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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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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检测相关的资讯

  • 你想要了解的挥发酚在线监测难点和对策,都在这里啦
    导读 近年来,挥发酚污染问题明显多发,直接导致部分区域水质下降,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为打好碧水保卫战,必须从源头上解决挥发酚问题!准确监测是管控挥发酚的先决条件,但是目前,挥发酚在线监测仍面临着很多问题!什/么/是/挥/发/酚PhotoTek 6000挥发性酚类(Volatile Phenols)指蒸馏时能随水蒸汽一起挥发的酚类,主要是沸点低于230℃的绝大多数一元酚,如苯酚、甲酚、二甲酚等。酚类化合物对细胞有直接损害作用。长期饮用被酚污染的水,可引起头昏、恶心、呕吐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对人及哺乳动物有促癌作用。因此,一系列标准规范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均对挥发酚限值提出了要求。测/定/方/法PhotoTek 6000目前国内测定挥发酚的方法有4-氨基安替比林法、气相色谱法等。其中4-氨基安替比林法又可根据前处理方法不同分为萃取分光光度法和直接分光光度法,萃取法测定酚的质量浓度范围为0.002 mg/L~0.1 mg/L,直接法测定酚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1 mg/L。当前市场上现有的国内外水中挥发酚在线监测仪通常都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不同厂家的仪器主要是水样前处理方式不同。前处理方式的主要区分在于是否采用蒸馏,是否采取萃取等。其中前处理中的蒸馏是为了分离出水样中的挥发酚,萃取是为了降低定量下限,测定更加准确。在/线/监/测/难/点PhotoTek 60001. 目前市场上无相关的挥发酚仪器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安装、验收、运行等标准,市场上产品良莠不齐,严重冲击了市场秩序和政府监管力度。2. 市面上很多所谓的“挥发酚在线监测仪”并无蒸馏过程,测定结果为总酚。但是总酚和挥发酚之间并无相关关系,因此此类仪表所测数据并不可靠,仅能测定标液。3. 水样中挥发酚的测定易受到浊度、色度干扰,导致实际水样比对不准确(随着水样中浊度增大,测量值变大)。4. 萃取过程能显著提升仪器测量灵敏度和准确度,但是市场上大部分挥发酚仪器无萃取过程,远远达不到地表水Ⅰ、Ⅱ类水限值(0.002mg/l)。5. 测定采用的萃取剂氯仿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难,毒性强,易致癌。6. 为了提高检测灵敏度,除了萃取之外,还可通过延长光程或者增加反应水样等方式。但是延长光程对光学检测体系的稳定性要求极高,加大反应水样会产生大量废液,增加运维成本。对/策PhotoTek 60001. 应尽快建立并完善挥发酚监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挥发酚自动监测仪表(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运行、安装、验收等)的相关规范,为挥发酚精准管控提供有力保障。2. 通过增加严格有效的前处理过程,提高仪器测定精度和灵敏度。比如蒸馏过程可以将水体中的挥发酚分离出来,得到有效的挥发酚数据,蒸馏过程还可避免水体自带的色度、浊度干扰;萃取过程可以进一步提高检测的灵敏度,准确测定低浓度水体。同时通过其他技术攻关,在满足测量稳定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检测灵敏度。重/点/监/测/场/景PhotoTek 6000Ø 排污企业——焦化、煤气、石油精炼、冶金、玻璃、塑料、医药、农药、油漆、木材防腐、造纸、石油化工、合成氨、化学有机合成工业Ø 地表水Ø 饮用水 关于朗石朗石针对于挥发酚监测痛点和难点,推出了PhotoTek 6000挥发酚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基于蒸馏+萃取前处理方法,潜心研发“0”毒萃试剂配方,在满足测量稳定性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定量下限,满足排污企业排口、地表水和饮用水的水质监测需求,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 不挥发物的含固量应该如何检测?深芬仪器给您支招
    不挥发物含量测定仪,不挥发物含量如何检测?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专业生产不挥发物含量测定仪快速检测不挥发物含量,在不挥发物含量检测领域,测量准确性和测量速度之间的矛盾一直没有解决;针对这一现状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一种有烘干法结构的快速测定不挥发物含量测定仪。CSY-G2不挥发物含量测定仪采用德国HBM称重系统,保证称重准确;环形石英钨卤红外线加热源,快速干燥样品,与国际烘箱加热法相比,环形石英钨卤红外线加热可以在高温下将样品均匀地快速干燥,其检测结果与国标烘箱法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具有可替代性,且检测效率远远高于烘箱法,智能化操作,一般样品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测定。CSY-G2不挥发物含量测定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发明专利号201420090168.1、外观专利号:201430437324.2)是一种新型的快速检测仪器。不挥发物含量测定仪用途:不挥发物含量测定仪可广泛应用于一切不挥发物含量测定,如俄得克、胶粘剂、乳品、涂料、白酒、淤泥、泥浆、油漆、胶水、浆料、聚丙烯酰胺等行业中的实验室与生产过程中样品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 表面增强拉曼技术助力挥发性有机小分子的高灵敏检测
    近日,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的宋一之团队与尹焕才团队在高灵敏增强拉曼气体传感方面取得进展。研究团队开发了一种具有超高灵敏性的柔性多孔三维玫瑰花枝状纳米增强基底,可实现气相与液相中有机小分子的高灵敏检测。研究成果发表在Analytical Chemistry上。高灵敏微量气体传感在环境污染研究、人体挥发性有机物(VOCs)检测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迄今为止,已有多种分析技术被用于气体检测,但大多存在成本高、操作复杂、分析过程耗时等缺点。表面增强拉曼散射(SERS)作为一种有力的痕量分子检测工具,可利用基底的表面等离子体共振耦合和电荷转移效应大幅增强目标分子的拉曼散射信号,具有高灵敏、简单、快捷、无损和特异指纹识别的特点,在气体传感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对此,该研究通过化学生长与微纳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在柔性多孔滤膜上制备了纳米氧化锌金属三维异质结构(图1),并利用酰胺反应选择性地捕获腐胺和尸胺分子,实现了低浓度气体分子的高灵敏定量检测(腐胺检测限:1.26×10-9 M,尸胺检测限:2.5×10-9 M),比同类研究报道的检出限高出2~3个数量级(图2);另外,还实现了在液相中的超高灵敏度定量检测(腐胺检测限:3.2×10-16 M,尸胺检测限:1.6×10-13 M),比同类研究报道的检出限高出6~9个数量级,充分证明了该SERS传感器在液相与气相有机小分子检测的巨大潜力。鉴于该三维柔性SERS基底的多孔特性和优异的增强性能,将其与微流体装置和便携式拉曼光谱仪集成,搭建SERS快速检测系统,有望实现气溶胶中细菌、病毒和污染物的高效捕获与富集,充分发挥该三维基底在气溶胶的高灵敏检测领域的技术优势。研究工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江苏省重点研发产业前瞻项目、中科院科研仪器装备研制项目等项目的经费支持。   论文链接:https://pubs.acs.org/doi/abs/10.1021/acs.analchem.1c05013图1 基于三维玫瑰花枝状SERS传感基底构筑方法及有机气体分子检测策略图2.液相中(a-f)与气相中(g-l)不同浓度腐胺与尸胺的SERS光谱
  • 盘点: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
    大气中的VOCs不仅是生成光化学烟雾污染物的主要前体物,同时也是大气细粒子中有毒有害有机组分的重要来源,对形成灰霾有重要贡献,且一些VOCs本身具有毒性和致癌性。随着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的不断深化,VOCs成为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之后,我国大气污染控制中又一新的关注点。   VOCs定义   VOCs是一类有机化合物的组合,不同组织对其有不同的定义,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意义上的定义,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   化学意义上的定义主要有五种: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定义VOCs为熔点低于室温、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的有机化合物 2)世界卫生组织将VOCs定义为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室温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按挥发性有机物化学结构可进一步分为8类: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醇类、酮类和其他化合物 3)ISO 4618/1-1998中VOCs指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4)德国DIN55649-2000将VOCs定义为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 5)我国北京地方标准DB11/447-2007中将VOCs定义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等于0.01k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统称。   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主要有两种:1)美国EPA对VOCs的定义为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2)美国ASTM D3960-98中VOCs指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标准中,还没有大气中VOCs的明确定义,而VOCs的定义关系到检测方法制定、治理措施等问题。   VOCs标准   我国VOCs检测标准有《HJ 73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3-2014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4-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以及《GB 21902-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均采用色谱法进行分析。   VOCs排放标准国家还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上海、天津、广东等地区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一些地区标准,如《DB12/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DB44/814-2010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5-201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6-2010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44/817-2010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DB31/374-2006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   美国EPA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了一系列大气有毒有机物检测标准,其中涉及VOCs检测的共有6项,均是气相色谱法,但可配备不同的采样方法和检测方法。   VOCs检测   我国大气中的VOCs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塑料制品等行业。因此大气中VOCs的检测主要应用于三个方面:一大气中VOCs检测 二污染源集中排放VOCs检测 三生产过程VOCs泄露检测。与三种应用场合相适应,VOCs的检测仪器也分为实验室仪器、在线式仪器和便携式仪器三类。   实验室VOCs检测   VOCs实验室分析发展较早,也比较成熟。分析方法为使用采样袋、苏码罐、吸附剂或吸收液将VOCs采集回实验室,再经过热解析、溶剂解析等前处理过程后,利用GC或HPLC分析。   实验室VOCs检测主要难点在于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保证可以采集到所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制定规范的运输方案防止运输过程中VOCs的损失,选择合适的前处理过程保证所有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分析仪器。   实验室分析方法的主要优势是结果准确,主要缺点是时效性差,采样和运输过程中易导致样品损失,影响测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线VOCs检测仪   VOCs在线分析仪主要有在线气相色谱仪、在线质谱仪、在线气质联用仪、在线PID和FID检测器、在线红外光谱仪、在线激光检测仪和在线差分光学吸收光谱仪等。   由于VOCs没有标准的检测方法,而且在线系统用于现场检测,而不同现场的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差异较大且相对稳定,故检测需求不同。因此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各种检测仪器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在线气相色谱仪可检测出已知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 在线质谱仪可同时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检测,但无法区分同分异构体 在线PID和FID检测器可得出VOCs的总量,且仪器体积较小 各种在线光谱仪检测范围宽,可适应各种工业场合应用。   在线VOCs检测仪主要的国内厂家有聚光科技、广州禾信、宝英科技、中科光电、富瞻环保、武汉天虹等,国外厂家有英国Markes、日本亚那科、奥地利IONICON、韩国KNR、德国AMA、法国Chromatotec、美国CerexMS等。   便携式VOCs仪器   便携式VOCs分析仪主要有便携式FID/PID检测器、便携红外分析仪、便携激光光谱仪、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   最新公布的环保部标准中便携式仪器提到了FID检测器、PID检测器和红外吸收检测器三种。   便携式VOCs检测仪主要的国内厂商有东西分析、崂应、富瞻环保等,国外厂商有美国Inficon、英国SIGNAL、美国雷格沃夫、美国华瑞、日本亚那科、英国科尔康等。     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种混合物,由于其定义未明确,因此监测需求也不明确。目前的主要检测方法是气相色谱法、质谱法和光谱法,环保部公布的行业标准中采用的是气质联用法。其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HJ644)标准中测定的是35种目标有机化合物,主要是烷烃、烯烃和苯系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HJ734)标准中测定的是24种目标有机化合物,主要是酮类、酯类、烯烃类和苯系物。
