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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包装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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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关于计量包装秤的选择

    求助格式:不限【序号】: 未知【作者】: 未知【题名】: 未知【期刊】: 未知【年、卷、期】:未知【全文链接】: 未知 不知道有没有以下方面的标准或规定、文件之类的, 例如,包装100-2500g,应选择什么性能(精确度、分度值等)要求的电子秤;包装20-30Kg,应选择什么性能(精确度、分度值等)要求的电子秤。 如果有的话,请不吝赐教,谢谢了。[em09509]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23-03-22 18:48 信息来源:计量司 (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1的规定。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第六条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2的规定。  第七条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第八条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第九条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系列计量技术规范。  第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允许短缺量以及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对因水分变化等因素引起净含量变化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在规定条件下商品净含量的准确。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及水分变化等因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产生的影响。  第十三条 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进行的检验,应当由被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系列计量技术规范进行。  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应当考虑储存和运输等环境条件可能引起的商品净含量的合理变化。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自愿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保证计量诚信。鼓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计量诚信。  自愿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符合要求的,通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声明后,可以在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自我声明后,企业主体资格、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品种或者规格等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再次进行声明。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按要求进行自我声明,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达不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按要求进行自我声明,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的机构伪造检验数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通报批评:  (一)违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系列计量技术规范进行计量检验的;  (二)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验的;  (三)擅自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材料对外泄露的;  (四)利用检验结果参与有偿活动的。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预包装商品是指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或者包装容器将商品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的量值(或者数量)的商品。  (二)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  (三)实际含量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系列计量技术规范,通过计量检验确定的商品实际所包含的商品内容物的量。  (四)标注净含量是指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上明示的商品的净含量。  (五)允许短缺量是指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者数量)。  (六)检验批是指接受计量检验的,由同一生产者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或者在销售者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  (七)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是指由同一生产者生产,品种、标注净含量、包装规格及包装材料均相同的定量包装商品。  (八)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也称C标志)是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式样,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明示其计量保证能力达到规定要求的标志。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5月30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公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     2.标注字符高度     3.允许短缺量

  • 【分享】协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要求

    协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要求于立梅(编译)(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情报所)  国际贸易展望   贸易的全球化使一些国际机构,如: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太法制计量论坛,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由开放的贸易对于亚太地区的未来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1994年APEC将区域性开放原则归纳为“它是一个区域合作的过程,其结果不仅实际减低了域内经济交流的壁垒,而且实际减低了域外各经济体(不属于区域企业)的经济交流;明确地说,任何一个以区域性开放原则为指导的区域企业将会成为全球自由经济的营造区,也会有助于更加自由开放的全球经济的发展。   在法定计量领域,我们意识到在不同经济体以及区域外其他经济体中,存在着许多有关定量包装的种种要求。这些要求的多样性会有意或无意地产生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1994年悉尼会上,我们就一致认为APLMF的目标会与APEC各经济体首脑关于在区域内建立自由贸易区宣言的原则相一致,并且将继续保持与OIML的关系。尤其是APLMF的目标3,即识别并消除法制计量领域的技术性或管理性贸易壁垒。   问题  包装标签的内容(OIML R79);   包装净含量——平均量制(OIML R87);   失水允许损耗;  标准的包装尺寸,即商品仅可以按特定尺寸包装;   单位价格是根据商品销售量的变化来制定的;   干重要求——用于排十多余液体后的被测物质;  欺诈性包装要求——禁止那些大大超过商品本身的包装。   包装标签的内容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对于有计量要求的商品都需要安装这个来检查计量准确性,通俗的讲,从超市买的方便面,标注的净含量为200G,但实际上是不是有200G,就是我们质检员需要检查的地方,但是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有个表格来判断,本人看不懂,希望有懂的人指点一下净含量Q负 偏 差Q的百分比g或mL5g----50g5mL----50mL9 ----50g----100g50mL----100ml ----4.5100g----200g100mL----200mL4.5 ----200g----300g200mL----300mL ----9300g----500g300mL----500mL3 ----500g----1kg500mL----1L----151kg----10kg1L----10L1.5----10kg----15kg10L----15L ---- 150 15kg----25kg15L----25L1.0----

