022 塑料 色母料 第 1 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GB/T 22530-2022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 机安全 要求 GB/T 30923-2022 塑料 聚丙烯( PP )熔喷专用料 GB/T 3396-2022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 GB/T 5568-2022 橡胶或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无曲挠液压脉冲试验 GB/T 8333-2022 塑料 硬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垂直燃烧法 GB/T 25260.1-2022 合成胶乳 第 1 部分:羧基丁苯胶乳 (XSBRL) GB/T 6739-2022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11987-2022 表面活性剂 工业烷烃磺酸盐 总烷烃磺酸盐含量的测定 GB/T 13206-2022 甘油 GB/T 20200-2022α- 烯基磺酸钠 GB/T 42171-2022 玫瑰精油(大马士革) GB/T 42172-2022 精油 产品标签标识通则 GB/T 42022-2022 精油 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GB/T 41944-2022 丁基橡胶阻尼片 GB/T 1289-2022 化学试剂 草酸钠 GB/T 4966-2022 日用陶瓷材料抗张强度测定方法 GB/T 5073-2022 耐火材料 压蠕变试验方法 GB/T 11942-2022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GB/T 26751-2022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 轻工纺织标准(10个)GB/T 24218.102-2022 纺织品 非织造 布试验 方法 第 102 部分:拉伸弹性的测定 GB/T 42223-20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akushin 法 GB/T 22933-2022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游离脂肪酸的测定 GB/T 2910.4-202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4 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 次氯酸盐法) GB/T 42170-2022 鞋类 带跟面的 空心和 实心鞋跟试验方法 跟面结合 力 GB/T 42165-2022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42164-2022 皮革 化学试验 热老化条件下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GB/T 18737.3-2022 纺织机械与附件 经轴 第 3 部分:织轴 GB/T 30310-2022 浸胶帘线、纱线和线绳 附胶量 测定的试验方法 GB/T 41958-2022 浸胶帆布 导热性能试验方法 电力半导体标准(40个)GB/T 42158-2023 微机电 系统( MEMS )技术 微沟槽和棱锥 式针结构 的描述和测量方法 GB/T 6113.402-2022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4-2 部分: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 测量设备和设施的不确定度 GB/T 42079-2022 电力数字传输照明控制( DLT) 基本要求 GB/T 17215.324-2022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 24 部分:静止式基波分量无功电能表( 0.5S 级、 1S 级、 1 级、 2 级和 3 级) GB/T 17215.323-2022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 23 部分 : 静止式无功电能表 (2 级和 3 级 ) GB/T 16491-2022 电子式万能试验机 GB/T 13958-2022 小功率永磁同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8128-2022 单相串励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25441-2022 吸尘器电机 GB/T 42219-2022 大功率 LED 的光学测量 GB/T 16895.13-2022 低压电气装置 第 7-701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浴盆或淋浴的场所 GB/T 22264.6-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6 部分:绝缘电阻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5-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5 部分:相位表和功率因数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8-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8 部分:试验方法 GB/T 22264.2-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2 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7-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7 部分: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 GB/T 42207.5-2022 电子设备用连接器 产品要求 矩形连接器 第 5 部分:额定电压直流 250 V 额定电流 30 A 卡扣锁紧可重复接线电源连接器详细规范 GB/T 22264.4-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4 部分:频率表的特殊要求 GB/T 16895.22-2022 低压电气装置 第 5-53 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用于安全防护、隔离、通断、控制和监测的电器 GB/T 31464-2022 电网运行准则 GB/T 9651-2022 单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8802.352-2022 低压电涌保护器元件 第 352 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隔离变压器 (SIT) 的选择和使用导则 GB/T 13957-2022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T 24554-2022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Z 42246-2022 纳米技术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指南 GB/T 42241-2022 纳米技术 [60]/[70] 富勒烯纯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42240-2022 纳米技术 石墨 烯 