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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九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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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葡萄酒造假屡禁不止 造酒企业钻检测标准空子
    “其实,用‘三精一水’勾兑假冒葡萄酒,在这个行业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自从河北省昌黎县及周边地区的一条龙葡萄酒假酒产业链被媒体曝光后,中国酒业营销学会会长赵义祥就一直关注着事态的发展。他告诉记者,国内葡萄酒市场造假的现象一直屡禁不止。前两天他还看到,有网友在假酒新闻后留言,“难道中国的葡萄酒中一滴葡萄汁都没有吗?”作为业内人士,他也对此颇感无奈。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生产葡萄酒的原料必须是100%的葡萄原汁,经全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的,酒精度等于或大于7%。但是假葡萄酒却是用各种添加剂勾兑出来的。赵义祥说,所谓“三精一水”指的就是用水、酒精、香精、糖精作为主要原料来制造葡萄酒。此外,为了使假酒的口感和外观更接近真正的葡萄酒,造假者还会在酒中加入工业单宁酸、人工色素、增稠剂、防腐剂等。   “用这种方法生产的葡萄酒,以每瓶750毫升计算,成本不会超过一块钱。”赵义祥说,一位小酒厂的调酒师曾告诉他,有些市场上销售的红酒,一瓶的进价甚至比一瓶矿泉水的进价还低。而这些酒的售价却是成本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一位在北京经营多年酒行的店主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媒体报道了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假葡萄酒的生产地远不止昌黎一地。沙城、烟台、蓬莱、通化等等,只要是重要的葡萄酒产地,都存在着大量“三精一水”葡萄酒生产者。   “最可笑的是,一次我去河南的一个县,发现当地虽然有大大小小的葡萄酒生产厂家30多个,但根本没有葡萄种植基地。”这位店主说,这些厂生产的葡萄酒异常便宜,一瓶批发价只要一两块钱,高的也不过三四块钱,批发市场的老板还告诉他,由于价格便宜,这些葡萄酒非常畅销,销往全国各地,但是他们卖酒人自己根本不喝当地生产的葡萄酒。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安全系教授何计国告诉记者,工业级试剂单宁酸是一种化工原料,起固色作用,其试剂主要用于化学试验,是生产墨水的主要原料之一。我国《食品卫生法》中明确规定,包括工业原料在内的各种非食品原料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而人工色素中含有偶氮苯类物质,它能诱使生物细胞增殖,在动物试验中已经被证实可能致癌。虽然人喝了含人工色素的酒不会立刻产生不良反应,但是它会在人体内慢慢累积,产生长期的毒害作用,这一点也已经得到了国内外科学界的公认。   “更可怕的是,有些造假者为了贪图便宜,会直接使用工业酒精勾兑葡萄酒。”何计国说,正常酿造葡萄酒时使用的酒精是食用乙醇,而工业酒精则是甲醇。在制造成本上,甲醇的原材料来自矿物质,而乙醇的原材料来自天然食物发酵。后者的成本自然要高些。据估算,1吨甲醇的价格仅仅是乙醇价格的一半。   虽然甲醇和乙醇属于同一类化学物质,在分子结构式上只相差一个碳元素,但是对人会起到完全不同的作用。首都医科大学毒理系的张宝旭教授也告诉记者,甲醇无色透明、高度挥发,属于易燃液体。对于人体来说,甲醇是一种具有剧烈毒性的物质,它可以经过呼吸道和胃肠让人体吸收,也可以通过皮肤部分吸收。10毫升的甲醇就可以导致失明,而30毫升的甲醇就会导致死亡。   此外,由于生产过程极不规范,假酒非常容易受到有害微生物的污染。比如,生物胺、赭曲霉素等的超标,这些有害物质会引起头痛、心律失常、甚至诱发癌症。   曾经因喝了假葡萄酒而住进医院的陈先生就告诉记者,去年情人节,他在小区附近的小卖部买了一瓶标价12元的葡萄酒。与妻子共进晚餐时,在开瓶后,他习惯性地在瓶口闻了一下,当时,一股刺鼻的气味传来。随后他尝试地喝了几口,红酒刚进嘴时,他就感到一阵强烈的酒精刺激,很快胃也出现了灼烧感。晚饭后,陈先生开始上吐下泻,吃了止泻药仍然不见好转。来到医院后,医生给出诊断,是由劣质葡萄酒导致的酒精中毒。   “很多人都知道,适量地饮用葡萄酒,有利于身体的健康”,何计国说,但是如果喝到假葡萄酒,不但起不到保健作用,对于健康来说,反而得不偿失。   但是,在赵义祥眼中,葡萄酒的造假链条远远不止“三精一水”这一环。他告诉记者,不少人认为,只有那些非常便宜的葡萄酒中才会出现假酒,但实际上,高档酒也面临假货横行的局面。   从事酒行生意的店主告诉记者,由于国人更认“洋货”,因此,往往国产酒难登“大雅之堂”。但是,普通人并不知道,假洋葡萄酒在市场上同样泛滥。很多酒商都会从国外进口廉价的成品酒到国内进行灌装,再给这些酒贴上洋标签,有些大的酒商,甚至会直接在国外注册一个商标。在业内,他们通常管这样的酒叫“洋垃圾”。普通人对这些品牌根本不了解。因此,这些“洋垃圾”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摆在酒行的货架,甚至商场的柜台里。“虽然这些酒价格不菲,有的甚至可以达到上万元一瓶,但是依然受到人们的追捧。”店主告诉记者。   除了“洋垃圾”以外,还有一些造假者会使用仿冒名牌的方法以次充好。赵义祥说,例如,在长城酒业打出品牌之后,市场上曾出现过“司马台长城”、“长城古堡”、“嘉峪长城”等假冒的长城葡萄酒,消费者很容易上当。此外,一些商家还会在知名品牌的名字上更改一个类似的字欺骗消费者。而有些不法商家,甚至会自己印制知名品牌的商标,贴在假酒上销售。   而由于饮用葡萄酒在国内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时尚,因此很多国人对葡萄酒及其文化并不了解,所以,一些商家也会利用这一点混淆视听。   赵义祥说,首先就是概念不清,目前市场上经常可以看到“半汁葡萄酒”和所谓的“甜型葡萄酒”。 其实,从2004年7月1日起,国家就正式要求葡萄酒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全汁”。在欧洲,葡萄酒向来都是“全汁”,这也是国际通行的标准,可以说,不是“全汁”根本不能称之为葡萄酒,只能算作一种普通甜味饮料,但很多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   在普通消费者购买葡萄酒的时候,经常能听到导购人员介绍,某种酒出产于哪年哪年,在国内市场上通常年份越久的葡萄酒售价越高,消费者也普遍认为,年份久的酒,品质更好。   “但实际上,葡萄酒的品质与年份长久没有关系,它取决于原料也就是葡萄的品质,其次取决于工艺。”赵义祥说,和中国的白酒不一样,葡萄酒的生产过程并不复杂,在世界各地的种植园,刚收割的红葡萄会首先送到酒庄分检台,在这里,分拣师会去除有虫害、干瘪、变质等低质量的葡萄。出产极品葡萄酒的酒庄甚至会让工人一颗一颗地挑选葡萄。   由于葡萄梗不成熟时带有刺鼻的草味,因此分拣出的葡萄必须全部去梗。之后,在发酵之前,特别是红葡萄酒,要破皮挤出葡萄果肉,让葡萄汁和葡萄皮接触,以供葡萄皮中的香味物质以及色素等成分溶解到酒中。最后再经过发酵和压榨的过程,葡萄酒就可以放入橡木桶或者不锈钢桶中培养了。经过培养的葡萄酒通过过滤、装瓶之后就可以进入市场销售。   赵义祥说,葡萄酒上的年份显示是用来告诉人们它是选用的哪年的葡萄酿造的,懂行的人通过年份就可以了解那一年当地葡萄的生长条件如何,长势好坏。因此就可以判断出葡萄酒品质的好坏,所以,国外很多酒庄生产的葡萄酒,如果1年前葡萄的长势非常好,那么当年生产的葡萄酒的价格会比10年以前,葡萄长势稍差的那年生产的葡萄酒价格更高。   赵义祥告诉记者,对于葡萄酒的质量,可以从3个主要方面进行判别,即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感官指标。其中的理化指标是对葡萄酒最基本的特征予以规定,即它应达到的最起码的成分含量,例如酒精、糖度、酸度、二氧化硫等 卫生指标是衡量葡萄酒受微生物或重金属污染的程度 感官指标是判断葡萄酒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对葡萄酒质量的综合评价。   按照我国食品标签标准的规定,葡萄酒的标签上应该标注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目前我国葡萄酒行业执行的标准有3种:第一种是国家标准,第二种是行业标准,第三种是企业标准。目前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的质量相差非常悬殊,有些大企业的标准制定会高于国家标准,而有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制定的标准则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可以说,它们的标准根本就是为劣质酒 “量体裁衣”而制定的。   所以,一般来说,执行国标的产品,应该是质量较好的葡萄酒 执行行标的产品,其质量水平一般低于执行国标的 执行企标的产品,除个别大企业制定了高于行业或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企标,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很好以外,一般质量都较差甚至低劣。特别是在标准条文中,有些企业将“干浸出物”一项指标定得远远低于国标或行标,有的甚至回避这项指标,对它根本没有规定,这类酒肯定是人工勾兑的,是假葡萄酒。另外,一些进行无标生产的企业的产品,更不能列入选购行列。   其次,从酒精度的高低上判断质量。酒精度是葡萄酒标签中必须标注的内容。按照葡萄酒标准的规定,葡萄酒酒精度不应低于7%,正常工艺加工的葡萄酒的酒精度应该在11%左右,一些特殊的产品可在7%~24%之间。因此,当葡萄酒中的酒精度小于7%时,一个原因可能是葡萄原料质量太差 另一个原因就是根本没有用葡萄进行发酵,这两个都是导致葡萄酒质劣的原因。另外,酒精度太低,使葡萄酒的保质期受到影响,也很难保证质量。   而从感官特征上判断质量,好的葡萄酒的外观应该澄亮透明,有光泽,其颜色与酒的名称相符,色泽自然、悦目,质量差的葡萄酒,或混浊无光,或颜色与酒名不符,没有自然感,或色泽艳丽,但有明显的人工色素感。   此外,由于葡萄酒是一种发酵产品,它的香气应该是葡萄的果香、发酵的酒香、陈酿的醇香,这些香气应该平衡、协调、融为一体,香气幽雅,令人愉快 质量差的葡萄酒则不具备这些特点,或有突出暴烈的水果香,或酒精味突出,或有其他异味,使人嗅而生厌。与此同时,任何一个好的葡萄酒其口感应该是舒畅愉悦的,各种香味应细腻、柔和,酒体丰满完整,有层次感和结构感,余味绵长 质量差的葡萄酒,或有异味,或异香突出,或酒体单薄没有层次感,或没有后味。   在很多业内人士眼中,如今国内的葡萄酒行业可以用一个“乱”字来形容,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何计国说,目前,对于葡萄酒,国家检测标准中只检测酒精度、糖度等单项理化指标,而不检测葡萄原汁的实际含量,因此,造假企业看准了检测标准中的这个空子,只针对相应的检测项目,加入酒精、糖精等添加剂,就能一一检测合格了。   他说,其实即使是在昌黎等地,仍然还有很多认真生产葡萄酒的厂家。但是“几个烂葡萄,坏了一方酒市场”。他说,对于这些地区来说,葡萄酒行业已经遭受了严重的打击,人们对这里生产的产品失去了信心,这对那些诚信经营的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这些企业因此受害,只会让这个市场更加失衡。在法国、意大利等国,一些知名酒庄会把信誉看做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因此,目前我们急需通过企业自律以及行业协会的呼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分会秘书长王祖明也表示,在我国,葡萄酒作为食品曾归口于轻工部门管理,而酿酒葡萄种植归口于农业部门或林业部门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一直延续至今。随着轻工部门的机构改革,葡萄酒产品不再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而各产区酿酒葡萄的种植又分别属农业、林业等不同部门管理,因此容易造成产业管理的缺位。   目前中国的葡萄酒产区大多是自发形成的,在国家的层面没有进行周密的产业规划,各地的规划往往有一定的局限性,发展的规模以及市场定位有一定的缺陷,而现有与葡萄相关的研究机构主要是从事对鲜食葡萄的研究,对酿酒葡萄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近年来,虽然国内部分企业的一些中高端产品的质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并得到国外同行的认可。但其他绝大多数产品的质量,与国际上主要葡萄酒生产国的产品质量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前几年出现的年份葡萄酒不规范的问题,以及目前存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产品概念炒作等问题,都反映出了行业及企业自律意识薄弱和行业规范制定工作滞后的问题。   虽然GB15037-2006《葡萄酒》国家标准已对年份葡萄酒、品种葡萄酒和产地葡萄酒作了规定,但在对这类产品的规范方面,由于相应规范的制定工作没有跟上,这类产品仍处于无法监督的状态。
