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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硫威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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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硫威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甲硫醇标准品怎么配置

    职业卫生甲硫醇的标准品是抽甲硫醇气体溶解到二氯甲烷中,这个甲硫醇气体是指买来的标气还是溶液挥发的?我们买的标准品是10%丙二醇的甲硫醇溶液,这个该怎么配呢,是密封挥发溶解到二氯甲烷,还是直接稀释到二氯甲烷中,哪位可以解答下谢谢

  •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项目增加至3650项

    近日,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产”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生产,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著提升,力求用最严谨的标准,为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此次新发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新标准为284种(类)食品农产品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二是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为防治各种病虫害对农作物生长的侵害,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生产中经常使用的农药品种大约为350个左右,而新标准为387种农药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今后覆盖面还会进一步扩大。 三是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规定了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标准,比2012版本增加了904项限量标准。新增蔬菜水果限量占总新增限量的67%,其中水果上农药残留限量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431项。 四是新标准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据了解,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 GB 276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下列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第1号修改单;  《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中的4.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  《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260-2011)。卫生部与农业部联合发布了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对比2005版,2012版的新标准增加了100页的内容,所涉及的农药品种由原来的136种增加为322种。欢迎大家踊跃解读此标准!

  • 2006年食品卫生小六法添加剂标准

    如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1510]2006年食品卫生小六法添加剂标准[/url]

  • 卫健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五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代替GB 2763-2019)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3200.1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  GB 23200.1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正式实施。标准文本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查阅下载,文本内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和《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卫生部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和《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和《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

  • EN71-3的六价铬标准品溶液问题

    请问,大家在测EN71-3的六价铬时,标准品是用什么溶液来配置的,PH值是多少,有什么注意事项吗?我用EDTA配的标液(PH=7.0)里,一直都有六价铬会转化为三价铬,这样浓度就不准了啊,求高手解惑!!!

  • 硫胺素标准品的问题

    [color=#444444]请问[/color][color=#444444]GB/T5009.84-2003 [/color][color=#444444]食品中硫胺素(维生素[/color][color=#444444]B1[/color][color=#444444])的测定中所用的硫胺素标准品指的是硝酸硫胺素还是盐酸硫胺素?这两种标准品都有的卖。[/color][color=#444444]但就是找不到[/color][color=#444444]“[/color][color=#444444]硫胺素[/color][color=#444444]”[/color]

  • 【转帖】农药残留标准3年内将增8倍 残留标准审评委成立

    人民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冯华)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今天在京成立,农药残留标准3年内有望达到7000项左右。  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由42名委员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粮食局等7个单位委员组成,吸收了农业、化学、医学等各方面专家。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92种(类)作物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807项。此外,还建立了农药在农产品、环境中残留量检测方法标准232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残留田间试验准则等技术规程39项,初步奠定了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框架。

  • 【分享】日本设定亚胺唑、氟哇唑以及异丙甲草胺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2010年11月1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1110第1号通知,设定部分农药和添加剂的标准:(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亚胺唑、氟哇唑以及异丙甲草胺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苯乙胺、丁胺的使用标准以及成分规格。详细内容见附件。