粉体中金属杂质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12963-2022 电子级多晶硅 GB/T 31092-2022 蓝宝石单晶晶棒 GB/T 8750-2022 半导体封装用金基 键合丝 、带 GB/T 17799.7-202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 7 部分:工业场所中用于执行安全相关系统功能(功能安全)设备的抗扰度要求 GB/T 17626.19-202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 19 部分:交流电源端口 2kHz~150kHz 差模传导 骚扰和通信信号抗扰度试验 GB/T 42154-2022 配电网电能质量监测技术导则 GB/T 42151.5-2022 电力自动化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 5 部分:功能和装置模型的通信要求 GB/T 42150.1-2022 就地化继电保护装置检测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部分 DB50/T 1393-2023 电梯永磁同步驱动主机故障诊断导则 DB43/T 2567-2023 地下电力电缆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29035-2022 柔性石墨 填料环试验 方法 DB11/T 2077-2023 城市副中心 新型电力系统 10kV 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 GB/T 42160-2022 晶界扩散钕铁硼永磁材料 能源标准(17个)GB/T 42477-2023 光伏电站气象观测及资料审核、订正技术规范 GB/T 42331-2023 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评估导则 GB/T 42287-202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电磁和声学法测量局部放电 GB/T 9225-2022 核电厂系统与其他核设施可靠性分析应用指南 GB/T 15166.5-2022 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 5 部分:用于电动机回路的高压熔断器的熔断件选用导则 GB/T 42288-2022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 42292-2022 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 GB/T 42290-2022 压水堆核电厂 气载放射性源项 分析和控制规范 GB/T 42291-2022 压水堆核电厂控制区门窗辐射防护设计准则 GB/T 42144-2022 反应堆流出物排放所致公众剂量的估算方法 GB/T 25308-2022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直流滤波器 GB/T 42141-2022 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工况核岛厂房辐射防护设计准则 GB/T 42142-2022 压水堆核电厂辅助系统及二回路系统辐射源项分析准则 GB/T 42143-2022 压水堆核电厂钢制安全 壳设计 建造规范 GB/T 26863-2022火电站监控系统术语GB/Z 42153-2022 波浪能转换装置预样机测试规程 DB11/T 1136-2023 城镇燃气管道翻转内衬修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机械车辆标准(36个)GB/T 29307-202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 42289-2022 旅居车辆 居住用电气系统安全通用要求 GB/T 2820.8-202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 8 部分:对小功率发电机组的要求和试验 GB/T 2820.1-202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 1 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GB/T 42284.5-2022 道路车辆 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用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 5 部分:化学负荷 GB/T 42284.4-2022 道路车辆 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用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 4 部分:气候负荷 GB/T 2611-2022 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GB/T 12782-2022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4570-202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13043-2022 客车定型试验规程 GB/T 3730.1-2022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 1 部分:类型 GB/T 42148-2022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直流保护测控装置 GB/T 42149-2022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基于数字通信的中压供电系统电流保护技术规范 GB/T 26481-2022 工业阀门的逸散性试验 GB/T 13927-2022 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 GB/T 18323-2022 滑动轴承 烧结轴套 尺寸和公差 GB/T 18326-2022 滑动轴承 薄壁滑动轴承用多层材料 GB 29743.1-2022 机动车冷却液 第 1 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 GB 42296-2022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GB 811-2022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JT/T 887-2023 营运车辆质心位置测量方法 JT/T 1461-2023 客车 锂 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要求 DB12/T 1204-2023 停车库(场)车辆视频图像和号牌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技术要求 DB11/T 2083-2023 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技术规范 DB11/T 2081-2023 道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表层渗透防护技术规范 DB11/T 2041-2022 自动驾驶地图数据规范 GB/T 42428-2023 交通运输卫星导航增强服务性能指标及监测技术规范 GB/T 24721.1-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1 部分:通则 GB/T 42427-2023 交通运输卫星导航增强定位模块测试技术规范 GB/T 24721.3-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3 