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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比加群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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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比加群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达比加群杂质的作用

    达比加群杂质的作用

    达比加群酯杂质的作用机制是作为直接凝血酶抑制剂,通过抑制凝血酶而发挥抗凝作用,从而降低血液凝固的风险,预防血栓形成。达比加群酯的适应症主要适用于预防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的成年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包括以前有过卒中病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全身性栓塞、左心室射血分数小于40%、伴有症状的心力衰竭、年龄≥75岁或年龄≥65岁且伴有糖尿病、冠心病或高血压等情况。达比加群酯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便秘、发热、低血压、失眠、水肿等。此外,达比加群酯也可能导致出血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增加。因此,在使用达比加群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剂量。CATO标准品的达比加群酯是一种有效的抗凝药物,用于预防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以及其他适应症。[img=,609,54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041402083306_8642_6381668_3.png!w609x546.jpg[/img]

  • 【分享】《食品馅料》推荐性国家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我国首部《食品馅料》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将于8月初上报国家标准委,并有望在年内出台。该标准将对月饼、糕点、速冻豆沙包、汤圆等含馅食品的馅料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对上游产品的严格把关,确保下游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处长曹德胜24日介绍,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起草的《食品馅料》标准主要涉及到三大类含馅料的食品,包括月饼、糕点等焙烤食品,夹馅的冷冻饮品以及豆沙包、汤圆等速冻米面食品。  此外,该标准还对馅料的感观、理化和卫生等三大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理化指标主要包括总糖、脂肪含量、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铜等。卫生指标将严格按照卫生部出台的标准执行,主要规定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及致病菌等限值。

  • 标准互助群(256676542) 请加入

    大家好!为了提高大家学习工作的需要,在网上看到一个标准互助群(256676542)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加入,这样就可以方便交流!

  • CATO独家 | 达沙替尼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达沙替尼杂质标准品

    [font=宋体]◇达沙替尼[/font][font=宋体]杂质[/font][font=宋体] 达沙替尼[/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其英文名为[/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Dasatinib[/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是一种创新的第二代双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也被称作DASA锡IB或商品名SPRYCEL(施达赛)。[/back][/color][/font][font=宋体]达沙替尼[/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杂质过抑制[/font][font=Calibri]BCR-ABL[/font][font=宋体]蛋白的活性来发挥治疗作用。达沙替尼能够与[/font][font=Calibri]BCR-ABL[/font][font=宋体]蛋白结合并抑制其激酶活性,从而阻断白细胞的异常增殖,并促进正常白细胞的生成。[/font][/font][font=宋体][font=Calibri] 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提供的达沙替尼杂质用途主要是用于分析化学物质和质量控制的化学物质。[img=,603,60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062123365450_9441_6381607_3.png!w603x608.jpg[/img][/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广州佳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厂家,提供达沙替尼全套[/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杂质,通过全面的检测、高效的沟通、专业的服务和完善的售后,确保所有产品均能现货供应[/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font]

  • 【简讯】国家开始制定新乳品标准

    备受争议的牛奶“禁鲜令”在经过三度推迟后,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开始制订新乳品标准,并就草案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就此,一些地方乳业协会及乳品专家公开表示反对,称新标准不过是“禁鲜令”的翻版。   据介绍,名称为《液体乳》及《酸牛乳》的新乳品标准草案中,将原国家标准中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通常称‘常温奶’)”两个标准归入了同一个标准,统一用“液体乳”标准来代替,这意味着新标准草案和“禁鲜令”一样,对“鲜奶”予以否定,认为巴氏杀菌奶(鲜奶)与常温奶可用相同标准衡量。此外,新标准草案中的卫生标准仅包括“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对其他重金属、农药和抗菌药物残留等有害物质却没有提及。   另外,新标准草案还在“纯奶”定义中加入“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说法,这与原国家标准规定的“灭菌乳不得添加辅料”有冲突。有专家认为,企业如在乳品中添加增稠剂、乳化剂和香精等违规行为将难以得到约束。

