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胍法辛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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胍法辛标准品相关的资讯

  • 广西分析测试协会关于《水果蔬菜中双胍辛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西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广西分析测试协会于2023年2月组织专家对《水果蔬菜中双胍辛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上述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3月22日—4月5日)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12号南楼310室电子邮箱:gxfxcsxh@163.com联 系 人:商榆 18677118331 广西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3月23日广西分析测试协会关于《水果蔬菜中双胍辛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 法国ELICITYL-OLIGOTECH寡糖标准品哪家有,中国区总代上海甄准生物
    热烈庆祝上海甄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寡糖标准品ELICITYL-OLIGOTECH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甄准生物作为ELICITYL-OLIGOTECH中国总代理,为国内科研工作者提供优质的法国寡糖标准品。 法国寡糖标准品ELICITYL-OLIGOTECH坐落在法国克洛尔,专注于寡糖标准品,现货库存产品超400种.主要有以下几类产品:天然多糖和寡糖类提取物;低聚糖;糖胺聚糖;氨基糖苷类及衍生物;新糖蛋白…。,应用于生物医药,化妆品,保健品和农业等行业的科研领域。 热销产品: 蔗果二糖至十二糖;纤维二糖到八糖;麦芽二到十糖;Globo寡糖;岩藻寡糖… 上海甄准专注优质分析标准品,真心倾听您每一个标准,与您一起为国内科学事业发展献绵薄之力。药物分析: Extrasynthese, EP, TRC, USP, BP, JP, LGC, HPC…同位素分析: CIL, OMICRON, Medical Isotopes...糖类分析: ELICITYL-OLIGOTECH, GlycoSci, Iduron, Megazyme, Dextra…脂类分析: Larodan, NU-CHEK, AVANTI…标准溶液: Inorganic Venture, Reagecon, GFS…纳米材料: Phosphorex, Spherotech, NANOCS, ProChimia, MAGSPHERE…聚合物分析: PEGWorks, SP2, Laysan, Polymer Source, TDB…环境分析: DRE, Chemservice, Accustandard, CHIRON…其他: ZZSTANDARD, NIST, WAKO, IRMM, Lumiprobe, BACHEM... 订购进口标准品,请联系上海甄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洽洽瓜子深陷“虫眼门” 国家标准成空文
    [提要] 近日中国网食品频道对洽洽瓜子质量低劣一事进行曝光后,微博爆发了“数洽洽 乐哈哈”找瓜子虫眼、找霉变的风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烘炒食品卫生标准》(GB19300-200G)中规定:“烘炒食品不得有酸败等异味,无异物、无霉变、无虫蛀。网友向洽洽食品官方微博发出质疑  近日中国网食品频道对洽洽瓜子质量低劣一事进行曝光后,微博爆发了“数洽洽 乐哈哈”找瓜子虫眼、找霉变的风潮。各地网友纷纷表示,购买洽洽牌瓜子,数数到底有多少粒瓜子有虫眼、有破损、有霉变,并在网上公布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烘炒食品卫生标准》(GB19300-200G)中规定:“烘炒食品不得有酸败等异味,无异物、无霉变、无虫蛀。”而200g的洽洽瓜子就能找出20粒虫蛀,另有媒体报道:“洽洽瓜子的“臭籽”率接近20%,也就是说,5粒洽洽瓜子就有1粒臭籽。”很多消费者质疑洽洽瓜子,这样低劣的食品为何能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呢?洽洽食品官方微博至今没有给网友任何答复。网友曝光吃洽洽瓜子吃出纽扣网友曝光吃洽洽瓜子吃出玻璃网友晒洽洽牌的虫眼瓜子图片
  • 韩国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于2009年5月7日公布了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的相关文件。  以下为其附则中的主要内容:  一、新设标准等强化的内容  1. 新设对玉米及其单纯加工品的丝状真菌毒素(伏马毒素)标准  - 新设玉米的伏马毒素标准为‘4ppm以下’,新设玉米单纯加工品(粉碎,切断等)及玉米面的伏马毒素标准为‘2ppm以下’。  2.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咖啡中丝状真菌毒素(赭曲毒素)标准  -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炒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5ppb以下,新设速溶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10ppb以下。  3. 新设及强化液状茶的重金属标准  - 像饮料一样饮用的液状茶(在市场上销售的液态的‘对身体好的某某茶’同类的茶)的含铅标准从2.0ppm以下强化到0.3ppm以下(与雪绿茶和玄米绿茶一样的浸出茶为5.0mg/kg以下)。  - 新设含镉标准为0.1ppmg以下(与饮料的重金属标准相同)  4. 新设腹泻性贝毒标准  - 二枚贝类(与牡蛎,贻贝相同由两枚壳构成的蛤蚌类,海螺等一枚贝类)的腹泻性贝类毒素标准与 Codex, EU等诸国的标准相同新设为0.16ppm以下。  5. 修正农药及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 修正醚菊酯等15种农药(包含人参一种)及氨苯砜等29种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二、中国许可农药中韩国未许可的农药目录  除草剂(19种):莠灭净Ametryn,氰草津Cyanazine,磺草灵asulam,甜安宁phenmedipham,灭草猛vernolate,氯嘧磺隆chlorimuron-ethyl,玉嘧磺隆rimsulfuron,胺苯磺隆ethametsulfuron-methyl,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苯磺隆tribenuron-methyl,甲氧咪草烟Imazamox,甲咪唑烟酸imazapic,灭草喹imazaquin,咪草烟imazethapyr,异丙隆isoproturon,溴苯腈bromoxynil,环庚草醚Cinmethylin,吡氟草胺diflufenican,哒草特pyridate  杀虫剂(3种):杀螟腈cyanophos,地虫硫磷 fonafos,烯虫灵nitenpyram  植物生长调节剂(1种):烯效唑Uniconazole  三、有中国标准而没有韩国标准的动物用医药品目录  此次公布的2种药品:伊维菌素Abamectin,盐酸沙拉沙星sarafloxacin  本周中预告立案的5种药品:头孢氨苄素Cafalexin,二氟沙星difloxacin,氟苯尼考Florfenicol,吉他霉素kitasamycin,丙氧咪唑Oxibendazole  计划年内开发试验法的15种药品:倍他米松Betamethasone,越霉素A DestomycinA,地塞米松Dexamethesone,卤喹酮Halofuginone,马拉硫磷Malathion,甲苯达唑mebendazole,安乃近Metamizole,硝碘酚腈Nitroxinil,苯唑青霉素Oxacillin,哌嗪Piperazine,碘醚柳胺Rafoxanide,氯苯胍Robenidine,洛克沙胂Roxarsone,氨苯磺酰胍sulfaguanidine,甲基三嗪酮Toltrazuril  四、保存流通标准及原料标准的修订  1. 强化新鲜方便食品(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标准  - 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温度由10℃以下修订为5℃以下以防止李斯特菌生长。  2. 追加‘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品目  - 在附表3‘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目录中(现有木炭等82个品目)增加大麻等46个品目,共计128个品目。
  • 广西肥料协会发布《复合肥料 褐藻寡糖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计法》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广西肥料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由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胜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写,经过调研、立项、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专家组进行了评审论证,现批准发布《复合肥料 褐藻寡糖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计法》(标准号:T/GXAF 0013-2023)为本协会团体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6月13日发布,2023年7月1日实施,现予以公告。 广西肥料协会2023年6月13日 广西肥料协会关于发布《复合肥料 褐藻寡糖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计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TGXAF 0013-2023《复合肥料 褐藻寡糖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计法》(水印稿)-20230613.pdf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两项通知公告
    澳新食品标准局消息,近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通知公告18-13,19-13。  2013年10月1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通知公告18-13,通报内容包括:婴儿食品标示最小年龄的修订建议P274 批准皂树皮抽提物作为乳化剂用于饮料的申请A1075 批准一氧化碳作为鱼加工助剂的提议P1019 否决了运动食品提议P236 以及其他事项。  2013年10月8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19-13通知公告。内容包括:申请转基因减少木质素苜蓿用于食品的征求意见A1085 形成一个涵盖主要(P1005)及次要(P1014)肉类品种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提议P1014 废除P1005 以及其他事项。
  • 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褐藻酸寡糖含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由青岛和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褐藻酸寡糖含量的测定》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23日之前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以下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柏松  姜宇鑫联系方式:010-68481356, hbs@china-cas.org;010-88416788, jyx@china-cas.org;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标协写字楼,100048;中国标准化协会2024年2月22日附件:1-1《褐藻酸寡糖含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1-2《褐藻酸寡糖含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1-3《褐藻酸寡糖含量的测定》征求意见表.docx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澳新食品标准局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2013年8月1日发布公告,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1.1条(基本规定-申请,阐述及常规禁律)、第1.3.3条(加工助剂)、第2.9.1条(婴儿配方产品)、第2.9.2条(婴儿食品)、第2.9.3条(配方膳食替代品及配方辅助食品)。  此次修订的依据是A1055号提案《短链低聚果糖》,该提案申请批准短链低聚果糖可作为菊源果糖的替代品用于婴儿配方产品、婴儿食品和幼儿辅助食品。
  • 全国首家省级标准技术审评机构正式挂牌成立
    近日,全国首家省级标准技术审评机构——辽宁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辽宁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由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联合成立,是承担辽宁省标准技术审评工作的第三方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设在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标准化研究院。该中心主要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技术指导,统计标准情况,评估实施效果;承担地方标准立项评估、查重、报批、备案等的技术支撑,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分析,以及地方标准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和标准信息的完善更新工作;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平台监测、监督抽查、对标达标的技术支撑,开展重点行业标准质量水平分析评价;承担重要行业、重点产业标准体系编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和考核等工作。
  • 洋华堂等超市被指实行食品安全双重标准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近日通过对国际超市在华门店的调查发现,日本的伊藤洋华堂超市、吉之岛(永旺)超市和法国的欧尚超市在食品安全方面,与国外的超市门店实行双重标准。  绿色和平在两周前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乐购、沃尔玛等国际超市在转基因产品方面对我国消费者实行双重标准,最近的调查将伊藤洋华堂、吉之岛(永旺)和欧尚也拉入这一黑名单。  绿色和平称,发现杭州的欧尚超市、广州的吉之岛(永旺)超市和成都的伊藤洋华堂超市都在售卖转基因木瓜,而这些国际超市在各自的国家均只出售非转基因木瓜。“很明显,伊藤洋华堂、吉之岛(永旺)和欧尚对中国消费者实行了双重标准。”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王伟康说。  到目前为止,转基因产品对人体健康的长期安全性尚未有定论,而其被释放到环境中所产生的严重破坏作用已成共识。  绿色和平主要针对的是超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根据超市在“拒绝转基因食品”和“逐步禁止农药使用”两方面的政策、相关措施以及信息透明度三方面,对超市进行评估。  他们发现,沃尔玛、乐购和伊藤洋华堂等超市没有对其所售食品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也拒绝进行改进。“其中,沃尔玛等超市对我国实行双重标准。它们在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已向当地消费者作出控制农药或拒绝使用转基因成分的承诺,却拒绝对中国消费者做出相同的承诺。”王伟康说。  不过欧尚超市前日(1月6日)下午表示,他们计划将不出售转基因食品的范围扩展至木瓜和大米、大豆等谷类和生鲜产品。  永旺超市品质部负责人慕海昨日(1月7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永旺在华北地区的门店已杜绝转基因蔬果的出现,并且他们在商品上会标识出转基因和农药信息。此外,他们要求蔬果供应商每天出具农药检测报告,接下来将在超市门店设检测室。  但是绿色和平是在永旺的广州门店发现转基因木瓜的,慕海仅对永旺的华北地区超市做出保证,称华南地区门店的营运和采购与他们无关。  “对于存在健康风险的转基因食品,几家国际超市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均采取谨慎态度,但在中国却不然。”王伟康说:“中国的消费者同样有权利享有安全的食品。我们谴责这些超市对我国消费者的不同对待。”  绿色和平表示,所有超市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系统以确保食品安全,包括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和控制机制,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检测,加强对供货商和供应链的管理等,并确保消费者能及时了解转基因食品的情况。
