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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艾素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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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中元素形态分析方法与标准简述
    元素的形态是指某一元素以不同的同位素组成、不同的电子组态或价态以及不同的分子结构等存在的特定形式。元素形态分为物理形态和化学形态,物理形态是指元素在样品中的物理状态,如溶解态、胶体和颗粒状等 化学形态是指元素以某种离子或分子的形式存在,其中包括元素的价态、结合态、聚合态及其结构等。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元素形态泛指化学形态,元素形态不同于元素价态,同一元素的相同价态可能有多种形态,如价态为五的砷元素,其元素形态可分为无机态和多种有机态的砷形态。  元素在食品中以不同的形态存在,元素对于人体的作用和元素的形态密切相关。这里所说形态是指该元素在不同种类化合物中的表现或分布。比如铬,三价铬是人体耐糖因子的组成部分,很多糖尿病和人体缺乏三价铬有关,而六价铬则是比较强的致癌物。不同形态砷之间的毒性差异也很大,如以有机砷形式存在的砷糖、砷甜菜碱几乎没有毒性,而无机砷化物的毒性却很高。所以,对于某些元素,只了解某元素在食品中的总量还是不够的,我们在了解总量的同时,更希望了解某元素在食品中的形态组成。  测量元素的形态,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法来实现:  分光光度法:在显色时对元素的形态有特定要求,可以利用这一特性,进行形态分析。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水中六价铬的测量。这一方法通常干扰大、灵敏度不是很高,在简单基质有一定应用的范围。  原子荧光法(AFS):由于产生氢化物对元素的形态有一定的要求,可以利用这一特点进行形态分析。比如说有机砷几乎不会和硼氢化物生成氢化砷,氢化物-原子荧光法不能直接检测有机砷,而无机砷则能和硼氢化物进行反应而被探测到。利用这一特点可以测量某些元素的不同形态。该方法的特点是灵敏度很高。不足之处是特异性强,只能分析有限几种元素中某些形态,应用不广。  色谱法:采用色谱柱分离不同形态,然后用分光光度或电导等检测器测量。比如离子色谱法就是比较常用的方法。这一方法由于有预分离处理,干扰比分光光度法小,灵敏度也好一些。  预分离法:对试样先根据元素不同形态的特点,进行预分离,如有机萃取、离子吸附和交换等手段,将某特定形态和其它形态分离后收集,再采用一些光谱的分析方法测量。这种方法灵敏度比较高,但前处理比较复杂,也容易受到干扰。  色谱-光谱(质谱)联用法:该方法采用在线色谱分离,分离后各组分直接进入光谱仪器测量。结合了色谱和光谱技术的优点,具有分离效果好、灵敏度高、应用广泛等优点。缺点是设备较为昂贵,从色谱到光谱的接口技术需要解决,前处理方法也有待加强研究。不同的色谱和光谱联用技术都有文献报道,主要集中在色谱和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的联用上。目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联用方法。  1、液相色谱-ICP-MS联用  液相色谱(HPLC)-ICP-MS联用技术适用于食品样品中难挥发的化合物的分析。由于液相色谱的流速和ICP-MS 进样速度一致,所以联接非常简单方便,其联用接口非常简单。另外,由于液相色谱的特点,具有进样量小、分析速度快、分离效果好等优点。因此,HPLC与ICP&mdash MS联用技术在各类食品中砷、硒、锡、汞等元素形态分析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相关的研究也最多。在使用该技术时,要注意液相流动相的成分是否符合ICP-MS的进样溶液要求。如果有机相比例过高,则需要辅助氧化技术。  2、离子色谱-ICP-MS联用  离子色谱法(IC)作为一种有效的分离和检测技术,已经在金属和非金属离子的测定中得到了较多应用,已成为成为解决复杂机体中超痕量离子形态分析的有效工具,也是ICP&mdash MS相关联用技术研究的热点之一,在食品分析领域有着越来越多的应用。其联用方法和液相色谱一样,也很简单。目前相关文献集中在铬、砷、锑、溴、碘等形态的检测研究上。同样的,使用该技术时,要注意离子色谱流动相和ICP-MS进样要求的匹配性,流动相的可溶性固体含量不能太高。  3、气相色谱-ICP-MS  气相色谱(GC)适用于易挥发或中等挥发的有机金属化合物的分离,而且分离之前的衍生化步骤不仅使分离与分析过程复杂化,而且增加了待测形态丢失或玷污的可能性。而且气相和ICP-MS联接需要一个专用的接口。因此,GC与ICP&mdash MS联用应用于元素的形态分析具有一定局限性。目前,GC-ICP-MS技术仅限于烷基铅、烷基锡和烷基汞等形态的分析上。  4、毛细管电泳-ICP-MS  相对与气相和液相色谱,毛细管电泳(CE)具有分离效率高、消耗样品量少、分离时间快等特点适用范围广,可分离从简单离子、非离子性化合物到生物大分子等各类化合物。但是在分离过程中,样品中分析物的原始形态可能由于电解质或pH值的调节而发生变化,样品的组成也是影响CE分离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CE与ICP&mdash MS的接口没有HPLC成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CE-ICP&mdash MS联用技术的应用。但相关的研究还是不少,主要集中在食品中砷、硒、汞等元素形态的分析。  5、液相色谱-AFS  由于中国AFS的技术领先于世,所以该研究在国内发展也很快。由于AFS对某些元素,如As、Se、Hg等的检测灵敏度很高,而且这些元素也是形态分析所最关注的元素,所以AFS在元素形态分析上大有用武之地。如前所述,单用AFS能进行一些特定的形态分析,而要完成更好的分离和检测,就需要和色谱联用。现在主要是和液相色谱联用,已经有多款HPLC-AFS仪器上市。该技术的优势在于具备了液相分离的优点,也能利用AFS的高灵敏度和元素特异性,仪器的整体价格也不高。其缺点在于,检测元素受到AFS的限制,而且AFS检测状态的稳定性也较难保证。  食品中元素形态分析的标准:  1、砷的形态分析标准  根据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了食品中无机砷的限量标准,所以也有相关的检测方法:  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无机砷检测采用原子荧光法,前处理和总砷不一样。  GB/T 23372-2009 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该标准采用HPLC-ICP-MS联用技术,分离和检测能力都很强。  有机砷农药的检测方法有一个行业标准:SN/T 2316-2009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阿散酸、硝苯砷酸、洛克沙砷残留量检测方法 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汞的形态分析标准  根据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了食品中有机汞(以甲基汞计)的限量标准,所以也有相关的检测方法: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有机汞采用气相色谱法和预分离&mdash 冷原子光度法。  无机砷和有机汞的检测方法都有缺陷,修订的新方法(草案)采用液相-原子荧光联用法,但也有问题,到现在没有颁布为更新方法。  3、溴酸盐的形态分析标准  由于溴酸盐是2B类致癌物,所以已不允许作为添加剂使用。食品中溴酸盐的形态分析有两个标准,都用离子色谱法:  GB/T 20188-2006 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SN/T 3138-2012 出口面制品中溴酸盐的测定 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  水中溴酸盐也有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在相关水检测标准中,也是离子色谱法。  4、铬的形态分析标准  六价铬的检测方法有一个行业标准:  SN/T 2210-2008 保健食品中六价铬的测定 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水中的六价铬也有相应标准检测方法,采用经典的比色法。在水的检测标准中。    (撰稿人: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杨振宇 博士)  注: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读者参考
  • 可乐焦糖色素检出可能致癌物 内地将修订限量标准
    昨日,浙江省杭州市,在一家超市里拍摄到的百事可乐。近日,百事可乐再次遭遇&ldquo 致癌风波&rdquo 。  昨日,在百事可乐饮料的外包装上,只能看到食品添加剂项目中标注有&ldquo 焦糖色&rdquo ,看不出该色素是否被改进了配方,是否含有4-甲基咪唑等信息。  新京报讯 近日,美国监督机构环境健康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在百事可乐的焦糖色素中再次检测出了含有可能致癌的4-甲基咪唑(简称4-MEI)。前日,百事大中华区前日回应此事,坚称多个权威机构都认为其食品和饮料中的焦糖色素是安全的。对此,记者昨日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了解到,我国将修订焦糖色素限量标准。  今年3月,称两公司并未停止使用&ldquo 4-甲基咪唑&rdquo 生产可乐,美国加州对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提起诉讼。最新检测显示,可口可乐几乎没有检测到4-甲基咪唑,但百事可乐中仍然存在。  今年将重点评估焦糖色素影响  目前,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都称正在改进焦糖色素的生产配方,但并未提及在中国改进配方的具体时间表,消费者担心被企业执行&ldquo 双重标准&rdquo 。  昨日,记者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了解到,可乐添加焦糖色素中含有的4-甲基咪唑是否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已列入今年该中心的重点评估项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王华丽昨日介绍,我国目前已批准四种焦糖色素的生产工艺,并非每种工艺在生产过程中,都会产生4-甲基咪唑。因此,企业可以根据产品品质要求和市场要求,选择其中任一种工艺生产焦糖色素。  现行标准规定&ldquo 按需要使用&rdquo   不过,现行食品质量国标中,可乐中焦糖色素没有限量标准,只规定&ldquo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rdquo 。对此,王华丽表示,焦糖色素在可乐中起着色剂作用,添加多了,对口感也会有影响。因此,可乐企业为了产品品质,不会随意过多添加焦糖色素,可乐中含有的4-甲基咪唑,也是微量的,但现行标准规定模糊,确实造成生产者和监管部门都缺乏标准依据,出现混乱的情况。  因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进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中,将对食品中焦糖色素添加的限量,统一作出修订。王华丽称,包括可乐在内的碳素饮料,也将有焦糖色素含量的具体限值标准,对今后其生产过程有一个明晰的安全性指导。  ■ 回应  百事改进配方暂未涉及中国  发声明称其食品和饮料安全无碍,但承诺改变工艺,降低焦糖中4-MEI含量  记者昨日在百事可乐、可口可乐两种饮料的外包装上,只能看到食品添加剂项目中标注有&ldquo 焦糖色&rdquo ,但看不出该色素是否被改进了配方,是否含有4-甲基咪唑等信息。  对于此事,百事大中华区前日发出声明,坚称包括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在内的多个权威机构都认为百事的食品和饮料中的焦糖色素是安全的。  但同时,百事公司却又承诺使用改变生产工艺的焦糖色素,供应商正在修改生产工艺,降低焦糖中的4-MEI含量。有报道称,目前在美国加州已改变了饮料配方,并计划在2014年2月前在其他州也完成,将这种着色剂从其饮品中去除,然后在全球范围内更改饮料配方。  不过,对于在中国的饮料中改进焦糖色素工艺的时间表,百事公司却没有明确表态,只称&ldquo 百事在中国的饮料中所使用的焦糖色符合所有地方法规要求&rdquo ,消费者尽可放心享用。  此前可口可乐在接受采访时称,所有产品中的焦糖色素,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一直都是安全的。&ldquo 微量的4-甲基咪唑存在于大量的食品和饮料中,通常烹饪过程中发生&lsquo 褐变反应&rsquo 就会形成4-甲基咪唑&rdquo 。目前可口可乐也首先在加州改变了配方,美国以外地区也会过渡到经过改良的焦糖,但也没有具体的改进时间。  &ldquo 如果是改进配方,就应该在全球范围内都执行。&rdquo 一些消费者认为,两家可乐公司不能以&ldquo 双重标准&rdquo 区别对待,只局限在加州或者美国范围内改进配方。  ■ 说法  4-MEI是否致癌一直存争议  专家表示,目前显示可能导致动物致癌,但并无导致人类致癌证据  据了解,4-甲基咪唑(简称4-MEI)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大宗胃药西咪替丁,也可用作环氧树脂固化剂和金属表面防护剂等。  早在2011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就将&ldquo 4-甲基咪唑&rdquo 列为&ldquo 可能致癌物&rdquo 名单,规定每份食品或饮料如含有29微克以上的4-甲基咪唑,就必须带有警告标志。  不过,对于4-甲基咪唑的致癌性一直就具有很大的争议性。美国食药物管理局称,小剂量较安全,除非每天喝1000瓶听装可乐才会致癌。  美国饮料协会曾发声明认为,这是某些长期致力于攻击食品和饮料行业的组织又一次企图威吓消费者,&ldquo 4-MEI并不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没有任何证据表明4-MEI会致癌。&rdquo   记者昨日查询到,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曾引述美国观点指出,4-甲基咪唑在多种食物和饮料中都有轻微含量,该物质需求和用途广,医药、农药、染料、涂料等精细化工领域都会涉及。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何计国昨日称,4-甲基咪唑是在以亚硫酸铵为原料生产焦糖色素时产生的。目前显示是可能导致动物致癌,但并无导致人类致癌的证据和案例。  【背景】  可乐焦糖色素多次被指致癌  2011年初  美国监督机构环境健康中心公布在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的焦糖色素中含有致癌物质4-甲基咪唑。  2012年3月  美国消费者倡导组织公共利益科学中心称,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苏打饮料中,发现高水平有致癌风险的4-MEI。  回应  两家公司表示,将改进其焦糖色素的生产流程,减少全美范围内饮料的4-MEI含量。  今年3月  美国加州还就此对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提起诉讼,指出两家公司仍没有停止使用&ldquo 4-甲基咪唑&rdquo 生产可乐。  检测  近期的最新检测显示,可口可乐几乎没有检测到4-甲基咪唑,但百事可乐却依然未采取行动。  几天前  非政府民间组织美国监督机构环境健康中心(CEH)发布报告,该机构在美国10个州购买的百事可乐中检测发现,4-甲基咪唑(4-MEI)严重超标,约为加利福尼亚州规定水平的4-8倍,而这种物质被实验鼠长期食用后会导致肺癌。  回应  百事可乐称,包括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在内的多个权威机构都认为百事的食品和饮料中的焦糖色素是安全的。  同时,百事公司承诺使用改变生产工艺的焦糖色素,降低焦糖中的4-MEI含量。
  • 博纳艾杰尔提供邻苯二甲算酯标准品
    相关标准品如下,价格请咨询当地销售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号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Dimethyl phthalate (DMP)131-11-3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Diethyl phthalate(DEP)84-66-2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Phthalic acid, bis-iso-butyl ester84-69-5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Di-n-butyl phthalate 84-74-2邻苯二甲酸双(2-甲氧基乙)酯(DMEP)Phthalic acid, bis-methylglycol ester117-82-8邻苯二甲酸双-4-甲基-2-戊酯 Phthalic acid, bis-4-methyl-2-pentyl ester146-50-9邻苯二甲酸双-2-乙氧基乙酯Phthalic acid, bis-2-ethoxyethyl ester605-54-9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 Diamyl phthalate131-18-0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NHP)Dihexyl phthalate84-75-3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Benzyl butyl phthalate85-68-7 邻苯二甲酸二丁氧基乙酯 (DBEP)Phthalic acid,bis-butoxyethyl ester117-83-9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Dicyclohexyl phthalate84-61-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Di(2-ethyl hexyl) phthalate (DEHP)117-81-7邻苯二甲酸二苯酯Diphenyl phthalate84-62-8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Di-n-octyl phthalate 117-84-0 邻苯二甲酸二壬酯Phthalic acid, bis-nonyl ester84-76-4相关检测方法请登录博纳艾杰尔网站http://www.agela.com.cn/newDetail.aspx?id=59
  • 首部饰品有害元素限量国家强制标准实施
    2012年6月29日正式颁布的GB 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饰品作为会与人体长期接触的物品,其含有的有害重金属会对人体产生一定危害,该首部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为首饰类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生产、销售,以及政府监管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据悉,该标准适用于除珠宝玉石以外的其他各种材质的饰品(包括儿童饰品),规定了各类饰品中镍释放、铅、镉、砷、六价铬及汞、八项可溶性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非贵金属首饰及摆件中的砷、汞、六价铬、铅总含量的要求在流通领域中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  据了解,和欧美饰品标准相比,新国标对饰品的要求更全面,除涉及镍、铅、镉等主要有害重金属外,还对砷、六价铬及汞设置了限量要求,并要求在标签或其他标识物中明示儿童首饰。  新国标的实施对饰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不能在市面上流通。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饰品企业做好应对措施:一是积极关注饰品新国标,准确掌握新标准内容,将标准条款转化到产品控制制度里面 二是注重饰品生产设计工序,合理调整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工艺参数,杜绝电镀、电铸等工序中的污染,正确制定好产品标签 三是完善原辅料和成品自控体系,建立高危物料及相应有害物质控制项目,严格筛选合格供方,并做好入厂前和出厂检验,必要时可随机送样进行第三方测试,确保各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与泰坦科技(Titan)达成贝类毒素标准品战略合作
    2015年4月16日,泰坦科技副总裁周晓伟先生应邀出席上海市食品所关于贝类毒素标准品相关事宜的讨论会议,并参观食品所的样品分析实验室。作为食品所的科研物资总服务商,泰坦科技针对海洋食品安全中的贝类毒素的检测提供了解决方案,并受到食品所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泰坦科技发布贝类毒素(甲藻毒素)标准品,填补国内空白 贝类毒素其实是甲藻毒素,因容易在以海藻为食的贝类海产品中富集而被称为贝类毒素。近年来,食用贝类毒素中毒事件频发: 1.从2010年5月15日起,粤港澳陆续发生逾60例“毒带子”中毒事件,最终鉴定为贝类毒素中毒;2012年11月7日 – 香港进口的一批来自澳洲生产的活紫贻贝,验出麻痹性贝类毒素。2.浙江紫贻贝毒倒宁德100多人:2011年5月25日至30日,福建宁德市发生食用紫贻贝中毒事件,共有168位疑似食用淡菜中毒者入院治疗,中毒症状主要是呕吐和腹泻, 疑似“腹泻性贝毒”中毒。 雪卡毒素中毒事件:1.2006年广东雪卡毒素中毒人数就达数百人,汕头、深圳等地均发生过大规模中毒事件。其罪魁祸首是广东人喜欢食用容易遭受雪卡毒素污染的深海热带鱼类,如老虎斑、东星斑、西星斑、杉斑、苏眉等石斑鱼和鲈鱼等。 2.2012年4月,香港出现进食海鱼引起雪卡毒素中毒的事件。 赤潮毒素的源头是有毒甲藻,甲藻(Dinoflagellate)又称双鞭毛藻,个体通常约几十微米大小,为海洋低等单细胞藻类,起源于15-14亿年前,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之一,为海洋第二大浮游植物。全世界已记录的约有130个属,代表种约有1200多种,是赤潮生物中最主要的门类,大部分种属分布于热带海洋。 赤潮(甲藻)毒素为非蛋白质有机小分子化合物,一般具有热稳定性, 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造成人类中毒。按中毒症状和毒素来源不同,甲藻毒素可分为以下5种类型:全球范围内DSP的分布(摘自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网页) 目前已有13个国家或组织制定了贝类水产品中DSP的限量标准,范围从16~200(OA)μg/100g。(1)其中美国FDA、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朝鲜为20μg/100g (2)欧盟、德国、葡萄牙、爱尔兰、英国制定DSP(主要指OA)为16μg/100g (3)而日本规定了紫贻贝和扇贝中肠腺的标准分别为120μg/100g、200μg/100g (4)澳大利亚和德国规定贝类肝胰腺的标准为40μg/100g。我国也对海产品中贝类毒素进行了限量:(1)农业部2001-09-03发布2001-10-01实施的行业标准NY5073-2001《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规定DSP不得检出(贝类);(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01年曾经发布了《无公害水产品的安全要求》,规定PSP含量 ? 80 pg/100g,DSP含量 ? 60 pg/100g ;(3)2002年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生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规定,DSP含量? 200mg/kg。但我国尚未制定水产品中DSP国家限量标准。 而作为检测DSP的关键试剂“大田软海绵酸标准品”,因技术原因,长期以来一直被国外海洋研究所垄断,非常昂贵,每毫克的价格要接近1.2万人民币。泰坦科技化学品产品团队联合国内海洋学,生物发酵学,化学分析学三个顶尖实验室,立项攻克难关,从Prorocentrum属甲藻中分离出Okadaic Acid并成功实现量产,填补了我国长期在该领域依赖进口标准品的技术空白,针对海洋食品安全中的贝类毒素检测提供标准品依据和相关技术服务,为我国食品安全事业添砖加瓦。Prorocentrum lima 的实验室规模培养 大田软海绵酸 (OA) 的1H-NMR图谱 软海绵酸 (OA) 分子式 最后,泰坦科技软海绵酸(OA)产品已经上市啦,【探索平台】(www.tansoole.com)有售哦!
