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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淤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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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淤船相关的资讯

  • 【详】近十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与资助情况统计
    日前,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集中项目申请受理已经截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进入评审季,据官方时间表,4月12日前,将集中受理期项目申请初审,不予受理项目清单提交计划局。此背景下,仪器信息网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目前公开数据,整理近十年(2010-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据,统计近十年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项目的资助变化规律,以飨读者。本篇为2010-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之面上项目申请与资助情况统计。2010-2019年面上项目按申请与资助情况统计:总额上升,资助率略降从2010-2019年面上项目申请与资助整体情况来看,十年里共受理面上项目780330项,批准资助166165项;对应共受理申请金额1.72万亿元,批准资助1033亿元。十年来年均项数资助率为21.5%,年均金额资助率为11.06%。从上图2010-2019年面上项目申请与资助项数统计情况来看,每年面上项目受理申请项数有一定波动,2012年出现高峰,2014年后逐年增长;而比准资助项目数相对波动不大,平稳增长,2019年批准资助项目数为18995项;项数资助率来看,在20%上下波动,自2014年后,逐年略有下降趋势。从上图2010-2019年面上项目申请与资助金额统计情况来看,每年面上项目申请项数波动较大,2014年之前明显高于2015年后金额,如2012年受理金额达2015年受理金额的近9倍,2015年后受理申请金额大幅回落,随后递年稳步增长;批准金额相对稳定,每年在百亿级别,并逐步增长;金额资助率来看,由于2015年受理申请金额大幅回落,致使2015年金额资助率大幅抬高至19.13%,随后逐年略呈下降趋势。2010-2019年面上项目单项平均资助金额如下图,2014年前单项平均资助金额从约35万元递增至约80万元,2015年回落至约60万元,并在随后几年基本维持恒定。2010-2019年面上项目按单位性质统计:高等院校占比超八成2010-2019年面上项目按单位性质统计,分为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其他三类。以下统计分析了近十年面上项目资助项数和金额三类性质单位的分布情况。从以上资助项目数和资助金额单位性质分布图来看,资助项目数和金额分布情况相近。高等院校为每年资助主要单位,资助项目数和资助金额都占据约八成,科研单位占约两成。2010-2019年面上项目按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统计:教授占比过半2010-2019年面上项目按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统计,负责人分为教授、副教授、高工、讲师、助教五类。以下统计了近十年面上项目资助项目五类负责人的分布情况。从以上面上项目资助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分布来看,批准面上项目项目负责人中,教授和副教授占比超过九成。教授占比最高,近十年占比均过半,但逐年有所下降,近六年维持在55%上下。副教授占比略有上升,近六年维持在37%上下。讲师近六年维持在6%上下,而高工和助教分别占比不足1%。2010-2019年面上项目按负责人年龄统计:36-40年龄段渐成主力2010-2019年面上项目按负责人年龄统计,各年龄段分为11各区间。以下统计了近十年面上项目资助项目负责人各年龄段分布情况。从以上面上项目资助项目负责人年龄分布来看,整体年龄分布接近正态分布,整体而言,31-55岁之间科研人员已经成为面上项目负责人的主力军,其中的各年龄段占比均在10%以上。其中36-40年龄段占比最为突出,在十年数据中有8年占比最高,且近八年占比稳步增加,2019年占比已达30%。46-50岁年龄段波动最大,曾在2011-2012两年占比最高,但近八年来占比逐渐下滑,目前占比约12%。41-45年龄段有所下滑,近年来维持在20%左右。31-35年龄段则逐年递增,近年来维持在约16%。2010-2019年面上项目各单位资助金额榜:上海交通大学十年榜首以下,对2010-2019年面上项目获得资助单位每年资助金额进行统计。十年来,57个高校院所单位曾进入近十年资助金额TOP40,而上海交通大学更是在这十年中稳居面上项目资助金额榜首,近十年已经有七年获得面上项目资助超3亿元。如上图,2010-2019年内,面上项目获得总资助超过10亿元单位达18家,上海交通大学以30.2亿元居首,浙江大学以26.7亿元紧随其后,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也均超过20亿元。近十年,曾十次上榜2010-2019年面上项目资助金额TOP40的单位名称如下表:十次入围2010-2019年面上项目资助金额TOP40榜单位名称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山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川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苏州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中南大学清华大学重庆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
  •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发布
    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噪声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并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标准。此标准为首次发布。此标准规定了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及合规判定方法。 适用于指导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工业噪声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审批部门审核确定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同时,适用于排放工业噪声且依法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起草单位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 此标准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附: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pdf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庄乾坤谈“分析化学基金申请与创新研究”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10月27日,由中国化学会、中国光谱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主办,青岛科技大学、临沂大学承办的“第十一届全国分析化学年会”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在27日的大会特邀报告会上,国家基金委化学部分析化学学科主任庄乾坤做题为“分析化学基金申请与创新研究”报告。国家基金委化学部分析化学学科主任 庄乾坤  我国分析化学十年  国家基金委在2011年曾做了学科发展态势评估报告,其中介绍了我国分析化学十年发展状况。中国分析化学在2001~2010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论文产量首次超过美国,达到3572篇 我国SCI论文数量目前位居第二位,2001~2005中国SCI论文占世界份额为10.38%,2006~2010年变为17.37% 2001-2-10篇均引文,2007年前,篇均引文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8年(5.49)达到了世界平均水平(5.5),2009年(2.99)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72)。  2000年1月-2012年7月,Anal.Chem.发表论文数由20篇增加至2010年的198篇,2012年截至7月份已有152篇 其所占比率也由1.73%增加至2010年的17.11%,2012年截至7月份已占13.14%。  分析化学研究范围与资助领域  目前,我国分析化学研究范围与资助领域包括:(1)色谱分析 (2)微-纳尺度分离分析 (3) 电化学分析 (4)光谱分析 (5)质谱分析 (6)核磁分析 (7)成像分析 (8)化学计量学与化学信息学 (9)生命分析化学 (10)药物分析 (11)环境分析化学 (12)纳米分析化学 (13)公共安全分析(食品分析、毒物分析、化学战剂分析、爆炸物分析) (14)分析仪器与装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定位与资助格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定位为源头创新、支持基础研究 资助格局分为三个系列(研究项目系列、人才培养系列、科研环境系列)与三个战略(源头创新战略、科技人才战略和创新环境战略)。  研究项目系列,主要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等5类。其中,面上项目是资助的主体,占总经费的53%以上,平均78万 重点项目是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项目,300万 重大项目是指那些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选择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2000万 重大研究计划的特点是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 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是指那些实质性的国际合作项目,并含有研究经费,300万。  在人才培养系列上,2012年增加为6种方式,分别为:(1)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目标是积蓄后备人才 (2)青年科学基金,目标是稳定青年人才,25万 (3)地区科学基金,目标是扶植地区人才,50万 (4)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目标是造就,200万 (5)优秀青年科学基金,100万 (6)创新研究群体,目标是培育创新团队,200*6万。其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为今年新增项目。  在科研环境建设上,分为6类分为为:(1基础研究设备装置探索研究的科学仪器研究资助分为三档,一是科学仪器研究专款,300万,而是1000万以下重大仪器专项,1000万以上的重大仪器专项 (2)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用于促进承担项目科研人员的国际交流 (3)联合资助,用于与地方政府、中央部门、企业等共同支持有应用背景的基础研究 (4)科普项目,促进公众理解基础研究 (5)重点学术期刊,用于培育国际品牌的学术期刊 (6)其他专项,如用于青少年科技活动、研究生暑期学校等专项。  国家对科学基金的财政投入、申请项目情况  从历年的统计比较来看,国家对科学基金的财政投入逐年增长,从1986年的0.8亿增长到了2010年的94亿、2011年的180亿、2012年达235亿。2006年-2011年集中接收期申请量资助情况上来看,已由2006年的63330项增加至2011年的147703项,2012年截至现在已收到170792项。2010年、2011年,一流大学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率达36%左右。  分析化学发展面临的问题  (1)队伍的发展与壮大 (2)优秀青年人才的趋同性(杰青、优青)(3)研究工作的创新型(热电、前沿、创新) (4)重大科学问题的提出(顶天立地)。  分析化学发展之思考  (1)如何坚持每个人科学研究的特色?(2)如何进行有效的学术交流?(国内、国外)(3)如何帮助基层单位提高研究水平?(4)导师们要不要亲自下实验室?(5)青年人到新单位后如何尽快开展工作?(6)继续发扬“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相互欣赏、共同发展”的学科氛围。  中国分析化学研究若想再上一个新台阶,应着重创新研究,具体需要从三方面做起:(1)引入物理学新概念与新技术(2)创建分析仪器与装置 (3)瞄准有影响的重大科学问题。  基金申请与评价  如何申请基金:(1)工作要原创,科学性强,确实是值得资助 (2)研究具有持续影响,研究工作能步步深入 (3)清晰、简明、扼要地阐述自己的科学思想与预期成果 (4)清晰阐明研究目标 (5)甭管圈里、圈外的,多找几个人给你把把关 (6)资金预算合理,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  申请项目的评价原则为:(1)申请项目的学术价值 (2)申请项目能产生哪些广泛的影响 (3)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如何。即为什么做?如何做?能不能做?
  • 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55eaa8d2-3ee0-4eed-9393-6f3e4e2bfbbf.jpg" title="标准发布.png"//p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公告中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pp  标准中规定了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再生有色金属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p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pp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8/ueattachment/6c6325d9-6b21-4e36-99ef-7b4c249b8da3.pdf" target="_self" title="" textvalue="《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863.4-2018).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863.4-2018).pdf/a/span/p