  • 工信部行标复审 五项食品标准废止
    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据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消息,按照工业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工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涉及食品的《罐头食品检验规则》等41 项标准继续有效,《火腿午餐肉罐头》等37项标准将予以修订,《裹衣花生》等5 项标准自2010年1月14日起废止。  附:2009 年消费品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表(食品行业)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复审结论1QB 1006-1990(2009)罐头食品检验规则继续有效2QB 1007-1990(2009)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继续有效3QB 1036-1991(2009)工业用三聚磷酸钠(包括食品工业用)氯化物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继续有效4QB 1118-1991(2009)L-天门冬氨酸继续有效5QB 1228-1991(2009)食品添加剂红米红继续有效6QB 1805.1-1993(2009)工业用α-淀粉酶制剂继续有效7QB 1805.3-1993(2009)工业用蛋白酶制剂继续有效8QB 1805.4-1993(2009)工业用脂肪酶制剂继续有效9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继续有效10QB 2393-1998(2009)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AK 糖)继续有效11QB 2483-2000(2009)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继续有效12QB 2484-2000(2009)食品添加剂果胶继续有效13QB 2554-2002(2009)食用氯化钾继续有效14QB 2555-2002(2009)食用硫酸镁继续有效15QB 2581-2003(2009)低聚果糖继续有效16QB 2582-2003(2009)酵母抽提物继续有效17QB/T 1733.2-1993(2009)花生类糖制品继续有效18QB/T 1733.4-1993(2009)花生酱继续有效19QB/T 1804-1993(2009)工业酶制剂通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继续有效20QB/T 1805.3-1993(2009)蛋白酶制剂继续有效21QB/T 1805.4-1993(2009)脂肪酶制剂继续有效22QB/T 1879-2001(2009)液体盐继续有效23QB/T 2306-1997(2009)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继续有效24QB/T 2605-2003(2009)工业氯化镁继续有效25QB/T 2606-2003(2009)肠衣盐继续有效26QB/T 3535-1999(2009)碘继续有效27QB/T 3599-1999(2009)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继续有效28QB/T 3775-1999(2009)全脂无糖炼乳检验方法继续有效29QB/T 3777-1999(2009)硬质干酪检验方法继续有效30QB/T 3778-1999(2009)粗制乳糖继续有效31QB/T 3779-1999(2009)粗制乳糖检验方法继续有效32QB/T 3780-1999(2009)工业干酪素继续有效33QB/T 3781-1999(2009)工业干酪素检验方法继续有效34QB/T 3782-1999(2009)脱盐乳清粉继续有效35QB/T 3783-1999(2009)食品添加剂叶绿素铜钠盐继续有效36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继续有效37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继续有效38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甜菜红继续有效39QB/T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菊花黄继续有效40QB/T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黑豆红继续有效41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继续有效42QB 1353-1991火腿午餐肉罐头修订43QB 1364-1991红烧鸡罐头修订44QB 1373-1991油炸禾花雀罐头修订45QB 1376-1991凤尾鱼罐头修订46QB 1380-1991糖水龙眼罐头修订47QB 1381-1991糖水山楂罐头修订48QB 1382-1991糖水葡萄罐头修订49QB 1386-1991杏酱罐头修订50QB 1389-1991西瓜酱罐头修订51QB 1395-1991什锦蔬菜罐头修订52QB 1399-1991香菇罐头修订53QB 1401-1991雪菜罐头修订54QB 1402-1991榨菜罐头修订55QB 1404-1991榨菜肉丝罐头修订56QB 1406-1991小竹笋罐头修订57QB 1407-1991水煮笋罐头修订58QB 1603-1992糖水莲子罐头修订59QB 1606-1992红烧排骨罐头修订60QB 1608-1992红烧元蹄罐头修订61QB 1610-1992酥炸鲫鱼罐头修订62QB 1611-1992糖水杏罐头修订63QB 1687-1993浓缩苹果清汁修订64QB 1688-1993糖水染色樱桃罐头修订65QB 2604-2003食用氯化镁修订66QB/T 1409-1991花生米罐头修订67QB/T 1498-1992液态法白酒修订68QB/T 1612-1992红焖大头菜罐头修订69QB/T 1981-1994露酒修订70QB/T 1982-1994山葡萄酒修订71QB/T 1998-1994栗(豆)羊羹修订72QB/T 2021-1994工业溴修订73QB/T 2076-1995水果、蔬菜脆片修订74QB/T 2187-1995芝麻香型白酒修订75QB/T 2221-1996八宝粥罐头修订76QB/T 3605-1999豆豉鲮鱼罐头修订77QB/T 3770.1-1999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修订78QB/T 3770.2-1999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取样和试验方法修订79QB/T 1733.3-1993裹衣花生废止80QB/T 1733.5-1993油炸花生仁废止81QB/T 1733.6-1993烤花生仁废止82QB/T 1733.7-1996咸干花生废止83QB/T 2319-1997液体葡萄糖废止
  • 乳品新国标被指全球最差标准
    中国乳品新标准争论焦点  新国标被指偏向常温奶 导致巴氏杀菌鲜奶市场占有率不足20%  对乳品新国标的质疑声再在业内响起。据报道,日前,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反映中国乳业行业标准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是全球最差标准。  据悉,导致争议再度升温的仍然是卫生部去年敲定的乳业新国标中,原奶细菌数允许最大值为每毫升200万个,而此前的标准是50万个。王丁棉昨日对本报说,新国标过于偏向常温奶,已经导致巴氏杀菌鲜奶在我国液态奶中所占份额连20%都不到。  反方:应逐渐恢复巴氏鲜奶的主导地位  王丁棉说,由于巴氏杀菌鲜牛奶需要的奶源质量很高,而新国标对原奶细菌数如此宽松显得过于偏向常温奶,这导致巴氏奶目前在我国液态奶中所占的份额连20%都不到。  王丁棉说,目前全国性的乳业巨头都是以常温奶为主打,“这些巨头普遍没有自己的奶源,在他们的游说下,上午专家设定好的新国标下午就被有关部门推翻了。”他说,国家应给予政策及经济扶持,逐渐恢复巴氏鲜奶的主导地位。  正方:可维护我国奶业稳定发展  在去年,《生乳》国家标准中将生鲜奶源的蛋白质含量从原来的2.95%下调至2.8%,细菌总数从50万个落菌单位上调至200万个落菌单位,这是业内人士质疑的两大热点。  卫生部的辩护称,目前我国奶牛小规模散养比例较高,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例仅为23.1%,5头以下比例为32.4%,这种小规模养殖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而养殖水平低造成生鲜乳菌落总数相对较高。  按卫生部的解释,设置菌落总数的指标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能够保护大量中小规模奶农的利益,维护奶业稳定发展,但是仍然鼓励企业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  专家视点  不如由国标改为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  黑龙江省乳品工业研究所郦韬珉指出,与其将就乳品新国标,还不如由国家标准改为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由专业委员会审核),以减少负面影响和降低损失。
  • 福建首家国际标准医学实验室挂牌
    福建省首家也是唯一通过ISO15189国际标准国家认可的医学实验室10月25日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挂牌。  ISO15189是国际公认的医学实验室认可标准。这标志着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科整体质量和技术能力得到了国际认可,跻身国内一流医学实验室行列。这也意味着,该院出具的中文检验报告,不仅全国有效,还可通行全球56个国家和地区,并可出具英文报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这次通过国际标准国家认可的项目涵盖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基因诊断、临床医学遗传学、临床体液检验专业等200多个项目,在全国率先覆盖临床检验全领域申报检验项目并全部通过认可。其中临床流式细胞检测为全国首家通过认可。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国获准该认可的医学实验室共60多家,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福建首家。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专家标准解读会议,报名通道开启!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保障。2022年7月28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2年第3号公告,发布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1项污染物标准、《饮料》(GB 7101-2022)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洗涤剂》(GB 14930.1-2022)等3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GB 1886.129-2022)等11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金枪鱼油)》(GB 1903.26-2022)等9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34-2022)等9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 蜂蜡》(GB 1886.87-2015)第1号修改单等3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修改单。每次新法规新标准的制定,都会影响到各单位科研人员、各生产企业的研究、生产、检测等环节,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法规标准的要点等内容,仪器信息网将于10月19日举办“食品安全国标准解读”主题网络研讨会,我们将会邀请法规标准起草人、权威专家及厂商技术人员带来精彩分享,把最新的标准动向、技术要点等内容呈现给大家。欢迎大家踊跃报名!点我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免费,免费报名!若报名不成功,或关于会议任何问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加食品领域小助手微信号:更多免费会议,欢迎关注网络讲堂服务号:相关会议赞助,请联系刘经理,欢迎各位厂商前来咨询!
  • 权威发布 ▏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1年第8号公告,发布1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充分考虑群众健康权益,兼顾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参考国际相关法规和通行做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所需,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并向世贸组织通报。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2项微生物限量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GB 1886.349-2021)等6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 1903.52-2021)等3项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7-2021)等5项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以及《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第1号修改单。上述标准文本和《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等3项标准解读材料请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2021年第8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GB 1886.349-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五碳双缩醛(又名戊二醛)● 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 GB 1886.35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环状糊精● GB 1886.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 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 GB 1886.3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4-氨基-2,2-二氧-1H-2,1,3-苯并噻二嗪-5-基)氧]-2,2-二甲基-N-丙基丙酰胺● GB 1903.52-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 GB 190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D-泛酸钙● GB 1903.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 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GB 5009.28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 GB 5009.28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豆素的测定● GB 31604.8-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第1号修改单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7日
