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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氮平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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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氮平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大促销
    货号:CYCT-LA18000376AL 名称: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 品牌:Dr批号:批号90331AL 有效期到2010.4.16浓度:各10 ng/ul于乙腈,1ml数量:2瓶价格:600/瓶应用范围:适用于纺织品、皮革中偶氮染料的检测。数量有限,预购从速。联系方式:021-54890099 顾君 成分: 1 对氨基偶氮苯 4-Aminoazobenzene [60-09-3] 2 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92-67-1] 3 邻氨基偶氮甲苯 4-Amino-2',3-dimethylazobenzene [97-56-3] 4 2-萘胺 2-Aminonaphthalene [91-59-8] 5 2-氨基-4-硝基甲苯 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6 4,4-二氨基联苯醚 4-Aminophenylether (4,4'-Oxydianiline) [101-80-4] 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4-Aminophenylthioether [139-65-1] 8 邻甲氧基苯胺 2-Anisidine (2-Methoxyaniline) [90-04-0] 9 联苯胺 4,4&rsquo -Benzidine [92-87-5] 10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Bis-(4-aminophenyl)methane [101-77-9] 11 对氯苯胺 4-Chloroaniline [106-47-8] 12 4-氯邻甲苯胺 4-Chloro-2-methylaniline [95-69-2] 13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4,4'-Diamino-3,3'-dimethyldiphenyl methane [838-88-0] 14 2,4-二氨基甲苯 2,4-Diaminotoluene [95-80-7] 15 3,3'-二氯联苯胺 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 16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17 3,3'-二甲基联苯胺 3,3&rsquo -Dimethylbenzidine (o-Tolidine) [119-93-7] 18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2-Methoxy-5-methylaniline (Cresidine) [120-71-8] 19 4-甲氧基-1,3-苯二胺/2,4-二氨基苯甲醚 4-Methoxy-1,3-phenylenediamine [615-05-4] 20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 4,4&rsquo -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21 o-甲苯胺 o-Toluidine [95-53-4] 22 2,4,5-三甲基苯胺 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23 2,4-二甲基苯胺 2,4-Dimethylaniline (2,4-Xylidine) [95-68-1] 24 2,6-二甲基苯胺 2,6-Dimethylaniline (2,6-Xylidine) [87-62-7]
  • 食品包装行业首个联盟标准PET瓶坯发布
    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12月15日,广州市食品包装材料行业首个联盟标准《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通过广州市质监局审批并发布,将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PET瓶坯标准对PET瓶坯的生产提出了严格、具体和可操作要求,有利于保证PET瓶坯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PET瓶坯标准填补了该产品无国家、行业标准的空白。
  • 西林瓶密封性测试仪选择正压法还是负压法符合标准
    在医药、生物科技以及化工等领域,西林瓶作为一种常见的包装容器,其密封性能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为了确保西林瓶的密封性能符合标准,通常会采用密封性测试仪进行检测。而在密封性测试仪中,正压法和负压法是两种常用的测试方法。那么,在选择西林瓶密封性测试仪时,究竟应该选择正压法还是负压法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正压法和负压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场景。正压法是通过向包装件内部注入一定压力的气体,然后通过压力传感器监测内部气压的变化来判断包装的密封性能。这种方法模拟了包装在实际使用中可能遇到的正压环境,如碳酸饮料瓶或气密容器。而负压法则是通过抽真空的方式,使包装件内部形成负压环境,然后观察包装件在负压状态下的变化情况,从而判断其密封性能。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检测微小的泄漏点,对于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在选择西林瓶密封性测试仪时,我们需要考虑西林瓶的特性和使用场景。西林瓶通常用于储存液体药品或生物制剂,其密封性能对于保持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同时,西林瓶的瓶口较小,结构紧凑,这也对密封性测试仪的精度和灵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测试原理来看,正压法可以模拟西林瓶在实际使用中的正压环境,通过注入气体并监测压力变化来评估其密封性能。这种方法操作简便,自动化程度高,适用于批量检测。然而,正压法对于微小的泄漏点可能不够敏感,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法准确检测出西林瓶的微小泄漏。相比之下,负压法通过抽真空的方式形成负压环境,可以更加灵敏地检测出微小的泄漏点。同时,负压法还可以模拟西林瓶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负压条件,从而更全面地评估其密封性能。然而,负压法可能需要更复杂的设备和更长的测试时间,操作难度也可能相对较高。综合考虑西林瓶的特性和使用场景,以及正压法和负压法的优缺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于西林瓶密封性测试仪的选择,应根据具体需求和条件进行权衡。如果需要对西林瓶进行批量检测且对微小泄漏点的要求不高,可以选择正压法密封性测试仪;而如果需要更精确地检测西林瓶的微小泄漏点,或者需要模拟更真实的负压环境进行评估,则建议选择负压法密封性测试仪。此外,在选择西林瓶密封性测试仪时,还应考虑设备的性能、精度、稳定性以及操作简便性等因素。确保所选设备能够满足测试需求,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综上所述,西林瓶密封性测试仪选择正压法还是负压法符合标准,需要根据具体需求和条件进行权衡。在选择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西林瓶的特性、使用场景以及测试方法的优缺点,确保所选设备能够满足测试需求并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 LEAK-01密封试验仪基于GB/T 15171标准能否适用于饮料瓶的密封性检测
    一、引言饮料瓶的密封性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因此,对饮料瓶密封性的检测至关重要。LEAK-01密封试验仪是一种常用的密封性能检测设备,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GB/T 15171是我国关于包装容器密封性检测的标准,本文将探讨LEAK-01密封试验仪是否适用于饮料瓶的密封性检测。二、LEAK-01密封试验仪的工作原理LEAK-01密封试验仪主要通过检测容器内外的压力差来判断容器的密封性能。试验时,将待测容器置于试验仪中,通过气源对容器内部施加一定的压力,然后观察容器内外压力差的变化,从而判断容器的密封性能。三、GB/T 15171标准适用范围GB/T 15171标准规定了包装容器密封性检测的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各种包装容器的密封性检测,包括饮料瓶、食品罐头、化妆品瓶等。标准中明确了检测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判定准则等内容。四、饮料瓶密封性检测的要求饮料瓶的密封性检测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检测设备应能对待测容器施加一定的压力,并能准确测量容器内外压力差。检测设备应能适应不同规格、形状的饮料瓶。检测结果应具有重复性和准确性。五、LEAK-01密封试验仪在饮料瓶密封性检测中的应用通过对LEAK-01密封试验仪的工作原理和GB/T 15171标准的分析,可以得出LEAK-01密封试验仪可以满足饮料瓶密封性检测的需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LEAK-01密封试验仪可以对待测饮料瓶施加一定的压力,并能准确测量容器内外压力差,满足饮料瓶密封性检测的基本要求。LEAK-01密封试验仪具有可调的试验参数,可以适应不同规格、形状的饮料瓶。LEAK-01密封试验仪具有较高的重复性和准确性,可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六、结论综上所述,LEAK-01密封试验仪基于GB/T 15171标准可以适用于饮料瓶的密封性检测。饮料瓶生产企业可以采用LEAK-01密封试验仪进行密封性检测,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同时,企业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测设备和试验方法,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 食品瓶包装类多个标准相继实施
    自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正式实施。标准中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959种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该标准强调:未在列表中规定的物质不得用于加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自2009年8月1日起,《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004-2008)正式实施,原标准《耐蒸煮复合膜、袋》(GB/T 10004-1998)和《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低密度聚乙烯复合膜、袋》(GB/T 10005-1998)同时废止。该标准对塑-塑干式复合中苯类溶剂的残留量提出了应小于0.01mg/㎡的严格要求,对印刷行业提出了挑战,对环保油墨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2009年12月1日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正式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热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首次制定了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国家标准,结束了过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直无国家统一标准可依的混乱状态,减少了每个企业必须制定企业标准的麻烦 对可降解塑料餐具也提出生物降解率不得小于60%,淀粉基塑料餐具淀粉含量应达到40%以上等更加严格和具体的要求。
  • 韩国发布蛋制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此强化相关产品的卫生管理。此次通报对输韩蛋制品的微生物指标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需留意具体更新事项。  韩国发布的此份通报中,主要修订内容为蛋制品微生物的标准,涉及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及沙门氏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对蛋加工品的细菌总数标准进行了修改,将杀菌产品的菌落总数限定在10000cfu/g(每克菌落形成单位)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定为500000cfu/g以下,而原先的标准并未规定未杀菌产品的限量 第二,将杀菌产品的大肠菌群的标准规定为10MPN/g(每克最可能菌落数)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则必须为100MPN/g以下 第三,沙门氏菌的标准由现行的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第四,在蛋加工品的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必须为0℃以下保管的条款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目前,在中韩双边贸易稳定快速发展的驱动下,中国输往韩国的出口量也逐年递增。特别是对于宁波地区来说,韩国是食品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据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09年度内,宁波地区输往韩国的食品总计1771批次,货值1.07亿美元。此外,据统计,2009年度内,共计有3批输韩食品因为微生物指标超标而导致未能出口,这3批未出口食品均被检出大肠菌群超标,而本次韩国方面的通报正是针对输韩食品的微生物检测方面。因此,如果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对微生物指标的控制,那么今后出口产品一旦被韩国方面检出超标后通报,就会造成出口退货的不良影响,这将会极大损害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及地位。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首先,相关输韩食品生产企业要积极关注此次微生物标准更新的最新动态,提前按输韩的蛋制品标准进行生产自查,进而避免为输韩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乃至经济损失 第二,面对各进口国不断修订完善各类标准规定的环境,企业可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密切合作,由检验检疫部门的专家对企业进行相关的国内外最新标准培训,以增强应对各种新规定的能力。
