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药品溶定仪

仪器信息网药品溶定仪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药品溶定仪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药品溶定仪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药品溶定仪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药品溶定仪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药品溶定仪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药品溶定仪相关的解决方案。

药品溶定仪相关的资讯

  • 岛津的医药品残留溶剂顶空GC法测定方案
    医药品中的残留溶剂被定义为在原料药或医药品添加剂、制剂的制造过程中使用或生成的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基于可能影响人类健康的风险,被分类为从Class1到Class3,并实施着严密的管理。关于残留溶剂的分析,USP(美国药典)General Chapters Residual Solvents中规定的顶空GC法已广为使用。此方法依据ICH(日美欧三极医药品认可审查协调国际会议)的方针,以EP(欧洲药典)的分析方法为基础制定的分析方法。 本方案介绍使用岛津顶空进样器HS-20与岛津GC-2010 Plus,对USP Residual Solvents所记述的水溶性样品(WATER-SOLUBLE ARTICLES)中的Class1及Class2的标准液(Standard Solution),按Procedure A及Procedure B进行测定的数据。 了解详情,请点击《基于顶空GC法的医药品残留溶剂测定》。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岛津应用:通过顶空GC/MS 法测定药品残留溶剂
    –FID 同时测定–在药品残留溶剂分析中经常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法(GC-FID),但该方法定性能力不够。而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可通过质谱进行定性分析,对目标溶剂附近的峰或目标溶剂之外的未知峰进行识别和判定。使用检测器分流系统可在一次测定中同时得到FID数据和MS数据。本文向您介绍使用该系统对药品残留溶剂进行分析的示例。 图为岛津GCMS-QP2020/FID 检测器分流系统的示意图。参考美国药典(USP)通则〈467〉的测定方法设定顶空参数。在色谱柱出口执行FID和MS分流。使用全扫描模式进行MS测定。使用岛津先进流量技术软件对分流比进行了优化。岛津GCMS-QP2020/FID 检测器分流系统的示意图 了解详情,敬请点击《通过顶空GC/MS 法测定药品残留溶剂》 关于岛津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岛津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chinashimadzu。岛津微信平台
  • 1370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车载医疗器械电磁兼容测试系统等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47-2461SCCZAH17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4年专项设备购置第八批预算金额:1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及数量表包号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简要技术需求分包预算金额(万元)第7包7-1车载医疗器械电磁兼容测试系统1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书。500.00第8包8-1核磁共振检测系统1450.00第9包9-1SAR及磁场量测系统1200.00第10包10-1高速摄像机1220.0010-2紊流型硬舱体隔离器1 (1)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交货地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指定地点。(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最高限价:(1)包件7、8、9:最高投标限价即各包件预算金额。 (2)包件10:10-1高速摄像机:120万;10-2紊流型硬舱体隔离器:100万。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5日内。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 10-86391277。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 010-5385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邮编100071)            联系方式:何方、蔡培琳、王梦楠、华曲德吉央宗、何姗、王宏伟、黄凡 010-83923522、839235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方、蔡培琳、王梦楠、华曲德吉央宗、何姗、王宏伟、黄凡电 话:  010-83923522、83923515
  • 药品研发与生产的稳定之锚:稳定性实验箱的应用
    在现代医药领域,药品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是一个高度复杂且精密的过程,常常受到诸多外界因素的挑战与考验。药品存放的时间长短、存放环境的空气质量、温度波动、湿度变化以及光照强度等因素,都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使得药品中的有效成分逐渐降解,药品的疗效大打折扣,甚至完全失效,产生有害物质。 因此,深入研究药品的稳定性,全面了解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科学的稳定性研究,我们可以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用药保障。 为了全面而精准地评估药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表现,科研人员常常借助稳定性试验箱这一关键设备来进行测试。这种试验箱具备模拟多种环境条件的强大功能,能够精确控制温度、湿度、光照等重要参数,从而为试验药品提供一个稳定且标准化的测试环境。通过将测试样品置于试验箱中,并暴露于特定环境条件下一段时间后,科研人员可以评估样品是否发生变化,确认其在不同环境下的稳定性表现。Aralab是欧洲标准环境控制设备、药物稳定测试设备和特殊测试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凭借逾30年的专业研发与生产经验,其各类箱体设备和步入式房间品质卓越,一直深受客户赞誉。「Aralab葡萄牙总部」Aralab FitoClima 600 & 1200系列箱体,为药品稳定性试验提供了卓越而全面的解决方案:这一系列箱体分为600L和1200L两种规格,内部配置灵活多变,可分别搭载4层和8层不锈钢搁板,更可按需升级至10层和20层。每层搁板均可轻松拆卸,清洗维护极为方便。为了满足科研人员在稳定性测试中的多样化需求,FitoClima 600&1200系列还提供了多种型号选择:&bull FitoClima 600/1200 P:专为精准温度控制而设计。&bull FitoClima 600/1200 PH:在温度控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湿度控制功能,可模拟更加复杂的环境条件。&bull FitoClima 600 PLH:集温度、湿度、紫外线和可见光控制于一体,满足更加全面的需求。&bull FitoClima 600 PLH-R:在PLH的基础上,通过集成辐射计和光传感器,实现了辐照暴露程度的自动控制。&bull FitoClima 1200 PN/PNH:可控制零下温度(-20℃),湿度控制功能可选配。此外,箱体还配备了7英寸的彩色触摸屏,使得科研人员能够直观、便捷地设置所有环境变量。无论是温度、湿度还是光照,都能轻松调节,满足各种实验需求。利用这一系统,科研人员能够设计复杂而全面的环境模拟程序。例如,在生物医药领域,由于疫苗、血清、抗体、细胞因子和酶等制品对温度变化异常敏感,冻融过程可能引发蛋白质变性、聚集或活性丧失等风险,因此冻融测试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借助FitoClima 1200 PN/PNH试验箱,科研人员可通过程序预先设置好从-20℃至60℃的不同温度区间,分别模拟冷冻和融化阶段的环境条件,然后一键启动,即可直接进行冻融循环测试,无需频繁更换试验箱,大大提高了实验效率和准确性。FitoClima 600&1200系列试验箱 技术参数&bull 温度范围:-5℃ 至 60℃1200 PN/PHN型号可以扩展至-20℃至60℃&bull 温度波动 (随时间变化):±0.1°C 至 ±0.2°C&bull 空间温度均匀性:± 0.15°C 至 ± 1.0°C&bull 湿度范围:20% 至 95% rH&bull 湿度波动 (随时间变化):± 1%rH&bull 空间湿度均匀性:± 2%rH作为Aralab的中国区授权经销商,上海昊扩提供Aralab旗下各类高精度的环境控制设备,包括: &bull 低温培养箱/恒温恒湿箱/光照培养箱 &bull 步入式恒温恒湿房间 &bull 环境试验箱 &bull 步入式环境测试室 &bull 高低温冲击箱 &bull 人工气候箱/室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产品信息,欢迎来电咨询!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仪器采购结果揭晓
    2011年3月22日,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揭晓。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自2010年1月起就此项目进行公开仪器采购,目前已经完成了5批采购,涉及的金额达3300多万元人民币。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GXTC-1115005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 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88354433-5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8354433-721   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定标日期:2011年3月18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2月23日   第一包:生化分析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天勤仁和经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5号   中标金额:¥89.8万元(人民币)   第二包: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6号楼701   中标金额:¥61.6万元(人民币)   第三包:自动固相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中标金额:¥125万元(人民币)   第四包:气相色谱仪(2台)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嘉友国际大厦909室   中标金额:¥117.8万元(人民币)   第六包:薄层色谱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15号楼南楼229室   中标金额:¥ 70.86万元(人民币)   第七包:日光模拟器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15号楼南楼229室   中标金额:¥68.36万元(人民币)   第八包:原子吸收光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嘉友国际大厦909室   中标金额:¥5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包:液相色谱仪(3台)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中标金额:¥162.5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包:激光粒度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15号楼南楼229室   中标金额:¥53.7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包:X射线荧光光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   中标金额:¥78.9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包: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华宝大厦12A29室   中标金额:¥98.6万元(人民币)   第十五包: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氧气透过率测定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丹贝尔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69号峻峰华亭C座515   中标金额:¥126万元(人民币)   第十六包:差示扫描量热仪、微波消解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6号楼701   中标金额:¥89.2万元(人民币)   评标委员会名单:郝秀云、王少亭、吕阳、熊少祥、王平、章小麟、李振声。   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   项目联系人: 尹钢、武滨   联系方式: 010-88354433-72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
  • 毕井泉: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p   8月29日上午,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竺出席会议,并向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感谢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毕井泉为新一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bad5729f-30e8-49c1-9bd4-7fcfccaa08cd.jpg" title=" 1_副本.jpg" / /p p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我代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委员,特别是新当选的委员表示诚挚的问候! /p p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推进药品标准改革,加强药品标准全程管理,推动药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一、充分认识药品标准的极端重要性 /span /strong /p p   药典是药品科学技术发展成果的结晶,是一个国家药品产业发展水平的标志,是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遵循,是药品监管工作的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把“最严谨的标准”放在首位,突显了标准对于药品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 谁掌握标准,谁就占据制高点”,深刻阐述了标准对于产品质量的决定性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下决心提高药品质量,严守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p p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药品标准工作。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就组织专家研究编制新中国药典,把药品标准化建设作为改变我国医药产业基础薄弱、人民群众缺医少药落后局面的战略措施。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成立,这是新中国最早的标准化组织。1953年,国家颁布第一版《中国药典》。改革开放以后,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标准的法定地位和药典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每五年编制一版药典,药品标准工作和《中国药典》制修订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p p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颁布实施十版药典,药品标准从无到有、收载品种从少到多、标准水平从低到高,对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水平、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届药典委员会功不可没。我们大力提高药品安全性标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近几年没有发生大的、影响恶劣的药害事件。这些都要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历史条件所限,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政府监管能力较弱,药品标准还不能适应监管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药品质量疗效与美欧日国家有差距,很大程度上是药品上市标准不高,市场上缺乏原研产品作为参比对照。