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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氟甲烷磺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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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氟甲烷磺酸钾相关的资讯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其他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曹 宇电话:(010)65646228传真:(010)65646236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3.《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征求意见稿)5.《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6.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7.《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8.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9.《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基羧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9日(此件社会公开)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欧盟将全面禁用全氟己烷磺酸
    近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法规(EU)2023/1608,对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EU)2019/1021进行修订,正式将全氟己烷磺酸和盐类及其相关物质列入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禁用物质清单。新法规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此前已经于2017年7月7日列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现在此类物质被加入《斯德哥尔摩公约》,日后将在全球范围内淘汰。2023年3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已经公布了针对超过1万种全氟或多氟烷基类物质的REACH法规限制提案,相关企业必须做好市场评估和化学品替代的准备。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由数千种物质组成,由于其含有极其稳定的碳氟键,使得此类物质具有很强的化学稳定性和表面活性、优良的热稳定性和疏水疏油性,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领域。但此类物质具有蓄积性、生殖毒性、诱变毒性、发育毒性、神经毒性、免疫毒性等多种毒性,是一类具有全身多脏器毒性的环境污染物,目前各国已经在逐步管控此类化合物。
  • 再度出击,聊聊亚硝胺类和磺酸酯类遗传毒性杂质检测方案
    遗传毒性(Genotoxicity)是指遗传物质中任何有害变化引起的毒性,而不参考诱发该变化的机制,又称为基因毒性。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ies, GTIs)是指能引起遗传毒性的杂质,包括致突变型杂质和其他类型的无致突变性杂质。致突变型杂质(Mutagenic Impurities)指在较低水平时也有可能直接引起DNA损伤,导致NDA突变,从而可能引发癌症的遗传毒性杂质[1]。目前遗传毒性列表中有1574种致癌物质,亚硝胺类、磺酸酯类和苯并芘类等属于高遗传毒性物质。近年来,出现多起已上市的药品中发现遗传毒性,继而被召回的案例。  例如某制药企业在欧洲推出的抗艾滋药物Viracept(nelfinavir mesylate),EMA在2007年7月暂停了它在欧洲的所有市场活动,因为在其产品中发现甲基磺酸乙酯超标。经自查,发现存储罐中乙醇残留,放置3个月导致甲磺酸乙酯达到2300ppm,去掉存储罐,增加对甲磺酸乙酯的控制要求低于0.5ppm,EMA对新工艺重新评估,对工厂进行现场检查,2007年10月重新获得上市许可。2018年7月,欧盟药品管理局报道在其对某企业含有ARB药物缬沙坦原料药的药物抽查汇总发现了杂质NDMA,其平均含量达66.5ppm,超过欧盟标 准0.3ppm。随后全球已有包括美国,加拿大,挪威,德国等22个国家召回共2300批该企业的含有沙坦类原料药的降压药。相关药企沙坦原料药中的NDMA经推断疑似来源于药物合成过程中使用的溶剂N,N-二甲基甲酰胺(DMF)与亚硝酸钠在酸性条件下反应产生的微量副产物,即NDMA。随后FDA发布了GCMS测定NDMA和NDEA的方法。2019年3月,又一种亚硝胺类杂质(NMBA)在ARB药物氯沙坦中被发现,但是该物质不能直接被GCMS测定。 9月FDA发表声明,在雷尼替丁中发现NDMA,但是不适用于GCMS方法测定。原因是雷尼替丁结构中,硝基和二甲胺在高温下从母核解离,结合成NDMA,对GCMS法测定产生干扰。  岛津中国创新中心,不仅致力于科研领域,同时时刻关注各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秉承着以科学技术向社会做贡献的宗旨不断前行。本项目针对部分亚硝胺类和磺酸酯类遗传毒性杂质在药品原料药中的测定提供检测方法,为行业客户提供参考。针对客户比较关心的几种遗传毒性杂质分别建立了方法,并完成完整的方法学验证。  2019年6月,创新中心率先推出遗传毒性杂质NMBA(N-亚硝基-N-甲基-4-氨基丁酸)LC-MS/MS解决方案。与此同时,对NDMA和NDEA的研究也已在《分析试验室》2020年39卷2期上发表杂质上发表;关于NMBA的研究已在《中国药学杂志》2020年55卷3期上发表。如下将上述研究报告分别简述,供行业客户参考。 1. HS-GC-MS检测原料药厄贝沙坦中N-亚硝基二甲胺和N-亚硝基二乙胺   本文利用岛津公司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结合HS-20顶空进样器,建立了原料药厄贝沙坦中N-亚硝基二甲胺和N-亚硝基二乙胺的同时测定方法。在10~500ng/mL浓度范围内各组分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均达到0.999以上,100ng/mL标准品溶液连续进样6针,各组分峰面积RSD均小于2.40%。阴性空白样品在40,80,160ng/mL加标浓度时,回收率为100.6%-104.6%,阳性空白样品回收率为101.8%-108.7%。该方法简单方便,顶空进样不污染气化室,能够有效的检测原料药厄贝沙坦中N-亚硝基二甲胺和N-亚硝基二乙胺的含量。 2. 岛津中国推出氯沙坦钾中N-亚硝基-N-甲基-4-氨基丁酸(NMBA)解决方案   本文利用岛津公司LCMS-8050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建立了原料药中氯沙坦钾中NMBA的测定方法。该方法中NMBA在0.1 ~ 50.0 ng/m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日内和日间的精密度保留时间和峰面积的重复性良好(RSD均小于1.10%,n = 6和n = 18),在低中高3个浓度的平均回收率在94.40 ~ 98.04%之间。该方法简单方便,能够快速有效的检测氯沙坦钾原料药中NMBA的含量。 3. GC-MS内标法测定甲磺酸中甲磺酸甲酯、甲磺酸乙酯、甲磺酸异丙酯   本文利用岛津公司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参照《欧洲药典》9.0和ICH指导原则,建立了以甲磺酸丁酯(BMS)为内标测定甲磺酸中甲磺酸甲酯(MMS)、甲磺酸乙酯(MES)和甲磺酸异丙酯(IMS)的方法并完成方法学验证。在1~10000ng/mL浓度范围内甲磺酸甲酯线性关系良好,在1~100ng/mL内甲磺酸乙酯和甲磺酸异丙酯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均达到0.999以上,样品平行测定6次,计算各组分含量RSD均小于3.33%。样品在650,850,1000ng/mL加标浓度时,MMS回收率为91.85%-103.09%,在10ng/mL加标浓度时,EMS、IMS回收率为92.21%-105.93%。该方法灵敏度和准确度高,能够有效的检测甲磺酸中MMS、EMS和IMS的含量。 4. GC-MS内标曲线法测定甲磺酸中甲磺酰氯   本文利用岛津公司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参照《欧洲药典》9.0和ICH指导原则,建立了以甲磺酸丁酯(BMS)为内标测定甲磺酸中甲磺酰氯的方法并完成方法学验证。在1~5000ng/mL浓度范围内甲磺酰氯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达到0.999,样品平行测定6次,计算组分含量RSD为1.19%。样品在320,400,480ng/mL加标浓度时,甲磺酰氯回收率为100.09%-109.84%。该方法灵敏度和准确度高,能够有效的检测甲磺酸中甲磺酰氯的含量。 5. HS-GC-MS法测定甲磺酸倍他司汀中甲磺酸甲酯、甲磺酸乙酯、甲磺酸异丙酯   本文利用岛津公司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结合HS-20顶空进样器,参照《欧洲药典》9.0和ICH指导原则,建立了以甲磺酸丁酯(BMS)为内标,通过碘化钠衍生化,测定甲磺酸倍他司汀原料药中甲磺酸甲酯(MMS)、甲磺酸乙酯(MES)和甲磺酸异丙酯(IMS)的方法并完成方法学验证。在1~250ng/mL浓度范围内MMS和EMS线性关系良好,在1.5~250ng/mL内IMS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均达到0.999以上,样品加标平行测定6次,计算各组分含量RSD均小于2.40%。样品在80,100,120ng/mL加标浓度时,MMS、 EMS和IMS回收率在93.86%~112.21%之间。该方法操作简单,灵敏度和准确度高,能够有效的检测甲磺酸倍他司汀中MMS、EMS和IMS的含量。 6. HS-GC-MS法测定甲苯磺酸舒他西林中甲苯磺酸甲酯、乙酯、异丙酯   本文利用岛津公司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结合HS-20顶空进样器,参照《欧洲药典》9.0和ICH指导原则,建立了以甲磺酸丁酯(BMS)为内标,通过碘化钠衍生化,测定甲苯磺酸舒他西林原料药中甲苯磺酸甲酯(MTS)、甲苯磺酸乙酯(ETS)和甲苯磺酸异丙酯(ITS)的方法并完成方法学验证。在1.5~250ng/mL浓度范围内MTS和ETS衍生化后的碘甲烷(MeI)和碘乙烷(EtI)线性关系良好,在3~250ng/mL内ITS衍生后的(iPrI)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均达到0.998以上,样品加标平行测定6次,计算各组分含量RSD均小于4.50%。样品在20,40,60ng/mL加标浓度时,MTS、 ETS和ITS回收率在92.50 %~108.13%之间。该方法操作简单,灵敏度和准确度高,能够有效的检测甲苯磺酸舒他西林中MTS、ETS和ITS的含量。 7. HS-GC-MS法测定苯磺酸氨氯地平中苯磺酸甲酯、乙酯、异丙酯   本文利用岛津公司GCMS-QP2020 NX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结合HS-20顶空进样器,参照《欧洲药典》9.0和ICH指导原则,建立了以甲磺酸丁酯(BMS)为内标,通过碘化钠衍生化,测定苯磺酸氨氯地平原料药中苯磺酸甲酯(MTS)、苯磺酸乙酯(ETS)和苯磺酸异丙酯(ITS)的方法并完成方法学验证。在1.5~250ng/mL浓度范围内MBS和EBS衍生化后的碘甲烷(MeI)和碘乙烷(EtI)线性关系良好,在3~250ng/mL内IBS衍生后的(iPrI)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均达到0.999以上,样品加标平行测定6次,计算各组分含量RSD均小于5.46%。样品在5,10,15ng/mL加标浓度时,MBS、 EBS和IBS回收率在85.4 %~104.70%之间。该方法操作简单,灵敏度和准确度高,能够有效的检测苯磺酸氨氯地平MBS、EBS和IBS的含量。 [1] 《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审核稿(新增)
  • 三氟一氯甲烷气相色谱检验等行标通过审定
    2009年6月12日,由检科院起草的《进出口单工质制冷剂三氟一氯甲烷(R-13)的检验方法 气相色谱法》(2006B445)等11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在京通过审定,标准审定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人的说明,对提交的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等送审材料进行了审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建议尽快报批。