  • LGC 为您提供ERM系列标准品——塑料制品中重金属的检测
    尊敬的用户:艾吉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LGC在中国本土的海外分公司)竭诚为您提供实验室质量管理解决方案。 依据欧盟有关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EC-Directive 94/62/EEC,塑料制品中所含重金属Cd,Cr,Hg及Pb浓度不得超过指令中所含限量。为配合此法规的实施及塑料制品中元素分析工作,ERM-EC680,ERM-EC681有证标准品应运而生,相应描述如下: ERM-EC680K Polyethylene &ndash Trace elements (low level) Certified values As&hellip &hellip &hellip 4.1mg/kg Cl&hellip &hellip &hellip 102.2mg/kg Pb&hellip &hellip 13.6mg/kg Br&hellip &hellip &hellip 96mg/kg Cr&hellip &hellip &hellip 20.2mg/kg S&hellip &hellip &hellip 76mg/kg Cd....19.6mg/kg Hg&hellip &hellip &hellip 4.64mg/kg Sb...10.1mg/kg ERM-EC681K Polyethylene &ndash Trace elements (high level) Certified values As&hellip &hellip &hellip 29.1mg/kg Cl&hellip &hellip &hellip &hellip ...0.8g/kg Pb&hellip &hellip ..98mg/kg Br&hellip &hellip &hellip 0.77g/kg Cr&hellip &hellip &hellip 100mg/kg S&hellip &hellip &hellip 0.63g/kg Cd........137mg/kg Hg&hellip &hellip &hellip .23.7mg/kg Sb&hellip &hellip 99mg/kg ERM系列标准物质制定于2004年5月,它是三方标准物质生产单位暨国际计量机构合作的结果,即英国LGC、比利时IRMM和德国BAM。合作方致力于应用最先进的方法生产有证标准物质。证书提供的标准物质特性量值具有溯源性,并通过参加(International Weights and Measures Organization, BIPM)组织的(Consultative Committee for Amount of Substance, CCQM)关键比对而得到国际认可。所有ERM系列标准物质经过严格的均一及稳定性测试,确保每份标准物质在其有效期内均具有证书提供的量值。 如需下载ERM-EC680K及ERM-EC681K标准品分析证书,请点击http://www.lgc-group.cn/_d275849967.htm ERM-EC680K及ERM-EC681K备有现货,如需了解详情,请联系: 艾吉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电话:+86(10)56315127/56315128免费技术服务热线:800 810 4630传真:+86(10)56315131邮箱:infochina@lgcgroup.com网址:www.lgcgroup.cn
  • 食品中维生素D检测新标准来了,您准备好了吗?
    脂溶性维生素A、D、E是人体维持正常代谢和机能所必需的营养素。准确测定食品中维生素含量对于科学营养膳食并保证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GB5009.82-2016是现行的关于食品中维生素A、D、E测定的标准方法,覆盖了婴幼儿食品、乳品等多种食品,实现了维生素A、D、E的含量测定。其中,维生素D在食品中含量低,样品基质复杂,检测相对困难,在国家现行标准法中采用液-质联用或半制备正相净化的方式对其进行检测。但液-质联用维护成本高,半制备正相处理过程非常繁琐,大大影响样品分离效率。《GB 5009.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现有检测难点:01维生素A、D、E分开检测:▲多种方法来回切换,仪器稳定时间长▲使用质谱成本高02样品处理前处理繁琐:▲需要多次前处理,步骤多,时间长▲结果稳定性差,人员要求高03维生素E异构体的分离:▲在限定的条件下难以分离维生素E的四种异构体今年9月已新发布GB5009.296-2023,将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实施,旧标准中关于维生素D的测定,只有第三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第四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新标准在以上2个方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适用于食品中维生素D₂ 和D₃ 的测定。新增的这一方法引入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仪,大大提高了维生素D的检测效率。GB 5009.29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 D 的测定》珂睿科技最新二维液相技术分析脂溶性维生素A、D、E检测方案,满足国标要求,轻松解决原有检测中的问题,实现维生素 A、D、E 的良好分离!效率更高同一个液相条件可同时检测维生素A、D、E,无需来回切换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速度更快一个样品只需要15min左右完成多种维生素的分析维生素A、D、E整体图更低的检测限同一个液相条件可同时检测维生素A、D、E,无需来回切换方法,提高检测效率LOD按照GB要求进样,浓度为0.5μg/L的维生素D和0.05μg/mL的维生素A、0.2μg/mL的维生素E-异构体溶液在该仪器条件下,检出限的信噪比均能达到3倍以上,满足检测需求LOQ按照GB要求进样,浓度为2μg/L的维生素D和0.15μg/mL的维生素A、0.6μg/mL的维生素E-异构体溶液在该仪器条件下,能稳定重现,检出限的信噪比均能达到10倍以上,满足检测需求有效分离维生素D₂ 、D₃ 有效分离维生素D₂ 与D₃ ,不受基质杂质干扰维生素D定量下限放大图稳定的重现性稳定的检测条件,出峰时间和峰面积重现性好,确保结果的准确性重现性在该仪器条件下,进样维生素A、D、E溶液,出峰时间和峰面积均可以稳定的重现,确保切阀转移的准确性,出峰时间RSD<0.3%,峰面积RSD<1%关于珂睿珂睿科技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注于色谱、质谱产品研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立足于色谱、质谱及配套自动化产品的国产化自主研发。产品线涵盖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单四级杆及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配套色谱柱,以及自动化前处理平台,并有包括TDM血药浓度检测系统,双鱼Pisce-I污水毒/品含量液质检测系统,Orion猎户系列GPC凝胶渗透色谱系统等,为众多行业的特殊应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珂睿科技依靠自身研发助力国产超高效液相色谱快速发展的步伐也不会停止,我们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不走捷径,做难而正确的事情”的专业精神,再接再厉,为您提供完整而专业的应用分析。
  • 食品包装九成含致癌物 行业标准欠缺
    据南方日报报道,在公众空前重视食品安全之时,食品包装安全问题也成为近期关注热点。日前,有食品专家指出,当前我国90%以上的食品包装中含苯,而苯类物质正是世界公认的致癌物质。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复合膜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文秀松表示,我国允许微量使用含苯等有害物质的食品包装材料,但这种微量控制难以做到。  另外,由于食品软包装多是复合材料,复合材料中必须用胶水,其中芳香族和脂肪族胶水中的杂质很多,遇到高温蒸煮的时候,这些有害物质就都会游离出来,渗入食品当中。  “食品包装材料的不安全直接导致食品的不安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董金狮认为,食品包装材料是一种“隐形添加剂”。生活中很多包装材料都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但由于这些物质的释放和迁移大部分是隐性、慢性的,因此往往被人忽视。  此外,食品包装印刷中上色所用的各种油墨中也含有铅、铬等重金属。然而,我国在印刷油墨方面的法规却仍处于真空状态。  董金狮同时指出我国目前对食品包装安全监管的盲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不允许使用的材料规定得不清楚,而且在成品中也不检测 食品包装行业标准欠缺 食品包装卫生标准滞后。
  • 食品及相关产品中毒素检测标准汇总
    本汇总主要是食品及饲料等相关产品中的毒素检测方面标准汇总:  国家标准:  GB 13078.2-2006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的允许量  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  GB/T 18979-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 21693-2008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允许量  GB/T 23212-2008 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3215-2008 贝类中多种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3217-2008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3501-2009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502-2009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761-2005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T 4789.1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GB/T 5009.118-2008 谷物中T-2毒素的测定  GB/T 5009.198-2003 贝类 记忆丧失性贝类毒素软骨藻酸的测定  GB/T 5009.206-2007 鲜河豚鱼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GB/T 5009.212-2008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GB/T 5009.213-2008 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GB/T 5009.22-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23-200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  GB 5009.2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  GB/T 5009.96-2003 谷物和大豆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 5413.3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农业行业标准:  NY/T 1286-2007 花生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1664-2008 牛乳中黄曲霉毒素M1的快速检测 双流向酶联免疫法  水产行业标准:  SC/T 3023-2004 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生物法  SC/T 3024-2004 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 生物法  进出口行业标准:  SN 0277-1993 出口粮谷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  SN 0339-1995 出口茶叶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方法  SN 0347-1995 出口饲料中棕曲霉毒素A的检验方法  SN 0352-1995 出口贝类麻痹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SN 0637-1997 出口油籽、坚果及坚果制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  SN/T 1040-2002 出口动物毒素(东亚钳蝎毒)检验方法  SN/T 1101-2002 进出口油籽及粮谷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  SN/T 1569-2005 进出口河豚中河豚毒素检验方法 ELISA法  SN/T 1571-2005 进出口粮谷中呕吐毒素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  SN/T 1572-2005 进出口粮谷、饲料中伏马毒素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  SN/T 1573-2005 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小鼠生物法  SN/T 1664-2005 牛奶和奶粉中黄曲霉毒素M1、B1、B2、G1、G2含量的测定  SN/T 1735-2006 进出口贝类产品中麻痹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1736-2006 进出口蜂蜜中黄曲霉毒素的检验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1763.1-2006 出入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 第1部分:肉毒毒素  SN/T 1763.2-2006 出入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 第2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B  SN/T 1763.3-2006 出入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 第3部分:蓖麻毒素  SN/T 1771-2006 进出口粮谷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液相色谱法  SN/T 1773-2006 进出口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  SN/T 1827-2006 进出口食品中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SN/T 1940-2007 进出口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方法  SN/T 1958-2007 进出口食品中伏马毒素B1残留量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SN/T 1996-2007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SN/T 2008-2007 进出口果汁中棒曲霉毒素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2131.1-2008 进出口贝类腹泻性贝类毒素检测方法 第1部分:荧光磷酸酶抑制法  SN/T 2131.2-2010 进出口贝类腹泻性贝类毒素检验方法 第2部分:小鼠生物法  SN/T 2357-2009 可疑样品中烟曲霉毒素现场排查检测方法
  • 洋华堂等超市被指实行食品安全双重标准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近日通过对国际超市在华门店的调查发现,日本的伊藤洋华堂超市、吉之岛(永旺)超市和法国的欧尚超市在食品安全方面,与国外的超市门店实行双重标准。  绿色和平在两周前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乐购、沃尔玛等国际超市在转基因产品方面对我国消费者实行双重标准,最近的调查将伊藤洋华堂、吉之岛(永旺)和欧尚也拉入这一黑名单。  绿色和平称,发现杭州的欧尚超市、广州的吉之岛(永旺)超市和成都的伊藤洋华堂超市都在售卖转基因木瓜,而这些国际超市在各自的国家均只出售非转基因木瓜。“很明显,伊藤洋华堂、吉之岛(永旺)和欧尚对中国消费者实行了双重标准。”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王伟康说。  到目前为止,转基因产品对人体健康的长期安全性尚未有定论,而其被释放到环境中所产生的严重破坏作用已成共识。  绿色和平主要针对的是超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根据超市在“拒绝转基因食品”和“逐步禁止农药使用”两方面的政策、相关措施以及信息透明度三方面,对超市进行评估。  他们发现,沃尔玛、乐购和伊藤洋华堂等超市没有对其所售食品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也拒绝进行改进。“其中,沃尔玛等超市对我国实行双重标准。它们在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已向当地消费者作出控制农药或拒绝使用转基因成分的承诺,却拒绝对中国消费者做出相同的承诺。”王伟康说。  不过欧尚超市前日(1月6日)下午表示,他们计划将不出售转基因食品的范围扩展至木瓜和大米、大豆等谷类和生鲜产品。  永旺超市品质部负责人慕海昨日(1月7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永旺在华北地区的门店已杜绝转基因蔬果的出现,并且他们在商品上会标识出转基因和农药信息。此外,他们要求蔬果供应商每天出具农药检测报告,接下来将在超市门店设检测室。  但是绿色和平是在永旺的广州门店发现转基因木瓜的,慕海仅对永旺的华北地区超市做出保证,称华南地区门店的营运和采购与他们无关。  “对于存在健康风险的转基因食品,几家国际超市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均采取谨慎态度,但在中国却不然。”王伟康说:“中国的消费者同样有权利享有安全的食品。我们谴责这些超市对我国消费者的不同对待。”  绿色和平表示,所有超市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系统以确保食品安全,包括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和控制机制,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检测,加强对供货商和供应链的管理等,并确保消费者能及时了解转基因食品的情况。
  • 添加剂检测标准缺失 洋快餐钻"中国标准"空子
    添加剂检测标准缺失 洋快餐钻"中国标准"空子     口号为“我就喜欢”的麦当劳最近有点让人喜欢不起来了。从最近的“橡胶”麦乐鸡,联想到此前的苏丹红、滤油粉,到含镉玻璃杯,洋快餐的安全着实让人担忧。  7月16日晚,国家药监局通报针对麦乐鸡的检测结果,“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未超国标,而“聚二甲基硅氧烷”则因无相关标准暂无法检测。由于国内现行食品安全检测环节还存在不少漏洞,“橡胶”麦乐鸡之争,洋快餐再次以“符合中国现行标准”完胜。  添加剂检测标准缺失  虽然一种添加剂未超标,但另一种的检测标准缺失,凸显出快餐食品的部分添加剂目前还处在监管盲区。  根据国家规定,特丁基对苯二酚和聚二甲基硅氧烷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肉制品、油及油炸食品等。而通报称,通过对4省份22家麦当劳餐厅抽取的35份样品检测,未发现麦乐鸡及其煎炸用油中“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超过国家最大允许使用量200mg/kg。而另一种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的国家法定检测方法标准尚未颁布,有关部门正研究建立相关检测方法。  此前,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郭子侠也曾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北京食品安全的部署,麦当劳属于餐厅,其内现场制售的一切食品包括麦乐鸡都属于卫生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范围。目前对麦乐鸡等油炸快餐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方式,主要是对半成品、食用油和成品的抽检,包括检查油的卫生状况、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超量,从目前了解的有限信息看,一些橡胶类化学物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日常检测项目。  不标添加剂践踏知情权  不仅是部分添加剂检测标准的缺失,快餐中的食品添加剂甚至都不在外包装上标明,消费者可谓吃得“不明不白”。  今年6月初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要求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保障使用者知情权,要求成分全标注。但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快餐食品包装上未标注食品添加剂。  7月16日,记者通过麦乐送订购了麦当劳的麦辣鸡腿堡、麦香鸡、双层板烧鸡腿堡、麦辣鸡翅、麦乐鸡、薯条、可乐等食物。在记者拿到的食物包装上,并未看到任何食品成分或添加剂成分的标注,甚至没有食品成分组成的标示,只是在一些汉堡和薯条的外包装上出现了营养成分表。在肯德基的汉堡、薯条、鸡翅和必胜客的比萨、鸡翅等洋快餐食品包装上,记者同样也没有找到食品添加剂或食品成分的标注。