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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全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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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全定仪相关的资讯

  • 土壤指标检测方法全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发布
    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此规程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总体组织与任务要求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等具体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成果汇总与验收等技术规范。本规程适用于土壤三普,也可作为全国或地方性大面积土壤调查或监测工作的参考。部分样品检测方法如下:7 样品检测7 1 基本要求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7 2 检测计划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对本区域内检测工作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明确承担单位、样品细磨、检测指标及方法、结果上报等内容,原则上,土壤容重指标由县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其他指标由承担检测实验室负责,开展盐碱土普查省份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参照本文件及相关标准做好剖面样点地下水与灌溉水样品相关指标检测及结果上报等。7 3 样品细磨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 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25 mm 孔径筛,供有机质、碳酸钙、全氮、游离铁等指标检测,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用玛瑙研钵或玛瑙球磨机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149mm孔径筛,供全磷等全量养分、重金属等指标检测,细磨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制样所用工具每处理完1个样品后需清洁干净,避免交叉污染,不同粒径的样品必须自通过2mm孔径筛的土样重新取样制备并全部过筛,严禁套筛,样品制备时, 应现场填写土壤样品制备记录。7 4 检测指标及方法7 4 1 检测指标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检测指标见附录F。7 4 2 检测方法各项指标检测方法见附录G。7 4 3 烘干基换算烘干基结果换算需测定风干土样水分的含量,每次检测称样量5.00g,做平行双样检测。7 5 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以烘干基计,并上报风干土样水分含量,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报记录表(参见附录H),并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全部内容详见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pdf
  • 【土壤普查】瑞士步琦全新凯氏定氮仪助力土壤全氮测定
    土壤全氮测定瑞士步琦公司全新凯氏定氮产品系列 K-365 提供了最准确并可重复氮的测定过程;仪器系统内的最大精准模式和 AutoDist 自动蒸馏模式,可以让样品的分析测定省去间歇中断;这些功能特点让操作更加灵活,并保证测定的准确性和精确度。基于环境安全的考虑,步琦开发了一款独特的反应监测传感器,可以节省高达 30 % 的试剂消耗。大尺寸的操作屏幕使用更加简单,操作安全环保,极为方便。 国家标准:HJ 717—2014 凯氏定氮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氮的测定》土壤,作为农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不仅与人类生产活动密切相关,更事关一方经济社会与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在第三次土壤普查中,土壤理化性质中全氮和阳离子交换量是极为重要的两项参数。土壤中的全氮在硫代硫酸钠、浓硫酸、高氯酸和催化剂的作用下,经氧化还原反应全部转化为铵态氮。消解后的溶液碱化蒸馏出的氨被硼酸吸收,用标准盐酸溶液滴定,根据标准盐酸溶液的用量来计算土壤中全氮含量。根据标准方法,介绍一种简单可靠的测定土壤中全氮的方法。样品通过红外消解仪 K-436 消化,通过带有 Eco 电位滴定仪的凯氏定氮仪 K-365 进行蒸馏滴定。1仪器红外消解仪 K-436尾气吸收仪 K-415 三级吸收装置带有 Eco 电位滴定仪的凯氏定氮仪 K-365烘箱或冷冻干燥机分析天平(精确度 ±0.1mg)2化学试剂和样品化学试剂:98% 浓硫酸含硒的高效催化剂片32% 氢氧化钠2% 硼酸,200g 硼酸,用 10L 蒸馏水稀释,调节其 pH 为 4.650.00545mol/L 硫酸溶液尾气吸收装置中的吸收液:600g 无水碳酸钠,2ml 乙醇,一小勺溴甲酚蓝,用 3L 蒸馏水进行溶解硫酸铵,分析纯 99%为了安全起见,请仔细阅读化学试剂的安全数据说明书。3过程样品:氮标示含量为 1.1 g/Kg 的国标土土壤中全氮的测定包括以下步骤:将样品进行烘干或冷冻干燥处理用消解仪 K-436 进行样品消化样品使用凯氏定氮仪 K-365 进行蒸馏与滴定1、根据表 1 中的参数,设定消化仪 K-4362、将样品加入到 300mL 的样品管中3、向样品管中加入 4ml 水4、加入 2 片催化剂片及 15mL 浓硫酸(98%)5、准备空白样品管,除样品外其他都加6、将尾气吸收装置 K-415 与消化仪 K-436 相连,用于吸收消化时产生的酸雾7、消化完后将样品冷却根据表 1 中的参数设置消化样品Table 1:K-436 的升温参数步骤步骤档数时间(min)15025303990冷却-35注意:如果样品管中的液体没有变成乳白绿,需要在 9 档下,继续消化 30min。根据表 2 中的参数蒸馏样品Table 2:蒸馏仪 K-365 的蒸馏和滴定凯氏定氮仪 K-365 方法参数水60 ml氢氧化钠70 ml硼酸60 ml反应时间5 s蒸馏时间240 s蒸汽力度100%蒸馏搅拌速度5滴定搅拌速度7样品管排空否接收瓶排空是4计算结果计算的是氮的百分含量WN:氮的质量V 样品:滴定样品消耗的标准酸体积(mL)V 空白:滴定空白消耗酸体积的平均值(mL) Z:摩尔因子(HCl 1, H2SO4 2)C:滴定酸浓度(mol/L)f:滴定因子(一般为 1)MN:氮原子的摩尔分子量(14.007 g/mol) m 样品:样品的质量(g)1000:转换系数(mL/L)%N:氮的百分含量5结果硫酸铵的回收率 —— 硫酸铵的氮含量及回收率测定结果见表 3。硫酸铵的理论含量为 21.19%。回收率都在 ≥98% 的范围内。Table 3:硫酸铵回收率结果硫酸铵m 样品(g)V 样品(mL)% N回收率(%)样品 10.070310.0121.25100.29样品 20.07019.9821.25100.27样品 30.069910.0021.35100.76样品 40.07009.9521.21100.11平均值(%)--21.27100.36RSD (%)--0.010.01空白样品消化体积平均值 0.04mL (n=2)土壤中全氮的测定 —— 土壤中全氮的含量测定的结果见表 4。Table 4:土壤 1 中氮的含量测定结果(标示量为1.1g/Kg)国标土m 样品(g)V 样品(mL)% N11.0007.941.08 21.0007.971.0931.0008.391.1541.0008.031.11平均值(%)--1.11RSD (%)--2.56结论及注意事项使用消化仪 K-436 及蒸馏系统 K-365 测定土壤中全氮的含量,测定的结果准确,重复性好。这些测定结果与国标土标示的结果相符,相对偏差较小。参考物质硫酸铵测定的回收率为 100.36%(rsd=0.01%),在要求的范围内 (≥98%)相关直播预告
  • 应用: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
    农植中氮素失调,问题真不少!氮缺乏植株矮小瘦弱植株分叶分枝少叶片转淡绿、淡黄、黄色早衰品质差氮过量植株徒长贪青迟熟蔬菜硝酸盐含量增加 实验员小A:oh my god,那咋整?小睿:我们可以通过测定土壤中氮含量,调节氮肥浓度,促使植被成长和大丰收!凯氏定氮仪就是一台可以使样品中多形态的氮(氨态氮、酰胺态氮、尿氮)都转变成单一形态的铵态氮(铵盐),通过酸溶液滴定得出土壤中氮含量的精密仪器。用凯氏定氮法测定试样时,需经过消化、蒸馏、滴定 三个过程。目前实验室常配置:1. 高温加热设备(工作温度>硫酸沸点)2. 半自动凯氏定氮仪RK-9830自动凯氏定氮仪蒸馏型,性价比之王3. 滴定管需要一位固定实验人员在完成样品消解后,把样品逐个放入半自动凯氏定氮仪中,进行氮元素的形态转换和收集,当铵态氮完全收集在吸收瓶中后,实验员取走吸收瓶,使用标定后的酸标准溶液进行滴定测试,记录数据后计算出样品中的氮含量。 实验员小A:这个我试过!一天下来,又是拿取样品,又是做滴定记录、结果计算……上午完成样品消解,下午做样品分析。一天天手忙脚乱的,感觉一天做30-40个样品,已是我的生理极限!(+心理极限)此刻的我无比渴望拥有影分身之术!!!小睿:何不试试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方法:NY/T 1121.24-2012 土壤检测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仪器:RK-9870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RX-20S 曲线升温石墨消化炉,分析天平等RK-9870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滴定分析型,便捷化、自动化样品:GBW07497(HTSB-5):0.1601±0.0029%试剂:盐酸,硫酸,催化片,氢氧化钠,硼酸,甲基红,溴甲酚绿,95%乙醇步骤:取适量样品于消化管中,加入10ml硫酸和2片催化片,在消化炉上梯度升温到400℃持续1小时直至样品消解为灰白色,冷却后,逐个上仪器分析。样品结果如下:项目样品1样品2样品3样品4样品5样品6盐酸标准溶液0.0514mol/L样品重量g1.00181.00131.00141.00171.00171.0004样品结果%0.15760.15880.16240.16010.16060.1614RSD%1.09回收率%98.4-101.5结论:测定样品结果均在标准品真值范围内,完成一批样品耗时6-7小时(包括样品冷却时间),即在配置一台20位消化炉+一台全自动定氮仪的条件下,单个实验员能在一天内完成2批(40个)样品。实验员小A:真香!小睿:哈哈,更香的在后头~睿科集团推出的RK-8900系列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可配置20位或40位自动进样器,实验员只需要在样品消解完成后把样品整架放置到进样器中,仪器依次自动完成样品的分析和计算,即单个实验员能在一天内轻松完成至少80个样品,还能利用等待时间进行其他任务,大大提高了实验效率。RK-8900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带自动进样系统,自动化、智能化产品详情RK-9870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操控系统选用7寸彩色触摸屏,中、英文转换,简单易操作系统60分钟无人操作自动关机,节能、安全、放心滴定系统选用R、G、B同轴光源及传感器,颜色适应范围广、精度高蒸汽流量任意调节以适用不同浓度样品冷却器统选用304不锈钢制作,降温速度快、分析数据稳定安全门及安全门报警系统确保人身安全;消煮管缺位保护系统防止试剂、蒸汽伤人RK-8900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实现“样品一炉消煮完毕、无人执守自动分析、分析后自动生成报告”样品自动进样系统可同时放置40支消煮管支架以满足批量自动分析的要求样品存放采用矩形结构设计,样品消煮完成后连同消煮管架直接上机,方便、快捷双进样模式可选带液位传感器的试剂桶内置于进样系统,使工作场所更干净一键启动完成1-40样品的自动进样、制冷系统自动运行、自动蒸馏、空白值自动计算导入、自动分析、自动扣除空白、数据存储、自动更换样品等应用领域食品、粮油、化工、环境、医疗、肥料……
  • 土壤三普丨燃烧红外光谱法检测土壤中全硫含量的应用解决方案
    时隔4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重磅开启,我国再一次对土壤进行的“全面体检”。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当前,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已经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根据《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送审稿)》,本次普查涉及土壤全硫、全氮、全磷、全钾等实验室检测项目。赛恩思针对全硫检测项目提供高频红外碳硫仪应用解决方案。燃烧红外光谱法检测土壤中全硫含量涉及项目:土壤中全硫含量燃烧红外碳硫仪检测土壤样品的难点: 红外测试法是基于燃烧炉已经将土壤充分燃烧后进行的,燃烧炉可以使用管式燃烧炉,也可以使用高频燃烧炉,管式燃烧炉预热时间长,分析速度慢,分析效率较低,因此高频燃烧炉常常用于土壤及矿石的碳硫分析。土壤属于非金属样品,分析时需要大功率的高频燃烧炉,功率越大,升温速度越快,温度高,转化率高,功率大助熔剂的用量少,空白值带来的误差小。土壤中含有机物,燃烧以后产生水分子,水分子和二氧化硫分子吸收的红外光波长很接近,特别是对于带宽较宽的红外测试仪,仪器无法区分水分子和二氧化硫分子,因此水分子对硫的测试结果影响很大,测试过程中需要除水,除水有物理除水和化学除两种方式,物理除水比化学除水效果好,更稳定且不会失效,分析土壤最好使用物理除水。赛恩思高频红外碳硫仪检测土壤样品的优势:分析范围 C 0.00001-99.9% S 0.00001-99.9%分析精度 C 0.8% S 0.8%大功率燃烧:≥3.5kw,整体模块化,输出稳定,故障率低物理除水装置:应用分析气体物理除水装置专利技术 专利号[ZL 2021 2 3303903.1]智能化程度高:碳硫同时出结果、自动报警功能、可实现企业数据化管理全量程覆盖:碳硫含量检测精确到PPM级分析效率高:仪器操作简单,分析速度快高频辐射屏蔽技术:降低高频辐射对人体伤害,减少高频磁场对红外电路板干扰,数据更精准智能休眠自我保护功能:降低器件损耗,延长仪器寿命双区域自动除尘:集高压反吹、刷尘、排尘、集尘于一体测试案例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采用赛恩思高频红外碳硫仪测试土壤样品中的碳硫含量数据总结:采用高频红外碳硫仪测定土壤中全硫的含量,方法具有很好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操作简单、分析速度快、大大提高测定效率。
  • 土壤三普全硫检测丨江苏地勘院引进赛恩思碳硫仪
    近日,江苏省地质勘探院引进赛恩思高频红外碳硫仪已安装调试成功,这台设备将用于全国土壤三普项目,检测土壤中的全硫含量。全国土壤三普项目旨在全面了解土壤的特性,以制定更有效的土壤保护和改进计划。赛恩思仪器的高频红外碳硫仪在此项目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提供准确、可靠的土壤全硫含量数据,有助于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土壤质量状况。赛恩思仪器一直以来致力于生产高质量的分析检测仪器,其高频红外碳硫仪具有卓越的性能。这款仪器不仅在多个领域有广泛的应用,而且在土壤全硫含量的检测方面表现出色。赛恩思高频红外碳硫仪的优势:高精度检测:赛恩思高频红外碳硫仪具备高精度检测能力,确保土壤样品的硫含量测量结果准确可靠。高效性能:仪器快速完成测试过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土壤三普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持。江苏省地质勘探院,作为江苏省地质环境勘查院下属的国有企业,在多领域的工程勘察和地质勘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立足于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借助赛恩思仪器高频红外碳硫仪的卓越性能,将积极参与全国土壤三普项目,为土地资源的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土资源系统的发展贡献力量。
  • 《厦门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方案》:将实现监测点位全覆盖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方案》原文如下: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厦门市土地资源相对紧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地区仍存在不同类型和程度的土壤污染,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刻不容缓。为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 45 号),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而奋斗。  二、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在现有的调查和监测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园地等农用地的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涉重金属、制革、铅酸蓄电池、制药、光电、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危化品仓储等重点行业企业(含已停产、搬迁及关闭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建立每10年1次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并对调查数据加以综合分析(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国土房产局、财政局、经信局、市政园林局等参与,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全面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由市环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在耕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蔬菜基地、畜禽养殖基地、重点行业企业等地布设市控点位,并按照国家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逐步完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网络,2017年底前完成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实现国控、省控、市控监测点位全市各区全覆盖(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农业局、经信局等参与)。  建立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制度。在耕地、林地等布设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蔬菜基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其影响区域,布设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每2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变化(市环保局、国土房产局、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农业局、发改委、经信局参与)。  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依托我市各类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所需仪器设备和人员,提升我市土壤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土壤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房产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参与)。  3.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2017年底前,整合环保、国土、农业、市政园林、科技等部门现有土壤相关监测数据,依托“多规合一”、“智慧环保”系统,基本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土壤环境监测数据采集网络,实现数据信息化、动态化。加强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项目建设、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2018年底前,与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对接(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国土房产局、市政园林局、经信局、发改委、规划委、科技局、海洋渔业局、卫计委等参与)。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2017年底前,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指南,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以耕地、园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环境质量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园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2017年起,以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为试点,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类别划定。划定结果作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的依据(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国土房产局参与)。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各区每3年对各类别耕地、园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市国土房产局负责)。逐步开展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市市政园林局负责)。  5.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和园地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市国土房产局牵头,市规划委、发改委、农业局、环保局等参与)。2017年起,对确需占用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鼓励建设项目业主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市国土房产局牵头,市农业局参与)。对因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优先保护类耕地总面积减少的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农业局等参与)。  严控企业污染。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集中区域周边新建可能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重点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不得扩建,并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或适时引导搬迁(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参与)。  6.安全利用质量较差耕地和园地  根据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对确定为安全利用类的耕地和园地,要建立防护隔离带、阻控污染源,采取农艺调控以及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的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等参与)。  7.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和园地  严格管控类耕地和园地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市农业局负责)。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安全的,要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市环保局、水利局负责)。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市农业局、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等参与)。  8.加强林地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的农药使用量,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完善并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对林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应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9.建立强制调查评估制度  自2017年起,对本市拟变更土地所有权人的工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土壤环境(含地下水)实施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政府或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第三方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评估结果报送市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与房产主管部门备案(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农业局等参与)。  