  • 生态环境部: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我国须履行《基加利修正案》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HFC-23)排放的管理要求。为进一步明确HFC-23履约要求,确保实现履约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9月15日起,二氟一氯甲烷(HCFC-22)或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过程中副产的HFC-23不得直接排放。  二、除作为原料用途和受控用途使用外,副产HFC-23应采用《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核准的销毁技术(见附件)尽可能销毁处置。  三、企业应建立HFC-23副产设施及销毁处置设施运行台账,对HFC-23产生量、销毁量、储存量、使用量、销售量等进行监测和计量,并按有关规定报送数据,具体规定将另行发布。  四、企业应加强HFC-23排放管理,配套HFC-23存储设施(设备)或采用其他措施,避免在销毁处置设施出现停车等紧急情况时向大气直接排放HFC-23。当HFC-23回收、存储和销毁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停止相应HCFC-22或HFCs的生产,防止HFC-23直接排放。  五、企业应加强装置、设备的维护管理,防止HFC-23泄漏和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检查。  六、鼓励企业开展生产技术革新和升级改造,降低HFC-23副产率,开发推广将HFC-23作为原料用途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和协助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HFC-23排放管理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附件:《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核准的HFC-23销毁技术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附件《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核准的HFC-23销毁技术清单编号技术简介1气体或烟气氧化气体或烟气氧化使用耐火材料衬里的燃烧室,利用天然气等辅助流加热烟气流而工作,典型的燃烧室温度大于1100℃,销毁物质停留时间1-2秒。该技术主要用于氟化工制造厂的生产设备,作为工厂工艺流程的组成部分,可连续运行,用于销毁废气流中的副产物。2液体喷射式焚烧液体喷射焚烧炉通常是带有一个或多个废物燃烧器的单室焚烧炉,液体废物被注入其中,被雾化成细小液滴,并在悬浮液中燃烧。切向燃烧通常用于促进湍流混合。之后通过淬火步骤,回收酸性气体以进行中和。废气被引导至吸收器以及干式/湿式洗涤器吸收。3反应炉裂解反应炉裂解利用了一个由石墨制成的圆柱形水冷式反应器,以及一个能使反应器温度达到2000℃的氢氧燃烧器系统。这样,设备避免了产生大量的烟道气,从而避免了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并使得回收酸性气体成为可能。4回转窑焚烧回转窑焚烧炉是耐火材料衬里的旋转圆柱钢壳,安装在水平方向的一个小斜面上。大多数回转窑都配有加力燃烧器,以确保完全消除废气,氢氟碳化物(HFCs)通常被用作燃料。回转窑常被纳入商业焚烧炉设施的设计中,可用于销毁各种废物。5氩气等离子弧氩气等离子弧热解过程将液态或气态废物直接与电等离子体炬产生的氩气等离子体射流(“飞行中”)混合。氩气可防止与割炬组件发生反应。废物在反应室(飞行管)中迅速加热到大约3000℃并发生热解。在热解之后,迅速进行碱淬火至温度低于100℃,限制二恶英/呋喃的形成,废气通过碱洗塔后释放。该技术具有很高的自动化水平和最低监管要求,以及与安全相关的快速关闭功能。6氮气等离子弧氮气等离子弧除氮气为工作气外,过程类似于氩气等离子弧。由直流等离子炬与水冷电极一起工作产生的热等离子体会分解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HFCs。液化气可以直接从其加压存储设备送入反应器中,而液体先送入压力容器中,然后在送入反应器之前与压缩空气一起送入蒸发器中。来自等离子体的气体被送入氧化管,在其中首先使ODS和HFCs与蒸汽反应,分解为一氧化碳(CO),氢氟酸(HF)和盐酸(HCl)。将空气引入管的底部以将CO氧化为二氧化碳(CO2)。7与氢气和二氧化碳产生化学反应HFCs与氢气和二氧化碳的热反应导致其不可逆地转化为卤化氢(例如HCl和HF)和/或卤化物盐。销毁过程旨在产生和收集可销售的副产品(HCl和HF);使烟囱(废气)中的HCl、HF和CO含量降至最低。8过热蒸汽反应堆在过热蒸汽反应器中,卤代烃在高温气相中发生分解。首先将卤代烃,蒸汽和空气混合并预热至500ºC,然后将混合气送入电加热至850-1000ºC的管式反应器。分解主要通过水合作用产生HF、HCl和CO2。废气被引入洗涤塔冷却器,在冷却器中用氢氧化钙(Ca(OH)2)溶液冲洗将废气淬灭并中和酸。由于废气淬火,二恶英/呋喃的浓度降至最低。该技术在HFCs(包括HFC-23)的销毁方面具有很高的潜力。    注:本清单为《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第30次缔约方大会核准的HFC-23销毁技术清单。
  • Detelogy应用分享:化工产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测定的前处理方案
    全氟辛烷磺酸类物质(PFOS)作为一种重要的全氟化表面活性剂,因其具有疏油疏水的特性,被广泛用于民用和工业产品生产的多个领域,如我们日常熟悉的一次性饭盒,食品塑料包装袋、不粘锅、纺织品、皮革、地毯、油墨行业、消防泡沫、影像材料和航空液压油等产品中都含有它。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PFOS会释放到环境中,研究发现各种环境介质都有PFOS的存在,是最难降解的污染物之一。同时PFOS还被发现能在生物体中蓄积,并可对肝脏、神经和免疫等系统造成一定的损伤。鉴于PFOS具有POPs的这些特征,2009年,PFOS被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成为受控POPs之一,PFOS污染已成为全球性的环境污染问题。下面以SN/T 2392-2009《进出口化工产品中全氟辛烷磺酸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Detelogy提供化工产品中全氟辛烷磺酸的测定的实验方案实验流程01 石蜡样品称取试样约2g(半固体样品需加入约1g硅藻土,搅拌均匀)。放入iQSE-06智能快速溶剂萃取仪萃取池中,池内样品的上下两层均用专用滤膜保护,轻轻压实至池底部,按下面条件进行提取。提取完毕后,将提取液转移至200mL浓缩管中,置于FlexiVap-12全自动平行浓缩仪在40℃水浴中进行浓缩,用甲醇定容至20mL,取1mL溶液用0.2μm滤膜过滤,滤液供LC-MS/MS测定。02 溶剂性涂料及胶粘剂样品称取2g试样于50mL离心管中,加入30mL甲醇,用MultiVortex多样品涡旋混合器振荡提取30min,再超声提取20min。置离心机中,以4000r/min离心10min。吸取上清液于200mL浓缩管中。重复上述提取步骤,合并提取液,置于FlexiVap-12全自动平行浓缩仪在40℃水浴中进行浓缩。用甲醇定容至20mL,取1mL溶液用0.2μm滤膜过滤,滤液供LC-MS/MS测定。03 润滑油样品称取2g,于50mL离心管中,加入5mL甲醇,用MultiVortex多样品涡旋混合器混匀,置离心机中,4000r/min离心10min。上清液待净化。将C18柱固定于iSPE-864全自动智能固相萃取仪。洗脱液置于FV32Plus全自动高通量智能平行浓缩仪于40℃水浴中旋转浓缩。用甲醇定容至20mL,取1mL溶液经0.2μm滤膜过滤,滤液供LC-MS/MS测定。上述智能方案中使用到的仪器
  • 美国公布食品中全氟烷基磺酸盐检测结果及检测方法改进情况
    2023年5月31日,美国食药局(FDA)公布了一般食品供应中的PFAs(全氟烷基磺酸盐)检测结果、海产品相关检测工作的进展以及检测方法改进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FDA称在2 个鳕鱼和2个虾样本中检测到PFAS,在罗非鱼、鲑鱼和碎牛肉各1个样本中检测到 PFAS.FDA认为在7个样本中检测到的PFAS 暴露水平不太可能对幼儿或一般人群造战健康问题;   (2)对于进口自中国的给蜊罐头,因PFAS问题两家公司发布了自愿召回令,FDA正在继续对边境的有限数量的进口货物和市场上的国内产品进行检测。滤食性动物,如给蜊以及其他双壳克类软体动物(包括牡蛎、贻贝和扇贝),比其他海产品类型有可能积累更多的环境污染物。因此,FDA正在对进口和国产双克类软体动物进行额外采样,以更好地了解商业海产品中的PFAS情况;   (3)FDA将采用高分辨率质谐分析方法进行检测,以测定食品中PFAS情况。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表面活性剂 工业烷烃磺酸盐 直接两相滴定法测定烷烃单磺酸盐含量》等130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对《涤棉混纺色织布》等130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4日。请登录请登录标准技术司网站征求意见公示网页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10001901,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2024年7月5日相关标准如下:#项目中文名称制修订截止日期1玻璃制品 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侵蚀性能 用滴定法测定和分级修订2024-08-042表面活性剂 工业烷烃磺酸盐 直接两相滴定法测定烷烃单磺酸盐含量修订2024-08-043洗涤剂中无机硫酸盐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修订2024-08-044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 光谱法修订2024-08-045玩具及儿童用品材料中总铅含量的测定修订2024-08-046纸、纸板和纸浆 水抽提液电导率的测定修订2024-08-047瓦楞芯(原)纸修订2024-08-048瓦楞芯纸 实验室起楞后平压强度的测定修订2024-08-049瓦楞纸板修订2024-08-0410瓦楞纸板 边压强度的测定(边缘补强法)修订2024-08-0411瓦楞纸板 厚度的测定修订2024-08-0412医用电气设备 剂量面积乘积仪修订2024-08-0413纸、纸板、纸浆及相关术语修订2024-08-0414纸、纸板和纸浆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修订2024-08-0415造纸原料和纸浆 多戊糖的测定修订2024-08-0416纸板 耐破度的测定修订2024-08-0417纸和纸板 不透明度(纸背衬)的测定(漫反射法)修订2024-08-0418纸和纸板 厚度的测定修订2024-08-0419纸和纸板 孔径的测定修订2024-08-0420纸和纸板 伸缩性的测定修订2024-08-0421纸和纸板 撕裂度的测定修订2024-08-0422纸和纸板 颜色的测定(C/2°漫反射法)修订2024-08-04
  • 商务部公告对进口三氯甲烷进行反倾销期终复审
