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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霉威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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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霉威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镁》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镁》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胞苷》(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醋酸视黄酯(醋酸维生素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多聚果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乙酸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海藻碘》(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 危险品测试标准

    各位兄弟姐妹 针对危险品测试的几个指标,闪点,粘度,蒸馏,饱和蒸汽压,哪位哥哥姐姐有相关标准 谢谢了啊 对于油漆,清漆等闪点测试标准

  • CATO独家 | 阿戈美拉汀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阿戈美拉汀杂质标准品

    [font=宋体] 阿戈美拉汀杂质是在阿戈美拉汀的生产或保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目标化合物。这些杂质可能会影响阿戈美拉汀的纯度和药效。阿戈美拉汀[/font][font=宋体]在临床上[/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是一种治疗抑郁症的药物,属于褪黑素受体激动剂和[/font][font=Calibri]5-[/font][font=宋体]羟色胺受体拮抗剂。[/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阿戈美拉汀杂质有多种类型,每一种都具有不同的化学特性,如[/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分子式、分子量等。例如,阿戈美拉汀杂质[/font][font=Calibri]7-Desmethyl-3-hydroxyagomelatine[/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3-Hydroxy-7-desmethyl agomelatine[/font][font=宋体])是[/font][font=Calibri]Agomelatine[/font][font=宋体]的代谢产物,其[/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为[/font][font=Calibri]166526-99-4[/font][font=宋体],纯度为[/font][font=Calibri]98%[/font][font=宋体],具有特定的化学结构和性质。另一种阿戈美拉汀杂质是[/font][font=Calibri]AgoMelatine DiMer Urea[/font][font=宋体],其[/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为[/font][font=Calibri]185421-27-6[/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提供的阿戈美拉汀全套的杂质[/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font][font=宋体]。[img=,606,51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82106267012_9724_6381607_3.png!w606x514.jpg[/img][/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 广州[/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佳途科技[/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股份有限公司[/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back][/color][/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厂家,提供阿戈美拉汀全套[/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font]

  • COTO标准品|诺福韦杂质研究

    替诺福韦杂质是一种化学物质,它是替诺福韦的同分异构体或相关化合物。替诺福韦是一种核苷酸逆转录酶抑制剂,用于治疗HIV和乙型肝炎。COTO标准品是一种高纯度的标准物质,用于测定替诺福韦及其杂质的纯度、含量和化学性质。通过与COTO标准品进行对比和分析,可以确定替诺福韦及其杂质的结构、组成和含量,从而保证替诺福韦的质量和安全性。在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COTO标准品的使用非常重要。它可以提供可靠的参照物,用于质量控制、药物分析和化学计量学研究。通过使用COTO标准品,可以确保替诺福韦及其杂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保障。总的来说,COTO标准品在替诺福韦杂质的研究和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使用COTO标准品,可以更好地了解替诺福韦及其杂质的性质和含量,从而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同时,也需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质量标准和监管措施的执行力度,确保药物质量和安全。

  • 【转帖】维维豆奶“低糖”食品被查不符国家标准

    根据规定,强调某种或数种配料的含量较低或较高时,应标识所强调配料在产品中的含量。就“低糖”而言,每100克食品内,蔗糖含量不超过5克,才能称得上“低糖”;含量低于0.5克的,才能叫“无糖”或“不含糖”;蔗糖含量比一般基准食品,减少25%以上的,才能称作“减糖”食品。 汉阳墨水湖北路一超市内,10.8元一袋的核桃豆腐花,标有“低糖”字样,其实不然。工商人员到超市调查发现,该产品由佛山市碧泉食品公司生产,厂家提供的“低糖豆腐脑”鉴定报告显示:每100克含糖68.9克,符合该企业在当地备案的企业标准,却不符合低糖标准。  工商人员在抽查中还发现,维维豆奶的“高钙低糖”豆奶粉,100克产品中,钙≥450毫克,符合“高钙”食品的规定(每100克固体食品中,钙含量≥240毫克)。可是总糖标称小于45克,大大超过了5克的“低糖”标准。厂方说,他们执行的是企业标准,也达到了企业标准――总糖含量为40-70克的要求。

