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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基马鞭草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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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基马鞭草苷相关的资讯

  • 欧盟拟修订关于化妆品指令
    欧盟委员会2009年10月23日发布了G/TBT/N/EEC/301号通报,标题为: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为适应技术进步修订关于化妆品的理事会指令76/768/EEC附件II和III,涉及化妆品。  该指令草案有以下措施:(1)禁止马鞭草纯物质以外的马鞭草精油(马鞭草油)及其衍生产品(2)马鞭草纯物质(马鞭草油)的使用限制为在最终化妆品中浓度低于0.2%。(3)限制在化妆品中使用烯丙基苯乙醚,丙烯醇自由基的水平应低于0.1%(4)删除理事会指令76/768/EEC第1部分附录III第130号引用中的商品名称“sinpine”。  该指令草案拟批准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10年初。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天。生效后12个月适用。
  • 征集|化妆品原料禁用化学成分和动植物品种的意见
    科学与技术飞速发展,化妆品的研制和开发越来越多的融入高科技的含量,以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要求。各种功能性化妆品应运而生,为保证化妆品的使用安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安全监管,1月22日,中检院向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征集关于化妆品原料禁用目录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于2021年2月18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目前,中检院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包括1309项化学成分目录(附件1)、112项植(动)物品种目录(附件2)、化学成分修订前后对比(附件3)、植(动)物品种修订前后对比(附件4)。《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制修订说明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启动了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禁用目录》)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一)满足化妆品行业发展需要近年来,我国化妆品生产和消费均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化妆品原料的使用与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密切相关,随着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和科学认识的提高,根据我国对一些化妆品原料风险评估结果,同时参考近几年欧盟、美国等化妆品行业发达国家或地区对一些化妆品评估和法规调整情况,发现部分原料急需调整管理使用要求。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按照从严管理原则,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禁用原料管理规定亟待调整。(二)满足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检测方法和安全评估方法的出现,逐步发现部分原料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关于禁用原料的管理规定,结合化妆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急需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禁用组分的基础上制修订《禁用目录》,用于指导和规范化妆品行业和化妆品禁用原料的管理工作。二、制定目标和原则(一)制定目标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为基础,制修订化妆品禁用原料要求,提高《禁用目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需要。(二)制定原则一是继承发展的原则。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二章化妆品禁用组分的内容为基础,对适用的部分予以充分保留,并根据最新的风险评估结果,将具有潜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二是科学规范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当前化妆品相关学科领域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权威机构对原料的命名原则要求,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修改完善,力求科学规范。三是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化妆品技术研究进展和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对《禁用目录》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三、制定要点《禁用目录》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的内容和体例为基础,结合评估结果、近期国际和国内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及变化,参考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写而成。一是参考最新的评估结果,按从严原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的限用、准用组分表或《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的评估结论认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物质,纳入至《禁用目录》。二是针对近几年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严厉打击不法企业添加禁用目录中具体药物名称外的药物,对易发生非法添加进而凸显化妆品功效的抗感染药物、激素和抗组胺药,不仅限于原目录中的具体名称,进行类别管理。三是规范部分禁用原料名称及内容。四是规范部分禁用植物原料名称。四、主要内容(一)新增17种化妆品禁用原料一是参考国际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限用、准用组分列表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部分已收录原料的评估结果,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例如,3-亚苄基樟脑、新铃兰醛、万寿菊花(TAGETES ERECTA)提取物、万寿菊花(TAGETES ERECTA)油、2-氯对苯二胺、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硼酸、硼酸盐、四硼酸盐和其他硼酸盐类和酯类、过硼酸钠、甲醛、多聚甲醛、二氯甲烷等。二是根据我国安全评估结论,将在化妆品中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如非那西丁等。三是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调整,结合我国的评估情况,考虑其可能存在安全风险,新增纳入《禁用目录》,例如苔黑醛、氯化苔黑醛、苄氯酚、环己胺、咪唑等。(二)修订13种化妆品禁用原料一是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规范,如“抗生素类”修改为“抗感染类药物”等。二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CAS号,如右丙氧芬、地芬诺酯、石棉、氢醌、羟苯异丙酯及其盐、羟苯异丁酯及其盐、羟苯苯酯、羟苯苄酯、羟苯戊酯、短杆菌素等。三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EC号,如联邻甲苯胺基染料等。四是对部分原料的CAS号勘误,如常压塔处理的残液(石油)等。(三)按照技术法规文件要求对文字内容进行调整规范考虑到下一步《禁用目录》将作为单独的技术法规文件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发布,有必要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载明的禁用组分表1和表2的内容和体例进行调整规范,将原禁用组分中引用的部分在新《禁用目录》里进行相应调整。例如将“表1”改为“本表”, “表2”改为“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表3”改为“化妆品限用组分”,“表4”改为“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6”改为“化妆品准用着色剂”,“组分”改为“原料”。(四)将禁用药物成分进行分类合并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马丁代尔氏大药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禁用组分表收录的药物成分进行分类合并,将三溴沙仑、抗生素、二氢速甾醇、乙硫异烟胺、呋喃唑酮、酮康唑、甲硝唑、呋喃妥因、磺胺类药物(磺胺和其氨基的一个或多个氢原子被取代的衍生物)及其盐类、甲巯咪唑等合并为抗感染类药物;将溴苯那敏及其盐类、氯苯沙明、苯海拉明及其盐类、多西拉敏及其盐类、羟嗪、曲吡那敏等合并为抗组胺药;将甾族结构的抗雄激素物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类(皮质类固醇)、雌激素类、孕激素类、具有雄激素效应的物质等合并为激素类。(五)修订27种禁用植(动)物原料一是规范原料名称。将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中名称不规范的原料名称进行统一调整规范,如将“八角科八角属植物(八角茴香除外)”调整为“五味子科八角属植物(八角除外)”。二是规范原料命名格式。调整植物组分(属)的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的格式为“属(科)拉丁名”,如“羊角拗类”调整为“夹竹桃科羊角拗属植物”。 调整植物组分(种)的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的格式为“拉丁名(部位/描述/英文名)”,如土木香根油、无花果叶净油、月桂树籽油。三是统一原料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若植物原料(种)有多个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将其学名(正名)放首位,异名后置,异名格式对属名+种加词,并用synonym标记,如魔芋、威灵仙、铃兰、藤黄等。参考中国植物志,若植物原料(种)的中文名称对应多个拉丁文学名的,各拉丁文学名所述并非同一种植物原料,则将其拆分,如魔芋、威灵仙、大风子、牵牛、商陆;若一个条目包括2种原料,也将其拆分,如芥、白芥。四是规范正名和异名。参考中国植物志,将植物原料(种)的中文名称和拉丁文学名均以学名(正名)表述,原名称为异名/俗名的原料,保留原名称并增加其学名(正名)。学名(正名)置于首位,异名/俗名后置,异名格式对属名+种加词,并用synonym标记。包括海芋、吐根及其近缘种、木香根油、野百合(农吉利)、茅膏菜、莨菪、夹竹桃、北五加皮(香加皮)、牵牛、补骨脂、除虫菊、一叶萩、(白)海葱、马鞭草油、白附子。五、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一)药物成分分类管理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马丁代尔氏大药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禁用组分表收录的部分种类药物成分按种类进行合并,合并类别为抗感染类药物、抗组胺药和激素类,并将原分散于禁用组分表中的药物成分作为具体实例体现在合并后药物类别中。但类别药物的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举例的药物成分,凡是属于该类别的药物成分,均属于该类药物的涵盖范围。(二)序号调整本次制修订工作涉及多个条目合并为一条(如类别药物,抗感染类药物、抗组胺药、激素类),也涉及一个条目拆分为多条(如魔芋、芥、白芥、威灵仙、牵牛、商陆)。为保证《禁用目录》的延续性,在原有的编号顺序基础上进行调整。将因合并而空出的序号删除;将因拆分而变多的原料赋予新序号,原序号删除。附件下载:附件1.xlsx附件2.xlsx附件3.xlsx附件4.xlsx征求意见反馈表.xlsx
  • 欧盟拟放宽番茄中8-羟基喹啉的最大残留限量
    近日,欧洲食品安全局就放宽番茄中8-羟基喹啉(8-hydroxyquinoline)的最大残留限量发布意见。  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6章的规定,西班牙收到一家公司要求修订番茄中8-羟基喹啉的最大残留限量的申请。为协调8-羟基喹啉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西班牙建议对其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8章的规定,西班牙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决定:建议将番茄(商品代码:0231010)中8-羟基喹啉的最大残留限量放宽至0.1mg/kg(现行标准是:0.01mg/kg)。
  • 新型毒饮料伪装上市,“合法”“非法”仅在“氨基”“羟基”一字之差
    这两天,一条关于某种“新毒品”在各大酒吧流行的“预警”信息,在记者朋友圈掀起了一阵转发热潮。相关信息称,这种“新毒品”是一款含有“γ-氨基丁酸”成分的饮料——咔哇,多地有人喝了这个东西可以连续嗨三个晚上,据说之前吸k粉的人很多都嗨这种东西了。 据了解,咔哇是生长在南太平洋岛国、海拔500-1000英尺地区的一种植物,系胡椒科多年生灌木。当地民间医生广泛应用咔哇改善睡眠、缓解焦虑、战胜抑郁、松弛肌肉、消除疲劳。咔哇可榨制一种饮料,即咔哇酒。2015年,国内一旅途探秘综艺真人秀节目中,节目嘉宾率领的旅行达人,曾在瓦努阿图制作饮用所谓“最幸福的饮料”——咔哇酒,从而引起国内关注,并在年轻人、时尚人士中流行。 但是仔细阅读配料表后我们发现,我国出现的这种含有“γ-氨基丁酸”成分的饮料,并非来自太平洋岛国的“最幸福的饮料——咔哇”。在太平洋岛国流行的咔哇饮料,是由卡瓦胡椒制成的,卡瓦胡椒当中含有的卡瓦内脂和二氢醉椒素,是“γ-氨基丁酸”的激动剂,能够调节人体内“γ-氨基丁酸”的传输,所以能够起到安神、镇定的作用。 饮料中标示的“γ-氨基丁酸”(gamma aminobutyric acid, gaba),是一种天然存在的功能性氨基酸,广泛分布于动植物体内,如豆属、参属、中草药等的种子、根茎和组织液中都含有,2009年9月27日由卫生部批准使用γ-氨基丁酸为新食品原料,并不是毒品。参见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mohbgt/s9513/200910/43090.shtml 这批咔哇饮料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经公安机关毒品实验室对其进行检验和分析,发现其中含该饮料含有 γ-羟基丁酸(我国一类精神药品)和 γ-丁内酯( γ-羟基丁酸的前体),并不是商品介绍的γ-氨基丁酸,这两种物质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 γ-羟基丁酸(gamma hydroxybutyrate, ghb),是属于中枢神经抑制剂,它曾被用来当做全身麻醉剂,后由于有报导其可导致癫痫发作或昏迷使得使用率降低。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会加剧其危险性。在过去的十几年,美国、东南亚国家以及中国港台地区γ-羟基丁酸的滥用呈快速增长趋势,ghb及其相关物质γ-丁内酯(gamma-butyrolactone, gbl)和1,4-丁二醇(1,4-butanediol, 1,4-bd)常被用作迷奸药,因此,2005年我国就将“γ-羟基丁酸”列入二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并于2007年变更为一类。 据了解,目前夜场各种打着咔哇旗号的所谓潮饮数不胜数,不排除部分饮料“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合法成分的旗号使用违禁药物。文中提到的“毒饮料”已被勒令全面下架,但是我们仍要保持警惕,尤其在酒吧、ktv这样的地方,建议青少年朋友不要因为好奇去尝试一些“小众”“特色”的饮品。相关检测标准品
  • 欧盟限制化妆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使用
    4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官方公报(EU) No 358/2014,修订了欧洲化妆品法规No 1223/2009附件Ⅱ,限制物质清单新增尼泊金异丙酯、羟苯异丁酯、羟苯苄酯、4-羟基苯甲酸苯酯、戊烷基对羟苯甲酸酯5种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物质。  此外,修订案还规定二氯苯氧氯酚在漱口水中使用最大浓度为0.2%,在其他化妆品如牙膏、手皂、扑面粉中使用最大浓度为0.3%。羟基苯甲酸及其盐和酯类作为单酯中的酸用于制作配制品中的最大浓度为0.4%,作为混合酯中的酸最大允许浓度为0.8%。2014年10月30日前,不符合新规的化妆品仍可在市场上正常销售,2015年6月30日起,所有市场上流通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新规。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密切关注欧盟化妆品修订案,及时掌握法规变化动态 二是强化同进口商的沟通,做好过渡期期间的合同评审,避免因法规认识偏差导致的退运风险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管控,通过优化升级生产工艺、第三方检测,确保降低对羟基苯甲酸酯类限制物质含量,确保平稳过渡。
  • 新品上市 | 液态发酵食醋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色谱检测预处理方法包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作为食品防腐剂被广泛应用在各类食品中,其中对羟基苯甲酸甲酯(MP)、对羟基苯甲酸乙酯(EP)、对羟基苯甲酸丙酯(PP)和对羟基苯甲酸丁酯(BP)一直是国家食品安全检测抽查的重点项目,并且MP和EP在酱油和醋中的zui大添加限量(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均为250mg/kg。月旭科技之前已推出了酿造酱油和固态发酵食醋中对羟基苯甲酸酯色谱检测预处理方法包,此次针对液态发酵食醋,新研发推出了液态发酵食醋(如白醋、米醋等液态发酵工艺的食醋)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色谱检测样品预处理方法包,其操作步骤相较前两种食品的方法包更为简单,但净化效果依旧很好,可实现从食醋样品中同时提取、分离、净化这4种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和对羟基苯甲酸丁酯),以用于气相色谱和液相色谱技术对这些防腐剂的检测。样品稀释液:将食醋样品溶解稀释以备上样;净化专用SPE柱:吸附食醋中的杂质;SPE淋洗液:将被SPE柱吸附的杂质淋洗出来;SPE洗脱液:将被SPE柱吸附的目标物洗脱下来;洗脱净化管:进一步吸附残留杂质并除水;萃取液:将洗脱收集液中的目标物萃取出来。1)食醋样品称量:准确称取5g食醋样品;2)稀释溶解:使用“样品稀释液”,稀释溶解食醋样品;3)净化:使用“净化专用SPE柱”,用“SPE淋洗液”和“SPE洗脱液”进行SPE操作,洗脱液收集在“洗脱净化管”内,然后氮吹浓缩;4)萃取:使用“萃取液”,类似于QuEChERS的操作,上清液收集后旋蒸蒸干;5)残留样品用溶剂复溶,过滤后上色谱检测。1) 气相色谱柱分析柱:WM-5色谱柱,柱长30m,内径0.32mm,膜厚0.25μm,月旭科技(货号:03902-32001);2)进样口:温度260℃,分流比1:10,进样量1μL;3)升温程序:4)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温度:280℃;5)载气:氮气,纯度≥99.999%,流速2.0mL/min;6)检测色谱图:1) 液相色谱柱分析柱:Ultimate XB-C18色谱柱,4.6mm×250mm,5μm,月旭科技(货号:00201-31043);保护柱:Ultimate XB-C18,4.6mm×10mm,5μm,月旭科技(货号:00808-04001)(配不锈钢保护柱柱套,月旭科技,货号:00808-01101);2)流动相:A相:含1%乙酸的40%乙腈水溶液;B相:含1%乙酸的乙腈;3)梯度洗脱程序:4) 流速:1.0mL/min;5) 检测波长:260nm;6) 柱温:35℃;7) 进样体积:1~20μL(视目标物浓度而定)。8) 检测色谱图:
  • 新品上市 | 固态发酵食醋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色谱检测预处理方法包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作为食品防腐剂被广泛应用在各类食品中,其中对羟基苯甲酸甲酯(MP)、对羟基苯甲酸乙酯(EP)、对羟基苯甲酸丙酯(PP)和对羟基苯甲酸丁酯(BP)一直是国家食品安全检测抽查的重点项目,并且MP和EP在酱油和醋中的zui大添加限量(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均为250mg/kg。国标中预处理技术存在的问题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GB 5009.31-2016)中,针对气相色谱法检测的样品预处理技术主要是多次液液萃取+液液洗涤的技术,该方法操作繁琐、检测耗时长、有机溶剂消耗量大(其中包括消耗大量的易制毒化学试剂),且回收率较低、稳定性差,另外净化效果也不佳,往往存在着干扰检测的杂质成分。月旭科技针对固态发酵食醋这种复杂基质食品,开发出了固态发酵食醋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色谱检测预处理专用方法包,这个方法包所采用的双柱SPE法可实现高效、稳定可靠地从各种复杂基质的固态发酵食醋中提取、分离和净化4种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乙酯、丙酯和丁酯),大幅度减少对色谱柱及色谱管路污染、甚至堵塞情况,可以很好地保护色谱系统。提取液:从食醋样品中提取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提取吸附剂:吸附食醋样品中的大颗粒杂质;萃取液:使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提取液中的杂质沉淀分离;萃取管:管中的吸附剂可吸附萃取时沉淀的杂质;净化专用SPE柱(双柱):吸附食醋中不同种类的色素;SPE淋洗液:将被SPE柱吸附的杂质淋洗出来;SPE洗脱液:将被SPE柱吸附的目标物洗脱下来。主要操作流程1)食醋样品称量:准确称取5g食醋样品;2)分离提取:使用“提取液”和“提取吸附剂”,振荡分离提取;3)萃取:取试样提取上清液进行萃取,使用“萃取管”和“萃取液”,类似于QuEChERS的操作;4)净化:使用双柱串联的“净化专用SPE柱”,上样用“SPE淋洗液”和“SPE洗脱液”进行SPE操作,洗脱液收集后旋蒸蒸干;5)残留样品用溶剂复溶,过滤后上色谱检测。1) 气相色谱柱分析柱:WM-5色谱柱,柱长30m,内径0.32mm,膜厚0.25μm,月旭科技(货号:03902-32001);2)进样口:温度260℃,分流比1:10,进样量1μL;3)升温程序:4)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温度:280 ℃;5)载气:氮气,纯度≥99.999 %,流速2.0mL/min;6)检测色谱图:1) 液相色谱柱分析柱:Ultimate XB-C18色谱柱,4.6mm×250mm,5μm,月旭科技(货号:00201-31043);保护柱:Ultimate XB-C18,4.6mm×10mm,5μm,月旭科技(货号:00808-04001)(配不锈钢保护柱柱套,月旭科技,货号:00808-01101);2)流动相:A相:含1%乙酸的40%乙腈水溶液;B相:含1%乙酸的乙腈;3)梯度洗脱程序:4) 流速:1.0mL/min;5) 检测波长:260nm;6) 柱温:35℃;7) 进样体积:1~20μL(视目标物浓度而定)。8) 检测色谱图:
  • 基于三维电子衍射技术解析含有序硅羟基纯硅分子筛结构
    近日,大连化物所低碳催化与工程研究部(DNL12)郭鹏研究员、刘中民院士团队与南京工业大学王磊副教授团队合作,在分子筛结构解析研究中取得新进展,利用先进的三维电子衍射技术(cRED)直接解析出含有序硅羟基的纯硅分子筛结构。分子筛是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重要的催化剂及吸附剂,分子筛的性能与其晶体结构密切相关。分子筛通常为亚微米甚至纳米晶体,传统的X-射线单晶衍射法无法对其结构进行表征。在前期工作中,郭鹏和刘中民团队聚焦先进的电子晶体学(包括三维电子衍射和高分辨成像技术)和X-射线粉末晶体学方法,对工业催化剂等多孔材料进行结构解析,并且在原子层面深入理解构—效关系,为高性能的工业催化剂/吸附剂的设计及合成提供理论依据。团队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包括针对定向合成SAPO分子筛方法的开发(J. Mater. Chem. A,2018;Small,2019)、酸性位点分布的研究(Chinese J. Catal.,2020;Chinese J. Catal.,2021)、吸附位点的确定(Chem. Sci.,2021)、利用三维电子衍射结合iDPC成像技术解析分子筛结构并观测局部缺陷(Angew. Chem. Int. Ed.,2021)等。本工作中,研究人员利用先进的三维电子衍射技术,从原子层面直接解析出一种含有序硅羟基排布的新型纯硅沸石分子筛的晶体结构,其规则分布的硅羟基与独特的椭圆形八元环孔口结构息息相关。研究人员通过调变焙烧条件,在有效去除有机结构导向剂的同时保留了分子筛中有序硅羟基结构,实现了丙烷/丙烯高效分离,并从结构角度揭示了有序硅羟基和独特的椭圆形八元环孔口对丙烷/丙烯的分离作用机制。相关研究成果以“Pure Silica with Ordered Silanols for Propylene/Propane Adsorptive Separation Unraveled by Three-Dimensional Electron Diffraction”为题,于近日发表在《美国化学会志》(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上。该工作的第一作者是我所DNL1210组博士后王静,该工作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前沿科学重点研究等项目的资助。
  • 欧盟科学委员或将对羟基苯甲酸酯修改意见
    2012年11月1日消息,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ientific Committee for Consumer Safety ,SCCS)被要求就潜在的内分泌干扰物羟基苯甲酸丙酯(propylparaben)和羟苯丁酯(butylparaben)提供建议,这两种物质作为防腐剂被用于个人护理产品中。  2011年3月,SCCS认为一种产品中羟苯丁酯和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的单独的浓度总量不超过0.19%,那么这两种物质都是安全的。与此同时,丹麦通知委员会,该国已禁止在三岁以下儿童用化妆品中使用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和羟苯丁酯。2011年10月,SCCS在其之前的意见上添加了一项说明,结论为六个月以下婴幼儿尿布中的“风险不能排除”。  SCCA被要求考虑其对羟基苯甲酸的意见是否需要更新。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直属单位,中测院:经省局同意,现将《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联系人:黄劲松028-86607575刘磊028-86607669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4月25日附件: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为全面监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质量和认证风险,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促进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区)优化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任务2023年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安排抽检有机产品655批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实施,各市(州)、县(区)市场监管局和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管理单位参与配合,委托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和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承担抽样及检验检测工作。本次专项抽查任务包括对省内主要有机产品的抽样检测及相关生产、销售现场的监督检查,范围涉及流通领域(实体商超、电商平台)及生产企业。重点对社会关注度较高、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和有机产品证书发证量大、消费量大、历年监督抽检及舆情监测分析需要重点关注的高风险类产品开展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其中,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承担在生产环节抽取100批次产品的抽检任务;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承担在生产环节抽取130批次、在流通环节抽取70批次产品的抽检任务;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承担在生产环节抽取225批次、在流通环节抽取130批次产品的抽检任务。对抽检发现并经确认不合格的有机产品,省局认检监管处及时发布认证风险预警通告并加强后处理。二、实施时间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于2023年5月4日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三、工作组织专项监督抽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统一安排协调,负责抽取确定受检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的名单,承担抽检任务的技术单位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抽样工作由被抽查获证组织或有机产品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局派员配合省局抽样技术小组,按照《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技术指引(2023年)》(附后)进行。省局抽样技术小组分别由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和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派员组成,开展抽样及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抽检过程中,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细化监督检查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省局认检监管处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二)科学公正。省局认检监管处要在往年工作基础上制定完善《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样监测技术指引》,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三)检前培训。承检机构要依照抽样监测计划,对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检前培训。重点开展对有机产品标准《GB/T19630-2019》、《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5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学习,熟悉抽检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引,熟悉抽样流程和相关判定依据、检测方法要求,熟悉有机产品抽样数量、抽样单填写、样品运输以及保存方法,加强对抽样现场检查事项的实习演练,确保抽检质量。(四)依法依规。各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认证监管职责,指导配合承检机构开展抽检监测,做好规范抽样、检测监督、通报核实、跟踪处置、依法查处等工作;要按照抽查检查的项目和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发现并经确认的不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获证组织和认证机构,应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并纳入认证风险监测数据库;承检机构抽检完成后对不合格样品要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处理。(五)抽查结果通报及后续处置信息报送。1.对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各承检机构要按程序在做出检验结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并向受检单位和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托发送《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附件3)。受检单位对抽检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抽检检验结论无异议。2.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不合格产品)后,应及时联系相关认证机构依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规定,立即确认抽检结果并采取相应认证监管处理措施。3.未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抽查检测结果及调查处理意见不得对外引用和公布。附件:1.有机产品获证组织查验(检查)表、流通领域有机产品抽查检查表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委托书3.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4.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技术指引(2023年)附件1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查验(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重点检查指引存在问题描述参考处罚依据1认证机构合法资质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条(1)认证机构是否经过批准:□是□否(2)认证机构经批准的认证业务范围是否包含“有机产品”:□是□否通过认监委官方网站进行查询;http://cx.cnca.cn/CertECloud/institutionBody/authenticetionList;输入认证机构名称即可查询是否取得认证机构批准,同时可查询认证业务范围。《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2认证人员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三十八条(1)核实到场的认证人员是否为机构委派检查组(员)本人:□是□否(2)认证人员是否经注册:□是□否(3)认证人员注册专业是否覆盖了当前申请认证的类型(种植、养殖和加工):□是□否(4)认证人员注册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5)注册的机构是否为派出机构:□是□否核实检查计划、检查报告上的机构、人员信息是否一致;通过认监委官方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person/skipPersonList,输入检查员名字即可查询注册资质和执业机构可要求派出机构或检查员本人提供其相应专业注册证书。《条例》第五十九条3认证检查计划执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九条(1)检查计划是否在现场检查前经获证组织确认:□是□否检查组现场检查时间是否按计划执行:□是□否(3)检查人员是否到场并与计划一致:□是□否检查计划是否有认证委托人签字确认;可以通过http://www.cnca.gov.cn/zl/spncp/登录监管账户,查询上报的检查人员信息、检查计划;核实检查报告中检查员、检查时间是否与上报和计划信息一致;通过企业了解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的时间或者查看差旅费报销凭证。此条倾向于认证检查现场的抽查。《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二)4认证程序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条(1)认证人员是否按照认证规则要求,进入现场检查。□是□否认证机构是否增加、减少、遗漏了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及程序要求:□□是□否查企业有机管理体系建立实施时间、申请时间、合同签订时间、现场检查时间;(体系建立运行3个月方可申请,申请受理后方可签订合同,提前5天下达检查任务)检查时间应选择病虫害高峰期、采收期等;对一年生作物、野生采集食用菌、加工、养殖项目等,需在生产季节内进行检查;对多年生作物如在采收期后进行检查,应进行补充抽样或者补充检查;认证机构应在委托方符合整改验证有效且产品检测合格后作出认证注册的决定;(查不符合报告验证时间、检查报告出具时间、证书出具时间)通过询问企业有关认证机构检查员进入现场检查的时间、离开时间,核查认证行为合规情况;《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5认证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二条(1)认证机构是否出具了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是□否现场核实基地、工厂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有机标准要求;(种养基地周边不得有交通主干线;生产加工场所周边不得有重工业、矿产、垃圾场、医院等污染源);企业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生产加工经营资质,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是否涵盖认证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畜禽养殖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企业(存在委托加工的企业)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合法的土地证明文件。现场核实企业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完全不符(提交虚假资料)是否进行产品抽样,有无发生检测不合格的现象;有无产地水土、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等达标的证据,水土应进行检测,环境空气可采信当地环境检测数据或者证明;查询企业有无被列入黑名单;发生了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不予以通过认证。缩短转换期是否有充分证据,核实上级监督抽查的情况,加工产品关注有机配料是否达到95%以上,同一种配料是否使用常规配料;使用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是否在标准附录中列出;养殖:饲喂的饲料是否为有机来源,并且本地至少有50%有机饲料来源;畜禽是否有活动场所,圈舍活动场所面积是否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水产饵料有机或野生来源,有无相应的证明文件。《条例》第六十一条6认证证书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三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认证机构是否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了认证证书并向公众提供了认证证书有效性查询方式:□是□否询问企业证书如何查询;是否获得了认证证书,如未得到认证证书原因何在?