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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数据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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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开发区环境监测站提高应急能力
    记者从天津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获悉,开发区环境监测站新添置了便携式气相色谱电子鼻等一批新型监测、分析仪器,有效提高了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  据介绍,便携式气相色谱电子鼻能对数百种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气体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使用便携式气相色谱电子鼻,监测人员可以在现场做应急监测分析,对现场污染物种类、浓度、毒性、影响范围做出快速分析判断,具有简单、便携、快速等优点。  除电子鼻外,开发区环境监测站还添置了水质多参数现场测试仪等设备。其中,水质多参数现场测试仪突破了实验室传统方法程序复杂、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仪器分析费用昂贵等制约因素,能在数分钟时间内分析出现场水质中溶解氧、氨氮、硫化物、六价铬、余氯、铜离子、二价汞、挥发酚、砷化物、磷酸盐、氰化物等多种污染物浓度指标,可极为方便地应用于环境应急事故现场的水质监测。  此外,开发区环境监测站还添置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高分辨火焰/石墨炉一体连续光源原子吸收光谱仪,可以使在污水、土壤等环境样品中铬、铅、铜、锌等高污染、高风险重金属元素方面的监测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批新型监测仪器的到位,使开发区应急监测能力得以大幅提升,可更好地为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除在设备方面全面“升级”之外,开发区还正在计划对环境监测站进行改造扩建。按照规划,新监测站将对原来的泰达医院进行改扩建,该站在功能分区上将进一步细化,涵盖实验区、办公区、数据处理中心、信息处理中心等多个区域。其中实验区细分为大型仪器实验室、大型化学分析室、应急检测实验室及生物实验室。新增设的生物实验室,将加强对有机物的监测力度。
  • 深圳朗石助力多地监测站开展水质应急监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朗石行动迅速,积极满足全国各地环境监测站的水质应急监测需求。2月10日正式复工以来,朗石为水质应急监测提供上百台(套)生物毒性和余氯监测设备,朗石工程师奔赴各地提供技术支持。 2月13日,朗石为武汉环境监测站提供一套LF2000生物毒性检测仪和远程技术服务。“黄鹤高耸拂冬雪 樱花明艳笑春风”是全体朗石人对武汉全面战胜疫情的美好祝福。朗石为武汉环境监测站提供生物毒性检测仪2月14日,朗石协助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和余氯应急监测工作,监测结果用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核算和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朗石组建三个采样分队,对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市共29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采样,并连夜检测水样的生物毒性和余氯情况。2月17日,朗石协助广州市环境监测站对采集的水样进行检测。朗石协助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应急监测2月27日,朗石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区环境监测站、龙华环境监测站、龙岗环境监测站提供三台LF2000生物毒性检测仪,并提供现场培训和实操讲解。朗石为深圳环境监测站提供生物毒性检测仪和培训2月28日,朗石工程师为用户提供余氯在线监测仪和水质云技术培训;疫情期间,医院污水接触池、污水排放口需加强余氯监测,采用国标法为检测原理的Photo Tek6000余氯在线监测仪具备校正曲线唯一的优势,不需要单独校正和频繁现场维护,减轻了运维压力。水质云是全球唯一可实现仪器远程可视化智慧运维的软件平台,不仅能实现远程核查、测标样、水样,而且实现远程故障诊断、日志分析;大大降低了运维人员去现场维护的概率,降低运维人员暴露于医院污水的风险。朗石工程师为用户提供余氯在线监测和水质云培训3月2日,朗石工程师赴江苏为多个饮用水水库和水厂开展生物毒性应急监测工作,配置发光细菌试剂,分析检测结果。朗石工程师赴江苏开展生物毒性应急监测工作3月10日,朗石工程师赴贵州为安顺生态环境局和下属分局提供LF2000生物毒性监测仪产品演示和实操培训。朗石为安顺环境监测站提供生物毒性检测仪和培训疫情发生以来,朗石人深刻地认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水质安全监测领域全力以赴贡献自己的专业技术和力量。 朗石参与的重大事件 --国家海关总署标准《SN/T 5103-2019 国境口岸饮用水生物毒性发光细菌检测方法》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946—2016 生物毒性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发光细菌法》主要起草单位。--参与国家 863 项目《超大规模环境预警系统》。--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震后水质安全检测。--2010年广州亚运会水质安全检测。--2011年深圳大运会水质安全检测--2012年粤澳供水应急演练。--2013年四川雅安地震震后水质安全检测。--2014年南京青奥会水质安全检测。--2017年四川九寨沟地震震后水质安全检测。
  • 环保大数据:2700多家监测站 26.8万台监测仪器
    &ldquo 大数据、&lsquo 互联网+&rsquo 等智能技术已成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加强数据综合应用和集成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rdquo 6月19日,在环保部开展的&ldquo 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rdquo 大讨论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说。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各级监测站2700多家,共有监测人员近6万名,监测用房287万平方米,监测仪器设备26.8万台。所有省级监测站都具备水质109项全分析能力,多数省级站装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所有市级监测站都具备开展空气、地表水、生态、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基本能够说清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排放情况。但同时必须指出的是,环保部门长期形成了数据多头采集的体系,数据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据介绍,环保部至今没有建立一套统一的污染源数据库。  &ldquo 各种业务数据和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彼此割裂与相互封闭,缺乏数据整合、共享及综合应用能力。&rdquo 环保部科技司巡视员兼副司长刘志全说,应尽快开展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与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数据汇交、共享、质控管理机制。同时,按照&ldquo 数据运营、全民参与、服务社会&rdquo 的要求,制定环保数据资源服务产业政策,编制环保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发布数据资源产品,培育和扶持大数据服务企业,发展新型环保产业。  环保部卫星中心主任王桥认为,新常态下我国环境管理与社会公众对环境监测的要求已不再是简单的数据提供和统计汇总,而是要面向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容量测算、环境变化预测、环境绩效考核、环境风险预警、环境监督执法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就是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综合分析。为此,他建议国家启动&ldquo 环境监测大数据工程&rdquo 。  在他看来,&ldquo 环境监测大数据工程&rdquo 的主要任务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用物联网、智能传感、云计算等技术,构建环境监测信息感知体系,实现定点采样、自动监测、现场视频、移动终端等各类监测设备的广义互联、信息融合、实时接入和共享,并全面实现从监测数据到监测信息的转化。  二是利用云计算、数据挖掘、多元统计分析等技术,开发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工具与多维可视化表达工具,构建一体化环境监测大数据云服务平台,面向环保系统及全社会推出系列化环境质量监测综合分析数据产品,并按各级环境管理部门与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云端服务,包括环境质量多维查询、动态分析、趋势预测、综合评估、风险预警、生活服务等,全面实现从监测信息到监测服务的跨越。  &ldquo 环保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生态、污染源、噪声、振动等监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排污单位、各类监测机构统一执行,增强各部门监测数据的可比性 并建设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各地环保部门也要做好辖区内监测数据的集成、共享与上传。同时,依据新环保法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由环保部门权威发布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等信息,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益。&rdquo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说。
  •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公布
    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为全面推进污染源监管与总量减排体系、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评估体系和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全国环境监管能力,根据《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12号)和《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环发〔2007〕67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根据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指示,围绕2011年环保重点工作,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一)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支持范围是中西部地区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和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含地市设区的监测站)。建设原则是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填平补齐”,基本达标。  项目申报个数:各省可申报1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并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同时,各省可申报1个县级环境监测站作为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一)。  (二)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为我部发布的《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全部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对新增约束性污染物指标(氨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连续、实时监控能力。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二)。  (三)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包括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建设内容是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配备高性能应急监测车。  项目申报个数: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且境内环境风险源较多、突发事件高发的省份可申报5台 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但环境风险源数量较少的省份,或者没有独立的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但环境风险源数量较多、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或所处地理位置敏感的省份可申报2台 其他省份可申报1台。解放军环保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报。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三)。  (四)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  建设范围为正在首次建设核电站及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省份的省级或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建设原则为在其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填平补齐”核与辐射应急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所需仪器设备。具体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见《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附件四)。  (五)运行保障  为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开展,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具体资金安排方案由我部根据国家补助标准,结合各地报送的运行费支出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统一测算编制。各地需报送《2007-2010年运行保障项目支出情况统计表》(附件五)。  (六)解放军环保系统监测能力建设  为支持军队的环保工作,推进军地融合联防联治工作,2011年减排专项拟支持解放军环保系统监测能力建设。建设范围为解放军环保系统内的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申报原则  (一)突出重点,优先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形成实效,配套建设条件不具备的或建成后难以有效运行的不得申报。  (三)如实申报项目单位现状情况和建设运行条件,凡已达到建设标准的不得重复申报。超出申报要求的项目视同无效。  三、申报相关材料  按照《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要求,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对各市、县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统一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等项目申报材料。  (一)建设方案  包括建设目标、依据、背景及现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资金筹措方案和效益分析等。其中,建设内容必须严格执行附件中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确定的项目建设范围、建设标准等。  (二)申报材料  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建设方案、《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六)、《资金承诺函》(附件七)、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由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财政部门统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相关项目单位出具。  我部组织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和总体建设方案报财政部审核后下达预算。  有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指南、申报汇总表、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资金承诺函格式见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1年3月23日前派专人将项目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我部规划财务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投资处  电子邮箱:touzichu_2004@yahoo.com.cn  联系人:杨凯红 杜会杰  联系电话:(010)66556124、66556142  附件:1.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2.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3.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4.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5.2007-2010年运行保障项目支出情况统计表  6.项目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  7.资金承诺函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未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及《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中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中西部地区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和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含地市设区的监测站)。  二、建设内容  结合各地区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环境监测站在其原有能力建设、仪器装备水平基础上,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主要配齐基本监测设备以实现基本达标要求。同时可提出1-3种自定设备需求,设备配置范围见表1和表2,参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自定设备限选1种,50-100万元的自定设备限选2种,环境保护部将统一审核。  各省可申报1个县级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已批编制与在岗人员满足环境监测站人数标准。  3.必须是财政补助开支单位。  4.必须具备基本的监测业务用房(保证所配置设备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5.申报实验室条件改造的县级市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面积及设备须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的要求。  6.优先支持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的环境监测站。  7.考虑在承担国家和省监测任务的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监测站中选择部分站点开展示范站建设。  8.对近三年国家已支持过的环境监测站,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四、资金筹措方案  国家按照东、中、西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  五、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  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1一、表2二。  六、申报材料  包括: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2011年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1)及2011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2)。  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省推荐的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环境监测站还应提供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意义、目标、主要改造内容、预算明细、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等。  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  以上1、2、3、4、5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1)及2011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1-2)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1一: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序号  设  备  名   称  配置数量(台/套)  参考单价(万元)  一  基本监测设备   1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6  2  气相色谱仪  1  35  3  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60  4  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  1  50  5  GC/MS(带水土自动进样)  1  100  6  环境监测车  1  30  7  土壤样品研磨机  1  10  8  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  1  20  9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1  5  10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1  11  二  自定设备   11  ICP-MS  1  130  12  PM2.5监测仪(TEOM)  1  15  13  微脉冲激光雷达  1  120  14  蓝藻和叶绿素二合一水质分析仪  1  80  15  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1  80  16  多通道连续流动分析仪(同时检测至少4个指标)  1  80  17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  1  50  18  苏玛罐(大气采样和分析系统)  1  120  19  GPC净化仪(浓缩净化浓缩三联机)  1  70  20  PID检测仪  1  11  表二: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基本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序 号设  备  名  称配置数量(台/套)参考单价(万元)一基本设备 1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162BOD培养箱123溶解氧测定仪124超净工作台135便携式大气采样器136便携式COD测定仪137声级计228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189柴油机排烟黑度监测仪1210环境监测车12011冷原子吸收测汞仪11512离子色谱仪11513气相色谱仪13514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60二自定设备 15汽车尾气监测仪1616便携式分光光度计11217PID检测仪11118气象五参数监测仪11119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1520大气自动监测系统150  附件二: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全部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内容  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新增约束性指标的要求,对现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加装监控设备、系统更新改造、完善和整合联网平台等方式,提高对新增约束性污染物指标(氨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连续、实时监控能力。  