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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摩根水生生物养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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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求《水生生物监测手册》

    书名:水生生物监测手册 ISBN:781023773X 作者:国家环保局水生生物监测手册编委会 编 出版社:南京 : 东南大学出版社 年份:1993.6 页数和开本: 690页 26cm

  • 水生生物监测的文章发哪儿比较合适

    关于水生生物监测的论文,一般发哪儿比较好论文内容属于一种罕见水华的原位初步研究,没有做到很深入的地步PS:不要中国环境监测那种太慢的,最好容易点

  • 【原创大赛】滴水映世界——浅谈水生生物对环境的指示作用

    【原创大赛】滴水映世界——浅谈水生生物对环境的指示作用

    滴水映世界——浅谈水生生物对环境的指示作用 显微镜不仅仅可以观察生物、组织形态还能被用来识读出水生生物所在水体的污染信息。这个结论是怎么来的呢?没找到相关文献,我猜想这应该是一个统计结论。即在不同的污染程度水体中,某些生物出现的频率较高,而另一些不出现。所以,当我们找到一些相对污染程度适应范围较小的生物时,这些生物就是能反映其生境的指示生物了。按照污染程度的不同,从高到低,我们人为将水体分为多污带、α中污带、β中污带、寡污带和清洁水体。(这个概念原存在于污染系统的净化中,现在在其他自然水体中也有应用)一、多污带指示生物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5_413619_1653274_3.jpg颤蚯蚓,主要存在于底泥中二、α中污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6_413621_1653274_3.jpg中污带,天蓝喇叭虫,伸展时体长可达1~2毫米,身体呈呈蓝色,体大,胞质淡蓝色以至鲜蓝色。大核念珠状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6_413622_1653274_3.jpg中污带,椎尾水轮虫三、β中污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6_413623_1653274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6_413624_1653274_3.jpg短棘盘星藻,真性定形群体由4个、8个、16个、32个或64个细胞组成,群体具穿孔;群体细胞五边形或六边形,群体缘边细胞外壁具2个裂片状的突起,以细胞基部与邻近细胞相连接,细胞壁具颗粒。细胞长15~21微米,宽10~14微米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6_413625_1653274_3.jpg水华束丝藻,藻丝直或稍弯曲,单一或藻丝侧面相连成束状群体。藻丝中部细胞短柱形,多少呈方形。具假空泡。末端细胞多少变得尖细,延长成无色细胞。胶鞘模糊不清。异形胞间生,各种形状,圆柱形、近球形、椭圆形。四、寡污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8_413626_1653274_3.jpg多肢轮虫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8_413627_1653274_3.jpg顶生三肢轮虫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9_413628_1653274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9_413629_1653274_3.jpg聚花轮虫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9_413630_1653274_3.jpg晶囊轮虫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9_413632_1653274_3.jpg蚤状溞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39_413633_1653274_3.jpg玫瑰旋轮虫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3817.png,它只是一种微型多细胞动物,这种多细胞动物也被称为蛭形轮虫。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40_413634_1653274_3.jpg鱼腥藻,很多富营养化水体中比较常见。我清洁水体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181640_413635_1653274_3.jpg 轮藻。这是一种只存在于洁净水体中的藻。其环境适应能力较差,稍微有点污染,轮藻马上就枯死了。[size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征求意见稿)》等1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水生生物水质基准相关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和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等1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宛悦电话:(010)65645275、65645272传真:(010)65645275邮箱:biaozhun@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4/wfx202402071131.zip]附件:[/url]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征求意见稿)3.《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2部分:刺胞动物门(征求意见稿)5.《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2部分:刺胞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6.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3部分:扁形动物门(征求意见稿)7.《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3部分:扁形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8.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4部分:虫动物门(征求意见稿)9.《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4部分:虫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0.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纽形动物门(征求意见稿)11.《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纽形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2.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6部分:线虫动物门(征求意见稿)13.《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6部分:线虫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4.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7部分:轮虫动物门(征求意见稿)15.《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7部分:轮虫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6.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环节动物门(征求意见稿)17.《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环节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8.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9部分:星虫动物门(征求意见稿)19.《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9部分:星虫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0部分:软体动物门(征求意见稿)21.《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0部分:软体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2.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1部分:节肢动物门(征求意见稿)23.《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1部分:节肢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4.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2部分:棘皮动物门(征求意见稿)25.《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2部分:棘皮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6.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3部分:脊索动物门(征求意见稿)27.《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3部分:脊索动物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8.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4部分:浮游藻类(征求意见稿)29.《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4部分:浮游藻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0.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5部分:大型藻类(征求意见稿)31.《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5部分:大型藻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2.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6部分:水生维管束植物(征求意见稿)33.《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6部分:水生维管束植物(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2月5[/align]

