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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体重秤婴幼儿身高坐高测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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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发布婴幼儿背带的最新安全标准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于2013年3月发布了婴幼儿背带消费品安全规范的最新标准(ASTM F2236-13),最新的修订内容包括可燃性要求、紧固件和肩带的强度要求,同时最新版本还修订了对于产品和说明文字非常必要的标识和标签的要求。  1.婴幼儿背带的定义及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CPSIA的第104(f)(2)(H)条“耐用婴幼儿产品”中具体明确了“婴幼儿背带”的含义。该委员会已经确定了至少4种类型的产品属于“婴儿背带”的产品类别,包括:框架背包背带(Frame backpack carriers)、手持式婴儿背带(handheld infant carriers)、吊带(slings)和软体婴幼儿背带(soft infant and toddler carriers)。  本标准仅适用于软体婴幼儿背带的安全要求。最近,委员会已提出了有关手持式婴儿背带的安全要求(77 FR 73354,2012年12月10日)。而关于吊带和框架背包背带的安全要求将在未来的规则制定程序中被分别提出。  2.修订情况  新标准(ASTM F2236-13)与旧标准(ASTM F2236-10)相比,主要进行了如下修订:  承载的重量和适用范围不同:旧标准规定,一般情况下,软体婴儿背带可以携带7到25 磅(3.2-11.3 kg)之间的婴儿 而新标准规定,软体婴幼儿背带一般被设计成可以携带体重在7到45磅(3.1-20.4 kg)之间的婴儿。此外,新标准的名称中增加了单词“toddler”,阐明了学步的幼儿也可以用该产品进行携带。  参考文献:新标准比旧标准新增了一项参考文献,即新标准还需要符合联邦法规的要求,即:16 CFR 1610 服装纺织品易燃性标准。  术语的定义:新标准中新增了“携带位置(carrying position)”和“紧固件(fastener)”2个术语的定义。  纺织品易燃性要求:在新标准的“一般要求”中增加了纺织品易燃性要求,规定当被评估的婴幼儿背带产品不符合16 CFR 1610的要求时,那么该产品不得使用2类和3类面料。如果由于婴幼儿背带的结构特点,不能按照16 CFR 1610的要求进行评估的话,那么就应该按旧标准的要求,根据消费品安全规范F963标准的要求进行测试,产品应不可燃。  紧固件强度和肩带固定要求和测试方法:新标准的“6. 性能要求”中增加了“紧固件强度和肩带固定”的要求。相应地,在“7. 测试方法”中也给出了“紧固件强度和肩带固定测试”的方法。  标志和标签:新标准的标志和标签要求与旧标准相比,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只是新增了如下规定,即“警告标签应独立于产品上其他的任何图形和书面材料。除了本条规定的标签和书面说明之外,不得包含任何其他的标签和书面说明以掩盖或混淆标准所要求信息的含义,或是误导消费者。”此外,警告语由“WARNING-FALL HAZARD”改为了“WARNING-FALL AND SUFFOCATION HAZARD”。新标准还给出了“警告声明和标签格式”图,如图1所示。图1 警告声明和标签格式
  • 岛津看食界:婴幼儿奶粉及保健品中有害物质检测
    前段时间,香港特区奶粉限购令的出台以及频频发生的奶粉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民众对于奶粉及其制品质量的反思。 宝宝从出生到长大成人,一直处于不停地生长和发育的状态,有些生长发育是我们能够看到的,比如身高、体重的增长,有些生长发育是我们看不见的,比如神经系统、内脏器官的发育。当人体吸收到少量有毒有害物质时会通过自身的肝脏、肾脏、泌尿系统通过正常的新陈代谢排出体外,而对于婴幼儿来说,由于自身发育和免疫系统不完善,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耐受性比成年人低。宝宝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目前的健康受到损害,还要考虑到这些损害会不会给孩子将来的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关注宝宝食品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婴幼儿奶粉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以下例举几例。 婴幼儿奶粉及保健品中的金属问题 重金属超标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在正常的情况下,人体会靠肝脏、泌尿系统和肾脏把一些有害物质解毒、排泄出去。可对于孩子来说,肝脏的解毒功能、肾脏的排毒功能还不完善,对有害物质的耐受性特别低。比如汞吸附性强,进入人体主要蓄积在肾、肝、脑等组织,而且排泄时间慢,会导致神经异常、齿龈炎、震颤等。铅会导致人体贫血,出现头痛、眩晕、乏力、困倦、便秘和肢体酸痛等症,儿童铅中毒则危及神经、造血系统和消化系统,使儿童生长发育迟缓、抗病力下降,临床表现为烦躁不安、食欲减退,有的伴有腹泻或便秘。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人类对自身的健康日益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居民的健康保健消费逐年攀升,对营养保健品的需求十分旺盛。铁是合成血红蛋白的主要原料之一。血红蛋白的主要功能是把新鲜氧气运送到各组织。铁缺乏时不能合成足够的血红蛋白,造成缺铁性贫血。锌是人类必需营养素,它参与婴幼儿的正常生长发育,维持人类健康,因此,预防锌缺乏是非常重要的。钙是人体所不可或缺的营养素之一,每天摄入足够的钙,才能维持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增强人体对生活环境的适应力。镁元素对于骨骼的物理结构有很大帮助,如果血液中的镁元素缺乏,就会引起低血钙、抑制甲状旁腺素作用、抑制维生素D的作用,这些都会导致骨质流失的增加。保健食品虽然不同于药品,但也有具体的含量,如果分量不够,那它不过就是精神安慰剂。因此,铁锌镁钙量一向被视为保健品中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而检测保健品中的有益元素的含量同样十分必要。奶粉中双氰胺的残留问题 2013年1月24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宣布,该国牛奶和奶粉中发现存在低毒的化学物质双氰胺残留,新西兰政府已经下令禁止含有双氰胺的奶制品销售和出口。双氰胺(英文名Dicyandiamide,缩写DICY或DCD),又名二聚氰胺、二氰二氨,是一种白色菱形结晶性粉末,可用作三聚氰胺生产原料及医药和染料中间体。作为化肥增效剂,双氰胺与氮肥配用时,能抑制亚硝酸菌、硝酸菌、脱氮菌活动,减少氮肥硝化、脱氮作用,提高氮肥利用率。据报道,为了保持草场的肥沃,防止肥料的副产品硝酸盐流入河流和湖泊,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新西兰农民会在牧场喷洒双氰胺,由于牧草含有双氰胺,造成奶牛摄食牧草后,在牛奶中有残留。 婴幼儿奶粉中的香兰素和乙基香兰素问题 前段时间,美赞臣、惠氏、雅培三大品牌的1段奶粉被指违添香精事件,让添加剂香精&ldquo 香兰素&rdquo 走进了消费者的视野。香兰素(Vanillin),又名香草醛,为一种广泛使用的可食用香料,可在香荚兰的种子中找到,也可以人工合成,有浓烈奶香气息。广泛运用在各种需要增加奶香气息的调香食品中,如蛋糕、冷饮、巧克力、糖果。目前还没有相关报道说香兰素对人体有害。 但是不可过量,据欧盟专家委员会2000年2月24日报导,大剂量可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损伤肝、肾等。大剂量食用这种香精的婴儿会造成肝肾损伤,而婴儿对一种奶粉产生依赖与添加此类香精有关。 宝宝食品安全,是牵动每一个家庭的重大问题,要保证宝宝健康成长,首先就要给他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家长们也应该从近期频频儿童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中,得到一些启示,比如:要高度重视食品中的添加剂,分清食品的成分和功能,学会看食品标签等。总之,在选购食品时,为孩子把好关,最大可能地保障孩子的安全健康。 针对上述问题,岛津分析中心提供了问题物质的检测方法。 了解详情,请点击《家有宝贝初长成,食品安全要保证》。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样品砷含量超母乳2~3倍 婴幼儿米糊陷重金属污染疑云
    婴幼儿米糊陷重金属污染疑云 雀巢(中国)公司昨发表声明强调其产品安全  据英国《星期日电讯报》的最新报道称,瑞典研究人员发表论文称,包括雀巢在内的9种欧洲知名品牌的婴儿食品含有毒重金属砷、铅与镉,其含量虽未达世界卫生组织(WHO)规范的上限,但婴儿长期食用,仍会导致智力受损,甚至出现行为异常。据悉,欧盟委员会官员已决定召开紧急会议,商讨重新制定新的婴儿食品安全标准。  这份研究的检验样本包括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等9种知名品牌生产的供4个月以上婴儿食用的辅食,以及9种婴儿配方奶粉。  据了解,发表研究论文的这所瑞典研究机构是世界顶级的医学院瑞典卡罗琳学院Miljomedicin研究所(卡罗琳学院有一个委员会专门负责颁发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而论文是发表在今年1月的国际权威学术期刊《食品化学》中。  针对瑞典研究机构发布关于婴幼儿食品中含有微量锰、镉和砷研究报告的报道,昨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发表声明,强调"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并称这些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  国内食品安全专家指出,国际和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都有对婴儿配方食品中砷含量作出限量规定,在限量范围内食用可以说是安全的。记者了解到,国内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只对砷、铅两类重金属元素提出限量要求。至于镉等元素限量,则在农业部的标准《粮食(含谷物、豆类、薯类)及制品中铅、镉、铬、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有要求。  研究:样品砷含量超母乳2~3倍  本报记者昨日从中山大学一位医学专家处拿到这份备受关注的论文英文原文(《婴儿配方食品和幼儿食品中高含量的必需元素和有毒元素--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细读后发现,该论文重点研究评估的是6个月龄婴儿食品中有毒与必需元素的含量和摄入。在大部分的配方食品,必须元素钙、铁、锌、锰、钼的含量都明显高于母乳。和母乳喂养比,婴儿食品日常摄入的锰含量高出十倍到几百倍,这一摄入水平可能损害健康。  据本报记者了解,论文的研究人员从瑞典市面购买了9种婴儿配方食品(从出生起可以食用)和9种幼儿食品(4岁龄以上食用)作为样本,并指出这些食品均为大型食品商生产,能在全球范围都能买到。检验样本包括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等。  从实验结果看,在婴儿配方食品一组,除了一款样品外都含有比母乳高的镉(1.3~20倍)、铅(1.6~3倍)和铀(1.7~46倍),其中3款样本的砷含量超过母乳2~3倍。  对比:谷物食品砷含量高于牛奶食品  至于幼儿食品的一组,基于谷物生产的儿童食品样本镁、锰、钼、砷、镉、锑的含量都高于基于牛奶生产的食品。基于大米的样本砷的含量更是特别高,达到17~33微克/千克,而其他食品只有0.2~3微克/千克。两款基于大米的食品还含有其他有毒元素。  记者注意到在分析砷危害一节,论文指,在实验样本中3个纯粹基于大米的样本的砷含量大约是30微克/千克,2个在大米外还添加进水果成分的样本其砷含量就轻微下降到18微克/千克。其中,一个样本的含量相当于人体每公斤摄入1微克的水平,如果每天喂食2次就已经接近欧洲标准的上限(2.1微克/千克),这个含量已经超过了健康安全水平。  论文称,多个研究已经发现大米和基于大米生产的婴幼儿食品时常含有较高含量的砷,当中大部分是以毒性最大的无机砷的形态而存在。砷除了能致癌外还能引发多种毒性反应,儿童对此尤其敏感。如果儿童在成长早期就从饮用水中摄入低剂量的砷,将会致病和致死,或者损害早期发育。  论文最后指,随着给婴幼儿辅食的流行,日常摄入的必需元素特别是锰、铁和钼在增加。值得警惕的是,这些食品同时也可能带来高剂量的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它们主要来自于食品的原料。  调查:未找到论文提及的产品  有关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诸如"婴儿食品混入砷"等字眼,令不少妈妈恐慌。妈妈网上出现长达8页的讨论,不少妈妈表示迷茫,网友"wanghaomm"说,"如果水稻也有毒,那么,自己打豆浆米糊吃也是有害身体的呀!抓狂!还能吃什么?"  针对有关报道,昨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特意发表声明,强调报道中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报道中所及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雀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雀巢在华联系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实验用的产品根本不是中国生产,所以马上就排除中国产品不受事件影响。但被问到外国米糊产品大米来源是哪里时,该联系人表示"不清楚".  记者随后走访人民路上多家婴幼儿用品店,均没有找到论文提及的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品牌的米糊。米糊品牌都是亨氏、味奇、贝因美。后来记者在中山路上一家超市找到雀巢品牌的牛肉蔬菜配方米糊、胡萝卜配方米糊、鸡肉蔬菜配方米糊等11种婴幼儿食品,产地均为黑龙江。  不过记者在大型购物网站上,就找到论文提及的其他品牌米糊产品,而且都是宣称欧洲生产,诸如"HIPP喜宝香蕉晚餐有机燕麦米粉米糊"(43.5元)、"(瑞士品牌)德国产HOLLE天然有机大米米粉米糊250克4个月"(55元)、"Organix有机全麦米糊米粉"(62元)等等。  专家:大米对砷的吸收能力较强  到底为何米糊等大米配方食品会有砷?论文指出,婴儿配方食品中可能含有的毒元素是来自天然存在的原材料,或者来自遭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例如,基于大米生产的婴幼儿食品在2008年时就曾报告含有高于安全标准的砷。  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自然的因素或人为污染,重金属在土壤中微量存在。当谷物生长时,就会从土壤中吸收这些重金属,其中又以大米对砷的吸收能力较强。国际研究已经表明,就算是微量的砷都有可能导致婴儿脑部损伤。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对食品中砷的规定是每公斤体重摄入约2微克,不过最近该局已经表示需重新进行风险评估。世界卫生组织也暂时停止了对砷摄入量的建议,因为近期的研究显示就算微量的砷都可能致癌。  专家:标准限量以下食用安全  中山大学毒理学教授、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杨杏芬表示,国际上和国家都有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砷含量作出限量规定,只要含量在标准限量之下可以说是安全的。  对于婴幼儿米糊等谷类食品,国家有强制标准,质监部门监督抽查时也会按照强制标准检测。不过,国内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只对砷、铅两类重金属元素提出限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铅、砷等污染物有限量控制,其中添加鱼类、肝类、蔬菜类的谷类辅助食品限量为0.3毫克/千克,其他产品铅限量0.2毫克/千克。添加藻类的产品无机砷限量0.3毫克/千克,其他产品限量0.2毫克/千克。  有NY 861-2004《粮食及制品中铅、镉、铬、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的标准要求,其中大米制品镉(以Cd计)限量在0.2毫克/千克。  砷 (arsenic)是一个知名的化学元素,元素符号As,原子序 33.砷的硫化物矿自古以来被用作颜料和杀虫剂、灭鼠药。硫化合物具有强烈毒性,今天砷的拉丁名称 arsenium和元素符号As正是由这一词演变而来。三氧化二砷在我国古代文献中称为砒石或砒霜。小剂量砒霜作为药用在我国医药书籍中最早出现在公元973年宋朝人编辑的《开宝本草》中。  每天吃两次问题米糊  砷可能破坏神经系统  研究发现,如果每天向婴儿喂食两次上述品牌的米糊等辅食,婴儿接触到致癌物"砷"的数量,比母乳喂养高出50倍 接触可破坏神经系统和肾脏功能的重金属"镉",数量比母乳喂养增150倍 接触可致永久性的智力受损伤或行为异常的重金属"铅",数量也要增8倍。