  • 专家解读农残限量标准实施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仪器信息网讯 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到一个月时间,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再次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意见的函,对食品中2,4-滴等11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广泛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与GB2763-2012相比有哪些变动,新标准实施后相关技术设备是否能够匹配,新标准是否已经与国际接轨,针对这些问题,仪器信息网编辑采访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进出口处处长叶贵标,请他解读此次发布的《农业部对11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单种农药在单种农产品中的使用限量。每种农药的使用范围各不相同,一种农药可能被多种农作物施用,比如农药阿维菌素,其在柑橘,苹果和甜瓜类水果都施用,那么柑橘,苹果和甜瓜类水果应各制定一个限值,3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中规定了柑橘,苹果的阿维菌素的残留,此次征求意见稿又纳入了甜瓜类水果的阿维菌素的最大残留限量。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农药残留的限定更为细化。叶贵标介绍说,这些限值制定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农药使用情况,农药使用对人类健康所产生的影响,在GB2763-2012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制定出此次征求意见稿。因此,拟定的新标准建立在科学论证和实践的基础上,可以更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食品中2,4-滴等322种农药2293项最大残留限量。此次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中又涉及了113种农药的1280项最大残留限量。  尽管如此,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以及美国、日本等国的相关标准相比,还存在有一定差距。目前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有3820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有1.1万个,日本有5万多个,我国的相关标准还将继续完善,根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二五”发展规划》,到 “十二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  这种差距是否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农残多,叶贵标表示,我国标准数量与美国、日本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美国、日本的标准已经制定了五六十年,我国只是近几年才开始这方面的工作。但标准多少与农残多少并没有相关性。GB2763-2012选择了最重要的作物,最主要的农药以及消费过程中急需的标准先行制定。对比我国与美国的标准,有一些标准要严于美国。标准的制定既要保护本国消费者,又要兼顾农产品在国际贸易的竞争力。  新标准扩大了检测范围,也意味着对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是否具备执行这些新标准的能力呢?叶贵标认为,新标准在扩大范围的同时,也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绝大多数标准在我国都可以顺利执行。相关的检测方法,技术以及相关设备大多可以达到新标准要求。  另外,此次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叶贵标介绍说,《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作为GB2763-2012的补充,使得新标准的操作性也有所增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附录:食品中2,4-滴等10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doc 食品中胺鲜酯等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doc 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征求意见稿).doc
  • 与国际接轨!国家将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与检测方法革新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将:  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46.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47.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48.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打假”行为的认定细则和处罚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十七)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49.健全对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强化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要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实现依法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50.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安全审查机制,重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国家安全。51.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冲击应对预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破除本位主义,增强合作意识,认真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示范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负责统筹协调有关任务落实,及时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 CFDA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
    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pp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标准相关工作,加快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构建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pp strong 一、总体要求/strong/pp  (一)指导思想/pp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pp  (二)基本原则/pp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pp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pp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pp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pp  (三)主要目标/pp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pp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pp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pp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pp  strong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strong/pp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pp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pp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pp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pp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pp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pp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pp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pp  strong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strong/pp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p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pp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pp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pp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pp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pp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pp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pp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pp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pp  strong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strong/pp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p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pp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pp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pp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pp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7日/p
  • 工信部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附汽车测试技术网络大会)
    3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含五大方面,15项内容。全文如下: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紧贴汽车技术发展趋势和行业实际需求,践行使命担当,奋力开创汽车标准化工作新局面,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一、持续完善标准顶层设计,加强各方统筹协调1.健全完善汽车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汽车行业“十四五”技术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装备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汽车芯片标准体系。2.统筹推进汽车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汽车标准的交叉融合问题,推动建立跨行业跨领域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协同、上下联动,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汽车芯片、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的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标准工作开放性和透明度。3.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技术来源和行业需求研究,鼓励行业机构、业界企业、社会公众等提出标准需要和意见建议;持续加大标准宣贯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深度解读标准内容和要求支撑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开展重点标准实施效果阶段性评估,立足我国政府管理及产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标准质量水平。二、加快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助力产业转型升级4.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安全相关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动力蓄电池热失控报警和安全防护水平;加快推进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列标准研究,修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标准,进一步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开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最大功率测试方法标准预研,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驱动电机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标准制修订,持续完善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标准体系。开展动力蓄电池耐久性标准预研,推进动力蓄电池电性能、热管理系统、排气试验方法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管理规范等标准研究,促进动力蓄电池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耗及续驶里程、低温起动性能、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等整车标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研究,支撑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及示范运行。加快构建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标准体系,推进纯电动汽车车载换电系统、换电通用平台、换电电池包等标准制定;开展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升级方案研究和验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等系列标准修订发布。5.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管理试点,组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标准试行验证,完成软件升级、整车信息安全和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审查与报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要求、设计运行条件及车载定位系统等L3及以上通用要求类标准草案编制,完成封闭场地、实际道路及模拟仿真等试验方法类标准的制定发布,面向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开展标准验证试验,有力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安全工程、应急响应、数据通用要求、车载诊断接口、数字证书及密码应用等安全保障类重点标准制定,进一步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完善车辆网联功能技术标准子体系,推进基于LTE-V2X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基于网联功能的汽车安全预警场景应用以及相应交互接口规范等标准的研究和立项,协同推动智慧城市网联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能交通系统、大数据平台等的互通互联。