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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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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膜机相关的资讯

  • 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发布团体标准《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根据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2024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部署,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主要起草的本协会团体标准《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监测技术规范》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面向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请贵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讨论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或纸制文件形式反馈到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联系人:尚圆圆联系电话:0311-83895786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大街1号5栋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2024年5月5日关于征求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1.标准文本 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24.3.19.pdf2.编制说明-《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20240319.pdf
  • 功能与寿命可调控农膜研究取得进展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功能与寿命可调控的农用覆盖材料低成本制造技术与产业化”执行年度工作进展汇报会在长春召开。该项目取得多项重要进展,我国农膜研发与应用正在朝多功能、长寿命、可调控、低成本、能降解、专用型方向发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我国农膜生产和使用量均为世界第一,在发展设施农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周年优质高效生产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物生长需要的兼具多功能、长寿命、专用型大棚膜较少,可生物降解地膜生产成本偏高,产品功能与作物需求不匹配、难调控等突出问题,制约着相关应用。围绕这些问题,由山东农业大学牵头,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浙江大学、北京华盾雪花塑料集团有限公司和华中科技大学等16家单位共同开展了“功能与寿命可调控的农用覆盖材料低成本制造技术与产业化”研究,团队科研人员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 长春应化所科研人员通过定制棚膜专用料,突破了长寿命、高接枝、双光效、强化涂覆协同增效以及低成本制造等关键技术,新产品系统调控了棚膜的流滴、消雾、防尘、调光等功能,技改6000吨/年节能高效棚膜生产线,产品部分关键指标超过国外同类产品。科研人员探明甜椒、番茄、茄子等作物栽培光质需求,开发的茄果类蔬菜专用棚膜改善作物品质,提高产量10-30%。成果已推广至国内5家企业,新产品在10个省、市示范应用8万多亩。/ppbr//p
  • 6小时安装+负压环境 “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在广州建成
    为进一步快速提升广州当地的核酸检测通量,6月1日晚上,四组“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在广州体育馆快速搭建并预计在投入6月3日全部投入使用,届时,检测日通量可达单管12万人份。“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由广州实验室和国家呼吸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金域医学、华大智造等单位共同打造,其中,这套可实现快装和负压环境的硬气膜核酸检测实验室就出自华大智造。图说:硬气膜方舱实验室能实现6小时内快速安装据介绍,这是“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在广东省首次投入使用,目前,第一组“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已于6月2日正式开展核酸检测,其余三组“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正加紧建设进度,预计于6月3日投入使用。华大智造移动实验室项目负责人林思远表示,硬气膜方舱实验室能实现6小时内快速安装,12小时内设备调试完成投入使用,满足P2+实验室需求,不仅能在疫情突发时完成快速搭建,还采用抗菌膜和负压环境,有效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具体而言,每组硬气膜方舱实验室占地约210平方米,分为试剂准备区、样品处理区、扩增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之间密封性良好,有独立的洁净空调。实验室的外膜采用白色PVDF自洁抗老化膜,其内膜和地膜均采用抗菌膜,可抑制病菌再生。图说:“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能有效防止气溶胶污染“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采用金属骨架支撑,有强大的稳固性,可实现+10Pa至-20Pa的气压调节,能承载足够安全的负压环境,能够有效防止气溶胶污染,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院长助理杨子峰教授表示:“‘猎鹰号’气膜方舱实验室在功能上和安全性上与传统的检测实验室相同,但结构上更加灵活,更加因地制宜,适合分区筛查的推进,同时,增加了很多自动化设备,可以大大提升筛查速度。”图说: MGISP-NE384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高通量背后的硬核科技支撑,源于该实验室内配备了华大智造自主研发的抗疫设备——MGISP-NE384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采用磁棒转移磁珠提取技术,单机一次性最高能完成384例样本核酸提取纯化,单机日检测通量可达10000例,仪器设备内还配置负压过滤系统和紫外消毒系统,避免气溶胶污染,安全可靠。
  • 细数科研荒唐事:项目验收时需花完经费
    p  厚度为0.005毫米的地膜比0.01毫米成本更低、强度更大,却因达不到0.01毫米标准而无法上市 科研项目验收时需将经费花完,但验收的钱从哪儿来....../pp  “创新是五大发展理念之首,科技创新更是全面创新的引领。”全国人大代表姚建民说,相关的一系列法规制度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的活力,但在科研领域仍有一些“荒唐事儿”,科技创新还需继续突破困境。/pp  姚建民是山西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搞了30多年科研工作,深知科研人员的酸甜苦辣。这几年,他连续关注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的相关建议。/pp  2014年,由姚建民领衔提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列入2014年的工作计划。2015年,他再次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草案”的议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修法计划。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pp  “成果转化法修改了,但在落地过程中还有问题。”姚建民说,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规定,科研人员可以兼职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然而,由于科研机构的行政化管理,一些科技领军人物,往往是校长、所长或系主任等,他们有行政级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身份,这势必会束缚住他们在创业、兼职等问题上的手脚。/pp  “建议尽快破除行政化管理的顽疾痼疾,打破僵化的体制束缚,让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更有活力。”姚建民说。/pp  科研过程中人财物的调控问题更是令人头疼。“科研项目要验收,必须都花完经费,但是验收本身又要花钱,还不能从下个课题支。致使很多科研人员都要自己贴钱去验收。”/pp  姚建民认为,这是因为科研人员对人财物没有自主权。现在科研立项都要签订任务书,而任务书上的计划却过于死板,人财物的使用规定严格,连墨盒和打印纸也需要招标。/pp  “创新过程中的多变性是常态,没有自主,何来创新?建议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改变僵化的体制。”他说。/pp  姚建民印象中还有另一件荒唐事。/pp  近年来,姚建民致力于渗水地膜研究,将其覆盖在农作物上,成本低、产量高、效益好。/pp  为防止白色污染,国家对地膜厚度有强制性标准,即0.008毫米,据姚建民介绍,这一标准即将改为0.01毫米。/pp  “然而,地膜强度才是功能性指标,厚度没有实际功能,却是强制性指标之一。我研发的厚度小于0.005毫米的地膜就可达到0.01的强度,却因为标准问题无法上市。”姚建民说。/pp  他建言,“有标准是好事,但不合理的标准阻碍创新,建议建立‘可对话’的标准制度,为科技创新留空间。”(原标题:人大代表细数科研人员遭遇的“荒唐事儿”)/p
  • 微塑料登上世界最高峰|上海净信冷冻研磨仪解决塑料难题
    珠峰是一个遥远、纯净的地方,在世界之巅却发现了微塑料的痕迹!    据英国《新科学家》周刊网站11月20日报道,首次在珠峰上发现直径不足5毫米的塑料微粒。英国普利茅斯大学的伊莫金纳珀及其同事从珠穆朗玛峰多个地点采集了8个900毫升的溪水样本和11个300毫升的积雪样本。该研究小组发现,在所有积雪样本和3个溪水样本中都发现了微塑料。       报道称,“污染最严重的样本来自位于尼泊尔境内的珠峰大本营,那里是珠峰上人类活动最集中的地方。每公升积雪含有79个微粒。最高取样地点位于海拔8440米处,即位于珠峰峰顶下方408米处,该样本中每公升积雪含有12个塑料微粒。在珠穆朗玛峰上发现的微塑料大都源自合成纤维,包括聚酯纤维和丙烯酸纤维,系制作登山者衣服和装备所用的材料。“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在全球各地收集的样本中都发现了微塑料,足迹遍布从北极到河流、深海。那么,什么是微塑料?    微塑料是指粒径很小的塑料颗粒以及纺织纤维。由于学术界对于微塑料的尺寸还没有普遍的共识,通常认为粒径小于5mm的塑料颗粒为微塑料。相比于“白色污染”塑料,因微塑料体积小,意味着就有更大的比表面积(比表面积是指多孔固体物质单位质量所具有的表面积)。而比表面积越大,吸附污染物的能力越强,这就是其与一般的不可降解塑料相比,对于环境的危害程度更深的原因。    它的污染分布如何呢?这些从几微米到几毫米不等的污染物,能从大块塑料制品上脱落下来,轻易排入外界环境中,污染水体、土壤和植被。    大气中:纺织产品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超细合成纤维、工业上材料切碎和磨削等加工产生;质轻,可作为污染物载体,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    水域中:塑料污染主要来源,海洋、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居民饮用水中均已发现;市政污水排放、大气微塑料干湿沉降、工业产生塑料废弃物、纺织行业废水排放、个人日用护理品及其包装等。    土壤中:市政污泥的土地利用、有机肥的长期施用、农用地膜的残留分解、大气微塑料的沉降、地表径流和农用灌溉水的带入等;通过食物链传递并富集。    上至世界之巅,下至世界最深的海沟,微塑料可谓无处不在。有研究指出,每年每人平均会摄入70000颗微塑料。目前微塑料对人体的危害如何还需要深入的研究,但这类无孔不入的物质无疑为我们人类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加强对微塑料的研究,尽早提出可行的塑料减排和处理方案。    提到塑料研究,不得不提塑料的前处理。由于塑料制品对温度极其敏感,且加热后会变形、变性,只有在超低温环境下,才能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所以,在样品前处理这块着实让科研工作者头疼,因为常规的仪器根本搞不定它。    上海净信浸入式液氮冷冻研磨仪(JXFSTPRP-MiniCL),却完全可以做到!    这款仪器体积小方便携带,拥有三项专利,真正的液氮冷冻,全程-196度低温下研磨粉碎。保持了生物物质活性,确保易挥发物质的保留;防止热不稳定化合物的受热降解,对热和机械压力敏感的代谢物、异构体和复杂化合物保持原有的敏感特性物质。传统需要五分钟的粉碎研磨,而本设备只需要三十秒,称得上是研磨界的终极手段!
