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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生应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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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生应器相关的资讯

  • 卫生部明确婴儿配方食品营养素含量标准
    近来我部接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营养素含量问题。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增加食品卫生工作的透明度,特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我部网站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的规定,营养素的种类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的品种。   新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明确婴儿配方食品等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对表C1中的营养强化剂,该标准只规定其化合物来源,含量以《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为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日期前,鼓励并允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 企业回应称环保部的通报是错的?青岛环保:标准不同
    “青岛有两家企业被环保部通报了,说是涉嫌超标排放,这会不会影响附近的空气质量?”11月7日,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华东部分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企业名单,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鑫昊投资有限公司“上榜”,一些市民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表达了他们对空气质量的担忧。对此,明月海藻回应称环保部的通报是错的,青岛市环保局也证实被通报的两家企业因启用了备用锅炉而适用其他监测标准,根据实际执行标准不属于超标排放。  环保部通报:青岛两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涉嫌超标  2016年11月7日,国家环保部发布通报,公布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现的华东部分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16家企业名单,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鑫昊投资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通报,这16家企业在2016年10月的大气污染排放数据存在异常,要求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实地查证,对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要高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对排污单位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环境保护部已派出督查组赴现场实地督查。  明月海藻称通报是错的  信网了解到,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以大型褐藻为原料提取海藻酸盐、海藻碘、甘露醇、岩藻多糖等海藻活性物质,应用于海藻功能食品、海藻护肤品、藻酸盐医用材料、海藻肥料等系列产品,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海藻生物制品企业。  这样一家以科技和海洋特色见长的企业怎么会与大气污染物排放涉嫌超标产生关联呢?29日下午,信网联系到了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的文化创意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之前的环保部的通报是一则“乌龙”:“通报是错的,我们公司不存在大气排放超标的问题,这个问题青岛市环保局已经证实了。”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环保部的通报是根据自动监测的结果发布的,而公司实际使用的锅炉型号与排放标准中的不一样,因此也不能根据监测数据认定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青岛环保:备用锅炉排放标准不同,不属于超标排放  对于青岛两家企业被通报的青岛,青岛市环保局11月26日发布了《关于环保部通报我市两家单位涉嫌超标排放的情况说明》,表示“经核实,均不属于超标排放”。  青岛市环保局证实,被通报的两家单位均有75T和35T锅炉,共用一台自动监控设备,其中35T锅炉为备用炉。在监测期间,万福鑫昊热电75T锅炉在供暖期前大修,明月热电75T锅炉进行超低排放工程改造,都临时启用35T锅炉。  两种锅炉在排放标准上存在一定差异,75T锅炉氮氧化物执行《山东省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200g/m3的排放限值,而35T锅炉执行300mg/m3的排放限值,根据实际执行标准,均不超标。  信网也了解到,早在2016年9月14日,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就向青岛市环保局发送了报告,提前说明了启用备用锅炉的情况。
  • 贸易警示:企业应关注进口国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
    日前,宁波某速冻食品企业生产的一批冷冻萝卜泥,因检出大肠菌群阳性,而遭进口国扣留。据调查,该企业内部标准规定,该产品大肠菌群检出值不得高于100MPN/g,而该进口国对该类食品的大肠菌群限量值为不得检出,远比企业标准严格。这是一例因企业不熟悉国外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而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典型案例。   为确保食品安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食品微生物规格委员会(ICMSF)等国际组织及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其标准体系包括食品种类、检测项目、限量标准、取样计划、应用要求和法定状态等内容。在此次事件中,企业在制定冷冻萝卜泥的企业标准时未考虑进口国的相关规定,而仅参照其他国家类似产品标准及客户要求(目前我国尚无速冻蔬菜微生物限量国家标准)制定了大肠菌群不得高于100MPN/g的限量值,实际上降低了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从而埋下了产品不符合进口国要求的隐患。   为了避免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国外客户、官方网站等多渠道关注国外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动态,深入了解其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等,对条款存在疑义时可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避免理解偏差 在制定或更新出口产品企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国外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同时,应关注不同应用要求的微生物限量差异及相应检测方法的引用 应重视设备和环境中微生物的控制,加强从原料、加工、装运整个生产流程进行微生物污染的危害分析,严格执行标准卫生操作程序,确保HACCP体系运行有效。
  • 环境标准制定应强化系统性
    p   近年来,我国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环境 /strong /span /a 标准制订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发布的标准种类多、覆盖面广,较好地指导了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工作。 /p p   环境标准是一个内部逻辑关系严谨,结构相对完整的体系,要求监测方法能够准确检测受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制订的质量标准能够确保环境安全,发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控制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产生的危害。此外,推荐使用的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等要为企事业单位治理污染、环保产品生产和设备运营维护等提供参考。由此可见,虽然每个标准都是独立发布的,但要注意与其他相关标准的衔接,提升环境标准制定工作的系统性。 /p p   首先,监测方法标准应构建一种化合物(元素)多种分析方法、一台(套)设备能分析多种化合物(元素)的格局。就化合物(元素)与分析方法的对应关系而言,要立足于每种化合物(元素)有可利用的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并且按完全成熟的标准、推荐使用或科研探索的方法等类别设置体系,方便实验人员根据工作目的有针对性的选用。当前发布的监测方法已很多,但体系是否达到了完备程度,要进一步梳理、检验。一是以化合物(元素)为主线,在其后列出各种现行有效的分析方法。二是以分析仪器为中心,列出用其可分析的化合物(元素),两者交叉比对,就能发现仍存在的空白分析方法。完善监测方法标准,要按填平补齐的原则,优先把基础性的或使用频率较高的化合物(元素)分析方法建立起来,以满足常规监测和部分特殊监测的需要。最好是全面回顾性评价后,列出急需填补的空白方法,技术招标确定编制单位。 /p p   其次,环境质量标准与维持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物种多样性和提高人体健康水平等环境保护目标直接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制订是一个非常复杂、周期较长的过程,而且需要动态调整。曾经有美国科学家把多种重金属和有机物按安全浓度最高允许值配成混合液,将实验鱼放进去后还是中毒死亡了,这表明单一化合物(元素)的质量浓度是安全的,但一旦发生复合污染,安全性就失去了保证。环境质量标准可探索以长期的医学观察和动物实验为基础来制订,特别是妥善处理参考国外标准和自主研究定标的关系,体现中国国情特色。尤其是使每项环境质量标准值的确定有科学解释,经得起检验。 /p p   第三,处理好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的关系。排放标准容易与环境质量标准发生冲突,有可能出现每个企事业单位都做到了达标排放,但由于产业过分密集环境质量仍不能达标的情况。笔者曾现场调查过一个氨氮经常超标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造成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离交接断面不远,且沿途集水面小,新水注入量不大。达标排放的污水按地表水质量标准考核,导致超标现象经常发生。然而,排放标准又不能无限严格,必须考虑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制订排放标准,要根据环境容量和质量标准反推,也要综合考察当前可利用治理技术并估算成本。 /p p   最后,各类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应受到更多关注。环境质量标准等论证的是某个数值的科学性,而技术规范则保证数值的可达性。没有治理技术或成套环保产品等的支撑,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落实就会面临困难。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是基础性研究,技术规范等则是应用研究,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p p   综上所述,环境标准应科学划分板块,均衡编制。其中,监测方法是基础,是认知污染物的基本手段 环境质量标准是根本,起到保护生态系统、物种或人体健康的作用 排放标准是工农业生产生活的底线,要发挥约束排污行为的效力 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则是重要工具,指导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几大技术板块互为依存,彼此支持,尤其是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关键,要给予足够重视。排放标准要与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紧密结合,排放标准的提出一定要有可利用的治理技术作支撑,两者应高度融合。 /p
  • 我国婴幼儿奶瓶安全有了“企业联盟标准”
    由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联合海内外奶瓶骨干企业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起草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简称“联盟标准”),15日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玩具展上发布,长期以来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缺失状况得到弥补。   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介绍,作为奶瓶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我国迄今尚未制定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安全标准,市场销售的相关产品,有的只标注国外标准,有的只标注国家材料和卫生标准,有的标准错误,还有很大一部分未标注任何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有一部分产品标注了企业标准,但企业间的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企业执行产品标准存在漏洞,造成政府监管缺乏依据,产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   “奶瓶的使用对象是婴幼儿,是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群体之一。关注奶瓶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标准化建设刻不容缓。”梁梅说。   据了解,在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联合海内外奶瓶骨干企业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起草“联盟标准”过程中,重点参考了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婴幼儿奶瓶安全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奶瓶安全要求、标识、机械物理和化学性能试验方法、判定准则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其中,奶瓶的机械物理、化学性能等重点指标紧跟国际标准要求。   按照计划,这一“联盟标准”拟于明年3月正式出台并实施。国内相关检测机构依照“联盟标准”检验测试联盟成员企业的送检产品。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谷世峰认为,标准是一把尺子,在没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的情况下,“联盟标准”将成为相关成员企业生产奶瓶的执行标准,也应成为企业自觉遵守的“最低门槛”。