  • 【求助】包装计量上下限及均值误差

    很多人说包装计量标准,其上下限可以浮动,在允许限度内就可,但总体样本均值应该大于标示值,但不知此有无行标或国标,规定上下限范围及均值误差要求。

  • 北京市消协公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体验调查报告

    北京市消协公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体验调查报告

    [color=#333333]来源标题[b]:胶带不够长、垃圾袋不够数现象普遍[/b][/color][color=#333333][b][img=,690,55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9/201809160524040126_5517_1626275_3.png!w690x557.jpg[/img][/b][/color][align=left] 9月6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体验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两成多样品存在缺斤短两问题。其中,胶带样品不够长的问题最多,垃圾袋样品数量缩水位居第二,湿巾样品和保鲜袋样品数量不足位居第三。只有抽纸样品的实际净含量全部达到或超过标注净含量要求,占比达到100%。[/align] 据委托调查方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介绍,本次体验调查选取了49种、5大类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样品,分别为胶带、湿巾、保鲜袋、抽纸和垃圾袋。 结果显示,胶带样品的缺斤短两问题最多,10个样品一半没有达到标注的长度,其中,标称“苏州马培德办公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培德”泡棉胶带,标注净含量为3m,体验测量实际净含量只有2.86m,短缺量为0.14m,短缺率为4.67%。 其次是垃圾袋样品,8个样品3个未达到标注的数量,3个不达标样品均购买自官园市场2层225号商铺,其中,商铺表示为50只的标称“河北宏盛发塑料制品厂”生产的“家佳净”垃圾袋(包装上未标注净含量),体验测量实际净含量为18只,短缺量为32只,短缺率为64%。 在保鲜袋的调查中,标称“苏州市洁达化工塑料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洁成”背心式连卷保鲜袋,标注净含量为300只,体验测量实际净含量为288只,短缺量为12只,短缺率为4%。 市消协表示,定量包装商品的缺斤短两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广泛性,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受到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建议有关部门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计量问题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工作纳入日常自查环节,对出厂的每批次产品都要求具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对不具备计量检验报告的商品,流通领域不允许销售。[b]北京青年报[/b]

  • 【分享】超市(商场)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今后消费者在江东的超市和商场购物,如果发生营业员没有去除包装物称重、将包装物计入净含量或者物品标重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向超市、商场投诉后,超市、商场必须保证投诉受理率和完结率均达100%。这是记者从25日举行的江东区《超市(商场)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发布现场获悉的信息。  江东质监分局和江东贸易局发动欧尚、华润万家等超市、商场,与市计量测试研究院一起制定了《超市(商场)诚信计量行为规范》,10月初通过了专家组审查。  这份诚信计量规范标准就计量管理制度、器具、商品量以及监督、投诉等12个方面对超市、商场的计量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特别规定超市、商场必须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自检,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检,而且要保证受检率、复秤合格率达到100%。

  • 2015年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结果公布

    总体合格率较上年均有提高  日前,质检总局公布了2015年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结果。据悉,2015年质检总局继续组织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及全国26个省(未含辽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对月饼、酒精饮料(包括白酒、红酒、黄酒等)、茶叶、化妆品、保健食品、加工农副商品开展了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共检查上述商品2929批次,合格2408批次,涉及1048家企业,总体合格率为82.2%。  其中生产领域检查上述商品995批次,合格907批次,涉及380家生产企业,合格率为91.2%,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出厂价格比及包装空隙率的指标合格率分别为99.9%、99.0%、92.1%;在销售领域检查上述商品1934批次,合格1501批次,涉及668家销售企业,合格率为77.6%,包装层数和包装空隙率的指标合格率分别为99.7%、77.7%。

  • 【分享】JJF 1222-2009 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

    JJF 1222-2009 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2009-08-19发布,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本规则规定了月饼销售包装的要求、计量检验程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准则和检验报告等内容。本规则主要适用于月饼销售包装的容积率的计量监督检验和月饼包装成本与月饼出厂价格比的检查。[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2287]JJF 1222-2009 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url]

  • 铝塑包装机的成型温度计量

    某国产铝塑包装机 PVC成型板 连接的热电偶为E型,经西门子信号转换模块转换后,仪表显示成型板温度。热电偶、仪表分别经计量合格,但生产中发现如下问题:成型板温度 仪表显示温度132℃ 155℃119℃ 139℃调查后发现,西门子信号转换模块中的设置出现问题,设置的热电偶类型为J型,如果切换至E型,即恢复正常。看似问题解决了,但在制药机械上,成型温度是关键参数,就这个case,怎么说服QA去接受这个改变?是否需要重新验证?是否需要进行加速稳定性研究?

