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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巴腙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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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巴腙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安殕瓶保存的标准品使用以后如何保存?

    一般情况下,标准品生产厂家将标准品储存在安殕瓶中,但是如果我们一旦打开使用,标准品随后将如何进行保存?还是扔掉,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希望大家积极解答。

  • 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水牛乳》(征求意见稿)和《巴氏杀菌水牛乳》

    关于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水牛乳》(征求意见稿)和《巴氏杀菌水牛乳》 核心提示:关于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水牛乳》(征求意见稿)和《巴氏杀菌水牛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西食安委按照《2014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组织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对《生水牛乳》、《巴氏杀菌水牛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制修订,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见附件2),现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 他巴唑标准品

    谁知道“他巴唑”标准品哪理能买到?C18柱能跑出几个峰呀?我用SIGEMA98%的跑出两个峰是怎么回事呀?????

  • 【分享】日本注册氯虫酰胺、氰氟虫腙和甲基碘三种农药,并设定其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0928第2号:部分修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2009年厚生劳动省告示第422号),设定农药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根据此通知,厚生劳动省将如下记修改部分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昭和34年厚生省告示第370号)。第1 修改的摘要根据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号。以下简称“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等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第2 实施• 适用日期由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第3 应用须知1、此次,在设定了氯虫酰胺标准值的食品中,桃、西瓜以及香瓜是包括果皮的。2、此次,设定了标准值的氰氟虫腙是指:将氰氟虫腙(E-同分异构体)、氰氟虫腙(Z-同分异构体)以及作为氰氟虫腙代谢物的p-[m-(三氟甲基) 苯甲酰甲基] 苯甲腈换算为氰氟虫腙之后的和。第4 其它以残留标准值(根据“法”设定)以及农药取缔法(昭和23年法律第82号)为依据,在农林水产省将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注册为农药。关于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的检验法将在日后通知。

  • 【分享】日本注册氯虫酰胺、氰氟虫腙和甲基碘三种农药,并设定其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PONY谱尼测试最新了解到,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0928第2号:部分修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2009年厚生劳动省告示第422号),设定农药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根据此通知,厚生劳动省将如下记修改部分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昭和34年厚生省告示第370号)。第1 修改的摘要根据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号。以下简称“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等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第2 实施• 适用日期由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第3 应用须知1、此次,在设定了氯虫酰胺标准值的食品中,桃、西瓜以及香瓜是包括果皮的。2、此次,设定了标准值的氰氟虫腙是指:将氰氟虫腙(E-同分异构体)、氰氟虫腙(Z-同分异构体)以及作为氰氟虫腙代谢物的p-[m-(三氟甲基) 苯甲酰甲基] 苯甲腈换算为氰氟虫腙之后的和。第4 其它以残留标准值(根据“法”设定)以及农药取缔法(昭和23年法律第82号)为依据,在农林水产省将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注册为农药。关于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的检验法将在日后通知。PONY谱尼测试在农药残留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依据日本肯定列表进行检测。对于这三种农药,企业应该引起重视,PONY谱尼测试将鼎力帮助企业进行检测,顺利出口。

  • 烘焙食品中安赛蜜、糖精钠和阿斯巴甜的检测解决方案

    在众多的甜味剂中,由于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阿斯巴甜等)产生的热量少,对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龋齿等患者有益,加之又具有高效、经济等优点,因此在食品工业中被广泛应用。国内外多项研究表明,只要生产厂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人工合成甜味剂,对消费者的健康就不会造成危害。但如果超量使用,则会危害人体健康,为此国家对甜味剂的使用范围及用量进行了严格规定。方法优势:迪马科技应用实验室建立的烘焙食品中安赛蜜、糖精钠和阿斯巴甜的检测解决方案,使用反相固相萃取柱ProElut C18进行前处理净化,有效去除干扰物,选用对三种甜味剂均具有良好保留效果的极性改性反相色谱柱Suprsil C18-EP进行色谱分析,实现12分钟内三种甜味剂的完全分离。该方法具有操作简便,回收率结果理想,重现性好的优点。可供广大食品分析工作者采用作为烘焙食品中甜味剂的检测方法。样品准备(1) 取2 g样品,加入20 mL甲醇,充分混匀,超声提取15 min;(2) 取出上层清液,再向残渣中加入20 mL甲醇,充分混匀,超声提取15 min,合并上清液;(3) 向上清液中加入1 mL水,在35 ℃条件下减压蒸馏至近干,加入2 mL水,待净化。