  • 荆楚江城启新篇,崂应天鹰绽新颜。暨湖北省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标准研讨会
    湖北省位居华中腹地,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近年来,大气污染事件频发成为民生之痛,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湖北省各级环保部门也在积极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步伐,为百姓守护蓝天白云。 2018年8月17日,崂应2018年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标准研讨会(崂应湖北站)在湖北省武汉市成功举办。七十余位来自湖北省的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公司的行业技术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技术交流为主,崂应总部特派专业的培训讲师前往,并带去了崂应2050型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锂电版)、崂应3038型 智能气体VOCs吸附管采样仪、崂应3012H-D型 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18款)等多款新品仪器,与湖北的广大用户分享新仪器的创新与提高,共同探讨环境监测的新标准和新技术。 大气污染防治一直倍受湖北省环保局的高度重视。7月11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了2018年全会,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环委会主任王晓东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奋力打造美丽湖北。 崂应的全国交流研讨会已进行了数十场,研讨会立足于当下环境监测的热点内容,并结合各地区不同的政策和需求,以专业的学识素养和丰富的经验知识,为用户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帮助用户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同时崂应也能更加真实地了解到用户的需求以及对崂应仪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能更好的提升和改进自己,实现崂应和用户的双赢。
  • 面对瓶装水标准之争,应坚信市场力量
    近期,围绕瓶装水标准乱象的治理,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认为“市场是解决瓶装水标准乱象的最佳方式”,另一种则认为“整治瓶装水标准乱象靠市场力量远远不够”。   两种意见争论的焦点在于,市场究竟是不是解决瓶装水标准争议的可靠力量?回答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对相关概念正本清源,一则有必要澄清,瓶装水标准之争应归属为“乱象”抑或是“竞争”,二则瓶装水标准之争究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还是“市场不完善”的结果,其实质在于究竟应如何认识“市场”。   首先,关于瓶装水的水质标准,当事各方各执一词。一方认为自身的生产满足了地方、国家乃至国际的有关标准,产品是合格而安全的 另一方则披露该生产厂家沿用的是某地方标准,而该地方标准的部分指标要求低于国家标准,因而其所生产的产品是不合格的。双方争论的核心其实就是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之争。当然,从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来看,国家标准显然有优先权,遵循国家标准无疑更符合法理。   但在笔者看来,标准之争根本算不上“乱象”,消费者实则无需过度反应,因为,即便该瓶装水企业的生产遵循的仅是地方标准,而有违“国标优先”的法理,但那又如何呢?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真正判断瓶装水生产及消费安全与否的标准有两条,一则,地方标准下生产的瓶装水是否有碍于健康和安全,二则,国家标准对于企业生产究竟是强制性的还是参照性的。有关前者,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执行地方标准会带来健康和安全上的问题。至于后者,人们一般引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但值得留意的是,在该标准的第一段文本中,便明确列示“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这意味着,国家有关瓶(桶)装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对于该瓶装水生产企业而言或许仅具参照意义,而不具强制性,其产品也不在沿用该标准进行控制的范围之内。   如果标准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伪命题,那么,热炒瓶装水标准的意义何在呢?事实上,与其把这个争论看成是“乱象”,还不如说是一场席卷生产和消费各方的深度“竞争战”。   第一种可能的竞争是瓶装水生产企业间的竞争,这并非旧闻,也无需否认。市场经济中,如果企业间不竞争,那么又何来效率和优化?当然,竞争的方式通常体现为“价格战”,但有时也会体现为“标准战”,不符合标准的潜台词其实就是,你的产品不合格或者不够格 既然产品有瑕疵,那么就应该退出市场,或者提高成本改进工艺。就此而言,标准战最终仍是冲市场竞争而去。   第二种可能的竞争是发生在瓶装水生产企业与替代性产品生产企业之间。瓶装水标准并非管辖某一家企业,而是所有的同类企业。所以,如果说在执行标准上有问题的话,那么这样的指控实则可以击垮一批企业,形成市场空缺,最后可以从市场份额的空缺中受益的并非某一个企业,而是一批生产瓶装水替代产品的企业,譬如各种饮品。   最后一种可能的竞争是发生在瓶装水生产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他们之间一般是通过博弈来获得竞争的效果,一般而言,在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里,消费者往往具有较强的博弈实力,反之,在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生产者的博弈实力则相对较强。就本次瓶装水标准讨论而言,企业之所以显得疲于应付,就在于这是一个竞争性相对较高的行业,消费者可以凭借优势地位对企业施加压力,以提高相关生产标准的透明度。   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二十余年后,我们理应对这样或那样的市场竞争形式具有更强的包容心,而不是直接地将价格比拼、标准争论乃至重复建设等现象简单为归纳为“市场失灵”的表现。虽然从表面上看来,各种竞争会使市场活动比计划条件下的按部就班来得更加活跃,甚至杂乱,但就其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而言,诸如标准之类的争论显然会达到“理越辩越明”、竞争越来越充分,以及各种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越来越高的结果。   反过来,如果有关瓶装水标准的争论持续下去,其结果或是在部门干预下悄然终结,或者各方私下达成和解而无疾而终,而不是朝着更加透明而公开的方向发展,那么,这只能说明目前我们的瓶装水市场的竞争仍不够充分,尤其是在有关保护竞争的法治建设上不够完善。毕竟,在市场经济学研究的鼻祖亚当斯密看来,市场竞争主体本身的确有着“丑恶的一面”,唯有法律才能抑制“丑恶一面”的极度膨胀,从而为市场各方的竞争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   就此而言,笔者建议,法院不妨接受某瓶装水企业的诉讼请求,让双方打一场真正的“没有指示指导”的官司,从而彰显市场仍是一种可靠的力量,来平息当下的瓶装水标准之争。   ( 李志青  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
  • 卫生部:乳品标准绝不可能被企业绑架
    最近,媒体上关于乳品新国标的质疑很多。例如,“乳品相关标准被大企业绑架”、“关键性指标在最后一刻被推翻”、“专家要求公开乳品新国标起草过程”……11月30日,针对乳品新国标的相关质疑,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初稿由专家起草   据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介绍,食品安全标准的出台,需要经历立项、确定立项计划、起草、初步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审评、报批等环节。   具体到乳品安全标准的起草,曾参与标准起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标准室副研究员王君介绍,起草工作由包括协调小组和专家组的工作组来完成。   据介绍,协调小组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牵头,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局、疾控中心、轻工联合会,以及乳业协会和奶业协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而专家组则由相关部门推荐的专家组成。   在卫生部提供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中,记者看到,其中包括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3人,中国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6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学者5人,三元、蒙牛、伊利、光明、雅培、美赞臣、达能、湖南亚华等乳品企业代表9人。据介绍,参与了标准起草的专家有70多位。   为什么选择企业代表作为专家组成员?张旭东表示,标准的制订,必须具备尽可能广泛的代表性,而生产企业作为乳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理应被纳入其中。   据悉,标准最终确定需要经历两个步骤:首先,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主要集中在专业领域,如污染物、添加剂、检验等环节。在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标准提交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进行更广泛的讨论。主任会议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技术总师、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也是主任会议的组成人员。   同样参与了标准起草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介绍,审评委员会下设10个分委员会,每个分委员会30人左右,总共350人。   在卫生部网站公布的委员名单中,卫生部部长陈竺任主任委员,陈啸宏任常务副主任委员,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任副主任委员。   各部门协商定稿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对于“大企业绑架了标准”的说法,张旭东的回答斩钉截铁。   张旭东介绍说,在乳品标准立项的时候,财政就安排了充足的经费,不存在让企业赞助的问题。   事实上,为了保证标准制订的中立和公正,审评委员被严格要求“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或者从事与审评工作相冲突的工作”。   “尽管参与起草的专家组里有企业的代表,但是可以肯定,任务没有落到某一个具体的企业身上。”刘秀梅表示,整个乳品标准的出台,是专家组讨论的结果。“也许不排除在工作组里,具体负责执笔的是某一个企业的代表,但他表达的是专家组的意见,而非自己的企业。而且,最后定稿的也是专家组。”   她同时强调,标准在提交讨论时,都不是在分委员会的范围内进行讨论,而是全体讨论,以保证标准能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获得认可。   针对有关专家提出的“关键指标在最后时刻翻盘”的说法,张旭东表示,为尽可能广泛地征集意见,审查之前、前期审查等各个环节,都召开过听证会、研讨会,很多专家参与了讨论,但并不是决策层面的讨论,最终的审评决策机构是标准委员会分委员会和主任会议。   王君强调,乳品标准的出台,可能和原始材料相差甚远,“标准的最终确定,也是各部门协商一致的结果。”   以蛋白质含量标准为例。据介绍,在形成草案时,蛋白质的标准是分季节设置的,冬季为2.95克,夏季(4月—8月)为2.8克,是考虑了地域、气候对奶牛泌奶的影响等客观规律得出的。但由于乳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确保公众安全的,农业部根据调查结果,参考泌乳规律和我国奶牛的品种,建议将标准定为2.8克。   在张旭东看来,乳品国标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底线”。事实上,大多数乳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标准都严于或高于国家标准。   “乳品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张旭东指出,根据我国乳业的发展和国家的进一步投入,在加强规模化基地建设,提高奶牛养殖的基础设施和水平后,乳品标准也会适时改变和提高。   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务公开项目   有专家认为,标准制订过程不透明,是乳品标准从公布至今仍然不断遭受质疑的重要原因。也有专家建议,只有公开标准制订过程中的会议纪要,才能够消除公众疑虑。   对此,王君指出,在乳品标准的制订过程中,曾多次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举办专家、消费者代表、行业代表研讨等形式,对公众进行了解释和回应。“我们可能无法就每条意见向每个人作出一一解释,但是对于公众反映比较多、意见相对集中的疑问,我们都进行了回应。”   据她介绍,征集到的所有意见,在分委会讨论之前,都通过编制说明进行了详细的陈述。每一条意见是什么,为什么采纳,或者为什么没有采纳,都有详细的说明。“专家基于什么来进行审评,这些编制说明都是很重要的参考意见。”   据介绍,专家要求公开的会议纪要,并不属于政务公开的项目。“但是食品安全标准,公众关注度很高,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应该给予充分支持,希望能在相关措施配套相对完善之后,逐步公开”,张旭东表示,“毫无疑问的是,公开必然是一个方向。”   新标准出台后,卫生部网站公布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包括23个问题,详细回答了带有普遍性的疑问。关于为什么修订蛋白质和菌落总数指标,问答中也有明确的解释。
  • 直饮水入厨房不是梦 建设标准应先行