  • 解读《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解读《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于2016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替代《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2016版(新版)与2014版(旧版)的农残限量标准到底有哪些变化,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解读一下。该标准除前言外的主体板块依然是六大块,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附件和附录,索引。一、前言部分标准的前言部分主要内容是起草规则,代替对象,主要技术变化,实施后失效的标准。前言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罗列了2016版实施后失效的标准清单,一系列的限量标准将随着2016版的农残限量标准的实施而失效。这意味着2017年6月18日之后,关于食品中农残限量的规定只要查GB 2763-2016,不必再担心不同标准之间对同一农药残留有不同的规定限量。二、主体板块第一部分:范围这部分就是给出新的统计数据“本标准规定了433种农药4140项残留限量”。其余部分与旧版相同。三、主体板块第二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这部分变最大变化是引用了一大批新发布的检测方法类的国标标准。四、主体板块第三部分:术语与定义这部分纯术语和定义,与2014版比较没有变化。五、主体板块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是新版标准变化最大的部分。主要有以下变化:1)对原标准中吡草醚、氟唑磺隆、甲咪唑烟酸、氟吡菌胺、克百威、三唑酮和三唑醇等7种农药残留物定义,敌草快等5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2)增加了2,4-滴异辛酯等46种农药;3)增加了490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4)增加11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10项检测方法标准,修改28项检测方法标准名称;5)修改了丙环唑等8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6)将苯噻酰草胺、灭锈胺和代森铵的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技术要求部分也是此类限量标准最常被使用(或者说是被查阅)的部分,就是一本限量字典,专门用来查询各类农药的限量标准。该部分是按农药品种来编写,每一种农药条目下大多包括了农药名称,用途,ADI值,残留物,限量表,检测方法等条目。如果查某一具体农药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比较简单,根据目录查到具体农药即可。但如果要查某一食品在GB 2763中的限量要求就麻烦的多,得把433种农药全部查一遍才能确定哦,还要仔细不要把这一食品所在的食品类别给漏了。标准原文是这么写的“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以茶叶为例,在GB 2763中茶叶归为饮料类,所以除了查各农药限量表中茶叶的限量外,还要注意是否出现饮料类的限量。看下表,茶叶农残限量标准2016版与2014版新旧对照情况。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409_01_2452211_3.jpg量标准规定了48项农药在茶叶中的限量要求,而2014版仅规定了28项。除新增了20项农药残留限量外,灭多威的限量要求也变更严了,由2014版的3mg/kg降为2016版的0.2mg/kg。其余农产品,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自行列表进行对照。六、附件和附录2016版在附件和附录部分新增了一张附表,即“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表中列了33种农药,大多数为生物农药。个别农药如三十烷醇,则存在于自然界植物或昆虫中蜡质中,也无毒性,因此也被列入豁免清单。规范性附录A主要是规定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2016版增加了干制蔬菜等食品类别名称,修改2项作物名。七、索引类似GB 2763这种字典型的限量标准,索引是必不可少的部分。索引分为中文通用名索引和英文通用名索引两部份。至此,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就全部解读完毕,请记住该标准的实施时间:2017年6月18日。文章转自: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分享】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9年增补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1996(1999年增补品种)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本标准适用于1999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本标准为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 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9新增食品添加剂品种种类(代码) 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酸度调节剂(01.0) 磷酸硷 非硫酸饮料 2.0 磷酸三钾 非硫酸饮料 1.5 酶制剂(11.0) 真菌淀粉酶(米曲酶) 低聚异麦芽糖生产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转移葡萄糖苷酶(黑色曲霉) 水份保持剂(15.0) 乳酸钠60% 肉和禽肉类;糖果;饺子皮类 30102.4 乳酸钾 肉和禽肉类;糖果; 3010 营养强化剂(16.0)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双鞭甲藻) 婴儿配方奶粉 0.4~1.8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23,金枪鱼油) 婴儿配方奶粉孕产妇乳粉 0.4~1.80.3~0.5 花生四烯酸(ARA) 婴儿配方奶粉 1.6~2.6 富硒食用菌粉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稳定性维生素A 、B1、 B2、 E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甘氨酸钾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甜味剂(19.0) D-甘露糖醇 无糖口香糖 200   氧化羟丙基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磷酸酯双淀粉 葫芦巴胶 冷冻食品烘烤食品糖果面粉 0.10.150.20.3 聚丙烯酸钠 各类食品 2.0 沙蒿胶 饺子粉杂粮面方便面;火腿

  • 【食品法规六】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卫生部2012年12月19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第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第四条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第五条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第六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一)跟踪评价任务;(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三)承担单位;(四)完成时限;(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第七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第八条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第九条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第十条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一)问卷调查;(二)现场调查;(三)指标验证;(四)专家咨询;(五)其他方式。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三)数据分析及结论;(四)意见及建议。第十二条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第十四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转帖】国家标准委5月15日发布意见,食品标准体系加速接轨国际――