  • 利用前沿技术解决微塑料研究的核心问题——访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潘响亮教授
    在之前的一篇文章里,我们提到来自纽卡斯尔大学的科学家们对世界上最深的6条海沟中的生物体内的污染物进行了研究后,惊讶地发现:作为样品的90只生物样本中,有65只的体内含有微塑料。这个世界上最远离尘世的地方,依然没有逃脱微塑料污染的魔爪。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走进国内微塑料研究的前哨站之一——浙江工业大学。微塑料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你享受着快递和外卖送餐服务带来的便捷,以及工程塑料带来的轻量化时,你是否想到,这些都可能在未来变成微塑料,进入环境?而这一威胁,已经迫在眉睫。研究者们,正在为揭示微塑料影响而不懈努力。在环境污染物研究中,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研究对象是否存在环境健康风险,这决定了是否值得投入资源去做相关的研究。而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微塑料研究就面临着这一首当其冲的问题。研究者的探索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的潘响亮教授,之前长期在新疆从事农用地膜的环境污染研究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地膜在老化后,会碎裂并混入土壤中,进而迁移到其他介质中。地膜在生产中将不可避免地使用塑化剂,平时的农业生产中地膜又会接触大量的农药和化肥。当地膜碎片进入环境中,这些有害物质也会随之扩散。而地膜的使用,在中国的农业生产中相当普遍,这带来了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这引起了潘教授的重视,而他的研究领域,也拓展到了其他微塑料及环境风险领域。“一片小小的微塑料就像一艘船,上面装载着塑化剂、农药、粘结剂、染料、阻燃剂等等有害物质,把它们运送到环境中去。”潘教授如是说。一方面,潘教授对微塑料中吸附和混合的有害物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微塑料颗粒可能成分比较单一,但杂质成分却可能有很多种。所以在这一过程中,关键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原位地对一个高度复杂的混合物体系进行精准分离、定性、定量。如果用独立的热分析和质谱仪器进行分析,一方面需要分别分析独立的样品,无法做到原位;另一方面会存在分离不够充分,无法准确定性定量的问题。而借助珀金埃尔默最借新的热分析-光谱-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可以在获得实时失重信息的同时,利用热性能对复杂组分进行分离,然后对某个温度点逸出的组分再进行分离、定性定量,大大提高结果准确率的同时,实现了原位分析,也提升了实验效率。另一方面,潘教授的课题组为了研究食用肉类中微塑料对人类健康的潜在威胁,不仅采用了模式动物,还采用了家禽。通过喂食标记过的微塑料,他们可以准确地判断微塑料能否以及如何被动物摄入,以及何种成分、何种尺寸的微塑料可以被动物摄入。在实验之初,潘教授使用普通的荧光标记物对微塑料进行标记,结果发现被动物食用后,标记物全部从微塑料脱落了下来,没有收集到有效数据。在这之后,潘教授改用更小分子的带有稀土元素的荧光标记物对微塑料进行标记,最终得到了非常具有代表意义的结果?某些尺寸的微塑料确实可以进入到小鼠和家禽的脏器并累积。后期,潘教授计划对这一体系的毒理病理模型进行建立。在这方面,珀金埃尔默也拥有从分子到细胞到活体,从试剂到仪器到数据分析的毒理学整体解决方案,在未来也会与潘教授实现更加深入的合作,共同为微塑料的环境风险研究努力。微塑料污染,也许已经遍布这个星球的每一个角落。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无论是海水中、河水中,还是土壤中,甚至饮用水中,都存在这种微观污染物。那么,我们的身体里又有多少微塑料?它们只是在我们的器官中?还是进入了组织?进入了细胞?我们是否会被它们所伤害?这些未知,都等着科学家们去发现。作为分子光谱领域的引领者和创新者,珀金埃尔默也会持续努力,关注科学家们在科研中遇到的难题,为他们提供更多助力。其实,环境中看不见的威胁远不止微塑料一种。还有哪些看不见的污染物存在于环境中?它们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健康?珀金埃尔默如何帮助你有效识别这些威胁?点击了解微观污染物解决方案:关于珀金埃尔默:珀金埃尔默致力于为创建更健康的世界而持续创新。我们为诊断、生命科学、食品及应用市场推出独特的解决方案,助力科学家、研究人员和临床医生解决最棘手的科学和医疗难题。凭借深厚的市场了解和技术专长,我们助力客户更早地获得更准确的洞见。在全球,我们拥有12500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于150多个国家,时刻专注于帮助客户打造更健康的家庭,改善人类生活质量。2018年,珀金埃尔默年营收达到约28亿美元,为标准普尔500指数中的一员,纽交所上市代号1-877-PKI-NYSE。
  • 两会委员:不孕不育发病率猛增 亟需将环境激素纳入监测范围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92bcec41-ec4c-4373-bad7-36b1c1650156.jpg" title="W02016030302618903520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全国政协委员刘昕 图片来源于网络。br//pp  “目前,我国不孕不育发病率由20年前的3%提高至12%。这种现象与土壤中环境激素污染日益严重有关系,应引起高度关注。”/pp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刘昕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应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庞大的市场需求出发,发展环保塑化剂产业链集群,消除污染物对人类健康的危害。/pp  刘昕说,长期以来,农田耕地农用地膜、塑料大棚的广泛使用,以及废弃农用薄膜、垃圾袋泛滥成灾,使大量a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23013-1-1-1.html"strong邻苯二甲酸酯类/strong/a塑化剂在土壤、水体和大气等环境介质中迁移、转化,从而循环进入人类食物链。/pp  研究发现,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是一类具有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的环境雌激素,存在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潜在毒性,可引发系统功能紊乱,影响内分泌系统,影响新生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引发女性性早熟,对发育中的男性生殖系统有很大的影响。但是,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等环境激素,以及抗生素抗性基因等有机污染物,并未列入我国环境监测目标化合物检测范围。/pp  “无毒、环保的塑料助剂在国外应用十分普遍。我国相关品种相当匮乏,其中生物可降解的环保型塑化剂品种更是罕见。”刘昕说。为此,刘昕建议,优先做好环保塑化剂产业规划和项目引进。积极发展无毒、环保、生物降解及增塑性能良好的塑料助剂,从源头上遏制和降低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等环境激素污染。/pp  此外,他还建议,国家应建立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限制含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等环境激素残留量的国家标准,将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等环境激素有机污染物纳入环境监测目标化合物检测范围,在动态监测中及时分析、跟踪、监测和评估。/p
  • 童石军:每五年应进行全国农地污染源普查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工商联第九届常委童石军提案建议,环保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四部委应组成专门班子,尽快展开每五年一次全国农业用地污染源普查。  该提案认为,长期以来中国农业生产中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污染已严重威胁到农用地的质量与安全 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不合理排放 没有科学地认识到某些重金属(坤、镉、铅等)以某种形式残留在主粮食内,这样会严重影响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农用地污染会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应绷紧防止农用地污染这根弦不放松。  童石军建议,为保护农用地,防治农用地污染提供原始、详实的资料,供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农用地污染防治法时和综合治理时参考。环保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四部委组成专门班子,尽快展开每五年一次全国农业用地污染源普查。  为此,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用地增施有机肥,扩大绿肥种植面积,进行秸秆还田,适量施用化肥。实现氮、磷、钾3种元素比例均衡。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安全使用),保护和利用好害虫的天敌资源,应用益鸟、益虫或微生物农药进行生物防治。研制开发降解地膜和生物膜等新型地膜,将废旧地膜回收循环利用。  做为全国政协第九、十届、十一届委员,童石军连续十一年提交中国信用体系相关的提案,被称为“中国信用提案第一人”。即便年年呼吁,但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旧不尽人意。  2011年两会,童石军也提交了中国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提案,即《关于成立银企信用合作组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提案建议,组建银行(银)、企业(企)信用合作组织,为银企搭建平台,将金融服务资源纳入平台,将中小企业信息收录到平台,实现金融服务与企业需要的有效对接。  然后,通过会员缴存会员基金,筹措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是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担保体系缺失导致的中小企业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问题的有效途径。  3月2日,童石军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很遗憾的表示,“信用提案年年都提,但在整体推动过程中,各方面的阻力非常大”。相比之下,2011年两会,童石军对《每五年开展一次全国农用地普查》的提案给予很大希望。
  • 2018年农业科教环能工作要点发布 强调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2018年农业科教环能工作要点/strong/pp 2018年,农业科教环能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业部1号文件精神,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效益优先的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试点创建和模式探索示范引领农业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开创农业科教环能事业新局面。/pp 一、以优化布局和机制创新为抓手,持续提升农业科技供给水平/pp strong1.启动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strong瞄准国际前沿,强化生物遗传改良、土壤演变规律、资源高效利用等基础研究,重点突破农业合成生物学、作物高光效育种、物联网等10项前沿颠覆性技术。深入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加快基因组编辑、多基因聚合等新技术研究,培育突破性重大产品。瞄准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瓶颈,攻克劳动替代型与自动化、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业绿色投入品等20项核心关键技术,支撑引领乡村产业兴旺。瞄准大宗农产品、名特优新产品等提质增效,集成应用100项技术模式与装备,培育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依托已创建的“三区三园”、美丽休闲乡村等,集聚优势资源,在全国打造1000个科技引领乡村振兴示范样板。/pp strong2.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strong围绕乡村振兴对科技成果的迫切需求,加快体系创新导向重大转变和服务重心重大调整,着力加强减量高效技术、生态循环模式、智能农机装备、绿色标准规范等技术创新和试验示范。加强运行管理,以解决产业实际问题为导向,完善行业部门对体系“提问题、定任务、作评价”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体系之间的联合协作,构建共性技术横向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体系地方创新团队建设,承接体系研发成果,因地制宜开展名特优新产品研发,加快推进体系成果的集成熟化与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体系人才和智力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和应急支撑。/pp strong 3.做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strong推动联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重点打造20个标杆联盟。聚焦西北旱区生态循环、东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南方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区域难题,优质奶业、谷物收获机械、深蓝渔业等产业技术瓶颈,推动联盟在技术攻关和模式创新上取得突破。聚焦产学研用实质性融合,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联盟构建实体化运行机制,小麦赤霉病综合防控等联盟完善一体化协作机制,农业大数据等联盟健全共建共享机制。拓宽支持渠道,构建财政经费、企业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机制。规范联盟管理,确保联盟目标聚焦、任务明确、运转高效、持续发展。/pp strong4.建好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strong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产业化为方向,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关键技术集成、关联企业集中、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现代农业硅谷和区域经济增长极。按照先建、后认、再挂牌和建一个成一个的要求,继续指导江苏南京、山西太谷、四川成都等3个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强化政府支持、出台配套政策、吸纳创新资源,力争建成创新能力强、龙头企业强、辐射带动强的示范样板。指导意向创建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明确建设思路,完善建设方案,聚焦地方产业发展需求,适时启动新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pp strong5.推进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strong。继续开展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建设,按照任务合同要求,指导做好长期定位观测监测工作。在布局试运行站点基础上,首批确定命名36个站点,综合考虑学科布局完整性和区域代表性,适时增加命名站点数量,并给予优先支持。加强农业科学数据中心和分中心建设,提升数据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适时出台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农业科学数据等管理办法。强化观测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条件保障水平。/pp strong6.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strong遴选部分科研院所开展分类评价改革试点,将科技与产业的关联度、科技自身的创新度、科技对产业的贡献度纳入评价标准,转变创新导向,增强创新活力。开展科技成果权益改革试点,推动科研机构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落实依法赋权、分类管理等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科学确定部属研究院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妥善处理拟转企研究所遗留问题。加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布《2017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保护科技人员权益。/pp strong7.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strong。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狠抓研究试验、南繁基地、育制种基地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种植。强化进口转基因农产品流向监管,建立追溯体系。完善约谈、督导、巡查、信息报送等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案件曝光。组建全国农业科普传播联盟,以“讲好基因的故事”为主题,鼓励开展科普创意大赛。组织全国巡回宣讲活动,持续开展网络宣传与常态化科普,持续推进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等科普活动。/pp 二、以激发活力和提升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与转化/pp strong 8.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strong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引导农技人员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形式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推动农业科研院校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优化技术推广服务,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培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资质的市场化主体从事可量化、易监管的农技推广服务。推动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转型升级,创新支持方式,优化实施任务,实行全程绩效管理,对15%项目县进行实地考评,加大实施绩效所占权重。/pp strong9.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strong选择部分省份,以重大技术为主线,支持农业科研院校、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组建技术指导服务团队,建设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完善“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展示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链条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实现农技服务与生产需求有效对接。/pp strong10.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strong在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以及其他有需求地区,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帮助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激发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pp strong 11.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strong组织推广10项重大引领性农业技术,加强集成熟化,开展示范展示,组织观摩交流。遴选推介100项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环保的农业部主推技术。结合农业部主推技术和本省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各省农业部门组织示范推广3—5个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以县域为单元,形成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到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实现技术快速入户到田。/pp strong12.做好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strong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专家、农技人员和服务对象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在农技人员中的覆盖面和使用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人员业务培训管理、项目绩效考评等工作。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广播电视等渠道,组织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送,为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实时的指导服务。/pp 三、以完善政策和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pp strong13.推进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strong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以职业认证、教育培训、定向扶持等为核心内容的职业农民制度体系,推动出台专门文件。抓好一批全国职业农民制度建设示范省、示范市和示范县,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经济考核,推动地方确立职业农民制度框架。/pp strong14.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strong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计划。2018年培训100万人以上,重点是面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机、植保等专业化服务人员 面向名特优新产品生产,培育专业技能型人员 面向休闲观光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管理经营型人员。/pp strong15.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strong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方式,分层分类分模块,切实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探索政企合作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承担培育任务。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采取“弹性学制、农学交替”的方式,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pp strong16.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条件能力。/strong统筹利用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实现培育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继续认定一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加强标准规范、名师队伍、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pp 四、以降低环境污染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为要求,坚决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pp strong17.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strong指导各地以县为单元编制全量化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秸秆处理利用的区域统筹水平。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推广一批县域秸秆全量化利用模式。建设150个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打造20个典型示范样板。分区域、分作物、分层级,举办现场交流活动。编制秸秆利用政策清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五料化利用长效机制。/pp strong18.抓实地膜回收行动。/strong加大农用地膜新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加快加厚地膜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地膜污染防治办法。做好100个地膜治理示范县建设,构建加厚地膜推广应用与地膜回收补贴挂钩机制,开展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不断完善农膜回收体系。加大地膜捡拾机具、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研发和示范力度,继续开展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pp strong 19.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strong在江苏、河南、湖南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探索推进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分区域、分作物品种制定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要求,开展利用试点。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继续实施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pp strong 20.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模式。/strong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园)创建,抓好100个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推动果沼畜种养循环发展。