  • 生态环境部印发《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现就该标准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于2018年5月2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pp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规划财务司 赵军 童莉/pp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pp  邮政编码:100035/pp  电话:(010)66103145/pp  传真:(010)66103146/pp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吴广龙/pp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pp  邮政编码:100035/pp  电话:(010)82268967/pp  邮箱:wu.guanglong@mepfeco.org.cn/pp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2./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4/ueattachment/c09d03de-10f3-484f-bc6a-8e06c8b58d7d.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pdf/span/a/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3./span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4/ueattachment/c3f1fa90-8d89-4067-8691-c16cc4a523a4.pd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span/a/pp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p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pp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pp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pp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pp  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p  6.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pp  7.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pp  8.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pp  9.中国环境科学学会/pp  10.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pp  11.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pp  1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pp  13.中国矿冶研究总院/pp  14.中南大学/pp  15.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pp  16.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pp  17.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pp  18.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pp  19.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pp  20.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pp  21.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pp  22.河北大无缝建昌铜业有限公司/pp  23.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pp  24.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pp  25.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pp  26.江西金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p  27.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p  28.江西万泰铝业有限公司/pp  29.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pp  30.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pp  31.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pp  3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pp  33.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pp  34.湖南金龙国际铜业有限公司/pp  35.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pp  36.肇庆南都再生铝业有限公司/pp  37.四会市辉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pp  38.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pp  (部内征求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p
  •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我部组织制修订形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白璐、樊凯  电话:(010)65646178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mee.permit@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  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  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征求意见稿)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基金委通告2019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
    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font-size: 18px "strong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面落实新时代对基础研究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了新时代科学基金总体目标和深化改革思路,即:确立基于“strong鼓励探索、突出原创 聚焦前沿、独辟蹊径 需求牵引、突破瓶颈 共性导向、交叉融通/strong”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资助导向,建立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智能辅助分类评审机制,构建源于知识体系内在逻辑结构、促进知识与应用融通的学科布局,力争未来5至10年,建成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为完成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现将2019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8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一、项目申请/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项目申请接收/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1. 2019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strong2019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strong(3月16日、17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2.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4.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申请人事项/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justify "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 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 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予以关注。/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img alt="" src="http://news.sciencenet.cn/upload/news/images/2018/12/201812121358503360.jpg" width="557" height="564"//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四)依托单位事项/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1. 依托单位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2. 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需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3. 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并附申请项目清单,项目清单按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与非无纸化申请项目分别生成,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4.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五)受理信息公布/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strong2019年5月6日前/strong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pp style="line-height: 1.5em "br//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strong二、项目结题/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二)依托单位事项/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strong2019年2月25日-3月1日(16时以前)/strong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1.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与结题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2.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结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3. 从2019年起取消依托单位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汇总表》。/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三、项目进展报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及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一)项目进展报告/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strong2019年1月15日前/strong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二)管理工作年度报告/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于strong2019年4月1日-15日(16时以前)/strong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依托单位按照《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的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5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于strong2019年1月15日-4月5日(16时以前)/strong期间提交电子材料,并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于4月5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组。