  •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  2012年12月19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  (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  第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  第五条 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  (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  (三)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  第七条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  第八条 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第九条 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十条 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一)问卷调查;  (二)现场调查;  (三)指标验证;  (四)专家咨询;  (五)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  (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  (三)数据分析及结论;  (四)意见及建议。  第十二条 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  2012年12月19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  (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  第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  第五条 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  (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  (三)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  第七条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  第八条 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第九条 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十条 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一)问卷调查;  (二)现场调查;  (三)指标验证;  (四)专家咨询;  (五)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  (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  (三)数据分析及结论;  (四)意见及建议。  第十二条 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实施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近日,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  (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  第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  第五条 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  (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  (三)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  第七条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  第八条 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第九条 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十条 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一)问卷调查;  (二)现场调查;  (三)指标验证;  (四)专家咨询;  (五)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  (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  (三)数据分析及结论;  (四)意见及建议。  第十二条 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食品中总酸方法验证用什么有证标准物质

    GBT13662-2018黄酒 总酸和GB12456-2021食品中总酸的方法验证,请问大家都买的什么标准物质,我们实验室供应商提供了几个,:总酸值标准1.0、0.5、0.1mg/gKOH,50g食醋中总酸啤酒中总酸苹果汁中总酸酱油中总酸不知道该选哪种或者是几种

  • 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主要标准是什么

    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主要标准是什么

    [size=16px]  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主要标准是什么  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的主要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测项目: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的检测项目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营养成分、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等。这些项目的检测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可以全面了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状况。  检测精度和效率: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需要具备高检测精度和效率,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选择可实现自校的仪器,并设置合理的自校时间间隔,按期校对仪器。此外,在仪器操作前也需进行校对,以及定期对仪器进行检修与保养,降低检测出现误差的可能性。  农残检测标准: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的农残检测标准通常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对于农药残留限量,一般采用“最大残留限量(MRL)”作为标准。这个限度是由卫生、环境和经济等多方面考虑制定的。在农残检测过程中,除了检测仪器的准确性外,样品的采样和制备也是非常重要的。  国家和行业标准: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例如,对于营养成分、添加剂、重金属和微生物等的检测,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检测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仪器性能: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重复性和灵敏度等性能指标,以确保在不同环境和条件下都能获得准确的检测结果。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的主要标准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精度和效率、农残检测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仪器性能等方面。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持。[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2/202402200937557726_9841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食品法规六】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卫生部2012年12月19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第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第四条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第五条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第六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一)跟踪评价任务;(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三)承担单位;(四)完成时限;(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第七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第八条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第九条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第十条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一)问卷调查;(二)现场调查;(三)指标验证;(四)专家咨询;(五)其他方式。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三)数据分析及结论;(四)意见及建议。第十二条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第十四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靶向和非靶向代谢组学分别需要什么内标和标准品?

    做非靶向代谢组学,没有想要检测的目标物,目的在于尽可能多的检测出样品中的代谢物,在前处理过程中加入内标物质,在数据分析时,根据内标校正数据。。那如果做靶向代谢组学就是需要购买想要分析的目标物的标准品来做标准品对照液,是不是就是外标法? 除了标准品以外还需要在前处理过程中加入内标吗?

  • 【讨论】食品安全的良心标准!

