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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复安甲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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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复安甲基物相关的资讯

  • 自动乌氏黏度仪在羟丙甲基纤维素中的应用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ydroxypropyl methyl cellulose),亦有简化作羟丙甲纤维素(缩写作HPMC),是属于非离子型纤维素混合醚中的一个品种。它是一种半合成的、不活跃的、黏弹性的聚合物,常于工业助剂、眼科学用润滑剂,又或在口服药物中充当辅料或赋型剂。在工业领域中,羟丙甲基纤维素的主要用途是为聚氯乙烯生产中做分散剂,系悬浮聚合制备PVC的主要助剂。另外,在其他石油化工、涂料、建材、除漆剂、化妆品等产品生产中,羟丙甲基纤维素也可作增稠剂、稳定剂、保水剂、成膜剂等。在合成树脂领域,添加羟丙甲基纤维素可使获得的产品具有颗粒规整、疏松、视比重适宜,加工性能优良等特点。羟丙甲基纤维素在生产和研发中关键的指标是分子量,根据分子量不同,羟丙甲基纤维素制品可用于不同的用途,低分子量级别(分子量100000)的羟丙甲基纤维素用于片剂包衣材料,高分子量(分子量100000)的羟丙甲基纤维素可用作片剂骨架的阻滞剂、有延缓药物释放的作用。目前羟丙甲基纤维素分子量常用的测试方式是乌氏毛细管法,乌氏毛细管法实验操作简单,数据重复性好,在大多数高分子材料研发及相关质量控制中都起到关键作用,尤其是ZVISCO自动乌氏黏度仪因其自动化程度高,节省人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实验数据的可靠性。以IV2000系列自动乌氏黏度仪、MSB系列多位溶样块、ZPQ智能配液器一整套黏度测试设备为例: 实验流程:1. 智能配液过程使用ZPQ智能配液器进行配液,点击配液功能后,直接输入浓度和质量(可通过连接天平直接获取),可直接计算出所需要的目标体积进行移液并且精度可达0.1%。可避免因手动配液方法导致的精度差、效率低及数据误差等问题。ZPQ智能配液器还具有密度计算功能,移取液体体积后,输入质量(可与天平通讯,直接获取),即可自动计算出密度值。2. 溶样过程MSB系列多位溶样块,采用金属浴的方式进行加热溶样并具有自动搅拌功能,同时可容纳15个样品。溶样效率快、转速可调、溶样时间可调、溶样温度可调、溶样温度可达180℃。3. 测试过程IV2000系列自动乌氏黏度仪可实现自动连续测量,全程无需人员看管。并且采用的智能红外光电传感器,保证测量时间可达到毫秒级,可有效确保实验数据的精度,避免人工实验导致误差。4. 测试结果:IV2000系列自动乌氏黏度仪连接电脑端,得出结果可在计算机上直接显示,并有数据储存、多样化粘度分析报表等多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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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ydroxypropyl methyl cellulose),亦有简化作羟丙甲纤维素(缩写作HPMC),是属于非离子型纤维素混合醚中的一个品种。它是一种半合成的、不活跃的、黏弹性的聚合物,常于工业助剂、眼科学用润滑剂,又或在口服药物中充当辅料或赋型剂。在工业领域中,羟丙甲基纤维素的主要用途是为聚氯乙烯生产中做分散剂,系悬浮聚合制备PVC的主要助剂。另外,在其他石油化工、涂料、建材、除漆剂、化妆品等产品生产中,羟丙甲基纤维素也可作增稠剂、稳定剂、保水剂、成膜剂等。在合成树脂领域,添加羟丙甲基纤维素可使获得的产品具有颗粒规整、疏松、视比重适宜,加工性能优良等特点。羟丙甲基纤维素在生产和研发中关键的指标是分子量,根据分子量不同,羟丙甲基纤维素制品可用于不同的用途,低分子量级别(分子量100000)的羟丙甲基纤维素用于片剂包衣材料,高分子量(分子量100000)的羟丙甲基纤维素可用作片剂骨架的阻滞剂、有延缓药物释放的作用。目前羟丙甲基纤维素分子量常用的测试方式是乌氏毛细管法,乌氏毛细管法实验操作简单,数据重复性好,在大多数高分子材料研发及相关质量控制中都起到关键作用,尤其是ZVISCO自动乌氏黏度仪因其自动化程度高,节省人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实验数据的可靠性。以IV2000系列自动乌氏黏度仪、MSB系列多位溶样块、ZPQ智能配液器一整套黏度测试设备为例: 实验流程:1. 智能配液过程使用ZPQ智能配液器进行配液,点击配液功能后,直接输入浓度和质量(可通过连接天平直接获取),可直接计算出所需要的目标体积进行移液并且精度可达0.1%。可避免因手动配液方法导致的精度差、效率低及数据误差等问题。ZPQ智能配液器还具有密度计算功能,移取液体体积后,输入质量(可与天平通讯,直接获取),即可自动计算出密度值。2. 溶样过程MSB系列多位溶样块,采用金属浴的方式进行加热溶样并具有自动搅拌功能,同时可容纳15个样品。溶样效率快、转速可调、溶样时间可调、溶样温度可调、溶样温度可达180℃。3. 测试过程IV2000系列自动乌氏黏度仪可实现自动连续测量,全程无需人员看管。并且采用的智能红外光电传感器,保证测量时间可达到毫秒级,可有效确保实验数据的精度,避免人工实验导致误差。4. 测试结果:IV2000系列自动乌氏黏度仪连接电脑端,得出结果可在计算机上直接显示,并有数据储存、多样化粘度分析报表等多种功能。
  • 应用方案|安杰科技为您送来硫化物测试解决方案,请您查收
    -2价硫的化合物统称为硫化物。地表水以及饮用水中检测的硫化物通常为硫化氢以及可溶性硫化物,硫化物是水体污染的重要指标。硫化氢有强烈的臭鸡蛋味,水中只要含有零点零几mg/L的硫化氢,就会引起异味;硫化氢的毒性也很大,可危害细胞色素、氧化酶,造成细胞组织缺氧,甚至危及生命;另外,硫化氢在细菌作用下会氧化生成硫酸,从而腐蚀金属设备和管道。一、产品介绍安杰科技AJ-1000流动注射分析仪,在《HJ 824-2017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4-201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N,N-二乙基对苯二胺分光光度法》(GB T 5750.5-2023)等标准基础上进行开发的一款全自动快速分析仪器,该仪器从进样到测试全程采用自动化流程,可以实现无人值守测试,自动数据分析,自动保存报告等人性化功能,具有操作简单测试速度快,结果准确等优点。二、产品优势与传统检测方法对比,AJ-1000有显著的优势:试剂添加上:传统方法需要人工添加各种反应试剂,不仅操作繁琐,而且容易出错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AJ-1000采用蠕动泵自动添加样品以及试剂,全程不需要人工干预,简便快捷不会引入人为误差,同时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健康风险。反应过程上:传统方法加入试剂后需要等待显色反应达到稳定后再进行检测,显色温度会随环境温度变化,而且样品量大时显色时间很难统一;AJ-1000精确控制反应管路长度并且内置恒温装置,温度、流速以及反应时间均由PC端精准控制,显色稳定,重现性好,大大提高了检测的准确度和稳定性。检测效率上:传统方法需要人工添加各种反应试剂,手动比色,费时费力;AJ-1000采用蠕动泵自动连续进样,所有反应均在毛细管中流动状态下完成,实现了非稳态检测,不需要等待反应完全,大大提高了检测速度。并且检测数据由软件自动处理,可以立即出具检测结果,效率远高于传统方法。准确度上:传统方法精密度10%;检出限0.020mg/L;AJ-1000精密度2%;检出限0.003mg/L。三、技术参数标准曲线的测定精密度的测定检出限的测定
  •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967.25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8-13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3 08:00:00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已由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安区发改资环[2020]2号、云安发改投审[202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 2.2建设规模: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场和员工宿舍,占地270平方米;建设垃圾分拣棚、污水处理池等。项目概算总投资967.25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4工期要求:210个日历天内完工(含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主要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工程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状态(若组成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4投标人须已按云建通〔2021〕15号文、云建市[2021]18号文有关规定办理信用管理手续,持有“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网页截图打印件,投标人最新月度信用评价等级须为B级或以上。(若组成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持有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7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人承诺书”) 3.8项目负责人要求: 3.8.1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8.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或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线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线下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线上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电子标注意事项 根据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云公资办〔2017〕5号、〔201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参与投标需于开标前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新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每天8:00-11:30,14:30-17:30,联系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6-8838690,QQ:624175059。 7.1 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地址: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 7.2 投标保证金转入系统生成的子账号; 7.3 系统环境要求:win7以上操作系统、360极速浏览器(版本12或以上,极速模式),具体操作请查看服务指南,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766-8819989,QQ:624175059: 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detail?firstTab=04 category=Bszngl id=467093769fc74aa3aafea7760193f2f0; 7.4 投标单位需用单位的CA锁(或粤企签)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 7.5 电子开标需要携带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现场,以应对解密失败情况; 7.6 项目试运行采取线上与线下(纸质)并行的方式,交易结果以线下(纸质)为准。今后凡是采用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项目招标代理和投标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并成功上传至信息化平台,否则,由交易营运机构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报告,并将结果纳入云浮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7.7 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8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出现的问题可在上班时间联系公告中载明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温馨提示 8.1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 8.2由于测温和登记通道排队人数可能较多,请各相关人员务必做好形势评估,建议提前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时间不计入开标评标签到时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麦洲 联系人:李先生0766-82813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育华路133号八楼 联系人:梁先生0766-8833362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66-8838690 监督(管)单位: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东安大道南 联系电话:0766-8638861 日 期:2022年8月13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967.25万元 采购单位: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8-13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3 08:00:00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已由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安区发改资环[2020]2号、云安发改投审[202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 2.2建设规模:云浮市云安区都杨片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场和员工宿舍,占地270平方米;建设垃圾分拣棚、污水处理池等。项目概算总投资967.25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4工期要求:210个日历天内完工(含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主要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工程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状态(若组成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4投标人须已按云建通〔2021〕15号文、云建市[2021]18号文有关规定办理信用管理手续,持有“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网页截图打印件,投标人最新月度信用评价等级须为B级或以上。(若组成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持有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7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人承诺书”) 3.8项目负责人要求: 3.8.1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8.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或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线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线下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线上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电子标注意事项 根据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云公资办〔2017〕5号、〔201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参与投标需于开标前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新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每天8:00-11:30,14:30-17:30,联系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6-8838690,QQ:624175059。 7.1 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地址: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 7.2 投标保证金转入系统生成的子账号; 7.3 系统环境要求:win7以上操作系统、360极速浏览器(版本12或以上,极速模式),具体操作请查看服务指南,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766-8819989,QQ:624175059: 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detail?firstTab=04 category=Bszngl id=467093769fc74aa3aafea7760193f2f0; 7.4 投标单位需用单位的CA锁(或粤企签)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 7.5 电子开标需要携带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现场,以应对解密失败情况; 7.6 项目试运行采取线上与线下(纸质)并行的方式,交易结果以线下(纸质)为准。今后凡是采用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项目招标代理和投标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并成功上传至信息化平台,否则,由交易营运机构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报告,并将结果纳入云浮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7.7 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8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出现的问题可在上班时间联系公告中载明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温馨提示 8.1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 8.2由于测温和登记通道排队人数可能较多,请各相关人员务必做好形势评估,建议提前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时间不计入开标评标签到时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麦洲 联系人:李先生0766-82813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育华路133号八楼 联系人:梁先生0766-8833362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66-8838690 监督(管)单位: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东安大道南 联系电话:0766-8638861 日 期:2022年8月13日