采取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四)从2019年起取消依托单位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四、材料接收/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一)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结题材料和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各局(室)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二) 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19年3月18日-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五、其他/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一)2019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二)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三)《指南》于2018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四)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一)咨询电话/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img alt="" src="http://news.sciencenet.cn/upload/news/images/2018/12/201812121356552111.jpg" width="488" height="521"//ppbr//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img alt="" src="http://news.sciencenet.cn/upload/news/images/2018/12/201812121356552272.jpg" width="498" height="347"//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三)网址:/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span style="line-height: 1.5em "http://www.nsfc.gov.cn//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span style="line-height: 1.5em "a href="https://isisn.nsfc.gov.cn" _src="https://isisn.nsfc.gov.cn"https://isisn.nsfc.gov.cn/a /span/pp style="line-height: 1.5em "br//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邮政编码:100085/pp style="line-height: 1.5em "  联系电话:010-62328591/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pp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2月5日/ppbr//p
  • 重磅: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和“两条腿走路”的战略导向,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扎实做好专项审计和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监督建议函提出问题的整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三大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深入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专项整治,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申请(一) 项目申请接收。1.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2.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3.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4.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5.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6.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8.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9.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 依托单位事项。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1. 依托单位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2. 依托单位应注重项目申请质量,避免通过“全民动员”、设置硬性指标、实施与是否申请项目挂钩的奖惩措施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3. 依托单位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4. 依托单位应在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务必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5. 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科研伦理审查机制,防范伦理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建立健全科技伦理管理制度;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技伦理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四)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2. 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 初审结果公布。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二、项目结题(一) 项目负责人事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5.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二) 依托单位事项。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1. 依托单位需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2. 依托单位应于2024年2月26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3月11日前将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与结题项目清单等纸质结题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三、项目进展报告、年度管理报告和包干制管理规定(一) 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 年度管理报告。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于2024年4月1日-4月15日16时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依托单位,将不予开放下年度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三) 包干制管理规定备案。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对于2023年新获批包干制项目但尚未完成备案的依托单位应于2024年6月30日16时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包干制管理规定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对于之前已完成备案但需要重新修订的,也应在上述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修订工作并重新备案。具体备案流程请参照《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备案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7号)。四、材料接收(一)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材料,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二)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五、其他注意事项(一)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二)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三)《指南》拟于2024年1月中上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四)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五)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3年6月1日发布基础研究科研人员标识(Basic Researcher ID,BRID),对拥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赋码。从2024年开始,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上将显示项目负责人BRID编码。六、咨询与联系方式(一)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三) 相关网站地址。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四) 材料接收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邮政编码:100085联系电话:010-623285911月1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该指南与去年相比有多处改动:①深化人才资助体制机制改革;②优化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③持续激励原始创新;④继续开展“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试点工作;⑤不断完善多元投入机制;⑥持续推进国际(地区)科技合作交流;⑦做好重大类型项目资助统筹;⑧持续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⑨持续优化申请要求,减轻申请与评审负担;⑩加强依托单位管理;11、严明评审纪律,深入推进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项目申请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申请人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撰写申请书。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仪器信息网持续关注“2024基金季”点击进入专题》》》》
  •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延后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2020年2月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具体通知如下:/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701637d9-cb02-49ef-a131-0a4deb5f1e37.jpg" title="图片2.png" alt="图片2.p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各依托单位:/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特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一、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接收截止日期/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适当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集中接收的截止时间。/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20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电子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依托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开始填写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4月1日延后至2020年5月1日,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延后至2020年5月15日16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依托单位在信息系统中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延后至2020年5月15日16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二、在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并对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一)申请阶段无纸化。/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3. 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4. 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二)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依托单位应于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逐项确认,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4月2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请通过依托单位提出延后提交申请。/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填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应提交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的依托单位,目前只需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是否提交将另行通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依托单位于2020年4月20日16时前,在信息系统中务必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承诺真实准确并扫描上传(无需邮寄纸质备案表)。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四、强化依托单位管理职能/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各依托单位应根据《关于加强依托单位管理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请依托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单位科研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使他们心无旁骛,全力参加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也请及时反馈给自然科学基金委。/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请依托单位通知本单位科研人员,如有对2020年度申请和结题的咨询问题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各部门联系方式请参见项目指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p