    食品安全和添加剂的肆无忌惮,让人们产生了食品信任危机,这时,很多人都在强调,加强法治引导,依法治理,加强职能部门的监测和检验力度。这样做当然是必须的,但也不能忽略“良心标准”。 法律的实施落实,在目前的中国司法环境中,仍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悬空状态”,有法不依、有法难依,人情交易泛滥,司法尊严受到挑战。法律再好,如果不能得到货真价实的落实,人们期待的食品安全期待就会成为泡影。 还有,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完善总是滞后的,三聚氰胺出来了,我们可以指定针对三聚氰胺的使用、检测标准。而未来生产发展中,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五聚氰胺”、“ 六聚氰胺”等未知的化学成分和化学添加剂呢? 再者,有些企业界和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已产生了“标准主义倾向”,“只要添加剂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就是可以接受的;只要没有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和立竿见影的威胁,就是被允许的”。却忘记了政府出台的添加剂使用标准,仅仅是单个项目的检测标准,而不是综合性检测标准。 单个检测是合格的,多种化学添加剂掺和一起,综合检测就会超标。仅依靠标准看守食品安全,也防不胜防啊! 不妨尝试一下 “良心标准”。 所谓“良心标准”,就是没有任何外在标准和法制的约束,生产者也能将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从各个环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坚持履行“能不用添加剂就不用添加剂,能少用添加剂就不多用添加剂”的原则,尽可能坚持传统工艺和原汁原味,作为企业发展和生产标准,更长远地考虑消费者的健康需要和安全保障。而不是一味地降低成本,将添加剂控制在最高允许的限度内,为食品危害埋下了巨大安全隐患。 有人会说,市场经济不需要“良心标准”。此言太谬。中国企业道德的精华就是诚信、厚道和童叟无欺。时代进入了市场经济,可企业发展壮大仍要奠基在传统美德之上,让道德看守安全和企业形象。这就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谈到的: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而并非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不择手段。既要取“道”于“法”,又要取“道”于“德”。推升市场道德、良心标准。有助于提升消费安全和法治化。 想到了《“食品添加剂之神”的“背叛”》的文章:今天,57岁的安部司出书、演讲,告诉人们每天填进肚子里的食品是怎样加工而成的,揭开添加剂世界里那些不为消费者所知的“内幕”。安部司并没有犯法,他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添加剂使用方法、标准和用量,并且在产品标签上也做了明确标示。“ 但这样也抹不掉我的罪恶感。” 添加剂本身无所谓好坏,只要严格地遵照规定的标准,也根本不违法。 但是,安部司希望,在法律标准之外再加上另外一个标准——“良心标准”。安部司为什么会有忏悔感呢?他将生产奠基在不择手段的赚钱上,虽然不违背法律标准,却承受了巨大的道德煎熬,赚了钱,失了德,太不划算。推行道德和良心标准,也应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准。

  • 购自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有限公司的阿斯巴甜标准物质溶液有问题,导致能力验证结果严重离群。

    参加了中国检科院测试评价中心组织的饮料中安赛蜜和阿斯巴甜的能力验证,结果安赛蜜接近中位值(标液供应商为农业部标准物质科研监测所),z值0.1,而阿斯巴甜(标液供应商为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有限公司)结果是中位值的1.5倍,严重偏高。后重新购置德国DR的固体标样自行配制,与同浓度的海岸鸿蒙的比较,发现DR的峰面积是海岸鸿蒙的1.5倍,海岸鸿蒙的标液有问题啊,与他们公司沟通,要了批号过去就没下文了。太不负责任了。

  • 求助帖,标准品买回来之后发现是放在安剖瓶里面的,如何稀释,有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

    求助帖,标准品买回来之后发现是放在安剖瓶里面的,如何稀释,有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安剖一旦打开就得全部用完,第一次做这玩意又没人带有点慌,各位大佬有没有经验可以供小弟学习另附:我的物质是从sigma买的维生素D的标准品,溶在1ml的乙醇内。我是应该用乙醇稀释还是甲醇稀释呢,乙醇也找不到质谱级别的,甲醇的话太难吸了,会不会定容不准确啊。问题好多啊。。。求各位大佬帮助

