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嗜盐盐渍微菌

仪器信息网嗜盐盐渍微菌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嗜盐盐渍微菌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嗜盐盐渍微菌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嗜盐盐渍微菌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嗜盐盐渍微菌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嗜盐盐渍微菌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嗜盐盐渍微菌相关的解决方案。

嗜盐盐渍微菌相关的资讯

  • 204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取得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资质
    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以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局的部署,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资质认定和能力扩项,充实食品检验技术力量,加大食品检验仪器设备投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有了显著进步。截至2012年7月底,全国已有204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取得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资质(见附件)。  附件: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录(截至2012年7月31日)  一、国家局(1)  1.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二、天津市(1)  1.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三、河北省(6)  1. 河北省食品药品检验院  2. 邯郸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 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5.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山西省(2)  1.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晋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内蒙古自治区(9)  1.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巴彦淖尔市药品检验所  3. 赤峰市药品检验所  4.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5. 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  7. 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所  9.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辽宁省(2)  1. 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吉林省(10)  1. 吉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白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松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 白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黑龙江省(7)  1.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2. 大庆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3.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 牡丹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 七台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6. 双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7. 绥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九、上海市(8)  1.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3. 上海市徐汇食品药品检验所  4. 上海市闸北食品药品检验所  5. 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6. 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7. 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  8.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江苏省(1)  1.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浙江省(8)  1.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 杭州市药品检验所  3. 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  6.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嘉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十二、安徽省(18)  1.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3. 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 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 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4. 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5. 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6. 安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7. 黄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8. 太和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江西省(13)  1. 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景德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九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 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 新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 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 鹰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 樟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四、山东省(13)  1.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枣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6. 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8. 日照市药品检验所  9. 莱芜市药品检验所  10. 临沂市药品检验所  11. 德州市药品检验所  12.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13. 阳谷县药品检验所  十五、河南省(14)  1.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 三门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 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 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 周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4. 济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湖北省(5)  1.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 宜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4.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5. 仙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七、湖南省(12)  1. 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 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 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常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益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 永州市药品检验所  10.张家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1.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12.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八、广东省(13)  1. 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广东省汕头市药品检验所  3. 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广东省江门市药品检验所  9. 广东省湛江市药品检验所  10.广东省茂名市药品检验所  11.肇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2.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九、广西壮族自治区(9)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南宁食品药品检验所  3. 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4. 桂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5. 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6. 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  7. 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8. 百色食品药品检验所  9. 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海南省(6)  1.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2.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3.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4.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儋州分所  5.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6.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二十一、重庆市(1)  1.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二、四川省(7)  1.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3. 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三、贵州省(1)  1. 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四、云南省(16)  1. 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昭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楚雄彝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7.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8.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9.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11.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12.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13.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4.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15.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16.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五、西藏自治区(1)  1.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六、陕西省(3)  1.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七、甘肃省(11)  1. 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白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 天水市药品检验所  5. 武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 酒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 庆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 定西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9. 陇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0.临夏回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所  11.甘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十八、青海省(1)  1. 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九、宁夏回族自治区(1)  1.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  三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十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
  • SGS荣获中国船级社石棉检测检验资质认可