  • 四川省食药系统采购221套仪器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一批食品快检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品快检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  二、项目编号:川政采招[2011]145号  三、项目技术要求及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分包及数量: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七包包号名称及描述采购数量采购单位1A类市县药监局餐饮食品快检装备餐饮食品快检装备(市局3套、县局48套)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B类市县药监局餐饮食品快检装备餐饮食品快检装备(市局10套、县局84套)3C类市县药监局餐饮食品快检装备餐饮食品快检装备(市局8套、县局49套)4保健品检测分析测量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2台、薄层色谱扫描系统(进口)1台5保健品检测基础设备微波消解仪(进口)1台、干燥箱(进口)2台、低温高速离心机(进口)1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进口)1台、快速溶剂萃取仪(进口)1台 6化装品检测分析测量设备液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Q-TOF,进口)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1台、超纯水仪(进口)2台7药品检验基础设备真空干燥箱2台(进口)、低温培养箱1台(进口)、培养箱1台(进口)、荧光定量PCR仪1台(进口)、全自动灭菌锅1台(进口)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详见附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一致)。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1月9日17:00时前,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2:00时 13:00---17:00时(北京时间)。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直接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购买。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供应商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  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2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十二、采购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胡国良 联系电话:86786085  采购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87877162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服务窗口 联系人:胡丹丹 电话:86961613  采购文件编制及咨询:采购一部 联系人:何波 电话:86961813  开评标工作咨询:采购二部 联系人:刘正光、杨柳 电话:028-86961781 86961784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 四川食药局拟采购液相等仪器78台套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检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检仪器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检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川政采招[2011]057号  三、项目技术要求及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分包及数量:本次采购项目共分四包  分包号 设备名称  第一包 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12台)/气相FID检测器(进口,5台)  第二包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进口,4台)/密度仪(进口,6台)  第三包 总有机碳分析仪(6台)/菌落数分析仪(20台)  第四包 离子色谱仪(进口,7台)/原子荧光光度计(8台)/实验室专用清洗消毒机(8台)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详见附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一致)。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7月14日17:00时前,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2:00时 13:00---17:00时(北京时间)。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直接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购买。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1年7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  供应商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  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2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十二、采购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胡国良  联系电话:8678608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服务窗口  联系人:胡丹丹  电话:86961613  采购文件编制及咨询:采购一部  联系人:何波  电话:86961813  开评标工作咨询:采购二部  联系人:刘正光、杨柳  电话:028-86961781 86961784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关于《水质 草甘膦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5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对团体标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经研究决定,对《水质 草甘膦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5项团体标准批准立项(附件1),现予以公示。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科研、生产单位加入该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张小飞电话: 13995098931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田商务中心413室邮箱:1904691657@qq.com附件1序号拟立项团标名称申请单位1水质 草甘膦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水质 乙醛丙烯醛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硝酸尾气副产稀硝酸安瑞森(宁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4服务于科技服务产业园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规范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5质量基础设施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应用指南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4月28日
  • 四川药检所欲采购九台液相色谱仪
    2011年3月1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就“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其中要采购9台进口液相色谱仪。详情请见附件。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就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川政采招[2010]280号  三、项目技术要求及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分包及数量: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七包  分包号 设备名称  第一包 医疗器械检测套包Ⅰ 一套  第二包 医疗器械检测套包Ⅱ(进口) 一套  第三包 医疗器械检测套包Ⅲ(进口) 一套  第四包 医疗器械检测套包Ⅳ(进口) 一套  第五包 流式细胞仪(进口) 一台  第六包 高效液相色谱仪Ⅰ(进口) 四套  第七包 高效液相色谱仪Ⅱ(进口) 五套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详见附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一致)。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10日17:00时前,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2:00时 13:00---17:00时(北京时间)。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直接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购买。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1年3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供应商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  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2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十二、采购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胡国良  联系电话:8678608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服务窗口  联系人:胡丹丹  电话:86961613  采购文件编制及咨询:采购一部  联系人:何波  电话:86961813  开评标工作咨询:采购二部  联系人:刘正光、杨柳  电话:028-86961781 86961784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水蒸气中氚的测定分子筛吸附采样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环境空气水蒸气中氚的测定方法,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水蒸气中氚的测定 分子筛吸附采样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电子版请发送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李飒、马磊电话:(010)65646036、65646035传真:(010)65646904邮箱:lisa@chinansc.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环境空气水蒸气中氚的测定分子筛吸附采样法(征求意见稿)3.《环境空气水蒸气中氚的测定分子筛吸附采样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征求意见反馈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8月4日(此件社会公开)抄送: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
  •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采购