  • 【转帖】粽子抽检 粽叶尚无监测标准

    一批次粽子不合格,市民谨防“返青粽”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二季度粽子质量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在抽查的10批次粽子产品中,有一批次的粽子产品不合格。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市场上有“返青粽”出现,即一些不法商贩在浸泡粽叶时,加入工业硫酸铜和工业氯化铜,让粽叶重新“返青”。  由于国家目前尚无针对粽叶的相关质量监测标准,此次工商局的质量监测中,并未对粽叶进行监测,粽叶成为监测盲点。  质量抽检粽子合格率为90%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的粽子质量监测报告显示,此次监测共抽取10个批次的粽子产品,结果显示,9个批次的产品合格,1个批次的产品因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监测主要针对粽子的标签、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山梨酸、苯甲酸、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霉菌等指标进行检验。  由广汉市康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坎上人家粽子(猪肉粽,300克/袋),因为“酸价”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成都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酸价是指中和1克脂肪中的游离脂肪酸所需的氢氧化钾的毫克数,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酸价不符合标准,说明粽子的新鲜度不够。”  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 【转帖】安全标准大修订 禁鲜令解除利好巴氏奶企业

    近日,由国家七部委联同乳业协会起草的最新《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此前多达160余项的安全标准被化繁为简。“几家欢乐几家愁”。各项乳品安全标准即将来临的这一次“大修订”,给“三聚氰胺”风波后的中国乳业又带来了调整的契机。 [B]复原乳须标注考验企业诚信[/B]全部用乳粉生产的调制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字样。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调制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乳的百分比。专家解读:“复原乳”是指把浓缩乳(炼乳)或乳粉,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复原乳与生鲜牛奶的营养成分不同。“复原乳”在经过两次超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有所流失;而生鲜奶中的营养成分基本保存。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基于复原乳在多次还原过程中营养价值的流失,一般还是不被消费者认可。复原乳制品在与鲜奶制品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但由于没有硬性规定,多数企业生产的复原乳制品都不做标明。今后,企业在执行此条款时诚信度也会经受深度考验。此条款若得以实施,为了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企业势必会加大生鲜奶制品的投入力度,收窄复原乳制品的产销。[B]三指标解禁恐致酸奶营养降低[/B]发酵乳产品的标准中,对脱脂和部分脱脂产品的脂肪指标不做要求;删除了调制酸乳产品中非脂乳固体指标;删除了总固形物指标。专家解读:东方艾格乳业分析师陈连芳介绍,酸奶的固形物组成包括乳蛋白、乳脂肪、维生素、乳糖和矿物质等。而上述指标放宽后,今后酸奶产品在固形物指标上选择空间过大,酸奶的营养很难得到保证。王丁棉认为,酸奶的创新多是在口味上做文章。新标对发酵乳标准的解禁给了一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乳饮品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可以任意加入果粒、麦片等辅料开发新的口味,尤其是给乳饮料的开发提供了更大空间。目前这种非主流的产品很流行,娃哈哈的“营养快线”和旺仔牛奶这两个品牌的年销售额都超过40亿元以上,小洋人也超过20亿元。可口可乐、汇源等企业也已经参与进来。今后非主流产品会引领酸奶板块的市场。[B]“禁鲜令”解除利好巴氏奶企业[/B]巴氏杀菌乳产品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鲜牛奶/乳”。专家解读:2006年6月1日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加工食品(包括乳制品)不得称鲜”。因此,凡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鲜奶”,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而此次巴氏奶的“禁鲜令”终于得以解除。中投顾问食品行业首席研究员陈晨认为,光明、三元等巴氏奶企业有望借助明确后的标识,进一步获得市场认可。王丁棉也认为,“巴氏奶”和“常温奶”在标识上的区分,将使得光明、三元为代表的“巴氏奶”和以蒙牛、伊利为代表的“常温奶”两大阵营竞争加剧。但由于巴氏奶保质期为3-7日,而常温奶可以保质期长达6-8个月。对冷链要求过高的巴氏奶不会很快挤压常温奶的市场份额。来源:凤凰网