三、建设方式  氨氮排放量累计占本区域工业排放量65%以内的全部废水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主要排放口安装氨氮自动监控设备,将氨氮监控指标纳入现有自动监控平台,并与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占本区域工业排放量65%以内的全部废气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对主要排放口的CEMS进行改造增加氮氧化物自动监控模块,将氮氧化物监控指标纳入现有自动监控平台,并与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现有现场端建设已经安装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或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已经纳入建设配置计划并开始实施的,已投入的建设资金可作为本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计算。  四、资金筹措方案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东、中、西部20%、30%、4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  五、经费补助测算  废水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按一个排口计算,废气重点企业按两个排口计算。每新增或升级改造一套氨氮监控能力按10万元计算,每新增或升级改造一套氮氧化物监控能力按5万元计算。  六、申报材料  包括:  1.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包括省级和各地市资金安排明细,新增主要污染物现场端建设企业名单等)。  3. 2011年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2-1)。  4.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  以上1、2、3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附件三: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二、建设内容  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结合环境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环境应急常态管理和应急状态的实战需求,根据《环境应急装备标准》中对“高性能应急监测车”的要求,结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省级或地市级环保部门配备一套高性能应急监测车。车辆所在地的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挥、调度环境应急监测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已批编制与在岗人员满足环境监测站人数标准。  3.必须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必须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优先考虑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6.重点考虑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较高地区的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  7.优先支持成立独立的具有编办批复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的省份。  8.已有高性能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  四、资金筹措方案  国家按照东、中、西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  五、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  环境保护部提出环境应急监测车的具体配置方案及备选仪器设备清单,各省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地方负责筹措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3。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方案。  3.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3-1)。  4. 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5.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  以上1、2、3、4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申报汇总表(附表3-1)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三:重点地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类 别序号设 备 名 称配置数量(台/套)参考单价(万元)小计空气应急监测1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11001002便携式GC-MS(含半挥发性有机物固相微萃取系统,静/动态顶空等)11701703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1554气象五参数监测仪11111水应急监测5自动水质采样器1666水质安全测试箱1337面积/流速流量仪110108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12727辐射应急监测9便携式x、γ、中子剂量率仪1111110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155安全防护用品11半封闭化学防护服30.41.212全封闭化学防护服31.23.613自给式空气呼吸器31.33.914全面具30.20.615个人剂量报警仪30.41.2现场保障条件16防爆无线对讲机30.30.917强光防爆手电筒30.10.318便携式强光防爆灯30.10.3应急专家决策支持系统软件19地理信息系统15520大气污染扩散模拟系统1101021水体污染扩散模拟系统1101022危险品专家预案库15523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15524外部资源数据加工155应急监测车25环境应急监测车(奔驰底盘改装,包括车载供电系统、车载试验台、气象升降系统、支撑系统、空调系统、定位系统等)1100100 合 计 42 500  附件四:2011年重点省市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一、建设范围  正在首次建设核电站及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省份的省级或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  二、建设内容  (一)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  根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结合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需求,重点建设省级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和现场监测快速响应能力,满足应急监测信息汇总、处理、分析、调度、通讯及现场监测快速响应的要求。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建设不包含基建费用,设备配置范围见表四。  (二)地市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  根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环发〔2007〕82号),加强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基本能力,设备配置范围见表五。  三、申报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新建核电站省区在核电站投料前省级辐射监测机构编制人员必须满足标准要求,辐射环境监测上岗证持证人员和监测项目数量满足标准要求。  3.必须是财政补助开支单位。  4.必须具备基本的监测业务用房(保证设备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申报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的单位,必须要有建设场地。  5.优先支持首次开工建设核电站和西部民用核设施综合基地所在的省份。  6.“快速应急监测系统3”限承担国家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职能的单位申报。  四、资金筹措方案  承担国家重要核设施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重点单位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其他单位建设资金由国家按照东、中、西部地区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由地方自筹。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日常运行维护费由地方负责。  五、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四、表五。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2011年重点省份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2011年重点省份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方案。  3.2011年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1)及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2)。  4.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5.预算目标管理责任书、资金承诺函和适用中央补助优惠政策复印件。  以上1、2、3、4项均须提供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版文件(光盘,需标明省份)。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认真填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环境保护部审核以各省区市申报材料为准。  2011年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1)及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申报汇总表(附表4-2)请从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表四: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序号设  备  名  称配置数量参考单价(万元)备 注一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1430 1应急监测数据通讯、处理子系统1120应具有应急数据安全功能2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应急监测指挥系统软件(含省级1:20电子地图)1130 3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1150 4机房改造、综合布线130 二快速应急监测系统12197 5放射性核素快速识别系统236 6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115 7样品总放射性水平快速测量系统115 8快速采样与储存系统210 9自动气象仪15 10个人防护设备35 11GPS定位、车载数据通讯与处理15 12辐射应急监测车130 13改装集成120 三快速应急监测系统22100 14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115 15快速采样与储存系统15 16个人防护设备35 17GPS定位、车载数据通讯与处理12 18辐射应急监测车160 19改装集成13 四快速应急监测系统31495 20航空辐射水平快速测量系统1445 21附属设备及改装集成150   表五: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设备配置表及参考价格序号设 备 名 称配置数量(台/套)参考单价(万元)1便携式环境γ剂量率仪1122高量程X、γ剂量率仪163α、β表面污染仪164个人防护设备355GPS定位、车载数据通讯系统156辐射环境监测用车130  附件五:2007-2010年运行保障项目支出情况统计表  为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开展,2011年减排专项资金拟继续支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具体资金安排方案由环境保护部根据国家补助标准,结合各地报送的运行费支出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统一测算编制。  需各地报送的2007-2010年运行费支出情况材料如下:  1.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汇总表(附表5-1)   2.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明细表(附表5-2)  3.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汇总表(附表5-3)  4.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明细表(附表5-4)
  • 我国县级环境监测站面临的新情况
    当前,大多数县级环境监测站工作尚处于滞后状态,未体现出环境监测主力军地位,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和支撑性地位尚不牢固。因此,如何推进县级环境监测站科学发展,完成县级监测站工作任务,发挥其基础性和支撑性功能及作用,是县级监测站一线人员面临的新考验。  县级环境监测站面临新情况  环境监测工作内容增大。经济社会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发展迅猛,增长速度稳中求质。生态保护任务大,环境保护工作重。监测技术发展快,工作内容有增长。过去,县级环境监测站工作只开展水气声常规监测内容,不能完全满足环境保护需要和广大群众企盼要求。现在环境监测工作,不仅要对水气声进行精准监测,而且要对土壤、生物、振动等进行深度监测,微监测等。县级环境监测站工作亟待加强,工作需要扩容增效。  环境监测法规要求更严。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内容、过程、结果和评价等方面都有着明确规定,既要求监测单位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还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质量监督和环境保护部门要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向社会出具公正性数据的监测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技术资质。监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须有合法人员身份和相关技术资格。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环保法规规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都可依法合规监督单位及其人员的监测行为。这些都表明我国已全面进入法治社会,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信、有效,对监测行为的法规要求会更严厉。  监测服务模式重大改革。环境保护部不久前出台《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旨在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一些公益性环境监测,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也将逐步放开市场。从已有的实践探索来看,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能够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更多的人来做环境监测,让更专业的人做环境监测,可以将政府从繁重的环境监测任务中解脱出来。同时,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也可以使环境监测机构逐渐摆脱行政干预,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增强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为政府提供更优质的环境监测服务。  县级监测站工作能力增强。随着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县级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地处中、西部的有些县级监测站也配置了双光源原子吸收光度分析仪、气(或液)相色谱分析仪等高精尖监测仪器。改变了过去县级监测站的建设发展不平衡,逐步弥补了各站之间工作能力差距。大部分县级监测站监测经费普遍增高,保证了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许多县级监测站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多数县级监测站人力资源能够承担本职工作任务。  县级环境监测站发展建议  依据法规同频共振,加快工作转型发展。一是依据新《环保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监测行为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对弄虚作假、伪造(或指使伪造)监测数据坚决说不,县级监测站技术人员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按照新《环保法》相关条款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守住环保法规底线,严格环境监测行为,顺利推进发展转型。二是按照《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放开一部分监测市场,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执法监测、环境监督监测等。同时,县级监测站还要在转型发展中争取国家和地方给予政策和制度支持,保证加快发展转型。三是根据《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有关部门计量认证,获取相关技术资质,出具环境监测数据。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审核各类监测数据,保证环境监测质量。县级监测站要加强对技术人员进行法规教育,提升他们的守法工作意识,自律个人的环境监测行为,全面依法进行各项工作,保障县级监测站加快发展转型。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技术工作水平。县级财政应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拨付给县级监测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维持其工作正常运转。适当增加高水平环境监测人员,特别是高水平信息技术工程人员,提升县级监测站队伍质量,调整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同时,对现有监测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用好不同年龄段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上级环保行政部门应根据地域环境特征和污染重点,按照监测项目支出下拨专项经费、配备仪器设备,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保证辖区执法监测和监督监测开展,进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监测演练和应急监测。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向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开展建设项目验收监测,逐步退出以环评监测等经营性服务监测领域。促进县级监测站工作发展方向转型,有利于县级监测站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监测工作水平和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也能够让有实力的社会监测机构发挥特长,开展宽领域、多层次的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 数据连续3月不达标 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将被约谈
    环境质量怎么样?监测数据是最直观的答案。四川省环保厅日前出台《2015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每月将对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数据进行审核,不达标将被通报,若连续被通报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 以水站为例,省总站每月编制“四川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及审核情况的通报”,对每月水站的数据上传率、有效率和审核率进行统计,对上述指标不足90%的站点进行通报 若连续2个月被通报,托管该站点的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若连续3个月或一年中累计4次被通报时,由省总站约谈该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单位负责人 若约谈后仍无改善的,由省总站报省厅认可后收回托管权、终止协议、解除委托。 从空气监测来说,省总站负责组织开展全省21个市(州)国控城市气站的比对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全年常态化比对监测和秋冬季重点时间段比对监测。对于重点时间段(1月、9-12月)和盆地内重点区域进行多次不定期抽查。来源:华西都市报
  • 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时这几个地方不要选,影响检测结果!
