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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绿啶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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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绿啶标准品相关的论坛

  • 韩国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2012年11月23日,韩国发布通报。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提议对‘食品标签标准’做出下列修订,以缓解限制和促进公众健康: - “有机食品标签标准”延长1年;终止日期从2012年12月31日延长到2013年12月31日; - “无反式脂肪酸”的标签允许每一份餐量食品含有低于0.2克的反式脂肪酸,并且每一份餐量不超过2克的反式脂肪酸和饱和脂肪; - 修订‘营养参考值’反映“经修订的韩国膳食营养素参考值(2010年)”。

  • 序列处理中标准品的浓度,您考虑过么?

    RT:序列处理中标准品的浓度,您考虑过么?GC分析:一个序列,几十百来号样品,接近半小时一针。几十个小时中,标准品的浓度应该是不断提高的,您是怎样应对的?

  • 【转帖】韩国拟修订食品标准规范

    韩国近日发出G/SPS/N/KOR/355/356等多项通报,拟对食品标准规范以及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进行修改。其中食品标准规范拟修订的内容包括:11种农业品及肉类副产品中的铅和镉含量,果脯内总黄曲霉毒素的含量,粮谷及其简单加工品内的霉菌毒素,粮谷加工食品、婴幼儿食品及熏肉制品内的苯并芘含量,葡萄酒内的铅含量,小麦粉内的铅和镉含量。考虑到使用农业杀虫剂的植物的特性,对植物源性材料进行了重新分类,并制定了一份不得被检出杀虫剂的名单,同时还制修订了部分农用杀虫剂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另外,对水果蔬菜饮料内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nterohemorrhagic Escherichia coli)制定了检测标准和方法,并对无须再加工或热处理的水产品内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的检测标准进行了修订。 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拟修订的内容包括:瓶装/罐装畜产品成分规范(删除固体及含量成分规范),甜炼乳、脱脂甜炼乳及甜奶粉的加工标准(糖类增加寡糖),菜蛋储存和分销标准(储存和分销建议温度为0~15°C)。 上述标准规范的拟批准日期待定。(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

  • 韩国拟定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

    韩国拟定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 来源: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时间:2011-6-24 2011 年5 月17 日,韩国发布 G/SPS/N/KOR/388 号通报: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案。修订内容包括“标准规范”及“器皿、容器和包装食品接触面消毒液”两项,主要内容涉及: (1)木聚糖酶(Xylanase) 、5’-脱氨酶(5’-deaminase) 、α-葡糖苷酶(α-glucosidase) 、磷酸二酯酶(phosphodiesterase) 、硒酸钠(sodium selenate)及钼酸钠(sodium molybdate)为新批准项目。 (2)修订以下 22种食品添加剂定义:合成香料物质、糖化酶、溶菌酶、万寿菊提取物、α淀粉酶、蛋白酶、焦糖色、天然香料物质、天门冬酰胺酶、高粱色、甜菜红、甘蓝红色素、栀子红色素、可可色素、红曲黄色素、红花黄素、芙蓉色素、非洲酪脂果色素、紫甘薯色素、紫山芋色素、葡萄汁色素及磷虾颜色。 (3)修改以下4 种食品添加剂的分规范:L-胱氨酸;L-谷氨酸;磷酸一铵;L-左旋及焦糖色。 (4)修改以下几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焦亚硫酸钠、钾焦亚硫酸钠、二氧化硫、亚硫酸氢钠、亚硫酸钠、次硫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山梨酸钙、聚乙烯吡咯烷酮、抗坏血酸棕榈酸酯,disodium 5’-cytidylate,disodium5’ -uridylate, 5’ -adenylic acid及5’ -cytidylic acid。(5)碘被批准作为一种器皿、容器和包装的食品接触面消毒液。 (6)修订以下 4 种器皿、容器和包装食品接触面消毒液的成分规范:二氯异氰尿酸钠,双氧水,过氧乙酸和柠檬酸。 拟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为 2011 年7 月10日。