    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 中国商务部29日发布第105号公告,决定自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三氯甲烷将继续采取原反倾销措施。由于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商务部决定不主动发起调查,对印度产品的征税措施将于2009年11月30日终止实施。  此次期终复审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31300。商务部将调查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以决定维持或取消原反倾销措施。通常情况下,本次期终复审调查将于2010年11月30日前结束。  2004年11月3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采取为期5年的最终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发布第105号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05号 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进口三氯甲烷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立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4年11月30日发布第8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4年11月30日起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5月30日发布第38号公告,告知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大陆三氯甲烷产业可在原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向商务部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2009年9月27日,商务部收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代表中国大陆三氯甲烷产业递交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倾销行为给中国大陆三氯甲烷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继续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并取消德国LII欧洲有限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美国Occidental Chemical Corporation、法国阿科玛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国三星精密化学株式会社的价格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有关情况、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被调查产品进口情况、倾销继续发生的可能性、损害继续发生的可能性及相关证据等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出的证据表明,申请企业和本次期终复审申请的支持企业的三氯甲烷产量之和占同期中国大陆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11条、第13条和第17条关于产业及产业代表性的规定,申请人有资格代表中国大陆产业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48条,商务部决定自2009年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三氯甲烷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按照商务部2004年第81号公告实施反倾销措施。对于已签订价格承诺协议的出口商,其价格承诺协议在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有效;价格承诺协议权利义务已发生转让或继承的,按照商务部2005年第53号公告和商务部2007年第53号公告执行。  二、终止实施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的反倾销措施  由于商务部2009年第38号公告所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自2009年11月30日起,终止实施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三、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四、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4年第81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31300。  五、复审内容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实施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六、复审程序  (一)登记应诉  就倾销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被调查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出口商或生产商应提供调查期内对中国大陆及其他市场出口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倾销调查应诉登记参考格式》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公平贸易局子网站(网址为gpj.mofcom.gov.cn)“公告”栏目下载。  就损害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以及在建和扩建的计划。《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申请表》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网址为:www.cacs.gov.cn)“公告”栏目下载。  (二)不登记应诉。  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则商务部有权拒绝接受其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利害关系方的权利  如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和地区及其他相关问题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意见书面提交商务部。  利害关系方可以到商务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等公开文本。  (四)问卷发放  为获得调查所需信息,商务部将根据需要向相关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答卷应当按照调查问卷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五)听证会  利害关系方可以按照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规定提出举行听证会的书面请求,商务部认为必要时也可主动举行听证会。  (六)实地核查  商务部在必要时将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内外进行实地核查;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任何材料均应包括同意接受核查的声明;核查前,商务部将提前通知有关国家和企业。  (七)调查时限  本次调查自2009年11月30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0年11月30日前结束。  七、不合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1条规定,调查机关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八、商务部联系方式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 编:100731  联系人:刘宁、吕瑞浩  电 话:(8610)65198196、65198752  传 真:(8610)65198164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 编:100731  联系人:于伟毅、邢敏  电 话:(8610)65198083、65198062  传 真:(8610)65197578  附件:应诉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日本:牛磺酸被列为不影响人体健康的物质
    2009年6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第0623002号通知: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对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3项中所规定的不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物质(厚生劳动省大臣所指定的物质)进行了部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第1 修改的摘要  在食品卫生法(1947年法律第233号)第11条第3项的规定的不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物质(厚生劳动省大臣所指定的物质)中追加牛磺酸。  第2 实施、应用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3 其他  根据有关确保饲料安全性以及改善质量的法律(1953年法律第35号),由农林水产部指定牛磺酸及制定其标准、规格。
  • HJ1076-2019环境空气中氨、甲胺、二甲胺、三甲胺的测定
    随着工业文明和城市发展,工业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把数十亿吨计的废气和废物排入大气之中,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圈却成了空中垃圾库和毒气库。我们的生存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尤其是空气污染几乎危及到每个人。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组织发表的一份报告说:“空气污染已成为全世界城市居民生活中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如果人类生活在污染十分严重的空气里,那就将在几分钟内全部死亡。因此,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和污染物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对人类和环境带来巨大灾难。空气污染物中的许多物质对人有严重的损害,例如其中的氨、甲胺、二甲胺、三甲胺可对人体造成严重损伤。氨能引起喷嚏、流涎、咳嗽、恶心、头痛、出汗、脸面充血、胸部痛、呼吸急促、尿频、眩晕、窒息感、不安感、胃痛、闭尿等症状。刺激眼睛引起流泪、眼疼、视觉障碍。皮肤接触后引起皮肤刺激、皮肤发红、可致灼伤和糜烂。慢性中毒时出现头痛、恶梦、食欲不振、易激动、慢性结膜炎、慢性支气管炎、血痰、耳聋等。甲胺具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吸入后,可引起咽喉炎、支气管炎、重者可因肺水肿、呼吸窘迫综合征而死亡;极高浓度吸入引起声门痉挛、喉水肿而很快窒息死亡,或致呼吸道灼伤。二甲胺对眼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液态二甲胺接触皮肤可引起坏死,眼睛接触可引起角膜损伤、混浊。三甲胺主要是刺激人的眼、鼻、咽喉和呼吸道。长期接触会感到眼、鼻、咽喉干燥不适。盛瀚解决方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氨、甲胺、二甲胺SH和三甲胺,盛瀚色谱推出了相关解决方案。采用盛瀚CIC-D120型离子色谱仪,使用盛瀚SH-CC-3(4.6×250)阳离子色谱柱和甲烷磺酸淋洗液对氨、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检测,能够满足《HJ1076-2019环境空气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离子色谱法》的检测要求。SH-CC-3 型色谱柱是青岛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弱酸型阳离子色谱柱。基质为交联度 55%的苯乙烯-二乙烯苯聚合物,表面接枝羧基。SH-CC-3 型色谱柱可用非抑制或抑制电导法完成常规阳离子分析,可同时分析 6 种常见阳离子:Li+、Na+、NH4+、K+、Mg2+、 Ca2+,在特定条件下,可直接电导分析部分过渡金属阳离子。盛瀚一直致力于研究开发高精度、高灵敏度和高智能的离子色谱仪,目前CIC系列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环保、疾控、自来水、质检、水文、地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众多领域,并出口到韩国、印度等34个国家和地区。“保障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发展”是盛瀚所属集团新光智源集团的企业宗旨,集团一直在为“成为环境生态文明安全管理的推动者”的伟大愿景不懈奋斗,期望我们共同缔造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让环境更美好!