10.明确风险管控要求  自2017年起,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负责)。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须进行修复合格或规划调整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市经信局、发改委、规划委、国土房产局、建设局、环保局负责)。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限制人员进入、禁止土壤扰动,制定周边影响区域环境保护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责令相关责任方清理残留污染,有关责任主体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封闭污染区域,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工程和管理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市国土房产局牵头,市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等参与)。  11.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全周期管理  自2017年起,对本市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实施全周期管理。本市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进入各使用环节(储备、转让、收回以及改变用途)之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委托具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报国土房产、环境保护、规划、经信、建设等主管部门备案(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规划委、建设局等参与)。经环保主管部门认定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下一个用地程序(市环保局负责)。经环保部门认定存在污染并需要治理修复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必须组织实施修复并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才可进入下一个用地程序(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规划委、建设局等参与)。  12.落实建设用地监管责任  全市要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市国土资源与房产、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市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市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市规划委、市经信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建设局负责)。  (四)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3.优化空间布局管控  深化“多规合一”管控。以土壤环境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发挥“多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试点城市优势,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机制,优化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环境目标、生态指标等“多标衔接”的规划体系,防止新增建设项目造成新的土壤污染。加强未利用地的土壤保护管控,禁止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新建任何可能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工业企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红线区域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和产业退出制度(市发改委、规划委牵头,市国土房产局、经信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市政园林局等参与)。  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完善用地控制指标和定额标准,建立节约集约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城乡建设用地“三界四区”(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建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各行业用地标准和控制指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结合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市规划委、国土房产局、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市政园林局等参与)。  14.加强海岸带环境保护  加强码头周边及渔港渔船污染防治监管,依法严查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等向滩涂非法排放油类及油性混合物、含油污水、船舶垃圾、废弃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岸线资源保护与优化利用,制定科学的港口发展规划,保护滨海湿地,有效控制主要排海污染物,同时加强入海排污口主要污染物浓度达标监督。无居民海岛要以保护和生态修复为主,适度开发利用,避免破坏性过度利用(市海洋渔业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港口局、海事局、公安局、市政园林局等参与)。  15.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有明确的防范土壤污染具体措施,排放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要设有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专章。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发改委等参与)。自2017年起,各区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市经信局、环保局等参与)。  (五)全面加强污染源监管,明确各区工作重点  16.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监管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在2017年底前,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各区至少每3年对重点监管企业行业周边区域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环保部门要定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巡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参与)。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积极推进重金属生产企业产业结构调整、风险防控和提标升级改造,集美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国控区加强污染整治,2020年底前达到退出标准。提高制革、涉重金属、铅酸蓄电池等行业准入门槛。所有新改扩建制革、涉重金属、铅酸蓄电池企业原则应选址在规范设立的工业集中区内。以电镀集控区、制革企业和铅酸蓄电池企业等为重点,鼓励企业优先选用先进的材料、设备、技术和工艺,推动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清洁化改造。开展循环经济,鼓励对重金属污泥等工业固废、危废的资源综合利用,强化安全处理处置(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参与)。  强化有机污染物监管。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环境监管。经营储油库、加油站、洗染店、从事机动车船保养、清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要求建设、维护储油设备,采取措施防止因储油设备油品泄漏、废弃机油的倾倒以及加油和洗染活动中油品或者干洗溶剂的挥发、遗撒、泄漏造成土壤污染(市环保局、经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规范企业拆除活动。自2018年起,对转产、搬迁、关闭的重点行业企业,需要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活动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市环保、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等参与)。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在返还采矿权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采矿权许可证续约时,采矿权人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情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区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完善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市国土房产局牵头,市安监局、经信局、环保局等参与)。优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农田周边的矿山整治工作(市国土房产局、水利局、环保局负责)。  17.规范废物处理处置  加强固废处置监管。各区开展粉煤灰、冶炼废渣、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和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制,科学规划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2017年底前,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建成全市危险废物电子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市环保局、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房产局、商务局等参与)。  规范废物再生利用活动。以电器电子废物拆解、废汽车及轮船拆解、废轮胎、废塑料收回利用企业为重点开展整治,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不得采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工艺或者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市环保局、经信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商务局等参与)。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市建设局负责)。  18.控制农业污染源  引导农业向绿色生态化发展。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年度任务,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自2017年起,选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等,开展绿色生态农业补贴试点。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有机肥养分还田率达到6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商品有机肥生产环节监控,严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有机肥进入市场。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面启动农药、兽药平台监管,加强平台线上巡查,掌握农药、兽药产品特别是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向动态,及时调查处理购销异常情况。严格落实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实名购买农药、兽药制度(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加强农药包装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置管理。建设农村定点有偿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站点,建立健全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自2017年起,重点在同安、翔安区的蔬菜基地开展试点工作。到2020年,实现蔬菜基地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市农业局牵头,市商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推进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限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的标准化升级改造,逾期未完成的,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拆除(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市执法局、环保局等参与)。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市环保局负责)。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市农业局负责)。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主要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利局、农业局负责)。  19.加强生活污染控制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完善城乡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商务局、建设局等参与)。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我市在用、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垃圾填埋场所(含非正规的垃圾堆放场)的排查,摸清数量、分布及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负责)。严格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坚决查处渗滤液直排和超标排放行为,完善垃圾填埋场防渗漏、防扬散等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市政园林局参与)。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整治范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市建设局牵头,市市政园林局参与)。规范污泥处置,到2020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等参与)。配合建立全市有毒有害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网络和安全处置体系。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商务局等参与)。  20.明确各区工作重点  思明区、湖里区:加快现有的涉及重点行业企业的关停工作,对关闭搬迁的涉及重点行业企业原址地块进行环境排查与土壤调查评估等 加强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含非正规)排查摸底,并对其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海沧区:加强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涉重金属、铅酸蓄电池、制药、生活垃圾处置、危化品仓储及涉汞排放等行业企业周边土壤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进行风险管控 开展搬迁或关停企业潜在污染地块排查 加强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含非正规)排查摸底,并对其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开展重石油烃类有机物污染修复。  集美区:加强对化工、涉重金属、光电、危险废物处置、涉汞排放等行业企业的周边土壤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进行风险管控 开展搬迁或关停企业潜在污染地块排查 加强落后产业淘汰力度,推进重金属生产企业产业结构调整、风险防控和提标升级改造 开展重金属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示范 加强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含非正规)排查摸底,并对其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同安区:加强对涉重金属、制革、化工、制药、危险废物处置、涉汞排放等行业企业周边土壤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进行风险管控 开展搬迁或关停企业潜在污染地块排查 加强落后产业淘汰力度,加大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工业区周边土壤、受污染农田菜地的调查和监测 以畜禽养殖和蔬菜种植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推进绿色防控,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加强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含非正规)排查摸底,并对其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开展砷、铅污染修复试点。  翔安区:加强对东部固废、化工、危险废物处置、涉汞排放、光电、危化品仓储、制革等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进行风险管控 以蔬菜种植基地为重点,开展农产品基地土壤环境监管 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推进绿色防控,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加强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含非正规)排查摸底,并对其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推进典型农田农药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工程示范。  (六)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2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各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怠于承担相关责任的,各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履行,相关费用由责任主体承担(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农业局等参与)。  22.编制土壤修复规划、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  编制土壤修复规划。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市、区两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2018年底前,各区要以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建设局、国土房产局等参与)。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7年底前,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程度、土地利用类型、地区代表性等因素,选择工业企业污染地块,以及受污染耕地和园地、蔬菜基地等,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参与)。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负责)。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 2020年,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市农业局、环保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参与)。  23.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  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转运方案提交到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 治理与修复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处理处置。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要加强第三方机构的指导、监督,建立相关机构的诚信档案,将第三方机构诚信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农业局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七)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24.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鼓励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工作,依托国家、省、市专业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研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技术,工业企业污染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技术,以及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业重点实验室(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教育局、经信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等参与)。  25.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加大适用技术推广。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引进与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通过全国网上交易平台等成果转化平台,推动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国际和海峡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引进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探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与风险控制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教育局、经信局、农业局、国土房产局等参与)。  推动环保修复产业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和PPP等方式,通过垫资修复、修复+开发+移交等商业模式,推动受污染耕地和工业企业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市环保局、国土房产局牵头,市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局等参与)。发挥“互联网+”模式作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产业链,在同安区、翔安区建立环保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的专业化水平,试点建设环境修复“医院”(市经信局、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八)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依法推进土壤环境保护  26.