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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硝香豆素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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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硝香豆素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012876-05-1ml 产品描述:香兰素 标准品 规格:5000mg/L于乙腈,1ml 组分信息: 英文 CAS# 浓度 Vanillin Solution 121-33-5 应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香兰素的检测 原价:780.00元 优惠价:624.00元 促销时间:2012-7-16至2012-8-30 货号:CDGG-012877-05-1ml 产品描述:乙基香兰素 标准品 规格:5000mg/L于乙腈,1ml 组分信息: 英文名:Ethyl Vanillin Solution CAS#: 121-32-4 应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乙基香兰素的检测 原价:780.00元 优惠价:624.00元 促销时间:2012-7-16至2012-8-3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佛山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发布化妆品常用植物提取物中16种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质联用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化妆品常用植物提取物中16种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质联用法》团体标准由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牵头申报立项,并组建了标准起草小组。经过起草小组前期研讨及编写,现该团体标准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研究,如有相关意见反馈请于2023年10月11日前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13380226191@163.com。联系人:秘书处,133-8022-61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佛山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2023年9月12日附件1.化妆品常用植物提取物中16种香豆素类化合物测定 液质联用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佛山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docx
  • 佛山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发布《化妆品常用植物提取物中16种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质联用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佛山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化妆品常用植物提取物中16种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质联用法》,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标准编号为:T/FSBMEA 0001-2023。本标准于2023年10月18日发布,自2023年10月19日起实施,现予公告。佛山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佛山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关于《化妆品常用植物提取物中16种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质联用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 瘦肉精标准品促销
    CDCT-C16805000 莱克多巴胺(盐酸盐)(标准品) Ractopamine hydrochloride 纯品型,有证书,0.1g 价格:846.00 促销价:677.80 CDDM-R071402-1MG 氘代莱克多巴胺(d6) Ractopamine-d6 Hydrochloride 1mg 价格:2660.00 促销价:2128.00 CDCT-C11668550 盐酸克伦特罗 标准品 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 纯品型,有证书,0.1g 价格:1512.00 促销价:1209.60 CDCT-XA11668561AC 克伦特罗-D9 标准品 (± )-Clenbuterol D9 (trimethyl D9) 100 ng/ul于丙酮,1ml 价格:2664.00 促销价:2131.20 CDEO-BA008-25MG 盐酸克伦特罗-D9 标准品 clenbuterol-D9 Hydrochloride 25mg 价格:6825.00 促销价:6142.50 促销时间:2011年3月21日 至2011年4月21日 了解更多产品请进入安谱公司网站 http://www.anpel.com.cn/
  • 台湾地区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香豆素
    2010年7月,台湾地区食品管理机构发布通知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香豆素,主要内容是:   1、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10)类香料之备注栏所列品目,均为不得添加于食品之成分,惟因在天然香料萃取过程中可能有表内所列成分残留(如附加档案),故规定若使用之香料含有表内成分时,须标示其成分名称及含量 若饮料产品添加此类香料时应符合该表列之限量标准。   2、依前述规定,香豆素不得添加于任何食品。惟饮料中因使用天然香料,导致天然香料本身所含之香豆素残留时,其含量仍应在2.0mg/kg以下。
  • 《饮料中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检测》补充检验方法解读
    一、目的和依据香豆素是主要豆香型香料之一,因具有香草气味而常用于日用香精中。香豆素属于苯丙素类化合物中的一种,是具有苯并α-吡喃酮母核结构的一类化合物的总称。毒理实验发现,香豆素对小鼠胚胎有毒性,大鼠口服急性毒性LD50为293mg/kg;小鼠口服急性毒性LD50为196mg/kg。香豆素还会转化为毒性物质双香豆素,会导致动物内脏器官受损。由于合成香豆素的毒性大,我国、欧盟、美国等都禁止香豆素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但各国对于香豆素类化合物的衍生物没有相关限定,为了逃避监管,不法分子可能将没有检测方法的香豆素类衍生物(如重要的香豆素衍生物7-甲基香豆素、7-甲氧基香豆素、7-乙氧基-4-甲基香豆素、环香豆素、3,3'-羰基双(7-二乙胺香豆素)、醋硝香豆素)等添加到食品中去。虽然二氢香豆素在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但二氢香豆素可导致过敏反应,《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该物质在化妆品中禁止使用,因此也加到该检测方法中作为方法储备。我国目前现行标准方法中仅有针对出口食品中香豆素、6-甲基香豆素、二氢香豆素、7-甲氧基香豆素、醋硝香豆素、7-乙氧基-4-甲基香豆素含量的测定方法,且饮料(含酒精饮料)中的测定低限为0.05mg/kg,无法满足掺假打假监测要求,为了保障人民健康,急需建立饮料中香豆素、7-甲氧基香豆素、二氢香豆素、7-甲基香豆素、7-乙氧基-4-甲基香豆素、醋硝香豆素、环香豆素、3,3'-羰基双(7-二乙胺香豆素)同时测定方法,为国内食品安全和出口食品国际贸易提供技术支撑,为准确评估食品风险提供可靠的检测技术。二、在食品监管中的研究性或监测性应用《饮料中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检测》适用于各种液体饮料和固体饮料中对香豆素、7-甲氧基香豆素、二氢香豆素、7-甲基香豆素、7-乙氧基-4-甲基香豆素、醋硝香豆素、环香豆素、3,3'-羰基双(7-二乙胺香豆素)8种化合物含量的测定。该补充方法有效填补了饮料中多种香豆素类衍生物的检验标准空白,为国内食品安全和出口食品国际贸易提供技术支撑,为准确评估食品风险、打击掺杂不法行为提供可靠的检测技术,同时也有助于在香豆素类衍生物的风险监测、案件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作为执法的依据和参考。三、先进性或创新性本标准采用乙腈提取样品中的香豆素8种化合物,经低温高速离心分层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测定,采用多反应离子监测模式(MRM),以保留时间和定性离子碎片的丰度比定性,外标法定量。样品前处理根据不同复杂基质的饮料(乳饮料、碳酸饮料、果汁等)和固体饮料样品的性质,以及香豆素类8种化合物组分的性质,对样品的前处理进行了优化,直接用乙腈进行提取,离心分层待测组分后测定,操作简便、时间短、检测成本也相对较低。该方法提取待测物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测定,由于方法准确、高效,且灵敏度较高,能够确保检测结果公正准确,符合目前食品安全监测所追求的高效快速的要求。该方法适用范围广,适用于不同类型的饮料和固体饮料,也补充了饮料中香豆素及其7种衍生物检测方法标准的空白。四、操作注意事项实验操作中需要注意的要点如下:1.标准溶液的储存条件与有效期:根据方法研制过程中对标准溶液稳定性的研究,标准储备液4℃放置3个月,标准中间溶液4℃放置1个月,工作液需临时现配。2.部分植物饮料由于存在原料带入的情况,因此若出现检测结果较高时,需排除是否为内源性物质。3.由于在方法研制过程中,部分滤膜对香豆素类衍生物具有吸附的作用,因此建议所选用滤膜应采用标准溶液检验确认无吸附现象,方可使用。4.由于GB 5009.28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已经发布,因此香豆素的相关标准参照国标执行。
  • 2014年末-同田3000多种标准品及进口标品大促销
    2014年末-同田3000多种标准品及进口标品大促销 现凡购买同田中药标准品 10mg 最小包装即可有 9折 优惠! 进口标品一律 9折 优惠! 量多更惠! 3000种 中药标准品及 上万种 进口标样现货供应,是您最全的中药单体化合物数据库! 随货附 HPLC检测报告 ,欢迎大家来电来函。 联系电话:021-51320588-8008/8035/8028/13381604842 email:sales2@tautobiotech.com 企业QQ:800015916 量大优惠详询:400-8250-3059 产品目录查看: http://www.tautobiotech.com/Products_04.asp 同田标准 行业标准 1. 已成为中药标准化技术 国家工程实验室中药标准品制备分研究室 。 2. 长达 14年 对照品的专业研发及标准制定! 3. 严格的质量控制,通过全面的检测(1HNMR 13CNMR MS HPLC)!( 随货发送HPLC图谱,有检测条件 ) 4. 完善的库存及供应体系,现货供应近 3000种 对照品 5. 部分对照品已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标准物质证书! 6. 在西班牙,比利时,泰国,韩国等 十四 个国家均已设代理商,是第一家在国外设立代理商的中国 中药对照品企业,部分产品直供欧洲药监局,质量得到国际认可! 7. 上海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张江科技园,总投资约6000万元,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为国内对照品行业的领导者! 活动时间:2014.12.01-2014.12.31
