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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相关的资讯

  • 给航空集装箱做CT
    当最后一个航空集装箱通过安检系统,测试结果出炉时,同方威视董事长、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技术及应用研究所所长陈志强的脸上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今年3月中旬,中国民航局到深圳机场调研智慧民航建设,考察了全球首台民用航空集装箱CT(计算机断层扫描)安检系统全流程测试情况。这个安检设备领域的“新生”表现优异。此前,受限于安检机条件,集装箱货物需先拆板成单件或单卡板,通过安检扫描后再装箱。航空集装箱CT安检系统打破传统模式,可对整板、整箱货物进行整体安检,大幅提升安检效率。同时,与传统X射线扫描系统相比,无论穿透能力、判图功能,还是扫描速度,该系统均大幅领先。这一系统的核心正是同方威视十年磨一剑的静态CT技术。它的成功应用,表明我国实现了静态CT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故事要从一项惊险获胜的知识产权诉讼说起。时间回到2011年,同方威视和陈志强面临一个艰难抉择。那一年,同方威视的发明专利“一种货物安全检查系统”在美国被启动抵触程序。同方威视的对手是英国内政部所属研究团队,该团队围绕静态CT核心技术提交了一件内容基本相同的专利申请。谁赢了,谁就拥有这项专利。彼时,各国都在发力静态CT核心技术研发。众所周知,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X-CT)是20世纪最杰出的科技成就之一,在医院做过CT的人都体验过这一技术。传统的螺旋CT成像技术通过滑环的旋转,从各个角度对物体进行射线扫描,获取透射信息。滑环旋转越快,成像速度越快,成像越清晰。但滑环旋转的速度有极限,而且对大尺寸物体的检测有局限。同时,医疗、安检、工业无损检测等领域,对成像速度和精度要求越来越高。开发不依赖滑环的成像模式,即静态CT,成为全球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梦想。谁能率先取得突破,谁就会引领下一代安检产品市场。正因此,在这次与全球CT技术顶尖科研团队的正面较量中,同方威视迎难而上。英国团队通过律师向同方威视发了和解函,要求该专利在美国和英国的专利属于英国内政部,其他国家的专利可以与同方威视共享。但同方威视管理层的态度很坚决:“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这是我们团队的成果,不能轻易放弃知识产权。”他们有背水一战的底气。早在2006年,同方威视与清华大学合作提出一种不依赖滑环的新型货物安全检查CT成像技术,攻克了大型物体无法快速实时CT成像的世界性难题。此次被启动抵触程序的正是基于该技术的专利。通过艰辛的证据收集,同方威视在研发人员日志中找到了有利证据。经裁定,同方威视的优先权早于英国内政部科研团队37天,最终维权成功。这是中国专利权人在美被启动抵触程序胜诉的第一个成功案例。这个核心专利,是静态CT成像算法和系统设计中的一个关键理论基础。“必须完全摒弃滑环思路”专利在手的同方威视随后在静态CT研发领域不断开疆拓土。完全静止的CT设备,在全世界都无可借鉴的经验,研发团队只能边干边摸索。2014年,陈志强带领团队开始着手搭建第一台原理样机。这台样机参考了滑环样机原理。经过反复论证实验,研究团队发现此路不通。一时间,研发团队被灰心失望的阴云笼罩。几年通宵达旦的努力都白费了吗?研发的正确方向到底在哪里?“努力当然没有白费,至少证明这条路走不通。”陈志强坚定鼓励大家,“我们必须完全摒弃滑环思路。”研发团队重整旗鼓,分析成像系统最前沿的技术,比较甄别筛选不同技术路线,不断修正研究方案。终于,同方威视携手新鸿电子公司成功研发出国际首个碳纳米管冷阴极分布式X射线源。这一全新的光源技术不仅为静态CT智能查验系统、工业无损检测、医学放射诊疗设备的研制提供了关键支撑,也使我国成为全球第一个掌握这一全新的X射线源技术的国家。扫描速度更快、辐射剂量更低,扫描图像更清晰……另辟蹊径的新型X射线源技术,极大拓展了CT应用空间,将为民航、海关、物流等行业领域安检防爆和查毒缉私等提供高速、精准、安全的查验装备,更好护卫人民健康。“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颠覆式的技术路线,是一种“弯道换车”的思路。技术上的突破实现了,但实现产业化还要过重重难关。光源作为核心器件,其技术的自主掌控和国产化至关重要。纳米管冷阴极X射线源的生产物料严重依赖进口,生产一支光源模块的成本一度接近1000万元,甚至高出安检CT设备的成本,国产化研发攻关成为该项技术是否能落地产生商业价值的关键。此外,静态CT的核心部件碳纳米管很细,极易受到打火等损伤,寿命很短,学术界认为并不适合安检。“我们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否则前期努力都白费。”同方威视静态CT研发团队的技术专家张丽教授绝不轻言放弃。经过不断论证、调整、优化……在烧坏无数块碳纳米管阴极组件之后,研发团队逐个攻克几十项技术难题,找到适合制备性能稳定、长寿命碳纳米管阴极的独有工艺方法。在国内找不到有这方面加工经验的企业,研发团队结合国情,重新设计,大胆创新,静态CT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唐华平博士带着自己设计的结构和工艺方法,长期驻扎在外协厂家指导研发试制和生产。他们研制出的碳纳米管冷阴极X射线源稳定工作流强比国内外同行提高了10倍,在国内外率先实现碳纳米管冷阴极X射线管的产品化,实现特种材料和关键部件的全部国产化,大幅降低成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作为核技术领域的科研工作者,我们要坚定推动核技术应用领域原创性引领性的科研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保持在安检领域的领先优势,同时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面向未来,陈志强坚定地说。◎本报记者 操秀英
  • 国门提示:警惕进境集装箱中甲醛浓度超标
    日前,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某企业进口的一批设备部件进行检疫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气体甲醛含量为0.75mg/m3,超过我国规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最高限额6倍多。检验检疫部门立即要求货主将集装箱吊至安全区域进行通风散气处理,并在货物木质包装拆解后将导致甲醛超标的胶合板销毁。  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进境集装箱内甲醛超标,会给口岸查验人员及其他装卸工作人员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  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应加强对进境集装箱中甲醛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进境集装箱中使用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人工合成材料作为货物包装物的检测。一旦发现超标,应及时将集装箱吊至安全区域进行通风散气处理。
  • 梅特勒托利多集装箱超载识别系统全新上市
    集装箱超载识别系统 是梅特勒-托利多(中国)针对港口、铁路、物流等集装箱运输车辆使用频次较高的场合而开发的新产品。该产品由QMMT组合型静态电子汽车衡和ScaleWin CW集装箱超载识别管理软件(包括集装箱超载识别管理软件、集装箱超载识别动态库和车型管理软件)组成。 集装箱超载识别系统按照典型流程,一次过衡称重就能检测集装箱运输车辆前、后箱的种类,提高港口、铁路、物流等集装箱运输行业的工作效率,对集装箱进行超载预报警。为港口吊具、铁路货车、船舶等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营提供便利、组合型汽车衡同时具备标准汽车衡的秤重功能,并能达到静态精度 III 的要求,既可对运输车辆单箱称重,也能双箱称重。 集装箱超载识别系统主要适用于港口、铁路、物流等集装箱称重的场合。
  • 三峡危化品集装箱搜寻 暂未现水体污染
    在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间水域落水的集装箱,现已打捞出2个非危化品集装箱,12个危化品集装箱尚在搜寻之中。目前,暂未发现长江水体被污染。  8月10日23时20分许,装有176个集装箱的重庆丰都籍“航龙518”集装箱船下行至三峡大坝下游、湖北省宜昌市石牌水域时,有62个集装箱掉入长江,其中12个装有危险化学品(6个装有高锰酸钾,1个装有高锰酸钠,5个装有氢氧化钾)。  经三峡海事局初步调查,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船舶在弯道水域盲目加快速度,错误使用大舵角转向,致使船舶倾斜,集装箱落水。  事故引起了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加强水上搜寻,对下游水体进行24小时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葛洲坝坝体安全。宜昌市委书记郭有明要求迅速查清落水集装箱情况,并加大对长江宜昌段水体水质监测密度,确保沿江取水口水源安全。  经过搜寻,截至11日18时,发现漂浮在江面的集装箱8个,目前已打捞出2个,分别装有榨菜和金属门。  目前,宜昌市环保部门已在长江宜昌城区多个取水点设立监测点,目前暂未发现水体污染情况。至11日11时,一度停水的10万居民已恢复供水。
  • “集装箱式”方舱实验室,内部原来是这样...
    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text-align: justify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8月7日上午,“上海移动式核酸检测方舱实验室”在浦东国际机场正式交付。这是国内首个采用标准集装箱尺寸的p2+移动式核酸检测实验室。/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color: rgb(31, 73, 125) "点击下方查看视频/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color: rgb(31, 73, 125) "看看集装箱式方舱实验室内部究竟什么样?/span/pscript src="https://p.bokecc.com/player?vid=EF8FC317F2E576509C33DC5901307461&siteid=D9180EE599D5BD46&autoStart=false&width=600&height=490&playerid=621F7722C6B7BD4E&playertype=1"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p style="text-indent: 0em "span style="font-size: 14px color: rgb(31, 73, 125) "br//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text-align: justify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集装箱改造的核酸移动实验室使用的不是现有的集装箱,只是外表酷似集装箱的工厂定制箱体,为了保证产品能够适应不同环境需求,钢材在工厂生产时经过特殊的酸洗磷化及耐寒耐高温处理,相比一般的集装箱厚度更厚,防腐能力更强。/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5d0cda25-8431-49f9-87ae-edf74256f8ea.jpg" title="6373242151748162082056057.jpg" alt="6373242151748162082056057.jpg" width="476" height="357" style="text-align: center white-space: normal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76px height: 357px "//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text-align: justify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这一实验室并非“单兵作战”,有中控指挥、试剂准备、移动采样等三辆移动车为它“保驾护航”。三辆移动车既可以有效辅助,也可以单独使用,具备更灵活的应用可能。/span/pp style="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60px height: 345px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9fa55123-bc39-460a-a991-4daca6817fb5.jpg" title="8d5494eef01f3a29a36e399580bcaa365d607c63.jpeg" alt="8d5494eef01f3a29a36e399580bcaa365d607c63.jpeg" width="460" height="345"//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text-align: justify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其中,试剂准备车提供充足的检测试剂,满足社区、口岸等一线防疫阵地的应急检测要求;中控指挥车配制了可实时观察实验室各区间情况和各仪器参数的中控系统,如实验室内部或设备出现异常,可提示报警信息。/span/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text-align: justify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span/pp style="white-space: normal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text-align: justify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移动PCR方舱实验室内安装了可视化智能控制系统,根据实验环境变化,智能化控制压差、温湿度、杀菌功能。/span/pp style="text-indent: 0em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41f4572d-f406-4796-b6a6-897477506242.jpg" title="6373242155626268714769243.jpg" alt="6373242155626268714769243.jpg" width="469" height="311" style="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69px height: 311px "//pp style="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rial text-align: justify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据介绍,未来,这家方舱实验室检测能力可增加至1500人/天。攻关团队在持续优化方舱实验室性能的同时,将继续推动其实现多场景、多模式、跨区域应用,为国内外日渐增长的核酸检测贡献力量。/span/p
  • 新型集装箱汽车衡称重识别系统技术鉴定会在天津成功召开
    2008年4月28日,由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研制开发的集装箱双箱称重系统通过了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专家鉴定。 课题组人员在作相关报告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振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调研员赵燕,中国衡器协会秘书长刘晓华,上海海事大学教授黄有方,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郑见粹,武汉理工大学教授董明望,秦皇岛港集团李欣、塘沽计量检定所董伟组成,交通运输部科教司领导仉伯强、李奇出席并主持了鉴定会。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课题组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用户报告,审查了相关技术资料,并对现场演示进行了考察。 鉴定委员们在激烈讨论此次课题该系统通过采用三个独立的称重平台设计,配合多秤接口的称重仪表,集装箱运输车辆的各轴(轴组)只要停在不同秤台上,就可以实现通过一次静态称量车辆的总重及各轴重的称重计量,计量精度达到OIML( III)级。经过专家认真讨论,一致形成以下鉴定意见: 1. 该项目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技术鉴定的要求; 2. 该系统在受力结构上采用了分体式称重平台替代了传统的整体式称重平台,具有创新性; 3. 建立了识别系统的力学模型,进行了双箱称重的理论研究,提出了基于轴荷变化的误差修正方法; 4. 成功开发了该系统的识别软件,建立了&ldquo 基础车型数据库&rdquo 、&ldquo 车辆信息管理库&rdquo ,软件功能齐全,界面友好,可操作性强; 5. 该项目实现了一次双箱过衡单箱分别计重,提高了集装箱港口生产效率,为船舶合理配载提供依据;同时具有识别超载集装箱功能,为港口集装箱装卸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研究目标,技术先进,创新性强,为集装箱物流口岸的智能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新型集装箱汽车衡称重识别系统的成功开发与应用填补了国内在该领域的空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且在港口及集装箱物流行业有着良好的应用推广前景。
  • 地球所有DNA分子加起来有多大?装满十亿个集装箱!