标准缺失、标准落后、标准不管用、标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标准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提高药品质量疗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为药品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二、希望认真研究的几个问题 /span /strong /p p   在新一届药典委员会成立、2020年版药典全面启动编制的时候,我想请药典委员会各位委员共同研究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对于制订标准、修订法律、推进改革、加强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p p   (一)研究药典工作的定位。药典编制工作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于药品监管工作,服务于改革创新,服务于制药产业的发展。编制药典的目的是鼓励好药、淘汰差药、识别劣药假药。 /p p   (二)研究现代药的本质特征和传统药的本质特征,以及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提出了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的要求。要研究现代药与传统药的基本概念,明确界定其内涵和外延。 /p p   药的概念自古有之。各民族历史上都有自己的传统药。我国的中医药文化更是博大精深,在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与疾病作斗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我们曾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主要指的是缺现代医药。 /p p   现代药伴随着现代医学传入中国。现代药是在传统药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循证医学,逐步完善形成了今天的基本特征:以医学、化学、生物学等理论为基础 一般都具有明确的活性成分,并不断研究完善其作用机理 经过随机双盲大样本的临床试验,通过试验数据证明对某种适应症有效,对病人个人或人类社会特定疾病的预防或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所以药品审评要临床主导,由临床医生背景的审评员作审评组长。此外,还有经过监管部门审批的制作方法和工艺,确保质量均一、稳定 对药品的全面监督,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履行全生命周期的责任,开展上市后研究,监测不良反应,完善对药品的认识,包括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副作用、禁忌、注意事项等 对已上市药品不断评价、退出市场的规范制度。 /p p   传统药是传统的医学理论、传统的制备方法指导下,采取传统的剂型和使用方式、传统的适应症表述、传统的循证方法,有多年使用历史、公众认可的药品。传统的中医药理论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继承发展。现代药与传统药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双盲随机大样本的临床试验证据,获益大于风险的适应症结论,产品均一、稳定的质量控制。如果用现代医学、现代药学理论,现代制备方法、现代循证方法研究传统药,其成果应按现代药申报、审评和监管。这些年,我们在用现代药方法研究开发传统药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青蒿素、黄连素、麻黄素的发现,特别是青蒿素的发现,是我们对人类社会的重大贡献。用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作用的研究,也是举世瞩目的成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天然药物开发研究的经验教训,有哪些临床接受、国际公认的成果,又有哪些教训,走了哪些弯路,对我们继承发展传统药意义重大。 /p p   (三)研究新药上市标准、橙皮书和药典的关系。按照现代药品监管的理念和实践,批准上市一种创新药,就是批准一种药品的标准,包括活性成分、配方、用药途径、剂型、规格、使用方法、制作工艺及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工艺参数。这些也是产品上市后的监管依据。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标准生产,整个生产过程的数据都要做到真实、完整,及时记录,可以溯源,否则就要以掺假药品论处。这种经监管部门审批上市的新药带有原创性、标杆性,其申请的专利受专利法保护。专利到期后,企业申报仿制药生产上市可以借用原研企业的成果和数据,免于重新做大样本临床试验,监管部门按原研药的标准审查其药学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二者等效即视为疗效等效,可以在临床上相互替代。上述经批准上市的作为参比制剂的原研药与经评价疗效等效的仿制药载入一个目录集,及时更新,这就是国际上的橙皮书制度。我们也要建立中国的橙皮书制度。我们要研究批准上市新药的标准、橙皮书和药典之间的关系,各自发挥什么作用。 /p p   编制修订药典,一定意义上是对已上市药品的再次审查和确认。药典编制过程中,要对收载、更新、修订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的审核,评估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存疑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存疑的,要向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多年不生产的药品,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上市后多年没有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不良反应不详的药品也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要在修订药典时严格把关,这是对公众负责,也是专家委员会的责任。 /p p   (四)在药典修订中体现改革成果,为改革创新服务。2015年以来,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已不限于审评审批,逐步拓展为药品监管制度的全面变革。 /p p   为什么要改革?一是药品可及性基本解决,但质量疗效上有差距。二是药品研发、生产、经销生态出了问题。研发中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现象 生产加工过程中擅自更改工艺、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现象,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可靠、不可溯源的现象 经销过程中夸大宣传、无科学依据地乱吹牛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三是审评和监管力量薄弱。与制药产业的迅猛发展相比,我们的监管队伍人员严重缺乏,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监管,漏洞死角很多。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到了,但解决起来困难重重,心有余力不足。四是申请积压,效率低下。这是前三个问题交织的必然结果。 /p p   怎么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了一系列重大决策。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2017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加入了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下一步还要争取加入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 /p p   改革总的目标就是与国际接轨。药品上市的基本标准就是新药要“全球新”,仿制药要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要研究建立药品数据保护制度、专利补偿制度、药品审评与专利链接制度,把专利纠纷解决在药品上市之前,既鼓励药品创新,使创新者受到激励 也鼓励仿制,降低企业仿制成本和法律风险。要建立临床主导的团队审评制度、与申请人会议沟通制度、项目管理员与申请人联系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重大争议制度、审评结论和依据向社会公开制度,保证审评的公平公正。要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药品研发、加工、经销、使用全链条的监管。药品批准文件持有人要承担研发、加工、经销、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质量等全生命周期的法律责任。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申请,一律予以退回。生产加工过程违反GMP规范,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可溯源的,要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对造假等严重违法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评员、检查人员、检验人员、执法人员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制度,建立禁止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药品审评信息制度。严禁工作人员以审评谋私、以检查谋私、以企业商业秘密谋私。通过保密责任的落实取信于民,保证监管权威。 /p p   改革既包括今后上市药品如何审评审批,也包括对以前批准上市药品的评价和清理。规定期限通不过评价的要退市。长期不生产的、自行改变工艺的、没有履行上市后研究和药物警戒责任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稳定性存在问题的,要清理、纠正,性质严重的要退市。要研究制定药品退市的标准、条件与程序。 /p p   新一版药典编制,正处于改革关键时期,情况会有很多变化。药典编制工作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审评审批、药品监管改革的一系列要求,体现改革的成果,及时反映药品质量疗效的提高。希望新一届药典委员会的每一位委员都秉持严谨、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积极参与改革,推动改革,服务改革。我们每一位制药业的从业人员、药学研究工作者、监管者,都是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都要积极推动 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不利于促进公众健康的事情,就要果断放弃。我们所有的工作,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 /p p   (五)研究药典编制如何为破解掺假、造假的“潜规则”服务,为监管服务。当前有一种现象,药典中规定检验哪些指标,就有人研究如何骗过这些指标的掺假造假方法。请各位专家结合自己专长研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及时堵住漏洞,破解“潜规则”。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三、提几点要求 /span /strong /p p   药典委员会是我国药学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技术机构,承担着党和国家赋予的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的神圣使命。编制药典,是现代“悬壶济世”的功业。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了,各位作为国家的一名药典委员,不仅仅是响当当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每一位药典委员都要把使命和责任铭刻在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圆满完成药典编制工作。 /p p   第一,坚持科学态度。各位委员来自不同的领域和专业,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平等讨论。以科学严谨的作风、求真务实的态度、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 /p p   第二,勇于担当作为。每一个标准的修订都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能有不同意见。我们要以人民利益、公众健康为基本出发点,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作为,化解工作难题,做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工作业绩。 /p p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要修订标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标准工作程序,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公开论证重大分岐制度、公开回应未采纳的实质性意见制度,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开决策,接受社会监督。 /p p   第四,坚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制修订标准是履行国家的公权力。药典委员必须遵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纪律。党员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还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的各项纪律,非党员委员也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不为利益所惑,不为私情所动。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 /p p   各位委员、同志们,药品标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更科学的标准保障药品质量,支撑药品监管,引领产业发展,以优异的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工作成果,为中华民族健康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9/insimg/c1f7746c-b26f-4016-92d0-c4bc28568d59.jpg" title=" 2_副本.jpg" / /p p br/ /p
  • 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概述
    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在现代制药工业中,药品包装的密封性与内部环境控制是保障药品质量与延长其有效期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对于需要特殊存储条件的粉针剂、生物制剂等药品而言,西林瓶作为其主要包装容器,其内部的氧气含量直接关联到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为此,济南三泉中石DKY-03S的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应运而生,成为制药企业、质检机构等不可或缺的实验室设备,特别是在精准测量西林瓶中残氧含量方面展现出卓越性能。西林瓶西林瓶以其良好的密封性和化学稳定性,成为众多敏感药品的首选包装。为了进一步延长药品的保质期,防止氧化反应的发生,制药企业通常会在西林瓶内充入氮气,以排除或减少瓶中的氧气含量。这一过程虽然有效,但确保氮气填充后瓶内残氧含量达到标准,仍需依靠精密的检测手段,这便是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优势之处。济南三泉中石DKY-03S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工作原理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工作原理是当需要对西林瓶中的残氧含量进行检测时,仪器首先通过精密的取气泵,将西林瓶内的气体样本安全、无损地抽取至仪器内部的传感器中。这些高精度传感器能够迅速且准确地捕捉到气体中的氧气(O2)以及其他可选测组分如二氧化碳(CO2)的浓度信息。随后,仪器内置的微处理器会迅速处理传感器输出的信号,通过复杂的算法计算出气体样本中O2和(如选配)CO2的具体比例。一旦达到预设的试验结束条件,仪器将自动停止测试,并准确记录并显示试样内被测气体的O2含量数据。这一过程不仅高效快捷,而且结果精确可靠,为药品质量的评估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持。广泛应用:从制药到质检的全面覆盖济南三泉中石DKY-03S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应用远不止于西林瓶,它同样适用于安瓿瓶、铝箔袋、真空袋等多种包装形式的药品及食品。在制药企业中,该仪器是控制药品包装质量、优化生产工艺、确保产品合规性的重要工具;在质检机构,它则是评估药品保质期、验证包装密封性的关键设备。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以其高精度的测量能力、广泛的应用范围,在保障药品质量和延长有效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大量仪器