完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  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到2020年,建立我市土壤环境监督管理、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方面的制度(市环保局牵头,市法制局参与)。  27.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机制  明确监管重点。将重点行业企业、主要农产品种植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镇建成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重点监测土壤中的重点污染物(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国土房产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参与)。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环境纳入环境监察工作范围,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市环保局负责)。对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应及时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经信局等参与)。提高基层土壤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察人员配置,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土壤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土壤环境风险隐患(市环保局负责)。国土、农业、建设等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国土房产局、农业局、市政园林局等参与)。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28.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管能力建设、科技研发、治理修复等工作。各区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镇、街(场)。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支持推动土壤污染第三方治理、监理(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农业局、经信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参与)。  29.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发放绿色信贷的力度。支持银行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厦门证监局、厦门银监局、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等参与)。探索在重点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厦门保监局、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等参与)。  30.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教育  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公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鼓励公众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农业局等参与)。  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一网两微一平台”、“12369”、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农业局等参与)。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可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社会组织对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但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公益诉讼有关工作(市检察院、中级法院牵头,市国土房产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市政园林局等参与)。  开展宣传教育。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市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宣传,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和知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农业局、文广新局、粮食局等参与)。  (十)强化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31.明确工作职责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对行政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 各区人民政府是本方案落实主体,对辖区土壤环境质量负责,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2017年4月底前,各区政府要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市政府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1月底前,市环保局要将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市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落实环境风险预防和信息公开等责任。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参加)。  32.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环保督察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内容。2017年起,市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对各区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  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发布,并作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作为对各区党政领导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效能督查办等参与)。  33.严肃责任追究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区,由市人民政府约谈各区党政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对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对盲目决策造成严重破坏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依法依纪实行终身追究责任。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法规规章、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强化生产者土壤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对造成土壤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公安局等参与)。  相关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效能督查办,市检察院,市法院,海事局,厦门证监局,厦门银监局,厦门保监局,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 国务院发布“土十条”2020年前实现土壤监测县级全覆盖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国发〔2016〕31号/p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pp  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28日/pp  (此件公开发布)/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trong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a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601/192456.shtml"图解/a)/strong/pp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pp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pp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pp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pp  strong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strong/pp  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span/pp  strong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strong/pp  (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 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 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 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span。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strong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strong/pp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pp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pp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2017 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参与)/pp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参与)/pp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pp  strong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strong/pp  (十二)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pp  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国土资源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pp  (十三)落实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pp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pp  strong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strong/pp  (十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7年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 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负责)/pp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strong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strong/pp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适时修订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017年底前,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pp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pp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pp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自2017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部分城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pp  (十九)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江苏、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 到2020年,推广到全国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pp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到 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pp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参与)/pp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水利部牵头,农业部参与)/pp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参与)/pp  strong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strong/pp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pp  (二十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二十三)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 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pp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 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2017年底前,出台有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pp  (二十四)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 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pp  strong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strong/pp  (二十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建设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中科院等参与)/pp  (二十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健全技术体系。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 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2017年底前,发布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科院等参与)/pp  (二十七)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参与)/pp  strong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strong/pp  (二十八)强化政府主导。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加大财政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各地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完善激励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pp  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可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区建设。(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二十九)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pp  (三十)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各地级市(州、盟)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的地区,检察机关可以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污染土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也可以对负有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的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粮食局、中国科协等参与)/pp  strong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strong/pp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省(区、市)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pp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国务院报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pp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参与)/pp  (三十五)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省(区、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参与)/pp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pp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省(区、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参与)/pp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提高环境质量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如期实现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p
  • 精准· 稳定· 高效——日立原子吸收助力土壤检测
    引言距上一次土壤普查已经过去40多年,为了摸清现在的土壤质量家底,国务院于2022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情况、数据库和样品库构建、质量状况分析、成果汇交汇总等。其中土壤理化性状检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包括金属元素、(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等的检测。日立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分析检测仪器设计和生产制造商,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X射线荧光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此次介绍的是针对元素分析之日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ZA3000系列的优势及应用案例。土壤检测【解决方案:元素分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用于定量分析样品中的金属元素,ZA3000 系列采用了偏振塞曼背景校正, 以其整体的可靠性和其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所无法实现的独有技术,获得更好的准确性和更高的灵敏度。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ZA3000系列ZA3000系列用于土壤检测的特点l火焰石墨炉双塞曼背景校正:即使对类似土壤分解液一样的含大量盐分的样品,也可以扣除由共存物质产生的背景干扰,测定数据的精度高,稳定性好,结果准确可靠。l双光束双检测器,全波长(190-900nm)校正,每种目标元素均可获取准确的测量结果。l仅使用PC即可实现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化方式切换,不需要手动调整光轴。l轻松实现降本增效:开机即测,不需要预热等待,提升测试效率,空心阴极灯使用寿命更长。l操作方便:实时语音导航和实时质量控制,全信息操作界面,火焰法快速测试按钮。【对应的土壤检测标准】【应用示例】参照标准:HJ 491-2019.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型号:ZA3000实验数据除空白外, 每种元素都选择5个点做标准曲线, 另外对三种标准物质分别进行5次重复测试。标准物质处理方法: JSAC 0402、JSAC 0403溶解0.95g样品, 定容至50mL, 得到待测样品 NIES No.2溶解0.90g样品, 定容至50mL, 得到待测样品。* JSAC0402、JSAC0403是日本分析化学会认证的标准物质* NIES No.2是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认证的标准物质标准曲线铅、镍、铬的R2都在0.9995以上,其中铅的R2为0.9999,线性良好。实验结果将JSAC0402、JSAC0403和NIES No.2三种标准物质的测试结果与认证结果进行比较,结果可见铅、镍、铬的测试结果均在认证结果范围以内,并且测试结果波动范围更小,因此测试结果准确可靠。公司介绍: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日立集团旗下日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秉承日立集团的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始终追寻“简化客户的高科技工艺”的企业理念,通过与客户的协同创新,积极为教育、科研、工业等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和优质的解决方案。 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等表面科学仪器和前处理设备,以及各类色谱、光谱、电化学等分析仪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广大的日立客户,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沈阳等十几个主要城市设立有分公司、办事处或联络处等分支机构,直接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专业优质的各类相关技术咨询、应用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从而协助我们的客户实现其目标,共创美好未来。
  • 安捷伦网络研讨会 | 土壤中 VOCs 和 SVOCs 检测全流程解决方案
    2016 年 5 月 31 日,国务院印发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正式启动全国土壤详查工作。按工作先后顺序,分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阶段。至 2019 年底,农用地详查主体工作已经完成,环境部同时出台了《稳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新的通知要求于 2020 年 10 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在这段时间内,土壤检测单位将面临待测土壤样品多、时间紧、任务重的压力。因此,安捷伦推出土壤中 VOCs 和 SVOCs 检测研讨会,助力检测单位打赢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攻坚战。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及建设用地污染防治管控标准简介- 土壤中 VOCs 和 SVOCs 检测难点- 吹扫捕集与顶空进样法配置选择技巧- 全流程解决方案如何缩短方法开发时间,快速提升检测能力,从而提高实验室效率- 如何实现从样品前处理,到方法建立验证,再到出具报告的土壤中 VOCs 和 SVOCs 全流程“交钥匙”服务- 如何根据不同实验室的实际需求,推荐定制化方案
  • “一个顶十个”!合肥造出土壤检测机器人