  • 标准解读︱GB 5009.225-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第6号文件,关于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GB 5009.225-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以下称新标准)。新标准将替代GB 5009.2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以下称旧标准),并于2024年3月6日起实施。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其中,第一法密度瓶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二法酒精计法适用于酒(除啤酒外)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三法气相色谱法适用于无醇啤酒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四法数字密度计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本标准修订充分考虑饮料酒行业发展,主要参照OML-TS-90国际酒精度表,扩展了GB5009.225-2016标准中附录A.1酒精水溶液密度和乙醇含量(酒精度)对照表(20℃)和附录B.1酒精计温度与20℃乙醇含量(酒精度)换算表的范围:修订了附录B中90%o以上温度和酒精度的间隔:修订了密度瓶法的适用范围;修订了酒精计法的原理及部分内容:修订了气相色谱法的适用范围、仪器条件及部分内容:修订了数字密度计的名称、原理、适用范围及校正。对修订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开展实验室间方法验证。乙醇浓度(酒精度)是酒类食品中重要的检测项目,是评价饮料酒质量的关键指标。那么,新标准与旧标准比较,主要有哪些变化呢?修改标准名称旧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新标准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修改第一法密度瓶法的适用范围旧标准:适用于蒸馏酒、发酵酒和配制酒。新标准: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修改第二法酒精计法的适用范围旧标准:适用于酒精和蒸馏酒、发酵酒和配制酒(除啤酒外)。新标准:适用于酒(除啤酒外)和食用酒精。修改第四法的方法名称、适用范围旧标准名称:数字密度计法新标准名称:U型震荡管数字密度计法旧标准适用范围:啤酒、白兰地、威士忌和伏特加。新标准适用范围:酒和食用酒精修改试样处理将试样处理修改为不含二氧化碳、含二氧化碳的酒样品制备和食用酒精样品制备三种情况。修改第二法酒精计法的取样量新标准中第二法的取样量可以根据酒精计的情况调整,而不再要求100mL的取样量,调整后适用多数大小规格的酒精计检测。修改第三法气相色谱法所用的标准品、标准溶液配制和仪器条件修改了第四法的原理描述新增第四法仪器的要求等相关内容新增第四法仪器的要求、优化了对数字密度计的校正,新增《附录C U型震荡管数字密度计的校正》。修改附录A和附录B相关内容修改旧标准中附录A和附录B中部分数据错误、参照OIML-ITS-90国际酒精度表扩展了附录A、附录B的酒精度查表范围,填补了检测范围的空白,避免了部分样品存在方法不适用的问题。旧标准附录A酒精度查表范围:0.00—70.00 %vol新标准附录A酒精度查表范围:0.00—100.00 %vol旧标准附录B酒精度查表范围:0.00—70.00 %vol ,91—98 %vol新标准附录B酒精度查表范围:0.00—100.00 %vol乙醇浓度(酒精度)是酒类食品中最常见的检测项目,是判断酒类品质好坏的重要标志,2016版的标准仅对以前老旧的测试方法进行了汇总,对某些不合理的地方未加以修订。通过对旧版标准中四种检测方法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了大范围修订,最终形成184页的标准文本。修订后的标准解决了原方法范围不适用、仪器条件不合理、酒精度对照表和温度换算表多处缺失和错误、易受环境影响等因素。该项标准的发布实施,能够满足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要求,有利于政府的监督抽查、企业的质量控制及实现酒类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从而推动万亿酒类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 第九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委员会成立
    p   为了促进全球药品标准物质生产与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提高药品标准物质量值一致性,进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控,2017年10月16日-17日,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办,主题为“精益过程,创新发展”的第九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委员会全体委员大会暨标准物质学术研讨会在中检院新址隆重召开。本届委员会由部分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顾问,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典委员会、部分检验机构,以及USP、EDQM、LGC、Lilly公司等国际知名机构的171位专家组成。 /p p   会议由中检院副院长张志军主持。标准物质与标准化管理中心主任肖新月向大会作了第八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委员会工作报告,回顾了四年来的主要工作与取得的成效,提出标准物质工作未来五年规划,并介绍了本届委员会的机构调整和委员会章程修订情况。 /p p   第九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中检院院长李波向委员会顾问和委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并作大会发言。他指出,一直以来,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在服务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医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药品标准执行所必须的基本准绳。自2013年9月,第八届委员会成立以来,各位委员努力履行各项职责,坚持科学发展精神,以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为坚强后盾,服从药品监管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委员会在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提出新理念、新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探索,使得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中检院标准物质已经从1956年仅有3个品种,发展到现今的十三大类,3958个品种。标准物质工作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大家一定要继续团结一心、砥砺奋进,积极配合总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解决标准物质生产、研制、供应中发生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标准物质质量体系,为保障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公众健康做出努力和贡献。 /p p   国家药典委秘书长张伟就药品标准与标准物质的关系,国家药典委员会与中检院在标准与标准物质等相关工作中紧密配合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并着重介绍了2020版《中国药典》中对于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相关工作规划。 /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吕玲代表总局领导对第九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委员会提出如下期望:一要主动跟踪药品标准的发行与发展。二要进一步加强标准物质管理体系建设。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四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每位委员都要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到新一届委员会的工作中。 /p p   副院长王佑春在会议闭幕讲话中说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工作要继续秉承“服务食药监管、服务产业发展”的方针,坚持稳中求进,靠技术、靠创新、靠管理,沉着应对风险与挑战。 /p p   国内外的委员、专家和标准物质相关工作人员在学术研讨会上听取了LGCDerek Craston博士的《复合基质标准物质及其均匀性与互换性》、中国科学计量院李红梅博士的《有证标准物质计量溯源性及有关技术》、CNAS 何平博士《ISO 17034:2016情况介绍》、EDQM Andrea Lodi博士的《欧洲药典化学对照品》、USP马翠英博士的《美国药典委员会植物药和天然产物标准物质》、礼来公司Matthew 博士的《药品标准物质制备规程》、LGC Jens Boertz博士的《杂质标准物质的合成、纯化和工业化生产》及中检院多位知名专家研究员的精彩学术报告。会议期间,副院长路勇带领外籍、外单位委员代表参观了标物中心,实地了解了标准物质的生产流程和环节。参观者对中检院标准物质规范的管理、先进的设备、高效的产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1/ueattachment/8f516218-c2ac-4f6e-9c19-0516a55cd95b.pdf" 中检院第九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委员会委员名单.pdf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f9b1bd01-1a27-4aa2-91f1-1ddb6c8341b1.jpg" style=" " title=" 1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cade59f1-0e4d-4119-b22a-e23c508a4e55.jpg" style=" " title=" 2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6672e9dd-54dc-46a4-86d6-bffa92c71bd9.jpg" style=" " title=" 3_副本.jpg" / /p p br/ /p