  • 智慧环境 | 挥发酚污染整治专项,我们在行动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对涉VOCs排放企业加大执法监测力度,加强农药、化工、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特征有机物监测。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陆续印发相关规划,重点推行自动监控设备建设联网,推进VOCs、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建设,落实排污单位主体。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3月10日印发《全省挥发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严防工业特征污染因子挥发酚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精细化水平。挥发酚监管痛难点1排查任务重。涉酚企业挥发酚特征污染物种类及浓度差异大,造成排查难度大。2精准溯源难度大。“一企一管”未在园区全面执行,不同涉酚企业废水通过统一干管混合排放,水质超标排放无法溯源。 3全面联网,全程监控技术要求高。不同涉酚企业监测网络标准规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挥发酚监管解决方案聚光科技依据生态环境部及各省的“十四五”生态环境相关监测规划要求、响应江苏省挥发酚污染整治专项,推出挥发酚污染监管方案,提供污染摸排、数据建库、应急执法等排查服务,并实现“企业雨污水排口-园区雨污水泵站-污水厂进出水-园区入河排口-水体重点断面”的全流程监测监管。01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提供人工调研服务,根据企业环评、排污许可证、二污普成果等信息,深入开展辖区内涉酚企业的全面摸排,形成涉酚企业清单,建立“一市一单”。02组织排查,污染溯源提供走航排查服务,通过移动监测车及走航船,对涉酚企业的挥发酚污染物产生、收集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开展全过程排查。提供溯源建库服务,全面摸清水质情况,有序构建以工业特征污染物为核心的“水质指纹数据库”。移动监测车无人走航船03全程监控,全面联网提供在线监测服务,开展涉酚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全项指标监测,包括涉酚企业在线监测、涉酚园区水体断面自动监测、挥发酚在线数据联网等,识别各关键节点挥发酚污染情况。04限值限量,源头管控提供综合管控平台,为实现水环境质量达标改善,对挥发酚排放进行限值限量,源头管控。对挥发酚浓度、总量实施“双控”;加强园区及企业日常监管;保障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05严格执法,精准管控提供精准定量服务,为实现挥发酚的精准管控,需严格执行“快速定性-精准定量-精准溯源”的监管流程,其中,精准定量可使用车载挥发酚流动注射分析仪,对已排查出的含挥发酚的排水区水体进行精确分析。挥发酚监测核心产品SIA-3000(VPC)挥发酚水质在线分析仪采用光度法检测原理,使用试剂发生化学反应显色,测定吸光度得出待测组分浓度。应用于企业、工业园区、水体断面等在线监测,实现快速响应。产品亮点1.多种测量模式,响应多种现场需求;2.双光束设计,提高测量准确度;3.多种量程选择,满足各种工况需求;4.具有智能化故障诊断功能;5.周期自动清洗和标定,运维成本低。基于流动注射分析的基本原理,样品在封闭的编结反应器与试剂混合,通过光度检测器进行分析。样品与试剂之间无需加入气泡,分析结果快速准确。应用于移动监测车及无人走航船等自动监测,实现精准定量。
  • 山西苯胺泄漏事件进展:又发现挥发酚超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1月9日报道,山西长治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泄漏事故发生进入第10天。从事故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发布,到环境监测信息公布,直至向公众道歉,这两天,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举动频频。   在山西长治,天脊煤化工集团究竟是一家怎样的企业?公众更想知道,这次污染事故是不是偶发?作为污染的制造者,会为此承担怎样的责任?   沿天脊集团厂区东墙向南,不出两公里,微子镇王都庄村的房屋和玉米地隔河相望。听记者在打听"天脊集团",有村民主动到话筒前说起来。   村民:你看房子上的灰,红瓦都成黑的了。白衣服搭那一会就成黑的衣服了。   村民们说,这些灰都是附近的大型煤化工企业天脊集团带来的,而比灰尘更让他们苦恼的,是水污染给庄稼带来的影响。   村民:庄稼就呛死了,庄稼收影响很大。有的树也死了,很厉害。   经过村民的指点,记者才发现,在村子房屋和玉米地之间的,并不是自然河道,而是一条深达三四米的整齐渠道,下面流淌的水泛着微黄色,站远些也能闻到刺鼻气味。村民们说不清里面排的是什么,但顺着渠道向上走,可以发现它直通天脊集团罐区外墙。村民们说,这就是天脊常年排废水的地方。   村民:"环保事故应急水池"仅为应付检查 污水常年"直达"浊漳河   从村边的渠道向南走,一个方形水泥池显得很醒目,"环保事故应急水池"的牌子挂在朝向路口的方向。正从王都庄村走出来的岳爱斌说起这个池子时笑起来。   岳爱斌:地下管道就是我们修的。秋天上冻后才完工。就是应付领导检查,来了有蓄水池。实际哗哗,每天都流,都是流的臭水,你没见那臭水……等不检查的时候,这些污水就顺着渠道去了黄牛蹄水库,从黄牛蹄水库往下就到辛安村,从辛安村到了浊漳河往河南方向走了。   他解释说,平时这个水池是不用的,无论寒暑,臭水都从村口一泻而下,一路留到浊漳河。尽管在排污渠和浊漳河汇流处已经没有这么明显的气味,但辛安庄村口的人们也对这条排污渠有着类似的抱怨。   记者:化肥厂的水常年在这儿流?   辛安庄村民:对,常年!   记者:是天脊集团的?   辛安庄村民:就是污水嘛!   苯胺泄漏涉事企业仍未停产 2012年废气超标近半年   按照天脊集团公开的阐述,他们的企业环评是合格的,日常排放物是达标的。只是这个24小时机器轰鸣的厂区,想进入也是十分困难的。   天脊集团保安:你们去接待中心,让他们带你们进,接待记者的。其他一般人员车辆都不可以进。   记者:企业还在正常生产是么?   天脊集团保安:是。   但有更多来山西省环保厅发布的公开资料显示,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名单中都榜上有名,也曾因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去年第二季度,天脊集团更被发现废气排放超标2.4倍。   在潞城市的东半部,几乎到处都有"天脊"的影子,天脊医院、天脊宾馆、天脊游泳馆,天脊的巨大生产设备日夜运转,似乎也证明着它对这个地方的巨大影响。   媒体曝苯胺泄漏12月26日已发生 山西未主动上报   因为这次苯胺泄漏事故,天脊集团党委书记王俊彦在新闻通气会上公开致歉,但记者再联系他试图采访,又有了另外的说法。   记者:您好,请问是王书记么?   王俊彦:不是吧。   记者:您是王俊彦书记么?   王俊彦:什么事儿?   记者: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是想请问您一下咱们厂子苯胺泄漏的事情,这两天有什么处理的进展么?   王俊彦:哦,你问这个,这个我们向上面汇报了,上面领导们也下来调查了解了,再一个,情况也越来越好了。   王书记迅速挂断电话,只留下"越来越好"的说法。昨天下午,山西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发布消息说潞安天脊煤化工董事长王光彪、长治市市长张保就本次环境污染事件作刻检查,表示痛定思痛,全面整改,诚恳接受上级部门的处分和处理。   在潞城市中华东大街上,"天脊集团欢迎您"的巨型标语横跨马路上方,到这座小城的记者这几天突然多起来。   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昨天表示要严格事故问责,无论涉及到哪一层、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李小鹏代表山西省政府责令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全面停产整顿。今天,事故发生已过十天,有媒体说泄漏事故12月26日已经发生,山西并未主动上报,有媒体问,明明泄漏的是苯胺,下游检出的挥发酚从何而来?天脊集团的污染隐患是否能借此根除?公众期待答案。   邯郸主水源地岳城水库检测报告完成 苯胺污染却出现苯胺、挥发酚同时超标   1月5日接到山西方面苯胺泄露事故的通报后,昨天(8日),邯郸市终于完成了主要水源地岳城水库的全面检测报告。经环保部专家论证,岳城水库水质符合饮用水水源标准。   水源地没有被污染,总算让人松了口气。刚才我们的记者也指出,在昨天的检测中,距离岳城水库三四公里外的三个点位,检测出苯胺、挥发酚超标。山西天脊集团发生的是苯胺泄露事故,那么挥发酚是哪来的?目前上游的污染物究竟到了哪里?   邯郸市环保局总工程师侯日升昨天明确:根据检测结果,岳城水库没有检测出目标污染物。   侯日升:最后监测结果是库区内水样中,苯胺、挥发酚未检出,但是上游的三个点位,挥发酚和苯胺都超标,苯胺超标5倍左右,挥发酚超标6到13倍。   与环保局的说法稍有出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专家张晓健透露,在岳城水库的上游以及水库内的一些点位,检测出了目标污染物之一挥发酚。   张晓健:整个库里边,水库的主体,苯胺所有的点都没有检出,挥发酚有检出,但是属于国家的二类水源,地表水三类都可以作为饮用水水源。   据介绍,1月4日邯郸方面在漳河上游发现死鱼,环保部门立即取样检测,1月5日凌晨,检测结果表明挥发酚严重超标,而山西方面1月5日向邯郸通报泄漏的污染物却是苯胺。   张晓健:当时死鱼肯定是有问题了,但是什么污染物不清楚,所以测了很多,最后发现挥发酚指标超标一百多倍,在跨省界面,所以就跟山西交涉,山西最后就答复了是苯胺。   专家:苯胺污染源确定为山西天脊集团 挥发酚来源尚未找到   一起苯胺泄漏事故,为何检测出挥发酚超标?张晓健分析,苯胺超标的污染源可以确定是山西天脊集团,但特征污染物中挥发酚的来源尚未找到。   张晓健:挥发酚是个指标,测定实际很多中酚都能够表征为挥发酚。这次事故最后的原因还没确定,还有一个挥发酚的排放,是山西天脊,还是有其他排放源?因为这个地方上游有很多焦化企业,都有可能,现在正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   12月31日从上游泄漏的污染物目前到了哪里?经环保部专家论证,污染物主体没有进入岳城水库。   张晓健:第一个,肯定是流到了河北河南的境内了,但是第二点来说,这些污染物大部分,污染物主体没有进入岳城水库。   张晓健认为:山西苯胺泄漏事故符合重大污染事故的标准,可启动赔偿机制,但事故定性还需要最终的调查结论。本次泄漏事件对地下水的影响尚待评估。   张晓健:重大污染事件是这样,一个是跨省边界,这个肯定有了,第二影响到地级市的正常供水,这个也有。地下水和地表水都是水,还互相充,地下水是地表水补充进去的,所以肯定会受到影响,但是这个影响会有多大,后期现在也在开始进行这种评估。   邯郸市自来水公司总工程师胡新春承诺,将采取最严格的水质管理制度,保证居民喝上放心水。   胡新春:举个例子,比如对挥发酚,由原每月一次,改为每四小时一次,另外对铁西水厂的常规检验,由每天一次增至每小时一次。
  • 赛默飞发布烟草中低水平挥发性亚硝胺的检测方法
    中国上海,2011年11月23日 ——全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于14日发布了一种综合性方法,利用三重四极杆GC-MS/MS检测烟草中低水平挥发性亚硝胺(VNA)。新方法可帮助环境实验室、烟草公司和政府机构有效分离VNAs,同时降低检测限,提高特异性,也可分析烟草中的其他污染物,比如农药。应用文献“Lower Detection Limits of Volatile Nitrosamines in Tobacco by Triple Quadrupole GC-MS/MS(采用三重四极杆GC-MS/MS分析烟草中挥发性亚硝胺获得更低检测限)”中详细说明了这个方法,下载网址www.thermoscientific.com/vna。挥发性亚硝胺是可在烟草烟雾以及烟草调制和加工中形成的一类化合物。经证实,这些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害;烟草中发现的两种VNA,即N-亚硝基二乙胺(NDEA)和二甲基亚硝胺(NDMA),已经被法规机构列为人体致癌物。因此,必须完整监测这些化合物,以便维护人类健康并遵守日益严格的法规。赛默飞的这种新方法对于其他传统技术是一个强大的替代方法,它将气相色谱与三重四极杆质谱仪联用,获得1ng/mL的检测限,满足政府和法规部门制定的越来越严格的检测限要求。这个方法还提高了同一类污染物的特异性,同时可分析烟草中的其他有机污染物和化学品,包括农药。新方法采用Thermo Scientific TSQ Quantum XLS三重四极杆GC-MS/MS系统的定时选择反应监测(t-SRM)模式进行GC-MS/MS分析。这个独特的功能使方法设置十分简单,同时用户可在仪器自动确定最佳SRM时间参数时运行样品。更多有关采用最新赛默飞GC/MS-MS方法检测烟草中VNA的信息,或者需要应用文档,请拨打热线电话800 810 5118或400 650 5118,发邮件至analyze@thermofisher.com或访问www.thermo.com.cn/gcms。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 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我们致力于帮助我们的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公司年销售额接近 110 亿美元,员工约37000人。主要客户类型包括:医药和生物技术公司、医院和临床诊断实验室、大学、科研院所和政府机构,以及环境与工业过程控制行业。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 和 Fisher Scientific 两个首要品牌,我们将持续技术创新与最便捷的采购方案相结合,为我们的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加速科学探索的步伐,帮助客户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各种挑战,无论是复杂的研究项目还是常规检测或工业现场应用。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中文:www.thermofisher.cn。
  • 江苏常州首创纺织品中挥发性有机SVHC检测新方法
    近日,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轻纺实验室建立了一种用于对纺织品中挥发性SVHC进行快速筛选的方法,实现了便捷、高效检测的目的。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常存在于纺织品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染料、防护剂、洗涤剂等原材料中,但SVHC中挥发性有机物质占据相当的比重,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阻燃剂、部分染料中间体(2,4-二肖基甲苯)等,所以会对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危害,严重会有致癌,致畸的危险。   常州检验检疫局首创的新型检测方法,基于离子迁移谱技术(IMS),采取纺织品样品直接进样的方式,可在1~6分钟内分别实现对11种挥发性SVHC的快速检测,检测限均低于100ppm,完全满足欧盟REACH法规中的1000ppm的质量含量限量要求,并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确定报警阈值,作为针对这些挥发性高关注物质的快速筛选技术。该种检测手段轻便快捷,不仅仪器体积小巧便携,可用于现场测试,而且分析速度快,对样品前处理要求很低,大大缩短了样品的检测周期,节约了检测成本,避免了检测过程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的污染,为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
  •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解决方案
    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HJ1230-202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以下简称“HJ1230-2021”),再次将LDAR送上“热搜”! LDAR是什么?为何要进行LDAR?LDAR工作如何开展?LDAR检测技术与设备有哪些?如果你也有这些疑问,不妨花3分钟一起来学习一下。PART01 什么是LDAR? LDAR即泄漏检测与修复(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一种无组织VOCs控制技术,可广泛应用于石化等行业中设备泄漏环节的VOCs减排。说白了就是采用固定或移动监测设备,监测石化、化工企业各类反应釜、原料输送管路、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产生VOCs的泄漏处,并修复超过一定浓度的泄漏处,从而达到控制原料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是目前国际上较先进的化工废气检测技术。PART02 为何要进行LDAR?可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让企业有效减少因泄露造成的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PART03 LDAR工作如何开展? 根据HJ1230-2021标准要求,LDAR工作步骤如下图所示: 除了上述LDAR工作步骤以外,HJ1230-2021中还进一步明确了LDAR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工业企业的各类设备与管线组件往往十分复杂,阀门、法兰等易产生VOCs的泄漏处数目庞大,如果靠人力手工记录每一个检测点的检测和修复情况,不仅工作量巨大,工作效率低,而且极易出现纰漏。针对这一管理难题,崂应推出了“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平台”,可以与崂应3033型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检测仪搭配使用,轻松实现LDAR全流程智能化管理。 总而言之,无论何时开展LDAR工作,现场检测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如何选择合适的检测技术与设备更是绝大多数客户的痛点所在。 接下来我们就结合HJ1230-2021标准内容和相关检测设备要求,为您梳理LADR工作解决方案如下:PART04 LADR工作解决方案HJ1230-2021中现场检测步骤分为“常规检测”和“非常规检测”:Routine detection(一)常 规 检 测 如图所示,HJ1230-2021中要求开展常规检测应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推荐使用崂应3033型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检测仪作为常规检测仪器,它是专为VOCs无组织排放检测开发的快速检测设备,主要采用FID技术对各类管阀件、排泄口和设施密闭系统的泄漏点进行快速监测和精准识别,符合HJ1230-2021中检测仪器性能要求。Unconventional testing(二)非 常 规 检 测如图所示,HJ1230-2021中非常规检测分为日常巡检和LDAR周期性检查。日常巡检主要以目视检查为主,而周期性检查方法主要包括光学检查、超声检查、皂液检查、其他仪器检测等。其中“光学检查”方法是指“根据受控设备中VOCs物料组分和含量,选择合适的光学仪器(如光学气体成像仪、傅里叶红外成像光谱仪等)。发现有明显来自密封点的烟羽,则该密封垫为疑似泄漏点。”光学检查推荐使用崂应3233型 气体泄漏红外热像仪,它是采用高精度制冷型红外探测器,实现远程非接触式红外成像,帮助快速发现、排查泄漏点。“其他仪器检测”方法是指“可以使用其他任何对VOCs有响应的仪器(包括催化燃烧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辅助检测”。光离子化检测仪推荐使用崂应2026型手持式单气体检测仪(PID)或崂应3033型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检测仪(选配PID模块),采用PID技术对泄漏点进行快速检测,帮助用户及时发现泄漏点,以进行修复。