    2011年1月18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此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自2010年1月起陆续就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已完成四批仪器采购。采购仪器种类、采购金额等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招标批号/编号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 第一批 GXTC -1015001 1 自动定氮仪 1 北京万邦君意商贸有限公司 85.23万元人民币 自动卡式水分测定仪 1 紫外分析仪 1 智能循环水浴 3 恒温恒湿箱 2 水迷宫自动记录仪 1 匀浆器 2 组织匀浆器 2 除湿器 3 崩解仪 1 2 自动电位滴定 1 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85.10万元人民币恒温恒湿培养箱 2 均质器 4 马弗炉 2 可控温振荡箱 1 射线计数仪 1 氮吹仪 4 3 精密电子稀释仪 1 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 74.535万元人民币 阿贝折射仪 1 测汞仪 1 数显电导仪 1 数字式紫外辐射照度计 1 旋光仪 1 超声波提取器 1 PH计 2 超声波清洗器 5 高压灭菌器 2 紫外透射率分析仪 1 冰箱 14 超声粉碎机 1 4 天平 6 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78.99万元人民币 纯水仪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旋转蒸发仪 6 电热恒温干燥箱 2 电热恒温培养箱 1 第二批 GXTC-1015011 1 定性PCR仪 1 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198.02万元人民币 定性PCR仪 1 全自动微生物平板螺旋加样系统 1 脂肪酸分析仪 1 分光测色仪 1 通用电泳仪 1 水平电泳槽I 2 水平电泳槽II 2 水平电泳槽III 2 垂直电泳槽 1 核酸高压测序胶系统 1 多功能消解仪 1 电穿孔仪 1 分子杂交炉 1 2 多功能酶标仪 1 北京科润德科技有限公司 185万元人民币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 1 4度冷藏柜 3 罗氏泡沫仪 1 核酸蛋白分析仪 1 原子荧光光谱仪 1 全自动核酸提取系统 1 3 高速冷冻离心机 1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 220万元人民币 高速离心机 1 离心机 1 离心机 3 离心机 1 厌氧培养箱 1 细胞培养箱 1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碎花制冰机 1 抑菌圈测量仪 1 粘度测量仪器 1 全凝胶洗脱仪 1 4 DSS倒置显微镜 1 流标 DSS倒置显微镜 1 显微镜 2 漩涡混合器 5 液氮罐 1 体视显微镜 1 舒适型恒温混匀器 2 紫外交联仪 1 5 DSS倒置显微镜 1 北京诚茂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825万元人民币 显微镜 2 漩涡混合器 5 液氮罐 1 体视显微镜 1 舒适型恒温混匀器 2 紫外交联仪 1 恒温振荡水浴 1 恒温水浴 2 恒温摇床 1 第三批 GXTC-1015015 1 DSS倒置显微镜 1 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196.6万元人民币 DSS倒置显微镜 1 显微镜 2 漩涡混合器 5 液氮罐 1 体视显微镜 1 舒适型恒温混匀器 2 紫外交联仪 1 2 冷冻干燥机 1 未公布结果 真空离心浓缩仪 1 红外接种环灭菌器 2 包装密封性测试仪 1 顶空分析仪 1 标准热封仪 1 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 1 第四批 GXTC-1015029 1 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 1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2.9万元人民币 2 离子色谱 1 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 86万元人民币 3 扫描电镜 1 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 338.4万元人民币 4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7.9万元人民币 第五批 GXTC-1115005 1 生化分析仪 1 2 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 1 3 自动固相萃取仪 1 快速溶剂萃取仪 1 4 气相色谱仪 2 5 全波段(可见、中红外及近红外)显微化学图像系统 1 6 薄层色谱 1 7 日光模拟器 1 8 原子吸收光谱仪 1 9 凝胶成像仪 1 脉冲场电泳系统 1 10 凝胶渗透色谱 1 11 液相色谱仪 3 12 激光粒度仪 1 13 X射线荧光光谱仪 1 14 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 1 15 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 1 氧气透过率测定仪 1 16 差示扫描量热仪 1 微波消解仪 1   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XTC-1115005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 2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钢、武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8354433-769/526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原中检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 资格标准与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以上(含100万)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2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17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3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层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武滨   电 话:010-88354433-526   传 真:010-88357503   电子信箱:wubinwbwb@sohu.com
  • 中国投资逾十亿建设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新院
    拥有60年历史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今天迎来新生——更名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并获国家10.9亿元人民币投资,在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建设新院。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9月26日宣布的。   他在此间举行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建所60周年庆典仪式上透露,新院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00383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药品检验楼、生物制品检验楼、医疗器械检验楼、生物安全实验楼、特殊实验楼、动物资源中心、标准物质楼、以及专家公寓、教学报告楼等。   成立于1950年的中检所是中国药品检验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设有药品、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生物制品检验检测体系以及医疗器械、实验动物、药品安全评价、标准物质、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体系等11个业务体系。同时还承担着国家细菌耐药性监测中心、国家病毒性肝炎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中心及实验室的工作;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220多人。   目前开展检验项目1000余项,为全国药检机构、生产企业等单位提供近2500多种标准物质。在近年发生的欣弗、甲氨蝶呤、肝素钠、刺五加等重大药品安全事件中,及时开展检验检测,为科学定性、行政执法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其自主研制的车载药品快速检验系统,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品打假行动计划推荐为现场快速检测技术。   该所所长李云龙称,随着中国医药产业发展和对药品监管力度的加大,监督检验任务逐年增加,其基础设施、技术条件已不能满足检验任务和技术监管的需要;将于2014年竣工的新址建设,将使之得到根本性改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以及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卫生部、国管局和北京市政府的代表约300人出席庆典及新址开工奠基仪式。
  • 药品中有机溶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仪特价销售
    药品中有机溶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仪特价销售,欢迎致电南京科捷(http://www.kj17.com)了解详情!联系电话:尹先生13951792301 参考配置:(需根据检测物质不同更改配置) 色谱仪器配置 色谱柱及试剂 GC5890气相色谱仪 (FID检测器) 毛细管专用柱30*0.32.*0.5 乙醇、二氯甲烷各一瓶 顶空进样器: DK-300A NN二甲基甲酰胺1瓶 N2000色谱工作站 (电脑自备1台) 二甲亚枫1瓶 氢氮氧一体发生器或钢瓶气各一瓶 顶空压盖机1台(南京科捷) 顶空瓶20ml (带塞) 50只 药品中有机溶剂残留检测气相色谱仪主要特点: ★全兼容惠普HP5890II气相色谱仪,可直接接驳HP5890微型单丝热导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及相关检测器控制板.仪器技术指标、性能,检测器灵敏度可与HP5890相媲美! ★GC5890气相色谱仪全新集成数字电子电路,控制精度高,性能稳定可靠,温控精度可达0.01℃. ★柱箱容积大,智能后开门系统无级可变进出风量,缩短了程序升/降温后系统稳定平衡时间;加热炉系统:(温度范围)环境温度+7℃-400℃.三阶程序升温,升温速率0-50℃/min;增量0.1℃/min可以由用户重新校正炉温,并随意设定最高温度。由用户决定加热炉温度平衡时间。 ★独特的进样口设计解决进样歧视;双柱补偿功能不仅解决升温带来的程序漂移,而且减去背景噪音的影响,可以得到更低的最小的检测限。5、可同时安装两种进样系统:填充柱、毛细管分流/不分流进样系统(具有隔膜清扫功能);可同时安装两种相同或不同的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热导检测器(TCD).可选配自动/手动气体六通进样阀进样器、顶空进样器、热解析进样器、裂解炉进样器、甲烷转化炉. ★具有开机自诊断功能、秒表功能(方便流量测定)、运转定时器功能、停电储存保护功能、键盘锁定功能。 ★检测器系统:火焰离子检测器容易拆卸和安装,便于清洁或更换喷嘴;高阻值单柱热导检测器检测灵敏度高,基线稳定快(15分钟即可稳定);输入信号可进行对数放大,减少干扰,提高灵敏度.可选配TCD、ECD、NPD、FPD。 南京科捷热忱为您服务!欢迎您的来电!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院实验室仪器采购结果揭晓
    2011年5月2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六批设备(招标编号: GXTC-1115007)中标公告,具体中标内容如下所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日期:2011年5月17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2月23日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中标公司 中标金额 1 遗传分析系统 1 废包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1 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153.6万元 3 X-射线衍射仪 1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67.9万元 4 凝胶渗透色谱仪 1 未公布 5 三重四极与离子阱串联质谱联用仪 1 北京神州恒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0万元   此前在2011年3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招标编号: GXTC-1115005)中标公告,具体中标内容如下所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日期:2011年3月18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2月23日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中标公司 中标金额 1 生化分析仪 北京天勤仁和经贸有限公司 ¥89.8万元 2 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 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61.6万元 3 自动固相萃取仪、 快速溶剂萃取仪 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125万元 4 气相色谱仪(2台)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7.8万元 6 薄层色谱 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 70.86万元 7 日光模拟器 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68.36万元 8 原子吸收光谱仪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5万元 11 液相色谱仪(3台) 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162.5万元 12 激光粒度仪 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53.75万元 13 X射线荧光光谱仪 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78.9万元 14 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98.6万元 15 氧气透过率测定仪、 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 北京丹贝尔仪器有限公司 ¥126万元 16 差示扫描量热仪、微波消解仪 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89.2万元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无菌药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有关事宜公告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发布了公告。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规划,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公告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其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但尚未完成检验的产品,可继续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现场检查并已公示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但是,其产品应在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2014年1月1日后,尚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仍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证 通过认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标准的一致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79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或部分车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全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1319家,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占60.3%,这些企业生产的品种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收载的全部无菌药品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年)中收载的无菌药品覆盖率也达98.7% 总体产能已达到2012年无菌药品市场实际需求的160%以上,能够满足市场供应。通过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障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明显增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公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无菌药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对尚未通过认证须停止生产的,要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一旦发现问题,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解读与问答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无菌药品实施(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使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有关情况,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解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原卫生部79号令,报请国务院同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通知规定2015年底前全部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中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根据实施规划过渡期的有关要求,2013年12月31日是企业可以执行98版药品GMP生产无菌药品的最后期限, 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停止生产。   