  • 【转帖】韩国通报“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

    韩国通报“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来源:不详 韩国于2009年10月2日发布通报G/TBT/N/KOR/236,通报名称为“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该通报建议对《食品标签标准》修订的内容有: ——OEM(原始设备生产商)生产的产品应标示在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并且字体大小不小于产品名称字体大小的一半,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标示在主显示面上; ——对于经过生产厂解冻后流通的冷冻蛋糕或是盐渍发酵水产品,“生产品日期”、“解冻日期”、“解冻后的出售日期”、“解冻后的具体储藏条件和使用条件”、都应该以不小于12镑大小的字体显示在包装的主显示面上; ——含有苯酚甲醛或尿素甲醛的食品器具或容器上应该标有“禁止微波”; ——耐热玻璃杯应标有使用指示:“直接加热”、“适用于微波”、“适用于烤箱”或“禁止加热”; ——如果食品中部分含有或全部含有人造或天然香料,应在紧挨着食品名称的地方以与食品名称同样大小或更大的字体标出“香料”名称; ——如果人造或天然香料仅被用于调味,则外包装不可使用制成调味料的水果或蔬菜的图片,避免误导消费者; ——由于有机加工食品的认证制度是由韩国食品工业促进法制定,应在食品标签标准中去掉有机加工食品的特定标签标准; ——在口香糖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应列出; ——按照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的规定,应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标出。 该通报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生效。

  • 【转帖】韩国修订蛋类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韩国农林食品渔业部拟对畜产品加工标准与成分规范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理由有:A.为了强化未杀毒液卵的卫生管理,现行的微生物标准规格仅适用于杀菌液卵,修订后将扩大到适用未杀菌液卵;B.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强化未杀菌产品的卫生管理。此通报的生效日期待定,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日。 其修订内容为蛋类品微生物标准(所有细菌、大肠菌、沙门氏菌)。具体如下: A.蛋加工品(全卵液、卵黄液、卵白液、全卵粉、卵白粉、蛋加热成形产品、腌蛋、皮蛋)的各个种类成份标准 1. 细菌数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1克应为10,00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应为500,000以下。 2.大肠菌群标准修改为:杀菌产品每克10以下,未杀菌产品每克必须100以下(皮蛋的情况必须为阴性)。 3.沙门氏菌标准把现行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B.在蛋加工品的共内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0℃以下保管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 【转帖】韩国拟对《食品标签标准》进行修订

    韩国于2009年10月2日发布通报G/TBT/N/KOR/236,通报名称为“食品标签标准的建议修订”。该通报建议对《食品标签标准》修订的内容有: —— OEM(原始设备生产商)生产的产品应标示在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并且字体大小不小于产品名称字体大小的一半,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标示在主显示面上; —— 对于经过生产厂解冻后流通的冷冻蛋糕或是盐渍发酵水产品,“生产品日期”、“ 解冻日期”、“解冻后的出售日期”、“解冻后的具体储藏条件和使用条件”、都应该以不小于12镑大小的字体显示在包装的主显示面上; —— 含有苯酚甲醛或尿素甲醛的食品器具或容器上应该标有“禁止微波”; —— 耐热玻璃杯应标有使用指示:“直接加热”、“适用于微波”、“适用于烤箱”或“禁止加热”; —— 如果食品中部分含有或全部含有人造或天然香料,应在紧挨着食品名称的地方以与食品名称同样大小或更大的字体标出“香料”名称; —— 如果人造或天然香料仅被用于调味,则外包装不可使用制成调味料的水果或蔬菜的图片,避免误导消费者; —— 由于有机加工食品的认证制度是由韩国食品工业促进法制定,应在食品标签标准中去掉有机加工食品的特定标签标准; —— 在口香糖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应列出; —— 按照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的规定,应将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标出。 该通报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生效。来自技术壁垒资源网(http://www.tbtmap.cn)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 【转帖】韩国拟定修改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的标准法规

    韩国拟定修改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的标准法规来源:第一食品网 2009年8月11日,韩国发布通报,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拟定修改设备、容器及包装的标准法规。 本提案改进设备、容器和包装标准规范分类,将制造标准与一般标准分开,并根据拟定用途制定规范。 通过将合成聚合物的数量由原来的41减少到37种, 删除或合并了合成聚合物材料标准的某些规定: 本法规草案按提高了以下物质的转移限量: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PBT)内的对苯二甲酸、异酞酸 聚芳砜(PASF) 内的双酚A 聚芳酯 (PAR) 内的对苯二甲酸、异酞酸、双酚A 及 聚 (cyclohexane-1,4-dimethylene terephthlate) (PCT)内的对苯二甲酸、异酞酸。 加强转移量限制。除4%醋酸外,根据设备接触食品种类,将20%乙醇及正庚烷含量水纳入可检测非挥发残留物的食物仿制品名单内。