  • CATO独家 | 培美曲塞杂质标准品

    CATO独家 | 培美曲塞杂质标准品

    [font=宋体]◇培美曲塞杂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培美曲塞杂质是在培美曲塞的生产或保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目标化合物。培美曲塞杂质有多种类型,每一种都具有不同的化学特性,如[/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分子式、分子量等。例如,培美曲塞杂质[/font][font=Calibri]D[/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Pemetrexed Impurity D[/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为[/font][font=Calibri]155405-79-1[/font][font=宋体],英文名称为[/font][font=Calibri]Pemetrexed Impurity D[/font][font=宋体],别名包括培美曲塞[/font][font=Calibri]EP[/font][font=宋体]杂质[/font][font=Calibri]D[/font][font=宋体]、培美曲塞杂质[/font][font=Calibri]04[/font][font=宋体](单体)等。培美曲塞杂质[/font][font=Calibri]10[/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CBNumber[/font][font=宋体]为[/font][font=Calibri]CB02508197[/font][font=宋体],分子式为[/font][font=Calibri]C19H17N5O5[/font][font=宋体],分子量为[/font][font=Calibri]395.37[/font][font=宋体]。培美曲塞杂质[/font][font=Calibri]12[/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CAS[/font][font=宋体]号为[/font][font=Calibri]155405-79-1[/font][font=宋体],英文名称为[/font][font=Calibri]Pemetrexed Impurity 12[/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Calibri] 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提供的培美曲塞全套的杂质[/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这些杂质对于药物的纯度和稳定性研究至关重要,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font][font=宋体]。[/font][img=,610,51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182201065910_2598_6381607_3.png!w610x513.jpg[/img][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 广州[/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佳途科技[/back][/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5073b][back=#fdfdfe]股份有限公司[/back][/color][/font][font='Segoe UI'][color=#05073b][back=#fdfdfe]深知药物研发与质量控制的重要性[/back][/color][/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CATO[/font][font=宋体]标准品厂家,提供培美曲塞全套[/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杂质,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可靠的分析标准品,助力药物研发事业的快速发展[/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以满足客户在药物研发和质量控制方面的需求[/font][font=宋体]。[/font]

  • 食品接触材料四项卫生标准

    大家有没有做过食品接触材料四项卫生标准的,需要用到什么简单的设备或准备什么吗~想要买一些做做,但是看国标没发现上面有什么设备信息

  • 【资料】食品卫生标准含义

    自1983年我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政府对食品卫生依法实施行政监督,《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与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都属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也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将处以相应的刑罚。所以,我们所说的“食品卫生标准”是作为《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是否准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是作为鉴别是否违法和违法程度的技术规定,这是《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赋予“食品卫生标准”的特定的法律含义。 正因为《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赋予“食品卫生标准”的这一法律含义,使得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技术要求,而是一类在标准适用对象、技术内容、表现形式、制定与批准发布程序等方面受到《食品卫生法》相关条文约束的规范性文件。

  • 【转帖】韩国修订蛋类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韩国农林食品渔业部拟对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理由有:A.为了强化未杀毒液卵的卫生管理,现行的微生物标准规格仅适用于杀菌液卵,修订后将扩大到适用未杀菌液卵;B.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强化未杀菌产品的卫生管理。此通报的生效日期待定,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日。 其修订内容为蛋类品微生物标准(所有细菌、大肠菌、沙门氏菌)。具体如下: A.蛋加工品(全卵液、卵黄液、卵白液、全卵粉、卵白粉、蛋加热成形产品、腌蛋、皮蛋)的各个种类成份标准 1. 细菌数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1克应为10,00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应为500,000以下。 2.大肠菌群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克1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必须100以下(皮蛋的情况必须为阴性)。 3.沙门氏菌标准把现行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B.在蛋加工品的共内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0℃以下保管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 【分享】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9年增补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1996(1999年增补品种)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本标准适用于1999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本标准为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 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9新增食品添加剂品种种类(代码) 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酸度调节剂(01.0) 磷酸硷 非硫酸饮料 2.0 磷酸三钾 非硫酸饮料 1.5 酶制剂(11.0) 真菌淀粉酶(米曲酶) 低聚异麦芽糖生产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转移葡萄糖苷酶(黑色曲霉) 水份保持剂(15.0) 乳酸钠60% 肉和禽肉类;糖果;饺子皮类 30102.4 乳酸钾 肉和禽肉类;糖果; 3010 营养强化剂(16.0)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双鞭甲藻) 婴儿配方奶粉 0.4~1.8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23,金枪鱼油) 婴儿配方奶粉孕产妇乳粉 0.4~1.80.3~0.5 花生四烯酸(ARA) 婴儿配方奶粉 1.6~2.6 富硒食用菌粉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稳定性维生素A 、B1、 B2、 E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甘氨酸钾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甜味剂(19.0) D-甘露糖醇 无糖口香糖 200   氧化羟丙基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磷酸酯双淀粉 葫芦巴胶 冷冻食品烘烤食品糖果面粉 0.10.150.20.3 聚丙烯酸钠 各类食品 2.0 沙蒿胶 饺子粉杂粮面方便面;火腿

  • 贵州省又一项国际标准发布为全球检验镁锂合金提供“贵州标准”

    [color=#444444] 近日,贵州省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ISO 20258:2018《镁锂合金 锂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发布。这是继去年6月该组织发布贵州省主导制定的《钢丝绳 要求》国际标准后,贵州省在国际标准制定领域的又一突破。[/color][color=#444444]  镁锂合金是是镁合金系列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目前世界上最轻的金属结构材料,有的比水还轻,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和军用装备领域。镁锂合金中锂含量决定合金材料的比重、刚度等性能,但在贵州省主导制定该标准之前,国际上没有通用的对合金中锂含量的检测标准。[/color][color=#444444]  为填补这一国际空白,增强贵州省在镁锂合金新材料应用上的话语权,2014年,贵州省质监局指导并支持贵州理工学院向ISO/TC79/SC5(镁及镁合金)国际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制定《镁锂合金 锂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国际标准提案。获得立项后,贵州理工学院、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共13家单位组成起草小组,历时五年,通过大量试验研究、复验验证,制定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AES法)测定合金中锂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该标准送审稿于2017年9月ISO/TC79国际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年会上经日本、法国、英国等ISO/TC79相关成员国专家严格审查,于今年7月正式发布。[/color][color=#444444]  该方法标准为生产商、用户提供了国际通用互认的检测方法,能有效降低镁锂合金在国际贸易中重复检测的成本,减少贸易争端,也彰显了我国原生镁锭及镁合金产量和消费第一的大国地位,体现了我国在镁及镁合金领域的技术能力。[/color]

  • 食品中的膳食纤维检测需要遵循哪些标准?