二、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情况如何?   答: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计1319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870家提出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申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6% 其中855家已完成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并公告的企业有796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60.3%。   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药品产能和品种能否满足我国药品市场供应?   答:按2012年我国药品市场需求估算,目前我国已通过的新修订GMP认证企业的无菌药品4种主要剂型的总体产能已达160%,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从品种分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收载无菌药品171个,全部都有已通过认证的企业生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版)及临床常用药品分别收载无菌药品629个和563个,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分别可以生产其中的621个和556个,均占98.7%。目前尚未覆盖的个别品种,也已完成了产品储备。总体来看,能够有效保证药品市场供应。据近几年统计,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种(包括各种剂型)出现供应短缺现象,如甲巯咪唑、人凝血因子Ⅷ、蛇毒抗血清等都是由原料、价格、市场等原因造成的,与新修订药品GMP的推行并无内在联系。   四、如何界定停产?停产后企业能否继续申请认证?此前生产的产品后能否继续销售?   答:为了准确界定停产行为,考虑到部分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公告》中明确,以完成最终包装为标志来确定停产行为,即对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尚未完成检验的,可继续进行检验工作,合格后予以放行,允许其继续上市销售。 疫苗类产品按要求需要进行批签发,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并送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在批签发合格后仍可上市销售。   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也就是说在2014年仍会有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陆续上市。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认证现场检查并进行公示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待取得新《药品GMP证书》后产品方可销售。   企业停产以后,如完成GMP改造,可以继续申请认证。对于放弃认证的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品种技术转让、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有序退出。   五、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对于我国医药产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答:新修订药品GMP充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等国际先进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要求有了较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强调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强调药品生产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新修订药品GMP的稳步实施,为医药产业的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部分规模小、效益差、产品无市场、质量管理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局。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市场占主导的优势企业也利用本次机会,调整了品种布局,提升了产业集中度。以大容量注射剂为例,我国排名前5位的生产企业,已占有全国市场近50%的份额。   新修订药品GMP有效促进了我国制药工业与国际接轨,加快了我国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160家企业的450个原料药、103家企业的143个制剂品种通过国外药品GMP认证检查。2013年10月9日,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首次进入国际采购目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六、2014年1月1日后,未通过认证企业的停产是否会对行业造成冲击?   答:根据统计,全国制药五百强企业中涉及注射剂生产的仅有22家未申请新修订药品GMP认证。100强中99家已经通过,仅剩的1家也已提交认证申请。   新修订药品GMP是技术要求的提升,更是产业发展到新阶段市场做出的选择。不过,我们对于尚在改造暂时停产的企业并没有关闭认证的大门。只要企业提出认证申请,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认证检查,通过认证后可以恢复生产。   七、在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过程中是如何保证认证检查工作质量的?   答:在新修订药品GMP整个实施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颁布相关附件和认证检查指南,修订原有质量手册及34个程序文件,并新增4个文件,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GMP认证检查。   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以来,2011年首先培训了117名检查组长,然后培训了163名骨干检查员,后期对600名检查员进行了新修订GMP相关培训。2012年、2013年采用多种形式陆续对长期从事检查工作的550名药品GMP检查员进行再培训,包括无菌理论学习与现场操作结合、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举办8期疫苗专项培训、世界卫生组织派专家对我国检查员的检查进行观察检查和教学检查等方式,确保了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的检查能力。   药品检查质量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初,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国家疫苗监管的评估。2012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通过ISO9000认证,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专家的好评。   明确检查认证的技术标准和纪律要求。对认证检查的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对认证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执行标准和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下一步总局将采取什么措施监督未通过认证企业确保停产措施到位?   答:下一步总局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告》要求,凡是未通过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请各地立即通知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一律按《公告》要求停止药品生产活动。   各地应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应停产企业或生产车间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应停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产状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停产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同时要密切关注停产企业状况,凡发现未按规定停产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各地要对应停产企业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密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停产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的监督管理,采取严控措施,加贴封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给社会带来危害。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公告》要求落到实处。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及时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九、为什么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准则,是药品生产必须遵循的重要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上评价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参与药品国际贸易的一项基本内容和标准。药品GMP对药品生产中原辅料采购和检验、生产投料、制剂加工、质量检验、仓储保存及产品出厂放行等生产全过程的条件和方法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从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药品。   我国在1988年开始逐步推行药品GMP。经过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和依法实施,在2004年7月1日实现了所有药品均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生产的目标。通过实施药品GMP,我国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原有药品GMP已颁布实施10多年,受当时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所限,其中有些规定过于宽泛,有些制度存在缺失,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可控的目标要求,在理念、制度和标准上已经落后于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药品GMP标准。为了全面提升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药品生产更加规范、质量更加可控,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必须对我国药品GMP进行修订并推动实施。   十、新修订药品GMP的特点是什么?   答:此次药品GMP修订工作从2005年启动,本着公开透明、从国情出发、优先提高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质的原则,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实际,并针对我国药品质量现状和以往药品质量事件暴露的问题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药品GMP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更加注重质量管理的细节,篇幅内容由原来的88条增加至313条。新修订药品GMP相比原有药品GMP,标准要求更高,内容更加全面,制度和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基本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   新修订药品GMP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二是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明确将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 三是细化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提高了无菌药品生产环境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药品GMP的空气净化A、B、C、D分级标准,并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同时,按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对厂房设施的设计提出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使用等方面也做出具体规定。五是围绕质量风险管理增设一系列新制度。引入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监控方面,增加了如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一、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一方面可以全面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强化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医药行业的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从而推动医药产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同时有利于,推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和与国际接轨,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  十二、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规划是什么?   答:新修订药品GMP发布实施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2月,就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企业升级改造的过渡时间和品种风险因素,确定了分两个阶段实施的计划。一是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 二是除无菌药品外的其他药品,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届时,未在规定时限达到要求的企业(车间),不得再继续生产药品。   十三、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促进措施有哪些?   答:针对实施初期出现的部分地区推进慢,企业等待观望等状况,实施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无菌药品生产要在2013年底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尤为紧迫。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卫生部从药品技术转让、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以及鼓励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认证,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2013年2月和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做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过渡期间企业文号转移等工作,连续下发相关通知,鼓励企业药品技术有序流动,推动新修订药品GMP顺利实施,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2013年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发布了新修订药品GMP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新旧车间衔接、注册现场核查与药品GMP检查衔接等方面出台多项制度和措施,保证了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拟采购第六批仪器设备