  • 莱克多巴胺和克伦特罗标准品促销
    CDCT-C16805000 莱克多巴胺(盐酸盐)(标准品) Ractopamine hydrochloride 纯品型,有证书,0.1g 价格:846.00 促销价:677.80 CDDM-R071402-1MG 氘代莱克多巴胺(d6) Ractopamine-d6 Hydrochloride 1mg 价格:2660.00 促销价:2128.00 CDCT-C11668550 盐酸克伦特罗 标准品 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 纯品型,有证书,0.1g 价格:1512.00 促销价:1209.60 CDCT-XA11668561AC 克伦特罗-D9 标准品 (± )-Clenbuterol D9 (trimethyl D9) 100 ng/ul于丙酮,1ml 价格:2664.00 促销价:2131.20 CDEO-BA008-25MG 盐酸克伦特罗-D9 标准品 clenbuterol-D9 Hydrochloride 25mg 价格:7297.50 促销价:6568.00 促销时间:2011年4月25日 至2011年5月8日 了解更多产品请进入安谱公司网站 http://www.anpel.com.cn/
  • 果醋饮料目前无国家标准 小心勾兑品
    选果醋饮料小心勾兑品   不久前,国内一些食品专家通过媒体提醒消费者,由于果醋饮料目前没有国家标准,市场上出现了不少由醋酸、果味香精等勾兑的产品。这些产品没有任何营养和保健价值,消费者选择时一定要多加小心。   食醋是一种东西方共有的古老调味品。在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食醋主要是以粮食作物为原料酿制,习惯上被称作谷物醋。而在欧洲,食醋的酿制主要以葡萄、苹果等水果为原料,所以西方的食醋多指水果醋。近年来,随着国内果蔬加工业的发展,果醋酿造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发展十分迅速。   果醋饮料≠稀释果醋   随着人们营养和保健意识的提高及饮料行业的迅猛发展,果醋及果醋饮料也越来越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消费者很容易将果醋与果醋饮料的概念混淆。果醋是以葡萄、苹果等水果为原料,在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酒精发酵和醋酸发酵制成的一种酸性调味料,欧洲标准规定其醋酸含量必须大于5%。而果醋饮料则是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后,再添加蜂蜜、果汁或其他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的一种含醋酸的饮料,其醋酸含量一般远远小于5%。果醋饮料是兼有水果风味与食醋营养保健功能的一种新型饮品。适合生产果醋饮料的水果包括葡萄、苹果、梨、柑橘、水蜜桃、猕猴桃、山楂、沙棘、野生酸枣、桑葚、番木瓜、柿子、杏等。目前国内以苹果醋饮料居多。   果醋饮料的生产工艺比较复杂。其基本过程是水果经预破碎压榨、澄清后,调节糖度,接入活化好的酵母进行酒精发酵。当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接入醋酸菌进行醋酸发酵。醋酸发酵结束后的液体经澄清等处理后,按一定比例添加蜂蜜、浓缩果汁、糖和其他食品添加剂,调配制成口感适宜的果醋饮料。   果醋饮料有保健功能   果醋饮料中含多种有机酸、糖、矿物质、维生素、氨基酸等成分,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果醋饮料中的有机酸除醋酸外,一般还有葡萄糖酸、乳酸、琥珀酸、酒石酸、苹果酸、富马酸、蚁酸、酮戊二酸和焦谷氨酸等。有机酸能有效维持体内的酸碱平衡,它还有调节体内代谢,消除疲劳,健胃消食,增进食欲,生津止渴等作用。果醋饮料中还富含钾、锌等多种矿物元素,这些矿物元素在调节机体酸碱平衡、钾钠平衡,以及保护心血管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果醋饮料中还含有维生素C、维生素E、尼克酸等维生素。此外,果醋饮料中也含有多酚类化合物和黄酮等抗氧化物质,它们对清除体内自由基,抗衰老和预防心血系统疾病有一定的功效。   选果醋要看发酵过程   目前我国果醋饮料的生产仍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市售果醋的质量良莠不齐,价格高低不等。少数商家利用普通粮食醋甚至冰乙酸为原料勾兑生产果醋饮料,这种产品口味差,质量没有保证。所以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果醋饮料时,要注意产品标签上是否表明产品生产过程包括发酵过程。此外,尽管在相关研究中有苹果醋饮料具有预防龋齿,山楂醋饮料具有降血糖等功效的报道,但由于果醋饮料中蜂蜜及糖的添加量没有严格的限量标准,所以市售果醋饮料在预防龋齿和降血糖等方面的功效仍值得推敲。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果醋饮料时,一定要根据个人体质,合理选购。特别是糖尿病患者一定要注意果醋饮料中糖的含量。此外,果醋饮料中醋酸能在体内与钙质合成醋酸钙,增强钙质的吸收,但是摄入过多的醋酸也可能导致人体钙质流失。因此,果醋饮料虽好,但也不要过度饮用。
  • 多菌灵(棉萎灵) 标准品促销
    货号:CDCT-C10990000 产品描述:多菌灵(棉萎灵) 标准品 英文:Carbendazim 规格:纯品型,有证书,0.25g CAS# :10605-21-7 应用:进出口浓缩果汁中噻菌灵、多菌灵残留检测(SN/T 1753-2006) 原价:480.00元 优惠价:384.00元 促销时间:2012-2-20至2012-04-2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标准品促销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 货号:CDGG-122768-03-1ml 名称: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 说明:共25组分,因为1,2-二氯乙烯有顺反异构体。 溶剂:甲醇 规格:1ml 价格:1200元 促销:900元 促销时间:11月29日至12月29日 库存:现货 同时提供其他环境标准品:地表水检测混标,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多环芳烃(PAHs),EPA方法标准品等,请关注《安谱标准品专刊2010-2011》或访问: www.anpel.com.cn
  • “豆浆热”引出新标准
    现在有种说法:由于前段时期奶制品爆发危机,大大激发了国人对豆浆的热情。不光中国老百姓推崇豆浆,连许多外国朋友也加入了饮浆队伍,这种情形致使豆浆机产品开始火爆起来。在一些大型超市卖场,豆浆机被移到最醒目位置销售,促销力度也在加大,特别设置的演示台上还有新鲜榨出的豆浆供消费者免费品尝。目前市场上的豆浆机价格多数都在200元至600元之间,功能比较齐全,操作方便快捷,成为市民的“新宠”。   然而不尽如人意的是,豆浆虽然香气扑鼻,豆浆机的质量却时常“冒泡儿”。近期,维权部门和媒体不断收到消费者的投诉,有人说“我买的豆浆机用了几次后就无法启动了”,有人称“我的豆浆机竟然冒起了青烟”,甚至“磨豆浆时豆浆机竟然一路小跑,挪位非常厉害”……为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引导豆浆机市场良性发展,日前,《豆浆机国家标准》起草工作会议召开。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豆浆机国家标准即将于2009年正式出炉。   据悉,目前对于豆浆机的安全质量,主要是依据液体加热器国家标准及家用电器通用标准进行检验。由于尚未制定豆浆机的产品标准,也没有专属的行业标准,豆浆机的性能、使用材料、使用寿命长短等问题都是企业自行规定。因而有专家形容说,豆浆机国标的出台,对行业和消费者来说,堪称一场“及时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负责人认为,豆浆是我国的特有饮品,豆浆机是国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国家标准的制定,将给豆浆机行业戴上一个必要的“紧箍咒”,也为消费者选购增加了可以参照的依据。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广东一些企业纷纷上马豆浆机,“无网罩”、“打干豆”等概念漫天飞。有些企业急于求成,很可能损害这个行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因此,正如业内人士所说,豆浆机国家标准启动是豆浆机行业的一个历史性事件,这场“及时雨”有利于缓解豆浆机生产质量的“旱情”。   豆浆机国家标准的出台,是一件规范豆浆机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好事。有识之士指出,要看到标准并不是万能保险,也做不到万无一失。 所以且不说没有标准的今天,即使标准出台以后,消费者在选择豆浆机时仍然需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对此,国家相关检测部门负责人表示,眼下在选购豆浆机时,一方面,应看是否真正符合健康标准,是否是行业前沿技术,另一方面,在没有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可参照一些其他的相关标准,例如中国强制认证(即3C认证)、欧盟CE认证等。同时,相对于新进入市场的品牌,长期专注豆浆机生产的专家型大品牌所生产的产品相对会更令人放心。专家提醒消费者,选购豆浆机除了要查看标识是否齐全(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型号、商标、电压、功率等)、说明书内有无工作时间限定等,还要检查电机质量和密封性能。一般来说,通过了3C认证、欧盟CE认证的电机,质量都可以保证。消费者要想辨别豆浆机的密封性能是否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要求商家试机。选购时可以将豆浆机放在玻璃板或光滑平面上,空转1分钟,然后再加水试1分钟,产品不应有较大的移位,不应发出异味和出现漏液现象等。   看来,豆浆要想发挥“强身健体”的作用,不把豆浆机的质量基础打牢绝对不行。
  •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促销
    货号: CDGG-110064-01-1ml 产品描述: 18种多环芳烃混标 标准品(适用于ZEK 01.4-08文件) 规格 1000ug/mL于二氯甲烷,1mL 注:与 16种多环芳烃比 增加了以下2种,适用于ZEK 01.4-08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组分信息: Component CAS Number Concentration Units benzo[k]fluoranthene 苯并(k)荧蒽 207-08-9 1000 mg/L acenaphthene 苊 83-32-9 1000 mg/L acenaphthylene 苊烯 208-96-8 1000 mg/L anthracene 蒽 120-12-7 1000 mg/L fluorene 芴 86-73-7 1000 mg/L naphthalene 萘 91-20-3 1000 mg/L phenanthrene 菲 85-01-8 1000 mg/L benzo[a]anthracene 1,2-苯并蒽 56-55-3 1000 mg/L benzo[a]pyrene 苯并芘 50-32-8 1000 mg/L chrysene 屈 218-01-9 1000 mg/L fluoranthene 荧蒽 206-44-0 1000 mg/L indeno[1,2,3-cd]pyrene 茚并(1,2,3-cd)芘 193-39-5 1000 mg/L pyrene 芘 129-00-0 1000 mg/L benzo[b]fluoranthene 苯并(b)荧蒽 205-99-2 1000 mg/L benzo[ghi]perylene 1,12-苯并芘 191-24-2 1000 mg/L dibenz[a,h]anthracene 二苯蒽 53-70-3 1000 mg/L benzo[e]pyrene 苯并[e]芘 192-97-2 1000 +/- 50 mg/L benzo(j)fluoranthene 苯并(j)荧蒽 205-82-3 1000 +/- 50 mg/L 现货供应应用:适用于ZEK 01.4-08 原价:1242.00元 优惠价:990.00元 促销时间:2013-6-16至2013-8-3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促销