    国家标准委5月15日发布意见,食品标准体系加速接轨国际―― 吃有标才有准儿 民以食为天。吃什么才安全?这是群众最关心的一个热点。标准,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道保障线,作用越来越大。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必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5月15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加强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标准“寿命”将缩短 国际标准采用比例力争达85% 当前我国食品标准太多、太乱,一方面与国际不接轨,另一方面标准门槛低、一些不法企业钻食品标准缺陷空子,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坑害消费者。 在清理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国家标准委把修订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1141项国家标准和1322项行业标准作为工作重点。到“十一五”末,我国食品标准的标龄由现在的平均12年降低到4.5年制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之内,基本建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接轨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我国正在对国外技术法规草案中涉及我企业利益的技术内容加紧研究论证,提前消除国外不合理的技术性要求。2010年前完成一批食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对分析研究课题。 “十一五”末,力争实现食品标准采用相关联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提高到85%。鼓励企业大力推行和使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食品标准领域自主创新,力争使我国的白酒、茶叶、中药材、粮食等优势产品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添加剂是重点监管对象 标签标识要让消费者看得懂 “苏丹红”事件曾引起消费者的极大关注,让人记忆犹新。调查发现,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罪魁祸首。 今后,国家标准委将突出监管食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等有限量要求,对食品添加剂有使用卫生要求。实施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和ISO22000等标准,严防加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严禁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针对非法添加剂等造成的突发事件,要从使用情况信息的收集入手,开展分析和研究,并在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批发布等环节建立快速应对机制,提高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适用性,为准确、及时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国家质检总局的抽查结果显示,滥贴标签或标识失范是导致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标准委将突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标准进行制修订,重点开展食品营养标签、转基因食品标签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食品标签标识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要让消费者看得懂。 普及农产品溯源制 餐饮服务业趋向标准化 我国食品质量标准有近3000个,而与流通有关的标准仅100个,相对于生产与加工标准来说,数量差距很大。在流通相关标准不足的情况下,即使食品生产质量合格,也难保不在流通环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源头管理是根本,当前重点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的溯源制度,指导种养殖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全国已有189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标准化试点。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要抓好场地环境卫生、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确保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等标准实施。 此外,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趋势成为一大亮点。以餐饮业环境卫生要求、餐饮业术语、餐饮企业经营规范、餐饮业服务质量要求、餐饮业配送服务为重点,建立科学的餐饮服务标准体系,确保饮食安全和卫生,减少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 (记者 原国锋)

  • 【资料】CAC食品法典(残留限量标准)

    [size=4][font=黑体]CAC前36年(1963-1999)搞了3000多个农药残留限量,500多个添加剂的评估。继而定出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近300个农药、兽药、污染物、毒素的评估,继而定出了限量标准,有效地控制了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工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各国出于食品安全卫生考虑制、修定各种污染物MRL限量标准/商品组合相当可观,可谓是浩如烟海, 庄教授的那本大全可见一斑。而CIQ工作又必须掌握其动态,至少要能迅速查找出有关限量数据。我今天要说的是由于世界各国出于其政治、经济、技术、贸易背景和需求的不同,特别是在残留物的风险分析评估方面尚未协调统一。所以各国列入残留限量标准的残留物品种,对应的商品(食品)组合及其限量标准都不完全一致,其实质是各国的食品法规不同,对食品中化学物、生物、环境污染等限制不同,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残留限量的残留物种类多 发展中国家列入的残留物种类少 与各种食品组合数量大 与各种食品的组合数量少,或是空白 限量规定相对比较严 限量规定相对比较宽当然这是相对而言,不是绝对的,就以发达国家而论,在动物源食品中激素药物残留量问题上,EEC与美、加、澳对立明显;EEC认为激素类药物,甚至内源性激素(雌二醇、双烯雌酚)都应禁用,即不能设置限量标准,但美、加、澳等国认为即便是合成激素(己烯雌酚、已烷雌酚及蛋白同化激素药物)在有控制的良好兽医使用规范GVP前提下,亦可使用,因此应设置相应的限量标准。属CAC争论激烈的问题之一。[/font][/size]

