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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在线监测预警预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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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在线监测预警预报系统相关的论坛

  • 环保、气象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好不好?

    长期以来我国各部门、各行业、各检测机构都是各说各话,使政府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在上海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市民期盼的空气质量预报服务已从9月1日起正式对外发布,紧随其后安徽省环保厅也与省气象局日前就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与巢湖蓝藻监测预警签署协议。 上海发布的预报考虑到市民早晚锻炼、出行安排等需求,空气质量预报于每天下午17:00前后向公众发布,预报范围主要为未来24小时,并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段进行预报:当日夜间(20:00-6:00)、明日上午(6:00-12:00)、明日下午(12:00-20:00),分别预测每个时段的AQI指数范围、污染等级和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将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中心气象台于每天下午17:00前后向公众联合发布,近期主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等渠道发布,今后还将进一步拓展到电视、手机软件等渠道。 而安徽省环保与气象合作将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环保部门监测6种污染物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气象部门发布天气预报及预警信号;二是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集合预报,共同研发基于AQI(空气质量指数)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技术,建立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集合预报业务系统,并联合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三是开展巢湖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加强巢湖水环境、气象要素观测网络建设,双方联合立项;加强巢湖蓝藻水华遥感监测及实地监测,共同开展巢湖蓝藻水华预报预警,联合做好信息发布;四是建立重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双方开展联合会商,共同做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五是开展环境气象技术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机理研究、灰霾天气预报研究。 环保、气象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不仅仅是实现资源共享,重要的是发挥各自优势,提高预报的质量,避免了数出多门或数据打架的现象,并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设备浪费。

  •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74个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环保局:   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空气质量明显下降,有关地方环保部门按照去年我部《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1134号)要求,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为有效应对严重空气污染,现就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建立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的值班制度。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执行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保障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严格按新标准要求开展六项指标的监测;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三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并做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三阶段监测工作的准备。   二、加强部门会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要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六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浓度值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尚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也要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三、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各地要及时制定并完善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减轻污染影响。根据污染级别,建立响应机制。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以上级别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限制或停止重点污染源排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限制机动车行驶等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动,切实减轻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不利影响。   四、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应严格落实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在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在重点地区建立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和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制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按照联防联控“五统一”要求,应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域治污整体合力。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保障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有序进行。我部将适时派出专家,指导地方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与信息发布、制定并落实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月14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 国家加快建设先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方案出台

    近日环保部下发了环发33号文件,根据该文件部署,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所有国控点位,下同),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二)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三)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发布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 如此确保空气质量,可用?可叹?可笑?

    江苏:重污染天气工厂将限产作者: | 来源:中国化工报 | 日期:2012-3-15 3月9日,江苏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订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建立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大气环境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联合调查。江苏省规定,各地如果出现重污染天气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必要时采取工厂限产限排、建筑工地停工、汽车限行等应急措施,把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 据江苏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从今年开始,该省环保厅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监控,并以化工园区和企业为建设主体,加强园区和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按照规定,如气象部门发出预报,未来连续一段时间将是以静稳天气为主,无风、无雨,不利于空气质量改善,环保部门要发出空气预报并采取降污染措施。

  • 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有新规

    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大部分地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号)要求,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启动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取得较好效果。但也有部分地区存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不主动、不及时,应急措施滞后,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环保部门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为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进一步规范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报送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按照“让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看得明白”的要求,各省(区、市)环保部门要建立依托当地主流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的制度,进一步增强环保部门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并指导辖区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环保部门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二、建立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主体是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一旦出现空气重污染状况,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报送信息,为地方政府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提供决策参考。预案启动后,地级及以上城市环保部门每天要将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主要污染物变化范围、污染等级、相关原因分析、污染趋势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抄报我部监测司,直至应急结束。  三、统一舆论宣传口径和发布渠道。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做好空气污染成因、趋势变化和防护措施等方面解释工作,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6日

  • 【求助】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AQMS)的问题

    请问各位:1、AQMS在我国的建设情况,国家从哪年开始建设这个的?现在是不是大部分城市都以及建了这个系统了?2、目前这个系统有没有市场啊?3、这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是一个仪器测试很多种指标吗?还是这个系统可以包括分别测试不同污染物的很多个仪器:如TSP监测仪、PM10监测仪、PM2.5监测仪、SO2监测仪、NO2监测仪、CO监测仪、O3监测仪、TVOC监测仪等。4、这个系统国内外比较著名的生产商有谁?