  • 【分享】家装涂料包装:按体积计量是国际惯例

    物品的计量,国际和国内通常同时存在体积计量和重量计量两种方式。国际上通用的做法是液态物质以体积计量,固体物质以重量计量。'作为液态的涂料产品,国外的涂料公司大多以体积计量出售,而我国绝大多数公司还是以重量计量形式进行交易。 李先生订做的几套木制家具已经完工了,在准备购买木器漆时,工人给他计算了所需要的木器漆体积量。但李先生在挑选木器漆时却发现,他看上的几个国内品牌,包装上全是按重量而不是按体积进行标注。李先生纳闷了:到底应该按工人说的按体积来买还是按产品包装上标注的重量来买?

  • JJF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解读

    JJF 1070-2023[font=仿宋_GB231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检验规则》)将于[/font][font=&]2024[/font][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10[/font][font=仿宋_GB2312]月[/font][font=&]12[/font][font=仿宋_GB2312]日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解读如下[/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黑体]问题一:《检验规则》的修订背景是什么?[/font][font=仿宋_GB2312]解答:[/font][font=仿宋_GB2312]为扎实推进民生计量工作,确保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准确,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市场监管总局于[/font]2023[font=仿宋_GB2312]年[/font]3[font=仿宋_GB2312]月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使《检验规则》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支撑作用[/font][font=仿宋_GB2312],保护消费者权益[/font][font=仿宋_GB2312],引导企业规范经营,[/font][font=仿宋_GB2312]提升计量质控能力,践行企业责任,提高国际竞争力,[/font][font=仿宋_GB2312]需要对《检验规则》进行修订。[/font][font=黑体]问题二:《检验规则》的修订意义是什么?[/font][font=仿宋_GB2312]解答:一是维护消费者权益。首先,《检验规则》对定量包装[/font][font=仿宋_GB2312]商品净含量标注等提出更具体的要求,使消费者对商品净含量的理解更加容易、准确。其次,优化了计量检验抽样方案,采用科学的抽样和检验方法,使抽样检验置信概率达到[/font]99.5%[font=仿宋_GB2312],从而保证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font][font=仿宋_GB2312]二是[/font][font=仿宋_GB231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检验规则》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引导企业更加规范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同时对企业定量包装技术能力和诚信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规则》的实施,可以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三是加强与国际规则接轨。积极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font]OIML[font=仿宋_GB2312])[/font]R79[font=仿宋_GB2312]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的标签要求》([/font][font=&]2015[/font][font=仿宋_GB2312]版)和[/font][font=&]R87[/font][font=仿宋_GB2312]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的量》([/font][font=&]2016[/font][font=仿宋_GB2312]版),推动我国定量包装商品更加适应国际化市场要求。[/font][font=黑体]问题三:《检验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font][font=仿宋_GB2312]解答:一是《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发生变化。《检验规则》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一致,并修订了定量包装商品的定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font]“[font=仿宋_GB2312]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范围设定了排他性条款。[/font][font=仿宋_GB2312]二是《检验规则》细化对净含量标注的构成要求。对[/font][font=仿宋_GB2312]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推荐不超过[/font]3[font=仿宋_GB2312]位有效数字[/font][font=仿宋_GB2312],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的净含量信息。[/font][font=仿宋_GB2312]例如:某企业生产的食用油,净含量标注为[/font]5.436L[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若将其标注改为不超过三位有效数字,如:[/font]5.5L[font=仿宋_GB2312],则能让消费者更简洁、清晰地理解该商品净含量。[/font][font=仿宋_GB2312]三是[/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规则》[/font][font=仿宋_GB2312]对净含量标注[/font][font=仿宋_GB2312]提出“应清晰可见”等[/font][font=仿宋_GB2312]显著性要求。[/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规则》明确规定[/font][font=仿宋_GB2312]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font][font=仿宋_GB2312]商品包装主展示面或商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与商品包装的背景底色有明显区别[/font]”[font=仿宋_GB2312]。目的就是要求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准确的净含量信息。[/font][font=仿宋_GB2312]四是《检验规则》细化了净含量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净含量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附件[/font]1[font=仿宋_GB2312]要求相一致,《检验规则》修订了[/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表[/font][font=&]1 [/font][font=仿宋_GB2312]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及检查方法[/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将体积[/font][font=仿宋_GB2312](容积)标注商品分为容积(液体)商品和体积(固体)商品,分别进行标注。液体商品可以使用质量单位标注,也可以使用体积单位标注。