  • 【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b]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兽药种类、剂型、使用对象以及停药期以及禁止使用的兽药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国兽药典委员会 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色食品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A级绿色食品 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兽药 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和用量的物质。包括:血清、菌(疫)苗、诊断液等生物物品;兽用的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 3、3、1抗寄生虫药 能够杀灭或驱除体内、体外寄生虫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3、2抗菌药 能够抑制或杀死病原菌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3、3消毒防腐剂 用于抑制或杀灭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防止疾病发生和传染的兽药。 3、3、4疫苗 由特定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等微生物以及寄生虫制成的主动免疫制品。凡将特定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毒力致弱或采用异源毒制成的疫苗称活疫苗,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其灭活制成的疫苗称灭活疫苗。 3、4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4、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者应供给动物充足的营养,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应激,增强支物自身的抗病力。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防止畜禽发病和死亡,力争不用或少用药物。畜禽疾病以预防为主,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并且具有企业、行业或国家标准,产品批准文号;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所用兽药的标签必须遵守兽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管理规定。使用兽药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4、1优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兽药产品。 4、2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准对动物直接施用。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4、3允许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疾病。但是活疫苗应无外源病原污染,灭活疫苗的佐剂未被动物完全吸收前,该动物产品不能作为绿色食品。 4、4允许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4、5允许使用附录A中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4、5、1严格遵守规定的作用与用途、使用对象、使用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 4、5、2停药期必须遵守附录A中规定的时间。 4、5、3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认证标准并抽检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量。 4、6建立并保持患病动物的治疗记录,包括患病家畜的畜号或其他标志、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的商品名称及主要成分。 4、7禁止使用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4、8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兽药。 4、9禁止使用激素类药品。 4、10禁止使用安眠镇静药,中枢兴奋药,镇痛药,解热镇痛药,麻酸药,肌肉松驰药,化学保定药,麻醉药,肌肉松驰药,化学保定药,巴比妥类药等用于调节神节神经系统机能的兽药。 4、11禁止使用基因工程兽药。

  • 【分享】绿色食品的分类标准

    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   (一) 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   (二) 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   (三)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绿色食品所具备的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4、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绿色食品分类标准:LB-29类:肉、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腌制和干制的水果及制品、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沙司及食用果。LB-30类:酵母、调味用香料、食用淀粉及其制品、冰制食品、食盐、酱油、醋、咖啡及咖啡代用品、可可、茶、糖、糖浆、蜂蜜、面包、糕点、米、面粉及其他谷物制品、豆制品、芥末、味精等调味品;搅稠奶油的制剂、嫩肉粉、家用嫩肉剂等。LB-31类: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活的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等。LB-32类:啤酒、矿泉水、汽水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固体饮料、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的制剂等。LB-33类:含酒精的饮料(不包括医用饮料

  • 【转帖】韩国拟定修改健康或功能食品标准和禁用成分相关法规

    韩国拟定修改健康或功能食品标准和禁用成分相关法规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2009年10月12日,韩国发布通报: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拟定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标准规范。本拟定法规制定和增加包括食物纤维在内的32种健康/功能食品吸收成分提示的相关规定。它还制定了卵磷酯、瓜尔胶/瓜尔胶水解物、葡甘露聚糖、阿拉伯树胶及聚葡萄糖内的铅含量规范,增加了瓜尔胶/瓜尔胶水解物及抗麦芽糖糊精的功效要求。此外,准许蜂胶提取物成品制成软胶囊。 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拟定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禁用成分相关法规。 本拟定法规扩大健康/功能食品禁用植物成分的范围。本拟定措施还将减肥药、糖尿病药物及其它同类物质纳入健康/功能食品禁用植物成分清单。

  • 【求助】有机锡标准品一氯三丁基锡(TBTCI)疑问

    问题描述:本人新买了有机锡的标准品一氯三丁基锡 CISn(C4H9)3,配制成工作液后加内标衍生,衍生产物为乙基三丁基锡C2H5Sn(C4H9)3 (TBT),走GC-MS,发现会出二乙基二丁基锡 (C2H5)2Sn(C4H9)2 (DBT).疑问:1:这个标准是不是存在分解,如果存在,分解发生在那个步骤,是标准配制还是要衍生或是进样口。2:因为多出的目标物(DBT)也是我们的检测目标物,这样就存在定量的问题,TBT偏小。DBT偏高。我把谱图发上来大家看下

  • 【分享】新西兰修订2008年食品标准!

