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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池水生动物行为观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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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池水生动物行为观测系统相关的资讯

  • 关于公布2016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各有关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推动实验室能力认证认可,提高重大疫病检测诊断水平,今年我部连续第3年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全国共有93家单位报名参加了相应疫病的检测能力测试。经我部组织专家对参测单位的检测操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认可88家单位实验室相应疫病检测项目结果满意,同时获得2017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及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相应疫病检测实验室备选资格。现将《2016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结果满意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希望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本辖区相关实验室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继续增加经费项目支持,推动其参加实验室能力认证认可,持续提升实验室检测准确性和权威性,为水生动物防疫事业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 2017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公布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的通知/strong/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各有关单位:/pp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水生动物疫病检测水平,为全面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提供有效技术支撑,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通知》(农办渔〔2017〕32号)有关要求,今年我部继续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全国共有166家单位报名参加了相应疫病的检测能力验证,经我部组织专家对参验单位的检测操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140家单位实验室相应疫病检测项目结果被认可满意,同时获得2018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及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相应疫病检测实验室备选资格。现将《2017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pp  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实验室能力认证认可,持续提升实验室检测准确性,为水生动物防疫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pp  附件:2017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单位名单/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7年9月30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trong2017年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单位名单/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bc06f898-fd2c-42a0-8ac8-c014b6b27549.jpg" style="" title="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afb53d39-b122-41ab-8c09-ff016768c15e.jpg" style="" title="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16e2e0e2-8a40-4e85-8a75-da858d017d8e.jpg" style="" title="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c48e3160-9c0b-4543-99ef-53dc5e9c1a18.jpg" style="" title="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84a8f4ed-141d-4b33-98e2-85078acfbf4e.jpg" style="" title="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7c38e131-2d8e-446d-a414-26ca616061e8.jpg" style="" title="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dd3ea8d6-2578-4faa-a047-ce1545f2cdff.jpg" style="" title="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d7d2792e-e396-4e85-a783-26c39555c48c.jpg" style="" title="8.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f771ed54-859b-4ae7-a087-d1dba38d594b.jpg" style="" title="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3611cfe9-3340-46c0-8cae-be3c1a9e2b93.jpg" style="" title="1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8c7cf826-b8d8-429e-96ba-17750546f033.jpg" style="" title="1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88ca502a-7cad-4952-8f8c-c3b818bfb54a.jpg" style="" title="1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c3d94b3d-f30f-4451-9c4c-9a21a11b3888.jpg" style="" title="1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b64eaebd-2c50-4157-a982-81ddf71104c3.jpg" style="" title="1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e55b813e-106f-46a1-a0f3-b81a999ff3ee.jpg" style="" title="15.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05c1f885-7c8b-47ae-84ad-a2df05fbd284.jpg" style="" title="16.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8328e836-d65d-4699-9090-68f2f51fcca4.jpg" style="" title="1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c31466e9-b966-4ff9-b366-b1790eb612d8.jpg" style="" title="18.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6c6634a1-fd6d-466d-8bdf-e2f573deb3de.jpg" style="" title="19.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f73cbb3b-1c58-41ad-8dc0-21de1737bfbc.jpg" style="" title="20.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f8696786-7a8d-48db-b221-15b1e139a60b.jpg" style="" title="2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27c6f62b-0aac-4bf4-b908-3fb6b22f1846.jpg" style="" title="2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451fbe6c-f09d-4bd9-b3bc-3a9cf10b4aba.jpg" style="" title="23.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2a47b928-2bf1-4ce1-936c-edfca357653c.jpg" style="" title="24.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e8439c57-cd47-4cd6-9165-db75b0bd20d6.jpg" title="25.jpg"//p
  • 通过5项能力验证 武汉水生动物疫病检测跻身国家队
    在通过国家水生动物疫病5项检验能力验证后,武汉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近日获颁“全国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能力验证基层优秀单位证书”,标志着武汉水生动物疫病检测跻身国家队,获得2024年国家及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相应疫病检测实验室备选资格。这5项检验能力包括锦鲤疱疹病毒病、白斑综合征、虾肝肠胞虫病、十足目虹彩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组织坏死病等。2021年,武汉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落户武汉市农科院水产所。该中心是农业农村部水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022年,边建设边检测边完善,当年检测病害样品155批次。2023年6月,该中心通过项目验收,7月顺利完成国家下发的考核盲样检测并上报结果,近日收到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下发的检测能力基层优秀单位证书。2023年,全年共检测病害样品204批次,充分体现了武汉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的检测水平。据介绍,目前,武汉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能检测鲤春病毒血症、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鲤浮肿病、小瓜虫病、白斑综合征、虾肝肠胞虫病等9种水生动物病害项目。今后,该中心还将扩大检测项目,使实验室检测能力再上新台阶,努力提升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 812万!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TCL-ZB-225065项目名称: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预算金额:812.3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812.3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 (包含超高分辨率活细胞荧光分析系统、高速冷冻离心机、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水生动物研究实验养殖系统等) 1批812.3万元(包1:282.5万元;包2:230.5万元;包3:275.5万元;包4:23.8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任务分工(一)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的使用,负责提出和组织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发布监控(测)结果,组织分析研判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养殖水生生物的生物安全形势。(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称“水科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对各地监控工作给予技术指导。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以下称“水科院质标中心”)负责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抽检结果的汇总、分析和会商等工作。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水产品质检机构(以下称“质检机构”)负责协助开展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抽样、检测和结果报送等工作。(三)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组织各省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以下称“省级水生动物疫控机构”),协调水生动物疫病参考实验室和相关检测机构,开展全国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指导各省份开展监测、净化与评估工作;组织首席专家开展监测信息的分析评估、疫病形势会商和疫情预警工作;及时完成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发生突发水生动物疫情时,及时组织开展紧急监测诊断处置工作。负责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中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相关专家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及时调度各地工作情况和总结。(四)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加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管控,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制定和组织实施省级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监督抽查)计划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辖区内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殖水生生物疫病防控是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基础。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各级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强化经费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将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中国家负责部分所需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三)推进源头治理。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生生物生物安全的源头管控,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实施,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升级基础设施装备,配套水产良种和防病技术,规范日常管理和兽药使用,持续提升养殖主体的质量安全和疫病防控意识。相关省份要开展海参和牛蛙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养殖生产中违法用药行为。(四)加强协作配合。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要统筹协调好渔业与兽药、饲料、农药、质量安全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执法协作,持续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合力实施更为严厉的全程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做好行刑衔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附件: 1.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doc 2.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doc农业农村部2023年3月14日
  •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4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4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预警和防控,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2024 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2024 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分工(一)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发布监控(测)结果,组织分析研判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养殖水生生物的生物安全形势。(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称“水科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对各地监控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水产品质检机构(以下称“质检机构”)承担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抽样、检测和结果报送等工作。(三)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中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对各地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给予技术指导。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相关检测机构承担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抽样、检测和结果报送等工作。(四)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协助开展抽样有关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级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监督抽查)计划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按时报送实施情况和监测结果 跟踪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不合格样品和疫病监测阳性样品调查处理情况并及时报送。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农业农村( 渔业) 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各级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夯实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基础。(二)推进源头治理。 各地要持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的源头管控,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实施,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升级基础设施装备,配套水产良种和防病技术,规范日常管理和兽药使用,持续提升养殖主体的质量安全和疫病防控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垂钓场所地西泮药残专项整治,对开展垂钓的养殖场所实施建档立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监督,加密速测 指导养殖场建立和完善用药记录,引导垂钓人员不使用非法添加地西泮的窝料饵料,不使用来历不明的窝料饵料 对 2023 年检出地西泮药残超标的养殖场每月开展地西泮药残抽检。(三)强化结果应用。各地要统筹协调好与质量安全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执法协作,持续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规范执法程序,做好行刑衔接,共同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相关省份要加强对产地兽药残留不合格样品的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持续打击,有效震慑养殖违法用药行为。农业农村部2024 年 3 月 11 日 2024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pdf 2024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pdf
  • 农业农村部启动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将监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水产品兽药残留状况,共监测7种水产养殖禁(停)用药、2种常规用药、2种农药和地西泮。其中,地西泮为2022年新增的监测指标,标志着农业农村部对未经批准使用的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同时,计划还将排查市售用于水产养殖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未经审批投入品的安全风险隐患,监测特定海产品中风险物质含量。《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将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种水生动物疫病进行专项监测,对3种水生动物疫病开展调查,对草鱼相关病害开展研究。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落实好产地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利用好监控成果,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全面掌握疫病分布和流行态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农业农村部将及时向社会通报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情况。
  • 动物能量代谢测量技术宣传推广周
    北京易科泰生态技术公司动物能量代谢实验室,将于2017年9月15日至19日,举办动物能量代谢宣传推广周活动,期间特邀美国sable systems international公司首席科学家john lighton教授来华做报告和培训。具体活动安排如下:一、2017年9月15日下午动物能量代谢与生理生态研究测量技术报告会报告人:王德华研究员(中科院动物研究所)john lighton博士(美国sable公司首席科学家)等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二、2017年9月16日参加由中国生态学会动物生态学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承办的“第七届动物生理生态学学术会议暨孙儒泳院士学术思想研讨会”,john lighton博士将做“constraints and solutions in metabolic measurement”的会议报告三、2017年9月17-18日动物能量代谢测量技术报告与座谈会(根据需求反馈信息确定具体日程)主讲人:john lighton博士四、2017年9月19日活动汇总反馈及后续合作与技术支持安排john lighton教授30多年来致力于动物能量代谢测量技术的研究,先后在 nature、pnas及the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biology等世界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了90多篇学术论文,其于2008年编著出版的“measuring metabolic rates: a manual for scientist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一书,截止目前已达5514次引用。作为美国ssi公司(sable systems international)在中国的唯一指定代理和售后服务中心,易科泰生态技术公司从事动物能量代谢仪器技术服务已有十余年,为国内科研院校提供了上百套动物能量代谢仪器设备和相应技术服务,包括大小鼠等实验动物能量代谢与行为观测系统、牛羊等家畜家禽能量代谢测量系统、两爬类能量代谢测量系统、果蝇及昆虫能量代谢测量系统、斑马鱼及水生动物能量代谢与行为观测系统、人类能量代谢测量系统等,应用领域涵盖动物生理生态学研究、生物医学、家畜家禽营养与能量代谢研究、动物遗传与生物技术(能量代谢表型分析)、生态毒理学等,仪器设备采用国际先进的间接测热法(indirect calorimetry),并结合行为观测、环境调控(如温度调控等)、体温心率监测、红外热成像等技术;除实验室测量仪器外,还提供了大量fms、foxbox等便携式能量代谢测量仪器。公司还通过ecolab生态实验室平台,与中科院动物所(动物生理生态与能量代谢)、农科院畜牧所(家禽呼吸代谢)、农科院植保所(蚜虫呼吸代谢)、疾控中心、北京实验动物中心等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公司概况:易科泰自02年至今,已走过了15个年头。我们致力于从不同视角,不同尺度,不同技术平台研究测量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动态变化过程,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国际先进生物生态科研技术,致力于植物表型分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实验室植物表型分析平台目前配备有封闭式叶绿素荧光成像系统、便携式叶绿素荧光成像系统、叶绿素荧光仪、藻类荧光仪、植物高光谱仪、光合仪、co2/o2分析仪、植物光合生理生态监测系统、藻类培养与在线监测系统(光养生物反应器)、根系测量仪器等,具备500余平米温室,计划引进大型叶绿素荧光与rgb成像平台。ecolab实验室表型分析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作物抗性检测、胁迫生理生态研究检测、植物表型分析、优良品种及遗传育种检测等技术服务,并可承担植物表型分析技术培训、fluorcam叶绿素荧光成像技术培训、植物表型分析实验方案与仪器技术方案设计等,欢迎联系。公司优势:公司技术团队80%以上具备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并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农科院、中国林科院、中国环科院、中国水科院、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大学等建立了长期的技术合作交流关系。
  • 北京易科泰受邀独家赞助参加第七届动物生理生态学学术会议并合作创办第一届动物生理生态研究技术和方法技术
    2017年9月15-18日,由中国生态学会动物生态学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承办的“第七届动物生理生态学学术会议暨孙儒泳院士学术思想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成功召开。来自全国的动物生态相关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齐聚一堂,围绕动物生理生态研究的相关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北京易科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动物生理生态研究高新技术专业公司,应邀独家赞助此次会议,并在会议上展示了一系列国际前沿上的动物呼吸代谢测量技术仪器,受到了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北京易科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美国Sable Systems International公司在中国指定的唯一技术推广与售后服务的高新技术专业公司,领航国内最先进的动物能量代谢测量技术,占据国内动物能量代谢测量市场80%以上的份额。培训班现场:中科院动物所王德华教授做能量代谢技术理论及应用报告会议期间,易科泰公司与动物生理生态学术会议联合举办了第一届动物生理生态学研究技术和方法讲座。邀请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的王德华研究员做了题为《能量代谢测量技术理论及应用》的报告,并特别邀请Sable公司总裁兼首席科学家John R.B. Lighton教授做了题为《Constraints and Solutions in Metabolic Measurement》的精彩报告;另外杜卫国研究员做了《两栖爬行类生理生态研究技术与方法》、北京师范大学牛翠娟教授做了《水生动物研究方法》、迟庆生博士做了《代谢仪器测定使用中的一些问题》等报告。本次培训班受到了大家的热烈响应,到场参加的人达到100人左右。易科泰生态技术公司从事动物能量代谢仪器技术服务已有十余年,为国内科研院校提供了上百套动物能量代谢仪器设备和相应技术服务,包括大小鼠等实验动物能量代谢与行为观测系统、牛羊等家畜家禽能量代谢测量系统、两爬类能量代谢测量系统、果蝇及昆虫能量代谢测量系统、斑马鱼及水生动物能量代谢与行为观测系统、人类能量代谢测量系统等,应用领域涵盖动物生理生态学研究、生物医学、家畜家禽营养与能量代谢研究、动物遗传与生物技术(能量代谢表型分析)、生态毒理学等,仪器设备采用国际先进的间接测热法( indirectcalorimetry),并结合行为观测、环境调控(如温度调控等)、体温心率监测、红外热成像等技术;除实验室测量仪器外,还提供了大量FMS、FoxBox等便携式能量代谢测量仪器。公司还通过Ecolab 生态实验室平台,与中科院动物所(动物生理生态与能量代谢)、农科院畜牧所(家禽呼吸代谢)、农科院植保所(蚜虫呼吸代谢)、疾控中心、北京实验动物中心等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易科泰展台易科泰展台前科研人员与我司技术人员热烈讨论 中科院动物所杜卫国教授做两栖爬行类技术方法报告John R.B. Lighton教授做学术报告 易科泰展台及能量代谢技术团队