  • 【专家讲座】:12月11日 食品领域标准专题数据产品

    【专家讲座】:食品领域标准专题数据产品【讲座时间】:2014年12月11日 14:30【主讲人】:计雄飞 (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馆),馆员,长期从事标准文献知识组织与服务工作,主要负责标准文献专题数据产品开发及标准文献内容指标比对分析研究工作。)【会议简介】1、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馆(产品及服务)2、食品领域标准介绍3、专题数据产品介绍4、相关技术指标检索及比对数据产品使用方法及案例介绍-------------------------------------------------------------------------------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1日 14:003、报名参会: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13084、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231246773

  • 【分享】各类食品落菌总数的标准

    菌落总数是食品中重要的安全卫生指标,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的程度。但很多人确不知道食品落菌总数的标准,上海尼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摘录下,仅供参考。1、膨化食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的菌落总数应为≤10000cfu/g、大肠菌群应为≤9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膨化食品。2、固体饮料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大肠菌群应≤90MPN/100g;霉菌应≤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固体饮料。3、糕点、面包、月饼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规定,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50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霉菌计数不得超过100cfu/g;蛋糕生产的标准要求: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0MPN/100g,霉菌≤1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糕点类产品。4、食醋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mL ,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食醋。5、冷冻饮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规定,含淀粉或果类的冷冻饮品菌落总数应≤3000cfu/g,大肠菌群应≤100MPN/100g;含乳蛋的冷冻饮品的菌落总数应≤25000cfu/g,大肠菌群应≤45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雪糕或冷饮。6、饼干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规定,非夹心饼干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750cfu/g,夹心饼干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000cfu/g;饼干产品的霉菌计数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饼干。7、巴氏杀菌、灭菌乳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645 -2005《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规定,灭菌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制品。8、蜜饯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规定,蜜饯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霉菌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蜜饯产品。9、调味品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鸡精调味料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9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鸡精产品。10、瓶装水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324-200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纯净水的菌落总数应≤2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菌落总数应≤50 cfu/ml,大肠菌群应≤3MPN/100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天然矿泉水的菌落总数为50cfu/ml,大肠菌群为0。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纯净水或矿泉水。11、酱腌菜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4-2003《酱腌菜卫生标准》规定,酱腌菜产品的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酱腌菜。12、食糖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104-2005《食糖卫生标准》规定,白砂糖、绵白糖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糖制品。13、肉干、肉铺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肉制品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肉制品。14、油炸小食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6565-2003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规定,油炸类炒货大肠菌群为≤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炒货制品。15、果、蔬汁饮料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cfu/mL,酵母不得超过2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果、蔬汁饮料。16、果冻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规定,果冻中菌落总数≤1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果冻产品。17、黄酒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规定,黄酒产品的菌落总数应≤5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黄酒。18、芝麻酱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标准规定芝麻酱产品的大肠菌群应≤90个/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芝麻酱。19、碳酸饮料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饮料产品的酵母应≤10cfu/mL,菌落总数应≤100cfu/mL,大肠菌群应≤6MPN/100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碳酸饮料。20、熟肉制品的菌落总数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标准限量值为≤300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熟肉制品。21、豆制品及面筋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规定,定型包装非发酵豆制品的菌落总数为≤750 cfu/g;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规定,定型包装发酵性豆制品的大肠菌群为≤30MPN/100g。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豆制品或面筋。22、方便面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400-2003《方便面卫生标准》规定,方便面的面块+调料菌落总数为≤50000cfu/g,大肠菌群为≤150 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方便面。

  • 关于GB/T 18920标准中总大肠菌群的标准限值问题

    最近有一个验收项目,水验收标准是GB/T 18920其中涉及到总大肠菌群,标准限值是小于等于3MPN/L,引用的方法是GB/T 5750的多管发酵法,但是这个方法的检出限是2MPN/100mL,也就是20MPN/L,不知大家是否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呢,或者GB/T 18920有修改单?请高手指点