    连续将近二十天的高温终于在这两天拉下帷幕,近日,安徽、江苏、浙江等地陆陆续续飘起了小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炎热,也缓解了作物干旱,要知道,连续二十天的高温,江南一带很多作物开始出现了干枯现象,这时农业尤其需要做好保墒工作,农业环境监测站可以帮助监测作物生长环境,农业环境监测站可以监测土壤墒情、土壤温度、空气温度、空气湿度、辐射、风向、风速、降水量等等,有了农业环境监测站,灌溉施肥等工作都将变得便利很多,因为农业环境监测站多安装在野外,恶劣天气会影响它的工作,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减少恶劣天气的影响,选择农业环境监测站的安装场地就显得很重要了,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时这几个地方不要选,影响检测结果!  1.地形和地面故障物会影响风的测量,所以需要注意。地形的起伏及障碍物会改变风向和风速,所以农业环境监测站应该选在平坦的、气流畅通的地方。  2.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安装农业环境监测站。有代表性的地块能够反映较大区域内环境要素特点,数据结果更具有代表性。  3.场地要远离污染源,如常见的污染物、光污染、电磁波污染等。电磁波污染会影响温度等数据的准确性;化学污染会影响湿敏电容的测湿结果。
  • 基层环境监测站如何实现转型发展?
    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对环境监测数据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面对日益繁重复杂的环境监测工作,基层环境监测部门普遍存在监测能力不足、人员素质不高、质量控制滞后等问题。基层环境监测站如何实现转型发展?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和探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党性修养,推进监测队伍作风建设。近年来,随着环境监测地位上升、权力凸显,监测领域的廉政风险也在日益加大。同时,由于监测工作繁琐沉重,在一些地区的监测队伍中存在监测数据把控不严、监测效率低下等问题。为推进监测队伍作风建设,必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同时,落实每周学习制度,把业务学习和廉政教育紧密结合。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其次,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测队伍软实力。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以十堰市环境监测站为例,通过北京对口协作培训、上级部门专项培训以及仪器厂家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通过开展课题研究,自由搭建课题小组,加强环保系统内部人员交流,进一步深入了解环境监测工作从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分析到最终形成报告的工作流程。要牢牢抓住质量控制生命线。建立监测应急会商制度,从源头把握监测方案的科学制定和监测点位的最优选取,积极组织全站进行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通过建立报告抽审、现场质控、四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第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监测整体实力。要有序推进第三方监测市场化水平,积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比对监测、交叉评估、严格问责等多种手段加强第三方监测企业管理,有序放开第三方监测市场。要加强专家型人才培养。积极引进环保专业的高学历人才,并以加强专业培训为手段,以牵头课题研究、应急专项监测为方式,逐步培养其成为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领军人才。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一方面,通过现场比对、核查等方式加强监测部门与监察执法部门的联动,另一方面,通过课题研究、召开环境分析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发改、经信、水利、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来源:中国环境报
  • 四级5000余个监测站点 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成!
    “十二五”以来,我国初步形成了满足大气环境常规监测需求的技术体系,发展了PM2.5、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在线监测技术。  目前我国已经设置国家、省、市、县四个层级的5000余个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已经建成。  专家介绍,为了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监测数据在每个国控站点产生后,原始数据第一时间分别直传城市站、省级站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平台,三个层面同时获得站点的监测数据。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介绍说,目前从全国六个层面来说,我国已建成一张庞大又复杂的一张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网络,包括城市的,包括区域空气的,包括背景空气的,包括酸雨的,包括沙尘暴,还有温室气体的监测。  专家介绍,为了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监测数据在每个国控站点产生后,原始数据第一时间分别直传城市站、省级站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平台,三个层面同时获得站点的监测数据。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  70余个超级站助力“精准治霾”  在庞大又复杂的监测网络中,组分(四声)网不仅可以测量PM2.5浓度,还能测算污染物中到底有哪些成分,有助重污染成因的分析,为“精准治霾”提供数据支持。环保部于2016年11月紧急启动了组分网的建设,目前,已经建成超级站点70多个。  为了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和应急措施效果的评估,目前建立的组分网覆盖了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济南等20个城市。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析室副主任 吕怡兵表示,对于监测点位的布设,它主要考虑各个城市典型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特别是关注污染传输通道,因为它可能解释区域污染来源,以及联防联治,联防联控来产生原因。  卫星遥感与地面环境数据相互印证  记者从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了解到,目前,卫星环境遥感监测已在国内多领域应用,天上卫星实时传输的环境数据无法修改,可与地面站数据相互印证。  目前,环保部利用国产环境一号卫星、高分系列卫星等数据,结合国外的遥感数据,实时获得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灰霾、沙尘暴、秸秆焚烧等指标的监测结果。  专家介绍,我国已经建立颗粒物遥感监测网络,分为卫星遥感和地基遥感两部分。现在京津冀区域污染监测一体化,卫星看到的是区域、水平分布,雷达看到的是污染物垂直分布,形成了区域三维立体监测网络。此外,无人机监测的手段,也可对大气污染源、违规排放等进行动态监测。
  • 江西投7000余万建环境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8月13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江西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文件中给出了《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清单》,投资金额达7050.6万元,具体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建设内容和主要功能投资(万元)其 中完 成 时 间国家资金(万)省级资金(万元)地方资金(万元)1建筑扬尘监测设备购置南昌市环境监测站用于建筑扬尘监测,主要监测PM10,PM2.5等指标45.6 45.62014.72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九江市环境监测站1、全部更新全市8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PM10、PM2.5 、SO2、NO2、O3和CO等六个因子的监测设备,同时,增加监测8个点位的气象参数2、九江市空气数据实时发布系统3、与国家总站和省厅信息中心实现数据实时发送1190594 6012013、103环境空气质量建设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五个空气子站+2套备机+能见度630(预算)378 2522014.124新余市能源与环境监测管理中心环境监测管理系统新余市环保局建设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综合监测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状况实施监测和管理543543 2014.125空气自动站鹰潭市环保局监测环境空气质量( PM2.5等)800 2014.126吉安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吉安市环保局新建4个环境空气监测站,可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PM10、PM2.5550 2503002014.87峡江县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峡江县环保局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及实验室标准化改造200 150502014.128青原区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区环保局6层框架,总建筑面积2614平米,用于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605150 4552014.89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吉州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80 2013.810万安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万安县环保局新建空气监测站,可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PM10、PM2.56242 202014.311安福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安福县环保局新建环境监测实验室1200平方米650 3503002014.1212吉水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吉水县环保局新建空气监测站,可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PM10、PM2.56543 222015.1213 宜春市环境监测站2014年6个空气自动站改造(中行、广电、石油公司、气象局、槟榔水业、备机),(PM10、SO2、NO2、CO、臭氧、PM2.5、气象五参数、站房、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为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550(预算)60% 40%2014.1214上饶市城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上饶市环保局新建四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站,监测项目:PM10、PM2.5、O3、CO、SO2、氮氧化物(NO/NOX)500300200 15乐安县大气自动监测站乐安县环境监测站建设30平方米自动监测用房、配套的空气数据收集、运算,显示等相关设备,对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PM2.5、进行连续自动监测8080 2015.1216环境空气新标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萍乡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市现有子站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3项监测指标,并对原有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3项监测指标的仪器设备进行更新。实现2015年我市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面开展监测和发布空气质量状况的工作目标。 500 2014.12  附件: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doc
  • 155万!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计划采购环境监测仪器
    项目概况库伦旗环境监测站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LSZCS-G-H-220049项目名称:库伦旗环境监测站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554,308.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库伦旗环境监测站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554,308.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个人防护装备10(套)详见采购文件11,570.00-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8,000.00-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8,000.00-1-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104.00-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一体式烟气流速监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8,600.00-1-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双路智能烟气采样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37,600.00-1-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智能四路空气采样器2(台)详见采购文件53,600.00-1-8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环境气体应急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2,000.00-1-9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烟气预处理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9,164.00-1-10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空气废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3(台)详见采购文件96,000.00-1-1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空气重金属采样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57,400.00-1-12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应急检测箱2(个)详见采购文件12,600.00-1-13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交直流移动电源2(台)详见采购文件44,000.00-1-14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流速测量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300.00-1-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应急监测数据库1(套)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1-16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5,370.00-1-17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PID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1-18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8,000.00-1-19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监测数据处理平台1(台)详见采购文件155,000.00-1-20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环境监测车1(辆)详见采购文件46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库伦旗环境监测站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1〕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1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或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库伦旗环境监测站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经营范围须包括销售汽车,可开具供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上牌所需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5月07日 至 2022年05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系统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5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本级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市本级开标室二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地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联系方式:0475-47771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蒙古泰华益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黄金大厦8层801室联系方式:0475-27901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鑫林电话:0475-2790111内蒙古泰华益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05月07日
  • 环保部将上收环境监测站点监测事权 防造假案再发
    p  为了杜绝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的再次发生,环保部将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推进完成国控环境监测站点监测事权上收,从体制上保障监测数据免受行政干预。/pp  这是环保部环境监测司统计处处长海颖21日在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媒体情况通报会上作出的表述。/pp  除了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以外,环保部还将规范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并强化监管。同时还将逐步实现所有国控站点内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采样平台设置警示标志、加强防护措施,通过技术手段堵塞漏洞,降低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风险。/pp  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环保部确定的国控空气监测站点,通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传输发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6年2月至3月间,有工作人员多次进入长安子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在造假证据确凿的情况下,2016年3月20日环保部依法将这一案件移交公安部门。2017年6月16日,这一案件一审宣判。/pp  对此,海颖说,环保部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的“零容忍”态度非常鲜明。对于查实的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p
  • 识别声音“密码”,广州20个新建声环境监测站正式投入使用
    新年伊始,广东省广州市20个新建成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式投入使用。与常规的噪声监测不同,这些站点的设备首次配备了声源识别模块,能够自动识别出虫鸣鸟叫、人为活动等不同的声音“密码”。据介绍,广州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声源识别溯源功能全覆盖的城市。自动识别虫鸣鸟叫、人为活动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专家告诉记者,新建成的2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配备了噪声监测、气象、视频、4a类站(点)的车流量监测等基础单元,同时增备了声源识别溯源系统。声源识别溯源系统基于深度学习的复杂环境自然声源智能识别技术,针对自然环境噪声特性,通过对信号的变换和处理,可以获取信号中的关键信息密码。“例如,工地的噪声,我们可以通过声源识别溯源系统判断是一个敲击声,还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这样对于声音的溯源能起到数据的基础支持作用。”该专家介绍说。据悉,该声源识别溯源系统具有百万级的高质量典型噪声源数据库,基于深度学习神经网络模型和海量自然声数据进行模型训练,能实现多种不同类型的自然声信号辨识;自动识别出环境中的虫鸣鸟叫等自然声及人为活动声等六大类共15小类的特征声源,识别准确率达到 85%以上,使噪声监测从以往仅监测声压级这一单一评价量拓展到声源信息多维度综合评价,为噪声污染精准塑源、精准管控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支撑。20个点位均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广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城市,率先在2023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并实现监测数据联网传输;率先建成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声源识别自动监测网络,实现了声功能区声源识别和溯源功能,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声源识别溯源功能全覆盖的城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广州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460个有效网格点位开展噪声普查监测,在此基础上选定40个备选点位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持续开展监测数据代表性和站点建设可行性综合分析评估,经市、省及国家三级评审、审核,确定了2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所选站(点)均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周边200米范围内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密集,经济、生活活动活跃,能真实反映广州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将持续围绕新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新要求、新任务,以支撑管理、服务人民为导向,不断深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着力提升噪声监测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深入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加大噪声监测、治理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走近噪声,了解噪声,提高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的全民参与程度,实现城市宁静环境的全民共享。