  • 深入攻坚,持续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长江是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区域,而目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呈降低趋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总体路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长江流域各地区按照相关部署,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完成重点水域渔船渔民退捕任务,累计退捕渔船11.2万艘、渔民23.4万人,建立退捕渔船渔民信息管理系统和实名制动态帮扶系统。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10次流域性同步执法行动,组织沿江各地加强执法监管,清理“三无”涉渔船舶9140艘,查办案件1.2万起,先后7次组织对沿江各省(市)3000余处涉渔重点区域场所进行暗访检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长江禁渔以来,长江流域江海性洄游生物的“旗舰种”——刀鱼时隔30年再次上溯到长江中游和鄱阳湖,20多年未见的鳤鱼在长江中游、鄱阳湖和洞庭湖重现,长江中游监利段四大家鱼鱼苗资源量已由2015年的5.1亿尾增加至2021年的21.9亿尾。长江上游一级支流赤水河鱼类资源明显恢复,鱼类种类从禁捕前的108种恢复至169种,特有种类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加强珍稀濒危水生动物保护。结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各部门各地区积极开展工作,以人工保种为重点抢救性保护中华鲟,加强中华鲟人工繁育,组织中华鲟养殖群体普查,形成人工保种群体梯队;全人工繁殖规模取得连续突破,组织放流中华鲟11次共计7万余尾;积极推进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实施长江江豚就地保护、迁地保护,有序推进长江江豚人工繁育技术,先后建立湖北天鹅洲、何王庙,安徽安庆西江、铜陵4个长江江豚迁地保护地,迁地群体总量超过100头;探索重建长江鲟野外种群,自2018年实施长江鲟增殖放流行动计划以来,放归成体和亲本已达500余尾,放归幼鱼已超过20万尾。有效实施增殖放流,每年在长江流域组织放流水生生物资源约50亿尾(粒),大力补充水生生物资源。通过增殖放流,长江口中华绒螯蟹蟹苗资源量恢复到50吨左右的规模,达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时的最好状态。农业农村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试行)》,建立了适用于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涵盖鱼类状况、重要物种状况、生境状况等3方面14个必选指标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为客观评价长江水生生物情况提供了技术指导。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仍面临严峻挑战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内环境。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仍面临严峻挑战。一些重点湖泊蓝藻水华问题还依然存在,水生态系统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城乡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地区湿地、湖泊仍在萎缩,水生生物多样性降低,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渔业产量在1954年左右达到顶峰,而目前下降了近八成。长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类占全国总数的40%,葛洲坝截流后,中华鲟的产卵场容量缩减为截流前的6.5%,白鳍豚已功能性灭绝,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鄱阳湖、洞庭湖与长江的河湖关系受梯级电站影响遭到干扰和破坏,调蓄能力急剧下降,水生生物栖息地遭到破坏。水生态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地方部门协调机制还不健全,形成工作合力不够。一些地方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意识还不强,认识水平还不高,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全面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规划》针对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降低的问题,谋划了恢复路径,指明工作的具体方向。一是提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调查与珍稀物种保护。目前我国在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等方面基础力量薄弱,因此需建立健全长江水生生物监测体系,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科学评估长江禁捕和物种保护成效,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长江上游珍稀濒危特有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全面实施十年禁渔,落实落细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措施,实施好长江退捕渔民“十省百县千户”跟踪帮扶方案,开展安置保障情况跟踪回访,健全就业帮扶台账,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亮江工程”,切实维护禁捕管理秩序。二是提出加强长江水生生境保护。有研究表明,栖息生境退化是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下降的原因之一,因此需持续加强生境保护,强化关键栖息地保护与修复,推动国家重要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结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建立自然保护地,推动在长江水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科学划定禁止航行和限制航行区域。三是严格水域开发利用管理。河流连通性是影响鱼类繁殖生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需强化河流的连通性,确保鱼类洄游通道顺畅。重点关注涉及水生生物栖息地的规划和项目,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出台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和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推动限期退出类电站按要求完成退出,加强生态流量监督管理,逐站落实生态流量。此外,应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推动出台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办法,制定评分细则,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落实,对水生态问题严重区域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帮扶,逐步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
  •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f84d13d9-759d-4ff8-96c6-67aed6a33fa2.jpg" title="生态环境部.p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pp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渔业厅(局)、水利(水务)厅(局):/pp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制订了《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pp  附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农业农村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水利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年3月22日/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3日印发/pp  附件/pp  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pp  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具有特有程度高、孑遗物种多等特点,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江河湖泊众多,生境类型复杂多样,为水生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和繁衍空间,尤其是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重点流域,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水生生物宝库,维系着我国众多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水生经济物种的生存与繁衍。近年来,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就地保护体系初步建立,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但是由于栖息地丧失和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水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原因,部分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物种资源严重衰退,已成为影响中国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pp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确立了以长江为代表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方向和基本遵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为破解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的难题,提升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水平,提供了有利契机。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逐步提高,为重点流域共抓大保护凝聚了社会共识。国际社会通过了全球202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重点流域保护创造了良好国际环境。/pp  保护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是保障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pp  一、指导思想/pp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水陆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为手段,优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加强科技支撑,加快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修复,维护重点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性,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pp  二、基本原则/pp  (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把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河湖、湿地等典型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的全面保护。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建立健全流域绿色发展机制,实现流域社会经济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调发展。/pp  (二)系统保护、区域联动。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政府、各部门之间联合行动。将流域作为一个整体,全面谋划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调度水资源,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开展系统性保护和修复,构建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栖息地修复、迁地保护、生态通道修复等措施,实现江湖连通、水陆统筹、生态良好,提高保护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pp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重要性和受威胁程度,确定保护重点。江河源区重点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湿地等自然生境,上游地区以多种珍稀特有物种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中游地区以濒危物种和重要经济种类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下游或河口地区以濒危物种、重要经济种类和洄游种类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立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际需求,制定优先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流域保护工作,切实解决流域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pp  三、主要目标/pp  到2020年,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体系、就地保护体系、水域用途管控体系和执法体系得到完善,努力使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初步遏制。具体指标包括:/pp  ——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保护重点实行有效监控 /pp  ——开展现有保护区的保护需求与效果科学评估,以及规范化管理建设,在此基础上,新建、晋升、调整、清退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能力得到提高,重要濒危水生物种种类得到较好保护 /pp  ——建成一批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迁地保护设施 /pp  ——重要河湖被挤占的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减,流域综合调度得到加强。/pp  到2030年,形成完善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pp  四、重点任务/pp  (一)开展调查观测/pp  在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和附属水体,调查鱼类、水生哺乳动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浮游生物等物种的组成、分布和种群数量,对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明确亟需保护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重要区域。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掌握重要水生生物动态变化情况。开发水生生物多样性预测预警模型,建立流域水生生态系统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发布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pp  (二)强化就地保护/pp  优化保护区网络建设,完善保护区空间布局。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加大长江江豚、中华鲟、达氏鲟等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根据保护需要,在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划定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将各类水生生物重要分布区纳入保护范畴。加强保护区能力建设,改善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强化保护区管理,切实有效发挥保护区功能。定期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根据保护和管理实际,整合现有资源,适时调整部分保护区范围、分区与等级。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逐步扩大制度落实范围,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pp  (三)加强迁地保护/pp  在重点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及附属水体,建立濒危、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繁育和救护中心,推进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与人工繁育技术研究,攻克珍稀濒危物种驯养和繁育的关键技术。构建重点流域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强对水产遗传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加强水生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提升生物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要加强替代生境的研究,寻找和建设适宜的保护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迁地保护行动,最大限度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特有性。/pp  (四)开展生态修复/pp  研究水域生态退化的过程和机理,提出水生生物栖息地和洄游通道恢复目标,制定完善水生生态修复标准和技术体系,加强对污染水域的修复治理。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经科学评估及合理规划,对具备条件的涉水工程实施生态化改造。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江河湖泊水系循环畅通,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区域生态承载力研究,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pp  (五)规范水域开发/pp  加强对水利水电、挖砂采石、航道疏浚、城乡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严格管控破坏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栖息地,超标排放污染物,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等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深入研究闸坝、跨流域生态调水等对流域水生态的影响,开展流域多水库联合调度研究,实施生态调度、江湖连通、灌江纳苗,研究建立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pp  (六)推进科学养殖/pp  科学布局水产养殖,加快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科学制定江河湖库养殖容量标准,严格控制湖区围栏和网箱养殖,合理确定江河湖库养殖规模,积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池塘内循环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田种养结合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推广,逐步减少冰鲜鱼直接投喂,加快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对外来物种养殖的管理,规范民间放生行为,严控外来物种入侵。/pp  五、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pp  (一)长江流域/pp  1.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pp  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淡水鲸类2种,鱼类424种,浮游植物1200余种(属),浮游动物753种(属),底栖动物1008种(属),水生高等植物1000余种。流域内分布有白鱀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长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圆口铜鱼、岩原鲤、长薄鳅等特有物种,以及“四大家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目前,长江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11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17处。/pp  2.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pp  长江流域长期围湖造田、挖砂采石、交通航运及干支流部分已建、在建水电站,压缩了水生生物生存空间,导致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污废水排放导致部分水域水污染问题突出。外来入侵物种种类数量不断增加,影响范围不断扩大。过度捕捞加剧渔业资源衰退,主要经济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减少。总体而言,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正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上游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27.6%,重点保护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白鱀豚、白鲟、鲥鱼已功能性灭绝,长江江豚、中华鲟成为极危物种。/pp  3.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pp  长江源头区重点保护各支流源头及山溪湿地,高原高寒草甸、湿地原始生境,以及长丝裂腹鱼、黄石爬鮡等高原冷水鱼类及其栖息地。/pp  金沙江及长江上游重点保护金沙江水系特有鱼类资源、附属高原湖泊鱼类等狭域物种及其栖息地,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重点保护鱼类和长薄鳅等67种特有鱼类及其栖息地。/pp  三峡库区水系重点保护喜流水鱼类及圆口铜鱼、圆筒吻鮈等长江上游特有鱼类,以及“四大家鱼”、铜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pp  长江中下游水系重点保护长江江豚、中华鲟栖息地和洄游通道,“四大家鱼”、川陕哲罗鲑、黄颡鱼、铜鱼、鳊、鳜等重要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长江河口重点保护中华绒螯蟹、鳗鲡、暗纹东方鲀等的产卵场和栖息地。/pp  4.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pp  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定期发布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提升一批原有保护区等级,建成覆盖上中下游的保护网络。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建设,推动建立渔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开展水生生物关键洄游通道研究,建立洄游通道评估与建设技术体系。实施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修复措施,推进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工程、产卵场修复工程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定期评估入侵状况,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pp  (二)黄河流域/pp  1.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pp  据不完全统计,黄河流域有鱼类130种,底栖动物38种(属),水生植物40余种,浮游生物333种(属)。流域内分布有秦岭细鳞鲑、水獭、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黄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58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8处。/pp  2.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pp  黄河流域以占全国2%的水资源承纳了全国约6%的废污水和7%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部分干支流污染严重。涉水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造成影响。水生生物资源量减少,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14.7%。北方铜鱼、黄河雅罗鱼等常见经济鱼类分布范围急剧缩小,甚至成为濒危物种。池沼公鱼、大银鱼、巴西龟、克氏原螯虾等外来入侵物种对土著鱼类造成不利影响。/pp  3.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pp  黄河源头区保护重点为花斑裸鲤、极边扁咽齿鱼、拟鲶高原鳅、厚唇裸重唇鱼、黄河裸裂尻鱼、骨唇黄河鱼、黄河高原鳅等物种及高原湖泊、河网等重要生境。/pp  黄河上游保护重点为刺鮈、厚唇裸重唇鱼、骨唇黄河鱼、黄河裸裂尻鱼、拟鲶高原鳅、极边扁咽齿鱼、花斑裸鲤等物种及上游宽谷河段生态系统。/pp  黄河中游保护重点为北方铜鱼、大鼻吻鮈、兰州鲶、黄河鮈、黄河雅罗鱼、乌苏里拟鲿、唇?等物种及干流河道内沙洲、河湾、通河湖泊等重要生境,支流汾渭盆地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和兰州鲶、北方铜鱼、大鼻吻鮈、黄河鲤、赤眼鳟、平鳍鳅鮀等物种及其生境,秦岭北麓溪流大鲵、秦岭细鳞鲑、多鳞白甲鱼、水獭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境。/pp  黄河下游保护重点为溯河洄游鱼类、日本鳗鲡、中华绒螯蟹、刀鲚、北方铜鱼、“四大家鱼”等物种及其生境。黄河三角洲河口保护重点为河口洄游性鱼类、滨海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pp  4.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pp  开展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黄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开展黄河口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加强黄河中上游重要鱼类栖息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建设重要水生生物繁育中心和种质资源库。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生态系统修复,在黄河上游源区段等重点河段开展鱼类生态通道修复,实施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境连通相关研究。在黄河中游推动开展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在黄河口推动开展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合理配置黄河流域水资源,基本保证干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评估外来水生生物入侵状况,有效控制黄河流域外来水生生物。/pp  (三)珠江流域/pp  1.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pp  据不完全统计,珠江流域有鱼类425种,浮游藻类210种(属),浮游动物410种(属),底栖动物268种(属),水生维管束植物129种。流域内分布有中华鲟、中华白海豚、鼋、花鳗鲡、金钱鲃、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南方波鱼、海南异鱲等约200种特有鱼类。目前,珠江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44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7处。/pp  2.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pp  目前,珠江流域航运及渔业捕捞活动频繁,水电工程众多,对水生生物栖息地造成破坏。珠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20.9%,许多传统经济鱼类从常见种、优势种演替为稀有种,洄游性鱼类种群数量锐减,中华鲟已多年未见。部分支流水葫芦泛滥,麦瑞加拉鲮、巴西龟、革胡子鲶等外来入侵物种已形成种群,严重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pp  3.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pp  珠江源头重点保护各支流源头及山溪湿地原始生境,保护曲靖白鱼、云南倒刺鲃、宜良墨头鱼、云南裂腹鱼、稞胸鳅鮀、薄鳅、叶结鱼、瑶山鲤等特有鱼类,广西溶洞区洞穴鱼金线鲃类。/pp  珠江中上游重点保护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和杞麓白鱼、鱇??白鱼、星云白鱼、大鳞白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广西段珍稀、特有和重要经济鱼类及其栖息地和产卵场,西江中华鲟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经济鱼类及其栖息地、洄游通道与产卵场,保护“四大家鱼”、似鳡、鳤等。/pp  珠江河口河网重点保护中华白海豚栖息地,以及中华鲟、黄唇鱼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及其产卵场、洄游通道与栖息地。/pp  4.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pp  开展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定期发布珠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根据珍稀物种保护需要,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提升一批原有保护区等级。建设水生生物繁育基地和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物种基因保存库,加强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建设。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改善各闸坝之间的连通性。加强对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监督管理以及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修复措施,示范开展产卵场修复工程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规范外来养殖水生生物引进行为,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pp  (四)松花江流域/pp  1.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pp  松花江流域已知有鱼类81种,底栖动物118种(属),水生维管束植物80种,两栖爬行动物23种。流域内分布有濒危物种施氏鲟、达氏鳇,以及大麻哈鱼、乌苏里白鲑、日本七鳃鳗、细鳞鲑、哲罗鲑、黑龙江茴鱼、花羔红点鲑等珍稀冷水性鱼类。目前,松花江流域建有水生生物和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44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4处。/pp  2.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pp  松花江流域部分已建水库、水电站,一定程度上阻隔了施氏鲟、达氏鳇、大麻哈鱼等多种洄游鱼类的洄游通道。河道疏浚、水下挖沙采石等涉水活动使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栖息地遭到破坏,鱼类种群数量持续下降。尽管目前松花江流域大部分水体水质呈改善趋势,但部分支流水域污染依然严重。/pp  3.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pp  松花江源头区保护重点为南源西流松花江和北源嫩江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水生动物栖息地及鱼类产卵场。松花江干流上游保护重点为森林冷水湿地和细鳞鲑、哲罗鲑等流水性鱼类产卵场。松花江干流中下游保护重点为森林湿地,及施氏鲟、达氏鳇、大麻哈鱼等冷水性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pp  4.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pp  开展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松花江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科学论证在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敏感区域新建自然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必要性,研究论证保护区级别调整。加强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设施建设,推动建立珍稀鱼类繁育基地和迁地保护中心。研究实施流域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动实施松花江干流与重要支流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pp  (五)淮河流域/pp  1.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pp  淮河水系已知鱼类115种,水生植物60余种,两栖爬行动物40余种,浮游动物200余种(属),浮游植物250余种(属),底栖动物70余种(属)。