  • 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 ? 解读③ | 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 营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良好生态环境

    “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是老百姓记忆中河湖的美好景象,也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探索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再现百姓“记忆中的河湖”,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聚焦生态保护短板,构建了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考核指标体系。为表征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健康状态,选取鱼类、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水华、大型底栖动物、浮游动物、水生植被等水生生物指标开展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b]  一、充分认识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的核心地位[/b]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当前,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但水生态系统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还十分突出,部分河湖水生态系统严重失衡,蓝藻水华居高不下,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具体体现就是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流域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转变。在水生态方面,就需要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力争在“有鱼有草”上实现突破。  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生态系统是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水生生物不仅是充满生机“一汪活水”的体现,还能够综合反映水生境、水环境、水资源及水生态状况。水生态考核评分细则聚焦水生生物这一关键,“执本、秉纲”,建立起了一套以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引导地方关注水生态状况,指导地方注重水生态保护修复,树立起生态优先的治理理念,促进形成“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格局,高标准建设美丽河湖。[b]  二、深刻理解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的科学内涵[/b]  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倡导直观亲民。水生生物不仅对水生态环境状况具有重要的指示作用,同时也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的直观感受。从冷冰冰的理化分析数据到活脱脱的生物数量变化,能够让指标体系更加亲民。为将“鱼翔浅底”的景象落实到具体可操作层面,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聚焦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兼顾长江源头及上、中、下游特点,从国内外已有应用基础的指标中,筛选出有成熟监测方法,受百姓喜爱和期待的,如长江“微笑天使”江豚等“直观亲民”的水生生物指标。  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立足科学实际,选取的水生生物指标充分考虑水生态系统食物网能量传递和物质循环等生态功能。根据不同营养级之间的能量传递过程,选择水生态系统生物群落中不同生态功能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考核指标。其中,生产者包括水生植被和引起水华发生的藻类,消费者包括浮游动物、大型底栖动物、鱼类和重点保护水生生物。同时,指标筛选过程中,衔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十年禁渔等重大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协同推进,画出推动水生态系统保护的最大同心圆。[b]  三、准确把握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的应用导向[/b]  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有利于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针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突出问题,构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推动长江经济带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太湖为例,针对鱼类多样性下降、水华频发、大型底栖动物物种多样性低、水生植被退化较严重等问题,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挥棒”作用,通过准确识别和科学量化太湖水生态问题及其变化趋势,引导地方开展系统治理,注重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恢复,加强土著鱼类保护、生境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不断提升太湖水生态质量,唱响新时代“太湖美”。  在长江流域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为突破生态保护短板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同发力,加强信息共享,因地制宜制定水生态修复治理对策,提高水生态修复成效,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营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良好生态环境,回应老百姓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 云唐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应用

