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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毯存在问题多:一是电热毯(垫)的总体质量状况比往年有较大提高。由于电热毯(垫)的技术含量低,国内生产电热毯(垫)的厂家众多,而生产设备简陋,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2006 年有关部门对本市电热毯(垫)抽查合格率 62.5% ,历年来全国电热毯(垫)抽查合格率都比较低,合格率均在 20% ~ 40% 。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开始实施了新的电热毯(垫)标准 GB4706.8-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比原有的老标准 GB17652-1998 在非正常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大大提高了产品的生产要求和人身安全系数。 二是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河北省新乐市。河北省新乐市是国内电热毯(垫)的主要生产基地,当地有众多生产电热毯的家庭小作坊,由于生产企业追求低成本产出,往往难以保证质量。本次检测不合格的 3 种商品中有 2 种产出地在新乐市。 三是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涉及人身安全和使用性能的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 1 .非正常工作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电热毯在折叠试验时,其柔性部件的温升大于 150K ,发热元件的温升大于 145K ,不符合标准要求。达不到折叠性能标准的电热毯,在皱折情况下使用时,易发生烫伤、触电和火灾事故。 2 .机械强度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电热毯经机械强度试验后,电气连接松脱或断裂。或经冲击试验后,外壳开裂,带电部件外露。机械强度不合格的电热毯,在正常使用时,易发生触电和火灾。 3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电热毯的电源线固定装置的结构和位置不符合标准要求。在电热毯使用时,它会引起电源线拉脱,从而导致触电。 此外,不合格商品还存在着电源线的截面积小于标准规定的要求以及输入功率超差的情况。根据国家标准,电热毯的电源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 0.5mm2 ,此次监测中有一个样品电源线的截面积只有 0.1mm2 。有 1 个样品标注的输入功率为 100W ,实测只有 35W ,超差范围达到了 -65% (规定允许在 -20% ~ +10% 之间)。输入功率的负超差会引起电热毯不热,使电热毯起不到祛寒保暖的作用。 针对本次监测反映出的问题,工商部门将依法对不合格商品经销企业进行 行政处罚,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此类商品时:一到正规的商场购买,并开具发票;二看外观。表面应平整,清洁,柔软,针迹整齐均匀,缝合牢固,其针迹为 3 ~ 5 mm ,外 形尺寸的偏差不应超过电热毯(垫) 5cm , 两边相邻边夹角应在 90 ±3° 以内。控制装置的外壳应完整、光滑、无缺损。电热毯用的软线开关或控制装置与电源插头之间的软线长度不小于 150cm ,电热毯与软线开关之间的软线长度不小于 50cm ,电源线应为双层护套线;三试。接通电源正常工作二、三分钟后,手摸在毯体上应感觉到发热。四是合理使用。一人使用应选购单人电热毯,两人同床使用应选购双人电热毯,条件许可,最好选购双人双控电热毯。
[img=,690,19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1/202301290256354564_753_1626275_3.png!w690x199.jpg[/img][b][font=宋体]电热毯也有保质期[/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 虽然电热毯备受消费者欢迎,但很多人并不知道,电热毯也有保质期。《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font]6年。超过使用年限就不能再使用,因为电热毯的发热线保护绝缘层使用6年后便开始老化、开裂,绝缘性能会大大下降,继续使用可能引发事故。[/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为了确保质量安全,我国还对电热毯产品实施[/font]3C认证。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此前曾在电热毯消费指南中指出,消费者在选购电热毯时,要选择正规购买渠道和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3C认证标识的产品,还要仔细检查电热毯的生产许可证号、认证标志、生产日期、产品铭牌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不可贪小便宜购买“三无”产品。[/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现在市面上正规厂家生产的电热毯均使用具有发热和检测两种功能的双层螺旋发热线,同时在开关处也设有保险丝,一旦有危险就会触发断电保护,可以放心购买。”上海小绵羊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徐先生说。[/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有着近[/font]20年电热毯销售经验的义乌小家电商会会长骆洪英建议,消费者在使用电热毯前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在睡觉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操作,最好是睡前先开一个小时就关闭,若实在需要睡觉时开启,要按说明书开至适当档位。此外,在清洗时要看清电热毯的保养方式,停用收藏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当电热毯遇上[/font][font=宋体]“黑科技”[/font][/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 石墨烯是目前已知强度最高、重量最轻、韧性最强、透光率最好、导电导热性最佳的新材料。近两年,一种[/font][font=宋体]“高大上”的石墨烯电热毯受到市场热捧。尽管其售价高昂,但很多消费者对其宣称的优异性能深信不疑。[/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这种[/font][font=宋体]“黑科技”产品真的靠谱吗?在电商平台上以“石墨烯电热毯”为关键词搜索,出现了很多产品选项。当记者询问该类产品采用什么发热材料时,销售人员却说不上来,只表示是发热片在起效果。当问及如何证明该类产品含有特定成分时,只有部分商家能够提供证明,很多商家直言无法证明。[/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近两年石墨烯的概念很火,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商家营销的噱头,石墨烯电热毯主要的发热材料其实是碳晶。”专营发热材料的上海温荣实业有限公司某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很多商家都可以提供加入特定成分的证明,但是其实石墨烯的添加量很少。