[/font][font=仿宋_GB2312]五是《检验规则》净含量标注类别(方式)选择应基于消费者的使用和贸易习惯。以体积、长度、面积单位标注的商品,标注的净含量应当是在参考温度[/font]20℃[font=仿宋_GB2312]时商品的量;对于冰冻商品的量,其温度应当以制造商要求的、以维持商品稳定可用的温度为准。[/font][font=仿宋_GB2312]六是增加[/font]“[font=仿宋_GB2312]介质[/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包装材料[/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概念与定义。介质是非天然地存在于商品之中,且和商品内容物一起放入包装内的液体或气体。这些液体或气体的作用是用来容纳、保护、保存商品内容物。天然地存在于商品内容物之中的液体不属于介质。包装材料是在商品内容物使用(或食用)后,预期被抛弃的所有包装物。天然地与商品内容物生长在一起的皮、核或壳不属于包装材料。例如:核桃的壳、西梅的核等,不属于包装材料。明确[/font]“[font=仿宋_GB2312]介质[/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包装材料[/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的定义,可使检验人员、企业和消费者清晰地理解皮重的概念(皮重是指除去商品内容物后的所有包装材料的重量),有利于统一对《检验规则》检验方法的理解,减少误解。[/font][font=仿宋_GB2312]七是优化计量检验抽样方案。通过合理增加检验样本量,减少由于抽样数量较少造成的检验误判,有效降低企业风险。例如:检验批量为[/font]60[font=仿宋_GB2312]件时,《检验规则》要求抽取的样本量为[/font][font=&]35[/font][font=仿宋_GB2312]件,而原《检验规则》抽取的样本量仅为[/font][font=&]13[/font][font=仿宋_GB2312]件。[/font][font=仿宋_GB2312]八是引入有限群体修正因子。通过引入有限群体修正因子,使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实际含量,在更大程度上维护消费者权益。例如:检验批量为[/font]60[font=仿宋_GB2312]件时,《检验规则》要求样本平均实际含量的修正因子为[/font]0.30[font=仿宋_GB2312],而原《检验规则》样本平均实际含量的修正因子为[/font][font=&]0.848[/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九是增加禁止误导性包装商品的附录。《检验规则》附录[/font]R“[font=仿宋_GB2312]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的禁止[/font]”[font=仿宋_GB2312]采纳[/font]R87[font=仿宋_GB2312]号国际建议附录[/font][font=&]E[/font][font=仿宋_GB2312]的内容,对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定量包装商品不应当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构造或填充。[/font][font=黑体]问题四:《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font][font=仿宋_GB2312]解答:《检验规则》的实施,可以在商品的生产、销售等全领域对定量包装商品进行科学的抽样和检验,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准确。[/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规则》适用于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进行。生产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亦可参照[/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规则》[/font][font=仿宋_GB2312]进行自控检验。接受计量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经销的商品。[/font][font=黑体]问题五:《检验规则》中对多件组合商品的标注有何要求?[/font][font=仿宋_GB2312]解答:《[/font][font=仿宋_GB231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font][font=仿宋_GB2312]》第七条规定:[/font]“[font=仿宋_GB2312]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多件组合商品的标注应当遵守《[/font][font=仿宋_GB231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font][font=仿宋_GB2312]》的规定,且符合[/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规则》的要求。对于[/font][font=仿宋_GB2312]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强调的是[/font]“[font=仿宋_GB2312]分别标注[/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font][font=仿宋_GB2312]例如:某[/font][font=仿宋_GB2312]包装内含有[/font][font=仿宋_GB2312]多件不同[/font][font=仿宋_GB2312]种[/font][font=仿宋_GB2312]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标注为:[/font]“[font=仿宋_GB2312]净含量:[/font][font=&]200[/font][font=仿宋_GB2312]克([/font][font=&]A[/font][font=仿宋_GB2312]产品[/font][font=&]40[/font][font=仿宋_GB2312]克[/font][font=&]×3[/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B[/font][font=仿宋_GB2312]产品[/font][font=&]40[/font][font=仿宋_GB2312]克[/font][font=&]×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是合格的;如果其净含量标注为:[/font]“[font=仿宋_GB2312]净含量:[/font]200g[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5[/font][font=仿宋_GB2312]件)[/font]”[font=仿宋_GB2312],未按照[/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规则》[/font][font=仿宋_GB2312]对不同内含商品的净含量信息进行更明确标注,其标注为不合格。[/font][font=黑体]问题六:如何在线查阅《检验规则》全文?[/font][font=仿宋_GB2312]解答:[/font][font=仿宋_GB2312]登录[/font]http://jjg.spc.org.cn/[font=仿宋_GB2312],进入[/font]“[font=仿宋_GB2312]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输入[/font][font=&]“JJF 1070-2023”[/font][font=仿宋_GB2312]或[/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定量包装商品[/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等关键字查询,点击[/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在线预览[/font][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即可查阅《检验规则》文本。[/font]