  • 【转帖】六部委拟制定药品招标国家标准

    [size=6][b]六部委拟制定药品招标国家标准[/b][/size]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计划年内或以六部委名义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暂定名,下称《规范》)正在小范围内非公开地征求意见。  《第一财经日报》在独家获取的《规范》中注意到:公立医院强制执行、提高质量要素权重过半,以及“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等内容被明确写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范》进一步提出,“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药品”和“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品种”等具备质量优势的药品品种将在分类时特别考虑。  [b]推进加速[/b]  记者独家获悉,18日下午2时,国药、重庆医药股份、北医股份、九州通和广药、上药等国内六大医药商业公司,以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加了针对《规范》的一场非公开讨论会 而在当天上午,由国内几家大医药工业企业参与的相同内容的讨论会刚刚在卫生部结束。  “其实,会上大部分人都觉得现行的招标效果不好,不如取消。”当日,参加讨论的某医药商业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便是6家企业,对一些问题仍有分歧,但总的来说,还是希望取消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医药行业18家协会甚至联合2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递交《关于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八条建议》,直指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诸种问题,并直接送达全国人大秘书处。  或许在这样的压力助推下,《规范》的出台开始加速。  [b]“国家标准”[/b]  “现在看来,国家是想对招标采购设定一个大致的标准,也可以理解为一个框架性的‘国家标准’。”另一参会者向记者谈道。  记者看到,《规范》内有规定,“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牵头领导”,而其“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换言之,在国家标准的大框架下,《规范》仍然延续以往的思路,将细则制定的裁量权下放各地。  这一职能划分之外,《规范》对于“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表述也值得关注——作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它将承担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在内的各种药品、医用耗材等药械采购工作,而医疗机构也必须通过这一平台完成药品采购交易。  “我觉得可能会有点问题,大家当时在会上分析了这些年招标采购出现的问题,认为其中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政出多门,现在这份文件是否要延续以往的监管模式,怎样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衔接,还是只涉及非基本药物部分,都还不明朗。”前述负责人说。  “春节前,就这个讨论稿我曾经和(卫生)部里的同志们讨论了整整5个小时,现在看来,还是涉及很多问题。”国内某著名医药物流专家在看过文件后认为,这次出台的文件更多的是对这几年政府主导和以省为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的总结和概括,可行性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而对于这份招标文件和基本药物招标文件之间的关系,他告诉记者,基本药物是由卫生部基本药物司负责,而这次的《规范》是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牵头,本意设计上后者应该是不涉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的,但“将来也许还是会参考这个框架来开展基本药物的相关工作”。  [b]强者受益[/b]  正在酝酿的《规范》也有诸多亮点。  “对于‘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有了明确的措施,比如明确提出循证原则综合评价药品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对国家专利、国家保密处方、原研和通过GMP认证的药品梯度定价等。”该负责人认为,此举将非常有利于产品结构调整和扶优扶强,有望扭转一直以来优势品种在招标过程中的颓势。  不仅如此,文件还规定,国家一类新药、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排名靠前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的药品,以及临床具有制剂创新和生产工艺创新的药品,还有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企业的药品,都将在药品综合评价中有所考虑。  依此规定,国内各品种排名靠前企业、保密品种企业云南白药(000538.SZ)以及浙江海正(600267.SH)、华海药业(600521.SH)等积极认证、已经开拓国际市场的“外向型”企业,都将有望因此政策明显受益。  [color=#d40a00][size=4][b]对于目前招标中价格考量过重,而忽视质量的倾向,《规定》明确:质量要素权重一般应不低于总分的50%,服务和信誉权重不超过总分的30%,并建立企业申诉机制[/b][/size][/color],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代表全程监督。