通过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的真实性。《条例》第六十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认证机构是否向产地环境不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的认证委托人出具了认证证书:□是□否现场核实基地、工厂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有机标准要求;(种养基地周边不得有交通主干线;生产加工场所周边不得有重工业、矿产、垃圾场、医院等污染源)有无产地水土、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等达标的证据,水土应进行检测,环境空气可采信当地环境检测数据或者证明(初审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申请时间1年,再认证可放宽到2年。)/认证机构是否向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的产品出具了认证证书:□是□否现场核实证书信息,对应有机产品认证实施目录进行核实发证产品是否在目录中。另外关注新的认证目录植物生产的产品可以进行野生采集认证,野生采集中产品不能进行植物生产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认证机构是否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了有机产品认证(适用时):□是□否抽查产品的配方和配料单核算有机配料的占比。重点关注使用的是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是否符合标准附录E的要求加工项目适用。《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7证后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六条认证机构是否实施了有效的证后监督:□是□否(2)认证机构发现获证组织及认证的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是否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是□否(3)证书暂停或撤销期间认证机构是否通知并监督获证企业停止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有机标志:□是□否通过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企业证书状态;如发生暂停、注销、撤销通过认证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公示;发生暂停、注销、撤销后是否向认证委托人发出相应的通知,通知中是否明确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发生暂停期间不得使用证书和有机标志(不能按照有机产品销售),发生暂停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经认证机构验证有效后恢复。《条例》第五十九条8获证组织法定资质及信用《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认证机构是否对认证委托人的下列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1)具备有效的相关法定资质、资格:□是□否(2)委托认证的产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3)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是□否是否被证实有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查看企业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污许可等)是否有效,经营范围是否包含了发证产品的范围;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畜禽养殖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企业(存在委托加工的企业)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合法的土地证明文件。了解认证产品上级监督抽样的情况;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企业上级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的情况和是否被列入黑名单《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9获证组织检测报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认证机构是否向产地环境不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的认证委托人出具了认证证书:□是□否(2)是否对检出禁用物质的产品进行了有机产品认证:□是□否是否进行了水土检测,有无检测报告(水包括灌溉水、畜禽饮用水、加工用水、食用菌栽培用水、渔业养殖用水),查阅相应的检测进行核实;核实场所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详见5;查产品抽样检测报告,核实有无禁用物质(农残、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检出项;其他检测项目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GB2762\GB2761等)现场观察养殖场、加工厂关注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是否产生破坏及污染《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二)款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10再次加工、分装、分割《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获证组织是否违规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是□否现场观察和询问了解,有机生产加工所在的场所是否与证书所载明的场所一致;特别关注加工食品和屠宰肉制品是否在证书载明的场所加贴标识和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11可追溯体系《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认证机构是否对未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档案制度的组织进行了有机认证:□是□否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机管理体系(现场核查申请书、手册、操作规程、分布图等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标准要求保留了生产加工过程有关的记录(种子种苗、畜禽、水产品的引入、投入品购买票据、施肥、病虫害防治、疾病治疗、清洁消毒、采收、销售、动物出栏、水产品捕捞等)重点关注投入品购买票据和使用记录、外购有机产品销售证书、标识标签使用记录;加工重点关注配料的来源和使用量、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使用;投入产出是否合理。有无培训记录、内部检查记录;是否发生产品召回,有无相应的记录,召回产品的处置,是否进行了召回演练。《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二)款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12禁用物质《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三条(1)获证组织是否被证实在生产或加工的过程中存在使用或添加禁用物质:□是□否现场观察基地有无使用禁用物质迹象(残留空农药瓶、残留的空化肥袋);现场观察作业过程使用的投入品是否均在标准允许使用范围内;抽查产品检验报告,核实有无检出禁用物质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13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8.7。认证机构发现认证对象未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是□否(获证组织是否有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行为;对未获证产品及在允许场所外进行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获证产品,是否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了“有机”、“ORGANIC”等误导公众的文字;是否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并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上正确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在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材料上印制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是否存在变形、变色;是否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被注销、撤销后,仍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通过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企业证书状态;证书一旦被注销或者撤销都不得持续使用有机标,也不得宣称有机销售;核实标签使用记录,关注暂停或撤销后是否持续使用了有机标签。核查企业宣称文件(宣传册、广告牌等)宣称信息是否与认证范围保持一致;刊印的证书是否与原件保持一致;宣称有机产品销售是否在包装上加贴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标识和有机码,关注自行印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与标准色泽、形状是否一致;抽查产品有机标签使用与认证机构签发是否一致(品名、规格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建立了有机标签使用台账,现场核实标签账物的一致性。包装上标注有机XX或者印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必须加贴有机码标签(可以喷印或加贴)《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14销售证《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1)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机产品销售证标明的数量是否超过了认证委托人生产、加工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批准的数量:□是□否核查是否向客户开具了销售证书,所开具销售证书的总量是否超过认证证书总产量;销售证书的开具是否有销售合同、发票。销售证、合同、发票上载明产品名称、数量是否一致。15配合检查情况(1)获证组织是否拒绝接受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是□否场所、文件、票据等均应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出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16进口有机产品(适用时)《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进口有机产品申报入境时,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需要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进口产品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或者代理商)是否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是□否查进口产品是否通过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是否索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备查。通过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认证委托人、产品、产品信息的一致性;进口预包装产品包装上是否加贴有机标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标识、有机码),相应进口报关资料是否齐全,报关产品是否与证书载明的产品一致;/获证组织(加盖公章):现场负责人:日期:认证机构(加盖公章):现场负责人:日期: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检查日期:流通领域有机产品抽查检查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认证机构证书编号有机码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重点检查指引存在问题描述参考处罚依据1获证组织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1)是否在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正确使用认证标志:□是□否(2)是否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是□否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等材料上印制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是否出现了变形、变色:□是□否现场查看获证的有机产品实物和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有机认证证书信息,确认相关证书是否有效,确认是否在认证证书中未列出的产品销售包装上加贴了有机标志;核实有机码对应的包装规格与实际产品的包装规格是否一致;对照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标准图形和色彩进行核查;《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2违规标识标注情况《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对未获证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了“有机”、“ORGANIC”等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和图案:□是□否(2)是否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者被注销、撤销后仍继续使用了认证标志:□是□否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查在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了“有机”、“ORGANIC”的产品的生产企业是否拥有有效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标注“有机”、“ORGANIC”产品是否通过有机认证。/3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行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1)是否存在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行为:□是□否通过与现场销售人员沟通、询问是否了解产品加工地点核实加工地址与证书中相应内容的一致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附件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委派等名同志对你单位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请予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告知事项:1.所有样品均以购买的方式获得,请提供购样发票。拒绝提供样品的,将依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依法处理。2.如对抽样过程有任何异议或疑问,可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或反映(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电话:028-86607575(委托单位公章)备注:此委托书有效期为: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附件3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受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我单位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产品进行了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抽查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附报告、抽样单)。如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抽检检验结论无异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电话:028-86607669。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抽检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4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技术指引(2023年)承担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的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本技术指引和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执行,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一、抽样要求抽样技术小组由承检机构2名以上(含2名)人员组成,抽样时应出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委托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检测机构的公函或抽样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并会同被抽检单位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完成辖区内的抽样工作。(一)抽样地点四川省内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销售单位。(二)抽样比例原则上不作统一规定,具体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际情况确定,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生产环节的抽样比例计划在70%左右,流通环节的抽样比例在30%左右。(三)抽样方法参照NY/T896-2015《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等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规定产品的抽样型号、规格、抽样方法、数量、抽样单填写、封样及样品运输储存要求执行。样品抽取后应对被抽取产品进行确认,所抽检预包装样品必须具备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在获证企业抽检的样品必须为该企业认证的有机产品。抽样单编号规则:YJZX—2023×××(四)抽检品种及抽样量(见下表1)(五)抽样流程本次抽样应严格按照双随机名单抽取,抽样工作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检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被抽检单位)。