  • 脂溶性聚合物环氧树脂及甲基硅油分子量分布测定
    脂溶性聚合物环氧树脂及甲基硅油分子量分布测定刘兴国 熊亮 曹建明 金燕美丽而寒冷的冬天又到了,室外大雪纷飞,喜欢运动的小伙伴们由户外转战室内,场馆内羽毛球、乒乓球、篮球大战相继上演,运动的身姿和蓝绿色地面、明亮的篮板构成了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你可知道这漂亮的场地和器材是用什么材料制造的吗?学化学的你可能回答:“有机材料。”其实这些都是聚合物材料,绿色和蓝色的防滑地面材料为环氧树脂,有机玻璃的篮板材料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这些均为脂溶性聚合物材料的产品,它们已渗透到日常生活和高端科技的方方面面,从每天要用到的塑料袋到航天材料都可看见它们的身影。 今天,飞飞给大家重点介绍两种脂溶性聚合物。一种是低分子型环氧树脂,是由双酚A和环氧丙烷在氢氧化钠作用下缩聚而成,室温下为黄色液体或半固体,耐热、耐化学药品、电气绝缘性好,广泛用于绝缘材料、玻璃钢、涂料等领域,是常用的基础化工材料。另外一种为甲基硅油,它具有突出的耐高低温性、极低的玻璃化温度、很低的溶解度参数和介电常数等,在织物整理剂、皮革涂饰剂、化妆品、涂料和光敏材料等领域广泛应用。 分子量分布是表征聚合物的重要指标,对聚合物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和成型加工性能影响显著。常用测定方法有:粘度法、激光光散射法、质谱法和体积排阻色谱法 (SEC法),其中凝胶渗透色谱法(GPC法)作为体积排阻色谱法的一类,方便快捷、设备普及,具有广泛适用性。通过本文,飞飞给大家介绍以聚苯乙烯为标样,GPC法测定低分子量环氧树脂以及甲基硅油分子量的方法,通过对分子量分布的准确控制可以很好地保证产品的质量。变色龙软件GPC扩展包可以非常方便地将采集的GPC数据进行处理,快速地得到分子量分布的信息,而且该扩展包完全免费。 本实验仪器配置如下:仪器:赛默飞 U3000高效液相色谱仪泵:ISO3100 Pump自动进样器:WPS 3000SL Autosampler柱温箱:TCC3000 Column Compartment检测器:ERC 521示差检测器变色龙色谱管理软件 Chromeleon CDS 7.2 1. 环氧树脂分子量测定双酚A型环氧树脂基本结构及以它为材料制造的体育馆环氧地坪见图1:图1 双酚A型环氧树脂基本结构及体育馆环氧地坪色谱条件如下:分析柱:TSKgel G2500HXL 300*7.8mm,P/N:0016135(适用分子量范围100-20000);TSKgel G3000HXL 300*7.8mm,P/N:0016136(适用分子量范围500-60000);TSKgel G5000HXL 300*7.8mm,P/N:0016138(适用分子量范围1000-4000000);三根色谱柱串联分析。柱温:25℃RI检测器:过滤常数:2s,温度:35℃流动相:四氢呋喃,流速1.0mL/min进样量:15µL 对照品为聚苯乙烯,分子量分别为162,370,580,935,1250,1890,3050和4910;称取适量对照品用四氢呋喃超声溶解,浓度0.02mg/mL。样品用四氢呋喃溶解,浓度0.1mg/mL,测定谱图见图2。 图2不同分子量聚苯乙烯对照品测定谱图注:580和370两个对照品出厂报告上polydispersity多分散系数分别为1.13和1.15,分子量集中度差,所以峰形呈现为多簇小峰。其余对照品多分散系数均小于1.05,峰形呈对称单峰。 校正曲线及相关系数如下: 图3 校正曲线校正曲线方程y=-0.0006x3+0.0502x2-1.5496x+20.4439,相关系数R=0.9998。不同厂家不同批次环氧树脂样品测定结果如下: 表1 环氧树脂样品测定结果样品名称 重均分子量Mw样品-1 387样品-2 401样品-3 396 2. 甲基硅油分子量测定测试甲基硅油的分子量及其分布,常用的GPC方法是采用甲苯或四氢呋喃作为流动相,但是由于甲苯属于管制类试剂,不易购买,因此飞飞采用四氢呋喃(THF)作为流动相来测定硅油的分子量及其分布,结果显示分离与色谱峰形均较好。对照品为聚苯乙烯,分子量分别为1210,2880,6540,22800,56600和129000;称取适量对照品用四氢呋喃超声溶解,浓度约1.0mg/mL。样品用四氢呋喃溶解,浓度1mg/mL。色谱条件如下:分析柱:Shodex KF-805L 8.0*300mm(适用分子量范围300-2000000);柱温:30℃RI检测器温度:31℃流动相:四氢呋喃,流速0.8mL/min进样量:100µL 对照品测定谱图及校正曲线如下:图4 对照品测定谱图及校正曲线 校正曲线方程y=-0.0182x3+0.5987x2-7.1522x+34.6655,相关系数R=0.9996。甲基硅油样品测定结果数均分子量为20727,重均分子量为36273,Z均分子量为59280,Z+1均分子量为91320。总结到这里,飞飞给大家介绍了采用U3000液相结合变色龙软件采集和处理数据,分析低分子量环氧树脂和甲基硅油分子量的方法,由于两者分子量范围差异较大,实验采用了两组不同分子量的聚苯乙烯标准品作为对照品。对于环氧树脂由于需要测定的是低分子量聚合物且对照品分子量接近,所以采用了三根截留分子量不同的凝胶柱串联进行测定,结果更为准确。变色龙GPC分子量计算扩展包功能强大,导入和使用方便,为广大变色龙工作站用户扩展使用GPC功能带来便利。本文介绍的为脂溶性聚合物的分子量测定,对于水溶性聚合物的分子量分布测定,飞飞这里有较多应用文章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可联系我索取,这里给大家提供一篇最常用的,右旋糖酐40的分子量分布测定,扫描以下二维码既可查阅。
  • 甲基化成肿瘤检测新靶标?五种新型DNA甲基化酶检测技术进展揭秘
    DNA甲基化是哺乳动物基因组中最常见的表观遗传事件之一,即DNA中核苷酸与甲基基团的共价修饰[2]。DNA甲基化与人的生命进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细胞的增殖与分化、染色体完整性的维护或者X染色体的活性等等都离不开DNA甲基化的控制,DNA甲基化流程在胚胎发育中是无处不在的[1]。如果DNA甲基化进程出现异常,会导致生物体出现各种各样的疾病以及身体的生长缺陷或生理紊乱。DNA与蛋白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如果出现异常,会影响基因的表达,从而引起人体内肿瘤的发生或者肿瘤的转移,这一切的源头都是DNA甲基化进程出现异常的结果[3]。DNA甲基化酶是肿瘤治疗靶点DNA甲基化酶是一种修饰酶,经常与限制性内切酶一同出现。在真核生物基因组以及原核生物基因组中,普遍存在DNA甲基化酶维持以及催化DNA甲基化过程的现象。DNA甲基化酶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治疗靶点以及预测生物甲基化过程的标志物,在单细胞水平上准确灵敏地检测DNA甲基化酶对于肿瘤医学上的临床诊断以及临床治疗甚至是生物学研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甲基化的核苷酸和位置被分为三组,即腺嘌呤的甲基化、胞嘧啶的4-N甲基化和胞嘧啶的5-C甲基化。所有已知的DNA甲基化酶在其甲基化过程中以s-腺苷甲硫氨酸作为甲基供体。最常见的DNA甲基化不仅发生在胞嘧啶嘧啶环5-C位置的CpG位点上,还发生在对称四核苷酸5’-G-A-T-C-3’ 中腺嘌呤环的6-N位置[4,5]。传统DNA甲基化酶检测方法有局限 DNA甲基化酶活性的高灵敏度检测在基因调控、表观遗传修饰、临床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传统用于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6], 聚合酶链反应(PCR)[7],凝胶电泳[8],高效毛细管电泳(HPCE)[9],以及使用同位素标记的s-腺苷甲硫氨酸甲基化检测[10,11]。尽管这些技术在实验室实践中被证明是有用的,但它们具有局限性。例如,大多数技术不仅使用笨重昂贵的设备,而且需要复杂的样品制备和数据分析所需的大量时间。同位素标记等技术是有效的,但它们往往需要费力的样品制备、同位素标记、复杂的设备和大量的DNA,使得它们不适合在医护点使用。所以,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迫切需要简单、便携、高灵敏度和低成本的检测方法。在最近的技术进步中,许多替代的DNA甲基化酶活性测定方法,如放射法、比色法、荧光法、电化学法等已被提出。此外,其中许多与纳米材料或酶结合,以显著提高它们的敏感性。放射法、蛋白质纳米孔等新型检测技术兴起 放射法:同位素标记作为最早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方法之一,早期广泛应用于检测DNA甲基化酶和DNA甲基化的活性[12,13]。在由DNA甲基化酶催化的甲基化过程中,同位素标记的甲基部分转移到DNA上,从而赋予甲基化的DNA放射性。这种放射性可以很方便地用闪烁计数器或放射自显像仪来检测。可惜的是,放射性试剂的介入是限制这种试验在中央实验室进行的最大缺点。对无辐射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的研究导致了甲基化特异性PCR[14]、HPCE[9]和HPLC等替代品的发展[7,14],而甲基化特异性PCR被认为是较好的方法。尽管非放射性,上述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需要庞大且通常昂贵的设备,冗长且耗时的样品制备和数据分析,以及繁琐的检测方案,这在临床实践中也比较难以实现全覆盖。比色法:比色法用于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依赖于颜色变化的目视观察或与DNA甲基化酶相关的吸收光谱的光谱测量。它们具有成本低、简单、可移植性和在某些情况下无需仪器的优点。虽然紫外-可见光谱法可以量化DNA,但甲基化和未甲基化DNA在紫外-可见吸收特性上的低灵敏度和不显著差异基本否定了紫外-可见光谱法直接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15~17]。金纳米粒子:金纳米粒子(AuNPs)由于其表面的等离子体共振吸收的高消光系数且强依赖于粒子间距离,在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的比色法研究中引起了广泛关注。如图1 所示,金纳米粒子表面包覆有双链DNA (ds-DNA),其中一条链包含DNA甲基化酶识别序列和5’-硫醇末端。在DNA甲基化酶存在的情况下,如图1 B 所示,DNA甲基化酶被共价标记在ds-DNA中碱基环的6-C位置,因为在5-N位置缺乏一个质子阻止了β-消除,甲基化的DNA不能被核酸外切酶 ExoⅠ剪切,因此金纳米粒子仍然均匀地分散在溶液中 [18]。从而实现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结果表明,在526 nm处,金纳米粒子聚集物的吸光度与DNA甲基化酶的活性呈2 ~ 32 U / mL的线性关系,检出限为0.5 U / mL。图1. (A)基于ABP的比色生物传感器的示意图(B) DNA甲基化酶的检测机制 荧光法:荧光指吸收激发荧光团的光,以促进电子从基态到激发态,电子迅速地回到激发态的最低能级,然后当电子最终返回基态时,发出波长较长的光。与其他DNA甲基化酶活性测定法相比,荧光法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的优点是检测过程简单,灵敏度高,但其复杂的光学性能限制了其在集中实验室的应用[19~20]。图2. 基于外切酶的靶循环的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原理图电化学法:电化学生物分析技术的发展一直是现代分析化学研究的热点之一。电化学法用于DNA甲基化酶分析包括测量电流、电压、电荷和电阻等电量,以反映DNA甲基化酶的活性。与许多其他类型的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相比,它们具有低成本、高灵敏度、执行现场监测的能力以及非常适合微型化和集成微制造技术的优点[22~23]。Zhi-Qiang Gao等人在2014年报道了一种简单、高灵敏度的DNA甲基化酶电化学活性测定方法。该方法采用电催化氧化抗坏血酸(AA)的信号放大手段,通过一个螺纹插层N,N -2(3-丙基咪唑)-1,4,5,8-萘二酰亚胺(PIND)电催化氧化还原Os(bpy)2Cl+ (PIND-Os),包含5’-CCGG-3’ 对称序列的ds-DNA首先固定在金电极上。然后用DNA甲基化酶孵育电极,经过酶催化特定CpG二核苷酸的甲基化,然后用识别5’-CCGG-3’ 序列的限制性内切酶 Hpa II 剪切酶处理电极,从而实现DNA甲基化酶活性检测的目的[24]。图3. 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原理示意图蛋白质纳米孔:蛋白质纳米孔检测技术是在单分子水平上以低成本、无标签和高通量的方式研究生物分子的检测技术。近年来,纳米孔技术正从生物传感的角度进行研究[25]。应用于核酸特征鉴定、化学反应过程的测量、蛋白质分析、疾病相关蛋白状态的检测以及酶动力学的研究等[26]。α-溶血7素是一种蛋白质纳米孔,它自发地插入到脂质双层膜中,形成一个纳米孔[27]。当一个带电分子在外加电势下通过蛋白质纳米孔时,它会引起离子电流的瞬态变化,电流变化事件被记录下来。被分析物可以通过当前电流发生的频率进行量化,特征电流信号则可以揭示被分析物的各种特征[28~30]。该检测方法不需要对DNA探针进行任何化学修饰,既方便又节约成本,减少了样品消耗。 图4. 用于分析DNA甲基化酶活性的纳米孔试验的示意图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几种方法有希望可在临床检测,使得该方法在用于癌症诊断、预后和治疗方面显示出了希望。比色法依赖于颜色变化的目视观察或与DNA甲基化酶相关的吸收光谱的光谱测量,具有成本低、简单、可移植性和在某些情况下无需仪器的优点,但是检出限相对较高。荧光法检测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过程简单,检出限相对理想,但其复杂的光学性能以及昂贵的仪器设备限制了其在生活中的应用。电化学法由于需要构建较复杂的反应电极材料而使得其在临床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蛋白质纳米孔的检测方法不需要对DNA探针进行任何化学修饰,既方便又节约成本,减少了样品消耗,检出限相对较为理想,并且已经成功应用于人类血清样本。这类检测可能最终为常规DNA甲基化酶活性的检测和分子诊断打开大门,为疾病的管理和诊断带来新的前景。 作者:王家海、骆 乐 作者简介:王家海,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分析化学专业;主要研究领域为“基于核算纳米结构为信号传导载体的纳米孔传感器”;在核酸探针和仿生纳米孔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分子识别的工作,也为将来进一步开展分析化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期间积累了多种前沿分析方法和技术:仿生纳米孔制备和检测;微纳米加工技术;核酸探针人工合成技术。参 考 文 献 [1] 陈晓娟,闫少春,邵国,等.人DNA甲基化转移酶的分类及其功能[J].包头医学院学报,2014,30(04):136-138.[2] Das PM, et al. DNA methylation and cancer[J]. Clin. Oncol. 2004 22: 4632-4642.[3] Jurkowska RZ, et al.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mammalian DNA methyltransferases[J]. ChemBioChem 2011 12: 206-222.[4] Lee GE, et al. DNA methyltransferase 1-associated protein (dmap1) is a co-repressor that stimulates DNA methylation globally and locally at sites of double strand break repair[J]. Biol. Chem. 2010 285: 37630-37640.[5] Liu SN, et al. Assay Methods of DNA Methylation and Their Applications in Cancer Diagnosis and Therapy[J]. Chinese J.Anal. Chem. 2011 39: 1451-1458.[6] Boye E, et al. Quantification of dam methyltransferase in Escherichia coli[J]. Bacteriol. 1992 174: 1682-1685.[7] Eads CA, et al. CpG island hypermethylation in human colorectal tumors is not associated with DNA methyltransferase overexpression[J]. Cancer Res. 1999 59: 2302-2306.[8] Bergerat A, et al. Allosteric and catalytic binding of s-adenosylmethionine to escherichia coli DNA adenine methyltransferase monitored by 3H NMR[J]. Proc. Natl. Acad. Sci. U. S. A. 1991 88: 6394-6397.[9] Fraga MF, et al. Rapid quantification of DNA methylation by high performance 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J]. Electrophoresis 2000 21: 2990-2994.[10] Yokochi T, et al. DMB (dnmt-magnetic beads) assay: measuring DNA methyltransferase activity in vitro[J]. Methods Mol. Biol. 2004 287: 285-296.[11] Adams RLP, et al. Microassay for DNA methyltransferase[J]. Biochem. Bioph. Methods 1991 22: 19-22.[12] Jurkowska RZ, et al. DNA methyltransferase assays[J]. Methods Mol. Biol. 2011 791: 157-177.[13] Pradhan S, et al. Recombinant human DNA (cytosine-5) methyltransferase [J]. Biol. Chem. 1999 274: 33002-33010.