流域内分布有中华水韭、莼菜、野菱和水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大鲵、虎纹蛙和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目前淮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和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24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9处。/pp  2.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pp  近年来,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逐年提升,但历史上水污染严重,对水生生物造成巨大损害,目前尚未得到根本性控制。淮河流域涉水工程造成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水生生物栖息地呈现退化和萎缩趋势。/pp  3.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pp  淮河源头区重点保护源头湿地生态系统和大鲵、虎纹蛙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鳜、鲂、鲴、鲌等重要经济鱼类。/pp  淮河中游重点保护花鳗鲡、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长吻鮠、江黄颡鱼、橄榄蛏蚌、淮河鲤等土著物种及其栖息地。/pp  淮河下游湖泊重点保护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湖鲚、银鱼、鳜、河蚬等重要经济物种及其栖息地。/pp  沂沭泗河水系重点保护莼菜、水蕨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植物以及银鱼、沂河鲤、青虾、鳜、翘嘴鲌、鲢、鳙等重要经济物种及其栖息地。/pp  4.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pp  开展淮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推进流域内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加强淮河流域内现有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根据需要建设一批珍稀特有水生生物繁育基地和增殖放流基地。优化淮河流域现有水工程调度运行方式,改善河道连通状况和水生生物生境。实施增殖放流,开展清洁型小流域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建设,示范开展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pp  (六)海河流域/pp  1.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pp  据不完全统计,海河流域有鱼类100余种,底栖动物72种(属)。目前,海河流域已建立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1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5处。/pp  2.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pp  海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呈过度开发状态 地下水超采严重,生态水量严重不足,对水生生物栖息地造成较大影响。海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劣Ⅴ类水河长占总河长的45.8%。外来物种入侵加剧,互花米草入侵河口滩涂,并呈泛滥趋势,对土著物种造成严重危害。/pp  3.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pp  在白洋淀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黄颡鱼、乌鳢、鳜鱼等重要经济鱼类 在滹沱河重点保护中华鳖和黄颡鱼等重要经济物种 在潮白河上游及其支流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大鲵、中华九刺鱼、细鳞鲑、瓦氏雅罗鱼等水生生物。/pp  4.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pp  开展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海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突出水生生态系统和重要经济鱼类保护,加强海河流域保护区能力建设。实施海河流域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优先在白洋淀、张家口市桑干河口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程,在北京市永定河山峡段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在官厅水库洋河入库口和妫水河入库口分别开展水质净化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pp  (七)辽河流域/pp  1.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pp  辽河流域已知鱼类53种,常见大型水生植物16种,流域内分布有斑海豹、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鲂、鲤、鲫、乌鳢、辽河刀鲚、乔氏新银鱼、东北雅罗鱼、凤鲚、海龙、海马等重要经济鱼类,以及中国毛虾、中华绒螯蟹、文蛤等水产资源。辽河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25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8处,另有“辽河保护区”1处。/pp  2.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pp  受生境丧失和人类干扰的影响,辽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不断减少,生物多样性日益降低,物种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部分河段涉水活动对鱼类索饵场、产卵场造成破坏。东辽河近年来水质严重下降,浑河、太子河及其支流污染严重,对水生生物产生严重威胁。/pp  3.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pp  辽河流域保护重点包括辽河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及辽河刀鲚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三岔河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及黄颡鱼、辽河突吻鮈、辽河刀鲚等栖息地。/pp  4.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pp  开展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评估辽河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强化辽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加强已有保护区建设。实施辽河流域退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优先在柳河口实施河岸带修复与建设工程。/pp  六、保障措施/pp  (一)加强组织领导/pp  国务院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密切沟通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pp  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负总责,要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和任务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实施省级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流域和行政区边界,加强协调与联动。实施评估考核,将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pp  (二)完善资金机制/pp  地方政府要整合现有资金渠道,提高使用效率,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项目支持力度,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pp  完善多元化资金融筹机制,推动设立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生生物多样性损害赔偿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pp  (三)加强执法检查/pp  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捕捞、养殖、废污水排放、涉水工程建设、挖沙采石、航道疏浚等涉水行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清江”“清河”“清湖”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构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流域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执法机构和人员建设,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pp  (四)强化科技支撑/pp  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繁育技术研究,大力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应用。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科技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支撑平台等能力建设。完善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生境恢复、过鱼设施等标准与技术规范,强化水生生态系统修复集成示范。建立水生生物资源大数据平台,提高数据和信息共享水平。/pp  (五)推动公众参与/pp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电视、网络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营造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舆论氛围,提升公众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全社会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的积极性,鼓励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和救助,及时曝光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执法部门严肃查处。/p
  • 中国农科院公示57个建设项目,预计采购超2400(台)套科学仪器!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布拟批复立项项目公示名单,计划在吉林、云南、北京、甘肃、青海等20个省辖市内建设57项农业相关项目。57个建设项目需购置包括质谱仪、光谱仪、色谱仪、流式细胞仪、数字PCR仪、全自动核酸纯化仪等超2400(台)套科学仪器。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综合实验楼等57个建设项目立项公示根据《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我部委托评估机构对直属单位有关建设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评估。按照农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将通过评估的拟批复立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3月8日前向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和依据。 联系电话:010-59192584 邮箱:ghszsc539@163.com 附件:拟批复立项项目公示名单.xlsx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2024年3月4日拟批复立项项目公示名单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1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4899号新建科研用房540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暖通、供电、智能化等公用工程。2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普洱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整董镇整董村新建试验用房1687.57平方米,食堂及宿舍965.79平方米,门卫室21.74平方米。配套场区观测场1300平方米,建设围墙、场区道路、绿化及植草砖、挡土墙、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灌溉给水系统、供电系统、监控系统弱电网络系统、脉冲电子围栏系统等设施。土地整理及改良试验田7.21亩,建设晾晒棚261.79平方米、网室802.92平方米,配套建设田间道路232.99平方米等。购置X射线生物辐射仪、多通道昆虫呼吸代谢测量系统等仪器设备9台(套)、农机具2台(套)、物联网1 套。3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业微生物组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购置菌落实时培养及计数工作站、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表型芯片系统、高通量微生物克隆筛选系统等仪器设备16台(套)。4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青藏高原畜禽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硷沟沿335号改造提升现有实验室面积238.83平方米,购置数字PCR仪、全自动核酸纯化仪、生物育种信息分析系统等仪器设备11台(套)。5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国家植物保护西宁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小峡镇上红庄村改造样本低温保存库97平方米、预处理室70平方米,扩建泵房44平方米,新建智能温室432平方米、隔离网室1432平方米;土地整治25亩,新建核心试验观测场20亩,智能化病圃网室3330平方米,新建沟渠800米、田埂122米、场区道路643平方米、围栏826米。购置农林生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全自动智能化农业气象系统、倒置荧光显微镜等仪器设备48台(套),小区脱粒机、农用三轮运输车、拖拉机等农机具5台。6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平凉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白水镇打虎村(泾河川现代农业示范园内)新建育肥牛舍1806平方米、隔离牛舍465平方米、种公牛舍1775平方米、采精大厅及精液制备中心1200平方米、遗传评价试验用房995平方米、肉用性能测定试验用房1203平方米,运动场7920平方米,配套场区给排水及供电系统建设。购置采精栏、待采栏、饮水槽、牛体刷、采食测定系统等生产、性能测定设备10批(套/个)。7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国家植物保护兴城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南街98号改造观测配套用房459平方米,硬化地面1500平方米;新建田间观测场53亩,建设围栏587米、灌溉系统53亩、田间供电线路390米、硬化地面100平方米、田间道路300平方米,安防系统1套。购置物联网病虫害综合监测系统、昆虫呼吸测量系统、昆虫飞行轨迹分析系统等仪器设备36台(套),喷雾弥雾机、植保无人机等农机具7台(套)。8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品质评价与营养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0号购置实验磨粉机、粉质仪、拉伸仪等仪器设备27台(套)。9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农业农村部食物资源监测与营养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购置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风味物质快筛与感官品质智能评价系统、荧光及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共计12台(套)。10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农村部农村厕所与污水治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购置在线固相萃取-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仪器设备33台(套)。1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华北平原农业绿色低碳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和北京市顺义区七大路大孙各庄段8号院改造实验室423.87平方米,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分析仪、高性能全自动化学吸附仪、废弃物厌氧转化与沼渣制肥系统等仪器设备40台(套)。12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黑河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兴边路北侧新建试验用房3600平方米、农机具库及农资库630平方米、种子贮存及挂藏室730平方米(低温储藏库140平方米)、门卫室 22 平方米、地上污水泵房23平方米、地下污水处理站20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70平方米;建设场区道路及地面硬化7630平方米,配套围栏及大门、绿化(含露天雨水收集池1400平方米)、给排水、供热、电气、安防等工程。购置拖拉机等农机具8台。13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动物生物安全风险预警及防控重点实验室(北方)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上海市闵行区紫月路518号购置微波组织处理仪、脂质纳米颗粒制备系统、全自动生长曲线分析仪等仪器设备21台(套),配套改造实验室480平方米。1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国家土壤质量昌平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村拆除原有网室800平方米,新建网室800平方米,新建围栏170米、田埂1596米、排水渠生态护坡540平方米,改造井房48平方米、田间灌溉管网1项、智能灌溉系统1套、田间配电箱6套,敷设电缆650米;购置仪器设备及农机具39台(套)。15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巴州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和什力克乡库勒村新建养虫室2980平方米、前处理室(含低温室)1211.6平方米、配电站35.7平方米、水泵房34.3平方米,建设网室2304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给排水管网、箱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站等场区工程。购置体视显微镜、人工气候箱等仪器设备59台(套/批)。16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阳逻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改建考种间176平方米、油菜机械化育苗工厂264平方米、产地加工特性评价实验室1104.05平方米,新建自动灌溉循环利用池6500立方米及田间自动灌溉管道3830米,购置仪器设备及农机具共36台(套)。17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喀什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17村(深喀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园科创中心内)新建试验温室10400平方米,配套水肥一体化、屋面光伏、人工补光、加温、自动化控制等系统;建设道路2128平方米、停车场810平方米、绿化9387平方米以及基地照明、供电设施等场区工程;购置高性能工作站、热特性分析仪、温室环境立体监测设备等仪器设备17台(套)、物联网无线监控微基站1套。18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国家农业科学乌拉盖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牧场内购置荧光倒置显微镜、显微操作仪、活体采卵仪、二氧化碳培养箱等仪器设备61台(套/批)。19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国家种质杭州茶树圃改扩建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梅灵南路9号和嵊州市三界镇改造玻璃温室3344平方米、大棚1560平方米,配套建设工具房、道路、围墙、围栏、供水、灌溉等田间工程;购置扫描式植物表型系统、植物活体成像系统、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11台(套)。20中国水稻研究所水稻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项目中国水稻研究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水稻所路28号扩建水稻种质资源中期库2399.04平方米,改造现有种质库设备房77.04平方米,粉刷现有种质库一层走廊218.71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23台(套)。21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国家数字种植业(棉花)创新分中心建设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河南省安阳市开发区黄河大道38号和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白璧镇建设棉花长势与棉田环境信息智能感知、棉花数字化生长模型研发、棉花数字化生产智慧决策、棉花数字化生产智能控制、棉花数字化生产应用与服务5个平台,购置红外温度监测硬件、无人机载高光谱成像系统、地基激光雷达、远程智能控制终端等软硬件设备70台(套),并进行系统集成。2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三水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青岐村新建试验用房2456平方米、试验车间1134平方米、门卫室48.93平方米、变配电房60平方米、水泵房2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场地回填等场区工程。购置功能饲料研发系统、全自动水质分析仪和水产养殖智能管控系统等仪器设备3台(套)。2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海水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海南省文昌市会文镇沙港崀村冯家湾现代渔业产业园新建资源保种车间1540平方米、门卫室39平方米,配套建设海水蓄水池、消防水池、尾水生态处理池以及道路和停车场、变配电、屋顶太阳能光伏、给排水等场区工程,配套安装循环养殖、水处理、智能化等设施设备19套。2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长江水生生物资源长江口(上海杨浦)部级监测站建设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00号建造100吨级资源监测船1艘,购置监测仪器设备7台(套)。25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长江水生生物资源长江上游(重庆北碚)部级监测站建设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8号建造100吨级资源监测船1艘,购置监测仪器设备6台(套)。26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智能观测(江苏苏州)部级站建设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购置无人机高光谱成像仪、流态航测仪、陆地监测基站等仪器设备24台(套)。27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阳山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住基村新建试验用房1259平方米、繁养试验车间1549平方米、科研辅助用房767平方米,建设消防水池400立方米、泵房37.5平方米、配电间及发电机房91.52平方米、门房59.7平方米和大门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停车场、绿化、围栏、给排水、供电照明、场区平整等工程。购置全自动高分辨快速成像系统、多功能微孔板检测仪等仪器设备7台(套)。28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家水生外来动物疫病分中心建设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问海东路75号新建水生外来动物疫病研究实验室490平方米、水生外来动物疫病感染实验室49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区工程;购置电穿孔仪、核酸自动提取仪、梯度PCR仪等仪器设备37台(套)。29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珠江流域淡水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兴渔路1号新建珠江流域淡水渔业生物种质资源群体库、微生物库、基因库、细胞库,以及种质鉴定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等业务用房4578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区工程,购置仪器设备49台(套/批)。30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所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496号改造农机停放棚126平方米、路面7380平方米、停车场1560平方米、围墙692米,建设所区安防监控室35平方米、防雨遮阳棚1080平方米、排水沟515米、挡土墙836立方米等,完善所区生态蓄水塘、供配电、安防监控、绿化等设施。31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湛江试验基地(亚热带作物)建设项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秀新村湖秀路1号新建果蔬综合利用中试试验间500平方米、果蔬采后保鲜与处理试验间500平方米、农机库346平方米、配电室及实验材料准备间118平方米、消防水泵房77平方米,建设硬化道路3000平方米,配套大门、电气、消防、给排水、安防监控等场区工程,购置质构仪、三维扫描仪、果蔬切片机等仪器设备24台(套)。32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国家农业科学万宁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海南省万宁市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和南桥镇高龙管区下园坡新建病害隔离观测玻璃温室1728平方米、改造土壤样品保存室203平方米,新建田间排水沟97米、田间供电系统1项,购置自动气象站、闭路式涡度相关通量观测系统、全自动多功能成像系统、生物安全柜、超纯水仪、土壤样品保存密集柜等仪器设备28台(套)。33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饲料作物及特色畜禽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试验场十二队项目总用地119.5亩,其中海南黑山羊种质资源创新试验区(含健康饲料研发试制区)占地面积24.5亩,建筑面积2775平方米;儋州鸡种质资源创新试验区(含无害化集中处理区)占地面积15.5亩,建筑面积3165平方米;饲料作物基地79.5亩,水泵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安防、道路、围墙、大门、挡土墙等场区工程及灌排系统、土地平整等田间工程;购置羊舍配套设施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喂料等仪器设备42套。34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国家五指山猪保种场建设项目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试验场十二队新建猪舍1340平方米、辅助设施用房390平方米,配套建设粪污收集系统、道路、围墙、给排水、消防、供电等场区工程,购置养殖 、检测实验、辅助生产等设施设备77套,引进五指山猪种猪60头。35农业农村部动物生物安全风险预警及防控重点实验室(南方)建设项目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77号购置NGS文库构建自动化工作站、二代测序仪、三代测序仪、全自动智能蛋白纯化系统、纳米颗粒合成系统、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数字PCR仪等仪器设备26台(套)。36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媒资系统设备购置项目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购置全媒体采集传输汇聚、全媒体编辑制作、智慧媒资管理、运维监控及网络安全等系统设备和软件系统383台(套/项)。37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软件系统建设包括可视化中心、资源管理中心、数据交换与共享等3个基础平台和1个智能化在线学习平台;硬件系统建设包括购置基础设备124台(套)和专用设备44台(套)。38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1号改造实验室及中试车间1100.21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25台(套)。39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农业农村部文印设备购置项目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展馆北路20号、周庄村92号、太阳宫北街1号,北京市昌平区黄平路209号购置文印设备32台、购置信息化建设系统软件21套,升级OA系统文印流转功能,配套室内基础设施改造。40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开发“一张图”底图支撑系统、建设“一张图”应用支撑系统、开发“一张图”专题图层和应用、研发多维数据展示系统;购置与定制开发软件系统65套。41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肥料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定制开发肥料全产业链专题数据库、肥料全产业链分析预测和决策服务系统、肥料大数据公共服务系统等软件18套,并进行系统集成。42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国家农业数据中心机房及核心网络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和太阳宫北街1号装修机房327平方米,配套进行配电改造、微模块改造、空调改造和机房布线工程等,购置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万兆单模光模块等硬件设备412台(套),并进行系统集成。43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购置量化成像分析流式细胞仪、植物活体成像仪、昆虫高通量行为分析仪、全自动微滴式数字PCR仪、高通量荧光定量PCR仪等仪器设备19台(套)。44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中兽医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购置激光散斑血流成像系统多普勒血流仪、单冲压片机、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全自动蛋白质印迹定量分析仪、分选型流式细胞仪、多功能酶标仪等仪器设备58台(套)。45中国农业大学饲料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构建饲料全产业链专题数据库,开发饲料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预测服务模块、饲料全产业链大数据决策服务模块,购置仪器设备7台(套),定制软件系统14套,并进行系统集成。4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农村部葡萄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院内购置振动式脱梗筛选一体机、葡萄酒发酵罐、葡萄酒稳定罐、罐体制冷机组、错流过滤机等仪器设备56台(套/组)。47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农村部反刍动物重大疫病防控重点实验室(西部)建设项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医学院内购置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仪、细胞能量代谢分析系统、流式细胞仪等仪器设备15台(套)。48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等重大生猪疾病防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购置数字PCR仪、荧光定量PCR仪、酶标仪、核酸蛋白浓度测定仪、组合式振荡器、蛋白纯化仪等软硬件设备22台(套)。49农业农村部华中柑橘综合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改造代谢分析室气路及洁净环境1项(其中气路改造245.08平方米,洁净环境改造177.06平方米);改造玻璃温室2560平方米,改造挡土墙315米、新建挡土墙100米,改造铁艺围栏1100米、新建铁艺围栏800米、改造砖砌围墙850米,新建育苗材料摆场1476平方米,改造蓄水池5100立方米,新建视频安防监控1项,土地平整30亩,土壤改良15亩,新建智能水肥一体化50亩,改造排水沟315米,新建生产道1615平方米、机耕道840平方米;购置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23台(套)。50基因组育种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购置全能型成像系统、氮元素分析仪、近红外光谱仪等仪器设备37台(套)。51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设施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购置/定制穿梭池水生动物喜好度观测系统、水下声学记录系统、鱼类呼吸代谢测量仪、水声数据处理软件、水下视频采集系统、分裂波束鱼探仪等软硬件设备41台(套)。52国家农业科学咸宁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双溪桥镇和沙洋县曾集镇改造升级样品贮藏室、样品前处理室、测试分析室等740平方米,对现有定位试验田改造,新增田间定位试验布设及配套工程,购置土壤水热盐三参数传感器、土壤水势传感器等仪器设备57台(套)。53农业农村部花卉生物学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南方)建设项目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 购置深度学习工作站、多应用流式细胞分选仪、高分辨光操作显微成像系统、自动化质粒构建转化工作站、高通量自动化PCR反应系统、高速微生物克隆挑选系统、高通量全自动质粒核酸提取系统等仪器设备12台(套)。54农业农村部东南沿海农业绿色低碳重点实验室(南京)建设项目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 购置膜进样质谱仪、高精度气体浓度分析仪、高精度气体浓度和同位素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及惰性气体密闭培养系统等仪器设备44台(套)。55农业农村部养殖装备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农业大学江北新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南京农业大学白马教学科研基地 购置气体分析仪、骨密度仪、养殖机器人运动性能实验测试系统、轨道式生猪体征体况巡检机器人等仪器设备37台(套)。56农业农村部长江上游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西南大学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和重庆市合川区西南大学实验农场合川基地购置盆栽高通量植物表型成像系统、无人机植物表型成像系统、数字化考种机、叶片表型快速分析仪、植物根系光学高通量检测分析系统等仪器设备9台(套)。57中山大学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山大学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内购置全自动样品处理与纯化系统、荧光定量PCR仪、水体病毒浓缩采样仪等仪器设备20台(套),配套改造实验室219平方米。