    在合肥智慧农业谷的实验室内,土壤检测机器人研发团队负责人刘宜正在分析数据。土壤检测一般包括检测土壤的酸碱性、大量元素含量、中微量元素含量、有机质含量等多项指标。往常,这些检测工作需要多名实验员协作完成。3月4日,在合肥智慧农业谷的实验室内,记者见到一台给土壤做全面“体检”的机器人正在分析土壤的多项数值。这就是全国首台高通量土壤成分智能检测机器人,由合肥科研团队研发,工作效率“一个顶十个”,目前正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一台土壤检测机器人 顶12个实验员外表方方正正、通体半透明——走进合肥智慧农业谷的实验室,眼前的白色“大集装箱”正在作业。经仔细观察,记者才发现“集装箱”内大有玄机,一台橘黄色的机械臂正在里面往一座座实验台上运送检测样品。而在每个实验台上,还有小型机械臂和智能“眼睛”各司其职。“传统土壤检测以人工为主,周期长、成本高,且对实验人员技术要求高,人为因素容易导致检测结果误差大,这台机器人就解决了这些问题。”合肥智慧农业谷土壤检测机器人研发团队负责人刘宜介绍,土壤检测对掌握耕地情况、提高耕地肥力具有重要作用。而借助这台全国首台高通量土壤成分智能检测机器人,每天能够完成1500个指标的检测通量,相当于12个实验员的工作量。此外,这台机器人通过机器视觉、多臂协同、优化调度算法等多项技术加持,能够精准识别检测过程中的颜色等反应状态信息并自动准确判读,还可以处理摇匀、开关瓶盖、倾倒、移液、定容等各种复杂动作。实验员只需将待检测样品摆放整齐,剩下的检测工作就可以交给机器人了。通过土壤检测指标的并行操作,这台机器人能够同时处理大量土壤样品,24小时不间断,从而实现单日检测的高通量和短周期。“它还具备自我学习的功能,对几十项指标调度流程进行自动优化,对称量以及pH值、速效钾等不同指标的前处理及检测流程步骤进行统筹调度,建立AI智能决策模型。”刘宜告诉记者,这台“合肥造”的机器人诞生后,我国土壤检测形成了机器人代人稳定、准确、高效的土壤检测新模式,实现土壤检测主要流程自动化连续运行。目前,这台机器人已经通过了多次的测试与应用,累计处理了上万个土壤样品指标,陆续参与了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农业面源污染大面积监测等项目,现在正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12年研发 历经7次技术迭代功能如此强大的机器人,它的诞生并非一朝一夕。合肥智慧农业谷研究团队投入了12年的研发时间,先后完成了7代样机的研发迭代与更新,才让它在土壤检测中一次比一次更加出色。刘宜表示,在研发迭代的过程中,研究团队针对土壤养分检测的13项指标,先后历经了4代样机的更新迭代,完成了功能化模块研制与验证、基本功能原理样机研制与验证、关键算法开发与验证、指标流程优化设计,以及单平台样机研制与测试。在完善这些功能后,这台机器人又历经了3代样机的更新迭代,陆续新增了20多项检测指标功能化的研制与验证,以及整个土壤检测机器人的智能化、信息化改进。现在已经通过专家鉴定,进入投产阶段。虽然耗时长,但在机器人研发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原创性、创新性的技术成果,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50项。刘宜告诉记者,土壤样品精确定量自动取样及称量技术、基于多传感融合的精准浸提技术是其中极具原创性的两个成果。土壤样品精确定量自动取样及称量技术通过研发的高频振动发生器,可以实现土壤样品的高精度、可控自动进样。基于多传感融合的精准浸提技术是融合高精度传感器、机器视觉和智能控制等技术手段对土样前处理过程进行精确操作及判读,实现土样的多指标精准浸提前处理作业。未来将面向农产品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检测与大气、水环境污染检测的需求,研发与设计新产品,实现对农产品与农业生产环境的一站式自动化检测,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变化内容解读∣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规范》从2022年4月份的审议稿、2022年5月份的试行稿、2022年7月份的试行稿、到最后2023年2月的修订稿。每一版都有一些变化,但最终修订版变化最大,我现将最终修订版与7月份试行稿的变化内容做一个总结。一、样品制备变化内容(一)制样场地要求发生变化1、风干室要求增加了:“温湿度适宜,其面积应与承接制样任务数量相匹配,高湿地区根据需要安装除湿设施,如受场所限制不能集中风干,应确保每个分散风干的场所均满足本规范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督管理。”2、样品制备室制样过程全程摄像,保存记录由以前的“不少于3年”变为“不少于1年”。(二)制备流程1、一般样品制备(1)“一般样品”全部改为“表层样品”(2)风干:a、对于黏性土壤的风干更加具体,变为“在土壤样品半干时,戴一次性丁腈或聚乙烯等无污染材质手套将大块土捏碎,以免完全干后结成硬块。”b、把风干 “样品风干后混匀,用以粗磨”一句改为“一部分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留存量要求,采用四分法分取后装入容器中流转至土壤样品库保存,剩余样品粗磨制成2mm样品,数量要确保样品检测和质控等需要。”说明样品库样品只需要风干即可,不需要粗磨。(3)粗磨:粗磨中去掉了“石砾含量较多时,耕地园地土壤样品应记录风干、粗磨过程中弃去的石砾质量,并计算石砾质量百分数。林地草地土壤样品应记录风干、粗磨过程中弃去的砖瓦石块、石灰结核、石砾质量,并计算碎石和石砾的总体质量百分数。”其实不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要求是一样的,都需要挑拣、称重、记录,所以去掉了。(4)称重:增加了称重“土壤样品应记录风干、粗磨过程中弃去的碎石和石砾等质量, 并计算质量百分数。”其实就是粗磨中去掉的部分,一句话概括为这一条“称重。”(5)分装:分装不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分不同要求了,统一变为:“粗磨后样品充分混匀后进行分装,每个表层样品的送检样品不少于800g,留存样品不少于200g,如果送检样品含密码平行样,则不少于1600。”2、剖面样品也不分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基本参照表层样品风干、粗磨、称重、分装步骤要求。3、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1)去掉了“一般样品、剖面样品的第1层样品采集时,均需采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要求。(2)水稳性大团聚体送检要求由原来了“送检1000g、含密码1500g”变为:“送检样品不少于1100g,如果送检样品含密码平行,则不少于1600g。”二、样品流转变化内容(一)流转场地增加了流转场地要求:“承担制备任务的实验室应向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提供相对独立且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场地,用于样品转码、组批和流转等,有条件的省级质控实验室也可自行设置专门场地用于样品转码、组批和流转等。”(二)样品组批和装运剖面样品组批要求发生变化,变为:“原则上按照10个剖面样点的全部剖面发生层样品组成一个批次,剖面样点量不足10个时,按照实际样品数量组批,每个批次的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各不少于1个,其余要求同表层样品。”三、样品保存变化内容(一)留存样品保存留存样品保存条件由原来的“存放温度不高于25℃”变为“实验室保存样品须密封存放,室温保存 (或不高于30 ℃) ”。(二)预留样品保存预留样品统一改为:“每份不少于400g,预留样品须移交本实验室保存室造册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保存条件同留存样品要求。”(三)剩余样品保存剩余样品保存时间由以前的“不少于半年”变为“”不少于1年,保存条件同留存样品要求。”四、样品检测变化内容(一)检测指标1、耕地园地检测指标中去掉了科研部门检测的 “土壤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矿物组成”,由原来的46项变为43项。林地草地检测指标中去掉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和“矿物组成”,由原来的19项变为17项。具体变化见下表1、表2。2、去掉了盐碱地水样检测指标,原备注由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检测。表1 耕地园地检测指标变化序号参数剖面样表层样备注修订后备注1机械组成√√剖面样品全部检测,表层样品选择50%检测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30%表层土样剖面样品的第一层样品检测,表层样品选择10%检测3可交换酸度√南方酸性土壤区域(pH小于6.0)检测pH6.0的样品检测4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盐碱土普查涉及的县中均需侧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和8大离子。注:水溶性盐总量小于0.1%时,不测电导率和8大离子。全部样品检测水溶性盐总量和电导率,当水溶性盐总量1.0g/kg时不检测八大离子5碳酸钙(无机碳)√除铁铝土纲不测,其余都测。pH7.0的样品检测6游离铁√仅测定铁铝土纲和淋溶土纲的土样长江以南 (除青藏高原) 所有剖面样品检测,长江以北 (含青藏高原) 水田剖面样品检测7土壤田间持水量√科研部门检测。黑土、棕壤、潮土、栗钙土、黄绵土、紫色土、红壤、黄壤、灰漠土、水稻土各100个土样,环刀法测定。耕地园地采集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3个土层环刀样,林草地采集0-20cm表层、20-40cm亚表层土层环刀样。去掉此项目8凋萎系数√科研部门检测。具体同“4 土壤田间持水量”去掉此项目9矿物组成√科研部门检测去掉此项目表2 林地草地检测指标变化序号参数剖面样表层样备注修订后备注1机械组成√√剖面样品全部检测,表层样品选择50%检测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去掉此项目3矿物组成√去掉此项目4碳酸钙(无机碳)√除铁铝土纲不测,其余都测pH7.0的样品检测5全铁√pH6.0的样品检测6游离铁√仅测定铁铝土纲和淋溶土纲的土样长江以南(除青藏高原)所有剖面样品检测(二)检测方法变化以前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检测方法都是分开的,现在检测方法不分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统一为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方法。具体变化见下表3。表3 检测方法变化序号指标方法标准或规范备注变化内容1机械组成吸管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5.1吸管法1、仅能用吸管法2、去掉了比重计法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筛分法《土壤检测第19部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NY/T1121.19-2008) (机械筛分方式,详见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培训教材1、仅能用机械筛分法2、去掉了人工筛分法3阳离子交换量乙酸铵交换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2.2乙酸铵交换法pH≤7.5的样品1、方法全部变为《土壤技术规范的方法》。2、去掉了NY/T295- 1995和NY/T1121.5-2006两个方法。EDTA-乙酸铵盐交换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2.1EDTA-乙酸铵盐交换法pH7.5的样品4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交换性钾、盐基总量)乙酸铵交换法等《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 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 (乙酸铵交换法) (交换液中钾、 钠、 钙、 镁离子的测定增加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详见本规范培训教材)pH≤7.5的样品测定方法增加了ICP法氯化铵-乙醇交换法等《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1615-2008) (交换液中钾、钠、钙、镁离子的测定增加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详见本规范培训教材)pH7.5的样品5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质量法等《森林土壤 水 溶 性 盐 分 分 析》(LY/T1251-1999) (浸提液中钾、 钠、 钙、 镁离子的测定采用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硫酸根和氯根的测定增加离子色谱法,详见本规范培训教材)1、浸提液中钾、 钠、 钙、 镁离子的测定只能用ICP法。2、硫酸根和氯根的测定增加了离子色谱法。3、去掉了NY/T1121.16-2006法6有机质重铬酸钾氧化-容量法《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1121.6-2006)增加了元素分析仪法元素分析仪法《土壤中总碳和有机质的测定 元素分析仪法》(农业行业标准报批稿)7碳酸钙气量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5.1土壤碳酸盐的测定1、仅能用气量法2、去掉了非水滴定法 8全磷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1232-2015) (详见本规范培训教材1、仅能用ICP法2、去掉了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3、去掉了酸溶-钼锑抗比色9全钾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1234-2015)1、仅能用ICP法2、去掉了碱熔-火焰光度法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9.1土壤全钾的测定10全硫硝酸镁氧化-硫酸钡比浊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6.9全硫的测定1、去掉了燃烧碘量法LY/T 1255-19992、增加了燃烧红外光谱法燃烧红外光谱法本规范培训教材11全硼碱熔-姜黄 素-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1土壤全硼的测定去掉了碱溶-亚甲胺-比色法碱熔-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1土壤全硼的测定12全铁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81-2016)去掉了碱溶-ICP法HJ974-2018 13全锰14全铝15全钙16全镁17速效钾乙酸铵浸提-火焰光度法《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889-2004)前处理统一为2mm粒径样品样品粒径要求由原来的1mm统一变为2mm18缓效钾热硝酸浸提-火焰光度法19有效硼沸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培训教材1、仅能用ICP法2、去掉了沸水提取-甲亚胺-H比色法3、去掉了沸水提取-姜黄素-比色法20有效钼草酸-草酸铵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土壤检测第9部分: 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1121.9-2023)1、仅能用ICP法2、去掉了示波极谱法NY/T 1121.9-201221总铅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1、仅能用ICP-MS法2、去掉了ICP法HJ781-20163、去掉了火焰光度法HJ491-20194、去掉了石墨炉原子吸收法GB/T17141-199722总镉23总铬24总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总工程师 刘桀佳2023年6月22日
  • 土壤养分检测仪厂家-土壤养分检测仪厂家
    土壤养分检测仪厂家-土壤养分检测仪厂家 Manufacturer of soil nutrient detector - manufacturer of soil nutrient detector土壤养分检测仪 施肥是根据土壤中的养分状况来决定的,土壤中的养分包含很多种,既有人们熟悉的氮磷钾元素,又存在着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等微量元素,这些元素为我们的作物生长提供了足够的需要,但是随着土壤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比如酸化、盐渍化等,这些因素导致我们的土壤养分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及时改变现状。土壤养分速测仪检测项目:1、土壤养分:●全氮、全磷、全钾、铵态氮、硝态氮、碱解氮、速效磷、速效钾、有机质、pH值、水份、盐分等; ●中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2、肥料养分:●单质化肥中的氮素、磷素、钾素、尿素氮素、缩二脲测定;●复(混)合肥及尿素中的全氮、全磷、全钾; ●有机肥中全氮、全磷、全钾、硝态氮、速效磷、速效钾、有机质,●肥料中水溶性腐植酸、游离腐殖酸、总腐殖酸测定;●有机肥及微肥中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测定等。3、植株养分:●植株中的氮素、磷素、钾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项。4、植物养分:●硝态氮、速效磷、速效钾以及作物中的微量元素等。5、土壤、肥料重金属:●铅、铬、镉、砷、汞等重金属。土壤养分速测仪特点:★全国《机箱/药剂一体式铝合金机箱》专利设计,便于携带、坚固耐用,配套成品药剂。★微电脑控制,数字化线路、程序化设计,液晶显示,交直流两用,可野外流动测试,程度降低操作者的失误和劳动强度。★分辨率:0.001,触摸式按键,内置热敏打印机,可打印测试结果。★全项目土壤肥料养分检测仪可检测土壤及化肥、有机肥(含叶面肥、水溶肥、喷施肥等)、植株中的速效氮、速效磷、有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酸碱度,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各种中微量元素以及铅、铬、镉、汞、砷等各种重金属含量。★采用高亮LED灯光源、双拨轮滤光式处理技术,保证光源波长稳定, 硅半导体作为信号接收系统, 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光源稳定,重现性好,准确度高。★比色槽部分采用单通道设计,无机械位移及磨损,光路测试定位精确,保证测定结果精度。★配套专家施肥系统数据,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果树、 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科学计算推荐施肥量。★采用自主发明专利分析方法,保证检测结果达到国标要求。
  • 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 | ICP-OES让“精准”结果稳定输出!
    个明天(2022年4月22日),我们将迎来第52个世界地球日。今年世界地球日的主题是“Invest In Our Planet”,珀金埃尔默始终致力于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在此共同呼吁:投资保护我们的地球,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每个人都需付诸行动!土壤和沉积物是地球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粮食的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期我们继续关注土壤普查。上期回顾: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珀金埃尔默原子光谱“精准”出击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土壤中的元素组成对土壤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并且也与人类和环境的健康密切相关,因此土壤中重金属及元素检测也是本次土壤普查的重要内容。ICP-OES因具有多元素同时测量、灵敏度高、检出限低等优点,被广泛用于实验室的土壤分析领域。本次土壤普查中涉及到ICP-OES的元素也有很多,主要包括:B、Mg、Al、Si、P、S、K、Ca、Cr、Mn、Fe、Ni、Cu、Zn 、Mo、Pb等元素,这些元素有的是做土壤中总量的,有的则是有效态等非总量元素,每种类型参考的方法也有所不同。Avio 200/220 Max系列ICP-OES让土壤检测的 “精准”结果稳定输出!高灵敏度无惧低含量元素分析挑战土壤中部分有害元素含量较低,尤其是Pb、Cd等元素,采用ICP-OES分析时往往需要较高的灵敏度。Avio 200/220 Max系列ICPOES由于其独特的光路设计和强大的DBI-CCD检测器,具有高效的光能传输与转化,使其获得远优于同类产品的灵敏度,可替代石墨炉进行超痕量元素分析。全面的扣背景技术轻松解决背景干扰土壤基质中元素组成复杂,对于一些低含量元素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光谱干扰,如铅(220.353)的会受到基体中高含量铝元素形成的光谱背景干扰。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全面的扣背景技术,包括自动扣背景、单点、双点扣背景、MSF、IEC等等,可以有效地去除复杂的背景结构。对于正常的光谱线信号,即使周边有强烈的连续信号,无论是平台、斜坡还是强谱线的翼部对测定信号的影响都可以通过自动背景选择进行背景校正,获得满意的测试结果。非常适合入门级或仅具有少量分析经验的客户。开创性平板等离子体技术降低运行成本此次土壤普查涉及样品数量庞大,Avio 200/220 Max系列可以为用户大大降低运行成本。专利平板等离子体技术,Avio系列ICP-OES仅需消耗其他系统一半的氩气量,即可生成稳定、耐基体的等离子体。同时无需对射频发生线圈进行冷却和维护,提供出色的运行效率和生产力。另外,为了提高效率,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动态波长稳定(DWS)功能,在开机短短几分钟之后您就可以进行样品分析,并在分析工作结束后关闭仪器电源以节约电能。独有的土壤快速消解技术大大缩短样品前处理时间对于土壤样品元素分析,前处理通常占用了整个分析过程的大部分时间,那么寻找一种快速有效的土壤前处理方式则会大大提高分析效率。珀金埃尔默公司创新研发了一种土壤快速消解方法,该方法节约时间,最长仅需2h;用酸量少、操作更加安全;交叉污染少,结果更准确;适用于大批量样品分析。实际样品分析结果采用快速消解技术分析GSS-8中的As、Zn、Pb、Cd、Ni、 Cu、Cr等元素,结果均与标准值吻合。检测装备的灵敏、准确和稳定是获取高质量普查数据的重要保障。作为世界原子光谱技术的领导者,珀金埃尔默深谙土壤检测客户需求,携全能元素分析方案“精准”出击,为确保检测实验室高质量完成土壤普查任务赋能!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 | ICP-OES让“精准”结果稳定输出!Original Lily 珀金埃尔默 2022-04-21 18:15收录于合集#土壤三普3个#环境31个明天(2022年4月22日),我们将迎来第52个世界地球日。今年世界地球日的主题是“Invest In Our Planet”,珀金埃尔默始终致力于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在此共同呼吁:投资保护我们的地球,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每个人都需付诸行动!土壤和沉积物是地球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粮食的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期我们继续关注土壤普查。上期回顾: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珀金埃尔默原子光谱“精准”出击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土壤中的元素组成对土壤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并且也与人类和环境的健康密切相关,因此土壤中重金属及元素检测也是本次土壤普查的重要内容。ICP-OES因具有多元素同时测量、灵敏度高、检出限低等优点,被广泛用于实验室的土壤分析领域。本次土壤普查中涉及到ICP-OES的元素也有很多,主要包括:B、Mg、Al、Si、P、S、K、Ca、Cr、Mn、Fe、Ni、Cu、Zn 、Mo、Pb等元素,这些元素有的是做土壤中总量的,有的则是有效态等非总量元素,每种类型参考的方法也有所不同。Avio 200/220 Max系列ICP-OES让土壤检测的 “精准”结果稳定输出!高灵敏度无惧低含量元素分析挑战土壤中部分有害元素含量较低,尤其是Pb、Cd等元素,采用ICP-OES分析时往往需要较高的灵敏度。Avio 200/220 Max系列ICPOES由于其独特的光路设计和强大的DBI-CCD检测器,具有高效的光能传输与转化,使其获得远优于同类产品的灵敏度,可替代石墨炉进行超痕量元素分析。全面的扣背景技术轻松解决背景干扰土壤基质中元素组成复杂,对于一些低含量元素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光谱干扰,如铅(220.353)的会受到基体中高含量铝元素形成的光谱背景干扰。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全面的扣背景技术,包括自动扣背景、单点、双点扣背景、MSF、IEC等等,可以有效地去除复杂的背景结构。对于正常的光谱线信号,即使周边有强烈的连续信号,无论是平台、斜坡还是强谱线的翼部对测定信号的影响都可以通过自动背景选择进行背景校正,获得满意的测试结果。非常适合入门级或仅具有少量分析经验的客户。开创性平板等离子体技术降低运行成本此次土壤普查涉及样品数量庞大,Avio 200/220 Max系列可以为用户大大降低运行成本。专利平板等离子体技术,Avio系列ICP-OES仅需消耗其他系统一半的氩气量,即可生成稳定、耐基体的等离子体。同时无需对射频发生线圈进行冷却和维护,提供出色的运行效率和生产力。另外,为了提高效率,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动态波长稳定(DWS)功能,在开机短短几分钟之后您就可以进行样品分析,并在分析工作结束后关闭仪器电源以节约电能。独有的土壤快速消解技术大大缩短样品前处理时间对于土壤样品元素分析,前处理通常占用了整个分析过程的大部分时间,那么寻找一种快速有效的土壤前处理方式则会大大提高分析效率。珀金埃尔默公司创新研发了一种土壤快速消解方法,该方法节约时间,最长仅需2h;用酸量少、操作更加安全;交叉污染少,结果更准确;适用于大批量样品分析。实际样品分析结果采用快速消解技术分析GSS-8中的As、Zn、Pb、Cd、Ni、 Cu、Cr等元素,结果均与标准值吻合。检测装备的灵敏、准确和稳定是获取高质量普查数据的重要保障。作为世界原子光谱技术的领导者,珀金埃尔默深谙土壤检测客户需求,携全能元素分析方案“精准”出击,为确保检测实验室高质量完成土壤普查任务赋能!