    地球所有DNA分子加起来有多大?装满十亿个集装箱!科学家还认为,存储在所有现在动植物DNA分子中的基因信息足以达到一百万兆台超级计算机的处理能力上限。图为上海超级计算机中心的曙光5000A超级计算机(Dawning 5000A)爱丁堡大学的专家们通过计算得出,机器要想达到DNA在细胞蛋白质内解码的速度,必须达到每秒10的24次方次的运算速度。该研究的主要作者,汉娜拉登马克(Hanna Ladenmark)表示,通过将生命分解为无数个储存着基因编码的分子,科学家能够对地球生物圈的功能有进一步的了解。而反过来,通过加深这种理解,生物圈也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例如,这种方法可以用来量化因栖息地减少导致的物种数量变化。专家认为,植物的总DNA数量比其它物种都要多,而如细菌之类的单细胞生物则紧随其后。有趣的是,据科学家估算,动物和病毒的总DNA数量十分相近。尽管线粒体在所有生命体中都存在,能够简化研究者复杂的计算过程,但研究者们并没有将线粒体等细胞器中的DNA计算在内。他们表示:“我们采用的方法也许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生物圈变化的复杂性,并用新的方式对未来生物圈的变化做出预测,既包括人为的变化,也包括自然的变化。”领导这次研究的查尔斯柯克(Charles Cockell)教授补充道:“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看待生物圈总体信息的方式,以及看待其变化的方式,而不是仅仅从数量和种类上关注生物的多样性。
  • 江苏通报昆山“3• 31”爆燃事故原因:集装箱内氢气发生爆燃
    p  近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昆山“3· 31”爆燃事故通报,通报部分内容如下:2019年3月31日7时12分许,苏州昆山市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外一存放镁合金碎屑废物的集装箱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企业在镁合金铸件机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含水较高的乳化切削液,收集的镁合金碎屑废物未进行有效的除水作业,镁与水发生放热反应,释放氢气,又因镁合金碎屑堆垛过于集中,散热不良,使得反应加剧,瞬间引发集装箱内氢气发生爆燃,爆燃的冲击波夹带着燃烧的镁合金碎屑冲破集装箱对面机加工车间的卷帘门,导致机加工车间内卷帘门附近的员工伤亡。/pp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镁合金铸件,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是汉鼎精密经营业务之一。此次事故暴露出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对镁合金碎屑废物的危险性辨识和风险评估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废物暂存仓库设置不合理以及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pp  此次事故和“3· 21”响水爆炸事故无疑加速了江苏省化工行业企业整治活动。就在4月8日,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对省内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园区必须关闭,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园区必须关停,对落后低端企业必须淘汰。对符合安全生产、环保标准的企业要支持技术改造、支持配套产业、支持完善产业链。并计划到2020年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减少到2000家,到2022年不超过1000家。/ppbr//p
  • 国内首个标准集装箱尺寸p2+移动式核酸检测实验室今日交付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602dff88-9405-4c7d-8a17-757850b1d944.jpg" title="W020200827629303433787.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f712ad6b-4bfb-4082-8cef-cb4749131ce8.jpg" title="W020200827629303285082.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d62500a5-f3db-490d-85ef-d50fb597805f.jpg" title="W020200827629303439668.jpg"//pp style="text-align: left margin-top: 10px " 2020年8月7日上午,上海应急科技攻关项目“上海移动式核酸检测方舱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在浦东国际机场正式交付。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出席仪式,并与市科技党委、上海海关、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卫健委、宝山区政府、机场集团等代表共同见证实验室启动。br//pp  这是国内首个采用标准集装箱尺寸的p2+移动式核酸检测实验室,由宝山太平货柜、中科院有机所、上海海关保健中心等多家单位参与建设。实验室外观为一个标准集装箱大小,可支持集卡、货轮、铁路等各种运输方式。内部空间分为试剂准备室、样本处理室和核酸检测室三个独立区间,符合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规范要求。配备的检测设备80%来自国内企业研发生产,其中一体化核酸自动检测仪由上海仁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启用后能满足上海海关至少200份/天的检测需求。实验室正式启用后,可支持在浦东机场开展随到随检,与原先送至市区实验室相比,可节约2小时的等待时间。br/  方舱实验室攻关期间,依托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工作机制,全市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坚持以应急应战为导向,开展紧密合作、强化协同攻关,聚焦第三方检测认证要求和海关总署最新印发的《移动式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以海关一线人员的操作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了实战中会遇到的设备故障、应急场景、检测人员操作等情况,攻关了一体化病毒检测、负压系统、消毒系统、通信与监控系统等工作,最终仅用一个月时间就成功完成实验室研制,并协调专家全程介入,帮助实验室满足生物安全防护要求。br/  同时,攻关组还为实验室配备了中控指挥、试剂准备、移动采样等三辆移动车,可作为实验室的有效辅助,也可以单独使用,具备更灵活的应用可能。其中,试剂准备车能提供充足的检测试剂,满足社区、口岸等一线防疫阵地的应急检测要求;中控指挥车配制了可实时观察实验室各区间情况和各仪器参数的中控系统,如实验室内部或设备出现异常,可提示报警信息;移动采样车的样本采集能力最高可达1000人份/天。br/  未来,这家方舱实验室检测能力可增加至1500人/天。攻关团队在持续优化方舱实验室性能的同时,将继续推动其实现多场景、多模式、跨区域应用,有望满足国内外日渐增长的核酸检测需求,为国内外打赢抗疫阻击战贡献上海科技力量。/p
  • 电子气体检测装备趋向“智能化”
    3月7日,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和中国电子气体生产与利用百人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电子气体发展高峰论坛暨2024中国电子气体百人会年度论坛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指出,现阶段我国电子气体储运装备还存在不少技术难点,智能化、大型化、全球化将是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电子气体是半导体工业中使用的关键材料,主要用于外延、掺杂和蚀刻等工艺过程。电子气体的质量和纯度检测主要采用气相色谱和红外光谱等仪器。“随着国内半导体及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及生产工艺的快速迭代,电子气体储运装备的种类越来越多,用户对储运装备运输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总监宋新海指出,当前我国电子气体储运装备发展的技术难点,主要集中在设计安全、合规使用性、气瓶材料选用、洁净处理、阀门国产化等方面。“电子气体储运装备的设计安全与使用安全强相关。”宋新海举例说,“在阀门选型方面,氧化亚氮和硅烷这两种介质,不管在阀门材料还是在阀门类型的选择上,都大有不同。氧化亚氮采用手动阀门,而硅烷因泄漏到空气就会自燃,所以必须采用‘手动+气动’串联的方式,才能保证介质零泄漏。并且,硅烷在光伏行业应用中会产生细微颗粒,为了减少磨损,阀座也需采用更耐磨的、使用寿命更长的材料。”宋新海强调,电子气体储运装备的发展应建立在合规使用的基础上。目前,国内对10MPa以上高压T瓶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我国TSG 2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生产制造10MPa以上的高压T瓶需进行“三新”技术评审。据了解,国外标准高压T瓶已在国内实现批量生产,生产技术难点已被攻克。在国内,相关生产厂家也已陆续开始进行相关项目技术评审。在气瓶材料选用方面,不同介质所选用的气瓶材料亦不同。宋新海介绍,目前管束式集装箱用气瓶材料主要有4130x、4142两种材质,氢脆介质(硅烷、氯化氢、磷烷氢等)选用4130x材质,非氢脆介质(一氧化二氮、三氟化氮、六氟化硫等)选用4142材质。另外,在洁净处理方面,国内在生产环节,多采用抛光研磨、清洗等先进工艺,保证气瓶内壁洁净度,以满足客户要求;在组装环节,所有电子气体产品均在洁净室内进行装配,管路采用自动钨极氩弧焊接;在检测方环节,所有漏点均进行氦检检测。“电子气体没有‘好’介质,大多具有自燃、有毒、氧化性或腐蚀性等特性,对阀门仪表等零部件的材料、密封、寿命等要求极其苛刻。”宋新海指出,目前我国电子气体储运装备领域阀门附件的国产化率还非常低,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阀门材料纯度不高,易存在微量泄漏,耐腐能力差。二是一些阀门壁厚均匀性差,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易出现内漏现象。三是阀门寿命较短,有的甚至才使用1年,就出现各种小问题。谈及未来电子气体储运装备未来发展趋势,宋新海认为,智能化、储运装备大型化、全球贸易将是重点。“智能化方面,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定位装置等智能化检测‘神器’,将保障移动储运装备的使用更安全、更高效。储运装备大型化方面,太阳能电池新生产工艺带来磷烷氢用气量的巨大变化,使用管束式集装箱可确保较低的交易频率,以降低使用风险。全球贸易方面,未来将有更多的国内气体销往国外,对储运装备的需求将越来越多、品种越来越多样、洁净技术指标越来越严格。”他说。中国电子气体百人会秘书长洑春干在会议上提到,中国气体协会正积极推行电子气体产业包装、工艺及阀门等部件“安全注册”,以推进我国电子气体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产化生产及使用。据了解,前不久,石家庄安瑞科成功研制全国首台磷烷与氢气混合气管束式集装箱并实现交付。该管束式集装箱作为全国首台针对磷烷与氢气混合气的专用大容积储运装备,不仅储运量大,且安全性高,将大幅度降低气体公司的运营成本。该公司于2023年投资3亿元建设国内第一条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高压电子气瓶产品生产线,有望助力半导体芯片及光伏等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
  • 史上最严检疫办法实施 婴儿奶粉过关要检50项
    昨天,10万余盒产自德国的奶粉运抵北京朝阳口岸。这是被称作“史上最严检疫办法”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首批在京通关接受检验检疫的洋奶粉。  洋奶粉售前须“过五关”  “一罐合格的洋奶粉,入境后需要经历5道检验关,才能摆上货架销售。”北京检验检疫局朝阳口岸办事处副主任周玉峰说,满载进口奶粉的集装箱车自天津港抵达北京后,要过的“第一关”就是单证审核。  在朝阳口岸检疫现场,记者看到一份密密麻麻的记录单据。“这就是进口食品全项目监测报告,只有全部项目都合格的,才能进口。”检验检疫人员告诉记者,我国对婴幼儿食品检验检疫最为严格,其中供初生婴儿食用的配方婴儿奶粉,必检项目就有50项,如果是特殊配方,还要加检6项指标。  首批通关的一只海运集装箱停靠检疫台后,检疫人员在仓门处核对了红色的出厂铅封,确认无误后才准许用液压钳将其剪断。“这‘第二关’就是现场查验,确保铅封完好、集装箱箱体完整,这样才能保障进口奶粉是安全的。”  开箱后,一箱箱堆放整齐的奶粉被叉车运出,检验检疫人员迅速开箱查验,核对货证信息,仔细检查产品内外包装,进行“感官检验”。“我们会利用视觉、味觉、嗅觉、触觉等手段对食品的形态、色泽、味道、气味及软硬度进行评价,并对食品的包装、贮藏、装卸、周围环境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进行判定。”周玉峰说,如果包装破损、渗漏、产品霉变、受污染,则会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将封存销毁。  记者注意到,打开集装箱仓门后,检验检疫人员不仅认真检查了奶粉包装是否完好,还仔细地对堆码奶粉的木托进行了查验。“主要是看木托是否经过无害化熏蒸,确保不会带进虫子等有害生物。”  无中文标签禁入境  在检疫现场,检验检疫人员花费时间最多的环节就是检查产品标签。北京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口食品应该具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合格的,禁止进口。  “这批奶粉的标签符合规定,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和保质期、原产国、进口商信息等都明确标注了。”周玉峰告诉记者,如果中文标签不合格,将被退回纠正,不能实施检验检疫。  记者看到,检验检疫人员在不同的奶粉堆中,随机抽取了7盒奶粉,贴上条形码,装进采样箱,马上送往北京检验检疫局食品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在等待检测结果之前,这批奶粉将在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管下,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存储,其间任何人都不能动用。实验室检测合格,取得北京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乳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才能销售。  北京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处长种焱说,虽然进口企业提供了全项目的监测报告,但婴幼儿奶粉作为一种极敏感的产品,检疫部门仍然会对每一批进口产品采样送检,确保食品安全。“抽样送检十分严格,检验检疫人员在现场对产品进行贴码标注,条码信息实时传送至实验室,产品样品送到后要先核对条码信息,确保产品不被‘掉包’才能进行检验。”  检验是否合格5天见分晓  记者跟随样品运输车辆来到位于朝阳公园南侧的北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这里的技术人员已在等候新规实施后的首批送检奶粉样品了。在严格核对样品信息,比对了相关图片后,技术人员才接收样品送入实验室。  “今天这批奶粉将进行9项检验,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阪崎肠杆菌、硝酸盐、黄曲霉素M1和黄曲霉素B1。”北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副主任陈广全告诉记者,选定的9项指标属于“5月检验项目套餐”。  “检验套餐”以半年为周期,按月轮换。以5月为例,在经过风险评估后,检验检疫人员从国家标准50项必检项目中选出9项高风险指标,作为“5月检验项目套餐”,进行批批检验。其他月份也都有不同的“检验套餐”。  “一方面保证最大限度的安全,另一方面保证检验检疫的经济性。”陈广全告诉记者,9项检验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微生物、黄曲霉毒素等对婴幼儿健康危害较大的指标,将在专门的实验室内完成,其洁净程度不亚于医院的无菌手术室。  相关背景  一季度进口食品  同比增两成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大路昨天表示,北京口岸食品进口数量近年来快速增长,仅今年第一季度就同比增长22.65%。  今年1至4月,北京口岸进口食品、化妆品6930批,货值4.40亿美元,检出不合格产品69批,货值23.66万美元。检验检疫出口食品、化妆品2290批,货值1.29亿美元,检出不合格产品9批、10.19万美元。  王大路说,北京检验检疫局对26大类进口食品检测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划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制定月度检测表单,使检验更高效、更具针对性,也更为科学、有效。在问题泛滥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监管方面,增加提供标签样张和第三方标签评定报告等要求,制定标签整改场所,调整标签备案流程,使得中文标签备案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企业提供中文标签合格率由不足50%提高至95%以上。
  • 我国提出和推动制定的物联网首个国际规范发布
    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9日通报称,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日前正式发布了集装箱货运标签系统。这是在物流和物联网领域,首个由我国提出并推动制定,并由ISO正式发布的可公开提供的规范。  据国家标准委介绍,这个规范的全称为《ISO/PAS 18186:集装箱-RFID货运标签系统》,它是在我国国家标准《供应链监控用集装箱电子箱封应用技术规范》(GB/T23678-2009)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它的推广有助于加速开发低成本、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的集装箱电子装置,将对提升国际集装箱安全运输水平发挥作用。  这套集装箱货运标签系统通过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与互联网的结合,可为货主、港口、船舶运营公司、海关和商检等单位提供集装箱实时货运状态信息,实现集装箱运输信息由“告知”到“感知”的变革,对提高集装箱的安全水平和运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标准委介绍说,国际标准化组织可公开提供的规范(ISO/PAS)是为了满足市场和新技术快速发展需要,由ISO正式发布的一种准国际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不断提升。我国已承担45个ISO/IEC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担任24个ISO/IEC技术机构主席和副主席职务。由我国提出或推动制定的国际标准草案210项,其中已被批准为国际标准的达96项。
  • 我司将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系列新品亮相CISILE 2012
    第十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将于2012年5月15 ~17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拥有8 个展馆;6 万平方米的室内场馆;7 千平方米的室外展场;1 万平方米的停车场;1 万平方米的集装箱场地和3 千平方米的海关保税仓库,将汇聚超过700家国内外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相关的展商,展示科学仪器产业新产品与技术。展会同期还将举行CISILE 2012创新奖评选活动,我司新产品Mars-400便携式气象色谱-质谱联用仪和Mars-6100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将参加这个奖项的评选。我司作为仪器仪表领军企业,届时将携带实验室领域的系列产品参加此次科学仪器的年度盛典及同期活动。欢迎莅临我司展位,我司展位信息如下:展馆地址: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展位号:一号馆T2B 更多详情参阅:http://www.cisile.com.cn/
  • 天美在印度的第四套BSL-3实验室通过验收