  • 国务院:新建一批农业重大科技设施装备、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三农”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编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简称《规划》)。近日,国务院将《规划》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规划》提出要提升动物疫病国家参考实验室和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设施条件,改善牧区动物防疫专用设施和基层动物疫苗冷藏设施,建设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水生动物疫病监控监测中心和实验室。分级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应急防治和农药风险监控等中心。《规划》还提出围绕生物育种、生物安全、资源环境、智能农机、农产品深加工、绿色投入品创制等领域,新建一批农业重大科技设施装备、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原文链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moa.gov.cn)
  • 农业部明确10个学科领域的观测监测任务
    为长期系统地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科学观察、观测和记录,阐明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指导农业生产,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启动土壤质量监测等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日前,农业部发布关于启动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  系统布局  在任务方面,涉及到土壤质量、农业环境等10个学科领域(详见附件1),起步阶段可聚焦重点指标,积累经验、夯实基础后,再全面安排。在实施主体方面,依托农业部部属三院、省地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和相关技术机构等,在全国布局一批负责观测监测的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和负责数据分析研究的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由500个左右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10个国家农业科技数据中心和1个国家农业科技数据总中心等构成的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网络,按照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构建土壤质量、农业环境等10个学科领域的基础数据库,研究提出一系列的专业性、综合性分析报告,为科技创新、政策制定等提供服务和支撑。  工作任务  在土壤质量方面,重点监测土壤质量状况、肥料效应变化等。在农业环境方面,重点监测种植结构、气候变化等对农业环境的影响。在植物保护方面,重点监测农作物及草地病虫草鼠害发生、流行规律和变化趋势。在畜禽养殖方面,重点开展畜禽种质资源收集和养殖环境监测。在动物疫病方面,重点监测重要疫病分布、流行规律及发展趋势。在作物种质资源方面,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收集、整理、分析以及精准鉴定。在农业微生物方面,重点开展优异功能菌株筛选、保藏、评价。在渔业科学方面,重点了解我国水生生物资源衰退原因及水产外来物种分布状况。在天敌等昆虫资源方面,重点开展优异天敌等昆虫资源的收集评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点开展主要农产品品质鉴定、污染物残留评价及预警分析。  工作要求  系统布点观测:经与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科学院等充分协商,初步遴选了456个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详见附件2),开展试运行工作。涉农高校等单位的观测监测站点,将在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启动运行、积累经验后再遴选布局。  规范数据采集。要抓紧组建10个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和1个国家农业科学数据总中心(详见附件3),确保工作经费和人员队伍。围绕10个学科领域,制定工作方案和观测监测、数据采集的标准规范,经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组织论证后,于2017年4月正式发布实施。  附件110个学科领域的观测监测任务序号重点任务(一)作物种质资源 01主要粮食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 02主要棉油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 03主要果树种质资源精准鉴定 04主要蔬菜种质资源精准鉴定 05主要经济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 06主要热带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 07饲用植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 08中国起源作物、乡土草种种质资源收集与评价(二)土壤质量 09粮田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及田间生物群落监测 10菜田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及田间生物群落监测 11果园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及田间生物群落监测 12茶桑园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及田间生物群落监测 13热区农田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及田间生物群落监测 14设施农田理化和生物性状及田间生物群落监测 15草地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监测 16机械作业方式对农田土壤环境影响监测 17机械化作业的技术性能参数监测(三)农业环境 18粮食主产区耕作制度和种植结构变动监测 19产地环境健康及危害因子监测 20气候变化对主要农作物影响监测 21农田水分与灌溉水质监测 22有机化学投入品对农业环境影响监测(四)植物保护 23粮油作物重要病虫种群、个体变化与抗药性监测 24果树重要病虫种群、个体变化与抗药性监测 25蔬菜重要病虫种群、个体变化与抗药性监测 26经济作物重要病虫种群、个体变化与抗药性监测 27主要热带作物病虫种群监测 28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群、个体变化及抗药性监测 29农作物迁飞性害虫种群、个体变化与抗药性监测 30刺吸性害虫种群、个体变化与抗药性监测 31地下害虫种群、个体变化与抗药性监测 32农田杂草监测 33农田鼠种群、个体变化与抗药性监测 34作物流行性病菌变异与抗性监测 35重要病虫对主要粮食作物主推品种致病力变化监测 36草地病虫鼠毒害草种群与个体变化监测(五)畜禽养殖 37主要畜禽种质资源鉴定 38饲料营养价值与营养需求监测 39养殖结构和养殖方式变化监测 40大中型养殖场环境变化监测 41畜禽粪便成份变化监测(六)动物疫病 42动物重要疫病监测 43动物流感病原变异监测 44口蹄疫病原变异监测 45人兽共患病病原变异监测 46寄生虫病变异监测 47细菌性病原和耐药性监测 48重点防范的养殖动物外来病监测 49重要畜禽营养代谢与中毒病监测 50动物屠宰和产品风险监测 51水产养殖重大及新发疫病流行病学监测(七)农用微生物 52肥效微生物资源收集与鉴定评价 53生防微生物资源收集与鉴定评价 54饲料/酶制剂微生物资源收集与鉴定评价 55环境能源转化微生物与基因资源收集与鉴定评价 56栽培用食用菌资源收集与鉴定评价(八)渔业科学 57中国土著鱼种生物多样性评价 58内陆流域濒危水生动物种群评价 59水产外来种调查分中心与生态安全评估监测 60近海养殖结构与环境容量评估监测 61典型流域水产养殖结构和养殖方式变化监测 62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与生态效应监测 63远洋渔场及关键渔业资源调查评估监测 64水产养殖生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种质核心群监测(九)天敌等昆虫资源 65农作物天敌昆虫及天敌螨类资源监测 66特殊生境作物天敌昆虫及天敌螨类资源监测 67新型蛋白质来源的昆虫资源收集评价(十)农产品质量安全 68粮食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69油料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70蔬菜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71果品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72畜禽产品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73奶产品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74水产品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75特色产品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76热作产品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77农业投入品质量与安全科学数据监测   附件2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试运行)名单  附件3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总中心名单序号名称依托单位(一)数据总中心01国家农业科学数据总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二)数据中心01国家作物种质资源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02国家土壤质量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03国家农业环境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04国家植物保护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05国家畜禽养殖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06国家动物疫病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07国家农用微生物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08国家渔业科学数据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09国家天敌等昆虫资源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10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 中国碳水化合物动物营养研究中心成立
    7月2日,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与四川农业大学动物营养研究所、中泰和(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签署三方协议,共同成立“中国碳水化合物动物营养研究中心”。  合作中,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将承担碳水化合物分离、分析、检测和规模化制备等相关研究工作,四川农业大学动物营养所将负责对结构明确的碳水化合物进行动物营养学评价,以求筛选出优质的可应用于畜牧饲养的碳水化合物,中泰和(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负责新产品的设计和市场推广外,还将为该中心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支持。  四川农业大学动物营养研究所1986年成立,主要从事猪、禽、反刍动物和水生动物的营养物质代谢、营养需要、营养调控、饲料营养价值等评定。先后承担完成了国家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部省级科研项目近三百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以及其它省部级奖励共计二十余项。已出版教材及专著40余部,每年发表论文130余篇。  中泰和(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专注于糖工程技术在畜牧业应用研发、推广的专业服务商,以“前沿智慧,成就客户”的核心价值观,为商业饲料企业和饲料养殖一条龙企业提供动物营养/健康的解决方案。
  • 农业农村部起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针对最新草拟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通知全文: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我部起草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医政与检疫监督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30日《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陆生野生动物的检疫,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另行规定。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 动物检疫应当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负责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向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官方兽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为动物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检疫工作,依照《动物防疫法》、本办法以及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并对检疫结论负责。第六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调整并公布检疫规程,明确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程序。第七条 农业农村部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动物检疫信息的可追溯。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信息数据管理工作。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在农业农村部指定的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填报动物检疫相关信息。第二章 检疫申报第八条 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六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启运三天前向输入地隔离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第九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第十条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检疫采取在申报点填报或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报。第十一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申报材料不齐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当场或在五日内已经一次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但申报人拒不补正的;(二)申报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属于本辖区的;(三)申报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属于动物检疫范围的;(四)农业农村部规定其他不应当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第十二条 受理申报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指派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协检人员可以协助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实相关信息,开展临床健康检查。第三章 产地检疫第十三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二)动物饲养场(户)符合风险分级管理有关规定;(三)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四)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五)按照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六)临床检查健康; (七)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其种用动物饲养场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申报材料符合前款第三项规定,供体动物符合前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出售、运输的生皮、原毛、绒、血液、角等产品,经检疫其饲养场(户)符合第一款第一项、申报材料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供体动物符合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且按规定消毒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者运输的,或者动物展览、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有原始动物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三)临床检查健康;(四)原始动物检疫证明超过调运有效期,按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第十五条 跨省级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者饲养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为三十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隔离观察合格后需要继续运输的,货主应当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证明。跨省级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乳用、种用动物的隔离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出售或者运输水生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等水产苗种的,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该苗种生产场近期未发生相关水生动物疫情;(二)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三)临床检查健康;(四)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第十七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取得动物检疫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第四章 屠宰检疫第十八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屠宰厂(场)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厂(场)应当提供与检疫工作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工作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第十九条 进入屠宰厂(场)的待宰动物应当附具动物检疫证明并加施符合规定的畜禽标识。第二十条 屠宰厂(场)应当严格执行动物入场查验登记、待宰巡查等制度,查验进场待宰动物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第二十一条 官方兽医应当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在屠宰过程中开展同步检疫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并填写屠宰检疫记录。第二十二条 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动物的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一)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二)临床检查健康;(三)同步检疫合格;(四)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第二十三条 官方兽医应当回收进入屠宰厂(场)待宰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回收的动物检疫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第五章 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检疫第二十四条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除附有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外,还应当向输入地隔离场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第二十五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隔离,隔离检疫期为三十天。隔离期间的费用由货主承担。隔离检疫合格的,由隔离场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二十六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产品,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由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六章 官方兽医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官方兽医任命制度。官方兽医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在编人员,或者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业务指导的其他机构在编人员;(二)从事动物检疫工作;(三)具有畜牧兽医水产初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从事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四)接受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五)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官方兽医任命建议,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程序确认、统一编号,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经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官方兽医,由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颁发官方兽医证,公布人员名单。第二十九条 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工作时,应当持有官方兽医证。禁止伪造、变造、转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官方兽医证。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官方兽医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设立考核指标,定期对官方兽医进行培训和考核。第三十一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指定符合条件的协检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协检人员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协检人员的条件和管理要求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二条 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场)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第三十三条 对从事动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措施,全面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等相关待遇。对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七章 检疫证章标志第三十四条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包括:(一)动物检疫证明 (二)动物检疫印章、检疫标志 (三)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第三十五条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内容、格式、规格、编码和制作要求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建立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订购、保管、发放。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借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不得持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出借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禁止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第三十九条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货主或者屠宰厂(场)应当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向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检疫不合格情况。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动物检疫证明,并及时通告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官方兽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二)官方兽医超出动物检疫范围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三)官方兽医未按照本办法和检疫规程的规定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四)官方兽医对不符合检疫申报条件或者不符合检疫合格标准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处理处罚:(一)动物种类、动物产品名称与动物检疫证明不符的;(二)动物、动物产品数量超出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的;(三)使用转让的动物检疫证明的。第四十二条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具备补检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补检。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胴体、肉、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筋、种蛋等动物产品,不予补检。第四十三条 补检的动物具备下列条件的,补检合格,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不具备补检条件或者补检不合格的,予以收缴销毁: (一)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二)检疫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三)临床检查健康;(四)不符合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条件,货主提供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第四十四条 补检的生皮、原毛、绒、角等动物产品具备下列条件的,补检合格,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不具备补检条件或者补检不合格的,予以收缴销毁:(一)经外观检查无腐烂变质;(二)按照规定进行消毒;(三)货主提供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第四十五条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承运人应当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跨省级运输动物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不得接收未附有有效动物检疫证明以及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的动物。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疫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并处置。第四十六条 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启运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目的地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应当在接收畜禽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申报动物检疫提供虚假材料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并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处罚,货主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检疫。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货主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检疫。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承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二)未按照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的;(三)实际运输动物数量少于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且无正当理由的。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二)接收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 (三)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的动物的;(四)接收未按照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的动物的。第五十条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由从事水生动物检疫的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第五十二条 动物疫病检测报告应当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相关资质认定或者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符合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实验室出具。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农业部2010年1月21日发布,2019年4月25日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 DNA检测技术 野生动物走私案“神探”