  • 【打破潜规则?】《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已于近日出台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已于近日出台。根据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质监部门将在中秋节前按照《规则》的规定和程序,对月饼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月饼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并于国庆节前后汇总公布检查结果。据介绍,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了月饼包装的容积率等的测定方法。而且在“包装”部分明确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cm”。但国家标准并未对检测仪器、检测程序等做出更细致统一的要求,这不利于提高检测结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此次出台的新规则旨在通过制定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的具体程序和方法,以保证[color=#DC143C]判断月饼是否过度包装时不再是主观判断,而是用检测数据说话,可以说是对标准的细化。例如在“计量检验”部分,《规则》规定:对月饼销售包装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测量的主要测量设备为钢直尺。[/color]近年来,国家和相关行业部门,对月饼市场的监管越来越严。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2010年4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即将实施。这也是我国继2005年首次整顿月饼过度包装后,再次为月饼包装“瘦身”开出药方。新标准将强制要求月饼外包装不得超过3层,并建议包装成本占总价值比例从2005年划定的25%降至12%。利好消息,“潜规则”也许可以打破了吧?[em09510]

  • 岳西县市场监管局对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指导培育

    为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诚实守信、优质满意的计量环境,岳西县市场监管局于8月23-24日组织开展了部分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培育及现场指导服务工作。  此次服务对象主要为2018年度申报创建诚信计量示范的单位,主要涉及定量包装企业、加油站共四家。市场局按照省市要求,对创建申报单位在建立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完善计量保证能力、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建立健全诚信计量承诺机制以及计量纠纷投诉处理机制、持续提升计量保证能力和计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指导。市场局要求各创建单位要定期组织巡查督查,明确计量监管内部考核目标和制约机制,做到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计量器具的周期性检定、日常自检工作规范有序,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工作措施扎实有效。要对照诚信计量承诺行为准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评价考核验收顺利通过。

  • 【分享】广东省质监系统在计量工作中强化“三服务、三支撑”作用

    广东省质监系统在计量工作中,强化对民生、节能、重点工程的服务,强化对产业、科技发展和产品质量监督的支撑作用,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作用越来越大。广东省质监局计量处处长阮忠认为,正是近年来全省强化了计量工作“三个服务”和“三个支撑”的作用,使计量工作改变了以传统方式服务和支撑地方经济发展,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生计量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为此,广东省质监局近年来将计量工作服务民生放在重要位置。首先强化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建立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对民用三表、公路测速仪、计重收费称重设备等难点领域的强制检定工作,确保在用计量器具性能准确可靠。其次是加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通过几年连续抽查米、面、油等与民生有关的定量包装商品,使净含量合格率呈逐年升高趋势。同时,将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纳入省定期抽查范围,定期开展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

