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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b]“技术原因难销毁毒奶粉”是一个真实谎言[/b][/align] 含有三聚氰胺的问题奶粉,到底是如何在“潜伏”一年多后重新出现在市场上的?有报道说,销毁三聚氰胺奶粉很难,焚烧、生产水泥、填埋都遇到了问题,一些本该销毁的问题奶粉竟在技术层面被搁浅。(2月7日《扬子晚报》) 我认为,这种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解释不通的。 “用作燃料对锅炉损伤太大,最后清理锅炉的费用还不如烧煤。”这不能说明毒奶粉不能销毁,只是销毁成本相对较高。这并不是一个技术上的难题,而是一个愿不愿意花钱的问题? “作为水泥配料又发现生产的水泥不合标准,大批量填埋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挖出来”。这种理由就更让人纳闷了。用奶粉作水泥配料不合格,难道就能成为不销毁的理由?大批量填埋,“别有用心的人”又如何知道填埋地点?换句话来说,即使存在着这种可能与风险,难道就能成为不履行销毁义务的理由?这显然也是说不过去的。 从两年前到现在,各地政府部门都不断发表消息,一批批问题奶粉已经被成功销毁,相关的专家们也不断发布了各种销毁奶粉、又有利于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的报道与建议。在这种背景下,这种“因技术原因难销毁毒奶粉”难道不是一个赤裸裸的无耻谎言吗? 毒奶粉难销毁,不是因为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它的重出江湖同样也离不开这种根源的刺激。解决问题的答案,只能寄托在维护市场规则的执法部门身上,但是,“没有人监督企业走完销毁和处理的最后一步”的执法现状,无疑令民众感到很受伤。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依法注销相关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闽质监科〔2012〕37号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依法注销相关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闽质监科〔2012〕37号 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复查。由于下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已届满且未按相关要求申请复查,或因不继续开展检测业务主动申请注销资质,我局现依法注销下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 一、因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已届满且未按相关要求申请复查的实验室: 1.漳平市菁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闽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永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4.寿宁县环境监测站。 二、因机构改制,不对外开展检测业务,主动申请注销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的实验室: 1.三明市公路局工程试验室。 上述被依法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实验室,应停止使用CMA标志,不得为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若仍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应按相关要求重新申请资质认定。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信息来源:科技与认证处
脱硝是控制氮氧化物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目前,氮氧化物已逐渐成为第一大酸性污染气体,由其引起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大,因此,控制和治理氮氧化物污染迫在眉睫,国内外的电力环保企业纷纷涉足其中。目前,国内外已研究开发了各种各样的烟气脱硝工艺,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基本都存在一个共同问题:由于脱销技术开发过程周期长、技术难度大、投入大,导致脱硝技术的应用存在较大的经济效益难题。如何将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应当如何完善脱硝技术?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