  •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

    “日日都是灰霾天,空气质量却是良。”这种环保与气象数据“打架”的现象历来已久。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日前做客“政协议政厅”透露,东莞已经在6月份被确定为省内唯一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试点监测城市,监测项目将增加灰霾天的主因。此后,东莞的环保和气象数据将告别“打架”。  上半年优良天有177天  近几年来,东莞的大气质量环境有所好转,全市的优良天数超过了95%,其中,2006年优良天数有344天,2007年有356天,2008年有346天,2009年有361天,2010年有357天。根据环保部门监测,今年上半年,东莞的优良天数已达到了177天。  “要客观评价城市的空气质量,要靠一个完善、准确的监测网络。”东莞市环保检测站站长吴对林表示,目前,根据东莞地形、人口、产业的分布,东莞共布了29个点位进行大气监测。

  • 总站将于下月举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

    总站将于下月举办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根据环保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2年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为了提高地级城市(国控站点)监测站监测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将定于2012年4月23~26日在湖北省举办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班。 培训内容:(一)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与评价;(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等新版技术规范的宣贯;(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基础技能;(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五)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维护及管理;(六)环境空气质量的分析与评价;(七)全国臭氧、灰霾试点城市监测情况介绍。

  • 实验室空气质量监测

    实验室空气质量是如何进行监测?监测的指标有哪些?看到一般有甲醛、苯类、TVOC之类的,像金属及类金属的有检测吗?

  • 近日多城市发布大雾橙色预警,空气污染严重

    根据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的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至11日晚上7点钟,以24小时的空气质量指数来看,全市35个环境监测站中,大部分都为“六级”,即达到污染级别中的最高等级“严重污染”,从全市地图的颜色分布来看,全市一片“深褐色”,处于“严重污染”之中。至19时,12个城区评价点,全部都是六级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质量指数大部分超过400。11个郊区评价点中,除房山良乡数据缺失外,有8个站点是六级严重污染,2个是五级重度污染。位处京郊的7个区域站中,5个为六级严重污染,即使北部和西北部的昌平定陵及京西北八达岭,也是五级重度污染。5个交通污染站全部都是六级严重污染。 和其他73个城市一起,北京市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此次污染过程在新公布的发布平台上一目了然。这次也是新标准实施后,北京出现的首个“严重污染天”。 1月11日7时5分,四川省气象台发布第5号大雾橙色预警,部分地方能见度将小于200米。11日,成都市环保局发布空气质量日报与预报,由于大雾原因,11日和12日成都主城区空气质量等级均为轻微污染。  从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发布系统上看到,11日16时,河北省11个设区市的空气质量除承德为“重度污染”、张家口为“优”外,其余9城市均为“严重污染”,其中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的空气质量指数甚至“爆表”,数值已达到或超过500的测量上限,首要污染物多为PM2.5、PM10。  天津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11日晚7时左右,天津市17个监测站点中,有16个监测点最近24小时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属“重度污染”。  截至11日17时,武汉市位于城区的9个监测点空气质量指数均在200以上。据了解,这是武汉进入新年后的第五个重度污染日,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部分监测点10日的空气质量指数一度超过300,创下新年来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纪录。  对于严重污染天气增多的现象,武汉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这并不意味着武汉空气污染加剧了。”据介绍,今年的数据如此难看,与新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有关。新标准纳入了PM2.5等污染物的监测数据,更为严格。  河南省气象台预报专家解释,因近期大气层结稳定,近地层空气湿度大,地面气压场弱,风力小,夜间气温低,导致大雾出现。由于大气处于稳定状态,既无垂直运动,亦无水平流动,致使空气中的污染物无法扩散,导致霾产生。  河北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处长赵兰魁说,目前,河北省53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已于1月1日起开始发布PM2.5监测数据。下一步,将采取制定严格的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控制产能过剩行业过快增长、推进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控制机动车尾气等措施开展PM2.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综合防治。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 【原创大赛】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方案