分阶段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系列标准制定,开展符合我国交通特征的测试设备等标准研制工作。6.汽车电子领域。完成无线通信终端、毫米波雷达、主/被动红外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审查和报批,加快推进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标准制定,启动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抬头显示系统、激光雷达等标准研制立项,满足不断增长的车载电子系统标准需求。推进整车及零部件电磁兼容基础通用标准修订立项,启动整车天线系统射频性能评价、整车辐射发射限值、人体电磁曝露、车辆雷电效应和整车天线系统通信性能等标准预研。完成车辆预期功能安全、车辆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方法、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功能安全等标准制定,进一步完善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标准体系。7.汽车芯片领域。开展汽车企业芯片需求及汽车芯片产业技术能力调研,联合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等关联行业研究发布汽车芯片标准体系。推进MCU控制芯片、感知芯片、通信芯片、存储芯片、安全芯片、计算芯片和新能源汽车专用芯片等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芯片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环境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等通用规范标准预研。三、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支撑双碳目标实现8.能源消耗量领域。完成轻型、重型商用车第四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加快推进乘用车第六阶段燃料消耗量、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开展高效电机等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评价方法标准研究,启动乘用车道路行驶能源消耗量监测规范标准预研。完成轻型汽柴油车、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标准审查和报批。9.碳排放领域。开展道路车辆温室气体管理通用要求、术语定义、碳中和实施指南等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和立项。推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碳排放及核算办法相关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电动汽车行驶条件温室气体碳减排评估方法标准预研。四、完善整车基础相关标准,夯实质量提升基础10.汽车安全领域。推动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等标准发布,加快灯光系列标准整合以及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及固定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标准修订。推进乘用车制动系统、前后端防护装置、顶部抗压强度、行人碰撞保护、侧面碰撞乘员保护、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防盗装置等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强化乘用车安全要求。做好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标准宣贯实施,推动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标准发布,加快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标准、专用校车安全、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等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准整合,开展轻型汽车/商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标准实施评估及强制性实施的可行性分析,不断提高商用车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车辆事故与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启动汽车故障模式和事故分类等标准预研。11.传统整车领域。围绕自卸半挂车栏板高度、45英尺集装箱列车长度等内容进行调研,适时启动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修订工作。配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启动空气悬架车辆评价、提升桥车辆技术要求等支撑性标准的研制。加快推进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修订,开展主挂自动连接、连接装置强度、货物隔离装置及系固点等标准预研。开展3.5t以下轻型挂车标准体系研究,根据行业需求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推进车辆操控、主动降噪、结构耐久、车内外提示音等方面标准预研。12.零部件领域。推进空气悬架、推力杆、高度控制阀、自动变速器、电子辅助转向系统(EPS)、多种类型传感器、执行器和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开展新型塑料及复合材料的车辆零部件质量标准研究制定。加快压缩天然气(CNG)汽车35MPa压力关键部件等标准升级。五、全面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13.加强全球技术法规制定协调。全面跟踪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动态及趋势,切实履行《1998年协定书》缔约国义务及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电动汽车安全工作小组副主席等职责,牵头先进驾驶辅助系统部件、自动驾驶功能要求、自动驾驶测评方法、数据记录系统、电动汽车安全、氢燃料电池车辆安全、车载电池耐久性等重点法规项目规划与研制工作,适时提出中国提案。推动1-2项中国标准进入全球技术法规候选纲要,持续提升国际法规协调工作的参与度与贡献度。14.深度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履行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ISO/TC22)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载雷达特别工作组召集人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动车辆电能传输系统委员会(IEC/TC69)等相关国际标准项目负责人职责,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载毫米波雷达探测性能评价、动力蓄电池系统功能安全、汽车电子/电气部件传导骚扰试验方法等国际标准研究,重点推动乘用车外部保护、负压救护车、安全玻璃、燃料电池汽车低温冷启动及最高速度等国际标准立项并新建1-2个国际标准工作组,持续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化影响力。15.务实推进中外标准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与平台,巩固并扩大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和法规协调工作成果,共同提出国际标准法规提案,联合开展相关标准法规制定活动,推动形成国际标准化共识。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与重点沿线国家开展汽车标准化交流、培训等活动,促进国内外标准化机构间的对话合作,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汇集行业多方资源力量,不断扩充国际协调专家队伍,实现国际协调资源共享和专家有序管理。第四届“汽车检测技术”网络大会我国是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据中汽协预测,2021年中国汽车总销量为2610万辆,同比增长3.1%;与之相对应的汽车召回量也有所增长,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21年国内乘用车企召回缺陷汽车851.91万辆。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主机厂和零部件厂高度重视整车品质的提升。针对整车和组件的测试及质量监控,已经贯穿汽车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基于此,仪器信息网联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材料分会,将于4月13-14日组织举办第四届“汽车检测技术”网络大会,为汽车产业链用户搭建一个即时、高效的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推动我国汽车测试行业健康发展,助力汽车产业持续提升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及高质量制造。免费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utomobile2022/扫码免费报名参会会议赞助:15718850776(微信同号)刘老师会议日程报告时间报告题目报告人4月13日上午 零部件失效分析09:00-09:30机械传动零部件失效诊断技术研究及其制造设计的改进应用潘安霞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09:30-10:00更新中欧波同10:00-10:30高强度零部件延迟开裂问题探讨唐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0:30-11:00电子探针在汽车材料分析中的应用岛津11:00-11:30检验分析报告中的图片表达问题探讨刘柯军汽车工程学会材料分会理化及失效专业委员会4月13日下午 零部件测试技术14:00-14:30汽车橡胶材料测试(拟)苍飞飞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4:30-15:00汽车零部件清洁度测试技术谢宇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15:00-15:30赞助席位15:30-16:00汽车几何尺寸测量(拟)邵双运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16:00-16:30赞助席位16:30-17:00更新中冯继军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17:00-17:30车内空气污染检测技术胡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4月14日上午 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上)09:00-9:30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测评技术研究谢先宇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9:30-10:00动力电池安全性测试技术马天翼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0:00-10:30更新中基恩士10:30-11:00驱动电机测试技术与研究(拟)吴诗宇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11:00-11:30赞助席位11:30-12:0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OBC)与充电桩电源新技术王正仕浙江大学4月14日下午 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下)14:00-14:30数字射线成像(DR)及工业CT检测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上的应用郑小康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14:00-16:30更新中
  • 汇集百名专家 共话标准物质发展——2017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应用技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仪器信息网讯 随着全球科技的迅速发展,国家、市场和消费者对各个行业的产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小到蔬菜瓜果检测,大到航天军工分析,标准物质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标准物质是国家级计量器具,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资质后方可研制生产。标准物质是改善和维持世界范围测量一致性体系的关键因素,是进出口贸易、食品质量控制、环境安全监测等有效测量的重要保障。2017年2月25日,“2017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应用技术研讨会”在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丰大国际酒店举行。来自全国145家专业从事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研制、生产、销售的业内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现场  从建国开始的行业空白,到现在每年数以千计的产品研发,作为一个在标准物质行业十年风雨的民营企业,北京坛墨质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墨质检)见证了标准物质快速发展的十年。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办单位,坛墨质检期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帮助与会者了解更多标准物质研发、标准物质稳定性监测以及标准物质在检测过程中的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加强坛墨质检与业内人士的沟通交流,提升坛墨质检在行业内的产品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深度服务。坛墨质检董事长方燕飞致辞  本次会议邀请全国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资深研究员韩永志、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王永华、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邢宏等多位资深专家莅临现场,分享标准物质、色谱分析中常见问题、实验室质量控制等相关专业知识。全国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资深研究员 韩永志  标准物质是具有准确性量值的测量标准,在化学测量、生物测量、工程测量与物理测量领域应用广泛。标准物质与分析测试技术密不可分。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已经从经典的、单一的、简单的基体测试,逐渐演化为现代分析仪器为主的多组分、痕量、复杂基体测试,分析测试难度和复杂程度大幅增加,标准物质的作用凸显。近几年,我国标准物质的发展速度飞快。截至2016年12月,我国有证标准物质共计10263种,其中一级标准物质2326种,二级标准物质7937种。韩永志在报告中指出,作为分析工作者,在选择和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时需要注意几点:第一,选择国家颁发证书的标准物质;第二,全面了解标准物质证书内容并严格执行;第三,选择与待测样品集体组成和待测成分含量水平类似的有证标准物质;第四,根据预期用途和不确定度水平要求选择合适级别的有证标准物质;第五,在有效期内使用;第六,取样量大于标准物质证书上规定的最小取样量;第七,在统计控制中(分析方法、操作过程处于正常稳定状态)使用标准物质。  来自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王永华和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邢宏分别以“气相色谱分析中常见问题”、“标准物质在水质监测中的应用”及“标准物质稳定性监测”为题,为与会者分享了标准物质在分析检测中的重要作用和标准物质研究相关知识。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 王永华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 邢宏北京坛墨质检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洪涛  感恩客户,共同发展。本次研讨会上,为感谢客户及用户对坛墨质检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特举办了答谢活动。答谢活动现场  为进一步了解坛墨质检标准物质研发、生产、销售及物流等情况,与会人员参观了坛墨质检实验室、仓库,坛墨质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到访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参观坛墨质检  此外,赛默飞世尔、安捷伦、默克以及大连依利特作为支持单位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为参会企业展示最新科技前沿检测技术和仪器。