  • 食品标准缺失至名酒上黑榜
    酒企建厂没几年就推出5年、10年乃至30年、50年陈酿的情况在业内已很普遍,甚至如何勾兑年份酒在行业内都已有不好的“惯例”。这种乱象背后,是年份酒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的尴尬现实。   “心有多高,年份就有多久。”在白酒业内,这句话正从一句玩笑变为现实。   记者从全国多家酒水销售商处了解到,目前国内白酒业中年份酒盛行,但门店内的中低端年份酒,多数都存在无底线宣传的情况。   比如在一家酒水经销商处,记者看到一个名为百年老窖的原浆30年窖藏酒。   但通过对其厂家调查发现,该酒由四川泸州老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而该厂1997年才成立,且这家酒厂跟我们所熟悉的泸州老窖并无直接关系。   有类似情况者不胜枚举。   对此,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分会会长马勇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酒企建厂没几年就推出5年、10年乃至30年、50年陈酿的情况在业内已成惯例。   “一些不规范的酒厂从外面购买少量年份稍长的原浆酒做引子,和大量存放一两年的新酒勾兑在一起,然而产品外包装的标签标注的酒的年份,却是时间最长的原浆酒的年份。”马勇说。   大企业也买原浆酒   白酒行业营销专家罗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事实上市面上的年份酒基本都是用少量的多年原浆酒进行勾兑而成。   那么这些原浆酒从何而来?   “所谓‘川酒调天下’。原浆酒产地的首选无疑是四川。”泸州巴蜀液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蒲遥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据蒲遥透露,以巴蜀液酒业为例,其生产的原浆酒的10%左右用以自有品牌的生产,90%的原浆酒供应给山东、江苏等多地的白酒生产企业。   而这还仅仅是四川原浆酒外售的“冰山一角”。   记者从泸州市酒类产业管理局酒管科了解到,泸州每年的原浆酒产量过百万千升,其中近半数以原浆酒的方式供应给外省的其他白酒企业。   “其中包括口子窖、北京二锅头等众多品牌都从泸州收购原浆酒。”泸州市酒类产业管理局酒管科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对于这种外购原浆酒的行为,白酒专家曾祖训认为,这是四川企业与川外企业资源互补、利益共享的正常商业行为。   但对于这种在业界看来“正常的商业行为”,却鲜有白酒企业愿意承认,甚至四川当地原浆酒生产厂家都尽量保持低调。   “我们做原浆酒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之所以低调,主要是酒企担心原浆酒外购现象过于张扬,消费者会对其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的性价比产生质疑。所以不得不低调行事。”四川邛崃一家原浆酒企业负责人陈琦对记者透露。   作为“中国最大白酒原浆酒基地”,邛崃原浆酒早已名声在外,近两年来,更是有诸多外地白酒企业或在川内建厂,或寻求与四川泸州、邛崃等地原浆酒企业合作,这让陈琦的酒厂一度忙碌不堪。   “原浆酒生产企业一般可以提供几种合作方式:第一种是只提供原浆酒,客户购买后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勾调 第二种是贴牌生产,直接帮客户调好并做成品牌酒,客户购买后只需加上外包装 第三种是提供勾调、包装一条龙服务,只是收费会相对高一点。”陈琦对记者透露。   但火爆的生意并没有“冲昏”陈琦的头脑。当记者问及其具体与哪些大型酒企合作时,他显得有些支支吾吾,只是表示来当地收购原浆酒的大型酒企很多。   利润驱使白酒“年份化”   那么,年份酒究竟是如何从原浆酒“蜕变”而来的呢?   从事多年酿造和研究的白酒专家傅国城告诉记者,目前,使用“固液法”生产年份酒现象猖獗。   “市面上的企业主要是用固态发酵的原浆酒添加食用酒精进行勾兑,再添加食用香精调味,就成了年份酒。原浆酒的使用比例不固定,有的企业是用50%以上的原浆酒勾兑,有的企业是用30%以上的原浆酒勾兑。”傅国城说。   对此,江南大学白酒研究专家范文来教授表示,如果只是基酒添加食用酒精勾兑年份酒,专业人员一喝就能判断出来,但如果添加了香精香料就不好分辨了。   为此,记者搜索相关香精香料厂家信息发现,相关厂家不在少数。   河南省尉氏县一家大型香精香料厂区域经理告诉记者,国内很多酒厂从他们公司购买香精香料,主要包括四大酸四大酯(白酒勾兑主要使用的添加剂,即己酸、乙酸、乳酸、丁酸、己酸乙酯、乙酸乙酯、乳酸乙酯、丁酸乙酯)。   当记者以酒厂采购人员的身份询问有哪些酒厂从该企业采购香精香料时,该经理却表示:“每次采购都会跟酒厂签署保密协议,无法透露具体名称。”   当记者以没有具体案例、对其商家信誉没有信心为由表示拒绝继续谈判时,该经理最终辩解道:“有些大酒厂成立不到50年却能推出50年陈酿,你说是为什么?大酒厂要想有年份酒卖,当然是靠我们这种原料厂家。浏阳河酒业1998年才成立,还不是推出过50年陈酿?但行里人都清楚,浏阳河一共也就几坛50年的老酒,现在还放在他们厂的博物馆里。”   前述香精香料的区域经理所说的现象并非个例。白酒分析师李晓冬告诉记者,目前国内有能力做年份酒的只能是有大量好的原浆酒的大企业,算下来也不超过10家,其他的中小企业根本不具有生产年份酒的能力,但市场上却有超过6成的白酒品牌推出了年份酒,大部分都是勾兑生产的。   为何会有那么多酒企涉足年份酒市场?   陈琦告诉记者,目前四川原浆酒的生产成本约在1.8万元/吨。其中前段酒的价格最贵,可高达10万元/吨,中段酒的价格次之,约8万元/吨,后段酒的价格从3万至5万元不等。   陈琦为记者算了一笔账,由于窖龄等不同,原浆酒的生产成本也有差异,原浆酒生产成本平均在15元/斤,加上税收,成本也不过每斤几十元。将此原浆酒勾成成品酒之后,与市面上动辄百元甚至数百元一瓶的年份酒产品相比,毛利润在50%以上。这恐怕才是白酒行业年份酒爆发的主要原因。   年份酒标准缺失   事实上,年份酒在白酒业内早已是公开的笑话。   “按照包装上标注的时间和每年的产量销量来推算,一些历史悠久的白酒品牌即使有如此陈酿,也应该所剩无几。更不用说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每年用于酿酒的粮食是有指标的,储存量根本支撑不了如今的年份酒盛况。”对于年份酒的火爆,华泽集团董事长吴向东哭笑不得。   记者也发现,绝大多数年份酒的包装上,除了醒目的“××年陈酿”或“××××年××酒”之外,其他基本信息和没有标注年份的白酒没有什么区别。   当记者对多家酒厂导购人员问起“20年陈酿是20年酒窖生产的,还是20年前就已经生产的”时,酒厂导购员往往含糊其词。其中部分自身成立还不到20年的酒企人员更显尴尬,只是表示酒里一定有一部分是陈酿,但具体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更有甚者,有些酒企不仅仅是勾兑年份酒,更在宣传手段上下足了功夫。酒鬼酒副总范震告诉记者,由于年份酒的走红,洞藏酒也一度水涨船高,这让湖南曾掀起了一股挖洞风,不论是防空洞还是炸的洞都被使用起来。酒企纷纷把酒搬进洞里储存,不论是老酒还是新酒,都被酒厂贴上二十年、三十年的洞藏包装以年份酒销售。   那么,究竟年份酒中含有多少原浆酒才能称得上多年陈酿?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刘员表示,目前各大酒类企业有自身的年份酒标准,且标准并没有取得统一,“原浆酒的含量为多少才合适没法说,因为酒是要凭勾兑师来感觉的”。   吴向东所经营的华致酒行是五粮液年份酒的独家代理商。由于时常遇到消费者对五粮液年份酒产生的质疑,吴向东特意请教过(五粮液)唐桥董事长和五粮液的勾兑师。其得到的答复是:“为了保证酒的品质,五粮液的年份酒和世界其他烈性名酒一样,是勾调而成的。以15年五粮液为例,可能不全是15年酒龄的原浆酒,但所用原浆酒的年份绝不会少于15年。”   国家目前对于年份酒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对此,酒洲网总经理赵寅告诉记者,2012年11月,国家相关部门就曾联手中国酒业协会制定年份酒行业规范,要求用原浆酒勾兑年份酒时,原浆酒所占比例不少于80%,但是该规范只具有指导意义,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对于年份酒市场的乱象,马勇也并没有回避。   “年份酒在白酒市场上已经风行了近10年,然而至今仍未出台相关标准加以规范,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有些胆子大的酒厂干脆把当年生产的酒打上年份酒的标牌,想标哪年就标哪年,使一些相对优质的‘年份酒’反而受到不利影响。”马勇说。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赖登辉认为,我国在年份酒领域缺乏法律规范,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根本解决不了存在的问题,再加上消费者不具备鉴别知识,这些因素的叠加就给年份酒领域留下一条灰色地带。只有在企业加强管理,行业自律的同时,推行强制性规定,才能改善目前“年份酒放卫星”的现状。   【原标题】标准缺失勾兑年份酒成惯例 口子窖二锅头等上榜
  • 酒类食品安全新标准启动修订
    酒类食品安全新标准启动修订   白酒使用添加剂须在外包装明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晓岩)11月20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修订更为严格的酒类食品安全标准,未来白酒企业一旦使用酒精或是其他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产品外包装明示。   随着白酒价格的回落和酿酒成本的高企,白酒添加剂问题备受关注。"真正的纯粮酿造酒,可以不用添加剂,个别白酒企业为了调节口感或节约成本,会在酒中添加这类成分,尤其在中低端产品中,添加范围比例更大。"据知情人士透露,白酒的成分中,98%以上是水和乙醇,其余不到2%的成分是其他酯、酸、醛、醇类物质,这类物质的比例虽然很小,却是影响白酒口感的主要成分。   而市场上一些以调香白酒等所谓的新工艺白酒为代表的中低档白酒产品中,不乏通过违规添加香精冒充纯粮酿造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年份酒中尤为严重,不法商贩或企业通过添加剂将白酒的口感勾兑得更醇厚。"知情人士透露。   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宋书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此前一直都有约束商家向白酒中添加酒精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业标准,但几乎所有产品都未执行这一要求。"这就好比有了红绿灯,但没有摄像头。我们将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着重强调如果白酒企业添加了酒精或是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明示。"   宋书玉说,"按照今年6月提出的' 白酒3C计划' 之一' 品质诚实' 科研计划来看,预计添加食用酒精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一年,食品添加剂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一年,而年份酒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两年。待研究结束后,便会出台新的修订标准".