  • 【线上培训】医药标准品的分类及其正确使用

    大家好~小编又来给大家送微信在线讲座通知啦~最近一段时间呢总是会有用户来咨询医药标准品的相关问题,看来大家对医药标准品的内容还是很感兴趣的。为了解决大家的这些困扰,我们特意请来了LGC的医药产品大客户经理——杨学林博士,来与大家交流医药标准品的相关问题。赶快来看一下在线讲座的相关信息吧~[align=center][b][color=#ff0000]讲座主题[/color][/b][/align][color=#3e3e3e]医药标准品的分类及其正确使用。[/color][color=#3e3e3e][/color][align=center][b][b][color=#ff0000]内容梗概[/color][/b][/b][/align][align=left][color=#3e3e3e]概括介绍2015版药典中对标准品的定义及标准品的新要求;对医药产品生产及研发过程中使用的一级标准品、二级标准品、药典标准品及杂质标准品进行深入分析,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对于标准品使用中提到的热点问题,我们会在本次报告中一一为您解答。[/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3e3e3e][/color][/align][align=center][b][b][color=#ff0000][b]讲师介绍[/b][/color][/b][/b][/align][b]LGC医药产品大客户经理——杨学林[/b]主要负责医药标准品的市场推广及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工作,在国内大型学术会议及多家百强企业如扬子江、罗欣药业、恒瑞制药,鲁南制药等做过关于标准品使用方面的专场介绍。并受邀《中国药典》对标准品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答,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关于标准品的研制开发有多年合作经验。2009年获得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在BMCL、LDDD等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及多篇授权专利;曾参与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拥有5年以上药物研发相关经验。[align=center][b][b][color=#ff0000][b]讲座时间[/b][/color][/b][/b][/align][color=#3e3e3e]2018年12月20日19:30[/color][align=center][b][b][color=#ff0000][b]讲座地点[/b][/color][/b][/b][/align][color=#3e3e3e][color=#3e3e3e][color=#3e3e3e]月旭技术讨论群1群、2群、3群、4群、5群、6群、7群均可参加。[/color][/color][/color][b][b][/b][/b][align=center][b][b][color=#ff0000][b]注意事项[/b][/color][/b][/b][/align][color=#3e3e3e][color=#3e3e3e][color=#3e3e3e]没有在以上7个群里的小伙伴,请联系我们各地的销售人员拉您进群。(由于各群都在100人以上,不能直接扫码进群)。[/color][/color][/color]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正式实施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于2016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代替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1673-2003《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16321-2003《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642-2005《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据悉,本标准适用于饮料,不适用于包装饮用水。新标准与被替代的标准相比,对标准名称、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修改。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均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基础标准执行,避免了标准间的矛盾。污染物限量按照GB2762执行,保留了铅和锡的限量要求,取消了总砷的限量要求;金属罐包装物中的锌、铜、铁容易向果蔬汁饮料中迁移从而影响食品安全,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对金属罐装果蔬汁饮料中上述三个指标总和的规定;杏仁中含有氢氰酸,对人体有害,大豆中含有天然抗营养因子,主要是蛋白酶抑制剂、皂素、红细胞凝结素等,易引起头晕,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中关于氰化物和脲酶实验的要求;此外,新标准还删除了水分、蛋白质、脂肪等品质指标。微生物方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以及致病菌全部采用三级采样的方式,并根据产品特点,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区别规定限量,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由原来的MPN计数法改为平板计数法。新标准还要求乳酸菌饮料产品标签应标明活菌(未杀菌)型或非活菌(杀菌)型,并要求标示活菌型的产品乳酸菌数应≥106CFU/g(mL)。另外,含有活菌型乳酸菌、需冷藏储存和运输的饮料产品应在标签上标识贮存和运输条件。