    2011年4月21日,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六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据悉,此前该项目已先后进行了5批采购,采购金额约3350万元人民币,此次为第6批采购。详情见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六批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XTC-1115007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 2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钢、武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8354433-769/526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原中检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交货时间 保证金金额(万元) 1 遗传分析系统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 3 X-射线衍射仪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 4 凝胶渗透色谱仪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1 5 三重四极与离子阱串联质谱联用仪(HPLC-MS)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4   2. 资格标准与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以上(含100万)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1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5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层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武滨   电 话:010-88354433-526   传 真:010-88357503   电子信箱:wubinwbwb@sohu.com   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编号:GXTC-1115007   交货地点:本项目现场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 2 号 前五批中标情况一览 招标批号/编号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 第一批 GXTC -1015001 1 自动定氮仪 1 北京万邦君意商贸有限公司 85.23万元人民币 自动卡式水分测定仪 1 紫外分析仪 1 智能循环水浴 3 恒温恒湿箱 2 水迷宫自动记录仪 1 匀浆器 2 组织匀浆器 2 除湿器 3 崩解仪 1 2 自动电位滴定 1 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85.10万元人民币 恒温恒湿培养箱 2 均质器 4 马弗炉 2 可控温振荡箱 1 射线计数仪 1 氮吹仪 4 3 精密电子稀释仪 1 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 74.535万元人民币 阿贝折射仪 1 测汞仪 1 数显电导仪 1 数字式紫外辐射照度计 1 旋光仪 1 超声波提取器 1 PH计 2 超声波清洗器 5 高压灭菌器 2 紫外透射率分析仪 1 冰箱 14 超声粉碎机 1 4 天平6 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78.99万元人民币 纯水仪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旋转蒸发仪 6 电热恒温干燥箱 2 电热恒温培养箱 1 第二批 GXTC-1015011 1定性PCR仪 1 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198.02万元人民币 定性PCR仪 1 全自动微生物平板螺旋加样系统 1 脂肪酸分析仪 1 分光测色仪 1 通用电泳仪 1 水平电泳槽I 2 水平电泳槽II 2 水平电泳槽III 2 垂直电泳槽 1 核酸高压测序胶系统 1 多功能消解仪 1 电穿孔仪 1 分子杂交炉 1 2 多功能酶标仪 1 北京科润德科技有限公司 185万元人民币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 1 4度冷藏柜 3 罗氏泡沫仪 1 核酸蛋白分析仪 1 原子荧光光谱仪 1 全自动核酸提取系统 1 3 高速冷冻离心机 1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 220万元人民币 高速离心机 1 离心机 1离心机 3 离心机 1 厌氧培养箱 1 细胞培养箱 1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碎花制冰机 1 抑菌圈测量仪 1 粘度测量仪器 1 全凝胶洗脱仪 1 4 DSS倒置显微镜 1 流标 DSS倒置显微镜 1 显微镜 2 漩涡混合器 5 液氮罐 1 体视显微镜 1 舒适型恒温混匀器 2 紫外交联仪 1 5 DSS倒置显微镜 1 北京诚茂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825万元人民币 显微镜 2 漩涡混合器 5 液氮罐 1 体视显微镜 1 舒适型恒温混匀器 2 紫外交联仪 1 恒温振荡水浴 1 恒温水浴 2 恒温摇床 1 第三批 GXTC-1015015 1 DSS倒置显微镜 1 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196.6万元人民币 DSS倒置显微镜 1 显微镜 2 漩涡混合器 5 液氮罐 1 体视显微镜 1 舒适型恒温混匀器 2 紫外交联仪 1 2 冷冻干燥机 1 未公布结果 真空离心浓缩仪 1 红外接种环灭菌器 2 包装密封性测试仪 1 顶空分析仪 1 标准热封仪 1 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 1 第四批 GXTC-1015029 1 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 1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2.9万元人民币 2 离子色谱 1 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 86万元人民币 3 扫描电镜 1 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 338.4万元人民币 4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7.9万元人民币 第五批 GXTC-1115005 1 生化分析仪 1 北京天勤仁和经贸有限公司 89.8万元人民币 2 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 1 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61.6万元人民币 3 自动固相萃取仪 1 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125万元人民币 快速溶剂萃取仪 1 4 气相色谱仪 2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7.8万元人民币 5 全波段(可见、中红外及近红外)显微化学图像系统 1 6 薄层色谱 1 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70.86万元人民币 7 日光模拟器 1 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68.36万元人民币 8 原子吸收光谱仪 1 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5万元人民币 9 凝胶成像仪 1 脉冲场电泳系统 1 10 凝胶渗透色谱 1 11 液相色谱仪 3 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162.5万元人民币 12 激光粒度仪 1 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53.75万元人民币 13 X射线荧光光谱仪 1 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78.9万元人民币 14 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 1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98.6万元人民币 15 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 1 北京丹贝尔仪器有限公司 126万元人民币 氧气透过率测定仪 1 16 差示扫描量热仪 1 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89.2万元 人民币 微波消解仪 1
  • 杭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药品检测车的管理,充分发挥检测车“掌握信息、快速筛选、靶向抽样、目标检验”的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实行车长负责制,车长负责制定年度运行计划、检测车运行期间的管理及各辖区局协调沟通 检测车专车专用,在执行药品监督检查和抽样任务时用车要记录完整、真实 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车载系统操作规程及其它适宜方法进行样品筛查,对筛查未通过的样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针对性抽样,并将抽取的样品及时送市药品检验所,进入药品检验程序。   规定要求:每次检测工作结束后,应退出仪器操作软件,关闭计算机和近红外光谱仪电源,拆除电源电缆、光谱仪和计算机的连接和光线探头,并检查其他仪器设备是否恢复原始状态 检测车在进行药品检测时,应保持适宜的检测环境,一般温度应控制在10~28℃,相对湿度控制在35 %~75 % 使用外接电源时,应保证电压的稳定 检测人员对检测车设备的密码、数据和涉及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严禁向公众和媒体透露。
  • 药监局今年起每年修订2000个药品标准
    2009年起,我国每年将修订提高2000个药品标准。今年还将分类整治保健食品、无文号产品等6类非药品产品。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吴浈昨天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去年已修订了1000个药品标准,今年将全面提升药品标准,以提升上市药品标准 同时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淘汰那些处方、工艺和剂型不合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品种。
  • 超9000万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三批仪器设备采购意向
    7月21-2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先后发布2022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六批(第1-6包)、第三批、第五批(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共计17包,预算总金额9062万元。采购仪器包括全自动PCR体系构建系统、X射线衍射仪、流式细胞仪、三代基因测序仪、液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激光粒度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共计84台,部分不接受进口产品,详情如下: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2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六批(第1-6包)项目编号:XHTC-HW-2022-0781预算金额:34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分包预算金额(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免税01包1-1生物分析仪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536是是1-2生物分析仪1台是是1-3全自动微生物平皿螺旋加样系统1台是是1-4玻璃微生物反应器1台是是1-5三相谐波闪烁分析仪1台否/1-6步入式笼盒清洗机1台否/1-7全自动PCR体系构建系统1台否/1-8高压微射流纳米均质机1台是是02包2-1智能多功能X射线衍射仪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618是是2-2动态颗粒图像分析仪1台是是2-3多电极电化学检测器1台是否2-4多功能顶空进样器1台是是2-5电泳仪呈像系统1台是否2-6非对称场流分离系统1台是是03包3-1分选型流式细胞仪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564是是3-2动态水分吸附仪1台是是04包4-1生物反应器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528是是4-2纳米流式检测仪1台是是4-3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2台否/4-4血凝制备平台系统1台是是4-5高通量高速细胞计数仪1台是是4-6渗透压仪1台是是05包5-1全自动组织解离器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457是是5-2细胞计数仪1台否/5-3三代基因测序仪1台是是5-4酶联免疫斑点分析仪1台是是5-5第三代测序仪1台是是5-6自动组织脱水机1台是是5-7尘埃粒子计数器1台是是5-8风量罩1台是是5-9多功能风速仪1台是是5-10自动堆板架1台是否5-11浮游菌采样仪1台是是06包6-1在线液氮冷冻型固体研磨机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736否/6-2平推切片机1台否/6-3组织脱水机1台否/6-4轮转切片机1台否/6-5基因测序平台1台否/1、“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投整包,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品种进行投标。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3、名称、数量等如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有误差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 点击查看招标公告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2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项目编号:0747-2261SCCZA149预算金额:1971.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简要技术需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分包预算金额(万元)第1包1-1定氮仪1主要用于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药物的有效成分或者限量成分的含量检测、新药与仿制药制剂开发和质量研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是4061-2全自动图像法颗粒分析仪1是1-3快速微生物检测系统1是1-4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否1-5液相色谱仪1否1-6电子天平2否1-7库仑容量一体式卡式水分测定仪1是第2包2-1环形离子淌度高清成像系统1主要用于化药及生物药体内代谢组学研究及有效性评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是804第3包3-1液质联用仪1主要用于对原料药和制剂进行鉴别、检查、杂质分析、复杂基质中药物含量测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是3893-2电喷雾检测器1是第4包4-1非对称场流分离系统1主要用于难溶性制剂、缓释、控释制剂及低剂量制剂的释放度研究、多糖类药物和蛋白质药物的绝对分子量与分子量分布测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是3724-2流通池法溶出度仪1是4-3蛋白组学软件1是4-4液相色谱输液泵1否4-5氨基酸水解衍生仪1是4-6微波化学反应平台1否4-7全自动计数粒度分析仪1是(1)交货地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指定地点(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点击查看招标公告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2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五批(第一次)项目编号:HCZB-2022-ZB0348预算金额:36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6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序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免税是否为核心产品1是是否
  • 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布