  • 杆秤中的计量诚信文化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5.20世界计量日”又到来了。世界计量日活动对我国计量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广泛宣传和积极推动作用。为了庆祝和配合做好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本刊特围绕今年“5.20世界计量日”的主题——“计量·科学发展”之“计量——公平正义之桥”副题,开展了诚信计量方面的相关宣传活动。  今年我国“5.20世界计量日”的主题是“计量·科学发展”。其中副题提出计量是公平正义之桥,强调诚信计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提出这一副题确实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说准确度的提升是计量科技问题,那么现实中的计量不准则更多的是诚信问题。目前的事实也说明,仅仅靠监督管理和技术手段,不可能根治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必须强调诚信计量,必须宣扬计量诚信文化。  中国的度量衡文化源远流长,其中不乏计量诚信文化的烙印。下面仅以生活中最常见的秤为例,谈谈规范现实中的秤和规范心中的秤的历史经验。

  • 生活计量知多少

    [align=center][b][size=16px]生活计量知多少[/size][/b][/align][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color=#222222] 计量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买菜称重、配镜验光、加油枪计数、出租车里程表、家里的水电气表,以及现在所有公共场所必备的测温装备,都离不开计量。[i]01、[/i][b]居家消费与计量[/b][/color][/size][/font][size=16px][color=#333333]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俗称“民用四表”,是社会生产与我们日常生活中应用最广泛地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其量值准确可靠与否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消费支出,关系到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出厂合格的民用四表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消费者在入住时,要查看家中的“民用四表”是否贴有检定合格标识。当对“民用四表”计量数据及准确度有疑问时,可向当地水电气暖产权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color][/size][i]02、[/i][size=17px][b]购物消费与计量[/b][/size][size=16px][color=#333333] 人们在购物消费中,通常会遇到零售和预包装两种商品。《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有相关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定量包装商品有相关规定。而用于贸易结算的数字指示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实行周期检定,并在显著位置处张贴检定合格标识,商品称重前,数字指示秤的重量显示值应为零。购物后消费者可及时到“公平秤”处复秤,以确保商家使用的数字指示秤准确可靠,不存在计量作弊行为。[/color][/size]

  • 一把电子秤里的“小计量”与“大民生”

    [align=left] 提到“计量”这个词,很多人觉得陌生,其实计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去菜场买菜时用到的电子计价秤,就是大家最常用的贸易结算计量器具,是民生计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align][align=left] 浙江作为电子秤的生产大省,30公斤以下的电子秤产品市场占有率达70-80%,生产厂家也占到全国数量一半以上。[/align][align=left] [b]重视民生计量服务市场监管[/b][/align][align=left]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力学所副所长马丙辉博士在走访中告诉说,“我们常用的电子计价秤俗称电子秤,国际上对它的管理非常严格,因为它与民众的消费、贸易结算密切相关,属于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align][align=left] 近年来,从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子计价秤越来越普遍和便捷,价格高低不一,质量参差不齐,线上监管迫在眉睫。[/align][align=left] 为规范电子计价秤市场,浙江省计量院组织开展市场抽样,以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为切入点,在淘宝、京东、拼多多、天猫等平台,匿名购买一批电子计价秤。马丙辉回忆,抽样了35个批次,其中有8个批次有作弊秤现象发生。对此,浙江省计量院积极配合省局稽查总队,并联合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从网上买卖的信息定位到商户在湖南长沙,立刻反馈给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当地系统出动人力直接进行了封查。同时,还积极通过技术手段挖掘和检测作弊手段。在计量性能和称重传感器检查方面进行测试,真实反映了买样测试效果的同时也打击了违法销售电子计价秤的行为。[/align][align=left] “通过现场买样直接测试等方式,既保证了真实性也达到了打击的目的。”马丙辉说。[/align][align=left] [b]开展实地调研倒逼环境建设[/b][/align][align=left]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马丙辉在走访中说,“发现问题后,怎样去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监管,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align][align=left] 据悉,在了解情况后,省计量院重点对产业集聚的永康、武义等地进行了生产企业和行政管理的调研,摸清生产企业的产品状况、技术水平以及实际生产状况。[/align][align=left] 经过大量调研,发现了两个问题:首先是对电子计价秤的认识有局限性。个别监管机构以及生产企业,并不认为电子计价秤是重点管理计量器具,仅是易耗的称重设备,普通秤而已。很多人认为秤不准,又不会危害生命安全,秤不准但价格低等等观念,对民生计量器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限。其次是低价竞争行为。一些生产企业在完成一定的原始积累后,当所处的市场环境仍是如此时,即使希望升级产品,提高质量,但不完善的市场环境对企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起到了消极作用,生产企业不敢轻易转型生产提高质量。[/align][align=left] 浙江省计量院专家们经过大量的实地调研,撰写了《浙江省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提升》的调研报告,为市场监管决策提供参考。[/align][align=left] [b] 服务民企民生帮助企业提升[/b][/align][align=left] 浙江省的产业集聚,基本上是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通过市场的摸爬滚打,已经取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但是在高质量发展的趋势和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认识还需要提高。[/align][align=left] “为了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意识,我们会把检定规程、国家标准等信息向企业宣传,给到企业一定的技术帮助。”马丙辉表示,在他与民营企业交流的过程中,会将国家的质量方针和监管的新要求介绍给企业,引导企业家树立质量意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握新时代的大环境,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align][align=left] 另一反面,浙江省计量院加强对电子衡器新产品的研制、生产等型式评价的把关工作,同时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医疗系统的称重设备进行检定工作,确保量值的准确可靠,从而为医疗诊断、药品用量等做好保障。[/align][align=left] 浙江省计量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针对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等方面,结合型式评价中出现的问题,浙江省计量院将积极践行服务理念,为民营经济在提升技术规范能力水平上做好支撑工作 同时,结合长三角一体化的国家战略,在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和型式控制等方面积极制定技术规范,保障区域实施行为的一致性。[/align][align=left] 走访中,谈到对电子秤行业监督服务的建议,马博士笑着告诉说,“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我希望建一个生产企业的型式评价数据库,可以实时动态地去监管生产企业的信息。为什么这么讲?事中、事后监管是简政放权后的重要工作,而前提是有生产企业型式评价的基础数据库作为参考 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目前我们并不是没有技术能力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而是低价竞争导致大家没有主动性生产高质量产品,可以说‘没有监管,就没有产品质量’。”[/align][align=left] 马博士还说,关于电子秤的事后监管,他们做过几次检查,结果不太理想,希望可以在《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以外补充区域性的行政文件,为省内产业升级和质量提升提供制度保障。[/align]