  •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强制性新标准九月实施
    用保鲜膜把食品一包,然后放进微波炉加热或冰箱冷藏,这样的生活习惯已很平常。可保鲜膜分为哪几种?是不是所有的保鲜膜都可以在微波炉内加热?这些问题你注意过吗?9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新标准GB 10457-2009《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将正式实施。专家提醒,保鲜膜种类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认清“真面目”,才能正确使用,使厨房生活安全又健康。   新国标扩大了原材料范围,将食品用保鲜膜分为聚乙烯 (PE)膜、聚氯乙烯(PVC)膜、聚偏二氯乙烯(PVDC)膜等三类。其中,PE材质的保鲜膜主要用于食品包装,在超市采购的半成品都用的这种包装,它的防潮性、透气性好,适于包装短期存放的花生、饼干、新鲜果蔬、冷冻食品等,但其阻气性较差,不宜用来包装对阻气性特别是阻氧要求较高的油脂类等食品 PVC材质的保鲜膜只能有限使用,可以用来包装蔬菜等,但不能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且不得微波加热、不得高温使用 PVDC膜则用于包装熟食、火腿等,它的成本高,因此市面上较少见。   依据新标准,保鲜膜应标识产品的材质或种类、氧气透过率、二氧化碳透过率、透湿量及净卷重的公称值 保鲜膜应标有食品用字样 对于聚氯乙烯自粘保鲜膜(PVC)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使用警示语 如保鲜膜宣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时,应标志“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等。   目前大连市几家大型超市销售的部分品牌保鲜膜已更换了新包装,旧包装产品正逐步退出市场。市质监局标准化信息中心专家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保鲜膜时,只要掌握一定方法,还是可以辨别其种类的。肉眼看:PE材质的透明性较差,颜色发白,被覆盖的食物看上去模糊不清 PVC材质的光泽度好,看上去清晰透彻,对光照有点淡黄色。用手拉:PE材质的较为柔软,但韧性较差,拉伸后可断裂 PVC材质的韧性强,能够大幅度拉宽拉长却不会折断,而且容易粘在手上。用火烧:PE保鲜膜点燃后,火焰呈黄色,迅速燃烧,有蜡烛燃烧的味道 而PVC保鲜膜用火点燃后火焰呈黄绿色,没有滴油现象,离开火源后会熄灭,而且有强烈刺鼻的异味。用水浸:由于两者的密度不同,PE保鲜膜浸入水中后会浮上来,而PVC保鲜膜浸入水中会沉下去。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正式征求意见
    10月22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等3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1〕12号),正式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修订任务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适用于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其中,第一法密度瓶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二法酒精计法适用于酒(除啤酒外)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三法气相色谱法适用于无醇啤酒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四法数字密度计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  本次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有以下变化:   1、标准修订充分考虑饮料酒行业发展,主要参照OIML-ITS-90国际酒精度表,扩展了GB 5009.225-2016标准中附录A.1酒精水溶液密度和乙醇含量(酒精度)对照表(20 ℃)和附录B.1 酒精计温度与20 ℃乙醇含量(酒精度)换算表的范围;   修订了附录B中90%vol以上温度和酒精度的间隔;   修订了密度瓶法的适用范围;   修订了酒精计法的原理及部分内容;   修订了气相色谱法的适用范围、仪器条件及部分内容;   修订了数字密度计的名称、原理、适用范围及校正。   对修订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开展实验室间方法验证。   2、密度瓶法,范围增加了食用酒精。   3、酒精计法,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规范整理,使其更简单明了。   4、气相色谱法,范围从适用于葡萄酒、果酒、啤酒修改为无醇啤酒。   5、U型振荡管数字密度计法,测试范围从适用于啤酒、白兰地、威士忌和伏特加扩展为食用酒精和酒。 按照通知要求,反馈意见需于2021年11月2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 相关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等3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1〕12号)日期:2021-10-2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印发
    2012年12月21日,卫生部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   2012年12月19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   (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   第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   第五条 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   (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   (三)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   第七条 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   第八条 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第九条 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十条 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一)问卷调查   (二)现场调查   (三)指标验证   (四)专家咨询   (五)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   (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   (三)数据分析及结论   (四)意见及建议。   第十二条 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百灵威新品推荐——酒精检测全套标准品
    百灵威拥有全球化大型标样库,涉及农药、石化、环境、食品、无机、烟草等多个l域,所有化学对照物质均可满足z高质量控制标准。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加,酒后驾车现象也屡见不鲜,快速、准确地分析出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成为各地交警部的y项重要任务。百灵威根据此社会需求,引进g外先进技术,特别推出全新的酒精检测标准品,协助交警快速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以保障交通安全。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 目录价 A-054 Multicomponent Alcohol Kit (C1-C3) 1.2 mL/ampule 3 ampules/kit ¥698 A-056 Multicomponent Alcohol Mix - 1000 ug/mL 1.2 mL/ampule ¥356 A-057 Multicomponent Alcohol Mix 500, 500 µ g/mL 1.2 mL/ampule ¥356 A-061 Multicomponent Alcohol Mix - 4000, 4000 µ g/mL 1.2 mL/ampule ¥356 A-076 Multicomponent Alcohol Mix -100, 100 µ g/mL 1.2 mL/ampule ¥356 B-020 1,4-Butanediol, 1.0 mg/mL 1 mL/ampule ¥882 E-015 Ethyl ß -D-glucuronide, 1.0mg/mL 1 mL/ampule 询价 E-016 Ethyl ß -D-glucuronide, 100 µ g/mL 1 mL/ampule ¥1795 E-029 Ethanol-50, 5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0 Ethanol-80, 8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1 Ethanol-100, 1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2 Ethanol-200, 2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3 Ethanol-300, 3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4 Ethanol Calibration Kit 10 amps/pack ¥482 E-035 Ethanol-25, 25 mg/dL 10 pack 1.2 mL ¥482E-036 Ethanol-400, 4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37 Ethanol-80, 8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38 Ethanol-100, 10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39 Ethanol-200, 20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40 Ethanol-10, 1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41 Ethanol-150, 15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42 Ethanol-15, 15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43 Ethanol-20, 2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44 Ethanol-400, 400 mg/dL 5 pack, 5 mL ¥1256 E-045 Ethanol-40, 4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48 Ethyl ß -D-glucuronide-D5, 100 µ g/mL 1 mL/ampule ¥3064 E-053 Ethanol-500, 50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56 Ethanol-20, 20 mg/dL 10 pack, 1.2 mL ¥482 E-063 Ethyl ß -D-glucuronide-D5, 1.0mg/mL 1 mL/ampoule 询价 E-064 Ethyl sulfate sodium salt, 1.0 mg/mL 1 mL/ampoule 询价 E-066 Ethyl-D5 sulfate sodium salt, 1.0 mg/mL 1 mL/ampoule 询价 NMIM299 Heptaminol hydrochloride 50 mg ¥4879
  • 《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水萃取法)》标准立项
    由浙江省纤检局独立起草的《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水萃取法)》国家标准已于近日立项。   据悉,絮用纤维制品是一种涉及百姓衣食住行各方面,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的产品,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建康。由于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中缺乏对脱色漂白处理的絮用纤维制品的鉴别方法,给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据悉,《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水萃取法)》适用于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能检测作为脱色漂白后残留物质的余氯,从而有效鉴别絮用纤维制品是否使用了经脱色漂白处理的原料。该标准的制定出台将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水平,加强对絮用纤维制品行业的管理和规范,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和法规今年正式施行
    根据国家标准委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一批最新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在2014年将按计划施行。这些新规必将对各行各业产品、服务等质量提升以及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种设备安全法》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频发,作为首部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该法为应对电梯等特种设备数量激增所带来的安全监管问题以及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该法明确了设备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等的责任分工,突出强调了企业的责任,建立了特种设备可追溯机制,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与报废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事故赔偿体现民事优先原则,以人为本,有利于保护公众的人身、财产权益。   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15日正式施行   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近年来网络购物的兴起和公众消费方式、结构以及理念的新变化,新法经过3次严格审查,加强了社会诚信建设,充分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对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网络购物的方式专门作了规定,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也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新法规定消费者网购具有“后悔权”,除部分规定外商品,收货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确保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权 规定了经营者要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推送广告,确保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发布虚假广告须连带责任,对广告经营者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明确了责任 明确消费者协会不能搭车“搞推销” 如果发生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退一赔三”,赔偿内容还包括消费者精神损失费 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篡改生产日期或被吊销执照。