    1.上海交通大学已自筹一笔资金,用于支付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2.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上海交通大学(买方)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 壹套3.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月8日(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和下午 1:30~4:00 (北京时间)到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 中国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邮编: 200002电话: 0086-21-63230480转8603、8607传真: 0086-21-63299235联系人: 陈雅敏、史倩倩户名: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招商银行外滩支行帐号(人民币): 2100829194100014.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不低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 并于2015年1月21日北京时间15:0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 17楼会议室。并于2015年1月21日北京时间15:00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5.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 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立项《水产动物线粒体DNA序列遗传多样性分析操作规程》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水产动物线粒体DNA序列遗传多样性分析操作规程》团体标准进行讨论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及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起草制定工作的人员请与协会联系。联系人:高工电话:15177796006邮箱:664987261@qq.com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2023年4月20日
  • 黄石公园蒸汽船间歇泉喷发前、中、后期CH4和CO2扩散气体排放
    黄石公园蒸汽船间歇泉喷发前、中、后期CH4和CO2扩散气体排放背景图片背景介绍:几十年来,像黄石国家公园这样的热液环境中气体的释放一直是热门研究方向。先前在黄石公园进行的研究量化了火山口和大气之间交换的二氧化碳量,强调了黄石公园如何通过火山口每年排放约4.4×107公斤的二氧化碳。诺里斯间歇泉盆地(Norris Geyser Basin, NGB)位于黄石公园的西北部,是蒸汽船间歇泉的所在地。蒸汽船间歇泉在公园的数百个间歇泉中脱颖而出,是因为它向空气中喷射的流体-气体混合物可以超过115米的高度,使其成为世界上最高的喷发活跃间歇泉。气体主要由可冷凝蒸汽和不可冷凝CO2组成,还有少量其它不可冷凝气体,如CH4。虽然蒸汽船并不定期喷发,但间歇泉最近变得非常活跃。2000年至2017年期间,发生了11次火山喷发;然而,在2018年3月至2021年2月24日期间,蒸汽船喷发了129次。为了研究气体排放的变化是否可以作为间歇泉喷发的前兆,2019年6月12日,我们连续测量了间歇泉在一次喷发事件前后30米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扩散排放。实验方法:本研究使用了两台仪器来测量地表通量。Eosense自动呼吸室(AC)被安装在距离间歇泉约30米的地面上,在间歇泉和蓄水池泉之间。AC被编程为关闭15分钟,允许气体从地下逸出积聚,打开5分钟冲洗一次,完成一个周期,期间共进行17次测试,其中喷发前完成了7次测量(包括前兆测量),喷发后进行了10次测量。自动呼吸室(AC)通过管路连接到Picarro G2201-i CO2、CH4浓度及同位素分析仪,组成CRDS-AC通量及同位素观测系统,该系统可以测量CH4和CO2的浓度及其碳同位素组成,δ13C-CH4和δ13C-CO2大约每4s测量一次。在浓度-时间曲线稳定1 - 2分钟后的前3 - 4分钟,用斜率乘以自动呼吸室(AC)内部体积和底座横截面积的商来估算通量。CRDS仪器放置在多功能车(GorrillaCartsGORMP-12)上。在车上,由两节12V直流深循环船用电池并联连接,通过直流-交流电源逆变器为分析仪供电。期间还使用了仅测量CO2通量的单个便携式呼吸室(PAC)。该PAC是一个闭路EGM-5便携式CO2气体分析仪(PP Systems, Amesbury, MA),腔室直接连接到分析仪,提供二氧化碳浓度的高频繁测量(10赫兹)。使用线性模型计算CO2通量。PAC系统在另外三个标有标记的位置进行移动测量,这增加了本研究期间测量的空间足迹。图1所示:诺里斯间歇泉盆地东南部的地图。蒸汽船间歇泉(六边形)位于酸性到中性的地热区域。地图上还标注了20世纪初钻探的三口井。气体通量测量结果:在单次蒸汽船间歇泉喷发前~3 h、喷发中和喷发后~ 2 h测量了地表CO2和CH4通量以及其碳同位素组成。以观察扩散排放活动的变化是否与喷发的特定阶段有关,从而揭示诺里斯间歇泉盆地中地下气体的运移机制。在喷发之前和整个喷发过程中,我们使用Picarro CRDS分析仪测量弥漫性气体排放,我们将其报告为地表通量。对于CH4,喷发前后的通量在误差范围内相同,平均值分别为42.3±1.3和42.3±1.6 mg m&minus 2 day&minus 1。同样,CO2在喷发前(50.3±1.8 g m&minus 2 day&minus 1)和喷发后(52.3±2.2 g m&minus 2 day&minus 1)表现出相似的通量。然而,在喷发之前(不到25分钟),与之前6次Picarro CRDS分析仪测量的平均值有偏差。这第七组测量发生在从静息期阶段到预演期阶段的过渡期间,显示CH4和CO2的通量分别下降了58%和50%。这种偏离发生在静息期(a)的结束和预演期(b)的开始,在绘制的时间序列中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该阶段称为前体测量(图2)。图2所示:测量期间CH4和CO2通量的时间序列(左y轴)和平滑的1分钟平均连续浓度测量值(右y轴)。当气体室关闭时,气体浓度开始增加,然后在通量测量结束时打开,气体浓度恢复到环境浓度,形成锯齿状图案。浅阴影区域表示喷发前(b)和小喷发(c)阶段。较暗的阴影区域描绘了主要的喷发,倒数第二个区域突出了液体主导阶段(d),最暗的阴影区域显示了主要喷发的蒸汽主导阶段(e)。稳定碳同位素测量结果连续的CRDS-AC δ13C测量表明,重同位素在每个腔体中都有富集。在每个气室围封期间最后10次δ13C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δ13C源值。结果得出δ13C-CH4 = - 27.5±0.3‰,δ13C-CO2 = - 3.9±0.1‰(图4a)。这些源组成比各自的大气端元(CH4≈&minus 47‰和CO2≈&minus 8‰)的同位素重。唯一的例外是一组前体测量,其中δ13C-CH4为&minus 35.7±2.1‰,δ13C-CO2为&minus 6.2±0.4‰(图4b)。前驱体测量值明显比非前驱体测量值轻,并且更接近大气成分。将测量到的通量和气源同位素组成结合在一个图中(图3b),突出了前驱体测量的异常性质。图左下角的基准面表示在图2所示的时间序列中也可以观察到的前兆信号。图3所示:(a)测量期间的碳同位素值。阴影区域表示喷发开始后的时期。两幅图中黑色的水平虚线表示大气的碳同位素组成,而浅灰色的虚线表示地幔源。(b)配对δ13C和通量测量。δ13C数据(左图为δ13C- CH4,右图为δ13C- CO2)利用近10次测量的平均值估算了气源气体的稳定碳同位素组成。图4所示:二氧化碳(δ13C-CO2)和甲烷(δ13C-CH4)的碳同位素比较。每个圈地都用观测到的喷发时间序列的阶段(a-e)来标记,在同一阶段出现的测量顺序是连续的数字(参见图2,以获得阶段名称的完整解释)。“前兆”测量被清楚地指出。颜色方案表示在15分钟的腔室封闭期间记录基准的相对时间,其中深色出现在开始,浅色出现在结束。每个图中的黑色菱形代表大气同位素组成的近似端元。气体扩散途径模型:虽然蒸汽船喷发的具体机制不能仅由气体测量来支持,但通过整合收集的数据和先前发布的信息,这里共享了该系统的概念模型(图5)。大量证据表明,温泉水起源于渗入并流经流纹岩的大气水,以补给NGB和公园其他地方的间歇泉。从热成因δ13C-CH4特征和地幔样δ13C-CO2组成来看,系统中大部分气体来源于深部。在两次喷发之间,我们认为存在地幔气体从深层源向上的稳态输送(图5a)。这些气体溶解在水中,在含水层顶部溶解,向地表迁移,与浅层气体混合,然后以恒定的速率从地表排出。图5所示:说明地下管道和扩散气体到地面的途径的概念模型。注意深层烃源岩和补给储层之间的区别。(A)突出显示间歇泉在喷发之间的状态,(B)展示了前兆窗口(喷发的~ 10-25分钟)。结论:在距离蒸汽船间歇泉开口30 m处进行的光腔摔荡光谱测量显示,在2020年6月12日观测到的一次喷发开始前约10-25分钟,CH4和CO2的通量分别急剧下降58%和50%。这一证据表明,就在这次喷发之前,充满气体的水向间歇泉管道流动。同样,CH4 (δ13C-CH4)和CO2 (δ13C-CO2)的前体碳同位素测量值(分别为- 35.7±2.1‰和- 6.2±0.4‰)明显轻于非前体碳同位素测量值(- 27.5±0.3‰ &minus 3.9±0.1‰),δ13C在喷发开始后立即恢复到稳态值。热水和天然气的高估计平衡温度表明,至少在470米深处有一个深源。之前的研究呼吁监测黄石间歇泉的气体排放率,而这项研究为如何有效地进行弥漫气体测量和研究提供了一个模型。原文链接:https://doi.org/10.1016/j.jvolgeores.2021.107233研究应用相关仪器:
  •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公布 试点无纸化申请
    p  近日,基金委发布“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公布的通知”。通知对项目申请,项目结题,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材料接受等方面进行了规定。br//pp  通知显示,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pp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委在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pp  具体通知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strong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strong/span/pp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7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pp  strong一、项目申请/strong/pp  (一)项目申请接收。/pp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8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8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3月17日、18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pp  2.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pp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pp  4.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pp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pp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pp  (三)申请人事项。/pp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pp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pp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pp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pp  (四)依托单位事项。/pp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pp  1.依托单位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pp  2.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需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pp  3.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pp  4.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pp  (五)受理信息公布。/pp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pp  strong二、项目结题/strong/pp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pp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pp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pp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pp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pp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pp  (二)依托单位事项。/pp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2月26日-3月1日(16时以前)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pp  1.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结题项目清单和《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pp  2.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结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pp  strong三、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strong/pp  (一)项目进展报告。/pp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pp  (二)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pp  依托单位按照《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于2018年1月15日-3月20日(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版撰写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的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直接送达或寄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按《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pp  (三)管理工作年度报告。