  • 计量称重产品执行标准问题

    [font=SimSun, STSong, &]包装好的计量称重产品属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可不可以执行适用于预包装产品的标准![/font][font=SimSun, STSong, &]例如:豆制品标准GB 2712 的适用范围是预包装豆制品,那我们包装好的计量称重豆制品,可不可以执行此标准?还有散称的豆制、豆干是不是也不能执行GB 2712,那么豆腐该执行那个标准?[/font]

  • 【转帖】关于推进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提高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管理水平,引导行业自律,营造行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根据全国整规办等10部委联合发起的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总局公布了《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62号),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意义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商业、服务业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从这些领域着手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探索和建立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是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经营者计量行为、提高经营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全面强化商业、服务业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从而最终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制度。二、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范围(一)基本思路。以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法律调整为保障,以建立信用制度为核心,坚持“经营者自律为主,政府推动为辅,市场有效调节”的原则,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当前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百姓信赖的诚信计量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守信自律,诚信计量,认真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诚信计量管理制度,完善计量保证能力,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商品量和服务量的计量准确,为全面实施计量放心工程、计量安全工程奠定基础,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商店(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业、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场所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加油站加油机受检率达到1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各类计量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市场计量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具有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网点的总体目标,为社会营造诚信、公正、和谐的计量环境和“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市场氛围。(三)工作范围。商业、服务业范围很广,涉及的领域很多,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可以先从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超市)、眼镜制配场所、医院等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最直接的重要领域做起,然后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三、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要倡导诚信计量信用观念,引导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加强信用管理。要积极引导商业、服务业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从社会舆论、新闻宣传等各方面积极引导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增强诚信计量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诚信计量信誉意识,提高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的诚信计量道德观念。二是要加快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信用制度建设,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涉及制度诚信、人员诚信、行为诚信、服务诚信、措施诚信等方方面面,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结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积极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诚信计量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诚信计量行为准则以及诚信计量服务公约,建立健全诚信计量承诺机制以及计量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加速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的建设步伐。三是要积极开展各类诚信计量活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要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协会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作用,采取经营者自愿为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推动为辅的工作方式,并结合广泛宣传动员、经营者自我承诺、社会参与监督、守信情况公布等方式积极开展各类诚信计量活动,并尽快建立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档案和诚信计量信息库,适时发布“诚信计量红、黑名单”等。各地也可将诚信计量活动与诚信兴商、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四是要加强诚信计量信用监管,促进诚信计量体系和信用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商业、服务业经营者的诚信计量监管,尽快建立健全商业、服务业日常信用信息搜集整理制度,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信用记录制度,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信用分类管理和公告制度,以及商业、服务业社会投诉举报制度等。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的企业要加强宣传,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对管理薄弱、诚信意识差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各类计量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曝光。通过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制度和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并通过与其他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四、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要求(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将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安排。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行业组织的协调和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努力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工作的有效性。要加大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宣传力度,采用各种方式提高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增加活动的透明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二)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要坚持以经营者自我承诺和社会参与监督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的原则,不搞任何形式的乱评比,乱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牌匾,对经营者诚信计量观念强,社会监督反映结果好的单位,要通过守信激励制度对其给予一定形式的公开表扬,也可给予一定的鼓励措施;对经营者诚信计量意识薄弱,存在各类计量违法案件的,要通过一定的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形成失信惩戒机制。(三)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于2008年11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一年来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报总局计量司,工作总结应包括商业、服务业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情况及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组织部署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方式,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 【求助】关于计量规则