  •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近三成不合格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节前通报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合格率为70.6%。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山西、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等7个省、直辖市17家企业生产的17种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依据《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AQ6207-2007的要求,对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的外观及结构、基本功能、电源及充电、显示值稳定性、基本误差、工作时间、响应时间、报警功能、绝缘电阻(常态下)、绝缘介电强度(常态下)、工作高温、工作低温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基本功能、报警功能、工作低温等。企业名称所在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抽查结果主要不合格项目承检机构北京卓安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JCB4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JCB4/(0-4)%CH42010-09-08不合格基本功能、报警功能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阳泉红海机电有限公司山西省CJC4甲烷测定器 CJC4/(0-4)%CH42010-09不合格基本功能、电源及充电、显示值稳定性、基本误差、工作时间、响应时间、报警功能、工作高温、工作低温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三正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JCB4(0~4%CH4)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JCB4(0~4%CH4)/(0-4)%CH42010-05不合格工作低温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平顶山市海达利电器有限公司河南省JCB4甲烷检测报警仪 JCB4/(0-4)%CH42010-09-14不合格报警功能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郑州创威煤安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JCB-C01A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JCB-C01A/(0-4)%CH42010-05-15不合格报警功能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孚禾发布Phxtec 200 Plus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新品
    Phxtec 200 Plus Micro GC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 简介Phxtec 200 Plus Micro GC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是一款高度集成的GC-FID气相色谱仪。区别于实验室/在线通用改造色谱或拼凑色谱,Phxtec 200 Plus Micro GC是基于先进的新一代微型气相色谱平台开发的专用仪器,是市场上仅有的一款体积小于13, 000cm3的便携式甲烷非甲烷/苯系物分析仪(包括气瓶电池),分析速度快、灵敏度高,比市场上同类产品体积更小、耗气更少、重量更轻、续航更长,因此更适合于便携应用。产品依据中国国家标准的预处理方法,采集待测样品气进入便携式气相色谱仪,经过定量环定量、通过阀切换进入色谱柱分离,总烃、甲烷或特征因子依次到达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分别测定多组组分浓度。最后由内置处理器计算得出准确的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特征因子数值,符合《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要求。 应用领域Phxtec 200 Plus Micro GC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主要应用于固定污染源甲烷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比对测定和化工园区厂界中甲烷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检测,也可应用于汽车尾气排放检测,燃烧装置排放检测,油漆喷涂车间气体检测等。 产品特点1、 采用先进的新一代微型气相色谱技术,核心模块均为微型化设计,使得其在市场同类仪器中体积最小。其核心部分为微型GC-FID色谱分析模块,集成了进样、分离及检测所有功能,仪器尺寸为215(H)x178(W)x335(L)mm,体积仅为其他同类产品的50%。2、 微型电子气路控制(EPC)模块提供高达0.001psi的气路控制精度,并可对系统进行自动诊断如泄漏检查,提高仪器使用的可靠性和寿命。3、 高精度FID检测器提供高达30ppb的分析灵敏度,从容分析各种不同浓度的组分。4、 每个分析模块最多支持三个进样阀区,模块化设计可以迅速配置为多通道,一次进样同时测定所有组分。 5、 主控芯片采用新型高性能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进一步增强了运算性能。高度集成模块化设计易于增加分析通道、功能扩展和仪器维护。6、 可选内嵌式或分离式平板控制仪器。分离式屏幕可随意调节角度,更适合户外使用,有线连接避免现场恶劣环境对信号的干扰,相比无线连接更可靠和准确。7、 基于B/S架构的工作站适用于Windows、IOS、Android等各种操作系统的智能终端无线同步辅助控制,人机界面专为触摸应用设计,无需安装软件,自动更新版本。8、 通过Wi-Fi或4G联网后,可使用外部PDA、计算机、手机或平板等智能终端连接对仪器工作站进行操作。9、 通过Wi-Fi或4G联网后,使用工作站的远程诊断功能可以帮助维护、迅速排查故障,避免停机。10、内置多种环境传感器和GPS芯片,显示仪器当前环境温度、气压、经纬度和海拔等信息。11、内置电池通过BMS系统稳压输出给主机供电,自动检测和切换外部电源适配器或电池供电模式,并可设置电池低电量报警、强制自动关机等功能。主机底部可挂载外置电池仓用于采样探头供电,同时也可给主机内置电池充电。12、内置零级空气模块,使用环境空气为检测器提供源源不断的纯净助燃气。13、内置金属储氢模块,确保氢气使用更加安全。一次充气可以提供20小时的氢气续航能力,自动维护保养提高使用寿命。14、内置大容量高压载气气瓶,一次充气可以提供12小时的载气续航能力15、通过仪器后面板的电源或气路接口直接充电或充气,消除频繁拆装更换电池或高压气瓶带来的不便及安全隐患16、提手或背带设计,客户可以单人操作,完成进样、运行、分析和报告等所有操作,简单快捷。 微型EGC模块 微型FID检测器 主机工作站性能参数功能分析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苯系物VOCs等尺寸215(H)x178(W)x335(L)mm整机重量≤9Kg(包括气瓶、电池)检测器高灵敏度FID检测器检测原理GC-FID,气相色谱分析温度控制最多4路,最高温度250℃,控制精度0.01℃电子气路控制最多4路,带温度压力补偿,压力控制精度0.001psi分析周期最小周期非甲烷总烃0.5min,苯系物2-10min可调线性范围0~20/50/150/500/5000/10000 mgC/m3(可定制) 最小检出限0.03 mgC/m3重复性≤0.5%准确度≤1%操作面板内嵌式或分离式平板电脑,同时支持其他无线终端如PDA、手机、电脑同步显示和控制电源BMS系统智能控制电源24V稳压输出,一次充电续航8小时气源内置固态储氢、空气除烃和高压气瓶,一次充气续航12小时充气接口1/8"Swagelok通信接口LAN,Wi-Fi,USB,AUX,4G探头最高温度200℃,电池、220V供电可选环境温度0~60℃环境湿度10~90%RH创新点:本产品基于先进的新一代微型气相色谱平台开发,区别于市场上几乎所有的拼凑色谱或改造色谱,独创的微型气相色谱技术将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的产品体积缩小为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一半,完全解决了各类产品目前体大笨重、功耗高、续航能力差的缺点,更适合于便携应用。1. 仪器尺寸为210(H)x178(W)x325(L)mm,体积仅为其他同类产品的40-50%,是市场上唯一一款体积小于15,000cm3的便携式甲烷非甲烷/苯系物分析仪(包括内置气瓶电池)。2. 微型化色谱技术的应用使功耗和气体消耗大大减小,功耗仅120W,氢气、空气、载气续航均超过10个小时,参数指标均为领先。3. 仪器集成度更高更紧凑,所有部件均微型化全内置处理,外部仅预留充电、充气接口,无需频繁更换气瓶;仪器工作站采用B/S架构,可采用多种控制终端操作,更加人性化。Phxtec 200 Plus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
  • 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式发布,完善相关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所有标准均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学-光学校正法或热学-光学衰减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北省石家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离子色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Ca2+)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三、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目标元素参见附录 A。四、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 NH3和 HCl 的测定。NH3、HCl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mg/m3,测定下限均为4mg/m3。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建筑大学。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0.4mg/m3,测定下限均为1.6mg/m3。六、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2mg/m3,测定下限均为0.8mg/m3。七、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 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 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0.5L,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6ng/L,测定下限为2.4ng/L,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ng/L,测定下限为2.0ng/L。八、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and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2g,试样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 0.4μg/kg,测定下限为1.6 μg/kg;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kg,测定下限为2.0μg/kg。附:1、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pdf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pdf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pdf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pdf5、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pdf6、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pdf7、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_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pdf8、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_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pdf《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3项标准与采用实验室手工分析方法的现行标准相比,3项标准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干扰因素较少等优点,可用于指导我国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等标准实施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标准实施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
  • 首次发布!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024年7月1日实施 涉及光谱、色谱、质谱等仪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和《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8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以上8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并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指导空气颗粒物组分连续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的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学-光学校正法或热学-光学衰减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2+、Ca2+)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离子色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2+、Ca2+)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NH3)和氯化氢(HCl)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 NH3和 HCl 的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 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 PFOA)的测定。《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附件: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pdf《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pdf《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pdf《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pdf《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pdf
