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车辆出具假报告获刑
涉案23人一审获刑8个月至6年 23名从事机动车检测工作的员工,为谋取高额检测费用,擅自为不合格机动车出具虚假的合格检测结论,致使大量理应作报废处理、不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得以顺利过关,继续使用。昨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公开宣判,23名被告人因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审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起,被告人曹某平、程某仁等人伙同被告人海某明、温某明等人,在同案人黄某洪的授意下,为谋取非法利润,在广州市某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通过使用合格车辆代替不合格车辆进行检测或直接修改检测数据等方法,为由被告人李某平、唐某勇等人代办的前来进行检测的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结论虚假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