    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GS)现已正式获得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石棉检测检验资质认可,并于9月21日在SGS广州分公司举办“SGS荣获中国船级社石棉检测检验资质认可颁证仪式”新闻发布会。仪式现场,CCS向SGS颁发了中国船级社石棉检测检验资质认可证书。CCS副总经理陈裕彬、CCS产品检验处处长郑晓松、CCS市场总监王立新,SGS消费品检测服务部总经理杜佳斌、SGS华南区副总监柯赞贤、SGS科技电子产品限用物质测试服务部副总监李信柱及众多企业高层代表齐聚现场,共同见证这一值得纪念的时刻。  石棉是天然的纤维状的硅酸盐类矿物质的总称,是一类具有高抗张强度、高挠性、耐化学和热侵蚀、电绝缘和具有可纺性的硅酸盐类矿物产品。因其有良好的绝缘、耐磨、防火和保温特性,石棉曾在全球船舶行业得到广泛使用。然而,细小的石棉纤维对人体具有极大的危害,人体吸入石棉纤维会导致肺部疾病,如石棉肺、胸膜和腹膜的间皮瘤,严重时引起肺癌。考虑到石棉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9年6月5日通过了MSC.282(86)决议,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所有船舶禁止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从而拉开了在海事领域全面禁用石棉的序幕。  目前,日本、韩国等造船大国已全面推动石棉禁用工作。同为造船大国,我国在船舶行业全面禁用石棉将是一项艰巨且重大的任务。船舶行业必须密切关注石棉问题并采取积极措施,才能有效避免石棉问题对我国船舶及相关产品制造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好地参与全球造船行业的激烈竞争。作为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CCS积极应对全球船舶行业石棉禁用工作的最新进展,并于2012年8月8日发布关于石棉禁用工作的通函,要求石棉高风险产品必须在2013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石棉检测。  CCS副总经理陈裕彬先生表示:目前,国际上对石棉的监督越来越严厉。2011年1月1日国际海事组织已通过SOLAS公约对船舶石棉的禁止使用实施了全面的强制要求,2011年10月1日中国政府通过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技术法规也对船舶的石棉禁用出台了明确的规定。总体来说,由于工业技术仍在经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发展过程,我国船舶行业禁用石棉措施的实施任重而道远。当前,绿色环保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在造船、航运领域也是我们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作为我国唯一一个国际化的国家船检机构,CCS希望日后与SGS共同推动中国船舶领域的石棉禁用工作,协助造船、配套和航运企业做好无石棉和其他有害物质的禁止使用的应对工作,促进我国船舶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SGS消费品检测服务部总经理杜佳斌表示:CCS作为中国国家船舶技术检验机构,是国际船级社协会正式会员之一,其技术权威性和公正性得到全球船舶行业的广泛肯定。SGS作为全球领先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今年,按照相关规范、规则和程序的要求,CCS对SGS的石棉检测检验项目进行了认可工作,经文件审查、现场检查和认可试验及试验结果的审核,SGS顺利通过了CCS的石棉检测检验资质认可。本次SGS获中国船级社石棉检测检验资质认可使得SGS成为目前唯一获得CCS石棉检测检验认可的外资第三方检测机构。此项资质的获得既是对SGS专业检测能力的大力认可和肯定,同时也将推动SGS在中国船舶行业“无石棉”绿色进程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SGS能够提供的服务包括:整船与造船厂现场石棉高风险材料识别与抽样、实验室石棉检测服务,并出具CCS认可的船用产品石棉检验检测报告,能更好地协助船舶行业广大企业开展无石棉管控工作,SGS与CCS强强联手,共同为中国船舶行业“无石棉”保驾护航。  作为公正客观的全球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服务的领导者和创新者,SGS凭借庞大的服务网络、专业技术,始终以提升人类健康、安全及环保为己任,致力于为各个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在船舶行业,SGS提供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够协助更多的中国船舶及相关产品制造企业积极应对市场法规要求,确保产品合规并顺利进入市场,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中国船舶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 无锡筹建全国公安第一家有检验资质食药实验室
    &ldquo 样本什么时候到?&rdquo 每天一上班,无锡市公安局食药安全检验实验室技术分析员华晔就时刻准备着,为市民食药安全把好检测关。许多农贸市场、超市、熟食店、小饭店当天售卖的食品就摆在了华晔的案头。熟鸭脖、熟鸡爪、生鸡爪、熟牛肉、百叶、腐竹、干粉丝等样本,从品名到商家都标记得清清楚楚。  市场销售食品是否安全,几小时就能知晓  无锡市公安局内的这间食药安全检验实验室仅有10来平方米,但有毒有害食品快速检测仪、高效液相质谱仪等各种检测设备一应俱全。华晔穿戴着白大褂、白手套,手持专用剪刀、镊子,依次打开每一个包装袋取样&hellip &hellip 再过几个小时,熟牛肉、熟鸭脖是否亚硝酸盐超标,百叶里有没有非法添加硼砂,腐竹里有没有非法添加吊白块,这些食品是否能安全食用,检测实验得出的权威数据就将告诉您答案。  经过近半年的筹备,市公安局食药安全检验实验室于今年4月正式启用,正在争创全国公安第一家有检验资质的食药安全检验实验室。这一平台综合运用快速检测和仪器相结合的方式,能够主动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使得公安机关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市场上哪些食品药品有哪些危害,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市民受害。  在无锡,不只市公安局有食药安全检验实验室,各区、市(县)公安部门也有相关快检实验室,全市80多个派出所还配备了快检实验箱。公安机关会根据时令季节特点,对集贸市场、超市等商家售卖食品进行取样,在基层分析检测的同时,还会同时送交市公安局实验室复检。以前没有这些技术条件时,一旦发现问题食药还须送到外地去检测,费时费力,而现在这些问题都存在了。
  • 来伊份等蜜饯食品添加剂使用严重超标
    昨日,央视《消费主张》与《今日观察》栏目曝光了山东、杭州等地部分工厂蜜饯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严重漏洞,不仅生产环境污秽不堪,而且食品添加剂使用严重超标,过期产品还可以随便更改生产日期。在沃尔玛、世纪联华超市、家乐福和上海来伊份的专卖店等地方,记者购买了多款标称杭州这些工厂生产的蜜饯,检测结果显示,甜蜜素、糖精钠等甜味剂,胭脂红、苋菜红、亮蓝等着色剂以及用作漂白剂和防腐剂的二氧化硫都超过了国家标准要求的最大使用量,有的甚至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三倍多。  山东:加工桃肉多已腐烂  在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和平邑县,加工桃肉的工厂很多,但大都没有厂名和卫生许可证。同时这些晾晒的桃肉都是在路边的露天水泥地进行盐渍加工。记者在路边看到,一个大水泥池里泡着桃肉,旁边肮脏不堪。揭开盖着水泥池的塑料膜,里面浸泡着的桃肉有很多已经腐烂变质,一些垃圾也夹杂在其中。  在水池旁边,还摆放着一些盛放焦亚硫酸钠的白色编织袋。工人说,腌渍桃肉必须用焦亚硫酸钠,起漂白和防腐的作用。按照国家标准,蜜饯加工时可以限量使用焦亚硫酸钠作为漂白剂,然而在这些加工厂,对于焦亚硫酸钠的使用,却是按地域添加。用来盛装桃肉的编织袋,有的竟是动物的饲料袋,很多袋子上还明确写着: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  杭州:蜜饯生产企业徒手作业  这些经过装袋后的蜜饯桃肉半成品卖到了什么地方?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的塘栖镇有蜜饯生产厂家近百家。杭州超达食品有限公司是当地蜜饯生产的龙头企业,其产品涉及话梅、杨梅和桃肉等品种。在超达公司的原料仓库,肮脏的地面上,一位工人正站在破旧的编织袋上运装原料。盐渍桃肉很多已经发出难闻的气味,而且用来装桃肉的编织袋正是在山东包装时使用的动物饲料袋。  在这里,记者看到更多的蜜饯加工手法。一些企业会建立两个工厂,新厂只负责包装和应付执法机关的检查,而老厂负责生产加工,一般人很难找到他们的老厂。从山东等地运来的半成品原材料,首先要做的就是人工剪碎。  杭州灵鑫食品有限公司是为上海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代加工蜜饯的一家公司。在这里,成筐的桃肉堆放在一起,不管好的烂的,工人们正在徒手剪碎。在杭州余杭马氏食品有限公司,工人们也在徒手作业。  在上海来伊份食品和百味林代加工的几家加工厂里,记者在蜜饯晾晒场上没有看到防护措施,不时的有苍蝇、蜜蜂落在这些蜜饯上,晾晒的蜜饯筐里已经落有多种脏杂物。  但是几乎每家蜜饯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外包装上,都赫然印着QS的食品安全标志。  甜蜜素、糖精钠等严重超标  在浙江塘栖镇的一些蜜饯加工厂的库房里,记者见到了随意堆放的苯甲酸钠、甜蜜素、香兰素、柠檬酸等添加剂。在白果食品厂的一排大缸前,一位工人正端着一个塑料筐在向缸里加甜蜜素。  记者分别在沃尔玛、世纪联华超市、家乐福和上海来伊份的专卖店等地方,购买了标称为杭州超达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灵鑫食品有限公司等多个厂家生产的多个品种的蜜饯,送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验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甜蜜素、糖精钠等甜味剂,胭脂红等着色剂以及用作漂白剂和防腐剂的二氧化硫都超过了国家标准要求的最大使用量。  专家表示,甜蜜素使用过量可能引起一些健康隐患,以美国为例,目前规定甜蜜素是不允许使用在食品中的。  “这些食品加工厂像一个垃圾厂,而且是比较脏的垃圾厂,是那种让人感觉无法忍受的垃圾厂。这么一个生产环境,让我们很难把它跟食品联系到一块,我想这个需要很大的想象力。如果让我们来做一个竞猜游戏,那么我想99%的人都不会猜到这是在制作美味的蜜饯,想不到晾晒的果子里面有虫子,烂的也舍不得扔掉,到最后装进一个装过鸡饲料的袋子里,而且这所有的过程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这样一个过程,不要说我们看了以后还会不会吃,就算几天以后,我们回味起这个场面来,都感觉到我们非常的不幸。 ”
  • 皖西南质检中心又获电线电缆产品发证检验资质
    日前,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出通知(全许办[2009]35号),增加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电线电缆产品(产品单元: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至此,该中心已具有蚊香、人造板、水泥、建筑外窗、眼镜、输水管、溶解乙炔、电热毯、化肥、硫酸、电线电缆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资质。
  • 食品致病菌限量国标7月1日实施
    近年,本市食物中毒起数、人数和发生率同比不断下降。/晨报记者 何雯亚  春天的脚步日益临近,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污染和变质导致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开始发生。全方位阻截食品致病菌,将从国标开始。今年7月1日,卫生部首次制定的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mdash &mdash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将开始实施。近日,卫生部门在官网上公布了相关问答。  上海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昨天透露,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食品安全最大威胁。去年,本市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为0.77例/10万人口,在已查明致病因素的6起食物中毒中,4起为细菌性。  去年二季度集体食物中毒多  2013年上海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8起,中毒人数184人(无死亡),中毒发生率为0.77例/10万人口,继续保持低位,食物中毒起数、人数和发生率同比2010年,分别下降 20%、38.3%和50.3%。上海的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2006年后控制在6例/10万人口以下,到2011年后已经控制在1例/10万人口以下。  从中毒发生时间分析,去年上海集体性食物中毒高峰发生在第二季度,达5起,三、四季度各发生1起和2起。从中毒肇事单位分析,食物中毒中涉及公共餐饮单位3起、集体食堂2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起、农村家庭自办酒席1起、无证餐饮单位1起。从中毒致病因素分析,已查明致病因素的6起食物中毒中,4起为细菌性,其中沙门氏菌2起,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1起,副溶血性弧菌1起 另外2起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分别为亚硝酸盐和皂素。这些中毒事件均由食品从业人员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其中生熟交叉污染3起,从业人员带菌操作、熟食储存不当、食品未烧熟煮透、食品污染和亚硝酸盐误用分别各有1起。&ldquo 在去年的集体食物中毒中,三分之二是由食品致病菌引起的,与全国情况相当。&rdquo 顾振华指出,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当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  据悉,食源性疾病亦称食物中毒,即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引起的中毒性或感染性疾病,比如呕吐、腹泻等,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脑、肾等脏器损伤以及死亡。  食品中可能造成食源性疾病的生物性危害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致病菌及其毒素,如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菌、金葡菌等,它们主要导致胃肠道疾病,严重的会造成肝、脑、肾等脏器的损害,甚至死亡 第二类是产毒真菌和真菌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等,它们或造成人的急性中毒,或因长期摄入造成消化道癌症等疾病 第三类是病毒和寄生虫。  即食生肉制品等列入标准  如何预防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专家坦言,以往涉及食品致病菌限量的现行食品标准共计500多项,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而今年7月1日将实施的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弥补了这些缺陷,对肉制品、水产制品、粮食制品等共11大类预包装食品分别制定了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  记者发现,此次纳入规定的11大类食物绝大多数为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高的预包装即食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都被列入在内。  其中,肉制品包括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 水产制品包括熟制水产品、即食生制水产品和即食藻类制品,包括活、鲜、冷冻鱼(鱼片)、虾、头足类及活蟹、活贝等,也包括以活泥螺、活蟹、活贝、鱼籽等为原料,采用盐渍或糟、醉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腌制水产品。即食藻类制品指以藻类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藻类制品,包括经水煮、油炸或其他加工的藻类。粮食制品,包括方便面、米制品、糕点、蛋糕、片糕、饼干、面包等食品。冷冻饮品则包括冰淇淋类、雪糕(泥)类和食用冰、冰棍类。即食调味品包括酱油、沙拉酱、鱼露、蚝油、虾酱。  果冻等暂不设致病菌限量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菌,涉及食品较多。新规中,全部11类食品都有沙门氏菌限量规定。  感染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后会引发败血症、脑膜炎等,此次仅在肉制品中有限量要求。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容易引发出血性腹泻和肠炎,副溶血性弧菌则主要感染水产制品,或交叉污染肉制品。  根据新规定,在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为,在同一批次采集的五份样品中,不允许任一件样品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的限量要求与此相同。  乳与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由于蜂蜜、脂肪和油及乳化脂肪制品、果冻、糖果、食用菌等食品或原料的微生物污染风险很低,不设置致病菌限量。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适时修订增加相关食品类别。  另外,志贺氏菌污染通常是由于手被污染、食物被飞蝇污染、饮用水处理不当或者下水道污水渗漏所致。根据我国志贺氏菌食品安全事件情况,以及我国多年风险监测极少在加工食品中检出志贺氏菌,此次标准未设置志贺氏菌限量规定。  7月1日前,监管部门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顾振华表示,7月1日以后,上海食品监管部门也将严格按照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这个标准,对食品中致病菌进行检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严格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
  • 燕之屋等血燕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不合格率100%