  • 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的常见问题与对策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环境监测站作为出具各类监测数据的检验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评审。计量认证是监测站的立足之本,是监测站的核心环节。做好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工作,对于监测站质量体系运行的检查、实验室考核能力的验证都非常重要。笔者作为监测站工作人员,同时又担任省质监局的外审员,根据实际工作中的经历,就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探讨。  常见问题  一、考核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对于监测站,在参加计量认证工作前,往往与现场评审组联系不够主动,忽视在评审工作开展前与评审组主动加强沟通联系,未能反映监测站的实际情况,造成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对于考核组,往往在向被考核单位通知考核信息的时候不够全面,使得监测站准备不够充分。  二、考核方式不够全面  在监测站现场评审考核方式选用时,考核组往往会忽视一些污染源废气、水质现场采样工作中步骤关键环节的考核以及监测点位布设合理性的考核。而监测站所有监测的数据来源最重要的开始是来自于采样的规范性、代表性和准确性。考核组因为考核时间考核条件的局限性,对于污染源废气的监测大多采用审阅监测报告方式来考核,着重于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但是忽视了现场部分的考核。例如,污染源废气采样的开孔位置有没有按照要求布设,几乎没有这样的现场检查,但是对于污染源废气来说,开孔位置至关重要,开孔位置不规范直接影响后面的监测结果。仅仅是看监测报告是否完整、规范,但是不能完全代表监测数据的全面性。  三、考核专家配合不够默契  考核专家组都是由质监部门组织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疾控、建筑材料监督等部门组成。因为各个专家来自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并且因为时间紧、考核工作量大,还有各自因为专业知识所限,经常是对自己工作所覆盖的领域内的考核内容比较熟悉,而对超过自己专业范围内的考核内容不是很精通,各个专家间也缺少沟通,在考核中发现问题不能通过彼此间交流进行取长补短,这样导致对考核结果不能最客观、合理的反映。并且各个专家要求不一样,习惯不一样,会对被考核单位造成不知所措的感觉,直接影响考核的结果。另外,由于前期安排现场考核项目时,各个专家按照组长分配的工作内容进行准备,彼此间缺乏沟通,往往会出现安排监测站人员一个人考核多项次或者是同类型的项目都被选中考核。这样会造成监测站考核人员的负担,不能客观真实反映被考核人员水平。  四、考核整改意见不够明确  在最终形成考核意见时,由于是由各个专家形成的总体意见,往往会出现意见有重合、不够明确的情况。质监部门的专家因为对体系比较熟悉,往往开出的整改意见比较明确,条理清晰,其他各领域的专家由于对条款不够熟悉会出现开出的整改意见和实际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不够统一。对于被考核单位来说在后期的整改工作中有一定的困难。  对策建议  一、积极准备,合理安排  无论是对于监测站还是考核组,都应该做到积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考核组在安排盲样考核与现场抽测时候多与监测站沟通、协商,选出最具有代表性的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效率。对于监测站来说,在前期准备工作中一定要主动与评审组各成员取得联系、沟通,对评审组提出能够反映出监测站实际情况和水平的合理化建议,按照考核组的要求做好仪器设备、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的准备。尽可能在考核组考核期间有限的时间内最真实客观地反映出监测站的实际情况。  二、考核内容更加合理全面  考核组安排考核内容时,不仅仅注重实验室内部的盲样考核、加标回收等内容,适当地增加一些监测点位布设、现场采样规范性的考核内容。因为考虑到环境监测的特殊性质,所谓环境监测就是离不开环境,所有的监测数据都来源于第一现场的采集。因此,监测现场的考核应该是非常重要的部分,而对现场监测工作的考核尤为重要。  三、加强考核组专家间交流  每个考核组专家对监测站来说都是一个指导老师,考核工作不仅仅是手段,更是通过这项工作使得被考核监测站的业务水平得以提高,因此,各专家间多交流多沟通不仅仅能够避免不合理的考核结果,更能够帮助被考核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而对考核组专家来说也能够在考核工作中与其他领域内的专家多交流,相互学习,让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拓展。无论是考核前考核组的准备会议还是最终考核的交流会议,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建议各考核专家在考核前期准备工作中能够通过建立QQ群交流等方式多加强沟通,在最终考核报告形成的时候能够融为一体,做到分工不分家。  计量认证工作对于监测站来说非常重要,对于提高监测人员的素质、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以及监测制度的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计量认证考核工作更是对监测站的一次检查、一次提高。评审工作中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相信通过彼此的努力,通过彼此间不断地学习和改进,一定能让这项工作更加完善。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接管所有空气自动监测站
    p  环保部今天宣布,截至本月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将从地方环境监测机构全部上收至国家。1436个国控站点全部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运行维护。/pp  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近期,各地频繁曝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数据被造假的案例,如西安监测人员给自动监测仪“戴口罩”,河北禁止监测仪附近大型机动车通行等。/pp  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今天也介绍,针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在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环保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提出了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要求,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质控水平提供保障。另外,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年,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对各地落实“大气十条”、改善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考核与评价。/pp  自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实施以来,我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考核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据。/pp  环保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正因为监测数据已经成为考核地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现有的国家、地方两级监测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否则就出现了“考核谁、谁监测”的现象。地方环保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各种考核压力下,行政干预数据质量的冲动较大,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势在必行。/pp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说,监测事权上收后,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国家网,负责监测数据的传输和审核。地方为国家网运维条件提供保障,共享国家网监测数据,但不再参与数据的生产和审核。/pp  此外,还要改革国家环境空气网、地表水网和土壤网的运行模式,通过委托社会机构监测、联合监测、分环节委托不同机构采样测试等手段,提升监测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维)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地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采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集中制样、贴标和分析的模式开展。/pp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重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p
  • 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开始
    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全面推进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我部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年考核、按期达标的原则,推动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二、目标  “十二五”期间,争取完成对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环境监测站的整体验收,努力实现“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国家能预警”的建设目标。  三、验收程序  (一)各省(区、市)环保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按《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简称《验收办法》)要求,对所属省级站达标情况进行预验收,对辖区地市级、区县级站进行达标验收。  (二)达到整体验收要求的,各省级环保厅(局)向我部递交《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整体达标验收申请》(简称《整体验收申请》)。  (三)我部验收组对省级环保厅(局)递交的《整体验收申请》进行审查,认为达到整体验收要求的,根据《验收办法》组织对该省(区、市)进行整体验收。  四、验收形式  验收组按照《验收办法》,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核查、考评打分等方法步骤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验收评分表,出具验收意见,提交验收报告。  五、进度安排  (一)针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东部地区于2014年上半年前、中部地区于2014年底前、西部地区于2015年底前组织完成整体达标验收工作。  (二)各省(区、市)环保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根据预验收和达标验收情况,适时上报相关整体验收申请材料。鼓励已达到验收要求的省(区、市)尽早申请验收,《整体验收申请》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我部。  (三)未通过验收的省(区、市)申请再验收的,验收组根据情况择机安排验收。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董明丽  电话:(010)66556811  传真:(010)66556807  电子邮件:dong.mingli@mep.gov.cn  附件:1.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  2.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整体达标验收申请  3.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一级站达标验收申请  4.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证书样式  5.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牌匾样式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专家:保护长江亟待整合多部门监测站网与共享数据
    p  由农业农村部发起、多部门及沿长江流域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的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11月3日至4日在湖北武汉举办。论坛上,多名专家呼吁,长江生物资源保护亟待共同推动监测站网整合,实行数据共享。/pp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水生生物4300余种,其中170余种为流域特有,系我国重要的水生生物基因宝库。然而,受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数据显示,“长江女神”白鱀豚于2007年被宣布功能性灭绝 “淡水鱼之王”白鲟近十几年未见踪迹 “水中大熊猫”中华鲟每年到达长江的野生种群数量,从20世纪70年代的万余尾降至如今的不足百尾 “微笑天使”长江江豚从20世纪90年代的2700余头,降至目前的约1000头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pp  面对日益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持续开展探索实践。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建华介绍,长江委通过整合专业监测资源,建立了覆盖4500个监测断面的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研发了鱼类水声学、环境DNA检测等新技术,提升涉水综合监测能力。目前,长江委编制了《长江流域综合监测站网规划》,正实施流域管理水利综合监测站网建设。/pp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也在开展相关监测。”马建华表示,建议共同推动监测站网整合,在统一规划指导下,分工负责、强化监测。/pp  “已有的相关监测数据及成果,分散在相关部门。”在马建华看来,需共同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生物调查或水生态监测等方面的技术数据和业务信息共享及成果应用,为长江水生态保护提供基础信息支撑。/pp  “建设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监测平台,是保护长江的必然选择。”来自中国工程院相关人士的发言亦称,基于互联网、运用大数据整合各方资源,可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重要支撑,需推动环保、农业、水利、林业、气象等多部门监测数据的公开、共享。/pp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淡水项目首席科学家戴维· 蒂克纳博士也建议,“加大对流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资源调查的投入,建立更全面的河湖及湿地保护监测系统”。/pp  大自然保护协会(TNC)长期关注长江、美国密西西比河河流保护难题。据介绍,密西西比河生态修复项目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即建立了流域内水质和生态的长期监测体系。2012年,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监测协作项目设立,已收集了自2000年以来,覆盖12个州48个机构的67万条历史数据,为修复项目的方案制定与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pp  “保护长江,需在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现有监测网络基础上,重新统一布局,建设覆盖多方面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和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TNC参会代表建议。/p
  • 中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成立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公告,为提高中山市地质环境管理质量,建立一支专业的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经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中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为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中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主要承担日常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矿山、地质遗迹)监测、保护、调查评价、应急处理、宣传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据介绍,中山市地质灾害防治面临严峻形势,地质环境脆弱、经济建设活动增加以及极端天气频发,全市由过去的1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加到现在的169个,受到威胁人数达1577人。其中,突发性地质灾害(滑坡、崩塌)占灾害总数的80%。  国土局称,中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的成立,将对中山市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防治地质灾害和改善地质环境,确保人民财产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 优泰2703自动采样器有效助力西安市环境监测站有机物持续监测活动
    近期,西安市环境监测站按照《“十四五”陕西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的产业集群,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园区,采用优泰2703自动采样器,于8月份完成多次手工监测采样任务。2703自动采样器是一款主要适用于环境监测站、第三方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大气环境空气样品的自动采集产品,具备集成化高、智能化程度高、采样合规灵活简捷、适应性强等特点。据了解,自8月10日起,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在西安鄠邑工业园区、咸阳石油助剂厂区域、渭南渭化工业园区三个地点开展监测活动,均使用优泰2703进行样品采集,采样过程高质高效,获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好评。
  •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170.00万元采购水质在线监测
    详细信息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3-0019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类型:服务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170万元 7、最高限价:17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5日止 地点:供应商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5190932701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开标日将只接受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并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在开标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将拒绝有发热及咳嗽人员进入开标现场,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授权代表无法参加投标的,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 吴先生 18906281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 联系方式: 黄女士 15190932701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docx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水质在线监测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70.00万元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3-0019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类型:服务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170万元 7、最高限价:17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5日止 地点:供应商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5190932701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开标日将只接受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并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在开标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将拒绝有发热及咳嗽人员进入开标现场,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授权代表无法参加投标的,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 吴先生 18906281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 联系方式: 黄女士 15190932701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批).docx
  •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180.50万元采购水质在线监测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水质在线监测 开标时间: 2022-04-02 09:00 采购金额: 180.50万元 采购单位: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联系人: 吴先生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王先生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22 招标文件: 附件1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3-22 】 受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Z320684220036(CS0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84220036(CS01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180.5万元 最高限价:180.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2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862853862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13-8210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82100351 软件公司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18662609561。 Z320684220036(CS011)(不见面定稿)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jpg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水质在线监测 开标时间:2022-04-02 09:00 预算金额:180.50万元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3-22 招标文件: 附件1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3-22 】 受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Z320684220036(CS0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84220036(CS01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180.5万元 最高限价:180.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2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珠江南路33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862853862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13-8210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82100351 软件公司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18662609561。 Z320684220036(CS011)(不见面定稿)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第二批)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jpg