    在法医界有一句话,死者能 “开口说话”讲述事件的真相。而在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对野生动物标本与查获的动物及制品进行鉴定,就能判定捕捉、走私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的骨骼。记者张悦/摄  为了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科学家和执法人员在餐馆、机场、海关等多个环节围堵可疑的食材、毛皮和动物骨骼制品。但他们都面临同样的问题这些可疑物品的来源,究竟是不是被禁止交易的濒危野生动物。  证据来自野生动物保护司法鉴定结果。在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和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科学家和执法人员都在采用相同的手段对可疑动物制品进行DNA鉴定。通过这项技术,科学家们能轻而易举地辨别出这些动物的种类和栖息地、查获的物品是否来自被保护的野生动物,结果一目了然。(第二三四页进行 详细解析)    鼠类标本  蝙蝠标本  如今,DNA鉴定这个词对于人们来说已经不陌生了。除了用于人类亲子鉴定外,DNA鉴定还被广泛用于其他的身份识别,如空难、海难罹难者的身份辨认等,DNA鉴定具有不可替代的精确性。可是你知道么?这项技术也同样被应用在野生动物上,这就是所谓的野生动物司法鉴定。  野生动物司法鉴定有什么意义?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云南省唯一的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为你揭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之谜。  昆明1990年已开展野生动物司法鉴定  今年8月,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成功查获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犀牛角和鹿茸的案件,缴获犀牛角15块575.4克、鹿茸切片4000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在这起案件中,野生动物司法鉴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8月2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昆明机场派出所报称,东方航空公司在例行安检时发现一航空快件内装有动物制品疑似物。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立即依法扣押了该批疑似物,并委托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  经鉴定,该批疑似物为印度犀的犀角和水鹿的鹿茸片。其中,犀角片15块重575.4克,印度犀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Ⅰ物种(相当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水鹿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鹿茸片重4000克。随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依据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鉴定报告进行立案,并移交昆明市检察院和法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猕猴标本  那么,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是个什么样的机构以及是如何进行司法鉴定的呢?  据司法鉴定中心的王副主任介绍,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是2006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云南首家有资质的专门从事野生动动司法鉴定的机构。其实从1990年起,昆明动物研究所就已经开始了野生动物的司法鉴定工作,20多年来一直协助云南及其国内不少省区的林业、药材、外贸等单位进行野生动物的物种鉴定和业务咨询,同时接受委托,协助海关、林业、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进行野生动物的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员通常需要鉴定的是野生动物的皮毛、骨骼、肉、角、牙制品、药材、工艺品、药酒等,涉及的动物种类包括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鱼类、昆虫和部分无脊椎动物等。司法鉴定人员可从送检物品的形态、颜色、斑纹、气味、材质等方面进行辨认、比对,也可从血液、毛发、肌肉等进行取样,通过DNA扩增、基因测序等,对其进行分子生物学基因分析,最终确定其物种、产地 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保护等级和涉案价值作出司法鉴定,为司法部门对刑事或民事案件涉案人员的量刑和或判别提供依据。  云南作为野生动物物种资源最丰富的省份,野生动物中鸟类有820多种,占全国的66%以上 兽类325种,约占全国的50%。保护动物种数超过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种数的一半以上。不法分子走私、盗猎、买卖野生动物的现象十分猖獗,是全国的重灾区之一。打击野生动物的刑事犯罪,已成为我省执法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而野生动物的司法鉴定,是执法部门判定涉案人员罪状和量刑的重要根据。因此,野生动物司法鉴定显得越来越重要。  到目前为止,经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过的案件包括来自云南、广西、四川、深圳、黑龙江、浙江、山东和新疆的案件已达1300多件,为打击走私、保护野生动物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存放着大量野生动物标。    蛙类标本  动物司法鉴定被广泛应用  “目前,动物司法鉴定已经被广泛应用。”王副主任说,随着对这项技术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刑事、民事案件中,都运用到了动物司法鉴定。  据王副主任介绍,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还曾为一桩重大杀人案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当时案件中的凶器是一把用动物骨骼做刀柄的刀,经从刀柄内提取DNA样品进行DNA分子测序,确定了刀柄骨骼的物种和产地。公安机关通过鉴定报告提供的线索对凶器的来源进行追踪,最终将此案侦破和结案。  “协助相关部门打击走私、贩卖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是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我们还为个人做过一些鉴定。”王副主任提起了2009年发生在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彝海乡大盐井村的一起物权纠纷:  大盐井村的村民向来都有自由放牧的习惯。每年4月草木复苏时节,村民都爱将自己养的牛羊散放在水草丰茂的山上。  2008年4月,大盐井村村民吉则以期将自家的五头牛赶上山放养,但同年9月上山赶牛回家过冬时,其中的一头却不知去向。2009年2月中旬,吉则以期在村外看到一头和自家丢失的一模一样的小牛,于是把小牛牵回了家。  正当吉则以期一家为小牛失而复得高兴时,同村的安呷克补一家却为放养在村外的小牛不见了而揪心。多方寻找后,安呷克补家发现“自家”的小牛进了吉则以期家的牛棚。由于吉则以期和安呷克补两家母牛的外形在小牛身上都能找到影子,一时间,大家都无法判定到底谁才是小牛的母亲。于是,双方闹上了法庭。  随后,冕宁县人民法院委托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为小牛做DNA亲子鉴定。经鉴定,小牛与吉则以期家的母牛存在亲子关系,即小牛为吉则以期家所有。真相终于大白。  “这只是一个开始。近5年多来,我们已相继为不少省区进行了10多起大家畜的民事案件的亲子鉴定。”王副主任说,随着打击野生动物走私活动开展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动物司法鉴定会被越来越多的人认知,这项工作也会在更多方面发挥它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 应配备X光机等器械|《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公布,自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2年第5号《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8月22日经农业农村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 唐仁健2022年9月7日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动物诊疗,是指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本办法所称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优化许可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理等便捷方式,加强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第二章 诊疗许可第五条 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第六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二百米;(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五)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六)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七)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八)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九)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第七条 动物诊所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二)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第八条 动物医院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二)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三)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除前款规定的动物医院外,其他动物诊疗机构不得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第九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动物诊疗场所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二)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三)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六)设施设备清单;(七)管理制度文本。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第十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未取得相应许可的,不得使用“动物诊所”或者“动物医院”的名称。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动物诊疗场所的实地考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发证机关在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同级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二条 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载明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动物诊疗许可证格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第十三条 动物诊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另行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第十四条 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手续,申请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第十五条 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第十六条 发证机关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第三章 诊疗活动管理第十七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公示诊疗活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第十八条 动物诊疗机构可以通过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师,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第十九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对兽医相关专业学生、毕业生参与动物诊疗活动加强监督指导。第二十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医器械和兽药,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医器械、假劣兽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第二十一条 动物诊疗机构兼营动物用品、动物饲料、动物美容、动物寄养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第二十二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载明机构名称的规范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病历根据不同的记录形式,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病历包括诊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内容或者资料。第二十三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兽医处方笺,处方笺的格式和保存等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第二十四条 动物诊疗机构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诊疗设备的,应当依法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五条 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第二十六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处理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和动物病理组织等。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诊疗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诊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诊疗废水。第二十七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支持执业兽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扑灭活动。动物诊疗机构可以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第二十八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第二十九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生物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第三十条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二)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第三十三条 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收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四条 动物诊疗场所不再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条件,继续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二)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诊疗活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三)未使用规范的病历或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处方笺的,或者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的;(四)使用未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第三十六条 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实施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处置诊疗废弃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七条 诊疗活动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所在的动物诊疗机构予以处罚:(一)执业兽医超出备案所在县域或者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二)执业兽医被责令暂停动物诊疗活动期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三)执业助理兽医师未按规定开展手术活动,或者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的;(四)参加教学实践的学生或者工作实践的毕业生未经执业兽医师指导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的。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审查和监督管理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条 乡村兽医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有固定的从业场所。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发证机关,是指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发证机关为上一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8年11月26日公布,2016年5月30日、2017年11月30日修订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of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2年第6号《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8月22日经农业农村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 唐仁健2022年9月7日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合法权益,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加强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队伍建设,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执业兽医,包括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本办法所称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备案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信息管理系统。农业农村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继续教育计划,提升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素质和执业水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加强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备案、执业活动、继续教育等监督管理。第四条 鼓励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接受继续教育。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继续教育工作可以委托相关机构或者组织具体承担。执业兽医所在机构应当支持执业兽医参加继续教育。第五条 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依法执业,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兽医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兽医人员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第六条 对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抚恤。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确定乡村兽医作为村级动物防疫员。第二章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第七条 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专业符合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专业目录;(二)2009年1月1日前已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依法备案或登记,且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十年以上的乡村兽医。第八条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第九条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包含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门科目。第十条 农业农村部设立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发布考试公告、确定考试试卷等,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第十一条 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合格标准颁发执业兽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第三章 执业备案第十二条 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在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动物诊疗机构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备案为乡村兽医:(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学历;(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满五年。第十四条 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备案的,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备案信息表;(二)身份证明。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执业兽医备案还应当提交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乡村兽医备案还应当提交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第十五条 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备案机关应当优化备案办理流程,逐步实现网上统一办理,提高备案效率。第十六条 执业兽医可以在同一县域内备案多家执业的动物诊疗机构;在不同县域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分别向动物诊疗机构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执业的动物诊疗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第四章 执业活动管理第十七条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第十八条 执业兽医应当在备案的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等除外。经备案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兽医,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乡村兽医应当在备案机关所在县域的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不得在城区从业。第十九条 执业兽医师可以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活动。执业助理兽医师可以从事动物健康检查、采样、配药、给药、针灸等活动,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辅助开展手术、剖检活动,但不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第二十条 执业兽医师应当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未经亲自诊断、治疗,不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执业兽医师不得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动物诊疗证明文件。第二十一条 参加动物诊疗教学实践的兽医相关专业学生和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动物诊疗机构中参加工作实践的兽医相关专业毕业生,应当在执业兽医师监督、指导下协助参与动物诊疗活动。第二十二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二)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四)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第二十三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和兽医器械,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和不符合规定的兽医器械。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发现可能与兽药和兽医器械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四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使用过的兽医器械和诊疗废弃物。第二十五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第二十六条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扑灭活动,执业兽医所在单位和乡村兽医不得阻碍、拒绝。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可以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第二十七条 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如实报告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对辖区内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一)在责令暂停动物诊疗活动期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二)超出备案所在县域或者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三)执业助理兽医师直接开展手术,或者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的。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对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的动物进行治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未按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如实形成兽医执业活动情况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二)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的;(三)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的;(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动物诊疗证明文件的。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乡村兽医不按照备案规定区域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动物饲养场、实验动物饲育单位、兽药生产企业、动物园等单位聘用的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凭聘用合同办理执业兽医备案,但不得对外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可以决定执业助理兽医师在乡村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并按执业兽医师进行执业活动管理。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备案机关,是指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备案机关为上一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8年11月26日公布,2013年9月28日、2013年12月31日修订的《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2008年11月26日公布、2019年4月25日修订的《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6号.ofd