  • 婴幼儿辅食市场超过400亿元预计
    辅食喂养观念在不断更新和升级,消费者对婴幼儿辅食产品的安全要求和功能需求随之不断提高。3月12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以及改善居民营养水平政策的出台等,我国婴幼儿辅食行业逐步进入快速发展期。2012年,我国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约为100亿元,2019年其市场规模已经超过4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3%。有行业分析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婴幼儿辅食市场产量将达到25.03万吨。数据显示,2020年婴幼儿辅食企业自查率已经达到100%,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了100%,2020年上半年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是98.79%,合格率同比增长0.11个百分点,并且未发现铬含量婴辅限量值的问题。未来婴幼儿辅食行业市场如何? 近两年来辅食品类在线上开始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情报通数据显示,作为在婴儿食品中规模仅次于婴儿奶粉的婴儿辅食,2018年线上销售额约21.2亿,且增长率达47%。 2018年国家开始重视与关注辅食,先颁布了《婴幼儿辅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后又发布了镉限量值标准,两大政策开始助推产业升级,推动辅食行业进入快速洗牌期,未取得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品牌淘汰,但巨大的消费需求仍推动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17-2022年中国婴幼儿食品行业产量预测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目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婴幼儿奶粉市场。数据显示,中国婴幼儿人口数量为5000万人,消费人群数量庞大。不过,国内婴幼儿辅食渗透率仅为25%左右,与欧美国家80%的渗透率相差甚远。另外,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辅食和婴儿奶粉消费额为1:1,中国港澳台为1:4,内地为1:7。 截止2016年底,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产量是97万吨左右。预计到2022年,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产量将会突破170万吨。 需求方面,婴幼儿奶粉行业需求将朝向更加品质化、国际化方向发展,这也是未来行业最主要的发展方向。截止2016年底,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需求规模是1200亿元左右。预计到2022年,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需求规模将会突破1800亿元。 对于婴儿食品这个特殊的品类,以及婴幼儿这个特殊的消费人群,消费持续升级仍然明显。近两年来,婴幼儿辅食高端化、有机化趋势明显。事实上,有机早已不再是婴幼儿食品里的鲜概念,安全、天然的有机食品概念会继续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新生代父母更青睐于有机辅食带来的品质体验。《中国食品消费及创新趋势白皮书(婴幼儿部分)》显示,婴幼儿食品中有机比例逐年攀升,2013—2018年,婴幼儿奶粉和婴幼儿辅食品类中有机产品的比例逐年攀升,2017—2018年比2013—2014年同期增长了122%,在婴儿辅食领域,有机升级更为明显。
  • 婴幼儿谷类辅食2020版国标新变化(附各国婴幼儿辅食法规汇总)
    p  2020年7月1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标准将代替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pp  本标准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从内容层面而言,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的描述;增加了部分营养成分的最大值;增加了基本营养成分和可选择营养成分指标;修改了添加糖限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验方法;增加了包装要求。/pp  其中,考虑我国婴幼儿人群贫血率状况,以及植物性食物中铁吸收率较低、维生素C有助于提高铁的吸收率等因素,将维生素C作为基本营养成分指标。根据婴幼儿对镁的营养需求量及谷类食物中镁的本地含量,将镁作为可选择添加营养成分。对于罐装即食谷物辅助食品类别,单独规定了其能量值要求,为≥335(80)kJ(kcal)/100g。修改了碳水化合物计算方式的描述 将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修改为8kJ/g。/pp  针对,糖摄入过量会导致婴幼儿龋齿、肥胖、不利于后期喂养、成年期对甜食产生偏好等风险,根据婴幼儿喂养原则,结合产品实际需求,将添加的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限量值进行下调,添加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的总量≤0.6g/100kJ(2.5g/100kcal)。/pp  另外,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原则》要求,对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罐装即食谷类辅助食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为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品质,增加了包装要求,“可以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二氧化碳和/或氮气作为包装介质。”/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30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64a8e2d-dfab-45da-868e-17a3fba8acd7.jpg" title="001.png" alt="001.png" width="600" height="530"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7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8ccda21-5282-4d0f-a2a9-a68b3eeee21d.jpg" title="002.png" alt="002.png" width="600" height="407"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05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94353e1-4211-4942-b365-30cf90fe5796.jpg" title="003.png" alt="003.png" width="600" height="105"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24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b9a21db7-94a4-46c0-872f-f5bb5a9f3de7.jpg" title="004.png" alt="004.png" width="600" height="224"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9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558ac15-6a9e-4255-81a8-75dd0be5660c.jpg" title="005.png" alt="005.png" width="600" height="89" border="0" vspace="0"//p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澳新、美国、日本和我国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均制定了相关法规标准。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部分指标的修订也参考了国际和各国相关法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婴幼儿加工谷类辅助食品标准《Standard for 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CODEX STAN 74-1981);欧盟制定了加工谷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指令《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And Bab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2006/125/EC);澳新食品标准局制定了婴儿食品标准《Food for infant》(STANDARD 2.9.2);美国在《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中未专门对婴幼儿辅助食品作出明确规定,但美国农业部2005年制定了主要用于贸易协议使用的Cereal for Babies, Instant A-A-20022D;日本婴幼儿食品协会制定了《婴幼儿食品》推荐性标准;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详见表1和表2。/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66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25509733-558a-4d5e-913d-7f1115b6fb36.jpg" title="01.png" alt="01.png" width="600" height="166"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58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34191443-3da3-4705-904e-057ace14ac2c.jpg" title="02.png" alt="02.png" width="600" height="258" border="0" vspace="0"//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41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81cc357-323e-4908-bbfd-ca599b5adf5d.jpg" title="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alt="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width="600" height="541" border="0" vspace="0"//pp  附件: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596.shtml" target="_self" title="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a/ppstrong  /strongimg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a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7/attachment/be429965-45dd-46ce-b3f3-335900124d8a.pdf" title="编制说明.pdf"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编制说明.pdf/a/p
  • 伊利婴幼儿奶粉中汞来源有三种可能
    相关新闻:伊利公司紧急召回部分汞含量超标奶粉(图)   汞,作为一种公认的危害神经系统的重金属,其对儿童的影响不言而喻。虽然在奶粉的国家标准中并未有明确的限制规定,但这是因为汞出现在奶粉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也就让伊利奶粉中出现汞成为继蒙牛的黄曲霉素事件后,又一颗重磅炸弹。  6月14日,伊利股份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公告称,6月12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公司生产的个别全优2、3、4段乳粉汞含量有异常,该公司于6月13日开始将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生产的上述乳粉全部召回,同时查验汞含量异常原因。  6月14日上午,全国范围内多家连锁卖场均突然执行了对伊利乳业旗下部分全优奶粉召回的指令,6月15日开盘三分钟伊利股份即告跌停,成为近期A股罕见的开盘跌停股票。  而就在两周前的5月30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介绍说,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包括营养指标、微量成分、维生素、矿物质、微量成分,此外还包括卫生指标,像微生物和环节污染在内共63项指标,“是世界上最严的标准之一”。  但是这个最严的标准,并未将汞包含在内。汞含量确实不包括在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中,因此质检部门日常针对婴幼儿奶粉的检测也没有涉及到汞含量这一项。这次指出伊利婴幼儿乳粉汞含量异常的机构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  陈君石院士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的专家之一。他说,该机构的食品安全监测网包括很多部分,其中有污染物监测网、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等,而这次发现伊利婴幼儿奶粉汞含量异常的则是污染物监测网。  不同于质检总局的主要任务“检测”产品是否质量合格,食品安全监测网的主要任务并非看产品是否合格,而是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可能的趋势,为风险评估提供数据,陈君石对财新记者说。  在伊利发布公告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质检总局”)于6月14日晚发布消息称,质检总局已对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所有品种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汞含量专项应急监测。截止6月14日12时,共抽检了715个婴幼儿乳粉样品,覆盖了全部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其中20家企业停产未采集到样品)。检测结果显示,除伊利集团公司所属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的个别批次产品汞含量异常外,未发现国内其他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汞含量异常的问题。  乳业专家王丁棉在接受财新记者电话采访时分析说,汞是一种污染物,人为添加的可能性为零,除非伊利的员工是精神病或者故意添加以损害企业利益。除此之外,王丁棉表示,有三种可能的渠道导致奶粉被汞污染。  第一个是要看工厂的加工环境有没有受到污染,包括空气、水和包装材料,工厂附近有没有化工厂,有没有可能通过粉尘进入伊利的工厂。第二是奶粉中的一种叫做乳清粉的添加物,乳清粉是加工奶酪、黄油的副产品,在加工的环节要人为添加盐,按照规定添加到婴幼儿食品的乳清粉是要脱盐的,如果没有严格脱盐,而盐本身受到汞污染,那么也可能造成终端的奶粉汞含量异常。第三个可能的因素则涉及到用于生产婴幼儿奶粉的原料粉,生产基地周边是否有化工厂、奶牛的水和饲料受到汞污染的话也会导致牛奶中汞含量异常。  2005年,卫生部曾制定《食物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规定汞含量不能超过0.01mg/Kg,但是在2010年通过的《婴儿配方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污染物限量只涉及铅、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没有涉及到汞。为什么在食品原材料中给出了汞含量的标准,而在终端却没有给出汞含量标准,王丁棉说,“这就要问卫生部了”。  6月14日,伊利在其网站发布的《关于紧急召回部分乳粉产品的公告》中称,该公司生产的其他婴幼儿奶粉、雪糕冰激凌、牛奶、酸奶等产品,全过经过了企业自检、送检以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检测,均未检出。  内蒙古质监局副局长马达6月15日在新华网答记者问时说:“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内蒙古伊利集团个别乳粉产品含有汞成分。但是,目前对此尚无限量规定。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供的信息,我局对伊利集团的产品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被检的40个批次的产品中,有2个批次汞含量为0.034mg/Kg和0.045mg/Kg。为查找原因,又对7个乳清粉原料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有两个样品汞含量分别为0.54mg/Kg和0.42mg/Kg。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含量要高。因此,将此情况视为异常,应引起重视,并查清原因,予以解决。”  而按照0.01mg/Kg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伊利这批次奶粉的汞含量超标3-4倍,其乳清粉原料的汞含量超标达40-50倍。