指导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示范市、示范基地建设,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供给,构建产业链主体利益链接机制,培育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企业,打造产业化发展的“领跑者”和行业“标杆”。/pp strong21.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strong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意见》。建设100个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村,多能互补,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农村节能等技术。加强已建农村沼气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妥善处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盘活已建户用沼气,拓展功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秸秆气化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工程,进一步拓宽农村清洁能源供给渠道。建设一批秸秆打捆直燃清洁供暖示范点。组织农村清洁炉具博览展示会,编制发布《清洁炉灶升级换代发展规划》。/pp strong 22.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strong加快推动外来物种管理立法,完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示范推广生物天敌防治与生物替代技术。加大珍稀濒危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推动制定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展重点保护物种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继续实施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工程。/pp strong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23.组织农业环境监测调查。/strong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以农田氮磷和畜禽养殖排放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例行监测,布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完善农业环境监测网,掌握农业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和变化趋势。/span/pp strong24.强化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绩效考核。/strong制定农业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农业投入品强度、废弃物综合利用程度、污染物减排效果等指标,开展以省、县为单位的年度评价试点。紧紧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任务,做好12个省农业面源污染延伸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农业环境保护压力传导机制。/pp 五、以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为主线,打造坚强有力的农业科教环能工作队伍/pp strong25.围绕中心谋划工作。/strong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部党组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科教环能工作取得新成效。/pp strong26.改进政风行风。/strong从机关政风建设、科研学风建设、系统行风建设三个层面入手,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提升全系统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向王一成和最美农技员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榜样引导系统党员干部践行“一懂两爱”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与科教环能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pp strong 27.大兴调查研究。/strong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引导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聚焦调研主题、安排专门时间、切实沉下身子,深入基层听真话、察实情、获真知,发现和总结基层鲜活经验。完善调研成果交流共享和转化应用机制,切实把调研成果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p
  • 农业农村部部署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p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pp  《通知》指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农业生态环境形势,精准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pp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根据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土壤背景值等情况,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及时掌握全国范围及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总体状况、潜在风险及变化趋势。二是做好农田氮磷流失监测。依据农田氮、磷污染的发生规律和地形、气候等情况,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分析不同种植模式下区域主推耕作方式和施肥措施等对农田氮磷流失的影响。三是做好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综合考虑覆膜作物、覆膜年限、回收方式等情况,开展地膜残留监测,摸清农田地膜残留量和回收情况。四是做好农业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外来生物入侵监测。开展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加大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力度,加强入侵物种调查和监测,开展预警与应急灭除。/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9af43e1e-8d76-417c-b0e1-467b48e36d2e.jpg" title="绿· 仪社.jpg" alt="绿· 仪社.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spanbr//p
  • 农业农村部印发专门意见贯彻实施《固废法》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固废法》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的职责。为深入贯彻实施《固废法》,依法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理解贯彻实施《固废法》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我国农业固体废物具有量大面广、性质复杂的特性,是固体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全国畜禽粪污产生量30.5亿吨、农作物秸秆产生量8.7亿吨、农膜使用量246.5万吨、废弃农药包装物约35亿件。当前,一些地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业固体废物防治短板依然突出,给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造成较大压力。修订后的《固废法》体现了新形势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成功经验,突出了问题导向,回应了公众期待,满足了实践需求,健全了长效机制。组织动员全国农业农村系统深入落实《固废法》,加快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运用法治思维巩固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重要方式,是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途径,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固废法》有关规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四类农业固体废物,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方式,强化农业固体废物的源头治理、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建立完善政策保障、科技支撑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空间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末,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迈上新台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业固体废物监测网络高效运行,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完善,长效机制逐步构建,农业减排固碳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提升。二、明确贯彻实施《固废法》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主要目标,以畜禽粪肥就地就近科学还田利用为主攻方向,坚持生产环保统筹兼顾、种植养殖协调发展、分区分类精准施策、市场政府两手发力,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推动整建制完善提升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与配套装备,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沼肥还田等技术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节水节料饲喂、节水清粪等实用技术装备。加强粪肥还田利用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粪肥和耕地质量监测服务能力。 (二)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每年建设200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推动秸秆科学健康还田,因地制宜推广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覆盖还田、腐熟还田等技术模式,助推东北黑土地保护,提升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推广秸秆青(黄)贮、膨化、全混合日粮等技术,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强化秸秆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等技术应用,推广配套清洁炉具,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拓宽秸秆原料化、基料化利用途径,鼓励利用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炭基产品、育秧育苗基质等。大力培育服务主体和利用主体,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打通秸秆产业发展的“最初一公里”。加大秸秆区域性补偿试点示范力度,构建耕地地力补贴与秸秆利用挂钩的有效机制。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台账,开展秸秆产生利用规范化、常态化监测调查。 (三)全力抓好地膜回收利用。强化农膜使用控制,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价,推动地膜使用“零增长”。以主要覆膜区域为重点,以回收利用、减量替代为主要治理方式,大力推进标准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地膜强制性国标的贯彻执行,全面普及标准地膜。加强西北地区100个农膜回收重点县建设,推动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等相关主体落实回收责任,完善回收网络体系,试点推进农膜区域性补偿制度。做好全生物降解地膜评价应用,加大成熟产品与技术的推介力度。做好农膜残留国控监测点例行监测,及时掌握农膜残留污染及回收利用情况。 (四)加快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坚持“谁生产、谁经营、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督促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履行好回收处理义务。组织开展一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加大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力度,统筹推进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回收处理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市场化回收工作。发挥好行业协会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中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提供服务等作用,扶持建立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培育壮大相关市场主体。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者采取有效措施,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指导农药经营者和回收站(点)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 (五)加强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科技支撑。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等,围绕关键环节和制约因素开展联合攻关。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实施“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等重点项目,研发一批实用技术和设施装备。建设区域示范基地,集成推广一批农业固体废物综合技术解决方案。加强重点实验室、长期观测实验站等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源头治理、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农业固体废物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六)广泛开展《固废法》宣传贯彻。将《固废法》普法宣传纳入“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领域普法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法律的落实落地。结合世界环境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加大宣贯力度,提高农民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固体废物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组织涉农媒体在栏目设置、内容选题、力量保障、效果提升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固废法》的宣传普及。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各界认知,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三、强化贯彻实施《固废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固废法》贯彻实施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贯彻落实《固废法》推进工作组,按照《固废法》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地方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绩效考核。农业农村部继续将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延伸绩效考核,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健全评价机制,客观评价地方工作成效,强化激励约束。 (三)加强政策创设。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创新农业补贴方式方法,强化资源资金统筹,落实有利于农业固体废物防治的财税、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置利用。 (四)加强信息公开。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业固体废物产生现状和处置利用状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发挥公众参与对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工作的监督作用。 (五)加强典型引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注重梳理总结贯彻落实《固废法》的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工作样板,做好经验交流推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示范效应,带动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农业农村部2021年8月20日
  • 2017世界标准日活动在京举行 425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p   记者从10月15日在京举行的2017年世界标准日中国主题活动上获悉,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以标准化助力质量提升为主题,批准发布了425项国家标准。本批标准涉及智慧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品升级、装备制造提升、服务业增效、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pp  据介绍,在智慧城市发展方面,《智慧城市 技术参考模型》国家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业务框架、知识管理和技术参考模型,为各地智慧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统一的参考体系。《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系列标准,提出了智慧城市评价的9个一级指标和38个二级指标,让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与评价有标可依。/pp  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新修订的《饲料卫生标准》将污染物项目扩展至无机污染物、天然植物毒素、真菌毒素、有机氯污染物、微生物共计5大类24种,涉及164个技术指标,整体水平与国际一致,其中80%达到全球最严的欧盟标准水平,对保障养殖产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农产品物流包装材料、包装容器两项国家标准规定了产品的功能性能、尺寸规格、安全卫生等要求,果蔬、粮食、水产品、畜禽产品的流通效率将得到有效提升,大大减少物流损耗。我国是世界上地膜栽培面积最大的国家,新修订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将地膜最低厚度从0.008毫米提高到了0.01毫米,便于地膜回收,避免了残留造成的土壤污染。/pp  在消费品提质升级方面,《消费品召回 生产者指南》是缺陷消费品召回领域第一项基础性国家标准,为生产者履行召回义务、质量监督机构加强产品后市场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玩具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管理要求及指南》对玩具生产的人员、设备、物料、工序、方法、环境、检测等提出了全方位要求。新修订的《珠宝玉石 名称》《珠宝玉石 鉴定》两项国家标准,统一了珠宝玉石品种的命名,规范了优化处理方法,明确了百余种珠宝玉石的鉴定特征和鉴定方法,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针对电动平衡车安全性、可靠性问题,《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将有效提升“中国制造”质量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安全保护。/pp  在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方面,《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重点解决车辆节油效率低和纯电续驶里程短的问题,规定混合动力模式下节油率必须超过35%,纯电续驶里程不得低于50km(千米)。《客车结构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提高改进了客车的侧倾稳定性、防火措施、出口数量和通过性、车内布置等安全要求,要求增加公共汽车和长途客车的乘客门数量,900mm× 700mm公共汽车车窗应设置为推拉式或外推式应急窗。/pp  在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方面,《休闲主体功能区服务质量规范》规定了休闲主体功能区的资源环境、交通设施、休闲空间、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基本要求,是提升国民休闲生活质量的有益实践。《滨海渔家乐经营与服务规范》从经营、环保、人员、标识等方面对渔家乐经营服务提出了要求,满足了游客吃、住、娱等各方面需求。/pp  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系列国家标准增加了部分生产生活中需要的地物符号,协调统一了不同比例尺图式,让地图更准确、信息更丰富。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规范了填埋场的大气污染物、渗沥液、外排水、场界噪声、填埋物等方面的监测内容和方法,严格减少和控制二次污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规范》兼具实用性和前瞻性,规范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的全过程,让参保职工“老有所养、养有所规”。/pp  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批发布的标准对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产品质量、环境质量、生活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标准宣贯,推动标准有效实施,以标准化助力质量提升。/p
  • 详解:微塑料是如何污染土壤的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用地膜被广泛应用,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已达240万吨,其中地膜使用量达到136万吨。废弃的农用地膜降解极为困难,土壤中的塑料碎片,在理化因素的作用下分解成粒径小于5mm的微塑料。土壤作为地球污染物最大的“汇”之一,微塑料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土壤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功能。相关研究指出,微塑料会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和影响土壤中微生物正常生理活动,此外,微塑料还可作为载体吸附环境中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造成复合污染。有文献指出,土壤微塑料的主要汇集地是工业区、人口密集区及发达地区,其主要来源于农业活动、工业三废排放及人类活动等;这些微塑料经吸附、降解与转化、迁移与运输等环境行为滞留在土壤中,进一步通过自身毒性、塑料添加剂及负载污染物直接或间接对土壤理化性质、土壤微生物及动植物等产生不同的生态效应。2023年4月27日下午14:00,由仪器信息网、上海市海洋湖沼学会、华东师范大学塑料循环与创新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微塑料检测与分析网络研讨会陆地土壤环境微-纳塑料的分析方法及有害添加物的检测专场将于线上召开!报名速戳》》》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microplastic230427/专家阵容如下:何德富 华东师范大学 研究室主任/副教授《农田土壤微塑料污染及其环境风险研究进展》何德富,博士,副教授,研究室主任。现工作于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主要从事微塑料等新型污染物、环境化学污染与毒理学方面研究。现课题组关注的重点在土壤环境中微塑料污染及其生态环境风险、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等方面。主持或参与国家重点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近年来发表专业论文近70篇(含ESI高被引论文6篇),主编微塑料学术专著《Microplastics in Terrestrial Environments》(Springer, 2020)。潘响亮 浙江工业大学 教授《微纳塑料检测分析中的那些“坑”》潘响亮,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工业污染微生物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主要从事水土环境修复技术、微塑料污染与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63计划、973计划项目和课题多项,发表SCI收录论文近200篇,论文被引10000多次;入选高被引学者榜单。任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等刊物编委。中国土壤学会环境微塑料工作组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环境科学会微塑料与纳米颗粒污染物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科技部科技创新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曾获中国科学院王宽诚西部学者突出贡献奖,中国科学院朱李月华优秀教师奖,中国科学院优秀导师奖。赵经鹏 QUANTUM量子科学仪器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产品经理《亚微米分辨红外-拉曼同步测量系统在微塑料中的应用研究》赵经鹏,博士,毕业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主要研究方向为材料物化性能表征等相关研究。在Quantum Design China负责纳米红外、亚微米红外-拉曼联用系统(mIRage)等相关产品的推广技术及应用工作。涂晨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副研究员《微塑料表面生物膜的结构与功能研究方法》涂晨,博士,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壤复合污染过程与生物修复,环境微塑料与生物膜和污染物的相互作用,污染物的微生物降解等。张立武 复旦大学 教授《基于表面增强拉曼光谱的纳米塑料检测》张立武,现任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系主任。2009年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系,2009-2012年在德国汉诺威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洪堡学者),2012-2014年在剑桥大学物理系从事博士后研究(欧盟玛丽居里学者)。主要从事环境颗粒物污染领域的研究。迄今已在PNAS、Angew、Cell子刊等著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他人引用9000余次。主持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专项等。担任英国皇家化学会期刊《Environ Sci: Adv》副主编。曾获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中国化学会青年环境化学奖、德国洪堡学者等奖励。连续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终身影响力榜单”,及全球前2%科学家排行榜“年度影响力榜单”,以及全球学者库评出的“全球顶尖前10万科学家名单”。报名速戳》》》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microplastic230427/