    24种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 货号:CDGG-122768-03-1ml 名称:24种挥发性有机物 标准品 说明:共25组分,因为1,2-二氯乙烯有顺反异构体。 溶剂:甲醇 规格:1ml 价格:1200元 促销:900元 库存:现货 同时提供其他环境标准品:地表水检测混标,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多环芳烃(PAHs),EPA方法标准品等,请关注《安谱标准品专刊2010-2011》或访问: www.anpel.com.cn
  •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全文发布 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制修订标准2650项
    日前,国家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五个“坚持”总体原则和主要发展目标,并制定出10个方面主要任务,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药品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严格药品监管,并就有关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围绕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和健康的目标,提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规划》提出,要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坚持社会共治五个“坚持”的总体原则,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在中国申请的全球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疫苗监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养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体系初步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果,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明显提升。  根据“十四五”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支持产业升级发展、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疫苗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10方面主要任务。  同时,《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行动计划、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加快审评审批体系建设、完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监管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专业素质提升工程、智慧监管工程、应急能力提升项目10个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重点突出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以及队伍建设等专业化能力建设,将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在“保安全守底线”的同时,《规划》还提出“促发展追高线”、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规划》要求,要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创新完善支持保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药品安全治理,激励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统筹药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文如下: 为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药品质量和品种数量稳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公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现有药品1.8万个品种、15.5万个批准文号;医疗器械一类备案凭证12.4万张,二、三类注册证12.1万张;基本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强化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国产疫苗约占全国实际接种量的95%以上,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解决全部免疫规划疫苗。  全生命周期监管不断强化。建立完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环节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加强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临床试验规范管理,建立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平台。全面强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机制。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完善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不断健全适应症团队审评、项目管理人、技术争议解决、审评信息公开等制度。审评通过674件新药上市申请,其中含51个创新药;审评通过39个临床急需药品上市申请。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公布参比制剂目录3963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申请964件278个品种。实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批准109个创新医疗器械、35个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上市。进口普通化妆品由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化妆品新原料由统一注册管理改为仅对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实施承诺制审批,审评审批时限由11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法规标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健全覆盖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全面修订药品管理法,出台世界首部疫苗管理法,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发布《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发布药品技术指导原则125个,医疗器械注册指导原则399项。发布医疗器械标准710项,现行有效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度超过90%。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录已使用化妆品原料8972个条目,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收录1393个禁用原料。  药品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快建成。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首批认定45家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药监云”正式上线运行,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平台和网络交易监测系统投入使用,化妆品注册备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当选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管委会成员,作为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主席国成功举办两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全面参与国际化妆品监管联盟工作。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超常规建立研审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治疗药物等的应急审批和质量监管,推动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战略成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际认可的技术标准附条件批准新冠病毒疫苗上市,积极支持疫苗生产企业增线扩产,不断提高疫苗批签发质量和效率,为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问题和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医药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仍需完善。现代生物医药新技术、新方法、新商业模式日新月异,对传统监管模式和监管能力形成挑战。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暴发反映出人类面临的新型疾病风险越来越大,对药品研发、安全和疗效提出了新的需求。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围绕加快临床急需药品上市、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更高期盼,对药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需求保持快速上升趋势。医药行业对公平、有序、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有强烈诉求,迫切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审评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审评过程透明度,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支持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方向,坚定不移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持续深化监管改革,强化检查执法,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保障药品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药品监管理念,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多渠道发展监管科学和监管技术,发挥监管引导和推动作用,激发医药产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科学监管。