  • 纺织品中挥发性有机SVHC检测首创新方法
    实验人员操作改进过的IMS检测仪 针对纺织品特制的不锈钢夹样器 样品含高关注物质检测设备进行报警   目前在欧盟已公布的55起REACH纺织品召回案例中,我国纺织品占54.55%,这是由于国内纺织品市场的产品检测率不足50%。更为严峻的是,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欧双边贸易额达到5672.1亿美元,据业界普遍预测,REACH法规的实施将对中国出口欧洲的产品增加5~6%的额外成本。质检部门有必要时刻关注REACH法规的动态,以便为企业提供及时的技术和咨询服务。   立足实际找不足   目前,对于纺织品中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测定,国内主要有国家标准GB/T 20388-2006,国外有BS EN 15777-2009等。纺织品中染料中间体2,4-二硝基甲苯的国内检测标准主要有GB/T 17592-2006,BS EN 14362.1-2012等。采用以上标准检测SVHC,均需对纺织品样品进行繁杂的前处理步骤,仪器检测时间较长,而且对设备要求较高、试剂消耗量较大,要想完成众多的检测项目,需要高昂的检测费用及较长的检测周期,给纺织品生产企业造成巨大压力。   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科研人员在原检测方法的基础上,改进不足之处,研究新方式,建立了一种用于对纺织品中挥发性SVHC进行快速筛选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离子迁移谱技术(IMS),采取纺织品样品直接进样的方式,可在1~6分钟内分别实现对11种挥发性SVHC的快速检测,检测限均低于100ppm,完全满足欧盟REACH法规中的1000ppm的质量含量限量要求,并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确定报警阈值,作为针对这些挥发性高关注物质的快速筛选技术。   求同存异辟蹊径   IMS技术作为一种痕量探测技术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在过去的20多年里,此技术在针对毒品检测、爆炸物探测、化学战剂检测、生物战剂检测等领域的应用方面,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拓展到了环境检测、工业过程控制、生物医学、食品监测等多个领域。   常州局技术人员独辟蹊径,在国内首创采用IMS分析,将用于爆炸物和毒品检查的探测仪,经过改进后进行检测REACH法规中的挥发性SVHC。和传统的检测方法相比,该种检测手段轻便快捷,不仅仪器体积小巧便携,可用于现场测试,而且分析速度快,对样品前处理要求很低,大大缩短了样品的检测周期,节约了检测成本,避免了检测过程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的污染,特别适合于相关检验部门进行简单快速的检测使用以及大批量样品的普检初筛,同时也为纺织企业生产中相关物质的在线检测提供了可能。   传统的IMS仪器采用拭纸进样方式,但纺织品具有一定的厚度和柔软度,且仪器设备中配有的软件及其设置仅仅适用于毒品和爆炸物的检测,不能够满足SVHC的检测报警需要,因此为了完成针对纺织品中SVHC的检测,技术人员对于仪器的硬件部分&mdash &mdash 进样装置和软件部分&mdash &mdash 报警方式分别进行了改进。   在硬件方面,为满足IMS仪器对纺织品中SVHC的快速筛选,首先对进样口进行了改造,加大其开口厚度。由于纺织品较柔软,为了加大其硬度,同时防止样品卷曲的情况出现,设计了由两片不锈钢托板组成的夹持装置,夹持纺织品进样,灵活方便。针对不锈钢热传导问题,将不锈钢片在加热处挖出和加热装置同等位置和大小的长方形孔,保证纺织品全面直接受热。制成后的进样装置送样方便,结果稳定,可以用于纺织品的直接检测。软件方面,IMS仪器仅可对爆炸物和毒品进行报警,而所需检测的SVHC物质并不在可探测物质中。因此在实验测得SVHC标准物质相关数据后,手动添加入标准物质库中并设置相应功能,得到准确报警信号。方法建立后,使用纺织品直接进样,对其中的11种挥发性有机SVHC进行准确灵敏的报警。   利企利国创效益   在目前国内公开报道的文献中,已有关于纺织品中SVHC、IMS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监测、IMS仪器装置的文献和专利报道。但采用纺织品直接进样,IMS分析和检测REACH法规的挥发性有机SVHC,达到准确快速筛选的目的,为国内首创。   这一方法已申请发明专利并得到受理,相关研究成果已获得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检测中心和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的现场验证,验证结果显示此方法准确可靠,可用于纺织品中挥发性有机SVHC的快速筛选。   该研究建立的用于对纺织品中的挥发性SVHC进行快速检测筛选的方法,不仅可以作为针对这些挥发性高关注物质的快速筛查技术,也可作为检验机构、大中专院校、研究所及各企业快速筛查REACH法规的挥发性有机高关注物质的检测方法,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欧盟先后公布的各类SVHC物质清单共包含各种化学物质138种。虽然根据REACH法规的指南文件和ECHA的解释,ECHA是希望企业通过供应链的信息传递来获得最终产品中的SVHC信息。但就我国目前的产业发展水平而言,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基本上无法通过供应链获得准确的SVHC信息。所以一旦欧盟客户索取产品中SVHC信息,企业只能选择盲目回应或者进行产品检测。盲目回应必然蕴含了巨大的贸易风险,在中国产品信任危机的国际大环境下,一旦出了问题必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但检测又要面对高昂的检测费用,2010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聚合物材质中15种SVHC物质检测的报价高达4500元人民币。经过两年的市场竞争,价格有所回落,但随着欧盟SVHC清单的不断扩充,检测费用依旧非常高昂,在国际整体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国内企业根本无法承受如此高成本的检测费用。   因此该方法的推广将可以快速提高我国对于产品中SVHC物质的测试技术水平,增强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对国际技术贸易措施和突发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能力和话语权。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该课题检测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的检测成本,也可以有效帮助监管部门和企业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从而降低出口产品因不符合输入国法规产生的贸易损失,并且有利于我国企业开发出更为环保、健康、安全的优质产品,提高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从而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链 接   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所谓SVHC物质就是指有科学证据证明可能会对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物质。按照不同的危害性,SVHC物质可分三类:有致癌、致畸及生殖毒性 有持久生物累积和毒性 有高持久、高生物累积性。   REACH法规被认为是目前为止影响最广的技术贸易法规,尤其是对中国这样对外经济依存度很高、适应国际技术法规能力相对较弱的发展中国家影响更大,特别是主要出口欧盟的纺织及相关轻工产品行业。
  • 镇海:生物医药领域研发新突破30秒快速检测挥发物
    近年来,国内团队不断钻研突破,在高端科学仪器领域奋力追赶、开拓创新,突破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打破发达国家垄断局面,开创中国“智”造新局面。前不久,在镇海区人才项目创新成果推介会上,宁波盘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QitVenture 6E便携式现场快速筛查质谱仪的精彩亮相,宣告填补了国内便携式质谱仪领域研究空白。出生缺陷防控关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分中心主任、宁波大学教授俞建成介绍了该产品的主要研发特点。Q6E便携式现场快速筛查质谱仪采用热解析电喷雾离子源(TD-ESI),能够在30秒内实现对挥发性物质的快速检测。因其定性能力强、检测灵敏度高、分析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环境适应性强和体积小宜携带等特点,可广泛适用于便携、车载、船载等现场情况下的快速筛查和检测。此项技术成果有助于通过呼气检测病毒标志物研究,目前宁波市已依托相关成果开展基于呼气重大疾病早期筛查的研究。活动现场,盘福生物与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国科宁波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第一时间实现了项目成果的市场化落地应用。盘福生物是宁波市重点培育的高科技企业,专注分子检测仪器、试剂和应用的开发。在市区两级科技局指导服务下,公司已经主持和完成宁波市科技项目2项。“希望盘福生物在质谱领域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关键技术攻关能力,突破更多‘卡脖子’垄断,为推动宁波生命健康创新链、产业链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努力把中国的质谱技术科技发展成为全球领头羊。”宁波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仪》
    p   日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印发《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仪》。对VOCs检测仪环保产品认证做了详细的规定。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编号:CCAEPI-RG-Y-024-2017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017-04-01 发布 2017-04-02 实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p p   前 言 /p p   本认证规则规定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仪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环节、认证要求、认证标志使用及收费等内容。 /p p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技术部提出。 /p p   本认证规则主要起草人:王则武、高晓晶、廖小卿。 /p p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2017 年 04 月 01 日批准。 /p p   本认证规则自 2017 年 04 月 02 日起实施,原认证实施规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仪》(CCAEPI-RG-Y-024-2013)即日起作废。 /p p   本认证规则由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解释。 /p p   1.适用范围 /p p   本实施规则规定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仪认证的模式、环节、要求、认证证书、标志及收费等内容。本规则适用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线监测仪、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线监测仪、报警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监控仪等 3 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仪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p p   2.认证模式 /p p   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p p   3.认证的基本环节 /p p   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 产品检验 初始工厂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后的监督。 /p p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p p   4.1 认证申请 /p p   4.1.1 申请单元划分 /p p   原则上按不同的型号、测量方式、分析原理来划分申请单元。产品由同一生产厂生产且测量方式、分析原理完全相同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p p   配置不同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p p   主要零部件型号不同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p p   依据不同标准生产或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p p   4.1.2 申请文件 /p p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p p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p p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p p   c)已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的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 /p p   d)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p p   e)产品说明书、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等 /p p   f)申请认证产品两个以上用户意见 /p p   g)其他需要的文件。 /p p   4.2 产品检验 /p p   4.2.1 产品检验的抽样 /p p   原则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1 台进行产品检验。抽样基数不少于 5 台。 /p p   4.2.2 产品检验的方式 /p p   采取实验室检验与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p p   4.2.3 产品检验依据的标准 /p p   JJF 1172-2007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检测仪校准规范 /p p   GB/T6587-2012 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p p   4.2.4 产品检验要求和方法 /p p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线监测仪的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按照附件 1 的要求执行 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线监测仪的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按照附件 2 的要求执行 报警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监控仪的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按照附件 3 的要求执行。 /p p   4.3 初始工厂检查 /p p   4.3.1 检查内容 /p p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p p   4.3.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p p   由认证机构派检查员对生产厂按照 CCAEPI-GK-305《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检查。 /p p   4.3.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p p   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单元为产品系列,则一致性检查应对每个单元的产品至少抽取产品检验时未进行的一个规格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p p   1)认证产品上和包装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与产品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p p   2)认证产品的结构及主要配套设备应与产品检验时的样品一致 /p p   3)认证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应与产品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关确认的一致。 /p p   4.3.1.3 检查范围 /p p   工厂检查的范围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和所涉及的活动。包括与制造该产品有关的质量体系所涉及的部门、岗位、设施相关的质量活动。 4.3.2 初始检查时间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检验和初始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和工厂的生产规模确定,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 3 至 6 个人日。 /p p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p p   4.4.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p p   由认证机构负责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 /p p   4.4.2 认证时限 /p p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工作日,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工厂检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产品检验时间根据产品和相关标准确定(因检验项目不合格,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检验完成后,提交报告的时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工厂检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为 5 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工厂检查、收到生产厂递交了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认证结果评定、批准时间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p p   4.5 认证后的监督 /p p   4.5.1 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p p   一般情况下,在获证后三年有效期内,进行两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认证后工厂是否持续符合环保产品认证的能力要求,以及产品一致性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p p   a)工厂质量体系检查 /p p   b)产品性能抽检 /p p   c)用户调查。 /p p   4.5.2 增加监督频次的条件 /p p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p p   a)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时 /p p   b)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p p   c)有足够的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p p   4.5.3 监督结果的评价 /p p   监督检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不合格之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 3 个月)进行整改。逾期将撤消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p p   5.认证证书 /p p   5.1 认证证书的保持 /p p   5.1.1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p p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 3 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证书有效性的保持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 /p p   5.1.2 认证产品的变更 /p p   5.1.2.1 变更的申请 /p p   认证后的产品,如果涉及主要设计参数、产品结构、关键材料和元器件发生变更时,或证书持有者法人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p p   5.1.2.2 变更评价和批准 /p p   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品进行检验,如需送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变更。 /p p   5.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p p   5.2.1 扩展程序 /p p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内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验或检查,并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p p   5.2.2 样品要求 /p p   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对扩展产品检验时,检验项目由认证机构决定。 /p p   5.3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p p   按照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p p   6.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p p   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认证机构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p p   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p p   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p p   本规则覆盖的产品允许使用认证机构规定的变形认证标志。 /p p   6.3 加施方式 /p p   可以采用认证机构允许的加施方式。 /p p   6.4 标志的位置 /p p   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 /p p   7.收费 /p p   自愿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图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fbba6ffe-20ad-4595-b2f3-c37f4ddc60d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图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438567f7-4c47-466d-8072-e3d8a69d571d.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图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c2ca1ea0-ed35-4806-a3f3-1a241192df85.jpg" / /p
  • 线上研讨会开班啦:11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质控方案
    新春归来,北京博赛德科技祝大家新年快乐,猪年大吉!新年的BCT讲堂,11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质控方案,满满的干货,名额有限,速度报名,不要错过哟!(点击下方图片,速度报名)内容概述: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为积极推进环境空气VOCs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摸清生成臭氧的重点VOCs种类,掌握浓度水平和变化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8年下发了《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2019年又下发了《全国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前体有机物)监测方案》,方案中要求检测包括47种有毒有害组分和57种烷烃,烯烃组分和13种醛酮组分。其中包括多种OVOCs和11烷烃和12烷烃,由于这些VOCs的水溶性和吸附能力很强,对样品的采集,运输,存储和分析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因此整个采样分析过程的质控尤为关键。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结合现有的国家和国际标准,制定出了一套针对117种VOCs的采样和分析方案,实现了对117种VOCs的单次进样全部分析,整个过程加入质控措施,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完整。讲师简介:可贵秋,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应用开发部经理,从事产品应用方法开发,标准建立等工作,曾多次赴美参加产品和行业应用培训,具备行业BCT的技术素养。
  • 强化监测治理技术 协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
    “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污染物新增量涨幅进入收窄期。但是,国家经济战略布局性的污染由点到面扩张,叠加明显,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基本接近上限,环境污染已经进入堆积爆发期。  今年入冬以来,全国“三区十群”大范围、高频度、长时间处于灰霾重度污染天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颗粒物(PM2.5/PM10)是造成重度污染灰霾天气的真凶,而附着在颗粒物上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造成大气环境复合污染和人身重大危害的最主要元凶之一。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管理与政策教研所所长常杪教授在2016(第二届)国际VOCs监测与治理合作论坛的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十六个省份出台了VOCs排污收费的政策,继SO2和NOx两大约束性因子之后,VOCs成为下阶段废气重点管控因子。对于VOCs减排的管理和市场需求,需要排污方的源头控制和服务方的检测与监测、治理、咨询和运维两方协同,才能达到有效治理的目的。监测技术是排污收费的基础和治理结果的评价依据,所以,监测布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监测设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以及对监测数据的处理利用至关重要。  VOCs来源分散,只有构建覆盖重要排放源和敏感点的监测网络,才能为政府管理决策和末端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是目前鲜有提出针对VOCs“监测、管理、治理”三位联动体系,并且是国际上唯一一家具备点源/面源/移动监测设备、环境信息化平台、治理技术和LDAR等综合能力的服务商。董事长叶华俊在本届VOCs论坛上,介绍了主要针对园区的VOCs从“监控、预警”到“诊断、治理、评估、决策”的全方位一体化管理思路,对于全面提升区域风险监控预警和防控能力,提高靶向整治效率具有非常大的积极作用。  论坛同期,聚光科技推介了2015年底起承建的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平台项目(投资金额3.1亿),主要围绕特征污染物(VOCs),建立开发区监控、预警、应急、调控一体化平台,实现点源VOCs及恶臭在线监控、面源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测和泄漏检测与修复服务,摸清开发区企业特征污染排放状况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立开发区污染风险监控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实现污染物浓度时空分布变化趋势预测、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建立开发区污染排放源清单,通过特征污染物数据分析,实现污染排放源追踪,靶向治理。  在当前人人都开始谈论和埋怨灰霾天气的“十三五”伊始,环境污染防治已经进入了“攻坚期”。VOCs形势严峻,必须要做到管理协同、区域协同和技术协同,才能缩短周期,提高效益。而监测的协同,在VOCs整个减排周期,尤其在初期,是最关键的一环。
  • 力合科技首次展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检测模块
    第十四届环保展于2015年6月9日在北京开幕,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携多款产品隆重亮相。力合科技总裁助理文立群先生接受了本网的采访。   力合科技主要从事水质和大气自动监测设备的系统集成和信息平台建立,此次展会力合科技重点介绍了其再次扩展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此系统通过模块化设计实现了特征污染物检测和应急检测双重功能,其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模块为首次展出。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测试的通知
    p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测试的通知。全文如下: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测试的通知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设备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的应用,保障监测数据的可比性与准确性,我站拟对VOCs在线监测设备开展比对测试。比对测试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一、报名条件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参与测试的生产商或集成商须提供至少2台生产定型的同类型VOCs在线监测设备。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保证比对测试期间VOCs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p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请有意向参与本次比对测试的厂商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报名表(附件)及相关产品资料发至邮箱: a href=" mailto:quality@cnemc.cn" quality@cnemc.cn /a 。 p 三、联系方式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联系人:杨楠、师耀龙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电话:(010)84949039、(010)84943292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4月6日 center img title=" 报名.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noimg/6bb6ef5a-1462-4d75-85cc-34e00846eb34.jpg" / /center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有新规