    打开龙头就能喝的直饮水,是欧美发达国家上世纪的产物。奥运会后,北京正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即世界城市大步迈进。前行中,作为一座水资源匮乏的国际大城市,如何在水质的提升上取得突破,在市民生活品质的提高中彰显城市品质,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墙边的摆钟响了,马亿纹拿上水桶,走出门按下电梯按钮,“又得去打水了”。   马亿纹家住水上华城,是崇文区中高档的社区。小区自来水供应一直正常,可每天下午4点,她都会到楼下的自助售水机买上5升水,以免傍晚时排长队。   “家里的自来水,洗衣、做饭没问题,就是烧开后有水垢,白白的漂在杯子里,看着就不舒服。”为了解决家里的喝水问题,马亿纹费尽了脑筋。   最初,她在水壶里放麦饭石吸水垢,效果不明显 接着家里开始喝桶装水,2、3天一桶水,费用高不说,有时打电话要水,一等就是半天,不方便 后来,小区里有了自动售水机,虽然水价比桶装水便宜且随买随有,可每天要下楼自己提水,还是麻烦。   “要是家里的水,打开龙头就能像纯净水一样喝,那多好!”看着脚边装满水足足5斤重的水桶,马亿纹有些无奈,更有些期盼。   市民要求过高?   马亿纹并非突发奇想,她儿子在国外读书,这种打开龙头接水就能喝的生活,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北京自来水管网中的水能直接喝。”2008年3月21日,市水务局局长程静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在访谈中,他表示北京自来水加工采用了先进的活性炭、臭氧等技术,水质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106项检测标准。对于这样的检测标准,用水利部一些官员的话说,甚至“是完全符合欧盟要求的”。   一方面,权威部门说我们的自来水是符合欧盟标准的直饮水 另一方面,部分市民却依旧花钱买桶装水喝。难道是市民要求过高了?   就在北京自来水管网水质达到直饮标准的消息传开后,有一位网友在博客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在水厂的出水口,北京自来水是清清之身……经过九曲十八弯的长途跋涉,经过粗粗细细陈年旧管来到我家时,它已经变得灰头土脸……把水烧得滚开,白色漂浮物仍旧潇洒飘舞……   网友的话虽有偏颇之处,但也说出了自来水由出厂到入户间的现实差距――由于种种原因,自来水直接喝可能不卫生,烧开后水碱多、口感差,与人们期望的既安全又可口的直饮水有差距。   “我们不建议家里(自来水)直接饮用,不是因为自来水本身水质有问题,而是因为部分老楼房的户内供水管线生锈和高位水箱不干净,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生着喝可能不太卫生。”梁莉有些无奈。   梁莉是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宣传部的负责人。她所在的单位,负责供给首都近2000万人的市政用水。她的“无奈”,主要是因为造成自来水二次污染的供水设施多由小区自建并负责后期维护,设施权属不在自来水集团,使得后续维护工作“力不从心”。对于自来水加热后出现的水垢,梁莉认为,除了二次污染外,还和北京自来水的水源近年来多为地下水有关。地下水与河湖地表水源相比硬度较高,但经过处理后,北京自来水水质硬度还是符合国家供水标准的,“市民完全可以放心饮用”。   “很明显,供需双方在市政供水标准上是‘不合拍’的。”一位不愿具名的水务专家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目前自来水价格由政府确定,供水企业又处于垄断地位,只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要求,如何以最低的成本完成供水任务,便成为了企业最核心的追求。   这本无可厚非,但以达标供给为导向的生产模式,使得供水企业忽视了用户的现实需求,造成了供需双方诉求间的错位。   应由谁来担责?   作为一个公共产品提供者,供水企业应以市民需求为生产导向,在供水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创性工作,提供更好的产品。这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市政服务领域的必然要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满足市民需求,需要解决的主要是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明确老旧管线和二次供水设施归属,厘清市政企业与小区管理单位间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自来水入户水质与出厂时一样,满足市民家中饮用水“安全”层次的需求。二是以目前市场上被市民普遍接受的桶装水为标杆,进一步提升水质硬度处理标准,满足市民家中饮用水“可口”层次的需求。   “市民为家中流出的每一滴自来水向自来水集团付费,对于无偿使用小区自建设施盈利多年的企业来说,后期的维护、更换责无旁贷。”专家表示,现在需要的就是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企业职责的决心。   不过,为居民家中提供更高品质的直饮水,到底是否还应由市政系统承担,业界多年来却一直有争议。   反对方的主要理由是,一个成年人一天正常的饮用水量为3升左右,按一家3口计算,一天也不过10升水,仅占家庭总用水量的5%。由于屋内供水管网单一,如果自来水都按纯净水标准处理,那居民洗澡也得用纯净水,势必会造成浪费。   事实上,要避免浪费,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直饮水走一条单独的管道。但对北京市政系统而言,这套与自来水管网等长的全新管道,即便抛开施工难度不说,高昂的建设成本也足以让供水企业望而却步。在权衡成本与收益后,“直饮水”三个字渐渐淡出了水务系统的大小文件。   富贵园模式   马亿纹家往北2公里,有个名叫富贵园的小区。开发商来自广东,在发现北京水质较南方偏硬后,在铺设自来水管时,又多埋了一路管线。   2004年,小区建成后,物业公司把市政自来水进行二次处理后,用这条预埋在自来水管旁的管线,向近2000户居民提供纯净水入户服务。每吨水40元,价格是市政自来水的10倍。   有需求就有供给,这就是市场的作用。   85岁的许嘉增夫妇,是小区里的第一批住户。在老人厨房的水池边,有一个倒U形的银色细水管。“这就是纯净水的龙头。”说着老人打开龙头,用电热水壶接了一壶水。1分钟后水开了,不锈钢的壶胆内,没有一点水垢。   说到这直接入户的纯净水,老两口还闹过一次笑话。   5年前,刚搬到新家不久,老人就听说打开家里水龙头就可以直接喝上纯净水,甭提多高兴。可是没几天,小区物业贴通知说,纯净水40元一吨,这下老两口就嘀咕了,“这水怎么这么贵?”   1个月后,对门邻居算的一笔账,让老人家彻底改了主意。以桶装纯净水为例,一桶水18.9升,每桶12元,每吨价格就是635元 而小区纯净水,每吨只有40元,两者相差15倍。   5年来,小区纯净水从未断过水,水质也一直不错。每个月不足10元的水钱,让老两口心里乐呵呵的。   小区物业同样高兴:新建小区纯净水管道铺设费用在整个建筑成本中微乎其微,而且在卖房时已算入房价,等于是用户自己掏钱铺的管线 净水设备虽然先期由物业公司垫付,但按每吨40元的收费,按小区居民每户、每天使用10升水计算,一年的水费就有近30万元,基本上就是一套净水设备的钱。   “这管线和设备正常用,二三十年都没什么问题,期间只要业主们都喝(纯净水),我们肯定不赔钱。”物业负责人信心满满。   直饮水入户、桶装纯净水、家庭净水器、小区纯水站饮水成本比较   计算标准:以一家三口,每人每天喝水3升计算,一年全家饮用水总量为3285升。   1、直饮水入户,每吨水水价为40元,一年费用为131.4元。   2、桶装纯净水,一桶水18.9升水价12元,一吨水635元,一年费用为2085.98元。   3、家庭净水器,基本水价为自来水水价,每吨水4元,加上滤芯每年更换一个和机器折旧(按10年计算)成本300元,一年费用为313.14元。   4、小区纯水站,1元5升水,每吨200元,一年费用为657元。   好买卖为何没人做?   富贵园小区的直饮水、自来水双入户模式,与近年来城市供水中比较时兴的分质供水理念类似。   简单说,就是让可直接饮用的直饮水、用于洗涤的普通自来水,以及可用于浇花、冲厕的中水分管独立运行,使水资源达到分质使用的效果。按理说,赔钱的买卖没人做,可像富贵园这样赚钱的直饮水入户模式,在北京并没有被广泛复制,原因何在?   有关专家认为,主要是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失,使直饮水入户的投资建设与后期运营主体积极性不高。从富贵园的模式可以看出,小区开发商是投资建设的最佳主体,物业公司则承担后期运营职责。但从全市范围来看,直饮水管道和自来水管道不同,并非硬性的建筑要求。对于房子不愁卖的开发商而言,自然不会主动增加建筑成本预埋分质供水管线了。   对于接手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来说,在分质供水管线缺失的情况下,要赚钱就得先投钱,当利润被管线成本占去大半时,物业公司积极性自然不高。至于那些老旧平房区,建设运营的主体则是天然缺失。   建设标准应先行   奥运会后,北京市正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即世界城市昂首迈进。对于水资源匮乏的北京城而言,不断提升饮用水品质,应该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政府部门仅仅是以‘安全’来要求供水企业。”有专家认为,正是由于标准过低,使得供水企业只是简单地追求如何以最低的成本,来完成安全供水的任务,而未考虑用户对于自来水品质的要求,最终造成了供给与需求间的差距。所以,在推进直饮水入户工作中,政府主管部门不仅要算经济成本账,也要多算些社会效益账。   专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标准,督促开发商在小区开发中配建分质供水管道,“就如当年推广小区建设中水设施一样”。   2001年,为进一步推广小区中水设施建设,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住建委联合发文要求:“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新建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建设标准的前行,使得2003年以后建设的住宅小区大都配置了中水回收处理设施。   对于直饮水管网也是一样。在已建成小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以牵头组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先期带动作用,大力促进物业公司开展纯净水入户服务 在非成片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应充分利用自来水集团作为企业的优势,借鉴成片小区物管企业的经验,在区域中心建设纯净水处理站,通过市场化收费实现资金平衡。   除去富贵园小区由开发商提供直饮水入户服务外,还有一些成功的事例。   北京奥运会期间,颇受好评的奥运村直饮水工程,是以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支撑的,他们专门成立了技术推广平台,希望能让更多的普通市民喝上直饮水。   截至目前,他们已经在环保部、科技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移动的办公大楼,以及天河人家、北师大宿舍区等居民小区安装了几十套直饮水设备――1套设备可满足1000户居民的饮水需求。   广阔的市场、成功的模式、合理的利润,在政府主导、市场为主、分区实行的模式下,对于北京居民来说,逐步实现直饮水入户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   名词解释   分质供水   分质供水是指在一套供水系统里,除了设有正常供水的自来水和热水管道外,还有一条独立的专门供应居住人群直接饮用水的管道。这条管道系统采用先进的水净化工艺,对小区内的市政自来水进行深层净化,同时运用独特的双路循环供水再生灭菌的保鲜措施,使管道形成一个全封闭循环系统,从根本上排除了净化水被二次污染的可能,保证居住者可以从入户净水龙头上随时无限量的饮用到纯净水。同时,市政自来水管线依旧供水,保障居住者日常生活用水。   直饮水   直饮水或称之为活化水,采用独特碘触酶技术和高分子分离膜装置进行过滤,杀死其中的病毒和细菌并过滤掉自来水中异色、异味、余氯、臭氧硫化氢、细菌、病毒、重金属,阻挡悬浮颗粒改善水质,同时保留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达到完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直接饮用健康水的标准。   纯净水   纯净水是采用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精微过滤及其他适当的物理加工方法进行深度处理后产生的水。通常是指其水质清纯,不含任何有害物质和细菌,如有机污染物、无机盐、任何添加剂和各类杂质,有效地避免了各类病菌入侵人体,其优点是能有效安全地给人体补充水分,具有很强的溶解度,因此与人体细胞亲和力很强,有促进新陈代谢的作用。
  • 专家呼吁:标准化“务实”也应“务虚”
    多位标准化理论研究专家在“标准化知识体系”研讨会上呼吁   标准化“务实”也应“务虚”      标准化知识教育和国际合作已经成为标准化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图为日前举行的某标准化教育国际研讨会会场。   7月1日,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标准化知识体系”研讨会上透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信息:对标准化知识体系进行重新认识,已成为国际、国内标准化界和有关各界关注的理论问题。   建立“标准学”学科   探求建立标准化职业资格,鼓励高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和设立标准化专业等都属于标准化人才培养的范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马林聪认为,随着标准化的影响力日益增强,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重新认识标准化知识体系。而开展标准化教育,首先需要确定标准化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和知识点,然后由高等院校形成具体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内容。知识体系的研究是使标准化专业知识成为一门特定学科的关键。   重新认识标准化知识体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荷兰鹿特丹管理学院标准化副教授汉克德弗里斯(Henk.J.de Vries)认为,构建标准化知识体系需要考虑的相关学科,甚至包括心理、逻辑、历史、语言、社会、美学、伦理、法律等学科,由于涉及的类别庞杂,难免使人们对标准化知识体系望而生畏,这也正是为什么需要重新认识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关键所在。他在阐述准化知识体系的重要学科时列举了工程设计学、工商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虽然这4个学科在目前已认知的标准化知识体系中均属于重要学科,但他认为工商管理学应是研究标准化知识体系的重要切入点。他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标准化知识体系需要重新梳理。   标准化作为一个知识体系而存在,在参会各方看来并不是一个问题,而要建立“标准学”学科还需要一个过程。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白殿一强调,虽然标准化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标准化理论研究没有广泛开展,标准化没有成为一门学科,标准化教育十分匮乏。因此,需要研究并逐步建立标准学知识体系,进而推动标准化教育的发展,促进标准化作用的充分发挥。他设想的标准学知识体系包括标准化概念及通用知识、基本理论、方法论、应用技术知识、专门领域知识、特定标准知识6个模块,涉及标准和标准化活动中“是什么”、“为什么”和“如何做”等相关问题。他认为这个知识体系遵循了知识体系自身的逻辑,即不同层次的知识单元形成具有一定关系的知识结构,是相对稳定的知识体系,而标准化专业知识体系则是以标准学学科为基础,在标准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按照社会对不同领域和岗位的专门人才需求,从标准学知识体系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体系中选取设置。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梁正则从标准化与公共管理的关系上探讨了标准化知识体系建立的必要性。他用3个彼此相交的圆形分别代表经济、社会和技术,经济和社会相交的部分为产业规制,经济和技术相交的部分为市场规则,社会和技术相交的部分为社会协调,而经济、社会和技术三者相交的部分为标准化,标准化如此重要,建立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开展标准化教育   重新认识标准化知识体系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标准化教育,标准化教育自然成为本次研讨的重点话题。   欧盟标准化驻华项目代表任克思(Klaus Ziegler)谈到,标准化教育在欧盟委员会经过了多年的讨论,目前已创立了标准化教育工作组并通过了一些决定支持标准化教育,还需要学术界给予标准化界的支持。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区总监华宁感兴趣的是,很多中国高校的教师都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修订,但却很少去教授标准和标准化课程,而中国的情况并非特别,因为从全球范围内看,虽然教师都可以比较便捷地获取标准化文献资料,大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却很少接触标准化知识,研究生论文中涉及标准化的更少。