  • 环境新标准整体解决方案:水质、土壤和沉积物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全氟化合物作为一种表面活性剂和保护剂,自20世纪50年代起生产以来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日常用品中,如地毯、皮革、地板蜡等。全氟化合物具有高毒性、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远距离迁移性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特点。2023年3月1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正式生效,清单包含了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等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2023年12月5日,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HJ 1333-2023《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和HJ 1334-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2项标准,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支撑。睿科提供自动化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针对水质、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化合物的分析,将自动化前处理设备带入检测的全流程,协助实验员对全氟化合物的检测进行快速无污染前处理,保证检测的快速、高效、准确。01水样前处理水样前处理流程水样预处理:取500 ml水样,加入50μL浓度为0.2μg/ml的提取内标使用液,混匀,使用抽滤装置和滤膜过滤,过滤后用乙酸或氨水调节pH至6~8活化柱子:6 ml 2%氨水-甲醇溶液、6 ml甲醇和6 ml水活化富集:以8 ml/min流速上样淋洗:6 ml水和8 ml 乙酸铵溶液(25 mmol/L,pH=4)淋洗干燥:小柱吹干15分钟洗脱:8 ml甲醇和6 ml 2%氨水-甲醇溶液洗脱浓缩:氮吹至近干(水浴温度≤40℃)定容上机:加入50 μL浓度为0.2μg/ml的进样内标使用液,用甲醇定容至1.0 ml,涡旋混匀,过滤后上机分析推荐仪器和耗材仪器Fotector Plus(PFC)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氟化合物专用机)Auto EVA 80全自动平行浓缩仪Fotector Plus(PFC)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Auto EVA 80全自动平行浓缩仪耗材货号产品描述数量类别HC-PFCs-00011000mL 棕色PP样品瓶20个标配耗材0.2um/47mm滤膜(醋酸纤维素),100/盒1盒10mL容量瓶(PP)20个固相萃取柱:RayCure WAX,150mg/6mL,30支/盒3盒离心管 15mL尖底螺口,100个/包1包1mL PP色谱进样瓶(12 x 32 mm),100/包1包进样瓶盖(11 mm),100/包2包HC-PFCs-0002棕色PP样品瓶 1000mL,1个1个选配耗材HC-PFCs-0007棕色PP样品瓶 500mL,1个1个HC-PFCs-00030.2um/47mm滤膜(醋酸纤维素),100/盒1盒HC-PFCs-0004容量瓶(PP) 10mL,1个1个HC-PFCs-0005PP色谱瓶 1mL(12 x 32 mm),100/包1包HC-PFCs-0006色谱瓶盖(11 mm),100/包1包RC-204-72823固相萃取柱:RayCure WAX,150mg/6mL,30支/盒1盒RC-15004M离心管 15mL,袋装,灭菌,100支/包1包HC-PFCs-00080.45um/47mm滤膜(醋酸纤维素),100/盒1盒02土壤和沉积物前处理土壤和沉积物前处理流程提取:取2g样品于50 ml试管中,加入50μL浓度为0.2μg/ml的提取内标使用液和10 ml 50%甲醇水溶液,用Raykol MTV 3000多管涡旋混合仪混匀1 min。用水平震荡仪常温振荡2h,离心10 min。重复提取一次,合并2次提取液。提取液过滤后加入80 ml水,用乙酸或氨水调节pH至6~8,待净化活化柱子:6 ml 2%氨水-甲醇溶液、6 ml甲醇和6 ml水活化富集:以8 ml/min流速上样淋洗:6 ml水和8 ml 乙酸铵溶液(25 mmol/L,pH=4)淋洗干燥:小柱吹干15分钟洗脱:8 ml甲醇和6 ml 2%氨水-甲醇溶液洗脱浓缩:氮吹至近干(水浴温度≤40℃)定容上机:加入50 μL浓度为0.2μg/ml的进样内标使用液,用甲醇定容至1.0 ml,涡旋混匀,过滤后上机分析推荐仪器和耗材仪器MTV 3000多管涡旋混合仪Fotector Plus(PFC)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氟化合物专用机)Auto EVA 80全自动平行浓缩仪耗材货号产品描述数量类别HC-PFCs-00011000mL 棕色PP样品瓶20个标配耗材0.2um/47mm滤膜(醋酸纤维素),100/盒1盒10mL容量瓶(PP)20个固相萃取柱:RayCure WAX,150mg/6mL,30支/盒3盒离心管 15mL尖底螺口,100个/包1包1mL PP色谱进样瓶(12 x 32 mm),100/包1包进样瓶盖(11 mm),100/包2包HC-PFCs-0002棕色PP样品瓶 1000mL,1个1个选配耗材HC-PFCs-0007棕色PP样品瓶 500mL,1个1个HC-PFCs-00030.2um/47mm滤膜(醋酸纤维素),100/盒1盒HC-PFCs-0004容量瓶(PP) 10mL,1个1个HC-PFCs-0005PP色谱瓶 1mL(12 x 32 mm),100/包1包HC-PFCs-0006色谱瓶盖(11 mm),100/包1包RC-204-72823固相萃取柱:RayCure WAX,150mg/6mL,30支/盒1盒RC-15004M离心管 15mL,袋装,灭菌,100支/包1包HC-PFCs-00080.45um/47mm滤膜(醋酸纤维素),100/盒1盒
  • 重要通知|《土壤分析实战宝典》第一批免费优先阅读权将释放
    当前,享誉科学仪器行业的《实战宝典》之《土壤分析实战宝典》已完成最新修订,仪器信息网APP预约已超3900人。为更好地服务仪器信息网土壤检测领域的广大用户,促进土壤检测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仪器信息网仪器社区将在“第五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 网络研讨会释放第一批免费优先阅读权——即报名参会用户,将获取免费优先阅读资格,直播间还将抽取10位用户,赠送纸质版《土壤分析实战宝典》。(点击图片,即可报名会议)活动参与方式一:APP报名会议,邀请好友报名,排行榜前三,出席直播者即可获优先阅读权活动参与方式二:直播期间出席会议,直播间即可抽取纸质书获奖资格了解活动详情: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315/709041.shtml关于《实战宝典》:仪器信息网自2020年起组织业内知名专家、资深版主及专业编辑,以解决用户实际问题为初衷,以平台海量精华内容为基础,经过专家的梳理、加工,将最常见的仪器问题、解决方法和资深用户的经验整理成册,特命名为《实战宝典》,旨在提升行业用户的仪器应用能力、加快个人职业成长,缓解行业实操型人才匮乏的现状,助力用户实现“宝典在手、仪器无忧”!2020年,仪器信息网发布6册宝典:《水质分析实战宝典》、《气相色谱实战宝典》、《农残分析实战宝典》、《液相色谱实战宝典》、《乳品检测实战宝典》、《药物分析实战宝典》,6册宝典申领人数达5万余人次。值得注意的是,《气相色谱实战宝典》、《液相色谱实战宝典》、《近红外光谱实战宝典》已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上市。了解宝典:https://yc.instrument.com.cn/zt/szbd
  • 【会议动态】泽权仪器即将参加“第五届土壤污染与修复国际会议”
    一、会议背景 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环境问题, 如何安全、 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污染土壤已经成为政府、 学术界和业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土壤污染与修复国际会议创始于 2000 年, 目前已在杭州(2000 年)、 南京(2004 和 2008 年) 和烟台(2012 年) 成功举办了四届, 第五届土壤污染与修复国际会议将于 2016 年 9 月 24-26 日在杭州之江饭店召开。 本届会议为科技工作者、 工程师、咨询顾问、政府管理人员、学生等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展示最新的研究成果, 交流有关污染土壤、 沉积物、地下水和工业场地可持续利用、管理和修复的最新进展。会议主题包括新兴污染物的环境行为、污染土壤和场地的生态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土壤和场地监测与修复相关的基础研究、 技术研发和现场应用等。上海泽权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将携Olympus最新款Vanta XRF分析仪参加,展位号:3,欢迎参观。二、会议时间和地址报道时间:2016年9月24日(全天)会议时间:2016年9月25日~9月26日会议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三、关于我们 上海泽权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进口设备供应商之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环保、特检、钢铁、废旧回收行业等提供最具性价比的仪器和优良的售后服务。公司目前为Olympus 手持XRF分析仪环保/特检行业的全国独家代理,全面负责Olympus手持XRF分析仪在环保行业的销售和售后工作。主营产品: Xenemetrix台式X荧光光谱仪 Belec直读光谱仪 TSI手持激光诱导击穿观光谱仪 TSI手持粉尘/空气颗粒监测仪 AMS-Alliance连续流动分析仪 AMS-Alliance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 iCinac全自动乳品发酵酸度监控仪
  • 土壤养分检测仪 土壤养分分析仪 厂家
    (一)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测定项目土壤:铵态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碱解氮、硝态氮、全氮、全磷、全钾、有效钙、有效镁、有效硫、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锌、有效铜、有效氯、有效硅、pH、含盐量、水分;肥料:单质肥、复合肥中的氮、磷、钾等。有机肥、叶面肥(喷施肥)中各形态氮、磷、钾、腐植酸以及pH值、有机质,钙、镁、硫、硅、铁、锰、硼、锌、铜、氯等。植株:氮、磷、钾、钙、镁、硫、硅、铁、锰、硼、锌、铜、氯等。(二)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功能介绍1.操作系统:Android操作系统,主控须采用多核处理器,CPU主频≥1.8Ghz,大容量内存,运转速度快、稳定性强,无卡顿卡机现象。配带 USB 双接口,快速导出上传数据,快速导出上传数据。2.仪器采用7.0寸大屏幕,支持中英文一键切换,可存储打印检测结果,具备历史数据查询打印功能。3.内置中英文双语显示,一键切换,满足出口需求。4.自主研发科研级高精度检测模块,软件著作权证书号:软著登字第7934007号。5.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配有指纹锁用于指纹登录,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查看实验数据。6.支持Wifi传输,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可直接传至云平台。7.内置作物图谱:根据各农作物营养缺失的图片,进行叶面对比,丰缺诊断。8.数据打印:内置热敏打印机,可打印出检测项目、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检测时间、通道号、吸光度、含量(mg/kg)、二维码等信息。9.每台仪器配备专属的云平台账户密码,可通过电脑网页及手机微信查看。10.仪器内置样品前处理步骤以及上机检测步骤操作视频,点击仪器主界面即可观看,一对一指导教学,上手更快速简单!11.内置先进的定位器,实现每个通道定位精准;12.仪器配置四种(红、蓝、绿、橙)波长光源,光源波长稳定,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重现性好,准确度高。13.仪器带有电压显示灯,实时显示当前电压值,保证操作过程的稳压状态,并带有断电保护功能,在突然断电时,可以对数据进行自动储存,以防数据丢失。14.内置测土配方施肥系统,直接输入养分检测结果,即可计算出一次性施肥量;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计算推荐施肥量,配方施肥科学指导农业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结果可打印,打印内容包含作物种类、肥料种类、目标产量、需求总量、建议施肥方案。15.土壤中速效N、P、K等多种养分一次性同时浸提测定。16.检测速度:在正常熟练程度下,测土壤铵态氮、磷、钾三项要20分钟(含土样前处理及药剂准备),测肥料氮、磷、钾三项需50分钟左右,微量元素单项检测需20分钟左右。(三)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技术指标1.电源:交流220±22V直流12V+5V(仪器内置大容量锂电池)2.功率:≤5W3.量程及分辨率:0.001-99994.重复性误差:≤0.04%(0.0004,重铬酸钾溶液)5.仪器稳定性:一个小时内漂移小于0.3%(0.003,透光度测量)。仪器开机预热5分钟后,三十分钟内显示数字无漂移(透光度测量);一个小时内数字漂移不超过0.3%(透光度测量)、0.001(吸光度测量);两个小时内数字漂移不超过0.5%(0.005,透光度测量)。6.线性误差:≤0.2%(0.002,硫酸铜检测)
  • 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海能/新仪土壤检测解决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2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实施耕地及相关土地的“全面体检”。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本次普查涉及土壤全氮、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各类金属元素等实验室检测项目。 海能/新仪针对其检测项目提供相应解决方案,帮助您提高分析效率,助力土壤普查。K1160凯氏定氮仪/阳离子交换量测定仪 涉及项目:全氮、阳离子交换量方案优势:1)完全符合土壤全氮各类检测标准,同时兼容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一机两用,提高仪器利用率;2)可升级自动进样器,极大减少人员占有率,可节约一半以上人工投入;3)适用于大批量样品的检测,全自动凯氏定氮仪与20位消解仪配合,8小时可完成60-100个样品的检测。CEC400阳离子交换量前处理系统 涉及项目: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速效钾、有效锰方案优势:1)四通道设计,30-40min 既可完成单批次样品处理,较传统方式,效率可提升3 倍以上;2)仪器可自动完成加液、置换、清洗等过程,实验过程无需人员值守,有效降低人员占有率;3)土壤及滤液皆可单独收集,满足各类检测需求。T960系列 全自动滴定仪 涉及项目:有机质、交换性盐基总量、水溶性碳酸根和碳酸氢根、水溶性钙和镁离子、水溶性氯根、水溶性硫酸根、全硫、水解性酸度、可交换酸度方案优势:1)可配置不同电极传感器,一台仪器可进行多种滴定实验,酸碱滴定、氧化还原滴定、银量法滴定、络合滴定等,例如有机质、钙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可交换酸、氯离子等不同实验;2)多通道组合模式,可自动切换滴定剂使用通道进行实验,减少清洗滴定管路、补液换液等繁琐过程;3)电化学传感替代颜色判断,排除土壤颜色的干扰,测试结果更加准确TANK 40微波消解仪 涉及项目:全钼、全锰、全铜、全锌、全铁、全铝、全钙、全镁、全钛、总铅、总镉、总铬、总镍方案优势:1)40位高通量全密闭消解罐,可保证土壤样品消解效果和待测元素回收率;2)宇航复合纤维外罐整体喷涂特氟龙涂层,提供最高等级的安全防护和防腐性能,确保操作安全;3)非接触式红外全罐测温系统,可实时监控每个消解罐内温度变化,无需拔插、使用方便;4)仪器具备标准控制、斜率升温、功率控制等不同升温模式,满足不同标准的升温方式要求。SH60A全自动消解仪 涉及项目:全锰、全铜、全锌、全铁、全铝、全钙、全镁、全钛、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铬、总镍方案优势:1)全自动运行,自动定量加液、升降、无级变速摇匀、赶酸、定容,免去大量繁琐、机械性工作;2)60位立体环绕高温加热腔,双模块设计,不同消解方案同时进行;3)试剂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试剂余量,避免因试剂不足导致的实验失误,提高工作效率;4)仪器操作平台采用PTFE板材加工,加热块采用耐高温耐腐蚀涂层,机械臂、风机等与酸气接触的零部件,均采用防腐设计,仪器经久耐用。
  • 土壤分析仪器家用-土壤分析仪器家用