    8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浙江省工商部门检查血燕经销商491家,抽检血燕537批次。截至目前,已经出具检测报告303批次,据初步统计,此次抽检涉及问题血燕达20万克,约3万多盏,平均亚硝酸盐含量达4400毫克/千克。在被抽检的血燕产品中,亚硝酸盐最高竟超过10000毫克/千克,超标330倍,血燕产品不合格率高达100%。其中,标称 “鹰皇”、“燕之屋”、“正基”、“庆和堂”等品牌的血燕无一合格。  昨日(8月16日),燕之屋品牌部经理沈晓聪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博)》采访时表示,不认可浙江省工商局的调查结果,公司所销售的血燕产品中亚硝酸盐系天然形成,并非人为添加或染色,且该成分具有可溶性,经多次、长时间地清洗、浸泡和炖煮后,其含量可降低到标准范围内。  抽检不合格率高达100%  近两个月来,浙江省工商机关集中开展了燕窝市场血燕产品专项清查,分别由浙江公正检验中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等6家机构进行检测。目前已出具检测报告303批次,结果亚硝酸盐含量普遍较高,血燕产品不合格率高达100%。  检查结果显示,此次抽检涉及全省各零售店问题血燕达20万克,约3万多盏,平均亚硝酸盐含量达4400mg/kg,最高达11000mg/kg。其中,标称广东鹰皇参茸制品有限公司的“鹰皇”牌血燕、厦门市丝浓食品有限公司的“燕之屋”牌血燕、广州同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正基”牌血燕、北京庆和堂参茸有限公司的“庆和堂”牌等11批次的血燕产品检出的亚硝酸盐含量最高均超过10000mg/kg。  亚硝酸盐为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具有毒性,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致癌物质。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制添加亚硝酸盐,仅允许生产腌熏肉等制品有微量残留,限量为30mg/kg。比照这一限量标准,此次抽检的问题燕窝中最高亚硝酸盐含量已超标330倍之多。  血燕被指多数是色素染制  浙江省工商局还引用了马来西亚国内一些权威人士披露的血燕造假黑幕。如马来西亚农业及农基工业副部长蔡智勇曾对《星洲日报》表示,市场上根本没有血燕窝,所谓血燕窝多数都是色素染制。马来西亚霹雳州燕窝公会署理会长苏志雄也曾在《厦门商报》上揭露燕窝市场种种陷阱,称燕子吐血造窝是一些奸商为谋求暴利而故意捏造的谎言,并指市场上声称是血燕的产品“100%是假的”。  据悉,在浙江省工商局新闻发布会公布的调查录像中,也有一些经销商承认,他们在杭州市场上销售的血燕其实是在作坊里对白燕窝进行熏制或染色后形成的,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一般性超标可造成人体缺氧,严重超标可造成窒息甚至死亡。”上海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协会常务副会长肖迪娜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认为,作为加工企业对所采购的原料有自检的义务,因此尽管是原材料的问题,但企业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燕之屋:不认可调查结果  针对浙江省工商局的调查结果,全国最大的知名燕窝连锁机构“燕之屋”昨日作出回应,表示无法认可这一调查结果。  “燕窝所含的亚硝酸盐是天然形成的,并不是我们人为添加或染色而成。”燕之屋品牌部经理沈晓聪表示,燕窝产品目前并没有国家标准,加之干燕窝是原材料,没有任何添加剂,浙江省工商局参照食品添加剂的标准,明显不匹配。  沈晓聪表示,相比白燕,血燕的亚硝酸盐含量的确较高,因此干燕窝不能直接食用,但亚硝酸盐具有可溶性,血燕一般经过36至48小时的清洗、浸泡,然后炖煮,即可将该成分的含量降至标准范围内。“正是由于血燕特别难煮,所以我们有代加工服务。”沈晓聪说。  对企业的这一回应,一业内人士指出,大部分消费者并不懂得该如何清洗、炖煮才能将燕窝的亚硝酸盐含量降到最低,因此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企业这一说法不太站得住脚。事实上在浙江省工商部门的抽检中,实验也表明,亚硝酸盐达到1000mg/kg的血燕,即使经过13小时浸泡,含量仍然高达330mg/kg。  此外,沈晓聪否认了“血燕是燕子吐血造窝”这一传闻。“与白燕一样,真正的血燕也是燕子吐出的白色唾液,只不过有的在密闭的环境中、或是存放时间较长后,其自身颜色变红,于是成了血燕。”沈晓聪说,血燕的营养成分与白燕基本上一致,只是因为血燕产量较低,因此价格会贵一些。  燕窝国标有望明年问世  “我们担心浙江省工商局的这次调查会令消费者造成误会,以为燕窝有毒,导致不敢吃了。”沈晓聪表示,尽管燕之屋已将血燕产品陆续下架,但公司并不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目前正在与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沟通,希望尽快颁布国家标准,确定亚硝酸盐的限量后再名正言顺地恢复销售。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燕窝行业相关国家标准的研究已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共同启动,最快将于明年问世。据悉,除了外观、性状等感观指标,营养成分等理化指标和基本微生物等指标外,燕窝国家标准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将是强制性的,近期消费者最关注的亚硝酸盐限量也将在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后作出规定。  此外,记者还采访了同被列入“黑榜”的广东鹰皇参茸制品有限公司,被告知相关负责人出差,无法接受采访。不过据介绍,该公司目前也已将血燕产品下架。  新闻链接  “山寨发布会”力挺血燕  马来西亚农业及农基工业副部长蔡智勇在《星洲日报》中指出,市场上根本没有血燕窝,所谓血燕窝多数都是色素染制。马来西亚燕窝商联合会主席马兴松也在新加坡《联合早报》上披露,不良商家偷偷以燕子粪便,将廉价燕窝熏至血红色,当作“血燕”出售牟取暴利,而这种血燕含有超量的亚硝酸盐。  7月26日,声称是马来西亚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局、马来西亚出口卫生部(出口检验局)、马来西亚燕窝出口公会等机构的相关人士在杭州举行燕窝新闻发布会,对血燕亚硝酸盐超标问题进行了所谓“澄清”。主办方称血燕并未造假,99%是真的,血燕的亚硝酸盐含量也完全符合标准,只要经过几个小时的浸泡和清洗,亚硝酸盐就会消失,可以放心食用。  据浙江省工商局初步查证,声称由浙江省老字号企业协会邀请的马来西亚有关机构举办的燕窝新闻发布会,其主办单位有虚假。而次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新闻发布会主办方人员马来西亚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局局长拿督珉阿膜和马来西亚出口卫生部(出口检验局)总监拿督凯孺哈兴,其身份亦涉嫌造假。  主办方出据的血燕检验合格报告,其实是一份关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的标准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5-2010),检验报告里面35个项目中没有一个涉及亚硝酸盐含量。  专家亚硝酸盐摄入3克可致死  实际上,我省近年查处的问题血燕不在少数。2009年5月中旬,惠州检验检疫局曾对某贸易企业进口的一批30公斤血燕进行检查,发现高含量的亚硝酸盐,并作了全部退运处理。  专家介绍说,亚硝酸盐是一种具有毒性的化工产品,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致癌物质。天然的燕窝本身含有亚硝酸盐,但是经过一定的浸泡和炖煮,亚硝酸盐的含量可以降低,适合食用,而人工制造的血燕,其亚硝酸盐含量远远超过天然的燕窝。  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季峰解释说,食品中过量的亚硝酸盐会对人的食管和胃造成巨大的危害,有可能导致食管和胃黏膜的癌变。“摄入约0.03克到1.5克就会导致中毒,而如果摄入3克,就会致人死亡”。  名词解释  亚硝酸盐为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是一种白色不透明结晶的化工产品。亚硝酸盐具有毒性,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致癌物质。  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严格限制添加亚硝酸盐,仅允许生产腌熏肉等制品有微量残留,限量为30毫克/千克,最高熏制火腿残留量也不得超过70毫克/千克。比照限量标准,浙江省此次抽检的问题燕窝中最高亚硝酸盐含量已超过350倍。  相关阅读:工商总局部署开展全国燕窝市场专项检查
  • LR1601 | 评估潮沟对滨海盐沼植被空间分布及其地上生物量的影响
    盐沼是地表过湿或季节性积水、土壤盐渍化并长有盐生植物的地段。滨海盐沼以草本植物为主,沿潮间带延伸,可忍受高盐条件和因涨潮引起的周期性淹水。盐沼植被生产力高,可为许多物种提供繁殖、觅食和越冬的场所。盐沼植被地上生物量(AGB)的估算为监测盐沼生态系统时空稳定性、生产力和地上碳储量提供了有用信息。然而,以往关于AGB的估算研究主要局限于站点水平,且通常基于单一植被类型。与野外地面调查方法相比,遥感(RS)卫星成本低、速度快、范围广,在盐沼植被结构和生物物理指标的空间估计方面更具优势。其中,UAV-LiDAR数据具有较高的时空分辨率,在滨海盐沼三维结构监测中具有很大潜力。然后目前,利用UAV-LiDAR数据估算盐沼植被AGB的研究有限。为了确定滨海盐沼潮沟对植被群落空间分布及其生物量的影响, 来自复旦大学的研究团队在上海崇明东滩滨海湿地(121°54′-121°55′E,31°27′-31°28′N)进行了研究,主要目的为:(1)探索UAV-LiDAR数据估算盐沼植物AGB的潜力;(2)研究潮沟对盐沼植物群落空间格局及其地上C储量的影响。作者于2019年9月基于DJI M600平台,利用LR1601-IRIS LiDAR传感器(北京理加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依锐思)收集UAV-LiDAR数据。于2019年9月27日和28日获取光学图像数据。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10月收集植被样品,测量其高度和地上生物量,同时收集土壤样品,测量其土壤含水量和土壤盐分。基于盐沼植被群落所有样本,利用线性回归模型(多元线性回归,MLR)和5个机器学习回归模型,包括广义线性模型(GLM)、梯度提升机(GBM)、人工神经网络(ANN)、基于核正则化最小二乘(KRLS)和随机森林回归(RFR) 建立预测模型。通过R2和RMSE评估模型性能。研究区和采样点位置。【结果】滨海盐沼植被AGB实测值和预测值之间的关系。(a)MLR;(b)KRLS;(c)ANN;(d)GBM;(e)RFR;(f)GLM不同盐沼群落AGB的空间分布、验证和比较。(a)利用UAV-LiDAR数据和随机森林模型进行盐沼植被AGB制图。(b)不同盐沼群落AGB平均值。(c)AGB实测值和预测值的回归拟合。(d)AGB预测值的密度分布曲线。与潮沟不同距离的盐沼AGB的比较。(a)代表整个植被群落AGB变化趋势;(b-e)分别代表PA,IC,CS和SM的AGB变化趋势。D1:0-50 m;D2:50-100 m;D3:100-150 m;D4:150-200 m。【结论】基于UAV平台收集的高分辨率图像和LiDAR数据,估算了盐沼群落的空间分布和AGB。研究表明,通过改变土壤盐分和水分条件,与潮沟的距离会对群落空间格局和盐沼植被AGB具有重要影响。研究结果证实了UAV-LiDAR数据与随机森林算法相耦合可简便有效的检测盐沼AGB。综上所述,该研究提供了一种估算盐沼地上C储量的有效方法,强调了精确估算在制定合理的科学测量进行滨海生态系统管理和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 “食品检验能力分类方法研究”项目通过验收
    日前,由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承担的“食品检验能力分类方法研究”短平快项目顺利通过专家验收。该项目针对现行食品检验资质认定能力范围申报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食品分类方法,建立了以GB2760-2011标准为基础的食品检验能力分类方法,初步建立了食品检验标准数据库和食品检验能力编码及能力表述系统。  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食品检验资质认定机构2748家。食品检验能力分类表述系统的建立,将对规范表述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为实现网上行政审批和提供检测资源查询服务等工作奠定基础。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预防亚硝酸盐中毒的消费警示
    近期,四川省巴中市发生了一起因误用亚硝酸盐引起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物中毒事件,应引起广大公众警惕。  一、什么是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一类含氮无机化合物,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于肉制品中。常见的亚硝酸盐主要有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其外观与食盐类似,呈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无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  正常饮食情况下,人体中的亚硝酸盐主要是食物和饮水中的硝酸盐在口腔及胃中细菌的作用下转化而来。研究表明,亚硝酸盐可以通过一定途径被还原为一氧化氮。摄入含有低水平亚硝酸盐的食物可补充人体内的亚硝酸盐。  二、亚硝酸盐在食品中使用的规定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国标规定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三、人体过量摄入亚硝酸盐的危害  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使血液中具有正常携氧能力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当摄入量达到0.2-0.5g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g时可致人死亡。  中毒的特征性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四、常见的亚硝酸盐致食物中毒的原因  常见的亚硝酸盐致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四类。一是由于亚硝酸盐在外观上与食盐相似,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或食用,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二是由于我国很多地区有家庭自制加工肉制品的习惯,如果食用含亚硝酸盐过量的肉制品也会引起食物中毒。三是贮存过久、腐烂或煮熟后放置过久及刚腌渍不久的蔬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会有所增加,该情况下食用容易导致中毒。四是个别地区的井水含硝酸盐较多(称为“苦井水”),用这种水煮的饭如存放过久,硝酸盐在细菌作用下可被还原成亚硝酸盐而导致中毒。  五、消费建议  消费者要购买正规渠道销售的食盐。要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过久,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尽量不用“苦井水”煮饭,不得不用时,应避免长时间存放。此外,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时,可搭配富含维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亚硝酸盐的毒性。
  • 全球首创!国产自研微生物进化仪,让工业菌种创制“上高速”
    合成生物学作为生物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已经被推向了风口。2022年,中美先后发布生物经济领域的发展规划。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部生物经济的五年规划,明确了生物经济发展的具体任务。9月12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关于推进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创新以实现可持续、安全和可靠的美国生物经济的行政命令》。据企查查数据显示,在存量方面,我国现存27.1万家合成生物相关企业;在注册量方面,近十年,我国合成生物相关企业每年注册量逐年增加,其中, 2020年新注册的企业数量增至3万家,同比陡增226.8%,此后三年虽增速放缓,但2023年全年新注册8.2万家合成生物相关企业,成为近十年新高。可见,在政策和技术优势的双重加持下,国内合成生物学产业发展迅速。近十年我国合成生物相关企业注册量&增速(单位:万家)(注:本次数据来源于企查查;统计时间为2024/5/10)合成生物学作为一种具有颠覆性意义的新兴技术,其应用范围已经涵盖农业、食品、医药健康、化工等各个方面,为绿色生物制造产业的发展提供着技术支持。微生物战略资源严重短缺:我国核心菌种自主率不到20%工业菌株作为生物制造的“灵魂”,同时也是合成生物学研究中的底盘细胞,经过基因编辑等技术重新设计合成通路,最终成为高效细胞工厂:只需获取简单物质便能合成出人类所需的产品,例如胶原蛋白、乙醇等。因此,积极开展自主工业菌种的设计创制研究是爆涨我国生物制造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然而,有数据显示,我国核心菌种自主率不到20%、核心工业酶的自主率不到25%、益生菌核心菌株的自主率不到10%,微生物战略资源严重短缺,工业菌种创新率低严重制约着我国生物制造产业的发展,那么,如何突破工业菌种的创新难题呢?清华大学邢新会教授在报告中表示,“设计-构建-测试-学习(DBTL)”循环能力是关键,而科学仪器作为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在提高“DBTL”循环能力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球首创微生物进化仪,加快“DBTL”循环能力提到这里,邢教授以自动化生物铸造系统为例向我们展示了提高DBTL循环的方法:用机器人/机械臂将菌种、涂布接种仪、菌落挑取仪、摇床、移液工作站、酶标仪等关键仪器设备进行连接。但同时他也指出,该系统存在设备系统复杂、运行成本高、通量受限于培养体系等问题。因此,邢教授及其生物育种技术与装备团队长期致力于高通量生物育种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同时,也在“合成生物制造技术”、“活性-药效-安全筛选评价技术与装备”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涵盖了从生物功能发现到功能制造。