  • 国家卫计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与2014版进行相应的对比分析,供参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16版正式颁布实施,这一农药残留的新国标,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了较大突破,规定了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个残留限量,较2014版增加490项,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食品伙伴网标法中心结合2016版标准前言部分内容与2014版进行相应的对比分析,供参考: 1、对原标准中氟唑磺隆、甲咪唑烟酸、氟吡菌胺、三唑酮和三唑醇等5种农药残留物定义,敌草快等5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了敌草快、三环锡等5种农药的ADI值。 2、增加了2,4-滴异辛酯等46种农药;增加了490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4版规定了食品中2,4-滴等387种农药3650项最大残留限量,2016版规定了433种2,4-滴等农药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增加了46种农药:2,4-滴异辛酯、2甲4氯异辛酯、苯嘧磺草胺、苯嗪草酮、吡唑草胺、丙硫多菌灵、除虫菊素、毒草胺、多抗霉素、呋虫胺、氟吡菌酰胺、复硝酚钠、甲磺草胺、井冈霉素、抗倒酯、苦参碱、醚苯磺隆、嘧啶肟草醚、扑草净、嗪草酸甲酯、氰氟虫腙、氰烯菌酯、炔苯酰草胺、噻虫胺、三苯基乙酸锡、三氯吡氧乙酸、杀螺胺乙醇胺盐、莎稗磷、虱螨脲、特丁津、调环酸钙、五氟磺草胺、烯丙苯噻唑、烯肟菌酯、烯效唑、辛菌胺、辛酰溴苯腈、溴氰虫酰胺、唑胺菌酯、唑啉草酯、啶菌噁唑、丁吡吗啉、噁唑酰草胺、甲哌鎓、丁酰肼、唑嘧菌胺。 3、增加 12 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1项检测方法标准 增加了SN/T 0162、SN 0198、SN/T 0931、SN/T 1624、SN/T 1989、SN/T 2229、SN/T 2231、SN/T 2237、SN/T 2323、SN/T 2387、SN/T 2795、SN/T 2807,删除了SN/T 0711,其中SN 0198标准已于2015年12月31日被认监委废止,废止依据为《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4、修改了丙环唑等8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 修改了丙环唑、六六六、烯肟菌胺、氯啶菌酯、杀虫双、四氯苯酞、氯氟吡氧乙酸和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 5、将苯噻酰草胺和灭锈胺的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对资料性附录 A 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干制蔬菜等3种食品名称,修改1项作物名 食品伙伴网对附录A部分内容的对比发现如下变化: 1)水果(核果类)的类别说明增加了青梅,枣修改为枣(鲜)。 2)水果(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的类别说明中露莓增加了备注:包括波森莓和罗甘莓。 3)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的类别说明中将大型果的木瓜修改为番木瓜。 4)干制水果的类别说明中增加了枣(干)等。 5)食品类别名称修改:将饮料修改为饮料类。 6、食品伙伴网在对比过程中发现,2016版标准除了以上所列变化外,还修正了其他一些内容: 1)引用的标准名称的修正,如GB/T 19648、GB/T 19469等部分标准的名称中 “兽”字已删除。 2)引用的作废标准的修正,如2014版标准中引用的是2006版GB/T 20770的标准名称,2016版标准已经修正为2008版GB/T 20770的标准名称。 3)农药中文名称修改:2014版标准中的2甲4氯(钠)修改为2甲4氯钠。 4)附录A中动物源食品部分类别的测定部位描述进行了修正。