    近日,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经卫生部部务会通过并正式发布,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药品GSP的修订是我国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是对药品经营活动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规范要求的一次较大提升。与现行规范相比,新修订药品GSP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有效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   药品GSP是企业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现行药品GSP自2000年颁布实施后,经过10年的实践,对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素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药品GSP已不适应药品流通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要求。从2005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着手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在药品GSP修订中贯彻科学监管理念,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并于2009年正式启动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广泛借鉴了世界卫生组织以及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药品流通监管政策,全面调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状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形成了药品GSP修订草案,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实施。   此次修订明确了“全面推进一项管理手段、强化两个重点环节、突破三个难点问题”的目标。一项管理手段就是实施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两个重点环节就是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三个难点就是票据管理、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   修订后的药品GSP共4章,包括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共计187条。新修订药品GSP集现行药品GSP及其实施细则为一体,增加了许多新的管理内容。如吸收了供应链管理的观念 增加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仓储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冷链管理等管理要求 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内审、设备验证等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新修订药品GSP按照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从药品经营企业的人员、机构、设施设备、体系文件等质量管理要素各个方面,对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售后管理等环节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新修订药品GSP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有助于抑制企业低水平重复,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集中度。软件方面,新修订药品GSP明确要求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凭证等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提出详细要求,并强调了文件的执行和实效 提高了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质管、验收、养护等岗位人员的资质要求。硬件方面,新修订药品GSP全面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着重规定计算机管理的设施、网络环境、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功能要求 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药品仓库采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对仓储环境实施持续、有效的实时监测 对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要求配备特定的设施设备。   针对药品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新修订药品GSP增设了一系列新制度。针对药品经营行为不规范、购销渠道不清、票据管理混乱等问题,新修订药品GSP明确要求药品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出库运输药品必须有随货同行单(票)并在收货环节查验,物流活动要做到票、账、货相符,以达到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的目的。针对委托第三方运输,新修订药品GSP要求委托方应当考察承运方的运输能力和相关质量保证条件,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委托协议,并要求通过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踪,强化了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针对冷链管理,新修订药品GSP提高了对冷藏、冷冻药品的储运设施设备的要求,特别规定了此类药品在运输、收货等环节的交接程序和温度监测、跟踪、查验等要求,强化了高风险品种的质量保障能力。   新修订药品GSP与医改“十二五”规划及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等新政策紧密衔接。为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和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关于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实施电子监管、保证药品可追溯的要求,新修订药品GSP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制度,并对药品验收入库、出库、销售等环节的扫码和数据上传等操作提出具体要求。为配合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新修订药品GSP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新修订药品GSP实施设置了3年过渡期。到2016年规定期限后,对仍不能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步骤,严格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 加拿大食品与药品法规修订提案
    加拿大卫生部2009年6月25日发布了G/TBT/N/CAN/271号通报,标题为:食品与药品法规修订提案,涉及人用药非药物成份问题。   通报说,目前某些非处方药中的非药物成份(NMIs)可能对敏感或过敏的人导致不良反应。该修订提案要求在人用非处方药的标签上标明非药物成份(NMIs)(某些除外),避免威胁生命的过敏原和药剂,对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产生的影响。此外,使消费者在购买非处方药时能够作出知情选择。加拿大卫生部提出修订食品与药品法规(法规)要求在人用药外部标签上列出所有非药物成份。修订提案不适用于:处方药 仅在医师监督下施予的非处方药 仅在非渗透坚硬表面使用的消毒剂 兽药。   该修订提案拟批准日期: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之后5至8个月内。拟生效日期:措施被批准之后2年。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年8月20日。
  • 2276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4年专项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FTC-BJ01-2405058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4年专项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预算金额:2276.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276.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品目采购标的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1包1-1电子舌用于食品和药品滋味分析。对药材整体滋味比较分析,同时给出药材滋味的酸、甜、苦、味、咸和鲜味的味觉值。1套否01包1-2快速气相电子鼻用于食品、化妆品和中药样品的气味分析。对原料及产品的整体气味比较分析,同时给出引起产品气味异同的关键香气化合物。1套否 包号品目采购标的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2包2-1离子色谱仪用于中药化学对照品和中成药中阴阳离子、有机酸和糖的分析。1套否02包2-2离子色谱仪用于注册检验、国家评价性抽检、对照品标定、科研工作中,样品中无机阴、阳离子和有机酸等物质的分析。1套否 包号品目采购标的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3包3-1宽频成像测试系统利用宽频成像系统对中药材开展快速无损的数据采集和分析。1套否03包3-2原子吸收光谱仪药典中药中铅镉砷汞铜检测等 项目该法为法定方法。1套否 包号品目采购标的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4包4-1基因测序分析仪对食品、化妆品相关微生物的基因组测序分析。1套否04包4-2光学相干断层成像系统用于化妆品及其原料安全和功能评价过程中人或动物试验中的皮肤活体成像。1套否04包4-3气溶胶激光计数液相色谱仪用于化妆品中糖类物质、氨基酸类物质、生物胺类物质以及小肽等无紫外、可见光吸收,不能在常规液相检测物质的定性、定量测定。1套否04包4-4高灵敏度蒸发光散射检测器用于化妆中非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成份,如表面活性剂、防腐剂等物质的检测。1套否 包号品目采购标的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5包5-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用于国产和进口放射性药品注册检验中金属杂质检查项目测定1套否05包5-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对样品中的各个元素进行准确定量以及定性分析1套否 包号品目货物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6包6-1物化参数分析仪用于分析小分子化药的解离常数,油水分配系数和溶解度,有助于对化合物物理特性的探索研究。1套否06包6-2流通池法溶出仪用于外用半固体制剂、贴剂、微球及埋制剂等体外溶出及渗透性研究1套否06包6-3生化分析仪用于肝功能、肾功能、离子、心肌酶、血糖血脂等生命物质的检测1套否06包6-4全自动染色体滴片仪用于化妆品及其原料的安全性评价中染色体畸变试验的检验检测1套否 包号品目货物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7包7-1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用于依柯胰岛素等新型胰岛素类似物、重组人促卵激素等进口注册检验中高分子、蛋白含量测定等相关检测项目1套否07包7-2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用于化学药品有关物质检查和含量测定1套否07包7-3液相色谱仪用于化学药品中目标化合物的定性定量分析1套否07包7-4液相色谱仪用于品种检验和研究1套否07包7-5液相色谱仪用于化药中目标化合物的定性定量分析2套否07包7-6液相色谱配件用于药品检验,对照品标定1套否07包7-7二极管阵列检测器为现有同位素高分辨质谱仪增加一个检测器,配套使用1套否07包7-8示差折光检测器用于可多糖类药品的定量定性分析及分子量大小及分布测定1套否07包7-9离子色谱仪用于药物的常规质量分析和成分鉴定1套否 包号品目货物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8包8-1倒置荧光显微镜用于观察平皿或培养板中培养细胞的状态及相关生物标志物在细胞存活的状态下的定量和定性分析1套否08包8-2电动正倒置一体机荧光显微镜用于观察普通染色、相差,荧光标记的切片、涂片等1套否08包8-3显微计数法不溶性微粒分析仪显微计数法不仅可以看到颗粒的大小,还同时可以对不溶性微粒的形貌进行确认1套否08包8-4ZETA电位和纳米粒度分析系统进行高端制剂、脂质辅料及新型聚合物纳米辅料的功能性及稳定性研究1套否 包号品目货物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09包9-1透皮扩散系统用于局部皮肤应用制剂(半固体制剂和贴剂)制剂变化的生物等效性研究1套否09包9-2智能化液体处理系统高灵敏度的QPCR方法检测生产用人源细胞的残余DNA1套否09包9-3多功能微孔板读板机用于根据实验中荧光强度自动调节信号放大倍数,能够实现在更宽的光强范围内检测1套否09包9-4冷冻切片机用于质谱成像的配套前处理,组织冷冻切片后进行质谱成像分析1套否
  • 5427万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15台仪器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招标采购信息,采购一批仪器设备,全部要求进口,总预算达5427万元。  项目编号:TC210N05L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54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分包控制价(元)是否接受进口(进口/国内)是否免税备注11-1超临界流体萃取-超临界色谱联用仪13600000进口否1-2高通量动态蒸汽自动分析仪1进口否22-1扫描电镜13000000进口否2-2高内涵细胞成像分析系统1进口否33-1高分辨液质联用仪13980000进口否44-1高分辨质谱仪14800000进口否55-1液质联用仪12490000进口否66-1双分离系统离子淌度质谱联用仪16900000进口否77-1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13350000进口否88-1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13650000进口否99-1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14600000进口否1010-1飞行时间液质联用仪15320000进口否1111-1离子淌度液质联用仪18200000进口否1212-1气质质联用仪12000000进口否1313-1实验室管理系统12380000进口否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 7171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第六批)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B-2023-ZB0506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专项设备购置第六批预算金额:7171.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7171.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台)预算金额(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免税是否为核心产品第一包1落地超速离心机1114是是是2切割式研磨仪1否否否3刀式研磨仪1是是否4筛分仪1否否否5渗透压仪1是是否第二包1差示扫描量热仪1217是是否2热重分析仪(一)1是是否3热重分析仪(二)1是是是4水分测定仪1否否否第三包1实时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1198是是是2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一)1否否否3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二)1是是否第四包1微流分离同步手性质谱检测系统1320是是是第五包1气质高分辨质谱联用仪1640是是是2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是是否第六包1智能多方法开发液相-质谱联用平台1440是是是第七包1在线前处理高灵敏质谱检测系统1475是是是第八包1正交分离系统-质谱联用平台1480是是是第九包1智能样品处理全自动高清质谱识别系统1530是是是第十包1分子可视化定量分析系统1833是是是2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是是否第十一包1飞行时间高分辨液质联用仪1725是是是2全自动六荧光数字PCR系统1否否否第十二包1气溶胶快速蒸发定量系统1490是是是第十三包1二维液相色谱-质谱分析平台1420是是是第十四包1在线酶解色谱质谱联用系统1480是是是第十五包1全谱图四极杆多反射成像质谱1809是是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汇款截图发送至hczb102@163.com邮箱,同时在邮件主题注明“XXX项目/包号-XXX公司报名”,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查收,资料查收无误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由工作人员发至供应商报名邮箱中) 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 开户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保福寺支行 账 号:11050163990000000889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010-5385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西区招标部 姚冲、王鼎、贾东敏、金珊、赵焰婷010-63509799、186122878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西区招标部 姚冲、王鼎、贾东敏、金珊、赵焰婷电 话:  010-63509799、18612287801
  • 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 三定方案未公布