    p   2016年5月26日,由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的《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联网技术规范(试行)》,通过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论证。 /p p   据介绍,该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要求和联网要求,对推进和规范天津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沸点在50℃—260℃之间,常温常压下蒸气压大于13.332pa,分子量范围约在16amu~250amu的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其成分包括烃类、含氧烃、卤代烃、低沸点多环芳烃等多种类型,是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之一(简称VOCs)。据了解,本市已出台地方标准《DB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对石油化工、医药制造、橡胶制造、涂料制造、电子工业等多个行业的VOCs排放限值及在线监测方法进行了详细要求,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和二甲苯等。目前国家标准正在起草当中。 /p
  • 天津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
    天津北方网讯:4月24日,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为了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本市将出台4部相关的管理规定技术指南,并引入泄漏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工作要求,本市6家石化、化工企业的共60套装置将于2015年6-12月期间完成项目工作。目前1家已经启动泄漏检测与修复的建档工作,其余5家企业正处于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针对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要求、软件接口、泄漏量核算方法、项目核查验收等问题,本市已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设备与管线组件挥发性有机物泄漏量核算方法技术指南》、《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编码技术指南》、《天津市泄漏检测与修复环境管理平台接口技术指南》、《2015年天津市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核查验收暂行规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为保证2015年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本市将对实施泄漏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在市环保局的统一领导下,已与明邦环保、首创博桑、同普绿洲等多家第三方检测公司交流并达成共识,在采取统一操作规范、统一验收标准、统一软件接口、统一收费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开展天津市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 监测可挥发性有机物,济南在全省率先用上“新装备”
    越是阳光晴朗好天气,越是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蠢蠢欲动的大好时节。在光和热的作用下,VOCs会形成臭氧,还会转化成PM2.5(细颗粒物),影响空气质量。同时这个污染物还作为一种温室气体,“加热”着我们所处的环境。与VOCs这一仗,必须要打!而且要在6月臭氧坐稳济南首要污染物“宝座”之前,提前出手。突击15天,济南将全面普查涉VOCs重点企业5月7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在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举办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监测培训暨启动会”,对全市涉VOCs的重点企业专项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从5月7日开始到5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11个监测中心对全市196家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普查。“当前,我市大气污染呈现出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的特征。VOCs作为形成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其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孙明虎说,“我们要将VOCs治理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对VOCs排放企业真查、真治、真测,为6月份应对臭氧高值赢得主动。”为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济南市实施了涉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专项整治,对排放量较大的涉VOCs企业,组织编制“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并督促落实。今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4-5月份集中开展涉VOCs企业检查监测,重点对“一企一策”整治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验,对达不到国家和省排放控制标准的,依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通过查测手段督促“一企一策”整治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加快整改,实现污染物减排,进一步推动环境空气改善。据介绍,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专项监测工作是VOCs整治工作的一部分,同时也是4-5月份涉VOCs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专项监测,对于生态环境部门掌握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加快VOCs深度治理具有重要意义。15秒一更新,现场就能出数据谈到这次专项检查的特点,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处长王磊说:“首先是监测手段新,在省内首次采用按照5月3日开始执行的新标准研制的便携式测定仪开展监测。”他介绍,本次检查所使用的便携式测定仪具有快速、准确的特点,有效改变了传统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监测结果的时效性明显不足,无法及时反映气体浓度变化的情况,可实现现场出数,可以更加真实反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青岛环控设备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杨晓艳说,过去对VOCs的监测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采样,采样后再带回实验室分析,需要一定时间,而且监测结果会受到采样时间的限制,比如说10:00的采样结果就不能反映10:05的排放数据。而此次专项检查使用到的“便携式甲烷总烃分析仪”则实现了现场监测、实时出数据,数据每15秒就可以上传一次。“除了监测手段新的特点,此次监测范围更广。”王磊说,为贯彻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先行”的精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全市制定“一企一策”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为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还实现了市级联动,动员了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各区县监测站的技术力量,既能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资源,也能够在战斗中锤炼队伍,提升本领。此次专项检查中,对超标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将督促企业分析原因,加快整治;对拒不整治或进展缓慢的,集中开展监督性监测。对监督性监测超标的要依法处罚,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拒不停产或者擅自恢复生产的以及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跟踪检查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本文来源:新时报
  • 药包材中有害物质检测 | 挥发性有机物
    药物包装材料中的低分子量、非极性有机化合物通常易挥发,有很大可能性直接向药物迁移,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与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相关的药包材分析标准方法与挥发性有机物分析相关的药用包装材料成分药用包材样品前处理方法简介1提取试验2浸出试验HS-GC-FID 检测药品包装材料中的有机挥发物图1:药品包装材料中常见有机挥发物(VOC)标准色谱图17种化合物出峰顺序为:乙醇、异丙醇、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异丙酯、正丁醇、苯、丙二醇甲醚、乙酸正丙酯、4-甲基-2-戊酮、甲苯、乙酸正丁酯、乙苯、二甲苯、环己酮珀金埃尔默Clarus 系列气相色谱仪和TurboMatrix HS 顶空进样器珀金埃尔默顶空自动进样技术专利 —— 压力平衡时间进样技术,整个进样过程仅有进样针在移动,定量更准确,重复性更好√ 彻底解决样品吸附问题,防止交叉污染√ 方便快捷调节进样量√ 无需载气稀释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珀金埃尔默药包材中有害物质检测相关资料下载。
  • 2017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应急、在线监测及治理技术研讨会召开
    p & nbsp & nbsp & nbsp 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和区域频繁发生大范围、持续多日的大气污染天气。一些主要城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超标严重,污染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PM2.5和O3的重要前躯体,对空气质量有很大的影响。目前,VOCs污染防控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十三五”期间,国家把16个省份纳入了VOCs减排约束性考核。 br/ & nbsp & nbsp & nbsp 为了集中分享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应急、在线监测和治理技术的最新进展,探讨技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由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大气所)主办,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协办的“2017年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应急、在线监测及治理技术研讨会”于2017年5月24日-26日在上海新晖大酒店成功举办,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环境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及环保相关企业单位的170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337" title=" 1.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3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f75300e2-dc54-4b08-8c67-ae140385e8ac.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 nbsp & nbsp & nbsp 会议伊始,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周振教授作大会致辞,周振介绍了举办此次研讨会的初衷,同时介绍了暨南大学大气所团队和禾信仪器团队,并承诺会继续努力,不断推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我国的环境监测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66f01e96-bf9b-4529-9281-2eab09f44f0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周振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 nbsp & nbsp & nbsp 此次会议共邀请了15位VOCs领域的专家做专题报告,包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室梁宵博士,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王琴博士,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气室副主任高松,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副总工程师田旭东,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大气所所长吴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崔虎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环部高级工程师杨自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环保局科长温雪山,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VOCs产品总监燕志奇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ef75cc17-a102-4730-87d7-4a183dbf314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柴发合 br/ 专题报告: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f6a8c11f-0b8a-4149-a765-bc55df34aac3.jpg" / & nbsp br/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 br/ 专题报告:“十三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与控制&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5.