    土壤分析仪器家用-土壤分析仪器家用【YT-TR03】Soil analysis instrument household仪器整机质保五年,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免费邮寄仪器、免费培训。终身免费提供土肥等农业相关技术支持! 厂家实力承诺:15天超长试用不满意退货退款,1年内非人为故障只换不修,2年内软件升级费用全免,3年内非人为质量免费维修,终身故障维修免人工费,7*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家用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的主要功能是对土壤养分进行测量,以便农业生产汇总实现的施肥。在农业领域的施肥可以提升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有效的避免由于大量施肥导致的土壤污染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土壤检测仪器的种类繁多,仪器的功能及检测的项目也有所把不同,对于家用土壤检测仪什么品牌的好,好的土壤检测仪品牌可以快速的检测出土壤、植株、肥料等样品中的氮磷钾、有机质含量,检测项目齐全,检测结果准确。土壤分析仪器家用特点:1、可检测土壤及化肥、有机肥(含叶面肥、水溶肥、喷施肥等)、植株中的速效氮、速效磷、有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酸碱度、含盐量,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各种中微量元素含量。2、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标配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快速上传数据。3、内置作物专家施肥系统,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果树、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计算推荐施肥量,依据施肥配方科学指导农业生产。4、采用双联排多通道设计,一次性可快速检测12个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极大提升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5、内置植物营养诊断标准图谱,根据各农作物营养缺失的图片,进行叶面对比,诊断丰缺。6、比色槽部分采用标准1cm比色皿,无机械位移及磨损,光路测试定位精确,有效屏蔽外光干扰,保证检测结果优于国标要求。7、仪器具有4G内存,可长期存储数据,并配有上传平台,无需数据线,数据可直接无线上传,方便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长期分析。8、仪器内置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9、高灵敏7寸电容触摸屏,高清晰高交互显示,大程度降低传统仪器的繁琐操作和失误。10、每个通道均配置四波长冷光源,所有光源实现恒流稳压,保证波长稳定。 硅半导体作为信号接收系统,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重现性好,准确度高。11、高强度PVC工程塑料手提箱设计,坚固耐用,便于携带,供电方式为交直流两用,可野外流动测试配套成品药剂。一、功能多、测试项目齐全:1、土壤养分:●铵态氮、硝态氮、速效磷、速效钾、有机质、全氮、pH值、含盐量、水分、碱解氮等十项;●中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2、肥料养分:●单质化肥中的氮、磷、钾;●复(混)合肥及尿素中的铵态氮、硝态氮、磷、钾、缩二脲;●有机肥中速效氮、速效磷、速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各种腐植酸、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3、植株养分:●植株中的氮素、磷素、钾素;硝酸盐、亚硝酸盐;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项。4、烟叶养分:全氮、全磷、全钾、还原糖、水溶性总糖、硼、锰、铁、铜、钙、镁等20项。选择土壤养分快速检测仪首先要明确检测的项目种类是什么,对于测量结果的精度要求也比较高。品牌好的其质量测量精度都会有保证。土壤检测仪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检测项目齐全,检测结果准确,YT-TR03土壤分析仪器家用是一款性价比较高的土壤检测仪器,为了能够满足市场上对检测的要求同时也在不断的研发生产,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 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历程和思路
    一、修订历程我国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为1995 年7月13 日发布,1996 年3 月1 日实施。面对我国土壤环境形势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要求,环境保护部2006 年立项修订该标准,由原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承担。2007年9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在江苏溧阳召开土壤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包括本标准修订项目组在内的各项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研讨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思路。2008年起,按照该会议精神,编制组广泛调研了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及制定方法,并陆续提出多版修订草稿。2009年&mdash 2013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多次组织召开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环办函[2009]918 号),就标准修订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广泛征集了国务院相关部委、各地方、相关科研机构的意见。同期,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本标准编制单位结合修订思路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并承担了中荷土壤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等污染场地系列标准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发布。其中,HJ 25.3-2014 是与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并列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但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性,该标准仅规定了风险评估技术原则、方法,未规定启动风险评估的筛选值。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15条、28条和第32条分别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制度,以及大气、水、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制定实施HJ25系列标准得到上位法的有力支持。2014年6月26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召开相关科研专家和管理部门代表参加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专题研讨会,明确建议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评价对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评价适用HJ 25 系列标准并补充制订筛选值。2014年10月3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议研究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思路,同意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为主,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共同构成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不再规定全国统一的土壤环境自然背景值。按照上述会议精神,编制组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GB 15618-1995)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征求意见稿)》(补充HJ 25.3-2014),即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标准。二、修订依据和思路1.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 号);(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4)《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2. 修订思路2.1 土壤污染物项目原标准中土壤污染物项目10个,其中:8个为无机污染物(镉、汞、砷、铜、铅、铬、锌、镍);2 个为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根据&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原标准规定的重金属污染物在全国范围检出率、超标率较高,继续保留为必测项目;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虽然有所下降,但在全国范围内仍有一定检出率,部分监测点出现超标,也继续保留为必测项目。与此同时,&ldquo 十一五&rdquo 土壤污染调查发现,土壤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有所增加,综合考虑污染物检出的区域特征、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和土壤污染物作用机理研究进展,同时借鉴国外相关标准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增加了总锰、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氟化物(水溶性氟)、苯并[a]芘、石油烃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等10 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适用于特定地区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2.2细化土壤污染物限值土壤pH 条件是影响土壤中重金属活性的首要因子,土壤pH 值越低,重金属活性越强、越容易被农作物吸收,尤其是在pH 值5.5 以下的土壤中活性强,而在pH 值5.5 以上的土壤中活性明显下降。为此,将原标准pH 值小于6.5 的情况进一步细分为pH&le 5.5 和5.5<pH&le 6.5 两档,分别规定限值,将原标准中的3档(pH&le 6.5,6.57.5)增加为4 档(pH&le 5.5,5.5<pH&le 6.5,6.5 pH&le 7.5,pH7.5)。标准修订过程中,相关各方普遍反映原标准中镉限值偏严。原标准中的镉限值是按照最保守取值原则确定的,即以最敏感粮食作物水稻籽粒中镉的食品安全标准0.2mg/kg 为依据,推算出各类土壤中镉临界浓度(含量),取其最小值。对全国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作物种类、不同pH 条件下的试验显示,水稻在酸性土壤(pH&le 4)中的土壤镉临界含量为0.3mg/kg 左右;随着pH 值升高,土壤中镉活性降低,包括水稻在内的农作物对土壤中镉的吸收性能降低。与水稻相比,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对土壤镉的吸收性能低,这些作物产区的土壤镉控制要求可以相应放宽。因此,不宜将0.3mg/kg 作为pH7.5 的所有土壤镉含量限值。考虑到以上情况,针对原标准按pH 值7.5 划分的镉含量两档限值、规定过粗的问题,本次修订将其细化为四档,按照pH 值从小到大,将原标准的0.3mg/kg 和0.6mg/kg 细化为0.3mg/kg、0.4mg/kg、0.5mg/kg 和0.6mg/kg。鉴于原标准中总汞、总砷、总铬、总铜、总镍、总锌按pH 值和用地类型分别规定的限值比较详细,且在实际应用中未出现普遍反映的不合理问题,本次修订暂未调整。对于土壤中的铅和六六六、滴滴涕,本次修订收严了限值。2.3收严土壤中铅含量限值原标准以铅对农作物生长影响为依据,按pH 条件规定了三档限值,分别为250mg/kg(pH6.5)、300mg/kg(pH6.5-7.5)、350mg/kg(pH7.5)。原标准发布于1995年,此后国内外农产品中铅含量限值标准均有所收严。例如,当时的淀粉制品食品卫生标准(GB 2713-81)规定的铅含量限值为1.0 mg/kg,而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谷物及其制品中铅含量限值为0.2mg/kg。此外,我国铅土壤环境背景水平偏低,95%范围值为10.0-56.1mg/kg,中位值为23.5 mg/kg,算术平均值为26.0 mg/kg,几何平均值为23.6 mg/kg。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铅污染事件,宽松的土壤铅含量限值不利于及时发现、应对铅污染问题。适度收严土壤中的铅含量限值,有利于及时反映土壤铅含量上升、累积的趋势,也有利于分析周边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水中铅含量过高问题。考虑到以上情况,2006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规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中的铅含量限值为80 mg/kg,《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估技术规定》也采用80mg/kg 作为评价依据。因此,本次修订将农用地土壤铅含量限值收严为80 mg/kg。2.4收严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限值原标准中六六六和滴滴涕限值为0.5mg/kg,主要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污染状况和残留水平确定。我国从1983年起禁止使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经过20 多年自然消解,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水平已显著降低。&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部分地区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仍有检出。六六六和滴滴涕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首批重点控制的物质,且当前仍然是食品安全和国际贸易关注的重点污染物,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规定了这两项污染物限值。因此,本次修订保留这两项污染物为必测项目,限值收严为0.1 mg/kg,与2006 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一致。2.5选测项目含量限值本次修订新增10 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鉴于目前国内对这些污染物项目的研究成果较少,其限值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国家的农用地土壤标准资料,以及&ldquo 七五&rdquo 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数据和&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未按pH 值分档细化定值。2.6更新监测要求本标准更新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目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样品采集等要求应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相关规定,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应执行相应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上监测标准更新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测要求随之更新。2.7补充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次修订依据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标准实施和监督的三方面要求:一是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二是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第26 条规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以及第28 条规定的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制度,本标准作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应强制实施,实施标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三是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尤其是大面积农用地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成本过于高昂、不可承受,本标准的实施强调两点原则:首先,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坚持土壤环境质量反退化原则,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本标准的,应以控制污染物含量上升为目标,不应局限于&ldquo 达标&rdquo ;其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治理修复成本最小原则,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本标准的,对相应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地方政府应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第32条启动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具体结合超标地区土壤性质、农作物种类等因素进一步开展评估,准确判断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和因素,采取针对性风险管控或土壤修复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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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会巡礼]泽权仪器亮相第三届中国国际土壤和地下水修复高峰论坛