  •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
    一、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什么?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当少数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婴幼儿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以下简称GB10765)、《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下简称GB10766)、《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简称GB10767)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以下简称GB25596)。本问答内容仅适用于GB 10765、GB 10766和GB 10767,不涉及GB 25596。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版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什么?标准修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四是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五是坚持公开透明,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行业、科研院所、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五、如何界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本次标准修订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无论乳基还是豆基产品,均指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此外,随着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和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本次修订取消了2010版标准中对产品形态的要求。六、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的修订有哪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七、GB 10765和GB 10766中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GB 10765和GB 10766中修订了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修订有哪些?标准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九、由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的修订有哪些?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十、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的要求是什么?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十一、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是什么?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十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物质的要求是什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添加低聚半乳糖等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物质。如果以营养强化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要求;如果作为食品原料,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相关公告的规定。十三、标准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过渡期设置参考了以往版本标准的规定,兼顾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注册的实际需求,综合各方因素设为2年。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专家称婴幼儿奶粉中反式脂肪酸不会影响健康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个别品种婴儿配方乳粉中检出反式脂肪酸。事实上,反式脂肪酸是所有含有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称,分为两类:一类是天然的,动物的肉品或乳品中天然含有反式脂肪酸,但含量较低 一类是人工制造的,在油脂的加工和烹调中产生的反式脂肪酸,如人造脂肪、氢化油、咖啡植脂末中,都含有反式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在母乳和牛乳中都天然存在,有文献表明:牛奶中反式脂肪酸的含量约占脂肪酸总量的4%-9%,母乳中反式脂肪酸约占脂肪酸总量的2% -7%。所谓在个别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未检出反式脂肪酸是虚假的、不科学的。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4.3.3条款规定,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总脂肪酸的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婴儿配方食品》(CODEX STAN 72-1981)3.1.3条款规定,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不应超过总脂肪酸的3 %。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风险监测和风险排查,反式脂肪酸和总脂肪酸是监测的重点项目。从国家乳品中心的监测结果看,婴幼儿配方乳粉中反式脂肪酸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要求。  反式脂肪酸是哺乳动物乳汁中的固有成分,尚没有资料证明乳中的天然反式脂肪酸对健康有不利影响。  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中,明确规定了&ldquo 原料不应使用氢化油脂&rdquo ,终产品中&ldquo 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应小于总脂肪酸的3%&rdquo 。同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中,明确规定了&ldquo 原料不应使用氢化油脂&rdquo 。由此看来,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反式脂肪酸不会影响婴幼儿的健康。(国家乳品中心主任、教授 姜毓君/文)
  • 蒙牛儿童奶酪被曝含乳矿物盐 回应称非婴幼儿产品
    ■“儿童”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的规定是0~18岁   ■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是0~18岁   ■医学界则将0~14岁人群界定为儿童,其中0~12个月为婴儿,1~2岁为幼儿。  光明乳业违禁添加“乳矿物盐”的阴影还未散去,蒙牛乳业旗下的一款奶酪产品又被卷入其中。据报道,“蒙牛未来星儿童奶酪”产品,其配料表中就有“乳矿物盐”成分,该产品并未明确列出适用范围。昨日,蒙牛对此回应称,蒙牛所有含有乳矿物盐的产品均非婴幼儿产品,符合卫生部公告的要求。但业内人士表示,蒙牛产品应明确标注,否则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被曝未标明适用年龄段  昨日,据《新快报》报道,“蒙牛未来星儿童奶酪”产品,其配料表中有“乳矿物盐”成分,且未明确列出适用人群范围。记者近日就此走访了多家超市,未发现有相关产品在售。但在蒙牛的官方网站上,有这样一款名为“未来星儿童成长奶酪”的产品,产品的描述中,写有适用人群范围为“儿童”的说明。  据《新快报》报道,记者在中粮旗下的我买网(微博)中看到这款产品的详细配料表,“乳矿物盐”赫然在列,且该产品没有标识适用年龄段。  而就在此前不久,光明乳业因违禁添加“乳矿物盐”遭到上海市质监部门的点名批评。据悉,卫生部2009年18号文规定,乳矿物盐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使用范围不含婴幼儿。  回应称非婴幼儿产品  有乳业专家表示,蒙牛的“未来星儿童成长奶酪”中仅标识“儿童”为适用人群范围,有误导婴幼儿消费之嫌。专家介绍,“乳矿物盐”俗称“乳钙”,一般奶酪产品含钙量高达普通牛奶的七八倍,婴幼儿肾脏还没有发育成熟,食用奶酪产品容易增加肾功能负担,造成消化不良。  蒙牛回应成都商报记者称,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批准乳矿物盐等7种物质为新资源食品,其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蒙牛所有含有乳矿物盐的产品均非婴幼儿产品,符合此公告的要求。不过,上述乳业专家表示,蒙牛不对产品适用人群范围进行明确标注,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据蒙牛方面表示,该产品仍在全国范围内正常销售。
  • 婴幼儿辅食品国产、进口均有问题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  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  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  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  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  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  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  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  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  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  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  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  “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  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  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  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 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  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  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  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
  • 雀巢否认旗下婴幼儿产品含有毒重金属
    针对雀巢多款婴儿食品被曝在欧被发现含有毒重金属的消息,4月11日晚间,雀巢方面向北京晨报记者发来邮件,予以否认。  雀巢方面表示,对于近期媒体报道的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于2011年1月发表的一份关于婴幼儿产品中含有微量锰、镉和砷的研究报告,雀巢公司确认报道中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报道中所涉及的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雀巢在中国的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此前,国外媒体报道称,瑞典研究人员发现,欧洲市场上出售的多种婴儿食品含有砷、铅和镉等有毒重金属,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包括Organix、喜宝、雀巢和Holle等。研究称,婴儿食品中有毒元素都以微克测量,其含量远比母乳要高,以喜宝为例,其有机桃和香蕉早餐麦片含有1.7微克砷、0.13微克镉和0.33微克铅。如果每天向婴儿喂食两次诸如米糊等婴儿食品,相较喂哺母乳,砷的吸入量会高50倍,镉高150倍,铅则高8倍。  此前有研究显示,少量砷亦会增加患癌风险,镉则可导致神经及肾脏受损。而我国食品重金属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规定,粮食中砷含量最高限量为0.7毫克/千克,鲜乳为0.2毫克/千克,生活饮用水为0.01毫克/升。
  • 探究“婴幼儿食品禁添牛初乳”