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2003525d-b15c-4445-b9ed-da872148e6d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气室副主任高松 br/ 专题报告:VOCs在线监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392" title=" 6.pn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92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ad8085cd-c0d8-4894-8971-4ce0a3741d79.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王琴博士 br/ 专题报告:北京市大气环境VOCs监测研究与应用&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ace1d64b-bb24-47eb-9716-29332687673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大气所所长吴健 br/ 专题报告:浙江省大气污染源(含VOCs)排放清单的建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8.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7e5d55ce-8a22-42c2-8f32-ea54cbae5305.jpg"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VOCs产品总监燕志奇 br/ 专题报告:VOCs在线监测全面解决方案&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e76f7101-c3af-4e0a-874b-9780261e065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室梁宵博士 br/ 专题报告:环境空气VOCs采样等相关问题探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0.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fa41b426-c92c-44d2-93fa-2be7d9be9999.jpg"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崔虎雄 br/ 专题报告:上海空气VOCs自动监测管理及应用的探索及思考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dc7f9cf1-f920-4163-9cfa-1cf1069281fa.jpg" / & nbsp br/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副总工程师田旭东 br/ 专题报告:G20峰会光化学监测应用及启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7d8e08b2-ed51-40b9-a162-f1c1068fd222.jpg" / & nbsp br/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环部高级工程师杨自然 br/ 专题报告:石油石化行业VOCs监测与治理的思考和设想&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2258245a-a877-4720-bf1a-5f67b74c56c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环保局科长温雪山 br/ 专题报告:在线VOCs质谱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监测及溯源中的应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1641e108-ea41-48f6-bba3-0fab8656f044.jpg" / & nbsp br/ 广州同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卫 br/ 专题报告:不同工况下的VOCs处理技术简介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5.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43d25bf3-8ed3-4e6e-ad4b-2da8fbd93e6e.jpg" / & nbsp br/ 南京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周德荣博士 br/ 专题报告:箱模式、拉格朗日模式及欧拉模式在VOCs和O3溯源中的应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6.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a55597d1-74a4-4141-a6c0-681314cc08a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科弘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高明君 br/ 专题报告:VOCs组分清单开发与基于反应活性的控制对策研究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7.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60e57b60-a316-4249-a657-bbc1b7236658.jpg" / & nbsp br/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冠男 br/ 专题报告:在线VOCs质谱在镇江新材料产业园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会议期间,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在会场展出了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浓缩在线监测系统(AC-GCMS 1000)、化工园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SPI-MS 2000)以及便携式数字离子阱质谱系统(DT-100),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关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8.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48de158f-5563-462f-8442-a833100d9aea.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浓缩在线监测系统(AC-GCMS 1000)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6f395ea2-b752-4f23-be30-f9d07194a8e7.jpg" / & nbsp br/ 化工园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SPI-MS 2000)&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0.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7029d155-5288-4476-a5a7-f2d851aa55d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便携式数字离子阱质谱系统(DT-100) /p
  • 中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对监测技术的管理需求
    本文通过梳理现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方法标准,结合国外经验,提出了现阶段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尽管起步较晚,但陆续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机制,已经对污染物监测提出了明确的管理需求。虽然离线检测技术具有良好的灵敏度和响应度,但使用FID和NDIR法的在线和便携仪器响应时间短、数据连续,可以实现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实时追踪,更好地满足污染预警、应急执法等环境管理新需求。  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类物质的总称。环境保护部2014年发布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是: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将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贡献源划分为生物质燃烧源、化石燃料燃烧源、工业过程源、溶剂使用源和移动源。大气中的细颗粒物约50%来自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经过复杂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粒子。不仅如此,挥发性有机物中的脂肪烃、氯化烃、芳香烃、氯代烃、酮类、脂类以及乙二醇醚及其酯类还具有神经毒性、血液毒性、肝肾毒性和生殖遗传毒性,并会刺激皮肤黏膜。  尽管如此,“十二五”时期中国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仍聚焦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烟粉尘三种污染物上。在当前各级政府全面实施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管控,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的背景下,本文对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提出中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并据此分析出环境管理对实验室和在线/便携监测技术的应用需求。  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国外经验  发达国家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基本延续大气污染防治的传统思路(表1),主要包括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政策措施的法律效力,从污染源清单入手针对本地的产业结构和排放特征出台行业排放标准,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并通过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手段推动企业减排。此外,美国、欧盟和日本还从各自的管理需求出发,出台了不同的监测方法标准,为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综上,美国、欧盟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大气VOCs污染的防控机制总体上以多级管理为主,在中央或联邦出台相关法规政策下,各地方或各成员国根据当地的产业特点、地理和气象条件、社会人口等因素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大气VOCs污染防控管理机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国针对大气VOCs污染防控的起步时间不一致,对各VOCs排放行业的适用性略有不同。总体上,通过对以上发达国家对大气VOCs污染防控经验的梳理,针对大气VOCs污染防控的多级管理模式对中国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2中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体系  自2012年年底国务院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对京津冀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现役源挥发性有机物提出削减比例指标要求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方法。在国家层面,该体系主要由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出台的行动计划、大气污染物防治规划、技术政策、行业污染治理方案、排污收费方法、检测方法标准构成(表2和表3)。  在法律层面,该体系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导。《大气污染防治法》总则中提出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并提出对常规大气污染物、氨、挥发性有机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同时,制定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质量标准,并规定在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时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要求。除针对VOCs标准规范类法规外,《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规定了一系列针对VOCs产品生产的鼓励和处罚措施,如对生产、销售VOCs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监管,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行政法规层面,国务院在2013年9月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完善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相关限值标准,并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此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鼓励企业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相关技术研发及改造。在行业准入方面,将挥发性有机物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之一。同时,还提出将VOCs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内。  在部门规章层面,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有针对性的VOCs污染防治相关文件。2012年9月,由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在新建排放VOCs的项目中实行污染排放减量替代,提高VOCs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开展重点行业治理,制定相关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等工作 2013年,环保部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技术政策》,该技术政策作为指导性文件,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2014年环保部发布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的排放量削减目标,并提出开展VOCs污染源排查、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完善VOCs监管体系、实施VOCs全过程控制、建立VOCs管理体系等任务 2015年,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该计划制定了到2018年的VOCs削减目标,并提出实施原料替代工程、工艺技术改造工程、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等任务 2015年6月,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规定了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  虽然中国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起步较晚,但目前形成的政策体系既包括上位法支撑,又涵盖对具体管理机制的规范要求,配套了部分技术政策和环境经济政策,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政策保障。此外,北京市、天津市和广东省还结合地方实际,提出了针对印刷、制鞋、汽车表面涂装、家具制造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为企业控制污染物排放和环保部门执法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3中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对监测技术的管理需求  3.1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机制对监测的需求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对污染物监测提出了明确的管理需求。