  • 便携甲烷检测仪抽查 3家不合格1家拒检
    据质检总局官网信息,在日前结束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等15个省、直辖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其中,镇江中煤电子有限公司、镇江市煤达矿用电器有限公司、淄博瑞安特自控设备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基本功能、报警功能、绝缘介电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另外,鹤壁市辉煌电子有限公司在抽查中拒检。  本次抽查依据AQ6207-200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的外观及结构、基本功能、电源及充电、显示值稳定性、基本误差、工作时间、响应时间、报警功能、绝缘电阻(常态下)、绝缘介电强度(常态下)、工作低温试验、工作高温试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 顶空-气相色谱法检测三卤甲烷和四氯化碳全流程讲解
    上海市供水调度中心夏鑫工程师紧扣有机物检测标准、方法及质量控制等要求,从样品采集、色谱柱选型、标准曲线配制、谱图解析等多方面,详细讲解了水中三卤甲烷和四氯化碳的检测全流程操作及检测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024-07-01 实施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3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颗粒物组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与采用实验室手工分析方法的现行标准相比,3项标准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干扰因素较少等优点,可用于指导我国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和氯化氢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等标准实施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2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标准实施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2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与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2项标准具有检出限低、准确度高、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监测。  上述8项标准的发布实施,丰富了监测标准供给,对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服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支撑国际公约履约具有重要意义。
  • 某品牌指甲油被曝三氯甲烷含量达限值的1400多倍 检测人亮出武器来!
    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75em "strong仪器信息网讯/strong 近日,上海市药监局近日披露的抽检结果显示, 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一款名为“一步可剥指甲油”的化妆品,检出三氯甲烷含量高达589.449μg/g,是国家标准限值0.40μg/g的1400多倍。上海药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该企业申请复检,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结果仍不合格。/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4984f68c-ec2b-45f2-bb8c-eafaddda9a49.jpg" title="111.jpg" alt="111.jp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据了解,三氯甲烷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有致癌可能性。而普通指甲油的成分一般由两类组成,一类是固态成分,主要是色素、闪光物质等 一类是液体的溶剂成分,主要使用的有丙酮、乙酸乙酯、邻苯二甲酸酯、甲醛等。指甲油的沉降往往是这些固态成分如颜料,色素,闪光颗粒等的沉降。/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作为检测人来说,每每看到这种新闻爆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一套操作我需要啥设备。话不多说,奉上指甲油成分检测仪器指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1、甲醛检测:作为防腐剂和树脂产品的原材料,甲醛是一种有用的成分,另一方面,它也是导致病态建筑综合征的致病物质,因此,其含量受到了广泛关注。 日常使用的洗发水、化妆水、粉底一般被称为香料与化妆品,用于人的身体,因此,上述香料与化妆品的添加成分受到了严格的管制。在日本的化妆品标准(厚生省告示第331号)中,甲醛被列为化妆品中的禁止添加成分之一。另外,欧盟根据化妆品规则No.1223/2009AnnexⅢ,规定在指甲油等的美甲用品中的含量应为5%以下。/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2、色素检测:/span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规范性检测方法,适用于唇膏,唇彩、粉、粉块,指甲油、彩妆类化妆品中苏丹红1、Ⅱ、III,Ⅳ的测定,检出限均为50 μg/kg,定量限均为150μg/kg。/spanbr//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3、指甲油中稳定性检测:传统的指甲油使用溶剂型的连续相,往往有难闻气味甚至“有毒”风险,目前很多厂家开始研发和生产更环保和健康的水性指甲油,因此保证指甲油的稳定性正是研发和生产厂家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4、/span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检测:邻苯二甲酸酯是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是一类具有干扰人类和其他动物内分泌的有毒有机污染物。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广泛应用于香水、指甲油、洗涤用品等,还作为一些产品的溶剂和芳香的固定液。过多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的化妆品,会增加女性患乳腺癌的概率,而且容易引起孕妇流产及胎儿畸形。/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点击了解微波消解仪专场: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98.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98.html/span/a/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点击了解液相色谱仪专场: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23.html" _src="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23.html"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23.html/a/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点击了解固相萃取仪专场: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99.html" _src="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99.html"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99.html/a /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点击了解超声波清洗器专场: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94.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394.html/a/span/p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团体标准《环境空气 非甲烷总烃、甲烷的测定 冷阱富集-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拟立项的公示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论证等程序,团体标准《环境空气 非甲烷总烃、甲烷的测定 冷阱富集-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项目通过了论证,拟正式立项。现将拟立项团体标准名称、牵头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至4月21日。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会联系。联系人:高 强电 话:010-6224624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100082)电子邮箱:gaoqiang3411@163.com
  • 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166.60万元采购甲烷/非甲烷,VOC检测仪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甲烷/非甲烷,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 2022-04-11 09:30 采购金额: 166.60万元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 于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田先生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东城]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28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十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E口出,左行10米进电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4-11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2210200000673-XM001 项目名称: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 数量:1项 服务要求:本项目共分三包,采购明细详见表格。 包号 分包预算(万元) 分包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类别 检测数量 备注 1 55.13 监督性监测(第一包) 油烟 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40个 如果检测任务 有变更,以实际检测任务为准 臭气 臭气浓度 33个 锅炉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53台 VOCs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3家 2 55.13 监督性监测(第二包) 油烟 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40个 臭气 臭气浓度 33个 锅炉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53台 VOCs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3家 3 56.34 监督性监测(第三包) 油烟 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40个 臭气 臭气浓度 34个 锅炉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54台 VOCs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4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投标人须取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资格,认证项目应覆盖本文件要求的餐饮油烟、臭气、锅炉烟气、VOCs无组织排放检测等项目; (3)投标人应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且监测项目包含《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488-2018)》中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等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等项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 139—2015)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项目、《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中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等项目、《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 1228—2015)中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等项目、《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11/ 1201—2015)中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等项目。(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的公示最新“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能力认定”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3-29至2022-04-0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十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E口出,左行10米进电梯) 方式: 查阅、获取磋商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公司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4-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04-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接受现金。 