  • 2023年7月份有380项标准将实施 食品标准独占38%
    2023年7月份有380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3年7月份将有380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 随着社会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浮现,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健康。在7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食品相关标准占据了38%,占据了新标准实施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共有144条标准与食品相关,包含多个产品通则、产品标准、检测标准及技术规范。而与食品息息相关的环境领域也有24个新标准将实施,主要涉及土壤质量、废水废液、废弃物、危险废物等。除此之外还有电力半导体、机械车辆、冶金矿产、医药卫生等标准也将在7月份实施。在7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包含了多品类科学仪器,如:激光粒度分析仪、电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具体2023年7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3个)GB/T 41949-2022 颗粒 激光粒度分析仪 技术要求 GB/T 26497-2022 电子天平 GB/T 42222-2022 玻璃仪器 光学均匀性测试方法与分级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144个)GB/T 42482-2023 生鲜银耳包装、贮存与冷链运输技术规范 GB/T 21241-2022 卫生洁具清洗剂 GB/T 25169-2022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 15681-2022 亚麻籽 GB/T 29374-2022 粮油储藏 谷物 冷却机 应用技术规程 GB/T 17814-2022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特丁基对苯二 酚 、乙氧基喹啉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GB/T 13081-2022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T 5532-202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 42121-2022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家禽屠宰加工输送设备 GB/T 42119-2022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家禽胴体螺旋冷却设备 GB/T 42120-2022 冻卷羊肉 GB/T 42118-2022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规范 GB/T 42237-2022 蛋粉质量通则 GB/T 42227-2022 留胚米 GB/T 42235-2022 蛋液质量通则 GB/T 42226-2022 黑糯玉米 GB/T 42228-2022 粮食储藏 大米安全储藏技术规范 GB/T 42225-2022 小麦麸 GB/T 19557.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苎麻 GB/T 19557.1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辣椒 GB/T 19557.29-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甘蓝 GB/T 19557.18-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棉花 GB/T 19557.2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西瓜 GB/T 19557.25-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黄瓜 GB/T 6434-2022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GB/T 42173-2022 发芽糙米 GB/T 11764-2022 葵花籽 GB/T 42114-2022 木薯叶片中黄酮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42113-2022 农产品 中生氰糖苷 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42116-2022 苏博美利奴羊 GB/T 19557.2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苹果 GB/T 19557.16-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花生 GB/T 19557.11-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猕猴桃属 GB/T 19557.21-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甜瓜 GB/T 19557.8-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李 GB/T 19557.7-2022 植物品种特异性 ( 可区别性 )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水稻 GB/T 13079-2022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1603-2022 羊毛纤维平均直径测定法 气流法 GB/T 20806-2022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 NDF )的测定 GB/T 42010-2022 包装容器 奶粉 罐质量 要求 GB/T 42090-2022 智能化饲料加工厂 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GB/T 42088-2022 饲料加工厂 智能化技术导则 DB5105/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 5110/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 5103/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50/T 743-2023 仔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50/T 482-2023 种猪引种技术规范 DB50/T 390-2023 肉兔健康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DB50/T 308-2023 种公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50/T 1395-2023 柠檬冷链作业规范 DB50/T 1394-2023 保鲜花椒冷链作业规范 DB50/T 1390-2023 黑壳 楠 栽培技术规程 DB50/T 1389-2023 紫薇栽培技术规程 DB50/T 1388-2023 饲用甜 高梁 与饲用燕麦轮作技术规范 DB50/T 1387-2023 南川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50/T 1386-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南川金佛山中华蜜蜂 DB50/T 1385-2023 农业植保无人飞机操作技术规范 DB50/T 1384-2023 畜牧业养殖用水定额 DB5115/T 4001—2023 白酒贮藏容器 陶坛 DB43/T 2615-2023 地理标志产品 桑植萝卜 DB43/T 2614-2023湘烟7号生产技术规程DB43/T 2612-2023 林下竹荪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11-2023 再生稻机械化收割技术要求 DB43/T 2610-2023 鲜食玉米机械化移栽技术规程 DB43/T 2609-2023 辣椒机械化移栽技术规程 DB43/T 2608-2023 全株水稻青贮技术规程 DB43/T 2607-2023 草山草坡育肥牛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43/T 2606-2023 茄果类蔬菜露地绿色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05-2023 优质风味猪肉通用要求 DB43/T 2604-2023 葡萄计划密植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603-2023 稻烟轮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3/T 2602-2023 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规范 DB43/T 2601-2023 籽粒用高粱机械作业技术规程 DB43/T 2600-2023 高粱种肥同步轻简施肥技术规程 DB43/T 2599-2023 低镉水稻品种自主试验技术规程 DB43/T 2598-2023 柑橘高接换种技术规程 DB43/T 2597-2023 柑橘老果园重 植技术 规程 DB43/T 2596-2023 柑橘密闭园改造技术规程 DB43/T 2595-2023 油桃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594-2023 桃园增施 有机肥减施化肥 技术规程 DB43/T 2593-2023 炎陵黄桃高山 延后成熟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2592-2023 桃 高接换种技术规程 DB43/T 2591-2023 梨减药 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90-2023 梨 Y 形架整形 修剪技术规程 DB43/T 2589-2023 桑蚕品种锦绣 1 号蚕茧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88-2023 桑蚕品种锦绣 1 号繁育技术规程 DB43/T 2587-2023 蚕砂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43/T 2586-2023 水稻 镉 积累 特性池栽表型 鉴定技术规程 DB43/T 2585-2023 合方鲫繁殖 技术规程 DB43/T 2584-2023 玉竹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83-2023 青风藤种苗繁育技术规程 DB43/T 2582-2023 多花黄精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81-2023 博落回种子种苗生产技术规程 DB43/T 2580-2023 橘 小实蝇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3/T 2578-2023 大宗干散货水 水 中转环境保护技术规程 DB43/T 2577-2023 粽 叶用箬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DB43/T 140-2023 造林技术规程 DB43/T 2576-2023 毛金竹育苗技术规程 DB43/T 2575-2023 林业信息化业务流程设计规范 DB43/T 2574-2023 林业信息化系统运维和服务规范 DB43/T 2573-2023 林业信息化系统建设规范 DB43/T 2572-2023 林业信息化数据采集规范 DB43/T 2571-2023 林业信息化标准化指南 DB43/T 2570-2023 林业信息化安全规范 DB43/T 2569-2023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指南 DB4101/T 58-2023 设施黄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7-2023 根用芥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6-2023 甘薯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5-2023 大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DB4101/T 54-2023 秋冬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DB4101/T 53-2023 鲜食番茄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4101/T 52-2023 食品销售单位 6S 现场管理规范 DB11/T 2095-2023 主要坚果等级划分 DB11/T 2094-2023 生物防治产品人工繁育及应用技术规程 花 绒寄甲 光肩星天牛生物型 DB11/T 2093-2023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导则 DB11/T 2092-2023 食用林产品质 量安全 追溯导则 DB11/T 2090-2023 主要切花产品销售地处理技术规程 DB11/T 2089-2023 毛梾苗木繁育与栽培技术规程 DB11/T 2088-2023 高密植桃园建设及管理技术规程 DB11/T 1764.3-2023 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果树 DB11/T 1308-2023 农作物气象灾害等级 冬小麦 DB11/T 1143-2023 园林铺地工程施工规程 DB11/T 736-2023 锦鲤养殖技术规范 DB11/T 557-2023 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程 DB5202/T 038-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规范 DB5202/T 037- 2023 盘江牛异地 运输规范 DB5202/T 036-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粪便及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 DB5202/T 035- 2023 盘江牛卫生防疫 规范 DB5202/T 034- 2023 盘江牛饲料 与日粮配制规范 DB5202/T 033- 2023 盘江牛饲养 管理规范 DB5202/T 032- 2023 盘江牛繁殖 规范 DB5202/T 031- 2023 盘江牛种牛 选配技术规范 DB5202/T 030- 2023 盘江牛养殖场 选址与设计规范 DB36/T 1737-2022 红果榆苗木培育技术规程 DB36/T 1736-2022 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 DB36/T 1735-2022 规模猪场 粪污全量化 收集贮存设施建设规程 DB36/T 1734-2022 大球盖菇 -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733-2022 贝 贝 南瓜大棚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732-2022 油菜秸秆全量还田下早稻抛秧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731-2022 生鲜食品配送规范 GB/T 42205-2022 黑蒜质量 通则 GB/T 42206-2022 袋装挂面包装生产线通用技术要求 GB/T 24305-2022 杜仲产品质量等级 GB/T 20453-2022 柿子产品质量等级 环境环保标准(24个)GB/T 42363-2023 土壤质量 