    [size=16px][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color=#000000]随着营养学和相关科学的深入发展,人们逐渐发现了膳食纤维具有相当重要的生理作用。如今,膳食纤维更成为学术界和普通百姓关注的物质。[/color][/font][/size][size=16px][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color=#000000]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下食品中的膳食纤维检测需要遵循哪些标准?[/color][/font][/size][size=16px][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color=#000000]GB/T 22224-2008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酶重量法和酶重量法-液相色谱法[/color][/font][/size][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6px]GB/T 22494-2008 大豆膳食纤维粉[/size][/font][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6px]GB/T 37492-2019 粮油检验 谷物及其制品水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酶重量法[/size][/font][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6px]GB 5009.8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size][/font][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6px]GB 5413.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size][/font][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6px]GB/T 9822-2008 粮油检验 谷物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size][/font][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6px]NY/T 1594-2008 水果中总膳食纤维的测定 非酶-重量法[/size][/font][font=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6px][color=#000000] [/color][/size][/font]

  • 卫计委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近期,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存在食品地方标准与食品国家标准相交叉、重复和矛盾问题,社会各方高度关注。我委正在组织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并要求各地组织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快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废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关职责,按照我委《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卫办监督函〔2012〕913号),加快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到2013年12月底,完成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要坚持科学性原则,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清理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存在交叉、重复、矛盾问题,按照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清理工作原则,对标准内容进行对比研究,科学做出清理结论。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废止相应的食品地方标准,对现行地方标准中食品安全指标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废止地方标准或组织修订。同时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中产品执行标准的标注,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一)严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范围。各地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将食品及原料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适合当地监管需要的检验方法作为立项重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和矛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品种的,不宜重复制定食品产品的地方标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时,应当及时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意见。  (二)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公布工作。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严格遵循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要以保证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公布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征求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意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经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在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文本的同时,还应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解疑释惑工作。  (三)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我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具体工作和技术指导,将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予以备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应依法、依程序报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材料。  (四)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制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收集标准执行情况、问题和建议,逐步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相衔接配套。  三、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能力建设和保障措施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要明确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工作的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列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加强监督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此外,要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落实各项保障机制。  各地在标准清理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函报我委。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5日

  • 【资料】食品卫生标准编写中应注意的问题

    食品卫生标准编写中应注意的问题韩玉莲 张志强 陈瑶君分类号:G255.54;R15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4—8456(2000)01—0018—04▲  标准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技术文件,为了便于编写、审查和使用,各国对标准的编写都有一套基本规定,也就是说有统一的编写方法。但不同类别、系列的标准编写方法不完全一致,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编写是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达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预防医科院标准处1997年3月编写的《标准编写及审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编写。由于各标准起草人不是长期从事标准制定工作,往往难以理解、掌握全部的有关标准编写的内容。因此,近两年审查的标准稿件(包括送审稿,报批稿)虽较以前有一定改进,但对照GB/T 1.1—1993和《指南》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除标准正文中的问题外,其余部分由于重视不够,问题也很多。为了提高标准编写质量,对近两年送审、报批的稿件中所出现的不符合GB/T 1.1—1993和《指南》要求的、带有普遍性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分述如下。1 关于封面内容的设置与编写  标准的封面包括标准的等级、法律属性、标准编号以及报批单位和实施日期等,封面出现错误会直接影响标准的实施。1.1 标准等级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食品卫生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因此,在标准的封面应以中文大号字体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并且在标准封面右上角写上“GB”或“WS”(以特大号字体)的代号,但在送审或报批的稿件中,不少稿件的右上角均未标出“GB”或“WS”的标志。1.2 标准法律属性与年代号 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食品分类卫生标准及企业生产良好卫生规范是强制性标准,其代号为“GB”或“WS”,食品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是推荐性标准,其代号为“GB/T”或“WS/T ”。 对于标准年代号,以前规定只写四位数字的后两位,如GB ××××—94,现在改为四位数字全部写出,如GB ××××—19941.3 标准分类 按要求,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封面的左上角应写明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和食品卫生标准分类号 (如C53)。1.4 标准汉语名称 根据GB/T 1.1—1993的规定,国家标准的封面标准名称由汉语名称和英文名称构成,汉语名称在上,英文名称在下。在标准名称的确定上,不同专业标准(产品,实验方法)有其本身的确定方法。标准名称要简练不宜过长,而且表达主题要准确。对于实验方法标准的名称,应采用下列一种表述:“实验方法”或“.......的测定”。应避免“检验方法”,“......的测定方法”,“对......的实验”。1.5 标准英文名称 在英文名称的编写上,容易出现译文不准确,英文字母错,甚至用词和语法上的错误。建议参考国际上的相应用法,一定不能出现用词,特别是语法上的错误。按照GB/T 1.1—1993的要求,食品卫生标准的英文名称,仅名称的第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一律小写。1.6 采用国际标准程度 在采用国际标准时,标准封面的右上角应标出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其编写应采用上下两行双重编号的表示方法,如:等同采用:     GB ××××—×××× idt   ISO ××××:××××等效采用: GB ××××—××××  eqv  ISO ××××:××××非等效采用:GB ××××—××××  neq  ISO ××××:××××1.7 标准发布单位的编写 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发布单位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8 标准封面规格 目前送审或报批的标准文本,其规格大小不一,按规定,无论是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一律电脑排版,A4纸打印,同一标准必须一致。