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专业技术组织之一,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对标准化知识体系有多年的思考,专门设立了标准化教育委员会,开发标准化课程,在大学等各层教育活动中开展标准化教育。  工科院校是标准化教育的前沿,但目前的情况是,少部分工科院校的教学中涉及具体的某一项或一类标准,但尝试开设标准化课程的却是少之又少。国务院学位办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镇谈到,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应当具备工程师从业的知识结构、能力及其所必备的职业品质。我国从2005年开始了工程硕士与职业资格认证的对接,取得工程硕士学位即获得职业资格。标准化教育的经历是工程师从业必备的知识结构。李镇认为,标准化可以使工程硕士人才的培养更好地满足职业需求,通过一定时期的研究,设立标准化方向的工程硕士,并将其与标准化工程师职业资格密切联系,既是工程教育的需求,也是推动标准化人才建设的重要途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理论与教育研究所所长王益谊则认为,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应用反映在标准化教育与培训、标准学的学科建设和指导标准化实践3个层次上。我国在标准化理论和教育领域的研究一直与国际发展同步,今年“两会”期间,还有人大代表提案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标准化教育。由于学科发展和教育实践需要长期而稳定的时间周期,关于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建立还要从细处、有重点地逐步攻关,而在实践层面还需要积极建立人才评价机制和教育机制,以推进标准化教育。   据悉,国际上包括企业界、教育界和研究界在内的各界人士于2006年成立了国际标准化教育合作组织。随着该组织的发展,各国家的标准机构以及ISO、IEC和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也相继参与进来,支持标准化教育,并于2010年起召开由ISO、IEC和ITU共同发起的世界标准合作组织学术日、学术周活动。这些活动充分显示了标准化知识体系与标准化教育活动的交互发展和互相促进。而本次会议上,包括微软、高通等企业界人士的参与,也证明了市场对这一趋势的态度。
  • 水泥业迎史上最严环保标准 新规下几无合格企业
    水泥业迎来史上最严环保标准,广东率先执行,向欧洲看齐   利润被吞过半 新标准下几无合格水泥企业   继铅蓄电池、电镀印染等行业之后,水泥行业又将套上“环保紧箍咒”。   环保部网站近日消息显示,副部长张力军在考察调研时表示,环保部正在研究的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将会很严格”。随后有媒体又援引环保部人士口径称,具体“施压”的是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将从现行的800毫克/标准立方米收紧到300毫克或400毫克。有业内人士担心,“国内几乎没有排放合格的水泥企业,这一新标准将吃掉全年利润的50%”。   消息尚未正式出台,多只水泥个股已出现大跌。而南方日报记者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广东已先于全国收紧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地方排放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珠三角(肇庆、惠州有部分区域除外)新建生产线和现有生产线执行550毫克/标准立方米的标准,余下区域则于2014年起开始实施。这个标准已接近欧洲的水平(500毫克/标准立方米)。   此外,“十二五”期间,我省水泥工业将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的原则,“十二五”末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并推进水泥行业的烟气脱硝改造。   缘起   氮氧化物排放不降反升   水泥业成三大污染源之一   “水泥业史上最严厉环保标准”即将出台的消息,源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安徽海螺集团调研时称,现在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100毫克/标准立方米,而新型干法水泥窑的氮氧化物排放普遍在800毫克/标准立方米左右,“环境保护部正在研究的排放标准将会很严格。”   张力军表示,“十二五”时期,水泥行业是减排氮氧化物的重点行业,全国每年新增水泥产量占世界新增产量80%以上,今年水泥产量将突破20亿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成为电力之后的第二大行业。   去年颁布实施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安装效率不低于60%的脱硝装置。“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更加艰巨,当前,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减排形势非常严峻,张力军要求,水泥行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减排。   他强调,环保部已经与各省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如果未完成减排任务,将实行集团环评限批。也就是说,假如一企业集团下属水泥厂此项标准不达标,整个企业集团都将面临环评限批。   与铅蓄电池、电镀等行业因为突发污染事件而受到环保部门施压不同,这次水泥行业的“紧箍咒”源于其氮氧化物长期未得到有效控制,直接对我国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造成压力。   氮氧化物是“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增的减排指标之一,目标是5年内降低10%。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7.2%。近来一直被民众关注的PM2.5,其10%为氮氧化物氧化为硝酸根所贡献。氮氧化物也是造成区域酸雨、生成臭氧的重要原因。   而全国水泥排放氮氧化物约200万吨,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10%,仅次于电力行业和机动车尾气排放,位居第三。今年水泥产量将突破20亿吨,氮氧化物排放持续上升。   影响   行业多增400多亿元成本   或转嫁下游   消息甫一暴出,包括人民日报等媒体,也援引环保部和业内人士透露的消息称,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提高水泥行业新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研究方案包括300毫克/标准立方米和400毫克/标准立方米两种。而现行我国水泥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执行的是2004版本,与1996版一致,仍是800毫克/标准立方米。   但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孔祥忠表示,方案仍待研究,即便是按照上述较宽松的方案,包括海螺水泥、华新水泥等行业龙头,以及中材集团、中建材集团等央企在内,目前国内几乎没有排放合格的水泥企业,“按照前3年的行业平均利润计算,这一新标准将吃掉全年利润的50%”。   水泥研究设计院相关人士认为,目前,国内每吨水泥的生产成本约180元-250元,新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修订后,加上水泥脱硝设备投入,每吨水泥成本将增加20元-40元。以去年水泥产量计算,全行业将增加成本400多亿元。   针对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占比大,排放浓度高,应率先推进氮氧化物减排的说法,孔祥忠表示,其并不反对在水泥行业推行氮氧化物减排,但将火电行业与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进行类比“并不科学”。   他解释说,水泥行业属于窑炉行业,生产工艺上除了像火电行业一样烧煤,还要大量使用石灰石、铁粉、黏土,1500摄氏度的热力环境也高于火电行业的1000摄氏度,因此不可避免会更多排放氮氧化物。   “理论上水泥行业可以降到100(毫克/标准立方米)”,孔认为,过快推行新标准可能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水泥行业脱硝催化剂有些属于有毒有害物,国内若大量生产上述催化剂,会产生新的水土污染 二是水泥行业利润急剧下降,或新增成本转嫁到下游的建筑行业。“标准日趋严格是行得通的,但需要征求专家和企业的意见,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孔祥忠对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提出建议:一方面,运行3年以上的生产线应达到每标准立方米800毫克的现有国家标准 另一方面,运行时间低于3年和新建生产线,可在2015年前先过渡到600毫克的新国家标准,再于2017年或2018年达到400毫克的国际先进水平。   广东   珠三角先行 全省后年收紧   每条生产线改造需投千万元   事实上,将调控之手转向水泥行业已非首次。2009年国务院发文后,全国范围内就掀起了淘汰水泥小窖等落后产能的运动,“十一五”期间我国共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4亿吨,采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80%,广东累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近6000万吨,2011年广东又淘汰水泥产能24.5万吨。   但从“十二五”开始,广东除了继续“上大压小”淘汰剩余的立窑式水泥落后产能外,也将加大现存产能的减排力度。根据省环保厅和省质量监督局共同发布的我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水泥制造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已有明确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七个市和肇庆市的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以及惠州市的惠城区、惠阳市、惠东县、博罗县的区域,执行限值550毫克/标准立方米的标准 余下区域自2014年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德国、瑞士、奥地利等欧洲国家都是执行500毫克/标准立方米的氮氧化物限值,美国的标准为900毫克/标准立方米,超过我国的现行标准。广东的地方标准,已经接近欧洲水平。   不过,比起传言中我国将制定的300或400毫克/标准立方米来说,广东的标准尚不会令企业一下过于吃紧。   据水泥化工专家介绍,目前采用的氮氧化物(NOx)控制技术主要有低NOx燃烧器、选择性非催化减量技术(SNCR)、选择性催化减量技术(SCR)。若使用SCR技术,可控制在100毫克/标准立方米200毫克/标准立方米。若使用投入相对较低的(SNCR),可确保水泥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稳定在200毫克/标准立方米—400毫克/标准立方米,脱硝效率在50%—60%左右。   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的陈副会长表示,“广东的氮氧化物标准涉及的主要是省内200家左右的有煅烧环节的水泥熟料企业,可采取阶段燃烧脱氮或低NOx排放设计,控制分解炉燃烧产生还原性气体,就能使NOx部分被还原,排放浓度可降低到500毫克/标准立方米以下。这样来说,每条生产线大概需要增加投入1000多万元”。   但从整个“十二五”阶段来说,广东还是会向国家可能出台的“史上最严格”标准靠拢。根据省环保厅颁布的《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2013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要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并逐步推广,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规模大于4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都需采用LNB(低NOx燃烧器)+SNCR等联合脱硝技术,综合脱硝效率要达到7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省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建设烟气脱硝工程。   而广东从“十一五”期间,已经禁止建设日产熟料2500吨以下规模的水泥生产线。这意味着,如果按照上述“十二五”的规划改造,我省的大部分水泥产能到2015年,都符合国家可能颁布的“最严格”的400毫克/标准立方米标准。   观察   严厉政策催生   数百亿减排蛋糕   酝酿中的严厉新政已令敏感的股市起了波澜。2月7日,水泥板块全线尽墨,并拖累建材板块整体走低。其中,四川双马、海螺水泥、江西水泥跌幅均超过3%,金隅股份、巢东股份、冀东水泥跌幅也超过2%。   但对行业来说,这记警钟其实鸣得及时。据专家介绍,目前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是废气中氮氧化物已成为主要的污染源,已占企业排污费总额八成以上。从这角度上,增加脱硝投入貌似短期内增加了成本,但从长远来说,却是企业减负的利好。而由于水泥行业过去几年盈利情况较好,相对于火电等其它行业更具备实施减排的能力。   此外,实施减排对应对今年开始严峻的行业形势也有必要。据中国水泥网统计,2012年1月水泥价格387元/吨,比上年同期低34元/吨,所以今年和去年的起跑线不在同一水平上,由于近几年新增产能远超出新增需求和落后产能淘汰的总量,所以在2014年以前市场呈现一个供大于需的供需状态。   无论是从民生来看还是环保行业“十二五”规划,我国对于污染行业的减排标准都将进一步提高,也会带动环保产业的成长空间。   有专家以未来水泥行业大量采用的SNCR脱硝技术来算,减排一吨氮氧化物合计增加成本14-21元,按2012年20.6亿吨水泥产量计算,行业规模约为280亿-420亿元。这“数百亿”的大蛋糕已经令行业规模较大、趋势确定的脱硝行业垂涎。例如相关的九龙电力、龙净环保、永清环保和国电清新等个股,本周以来都上涨了2%左右。   对广东来说,在全国整体供大于求的形势下,水泥行业更有可能在这里成为“洼地”广东“十二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仍然很大,预计全省水泥需求量大达1.50亿吨。广东省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李黎表示,“广东在产能过剩的调控上做得较好,几乎是淘汰多少,发展多少,广东省在做‘十二五’水泥专项规划时,还将总量的一部分空间留给了外省发展,只要水泥行业把产能、产量控制住了,就可以获得一个很好的经济效益。”
  • 欧盟频发警告,玩具企业应关注欧盟标准
    近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产多款玩具产品频频发出消费者警告。7月27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Weilong”牌水上婴儿座椅发出消费者警告。称该款水上座椅有导致婴儿溺水的危险,不符合欧盟相关标准EN 13138-3。8月3日,该系统对中国产浴室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称一款浴室玩具中含有1.5%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 目前,欧盟委员会正在推行玩具安全宣传运动,目的是提高玩具制造商和零售商对玩具安全规则的认识。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欧玩具生产企业:一要严格按照欧盟标准设计制造产品,切勿盲目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生产;二要实时关注国外法规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作出生产调整,避免出口产品遭退运或召回的贸易风险;三要加强与外部权威实验室的合作,在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中加强原料、小样等成分检测,确保产品达到进口国的要求。