    新西兰修订2008年食品标准 新西兰近日发出G/SPS/N/NZL/411号通报,对2008年新西兰(农化物最大残留限量)食品标准进行了修订,拟将以下MRL(农化物最大残留限量)纳入2008年新西兰食品标准表1:葡萄内的啶酰菌胺3mg/kg及梨果内的啶酰菌胺0.05mg/kg,芸薹类植物内的异恶草松0.01mg/kg及萝卜内的异恶草松0.02mg/kg,核果(樱桃除外)0.02mg/kg内的嘧菌环胺,鳄梨内的埃玛菌素0.005mg/kg,芬苯哒唑:哺乳动物脂肪0.05mg/kg、哺乳动物肾0.05mg/kg、哺乳动物肝0.5mg/kg、哺乳动物瘦肉0.05mg/kg,双炔酰菌胺:球茎洋葱0.01mg/kg及绿葱0.2mg/kg,绵羊脂肪7mg/kg、绵羊肝5mg/kg、绵羊肾2mg/kg及绵羊瘦肉内的0.7mg/kg,1-萘乙酸:橘子0.01mg/kg,Oxfendazole:哺乳动物脂肪0.05mg/kg、哺乳动物肾0.05mg/kg、哺乳动物肝0.5mg/kg、哺乳动物瘦肉0.05mg/kg,葡萄内的唑菌胺酯2mg/kg。 2008年新西兰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最大残留限量)还有特别规定:农业化合物残留达到但不超过国内MRL标准的食品、含不超过0.1mg/kg农残且新西兰未对该食品中的相关农业化合物做出规定的食品,可在新西兰销售。如进口食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或含农业化合物残留不超过FAO/WHO CODEX发布的“食品内杀虫剂残留或食品内兽药残留”当前或补充版规定的该农业化合物在该食品(种、类、或等级)中的限量,可在新西兰销售。 该通报的拟批准日期为2008年10月22日,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11月27日。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 关于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罗汉果饮料》(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按照《2014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组织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对《罗汉果饮料》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制修订,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2),现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表(格式见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宋振华  电 话:0771-2823593  传 真:0771-2805181  邮 箱:gxwjwspc@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罗汉果饮料》(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罗汉果饮料》编制说明  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征求意见反馈表