  •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2023年度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动物卫生标准体系,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动物卫生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2023年度动物卫生标准项目立项重点支持以下八个领域:(一)基础通用标准,主要围绕动物防疫基本术语、中兽医基本术语和动物疫病诊断基本术语,技术类标准编写原则和要求等方面。(二) 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兽医诊断实验室的综合管理技术及多种动物共患病、牛病、绵羊和山羊病、猪病、马病、禽病、兔病、蚕病、蜂病、犬病、猫病、水生动物疫病及其他疫病的综合诊断技术等方面。(三)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标准,主要围绕动物养殖、流通等环节卫生规范,动物健康,动物产品致病微生物检测,消毒及相关从业人员操作卫生要求等方面。(四)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督信息化等方面。(五)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动物疫病防控通用技术及多种动物共患病、牛病、绵羊和山羊病、猪病、马病、禽病、兔病、蚕病、蜂病、犬病、猫病、水生动物疫病、其他疫病的预防、控制、净化、消灭技术等方面。(六)动物疾病临床诊疗标准,主要围绕降低动物生产水平的常规疾病,提供常规诊疗方法,包括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兽医诊疗技术。(七)动物福利标准,主要围绕农场动物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福利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主要包括饲养、运输、屠宰、扑杀过程中动物福利技术及要求。(八)动物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及评估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动物卫生机构和动物卫生相关社会支持机构的建设、管理及效能评估等方面的标准。2022-2025年标准制修订计划参见附件1。二、申报要求2023年度标准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不与已立项和已发布的标准项目交叉、重复或冲突。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预研,在行业内征集意见不少于5家单位,形成完善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项目实施条件,保障在项目周期内完成标准送审。鼓励多家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三)申请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制修订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附件2)。(四)申请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应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一)国家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1.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附件2)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3.国家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附件4);4.标准编制说明(附件5);5.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6);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9);(二)行业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1.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7)2.农业行业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附件8);4.标准编制说明(附件5);5.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6);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9);(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提交时间。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标委会秘书处。提交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https://stdis.cahec.cn/admin/login/index.html,以申报单位名义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对本单位项目起草人分配子账号。项目起草人取得子账号后登录系统,在立项申报栏内选择国标或行标,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起草人版)》(附件10)的内容。四、联系方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标准法规研究室,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 系 人:苏红 周圣铠联系电话:0532-85630386电子邮箱:tc181@cahec.cn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附件:1.2022-2025年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docx2.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docx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4.国家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doc5.标准编制说明(申报立项阶段).docx6.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doc7.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8.农业行业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docx9.申报单位审核意见.docx10.动卫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pdf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3年4月3日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156.00万元采购样品前处理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样品前处理 开标时间: 2022-01-06 16:20 采购金额: 156.00万元 采购单位: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联系人: 万先生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平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补偿鱼苗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1-06 招标文件: 附件1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补偿鱼苗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06 16:20 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补偿鱼苗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5042022000005 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补偿鱼苗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560000.00 最高限价 156万元(第一包:68万元;第二包:8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20工作日完成交货/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1)供应商必须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包含胭脂鱼、岩原鲤);(2)供应商必须是四川省水产局公布的四川省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供应单位(1. 必须包含长吻鮠;2. 必须提供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信息登记表);(3)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的水产品检测报告; 第二包:(1)供应商必须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包含达氏鲟);(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的水产品检测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07日到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 方式: 谈判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提供下载,请潜在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7日09:00至2022年01月10日17:00前(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免费获取谈判文件(不提供现场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15183097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云台路6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0830-3198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830-3198806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样品前处理 开标时间:2022-01-06 16:20 预算金额:156.00万元 采购单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补偿鱼苗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1-06 招标文件: 附件1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补偿鱼苗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06 16:20 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补偿鱼苗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5042022000005 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补偿鱼苗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560000.00 最高限价 156万元(第一包:68万元;第二包:8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20工作日完成交货/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1)供应商必须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包含胭脂鱼、岩原鲤);(2)供应商必须是四川省水产局公布的四川省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供应单位(1. 必须包含长吻鮠;2. 必须提供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信息登记表);(3)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的水产品检测报告; 第二包:(1)供应商必须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包含达氏鲟);(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的水产品检测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07日到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 方式: 谈判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提供下载,请潜在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7日09:00至2022年01月10日17:00前(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免费获取谈判文件(不提供现场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15183097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云台路6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0830-3198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830-3198806
  • 509万!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22-A-252项目名称: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仪器设备项目预算金额:509.0万元最高限价:509.0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否359359临床检验设备分子互作仪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第2包否150150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western系统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关于征集2023年度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动物卫生标准体系,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动物卫生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 征集范围   2023年度动物卫生标准项目立项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基础通用标准,主要围绕动物防疫基本术语、中兽医基本术语、动物疫病诊断基本术语,以及技术类标准编写原则和要求等方面。   (二) 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兽医诊断实验室的综合管理技术及多种动物共患病、牛病、羊病、猪病、马病、禽病、兔病、蚕病、蜂病、犬病、猫病、水生动物疫病及其他疫病的综合诊断技术等方面。   (三)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标准,主要围绕动物养殖、流通等环节卫生技术规范,动物健康,动物产品致病微生物检测,消毒及相关从业人员操作卫生要求等方面。   (四)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督信息化等方面。   (五)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动物疫病防控通用技术及多种动物共患病、牛病、羊病、猪病、马病、禽病、兔病、蚕病、蜂病、犬病、猫病、水生动物疫病、其他疫病的预防、控制、净化、消灭技术等方面。   (六)动物疾病临床诊疗标准,主要围绕降低动物生产能力的常规疾病,提供标准化诊疗方法。   (七)动物福利标准,主要围绕农场动物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福利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主要包括农场动物饲养、运输、屠宰、扑杀过程中的动物福利技术及要求。   (八)动物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及评估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动物卫生机构和动物卫生相关社会支持机构的建设、管理及效能评估等方面的标准。   2022-2025年标准制修订计划参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2023年度标准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不与已立项和已发布的标准项目交叉、重复或冲突。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预研,在行业内征集意见不少于5家单位,形成完善的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项目实施条件,保障在项目周期内完成标准送审。鼓励多家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三)申请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制修订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附件2)。   (四)申请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应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一)国家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   1.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附件2);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   3.国家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附件4);   4.标准编制说明(附件5);   5.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6);   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9)。   (二)行业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   1.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7);   2.农业行业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附件8);   3.标准编制说明(附件5);   4.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6);   5.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9)。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标委会秘书处。   提交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https://stdis.cahec.cn/admin/login/index.html,以申报单位名义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对本单位项目起草人分配子账号。项目起草人取得子账号后登录系统,在立项申报栏内选择国标或行标,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起草人版)》(附件10)的内容。   四、联系方式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标准法规研究室,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苏红 周圣铠   联系电话:0532-85630386   电子邮箱:tc181@cahec.cn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附件: 附件1 2022-2025年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docx    附件2 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docx    附件3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4 国家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5 标准编制说明(申报立项阶段).docx    附件6 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doc    附件7 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8 农业行业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9 申报单位审核意见.docx    附件10 动卫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pdf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 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130.00万元采购实验室搬迁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实验室搬迁 开标时间: 2021-08-05 15:00 采购金额: 130.00万元 采购单位: 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采购联系人: 周亚文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陈工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7-15 招标文件: 附件1 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15 】 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委托,决定就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价130万元。 三、工期 工期:90日历天。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招标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政府采购自行采购”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服务大厅城建招标代理窗口领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收取标书费:300元,报名时收取,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领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 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欢迎合格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工,电话:13404206005。 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政府采购自行采购”—“变更公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1年8月5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下午15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农业农村局6301会议室【长江路25号(原国土局)】。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5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如东县农业农村局6301会议室【长江路25号(原国土局)】。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 联系人:周亚文 联系电话:1392147306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404206005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2021年7月15日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实验室搬迁 开标时间:2021-08-05 15:00 预算金额:130.00万元 采购单位: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7-15 招标文件: 附件1 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15 】 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委托,决定就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价130万元。 三、工期 工期:90日历天。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招标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政府采购自行采购”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服务大厅城建招标代理窗口领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收取标书费:300元,报名时收取,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领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 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欢迎合格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工,电话:13404206005。 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政府采购自行采购”—“变更公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1年8月5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下午15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农业农村局6301会议室【长江路25号(原国土局)】。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5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如东县农业农村局6301会议室【长江路25号(原国土局)】。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 联系人:周亚文 联系电话:1392147306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404206005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2021年7月15日
  • 2100万!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采购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采购液相串联质谱、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设备
    项目概况广州海洋实验室仪器公共平台(一期)设备购置(第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o-science.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OITC-G210351338项目名称:广州海洋实验室仪器公共平台(一期)设备购置(第一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广州海洋实验室仪器公共平台(一期)设备购置(第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o-science.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OITC-G210351338项目名称:广州海洋实验室仪器公共平台(一期)设备购置(第一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11双光子激光共聚焦显微镜1套是5802光电联合记录分析系统(高配)(膜片钳电生理系统)1套是1423液相串联质谱1套是3004激光显微切割系统1台是1865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台是406显微注射操作系统1套是1157荧光倒置显微镜1套是408全电动研究级正置荧光显微镜1套是49.59体视显微镜1台是610多孔板钙流检测工作站1套是4211全波长酶标仪1台是1612蛋白纯化仪1套是13813核酸电泳仪及凝胶成像系统1套是2414蛋白电泳仪及数码成像系统1套是4915蛋白转印仪1台是4.816电转仪1台是1117冷冻干燥机1台是3018真空离心浓缩仪1台是1319PCR仪6台是25.821恒温震荡摇床2台是13.522恒温混匀仪1台是422微量移液器10套是923电动移液器3支是2.424模拟瓶口移液器2支是1.625超纯水器1套是1826微量分光光度计1台是1227多通道鱼类间歇式呼吸测量系统1套是49.628微生物快速富集系统1套是49.329水生动物行为观测系统1套是4230倒置相差显微镜1台是531正置生物显微镜1台是3.532光电联合记录分析系统(低配)(低配膜片钳)1套是7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4个月内交货(注:蛋白纯化仪6个月内交货)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www.o-science.com方式:登录东方在线www.o-science.com注册并购买。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67号楼14楼自编1401-1402(中科院创新大楼A座)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67号楼14楼自编1401-1402(中科院创新大楼A座)2、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的“项目需求”,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账 号:8620816577100013)投标人应在“东方在线“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东方在线”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例如:OITC-G210351338标书款、OITC-G210351338第1包投标保证金(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资讯科技园海滨路1119号        联系方式:彭老师 020-39392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联系方式:迟兆洋 020-87001523 ytlin@oitc.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迟兆洋、张君仙电 话:  020-87001523
  • 再善于伪装的野生动物,也难逃FLIR热成像单筒望远镜的“法眼”!