抽样人员应按以下步骤及要求开展抽样工作:1.核实企业资质和产品。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查看被抽样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机产品证书等相关法定资质,确认被抽样单位是合法生产经营者,且拟抽检的有机产品在认证范围,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2.样品获得。抽检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从有机产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场地)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或者在经过有机认证的种植区域现场采摘,抽样时不应受雨水、灰尘等环境的影响。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抽样。样品以购买的方式获得,并向被抽样单位索取发票及购样明细。3.填写抽样单。填写抽样单时应如实填写被抽样单位的相关信息,抽样单上样品名称应按照产品外包装上标示信息填写,若无外包装,则根据被抽样单位提供的名称填写,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样品名称由被抽样单位提供”,并由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若所抽样品外包装上标示有有机码,则需刮开涂层,将有机码填写在抽样单中以备查询。抽样单上被抽样单位名称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资质证书填写,抽样地点与证照不符时,应以实际抽样地址为准,并在抽样单中备注。被抽样品为委托加工的,抽样单上被抽样单位信息应填写实际被抽样单位信息,生产者信息应填写委托方信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委托加工关系。抽样单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信息应当由被抽样单位现场签字确认,一张抽样单上有三处以上的更改时,应重新填写。抽样单填写完毕后,须由抽样人员及被抽样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确认、若被抽样单位无公章,可由被抽样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加盖手印代替,不得漏盖漏签。4.样品封样。样品一经抽取,抽样人员应在现场以妥善的方式进行封样,并贴上盖有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以防止样品被擅自拆封、动用及调换。封条上应由抽样人员及被抽样单位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用封条将样品封好后应用胶带保护,避免因潮湿于运输途中损坏。5.现场拍照。抽样人员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现场采集的信息应包括:①抽样单位外观照片,若被抽样单位悬挂厂牌的,应包含在照片内;②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生产许可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法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照片;③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或现场采摘的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映抽样基数);④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及填写完毕的抽样单、购物票据等在一起的照片;⑤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的照片;⑥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6.其他。被抽样单位因样品数量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解决。抽样中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的,或发现被抽样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没有合法来源或者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停止抽样,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被抽样单位无正当理由,对抽样工作不配合或者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上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样品运输现场抽样时,样品、抽样文书以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由被抽样有机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因客观原因需要延长送样期限的,应当经组织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七)备检样品保存参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保存规定:对于合格样品,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不合格样品,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对过了保存期的复检备份样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二、有机标识检查及有机码核验样品抽回后需进行有机标识检查,查看有机产品的最小包装上是否加施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其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其标识、标识中的文字、图形或符号等是否清晰、醒目、有机标识是否变形、变色。确认无误后需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核验产品信息是否与有机码查询信息一致。三、样品检验为加强检测质量控制,检验机构可采取人员比对、设备比对或实验室比对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过程控制。参照《四川省有机产品检验分类指南》、《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有机产品检测判定依据为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标准。检验机构需在样品到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应优先开展保质期短、不稳定、非食用物质项目或者容易出现不合格的项目的检验。四、数据分析研判检验机构在完成所有样品检测任务后,应汇总检验结果,结合实际工作和检验情况开展研讨和分析,编写质量分析报告,分析研判有机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为日常监管提供方向,并按时间进度要求,编写分析报告后汇总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析研判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分析问题指标,主要关注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分析时,尽可能分析出不合格样品中出现问题频次最高的项目,为出现此种问题的原因分析提供有效支撑。二是分析问题频次高的食品(农产品)品种,尽可能分析到样品细类。三是分析企业规模,尽可能对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分析,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样。四是重点区域和业态分析。尽可能分析不同区域(如城乡结合部、乡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问题多发区)和不同业态(如流通环节的大中小型超市、有机产品直销渠道等)易存在的问题。五、现场检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要求:(1)抽样人员在抽样前,需对受检单位的资质、认证情况等进行检查。(2)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需根据检查指引认真如实填写《附件:有机现场、认证机构、流通环节检查表》中相关内容,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获证组织存在上述问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情况严重的需立即终止抽样。六、蔬菜、水果中农药的风险项目监测与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要求:在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过程中,对每家获证组织所抽样的1-2批次产品运用农药高通量筛查的方式进行风险项目的监测。高通量筛查即运用快速、高效的方式对多种农药进行定性或定量筛查,按标准GB23200.113-2018的方法,可同时对208种农药进行筛查。高通量筛查出的风险项目可纳入下一年度监督抽查检测项目。七、复检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15号令)第五章中相关规定执行。表1:抽检产品品种及抽样量表1:抽检产品品种及抽样量序号产品类别产品子类别产品范围抽样量植物类和食用菌类(含野生采集)1谷物1.小麦小麦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3kg,所抽样品分成2份,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2.玉米玉米3.稻谷稻谷4.其他谷物高粱;大麦;青稞;莜麦;燕麦;黍(糜子);粟(谷子);薏苡;荞麦;苦荞麦;藜麦;红稗;穇子2蔬菜5.薯芋类阳芋(马铃薯、土豆);木薯;甘薯;番薯;薯蓣(山药);葛;芋;磨芋(魔芋);菊芋;蕉芋(旱藕)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kg,所抽取样品充分混匀后分为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6.豆类蔬菜蚕豆;大豆(毛豆);豌豆;菜豆;刀豆;扁豆;豇豆;刺毛黧豆(黎豆);四棱豆7.瓜类蔬菜黄瓜;冬瓜;丝瓜;西葫芦;甜瓜;笋瓜;葫芦;苦瓜;南瓜;佛手瓜;蛇瓜8.白菜类蔬菜白菜;菜苔9.绿叶蔬菜莴苣;苋;茼蒿;菠菜;旱芹(芹菜、药芹);败酱(苦菜);攀倒甑(苦菜);苦芥(苦菜);高蔊菜(苦菜);江南山梗菜(苦菜);乳苣(苦菜);菊苣;苦苣菜;蒌蒿(芦蒿);蕹菜;紫苜蓿(苜蓿);紫背天葵;罗勒;荆芥;塌棵菜(乌塌菜);荠(荠菜);茴香;芸苔;甜菜(叶菾菜);猪毛菜;冬葵(寒菜);番杏;藜(灰灰菜);榆钱菠菜;落葵(木耳菜);紫苏;莳萝;芫荽(香菜);野菊(菊花脑);珍珠菜;费菜(养心菜);长蒴黄麻(帝王菜);芦荟;盐角草(海蓬子);碱蓬;冰叶日中花(冰菜);土人参(人参菜);马兰10.新鲜根茎类蔬菜芜青;萝卜;牛蒡;石刁柏(芦笋);胡萝卜;蕺菜(鱼腥草)11.新鲜甘蓝类蔬菜芥蓝;甘蓝12.新鲜芥菜类蔬菜芥菜13.新鲜茄果类蔬菜辣椒;番茄(西红柿);茄;树番茄(人参果);咖啡黄葵(秋葵)14.葱蒜类蔬菜葱;韭;蒜;姜;洋葱;山韭(岩葱);蒙古韭(沙葱)15.多年生蔬菜笋;百合;黄花菜(金针菜);菜蓟(朝鲜蓟);香椿;辣木;荨麻;龙蒿(椒蒿);刺五加;蘘荷;圆叶大黄(食用大黄);迷果芹(山丹黄参);无果枸杞16.水生类蔬菜莲(莲藕);菰(茭白);荸荠;菱;水芹;慈姑;豆瓣菜;莼菜;芡实;香蒲(蒲菜);水芋17.芽苗类蔬菜芽苗菜18.蕨类蔬菜蕨3食用菌和园艺作物19.食用菌菇类;木耳;银耳;块菌类;北虫草;灵芝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kg,所抽取样品充分混匀后分为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20.花卉菊花;木槿花;木芙蓉花(芙蓉花);海棠花;百合花;山茶花;茉莉花;玉兰花;白兰花;栀子花;木樨花(桂花);丁香花;玫瑰花;月季花;桃花;米仔兰花(米兰花);金粟兰花(珠兰花);芦荟;牡丹;芍药花;牵牛花;麦冬;鸡冠花;凤仙花;高山犁头尖(贝母);忍冬(金银花);莲花;藿香蓟;水仙花;蜡梅(腊梅);霸王花;紫藤花;黄蜀葵(金花葵);两色金鸡菊(雪菊);梨果仙人掌;睡莲;甘菊;秦艽;石斛;红豆杉;贝母;杜鹃;车前;龙胆;南欧丹参(香紫苏);郁金香4水果21.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苹果;花红(沙果);红厚壳(海棠果);梨;桃;枣;杏;梅;樱桃;李;山楂;枇杷;欧李(高钙果)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3kg,且不少于4个个体。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22.葡萄葡萄23.柑橘类桔;橘;柑类;橙;柚;柠檬24.香蕉等亚热带水果香蕉;菠萝;杧果(芒果)25.其他水果杨梅;草莓;黑茶藨子(黑豆果、黑加仑);橄榄;猕猴桃;椰子;番石榴;荔枝;龙眼;阳桃(杨桃);波罗蜜;量天尺(火龙果);红毛丹;西番莲;洋蒲桃(莲雾);面包果;榴莲;莽吉柿(山竹);海枣;柿;石榴;桑椹;酸浆;沙棘;无花果;蓝莓;黑莓;山莓(树莓);越橘;雪莲果;海滨木巴戟(诺尼果);红涩石楠(黑果腺肋花楸);黑老虎(布福娜);蓝靛果;神秘果;番荔枝;西瓜;甜瓜;木瓜;树葡萄(嘉宝果);芭蕉;泡泡果;酸豆(酸角);鳄梨(牛油果)5坚果;含油果;香料(调香的植物)和饮料作物26.坚果核桃;板栗;榛子;瓜籽;杏仁;咖啡;椰子;银杏果;芡实;腰果;槟榔;开心果;巴旦木果;香榧;苦槠果;栝蒌;澳洲坚果;角豆;可可;美国山核桃(碧根果)花生类产品可食部分不少于3kg,芝麻样品量不少于1kg,其他产品样品量不少于2kg。所抽取样品分成2份,其中芝麻样品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花生及其他产品样品约2/3作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27.含油果油茶;橄榄;油棕(油棕榈);油桐;椰子28.调香的作物薰衣草;迷迭香;柠檬草(柠檬香茅);橙香木(柠檬马鞭草);藿香;鼠尾草;地榆(小地榆);天竺葵;紫丁香;艾;佛手柑;啤酒花29.茶叶茶30.其他饮料作物苦丁茶;杜仲;柿;桑;银杏;野菊花;菊花;薄荷;大麦;蛇葡萄(藤茶);木姜叶柯;白木香叶;巴拉圭冬青;金花茶;流苏树;亮叶杨桐6豆类;油料和薯类31.豆类大豆;花豆;鹰嘴豆;豇豆(饭豆);兵豆(扁豆、小扁豆、鸡碗豆,滨豆,小金扁豆);羽扇豆;瓜儿豆;棉豆(利马豆);菜豆(芸豆);木豆;赤豆(红豆、红小豆、褐红豆);赤小豆(米豆、饭豆、褐红豆);绿豆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2kg。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32.油料油菜籽;芝麻;花生;茶籽;葵花籽;红花籽;油棕果;亚麻籽;南瓜籽;月见草籽;大麻籽;赤麻籽(线麻籽);玫瑰果;琉璃苣籽;苜蓿籽;紫苏籽;翅果油树;扁核木(青刺果);南美油藤;元宝枫;油莎草;文冠果;橡籽33.薯类阳芋(马铃薯、土豆);木薯;番薯(红薯、地瓜);甘薯;薯蓣(山药);葛;芋;磨芋;菊芋;蕉芋(旱藕)7香辛料作物34.香辛料作物花椒;青花椒;胡椒;月桂;肉桂;紫丁香;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百里香;迷迭香;八角;茴香;孜然芹(孜然);裂叶荆芥(小茴香);甘草;薄荷;姜黄;芝麻菜;山萮菜(山葵);辣根;草果;神香草;荆芥(猫薄荷);木姜子(山苍子)不少于1.8kg,预包装产品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预包装产品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其余产品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8野生采集35.野生采集缬草;毛建草;山菠菜;冬虫夏草;苹(四叶菜);山葡萄;华西银腊梅;野草莓;荚果蕨(黄瓜香);山芹;山核桃;荠菜;紫花碎米荠;松子;白柳;鸭舌草;毛豹皮樟;刺嫩芽;地耳;蒲公英;鹿角菜;山苦茶(鹧鸪茶);石耳;塔花;小麦草;灰树花;麻杂菜;山胡椒;余甘子;箬叶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2kg。所抽样品分成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9中药材36.中草药对叶百部;蔓生百部;直立百部;菝葜;百合;卷丹(百合);细叶百合;暗紫贝母(川贝母);川贝母;甘肃贝母(川贝母);梭砂贝母(川贝母);太白贝母(川贝母);滇黄精;多花黄精;黄精;麦冬;平贝母;湖北麦冬(山麦冬);天冬(天门冬);光叶菝葜(土茯苓);小根蒜(薤白);薤(薤白);新疆贝母(伊贝母);伊犁贝母(伊贝母);玉竹;浙贝母;知母;七叶一枝花(华重楼,重楼);云南重楼(滇重楼,重楼);侧柏;金毛狗脊(狗脊);过路黄(金钱草);车前(车前草,车前子);平车前(车前草,车前子);川续断(续断);半枝莲;益母草(茺蔚子);丹参;碎米桠(冬凌草);独一味;广藿香;黄芩;荆芥(荆芥穗);活血丹(连钱草);香青兰(山薄荷);夏枯草;凉粉草(仙草);毛叶地瓜儿苗(泽兰);巴豆;地锦;甘遂;大戟;续随子(千金子);灯心草;梅叶冬青(岗梅);枸骨;补骨脂;皂荚(大皂角,皂角刺,猪牙皂);儿茶;尖叶番泻;狭叶番泻;甘草;野葛(葛根);广金钱草;合欢;多序岩黄芪(红芪);胡芦巴;槐(槐花、槐角);蒙古黄芪;膜荚黄芪;密花豆(鸡血藤);降香檀(降香);决明(决明子);小决明(决明子);苦参;猫尾草;美丽崖豆藤(牛大力);千斤拔;扁茎黄芪(沙苑子);越南槐(山豆根);刺槐(洋槐);兴安杜鹃(满山红);杜仲;破布叶(布渣叶);茯苓(茯苓皮);赤芝(灵芝);紫芝(灵芝);火木层孔菌(桑黄);猪苓;蝙蝠葛(北豆根);粉防己;金果榄;青牛胆(金果榄);谷精草;白茅;淡竹(淡竹叶,竹茹);芦苇(芦根);黑三棱;榧;云南红豆杉;东北红豆杉;青钱柳;栝楼(瓜蒌、瓜蒌皮、瓜蒌子、天花粉);双边栝楼(瓜蒌、瓜蒌皮、瓜蒌子、天花粉);绞股蓝;罗汉果;土贝母;大马勃;脱皮马勃;紫色马勃;蒺藜;蕺菜(鱼腥草);鸡蛋花;罗布麻;萝芙木;长春花;艳山姜(大草蔻);温郁金(莪术,片姜黄,郁金);广西莪术(莪术,郁金);蓬莪术(莪术,郁金);高良姜;大高良姜(红豆蔻);绿壳砂(砂仁);阳春砂(砂仁);益智;草珊瑚(肿节风);紫花地丁;苘麻;青荚叶(小通草);喜马山旌节花(小通草);中国旌节花(小通草);赶黄草(扯根菜);大花红景天;半边莲;川党参;党参;素花党参;桔梗;轮叶沙参;沙参;艾;白术;苍耳;茅苍术;北苍术;除虫菊;川木香;灰毛川木香;蓟;鹅不食草;龙蒿(椒蒿);苦蒿(金龙胆草);菊;款冬(款冬花);柳叶蒿(柳蒿);祁州漏芦;木香;蒜叶婆罗门参;千里光;水飞蓟;土木香;毛梗豨莶;豨莶;腺梗豨莶;刺儿菜(小蓟);野菊;一枝黄花;滨蒿(茵陈);茵陈蒿;紫菀;垫状卷柏;卷柏;穿心莲;苦木;鸦胆子;白及;花叶开唇兰(金线莲);齿瓣石斛;金钗石斛;霍山石斛;天麻;铁皮石斛;地肤;川楝;楝;萹蓄;唐古特大黄;药用大黄;掌叶大黄;何首乌;虎杖;金荞麦;拳参;红蓼(水红花子);头花蓼;管花肉苁蓉;肉苁蓉;粗茎鳞毛蕨(绵马贯众);月见草;龙胆;红花龙胆;条叶龙胆(龙胆);三花龙胆(龙胆);坚龙胆(龙胆);秦艽;麻花秦艽;粗茎秦艽;小秦艽;鹿蹄草(鹿衔草);普通鹿蹄草(鹿衔草);柳叶白前;芫花叶白前;牛皮消;徐长卿;白薇;蔓生白薇;草麻黄;木贼麻黄;中麻黄;黄荆;马鞭草;单叶蔓荆;蔓荆;马齿苋;北马兜铃(天仙藤);马兜铃(天仙藤);北细辛;汉城细辛;华细辛;密蒙花;海蒿子(海藻);蝉棒束孢菌(蝉花);大蝉草(蝉花);北乌头(草乌);小木通(川木通);绣球藤(川木通);乌头(川乌,附子);黄连;金莲花;阿尔泰银莲花(九节菖蒲);大三叶升麻;升麻;兴安升麻;东北铁线莲(威灵仙);棉团铁线莲(威灵仙);威灵仙;白头翁;内南五味子(滇鸡血藤);凹叶厚朴;厚朴;华中五味子;五味子;望春花(辛夷);武当玉兰(辛夷);玉兰(辛夷);大血藤;木通(预知子);白木通(预知子);三叶木通(预知子);连翘;女贞;白蜡树(秦皮);尖叶白蜡树(秦皮);苦枥白蜡树(秦皮);宿柱白蜡树(秦皮);木贼;白蔹;三叶崖爬藤(三叶青);乌蔹莓;红麸杨叶上的虫瘿(五倍子);青麸杨叶上的虫瘿(五倍子);盐肤木叶上的虫瘿(五倍子);巴戟天;钩藤;鸡矢藤;茜草;白花蛇舌草;单瓣缫丝花(刺梨);缫丝花(刺梨);山刺玫;鹅绒委陵菜(蕨麻);华东覆盆子;火棘;金樱子;石楠;山桃(桃仁);龙芽草(仙鹤草);欧李(郁李仁);郁李;长柄扁桃(郁李仁);白英;枸杞(地骨皮);宁夏枸杞(地骨皮、枸杞子);颠茄;黑果枸杞;龙葵;莨菪(天仙子);白花曼陀罗(洋金花);接骨木;忍冬(金银花);黄褐毛忍冬(山银花);灰毡毛忍冬(山银花);红腺忍冬(山银花);华南忍冬(山银花);芫花;白木香(沉香);白芷;杭白芷;珊瑚菜(北沙参);柴胡;银柴胡;川芎;当归;重齿毛当归(独活);防风;辽藁本(藁本);积雪草;明党参;白花前胡(前胡);宽叶羌活;羌活;蛇床;紫花前胡;槲寄生;桑寄生;莎草(香附);山茱萸;垂序商陆;商陆;菘蓝(板蓝根、大青叶);白芥;芥;玛咖;播娘蒿(葶苈子);独行菜(葶苈子);石松(伸筋草);仙茅;孩儿参(太子参);麦蓝菜(王不留行);绒毛诃子;诃子(西青果);毗黎勒(毛诃子);使君子;酸枣;北枳椇;枳椇;黄独;黄山药;福州薯蓣(绵萆薢);绵萆薢;槲蕨(骨碎补);石韦;金钱松(土荆皮);锁阳;地耳草;独角莲(白附子);半夏;千年健;石菖蒲;东北天南星;天南星;异叶天南星;胖大海;刺五加;人参;三七;通脱木(通草);细柱五加(五加皮);西洋参;川牛膝;牛膝;青葙;东方香蒲(蒲黄);水烛香蒲(蒲黄);阔叶十大功劳;细叶十大功劳;巫山淫羊藿;淫羊藿;地黄;胡黄连;苦玄参;玄参;菟丝子;丁公藤;光叶丁公藤;荨麻;银杏(白果);博落回;延胡索(元胡);鸢尾(川射干);射干;番红花(藏红花);瓜子金;远志;橘及其栽培变种(陈皮、橘核、橘红、青皮);黄檗(关黄柏);化州柚(化橘红);黄皮树(黄柏);九里香;千里香(九里香);两面针;三叉苦;酸橙、苦橙、臭橙及其栽培变种(枳壳、枳实);白鲜;吴茱萸;石虎(吴茱萸);疏毛吴茱萸;泽泻;山鸡椒(荜澄茄、山苍子);樟(天然冰片);乌药;内蒙紫草;新疆紫草;紫金牛(矮地茶);朱砂根;木蝴蝶;冬虫夏草;虎眼万年青;玫瑰茄;鹿茸草;缬草;荜茇;草豆蔻;白豆蔻(豆蔻);独蒜兰(山慈菇);老鹳草;山柰;油松(松花粉,油松节);竹节参;檀香;佩兰;地丁草(苦地丁);甘松;青藤(青风藤);枸橼(香橼);臭椿(椿皮);柽柳(西河柳);地笋(地参);华鼠尾草(石见穿);溪黄草;叶下珠;苏木;彩绒革盖菌(云芝);黄藤;毛青藤(青风藤);山香圆(山香圆叶);风藤(海风藤);常山;络石(络石藤);爪哇白豆蔻(豆蔻);垂盆草;条叶旋覆花(金沸草);鳢肠(墨旱莲);欧亚旋覆花(旋覆花);旋覆花(旋覆花、金沸草);吊石苣苔(石吊兰);杜鹃兰(山慈菇);云南独蒜兰(山慈菇);瘤毛獐牙菜(当药);青叶胆;通关藤;杠柳(香加皮);大叶紫珠;广东紫珠;牻牛儿苗(老鹳草);野老鹳草(老鹳草);多被银莲花(两头尖);小毛茛(猫爪草);黄花铁线莲(铁线透骨草);地枫皮;七叶树(娑罗子);天师栗(娑罗子);浙江七叶树(娑罗子);红大戟;齿叶扁核木(蕤仁);蕤核(蕤仁);委陵菜;三白草;野胡萝卜(南鹤虱);黄花草;菥蓂;粉背薯蓣(粉萆薢);贯叶连翘(贯叶金丝桃);拟豪猪刺(三颗针);匙叶小檗(三颗针);细叶小檗(三颗针);小黄连刺(三颗针);桃儿七(小叶莲);阴行草(北刘寄奴);短筒兔耳草(洪连);湖北贝母;蓖麻(蓖麻子);薄竹(天竺黄);青皮竹(天竺黄);大头典竹(竹茹);青秆竹(竹茹);木鳖(木鳖子);木芙蓉(木芙蓉叶);蓼蓝(蓼大青叶);软枣猕猴桃(藤梨根);南酸枣(广枣);马尾松(松花粉,油松节);全叶苦苣菜(北败酱);广州相思子(鸡骨草);黄花蒿(青蒿);马蓝(南板蓝根);天葵(天葵子);石竹(瞿麦);凌霄(凌霄花);野木瓜10牲畜37.