  • 农业部成立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2010年组建了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农药残留专业分委员会),届期已满。经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我部遴选产生了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60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本届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家委员和单位委员组成,下设残留化学、毒理学、分析方法3个工作组,主要负责审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长期规划,提出实施农药残留标准工作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对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相关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等工作。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曾衍德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司长  副主任委员  周 普国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所长  陈友权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副巡视员  金发忠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副局长  张志强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副司长  毕克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副局长  任玫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副巡视员  乔雄梧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 主席/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研究员  秘 书 长 季颖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总农艺师 研究员  副秘书长  李文星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 处长  董洪岩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标准处 处长  李富根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处长  残留化学组  组 长 郑永权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副组长 花日茂 安徽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教授  委 员  潘灿平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教授  骆鹏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李建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研究员  吴亚玉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研究员  王凤池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研究员  何 娟 河南工业大学 教授  刘贤金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食品质量安全与检测研究所 研究员  欧晓明 湖南化工研究院 研究员  王 强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研究员  杨 松 贵州大学 教授  单炜力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管理处 研究员  简 秋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研究员  叶贵标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CCPR秘书处办公室研究员  李永平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毒理学组  组 长 李 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副组长 陶传江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研究员  委 员  丁日高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研究员  关勇彪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研究员  徐海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邢立国 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郝卫东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教授  王 莹 沈阳医学院 副教授  张丽英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高级工程师  分析方法组  组 长 周志强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教授  副组长 刘肃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研究员  委 员  苗 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李 立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王海燕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副研究员  王 静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教授  刘 新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研究员  刘潇威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  李 青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技师  姜 俊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黄志强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研究员  王建华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研究员  林 峰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室 研究员  邵 兵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员  龚 勇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研究员  董丰收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单位委员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 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标准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中国消费者协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426/189643.shtml

  • 【分享】卫生部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1年第7号)

    卫生部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1年第7号)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公 告2011年 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食品添加剂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0-2011)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 26400-2011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1-2011食品添加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2-2011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GB 26404-2011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6405-2011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 26406-2011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添加剂标准文本特此公告。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标准出台

    食品安全国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出台http://www.woyaoce.cn/news/86339.html【核心提示】农业部与卫生部6日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新国家标准出台 2293个残留限量涵盖所有主要农产品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记者 董峻)农业部与卫生部6日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293个残留限量是全部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数据和居民膳食消费结构情况,充分对接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在开展风险评估基础上制修订的,同时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确保标准的科学、公开、透明。  新标准中蔬菜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并首次制定了同类农产品的组限量标准(如谷物、叶菜类蔬菜、柑橘类水果等28种作物组780项限量标准)和初级加工制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小麦粉、大豆油等12种加工制品59项限量标准)。另外,还涵盖了艾氏剂等10种持久性农药的再残留限量标准。同时,2293项限量标准还首次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  这位负责人说,新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自《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之前农药残留标准并存、交叉、老化等问题,实现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合并统一,为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农药行为提供了法定的技术依据。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编辑:沐风 来源:新华网

  • 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13〕359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报项目委托协议书,及时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填写《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可从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打印后由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于2013年5月2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逾期未提交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资格。秘书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后,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委。  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及相关经费按时保质执行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请于2013年12月30日前向秘书处提交工作中期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任务,向秘书处提交送审材料和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未按期完成任务提交送审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说明,并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秘书处。我委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对已拨付的项目经费采取追回等必要的处理措施。  (三)相关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要支持并督促下属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秘书处要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 目计划整体进度。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制定/修订建议承担单位食品产品1藻类制品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微生物检验方法2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理化检验方法3食品中B族和G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食品中M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5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6食品添加剂 冰结构蛋白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7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8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9食品添加剂 偏酒石酸制定天津科技大学10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制定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12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修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藻工业协会13食品添加剂 36项香料标准包括:橙苷(柚皮甙提取物)、橙皮素、丁香花蕾油、根皮素、黄芥末提取物、可可酊、葡萄籽提取物、大蒜油、白兰花油、白兰叶油、红茶酊、玫瑰净油、杭白菊油、罗汉果酊、小花茉莉净油、树兰油、桂花净油、绿茶酊、椒样薄荷油、茶树油、香茅醛(合成)、香茅(精)油、麦芽酚、覆盆子酮(悬钩子酮)、丙酸苄酯、丁酸丁酯、异戊酸乙酯、苯甲酸乙酯、苯甲酸苄酯、2-甲基吡嗪、2,3-二甲基吡嗪、2,3,5-三甲基吡嗪、5-羟乙基-4-甲基噻唑、2-乙酰基噻唑、2,3,5,6-四甲基吡嗪、乙基香兰素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香料研究所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14维生素E琥珀酸钙制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5硝酸硫胺素制定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6维生素C磷酸酯镁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17生物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8氯化胆碱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9葡萄糖酸亚铁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焦磷酸铁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1柠檬酸亚铁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2柠檬酸铁铵制定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3柠檬酸苹果酸钙制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24骨粉(超细鲜骨粉)制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科技大学25乳酸锌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碳酸锌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7亚硒酸钠制定张家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8硒蛋白制定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9富硒食用菌粉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30[/