/pp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于2018年4月1日-15日(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pp  strong四、材料接收/strong/pp  (一)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结题材料和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材料,各局(室)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pp  (二) 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18年3月16日-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pp  strong五、其他/strong/pp  (一)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3月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pp  (二)《指南》于2017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pp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pp  (四)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pp strong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strong/pp  (一)咨询电话。/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 class="firstRow"td width="308" colspan="2"p style="text-align:center "材料接收组/p/tdtd width="260"p style="text-align:center "010-62328591/p/td/trtrtd width="308" colspan="2"p style="text-align:center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p/tdtd width="260"p style="text-align:center "010-62317474/p/td/trtrtd width="308" colspan="2"p style="text-align:center "财务咨询/p/tdtd width="260"p style="text-align:center "010-62327225br/ 010-62329112br/ 010-62326760/p/td/trtrtd width="45" rowspan="4"p style="text-align:center "各项目类型咨询/p/tdtd width="263"p style="text-align:left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p/tdtd width="260"p style="text-align:center "010-62327230br/ 010-62325557br/ 010-62327008/p/td/trtrtd width="263"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p/tdtd width="260"p style="text-align:center "010-62328623br/ 010-62325562/p/td/trtrtd width="263"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p/tdtd width="260"p style="text-align:center "010-62327015br/ 010-62328484/p/td/trtrtd width="263" valign="top"p style="text-align:left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p/tdtd width="260"p style="text-align:center "010-62327001/p/td/tr/tbody/tablep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p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0"tbodytr class="firstRow"td width="151"p style="text-align:center "数理科学部/p/tdtd width="108"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6911/p/tdtd width="210"p style="text-align:center "化学科学部/p/tdtd width="115"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6906/p/td/trtrtd width="151"p style="text-align:center "生命科学部/p/tdtd width="108"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9190/p/tdtd width="210"p style="text-align:center "地球科学部/p/tdtd width="115"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7157/p/td/trtrtd width="151"p style="text-align:center "工程与材料 br/ 科学部/p/tdtd width="108"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6887/p/tdtd width="210"p style="text-align:center "信息科学部/p/tdtd width="115"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7929/p/td/trtrtd width="151"p style="text-align:center "管理科学部/p/tdtd width="108"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6898/p/tdtd width="210"p style="text-align:center "医学科学部/p/tdtd width="115"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8991br/ 62328552/p/td/trtrtd width="151"p style="text-align:center "办公室/p/tdtd width="108"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7087/p/tdtd width="210"p style="text-align:center "计划局/p/tdtd width="115"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6980/p/td/trtrtd width="151"p style="text-align:center "政策局/p/tdtd width="108"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6986/p/tdtd width="210"p style="text-align:center "财务局/p/tdtd width="115"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7016/p/td/trtrtd width="151"p style="text-align:center "国际合作局/p/tdtd width="108"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7001/p/tdtd width="210"p style="text-align:center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p/tdtd width="115"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5544/p/td/trtrtd width="151"p style="text-align:center "机关服务中心/p/tdtd width="108"p style="text-align:center "62326949/p/tdtd width="210"br//tdtd width="115"br//td/tr/tbody/tablep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pp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pp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pp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pp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1月27日/ppbr//p
  •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356.00万元采购生物安全柜
    详细信息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次)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22 招标文件: 附件1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12-22 14: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22】16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川农函【2022】5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省预算内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A2型生物安全柜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22】1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佳灵路30号。 2.2规模及投资额:综合实验楼三层局部、四层及四层设备夹层提升改造,包括装饰装修改造,通风空调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实验室配套台柜等改造 主要改造规模为680平方米 购置实验室仪器50台/套。总投资1356万元。 2.3技术规格: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并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4交货地点: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经销商或设备制造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生物安全柜供货业绩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生物安全柜供货业绩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A2型生物安全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2月24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0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028-8508748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楼2609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61986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12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相关资料下载: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次)设备采购标段的招标文件.zbid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生物安全柜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356.00万元 采购单位: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次)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22 招标文件: 附件1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12-22 14: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22】16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川农函【2022】5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省预算内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A2型生物安全柜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22】1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佳灵路30号。 2.2规模及投资额:综合实验楼三层局部、四层及四层设备夹层提升改造,包括装饰装修改造,通风空调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实验室配套台柜等改造 主要改造规模为680平方米 购置实验室仪器50台/套。总投资1356万元。 2.3技术规格: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并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4交货地点: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经销商或设备制造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生物安全柜供货业绩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生物安全柜供货业绩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A2型生物安全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2月24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0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028-8508748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楼2609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61986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12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相关资料下载: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P3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次)设备采购标段的招标文件.zbid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水质 30种全(多)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水质 30种全(多)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和我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厅,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 系 人:徐效民,0531-51798319          许思思,18678785062联系邮箱:hjjcc@shandong.cn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附件:1.水质 30种全(多)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2.《水质 30种全(多)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8月9日