邢教授团队通过等离子技术研发出了ARTP(Atmospheric and Room Temperature Plasma)高通量诱变育种仪,该装备实现了常温常压下的突变育种,并成功孵化了天木生物进行商品化制造。在实现了突变后,邢教授与清华大学张翀教授合作利用微流控实现了高通量/自动化细胞培养和单细胞筛选。至此,基于微流控技术开发出了一系列高通量工业表型测试技术与装备,然后通过基因编辑技术开展高通量基因型-工业表型关联新方法的研究,进而产出系列新装备、带动新标准、研发新菌种,为合成生物学与绿色生物制造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常压室温等离子体诱变育种仪ARTP(点击进入详情页)邢教授团队研发出的高通量皮升级液滴单细胞分选系统DREM Cell、高通量微升级液滴单细胞分选系统 MISS Cell的核心技术指标相当甚至优于国际竞争仪器,高通量微升级微生物液滴培养仪MMC和毫升体系微生物适应性进化仪EVOL Cell为全球首创。其中,MMC可以实现连续15天200克隆,EVOL Cell可以实现4通道无气泡供养。(点击下方仪器名称即可进入页面详情页)左:高通量皮升级液滴单细胞分选系统DREM Cell,右:M高通量微升级液滴单细胞分选系统 MISS Cell左:高通量微升级微生物液滴培养仪MMC,右:毫升体系微生物适应性进化仪EVOL Cell在报告的最后,邢教授通过分子克隆全自动挑取、自动进化培养甲醇依赖型大肠杆菌、创制下一代蛋白和多肽合成细胞工厂等6个实际场景的应用,充分证明了这几款仪器在自动化、高通量工业菌株性能精准改造等方面的应用优势。注:上述内容节选自清华大学邢新会教授的《创新高通量育种装备体系,支撑生物制造新质生产力发展》,想了解更多详细内容,点击下图即可观看完整视频~“合成生物学先进工具与解决方案”主题约稿活动合成生物学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生物技术行业的产业布局。目前,合成生物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食品、农业、医疗等多个领域。伴随我国《“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的颁布,被誉为“第三次生物科技革命”的合成生物学研究热度高涨,但当前构建合成生物系统的内在逻辑尚处于摸索阶段,整个合成生物学领域正处于发展初期,需要先进的使能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动合成生物学产业快速发展......为帮助广大科研工作者及时了解前沿技术进展、创新产品与解决方案,仪器信息网特此约稿。欢迎投稿,投稿文章将于话题专栏展示并在仪器信息网相关渠道推广,投稿邮箱:chensh@instrument.com.cn,关于征稿内容要求也可邮件咨询或电话联系:13171925519(同微信)。(点击下图进入专题详情页面)
  • 全国首家县级综合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
    3月5日上午9时,庄河市一农产品合作社送检的白菜、芹菜、菠菜样品,在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检测完毕,共检测162项指标,其中白菜、芹菜均检测合格,菠菜有2项指标检测不合格。记者获悉,近日,由庄河市农发局、卫生局、海洋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五家监管部门的下属检测机构整合而成的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获得辽宁省实验室资质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双认证,成为全国第一家具备“从农田到餐桌”全环节检测能力的县级综合性食品检验监测中心,结束了该地区没有具备检验资质食品检验机构的历史。  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成立后,共检测理化样品11321批次,微生物样品46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9批次,为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据悉,庄河市是全国农产品生产大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具有辽宁省名牌农产品1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商标2个,并有“东方蚬库”、“全国活贝出口第一村”等荣誉称号。但庄河市一直没有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评优检测,都需要送到大连和沈阳进行。而且各监管部门的检验机构小、人员少、设备差,在检测工作上又各自为政,一方面多家检验机构分配政府投资,致使资金分流,各家检验机构都“吃不饱”,甚至有的检验机构“没得吃” 另一方面多家检验机构重复建设造成检验资源浪费,一些检验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吃不了”,成为制约本地检验机构建设和发展的瓶颈问题,也影响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2011年8月18日庄河市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整合庄河市食品检验机构》的文件,确定将庄河市农发局下属的农产品监测站、粮食局下属的粮油检测站、海洋渔业局下属的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卫生局下属的食品卫生检测站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的食品药品检测室统一整合成立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为独立法人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而实现了原5个检验单位检验设备、人员的全面整合和检测工作的统一协调。  合并后,该中心共有高级职称等专业技术人员共21人,配备了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PCR仪等主要仪器设备179台(套),具备了理化(水、灰分 化学物质)、微生物、农兽药、水产、水产制品、果菜、畜产品、粮食、油料等9项检验功能,可检测9大类食品,131个品种,366个项目,具有从“从农田到餐桌”全环节的一站式检测能力,还实现了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共享。
  • 质检总局发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办法
    总局第121号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10.13  第121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的活动,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安全技术检验和登记后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本办法所称安检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依法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检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机动车实施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第二章 安检机构资格许可  第六条 安检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对安检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  安检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  第八条 安检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依照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安检机构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的申请及其受理、现场审查、发证应当一并办理。  第十条 申请取得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需要的,并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齐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等技术规范文件资料   (四)具有申请检测车辆类型和项目所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备及其校准设备   (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应当通过合法有效的型式认定,在用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六)具有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设施、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法人证明及复印件   (三)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证书及复印件   (五)检测线配置明细以及检测、校准设备清单   (六)地理位置、场地及厂房平面图,相应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七)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受理的规定,根据申请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审查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  第十四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审查和决定的程序、期限等规定,作出是否批准检验资格许可的决定。  第十五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向获得检验资格许可的申请人颁发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的式样、编号规则和检验专用印章的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第十六条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有效期为3年。  安检机构检验资格有效期期满,继续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安检机构迁址、改建或增加检测线的应当及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决定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安检机构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安检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  第十八条 安检机构应当保持信息系统通畅,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信息。  第十九条 安检机构应当保证在用设备正常完好,在用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  第二十条 安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安检机构应当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检验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 安检机构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每年1月底之前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  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检机构基本情况   (二)机动车年检验车型及其数量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开展情况   (三)在用检测设备的变更情况和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情况   (四)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及变更情况   (五)投诉、异议处理情况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安检机构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中发现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安检机构如需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3个月以上的,应当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上交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并于停业前1个月向社会公告。  安检机构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1年以上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第二十五条 安检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许可证书   (二)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三)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   (四)未经检验即出具检验报告等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行为   (五)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六)使用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检验工作   (七)无正当理由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原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过程   (三)检验能力比对试验   (四)审核年度工作报告   (五)听取有关方面对安检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评价   (六)调查处理投诉案件   (七)联网监察或者其他能够反映安检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方式。  第二十七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在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并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投诉举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在监督检查或者受理投诉举报时,发现安检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未取得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安检机构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证书的   (二)未按照规定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逾期未改的   (四)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擅自迁址、改建或增加检测线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第三十三条 安检机构使用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安检机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检验信息的   (二)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的   (三)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的。  第三十五条 安检机构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3个月以上,未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或未上交检验资格证书、检验专用印章的,或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未向社会公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安检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未经检验即出具检验报告等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人员在检验活动中接受贿赂,以职谋私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撤销其考核合格资质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检机构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承担进出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军用及特殊管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记者手记:食品检验能整合吗?