3、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index.html)同步发布。 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ZRDX-BJGP-202203011 5、本项目共分3包,每包文件售价3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甲17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010-67234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 联系方式:田先生,010-87150241-8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010-87150241-8705 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doc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甲烷/非甲烷,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2022-04-11 09:30 预算金额:166.60万元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东城]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28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十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E口出,左行10米进电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4-11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2210200000673-XM001 项目名称: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 数量:1项 服务要求:本项目共分三包,采购明细详见表格。 包号 分包预算(万元) 分包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类别 检测数量 备注 1 55.13 监督性监测(第一包) 油烟 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40个 如果检测任务 有变更,以实际检测任务为准 臭气 臭气浓度 33个 锅炉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53台 VOCs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3家 2 55.13 监督性监测(第二包) 油烟 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40个 臭气 臭气浓度 33个 锅炉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53台 VOCs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3家 3 56.34 监督性监测(第三包) 油烟 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140个 臭气 臭气浓度 34个 锅炉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54台 VOCs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4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投标人须取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资格,认证项目应覆盖本文件要求的餐饮油烟、臭气、锅炉烟气、VOCs无组织排放检测等项目; (3)投标人应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且监测项目包含《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488-2018)》中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等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等项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 139—2015)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项目、《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中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等项目、《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 1228—2015)中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等项目、《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11/ 1201—2015)中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等项目。(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的公示最新“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能力认定”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3-29至2022-04-0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十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E口出,左行10米进电梯) 方式: 查阅、获取磋商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公司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4-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04-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接受现金。 3、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index.html)同步发布。 4、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ZRDX-BJGP-202203011 5、本项目共分3包,每包文件售价3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甲17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010-67234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 联系方式:田先生,010-87150241-8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010-87150241-8705 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年废气委托检测.doc
  • 清洁能源利用重大突破 科学家实现甲烷选择性转化
    我国科研人员领衔的国际科研团队攻克了甲烷的选择性氧化这一催化研究中的世界性难题。利用新开发的催化剂,该团队实现了氧气条件下将甲烷选择性氧化为甲醇和乙酸。这一研究对于甲烷的转化利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  记者21日从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获悉,该院徐君研究员、邓风研究员、齐国栋副研究员等科研团队成员联合英国卡迪夫大学格雷厄姆哈钦斯教授等合作者,开发了金(Au)负载的ZSM-5沸石分子筛(Au/ZSM-5)催化剂,并利用该催化剂实现了甲烷在温和条件下的选择性氧化。  据齐国栋介绍,甲烷广泛分布于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甲烷水合物等之中,是最清洁、最丰富的天然碳资源。由于甲烷的储藏地区往往十分偏远,因此在开采现场将甲烷转化为可运输的含氧化合物对甲烷的高效利用具有重大意义。因甲烷的化学键能较大,通常需要高温高压的苛刻条件才能将其转化。工业上采用的办法是先将甲烷转化为一氧化碳和氢气组成的合成气,再转化为高附加值的产物。这一过程不仅能耗极高,而且容易出现二氧化碳等副产品。如何在温和条件下直接将甲烷催化氧化为高附加值的化学品,是化学界一道备受关注的世界性难题。  据悉,利用Au/ZSM-5催化剂,可在120摄氏度至240摄氏度的温度范围内,通过氧气将甲烷选择性氧化生成高附加值化学品甲醇和乙酸。该团队对催化反应过程进行了深入研究,阐明了甲烷的转化反应机制。相关研究成果近日已在线发表于国际学术期刊《自然催化》。
  • 德国J.U.M——在线总烃、甲烷和非甲烷监测仪
    德国J.U.M&mdash &mdash 在线总烃、甲烷和非甲烷监测仪诚招全国代理商&mdash &mdash 北京诚驿恒仪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诚驿恒仪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进口仪器设备引进的公司。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服务于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为生化制药、石油化工、地质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提供先进的分析仪器设备和相应的试剂耗材,并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目前公司主要代理产品如下:德国J.U.M.在线总烃、甲烷和非甲烷监测仪;德国Fritsch激光粒度仪;德国Accurion(Halcyonics)高精度主动减震系统;新西兰Rocklabs破碎、研磨系统及含金参比物;美国Savillex酸蒸馏器、等离子质谱雾化器及其他PFA材质的实验室器具; 公司为进一步扩展国内市场,此次特面向全国诚招德国J.U.M品牌代理商:一.品牌介绍:德国J.U.M. Engineering成立于1973年,是一家以自主研发与生产总烃、甲烷和非甲烷监测仪为主的公司。J.U.M.的技术在同行业中是众所周知的。J.U.M在全球36个国家拥有独立分销商,并为每一个国际分销商提供专业培训与服务。J.U.M.以满足客户实际使用需求为目标,产品适用于环境,测试堆栈,工业,代工,汽车及医疗等各个方面。产品类型:壁挂式、架固式、便携式、在线监测适用范围:· 烟气排放检测· 环境气体微量烃类监测· 车辆及内燃机排放监测· 热反应及燃烧装置实时排放监测· 连续排放气监测· 烃类排放监测· 催化转化测试· 发动机燃烧检测· 空气或其他气体中烃类污染监测· 碳吸附活化控制· 半导体行业纯气中痕量烃类的检测· 溶剂回收中LEL监测 我司为J.U.M.的中国独家代理商,并一直与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代理优势: 1.产品技术含量高,具备不可比拟的市场竞争性 2.价格方面 我们将根据数量及金额给予代理商有竞争力的价格3.服务方面,我公司有专职的技术工程师团队,对于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产品出现的问题都可以进行快速的回应。 三.代理要求: 1.有销售总烃分析仪或其他气体分析仪的成功项目2.有环保行业背景 有意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司联系:招商电话:010-82382578 82601938传 真:010-82382580E-mail:info@chinyee.cn公司网站:www.chinyee.cn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A座1505
  • 崂应发布崂应3035型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新品
    崂应3035型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 一、产品概述 本仪器是一款基于催化氧化+FID技术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可测量环境空气及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总烃和甲烷,可自动连续取样,连续监测,响应速度快。取样系统与分析系统全程保持在受控的高温状态,有效防止样品冷凝或损失。催化氧化装置能将除甲烷以外的其它有机化合物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实现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二、执行标准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DB 11/T 1367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三、产品特点仪器操作便捷,智能化,配置专用软件搭载10英寸触摸彩屏,4G/128G存储卡,Windows10操作系统配备GPS定位模块,温湿度及大气压力传感模块,自动获取现场环境信息可配手持式操控仪,通过4G/WIFI连接,实现对仪器的远程操控高灵敏、宽量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线性范围可达107气路采用EPC控制,控制精度达到0.01Psi一体式采样系统,全程伴热(最高180℃),防止样品冷凝,保证测量准确可靠配备固态金属氢化物储氢器选用新型无刷隔膜泵,耗电量低,且低噪声实时采集监测,历史数据查询、打印及上传仪器自检与故障报警功能自动点火,氢气泄露保护采用进口不锈钢接头、管线,避免样品吸附与腐蚀防水、防尘、防震机箱催化氧化效率高,催化剂抗中毒,使用寿命长 说 明:1、以上内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因产品升级或有图片与实机不符, 请以实机为准,本内容仅供参考。 创新点:1、采样管采用优质PTFE内衬管路连接,极大降低加热状态下有机物的析出,减小采样管对测量的干扰,降低系统偏差2、配备高性能采样泵及流量控制器,保证采样流量的稳定性3、催化氧化效率高,对非甲烷总烃的催化效率满足ENIS025140-2010的要求,参照HJ1012标准要求,转化效率可达99.5%以上。