    2007年11月7日,在印度加尔各答(Kolkata, India)隆重举行了印度国家霍乱与肠疾病研究中心(National Institute of Cholera and Enteric Diseases, NICED) BSL-3实验室的揭牌仪式,出席揭牌仪式的有Dr. N. K. Ganguly(Director General Indian Council of Medical Research, Government of India)和其他印度卫生部官员。这是天美公司自2006年以来为印度卫生疾控系统安装的第四套可移动式BSL-3实验室,受到印度卫生部及美国CDC专家的一致好评。 该实验室今年4月完成上海组装和调试,6月中旬海运至印度加尔各答安装现场,7月份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8月份通过业主邀请的美国CDC专家团的验收,验收标准参照WHO及美国CDC的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该实验室将于近期启用,进行高致病性病毒微生物的检测和研究。 screen.width-300)this.width=screen.width-300" border=0 screen.width-300)this.width=screen.width-300" border=0 附:可移动式BSL-3实验室 可移动BSL-3实验室是介于建筑式BSL-3实验室和移动式BSL-3实验室之间的一种形式,它可以根据疫情和研究的需要进行移动,此类实验室建于若干组合的集装箱内,在完成安装和功能调试后,将实验室以集装箱为单位分开,通过海运、陆运等方式运至目的地,在现场进行拼装,最后完成功能调试。由于在出厂前已经完成所有功能的调试,所以现场的组装和调试只需很少的时间。 可移动式BSL-3实验室具有以下优良特性: ● 功能性。具有建筑式BSL-3实验室的一切功能,使用安全可靠。设计理念与建筑式完全一致,符合国际、国内生物安全标准,其核心是把一个一二百平米的BSL-3实验室的所有设备,“压缩”在两台或多台集装箱内。但在集装箱的气密组装和结构密闭性上有比建筑式BSL-3实验室更高的要求。 ● 经济性。对于建筑式BSL-3实验室,其前提是有建好的建筑,而且该建筑的地理位置必须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要求。而可移动式BSL-3实验室一般安装在集装箱内,集装箱的成本大大低于建筑的成本。 ● 现场施工的方便性。在出厂前完成组装和调试,因此能大大减少了现场施工的周期。 ● 灵活性。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可根据用户对BSL-3实验室数量的需求进行灵活的设计;其次是安装位置和形式的灵活性,可移动BSL-3实验室可安装在远离人员活动的位置如海边等,也可以与建筑物相联,解决了BSL-3实验室与低生物安全等级实验室配合使用的问题。
  • 天津爆炸再调查:危品混存 监管困局
    p  亲历过这场灾难的人,大多不愿再提起2015年8月12日夜发生的一切,幸运的人都试图尽快挣脱爆炸给自己造成的创伤。/pp  8月12日23时34分,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瑞海公司)危化品堆场,连续发生多次剧烈爆炸,事故总共造成173人遇难,798人受伤。/pp  至今,外界颇为关注的爆炸原因调查等工作已终结,只是暂未公布相关结果。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有“中国经济增长第三极”美誉的滨海新区,因此次爆炸需放缓发展脚步,重新反思和总结。/pp  近期,《财经》记者获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的一份内部资料,对这次事故暴露的问题有所披露。资料称,该起事故暴露出在危化品和易燃易爆领域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红线意识淡薄,部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法规标准执行不力,港口危险货物进出口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危险货物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pp  这起致命爆炸事出多因,看似是诸多环节小概率事件的罕见巧合,实则偶然中的必然。在官商勾连、行为脱缰、监管失控、权责推诿、技术失灵、防范落空等多个命运齿轮的咬合下,大错已然铸成。/pp  strong生死逃离/strong/pp  进入11月,天津已没有8月的闷热。/pp  寒风中,跃进路瑞海公司爆炸核心区,仍能听到挖掘机清理废墟时发出的轰鸣声,直径超60米的爆炸大坑早已被修整填平。围挡区内的工作人员穿戴着防毒面具,不时下车检测周围危化品残余成分。/pp  与清理区一墙之隔的北疆海事局大楼和中海油工业自控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还保持着爆炸后的原貌,室外墙倒门裂,室内窗飞桌散,一片斑驳狼藉。空地上,烧毁的汽车只剩下布满黄色锈迹的冰冷外壳,碎玻璃和扭曲的小铁皮飞溅满地。/pp  距离爆炸区几百米远的居民区早已人去楼空,折返的人只是在危楼中努力捡寻可搬走的物品,现场只剩下施工队白天维护施工的喧嚣,夜里则静如一座废城。/pp  时间回到8月12日23时20分,天津滨海新区气温为28.2℃,相对湿度59%,瑞海公司起火。/pp  接到火警的天津港公安局消防四大队消防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瑞海公司着火点,因火势迅速蔓延,他们很快用完了一车水,26岁的消防员刘斌驾驶消防车前往他处装水。/pp  瑞海公司一名18岁的叉车工魏航,被工友从四楼办公室叫下,匆忙赶往着火点增援。/pp  与此同时,附近天津爱兰德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爱兰德)的高管赵岩(化名)也闻讯赶到近处帮忙,他看到消防官兵站在着火点周围灭火,但火势越来越大根本没法控制,于是和公司总经理等4人准备撤离。/pp  他们刚跑出约200米,身后突然发生爆炸,4人被掀倒在地,均不同程度受伤。/pp  魏航也被冲击波掀出两三米远,他下意识躲进身旁一个空集装箱,次日11时被救出时,全身50%体表皮肤被烧伤。其父魏建新守在病床前说,魏航的20余名工友没那么幸运,都没能跑出来。/pp  装完水返回现场的刘斌看到爆炸的一幕时,被强大的冲击波震晕,在这次爆炸中他失去了多名战友。8月13日下午,刘斌父亲说,刘斌是合同制消防员,作为第一批赶到现场救援的消防员,爆炸中侥幸捡回一条命,但刘斌内脏伤得严重。/pp  更远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士司机王兵(化名)远远看到临港方向的天空闪现出巨大的刺眼火球,不久沿街站满了等待救援的伤员。“有在校学生也有老人小孩,还有穿着睡衣的男男女女。”/pp  临近爆炸区的泰达医院很快满员,除接收急危重伤者外,其他伤员都不得不转至市区等更远的医院救治。/pp  爆炸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20多个居民区高层建筑门窗,也都不同程度被炸毁,不少当夜在家的居民因此受伤。临近小区部分楼房都成危房,一些墙体钢筋被炸裂得摇摇欲坠。/pp  距爆炸点直线距离1200米的万科金域蓝湾小区一位林姓业主,当夜逃离至更远的美达大酒店。/pp  次日退房时,酒店免去了房费让他感到些许温暖。然而,待他返回家中取必需品时,发现家中2000元现金和手机被盗,这让他觉得比房屋受损更加伤感。/pp  事后,天津警方证实,在爆炸现场附近小区抓获多名窃贼。/pp  爆炸中,瑞海公司有3人身亡,包括操作部负责调度的2人和业务部负责运抵的1人。/pp  “这样活着比死了还痛苦。”瑞海公司危申部员工王华抱怨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生活窘境。/pp  她和其他幸存的同事都失去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也找不到其他工作。应聘屡试失利的原因,正因为她们来自瑞海公司。/pp  “很多同事前不久出去找工作,后来接到对方人力电话被问以前在哪上班,一听说是瑞海职工,直接就说不要瑞海人。”王华无奈地表达着被歧视的心累,她说拒绝的公司不止一家两家。/pp  被拖欠工资的还包括承包瑞海公司叉车、人工装卸、车队、供料(托盘等材料)等外协单位的农民工,据初步统计,共涉及数百万元。/pp  “公司的领导都被抓起来了,根本没人管,都是员工自己组群在维权,政府部门也没人开绿色通道解决问题。”王华说,维权员工都感到讨薪希望渺茫。/pp strong 起底瑞海/strong/pp  爆炸发生半个月后,8月27日,最高检察院发布消息,分别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主任武岱、天津海关原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等在内的11名官员、退休官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对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等1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pp  另外,还对天津市交通委、市安监局,滨海新区安监局、规划和国土局,天津新港海关,天津港集团等单位的责任进行了厘清。/pp  近期,天津一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天津市纪委正在调查其他批次的涉事官员,“调查原因公布前,很可能会以追究其他涉事官员的行政责任为主”。/pp  正是拥有地方政府权力部门的庇护,瑞海公司才能在滨海新区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pp  瑞海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在东疆保税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李亮、舒铮,分别持股55%和45%。/pp  爆炸发生后的8月20日,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首次正式回应涉事企业部分信息。瑞海公司实际控制人是41岁的于学伟,官方通报显示其系瑞海公司董事长。此前,于曾是中化天津有限公司的副总,截至天津爆炸事故发生时,于学伟在天津港危化品圈已混迹21年。/pp  于事后承认,2012年辞去中化天津副总经理之职后,其利用在安监、港口、海关、海事和环保等方面的人际关系,与董社轩合作成立该公司,董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的儿子,为创办公司他动用了当地公安和消防等的关系。/pp  回忆起办消防鉴定的过程,董社轩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的关系主要在公安、消防方面,于学伟的关系主要在安监、港口管理局、海关、海事、环保方面。公司成立时,我去找的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说想做危化品仓储。当时我把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给设计的改造方案这些材料都拿了过去,很快消防鉴定就办下来了。”/pp  据悉,瑞海公司成立初并没有危化品经营资质,经过四次变更后直到2015年6月23日,才获得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称天津交通委)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相关证件,允许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的运营。/pp  具体过程为,2013年1月18日,天津市交通港口局批复同意瑞海公司筹建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的申请。六天后,瑞海公司获得了第一份《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津)港经证(ZC-543-03-D),允许其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但危化品除外。/pp  按照有关规定,一般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而瑞海公司获得的许可证的有效期仅为半年,为2013年1月24日至7月24日。/pp  2013年7月22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港集团)规建部作出批复,同意瑞海公司将爱兰德原有库房改建为危化品仓库。随后,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原天津市交港局、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等介入相关的审批。/pp  2014年5月4日,原天津市交港局同意自2014年4月16日至10月16日瑞海公司试运营港口仓储业务,并明确同意瑞海公司可储存危险货物、仓库堆场面积,以及货物品种、作业方式和作业种类。/pp  四天后,瑞海公司便在工商注册信息中修改经营范围,将“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危化品除外)”变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而此时,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改建工程还没有通过环保验收。/pp  2015年6月23日,天津市交通委向瑞海公司颁发了《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同一天,天津交通委还向瑞海公司颁发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pp  一位瑞海公司的知情员工介绍,瑞海公司设立有业务部、调度部、危申部、保安部、运抵部、财会部和经理办公室等七个部门,共58名员工。/pp  2013年3月16日,瑞海公司投资900万元开始将跃进路堆场改造成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工程总占地面积46226.8平方米。/pp  改造项目具体包括新建两个危险品仓库以及由重箱区、装箱区、空箱区、拆装箱作业区组成的危险品集装箱堆场、消防泵房、废水收集池,另还包括改造综合楼、中转仓库、检查桥等原有基础设施。/pp  2014年1月15日项目完工后,瑞海公司才有了储存危化品的硬件基础设施。2015年1月29日,该公司又增加注册资本至1亿元,法定代表人由李亮变更为只峰。/pp  2015年2月,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下称中滨海盛)受瑞海公司委托,对改造的危化品集装箱堆场项目做了安全评估,并给出了验收通过报告(备案稿,下称安评报告)。/pp  据悉,中滨海盛具有国家安监总局核发的甲级安全评估资质。/pp  安评报告称,该项目主要经营危险货物的拆装箱业务及危险货物储存,年货运量5万吨左右,堆存期不超过40天,集装箱堆场的危险品重箱区同时存货体积不大于1000立方米。/pp  允许存放的货物种类包括2.1项易燃气体、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3项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性物质及有机过氧化物,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等共7类危险货物。/pp  strong超标存放/strong/pp  2013年就在瑞海公司工作的知情人刘秦(化名)透露,瑞海公司成立没多久就开始经营储存危化品业务,周边部分物流公司也会私下偷偷储运超出经营资质范围的危险化学品。/pp  这是当地行业圈内公开的秘密。“危化品业务利润非常高,有关系的物流公司都会冒险经营储存危化品。”刘秦称。/pp  2013年,瑞海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下称危化品)集装箱业务从零做到几十个集装箱的量,再到爆炸事故发生前每月集装箱吞吐量接近3000个箱子,瑞海公司的业绩增长势不可挡。/pp  “以前在公司只有十几个人装卸,如今增长到40多个人,这就是直观的变化。”刘秦介绍,公司运抵区的货箱几乎每天都是满的。/pp  这样骄人的业绩,让港区天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简称中化)、新中化和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做危化品业务的公司艳羡。刘秦说,近两年这四家物流公司所有的危化品储存业务量几乎只能与瑞海公司总业务量持平。/pp  一位在于学伟手下做事的瑞海员工王华称,这与于学伟有强硬的政府关系和出色的管理才能相关。业务部知情员工周菱(化名)评价于学伟办事能力很强,做事也非常严谨,公司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几乎没有他解决不了的,所以能在短期内使瑞海的规模和效益都得以成倍增长。/pp  按堆场改造项目设计要求,在不超标储存的情况下,瑞海公司各类危化品最大储存量可达907吨。/pp  安评报告数据统计分析,若同时储存这个数值的量,其重大危险源级别指数(R值)会等于93.51,而在国家港口重大危险源级别分级中,R值大于或等于50就属于一级危险源,因此瑞海公司被安评机构认定构成危险货物一级重大危险源。/pp  基于907吨的总量,安评报告还列明了各类危化品可同时存放的重量,其中氰化钠最大储存量为16吨,硝酸钾和硝酸铵最大储存量都是25吨。如果单类危化品存储量超出这些范围,还会继续增加危险源等级指数。/pp  分析报告数据可见,所有单类危化品最大储存重量都没有超过26吨。/pp  但公开信息显示,事故发生时有7个集装箱发生爆炸,引燃周边建筑物和停车场及露天堆场发生爆炸,爆炸面积约5300平方米。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牛跃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事发时场内有硝酸铵800吨,硝酸钾500吨,氰化钠700吨。/pp  《财经》记者获得的瑞海公司试生产期间部分货箱吞吐量数据显示,2014年4月到8月,每月装箱数与运抵箱数合计重量平均高达5.8万吨。这远远超出瑞海公司年货运量5万吨左右的标准。/pp  试运营期间每月经营的货物量中,第2类气体(甲烷、液化石油气、氩气)、第3类易燃液体(苯、苯乙烯、丙酮、丙烯腈、二硫化碳、环己烷、环氧丙烷、甲苯、甲醇、汽油、乙醇、乙醚、乙酸乙酯、正己烷、甲醛)、第4类易燃固体(电石、钾、钠)、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钾、过氧化钠、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过氧乙酸、过氧化甲乙酮)、第6类毒害性物质(氰化钠、环氧氯丙烷、环氧溴丙烷、甲苯二异氰酸酯)与第8类腐蚀性物质(烧碱、甲酸、磷酸、硝酸、硫酸、硫化碱/硫化钠)和第9类杂项危险货物和物品(镍氢电池、二水二氯异氰尿酸钠、草酮母液、硅钙)占这几个月经营比例,分别为1%、9%、13%、20%、15%、40%和2%。/pp  综合中滨海盛的安评报告分析,瑞海公司集装箱吞吐总数中,危化品占比最多达40%的第8类危化品,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和氧化性、毒害性以及易燃性。其物质化学性质活泼,能腐蚀人体、金属、有机物和建筑物,并使之遭到破坏。如浓硝酸、浓硫酸一旦遇到有机物稻草、木屑等,就容易因氧化发热而引起燃烧,甚至爆炸。/pp  根据安评报告,瑞海存放的多类危化品都具有易燃、有毒等多种危险、危害特性。/pp  爆炸发生后的8月20日下午,环保部应急中心主任田为勇发布环境监测总体情况消息时就指出,警戒区以内的26个监测点位中有19个都检出氰化物,其中8个点位超标,最大值超过国家标准356倍。/pp  strong危品混存/strong/pp  正因为储存危化品具有潜在的安全风险,所以行业内对危化品的存放都有严格的标准。/pp  安评报告指出,瑞海公司危化品存放分布的具体情况是,将第2类气体储存于堆场的海关监管区,第3类、第4类、第5类、第6.1项、第8类危险货物储存于堆场重箱区,第9类储存于堆场或中转仓库。/pp  其中,重箱区和装箱区位于场地北侧和西北侧,集装箱堆场由危险品重箱区、装箱区、空箱区、拆装箱作业区组成。/pp  此外,三个危化品仓库根据货物的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储存,每类危化品的装箱区都有严格的划分界限。/pp  第6类和第4类装箱区相互靠近,第8类与第9类装箱区也连成一片,其他的是第5类和剧毒类危化品等。危化品在装箱时分清存放区域,是为了避免发生事故。/pp  但在瑞海公司的实际操作中,其混存乱放危化品等违规操作问题被安评报告多处提及。/pp  按规范要求,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最高只许堆码两层,其他危险货物集装箱不能超过三层,并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做好有效隔离。/pp  安评报告对瑞海公司的隐患整改意见指出,其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堆码超过两层,其他危险货物集装箱甚至超过三层堆码,堆场各类货品的隔离也不符合规范要求。/pp  安评报告进一步指出,瑞海公司的集装箱在堆场上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定点堆放,也没有标明位置和编码。/pp  检查发现,瑞海公司危化品一库房按甲类库设计,建筑面积732.55平方米,分三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约240平方米。/pp  该库主要用于储存电石和硅钙合金等遇湿易燃物品,但经查看瑞海公司物料储存清单,甲类库中曾储存过金属钠、钾,这样的做法与规范要求相违。/pp  各堆垛也存在摆放不规范的地方,安评机构就以上问题还给出过整改建议,“瑞海应制定制度保证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存,不能混存其他物品”。/pp  危化品二库房主要储存TDI等剧毒物品,而内部没有设置有毒气体探测仪 二库房及中转仓库内也没有安设事故喷淋装置、冲眼器设施 仓库门两侧没有设置采取防车辆碰撞设施等。/pp  另外,厂区内相邻建筑设施也有不符合标准的地方,如重箱区(甲类)北侧、西南侧消防泵房与西侧厂外普通集装箱的间距规范要求都是30米,但实际都只留了20米。/pp  堆场四周采用围栏或实体围墙封闭,虽与厂外形成环形通道,但重箱堆场内部没有形成环形消防通道。/pp  不达标的地方还包括,堆场缺少场位图及显示堆场内集装箱分布和集装箱的详细信息,也没有全覆盖实时跟踪集装箱动态管理的功能等。/pp  报告分析指出,建筑物之间若防火间距不足,则当某一建筑发生火灾事故时,火灾可在热辐射的作用下向相邻设施或建筑蔓延,容易波及到附近的设施或建筑。/pp  安评报告指出,集装箱堆存隔离不当, 一旦发生泄漏或燃烧爆炸事故也会累及相邻危险货物, 发生相互反应。/pp  事后来看,安评报告的这些提醒,一一应验。/pp  瑞海公司知情员工刘秦解释说,不能混存的原因是每类危化品的危险性质不同,遇到事故时所要采取的处置方式也不一样,“有的货物需要用水灭火,而有的危化品遇到水就会自燃爆炸”。/pp  8月12日,爆炸事故发生后,厂区的建筑物和所有危化品都被夷为平地,这给事故原因调查增加了难度,但通过对比瑞海堆场发生爆炸前后的卫星地图,不难发现爆炸形成的直径60多米宽的大坑,正位于瑞海公司西北角。