  • 标准品使用常见问题系列--标准品验收及储存篇
    1. 标准品到货后需要查验哪些信息呢?重点查验以下信息:(1)产品信息中英文名称、CAS#、性状、规格、特性量值(2)储存条件储存温度、光敏性、是否需要惰性气体保护(3)保质期关注是否在有效期内,避免超期(4)厂家信息便于出现问题得到技术支持也可以根据CANS-GL035的要求设计验收记录表格,记录相关数据。2. 所订标准品需要冷冻或者冷藏储存,到货后发现冰袋化了,还可以入库吗?标准品证书上给出的储存温度是长期储存的温度,与标准品短期运输温度并不相同。为了保证标准品运输过程的稳定性,生产厂商会模拟运输过程进行短期的稳定性监测,在-20℃ 至60℃ 的温度区间内进行15天的稳定性监测来确保标准品在运输过程中特性量值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只要运输时间不超过15天并且到货以后及时按照证书要求进行储存,标准品一般不会产生问题,可以放心入库。3. 购买的是安瓿瓶包装的标准溶液,开封后如何保存?安瓿瓶包装的标准溶液都是一次性使用的,一旦开封不可以再次熔封作为标准品使用。可以将安瓿瓶中的样品一次性取出稀释成储备液,并储存在密封性良好的样品瓶中。4. 标准品开封后保质期与未开封时一致吗?不一致。标准品生产厂商给出的保质期是未开封的保质期,用户需根据开瓶频率和储存温度等实际使用情况对特性量值进行定期核查。5. 库里的标准品过期了怎么办? 过期标准品如果一直按照证书要求储存并且未开封使用,客户可咨询该标准品生产厂商该款标准品能否进行保质期延期,如果可延期厂商会提供新证书以延长保质期,该标准品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过期标准品已经开封,则不可继续作为标准品使用。更多标准物质常见问题请详询400-860-5168转3034。
  • 廖保平: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过低
    风声鹤唳的食品安全卫生领域再添闹心事。  美国日前爆出,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两种化学成分:一种是含有玩具泥胶的“聚二甲基硅氧烷”,另一种则是从石油中提取的“特丁基对苯二酚”。7月5日,麦当劳中国公司对此发函回应称,这两种物质的含量均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著名国际品牌如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中所含食品添加剂,到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相信经过相关部门严格调查,会有一个结果。现在,麦当劳单方面的表态只能当作一面之词。问题是,公众难以信服麦当劳的回应,经过质监部门调查确认,麦乐鸡中所含的食品添加剂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公众是否就会信服?未必,至少我仍会持不信任态度。这倒并非怀疑管理部门与商家同穿一条裤子,而是因为中国的国标让人多少有点不放心。  虽然目前中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一致性明显提高,设置的指标也日趋一致,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标准仍然偏低,项目仍然偏少。拿农残限量指标来说,我国的允许农残量要比欧盟和美国高出数倍甚至更高。事实上,麦乐鸡也是在美国而不是中国被爆出添加剂问题,这从侧面说明两者的标准存在不一致。  既然我们的国标比别人低,在国际贸易中,别人为了节省成本自然也会“入乡随俗”,将本国某些有缺陷甚至影响消费者健康的商品流入中国,或对本国适用高标准,对中国适用低标准,而这个标准却在中国又是符合规定的。别人实行双重标准,我们还没有理由反驳人家。国标不能与国际标准接轨,受害的最终还是广大国内消费者。  然而,我们的监管部门还常常能为自己的低标准找到理由,比如中国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能跟发达国家相比等,好像中国人的胃天然的能耐大一点。其实大家都是人,没有谁是特殊材料制成的。这里面的真正原因,还是在公共卫生和预防上重视不够,政府的财政投入远不适应人们对安全健康方面急剧增长的要求。据业内人士透露,研究制定一个国家标准项目,国家只有数千元资助,而实际花费数倍于此,因此,国标体系建立本身就有一个因资金短缺而滞后的现实,食品安全形势可想而知。  一方面是太多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公众已如惊弓之鸟。2010年6月,《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可在市场、超市“放心”地购买各种食品的受访者只占四成,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安全领域最显著的短板。一方面是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还路漫漫其修远。这对矛盾已成为中国食品安全的心腹大患,急需提高国家标准,让国标“飙”起来,保障食品卫生质量,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提高国民身体素质。  食品卫生关涉公众健康,但其卫生标准又相当专业复杂,比如食品添加剂含有什么化学成分,什么数量会对人体有害,一般消费者难以分辨这些。在一个专业分工日益细化的社会里,只能靠专业化的监管应对其复杂性,监管部门对食品提高安全标准,加大监察力度,才能为消费者健康做一个合格的守门员。
  • 《食品添加剂标准》允许大米含3种添加剂遭质疑
    日前,有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简称"新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该专家认为,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应该撤销。  三种物质包括防腐剂  上述专家所指的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功能为增稠剂 双乙酸钠,功能为防腐剂 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为增稠剂、被膜剂。  根据新标准,淀粉磷酸酯钠使用的范围是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用量为"按生产适量使用".  双乙酸钠在大米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壳聚糖在大米中使用量为0.1g/kg.  尚未发现有企业添加  该专家介绍说,双乙酸钠是防腐剂,在查找有关资料时,没看到国际标准或外国标准里可以用在大米里的情况。  之前有往大米里添加香精或食用油的情况,但都已被禁止或严厉打击。现在大米很干净,"没听说过有大米企业添加双乙酸钠等这三种添加剂的情况。"  长期从事大米研究的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也认为,新标准"无法理解".在他接触的大米生产厂家中,也没有用到这三种添加剂的。周显青说,一是没有使用必要,二是增加了厂家成本。  "你说的是什么?"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的李经理昨日听记者提到这三种添加剂时感到有些奇怪,"我们没用过。"  是不是真如专家所说,没有企业在使用这三种物质?记者前日就此向中国疾控中心发去了采访函,但截止到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允许使用将埋下隐患  "大米是我国主粮,也都是食品原料,其中允许使用添加剂,应十分慎重。"上述粮食系统内专家说:"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这无异埋下了隐患。"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之前,即因无技术必要而撤销了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从保证健康的角度,大米一旦被列入允许添加防腐剂,就可能会有人去"钻研",可能有人想到不去控制水分进行保鲜。"粮食应该回到它的天然属性。对添加剂的使用,应该宁缺勿滥。"周显青表示。  ■ 专家释疑  大米加防腐剂是否多此一举?  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表示,"大米主要是淀粉、蛋白质和少量脂肪,淀粉和蛋白质相对稳定,在安全水分下,微生物变化非常小。大米可以保持其原有品质,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  此外,周显青说,这三种物质在防虫上也没有作用。  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李经理也介绍说,按标准,生产时将大米内的水分控制在14.5%以内,就能保证大米在保质期内不生虫,也保证卫生,"所以不需要添加任何东西。"  那么,这三种物质是否应在国家粮食储备上使用?据了解,大米储备粮的保存是以原粮保存,即保存的是稻谷或糙米,因此不受标准影响。  周显青还认为,在实际生产中,大米使用添加剂比较困难,它是颗粒,不像淀粉,很难均匀分布。  ■ 新闻主角  三种添加剂大揭底  解读人:河南工大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  双乙酸钠--本身是防腐剂,比较安全。但根据目前掌握的技术,用干燥的方式就可以让水分降到安全储藏水平,微生物很难滋长,正常情况下大米的保鲜在三个月到半年没有问题。  壳聚糖--本身是增稠剂、被膜剂,大米加工成本高,利润又低,所以实际生产中很少使用。粮企有可能将其用于大米表面的被膜或抛光,给大米表面覆一层膜,就像是水果包上了保鲜膜一样,但是这种物质成本高。目前大米的抛光技术,能使表面非常好,没必要使用添加剂。  淀粉磷酸酯钠---本身是一种淀粉的变性产品,有吸水的作用,成本较高。可能用在大米制品譬如汤圆、米粉等。  ■ 市场探访  看包装标志如读天书  "我们一般就看厂家和分量,后面的标签也看不懂。"日前,在北京市朝阳区双井附近的世纪联华超市里,马阿姨和老伴儿来买米。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消费者,他们都不知道大米还能使用防腐剂。  在散装大米周围,没有看到任何标志。而袋装大米的标志则过于专业,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袋装大米上除了会写明产地外,也会写出执行何种国家标准,比如"执行GB 1354-2009",但没有写大米中添加了什么物质。  记者通过上网查询才知道,"GB 1354-2009"即2009年开始实施的大米国标,规定"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 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并且这一规定为强制性条款。  ■ 商家举措  日前,海底捞16家门店正式"亮锅底儿",公示10种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成为北京首家公示食品添加剂的餐饮企业。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本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应向卫生监督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于不公示者,将责令整改。同时,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不仅要行政处罚,还要交给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理。
  • 标准品产品的效期与贮存建议
    # 标准品产品的有效期 #未开封的产品需在证书或标签上的推荐条件下保存,才能保证产品的效力。证书上未注明有效期的产品(如中检院的药品标准物质),及时关注药典机构官网对于标准物质有效期的zui新声明,或者询问生产厂家。下图为A2S的一份产品证书,证书中包括效期(Expiration date)与建议储存条件(Recommended Storage)。产品开封后,由于实际贮存环境的差异,生产厂家不能保证证书上有效期的效力,标液型产品建议开封后尽快使用,固体粉末型纯品建议取用后密封,低温避光保存。# 标准品的贮存注意事项 #01常见的标准品保存方法常温保存:建议保存于干燥阴凉的地方。+4℃冷藏:保存于冰箱冷藏室。-20℃冷冻:保存于冰箱冷冻室。-80℃冷冻:需要保存于特定的-80℃的冰箱。02标准品的短期稳定性/运输稳定性短期运输的保存条件低于证书/标签所示的长期保存条件:常温/4℃保存:常温运输。-20℃保存:加冰袋运输。-80℃保存:干冰运输(不适合长途运输)。由于运输过程时间非常短,通常不超过3天,运输过程对标准品特性值的影响不大。03对于配制成溶液的标准品在保存的时候还需要注意:除非产品标签指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否则最hao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室温保存即可。因为低温的时候物质确实不容易分解,但低温使得化合物的溶解度降低,因而导致常温下就难溶解的化合物在低温下长时间放置时析出结晶,而且一旦析出结晶很难再溶解。04对于已经打开的标准品溶液型的产品最hao一次性使用完,如果不能使用完,请尽量转移到一个能够避免溶液挥发的容器中,按照产品的标签进行保存。但在保存过程中,还有很大可能性由于溶液挥发导致成分的值与COA不符合。# 一些标准品贮存建议#标液原液原则上不建议多次或者长期使用,最hao是一次性配制成储备液。如需多次或长期使用,请分装成可供单次使用的包装、在证书条件下保存,最重要的是,尽快用完!贮备液、工作液分装成可供单次使用的包装、在证书条件下保存为宜;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合物,工作溶液现配现用;分装需使用密封性好、化学稳定性好的储存瓶或进样瓶:→ 化合物性质比较不稳定,建议选择棕色瓶身;→ 如需较长时间保存,瓶身材质可选择中高硼硅玻璃材质避免杂质溶出;→ 瓶盖密封性钳口螺口卡口;→ 勿选预切口的瓶盖垫。分装好后,瓶中剩余空间小于三分之一,减少溶剂挥发也避免溶液过满接触到盖子造成杂质溶出;分装好的溶液瓶口朝上放置,盖紧瓶盖后用封口膜或者铝箔密封。A2S(Analytical Standard Solution)是一家来自法国波尔多的标准品生产企业,产品远销欧美40余个国家。旗下有机类标准品获得了有证标准品生产资质认证ISO Guide 34(又称ISO 17034)。能为您提供种类丰富的农残、兽残、真菌毒素、藻毒素、环境、工业、化妆品检测纯品、单标,并能根据您的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月旭科技是法国A2S在国内的du家代理商,我们携手法国A2S为您提供种类丰富的纯品、单标、混标现货!