    北京市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   8月15日上午,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原北京市食品办办公地正式挂牌。新机构成立后,将整合原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统一监管。昨天,新任市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也携该局领导成员集体亮相。   □领导格局   多委办局领导加入新机构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只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的管理工作。食品监督管理相关职能由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质监局、北京市食安办等多个机构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原来食品、药品分散的监督、管理职能将统一。   在昨天的挂牌仪式上,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任局长张志宽,带领新机构领导班子亮相。据了解,除张志宽外,目前食药监局还暂设有3名副局长、1名纪检书记。其中,副局长丛骆骆是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局长卢爱丽是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局长张风平是原市食品办副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加上曾长期担任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市食品办主任的张志宽,新成立的食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具有长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经验。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区县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将于近日出台下发,食药监局仍在原市食品办所在地办公。今后,该局的办公地点有望设在西二环附近的中环广场。为了顺利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旧衔接,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衔接过渡的有关程序要求。   □工作职责   统一食药安全监管各环节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食药监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据介绍,食药监局的成立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将通过整合市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减少监管环节,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上下联动、关系顺畅、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同时,市食药监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现场   员工着新食药监制服亮相   昨天早上8点左右,苏州街边设在北京市工商局办公楼内的北京市食品办一片繁忙景象。当天,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在此挂牌。   当天上午10点多,近50余名身着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制服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等待揭牌仪式的到来。昨天上午11点多,市食药监局首任局长张志宽带领首任班子成员身着新式制服出现在现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程红副市长,以及市编制办、城管、经信委等委办局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不断有人向张志宽表示祝贺。面对记者的采访要求,张志宽婉言谢绝,他表示,今后有机会做详细介绍。   □释疑   意义   保障食药监管体制高效运行   据悉,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是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整合市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以保障首都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减少监管环节,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上下联动、关系顺畅、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职责   新机构将从六方面加强工作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表示,北京市食药监局将努力做到"新机构、新气象、新目标、新作风",从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强队伍建设,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等六个方面严格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首都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保障   领导分工首次安排食药安全   近日,首都之窗发布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工作分工".其中介绍,北京市副市长程红的分工与此前相比增加了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等。此外,她还负责商务、旅游、工商行政管理和侨务方面的工作。与今年2月份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相比,食品药品监督工作首次作为一项单独的工作被分工安排。   □背景   国家食药监总局挂牌将结束九龙治水格局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新机构整合了原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相关职责。消息一出,业界评论称食药监总局成立将使"九龙治水"变"一龙治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毅指出,中国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在几十年的运转之后,可谓已固化成型,尽管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食安委闪亮登场已有时日,但仅只囿于对大事进行协调,垂直监管的职能还是依靠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九龙治水的局面并未终结。这一番大部制改革,实质依旧还是权力和义务的整合消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从机构组织层面上为之前和目前备受诟病的九龙治水画了一个句号。   □解读   多地已开始食药监管改革   国家层面的机构改革也为各地的机构改革提供了范本。目前甘肃、青海、山西、河南、河北、湖北、山东、江西等省份均已开展了职能转变改革。   此次地方改革的亮点是国务院不做硬性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特点推进。   以甘肃为例,从省、市、县都进行了整合。过去,甘肃的乡镇和街道没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只设到县级,在监管上一直处于空白。但乡镇和街道是食品生产和消费的领域,特别是造假的场所,为了把监管前移,甘肃借助本轮调整彻底消除了监管空白,将在1228个乡镇、115个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编人员达5000人。   》简历   1955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01年8月调任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任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12月起兼任北京市食品办主任。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张志宽在任期间,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工程的建设。2010年7月,张志宽不再担任市工商局局长,只担任市工商局党组书记。昨天,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已经没有张志宽担任党组书记的内容,而由市工商局局长杨艺文担任党组书记。
  • 药品稳定性试验箱国标发布,博迅医疗参与制定
    2021年8月20日国家标准《GB/T 40326-2021 实验室设备能效等级药品稳定性试验箱》获得批准发布,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博迅参与制定。本标准的编制,将为药品稳定试验箱的能效测试方法提供依据和参考,将促进行业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也为打造绿色实验室作出贡献。标准实施之后,预计能效将提高10%,年节约电能五千万千瓦时。业内有一句名言,叫做“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做产品仅仅是最简单的劳动力转化为商品的过程;做品牌,就是在做商品的基础上,树立一种品牌荣誉感和责任感;而做标准,更加超出了做品牌的概念,是行业的标杆,是被业内外广泛认可和努力的方向与参照。从中国古代的“车同轨、书同文”,到现代工业规模化生产,都是标准化的生动实践。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突显。标准已成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全世界通用语言。博迅此前已经参与制定过3次国家标准,填补了多个国内和行业领域的技术空白。 点击查看博迅在线展位以及稳定试验整体解决方案关于博迅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箱体制造20余年。近年来,公司致力于制药和食品行业稳定性试验整体解决方案,我们努力从功能、性能、软件、硬件、设备规格等多方面全面提升,就是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完美的使用体验和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 5180万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多类质谱仪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招标项目,总预算5180万元,采购包括多级反射飞行时间质谱仪、组合式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联用仪、超高压液相色谱/毛细管电泳双分离系统-高分辨质谱联用仪、基质辅助激光解析质谱仪、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多方法超高压色谱系统-串联质谱联用仪、在线分析质谱仪、细胞微流控芯片高分辨质谱联用仪等多类质谱仪器。项目概况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FTC-BJ01-2205042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预算金额:5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5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本包编号本包预算本包最高限价货物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是否免税01包CFTC-BJ01-2205042-01753万元753万元多级反射飞行时间质谱仪用于本草溯源、中药加工工艺、中药组学等不同领域的研究。1台是是02包CFTC-BJ01-2205042-02705万元705万元组合式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联用仪主要用于中药先导化合物的发现、中药复杂成分的物质基础研究等。用于小分子筛查与确证,鉴定中药组分中低浓度未知物,鉴别和定量极低浓度毒性成分等。1台是是03包CFTC-BJ01-2205042-03595万元595万元超高压液相色谱/毛细管电泳双分离系统-高分辨质谱联用仪用于中药中的成分鉴定、产地鉴别、极性农药残留筛查,建立中药中关键成分化合物库,建中药产地、质量模型等。1台是是04包CFTC-BJ01-2205042-04511万元511万元基质辅助激光解析质谱仪主要用于中药材提取物中生物大分子成分如蛋白、多糖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多糖和多肽指纹图谱分析等,对超微量分离点样的样品直接分析。1台是是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主要用于植物类中药材切片原位重金属元素分布分析和重金属形态定量分析,以及矿物类中药的细胞蓄积毒性分析。1台是是05包CFTC-BJ01-2205042-05324万元324万元多方法超高压色谱系统-串联质谱联用仪主要用于中药中的极性农药残留检测,制定中药材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开展中药材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特别是快速、灵敏、准确和简便的检测方法,保证中药材质量安全。1台是是在线分析质谱仪可用于中成药及配方颗粒的真伪鉴别,中药材的真伪、品种及产地区分。该设备可以快速建库,通过建立好的数据库,无需前处理,在线快速鉴别真伪及溯源。1台是是06包CFTC-BJ01-2205042-06609万元609万元细胞微流控芯片高分辨质谱联用仪用于中药提取物的在线实时细胞代谢分析。1台是是07包CFTC-BJ01-2205042-07417万元417万元双分离系统质谱联用仪主要用于中药中不同极性有机化合物的全成分分析。通过两种色谱分离系统,分别对低极性和高极性的化合物进行分离鉴定,从而达到对样品中全成分的定性定量分析。1台是是08包CFTC-BJ01-2205042-08393万元393万元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在普通实验室环境下,用于已有标准方法的运行(比如中药材中的农残/真菌毒素检测等),也用于开发新的中药材中痕量物质全成分的检测方法(比如质谱技术针对性更强的禁用/限用成分或者痕量有效成分的定量/定性),也用于中药材真伪鉴别及溯源等前端研究的技术铺垫。1台是是09包CFTC-BJ01-2205042-09393万元393万元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用于中药质量评价工作,涉及中成药、中药材、中药复方制剂等药物有效成分和痕量杂质的分析;药物体内变化监测等检测工作。1台是是10包CFTC-BJ01-2205042-10480万元480万元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用于中药质量评价工作,涉及中成药、中药材、中药复方制剂等药物有效成分和痕量杂质的分析;药物体内变化监测等检测工作。1台是是智能化质谱分析平台用于中药中次生代谢产物的定性研究。通过智能化流程,快速、模式化分析鉴定中药中未知次生代谢产物。1台是是
  • 食药监总局:到2020年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制订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总体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指导思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基本原则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主要目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朱江) /p p br/ /p
  • CDE对《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溶出曲线研究条件的问答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溶出曲线研究条件的问答(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溶出曲线研究条件的问答(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1年2月发布了《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口服固体制剂的多种药学变更情形(如重大变更、中等变更、部分微小变更及增加规格等)均需进行变更前后的溶出曲线对比研究,研究结果关系到变更分类的界定以及是否能够豁免生物等效性研究。为更好的指导企业进行药学变更研究,统一技术要求,我中心经调研以及与专家和业界讨论,组织起草了《〈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溶出曲线研究条件的问答(征求意见稿)》。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请将您的反馈意见发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  联系人:王淑华;姜典卓  邮箱:wangshuhua@cde.org.cn;jiangdzh@cde.or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药品审评中心 2022年4月7日《〈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溶出曲线研究条件的问答(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1).docx《〈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溶出曲线研究条件的问答(征求意见稿)》.pdf《〈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溶出曲线研究条件的问答(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 《中国药典》2015版制定启动 药品标准更严格