    11月29日-30日,Soiltec China第三届中国国际土壤和地下水修复高峰论坛在上海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以“发展可持续绿色修复,实现净土战略”为主题,邀请到来自美、德、法、澳、日、以色列、加拿大、奥地利等国内外300多为优秀科学家和企业加参与交流讨论。论坛涵盖土壤与地下水检测和修复的各个领域,论坛期间,各代表瞄准行业关键技术与应用科学前沿,进行了各种专题讲座。  泽权仪器携手奥林巴斯Vanta系列手持式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和Terra便携式X射线衍射仪(XRD)亮相本次论坛。?泽权仪器工程师在展台展示奥林巴斯设备  奥林巴斯Vanta系列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在土壤环境应用方面,能快速有效地对各种场地进行筛检分析,探测出土壤等固态物质中重金属污染物质含量,现场生成调查结果。在环境评估管理过程中,以其优越的便携性、准确性、可靠性,节约了调查时间、降低了调查成本,是环境分析行业内最成熟的解决方案之一。  奥林巴斯Terra便携式X射线衍射分析仪(XRD)是一款高性能、全封闭、电池操作、封闭射线式分析仪。可以为分析材料提供全晶向ID信息(矿物成分分析)。在矿产,环境,录井等行业,Terra分析仪都能在现场实时快速提供分析结果。在环境监测方面,Terra分析仪可以对土壤进行成分检测,分析土壤是否含有害重金属以及重金属的存在形式和含量。在土壤污染修复研究过程中,可以使用分析仪对修复效果进行验证,通过分析修复前及修复后重金属的价态、含量、存在形式等,判断重金属的固化稳定化效果,从而判断预测修复方法的可行性。?泽权仪器工程师在介绍展示奥林巴斯XRD和XRF分析仪泽权仪器是奥林巴斯(Olympus)旗下Vanta系列手持/便携式X射线荧光分析仪(XRF)和Terra系列便携式分析仪(XRD)的中国授权代理商和环境土壤检测的优先授权代理商。如需获取更多资讯,请致电021-62837112/21/20。关于我们上海泽权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进口设备供应商之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环保、特检、钢铁、回收和乳品行业等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公司目前有着Olympus手持XRF分析仪环保/特检行业的全国优先代理权和法国AMS Alliance旗下乳品酸化监控分析仪的独家代理权和连续流动分析仪和间断化学分析仪的华东地区代理权,全面负责代理产品的的销售和售后工作。主营产品  Olympus手持X荧光光谱仪  Belec直读光谱仪  TSI手持激光诱导击穿观光谱仪  TSI手持粉尘/空气颗粒监测仪  AMS Alliance Futura连续流动分析仪  AMS Alliance SmartChem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  AMS Alliance iCinac全自动乳品发酵酸度监控仪  如需获取更多资讯,敬请关注泽权仪器官方微信公众号(SH-Zealquest)。——泽权仪器——电话:021-62837112/21/20网址:www.zeal-quest.com邮箱:sales@zeal-quest.com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98号坤阳国际商务广场303座
  •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全/半自动土壤样品制备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中心等单位起草的《全/半自动土壤样品制备方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表》(附件3)通过邮件反馈至我会专家委员会处。逾期未回复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您的支持! 专家委员会电话:0531-67808302 联系人:王东芳 13678815131 李 敏 17605314322邮 箱:xhzjwyhkj@163.com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广场4号楼3层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3年4月11日附件一:《全半自动土壤样品制备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二:《全半自动土壤样品制备方法》编制说明.pdf附件三:反馈意见表.doc
  • 国务院重拳出击土壤污染 重金属企业成重要参考区域
    综合媒体报道:中国政府网2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天风证券行业分析师郭敏分析说,&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国内的以土壤修复为代表的环境修复总投资有望超过2000亿元。  通知提出了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在&ldquo 官帽子&rdquo 方面,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给予表彰,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进行问责。在&ldquo 钱袋子&rdquo 方面,要按照&ldquo 谁污染、谁治理&rdquo 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按照&ldquo 谁投资、谁受益&rdquo 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ldquo 用三年时间遏制土壤污染升势,这个任务比较艰巨。&rdquo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朱雪梅表示:&ldquo 《重金属污染治理十二五规划》所划定优先区域,有望成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的重要参考,这些区域内,上述行业的落后工艺和产能将逐步被淘汰。&rdquo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陈鹏博士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包括城市、工业、矿山、农田等四个方面的土壤污染治理。  郭敏分析说,根据2011年获批的上述规划,全国共138个重点控制区域;湖北省共有8个,专项投资达142亿;其中,重点控制区域的&ldquo 历史遗留问题试点项目&rdquo (主要是土壤修复项目)平均单个项目约为7.7亿元;假设国内其他单个重点控制区域的平均投资额与湖北省持平,那么,&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仅重点控制区域的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投资总额将达到1062亿元。如果将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及POPs污染治理、环境生态修复等投资计算在内,那么,&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国内的以土壤修复为代表的环境修复总投资有望超过2000亿元。  土壤污染调查结果公布时间待定  土壤污染治理的前提是了解污染的家底。而实际上我国土壤污染的家底并不十分清楚。《工作方案》提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仍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但到底不乐观到什么程度?对此,《工作方案》并未介绍。  据悉,在2006年-2010年,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启动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预算资金达10亿元。  在环保部2011年6月公布的《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简单披露了调查过程。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采集土壤、农产品等各类样品213754个,获得有效调查数据495万个,点位环境信息数据218万个、照片21万张,制作图件近11000件。建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和样品库;组织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报告和专题报告;针对重金属类、石油类、多氯联苯类、化工类污染场地和污灌区农田土壤等开展试点研究,完成12项试点工程、18份研究报告和7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草案。  而在2012年6月发布的《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关于土壤污染,只是提到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共同组织编制《土壤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并没有关于前次调查的土壤污染调查结果的任何信息。  在2012年6月环保部发布《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时,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透露,近期环保部将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汇报调查结果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后会适时公布调查结果。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调查工作已结束两年之后,我国土壤污染的&ldquo 家底&rdquo 却仍未未公布。  &ldquo 此次调查的报告特别多,到底哪些能够公布,公布到什么程度?这并不是环保部和国土部两个部门可以决定的,必须由国务院决定。&rdquo 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本报分析。  同时,在环保部和国土部之外,农业部也在行动。去年3月,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财政部已向农业部拨款8.27亿,由农业部用五年的时间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ldquo 考虑到部委之间缺少沟通和合作,容易各干各的,造成工作的重复。我建议,国家对环保部、国土部和农业部三个部门应该统筹,在土壤污染调查上分工合作,尽快摸清污染家底。&rdquo 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对本报分析。  2014年&ldquo 划线&rdquo 土壤环境质量等级  在《工作安排》中,国家提出了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的目标。其中,首要目标即为摸清污染家底,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  同时,国家要求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  在土壤治理上,国家将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ldquo 不难看出,《工作安排》以土壤污染调查和监测为主,治理为辅。&rdquo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分析,这是符合科学规律的。只有调查清楚,监测到位,在治理上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据《工作安排》,国家将对土壤环保进行分级管理,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并要求在2014年年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并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相关数据库。  &ldquo 这也要求我们加快修订现行的《土壤质量环境标准》。现行标准制定于1995年,其中诸多规定已滞后于形势的需要,某些污染物的项目需要尽快调整。&rdquo 前述不愿具名的环保专家对本报介绍。  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在土壤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工作方案》也对未来的土壤污染治理做了部署,严控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  在控污染增量方面,国家将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规范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  &ldquo 土壤污染的来源比较复杂,过去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今后在控制污染增量上挑战很大。一方面是基层管理机构的监管人员是否够用,另一方面如何保证基层管理人员严格执法。&rdquo 一位地方环保厅工作人员对本报介绍,这需要地方一把手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重点来抓。  同时,国家也将发力存量污染土地的风险控制与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  &ldquo 这是针对媒体所说的毒地专门制定的严厉措施。在法律出台之前,在一定程度为土壤污染修复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rdquo &ldquo 中国环境修复网主编高胜达对本报介绍,国家还提出将以新增工业用地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这样可以督促业主去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壤污染问题。  &ldquo 具体来说,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怎么操作,相关的配套政策还在制定当中。&rdquo 环保部的一位官员介绍。  同时,国家也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中南、辽中南等地区,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有关地方要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始实施。  &ldquo 《工作方案》提出到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土壤环保的法制化与清晰化。&rdquo 王凤春介绍,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还在准备阶段,能否列入下一届人大的立法计划,可能要等到下半年才能知道。
  • 土壤肥料养分测定仪
    土壤肥料养分测定仪(土壤肥料養分測定儀)YT-TR05精度很高,不仅可以测试土壤,还可以拓展测试肥料和植株以及水质,检测结果可与国家的对应标准进行对比加以参考,完全可以满足农业大学进行课题研究的仪器标准,也可以用作农业科学研究部门对土壤进行分析和土壤环境进行研究以定制改良方案和策略等工作。山东云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目前采购模式均为单一来源采购 。咨询客服均有优惠!山东云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另有山东云泽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山东蓝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共只此三家,其余皆不属于云唐公司体系,请知晓!土壤肥料养分测定仪特点:1、可检测土壤及化肥、有机肥(含叶面肥、水溶肥、喷施肥等)、植株中的速效氮、速效磷、有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酸碱度、含盐量,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各种中微量元素以及铅、铬、镉、汞、砷等各种重金属含量。2、内置传感器接口,配备FDR传感器,可测土壤水分含量、土壤环境温度、土壤电导率。3、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标配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快速上传数据。4、内置作物专家施肥系统,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果树、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计算推荐施肥量,依据施肥配方科学指导农业生产。5、内置植物营养诊断标准图谱,根据各农作物营养缺失的图片,进行叶面对比,诊断丰缺。6、采用双联排多通道设计,一次性可快速检测12个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极大提升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7、比色槽部分采用标准1cm比色皿,无机械位移及磨损,光路测试定位精确,有效屏蔽外光干扰,保证检测结果优于国标要求。8、仪器具有4G内存,可长期存储数据,并配有上传平台,无需数据线,数据可直接无线上传,方便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长期分析。9、仪器内置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10、高灵敏7寸电容触摸屏,高清晰高交互显示,大程度降低传统仪器的繁琐操作和失误。11、每个通道均配置四波长冷光源,所有光源实现恒流稳压,保证波长稳定。 硅半导体作为信号接收系统,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重现性好,准确度高。12、高强度PVC工程塑料手提箱设计,坚固耐用,便于携带,供电方式为交直流两用,可野外流动测试配套成品药剂。在肥料的使用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意科学的使用方法,过去我们在化肥的使用过程中,一直过多的浪费,导致我们的土壤环境受到很大的污染,还有一些肥料随着灌溉进入河流,对于当地的水源环境也产生了污染,可以说肥料若是使用不科学,就会产生肥害,同时不同肥料的混配让作物本身受到伤害,产量和品质都受到影响。化肥本身是利大于弊的,主要在于我们的使用方式方法是否科学,科学的使用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化肥使用不当就会造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损害,所以我们目前要及时的对施肥进行科学普及,让人们了解到科学施肥的优势,从而改变以前的施肥方法,促进绿色农业的转型。