  • “维生素D新标准解读与应对”仪器信息网主题约稿函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第6号文件,关于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了GB 5009. 29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以下称新标准)。新标准代替GB 5009.8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中第三法“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第四法“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新标准最大的变化便是增加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在此背景下,为了进一步促进维生素D检测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仪器信息网特别发起“维生素D新标准解读与应对”主题约稿,欢迎各位行业协会/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老师,以及领域内仪器厂商们积极投稿。1、 约稿主题:“维生素D新标准解读与应对”2、稿件字符数不少于800字,如有图片,图片像素应不低于300DPI;3、稿件无抄袭、署名排序无争议,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4、投稿须为Word文档,本网编辑有权对文稿进行修改,如不同意请注明。5、供稿人请提供姓名、职务、照片等信息。6、稿件内容会择时在仪器信息网资讯栏目发布显示(单独成文/整合综述文章),同时在专题中推送宣传。回稿时间:12月31日投稿邮箱:caixf@instrument.com.cn 仪器信息网编辑部附问题:您可以根据下述某一个问题或多个问题进行稿件撰写,也可以由此展开相关话题。1、对于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新标准的解读;2、标准新增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您认为这种方法相比之前的方法有什么优势和特点?3、标准新增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贵司是否有满足该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以及解决方案?4、贵司的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产品拥有哪些独具优势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优势是什么?5、新标准的实施对于食品检测领域会产生哪些影响?您认为这种变化会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
    一、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什么?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当少数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婴幼儿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以下简称GB10765)、《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下简称GB10766)、《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简称GB10767)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以下简称GB25596)。本问答内容仅适用于GB 10765、GB 10766和GB 10767,不涉及GB 25596。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版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什么?标准修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四是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五是坚持公开透明,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行业、科研院所、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五、如何界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本次标准修订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无论乳基还是豆基产品,均指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此外,随着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和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本次修订取消了2010版标准中对产品形态的要求。六、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的修订有哪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七、GB 10765和GB 10766中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GB 10765和GB 10766中修订了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修订有哪些?标准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九、由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的修订有哪些?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十、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的要求是什么?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十一、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是什么?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十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物质的要求是什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添加低聚半乳糖等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物质。如果以营养强化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要求;如果作为食品原料,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相关公告的规定。十三、标准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过渡期设置参考了以往版本标准的规定,兼顾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注册的实际需求,综合各方因素设为2年。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美国CPSC通过新的婴儿床安全标准
    华盛顿消息,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经过投票,依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要求,无争议地通过了一项针对标准尺寸与非标准尺寸婴儿床的强制性标准。据悉,联邦婴儿床标准在近30年中未做出任何更改,联邦希望通过新的条例为用户带来更安全的婴儿床。   一旦该标准生效,婴儿床强制性标准将要求:(1)停止生产和销售危险的、传统降边婴儿床 (2)确保支撑床垫更牢固结实 (3)使婴儿床零部件更耐用 (4)安全检测更为严谨。   据统计,CPSC自2007年来已召回危险婴儿床超过1100万件。自2000年以来,因降边婴儿床侧边栏分离造成的婴儿窒息、勒死等死亡事件超过32起。此外,还有更多的死亡事件因劣质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引起。新标准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发生,更好保护婴幼儿的安全。   新的强制性标准将于2011年6月生效,从6月1日起,在美国制造、销售或出租的婴儿床都必须遵守新的联邦标准。在新标准公布的24小时后,儿童看护中心,例如家庭婴幼儿看护中心、早教中心以及公共设施,如旅馆、酒店等必须更换新的婴儿床设备。   标准尺寸与非标准尺寸婴儿床都按照当前ASTM标准生产。
  • 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婴儿配方奶粉检测最新标准
    p   在世界上监管和检测最为严格的食品中,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用配方奶粉都附有严格检查过的营养标签,以确保它们的质量。日前新的国际标准刚刚发布,以帮助制造商遵守。 /p p   对于那些易受伤害的消费者如婴儿来说,食品标签至关重要。因此,婴儿配方奶粉制造商需要全面遵守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比如食品法典,以确保产品标明的营养成分准确无误。 /p 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的食品标准化组织,该组织制定协调一致的国际食品标准,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并促进食品公平贸易。 /p p   检测方法比比皆是,但到目前为止很少是国际统一并且基于食品法典标准的。最近发布的两项新国际标准,旨在验证这些产品是否符合营养物标签规定,这提供了一种新的实验室验证分析技术。 /p p   ISO 20635《婴儿配方和成人营养制剂——通过(超)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测定维生素C》和ISO 20636《婴儿配方和成人营养制剂——通过液相色谱-质谱测定维生素D》,是支持婴儿配方和婴儿专用医用配方奶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测试方法国际标准。它们是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一致的,可作为解决贸易争端的参考测试方法。 /p p   制定这些标准的工作组召集人埃里克· 柯宁表示,这些标准将会为监管机构、商业实验室以及婴儿配方奶粉和奶制品制造商所用。 /p p   他说:“这些标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来证明其遵守了国家和国际的法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种全球统一的测试方法,它们与该行业的其他标准制定组织如国际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和 国际乳业联合会 ( IDF )保持一致”。 /p p   “修订这些标准,是由于国际上没有完全统一的此类标准,以确保消费品的安全和质量,并促进它们在全球市场上的贸易。” /p p   ISO 20635和ISO 20636只是一系列ISO国际标准中的两个,这些标准是作为SPIFAN项目(婴儿配方奶粉和成人营养制剂利益相关者小组)的一部分制定的,该项目由国际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乳业联合会(IDF)合作管理,目的是制定产品性能要求的标准方法和婴儿配方奶粉和成人营养制剂中20种以上优先营养物的分析方法。 /p p   这些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ISO / TC34 (食品)的第14工作组(维生素、类胡萝卜素和其他营养素)制定的,其秘书处由ISO成员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和巴西技术标准协会(ABNT)承担。 /p p /p
  • 雀巢否认其婴幼儿食品含砷 在华标准“宽”几百倍遭疑
    新闻背景  瑞典查出雀巢米粉含砷  婴儿米糊就是家长常给宝宝吃的婴儿辅食米粉,主要是以大米、小麦、黑米等为原料。记者前天从瑞典国家食品局了解到,一些畅销的婴儿食品中含有有毒物质砷。  瑞典国家食品局称,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化验雀巢、喜宝在内的知名婴儿食品时发现,里面可能含大量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像喜宝的有机桃和香蕉早餐麦片含1.7微克砷、0.13微克镉和0.33微克铅(单位均为每公斤)。这些主要来源于以稻米为基础的原材料食品,这些稻米含高浓度的砷。  研究称,婴儿每日进食2次米糊等食品,砷的吸入量会较单独喂母乳高50倍,镉高150倍,铅则高8倍。  雀巢称中国产品安全  前晚,雀巢中国对婴幼儿食品含砷的说法回应称:“我们确认报道中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  雀巢中国表示,研究中提及的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  雀巢中国还称,雀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记者超市探访  很多家长都买雀巢米粉喂宝宝  有人想退货,但因为没有权威认证目前还不能退  雀巢没有重金属含量标识  记者昨天在超市采访发现,目前南京雀巢产品销售正常,一些产品也正在做着促销活动。记者在南京几大超市看到,婴幼儿米粉主要是亨氏、雀巢等品牌。记者接连拿起几个品牌的米粉,在外包装盒看到标出来的主要是各种营养成分,根本没有砷、铅等重金属的含量。  雀巢大牌又便宜,销量不错  一位正在购买亨氏米粉的妈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宝宝长到4到6个月都需要添加辅食,家长选择的大多是米粉,或者水果泥、蔬菜泥等。“以前都是自己把蔬菜水果熬成泥,现在一方面是"懒",另一方面也不会熬,给孩子吃得最多的还是米粉。”  据悉,目前南京超市里销量比较好、比较受家长欢迎的米粉要属亨氏雀巢,此外像国产的贝因美等的销量也还可以。  至于为什么选择米粉,一位消费者说得很明白:“都标明了含钙铁锌强化配方,总比自己做的好吧?而且一盒米粉也不贵,比奶粉便宜多了,小包装的200多克一盒才一二十元,便宜。我们都是买回家给宝宝掺奶粉吃。”  南京有消费者想退货  昨天,南京市工商部门已经接到不少消费者的咨询电话。  一位女士在电话中表示,她本月初在南京的一家超市买了6盒雀巢二段米粉,还没来得及吃,她想退货,不过超市并不接受退货要求。对此,工商部门人士表示尚没有接到权威部门的确认通知,因此雀巢还是可以正常销售的,也暂时不能要求超市退货。不过消费者可以在检验证书出来之前保留好票据。陈郁 阿杜  家长网上质疑  雀巢在我国和国外难道有两套“标准”?  昨天晚上,网上有细心的家长惊讶地发现,关于米粉含砷在多少微克范围内算正常,我国标准和瑞典公布的“含毒”标准相差几百倍!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对此消息得到证实。  对于雀巢中国称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甚至有家长怀疑:雀巢在我国和国外是否实行两套“标准”?  瑞典:1.7微克就算超标  4月11日,瑞典在化验雀巢、喜宝在内的知名婴儿食品时发现,里面可能含大量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像喜宝的有机桃和香蕉早餐麦片含1.7微克砷、0.13微克镉和0.33微克铅(单位均为每公斤),而婴儿每天只要吃两次这样的米粉,砷的吸入量较母乳就多50倍,因此被视为“含致癌重金属”。  我国:两三百微克算正常  记者查询了国家卫生部官方网站。