[14] Herman JG, et al. Methylation-specific PCR: a novel PCR assay for methylation status of CpG islands[J]. Proc. Natl. Acad. Sci. U. S. A. 1996 93: 9821-9826.[15] Kattenhorn, L. M. Korbel, G. A. Kessler, B. M. Spooner, E. Ploegh, H. L. Mol. Cell 2005, 19, 547−557.[16] Mosammaparast, N. Shi, Y. Annu. Rev. Biochem. 2010, 79, 155−179.[17] Barglow, K. T. Cravatt, B. F. Angew. Chem., Int. Ed. 2006, 45, 7408−7411.[18] Wu Z, et al. Activity-based DNA-gold nanoparticle probe as colorimetric biosensor for DNA methyltransferase/glycosylase assay[J]. Anal. Chem. 2013 85: 4376-4383.[19] Zhu, C. Wen, Y. Peng, H. Long, Y. He, Y. Huang, Q. Li, D. Fan, C. Anal. Bioanal. Chem. 2011, 399, 3459−3464.[20] Chen, F. Zhao, Y. Analyst 2013, 138, 284−289.[21] Xing XW, et al. Sensitive detection of DNA methyltransferase activity based on exonuclease-mediated target recycling[J]. Anal. Chem. 2014 86: 11269-11274.[22] Wu, H. Liu, S. Jiang, J. Shen, G. Yu, R. Chem. Commun. 2012, 48, 6280−6282[23] Wang, M. Xu, Z. Chen, L. Yin, H. Ai, S. Anal. Chem. 2012, 84, 9072−9078[24] Deng H, et al. Highly sensitive electrochemical methyltransferase activity assay[J]. Anal. Chem. 2014 86: 2117-2123.[25] Howorka, S. Siwy, Z. Nanopore Analytics: Sensing of Single Molecules. Chem. Soc. Rev. 2009, 38, 2360−2384.[26] Song, L. Hobaugh, M. R. Shustak, C. Cheley, S. Bayley, H. Gouaux, J. E. Structure of Staphylococcal α-Hemolysin, a Heptameric Transmembrane Pore. Science 1996, 274, 1859−1865.[27] Lin, L. Yan, J. Li, J. Small-Molecule Triggered Cascade Enzymatic Catalysis in Hour-Glass Shaped Nanochannel Reactor for Glucose Monitoring. Anal. Chem. 2014, 86, 10546−10551.[28] Li, J. Yan, H. Wang, K. Tan, W. Zhou, X. Anal. Chem. 2007, 79, 1050−1056.[29] Wood, R. J. Maynard-Smith, M. D. Robinson, V. L. Oyston, P. C. F. Titball, R. W. Roach, P. L. PLoS One 2007, 2, e801−e801.[30] Wood, R. J. McKelvie, J. C. Maynard-Smith, M. D. Roach, P. L. Nucleic Acids Res. 2010, 38, e107−e107.[31] Jinghong Li, et al. Nanopore-based, label-free, and real-time monitoring assay for DNA methyltransferase activity and inhibition[J]. Anal. Chem. 2017 89: 13252−13260.
  • 安阳市安投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8亿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详细信息 安阳市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 EPC 招标公告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编号: E41050001830004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24 23:59: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05-28 11: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6-07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6-07 09: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正式公告 安阳市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 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044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 EPC 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安发改审服[2022]365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安投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安阳市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 EPC ; 建设地址:龙安区马投涧镇齐村村西塘沟垃圾综合处理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用就地封场处理工艺对 18 万㎡填埋库区进行综合整治,其中:对北部和中部填埋区域进行整形修坡后封场覆盖,封场面积约 14.3 万㎡,开挖垃圾并回填总量 25.94万 m3 对剩余 3.7 万㎡南部区域填埋垃圾全部开挖开挖总量 53 万 m3,其中外运垃圾量 29.96 万 m3场内回填 23.04 万 m3 利用开挖后腾退场地新建一座飞灰填埋场,填埋规模约 100 吨/日, 总库容约 56.4 万 m3,使用年限 15 年。 项目总投资:13821.83万元。 本项目 EPC 招标共一个标段。 计划建设工期(含施工图设计):2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等)、设备购置等内容。 设计部分: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的局部详勘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满足国家现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设计评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配合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以及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涉及的所有设计工作。设计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结束。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 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项目移交、投入使用、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设备购置部分:本项目设备的购置、安装以及需要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设计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甲级。 3.1.3 施工类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其中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 2019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需由施工企业负责派遣,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需在投标企业中注册,安全生产 B 类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完整的劳动合同)。 3.1.6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完整的劳动合同。 3.1.7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需由施工企业负责派遣,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需在投标企业中注册,安全生产 B 类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完整的劳动合同。 3.1.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企业,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1.9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完全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执行,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18:00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23:59前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资料即可,成员单位不需要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2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 559 号“市民之家”)。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唯一递交方式):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5.3 开标一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安投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健 电 话:0372-2211802 招标代理: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肖超 电 话:16627277399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2571019 招标文件: (招标)安阳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EPC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3-06-07 09:00 预算金额:1.38亿元 采购单位:安阳市安投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安阳市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 EPC 招标公告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编号: E41050001830004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24 23:59: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05-28 11: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6-07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6-07 09: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正式公告 安阳市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 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044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 EPC 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安发改审服[2022]365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安投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安阳市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 EPC ; 建设地址:龙安区马投涧镇齐村村西塘沟垃圾综合处理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用就地封场处理工艺对 18 万㎡填埋库区进行综合整治,其中:对北部和中部填埋区域进行整形修坡后封场覆盖,封场面积约 14.3 万㎡,开挖垃圾并回填总量 25.94万 m3 对剩余 3.7 万㎡南部区域填埋垃圾全部开挖开挖总量 53 万 m3,其中外运垃圾量 29.96 万 m3场内回填 23.04 万 m3 利用开挖后腾退场地新建一座飞灰填埋场,填埋规模约 100 吨/日, 总库容约 56.4 万 m3,使用年限 15 年。 项目总投资:13821.83万元。 本项目 EPC 招标共一个标段。 计划建设工期(含施工图设计):2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等)、设备购置等内容。 设计部分: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的局部详勘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满足国家现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设计评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配合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以及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涉及的所有设计工作。设计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结束。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 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项目移交、投入使用、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设备购置部分:本项目设备的购置、安装以及需要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设计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甲级。 3.1.3 施工类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其中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 2019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需由施工企业负责派遣,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需在投标企业中注册,安全生产 B 类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完整的劳动合同)。 3.1.6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完整的劳动合同。 3.1.7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需由施工企业负责派遣,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需在投标企业中注册,安全生产 B 类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完整的劳动合同。 3.1.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企业,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1.9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完全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执行,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18:00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23:59前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资料即可,成员单位不需要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2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 559 号“市民之家”)。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唯一递交方式):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5.3 开标一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安投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健 电 话:0372-2211802 招标代理: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肖超 电 话:16627277399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2571019 招标文件: (招标)安阳垃圾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项目EPC