  • 【原创大赛】【标准品专题】由标准品产品经理引发的标准品现状分析

    [align=center][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标准品专题】由标准品产品经理引发的标准品现状分析[/color][/font][color=black]-[/color][/align][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前言:[/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人事:您好,请问是[/back][/color][/font][color=black][back=white]**[/back][/color][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先生吗?[/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老菜鸟:是的啊,您哪位?[/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人事:您好,我这边是[/back][/color][/font][color=black][back=white]**[/back][/color][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负责中国区域的公司,看到您的简历很符合我们公司的产品经理的条件,请问有兴趣了解一下吗?[/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老菜鸟:有的。贵公司有资料吗,我能先看看吗?[/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人事:我加您微信,给你传一些我们公司的简介,然后也可以到我们公司的官网进行了解。[/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老菜鸟:好的,多谢。[/back][/color][/font][color=black][back=white] [/back][/color][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老菜鸟于是查询了相关的职位说明,这个职位有点类似大数据分析、产品策划和推广、技术支持、售前服务等职位。[/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主要就是调研、分析、策划等事项,数据分析应该有专门的数据分析师通过一些问卷、实际销售地、销售人员业绩等方面进行,[/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而更主要的就是知道未来标准品的发展方向,国家的一些政策,新出的一些标准,最主要的就是信息要及时,[/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没有哪一家公司完全承接标准制定的标准品生产定制的业务,所以即将出的标准中所使用的标准品(主要是混标)必然有一部分是不能被这个公司所知道的。[/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越早发现就越及时,才能给研发和生产部门提供可靠的参考。[/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因为想去了解一下,所以还是查了一些相关的资料的,包括一些老师在论文里写的一些综述,标准品的发展,标准品的现状,[/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标准品未来的发展趋势,但是当时接触的一些标准品生产厂家也就坛墨、安谱等在国内比较知名一点的,也会遇到一些标准品没有做好的情况,[/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发错、制作错都存在,这个在行业内其实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现在主要调研的是环境和药品类的比较多,[/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因为这几年环境类和药品的更换标准速度很快,不断的有新标准推出,所以重点应该在环境和药品这两个板块是比较合理的。[/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然后我去了解了一下标准品的制作流程,发现标准品的生产比较重要的是两个阶段,一个是生产阶段,这个大部分化工生产企业都可以做的事情,[/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之前生产过医药中间体的化工厂就给相关厂商供货过原材料,产品在生产出来之前如果不是主流产品,必然有一个研发阶段,然后才能到生产阶段,[/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这就是研发小试到生产大釜的过程,也是需要有一段时间进行的。然后就是定量阶段,这个就不在说了,自动化的东西。[/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出大问题容易出在研发阶段,也就是定性阶段,一个产品生产出来,是不是它,有没可能是它的副产物,[/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有没有可能是它的氟化物或者氧化物或者其他东西。如果在研发阶段都出问题,那么生产就更糊涂了。[/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当然,由于标准品生产都有相关机制去把控,所以问题相对来说出现极少。然后就是配比定量的问题了,这个不用多说。[/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标准品的生产在国内并没有形成良好的竞争趋势,相对检测公司来说,一个标准品,都有证书,只要纯度达标,那我肯定不管你定值多少,[/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不确定度多少,而是关心你的定价,那就有问题了,优的产品良的产品并不能很好的分开。[/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另外还有个问题,规格。有些标准品,尤其是混标,尽量做到一次或者几次的使用,[/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因为混标涉及到的产品变质、保存等问题都比单标相对更多。有些厂商并不能很好的处理这个问题,很容易导致客户购买量不够、过大等情况,会损失一部分客户源。[/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最后,标准品定制应该列入常备项目,定制混标虽然增加了[/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一部分工作量,[/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black][back=white]但这个是更好的服务客户,我认为如果是做企业方向策划,这个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back][/color][/font][color=black][back=white] [/back][/color]