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目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工厂生产的食品,由于有标签法的约束,其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一一标明,监督机构通过标注名目对产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但是快餐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添加剂使用,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强制性标注规定,目前国家只是建议和鼓励快餐食品加工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标注成分与添加剂的使用,但是由于实施存在难度,很多快餐企业并没有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添加剂及成分的使用。  洋快餐仍是“三高”重灾区  频发安全事件的洋快餐,“不健康”一直是其饱受诟病的致命缺陷。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很多洋快餐企业也在努力改进食物品种及搭配,但是洋快餐仍是“三高”(高热量、高脂肪、高蛋白)食品的重灾区。  以麦当劳的食品为例,麦辣鸡腿堡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显示,一份麦辣鸡腿堡的能量是570卡路里,占一个成人每日摄入热量(2000卡)的29% 脂肪的含量为31g,占52%。一份中薯条的能量为330卡,占17% 脂肪为16g,占27%。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管营养师王玉梅指出,洋快餐的共同特点是热量高,脂肪高,蛋白质高。通常一个套餐最高占了全日需要热量的113%~212%,最低能占30%以上。  此外,洋快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含钠量高。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人们每日钠的摄取量不超过2000mg。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份中薯条的含钠量为360mg,一份麦辣鸡腿堡的含钠量为990mg,如果一个人一日吃两个汉堡加一份中薯条,就可能会钠超标。此前因为含盐量超标的问题,麦当劳还上了英国《泰晤士报》的“黑名单”。  洋快餐安全事件主角大揭秘  丙毒(丙烯酰胺)  事件回放:2005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对麦当劳、肯德基、宝洁等9家著名连锁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提起诉讼,要求法庭强制他们用警告性标签标明其炸薯条、薯片中致癌物丙烯酰胺的含量。WHO网站也发布简要报告警告某些食品中非故意性生成的丙烯酰胺污染物可能引起公共卫生隐患。肯德基和麦当劳首当其冲,因为它们的炸薯条等几种“当红”食品都被点名。  名词解释:丙烯酰胺(俗称“丙毒”)是一种透明、晶状的固体,丙烯酰胺和聚丙烯酰胺主要用于塑料制品的生产。国际癌病研究会的资料显示,丙烯酰胺会导致基因突变,并曾在动物实验中证明,其会促进形成良性或恶性肿瘤,也会导致中枢和末梢神经系统受损。炸薯条、炸土豆片、某些种类早餐谷类(谷类食品)食物和黑麦面包干,以及在高温下煎炸烹烤的某些食品中,含有较高水平的丙烯酰胺。  苏丹红  事件回放:2005年,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中被发现含有“苏丹红(1号)”,此后国内所有肯德基餐厅停止出售这两种产品。  名词解释:“苏丹红”是一种化学染色剂,并非食品添加剂。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  氢化脂肪(反式脂肪)  事件回放:2006年2月8日,麦当劳公开承认,每份麦当劳炸薯条中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反式脂肪的含量比以前增加了三分之一。2006年6月,美国“公共利益科学中心”起诉肯德基,称肯德基应当避免使用反式脂肪含量较高的烹饪油,或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中含有过量的反式脂肪。  名词解释:氢化植物油也叫反式脂肪,俗称奶精、乳马林或是人造奶油,是普通植物油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加氢催化的产物。它不但能延长保质期,还能让糕点更酥脆,因此广泛用于食品加工。氢化植物油比真正的奶油要毒上好几百倍,食用后会对肝脏产生伤害,进而破坏人体细胞膜,造成细胞的缺陷,影响细胞未来的复制与再生,长期大量使用,可以使人产生身体过早衰老的症状。  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和聚二甲基硅氧烷  事件回放:最近有调查发现,美国的麦乐鸡含有橡胶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美国麦当劳发言人称,在麦乐鸡中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基于安全理由,用以防止炸鸡块的食油起泡。  名词解释:聚二甲基硅氧烷又称二甲基硅油,被用于皮革柔软剂、染色工业消泡剂、橡胶或塑料制品脱模剂、化妆品添加剂、医药食品酿造发酵时的消泡剂和添加剂等。特丁基对苯二酚对大多数油脂有防腐作用。按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特丁基对苯二酚可作为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干果罐头、腌制肉等制品的添加剂。
  • 洋品牌频出问题 食品安全需标准化执行
    洋快餐在中国市场风光无限已有十数年,仅麦当劳在中国内地的餐厅数量已经在今年4月突破2000家。此番上海福喜的被曝光,也并非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快餐在国内的首次被曝光。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3月至今,洋快餐在国内被集中曝光的次数,至少有6次。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品牌屡出问题    据披露,记者卧底两个多月发现,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国际知名快餐连锁店的肉类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7月20日晚间,上海市食药监部门表示,已经连夜行动查封该企业,要求上海所有肯德基、麦当劳问题产品全部下架。    最早由婴儿奶粉发端,再到其他食品,几乎实现无缝“全覆盖”,本土企业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屡屡犯错,一次又一次地踏入“同一条河流”,让国内消费者信心全无,一向被认为管理标准、安全标准极高的国外快餐品牌则趁乱而入,呈现爆炸式扩张。时下,百胜旗下肯德基在中国门店数目即将接近5000家。截至去年7月,麦当劳中国门店数超过1700家。再加上其他洋品牌,数量将更加可观。    无奈的事实却告诉国人,洋品牌快餐的食品安全不过也是一个传说。且不说高油脂、高糖分、高热量的食物本身并不健康,仅以人为故意制造食品安全事故论,不少洋品牌快餐店都曾陷入各种丑闻,频遭到国内媒体曝光。2012年的央视“315晚会”就拿麦当劳开刀,指其存在出售过期食品、“回收”已污染食品等问题。由此看来,麦当劳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已经不是“初犯”了。不过,今次“变质肉事件”情形尤为恶劣,表现有二:一是据资料显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husifood)不是国内小作坊,而是一家外国法人独资企业;二是暗访记者获悉,这些过期鸡肉原料被优先安排在中国使用。    诚然,上海福喜的确需要为其过期回炉、以次充好、阴阳账本的恶劣行为“买单”。然而,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在将责任推卸给供应商后,却并未就自己有无监管失职等责任进行正面回应,正是这样的责任推卸,使得漠视市场规则、有意识规避检查的供应商竟然可以在制度完善的涉事采购企业检查中顺利“过关”。    明知肉类过期变质,仍然制成食品出售,要在法国,“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商店就得关门”;要在美国,惩罚性赔偿和集团诉讼,足以让不法商家心惊肉跳,乃至倾家荡产。    置食品安全标准与何地    无论洋品牌快餐连锁店在母国或其他国家执行多么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信誉有多高,作为流入地,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他们一样会慢慢地“变质”,变成不守规矩的“坏孩子”。后一种情况,则涉嫌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对我国法律法规的挑衅。这些“过期变质肉”凭啥优先给中国消费者食用?是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不管吗?当然不是。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去年开始大修,并逐渐成型,表达是“重典治乱”,社会阐述是“史上最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去年5月3日联合发布司法解释,表示要“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重典治乱”、“严打”是必须的,但是不能看“广告”,还要看“疗效”。还有一点,和过往无数次一样,这次又被记者抢了头功,率先曝光“过期变质肉”,又一次暴露出行政监管不到位、监管人员不作为,对那些失职的监管人员,又要如何处理?现在,轰动全国的食品安全就摆在这里,要怎么处置才能称得上“严”?如果只是象征性地罚点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就别提那个“严”字。    除了企业责任外,政府监管是否落实到位?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复旦大学教授厉曙光就该事件表示,靠企业监管确实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应该加大政府监管力度,从源头抓起。监管部门判断食品企业的所作所为是否合规以及行政监管的依据,是以企业是否具备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为标准。但目前,似乎我们的食品安全体系等标准终究只是白纸、文字。    “标准化”的“化”才是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核心问题。如何将“化”落到实处?一位有过食品安全执法经历的标准化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需要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需要依法对监管者实施责任问责。当市场能够靠有效的机制良性运转起来,当“标准”从文字变成行动后,消费者的餐桌安全才会真正有保障。
  • 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标准品促销
    货号:CDGG-012876-05-1ml产品描述:香兰素 标准品规格:5000mg/L于乙腈,1ml组分信息:英文 CAS# 浓度Vanillin Solution 121-33-5应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香兰素的检测原价:780.00元优惠价:624.00元促销时间:2012-7-16至2012-8-30货号:CDGG-012877-05-1ml产品描述:乙基香兰素 标准品规格:5000mg/L于乙腈,1ml组分信息:英文名:Ethyl Vanillin SolutionCAS#: 121-32-4应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乙基香兰素的检测原价:780.00元优惠价:624.00元促销时间:2012-7-16至2012-8-30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897弄50号海文商务楼5层 [200030]电话:86-21-54890099传真:86-21-54248311网址:www.anpel.com.cn联系方式:shanpel@anpel.com.cn技术支持:techservice@anpel.com.cn
  • 海洋微塑料监测方法的标准化及风险评估专场周四上午开讲!
    海洋面积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含水量约占地球总水量的97%。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大量的海洋垃圾已经切实威胁到了海洋生物的生存,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2022年2月28日至3月2日,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于肯尼亚共和国首府内罗毕召开,在该次会议中,联合国官员彼得汤姆森倡议各国共同治理海洋塑料污染。海洋塑料污染问题,确实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据统计,海洋垃圾的60%~80%是塑料,塑料从最开始能以肉眼观测到的“白色污染”逐渐向粒径极小、难以被观测到,但却能对环境造成巨大污染的“微塑料”转变。研究显示,微塑料在较浅的海洋沿岸和大多数海洋水体中均已存在。微塑料因形态、色泽、种类多样、粒径较小,对海洋中不同营养级生物均会产生毒性作用,且可沿食物链传递,危及人类健康。仪器信息网、上海市海洋湖沼学会、华东师范大学塑料循环与创新研究院将于4月27日-4月28日联合主办“ 微塑料检测与分析网络研讨会”。海洋微塑料监测方法的标准化及风险评估专场将于27日(本周四)上午9:00准时拉开帷幕。报名速戳》》》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microplastic230427张彦旭 南京大学 教授报告题目《全球海洋微塑料的源与汇:三维传输模型视角》张彦旭,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教授、国家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江苏省双创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2010年和2013年获得北京大学和华盛顿大学博士学位,此后在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17年起回国任教并担任大气物理系副主任。研究领域包括空气质量、地球系统模式和全球变化等。发表论文70余篇,包括美国科学院院刊、自然通讯等高影响期刊。研究成果被多家媒体采访报道,为国家能源研究所等机构提供咨询报告。张微微 生态环境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副研究员报告题目《海洋微塑料标准化监测技术方法研究进展》张微微,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承担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海洋公益性科研专项等多项科研项目,主持起草《海洋垃圾监测与评价指南》《海洋微塑料监测技术规范》,作为联合国海洋污染问题专家组成员参加《海洋塑料垃圾监测与评价指南》起草。张晓丹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分子光谱应用工程师报告题目《安捷伦 8700 LDIR 激光红外成像水中微塑料测试分析整体解决方案》张晓丹,2012年加入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分子光谱产品线应用工程师。主要负责包括红外、拉曼、紫外以及分子荧光等产品售前/售后应用支持和应用方案开发工作。从2015年起,开始从事微塑料红外检测方法的开发工作,先后开发了单点显微微塑料测试方案、显微红外成像微塑料测试方案以及激光红外成像微塑料测试方案,在微塑料分析测试方向具有非常丰富的工作经验。查珊珊 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材料表征产品高级技术工程师兼北区实验室经理《Perkinelmer微塑料检测分析方案》查珊珊,目前主要负责Perkinelmer公司分子光谱类仪器、热分析类仪器以及联机类仪器的应用方法的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另外负责公司北区实验室的运营管理工作,拥有仪器分析行业10多年的工作经验。王清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研究员报告题目《黄渤海微塑料污染及其生态效应》王清,目前就职于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研究,关注近海微塑料污染及其生态风险。作为负责人先后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科学院装备研制项目、先导专项子课题等10余项。发表SCI论文100余篇,论文总引用次数3500余次。入选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获得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第五届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2017年度获得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徐向荣 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研究员报告题目《海洋微塑料的生态效应研究进展及展望》徐向荣,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责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2010年入选中国科学院海外杰出人才引进计划(“百人计划”),入职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热带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组建海洋环境污染与修复技术研究团队。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课题、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及中科院百人计划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20多项。报名速戳》》》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microplastic230427张彦旭 教授南京大学
  • 保护海洋生态,不使用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
    国家市场局发布的“GB/T 40146-2021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测定”推荐国标,即将于2021年9月1日实施,该标准对化妆品中的塑料微珠所用的主体材料进行测定,香皂、洗衣液等也可参照使用,按新规定牙膏也属于化妆品。 在了解标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塑料微珠。 塑料微珠是指:尺寸小于等于5mm且不溶水的固体塑料颗粒。 由于塑料微珠有去角质、去死皮的作用,近年来在洗面奶、磨砂膏、肥皂、洗发水、牙膏等日化用品中广泛使用。一支磨砂洗面奶中所含的微珠就超过30万颗。在我们使用含塑料微珠的洗面奶、牙膏、沐浴露等时,其中的塑料微珠通过下水道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因其体积太小无法过滤,最终流入海洋。塑料微珠进入海洋后,可能被海洋生物摄食,并在海洋生物体内释放,进而对海洋生物产生毒害,进一步可能通过食物摄入方式进入人体。 塑料微粒本身及其含有或吸附的有毒物质污染了海洋生态,并且威胁到人类和地球的健康! 鉴于塑料微珠的危害,各国在行动。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组织,都已经禁止或在逐步减少塑料微珠在个人护理产品中的使用。 我们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确定了目标:到2020 年底,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的要求。 国家发改委进而发布《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该目录包括了“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具体包括: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包括沐浴剂、洁面乳、洗手液、香皂、剃须泡沫、磨砂膏、洗发水、护发素、卸妆水/油)和牙膏、牙粉。 有鉴于此,我们呼吁,不使用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和洗护用品! 塑料微珠的替代品:核桃壳、椰子壳、咖啡粉、燕麦、玉米等可生物降解的材料。 那么如何确定化妆品中是否使用了塑料微珠呢?为此国家市场局发布了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主持起草的检测标准“GB/T 40146-2021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测定”。该标准对不同基体的化妆品采用不同的前处理方法,然后用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FTIR)进行定性测定。 基本配置: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ATR附件精致小巧的红外光谱仪IRSpirit搭配一体式ATR附件QATR-S 高级配置: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ATR附件+红外显微镜(金刚石池)红外光谱仪IRTracer-100搭配红外显微镜AIM-9000 应用案例使用岛津红外光谱仪和ATR(金刚石晶体)对洁面膏、磨砂膏以及去角质啫喱进行检测。下图为三种样品中塑料微珠的红外叠加谱图,从叠加谱图可以看到,三种样品中的塑料微珠的红外光谱一致,可以判定为同一物质。 对去角质啫喱中的塑料微珠进行光谱检索,结果如下图,图中红色谱图为去角质啫喱样品的红外光谱图,绿色谱图为聚乙烯PE的标准光谱图,两谱图出峰位置一致,峰强度比值一致,可以判断该去角质啫喱中的塑料微粒成分为PE。 关于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的测定,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样品前处理到检测到数据分析的全面解决方案。如果您想详细了解仪器具体配置和应用,欢迎咨询岛津工作人员!