  • 沃特世为分析饮料中的2-甲基咪唑和4-甲基咪唑含量提供解决方案
    沃特世ACQUITY UPLC H-CLASS-PDA系统和ACQUITY UPLC/Xevo TQ MS系统分析饮料中的2-甲基咪唑和4-甲基咪唑含量赵嘉胤.蔡麒.孙庆龙引言焦糖色素是一种允许使用的着色剂,我国对焦糖色使用量的规定除个别产品外均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规定仅有亚硫酸铵法生产地焦糖色允许使用在碳酸饮料中。而以加氨或其铵盐制成的焦糖(Ⅲ类氨法焦糖和Ⅳ类亚硫酸铵法焦糖)会产生4-甲基咪唑,并且4-甲基咪唑是一种能够诱发肿瘤的高水平的化学物质。焦糖色素被广泛用于食品以及饮料中,所以4-甲基咪唑的含量监控也是必须被重视的,由于4-甲基咪唑分子极性很大,含量很低,所以如何快速、准确地检测出其含量,就成为人们现阶段研究的重点。目前我国国家标准中只有《焦糖色中的4-甲基咪唑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而对于饮料中的4-甲基咪唑则没有相关检测方法。沃特世(Waters)公司所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同时来监控饮料中的4-甲基咪唑以及2-甲基咪唑。使用沃特世SPE的固相萃取策略来对于复杂的样品基质进行净化,完成对于4-甲基咪唑以及2-甲基咪唑的提取浓缩,而沃特世HILIC模式的色谱保留,对于极性分子的色谱分离提供完美的效果,最后通过UPLC H-CLASS PDA以及UPLC/Xevo TQ MS的分析,完成出色的定性定量工作。 实验条件样品前处理方案固相萃取SPE解决方案&mdash &mdash Oasis MCX (3cc/60mg) 小柱净化取3g饮料样品,超声5分钟,后待净化。ACQUITY UPLC H-CLASS PDA超高效液相色谱分离条件:色谱柱: ACQUITY UPLC BEH HILIC Column 2.1x100 mm,1.7&mu m流动相 A: 乙腈流动相 B: 5mM甲酸铵柱温: 35˚ C检测波长: 215nm进样量: 5&mu L运行时间: 3min梯度表: Time (min) Flow (mL/min) %A Curve 0.00 0.5 80 6 3.00 0.5 80 6ACQUITY UPLC Xevo TQ MS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条件:色谱柱: ACQUITY UPLC BEH HILIC Column 2.1x100 mm,1.7&mu m流动相 A: 乙腈流动相 B: 5mM 甲酸铵柱温: 35˚ C进样量: 2&mu L运行时间: 3min梯度表: Time (min) Flow (mL/min) %A Curve 0.00 0.5 80 6 3.00 0.5 80 6实验结果及讨论1、ACQUITY UPLC H-CLASS PDA分析混合标准品色谱图饮料空白样品图基质添加回收色谱图2、ACQUITY UPLC/Xevo TQ MS分析混合标准品TIC3.2.3 茶饮料样品加标与空白对比分析3.2.4 可乐样品加标与空白对比分析 通过分析结果可以看出,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分子极性很大,一般反相很难保留,多用离子对试剂来增加保留,但由于离子对色谱方式平衡时间很长,增加整体分析周期,同时对于色谱柱以及仪器的损耗很大,最关键是无法进行有效的质谱方法分析。而沃特世公司HILIC模式的极性分析方案可以非常好的进行极性分子的保留,流动相简单,优异兼容质谱条件,使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有非常好的分离效果以及灵敏度。同时由于目标化合物极性很大,对于前处理的要求非常高,分离提取是个难点,而沃特世公司的固相萃取方案能使样品达到非常好的净化效果,通过Oasis MCX进行保留分离,同时能够减少样品杂质对于色谱柱以及整个仪器系统的损害。由沃特世ACQUITY UPLC H-CLASS-PDA和ACQUITY UPLC / Xevo TQ MS所提供的超高效性能以及灵敏度,使得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的分析达到理想效果。结论1.采用ACQUITY UPLC H-CLASS-PDA和ACQUITY UPLC / Xevo TQ MS可以快速高效地对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的含量进行测定,ACQUITY UPLC H-CLASS-PDA灵敏度可以达到1mg/kg,ACQUITY UPLC / Xevo TQ MS灵敏度可以达到1&mu g/kg。2.应用沃特世固相萃取SPE解决方案配合HILIC模式色谱保留,对于大极性的小分子有很好的保留以及分离提取的作用,达到理想净化效果以及色谱分离效果。3.从样品前处理到样品色谱质谱分析的整体解决方案,给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服务解决样品分析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帮助客户成功! 关于沃特世公司 (www.waters.com)50多年来,沃特世公司(NYSE:WAT)通过提供实用和可持续的创新,使医疗服务、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全球水质监测领域有了显著进步,从而为实验室相关机构创造了业务优势。作为一系列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分析和热分析技术的开创者,沃特世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客户的成功创造了持久的平台。2011年沃特世公司拥有18.5亿美元的收入,它将继续带领全世界的客户探索科学并取得卓越成就。联系方式:叶晓晨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服务部xiao_chen_ye@waters.com周瑞琳(GraceChow)泰信策略(PMC)020-8356928813602845427grace.chow@pmc.com.cn
  • 生态环境部《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测定》 (征求意见稿) 标准解读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环办标征函〔2020〕62号) ,我国国内第一个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是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包括: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七家单位。为什么需要对土壤和沉积物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进行测定呢?土壤中的汞主要包括金属汞、无机化合态汞和有机化合态汞。有机化合态汞以有机汞(烷基汞)和有机络合汞普遍存在。其中烷基汞主要包括甲基汞和乙基汞;甲基汞是有机汞中毒性最大的一种形态,甲基汞很容易穿过血脑屏障,对人神经系统进行侵害,尤其对妇女和儿童有很大的影响;土壤中的甲基汞易被植物吸收,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从而暴露给人体;而土壤中的腐殖质与汞结合形成的络合物不易被植物吸收。另外,乙基汞也属于亲脂性化合物,中毒后可引起急性肠胃炎以及造成严重的肾脏损伤等。土壤和沉积物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国内是否有相关限值控制标准?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了不同类型建设用地中甲基汞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中甲基汞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为5mg/kg。 目前国内暂无涉及土壤和沉积物中乙基汞的限值控制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内容简介原理:土壤或沉积物样品经碱液提取后,提取液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经四丙基硼化钠衍生,生成挥发性的甲基丙基汞和乙基丙基汞,经吹扫捕集、热脱附和气相色谱分离后,再高温裂解为汞蒸气,用冷原子荧光光谱仪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方法检出限和定量下限:当取样量为0.5 g 时,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2 μg/kg,测定下限均为0.8 μg/kg 前处理过程:分析过程:标准曲线:8 个40 ml 棕色进样瓶,分别加入实验用水约35 ml,再分别加入0 pg,2.00 pg,5.00 pg,10 pg,50 pg,100 pg,500 pg,1500 pg的甲基汞和乙基汞混合标准溶液,,然后加入300 μ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及50 μl 四丙基硼化钠溶液(如果只进行甲基汞的分析,可加入四乙基硼酸钠溶液进行衍生化反应),迅速加入实验用水至瓶满,不留空隙,盖紧盖子静置10 min ~15 min。实际样品:40 ml 进样瓶中加入实验用水约35 ml 至瓶颈处,取试样150 μl 至进样瓶中,依次加入300 μ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及50 μl 四丙基硼化钠溶液(如果只进行甲基汞的分析,可加入四乙基硼酸钠溶液进行衍生化反应),最后迅速加入实验用水至瓶满,盖紧盖子静置10 min ~15 min 上机分析:标准内部验证和外部验证均采用美国知名仪器厂家Brooks Rand公司生产的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异位吹扫捕集,样品满瓶式进样,衍生化效率和烷基汞分析结果不受环境空气的影响三通道Tenax 捕集阱交替捕集,效率高液体传感器,水汽进入捕集阱会报警精密流量控制,气流波动小,避免因吹扫气流量过大造成大量水汽进入吸附阱或因流量过小造成的吸附不完全甲基汞检出限可达0.002ng/L;乙基汞检出限可达0.005ng/L宽线性范围:甲基汞0.0125-50ng/L,乙基汞0.025-50ng/L残留低:高浓度样品运行后仪器残留低于2‰重复性好,数据结果可靠国内销售数量超过300家,用户的普遍选择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同时还是《水质烷基汞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977-2018)的验证仪器。该仪器数据质量稳定可靠,在国内饱受好评。谱图:质量控制:空白试验: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20 个/批)应至少做一个空白试样,空白试样的测定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2 μg/kg)校准:建议每次分析前均应建立工作曲线,若采用线性回归法,相关系数≥0.995;若采用响应因子法,校准系数RSD≤15%(工作曲线绘制后,每批样品测定时需要测定工作曲线中间浓度点的标准溶液,其相对误差值应该控制在±20%以内。否则,需重新绘制工作曲线)平行样:每20 个或每批次样品(<20 个/批)应至少测定一个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30%基体加标: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20 个/批)应至少测定一个基体加标样品或一个土壤或沉积物的有证标准物质。甲基汞加标回收率控制在75%~130%之间;乙基汞加标回收率控制在70%~120%之间标准物质测定:测定甲基汞有证标准物质的允许相对误差在﹣40%~+10%之间展望:本标准的检出限、精密度等性能指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相应要求,相信该标准正式出台后,会使涉及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分析检测的单位有据可依,并为相关分析检测人员提供新的思路和手段。 参考文献:1. 关于征求《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通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12/t20201231_815730.html);2. 《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3.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重磅:生态环境部《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HJ 1269—2022) 标准发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月29日正式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1269—2022),该标准为我国国内第一个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标准,标准将于2023年6月16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是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包括: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合肥市环境监测为什么需要对土壤和沉积物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进行测定呢?土壤中的汞主要包括金属汞、无机化合态汞和有机化合态汞。有机化合态汞以有机汞(烷基汞)和有机络合汞普遍存在。其中烷基汞主要包括甲基汞和乙基汞;甲基汞是有机汞中毒性最大的一种形态,甲基汞很容易穿过血脑屏障,对人神经系统进行侵害,尤其对妇女和儿童有很大的影响;土壤中的甲基汞易被植物吸收,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从而暴露给人体;而土壤中的腐殖质与汞结合形成的络合物不易被植物吸收。另外,乙基汞也属于亲脂性化合物,中毒后可引起急性肠胃炎以及造成严重的肾脏损伤等。土壤和沉积物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国内是否有相关限值控制标准?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了不同类型建设用地中甲基汞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中甲基汞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为5mg/kg。目前国内暂无涉及土壤和沉积物中乙基汞的限值控制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1269—2022)内容简介原理:土壤或沉积物样品经碱液提取后,提取液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与四丙基硼化钠发生衍生化反应,生成挥发性的甲基丙基汞和乙基丙基汞,经吹扫捕集、热脱附和气相色谱分离后,再高温裂解为汞蒸气,用冷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方法检出限和定量下限:当取样量为0.5 g 时,提取液体积为 30 ml 时,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2 μg/kg,测定下限均为0.8 μg/kg 前处理过程:分析过程:标准曲线:8 个40 ml 棕色进样瓶,分别加入实验用水约35 ml,再分别加入0 pg,2.00 pg,5.00 pg,10 pg,50 pg,100 pg,500 pg,1000 pg的甲基汞和乙基汞混合标准溶液,,然后加入300 μ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及50 μl 四丙基硼化钠溶液,迅速加入实验用水至瓶满,不留空隙,盖紧盖子静置20 min实际样品:40 ml 进样瓶中加入实验用水约35 ml 至瓶颈处,取试样150 μl 至进样瓶中,依次加入300 μ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及50 μl 四丙基硼化钠溶液,最后迅速加入实验用水至瓶满,盖紧盖子静置20 min 上机分析:标准内部验证和外部验证均采用美国知名仪器厂家Brooks Rand公司生产的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异位吹扫捕集,样品满瓶式进样,衍生化效率和烷基汞分析结果不受环境空气的影响三通道Tenax 捕集阱交替捕集,效率高液体传感器,水汽进入捕集阱会报警精密流量控制,气流波动小,避免因吹扫气流量过大造成大量水汽进入吸附阱或因流量过小造成的吸附不完全甲基汞检出限可达0.002ng/L;乙基汞检出限可达0.002ng/L宽线性范围:甲基汞0.0125-50ng/L,乙基汞0.025-50ng/L残留低:高浓度样品运行后仪器残留低于2‰重复性好,数据结果可靠国内销售数量超过350家,用户的普遍选择来源:《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第65页MERX全自动烷基汞分析系统同时还是《水质烷基汞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977-2018)的验证仪器。该仪器数据质量稳定可靠,在国内饱受好评。 谱图:质量控制:空白试验: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20 个/批)应至少做一个空白试样,空白试样的测定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2 μg/kg)校准:每次分析样品前均应建立不少于 6 个点的校准曲线,采用线性回归法计算结果,曲线的相关系数≥0.995;采用校准系数法计算结果,校准系数 CFi的相对标准偏差≤15%。每20 个样品测定一个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的标准溶液,其相对误差值应该控制在±20%以内,否则应重新建立校准曲线平行样:每 20 个或每批次样品(少于 20 个样品)应至少测定 1 个平行双样,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在±30%以内基体加标:每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 20 个样品)应至少测定 1 个基体加标样品或1 个有证标准物质。甲基汞加标回收率控制在 75%~130%之间;乙基汞加标回收率控制在 65%~120%之间 展望:本标准的检出限、精密度等性能指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相应要求,该标准会使涉及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分析检测的单位有据可依,并为相关分析检测人员提供新的手段。 参考文献:1. 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 (HJ 1269—2022)(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2301/t20230128_1014026.shtml);2. 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12/t20201231_815730.html);3.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曝光!“副”产物生产N,N-二甲基乙酰胺,难道这是新工艺?