部分:管道 GB/T 24721.2-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2 部分: 管箱 GB/T 24721.5-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5 部分:标志底板 GB/T 24721.4-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4 部分:非承压通信井盖 GB/T 42280-2022 道路沥青混合料用短切玄武岩纤维 DB50/T 1391-2023 公路隧道湿喷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 DB11/T 2099-2023 市域(郊)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土建工程 其他标准(24个)DB12/T 3035-202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2/T 3034-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 1076-2023 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DB11/T 1004-2023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评定技术规程 DB11/T 464-2023 建筑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 DB11/T 364-2023 建筑排水柔性接口铸铁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DB11/T 3035-202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1/T 3034-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3/T 3035-202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3/T 3034-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 2087-2023 古建筑砖石结构现场勘查技术规范 DB11/T 2080-20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集成电路制造 DB11/T 1100-2023 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 DB42/T 1971-2023 同步注浆 用干混砂浆 应用技术规程 DB42/T 1970-2023 海绵城市透水铺装技术规程 DB11/ 1505-2022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 DB11/ 1003-2022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 DB11/ 2076-2022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DB11/ 2075-2022 建筑工程减隔震 技术规程 GB/T 25160-2022 包装 卡纸板折叠纸盒结构尺寸 GB/T 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9367-2022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GB/T 18779.3-202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 GPS ) 工件与测量设备的测量检验 第 3 部分:关于测量不确定度表述达成共识的指南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 扫码到APP免费下载 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8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安捷伦宣布收购聚合物标准品公司PSS
    安捷伦本周二表示收购了聚合物标准品制造商Polymer Standards Service(PSS),交易的财务条款未披露。  PSS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凝胶渗透色谱 (GPC) 和尺寸排阻色谱 (SEC)高品质标准品制造商之一,可提供从小型实验室规模(1克)到量产级别(5千克或更多)的聚合物标准品、特制聚合物、聚合物颗粒、聚合物网络等产品,专注用于表征分子结构的构建和修饰的硬件和软件解决方案。  此次收购拓宽和扩展了安捷伦的产品组合和客户服务范围,特别是在化学和生物制药行业,用于分析核酸、蛋白质、单克隆抗体、多糖和合成塑料等天然和合成聚合物。  据悉,安捷伦还将添加一个关键软件组件,以补充其凝胶渗透色谱/尺寸排除色谱产品组合。  同时,安捷伦覆盖全球的业务范围也将助力用户更广泛地使用PSS产品和专业知识。  安捷伦生命科学和应用市场集团总裁 Jacob Thaysen 表示:“我们非常高兴PSS团队加入安捷伦,帮助我们扩大在液相色谱和 GPC/SEC 市场的领导地位。即将添加到安捷伦产品组合中的先进的 PSS 硬件、软件、色谱柱和参比材料,将增强我们的产品,并确保我们提供客户重视的广泛的液相色谱设备、GPC/SEC 分析以及软件。”  PSS 董事总经理 Thorsten Hofe 表示:“这对 PSS 和安捷伦来说都是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我们可以一起为客户提供全系列的 GPC 和 LC 产品,并将 PSS 产品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快速增长的新市场。对于 PSS 团队来说,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
  • 2023年9月份有167项标准将实施 食品标准超50%
    2023年9月份有167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3年9月份将有167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在9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与食品相关的标准有85个,占据了51%,紧随其后的领域为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医药卫生领域标准23个,主要为行业标准,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医疗用品标准及各种规范类标准。环境保护领域标准16个,主要涉及土壤、废水、废气等。