牛肉牛;奶牛;乳肉兼用牛;牛乳抽取样品数量(可食用部分)不少于2kg。将抽取样品分为2份,其中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38.马马;马乳39.猪猪40.羊绵羊;山羊;羊乳41.骆驼骆驼;骆驼乳42.其他牲畜驴;驴乳;鹿;羊驼11家禽43.鸡鸡;鸡蛋44.鸭鸭;鸭蛋45.鹅鹅;鹅蛋46.其他家禽火鸡;鹌鹑;鹌鹑蛋;鸵鸟;鸵鸟蛋;鹧鸪12其他畜牧业47.兔兔48.其他未列明畜牧业蚕;蚕茧;黄粉虫;蚯蚓13水产(含捕捞)49.海水鱼鲱;鲑;鳗鲡;海鳗;鳕;军曹鱼;鲷;鲉;鲈;鲆;鲽;鳎;鳟;鲀;鲳;文昌鱼;大黄鱼;小黄鱼抽取样品数量(可食用部分)约1.5kg(且其中鱼类不少于3尾,虾类不少于10尾,蟹类不少于5只,龟鳖类产品不少于3只,海参不少于3只)。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其中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50.淡水鱼青鱼;草鱼;鲢;鳙;鲤;鳜;鲟;鲫;鲌;黄鳝;鳊;罗非鱼;鲂;鲴;乌鳢;鳡;鲮;鮠;鲇(鲶鱼);鲻(梭鱼);餐条鱼;狗鱼;雅罗鱼;池沼公鱼;团头鲂(武昌鱼);黄颡鱼;泥鳅;河鳟(亚东鱼);银鱼;丁鱥;梭鲈;河鲈;江鳕;东方欧鳊;银鲫;白鱼51.虾类虾52.蟹类蟹53.无脊椎动物牡蛎;鲍;螺;蛤类;蚶;河蚬;蛏;西施舌;蛤蜊;河蚌;水母;海参;卤虫;单环刺螠;海胆;扇贝54.两栖和爬行类动物鳖;乌龟;大鲵55.藻类海带;紫菜;裙带菜;麒麟菜;江蓠;羊栖菜;螺旋藻;蛋白核小球藻14粮食加工品56.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麦麸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kg,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57.大米大米;糙米;碎米;米糠58.挂面挂面59.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15肉及肉制品60.鲜(冻)肉热鲜肉;冷鲜(冷却)肉;冷冻肉;食用副产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预包装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非即食类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即食类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61.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灌制品;油炸肉制品;熟肉干制品;其他热加工熟肉制品62.发酵肉制品发酵肉制品63.预制调理肉制品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64.腌腊肉制品腌腊肉制品1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5.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L(kg),花生油、玉米油不少于6个独立包装,其它品种油不少于2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66.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67.植物油加工副产品植物油加工副产品17调味品68.酱油酿造酱油抽样量不少于2L,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69.食醋酿造食醋70.酱类酿造酱抽样量不少于3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71.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固态调味料;液体调味料抽样量不少于3kg(L),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18乳制品72.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高温杀菌乳抽取样品量不少于1L(kg),抽取不少于7个独立包装,1个独立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73.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基粉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抽取不少于6个独立包装,1个独立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74.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乳清粉(液);乳糖;黄油;酪蛋白;乳铁蛋白;乳清蛋白析出液;乳清蛋白粉;浓缩牛奶蛋白抽样量不少于1.6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每个包装不少于200g,2个独立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19饮料75.茶(类)饮料茶(类)饮料抽样量不少于2L(kg),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约4/5为检验样品,约1/5为复检备份样品。76.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果蔬汁(浆);浓缩果蔬汁(浆);果蔬汁(浆)类饮料77.蛋白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78.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果蔬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咖啡固体饮料;可可粉固体饮料79.其他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20方便食品80.方便面方便面抽样量不少于2.5kg,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含玉米、花生制品备样量不少于1kg。81.其他方便食品主食类方便食品;冲调类方便食品82.调味面制品调味面制品21饼干83.饼干饼干抽样量不少于3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22罐头84.畜禽水产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抽样量不少于3kg,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含玉米、花生制品备样量不少于1kg。85.果蔬罐头水果罐头;蔬菜罐头86.其他罐头其他罐头23茶叶及相关制品87.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抽样量不少于1kg,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88.茶制品茶粉;固态速溶茶;茶浓缩液;茶膏;调味茶制品抽样量不少于1.6kg,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约3/5为检验样品,约2/5为复检备份样品。89.调味茶调味茶90.代用茶代用茶24酒类91.白酒白酒抽样量不少于2L,4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葡萄酒不少于6个独立包装。92.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冰葡萄酒;其他特种葡萄酒;发酵型果酒93.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94.黄酒黄酒95.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96.食用酒精食用酒精25蔬菜制品97.酱腌菜及保藏蔬菜酱腌菜;保藏蔬菜抽样量不少于1.8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98.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99.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100.其他蔬菜制品黑蒜26水果制品101.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抽样量不少于1.8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2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食品及坚果制品;油炸类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带壳的不少于4kg,不带壳的不少于2.5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28蛋制品103.蛋制品再制蛋类抽样量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不少于2kg,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2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04.可可制品可可制品抽样量不少于1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每个包装不少于200g,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105.焙炒咖啡焙炒咖啡30食糖106.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方糖;冰片糖;红糖;复配糖;椰子花糖;糖蜜抽样量不少于2.5kg,5个独立包装,约3/5为检验样品,约2/5为复检备份样品。31水产制品107.非即食水产品(部分见速冻水产品)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抽样量不少于1kg,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108.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生食水产品抽样量不少于1.5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32淀粉及淀粉制品109.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淀粉制品抽样量不少于2kg,食用淀粉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其它产品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33糕点110.热加工糕点热加工糕点不少于2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111.冷加工糕点冷加工糕点112.食品馅料食品馅料34豆制品113.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其他豆制品不少于2.5kg,不少于11个独立包装,复检备份样品不少于1kg(3个独立包装)。35婴幼儿配方食品114.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L),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备1个独立包装;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kg(L),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复检备份样品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且备样不少于1kg。36特殊膳食食品115.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抽样量不少于2.5kg,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复检备份样品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且备样不少于1kg。116.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婴幼儿泥(糊)状罐装食品;婴幼儿颗粒状罐装食品;婴幼儿汁类罐装食品37饲料117.饲料全价配合饲料抽样量不少于2.5kg,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浓缩饲料精料混合料单一饲料38中药材加工制品118.植物类中药材加工制品植物类中药材加工制品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2kg。所抽样品分成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备注:所有备份样品备于承检机构;所有产品的抽样量可根据检验的实际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4月25日印发
  • 北京药监局:甘草片甘草含量不足
    今日,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绿甘草片,甘草酸的实测值只有标准值的4%。  甘草是日常人们用户缓解嗓子不舒服的常用药品,具有补脾益气,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缓急止痛,调和诸药,含量不足,药效也大打折扣。日常老百姓对药品的含量了解主要以药品标签为参考,并无直接测定的工具及途径,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的抽检力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们的用药安全和药效。  按照现行《中国药典》,甘草主要采用液相色谱法测定其中的甘草苷(C21H22O9)和甘草酸(C42H62O16),以干燥品计算,甘草苷(C21H22O9)不得少于0.50%,甘草酸(C42H62O16)不得少于2.0%。  附:《中国药典》关于甘草的测定方法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为流动相A,以0.05%磷酸溶液为流动相B,按下表中的规定进行梯度洗脱 检测波长为237nm。理论板数按甘草苷峰计算应不低于50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甘草苷对照品、甘草酸铵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70%乙醇分别制成每1ml含甘草苷20&mu g、甘草酸铵0.2mg的溶液,即得(甘草酸重量=甘草酸铵重量/1.0207)。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粉末(过三号筛)约0.2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70%乙醇100ml,密塞,称定重量,超声处理(功率250W,频率40kHz)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70%乙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mu 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甘草苷(C21H22O9)不得少于0.50%,甘草酸(C42H62O16)不得少于2.0%。
  • 透过红外光谱法,洞察石英玻璃羟基含量的秘密
    玻璃中的羟基会严重影响玻璃的性能,即使羟基重量含量低于1%,它也会明显地影响玻璃的粘度、密度、折射率和热膨胀系数。同时,由于玻璃中羟基的存在,它将对某种波长的红外光波形成强烈的吸收,这对于光纤通讯中光学材料的选择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电光源行业中,玻璃中羟基含量的高低是直接影响气体放电灯的质量。因此,需要严格监控玻璃中的羟基含量。此外,为了研究羟基含量与玻璃性能之间的关系,以便为设计与制造具有一定特性的玻璃提供必要的数据,这也需要定量地测定玻璃中羟基的含量。你知道吗?利用红外光谱仪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石英玻璃中的羟基含量!这是怎么做到的呢?让我们一起来揭开这个谜底。红外光谱仪是一种神奇的科学仪器,它能够通过测量样品对红外光的吸收情况,分析出样品的化学成分和结构信息。测定玻璃中羟基含量的方法有两类:一、水的热除气法 二、光谱法。比较这两类方法,光谱法更具有其优越性,该法在测试过程中,玻璃内所有羟基都将被探测,但该法需要已知羟基含量的校准标准。对于石英玻璃来说,其中的羟基会在特定的红外波长范围内产生吸收峰。通过检测这些吸收峰的强度和位置,我们就能分析出石英玻璃中羟基的含量。在水晶或者石英玻璃行业做相关分析的老师如何需要了解具体方案可以联系能谱科技,我们将给您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
  • 拉曼光谱分析法在古陶瓷真伪的应用-羟基无损科学检测(二)
    文物是文化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珍贵历史遗存物。它从不同的领域和侧面反映出历史上人们改造世界的状况,是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实物资料。我国古陶瓷源远流长,不仅种类繁多、风格各异,而且工艺精湛,文化、科技内涵丰富。由于不法者在仿制过程中借用高科技手段,使一些高仿赝品几乎达到了乱真的程度。  拉曼光谱技术是一种分析技术,由于它能够获得物质的分子信息而被应用于文物的鉴定分析中。  我们主要依据是否在陶瓷釉面发现“羟基”这种化学分子结构去判断陶瓷是不是老的,因为“羟基”是天然生成, 而且生长速度非常缓慢,大概在100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在陶瓷釉面发现“羟基”,说明是古董,最起码是清未、民国早期的瓷器。“羟基”和年代成正比,“羟基”峰值越高,年份越老。  检测陶瓷样品的拉曼特征峰,通过3700cm-1附近的羟基峰判断古陶瓷真伪。图1:拉曼光谱图,没有检测到羟基峰图2:拉曼光谱图,可以检测到3632cm-1的羟基峰图3:拉曼光谱图,可以检测到微弱的3601cm-1的羟基峰  拉曼光谱——羟基古陶瓷真伪检测鉴定法的依据和原理是现代仿品和古代真品的成岩过程有着本质区别,而时间是造成的这种区别的根本原因,造假者无法跨越时间所产生的鸿沟。时间所造成的古陶瓷的物理、化学变化是造假者无法仿制的。基于此,古陶瓷真伪拉曼光谱——羟基鉴定法的技术研发者把古陶瓷真品在地表环境下其釉面所产生的化学反应中生成的羟基作为古陶瓷鉴定的定性及定量物质,从而做出准确而科学的鉴定结论。
  • 对于草甘膦,是该全面禁用还是适度使用?