发现卫生部在2010年3月发布了《生乳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婴幼儿谷类辅助食物》一项中规定在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物中无机砷不超过0.3毫克/公斤,其他婴儿辅食中无机砷的限量为0.2毫克/公斤。  根据1毫克=1000微克计算,在我国婴幼儿食品中每公斤含有200—300微克的无机砷属于安全范围,而瑞典研究机构公布的相关产品含砷量为1.7微克这个标准已经被视为“含致癌重金属”。  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我国正在修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但不涉及大米、婴幼儿食品含砷的限量调整,“没有什么理由要调整”。  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初,卫生部监督局即发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能力建设。如今,雀巢米粉事件再一次提醒我们: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亟待与国际接轨。  海带虾蟹中含砷更高  专家表示,在含砷的食品上,其实最吸引研究人员注意的不是米面等食品,而是海产品。我们日常食用的一些海产品,如海产鱼类、牡蛎、扇贝、虾蟹和紫菜、海带等,也有含量较高的砷。  那么,吃海带也能毒害我们自身?对记者这个问题,专家表示,事实上人类食用这些海产品已有数千年,并未发现对身体有多大的影响。奥秘在于海产品尽管含砷量高,但所含的大都是毒性较小的有机砷化合物,其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两条新闻也让人震惊 1  超市接到工商“提醒函”  专家:黄得鲜艳吃着细腻的可能有嫌疑  上海“染色馒头”被曝光后,南京市工商部门昨天表示,他们已经向市内各超市、卖场发出通知,严禁添加违规食品添加剂,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各种原料来源必须清楚规范。  记者昨天在南京市城北的一家超市内看到,熟食柜台上正在蒸着热气腾腾的馒头,这里的生意很不错。不过记者注意到,这些现做的馒头没有任何包装,自然也看不到添加成分。记者对此询问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们的馒头都是现做的,质量肯定没有问题。对于卖得好的玉米馒头,工作人员从柜台内拿出了一大袋玉米粉说,他们可都是货真价实添加的。不过他也坦言,他们也会在和面时加入些南瓜,主要为提色,同时也改善了口感。  对于染色馒头的事件,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他们向所管辖的超市卖场下发了提醒函,要求卖场企业一定要诚信经营,严禁添加违规食品添加剂。  对于染色馒头的鉴别,有关专家提醒,首先是看,是否能在黄色的面粉里看见颗粒。如果整个馒头黄得很干净、很鲜艳,那多半是添加了色素的,而这种色素多以柠檬黄为主。其次是尝。由于玉米是粗粮,玉米粉制作的食品吃在嘴里,有些糙。如果吃起来非常细腻,则说明玉米粉加得不多。  这两条新闻也让人震惊 2  芒果大多也是催熟的  专家:剥了皮再吃没多大影响  那么,南京市面上的芒果是不是也是催熟的呢?昨天,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南京市面上的芒果也多半是催熟的,主要原因是芒果多产自热带,如果是熟了后采摘再运输过来,容易烂掉,为保证食用,都是提前采摘,到当地以后再用各种方法催熟。  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芒果批发商钱叶和告诉记者,早些年是使用石灰催熟,后来因为生石灰接触芒果不卫生,加工时灰尘也多,因此这些年大多改用袋装乙烯利药剂放入盛了芒果的纸箱里,然后用取暖器等进行加热,芒果于是会变色成熟。据了解,这种催熟剂价格一般在10多元一袋,里面有20小袋,可以催熟20箱芒果。不过也不排除一些小商贩使用石灰催熟。  那到底这些被催熟的芒果食用起来对人体有没有害处呢?南京农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的郁志芳教授解释说:“一般来说,只要不过量,催熟芒果是没问题的。”因为对果肉没有不良影响,在吃的时候把外皮去除就可以了。至于一些市民吃到芒果感觉苦涩或者过敏,一个原因可能是芒果本身没有成熟,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果品上残留的碳酸钙没有洗净。
  • 婴幼儿食品标准将修订:11项标准整合成5项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与国际和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差别很大;同为国标,即使同一指标也相互不统一,造成企业执行标准时混乱”,昨天在北京举行的婴幼儿食品标准学术研讨会上,专家透露,我国正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根据国际最新进展,专家呼吁尽快对我国现行婴幼儿配方标准进行制修。  参与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制修工作的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主任委员荫士安做主题报告称,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婴儿配方粉依据11个国家标准,但是国标与国际标准差距很大。如在对婴儿配方粉的安全性要求方面,我国国标在对婴儿配方粉末的安全性要求主要集中在细菌数量、重金属污染、黄曲霉毒素方面,但国家标准GB10767-1997(简称通用标准)没有涉及诸如农药残留、抗生素残留等方面;而英国和欧盟的标准中均列出了杀虫剂残留的限制。  “再比如对营养素含量的规定,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荫士安表示,我国国标对大多数微量营养素的规定,多数没有定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可能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同时这些营养素含量指标应为安全性指标。另外,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对于婴儿配方粉出现问题后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没有任何标识,而美国标准中要求在标签中标明消费者在出现问题后可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应急电话进行投诉。面对上述种种问题,昨天与会专家呼吁,我国应根据国际上最新进展,尽快对现行婴幼儿配方粉的标准进行制修。  “目前,大的制修框架已经构建完成,但具体完成时间表无法估计”,荫士安介绍,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包括婴儿配方粉标准(0-6个月),较大婴儿配方粉标准(6-36个月)、泥糊状食品标准等,建议要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科学宣传,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
  • 中国二恶英排放 70%达不到欧洲标准
    科研论文昭示中国垃圾焚烧排放现状:70%达不到欧洲标准   中科院选择国内19家垃圾焚烧厂调研二恶英排放发现,16%的厂家达不到中国标准,几乎70%的厂家达不到欧洲标准   垃圾焚烧带来的二恶英排放,是其面临的主要公共环境挑战。2005年,中国有垃圾焚烧厂67座,现已近百。最近一年,中国各地蜂拥而起的垃圾焚烧厂建设潮,引发各界争议,而对于可能带来的二恶英排放的环境危害,成为争议焦点。但到目前为止,中国对二恶英排放一直缺乏全面的数据信息。那些已经存在日久的部分垃圾焚烧厂究竟排放如何,亦一直缺乏可靠数据的披露。   2009年,国际知名的化学科学杂志《臭氧层》(Chemosphere)发表了论文,题目为《中国市政固体废物焚烧厂的二恶英/呋喃排放》。作者是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所和中科院研究生院的科研团队,他们历时一年,对中国19个市政生活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进行了检测和分析,并发布了结果。   正是基于报告中数据的敏感性,论文的作者拒绝透露所涉及的焚烧炉的详细位置,但称,检测分析的结果已经反馈给所有接受检测的焚烧炉所在企业。   这份难得的科研报告提供了部分了解中国垃圾焚烧炉二恶英排放确切水平的依据。(为行文方便,文中数据所省略的单位均为ng-TEQ/Nm-3,即烟气中二恶英排放浓度)。   垃圾焚烧生成的气体必须在排入大气前进行清洁处理 由此也就产生了关于市政垃圾焚烧厂空气二恶英排放的种种严格的标准。中国环保部目前采用的标准和欧盟有所不同,前者为1.0,后者为0.1。但近年来,舆论普遍认为欧盟的标准更接近安全,即必须低于0.1。   此次检测分析显示:19个样本焚烧炉的二恶英/呋喃物质的排放量在0.042至2.461间,平均值为0.423,远高于欧盟标准。   其中,16个样本的二恶英排放达到中国环保部目前的标准,即不超过1.0,所占比率为84%,但也只有6个样本达到西方普遍采用的欧盟排放标准,即0.1,所占比率为31.6%。19个样本中的排放最高值为2.461。较之已有大量研究证明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市政垃圾焚烧厂都能达到0.1欧盟标准(韩国是个例外),中国的市政垃圾焚烧排放远不如发达国家,技术应该进一步改善。   根据检测结果估算,假如以2006年中国焚烧处理垃圾总量1138万吨来计算,中国随之带来的的二恶英/呋喃总排放量为19.64克。   据论文作者之一、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介绍,此次研究采用国际认可并通行的二恶英检测方法。样本采集得到焚烧炉所在企业的配合,由研究人员分赴实地采集带回实验室。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每个样本焚烧炉排放数值的结果,均为多次采样后的平均值。采样次数少则3次,多则5-6次。   研究者还在论文中表述了以下发现:   作为二恶英检测研究的重要学术指标,中国垃圾焚烧厂的二恶英产生因子要高于早前一些研究得出的数据。   各焚烧厂之间的二恶英产生因子差别很大。总的来说,国产焚烧炉的排放控制水平要低于进口焚烧炉。   通过对三座同一公司生产的焚烧炉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说明,经过一系列污染控制技术的应用,二恶英排放可以显著降低。   这一研究团队还对14个国产医疗垃圾焚烧炉的二恶英排放进行了检测分析,据此形成的论文也发表在2009年《臭氧层》(Chemosphere)杂志。医疗垃圾焚烧炉遍布各地,是通行的医疗废物处置手段。   其中9座焚烧炉达到中国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相关排放标准(低于0.5),但仅有2座达到或优于欧盟标准(0.1)。其余5座既超出欧盟标准又超出中国标准,有2座的排放量在10.0以上,最高者高达31.60。   14个样本中,二恶英排放水平最低、技术控制最优的焚烧炉位于四川,排放值为0.08。   研究员还表示:垃圾焚烧,并不是二恶英排放的首恶。二次冶炼等成因,在总排放量中的影响比率更大。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婴幼儿配方乳粉中α-乳白蛋白的测定 凝胶色谱法》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第二届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婴幼儿配方乳粉中α-乳白蛋白的测定 凝胶色谱法》(DBS 32/011—2016)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DBS 32/01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婴幼儿配方乳粉中α-乳白蛋白的测定 凝胶色谱法DBS 32/012-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喹啉黄的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特此通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2月29日
  •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2023年度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动物卫生标准体系,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动物卫生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2023年度动物卫生标准项目立项重点支持以下八个领域:(一)基础通用标准,主要围绕动物防疫基本术语、中兽医基本术语和动物疫病诊断基本术语,技术类标准编写原则和要求等方面。(二) 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兽医诊断实验室的综合管理技术及多种动物共患病、牛病、绵羊和山羊病、猪病、马病、禽病、兔病、蚕病、蜂病、犬病、猫病、水生动物疫病及其他疫病的综合诊断技术等方面。(三)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标准,主要围绕动物养殖、流通等环节卫生规范,动物健康,动物产品致病微生物检测,消毒及相关从业人员操作卫生要求等方面。(四)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督信息化等方面。(五)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动物疫病防控通用技术及多种动物共患病、牛病、绵羊和山羊病、猪病、马病、禽病、兔病、蚕病、蜂病、犬病、猫病、水生动物疫病、其他疫病的预防、控制、净化、消灭技术等方面。(六)动物疾病临床诊疗标准,主要围绕降低动物生产水平的常规疾病,提供常规诊疗方法,包括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兽医诊疗技术。(七)动物福利标准,主要围绕农场动物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福利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主要包括饲养、运输、屠宰、扑杀过程中动物福利技术及要求。(八)动物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及评估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动物卫生机构和动物卫生相关社会支持机构的建设、管理及效能评估等方面的标准。2022-2025年标准制修订计划参见附件1。二、申报要求2023年度标准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不与已立项和已发布的标准项目交叉、重复或冲突。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预研,在行业内征集意见不少于5家单位,形成完善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项目实施条件,保障在项目周期内完成标准送审。鼓励多家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三)申请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制修订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附件2)。(四)申请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应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一)国家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1.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附件2)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3.国家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附件4);4.标准编制说明(附件5);5.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6);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9);(二)行业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1.