  • 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站-一款有所图谋的景区环境监测站系统#2022已更新
    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站-一款有所图谋的景区环境监测站系统#2022已更新【品牌型号:天合环境TH-FZ3】负氧离子像食物中的维生素一样,对人体及其他生物的生命活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负氧离子享有“维他氧”、“空气维生素”、“长寿素”、“空气维他命”等美称,对人体健康非常有益。一、产品简介负氧离子在线监测系统可全天候监测空气中负氧离子浓度,同时可根据用户需求扩展监测项目,如:空气温度、空气湿度、PM2.5、PM10、大气压力、氧含量、噪声、风速、风向等气象要素;模块化结构设计,传感器都可以单独替换,配备专业安装支架,现场可通过LED屏幕直接读取数据,亦可远程云平台/WEB/微信公众号实时查看数据,后期运营维护方便。二、应用范围旅游景区、生态庄园、湿地公园、瀑布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售楼处、学校三、技术参数1、风速:测量原理超声波,0~60m/s(±0.1m/s)分辨率0.01m/s;2、风向:测量原理超声波,0~360°(±2°)分辨率1°;3、空气温度:测量原理二极管结电压法,-40-60℃(±0.3℃)分辨率0.01°;4、空气湿度:测量原理电容式,0-100%RH(±0.3%RH)分辨率0.1%RH;5、大气压力:测量原理压阻式,300-1100hpa(±0.25%),分辨率0.1hpa;6、PM2.5:测量原理光散射,0-1000ug/m3(±10%)分辨率1ug/m37、PM10:测量原理光散射,0-1000ug/m3(±10%)分辨率1ug/m38、噪声:测量原理电容式,30-120dB(±1.5dB)分辨率0.1db9、负氧离子:测量原理圆筒式电极吸入式,0-10万个/cm³ (±10%)分辨率1个/cm³ 10、氧含量:测量原理电化学,0~100%uol(±3%uol)分辨率0.1%11、数据存储:可存储一年的原始监测数据;12、数据传输:GPRS/4G/光纤13、功耗:800w14、供电方式:220V市电、太阳能(选配)15、工作环境:温度-40℃-60℃,湿度0%-100%16、屏幕:2m*1米,由36块P10单红单元板拼接而成,单元板尺寸32cm*16cm17、立杆:碳钢双立柱,每根立柱由2根1.5米立杆法兰盘对接而成,可耐受15级强台风
  • 长江流域4500个监测断面建成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
    p  3日在武汉召开的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透露,通过整合各专业监测资源,长江流域4500个监测断面建成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这意味着给长江生态环境“做体检”将更加全面和方便。/pp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马建华在论坛上介绍,覆盖了4500个监测断面的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已部分新增分子生态学、鱼类水声学、环境DNA检测等高新技术,大幅提升了长江涉水综合监测能力,为更加全面科学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供基础。/pp  据了解,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长江流域在全国率先组建流域水环境监测站网,目前已构建水质监测站点约4500个,全部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流域内还建成水生态监测站点超过100个,主要负责水功能区、省国界水体、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生态等方面的监测。/pp  马建华说,长江流域各个监测断面中水文监测和水质监测占大部分,水生态监测工作成效显著,且发展迅速。下一步,长江委将依托流域机构的技术积累和站网优势,加快提升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的智能化和系统化。/pp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水生生物基因宝库,是名副其实的生命之河。但受人类活动因素影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呈现持续衰退趋势,已达到“无鱼”级别。/pp  3日至4日,由农业农村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在武汉召开,来自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一起“会诊”长江生态,为大保护建言献策。/p
  • 云南屏边县环境监测站通过省计量认证评审
    日前,以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正高级工程师张榆霞为组长的省计量认证环保评审组对屏边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计量认证首次现场评审。 评审组听取了屏边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前期准备各项工作的汇报后,实地查看了实验室操作平台、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仔细检查了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有关档案资料,对监测站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问答、盲样考核、实际操作等业务能力的严格审查和考核。通过考核,屏边县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现场考核项目全部合格,省评审组对监测站实验室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实验室人员业务熟练、设备配置齐全、环境干净整洁、记录和报告控制严密、组织管理有序,实验室的各项工作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关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计量认证首次现场评审。 针对计量认证现场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评审组下达了整改时限。截止2016年8月10日,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并获得监测资质后,即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其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等均具有法律效力和社会公认,这将为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等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江苏加大环境监测站投入 在线仪器或受益
    制定“6个100%”和“两个大幅度提高”目标  江苏省政府提出,切实把落实5年目标和完成年度任务结合起来,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季度减排通报结合起来,狠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  江苏省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纳入《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2012年初,江苏省环保厅提出了实现“6个100%”和“两个大幅度提高”的工作目标,即监控中心建设和验收率、国控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及验收率、监督性监测完成率、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率、相关人员培训率、自动监测数据的使用率均达到100%,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使用率、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完成率有大幅度提高。  江苏省环保厅成立了由监测、监察、总量等各相关处室组成的总量减排核查组,定期对各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现场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增加投入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标准化站建设是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江苏省环保厅在全面调研摸底基础上,针对全省环境监测站建设达到新标准与验收制定了工作计划,初步确定了全省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的时间表,要求各地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与达标验收工作。  同时,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专门制定了《江苏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技术审查办法》,并于今年8月上旬至9月上旬分3批次对28家监测站集中组织开展了标准化站达标验收技术审查工作。  这一技术审查以国家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为基本依据,以各地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主线,从技术角度系统检查各地人员、用房、经费、设备、能力水平和质量管理等与工作任务的匹配性和适应性。  2011年,江苏省已有15家环境监测站通过了标准化建设的达标验收,目前已有30家通过了技术审查。  在资金投入方面,江苏省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减排监测体系投入机制,省财政专门设立了每年两亿元的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根据环境绩效对重点减排工程给予补助奖励。  加强监督性监测,强化数据有效性审核  通过多年努力,江苏省形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工作由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监测、监察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根据规定,3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工作由江苏省环保厅负责,其他国控重点源的监督考核以及合格标志发放管理由当地市、县环保局负责。  监测数据按季度上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经汇总、审核后,及时编写监督监测报告并上报,江苏省环保厅同时将监督监测情况发布到“江苏环保”网站,接受公众监督。  江苏省还强化了质量核查和质控抽测。省级监测部门共分两次各对10%以上的国控重点源开展了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及质控抽测工作。2011年,抽测企业数达到213家,抽测率达到20.3%。  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代表性,提高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利用效能,江苏省结合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上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2011年全省环境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审核要求》,从实验室分析、数据录入和报告报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加强有效数据应用,积极发挥环境管理效能  监测到的数据到底有何作用?用在了哪里?长期以来,江苏省高度重视自动监测数据的使用,使之成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  一是用于环境执法。江苏省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一旦发现自动监控数据异常,立即查明原因,发现涉嫌违法的,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取证。同时,江苏还使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中超标率的统计对各地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系数进行校核。  二是用于排污收费。江苏省环境监察机构坚持“以用促建、以用促管”,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排污费核定征收中的使用。太湖流域正逐步将自动监控仪器的有效数据作为核定国控重点水污染源排污费的主要依据,并加强对自动监控数据使用情况的考评。  三是用于减排总量和排污量核定。江苏省要求,全省列入减排计划并通过有效性审核的国控企业污染源均使用经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测数据测算减排量,减排项目台账中采用全年的在线监测数据作为削减量统计支撑依据。在太湖流域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中,江苏用自动监控数据和监督监测数据同时核定排污量,自动监测数据权重占60%。
  • 60万!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委托,漳州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90]ZZDC[GK]2021009-1、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16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90]ZZDC[GK]2021009-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1-1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3800001-2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1050001-3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自动滤膜压紧器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105001-4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烟气预处理器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250001-5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恒温恒湿称重系统1(台)否详见招标文件79500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交货,质保期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用查询记录为准(若有)。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1-26 10:40至2022-02-1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2-16 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76号香格里拉-观园18幢7-8单元608号(门禁按0608)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地 址:中闽大道70号 联系方式:6789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漳州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76号香格里拉-观园18幢608号 联系方式:0596-2657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冯 电   话:0596-265786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某市环境监测站遭通报批评 疑似人为干扰数据
    p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山西省太原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保障严重失当的通报》,对山西省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存在的站房运维保障工作失当问题给予通报批评。详情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1982c82c-825e-473f-990d-c94770270a15.jpg" style="" title="1493751070036_3586-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87f5f8cc-70e2-4adb-875a-9ea61fa2de46.jpg" style="" title="1493751070036_3586-1.jpg"//p
  • 《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发布
    作为指导行业发展的重量级文件,一份《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日前已悄然印发。以下是规划全文:  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一、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二)主要问题  二、形势与需求  (一)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将日益显著  (二)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公众对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  (四)环境监测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面临着新的形势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围绕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公众需求,加强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与信息公开  (二)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三)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和国家环境监督需要,提升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五、重点工程  (一)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工程  (二)环境监测运行保障工程  (三)环境监测人才建设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完善制度  (二)创新体制,理顺机制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四)重视人才,提升素质  (五)加强科研,强化支撑  前 言  环境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环境监测数据,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潜在的环境问题,及时响应突发环境事件。环境监测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能、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民政府监视环境状况变化、考核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实施环境质量监督的重要基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重要内容,是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十分关心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环境保护工作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温家宝总理要求"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把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列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明确要求"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明确了未来五年环境监测事业的重要任务,体现了提升环境监测管理水平的迫切需求。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近十年来,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环境监测体系,环境监测能力逐步提高。但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监测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同时,环境监测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将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我国的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总体不高,不能很好地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需要。编制实施《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对明确环境监测发展方向,提升国家环境监测能力,强化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意义重大。  本规划从国家环境保护任务与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出发,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目标,以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为统领,以科学监测为主题,以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为主线,坚持创新环境监测工作思路,提出了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 确定了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监测评估、提升整体水平三项主要任务,实施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运行保障、人才队伍三大重点工程,基本实现"三个说清"和"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国家能预警"的目标 明确了法规制度、体制机制、经费投入、人才队伍和科研支撑五大保障措施。本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事业的科学发展,满足政府环境管理与基本公共服务需要。  一、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初步建立了适应我国国情的环境监测体系,确立了行政上分级设立、业务和技术上上级指导下级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和网络运行机制,国家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立。  1.环境监测制度初步建立。在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建立监测制度、组建监测网络、制定监测规范等均作出了规定和要求。我国还先后颁布了《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暂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评比制度(暂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环境监测的法规制度,对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规范环境监测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环境监测机构逐步完善。