/pp  据在天津港从事危化品工作十余年的瑞海公司劳务外协承包负责人石国庆介绍,公司西北角是运抵区所在地,这片区域面积只占到公司总面积4.6万平方米的十分之一左右,平日都用作暂存运往港口码头的危化品集装箱等。/pp  8月21日,有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核心爆炸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因爆炸事故全都损毁,但爆炸前的监控录像被完整保存下来。/pp  监控录像中有3分钟左右时长的视频显示,着火前不久,曾有一辆罐车驶进危化品仓库。上述内容在天津市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呈交的事故简报中有详细描述,该简报同时还抄送给了公安部、国安部等多个部委。/pp  “纪委调查组工作人员在调取海关的监控视频时,发现最早着火点是运抵区一处集装箱叠放罐箱的区域蹿起火花,随后导致火势蔓延引发堆场爆炸,接着燃屑掉进各危化品仓库从而引发剧烈燃烧的连环爆炸。”瑞海公司一名知情员工指出,“瑞海公司混存的情况执法人员是知道的,要是当时有人对违规和混存情况进行制止,瑞海也就没法继续如此营业。”/pp  《财经》记者就此多次向新港海关和其上属的天津海关求证,但截至发稿前仍未得到对方回应。/pp  近日,一位天津爆炸事故调查组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最初,调查组也严重怀疑事故原因与视频中出现的罐车有关,经调查发现车里装的是液体糠醇(属中等毒类刺激剂)大量实验证明,这种物质闪点特别高,须高温挥发后才能点燃,因此排除与事故爆炸的关系。/pp  为确定着火源,调查组找过国内至少4家相关权威单位,做了大量排查和实验。/pp  后又发现事故现场存放有液体和固体等危化品,其中存放的有几种物质闪点极低,若存放不好温度又高即可自燃,或为起火原因之一。/pp  strong安评护身/strong/pp  虽然目前官方没有正式回应事故着火源是否与化学反应有关,但瑞海公司存在的问题早已暴露。/pp  梳理安评验收报告意见可发现,安评报告总共评估了瑞海公司包括储运装卸及设备设施单元安全检查、总平面布置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检查、消防安全分析检查等9大类安全项目,共指出19项内容不符合规定,另有24处安全隐患需整改。/pp  安评报告既已点出问题,甚至包括危化品混存的多处隐患,为何瑞海公司仍可上马运营?/pp  2015年2月11日,瑞海公司就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出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表显示,前述问题都被列入已整改事项,整改时间大多集中在2014年9月、12月和2015年2月。/pp  其中,关于堆场超层堆放的问题,已于今年1月由安保部主管郭向滨负责整改,整改结果称,“装箱的堆垛、层数间距进行整改,已完善公司第十二章集装箱安全管理制度,内有集装箱储存的具体要求。”/pp  但瑞海公司多位知情员工透露,公司为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无论是整改前还是整改后,都存在危化品混存等违规操作的情况。/pp  “公司的面积有限,业务量又大,需存放的危化品货物非常多,所以要充分发挥运抵区有限的土地利用率。”刘秦分析说,运抵区作为所有货物出厂前必经的安检地,所存放的各类危化品种类难免繁杂。/pp  他还介绍,瑞海公司早有安全人员发现这一问题,并多次在公司会议上提出运抵区的潜在风险。/pp  为解决堆场混存以及超标储存危化品的问题,今年初瑞海公司高层还与西侧一墙之隔的中建联通物流公司高层进行了洽谈,欲租用或购买该公司的场区来解决瑞海运抵区货物储存空间不足的问题。/pp  “可能是出价没有达到对方预期,最后没有达成协议。”刘秦介绍说,瑞海的运抵区与中建联通物流公司正是一墙之隔,打通即可连成一片。/pp  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与八个场所距离的评估结论认为,瑞海公司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pp  报告列明堆场距离西侧天滨公寓970米,距西南侧滨海国际会展中心约1500米,离泰达足球场1600米, 均符合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距离的标准。/pp  同时认为,堆场距离西侧海滨高速公路约310米,西侧津滨轻轨东海路站420米,远离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等也都符合要求。/pp  分析上述报告发现,评估项目将距离1500米的滨海国际会展中心等更远距离参照物,巧妙地避开了对南侧启航家园、万科海港城和清水蓝湾等距离堆场350米至800米远的小区评估。/pp  尽管有诸多问题,但最终瑞海公司还是取得了安评验收通过报告。/pp  2015年2月2日,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受瑞海公司委托,举行了对该公司堆场改造工程的安全竣工验收审查会。/pp  天津水运安全评审中心6名专家组成员给出的总体意见为,项目可通过验收,专家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他们认为仍需整改的方面包括,要完善作业现场隔离设施及事故泄漏收集回收设施,以及完善消防泵房与重箱区防火间距相应安全性防范措施等。/pp  相关主管部门也依此给予了安评的现场审查通过资质,这让瑞海公司在日后的野蛮扩张中,又多了几分“护身”的筹码。/pp  天津安评机构志诚伟业公司一位负责人对此现象评价称,业内安评机构都知道甲方请安评企业来安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通过,如果不给出通过报告,很可能收不到费用。/pp  此外,按2011年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pp  安评报告显示,瑞海公司成立了由公司中高层、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的16人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只峰担任,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同时设立安保部,专职现场安全员。每月召开两次安委会和两次部门安全会议。/pp  瑞海公司被指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并没有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总经理也没有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人员证书,且公司只有3人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岸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pp  甚至包括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王超,也没有培训经历和取得资质证书, 同时企业仅有一名电工持有电工证。/pp  2014年3月5日,瑞海公司按照天津港公安局治安支队要求,进行的巨毒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就暴露出了工作人员不专业的问题。/pp  演练报告显示,治安支队、海事局、跃进路派出所都参与了这次演练并给予指导。应急预案演练中,仍存在个别队员打水带、喷水不熟练、警戒带设置没有救援进出口等不专业问题。/pp  直到2015年2月,瑞海公司的整改问题情况表中记录,“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所有相关的管理、作业人员继续报名参加培训,待有培训班学习后持证上岗,责任人尚庆森。”对王超的无培训情况,也只是填写“已报名,待安监局有培训班再进行学习”。/pp  此外,瑞海公司的装、卸箱工人也大多是没有专业资质的农民工。/pp  安评报告称,有的外协单位安全工作没有落实,如缺少劳保用品,违规指挥和操作,部分外协员工安全意识差,出现事故救护不及时等情况。/pp strong 监管困局/strong/pp  在天津港爆炸事件发生两周后,涉事各方不但未站出来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反而试图加以推诿。/pp  事故发生五天后,国家安监总局在官网挂出一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文件——2013年实施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危险货物的安全评价审批和监管,都由“各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行属地管理。/pp  天津市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即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称天津市交通委)。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宋世明看来,安监部门并不能依此理由就任由天津市交通委对危险品自行管理。“谁许可谁监管的逻辑是一个不合理的逻辑,法理上是自己的责任就应该负责监管到位。”/pp  对国家安监总局此举,外界质疑其有推卸事故监管责任之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监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生产、经营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审批及日常监管等。/pp  所以,虽然前期的审批权旁落,但法律规定安监部门依然需要对港口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并拥有执法权。/pp  天津市安监局的确在各港区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站。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5月,天津港下属三个园区内成立了安监站。/pp  成立当日,天津市安监局负责人出席并为安监站授牌。天津市安监局官方对三个安监站的职能解释为:由政府安监部门和天津港集团共建安监站,安监站将采取安监部门统一管理、天津港集团派驻专人负责的形式,实现共管。/pp  在天津港爆炸之前,安监部门是否独立或配合天津港对瑞海公司进行了常规检查,并没有信息披露。/pp  按照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由安监局颁发,但瑞海公司获得的证却是由天津市交通委许可,且有交通运输部2013年关于对港口管理的相关条例作为依据,这直接暴露出体制的割裂性。/pp  由于爆炸发生的中心区域处于瑞海公司的运抵区,而运抵区的管理权责则牵涉到海关、港口管理局、海事部门,使得原本多头管理的港区变得更为复杂。/pp  大部分危化品货物在进入运抵区时,都需经过多项登记审核的安检流程。/pp  瑞海公司业务部员工周菱称,业务部人员接到带有箱号的装箱单后,会将此单转交给调度部,由调度依据装箱单数安排工人,在装箱区将车上货物卸装到集装箱内,这个过程会有瑞海公司的监装人员陪同并拍照,公司安保部代表等也会在场。/pp  瑞海公司危化品项目的主要物流分几种情况,其中集装箱化学品,需先经检查桥入口再直接放在重箱区,随后到海关监管区,经检查后由桥出口运出厂外 散装的化学品则是经检查桥入口进行拆箱,再装集装箱放在重箱区,随后到海关监管区才能运出厂外 散装的化学品未装集装箱在出厂前,同样都需经过海关监管区。/pp  由此,进入运抵区后,货物为天津新港海关和天津港港口管理局(下称港口局)负责监管。/pp  天津新港海关和港口局的工作人员一周至少会到现场抽查三次至四次,多名瑞海知情员工反映称,海关的工作人员抽查频繁。/pp  一旦货物上了船,就转由海事局监管。为保证货物上船前的绝对安全,海关甚至还在运抵区布设了多个视频摄像头,对即将离港的危化品在公司存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pp  因发生爆炸的瑞海公司注册属地在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于是天津港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pp  8月19日上午第九场发布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庆跃露面,他的回应仍是试图撇清对瑞海公司的监管责任。/pp  他解释称,天津港港口顺海岸线一两百公里辖区内,分布着许多小区域,各小区域内有很多企业,其中包括天津港集团和发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公司等。但瑞海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天津港集团是市属国有企业,两者没有隶属关系,只是坐落在同一区域内。/pp  有熟悉当地行政管理体制的知情人介绍,最初的天津港集团所在地属于塘沽区,后来建港,具体的事务管理权交给了天津市港务局(正局级单位)。/pp  天津市港务局从塘沽区独立出来后,直接由天津市政府接管。这也是自交通运输部将港口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政策落实。/pp  按照天津市政府津政函200415号文件精神,2004年6月,原天津港务局进行政企改制,整体转制变成企业性质的天津港集团,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pp  “当时几乎所有港务局的工作人员,都随改制而转到天津港集团工作。”上述知情人士称。/pp  按常理,天津港集团作为企业,并没有行政管理权,但事实并非如此。/pp  虽然变成企业,由于涉及港口规划和治理等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所以天津市政府将相关专业工作的管理权限及职能,委托给天津港集团代管。比如,天津港设有独立、齐备的公安、消防等系统,且直接服从于港口集团的人事行政管理。/pp  其中,天津港公安局,由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交通委双重管理,后两者对前者负有业务指导责任,但天津港公安局拥有港口区域内的执法权,且民警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pp  天津港集团与瑞海公司,并不是毫无关联的两家企业。2013年天津港集团规建部曾对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改建项目作出批复,此外,改建项目的消防鉴定手续,是经过天津港的公安消防支队办理取得。/pp  “在人事任免上,滨海新区虽无权干预天津港集团,但在涉及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区政府设置的安监、环保等机构都有权对其进行监管,且事实上也发生了监管关系。”一位深谙滨海新区与天津港集团二者管理关系的知情人士表示,至于政府职能部门在行使监管权时,是否尽忠履职?目前无从得知。/p
  • 天津检验检疫排查一起入境废物疑放射性超标事件
    近日,天津东港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进口废物原料进行现场查验时,对该批货物的疑似放射性超标情况进行了排查,成功消除了一起潜在的放射性污染隐患。  据了解,该批货物是来自日本的集装箱装载的可循环再利用废旧塑料,由3个集装箱装运,其中1个集装箱经天津港国际物流二站通道式监测系统检测时,出现放射性疑似超标报警现象。检验检疫人员立即将此集装箱转入监管隔离区并设置隔离墩与隔离带,禁止无关人员靠近或者接触。同时穿着防护设备并携带相关的检测仪器进入隔离区排查放射性污染隐患。检验检疫人员通过在箱体外的初步排查基本确定了疑似放射性污染的大致位置,鉴于放射性剂量当量率并未超标,现场决定对货物进行掏箱检验,对放射性污染进行进一步排查。  现场检验检疫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便携式放射性剂量率仪和α 、β 表面污染仪对每一件货物都进行了全方位的细致排查,最终检验检疫人员在靠近箱底位置的两捆货物中检测到了放射性剂量当量率明显偏高的情况,确定货物γ 射线剂量当量率最高值达到了0.23微西弗 /小时,超环境本底值(0.08微西弗 /小时)0.15微西弗 /小时,但低于国家规定的放射性超标限定值0.33微西弗 /小时。依据相关法规,现场检验检疫人员判定这是一起一般性放射性超标事件,基本可排除核恐怖袭击的嫌疑。在深入调查货物信息,查阅相关资料后,检验检疫人员确认该批货物不会产生危害,在对该批货物信息进行登记后做放行处理。
  • 青海检验检疫局截获首例外来有害生物
    前不久,青海检验检疫局在对来自德国17个装载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生产设备的海运集装箱进行检疫时,发现了蝇类媒介生物及昆虫类动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这是该局在集装箱内截获的首例外来有害生物。  近年来,境外有害生物侵入我国境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青海检验检疫局一方面加大对进境海运集装箱和植物性包装材料的检疫力度,严密监控疫病疫情,做到每箱必查验、每件必检疫 一方面布设严密的防控网络,从天空到地面、从铁路到公路、从水面到陆地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长年实时监控。目前,该局除在曹家堡机场布控媒介生物调查监控网外,还在全省5亿亩草原、25万亩蔬菜种植地、7万亩果树园的入口和腹地布设实蝇检测点800个,对当地实蝇种类的构成和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 科技部发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征求意见通知,涉鼠疫检测试剂
    p  7月13日,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就“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8日,修改意见请于7月28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pp  此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在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任务中部署2个研究方向,分别为生物隔离集装箱技术与装备研制和鼠疫检测试剂的标准化和评价。国拨经费总概算数约为0.3亿元。/pp  生物隔离集装箱研究内容为针对重大疫情条件下人员撤离航空运输中存在的交叉感染风险、同舱运输安全隔离难等问题,开展生物隔离集装箱集成设计、生物安全控制、生命支持、运输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研究 研发全密闭生物隔离集装箱,分隔离区、半污染区和洁净区,具有人员隔离、生物安全防护、基本医疗和生命支持救治等功能,自带通风、消毒、信息传输 系统,并可通过不同功能模块配置,满足呼吸系统传染病、消化系统传染病等不同类型重大疫情防控需求 产品满足航 2 空运输系统快速转运要求,兼顾铁路、公路和水路转运与多式联运 研制工程样箱1~2套,并开展相关试验和示范应用。/pp  鼠疫检测试剂研究内容为研发鼠疫体外诊断检验技术的质控品和完成试剂的 GMP中试生产 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的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要求,系统研究和评价鼠疫体外诊断 的抗原、抗体和核酸检测产品的敏感性和特异性等性能指标评价并确定其适用检测标本的种类 开发现场实时核酸检测溯源技术,实现实时鼠疫菌的全基因组序列测定,并直接对鼠疫定种定型,用于精准防控。/pp /pp附件:/pp style="line-height: 16px "img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a style="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7/attachment/5e2c4eb2-eeb9-46c3-8f82-220fd328fc00.pdf" title="“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pdf"“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pdf/a/p
  • 质检总局:首次截获中子辐射超标的旧机电设备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近日,质检总局所属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在口岸核生化因子监测时,发现一批来自土耳其的进口集装箱中子超标报警,经二次复查仍报警,检测值为17cps。按照质检总局有关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技术方案规定,进口货物中检出中子,即为放射性超标。现场检验检疫人员立即按照规定程序对该集装箱实施隔离。经与收货企业沟通,企业提供情况说明称设备元件中含有放射性同位素镅。目前该批中子超标集装箱已经退运至发货地土耳其。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经查,该批集装箱为纤维梳理机、细纱机共3台,属进口旧机电设备,货值64000美元。经核素鉴别,报警的货物含镅铍中子源,其中镅为人造放射性元素,铍可被中子、 粒子、氘核或射线撞击或照射时产生中子,且有化学性剧毒。  因收货企业不能提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进口合法手续,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在向收货企业宣讲了中子辐射的危害和处置依据后,对该批货物做出退运处理决定。收货企业对该处置措施表示理解。据了解,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与应急处置是质检总局及所属检验检疫部门口岸反恐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全国口岸多次发现和有效处置放射性超标事件,仅2013年上半年就发现放射性超标情况1038起。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了排查放行、退运等处理。质检总局表示,要求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加强口岸核生化因子监测,特别是中子监测,严防核辐射超标物质通过口岸入境,造成放射性污染或者被恐怖分子所利用,切实保障国门安全和社会稳定。  有关研究核生化的专家介绍说,中子辐射是由中子组成的,呈电中性,因此很难被探测到,也很难防护,中子放射源可以被用来制造核武器或脏弹,造成巨大伤害和社会恐慌。中子辐射可将人体内正常元素转变为放射性同位素,产生内照射,可致人体严重的急性放射损伤,如造血器官衰竭,消化系统损伤,中枢神经损伤,甚至造成恶性肿瘤、白血病等。中子辐射还会产生遗传效应,影响受辐射者后代发育,危害极大。  该专家同时表示,质检总局及所属检验检疫机构承担的以核生化因子监测为主要内容的口岸反恐工作任务重、风险大,他特别提醒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在进行口岸核生化因子监测工作中,要充分做好自身防护,把辐射危害降到最低。