  • 我国现行真菌毒素检测标准概述
    1 真菌毒素标准的发展  真菌毒素是产毒真菌在粮食(或果蔬)的种植、收获、运输、储存过程中侵染粮食(或果蔬),并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真菌毒素污染谷物、饲料、果蔬,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和畜禽生产安全。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把真菌毒素列为食源性疾病的三大根源之首。我国是真菌毒素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目前,人们发现的真菌毒素有400多种。我国重点关注黄曲霉毒素(主要是Aflatoxin B1,AFB1和Aflatoxin M1,AF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eoxynivalenol,DON)、玉米赤霉烯酮(Zearalenone,ZEN)、赭曲霉毒素(Ochratoxin A,OTA)、展青毒素(Patulin,Pat)、T-2毒素(T-2 toxin,T2)和伏马毒素(Fumonisins,FBs)等,这些毒素具有强毒性和高污染频率等特点,每种毒素的化学结构、生物毒性及适宜生长的基质不同;有些毒素会在饲用动物体内发生结构转化,以结构类似物存在动物源性食品中,危害人类健康。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真菌毒素的限量标准,这些限量标准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黄曲霉毒素M1结构式  从“十五”到“十二五”,国家重点关注农、兽药等外源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真菌毒素的重视较晚,相关检测技术的研究起步也晚。国家标准委员会曾提出在标准制定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积极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促使我国真菌毒素检测标准的制修订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一些标准制定借鉴了国外先进的检测技术,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国有品牌树立了标杆和发展方向。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真菌毒素相关标准,但还需要在检测技术、作用毒理、公共危害等领域得到加强的基础上逐步改进和丰富。研究人员曾对我国真菌毒素的检测标准进行探讨,但那些被讨论过的标准很多已被废止,侧面反映了近些年来我国真菌毒素标准制定的活跃和国家的重视。  真菌毒素标准包括限量标准和检测标准。按照检测方法,可分为大型仪器方法和快速检测方法;按照适用范围,可分为食品类、原粮类和饲料类。本文对我国现行真菌毒素检测标准进行了梳理、阐述和分析,根据笔者对真菌毒素检测技术的了解,对各类标准涉及的技术进行思考和探讨,并从应用和市场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能为我国真菌毒素标准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2 我国现行的食品中真菌毒素的标准  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属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GB 2761包括限定的毒素种类、限量、食品类型及检验方法的标准。最早的GB 2761是1981年颁布实施的,先后经过四次修订。1981年版只规定了AFB1的限量和食品种类;2005年版增加了AFM1、DON、Pat;2011版又增加了OTA、ZEN。2017版没有增加毒素种类,但对食品类型的划分更加细致。该标准没有做出受饲料行业监管、污染原粮的FBs、T-2的限定。GB 2761的修订,反映了国家对食品真菌毒素污染的重视。下边将对每种真菌毒素的现行检测标准逐一阐述和分析:  2.1 黄曲霉毒素(AF)  AF是产毒真菌黄曲霉和寄生曲霉产生的次级代谢产物,是毒性最强的化学致癌物质之一。目前分离鉴定出的AF包括AFB1、AFB2、AFG1、AFG2、AFM1和AFM2等18种。1993年国际癌症研究所将AF确定为一级人类致癌物。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农作物易遭受AF污染,居民肝癌发病率较高。  GB 276l-2017规定了食品中AFB1/M1的最大限量标准及其存在的食品类别: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6大类18小类,限量范围为0.5~20 μg/kg,其中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限量最低。AFM1限量的食品类别分为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2大类8小类,统一限量0.5 μg/kg。GB 276l-2017的限量明显比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严格,但低于欧盟食品的限量要求。  AF的检测标准(见表1)包括国家标准(GB)、粮油行业标准(LS)、农业行业标准(NY)、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地方标准(DB)及食药局快检标准(KJ)等,涵盖了真菌毒素检测的所有方法。涉及的检测方法有柱后光化学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超高效液相色谱法、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同位素内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柱前衍生法等仪器分析方法和胶体金定量/定性检测技术、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时间分辩荧光定量检测技术、双流向酶联免疫法、薄层色谱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荧光光度法等快检方法。  一种作物可能被多种真菌毒素污染,因此对多种真菌毒素同时检测的技术很有实际应用价值。刚刚实施的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采用稳定同位素内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对谷物中多种毒素同时检测,该技术除了检测我国日常监管的毒素外,还可以检测其衍生物或结构类似物。  快检方法不仅仅是对实验室方法的有益补充,根据2015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国家认可的快检方法可以作为执法依据。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和国家食药总局先后颁布了8个免疫检测技术的标准。粮食行业标准率先将胶体金定量检测技术纳入标准中,之前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只是作为定性筛查的手段。2017年国家食药局颁布了三个真菌毒素快检标准,其中两个是AF的标准。这些都为免疫层析技术在农业、粮油、食药行业的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标准支撑,同时也有效保障了这些领域AF的监管和检测。唯1写入GB或GB/T的免疫方法是市场应用剧减的酶联免疫,目前应用广泛的免疫层析技术只出现在行业标准中。  全球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订了食品和饲料中AF限量标准。我国对食品中AFB1和AFM1的最高允许量有严格规定,而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主要对AF总量(B1+B2+G1+G2)做出限定。为了满足进出口的需求,SN标准是针对黄曲霉毒素总量的检测。  黄曲霉毒素的检测标准覆盖了AF污染的大多数食品,2020年《中国药典》2351真菌毒素测定法,更是增加了药材、饮片及中药制剂中真菌毒素的检测。但是,一些过时检测技术的行业标准依然有效:如NY/T 1664-2008《牛乳中黄曲霉毒素的快速检测 双流向酶联免疫法》,该技术操作繁琐,专业性要求高,且只能定性检测,市面上已很难买到相应的检测试剂。薄层色谱法是一种前处理复杂、当前应用很少的检测技术,依然作为第五法写入GB 5009.22-2016中。编者建议废止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一些标准。  2.2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又称为呕吐毒素,广泛存在玉米、小麦、大麦等谷物中,是污染食物的主要真菌毒素。DON破坏人和动物免疫系统,具有一定的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世界各国都对食品中DON做出了限量要求。GB 276l-2017规定谷物及其制品中DON的限量是1000 μg/kg,与美国对小麦的限量标准一致。而欧盟标准规定的非常细致:未加工的硬质小麦、谷物和玉米中DON的限量为1750 μg/kg,未加工的谷物(除前述之外的谷物)的DON限量是1250 μg/kg,终端销售的谷物面粉、麸皮和胚芽的DON限量为750 μg/kg,谷物为原料的婴儿食品中DON限量不得超过200 μg/kg;日本规定小麦和小麦制品的DON限定量为1100 μg/kg。  DON的检测标准有9个(见表2),包括4个LS,1个KJ,3个GB和1个SN,其中GB 5009.111-2016《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是GB 2761-2017指定的检验方法,可以检测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中的DON及其乙酰化衍生物。与AF相比,DON检测标准的数量和方法明显减少,但DON作为粮食行业重点关注的毒素,LS占比非常大。DON的结构类似物雪腐镰刀菌烯醇(NIV)对我国中东部作物的污染较常见,但目前只有DB32/T 3205-2017《饲料中雪腐镰刀菌烯醇(NIV)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提出了它的检测方法。
  • 中医养生艾条、兰州市花苦水玫瑰质量标准发布
    近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和编写技术要求,经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标准检验复核、省药监局组织专家技术审评、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发布苦水玫瑰花和艾条的质量标准。1、苦水玫瑰苦水玫瑰是钝齿蔷薇和中国传统玫瑰的自然杂交种,中国四大玫瑰品系之一,世界上稀有的高原富硒玫瑰品种。1984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苦水玫瑰为兰州市市花。苦水玫瑰栽培历史悠久,据《五凉全志》和《永登县志》记载,平番县(今永登县)在乾隆十一年(1746年)就有从事玫瑰种植的记录。苦水玫瑰花KushuimeiguihuaROSAE RUGOSAE FLOS本品为蔷薇科植物紫花重瓣玫瑰 Rosa rugosa ʻPlenaʼ的干燥花蕾。夏初花将 开放时分批采摘,及时低温干燥。【性状】本品花蕾呈卵球形或不规则的团块状,直径 0.7~1.2cm。花瓣上部紫红色,下部色淡;中央为深黄色雄蕊;花托半球形,被稀疏毛;萼片5枚,卵状披针形,黄绿色、绿色至棕绿色。体轻,质脆。气芳香浓郁,味微苦涩。【鉴别】(1)本品粉末淡红色。非腺毛为单细胞,多呈弯曲的棒状,壁较 薄。花瓣表皮细胞类长方形,有淡红色内容物散在。花粉粒易见,类圆形,具 3 萌发孔。花萼表皮细胞圆多角形,可见条纹。有时可见草酸钙簇晶。 (2)取本品粉末 1g,加甲醇 10ml,超声处理10分钟,滤过,滤液作为供 试品溶液。另取苦水玫瑰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照薄层色谱法 (中国药典 2015 年版通则 0502)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1μl,分别点于同一 硅胶 GF254 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酸-水(30:3: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5%三氯化铝乙醇溶液,在 105℃加热数分钟,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检查】水分 不得过13.0%(中国药典四部通则 0832 第二法)。总灰分 不得过 5.0%(中国药典四部通则 2302)。酸不溶性灰分 不得过 1.0%(中国药典四部通则 2302)。二氧化硫残留量 不得过 50mg/kg(中国药典四部通则 2331)。【浸出物】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中国药典 2015 年版通则 2201)项下的 热浸法测定,不得少于 25.0%。 【炮制】除净杂质,低温干燥。 【性味与归经】甘、微苦,温。归肝、脾经。 【功能与主治】行气解郁,活血散淤,调经止痛。用治肝胃不和、胁痛脘 闷,胃脘胀痛,跌打损伤、瘀肿疼痛,月经不调。 【用法与用量】 3~9g。 【贮藏】密闭,置阴凉干燥处。2、艾条艾条是用棉纸包裹艾绒制成的圆柱形长卷,艾条主要用于艾灸。艾灸是中国最古老的医术之一,属中药外治法,可温经散寒,行气血,逐寒湿,适用于风寒湿痹,肌肉酸麻,关节四肢疼痛,颈椎病等症。它源于远古时代,形成于商周年间,历时几千年,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具体质量标准如下。
  • 国内外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解析
    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规定,即食食品是指食品以售出的形态存在,无需进一步杀菌处理即可食。即食食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熟肉制品、甜品、糕点、现榨果蔬汁、新鲜蔬菜、米饭、生鲜水产品、面米制品等。目前,我国缺乏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方面的标准,造成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产品无具体监管依据的尴尬局面。本文简要介绍CAC、欧盟,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韩国、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为我国制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提供技术依据。 1 即食食品微生物指标意义1.1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在特定温度下在特定培养基上生长的所有菌落个数。菌落总数不是食品安全的直接指标,它不能直接用于即食食品的安全性评估。食品中菌落总数升高,说明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卫生状况欠佳或者储存不当。1.2 指示微生物  大肠埃希氏菌是人类和温血动物肠道正常寄生菌,属于肠杆菌家族中的一类。一般而言,食品中含有大肠埃希氏菌,表示食品直接或间接受到粪便污染。如果食物含有大量大肠埃希氏菌,则显示在处理食物时普遍忽视清洁卫生,而且没有把食物妥为贮存。  肠杆菌科是一大类在生物化学和遗传上彼此相关的细菌,通常用以评估食物的一般卫生状况。如果有关细菌存在于经加热处理的食物中,即表示食物烹煮不足或在处理后受到污染。1.3 食源性致病菌  致病菌是指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的细菌,包括可在食物内释放毒素的细菌,或使肠道受感染而令人发病的细菌。致病菌通常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蜡样芽孢杆菌、产气荚膜梭菌、空肠弯曲菌等。食物中毒的病症由恶心和呕吐(例如由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引致)、腹泻和脱水(例如由沙门氏菌属和弯曲菌属引致),以至败血病、脑膜炎、瘫痪和死亡等严重情况不等(例如由入侵性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引起以及在罕见的由肉毒杆菌毒素引起的中毒个案)。不同食源性致病菌的感染剂量,由不足10个至超过1亿个不等。  2 国内外标准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微生物标准是定义产品中微生物的可接受水平,此可接受水平是基于单位质量、体积、面积或批次产品中的微生物和它们的毒素及代谢物的数量。食品安全标准是对适合在市场上流通的一种食品或一批食品的可接受水平。由于在食品生产、包装、运输和其他操作中会不可避免地染上微生物,而通过良好的卫生操作,可以将微生物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微生物标准作为风险管理的工具,可以用来支持良好卫生规范(GHP)以及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系统(HACCP),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由于消费者购买即食食品后不再进行灭菌处理,因此不同的国家与地区规定了即食食品中指示菌和致病菌限量,以确保即食食品的安全。  CAC、欧盟,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韩国、英国、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即食食品相关标准不区分预包装和散装食品,主要以加工工艺、食品类别和用途来规定微生物限量要求。2.1 CAC 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对于即食食品中的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肠杆菌科等微生物指示菌,CAC强调过程控制,仅对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规定了限量(见表1)。表1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即食食品种类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标准ncm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2.2 欧盟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欧盟对食品安全的监控不仅仅体现在产品检验,更主要的是通过预防措施来确保食品安全,例如实施良好操作规范和应用基于HACCP原理的体系。可以用微生物标准来确认和验证HACCP程序和其他卫生控制措施。食品企业应对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包括零售)的每一个阶段采取措施以确保原材料和加工过程满足卫生标准,产品在货架期内能够满足适当的食品安全标准。  欧盟规定了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及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生长的即食食品(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两类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限量标准;还规定了发芽的种子(即食)、预切水果和蔬菜(即食)和未经巴氏杀菌的果汁和蔬菜汁(即食)3类食品中沙门氏菌限量标准(见表2)。表2 欧盟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即食食品种类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标准ncm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即食食品 (不包括婴幼儿即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100CFU/g发了芽的种子(即食)沙门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预切水果和蔬菜(即食)沙门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未经巴氏杀菌的果汁和蔬菜汁(即食)沙门氏菌5025g中不得检出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2.3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将检测结果分为满意、可接受、不满意和有潜在危害4种水平(表3):满意是指检测结果在此类产品微生物限量下限范围内,无食品安全危害;可接受是指检测结果在此类产品微生物限量上限范围内,无食品安全危害;不满意是指检测结果在此类产品微生物限量范围内,无食品安全危害,但显示食品加工处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重新抽样进行检测,若结果满意则无需采取措施,若结果不满意应检查厂家的生产加工过程和卫生状况;潜在危害是指检测结果超出此类产品微生物限量范围,存在食品安全危害, 应检查厂家生产加工过程和卫生状况,必要时应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表3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数量/(CFU/g)满意可接受不满意有潜在危害菌落总数A类食品<104<105≥105不适用B类食品<106<107≥107不适用C类食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指示菌肠杆菌科<102<102-104≥104不适用大肠杆菌<33-100≥100不适用致病菌葡萄球菌(血浆 凝固酶阳性)<102102-103103-104≥104产气荚膜梭菌<102102-103103-104≥104蜡样芽孢杆菌和 其他致病性芽孢 杆菌<102102-103103-104≥104副溶血性弧菌<3<3-102102-104≥104空肠弯曲菌25g不得检出检出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第一类食品25g不得检出≥102第二类食品25g不得检出检出,但<102≥102第三类食品25g不得检出检出,但<102≥102  注:第一类食品: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保存时间超过一天的即食食品(例如预包装三明治);第二类食品:不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保存时间超过一天的即食食品(例如沙律);第三类食品:制作后立即出售或食用、保存时间不超过一天的即食食品(例如新鲜制作的寿司)。  在菌落总数的限量规定上,根据即食食品成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是否经过热处理工艺将即食食品分为3类:A类食品指即食食品的所有成分在生产过程中均经过加热处理,即食食品中菌落总数较低;B类食品指即食食品的部分成分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热处理;C类食品不适宜检测菌落总数,如新鲜的果蔬制品(包括蔬菜沙拉)、发酵食品和含发酵食品成分的食品(如三明治或面包卷),这些食品本身含有较高的正常菌群。2.4 英国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英国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规定较为严格,针对13种即食食品种类制定了相应的菌落总数限量,同时对所有即食食品制定了肠杆菌科、大肠杆菌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根据微生物计数结果将即食食品微生物分为满意、可接受和不满意3个水平(见表4):满意是指检测结果在微生物限量范围内,无需采取措施;可接受是指食品存在潜在风险,必要时应重新抽样检测,并对食品原料检查,食品加工温度和时间控制,加工环境进行检查。表4 英国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数量/(CFU/g)满意可接受不满意菌落总数1.从罐头、瓶装、盒装和袋装食物中取出的食物a<10不适用不适用2.制作后立即出售或食用的熟食<103103-<105≥1053.在出售或食用之前还需少量操作处理的冷藏熟食;巴氏灭菌后需冷藏的罐装食物<104104-<107≥1074.不含奶油的糕点和糖果,粉末状食物<104104-<106≥1065.在出售或食用之前还经过一些操作处理的冷藏熟食b<105105-<107≥1076.非发酵乳制品和乳制甜点,蛋黄酱以及以蛋黄酱为基料的调味品,熟制的调味汁<105105-<107≥1077.含调味料、蘸酱和面糊的食物<106106-<107≥1078.需冷藏以延长保存的食物b<106105-<108≥1089.用于生食的生肉、生鱼、冷烟熏鱼c<106105-<108不适用10.采用保藏工艺制作的食品:腌制食品、酱卤食品和盐渍食品c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干燥食品c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2.新鲜果蔬、含有生鲜蔬菜的即食食物c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3.发酵的熏干肉、发酵蔬菜、成熟奶酪c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指示菌肠杆菌科<102102-≤104>104大肠杆菌<2020-≤102>102李斯特菌属(非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1010-≤102>102致病菌弯曲杆菌25g不得检出检出大肠杆菌O157(和其他产志贺毒素的大肠杆菌)25g不得检出检出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检出志贺氏菌25g不得检出检出霍乱弧菌(O1和O139)25g不得检出检出蜡样芽孢杆菌<103103-≤105>105其他致病性芽孢杆菌<103103-≤105>105产气荚膜梭菌<1010 -≤104>104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1010 -≤102>102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其他凝固酶阳性的球菌<2020 -≤104>104副溶血性弧菌<2020 -≤103>103  注:a大多数这种包装类型的产品采样时都是商业无菌的,如果还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食用的,则按照类别5来评估它们。如果该类食品含芽孢厌氧菌,则结果为不满意。b此类食品如果检出>106 CFU/g的酵母,或>107 CFU/g的革兰氏阴性杆菌或芽胞杆菌属,或>108 CFU/g的乳酸菌,则结果为不满意。c此类食品因其本身所含菌落总数较高,不适合检测菌落总数。2.5 美国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美国FDA和EPA鱼和渔业产品安全控制标准对即食水产品的微生物水平进行了规定,检测结果不应超出规定水平,微生物指标包括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霍乱弧菌、副溶血性弧菌和创伤弧菌(见表5)。