    专家表示,牛初乳中的免疫因子无法满足婴儿的需求,很难说长期服用牛初乳提高了孩子的免疫力。  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项新规定将一向被鼓吹得神乎其神的含牛初乳的产品推向了尴尬境地,也让众多妈妈迷惑不已。卫生部明确提出"婴幼儿配方食品(指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人初乳是婴儿建立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的"灵丹妙药",牛初乳作为初生牛犊的"灵丹妙药"自然完美,可是对人类来说,也许并非那么完美。  婴儿为什么不适合牛初乳?  蛋白质高易引过敏并增加肾负担  "对于6个月以内的婴儿来说,盲目给婴儿额外添加牛初乳,一方面由于牛初乳中蛋白质比例偏高,会增加婴儿肾脏负担 另一方面,婴儿吃了牛初乳,自然会相应减少母乳或者配方奶的摄入,容易导致营养不良。而且,相对于普通牛奶,牛初乳中含有的一些激素也更多,是否会对婴儿的发育造成影响,目前尚无定论。"  科学松鼠会成员朱鹏在果壳网上发表的《牛初乳,为何禁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对于已经开始添加辅食的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最好也不要过早给予牛初乳。因为牛初乳中含有和牛奶一样的蛋白质,过早添加恐会增加发生过敏的风险。至于吃牛初乳可能带来的那些益处和风险,目前还没有明确结论。"  "当我介绍的结论称'没有可靠的证据证实牛初乳对孩子的好处'的时候,其实是指做过的可靠检测并不多,虽然有一些实验似乎显示了'有效',但尚不足以做出'有效'的结论。"科学松鼠会成员、科普作家云无心撰文表示。  为何要禁止添加牛初乳?  非必需品,长期食用风险未评估  "牛初乳非常稀少,价格昂贵。并没有法律或者制度上的保障使得商人们卖的'牛初乳'就是真正的牛初乳。任何高额的利润都足以让人们铤而走险,把孩子的健康,寄托在对商人的信任之上,实在是一种很美好的愿望。"云无心写道。  这点与卫生部有关专家此次关于禁令作出的解释不谋而合:牛初乳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牛初乳对婴幼儿不是传统食品,也不是必需食品。长期食用牛初乳对婴幼儿健康影响的国内外科学研究较少,缺乏牛初乳作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资料。目前,牛初乳未列入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中,国际上也未允许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  儿研所保健科专家王贺茹说,牛初乳是非常稀少的,现在工业生产中所号称的牛初乳,究竟有多少是真正的牛初乳 即便是牛初乳,奶牛本身是否吃了抗生素或激素等饲料 所有严格无限接近母乳的营养元素的配方奶中都无法模拟人类母乳中的免疫因子,牛初乳中的免疫因子也无法满足人类婴儿的需求 很难说长期服用牛初乳提高了孩子免疫力,即便在热量等营养元素上可以保证人类婴儿的成长发育需求。"在美国,让1岁以下孩子喝鲜牛奶,是违法行为。"  "这次卫生部发布的这几条规定,可能主要是为了规范国内混乱的牛初乳市场,普通消费者吃合格的牛初乳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要给婴幼儿吃,还需慎重。"朱鹏最后写道。  ■ 热点问答  补充牛初乳无助婴幼儿健康  Q 对于无法母乳喂养的孩子来说,配方奶和特殊婴儿食品中不添加牛初乳,是为了保证不出错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妇幼营养室研究员赖建强:牛初乳只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食品,而不能当作盲目崇拜的保健品。  朱鹏:牛初乳作为一种成分复杂的混合物,在现阶段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添加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普通配方奶粉对婴儿来说,营养已经足够了。  云无心:当孩子还是婴儿的时候,母乳或者配方奶足以给他们充分的营养成分。如果孩子依然生病或者发育不好,那是其他的原因而跟吃的东西没有什么关系。补充牛初乳或者任何"婴儿保健品"无助于他的健康,反倒可能带来其他不确定的风险。  如果孩子已经大了,可以吃常规食物,那么牛初乳中的那些免疫球蛋白、生长因子、活性多肽等等,能否经过消化系统保持活性都很难说。一般而言,这样的物质都难以抗拒消化,吃下去以后跟普通蛋白质并没有大的差别。在这些成分中,理论上确实也可能有一些结构特殊的能够经过消化仍然保持活性,但是在有直接的证据证实这种"可能性"之前,把它当作"事实"是很不靠谱的事情。  长期吃纯牛乳易有消化问题  Q 有人说,我们是纯牛初乳的产品,所以只有对免疫体系的好处,没有害处。您怎么评价?一直在吃这类添加有牛初乳食品的婴幼儿是否会有存在不良反应的可能?  王贺茹:我们在门诊中碰到一些长期吃纯牛乳的孩子,往往会有一些消化问题。一是因为现在牛吃饲料,饲料中往往添加了抗生素、激素等,对孩子不健康 第二,因为配方奶的热量已经足够,添加牛初乳的蛋白以后反而破坏了膳食平衡,孩子吸收不了,并不能起到补充优质蛋白质的作用,反而会对孩子的肾脏等造成负担。牛初乳对牛犊有好处,但人和牛不一样。  Q 有销售商表示,禁令指的是婴幼儿配方食品,我们销售的是"婴儿食品"和"配方食品",不在"婴幼儿配方食品"范畴。您怎么看?  王贺茹:国家对相关产品有三个相关标准,药品是准字号,要求对身体有治疗益处 健字号是保健食品的要求标准,是保证对身体有益 还有就是食品标准,保证对身体无害即可。得具体看这个"婴儿食品"和"配方食品"属于这三个不同的标准体系中的哪个体系。  ■ 现状  "口服牛初乳提高免疫力"仍需试验证实  朱鹏在其文中写道,"的确有一部分研究发现,口服牛初乳制品具有提高免疫力,改善胃肠道功能,降低胆固醇等健康功效,但是这些初步的研究成果尚需要更多的试验来证实。当然,由于相关的研究较少,也没有研究明确表明牛初乳会对人有害。"  赖建强博士也表示,有研究显示,牛初乳中的多种免疫因子和生长因子都能起到调节胃肠道菌群,维持机体平衡,促进胃肠蠕动和消化吸收,加强蛋白质合成和组织成长,提高矿物质生物利用率,并且有促进生长发育的作用。  相关新闻:当心牛初乳激素风险 九月起三类食品告别牛初乳  近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牛初乳禁令",使得牛初乳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9月1日起,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三类食品禁止添加牛初乳。目前,距离正式实施的日期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大限将至",牛初乳市场将走向何方?牛初乳是否安全、可靠?  "大限将至"牛初乳转战保健品市场  连日来,本报记者调查市场后发现,目前实体商超内已很难找到婴幼儿牛初乳配方食品,而在网络商城,牛初乳配方食品则在疯狂促销中。另外,一些婴幼儿牛初乳配方粉正在转变身份,以辅食或保健食品的姿态出现在市场上。  网络商城大打促销牌  牛初乳禁令并非"事出突然".事实上,早在2010年6月卫生部实施的颇受争议的生乳新国标(GB19301-2010)里早已就埋下此禁令的伏笔。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看来,此次的禁令只是对牛初乳禁用范围的再次明确。  根据《生乳》(GB19301-2010)的规定,生乳应该是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七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而《乳粉》(GB19644-2010)则规定,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其中原料应符合《生乳》的规定。  朱毅表示,这一矛盾就意味着,牛初乳是无法作为原料添加在符合奶粉中作为婴幼儿配方食品的。  在今年四月份卫生部回复质检总局办公厅的《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也表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这一新规将于今年9月1日起执行,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尽管明确的过程有些曲折,但这一禁令显然已经影响到了牛初乳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销售。8月15日至17日,记者走访了京城多家商场超市,发现含牛初乳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几乎绝迹。在福连家母婴用品连锁店酒仙桥分店、乐天玛特超市、京客隆超市,记者在奶粉专柜中已经寻找不到含有牛初乳的配方奶粉。福连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有一些品牌的牛初乳奶粉在出售,但是"已经下架挺久了".  不过,在网上商城,牛初乳配方食品似乎正在上演"最后的疯狂".8月17日,记者在淘宝网输入"牛初乳"进行搜索,在"婴儿牛奶粉"品类下找到正在售卖的相关宝贝有684件,其中大部分产品都在强调产品的最近生产日期,并在大做促销活动。  记者看到,一款名为"2012年迈高金装牛初乳奶粉"正在做买2送1的买赠活动,而另一款名为"贝智康尊贵牛初乳3段900克幼儿奶粉"则在做买大送小的买赠活动。  在一家名为亲亲宝贝的购物网站,以牛初乳为主要食物的纽瑞滋品牌则在做全场满200立减80的活动。另外,在京东商城等网上商城,牛初乳奶粉也在做满额减免的促销活动。  婴幼儿辅食市场仍见牛初乳  伴随着禁令的出台,牛初乳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出现概率大大降低。不过由于禁令并未涉及婴幼儿辅食,记者调查市场后发现,不少牛初乳产品仍在打着"婴幼儿食品"的旗号销售。不过,在专家看来,牛初乳对于0-3岁的正常婴幼儿来说,其实都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而禁令的出台更是让不少家长对牛初乳产品从"追捧"变为"质疑".  8月16日,记者在福连家看到,尽管已经没有婴幼儿牛初乳奶粉在销售,但仍有一些品牌的牛初乳粉在销售,店内销售人员称这些牛初乳粉适合0-3岁的宝宝,可以增强抵抗力。  生命阳光爱婴热线一位何(音)姓客服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则表示,生命阳光(广州)营养品有限公司旗下的针对0-12个月以及1-3岁的婴幼儿的牛初乳配方粉并不在此次的禁令范围之内,"属于辅食",而且适合宝宝食用,甚至可以添加到奶粉中一起服用。  不过,商家的说法因禁令遭到家长质疑。记者在乐天玛特超市随机采访了几位妈妈,她们表示已经听闻牛初乳禁令,而此前一直在给孩子吃的牛初乳已经准备停掉,"既然有禁令,就说明是不安全的".  对此,朱毅表示,牛初乳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禁止使用,的确主要与技术和健康风险有关。此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也称,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因此,尽管禁令并未将范围扩大至婴幼儿辅食中,但是朱毅表示,由于存在健康风险,并不建议婴幼儿服用牛初乳产品,而且对于0-6个月的婴儿来说,尚未到添加辅食的阶段,更不应该服用含牛初乳的食物。  北京市营养学会妇幼与学生营养分会秘书长李永进也强调,牛初乳奶粉也就是普通奶粉中添加牛初乳,目的是增加奶粉免疫球蛋白的含量。但由于牛初乳成分复杂,成分不太适合婴幼儿营养需求特点,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添加在婴幼儿食品中可能有一定的风险。0-3岁的婴幼儿各器官不够成熟,最好不食用牛初乳食品。  事实上,关于牛初乳在婴幼儿食品中的禁令,在国外也属常例。朱毅介绍,在新西兰即有明确规定,6个月以内的婴儿绝对不能吃牛初乳。  生产技术水平影响牛初乳效用  从曾经的无限膨胀,到如今的明令禁止,一度是很多人眼中"免疫力金牌"的牛初乳似乎从高峰跌至谷底。不过,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在婴幼儿配方食品市场几乎销声匿迹,但是在保健食品市场,牛初乳产品依旧风生水起,然而这样的"火热"背后依旧充满了质疑。  其实,国人最早开始熟知牛初乳大概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算起,彼时被誉为"21世纪免疫之王"的牛初乳在很多人眼里看来简直就是"充满神奇".牛初乳市场真正的"膨胀"则是在2003年"非典"之后。据业内人士估计,我国牛初乳的市场保守估计60亿元,加上延伸产品大概100亿元。  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到,除了乳制品以外,国产牛初乳保健食品共60多个批号,其中不乏哈药、汤臣倍健、中脉等品牌。  国内奶业专家王丁棉表示,对于仅涉足牛初乳产品的企业来说,由于该部分产品份额不大,所以影响不大。但对于将婴幼儿牛初乳产品作为重点产品经营的企业来说,将不得不面临转型。  在朱毅看来,牛初乳行业如果不解决生产技术和健康风险的问题,那么依旧是充满质疑和谎言的。  她表示,无论是对于婴幼儿还是成人来说,目前市场上的牛初乳产品在宣传时最热衷的便是宣传其中所含的IgG(免疫球蛋白)含量高,可以增强人体的免疫力。  然而,IgG又是极不稳定的,挤出后2小时内必须冷藏,在加工过程中也不能接触到60℃以上的高温,否则活性便会消失。这在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下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朱毅表示,单就不能接触高温而言,目前市场上的牛初乳粉等如何避免高温干燥便是一个难题,因此市场上的牛初乳即便是真正的牛初乳,其中的IgG到底能保留多少,是否如商业宣传那样真实或只是一个谎言就存在很大的争议。  另外,牛初乳作为复杂的、不稳定的食品,其产量也并不是太高,然而目前市场上各类打着牛初乳旗号在销售的产品并不少见。  记者看到,很多打着牛初乳片、牛初乳粉在销售的产品,其标签中并未标注牛初乳含量。朱毅表示,由于目前国内没有针对牛初乳的统一标准,因此对其中蛋白质等指标也无人检测,"如果牛初乳含量很少的产品也以部分代替整体,以牛初乳名义高价售出的话,显然就是真真正正的商业谎言".  增强免疫力牛初乳并非唯一法宝  "如果解决了技术难题,使得复杂的不稳定的牛初乳变得简单稳定,那么牛初乳无疑是有利于婴幼儿成长发育的".朱毅表示,然而,目前的条件显然还不成熟。  因此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专家强调都不应在尚未能去弊留利的情况下盲目追逐牛初乳。对于婴幼儿来说,母乳才是最好的食物。  牛初乳存在诸多健康风险  所谓牛初乳,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中解释,为从正常饲养的、无传染病和乳房炎的健康母牛分娩后7天内产出的牛乳。牛初乳遭受的健康质疑并不少,其中较多的一项便是其中含激素风险。  朱毅介绍,一般来说,牛初乳中的激素水平很高,0-2天的牛初乳是普通牛奶中雌激素的10倍以上,即便是第7天的牛初乳其中的雌激素含量也高于普通牛奶好几倍。  因此,如果正常婴幼儿乃至成人长期服用牛初乳,牛初乳会作为一种外源性雌激素干扰人体正常的内分泌,从而影响人的生长发育,甚至会诱发很多疾病。  另外,朱毅还强调,很多商家在销售牛初乳时会强调其中的IgG对于婴幼儿来说极其需要。其实胎儿在母亲腹中时,妈妈可以通过胎盘将IgG传递给孩子,而牛则无法通过胎盘将IgG传递给小牛,因此牛初乳中IgG的含量极高,这也是人们一直以来视牛初乳为增强免疫力法宝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由于IgG水平在采集后会迅速下降,并在牛初乳中越来越少,通常在奶牛场,为了保证小牛的存活,农场主会将前几天的牛初乳给小牛吃,过后几天便将小牛带走,这一行为会使得母牛受到刺激,产生哀嚎等反应,此时分泌出的乳汁叫做"异常乳",这一牛初乳对于孩子甚至成人的健康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朱毅强调,对于一些特殊人群来说,牛初乳的确可以起到增强抵抗力的作用,然而对于正常人和正常的婴幼儿来说,牛初乳中的激素等风险还是需要人们理性认识。  人初乳更适宜婴幼儿  很多家长认为IgG含量高的牛初乳对孩子健康更有利,然而李永进则表示,人初乳才是最合适孩子的,对于孩子来说也更利于健康。  他介绍,人初乳是婴幼儿出生后7天内妈妈分泌的母乳。与人初乳相比,牛初乳的蛋白质含量更高,但却以酪蛋白为主,而过高的蛋白含量可能会影响婴幼儿的肾脏功能。就免疫球蛋白而言,牛初乳的免疫球蛋白也比人初乳高,以IgG为主,而人初乳的则以IgA为主。  对于婴幼儿而言,人初乳相较于牛初乳更为优异还在于其中的乳铁蛋白含量更高,是牛初乳的5倍。  牛初乳的激素含量也更高,李永进表示,牛初乳的成分与婴幼儿需求有很大差距,激素含量高可能给婴幼儿发育带来风险。  对于母乳喂养不足的孩子来说,含牛初乳的配方奶粉也并不是好的选择。李永进表示,此时应该选择普通的配方奶粉喂养婴幼儿,因为配方奶粉是根据婴儿的营养需要,在普通奶粉的基础上加以调配的奶制品。调整牛奶中不符合婴儿营养特点的成分,减少部分酪蛋白,增加乳清蛋白 减少饱和脂肪酸,增加不饱和脂肪酸,如DHA 有的配方奶粉中还加入了乳糖,含糖量接近人乳,使各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及比例更接近人乳,是适合婴幼儿较为理想的食品。  选购吃法皆有讲究  记者看到,目前市场上很多牛初乳产品的适用人群都写着所有阶段人群适用,或是没有标明具体的适宜人群。  对此,专家指出,牛初乳并非人人皆宜。朱毅表示,由于免疫球蛋白进入肠胃能否抵抗胃酸仍存在疑问,因此在服用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适宜人群在服用牛初乳时,可以空腹服用,这样的话肠道负担小,吸收也会更好。另外,不同的牛初乳产品其成分含量不同,有的可以直接服用,有的需要配合奶粉服用,因此要服多少量、如何服用最好能仔细阅读说明。  专家强调,牛初乳中的活性成分不能遇热,因此在服用时最好用低于50℃的温开水冲调服用,不要和碳酸饮料一起服用,以免破坏其中的活性物质。  李永进还强调,对待诸如牛初乳等营养产品来讲,很多成分的确是机体的重要成分,然而正常均衡的饮食即可以满足机体的需要。而且,食物中各种营养成分对智力都有重要作用,如果撇开营养均衡,只看重单一某种成分对智力的作用而进行额外补充,显然是不可取的。对于正常个体而言,在健康饮食外如果过量补充某一种或几种营养成分,会造成新的不均衡。
  • 沃特世解决方案—婴幼儿奶粉中香兰素的检测
    背景:香兰素是一种合成香精,据欧盟专家委员会2000年2月24日报导,大剂量可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损伤肝、肾。因此,我国禁止在0-6月的1阶段婴儿配方奶粉中添加。 国标方法: GB2760-2011中关于香兰素的添加量的规定: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注:国标方法中只规定了限值,并未有相应的检测方法。 沃特世(Waters)解决方案:由于0-6个月阶段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禁止检出,且奶粉基质较为复杂,所以需要对目标物净化、富集。前处理方法是将奶粉沉淀后过MAX小柱,见下表;香兰素极性偏大,反相保留相对较弱,沃特世特有的极性化合物专用柱T3色谱柱可以较好的保留目标物且峰形良好。 蛋白沉淀: 奶粉用水溶解后,乙酸调节pH至4.6,离心、过滤,调节pH至7,上样到MAX小柱。 Oasis MAX 3cc/60mg固相萃取小柱 非常感谢您对沃特世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期待您垂询 800 820 2676!