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7)2.农业行业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附件8);4.标准编制说明(附件5);5.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6);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9);(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提交时间。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标委会秘书处。提交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https://stdis.cahec.cn/admin/login/index.html,以申报单位名义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对本单位项目起草人分配子账号。项目起草人取得子账号后登录系统,在立项申报栏内选择国标或行标,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起草人版)》(附件10)的内容。四、联系方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标准法规研究室,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 系 人:苏红 周圣铠联系电话:0532-85630386电子邮箱:tc181@cahec.cn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附件:1.2022-2025年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docx2.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docx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4.国家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doc5.标准编制说明(申报立项阶段).docx6.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doc7.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8.农业行业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docx9.申报单位审核意见.docx10.动卫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pdf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3年4月3日
  • 洋蜂蜜掺糖 洋机构回应检测标准“陈旧”
    在超市里,你可能因看到一罐售价四五百元的进口蜂蜜而吃惊,但是如果它们被怀疑“掺糖”,这就显得有些匪夷所思了。日前,中国香港消委会的一项蜂蜜检测,把“贵价”蜂蜜推向风口浪尖上:55款蜂蜜样本中有14款掺杂了糖分。对此,有新西兰蜂蜜巨头激烈反驳,对本报指香港本次检测方法“过时”造成了 “假阳性”,新西兰有关行业协会也已在结果发布后作出了类似表态。   昨日,记者在中国香港消委会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了这份落款为本月15日的《蜂蜜检出掺糖及残余抗生素》的报告。测试显示,掺杂了糖分的14 款样本中,12款声称是天然或纯正蜂蜜,当中7款声称100%天然或100%纯正。   其中,掺杂糖分的问题在价钱较贵(价格每100克由39.6港元至151.2港元不等)的“麦芦卡”(新西兰独有的桃金娘科灌木)蜂蜜样本中情况更为普遍:在15 款“麦芦卡”蜂蜜样本中,有8款被检测出掺杂糖分。   报告还指出,有6款样本验出小量的残余抗生素,包括链霉素类、磺胺类药、四环素类等,有6款蜂蜜样本检出微量除害剂(俗称农药)双甲脒。不过报告称,它们的含量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   业内说法:蜂蜜必须天然纯正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超市,发现进口蜂蜜产品尤其“麦芦卡”蜂蜜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货架上,而且价格昂贵。在珠江新城的一家友谊商超,记者看到了至少3家新西兰公司生产的“麦芦卡”蜂蜜,售价最贵的一小瓶突破600元。   一家知名的内地蜂蜜企业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蜂蜜主要是由果糖和葡萄糖组成的。除此之外,内地的标准还允许有少量蔗糖,“国外一般强调无添加、无提取”至于残余抗生素,他指出主要是采蜜的果树被喷了农药、蜂药当中残余下来的。   “蜂蜜必须天然纯正,人为加入食品添加剂后只可能是‘蜂蜜制品’而非‘蜂蜜’。”昨日,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郭剑雄称,根据蜂蜜的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的规定,蜂蜜只能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其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至少要达到60%,蔗糖含量不得超过10%。   企业回应:产品暂时不会下架   “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问题。”昨日,有份产销“麦芦卡”蜂蜜的新西兰康维他公司在内地的一位联系人告诉本报,在得知香港消委会的结果后已对其检测过程进行了解,认为这次检测方法陈旧,该方法已不能正确地判断“麦卢卡”这种新西兰独有蜂蜜含糖量的特殊性。   该联系人说,中国内地检验检疫部门早在2011年起就有关检测技术与新西兰国家实验室进行技术交流,“可以确认的是,产品是完全天然的。进入中国内地时也要获得卫生证书后才能销售。”   至于有小量双甲脒残余,上述联系人指因蜜蜂可能长小螨虫而导致其死亡,需要用到双甲脒。它是一种低害杀虫剂,香港消委会专家已指出该物质对人体没有特别害处,并不影响蜂蜜食用。   昨日,一家进口蜂蜜经销商负责人李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新西兰UMF蜂蜜协会(即“麦芦卡”蜂蜜)已出面指香港的检测方法过时,他暂时不会对涉及的产品下架。   四招选蜂蜜   看色泽。纯正的优质蜂蜜透光性强,颜色为白色、淡黄色至琥珀色,且均匀一致 而劣质蜂蜜颜色黑红或暗褐色、无光泽、蜜液混浊而有杂质。   晃气泡。如果蜂蜜发酵变质,会因含水量增多而导致表面产生大量气泡,而纯正的蜂蜜表面则无大量气泡。   闻香气。品质好的蜂蜜香味浓而持久,开瓶后便能嗅到,用手掌搓揉会有粘腻感,而劣质的蜂蜜往往因掺入香精而过于浓郁。   拉细丝。用筷子挑蜂蜜,优质的蜂蜜弹性佳,可拉成丝状,且不易拉断,而劣质的蜂蜜浓度较低,黏性小,难以拉成细丝。   【原标题】贵价洋蜂蜜竟掺糖?新西兰蜂蜜公司称检测方法“陈旧”
  • 新增方法!全面解读维生素D新标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第6号文件,关于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了GB 5009. 29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以下称新标准)。本标准代替GB 5009.8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中第三法“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第四法“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一、主要变化本标准与GB 5009.82-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D的测定》 增加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增加了样品预制备方法 修改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线性范围和仪器参考条件;修改了附录中标准校正溶液的配制方法。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第一法为正相纯化制备-反相液相色谱法。当固体试样取样量为10.00 g,定容2mL时,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7 μg/100 g,定量限为2 μg/100 g。当液体试样取样量为50.00 g时,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15 μg/100g,定量限为0.5 μg/100 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50 μg/L-1 000 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89.0%-102.8%,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1.99%-6.72%。第二法为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当固体试样取样量为0.500g,定容5 mL时,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6 µg/100 g,定量限为2.0 µg/100 g。当液体试样取样量为5.00 g,定容5 mL时,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06 μg/100 g,定量限为0.2 μg/100 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2.5 μg/L-100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90.7%-102.4%,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2.99%-6.24%。第三法为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当固体样品取样量为2.00 g,定容1mL时,维生素D2的检出限为0.3μg/100 g,定量限为1.00 μg/100 g;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15 μg/100 g;定量限为0.50 μg/100g。当液体样品取样量为10.00 g,定容1mL时,维生素D2的检出限为0.05 μg/100 g,定量限为0.20 μg/100 g;维生素D3的检出限为0.03 μg/100 g;定量限为0.10 μg/100g。当维生素D2、维生素D3的浓度在2.5 μg/L-100 μg/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三水平加标平均回收率为88.7%-99.7%,典型基质样品实验室验证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为2.51%-8.69%。 三、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对维生素D使用范围要求在0.2 μg/100 g-15.6 μg/100 g。下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和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中规定的维生素D的标准范围在0.25 μg/100KJ-1.20 μg/100KJ。本方法标准能与上述标准相配套。国内外涉及到的主要检测标准情况如表 1 所示。在此次新标准中,最大的变化便是增加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作为维生素D检测的第二法。在线柱切换二维液相法是将不同选择性分离柱组合,加强分离能力的联用技术。柱切换液相色谱系统通常由第一维分离柱和第二维分离柱串联组成,两柱之间以切换阀作为接口,通过流动相流路的改变,将部分或全部第一维柱流出的组分,导入第二维柱进行二次分离,从而起到净化目标化合物,提高系统分离能力的作用。四、更多解决方案通过二维柱切换的液相色谱技术不仅可以提升系统分离能力,改善结构相似化合物的分离分析;同时可以通过第一维的粗分去除样品中大量基质成分干扰,实现样品净化等。小编也整理了各大公司针对维生素D检测推出的相关解决方案,以飨读者。乳制品中维生素A、维生素D和四种维生素E检测方(液相色谱仪)在线二维柱切换-高效液相色谱法同时测定婴幼儿强化奶粉中维生素A、D3、E的含量岛津柱切换二维液相,助您轻松应对“0722维生素D测定法”采用二维液相色谱法测定维生素 AD 制剂中维生素 D 的含量复杂样品自动化分析中的在线前处理技术① | 二维柱切换系统更多食品检测解决方案请点击查看:食品领域解决方案》》》
  •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发布《豇豆中灭蝇胺的快速分析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等单位提出的《农产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豇豆中灭蝇胺的快速分析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进行审查和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3年12月19前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附件1:《农产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豇豆中灭蝇胺的快速分析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联系人:钱波;电话/传真:020-85161829;邮箱:gdnybzh@163.com)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2023年11月20日附件1:农产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豇豆中灭蝇胺的快速分析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有了国家标准
    适用于6个月龄至36个月龄婴幼儿辅食中添加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国家标准,已由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颁布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也是世界上首个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日前在京举行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说明暨宣传贯彻会议,报告了该标准的制定过程,并就实施中的关键问题组织专家与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了座谈。   据介绍,辅食营养补充品是用于6个月龄至36个月龄婴幼儿辅食中添加的含各种高密度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补充品。目前我国婴幼儿辅食以家庭制作为主,多为谷类,难以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必需的多种营养素。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婴幼儿的生长曲线在6个月前接近或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6个月后却出现明显下降,在农村贫困地区下降尤其显著;营养不良患病率在6个月~24个月期间增加明显。   上述标准起草人之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研究员黄建称,建立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旨在规范辅食营养补充品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婴幼儿辅食更营养和安全。强化辅食在工业化国家使用已有几十年,现正大量应用的产品主要有营养素粉撒剂、微量营养素可碎片、脂质为基底营养素补充物、微量营养素强化补充食品。然而,婴幼儿辅食补充品产品标准一直为空白。   据悉,我国新颁布的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明确了辅食营养补充品的定义、分类、基本原则,并就其配料、感官指标、营养素含量、卫生指标等技术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规定了检验方法及产品标识要求。