    云唐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应用

    山东云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是用于监测和评估养殖水体质量的工具,其主要用途包括:  监测水质参数: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可以测量和监测多种水质参数,如温度、溶解氧、pH值、盐度、浊度、电导率等。这些参数对于养殖水体中生物生长和健康非常重要。  饵料和投喂管理:通过监测水体的温度、溶解氧和其他参数,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可以帮助养殖者确定何时以及多少饵料应投放,以确保鱼类或其他水生生物得到足够的营养。  氧气管理: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可以测量水中的溶解氧水平。这对于监测水体中氧气供应是否足够,以维持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的呼吸和生长至关重要。  疾病预防:通过监测水体质量,养殖者可以早期发现可能导致疾病爆发的问题,从而采取预防措施,减少疾病对养殖群体的影响。  水质改善:如果监测结果显示水体质量不达标,水产养殖者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水交换、水质调整和过滤等,以改善水质,提高养殖效益。  环境监测和合规性:水产养殖行业需要遵守环境法规和标准,水质检测仪可以帮助养殖场监测和记录水质数据,以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研究和优化:科研人员和水产养殖专家可以使用水质检测仪来研究不同养殖条件下水体的变化,以优化养殖方法和提高产量。  综上所述,水产养殖水质检测仪在养殖业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有助于维持健康的养殖环境,提高生产效益,并确保养殖活动的可持续性。它可以帮助养殖者更好地管理水体,减少风险,并提高养殖业的盈利能力。[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9/202309271012004052_5935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 水生态监测,监测什么?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了解水生态监测之前,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水生态系统?李曌告诉记者,水生态系统由水生生物群落以及影响其生长繁殖的非生物环境组成,系统间各要素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等过程,达到动态平衡。而水生态监测,就是对水生态系统开展的监测工作。[/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围绕“水生态系统”,监测指标就包含在“水生境”“水环境”和“水资源”三方面中。李曌介绍,监测指标一般包括水生生物、水生境和影响生物生长繁殖的理化因子。[/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理化因子就是常说的水质理化指标,“水质理化指标包括影响水生生物生长繁殖的水温、pH 、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等,湖库点位增测透明度和叶绿素a。”[/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李曌介绍,水生生物监测的必测指标一般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大型水生植物等,鱼类、生物体残毒、环境DNA、稳定同位素等暂定为选测指标。[/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水生境监测指标包括岸带、栖息地和水源涵养区的人类活动、植被覆盖、形态特征等情况,以及水体的水量、流速等水文情况。[/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size][/font]