  • 已基本确定,食品添加剂E171可能通过影响肠道微生物群而致癌

    |食品添加剂E171可能通过影响肠道微生物群而致癌根据悉尼大学的一项研究报道,存在于许多食品中的纳米粒子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实质性的有害的影响。比如,E171,二氧化钛,一种食品添加剂,目前作为食用色素广泛存在于食品、药品中,然而,我们对它了解甚少。研究背景在过去十年中,二氧化钛的消费量有着大幅度的增加,并已与医疗用途关联在一起(作为药片的白色色素)。虽然二氧化钛被批准用于医疗、食品中,但仍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安全性。人们对二氧化钛可能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其长期影响,仍知之甚少。若让小鼠每天服用二氧化钛,几周后,我们能观察到小鼠的结肠内稳态明显受损。虽然二氧化钛通过引起细菌代谢产物(醋酸盐和TMA)的变化以及通过促进共生细菌形成生物膜来影响细菌功能,但二氧化钛对肠道微生物群组成的影响微乎其微。二氧化钛破坏了宿主和肠道细菌物理分离的主要机制之一,正如在结肠上皮细胞中所示:muc2表达降低和defb3表达增加。我们还观察到小鼠的结肠内巨噬细胞、CD8+T细胞和TH17 T细胞增多,炎症细胞因子增多。这种升高的炎症水平与结肠隐窝长度减少有关,这种改变常见于炎症性肠病。因此,长期暴露于二氧化钛导致的肠道内环境平衡紊乱可能是炎症性肠病或结直肠癌等疾病的主要原因。综上所述,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二氧化钛对小鼠肠道内平衡有着深远的影响,且小鼠发生肠道内平衡失调所需要的二氧化钛暴露时间比人类所需要的暴露时间要短得多。这种变化在二氧化钛达最高剂量(50 mg TiO2/kg BW/day)时最显著,但在生理剂量(2 mg、10 mg TiO2/kg bw/day)时变化仍然显著。二氧化钛诱导的促炎环境和生物膜形成使宿主易患炎症性肠病和结直肠癌等疾病, 而这两种疾病均可被二氧化钛加重。在最高剂量的二氧化钛暴露下,高纤维膳食和短链脂肪酸产量会降低,而这种降低对健康有着深远的影响,因为乙酸盐已被证明可以预防结肠炎、结直肠癌、食物过敏、哮喘和1型糖尿病。“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对人工合成的纳米颗粒的持续接触会影响肠道微生物群的组成,而肠道微生物群是健康的大门,因此,肠道微生物群运行中的任何变化都会对机体整体健康产生影响。”这项研究提供了关键证据,证明了食用含有食品添加剂E171(二氧化钛)的食品会影响肠道微生物群与肠道内的炎症,这可能导致炎症性肠病的发生和结肠直肠癌等疾病的形成。

  • COTO标准品|达拉非杂质研究

    他达拉非杂质是一种化学物质,它是他达拉非的同分异构体或相关化合物。他达拉非是一种磷酸酯酶抑制剂,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COTO标准品是一种高纯度的标准物质,用于测定他达拉非及其杂质的纯度、含量和化学性质。通过与COTO标准品进行对比和分析,可以确定他达拉非及其杂质的结构、组成和含量,从而保证他达拉非的质量和安全性。在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COTO标准品的使用非常重要。它可以提供可靠的参照物,用于质量控制、药物分析和化学计量学研究。通过使用COTO标准品,可以确保他达拉非及其杂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保障。总的来说,COTO标准品在他达拉非杂质的研究和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使用COTO标准品,可以更好地了解他达拉非及其杂质的性质和含量,从而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同时,也需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质量标准和监管措施的执行力度,确保药物质量和安全。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将于11月13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将于 2016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代替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1673-2003《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16321-2003《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642-2005《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据悉,本标准适用于饮料,不适用于包装饮用水。新标准与被替代的标准相比,对标准名称、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修改。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均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基础标准执行,避免了标准间的矛盾。  污染物限量按照GB2762执行,保留了铅和锡的限量要求,取消了总砷的限量要求;金属罐包装物中的锌、铜、铁容易向果蔬汁饮料中迁移从而影响食品安全,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对金属罐装果蔬汁饮料中上述三个指标总和的规定;杏仁中含有氢氰酸,对人体有害,大豆中含有天然抗营养因子,主要是蛋白酶抑制剂、皂素、红细胞凝结素等,易引起头晕,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中关于氰化物和脲酶实验的要求;此外,新标准还删除了水分、蛋白质、脂肪等品质指标。  微生物方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以及致病菌全部采用三级采样的方式,并根据产品特点,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区别规定限量,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由原来的MPN计数法改为平板计数法。  新标准还要求乳酸菌饮料产品标签应标明活菌(未杀菌)型或非活菌(杀菌)型,并要求标示活菌型的产品乳酸菌数应≥106CFU/g(mL)。另外,含有活菌型乳酸菌、需冷藏储存和运输的饮料产品应在标签上标识贮存和运输条件。