表5 美国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鱼和渔业产品微生物指标水平即食水产品(消费者仅需稍微烹煮)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氏菌(ETEC)1×103CFU/g,热不稳定毒素(LT)或热稳定毒素(ST)阳性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出霍乱弧菌检出产毒素的O1群或非O1群副溶血性弧菌≥104 CFU /g(神奈川试验阳性或阴性)创伤弧菌检出2.6 加拿大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加拿大对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指标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进行了限量规定,并对取样计划、应用要求及法定状态分别进行了规定(见表6)。其中,法定状态是指根据检测结果对即食食品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分级处理措施,处理措施包括允许销售、停止销售和召回。表6 加拿大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食品微生物限量指标/ (CFU/g)取样计划应用要求法定状态备注即食食品单核细胞 增生李斯 特氏菌未检出/25 gn = 5生产级Ⅱ及召回至零售级支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且在冷藏条件下货架期低于12 天的即食食品,以及在GWP田间下生产的不支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所有即食食品<100n = 5生产级允许销售>100n = 5生产级召回或停止销售2.7 韩国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韩国对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规定,检验项目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和蜡样芽孢杆菌,其中菌落总数和蜡样芽孢杆菌为定量检测,其他项目为定性检测(表7)。表7 韩国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食品类别微生物指标标准备注即食食品大肠杆菌阴性限用于即食食品和新鲜的即食食品菌落总数≤105CFU/g限用于待烹调食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阴性沙门氏菌阴性副溶血性弧菌阴性蜡样芽孢杆菌≤103CFU/g限用于即食食品和新鲜的即食食品2.8 香港地区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2014年香港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对《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2007版)进行了修订,最新版于2014年8月14日正式生效。新版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适用于一般即食食品及指定食品的微生物含量指引。一般即食食品的微生物含量准则将食品分为14个类别,分别对其需氧菌落计数进行了限量规定,同时规定了卫生指示微生物和指定食源性致病菌限量。“指引”将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检测结果分为满意、可接受和不满意3个等级(见表8):满意水平无需采取任何措施;可接受水平应调查原因并重新抽样检验;若须氧菌落计数和指示微生物结果不满意应调查原因并重新抽样检验,若致病菌结果不满意,应停止销售有问题食品,立即调查原因,采取改善措施和执法行动,同时抽取食物样本作调查之用。表8 香港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准则检测结果(每克食物样本的菌落形成单位)满意可接受不满意各类即食食品所含需氧菌落计数(30℃/48h)食物类别a1.紧接从容器中去除,在室温下可保质的罐装、瓶装、盒装和袋装食物b<10不适用注c2.在紧接出售或进食前烹煮的食物<103103-<105≥1053.经烹煮并冷冻,在出售或进食前最少处理程序的食物;经巴士德消毒须冷藏的罐装食物<104104-<107≥1074.不含乳制忌廉的烘培食品和甜点、粉状食物<104104-<106≥1065.经烹煮并冷冻,在出售或进食前经若干处理程序的食物<105105-<107≥1076.非发酵乳制品及乳制甜品、蛋黄酱及蛋黄酱为主的调料酱、经烹煮的酱汁<105105-<107≥1077.加入调料酱的食物、蘸料、抹酱<106106-<107≥1078.须冷藏且保质期长的食品<106106-<108≥108 d9.生的即食肉类和鱼类、冷烟熏鱼类<106106-<107≥10710.醋渍、腌渍或盐渍的腌制食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干制食物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2.新鲜水果和蔬菜、含有生的蔬菜的食品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3.发酵、腌制和干制的肉类、发酵蔬菜、成熟芝士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4.可在一段有限时间内在室温陈列以供出售的经烹煮肉类制品,例如烧味和卤味<105<105-<<106≥<106卫生指示微生物(适用于一般即食食品)肠杆菌科细菌e<102102-≤104>104大肠杆菌f<2020-≤102>102致病菌(适用于一般即食食品)弯曲菌属(耐热)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O157 型大肠杆菌(以及其他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沙门氏菌属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霍乱弧菌(O1群和O139群霍乱弧菌)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志贺氏菌属g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李斯特菌冷藏食品h(冷凝食品除外)或婴儿食品在25克样本中没有检出i不适用在25克样本中检出i其他即食食品<10j10-≤100j>100 j副溶血性弧菌<2020-≤103>103金黄葡萄球菌及其他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2020-≤104>104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1010-≤104>104蜡样芽胞杆菌<103103-≤105>105  注:a.就食物类别未有涵盖的食品,在诠释其需氧菌落计数水平时,应考虑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售前加工程序的性质和程度。b.大部分食品从容器取出时一般都是无菌的。不过,如果有关食品其后再经配制才使用,则应按实物类别5来评估。c.食品如验出含有能产生孢子的厌氧菌(但须经特别检测才能确定是否含有能产生孢子的厌氧菌,以及其含量),即属“不满意”。食物如在原装容器内加以烹煮,一般亦不会含有能产生孢子的厌氧菌,不过罐装鱼类制品可能含有微量能产生孢子的厌氧菌。d.检查有否腐败迹象。乳酸菌在冷藏温度下的生长情况理想,在有氧环境下的生长情况则较差。随着乳酸的产生,腐败情况最终会在乳酸菌含量约为每克样本109个菌落形成单位的水平时出现。如主要的微生物属革兰氏阴性菌,明显的腐败情况(例如假单胞菌产生的斑点、变色及黏质物,其他革兰氏阴性菌产生的黏质物),可能会在含菌量达每克样本107~108个菌落形成单位的水平时出现。e.肠杆菌科细菌的准则适用于经加热处理的食物、鱼类和芝士(以蜂窝哈夫尼亚菌或普通变形杆菌这两种培养菌使其成熟的芝士除外)。这个准则不适用于新鲜水果和蔬菜为配料的食物(如含沙律的三文治),因为肠杆菌科细菌是这类食物常见的菌群,其含量可以很高。f.这个准则不适用于以生乳制成的芝士。g.志贺氏菌属检测会在涉及该菌的食物中毒个案调查或处理食物投诉时进行,但不建议在日常食品监察中检测。h.除非有科学证据证明李斯特菌不易于冷藏环境下在有关食物中生长,这个准则则适用于所有冷藏食品(冷凝食品除外)。可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应用食品卫生的一般原则控制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的准则》(CAC/GL 61-2007)。i.根据ISO 11290-1:1996/Amd 1:2004方法进行。也可采用经过适当验证具有同等敏感度、重现性和可靠性的其他方法。j.根据ISO 11290-2:1998/Amd 1:2004方法进行。也可采用经过适当验证具有同等敏感度、重现性和可靠性的其他方法。2.9 澳门地区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中国澳门《即食食物的微生物含量判定指引》将即食食品微生物检出结果分为满意、接受、不满意和潜在危害4种水平(见表9)。由于需氧菌落计数含量会根据实物类别及生产流程而有不同,故根据其影响因素将即食食品分为3个级别:第一级别应用于所有食物材料在最终加工制作时已烹熟的即食食物;第二级别应用于只有部分食物材料在加工制作时已烹熟,以及最终仍需进一步处理(储存、切片或混合)或不需烹熟的即食食物;第三级别是指需氧菌落计数并不适用的即食食物,例如新鲜的生果、蔬菜(包括沙律)及发酵食物等即食食物,其需氧菌落计数值高是由于正常菌落所致。表9 澳门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测微生物质量(每克食物样本的菌落形成单位)满意可接受不满意需氧菌落计数第一级别<105<105≥105不适用第二级别<106<107≥107不适用第三级别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指示微生物埃希氏大肠杆菌<2020-100>100不适用致病菌(适用于所有食物类别)金黄色葡萄球菌<2020-<100100-<104≥104产气荚膜梭状芽胞杆菌<2020-<100100-<104≥104副溶血性弧菌<2020-<100100-<103≥103蜡样芽胞杆菌<103103-<104104-<105≥105弯曲菌类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g食物样本内发现沙门氏菌类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g食物样本内发现霍乱弧菌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g食物样本内发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g食物样本内发现大肠杆菌O157在25g食物样本内没有发现不适用不适用在25食物样本内发现2.10 我国大陆地区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2013年卫生部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并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牵头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工作组对我国现行562项各类标准中的致病菌指标、限量和采样方案进行了梳理,结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监测结果和2005-2011年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和致病菌组合的危害特征,参考分析了CAC、欧盟,以及澳新、日本、美国、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等即食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在考虑食品中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的基础上,对致病菌指标进行了删减、增加或修改。同时,参考ICMSF(1996)中各种致病菌的生物学特征描述,分析致病菌对各类食品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出采用二级或三级采样方案。《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发布,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致病菌指标、限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该标准针对11类食品的5个致病菌指标作出了限量要求,分别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和副溶血性弧菌;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罐头类食品。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没有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通用标准,由于相关标准的缺失,食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测工作中只能参照有关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部分无产品标准的只能以实测值检测,无法进行合格评定,给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障碍。3 讨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生活节奏加快,餐饮业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餐饮行业经营品种多、数量大、烹调方式多样、食品加工原料供货渠道复杂,且加工过程又多以传统手工操作为主、随意性大,这些都增加了餐饮食品在加工过程中生物危害发生的可能性。餐饮业已成为导致食物中毒发生的高风险行业,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即食食品是餐饮业中的主要食品类别,也是食物中毒高发的对象,如果在食用前不加热,在销售过程中不注意卫生操作,易受微生物污染,引起食物中毒,使消费者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CAC、欧盟,以及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加拿大、韩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针对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都制定了相关标准,微生物指标主要包括菌落总数、指示微生物和致病菌三大类,因地域特征和食品类型的差异,每项指标的限量值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将食品划分为多个类别,针对每类即食食品的加工方式和原料组成不同分别对其菌落总数进行规定,例如英国将即食食品分为13个类别对其菌落总数分别进行规定,香港则将即食食品分为14个类别对其菌落总数进行规定;有的地区仅针对某类风险性较高的即食食品规定某一个致病菌指标,例如CAC和加拿大仅对即食食品的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项目进行限量规定,欧盟则对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和沙门氏菌进行限量规定。  通过分析比较,可以总结以下几点:1)CAC 和欧盟对食品安全的控制更加注重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微生物的控制,而不仅仅是成品检测;2)中国香港标准制定参照了英国标准的模式,包括食品分类、致病菌项目设置和限量要求基本一致;中国澳门参照了澳新的标准,其内容也是基本一致;3)CAC和欧盟的标准采用多级采样方案(二级或三级),英国、中国香港、澳新和中国澳门的标准只针对单一样本微生物限量进行评估,如需对批次样本评估,则需制定抽样方案。  大肠埃希菌是人类和温血动物肠道正常寄生菌,属于肠杆菌家族中的一类。一般而言,食品中含有大肠埃希氏菌,表示食品直接或间接受到粪便污染。如果食物含有大量大肠埃希氏菌,即代表在处理食物时普遍忽视清洁卫生,而且没有把食物妥为贮存。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韩国、英国、中国香港和澳门的即食食品标准均对大肠埃希氏菌进行了限量规定。  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霍乱弧菌等食源性致病菌具有潜在食品安全风险,被污染食品需立即召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英国、中国香港和澳门的即食食品标准均对这些项目的限量要求为“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产气荚膜梭菌、蜡样芽孢杆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致病菌虽允许少量检出,但随着数量的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也相应提高,受污染的即食食品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危害人体健康。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与其在食物中形成的肠毒素有关。在货架期内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出数量如果超过105 CFU/g,产生的肠毒素就可导致食物中毒。所以,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国香港和澳门规定不同即食食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不大于104CFU/g。蜡样芽胞杆菌广泛分布于土壤、尘埃、植物和空气中,易污染食品,需要注意的是该菌污染产毒的食品一般无腐败变质现象,感官性状正常,不易被发觉,只有当它在食物中大量繁殖产生肠毒素才会引起食物中毒,其肠毒素分为腹泻型肠毒素和致呕吐型肠毒素。因此,英国和中国香港标准规定蜡样芽孢杆菌的可接受水平为103~105CFU/g,澳新标准可接受水平为102~103CFU/g,中国澳门标准可接受水平为103~104CFU/g。产气荚膜梭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也是由肠毒素所致,对即食食品中的产气荚膜梭菌,英国和中国香港标准规定的可接受水平为10~104CFU/g,澳新标准可接受水平为102~103CFU/g,中国澳门标准可接受水平为20~102CFU/g。副溶血性弧菌广泛存在于鱼贝虾蟹等海产品以及腌制食品中,溶血素是副溶血性弧菌致病的主要因素,人们食用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食物后极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的发生与摄入量有关。对即食食品中的副溶血性弧菌,英国和中国香港标准规定的可接受水平为20~103CFU/g,澳新标准可接受水平为3~102CFU/g,中国澳门标准可接受水平为20~102CFU/g。在可接受的限量水平内,食用这些即食食品不会带来健康损害,超出可接受水平的食品则会引起食物中毒。4 结语  我国目前没有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通用标准,尤其是在即食食品占重要地位的餐饮业。即食食品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缺少必要的微生物限量标准,不能有效地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而有害微生物污染是导致餐饮业食物中毒的重要原因。考虑到我国餐饮业的进入门槛较低,食品制作过程中的生熟交叉污染非常严重,食品卫生是一大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在制定标准的技术路线上,可参考中国香港和澳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即食食品中微生物限量的规定,提出适合我国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通用标准。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争做国内微生物标准品“领头羊”——访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万晓雨
    仪器信息网讯 恰逢北纳生物(BNCC)成立第十三周年,仪器信息网特别采访了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万晓雨,请她就北纳生物近年来取得的亮眼成绩以及未来发展进行了分享。北纳生物(BNCC)市场总监 万晓雨以下为视频采访实录:仪器信息网:请您介绍一下北纳生物(BNCC),以及目前可提供的主营产品和服务。万晓雨:北纳生物(BNCC)成立于2010年,现科研基地占地面积一万平,总投资1.8亿元,是一家专注于实验细胞、微生物菌种、微生物质控品领域,集研发、生产与应用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就产品而言:北纳生物(BNCC)对外可提供标准菌株、质控菌株、细胞系、细胞培养基、核酸标准品、液体室内质控品、检测试剂盒等多种产品,可满足各类科研人员的需求。就服务而言,北纳生物(BNCC)自成立以来就拥有自己的独立门户网站,可支持查询、订购、定制等一站式服务,同时有专业化的客服团队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的相关服务。北纳生物(BNCC)产品种类齐全,也可为广大客户提供1对1的定制服务,比如高浓度的定量菌液、细胞沉淀等定制化产品;我们也将结合市场标准及需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研制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仪器信息网:正值北纳生物(BNCC)成立13周年之际,请为我们介绍下近年来取得了哪些亮眼成绩?万晓雨:北纳生物(BNCC)近年来自主研发产品不断取得突破,引进数字PCR仪等高精准仪器,为核酸检测提供系列标准品,如菌类核酸参考品、细胞DNA标准品等,同期也上架了水质检测系列质控产品,应用于生活饮用水、城市废水、医疗机构污水检验检测等。今年北纳生物(BNCC)研发中心再创辉煌,成功申报金葡、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平板计数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主要应用于培养基性能测试、阳性对照等,这标志着BNCC再上新台阶!仪器信息网:请您分享下后期研发工作的规划。万晓雨:近年来,北纳生物(BNCC)的微生物质控品、DNA核酸衍生品等自研产品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销量连年增长!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后续我们将构建和完善更好的生产体系,明确发展方向,细化应用领域,在基础产品上不断衍生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接下来我们将进军微生物检测领域,加大微生物标准物质的申报力度,丰富质控品类产品和微生物检测方向的产品线,将系列产品做精做强,真正做到微生物检测领域的专家企业。
  • 我国现行真菌毒素检测标准概述