    记者在随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了解到,很多地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重复建设,同一区域内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并存,资金重复投入,部分高校、科研机构检测任务不饱满,检验资源存在闲置浪费现象。尤其是卫生计生部门的风险监测和食药监部门的抽检工作,在检验品种和项目上都存在重复。  同行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专家告诉记者,检测和检验在技术层面就是一回事,都是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和人员来操作。  检查组还发现,食品检验检测市场鱼龙混杂,各自为政,造成个别检验机构采取不正当甚至是非法手段进行竞争。有人向检查组反映,有的企业急需一两天内拿到报告,检验机构在检验周期无法满足的情况下,选择不做实验直接出具报告。更有甚者,有的检验机构还根据客户需要“卖报告”,直接编制一份假报告。一份报告只收几十元钱,既满足了客户的要求,也“帮助”企业降低了成本,又争取了客户资源。  面对如此乱象,检验检测机构该如何加强规范化管理呢?实践证明,通过整合可集中优势资源、优势力量,保证检验检测质量。  山东省就在全国率先实行抽检监测计划、经费、信息“三统一”,实现了资源集中、经费集约、信息共享。对抽检监测、舆情监测、日常监管、治理整顿、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汇总梳理,查找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  解决检验检测机构乱象,首先要在地域统筹解决综合利用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实现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 其次,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卫生机构以及大型企业的食品检验资源,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高校、科研机构运用专门的实验室、专业设备承担检验检测工作 同时,还要严惩一些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防止其被利益绑架,保证检验活动公正、客观,检验结果及时、准确。
  • 小型食品厂检验设备@_(厂家现货)小型食品厂检验设备
    【厂家现货】小型食品厂检验设备+FT-G2400=(小型食品厂检验设备)?????????????????????????????????  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食品中会有二氧化硫这种物质的存在。事实上,二氧化硫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水果蜜、腌渍和干制食品中,起到漂白、防腐、脱色和抗氧化的作用,但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什么东西用多了,总是会过犹不及。二氧化硫作为一种添加剂,既然是能够用在食品中,就难免会有用多了的时候。如果是按照标准规定和相应质量规格要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本身是安全的,但是用多了结果就截然不同了。尽管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后生成硫酸盐,可通过人体解毒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不会产生毒性作用,对于人体,通常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如果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按标准限制,超量使用此类添加剂,则就有可能造成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从而对健康造成危害,产生安全隐患。急性二氧化硫中毒可引起眼、鼻和黏膜的刺激症状,严重时产生喉头痉挛、支气管痉挛,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窒息、昏迷,甚至可能导致死亡。小型食品厂检验设备产品介绍: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可快速检测200多项目,包含非食用化学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病害肉、营养强化剂、抗生素类残留、激素类残留、真菌毒素类残留、化学类残留等现场的定性定量检测。  该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为集成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设备,广泛应用于食药监局、卫生部门、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部门、养殖场、屠宰场、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等单位使用。小型食品厂检验设备产品性能:  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快速批量上传数据。  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  3、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或批量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  4、仪器带有监管平台,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直接传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进行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数据统计,检测区域食品安全长短期动态,达到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  5、一体化主机,包含食品安全检测模块、多通道农药残留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  6、一体化便携式快检设备,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使用需求,能够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可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  7、胶体金模块检测方式:轨道式自动传输扫描,检测完成后自动退出检测卡。  8、CT线自动识别,无需手动调整。  9、仪器具有品类多种类样品菜单库,可灵活选择检测样品,不同的检测通道可同时检测不同的样品项目。  10、样品处理简单省力,整体操作快速、安全、便捷。  11、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  12、高灵敏度,高检测精度,高重复性精度,扫描式高精度光学传感器。  13、内置强大的数据库,可在仪器上直接选择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也可在仪器上直接编辑录入样品名称、检测指标、送检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进样品数据库。  14、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15、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断电不丢失数据。  16、兼容市场上所有的胶体金卡,使用耗材不受限制,极大增强用户使用体验。
  • 征集倒计时 | 说出你最想了解的科研实验资料,快来抓住最后的机会!
    你是否还在为实验做不出而苦恼?一些细节被忽视导致实验反复失败一看别的大佬已经发了几篇SCI了而自己还在补实验为了让大家在科研实验上少走弯路第一期 第二期,大家留言想要在体多通道记录、光纤记录实验立体定位微量注射等等实验资料小沃正在收集制作了噢目前已确定及录制的内容如下(部分已确定资料)我们将实验原理、实验步骤等资料内容全部用视频记录下来已确定的视频资料,我们正在录制噢视频资料可反复重现详细过程以更清晰、更直观方式展现更多细节把你想要的资料了解更透彻听说你还有其他想要的资料?!come on~ 别错过最后一次征集快来#说出你最想了解的科研实验资料到时,小沃把整理好的资料一次性打包全部给你就等你的留言留言越详细,资料准备的就越全哟
  • 蔓延全美的鼠沙门氏菌疫情源自实验室
    国际在线消息: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29日宣布,目前在全美35个州蔓延的鼠伤寒沙门氏菌疫情不是因食品污染,而是因微生物实验室中的鼠伤寒沙门氏菌传染引发的。  美疾控中心的官员说,自去年8月以来,美国35个州相继发生鼠伤寒沙门氏菌疫情,迄今已造成至少73人染病,其中1人死亡。有关部门经过数月调查后,将源头锁定在遍布全美多个地区的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室中的鼠伤寒沙门氏菌可通过衣物、笔记本、钥匙和其他物品传播。而本次疫情中被感染的人既有学生,也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及其家人。  目前,美国相关部门正在展开联合调查,并对全美各地的微生物实验室进行整顿。  鼠伤寒沙门氏菌是引起急性肠胃炎的主要病原菌,患者染病后的症状主要包括头痛、恶心、腹痛、呕吐、腹泻和发热等。
  • 我国将建一批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三部委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ndash 2020年)》(以下简称&ldquo 规划&rdquo )的通知。  规划中提出将我国完善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全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ldquo 十二五&rdquo 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检验资源,分类配备粮油检验仪器设备,全面实现粮油理化品质、安全卫生、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转基因等检验监测能力,粮食检验监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依托现有粮食检验监测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依托现有大中型粮食企业、成品粮批发市场的检验资源,建设一批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点。完善粮油标准体系,建设一批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粮油标准验证站,逐步形成粮油标准研究验证和后评估体系。  据悉,2014年3月国家粮食局已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名单,包括42家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35家国家粮油标准验证工作站,相关业务工作接受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部门指导。[具体名单]
  • 全国开展燕窝专项检查 广州血燕闻风而飞
    8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通报了近期全省血燕检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此次抽检的约3万多盏血燕,不合格率高达100%,其中包括多家广东公司的血燕产品。16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多家商场药店发现,不少商家已经把血燕下架。但市民心中依旧疑问重重:血燕到底是真是假?有没有行业标准?  业内人士:“燕子吐血造窝”是谎言  涉事企业:燕窝产品并无国家标准  工商总局:全国开展燕窝专项检查  广州市场:“血燕”不敢明着卖  燕窝是老广十分热爱的补品,广州市内不少酒楼都有销售。记者发现,在炳胜、瑞丰茶馆、名潮等酒家都有官燕,价格在200元-400元一位不等。其中瑞丰茶馆还有血燕,标价为380元一位。  浙江抽检血燕百分百不合格的消息,显然也引起了广州消费者和商家的恐慌。记者昨日巡城发现,原先销售高档补品的店铺都纷纷声称血燕“卖完了”。  在天河城专门卖燕窝的一家同仁堂,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有无血燕的时候,店员马上就说:“昨天已经卖完了”。而在另外一家补品专卖店,店员刚开始也说“卖完了”,但在记者的坚持下,店员随即从柜底拿出一大盒颜色呈深红色的“血燕”,标价为88元一斤。  业内人士:真“血燕”难得一见  目前市面上的血燕100%都是假的吗?  “血燕是确实存在的,史书上也有记载,但是目前市面上完全红的血燕已经难得一见了。”广州采芝林药业董事长周路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血燕根据红色的深浅程度,价格从3万元到8万元一公斤不等。  周路山介绍,所谓的“燕子吐血造窝”确实都是奸商为了牟利而捏造出来的谎言。事实上,最早的燕窝都是洞燕,而血燕就是洞燕的一种,是普通白色燕窝与岩壁接触后,在潮湿的环境下,岩石内部的矿物质透过燕窝,慢慢地渗透到燕窝内,再经过若干年的光合作用,其中铁元素占多数的时候便会呈现出部分不规则的、晕染状的铁锈红色。  “现在别说血燕,就算是洞燕已经不多见了。”周路山表示,目前市面上,大概只有20%是洞燕,另外80%都是屋燕。“屋燕是绝对不可能变成血燕的,因为少了岩洞、潮湿这样的环境。如果屋燕要变血燕,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造假,加亚硝酸盐就是其中一种办法。”  企业叫屈:燕窝产品无国标  16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燕窝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一律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依法查处,该销毁的坚决销毁。但通知并没有明确对血燕如何处理。  为此,有市民质疑,既然有说法称市面上的血燕100%都是假的,为何不将所有血燕下架呢?  浙江省工商局曝光的涉事企业名单中,出现多家广东企业。记者采访发现,目前燕窝产品并无国家标准,而涉事企业也据此叫屈,表示不认同浙江省工商局的抽检报告结论。  “这次抽检并不准确。”广东鹰皇参茸制品有限公司李总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自己的不满:“现在血燕都没有标准,又怎么判定是否合格?”他表示,该公司被查出不合格的血燕是按中药饮片生产的,并非直接口服的血燕。“如果用食品的标准来验中药饮片,不合理。”  燕子吐血造窝?纯粹是个谣言!     在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引用了马来西亚国内的一些业内权威人士的话表示,血燕造假问题严重:  ———“马来西亚农业及农基工业副部长蔡智勇在《星洲日报》中指出,市场上根本没有血燕窝,所谓血燕窝多数都是色素染制。  ———马来西亚燕窝商联合会主席马兴松在新加坡《联合早报》上披露,不良商家偷偷以燕子粪便,将廉价燕窝熏至血红色,当做“血燕”出售牟取暴利,而这种血燕含有超量的亚硝酸盐。大马卫生部规定的亚硝酸盐含量不能超过每公斤70毫克,不过一些“黑心燕窝”的含量超过每公斤2220毫克。  ———马来西亚霹雳州燕窝公会署理会长苏志雄在《厦门商报》上揭露燕窝市场种种陷阱:燕子吐血造窝,这是一些奸商为了谋求暴利,故意捏造的谎言,市场上声称是血燕的产品,100%是假的。  浙江:“问题血燕”接受退货  流通领域已发现的“问题血燕”将全部封存销毁  据人民网记者16日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浙江市场上被检出高含量亚硝酸盐的“问题血燕”,已全部下架封存。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问题血燕”,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消保部门将帮助消费者进行协商退货。截至16日17时,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尚未收到消费者相关投诉。  浙江省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门制订了《关于燕窝等滋补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要求》,要求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经销台账、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产品质量信息公示、消费纠纷处理承诺等五项制度,并规定“对于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和经相关执法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燕窝等滋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第一时间予以下架、登记,停止销售,并就地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  记者来到杭州“燕之屋”莫干山路店,店内所有血燕产品都已下架。该店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对购买的血燕产品有质疑,可以携带购买凭证及实物到店内,进行协商退货。该店还建议,消费者可委托店内专业人员代为烹饪燕窝产品,声称“经过专业处理可以将血燕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大大降低”。但是,据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这批“问题血燕”经过10小时浸泡后,亚硝酸盐含量仍然高达300毫克/千克。
  •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1750.09万元采购高压灭菌器,过氧化氢灭菌,紫外分光光度,原子吸收光谱,微波消解...