  • 17项机电专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通过审定
    近日,机电专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在新疆库尔勒召开。吴浩、蔡春皓、居洪泉、费振康、李军、宋志刚、徐国栋、陈斌、邹苗章、王水生、徐蓓蓓、陈新安等12位专家组成了审定委员会,下列17项标准通过了审定:  1、进出口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食品生产设备(福建检验检疫局)   2、进出口电器附件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福建检验检疫局)   3、进出口风力机械检验规程、福建检验检疫局)   4、进口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纺织行业成套设备(上海检验检疫局)   5、进出口低压电器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浙江检验检疫局)   6、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检验规程(浙江检验检疫局)   7、进出口低压电器检验规程:家用和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浙江检验检疫局)   8、出口低压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检验规程(浙江检验检疫局)   9、出口低压熔断器检验规程(浙江检验检疫局)   10、进口可再生机电产品检验规则(江苏检验检疫局)   11、进出口电子电工工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电子行业) SMT表面贴装设(江苏检验检疫局)   12、进口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包装行业成套设备(辽宁检验检疫局)   13、进出口石油钻杆检验规程(新疆检验检疫局)   14、进出口石油钻铤、方钻杆检验规程(新疆检验检疫局)   15、进出口石油套管、油管检验规程(新疆检验检疫局)   16、进出口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新疆检验检疫局)   17、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 集装箱(上海检验检疫局)。
  • 这些“黑科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智慧仗”
    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松懈。在紧急援建隔离点、检测点,加快生产运输医疗防疫物资,保障粮食油气电网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之余,中央企业持续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病毒“斗智斗勇”,以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陆续投用多项防疫“黑科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智慧仗”。中国电科突破活性复合粒子发生技术,研发出AOE空气消毒机,它主动释放活性复合粒子,可以快速覆盖空间中每个角落,对环境中的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可达到99.99%杀灭率,形成防疫屏障,具有主动、高效、安全、绿色等优点。这款“小绿”,此前已在北京冬奥会相关场所中得到应用。中国航天科工二院跨界研产的航天卫士空气净化凝胶,具有“安全绿色、持久净化、快速消毒、高效杀菌”等特点,通过凝胶缓释技术稳定持久释放二氧化氯气体,是国际公认的A1级安全高效消毒剂。其杀菌能力是氯气的5倍,使用过程对人体无害。中智公司所属中智恒康研发出一款可以实现人机共存的紫外线消杀产品“杰米光”,该产品利用222nm波长的紫外线,可以在不伤害人体组织的情况下,达到杀灭99.99%新冠病毒以及其他微生物的广谱消杀效果。中国航天科工三院三部在原有履带式特种机器人的基础上,研发出一款形似“小坦克”的智能消毒机器人。它每小时行进速度在五公里以上,每小时可消毒10000平方米,喷射管可以旋转360度喷射;机器人采用履带式行走机构,除开阔平整地面外还可在楼梯和台阶等不规整场地行走;可根据避障传感器数据进行自动避障,确保机器人和被消毒对象安全。中国移动(上海)产业研究院联合智能装备企业研发的防疫消杀无人车,搭载了中国移动高精度定位服务,能够为防疫部门提供远程化、自动化消杀服务。基于5G+北斗高精度定位能力,可以实现精准路线规划(厘米级)、远程操作、无人作业等功能,极大减轻防疫人员工作量。疫情当前,医疗防护用品特别是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口罩、采样管等需求量激增,传统的环氧乙烷灭菌法难以满足大批量防疫物资快速消毒灭菌的迫切需求。中广核技下属中广核达胜的电子束辐照灭菌技术大显身手,凭借其快速高效的优势破解难题,为国内医疗防护用品供给提供了重要支撑。针对大型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需求,中国电子旗下中电熊猫推出在公共场所可人机共处使用的光触媒紫光消杀机器人,以及在医用级消毒场所人机分离使用的紫外消毒机器人。两款机器人集过滤、紫外线杀菌、纳米技术催化消毒等多种净化技术于一体,通过脉冲紫外线的反射光、滤光聚焦照射物体表面及空间环境强辐照消杀,能够消灭99.99%以上的有害病原体。针对建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中国铁建所属中铁建设建筑科技公司自主研发智能防疫消毒机器人。智能机器人可按预设路线、预定时间高效自主执行消杀任务,一小时最多可完成1.6万平方米的现场消杀工作,消杀频次、精度均平稳可控。针对机场货运区货物外包装消杀问题,国机集团创新研发了托盘货物消杀系统和箱式货物消杀系统。该系统可实现对货物外包装的全面、自动、高效、规范消杀,具备超高压雾化喷淋装置,可对货物进行六面无死角立体喷淋;稳定的负压环境可确保消杀室周围无污染,保障工人健康安全。该系统适用于常温及冷链货物的外包装消杀。中远海运集运下属鑫三利公司整合雷达、激光、流体、液压等先进技术,研发智能集装箱清洗消毒机器人,全程自动驾驶,无需人工干预。该装置完成20尺集装箱自动清洗仅需90秒,比人工清洗效率提高一倍以上。疫情大背景下,满足集装箱行业的防疫需求。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哈电集团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入开展合作,成功研制出集装箱式可移动高浓度臭氧消毒机。该设备具有杀菌消毒能力强、速度快、无死角、绿色环保无二次污染等特点,适用于冷库、集装箱、船舶、冷链物流等多种场景,消杀效果显著。中国建研院研制的一体化智慧应急防疫通道,是将感应消毒、无接触测温、人脸识别防控、风淋洁净、净化通风、智能控制功能结合为一体的产品,可便捷安置于公共入口处,在日常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应急状态下的防疫控制功能。为做好日常消毒消杀,中国建筑旗下中建八局研制了全自动消毒通道。人员进入消毒通道后,通道中的红外感应装置开始工作,消毒剂在压力泵的作用下,高压雾化后形成微小水雾粒子,在几平方米的小小空间里,实现360度无死角消毒。管理人员与进入人员实现全过程无接触,让消杀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 不再需要海关总署“许可”,检验鉴定机构可承接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
    (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公布 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等22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二)将第七条第一款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第240号、第243号、第247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修改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二)将第四十条中的“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修改为“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备案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将“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修改为“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依法开展来料加工经营活动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0号公布)作如下修改:将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20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五条第一款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二)将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20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第五条第一款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18号、第238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将第十二条中的“经海关报关注册登记”修改为“向海关办理报关单位备案”。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将第十一条中的“海关准予注册登记”修改为“经海关备案”。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二)将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申请书(格式1、2、3)中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代码”修改为“海关备案编码”。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04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47号、第19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七条修改为:“运营人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二)将第八条第一项修改为:“(一)已经获得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备案机构办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将第三项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九)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三)将第九条中的“海关注销该运营人从事进出境快件报关的资格”修改为“海关注销该运营人登记”。(四)删除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十、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3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2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二)删除第二十六条。(三)将第二十七条中的“已经海关总署许可的境内外各类检验鉴定机构必须在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的委托”修改为“依法设立的境内外各类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的委托”。(四)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将第二款修改为“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检验鉴定秩序的,由主管海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海关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检验鉴定业务。”十一、对《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中的“经海关总署许可”修改为“依法设立”。(二)删除第二十二条。(三)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已经海关总署许可的境内外各类检验机构必须在许可的范围内,”修改为“依法设立的境内外各类检验机构可以”。(四)删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十二、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2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删除第五条。十三、对《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5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检疫处理工作应当依法实施并接受海关监督。”十四、对《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8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海关对从事船舶食品、饮用水供应的单位以及从事船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的单位实行许可管理;对从事船舶代理、船舶物料服务的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十五、对《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十一条。(二)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境集装箱卫生除害处理工作应当依法实施并接受海关监督。”十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七条第一款中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凭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自制的集装箱调运清单,向调出地和调入地海关申报。调运清单内容应当包括:承运集装箱原进境船舶名称、航(班)次号、日期,承运调运空箱的船舶名称、航(班)次号、集装箱箱号、尺寸、目的口岸、箱体数量等,并向调出地和调入地海关传输相关的电子数据。”修改为“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申报相关电子数据。”(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三)删除第三十条。十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1号、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中的“经海关注册登记”修改为“向海关备案”。(二)将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三)将第二章章名修改为“备案”。(四)将第五条中的“资格条件”修改为“条件”。(五)将第七条修改为:“海关对运输企业递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备案有效期为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营业期限。”(六)将第十条修改为:“海关对车辆监管条件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车辆备案有效期为其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的强制报废期。”(七)删除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八)将第十二条中的“应向注册地海关交回《注册登记证书》《汽车载货登记簿》等相关证件,办理手续”修改为“应向备案地海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九)将第十七条修改为:“海关可以对备案车辆实施卫星定位管理。”(十)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如实填报交验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者”;删除第五项;将第六项改为第五项,修改为:“(五)更换车辆(车辆发动机、车牌号码),改装车厢、车体,未向海关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将第七项改为第六项。(十一)将第二十五条中的“海关可以撤销其注册登记或者停止其从事有关业务”修改为“海关可以注销其备案”;将第四项修改为:“(四)其他需要注销备案的情形。”(十二)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运输企业备案有效期届满未续展的,海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十三)将第二十七条中的“海关注销其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资格”修改为“海关注销其备案”。十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七条中的“设立”修改为“经营”。(二)将第二章章名修改为:“免税商店的经营和终止”。(三)将第八条修改为:“海关总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免税商店经营许可事项。”(四)删除第九条、第十条中的“的设立”。(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二款中的“经批准设立的免税商店”修改为“经审批准予经营的免税商店”。(六)将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的“人员”修改为“旅客”。(七)将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免税品需要退运的,免税商店应当向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八)将第三十条中的“免税商店是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向规定的对象销售免税品的企业。”修改为“免税商店是指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经海关总署批准经营,向规定的对象销售免税品的企业。”十九、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删除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将第三项改为第二项;将第四项改为第三项,并删除“,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将第五项改为第四项。二十、对《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删除第二十条第一项;将第二项改为第一项;将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二十一、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三十一条。(二)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的“本办法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三)将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中的“本办法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中的“本办法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三十七条”。