  • 扩项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类大肠菌群,用哪个标准呢?

    扩项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类大肠菌群,用哪个标准呢?

    请问扩项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类大肠菌群,用哪个标准呢?我自己找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这本书上的标准,这样行吗?或者是还能用哪些标准呢?谢谢[img=,690,14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021433361906_4688_1470916_3.png!w690x147.jpg[/img]

  • 【转帖】卫生部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四大新特点

    经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日前公布了《生乳》(GB1930t一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 一是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清理完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一年多来,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乳制品工业协会、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乳品安全标准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涉及乳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一、制定情况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浙江省卫生监督所、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起草组工作。起草组分析了国内外包装饮用水相关标准及安全指标要求,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及《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2003)的基础上,整合修订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该标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二、关于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三、关于原料要求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有两种主要来源:一是公共供水系统,二是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又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来自于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来自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分别符合GB 5749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的要求,即: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的要求,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要求。这些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其水质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再进入生产包装饮用水的后续加工工序。由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pH值一般不会发生变化,食品加工用水可以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的pH值执行。  四、关于“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的标识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当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对仅使用加工助剂(如氮气)的,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可不标示加工助剂,也不需标识“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五、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 7718)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六、关于微生物指标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菌落总数、霉菌、酵母属于卫生指示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国际瓶装水协会(IBWA)、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未对包装饮用水设立卫生指示菌指标。我委正在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将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加强对卫生指示菌的监测和管理。因此,本标准不再保留上述指标。依据饮用水检测结果和CAC、ICMSF及我国相关标准,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增加了条件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又称绿脓杆菌)指标。由于国际上没有饮用水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且尚无充分科学依据,本标准不再保留。七、关于标签标识的实施本标准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八、关于桶装水的周转桶的标签自2016年1月1日起,桶装水周转桶的标签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对于将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直接注塑凸印或漆印在桶身上的周转桶,对名称进行更正(如通过桶口套标的方式)后允许使用至2016年12月31日,并在产品保质期内销售。相关链接: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 配料在终产品中添加量不到25%,并且A配料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是否需要标注泡打粉的原始配料?

    配料在终产品中添加量不到25%,并且A配料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是否需要标注泡打粉的原始配料?依据GB7718的4.1.3.1.3,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中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也就是说,如果A配料在食品中添加量小于25%,并且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就不需要标注A配料中的任何成分,但是如果A配料含有复配食品添加剂就要注意了,依据GB7718问答第三十二条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示: 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因此,如果A配料中含有的泡打粉中的食品添加剂在终产品中发挥了功能作用,就需要标注泡打粉的原始配料。

  • 【转帖】USP标准品中英文对照(2)