  • 关于婴幼儿配方奶粉国家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食品。   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结合我国婴幼儿健康和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要求,我国制定了《婴儿配方乳粉Ⅰ》(GB 10765)、《婴儿配方乳粉Ⅱ、Ⅲ》(GB 10766)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 10767)三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上述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卫生部共同提出制定。这些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原料、感官、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理化指标包括热量、蛋白质、脂肪、水份以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素的指标,卫生指标包括铅砷、黄曲霉毒素、细菌总数、致病菌等要求。婴幼儿配方粉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是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三聚氰胺属非食品用化学物质,食品中严禁添加。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产品标准不再一一列出,这也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因此,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和国家标准列明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添加剂均不得使用,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按我国法律规定,食品企业必须按标准进行生产、按标准检验产品,有关监管部门依据标准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在常规检验中不会对不可预测的化学物质进行检测。 标 准 委 2008年9月15日
  • 婴儿睡眠用品输欧须安全测试 符合新标准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WTO办公室消息,欧盟成员国近日通过了床垫、棉被、睡袋等婴幼儿睡眠用品的安全标准,并授权欧盟标准化机构监督新标的执行情况,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婴幼儿睡眠用品的总体安全准则。   新标要求未来所有婴儿睡眠用品制造商除关注产品的舒适度外,必须全面关注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及卫生要求。安全性方面,如要求根据婴幼儿床的尺寸设计和生产床垫,防止床垫被轻易折卷,避免造成身体被卡和窒息等危险 要求婴儿睡袋、棉被、婴儿床保险杠上不能带有绳带、绳圈、小的可拆卸部件或锋利的棱角,防止婴幼儿被缠绕或其他伤害,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确标明产品可能造成的潜在安全隐患以及产品必须经受一切必要的安全测试。在卫生方面,则强调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明产品不含某些有毒有害物质等卫生方面要求。   婴儿睡眠用品与儿童的皮肤长期直接接触,因此从面料,到被子、枕芯的填充材料是否安全环保显得格外重要,近年来屡屡出现的婴儿睡眠用品安全问题迫使各国对婴儿用品制造标准愈来愈严苛,而我国在婴儿睡眠用品方面,通常是美观性更重于常实用及安全性,对产品稳定性测试以及卫生方面的安全性欠缺细节的考虑,如棉被或毯子存在脱线状况,枕芯的填充材料存在有毒物质以及未在说明书中标示产品可能造成的危险等,安全性远远落后于欧盟最新出台的新标准,无疑将令相关产品出口难度加大,据悉,宁波地区输欧以毯子,包括毛毯、绣花毯、涤纶毯等为主,今年1-10月份上述产品出口贸易金额约230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7.90%。   业内人士称,发达国家对婴儿睡眠用品的要求更新速度较快,而我国又缺乏对上述产品安全性的权威标准,因此欧盟新规的施行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企业在安全检测等一系列方面的力度和投入,可能会令婴儿床垫、棉被、睡枕等婴儿睡眠用品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变窄。因此,相关企业亟需在产品的选材、设计以及产品检验等方面进行安全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建议首先是在设计上加以改进,要求婴儿床垫尺寸符合婴儿床的大小,去除婴儿睡眠用品中绳带、绳圈等过多过大装饰物,避免潜在的风险,其次在产品的材料选择上采用对婴儿健康有利的软质、透气性好,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再者严格控制生产工序、最终产品安全测试检验等关键环节,确保产品稳定性和安全性。最后,建议行业部门保持高度敏锐性,关注国外婴儿睡眠用品标准的更新变化,参照其具体要求进行生产,为产品的顺利出口创造条件。
  • 麦当劳回应麦乐鸡泥胶质疑 称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针对7月4日美国媒体报道的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中,含有泥胶和是石油成分的化学物质,即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的说法,麦当劳(中国)方面昨日下午正式向媒体发出声明,称其在中国售卖的麦乐鸡中这两种化学成分的含量完全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进行的研究发现,美国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玩具泥胶的成分——化学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以及从石油中提炼的抗氧化剂“特丁基对苯二酚”。   7月5日,麦当劳(中国)方面对泥胶事件进行了简短的声明:“麦当劳一直以来都本着对消费者严格负责的态度,对所提供的食物都有严格的品质监控程序,完全符合各国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在中国,麦当劳售卖的麦乐鸡中聚二甲基硅氧烷、特丁基对苯二酚这两种物质的含量完全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消费者可安心食用。”而对于添加剂的含量标准,麦当劳给出的回应是:“聚二甲基硅氧烷的含量标准是10PPM,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标准是20PPM,麦当劳在中国售卖的麦乐鸡中上述两种成分的含量均完全符合该标准。”   对于这两种化学物质的安全性,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特聘专家、北京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董金狮认为,聚二甲基硅氧烷是一种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它的作用是防止油炸过程中过度起泡。目前国际上认为这种物质是无毒较为安全的。但是,用量限制在每公斤0.1克以下;同时,对使用温度也提出应限制在-50°-200°。   而专家对特丁基对苯二酚的解释,这是一种“油的抗氧化剂”,在油中加入适量,可以抑制霉菌、防止油变味变坏,也可以叫做油的防腐剂。这种物质有一定毒性,并有致癌性,在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限制的最大使用量是每公斤0.2克。   据业内专家透露,添加剂其实是食品当中不能缺少的东西,目前在国家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食物添加剂,都经过了国际上大量的实验,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条件,消费者不用“谈添加剂色变”。现在的问题是,由于目前对于添加剂的检测是一种被动的检测,更多依靠企业的自律自觉,这导致了不少非法添加的情况出现,这是目前监管当中急需解决的瓶颈问题。此外,专家建议消费者不要长期吃某一类食品,虽然添加剂使用时是安全的,但长期的积累效应也会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 禾信、毅新博创、东西分析、融智生物及英盛等联合起草微生物质谱鉴定平台国家标准
    近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正式发布了国家标准GB/T 42580-2023《智能实验室 微生物质谱鉴定平台》,该项标准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标准《智能实验室 微生物质谱鉴定平台》 由TC526(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微生物质谱具有高通量、高分辨率、高灵敏度、低成本的优势,在国内临床诊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如何利用好微生物质谱技术,为临床提供快速,准确的诊断结果,是微生物检测从业人员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将微生物鉴定质谱平台与智能实验室设备或终端相连接,实现信息交互,能有效提升实验室效率及诊断准确性。  该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有:北京鑫汇普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秦皇岛海关技术中心 、广州莱伯世开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鑫汇迈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毅新博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之江实验室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厦门金诺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融智生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山东英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家强 、刘利勤 、张桂玲 、卢铁林 、曹蕊 、钱云开 、唐郡 、何颖 、马庆伟 、沈志林 、徐伟 、孔令琴 、程阳 、李磊 、李振廷 、吴玉晓 、高利艳 、刘洪涛 、李运涛 、郭启雷 。
  • 专家:组建食药监管总局 应注重制定食药安全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记者顾展旭、庄小龙 摄   整合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职责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衔接,明确责任,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方案的说明指出,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委员声音】   应该注重制定 食药安全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程红表示,新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好,把工商、质监等职能都合并过来。建议日后更加注重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卫生和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和风险评估的制定,食品是否安全不是肉眼能看出来的,因此,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该把标准的制定放在重要的位置。   【专家解读】   有利于对安全事故集中执法   针对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李军鹏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改革把食品安全很多监管环节全部整合,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从源头到市场流通的监管。”   此次改革将管理的环节集中起来统一归口一个部委管理,使得无论是在食品安全的监测,还是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能有统一归口,杜绝了以前多头监管、分散监管导致职责不清、效率低下等问题,“监管的效果和水平会有较大提升。”李军鹏说。   李军鹏说,比如,此前遇到一个食品安全领域的事件,即使相关部门已经获得了信息,但从事件的监测、风险评估到应急处理一般需要很长的周期,需要各个职能机构的协同才能最后处理,“之前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检测分散在不同部门,改革后将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检测的机构全部划归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人员配备上来说更有利于集中执法,也有利于统一检测。”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政府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汪玉凯也表示,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涉及的环节较多,有些标准矛盾、冲突,政出多门的现象突出,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让原来各部门间存在的重叠职能合并同类,相同职能尽量交给一个部门管,既避免职能交叉,又能理清权责,防范扯皮现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成立,着重体现了民意。”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体制几经周折。这个机构原来是卫生部下属药品管理局,在2003年机构改革中独立出来,变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卫生部直属局。在上一次机构改革中,考虑到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又变成卫生部的二级局,也是归口管理局,与卫生部之间有分有合。”   马怀德指出,根据食品药品安全法的规定,正部级单位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作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同时出现。“这样就出现了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复杂关系。一个是副部级,一个是正部级,都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却很难划分清各自职能。这次改革将两个部门合在一起,成立正部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目的还是为了回应民意,回应公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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