在9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包含了多品类科学仪器,如: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 仪、辉光放电质谱 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具体2023年9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农林牧渔食品标准(85个)LS/T 6145-2023 粮油检验 粮食中铅的测定 胶体金快速定量法 LS/T 6144-2023 粮油检验 粮食中镉的测定 胶体金快速定量法 LS/T 6143-2023 粮油检验 谷物中黄曲霉毒素 B1 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定量法 LS/T 6142-2023 粮食真菌毒素快 速检测方法性能评价 LS/T 6141-2023 粮油检验 大米水浸裂纹粒的测定 LS/T 3273-2023 米皮 LS/T 3272-2023 面皮 LS/T 3271-2023 蒸谷米 LS/T 1805-2023 粮食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政策性粮食收购 LS/T 1232-2023 粮油储藏 简易仓囤储粮通风技术规程 LS/T 1231-2023 稻米加工技术规程 DB4104/T 129-2023 郏县饸饹面烹饪技艺 DB12/T 1225-2023 茄果类蔬菜秸秆好氧堆肥技术规程 DB12/T 1224-2023 叶菜类蔬菜尾菜饲料 化技术规程 DB12/T 1223-2023 菜地烟粉 虱 信息素诱捕防控技术规程 DB12/T 1222-2023 梨园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12/T 1221-2023 日光温室草莓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1588.37-2023 小吃湘菜 第 37 部分:栖凤渡鱼粉 DB43/T 2650-2023 低温粮仓通用技术要求 DB43/T 2649-2023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 己烯迁移量的测定 DB43/T 2648-2023 一次性竹质餐具(刀、叉、匙)通用技术要求 DB43/T 2645-2023 油茶农业气象观测规范 DB14/T 2793—2023 南方红豆 杉 播种育苗技术规程 DB14/T 2792—2023 文冠果育苗造林技术规程 DB14/T 2791—2023 金黑杨 扦插育苗技术规程 DB14/T 2790—2023 香椿播种育苗技术规程 DB14/T 2789—2023 白桦播种育苗技术规程 DB14/T 2788—2023 栎类轻 基质无纺布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DB14/T 2787—2023 平欧杂种榛 弓形压条育苗技术规程 DB14/T 2786—2023 油松母树林营建技术规程 DB14/T 2785—2023 主要造林针叶树种容器苗质量分级 DB14/T 2784—2023 主要造林树种采种技术规程 DB14/T 2783—2023 草地围栏建设技术规程 DB14/T 2782—2023 通道绿化抚育技术规程 DB14/T 2781—2023 天然 辽东栎林大径材培育技术规程 DB14/T 2780—2023 秸秆容器苗边坡绿化技术规范 DB14/T 2779—2023 营造林工程监理规范 DB14/T 2778—2023 黄土丘陵区水土保持林营造技术规程 DB14/T 2777—2023 植树造林种草技术规范 DB14/T 2776—2023 森林康养基地 导引指南 DB14/T 2775—2023 林业技术推广实训基地建设规范 DB14/T 2774—2023 堆肥法处理绿化废弃物技术规程 DB14/T 2773—2023 常见落叶行道树修剪规范 DB14/T 2772—2023 晋北风沙 源治理 技术规程 DB14/T 2771—2023 沙化土地修复治理技术规程 DB14/T 2770—2023 常绿针叶树养护技术规程 DB4115/T 086-2023 茶树花加工技术规程 DB50/T 1442-2023 合川黑猪品种鉴别和种猪等级评定 DB50/T 1441-2023 中蜂生产性 能测定技术规范 DB50/T 1440-2023 中蜂 介 王技术规范 DB50/T 1439-2023 中蜂蜂群 转场技术规范 DB50/T 1438-2023 中蜂蜂群 扩繁技术规范 DB50/T 1437-2023 中蜂蜂蜜 溯源管理规范 DB50/T 1436-2023 丘陵地区油菜飞播生产技术规程 DB50/T 1435-2023 郎氏十 框箱继箱生产中蜂成熟蜜 技术规范 DB50/T 1434-2023 桑叶 茶加工 技术规程 DB50/T 1433-2023 桑葚 酱 加工技术规程 DB43/T 2641-2023 稻谷低温储藏技术规范 DB43/T 2640-2023 储备粮油 扦样技术 规范 DB43/T 2636-2023 即食鱼 豆腐加工技术规程 DB 4407/T 101-2023 潭碧冬瓜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974-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内黄大枣 DB41/T 456-2023 丹参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455-2023 连翘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325-2023 南湾鳙鱼 DB41/T 2434-2023 老龄牡丹复壮技术规程 DB41/T 2423-2023 蜡梅 造型苗木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422-2023 蜡梅 多干大苗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421-2023 淫羊 藿 ( 箭叶淫羊藿 )加工技术规程 DB41/T 2420-2023 丹参烘干储存技术规程 DB41/T 2419-2023 桑稚蚕颗粒人工饲料共育技术规程 DB41/T 2417-2023 烟田滴灌施肥一体化技术规程 DB41/T 2416-2023 高标准农田智慧灌溉技术规程 DB41/T 2415-2023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 DB4112/T 315—2023 灵绿麦 1 号生产技术规程 DB4112/T 314—2023 旱作夏芝麻生产技术规程 DB4112/T 313—2023 果园再植障碍防控技术规程 DB31/T 645-2023 上海果品等级 葡萄 DB31/T 1406-2023 农用地现状分类 DB3601/T 7—2023 大塘清明酒生产工艺规范 GB/T 42679-2023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 GB/T 42550-2023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农业生产资料包装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 GB/T 42546-2023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再生利用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42778-2023 无土草毯 环境环保标准(16个)GB/T 18916.6-2023 取水定额 第 6 部分:啤酒 GB/T 18916.12-2023 取水定额 第 12 部分:氧化铝 GB/T 18916.7-2023 取水定额 第 7 部分:酒精 GB/T 18916.16-2023 取水定额 第 16 部分 : 电解铝 GB/T 42642 -2023 海洋底栖动物种群生态修复监测和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GB/T 42643-2023 海底沉积物声学特性原位调查规范 GB/T 33233-2023 节水型企业 电解铝行业 GB/T 42637-2023 大洋多金属硫化物资源调查规范 DB5301/T 91-2023 城镇排水系统溢流污染控制技术指南 DB12/T 1228-2023 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检查技术规范 DB12/T 1226-2023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技术规程 DB14/T 2769—2023 表面流人 工湿地治理煤矿废水工程 技术规范 DB31/T 310016-2023 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 DB31/T 