    详细信息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18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项目概况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2P120A0413Z 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00,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1): 合同包预算金额:5,121,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IVC笼具 42(套) 详见采购文件 4,775,400.00 - 1-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大小鼠尾部自动标号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6,000.00 - 1-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负压解剖台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2(实验室设备2): 合同包预算金额:3,710,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高压灭菌炉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6,000.00 - 2-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0 - 2-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生物安全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 2-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超净工作台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4,000.00 - 2-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显微镜(正置)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40,000.00 - 2-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二氧化碳培养箱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413,000.00 - 2-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生化培养箱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200.00 - 2-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干热消毒箱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2-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高通量细胞计数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 2-1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浮游菌测定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2-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微生物智能厌氧培养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70,000.00 - 2-1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等电聚焦电泳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500.00 - 2-1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细胞存活率分析计数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 2-1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定氮仪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3(实验室设备3):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7,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3-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钾钠氯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3-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特定蛋白分析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0 - 3-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ATP荧光检测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 3-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冰箱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2,000.00 - 3-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低温冷柜 1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8,000.00 - 3-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移液器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 - 3-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制冰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3-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纳米粒度电位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3-1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火焰光度计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3-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超低温冰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 3-1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4(实验室设备4):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08,400.00 - 4-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净气型储药柜1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4-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马弗炉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8,000.00 - 4-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酸度计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600.00 - 4-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离子色谱仪(IC)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 4-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气相色谱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5(实验室设备5):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6,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辐射照度计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8,700.00 - 5-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裂隙灯(手持)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 - 5-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猫笼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 - 5-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干养式豚鼠笼 2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24,000.00 - 5-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兔笼架笼具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41,600.00 - 5-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猴笼 2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60,000.00 - 5-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移液器1 2(支)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 - 5-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狗笼 16(套) 详见采购文件 192,000.00 - 5-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动物笼架(大小鼠通用) 2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 5-1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豚鼠IVC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6(实验室设备6):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1.00 - 6-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电子天平(百分之一)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 - 6-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水浴锅1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 - 6-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气体检漏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 - 6-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净气型储药柜2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6-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振荡水浴槽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 6-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水浴锅2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0 - 6-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激光粒度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 - 6-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温湿度计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 - 6-1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振荡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 - 6-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氮吹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 - 6-1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自动凝点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8,000.00 - 6-1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尘埃粒子计数器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 6-1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气雾剂收集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6-1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集菌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74,000.00 - 6-1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气相离子迁移谱VoCal软件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 - 6-1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移液器2 3(支) 详见采购文件 9,999.00 - 6-1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低温冷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6-1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混合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6-2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瓶口移液器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 - 6-2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隔水式恒温培养箱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6-2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钢管自动放置器1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6-2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钢管自动放置器2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6-2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马弗炉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6-2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脱气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6-2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干燥箱(真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7(实验室设备7):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超级)微波消解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实验室设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实验室设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4(实验室设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5(实验室设备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6(实验室设备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7(实验室设备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2(实验室设备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3(实验室设备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4(实验室设备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5(实验室设备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6(实验室设备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7(实验室设备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 联系方式:黄小姐 020-81880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吕小姐、梁小姐 020-37814404、020-87687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梁小姐 电 话:020-37814404、020-87687056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8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文件(2022071801).zip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委托协议.pdf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高压灭菌器,过氧化氢灭菌,紫外分光光度,原子吸收光谱,微波消解仪,离子色谱仪,核酸蛋白分析,照度计,液相色谱仪,超低温冰箱,培养箱,粒子计数器,氮吹仪,天平,火焰光度计,颗粒计数器,细胞计数器,超净工作台,核酸提取仪,纳米粒度仪,干燥箱,定氮仪,气相色谱仪,ATP,X射线衍射仪,大分子作用仪 开标时间:2022-08-09 09:30 预算金额:1750.09万元 采购单位: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18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项目概况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2P120A0413Z 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500,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1): 合同包预算金额:5,121,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IVC笼具 42(套) 详见采购文件 4,775,400.00 - 1-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大小鼠尾部自动标号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6,000.00 - 1-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负压解剖台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2(实验室设备2): 合同包预算金额:3,710,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高压灭菌炉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6,000.00 - 2-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5,000.00 - 2-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生物安全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 2-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超净工作台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4,000.00 - 2-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显微镜(正置)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40,000.00 - 2-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二氧化碳培养箱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413,000.00 - 2-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生化培养箱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200.00 - 2-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干热消毒箱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2-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高通量细胞计数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 2-1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浮游菌测定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2-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微生物智能厌氧培养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70,000.00 - 2-1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等电聚焦电泳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500.00 - 2-1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细胞存活率分析计数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 2-1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定氮仪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3(实验室设备3):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7,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3-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钾钠氯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3-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特定蛋白分析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0 - 3-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ATP荧光检测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 3-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冰箱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2,000.00 - 3-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低温冷柜 1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8,000.00 - 3-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移液器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 - 3-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制冰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3-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纳米粒度电位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3-1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火焰光度计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3-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超低温冰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 3-1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4(实验室设备4):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708,400.00 - 4-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净气型储药柜1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4-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马弗炉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8,000.00 - 4-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酸度计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600.00 - 4-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离子色谱仪(IC)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 4-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气相色谱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5(实验室设备5):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6,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辐射照度计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8,700.00 - 5-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裂隙灯(手持)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 - 5-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猫笼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 - 5-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干养式豚鼠笼 2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24,000.00 - 5-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兔笼架笼具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41,600.00 - 5-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猴笼 2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60,000.00 - 5-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移液器1 2(支)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 - 5-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狗笼 16(套) 详见采购文件 192,000.00 - 5-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动物笼架(大小鼠通用) 2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 5-1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豚鼠IVC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6(实验室设备6):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1.00 - 6-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电子天平(百分之一)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 - 6-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水浴锅1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 - 6-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气体检漏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 - 6-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净气型储药柜2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6-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振荡水浴槽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 6-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水浴锅2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0 - 6-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激光粒度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 - 6-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温湿度计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 - 6-1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振荡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 - 6-1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氮吹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 - 6-1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自动凝点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8,000.00 - 6-1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尘埃粒子计数器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 6-1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气雾剂收集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6-1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集菌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74,000.00 - 6-1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气相离子迁移谱VoCal软件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 - 6-17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移液器2 3(支) 详见采购文件 9,999.00 - 6-18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低温冷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6-1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混合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6-20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瓶口移液器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 - 6-2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隔水式恒温培养箱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6-22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钢管自动放置器1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6-23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钢管自动放置器2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6-24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马弗炉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6-25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脱气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6-26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干燥箱(真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7(实验室设备7):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超级)微波消解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实验室设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实验室设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4(实验室设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5(实验室设备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6(实验室设备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7(实验室设备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设备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2(实验室设备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3(实验室设备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4(实验室设备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5(实验室设备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6(实验室设备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7(实验室设备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 联系方式:黄小姐 020-81880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吕小姐、梁小姐 020-37814404、020-87687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梁小姐 电 话:020-37814404、020-87687056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8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招标文件(2022071801).zip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委托协议.pdf
  • 认监委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
    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决定,启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国家认监委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发放,证书按照统一规则实施编号。   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采用11位编号方法,第一位为字母,2-11位为阿拉伯数字:     第1位字母“F”:代表食品检验机构   第2-5位数字:发证年号   第6-7位数字:发证机关代码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证机关的编码规则分别为:  01北京 02天津 03河北 04山西 05内蒙古 06辽宁 07吉林 08黑龙江09上海 10江苏 11浙江 12安徽 13福建 14江西 15山东 16河南 17湖北 18湖南 19广东 20广西 21海南 22重庆 23四川 24贵州 25云南 26西藏 27陕西 28甘肃 29青海 30宁夏 31新疆,国家认监委代码为00。  第8-11位为数字:发证流水号。  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为CMA 。   标志的含义:沿用中国实验室资质认定的CMA标志 右下角 中的F是英文Food的第一个大写字母,表明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的整个图形由字母CMA和 组成。C上下对称,MA在C内上下居中 的左切线与C的右边线重合 的下切线与CMA的下切线在同一水平线上。其他以图上所标尺寸为准。   标志的规格:标志使用时,可酌情按设计尺寸的等比例缩放。  标志的颜色:在正式采用标志时(如广告、包装、打印文件等),其颜色应印制成红色。色值为:C:0 M:100 Y:100 K:10。  四、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机构,在批准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活动时,可在其检验报告上使用此标志。标志应印在检验报告封面页的左上方,并在标志下印上获得批准的证书号。  五、食品检验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格式  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格式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 威海质检业务延伸至鲁西地区