  • 【分享】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001年增补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0-1996(2001年增补品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本标准适用于2000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本标准为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 GB 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新增品种 新增品种见表1。 表1 新增品种 种类(代码) 名 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营养强化剂(16.0) L—乳酸钙(L—Calcium lactate)生产用菌株米根霉TL-527-9 同DL—乳酸钙 甜味剂(19.0) 赤鲜糖醇(Erythritol)生产用菌株解脂假丝酵母(Candida lipolytica) 饮料糖果糕点 3% 增稠剂(20.0) 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Starch aluminum octenyl succinate) 方便面、烧烤酱粉、裹粉、糖果、汤料、粉末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可同时经过酸化处理、漂白处理或酶处理) 醋酸酯淀粉(Starch acetate) 肉糜制品、酱油、汤罐头、巧克力、方便面、果冻、鱼丸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可同时经过酸化处理、漂白处理或酶处理) 4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见表2。表2 扩大使用范围品种 种 类(代码) 名 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抗氧化剂(04.0) BHT 口香糖胶基香料 0.41.0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着色剂(08.0) 二氧化钛 固体饮料:无甜味剂型浓缩型 0.601.67 胭脂树橙 重制干酪 0.6 日落黄 金桔、干草橄榄、桃片、话李、芒果干、话杏 0.1 柠檬黄 金桔、干草橄榄、桃片、话李、芒果干、话杏、嘉应子 0.1 胭脂红 金桔、嘉应子、陈皮梅、桃脯、话杏、杨梅干 0.05 焦糖色 果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乳化剂(10.0) 聚甘油脂肪酸酯 薯片、油炸小食品及用于油炸小食品的淀粉及调味料 10 被膜剂(14.0 硬脂酸硬脂酸镁 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营养素强化剂(16.0) 5’—腺苷酸、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5’—尿苷酸二钠、5’—胞苷酸二钠 婴幼儿配方奶粉 0.20—0.58(以核苷酸总量计) 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 碳酸饮料、果汁(味)型饮料 250-500mg/kg(以抗坏血酸计) 维生素A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膨化夹心食品 2000-6000μg/kg600-1500μg/kg 维生素D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膨化夹心食品 12.5-37.5μg/kg10-60μg/kg 维生素E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果冻 50-125mg/kg10-70mg/kg 维生素B1、B2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果冻 7.5-17.5mg/kg1.0-7.0mg/kg 维生素B6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果冻 10-25mg/kg1.0-7.0mg/kg 维生素B12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果冻 5-10μg/kg 2.0-6.0μg/kg 叶酸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果冻 1000-2500μg/kg 50-100μg/kg 泛酸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果冻 30-50mg/kg2.0-5.0mg/kg 维生素C 即食早餐谷类食品 300-750mg/kg 尼克酸 75-218 mg/kg 还原铁氧化钙碳酸钙 35-105 mg/kg(以Fe计)37.5-112.5 mg/kg(以Zn计)2000-7000 mg/kg(以Ca计) 胆碱 果冻 50-100 mg/kg 乳酸锌 40-100mg/kg(以Zn计10-20mg/kg) 焦磷酸铁 30-70 mg/kg(以Fe计10-20mg/kg) 超细鲜骨粉(含钙量17%) 肉灌肠肉干制品肉酱制品 5.0-10.010.0-15.015.0-20.0 稳定和凝固剂(18.0) 谷氨酰胺转胺酶 豆制品、豆腐 0.25 甜味剂(19.0) 甜菊糖甙 蜜饯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阿力甜 果冻 0.1 增稠剂(20.0) 氧化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可同时经过酸化处理、漂白处理或酶处理)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酸处理淀粉 果冻、果冻粉、非碳酸饮料、裹粉、方便面、果酱、酱油粉、奶酪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鱼糜制品、肉糜制品、奶酪、果酱、沙拉、蛋糕预拌粉、酸奶、酱类、饼干、鱼罐头、冷冻玉米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可同时经过酸化处理、漂白处理或酶处理) 其他(00) 白油 粮食降尘 200mg/kg 碳酸氢钠 调制水 50mg/kg(以钠计13.7mg/kg) 氯化钙 硫酸锌 调制水 100mg/l(以钙计36mg/l)6mg/l(以锌计2.4mg/l) 附录A(标准的附录)食品用香料名单A1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品种共24种,见表1。 表1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FEMA编号 1 (-)—薄荷酮甘油缩酮 1-Menthone1,2-glycerol ketal 3807 2 (±)—薄荷酮甘油缩酮 D,l-Menthone1,2-glycerol ketal 3808 3 (-)—薄荷醇乙二醇碳酸酯 1-Menthol ethylene glycol carbonate 3805 4 (-)—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 1-Menthol 1-(and2)-propylene glycol carbonate 3806 5 3—1—薄荷氧基—2—甲基—1,2—丙二醇 3-(1-Menthoxy)-2-methylpropane-1,2-diol 3849 6 消旋薄荷脑 Menthol racemic 2665 7 甜橙油(橙皮压榨法) Orange oil,Sweet cold pressed(Citrus sinensis (L.)Osbeck 2825 8 L—和DL—丙氨酸 l-and d,l-Aanine 3818 9 L—精氨酸 l-Lysine 3819 10 L—赖氨酸 l-Lysine 3847 11 玳玳果皮油 Daidai peel oil 3823 12 3—甲硫基丁酸乙酯 Ethyl 3-(methylthio)butyrate 3836 13 3—甲硫基乙酸乙酯 Ethyl 2-(methylthio)acetate 3835 14 2—甲基二硫基丙酸乙酯 Ethyl 2-(methylthio)propionate 3834 15 3—巯基乙醇 3-Mercaptohexanol 3850 16 乙酸3—巯基己醇 3-Mercaptohexyl acetate 3851 17 丁酸3—巯基己醇 3-Mercaptohexyl butyrate 3852 18 己酸3—巯基己醇 3-Mercaptohexyl hexanoate 3853 19 香兰素1,2—丙二醇缩醛 Vanillin propylene glycol acetal 3905 20 乙基香兰素1,2—丙二醇缩醛 Ehtyl vanillin propylene glycol acetal 3838 21 二氢香芹酮 Cis-Dihydrocarvone 3565 22 三硫丙酮 Trithioacetone 3475 23 2,6—二甲基吡嗪 2,6-Dimethylpyrazine 3273 24 α—己基肉桂醛 α—Hexylcinnamaldehyde 2569