  • 淀粉中凯氏氮标准测定方法的改善
    1.国际标准相关测定方法《ISO 3188-1978 淀粉及其衍生物氮含量测定滴定法》详细测定实验过程如下: 1.1原理在催化剂存在下,用硫酸裂解淀粉及其衍生物,然后碱化反应产物,并进行蒸馏使氨释放。同时用硼酸溶液收集,再用已标定的硫酸溶液滴定,得到硫酸体积耗用数即能转化成氮含量。1.2试剂和材料在测定过程中,只可使用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至少纯度相当的水。1.2.1 浓硫酸:96%(m/m)、ρ20为1.84g/mL。1.2.2氢氧化钠溶液:40%(m/m)、ρ20为1.43g/mL。1.2.3 硼酸溶液:20g/L。1.2.4催化剂:由97g硫酸钾和3g无水硫酸铜组成。1.2.5 硫酸:约0.02mol/L或0.1mol/L的标准溶液。1.2.6指示剂:由二份在50%(V/V)乙醇溶液中的中性甲基红、冷饱和溶液与一份在50%(V/V)乙醇溶液中浓度为0.25g/L亚甲蓝溶液混合而成。配制之后贮入棕色玻璃瓶内。1.3仪器和设备1.3.1 天平:感量为 1mg。1.3.2 定氮蒸馏装置。1.3.3 自动凯氏定氮仪。1.4分析步骤1.4.1试样处理:所测样品应充分混合,放在密封干燥的容器内。对葡萄糖浆,在混合前应先除去表层约5mm。对块状样品必须研磨,使之全部过筛,不留下剩余样品。1.4.2取样:样品量称取至多为10g样品,精确至0.0001g,然后倒入干燥凯氏烧瓶内,注意不要将样品沾在瓶颈内壁上。对粘状或糊状样品,则可用一个小玻璃盛器或不产生氮的铝片纸或塑料上称重,或氮含量已知的盛器,盛品留在瓶内,如盛器产生氮的话,应做空白测定后折算。1.4.3消煮:加入催化剂10g,并用量筒加入体积为4倍样品重量计算的毫升浓硫酸。轻轻摆动烧瓶,混合瓶内样品,直至团块消失,样品完全湿透,加入防沸物(如玻璃珠)。烧瓶放到消化架上,装上排气装置,开始加热裂解。小心加热液体,使之逐渐沸腾,待液体澄清后继续加热1小时。2.化验室试验方法(国标检测方法改善后测定方法)2.1仪器设备2.1.1分析天平2.1.2 JKZ10-恒温加热消煮炉(济南精密)2.1.3JK9870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济南精密)2.2试样处理:①、使用滴管称取约2g左右的淀粉样品,15ml浓硫酸,2g左右的催化剂(硫酸铜硫酸钾),静置半小时。②、放置于消煮炉上,正常升温至100℃(开始变黑)。③、100℃持续10分钟,升至150℃(完全变黑,并开始出现泡沫)。④、升温至200℃过程中,同时加入10滴30%的过氧化氢溶液。⑤、200℃稳定5分钟,加入10滴30%的过氧化氢溶液。⑥、升至250℃,同时加入10滴30%的过氧化氢溶液。⑦、稳定10分钟,升至300℃,同时加入5滴30%的过氧化氢溶液。⑧、稳定10分钟,升至400℃,同时加入5滴30%的过氧化氢溶液。⑨、间隔10分钟加入5滴30%的过氧化氢溶液,直至溶液中固体(黑色泡沫)完全溶解。 ⑩、等待溶液变为透明的蓝绿色时继续加热1小时。2.3测定:消解完之后将样品冷却至室温,即可使用凯氏定氮仪(济南精密 JK9870)测定凯氏氮含量,得到的氮含量乘以相对应的系数可得到蛋白质的含量。3.本化验室实验方法与国标方法的改善之处①. 消解过程使用消煮炉缓慢升温,控制消解过程炭化的黑色泡沫附着在管壁,以减小对测定结果的影响②. 消解过程加入双氧水来减弱炭化产生的泡沫,以加快消煮的效率 4.改善方法的解释与方法的论证数据4.1.消化过程控制升温速率以及加入双氧水加快消化速率样品当中含有大量的含碳化合物,故在消化时候加入浓硫酸以后加热时产生碳化,会有黑色泡沫出现,由于消煮炉配套使用的消化管管径相比于标准方法中定氮烧瓶较细,极易出现黑色泡沫附着在消化管管壁,导致样品的消化不完全。降低升温速率会减弱浓硫酸碳化样品的程度,减少黑色泡沫的出现,进而降低消化时的误差出现。而双氧水时氧化性极强的强氧化剂,能加速样品中有机物的氧化,从而进一步减弱碳化过程黑色泡沫的产生,致使样品的消化速率进一步提升,加速样品的消解,缩短样品的消化时间。以下表格是针对加入双氧水消化和未加双氧水消化的样品消化时间、氮含量测定结果的比对:序号重量g双氧水加入碳化黑色泡沫情况消化耗时氮含量%11.8882否严重4h0.036322.0153否严重4h0.035831.9067否严重4h0.035841.8384是明显减弱3.5h0.036351.7305是明显减弱3.5h0.037361.8376是明显减弱3.5h0.0372备注:滴定稀硫酸浓度0.0678mol/L 消解催化剂:15ml浓硫酸硫酸铜硫酸钾(1:10)混合指示剂2g上述数据说明消化过程加入双氧水对测定结果没有影响,能明显加快消解的速率,减弱碳化过程黑色泡沫的产生,从而避免了黑色泡沫附着在消化管管壁,进而减少了消化过程的误差,增加了实验结果的稳定性。5.改善方法实验数据的准确性论证为了验证改善优化后方法的准确性,选取了不同凯氏氮含量的淀粉分别使用优化后的方法(使用济南精密JK9870)和国标方法进行对比,对比数据如下表所示: 样品名称凯氏氮检测结果/%平均值偏差/%国标方法改善优化后方法样品10.0360.035两种方法的平均值偏差为0.42%样品20.0290.028样品30.0410.042样品40.0500.051样品50.0270.029样品60.0240.024样品70.0320.031由以上表格数据可以整理归纳出,改善优化(使用JK9870凯氏定氮仪)后的实验方法与国标方法检测结果偏差在0.5%以内,检测结果没有明显差异。6.使用凯氏定氮仪(济南精密 JK9870)与传统手工滴定法的对比论证使用凯氏定氮仪测定样品中蛋白质(凯氏氮)含量,更能与消煮炉的消化高效的结合起来,相比传统的手工滴定法结果更稳定,误差更小,尤其是待测样品数量较多时,凯氏定氮仪来测定更适合改善优化后实验方法。为了验证凯氏定氮仪的检测结果准确性,采用了同一样品相同的消解方法,消解完成后定容取等量体积的样品稀释液分别使用凯氏定氮仪(济南精密 JK9870)和传统手工滴定法(国标方法)进行样品蛋白质含量的检测。检测数据如下表所示:样品序号蛋白质检测结果/%JK9870法测试手工滴定法测试10.17810.179420.18190.181330.17750.176940.18630.183850.17630.176960.17860.1816上表数据可以看出使用凯氏定氮仪(济南精密 JK9870)和传统手工滴定法(国标方法)进行淀粉样品蛋白质含量的检测时检测结果的偏差微乎其微,检测结果没有明显差异,并且使用凯氏定氮仪(济南精密 JK9870)检测起来效率更高滴定更快,能够加快实验进程。采用改善优化后的化验室实验方法进行氮含量、蛋白质含量的检测时,双氧水催化剂的使用更能加快消煮的速度,更能减弱碳化现象,有效的促进了消煮淀粉样品,消化后的样品不需要定容即可直接使用凯氏定氮仪(济南精密 JK9870)测定,并且检测结果和国标方法对比无差异,准确度高,改善优化后的实验方法可作为淀粉凯氏氮含量、蛋白质含量检测的通用方法。7.改善优化后实验方法的要点淀粉类样品的凯氏氮、蛋白质含量检测,最重要的环节是淀粉样品消化过程,消煮过程控制好升温速率,适量加入双氧水来加快消煮能更好更快速的完成消煮实验。选择采用凯氏定氮仪(济南精密 JK9870)测定相比传统的标准方法测定更方便,加快实验的效率。
  • 面对瓶装水标准之争,应坚信市场力量
    近期,围绕瓶装水标准乱象的治理,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认为“市场是解决瓶装水标准乱象的最佳方式”,另一种则认为“整治瓶装水标准乱象靠市场力量远远不够”。  两种意见争论的焦点在于,市场究竟是不是解决瓶装水标准争议的可靠力量?回答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对相关概念正本清源,一则有必要澄清,瓶装水标准之争应归属为“乱象”抑或是“竞争”,二则瓶装水标准之争究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还是“市场不完善”的结果,其实质在于究竟应如何认识“市场”。  首先,关于瓶装水的水质标准,当事各方各执一词。一方认为自身的生产满足了地方、国家乃至国际的有关标准,产品是合格而安全的 另一方则披露该生产厂家沿用的是某地方标准,而该地方标准的部分指标要求低于国家标准,因而其所生产的产品是不合格的。双方争论的核心其实就是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之争。当然,从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来看,国家标准显然有优先权,遵循国家标准无疑更符合法理。  但在笔者看来,标准之争根本算不上“乱象”,消费者实则无需过度反应,因为,即便该瓶装水企业的生产遵循的仅是地方标准,而有违“国标优先”的法理,但那又如何呢?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真正判断瓶装水生产及消费安全与否的标准有两条,一则,地方标准下生产的瓶装水是否有碍于健康和安全,二则,国家标准对于企业生产究竟是强制性的还是参照性的。有关前者,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执行地方标准会带来健康和安全上的问题。至于后者,人们一般引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但值得留意的是,在该标准的第一段文本中,便明确列示“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这意味着,国家有关瓶(桶)装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对于该瓶装水生产企业而言或许仅具参照意义,而不具强制性,其产品也不在沿用该标准进行控制的范围之内。  如果标准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伪命题,那么,热炒瓶装水标准的意义何在呢?事实上,与其把这个争论看成是“乱象”,还不如说是一场席卷生产和消费各方的深度“竞争战”。  第一种可能的竞争是瓶装水生产企业间的竞争,这并非旧闻,也无需否认。市场经济中,如果企业间不竞争,那么又何来效率和优化?当然,竞争的方式通常体现为“价格战”,但有时也会体现为“标准战”,不符合标准的潜台词其实就是,你的产品不合格或者不够格 既然产品有瑕疵,那么就应该退出市场,或者提高成本改进工艺。就此而言,标准战最终仍是冲市场竞争而去。  第二种可能的竞争是发生在瓶装水生产企业与替代性产品生产企业之间。瓶装水标准并非管辖某一家企业,而是所有的同类企业。所以,如果说在执行标准上有问题的话,那么这样的指控实则可以击垮一批企业,形成市场空缺,最后可以从市场份额的空缺中受益的并非某一个企业,而是一批生产瓶装水替代产品的企业,譬如各种饮品。  最后一种可能的竞争是发生在瓶装水生产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他们之间一般是通过博弈来获得竞争的效果,一般而言,在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里,消费者往往具有较强的博弈实力,反之,在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生产者的博弈实力则相对较强。就本次瓶装水标准讨论而言,企业之所以显得疲于应付,就在于这是一个竞争性相对较高的行业,消费者可以凭借优势地位对企业施加压力,以提高相关生产标准的透明度。  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二十余年后,我们理应对这样或那样的市场竞争形式具有更强的包容心,而不是直接地将价格比拼、标准争论乃至重复建设等现象简单为归纳为“市场失灵”的表现。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各种竞争会使市场活动比计划条件下的按部就班来得更加活跃,甚至杂乱,但就其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而言,诸如标准之类的争论显然会达到“理越辩越明”、竞争越来越充分,以及各种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越来越高的结果。  反过来,如果有关瓶装水标准的争论持续下去,其结果或是在部门干预下悄然终结,或者各方私下达成和解而无疾而终,而不是朝着更加透明而公开的方向发展,那么,这只能说明目前我们的瓶装水市场的竞争仍不够充分,尤其是在有关保护竞争的法治建设上不够完善。毕竟,在市场经济学研究的鼻祖亚当斯密看来,市场竞争主体本身的确有着“丑恶的一面”,唯有法律才能抑制“丑恶一面”的极度膨胀,从而为市场各方的竞争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  就此而言,笔者建议,法院不妨接受某瓶装水企业的诉讼请求,让双方打一场真正的“没有指示指导”的官司,从而彰显市场仍是一种可靠的力量,来平息当下的瓶装水标准之争。  ( 李志青  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
  • 宁夏质量技术协会立项《食品接触用PET瓶盖中大肠菌群检验-滤膜法》等8项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宁夏质量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宁夏质量技术协会经专家研究审核,决定对《食品接触用PET瓶盖中大肠菌群检验-滤膜法》《食品接触用PET瓶盖中菌落总数和霉菌检验-滤膜法》《食品接触用PET瓶盖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一次性卫生用品中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快速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一次性卫生用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多重实时荧光PCR法》《产可得然胶土壤杆菌菌株诱变筛选技术规程》《可得然胶含量快速检测方法-微孔板法》《产可得然胶土壤杆菌菌株冻干保存技术规程》团体标准批准立项,现予以公示。请参与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宁夏质量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宁夏质量技术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杨老师电 话:0951-8762976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南街292号
  • 卫生部公布《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是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为规范速冻面米制品生产经营,确保速冻面米制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在原《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GB19295-2003)实施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  《速冻面米制品》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本标准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向世贸组织成员通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 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根据产品特性和与其他国家标准间的协调性,调整理化等指标规定。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本标准设置了实施期限。在实施日期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认识和执行新标准,保障公众健康。  新的《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可在卫生部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pdf    2.《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制定的有关情况 《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制定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速冻面米制品的范围  根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的特点,《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的范围包括了饺子、馄饨、包子、粽子、汤圆等速冻预包装食品。  二、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情况  为做好《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牵头成立工作组,明确标准制定原则和工作重点,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根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具体情况制定。  标准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最终修改完成标准文本,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于2011年11月21日批准公布。  三、关于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是《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的重要内容,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指示菌。根据速冻面米制品检验和监测情况,借鉴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管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采用了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原则,调整了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规定,删除志贺氏菌规定,取消霉菌指标。根据指示菌的卫生学意义及速冻面米制品的食用特点,修订了标准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四、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广泛分布于空气、土壤中,人和动物是主要携带者,通常存在于50%或更多健康人群的鼻腔、咽喉、头发和表皮中,对热敏感,一般烹饪煮熟即可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主要是由其产生的致病性肠毒素导致的,通常在金黄色葡萄球菌大于105菌落数/克时可能产生致病性肠毒素,引起食物中毒。速冻面米制品在-18℃以下保存时,不利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繁殖和产生肠毒素。  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根据致病菌及其致病风险,将金黄色葡萄球菌列为一般性危害致病菌,通常采用三级采样方案。三级采样方案具体意义是:规定同一批次产品采样数(n)、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c)、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M)。  新标准采用了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具体规定为: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为(n=5, c=1, m=103菌落数/克,M=104菌落数/克)。