正确把握保障药品安全与促进产业发展的关系,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坚持依法监管。建立健全严谨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社会共治。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药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我国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监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全面形成。药品审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促进重大传染病预防和难治疾病、罕见病治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产业层次显著提高,药品创新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优秀龙头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入新阶段,基本实现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更加满意、更加放心。  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批准一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上市,促进公众健康。创新产品评价能力明显提升,在中国申请的全球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  疫苗监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  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养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体系初步建成。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果,推出一批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1.严格研制环节监管。严格监督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重点加强临床试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完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  2.严格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监督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疫苗、血液制品重点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和巡查,持续开展境外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实施抽检计划,重点加强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的检查和抽检。  3.严格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依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督促药品使用单位持续合法合规,稳步提升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规范化水平。研究医疗联合体内临床急需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和使用管理制度,合理促进在医疗联合体内共享使用。加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加大对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的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保障水平。  4.严格网络销售行为监管。完善网络销售监管制度,研究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监管新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平台,及时排查处置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提升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  5.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国家和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的执法职责,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加强稽查执法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将办案情况作为对地方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一 药品安全风险排查行动计划1.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国家药品抽检每年遴选130至150个品种,在完成检验任务基础上,对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探索性研究。地方药品抽检每年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加大对医保目录产品、进口化学药品、儿童用药、中药饮片等品种的抽检力度。每年对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2.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排查。国家每年选取安全风险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约50个品种开展抽检。地方抽检注重体现对重点监管产品、本地特色产品的覆盖。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辖区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项目检查。加大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监督检查力度。3.化妆品安全风险排查。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每年的抽样数量达到注册备案总量的1%—2%(1.6万—3.2万批次),对祛斑美白、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持续开展风险监测(每年监测不少于2000批次)。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支持产业升级发展  1.持续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编制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加强标准的国际协调,牵头中药国际标准制定,化学药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标准紧跟国际标准。加强药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药品标准研究能力。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鼓励新兴技术领域推荐性标准制定,加快与国际标准同步立项,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完善化妆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健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专栏二 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1.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2000个、通用技术要求100个。建立数字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动态更新的国家药品标准数据平台。2.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重点加强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涉及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推荐性标准的研究制定。3.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建立6000种化妆品原料已使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修订化妆品标准150项,重点加强风险较高产品和原料技术标准等的研究制定。整合现行化妆品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统一的化妆品国家标准体系。  2.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监管政策试点。深化“放管服”改革,选取产业优势区域、创新模式或特色品种开展试点,探索优化监管政策和制度创新。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药品制造业集群发展,打造药品产业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等领域的创新发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推解决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提升产业整体水平。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药品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药品冷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流通企业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配备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支持疾控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网点提高医药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保障水平。鼓励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3.进一步加快重点产品审批上市。鼓励新药境内外同步研发申报。将符合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药物,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等程序加快审批。鼓励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上市,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药物研发的指导,及时跟进创新研发进展,对符合标准要求的药物第一时间纳入应急审批通道。