    【原创大赛】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方案

    一、检测指标  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对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8种常见的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设定了限值(具体数值如下)。  表1 车内空气中有机物浓度要求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38_342835_2053088_3.jpg  据了解,目前知名的检测机构,如SGS、TUV、华测检测等机构,设立的车内空气质量相关的实验室的检测项目并不局限于以上指标(请参见表2)。  表2 车内空气质量主要检测指标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37_342834_2053088_3.jpg  注:带*为《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8 个组分  二、检测项目:  各检测机构根据检测对象的不同将检测项目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汽车整车测试:检测整车VOC和醛酮类物质浓度,测试方法主要参照《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HJ/T 400-2007)》。  (2)汽车零部件/内饰/总成测试:检测汽车零部件、内饰、总成(如汽车的仪表盘,由各零部件组成)散发的VOC和醛酮类物质浓度。  检测此类物质主要有两者方法:  ·Tedler Bag法(袋子法):气体采样袋经过净化处理后,根据标准方法或客户指定方法的要求将特定大小的样品放入采样袋并密封,在一定温度下加热一定的时间后,根据检测项目分别用不同的采样管进行采样(醛类物质用DNPH 采样管、VOCs 类物质用Tenax 采样管),捕集了醛类物质的DNPH 采样管经过洗脱后利用HPLC 法进行分析;捕集了VOCs 类物质的Tenax 采样管利用TD-GCMS 法进行分析(请参见图1)。  该种方法是在日本汽车制造商中比较普遍的测试方法,可以用于测定车内的总成、零部件、材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图1 Tedler Bag法(袋子法)工作流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52_342845_2053088_3.jpg  ·VDA法:主要参照VDA276进行,该方法在欧美车企中使用较多。  (3)汽车材料测试:检测汽车生产相关材料释放的VOC和醛酮类物质的浓度,也是采用Tedler Bag法和VDA法。不过在VDA法中,参照的标准不一样。  表3 汽车材料测试VDA法参照的标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41_342837_2053088_3.jpg  汽车生产商(整车厂)、汽车供应商有不同的检测需求,测试机构设置的以上检测项目能满足他们差异化的检测需求。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42_342838_2053088_3.jpg  图2 汽车生产商、汽车供应商与测试机构之间的检测业务关系图  三、仪器配置  根据《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结合《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HJ/T 400-2007)》、《汽车内饰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求(Q/FT A203-2010)》以及欧美、日本相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建造一个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所需的仪器、消耗品以及主要供应商如下:  表4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消耗品及其供应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45_342839_2053088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45_342840_2053088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46_342841_2053088_3.jpg  (备注:带﹡的仪器为《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HJ/T 400-2007)》中未涉及的项目,如果筹建的实验室仅检测《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指定的8种污染物,可以不采购带﹡的仪器。)  便携式有机物气体检测仪器由于其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携带的特点,可用于现场检测,可依具体情况采购。  表5 部分便携式有机物气体检测仪供应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2/201112301453_342846_2053088_3.jpg  此外,SGS等检测机构还配置了一些有机物在线监测仪器,比如德国Testa GmBH公司的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由帕莫瑞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用于连续监测车内的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的失误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甲醛标准值为0.10mg/m3,而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规定:在采样体积为0.5-10L时,测定范围为0.5~800mg/m3。这就是说最低检出限已大大高于标准限值,可是我竟然听说有的监测单位竟然用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来分析采集的样品,真是无语了。

  • 【11月话题第四期】300元即可实现空气质量监测???

    【11月话题第四期】300元即可实现空气质量监测???