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为(n=5, c=1, m=102菌落数/克, M=103菌落数/克),即在同一批次采5个样品,允许全部样品检验值小于或等于102菌落数/克,允许1个样品检验值在102菌落数/克至103菌落数/克之间 不允许有样品检验值大于103菌落数/克 不允许2个及以上样品检测值大于102菌落数/克。  五、关于理化指标  根据速冻面米制品的原料控制要求,调整了过氧化值指标。删除挥发性盐基总氮、酸价等质量指标。按照标准的规定,速冻面米制品的各种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六、关于污染物指标  速冻面米制品是多种原料混合加工的制品,其原料应当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规定,本标准中引用了上述内容。  七、关于标准实施要求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本标准设置了实施期限。在2011年12月21日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自2011年12月21日起,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 瓶装饮用水全新标准酝酿 必须标明水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制定工作已经在悄然启动  带有强制性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当中。  昨天记者从相关消息人士处获悉,一个全新的水标准已经向业内征求意见,当中包括了多个看点。由于目前仅纯净水和矿泉水分别制定了产品标准,其他各种包装饮用水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新国标计划将其整合,这意味着今后的生产必然将更规范。这项行动的根据,正是按照卫生部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安排而部署的。  业内:  新标将能管山泉水和矿物质水  “这个标准几乎要囊括市面上能买到的各类主流水种。”一位看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的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和以前矿泉水一个标准、纯净水一个标准的格局不同,有关部门显然是希望推动把山泉水、矿物质水等占据市场一席之地、却还没有国标的产品纳入“包装水”的定义中一起进行监管。而“天然水”将极有可能成为“山泉水”的官方叫法。  上述人士说,与此相匹配的是,产品的标签将可能迎来一场大改动。“以山泉水为例,企业的水源地址要写明白,不能让消费者搞不懂水是从哪里取的。又比如矿物质水,有些产品说明文字特别小、特别偏,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是矿泉水,以后的标准可能得要求把字体印得大一些。”  另一位高校知情人士告诉本报,包装饮用水的国标中还有不少新的亮点。目前水的国标中微生物指标有“菌落总数”一项,但是包括食品法典委员会等机构并无这一要求。按照早前发出的征求意见稿,新国标很有可能单列出一些水源中常见的“恶菌”来取代较为含糊的“菌落总数”说法。  据悉,在征求意见后采集到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仍有可能影响上述标准的面貌,因此仍需静待有关部门最终公布。  市面:瓶装水执行的标准五花八门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多家超市、士多,发现目前市面瓶装水的分类可谓五花八门,它们都根据不同的国标、企业标准进行生产。  在前进路的家乐福,记者看到由于天气炎热,前来挑选瓶装水的市民络绎不绝。货架上陈列的产品除了消费者最常见的“饮用纯净水”外,还有“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矿物质水”、“饮用天然水”等多种头衔。  尽管都戴着“饮用”的帽子,不过每款产品都并非根据同一个标准来执行的。记者看到,在纯净水、矿泉水的外包装标识上,都标明了执行标准是国标,但就分别是GB17323和GB8537。资料显示,前者是名为《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国标,1998年发布 后者则名为《饮用天然矿泉水》,2008年发布。  记者了解到,在国标缺位前,各地都纷纷自己动手颁布了标准。以“山泉水”为例,目前云南、贵州、广西、福建都有了各自的地方标准,广东也跟随制订了“地标”。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旧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有这么一节,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添加剂所列外的食品类别名单”,当中饮用水中只列出了“天然矿泉水”一项。众所周知,饮用水品种多样,单列矿泉水自然引发了记者对于水标准的疑问。  对此,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处长张旭东早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闻通气会上就透露,原来标准中规定了矿泉水,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对水使用添加剂的问题进一步明确。  据悉,在今年6月实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已经明确了不允许添加的品种中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还包括了纯净水和其他的饮用水。  “我们正在对饮料通则在内的涉及天然矿泉水和纯净水等标准进行清理整合,体现出新标准的要求,比如说水中是否可以添加气体呢?这些饮料、饮用水的标准还在进一步完善。”张旭东说。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都将是强制性的。这意味着,在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  企业应对:添置设备并建立召回制度  鼎湖山泉方面则回应指,公司生产车间从设计到建设、生产工艺条件的制定都经过国内水处理专家、教授的反复论证,整个生产车间均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设计,做到人、物分流。  据悉,鼎湖山泉还配置空气净化系统,使灌装车间空气洁净度相当于大型制药厂的洁净度,并引进全国第一条桶装水旋转式灌装生产线,从理瓶到空瓶的灭菌消毒、灌装封盖均实行无菌状态下的自动生产 已投产的2000桶/小时生产线,从桶的外清洗、内冲洗、灌装、分瓶到机器人码垛等整个过程实行全自动化控制,全程实施HACCP检测进行生产。  天源长寿村联系人表示,同时引进了水处理生产及罐装设备并建成了品控室,实验室全面配置100至1000级无菌室和超净工作台、培养箱等检验设备,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和质量监控。  华山泉联系人告诉本报,公司的品质管理员实行24小时轮流监测,每小时对水样化验一次,每月对水源水进行全分析检验。  “我们对供应商选择是挑剔的。”据介绍,华山泉方面已经建立了召回制度,“一旦出现产品不合格问题或潜在风险,立即采取停止供货,召回产品或限期整改措施。”  王子山泉的联系人告诉本报,作为广东省《天然山泉水》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水源取自国家森林保护区的水源,均达到国家一级水体的标准。制水生产中引进全封闭的天然水箱,其后再通过制水系统形成达标的成品水进入密封的成品水箱等待灌装,灌装前共有18道清洗程序。
  • 首张蛋白粉备案凭证发放 蛋白粉保健食品迎来“备案时代”
    近日,保健食品蛋白粉首张备案凭证、蛋白粉复配产品首张备案凭证相继发放。这是自2023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来,以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为原料的产品获得的首批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此次将植物蛋白和动物蛋白同时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主要面向蛋白质缺乏免疫力低下人群,提升了保健食品人群使用的针对性,有效限制产品夸大宣传。此外,针对这两种蛋白类原料设定的技术要求,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同时,提高了其中的蛋白质含量指标,均达到了优质蛋白原料标准,确保为蛋白质缺乏的人群提供优质蛋白产品。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密集出台多项保健食品相关新法规新政策,激发了产业创新发展活力。据了解,为推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制定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于是,也就出现了当前的以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为原料的产品获得首批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这一现象。若是具体到成分,乳清蛋白是从牛奶中分离出的氨基酸中浓缩而成的,氨基酸含量和比例高,备受运动营养界推崇,它也成了市场上抗阻训练补充剂的明星产品。这也使得“蛋白粉”至今都被默认为是乳清蛋白。和乳清蛋白是相比,大豆蛋白是植物蛋白和全草本提取物。两个原料目录的发布是市场监管总局对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化的引领和支持,既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备案选择,也为行业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突破了以往单一原料备案的模式,允许蛋白质与营养物质复配备案,为企业提供更广泛的研发空间,推动市场上的蛋白粉类保健食品品种变得更加丰富,消费者的选择也更为多元。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国具有国家标准的补充营养素类产品已基本纳入备案管理,有1500余家企业获得保健食品备案登录账号,备案企业已覆盖了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获得了保健食品备案凭证的产品已达到17000余个,其中功能类产品3300余个,满足了消费者对维生素C、辅酶Q10类产品的需求,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质高价优的保健食品。
  • 评农夫山泉“标准门” 质检部门别再躲猫猫
    今天(5月7日)上午崇文门新世界超市,货架上的农夫山泉瓶装水。 程宁摄  近期被媒体报道“执行标准不如自来水”的农夫山泉,昨日下午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农夫山泉宣布将永久关闭位于北京的桶装水生产厂,并将在3个月内对北京地区10万户农夫山泉桶装水订购者进行补偿,用5瓶4升装饮用水(共计20升)来替换19升规格的桶装水。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农夫山泉饮用水标准低于自来水标准,使得农夫山泉至今仍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昨天下午的发布会上,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不会在北京开厂生产饮用水了:“因为一个企业不可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生产,尊严比金钱更重要。农夫山泉的责任心,与其说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来影响北京消费者的健康,不如说是因为一个产品的协会就可以让一个公司的产品下架,产品协会的决定就能让报纸登在头版头条。这样的环境农夫山泉只能退出。”  钟睒睒表示,对于10万北京用户的饮水问题,农夫山泉将在三个月之内,用4升规格的瓶装水共计20升,来换取19升规格的大桶水。他表示,市场上19升的桶装水价格是20元,4升瓶装水一箱是35元,但农夫山泉决定不让消费者受损失。  此前,针对农夫山泉的执行标准问题,《京华时报》发起了持续近一个月的质疑报道。  对于执行标准,钟睒睒称,农夫山泉执行了目前最高行政级别的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和卫生安全标准国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内控标准远远超过国家标准。“有媒体指称‘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观点缺乏对标准体系的理解,其根本错误在于,完全不理解饮用水标准体系是由安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两方面构成。单独引用两者中的任意一个与自来水标准做比较,都是不符合法规体系的。 ”  有记者在现场提问:浙江DB33/383标准宽于国家标准,为什么农夫山泉执行地标?钟睒睒则回答,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479-2006)是卫生安全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不必明示但必须强制执行,农夫山泉也不例外。  对于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DB33/383)中对于砷、镉、硝酸盐要求标准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479-2006)一事,钟睒睒承认确实存在这一现象,但两个标准并行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标准要求,也就是说农夫山泉执行的质量标准绝不低于自来水标准。“瓶标上虽然只有DB33/383,但也同时执行着国标GB 5479-2006。”  昨日,农夫山泉在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已向北京法院提交了起诉,向《京华时报》索赔6000万。  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4月28日已经向北京二中院提交了起诉,6000万的索赔额是在当时已经发生的损失。而据有关媒体昨日报道,北京二中院表示已经收到了材料,尚未决定立案。(记者窦媛媛)  质检部门别再躲猫猫了  从4月10日开始,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京华时报》和农夫山泉就标准问题互相开炮,“质量不如自来水”、“执行标准宽松”等说法让农夫山泉深陷舆论漩涡,也引发了不少市民对饮用水问题的强烈担忧。  其实作为消费者,标准问题是主管部门的事,消费者搞不清楚也不是最关心的。消费者唯一想知道的是,农夫山泉的水,到底能不能放心喝?  然而一直到今天,争论的双方都还在忙着掐架,一方声称有人构陷抹黑,拼命自证清白 一方则抓住标注的标准问题不放,不断质疑发问。反倒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谁也没能说得清。事情进展到这个阶段,不论是媒体还是企业,自说自话恐怕都只能让消费者更加混乱。  谁能借老百姓一双慧眼,看清国内这“纷扰”的水质呢?在公众对标准体系不了解的情况下,如何来保证饮用水的安全?目前仍未有权威部门给公众一个交待。  “这场大战中食卫质检部门为何要躲猫猫?这场大战严重干扰了消费者的消费取向,政府相关部门难道不应该出来说句话?”网友“乌托邦联盟”说。  “这样的争斗,注定没有赢家。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外资品牌伺机扩大份额也是可以预料之事。”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和静钧为此呼吁,主动介入其中,该是管理部门承担的责任。
  • 标准品和高纯试剂的区别
    标准品,国内和国际上有很多叫法,不同体系的称呼也不同,这里只是遵循国际上常规的称呼,即用RM即Reference Materials作为标准品的统称。在ISO体系中有参考物质(RM)和认证参考物质(CRM)两种计量的标准物质。根据ISO Guide 30规定, 参考物质/标准物质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属性值并且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物质,专用于测量过程,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认证参考物质的特点是通过可计量的有效程序指定一个或多个属性,并连同一证书,提供指定属性的值,相关的不确定度,以及计量的可追溯性的声明。认证参考物质和参考物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主要见下表:标准品是按照ISO 17034:201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来指导生产,那么什么是ISO 17034?• ISO 17034是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的国际标准。• 从原材料选择、生产、质量控制、运输和储存到售后实行质量监管。• 生产:原材料选择和纯化,生产计划和控制;• 描述:检测方法、不确定度、溯源性;• 批次稳定性评估;• ISO Guide 34 从2016年11月已经正式更名ISO 17034。试剂规格基本上按纯度(杂质含量的多少)划分,共有高纯、光谱纯、基准、分光纯、优级纯、分析和化学纯等7种。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布质量指标的主要优级纯、分级纯和化学纯3种。1.优级纯(GR:Guaranteed reagent),又称一级品或保证试剂,99.8%,这种试剂纯度zui高,杂质含量zui低,适合于重要jing密的分析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使用绿色瓶签。2.分析纯(AR),又称二级试剂,纯度很高,99.7%,略次于优级纯,适合于重要分析及一般研究工作,使用红色瓶签。3.化学纯(CP),又称三级试剂,≥99.5%,纯度与分析纯相差较大,适用于工矿、学校一般分析工作。使用蓝色(深蓝色)瓶签。4.实验试剂(LR:Laboratory reagent),又称四级试剂。纯度远高于优级纯的试剂叫做高纯试剂(≥99.99%)。高纯试剂是在通用试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为了专门的使用目的而用特殊方法生产的纯度zui高的试剂。它的杂质含量要比优级试剂低2个、3个、4个或更多个数量级。因此,高纯试剂特别适用于一些痕量分析,而通常的优级纯试剂就达不到这种jing密分析的要求。除对少数产品制定国家标准外(如高纯硼酸、高纯冰乙酸、高纯氢氟酸等),大部分高纯试剂的质量标准还很不统一,在名称上有高纯、特纯(ExtraPure)、超纯、光谱纯等不同叫法。[1]高纯试剂通常应用于色谱使用的色谱纯试剂、光谱使用的光谱纯试剂,此外,电路、液晶等领域都有各自行业标准的高纯试剂。但是高纯试剂通常不使用在分析纯试剂使用的领域,如配制标准溶液、滴定剂等,高纯的单质例外。也就是说高纯试剂不是一个计量学概念的物质,而标准品是在计量学范畴内的。高纯试剂遵循的生产标准是ISO9001。不同行业使用的高纯试剂有各自的标注方式,通用的标注是用9的数目来表示。例如,纯度为99.999%,含五个九则表示为5N;纯度为99.995%,含四个九一个五,表示为4.5N。高纯试剂不需要确定不确定度,溯源性,主要是对试剂的纯度和杂质的控制,没有计量学的要求,所以标准品的生产在jing准方面,要求会更高。月旭提供的A2S在生产有机标准品方面已经通过ISO9001, ISO Guide 34 (现ISO17034)资质认证,目前可以提供高品质纯品型标准品、单标溶液、混标溶液,并且可以为客户提供混标个性化定制服务,如GB2763、GB23200系列多农残查混标定制,欢迎大家咨询选购!