    1 真菌毒素标准的发展  真菌毒素是产毒真菌在粮食(或果蔬)的种植、收获、运输、储存过程中侵染粮食(或果蔬),并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真菌毒素污染谷物、饲料、果蔬,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和畜禽生产安全。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把真菌毒素列为食源性疾病的三大根源之首。我国是真菌毒素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目前,人们发现的真菌毒素有400多种。我国重点关注黄曲霉毒素(主要是Aflatoxin B1,AFB1和Aflatoxin M1,AF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eoxynivalenol,DON)、玉米赤霉烯酮(Zearalenone,ZEN)、赭曲霉毒素(Ochratoxin A,OTA)、展青毒素(Patulin,Pat)、T-2毒素(T-2 toxin,T2)和伏马毒素(Fumonisins,FBs)等,这些毒素具有强毒性和高污染频率等特点,每种毒素的化学结构、生物毒性及适宜生长的基质不同;有些毒素会在饲用动物体内发生结构转化,以结构类似物存在动物源性食品中,危害人类健康。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真菌毒素的限量标准,这些限量标准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黄曲霉毒素M1结构式从“十五”到“十二五”,国家重点关注农、兽药等外源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真菌毒素的重视较晚,相关检测技术的研究起步也晚。国家标准委员会曾提出在标准制定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积极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促使我国真菌毒素检测标准的制修订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一些标准制定借鉴了国外先进的检测技术,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国有品牌树立了标杆和发展方向。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真菌毒素相关标准,但还需要在检测技术、作用毒理、公共危害等领域得到加强的基础上逐步改进和丰富。研究人员曾对我国真菌毒素的检测标准进行探讨,但那些被讨论过的标准很多已被废止,侧面反映了近些年来我国真菌毒素标准制定的活跃和国家的重视。  真菌毒素标准包括限量标准和检测标准。按照检测方法,可分为大型仪器方法和快速检测方法;按照适用范围,可分为食品类、原粮类和饲料类。本文对我国现行真菌毒素检测标准进行了梳理、阐述和分析,根据笔者对真菌毒素检测技术的了解,对各类标准涉及的技术进行思考和探讨,并从应用和市场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能为我国真菌毒素标准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2 我国现行的食品中真菌毒素的标准  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属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GB 2761包括限定的毒素种类、限量、食品类型及检验方法的标准。最早的GB 2761是1981年颁布实施的,先后经过四次修订。1981年版只规定了AFB1的限量和食品种类;2005年版增加了AFM1、DON、Pat;2011版又增加了OTA、ZEN。2017版没有增加毒素种类,但对食品类型的划分更加细致。该标准没有做出受饲料行业监管、污染原粮的FBs、T-2的限定。GB 2761的修订,反映了国家对食品真菌毒素污染的重视。下边将对每种真菌毒素的现行检测标准逐一阐述和分析:  2.1 黄曲霉毒素(AF)  AF是产毒真菌黄曲霉和寄生曲霉产生的次级代谢产物,是毒性最强的化学致癌物质之一。目前分离鉴定出的AF包括AFB1、AFB2、AFG1、AFG2、AFM1和AFM2等18种。1993年国际癌症研究所将AF确定为一级人类致癌物。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农作物易遭受AF污染,居民肝癌发病率较高。  GB 276l-2017规定了食品中AFB1/M1的最大限量标准及其存在的食品类别: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6大类18小类,限量范围为0.5~20 μg/kg,其中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限量最低。AFM1限量的食品类别分为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2大类8小类,统一限量0.5 μg/kg。GB 276l-2017的限量明显比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严格,但低于欧盟食品的限量要求。  AF的检测标准(见表1)包括国家标准(GB)、粮油行业标准(LS)、农业行业标准(NY)、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地方标准(DB)及食药局快检标准(KJ)等,涵盖了真菌毒素检测的所有方法。涉及的检测方法有柱后光化学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超高效液相色谱法、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同位素内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柱前衍生法等仪器分析方法和胶体金定量/定性检测技术、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时间分辩荧光定量检测技术、双流向酶联免疫法、薄层色谱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荧光光度法等快检方法。  一种作物可能被多种真菌毒素污染,因此对多种真菌毒素同时检测的技术很有实际应用价值。刚刚实施的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采用稳定同位素内标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对谷物中多种毒素同时检测,该技术除了检测我国日常监管的毒素外,还可以检测其衍生物或结构类似物。  快检方法不仅仅是对实验室方法的有益补充,根据2015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国家认可的快检方法可以作为执法依据。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和国家食药总局先后颁布了8个免疫检测技术的标准。粮食行业标准率先将胶体金定量检测技术纳入标准中,之前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只是作为定性筛查的手段。2017年国家食药局颁布了三个真菌毒素快检标准,其中两个是AF的标准。这些都为免疫层析技术在农业、粮油、食药行业的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标准支撑,同时也有效保障了这些领域AF的监管和检测。唯一写入GB或GB/T的免疫方法是市场应用剧减的酶联免疫,目前应用广泛的免疫层析技术只出现在行业标准中。  全球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订了食品和饲料中AF限量标准。我国对食品中AFB1和AFM1的最高允许量有严格规定,而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主要对AF总量(B1+B2+G1+G2)做出限定。为了满足进出口的需求,SN标准是针对黄曲霉毒素总量的检测。  黄曲霉毒素的检测标准覆盖了AF污染的大多数食品,2020年《中国药典》2351真菌毒素测定法,更是增加了药材、饮片及中药制剂中真菌毒素的检测。但是,一些过时检测技术的行业标准依然有效:如NY/T 1664-2008《牛乳中黄曲霉毒素的快速检测 双流向酶联免疫法》,该技术操作繁琐,专业性要求高,且只能定性检测,市面上已很难买到相应的检测试剂。薄层色谱法是一种前处理复杂、当前应用很少的检测技术,依然作为第五法写入GB 5009.22-2016中。编者建议废止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一些标准。表1 我国现行标准中黄曲霉毒素的检测方法标准号标准名称适用样本检测方法检出限/定量限(μg/kg)GB5009.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 族的测定乳、乳制品和含乳特殊膳食用食品第一法: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第二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三法: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第一法:液态乳、酸奶,取样4g。AFM1:0.005/0.015; AFM2:0.005/0.015。乳粉、特殊膳食用食品、奶油和奶酪,取样1g。AFM1:0.02/0.05 AFM2:0.02/0.05;第二法:液态乳、酸奶 4g,AFM1 :0.005/0.015;AFTM2 0.0025/0.0075。乳粉、特殊膳食用食品、奶油和奶酪 1g,AFM1:0.02/0.05;AFM2:0.01/0.025 GB 5009.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 族的测定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第一法: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第二法:高效液相色谱-柱前衍生法;第三法:高效液相色谱-柱后衍生法;第四法: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第五法:薄层色谱法第一法:B1:0.03/0.1;B2:0.03/0.1;G1:0.03/0.1;G2:0.03/0.1。第二法:B1:0.03/0.1;B2:0.03/0.1;G1:0.03/0.1;G2:0.03/0.1。第三法:B1:0.03/0.1;B2:0.01/0.03;G1:0.03/0.1;G2:0.01/0.03。第四法:B1(谷物、坚果、油脂、调味品样品): 1/3;B1(特殊膳食用食品):0.1/0.3第五法:B1:5 GB/T 30955-2014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饲料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B1:0.2/1.0;B2:0.2/1.0;G1:0.3/1.0;G2:0.3/1.0。GB/T 17480-2008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饲料原料、配合饲料及浓缩饲料酶联免疫0.1LS/T 6111-2015粮食中黄曲霉毒素B1 胶体金快速定量法小麦、玉米、大米等胶体金定量检测2LS/T 6108-2014谷物中黄曲霉毒素B1的快速测定免疫层析法大米、糙米、玉米等胶体金免疫层析(定性)4~20LS/T 6122-2017粮油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含量测定 柱后光化学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粮油及其制品柱后光化学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B1: 0.5;B2: 0.25;G1: 1.0;G2: 0.5LS/T 6128-2017粮食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法粮食及其制品超高效液相色谱法B1: 0.2/0.4;B2: 0.1/0.3;G1:0.5/1.5;G2: 0.1/0.3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小麦、玉米、稻谷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B1、B2、G1、G2:0.3/1.0NY/T 2547-2014生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筛查技术规程生鲜乳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层析法0.45NY/T 2548-2014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层析法饲料及饲料原料时间分辩荧光免疫层析法0.3NY/T 2071-2011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T2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0/2.0NY/T 2549-2014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免疫亲和荧光光度法饲料及饲料原料免疫亲和荧光光度法0.3NY/T 2550-2014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胶体金法饲料及饲料原料胶体金法1NY/T1664-2008牛乳中黄曲霉毒素的快速检测 双流向酶联免疫法生牛乳、巴氏杀菌乳、UHT灭菌乳、乳粉双流向酶联免疫法0.5DB 34/T 813-2008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荧光光度法 配合、浓缩饲料和单一饲料免疫亲和层析净化荧光光度法B1+B2+G1+G2 总量:1 DB37/T 2617-2014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 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饲料高效液相色谱法5SN/T 3136-2012出口花生、谷类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伏马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T-2毒素、HT-2毒素的测定花生、谷类及其制品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AFB1:0.5;AFB2、AFG1、AFG2:1SN/T 3263-2012出口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残留的测定玉米、茶叶、花生果、苦杏仁、花生米方法一:高效液相色谱法;方法二:荧光光度法方法一:B1、B2、G1、G2:0.5。方法二:黄曲霉毒素总量:1.0SN/T 3868-2014出口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检测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花生油、芝麻油、橄榄油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B1、B2、G1、G2:1.0KJ201708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及其他植物油脂等食用油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1 玉米油、花生油:20;其他植物油脂:10 KJ201709液体乳中黄曲霉毒素M1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生鲜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胶体金免疫层析法0.52.2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又称为呕吐毒素,广泛存在玉米、小麦、大麦等谷物中,是污染食物的主要真菌毒素。DON破坏人和动物免疫系统,具有一定的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世界各国都对食品中DON做出了限量要求。GB 276l-2017规定谷物及其制品中DON的限量是1000 μg/kg,与美国对小麦的限量标准一致。而欧盟标准规定的非常细致:未加工的硬质小麦、谷物和玉米中DON的限量为1750 μg/kg,未加工的谷物(除前述之外的谷物)的DON限量是1250 μg/kg,终端销售的谷物面粉、麸皮和胚芽的DON限量为750 μg/kg,谷物为原料的婴儿食品中DON限量不得超过200 μg/kg;日本规定小麦和小麦制品的DON限定量为1100 μg/kg。  DON的检测标准有9个(见表2),包括4个LS,1个KJ,3个GB和1个SN,其中GB 5009.111-2016《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是GB 2761-2017指定的检验方法,可以检测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中的DON及其乙酰化衍生物。与AF相比,DON检测标准的数量和方法明显减少,但DON作为粮食行业重点关注的毒素,LS占比非常大。DON的结构类似物雪腐镰刀菌烯醇(NIV)对我国中东部作物的污染较常见,但目前只有DB32/T 3205-2017《饲料中雪腐镰刀菌烯醇(NIV)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提出了它的检测方法。  表2 我国现行标准中呕吐毒素检测方法标准号标准名称适用样本检测方法检出限/定量限(μg/kg)GB5009.111-2016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食品第一法: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第二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三法:薄层色谱测定法第一法: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取样2g,DON、3-AC-DON、15-AC-DON: 10/20。酒类取样5g,DON、3-AC-DON、15-AC-DON 5/10 第二法:谷物及其制品、酱油、醋、酱及酱制品取样25g ,DON:100/200;酒类取样20g,DON:50/100 第三法:DON:300GB/T 8381.6-2005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薄层色谱法饲料薄层色谱法1000GB/T 30956-2014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100LS/T 6110-2014谷物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测定胶体金快速测试卡法小麦、玉米等谷物胶体金快速测试卡法1000LS/T 6113-2015粮食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测定胶体金快速定量法小麦、玉米等及其粮食制品胶体金快速定量法120LS/T 6127-2017粮食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超高效液相色谱法粮食及其制品超高效液相色谱法50/150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小麦、玉米、稻谷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DON:45/150DON-3G:7.5/253-AcDON:12/4015-AcDON:6.0/20SN/T 3136-2012出口花生、谷类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伏马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T-2毒素、HT-2毒素的测定花生、谷类及其制品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50KJ201702食品中呕吐毒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谷物加工品及谷物碾磨加工品胶体金免疫层析法10002.3 玉米赤霉烯酮(ZEN)  玉米赤霉烯酮主要污染玉米、小麦及其制品。动物食用被ZEN污染的饲料会引起中枢神经中毒,妊娠期的动物则可能流产、死胎、畸胎。GB 2761-2017规定小麦(粉)、玉米(粉)中ZEN的限量为60 μg/kg,未规定以小麦、玉米为原料的玉米油、调味品等的ZEN限量。ZEN现行的检测标准有8个(表3),包括4个LS,3个GB, 1个NY,基本覆盖了市场上ZEN的检测技术。GB 2761-2017指定的ZEN的检验方法GB 5009.209-2016《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中规定的方法,适用很多检测样本:粮食和粮食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玉米油、大豆、牛肉、猪肉、牛肝、牛奶、鸡蛋。ZEN在动物源性食品中常以代谢物玉米赤霉烯醇的形式存在,玉米赤霉烯醇对动物具有类似ZEN生物效应,但目前关于玉米赤霉烯醇的检测标准非常不完善。LS/T 6112-2015的检出限是5 μg/kg,远小于GB 2761确定的限量值,应用上没太大实际意义,但对推动检测技术和国家限量标准的改进具有积极的作用,建议放宽此类标准的检出限,给国内产品更多的市场机会。  表3 我国现行标准中玉米赤霉烯酮检测方法标准号标准名称适用样本检测方法检出限/定量限(μg/kg)GB/T 5009.209-2016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第一法:粮食和粮食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大豆、油菜籽、食用植物油;第二法:大豆、油菜籽、食用植物油;第三法:牛肉、猪肉、牛肝、牛奶、鸡蛋 第一法 液相色谱法;第二法:荧光光度法;第三法:液相色谱-质谱法第一法:粮食和粮食制品:5/17;酒类:20/66;酱油、醋、酱及酱制品:50/165;大豆、油菜籽、食用植物油:10/33。第二法:10/33。第三法:1/4。GB/T 28716-2012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饲料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2/10GB/T 19540-2004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于配合饲料和饲用谷物原料第一法:薄层色谱法第二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第一法:500第二法:500LS/T 6112-2015粮食中玉米赤霉烯酮胶体金快速定量法小麦、玉米、大米胶体金快速定量法5LS/T 6109-2014谷物中玉米赤霉烯酮测定的胶体金快速测试卡法小麦、玉米胶体金快速测试卡法60LS/T 6129-2017粮食中玉米赤霉烯酮超高效液相色谱法粮食及其制品超高效液相色谱5/10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小麦、玉米、稻谷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ZEN:6/20NY/T 2071-2011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T2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5/10  2.4 伏马毒素(FB)  伏马毒素是串珠镰刀菌产生的毒素,包括FB1、FB2和FB3。我国主要检测FB1和FB2总量,但目前尚无食品中的FB限量标准。GB 13078-2017规定了不同饲料及原料中FB的限量,范围是5~60 mg/kg。随着检测技术的改进和国家对检测标准统一的要求,近年来FB标准废止力度较大。我国现行的伏马毒素的检测标准(表4)有6个,包括1个GB和5个行业标准,适用样本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玉米及其制品、花生、谷物、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等。今年刚颁布实施的DB 36/T 1023-2018规定了饲料及其原料中FB的胶体金快速定量法,是FB唯一的现行有效的快检标准。GB(GB/T)或行标缺乏FB的快检方法,限制了FB快检技术及产品在相关行业领域的应用。  表4 我国现行标准中伏马毒素检测方法标准号标准名称适用样本检测方法检出限/定量限(μg/kg)GB 5009.240-2016食品中伏马毒素的测定玉米及其制品第一法:免疫亲和柱净化-柱后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二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法;第三法: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柱前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一法:FB1、FB2、FB3:17/50、8/25、8/25;第二法:FB1、FB2、FB3:7/20、8/25、8/25;第三法:FB1、FB2、FB3:17/50、8/25、8/25;LS/T 6130-2017粮食中伏马毒素B1、B2的超高效液相色谱法粮食及其制品超高效液相色谱法50/250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小麦、玉米、稻谷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FB1: 6/20FB2: 3/10NY/T 1970-2010饲料中伏马毒素的测定植物源性饲料原料、精料补充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第一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第二法:液相色谱法第一法:10/50;第二法:10/50SN/T 3136-2012出口花生、谷类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伏马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T-2毒素、HT-2毒素的测定花生、谷类及其制品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50DB 36/T 1023-2018饲料中伏马毒素的快速筛查 胶体金快速定量法饲料及饲料原料胶体金快速定量法100  2.5 赭曲霉毒素(OT)  赭曲霉毒素是由赭曲霉等真菌产生的有毒代谢物,分为OTA、OTB和OTC等。其中毒性最大、污染最严重、分布最广的是OTA。GB 276l-2017中详细的规定了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葡萄酒等共五大类7小类食品中OTA的限量标准,限量范围为2~10 µg/kg。我国现行的OTA检测标准中共有7个(表5),包括3个GB和5个行业标准,适用样本包括玉米、小麦、大麦、大米、大豆及其制品、稻谷、油菜籽、油料、葡萄酒、咖啡、酱油、葡萄干、胡椒粉等。GB 2761制定的检验方法GB 5009.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包括免疫亲和净化-仪器分析、酶联免疫和薄层色谱等五种检测方法。这些检测标准基本涵盖了国内OTA的检测技术。  表5 我国现行标准中赭曲霉毒素检测方法标准号标准名称适用样本检测方法检出限/定量限(μg/kg)GB 5009.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第一法:谷物、油料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葡萄干、胡椒粒/粉;第二法:玉米、稻谷(糙米)、小麦、小麦粉、大豆、咖啡、葡萄酒;第三法:玉米、小麦等粮食产品、辣椒及其制品等、啤酒等酒类、酱油等产品、生咖啡、熟咖啡;第四法:玉米、小麦、大麦、大米、大豆及其制品;第五法:小麦、玉米、大豆。第一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液相色谱法第二法: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三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第四法:酶联免疫吸附法第五法:薄层色谱法第一法:粮食和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葡萄干、胡椒粒/粉:0.3/1;酒类:0.1/0.3;酱油、醋、酱及酱制品:0.5 /1.5;第二法:葡萄酒:0.1/0.33;其他样品:1.0/3.3;第三法:玉米、小麦等粮食产品、辣椒及其制品:1.0/3.0;啤酒等:1.0/3.0;熟咖啡、酱油等:0.5/1.5;第四法:玉米、小麦、大麦、大米、大豆及其制品:1/2;第五法:未列出GB/T 19539-2004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配合饲料、饲用谷物原料第一法:薄层色谱法;第二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薄层色谱:2;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方法:0.05 GB/T 30957-2014饲料中赭曲霉素A的测定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定量限:5.0LS/T 6114-2015粮食中赭曲霉毒素A测定的胶体金快速定量法小麦、玉米、燕麦等粮食及其制品胶体金定量检测3LS/T 6126-2017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法粮食及其制品超高效液相色谱法0.5/1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小麦、玉米、稻谷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0.6/2SN/T 3136-2012出口花生、谷类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伏马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T-2毒素、HT-2毒素的测定花生、谷物及其制品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2SN/T 4675.10-2016进口葡萄酒中赭曲霉素A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葡萄酒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0.2  2.6 T-2毒素(T-2)  T-2是由拟枝孢镰孢等真菌产生的有毒代谢产物。在寒冷潮湿的环境下,粮食受T-2毒素污染的程度会增加。我国颁布了一系列T-2毒素的检测标准,但尚无食品中T-2的限量标准。