    清华大学一学生发明一个“空气盒子”。如普通家用路由器一般大小,可以轻松放置在窗台或者汽车的驾驶台上。盒子顶部面板上是一排指示灯,底座则密集分布着一个个直径约2毫米的小孔,空气通过小孔中进入盒子,然后被传感器捕获,经过微芯片运算出当前的空气质量,然后通过那一排指示灯来显示。整体成本只有300元——————————————————————————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1/201311220825_478718_1611705_3.png进入秋冬季节,雾霾时常笼罩京城上空。伴随雾霾的往往是浓度居高不下的污染物PM2.5。在北京1.6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分布着35个官方空气质量监测点。可是,如果您自己手上就有一个小匣子,能够随时反映身边的空气质量,指导自己的户外活动,是不是更方便? 作为校内的“创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李寅和同学就设计出了一个“空气盒子”,能够随时监测身边的空气质量,并在盒子和自己的手机APP软件上即时显示。近日,这个“空气盒子”在北京国际设计周的主展上正式亮相,李寅团队获得了15万元的天使投资,首批量产品也将在近期出厂。实验缘起:直面北京空气污染“创客”是近年来日渐流行的一个词,源于英文“Maker”,是指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许多具有高度社会价值或是巨大经济价值的产品,如低价的3D打印机,都出自创客之手。李寅和他的同学就是清华校内的一群“创客”。这些来自工业设计、电子工程、软件工程等不同专业的学生凑在一起,总能迸发出一些创意的“火花”。 李寅说,“空气盒子”的创意来源于今年5月份的一次项目“头脑风暴”。刚刚读研究生一年级的他遇到了一群志趣相投的同学,他们一起参加了一个创客活动。围坐在一起讨论做什么项目时,李寅想到了北京的雾霾,“空气污染谁都无法避免,但全北京只有35个PM2.5监测点,从服务市民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密度无法满足市民需要。一个家用的空气质量监测盒子,对于个人生活出行会更有针对性。”李寅说,当时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想法:做“创客”,就从直面北京空气质量开始吧。 实验之路:跨界合作攻克难关 和伙伴们确定了创意之后,他们很快启动了设计和实验。不做不知道,尝试了才发现难度不小,“我们完全没有硬件产品的开发经验。”李寅说,他是学设计的,从美学的角度出发就把“空气盒子”设计成立柱结构。但是跟电子系的同学一交流后发现实现难度太大:立柱形结构意味着里面的电路集成板得做成一块块立体叠加,传感器、电路运行不稳定风险和制造成本都会明显增加。 除了外形,选择什么样的材料也是这些“创客”面临的一大难题,既要保持高强度,还要轻便,更重要的是该种材料做成的盒子必须能镂出许多通风口以保证足够的空气进入盒内,这样才利于监测。此外,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如何能被传感器准确捕捉到,也是横亘在李寅他们面前的一大难题。 尽管团队成员有工业设计、电子工程、软件工程等不同的专业背景,李寅团队还是深感知识远远不够用,他们四处请教其他专业的同学,“用什么样的传感器更合适,我们就请教了学校环境学院的同学,他们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建议。”李寅说,最终他们确定测量空气质量的方式为,基于光线在气溶胶中产生散射的原理,使用激光对气体进行照射,进而根据散射光线强度计算空气中微粒数量,“虽然精度无法和国家空气质量监测机构使用的微震荡天平法相比,但已经足够满足市民日常使用需要了。 整个暑假,李寅和同伴们就泡在了实验室里。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五层的一间实验室,架着双显示器的电脑桌后是一个约2米长的沙发。李寅说,有时做实验、讨论方案太晚了,就直接在沙发上“凑合”一晚,第二天醒来继续实验。暑假结束,第一代原型机终于诞生。 实验效果:APP显示空气质量 在李寅的实验室里,记者见到了“空气盒子”的样品模型。白色的盒子,如普通家用路由器一般大小,可以轻松放置在窗台或者汽车的驾驶台上。盒子顶部面板上是一排指示灯,底座则密集分布着一个个直径约2毫米的小孔,“空气就是从那些小孔中进入,然后被传感器捕获,经过微芯片运算出当前的空气质量,然后通过那一排指示灯来显示。” 李寅说,根据最新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分为六级,用六种颜色表示。因此“空气盒子”上的指示灯也是按照AQI的区间范围给出,用绿、黄、橙、红、紫、褐分别代表空气质量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看空气质量,不仅可以通过“盒子”上的指示灯,还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机。李寅说他们给“空气盒子”装了蓝牙传输装置,空气质量数据在手机上安装的APP软件上就能看到,“机器本身可以存储一年左右的数据,我们还通过无线网络建立了云存储,数据可存储20年左右,只要上网就能看到。”李寅说,20年后再回头看现在的数据,应该就能看到北京空气质量的巨大改善了。 未来计划:二代产品小巧便宜 李寅告诉记者,首批500个“空气盒子”本周就会完成生产出厂。它们运到北京后将被分发到包括大学生、环保热心人士和公益组织那里试用,以便团队获得最真实的用户体验反馈。之后它们还会对产品进行进一步改进,“事实上,我们已经启动了第二代产品的研发,造型上会更强调小型化与便携性,体积应该会缩小一半。” 开发“空气盒子”,李寅团队获得了15万元的天使投资。李寅说,未来“空气盒子”肯定是要走向市场的,但价格不会太贵,“第一代产品成本就被控制在300元以内,以后还会更便宜,普通家庭完全能够承受。”他坦言,“空气盒子”的监测精度一定不是最高的,但足以给用户一个对空气质量的直观了解,“看到灯变红、变褐色了,您选择减少户外停留,选择戴口罩,选择绿色出行,这就足够了。” 最近清华大学启动驻校“创客”项目,每学期都有两名来自国际国内的顶级“创客”进驻学校,以指导员或共同创作者的身份参与创意产品项目,学校包括基础工业训练中心在内的设施也将向李寅这样的“创客”开放。“新闻专业的同学加入渠道宣传,法学院同学来做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大学生实验室的‘春天’要到了这种检测器能检测什么样的空气污染物?盒子内部能够应用到那些技术?欢迎大家讨论