  • 婴幼儿洋奶粉7成不合格 原产地以澳洲居多
    婴幼儿洋奶粉7成不合格 原产地以澳洲居多  我国半年查获670余吨不合格进口乳品  11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我国今年8月份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的信息。从3月到8月,我国进口乳品被检出有670余吨不合格,相当于每个月查出不合格洋乳品110多吨。不合格洋乳品中,婴幼儿奶粉不合格量占了近7成,总量超过450吨,原产地以澳洲最多。菌类、重金属超标是不合格主要原因。  不合格洋乳品数量  婴幼儿奶粉占了近7成  今年3-8月,进境不合格乳品总量共670余吨,其中奶粉(包括全脂奶粉、婴幼儿奶粉、妈妈奶粉等)数量最多,总量628.785吨,占不合格进境食品的93.8%。在这些进入黑名单的洋奶粉中,又以婴幼儿类奶粉居多,不合格总量达453.55吨,占进境不合格乳品的67.68%。  今年3月,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从法国进口的“Nutribio公司”制造的43.7吨婴儿配方奶粉(1段)、45.725吨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41.975吨幼儿配方奶粉(3段),经感官检测不合格,被我国海关退货,这次就达130余吨。  ●专家解析并非外国产的就是好奶粉  “被检不合格婴幼儿类奶粉数量最多。”中国质量协会用户部部长、主导2010年中国乳制品用户满意度调查的樊天顺说,调查显示,在“三聚氰胺”奶粉和“激素奶粉”事件后,跨国品牌奶粉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已达53.3%,目前国际排名前20位的乳企已全部进入中国。  目前我国市场上主要销售的奶粉类是婴幼儿类奶粉和老年人奶粉,婴幼儿奶粉销量占70%-80%。巨大的需求量自然需要大量进口,因而进口乳品中婴幼儿奶粉数量最多,被检出问题的婴幼儿类奶粉数量自然也不会少。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国际乳联中国国家委员会副主席宋崑岡表示,不要一味相信进口乳制品有多好,其实国外乳制品也是鱼龙混杂,有些国家标准不高,这就导致进口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不合格洋乳品原因  菌类和重金属超标是不合格主因  统计分析得出,进口婴幼儿奶粉被检不合格的原因,分别是菌类超标(包括霉菌和酵母菌超标、大肠菌群超标、酵母菌超标等)、检出阪崎肠杆菌、检验出亚硝酸盐超标,还有锌、磷等检出不符合规定。在这些不合格产品中,经过感官检测不合格的最多,共有4个批次,其次为重金属超标,共3个批次。  宋崑岡说,锌超标或过量会抑制机体对铁和铜的吸收,并引起缺铁性贫血 误食亚硝酸盐会引起中毒,摄入量达3克就可致死。虽然阪崎肠杆菌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但藏在乳品中,对于新生儿可能致病,严重者可引起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败血症、脑膜炎等。  ●专家解析生态恶化导致重金属污染  樊天顺称,在不合格乳品的列表中,特别是在婴幼儿奶粉中,可以看到很多是因为锌等重金属超标,再有便是菌类超标。“这与目前地球上的生态变化有很大的关系。”随着人类工业文明发展,世界很多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世界上菌类的数量、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当它们通过环境进入食品的各个生产环节,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并不断积累后,对人类的伤害就不光是当代人了,极有可能波及到人类未来的幸福。  不合格洋乳品地域  问题婴幼儿奶粉澳洲产的最多  从3-8月不合格进口乳品列表中可以看到,进口乳品的原产地主要来自11个国家,包括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新西兰、新加坡、德国、英国。其中不合格批次产品最多的是法国,主要涉及类别为奶粉、奶酪和干酪 其次是澳大利亚,种类涉及奶粉、酸奶等。  被检不合格的婴幼儿奶粉,多数来自澳大利亚。主要不合格产品为婴幼儿类奶粉,批次虽然不多,但是数量超过200吨。此外,统计发现,7月检测出的问题乳品批次最多。  ●专家解析进口数量多出问题几率大  樊天顺表示,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乳品有极大的影响,之所以大量的被检问题乳品出在澳洲和法国,这是因为澳洲和中北欧是我国进口乳品的主要来源地,婴幼儿奶粉自然也不例外。这两个洲的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均是乳制品的大产国。进口的批次多,数量大,出问题的几率以及数量也会随之增大。  从3-8月不合格进口乳品列表中可以看到,进口乳品的原产地主要来自11个国家,包括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新西兰、新加坡、德国、英国。其中不合格批次产品最多的是法国,主要涉及类别为奶粉、奶酪和干酪 其次是澳大利亚,种类涉及奶粉、酸奶等。  被检不合格的婴幼儿奶粉,多数来自澳大利亚。主要不合格产品为婴幼儿类奶粉,批次虽然不多,但是数量超过200吨。此外,统计发现,7月检测出的问题乳品批次最多。  ●专家解析进口数量多出问题几率大  樊天顺表示,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乳品有极大的影响,之所以大量的被检问题乳品出在澳洲和法国,这是因为澳洲和中北欧是我国进口乳品的主要来源地,婴幼儿奶粉自然也不例外。这两个洲的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均是乳制品的大产国。进口的批次多,数量大,出问题的几率以及数量也会随之增大。
  • 我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10月1日正式执行
    套头衫领围大于等于52cm  外露绳带长小于等于14cm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杨渝)婴幼儿服装不可干洗、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服装服饰安全制定的行业标准——《婴幼儿服装》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规定凡涉及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届时,重金属残留量超标、安全设计等方面不合格的婴儿服装将不能出厂销售。  甲醛不得超20毫克每千克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中对于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的量化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每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每千克。  解读:甲醛溶液就是福尔马林。生产企业在面料生产的过程中,加入大量含甲醛的染色助剂和树脂整理剂,目的是为了使衣服不起皱、不缩水、不褪色。但如果给孩子穿上这样的衣服,甲醛会慢慢地释放出来,孩子吸入后,最明显的症状是疲倦、失眠、头疼、咳嗽等,皮肤长期接触甲醛还会引起皮疹,这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并可诱发癌症。  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标准明确要求,婴幼儿服装中禁止添加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  解读:分解芳香胺染料又叫偶氮染料,即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是一种价格低廉、着色力强的染料。该种染料无色无味,目前已知的23种芳香胺可合成染料几百种。其中以2-萘胺和联苯胺致癌毒性最强。联苯胺可以导致多种癌症,癌症的发病率是正常人群的20倍,并且潜伏期长达20年。  pH值须在4.0至7.5之间  为了保证衣服不刺激婴幼儿的肌肤,服装的pH值必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  解读: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7.0之间不等,略呈酸性,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人体免遭感染的作用。标准要求PH值应在4.0~7.5之间,这时孩子穿着最舒服。  给宝宝选服装有窍门  一看二闻三洗  一看  首先应看产品标签上有无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婴幼儿服装产品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被分为A类,在选购时应注意服装上是否标有“GB18401A类”或“安全类别A类”等字样。  二闻  闻一闻上面有没有霉味、汽油味、煤油味、鱼腥味、香味或其他怪味。买儿童服装时,以选择用染料、涂料少的素色、印花图案小的产品为好,尽量不要买印花鲜艳、面料挺、硬的产品。  三洗  甲醛易溶于水,购买的服装水洗后再穿能减少其含量,新童装应放置一两个星期再穿。
  • 婴幼儿食品标准将修订:11项标准整合成5项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与国际和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差别很大;同为国标,即使同一指标也相互不统一,造成企业执行标准时混乱”,昨天在北京举行的婴幼儿食品标准学术研讨会上,专家透露,我国正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根据国际最新进展,专家呼吁尽快对我国现行婴幼儿配方标准进行制修。  参与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制修工作的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主任委员荫士安做主题报告称,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婴儿配方粉依据11个国家标准,但是国标与国际标准差距很大。如在对婴儿配方粉的安全性要求方面,我国国标在对婴儿配方粉末的安全性要求主要集中在细菌数量、重金属污染、黄曲霉毒素方面,但国家标准GB10767-1997(简称通用标准)没有涉及诸如农药残留、抗生素残留等方面;而英国和欧盟的标准中均列出了杀虫剂残留的限制。  “再比如对营养素含量的规定,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荫士安表示,我国国标对大多数微量营养素的规定,多数没有定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可能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同时这些营养素含量指标应为安全性指标。另外,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对于婴儿配方粉出现问题后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没有任何标识,而美国标准中要求在标签中标明消费者在出现问题后可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应急电话进行投诉。面对上述种种问题,昨天与会专家呼吁,我国应根据国际上最新进展,尽快对现行婴幼儿配方粉的标准进行制修。  “目前,大的制修框架已经构建完成,但具体完成时间表无法估计”,荫士安介绍,计划将目前的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包括婴儿配方粉标准(0-6个月),较大婴儿配方粉标准(6-36个月)、泥糊状食品标准等,建议要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科学宣传,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
  • 国产婴幼儿奶粉药品化是个伪命题?