(四)删除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五)将第七十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六)将第七十二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七)将第七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八)将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九)将第七十五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十)将第七十六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二十二、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0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海关总署统一管理本办法所规定的检疫审批工作。“由海关总署负责实施的检疫审批事项,海关总署可以委托直属海关负责受理申请并开展初步审查。“海关总署授权直属海关实施的检疫审批事项,由直属海关负责检疫审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二)删除第六条第一款。删除第六条第二款中的“初审机构”;删除第二款第一项;将第二款第二项改为第一项,修改为:“(一)输入动物需要隔离检疫的,应当提交有效的隔离场使用证;”将第二款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二)输入进境后需要指定生产、加工、存放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提交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以及符合海关要求的生产、加工、存放能力证明材料;”将第二款第四项改为第三项;将第二款第五项改为第四项。(三)将第七条中的“初审机构对申请单位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初审的内容包括”修改为“海关对申请单位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审查的内容包括”。(四)删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五)将第十条中的“海关总署或者初审机构”修改为“海关”。(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海关总署及其授权的直属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海关总署负责人或者授权的直属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七)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或者一次有效。”(八)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国家依法发布禁止有关检疫物进境的公告或者禁令后,海关可以撤回已签发的《检疫许可证》。“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许可数量全部核销完毕或者《检疫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海关应当依法办理检疫审批的注销手续。“其他依法应当撤回、撤销、注销检疫审批的,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此外,对相关规章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doc 10.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doc 11.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doc 12.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 13.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doc 14.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 15.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doc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doc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doc 19.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20.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doc 21.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22.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doc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62号令)   (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公布 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等22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二)将第七条第一款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第240号、第243号、第247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修改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   (二)将第四十条中的“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修改为“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备案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将“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修改为“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依法开展来料加工经营活动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0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将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20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五条第一款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二)将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20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第五条第一款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18号、第238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二条中的“经海关报关注册登记”修改为“向海关办理报关单位备案”。   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一条中的“海关准予注册登记”修改为“经海关备案”。   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二)将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申请书(格式1、2、3)中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代码”修改为“海关备案编码”。   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04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47号、第19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七条修改为:“运营人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将第八条第一项修改为:“(一)已经获得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备案机构办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将第三项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九)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三)将第九条中的“海关注销该运营人从事进出境快件报关的资格”修改为“海关注销该运营人登记”。   (四)删除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十、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3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2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二)删除第二十六条。   (三)将第二十七条中的“已经海关总署许可的境内外各类检验鉴定机构必须在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的委托”修改为“依法设立的境内外各类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的委托”。   (四)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将第二款修改为“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检验鉴定秩序的,由主管海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海关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检验鉴定业务。”   十一、对《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中的“经海关总署许可”修改为“依法设立”。   (二)删除第二十二条。   (三)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已经海关总署许可的境内外各类检验机构必须在许可的范围内,”修改为“依法设立的境内外各类检验机构可以”。   (四)删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十二、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2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五条。   十三、对《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5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检疫处理工作应当依法实施并接受海关监督。”   十四、对《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8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海关对从事船舶食品、饮用水供应的单位以及从事船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的单位实行许可管理;对从事船舶代理、船舶物料服务的单位实行备案管理。”   十五、对《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十一条。   (二)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境集装箱卫生除害处理工作应当依法实施并接受海关监督。”   十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七条第一款中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凭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自制的集装箱调运清单,向调出地和调入地海关申报。调运清单内容应当包括:承运集装箱原进境船舶名称、航(班)次号、日期,承运调运空箱的船舶名称、航(班)次号、集装箱箱号、尺寸、目的口岸、箱体数量等,并向调出地和调入地海关传输相关的电子数据。”修改为“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申报相关电子数据。”   (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   (三)删除第三十条。   十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1号、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中的“经海关注册登记”修改为“向海关备案”。   (二)将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三)将第二章章名修改为“备案”。   (四)将第五条中的“资格条件”修改为“条件”。   (五)将第七条修改为:“海关对运输企业递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备案有效期为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营业期限。“   (六)将第十条修改为:”海关对车辆监管条件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车辆备案有效期为其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的强制报废期。”   (七)删除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八)将第十二条中的“应向注册地海关交回《注册登记证书》《汽车载货登记簿》等相关证件,办理手续”修改为“应向备案地海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九)将第十七条修改为:“海关可以对备案车辆实施卫星定位管理。”   (十)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如实填报交验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者”;删除第五项;将第六项改为第五项,修改为:“(五)更换车辆(车辆发动机、车牌号码),改装车厢、车体,未向海关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将第七项改为第六项。   (十一)将第二十五条中的“海关可以撤销其注册登记或者停止其从事有关业务”修改为“海关可以注销其备案”;将第四项修改为:“(四)其他需要注销备案的情形。”   (十二)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运输企业备案有效期届满未续展的,海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十三)将第二十七条中的“海关注销其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资格”修改为“海关注销其备案”。   十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七条中的“设立”修改为“经营”。   (二)将第二章章名修改为:“免税商店的经营和终止”。   (三)将第八条修改为:“海关总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免税商店经营许可事项。”   (四)删除第九条、第十条中的“的设立”。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二款中的“经批准设立的免税商店”修改为“经审批准予经营的免税商店”。   (六)将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的“人员”修改为“旅客”。   (七)将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免税品需要退运的,免税商店应当向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八)将第三十条中的“免税商店是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向规定的对象销售免税品的企业。”修改为“免税商店是指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经海关总署批准经营,向规定的对象销售免税品的企业。”   十九、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将第三项改为第二项;将第四项改为第三项,并删除“,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将第五项改为第四项。   二十、对《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二十条第一项;将第二项改为第一项;将第三项改为第二项。   二十一、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三十一条。   (二)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的“本办法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三十三条”。   (三)将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中的“本办法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中的“本办法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本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删除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五)将第七十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六)将第七十二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七)将第七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八)将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九)将第七十五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十)将第七十六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二十二、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0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海关总署统一管理本办法所规定的检疫审批工作。   ”由海关总署负责实施的检疫审批事项,海关总署可以委托直属海关负责受理申请并开展初步审查。   “海关总署授权直属海关实施的检疫审批事项,由直属海关负责检疫审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   (二)删除第六条第一款。删除第六条第二款中的“初审机构”;删除第二款第一项;将第二款第二项改为第一项,修改为:“(一)输入动物需要隔离检疫的,应当提交有效的隔离场使用证;”将第二款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二)输入进境后需要指定生产、加工、存放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提交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以及符合海关要求的生产、加工、存放能力证明材料;”将第二款第四项改为第三项;将第二款第五项改为第四项。   (三)将第七条中的“初审机构对申请单位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初审的内容包括”修改为“海关对申请单位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审查的内容包括”。   (四)删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五)将第十条中的“海关总署或者初审机构”修改为“海关”。   (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海关总署及其授权的直属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海关总署负责人或者授权的直属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或者一次有效。“   (八)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国家依法发布禁止有关检疫物进境的公告或者禁令后,海关可以撤回已签发的《检疫许可证》。   “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许可数量全部核销完毕或者《检疫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海关应当依法办理检疫审批的注销手续。   ”其他依法应当撤回、撤销、注销检疫审批的,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此外,对相关规章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doc    10.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doc    11.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doc    12.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    13.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doc    14.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    15.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doc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doc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doc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doc    19.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20.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doc    21.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22.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doc