截至2010年,全国环保系统已建立2587个环境监测站,形成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境监测站、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及区县级环境监测站组成的四级环境监测机构,建成31个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站。 2008年,新组建的环境保护部设立了环境监测司,加强了环境监测管理。2009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增加人员编制90名,提高了国家环境监测能力。 2009年2月成立了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为实现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3.环境监测能力大幅度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资超百亿,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超过54亿元,重点支持了环境质量监测能力、环保重点城市应急监测能力、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运行等项目,2010年国家首次对市县级监测站业务用房建设进行了补助。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环境监测仪器的配备大大加强,环境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初步具备,环境监测经费逐步得到保障,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比例较"十五"末期有了显著提高。环境监测实验室条件、分析测试能力、现场分析能力、污染源监测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监测信息管理传输能力、环境监测科研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均得到大幅提升。不少地方环境监测能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以前测不了的现在基本能测了,以前测不全的现在有的能测全了,以前说不清的现在能初步说清了,以前响应不及时的现在能及时响应了。  4.环境监测网不断完善。以"六五"和"七五"期间国家投资建设的64个重点监测站为依托,历经"九五"、"十五"的快速发展,现已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的国家环境监测网,包括由覆盖全国主要水体的75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15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组成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 由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共66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440个酸雨监测点位和82个沙尘暴监测站组成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由301个监测点位组成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 同时,已基本建成14个国家空气背景站、31个农村区域站、31个温室气体监测站和3个温室气体区域监测站等。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国控、省控、市控三级为主的环境质量监测网。  5.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日趋规范。已建立了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固定污染源、生态、固体废物、土壤、生物、核与辐射9个环境要素的监测技术路线,构建了环境遥感监测技术体系,颁布了水、空气、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等方面的监测技术规范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制定了地表水水质评价、湖泊富营养化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酸雨污染状况评价、沙尘天气分级评价、声环境质量评价、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等技术规定,颁布了近400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227项环境标准样品和20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技术条件,颁布了20余项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国家标准。  6.环境监测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建立。环境保护部和各省(区、市)及部分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以满足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状况的知情权。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从2002年开始发布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与预报。环境保护部自2009年7月份起对全国主要水系 100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八项指标(水温、pH、浊度、溶解氧、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有机碳)的监测结果进行网上实时发布。2010年11 月,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投入运行。环境保护部定期发布重点流域、重点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加大了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环境形势的严峻性与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比,环境监测能力尚不能很好地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公众需求。  1.环境监测法规制度与技术体系尚需完善。迄今为止没有一部统一的、专门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法律地位不明确,法律支撑体系不健全,监测管理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础不牢。环境监测缺乏统一规划与合理布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监测信息发布不规范,环境监测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和合理引导。环境监测的技术路线、技术规范、评价标准与分析方法等技术体系尚不健全,难以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2.环境监测整体能力还不适应新时期环境管理的需要。目前,我国在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常规环境监测领域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监测体系,具有较强的监测能力。但在生态、生物、土壤、电磁波、放射性、核与辐射、环境振动、热污染、光污染等环境监测领域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同时,有的地方环境监测点位布局不合理,环境监测范围、内容尚不足以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有的领域环境监测指标不全面,空气监测基本不具备对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能力。大范围、宏观生态环境监测和区域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能力不足。对新型环境问题的监测研究不够。基层监测用房严重不足,实验室条件差,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车辆难以满足需要。监测人员数量不足,高素质人才匮乏,监测运行经费难以有效保障,环境监测的综合能力亟需提高,与全面实现"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污染源状况、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  3.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区域不均衡、供需不平衡。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环境监测能力差异大,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基层环境监测能力不强,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参差不齐。污染纠纷和仲裁等监测和评估能力普遍不强。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主观感受存在一定差异,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监测的广度和深度与公众的环境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形势与需求  (一)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将日益显著  环保要有地位,监测首先要有声音。环境监测起着支撑决策、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随着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在总量减排核算与验证减排成效中的作用将进一步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和环境形势的发展,环境质量将逐步纳入环境考核指标,环境监测在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随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人民生活质量将明显改善,了解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测作为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的一种手段,将成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二)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将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重金属、温室气体、臭氧、生态监测等工作也将摆上议事日程,这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保障总量控制目标实现为着力点,需要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 以保障环境质量为切入点,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需要不断增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以防范环境风险为目的,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微量有机污染物的监控,需要不断增强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能力 以保障核与辐射安全为目标,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增强核与辐射监测能力。  (三)公众对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  从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的需求出发,环境监测网络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评价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从保障人体健康的需求出发,对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等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因子的监测需要加强。从解决污染纠纷等的需求出发,对污染纠纷和仲裁的监测制度、方法、污染赔偿标准等方面内容需要研究和完善。从统筹城乡、区域均衡发展的需求出发,基层和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度需要加大,城乡统筹,陆海统筹,以城带乡,缩小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异。从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需求出发,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需要加强,加大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度。  (四)环境监测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面临着新的形势  为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地位。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探索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全国一盘棋、监测队伍上下一条龙和监测网络天地一体化的现代化环境监测格局。以宽广的眼界准确把握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强监测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测技术和科研水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环境监测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以科学监测为主题,以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和公众需求,逐步完善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和体制机制,着力强化监测基础能力,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努力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环境状况、预警预测环境风险,为主动超前开展环境监测、先行引领环境污染防治奠定基础,努力开创环境监测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系统提升。明确规划目标和重点,做好顶层设计,统筹环境监测事业发展与能力提升,兼顾环境监测管理与监测业务工作,推动环境监测事业的科学发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满足阶段任务需求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按照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功能定位与任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推进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突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体现阶段目标要求,重点解决并率先突破若干关键问题。  分类指导,均衡发展。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中的事权财权,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环境监测工作的分类指导。统筹区域与城乡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现东中西部、城乡环境监测的均衡发展。  注重实效,全面发展。结合实际需求和环保重点工作开展环境监测,注重实效。在提高环境监测基础硬件能力的同时,增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经费、机制等软能力,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整体能力。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基本完善,环境监测行为不断规范,环境质量状况有效监督,为科学评价"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奠定基础。  基本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更好地支撑环境管理需要。  基本实现"市县能监测,省市能应急,国家能预警"的目标, 环境监测整体能力大幅增强。  2.具体目标  环境监测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制定配套的监测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国家任务国家完成、地方任务地方完成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等满足环境管理需要 环境监测点位、指标和频次进一步优化,逐步按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所有指标开展监测工作,努力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新型的、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问题和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环境问题的监测工作不断加强。  环境监测基础能力显著提升:到"十二五"末,县级具备基本的环境监测能力,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比"十一五"末提高20个百分点,形成环境监测的基础能力。地市级环境监测站成为环境监测的骨干站,仪器设备基本实现标准化建设,并具备较强的应急监测能力,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具备水质全分析能力。省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并具备对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国家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显著加强,基本具备对重大环境问题的预警响应和环境质量监督考核能力,边境河流国控断面和重要省界断面基本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环境遥感监测具备业务化运行能力。国家和地方的监测能力成"三角形",下级不能测的,上级能测 地方测不了的,国家可以测。  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完成制(修)订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200项左右,基本形成满足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和现代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分析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普遍得到加强。  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实施"三五"人才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覆盖环境监测各领域与国际水平接轨的50名尖端人才、国内一流的500名环境监测专家、监测系统业务精湛的5000名技术骨干。到"十二五"末,县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普遍得到一次培训 地市级以上监测站的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思想过硬、技术精湛、作风顽强的监测人才队伍。  环境监测信息发布逐步规范: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及时传输基础监测数据,定期发布辖区环境质量状况 地市级环保部门每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 省级环保部门在网上实时发布有代表性的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 国家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环境状况,向社会公告重点流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状况,不定期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超标排放情况,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四、主要任务  (一)围绕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公众需求,加强环境质量监督考核与信息公开  1.建立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制度。制定《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方法,完善环境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制度。加强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监督考核工作,定期通报环境质量状况。  2.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准确。逐步建立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完善环境标准样品库,从源头上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3.开展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工作。在重点流域、区域开展环境质量监督考核试点,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责任,监督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状况考核。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4.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建立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内容和方式,拓宽发布渠道和范围,建立标准化、实时化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共享,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二)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1.围绕国家污染防治任务,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基本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1)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制度,规范环境质量监测行为。制定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计划,落实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健全环境质量分析会商制度,查找突出环境问题,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完善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状况,编制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2)优化调整国家环境监测网,强化环境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制定《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拟定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地表水监测断面、近岸海域监测站点、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的技术规定,确定环境监测断面(点位)的布设数量、位置,优化调整国家环境监测网,强化环境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开展国家环境监测网的跟踪评估工作。  (3)科学设置环境质量监测指标,加强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因子监测。根据区域污染特征,按照"先普测后优化"的原则,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优化环境监测任务。