  • 食品污染物限量新标6月1日施行:大米中镉等限量严于国际标准
    新修订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6月1日施行  160多个指标防范 13种食品污染物  1月29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问答》,对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进行解释说明。新标准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农兽药残留等限量另行制定  食品污染物是食品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问答》指出,我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新的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大米中镉等限量严于国际标准  新标准重点对我国居民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食品污染物和对居民膳食暴露量有较大影响的食品种类设置限量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  例如,对大米中镉的限量标准规定为0.2毫克/千克,高于国际标准0.4毫克/千克。据《问答》,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其他食物对我国居民膳食镉的摄入量影响较低,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在2005年发布的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我国大米镉限量就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部分国家规定,根据现有研究结果,新标准维持了原标准的限量规定。此外,参照CAC标准,结合我国主要消费食品及镉污染特点,设置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新鲜水果等相关食品镉限量要求。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首席专家吴永宁对媒体表示,拿我国标准与CAC的污染物通用标准、欧盟标准比较,可以发现我国标准中限量值的数量比较多。其中,大米砷的限量只有中国规定了无机砷,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规定的是总砷。关于铅的指标,CAC、欧盟、澳大利亚的标准只有半页规定,我们是两页,在解决食品中铅污染和制定污染物限量方面,我们在国际上还是走在前面的。  硒、氟不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新标准中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除因为食品中的铝主要来自含铝食品添加剂而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外,硒、氟都不再作为食品污染物控制。  硒、氟都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摄入也会产生不良健康效应。2005年发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曾将硒、氟作为污染物进行限量规定。但随着对硒、氟的科学认识不断深入,CAC和多数国家、地区将硒从食品污染物中删除,国际上也普遍不再将氟作为食品污染物管理。2011年,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新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也取消了氟限量规定。  此外,《问答》中指出,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使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健康利益。
  • 实验室零距离:走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昌平实验基地
    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仪器信息网讯/span/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近日,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行走进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昌平实验基地,近距离参观了我国标准化研究领域独具特色的实验研究基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邱月明副院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实验中心技术负责人李坤威博士热情接待了信立方一行。/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e5d470a7-b372-4b14-8e24-04cdc9b18575.jpg" title="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c6dec6b1-dc18-46b5-b355-2aa75ea12986.jpg" title="2.jp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style="font-size: 14px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昌平实验基地外景/span/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br//span/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昌平实验基地隶属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是开展标准化科研、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标准化技术社会服务的公共平台。该实验基地设置了人因与工效学重点实验室、能效和水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消费品缺陷工程分析与安全评估技术研究中心、食品感官分析实验室、标准样品制备与研究实验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可同时进行多方向的标准化科学研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CNAS认可;此外,实验基地还与多家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并获得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53fb7b81-40d0-4fee-971e-d802f6a37165.jpg" title="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6b0bd817-0b8f-4629-a085-278d9fcca832.jpg" title="4.jp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trong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4px "参观人类工效学科普展厅/span/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工效学是研究人在工作、生活及休假时的工作效率、安全、舒适和健康等问题的学科,关注的是人与机器及环境的关系。在人类工效学科普展厅,李坤威博士详细介绍了人类工效学的发展历程、定义、研究内容,并从人的形态学、生理学、心理学及工效学在产品设计的作用等角度为大家阐释了人和机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之后的实验室参观过程中,邱院长围绕着工效学的研究主线,介绍了实验基地各专业实验室的研究内容。/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8d7c3577-56c1-422c-b553-6789305c0e44.jpg" title="5.jpg" alt="5.jp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食品感官分析实验室/span/strong/spanbr//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食品感官指标是依靠感官评价和消费偏爱测试来确定的,感官评价指标不但能定性,在大数据支持下还可以定量,从而指导企业生产。邱院长介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食品感官分析实验室是国内首家通过CNAS认感官可的分析专业实验室,也是国内第一个主导感官分析国际标准制定的实验室,开发的第一款商业化感官实验管理系统获得了5项软件著作权。目前,该实验室已经为中国劲酒、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技术服务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b90bcd15-e686-4f60-aeea-cfc53da96360.jpg" title="6.jpg" alt="6.jp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人体测量实验室/span/strong/spanbr//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人体测量学是以对人体各部位的测量、记录和描述为基础,通过测量的数据进而对个人之间及群体之间进行对比的研究,在国防、轻工业、机械设计、卫生保健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实用价值。在人体测量实验室,邱院长告诉我们,这里的中国人体尺寸数据库是目前数据量最大、测量项目最全面的、样本年纪跨度最大、采样地域分布最广的,而且已经广泛应用到服装、家具、汽车、航空航天等各个行业,不但为各类产品型号的研发提供了数据支撑,还为我国航天装备、军服的“量身定制”等提供了数据支撑。/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b812c6d5-f61c-4e79-9891-820376e6e8bf.jpg" title="7.png" alt="7.pn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热环境工效实验室/span/strong/spanbr//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热环境工效实验室通过家用电器在不同热环境的评估,研究各类评价指标的适用范围,为炎热或寒冷环境下的预防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空调、冰箱等制冷制热设备的系统评价,为我国能效评价以及节能减排制度的推进提供技术支撑。/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52603ce3-936e-450c-a6c9-521b0eee7acf.jpg" title="8.jpg" alt="8.jp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产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span/strong/spanbr//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产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是针对设计有缺陷的产品,开展缺陷风险分析研究实验,提供科学数据,为缺陷判定提供了科学支撑。邱院长说,目前市场上很多存在缺陷的国际知名品牌在我国实现召回,依据的就是该实验室的科学数据。这些研究有效推动了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从被动监测逐渐转向主动监测的进程。/span/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0197f77e-3925-430b-9d6c-f8fe3e77b52a.jpg" title="9.jpg" alt="9.jpg"//pp style="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text-indent: 2em "参观结束后,双方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就未来开展的具体业务合作达成了一致意见。本次参观给信立方一行留下了深刻印象,感受到该标准化研究实验室的特色,以及与其他检测实验室的区别。/span/ppbr//p
  • 瓶装水水质国标不及自来水:测菌仍按苏联标准
    今年3月以来,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农夫山泉的“质量门”持续发酵。这场风波的核心,是舆论对地方标准宽松于国家标准的质疑。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国内十多位相关领域专家,并收集了饮用水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几十份卫生标准,进行了一一比对。其背后,呈现出中国瓶装水行业标准乱象。  在公众的认知中,瓶装水应该比自来水更安全。然而,瓶装饮用水的国标中,水质指标仅有20项,相比之下,自来水的标准中水质指标有106项 而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标,也被认为瓶装水的标准宽松于自来水。  国内多地出现了“天然山泉水”等新地方标准,与“天然矿泉水”一字之差,但在矿物质指标上却与后者相差甚远。  此外,印刷在每瓶水上,理应公开告诉消费者的企业标准,却成为“商业机密”,新京报记者向雀巢、可口可乐、康师傅和统一等多家知名企业发函要求查看其企业标准,均遭拒绝。  同时,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在标准背后,一个标准的确立,更改,消失更有诸多疑问。标准的背后有着行业巨头、利益集团不同程度的“参与”。  看似清澈透明的瓶装水中,有多少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  【国标之疑】  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  指标总数少,汞、甲醛等毒理指标缺失,大肠菌群的指标似乎略高于自来水……这样的瓶装水国标是否低了些?  瓶装水指标数目少于自来水  黄越是北京的一名“白领”,初来北京时,他发现这里的自来水水垢比家乡重很多,怀疑自来水质量不过关,他一直坚持饮用各种瓶装水。  然而,今年4月,一则关于农夫山泉的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的报道让他颇为吃惊,从那时起,他开始留意各种瓶装水的具体名称和标准号,却被“天然水”、“山泉水”、“矿物质水”、国标、地标、企标等一大堆概念和名词搞得一头雾水。  瓶装水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是否真的比自来水安全?随着农夫山泉“标准风波”的不断发酵,黄越的问题也成为了很多人的疑问。  在我国,关于包装饮用水,目前已有4份国标,其中一份名为《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国标(以下简称“瓶装水国标”)适用范围最广。  4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已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外,其他包装饮用水均需符合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京报记者将这份国标与自来水国标进行对比,发现了诸多疑问。  首当其冲的,是水质指标的数目。在很多人认知当中,瓶装水应该比自来水更加干净、安全,但在《桶(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中,水质指标仅有21项,远远少于自来水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106项。  诸如汞、银、四氯化碳、甲醛在内的毒理性指标,以及pH值、硬度等较为常见的水质指标,都未出现在瓶装水国标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的一位专家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指标数目少于自来水,是因为“瓶装水的源水来自于自来水,所以在自来水检测过之后,某些项目上,瓶装水应该不需要进行检测。”  新京报记者查阅标准发现,瓶装水国标的确要求原料用水符合自来水国标的规定,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诸如农夫山泉之类的“天然水”,已并非使用自来水作为源水。  瓶装水标准滞后  在指标数目之外,瓶装水国标似乎也比自来水更宽松。  瓶装水国标中大肠菌群指标为MPN/100ml≤3,而自来水国标中则要求不得检出。  浙江大学食品与营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叶兴乾此前在一篇论文中研究认为,国家瓶装水标准对微生物的要求相对较低,甚至低于自来水国标。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两种不同的检测方法所致。“以前检测菌群是按照旧式的苏联标准,取1L水检测,不得超过3个菌,而后世界卫生组织改进了检测方法,取100ML水,当中不得验出。”该专家说,世卫组织更新了检测方法之后,自来水的标准随即更新,而瓶装水标准未更新。  “这事实上是瓶装饮用水标准滞后,我们应该向国际看齐。”