  • 发改委&环境部:加强江河湖海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等研究
    p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指出: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等研究,开展生态环境影响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pp  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发改环资〔2020〕80号/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pp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pp  一、总体要求/pp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中国。/pp  (二)基本原则。/pp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 综合考虑各地区、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pp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pp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pp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 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pp  二、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pp  (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pp  (五)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pp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pp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pp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pp  4.快递塑料包装。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pp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pp  (六)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pp  (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pp  (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pp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pp  (九)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pp  (十)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要推进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pp  (十一)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洁海滩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pp  五、完善支撑保障体系/pp  (十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将塑料污染防治纳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制定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导则。完善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再生塑料用途。制修订可降解材料与产品的标准标识。建立健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研究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开展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提出差别化管理措施。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标准。完善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pp  (十三)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各地要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消除设施进居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鼓励各地采取经济手段,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公共机构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pp  (十四)强化科技支撑。strong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等研究,开展生态环境影响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strong加大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以降解安全可控性、规模化应用经济性等为重点,开展可降解地膜等技术验证和产品遴选。/pp  (十五)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pp  六、强化组织实施/pp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和问责。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pp  (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家发展改革委/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生 态 环 境 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20年1月16日/ppbr//p
  • 民间环保专家:农村土地遭多渠道污染
    在被称为“民间环保专家”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的议案中,关于环境污染治理占据了最重要的篇幅,分别涉及对大气、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和治理。  其中,对于逐渐为公众所认知的土壤污染问题,傅企平用了大量篇幅进行阐述,并希望能通过对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立法,遏制目前农村土地面临的来自多渠道的污染。  “农村环境的核心问题就是农村土地污染问题,因为环境污染要素的主要影响最终都将归于土地。”傅企平在其《关于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立法的议案》中如此指出。  “事实上,目前进入公众视野的主要是城市土壤污染,主要是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残留造成。”一位土壤问题研究者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但实际上更应得到重视的,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污染。”  农村土地遭多渠道污染  傅企平在其议案中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工业对农村土地的污染、化肥农药对土地的污染、畜禽养殖业以及地膜造成的污染。  其中,工业对农村地区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污水灌溉、固体废弃物堆积以及酸雨,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的一项研究,全国因固体废弃物堆积占用或毁损的土地约为1300平方公里,灌溉面积约为5万多平方公里,而这一数据还在不断扩大。  而化肥农药对土地的污染面积则更为广阔,上述土壤研究者称,目前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过高,“并不能被作物完全吸收,而是留在土壤中,这样不仅污染土地,也会使得流经这些土地的河流湖泊有富营养化的危险”。  “目前农药、化肥等造成的农村土壤污染或许比城市的土壤污染更需要得到重视,”一家从事土壤修复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村土壤污染后将会直接威胁到食品安全,而且潜伏期非常长。”  此外,目前在农村广泛使用、用于大棚种植的地膜也会对农村造成短期内无法消除的污染。  《土地管理法》不足以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保护  傅企平认为,现行法律中,对农村土地的保护并不完善。  “对潜伏期较长的过度使用农药化肥所造成的土壤生态恶化、过度使用耕地导致的土地退化、建设用地产生的土地退化(比如修建高速公路所造成的土壤质量下降与不可恢复性)等较少有或者没有有效的法律规制。”傅企平在议案中表示。  此外,傅企平还表示,目前《土地管理法》对耕地保护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但是对防止土地生态环境恶化以及后期的治理补救却少有规制。  因此,傅企平认为应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立法制度,制定《农村土地污染防治法》,其尤其提出,要对农业用地周围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抬高环境评估门槛。  但傅企平同时指出,政府的职能毕竟有限,不可能无所疏漏,“所以在土地环境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公众参与”。  这样的建议或许与滕头村自身的实践有关,1993年,傅企平在滕头村推动成立了当时全国唯一的村级环保委员会,“任何项目都要环保委员会把关,再交给村委会拍板”。  除了预防机制以外,对农村污染土地的修复或将成为农村土壤污染面临的另外一个难题。  “希望能够建立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傅企平表示,“由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和政府共同提供生态基金的来源,其主要作用于指导农民如何恢复和提高土壤功能、如何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并对造成污染的农村土地进行补救治理。”
  • 中国人首次在太空种菜 栽培装置部分来自3D打印
    天宫二号11月13日电,大家好!今天(11月11日)是神舟十一号飞行乘组进入组合体第二十四天。我是新华社太空特约记者、航天员景海鹏。  听说有很多网友关心我们在天宫种植的生菜,今天我就具体和大家讲一讲。  【航天员中心环控生保研究室副研究员王隆基解说:选择栽培生菜有以下原因:一是生菜的生长周期是一个月,这一次在轨时间恰好是30天 二是生菜在地面上的种植技术比较成熟 三是生菜可食用,在后续的在轨实验中可以作为食材 四是生菜是老百姓比较常见的植物,有利于进行科普宣传。】  今天做的是一些常规照料工作,主要是检测栽培基质的含水率、养分含量,灯光照射以及用注射器往基质推入空气。我们有一个仪器检测含水率,如果显示指数低,就说明需要给生菜浇水了。注入空气是为了让生菜的根部呼吸到新鲜空气,有利于植物的成长。我们就像是太空的“农民”,每天至少都要花10分钟的时间来照料生菜。  另外,在太空种生菜使用的基质和地面的土壤是不一样的,我们用的是蛭石。  【王隆基解说:蛭石是一种矿物质,它的吸水性非常好,水分在其中传导非常均匀,即使是在地面有重力的情况下,向上吸附都非常流畅 另外它密度小质量轻,便于携带上天。】  植物栽培是在我们进入组合体的第二天开始的,首先我们需要安装栽培装置,就像是搭积木一样,把装置的各个部件组装成一个白色箱体。  【王隆基解说:白色装置的固件是3D打印的,都是尼龙性材料,比较轻便,白色和绿色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视觉效果也很好。它上面有两个器件,一个用来测量土壤中的水分和养分参数,另一个用来在植物生长后期在封闭情况下测量植物光合作用。】  接着我们就会浇水、播种。在上天之前,有一部分种子已经放入白色的单元格里面,这些种子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丸粒化种子。由于生菜的种子比芝麻粒还小,为了方便我们播种,专家们特意在外面做了一层包衣,使它和绿豆粒差不多大,方便直接手拿。包衣在吸饱水后会裂开,但在后面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发现,包衣对种子发芽的速度会有细微的影响。  在天上播种的方式和地面不同,地面一般是先播种后浇水,但由于我们带入太空的白色单元格是硬质材料,只有吸水软化后,种子才能放进去,所以我们是先浇水后播种。  播种完后,我们会在装置里铺上一层保鲜膜,就和种庄稼的地膜一样。它的作用是保护植物,防止水分流失。  在进入组合体的第五天早上,我们发现种子发芽了。当时我和陈冬兄弟都非常高兴,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地面工作人员。我们拍了很多照片,还跟生菜芽合影留念了。  种子发芽后,我们就会拿掉地膜,把安装在白色装置顶端的灯打开,给生菜提供光照。灯光是由红、蓝、绿三种颜色组合而成的,主要偏红色。  【王隆基解说:生菜对红光吸收效率非常高,在红光照射下生长得很好 采用绿光是因为它照射到生菜叶上,视觉效果非常好 蓝光则是对植物形态舒展具有较强作用。】  生菜进入成长期后,在光照的作用下,就开始变绿了。  我们第一次给生菜间苗和补水是播种后第六天。间苗那天,我和陈冬兄弟发现生菜长得特别新鲜,看着比地面的要绿一些。  我们间苗用的是镊子,主要是把长得相对差一些的生菜连根拔出来,在每个单元格里保留两棵菜苗。因为菜苗都非常嫩,所以我们得非常小心,一不留神就会把保留的生菜苗损坏。  过了3天后,我们开始了第二次间苗和浇水,这时每个单元格就只有一棵菜苗了。浇水其实不是每天都需要做的,专家为我们设定了5次浇水,每次浇水使用的是注射器,将水注入生菜根部。  除了播种、间苗、浇水,我们还需要每天对生菜进行观察、拍照,检查基质的含水率、养分含量等。  到今天为止,在我们亲手照料下的生菜,已经长得很好了。我们看着它们一天天成长,很有满足感。  有网友提问,在太空,生菜生长的方向会发生变化吗?长得怎么样了?  在这里,我要告诉这位网友,我们种植的生菜和地面是一样的,也是向上生长的,而且长得好像比地面更高一些。  【王隆基解说:虽然太空是失重环境,但是因为植物有趋光性,所以它依然是朝上长 同时植物还具有趋水、趋肥性,它的根部就会朝着富有水分和养分的基质生长。】  下周二,是我们在轨种植蔬菜的最后一天,到时候我们会进行植物采样,把生菜的叶子和根茎剪掉,放到低温储蓄装置中,再把它们带回。  听说有网友很好奇,种出来的生菜能吃吗?  这次我们种的蔬菜是用来做实验的,暂时不食用。我相信经过研究,以后我们在太空种的各种蔬菜,肯定是可以吃的。我也期待着在太空吃上自己种出来的蔬菜。  【王隆基解说:这次是我国首次在太空人工栽培蔬菜,暂时不让航天员食用。我们要把植物采样带回来,进行生物安全性检测,比如检测植物表面的微生物是否超标。只有检测合格后,我们才会在下次实验中考虑让航天员食用栽培的蔬菜。在轨植物栽培技术,是未来长期太空载人活动、深空探测等必不可少的一项技术,将来我们还会做其他物种的大面积栽培实验,通过几轮实验,逐步掌握植物在太空生长的规律,便于以后在空间站种植种类更多、面积更大的植物。】
  • 首届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监测技术交流会成功召开
    p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strong8月6日,由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主办的首届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监测技术交流会在威海市威海电子宾馆多功能厅顺利召开,共有一百余位来自环境领域的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检测机构的代表出席本次会议,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绿色事业发展部副主任马佳兴先生主持会议。/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width: 500px height: 311px "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8/insimg/a8ce0ad4-6c18-4c28-83b7-3934412c1f18.jpg" title="无标题.png" border="0" height="311" hspace="0" vspace="0" width="500"//pp 据主办方有关人士介绍,不久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土十条”)已经正式发布,“土十条”的提出,将强化地方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排污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多方参与的土壤环境治理体系,通过建立终身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政府、企业责任。同时,“土十条”也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pp 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土十条”相关规定要求,帮助工业企业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了解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及补助资金方法,搭建工业企业、环境土壤综合治理、修复、检测等服务机构之间的对接平台。/pp 出席本次会议首日的嘉宾及报告专家包括: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潘克利女士、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有关领导、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李晓亮博士、北京化工大学林爱军副教授、中国农科院资源与区划所陈世宝研究员、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张莘副研究员、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彭应登研究员、北京城市学院张旭红教授等。/pp 从本次会议上专家对“土十条”的解读可以看出,“土十条”的要点集中体现在“五化”,即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pp 在科学化方面,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从总体上看,我国已完成的土壤环境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了解了土壤主要污染物。但是,由于调查时间跨度大,调查方法不统一,调查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迫切需要在现有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调查精度,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底数,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准确掌握污染耕地的地块分布,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探明土壤污染成因,了解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获取权威、统一、高精度的土壤环境调查数据,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分类、分级、分区的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满足环保、国土、农业和卫生等领域需求,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编制详查总体方案,积极筹备各项工作。/pp 在系统化、精细化方面,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已覆盖90%县(市、区)。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农业部门针对耕地地力的监测,在全国建立了107个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针对农产品产地及周围环境污染,重点在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等布点监测,计划设立15.2万个产地安全监测国控点。/pp 在法制化方面,要系统构建标准体系。下一步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制修订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替代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是制修订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三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制订可降解农用地膜标准,修订农用地膜、农药包装标准;四是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五是分类研制一批土壤环境标准样品。/pp 在信息化方面,由政府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名单内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定期监测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周边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pp 据了解,实施“土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2.7万亿元,可新增就业人口200万人以上。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土十条”的实施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培育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p
  • 微塑料、双酚A上榜!上海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随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联合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并宣布该清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四大类14种新污染物治理被国家提上日程。各地方亦对此积极响应,全国各大省份的具体行动方案在去年下半年陆续出台。近日,根据《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沪府办规〔2023〕3号)和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28号令),上海市印发《上海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据悉,该清单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对比国家提出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上海在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三氯杀螨醇、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PFHxS类)、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这几项新污染物的要求上几乎相同。此外,上海提到抗生素(抗菌药物)这类新污染物,并提出要推进自来水厂在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有效去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仪器信息网关注到,与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不同的是,《清单》特别提到微塑料,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厚度低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以及,对于双酚A,《清单》要求落实国家禁止、加工使用有关要求,如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热敏纸产品中不得含有双酚A。详情参见:
  • 预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2023年的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加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支持力度,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支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23年的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对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作了认真分析和相应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提到,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相关产品采购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7亿元、增加20亿元,主要支持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172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继续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相关新闻:中央财政2023年预算草案: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30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257亿元!