    在广袤野外探索动物痕迹时,你会选择哪种辅助设备呢?双筒望远镜目前使用比较普遍,其次是可以用来在夜间发现动物的夜视仪。但即使是夜视仪在条件不良情况下(夜间非常黑)有时也很难发现动物,还好有不依靠光源就能发现物体的红外热像仪,它能在任何条件下,精准探测野生动物的位置。红外热像仪可以穿透黑暗,忽略视觉伪装。与所有其他夜视系统不同,它们不需要任何光线即可产生清晰的图像。许多动物大多在夜间活动,利用黑暗的掩护不被发现,但即使在完全黑暗和其他所有天气条件下,它们也会在热图像中清晰地显示出来。FLIR红外热成像单筒望远镜拍摄的斑点狗红外热像仪被世界各地的专业纪录片制作人、野生动物爱好者和护林员广泛使用。有人会觉得它们还非常昂贵,但其实FLIR Scout TK等热成像单筒望远镜非常实惠,今天小菲就来详细说说它在野生动物发现方面的实际应用!红外热像仪野外追踪中的“妙用”瑞士自然摄影师和自由野生动物记者Michele Costantini是首批接受FLIR单筒手持式红外热像仪进行测试的人之一。他在瑞士狩猎杂志《Jagd&Natur》撰写了一篇关于这种新型野生动物检测工具的评论文章。Costantini解释道:“直到几年前,红外热像仪的成本还比中型汽车还要高。然而近些年,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价格实惠的红外热像仪。虽然这些红外热像仪的分辨率低于大多数数码照相机的分辨率,但热像仪的高对比度图像确实是跟踪动物的好方法。有了这些设备,即使在完全黑暗或轻雾的环境中,你也能非常清楚地看到动物和人的轮廓。”等温线调色板高亮显示图像中最热的部分,以快速识别热源FLIR红外热像仪不仅能提供无与伦比的夜间视觉效果,而且在白天也非常有用。Costantini解释说:“许多种类的动物已经进化到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这使得护林员或野生动物爱好者很难找到它们。然而,这些伪装的动物在热图像中非常突出。”善于伪装的熊在热像仪的镜头下清晰可见,这在渐变的等温线(左)和熔岩(右)调色板中可见Costantini发现,他所在地区的野生动物比预期要多。“因为大多数野生动物都有很好的伪装,如果你使用传统手段,如双筒望远镜或夜视仪,它们中的许多仍然不会被发现。正如大多数护林员和野生动物爱好者所熟知的那样,在干草地中追踪小鹿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使用红外热像仪,即使是最会伪装的动物也能被观察者看到。”根据经验,Costantini能够用测试的FLIR热成像单筒望远镜发现几乎所有的温血动物。“如果你有一个好的观察点,就可以很快在草地上找到热源。我们发现,不仅像猫和兔子这样的温血动物会散发热量,蚂蚁和粪堆也非常清楚地出现在热图像上。”全新红外热成像单筒望远镜:Scout TKxFLIR全新的室外热成像单筒望远镜是FLIR Scout TKx,这是一款袖珍型红外感应单筒望远镜,可以在漆黑的环境中(比如深夜和昏暗房间)帮助您清楚地看到90多米外的人、物体和动物。其内含即时警报、Graded Fire 等多种视频调色板,电池续航时间长达7小时,可供您在野外一整夜的使用!Scout TKx热成像单筒望远镜采用IP67防护等级的外壳,可在各种天气条件下保护关键硬件组件。防水、紧凑、轻便、抗震,这款坚固耐用的设备完全能够应对恶劣的户外环境。直观的控件和改进的内部菜单允许快速调整热调色板,并可轻松访问画中画缩放、视频录制和 GPS 功能等新功能。FLIR Scout TKx包含多种调色板,供不同环境使用了解工具的局限性也很必要。Costantini认为,白天护林员或野生动物爱好者仍应在FLIR热像仪旁携带双筒望远镜。“如果你只依赖热像仪,你可能会识物不清。简单地说,热像仪对发现野生动物非常有用,甚至可以区分它是哪种动物,但要确定动物的性别或健康状况,你仍然需要双筒望远镜。”全新FLIR红外热成像单筒望远镜作为夜间户外探索的“神器”它将为您带来前所未有的野外探险体验!这款小巧便捷,简单易用
  • 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完成整合
    3月31日上午,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增挂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这标志着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正式完成整合。  此次整合将银川市农牧局所属的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整建制并入银川市卫生局所属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同时将银川市农牧局所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银川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等3个事业单位的实验室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和设备全部整合并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后,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挂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为银川市卫生局和农牧局双重管理的事业单位。  同时将原由相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检验和检测职责、农产品和农产品投入物的质量检测,以及农药实验检测职责、动物食品检验检测职责、水生动物水质检测职责,土壤、植株、化肥养分检验检测职责等全部整合划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揭露偷猎者“隐秘的角落”,FLIR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强力技术支持!
    Teledyne FLIR作为热成像技术的佼佼者,对于保护野生动物方面一直都尽力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自2016年以来一直与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合作,提供诸如固定式安全热像仪、车载摄像头和手持式红外热像仪等设备,以及工程和技术支持。自2016年以来,这一合作关系已导致数百名偷猎者被捕,该项目的成功引导肯尼亚和赞比亚等其他非洲国家在公园和私人土地上广泛部署FLIR红外热像仪。最近,Teledyne FLIR捐赠了100台全新FLIR热像仪,以帮助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阻止肯尼亚的野生动物偷猎。这些热像仪不仅能让护林员在夜间看得更远,还能捕捉带有地理标记的照片,不仅提高了协作能力,还保护了自己免受潜在威胁。Colby LoucksLoucks从1996年开始加入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现在正在开展野生动物犯罪技术项目,该项目主要致力于利用技术保护野生动物和其生活区域免受环境威胁,包括偷猎。他还领导了北美、尼泊尔喜马拉雅山脉东部、不丹、中南半岛和中国等地区的保护规划项目。Becker于2015年开始与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合作,专注于所有会影响WWF保护工作和保障在恶劣环境中工作的技术。这包括无人机、传感器开发、跟踪设备、通信、AI、应用程序开发、系统集成、电路板设计、机械设计等。作为一名环保工程师,他一直在寻找可持续的方法来扩大技术规模,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和人类的安全。Eric Becker我们与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副主席Colby Loucks和首席保护工程师Eric Becker就WWF的非洲保护项目进行了简短的问答。具体内容,请看以下详述:Q1你为什么选择FLIR红外热像仪?Becker:“除了无人机,我们还在寻找其他可以用于反偷猎的技术。通过Teledyne FLIR,我们发现热像仪可以为分析系统提供重要的对比度,及时清晰地告知我们拍摄到的物体。我们还发现,热像仪的影响远远超过了普通的夜视仪,包括图像增强,因此我们开始关注热成像技术。其实包括雷达或声学传感器在内的其他技术,很多仍然依赖于一些热成像系统。对于声学传感器来说,它们就像雷达一样,触发声音会发现运动的物体,并将摄像机对准物体,以了解发生了什么。由于大多数威胁发生在晚上,因此这些系统总是需要依赖红外热像仪才能告诉你发生的具体内容。选择合适的红外热像仪,我们能削减很多成本。由于FLIR红外热成像仪可以在各种条件下集成范围广泛的传感器,因此对于周边探测,我们可以部署最少的观测塔来达到良好的效果。”案例分享:2020濒危物种日:打击盗猎者,全方位保护失明犀牛的安全!Q2Teledyne FLIR如何为您提供技术支持?Becker :“一旦与FLIR开启正式合作,他们就会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Teledyne FLIR专业团队填补了我与技术团队多次通话的空白。在处理我们的各种问题时,他们会提供纬度培训和分析培训,经常进行远程视频通话指导。我们所有的站点都是远程指导,我从美国远程访问,FLIR支持团队也远程介入,这样各地护林员即使在偏远的地方也能学会使用这些高科技工具。FLIR工程师的远程技术支持和知识指导使我们在非洲的努力更加可持续。”Q3在使用FLIR技术之前,发生过哪些有趣或令人惊讶的事?Becker :“在肯尼亚的纳库鲁湖国家公园,有一只被偷的驴子。护林员能够通过FLIR外围系统确定发生的地点,他们与社区接触时,让社区看到了这种安全系统的好处,看到了与公园护林员合作的巨大价值。还有一起肇事逃逸事故,国家公园周围社区的一栋房子被损坏。同样,他们能够利用该系统的录像来识别这辆车。最初,社区对这个系统持怀疑态度,并且在事情发生之前对与肯尼亚野生动物管理局(KWS)的合作非常不关心。在驴事件之后,社区看到了与KWS互动的价值,看到了这个系统不仅仅是用来监视社区的。它竟然打开了之前并不存在的沟通渠道,这是我们从未预料到的结果。还有一次,肯尼亚北部有一群大象因野火而流离失所。当它们移动时,经常破坏社区的花园。人象之间的冲突已经持续了几个月,KWS无法确定象群的位置,也就无法将它们迁回。在与Teledyne FLIR工程师进行远程培训时,这群“失踪”的大象意外走到了我们的热像仪前。FLIR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些奇怪,因为它们在围栏的社区一侧,而不在保护区内。于是他们用无线电联系了野生动物管理员。这只是Teledyne FLIR周边系统帮助社区的另一个例子,虽然是偶然,但却实实在在帮助了社区。”案例分享:FLIR热像仪提供实时监控,保障野生动植物的生命安全Q4在与Teledyne FLIR合作中,都发生过哪些大事?Loucks:“我们在肯尼亚的新项目,Ol Pejeta Conservancy,各项配件都已配置好,遇到问题可实时发出警报。该系统现已运行大约一年。我们埋下了10公里长的光纤电缆,并雇佣了大约100名社区成员,用10周的时间来挖这条沟渠。当新冠肺炎发生时,我无法到达现场,所以所有的工作都必须通过当地的合作伙伴来完成。我们非常注重培训Ol Pejeta的IT团队,极力让他们成为构建基础设施、安装Teledyne FLIR设备并成为配置它的专家,然后培训管理员操作系统。我们还将通过Ol Pejeta团队和KWS IT员工在Solio Ranch(一家私人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安装该系统,这是我们与FLIR在周边安全系统上的下一个大型合作。TeledyneFLIR非常自豪能参与帮助保护世界各地野生动物我们的技术和解决方案支持我们的企业使命和FLIR的“英雄计划”以拯救更多生命未来TeledyneFLIR将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帮助保护生命提供更多全面解决方案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高校、科研单位:为加强我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完善备案工作制度,规范备案内容与程序,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24〕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一级、二级实验室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督促实验室设立单位主动备案;落实农业农村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我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到应备尽备、底数明晰,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二、备案范围从事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的一级、二级实验室(含移动式实验室),均应向实验室所在地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备案。三、备案内容实验室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基本情况、实验室负责人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平面布局、主要设施设备、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拟从事的实验活动范围等。四、备案标准备案实验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则》(NY/T1948-2010)、《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GB27421-2015)等规定,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应当与其拟开展的实验活动相匹配。同一法人管理下的多个实验室应分别向其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单独备案;同一套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的不同实验间,作为一个实验室备案;采用不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实验室,分别单独备案。五、备案程序(一)开展自我评估。实验室备案前,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就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布局合理性、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实验室拟从事的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风险等进行自我评估。(二)提交备案材料。前期已完成备案的实验室须在本年度内按最新要求重新申请备案。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当在实验室建成后30日内(移动式实验室应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实验室所在地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信息表(参考附件1),实验室或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框架图,实验室平面布局图,实验室主要设施设备信息和检测报告,实验室自我评估意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三)发放备案凭证。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实验室备案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材料齐全且备案信息完整的予以备案,发放一、二级实验室备案凭证(参考附件2)。材料不齐全或者备案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申报单位应及时提交补正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再予备案;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备案。(四)备案信息更改。