土壤理化分析样品的预处理 GB/T 42362-2023 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 GB/T 14496-2023 地球化学勘查术语 GB/T 42333-2023 土壤、水系沉积物 碘含量的测定 氨水封闭溶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24002.1-2023 环境管理体系 针对环境主题领域应用 GB/T 24001 管理环境因素和应对环境状况的指南 第 1 部分:通则 GB/T 41968-2022 乳化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GB/T 41965-2022 摄影 冲洗废液 氨态氮总 含量的测定 ( 微扩散 凯氏氮法 ) GB/T 41964-2022 摄影 冲洗废液 氨态氮 含量的测定 ( 微扩散法 ) GB/T 41952-2022 萘 系染料中间体生产废液处理处置技术规范 GB/T 41962-2022 实验室废弃物存储装置技术规范 GB/T 41961-2022 废矿物油类润滑油处理处置方法 GB/T 41959-2022 含镍电镀污泥处理处置方法 GB/T 16145-2022 环境及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 γ 能谱分析方法 GB/T 18750-2022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GB/T 42229-2022 农村可回收废弃物分类指南 GB/T 42264-2022 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技术要求 GB/T 33057-2022 废弃化学品取样制样方法 GB/T 20936.1-2022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 1 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 GB 15603-2022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HJ 1276-2022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DB43/T 2568-2023 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DB11/T 2085-2023 农村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DB11/T 2074-2022 城镇排水防涝系统数学模型构建与应用技术规程 GB/T 42360-2023 表面化学分析 水的全反射 X 射线荧光光谱分析 医药卫生标准(26个)GB/T 42216.3-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3 部分:分离 DNA GB/T 42218-2022 检验医学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制造商对提供给用户的质量控制程序的确认 GB/T 42216.2-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2 部分:分离蛋白质 GB/T 42216.1-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及石蜡包埋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1 部分:分离 RNA GB/T 42080.1-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冷冻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1 部分:分离 RNA GB/T 42080.2-2022 分子体外诊断检验 冷冻组织检验前过程的规范 第 2 部分:分离蛋白质 GB/T 21675-2022 非洲马 瘟 诊断技术 GB/T 42282-2022 煎药中心通用要求 GB/T 42115-2022 牛恶性卡他热诊断技术 GB/T 42117-2022 羊泰勒虫病诊断技术 GB/T 23197-2022 鸡传染性支气管炎诊断技术 YY/T 1240-2023D- 二聚体测定试剂盒 ( 免疫比浊法 ) YY/T 1199-2023 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酶法) YY/T 1848-2022 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封堵导管 YY/T 1845-2022 矫形外科用手术导板通用要求 YY/T 1833.2-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 2 部分:数据集通用要求 YY/T 1833.1-2022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 1 部分:术语 YY/T 1810-2022 组织工程医疗产品 用以评价软骨形成的硫酸糖胺聚糖 (sGAG) 的定量检测 YY/T 0821-2022 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 YY/T 0793.4-2022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液体的制备和质量管理 第 4 部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透析液质量 YY/T 0634-2022 眼科仪器 眼底照相机 YY/T 0612-2022 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 ( 动脉血气针 ) YY/T 0519-2022 牙科学 与牙齿结构粘接的测试 YY/T 0290.4-2022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 4 部分:标签和资料 DB11/T 2086-2023 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规范 DB11/T 1291-2023 卫生应急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石油天然气标准(10个)GB/T 27894.3-2023 天然气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组成和计算相关不确定度 第 3 部分:精密度和偏差 GB/T 33445-2023 煤制合成天然气 GB/T 41066.2-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半潜式钻井平台 第 2 部分:建造安装和调试验收 GB/T 41066.3-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半潜式钻井平台 第 3 部分:操作和检验 GB/T 5275.2-2022 气体分析 动态法制备校准用混合气体 第 2 部分:活塞泵 GB/T 31049-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顶部驱动钻井装置 GB/T 22342-2022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井下安全阀系统设计、安装、操作、试验和维护 GB 42283-2022 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作业安全规程 GB/T 41957-2022 炭黑原料油 石油炼制催化油浆 GB 42234-2022 油船静电安全技术要求 冶金矿产标准(26个)GB/T 28896-2023 金属材料 焊接接头准静态断裂韧度测定的试验方法 GB/T 239.2-2023 金属材料 线材 第 2 部分:双向扭转试验方法 GB/T 3228-2022 螺栓螺母用装配工具 冲击式机动四方传动套筒的尺寸 GB/T 41950-2022 金属覆盖层 钢铁上经过 无六价铬处理 的锌和锌合金电镀层 GB/T 26416.2-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2 部分:稀土杂质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T 26416.1-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 41951-2022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建筑用钢连接 部件及钢构件 耐腐蚀性能测试方法 GB/T 20899.8-2022 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 8 部分: 硫量的 测定 GB/T 7739.7-2022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铁量的测定GB/T 20899.7-2022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铁量的测定GB/T 7739.8-2022 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8 部分: 硫量的 测定 GB/T 41966-2022 无缝钢管相控阵超声检测方法 GB/T 5686.7-2022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和金属锰 硫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燃烧中和滴定法GB/T 1482-2022 金属粉末 流动性的测定 标准漏斗法(霍尔流速计) GB/T 26416.5-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5 部分: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 - 红外吸收法 GB/T 26727-2022 回收 铟 原料 GB/T 26416.3-2022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钙、镁、铝、镍、锰量的测 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GB/T 12690.1-2022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碳、 硫量的 测定 高频 - 红外吸收法 GB/T 23608-2022 回收铂族金属原料 GB/T 3954-2022 电工圆铝杆 GB/T 3459-2022 钨条 GB/T 26416.4-2022 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4 部分:铁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滴定法 GB/T 15970.11-2022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应力腐蚀试验 第 11 部分 : 金属和合金氢脆和氢致开裂试验指南 GB/T 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DB11/T 848-2023 压型金属板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 42159-2022 紧固件用钛及钛合金棒材 和丝材 化工塑料标准(21个)GB/T 42351.1-2023 颗粒标准样品的制备 第 1 部分:基于单分散球形颗粒尖桩栅栏分布的多分散标准样品 GB/T 41974.1-2022 塑料 色母料 第 1 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GB/T 22530-2022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 机安全 要求 GB/T 30923-2022 塑料 聚丙烯( PP )熔喷专用料 GB/T 3396-2022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 GB/T 5568-2022 橡胶或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无曲挠液压脉冲试验 GB/T 8333-2022 塑料 硬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垂直燃烧法 GB/T 25260.1-2022 合成胶乳 第 1 部分:羧基丁苯胶乳 (XSBRL) GB/T 6739-2022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11987-2022 表面活性剂 工业烷烃磺酸盐 总烷烃磺酸盐含量的测定 GB/T 13206-2022 甘油 GB/T 20200-2022α- 烯基磺酸钠 GB/T 42171-2022 玫瑰精油(大马士革) GB/T 42172-2022 精油 产品标签标识通则 GB/T 42022-2022 精油 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GB/T 41944-2022 丁基橡胶阻尼片 GB/T 1289-2022 化学试剂 草酸钠 GB/T 4966-2022 日用陶瓷材料抗张强度测定方法 GB/T 5073-2022 耐火材料 压蠕变试验方法 GB/T 11942-2022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GB/T 26751-2022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 轻工纺织标准(10个)GB/T 24218.102-2022 纺织品 非织造 布试验 方法 第 102 部分:拉伸弹性的测定 GB/T 42223-20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akushin 法 GB/T 22933-2022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游离脂肪酸的测定 GB/T 2910.4-202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 4 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 次氯酸盐法) GB/T 42170-2022 鞋类 带跟面的 空心和 实心鞋跟试验方法 跟面结合 力 GB/T 42165-2022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42164-2022 皮革 化学试验 热老化条件下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GB/T 18737.3-2022 纺织机械与附件 经轴 第 3 部分:织轴 GB/T 30310-2022 浸胶帘线、纱线和线绳 附胶量 测定的试验方法 GB/T 41958-2022 浸胶帆布 导热性能试验方法 电力半导体标准(40个)GB/T 42158-2023 微机电 系统( MEMS )技术 微沟槽和棱锥 式针结构 的描述和测量方法 GB/T 6113.402-2022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4-2 部分: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 测量设备和设施的不确定度 GB/T 42079-2022 电力数字传输照明控制( DLT) 基本要求 GB/T 17215.324-2022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 24 部分:静止式基波分量无功电能表( 0.5S 级、 1S 级、 1 级、 2 级和 3 级) GB/T 17215.323-2022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 23 部分 : 静止式无功电能表 (2 级和 3 级 ) GB/T 16491-2022 电子式万能试验机 GB/T 13958-2022 小功率永磁同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8128-2022 单相串励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25441-2022 吸尘器电机 GB/T 42219-2022 大功率 LED 的光学测量 GB/T 16895.13-2022 低压电气装置 第 7-701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浴盆或淋浴的场所 GB/T 22264.6-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6 部分:绝缘电阻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5-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5 部分:相位表和功率因数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8-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8 部分:试验方法 GB/T 22264.2-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2 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 GB/T 22264.7-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7 部分: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 