    p  德国霍恩海姆大学农业专家研究认为,与其全面禁止使用草甘膦,不如通过农作物轮种等方式适度使用草甘膦,这样既达到去除杂草功效,又可减少大量使用草甘膦而造成的危害。/pp  草甘膦是一种高效、廉价的除草剂,广泛使用于农作物种植。之前,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农作物大量使用草甘膦会破坏生物多样性,而且残留在饲料和食品中的草甘膦会对人体有害,甚至有致癌风险。欧盟目前正在讨论是否继续允许使用草甘膦农药。/pp  德国霍恩海姆大学的冈特· 诺伊曼教授认为,对此需要更多地普及专业知识,利用农作物轮种或覆盖作物等对土壤友好的耕作方式,适当使用草甘膦不会带来危害 而完全禁止使用草甘膦则会适得其反,因为使用其他化学除草剂同样对人体有害,而且除草效果大大降低。/pp  本月底,欧盟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延长草甘膦的使用许可。草甘膦是否对人体有害和导致癌症,在学术界一直存有争议。诺伊曼教授认为,即使公开辩论,目前也难以证实这个问题,他主张适量使用草甘膦。“草甘膦是一种有重要使用价值的除草工具,应该受到与其他除草剂同样的对待。它的工作原理非常高效,而且相对环保,性价比高。”他认为,欧洲农户对草甘膦相对其他除草剂的优势还了解不够,而美国、巴西和阿根廷则更加相信使用草甘膦。/pp  纽曼教授表示,草甘膦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是不争的事实,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欧洲农户对草甘膦特别敏感,而美国和巴西农户则不太在意,因为那里的农作物种植本来就比较单一。但是,所有的化学除草剂都会带来负面影响,关键是控制使用的量。通过作物轮种可以大量减少草甘膦的使用量,达到同样的除草效果。/pp  在有些地方使用草甘膦需要专业人员指导,如公园和私人花园就不宜使用草甘膦。另外,在互联网上不受控制的销售草甘膦也是不可取的,这种状况必须改变。/pp/p
  • 欧盟批准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5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No445/2013号条例,批准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动物饲料添加剂。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添加于饲料时,分属的添加剂类型为“营养添加剂”,功能组为“微量元素化合物”,需保证硒元素在12%含水量的饲料成品中的含量不超过0.5mg/kg,有机硒不超过0.2mg/kg。  硒代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用作饲料添加剂时,可作为蛋氨酸营养补充剂,促进动物生长发育。但该物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在使用该产品后,必须用水冲净皮肤。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来用作动物饲料添加剂。二是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大检测力度,确保出口产品符合欧盟标准。三是推进生产工序升级和优化,并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分析关键控制点并予以重点关注,确保其含量符合法规要求,避免退运或召回。
  • 赛默飞发布离子色谱检测水中的草甘膦技术方案
    2014年5月22日,上海——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近日发布离子色谱检测水中的草甘膦技术方案。草甘膦(Glyphosate)是一种常用的高效、低毒、广谱灭生水溶性除草剂。该方案完全可以满足国家标准的检测要求,且具有灵敏度高,准确度好,受干扰小,操作简单的特点。 虽然草甘膦毒性较低,但仍对人体有危害,特别是对孕妇胎儿有影响,且长期大量使用,则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法均可对饮用水中草甘膦进行测定,但都必须进行柱前衍生。《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农药指标》中推荐方法为离子交换分离,柱后衍生荧光检测,但此方法衍生麻烦,且受水中余氯干扰严重,因此实用性受限。 ICS-2100离子色谱系统赛默飞发布离子色谱法配备IonPac AS19阴离子色谱柱、KOH等度淋洗、抑制型电导检测即可直接分析饮用水中的草甘膦。草甘膦为可电离物质,在水溶液中带负电荷,故可以用电导检测器进行检测。因氢氧根体系中和后为H2O,基线变化少,噪音低,因此使用新型的氢氧根淋洗系统进行梯度洗脱,灵敏度高。 下载应用文章请点击:http://www.thermo.com.cn/Resources/201403/26143113843.pdf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员工约50,000人。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Life Technologies、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四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n
  • 助力精准诊断!药明奥测质谱法“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获批
    维生素D是人体内重要的微量元素之一,可调节钙、磷代谢、促进骨骼生长、调节细胞生长分化、调节免疫功能,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50%以上的中国人群存在维生素D缺乏的现象。维生素D在体内转化成25-羟基维生素D2/D3,因其半衰期长、含量高、易于检测,已成为评估VD含量的最佳指标。传统VD测定试剂盒多采用免疫分析法,因抗体特异性差异等因素影响,常存在干扰,影响了定量的准确度。为助力精准诊断,近日,上海药明奥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奥测”)自主开发推出了“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且该试剂盒已获批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据了解,药明奥测是中国第一家践行整合诊断的赋能平台公司,公司依托Mayo Clinic的整合诊疗理念与经验,凭借融合多平台、多组学及临床数据驱动的开放式赋能平台,通过算法整合升级,不断推出创新诊断服务和产品,同时加速诊疗创新者从研发到应用的技术转化,创造共赢共享的产业新生态。值得关注的是,为打造领先的临床质谱平台,药明奥测独家引进Mayo Clinic的400余项质谱项目,提供肿瘤、个体化用药、人体营养和代谢、激素、金属元素检测等服务,其质谱法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更是经过严格质量体系验证,可溯源至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Standard Reference Material 2972a。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检测特异性及灵敏度高,可对25-羟基维生素D2、25-羟基维生素D3分别测定,保证了测试准确度。同时,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药明奥测始终坚持国际高标准自主创新,在试剂盒的开发过程中,药明奥测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提出差异化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产品性能优化中。在前处理阶段,采用“蛋白沉淀一步法”,显著减少了前处理步骤,操作方便快捷,有效地提高通量。此外,鉴于25-羟基稳定性差,目前市场上诸多解决方案采用-20℃冷冻保存或冻干粉基质,增加了客户使用成本,影响了用户体验。奥测试剂盒创新的采用独特配方新基质,产品为液体剂型,2-8℃稳定保存。据悉,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申请体外诊断(IVD)专利近200项,涉及免疫、分子及质谱技术平台。目前,国内疫情仍处于不平静阶段,疫情常态化推动了诊疗场景拓展,在社区、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家庭,方便快捷地采集、检测,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药明奥测国际高标准的试剂开发与整体解决方案创新,不仅大大提高了维生素D检测准确性与便捷性,实现了应用场景拓宽,也让更多人获益于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此后,药明奥测将持续凭借强大的医疗及商业资源整合能力,基于临床需求布局丰富的研发管线,通过算法整合升级,不断创新整合诊断服务和产品,以“自主研发+授权合作”双模式,推动诊疗药险全新生态,促进诊疗场景的融合与拓展,让更多人在医院、在社区、在家庭中,都能获得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 【瑞士步琦】干货!聚醚多元醇羟基含量分析,BUCHI FT-NIR 快速检测技术助您一臂之力!
    聚醚多元醇羟基含量分析 聚醚(又称聚醚多元醇)主要是由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等为原料,以碱金属氢氧化物为催化剂,按阴离子机理开环聚合,可以是均聚或共聚而制得分子末端带有羟基基团的线型聚合物, 聚醚在聚氨酯以及合成润滑材料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对聚醚多元醇羟基含量的测定是监测反应程度和产品质量的主要手段。传统的聚醚羟值分析一般采用化学法,其原理是:样品中羟基与酸酐定量地进行反应,生成酯或酸。过量的酸酐水解成酸。 用已知浓度的碱标准溶液滴定酸。同量的酰化剂,不加样品,其他条件与样品滴定相同,做空白滴定。空白滴定和样品滴定两者所耗用碱标准溶液的体积差就是样品中的羟基所相当于耗用碱标准溶液的体积。由于这种方法反应时间长需要 3-4h, 操作比较复杂, 已不能适应工业分析的需要。近红外光是介于可见光与中红外光之间的电磁波, 波长为 780~2500nm。 有机物分子中 C-H , O-H , C=O 等基团振动频率的合频与倍频吸收在近红外区。 光谱中 OH 伸缩振动所引起的吸收峰的强弱决定于羟值的高低, 即单位质量聚醚羟值含量的多少。羟值高则吸收峰强度大, 反之则强度小。 所以可以应用此关系来测量聚醚羟值。BUCHI FT-NIR 的优点1无损利用近红外光以透射或透反射的方式采集被照样品的近红外光谱,对样品没有破坏性。2快速平均 1-2min 可以完成 1 个样品的检测,采集一次样品光谱,可以同时分析多组分含量。3利润高,成本低无需化学试剂消耗,实现零成本,可以大大提高检测效率。4绿色环保无需样品前处理,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试剂,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 建模样品集的近红外吸收光谱▲ 羟值含量的化学值与模型校正值、模型预测值的相关关系图▲ 羟值含量检测的液体附件配置多至6个孔位, 0.5,1,2,5,8,10mm 比色皿根据样品可选,控温室温到 65 度。用近红外光谱法,克服了化学方法测定羟值费时费力且大量使用有害试剂的缺点,此外,使用比色皿作样品吸收池,省去了每次测试后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清洗吸收池的麻烦。这种方法不仅在聚醚多元醇生产中具有很大实用价值,而且在其他类似黏度较大、清洗不便的样品测试中也具有很大推广价值。步琦近红外光谱仪可以提供各种型号的光谱,以适用于实验室检测、旁线检测和在线检测的应用过程设备。如您对以上应用产品感兴趣,欢迎咨询了解!
  • 惠州市标准化协会立项《金莲花软胶囊中荭草苷和牡荆苷的含量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4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金莲花软胶囊中荭草苷和牡荆苷的含量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实验室菌种处理和保藏规范》、《凉茶中甲氧苄啶等22种化学药物含量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铁皮石斛繁育及栽培技术规程》4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及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协会联系。联系人:杜琦杰电话:0752-2780906邮箱:hz_bzhxh@163.com惠州市标准化协会2023年12月11日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关于《金莲花软胶囊中荭草苷和牡荆苷的含量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4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pdf
  • 2015年版《中国药典》草案发布 或由三部变为四部
    2014年3月28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中称,目前国家药典委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已完成了通则(附录)编制及编码的研究工作,并于2014年1月通过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的药典论坛向全体药典委员征求意见。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草案)则征求意见稿显示,2010年版《中国药典》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三部分别收载的附录凡例、制剂通则、分析方法指导原则、药用辅料等三合一,独立成卷作为第四部。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征求意见稿增订了多种仪器和方法,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拟)新增了拉曼光谱法、超临界流体色谱法、临界点色谱法、农药残留量测定法、黄曲霉毒素测定法,(拟)新增了抑菌效力检查法、组胺类物质检查法、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等。  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对《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有关要求,我委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开展了药典一、二、三部附录整合、增修订及单独成卷工作。经过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努力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目前已完成了通则(附录)编制及编码的研究工作,并于2014年1月通过我委网站的药典论坛向全体药典委员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形成了&ldquo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草案)&rdquo 的整体框架和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并说明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新版药典总则内容,我委将对药典总则(草案)整体框架和药典通则内容(征求意见稿)分批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第一批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即日起公示期为三个月。  二、独立一卷的名称为&ldquo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rdquo ,包括现有药典一部、二部、三部的附录内容和药用辅料品种正文(详见附件1)。  三、通则编码拟采用&ldquo XXYY&rdquo 两层四位罗马数字来表示,其中XX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大罗马字母(Ⅰ、Ⅱ、Ⅲ&hellip &hellip ),YY代表现有附录编码的英文字母(A、B、C&hellip &hellip )。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详见附件2。  四、根据文字整合和试验研究,已完成的增修订通则草案详见附件3。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可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并附相关说明及/或实验数据,以来文来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委。未完成的增修订内容将在第二批进行公示。  五、为保证《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顺利实施,我委对药典通则内容在网上公示的同时,也将其进行汇编成册,并于2014年4月份举办新版药典通则增修订内容的宣讲班,以便广大药品标准工作者更好地了解《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的编制情况,请予以关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华玉(电话:010&ndash 67079521)  靳桂民(电话:010&ndash 67079527)  洪小栩(电话:010&ndash 67079593)  传 真:010&ndash 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  1. 《中国药典》2015年版总则(草案)  2. 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  3.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0100 制剂通则  0101 片剂  0102 注射剂  0103 胶囊剂  0104 颗粒剂  0105 眼用制剂  0106 鼻用制剂  0107 栓剂  0108 软膏剂  0109 乳膏剂  0110 糊剂  0111 吸入制剂  0112 喷雾剂  0113 气雾剂  0114 凝胶剂  0115 散剂  0116 滴丸剂  0117 糖丸  0118 糖浆剂  0119 搽剂  0120 涂剂  0121 涂膜剂  0122 酊剂  0123 贴剂  0124 贴膏剂  0125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  0126 植入剂  0127 膜剂  0128 耳用制剂  0129 洗剂  0130 冲洗剂  0131 灌肠剂  0181 丸剂  0182 合剂  0183 锭剂  0184 煎膏剂(膏滋)  0185 胶剂  0186 酒剂  0187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0188 膏药  0189 露剂  0190 茶剂  0200 其他通则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未修订)  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第二增补本)  0213 炮制通则(未修订)  0251 药用辅料通则  0261 制药用水  0271 药包材通则(待定)  0272 玻璃容器(待定)  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第二增补本)  0300  0301 一般鉴别试验(第二增补本)  0400 光谱法  040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0402 红外分光光度法  0405 荧光分光光度法  040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407 火焰光度法  04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04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增订)  0421 拉曼光谱法(新增)  0431 质谱法  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  0451 X射线衍射法  0500 色谱法(未修订)  0501 纸色谱法  0502 薄层色谱法  0511 柱色谱法(未修订)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  0513 离子色谱法  0514 分子排阻色谱法  0521 气相色谱法  0531 超临界流体色谱法(拟新增)  0532 临界点色谱法(拟新增)  0541 电泳法  0542 毛细管电泳法  0600 物理常数测定法  0601 相对密度测定法(未修订)  0611 馏程测定法  0612 熔点测定法  0613 凝点测定法  0621 旋光度测定法  0622 折光率测定法(未修订)  0631 pH值测定法  0632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0633 黏度测定法  0661 热分析法(第二增补本)  0681 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未修订)  0682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未修订)  0700 其他测定法Other Assays  0701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未修订)  0702 非水溶液滴定法  0703 氧瓶燃烧法(未修订)  0704 氮测定法  0711 乙醇量测定法  0712 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未修订)  0713 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未修订)  0721 维生素A测定法(未修订)  0722 维生素D测定法(未修订)  0731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0800 限量检查法  0801 氯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2 硫酸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3 硫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4 硒检查法(未修订)  0805 氟检查法(未修订)  0806 氰化物检查法  0807 铁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8 铵盐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21 重金属检查法(第一增补本)  0822 砷盐检查法(未修订)  0831 干燥失重测定法  0832 水分测定法  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42 易炭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61 残留溶剂测定法(未修订)  0871 甲醇量检查法  0872 合成多肽中的醋酸测定法(未修订)  0873 2-乙基己酸测定法(未修订)  0900 物理特性检查法  0901 溶液颜色检查法  0902 澄清度检查法  0903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  0921 崩解时限检查法  0922 融变时限检查法(未修订)  0923 片剂脆碎度检查法(未修订)  0931 溶出度测定法(合并释放度测定法)  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法  0942 最低装量检查法  0951 吸入制剂微细粒子的空气动力学评价方法(原雾滴粒分布测定法)  0952 贴膏剂黏附力测定法  0981 结晶性检查法(未修订)  0982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一增补本)  0983 锥入度测定法  1000 分子生物学技术  1001 核酸分子鉴定法(待定)  1100 生物检查法  1101 