  • 卫生部: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卫生部: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北京1月31日,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走进公众视野,从知名火腿肠里的瘦肉精,到合资奶粉里的砷、铅、铬超标,餐桌安全已经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陈旧且不统一,监管力度不足,是许多专家分析中,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症结。  昨天,卫生部网站刊出声明,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征求的截止日期是2月28号。就征求意见稿来看,我国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对旧有标准的全面清理、整合与提高。  如果标准一定,那么合格与不合格可以明确判定。但如果对于同样一种食品中同样一种成分,却有全然不同限定标准,你该听谁的呢?我国现行的食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个大类,颁布部门也不尽相同。一枚小小的苹果,身上背着分别来自农业、林业、商检、商业、轻工、供销6个主管部门的不同标准。在五花八门的标准中,相互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黄花菜,按照卫生部关于干菜类食品的卫生标准,黄花菜的含硫量不能超过0.035毫克/千克。  但是,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脱水蔬菜标准》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卫生指标却高达100毫克/千克。同样是部委颁布,同样是国家标准,标定额却相去甚远。婆婆多了,媳妇难当。在各种标准间无所适从,是我国食品企业和相关学者经常面临的窘境。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表示,这样的局面也给食品卫生的监管造成了困难。  周子君:标准不一致会造成多部门打架,比如说经常会遇到的有的这种产品遵循这个标准是合格了,但是遵循另外一个部门制定标准又不合格了,这样的话在日常生活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混乱,对生产厂家也是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食品安全法》才得以出台,对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协调分工进行明确,也为标准的清理和统一创造了条件。在日前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表示,截止到2013年底,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截止到2015年底,对相关标准进行废止,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除了标准交叉,相互矛盾之外,困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另一大问题,就是许多标准超期服役。  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但如今我国现行的所有食品安全标准中,超过十年未修订的占到了总数的四分之一,个别甚至超过20年一字未改。既没有增补检测项目,也没有提高检测标准。而与此同时,是我国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标准与行业发展水平的倒挂,成为食品安全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一个原因。比如食品添加剂,在我国目前2200余种食品添加剂中,有检验标准的只占总数的近四成。这也就意味着,有六成食品添加剂无法检测。周子君教授表示,现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已经大大超过十年之前,一些标准已经落伍了。  周子君:连我们传统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都是天然的多一点,现在可能更多的是一些化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用在食品中,跟传统的装备不太一样了,这样国家会采取一些措施,对添加的标准进行规范和约束。  《征求意见稿》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会全面向国外标准看齐。  事实上,当人们质疑食品安全标准中外有别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同样层出不穷。标榜每一滴水都有生命的依云水,被检出细菌和亚硝酸盐超标,进口的品客薯片曾被查出含有禁用的食品添加剂溴酸钾。这说明在这些指标上,我国的标准更加严格。而国外某些食品标准的设定,有着对食品领域贸易保护的考量。盲目跟从并不是好的选择。周子君教授认为,在十二五期间,根据我国国情,本着科学的原则,完成对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和整合,不但将更好的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也将有利于食品企业的发展。  周子君:首先我们要把以前的标准梳理一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标准,一定要提高到一个安全的水平,这样对老百姓食品的安全是一个保证,企业来讲,我们是有些企业可能达不到新的标准要求,可能会通过一些其他的改进,生产工艺的改进,提高生产的水平来达到这个要求,对于企业来讲可能也是一个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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