崂应3035型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270.00万元采购甲烷/非甲烷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甲烷/非甲烷 开标时间: 2021-08-11 09:00 采购金额: 270.00万元 采购单位: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 周正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旭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A包、B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7-19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A包、B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7月19日 16:1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19日 16: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预算金额 ¥2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正、赵东广 项目联系电话 0316-2193501 采购单位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0316-21935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旭 17733651555 项目概况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10394200 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委托第三方对全市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炉前煤质检测、疑似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抽样监测服务;B包:委托第三方对廊坊市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A包: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自中标金额全部支付后合同自然终止。B包:服务期限为2021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B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1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联合体成员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投标人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B包: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泄漏排放限值、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密闭性、泄漏排放,能力范围;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1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联合体成员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A包否,B包是。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0316-2193501 联系方式: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联系方式:王旭 1773365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正、赵东广 电 话: 0316-2193501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甲烷/非甲烷 开标时间:2021-08-11 09:00 预算金额:270.00万元 采购单位: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A包、B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7-19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A包、B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7月19日 16:1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19日 16: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预算金额 ¥2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正、赵东广 项目联系电话 0316-2193501 采购单位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0316-21935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旭 17733651555 项目概况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10394200 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委托第三方对全市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炉前煤质检测、疑似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抽样监测服务;B包:委托第三方对廊坊市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A包: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自中标金额全部支付后合同自然终止。B包:服务期限为2021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B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1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联合体成员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投标人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B包: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泄漏排放限值、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密闭性、泄漏排放,能力范围;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1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联合体成员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A包否,B包是。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0316-2193501 联系方式: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联系方式:王旭 1773365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正、赵东广 电 话: 0316-2193501
  • 麦克仪器给力科学研究-用于脂化生物柴油合成中游离酸的超高交联聚苯乙烯磺酸催化剂
    随着美国麦克仪器的市场份额的逐步壮大,美国麦克仪器已经成为行业科学研究必备仪器,日前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教授发表了一篇题为&ldquo 用于脂化生物柴油合成中游离脂肪酸的超高交联聚苯乙烯磺酸催化剂 &rdquo 学术文章,已经被Applied Catalysis B: Environmental(115&ndash 116 (2012) 261&ndash 268)收录,在该项研究中,美国麦克仪器ASAP 2020与DVS Advantage仪器成为表征催化剂最强有力的工具,为其研究提供了最具可信度的分析结果。以下列举该文章的摘要以及链接供参考:链接: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926337311006102标题:Hypercrosslinked polystyrene sulphonic acid catalysts for the esterification of free fatty acids in biodiesel synthesis摘要: New sulphonic acid catalysts supported on hypercrosslinked polystyrene have been studied in the esterification of oleic acid with methanol and in the rearrangement of &alpha -pinene to camphene and limonenes. The catalysts have been characterised in terms of specific surface areas and porosities, affinities for water and for cylcohexane vapours, and both concentrations and strengths of acid sites. They have been compared with conventional macroporous polystyrene sulphonic acids (Amberlysts 15 and 35) and SAC-13, a composite between Nafion and silica.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hypercrosslinked polystyrene sulphonic acids, despite exhibiting relatively low concentrations of acid sites and acid site strengths below those of Amberlysts 15 and 35, are very much more catalytically active than conventional resins in reactions such as the esterification in which high acid site strengths are not required. It is thought that this is due to the highly accessible acid sites throughout the catalyst particles. Reusability studies are reported and it appears that the temperature at which the catalyst is used is important in controlling and minimising catalyst deactivation. 美国麦克仪器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将自动表面积分析仪、压汞仪以及沉降式粒度分析仪投放市场的公司。公司主营产品为研究级全自动比表面积与孔隙度分析仪、多站比表面积与孔隙度分析仪、快速比表面积与孔隙度分析仪、流动气体法比表面分析仪、程序升温化学吸附仪、化学吸附仪、压汞仪、高压吸附气体吸附仪、蒸汽吸附仪、密度测量、颗粒技术和颗粒形态分析仪等各种材料表征仪器。 美国麦克仪器产品在1979年进入中国市场,成为中美建交后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分析仪器。在为中国用户服务30多年后,于2011年3月在上海成立了麦克默瑞提克(上海)仪器有限公司,专业为中国市场提供美国麦克仪器公司的产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并在北京、广州、西安分别设有办公室,并设有应用实验室提供各类仪器的演示与操作培训并提供对外做样服务,为广大用户提供完整的实验室解决方案与疑难样品的分析。
  • 不应低估甲烷在全球变暖中的作用
    当谈到全球气候变暖时,二氧化碳首先会占据头条,但考虑到甲烷作为一种强效温室气体的地位,其在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中的作用也不应被低估。2022年10月,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年度温室气体公报警告称,使地球变暖的三种主要温室气体,即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的大气水平在2021年都达到了历史新高,其中,从将近四十年前开始系统监测以来,2021年的甲烷浓度同比增幅最大。甲烷如何影响地球气候决定不同温室气体对气候影响的两个关键特征分别是气体在大气中停留的时间长度和吸收能量的能力。甲烷在大气中的寿命比二氧化碳短得多,停留时间大约是12年,而二氧化碳在大气中的时间长达几个世纪,不过甲烷在大气中吸收的能量却比二氧化碳多得多。因此在大气中,甲烷是仅次于二氧化碳的第二大人为因素产生的温室气体。甲烷的来源可以大致分为两类:自然来源和人类活动产生的甲烷排放。前者主要来自湿地、森林火灾等。后者包括农业、能源和石化工业的排放,以及人类排泄物的产生和处置等。在过去的200年里,由于人类活动的急剧增加,大气中甲烷的浓度以惊人的速度激增。事实上,现代的甲烷监测方法已经表明,目前环境中的甲烷含量大约是工业革命之前的2.5倍。长久以来,科学界对甲烷排放量的估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2000年至2007年期间,大气中甲烷的浓度似乎趋于稳定,这就引发了关于大气中甲烷是否为气候变化主要驱动因素的持续争论。但在2007年之后,大气中甲烷浓度开始持续上升。目前的测量结果表明,大气中甲烷浓度还将继续上升。《全球甲烷预算》提供的最新综合评估显示,每年全球甲烷排放量约为580亿吨,这包括来自自然来源的排放(约占排放量的40%),以及来自人类活动的排放(称为人为排放,占60%)。2022年2月斯坦福大学的科学家在《环境研究快报》(Environmental Research Letters)发表研究结论称,在100年的时间尺度上人类或许大大低估了甲烷这种“短期气候污染物”对气候的影响。去除甲烷的理由甲烷之所以令人担忧,是因为它对气候有着巨大的影响。2021年8月《自然》(Nature)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称,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是甲烷的两百多倍,甲烷虽然在大气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但在释放后的头20年里,甲烷在地球大气中吸收热量的能力是二氧化碳的80倍左右。它的分解速度也比二氧化碳快得多,平均寿命约为10年,而二氧化碳的平均寿命为数百年。自前工业化时代以来,甲烷对全球变暖的贡献高达0.5℃,仅次于二氧化碳。甲烷的化学结构在吸收热量方面非常有效,这意味着在大气中甲烷含量稍微增加一点,就会对地球变暖的程度和速度产生重大影响。这是一个令人生畏的现实,但也提供了巨大的机会。由于甲烷在大气中停留的时间短,所以当排放减少时,它在大气中的浓度下降相对较快,这就能极大地抑制温度上升,因此有专家认为减少甲烷排放或许是改变未来10年全球气温变化路径的最容易的方法。2021年联合国的一份报告认为,减少人为造成的甲烷排放是迅速降低全球变暖速度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战略之一,并为将气温上升限制在1.5℃的全球努力作出重大贡献。为了减少甲烷排放,科学家们一直在研究两个相关的问题。首先,甲烷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其次,最严重的影响在哪里?牲畜是最大的来源,占全球总量的31%。石油和天然气紧随其后,排放26%。其他来源包括垃圾填埋场、煤矿、稻田和水处理厂。在甲烷的自然排放源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永久冻土系统不是最大的甲烷排放源,但它极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在一个更温暖的未来,这些系统排放的甲烷比例可能会显著增加,有研究估计,每年从北半球冻原陆地生态系统释放进入大气的甲烷约占全球自然界释放甲烷总量的25%。另一方面,减少牲畜产生的甲烷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人们可以少吃肉,但说服人们改变饮食习惯往往是困难的。此外,随着收入的增加,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肉类消费也在增加。从这个角度看,遏制其他行业的排放似乎相对容易一些。考虑到能源和石化工业是甲烷排放的两个主要来源,人类摆脱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或许会成为控制地球大气中甲烷浓度的巨大一步。只要二氧化碳继续被排放到大气中,世界就会继续变暖。但控制甲烷和其他强效温室气体的排放可能会减轻负担。2021年9月27日发表在《皇家学会哲学汇刊A》(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A)上的分析显示,如果消除人类3年时间造成的强效温室气体的排放,将使全球表面温度降低约0.21℃,同时可以减少大气臭氧水平,每年可以防止约5万人过早死亡。这一发现打开了与二氧化碳去除直接比较的大门,科学界已经开展相关研究,并可能有助于塑造未来的国家和国际气候政策。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祝叶华