  • 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 ? 解读④ | 深刻把握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体系的核心要义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长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水生态系统失衡、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已成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分细则》),通过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推动长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构建科学完善、流域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是考核工作的核心,《评分细则》聚焦长江流域突出问题,兼顾各地差异,建立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指标体系,旨在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转变,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引导各地履行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树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政绩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b]一、指标体系生动诠释系统治理理念[/b]  长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仍为“少鱼”状态,根子在于栖息生境遭到破坏,太湖、滇池等重点湖泊蓝藻水华频发,根子在于鱼类、浮游动物等关键种群受损,水生态系统失衡。因此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以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就是抓住了水生态问题的“牛鼻子”,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就是抓住了“症结”,核心指标与支撑指标相互关联,共同构成水生态考核指标体系这一有机整体。  基于此,《评分细则》从国内外已有应用基础的近200项指标中筛选出14项指标,建立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指标体系。  其中,水生态系统健康指标包含鱼类物种数、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水华面积比例、浮游动物群落结构、水生植被覆盖度以及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等6项指标,表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健康状态,旨在引导各地推动长江水生态逐步向好。水生境保护指标包含自然岸线率、水体连通性、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以及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等4项指标,旨在引导地方遵循自然规律修复受损岸线、恢复基本生态功能,维护水体连通性,依法有序退出水生生物栖息地内的不当人类活动,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水环境保护指标包含综合营养状态、综合污染状况、汛期污染强度等3项指标,旨在引导地方加强污染防治,降低汛期污染强度,开展湖泊富营养化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水资源保障指标包含生态流量达标率1项指标,旨在引导地方保障河流生态流量、保持合理生态水位。  [b]二、指标体系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b]  我国水环境理化指标已经接近或者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水生态系统严重失衡、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在流域统一的工作逻辑和指标体系框架内,要充分考虑各考核水体的差异,针对当前最突出的水生态问题,抓住关键指标,合理确定权重,做到“一湖一策”、“一河一策”。  流域统筹,分类评价。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建立统一的工作逻辑和指标体系框架,同一类水体的一级指标及权重在全流域内保持一致。同时,根据不同类型水体的水生态系统特征,按河流、湖泊、水库分类确定评价考核指标,比如长江干流(安徽)分布有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江豚,就需要纳入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这一指标,而黄浦江位于城市区域,不涉及水源涵养区和涉水自然保护地,则相关指标无需纳入。  问题导向,体现差异。比如长江源头区“人—草—畜”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草场退化,适当加大水源涵养指标权重;上游地区 “人鱼争江”问题凸显,“三磷”排放影响较大,城乡面源污染严重,适当加大水体连通性、汛期污染强度指标权重;中下游地区长江干支流、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太湖等自然岸线和水生生物栖息地受损严重,部分地区面源污染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水生植被退化严重,湖泊富营养化严重,蓝藻水华居高不下,适当加大自然岸线、汛期污染强度、水生植被、水华等指标权重。  [b]三、指标体系科学引导地方开展保护修复[/b]  水生态考核不是搞“无人区”,不能与经济发展对立,要立足地方实际,引导地方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功能优先,突出自然。以恢复水体生态功能为最终目标,坚持自然恢复为主方针,要求水生生物种群以自然恢复为主,避免地方政府追求短期效益,过度使用人工手段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影响水生态系统健康。比如由于水资源调配,部分湖泊水位长期偏高,破坏了水生植被正常生长的水文节律,水生植被退化严重,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水位调控,改善水生植被生长环境条件,促进水生植被的自然恢复。  立足实际,循序渐进。考虑地方实际,不追求“一步到位”,循序渐进推动工作。比如自然岸线率指天然未开发岸线或通过生态修复基本达到岸线生态功能的岸线,既突出了生态功能恢复,同时也把实现基本生态功能如各地人工修复的城市亲水岸线认定为自然岸线。水体连通性指标认为具备有效生态保护措施的闸坝可不计入,充分考虑了鱼类洄游通道恢复的复杂性与艰巨性,主要从引导推动工作的角度提出要求。  [b]四、指标体系充分衔接现有政策基础[/b]  指标体系有效衔接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十年禁渔、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重点工作,力求实现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符合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迫切性需求。  简便易行,可测可评。建立简便易行、国内已有较为成熟监测评价标准或方法的指标体系,在操作层面上实现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比如水生生物指标监测优先选择地表水国省控站网点位以及开展生物监测的历史点位,水环境指标直接来源于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网及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水生境指标监测则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全国生态环境变化调查评估等工作有效衔接,在业务成熟度、工作保障性、数据权威性等方面满足评估考核业务化要求。  工作统筹,政策协同。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比如鱼类、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指标完全来源于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水体连通性、生态流量、自然岸线等指标与水利部水电清理整治、生态流量保障、岸线利用管理等重点工作密切相关。因此,做好部门间政策及标准规范的协同,有利于共同推进水生态考核机制建设。  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探索性工作,国内外均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同时,长江流域地域辽阔,生态环境异质性大。指标体系后续还需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衡量标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分细则》)。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评分细则》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b]问:《评分细则》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b]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当前,我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河湖水生态系统严重失衡,蓝藻水华频发,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长江流域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引导地方加快补齐水生态保护短板,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七十八条“国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规定,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  [b]问:《评分细则》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b]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自制度设计之初,就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尊重自然规律,从长江实际出发,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合理设置评价期望值,引导地方多干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的实事,避免过度人工干预对水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为此,《评分细则》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生态优先,系统保护。尊重自然规律,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体系,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统筹推进水生境、水环境和水资源系统保护。  分类评价,流域统筹。根据不同类型水体的水生态系统特征,按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分类评价,并体现长江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  问题导向,体现差异。聚焦长江流域突出问题,兼顾长江源头、上游、中游、下游及河口区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选择针对性指标,合理设定期望值,开展评价考核。  可测可评,简便易行。以国内外较为成熟的监测评价方法为基础,建立引导性强且易于推广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操作层面上实现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  工作统筹,政策协同。衔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做好部门间政策及标准规范协同,加强部门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水生态考核机制建设。  [b]问:考核范围和考核指标有哪些?  答:[/b]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范围为青海、四川、西藏、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以及甘肃、陕西、河南、贵州、广西、浙江等17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长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泊和水库等50个水体。  在前期反复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聚焦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兼顾长江源头及上、中、下游特点,从国内外已有应用基础的近200项指标中,筛选出有成熟监测方法的14项,构建了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考核指标体系,并按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分类评价。其中,河流有10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自然岸线率、水体连通性、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污染状况、汛期污染强度、生态流量达标率。  湖泊有11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水华面积比例、水生植被覆盖度、浮游动物群落结构、自然岸线率、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营养状态、生态流量达标率。  水库有6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水华面积比例、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营养状态。  [b]问:《评分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b]《评分细则》主要明确了总体要求、评价考核水体、指标体系、现状评价、变化幅度评价、等级划分等内容。  现状评价包括单个水体现状评价和省域现状评价。其中,单个水体现状评价得分是由水体各指标现状评价得分(由指标现状值与指标期望值比较得到)与该指标权重加权求和得到,分值越高,表征水体水生态状况越好;省域现状评价得分是将各水体现状评价得分与该水体权重加权求和得到,分值越高,表征省域水生态综合状况越好。  变化幅度评价包括单个水体变化幅度评价和省域变化幅度评价。其中,单个水体变化幅度评价得分是由单个水体现状评价得分变化量与该水体考核基数年得分相比,根据不同比值赋予相应的分值,分值越高,表征水体水生态向好变化;省域变化幅度评价得分是将各水体变化幅度得分与该水体权重加权求和得到,分值越高,表征省域水生态综合状况改善程度越大。  等级划分是对省域水生态综合评价结果的等级划分。根据省域现状评价得分和省域变化幅度得分加权求和得到综合评价得分;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将省域水生态综合评价等级分为3级,依次为“优秀”“良好”“一般”。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引导地方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转帖】利用水生植物净化污水