    国家药典委员会有关负责人6月19日在深圳第五届中国生物产业大会相关论坛上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启动2015版《中国药典》制定工作。新版药典将建立更严格的药品标准,原则上中药将新增800个品种,但以野生濒危动植物为原料的新研发中成药不会被收入。使用该类资源、已经被长期收录的一些传统中药则会首次增加警示语,以更好地保护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   在当天的论坛发言上,国家药典委员会副秘书长周福成说,新版药典将积极探索和完善药品标准的形成与淘汰机制,“使得药品不仅能够被收录进来,也会被淘汰出去,从而更好的维护公众健康。”   《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周福成说,本轮修订将坚持建立更严格药品标准、坚持系统规划和整体推进、坚持推进国内国际协同发展、坚持药品标准的相对稳定等原则,目标是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在药典标准中的应用,同时支持并保护先进生产工艺,促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而大幅提高我国药品质量控制水平和中国药典的国际地位。   他说:“我们希望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让中国的中药标准引领国际发展,化学药和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   他介绍说,在本轮修订中,中成药收载品种要能覆盖临床各科并能满足临床的需要,重点收载常用中药材(民族药)和饮片,除使用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中成药外,资源枯竭、商品匮乏和有违社会伦理的中药材也不再被收入药典。   他说,本轮药典修订将继续完善中药质量控制模式,体现现代科技的成功应用,特别是制定内源性有毒成分和外源性重金属及有害残留物标准,对于存在明显的产地依存性和对生长年限要求严格的中药材,要在标准项目中增加产地和采收年限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中药分析方法,提高中药质量控制水平。
  • 7180万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一批仪器设备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一系列招标采购信息,采购一批仪器设备,预算总额7180万元。  以下为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GXTC-D-21700036/14-20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14-20包)  预算金额:20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台/套)交货时间分包预算控制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14包14-1薄层色谱自动喷雾箱2120天275是14-2测序仪1120天是14-3电子天平2120天是14-4核酸电泳仪1120天是14-5宏观变倍成像系统1120天是14-6基因分析系统1120天是14-7全自动核酸蛋白分析系统1120天是14-8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120天是15包15-1液相色谱仪1120天345是15-2液相色谱仪1120天是15-3液相色谱仪1120天是15-4液相色谱仪1120天是15-5液相色谱仪1120天是15-6液质联用仪配件1120天是15-7液相色谱仪配件1120天是15-8液相色谱仪1120天是15-9液相色谱仪1120天是16包16-1滴定仪1120天351是16-2馏分收集器1120天是16-3粘度计1120天是16-4自动进样器1120天是16-5质谱检测器1120天是16-6黑体腔1120天是16-7频闪仪1120天是16-8自相干仪1120天是16-9超微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120天是16-10荧光倒置显微镜1120天否16-11质量比较器1120天是16-12自动索式浸提装置1120天否16-13多功能微孔板读数仪1120天是16-14射频传导抗扰度测试系统1120天否17包17-1离心浓缩仪1120天348是17-2呼吸器密合度测试仪1120天是17-3离心机1120天否17-4离心机1120天否17-5微粒分析仪1120天是17-6荧光定量仪1120天是17-7蒸发光散射检测器1120天否17-8DNA测序仪1120天是17-9电泳转膜仪1120天是17-10拉曼光谱仪1120天是17-11酶标仪1120天否18包18-1红外分光光度计1120天236是18-2气体发生器2120天是18-3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120天是18-4尿分析仪1120天是18-5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120天是18-6化学发光仪1120天是18-7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1120天是18-8恒温混匀仪1120天是18-9多标记微孔板检测系统1120天是19包19-1液相色谱仪1120天298否19-2Zeta电位纳米粒度分析仪1120天是19-3放射性活度计1120天是19-4滴定仪1120天是19-5无线温度传感器系统1120天是19-6红外光谱仪配件1120天是19-7超微量分光光度计1120天是19-8分子杂交恒温摇床 1120天是19-9荧光分光光度计1120天是19-10粒度分析仪1120天是20包20-1全自动多样品冰点渗透压测量仪1120天174是20-2实时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1120天是20-3转印槽1120天是20-4纯水仪1120天否20-5水分测定仪1120天否20-6微波消解仪1120天否20-7无管道净气型通风柜1120天否20-8制药微顶空残氧/溶氧二合一分析仪1120天是20-9基因扩增仪1120天否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21CNIC-021657-56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专项设备仪器购置项目第三批(1-19包)  预算金额:51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设备名称数量分包控制预算(万元)进口/国产是否免税核心品目简要技术参数011-1多功能电动荧光显微成像系统1230国产否 高通量微流体芯片定量系统 电动荧光系统:激发块转轮与光源电动转换,明场与荧光观察模式一键自动转换。1-2高通量微流体芯片定量系统1进口否温度范围: 4°C–100°C。022-1渗透压仪1311进口否蛋白纯化分析仪试样能力:每次测试多达24个样品。2-2真空离心浓缩仪1进口否控温精度:±1℃;最大离心力(g-Force):250G。2-3蛋白纯化分析仪1进口否流速准确度:±2%,流速精度:RSD全柱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系统1进口否分析通量:6-9个样品/小时。033-1荧光(酶联)斑点分析仪1279进口否多参数微孔板检测仪可读取切片,载玻片,血细胞计数板,384孔,96孔,48孔。3-2多参数微孔板检测仪1进口否激光输出功率 4-1高效液相色谱仪5264国产否高效液相色谱仪冲程可变范围:20ul~100ul。055-1高速离心机1181进口否快速全自动蛋白质表征分析系统  最高转速≥28,000 rpm,最大相对离心力≥110,000 × g,最大容量 4000 ml。5-2快速全自动蛋白质表征分析系统1进口否等电聚焦分离范围:pI值2.85-10.45。066-1数字PCR仪1279进口否数字PCR仪 能对DNA与RNA分子(无需进行逆转录)进行直接的绝对定量。6-2细菌鉴定系统1国产否特异性:大于98%。077-1多角度激光光散射系统1347进口否多角度激光光散射系统检测角度:≥ 18个;激光功率:≥ 100 mW。7-2动态水分吸附分析仪1
  • 2021年|药品说明书修订成常态,不规范按假药论处?
    药品说明书是患者了解药品情况的重要途径,在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中药制剂说明书还应包括主要药味(成分)性状、药理作用、贮藏等。为什么要修订药品说明书?近年来,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不重视说明书的书写,甚至故意删除某些项目,也不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为了针对这一乱象,2020年5月15日CDE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修订稿。此次经CDE修订后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新增了14个条款,修订了2个条款。更为关键的是,新增了说明书存在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存在误导性或不主动修订说明书的信息,该药将被判为假药,按《药品管理法》有关假药的规定处罚。预计2021年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将成常态,“尚不明确”、“未见异常”等含糊不清的词语将逐渐消亡。药品说明书修订什么内容?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7种药品的说明书修订文件,包含5种中成药,1种抗生素药物,1种注射剂,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说明书修订要求,5种中成药均修订为孕妇禁用。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修订关节止痛膏、大活络制剂说明书的公告。19日,发布修订速效救心丸、湿毒清制剂、血府逐瘀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公告》提醒,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梳理修订要求发现,5种中成药均在【禁忌】项写明,对该药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此外,湿毒清制剂另增修订要求: 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禁用;关节止痛膏另增修订要求:皮肤破损处禁用。各药具体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如下,望患者用药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关节止痛膏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用药部位发热、疼痛、红肿、水疱等。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损处禁用。3.孕妇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2.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 关节止痛膏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用药部位发热、疼痛、红肿、水疱等。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损处禁用。3.孕妇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修改为:1.本品为外用药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停用。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大活络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大活络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不适、腹胀、腹痛、腹泻、便秘、口干等,有肝功能异常个案报告。皮肤:皮疹、瘙痒等。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有局部麻木个案报告。心血管系统:心悸等,有心律失常个案报告。其他:胸闷、乏力、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有少尿个案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2.用药后如果出现心悸,心慌,胸闷,口、舌、四肢等局部麻木症状,请咨询医生。 速效救心丸说明书修订要求一、警示语应当包括:孕妇禁用二、【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头痛、头晕、皮疹、瘙痒、潮红、乏力、过敏及过敏样反应等。三、【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四、【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过敏体质者慎用。 湿毒清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胃不适、口干、头晕、头痛、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有肝损伤个例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包括: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5.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肿瘤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本品不宜用于湿疹、皮炎的急性期。9.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10.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血府逐瘀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皮疹、瘙痒、潮红等,有过敏反应病例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忌食辛冷食物。2.本品建议饭后服用。3.脾胃虚弱者慎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不宜与藜芦、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同用。 药品安全与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是确保药品安全的一道重要闸门。因此,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主动收集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信息。高度重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认真研判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以科学完善的机制确保药品安全。
  • 346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计划采购专项仪器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47-2261SCCZA280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2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应急第一批预算金额:3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各包件最高投标限价即各包件预算金额采购内容及数量表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简要技术需求分包预算金额(万元)第1包1-1生物纳米压痕仪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1831-2细胞压缩试验机11-3单细胞解离系统11-4摩擦力测试仪11-5超净工作台11-6洗瓶机11-7全自动蛋白印迹系统1第2包2-1气体含量检测仪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1632-2麻醉气体净化单元溢出检漏装置12-3湿化器检测装置12-4呼吸气流发生器12-5全自动微量蒸气压测试仪12-6超微量密度粘度一体机12-7裂隙灯显微镜12-8维氏硬度计12-9全自动压片机12-10超低温冰箱12-11离心机1(1)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交货地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日内。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了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5日 至 2022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 10-86391277。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四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各包件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各包件其中的一部分,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可以采用现场递交和快递递交2种方式:(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四层会议室;(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工作日)(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文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密封快递至或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层(邮编100045),华曲德吉央宗收,010-5936 9762(座机已呼叫转移至手机)。快递发出后,投标人应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子邮箱。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10-5385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邮编:100045)            联系方式:王梦楠、华曲德吉央宗、马瑞、黄凡、巩俊萍010-59369682、593697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梦楠、华曲德吉央宗、马瑞、黄凡、巩俊萍电 话:  010-59369682、59369762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