    前言:聚四氢呋喃生产过程中产生副产物生产N,N-二甲基乙酰胺新工艺研究报道一、背景介绍精细化工生产过程中常常会产生副产物。处理或有效利用副产物是生产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将副产物深度加工,生产出更有价值的产品-“变副为宝",既可减少三废,又能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今天,小编来分享一个利用上游工艺副产物作为原料,通过康宁G1反应器生产N,N-二甲基乙酰胺工艺研究成果。在聚四氢呋喃生产过程中产生副产物乙酸甲酯甲醇溶液。但由于该溶液易形成二元共沸物,常规的乙酸甲酯精馏或萃取提纯,很难得到高纯度的乙酸乙酯,且操作复杂、能耗很高。将副产物直接用于反应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那是一条更加经济的解决方案。研究者决定将该副产物溶液用于N,N-二甲基乙酰胺(缩写为DMAC)的生产。TipsN,N-二甲基乙酰胺( 缩写为DMAC),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主要被应用在塑料、化妆品、制药、纤维、有机合成等多个领域。预计到2025年,DMAC产能达到22万吨。目前,乙酸甲酯法合成DMAC 采用传统间歇釜式。连续流技术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可以减少占地和人员,提高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的程度,对传统工艺有着巨大的冲击。因此,传统工艺的连续流技术改造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此外,釜式工艺的连续流改造升级,可以创造新的知识产权,为未来的发展获得竞争力。作者使用康宁G1反应器,对DMAC 的连续流工艺进行了研究。考察了反应温度、停留时间、催化剂含量等对反应结果的影响,优化工艺条件,形成一种以微通道反应器合成DMAC 的合成工艺技术。图1. 工艺流程图二、研究过程1、釜式实验研究者进行了釜式工艺的实验,结果如表1。经过分析,在釜式反应时间4h时选择性最高是96.2%。2、连续流工艺简介研究者结合微通道反应器的特点,可模块化设计,对反应器进行设计及改装如图2所示,选择9个模块组建成反应区。乙酸甲酯甲醇溶液与甲醇钠混合形成进料1,无水二甲胺液体储存于密封容器( 压力使无水二甲胺保持液相) 为进料2,两股物料泵入微通道反应器,然后在反应器进行液-液均相反应。调节仪器温度和压力,待反应温度和压力稳定,以及物料流速都达到测试要求时,开始计时。当运行时间达到为3 ~ 5 倍停留时间进行取样,用于气相色谱分析。3、连续流工艺条件优化作者研究了反应温度、 催化剂量、 原料配比、 停留时间等主要因素对乙酸甲酯转化率、 DMAC 选择性的影响,其实验结果及分析如下。如上图结果经过分析,该连续流工艺最佳反应条件为:反应温度 140 ℃,停留时间 72 s,反应压力为 1. 5 MPa,n(甲醇钠) ∶ n( 乙酸甲酯)= 0. 02∶ 1,乙酸甲酯与二甲胺摩尔比例为 1∶ 1. 1。在最佳条件下乙酸甲酯单程转化率 97. 5% ,DMAC选择性达到 100%。从连续流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均相反应,在不需要工艺强化的条件下,微反应取得了比釜式反应更好的结果,尤其是在微通道反应器内停留时间只有72秒。三、实验总结以聚四氢呋喃装置副产物乙酸甲酯甲醇溶液、无水二甲胺为原料、甲醇钠为催化剂,应用微通道反应器得到了新的 DMAC连续流新工艺。通过实验筛选获得较优的工艺条件和较佳实验结果,乙酸甲酯单程转化率 97. 5%,DMAC 选择性达到 100% 均优于釜式工艺。与传统间歇高压釜工艺相比,微通道反应器内乙酸甲酯转化率和DMAC选择性更高,且明显缩短反应时间。四、编者语微通道反应器常用于解决化学工艺中的安全问题被人熟知。实际上对于平时一般的釜式反应,即使是不需要强混合的均相反应,微通道连续流技术也是可行的。这对于化工的连续化,智能化以及多步反应的全连续至关重要;釜式工艺的连续流改造升级,可以创造新的知识产权,为未来的发展获得竞争力; 康宁反应器无缝放大的技术特性有助于快速实现工业化生产。参考文献:《广 州 化 工》,2019 年 10 月,第 47 卷第 20 期
  •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解读来了:仪器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还需要符合这些条件!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这对于国内仪器研发企业节省研发成本是重大利好。然而,部分仪器企业也十分想要知道:享受到这项政策红利是否还有其他的附加条件?今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官方解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仅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没有变化,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小编将以上公告进行了归纳整理,以便于仪器企业加深了解此项政策的“前世今生”。《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特别事项的处理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三、会计核算与管理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五、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  1.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2.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3.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4.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5.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同时废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现就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二、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三、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留存备查以下资料:    (一)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立项的决议文件;    (二)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合同;    (四)“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五)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六)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四、企业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以及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所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七、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二条中“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规定同时废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2018年6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自2019年12月9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第五条中“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和第六条第一项、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同时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 ,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落实完善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二、研发费用归集(一)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二)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三)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计算每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四)特殊收入的扣减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按《通知》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五)财政性资金的处理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六)不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不得计算加计扣除。已计入无形资产但不属于《通知》中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的,企业摊销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三、委托研发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其中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四、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判定《通知》中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五、核算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可参照本公告所附样式(见附件)编制。六、申报及备案管理(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的规定执行。(三)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七、后续管理与核查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的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每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应开展核查,核查面不得低于享受该优惠企业户数的20%。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核查办法或工作措施。八、执行时间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特此公告。附件:(点击此链接打包下载下列附件) 1.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2.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3.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4.集中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5.“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三、折旧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六、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七、其他事项  (一)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二)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三)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四)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八、执行时间和适用对象  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以前年度已经进行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涉及追溯享受优惠政策情形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二)项、第二条第(四)项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1月8日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聚焦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在现行规定基础上,结合实际执行情况,完善和明确了部分研发费用掌握口径,在体例上适度体现系统性与完整性。  (一)细化人员人工费用口径  保留97号公告有关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范围的界定和从事多种活动的人员人工费用准确进行归集要求,增加了劳务派遣和股权激励相关内容。  1.适当拓宽外聘研发人员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将劳务派遣分为两种形式,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税前扣除规定:一种是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另一种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作为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在97号公告规定的框架下,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属于人员人工费用范围,可以加计扣除。而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各地理解和执行不一。考虑到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和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仅是支付方式不同,并未改变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实质,为体现税收公平,公告明确外聘研发人员包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的形式,将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且由劳务派遣公司实际支付给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纳入加计扣除范围。  2.明确对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加计扣除。由于股权激励支付方式的特殊性,对其能否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有不同理解。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已明确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为调动和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公告明确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即符合条件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支出属于可加计扣除范围。需要强调的是享受加计扣除的股权激励支出需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规定的条件。  (二)细化直接投入费用口径  保留97号公告有关直接投入费用口径和多用途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的归集要求,细化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材料费用跨年度事项的处理方法。  97号公告规定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但实际执行中,材料费用实际发生和产品对外销售往往不在同一个年度,如追溯到材料费用实际发生年度,需要修改以前年度纳税申报。为方便纳税人操作,公告明确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应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三)细化折旧费用口径  保留97号公告有关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口径和多用途仪器、设备折旧费用归集要求,进一步调整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方法。  97号公告明确加速折旧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原则为会计、税收折旧孰小。该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不易准确掌握。为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公告将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方法调整为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97号公告解读中曾举例说明计算方法:甲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甲企业对该项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式,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150万元(1200/8=15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1200/6=200),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就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150×50%=75)。