无菌检查法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121 抑菌效力检查法(第三增补本、新增)  1141 异常毒性检查法  1142 热原检查法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144 升压物质检查法  1145 降压物质检查法(未修订)  1146 组胺类物质检查法(新增)  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未修订)  1148 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1200 生物活性测定法  1201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未修订)  1202 青霉素酶及其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5 升压素生物测定法  1206 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7 玻璃酸酶测定法(未修订)  1208 肝素生物测定法(第三增补本)  1209 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  1210 缩宫素生物测定法  1211 胰岛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2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延缓作用检查法(未修订)  1213 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4 洋地黄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5 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未修订)  1216 卵泡刺激素生物测定法  1217 黄体生成素生物测定法  1218 降钙素生物测定法  1219 生长激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401 放射性药品检定法(未修订)  1421 灭菌法(未修订)  1431 生物检定统计法(未修订)  2000 中药相关检查方法  2001 显微鉴别法(第二增补本)  2002 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新增)   2101 膨胀度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102 膏药软化点测定法(未修订)  2201 浸出物测定法(未修订)  2202 鞣质含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203 桉油精含量测定法(未修订)  2204 挥发油测定法(未修订)  2301 药材和饮片杂质检查法  2302 灰分测定法(未修订)  2303 酸败度测定法(未修订)  2321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未修订)  2322 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拟新增)  2331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351 黄曲霉毒素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400 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拟修订)  2401 中药注射剂蛋白质检查法(待定)  2402 中药注射剂鞣质检查法(待定)  2403 中药注射剂树脂检查法(待定)  2404 中药注射剂草酸盐检查法(待定)  2405 中药注射剂钾离子检查法(待定)  2406 中药注射剂高分子聚合物检查法(待定)  3000 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待定)  3100 含量测定法  3101 固体总量测定法  3102 唾液酸测定法  3103 磷测定法  3104 硫酸铵测定法  3105 亚硫酸氢钠测定法  3106 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测定法  3107 氯化钠测定法  3108 枸橼酸离子测定法  3109 辛酸钠测定法  3110 乙酰色氨酸测定法  3111 苯酚测定法  3112 间甲酚测定法  3113 硫柳汞测定法  3114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含量测定法  3115 O-乙酰基测定法  3116 己二酰肼含量测定法  3117 高分子结合物含量测定法  3118 人血液制品中糖及糖醇测定法  3119 人血白蛋白多聚体测定法  3120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IgG单体加二聚体测定法  3121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甘氨酸含量测定法  3122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3123 组胺人免疫球蛋白中游离磷酸组胺测定法  3124 IgG含量测定法  3200 化学残留物测定法  3201 乙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2 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3 聚山梨酯80残留量测定法  3204 戊二醛残留量测定法  3205 磷酸三丁酯残留量测定法  3206 碳二亚胺(EDAC)残留量测定法  3207 游离甲醛测定法  3208 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  3300  微生物检查法  3301 支原体检查法  3302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  3303 鼠源性病毒检查法  3400  生物测定法  3401 免疫印迹法  3402 免疫斑点法  3403 免疫双扩散法  3404 免疫电泳法  3405 肽图检查法  3406 质粒丢失率检查法  3407 SV40核酸序列检查法  3408 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  3409 抗生素残留量检查法(培养法)  3410 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测定法  3411 抗补体活性测定法  3412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测定法  3413 大肠杆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4 假单胞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5 酵母工程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6 类A血型物质测定法  3417 鼠IgG残留量测定法  3418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19 抗毒素、抗血清制品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20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1 伤寒Vi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2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多糖含量测定法  3423 人凝血酶活性检查法  3424 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检查法  3425 肝素含量测定法  3426 抗A、抗B血凝素测定法  3427 人红细胞抗体测定法  3428 人血小板抗体测定法  3429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  3500  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法  350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2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3 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4 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5 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6 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  3507 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8 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9 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0 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1 抗蛇毒血清效价测定法  3512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  3513 人免疫球蛋白中白喉抗体效价测定法  3514 人免疫球蛋白Fc段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15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E玫瑰花环形成抑制试验)  3516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淋巴细胞毒试验)  3517 人凝血因子Ⅱ效价测定法  3518 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  3519 人凝血因子Ⅸ效价测定法  3520 人凝血因子Ⅹ效价测定法  3521 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法  3522 重组人促红素体内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3 干扰素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4 重组人白介素-2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5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6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7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8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9 重组链激酶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600  特定生物原材料/动物  3601 无特定病原体鸡胚质量检测要求  3602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要求  3603 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要求  3604 新生牛血清检测要求  3611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8000 试剂和标准物质(待定)  8001 试药  8002 试液  8003 试纸  8004 缓冲液  8005 指示剂与指示液  8006 滴定液  8061 标准物质  9000 指导原则  9001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1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2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指导原则(待定)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未修订)  9014 微粒制剂指导原则(待定)  9015 注射剂制备指导原则(拟新增,待定)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9102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4 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5 多晶型药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新增)  9106 基于基因芯片技术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新增)  9201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未修订)  9202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新增)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新增)  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新增)  9301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302 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新增)  9401 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  9501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502 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701 药用辅料性能指标研究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拟新增)  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第二增补本)  附表 原子量表(未修订)  附表 国际单位转换表(待定)  4. 《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国家药典委员会2014年3月28日
  • 福利+干货>2,读透草甘膦衍生要点
    2022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号定为GB5749-2022,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全面代替现行的GB5749-2006。 图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发布本次修订对标准的范围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表述,对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检验方法进行了更新,其中农残的测试仍占据很大的比重。可见我国对于农残危害以及检测依旧高度重视。 草甘膦作为通用型的广谱杀虫剂,日常的使用占比很大,在常规的环境检测中均属于必检项目。而在2022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依然沿用了,草甘膦的经典测试方法——柱后衍生法。 针对标准相关要求,Pickering实验室开发了“草甘磷的完整应用方案”,本文也将剖析草甘磷衍生化中的关键问题,并进行逐一解释。草甘膦的衍生化原理是什么呢?草甘膦和AMPA在强阳离子交换柱(Pickering Lot No.1954150)上完全磺化,交联、分离。等度分离后,用柱再生液(Pickering Lot No.RG019)再生色谱柱后,再用洗脱液重新平衡。荧光检测遵循两阶段柱后反应。 *阶段,草甘膦通过次氯酸盐被氧化成氨基乙酸。在第二阶段,氨基乙酸与OPA(Pickering Lot No.0120)和Thiofluor™ (Pickering Lot No.3700-2000)在pH值为9-10反应时产生高荧光的异吲哚。而AMPA不需要初始氧化,可直接与OPA反应,事实上,氧化会降低AMPA的荧光效应。(如图2所示) 图2:氧化会降低AMPA的荧光效应 为何需同时测试草甘膦及AMPA?根据标准要求,需同时测试草甘膦及氨甲基膦酸(AMPA)。 这是因为,按照标准要求,衍生溶液制备过程中,OPA稀释液(Pickering Lot No.GA116)中需加入5%次氯酸钠溶液。草甘磷在含氯消毒液中会发生降解,信号值发生变化,AMPA作为草甘膦的降解产物,在测试过程中与草甘膦信号值有对应关系,可帮助校准和确定草甘膦信号值是否达到*状态。(参考图3) 图3:AMPA与草甘膦信号值有对应关系 此处请注意:在添加时次氯酸钠的浓度非常重要,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溶液浓度标示有不准确情况,建议先从低浓度加起,缓慢调整。 Pickering应用方案的方法灵敏度如何?根据标准要求“本方法草甘膦和氨甲基膦酸的*检测质量均为5.0 ng,若取200 μL直接进样,则*检测质量浓度均为25 μg/L。” Pickering应用方案在优化流动相(Pickering Lot No.GA104、K200)梯度情况下,可达到100μL进样,*检测浓度达到12 μg/L,完全满足方法要求。 图4:12ug/L草甘膦 Pickering推荐配置方案&获取方式 图5:Pickering推荐配置方案 点击填写表单,即刻咨询更多相关内容 上述配置方案,还可用于扩展呋喃丹、甲萘威等农残的测试。
  • 日本完成中药材“甘草”基因组测序
    p  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千叶大学、高知大学和大阪大学等组成的一个研究小组宣布,他们对中药材“甘草”进行了全基因组测序,成功取得了推测的全部基因94.5%的基因信息。/pp  甘草是一种豆科植物,广泛应用于各种中药中,是重要的中药原料。它具有改善肝功能、治疗消化性溃疡、抗炎症及止疼止咳等多种功效。甘草根部富含的主要成分甘草甜素的甜度是砂糖的150倍,可用作非糖基甜味料,具有预防代谢综合征的作用。同时甘草也是医药、化妆品、天然甜味料的重要原料,需求量极大。对其进行基因组测序,不但可根据其基因组信息高效育种,还可对有效药用成分甘草甜素遗传基因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实现生物合成。/pp  研究小组选择甘草中质量最好的“乌拉尔甘草”进行全基因组测序。通过对获得的基因信息进行分析,发现了34445个蛋白质遗传基因代码。研究小组用甘草的基因组信息,与其他豆科植物的基因组信息及全基因组进行了分析比较,结果发现了药效成分之一、异黄酮的生物合成相关基因群的一部分形成基因簇。研究小组进一步对生物合成相关的含有酶基因的基因家族深入分析,发现了其遗传结构和遗传表达。/pp  目前,日本90%的医生使用中药来治疗疾病,使用量逐年增加。现日本甘草等中药材85%从中国进口,为了满足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该研究对日本甘草的分子育种栽培、改进中药材功效,以及深入研究生产药效成分所必需的有用遗传基因具有重要意义。/ppbr//p
  • 喜迎冬虫夏草丰收季:叶拓中药材虫草冻干机来助力
    冬虫夏草,又称虫草,是一种珍贵的中药材,被认为具有多种药用价值。在传统中医药中,虫草被认为具有滋阴补肾、益气养血、止咳化痰等功效,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各种疾病,如虚弱乏力、肺病咳嗽、肾虚腰痛等。也被视为一种滋补养生的佳品。每年的4-6月正式采摘虫草的最佳季节(不同地区采摘时间有所不同)然而新鲜的虫草采摘回来以后,应该怎么操作才能更好的保存呢?晒干和冻干都是常见的保存方法,它们的优缺点也比较明显。冬虫夏草晒干的缺点:1、丧失活性成分:晒干过程中,冬虫夏草中的一些活性成分可能会因为高温和长时间的暴晒而丧失或减少,导致药效降低。2、容易受污染:在晒干的过程中,冬虫夏草易受到灰尘、空气中的微生物和虫害的污染,影响其质量和纯度。3、难以保存:晒干后的冬虫夏草易受潮、虫蛀和霉变等问题困扰,需要采取额外的措施进行保存,例如密封包装或者添加防腐剂等。4、能耗较高:晒干需要阳光充足的环境,且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在一些地区或季节不适合晒干,同时也增加了能源消耗。冬虫夏草晒干的优点:1、直接晾晒成本低冬虫夏草冻干的优点:1、保持活性成分:冻干过程中,冬虫夏草中的活性成分得以较好地保持,减少了温度和时间对其药效的影响, 有利于保持其药效和品质。2、增加稳定性:冻干后的冬虫夏草更加稳定,不易受到空气、湿度和微生物的影响,有利于延长其保存期限。3、方便保存和使用:冻干后的冬虫夏草体积轻、容易保存和运输,不易受到挤压或损坏, 同时也方便直接使用于药品的制备或中药材的煎煮中。4、减少资源浪费:冻干技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冬虫夏草中的营养成分和药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有利于提高其利用率。冬虫夏草冻干的缺点:1、采购冻干设备成本校高综上所述,冬虫夏草冻干相比晒干具有保持活性成分、增加稳定性、方便保存和使用等优点,因此在现代制药和中药材行业中更受欢迎和推荐。
  • 除草剂的“半壁江山”草甘膦已被排除致癌风险,特此通告!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农药残留核心评估组、联合国粮农组织农药残留专家组召开联合会议并发布简报[1]称,经重新评估草甘膦不大可能致癌。    报告指出  草甘膦是一种广谱除草剂,已在大量生物体上进行了多种遗传毒性测试。  证据表明采用与人类膳食暴露最相关的口服途径摄取的草甘膦及其产品剂量最高可达2000毫克/千克体重,这与绝大多数哺乳动物的遗传毒性效应研究没有关联性。  在对一些小鼠和大鼠致癌性研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会议认为草甘膦对大鼠没有致癌作用,但不排除高剂量对小鼠致癌的可能性。  在缺乏啮齿动物与人类相关剂量致癌潜力分析以及哺乳动物口服测试数据的情况下,综合流行病学证据,会议认为从环境暴露到饮食摄入草甘膦都不太可能对人类产生致癌风险。  草甘膦是1971年由孟山都公司开发的广谱除草剂,随着转基因抗除草剂农作物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加,草甘膦变得更加流行,目前占据除草剂产品的半壁江山。  草甘膦是否致癌的争论一直存在,2015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称孟山都抗农达除草剂中所含草甘膦成分“可能致癌”的决议引起热议。    同年11月,欧洲食品安全局及成员国完成了对草甘膦的重新评估称,草甘膦不大可能对人类有致癌风险。[1] JOINT FAO/WHO MEETING ON PESTICIDE RESIDUES.http://www.who.int/foodsafety/jmprsummary2016.pdf?ua=1
  • 会议邀请︱东曹邀您相约2022易贸生物产业大会EBC