  • 最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为加强空气污染防治,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保部近日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数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监测项目等内容。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标准为首次发布,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背景资料可吸入颗粒物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臭氧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焦点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争议“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谈谈车内空气质量的标准方法与检测

    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目前我国只有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因为没有强制效力,致使一些汽车厂商明知理亏,但对消费者的诉求还是置之不理。那你知道汽车内的空气都含有哪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吗?征集车内空气质量的标准方法与检测方法,评价车内空气质量,你都知道哪些呢?快来参与分享吧!参与就有积分奖励

  •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仪器应用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4_503458_2139979_3.jpg在上一篇原创《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之忍辱负重篇》里,已经简要介绍了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的背景,也向各位版友说了下现场监测人员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中的辛苦事儿,今天主要说的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在现场检测中的灵活运用事例。在本次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系列工作中,我们使用的是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这个仪器体积适中,就是仪器的自身份量有点略重,人员拎着仪器上下楼极为不便,由于我们一般情况下都是两名现场监测人员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工作,很是不便携带过多仪器设备,因此,我们根据情况不同,会在选择仪器携带方面有所不同,若是某房主只有两个室内点位需要检测,我们一般会携带一台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及其标配支架前往;若是某房有三个及以上室内点位需要检测,我们则携带两台崂应2050型大气综合采样器前往,标配支架则不再携带。说到这里会有版友发问了,若不携带仪器支架,那么仪器放置在地上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时采样高度不是不够吗?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那说明你还是比较专业,也是比较善于思考的技术骨干!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时,采样点的高度并无太教条化要求,只要与人的呼吸高度差不多一致就可以了,相对高度要求在0.5米至1.5米之间即可,这个高度要求详解在国家行业标准HJ/T167-200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有描述,有兴趣的版友可以查阅核对。在使用支架的情况下,高度是绝对符合监测要求的,如图所示在没有使用支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仪器箱代替支架,仪器箱的高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0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1_213997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658_503462_2139979_3.jpg这个美女房主很不错,给我们每人发了一瓶水喝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06/201406291702_503463_2139979_3.jpg使用支架时的图片现场是翠湖园跟名字两位版友一起检测的!没使用支架时的图片现场是翠湖园版友与我们的两位小美女同事分别去检测的!友情提醒:你家最近新装修了吗?对新房空气质量放心吗?如果有需求,可以向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求助,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重要提醒:切勿乱找一些无资质小公司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后果很有可能是花了钱却没意想中的效果!