对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先进、尚无同类产品在中国上市的医疗器械,纳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依程序进行优先审批。  (三)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1.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加快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及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落地实施。  2.健全各级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适应新监管事权,鼓励根据产业分布特点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力量配置,确保监管有效覆盖。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切实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履职到位。鼓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机制,共享监管资源,推进数据对接,探索互派检查、监管互认,提升监管效能。  3.严格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督促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和专业技术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  4.强化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协同。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完善各级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部门之间在信息报送、人员调派、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  5.强化多部门治理协同。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药品监管、公安、工信、卫生健康、医保、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加强资源共享和政策协调,建立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发挥药学科技社团组织、新闻媒体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素养。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将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依法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专栏三 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1.“三医联动”政策协同。支持创新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信用良好企业的产品按规定开展医药集中采购。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及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支持医疗、医药、医保领域信息化数据共享,推动建立“三医联动”大数据。
  • 冬日手捧热奶茶,香兰素、香豆素含量待彻查
    每逢温度降一点,心里总想甜一点。街上传来热奶茶、烤蛋挞的香气,过路食客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小兜里一颗小奶糖,不一定能横扫饥饿,但也能短暂满足自己。今天,我们聊下加工食品里的喷香两巨头。香兰素(Vanillin)又名香草醛,化学名称3-甲氧基-4-羟基苯甲醛,是从芸香科植物香荚兰豆中提取的一类有机化合物,具有香荚兰豆香气及浓郁奶香,添加至食品中可增香、定香,在辅助抑菌、杀菌方面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巧克力、冰淇淋、饮品、化妆品、塑料物品等都有其存在。其中,乙基香兰素的香气浓度是天然香兰素的三四倍,而且香味持续时间更久,效果更好,只使用少量即可满足香气需求,使用范围更广。香豆素(Coumarin)又名香豆内脂,化学名称1,2-苯并吡喃酮、o-羟基肉桂酸内酯,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香豆素被归类至3类致癌物清单中。天然香豆素存在于黑香豆、香蛇鞭菊、野香荚兰、兰花中,具有新鲜干草香和香豆香,一般不作食用,允许烟用和外用。以香豆素为原料制得的二氢香豆素,可调制奶油、椰子、肉桂香型香精,用作食品添加香精的使用是把双刃剑,应用适当可降低加工食品生产的原料成本,增加食品风味,过量使用则会引起食用者的依赖性,造成健康隐患,慎防不良商家使用纯度不足或禁用的香精。参考新国标中《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 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Detelogy本次特选MultiVortex多样品涡旋混合器 MFV-12智能氮吹仪灵活搭配显身手。MultiVortex多样品涡旋混合器I 26位 12位试管架,兼容100ml以内的样品管I 转速范围200-3000rpm,3mm稳定振幅持续运行I 充分混匀样品、溶剂、分散调料、萃取盐等I 5寸高清触屏上支持自动手动双模式,整机极简设计I 根据不同的样品类型,可设置12个涡旋方法以上I 每个方法可设多达6段自动变速,样品混匀更充分MFV-12智能氮吹仪I 支持氮吹通道分组控制,按组启停,可节省氮气用量I 各通道均有数字流量微调阀,直观清晰,平行性良好I 具备大款水浴照明可视窗、智能快插排水装置I 浓缩过程中,氮吹针一键快速升降,针头支持快换I 兼容试管、离心管、烧杯、烧瓶等,范围1-150mlI 5寸高清触屏实时显示运行参数,PID算法精确控温Detelogy应用领域食品安全:添加剂、有害副产物、真菌毒素农产品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QuEChERS药物分析:中药材样品、生物样品分析化妆品成分:着色剂、双酚A、香精、禁用成分环境检测:土壤、固废、水质、沉积物等无论绕地球多少圈,都想让你安心捧在手心~
  • 豆浆推荐性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启动
    为了指导企业生产、规范市场、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豆浆产业健康发展,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着手起草豆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豆浆在中国是有百年历史的饮品,也是一种富含植物蛋白和磷脂,还含有维生素B1、B2和烟酸的营养食品,由于不含乳糖,所以对中国人特别适合。这样一种符合中国人营养需求的传统饮品,发展速度一直不尽人意。其中有很多原因:传统观念、保质期不长等等,除此之外,没有技术标准,也是影响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几年,特别是三聚氰胺事件后,豆浆类产品出现高速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标准致使市场上的产品名称混乱,产品的质量良莠不齐。因此,低速时期需要标准的促进,高速发展需要标准的引导。   虽然目前一些规模较大的早餐连锁企业对于豆浆有自己的内控标准,但企业间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给消费者的感觉是这家浓那就淡。除了这些表象,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营养成分含量是多少?涉及到安全性的有毒有害成分限量控制在什么范围?微生物限制?保质期多长甚至还有是否使用转基因大豆等等。虽然目前与豆浆有关的标准有国家卫生标准《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前者是卫生标准,后者虽然是产品标准,但是其中针对豆浆的要求太宽泛不够科学,无法起到规范和指导企业生产的作用。反观国外,日本的JAS法规就明确规定了豆浆的规格标准和品质标准。   这种局面不久将得到改观,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了指导企业生产、规范市场、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豆浆产业健康发展,由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着手起草豆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规定豆浆类产品的分类、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豆浆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今年开始,最迟明年发布实施。
  • 反式脂肪酸甲酯混标(13组分,C14-C22) 标准品促销
    货 号: CDDE-GLC-481-B-100MG 中文名称: 反式脂肪酸甲酯混标(13组分,C14-C22) 标准品 英文名称: GLC Reference Standard (Fatty acid methyl ester) GLC-481-B(13 components,C14-C22) 型 号: 100mg (-20℃保存) 品 牌: NU-CHEK 产品类别: 标准品 价格: 2400.00 促销价: 2160.00 促销时间: 2011年1月4日-2011年2月4日 促销价:2160 促销时间:2011年1月4日-2011年2月4日 了解更多产品请进入安谱公司网站 http://www.anpel.com.cn/
  • 乙醇溶液 800 mg/L 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020202-59 产品描述:乙醇溶液 800 mg/L 标准品 英文:Ethanol Solution 规格:800mg/L于HPLC水,10x1ml CAS# :64-17-5 应用:《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mdash 2004 醉酒驾车的测试) 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原价:400.00元 优惠价:320.00元 促销时间:2012-2-20至2012-04-20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现向广大调味品生产企业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特别是腐乳、豆豉生产单位认真审阅,明确阅读征求意见稿“前言”和有关“技术要求”,将反馈意见于12月24日前反馈至中国调味品协会科技部(《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见附件)。   中国调味品协会   科技部副主任:李岩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4号楼1001室   邮编:100120   电话:010-82809483/84-802   82809482   传真:010-82809480   邮箱:zhtx_kjb@163.com   网站:www.chinacondiment.com   附件: 豆制品食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意见反馈表.doc
  • 上海市食品学会立项团体标准《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经审核,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联系人:上海市食品学会 郭燕茹 021-54891268 18018674491邮箱:ssfs_office@163.com关于《豆制品中嘌呤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行业标准“难产” 抑制果醋行业发展