  • 【分享】药品标准与药品批准文号综述

    [center]药品标准与药品批准文号综述[/center]1 国家药品标准1.1 建国以来,卫生部和SDA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以下简称中国药典)有1953年版、1963年版、1977年版、1985年版、 1990年版、1995年版、2000年版和2005年版, 1985年版以后的各版《中国药典》都颁布有增补本。1.2 卫生部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有1963年版抗菌素部颁标准,以后数年大多颁布的是单行本的部颁药品标准。 1.3 1989年5月31日,卫生部发布《关于颁布第一批“乙肝扶正胶囊”等一百七十种中成药“卫生部药品标准”的通知》[卫药发(89)第28号],即《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 (第一册)》,该《通知》规定:《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一册)》从199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升为部颁标准后的同品种原地方药品标准即停止使用。从此以后,卫生部共颁布了中成药部颁标准1~20册、化学药品部颁标准1~6册。这些药品标准目前正在使用。 1.4 1998年SDA和2003年SFDA成立后,共颁布了局颁中药标准1—14册、化学药品标准1~16册、局颁新药转正标准1~45册。这些药品标准目前正在使用。  2 地方药品标准 2.1 1978年7月30日,国务院颁布《药政管理条例》(试行)(国发[1978]154号),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必须遵照执行。药品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国家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第二类:卫生部颁发的药品标准(简称部颁标准);第三类:,地方标准,即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批的药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的法律地位首次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与中国药典、部颁标准一样作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2.2 1980年9月10日,卫生部颁布《药品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各自应收载的药品范围作了具体的划分。之后,各省级卫生厅(局)相继发布地方药品标准。  2.3 198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六届七次会议通过的1985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又由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其法律地位。2.4 1986年,卫生部开始进行地方药品标准的再评价工作,对中西药地方药品标准分期分批地开展整顿,拟逐步形成以国家药品标准为主体的药品标准。整顿的主要原因是各省之间制定的地方药品标准的技术规定差距较大,地方药品标准过多过滥。整顿的内容主要为同方异名、同名异方、药品组方不合理、药品疗效不确切等问题。 2.5 1994年8月17日,卫生部发布《关于中成药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药发(1994)第 30号],该《通知》第二条规定: “根据我部卫药字(90)第?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中成药国家标准,加速省(区、市)标准逐步过渡到国家药品标准的进程,争取1995年上半年完成中成药整顿全部品种的医学审查工作,1996年完成药学审查和部颁标准的颁布工作”。 2.6 1995年10月6日,卫生部发布《关于中成药国家标准问题的通知》 [卫药发(1995)第69号],该《通知》第1条规定: “根据卫药发 (1994)第30号文‘1996年完成药学审查和部颁标准的颁布工作’和卫药字(90)第7号文‘对治疗性中成药在1996年以后将全部实行国家药品标准的做法’的要求,请各地和药典会加快部颁标准的起草和审核工作,以使中成药品种由地方标准过渡到国家标准顺利进行”。第3条规定:“凡国家已颁布的中药品种质量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同时原质量标准废止。如发现不按国标生产,或在流通和使用时发现与国标不符的药品,一律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以劣药论处”。2.7 2001年2月16日,SDA发布《关于强化中成药国家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 83号),该《通知》就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并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地方药品标准品种不得在市场上流通。 2.8 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二十次会议通过的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药品管理法》(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明确地取消了地方药品标准。  2.9 2001年11月30日,SDA发布《关于有关地方药品标准执行问题的公告》 (国药管注[2001] 522号),《公告》的事项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标准延期执行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68号):“从2001年12月1日起至2002年11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药品管理法》修订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当时实行的地方药品标准批准生产的药品品种,逐个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纳入国家药品标准,可以继续生产;对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停止该品种的生产并撤销其批准文号”。 2.10 按照地方标准生产药品的使用期限 2.10.1 2001年3月25日,SDA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地方标准品种问题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3 96号),该《通知》规定:“(一)未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地方药品标准品种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二)已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原地方药品标准品种,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按我局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组织生产;尚未换发批准文号的,可以使用原地方批准文号。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生产的药品,可以在药品的有效期内流通和使用。(三)已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原地方药晶标准品种,按照原地方药品标准生产的药品,可流通和使用至 2003年12月31日”。 2.10.2 SDA和SFDA2003年底以前共公布了三批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地标品种,规定被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标准从发文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在此之前生产并在市场上流通的品种,由生产企业在6个月内自行收回销毁。