这些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新《羽绒服装》国家标准5月正式实施   《羽绒服装》国家新标准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新标准相比旧标准,最大的不同是将产品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期限,从必须标注变成选择标注。   近年来,羽绒服装的充绒量、材质、保暖性等各项指标因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而备受公众质疑,此次最新国家标准规范更全面,将会对整个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此外,由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牵头起草的《羽绒羽毛被》、《羽绒羽毛床垫》、《羽绒羽毛睡袋》、《羽绒羽毛枕、垫》4项标准,经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已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月正式施行   国家卫计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替代了原《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将于今年6月正式施行。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食品生产的最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该标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监管”原则,充分借鉴国际上食品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科学分析食品生产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要求具体化,是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的技术依据。   该标准的修订重点强调了对原料、加工、产品贮存和运输等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并制定了控制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主要措施 修改了生产设备有关内容,从防止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角度,对生产设备布局、材质和设计提出了要求 增加了原料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的相关要求 增加了产品追溯与召回的具体要求 增加了记录和文件的管理要求。这将对进一步从源头确保食品卫生和促进食品安全产生重要的影响。 文章转载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绵甜柔雅型白酒》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绵甜柔雅型白酒》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近期我会拟组织制定《绵甜柔雅型白酒》团体标准,现将立项说明如下:近年来,随着消费者饮用场景和饮酒频率的不断变化,以及对白酒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在白酒感官质量稳步提升的同时,白酒风格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入口柔和、醇和自然、绵甜爽净、回味怡畅、体感轻松、饮后身体负担小的白酒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绵甜柔雅型白酒是以优质粮谷为原料,以优质大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添加任何化学合成的的外源性呈香呈色呈味物质,具有以粮香、窖香、陈香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白酒。目前现有的推荐性白酒质量技术国家标准仅对相应产品的感官、酒精度、总酸和总酯等参数进行规定,在产品原料、特征理化指标、风味组分和感官品质等方面无法体现绵甜柔雅型白酒的独特工艺、产品特点及质量要求。因此,为科学组织指导绵甜柔雅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市场多元化消费需求,有必要制定《绵甜柔雅型白酒》产品团体标准。我会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5月16日
  • 重磅!九部门发文:事关预制菜规范、食品安全
    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同事发展“数字+餐饮”,引导餐饮领域平台企业为中小微商户提供技术培训、流量支持等,营造平台与商户共生发展的良性生态。进一步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加快制定完善预制菜相关标准,持续开展预制菜风险监测和评估,进一步严格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随着《指导意见》的发布,食品安全检测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对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要求也会相应提高。这将增加对高精度检测仪器的需求,如用于检测食品中有害物质的色质谱仪、光谱仪等。《指导意见》提到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燃气、消防等安全监管执法。这意味着餐饮业将更加重视环境监测和管理,需要安装和使用各种监测仪器,如燃气泄漏报警器、烟雾探测器等,以确保餐饮环境的安全可靠。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侨办,中国外文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餐饮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在国内大循环中的主体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餐饮文化,进一步释放餐饮消费潜力,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一)强化质量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严格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把食品原料准入关。积极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模式,大力推广餐饮环节菜品配料和制作方法自主明示制度,推广餐饮外卖封签制度,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使用、非必要不添加、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加强农餐对接合作,探索“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模式。(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服务技能。按规定统筹使用地方产业发展经费、人才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资金等,支持餐饮从业人员培训。支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餐饮经营管理、烹饪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举办餐饮服务类职业院校。鼓励餐饮领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各地培育餐饮类劳务品牌,举办餐饮领域职业技能竞赛。(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标准体系。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修订一批餐饮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中餐评价标准,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中餐评价体系。鼓励围绕地方菜系制作等重点领域制定技术标准。加强餐饮业标准宣贯实施,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餐饮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创新餐饮消费场景(四)优化餐饮供给格局。培育、认定一批中华美食街区,引导地方对街区实施数字化提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盘活社区闲置空间资源,支持设立早餐店、老年食堂等社区餐饮网点,鼓励地方向提供社区老年人供餐、助餐服务的有关机构给予适当支持。促进团体供餐服务提质扩容。鼓励发展夜间餐饮、休闲餐饮、文旅主题餐饮等,促进餐饮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发展乡村休闲餐饮。鼓励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下沉发展,挖掘县域餐饮市场潜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培训、场地等支持政策,引导专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发展乡村休闲餐饮。完善乡村休闲餐饮配套产业和设施,提升餐具清洗、原辅料物流、厨余垃圾处理领域产业化水平。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发布乡村餐饮美食导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培育餐饮消费平台。办好“中华美食荟”活动,支持地方、行业协会及平台企业举办各具特色的餐饮促消费活动,培育餐饮消费热点。加强美食旅游宣传推广,鼓励推出精品美食旅游线路。市场化举办餐饮领域专业化展会,加强国内外餐饮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交流合作,培育全产业链对接合作平台。(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增强餐饮业发展动能(七)发展“数字+餐饮”。鼓励餐饮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及智能设备研发与应用。推进餐饮数字化赋能,培育一批餐饮数字化示范企业、示范街区和数字化服务提供商。引导餐饮领域平台企业为中小微商户提供技术培训、流量支持等,营造平台与商户共生发展的良性生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和自动化餐饮设备设施应用给予适当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培育知名餐饮品牌。实施地域餐饮品牌培育工程,鼓励地方深入挖掘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打造地方特色餐饮品牌。支持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培育区域特色美食品牌。加强对老字号餐饮品牌、饮食类非遗项目的宣传和保护。加大餐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发展特色小吃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从业人员依法申请注册特色小吃商标。建立健全小吃制作、原辅料种养、门店建设等标准,加强小吃制作技艺保护和传承,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和发展基地。引导小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带动食材种养相关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商务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加快制定完善预制菜相关标准,持续开展预制菜风险监测和评估,进一步严格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引导相关机构建立预制菜技术联合开发平台,不断提升预制菜品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弘扬优秀餐饮文化(十一)传播中华优秀餐饮文化。加强地方特色餐饮文化内涵挖掘和保护,培养餐饮文化和技艺传承梯队。推动体现中华餐饮文化的非遗项目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用好各层级文化交流机制和多双边交流活动,深化中餐文化民间交流。积极引导餐饮领域行业协会加强国际推广与交流合作。制作推出一批中餐文化主题精品图书、影视作品。(中央宣传部、外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国务院侨办、中国外文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加快中餐“走出去”。支持餐饮经营主体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在检验检疫等领域合作,积极推动中餐厨师赴境外从业,支持餐饮原辅料等进入国际市场。探索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鼓励中餐专业院校拓展国际合作渠道。鼓励国内专业餐饮评价机构开展中餐国际评价,提升中餐评价国际影响力。(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促进绿色发展(十三)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加强反食品浪费监管执法,依法曝光餐饮行业违法案例。完善餐饮领域反食品浪费标准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培树餐饮节约示范单位。引导餐饮经营主体、外卖平台完善餐品信息,强化适量点餐提示,鼓励分餐制,提供小份餐。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引导,将反食品浪费纳入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全社会反食品浪费。(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促进低碳环保发展。加强餐饮油烟、噪声排放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门店节能治污改造给予支持。推动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减少餐饮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包装物使用。建立健全绿色餐饮标准体系,鼓励地方和行业协会依法依规培育创建绿色餐饮企业、绿色餐厅。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传播营养健康理念。(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优化餐饮业营商环境(十五)规范清理涉企收费。严肃查处餐饮领域以安装设备、开展认证认定、购买指定保险等名义开展的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规范涉餐饮经营主体水电气暖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业应当为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主体单独安装水电气暖等计费设施设备,严禁对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规范对餐饮经营主体油烟改造等设施设备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拓展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风险定价能力,为餐饮经营主体发放信用贷款。发挥商标质押功能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面。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健全银企对接机制,为餐饮经营主体融资提供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信用类债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升便利化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手续,减少非必要现场核查环节。细化明确户外广告、展示、促销等事项办理流程、要求和标准。