其中,新出台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要求试点征收排污费的石化和包装印刷行业企业,通过物料平衡等核算的方法确定污染物排放量。但由于每家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和采用的工艺不同,实际监测得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更为准确。新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这也将有利于企业统一收集废气,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准确测定。  此外,目前已经实施的《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工艺废气、燃烧烟气、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排放废气和火炬系统等有组织废气排放的企业应逐步安装在线连续监控系统。而上海市已经率先要求石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安装配有氢火焰离子检测器(FID)的在线监测设备。天津市实施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也要求“排放筒VOCs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等效排放速率)大于2.5kg/h或排气量大于60000m3/h时须配套建设VOCs在线监测设备”。因此可以预见,排污收费机制将逐渐过渡到依据实际监测数据确定排放量并作为收费依据的阶段,环境管理机制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的需求将更加明确。  除排污收费机制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鉴于目前对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和限期治理等机制(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已经开始要求重点企业在烟气排放口安装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总量控制预计也将延续该思路,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为减排核算提供数据支撑,实现精细化管理。  3.2环境风险预警和污染监管  监测技术不仅可以满足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的数据核定需求,还可以为污染源的环境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支撑。由于工业过程和溶剂使用等挥发性有机物主要贡献源易出现无组织排放,且泄露的成分可能存在毒性,企业可以在石化、涂装等典型污染企业的厂界、集中地或园区设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或配备移动监测车,对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水平和变化趋势进行实时追踪,为环境风险预警和环境污染事故防控提供可靠依据。  另外,上海市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单位纳入区县环保部门重点监管范围,开展日常监察并加强监督性监测,对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目前各地开展的大气污染物监督性监测等仍主要采用现场采样加实验室分析,但使用便携式的监测设备可以快速测定和判断企业厂界和周边大气中的污染物是否超过控制限值,实现现场监察,增加灵活性。例如,台湾桃园的环保执法部门在征收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防治费时,除了通过3D光学雷达技术精准定位污染企业,还携带红外线热显像分析仪在现场快速测定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对偷排企业现场开具罚单,追缴排污费。  便携式的监测设备还可以满足环境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监测需求。在传感器、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基于便携和在线监测技术的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现场执法将为环境管理机制提供重要的决策支撑。综上所述,虽然中国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起步较晚,但现行的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已经对污染物监测提出了明确的管理需求。  4挥发性有机物的常见监测技术  挥发性有机物常见监测技术主要包括离线和在线/便携两种,在分析前均需要对污染物进行采样、预浓缩和分离。相比于其他气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复杂、源项多、排放浓度和工况差异大,精确测定难度高。  4.1离线监测技术  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制定完善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法标准、监测技术规范以及监测仪器标准”的背景下,环保部自2013年起陆续颁布了多项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和测定方法标准,对固定污染源废气和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和实验室测定方法做出了详尽的规定(表2)。  其中,气相色谱-质谱(GS/MS)技术是目前的主流测定法,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多组分混合物进行定性分析,分离效果好且灵敏度高,可以为排污收费、浓度达标监管、总量减排和环境统计等环境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规范化的监测技术和数据支撑。但气相色谱-质谱技术对操作温度和条件的要求高、检测周期长、费用高,因此排污企业和大部分省市级以下的监测机构不具备使用条件。  4.2在线/便携监测技术  科技部和环保部牵头组织和实施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分别将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和便携监测设备的开发作为研发和产业化重点。  相较于离线检测分析时间长、数据结果滞后的缺点,在线/便携式监测设备响应时间短、数据连续,主流方法使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或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线技术(NDIR)。其中,NDIR法对非燃烧工艺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进行测定的技术已经于2012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认定为国际标准ISO/FDIS13199—2012。  为对比FID和NDIR两种主流方法在应用中的优缺点,本文对相关文献[9-14]进行了调研,并参考日本环境技术协会开展“固定发生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测定仪的调查”(表3)。该调查于2003年实施,旨在对比日本市场上销售的连续测定型总烃测定仪对芳香烃类、乙醇类、醛类、酮类、酯类、醚类、含卤化合物、含氮化合物、氟利昂类等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成分的响应度和灵敏度。  虽然以FID法为主的在线监测设备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内监测市场,但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体系中各管理机制的目标污染物不一致。例如,行业排放标准主要针对非甲烷总烃和行业特征污染物,而试行中的收费制度针对石化和包装印刷行业的总挥发性有机物。由于挥发性有机物不同成分的最佳检测方法不同,污染表征和监管对象的不确定性将是在线监测技术应用的最大阻碍之一。  另外,除石化行业的“三桶油”外,大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企业规模小、产值低,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企业缺乏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动力。这一方面需要环保部门出台奖惩政策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为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提供补贴 监测厂商也需要拓展服务模式,为污染企业提供设备租赁和第三方监测等解决方案。  大气污染监测的新趋势是将在线设备通过互联网与远端监控中心连接。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也必将延续该思路,实现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的污染源和空气质量实时监控,满足公众、企业和政府的多方需求。  5结论  本文从总结欧、美、日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经验出发,首先梳理了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发布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方法,并提出了中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体系。虽然仍需完善,但该体系为管控废气和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撑,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机制、环境风险预警和现场执法对污染物监测技术提出了明确的管理需求。  目前主流的气相色谱-质谱(GS/MS)技术虽然具有良好的灵敏度和相应度,但对操作温度和条件的要求高、检测周期长、费用高。而采用FID和NDIR的在线和便携监测仪器响应时间短、数据连续,是发达国家对污染源废气和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进行实时追踪的主流技术,可以更好地满足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现场执法等管理需求。  尽管如此,当前的污染防治体系尚未统一挥发性有机物的表征物,经济下行的压力也使企业缺乏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动力,这些都给行业的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为此,环保部门应出台相应的奖惩政策,监测厂商应开拓服务模式、提供更多样化的解决方案,从供需两侧促进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行业的发展,满足日益明确的环境管理需求。
  • 岛津最新推出《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方案》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及快速发展,环境问题尤其是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2018年初,环保部印发了《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新的方案对于VOCs监测城市、监测项目、时间频次以及操作规程等做了详细规定。其中监测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15个省会城市和单列市,以及59个地级城市;监测项目包括光化学反应活性较强或可影响人类健康的VOCs,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VOCs)、卤代烃等。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监测化合物共计117种化合物,地级市监测物质为70种化合物。 新的监测方案在监测时间和频次上做出新的要求,监测方式分为手工监测(离线监测)和自动监测(在线监测)。手工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和加密监测,常规监测为6天采集1次样品(每次采样24小时),加密监测为每天完成8次样品采样(每3小时完成一次采样)。在以往的标准中如HJ759-2015以及TO-17均已离线监测为主,但是由于空气样品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时效性,所以在线监测能够更加有效的反映出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变化规律,在本次监测方案中要求自动监测仪器全年运行,每小时出具1组监测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平台直联。自动监测设备应最大限度保证全周期连续运行,在线率不低于80%,数据有效率不低于85%。 岛津公司作为全球著名的分析仪器厂商,旗下分析仪器涵盖色质谱、光谱等多款仪器,在分析行业发挥着作用,为了更积极迅速的响应新监测方案的要求,岛津公司采用拥有卓越性能的GCMS-QP2020以及GC-2010Pro连接当前市场知名热脱附仪、大气预浓缩仪等,最新推出《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方案》有助于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快速掌握环境监测中污染物的变化规律,巩固蓝天保卫战,齐心协力一起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这份详细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解决方案千万别错过!
    挥发性有机物概要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的重要前体物,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 我国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短板。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迫在眉睫。挥发性有机物时事播报 2019年0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计划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 2019年5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并于2019年07月0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2019年4月14日,环境部印发了《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方案要求,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要开展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监测工作。 2018年12月29日发布了《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并于2019年07月0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了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的主要技术要求、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解决方案 很多用户都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需求,却又感觉无从下手。嘿,别担心!崂应教你三步轻松解决。 第一步,根据行业排放标准,明确需要监测的成分。每个行业都有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所属行业排放标准,可以明确需要监测的成分。只有明确需求,才能对症下药。 第二步,根据监测成分和工况,查阅对应的执行标准。同一种监测成分在不同的工况中可能执行不同的标准,或者是相同的执行标准中不同的采样方法,因此根据工况查阅对应的标准,并且认真学习和执行标准对工作的开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步,根据执行标准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仪器。仪器选对了,监测工作就能事半功倍。既然思路已经明确,那么接下来这份详细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解决方案,你千万不要错过!哇塞!重点来了!!!