    p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告诉记者:“药品化管理是否完全适用于婴幼儿配方奶粉,尚待探讨。”他表示,药品上市需要做研发、临床试验、来源控制、标准生产、渠道放货等大量工作,尽管当前国内婴幼儿奶粉的生产模式,基本能够达到药品化管理标准,“但要喝上放心奶,仍有配方和奶源两大‘拦路虎’。”br//pp  在配方研发环节,记者了解到,国产婴幼儿奶粉可谓“先天不足”。/pp  中国人民解放军优生优育中心名誉主任丁宗一告诉记者,虽然本次新公布的办法,严格了产品注册标准,但依然没有牵住“牛鼻子”。“药品需求决定药品研发,从配方研发上,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当前无法达到药品化标准。”/pp  丁宗一进一步解释,在实行婴幼儿配方奶粉药品化管理的国家,婴幼儿配方奶的配方是由儿科医生决定的,“而国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配方是由企业决定的”。他表示,这容易造成一些企业为达标而运用特殊手段。/pp  三元奶粉事业部总经理吴淞航表示,我国最早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方大多是舶来品。“上世纪8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向中国输送了第一个婴儿配方奶粉配方。”他告诉记者,中国奶企的配方当前也大都借鉴自国外。“国外加什么,我们就加什么。一些大企业可能还有少许研发实力,但中小奶企业仍以抄袭为主。”/pp  那为何不将配方研发任务交由儿科医生?吴淞航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成本因素,“企业不可能投那么多钱,临床研发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当前情况下,直接借鉴国外是最经济和快捷的方式”。二是国内一些相关医生对婴幼儿营养内行,但对奶粉生产却是外行,“儿科医生在临床上虽然了解哪些营养元素对孩子好,但对奶粉的生产不在行”。/ppbr//p
  • 多款进口婴幼儿产品质检不合格 强生、乐天“上榜”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2013年10月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其中有多款婴幼儿食品、婴幼儿洗护用品被通报不合格,强生、乐天等在中国妈妈中认知度较高的品牌也赫然名列其中。中经亲子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购商品时勿盲目迷信“进口”、“洋品牌”。  4品牌进口奶粉质检不合格  根据质检总局通报信息,今年10月,约19吨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进口的奶粉抽检不合格。  澳大利亚BELLMAY'S ORGANIC PTY LTD生产的2款“贝拉米”有机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质L-胱氨酸。具体为:3915千克的“贝拉米有机较大婴儿奶粉(阶段二)”和5940千克的“贝拉米有机幼儿奶粉(阶段三)”,进口商为南京茂生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西兰NEW ZEALAND FOOD PACKING LIMITED生产的3款“育婴宝”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单磷酸鸟苷。具体为:25.2千克的“育婴宝初生婴儿配方奶粉”、27千克的“育婴宝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27千克的“育婴宝幼儿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韩国乐天食品(株)帕斯特工厂生产的“韩羊”、“美恩智”两品牌奶粉,被检验出能量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体为:2727千克的“韩羊婴儿配方山羊奶粉”、5274千克的“美恩智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威海市民史乳业有限公司。  强生3款进口护肤品“上榜”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从新加坡进口的一款爽身粉、一款润肤油和一款婴儿润肤霜,在进境口岸检验不合格,实施销毁处理。问题产品的制造商为SYMRISE ASIAPACIFIC PTELTS。  质检总局对于不合格原因的描述是:货证不符。  我国对进口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报检单证上要标明产品的品类、数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实际进口货物须与单证资料一致。如发现货证稍有不符,按规定就视为不合格。  问题产品未进入国内市场  此次公示不合格的进口产品中,与婴幼儿相关的产品还有:美国“自然牙医”牌儿童用防龋齿啫喱牙膏-浆果味,不合格原因为PH超标 荷兰Joannusmolen B.V.生产的3款“瑞贝恩”米粉,钙、水分和维生素B1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台湾“鲜大王”昆布儿童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问题产品是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 国内婴幼儿奶粉将全面“体检”
    孩子们吃的婴幼儿奶粉,营养成分、微量元素、污染物等主要指标究竟有多大差别,质量安全如何?昨日下午,中消协在食品安全周发布会上呼吁,食品安全消费要让消费者获得知情权,将启动对国内市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比较试验,为家长们提供真实参考。  今年以来婴幼儿奶粉受到很高的关注度,国家相继出台奶粉监管新政。中消协秘书长姜天波昨日特别指出,只有“实现知情权,行使选择权,才能确保安全权”,中消协将启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比较试验,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主要奶粉进行检测,为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试验是今年一个重点工作,希望全面、客观公示奶粉的真实质量状况,家长们买奶粉可参考”。  同时将编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科学安全消费知识,帮助辨别消费信息真伪,指导科学合理选择。还会把消协在受理投诉、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等发现的乳品质量安全问题向食药监总局、工商、质检部门反馈查处。  此次的婴幼儿奶粉比较试验马上就要启动,会选择市场上的主要品牌,研究确定样品、检测项目,诸如奶粉营养成分、微量元素、污染物等主要指标都会涉及。  姜天波表示,在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中消协也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构建食品安全救济制、控制食品添加剂总量、餐饮企业应强化披露信息、增加预包装食品包装材质安全性规定、完善食品召回、严格食品广告管理、提高惩罚性赔偿力度等。
  • 雀巢否认其婴幼儿食品含砷 在华标准“宽”几百倍遭疑
    新闻背景  瑞典查出雀巢米粉含砷  婴儿米糊就是家长常给宝宝吃的婴儿辅食米粉,主要是以大米、小麦、黑米等为原料。记者前天从瑞典国家食品局了解到,一些畅销的婴儿食品中含有有毒物质砷。  瑞典国家食品局称,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化验雀巢、喜宝在内的知名婴儿食品时发现,里面可能含大量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像喜宝的有机桃和香蕉早餐麦片含1.7微克砷、0.13微克镉和0.33微克铅(单位均为每公斤)。这些主要来源于以稻米为基础的原材料食品,这些稻米含高浓度的砷。  研究称,婴儿每日进食2次米糊等食品,砷的吸入量会较单独喂母乳高50倍,镉高150倍,铅则高8倍。  雀巢称中国产品安全  前晚,雀巢中国对婴幼儿食品含砷的说法回应称:“我们确认报道中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  雀巢中国表示,研究中提及的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  雀巢中国还称,雀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记者超市探访  很多家长都买雀巢米粉喂宝宝  有人想退货,但因为没有权威认证目前还不能退  雀巢没有重金属含量标识  记者昨天在超市采访发现,目前南京雀巢产品销售正常,一些产品也正在做着促销活动。记者在南京几大超市看到,婴幼儿米粉主要是亨氏、雀巢等品牌。记者接连拿起几个品牌的米粉,在外包装盒看到标出来的主要是各种营养成分,根本没有砷、铅等重金属的含量。  雀巢大牌又便宜,销量不错  一位正在购买亨氏米粉的妈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宝宝长到4到6个月都需要添加辅食,家长选择的大多是米粉,或者水果泥、蔬菜泥等。“以前都是自己把蔬菜水果熬成泥,现在一方面是"懒",另一方面也不会熬,给孩子吃得最多的还是米粉。”  据悉,目前南京超市里销量比较好、比较受家长欢迎的米粉要属亨氏雀巢,此外像国产的贝因美等的销量也还可以。  至于为什么选择米粉,一位消费者说得很明白:“都标明了含钙铁锌强化配方,总比自己做的好吧?而且一盒米粉也不贵,比奶粉便宜多了,小包装的200多克一盒才一二十元,便宜。我们都是买回家给宝宝掺奶粉吃。”  南京有消费者想退货  昨天,南京市工商部门已经接到不少消费者的咨询电话。  一位女士在电话中表示,她本月初在南京的一家超市买了6盒雀巢二段米粉,还没来得及吃,她想退货,不过超市并不接受退货要求。对此,工商部门人士表示尚没有接到权威部门的确认通知,因此雀巢还是可以正常销售的,也暂时不能要求超市退货。不过消费者可以在检验证书出来之前保留好票据。陈郁 阿杜  家长网上质疑  雀巢在我国和国外难道有两套“标准”?  昨天晚上,网上有细心的家长惊讶地发现,关于米粉含砷在多少微克范围内算正常,我国标准和瑞典公布的“含毒”标准相差几百倍!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对此消息得到证实。  对于雀巢中国称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甚至有家长怀疑:雀巢在我国和国外是否实行两套“标准”?  瑞典:1.7微克就算超标  4月11日,瑞典在化验雀巢、喜宝在内的知名婴儿食品时发现,里面可能含大量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像喜宝的有机桃和香蕉早餐麦片含1.7微克砷、0.13微克镉和0.33微克铅(单位均为每公斤),而婴儿每天只要吃两次这样的米粉,砷的吸入量较母乳就多50倍,因此被视为“含致癌重金属”。  我国:两三百微克算正常  记者查询了国家卫生部官方网站。发现卫生部在2010年3月发布了《生乳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婴幼儿谷类辅助食物》一项中规定在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物中无机砷不超过0.3毫克/公斤,其他婴儿辅食中无机砷的限量为0.2毫克/公斤。  根据1毫克=1000微克计算,在我国婴幼儿食品中每公斤含有200—300微克的无机砷属于安全范围,而瑞典研究机构公布的相关产品含砷量为1.7微克这个标准已经被视为“含致癌重金属”。  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我国正在修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但不涉及大米、婴幼儿食品含砷的限量调整,“没有什么理由要调整”。  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初,卫生部监督局即发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能力建设。如今,雀巢米粉事件再一次提醒我们: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亟待与国际接轨。  海带虾蟹中含砷更高  专家表示,在含砷的食品上,其实最吸引研究人员注意的不是米面等食品,而是海产品。我们日常食用的一些海产品,如海产鱼类、牡蛎、扇贝、虾蟹和紫菜、海带等,也有含量较高的砷。  那么,吃海带也能毒害我们自身?对记者这个问题,专家表示,事实上人类食用这些海产品已有数千年,并未发现对身体有多大的影响。奥秘在于海产品尽管含砷量高,但所含的大都是毒性较小的有机砷化合物,其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两条新闻也让人震惊 1  超市接到工商“提醒函”  专家:黄得鲜艳吃着细腻的可能有嫌疑  上海“染色馒头”被曝光后,南京市工商部门昨天表示,他们已经向市内各超市、卖场发出通知,严禁添加违规食品添加剂,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各种原料来源必须清楚规范。  记者昨天在南京市城北的一家超市内看到,熟食柜台上正在蒸着热气腾腾的馒头,这里的生意很不错。不过记者注意到,这些现做的馒头没有任何包装,自然也看不到添加成分。记者对此询问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们的馒头都是现做的,质量肯定没有问题。对于卖得好的玉米馒头,工作人员从柜台内拿出了一大袋玉米粉说,他们可都是货真价实添加的。不过他也坦言,他们也会在和面时加入些南瓜,主要为提色,同时也改善了口感。  对于染色馒头的事件,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他们向所管辖的超市卖场下发了提醒函,要求卖场企业一定要诚信经营,严禁添加违规食品添加剂。  对于染色馒头的鉴别,有关专家提醒,首先是看,是否能在黄色的面粉里看见颗粒。如果整个馒头黄得很干净、很鲜艳,那多半是添加了色素的,而这种色素多以柠檬黄为主。其次是尝。由于玉米是粗粮,玉米粉制作的食品吃在嘴里,有些糙。如果吃起来非常细腻,则说明玉米粉加得不多。  这两条新闻也让人震惊 2  芒果大多也是催熟的  专家:剥了皮再吃没多大影响  那么,南京市面上的芒果是不是也是催熟的呢?昨天,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南京市面上的芒果也多半是催熟的,主要原因是芒果多产自热带,如果是熟了后采摘再运输过来,容易烂掉,为保证食用,都是提前采摘,到当地以后再用各种方法催熟。  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芒果批发商钱叶和告诉记者,早些年是使用石灰催熟,后来因为生石灰接触芒果不卫生,加工时灰尘也多,因此这些年大多改用袋装乙烯利药剂放入盛了芒果的纸箱里,然后用取暖器等进行加热,芒果于是会变色成熟。据了解,这种催熟剂价格一般在10多元一袋,里面有20小袋,可以催熟20箱芒果。不过也不排除一些小商贩使用石灰催熟。  那到底这些被催熟的芒果食用起来对人体有没有害处呢?南京农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的郁志芳教授解释说:“一般来说,只要不过量,催熟芒果是没问题的。”因为对果肉没有不良影响,在吃的时候把外皮去除就可以了。至于一些市民吃到芒果感觉苦涩或者过敏,一个原因可能是芒果本身没有成熟,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果品上残留的碳酸钙没有洗净。
  • 《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发布
    《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发布  核心提示: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儿童化妆品“准入门槛”有望出台。  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近日获悉,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儿童化妆品“准入门槛”有望出台。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拟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地减少 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 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比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  据了解,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的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对于孩童类化妆品中铅、汞、砷等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则是与大人无异。  一位日化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正是由于相关条规的缺乏,目前婴幼儿化妆品的技术、配方都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等,多数厂家都不是专注于婴幼儿日化品的生产,而是生产成人日化产品,兼带婴幼儿产品。  广东省日化协会专家杜达安介绍,目前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等化妆品法规和美国、欧盟一样,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对其产品进行毒理试验等安全性评价,主要依靠企业自律自觉按照法规规范去做,企业是第一直接责任人。  近年来日化产品“含毒门”频现,从强生婴儿沐浴露“含毒门”开始,有关制定婴幼儿及儿童日化产品专门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指南如果正式发布,将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有害物质控制等方面设立更高的技术门槛。  相关报道:《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即将正式实施  从2012年4月1日起,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督局开始正式实施关于儿童化妆品的新规定《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在这个新规定中,明确的要求儿童和婴幼儿的化妆品配方中应该使用尽量少的原料。并且要尽量少用,或者不用香精以及防腐剂。  记者在昨日来到重庆市的多家儿童医院,经过观察发现,有很多前来医院就诊的儿童和婴幼儿,都是因为使用不当化妆品,或者滥用化妆品而引起了皮肤疾病。一些儿童不但发生了皮肤红肿的现象,甚至还引发了哮喘等各种既定。因此,儿科专家建议各位家长,给幼儿选择护肤品一定要小心谨慎,要尽量少用或者谨慎使用化妆品。  新规定发布之后,意味着我国幼儿护肤品的生产标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减少了幼儿因为使用不当化妆品而给健康带来的损害。  新规定中明确规定,幼儿化妆品中应该不含有美白,除臭等功效。对已这一条要求,儿童医院皮肤科的医生向大家解释,一般美白除斑的化妆品都会含有一定的重金属,比如汞,铅,锌等等。幼儿的皮肤娇弱,这些重金属会造成各种皮肤干燥,过敏。如果长期使用这种化妆品,重金属被人体吸收,到了脏器中,还会对幼儿的神经带来损伤。  据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国家食药监局4月1日即将实施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新规中,对儿童化妆品的原料配方、添加成分等,作了各种禁限规定。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以下称“婴配”)注册管理,保障婴幼儿健康,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显著提高,乳粉行业规范发展,消费者信心明显提振。但是,如何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配方研发、鼓励企业创新等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特别是《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完善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结合母乳研究成果和市场消费需求,支持生产企业优化配方,加快产品研发,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办法》修订主要考虑了以下3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放在首位,进一步严格注册条件,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二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结合注册工作实际和行业企业建议,修订相关内容;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现场核查、不予注册等具体情形,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二、严格配方注册,《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一是明确禁止变相分装(使用已经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要求的复合配料作为原料申请配方注册的)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二是细化关于标签、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三是加大对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调整至20万元。