  • 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81号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办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我部制定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做好新标准第一阶段的监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重要意义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环保为民、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现“三个率先”的具体步骤。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时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任务。  二、加快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进度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环发〔2012〕33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将下达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资金。承担第一阶段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任务的城市要根据《意见》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进度,确保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自2012年6月起,每月10日前向我部上报本辖区上一月工作进展及下一月工作安排,我部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查。  三、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抓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干涉本辖区的监测结果,发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林军 肖建军  电话:(010)66556814  传真:(010)66556817  邮箱:jcyc@mep.gov.cn  附件: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 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解读

    □布局  505个国控站点率先监测  据了解,按照环保部此前公布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步走”方案,今年将迈出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的第一步。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指标PM2.5、CO、O的监测。  昨天,环保部给出了这“第一步走”(即第一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10月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重点区域的所有国控站点要完成PM2.5等设备的安装,同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要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提前实施。  据了解,目前,环保部在全国共有国控站点1436个,而此次环保部公布的首批开展PM2.5、CO、O监测的国控站点共计505个。其中,四个直辖市的国控监测点位数分别为:北京12个,天津15个,上海10个,重庆17个。各省除河北、浙江、江苏、广东参与城市较多外,其他各省首批被纳入监测的多只是省会城市。

  • 【分享】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与方法初探

    摘 要: 通过对18年来武汉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的归纳、统计和总结,分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面的基本技术、基本知识和维护方法,供广大环境监测工作者借鉴。关键词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预防性维护 定期例行维护 排除故障1 武汉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概述为了及时掌握某一区域空气质量的状况,在该区域内设置若干固定监测点位,使用自动分析仪器进行自动连续监测,称为空气自动监测。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一般由一个中心控制室和若干监测子站构成。各子站设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及气象仪。系统工作方式为无人值守,全年昼夜连续自动运行。各子站还设有专用数据处理机,采集各台仪器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气象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将数据传输至中心控制室。中心控制室设有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其他外设,可以通过专门的数据通信和处理软件执行对各子站的状态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统计、处理、运算、显示、存储以及对各子站发送远程控制命令等功能。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始建于1986年,目前该系统由6个监测子站(其中一个清洁对照点,五个监控点)和一个中心控制室组成,是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之一。五个监控点是通过网格优化筛选产生,监测点平均值代表武汉市建成区201平方公里的空气质量。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1986-2000年初使用经美国EPA认证、Monitor Labs公司生产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主要监测项目有:TSP,S02,N0x,C0。2000年初更新全部监测设备,采用美国DASIBI公司九十年代设备,经EPA认证产品,自动监测水平、运行状况均属全国一流。主要监测项目有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02),二氧化氮(N02),另外还有一氧化碳(C0)、臭氧(03)、气象等监测项目。武汉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所有监测仪器全年昼夜连续自动运行,监测子站无人值守。监测数据用有线方式调回中心控制室,操作人员可在中心控制室对子站监测仪器进行远程设置、远程诊断和远程校准。在成功的维护保证了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997年6月5日开始空气质量周报工作,是中国最早开展该项工作的城市之一;2000年6月5日成为中国第一批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工作的城市之一,同年,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排下,武汉站派出技术人员成功完成了昆明市首个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建立,为昆明市顺利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工作做出了贡献,武汉站获得总站表彰;2001年6月5日成为中国第一批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城市之一,同年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授予全国空气质量日报先进城市称号。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空气自动监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荣誉体现了武汉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水平。