    http://www.greenherbs.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2&Id=7661700512 色氨酸杂质A Tryptophan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700501 L- 色氨酸 L-Tryptophan 对照品/标准品1700002 结晶胰蛋白酶 Trypsin Crystallized 对照品/标准品1699005 托吡卡胺 Tropicamide 对照品/标准品1698002 氨丁三醇 Tromethamine 对照品/标准品1697000 醋竹桃霉素 Troleandomycin 对照品/标准品1696958 三乙醇胺 Trolamine 对照品/标准品1696200 三水杨酸 Trisalicylic Acid 对照品/标准品1696109 盐酸曲普利啶 Z- 异构体 Triprolidine Hydrochloride Z-Isomer 对照品/标准品1696007 盐酸曲普利啶 Triprolidine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95004 盐酸曲吡那敏 Tripelennamine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93009 三甲沙林 Trioxsalen 对照品/标准品1692710 三甲丙咪嗪杂质A Trimipramine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92709 三甲丙咪嗪马来酸盐 Trimipramine Maleate 对照品/标准品1692527 甲氧苄啶杂质B Trimethoprim Related Compound B 对照品/标准品1692516 甲氧苄啶杂质A Trimethoprim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92505 甲氧苄啶 Trimethoprim 对照品/标准品1692006 盐酸曲美苄胺 Trimethobenzamide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90000 三甲双酮 Trimethadione 对照品/标准品1689001 酒石酸阿利马嗪 Trimeprazine Tartrate 对照品/标准品1687006 盐酸苯海索 Trihexyphenidyl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86310 曲氟尿苷杂质A Trifluridine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86309 曲氟尿苷 Trifluridine 对照品/标准品1686003 盐酸三氟丙嗪 Triflupromazine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85500 2--chlorobenzophenone 对照品/标准品1685000 盐酸三氟拉嗪 Trifluoperazine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83606 枸橼酸三乙酯 Triethyl Citrate 对照品/标准品1683504 盐酸曲恩汀 Trientine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83005 曲地氯铵 Tridihexethyl 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82217 三氯生杂质混合物A Triclosan Related Compounds Mixture A 对照品/标准品1682206 三氯生 Triclosan 对照品/标准品1681000 三氯噻嗪 Trichlormethiazide 对照品/标准品1680801 美曲膦酯 Trichlorfon 对照品/标准品1680685 三丁基氧化磷 Tributyl Phosphine Oxide 对照品/标准品1680608 枸橼酸三丁酯 Tributyl Citrate 对照品/标准品1680506 三唑仑CIV Triazolam CIV 对照品/标准品1680030 氨苯蝶啶杂质C Triamterene Related Compound C 对照品/标准品1680029 氨苯蝶啶杂质B Triamterene Related Compound B 对照品/标准品1680018 氨苯蝶啶杂质A Triamterene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80007 氨苯蝶啶 Triamterene 对照品/标准品1679008 己曲安奈德 Triamcinolone Hexacetonide 对照品/标准品1678005 醋酸曲安西龙 Triamcinolone Diacetate 对照品/标准品1677002 曲安奈德 Triamcinolone Acetonide 对照品/标准品1676000 曲安西龙 Triamcinolone 对照品/标准品1675007 三醋汀 Triacetin 对照品/标准品1674004 维 A 酸  Tretinoin 对照品/标准品1673839 醋酸群勃龙系统适用性实验用混合物 CIII Trenbolone Acetate System Suitability Mixture CIII 对照品/标准品1673828 醋酸群勃龙 CIII  Trenbolone Acetate CIII 对照品/标准品1673806 群勃龙CIII  Trenbolone CIII 对照品/标准品1673715 海藻糖 Trehalose 对照品/标准品1673500 盐酸曲唑酮 Trazodone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73012 曲沃前列素杂质A Travoprost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73001 曲沃前列素 Travoprost 对照品/标准品1672916 苯环丙胺杂质A Tranylcypromine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72905 硫酸苯环丙胺 Tranylcypromine Sulfate 对照品/标准品1672803 反铂  Transplatin 对照品/标准品1672756 氨甲环酸杂质C Tranexamic Acid Related Compound C 对照品/标准品1672745 氨甲环酸 Tranexamic Acid 对照品/标准品1672712 群多普利杂质D Trandolapril Related Compound D 对照品/标准品1672701 群多普利杂质C Trandolapril Related Compound C 对照品/标准品1672687 群多普利 Trandolapril 对照品/标准品1672621 曲马多杂质B Tramadol Related Compound B 对照品/标准品1672610 曲马多杂质A Tramadol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72600 盐酸曲马多 Tramadol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72337 托拉塞米杂质C Torsemide Related Compound C 对照品/标准品1672326 托拉塞米杂质B Torsemide Related Compound B 对照品/标准品1672315 托拉塞米杂质A Torsemide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72304 托拉塞米 Torsemide 对照品/标准品1672210 托吡酯杂质A Topiramate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72206 托吡酯;托佩马特 Topiramate 对照品/标准品1672100 含番茄红素的番茄提取物 Tomato Extract Containing Lycopene 对照品/标准品1672020 对甲苯磺酰胺 p-Toluenesulfonamide 对照品/标准品1672010 邻甲苯磺酰胺 o-Toluenesulfonamide 对照品/标准品1671006 托萘酯 Tolnaftate 对照品/标准品1670502 托美丁钠 Tolmetin Sodium 对照品/标准品1670229 托卡朋杂质 B Tolcapone Related Compound B 对照品/标准品1670218 托卡朋杂质 A Tolcapone Related Compound A 对照品/标准品1670207 托卡朋 Tolcapone 对照品/标准品1670003 甲苯磺丁脲 Tolbutamide 对照品/标准品1669004 盐酸妥拉唑林 Tolazoline Hydrochloride 对照品/标准品1668001 妥拉磺脲 Tolazamide 对照品/标准品1667938 替扎尼定杂质C Tizanidine Related Compound C 对照品/标准品1667924 替扎尼定杂质B Tizanidine Related Compound B 对照品/标准品1667916 替扎尼定杂质A Tizanidine