三、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一是对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允许其控股子公司(申请人)可共享集团部分研发能力;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集团充分评估后,集团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间均可配方调用;三是将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的审评时间、检验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补发证书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四是增强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取消注册证书载明事项中的“法定代表人”事项。四、不予注册情形有哪些调整?原《办法》要求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未明确不予注册情形。本着进一步提高审评机构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的原则,结合原《办法》发布以来行业实际情况及审评工作经验,修订后《办法》明确了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真实;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依据不充足;申请人不具备与所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或者检验能力等。五、注册现场核查、抽样检验明确了哪些内容?进一步提高审评工作透明度,修订后《办法》明确了开展现场核查的情形,如申请人首次申请的所有系列所有配方均需逐一核查;在产品配方组成发生重大变化或生产地址发生实际变化,技术审评过程中发现需经现场核查核实问题时,均需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办法》明确了抽取动态生产的样品进行检验,抽样检验的动态生产样品品种基于风险确定。六、标签、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有哪些调整?原《办法》规定,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6种情形,如: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等。本着“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则,标识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易辨,修订后《办法》明确了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9种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 “生态牧场” “进口原料” “原生态奶源” “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 “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并列举了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情形等。七、对申请人的研发能力要求有什么调整?原《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需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研发人员。本着节约资源、集中优势的原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修订后《办法》对企业集团设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允许控股子公司作为申请人可以共享集团部分研发能力,如母乳营养成分、临床应用效果、部分研发设计等研究。八、对同一集团配方调配有什么调整和要求?为充分利用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求,优化营商环境,将集团全资子公司间的配方调配调整为企业集团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间可进行配方调配,要求经企业集团母公司充分评估可行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书面报告。企业集团母公司应说明配方调配具体原因,充分评估生产工艺可行性,保证调配后配方与注册证书一致,拟定并有效执行相适应的质量管控措施,保证调配配方生产质量安全以及产品稳定。九、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需开展现场核查的情形包括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其他与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引起的变化,视实际情况进一步评估后确定。十、《办法》对关于违法处置内容做了哪些调整?依据《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处罚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一方面加大了对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将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调整至二十万元,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造成危害后果的罚款上限亦为二十万元;另一方面,降低了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申请人变更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予以罚款。十一、《办法》还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主要在以下3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明确了食品审评机构的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食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制证送达等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二是明确专家论证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在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产品检验等过程中,可以就重大、复杂问题听取食品安全、食品加工、营养和临床医学等领域专家的意见;参加论证的专家出具专家意见,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三是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进行配方研发和创新,结合母乳研究成果优化配方,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十二、《办法》何时施行?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专家:婴幼儿乳粉检测国标有不足之处
    我要测讯 近日,恒天然奶粉肉毒杆菌事件沸沸扬扬,多家乳品企业受到影响,此次事件主因肉毒杆菌检测为非常规检测项目,并且肉毒杆菌检测在全球范围内均无检测标准,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漏洞。  细数历年来婴幼儿奶粉不合格事件,从三聚氰胺到南山奶粉黄曲霉毒素超标、日本明治奶粉碘含量不足致脑损、雅培奶粉乳清蛋白营养成分不达标,再到美素丽儿事件,以及近期发生的新西兰奶粉亚硝酸盐超标等,婴幼儿乳品暴露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同时反映出我国目前政策监管和检测标准有一定的不足之处。  2013年,国家政府部门加强了婴幼儿奶粉质量的监督监管工作力度,今年5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采用电子监管码等手段,做到全程可追溯。另有媒体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正在修订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预计9月完成,该细则完成后,婴幼儿奶粉从生产到上市需经过66道检测关卡。  从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乳品检测专场获悉,目前我国制定的婴幼儿乳品检测标准中有部分标准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还有部分待发布的标准制定过程中也遇到部分技术问题。  此次论坛邀请了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副主任姜金斗、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副部长林海丹、中国检科院综合测试中心食品营养和添加剂检测部部长张凤霞等多位专业人就我国现有婴幼儿检测标准及日常检测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报告人: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副主任姜金斗报告题目:GB 5413-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检测方法标准探讨  姜金斗在报告中指出,GB 5413-2010标准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检测标准的骨干标准,涵盖了30多项检测,包括营养成分、理化成分以及部分安全指标,是一个较全面且比较复杂的标准体系。经过多年实践应用,多家乳品企业也给予相应的问题反馈,发现GB 5413-2010标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报告以乳糖、蔗糖、维生素A、D、E、β-胡萝卜素、脂肪酸、叶酸、生物素、黄曲霉毒素等为例,详解了GB 5413-2010标准中的方法在样品前处理、制备、上机检测过程中对流动相、色谱柱等的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在选择国标方法时要根据自身实验室条件和技术能力选择。此外,姜金斗认为LC-MS-MS技术、生物技术以及蛋白质(抗原抗体)生物芯片技术在乳品检验中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报告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副部长 林海丹报告题目: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维生素的检测方法报告人:中国检科院综合测试中心食品营养和添加剂检测部部长 张凤霞报告题目:乳粉中营养素检测方法的问题讨论  林海丹和张凤霞两位报告人针对乳粉中营养素检测国标和检测方法的现状做了详细分析。目前我国乳粉中营养元素的检测方法相关国家标准主要有五个:GB 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70-2010《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主要依据GB 5413-2010中的检测方法对婴幼儿乳粉中主要营养元素进行检测。  婴幼儿乳粉的检验在有关细则中要求的是企业必须全程检验,来自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的朱亚仙在论坛上报告了多美滋企业实验室对特殊配方奶粉-深度水解蛋白奶粉中牛磺酸含量的检测国标方法探讨。此外,论坛还邀请德国CLF实验室微生物/生物化学数据分析经理Matthias Fischer讲解阻抗技术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控制微生物的技术。报告人: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 朱亚仙报告题目:国标法检测深度水解蛋白奶粉中牛磺酸含量的探讨报告人:德国CLF实验室微生物/生物化学数据分析经理 Matthias Fischer报告题目: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使用阻抗技术来控制微生物
  • 卫生部称牛初乳不适用于加工婴幼儿食品
    5月8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回应禁止在婴幼儿食品中添加牛初乳规定。他表示,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邓海华称,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牛初乳对婴幼儿不是传统食品,也不是必需食品,目前缺乏牛初乳作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资料。  邓海华指出,我国进口的牛初乳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澳大利亚将牛初乳作为补充类药物管理,新西兰规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补充剂类食品不得用于0~4个月婴儿。邓海华说,根据以上情况,从审慎原则考虑,经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卫生部作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的规定。同时,为实施以上规定,设置2012年9月1日为过渡期限。
  • 我国婴幼儿奶粉将试行药店销售 禁贴牌委托生产
    2010年12月10日,奶牛在内蒙古蒙牛集团转盘式自动挤奶生产线上等待挤奶。新华社记者 张领 摄  目前,全国共有持证奶站1.3万个,比2008年减少6890个,减幅达34%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54.5万家。2012年,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约60万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约9万吨,包括网购乳粉。  新京报讯 我国将禁止婴幼儿奶粉以贴牌、委托生产、分装等方式生产。此前,美素丽儿品牌从国外进口大包装奶粉在国内分装销售的状况,将被禁绝。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让很多中国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奶粉信心丧失。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昨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奶粉企业须有自建自控奶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提出,今后,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自建自控奶源 在具体生产环节,增设“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我国现有127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滕佳材坦言,将按照重新修订的许可条件和要求,对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开展再审核再清理工作 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官网将实时更新合格乳粉企业信息  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把重新审批许可的合格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包装样式、颜色,标签标示、说明书配方等信息,在官方网站上实时公布更新,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消费者辨识真假。今后,食药监管部门还要求经营单位须进购、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此外,婴幼儿奶粉新政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必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  未明确禁止婴幼儿奶粉“海外贴牌”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副司长马纯良说,此次新政禁止贴牌生产,委托加工婴幼儿奶粉,主要是针对国内一些有生产许可,却无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条件和能力的小企业,对“海外贴牌”的情况,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禁止。  但现状是,已经有企业绕道海外注册“洋品牌”,并在海外委托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再以“洋奶粉”出口的形式,回到中国市场。对上述情况,马纯良说,我国将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我国标准,就不能进口。  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建议,产量小无明确奶源地的海外贴牌应禁止。  ■ 链接  八项规定参照药品管奶粉  ●严格生产许可。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从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条件。  ●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要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完善审核工作。  ●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  ●企业申请生产婴幼儿奶粉许可或调整产品品种时,必须申报产品包装的式样、颜色及标签。  ●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推行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实时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包括产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便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辨识产品真伪。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也将全面实施许可管理。  ■ 焦点  1 婴幼儿奶粉将建“黑名单”  滕佳材介绍,我国将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 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公示依法经过审批的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方便消费者辨识真伪 同时,建立并实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风险监测和定期抽验制度,除及时公布抽检标准、程序、结果公布,提振消费者信心外,还将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的“黑名单”,严惩在婴幼儿食品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  同时,滕佳材称,国家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息发布,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  2 禁止进口大包装婴儿奶粉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管理局副局长林伟介绍,2014年5月1日前,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须向我国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将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备案,在进口报检时提交与进口产品生产日期、批次严格对应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监测报告。保质期不足3个月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为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大包装的不允许进口。  加强进口检验,严格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 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不允许进口。  3 借鉴香港经验探索药店卖奶粉  网络销售奶粉的行为将被规范,并加强监管。滕佳材表示,正在研究制订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 同时将重点加强对母婴用品专营店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监管。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副巡视员张晋京介绍,根据前期的市场摸查情况,婴幼儿奶粉的销售环节问题较多,一些网店、小型超市,母婴用品店缺乏确保婴幼儿奶粉质量状态恒定的储存环境。因此,滕佳材说,借鉴香港经验,国内食药监部门也将探索药店销售奶粉的模式。  此次奶粉新政要求,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处理。  