实验室设立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平面布局、重要设施设备、实验活动范围、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重大修订等与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部门更新相关备案材料。其中涉及实验室平面布局、重要设施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型离心机、生物安全隔离器、活毒废水处理系统、新风系统等)、实验活动范围发生变更的,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再次自我评估(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并提交评估意见及相关材料。(五)备案信息注销。对拟关闭的实验室,应在停止一切实验活动之日起,10日内向原备案部门申请注销备案。同时,实验室设立单位须对实验室内外空间结构、附属设施及实验专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六、监督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全省实验室备案工作,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实验室备案工作。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实验室备案工作的宣传、引导、督促和日常监管,加强与教育、卫生、科技、海关、林草、市场监管、执法、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实验室备案工作。(二)强化备案监管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要组织开展对备案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存在生物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责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直至整改验收合格。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另行规定,军队实验室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备案凭证应在实验室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移动式实验室需异地使用的,应当提前将实验室原备案材料、工作地点、时间安排、实验活动内容、实验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等信息向原备案部门和使用地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报备,接受使用地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三)强化信息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备案实验室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填报,完善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信息系统数据。每年11月10日前,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将本年度辖区内的实验室备案情况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备案实验室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备案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变化情况、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落实情况、人员培训与变动情况、生物安全设施设备维保及安全性检测情况、实验活动开展情况、实验样品保存与管理情况、废弃物处理情况等。七、联系方式(一)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联系人:庞潘飞联系电话:028-85587912(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裴超信联系电话:028-85088043附件: 1.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信息表.docx 2.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docx 3.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信息汇总表.docx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5月17日
  • 天津兰博发布第三代柱后衍生系统新品
    美国兰博柱后衍生系统(第三代柱后衍生装置)美国原装柱后衍生系统,克服了市场现有柱后衍生仪在压力、流量及温度控制等诸多不足,其超高的精度,优异的性能,以及无可比拟的多功能设计,独领柱后衍生检测领域。 美国兰博柱后衍生系统主要特点: 高精度* 衍生剂流量精度提升10倍以上* 反应器控温精度提升5倍以上 性能卓越,多用途* 自保护:超压、漏液自动停泵,温度过热保护功能* 无缝兼容任何品牌及型号HPLC系统* 所有泵参数均可实现前面板与电脑的双重控制* 高精度柱塞泵使系统呈现卓越的灵敏性与连贯性* 泵精密部件采用特殊化学惰性材质,结实耐用* 在线自清洗设计,延长密封圈使用寿命* 化学惰性流路延长系统的使用寿命并减少维护花费* 连续反应圈,完全密闭,多向流动实现有效混合* 多种反应器任选,反应器体积可特别定制* 反应器更换更加便捷,使应用的改变更加容易* 超高精密度的反应温控设计,超快速恒温性能,极大程度节省用户时间,保证检测结果重现性* 数字显示交互式显示面板* 可堆砌式整体试剂储存盘、抗腐蚀底盘* 先进的气路控制组件,随时观测惰性N2气流量* 加压式试剂瓶、气体压力分流管与调控器装置,防止氧化试剂氧化* 可实现除作为柱后衍生之外的其它功能美国兰博柱后衍生系统应用分析:柱后衍生仪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使用,分析功能非常强大,可对多种物质进行检测,包括:*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氨基甲酸盐杀虫剂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草苷膦除草剂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胍基类化合物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毒枝菌素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致人瘫痪或麻痹的甲壳类或贝类水生动物毒素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百草枯和杀草快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聚醚类抗生素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磺胺药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单端孢霉烯霉菌毒素含量* 高效液相色谱配合柱后衍生系统测定 维生素B1、B6含量* 更多… 创新点: 第三代柱后衍生系统荣耀上市! 美国原装第三代柱后衍生装置克服了第二代产品压力、流量精度、温度精度之不足,必将以其超高的精度以及无可比拟的多功能设计,独领柱后衍生化检测领域。 兰博第三代柱后衍生系统全新设计,超高精度。第三代柱后衍生装置主要特点:高精度衍生剂流量精度提升10倍以上反应器控温精度提升5倍以上性能卓越,多用途自保护:超压、漏液自动停泵,温度过热保护功能无缝兼容任何品牌及型号HPLC系统所有泵参数均可实现前面板与电脑的双重控制高精度柱塞泵使系统呈现卓越的灵敏性与连贯性泵精密部件采用特殊化学惰性材质,结实耐用在线自清洗设计,延长密封圈使用寿命化学惰性流路延长系统的使用寿命并减少维护花费连续反应圈,完全密闭,多向流动实现有效混合多种反应器任选,反应器体积可特别定制反应器更换更加便捷,使应用的改变更加容易超高精密度的反应温控设计,超快速恒温性能,极大程度节省用户时间,保证检测结果重现性数字显示交互式显示面板可堆砌式整体试剂储存盘、抗腐蚀底盘先进的气路控制组件,随时观测惰性N2气流量加压式试剂瓶、气体压力分流管与调控器装置,防止氧化试剂氧化可实现除作为柱后衍生之外的其它功能第三代柱后衍生系统
  • 泳池水质普遍余氯低尿素高
    7月6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检查人员来到朝阳区朝阳公园检查露天游泳池水质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可获得水质实时监测数据。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不断攀升,北京市各大游泳场馆人气爆棚。然而,眼前的一池碧水是否真像看到的这么干净?近日,记者跟随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多家室外游泳馆水质进行检测,发现所检测的游泳场馆泳池水质均存在余氯偏低、尿素较高等问题。  据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副科长刘颖介绍,按照国家标准,游泳场馆水质检测主要针对五项卫生指标(水温、余氯、PH值、浊度、ORP)。其中,余氯浓度过低对池水起不到消毒效果,池水里的细菌及致病微生物就可能会过多地繁殖,从而引起疾病传播 而过高则可能对人体的眼黏膜、皮肤黏膜及口腔黏膜等产生刺激作用,特别是对儿童、妇女和老年人等敏感人群会更明显。另外,泳池还普遍存在尿素较高的问题,同样对人体有害。  经过记者的探访和了解,游泳馆水质不达标多为经营者为省钱偷工减料所致。  □现场  刚加消毒药剂余氯仍低于国标  7月6日下午2时许,记者跟随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来到北京团结湖公园海滨乐园。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人正在泳池里游泳嬉戏。  随后,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走到一处游泳池旁边,从游泳池里取出水,用检测余氯的试纸进行检测。大约1分钟后,检测数据显示余氯值为0.1mg/L。随后,工作人员又走到另外一个泳池,让游客在泳池中央取出一小瓶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余氯为0.2mg/L。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持游泳池水的卫生,杀灭池水中的致病微生物,各游泳场馆在循环过滤池水的同时会加入一定剂量的含氯消毒药剂,从而产生游离性余氯。游泳池水余氯浓度的国家标准为0.3-0.5mg/L,然而,在本次检查中,该泳池余氯比国家标准低。而该游泳馆一名负责人向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承认,游泳馆刚对泳池加入含氯消毒药剂不到1个小时。  刘颖介绍,余氯浓度过低对池水起不到消毒效果,池水里的细菌及致病微生物就可能会过多地繁殖从而引起疾病传播 而过高则可能对人体的眼黏膜、皮肤黏膜及口腔黏膜等产生刺激作用,特别是对儿童、妇女和老年人等敏感人群会更明显。另外,夏季气温高阳光照射强烈,会对余氯进行分解,因此,夏季余氯消耗会特别大。余氯补得不够或者没有的话会非常危险。  除滨海乐园外,市卫生监督所还对朝阳公园沙滩主题乐园进行了检测,现场检测了几个点的余氯,其中一个点的余氯数据也略低。  泳池尿素超标来源排汗和小便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游泳池水质的尿素应小于等于3.5mg/L。但是根据往年的数据来看,游泳池尿素超标问题普遍存在。  刘颖表示,尿素含量过高时,尿素中的氨会与含氯消毒剂形成氯胺类物质,使游泳者产生厌恶感,刺激皮肤、眼角膜、腐蚀头皮等。  刘颖说,现在不少游泳池采取溢流式循环过滤,其原理是将泳池溢出来的水收集到水箱中,再用循环泵把水抽到沙缸里进行过滤之后重新放回游泳池。虽然毛发等杂质会被过滤掉,但细菌含量等无法降低,而尿素必须换新水才能降低含量。尿素通过过滤循环设备是去除不掉的,每天有人在里面不停地游、排汗或者排尿,尿素会越来越高,所以泳池管理方需要即时补充新水。  “目前我们也在通过其他的方法不换水把尿素去掉。就是通过尿素分离技术,把有机物分解掉。但是这种技术需要费用也较高,只有个别游泳场馆在用。”刘颖说。  据了解,游泳池中之所以有尿素,一方面是人在游泳中会不停地排汗,另一方面就是有人在游泳池中小便。  □原因  为省钱消毒环节“偷工减料”  记者了解到,北京有不少游泳池采取溢流式循环过滤,为了省钱,有些游泳池甚至不开或者只在夜间开启循环系统。但长期不换水、循环系统不开,而为保持水体清澈,一些游泳馆就大量、反复使用聚合氯化铝沉淀剂,吸附水中悬浮物。肉眼看上去清澈透明,实际上水体富含大量铝离子,会对人体尤其是眼睛带来损害。  此外,一些游泳场馆在消毒上也存在“偷工减料”。有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来说,一个1000立方米的游泳池用的消毒剂、沉淀剂等各种消毒物料,一个月的费用要1万元左右。市场上各类消毒剂质量和价格参差不齐,为省钱,一些经营者就选用廉价消毒剂,消毒效果难以保证。  □对策  实时监测系统可随时看水质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游泳高峰期,目前,全市百家泳池已于上月启动“扫一扫泳池水质我知晓”活动。市民在游泳馆明显处可通过手机扫描此二维码,在游泳前第一时间了解该泳池的余氯、浊度、pH值等数值。如果发现不达标的情况,公众可以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热线12320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投诉。  记者获悉,市卫生监督所在100家游泳场馆安装了实时监测系统,所选择的多是室外的、人多的、学校的、社区的以及承担一些国际国内重大赛事,这占到游泳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左右。  目前,北京市游泳场馆电子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完毕,实时监测游泳场馆水质的五项主要卫生指标(水温、余氯、PH值、浊度、ORP),并在5分钟到7分半钟更新一组数据。一旦触及预警线,会立刻报警,监督员会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遇到高温天气,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强对室外泳池的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水质,市卫生监督部门今后会对游泳场馆,特别是问题游泳馆加大检查频率”,刘颖说,市卫生监督所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市民所关注的池水浑浊和尿素含量超标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通过培训和指导等方式督促游泳场馆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同时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小贴士  游泳者如何判断和维护水质?  1.到现场一般需要先看下水质的现状,浑浊度现行的国标标准是5,真到5的话已经很浑浊了,没法看了。所以用肉眼看基本上很清澈可以见底,那肯定是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2.站在泳池边闻闻有没有氯气的味道,最好是有淡淡的氯气的味道,不能太浓,也不能闻不到。太浓的话说明余氯超标,会对人体有伤害,闻不到说明余氯太少,达不到消毒效果。  3.像PH值或者浑浊度可能会在实时监测系统上看看数据,然后再结合现场感官现状做一个初步判定。  4.因为男士皮屑多,女士化妆品多,到水里后有机物溶解进去通过一般方法不容易去掉,必须通过强氧化剂分解掉。所以建议广大游泳爱好者养成泳前淋浴等习惯。  国家标准:  水温:22-26  余氯:0.3mg/l-0.5mg/l  PH值6.5-8.5  浊度:0-5  ORP:650  尿素3.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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