    做化学实验时,老师经常说:必须小心处理实验试剂,因为它 们对人和环境有害。但同时我又发现,老师将使用后的化学试剂直接就倒入下水道里。于是,我就去问老师,老师面有难色地说,学校设备不够,无法处理这些废水,只能直接排放到城市污水渠里了。没有经过处理的实验室污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不就造成水的污染了吗?于是,在老师的辅导下,我开始了研究。   通过调查,我发现原来在广州市里许多中学的无机化学实验室的污水,都是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到生活污水渠中。这些化学污水到底情况如何?我对中学无机化学实验室里的污水进行了采集和检测。根据收集的水样,我做了初步的目测和酸碱度的检验,发现实验室的污水主要根据当天的实验课而定,以废酸液和废碱液较多,污水中可能伴随着少量的沉淀物。   为了进一步了解实验室污水对环境和生物的危害情况,我们将10mL的实验室污水加入100mL的清水中(模拟实验室污水流入河中后的情况),然后放入小鱼,观察小鱼的情况。我们发现,实验室污水虽然经过稀释,但酸碱度没有减弱多少,对一些水中的生物如小鱼、河虾、螃蟹等危害严重,会导致水生生物死亡。   通过对实验室污水的检测数据,我们发现污水排出下水道流入河里以后,酸碱度没有减弱多少,各类指标均超标,超出国家的标准很多。怎样解决这些严重污染环境的实验室污水呢?通过访问一些专家,我了解到运用水生植物可以对金属离子、氨氮等元素进行吸收。于是,我开始寻找具有这种作用的植物。通过查阅资料,我采集回一些抗污染、有净化水体能力的水生植物在少年宫人工栽培。   到底我在野外采集的这些水生植物是否具有净化化学实验室污水的能力呢?我将配制好的污水配制液放入植物培养皿,将各种植物栽种在培养皿中,定时监测培养皿中植物的生长情况和检测污水的酸碱度。   通过对实验室污水的植物净化实验的观察和检验结果,我得出以下结论:(1)水生植物有一定抵抗化学污水的能力,其中香根草、凤眼莲、水蓼的抗污能力最强,莎草虽然叶片部分枯萎,但根部确能生长。(2)植物的确对实验室污水有良好的净化作用。(3)水生植物有很好的离子吸附能力。(4)我发现各种不同的植物对污水的处理能力不同。   据以上发现,我决定将这些能净化污水的植物奇兵运用到真正的处理实验室污水的过程中去,设计一个利用水生植物净化中学无机化学实验室污水的处理系统。从成本、场地、技术、实用、安全、美观等方面考虑,我决定这个实验室污水处理系统由沉淀池、过滤池、组培池、水生植物盆景池组成。通过实验,我惊喜地发现:通过沉淀、稀释、活性炭过滤和植物净化四个步骤后,污水的各项数据都减少了,逐渐靠近国家生活杂水的标准。有了实验室的验证,我设计并制作了一个中学无机化学实验室污水处理系统的模型。   通过一年多的调查、实验、研究,我在老师的指导下学到了很多课堂学不到的东西;培养了观察和动手的能力,锻炼了自己的毅力。