    在食品的包装过称过程中,有不同规格不同净含量的产品,那么在选用计量器具的时候有什么规则和注意事项吗?谢谢!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发布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批准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1号修改单,现予以公告。[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2024年4月9日[/align][list][/list][list][*]附件下载[*][/list][list][*][url=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647978232/attach/20244/573ffc2ca8ce4b69af25aeeda6ceea02.pdf?fileName=%E5%B8%82%E5%9C%BA%E7%9B%91%E7%AE%A1%E6%80%BB%E5%B1%80%E5%85%B3%E4%BA%8E%E6%89%B9%E5%87%86%E5%8F%91%E5%B8%83JJF1070-2023%E3%80%8A%E5%AE%9A%E9%87%8F%E5%8C%85%E8%A3%85%E5%95%86%E5%93%81%E5%87%80%E5%90%AB%E9%87%8F%E8%AE%A1%E9%87%8F%E6%A3%80%E9%AA%8C%E8%A7%84%E5%88%99%E3%80%8B%E5%9B%BD%E5%AE%B6%E8%AE%A1%E9%87%8F%E6%8A%80%E6%9C%AF%E8%A7%84%E8%8C%83%E7%AC%AC1%E5%8F%B7%E4%BF%AE%E6%94%B9%E5%8D%95%E7%9A%84%E5%85%AC%E5%91%8A.pdf]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发布JJF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第[/url][/list]

  •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明细

    强检计量器具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行强制检定。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公示如下: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7、热量计:热量计; 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  9、天平:天平、架盘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计:乳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 28、屈光度计:屈光度计;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size=12.0pt

  • 计量知识-电子计价秤的使用常识

    1,电子计价秤要放置在坚固平整的地方上,且要便于操作,使用前要将电子秤调整至水平位置。2,电子计价秤接通电源后,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预热一段时间,一般15到30分钟。3,要特别注意电子计价秤使用的温度范围,一般为0到40°,有特殊要求的可在-10°--40°下使用,但要取决于产品说明书中的技术指标能否达到。要尽量避免在露天或太阳下直射下使用。要远离腐蚀性物品或气体。4,在操作时候,严禁将被称量物品猛烈抛掷于杯盘上,每次进行新的称量操作前,应将空秤重新置零。5,要尽量避免物品在秤盘上偏载放置和长时间的超载。6,为了保证电子计价秤使用的准确度,要定期到有关计量部门进行周期检定(1年),如出现超差情况,应重新校准。

  • 【求助】有关包装材料安全的承诺书

    客户要求供应商提交一份有关化妆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承诺书主要提到的欧盟指令76/768/CEE、欧盟指令67/548/CEE、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欧盟指令94/62/CEE及其修订版和欧盟指令76/769/CEE请问我该如何写?恳请大侠们帮忙下。最好有相关的参考下。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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