    随着天气渐热,饮料销售又将迎来旺季。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与种类繁多的茶饮料、碳酸饮料、乳饮料、谷物饮料相比,被称为“第四代功能性饮料”的果醋饮料却销售遇冷,厦门市果醋产量严重下降。业内人士认为,欠缺国家行业标准导致果醋产品良莠混杂,难以打动消费者。   果醋被误认为米醋或酒   记者在家乐福等超市看到,多数超市只有两三个品牌的果醋在销售,品种也极为单一,每瓶售价从10元到30多元不等。包装颇为精美,不少产品使用酒或香水才用的磨砂玻璃瓶。在一些中小型超市,当记者询问:有无果醋时,售货员径直将记者带到了酒类柜台或米醋柜台。   “销售情况很不好,一年卖不到1万元。”某品牌果醋经营者告诉记者,一些市民误以为果醋只是“米醋加果汁”,认为自己回家倒些米醋加入果汁就行了,并且担心醋喝多了对胃不好。只有少数白领知道果醋的保健效果,选择果醋饮料。此外,厦门也有个别西餐厅将果醋饮料当成餐前开胃饮料提供给消费者。   在酒楼工作的叶先生告诉记者,在他们酒楼,果醋一般都卖到25元、30元一瓶。“自己掏腰包吃饭的很少有人点,一般点果醋的都是公款消费,再有就是年轻人图个新鲜。”   果醋质量良莠不齐   “2006年,果醋曾在北方兴起,后来由于醋饮市场几乎被山寨、杂牌、食醋香精勾兑的产品充满,消费者对其质量失去信心。直到去年初,汇源集团请来陈佩斯、朱时茂担当果醋产品代言人,果醋才又引起关注。”在厦门经营金柑果醋业务的东和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先生说。   据介绍,真正的果醋是纯果汁酿成果酒,再酿成果醋,等于是经过两次酿造、两次发酵而成,需时一般在 3~6 个月,个别产品甚至需时一年。如此长时间的酿造,成本必然较高,然而一些企业为缩短生产时间,压缩成本,便以果汁加食醋勾兑来冒充果醋。一些杂牌模仿一些成熟品牌的包装形式,给消费者造成视觉混乱 一些投机商将生产和保质日期印在瓶盖上,每次只是更换瓶盖,就可以将过期产品拿出来长期卖。   也就是说,市面上至少存在三种果醋:100%原汁果醋 将原汁果醋结合其他果汁进行调配的“勾兑型”果醋 以果汁加米醋形成,实际上只是“带醋味的果汁饮料”。然而,由于没有相应的标准,它们都披上了“果醋”的外衣,消费者无从区别。   吴先生称,“经过两次酿造的纯果醋,醋酸含量在1%,符合国际标准,不会伤害身体。而以米醋加果汁勾兑的‘合成型’果醋,醋酸含量往往过高,难免伤害身体。这也是果醋难以被消费者认可的重要原因。”   利益之争致行业标准“难产”   业内人士认为,果醋业要迅速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就是要尽快拿出果醋产品的标准、国家标准,包括怎样打假,检测方法的确定等,以此规范和推进果醋饮料的发展。   “例如,目前多数勾兑型果醋,可定位于中低端市场 而纯正酿造型果醋,可面向高端人群。通过一些指标,将产品的档次区分开来。这样,纯正酿造型果醋或许还有活下去的空间。”百味果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2008年底,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饮料分委会曾发布了《果醋饮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欲规范行业。该标准规定,果醋饮料应该用经发酵制成的果醋调制,禁止用未发酵的柠檬酸、苹果酸、酒石酸、醋酸作为辅料调制果醋饮料。产品标志上,名称应由“发酵型”、“水果名称”和“醋饮料”三部分组成。   业内人士曾表示,这一标准将于2009年底执行,但如今,这一标准因几家大型果醋饮料生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而变得遥遥无期。“几家企业的生产工艺、规范大相径庭,各家都希望国标更接近自己的工艺,实际上就是利用制定国标的手段将竞争对手逼出局,达到独霸果醋饮料市场的目的。”
  • 维维豆奶“低糖”食品被查不符国家标准
    有人举报,汉阳墨水湖北路一超市内,10.8元一袋的核桃豆腐花,标有“低糖”字样,其实不然。工商人员到超市调查发现,该产品由佛山市碧泉食品公司生产,厂家提供的“低糖豆腐脑”鉴定报告显示:每100克含糖68.9克,符合该企业在当地备案的企业标准,却不符合低糖标准。   根据规定,强调某种或数种配料的含量较低或较高时,应标识所强调配料在产品中的含量。就“低糖”而言,每100克食品内,蔗糖含量不超过5克,才能称得上“低糖” 含量低于0.5克的,才能叫“无糖”或“不含糖” 蔗糖含量比一般基准食品,减少25%以上的,才能称作“减糖”食品。   工商人员在抽查中还发现,维维豆奶的“高钙低糖”豆奶粉,100克产品中,钙≥450毫克,符合“高钙”食品的规定(每100克固体食品中,钙含量≥240毫克)。可是总糖标称小于45克,大大超过了5克的“低糖”标准。厂方说,他们执行的是企业标准,也达到了企业标准――总糖含量为40-70克的要求。   被抽查的荔波牌的中老年“高钙”核桃粉和众德牌的牛奶“高钙”燕麦片,标称的钙含量,也没达到相关“高钙”的标准。   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商家整改,昨日,又对涉嫌虚假宣传的厂商,立案调查。
  • 果醋饮料保健康? 尚无检测标准
    “欧洲规定果醋商品应标明其成分,因此可以根据标明的成分来看果醋的营养价值。然而在国内,虽然这类商品上也会标明其成分,但是由于没有相关规定,很多厂家都不能如实标明。”   在如今的各大超市中,售卖饮料的货架上出现了越来越多果醋饮料的身影。“美容”、“减肥”、“健康”、“时尚”则是果醋饮料的宣传重点。25岁的王女士每次逛超市,都会买几瓶果醋饮料。“醋本身就对身体有好处,果醋饮料味道更好,听说这东西在国外特别流行。”王女士说。   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大型超市里,记者看到饮料区有三种果醋饮料出售,在货架上和其他饮料如果汁、凉茶等摆放在一起。“与其他饮料相比,果醋饮料的价位还是比较高的。”超市的一位促销员告诉记者。   在这家超市销售的果醋饮料中,最贵的是汇源公司生产的“果汁醋”,200ml售价5.8元,只有苹果味一种 华邦的“果味醋爽”,750ml售价4.59元,口味比较多,有菠萝、苹果、山楂、柠檬四种选择 华邦还有另一种果醋饮料“果醋爽”,450ml售价3.6元,只有苹果和山楂两种口味。   记者发现,这些果醋饮料的配料标识各不相同,汇源的“果汁醋”瓶身上标明其原料有纯净水、发酵苹果醋、苹果浓缩汁、食品添加剂 华邦的“果味醋爽”以山楂果醋饮料为例,其原料有水、山楂原醋、山楂浓缩汁、柠檬酸等 而华邦另一种果醋饮料的原料中除了有水、山楂原醋、山楂浓缩汁等,还明显标出含有木糖醇。   促销员说,现在注重健康饮食的人越来越多,虽然果醋饮料比普通饮料稍贵,但是销售情况还是非常好的。记者在饮料区观察了半个小时,在这期间,有四位顾客曾挑选果醋饮料,其中两位顾客最后各自购买了一瓶果醋饮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李志西告诉《北京科技报》,水果产业是我国农业的第三大支柱。但是目前,我国水果产业的加工能力不高,大多数水果都是拿来直接销售的。受到消费能力、仓储能力的限制,每年都出现部分地区水果大量腐烂的情况,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如果利用这些水果进行深加工,不仅解决了淡季水果销售难的问题,而且还使水果的附加值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提高。这其中,把水果加工成果醋就是如今一大热门产业。   “不过,目前我国果醋饮料行业发展非常不健康,整个市场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产品横行。”李志西说。   真正的果醋饮料,应该以水果为原料,榨汁后进行一定的调配,再经过两次发酵(酒精发酵、醋酸发酵)后,添加甜味剂、柠檬酸、乳酸钙等辅料调配而成。“但是,国内不少企业,甚至包括一些大品牌,很少真正销售发酵型的果醋饮料,大多都是勾兑出来的。”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郑建仙说。   郑建仙指出,发酵型的果醋饮料是最好的,但是生产时间比较长,一般需要3到6个月的发酵时间。而勾兑型的果醋饮料生产工序更简单,因此大大缩短了生产时间,且至少可以降低一半以上的生产成本。目前,勾兑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果汁加米醋,二是果汁加冰醋酸。   “如果勾兑用的米醋和冰醋酸是符合食品工业要求的原料,一般对人体没有危害。但也谈不上有什么营养。但是,现在有一些不良企业,使用工业冰醋酸或者试剂冰醋酸,那就有问题了。因为工业上使用的冰醋酸有一些杂质,其中里面的重金属含量可能会超标,此外,它还可能含有一些其它微量的有害物质。另外,很多冰醋酸是人工合成的,并不是发酵出来的,所以在合成过程中,还会含有未知副产物,一般很难保证这些副产物的安全性。”郑建仙说。   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副教授龚加顺告诉记者,发酵型的果醋饮料和勾兑型的果醋饮料一般可以通过产品的配料表来区分:如果配料表上写有“果汁、醋酸或米醋”,那就是勾兑的 如果是写“果醋、发酵”,就是发酵的。但事实上,现在一些商家会将配料表写得含糊其词,因此,仅仅依靠这个方法,无法完全辨别。   “普通消费者,很难单从视觉上分辨出不同果醋饮料之间的区别,有经验的消费者也只能通过它的香味来区分,通常来讲,勾兑型的果醋饮料,其食醋的味道比较突出 发酵型的果醋饮料,其水果味和香味闻起来相对比较协调,不会一闻起来就有醋酸的刺鼻感,但是喝起来还是有醋酸的味道,而且水果(果汁)通过发酵和储存后,香味比较‘纯’、‘醇’”龚加顺说。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果醋饮料就已风靡了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除了其独特的味道之外,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营养价值高,且有多种保健功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一位专家介绍,在日本的自然食品商店和百货公司的货架上,陈列着各种名醋,是以健康食品的姿态呈现的。目前,日本仅保健醋就有100种,自1980年起,日本开始执行农林省标准,随之米醋、苹果醋等高档醋的需求量剧增,同时以鹿儿岛地方醋——黑醋为代表的保健醋异军突起,并以较高的价格闯入市场。根据对日本主要的14家酿造公司的调查,1979年到1983年间,特殊食醋类产量增加约6倍,销售额增加约7倍。近年来,日本食醋工业不断推陈出新,各厂家都在竞相开发绿色食品醋、大自然醋、健身醋等。   专家告诉记者,日本相关研究表明,果醋的营养成分丰富,内含十种以上的有机酸和人体必需的多种氨基酸,人类活动能源所需的各种碳水化合物,外源性生理活性物质维生素、无机盐、微量元素等。这种以果代粮通过微生物发酵的方法,带来粮食发酵中缺乏的钾、锌离子,它可以调节人体钾钠平衡,对心血管起到保护作用。   李志西说,早在1998年,我国就已经开始出现果醋饮料,但是一直没有受到消费者的关注,直到2003年“非典”过后,人们的保健意识迅速加强,果醋饮料作为一种公认的保健饮品,进入到消费者的视线中。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了一场果醋饮料的“旋风”。麦金利、久久龄、养生堂、紫晨醋爽等产品先后大举进攻北京市场,甚至北京当地的调味料企业和田宽也推出了果醋,有媒体评价,多个企业营造了一个果醋饮料消费空前高涨的气氛。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软饮料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我国果醋饮料拥有惊人的市场潜力,未来几年,我国果醋饮料有望维持每年数倍的高速增长。2010年,我国果醋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亿,2012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50亿。   不过,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果醋饮料,在宣传保健功能上都存在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有的商家称,果醋具有美容养颜的效果。对此,郑建仙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研究可以证明果醋饮料的美容效果。