北京市矿泉水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王绣燕说。  瓶装水自来水国标涉及部门不同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饮用水安全研究所前所长刘文君表示,这样的局面反映出,我国在标准制定、产品监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介绍说,自来水国标的出台涉及多个部门,2006年修订的自来水国标,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联合水利、环保、疾控等方面的相关单位共同修订。  而瓶装水标准主要是原中国疾控中心食品所牵头制定,涉及的部门主要在卫生系统,起草单位还包括了一家企业。  对于瓶装水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质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一位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称,“这很复杂。几句说不清”。  新京报记者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出采访要求,至截稿时未得到回复。  【地标之惑】  山泉水地方标准林立  一些地标未及时更新,与国标发生了冲突 而另一些地标中的“新概念”,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山泉水概念迷惑消费者  在此前的农夫山泉“标准风波”中,农夫山泉所参照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地标),明显不如自来水国标,遭舆论诟病。近日浙江省卫生厅发文称,地标中的安全相关指标不得与国家标准相违背,认为农夫山泉所参照的浙江省地标应“自行废止”。  本应5年前“自行废止”的浙江地标,被企业使用多年,相关企业和部门是否存在失职甚至违法行为?国内还有多少这类失效地标还在被企业采用?新京报记者就此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了解,该中心回应称,中心不负责监管工作。  新京报记者收集了十多份地方标准。发现包装水地标中,“天然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兴起。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云南、贵州、湖南、广东、河北在内的多个省份出台“山泉水”地方标准,有的名为“天然泉水”,有的则名为“天然山泉水”。事实上,国家早已制定了“天然矿泉水”的国标,地方纷纷订立“山泉水”地标,是何原因?  “变换名称里的一个字,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太多的成本。”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秘书长廖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矿泉水的国家标准是国土资源部牵头制定的,对于企业来说,瓶装水上要想印“天然矿泉水”5个字,需要有采矿资质的审批,此外还要对开采地的水源进行春夏秋冬4次检测。在他看来,企业热捧“山泉水”,有傍矿泉水,迷惑消费者嫌疑。  山泉水地标不及矿泉水国标  对比已公开的“山泉水”地标与“天然矿泉水”国标,其中“山泉水”与“矿泉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矿物质的含量却存在多处不同之处。  天然矿泉水国标中规定了8项矿物质的最低含量,企业生产的矿泉水至少要有一项达标,方能称之为“天然矿泉水”。  相比之下,一些山泉水地标对于矿物质含量的要求更为宽松。例如,河北省天然泉水地标(DB13T1269-2010)中列出了5项矿物质的界限指标,但其中4项低于矿泉水国标。例如该地标中锌的界限指标为不低于0.05mg/L,而国标中的这一指标为不低于0.20mg/L,相差4倍。类似的情形在贵州等地的“山泉水”地标中也存在。  另一些省份的山泉水地标,则没有对矿物质界限指标作出说明。例如,广东饮用天然山泉水地标(DBS44001-2011)和云南的山泉水地标(DB53/118-2009)中,都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专家认为,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的所谓山泉水,和普通自来水无异。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羽楠曾解释“天然泉水”概念,认为除矿物质含量不需要天然矿泉水那么高外,其他各项和天然矿泉水一致。而目前云南、贵州制定的“山泉水”地标中,毒理指标中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高过矿泉水国标。矿泉水国标规定,镉的含量应不超过0.003mg/L,但这两份地标均放宽至0.005mg/L。  在微生物上,包括云南、贵州和湖南省瓶装饮用天然泉水地方标准,其大肠菌群总数限制上均为MPN/100ml≤3,而“矿泉水”国标中为MPN/100ml≤0。这些地标不仅不如天然矿泉水,甚至不如自来水。  企业参与制定地标  “像这样的地方新型饮用水概念标准,多为地方企业推动出台,背后有他们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廖雷说。  新京报记者发现,这些地方标准的制定大多都有企业的参与。例如云南的那份地标,起草单位包括了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瓶装水企业 广东的山泉水地标也有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参与。  【企标之谜】  “商业机密”背后存质量隐忧  与公开可查的国标、地标相比,大多数的企业标准都被宣称为“商业机密”。这些攸关公众健康的数据,媒体、公众无从知晓。  新京报记者在北京调查市面上公开售卖的瓶装水发现,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的十多种瓶装水品牌中,有三分之一是执行企业标准。  企业拒绝公开企标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介绍说,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工业产品,各企业可以根据安全、卫生要求制定企业标准,并且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新京报记者向雀巢、统一、可口可乐、康师傅等知名企业提出公开企业标准,上述三家公司均表示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以企业标准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公开企业标准。  事实上,《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律师邱宝昌认为,企业标准作为一个生产的基本指标,并不涉及其生产环节的工艺流程和商业机密,并且已经明确标注在其生产产品包装之上,如果消费者有意愿了解产品资质,法律上,企业有义务向消费者公开生产标准。  企标可靠性存疑  新京报记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一份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企业标准(Q/KKK 0003 S-2009),标准由该公司发布,自2010年1月29日起实施,并已在云南省卫生厅备案,备案期从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  标准显示,该企业的矿物质水,是以纯净水为原料,人工加入硫酸镁,氯化钾制成。  相对瓶装水国标,该企业标准缺少“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指标 此外,作为瓶装水重要毒理指标的镉(镉损害肝和肾脏,对人体危害严重),该标准里也没有。在记者获取的另一份标准中,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出台的矿物质水企标中,明确对镉的含量做出了限制,mg/L≤0.005,与瓶装水国标相同。  不愿具名人士对新京报记者称,镉是重要的水体污染物,近年云南多地爆发镉污染事件。  同时,相比自来水国标,可口可乐的这份企业标准也没有汞,铬,氰化物,甲醛等限制指标。而大肠杆菌一项,也比自来水低。  【标准之乱】  部分矿物质水用自来水添加制造  复杂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方式不同,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  5个国标分类混乱  目前中国关于饮用水的国标共有5个。除自来水标准外,剩下4个国标均为包装水标准。  其中,从产品分类,有“天然矿泉水”国标和“纯净水”国标,剩下所有包装水均被纳入瓶装水国标范围。  这样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混乱,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  以矿物质水为例。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几份矿物质水企标中显示,部分是基于纯净水国标制订,部分则是参照了瓶装水国标。这样一来,尽管都叫“矿物质水”,但在具体工艺流程和水质指标上,不同企业之间却大相径庭。  例如,上述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标准,其产品水源是纯净水,产品的标准制订参照了纯净水国标 而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企业标准(Q/DBD0002S-2012)显示,他们的矿物质水水源是自来水,并非纯净水,该企业标准中的各项指标,也大多参照瓶装水国标。  这意味着,同样是所谓的矿物质水,有的是用纯净水加入食品添加剂制成,有的则是用自来水添加。  缺乏统一的瓶装水国标  饮用水管理上的标准之乱,已引起了一些部门和专家的关注。  据悉,相关主管部门曾希望通过一个国标囊括市面上能买到的各类主流水种。早于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已在业内下发,希望替代瓶装水国标,并将山泉水、矿物质水等产品纳入“包装水”的定义中一起进行监管。不过,该国标在征求意见后,目前尚无下文。  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赵飞虹说,国际食品法典对瓶装水只有两个标准:矿泉水和其他瓶装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刘文君也表示,瓶装水的国标“应该统一”。  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副会长王绣燕认为,我国目前缺乏一个高效的审核、更新、修改的机制。她建议,有关部门应成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标准审核委员会,由固定的专家参与,提高修改审批和更新各种饮用水标准上的效率。  【检测之疏】  重金属等指标半年检测一次  瓶装水出厂前,大多只检测感官、微生物等指标,对于重金属、有机物等更多的指标,往往半年才检测一次。  只检测少数标准  即便这些企业标准都符合国家规定,出厂的产品能否真正合格,也存有疑问。  以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上述企业标准为例,该企标规定了22项水质指标,但在产品出厂前,并非22项指标全都一一检测。例如企标中严格限制的砷、铅、溴酸盐等重金属指标,只是作为“型式检测”,半年检测一次,或是在更改配方、更换设备等情况出现后才必须进行检测。  在记者获得的多份企标中,关于检测,大多是类似的情况。不少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只需检测感官标准、微生物指标等少数几项。  广东一家饮料生产企业的品控室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大多数饮料企业的生产都是以“不吃坏肚子”为标准,因此对于微生物指标的把控最为严格,而其他诸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方面的检测,大多数企业都没有检测能力,只能定期向质监部门送检。  赵飞虹说,国家对于作为瓶装水企业的实验室要求很简单,一般只需要配备做检测生物的显微镜,浊度仪等等就可以。只有一些大企业才可能配备比较高级的仪器。  瓶装水质量堪忧  中国地质科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目前市场上诸如矿物质水,天然水都存在一定质量隐忧。他认为,矿物质水是人为添加矿化剂,能不能添加,添多少,缺少研究。  张书芳,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研究所所长。他对市场上瓶装饮用水溴酸盐(潜在致癌物)含量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矿泉水的合格率仅50%,矿物质水合格率为66.7%,山泉水为71.4%。  目前中国市场上包装水整体质量如何?新京报记者就标准、检测等相关问题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发出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这些单位尚无回应。  拿着手中的瓶装水,黄越有些迟疑,自己每天喝的瓶装水,能保证是安全健康的吗?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不用再研究国标、化学元素等专业问题。
  • 理性看待食品安全标准之争
    每一起关乎食品安全的事件,必将引发一轮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讨论。  今年4月农夫山泉“标准”之争的不断升级,究其根源,便是由国内食品安全标准乱象肇始。  食品安全,标准先行——这已是业界的共识。因为,一个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既是衡量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尺,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卫士。  标准更新滞后、交叉不一、矛盾重复,是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天正集团董事长高天乐更是认为,食品安全标准混乱、不健全,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直接原因。  因此,尽快清理标准,定分止争,是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与居民健康保护的第一要务。  标准之争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认为,现代社会之所以需要标准,是因为绝大多数消费者无法凭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来判定一件产品或一项服务的品质。如果他们对产品的基本品质没有把握,对其安全性没有信任,那就会减少购买此类产品。  产品标准的出现,解决了这个问题:当市场中就某种产品和服务达成了标准之后,意味着消费者只要购买此类的产品或者服务都能满足基本的安全,从而降低了消费者的甄别成本。  尽管标准很重要,但食品领域多套标准共存的现象普遍存在,且更新滞后。这意味着,多套标准之下,一些标准互相重复、打架,另一些重要标准却是一片空白。  比如,除食品的质量标准外,还有食品的卫生标准 此外,还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还有一些行业标准 在国家层面上,有强制标准、推荐标准和指导标准。这些食品标准加起来大约有5000个。  多套标准交叉不一、矛盾重复,不仅容易引发公众质疑,更容易让行业和企业无所适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甚至会避高就低。  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大类,主管部门各不相同。仅果蔬这一类行业标准,就分布在农业、林业、商检、商业、轻工、供销6个主管部门。  再以包装饮用水为例。目前,我国共有4份包装饮用水的国标,分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1998)、 《瓶 (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  除了国标外,随着包装饮用水行业的发展,矿物质水、山泉水等“概念”的包装饮用水也不断出现,一些企业开始使用企业标准生产 同时,一些地方也出台了地方标准。不同标准间出现了一些空白和交叉,造成监管难题。  农夫山泉的“标准”之争,正是暴露出在我国食品领域的多套标准并存的混乱现象。  它的弊端是,同一套标准下合格的产品,行业或企业按照另一套标准却有可能不合格。标准打架,不仅让企业无所适从,更让监管部门及研究者无所适从。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研究工程师颜丽发现,在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标准NY/T833-2004《草菇》和原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商检标准SB/T10038-1992《草菇》中,有些地方用不同的定义各自进行归类,甚至用相反的指标进行互相矛盾的界定。  再以金霉素为例,在GB16869国标中,规定的残留量为1毫克/公斤,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标准为0.1毫克/公斤。在其他标准规定中,金霉素在肉中的残留量为0.1毫克/公斤,在肝中为0.3毫克/公斤,在肾中为0.6毫克/公斤。  面对此种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天正集团董事长高天乐认为,食品安全标准混乱、不健全,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直接原因。“现行的中国食品安全标准标龄在10年以上的占1/4,而个别标准甚至已经超过20年未修订。”