GB/T 42207.5-2022 电子设备用连接器 产品要求 矩形连接器 第 5 部分:额定电压直流 250 V 额定电流 30 A 卡扣锁紧可重复接线电源连接器详细规范 GB/T 22264.4-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 4 部分:频率表的特殊要求 GB/T 16895.22-2022 低压电气装置 第 5-53 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用于安全防护、隔离、通断、控制和监测的电器 GB/T 31464-2022 电网运行准则 GB/T 9651-2022 单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8802.352-2022 低压电涌保护器元件 第 352 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隔离变压器 (SIT) 的选择和使用导则 GB/T 13957-2022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T 24554-2022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Z 42246-2022 纳米技术 纳米材料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指南 GB/T 42241-2022 纳米技术 [60]/[70] 富勒烯纯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42240-2022 纳米技术 石墨 烯 粉体中金属杂质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12963-2022 电子级多晶硅 GB/T 31092-2022 蓝宝石单晶晶棒 GB/T 8750-2022 半导体封装用金基 键合丝 、带 GB/T 17799.7-202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 7 部分:工业场所中用于执行安全相关系统功能(功能安全)设备的抗扰度要求 GB/T 17626.19-202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 19 部分:交流电源端口 2kHz~150kHz 差模传导 骚扰和通信信号抗扰度试验 GB/T 42154-2022 配电网电能质量监测技术导则 GB/T 42151.5-2022 电力自动化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 5 部分:功能和装置模型的通信要求 GB/T 42150.1-2022 就地化继电保护装置检测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部分 DB50/T 1393-2023 电梯永磁同步驱动主机故障诊断导则 DB43/T 2567-2023 地下电力电缆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29035-2022 柔性石墨 填料环试验 方法 DB11/T 2077-2023 城市副中心 新型电力系统 10kV 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 GB/T 42160-2022 晶界扩散钕铁硼永磁材料 能源标准(17个)GB/T 42477-2023 光伏电站气象观测及资料审核、订正技术规范 GB/T 42331-2023 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评估导则 GB/T 42287-202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电磁和声学法测量局部放电 GB/T 9225-2022 核电厂系统与其他核设施可靠性分析应用指南 GB/T 15166.5-2022 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 5 部分:用于电动机回路的高压熔断器的熔断件选用导则 GB/T 42288-2022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 42292-2022 压水堆核电厂职业照射剂量评价 GB/T 42290-2022 压水堆核电厂 气载放射性源项 分析和控制规范 GB/T 42291-2022 压水堆核电厂控制区门窗辐射防护设计准则 GB/T 42144-2022 反应堆流出物排放所致公众剂量的估算方法 GB/T 25308-2022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直流滤波器 GB/T 42141-2022 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工况核岛厂房辐射防护设计准则 GB/T 42142-2022 压水堆核电厂辅助系统及二回路系统辐射源项分析准则 GB/T 42143-2022 压水堆核电厂钢制安全 壳设计 建造规范 GB/T 26863-2022火电站监控系统术语GB/Z 42153-2022 波浪能转换装置预样机测试规程 DB11/T 1136-2023 城镇燃气管道翻转内衬修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机械车辆标准(36个)GB/T 29307-202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 42289-2022 旅居车辆 居住用电气系统安全通用要求 GB/T 2820.8-202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 8 部分:对小功率发电机组的要求和试验 GB/T 2820.1-202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 1 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GB/T 42284.5-2022 道路车辆 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用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 5 部分:化学负荷 GB/T 42284.4-2022 道路车辆 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用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 4 部分:气候负荷 GB/T 2611-2022 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GB/T 12782-2022 汽车采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4570-202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13043-2022 客车定型试验规程 GB/T 3730.1-2022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 1 部分:类型 GB/T 42148-2022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直流保护测控装置 GB/T 42149-2022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基于数字通信的中压供电系统电流保护技术规范 GB/T 26481-2022 工业阀门的逸散性试验 GB/T 13927-2022 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 GB/T 18323-2022 滑动轴承 烧结轴套 尺寸和公差 GB/T 18326-2022 滑动轴承 薄壁滑动轴承用多层材料 GB 29743.1-2022 机动车冷却液 第 1 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 GB 42296-2022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GB 811-2022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JT/T 887-2023 营运车辆质心位置测量方法 JT/T 1461-2023 客车 锂 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要求 DB12/T 1204-2023 停车库(场)车辆视频图像和号牌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技术要求 DB11/T 2083-2023 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技术规范 DB11/T 2081-2023 道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表层渗透防护技术规范 DB11/T 2041-2022 自动驾驶地图数据规范 GB/T 42428-2023 交通运输卫星导航增强服务性能指标及监测技术规范 GB/T 24721.1-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1 部分:通则 GB/T 42427-2023 交通运输卫星导航增强定位模块测试技术规范 GB/T 24721.3-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3 部分:管道 GB/T 24721.2-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2 部分: 管箱 GB/T 24721.5-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5 部分:标志底板 GB/T 24721.4-2023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4 部分:非承压通信井盖 GB/T 42280-2022 道路沥青混合料用短切玄武岩纤维 DB50/T 1391-2023 公路隧道湿喷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 DB11/T 2099-2023 市域(郊)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土建工程 其他标准(24个)DB12/T 3035-202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2/T 3034-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 1076-2023 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DB11/T 1004-2023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评定技术规程 DB11/T 464-2023 建筑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 DB11/T 364-2023 建筑排水柔性接口铸铁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DB11/T 3035-202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1/T 3034-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3/T 3035-202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3/T 3034-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 2087-2023 古建筑砖石结构现场勘查技术规范 DB11/T 2080-20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集成电路制造 DB11/T 1100-2023 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 DB42/T 1971-2023 同步注浆 用干混砂浆 应用技术规程 DB42/T 1970-2023 海绵城市透水铺装技术规程 DB11/ 1505-2022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 DB11/ 1003-2022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 DB11/ 2076-2022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DB11/ 2075-2022 建筑工程减隔震 技术规程 GB/T 25160-2022 包装 卡纸板折叠纸盒结构尺寸 GB/T 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9367-2022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GB/T 18779.3-202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 GPS ) 工件与测量设备的测量检验 第 3 部分:关于测量不确定度表述达成共识的指南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 扫码到APP免费下载 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8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食品药品标准与检测达州市重点实验室成立
    7月22日下午,食品药品标准与检测达州市重点实验室正式挂牌启动。副市长黄平林在出席启动仪式时高兴地说,该实验室的成立,实现了我市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市政协副主席李国友到场祝贺。  食品药品标准与检测达州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四川省达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组建,新添置了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等高精分析仪器。其中,液质联用仪产自美国,价值180余万元,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尖端设备。在全国达州是惟一拥有该设备的地级市。  该重点实验室将面向全社会开放,为食品药品质量标准的拟定、食品药品(含化妆品)质量的检测、突发集体性中毒事件中毒性物质的检出、刑侦毒物分析、毒品分析、农药残留分析、天然气精细化工产品质量分析等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检测服务平台。  据悉,我市将整合和充分利用资源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支持在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新材料、生物医药技术、生物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建设一批能够体现达州优势和特色,在省内有影响和竞争力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开发基地,培育我市的“创新引擎”。
  • 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