  • GB/T 5750实操直播 | 嗅味物质、农残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继《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配套的检测标准《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为帮助广大实验室同行更好地应对,睿科集团将于2022年4月7日举办“新版GB/T 5750征求意见稿 嗅味物质、农残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实操”专题网络讲堂。直播时间 2022年4月7日(周四)14:00 直播内容✓理论介绍:新版GB/T 5750征求意见稿详解及检测技术✓标准背景解读及检测方法简述✓自动化前处理解决方案如何应用实操课程✓水中嗅味物质、农残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实操✓检测前处理仪器实操流程✓注意事项及问题排查
  • 博赛德科技参加浙江省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交流会
    2018年3月15日,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在杭州举办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交流会。各市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专业技术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1月份环保部印发的《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进行了解读和探讨,在探讨过程中,如何保证整个过程中的数据质控,成为了所有参会专家及老师重点关心的问题。 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受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在现场介绍了针对《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一整套的解决方案,方案分为实验室VOCs 手工监测方案和大气自动站VOCs 自动监测方案两种,并且还BCT大家关心的整个采样、分析过程中的质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释。 此次会议,北京博赛德技术人员还给大家展示了整体解决方案中的部分采样设备,并在现场与各位专家、参会代表BCT如何开展实验室VOCs 手工监测以及大气自动站VOCs 自动监测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包括实验室VOCs 手工监测要求的采样(包括自动采样方案、手动采样方案)、实验室分析、数据质控、数据报送等。尤其是对于实验室VOCs 手工监测要求的PAMS、TO15、醛酮类共计117种VOCs的分析,北京博赛德提出了一次进样直接分析117种物质的方法、设备配置、条件、参数等,获得了现场各位参会专家及老师的认可。 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专注于VOCs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从采样、前处理、预浓缩、到分析检测,从实验室,在线监测,到应急响应,从污染源到环境大气,均有一整套成熟的解决方案,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VOC的监测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从而为我国的环境治理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大气VOC解决方案简介实验室手工监测方案 考虑到手工监测的准确性和自动化,采样系统我们推荐使用1900多通道罐采样系统,ENTECH 1900是全新一代的在线空气采样系统,它按照预先设定的流速或者触发参数把空气采集到Silonite® 涂层的真空采样罐中,然后把罐子拿到实验室里用GC/MS或者GC/MS/FID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它彻底摒弃了质量流量计与电磁阀的使用,消除了泵阀中弹性密封材料等对样品造成的污染,同时消除了MFC 20%以下低量程测量时的巨大误差。Silonite® 涂层的惰性化流路大大减小了罐体表面的吸附,提高回收率,减少潜在残留。 众所周知,空气中的VOCs含量非常低,要想正确识别出这些物质并检测出正确含量,BCT必须采用合适的浓缩系统。作为行业标准,7200大气预浓缩进样系统在7100三级冷阱预浓缩及水管理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全新的提升,质量流量计的摒弃,使得采样体积更加精确,分析数据更加准确。7200全新的Silonite-D惰性涂覆技术涂覆整个流路,以减小组分间发生化学反应的机率,并保证了VOC及轻SVOC物质的完全回收。其出色的除水、除CO2技术确保了极性及非极性有机化合物的超强分析,惰性的可加热管路结合不同的冷阱配置,可实现C2-C18之间化合物的回收。 使用苏码罐系统,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关系到BCT终分析数据的准确性,那BCT是配气系统,配气系统可能带来的误差甚BCT高达20%以上。我们推荐使用4700高精度稀释仪,它摒弃了质量流量计(MFC),消除了MFC测量带来的各种误差,尤其是低流速时的测量误差以及不同MFC通道之间的误差;同时也避免了因为MFC平衡造成的标气的大量浪费。整套系统可以BCT配合,可以一次进样直接分析117种VOCs,包含13种醛酮类物质: 大气自动站在线自动监测方案 大气自动监测方案不同于实验室方案,它要求设备更加稳定、可靠、少维护和少消耗。为此北京博赛德特推出BCT-7800A PLU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这套系统采用BCT先进的3级多层毛细柱捕集技术对样品进行浓缩,精确地将大气中C2BCTC18范围内的挥发性化学物质进行捕集、浓缩并自动进样到GCMS中进行检测、分析。整个过程无需复杂的液氮或电子制冷,使得系统更加稳定、可靠,便于维护,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维护成本。
  •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等四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大学、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和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外50余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的《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 (P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红外热像仪(0GI)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PM2.5中金属元素走航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四项团体标准,经编制组会议、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会等对标准内容研讨论证,并对技术指标开展实验验证,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3年11月8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请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联合会官网(http://www.acef.com.cn)下载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方面信息。联 系 人:许 夏联系电话:15910860529电子邮箱:xuxia@vocs-china.com传 真:010-59574839附件:1、《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2、《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 (P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4、《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 (P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红外热像仪(0GI)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6、《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红外热像仪(0GI)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7、《PM2.5中金属元素走航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8、《PM2.5中金属元素走航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9、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2023年10月10日关于《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等四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附件1、《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pdf附件5、《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红外成像仪(OGI)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6、《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红外成像仪(OGI)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7、《PM2.5中金属元素走航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8、《PM2.5中金属元素走航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9. 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 山东省17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 德州误差最小摘冠
    p   9日,记者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了17个市级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考核活动,最终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测量结果误差全省最低,考核结果位居17市榜首。 /p p   据悉,此次山东省17市监测站进行了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考核,测试结果通过标准样品给定标准值进行判断,测试值误差小于等于30%判定为“满意”,误差大于100%判定为“不满意”,其他结果判定为“有问题”。参加本次测试的17个市站中,有6个市站测试结果“满意”,10个市站测试结果为“有问题”,1个市站测试结果为“不满意”。其中,德州位居“满意”之列,且误差最小,位居考核第一位。 /p p   据了解,自2018年4月以来,德州市站连续6个月开展了环境空气中117种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也为本次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考核结果充分检验了德州市站在环境空气采样分析方面的监测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p
  • 关于公开征集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的通知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以下简称“FID”)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常用的重要检测器,被广泛应用于各类臭氧前体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器。有效碳数(ECN)是影响FID准确定量各类挥发性有机物和非甲烷总烃的关键计量参数,但受分子结构的影响,不同挥发性有机物在FID上的有效碳数存在明显差异。为进一步提升FID原理臭氧前体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的准确度,保障应用于校准、质控等工作的ECN准确、可靠,总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57种臭氧前体物(附件1)标气制备与高精度FID定值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ECN测试。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二、项目内容详见《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项目需求书》三、经费预算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20万元。四、申报单位条件(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任实质性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精度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计量工作经验,并为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研制/定值的高级技术人员,并对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与量值溯源技术具有深刻的认识,主持或参与过气体领域多个国家参与的国际计量比对或亚洲计量比对的研发人员优先;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三)申报单位应具有高精度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研发/定值经验,并具有研究所需的高精度标准气体与测试装置;主持或参与过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研制、比对的机构优先。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二)申请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应包含拟开展的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的主要内容、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机构已有的能力和前期数据、相关证明文件)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光盘形式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四)申报书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五)纸质版申请文件及光盘需于2021年11月23日中午12点(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管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uality@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臭氧前体挥发性有机物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效碳数测试项目+公开征集”。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六、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七、其他说明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瑜、师耀龙联系电话:010-84943156、84943292
  •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等四项团体标准通过院士专家立项评审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等四项团体标准通过院士专家立项评审VOCs前沿 2022-08-14 20:24 发表于北京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防治专委会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是隶属于中华环保联合会(民政部注册,生态环境部业务指导的联合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的二级机构,使命是致力于推动领域内的行业交流、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44篇原创内容公众号近年来,国家层面积极鼓励推进高新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新技术、新装备与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做到了有效的融合。其中应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领域的环境监测检测仪器设备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VOCs检测仪器设备的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上使用的检测仪器质量参差不齐,致使检测数据差异较大,亟需出台相关标准加强行业的引导,规范VOCs监测技术及检测仪器的相关应用。根据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2022年8月11日,中华环保联合会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会,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上海大学等单位分别牵头并承担编制的《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红外热像仪(OGI)》《PM2.5中金属元素走航监测技术规范》四项团体标准顺利通过院士专家立项审查。审查会,特邀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文清担任专家组组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国检集团等机构七位行业内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四项标准进行立项技术审查。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谢玉红参加会议并主持,还有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大学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以及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离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华泰诺安探测技术有限公司等标准编制组(主编、副主编和参编)单位的60余代表参加会议。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秦承华、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蔡云飞、上海大学高级工程师高松和上海大学实验师贾滨分别作为四项标准的执笔负责人对标准的概况进行了立项汇报,主要围绕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就标准的立项背景及其目的与意义、标准的主要框架、适用范围与主要内容、与国内外标准的关系与协调性、科研基础条件和标准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介绍了四种设备的技术与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适用场景。期间,与会专家与编制单位就标准立项中的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充分的讨论。专家审查流程由专家组长刘文清院士主持,7位专家听取了申报单位的汇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制定该团体标准的可行性、必要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一致认同认为申请的团体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各类仪器特点和应用场景,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操作性,将对规范VOCs检测便携式仪器和PM2.5颗粒物走航监测的相关方面应用起到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新技术、新装备与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有效融合。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形成评审意见与建议(部分摘录如下):1.制定四项标准非常有必要;2.标准立项申请文件符合《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3.申报材料齐全,论据充分,满足立项要求。鉴于申报项目的创新性以及对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建议四项标准名称分别改为:《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红外热像仪(OGI)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PM2.5中金属元素走航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专家组一致同意四项标准作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立项报批。会议最后,谢玉红副主席兼秘书长表示,由衷感谢刘文清院士、各位专家老师的专业指导和辛苦付出,祝贺四项团体标准成功通过审查。非常期待这四项团体标准在刘院士一如既往的指导下、专家们的支持下,编制组团队精诚合作、齐心协力将标准研制工作“做实做细做专”,研制出高水平、能落地的一流标准,为行业填补空白,通过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来确实推动整个VOCs检测仪器设备领域的规范应用,有效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树立一批标杆产品和“领跑者”企业。附:已确定的编制组企事业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大学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离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泰诺安探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河北优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洁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北京仕家万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纳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智谱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爱色谱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科尔康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盛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一单位参与多项标准,不做具体说明)点击图片查看 标准立项审查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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