由表6可知,T-2共有3个GB和3个行业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GB 5009.118-2016《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GB 13078-2017规定了饲料中T-2的限量是500 μg/kg。显然,GB/T 8381.4-2005《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的检出限高于国家限量,已无法满足检测要求,建议相关部门改进或废止该检测标准。  表6 我国现行标准中T-2检测方法标准号标准名称适用样本检测方法检出限/定量限(μg/kg)GB 5009.11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第一法:粮食及粮食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第二法、第三法:粮食及粮食制品 第一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液相色谱法; 第二法:间接ELISA 法;第三法:直接ELISA 法第一法:粮食及粮食制品:10/33;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5/17第二法:粮食及粮食制品:1/3;第三法:粮食及粮食制品。直接ELISA法一:1/3;直接ELISA法二: 3.5/11。 GB/T 8381.4-2005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配合饲料薄层色谱法1000GB/T 28718-2012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10/30LS/T 6133-2018主要谷物中16种真菌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小麦、玉米、稻谷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2:0.6/2HT-2:3/10SN/T 3136-2012出口花生、谷类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伏马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T-2毒素、HT-2毒素的测定花生、谷物及其制品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10NY/T 2071-2011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T2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0/2.0SN/T 5026-2017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法/*酶联免疫吸附法/  2.7 展青霉素(Pat)  展青霉素是由展青霉、扩展青霉、棒曲霉等多种真菌产生的有毒代谢产物,主要污染果蔬类,是GB 2761-2017标准中唯一不污染谷物的真菌毒素。在果蔬贮藏和运输的过程中,真菌通过寄主表面的伤口或自然孔口侵入并感染宿主。展青霉素可以诱发一系列急性、慢性疾病及细胞水平的病变。依据GB 2761-20l7,以苹果、山楂为原料的水果制品、果蔬汁及饮料和酒类中,展青霉素不得超过50 μg/kg,与欧盟限量一致。我国针对Pat的检测标准只有两个,包括GB 2761指定的检测方法 GB 5009.185-2016《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Pat近年来废止力度较大,是国家监管的真菌毒素现行检测标准最少的,目前只有仪器检测方法。  表7 我国现行标准中展青毒素检测方法标准号标准名称适用样本检测方法检出限/定量限(μg/kg)GB 5009.1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第一法:苹果和山楂及其制品、果蔬汁类和酒类;第二法:苹果为原料的果蔬汁类和酒类 第一法: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第二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一法:净化方式:1、混合型阴离子交换柱:澄清果汁:1.5/5;苹果酒:1.5/5;固体、半流体:3/10;2、净化柱法:澄清果汁:3/10;苹果酒:3/10;固体、半流体:6/20;第二法:液体试样:6/20;固体、半流体试样:12/ 40;DBS 53/016-2013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果汁饮料、果酒、果酱、果干及薯类制品等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5  3 结论  近年来,我国真菌毒素检测技术发展迅速,导致我国真菌毒素检测标准的新旧更替也很频繁。真菌毒素因其社会危害程及国家重视,虽然近年来废止很多,但还拥有较其他化学污染物更多的检测标准。一些市场上应用剧减的技术,如薄层色谱等,虽然不像过去作为GB的唯一方法,但依然作为方法之一,但可以预测,这类检测方法会被逐步删除的。  如何使真菌毒素检测标准体系科学、统一、权威,这是一个与技术相关但不限于技术的问题。目前我国现行的检测标准,检出限普遍远小于或等于国家限量。太低的检出限市场应用意义并不大,但会推动我国真菌毒素检测技术的进步和国家限量标准的改进。方法检出限等于国家限量也是不科学的,因为每种检测方法都存在一个不确定区间。正常的情况应该选择检出限略低于国家限量的检测方法。尤其对于免疫分析方法来说,受抗原-抗体的来源影响非常大,检出限过低,特别容易形成技术瓶颈和市场垄断。因为真菌毒素物种污染的特异性和广泛性,多种类检测依然是市场需求的重点,但目前来看,快检技术显然无法满足这一需求。  后记  本文是编者曾发表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学报》【2019,10(4):837~847】上的一篇综述性论文,两年过去了,真菌毒素的标准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突出的是2020年《中国药典》2351 真菌毒素检测法的颁布实施。因此,本文发布前,编者又做了一定的修改以满足日新月异的真菌毒素标准领域。
  • 食品及相关产品中的激素检测标准汇总
    本汇总主要是食品及饲料等相关产品中的激素检测标准。  1、GB/T 20741-2006 畜禽肉中地塞米松残留量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潜法  2、GB/T 20749-2006 牛尿中β-雌二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负化学电离质谱法  3、GB/T 20753-2006 牛和猪脂肪中醋酸美仑孕酮、醋酸氯地孕酮和醋酸甲地孕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  4、GB/T 20758-2006 牛肝和牛肉中睾酮、表睾酮、孕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5、GB/T 20760-2006 牛肌肉、肝、肾中的α-群勃龙、β-群勃龙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6、GB/T 20761-2006 牛尿中α-群勃龙、β-群勃龙、19-乙烯去甲睾酮和epi-19-乙烯去甲睾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7、GB/T 20766-2006 牛猪肝肾和肌肉组织中玉米赤霉醇、玉米赤霉酮、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双烯雌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8、GB/T 20767-2006 牛尿中玉米赤霉醇、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双烯雌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9、GB/T 21981-2008 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0、GB/T 22967-2008 牛奶和奶粉中β-雌二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负化学电离质谱法  11、GB/T 22973-2008 牛奶和奶粉中醋酸美仑孕酮、醋酸氯地孕酮和醋酸甲地孕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GB/T 22976-2008 牛奶和奶粉中α-群勃龙、β-群勃龙、19-乙烯去甲睾酮和epi-19-乙烯去甲睾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GB/T 22978-2008 牛奶和奶粉中地塞米松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4、GB/T 22986-2008 牛奶和奶粉中氢化泼尼松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5、GB/T 22992-2008 牛奶和奶粉中玉米赤霉醇、玉米赤霉酮、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双烯雌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6、 NY/T 914-2004 饲料中氢化可的松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17、NY/T 918-2004 饲料中雌二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8、SC/T 3020-2004 水产品中己烯雌酚残留量的测定 酶联免疫法  19、SC/T 3029-2006 水产品中甲基睾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20、 SN 0210-1993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己烯雌酚残留量检验方法 分光光度法  21、SN 0664-1997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雌二醇残留量检验方法 放射免疫法  22、SN 0665-1997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雌三醇残留量检验方法 放射免疫法  23、SN 0672-1997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己烯雌酚残留量检验方法 放射免疫法  24、SN 0700-1997 出口乳及乳制品中氢化可的松残留量检验方法  25、SN/T 1625-2005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甲羟孕酮和醋酸甲羟孕酮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26、SN/T 1744-2006 进出口动物饲料中己烷雌酚、己烯雌酚、双烯雌酚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7、SN/T 1752-2006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二苯乙烯类激素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8、SN/T 1826-2006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19-去甲睾酮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29、SN/T 1955-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二苯乙烯类激素残留量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法  30、SN/T 1956-2007 肉及肉制品中己烯雌酚残留量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法  31、SN/T 1959-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醋酸甲羟孕酮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酶联免疫法  32、SN/T 1970-2007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地塞米松、倍他米松、氟羟泼尼松龙和双氟美松残留量测定方法 酶联免疫法  33、SN/T 1980-2007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孕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34、SN/T 2160-2008 动物源食品中氢化泼尼松残留量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35、SN/T 2222-2008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36、 农业部958号公告-10-2007 水产品中雌二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37、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8、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9、农业部1031号公告-4-2008 鸡肉和鸡肝中己烯雌酚残留检测气相色谱-质谱法  40、农业部1063号公告-1-2008 动物尿液中9种糖皮质激素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1、农业部1063号公告-2-2008 动物尿液中10种同化激素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2、农业部1063号公告-5-2008 饲料中9种糖皮质激素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3、农业部1068号公告-2-2008 饲料中5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44、农业部1068号公告-3-2008 饲料中10种蛋白同化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5、农业部1163号公告-1-2009 动物性食品中己烯雌酚残留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  46、农业部1163号公告-9-2009 水产品中己烯雌酚残留检测 气相色谱-质谱法
  • 空气产品公司研制的艾必利® 环境气体标准物质取得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助力更精准的环保分析
    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是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和雾霾前驱物,这些污染物的存在不仅对人体和动植物有直接危害,还是调控臭氧,形成酸雨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因子,因此,这些污染物是我国空气质量监测的关键参数。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强,我国环境监测部门对微量环境气体标准物质,尤其是国家有证气体标准物质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为应对我国环境监测用气体标准物质的市场需求,空气产品公司旗下的北京氦普北分气体工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立项开展“低含量环境气体标准物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该项目由技术专家赵俊秀、项目负责人唐亮带领技术团队历时近1年半进行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攻克了气瓶内壁处理、原料气中微痕量关键杂质定值等关键技术,采用称量法成功研制了低含量氮中一氧化氮、氮中二氧化硫、氮中二氧化氮系列气体标准物质,并考察了组分在气瓶中的长期稳定性。通过与国内最高水平的国家实验室开展比对,验证了认定值的准确性,取得了很好的比对等效度,并于2020年正式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种环境监测用低含量气体标准物质系列新产品——艾必利环境气体标准物质。这三种艾必利环境气体标准物质经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技术条件和相关技术规定要求,于近期顺利通过了国家标准物质定级审查,并取得了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艾必利环境气体标准物质定值数据表名称国家标准物质编号量分数(×10-6)不确定度(%)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40031.00~10.0210.0~50.01氮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GBW(E)0840041.00~10.0210.0~50.01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GBW(E)08400510.0~1002100~1.00×1031.5 艾必利环境气体标准物质能够顺利获得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是空气产品公司在微痕量环境监测用气体标准物质研究领域的一项重要突破。该成果将广泛应用于我国各省、市和重点地区的环境空气监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汽车排气分析仪等分析仪器计量性能评价等,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国气体成分量值溯源体系以及相关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起到有力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标准物质作为量值传递与溯源的载体,广泛应用于能源、环境、化工等领域各类产品研发、技术评价、校准与质量控制活动中,对各领域的有效分析测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确保测量结果可靠与国际互认的核心与关键。作为全球领先的工业气体供应商,空气产品公司长期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品质艾必利特种气体产品。包括本次获得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新产品在内的所有艾必利特种气体产品均采用了严格品控的原料气体,精确控制和检测杂质含量,同时配合先进的充装系统,确保产品的高准确性、长期稳定性以及可追溯性。同时,我们的技术专家不断探索和研发前沿技术,以帮助客户应对环保合规方面的挑战。 如需进一步了解空气产品公司艾必利特种气体产品,可登录我们的展台进行了解。
  • 《GB 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标准修订观
    随着技术的发展,国家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岛津助您快速使用新标准,缩短方法开发、验证的时间。ICPMS在食品标准中应用越来越多,GB 5009.17的修订将会进一步简化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GB 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标准修订观  近日,卫健委网站公布了乳粉等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是对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GB 5009.17-2014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有效的补充及完善。方法修订后,食品行业采用ICP-MS进行多元素同时测定应用范围变得更广、更方便。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01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增加直接进样测汞法为第二法引用GB5009.268中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为第三法修订了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法和冷原子吸收光谱法中部分内容 02 食品中甲基汞的测定增加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为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甲基汞的测定。原有的第一法进行了方法线性范围修订,增加分离度确认,增加了稻米、食用菌基质样品的适用性。 03 涉及的食品及其限量值岛津应对解决方案   岛津ICPMS-2030系列独有的智能软件、创新的八级杆碰撞反应池、低的氩气消耗等特点非常适合于食品等样品的高灵敏度元素总量测定。   全惰性的液相色谱仪与ICPMS-2030系列的联用,非常适合于汞形态的分析,惰性的液相可以进一步降低汞元素的残留,清洗、测定更加便捷。岛津ICPMS-2030系列 应用实例:LC-ICPMS测定食用菌中形态汞 01 实验条件表1 液相色谱LC-20Ai条件 表 2 ICPMS-2030条件 02 实际样品、标样分离叠加图图 1 香菇、姬松茸、羊肚菌、竹荪、牛肝菌、鸡枞菌样品及加标谱图 03 实际样品测定结果表 3食用菌中形态汞测定结果(μg/kg)N.D.:未检出   采用ICPMS-2030系列可以一次性将包括汞在内的多元素同时检测,LC20Ai-ICPMS-2030系列可以实现包括汞在内的元素进行形态分析,不管是总量测定还是形态分析,岛津ICPMS-2030系列均可提供完备解决方案,助您快速使用新的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 奶粉激素检测标准将公布 雌激素检测须为“零”
    “奶粉可能造成宝宝性早熟”的新闻在社会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然而8月15日,卫生部通报“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调查结果却表明:检测结果符合规定含量范围。请关注——儿童性早熟:“奶粉问责”之后还需做什么?  喧嚣了10天的奶粉导致婴儿性早熟事件,在8月15日似乎终于尘埃落定。卫生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调查结果,通报指出,检测结果符合国内外文献报道的含量范围。  奶粉雌激素检测须为“零”  针对媒体报道有婴幼儿因食用圣元乳粉导致性早熟的情况,卫生部委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等检测机构,采用国际通行的检测方法(《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981-2008),对乳粉中雌激素和孕激素含量进行了平行检测。  检测结果表明,42份圣元乳粉中未检出己烯雌酚和醋酸甲孕酮等禁用的外源性性激素,内源性雌激素(17β-雌二醇和雌酮)和内源性孕激素(孕酮和17α-羟孕酮)的检出值分别为0.2-2.3μg/kg和13-72μg/kg,其中患儿家中存留样品雌激素和孕激素检出值分别为0.5μg/kg和33μg/kg。检测结果符合国内外文献报道的含量范围。  “奶粉里不允许检出雌激素,世界上也不允许,因此它在标准中不允许检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强调,中国在2008年制定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收购和加工尚处于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品。  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和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李兴民解读称,“不得检出”的含义是奶粉中的雌激素检测结果应该为“零”。  激素检测是国内奶粉业盲区  王丁棉认为,虽然激素是能用仪器检测出来,但是现在还不是必检项目。“如果牛奶遭激素污染,可能来源于产奶环节,问题可能出在养殖环境,厂家应该对奶源进行彻底检验。”  王丁棉分析说,在对奶牛安胎时,可能使用到激素,另外在奶牛繁殖上,比如奶牛的配种环节也可能使用到激素。“养殖是不主张使用激素的。有的国家甚至是禁止的,但即使是进口的原料,也可能有些养殖者违反这样的规定。”王丁棉认为,对激素的检测、监控是国内奶粉业的一个盲区。“激素出现,主要问题在于奶源供应,生产商和监管部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侯彩云透露,国家标准对奶粉主要是做一些常规指标的检测,检测其奶粉里应该含有的物质,而激素并不属于这些项目。因此国家质检机构无法对奶粉进行激素检测。“激素是药物类,可以由药监部门来进行一些检测。”侯彩云说。  奶粉雌激素检测标准将发布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2010)》中,关于乳粉的要求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等7项要求,但并没有提及关于雌激素的检测项目。  据介绍,现代牛奶中的雌激素包括内源性雌激素(即奶牛本身产生的雌激素)和外源性雌激素(即应用于奶牛发情和泌乳的雌激素),但目前普遍认为在规范用药的前提下雌激素药物残留量可忽略不计。“所谓的不允许检出雌激素,是指不能检出人为添加的合成雌激素物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研究员王树槐解释说,雌激素是指奶牛体内天然产生的激素,包括两类激素,促卵泡激素和促黄体激素,这些激素人体内也含有。“奶粉中如果有这两类激素,并且含量符合国际组织的标准,是农业部允许的,属于正常现象。”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公布了动物性食品,包括肉、蛋的雌激素含量检测方法,奶粉的检测标准也即将公布。  “这个标准,准确地讲是一个检测标准,是一个检测技术。”王树槐解释说,有了这个技术,我们就能在发生问题的时候,利用这个标准来证明事物的对或错。“前年开始,我们单位已经完成了该项技术的实验,目前已经在走相关程序,预计最快在三四个月时间内,农业部就会颁布该项技术标准,这样就能做权威检测了。”  警惕“吃”出来的性早熟  “性早熟是‘吃’出来的”,这不是一句戏言,而是医生们给家长们的忠告。他们表示,目前患上性早熟的患儿,城里比农村多,这与城市孩子吃得太好有直接的关系。  “食物中含有激素,是患儿引发性早熟的一大原因,比如洋快餐、油炸类膨化食品,都含有过高的热量。儿童吃了这些食物以后,热量会在体内转变为多余的脂肪,不仅会出现肥胖,还会导致身体内分泌紊乱,容易引发性早熟。”青医附院营养科主任韩磊介绍说,此外,有些禽畜在饲养时由于采用生长激素刺激其早熟,肉中所含有的激素对儿童也有“催熟”作用,“现在很多儿童饮食多以荤菜为主,平时甚至都不吃蔬菜,营养过剩也容易导致性早熟,家长应当让孩子荤素搭配、饮食均衡,避免营养过剩”。  韩磊还建议,家长不要随便给孩子进食人参、蜂王浆、燕窝、花粉、冬虫夏草、阿胶、鹿茸等补品。儿童体质毕竟不同于成年人,家长不要觉得补得越多越对孩子发育有利,这是因为,这些营养品或补品可能会起到“拔苗助长”的效果。  此外,青医附院副院长孙运波也表示,一些反季节蔬菜和水果中也含有激素,因为反季节蔬菜和水果大多是在“催熟剂”的作用下才反季或提早成熟的,应当避免给儿童食用。