结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状况,调整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频次。在地级以上城市的部分点位逐步增加臭氧、细颗粒物和一氧化碳监测指标,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增加臭氧、细颗粒物、氮氧化物等监测指标。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空气背景监测站开展温室气体监测示范。在一些重点区域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试点开展道路交通及机动车污染监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试点。加强对汞等重金属特征污染因子的监测示范,发布重金属监测月报。试点开展多环芳烃和羰基类化合物等特殊项目监测。在跨界水体增加特定生态指标、水生生物指标和特定污染物项目。在重点海域逐步增加生物监测项目,在人类活动频繁的重要海域增加赤潮、溢油监测。  (4)改进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缩小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感受的差异。修订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评价办法,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提高监测数据综合分析水平,客观反映环境质量,使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感受总体相一致。  (5)加强环境质量综合评价,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完善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的评价方法。客观反映环境状况。开展中国十年环境质量变化分析,全面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开展农村区域和背景监测站点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与报告编制。组织开展空气联防联控区域、重点流域等环境质量状况分析与报告编制。  (6)健全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健全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环境标准样品支撑体系,加强实物型环境标准样品建设。开展环境监测学科理论研究,形成基本满足现代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体系。加强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充分利用水专项、环保公益性等项目的研究成果,解决制约监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7)发展卫星遥感等高科技环境监测手段,深化环境监测工作。提高卫星、航空等遥感数据在环境监测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完善环境遥感监测技术体系,提高水、空气、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初步形成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格局。环 境 质 量 监 测1.空气监测 国家空气监测范围由现在的113个环保重点城市扩大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包括部分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监测方式采用自动和手工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动监测为主。 -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在现有3项污染物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臭氧和细颗粒物的监测。地级以上城市每年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全分析监测,环保重点城市和省会城市至少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并逐步在全国推广。 -区域空气监测。在重点城市群区域,如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布设城市间的区域监测点位,全面开展臭氧、细颗粒物(细颗粒物)等污染物监测,监测结果参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评价,逐步开展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 -空气背景监测。开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监测,并逐步开展酸沉降、有机物、温室气体监测。 -酸沉降监测。开展降水pH值、降雨量、电导率和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监测。 -沙尘暴对空气质量影响的监测。开展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监测。 -温室气体监测。在所有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背景站开展温室气体监测,监测项目主要为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2.地表水监测 国家地表水监测范围包括十大流域片的干流及一级支流、重点湖库和重要边境河流、湖泊,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监测项目主要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基本项目24项。3.物理监测 适度扩展振动、光污染和热污染监测项目。声环境监测范围由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向所有城市扩展,城市区域声环境以人工监测为主,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由人工监测逐步向自动监测过渡。选取部分大中城市开展道路交通、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示范。4.近岸海域监测 近岸海域监测以手工监测为主,辅以浮标自动监测和遥感监测。在重点海域逐步增加近岸海域沉积物和生物监测项目,在南海海域逐步增加反映全球气候变化的监测项目,在人类活动频繁的重要海域开展赤潮、溢油监测。5.饮用水水源地监测 饮用水水源地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基本项目、补充项目及部分特定项目等,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要求的23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一次109项全分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年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一次39项全分析。  2.围绕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进一步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  (1)建立健全污染源监测制度,加强污染源监测管理。出台《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规范污染源监测行为。建立污染源超标排放公告制度。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特征污染物每日监测制度,在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建立监测公告制度。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身监测能力的监督,逐步建立社会检测机构参与污染源监测的工作机制,鼓励社会检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自测活动。  (2)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污染减排成效验证能力。按照“十二五”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增加氨氮、氮氧化物监测,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支撑。加强工业污染源碳排放监测,建设重点污染源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的相关性研究,通过环境监测数据校验污染减排成效。加强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考核,推动各地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监测体系。  (3)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促进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努力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在涉及重金属等环境风险较大的行业逐步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实现对特征污染物的实时监控与监督。加强污染源监督抽测工作,推动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的应用。加大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督力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监测 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监测。开展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增指标的监测,开展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监测。加强废水重金属监测,逐步开展废气重金属监 测,燃煤电厂汞排放监测,金属冶炼厂铅的监测。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尝试将温室气体纳入统计体系。开展有毒废气和二噁英监测。  3.围绕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  (1)建立健全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管理制度。制定《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办法》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技术指南,规范应急监测行为。理顺应急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监测工作属地管理制度,完善跨行政区突发环境事件联合监测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制定应急监测工作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加强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建立应急监测数据小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环境预警工作机制,建设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加强环境预警信息共享与通报,及时发布环境预警信息。  (2)提高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技术支撑水平。以有毒有害污染物为重点,完善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技术导则和标准方法。加强环境预警监测数据库建设,建立环境质量评价预测模型,实现自动监测预警预报功能。根据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及时跟踪和发现环境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日常监测的预警分析水平。  (3)开展环境预警监测试点工作。在重点河流、湖库国控断面增加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生物毒性等自动监测项目,分析评估潜在的环境风险。逐步摸清重点污染源现状,掌握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及时发现并跟踪污染源的环境风险隐患,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 1.预警监测 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建立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联动监测与预警机制,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和珠江流域建立流域上下游地表水环境质量联动监测与预警机制,建立国界河流的环境质量联动监测与预警机制。 2.应急监测 加快国家级应急监测队伍建设。提升省级和地市级监测站的应急监测水平。建立国家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体系和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制定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开展应急监测方法研究,研究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和规范。开展重点湖库水华预警与应急监测。     (4)开展新型的、前沿性的环境问题的监测与分析。建立新型的、前沿性的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机制,逐步开展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细颗粒物等研究性监测。加强对新型的、前沿性的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研究与综合分析,建立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试 点 监 测 1.空气试点监测 根据区域污染特征,开展空气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羰基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的试点监测。应用激光和航空监测手段在重点区域开展大气立体监测试点。 2.地表水试点监测 针对水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题水环境状况的试点监测。深入开展边境水体的水环境专项调查,逐步开展石油、化工、电镀、农药等工业区附近水体的 专项调查和试点监测。逐步在重要水体断面上增加重金属、生物毒性、挥发性有机物等自动监测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湖库水质预警监测要求。  4.围绕生态保护、农村环保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态、农村和土壤环境监测,拓展监测领域  (1)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制定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指导地方逐步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摸清农村环境质量状况。按照“统筹城乡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的要求,围绕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以流动或属地监测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庄河流(水库)水质和空气监测。  (2)逐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健全土壤监测制度,完善土壤监测技术规范,逐步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土壤理化性质指标和特征污染物开展监测和质控,有条件的逐步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污染场地监测。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国家需要掌握的农产品产地、污灌区、矿产资源开发影响区以及重污染企业周边等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对重要敏感区和土壤污染高风险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对土壤污染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3)开展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工作,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公布制度。增加和完善地面和遥感监测指标,建立生态监测方法与技术体系。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逐步推进生态监测基础建设与生态监测试点工作。开展全国生态环境动态变化遥感监测,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进行监测与评估,启动全国十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探索开展生物监测工作,在重要水域逐步开展生物监测试点,制定生物监测技术规范,研究生物和理化指标与人类健康的关系。建设国家生态和生物定位站,开展生物多样性、外来有害物种、生物量等监测。  (4)逐步开展污染仲裁监测试点。逐步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在污染纠纷、污染仲裁等方面的作用,开展污染仲裁监测试点。农村、土壤和生态监测 1.农村环境监测 在“以奖促治”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监测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村环境监测范围。采取以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 农村区域空气监测。开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监测。 -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基本项目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的监测。 -村庄河流(水库)监测。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基本项目监测。 2.土壤监测 根据全国土壤调查结果,科学确定国家土壤监测点位。主要监测城市周边、关键土壤类型、工厂分布及大型污染企业周边等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对粮食、蔬菜基地等 重要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和跟踪监测。监测手段以手工分析为主。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土壤理化性质指标、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 物含量。 3.生态/生物监测 监测范围包括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等典型地区。在有条件的国家背景站扩展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国家生态定位站。 -生态监测。建立基于生态系统内部格局和外部胁迫的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标。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在重点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生态监测采用遥感监测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生物监测。在重点湖泊水域,以水生生物监测为重点开展生物指标监测,探索建立水生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生物监测以手工监测为主。  5.围绕核与辐射安全,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修订《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填平补齐大气、水、土壤、生物等辐射环境监测国控点。加强国家监管的重点核与辐射设施的监督监测,提高监测监督水平,强化核安全相关研究,建立健全负荷安全预警机制,提高辐射风险防范水平。开展全国辐射环境水平背景调查和近岸海域水环境放射性水平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辐射安全监测监督体系。  (三)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和国家环境监督需要,提升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1.重点加强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向社会提供一般化、保障性的环境监测服务。  继续推进基层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服务的基本需求。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分步实施,大力推进监测站业务用房建设,重点是市县级环境监测站和部分困难的省级环境监测站。推动省、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站的业务用房建设。  积极推进市县环境监测均等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均等化要求,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站功能定位,以市县为重点,实施环境监测站基本达标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具备基本的保障职能。推动环境监测站由未达标向达标迈进,逐步配精省级、配强市级、加强县级。着力加强省市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县级站重点加强应急采样基本能力。根据功能定位,选择有条件的监测站建设成为示范型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五年计划活动,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与达标验收工作。  2.努力提高农村环境监测能力,推进城乡统筹和均衡发展。  统筹城乡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设农村背景站和区域站,加强流动监测能力建设,统筹城乡,着力解决城乡均衡问题,努力推进城乡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大力提升国家和区域环境监测能力,带动基本公共服务广覆盖。  重点强化国家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国家环境监督水平。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等国家本级监测能力。提高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与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建设。在重点区域、流域及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建立国家环境监测直属站点,强化国家在重要和敏感地区的监测能力。加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基础能力,加强国家各类环境标准样品研究、开发与生产能力。提升国家环境监测网自动监测能力,重点加强国家环境背景、跨界水体、重要和敏感地区等的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军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军地融合发展。加强军队监测机构仪器设备配置,逐步使全军总站、大军区级单位和重点地区站的仪器设备分别达到国家省级站、地市级站和县级站水平。加强全军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着力加强区域专项监测能力建设,增强典型环境问题预警监测能力。加强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国家土壤样品库。逐步加强振动、光污染和热污染监测能力。加强典型环境问题预警监测能力,以省级环境监测站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生态、生物、细颗粒物、温室气体等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4.提高卫星环境遥感监测与信息发布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共享。  加强国家卫星环境遥感监测能力。推动环境专用卫星研制和发射,加强地面生态观测站网建设,利用环境卫星星座及业务支撑平台,提升卫星遥感监测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建设集数据获取、传输、存储、管理、处理、分析、应用、表征、发布全过程于一体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实现环境信息等资源共享。  