  • 【转帖】绿色食品添加剂标准与分析方法标准之间存在问题的探讨

    1 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392--2000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4 .2 .7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绿色食品中不得使用下列食品添加剂”。其中包括生产绿色食品粉条不使用食品漂白剂…硫磺。(硫磺对人体的不良作用……)不得使用硫磺,但在生产控制与检测监督工作中,怎样才能检查出所检粉条中是否含有并使用过硫磺,对申报产品是否进行绿色食品认可的重要基础之一。但恰恰在实际工作中因缺乏相应的检测方法,而使这一工作陷人困境。2 生产控制与检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例如,有一甘薯淀粉制品…甘薯粉条产品,申报绿色食品产品认可,绿色食品授权检测中心对其进行质量品质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据NY/T 392-200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规定,硫磺不得使用于此类产品,但该准则并未规定禁止使用亚硫酸盐等添加剂 而且,目前可以采用的国家检测方法标准主要是GB/T5009 .34一 1996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 其他产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还有多种,但这些方法都共同存在着一个问题,即最终结果对硫磺、亚硫酸盐等添加剂无法予以区别,都是在最后结果时通过计算以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计。如此以来,当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进行粉条产品含硫磺检测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无法结论的情况,如该样品未检测出二氧化硫,则该样品可下结论未使用硫磺 但如检测出二氧化硫时,该样品却无法下结论是否是硫磺使用所致,即可能是使用硫磺所致,也可能不是硫磺而是其他亚硫酸盐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检测中心检测后无法明确进行被检样品是否使用硫磺的判定。至此,绿色食品申报程序与检测工作过程因检测结果无法下结论而中断。也就是绿色食品添加剂禁用的漂白剂硫磺,因无明确专一的检测方法讲行监督控制.形成限量标准禁用与检测方法标准无法明确检测之间的矛盾。没有监督的禁用本质上是无效的,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2个极端情况:(l)严格要求时,实际是只要检出硫元素存在,结果就可以换算为二氧化硫,此时,因不能判明是否是硫磺所致,粉条产品就不能判定未使用硫磺,即该产品不能成为绿色食品 (2)第一种检验结论方式对许多未使用硫磺的粉条类产品显失公平,但如果不这样判定,当检出样品中硫时,是不是加有硫碘检测中心和认证管理机构只有相信申报受检者自己的承诺保证了,如此,禁止使用的规定本质上成为一种无效的要求。同样的问题在绿色食品添加剂标准中仍然存在,如明矾禁止使用,但现行的标准方法亦不能检测粉条中的明矾,而是检测铝离子 检铝离子就无法判断铝是粉条中本身具有的,还是工艺过程中加人的明矾,如此,又同硫磺的检测一样进人一个不能下结论状态,从而使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之间存在矛盾。无法落实检查的要求等于没做要求,这种要求只会给实际工作造成麻烦,使检测中心无所适从,导致检测与判定工作无法作出科学明确的结论。3 建议标准制定单位对标准进行进一步完善,如果提出的禁用指标在现条件下还无法从检测技术上予以解决,到不如将此类指标给出最低限量指标要求(如铝),指标高于背景值即可,如此,似更为科学实用。象粉条中使用硫磺的问题,现阶段禁止使用一切含硫化合物进入绿色食品粉条加工过程,才能实现绿色食品二氧化硫不得检出的要求,绿色食品申报检测工作中部分粉条生产企业的产品证明是可以做到的.