  •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1-2014)等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10-23 2015年 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等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7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 5009.7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GB 5009.7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GB 5009.8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 5009.2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GB 3160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特此公告。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两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追踪评价项目总结会议在重庆召开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两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追踪评价项目总结会议在重庆召开核心提示:2013年7月16日,卫生监督中心2012-2013年度《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两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追踪评价项目总结会议在重庆市召开。2013年7月16日,卫生监督中心2012-2013年度《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两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追踪评价项目总结会议在重庆市召开。承担此次项目的8个协作单位的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所的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卫生监督中心副主任高小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承办。 各协作单位分别介绍了本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标准追踪评价工作情况,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作为牵头单位汇报了全国总报告的完成情况。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所的专家在认真听取了汇报后与代表们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的意见和建议。各项目协作单位也对下一步标准追踪评价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会议一致认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追踪评价带动了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应当及时总结这方面的工作经验,通过分析找出规律,使追踪评价工作有标准化的技术规程。 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 【转帖】中国已制订4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周婷玉、朱姝珠)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指出,目前中国已制订完成4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基本覆盖食品从原料、添加剂到产品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也覆盖了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 制订的食品卫生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基础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产品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原则》等检验方法和诊断技术标准。 毛群安在当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2007年上半年卫生部就组织完成了35项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其中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涉及2040种食品添加剂和987种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 他还表示,“十一五”期间,卫生部还将加强食品标准间的协调和统一,重点做好食品微生物、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中国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是与国际接轨的。”毛群安说,2006年卫生部代表国家成功申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使中国成为其下设的10个综合委员会主持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并于2007年4月首次以法典主持国身份举办第3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

  • 【分享】巴西发布电子顺磁共振波谱法检测辐照食品标准

    [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1.gif[/img] [color=#ec0078][size=4]2010年6月16日,巴西标准化协会(ABNT)发布两项新标准:ABNT NBR 15851:2010——电子顺磁共振波谱法(electron paramagnetic resonance spectrometry,EPR)检测含结晶糖的辐照食品 以及ABNT NBR 15852:2010——电子顺磁共振波谱法(electron paramagnetic resonance spectrometry,EPR)检测含骨肉类和鱼类辐照食品。[/size][/color][color=#ec0078][size=4]  这两项标准给出了通过观察电子自旋共振谱检测辐照食品的电离辐射剂量的方法。标准由巴西标准化协会食品安全专项研究委员会(ABNT/CEE-104 Comiss o de Estudo Especial de Seguran a de Alimentos)归口管理,自7月16日正式实施。[/size][/color]

  • 【求助】用分光光度法测试总三萜含量,为什么用齐墩果酸作为标准品?

    [size=4]在用分光光度法测试灵芝的醇提物中总三萜含量时,大多数文献都以齐墩果酸为标准品,请问一下为什么?有没有依据?因为我觉得从不同原料中提取出来的三萜类物质差异可能较大,都用齐墩果酸来做标准品是否合适? 怎么来判断或者用什么实验来证明用齐墩果酸为标准品测试三萜含量是可行的?谢谢![/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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