  • 保卫黄河,关注生态!新污染物治理纳入要求
    为贯彻国家《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落实黄河国家重大战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部署要求,山东省日前起草了《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作为整体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达到“十四五”目标考核要求。其中,沿黄9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8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2%以内,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4.4%,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森林覆盖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水土保持率达到85%,造林绿化20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670公顷。环境监测方面,《行动计划》指出:要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开展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环境风险调查,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并开展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环境风险调查。在黄河入海口、南四湖开展微塑料等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推进流域突发环境风险调查与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农田氮磷流失、地膜残留污染监测,对10万亩及以上灌区灌溉用水开展水质监测;尾矿库所属企业开展尾矿库污染状况监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设施和物资装备。并且,《行动计划》提出要有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新建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要求的合规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附件:1.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
  • 塑化剂家族已污染国内部分湖泊水体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即塑化剂DEHP),这个拗口的化学名称,成为新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角。在工业用途上,DEHP是塑化剂最主要的一种,被普遍应用于医用血袋和胶管、驱虫剂、化妆品、香味品、润滑剂、润滑油和去污剂等数百种产品的生产中。  而台湾地区的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却将这种塑化剂掺入乳化剂中,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售。一家国内食品乳化剂企业技术人员虽然无法向记者说清楚塑化剂和乳化剂之间的区别,但他诘问:“那是加入塑料中的东西,食品中怎么能有呢?”  从毒理学上,包括DEHP在内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简称PAEs)又是环境激素的一种,可能对人体的生殖系统、免疫系统、消化系统带来危害,如损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可能造成儿童性别错乱,长期大量摄取还可能会导致肝癌。而研究人员测定发现,PAEs早已渗入北京的地面水体与空气之中,部分水体污染严重。这还仅是北京一市的测量结果。  北京水体已受PAEs严重污染  6月1日,卫生部将17种PAEs列入可能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机构已接到多家饮料企业自检样品,但送检企业要求将检测的项目集中于7种,而非全部被列入“黑名单”的PAEs物质。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排除有塑料容器中的PAEs渗入水体,但“渗入的PAEs量与故意作为食品添加剂加入的数量应该有很大差值”。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邓瑛介绍,据统计,2007年,PAEs全世界年产量已超过200万吨,其中我国的年产量突破100万吨。有研究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已有数据,自然界中的PAEs在全世界分布大致均衡,并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巨大差异。  2010年6月,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钟嶷盛、陈莎等人发表了他们的一篇研究成果,他们采样了北京市11个公园湖水水样,“结果发现PAEs普遍比较高,说明北京公园水体受 PAEs的污染比较严重”。  他们检测出的主要污染物即为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简称DBP)。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中DEHP限值为8μg/L,DBP为3μg/L,地表水遵照此标准执行。  钟嶷盛等人的调查结果显示,朝阳公园、玉渊潭公园、莲花池公园、红领巾公园湖水DBP超标2倍,窑洼湖公园和颐和园超标3倍。人定湖和颐和园DEHP超标2倍,窑洼湖公园超标3倍。  这一研究成果发表在2010年6月的《中国环境监测》杂志上,对于PAEs超标原因,作者认为,自2004年起,北京市区湖泊补水由密云水库改为官厅水库,而官厅水库此前污染严重,一直达不到饮用水标准,再经过沿途的排污污染,到达市区湖泊的水基本是V类或劣V类水,并且公园普遍一年换水一次,流动性差,加上游人丢弃的食品包装盒、塑料袋、饮料瓶等,造成了北京公园水中PAEs污染严重的现象。  根据公开资料,早在1982年,就有学者对北京市大气、一些湖泊和水库进行了PAEs 测定,结果显示“北京市的大气和水均已受到PAEs的污染。北京市地面水中APEs浓度比其它国家地面水中PAEs的浓度高10倍”。  根据公开文献,这次调查只是笼统介绍了水样采集自北京市区和郊区公园水、饮用水、水库水、增塑剂生产厂污水等18个地点。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测试中心助理工程师马文鹏介绍,大多数的PAEs在水环境中都相对稳定,其降解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DBP的半水解期超过了20年,而DEHP则超过2000年。这也就造成钟嶷盛等人的调查发现,北京公园湖泊底泥中的PAEs含量要远远大于水体中的含量。而受到污染的水体远不止相对静止的公园湖水。已有研究成果显示,三峡库区DEHP最高浓度已达到5.421μg/L。而黄河部分河段中DEHP浓度高达109.93μg/L,超出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13倍。  无处不在的PAEs  相比于水体,土壤也是接受污染物的重要自然载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名研究人员告诉记者,塑料薄膜中的DEHP 具有很强的自由性,可从塑料中渗出进入环境,随着农用塑料薄膜的大量使用,塑料薄膜成为土壤中DEHP的一个主要来源。  一项对中国23个城市耕地土壤的抽样检测报告显示,DEHP的检出率为100%,含量范围为0.20-7.11 mg/kg。而北方土壤中PAEs的含量高于南方,这与农业地膜的使用呈现相关关系。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王韧韧介绍,PAEs是上世纪20年代引进的,不久便取代了当时被用作增塑剂且气味很大、易发挥的樟脑。目前是增塑剂的主体,占增塑剂总产量的80%。  在化妆品中,指甲油的PAEs含量最高,不少化妆品中的芳香成分也含有该物质。  PAEs在化妆品中的主要功效是:使指甲油能降低其脆性而避免碎裂 使发胶在头发表面形成柔韧的膜而避免头发僵硬 使用在皮肤上后,增加皮肤的柔顺感,增加洗涤用品对皮肤的渗透性等。  王韧韧介绍,目前我国对化妆品中该产品的含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普通消费者很难从商品标注上看到该物质的含量。  据财新网报道,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柳春红副教授及其同事最近在《食品科学》杂志刊发的一篇论文称,市售方便面和方便米粉存在不同程度的DBP和DEHP污染。  在一篇公开论文中,王韧韧提醒,平时最好不要用塑料容器泡方便面。  PAEs污染恐怕还会涉及医疗领域。一名化工行业人员告诉记者,重症监护室中所使用的医疗设备广泛采用了含有DEHP作为添加剂的塑料。  不过,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史江红告诉记者,DEHP只是几十种环境激素中的一种,“人类和动物身体无时不在向自然界排放激素,因此没有必要夸大自然界中环境激素的不良影响”。  但史江红也强调,目前,我国仅对环境激素在某些污水处理厂、少数河流中的含量等开展了有限的工作,但是关于河流、湖泊尤其是水源水中的存在的现状和评价仍未全面展开。  在官方资料中,记者只查阅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突发性污染事故中危险品档案库中对PAEs的描述:从事酞酸酯类(即PAEs)增塑剂生产的工人,可患有多发性神经炎,大剂量可引起麻醉作用,误服可引起胃肠道刺激,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麻痹、血压降低等。  有研究人员称,一些研究结果显示,PAEs有可能对幼儿的生殖系统发育产生影响,主要原因可能为幼儿的新陈代谢能力较差。  史江红提醒,要注意生活中的细节,“用来装食物的塑料饭盒其实是很不利于健康的”。有专家建议,不要用聚氯乙烯(含有PAEs成分)塑料容器在微波炉中加热食品,正确的做法是把食品移到耐热玻璃器皿或陶瓷器皿中加热。
  • 土壤监测再迎政策红利 农业部印发“土十条”实施意见
    “土十条”发布后,土壤监测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虽然一说起土壤监测和土壤污染,大家首先关注的是环保部门的态度。但是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对土壤以及土壤污染的关注也由来已久。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土十条”中规定的农业部门任务进行了细化。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主要包括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部还强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  值得注意的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农业部规定看具体时间和推广力度,到 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  文件全文:农业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农业部  2017年3月6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统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以耕地为重点,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为核心目标,以南方酸性土水稻种植区和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从防、控、治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测评价,突出风险管控,实施分类管理,注重综合施策,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落实“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的责任分工,逐步建立用地养地结合、产地与产品一体化保护的耕地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到 2020年,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白色污染等得到有效遏制。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中轻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和修复面积达到 1000万亩 建立针对重度污染区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制度,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二、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三)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研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增加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细化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管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2017年底前,出台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针对耕地重金属、农膜残留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突出问题,鼓励推动地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级划分、风险管控、损害鉴定、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研究与制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业投入品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修订,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大气、灌溉水、秸秆还田等)和农业投入品(农药、农膜、化肥、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等)重金属限量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筛选和审定标准。配合有关部门颁布实施农用地膜新修订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相关标准,推动农药包装标准修订,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鼓励地方制定适合本地农业特点和地域特征的农用地环境管理相关地方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农业投入、生产、产出全过程的农用地环境安全管理标准保障体系。  三、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  (五)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完成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此基础上,以耕地为重点,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风险区加密调查、农产品协同监测,进一步摸清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现状,明确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六)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统一部署,在现有相关耕地监测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布设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农业环境监测保障能力。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主产区和风险区域,制度化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同步监测。鼓励各地农业部门,在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地方特色农作物种植区等区域,增设监测点位和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补充监测。2018年底前,建成耕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与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适时对耕地环境风险变化作出预警,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后续风险管控效果。  (七)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将耕地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2017年底前,以土壤和农产品污染协同监测状况为依据,会同环保部门出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2020年底前,各地农业部门会同环保部门依据技术指南,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和图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区划。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四、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  (八)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推动各地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九)切实保护耕地质量。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督查,督导地方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配合水利部门加强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随灌溉水进入耕地。督促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切实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生产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优先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扎实推进“控、增、保、养”,分类施策,精准保护黑土地。密切跟踪例行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出现超标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及时实施安全利用类措施。  五、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  (十)筛选安全利用实用技术。总结科研示范和实践探索经验,研究制定相关评价技术规范及标准,科学评价、筛选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用技术。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全面加强宏观技术指导。2020年底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依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科学制定适合当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十一)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措施。以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为重点区域,合理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生产功能,大面积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采用示范带动、整县推进的方式,分批实施。2020年底前,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面积达4000万亩。  (十二)实施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实施跟踪监测,根据治理效果及时优化调整治理措施。推动地方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措施,对农产品质量暂未达标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实施未达标农产品专企收购、分仓贮存和集中处理,严禁污染物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六、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十三)有序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区域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状况,科学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2017年底前,研究制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技术规定。及时总结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经验,在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等地区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试点。2020年底前,依据耕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十四)推进落实种植结构调整。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结构调整产业链的扶持,激发农民实施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总结完善技术路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试点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出台轮作休耕方案,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试点。  (十五)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保证退得出、稳得住,切实保障农民收益不降低。严格控制大中城市郊区严格管控类耕地转用,确实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  七、实施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  (十六)开展典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在典型耕地污染区开展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分类分批实施受污染水田、菜地、旱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适用技术,编制和发布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推荐技术目录。  (十七)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综合施策,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2020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  (十八)开展治理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在耕地污染典型地区建立治理技术验证示范与监测评价基地,研究制定评价方法和标准,开展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的筛选、验证与评估,研究建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制度。  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十九)严控农田灌溉水源污染。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且农产品质量严重超标的,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开展休耕、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  (二十)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指导地方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推行精准施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试点示范和补贴力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大中型高效药械,扶持一批专业化病虫防治服务组织 加强科学施肥用药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 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 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7年起,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到 2020年,推广到全国30% 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  (二十一)强化废旧农膜和秸秆综合利用。