明确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流程等事项,并向社会公告。进一步规范基层监管执法程序、内容、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规范经营秩序。及时查处强制消费、强制“扫码点餐”等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餐饮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保留人工服务和传统支付方式,不得拒收现金。加强反垄断监管,依法查处餐饮领域不公平竞争行为。完善餐饮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监管。(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组织保障(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细化配套措施,加强政策解读、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商务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餐饮业燃气、消防等安全监管执法。要压实有关经营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及知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加大燃气泄漏智能报警、远程监控等安防设备研发应用力度。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推进餐饮经营主体“瓶改管”“气改电”。(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做好统计监测。夯实餐饮业统计基层基础,依法依规推动餐饮业数据公开共享,加强大数据监测分析。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开展餐饮业分析。(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依法打击餐饮领域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等行为。积极挖掘餐饮从业人员优秀事迹,支持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有关荣誉表彰,提升餐饮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营造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4日
  • LGC专家受聘中检院第九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委员会委员
    为了促进全球药品标准物质生产与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提高药品标准物质量值一致性,进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控,2017年10月16日-17日,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办,主题为“精益过程,创新发展”的第九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委员会全体委员大会暨标准物质学术研讨会在中检院新址隆重召开。 第九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中检院院长李波向英国政府化学家、LGC集团首席科学官Dr. Derek Craston博士和LGC集团标准品部门高级医药产品经理Dr. Jens Boertz博士颁发了中检院第九届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委员会委员聘书,任期五年。除LGC集团专家外,本届委员会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典委员会、部分检验机构,以及USP、EDQM、Lilly公司等国际知名机构的171位专家组成,并由部分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顾问。 国内外的委员、专家和标准物质相关工作人员在学术研讨会上听取了LGC的Derek Craston博士的《复合基质标准物质及其均匀性与互换性》和Jens Boertz博士的《杂质标准物质的合成、纯化和工业化生产》精彩学术报告,并给予广泛的好评。 Derek Craston博士于1991年加入LGC,并一直致力于新型分析检测方法的研究和开发。加入LGC之前,Derek Craston博士在德克萨斯大学进行了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课题为电化学应用扫描探针显微镜技术;另外Derek Craston博士还曾供职于英国AEA Technology公司,研究领域为应用电化学,包括传感器、燃料电池、电池和冷聚变等。他拥有圣安德鲁斯大学的化学学位,以及伦敦帝国理工学院酶电化学专业博士学位。Derek Craston博士于2008年6月被授予英国政府化学家。 Jens Boertz博士是LGC集团标准品部门的高级医药产品经理。他拥有化学学位和杜伊斯堡-埃森大学(duisburg - essen University)博士学位,其博士课题为使用质谱技术对铋代谢进行研究。加入LGC之前,Jens博士曾就职于Fraunhofer Society,担任实验室经理职务;担任欧洲委员会标准物质和计量研究所研究员(IRMM, Geel, Belgium);担任Sigma-Aldrich公司分析试剂高级产品经理(Buchs SG, Switzerland)。此外,他是德国标准化组织(DIN,Berlin)标准物质小组的创始成员,并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Geneva)中标准物质相关主题的德国代表参与国际上标准物质相关议题的探讨,例如,将ISO Guide 34转换为ISO 17034。
  • 食品包装九成含致癌物 行业标准欠缺
    据南方日报报道,在公众空前重视食品安全之时,食品包装安全问题也成为近期关注热点。日前,有食品专家指出,当前我国90%以上的食品包装中含苯,而苯类物质正是世界公认的致癌物质。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复合膜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文秀松表示,我国允许微量使用含苯等有害物质的食品包装材料,但这种微量控制难以做到。   另外,由于食品软包装多是复合材料,复合材料中必须用胶水,其中芳香族和脂肪族胶水中的杂质很多,遇到高温蒸煮的时候,这些有害物质就都会游离出来,渗入食品当中。   “食品包装材料的不安全直接导致食品的不安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董金狮认为,食品包装材料是一种“隐形添加剂”。生活中很多包装材料都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但由于这些物质的释放和迁移大部分是隐性、慢性的,因此往往被人忽视。   此外,食品包装印刷中上色所用的各种油墨中也含有铅、铬等重金属。然而,我国在印刷油墨方面的法规却仍处于真空状态。   董金狮同时指出我国目前对食品包装安全监管的盲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不允许使用的材料规定得不清楚,而且在成品中也不检测 食品包装行业标准欠缺 食品包装卫生标准滞后。
  • 保健酒行业标准缺失
    1月30日讯 近日,五粮液黄金酒公司对外高调发布消息宣称,将斥资2亿元在宜宾扩建巨型的酒窖,预计黄金酒的产能将扩大到1.2万吨/年,规模创全球之最。消息甫出,保健酒再次聚焦业界眼球。而在稍早些时候,正忙于在全国范围内招商铺市场的茅台白金酒亦砸出3亿元做市场推广。   这一切,似乎预示着保健酒的时代已经来临:一方面新秀来势凶猛,另一方面劲酒、椰岛鹿龟酒等老牌保健酒亦稳步前行。保健酒行业似已呈现群雄逐鹿之势,但是,这个正在兴起的行业仍难以摆脱“成长的烦恼”。   规模瓶颈   近几年,从传统的白酒品牌下衍生的黄金酒、白金酒,到专业的劲酒、椰岛鹿龟酒等,保健酒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然而在采访中,企业不约而同地与记者谈起了保健酒行业的规模问题。   “从白酒巨头先后挺进保健酒领域,到一些有实力的中药厂纷纷宣布加盟保健酒市场,我们不难看出未来保健酒市场前景可期。遗憾的是,保健酒发展至今,市场容量仅有100多亿元,仅仅是白酒市场的1/50,规模有限、身份尴尬。”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王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保健酒老牌企业劲牌有限公司的市场部总经理李清安亦向记者坦陈,与白酒5000亿元左右的市场来说,保健酒整体规模依然相对偏小。   国内保健酒市场研究人士、利剑营销机构总裁李延龙亦认为,在中国的酒文化和注重滋补的条件下,茅台、五粮液先后推出了多款保健酒,但真正能够做到全国市场的几乎没有,而椰岛鹿龟酒、张裕三鞭酒等老牌保健酒亦颓势不改,同样令人堪忧。   目前保健酒品牌小、多、杂的现状严重影响了这个行业的发展速度和力度。产业规模要做大、做强,考验着企业品牌的能力和智慧。“其实,保健酒规模难以做大,关键是没有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李清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这个产业要想良性发展,一家独大的格局恐难胜任,充分的市场竞争才能将保健酒业推入快车道。   模式之争   对于尚处于探索阶段的保健酒营销模式,业内一直声音不断。   “未来保健酒业将是以模式论英雄的时代。”李延龙一针见血地指出,保健酒的营销模式没有先例可循,目前大多数企业采取的是广告推广策略,短期来讲确实是一种有效的模式,但长远看,不利于培育消费者,品牌也难以建立。最令人忧心的是,它很容易陷入把“文化背景”与酒捆绑在一起,产品诉求千篇一律、促销软弱无力的误区。   记者发现,黄金酒主打礼品市场,“送长辈,黄金酒”,希望通过广告轰炸来攻城略地。令人玩味的是,白金酒推出“送礼升级,今年流行白金酒”,可结果战绩都不理想。而反观以餐饮模式取胜的劲酒,今年销售收入有望突破28亿元。   对此,在保健酒业摸爬滚打多年的李清安谦虚地对记者说,其实劲酒的餐饮模式也还在探索。保健酒营销,不同的品牌,市场定位不同,所选取的营销模式也不一样。劲酒采取的是线下植根于社区和终端,从保健常识培训到引导消费者接受保健酒,再到形成饮保健酒的习惯 线上则是在央视和各地主流媒体投放广告,形成消费文化。“总之,无论什么模式,培育消费者、树立品牌,始终是获取市场的不二法则。”   “对于白酒巨头的高歌猛进,我们充满期待。”李清安认为,这正说明了我国保健酒市场前景可期,黄金酒借助五粮液的品牌分羹保健酒市场,不过,这种礼品消费模式是否会走得远,还有待市场的检验。   近几年,黄金酒、白金酒一直变着花样进行贴身肉搏,劲酒、古岭神酒等老牌保健酒也是推陈出新,营销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会议营销值得关注。”李延龙说,它比广告更直接地接触消费者,体验感更强。尽管椰岛鹿龟酒用会议营销推广保健酒的尝试最终失败,但问题不在模式上,而是体制的原因。   对此,他开出了“四味药”。一是要破局。即纵向做营销,横向做策划,根据企业的实际,量体裁衣。其次要乘势。乘文化大势,挖掘品牌的文化内涵,潜心研究消费者心理。三是要转邪。从产品入手做策划,聚焦产品特性,去除跟风从众的陋习。四是要立正。做行业的正气表率,实事求是。   标准缺失   “制约我国保健酒行业发展的一个首要问题是保健酒行业标准的缺失。”专家认为,当前市场上的保健酒琳琅满目,稍加入一些药材就成了保健酒,甚至有的产品连正式的批号都没有就上了柜台,而在标准管理上,国家参照的是白酒的标准,保健酒没有自己的标准。   近年来,在经历了生产工艺变革之后,保健酒标准再次被提上桌面。李清安认为,提高行业标准,企业责无旁贷。“以消费者为中心,按做药的标准生产保健酒。劲酒一直这么说,也一直在这么做。”   “做产品,更是做标准。”李清安解释说,劲酒首倡中药现代化在保健酒生产中的应用。目前与多家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技术合作关系,在中药质量控制、中药药理、工业微生物等技术领域开展了持续的研究。保健酒生产基地按照国际食品安全认证的HACCP硬件要求,全面贯彻实施GMP管理规范,实现产品自动化无菌灌装。通过从源头到成品每一个生产环节的严格管控,保证了产品的专业品质。   实际上,从培育消费者群、做强做大品牌的角度来说,目前最大的困难是很多保健酒企业急功近利,片面追求销量,而忽视了标准化建设。   “如今,保健酒行业鱼龙混杂,规范行业标准迫在眉睫。”李延龙分析指出,业内的领军企业应主动和有关部门沟通,协助制定行业标准保护自身利益,规范行业。
  • 七大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行动方案已全部出台
    导 读6月18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在国家发改委6月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七大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个方面行动方案已经全部出台,31个省(区、市)都印发了本地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今年3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正式印发。李超介绍,近日,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1家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凝聚合力推进行动方案落细落实。截至目前,政策体系已经构建完成,七大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个方面行动方案已经全部出台,31个省(区、市)都印发了本地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同时,资金支持正在逐步落实,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以及节能降碳、回收循环利用重点项目;财政部预拨中央财政资金64.4亿元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下达5亿元支持老旧农机报废;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正在开展项目审核推送。此外,标准制定正在加快推进,今年拟制定、修订的129项国家标准已全部立项,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正在进一步完善。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良好开局。”李超说,今年1-5月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7.5%,对全部投资增长贡献超过50%;1-5月份,主要电商平台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额增长超过80%,以旧换新成为推动家电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各地也新增了一大批智能化社区回收设施,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更加健全。 李超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各类资金落地。同时,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立项《食品中环氧乙烷及2-氯乙醇残留量的测定》等10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决定对《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核查机构要求》等10 项团体标准项目予以立项(详见附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及时组建标准起草组。标准起草组应按照市场化原则自筹项目工作经费,充分吸收有关行业学协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等标准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并按照评审专家意见和建议完成工作。请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有关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合格评定领域创新发展。附件:2024 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pdf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24 年8 月5 日相关标准如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核查机构要求产品碳足迹审定与核查机构要求产品碳足迹核查方案制定指南鱼胶(花胶)及其制品中胶原蛋白的测定食品中环氧乙烷及2-氯乙醇残留量的测定食品中酒石酸的测定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从食品安全角度讨论酒精饮料的现行检测技术及标准