    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GMP标准是一套适用于食品等行业的标准,新版GMP要求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zui终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GMP标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 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各方面高标准执行。GMP标准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生产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奥地利TecSense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小编在之前的一篇《从zui新GMP指南看包装完整性测试的4大方法》中提到产品包装密封性测试的重要性,除了密封检漏,产品的残氧检测也不容忽视。通过残氧仪控制产品的残氧含量,使得产品质量更有保障。更有效的帮助企业能够快速的节省人力,物力,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由于新版GMP指南主要是针对制药行业,因此今天一同来讨论的情况。目前zui被人关注的就是质量的问题。如何保证有可信的货架期成为各药企重点的研究课题。质量的好坏和人们的因此新版的GMP特别针对于的生产流程的控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目前常见的药品有:尤其是无菌药品各方面要求更高。而产品中的残氧检测是提高产品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能增强产品的货架期,简要的说,氧含量的检测,符合新版GMP标准包装中的残氧量进行控制。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残氧测试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等通常需要对包装进行密封性检测、残氧量检测。而这些检测工序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保证或延长的质保期。英肖仪器的残氧分析技术,已达国内*水平,已有着丰富的经验。英肖仪器的残氧仪系列分很多种类型,检测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便携式残氧仪,台式残氧仪,无损检测,在线检测等等,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检测效率。无损检测让企业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希望用户都能选择到蕞适合自己产品特性的残氧仪,让残氧分析准确、快捷、高效。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奥地利TecSense公司的药品残氧仪采用光电化学技术,测试速度快,可以测量西林瓶残氧仪,安瓿瓶残氧含量,大输液残氧含量,测量泡罩片此类超小体积的残氧含量都没有任何问题。更多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信息请致电英肖仪器上海021-66015906,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 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及解读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一则《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汇总整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现予公布。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对其中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4月19日5月10日,后续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上述公告的详细解读,原文内容转载如下: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技术机构梳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简称“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涵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新食品原料(菌种除外)、自原卫生部2009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自原卫生部2012年第11号公告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9号公告的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共计98个新食品原料品种、215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35个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该目录涉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指标包括过氧化值、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种属基原、食用量、食用和使用方法、生产工艺、发酵菌、副产物和溶剂残留限量等仍按照发布时公告执行;农药和兽药的使用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行业企业等相关机构在“三新食品”的监管、生产和使用中应按照要求执行该公告的相关标准。对新食品原料目录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在公告前和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和要求生产的新食品原料,可销售和使用至保质期结束。2022年以后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发布时公告要求执行。本次“三新食品”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梳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新食品原料(一)归类处理原则。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用的食品类别可以覆盖的产品,对其进行归类处理。菌类按食用菌类、藻类按食用藻类标准执行;植物类中,水果类按有关水果标准执行;直接食用的植物按有关蔬菜标准执行;作为调味品使用的(显脉旋覆花(小黑药)),按照香辛料标准执行。此外,综合考虑产品的原料来源、加工工艺的相近性以及食品安全指标的实际检测数据,对于可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中对某类食品要求的,参照该类食品执行。食用方式仅限冲泡的产品应归类为代用茶,目前直接列出相关指标,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二)既定参照原则。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产品,如具有新食品原料和营养强化剂双重身份的产品,其食品安全指标基本参照已有的营养强化剂相关标准执行。(三)个案处理原则。对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类别无法覆盖的产品,如新工艺合成的或纯度较高的提取物等,基于新食品原料评审会议专家审议通过的企业标准,列出具体指标,并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原则和要求相匹配:原企业标准中,致病菌限定为“不得检出”但未写单位的,统一单位为“/25 g”;大肠菌群指标的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无需制定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以及农药残留等指标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无需制定微生物指标(如油脂类)和生物毒素指标(如以藻类或微生物为原料制得的油脂类)的产品,删除该类指标;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统一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已制定发布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共涉及156个品种。(二)尚未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品种,其质量规格要求仍按照发布公告时规定的要求执行,共涉及59个品种。 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一)考虑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并未设置质量规格标准,因此主要根据品种的功能类别及所批准的使用范围确定其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新品种的使用原则及管理方式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二)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其适用标准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三)对于公告批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或新材料,其适用标准为使用范围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如塑料材料及制品用基础树脂适用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其中对应多个使用范围的基础树脂分别列出相应类别的产品标准。“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pdf
  • 日本修订农药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
    2009年4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修订食品卫生法项下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范(修订农化物残留标准)。拟定了氯虫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氰氟虫腙(metaflumizone)、甲基碘(methyl iodide)及巴龙霉素(Paromomycin)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  涉及的产品有肉及可食用内脏、鱼及甲壳类动物、乳品、可食用植物及某些根茎和块茎植物、可食用水果及坚果, 柑橘与/瓜皮、茶、粮谷、油果、杂谷、种子和果实。
  • 安徽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挂牌 检测进入标准化
    9月25日,安徽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在合肥成立,标志着我省粮食检验检测迈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国家粮食局副局长郄建伟出席挂牌仪式。  安徽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建设起步于2002年,2007年经国家粮食局专家组评审和验收,被正式命名为“安徽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目前,中心设有物理、化学、紫外、液相、气相、微生物等24个专业实验室,其中专用检测设备200多台(套),专业检测人员20人,年检测粮食样品7000多份。中心具有粮食和油料以及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粮油复制品、豆制品、饲料等检测资格,是国家粮食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基地,也是省内功能最为齐全的粮食专业检测机构。近年来中心对我省区域内的各种政策性粮油储藏开展了质量检查,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指导农民科学储粮、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同时中心参与市场粮油产品的质量抽查,接受有关加工和流通企业委托,对粮油产品指标进行检测,为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企业创品牌提供了优质服务。
  • 新冠肆虐,谨慎购买使用进口标准品!
    事件起因:近日南京大学生物科学院紧急通知:采购进口试剂被检测出新冠病毒!南京大学目前已经高度重视这件事,涉及课题组全部成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自我隔离。学院其他老师应检尽检,进出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此外,相关楼层的物业保洁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整个生物科学院大楼进行进行消毒。涉及此事件的某知名生物实验室产品公司仓库已被热搜“XXX仓库阳性”!《南京发布》发布此次事件公告美国大选疫情失控、欧洲病毒变异以及相关国家无力抗疫… … 以国外疫情目前状态估算,病毒从原食品冷链转战至其他进口产品包装只是时间的问题。检测实验室的老师们注意啦!狡猾的新冠病毒已经开始转身抄生物实验室老窝,因国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不力,您购买的的进口标准品和进口试剂很可能携带新冠病毒!疫情面前无小事,严防死守不可掉以轻心。小坛提醒:为了有效防控新冠病毒的传播,在使用进口标准品和进口试剂时,一定要事先进行充分消毒,方法包括:75%酒精喷洒消毒、紫外灭菌20分钟等,根据不同的环境及产品性质选择适当的消毒方法。为了有效应对进口标准品可能对国内广大检测实验室的老师们产生的风险,坛墨质检已加大生产力度,大力推动研发生产国外标准品的替代产品工作,同时我司积极响应国家管控部门的相关要求,配合实施各种防范措施,在生产、仓储、运输环节确保产品零风险!关于我司产品生产后在仓库的相关消杀工作坛墨质检所有标准品均源自于千级、万级、十万级超净间,严谨有序的生产流程严格控制有生命微粒(细菌)与无生命微粒(尘埃)对标准品的污染。产品生产完成后将在“防疫消毒区”完成消毒,防疫消毒水方法采用消毒水(酒精,过氧乙酸)喷淋法,即使用消毒水(酒精,过氧乙酸)喷雾对产品外包装四周进行喷洒。产品外包装喷洒消毒水后,将在“防疫消毒区”静置30分钟后,再由库房相应人员对产品进行及时转移至对应的待验区进行清点查验,并做入库。我司及相关合作方会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政府部分的防疫要求,全力对送达贵司的产品做到严格防控,疫情无国界,国货当自强!坛墨质检愿与您携手共同渡这场疫情危机。 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
  • 食品安全标准和国际接轨只是第一步
    近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宣布,我国已批准公布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下一步,卫生部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制定一批新的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这无疑是顺应时代发展进步,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高要求的明智之举,也是提高中国食品产品安全性,更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有效做法。  长期以来,标准繁多、管理水平较低的食品安全标准导致国内食品安全标准整体处于低位,和国际标准差距明显,客观上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突出。一次次问题食品的曝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而且也一回回冲击着食品安全、消费信心乃至社会和谐的底线。  美国媒体日前曝出,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麦当劳中国公司对此发函回应称,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在中国市场销售的麦乐鸡,本该首先接受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严格检测,而且相关信息应及时告知公众。但我们却遗憾地看到,是美国媒体而非中国监管部门首先提出这个问题。此事折射出安全标准、监督管理、信息告知等食品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引人关注,催人深思。百姓的消费安全、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场的信誉秩序,迫切需要全面提高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向更为严格、要求更高的国际标准看齐。  从另一个方面看,有了更先进的标准并不等于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以往的教训一再表明,只要标准还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只要在执行标准环节仍存在疏漏或力度不足,存有安全隐患的问题食品一样可以源源不断走出车间,大摇大摆走上餐桌。连日来,曾经在全国范围内遭到围剿严打的问题奶粉惊现甘肃、青海、吉林等省,三聚氰胺含量超标达500多倍,数量更有几十吨之巨。尽管监管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查扣了问题奶粉和涉案人,但如此大量问题奶粉的重现还是暴露了食品监管仍有漏洞、亟待加强的现实。  2009年生效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分段管理,明确了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方面的监管部门。只有卫生、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严格依法办事,共同编织更加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对问题食品产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把食品安全标准变成积极严格的执法行动,化作重拳打击的问责震慑,好标准才能真正发挥效用,成为护佑食品安全的利器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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