  • A配料在终产品中添加量不到25%,但是A配料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是否需要标注泡打粉的原始配料?

    A配料在终产品中添加量不到25%,但是A配料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是否需要标注泡打粉的原始配料?这种情况,依据GB7718的4.1.3.1.3,则应将A配料中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包括泡打粉。那么,泡打粉是否需要展开标识呢?这就要看泡打粉是否在终产品中起到工艺作用了。依据7718问答第二十六条: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复配食品添加剂也属于食品添加剂。

  • 【转帖】中国已制订4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周婷玉、朱姝珠)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指出,目前中国已制订完成4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基本覆盖食品从原料、添加剂到产品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也覆盖了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 制订的食品卫生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基础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产品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原则》等检验方法和诊断技术标准。 毛群安在当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2007年上半年卫生部就组织完成了35项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其中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涉及2040种食品添加剂和987种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 他还表示,“十一五”期间,卫生部还将加强食品标准间的协调和统一,重点做好食品微生物、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中国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是与国际接轨的。”毛群安说,2006年卫生部代表国家成功申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使中国成为其下设的10个综合委员会主持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并于2007年4月首次以法典主持国身份举办第3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

  • 印度发布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1年)

    近日,印度食品安全及标准管理局发布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1)。 该标准已于2011年8月5日生效,其中,2.1.7.(1)(2)(3)(4),2.1.8 (1)(3), 2.1.11 (1)(2), 2.1.12(1), 以及附件A的表14,附件B的表2将于6个月后生效。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综述 第二章 产品标准 第三章 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附件 A :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附件 B : 微生物标准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在第二章、第三张以及附件A的14个附表中都有规定,详细内容见标准原文。 原文:Food safety and standards (Food product standards and Food Additives) regulation, 2011 (part I)Food safety and standards( Food product standards and food additives) regulation, 2011 (part II)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 我国《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不言而喻,“无毒、无害”,谓其食品的“食用安全要求”,“营养要求”则指食品的“营养质量要求”,所以,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这两方面的技术要求,而食品的其他质量要求不在食品卫生标准的范畴内。 1食用安全要求 (1)食品及其相关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包括化学性、生物性、物理性的各种有毒有害物,如环境污染物、农药、兽药、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放射性核素等; (2)食品腐败变质的控制要求,包括碳水化合物类、蛋白质类、脂肪类食品腐败变质的鉴别指标,如各类食品的感官要求以及酸度、挥发性盐基氮、酸价、过氧化值等; (3)食品生物性污染的监测指标,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5)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2营养要求 (1)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营养素种类与含量要求; (2)各种营养强化剂的强化要求。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782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1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等10项标准文本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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