  • 【转帖】乳品安全标准被指倒退 菌落数比欧美高20倍

    [font=Times New Roman][b][color=#f10b00]央视《经济半小时》8月8日播出节目“揭秘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下为节目实录:[/color][/b][/font]  今年6月1号起,由卫生部批准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共包括66项具体标准,涉及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所有乳类和乳制品。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1986年颁布的乳品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因此也被称为乳品新国标。然而,正是这个新国标却在行业内外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  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乳液新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然而,新国标从标准正式发布到实施,引发无数争论。争论焦点之一是蛋白质含量,新国标中,蛋白含量每100克含2.8克,这个数字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争论焦点之二是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新标准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被业界惊呼为一夜倒退25年。更有舆论指出,这个乳业新国标让“中国原奶质量降到了全世界最低”。  [b][color=#f10b00]新国标制定专家起草组组长 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color][/b]  王竹天:这个标准是适合于我们国家现在的这种养殖方式下的一个标准  [b][color=#f10b00]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名誉会长农业部(奶类)顾问 骆承庠[/color][/b]  骆承庠:中国的乳品工业恐怕要完了。  [b][color=#f10b00]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原乳品订标组副组长副组长 曾寿瀛[/color][/b]  曾寿瀛:不能像某些领导所讲的,这个标准是相互协调,相互照顾,这样的一个产物。  围绕乳品新国标,我们听到了两种针锋相对的声音。争论第一大焦点就是1986年颁布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卫生部的鲜乳卫生标准,都要求蛋白质含量为2.95%,新国标却把蛋白质含量降低为2.8%。那么,这项标准究竟是怎么定下来的?能否保证今后原奶的质量呢?我们再来看看专家的分析。  [b][color=#f10b00]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王加启[/color][/b]  王加启:不是说这个蛋白质的含量从2.95降到2.8以后,这个牛奶就不能喝了,  [b][color=#f10b00]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乳与乳制品订标组 副组长 曾寿瀛[/color][/b]  曾寿瀛;国际上没有一个标准,原料奶、生奶是2.8的,没有。  对于蛋白质标准,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记者注意到,我国1986年的“国标”2.95与国际标准已有明显差距,2010年的标准在其基础上为何又降到了2.8呢?参与这次国标制定的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王加启告诉记者,影响奶蛋白含量的因素很多,饲料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而目前中国奶业有76%都是散户养殖,在精饲料投入不足,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奶蛋白含量。1986年制定标准时,我国以国营农场为主,奶牛数量少,都是集中养殖,2.95的指标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并不高。而现在的情况已经大不一样了。