若该设备8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8年内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如企业会计处理按4年进行折旧,其他情形不变,则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300万元(1200/4=30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1200/6=200),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对其在实际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但未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金额20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若该设备6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6年内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20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  结合上述例子,按本公告口径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若该设备6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在6年内每年直接就其税前扣除“仪器、设备折旧费”20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不需比较会计、税收折旧孰小,也不需要根据会计折旧年限的变化而调整享受加计扣除的金额,计算方法大为简化。  (四)细化无形资产摊销口径  保留97号公告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口径和多用途摊销费用的归集要求,进一步调整摊销费用的归集方法。  明确加速摊销的归集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明确企业外购的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可以适当缩短摊销年限。为提高政策的确定性,本公告明确了无形资产缩短摊销年限的折旧归集方法,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归集方法保持一致,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五)明确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口径  此类费用是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括与开展此类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六)细化其他相关费用口径  保留97号公告有关其他相关费用口径等内容,适度拓展其他相关费用范围。  明确其他相关费用的范围。除财税〔2015〕119号列举的其他相关费用类型外,其他类型的费用能否作为其他相关费用,计算扣除限额后加计扣除,政策一直未明确,各地也执行不一。为提高政策的确定性,同时考虑到人才是创新驱动战略关键因素,公告在财税〔2015〕119号列举的费用基础上,明确其他相关费用还包括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进一步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开展研发活动。  (七)明确其他政策口径  1.明确取得的政府补助后计算加计扣除金额的口径。近期,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原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在总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成本费用扣减。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净额法产生了税会差异。企业在税收上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应税收入,同时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以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基数。但企业未进行相应调整的,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与会计的扣除金额相同,应以会计上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比如,某企业当年发生研发支出200万元,取得政府补助50万元,当年会计上的研发费用为150万元,未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则税前加计扣除金额为150×50%=75万元。  2.明确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冲减研发费用的时点。97号公告明确了特殊收入冲减的条款,但未明确在确认特殊收入与研发费用发生可能不在同一年度的处理问题。本着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公告明确在确认收入当年冲减,便于纳税人准确执行政策。  3.明确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税收上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开始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4.明确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出于以下两点考虑,公告明确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一是企业的研发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性,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政策是对研发活动予以鼓励,并非单纯强调结果;二是失败的研发活动也并不是毫无价值的,在一般情况下的“失败”是指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但可以积累经验,取得其他有价值的成果。  5.明确委托研发加计扣除口径。一是明确加计扣除的金额。财税〔2015〕119号要求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实际执行中往往将提供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情况理解为委托关联方研发的需执行不同的加计扣除政策,导致各地理解和执行不一。依据政策本意,提供研发支出明细情况的目的是为了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因此委托关联方和委托非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其加计扣除的口径是一致的。为避免歧义,公告在保证委托研发加计扣除的口径不变的前提下,对97号公告的表述进行了解释,即:97号公告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二是明确委托方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权益不得转移给受托方。财税〔2015〕119号已明确了委托研发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加计扣除。此为委托研发加计扣除的原则,不管委托方是否享受优惠,受托方均不得享受优惠。公告对此口径进行了明确。三是明确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情况涵盖的费用范围。由于对政策口径的理解不一,导致对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涵盖的费用范围的理解也不一致,诸如受托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受托方发生的属于可加计扣除范围的费用等口径。在充分考虑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情况的目的和受托方的执行成本等因素后,公告将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情况明确为受托方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比如,A企业2017年委托其B关联企业研发,假设该研发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条件。A企业支付给B企业100万元。B企业实际发生费用90万元(其中按可加计扣除口径归集的费用为85万元),利润10万元。2017年,A企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100×80%×50%=40万元,B企业应向A企业提供实际发生费用90万元的明细情况。  三、明确执行时间和适用对象  在执行时间上,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本着保护纳税人权益、降低税务风险的考虑,明确对以前年度已经进行税务处理的,均不再调整。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明确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追溯享受。由于本公告放宽了部分政策口径,本着有利追溯的原则,对企业涉及追溯享受情形的,也可以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从适用对象上讲,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也应适用本公告。
  • naica®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精准量化胰岛素编码基因DNA甲基化水平
    导读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糖尿病的发病率在全球范围内显著增长。除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外,环境污染物被认为是糖尿病发生的危险因素。多环芳烃 (PAH)是一类含有2-7个芳环的有机化合物,由自然和人类活动产生并广泛存在的污染物。流行病学研究表明,PAHs水平与成人和儿童的肥胖和二型糖尿病相关。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在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上发表了题为《Prenatal exposure to a mixture of PAHs causes the dysfunction of islet cells in adult male mice: Association with type 1 diabetes mellitus》的文章。文中应用naica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对胰岛素编码基因DNA甲基化水平进行量化,揭示了产前暴露于多环芳烃混合物对成年雄性小鼠胰岛细胞功能的不良影响。应用亮点:▶ 使用naica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对胰岛素编码基因启动子甲基化水平进行量化。▶ 在产前暴露于500µg/kg PAHs的小鼠中,胰岛素编码基因启动子的甲基化水平显著升高。▶ 产前暴露于PAHs可能促进I型糖尿病的发病。作者使用8种PAHs的混合物进行了实验,以研究产前PAHs对成年期胰岛细胞功能和质量的影响,同时试图阐明 I型糖尿病发病的环境原因。他们分离了成年雄性小鼠的胰岛,对胰岛素编码基因的启动子DNA甲基化水平进行分析。研究成果:▲图1. 产前暴露于多环芳烃对成年雄性小鼠胰岛素编码基因甲基化水平的影响。(A) 数字PCR结果代表性一维图。(B)胰岛素编码基因启动子甲基化水平。(每个处理三只母鼠, 每只母鼠取一个雄性后代) 。在本研究中,子宫内暴露于500µg/kg PAHs的小鼠胰岛中胰岛素编码基因启动子中的DNA甲基化水平显著增加,同时胰岛素编码基因转录显著下调。▲图2. 不同PAHs浓度对胰岛素编码基因转录水平的影响原文链接如下: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147651322005358期刊介绍: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 1977创刊,隶属于爱思唯尔出版集团。是一份多学科交叉期刊,主要研究环境污染对包括人类健康在内的生物体的暴露和影响。最新影响因子为7.129。naica六通道数字PCR系统法国Stilla Technologies公司naica六通道数字PCR系统,源于Crystal微滴芯片式数字PCR技术,自动化微滴生成和扩增,每个样本孔可实现6荧光通道的检测,智能化识别微滴并进行质控,3小时内即可获得至少6个靶标基因的绝对拷贝数浓度。
  • 全自动乌氏粘度仪-甲基乙烯基硅橡胶粘均分子量测定
    甲基乙烯基硅橡胶简称乙烯基硅橡胶,是由二甲基硅氧烷与少量乙烯基硅氧烷共聚而成,乙烯基含量一般为0.1%~0.3% (摩尔分数)。少量不饱和乙烯基的引入使它的硫化工艺及成品性能,特别是耐热老化性和高温抗压缩变形有很大改进。甲基乙烯基硅氧烷单元的含量对硫化作用和硫化胶耐热性有很大影响,含量过少则作用不显著,含量过大【达0.5% (摩尔分数)】 会降低硫化胶的耐热性。甲基乙烯基硅橡胶具有很好的耐高、低温性,可在-50~250℃下长期工作,防潮、电绝缘性,耐电弧,电晕性。耐老化、耐臭氧性。表面不粘性和憎水性。压缩变形小,耐饱和蒸汽性。广泛应用于耐高、低温密封管、垫圈、滚筒、按键胶辊、瓷绝缘子的更新换代。按照GB/T 28610粘均分子量测定方法。粘度法是测定聚合物分子量较为简捷的方法。特性粘度[η]是高分子溶液浓度趋近于零时的粘数值或对数粘数值(ηsp/C或Inηr/C)。在甲苯溶剂中,高分子物质的分子量和特性粘度的关系用下式表示: [η]=KMα式中:K-----常数,K=9.46×10-3;M----粘均分子量; α-----特性常数值;α=0.71用此计算公式计算得到分子量。实验所需仪器:卓祥全自动粘度仪、多位溶样器、自动配液器、万分之一电子天平。实验所需试剂:甲苯、无水乙醇。(AR级)溶剂粘度的测定:卓祥全自动粘度仪设置到实验目标温度值并且稳定后,加入甲苯,软件中启动测试任务待结束。粘度管的清洗:启动卓祥全自动粘度仪清洗、干燥程序,仪器自动将粘度管清洗干燥后待用。样品制备:在万分之一天平上精准称量精确到0.0001g,通过自动配液器将溶液浓度精准配制,再将样品瓶放置到多位溶样器室温中溶解,待溶解完毕取出待用(室温静置需N小时以上)。样品粘度的测定:加入样品,启动软件中特定公式测试,待任务结束。粘度管的清洗:再次启动卓祥全自动粘度仪清洗、干燥程序,仪器自动将粘度管清洗干燥后待用。按照以下公式1-5计算:ηr=t/t0---------------------------------------------------1ηsp=ηr-1--------------------------------------------------2c=m/v---------------------------------------------------3[η]=KMα-------------------------------------------------5式中:ηr------相对粘度;t ------溶液时间值,单位为秒(s);t0-----溶剂时间值,单位为秒(s);ηsp-----增比粘度;c------样品的浓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m----样品质量,单位为g;v---溶剂体积,单位为ml;[η]------特性粘度;M----粘均分子量; K-----常数,K=9.46×10-3; α-----特性常数值,α=0.71;
  • 金索坤原子荧光为“共筑全球粮安”添砖加瓦
    2020年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同时我国将16日所在的周定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并展开“端牢中国饭碗 共筑全球粮安”主题活动。“共筑全球粮安”的重要途径就是严格的检测。在粮食检测过程中需要就需要应用到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的检测仪器。在我国,威胁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就是粮食中重金属超标。据环保部统计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为了保护粮食安全,国家制修订了一系列的相关标准,例如《谷物中镉的测定 稀酸提取 火焰原子荧光光谱法》以及《NY/T 1099-2006 稻米中总砷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另外在2016年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写入食品标准,粮食、谷物中无机砷、甲基汞的检测参照标准《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pdf》、《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执行。因为水、土壤等自然资源与粮食安全是息息相关的,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是要保证水和土壤达标,所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标准。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因为其操作简单性价比高,在重金属方面得到广泛应用。那么应用在水和土壤中重金属检测的标准有哪些呢?应用原子荧光光度计检测水中的重金属的标准有《GB/T 5750.6-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HJ 694-201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SL 327-2005 水质 砷、汞、硒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度法》等;应用原子荧光光度计检测土壤中的重金属的标准有《GB/T 22105-2008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80-2013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NY/T 1104-2006 土壤中全硒的测定》等。无论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检测水、土壤等环境因素中原子荧光光度计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原子荧光行业的领跑者,金索坤公司为保证粮食安全,方便水、土壤等环境因素中重金属的检测推出高效型原子荧光光度计、测汞型原子荧光光度计等系列产品。金索坤的研发团队还会不断地推陈出新,用更加优质高效的原子荧光光度计产品助力环境检测,为“端牢中国饭碗 共筑全球粮安”贡献力量。 金索坤SK-乐析 原子荧光光度计/光谱仪
  • 北京工商大学孙宝国院士团队:综合多种方法探究芝麻香型白酒中二甲基三硫与香气活性化合物间的相互作用