    &ldquo 酒类品质及安全检测与产地溯源&rdquo 专题研讨会 时间:2014年05月28日 10:00-12:00 研讨会简介: 近年来我国酒精饮料的消费量逐年上升,本次研讨会从食品安全领域的实际出发,进行酒精饮料各项检测技术和标准的介绍。并从食品轮廓分析入手,系统应用案例,为从事食品科学及农业科学研究领域的科研人员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帮助。 研讨会报告: 报告一 酒精饮料检测体系及其真伪鉴别前沿技术 演讲人:梁娜娜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报告摘要: 重点针对葡萄酒,介绍主要产地葡萄酒的真伪鉴别前沿技术,葡萄酒真伪鉴别特征成分的分析与产地溯源的思路。这些技术将为进出口葡萄酒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一套科学、准确的检测方案。 报告二 质谱技术在食品轮廓分析方面的应用进展 演讲人:李建中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报告摘要: 从代谢组学及食品轮廓分析概念入手,系统介绍安捷伦科技质谱技术在此研究方向的解决方案及应用案例分析,为从事食品科学及农业科学研究领域的科研人员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帮助。 报告三 &ldquo 酒类产品的风险监测与预警&rdquo 演讲人:张浩 (上海市酒类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报告摘要: 系统讲解酒类产品市场的政策、存在问题、安全预警机制,酒类产品风险监测及预警系统数据平台的功能、重要环节、配套条件,及酒类产品风险监测的社会效益与国际合作信息。 参与方式: 仪器信息网注册用户即可报名,现在报名并参会还可赢得100元京东卡和10元手机充值卡,会议当天仅需登陆账户就可进入会场(需要音频交流的用户需要准备麦克)。 报名地址: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042
  • 欧盟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标准
    5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No380/2012法规,修订了欧委会(EC)No1333/2008法规附件II中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条件及限量。该法规自公布20日后生效。   (EU)No380/2012号法规修订了(EC)No1333/2008法规附件II和(EU)No231/2012法规中对含铝色淀的分类,并明确色淀中铝的最高含量。经风险评估,(EU)No380/2012法规决定从(EC)1333/2008号附件二B部分中的所有添加剂名单中删除E 558、E 556(硅酸铝钙)和E 559(硅酸铝)三种添加剂。另外,法规规定了两款临时豁免条款,一是2012年2月1日以前合法上市但不符合本法规规定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只能销售至2012年2月1日。二是允许2012年8月1日以前合法上市但不符合本法规规定的含铝色淀可在保质期内销售直至2012年8月1日。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应从三个方面做好准备:一是关注新标准的新要求,及时掌握有关产品检测范围和标准,及时调整生产方法和提高生产技术,保证产品满足新法规要求,确保出口的顺利进行。二是完善出口产品的自检自控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主体意识。三是企业应关注欧美各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 赛默飞倾力支持第二届白酒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化技术培训会
    中国北京,2013年7月26日&mdash &mdash 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倾力支持第二届白酒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化技术培训会的完满召开。会议围绕当前白酒行业热点事件展开,包括白酒中塑化剂、氰化物、氨基甲酸乙酯和农药残留等方面的相关标准最新动态,以及针对检测方法标准开展技术培训。此次会议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从7月23到26日历时3天,共有来自全国知名白酒企业的60余名质检人员和领导参会。 赛默飞全力支持此次培训会,不仅介绍了现代质谱技术在白酒食品安全方面的应用研究,还提供多台ISQ GC-MS单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仪供培训会使用,并且指派多名工程师现场指导大家上机操作,受到了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与会人员的高度肯定。 赛默飞工程师作报告 自2012年11月媒体曝出某白酒中塑化剂超标以来,陆续又有氰化物、氨基甲酸乙酯和农药残留等食品安全方面的事件进入人们视线。一系列的事件对白酒行业造成极大的冲击。赛默飞高度关切白酒行业,积极提供相关检测技术与方案。 赛默飞工程师现场指导 赛默飞ISQ 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是久经时间考验的单四极杆质谱,代表了质谱仪在创新方面近50年的积累。在检测白酒中塑化剂、氰化物、氨基甲酸乙酯和农药残留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不仅灵敏度高,稳定性好,而且操作简便,系统耐用性高。 TriPlus&trade RSH自动进样器是业界最先进的自动进样装置,可提供最优的液体进样模式,支持非常宽范围的样品类型、进样口、注射器灌装和进样技术。并集成液体进样、顶空和固相微萃取于一体。在单序列分析中,能够自动在三种进样模式间来回切换。对于易挥发有机化合物的分析,可以直接通过进样口连接吹扫捕集和热解析装置,固体、液体和气体样品定量得以很好保证。 赛默飞希望通过先进的产品和领先的技术,助力国内白酒行业更规范、更健康的发展,帮助客户使我们的饮食环境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 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 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公司年销售额130亿美元,员工约39,000人。主要客户类型包括:医药和生物技术公司、医院和临床诊断实验室、大学、科研院所和政府机构,以及环境与过程控制行业。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trade Lab Services三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 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24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5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北京和上海共设立了5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400 名经过培训认证的、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师提供售后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n
  • 《总磷快速测定仪》等九项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召开
    p   2020年5月26日,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在北京组织专家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对天津众科创谱科技有限公司《总磷快速测定仪》和《氨氮快速测定仪》、吉林市光大分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叶绿素在线监测仪技术规范》、《藻密度在线监测仪技术规范》、《水质综合毒性分析仪技术规范》、《水体浮游动物在线监测仪技术规范》、《小型站房式、浮标式、移动式水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以及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在线硅酸根监测仪》及《在线磷酸根监测仪》等九项与水质检测有关的团体标准建议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8bf09eb2-9309-4a16-aaff-8bd07164582f.jpg" title=" 10a3732018b2872e4354bacae74053b7.jpg" alt=" 10a3732018b2872e4354bacae74053b7.jpg" / /p p   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所、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从标准化对象、标准的必要性、先进性、适用性、可行性以及与现行标准的关联性等方面,对每个建议项目进行了认真讨论与质询,建议将部分项目名称分别更改为《水体浮游动物在线监测仪》、《叶绿素a在线监测仪》、《蓝藻密度在线监测仪》、《水质生物毒性在线监测仪》、《磷酸根在线监测仪》及《硅酸根在线监测仪》,最终专家组一致同意以上九项建议项目立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7c792eeb-f735-4999-bcae-4ae9449df4f8.jpg" title=" 6a4f57a2392cfdd41023c875ebb12d9d.jpg" alt=" 6a4f57a2392cfdd41023c875ebb12d9d.jpg" / /p p   本次会议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郑朝松主持,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曾伟担任本次评审专家组组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954c8ad0-2c4c-42dd-aeed-808e84bd57dc.jpg" title=" fca05c68cb8954154ca3bc1421e0bb5d.jpg" alt=" fca05c68cb8954154ca3bc1421e0bb5d.jpg" / /p
  • 韩国拟修改健康/功能性食品标准规范
    近日,韩国发出通报(G/SPS/N/KOR/420),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拟修改健康/功能性食品标准规范。修改内容包括:   (1)根据功能性成分的活性化合物特性,为功能成分简单归类   (2)按照食品添加剂修订法案(G/SPS/N/KOR/388的拟定修改案)添加维他命和矿物质来源或化学成分   (3)修改红参的功能化合物(或标志化合物)、功能性及测试方法规范   (4)增加马、兔和驴为黏多醣粘蛋白(mucopolysaccharide-mucoprotein)原材料。   目前该通报正在征求意见中。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立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近期我会拟组织制定《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现将立项说明如下:目的:建立一种针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试方法,为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一种有效的检测技术手段,为食品接触用纸的生产企业在选择原材料和上游供应商时提供技术性参考依据,确保食品接触用纸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意义及必要性:自从新修订的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发布以来,标准中新增加的氯丙醇水提取物指标受到行业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因为这个项目不仅在当前的食品接触用纸制品中检出率和不合格率都较高,而且在检测方法上也具有较大的难度和挑战性。因此对于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的生产企业来说,如何做好产品中的氯丙醇含量管控、确保产品复合新修订的GB 4806.8-2022产品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对于造纸企业来说,产品中氯丙醇的来源主要有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湿强剂(PAE湿强剂)、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粘缸剂(PAE型粘缸剂)、环氧氯丙烷改性松香、环氧氯丙烷改性淀粉、环氧氯丙烷改性纤维素等造纸化学品,因此确保这些造纸化学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成为确保纸制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的关键。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于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测试方法并没有官方检测标准,这对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效管控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残留、以及造纸企业选择尽量低氯丙醇残留的造纸化学品原材料都带来巨大的挑战,也为检测机构对相关产品和原材料提供检测技术服务造成困难。因此亟需尽快建立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为造纸和造纸原材料生产企业做好各自的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填补国内尚无造纸助剂氯丙醇检测标准的空白,为造纸和食品包装行业及相关机构提供一种科学有效的定量检测手段,并将在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引领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健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会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
  • 服装三包纠纷难解 呼唤行业标准