  • 热点解读:《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即将施行

    热点解读:《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即将施行 卫生部称 速冻食品安全标准并未降低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仅二成接轨国际”,也有人质疑速冻面米制品新标准降低了。在卫生部11月24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种说法既不全面,也不科学,缺乏依据。  速冻食品标准参照国际规定  速冻食品新国标——《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2月21日起施行。  在现行标准中,速冻食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但在新标准中,却规定了可以检出的限量值。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降低了呢?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巡视员段冬梅说,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说,我们过去的标准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没有定量检测的要求,只是定性检测的概念,检出就不合格。但是,从1999年国际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对食品当中的微生物危害进行控制的原则发生改变以后,这个概念就不一样了。  刘秀梅说,在某些食品中,不是所有的致病性微生物都会产生同样的危害。根据食品风险分析原则,特定病原菌在某些特定食品中要作为重点来控制。如果按照过去的标准,泛泛地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新标准采样范围、采样量和限量要求更科学合理  刘秀梅说,在修订《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之前,我们按照分级定量检测要求,全面启动了我国微生物系列检验方法修订,逐渐引进一些微生物定量检测方法,其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就是首先修订的。  据介绍,在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采样方案中,某种食品中存在某种致病菌,是按风险来分级考虑的。  金黄色葡萄球菌属于一般性危害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并不是由细菌本身引起的,而是由大量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聚集产生的肠毒素引起的。按照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原则,对于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不是按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那样高的危险度来定的,而是有条件允许下的一定的限量范围。  刘秀梅介绍说,在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不超过10的5次方的时候,它产生肠毒素的可能性就极小,同样,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度也小。10的5次方是它产毒的界限,现在我们的标准定在10的2次方到3次方,生制米面制品定在10的2次方到4次方,这个限量都是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标准,符合国际规则。  就采样来说,刘秀梅表示,新采样方案中设了4个要素。过去,我们采1件就判定产品合格与否。因为微生物的污染和分布是不均匀的,如果采1件,可能会检到致病菌,但也很有可能会漏掉已经被致病菌污染的产品,采5件从均匀度和采样的科学性上大大提高了。也就是说,新的标准在采样范围、采样量和限量要求方面,是更科学、更合理的。  据介绍,针对速冻面米食品的饮食方法,加热到100摄氏度,破坏了蛋白,就使金黄色葡萄球菌失去了活性。也就是说,在100摄氏度的条件下,食品煮熟了,这种细菌就不存在了。  正在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和要求与国际标准一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说,我国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后,积极参考和借鉴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如食品污染物标准,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有70%以上是一致或相近的。  他说,我国最近正在制定的食品污染物、致病菌限量标准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和要求是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尤其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采用的风险评估原则,应该说是和国际标准一致的。  张旭东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内外有别,甚至比国外标准低的问题。各国为保护公众健康,基于充足的科学依据,可以制定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由于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不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各异,各国的食品标准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  食品标准被企业绑架了吗  最近,很多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总有人认为,这些标准是为大企业服务的。那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会被企业绑架呢?  刘秀梅说,制定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一定要有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参与。有些指标需要反复讨论,技术方面是由专家进行把关的。这些指标并不是企业提出来的数据,而是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和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规定。  刘秀梅说,我们不能把企业参与、提出意见或者某一个企业情况符合现行标准,就认为是被企业绑架。  张旭东说,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与GB 2760-2014标准文本比对