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地膜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推行地膜“以旧换新”机制,推广加厚地膜应用,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 开展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大力开展秸秆还田与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以上。  (二十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组织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政策试点,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支持探索畜禽粪污有效储存、收运、处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模式。编制《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规划》,探索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 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以上。  九、加大耕地污染防治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三)健全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实施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减少耕地污染。进一步整合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等项目资金适度向耕地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倾斜。  (二十四)建立农用地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在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生态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采取实物补偿或现金补贴等方式,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禁止生产区划分或自主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农民进行补偿,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农产品有毒有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土壤质量不恶化、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开展休耕补贴试点,引导农民将重度污染耕地自愿退出农业生产。  (二十五)创新耕地污染防治支持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保险、税收等支持政策,对开展耕地污染治理的农业经营主体或市场主体优先实施信用担保、贴息贷款或税收减免,完善耕地污染防治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十六)健全耕地污染防治市场机制。完善耕地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建立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耕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第三方治理或 PPP模式,实施整县(区)或区域一体化耕地污染治理修复。  (二十七)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启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充分发挥全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作用,促进科研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加强农用地污染监测、污染源解析、污染物迁移转化、土壤与作物污染相关性等基础研究,加大农业投入品减施、水分管理、土壤调理、品种替代、生物修复、污染超标农产品安全利用等实用技术研发,尽快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体系。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和农业科研人才积极性。  十、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二十八)建立责任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的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农业部成立相关司局和单位参加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制定总体意见及配套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科学谋划部署,配合环境保护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治理任务 省级农业部门安排部署本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做好协调推进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沟通协作,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结果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科学确定技术路径,确保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全面、有效落实。  (二十九)加强技术指导。农业部组建涵盖环保、土肥、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技术指南、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确定重点实施区域,指导相关省(区、市)编制耕地污染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配合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做好耕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服务,对耕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和产品开展评价。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环境监测和指导服务能力。  (三十)实施绩效考核。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将农用地污染防治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安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农业部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农用地污染防治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评估与考核,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地方工作成  效,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并作为相关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工作严重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推进信息公开。配合环保部门建立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社会公众对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的知情权。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全面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十二)加强宣传培训。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农用地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力水平。
  • 中国农科院成立棉花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1月2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在京宣布成立棉花科技协同创新中心,这是中国农科院首个由院内研究所共同组建的科技创新协作平台。  记者了解到,该中心由中国农科院棉花研究所牵头组织,联合中国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农业信息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田灌溉研究所、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等相关研究所共同组建而成,共同解决棉花生产、加工、贸易及产业循环等各环节关键问题。  陈萌山指出,从实践经验来看,加强联合与协作是解决重大产业科技需求的必由之路。我国农业科研发展的历史表明,依靠单兵作战的科研组织方式、单项技术的计划设置与管理机制等,已经无法适应农业产业飞速发展对技术支撑的实际需要。因此,围绕棉花产业集合各相关研究所率先推动建立起协同创新机制,有利于推动棉花领域重大科技成果产出,集中力量解决棉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构建以棉花产业需求为导向,重大科研任务为引领,科技创新为原动力的棉花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意义十分重大。  该中心成立后,陈萌山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棉花产业发展,顺应棉花产业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要,在棉花育种、机械化植棉采棉、水肥资源利用、地膜污染控制、病虫害综合防治、棉花加工和棉杆循环利用等方面凝练重大科技任务,科学组织优势人才团队,深入开展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和发展战略研究。  《中国科学报》 (2015-02-04 第5版 农业周刊)
  • 微塑料研究:精确的分析方法是关键——访浙江工业大学潘响亮教授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我们生活的地球表面,超过70%的面积被广阔的海洋覆盖,地球也因此被称为“蓝色星球”。近年来,人类活动对海洋的影响越来越大。在联合国发布的关于海洋环境现状的调查报告中显示,人类向海洋排放的污染物正在持续威胁海洋生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健康。其中,塑料制品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不仅各类塑料袋、聚酯瓶构成了成片的海洋垃圾,更细小的“微塑料”也隐藏在海水当中,被海洋生物吞食,在生物体内不断积累,并随着生物链,造成更广泛的危害。/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近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微塑料这一问题,同时,各国政府也对此高度关注。近期,人体中发现微塑料的报道更将这一问题带到大众眼前,微塑料成为现在环境科学,尤其是海洋环境研究领域的热门话题。/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在今年“世界海洋日”之际,仪器信息网特别采访了浙江工业大学潘响亮教授,就什么是微塑料、微塑料的最新研究进展和难题、分析仪器在微塑料研究中的应用及前景等大家关心的话题展开了深入探讨。/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strong/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95817eaf-b5ed-4f16-b074-442348e12f23.jpg" title="3.png" alt="3.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20px "strong微塑料的“前世今生”/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现在大家提到的微塑料,通常指的是直径小于5mm的塑料纤维、颗粒或者薄膜。这些细小的塑料颗粒,来源于各种塑料制品。潘响亮表示,微塑料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产生:一个是原生的,人类为了各种目的,制造了大量毫米或微米级的塑料颗粒,例如,添加在牙膏里的塑料颗粒,可以增大摩擦,让牙齿刷得更干净。另外一大类微塑料是次生的,任何品种的塑料制品,都有可能在环境中老化,经过紫外线照射以及一些机械外力的破坏,碎裂成更细小的塑料碎片,变成微塑料。“所以,无论是在日常生活、工业应用还是农业生产中,都会产生大量的微塑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微塑料这一问题,完全是人类自己造成的。”潘响亮介绍说,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塑料工业迅速发展,并在其后的几十年中获得大规模应用。“虽然微塑料现在是环境研究的大热门,但是也曾经长期坐过科学研究的‘冷板凳’。”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人关注过这个问题,但是没有引起重视。直到2004年,《Science》上发表的“Lost at Sea: Where Is All the Plastic?”,才第一次正式提出微塑料这一概念。而在这篇文章发表近10年后,2013年国内外科学家才开始真正将目光聚焦在微塑料上,关于微塑料相关研究的文章数目开始直线上升。/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2015年12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5无微珠水域法案》,禁止在美国生产和销售刻意添加了塑料微珠的清洁类化妆品,标志着微塑料问题在政府层面上受到关注,从科研领域走入人们的生活。/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从土壤污染到微塑料研究 方法是难题/span/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与大部分从事微塑料研究的科学家不同,潘响亮对微塑料的研究不是从海洋,而是从土壤开始入手的,这源于他的特殊背景。“我之前在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工作,大家都知道,新疆乃至于整个西北地区都非常干旱缺水,所以为了保温保湿,使用塑料地膜十分普遍。同时,由于当地的紫外线特别强,塑料地膜老化非常严重,大量的地膜都破碎在土地中,造成了很大的污染。”/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d862d99f-24f2-44b5-b1a7-ebe36917ae56.jpg" title="2.jpg" alt="2.jp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从2013年开始,潘响亮就开始从事微塑料相关研究。他回忆说,最初国内从事微塑料相关研究的团队还不到十个,到了2018年第一届全国环境(海洋)微塑料污染与管控学术研讨会召开,参会的人数已经超过500人,有140多个团队在从事相关研究。而到了今年,这个数目还在大幅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个领域中来,但是潘响亮也感叹说:“尽管微塑料研究团队像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但微塑料的研究依然处于起步阶段。”/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潘响亮表示,现阶段关于海洋微塑料浓度的报道差异很大,主要由于目前国际上对微塑料缺乏统一的采样标准,造成很难估算海洋中到底有多少微塑料。另外,粒径较小的微塑料的危害目前也很难评价。这些微塑料很容易进入生物体内的各种组织中,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研究方法,加之海洋环境的复杂性,人们对微塑料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安全和健康造成影响的程度,知之甚少。/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20px "strong科学仪器在微塑料研究中的应用/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近年来,科学仪器行业也在大力开发微塑料相关检测技术。其中,红外光谱分析,更具体而言是红外显微镜,成为检测和鉴别微塑料的主要分析技术 此外,受到关注的还有激光拉曼光谱技术。红外显微成像技术可以做到对几微米颗粒物的检测 激光拉曼光谱法可以达到几百纳米。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由于操作方法限制,微塑料难以被找到等原因,目前环境中微塑料的监测研究还主要集中在10-20微米以上的微塑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在采访中,潘响亮介绍了他目前实验室用来进行微塑料研究的一些方法和仪器。其中,有一套珀金埃尔默(PerkinElmer)的热重-红外显微成像-气质联用系统。他表示,这套系统在微塑料分析中具有一些优势。当生物组织中包含有微塑料颗粒,由于生物组织和塑料的成分不同,那么它们就具有不同的重量损失曲线,从理论上来讲,就可以把不同的组织和微塑料区分开,尤其是对于一些复杂样品来讲,微塑料和生物组织的官能团比较相似,但是热裂解温度不同,就有可能将它们准确地识别出来。同时,由于微塑料的毒性不仅来自于塑料颗粒本身,还来自于它所包含的各种塑料添加剂,以及微塑料颗粒上所吸附的污染物质(通常是含量低至ppt和ppb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而无论红外还是拉曼,对很多有机物的识别都非常有限,利用这款三联机中的热重——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可以分析出其中的有机组分,对于研究微塑料中添加剂及有毒吸附物有着很好的应用。/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20px "strong微塑料研究正在进行时/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对于微塑料研究未来值得深入探讨的研究方向,潘响亮提到,首当其冲的是研究方法。这里面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研究复杂环境样品中,包括在土壤沉积、生物组织中微塑料的快速分离、定性定量或原位的定性定量方法。第二,要研究如何准确高效地鉴别更小的微塑料,包括几个微米、亚微米或纳米级微塑料的方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其次,对于微塑料毒理学的研究也十分重要。现在毒理学研究往往是通过模拟环境的方法来开展,但与现实环境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加强来自实际环境中的微塑料在环境浓度条件下的生物毒性效应和机理,也需要建立方法可靠地甄别微塑料颗粒本身和塑料中添加剂的生物毒性效应。/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12452a35-9722-4544-aa3a-17b8ebc1579b.jpg" title="1.jpg" alt="1.jp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第三,微塑料对于环境的影响,不能仅仅针对个体层面进行研究,还需要研究它对一个种群、群落及生态系统的健康风险。/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em "  面对微塑料研究领域的困难以及众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潘响亮分享了他在近期做的一些工作。在今年4月份,由他担任负责人的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微塑料研究中心刚刚挂牌成立,实验室将学校材料、化工、生物等多个学院的科研力量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拥有十数个教授的研究团队,专注于微塑料领域的研究。同时,他也联合世界上多个国家的学者成立了一个国际合作小组。他表示,在6月召开的第二届全国环境(海洋)微塑料污染与管控学术研讨会上,将成立一个微塑料联合研究中心,联合众多学术机构及专家学者的力量,共同努力,推动微塑料研究领域的发展。/pp style="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 strong采访编辑:陈星羽br//strong/pp style="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strong撰稿编辑:赵仪/strong/ppbr//p
  • 三部门发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0年2月6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内容包括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  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两年多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类普查对象数量  1.全国总数量  普查对象总数592.6万个,包括:工业源157.6万个,农业源289.9万个,生活源144.6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790个。  2.各地区普查对象数量  单位:个地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合计 北京市18475148453738615670862天津市1692021394129083851260河北省7994221388852591183346604山西省202154536738271148104001内蒙古自治区11416744504157199127536辽宁省4794821360559552125321230吉林省15873793124564877140910黑龙江省139881712014811047233346上海市487551377637417113100061江苏省18537125690078269438520978浙江省31344510175981449345496998安徽省424819691063325277202993福建省676739138842037309201407江西省286284864636748111114133山东省9525218122478656341355473河南省4496325699856481182358624湖北省2753319522846082126268969湖南省3867314598545778156230592广东省268968189749143056418602191广西壮族自治区231749081731307109145407海南省22191623991602827646重庆市305303927950112178120099四川省49167138624103669199291659贵州省1609016335304163362874云南省234244030550307135114171西藏自治区231573320584017陕西省15963496363640661102066甘肃省760329653230675860381青海省1855238584414412725宁夏回族自治区42482099410609233587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4814217343610225100489合计15755042899638144564447905925576  (二)主要污染物全国排放总量  各类源废水排放总量2092.81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69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028.96万吨,氨氮172.91万吨,石油类78.21万吨,重金属(镉、铬、砷、汞、铅,下同)0.09万吨,总磷42.32万吨,总氮472.89万吨 二氧化硫2320.00万吨,烟尘1166.64万吨,氮氧化物1797.70万吨。  二、工业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1.普查对象数量  工业源普查对象为1575504家。  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和河北省普查对象数量居前5位,分别占全国工业源总数的19.9%、17.1% 、11.8%、6.1%和5.1%。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83845个、通用设备制造业140222个、金属制品业123274个、纺织业107673个、塑料制品业88087个、农副食品加工业82654个、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81909个。