“现在行业内对石墨烯的应用缺少标准,有些商家添加一点石墨烯也可以强调使用了这一原料,加之公众对新材料不了解,所以造成市场上的石墨烯相关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该销售人员说。[/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骆洪英也表示:[/font][font=宋体]“石墨烯电热毯相比于传统电热毯,在功能上提升并不大,只是更有卖点,说头更多了。”[/font][/font][b][font=宋体]理性看待取暖用品出口热[/font][/b][font=宋体] “近期我国电热毯出口量整体平稳,因为单件产品货值较小,贸易额波动不大。”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电热毯专委会相关人员说。关于此次“取暖神器”出口热,该人士表示,我国出口的冬季商品并非直接卖到欧洲消费者手中,而是通过各级经销商提前订货销售,订单一般在当年春季就已基本完成排产,从生产线到欧洲消费者手里还有两个月的运输过程。“临时补单的情况虽然火热,但在工厂端大批生产已不现实。”该人士说。[/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我们公司前8个月外贸订单确实增加了,但增幅并不是很大。”义乌市永宝塑胶制品厂的销售人员李青青说,低科技含量的产品在欧洲市场很难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如果要出口符合欧标的电加热产品,就会导致企业成本大幅上升。[/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对于此次出口热,义乌市委书记王健此前也表示:[/font][font=宋体]“这些年义乌抓市场转型、产业转型,产品质量提升受到了认可。另一方面,也要保持清醒,这些‘过冬神器’并非高端产品,为防止产能过剩,目光要放长远,关键要靠企业的自主创新。”[/font][/font]
时值8月,余热未消,距离电热毯的使用季节还有好几个月,国家质检总局的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却提前预热起来———上半年,共吊销12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已注销60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占全国获证企业的近1/5。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期。 为什么选择在8月份开展电热毯质量安全的集中整治呢?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热毯产品生产季节性强,正常情况下,每年企业在冬季来临之前,也就是每年的第三季度,企业就逐渐进入电热毯的生产旺季了。7月份开始准备原材料,8、9月份进入生产旺季,10月份进入销售旺季。为了让消费者在今年冬天用上安全舒适的电热毯产品,同时也不影响正规企业的生产,质检总局决定在8月份开展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的集中整治,以保障和提高冬季来临之际上市的电热毯产品质量。 今年上半年,质检总局将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63类产品中的14类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列为今年“质量和安全年”的重点整治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这其中就包括电热毯。 专项整治工作之所以越来越“热”,源自于质检总局半年来的持续“升温”:在广泛征求行业和企业的意见之后,质检总局修订了《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企业生产场所、出厂检验设备、生产技术人员、零配件进厂把关等方面都做出硬性要求,使得生产许可证审查条件更为严格;针对电热毯行业的特点和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质检总局将电热毯产品作为12类实行省级发证产品中的一类,生产许可证由总局审批改为省局审批发证;上半年通过监督抽查的执法检查,对电热毯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进行了严格处理,吊销了12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注销了60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此外,他们以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为试点,开展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据了解,电热毯是河北传统的地域特色产品,企业数量众多,在专项整治前,共有获证企业127家,获证企业占全国同类获证企业总量的近1/3,产量占全国近一半,在全国电热毯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们正在认真总结河北整治工作的做法和措施,形成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于近期下发。”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最后告诉记者,在上半年的工作基础上,下半年他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介绍,质检总局将对全国所有电热毯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发热线、开关等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对不再从事电热毯生产的企业,要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对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处。 同时,质检总局计划开展电热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今年第四季度将开展电热毯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对企业生产的各类电热毯产品以及发热线、开关等关键零部件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重点检验温升、泄漏电流、机械强度等安全指标,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逾期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收回已售出产品,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质检总局还将对无证生产电热毯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他们将集中开展一次电热毯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无证生产电热毯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必要时报请当地政府取缔违法企业,彻底根除非法生产的源头。对制售叫冒伪劣电热毯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捣毁生产窝点,不留死角,对查处中发现的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对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