    2022第七届易贸生物产业大会暨易贸生物展业展览EBC将于2022年8月25-27日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召开。EBC是中国领先的生物产业交流平台,以“展+会”的模式,聚焦分子诊断、抗体药物、细胞mRNA与基因治疗,吸引创业者、科学家、临床医生、投资人、供货商等专业人士参与,助力中国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易贸生物产业大会暨易贸生物产业展览EBC,由主办方易贸医疗于2016年发起,联合诸多行业协会、机构、企业、专家,旨在共建全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历经五年,EBC已发展为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生物产业大会之一,也是国内最开放的会议平台。集合生物产业上下游产业服务商,为生物产业药企及体外诊断公司提供一站式采购解决方案,展品范围涵盖原辅料、试剂、耗材、设备、服务、工程及其他生物产业供应链相关产品。会议将涵盖国内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并将目前生物科技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进行广泛充分的交流探讨并邀请国内一流专家与在场嘉宾做专题报告,并通过交流获得专家反馈,提高自身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发展。东曹生命科学事业部今年将继续以特装展台亮相EBC同期生物产业展览,展示生物制药分离纯化领域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期待能在这一盛会上与各位医药行业的同仁相会!会议信息会议时间2022年8月25-27日会议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688号东曹展位东曹生命科学事业部将展示近年在色谱分析领域的技术、产品,带来行业最新热点解决方案,欢迎参会的朋友莅临东曹C1展位围观、指导。展位示意图展位示意图参展产品多角度光散射检测器东曹最新推出的LenS3多角度光散射检测器,结合了目前主流的MALS (多角度检测) 和LALS (小角度检测) 两种方法的优点,能够精准地鉴定和定量单克隆抗体及其他治疗性蛋白和肽的聚集水平。离子色谱分析系统采用东曹自行开发的凝胶抑制方式,搭载了自动进样器的一体化高性能离子色谱分析系统。简单的操作系统与专用高分辨率色谱柱的完美结合,可以高速、高灵敏度并且简便地测定阳离子和阴离子。此外,配备的专用系统控制及数据解析的离子色谱工作站,提供了极为简便的仪器控制功能及高可信度的测定环境。东曹离子色谱仪广泛被水处理、环境、食品、能源等多个领域的客户所采用。IC-8100系列(IC-8100EX和IC-8100ST)是东曹最新开发的高性能离子色谱系统,配套使用TSKgel高通量离子色谱分析柱,可实现高通量分析。标准阴、阳离子均可在5分钟内完成测定。东曹研发的凝胶抑制方式,可获得低成本、高稳定性的分析。链接淋洗液自动配置单元,淋洗液无需手动配制,提高工作效率。纯化用层析填料TOYOPEARL 中低层析填料是聚甲基丙烯酸基质,化学稳定性好、耐高压、流速快,非常适合大规模分离制备生物医药品(单抗、双抗、多抗、疫苗、血浆蛋白以及核酸等)。分离模式包括尺寸排组、离子交换、疏水、亲和、混合型以及羟基磷灰石层析填料,这几款填料堪称Best-in-Class产品。工艺开发用预装层析柱东曹面向生物大分子纯化领域推出了SkillPak工艺开发用预装层析柱,可快速实现纯化方法的开发及优化、填料筛选以及样品的浓缩。SkillPak层析柱有1 mL和5 mL两种规格,其中预装填了各种分离模式的TOYOPEARL层析填料及羟基磷灰石填料,能够对单克隆抗体、蛋白质、寡核苷酸及病毒进行出色的纯化评价、评估。高效液相色谱柱TSKgel 高效液相色谱柱包括反相、正相、离子交换、尺寸排阻、疏水、亲和等几乎所有常见的分离模式。可以满足生物化学家和科研工作者对蛋白质(单抗、双抗、多抗、疫苗以及重组蛋白等)、多肽、酶、抗生素分离分析的需求,现已在全世界范围内众多实验室和工厂使用。
  • 前沿 | 安捷伦质谱助力七叶树药效成分研究,揭示七叶皂苷和七叶素生物合成进化机制
    2023 年 10 月,陈士林团队在《自然-通讯》(Nature Communications) 发表“Characterization of the horse chestnut genome reveals the evolution of aescin and aesculin biosynthesis”的文章,作者采用多组学研究策略和质谱技术揭示了天然药物七叶皂苷和七叶素特异性合成的分子机制,并在大肠杆菌中实现了七叶素的绿色生物合成。研究背景现代植物化学和药理学的研究证明,草药中特异性积累的有效成分是其发挥药效的物质基础,七叶树属植物是一种温带北半球的多年生树木,该属植物由于分别含有药用活性成分七叶皂苷和七叶素被广泛应用于临床。七叶皂苷(玉蕊醇型三萜皂苷)制剂已经在临床中以口服、静脉注射和局部涂抹的方式广泛使用,用于治疗慢性静脉功能不全、水肿和痔疮等疾病。七叶素(香豆素类成分),也被称为 6,7- 二羟基香豆素 -6-O- 葡萄糖苷,与地高辛一起被广泛用作常见的眼药水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的原料,以缓解眼疲劳、眼痛和干眼等症状。然而,目前对于这两种有效成分的合成、调控和转运机制的分子遗传学研究还相对薄弱。研究结果此次发表的研究通过空间代谢组揭示七叶皂苷在七叶树属植物娑罗子的子叶中特异性积累,解析了中华七叶树高质量基因组,并通过代谢组学、转录组学以及合成生物学技术等方法,成功解析七叶皂苷生物合成途径中关键的环化、氧化、酰基化和葡萄糖醛酸化等催化步骤。同时,课题组通过全被子植物基因组层面共线性研究发现该类三萜代谢基因簇的招募和进化模式,更好地理解了玉蕊醇型三萜类化合物在无患子目植物中的形成机制。针对七叶素的合成途径,研究团队根据关键基因在基因组中存在的拷贝数目及表达模式,筛选和验证了合成过程中关键基因的功能,在大肠杆菌中重建了七叶素的生物合成途径并完成了七叶素的绿色合成。研究结论本文以具有重要药用价值的七叶树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基因组、转录组、代谢组、空间代谢组以及合成生物学等多种技术手段,揭示了七叶树中高价值代谢物七叶皂苷和七叶素的生物合成及进化过程。其意义在于,一方面为推动这些活性化合物的生物合成研究进展以促进其生产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为其他药用树木代谢物相关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研究范式。专家团队此次发表的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孙伟、尹青岗、万会花、高冉冉,共同通讯作者是中国中医科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陈士林、北京化工大学孙新晓、东北林业大学徐志超。本草基因组学团队负责人陈士林院士 2022 年组织发布了千种本草基因组研究计划,在《创新》(The Innovation)、《自然-植物》(Nature Plants)、《分子植物》(Molecular Plant)、《自然-通讯》(Nature Communications) 等国际著名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的草药基因组学研究成果,极大地推动了学术界从分子遗传学层面理解中草药中有效成分的合成、转运、积累和调控,助力天然产物药物的绿色生物合成以及高含量药效成分品种的精准选育。参考文献:[1] Sun W, Yin Q, Wan H, et al.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horse chestnut genome reveals the evolution of aescin and aesculin biosynthesis[J]. Nature communications, 2023, 14(1): 6470.
  • 科技部:批建甘肃甘南草原生态系统等69个国家野外站
    11日,科技部官网公布《关于批准建设甘肃甘南草原生态系统等69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通知》,经部门(地方)推荐和专家咨询,科技部决定批准“甘肃甘南草原生态系统”等69个野外站为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国家野外站”)。这69个国家野外站依托相应单位而建,比如,依托兰州大学建设甘肃甘南草原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东北师范大学建设吉林松嫩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西藏羊八井高海拔电气安全与电磁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记者获悉,国家野外站是重要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之一,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野外站面向社会经济和科技战略,依据我国自然条件的地理分布规律布局建设,经过多年发展,获取了大量第一手定位观测数据,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锻炼培养了大批野外科技工作者,促进了相关学科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附件:批准建设的69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名单序号国家野外站名称依托单位主管部门1甘肃甘南草原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兰州大学教育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2吉林松嫩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3江苏南京长三角大气过程与环境变化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南京大学教育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4福建台湾海峡海洋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厦门大学教育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5上海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变化与综合治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部6甘肃庆阳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兰州大学教育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7甘肃武威绿洲农业高效用水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农业大学教育部8河北曲周农业绿色发展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农业大学教育部9湖北巴东地质灾害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部10陕西神木侵蚀与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部11广西平果喀斯特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12海南南沙珊瑚礁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13北极黄河地球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极地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14江苏东海大陆深孔地壳活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15河北沧州平原区地下水与地面沉降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16广东大湾区区域生态环境变化与综合治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生态环境部17北京大杜社公路材料腐蚀与工程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18青海花石峡冻土公路工程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19广东港珠澳大桥材料腐蚀与工程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交通运输部20内蒙古阴山北麓草原生态水文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21山西寿阳旱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农业农村部22云南大理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农村部23海南儋州热带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24山东长岛近海渔业资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农业农村部25江苏南京水稻种质资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南京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教育部26云南昆明电磁波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国资委27河南宝天曼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林草局28河南黄河小浪底地球关键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林草局29陕西秦岭大熊猫金丝猴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科院30浙江钱江源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科院31黑龙江兴凯湖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中科院、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32辽宁清原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科院33江西千烟洲红壤丘陵地球关键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科院34北京燕山地球关键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大学中科院35海南西沙海洋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科院36西藏纳木错高寒湖泊与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中科院37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冰冻圈与可持续发展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中科院38西藏珠穆朗玛特殊大气过程与环境变化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中科院39北京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变化与综合治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科院40黑龙江漠河地球物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科院41青海北麓河高原冻土工程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中科院42新疆帕米尔陆内俯冲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地震局43河北红山巨厚沉积与地震灾害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河北省地震局、北京大学地震局44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气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气象局45河北固城农业气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气象局46天津环渤海滨海地球关键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天津大学天津市科学技术局47河北塞罕坝人工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北京大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48辽宁盘锦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科学技术厅49吉林大安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吉林省科学技术厅50上海长三角城市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51上海长江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复旦大学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52福建三明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科学技术厅53江西鄱阳湖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江西省科学技术厅54河南大别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河南大学河南省科学技术厅55湖南洞庭湖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省科学技术厅56广东南岭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57重庆金佛山喀斯特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西南大学重庆市科学技术局58湖南雪峰山能源装备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重庆大学重庆市科学技术局59四川若尔盖高寒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西南民族大学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国家民委60贵州普定喀斯特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贵州省科学技术厅61云南洱海湖泊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云南省科学技术厅62云南丽江森林生物多样性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63西藏那曲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西藏大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64西藏羊八井高海拔电气安全与电磁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65陕西黄土高原地球关键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陕西省科学技术厅66陕西关中平原区域生态环境变化与综合治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陕西省科学技术厅67青海三江源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学青海省科学技术厅68新疆吐鲁番材料腐蚀与装备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新疆吐鲁番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69澳门海岸带生态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局
  • 【青岛盛瀚】新国标登场,草甘膦盐检测将有据可循
    呼吁了多年的新草甘膦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面对长期以来市面上草甘膦不同盐型混淆的现象,“新国标”此番登场将如何接招?正文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13号》,公告显示,本次国标的修订包括草甘膦水剂和可溶粉(粒)剂。2017版草甘膦新国标较2006版最大的变化主要在草甘膦盐型方面进行了修订,明确增加了一项对特定盐型成分的测定(如下表所示)。从12月1日即将实施的两项新国标《GBT 20684-2017 草甘膦水剂》和《GBT 20686-2017 草甘膦可溶粉(粒)剂》来看,草甘膦鉴别方法用到的是高效液相色谱法,而钠离子、钾离子、异丙胺离子等阳离子用到的是离子色谱法。采用离子色谱法可同时检测草甘膦制剂中的钾盐、铵盐、钠盐、异丙胺盐,以及铵盐和异丙胺盐等的混合物。该方法简便快速重现性好,准确度、精密度均能达到对制剂定量分析的要求,可以作为农药草甘膦盐的检测方法,适用于大批样品的定性及定量分析。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分析草甘膦盐及其制剂的方法,CIC-D120型离子色谱仪搭配相关配件耗材,可实现对各类草甘膦制剂的产品性能及其含量判定。各类型产品样品图如下:1.草甘膦钾盐样品谱图:2.草甘膦异丙胺盐样品谱图:3.草甘膦异丙胺盐和草甘膦钾盐混合样品谱图:4.草甘膦异丙胺盐 铵盐 钾盐 钠盐混合样品谱图:结语:青岛盛瀚CIC-D120型离子色谱仪采用离子色谱法测定各种草甘膦制剂中的阳离子方法简单、快速、准确度高,完全符合《GBT 20684-2017 草甘膦水剂》和《GBT 20686-2017 草甘膦可溶粉(粒)剂》的要求。
  • 冻干技术赋能:冬虫夏草的质量保障与应用创新
    冬虫夏草,作为一种珍贵的中药材,历来被视为滋补强身的上佳选择。然而,由于其自然生长环境稀缺、采收困难等因素,冬虫夏草的保存和应用一直备受关注。在这一背景下,冻干技术的应用为冬虫夏草的保鲜、提取和应用带来了新的机遇。冻干技术的优势冻干技术,即冷冻干燥技术,是一种将物料在低温下冷冻固化,然后在真空条件下将水分直接转变为气态的干燥方法。相比传统的热风干燥方法,冻干技术具有以下优势:1、保留药效成分: 冻干技术在低温下进行,能够有效保留冬虫夏草中的活性成分,最大限度地保持其药效。2、降低热敏感性: 由于冻干过程中无需高温处理,可以有效降低冬虫夏草的热敏感性,减少药材损失和变质的可能性。3、延长保质期: 冻干技术能够将冬虫夏草中的水分迅速去除,使其处于干燥状态,从而延长了药材的保质期。4、便于储存和运输: 冻干后的冬虫夏草体积小、重量轻,便于储存和运输,同时减少了因水分含量导致的质量变化。质量保障与应用创新冻干技术赋能下的冬虫夏草,不仅在质量保障方面有所突破,还为其在应用领域带来了新的可能性:1、药效保证: 冻干技术有效保留了冬虫夏草中的多糖、三萜皂苷等活性成分,保证了其药效和药理作用。2、多样化应用: 冻干后的冬虫夏草不仅可以直接制成颗粒、片剂等口服剂型,还可以应用于制备保健品、中药饮片、药膏等多种形式。3、新产品研发: 基于冻干技术,可以开发出更多样化、便捷化的冬虫夏草产品,如冻干粉、冻干胶囊、冻干口服液等,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4、技术标准制定: 针对冬虫夏草冻干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冬虫夏草的质量保障和应用创新是中药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而冻干技术的应用为其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可能性。未来,我们可以期待更多关于冬虫夏草冻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为中药产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 赛智科技推出【甘草】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案
    甘草是一种补益中草药,药用部位是根及根茎,药材性状根呈圆柱形,气微,味甜而特殊。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祛痰止咳、脘腹等。 甘草为常用大宗药材,药食兼用品种,年需要量约6万吨左右,位列诸药前列。近年来,家种甘草的生产和销售量趋增,市场较野生品畅销。甘草国之药老,有&ldquo 十方九草&rdquo 之美誉,被大量用于临床配方,同时,甘草提取物被广泛地工业、化工等领域,并有大量的出口。甘草数量巨大,行情人为性不强,随着家种品的市场占有量增加,关注力明显在增加。精密检测成就安全生活! 以下是赛智科技利用LC-10Tvp高效液相色谱仪对甘草进行的HPLC检测方案。1、仪器与试剂 1.1仪器、设备 LC-10Tvp高效液相色谱仪梯度系统 Vertex 色谱柱:250mm× 4.6mm× 5&mu m 针头过滤器 微孔滤膜:0.45µ m 1.2试剂 乙腈(色谱纯) 0.05%磷酸溶液2、色谱条件 色谱柱:C18, 4. 6 mmx250 mm,粒度5 µ m 流动相:以已腈为流动相A,以0.05%的磷酸溶液为流动相B,进行梯度洗脱; 波长:237nm 流速:1. 0 mL/min3、谱图更多检测方案请直接与赛智科技联系全国服务热线:400 001 2010公司总机:0571-28021919技术服务热线:0571-28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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