    2023年1月,北京工商大学孙宝国院士团队在国际食品Top期刊Food Chemistry(Q1,IF: 8.8)发表题为“Investigation o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1,3-dimethyltrisulfide and aroma-active compounds in sesame-flavor baijiu by Feller Additive Model, Odor Activity Value and Partition Coefficient”的研究性论文。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杨世琪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为北京工商大学中国轻工业酿酒分子工程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李贺贺。芝麻香型白酒作为十二大香型之一,以其独特风味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但迄今为止芝麻香型白酒特征风味物质尚不明确,越来越多的研究推测芝麻香型白酒特征风味的形成源自于香气活性化合物间的相互作用。本研究以芝麻香型白酒中关键风味物质为研究对象,综合利用S型曲线法、OAV法、分配系数法等探究了芝麻香型白酒中二甲基三硫与酯类、醇类、酸类、醛类间的相互作用类型及规律。结果表明,物质的结构和特征香气是影响相互作用结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在52%乙醇-水溶液中,二甲基三硫与己酸乙酯、癸酸乙酯、糠醇香气的释放呈促进作用。分配系数法证明了二甲基三硫的添加会导致酯类化合物的峰面积和分配系数的变化,而化合物挥发性的变化是相互作用影响香气感知的原因之一,并且在较高相比下,碳链较长的乙酯类化合物的挥发性更易受到促进。此外,初步提出了相互作用预测模型为 y = 2.0112 ln(x) + 0.1461,预测模型表明当酯类化合物的嗅觉阈低于33.80 μg/L时更易于二甲基三硫发生正向作用。本研究为风味物质间相互作用规律和影响因素的探究提供了新思路,有助于相互作用机制的揭秘,同时也为芝麻香型白酒特征风味物质的揭示以及国标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研究亮点首次探究了芝麻香型白酒中关键风味物质间的相互作用。证明了结构和相比会影响二甲基三硫添加后酯类化合物挥发性的变化。首次建立了相互作用预测模型,实现了二元混合物间相互作用的快速判定。研究结论通过S型曲线法和OAV法明确了二甲基三硫与18种关键香气活性化合物间的相互作用类型,证明了二甲基三硫可以促进某些呈水果香气和烤香物质的挥发,如己酸乙酯、糠醇等。分配系数法结合OAV法和S型曲线法进一步证明了物质挥发性的变化是相互作用影响人体嗅觉感知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在较高相比下,碳链较长的乙酯类化合物的挥发性更易受到促进。如分配系数法证明二甲基三硫添加后己酸乙酯的峰面积与分配系数增大,同时S型曲线法与OAV法表明两者为加成作用;且随着体系相比的增加,己酸乙酯峰面积的增大程度逐渐加强。根据相互作用结果建立了二甲基三硫与酯类化合物间相互作用预测模型,实现了二元混合物间相互作用类型的快速判断。预测模型表明33.80 μg/L的酯类化合物嗅觉阈值浓度是二甲基三硫与酯类化合物之间相互作用类型变化的临界值。原文链接https://doi.org/10.1016/j.foodchem.2023.135451
  • NAR | 许伟团队揭示BAF155蛋白的精氨酸甲基化修饰水平影响恶性肿瘤转移的新机制
    蛋白质精氨酸甲基化修饰是一类由精氨酸甲基转移酶(Arginine methyltransferases, PRMTs)介导的翻译后修饰作用。PRMTs不仅能够通过甲基化修饰组蛋白上特定位点的精氨酸来调控下游靶基因的转录活性,还参与修饰了多种非组蛋白类作用底物,以此来影响RNA剪接、蛋白质翻译、细胞周期等一系列细胞生物学行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蛋白质精氨酸甲基化水平的失调与恶性肿瘤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因此,PRMTs作为潜在的肿瘤治疗靶点,逐渐引起了全球科学家的关注。2021年11月19日,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医学院许伟教授团队在Nucleic Acid Research上发表题为BAF155 methylation drives metastasis by hijacking super-enhancers and subverting anti-tumor immunity的研究成果。该研究发现,精氨酸甲基化修饰的BAF155蛋白可以通过操纵增强子、破坏机体的抗肿瘤免疫能力,从而促进恶性肿瘤的转移 。BAF155是染色质重组复合物SWI/SNF的重要亚单位之一。2014年,许伟课题组在Cancer Cell发文,首次证实了PRMT4(又称CARM1)能够通过甲基化修饰BAF155蛋白第1064位精氨酸,起到促进三阴性乳腺癌转移的作用【1】。近日,该课题组以基因编辑的乳腺癌细胞系与小鼠模型为基础,结合多组学技术揭示了me-BAF155促进乳腺癌转移的内在分子机制。超级增强子(Super-enhancers, SEs)是基因组中大量增强子富集的转录调控区域。在转录过程中,通过富集多种转录因子和辅因子(BRD4等)来大幅度激活下游靶基因的转录活性。本研究中,作者采用ChIP-seq技术对me-BAF155的基因组结合位点进行全局定位分析,发现me-BAF155和BRD4在SEs处共定位,以此调节关键癌基因的表达水平。CARM1抑制剂(CARM1i)的处理,能够使得me-BAF155和BRD4从SE上解离,减少SE数量,激活干扰素α/γ通路,增强宿主免疫反应,起到抑制肿瘤生长和转移的治疗效果。最后,作者采用VERSA技术分离循环肿瘤细胞,证实me-BAF155在高转移特性的三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循环肿瘤细胞中呈稳定、持续的强阳性表达(图1)。该研究首次揭示了me-BAF155在促进恶性肿瘤转移中具有双重作用:通过招募BRD4激活增强子依赖的癌基因转录活性;通过抑制干扰素α/γ通路以削弱宿主免疫反应。尽管CARM1抑制剂具有较低的细胞毒性,但是在体外依然能够显著抑制三阴性乳腺癌细胞的迁移,在体内显著抑制肿瘤生长和转移。因此,作者提出CARM1抑制剂有望被开发成为单独使用的抗癌药物,或与其他治疗药物(如免疫治疗)联合使用,用于治疗转移性恶性肿瘤。另外,相较于现有的CARM1抑制剂,开发me-BAF155(R1064)靶点特异性的小分子抑制剂,有望产生抑癌效果更好、副作用更少的新型抗肿瘤药物。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团体标准
    经项目征集、审核、发布审议等程序,氟硅协会拟于2024年1月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团体标准,为保障项目立项的公正性,现对本项氟硅团体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8日,共计10日。如任何单位、个人对拟发布标准持有异议,请以正式发函方式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氟硅协会标委会邮箱:fsibwh@163.com。附件:1、《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报批稿.pdf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2024年1月19日
  •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详见附件(发布公告),现予以公布。 关于批准发布《有机硅污水中甲基环硅氧烷含量的测定》团体标准的公告(2024年第1号).pdf
  • 爆炸涉事企业安评公司遭质疑 业务含仪器零售
    在连续3场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到底何时能公开”被记者多次问起。8月15日上午,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回应:因为港口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由交通运输部门发放,昨天征求了交通部门的意见,交通部门认为,对安评报告是否公开没有强制性要求,安评报告在不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时,可以公开。  所谓“安全评价报告”是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作出的相关评价报告,唯有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安监部门审核后才可获取建设许可证。  一位资深化工从业人员表示,类似于PX等重大化工项目的安全评估甚至比环评更重要,但无论是行业内还是法律管理上,安评的关注度都还赶不上环评,并且“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  中滨海盛曾因信息公开被表扬  据了解,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服务的机构,是一家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的企业(以下简称中滨海盛)。  其官方网站信息显示,该公司系原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共同组建成立。公司具有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并且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及评审推荐单位。公司曾接受天津市安监局委托,完成了《天津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纲要》等行业规则的起草。  中滨海盛官方网站“项目公示”一栏中第一个项目即与瑞海公司有关,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网上公开信息表》,但是公司网站中并没有针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本身的安全评价信息。其中只是简单介绍了堆场改造工程的项目内容。尤其在最关键的“评价报告结论与建议”和“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两项中均未显示具体评价,只有“具体见报告”和“具体见专家意见表”。  不过,瑞海国际物流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的环评文件曾被公示,但因为其中“100%的公众认为项目位于北疆港区内,选址合适”,而在事后遭到广泛质疑。  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曾就信息网上公开的情况发了一个通报,点名表扬了中滨海盛,称其“不仅公开了机构信息、工作业绩,还主动搜集评价行业业内的工作动态,更侧重于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标准法规等技术咨询和服务,便于查询和下载引用,同时增加了安全评价典型案例分析,供行业内部学习和交流。”  微信上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注册信息显示,中滨海盛的经营范围不仅包括安全评价,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咨询、服务,职业危害因素技术检测,还包括化工(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化工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小轿车除外)、零售兼批发等。  记者曾多次致电该公司总经理,唯一一次接通时,对方表示,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随即匆匆挂断了电话。  安全评价走形式?  “安评是获得许可证的前提,只有通过安评才能搞建设搞项目。”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专业教授、北京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罗云介绍,我国目前安全评价的形式主要分为三种——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1月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显示,安全评价内容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对策措施建议和安全评价结论。  “最关键的就是风险辨识,有何危险源,会有何影响等。比如,此次涉事的瑞海公司早期的安全评价中进行了有效的风险辨识,那应该就对危险源及其影响,如何应对有了把握。”罗云分析说。  一位环保系统的官员表示,简单来说,安评主要针对项目围墙内工人的生命安全、机械的正常运转,环评则主要是项目对围墙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前者更侧重人身安全,后者更侧重对环境污染的控制。  尽管如此,但安评一直有“走形式”的质疑声音。  “按照规定,每3年应该再做一次安全评价,但很多时候企业和政府都因为中间没有出过事故,就忽略了更新安全评价这一环节,直接继续延期3年。”罗云说。  据201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仅为3年。有效期满后想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据一位曾多次与安全评价机构“打交道”的化工从业人员透露,“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做安评的企业太多了,大小企业都有,很多企业交了几千块钱拿个报告应付了事。”  “如果真能以科学、有效、规范的方式完成安评报告,那么一定会减少很多事故的发生。因为科学有效的安评报告是从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出发,做出的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可操作的风险控制建议与预案,从而能有效减轻事故的损失。”罗云一再向记者强调安全评价的必要性,并建议“应该把基于事故考虑安全的思路转向基于风险考虑安全的思路”。  一些安评机构权力寻租  一篇题为《中滨海盛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的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共有甲级安全评价机构166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580余家。  “全国安评机构差不多有几千家,不同级别和行业的都有,除了甲级由安监总局审批资质以外,乙级都是由地方来审核。”罗云介绍。  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中提到,关于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甲级资质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就可审核,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证书。但对于安全评价机构存在的问题,上述化工从业人员认为:“问题太多,水太浑了,承接安全评价业务的中介机构很多是由政府部门指定,大家也默认了。”  不少安评机构有一定的官方背景,“一些安评机构确实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罗云直言。
  • 东南科仪祝福雅安,雅安加油!
    北京时间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北纬30.3,东经103.0)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公里。震中距成都约100公里。成都、重庆及陕西的宝鸡、汉中、安康等地均有较强震感。据雅安市政府应急办通报,震中芦山县龙门乡99%以上房屋垮塌,卫生院、住院部停止工作,停水停电。截至4月22日8时,地震遇难人数升至188人,失踪25人,11460人受伤,累计造成150余万人受灾。震区共发生余震2044次。中国人民心连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人民与雅安人民站在一起。东南科仪祝福雅安,雅安加油。 4月22日据北京卫视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派出的第二批国家级救援医疗队今天早上8点钟赶赴灾区。据了解,这里面有不少是防疫方面的专家,因为雨情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防疫方面的问题,他们将去解决。医疗队先行派出的11辆车和后勤保障人员在前方已准备就绪。
  • 百事可乐含致癌物? 中国食安部门已开始评估
    美国的环保组织环境健康中心发布最新消息,说百事可乐饮料当中含有一种可能致癌的化学物,名字叫4-甲基咪唑,这是个什么东西呢?它就是可乐使用的焦糖色素里面带来的副产品。  百事可乐公司立刻做出回应,说是在安全的范围之内使用,然后又表示说公司已经计划改进工艺,要去除产品当中的这种物质,并且承诺在2014年2月之前要完全去除。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透露,关于可乐当中的添加剂焦糖色素当中含有的4-甲基咪唑今年已经被列为了优先评估的项目,将对食品当中焦糖色素的添加的限量做一个修订。
  • 生态环境部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此标准,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包括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贵阳环境监测中心和安徽省合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此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甲基汞和乙基汞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标准内容如下(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 五邑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成国家计量认证合格单位
    7月8日上午,五邑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成为国家计量认证合格单位,首次认证通过的项目涉及16大项82小项。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合格单位的测试中心将成为五邑大学科研教学和地方服务重要科研与测试平台,该校也成为继汕头大学之后,我省第二所获国家计量认证资格的高校。  据悉,五邑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先后成为广东省科技厅新产品检测平台、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新产品服务类示范单位、广东省经贸委LED产品检测技术服务类支撑单位、国家标准会员单位、省科技厅技术服务百强单位等,还将成为半导体光电产品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五邑大学为地方服务的能力和手段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测试中心在建设中继续坚持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为江门市经济建设服务,加强内部建设,走为大学科和大产业服务的道路。  □ 相关链接  五邑大学分析测试中心首次认证通过的项目涉及无机材料、多晶体材料、低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镁及镁合金、铜及铜合金、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有机材料、化学试剂、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原料乳与乳制品、饲料、纺织品、食品、塑料等16大项82小项,认证通过的项目所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和第三方公正性,检测数据可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环境、卫生、安全评价、成果鉴定等。