他指出,历史包袱、行业利益、交叉繁琐的行政程序造成了食品安全标准的落后。  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在参加4月9日第25期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活动时,陈君石表示:舆论所认为的“食品安全事件是由标准缺失造成的”这一观点并不正确。世界上所有市场上的食品中,只有很少部分是有标准的。  但他同时也认为,在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前,中国是世界上惟一有多套国家级食品标准的国家,这种现象只有中国有。矛盾显而易见,企业苦不堪言。  “因为不是一个部门制定的,互相不通气,在安全指标这一共同指标上,比如,同一食品测定铅含量,若按这个标准是合格,按那个标准就不合格了。”陈君石说。  农夫山泉“标准”之争事件后,统一包装饮用水标准的呼声已经得到主管部门的回应。国家卫计委正在加紧对《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进行清理,将整合公布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清理工作的展开  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开始逐步颁布各类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1989年,标准化法实施。其中规定,中国现行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两种类型。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在此之后,两部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重量级法律才逐渐出台,分别是2006年的《农产品质量法》、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  时至今日,标准化法依然停留在1989年。“标准化法应尽快修订和完善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对本刊记者表示。  如果从1980年开始算起,三十年间,中国食品标准仅有过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现行标准的标龄在10年以上的占了1/4,个别的标准甚至已超过20年未修订。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这种局面在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开始有了改观。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今后食品标准将整合成一套强制性标准,即“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009年,我国开始了食品标准的大清理工作。  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四项工作目标,其中提到:要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   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自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卫生计生委在完成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任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同时,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更加现实的问题——如何解决现存多套食品标准之间矛盾、交叉、重复的问题。自今年起,卫计委又开始了另一项工作——将对现行的大量食品标准清理整合,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再有任何强制性食品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近日,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包括包装饮用水标准在内的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将于2013年底完成清理任务,于2015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整合工作。  从2009年食品安全标准诞生的那一刻起,这部法律注定要解决多年来众多食品标准并行管理而带来的沉疴旧疾,这是食品安全标准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  陈君石向媒体透露,按照工作步骤,标准清理正在从标准审评的专业委员会,到国家部委层面,一步一步地推进。“遵循原则是,只有惟一一套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  消费者应参与制定  目前,关于标准清理工作的最新消息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该中心称,食品标准清理生产经营规范专家技术组集中召开清理工作会议,对本组负责清理的396项食品标准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分别提出了废止、整合修订、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等意见,截至目前,有377项食品标准得出了初步清理意见,占待清理标准总数的90%以上。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汪国钧表示,标准清理还需再提速。如涉及标准新制定和修改,还应多吸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公众等广泛参与,不能只被一些大户“操控”。  汪国钧的话在另一个层面的意思是,清理整顿过程并非易事。最大的困难就是清理整顿标准中,各部门、各位专家之间的看法不一,存在分歧。  “不过,最后总能通过妥协达成一致意见。”陈君石说。  “标准之争就是利益之争。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我们的某些标准恰恰是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邱宝昌这样认为,这也是大众对标准制定过程的普遍看法。  对于这种观点,作为业内人士,陈君石自有他的看法:公众是被媒体误导了。起草某些标准需要企业参与,是因为企业不仅最了解生产情况,也是标准的执行者,如果一套标准出台后,超过50%的样品不合格,那这套标准还有何意义?在整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企业只参加起草,并不参与评审和最后的卫生部行政审查。  邱宝昌律师则认为,企业可以适当参与标准的制定,但更应该强调消费者的参与权,消费者要有票决权和知情权。要改变标准的制定被企业“绑架”的现状,就要举行多次听证,要弱化企业的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本刊记者表示,主管部门应邀请专家、消费者等共同论证,参与包装饮用水标准的制定,以确保该标准具有安全、可靠、合理、可操作性以及可诉性等。  “制定标准时,政府要转变职能,要由过去的保护企业利益转变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各种标准不统一和有冲突的,该废止的废止,该立新的立新。”刘俊海说。  客观看待中国标准  实际上,客观地看,食品安全标准并非被公众诟病的那样不堪。  正如陈君石所说:“我不认为中国标准是落后的,国与国之间的情况不同,食品标准不尽相同,不能简单、机械化地比较。标准不是越高越好,关键在执行。简单来说,我国的食品标准总体上是适用的。修订前存在多套标准,修订时参照国外标准,兼顾本国国情,这是世界通行做法。”  “并不是欧盟和日本的标准就是最好的。世界各国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都会相应照顾本国利益,保护本国的企业。”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吴成业表示。  如福建省的鳗鱼80%出口到日本,但日本本土也产鳗鱼,为保护国内产业,便增加对中国鳗鱼的检测项目,制造贸易壁垒。他们非常清楚我们用什么药,所以每次都能卡住我们。  在我国,进口的品客薯片被查出含有禁用的食品添加剂溴酸钾,进口乐事薯片、依云矿泉水也先后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这三大国际知名企业的产品被我国判定为不合格,正是因为中国的标准在某些方面严于欧盟、美国。  媒体报道中,经常看到“某某添加剂在国外禁用,而中国却允许使用”,于是认为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落后,不能保障消费者健康。其实我们也很容易找到“某某添加剂国外允许使用而我国禁用”的例子,比如面粉增白剂。再比如,大米是中国人的主食,因此中国给大米制定的指标就比欧美要严格。对于大米中镉的限量,国际标准是0.4毫克/千克,而中国则是0.2毫克/千克。  这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钟凯的观点,他表示,单纯地比较标准的数量和个别指标的适用范围意义不大。  钟凯认为,消费者总是希望制定更严格的标准,风险当然越低越好,但是好食品是有成本的。如果标准严到大多数企业技术水平都跟不上,那市场供应就要出问题,我们就要饿肚子。如果十几亿人向国际市场张开大嘴,恐怕食品价格的上涨是国民无法承受的。欧美的食品生产比我国富足得多,居民收入也比我们高得多,因此他们也更有“资本”制定更为苛刻的标准。  随着国力增强和技术水平的进步,中国越来越重视参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工作。目前中国是CAC下属两个重要分委会的主持国,一个是食品添加剂分委会(CCFA),另一个是农药残留分委会(CCPR)。我国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比如大米中砷限量国际标准的起草就是由我国专家牵头。这些事实足以说明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技术能力已经得到国际上的充分肯定。  钟凯认为,标准在满足保护健康的前提下,高低取舍主要考量的是经济和贸易因素。在WTO的规则下有一个重要原则是“非歧视性”,简单讲就是不能“宽以待己,严以律人”,对待国内食品和进口食品不能用两套标准。当然,更不能把在本国超标的产品出口到标准更宽松的国家,同时也不能人为设置贸易壁垒阻止国外产品的进口。  例如2012年曾经出现的茶叶农药残留超标事件,由于欧盟基本不生产茶叶,他们在WTO规则下可以制定极为严格的标准,保证进入欧洲的是最好的产品。因此本质上这并非是食品安全问题,而是贸易问题。  “标准总是要向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发展,标准的‘国际接轨’是指制定标准的原则、程序和科学依据要符合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而不是一味要求标准的数量与数值与国际标准的相符。”钟凯如是说。
  • 沃特世扩展分析标准品与试剂产品线
    最新发布的质量控制标准品和经认证的溶剂瓶可提高实验室整体效率  2012年,沃特世(Waters)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面向科学实验室推出了分析标准品与试剂产品,其中包括200余种预制的标准品和试剂。有了这些产品,科研人员通过沃特世一家供应商便可获得所有试剂,范围涵盖预配制小分子单一成分标准品、多成分试验混合标准品以及蛋白质消化物和糖苷标准品。  一年后,沃特世隆重推出质量控制标准品(Quality Control Reference Materials, QCRM)和经认证的溶剂瓶,进一步完善了这一产品线。沃特世质量控制标准品(QCRM)可用于对LC系统性能进行常规基准测试和故障排除,使科研人员无需再自行制备标准品。通过这些标准品,科研人员可以确保系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避免收集到不准确的数据。它们还可以用来更早地发现系统问题,从而缩短仪器停机时间、防止珍贵样品的浪费。  沃特世全新经认证的溶剂瓶采用专利工艺制造,最大程度降低背景噪音,为科研人员获得可靠、一致和高质量的结果提供保证。经认证的溶剂瓶到货时即可使用,可用于任何LC系统,包括UPLC、LC/UV和LC/MS。这些独特的溶剂瓶可以防止由高TOC、玻璃的化学干扰以及玻璃基质水解腐蚀引起玻璃老化而导致的鬼峰和基线噪音。  &ldquo 通过和客户交流,我们发现他们还需要一系列的标准品来帮助他们清楚了解从化学品到硬件的整体系统性能水平,&rdquo 沃特世消耗品业务部副总裁Mike Yelle说,&ldquo 质量控制标准品和经认证的溶剂瓶加入到这一产品线后可帮助科学家获得更高质量的结果和一致性。&rdquo   沃特世分析标准品与试剂可一直追溯至原材料,便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对化学测量的质量进行评估。此外,沃特世分析标准品与试剂的配制极其精确,大大消除了不同实验、不同仪器和不同实验室之间差异性的可能来源。
  • 以色列拟修订蛋黄酱及在水乳状酱类食品标准
    近期,以色列公布修订蛋黄酱及在水乳状酱类食品或调味品中的其他油的标准草案。  主要内容为:  第二次修订强制性标准SI 431。本修正案修改了下列各项:  --在涉及鱼酱的强制性标准7上增加了参考资料,以及按照第1.2段所述,在美国微生物实验室指南上增加了参考资料。  --修改了涉及蛋和蛋配料的第2.1.1.2段。  --修改了涉及食品色素和添加剂的第2.1.2.8段和2.2.2.10段。  --增加了涉及标示为“带有水果”的产品榨取物的第2.2.1.5段,并且相应的修订了第2.2.2.17段。  --修改了涉及添加剂的第2.2.2段,以及涉及鱼酱和油的其第2.2.2.18分段和2.2.2.19分段。  --修订了第3.3.5段、3.3.6段中所述的微生物要求,以及涉及沙门氏菌和利斯特氏菌存在的第4.6段
  • 标准品标准溶液配制过程中常见问题汇总
    标准溶液配制常见问题 1、能否直接将溶剂加入标准品的瓶子中进行溶解,再转移到容量瓶中定容?不能。一般除非特别指明,所有标准品厂商给出的产品质量和体积都不是精确数值,比如10mg的标准品,其瓶中的产品重量可能大于10mg,如10.5mg或11mg。如果产品的重量为精确数值,厂家一般会特别注明。 2、溶剂选择:根据已有的方法或者物质的相关理化性质选择合适溶剂。不适当的溶剂可能造成无法溶解或者产品降解。 3、称量方法: 请根据您需要称量的重量和容许误差选择合适的天平。如使用十万分之一的天平,建议称量值不小于10mg。在购买产品时也请注意产品的重量能否满足您的需求。 一般采用增量法或减量法进行称量,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a、称量前:建议冷冻或者冷藏的产品先放置到室温,并将产品直立放置一段时间,使产品全部集中至底部,便于取用。尤其是粘稠状物质,可以倾斜至与竖直方向呈45度,使产品集中在瓶底边缘。如果担心瓶盖上有粘附,可以在未打开瓶盖前甩动瓶身,使产品集中至瓶底。 b、粉末或晶体:建议采用增量法称量,准备合适的干燥容器,归零后将产品倾倒在容器内,得出容器中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物质重量。 c、粘稠状或液体:建议采用减量法称量,先称量原产品连瓶一起的重量,再用适当器具移取所需样品至配制容器中,称量移取后的产品连瓶重量,其差值为实际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重量。 d、其他如果瓶盖上粘有物质,可以在减量法称量时连瓶盖一起称量,移取产品时注意使用干燥的器具。 4、溶液配制: 标准品和溶剂在配制过程中产生放热或吸热现象时进行定容,未等标准溶液冷却到室温,会引起溶液体积偏差,使所配溶液浓度出现误差。 5、配制标准溶液时,容量瓶能否溶解固体物质? 不能。固体标准品应先称量在合适的烧杯中进行溶解,再通过玻璃棒引流至容量瓶中。 6、容量品能否存放配制好的标准溶液? 不能。容量瓶是量器不是容器,应选择合适的试剂瓶存放配制好的标准溶液。
  • 《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检测纳米颗粒》国家标准解读