  • 【转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94-2000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94-2000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Fertilizer application guideline for green food production 前 言 绿色食品是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合理使用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是生产绿色食品的重要一环。为了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实施对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质量管理,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为生产绿色食品的生产资料使用系列准则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入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元芳、曾木祥、罗斌、王华飞。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A级绿色食品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组成及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AA组绿色食品和A级绿色食品的农家肥料及商品有机肥料、腐殖酸类肥料、微生物肥料、半有机肥料(有机复合肥料)、无机(矿质)肥料和叶面肥料等商品肥料。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172、1987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NY227-1994 微生物肥料 GBH17419-1998 含氨基酸叶面肥料 GBH17420-1998 含微量元素叶面肥料 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系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3.2 AA级绿色食品 系指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它有害于环境和身体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3.3 A级绿色食品 系指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及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4 农家肥料 系指就地取材、就地使用的各种有机肥料。它由含有大量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生物废物等积制而成的。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肥、饼肥等。 3.4.1 堆肥 以各类秸秆、落叶、山青、湖草为主要原料并与人畜粪便和少量泥土混合堆制经好气微生物分解而成的一类有机肥料。3.4.2 沤肥 所用物料与堆肥基本相同,只是在滩水条件下,经微生物燃气发酵而成一类有机肥料。 3.4.3 厩肥 以猪、牛、马、羊、鸡、鸭等畜禽的粪尿为主与秸秆等垫料堆积并经微生物作用而成的一类有机肥料。 3.4.4 沼气肥 在密封的沼气池中,有机物在嫌气条件下经微生物发酵制取沼气后的副产物。主要有沼气水肥和沼气渣肥两部分组成。 3.4.5 绿肥 以新鲜植物体就地翻压、异地施用或经沤、堆后而的肥料。主要分为豆科绿肥和非豆科绿肥两大类。 3.4.6 作物秸秆肥 以麦秸、稻草、玉米秸、豆秸油菜秸等直接还田的肥料。 3.4.7 泥肥 以未经污染的河泥、塘泥、沟泥、港泥、湖泥等经嫌气微生物分解而成的肥料。 3.4.8 饼肥 以各种含油分较多的种子经压榨去油后的残渣制成的肥料,如菜籽饼、棉籽饼、豆饼、芝麻饼、花生饼、蓖麻饼等。 3.5 商品肥料 按国家法规规定,受国家肥料部门管理,以商品形式出售的肥料。包括商品有机肥、腐殖酸类肥、微生物肥、有机复合肥、无机(矿质)肥、叶面肥等。 3.5.1 商品有机肥料 以大量动植物残体、排泄物及其它生物废物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商品肥料。 3.5.2 腐殖酸类肥料 以含有腐殖酸类物质的泥炭(草炭)、褐煤、风化煤等经过加工制成含有植物营养成分的肥料。 3.5.3 微生物肥料 以特定微生物菌种培养生产的含活的微生物制剂。根据微生物肥料对改善植物营养元素的不同,可分成五类:根瘤菌肥料、固氮菌肥料、磷细菌肥料、硅酸盐细菌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 3.5.4 有机复合肥 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畜禽粪便及其它生物废物加入适量的微量营养元素制成的肥料。 3.5.5 无机(矿质)肥料 矿物经物理或化学工业方式制成,养分是无机盐形式的肥料。包括矿物钾肥和硫酸钾、矿物磷肥磷矿粉)、煅烧磷酸盐(钙镁磷肥、脱氟磷肥)、石灰、石膏、硫磺等。 3.5.6 叶面肥料 喷施于植物叶片并能被其吸收利用的肥料,叶面肥料中不得含有化学合成的生长调节剂。包括含微量元素的叶面肥和含植物生长辅助物质的叶面肥料等。 3.5.7 有机无机肥(半有机肥) 有机肥料与无机肥料通过机械混合或化学反应而成的肥料。 3.5.8 掺合肥 在有机肥、微生物肥、无机(矿质)肥、腐殖酸肥中按一定比例接人化肥(硝态氮肥除外),并通过机械混合而成的肥料。 3.6 其它肥料 系指不含有毒物质的食品、纺织工业的有机副产品,以及骨粉、骨胶废渣、氨基酸残渣、家禽家畜加工废料、糖厂废料等有机物料制成的肥料。3.7 AA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干AA缓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3.8 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A级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A组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4 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4.1 AA组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4.1.1 3.4所述的农家肥料。 4.1.2 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肥料类产品。 4.1.3 在4.l.l和4.l.2不能满足AA组绿色食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3.5.l-3.5.7所述的商品肥料。 4.2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4.2.1 4.1所述肥料种类 4.2.2 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肥料类产品 4.2.3 在4.2.1和4.2.2不能满足A级绿色食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3.5.8所述的掺合肥(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

  •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制该转身了

    前不久,思念、三全、湾仔码头三大饺子品牌均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随后,速冻面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允许存在金黄色葡萄球菌。消费者一时蒙了:又一个标准倒退了?卫生部出面解释,标准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在卫生部眼中的“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意见”,在公众看来,却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最起码连专家也没有弄明白是在“走过场”还是在戏弄人?君不见,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定讨论会的奶业专家选择不再表态:“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说了有什么用?” 以前是舆论诟病专家被“收买”,专家意见被权力“定制”,现在是连专家也义愤填膺,用沉默来抗争。这意味着公众“又一个标准倒退了”的感觉是确切的,有关方面的辩解是无力的。当专家说“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时,就准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公众的食品安全“标准焦虑”正在被漠视和故意忽略。 此前,《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认为,社会陷入了“标准焦虑”之中,并称:如果食品安全标准失去了公信力,食品安全的防线又该从何筑起!可以说,连参与标准制定讨论会的奶业专家也认为“说了有什么用”时,公众和社会就只能在“标准焦虑”中越陷越深。 追问“谁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显然并不多余。除了看到振振有辞的权力部门和嚣张狂妄的大企业,我们只能感同身受专家的无奈和公众的失声。当下社会中,“标准焦虑”的产生决不是空穴来风,那些食品安全标准越来越低的事实、食品安全风险时有发生的尴尬,都让食品安全焦虑与社会和公众如影随形。而“标准焦虑”的实质无非是食品安全无法得到制度化保障和公众的焦虑情绪无法找到理性出口的表征罢了。可以说,“乳品新国标出台过程中关键标准最后一刻翻盘”成了公众标准焦虑的一个小注脚。 当然,权力部门可以认为食品标准没有“绑架”,但是。在公众看来,这比“绑架”更可怕,因为这是权力者主动向大企业的“讨好”,是主动的“投怀送抱”。在事关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的食品安全问题上,专家和消费者的声音在哪里?公共利益在哪里?社会食品安全在哪里?难道有关部门和企业忘记了消费者是如何用“脚”投票,拒绝国产奶粉而青睐国外奶粉的吗?难道要公众再次用“脚”投票来消除有关人士的“健忘症”吗? 就笔者的看法,应借鉴国外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做法,以防止标准的日益降低和“标准焦虑”的蔓延。一是让专家参与、公众知情和讨论;二是做到公开透明,防止其成为“部门利益”和“关门制造”的产物以及被大企业裹胁、绑架。三是必须把公众利益和消费者置于首要位置,而不是让所谓的“国情论”“行业发展”成为挡箭牌。 更重要的一点是,应借鉴国外先进模式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机构,全方位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整理、修订和起草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工作,以改变我国目前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部门有八九个之多而权力重叠、职责不清的局面。 在美国,食品行业超过80%的标准是国际通用的标准。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就只能是“企业标准”吗?如果不彻底醒悟过来,着力改变食品安边标准的制定机制,对整个民族来说都是梦魇,食品安全的沦陷并不难想象。在食品安全领域,人家是“国际标准”,我们是“企业标准”的尴尬在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制该转身了!