310015-202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 SO2 、 NO2 、 NO 、 O3 、 CO )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DB31/T 310014-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DB43/T 2 637-2023 土壤中总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吸收光谱法 医药卫生标准(23个)YY/T 0493-2022 牙科学 弹性体印模材料 YY/T 0321.3-2022 一次性使用麻醉用过滤器 YY/T 1872-2022 负压引流海绵 YY/T 1864-2022 脊柱内固定系统及手术器械的人因设计要求与测评方法 YY/T 1858-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肺部影像辅助分析软件 算法性能测试方法 YY/T 1854-2022 聚氯乙烯医疗器械中偏苯三酸三辛酯( TOTM )溶出量测试方法 YY/T 1852-2022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用医疗器械 培养用 液中铵离子 的测定 YY/T 1851-2022 用于增材制造 的医用纯钽粉末 YY/T 1842.6-2022 医疗器械 医用贮液容器输送系统用连接件 第 6 部分:神经应用 YY/T 1833.3-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 3 部分:数据标注通用要求 YY/T 1829-2022 牙科学 牙本质小管封堵效果体外评价方 法 YY/T 0772.4-2022 外科植入物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第 4 部分:氧 化指数 测试方法 YY/T 0334-2022 硅橡胶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 YY/T 0325-2022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 YY/T 1790-2021 纤维蛋白 /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YY/T 1780-2021 医用个人防护系统 SB/T 11234-2023 商场消毒操作指南 DB52/T 1744-2023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及疫情处置管理规范 DB52/T 1742-2023 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规范 DB4112/T 317—2023 畜牧兽医技能竞赛 兽医化验员现场技能操作规范 DB4112/T 316—2023 畜牧兽医技能竞赛 兽医 防治员 现场技能操作规范 DB31/T 713-2023 零售药店服务规范 DB31/T 12-2023 化妆品皮肤病评判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标准(11个)GB/T 42440-2023 页岩气 工厂化压裂用水输送系统技术要求 GB/T 35212.4-2023 天然气处理厂气体及溶液分析与脱硫、脱碳及硫磺回收分析评价方法 第 4 部分:用离子色谱法测定醇胺脱硫溶液中钠、镁、钙离子组成 GB/T 39139.2-2023 页岩气 环境保护 第 2 部分:生产作业环境保护推荐作法 GB/T 11060.2-2023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2 部分:用亚甲蓝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T 11060.13-2023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13 部分:用紫外吸收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T 11060.1-2023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1 部分:用碘量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T 11060.12-2023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12 部分:用激光吸收光谱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T 35210.1-2023 页岩甲烷等温吸附 / 解吸量的测定 第 1 部分:静态容积法 GB/T 34533-2023 页岩孔隙度、渗透率和饱和度测定 GB/T 6683.3-2023 石油及相关产品 测 量方法与结果精密度 第 3 部分:试验方法已发布精密度数据的监测和验证 GB/T 17476-2023 润滑油和基础油中多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冶金矿产标准(6个)GB/T 42439-2023 锑 矿石化学物相分析方法 锑华、辉锑矿和 锑酸 盐中 锑 含量的测定 GB/T 25283-2023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MT/T 1198-2023 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GB/T 42518-2023 锗酸铋 (BGO) 晶体 痕量元素化学分析 辉光放电质谱法 DB41/T 2430-2023 煤炭勘查阶段煤层气试井钻杆地层测试技术规程 DB43/T 2635-2023 大口径 凃 塑复合钢管通用技术要求 电力半导体标准(12个)GB/T 15879.604-2023 半导体器件的机械标准化 第 6-4 部分:表面安装半导体器件封装外形图绘制的一般规则 焊球阵列 ( BGA )封装的尺寸测量方法 GB/T 42706.5-2023 电子元器件 半导体器件长期贮存 第 5 部分:芯片和 晶圆 GB/T 42706.2-2023 电子元器件 半导体器件长期贮存 第 2 部分:退化机理 GB/T 42709.5-2023 半导体器件 微电子机械器件 第 5 部分:射频 MEMS 开关 GB/T 42706.1-2023 电子元器件 半导体器件长期贮存 第 1 部分:总则 GB/T 19749.4-2023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第 4 部分:直流或交流单相电容分压器 GB/T 22582-2023 电力电容器 低压功率因数校正装置 GB/T 42635-2023 空间用锂离子蓄电池通用规范 GB/T 26111-2023 微机电 系统( MEMS )技术 术语 GB/T 42597-2023 微机电 系统( MEMS )技术 陀螺仪 GB/T 42191-2023 MEMS 压阻式压力敏感器 件性能试验方法 GB/T 42633-2023 空间用太阳电池通用规范 机械车辆标准(6个)GB/T 42436-2023M100 车用甲醇燃料添加剂 GB/T 42416-2023M100 车用甲醇燃料 DB50/T 1418-2023 车辆后装电气 / 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DB50/T 1417-2023 汽车导航单元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DB50/T 1416-2023 电动汽车换电电池箱及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DB50/T 1415-2023 电动汽车与电池更换系统信息交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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