可以肯定的是果醋没有抗皱纹的效果,皱纹是由于胶原蛋白的流失和肌肉纤维的分解等组织上的变化而产生的,果醋的成分无非是酸、糖、盐等成分,这些物质没有抗皱纹的作用,除此之外,果醋也没有很多人认为的祛斑作用,果醋中没有发现特殊功能的微量成分。   “勾兑出来的果醋饮料,其营养成分都在果汁上了,但如果使用的果汁也是假的,那就没有一丁点保健作用了。即使使用非常好的果汁来勾兑果醋,其保健作用还是不如真正发酵出来的果醋。”郑建仙说。   “欧洲规定果醋商品应标明其成分,因此可以根据标明的成分来看果醋的营养价值。然而在国内,虽然这类商品上也会标明其成分,但是由于没有相关规定,很多厂家都不能如实标明。” 北京广安门医院食疗营养部主任王宜说。   专家表示,由于我国还没有果醋饮料的国家标准,特别是对果醋饮料原料没有统一的规定,这使得我国果醋饮料行业目前非常不规范。   由于缺乏国标,果醋饮料的准入门槛低,全国出现了近千家果醋饮料的生产企业,有媒体报道,2009年,短短几个月,广东就出现了20多个果醋品牌,但是这些企业大多没有自己的研发团队,缺少专门的生产基地和技术装备,只是通过贴牌、“山寨”知名品牌或者依赖零散餐饮渠道的方式获得短期利益。   果醋饮料市场正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商标和专利的侵权案也日益增多。前不久,果醋饮料行业就发生了一起专利侵权案,由于产品外观设计包装专利遭到侵权,目前市面上畅销的“华生堂”苹果醋饮料,将2家苹果醋生产厂商同时告上法庭。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去年10月,中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饮料分委会起草发布了果醋国标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文规定,果醋饮料须用经发酵制成的果醋制成,产品标识名称应由“发酵型”、“ 水果名称”和“醋饮料”三部分组成。例如,以苹果或苹果汁为主要原料发酵制成的果醋饮料应命名为“发酵型苹果醋饮料”。   对于正在制定的国标,龚加顺教授说,最关键的是一定要清楚地定义什么是真正的果醋饮料,避免一些厂家打“擦边球”。国标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定义是“以水果或其果汁(浆)为主要原料经发酵制成的果醋,再添加不同的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饮料”,龚加顺教授认为这个定义还是有模糊的地方:发酵有固态发酵和液态发酵,因此发酵二字还应该更加准确。   此外,果醋和果醋饮料也是不同的,对二者的区别也应该有所强调。果醋是指直接用水果发酵而成的,而果醋饮料则是以果醋为主要的原料加上其他的糖类或其他食品添加剂调制成的。虽然可以加入维生素C以减缓其氧化并增加其营养价值,还可以加入一些木糖醇或矿物质等等来达到宣传的目的。但是,最根本的是,要强调一些重要的指标,固形物,酸度以及真正的醋酸含量。   另外,果醋国标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保证果醋的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微生物和重金属含量。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此外,保证无有害微生物要控制好发酵条件,做好无菌包装。   果醋饮料的国标征求意见稿虽然已经公示,但是至今还没有正式定稿。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全国上千家果醋企业,可能就有上千种企业标准,每家企业都希望国家能够按照他们企业自身的标准来制定国标。这直接导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每家企业都提出了与自身生产工艺相吻合的修改意见,果醋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造成国标迟迟未出炉。   李志西说,国标一旦出台,果醋行业中的一些非法行为必将有所收敛,但是,企业的自律也不容忽视。果醋饮料市场目前正在发生改变,以往品牌过多、追求低价的市场情况正向品牌化、追求高品质的方向过渡。在这个过程中,果醋饮料的生产企业只有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加强自身品牌的建设,才能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取胜。目前全国上千家果醋企业,可能就有上千种企业标准,每家企业都希望国家能够按照他们企业自身的标准来制定国标。这直接导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每家企业都提出了与自身生产工艺相吻合的修改意见,果醋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造成国标迟迟未出炉。
  • 首部饰品有害元素限量国家强制标准实施
    2012年6月29日正式颁布的GB 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饰品作为会与人体长期接触的物品,其含有的有害重金属会对人体产生一定危害,该首部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为首饰类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生产、销售,以及政府监管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据悉,该标准适用于除珠宝玉石以外的其他各种材质的饰品(包括儿童饰品),规定了各类饰品中镍释放、铅、镉、砷、六价铬及汞、八项可溶性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非贵金属首饰及摆件中的砷、汞、六价铬、铅总含量的要求在流通领域中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   据了解,和欧美饰品标准相比,新国标对饰品的要求更全面,除涉及镍、铅、镉等主要有害重金属外,还对砷、六价铬及汞设置了限量要求,并要求在标签或其他标识物中明示儿童首饰。   新国标的实施对饰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不能在市面上流通。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饰品企业做好应对措施:一是积极关注饰品新国标,准确掌握新标准内容,将标准条款转化到产品控制制度里面 二是注重饰品生产设计工序,合理调整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工艺参数,杜绝电镀、电铸等工序中的污染,正确制定好产品标签 三是完善原辅料和成品自控体系,建立高危物料及相应有害物质控制项目,严格筛选合格供方,并做好入厂前和出厂检验,必要时可随机送样进行第三方测试,确保各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开展《DHA 藻油制品》等八项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及相关专家技术审核,现对《DHA 藻油制品》等八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特此公告。序号标准名称项目计划编号1《DHA 藻油制品》CI20230562《玄武岩纤维岩棉轻质隔墙板》CI20230573《畜禽养殖源头节本增效、降氮减排技术规程》CI20230584《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评估技术规范》CI20230595《育龄期女性癫痫诊疗标准数据集建立规范》CI20230606《癫痫持续状态标准数据采集规范》CI20230617《泥石流易发区国土开发利用度评估技术规程》CI20230628《山区泥石流滩地改造为农业用地建设》CI2023063请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质量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按计划递交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层F联系人:郑华林 86-10-62652520或13910851718Email :ci@ciapst.org传 真:86-10-62652068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关于开展《DHA 藻油制品》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玄武岩纤维岩棉轻质隔墙板》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源头节本增效、降氮减排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育龄期女性癫痫诊疗标准数据集建立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癫痫持续状态标准数据采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泥石流易发区国土开发利用度评估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关于开展《山区泥石流滩地改造为农业用地建设》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 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116656-06-1ml 产品描述: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规格:300ug/ml溶于乙腈/甲醇(80/20),1ml 组分信息: 英文 CAS# 浓度 4-aminobiphenyl 92-67-1 300 mg/L benzidine 92-87-5 300 mg/L 2-Aminonaphthalene 91-59-8 300 mg/L 3,3' -dichlorobenzidine 91-94-1 300 mg/L 3,3' -dimethylbenzidine 119-93-7 300 mg/L 4-chloroaniline 106-47-8 300 mg/L 5-nitro-o-toluidine 99-55-8 300 mg/L o-toluidine 95-53-4 300 mg/L 4,4&rsquo -methylene-bis-chloroaniline 101-14-4 300 mg/L 2,6-dimethylaniline 87-62-7 300 mg/L 2,4-dimethylaniline 95-68-1 300 mg/L 4-chloro-2-methylaniline 95-69-2 300 mg/L 4,4' -methylenedianiline 101-77-9 300 mg/L 2-methoxy-5-methylaniline 120-71-8 300 mg/L 4,4' -thiodianiline 139-65-1 300 mg/L 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300 mg/L p-phenylazoaniline 60-09-3 300 mg/L 4-aminophenyl ether 101-80-4 300 mg/L 3,3' -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300 mg/L 3,3' -dimethyl-4,4' -diaminodiphenylmethane 838-88-0 300 mg/L 2,4-diaminoanisol 615-05-4 300 mg/L 2,4-diaminotoluene 95-80-7 300 mg/L o-aminoazotoluene 97-56-3 300 mg/L o-anisidine 90-04-0 300 mg/L 应用:纺织品,皮革等领域的检测 原价:1200.00元 优惠价:960.00元 促销时间:2011-9-26至2011-11-25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 电话:86-21-54890099 传真:86-21-54248311 网址:www.anpel.com.cn 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独家新品| 5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标准物质新鲜出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4号公告发布了5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分别为《食品中爱德万甜的测定》《柑橘和苹果中顺丁烯二酸松香酯等5种化合物的测定》《饮料中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检测》《豆制品中碱性嫩黄等11种工业染料的测定》《甘蔗及甘蔗汁中3-硝基丙酸的测定》。