    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法(spICP-MS)是一种在非常低的浓度中检测单个纳米颗粒的方法。与传统表征金属纳米颗粒技术相比,使用单台ICP-MS,不需联用设备就可以同时完成纳米颗粒的成分、浓度、粒径、粒度分布和颗粒团聚的检测,这是透射电子显微镜(TEM)、动态光散射(DLS)等纳米粒径表征技术无法完成的,并且此方法可将样品中溶解的纳米颗粒离子与固体纳米颗粒区分开来。近期,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牵头制定了国内首项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spICP-MS)国家标准《GB/T 42732-2023 纳米技术 水相中无机纳米颗粒的尺寸分布和浓度测量 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本文特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葛广路研究员、郭玉婷高级工程师对该标准进行解读。一、背景 目前,基于纳米技术或含有工程纳米颗粒的产品已广泛使用,并开始影响有关的行业和市场。因此,消费者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除天然纳米颗粒外的)工程纳米颗粒。在食品、消费品、毒理学和暴露研究中,工程纳米颗粒的检测成为纳米颗粒应用潜在效益和潜在风险评估的必要部分,迫切需要建立产品、试验样品和环境等复杂基质中痕量纳米颗粒检测方法标准。二、标准概述本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适用性、步骤、结果、测试报告8章内容和1个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描述了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在时间分辨模式下测定单个纳米颗粒的质量和悬浮液中离子浓度,检测水相悬浮液中纳米颗粒,并表征颗粒数量与质量浓度、颗粒尺寸及数均尺寸分布的方法。三、适用性本方法仅限用于纯纳米颗粒的水相悬浮液、材料或消费品的水相提取液、食品或组织样品的水相消解液、水相毒理学样品或环境水样品。非水相样品处理见标准参考文献。水相环境样品经过过滤和稀释,食品和毒理学样品经过化学或酶消解和稀释。将水相悬浮液中的颗粒数量或质量浓度与原始样品中的浓度联系起来需样品相关提取、效率和基质效应等信息,并由用户进行额外验证。四、主要技术内容本文选取原理、重要参数传输效率和响应值及线性的确定、结果计算方面部分重点内容进行讲解,详细内容及仪器设置、试样制备等相关内容与注意的事项参见标准原文。1 原理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spICP-MS)是一种能够在非常低的浓度下检测单个纳米颗粒的方法,此方法适用于水相悬浮液中无机纳米颗粒的尺寸及数均尺寸分布、颗粒数量浓度与质量浓度,悬浮液中离子浓度的测定。将常规的ICP-MS系统设置为以高时间分辨率模式采集数据。水相样品连续进入ICP-MS中,雾化后,一部分纳米颗粒进入等离子体并被原子化和电离。每个原子化的颗粒相对应的离子团为一个信号脉冲。使用合适的驻留时间和适当稀释的纳米颗粒悬浮液,质谱仪可实现单个纳米颗粒检测,称为“单颗粒”ICP-MS。对纳米颗粒悬浮液进行稀释,以避免违反“单颗粒规则”(即在一个驻留时间内有一个以上的颗粒到达检测器)。由于离子团中的离子密度很高,其产生的脉冲信号远高于背景(或基线)信号。脉冲强度、脉冲面积与纳米颗粒中被测元素的质量,也即纳米颗粒直径的立方成正比(假定纳米颗粒的几何形状是球形)。单位时间检测到的脉冲数与待测水相悬浮液中纳米颗粒的数量成正比。2 确定传输效率引入的样品只有一部分到达等离子体,结果的计算需要知道传输效率。使用已知的纳米颗粒标准样品测定传输效率。如果没有可用的纳米颗粒标准样品,可以使用任何其他良好表征过的纳米颗粒悬浮液,重新计算稀释倍数和浓度。纳米颗粒尺寸已知,颗粒浓度未知时,结合分析一系列与纳米颗粒相同元素的离子标准溶液,确定传输效率。3 确定响应值及线性随着纳米颗粒的直径增大,信号响应值将按三次方增加,所以需要对纳米颗粒每种组成每种尺寸范围的响应进行验证。校准最好使用纳米颗粒标准样品,无法获得这样的标准样品时,在相同的样品分析条件下,使用被测元素的离子标准溶液进行此步骤中的校准。分析离子溶液的标准工作液,用线性回归法确定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校准函数的斜率,即为ICP-MS响应值。4 结果计算4.1 检出限的计算由空白对照样品中的颗粒数量确定颗粒数量浓度检出限,结合平均颗粒质量,计算质量浓度检出限。由刚好能从背景中区分出来的脉冲信号强度决定颗粒尺寸检出限。4.2 颗粒浓度和尺寸、离子浓度的计算由时间扫描中检测到的脉冲数、传输效率、样品流速计算水相样品中的颗粒数量浓度;样品中颗粒信号强度、离子标准溶液的ICP- MS响应值、传输效率、驻留时间、样品流速、纳米颗粒材料的摩尔质量和被测物的摩尔质量计算单个颗粒的质量,假设颗粒为球形,计算得到颗粒的直径。由离子产生的连续基线信号估算样品中的离子浓度。通常,可以用商用软件或将测试数据导入定制的电子表格程序进行处理,以计算纳米颗粒的数量、质量浓度、尺寸(等效球直径)和相应数均尺寸分布,并同时确定样品中存在的离子质量浓度。本标准的资料性附录A给出了定制的电子表格程序处理数据的示例。五、结语本标准等同采用ISO/TS19590:2017 Nanotechnologies—Size distribution and concentration of inorganic nanoparticles in aqueous media via single particle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于2023年8月6日发布,将于2024年3月1日实施,是国内首项使用单颗粒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方法表征纳米颗粒的国家标准,支撑spICP-MS作为一种普适性方法的推广与应用。本标准由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制定。在起草阶段,标准起草工作组选用金纳米颗粒,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不同仪器进行了测试,使用仪器所带软件对颗粒尺寸和颗粒数量浓度进行了处理计算。在征求意见阶段,向四川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山东英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发送了标准征求意见材料,征求意见专家多为分析化学、纳米科学等领域专家,给本标准提出了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在此感谢他们对本项标准制定工作的支持。本文作者: 葛广路 研究员;郭玉婷 高级工程师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中国科学院纳米标准与检测重点实验室 Email:gegl@nanoctr.cn guoyt@nanoctr.cn
  • 沃尔玛大米又惹转基因风波 中外执行双重标准
    2010年6月28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对全球最大的连锁零售商沃尔玛中国总部——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正式提起诉讼,状告其违法销售转基因大米。  最新的进展是,沃尔玛已对销售的大米进行全面排查。并在公开声明中表示:目前沃尔玛中国已着手要求大米供应商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不包含转基因成分,同时还会在供应商协议中进一步明确供应商对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商品的责任。  “法院立案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我们还需要做进一步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王伟康如是说。据了解,这是国际绿色和平组织在中国首次采用法律手段阻止转基因大米进入商业渠道。  沃尔玛玩弄双重标准  今年五六月份,绿色和平在武汉、深圳、东莞和佛山4城市的沃尔玛、华润万家、永旺(吉之岛)和百佳超市分别进行了散装大米的抽样,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对这些购买出来的样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武汉市徐东大街分店抽样的名为“国产香米”的样品呈转基因阳性。  “这种‘国产香米’里检测出含有Bt64和CrylAC两种转基因成分。”绿色和平代理律师黄琳琳说,“目前在中国,转基因大米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都属违法,那么沃尔玛超市在其分店出售转基因大米,这一行为就是违法的”。  对于提起诉讼的理由,绿色和平方面相关人员表示,可以按“买卖合同纠纷”或“农产品(14.70,0.00,0.00%)质量不合格引发的赔偿纠纷”提起诉讼,“因为大米是从门店里买出来的,有发票,这就相当于买卖双方的口头合同。现在产品出现问题,就是违反了其出卖合格产品的承诺。”王伟康说。  “沃尔玛没有权利出售中国不允许销售的转基因大米。作为一个国际品牌超市,应该负起这个社会责任,也应当做得更好。”绿色和平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初步认可了该案的诉讼请求,但由于绿色和平属国际组织,注册地在香港,故需要先经过大陆委托公证人的公证,方可正式立案。  “这是我们第一次拿起法律武器。作为全国最大的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完全了解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沃尔玛早在2005年便向英国的消费者作出不出售任何转基因产品的承诺。然而,沃尔玛在中国并没有作出承诺,对中国的消费者执行了双重标准。”王伟康说。  国际超市巨头二度“踩线”  这是绿色和平在今年第二次查出沃尔玛超市分店出售转基因大米。  我国政府向来特别慎重批准转基因植物的商业化生产。至今,相关领域的科学家们尚不能完全预知转基因工程有可能导致何种生物突变,也不能预知其对环境和人类造成的危害。“虽然实验非常成熟,但其对人类可能造成的影响,或许要在未来几代人后才显现。”水稻专家袁隆平曾表示。  据了解,去年年底农业部颁发的上述两种转基因水稻品种,仅限于在湖北省内生产应用,不允许产业应用。但这两次绿色和平的检测结果均显示,在湖北和湖南两省,转基因大米已经进入流通领域,并在超市销售。  另据绿色和平调研人员透露,从3月份开始,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开始介入调查。  截至发稿时,沃尔玛公关部仅表示:“由于此事事态复杂,需要几个部门讨论商议后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与说法。”并认为,对于这一行业面临的共同议题,将与行业协会及相关政府部门保持紧密沟通,以期寻求更长远、有效的解决方案。  监管体系漏洞凸显  事实上,被绿色和平指责有出售转基因大米的不仅仅是沃尔玛,还有中百仓储等其他超市,绿色和平组织表示,该组织只是抽检大型的零售企业出售的商品进行安全检测,还有更多的中小零售商无法一一排查。  “如果法院认定了沃尔玛出售转基因大米属违法,那么政府有关部门就应当负有一定的监管不力的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  黄琳琳认为,在这一事件中,当地的工商部门是有权去进行查处的,但并未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但具体到这起诉讼上,我们只关注案件本身。”黄琳琳说。  “问题的关键是零售商愿不愿意提高监控成本,去对其销售的产品进行转基因排查。”黄琳琳表示。她认为,企业在商品采购流程中,一定要有严格的监控机制,防止转基因大米进入超市,“超市应当负起这个责任”。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行为发生地为湖北省武汉市,那么就应当追究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高家伟表示。  绿色和平同时提请政府相关部门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职责,展开从种子源头到米制品的彻底调查,保证整个食物链彻底远离违法转基因稻米的污染。“由于转基因违法现象已经出现在种子、米和米制品等各个环节,我国迫切需要设立一个包括农业、工商、环保、卫生等不同部门的团队,来展开全方位的调查和监管。”王伟康说。  高家伟认为,这个案例的一个重要的意义在于,“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如何面对各种国际力量参与到对国内食品安全的监管中来的现实,对于我们的行政执法也是一大挑战”。
  • 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公示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联系电话:010-68205261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 2 号修改单.pdf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 号修改单(报批稿)编制说明.pdf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月9日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于2021年8月 10 日正式发布,将于 2023 年9 月1 日起实施。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针对“茶叶二两,包装两斤”的现象,为进一步限制茶叶过度包装,在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梳理了茶叶包装现状以及在达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后,针对标准中关于茶叶的要求提出了相关修改单内容。同时考虑到婴幼儿配方食品创新和市场发展,通过调研,提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修改单内容。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冻干工艺等新型产品需求,形成相关修改单内容。
  • 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116656-06-1ml产品描述:24种偶氮染料混标 标准品规格:300ug/ml溶于乙腈/甲醇(80/20),1ml组分信息:英文 CAS# 浓度4-aminobiphenyl 92-67-1 300 mg/Lbenzidine 92-87-5 300 mg/L2-Aminonaphthalene 91-59-8 300 mg/L3,3' -dichlorobenzidine 91-94-1 300 mg/L3,3' -dimethylbenzidine 119-93-7 300 mg/L4-chloroaniline 106-47-8 300 mg/L5-nitro-o-toluidine 99-55-8 300 mg/Lo-toluidine 95-53-4 300 mg/L4,4&rsquo -methylene-bis-chloroaniline 101-14-4 300 mg/L2,6-dimethylaniline 87-62-7 300 mg/L2,4-dimethylaniline 95-68-1 300 mg/L4-chloro-2-methylaniline 95-69-2 300 mg/L4,4' -methylenedianiline 101-77-9 300 mg/L2-methoxy-5-methylaniline 120-71-8 300 mg/L4,4' -thiodianiline 139-65-1 300 mg/L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300 mg/Lp-phenylazoaniline 60-09-3 300 mg/L4-aminophenyl ether 101-80-4 300 mg/L3,3' -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300 mg/L3,3' -dimethyl-4,4' -diaminodiphenylmethane 838-88-0 300 mg/L2,4-diaminoanisol 615-05-4 300 mg/L2,4-diaminotoluene 95-80-7 300 mg/Lo-aminoazotoluene 97-56-3 300 mg/Lo-anisidine 90-04-0 300 mg/L应用:纺织品,皮革等领域的检测原价:1200.00元优惠价:960.00元促销时间:2011-9-26至2011-11-25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电话:86-21-54890099传真:86-21-54248311网址:www.anpel.com.cn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 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沃特世扩展分析标准品与试剂产品线
    最新发布的质量控制标准品和经认证的溶剂瓶可提高实验室整体效率  2012年,沃特世(Waters)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面向科学实验室推出了分析标准品与试剂产品,其中包括200余种预先配制的标准品和试剂。有了这些产品,科研人员通过沃特世一家供应商便可获得所有试剂,范围涵盖预配制小分子单一成分标准品、多成分试验混合标准品以及蛋白质消化物和糖苷标准品。  一年后,沃特世隆重推出质量控制标准品(Quality Control Reference Materials, QCRM)和经认证的溶剂瓶,进一步完善了这一产品线。沃特世质量控制标准品(QCRM)可用于对LC系统性能进行常规基准测试和故障排除,使科研人员无需再自行制备标准品。通过这些标准品,科研人员可以确保系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避免收集到不准确的数据。它们还可以用来更早地发现系统问题,从而缩短仪器停机时间、防止珍贵样品的浪费。  沃特世全新经认证的溶剂瓶采用专利工艺制造,最大程度降低背景噪音,为科研人员获得可靠、一致和高质量的结果提供保证。经认证的溶剂瓶到货时即可使用,可用于任何LC系统,包括UPLC、LC/UV和LC/MS。这些独特的溶剂瓶可以防止由高TOC、玻璃的化学干扰以及玻璃基质水解腐蚀引起玻璃老化而导致的鬼峰和基线噪音。  &ldquo 通过和客户交流,我们发现他们还需要一系列的标准品来帮助他们清楚了解从化学品到硬件的整体系统性能水平,&rdquo 沃特世消耗品业务部副总裁Mike Yelle说,&ldquo 质量控制标准品和经认证的溶剂瓶加入到这一产品线后可帮助科学家获得更高质量的结果和一致性。&rdquo   沃特世分析标准品与试剂可一直追溯至原材料,便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对化学测量的质量进行评估。此外,沃特世分析标准品与试剂的配制极其精确,大大消除了不同实验、不同仪器和不同实验室之间差异性的可能来源。  关于沃特世公司(www.waters.com)  50多年来,沃特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通过提供实用、可持续的创新,使医疗服务、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全球水质监测领域有了显著进步,从而为实验室相关机构创造了业务优势。  作为一系列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分析和热分析技术的开创者,沃特世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客户的成功创造了持久的平台。  2012年沃特世公司拥有18.4亿美元的收入,它将继续带领全世界的客户探索科学并取得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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