    买衣服没有“三包卡”,这对于服装企业和消费者来说已经是多年的“老规矩”,但是,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对于卖家和买家来说,又是困扰多年的“老难题”。这篇文章来源于纺织资源,请各位网友直接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纺织资源查看。   [纠纷难解]   一向节俭的张女士上个月在山东济南一家商场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件短大衣,但才穿了四五次,面料上的肘部、腋下等地方就明显起球,拿到商场去,对方说已经超过15天退换期,不能换了。张女士感到很委屈:“几千元的衣服一般也不会天天穿,15天退换期也太短了吧。”   而另一位消费者陈先生的经历则让他对某名牌失去了信心。今年夏天,他在北京海淀区一家国际知名运动品牌的专卖店,买了一件价值500多元的T恤衫,但是洗了一次晾干后,“感觉T恤像大了两号”,没法穿了。陈先生找到专卖店要求退货,但是对方说T恤已经洗过了,不能退换。经过反复交涉,对方给陈先生换了一件同款的T恤,陈先生虽然很不满意——因为再换一件还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但是,想到“投诉怕也解决不了问题”,就拿着衣服回家了。   有的消费者选择投诉,北京的杨女士曾经拨打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对方建议她咨询服装质检部门,但当杨女士了解到质检的程序后决定放弃“较真”,因为服装质检时可能毁坏衣服。比如,需要剪下一部分面料进行缩水率、色牢度等项目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服装质量有问题,就由卖家负担鉴定费用,顾客则可以要求退款或者其他补偿措施,但是,如果服装质量没有问题,鉴定费就要由买家支付。质检人员提醒杨女士,要考虑鉴定费用、时间以及鉴定风险,因为有的外力损伤不好判断是怎样造成的。   北京北辰购物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顾客对服装质量问题的投诉,她的处理方式一般是进行调解,并不建议去做鉴定,因为“又耗时又耗钱,何况,现在国家也没有专门的服装三包规定。”而北辰一家服装品牌的销售人员也表示:“服装的质量问题很复杂,经常说不清,国家和北京都没有针对服装的三包规定,我们一般根据自己企业的规定决定是否退换货。”   [无法可依]   对于服装售后质量纠纷,国家有什么管理法规吗?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三包”。当年8月25日起,三包规定实施,自此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被列入商品目录的商品,统一实行“7天包退、15天包换”的最低指标。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3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但是,包括服装鞋帽、珠宝首饰、家用汽车在内的数百种商品并未被纳入三包目录,因此一旦出现纠纷就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   目前服装销售者和购买者出现售后纠纷,一般都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解决。1994年1月生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2000年9月开始实施的《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不过,由于以上法规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很难应对服装质量方面可能出现的复杂问题。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未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可以按照企业规定或者商业惯例要求退换。比如,消费者因所购服装的规格、花色、尺寸不合适要求退换的,只要不脏、不残,不影响销售,经营者应当予以退换。据记者了解,目前服装质量售后一般都由商场或专卖店自行规定,没有统一标准。很多服装品牌专卖店都规定,7天以内衣服出现问题可以换货,修补,但是不能退货,这也是很多服装商家的底线。   协会自律更有优势   尽管国家没有将服装列入“三包目录”,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先行一步。   今年2月,陕西省西安市出台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规定。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比如,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 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 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 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不同的三包期非常符合服装的特点,而在上海的服装三包规定中,价格因素成为三包期的重要考量标准。上海的服装、鞋类“三包”规定,针对不同价格的商品规定了不同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为120天。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曹中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纺织品服装鞋帽投诉虽然很多,但是呈逐年下降趋势,说明服装质量在不断提升。现在服务类投诉逐渐上升,服装类投诉比例不算高。   曹中生建议,市场经济条件下,服装三包规定不宜由政府制定,最好由相关行业协会来引导服装企业和消费者,更容易把握和操作。服装行业的相关协会可以在全行业推出“修、换、退”的三包规定,征求意见进行公示后实施,这也是服装行业自律的一个具体体现。
  • 我国已颁布152项绿色食品标准
    记者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于6月19日在京召开的绿色食品2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经过20年发展,我国绿色食品逐步成为农业农村经济中的一个“亮点”,创立了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产业,打造了一个代表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精品品牌,创建了一套符合我国农业和食品工业的发展模式,构建了一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标准体系。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王运浩介绍,从1990年到2009年,我国绿色食品产品总量规模扩大,企业由63家发展到6003家,产品由127个发展到15707个,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7%和29% 生产总量由50万吨增加到近1亿吨,产地环境监测面积由60万亩扩大2.5亿亩 产品覆盖农产品及加工食品的1000多个品种。品牌公信力和影响力增强,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一直稳定保持在98%以上,部分大中城市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已分别超过70%和80% 标志商标已在香港、日本、美国、俄罗斯、法国、澳大利亚等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注册,绿色食品出口额已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6%。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认证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到263家和1090家,25个省(区、市)建成绿色食品大型原料标准化基地432个,对接龙头企业1138家,带动农户1297万个,直接增加农民收入6.5亿元以上 部分大中城市已建立了绿色食品专业营销网络和渠道。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农业部已累计发布绿色食品标准152项,形成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包装贮运全程控制的标准体系 已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认证制度,通过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市场监察、产品公告等监管措施,强化淘汰退出机制等,维护了品牌的信誉。已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工作体系,工作队伍发展到4000多人。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农业部原部长何康应邀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来自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农科院、黑龙江省农委、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沂源县的代表做了发言。座谈会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围绕以绿色食品品牌引领农业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绿色食品事业推进的基本方向为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品牌的公信力和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考虑修订若干类奶品识别标准要求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目前正就国际乳制品协会(International Dairy Foods Association,IDFA)和国家奶类生产商联盟(National Milk Producers Federation, NMPF)发出的请愿书,考虑修订牛奶和17种其他乳制品(发酵乳、酸乳、甜炼乳、脱脂奶粉、强化维生素A和D脱脂奶粉、炼乳、干奶油、多脂奶油、低脂稀奶油、淡鲜奶油、酸奶油、酸化稀奶油、蛋奶酒、半奶半乳酪、酸乳酪、低脂酸乳酪、脱脂酸乳酪)的识别标准,为使用任何安全和合适的甜味剂提供选择,意见征询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1日。   请愿者认为,拟议修正案将促进更健康的饮食习惯,并通过提供低热量乳制品减少儿童肥胖。
  •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备案范围和工作流程(一)责任主体。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报备案、解释、跟踪评价等工作,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合法性和社会稳定性等负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简称食品评估中心)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协助组建地方特色食品标准技术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负责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信息系统(简称备案信息系统)和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查询平台。(二)备案范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范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使用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检测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中指标的检验方法标准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得与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务院部门规章、公告等矛盾、冲突;不应当包括特殊食品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及质量规格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非法添加物质及掺杂掺假鉴别检验方法等。(三)备案程序。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食品评估中心提交备案材料,并在备案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提交电子版。食品评估中心定期组织协作组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予以备案,并在食品评估中心网站(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查询服务平台)公布标准文本;发现存在问题的,在备案信息系统中将问题反馈相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备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备案材料,或者研究修订、废止相应标准等。二、强化标准质量,发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防风险、助发展作用(一)夯实标准基础,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科学支撑。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围绕地方特色食品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系统监测收集数据,并组织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本辖区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发生风险开展评估,确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防控风险。(二)注重健康引领,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产业发展的规范作用。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食物观”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围绕辖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需求,规范评价和开发地方特色食品,科学设定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性指标,促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营养健康需求。三、强化统筹协调,做好组织实施(一)加强各地风险评估和地方标准工作的衔接。各地以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目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前,应经当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对于国家或其他省份已有风险评估结论或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避免评估结果或标准之间冲突矛盾。各地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经过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可以等同采纳或认可其他省份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鼓励有相似饮食习惯、地域特色、风险管理需求的省份探索联合制定区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二)发挥国家食品评估中心指导和协作组协商作用。各地在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年度立项计划、设定标准指标、标准公布实施前,要积极与食品评估中心和协作组沟通。食品评估中心会同协作组定期组织相关省份商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标准草案技术内容等,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食品评估中心按季度定期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及时反馈意见。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申请和意见处理。鼓励各地积极参加协作组或加强省份间合作,协作开展相关地方特色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协调与互认。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有关地方标准备案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同时废止。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2月1日
  • 酒驾最新标准,今天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02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03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一图读懂最新检验标准▼▼▼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饮酒驾车面临何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饮酒醉酒驾车处罚如下:饮酒驾车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车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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