  • 2016年第四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2016年第四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请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网页http://ballot.sacinfo.org.cn:8080/stdpub/index?bId=401,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  2016年10月14日  2016年第四批拟立项国家标准序号标准名称1个人卫生护理用流延聚乙烯薄膜2婴幼儿用纸巾纸3乳品设备安全卫生4文具中苯、甲苯、乙苯及二甲苯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法5啤酒机械通用技术条件6制鞋机械安全要求第× 部分:铣削机和雕刻机7制鞋机械安全要求第× 部分:上胶机和胶粘干燥机8制鞋机械安全要求第× 部分:定型机9地理信息分类系统第2部分:分类系统元语言10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13部分:冷拉—热压后粘结性的测定11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14部分:浸水及拉伸—压缩循环后粘结性的测定12生活用纸及纸制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13纸及纸制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14妇女用纸质卫生裤15纸浆纤维湿重的测定16公共图书馆聋人服务指南17公共图书馆读写障碍人士服务规范18金属与合金的腐蚀固溶热处理铝合金的耐晶间腐蚀性的测定19铬铁磷、铝、钛、铜、锰、钙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20城镇供热用焊接球阀21温泉服务温泉水质要求22食品包装用氧化物阻隔透明塑料复合膜、袋23道路内电子泊车第1部分:系统及设备技术要求24反铲挖泥船控制系统25疏浚轨迹与剖面显示系统26复杂机构机械手表零部件的名称27表壳体及其附件金色覆盖层的定义、颜色范围和名称28海洋预报术语29风暴潮等级标准30海啸等级标准31人工晶体材料术语32LED体育照明应用技术要求33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34轴承钢中大夹杂物的超声检测方法35圆钢超声检测方法36汽车用冷轧钢板磷酸盐转化膜试验方法37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基本要求38地表碳核查技术规程39胶管用钢丝绳40机床数控系统故障诊断与维修规范41机床数控系统使用与维护规范42机床数控系统人机界面43机床工业机器人数控系统编程语言44镀锌产品锌层附着性试验方法45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第10部分:二氧化钛含量的测定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46工业炉用铁镍基耐蚀合金无缝管47耐蚀合金棒材、盘条及丝材通用技术条件48耐蚀合金焊管通用技术条件49葡萄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50《运动饮料》51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图形符号和回路图第2部分:回路图52碳纤维结节强度测试方法53海洋环境保护术语54静电防护管理体系通用要求55静电屏蔽包装袋要求及检测方法56风力发电机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57燃气轮机词汇58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59气瓶射频识别(RFID)读写设备技术规范60气瓶射频识别(RFID)应用充装控制管理要求61特种设备信息资源管理数据元规范第1部分:气瓶62轻型有缆遥控水下机器人第3部分:导管螺旋桨推进器63轻型有缆遥控水下机器人第4部分:摄像照明与云台64民用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检测通用要求65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66船用带式收油机67船用刷式收油机68海洋观测规范第4部分:岸基雷达观测69液压传动液体颗粒污染度的监测第1部分:总则70液压传动压力开关安装面71液压传动油路块总成及其元件的标识72家居用品行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73LED灯、LED灯具和LED模组的测试方法74照度计和亮度计的性能表征方法75机动车测速仪7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77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技术规范78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79音频/视频、信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2部分:与GB4943.1-XXXX相关的解释信息80集装箱设备数据交换(CEDEX)一般通信代码81集装箱电子箱封技术规范82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集装箱进/出门报告报文83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船舶离港报文84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船舶挂靠信息报文85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装箱单报文86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订舱报文87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订舱确认报文88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放箱单报文89系列1集装箱装卸和栓固9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9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类型92汽车热平衡能力道路试验方法93电动汽车充电耦合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94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95道路车辆火花塞热值分级及其测定方法96汽车侧面气囊和帘式气囊模块性能要求97钢丝绳失效分析规范98生物样品中C-14的分析方法燃烧法99船用超高强度止裂钢板100奥氏体-铁素体型双相不锈钢焊接钢管第1部分:热交换器用管101奥氏体-铁素体型双相不锈钢焊接钢管第2部分:流体输送用管102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103大理石瓷砖104卫生洁具软管105流体输送用镍-铁-铬合金焊接管106耐蚀合金焊带和焊丝通用技术条件107人类遗传资源库管理体系要求108人类遗传资源库安全通用要求109人类遗传资源质量要求110人类遗传资源库伦理规范111钒铁硅、锰、磷、铝、铜、铬、镍、钛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112钒铁钒含量的测定硫酸亚铁铵滴定法和电位滴定法113钒铁硅含量的测定硫酸脱水重量法和硅钼蓝分光光度法114钒氮合金115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第3部分:对人体的强脉冲光源设备的安全使用准则11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第5部分:投影仪117烟气脱硫石膏118终端设备与居民身份证射频通信技术要求119数控机床生产线柔性制造系统120汽车齿轮机床加工自动生产线121注水式足部按摩器122压铸单元性能检测方法123半导体器件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第34部分:功率循环124电动道路车辆用二次锂电池芯第1部分:性能试验125半导体器件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第35部分:塑封电子元器件的声学显微镜检查126电动道路车辆用二次锂电池芯第2部分:可靠性和滥用测试127锂离子电池组安全设计指南128电动工具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129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工业应用的锂蓄电池和蓄电池组130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抗静电性的测定131液晶显示器件第6-3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有源液晶显示模块运动伪像132液晶显示器件第10-1部分:环境、耐久性和机械试验方法-机械133液晶显示器件第10-2部分:环境、耐久性和机械试验方法-环境和耐久性134液晶显示器件第20-1部分:目检-单色液晶显示屏135液晶显示器件第20-2部分:目检-单色矩阵液晶显示模块136半导体器件分立器件第5-5部分:光电子器件光电耦合器137循环再利用聚酯(PET)鉴别方法138莨绸139普通磨料取样方法140超硬磨料立方氮化硼141固结磨具一般要求142固结磨具硬度检验143机械电气设备塑料机械计算机控制系统第2部分试验与评价方法144工业机械电气设备及系统术语第2部分:塑料机械145含工艺腔室类集成电路装备设计信息模型146核酸检测试剂盒溯源性技术规范147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48节约食品型包装评价技术通则149节约食品型包装选择及设计技术要求150工业机器人电气设备及系统通用技术条件151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第15部分:钙量的测定152带平键和端键传动的铣刀杆第1部分:通用尺寸153带平键和端键传动的铣刀杆第2部分:带法兰接触面的空心圆锥柄刀杆的尺寸和标记154带平键和端键传动的铣刀杆第3部分:带7:24自动换刀圆锥柄刀杆的尺寸和标记155带平键和端键传动的铣刀杆第4部分:带7:24手动换刀圆锥柄刀杆的尺寸和标记156带平键和端键传动的铣刀杆第6部分:带钢球拉紧系统的模块圆锥柄刀杆的尺寸和标记157带平键和端键传动铣刀杆附件的尺寸158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流动性的测定159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要求160钢质冷挤压件工艺规范161超高强钢热冲压工艺通用技术162冲压车间环境保护导则163核酸检测试剂盒质量评价技术规范164个体鉴定的高通量测序方法165目标基因区域捕获质量评价通则166高通量测序技术检测核酸类样品通用技术规范167人工合成核酸序列质量评价通则168高通量测序数据序列格式规范169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质量评价技术规范170弹簧术语171直埋式蝶阀172小型圆柱螺旋弹簧第1部分:技术条件173气弹簧设计计算174塑料聚苯乙烯和抗冲聚苯乙烯中残留苯乙烯单体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175铅酸蓄电池隔板176计量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对均值的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177民间金融资产评价指标分类178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179晶片通用网格规范180确定晶片坐标系规范181锗单晶和锗单晶片182硅外延片183太阳能电池用铸造多晶硅块184太阳能电池用多晶硅片185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186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第2部分产品品种和规格187面向景区游客旅游服务管理的物联网系统技术要求188绿色产品评价通则189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第19部分:砷、汞量的测定190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Ⅰ型极值分布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19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192中空纤维膜丝截面结构尺寸的测定图像分析法193道路车辆车辆动力学试验方法第1部分:乘用车一般试验条件194道路车辆车辆动力学试验方法第2部分:商用车和客车一般试验条件195道路车辆汽车和挂车制动名词术语及其定义196道路车辆石油基或非石油基制动液容器的标识197电动汽车与外部电源连接的安全要求198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199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200电动汽车用混合电源技术要求201电动汽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南202电动汽车产品使用说明:应急救援203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204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导则205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4部分:统计报表206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求207游乐设施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总则208多孔膜孔径的测定标准粒子法209电气绝缘材料确定电离辐射的影响第1部分:辐射相互作用和剂量测定210电气绝缘材料确定电离辐射的影响第2部分:辐射和试验程序211电气绝缘材料确定电离辐射的影响第4部分:运行中老化的评定程序212固体绝缘绝缘材料介电和电阻特性第6部分:电阻特性(DC方法)体积电阻和体积电阻率213固体绝缘材料介电和电阻特性第7部分:电阻特性(DC方法)表面电阻和表面电阻率214固体绝缘材料介电和电阻特性第8部分:电阻特性(DC方法)绝缘电阻215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第10部分:利用分析试验方法加速确定相对耐热指数(RTE)-基于活化能计算的导则216低压电气装置第7-753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加热电缆及埋入式加热系统217包装药品包装上的盲文218包装危险的盲文警示要求219功能障碍者移位机配置服务规范22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301冲击地压测定、监测与防治方法第12部分:开采保护层防治方法302冲击地压测定、监测与防治方法第13部分:顶板深孔爆破防治方法303冲击地压测定、监测与防治方法第14部分:顶板定向水压致裂防治方法304采空区地表建设地基稳定性评估方法305电炉炼钢工序能效评估导则306连铸工序能效评估导则307炉外精炼工序能效评估导则308热轧工序能效评估导则309钢带彩涂工序能效评估导则310钢带连续热浸镀锌工序能效评估导则311东北黑蜂312基于模型的航空装备研制数字化产品定义准则313纳米定位与扫描平台术语314基于柔性铰链机构和压电陶瓷驱动器的纳米定位与扫描平台测量方法315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316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规则317家电噪声声品质工效学测评第1部分:冰箱318健康家居的人类工效学要求第4部分沙发319中国常见色色名和色度特性320游乐设施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红外热成像技术321游乐设施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声发射322机械安全与防护装置联用的带无电势触点的串联联锁装置故障屏蔽的评价323食品接触材料纸和纸制品中饱和烃矿物油(MOSH)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24密胺塑料餐具和脲醛塑料餐具的鉴别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325智能终端APP应用软件发布检测规范326政务大厅投诉处置规范327基于模型的航空装备研制企业数字化能力等级328基于模型的航空装备研制企业数字化能力等级评价329基于模型的航空装备研制技术数据包330基于模型的航空装备研制数据交换331基于模型的航空装备研制数据发放与接收332航空用MJ螺纹铝合金带游动自锁螺母的镶嵌件333航空用MJ螺纹铝合金盲孔自锁镶嵌件334航空用MJ螺纹铝合金通孔自锁镶嵌件335航空用铝合金100° 沉头孔镶嵌件336航空用铝合金通孔镶嵌件337航空电机用标准轻型深沟球轴承338航空电机用薄超轻型深沟球轴承339航空电机用宽型深沟球轴承340航空电机用深沟球轴承通用规范341信息技术互联网设备身份识别接口技术要求342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指纹识别设备通用规范343光催化材料及制品空气净化性能的试验方法-氮氧化物的降解344陶瓷厚涂层的高温弹性模量测试方法345陶瓷厚涂层的弹性模量与强度测试方法346信息技术工业云服务模型347信息技术工业云服务能力总体要求348信息技术业务管理体系规范349信息技术数据中心精益六西格玛应用评价准则350阳离子交换树脂再生转型率测定方法351品牌价值评价自主创新企业352品牌评价中小城市品牌353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2部分:计划和管理354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30部分:质量要求355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40部分:评价过程35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41部分:开发方、需方和独立评价方指南357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45部分:可恢复性的评价模块358软件过程及制品可信度评估359染色体异常检测基因芯片通用技术要求360冷轧带材接触式板形仪361冷轧带材板形闭环测控系统362人类生物样本采集、处理与贮存技术规程363核酸样本质量控制技术方法364T4DNA连接酶365溶菌酶366工具酶纯度检测方法367工具酶活性测定通用要求368BSTDNA聚合酶369M-MLV反转录酶370核酸提取与纯化方法评价通则371工具酶术语和分类372全国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第1部分:数据元373全国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第2部分:信息分类代码集
  •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解读