  • 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799.17万元采购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
    详细信息 [淄川区]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和供应室等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2-22 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和供应室等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ZCJGWJ2023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和供应室等净化项目已由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项字【2015】1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和供应室等净化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5438.27㎡。其中,标段一:检验科约1636.6㎡,病理室约426.4㎡;合同估算价7991706.48元;标段二:内镜中心约961.6㎡,供应室约1344㎡;合同估算价7728850.58元;标段三:产房约679.8㎡,NICU约245.75㎡,EICU约144.12㎡;合同估算价5364465.17元。 2.4计划工期: 标段1:合同生效之日且现场具备条件后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2:合同生效之日且现场具备条件后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3:合同生效之日且现场具备条件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地面、墙面、吊顶、净化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空调、净化工程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合格,并配合总承包获得“泰山杯”。质量目标: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淄川区医院西院区检验科及病理室净化项目; 标段二: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及供应室净化项目; 标段三:淄川区医院西院区产房、NICU及EICU净化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投标人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投标人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3-2270010,0533-2270020。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并参考“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系统)”等相关内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3-292118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楟婷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服务创业中心3号楼 邮 编:255100 联 系 人:苏泽 电 话:0533-54183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浩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义胜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A座2205室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黄全娜 电 话:0533-3587330 2023年02月22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 开标时间:2023-03-16 09:00 预算金额:799.17万元 采购单位: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浩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淄川区]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和供应室等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2-22 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和供应室等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ZCJGWJ2023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和供应室等净化项目已由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项字【2015】1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和供应室等净化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5438.27㎡。其中,标段一:检验科约1636.6㎡,病理室约426.4㎡;合同估算价7991706.48元;标段二:内镜中心约961.6㎡,供应室约1344㎡;合同估算价7728850.58元;标段三:产房约679.8㎡,NICU约245.75㎡,EICU约144.12㎡;合同估算价5364465.17元。 2.4计划工期: 标段1:合同生效之日且现场具备条件后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2:合同生效之日且现场具备条件后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3:合同生效之日且现场具备条件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地面、墙面、吊顶、净化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空调、净化工程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合格,并配合总承包获得“泰山杯”。质量目标: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淄川区医院西院区检验科及病理室净化项目; 标段二:淄川区医院西院区内镜中心及供应室净化项目; 标段三:淄川区医院西院区产房、NICU及EICU净化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投标人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投标人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3-2270010,0533-2270020。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并参考“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系统)”等相关内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3-292118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淄川区医院西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楟婷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服务创业中心3号楼 邮 编:255100 联 系 人:苏泽 电 话:0533-54183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浩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义胜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A座2205室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黄全娜 电 话:0533-3587330 2023年02月22日
  • 标准化协会公开征求3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标准意见
    由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国军标(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动物源性食品中氟雷拉纳、洛替拉纳、沙罗拉纳和阿福拉纳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实验室人员聘用、能力培养与考核监督指南》和《分析化学实验室通风柜选择、安装和使用指南》3项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10日之前将《意见汇总表》反馈至以下联系方式。  附件:  1-1《动物源性食品中氟雷拉纳、洛替拉纳、沙罗拉纳和阿福拉纳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1-2《动物源性食品中氟雷拉纳、洛替拉纳、沙罗拉纳和阿福拉纳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编制说明;  1-3《动物源性食品中氟雷拉纳、洛替拉纳、沙罗拉纳和阿福拉纳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意见汇总表;  2-1《实验室人员聘用、能力培养与考核监督指南》征求意见稿;  2-2《实验室人员聘用、能力培养与考核监督指南》编制说明;  2-3《实验室人员聘用、能力培养与考核监督指南》意见汇总表;  3-1《分析化学实验室通风柜选择、安装和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3-2《分析化学实验室通风柜选择、安装和使用指南》编制说明;  3-3《分析化学实验室通风柜选择、安装和使用指南》意见汇总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标协写字楼,100048;  联 系 人: 姜宇鑫  胡柏松  联系方式: 010-88416788  010-68481356  jyx@china-cas.org  hbs@china-cas.org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22年5月8日附件:《分析化学实验室通风柜选择、安装 和使用指南》 编制说明.pdf《实验室人员聘用、能力培养与考核监督 指南》征求意见稿.pdf《动物源性食品中氟雷拉纳、洛替拉 纳、沙罗拉纳和阿福拉纳残留量的测 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编制说明.pdf分析化学实验室通风柜选择、安装和使用 指南(征求意见稿).pdf《实验室人员聘用、能力培养与考核 监督指南》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 编制说明.pdf动物源性食品中氟雷拉纳、洛替拉纳、沙 罗拉纳和阿福拉纳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分析化学实验室通风柜选择、安装和使用指南》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实验室人员聘用、能力培养与考核监督指南》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动物源性食品中氟雷拉纳、洛替拉纳、沙罗拉纳和阿福拉纳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 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发布《水质 24种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组织制订的《水质 24种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23年11月8日之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3)反馈到下面指定邮箱。 联系人:1.李蕊,13719390070,lirui253@mail.sysu.edu.cn2.协会秘书处,020-37656885-227,gdaia@fenxi.com.cn 附件:1. 《水质 24种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2. 《水质 24种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 征求意见表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10月8日附件1 《水质 24种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水质 24种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 征求意见表.doc
  • 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发布《尿液中多环芳烃代谢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组织制订的《尿液中多环芳烃代谢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24年4月1日之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3)反馈到下面指定邮箱。联系人:1.谭磊,15088099264,jsutanlei@126.com2.协会秘书处,020-37656885-227,gdaia@fenxi.com.cn附件:1. 《尿液中多环芳烃代谢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2. 《尿液中多环芳烃代谢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 征求意见表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2024年3月1日附件1 《尿液中多环芳烃代谢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尿液中多环芳烃代谢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 征求意见表.doc