  • 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
    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GMP标准是一套适用于食品等行业的标准,新版GMP要求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zui终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GMP标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 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各方面高标准执行。GMP标准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生产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奥地利TecSense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小编在之前的一篇《从zui新GMP指南看包装完整性测试的4大方法》中提到产品包装密封性测试的重要性,除了密封检漏,产品的残氧检测也不容忽视。通过残氧仪控制产品的残氧含量,使得产品质量更有保障。更有效的帮助企业能够快速的节省人力,物力,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由于新版GMP指南主要是针对制药行业,因此今天一同来讨论的情况。目前zui被人关注的就是质量的问题。如何保证有可信的货架期成为各药企重点的研究课题。质量的好坏和人们的因此新版的GMP特别针对于的生产流程的控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目前常见的药品有:尤其是无菌药品各方面要求更高。而产品中的残氧检测是提高产品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能增强产品的货架期,简要的说,氧含量的检测,符合新版GMP标准包装中的残氧量进行控制。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残氧测试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等通常需要对包装进行密封性检测、残氧量检测。而这些检测工序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保证或延长的质保期。英肖仪器的残氧分析技术,已达国内*水平,已有着丰富的经验。英肖仪器的残氧仪系列分很多种类型,检测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便携式残氧仪,台式残氧仪,无损检测,在线检测等等,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检测效率。无损检测让企业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希望用户都能选择到蕞适合自己产品特性的残氧仪,让残氧分析准确、快捷、高效。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奥地利TecSense公司的药品残氧仪采用光电化学技术,测试速度快,可以测量西林瓶残氧仪,安瓿瓶残氧含量,大输液残氧含量,测量泡罩片此类超小体积的残氧含量都没有任何问题。更多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信息请致电英肖仪器上海021-66015906,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 卫计委通报表扬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人员和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人员和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规定,2013年我委印发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参与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的相关专家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发挥吃苦耐劳精神,严谨细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近5000项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任务。  经研究,决定对韩奕等146名专家进行通报表扬。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这次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一并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人员和单位珍惜荣誉,不断进取,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以本次通报表扬为契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2月11日  附件  通报表扬的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人员名单  姓名工作单位  韩 奕 质检总局  朱之光 国家粮食局  王晓燕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吴 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王 艳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王 敏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哈益明 农业部辐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王晓英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 肃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李培武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杨 军 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龚海岩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刘华琳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张新玲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马冠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杨晓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杨月欣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徐建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谷京宇 卫生监督中心  王永芳 卫生监督中心  王竹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樊永祥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王 君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张俭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韩军花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刘秀梅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李凤琴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赵云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贾旭东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郭云昌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杨大进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徐海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徐 进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田 静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肖 晶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朱 蕾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鲁 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裴晓燕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毛雪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张文众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周宇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刘 珊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王华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邵 懿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张 哲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刘奂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丁 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张霁月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梁 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邓陶陶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王紫菲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骆鹏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刘玉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张 泓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陈 潇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张 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于航宇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储晓刚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曹 红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王朝晖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杨金宝 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刘 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崔生辉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江桂斌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程义勇 军事医学科学院  王旭华 中国轻工联合会  陈家琪 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  翁云宣 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  熊正河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涂顺明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郭新光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张 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元晓梅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李惠宜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柴秋儿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丁绍辉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尤玉荣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吴贾锋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王 甦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杨则宜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营养食品分会  宋昆冈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李宇楠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赵同刚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  陈 岩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张九魁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薛 毅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孔震宇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文秀松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复合膜专委会  王联珠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李来好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高 君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郭燕玲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楼 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包大跃 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  钟之万 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  张惠媛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李可基 北京大学  李永玉 中国农业大学  廖小军 中国农业大学  孙宝国 北京工商大学  陈 倩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吴国华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 正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赵超英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亚东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郭凤鑫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刘幽若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王 琪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曹继娟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李春梅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日炯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顾振华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顾其芳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 弘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肖 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熊丽蓓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钟全斌 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  蔡 荣 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陈蓉芳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金其璋 上海香料研究所  徐 易 上海香料研究所  袁宝君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袁 建 南京财经大学  商桂芹 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梅玲玲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任一平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朱顺达 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湖分局  陈少鸿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林升清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马群飞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艺兵 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胡加彬 洛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张永慧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俊明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子慧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邓小玲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梁春穗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卫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桂华 广东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岳振峰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周 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雷 宇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表面技术研究中心  滕 平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张立实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何树森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钟 杰 四川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
  • 洋品牌为何有双重标准 技术检测标准低
    3月15日,国际环保组织在沃尔玛长沙黄兴南路店和中百仓储武昌区水果湖路店的抽样中,检测出有转基因大米在售。而四川成都伊藤洋华堂超市双楠店出售的是未经国家认可产地的转基因木瓜。  即使围绕转基因是否可推广商业化的争议未绝,不代表沃尔玛等对转基因大米、转基因木瓜的销售拥有足够的借口。一个国家有权决定何时推进转基因大米的商业化进程,有权决定何时允许其进入流通领域,但在相应的法律法规未放行之前,企业提前私自推进的做法,均属违规违法。  卫生部已经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 “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 未标识的,不得销售。”沃尔玛、伊藤洋华堂、雀巢为代表的洋品牌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并未正视此规定。  一向重视信誉的跨国企业们,施行双重标准,在欧洲或日本市场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可是在中国却忽视消费者的权益销售转基因产品。细想想,其实“有理可偱”。首先,中国的标准似乎比较低。低在环境污染严重,而环境污染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首要原因,工业生产中产生的“三废”以及滥用农药等等现象屡见不鲜。其次,守法意识似乎也比较低。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导致跨国公司也本土化了。  再者,技术检测标准低。对于超市而言,目前各个超市采用的检测方式和标准不尽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没有相关强制规定,全凭超市自行决定。超市使用的检测仪器及所用的标准也不一样,有些是国家标准,有些是地方标准。最后,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恐怕也高不到哪里去。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的情况下,消费者若无明显自我保护的意识,不了解所购买的食品在安全方面的具备何种必要元素,就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人既生而平等,想必肉体并无实质差异。转基因食品在美国出售与在中国出售,其隐患同样存在。所不同的是,各国“防火墙”设置厚薄不一。对比欧美相关法规可知,中国的法律法规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保护,实在说不上严格。但在明文法规面前,也不见得口口声声有社会责任的洋品牌们遵守。  或许,沃尔玛等仍停留在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起点: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看不见的手”。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一个社会通过市场能够最好地确定其需要,如果企业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它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毕竟现在已是21世纪,企业不但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同时,也不应因为在不同的国度就有不同的标准。沃尔玛等企业在中国一直在强调其不断重视并深化企业社会责任。但双重标准的事实,无疑暴露其“虚伪”。当然,目前最需要做的是,中国要依法惩处,而不是将之视作公共争议,否则,法律有什么意义呢?更别说道德谴责,最终由民众承担代价。
  • 卫生部明确婴儿配方食品营养素含量标准
    近来我部接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营养素含量问题。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增加食品卫生工作的透明度,特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我部网站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的规定,营养素的种类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的品种。  新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明确婴儿配方食品等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对表C1中的营养强化剂,该标准只规定其化合物来源,含量以《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为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日期前,鼓励并允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 《食品添加剂 爱德万甜》等1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爱德万甜》等1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为相关通知原文:食标秘发〔2022〕9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添加剂 爱德万甜》等1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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