    [font=SimSun, STSong, &]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并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食品伙伴网将2024版GB 2760与2014版及其纳入新版标准中的增补公告进行了比对分析,以下概述了2024版GB 2760较2014版的整体变化及各个附表的主要变化,供相关食品企业参考。[/font][font=SimSun, STSong, &]一、纳入了增补公告批准使用的添加剂[/font][font=SimSun, STSong, &]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font][font=SimSun, STSong, &]二、正文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添加剂定义,在定义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内容,并明确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相关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订INS和CNS定义,并明确说明当CAC的INS号发生变化时以CAC的INS号为准。[/font][font=SimSun, STSong, &](3)“4食品分类系统”的修改:删除“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容,将其体现在附录A的A.3中。[/font][font=SimSun, STSong, &](4)增加了“8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9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10营养强化剂”“11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内容。[/font][font=SimSun, STSong, &]三、附录A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改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2014版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到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2024版标准中表A.2规定了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订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一步明确继承原则和完善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总和不超过1原则的描述,实质性要求未变化。[/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标准规定“表A.1列出的食品添加剂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使用。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下级食品类别中与上级食品类别中对于同一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规定不一致的,应遵守下级食品类别的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A.1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的使用规定,涉及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删除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凉果类和话梅类中滑石粉、“16.07其他(发酵工艺)”中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等的使用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2)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改备注为“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修订了二氧化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在部分食品类别中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A.2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A.2为表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相对于2014版GB2760的表A.3,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类别名称:如将“灭菌乳”修订为“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在该分类下增加了“高温杀菌乳”;将“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修订为“白砂糖及白砂糖制品、绵白糖、红糖、冰片糖”,将原11.01.02 的红糖、冰片糖整合至11.01.01。删除了“等”字,说明除已在11.01.01名称中列明的,其他的全部转入11.01.02类别中的“其他糖”。[/font][font=SimSun, STSong, &](2)细分部分食品分类:如2014版“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大类修改为02.01的细分类“02.01.01.01(植物油)、02.01.01.02(氢化植物油)、02.01.02(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02.01.03(无水黄油、无水乳脂)”。[/font][font=SimSun, STSong, &]四、附录B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进一步明确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应配制成食品用香精用于食品加香。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B.1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B.1为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修订食品类别名称:将“灭菌乳”修订为“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在该分类下增加了“高温杀菌乳”;[/font][font=SimSun, STSong, &](2)新增食品分类:增加“13.02 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通过新增食品类别从而进一步明确禁止“婴幼儿辅助食品”使用香精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B.2、B.3的变化[/font][font=SimSun, STSong, &]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进行以下调整:[/font][font=SimSun, STSong, &](1)删除了多个香料品种。删除了枯茗油、葫芦巴、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font][font=SimSun, STSong, &](2)非洲竹芋提取物由合成香料调整为天然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3)大茴香脑、根皮素由天然香料调整为合成香料。[/font][font=SimSun, STSong, &](4)多项香料修改或增加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例如:葡萄糖基甜菊糖苷、非洲竹芋提取物、6-甲基辛醛、香兰醇、4-癸烯酸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五、附录C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表C.1、C2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C.1为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表C.2为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明确过氧化氢的使用范围。将过氧化氢从表C.1中删除,列入表 C.2,并规定其功能为“脱硫剂、脱色剂、去碘剂”,使用范围为“淀粉糖和淀粉加工工艺、油脂加工工艺、海藻加工工艺、胶原蛋白肠衣加工工艺、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加工工艺”。[/font][font=SimSun, STSong, &](2)删除了1,2-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5个加工助剂品种。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将矿物油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将磷酸铵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将抗坏血酸和抗坏血酸钠纳入附录A进行规定。[/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订部分加工助剂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例如,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增加离子交换树脂用于糖处理工艺的规定;删除了白油(液体石蜡)功能中的“被膜剂”功能,增加了“防黏剂”功能。[/font][font=SimSun, STSong, &](4)统一规范了消泡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1中丙二醇和吐温类中的消泡剂功能,在表 C.2 丙二醇的功能中增加消泡剂,删除了表A.1中吐温类用于豆类制品的使用规定,在表 C.2 中吐温类的使用范围中增加“豆类制品(最大使用量为0.05g/kg,最大使用量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font][font=SimSun, STSong, &](5)修订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氮气修改为“氮气(液氮)”,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font][font=SimSun, STSong, &]2、表C.3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C.3为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新增1中酶制剂。新增“普鲁兰酶(Pullulanase),来源为李氏木霉Trichodermareesei,供体为Aspergillusnishimurae”。[/font][font=SimSun, STSong, &](2)删除1种酶制剂。删除了“溶血磷脂酶(磷脂酶B)Lysophospholipase (lecithinase B),来源为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共体为Aspergillus nishimurae”。[/font][font=SimSun, STSong, &](3)修订部分酶制剂的中英文名称。例如,果糖基转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修改为“蔗糖1-果糖转移酶(又名果糖基转移酶 )”,纤维二糖酶修改为“β-葡萄糖苷酶(又名纤维二糖酶)”,果胶酯酶修改为“果胶酯酶(果胶甲基酯酶)”,葡糖异构酶修改为“葡糖异构酶(木糖异构酶)”。[/font][font=SimSun, STSong, &](4)修订部分酶制剂来源或供体名称、供体的描述。[/font][font=SimSun, STSong, &]六、附录D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1)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GB 14880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font][font=SimSun, STSong, &](2)根据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font][font=SimSun, STSong, &]七、附录E的修订情况[/font][font=SimSun, STSong, &]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表E.1的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2024版表E.1为食品分类系统,相对于2014版GB 2760,其主要变化如下:[/font][font=SimSun, STSong, &](1)新增7个食品类别。在相关食品类别中增加兜底的其他类别,如06.03.02.06其他小麦粉制品(如面筋等)、06.05.02.05其他淀粉制品(如凉粉等)、06.12其他粮食制品、08.02.03肉丸类、08.02.04其他预制肉制品、12.10.03.05其他液体复合调味料;增加了16.05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16.04除外)。[/font][font=SimSun, STSong, &](2)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删除12.03.01酿造食醋、12.03.02配制食醋、12.04.01酿造酱油、12.04.02配制酱油、12.05.01酿造酱,将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归入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删除12.05.02配制酱,将其归入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并将大类12.05食品类别名称修改为“酿造酱”。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font][font=SimSun, STSong, &](3)调整部分食品类别。例如:1.01分类中增加了“高温杀菌乳”;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调味酱的分类;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将原08.03.07.03 肉脯类调整至08.03.02“熏、烧、烤肉类(熏肉、叉烧肉、烤鸭、肉脯等);将09.02.03分类的名称由“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修改为“冷冻水产糜及其制品(包括冷冻丸类产品等)”;[/font][font=SimSun, STSong, &](4)修订部分食品分类号。将“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的食品分类号由“06.03.02.04”调整为“06.11”。[/font]