5.加强经费保障与人才培养,确保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  全面保障环境监测运行经费,确保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制定国家环境监测网运行经费标准,保障国家环境质量监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监测、国家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国家环境遥感监测运行经费。建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动态更新机制,保障监测实验室维修改造经费。  加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素质。实施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完善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市、县两级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监测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选拔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调整充实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委员会,为国家环境监测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五、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国家环境监测运行保障和环境监测人才建设三大工程。  (一)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工程  1.国家本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能力建设工程。围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十二五”发展目标,在总站实施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环境监测综合数据平台建设、环境监测应急响应系统建设和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基地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改 造环境监测质控重点实验室,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在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增加空气污染物远距离高分辨率激光雷达、风廓线仪等监测设备;加强生态环境地 面定位监测、近海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更新补充物理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的噪声监测仪器,重点装备振动、光、热监测仪器。 -环境监测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建成高频的数据采集系统、先进的数据存储系统、功能齐全的业务应用系统、及时的数据发布系统和适用的环境预警响应系统。 -环境监测应急响应系统建设。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专家库,组建国家级环境应急监测专业队伍;配备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用车、仪器设备,加强应急监测的物资储备,为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监测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和人员保障。 -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区域与专业相结合的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基地,重点开展有机污染物监测、重金属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和质量控制等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实现培训教材规范化、教师队伍系列化、培训形式多样化、运行经费常态化。  国家直属监测站点能力建设。建立河流源头和敏感区域监测站点、边境河流监测站点、海洋环境监督监测站点、跨区域跨流域监测站点。国家直属监测站点能力建设 -河流源头和敏感区域监测站点建设。建立青海三江源水质监测站点、南水北调中线源头河南渠首环境监测站点、三峡库区水质监测站点、洱海水质监测站点、北京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和云南、重庆、山东温室气体监测站点等河流源头和敏感区域监测站点。 -边境河流监测站点建设。建立黑龙江三江环境监测站点和新疆额尔齐斯河水质监测站点等边境河流监测站点。 -海洋环境监督监测站点建设。建立西沙环境监测站点和浙江舟山环境监测站点等海洋环境监督监测站点。 -跨区域跨流域监测站点建设。建立太湖环境监测站点、海峡西岸(厦门)大气环境监测站点、珠三角区域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和西北区域(西安)大气环境监测站点等跨区域跨流域监测站点。  环境卫星及航空遥感能力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后续星座的研制和发射,建设卫星运行与应用系统,建立无人机航空遥感平台网络,构建无人机环境监测运行体系。环境卫星监测及航空遥感能力建设工程 -环境卫星后续星座研制与发射。推动环境卫星后续星座的研制和发射,在原环境一号卫星有效载荷的基础上,增加对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物、水污染等环境监测专用载荷,新增碳观测卫星。 -卫星运行与应用系统建设。以环境应用需求为牵引,以业务化运行服务为主线,建设卫星运行管理系统、地面系统、环境应用系统。 -无人机航空遥感平台网络建设。研发并建立环境专用无人机系统平台,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配备无人机航空遥感平台,建立无人机环境监测运行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无人机环境遥感监测运行网络。  国家环境监测基础技术研究综合能力建设。筹建国家环境监测综合楼,包括环境分析测试实验室、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研发中心标准样品研究实验室、环境标准样品批量制备实验室、国家环境监测科研实验室及业务用房,装备相关仪器设备。  2.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建设项目  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水、土壤、物理、有机污染物、生物、近岸海域、农村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建设工程 -空 气监测能力建设。开展空气中汞污染监测,扩大臭氧、细粒子和能见度监测的范围;完善空气背景值监测点位功能,新建海洋背景监测站,选取部分站点增加自动滤 膜采样仪和能见度仪、粒子谱径仪、黑炭仪、环境记录和卫星通信系统,部分背景站新增温室气体监测能力,选取部分国家背景站开展湿沉降监测等。在珠三角、长 三角、京津冀地区开展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监测,新建并从国家网中优选部分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组成大气区域预警监测网,配备大气流动监测车,补充重金属、挥 发性有机污染物、低空雷达装置探测仪、激光雷达及能见度仪等设备,实现区域空气立体监测能力。 -水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重点水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国界河流和主要支流入河口水环境预测预警监测能力,新建一批水质自动监测站。优化国家网水环境自动监 测系统,更新补充监测仪器设备、移动数据终端等,并配备专用监测车。开展重金属、挥发酚、粪大肠菌群、生物毒性、挥发性有机物和水生生物等试点监测。 -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启动国家网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在农作物产区、城市及大型污染企业周边及大型污染企业搬迁废弃地等地区建立土壤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监测。 -物理监测能力建设。在各省会城市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示范点,提高噪声监测自动化水平。 -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在每省选择一个示范点,重点在工业园区开展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等要素的有机污染物监测。 -生物监测能力建设。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的重点湖泊、海湾,建设生物监测站。 -近岸海域监测能力建设。在部分国家近岸海域以及重要河口和海湾区域建设水质浮标自动站。在重点海域开展海洋沉积物和生物监测。 -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农村空气环境监测试点基础上,新建一批农村区域监测站点,建设酸雨远郊区监测站点。 -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对承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监测的监测站配齐污染源监测设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初步建成国家网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系统。  3.国家补助地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典型环境问题预警监测能力建设。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配精配齐各专项监测能力,加强重金属、有机物、细颗粒物、生态、湖泊富营养化、温室气体等典型环境问题监测能力建设。典型环境问题预警监测能力 -重金属预警监测。对国务院批准同意列入部际联席会议的14个重点省份的省、市、县级环境监测站,配置微波消解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便携式水质重金属监测仪、便携式X射线荧光测定仪、重金属监测采样专用车等必要的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选择部分重金属污染严重省(区、市),根据重金属监测的实际需要,试点新建若干个以重金属监测为主体的水质与空气自动监测站。 -有机物预警监测。对于涉及化工、多环芳烃等有机物污染严重区域,选取有条件的省级或市级环境监测站配置萃取装置、质谱联用仪等有机物监测分析设备和空气、地表水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提高有机物监测预警水平。 -空气细颗粒物预警监测。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省级或市级环境监测站配置多通道颗粒物采样器、便携式PM2.5/PM10仪等颗粒物监测分析设备,并试点建设细颗粒物空气自动监测站点。 -生态/生物预警监测。在西藏、新疆、内蒙古、云南、海南等省(区)的省级或市级环境监测站配置遥感、采样、分析等设备,建立遥感解析实验室和生态环境地面动态观测平台,加强沙漠、草原、热带雨林、海洋等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湖泊富营养化预警监测。选部分富营养化程度严重的湖泊设立浮标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大中型畜禽养殖场与城市污水排放入湖口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氮、磷等特征污染物。 -温室气体预警监测。依托部分省级或市级监测站进行温室气体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数据综合分析处理系统的建设,配置苏码罐清洗系统、二氧化碳分析仪、甲烷、一氧化二氮及二氧化碳集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试点建设工业源自动监测站。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依据“分步骤、有重点”的建设原则,对县级市环境监测站加强基础性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对省市监测站加强应急监测标准化建设,并根据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县级环境监测站配备基本的便携式应急监测设备、应急监测采样车及个人防护装备;地市级环境监测站重点配备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便携式分 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应急监测采样车及个人防护装备等;省级环境监测站重点配备应急监测通讯指挥车,加强环境应急与预警响应系统建设;国家本级着重加强应 急监测储备库建设。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强应急监测人员培训及应急监测专家队伍建设,开展应急监测演练。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按照功能建站、分类提高的原则,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重点对市县级环境监测站在其现有能力装备基础上配齐监测设备。示范型监测站加强基本和专项监测设备。加强对监测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水平。  市县级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建设。在全国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按国家标准建设监测业务用房,基本实现环境监测业务用房达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程 -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加强市县级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市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在承担国家监测任务的重点流域、区域及边境地区建设示范站。  (二)环境监测运行保障工程  保障国家环境监测工作的运行,实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运行经费保障工程,满足其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需要。实施国家环境监测网运行经费保障工程,保障国家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国家直属环境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实施国家环境遥感监测运行保障工程,满足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开展环境遥感监测业务的需要。运行保障工程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运行经费保障。为总站业务运行及各类重点实验室、综合数据平台、环境监测应急响应系统和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基地等提供保障。 -国家环境监测网运行经费保障。根据“十二五”国家网的建设范围和监测项目要求,按国家网运行补助经费标准,对国家环境监测网、国家直属环境监测站点等的运行给予补助。 -国家环境遥感监测运行经费保障。为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卫星环境遥感业务、无人机航空平台业务运行提供保障。  (三)环境监测人才建设工程  实施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程、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环境监测国际交流活动,不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三五”人才工程 实施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覆盖各监测领域,与国际水平接轨的50名尖端人才、国内一流的500名环境监测专家、监测系统业务精湛的5000名技术骨干。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完善制度  完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制定与《环境监测条例》相配套的监测管理政策,明确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规范监测行为。加强监测管理,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减少对监测数据的行政干预。加强对环境监测法律法规的宣贯,提高各部门与社会公众对环境监测的认识。  (二)创新体制,理顺机制  强化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事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沟通,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与机制。探索建立环境监测垂直管理体制。规范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提高监测效率。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企业自测能力,促进排污单位的自我约束。培育环境监测市场,研究建立第三方监测机制,加强对社会检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的引导和监管。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明确环境监测作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提升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将环境监测工作经费全面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确保各项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专项资金渠道,保障环境监测网络等运行经费,确保发挥实效。开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重视人才,提升素质  加强人才培养与技术培训,选拔拔尖人才,全面提升监测队伍素质水平。开展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各地区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巩固和加强环境监测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  (五)加强科研,强化支撑  加强对环境监测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的基本理论、技术规范、评价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完善环境监测技术路线、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加大国家、省级监测站开展监测科研的力度。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进行监测技术方法与监测仪器设备的研究和开发。
  • 珠海海域布设28个海洋环境监测站(点)位
    p  日前,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调研检查组到珠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调研,重点调研检查海域使用动态监管、海洋环境监测和防灾减灾等热点工作。/pp  调研组一行14人来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听取珠海市海洋环境监测与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发展情况,现有基本监测业务、运行机制以及海域使用动态监管、海洋环境监测和防灾减灾等最新工作情况。/pp  据悉,近年来,珠海市创新海洋管理手段、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防灾减灾预报预警能力并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全市海域布设各类海洋环境监测站(点)位28个,高效开展海域海洋环境趋势性、陆源污染入海排污口、海洋垃圾等调查和监测。自2002年起,珠海市连续编制年度海洋环境公报并及时发布。此外,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还积极做好海洋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有效开展海洋灾害、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等。珠海市还努力实施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建设海上浮标,开展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积累海上实时在线监测网络建设经验等。随着监测技术及监测能力的提高,当发生赤潮、溢油以及台风等恶劣天气、海洋灾害时,可及时开展现场监测、动态监测,向广大市民和渔民发出提醒,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pp  调研组要求珠海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并就应急监测、实验室建设、观监测设备建设与运行维护等问题,与动物卫生监督所、海域室等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p
  • 1298万!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一(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410277G 项目名称: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927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920000,3850000,2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中央纯水系统等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9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等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3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标项四 标项名称: 个体噪声计等 数量: 26 预算金额(元): 30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 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地 址:象山县城南新区兴洋路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659986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655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坏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邓牟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24347、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二、项目二(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00-LXDL-G2024-0015项目名称: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分析及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期)预算金额:606.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60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售价:0.0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包1单位名称: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单位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10楼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511-844300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花山湾1区36号102室联系人:朱洪俊联系电话:137755561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洪俊电话:1377555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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