  • 四川食药所采购UHPLC-MS/MS等39台仪器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   预审公告: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技术和资质要求公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川政采招[2012]058号 公告日期:2012年6月27日15时54分  行政区划: 四川省 采购包个数:16个  采 购 人: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更正公告:无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目录:序号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备注第一包 高分辨傅里叶变换组合质谱(进口)1免税第二包 液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Q-TOF)(进口) 1免税第三包 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进口)1免税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进口)1第四包 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进口) 1免税Ⅱ.气相色谱-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GC-MS/MS)(进口) 1第五包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MS)(进口)1免税第六包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MS)(进口)1免税第七包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MS)(进口) 1免税第八包 Ⅰ.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5免税Ⅱ.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1第九包 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进口) 1免税第十包 Ⅰ.正置显微镜及成像系统(进口)1免税Ⅱ.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进口)1Ⅲ.活细胞工作站(进口)1第十一包 Ⅰ.拉曼光谱仪(进口) 1免税Ⅱ.近红外分析仪(进口) 1免税第十二包 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口)1免税Ⅱ.测汞仪(进口)1第十三包Ⅰ.水蒸气透过量测定仪(进口) 1含税Ⅱ.氧气透过量测定仪(进口)1第十四包 食品检测前处理套包Ⅰ.微波消解仪(进口);1含税Ⅱ.制冰机;1Ⅲ.循环水浴器;1Ⅳ.洗珠(管)器;1Ⅴ. 顶空进样器(进口);1Ⅵ. 气质附件升级包(进口);1Ⅶ.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形态分析仪 1第十五包 省养麝所检验分析仪器1、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1含税2、气相色谱仪(进口)13、全波长薄层色谱扫描仪(进口)14、精子分析仪(进口)15、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进口) 1第十六包 iCE3500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进口)1含税,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一致)。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16日17:00时前,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2:00时 13:00---17:00时(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直接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7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  供应商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开标地点:  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2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采购人  采购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第一至十四包)  联系人:赵蓓  联系电话:87877162  采购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十五包)  联系人:胡国良  联系电话:86786085  采购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第十六包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50581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服务窗口  联系人:胡丹丹  电话:86961613  采购文件编制及咨询:采购一部  联系人:何波  电话:86961813  开评标工作咨询:采购二部  联系人:刘正光  电话:028-86961781 86961823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scscgzx.cn)上发布。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招58号参数[1].doc
  •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立项《番茄中7种真菌毒素的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3年8月2日-8月9日,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对《番茄中7种真菌毒素的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协会技术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上述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制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同时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等加入该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特此公告。 联系人:钱波 电 话:020-85161829 电子邮箱:gdnybzh@163.com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2023年8月9日粤农标协字〔2023〕31号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关于《番茄中7种真菌毒素的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动物性食品中10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动物性食品中10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玉洁联系电话:010-62103930E-mail:syclyny@163.com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邮编:100081附件:1. 动物性食品中10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2.兽药残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1月23日
  • 《动物毛发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苯乙醇胺A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毛发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苯乙醇胺A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5月1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玉洁 联系电话:010-62103930 E-mail:syclyny@163.com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邮编:100081      附件: 1. 动物毛发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苯乙醇胺A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4月1日
  • 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立项《茶青中32种农药残留量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四项多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福州海关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农科院共同向我会提案申请制定《茶青中 32种农药残留量测定 液相色谐-串联质诺法》《茶青中吡虫啉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法》《茶青中三氯杀螨醇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法》《茶青中 28 种农药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茶青中多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四项团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对该四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上述四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于4月26日批准立项,现在全国团体标准管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及协会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7天(4月27 日-5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协会联系。同时欢迎与该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联系人:李贞森 13809506579 邮箱:272239096@qq.com附件第035号 关于《茶青中32种农药残留量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2).pdf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2023年4月27日
  • HORIBA前沿用户动态|余睽教授课题组研究工作入选 “四川大学2018年度十大基础科学进展”
    文章转载自: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18年,我所余睽教授课题组在半导体量子点纳米材料反应机理及形成路径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相关研究工作“胶态半导体量子点成核前的化学反应机理研究”入选“四川大学2018年度十大基础科学进展”。 图片来自网络“四川大学年度十大基础科学进展”于2018年启动,评选过去一年中我校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领域中,对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具有创新性和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余睽教授团队针对半导体量子点(colloidal semiconductor quantum dots, QDs)应用研究领域存在的small-size QDs合成转化率低,可重复性差等特点,将研究重点放到量子点成核过程发生前的前驱体转化机理上。希望能通过研究胶态量子点晶核形成之前,体系中所发生的详细化学反应历程,建立相关化学反应的系统理论,为量子点材料的合成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支撑。 在2018年度,余睽教授课题组在胶体半导体量子点材料的普适生长路径,包括成核前的反应机理研究中,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进展。该课题组阐明了幻数团簇 (magic-size clusters, MSCs)二步合成法 (Yu)的普适性;报道了MSCs基于自组装的形成路径与机理,以及其与常规QDs的形成路径的关系,并且初步建立了常规QDs成核前的具有普适性的二步演化路径 (Yu)。图片来自网络具体有如下重要科学发现:余睽教授课题组提出的MSCs二步演化路径(Yu),丰富了非经典成核理论。并且,二步合成法 (Yu)可以指导半导体MSCs和QDs的设计和合成,为提高small-size QDs合成产率、降低成本,和发展QDs纳米材料合成的化学反应理论和制备技术,提供了进一步的科学依据,为促进QDs纳米材料的应用提供了必要的可靠的实验和基础理论的支撑。免责说明HORIBA Scientific公众号所发布内容(含图片)来源于文章原创作者提供或互联网转载。文章版权、数据及所述观点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HORIBA Scientific 发布及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供读者自行参考及评述。如果您认为本文存在侵权之处,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进行处理。HORIBA Scientific 力求数据严谨准确,如有任何失误失实,敬请读者不吝赐教批评指正。我们也热忱欢迎您投稿并发表您的观点和见解。HORIBA科学仪器事业部结合旗下具有近 200 年发展历史的 Jobin Yvon 光学光谱技术,HORIBA Scientific 致力于为科研及工业用户提供先进的检测和分析工具及解决方案。如:光学光谱、分子光谱、元素分析、材料表征及表面分析等先进检测技术。今天HORIBA 的高品质科学仪器已经成为全球科研、各行业研发及质量控制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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