上述7个行业合计占全国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51.3%。  2.工业废水全国产生和排放情况  产生量738.33亿吨,排放量236.73亿吨。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140652套,设计处理能力2.35亿吨/日,废水年处理量458.52亿吨。  3.工业废气全国产生和排放情况  产生和排放量均为612275.17亿立方米。工业企业废气处理设施244641套,设计处理能力172.43亿立方米/时,废气年处理量401513.33亿立方米。  (二)主要水污染物  1.产生和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量3145.35万吨,氨氮201.67万吨,石油类54.15万吨,挥发酚12.38万吨,重金属2.43万吨。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1)厂区排放口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15.1万吨,氨氮30.4万吨,石油类6.64万吨,挥发酚0.75万吨,重金属0.21万吨 (2)厂区排放后,再经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削减,实际排入环境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64.36万吨,氨氮20.76万吨,石油类5.54万吨,挥发酚0.70万吨,重金属0.09万吨。  2.主要行业排放情况(以厂区排放口排放量计)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176.91万吨、纺织业129.60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117.42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0.21万吨、饮料制造业51.65万吨、食品制造业22.54万吨、医药制造业21.93万吨。上述7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1.1%。  氨氮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3.16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3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57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1.79万吨、纺织业1.60万吨、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49万吨、饮料制造业1.24万吨、食品制造业1.12万吨。上述8个行业氨氮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氨氮排放量的85.9%。  石油类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1.25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0.90万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0.75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0.66万吨、金属制品业0.64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0.57万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46万吨。上述7个行业石油类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石油类排放量的78.8%。  挥发酚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110.68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861.82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717.72吨、造纸及纸制品业346.04吨、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94.41吨。上述5个行业挥发酚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挥发酚排放量的96.5%。  3.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海河、淮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下同)工业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45.28万吨,氨氮2.96万吨,石油类1.85万吨,挥发酚1938.63吨,重金属0.01万吨。  (三)主要气污染物  1.产生和排放情况  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二氧化硫4345.42万吨,烟尘48927.22万吨,氮氧化物1223.97万吨,粉尘14731.49万吨。  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2119.75万吨,烟尘982.01万吨,氮氧化物1188.44万吨,粉尘764.68万吨。  2.主要行业排放情况  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068.70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69.44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20.67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30.15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22.04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65.30万吨。上述6个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8.5%。  烟尘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314.62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71.6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97.73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78.81万吨、造纸及纸制品业29.83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26.29万吨。上述6个行业烟尘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烟尘排放量的83.4%。  氮氧化物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733.38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1.24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81.74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1.98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9.80万吨。上述5个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91.5%。  粉尘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22.1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93.92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9.51万吨、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55.72万吨。上述4个行业粉尘排放量合计占工业粉尘排放量的69.6%。  (四)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52亿吨,综合利用量18.04亿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124.44万吨),处置量4.41亿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964.05万吨),本年贮存量15.99亿吨(其中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12.11亿吨),倾倒丢弃量4914.87万吨。  2.工业源中危险废物  工业源中危险废物产生量4573.69万吨 综合利用量1644.8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8.82万吨),处置量2192.76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1.44万吨),本年贮存量812.44万吨(其中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275.64万吨),倾倒丢弃量3.94万吨。  三、农业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农业源普查对象为2899638个。其中:种植业38239个,畜禽养殖业1963624个,水产养殖业883891个,典型地区(指巢湖、太湖、滇池和三峡库区4个流域)农村生活源13884个。  农业源(不包括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源,下同)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化学需氧量1324.09万吨,总氮270.46万吨,总磷28.47万吨,铜2452.09吨,锌4862.58吨。  (二)种植业  1.主要污染物流失(排放)情况  种植业总氮流失量159.78万吨(其中:地表径流流失量32.01万吨,地下淋溶流失量20.74万吨,基础流失量107.03万吨),总磷流失量10.87万吨。  种植业地膜残留量12.10万吨,地膜回收率80.3%。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种植业主要水污染物流失量:总氮71.04万吨,总磷3.69万吨。  (三)畜禽养殖业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畜禽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268.26万吨,总氮102.48万吨,总磷16.04万吨,铜2397.23吨,锌4756.94吨。  畜禽养殖业粪便产生量2.43亿吨,尿液产生量1.63亿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畜禽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05.98万吨,总氮45.75万吨,总磷9.16万吨,铜980.03吨,锌2323.95吨。  (四)水产养殖业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水产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5.83万吨,总氮8.21万吨,总磷1.56万吨,铜54.85吨,锌105.63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产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2.67万吨,总氮2.15万吨,总磷0.41万吨,铜24.62吨,锌50.15吨。  四、生活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生活源普查对象为1445644个。其中:住宿业100084个,餐饮业749023个,洗染服务业10363个,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业339911个,洗浴服务业65198个,摄影扩印服务业9848个,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61232个 医院32000个 独立燃烧设施56654家(普查锅炉数161457台) 城镇居民生活源(以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21331个,覆盖城镇人口5.69亿人。  生活污水排放量343.30亿吨。生活源废气排放量为23838.72亿立方米。  (二)主要水污染物  1.全国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1108.05万吨,总氮202.43万吨,总磷13.80万吨,氨氮148.93万吨,石油类(含动植物油)72.62万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生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28.07万吨,氨氮47.00万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22.35万吨,总氮65.92万吨,总磷3.77万吨。  (三)主要气污染物  1.生活源废气排放情况  二氧化硫199.40万吨,烟尘183.51万吨,氮氧化物58.20万吨。  2.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  总颗粒物59.06万吨,氮氧化物549.65万吨,一氧化碳3947.46万吨,碳氢化合物478.62万吨。  (四)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产生量45.02万吨 无害化处置量39.42万吨,无害化处置率87.6%。  (五)医用电磁辐射设备、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  1434家医院拥有医用电磁辐射设备2073台 867家医院拥有4213枚放射源(密封放射源) 26599家医院拥有56036台医用射线装置。  五、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基本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2094座,垃圾处理厂2353座,危险废物处理厂159座,医疗废物处置厂184座。  各地区情况见下表:  单位:个地区合计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废处理厂医废处置厂北京市1561321914天津市3825940河北省183917769山西省1485779012内蒙古自治区993851010辽宁省1255443199吉林省77205223黑龙江省47122618上海市1135346131江苏省43832268435浙江省3451921291410安徽省2774922224福建省3096024216江西省111159015山东省34122888916河南省1821195508湖北省1263875103湖南省1562511867广东省4182111711818广西壮族自治区109148915海南省2872812重庆市1787310203四川省1999192313贵州省33201003云南省135448812西藏自治区82600陕西省61193426甘肃省58272911青海省4463602宁夏回族自治区23111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53917907合计479020942353159184  垃圾、医疗和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主要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85万吨,烟尘1.12万吨,氮氧化物1.41万吨。  (二)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污水年实际处理量210.31亿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194.41亿吨,占92.5%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设施)处理(不包括工业企业内仅处理本企业工业废水的处理设施处理量)12.90亿吨,占6.1% 其他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3.00亿吨,占1.4%。  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化学需氧量590.58万吨,总氮28.82万吨,总磷4.53万吨,氨氮37.62万吨,石油类4.29万吨,挥发酚463.81吨。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重金属削减量0.12万吨。  (三)垃圾处理厂(场)  渗滤液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2.46万吨,氨氮3.22万吨,总磷456.85吨,石油类409.32吨。  垃圾填埋量1.53亿吨(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90.5%)。其中:无害化填埋量8592.92万吨,简易填埋量6726.82万吨。无害化填埋场已填埋量3.75亿立方米,占设计容量的20.9% 简易填埋场已填埋量4.29亿立方米,占设计容量的30.5%。  垃圾焚烧处理量1370.80万吨,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8.1%。  (四)危险废物处置厂  危险废物处置厂设计处置能力1.13万吨/日,危险废物实际年处置量117.42万吨 其中焚烧处置量50.37万吨,占全国危险废物处置量的42.9% 填埋处置量31.50万吨,占26.8%。  注 释  本公报资料未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福建省金门和马祖等岛屿。  工业废水排放量-指工业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和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超标准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独立外排的厂区生活污水及清污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和雨水。  工业废水处理量-指经各种水治理设施实际处理的工业废水量,包括处理后外排和回用的工业废水量。  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指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等物质的量。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削减量-指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削减的污水中污染物的量,不包括企业内部废水处理设施削减的污染物量。  废水治理设施数-指用于防治水污染和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以一个废水治理系统为单位统计,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  工业废气排放量-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的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101325 Pa)计。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二氧化硫量。  工业烟尘排放量-指企业厂区内的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夹带的颗粒物的量。  工业粉尘排放量-指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重量。不包括燃烧过程中的烟尘。  废气治理设施数-指企业用于减少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向大气的污染物或对污染物加以回收利用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称,包括危险废物、冶炼炉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酸性或碱性的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流经水、雨淋水的pH值小于4或大于10.5者。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的,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易氧化性、毒性、腐蚀性、易传染疾病等危险特性之一的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指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和专设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专设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止污染大气、防止污染水体的措施。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指将工业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剥离的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电磁辐射设备-指能产生电磁辐射用于医疗和科学研究的设备。  放射源-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射线装置-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  种植业总磷、总氮流失量-指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种植生产过程中因淋溶、地表径流流失的总磷、总氮的量。  地表径流和地下淋溶流失量-农田氮、磷和农药等是随着水流而迁移流失的,农田水流方向可分为沿地表横向流和向地下纵向流两种情况。本次普查中,统一将沿地表横向水流途径而流失的氮、磷和农药量,定义为地表径流流失量,将沿地下纵向水流途径而流失的氮、磷和农药量定义为地下淋溶流失量。  基础流失量-即农田土壤本底氮、磷和农药流失量,是相对于当年施入量的流失量而言的。本次普查中,统一将农田土壤往年累积(非当年施入)的氮、磷和农药的流失量定义为基础流失量。  地膜残留量-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地膜后,残留在土壤中或土地表面没有回收或无法回收的地膜量。  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指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排入养殖区域外部水体的污染物量。  城镇居民生活源单位-指设区城市的区、县城(县级市)、建制镇(不包括农庄和集镇)。  医疗废物产生量-指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教学与研究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的总量。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以及其他危险性废物。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指对医疗废物采用符合环境保护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焚烧、高温蒸煮、微波消毒和化学消毒等方式处理医疗废物并最终实现医疗废物毁形、减容和消除其危害性,并对其残余物进行安全填埋的处置过程。