  • 不求十全十美,但愿更上层楼——珀金埃尔默土壤检测技术系列研讨会纪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清洁、安全的土壤既是青山的基础,又是绿水的源头。但根据2014年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我国16.1%的土地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在这刻不容缓的形势下,国家在2016年颁布了“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一个统一的纲领控制和整治土壤污染,计划用15年的时间将土地安全利用率提高到95%。改善土壤质量、治理土壤污染,首要任务是摸清家底,明晰全国范围内土壤的污染物种类和程度,不打无准备之仗。基于这一计划,环保部会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从2017年开始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广大有土壤检测能力的检测实验室,就成为了贯彻和执行“土十条”任务的排头兵。 众所周知,土壤样品不同于其他环境类样品,存在采样难、均一性差、污染物种类复杂、前处理难等特点。不少检测实验室在面对大量土壤样品时,都没有一个既可靠又高效的解决方案。一贯以为客户解决实际应用难题为己任的珀金埃尔默,在2015年就开始了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检测的方法开发工作,并总结出了多项实用的技术经验,形成了“快速前处理—重金属污染物检测—有机污染物检测”的整体解决方案。这一套方案,不仅是单纯按照标准方法形成实验报告,而是站在第一线实验人员的角度,对前处理、仪器调谐、做样、干扰消除和结果分析、质控等完整的流程进行优化,力求达到“高效、可靠、简便、友好”的效果,实实在在改善第一线实验人员的工作流程。 为了将这套解决方案更好地传递给广大实验人员,珀金埃尔默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了一系列“土壤检测技术研讨会”。从2016年底到2017年中旬,研讨会已经走进了10个城市,累积参与者达600多人/次,每一场都人气爆棚。很多参会老师都表示对这种“干货满满”的技术型研讨会很欢迎,有很大收获,也确实对平时的实验工作产生了指导。其实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一直在和我们的用户共同成长,不断根据参与者的反馈调整报告内容,用最适合的形式,让听众获取最实用的知识。 去年年底,研讨会首先走进了昆明和南昌。冬日的寒风中会议现场却异常火爆,来宾数量都超过了会场的承载人数,显示了广大第一线实验员对土壤检测技术的兴趣和渴望。 首战告捷并没有让珀金人自满。各省一级的环境监测站是土壤检测任务的主力军,在技术层面处于指导地位。如果能够和省一级环监站合作举办研讨会,一方面可以更深入地倾听第一线实验员的技术诉求,另一方面可以将我们的技术更好地推广到各个地区。于是,我们尝试和上海市、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合作举办研讨会,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单纯宣讲太过干巴巴?没关系,我们将听众拉进了我们北京、成都的CKC(用户体验中心),让公司的技术专家实地演示做样过程,让土壤检测技术不再纸上谈兵。 很多挑剔的听众不希望听到我们的一家之言,为了避免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们特地邀请了行业内的专家莅临我们广州、海口的研讨会现场,为听众进行现身说法。最值得一提的是,4月21日,广州暴雨倾盆,恶劣的天气并没有阻挡清远、珠海等地的老师远赴广州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只因我们有幸请到了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无机分析专家赵志南老师。赵老师参加过广东省土壤风险点普查工作,也多次参与过标准制定、结果比对、样品考核、能力验证等工作,对土壤样品的预处理、光谱和质谱检测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独到见解。赵老师将自己多年积累下来的“干货”,毫无保留地分享给大家。从如何提升样品预处理效率和效果、批量样品的ICP-OES和ICP-MS分析中如何得到更准确的结果、如何对结果进行有效质控三个方面为大家完整地书写了一份土壤样品检测“攻略”,内容详实,讲解生动。一个半小时的分享过程中,现场鸦雀无声,结束之后,听众大呼过瘾。研讨会再精彩,不能帮用户解决实际问题,一切都是绣花枕头。所以在长沙、武汉两场研讨会举办前夕,我们特意安排技术专家深入湖南和湖北环境科学研究院,手把手指导环科院的实验员进行操作,为了将某些一直做不好的样品做好,我们的技术专家废寝忘食,一直工作到环科院下班后很久。湖南、湖北环科院的领导对我们的工作高度认可,并在现场对研讨会进行了支持。土“十”条,“十”场研讨会,我们不求十全十美,只求让您的检测工作更上层楼。十场研讨会,是一个里程碑,更是一个新起点。接下来,我们将会走进更多城市,将我们的解决方案带给更多的第一线实验员。更多土壤检测研讨会敬请期待!土壤监测整体解决方案请点击查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168/s825213.htm
  • 三重福利|报名赠《土壤分析实战宝典》电子书优先阅读权
    土壤环境健康问题关系到民生福祉,《“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曾提出优化土壤环境监测。适逢 “土壤三普”工作进入全面铺开阶段,为协助从事土壤检测的相关工作者了解当前土壤检测技术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2024年5月7日-9日召开“第五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就大家密切关注的土壤检测的最新热点话题及技术方法等开展探讨。(点击图片,即可报名)为鼓励土壤领域相关的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工业企业等单位用户积极参与,第五届土壤大会项目组首次推出“报名福利包”(含《土壤分析实战宝典》电子书优先阅读权及纸质书、ACCSI2024门票等),欢迎免费参会报名!报名会议,点链接: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6ps活动主题:“第五届土壤检测与技术应用”网络会议参会用户福利大放送活动时间:2024.3.16-2024.5.9 9:00活动内容:报名参与“第五届土壤检测与技术应用”网络会议,获取《土壤分析实战宝典》电子书优先阅读权(包括不限于“土壤三普”相关的检测技术等);并将在直播期间抽取10位用户,免费送出《土壤分析实战宝典》纸质书活动规则:活动一:邀请报名,送电子书优先阅读权(1)参与条件:下载仪器信息网APP,找到“第五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研讨会,报名会议,且点击“邀请排行”生成邀请海报,分享并邀请10人报名后即可参与(2)获奖条件:至活动结束时间,邀请人数排行榜排名前三名,且直播当日出席会议者(邀请人及被邀请人均可获权优先阅读哦)举例:小仪报名会议,并邀请12人报名,且活动结束时邀请榜排名第二,则小仪和被邀请的12人均可获奖(数量有限,先到显得)活动二:线上出席会议,赠送《土壤分析实战宝典》纸质版(1)参与条件:报名会议,直播当日进入直播间(WAP、APP、PC端任意方式进入直播间均可参与)(2)获奖条件:直播间抽取10位用户送书(编委专家签名版)Tips:参与“活动一”且邀请报名越多的,具有越高的中奖机会活动答疑可联系:刘老师 ,13717560883(微信同号)活动三:报名参会,得ACCSI门票福利活动详情,参见下方海报:
  • 精准· 稳定· 高效——日立高效液相色谱仪助力土壤检测
    引言距上一次土壤普查已经过去40多年,为了摸清现在的土壤质量家底,国务院于2022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情况、数据库和样品库构建、质量状况分析、成果汇交汇总等。其中土壤理化性状检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包括金属元素、(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等的检测。日立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分析检测仪器设计和生产制造商,针对土壤普查可提供多种仪器设备和专业的解决方案,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X射线荧光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此次介绍的是针对多环芳烃分析之日立高效液相色谱仪Primaide Chromaster的优势及应用案例。土壤检测【解决方案:多环芳烃】液相色谱仪用于检测土壤中的多环芳烃。不断改善,积极响应客户的每一个要求,只为打造液相色谱的新标准:性能卓越,操作简单,结实耐用。 高效液相色谱仪Primaide Chromaster【Primaide Chromaster高效液相色谱仪用于土壤分析的特点】 泵性能优异:即使对16种多环芳烃同时测定,采用梯度洗脱,也可得到优异的分离度和重现性自动进样器残留低:避免上一针样品的残留,影响下一针的结果,让检测更真实可靠柱温箱预热功能:减小色谱柱进出口的温差,峰形更对称,重现性更优异检测器灵敏度高:即使待测物质含量极低,也能“火眼金睛”检测到丰富的配件,灵活的配置,满足不同检测需求【可对应检测标准】【方案示例】参照标准:HJ784 《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型号:Primaide Chromaster 16种多环芳烃标准品的色谱图(上)和等高线图(下)【联系方式】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电话:400 898 1021邮件:contact@hitachi-hightech.com查看相关产品介绍:高效液相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 (HPLC/AAA) : 日立高新技术在中国 (hitachi-hightech.com)END公司介绍:日立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日立集团旗下日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秉承日立集团的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始终追寻“简化客户的高科技工艺”的企业理念,通过与客户的协同创新,积极为教育、科研、工业等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和优质的解决方案。 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等表面科学仪器和前处理设备,以及各类色谱、光谱、电化学等分析仪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广大的日立客户,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武汉、沈阳等十几个主要城市设立有分公司、办事处或联络处等分支机构,直接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专业优质的各类相关技术咨询、应用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从而协助我们的客户实现其目标,共创美好未来。
  • Eijkelkamp参加中荷土壤质量环境标准制定方法研究总结会议
    5月25日,中荷土壤质量环境标准制定方法研究总结会议在环境保护部南京环科所召开。环保部生态司领导、荷兰基础设施与环境部司长Ruud Cino、环保部南京环科所专家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环保部科技司、国际司,中国环科院等代表也参加了会议,全国各省(市)环境保护厅(局)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随后两天开展的培训。 在 培训中,荷兰专家介绍了荷兰土壤筛选值及其应用经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方法,并从欧盟角度评价中国的土壤筛选值。环保部介绍了中国土壤环境管理与法规标准 需求,环保部南京环科所对中荷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方法研究项目进行了总结,并对我国土壤环境标准体系框架及体系进行了展望。 荷兰土壤合作平台(NSP)也组团参加了这次活动,在经验交流会上,分别就各自在土壤修复领域的经验与案例做了报告。Eijkelkamp公司作为NSP的核心成员,一直积极参与中国土壤污染与修复的市场。Eijkelkamp的各种土壤和地下水采样与分析设备是开展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活动中的必要手段。 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研究设备目录,欢迎索取
  • 精准助力土壤三普之快速测定土壤中有机碳
    国务院于今年2月份发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其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中,就有机质项目的检测要求。土壤有机质主要来源于土壤中动、植物的残体以及微生物生命活动所产生的有机物质,主要成分为C和N的有机化合物;其含量将决定植物的生长发育,并且对土壤的养分结构、理化性状起着关键性作用。东北黑土地就由于其富含有机质而土壤肥沃,素有“谷物仓库”之称。目前,测定土壤中有机质的方法多采用先测定土壤中的有机碳含量(TOC),再乘以与有机质的换算系数1.724,即为土壤有机质的含量。所以需准确测试土壤中的有机碳。土壤有机碳检测方法一般分为燃烧氧化法和化学氧化法两类。Ø 化学氧化法——做样速度较慢(大于0.5h),受基体影响较大化学氧化法是较为传统的方法,主要通过重铬酸钾-浓硫酸溶液将土壤溶液中的有机碳氧化,再通过硫酸亚铁滴定或分光光度法进行定量测定。此类方法虽然所需设备较为简单,但是实际测试时却有较多不足:(1)需要试剂种类较多,操作步骤复杂,做样周期较长,往往需要半小时以上;(2)由于土壤中的基体非常复杂,且各个地方的土壤成分差异大,同计量的试剂对有机碳的氧化是否彻底,将会影响测定结果;(3)在滴定法或分光光度法测定时,样品基体不同,也对其显色产生不同程度的干扰,造成数据不准,需根据样品再摸索掩蔽剂等条件。Ø 燃烧氧化法——做样3-4min即可出结果,不受基体影响燃烧氧化法方法是较新的方法,该方法是将土壤样品称量后,加酸加热去除无机碳,后置于高温灼烧(1100℃左右)使土壤样品中的有机碳氧化为二氧化碳,最后用仪器检测器测定产生的CO2值,并转换为TOC浓度。此方法有以下优势:(1)样品固体进样即可,制备流程少、做样简单、可操作性强;(2)做样速度快,固体样品进入仪器只需3-4min即可完成测试;(3)无需多种试剂,只需加酸即可,试剂损耗小;(4)不受样品基体影响,由于燃烧温度高,可更加充分地将有机碳氧化,所以无论什么样品基体,均可得到准确结果。以下为土壤有机质测定相关标准对比 :标准氧化方式检测原理试剂耗时NY/T 85-1998土壤有机质测定法重铬酸钾-硫酸溶液加热硫酸亚铁滴定重铬酸钾、硫酸、硫酸亚铁、邻菲啰啉0.5小时NY/T 1121.6-200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重铬酸钾-硫酸溶液加热硫酸亚铁滴定重铬酸钾、硫酸、硫酸亚铁、邻菲啰啉0.5小时LY/T 1237-1999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重铬酸钾-硫酸溶液加热硫酸亚铁滴定重铬酸钾、硫酸、硫酸亚铁、邻菲啰啉0.5小时HJ 658-2013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氧燃烧—滴定法高温燃烧氢氧化钡吸收,草酸滴定氢氧化钡、草酸、酚酞、盐酸5小时HJ 615-2011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重铬酸钾氧化-分光光度法重铬酸钾-硫酸溶液加热分光光度法重铬酸钾,硫酸,硫酸汞8小时HJ 695-2014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法高温燃烧非分散红外法(NDIR)磷酸或盐酸3-4分钟德国耶拿可为您提供燃烧法测试土壤中TOC的全套解决方法:方案1:总有机碳分析仪multi N/C+ HT 1300采用燃烧法可直接测量土壤固体中的TOC含量,具有以下特点,保证实验的高效准确。可分析液体或固体样品… … … … … … … … … … … … … … … … … 软件切换,无需机械移动冷开机20分钟内即可工作,进样3-4min出结果… … … … 实验效率高直接称量于陶瓷舟中… … … … … … … … … … … … … … … … … … … 操作简便最高称样量达3g…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证样品代表性燃烧温度可达1300℃ … … … … … … … … … … … … … … … … … … 充分氧化无需催化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低耗材成本高聚焦NDIR检测器 … … … … … … … … … … … … … … … … … … … 抗干扰,宽范围方案2:元素分析仪multi EA 4000全自动固体TOC分析,可全参数分析TOC、TIC、TC参数。具备自动加酸处理等功能。应用实例:通过测定多种标准土验证方法准确性,测试结果均在质控范围内,且测试6次,RSD在0.76~6.29%。具体数据如下:标准品号平均值%RSD (n=6)%标准值相对误差%GBW073140.876.290.86% ± 0.1%1.2NST-62.190.862.2% ± 0.1%0.3GBW07416a0.720.760.73% ± 0.05%0.69GBW074591.280.991.27% ± 0.05%0.39注:multi N/C+ HT 1300方案测定通过以上数据可知,采用耶拿的快速燃烧法测定土壤有机碳,准确度、精密度等指标均符合土壤分析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了人为分析误差、污染和环境污染等弊端,消除了基体干扰对结果的影响;提高工作效率,可实现批量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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