  • 有些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心看不明白

    看了有些地方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的短期内明显好转的,有的好的看不明白的,看来高度重视下的考核排名不一定都是件好事,出现了监测点周边大量喷雾干扰监测的各种怪招。监测工作真实的开展有时确是阻力大。

  • 【我们不一YOUNG】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ambient air quality monitoring)又称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是对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质进行定期或连续监测,评价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背景水平、区域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判断其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要求的活动。目前开展的监测主要有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区域(农村)空气监测、环境空气背景监测,以及酸沉降监测、沙尘天气环境质量监测和城市源区温室气体监测等。[/size][/font][font=FangSong_GB2312][size=21px]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建立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逐步开展监测技术和方法的标准化工作。目前,已形成相对完善的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体系。80年代中后期,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络以城市环境监测站为基础建设起来。90年代初,通过二次优化,形成了由103个城市环境监测站组成的全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网络。1997年,全国46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开始上报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周报,1998年1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发布。2000年开展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工作,2001年开展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工作。截至2012年,全国325个地级以上城市实现了城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92个城市开展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目前,许多地级以上城市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部分省区和重点城市开展了监测站点的联网工作。[/size][/font]

  • 环监司司长解读城市空气质量监督两新方案

    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应如何理解和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细则》和《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一是适应环境管理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2014年底,全国在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成了由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2016年,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制体制改革要求,国家城市站环境空气监测事权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运维。因此,国家城市站运维和监管主体均发生变化,运行机制有所改变,相关责任方及其职责也相应进行了调整。2013年印发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已不再适用。为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城市站运行管理有据可依,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有章可循,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细则》和《规定》。 二是规范监测仪器设备技术关键参数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城市站主要承担颗粒物(PM10和PM2.5)、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的监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如采样流量、灵敏度、截距等与仪器工作状态密切相关,也直接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因此,加强对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按规定调整技术参数,确保技术参数可追溯十分必要。环境保护部出台《规定》,为加强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手段。 三是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统一环境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将原始监测数据和关键参数实时直传监测总站,实现关键参数调整全程留痕。出台《细则》和《规定》,进一步明确国控站点运行机制和职责分工,明确对点位管理、仪器更换安装验收、数据采集与传输、参数调整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和相应罚则,是加快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行动。《细则》和《规定》是如何形成的? “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部连续5年在全国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理顺机制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积累管理经验。上海、山东等省市也积极配套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上述工作为《细则》和《规定》的编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 中科曙光将巨资投向环境监测预警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6日在上交所上市,前身为天津曙光有限系经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是一家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制造高性能计算机、通用服务器及存储产品,围绕高端计算机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与技术服务的公司。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环境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以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为例,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根预案据这一要求,相关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也纷纷提上日程。随着“水十条”和“土十条”的发布,环境污染给环保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 在高性能计算的细分行业中,环境质量预报是一个较新应用领域。其中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尤其是多模式集合数值预报,需要根据计算模型与实际监测数据进行同化拟合,利用大规模超级计算机进行海量并行计算,从而对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情况的发展进行预测和分析。作为国内领先的高性能计算机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中科曙光意识到环境质量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将成为日益紧迫的课题,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因此曙光公司将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4亿元,其中10亿元将投向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统的研发,公司称所开发的EQC1000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统融合了中科曙光多年来在高性能计算、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构建了软硬件一体化的融合平台。系统可以接收国际和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系统各站点所采集的实时监测数据,进行数值模式预预案报、预警等业务;也可以接收现场采集的实时视频图像数据、传感器采集数据、报警信号数据,对排放源进行有效的监控和及时的处理;对于所获取的海量监测数据和历史数据,可以自动进行深度的数据挖掘。可作为各省地市级环保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大气、水污染等环境要素质量实时监测、环境质量数值预报和污染源管理调控的理想平台,并可以通过网页、手机、服务接口或其它形式对外提供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服务。项目将分别推出面向省级用户和地市级用户的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系统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项目通过构建一体机站点云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所属地域的环境质量预报和预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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