  • 韩国通报食品标签标准修正提案

    近日,韩国向WTO秘书处通报了食品标签标准修正提案(G/TBT/N/KOR/332)。 为促进公众健康,韩国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其修订内容如下:将警示声明的字体号从8号字调整至10号字;规定了包括茶或咖啡在内的"高咖啡因含量"的液体产品应当标示出"高咖啡因含量"的字样及其咖啡因的含量和对儿童、孕妇等易受咖啡因影响人群的警示声明;规定了易引起过敏的"亚硫酸盐"应当在配料列表中标示出来;对于不含小麦、黑麦、大麦的食品,在总的麸质含量不超过20mg/kg的情况下,允许标示出"无麸质"的标签;简化了食品标签中标明的包装实际含量的容许欠量。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和拟生效日期待定。

  • 【转帖】环保部:机动车国五标准正在制订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处长任洪岩在9月5日举行的“2009中国汽车产业国际论坛”上透露,环保部正在制订第五阶段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同时推动国标委加紧制订国四国五的成品用油标准。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77亿,里面有不少“黄标车”,使得环保压力很大。任洪岩表示,在鼓励加速淘汰黄标车并腾出空间发展新能源车的同时,将首先通过法律体系和监管制度来控制环境污染。“明年可能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我们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起草。”任洪岩称。  任洪岩还透露,环保部有计划征收环境税。“现在所得税法有些调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在跟我们商量,考虑把机动车排放污染环境税纳进去。”  据介绍,为了配合法律法规的出台,相关部门正在加快制订两个新标准,一是第五阶段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二是国四国五的成品用油标准。  此外,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昨日表示,新油耗法规将于2015年全面实施。

  • 【讨论】有机锡标准品一氯三丁基锡(TBTCI)存不存在分解

    问题描述:本人新买了有机锡的标准品一氯三丁基锡 CISn(C4H9)3,配制成工作液后加内标衍生,衍生产物为乙基三丁基锡C2H5Sn(C4H9)3 (TBT),走GC-MS,发现会出二乙基二丁基锡 (C2H5)2Sn(C4H9)2 (DBT).疑问:1:这个标准是不是存在分解,如果存在,分解发生在那个步骤,是标准配制还是要衍生或是进样口。2:因为多出的目标物(DBT)也是我们的检测目标物,这样就存在定量的问题,TBT偏小。DBT偏高。我把谱图发上来大家看下