  • 液质联用仪检测数据还原草莓农残超标真相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两份样品并打成水状被净化好的草莓出现了分层将18种常见农药加入    开栏语  你有没有被每天网上热传的养生信息和食品警示困扰?  扬子晚报联合部分江苏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真正有说服力的实验,让谣言不攻自破。  在人类一切智能活动里,没有比做价值判断更简单的事了,比如&ldquo 张三坏&rdquo &ldquo 李四好&rdquo 。难的是为什么,而这个恰恰是我们想告诉你的,通过科学实验为您揭示真相。扬子晚报&ldquo 求真实验室&rdquo 来了。  近日,一则题为&ldquo 蜂农的忠告&rdquo 的网帖热传。帖子写道,草莓种植户隔一两天就要打药,蜜蜂大量死亡。前天,央视又报道了&ldquo 草莓检出致癌农药&rdquo 的消息。一时间,不少网友都在感慨&ldquo 草莓也不安全了&rdquo 。  事实真是如此吗?扬子晚报记者从超市和菜场各买了两份草莓,带到江苏省农科院中心实验室,用数据来还原现在市面上的草莓到底有没有农药残留的真相。  央视曝光  草莓检出除草剂 美国已列为致癌物  近日,央视记者在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美廉美超市、昌平采摘园以及路边的草莓摊,购买了8份草莓样品,送到北京农学院进行检测。  实验人员检测出了农药乙草胺,8份样品中全部都有。  专家表示,美国已经把乙草胺列为致癌物,如果长期食用,可能会导致亚胺类代谢物的中毒。如果参照0.05毫克每公斤的欧盟标准,这些检出的样本里边,1号草莓样品乙草胺的最高残留量是0.367毫克每公斤,超标了7倍多,就连残留最低的3号样品,也超标了大约1倍。  马上就访  省农科院专家:只能说不可思议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江苏省农科院草莓专家赵密珍研究员。&ldquo 我觉得整个事情都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不可思议。&rdquo 赵密珍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赵密珍说,现在我国草莓种植已经使用大棚覆膜技术。&ldquo 草莓在每年8月底9月初种苗,种苗前为了封闭杂草生长,种植户会用一次&lsquo 乙草胺&rsquo ,然后把地膜安放到位。&rdquo   &ldquo 因为了有了地膜,所以不可能再长杂草了,&lsquo 乙草胺&rsquo 的作用就是除草,所以种植户也不会再打这个药。&rdquo 赵密珍说,乙草胺&rsquo 的残效期只有45天。草莓从苗到结果要好几个月时间,&lsquo 乙草胺&rsquo 的药效早就过了。所以我实在不知道这个实验的结果是怎么得来的。&rdquo   走进实验室  江苏省农科院中心实验室于2013年底成立,我们这次实验,用到了最昂贵的&ldquo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rdquo 。  此外,&ldquo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rdquo 可以快速检测土壤、水、空气和食品里的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ldquo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仪&rdquo ,只要是环境中挥发的气体都能检测分析。  1 改头换面  粉碎机登场,3分钟打成草莓泥  扬子晚报记者分别从连锁超市和菜场水果摊处买了两份草莓,来到省农科院的中心实验室,草莓到底&ldquo 毒不毒&rdquo ,我们用实验来说话。  &ldquo 做这种实验,第一步就是做前处理。&rdquo 负责我们这次试验的,是汪佳蕾实验员,她介绍说,&ldquo 前处理&rdquo 也就是将草莓&ldquo 改头换面&rdquo 。她拿出一台我们常见的&ldquo 料理机&rdquo ,&ldquo 第一步就是将草莓打成泥。&rdquo   汪佳蕾说,这台&ldquo 料理机&rdquo 名叫&ldquo 高速万能粉碎机&rdquo ,它的转速比家用料理机大多了。2到3分钟后,草莓已经变成了泥状。  2 彻底净化  0.2微米的杂质,都要清除出去  经过一系列搅拌、过滤等工作之后,两份草莓已经变成了红色液体。  &ldquo 接下来,我们就要加入氯化钠&rdquo 。只见汪佳蕾将装着5到7克氯化钠的烧杯上,放置一个滤纸做的&ldquo 喷嘴&rdquo ,将草莓溶液倒入&ldquo 喷嘴&rdquo 上。混合完成后再晃动几下,神奇的一幕发生了:两瓶溶液都出现了&ldquo 层次&rdquo 。分层的原因,是为了在溶液中提取有机成分。  &ldquo 我们在分层好的草莓溶液中提取一下,滴入乙腈溶液中,这是为了达到净化的效果。&rdquo 汪佳蕾说,虽然肉眼看上去,分层好的草莓溶液已经很干净了,其实里面还有一些杂质。&ldquo 这些杂质的直径可能只有0.2微米,肉眼根本看不见。但是不完全净化,就会影响实验结果。&rdquo   3 主角登场  昂贵仪器检测,没有农药残留  实验的&ldquo 前处理&rdquo 全部结束后,就要把农残药剂进行混合。  &ldquo 这次我选用的农残药剂共有18种,都是比较常用的农药。比如克百威、多菌灵等。&rdquo 汪佳蕾说着,将这18个小瓶子,放进了一台&ldquo 大家伙&rdquo 里。这台&ldquo 大家伙&rdquo ,就是本次实验的&ldquo 主角&rdquo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器,&ldquo 它的价格400万,是我们实验室里最贵的。&rdquo   &ldquo 这台机器可是世界上灵敏度最高的,全国一共也只有两台。&rdquo 汪佳蕾告诉记者,不光能检测农药残留,就连瘦肉精都可以检测。&ldquo 瘦肉精有很多种,用这台仪器可以测定到底是哪一种。准确率很高。&rdquo   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实验室拿到结果,&ldquo 18种常见的农药残留,两份样本里都没有发现。&rdquo 汪佳蕾说。  草莓的真相  买来蜜蜂授粉 莓农很少用农药  江苏省农科院草莓专家赵密珍研究员说,有很多草莓种植户都会花钱购买蜜蜂为棚内草莓授粉,提高草莓品质和产量,这是一种自然的生产措施。  每个大棚都需要放置蜂箱,一箱蜜蜂需要花费200-300块钱,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投入,为此,莓农对于所用授粉的蜜蜂都非常爱护,一般在生产过程中很少使用农药。  草莓长得&ldquo 丑&rdquo 很可能是最甜的  扬子晚报记者在菜场探访时,不少市民说长得&ldquo 歪瓜裂枣&rdquo 的不能吃。  赵密珍表示,草莓畸形可能是在生长中没有发育好导致的。比如有些草莓长得扁扁的,这种草莓一般是植株的第一批果实,由于吸收了足够多的营养所以个头较大且形状扁扁的,&ldquo 其实这样的草莓有时候反而是最甜的。&rdquo   洗草莓的时候 顶部绿叶不要摘  草莓应该如何选购?  据专家介绍,选购的时候,最好挑全果鲜红均匀的果实,不宜选择半红半青的果实,另外草莓都有浓厚的香气,如果草莓没香气或有青涩味,另外草莓上的籽如果也是鲜红色而不是白色,那么这样的草莓多是染色草莓。而草莓清洗的时候,不要摘掉顶上的绿叶,否则表面的农药物质可以从顶部的结蒂部分渗入到草莓的内部。
  • 食品源头污染成关注焦点 食源性疾病危害最大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食品工业主营销售业务收入突破12万亿元,餐饮业有2.5万亿元。如此之大的产业在新的业态、新的模式、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下,无疑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在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2016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上,相关专家围绕公众关心的2016年食品安全事件,进行答疑解惑,同时提出建议,引导消费者科学认知。  食源性疾病危害最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院士在主题报告中指出,过去30年中国从食品短缺发展到基本解决温饱,是一个很大的飞跃,但发展中国家的落后农业和食品业产业结构与消费者日益增强的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诉求之间,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只有遵循风险分析框架,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社会共治,才能稳步提升中国的食品安全水平。  当前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都有哪些?陈君石院士认为,主要包括:食源性疾病,其危害最大,但对其存在认识不足和防控措施薄弱,病因调查水平低 化学污染方面,主要问题有粮食和蔬菜中的重金属(铅、镉)、粮食和坚果中的霉菌毒素、畜禽养殖中非法使用兽药、蔬菜和茶叶种植中非法使用农药 食品掺假或欺诈是个突出问题,且相当普遍,严重影响消费者对食品供应的信心 风险交流薄弱,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过度担心,信息不对称对消费者造成的心理危害大于不安全食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  谈及破解之道,陈君石院士认为,当前应进一步探讨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加强部门间协调和合作 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要从以抽样/检测为主转变为以过程监管为主 完善和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原则 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完善和提高对风险管理决策的技术支撑,特别是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 食品行业要加大对食品安全保障的投入,包括人、财、物 无论是政府还是食品企业,首要的是能力建设。  热点解读兼带舆情分析  此次专家所解读的,均为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如网络食品、“胶水牛排”等。同时,主办方还对舆情话题趋势进行了回顾分析。  解读“胶水牛排”时,从舆情话题趋势图可以看出,2016年12月10日媒体的大量报道将舆情引向高潮,引起舆论对“胶水牛排”安全性的质疑,刺激了网民的恐慌和愤怒情绪。而随着业内专家对“卡拉胶”这一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解读,舆情渐趋平稳。  在对抗生素与兽药残留进行解读时,专家指出,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农业养殖领域的抗生素,对保障人类的健康与生命贡献巨大——没有抗生素,肺结核可能还是不治之症 没有兽药,我们恐怕还吃不到好吃的肉、蛋、奶。但同时承认,细菌耐药已经成为全球公共健康领域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可能使人类再次面临感染性疾病的威胁,导致生物安全、环境污染问题,甚至制约经济发展。  专家表示,对于兽药我国有明确的使用标准且与国际接轨。但是不可否认,我国兽药使用量整体较高,养殖业存在的一些使用不合理或滥用的情况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因为已经影响到中国食品安全产业链的前端——原料安全的整体水平,亟待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科学指导。科学认识抗生素,重视兽药滥用问题,强化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有效控制是当务之急。  此次所邀请的专家跨领域、跨学科,不仅涉及食品科学及相关领域,也拓展至法学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在解读时说,通过保障食品安全来维护公众健康是网络食品监管的底线。他透露,有关网络外卖平台的监管、家庭厨房的监管,均处于立法探索中。  舆情关注热点呈现四大特征  自2011年起,中国食品科技学会每年都会对当年的食品安全热点进行跟踪和解析。2016年全年完成对30个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的跟踪与解析,期间70余位食品及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参与其中。  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食品安全的舆情热点由2015年的81.5%下降至2016年的56.7%,下降了24.8%。以消费者教育为特征的“风险提示”,从18.5%增至43.3%,增长了24.8%。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孟素荷表示,“源头污染”已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比如“输欧茶叶含高氯酸盐”“香港检出市售大闸蟹中二噁英超标”“麻痹性贝类毒素”及农残、药残等,中国食品安全风险中难度最大的原料污染问题已浮出水面。  同时,她总结出2016年舆情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的四大特征。  一是相较2015年,食品安全的舆情热点下降,而以消费者教育为特征的“风险提示”增长迅速,显示了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管理,正从相对被动的危机应对走向更加从容、主动的“和平时期”的消费者教育。  二是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报道的准确率大幅上升,表明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对食品安全热点报道的专业性有所提升。  三是热点解析的区域从过去对中国内地的热点到对进口食品的关注度提升,表明在全球背景下,守住进口食品安全的风险与责任均在加大。  四是2016年热点解析中涉及的关键词前三位为“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微生物污染”,对比2015年热点解析涉及的排名前三的关键词“微生物、乳制品、保健食品”,可见“微生物、保健食品”仍然是媒体关注的热词。  公众科普必要且迫切  在对2016年中国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教授坦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稳中向好的食品安全形势仍面临不小的挑战。”  罗云波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亟待深化协同机制、源头污染等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短期内难以有效化解、对互联网食品经营和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的监管急需加强、食品安全网络环境应得到治理、企业的主体责任这5个方面,对去年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了详细阐述。他特别指出,农药、化肥、农用地膜等农用化学品存在使用过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畜牧和水产养殖环节,滥用兽药、激素和生产调节剂等现象屡禁不止,使得我国农产品源头污染对食品质量安全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对于源头污染问题,与会专家均认为短时间内难以解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二室主任钟凯表示,爱尔兰、意大利等国前些年都出现过饲料污染造成大量畜禽产品只能销毁的事件,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并且几十年都不能消除,中国在治理源头方面依然任重道远。  孟素荷说,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去年对全国食品样品监督抽检结果来看,整体情况良好,质量趋于稳定,表明2016年中国食品安全的情况依然稳中向好 微信、微博等传播方式的普及,使目前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难点和重点在网络自媒体,这不仅表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公众科普在我国的艰巨和长期特征,也显示科技界与媒体共同持续推进风险交流和公众科普的必要和迫切。
  • 37项措施 山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日前,山西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塑料污染治理(2022—2023)年度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紧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流通、使用和回收替代等关键环节,制定37项主要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减少塑料污染,要从源头做文章。在产品设计生产环节,《工作要点》提出将严格医疗废物流向管控,打击废弃塑料进口,打击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违规生产行为。同时,鼓励开展可降解塑料研究、塑料污染防治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到2022年年底,实现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增加产能20万吨。在塑料流通消费环节,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推动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一次性塑料用品减量使用,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同时要求公共机构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要点》明确,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2023年年底,全省设区市集贸市场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除了源头管控,加强“终端”处理,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也是《工作要点》重点部署的内容。在回收和清运方面,山西省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等旅客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完善县、乡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农膜回收。在再生利用方面,提出要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同时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防止二次污染。在无害化处置方面,提出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推动难以再生利用的塑料垃圾能源化利用,实现设区市塑料垃圾基本实现资源化、能源化、零填埋。聚焦河湖水库、旅游景区、农村等重点区域,《工作要点》提出要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力争水域岸线管控空间内塑料垃圾基本清零,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在完善支撑保障体系方面,山西省将于7月启动实施《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并在立项审批、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与塑料污染治理相关项目政策倾斜。同时,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引导公众养成绿色消费习惯,形成塑料污染治理的社会化推进体系,推动全省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 2016中央财政预算公布 近百亿资金补贴土壤污染防治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90.8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3.89亿元,增长145.6%。主要是根据“十三五”规划建议,2016年将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增加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方面的支出。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亿元,预算数为96.89亿元。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需海量资金支撑  对污染土地、退化土地、损毁土地等的综合治理修复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 No.2》指出,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需海量资金作为支撑。  蓝皮书指出,2014年,我国先行在“长株潭”地区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总体上看,我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刚刚起步,发展较慢,还远未形成规模和产业化,与先行国家和地区比总体差距很大。  几个关键的问题仍亟须破解:一是法治建设,二是规划引领,三是技术创新,四是标准规范,五是资金保障。特别是资金问题,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治理与修复自非朝夕之功,需要海量的资金做支撑。  从国外经验看,美国通过立法批准设立了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基金,即“超级基金”。20世纪90年代,美国用于污染土壤修复方面的投资约1000亿美元,至今仍有50万幅地块需要治理。显然,解决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所需资金问题,单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建立健全融资机制,强化污染主体责任,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进来,保障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稳步持续推进。  切实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如何切实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改善我国农田土壤污染现状,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教授、博导赵鹏表示,综合国内外研究进展,我们应该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研究:  (一)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预警平台建设。评估我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的等级和程度,评价主要农产品的健康安全风险,构建耕地土壤污染与农产品安全预警平台,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及其预警提供决策和技术依据   (二)化肥、农药、地膜等农用化学品减量安全施用技术规程。以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产品安全为目标,以农用化学品减量增效为核心,制定主要农作物农用化学品安全科学施用技术规程。  (三)畜禽废弃物农田安全利用技术。以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为目标,以构建种养平衡、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为理念,开展畜禽废弃物农田施用对土壤环境和作物安全的影响研究,构建畜禽废弃物农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  (四)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及安全利用技术体系。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耕地土壤污染分区定级为依据,以农艺措施调控为核心,对土壤改良剂研发、农作物抗(耐)污染品种筛选、超富集植物筛选和引种、种植模式优化等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及安全利用技术进行组装集成,建立试验点、核心实验区和示范推广区,开展大面积推广和应用。
  • 环保制品成有毒产品 专家呼吁出台相应标准
    我国目前拥有塑木复合材料生产企业170家,年产值超过12亿元人民币,是世界第二大生产国。据专家预测,今后几年我国塑木复合材料产业规模将会以年均30%—50%的速度增长,最终市场容量将达每年1000万吨,年产值超过500亿元。但是这一行业的标准目前仍是空白,导致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将具有毒性的废旧塑料聚氯乙烯(PVC)作为主要的生产原料,使原本绿色环保的塑木产品变成了有毒产品。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陈振楼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标准。  据介绍,塑木复合材料是将回收废旧木材和甘蔗渣等废料,与回收废旧塑料以一定比例混合,再添加特殊的加工助剂,经高温挤压而成的一种环保复合型材料。它同时兼具木材和塑料的双重特性,无毒环保,在正常户外环境中的使用寿命是一般天然木材的5-10倍。塑木复合材料被许多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等列入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受到大力扶持。美国塑木市场2005年产量达40多万吨,是全球塑木生产与消费头号大国。目前,北美塑木复合材料年需求量约70万吨,预计未来几年年均增幅将超过15%。欧洲塑木产业近年来也有加快趋势。德国2004年到2005年之间就翻了一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回收的废旧塑料超过250万吨,城市每年产生的建筑、装潢等木材废料在800万吨以上,林木采伐和木材加工产生的枝杈、碎片等废物超过1000万吨,农村每年产生的秸秆约2亿吨、稻壳约3500万吨,因此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而以废旧木材和废旧塑料为主要原料的塑木复合材料,正好可以在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大显身手。据粗略估计,每生产一吨塑木复合材料,相当于少砍伐1.5棵30年树龄的桉树、减少6万个废弃塑料袋的污染、减少114亩农田的地膜残留隐患,具有非常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低碳产业。  但是,陈振楼教授称,和大多数行业一样,我国塑木行业产品技术研发不足。大多数塑木生产企业工艺技术薄弱,缺乏创新能力。国有研发机构与塑木企业缺乏沟通、协调和合作机制,科研成果难以转化。调查表明,我国塑木复合材料研发2000年以来公开发表的期刊文献约200篇,发明专利约80项,实用新型专利约50项,但是大部分成果尚未产业化,且产品标准滞后。目前国内塑木产品正处在一个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真空地带,仅有的塑木托盘和地板标准,还是参照木制托盘和地板的标准制订的。这也造成了我国的塑木产品基本上以托盘、铺垫板等中低档产品为主,缺乏性能良好、做工精细、形态复杂、表面美观的型材及成套产品。  陈振楼建议,应迅速制订统一的塑木产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塑木材料及制成品的原料来源、生产和销售,而且应该制定措施鼓励这一行业的技术研发力度,支持鼓励企业成为自主技术创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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