    海关总署于2023年3月9日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62号),将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部分规章修改的背景情况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规章修改背景一是按照国务院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规定,对22部规章中涉及许可事项取消或调整的条款进行修改。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审批服务相关要求,对22部规章中涉及证明材料取消、许可流程优化、许可有效期延长的条款进行修改。二、主要修改内容(一)因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调整为备案管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等9部规章相关条款。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改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调整为备案管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七条至九条中相关表述进行修改。(二)因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取消,修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等2部规章相关条款。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修改取消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进行修改。(三)因农业转基因生物过境转移审批取消,删除《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改取消农业转基因生物过境转移审批,删除《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五条。(四)因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资格许可取消、卫生检疫处理单位认定调出许可事项清单,修改《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等2部规章相关条款。根据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相关要求,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资格许可取消、卫生检疫处理单位认定调出许可事项清单,对《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进行修改。(五)因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及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调出许可事项清单,删除《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为落实我国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规定,进口固体废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已调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删除《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六)因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调整为备案管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等2部规章相关条款。根据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调整为备案管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第二条至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至二十七条进行修改。(七)因免税商店设立审批调整为免税商店经营许可,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相关条款。根据国务院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免税商店设立审批”调整为“免税商店经营许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第二条、第七条至十二条、第三十条相关表述进行修改。(八)因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发生变化,修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相关条款。为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要求,海关总署取消了“厂区重点区域照片或视频资料”“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等行政审批证明材料。本次集中修改,将上述要求在规章中予以固化,主要涉及《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三条。(九)因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流程等发生变化,修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延长许可证有效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至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同时,因商务部已取消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海关取消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专差快件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此次集中修改一并对上述规章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 天津副市长:已清理近200吨氰化钠 污水3060吨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12次新闻发布会21日下午举行,天津市副市长王宏江表示,将继续开展好污水处理的工作,主要就是对爆炸区及其周边,按照前堵后封中处理的原则,控制住核心区及周边污水不发生外溢和渗漏。王宏江介绍,对爆炸事故现场和周边散落的危化物品进行收集清理,包括对爆炸现场的集装箱,是空箱还是重箱,要进行检查。重箱是不是危化品,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抓紧进行。截止到目前,现场的这些散落的氰化钠,我们清理收集近200吨,已经把它安全地运出去了。这几天正在对金属钠、金属镁正在进行积极地清理。同时,对区域内的危化品、能够看到的废车和集装箱进行清理。他表示,继续开展好污水处理的工作,主要就是对爆炸区及其周边,环保部门是作为警戒区,按照前堵后封中处理的原则,控制住核心区及周边与污水不发生外溢和渗漏。爆炸主要散落在这个地区,这个地区的污染也是相对最重的,要把这个地区的污水控制住,不能让它外溢。同时,加快该区域的污水处理,就是对这些封堵的区域的污水进行收集、运出进行处理。现在到目前我们已经外运处理污水3060吨。来源:中国新闻网
  • AB Sciex 移动实验室“探秘”
    仪器信息网讯 2014年4月1~4日,第24届德国慕尼黑国际实验室、分析、诊断及生物技术专业博览会及研讨会(analytica 2014)在德国慕尼黑展览中心召开。  在展览中心外,停着一辆&ldquo 集装箱&rdquo &mdash &mdash 移动实验室,车体上大大的印着&ldquo AB Sciex&rdquo 的标志,其下还有AB Sciex的战略合作伙伴PEAK、Phenomenex的标志。  质谱供应商AB Sciex、色谱耗材供应商Phenomenex和实验室气体发生器供应商PEAK将他们的实验室最优解决方案放进移动实验室,为任何对质谱和分离技术感兴趣的人员提供解决分析难题的&ldquo 开放参观&rdquo 。他们同各行各业的专家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就广泛的话题进行探讨,包括药物的研发、环境分析、小分子和肽定量等。  移动实验室内放置了AB Sciex的UHPLC产品Eksigent ultral LC 100、质谱仪器4500 QTRAP。  移动实验室的另一面透明的玻璃窗上,刻画着AB Sciex质谱的发展历程。  据介绍,该移动实验室&mdash &mdash 集装箱的下一站城市是罗马,并且,也将开到中国去。
  • 天津爆炸现场下午将降雨 700吨氰化纳遇水将生剧毒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WIDTH: 500px HEIGHT: 303px" title="r_20195975_201508141439039628300.jpg" border="0" hspace="0"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uepic/f9b0bf81-e0ca-43a7-951c-51eb7e62ada0.jpg" width="500" height="303"//pp  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爆炸物品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火光冲天,附近居民听到巨大爆炸声,有强烈震感。/pp /pp  据长江日报记者现场获悉,涉事公司将现场作为中转仓库,并且已封闭事故区域排水入海口。今天下午预报事故地区会下雨,现场700吨氰化纳遇水会产生剧毒,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并采取措施。此外,今天下午三点将安排一次抢救伤员医院集体采访。/pp /p
  • 丹麦加强儿童产品规管
    丹麦环境部近日宣布,装有供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的玩具、服饰和电子产品等的集装箱运货船将接受丹麦环保署的化学品要求符合检查。该检查举措将于2013年秋季开始生效。  据悉,检查是丹麦当局“化学品管控-干净童年”活动的一部分。这项为期三年的项目重点关注减少与儿童和青少年有关的双酚A和邻苯二甲酸酯等有害和不良化学物质的暴露。根据新闻报道,企业可在产品上标注不含有害物质。  该项目将在2015年进行评估,而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和DINP)限制令也将于2015年实施。邻苯二甲酸酯限制将适用于:  室内使用的产品,和可能接触到皮肤或粘膜的产品材料  检查举措的重点如表格一所示:管辖范围引文范围重点生效日期丹麦环境部办公室2013年7月8日报道儿童和青少年用品:纺织品玩具电子产品加强集装箱货运船检验以确认产品是否符合以下法规:玩具行业产品安全化学品法规2013年秋季(2015年进行评估,四种邻苯二甲酸酯限制令也将于2015年实施。)  表格二邻苯二甲酸酯缩写和名称:项目邻苯二甲酸酯名称CAS号1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85-68-72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84-74-23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117-81-74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84-69-5
  • 12月份有73项标准将实施
    12月份有73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2年12月份将有73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12月份,新实施的标准较之前的月份相比较少,在各领域中,医药卫生新实施标准居多。具体12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5个)JT/T 692.2-2022 逆反射材料色度性能测试方法 第2部分:荧光反光膜和荧光反光标记材料昼间色 JT/T 692.1-2022 逆反射材料色度性能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逆反射体夜间色 JT/T 690-2022 逆反射体光度性能测量方法 JT/T 688-2022 逆反射术语 DB14/T 2534—2022 万能试验机验收规范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5个)GB/T 20707-2021 可可脂质量要求 GB/T 20978-2021 软冰淇淋机质量要求 DB4116/T 033-2022 食用山药栽培化肥农药减施技术规程 DB4116/T 029-2022 农村有机废弃物堆沤肥料化利用技术规程 DB41/T 2297-2022 食用菌高温杀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8个)DB34/ 4295-2022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6-2022 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5-202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384-2022 酿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T 2321-2022 地下水监测站借用井技术规范 DB36/T 1590-2022 红壤区坡面径流小区径流泥沙监测技术规范 DB36/T 1589-2022 水土保持无人机监测技术规程 DB36/T 1588-2022 稀土重点行业用水定额 医药卫生标准(21个)GB/T 25440.1-2021 外科植入物的取出与分析 第1部分:取出与处理 GB/T 16886.16-202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6部分:降解产物与可沥滤物毒代动力学研究设计 GB/T 16886.11-202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1部分:全身毒性试验 GB/T 25440.2-2021 外科植入物的取出与分析 第2部分:取出外科植入物的分析 YY/T 1836-2021 呼吸道病毒多重核酸检测试剂盒 YY/T 1826-2021 B群链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YY/T 1825-2021 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参考测量程序定值结果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指南 YY/T 1824-2021 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YY/T 1204-2021 总胆汁酸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YY/T 1164-2021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YY/T 1160-2021 癌胚抗原(CEA)测定试剂盒 YY/T 0647-2021 无源外科植入物 乳房植入物的专用要求YY/T 0500-2021 心血管植入物 血管假体 管状血管移植物和血管补片 DB14/T 2549—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中药实验室管理规范 DB14/T 2548—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生物检定实验室管理规范 DB14/T 2547—2022 制药企业质量控制 化学药品实验室管理规范 DB50/T 1298-2022 奇异变形杆菌和普通变形杆菌双重Real-Time PCR检测方法DB41/T 2320-202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评价规范 DB41/T 2319-2022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规范 DB41/T 2318-2022 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基本要求 DB41/T 2317-2022 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工作规范 石油天然气标准(3个)JT/T 1444-2022 天然气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DB41/T 2328-2022 煤化工企业安全阀及爆破片装置风险管理规则 DB14/T 2535—2022 煤炭绿色开采技术指南 轻工纺织标准(1个)GB/T 24320-2021 回用纤维浆 能源标准(2个)DB36/T 1442.6-2022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 DB36/T 1607-202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理检测规程 机械标准(4个)DB41/T 2327-2022 承压类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分析指南 DB14/T 2533—2022 合成铸铁用废钢铁验收规范 DB14/T 2532—2022 环形炉炉温均匀性测试方法 DB14/T 2531—2022 离散型制造工艺数据分类及编码要求 其他标准(24个)GB 16994.2-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2部分:石油化工库区 GB 16994.3-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 GB 16994.1-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1部分:油气化工码头 JT/T 1447-2022 营运车辆低速驾驶辅助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JT/T 1446-2022 营运车辆前向碰撞减缓系统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JT/T 1434-2022 水路内贸集装箱载运商品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JT/T 1431.3-2022 公路机电设施用电设备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 第3部分:公路隧道照明系统JT/T 1429-2022 营运车辆轮胎气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DB50/T 867.36-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6部分:仓储企业 DB50/T 867.35-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5部分:食品、饲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市场 DB50/T 867.34-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4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 DB50/T 867.33-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3部分:橡胶、塑料制品企业 DB41/T 2292-2022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效能评估规范 DB32/T 4357-2022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修订) DB34/T 4250-2022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 DB34/T 4249-2022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DB34/T 4248-2022 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制指南 DB34/T 4247-2022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 DB34/T 4246-20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导则 DB32/T 4285-2022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基础技术规程 DB32/T 4284-2022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DB32/T 4283-2022 建筑工程渗漏检测技术规程 DB32/T 4282-2022 环氧磨石地面施工技术规程 DB32/T 4281-2022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扫码到APP免费下载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75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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