  • 部分绿色食品新标准修订了

    NY/T 892-2014 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2015-1-1实施)(暂无文本) NY/T 893-2014 绿色食品 粟米及粟米粉(2015-1-1实施) NY/T 894-2014 绿色食品 荞麦及荞麦粉(2015-1-1实施) NY/T 1039-2014 绿色食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2015-1-1实施) NY/T 1042-2014 绿色食品 坚果(2015-1-1实施)NY/T 1045-2014 绿色食品 脱水蔬菜(2015-1-1实施)NY/T 1047-2014 绿色食品 水果、蔬菜罐头(2015-1-1实施) NY/T 1051-2014 绿色食品 枸杞及枸杞制品(2015-1-1实施)NY/T 1052-2014 绿色食品 豆制品(2015-1-1实施)NY/T 1512-2014 绿色食品 生面食、米粉制品(2015-1-1实施)

  • 示差折光检测器液相色谱测蔗果三糖标准品不出峰

    示差折光检测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用的是sugar-d的色谱柱,测蔗果三糖标准品,标准品是新拆的,用超纯水稀释的,水膜过滤,方法都是按照国标走的,但是跑出的峰只有四分钟左右一个小峰,按照国标蔗果三糖在16分钟出峰,浓度从大到小都试过了,一直不出峰,求大神指教。

  • 示差折光检测器液相色谱测蔗果三糖标准品不出峰

    示差折光检测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用的是sugar-d的色谱柱,测蔗果三糖标准品,标准品是新拆的,用超纯水稀释的,水膜过滤,方法都是按照国标走的,但是跑出的峰只有四分钟左右一个小峰,按照国标蔗果三糖在16分钟出峰,浓度从大到小都试过了,一直不出峰,求大神指教。

  • 【原创】绿色食品品质标准和包装要求

    最新消息:绿色食品的品质包括外观品质、营养品质及卫生品质三部分。其外观及营养品质与国家普通食品标准相同或更严,卫生品质要求更高。在AA级绿色食品中,任何化学合成农药残留均不得检出;在A级绿色食品中,允许限制使用的化学合成农药的残留限量仅为国家或国际普通食品的1/2,其他禁用的化学合成农药的残留则不得检出。标准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微生物学要求等四方面。食品包装是为了在食品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而按一定技术方法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的总称。其基本要求是要有较长的保质期(货架寿命),不带来二次污染,少损失原有营养及风味,成本较低,储运方便、安全,可刺激消费者食欲。绿色食品包装除须满足食品包装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要求,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产品的内外包装。标准图形、字体、图形与字体的规范组合,标准色、广告用语及用于食品系列化包装的标准图形、编号规范,均应符合《手册》的严格要求。其包装标签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及其他特殊标注内容。

  • 计算分析结果考虑标准品纯度?

    上周测试焦磷酸钠和三聚磷酸钠,同事问我计算结果的时候,考不考虑标准品的纯度,这问题真不好回答。我计算的时候重没考虑过标准的纯度,大家有换算纯度再计算的么?

  • 孔雀石绿、沙星类等过期未用完的标准品最佳处理方式?

    一般做水产品检测兽药残留时,会用到一些标准品如孔雀石绿、沙星类等,如果过了有效期,还没用完,怎么处理呢?基本上按照CNAS认证规定还是只有销毁一条路了。标准品过期这个问题,很有必要讨论一下,因为一些标准品过期了,但有可能还有效,可以用来做其他有意义的研究,比如,可以用来做内部质量控制,就是在不通知人员样品含量的情况下,给他们送盲样,让他们来做人员间对比性试验,再根据相关检测标准判定对比性试验的结果,对内部质量控制起到帮助作用。但是,标准品的有效期规定也有一定的参照性,比如说,过了两年或5年,一些标准品的性质会发生变化,对定量分析会有影响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举例,你的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标准品用了2年了,再重新配标准溶液时,也许显性还可以,但保留时间可能会提前,隐性的也有可能会差太多,比如,2ppb基本做不出来了,而且隐性孔雀石绿和隐性结晶紫都分不开了。。。。。来源:实验与分析

  • 【求助】哪些单位开展过国家标准品研制计划(请教问题)

    请教各位,本单位正在开展国家标准品研制计划,能否提供标准品定值的信息哪些单位开展过国家标准品研制工作,本单位想请有相关方面经验的专家,请给予指导。非常感谢。如有意向或者消息请联系a180d@163.com注:((该标准品由本单位合成,目前能用HPLC测定其含量,且需要柱前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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