    近日,东营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威海市质检所领取年前联合抽查的珠宝玉石商品的检验报告和样品,这是威海质检所内部强化业务素质,向外扩展检验业务后开展的又一次成功合作。  常言说得好,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面对日益开放的市场经济和检验市场,威海质检所自我加压,苦练内功,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特色建设,业务不断向外拓展。一方面根据市场检验业务的需要不断地上设备上能力,仅去年就新上了多功能宝石鉴定箱、手持式粗糙度测试仪、中空玻璃检验仪等8种产品的检验设备,投资金额几十万元。另一方面不断地加大对员工素质的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视频上看的方法,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去年,先后派出20多人次参加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人员回来后再向全所人员进行二次培训,使全所人员都受益 请中国实验室的评审专家来所里讲课,请认证中心的老师讲认证知识,请专业律师讲质量法规和职业风险 利用视频进行员工职业精神教育、社交礼仪教育和清政廉洁教育等活动,1008人次参加了学习 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学习、培训和教育,使质检所全体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确保了检验数据的公正、准确和及时。  随着能力的提升,威海质检所的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和检验业务也不断扩大。在较早设立的国家渔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基础上,又相继成立了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站、威海市纤维检验所、山东省质检院水泵检测部和纺织检测部4个分支机构,检验能力进一步扩大,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该地区惟一具有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威海质检所除了完成本市定期监督检查和接受大量的社会团体、生产企业及个人委托检验之外,将业务范围不断地向市外的西部地域扩展。近几年与外地质监局联合对钓鱼竿产品进行了抽查,又与外地工商局进行了金银珠宝、电线电缆、服装纺织、食品化工、建筑材料、油漆、人造板等多种商品的检验合作。新年伊始,他们又与东营市工商局联合进行珠宝玉石的检验工作。  据了解,威海质检所将进一步筑好检验能力的“巢”,以优质的服务吸引前来联系业务的“凤”。
  • 北京市卫生局:滥用抗菌药物严重的可以致命
    北京市卫生局负责人10月28日称,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有效药,一旦被滥用,不仅不利于健康,还会给人体带来严重伤害。因此,希望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菌药物,避免抗菌药物滥用引发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增强。  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毛羽说,凡超时、超量、不对症使用或未严格规范使用抗菌药物,都属于抗菌药物滥用。滥用抗菌药物首先会引起细菌的耐药性。其次,滥用抗菌药物会造成正常菌群失调,导致医源性感染。特别是广谱抗菌药物既可以杀灭致病菌,也可以消灭人体口腔、呼吸道、肠道的正常菌群,而正常菌群是维持人体正常功能和免疫力的卫士,它们减少到一定程度,致病菌就乘虚而入,或者体内原来的非致病菌也会引起感染,严重的可以致命。  毛羽指出,安全使用抗菌药物要有针对性,不同的抗菌药物用量不同,患者不要随便用药,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医务人员要掌握适当的剂量和疗程,避免多种药物联合使用。另外,要提高大众对抗菌药物的认识,不要凭自己的理解要求医生不恰当地使用抗菌药物。例如感冒由病毒引起,使用抗菌药物不仅无效,而且容易导致耐药。
  • 新标准!多地严抓高氯行业!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宣布此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就在昨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两份标准都是基于盐渍菜行业等高氯环境设定的。那么问题来了,在高氯废水COD监测中——经常清洗消解管?费不费劲?掩蔽剂用得飞快?烧不烧钱?测不准被整改罚款?难不难受?高氯一直是COD在线监测的难题。氯离子会让仪器消解管内生成白色结晶,堵塞消解管,影响正常运行。高氯环境下COD在线监测的翻车现场当然,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是没有。朗石专门针对各种高氯废水开发了高氯版PhotoTek6000 COD水质在线监测仪。利用独特的抗氯离子干扰技术,氯离子耐受浓度高达100000mg/L。无需稀释、无需额外增加掩蔽剂即可实现对高氯水样准确稳定的监测,有效解决客户验收困扰,节约可观的运维成本。
  • 艾威科技成功助力海南省药学会举办海南省药品检验技术培训班
    由海南省药学会主办,海南食药培训中心承办,广州艾威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海南省药品检验技术培训班》于2019年10月18日在海口成功举办。来自全省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高校以及医疗机构 的250余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学习。省药学会秘书长、省药检所所长杨俊斌出席了开班仪式并作开班致辞。杨所长在讲话中表示:新版《药品管理法》出台,突出了“新”和“严”两个特点,企业药品检验技术能力的提升是规避企业生产经验风险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希望参与学习的检验人员能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能力,为保证药品质量履职尽责、为海南医药产业添砖加瓦。◆ ◆ ◆ ◆本次培训班邀请到国家药典委理化专委会委员王玉老师主讲:拉曼光谱法详解及其对原辅料鉴定影响、《中国药典》2020版药典通则的修改方向详解和拉曼光谱在制药企业原辅料鉴定方面的工作进展。◆ ◆ ◆ ◆ ◆广州帝奇的彭唐生博士以“药品申报中药品检验资料的撰写和注意事项“为题和学员进行了探讨。◆ ◆ ◆ ◆ ◆国内资深GMP专家吴军老师分享了“如何采用先进的洁净技术和微生物采样技术提高无菌保障水平”。◆ ◆ ◆ ◆ ◆来自苏伊士的朱克伟老师对清洁方法的SOP开发、实施,清洁验证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现场检查注意事项结合实际的案例和现场的学员进行了交流。◆ ◆ ◆ ◆ ◆艾威科技全力支持会议,现场展出Sievers/苏伊士 M9实验室型总有机碳TOC分析仪,美国PMS微生物空气采样器、尘埃粒子计数器,必达泰克拉曼光谱仪,锐拓全自动溶出仪,富勒姆清洗机等。并在会议休息期间进行活跃气氛的抽奖。本次培训班专家的讲课内容丰富生动,重点突出,受到参会学员的广泛好评。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 荧光显微镜应用皮肤真菌荧光检验病理
    荧光显微镜应用皮肤真菌荧光检验病理真菌荧光染色技术检测原理是荧光染料与真菌细胞壁中几丁质等多糖成分反应,在真菌荧光染色液和荧光显微镜的配合使用下,借助试剂的荧光反应和荧光显微镜的特殊激发波段,可清晰准确的在荧光显微镜视野中将真菌显现出来。此种检测方法操作简单,检测时间短,反应灵敏,图像清楚,辨识度高,误差较小。能够协助临床医生诊断真菌感染性疾病,帮助更好地确定治疗方案。皮肤真菌荧光1皮肤真菌荧光2在荧光显微镜MHF100以及显微摄像系统观察下可以清楚的观察到真菌形态,在特定激发光下产生荧光。明慧荧光显微镜MHF100采用UCIS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单个附件可搭配四组滤色片,满足不同领域的荧光检测。连接显微镜进行数码成像观察,进行图像采集、保存、处理、分析、共享等功能。识别度和对比度较高,同样适用于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等真菌病的检测。荧光显微镜MHF100荧光显微镜MHF100相关参数:光学系统 UCIS无限远色差独立校正光学系统物镜转盘 固定四孔,向内旋转目镜10X 视场数(FN)2010X 视场数(FN)22(可选)16X 视场数(FN)13(可选)物镜 平场消色差4X NA 0.13 W.D. 12.31mm10X NA 0.30 W.D. 6.75mm40X NA 0.70 W.D. 0.76mm100X NA 1.25 W.D. 0.12mmLED落射荧光照明系统(B/G/U单、双、三色可选) LED冷光源,亮度连续可调,可配置三种激发块。(单色,双色,三色,可选)激发块 激发光波段U 330-385nmB 450-490nmG 510-550nm)显微镜摄像头USB2.0 MHD500USB3.0 MHC600、MHD600、MHD800、MHD1600、MHD2000、MHS500、MHS900荧光显微镜应用皮肤真菌荧光检验病理能适用于各临床科室的各种类标本,能检测出临床常见的各种真菌菌属。广州明慧在显微镜领域给医院提供更贴心、更丰富、更智能的产品,提供显微技术解决方案,为皮肤病的诊治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帮助医生能够更全面、更精准地判断病情,为患者带来更好的医疗体验和治疗效果。产品清单:荧光显微镜MHF100 显微镜摄像头MHD1200
  • 徐州市建成中国干茧公证检验实验室
    4月26日至27日,徐州市纤维检验所筹建的中国干茧公证检验徐州实验室通过中国纤维检验局专家组验收,标志着市纤维检验所具备干茧公证检验资格,可以承担国家干茧公证检验任务。  所谓干茧公证检验,是指企业经销桑蚕的干茧,须实行公证检验制度。该实验室去年6月经中国纤维检验局批准立项,总投入65万元,今年元月建成,并于3月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的市场情况和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家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近日,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七十六站: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科张越华科长、食化室张亚锋主任及办公室张书静主任热情接待了仪器信息网到访人员。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为:检验所)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隶属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检验所业务科张越华科长介绍,目前检验所下设中药室、化学室、食化室、微生物室及抗生素室5个检验科室,现有工作人员68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2人,副高以上职称13人。检验所的主要职责是:其一,承担西安市及其辖区内药品的检验工作 其二,承担西安市及其辖区内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指标检查工作,以及化妆品、保健品的安全指标检查。张越华科长(左二)、张亚锋主任(左四)与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合影  历史悠久的药检所 中药检验最为特色  在成立的六十年里,检验所一直专注于药品检验,参与了除2010版外历版《中国药典》的起草、修订工作及省、部级药品标准的起草、编纂和科研工作。例如,《中国药典》的红霉素及生化制品标准的起草工作就是由检验所承担 2010年,检验所承担了‘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七个品种的标准起草工作 2011年,检验所再次承担了‘麻黄止咳胶囊、乳癖散结颗粒、乳癖散结片三个品种的标准提高课题’,并且首次承担‘国家评价性抽验任务——呋喃妥因肠溶片的评价性抽验工作’。”  谈及检验所在药品检验方面的特色,张越华科长表示,“检验所在中药检验方面比较强,历史也比较悠久,以中药室谢志民主任为代表的骨干一直专注于中药鉴定、中药分析。在检验的标本室珍藏室中收集了五、六十年代野生药材标本和原植物标本,特别是历年来收集的中药材混乱标本。目前共有中药材标本650种,2500份 原植物腊叶标本1099种,8000份。近年来,我们还负责组织编撰陕西省中药饮片标准,并且承担陕西省稀用药材标准中17项标准的起草工作。”中药材标本珍藏室 采集于1971年的小野人血草的石蜡样本  化药室仪器设备:天大天发溶出试验仪(左)与取样收集系统(右),自动地完成药物的溶出和取样天河医疗GWF-5J微粒分析仪,用于检测静脉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及注射用浓溶液中的微粒 赛默飞世尔EVOLUTION紫外光谱仪 安捷伦1260液相色谱仪  中药室仪器设备:瑞士卡玛薄层色谱铺板机瑞士卡玛紫外灯观测箱 上海科哲薄层色谱成像系统光学显微镜,用于观察中药材样本岛津LC-2010A液相 岛津SPD-10A液相,配备PL-ELS2100蒸发光检测器  新增食品检验能力 保障世园会食品安全  “在食品检验方面,2009年底,‘西安市药品检验所’更名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0年初,检验所被赋予餐饮环节食品、化妆品及保健品检验职能 2010年4月,检验所通过了餐饮环节食品、化妆品及保健品检验的扩项评审,获得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资质(计量认证),具有了食品等检测资格。今年6月,检验所还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目前,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业务量已经与药品检验业务量相当。今年,恰逢‘世界园艺博览会’在西安召开,检验所承担了世园会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通过设在超市的快检室、世园会园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中队及定点实验室等多方抽检来确保世园会的食品安全。此外,检验所还计划每年增加食品检测项目。”  “在仪器配备方面,近两年检验所购置了千万元仪器设备用于食品检测,如液质、气质及最新型号的离子色谱等,未来在此方面还将加大投入。”  食化室仪器设备:安捷伦6410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安捷伦5975C单四极杆气质联用仪 戴安ICS5000离子色谱仪PerkinElmer400原子吸收光谱仪 科创海光原子荧光光谱仪待检测的火锅底料及餐具  微生物室仪器设备:梅里埃VITEK 2 Compact全自动细菌鉴定分析系统 系统配备的细菌检测卡  关于仪器设备管理及人员培训方面,检验所也有自己独特的经验。“从2007年开始,检验所有专人负责所有大型仪器的管理 对于仪器操作人员,检验所规定仪器操作人员只有通过培训和考核,拥有该仪器上岗证才能使用仪器 并且完善了每类仪器操作规程、期间核查及自校规程。”  谈及未来的发展,张越华科长说到,“随着西安市人口的增加及西咸一体化,检验所场地日渐‘捉襟见肘’,已不能满足检测需求。检验所正在申请异址新建,拟建西北一流的‘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预计3-5年之后能建成投入使用。”
  • 小型台式无掩膜光刻机制备微流控通道助力不同形貌酿酒酵母菌的有效分类和收集
    【引言】酿酒酵母菌是一种具有高工业附加值的菌种,其在真核和人类细胞研究等领域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酿酒酵母菌由于自身所在的细胞周期不同,遗传特性不同或是所处的环境不同可展现出球形单体,有芽双体或形成团簇等多种形貌。因此获得具有高纯度单一形貌的酿酒酵母菌无论是对生物学基础性研究还是对应用领域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成果简介】麦考瑞大学Ming Li课题组利用MicroWriter ML3小型台式无掩膜光刻机制备了一系列矩形微流控通道。在制备的微流控通道中,通过粘弹性流体和牛顿流体的共同作用对不同形貌的酿酒酵母菌进行了有效的分类和收集。借助MicroWirter ML3中所采用的无掩模技术,课题组轻松实现了对微流控传输通道长度的调节,优化出对不同形貌酵母菌进行分类的佳参数。 【图文导读】图1.在MicroWriter制备的微流控通道中利用粘弹性流体对不同形貌的酿酒酵母菌进行分类。(a)对不同形貌酿酒酵母菌,而非根据尺寸进行分类的原理图。微流控结构有两个入口,一个是用于注入酿酒酵母菌溶液,另一个用于注入聚氧乙烯(PEO)鞘液。除此之外,该结构还有一个微流控传输通道,一个扩展区和七个出口。所有的酵母菌初期排列在鞘液的边缘,在界面弹性升力和内在升力的共同作用下,酿酒酵母菌根据形貌在鞘液内被分类。(b)对酿酒酵母菌进行形貌分类的微流控通道设计图(左)和用MicroWirter ML3制备出的实际微流控通道(右)的对比。图中比例尺为10 μm。图2. 微流控传输通道的长度对不同形貌酿酒酵母菌分类的影响。(a)不同形貌的酿酒酵母菌在不同长度传输通道参数下的实际结果。黑色虚线代表传输通道的中心线。图中比例尺是50 μm。(b)不同形貌的酿酒酵母菌在侧向的分布结果,单体(蓝色),有芽双体(黄色)和形成团簇(紫色)。误差棒代表测量100次实验的分布结果。图3. PEO浓度1000 ppm,微流控传输通道长度15 mm,酵母菌流量为1μL/min, 鞘液流量为5μL/min的条件下不同形貌的酿酒酵母菌的分类和收集效果。(a)收集不同形貌酿酒酵母菌的七个出口。(b)不同形貌酵母菌在入口和出口的比较图。(c)实验表明不同形貌的酵母菌可在不同出口处进行收集。单体主要在O1出口,形成团簇的菌主要O4出口。(d)不同出口处对不同形貌的酿酒酵母菌的分类结果,单体(蓝色),有芽双体(黄色)和形成团簇(紫色)。(e)和(f)不同出口对不同形貌的酿酒酵母菌的分离和收集结果的柱状图。误差棒代表着三次实验的误差结果。 【结论】随着微流控在生物领域的应用逐渐增多,影响力逐渐扩大,如何快速开发出符合实验设计的原型微流控结构变得十分重要。由于实验过程中需要及时修改相应的参数,得到优化的实验结果,灵活多变的光刻手段显得尤为重要。从上文中可以看出,MicroWirter ML3小型台式无掩膜光刻机可以帮助用户快速实现原型微流控结构的开发,助力生物相关微流控领域的研究。 【参考文献】[1]. Liu P , Liu H , Yuan D , et al. Separation and Enrichment of Yeast Saccharomyces cerevisiae by Shape Using Viscoelastic Microfluidics[J]. Analytical Chemistry, 2021, 93(3):1586-1595.
  • 海南组建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助力自贸港重点产业发展
    6月8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提出工作方案,拟在整合所属11家检验检测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据介绍,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规模较小、设置分散、资源集约不够、检验资源共享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海南将建立集约高效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优化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海南省委编办就整合组建机构事宜进行了研究,向省委编委履行报批手续,于5月15日批准成立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改革原则,新组建的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不定机构规格,适度精简了编制数和领导职数,综合设置内设机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蓬勃展开,为服务重点产业发展,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构建与国际检验检测标准相衔接的营商环境,亟需建设一个公益性、基础性、保障性的权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业化程度高、科技含量高、服务附加值高等特点,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也是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海南自贸港的重要保障和关键环节。立足公益、精简高效、资源共享,组建公益性、基础性、保障性的检验检测研究机构,将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促进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发展,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