  •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11月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深入谋划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治理和监管力度,着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先选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治理模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要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培训和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利用执法监测、常态化调研评估等方式,督促指导地方扎实做好工作、做出成效。会议强调,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对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指南》从黑臭水体识别、排查与清单编制、成因分析、开展治理、成效验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利于系统、规范、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南》印发后,要加强政策宣贯解读,多渠道做好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强化跟踪评估,督促推动地方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要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与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切实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农村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会议指出,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标准体系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举措。《技术规范》明确了废硫酸利用处置全过程污染控制要求,对推动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要抓好《技术规范》的实施和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其对危险废物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核发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促进废硫酸资源化利用和妥善处置,推动提升企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会议强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方法(试行)》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3项标准”)分别规定了放射性测井工作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规范了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管理程序和内容,明确了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的方法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对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对“3项标准”的宣贯解读,全方位做好政策培训与技术指导,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保障环境设施稳定、有效、可靠运行,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会议指出,监测标准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具有重要作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以下简称“8项监测标准”)对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服务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碳监测评估试点、新污染物治理与履约监测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持续优化监测标准管理,积极开展预研究工作,不断丰富监测标准供给。要加强对“8项监测标准”的宣贯工作,全面做好解读和培训,确保监测标准落地实施,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化水平。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昕甬智测甲烷分析仪:助力大气甲烷监测
    引言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油气甲烷减排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益凸显。甲烷作为全球气候变暖的第二大温室气体,全面控制其排放具有重大意义。研究显示,至2030年,全球甲烷排放量可通过现有技术削减57%,近四分之一的排放量可在不产生净成本的情况下消除,甲烷减排因此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油气甲烷监测技术的重要性 油气甲烷是一种重要的温室气体,其排放量逐年上升,对全球气候变化产生显著影响。在我国,油气甲烷作为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发与利用对国家能源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然而,在油气开采、输送和利用过程中,甲烷泄漏问题突出,既造成资源浪费,又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因此,研究油气甲烷监测技术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在COP28会议上,解振华表示,最新发布的《行动方案》首次明确了中国重点领域甲烷排放的控制目标,这是我国第一份全面专门的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性文件,对未来一段时间甲烷排放控制工作具有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的作用。这份文件不仅对进一步控制甲烷排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还将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行动方案》提出了加强甲烷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能源、农业、废物处理领域排放控制等八项重点任务。我国将在保障能源安全与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更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推动甲烷排放控制取得更大成效。昕甬智测助力大气环境监测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气体监测的背景下,大气中甲烷的排放和浓度成为关注焦点。甲烷作为农业、工业和交通等领域的重要气体,其排放与环境质量和空气污染密切相关。为准确监测大气中甲烷浓度,以及更好地监测大气中温室气体的组分和浓度,宁波海尔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推出了昕甬智测 HT8600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与HT8840便携式多组分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HT8600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 采用量子级联激光吸收光谱技术(QCLAS),应用两面暴露在大气中的高反射率镜面对中红外激光进行多次反射,有效光程达数十米,测量目标气体对特征吸收峰处中红外激光能量的微弱吸收,通过对吸收峰光谱曲线的实时积分进行痕量气体的浓度反演。 HT8600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的高频浓度分析特性,使之非常适合于微气象涡动相关(Eddy Covariance)测量技术,结合通量观测系统可准确定量不同生态系统和大气间甲烷的净交换通量。HT8840便携式多组分高精度温室气体分析仪 HT8840便携式多组分高精度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水/H2O)分析仪基于量子级联激光技术设计,利用气体分子在中远红外的“指纹”吸收谱,使用半导体量子级联激光器(QCL)作为光源,使激光通过中红外增强型光腔,被中红外光电探测器接收透射光并提取和分析透射光谱,准确反演获得目标温室气体成分的浓度,实现对目标温室气体分子的更精确、更及时、更科学的测量。 HT8840便携式多组分高精度温室气体在仪器箱内实现快速响应的温室气体测量,采用独立强吸收谱线,使其不受其他气体分子光谱的交叉干扰。该系列便携式温室气体分析仪能够可由太阳能或锂电池供电,实现温室气体浓度的定点或移动连续观测。总结 油气甲烷减排对于全球气候变化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采用先进的激光光谱技术,可以实现大气中甲烷浓度的精准监测。这将有助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甲烷排放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减排措施,推动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海尔欣昕甬智测会继续加大对油气甲烷监测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为全球气候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 Picarro | 杭州塔基甲烷观测网络估算全球变暖下废物处理产生的甲烷排放
    说到温室气体,大家熟知二氧化碳占比最大,而仅次于它的第二大温室气体正是甲烷(CH4)。尽管甲烷在大气中的浓度比二氧化碳低得多,但它的温室效应却比二氧化碳高数十倍。这意味着每单位的甲烷会比二氧化碳更有效地捕获和保留地球表面的热量,加剧全球气温上升。据 《全球甲烷评估》报告表明,目前全球甲烷排放中有60%与能源开采、农业活动、废弃物处理这三类人类活动直接相关。人类主要聚集地——城市,主要的甲烷排放就是废弃物处理。国内的研究团队在杭州,通过塔基CH4观测网络进行了全球变暖下废物处理CH4排放的相关研究。大气中的甲烷是导致全球变暖的第二大人为因素。然而,从城市到全国尺度,其排放量、成分、时空变化等在很大程度上仍不确定。废物处理(包括固体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焚烧和污水)产生的CH4排放占城市人为CH4总排放量的50%以上,考虑到CH4排放因子(EFs)对基于生物过程的源(如废物处理)的高温敏感性,在不同全球变暖情景下估算未来CH4排放量时会出现较大差异。此外,温度与废物处理CH4排放之间的关系仅在少数特定地点进行了研究,缺乏整个城市的代表性。上述因素导致城市尺度CH4排放(尤其是来自废物处理)的评估存在不确定性,并且预测的变化仍未得到探索。本文通过杭州塔基CH4观测网络进行了全球变暖下废物处理CH4排放的相关研究。研究人员将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杭州3个塔基观测网络(临安大气本底观测站:30.30° N,119.72° E;138.6 m a.s.l.,Picarro G2401气体浓度分析仪,进气口高度53 m;大明山观测站:30.03° N,119.00° E;1485.0 m a.s.l.,Picarro G2401气体浓度分析仪,进气口高度10 m;杭州站::30.23° N,120.17° E;43.2 m a.s.l.,Picarro G2301气体浓度分析仪,进气口高度25 m)获取的每小时CH4浓度与WRF-STILT大气传输模型和贝叶斯反演方法相结合,以限制CH4排放清单。并建立月温度与反演后废物处理CH4排放之间的关系,以量化排放因子在所预测的不同全球变暖情景下的变化。测量系统(建议横屏查看)●使用真空泵经外径为10 mm的专用取样管线取样,以5 L/min的速度传送至仪器,环境空气从塔顶至仪器的停留时间小于 30 s。●样气首先通过泵前端的过滤器。其次,通过(泵之后)设置为1 atm表压的减压阀旁通,以释放多余的空气压力。●样气通过冷阱干燥以减少水汽影响。通过质量流量控制器将玻璃阱的流出气流设置为300 mL/min,略高于分析仪的流量需求,多余的气体通过一个不锈钢“T” 型三通接头排放至周围环境中,以确保传送入分析仪的样品处于接近环境气压的状态。●VICI 8 通多位阀切换工作标气/目标气体/样气。●使用充满压缩环境空气的校准气瓶作为目标气体 (T),定期检查系统的精度和稳定性。两个标气每6 h/12h测量一次,通过两点线性拟合校准CH4观测值。WRF-STILT大气传输模型:模拟CH4浓度,其中选择蒙古UUM,韩国TAP,日本RYO和YON,以及瓦里关5个NOAA CH4大气背景站作为潜在背景值。贝叶斯反演方法:约束模拟的CH4排放通量,优化模拟结果【结果】(a)杭州站,(b)临安站和(c)大明山站的模拟足迹年平均值;EDGAR v6.0清单中的(d)人为CH4排放总量,(e)废物处理CH4排放量;(f) 废物处理占人为CH4排放总量的比例杭州市每小时CH4浓度观测值和模拟值(反演前)(a)、模拟值(反演后)(b)对比;(c)杭州市日平均CH4浓度对比反演前后杭州市甲烷排放量对比未来气候变化情景下温度对垃圾填埋甲烷排放因子的影响【结论】1、模拟的CH4浓度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偏差,主要是年和月尺度废物处理偏差所致。反演后的CH4排放呈现出明显的季节变化,夏峰冬谷,主要是废物处理的贡献;2、先验清单中,杭州废物处理CH4年排放量为10.4×104t,反演后下降至5.5(±0.6)×104t,下降了47.1%。人为CH4排放总量(不包括农业土壤)从15.0×104t下降到9.6(±0.9)×104t,表明2021年全年高估了36.0%;临安站观测结果表明,浙江省或长三角地区的年CH4排放量被略微低估了7.0%;3、反演后,每月废物处理产生的CH4排放量与气温呈显著线性关系,温度升高10℃时排放量增加38%-50%;4、在RCP8.5、RCP6.0、RCP4.5和RCP2.6情景下,到本世纪末,杭州市废物处理CH4排放因子将分别增加17.6%、9.6%、5.6%和4.0%;5、整个中国的相对变化也显示出高度异质性,表明未来全国甲烷排放总量预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6、建议在最近的CH4排放清单和未来的CH4排放预测中应耦合温度依赖性排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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