《食品中爱德万甜的测定》规定了食品中爱德万甜的两种测定方法,第一法为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饮料、酒类、焙烤食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果冻、冷冻饮品、蛋制品、复合调味料中爱德万甜的测定。第二法为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适用于加工水果(水果干类、水果罐头、果酱、果泥、蜜 饯凉果等)中爱德万甜的测定。《柑橘和苹果中顺丁烯二酸松香酯等5种化合物的测定》规定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柑橘类水果、苹果中顺丁烯二酸松香酯、油酰一乙醇胺、油酰二乙醇胺、三乙醇胺油酸皂、癸氧喹酯。《饮料中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检测》规定饮料中香豆素、7-甲氧基香豆素、二氢香豆素、7-甲基香豆素、7-乙氧基-4-甲基香豆素、醋硝香豆素、环香豆素、3,3' -羰基双(7-二乙胺香豆素)等8种香豆素类化合物应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法进行检测。《豆制品中碱性嫩黄等11种工业染料的测定》也同样规定豆腐、豆皮、腐竹、油豆皮、油豆腐等豆制品中的分散橙11、分散橙1、分散橙3、分散橙37、分散黄3、二甲基黄、二乙基黄、碱性橙22、碱性橙21、碱性嫩黄、苏丹橙G的测定方法为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甘蔗及甘蔗汁中3-硝基丙酸的测定》规定了甘蔗及甘蔗汁中3-硝基丙酸高效液相色谱法的测定方法。并补充当样品中检出3-硝基丙酸时,可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进行确证。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中发现食品中出现非食品原料或在食品中添加其他风险物质时,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可以作为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补充,可以用于对食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与制标单位密切合作,成功研制出食品安全风险物质标准品,解决了标准制定过程中没有标准物质可用、无法准确定性定量的技术难题,协助制标单位构建准确可靠、技术先进的食品检验方法体系,为食品抽样检验、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5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相关标准物质现货上架:标准号产品号产品名称包装规格BJS 2022011ST5115W爱德万甜一水合物10mgBJS 2022021ST159625油酰二乙醇胺10mg1ST159626三乙醇胺单油酸酯10mg1ST5710癸氧喹酯10mg1ST159624N-油酰乙醇胺10mg1ST160461松香酸马来酰酐10mgBJS 2022031ST45260-100A乙腈中8种香豆素混标溶液100μg/mL, 1mLBJS 2022041ST50977-100M甲醇中11种色素混标溶液100μg/mL, 1mLBJS 2022051ST9132-100W水中β-硝基丙酸溶液100μg/mL, 1mL
  • 美国拟修订完整干碗豆分级标准
    美国农业部农产品销售局(AMS)目前正就拟议通过为“光滑黄色干豌豆(Smooth Yellow Dry Peas)”等级的豌豆建立一个额外的颜色分级因素要求,以及建立“均匀颜色的黄豌豆”的定义,修订美国干豌豆自愿分级标准寻求评议意见,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3日。这些变化应干豌豆行业的要求而提出,将促进“光滑黄色干豌豆”等级销售市场的发展,确保全干豌豆整体的等级纯度。 文章转载自:宁波检验检疫总局
  • 工信部行标复审 五项食品标准废止
    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据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消息,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涉及食品的《罐头食品检验规则》等41 项标准继续有效,《火腿午餐肉罐头》等37项标准将予以修订,《裹衣花生》等5 项标准自2010年1月14日起废止。   附:2009 年消费品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食品行业)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复审结论 1 QB 1006-1990(2009)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继续有效 2 QB 1007-1990(2009)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继续有效 3 QB 1036-1991(2009) 工业用三聚磷酸钠(包括食品工业用)氯化物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 继续有效 4 QB 1118-1991(2009) L-天门冬氨酸 继续有效 5 QB 1228-1991(2009) 食品添加剂红米红 继续有效 6 QB 1805.1-1993(2009) 工业用α-淀粉酶制剂 继续有效 7 QB 1805.3-1993(2009) 工业用蛋白酶制剂 继续有效 8 QB 1805.4-1993(2009) 工业用脂肪酶制剂 继续有效 9 QB 2245-1996(2009) 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继续有效 10 QB 2393-1998(2009) 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AK 糖) 继续有效 11 QB 2483-2000(2009) 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 继续有效 12 QB 2484-2000(2009) 食品添加剂果胶 继续有效 13 QB 2554-2002(2009) 食用氯化钾 继续有效 14 QB 2555-2002(2009) 食用硫酸镁 继续有效 15 QB 2581-2003(2009) 低聚果糖 继续有效 16 QB 2582-2003(2009) 酵母抽提物 继续有效 17 QB/T 1733.2-1993(2009) 花生类糖制品 继续有效 18 QB/T 1733.4-1993(2009)花生酱 继续有效 19 QB/T 1804-1993(2009) 工业酶制剂通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继续有效 20 QB/T 1805.3-1993(2009) 蛋白酶制剂 继续有效 21 QB/T 1805.4-1993(2009) 脂肪酶制剂 继续有效 22 QB/T 1879-2001(2009) 液体盐 继续有效 23 QB/T 2306-1997(2009) 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 继续有效 24 QB/T 2605-2003(2009) 工业氯化镁 继续有效 25 QB/T 2606-2003(2009) 肠衣盐 继续有效 26 QB/T 3535-1999(2009) 碘 继续有效 27 QB/T 3599-1999(2009) 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继续有效 28 QB/T 3775-1999(2009) 全脂无糖炼乳检验方法 继续有效 29 QB/T 3777-1999(2009) 硬质干酪检验方法 继续有效 30 QB/T 3778-1999(2009) 粗制乳糖 继续有效 31 QB/T 3779-1999(2009) 粗制乳糖检验方法 继续有效 32 QB/T 3780-1999(2009) 工业干酪素 继续有效 33 QB/T 3781-1999(2009) 工业干酪素检验方法 继续有效 34 QB/T 3782-1999(2009) 脱盐乳清粉 继续有效 35 QB/T 3783-1999(2009) 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钠盐 继续有效 36 QB/T 3784-1999(2009) 食品添加剂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继续有效 37 QB/T 3790-1999(2009) 食品添加剂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继续有效 38 QB/T 3791-1999(2009) 食品添加剂甜菜红 继续有效 39 QB/T 3792-1999(2009) 食品添加剂菊花黄 继续有效 40 QB/T 3793-1999(2009) 食品添加剂黑豆红 继续有效 41 QB/T 3800-1999(2009) 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 继续有效 42 QB 1353-1991 火腿午餐肉罐头 修订 43 QB 1364-1991 红烧鸡罐头 修订 44 QB 1373-1991 油炸禾花雀罐头 修订 45 QB 1376-1991 凤尾鱼罐头 修订 46 QB 1380-1991 糖水龙眼罐头 修订 47 QB 1381-1991 糖水山楂罐头 修订 48 QB 1382-1991 糖水葡萄罐头 修订 49 QB 1386-1991 杏酱罐头 修订 50 QB 1389-1991 西瓜酱罐头 修订 51 QB 1395-1991 什锦蔬菜罐头 修订 52 QB 1399-1991 香菇罐头 修订 53 QB 1401-1991 雪菜罐头 修订 54 QB 1402-1991 榨菜罐头 修订 55 QB 1404-1991 榨菜肉丝罐头 修订 56 QB 1406-1991 小竹笋罐头 修订 57 QB 1407-1991 水煮笋罐头 修订 58 QB 1603-1992 糖水莲子罐头 修订 59 QB 1606-1992 红烧排骨罐头 修订 60 QB 1608-1992 红烧元蹄罐头 修订 61 QB 1610-1992 酥炸鲫鱼罐头 修订 62 QB 1611-1992 糖水杏罐头 修订 63 QB 1687-1993 浓缩苹果清汁 修订 64 QB 1688-1993 糖水染色樱桃罐头 修订 65 QB 2604-2003 食用氯化镁 修订 66 QB/T 1409-1991 花生米罐头 修订 67 QB/T 1498-1992 液态法白酒 修订 68 QB/T 1612-1992 红焖大头菜罐头 修订 69 QB/T 1981-1994 露酒 修订 70 QB/T 1982-1994 山葡萄酒 修订 71 QB/T 1998-1994 栗(豆)羊羹 修订 72 QB/T 2021-1994 工业溴 修订 73 QB/T 2076-1995 水果、蔬菜脆片 修订 74 QB/T 2187-1995 芝麻香型白酒 修订 75 QB/T 2221-1996 八宝粥罐头 修订 76 QB/T 3605-1999 豆豉鲮鱼罐头 修订 77QB/T 3770.1-1999 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 修订 78 QB/T 3770.2-1999 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取样和试验方法 修订 79 QB/T 1733.3-1993 裹衣花生 废止 80 QB/T 1733.5-1993 油炸花生仁 废止 81 QB/T 1733.6-1993 烤花生仁 废止 82 QB/T 1733.7-1996 咸干花生 废止 83 QB/T 2319-1997 液体葡萄糖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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