  • 【Sunny看新闻】-2012.1.31:食品安全标准、天美

    今天北京的天气出奇的好,阳光普照,天也很蓝,就是风大些,真是久违了。马上进入今天的新闻短评,欢迎大家讨论。  为“十二五”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叫好,但是否光有标准就行?  新闻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0130/073384.shtml  今天看到新闻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15年前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作为生活在中国的一名普通老百姓,真心为此叫好。  在“三聚氰胺”事件之后,2009年7月国家颁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法》,此后由卫生部牵头就开始了对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清理与整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是,在完善标准的同时,我想要使我国的食品更安全,源头监管可能更重要。  记得在一次参加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会上,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某位领导说过,“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是‘抽样—检测—收费—出报告’,但是质检总局不可能对所有的样品都检测,国家也不可能对所有有害物质都建立标准,只能是转而对源头和生产过程的监管。”  天美欲趁经济低迷 欧美物色收购对象  新闻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0131/073399.shtml  一条来自港媒的消息,天美控股(以下简称:天美)总裁劳逸强先生表示,“鉴于欧美市场经济动荡,天美将在欧美市场寻觅收购机会。”  作为一家创建于香港,发展于中国内地的公司,天美的发展策略,特别是在自主生产方面的发展策略很值得国内仪器公司借鉴。  天美通过合作和海内外并购的方式来拓展自主生产的能力。2004年,天美曾花费重金从日立引进生产管理体系,这为天美的自主生产带来了很多先进的理念。而近几年来,天美又通过并购来拓展自主生产能力。如在欧洲,2010年天美先后收购了法国温控实验设备集团HCC及瑞士天平制造商普瑞赛斯。在国内,2010年天美与上海精科天平业务合资成立了精科天美,将普瑞赛斯技术引入合资公司;2010年底,天美720万元增持,控股上海三科仪器。  目前,国内的仪器公司数量很多,但是龙头企业却很少,我认为应该跟天美学习,在国内实施联合,而走出国内,实施收购,收购一些欧美小的技术公司,从而使自己真正变得强大,渐渐在国际市场上拥有话语权。  2009年BCEIA时,我曾采访天美控股总裁劳逸强先生,在谈及海外并购和整合经验时,他说,“并购以与天美产品线互补为主。在并购方面,我们主要寻求这样的公司:(1)天美能够负担起的中小型公司;(2)该公司在仪器行业里有特殊的技术;(3)该公司的团队需较年轻化,愿意与天美共成长。并购一家公司,天美通常先控股7-8成,不直接插手管理,初期天美比较在意的是并购后价值的提升。”

  • COTO标准品|索非布韦杂质研究

    索非布韦杂质是一种化学物质,它是索非布韦的同分异构体或相关化合物。索非布韦是一种直接作用在肝脏的抗病毒药物,用于治疗丙型肝炎。COTO标准品是一种高纯度的标准物质,用于测定索非布韦及其杂质的纯度、含量和化学性质。通过与COTO标准品进行对比和分析,可以确定索非布韦及其杂质的结构、组成和含量,从而保证索非布韦的质量和安全性。在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COTO标准品的使用非常重要。它可以提供可靠的参照物,用于质量控制、药物分析和化学计量学研究。通过使用COTO标准品,可以确保索非布韦及其杂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保障。总的来说,COTO标准品在索非布韦杂质的研究和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使用COTO标准品,可以更好地了解索非布韦及其杂质的性质和含量,从而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同时,也需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质量标准和监管措施的执行力度,确保药物质量和安全。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修订多项食品安全标准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消息,7月14日至18日负责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2014年度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来自170个成员国的约700名代表出席。 据媒体报道,中国此次派出20余人的代表团出席会议,成员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这包括重金属、农残等限量标准以及部分操作规范。 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农残限量:CAC提议将香蕉中敌草快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02mg/kg,将丙环唑在李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6mg/kg。2.玉米与玉米产品当中伏马菌素的最大限量:CAC将玉米当中伏马菌素的限量定为4mg/kg,将玉米粉与玉米制品当中的限量定为2mg/kg。3.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CAC建议将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定为0.2mg/kg。4.婴儿配方食品当中的铅含量:CAC将婴儿配方食品当中铅残留限量定为0.01mg/kg。 5.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提议修订一系列食品添加剂在意大利面、鱼、蔬菜、婴儿奶粉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6、 百香果、榴莲、秋葵标准: CAC制定了百香果、榴莲、秋葵的卫生、成熟度、贮藏方式等最新质量标准。7、新鲜与速冻扇贝产品标准: CAC建议扇贝肉当中的磷酸盐含量应不超过2200mg/kg。 8、兽药:CAC建议禁止部分药物用于产肉动物,同时还建议部分药物在肉、乳、蛋、蜂蜜当中的残留限量。 9、香料与干制草本香料植物的卫生操作规范:CAC采纳了一系列操作规范,用于各个生产环节降低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这包括生产选址、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设备、贮藏与运输等方面。[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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