  • 汇源安德利被曝用腐烂瞎果 成本仅为好水果1/3
    目前,走入超市或是便利店,饮料货架上标有100%果汁、纯果汁、纯果肉果汁等醒目字样的果汁饮料随处可见。  近日有媒体曝光,汇源、安德利和海升等3家果汁企业均采用从果农处收购的“瞎果”来生产果汁。虽然企业方面对比表示否认,但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果汁饮料市场缺乏统一的标准,致使部分小企业利用法规漏洞,生产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果汁饮料的现象的确存在。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使用“瞎果”的成本只有普通原料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其中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  收购廉价“瞎果”做果汁  相关媒体日前披露,汇源、安德利和海升等人们耳熟能详的果汁企业,收购廉价“瞎果”做果汁。有果农表示,品相差的“瞎果”,才用来做果汁,品相较好的则用来做罐头。  据该媒体报道,在徐州部分县市,上述3家果汁公司通过厂房所处的水果购销中心或水果行作为中间人,向果农大量购买“瞎果”,再用来制成果汁或浓缩果汁。一位果贩子表示,在当地人口中,“瞎果”指的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很好保护而腐烂变质,或是在未成熟之前就跌落的水果。  “这些果子我们一般都是按照2毛钱左右一斤的价格从果农手中收购的,要送去罐头厂的水果就要贵一些,每斤差不多比‘瞎果’要贵上1毛5到2毛钱左右。”这些“瞎果”就以这样的底价从果农转手到水果行中间人手中。  这些被中间人收购“瞎果”最终流向当地或外地大型的果汁生产企业,而收购“瞎果”的正是一些业内耳熟能详的果汁企业,包括安徽省砀山县的海升、汇源分公司,江苏省丰县安德利分公司,山东平邑县汇源分公司。  报道引述负责运送的货车司机称,“瞎果”送到果汁厂后,便会倾倒于厂内的果槽中,然后用可能含有消毒杀菌成分的清洁水冲洗,水果腐烂部分便可能被冲掉,之后就直接送入榨汁机。  汇源不承认使用“瞎果”  汇源公关部负责人对上述情况表示,并不存在使用“瞎果”作原料,而可能是果农搬运及挤压等情况导致水果破损。而公司内部也有甄选环节,收购水果后,会先经多个工艺技术处理,最后才进入生产线,并没有质量问题的水果。  汇源果汁市场公关总监汪芙蓉昨日表示,“汇源果汁20年一直做优质的果汁,没出过任何问题,产品都符合国家规定。”汪芙蓉还说,公司随后将发布最新的声明。  商报记者在昨日下午联系汇源公司后,接线人员表示“明天早上再作具体回复”。  安德利市场部门人士对商报记者回应,第二天早上再等公司相关人士作出回复。  据悉,安德利之前对媒体表示,旗下工厂都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操作,不会出现报道所指情况。海升方面还未作出回应。  “瞎果“成本是好水果1/3  为何果农愿意出售这些品相不好的“瞎果”,而上述耳熟能详的果汁企业,也愿意接手“瞎果”做果汁呢?据一位大型果蔬集团董事长、某农业上市公司的前CEO向商报记者透露,这一切源于一种双方共赢的“合作默契”。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气候或者种植方面的问题,会出现水果仔未成熟之前就跌落,或是已经产生变质的水果,这一类品质较差,达不到零售标准的水果,果农一般都会选择将这些水果售卖给附近的罐头厂商和果汁厂,收回一些成本。  这些品质差的水果被送往果汁或罐头加工厂再加工出售后,很多消费者是识别不出来的。“比如苹果,果汁只需要提取其中的苹果醋原料制成果汁,其余部分会被丢掉。而这样出来的一升100%水果含量的果汁,与品相好的水果相比,它的成本只有其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都不到,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  [ 业内回应 ]  国内果汁饮料标准一片乱象  目前,走入超市或是便利店,饮料货架上标有100%果汁、纯果汁、纯果肉果汁等醒目字样的果汁饮料随处可见。消费者普遍认为含果汁较高的饮料营养价值较高,这一营养价值正与果汁饮料中的果汁含量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是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依据。  上海市饮料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杰表示,随着消费者对健康越来越看中,果汁饮料目前在市场上的占有率逐渐扩大,占有不小的市场份额,其中低浓度的果汁饮料市场占比已达20%左右,高浓度(果汁含量100%)果汁饮料占比要相对低一些,但因为其纯度高也非常受到消费者欢迎。  汇源2012年年报显示,根据尼尔森数据显示,在目前国内果汁饮料市场,汇源在100%浓度果汁和中高浓度果蔬汁中,市场份额分别占54.2%和44.1%,均位列第一,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优势明显。  据了解,在国内各大果汁企业生产的产品上,都会标注上5%或更高不等的果汁含量。但是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中国的果汁行业除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果汁含量的测定有国家标准外,其他水果浓缩汁、果汁和果汁饮料果汁含量测定均没有国家标准,果汁企业是根据自己工厂制定的标准进行生产。也就是说,目前在市面销售的除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果汁含量有据可依外,其他果汁饮料的标准却是一片乱象。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果汁饮料包装背后的果汁含量大部分并不具备真正的参考价值。而目前在零售环节,一瓶果汁饮料的价格按照果汁含量价格不同,含量不小于20%的一瓶500ml的果汁饮料都要卖到五六块钱。但很可能事实上,这瓶果汁饮料的果汁含量并没有达到20%,差价中间利润的暴利或也由此出现。  陈杰表示,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果汁行业并不排除一些小型或是不负责任的果汁企业会利用法规漏洞、生产并不符合相关果汁含量的果汁饮料,但是大企业的原料收购一般都比较有保证,收购“瞎果”的可能性不大,“汇源事件”对整个果汁饮料行业的影响也不会很大。
  • 安科生物斥资700万入主浙江福韦药业
    安科生物公告称,公司已于6月6日以700万元受让浙江福韦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  根据安科生物公告,浙江福韦的70%股权是安科生物从广东京豪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四位自然人手中受让,总受让金额为700万元。  据悉,浙江福韦公司于2004年12月17日在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公司去年的利润总额为88.4万元,今年前5个月的利润总额为75.5万元。这家公司主要产品为阿德福韦酯,是安科生物主导产品干扰素针剂在肝病市场的重要补充。
  • 打响餐桌保卫战!食安科技检测盒让矿物油无所遁形
    打响餐桌保卫战!食安科技检测盒让矿物油无所遁形在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公众焦点的今天,一起“煤制油罐车装运食用油”的事件如同惊雷般炸响,不仅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更触动了每一位消费者的神经。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用油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烹饪原料,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与幸福。当“化工油”污染的阴影悄然逼近餐桌,这无异于向民众的健康“投毒”,自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与高度关注。面对这一严峻挑战,各大知名粮油企业迅速响应,联合监管部门展开了一场系统而深入的专项大排查,誓要揪出隐患,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然而,作为消费者,我们同样需要掌握一些实用的知识与方法,来辨别食用油是否遭受了“化工油”的侵袭。幸运的是,科技的进步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武器。食安科技推出的食用油中矿物油快速检测盒,以其简便快捷、高效准确的特性,成为家庭厨房中的“安全卫士”。只需简单三步操作,大约15分钟,即可完成对食用油中矿物油残留物的快速筛查,确保每一滴油都纯净无害,让消费者吃得安心,用得放心。【小知识:矿物油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何能引发如此大的恐慌?】矿物油、煤制油等作为工业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燃油、化学品等多个领域。然而,这些物质中蕴含的重金属、芳香烃及长链烷烃等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长期摄入含有矿物油的食品,不仅会引发消化系统障碍,更可能导致急性或慢性中毒,破坏人体细胞,损害神经系统及呼吸系统,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加强食用油的质量安全检测,刻不容缓。除了矿物油残留外,食安科技还提供了针对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酸价、过氧化值、极性组分、有害表面活性剂以及多种非法添加油脂(如蓖麻油、大麻油、巴豆油等)的快速检测产品,全方位守护食用油的安全防线。
  • 黄超兰研究组发表精氨酸甲基化综述论文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黄超兰受邀在蛋白质组学国际期刊Expert Review of Proteomics上发表综述文章。黄超兰与博士彭超(该文第一作者)撰述的The Story of Protein Arginine Methylation: Characterization, Regulation, and Function 于1月5日在线发表在此杂志上。该论文系统地介绍了鉴定不同类型的精氨酸甲基化的技术方法及其发展历程,并对精氨酸甲基化不同类型的writers和erasers的最新进展、生物学功能以及与疾病的紧密联系进行了系统性的总结和展望。  精氨酸甲基化(Arginine methylation)是蛋白质后修饰中重要的一种,它参与了基因表达的调节、DNA的修复等重要的生命过程,与肿瘤、心血管疾病、病毒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多种疾病密切相关 甲基化水平异常的蛋白质可以作为潜在的生物标志物或药物研究靶点。该综述能使读者加深对精氨酸甲基化蛋白质、后修饰位点、表达水平以及其调控机制的了解,有利于人们进一步探索其在生命过程中的作用,特别是与疾病发生的关系,加快相关药物靶点的研究进程。  黄超兰研究组一直致力于质谱和基于质谱的蛋白质组学应用于蛋白质研究的难题技术研发,相关技术已经帮助广大科学家解决了众多的科学难题,大力促进了科学研究的发展。该项工作得到了中科院引进杰出技术人才、关键技术人才和国家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的资助。
  • 科学家开发出精氨酸二甲基化蛋白质组分析新方法
    近日,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生物分离分析新材料与新技术研究组研究员叶明亮团队和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生物与化学交叉研究中心研究员刘聪团队合作,将硼酸化学引入到甲基化蛋白质组分析方法中,并巧妙利用精氨酸残基上不同修饰基团的位阻差异,实现高效的精氨酸二甲基化肽段富集,显著提高了蛋白质甲基化的分析能力;利用此新方法,系统分析了蛋白质分相过程中精氨酸二甲基化的变化,揭示了此类修饰的发生会降低蛋白质的分相能力。  蛋白质精氨酸甲基化是一种调控蛋白质功能的重要翻译后修饰,与较多疾病的发生发展相关。研究表明,精氨酸二甲基化会影响一些神经退行性疾病相关蛋白的液-液相分离,以及相分离所驱动的无膜细胞器的产生。然而,受限于目前精氨酸二甲基化蛋白质组分析技术覆盖率不足,这类研究仅聚焦于少数几个蛋白,尚未系统性探究精氨酸甲基化对蛋白质相分离的影响。  本研究发现,不同甲基化修饰的精氨酸残基在与邻二酮类化合物反应时,由于位阻不同,反应活性差异巨大。合作团队据此设计了一种精氨酸二甲基化肽段的富集方法:先利用环己二酮选择性的封闭无修饰精氨酸残基,随后利用丙酮醛选择性的在二甲基化精氨酸残基上修饰顺式邻二羟基,从而使得硼酸材料可以选择性的富集精氨酸二甲基化肽段。相比传统的免疫亲和富集方法,该方法拥有较强的精氨酸二甲基化肽段富集能力,特别是在鉴定RG/RGG序列上的精氨酸二甲基化位点方面有更高的灵敏度。合作团队将该方法应用于分析蛋白质相分离过程中精氨酸甲基化的变化,发现包括G3BP1,FUS,hnRNPA1、KHDRBS1在内的一些与无膜细胞器或神经退行性疾病相关的蛋白质上的精氨酸二甲基化程度发生了显著变化;系列实验验证发现,精氨酸甲基化会显著降低这些蛋白质的分相能力,且上述蛋白质组分析中鉴定到变化的甲基化位点是调控蛋白质相分离的关键因素。本工作开发了基于化学反应的精氨酸二甲基化蛋白质组分析方法,并利用这一方法揭示了精氨酸二甲基化对蛋白质液-液相分离具有重要的调控作用。  叶明亮团队致力于蛋白质磷酸化、糖基化、甲基化等翻译后修饰分析新方法的研究,发展了基于可逆酶促化学标记的O-GlcNAc糖肽无痕富集方法,克服了标记基团对糖肽质谱检测的干扰,实现了O-GlcNAc糖基化的高灵敏分析(Angew. Chem. Int. Edit.);利用不同糖肽的同一肽段骨架具有相似碎裂规律的特点,发展出基于“模式识别”的肽段序列鉴定新方法,实现了谱图拓展,显著提高了N-链接位点特异性糖型的鉴定灵敏度,并可发现未知的糖链及糖链修饰(Nat. Commun.)。  相关研究成果以Global profiling of arginine dimethylation in regulating protein phase separation by a steric effect-based chemical-enrichment method为题,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上。研究工作得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连化物所创新基金等的支持。
  • Nature子刊:何川团队开发超快速精准检测微量DNA与RNA中5-甲基胞嘧啶的新方法
    DNA中的5-甲基胞嘧啶(5mC)是生物学领域基本的表观遗传标记,对调节基因表达至关重要。5mC不仅是多个生物学领域的研究重点,而且在临床上,5mC的异常甲基化模式与包括癌症在内的多种疾病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为疾病的早期诊断和监测提供了有效的生物标志物。对5mC位点的精准检测对基础研究和疾病检测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尽管亚硫酸氢盐测序(BS-seq)技术在基础研究和临床上应用广泛,但目前用于5mC检测的常规BS-seq方法有明显缺陷:1)反应时间长,限制了其在临床上的快速检测。2)在高GC DNA区域或高度结构化的DNA(例如线粒体DNA),C到U的转化不完全,导致高背景和假阳性。3)DNA降解严重,对微量的样品如cell-free DNA(cfDNA)的检测带来挑战。4)常规BS处理造成非甲基化的区域优先降解,使得甲基化水平被高估。在临床上能用小量样品进行快速而准确地检测5mC一直是DNA表观遗传领域的一项挑战。而用于RNA m5C 检测的BS-seq同样困难重重。RNA的降解问题尤其严重。RNA的二级结构或稳定的RNA(比如tRNA)导致严重的高背景和假阳性。目前还缺乏准确有效的检测m5C的方法。2024年1月2日,芝加哥大学何川团队在 Nature Biotechnology 期刊发表了题为:Ultrafast bisulfite sequencing detection of 5-methylcytosine in DNA and RNA 的研究论文。该研究开发出了对微量DNA和RNA上的5-甲基胞嘧啶修饰进行快速,准确检测的测序方法——Ultrafast Bisulfite Sequencing(简称为UBS-seq)。何川课题组的戴庆博士根据BS-seq的机理以及由于BS反应而造成的DNA降解机制,发现用亚硫酸氢铵盐代替钠盐可以大大提高BS的效率,C能够在几分钟内完全转化为U而5mC保持不变(图1a),并且由于反应的时间大为缩短,DNA的降解也显著降低(图1b)。UBS-seq测序背景噪音比常规BS-seq降低10倍以上,并且UBS-seq整体转化效率更加一致(图1d)。图1:UBS-seq在DNA样品上的的转化效率UBS-seq不仅可以用于微量mESC基因组的测序,还可用于极少量细胞样品,甚至单细胞,在背景噪音和假阳性等方面要比常规BS-seq低得多。研究团队进一步应用UBS-seq来比对早期结直肠癌病人组和对照组的血液中提取的cfDNA 样品,发现明显的甲基化区别。这些结果显示UBS-seq在寻找5mC作为疾病的早期诊断的指标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另外,由于具有快速且能减少DNA的降解而特别适用于小量样品的特点,UBS-seq在从少量样品中检测已知的5mC疾病指标,以及在临床快速诊断和手术中的实时决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应用前景。除了快速准确检测DNA中的5mC外,UBS-seq也可以用于快速准确检测RNA中的m5C。m5C广泛存在于多种类型的RNA中,影响细胞功能,并在多种癌症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缺乏灵敏、准确的定量测序方法,m5C在不同RNA类型上的位置及化学计量一直有争论。与DNA中的5mC相比,mRNA中m5C的修饰位点以及修饰水平要低得多,因此如何避免常规 BS-seq中所产生的假阳性,降低RNA降解从而精准地检测到m5C位点并定量其修饰比例,一直是 RNA BS-seq 的主要挑战。研究人员进一步优化了UBS-seq 的配方,发现在98度下加热9分钟后,rRNA上所有的C位点的未转化率(背景噪音)仅有1%,而两个已知的m5C位点的未转化率(阳性信号)高达95%(图2a)。UBS-seq在rRNA样品上的准确性大大优于几种已发表的m5C BS-seq 方法(图2b)。随后研究团队将UBS-seq应用于具有复杂二级结构的tRNA,检测并且观察到NSUN2修饰位点的修饰比例能响应NSUN2基因的敲除(图2c),进一步验证了BS-seq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研究人员用UBS-seq对HeLa和HEK293T的mRNA进行了测序,发现了近两千多具有保守序列模式的位点(图2d)。随着NSUN2基因敲除,绝大多数m5C位点的修饰比例下降(图2e)。当把NSUN2的基因再转入敲除的细胞后,m5C位点的修饰比例又回升了(图2f)。这些结果证明了m5C UBS-seq 方法不仅非常灵敏高效,而且非常准确。为研究m5C的生物功能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图2:UBS-seq在RNA样品上的的转化效率,以及不同类型RNA上m5C位点的检测何川教授的团队近年来相继开发出了SAC-seq用于定量检测m6A,BID-seq用于定量检测等测序新方法,极大的促进了表观转录学领域的发展。随着UBS-seq的发表,将会进一步促进m5C的生物功能的研究,并和SAC-seq,BID-seq一起引领RNA表观转录组领域步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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