4 鼓励奶粉企业“大鱼吃小鱼”  九部委奶粉新政昨天释放出明确信号,国家不再轻易批准新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项目),同时鼓励现有的127家企业兼并重组,提高我国婴幼儿奶粉产业的集中度。  有消费者担心,奶粉价格会不会随企业门槛提高而上涨?昨天,马纯良说,九部委意见的目的,是确保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至于奶粉价格,应由市场来决定。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说,我国现存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由于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对国家标准的执行力度也不尽相同。中小企业在执行标准中或多或少有些漏洞。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 业内说法  专家预计150家奶企退市  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告诉记者,经过此次一番整改,国内奶粉企业和进口奶粉应该会在3到5年内大约有三分之二被淘汰。到明年,预计有150家奶粉企业退市,而进口奶粉新进入国内市场的也会减少。  由此会带来整个奶粉供应量下降,而短期内国内消费者向进口奶粉一边倒的偏好不会改变,加上国际奶源的成本价格也在上涨,企业运作成本增加,因而他预测未来奶粉的价格还会有所上涨。  但也有国产奶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国家加大奶粉监管,可以帮助进一步规范奶粉市场,国内奶粉企业得到规范管理和政策财税扶持,渠道规范化,过度营销成本受限压缩后,应该有助于奶粉价格回归一个更理性、正常的价格区间。  国产奶粉品牌飞鹤乳业相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表示,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好处,企业肯定会配合执行。不过,这位负责人同时也认为,先行赔偿最好制定一个明确规范,比如符合什么条件、够什么样的标准,就启动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不能无原则”。她认为这种先行赔付最好是由监管部门牵头统一执行。 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李静  ■ 释疑  一段时期以来,国产乳制品负面新闻不断,而从境外购买进口奶粉,也成为一些妈妈的“必修课”,国产奶粉,尤其是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到底如何?与国外奶粉是否有差距?昨日,发布会上的官员与专家给予了解答。  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可以放心吃吗?  国产质量与进口无明显差异  滕佳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2011年至2012年,质检总局组织对全国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及全部品种的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累计监测国内生产(含国外品牌国内加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12082个,发现问题样品93个,问题检出率为0.77%。2012年,质检总局共检出进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43批,占全部进口婴幼儿乳粉总批次的1.13%。  2012年,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7大类58个指标,质检总局组织对110个国内企业品牌(包括外资在华企业品牌)和140个进口的原装品牌产品进行了比较监测。从风险监测和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监测的数据分析,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向好,在质量安全指标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明显差异,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好于其他类食品。  陈君石(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国产婴幼儿奶粉在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上与进口乳粉没有明显差异,是完全可以吃的。  至于偶然发生的产品安全问题,一些国家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也时有发生,如美国美赞臣等奶粉的阪崎氏肠杆菌污染、森永奶粉砒霜污染、欧盟奶粉二恶英事件等。  国产婴幼儿奶粉在安全方面是有保障的,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营养价值相当、价格低廉,尤其是大企业的产品。当然,作为消费者,如果不在乎价格贵贱,选择国外产品也无可厚非。但现在由于对国内产品丧失信心,而到境外采购国外产品没有必要。  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是否低于国外?  国标部分指标比国外更严  陈锐(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标准司副司长):我国标准部分指标要求比国际更严格。如乳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婴儿配方食品中的乳糖含量没有要求,我国标准要求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必须占碳水化合物含量90%以上,以保证原料是以乳为基础,不允许在0-6个月婴儿配方奶粉中过多添加蔗糖和淀粉等物质。  陈君石: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准不低于国际和国外标准。原卫生部于2010年已经颁布了新的国家乳品标准,共66个,作为强制性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一部分。其中覆盖了适用于0-36个月婴幼儿的产品。按照标准,无论宏量营养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还是微量营养素(维生素、矿物质)的含量规定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或美国、欧盟、澳新标准基本相同。  同时,对于微生物、黄曲霉毒素、重金属等安全指标也有严格规定。我国标准同时考虑了中国母乳中的营养成分以及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力求符合中国婴幼儿的营养需求。应该说,与国际乳品标准基本接轨。  中国婴幼儿奶粉铅残留限量是否比欧盟宽松?  质疑铅残留标准是公众误解  韩军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三处研究员):之前公众一直有些误解,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中规定,铅限量不得超过0.15毫克/千克,而欧盟的限量标准是不能超过0.02毫克/千克,因此,中国的标准比欧盟标准宽松八倍,引发了很多质疑。其实不是这样,中国的0.15限量值标准,是针对粉状的婴幼儿配方奶,而欧盟的0.02,是针对液态奶的限量。按照一般情况下,婴幼儿配方乳粉1:8的冲调比例,0.15除以8,也接近0.02。所以,我国婴幼儿奶粉中污染物铅的限量标准与欧盟标准是基本持平的。
  • 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禁用香料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日前由卫生部发布并施行,从2009年9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外,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香料。  该规定指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 婴幼儿乳粉中胆碱的测定等7项国家标准审查会召开
    12月20日,受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3)、全国乳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3和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通用检测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64/SC8)的委托,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长春主持召开了婴幼儿乳粉中胆碱的测定等7项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  会上,标准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国家标准送审报告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处理意见汇报,查看了送审资料,并对标准送审稿中重要内容的编制依据和成熟度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充分讨论和协商,专家一致认为这7项标准的编制工作符合国家标准编制程序,提供的审查资料齐全、内容翔实,试验验证数据准确,送审稿达到了科学性、先进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并在诸多方面具有重要创新。  据专家介绍,这7项标准项目主要涉及婴幼儿乳粉、燕窝等食品主要营养成分测定、植物源性食品农残含量测定、植物毒素含量测定、动物源性食品药残含量测定等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具有技术含量高、采标率高、覆盖范围广等特点,部分标准技术指标达到甚至超过国际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这些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为提高我国食品检测效率,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同时,也将促进食品工业技术进步,为我国农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同时,这7项国家标准的制定也对完善我国的食品检测标准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不仅填补了国内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空白,而且部分标准技术指标达到甚至高于国际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相关链接  《婴幼儿乳粉中胆碱的测定-离子色谱法》《食品中胆碱的检测-液相色谱法》《燕窝及其制品中唾液酸含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大豆和花生中稀禾定的测定液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粮食、水果中戊唑醇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动物源性食品中庆大霉素、链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柱后衍生荧光法》《豆类食品中胰蛋白酶抑制剂活性的测定》7项国家标准项目2007年列入了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根据国家计划,这7项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由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暨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  项目承担单位经过充分的调研、试验论证等前期工作,起草并形成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在相关归口的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支持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完成了这7项国家标准送审稿。  审查会后,编制组将依据审查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 奥林巴斯Vanta分析仪助力保障婴幼儿服饰安全
    很多婴幼儿服饰企业为了吸引幼儿家长,会对纺织材料和辅料进行各种印染和整理,并在衣服上加一些金属装饰物,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每一步都会产生金属的残留。①那么幼儿服装及饰品中的金属来源与危害有哪些呢?  幼儿服装常用染料和化学助剂来进行印染,饰品中常用金属材质的装饰物。如果这些金属过量的话,被人体吸收,就容易在肝、骨骼、肾、心脏及脑中积累,这对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脏器、皮肤、骨骼、神经系统等都会造成危害,尤其是对于还在成长期的婴幼儿来说,这种危害更是严重。②对服装饰品中的有害金属含量是怎样规定的呢?  针对服装、玩具、电子产品等有害物质会对婴幼儿造成很大危害的问题,各个国家都相应出台了RoHS认证,对这些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溴、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的进行控制,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③服装饰品中的有害金属含量要怎么检测呢?  服装是复合产品,印染的布料、辅料,零件等包罗万象,如何进行准确检测是关键。奥林巴斯VANTA手持式XRF分析仪就是准确检测有害金属元素的利器  奥林巴斯XRF分析仪VANTA可以在现场对玩具,服装,鞋类以及电子产品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并迅速判断产品中铅(Pb),镉(Cd),汞(Hg),铬(Cr),溴(Br)等有毒元素的含量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拥有Axon信号处理专利技术的VANTA分析仪具有非常高的灵敏度和重复性,能提供更低的检出限,迅速给出精确的结果,以使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  同时,XRF分析仪也可以对多种材料进行检测,包括:漆层、涂层、基底、主体材料、所有可接触的部件等。尤其是对于婴幼儿的常用物品,几乎做到了无所不包。VANTA分析仪可以对消费产品进行筛查,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RoHS的要求,涵盖产品范围如下 :  ▷ 玩具、首饰、小饰品、蜡笔、粉笔、塑料、餐盒及背包  ▷ 服装和服饰:衣服、拉链、纽扣、贴花、莱茵假钻、镶边、袋子和钱夹  ▷ 运动商品、成套秋千、野餐桌、平台及围栏  ▷ 装饰性餐具、彩陶器具及镀银凹形器皿  ▷ 糖果包装纸、婴儿食品、补给品及食品  ▷ 窗帘布料、家具和地毯  生命安全是生命美丽的前提,为生命保驾护航是奥林巴斯对守护美丽生命的责任和决心。先进的技术实现准确的测量,排查安全隐患守护美丽生命,奥林巴斯科学事业领域致力于为中国无损检测事业,提供更多专业、可靠的产品,承光之力,用先进的技术规避安全风险,为生命筑起安全的壁垒,践行以科技捍卫生命美丽的企业承诺。
  • 质检总局通报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查结果
    质检总局:3种婴幼儿乳粉不合格 雪花乳业上榜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在抽查的54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中,有3种不合格,在抽查的60中乳粉产品中,有1种不合格。  此次对截至今年3月底核发生产许可证的11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进行了全面抽查,因企业无库存产品、暂时未生产等原因,实际抽查了17个省份54家企业生产的54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同时还抽查了14个省份53家企业生产的60种乳粉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蛋白质、维生素、铅、硝酸盐、三聚氰胺等4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同时,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2010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乳粉产品的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粉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黄曲霉毒素M1、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等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对于乳粉产品,抽查发现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种全脂甜奶粉产品的大肠菌群项目超出标准规定。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依法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目前这家企业经自查整改后复查检验合格。  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的3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生物素、a-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叶酸项目。对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涉及的3家企业已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目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农垦雪花乳业有限公司经过自查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全自动包装机紫外灯使用时间过长,对包材杀菌不彻底,企业已更换紫外灯管,并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当地质监部门再次对企业进行回访和复查,整改后的产品质量抽样复检合格 西安市阎良区百跃乳业有限公司经自查分析,认为企业标准中相关指标制定不合理,这家企业已修订了企业标准,正在上报备案过程中 陕西省定边县乳品实业有限公司已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当地质监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企业整改后的复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 关于婴幼儿配方奶粉国家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食品。  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结合我国婴幼儿健康和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要求,我国制定了《婴儿配方乳粉Ⅰ》(GB 10765)、《婴儿配方乳粉Ⅱ、Ⅲ》(GB 10766)和《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 10767)三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上述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卫生部共同提出制定。这些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原料、感官、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理化指标包括热量、蛋白质、脂肪、水份以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素的指标,卫生指标包括铅砷、黄曲霉毒素、细菌总数、致病菌等要求。婴幼儿配方粉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是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三聚氰胺属非食品用化学物质,食品中严禁添加。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产品标准不再一一列出,这也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因此,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和国家标准列明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添加剂均不得使用,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按我国法律规定,食品企业必须按标准进行生产、按标准检验产品,有关监管部门依据标准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在常规检验中不会对不可预测的化学物质进行检测。 标 准 委 200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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