  • 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 ? 解读⑤ | 强化科技创新,做好长江水生态考核科技支撑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水利部4部委联合印发实施《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明确提出2022—2024年在长江流域 17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评分细则》聚焦长江流域突出问题,兼顾长江源头以及上、中、下游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与差异,通过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引导各地履行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水生态考核评估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亟须加大科技支撑保障,切实支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落地,推动解决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b]一、聚焦水生态考核评估需求,加大科技支撑保障力度[/b]  目前,欧美等国均构建了以水生生物为核心的水生态监测评估体系,把水生态评估结果作为推动水生态系统改善的重要依据。而我国水生态监测评估工作目前尚处于科研探索阶段,尚未上升至具体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评分细则》作为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的突破性创新,旨在构建“三水统筹”的评估体系,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将工作重心放在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提升质效上。然而,长江流域作为巨型流域系统,其系统结构、功能以及演变规律极为复杂,流域内各省份主体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各不相同,辖区水体面临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千差万别。《评分细则》具体应用中,如何能够客观评估各水体生态系统状况,准确识别水生态系统面临的威胁,科学区分各地保护修复责任,还有诸多科学与管理问题亟待解决。为全面支撑《评分细则》应用落地,引导地方加强水生态系统健康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保障作用。一是聚焦长江水生态考核评估的具体需求,开展长江重点水域水生态调查监测,摸清水生态“家底”,掌握长江流域典型水体水生态系统现状特征。二是围绕长江水生态考核评估技术体系的关键参数、关键环节,如指标监测评估方法、评价期望值、考核责任划分开展深入研究,支撑水生态考核评估技术体系的完善。三是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估考核配套管理政策的研究,加强同国家、部内外相关政策制度协同,推动各地区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  [b]二、强化基础性科技创新,突破重点难点技术瓶颈[/b]  “十三五”期间,“水专项”等科研项目,形成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环境管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为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作出有效支撑。2018年,生态环境部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开展科学研究—管理决策—工程方案集成攻关和58个城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通过提供定制化科技服务,推动水专项等科技成果转化,有力支撑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评分细则》的印发标志着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从以污染治理为主转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协同治理的新阶段,也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提出了新要求,指出了新方向。根据《评分细则》指出的方向,需要在以下基础学科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1)针对面源污染“旱季藏污纳垢,汛期零存整取”的污染特点,重点突破城乡面源污染识别与控制技术,为厘清相关行政区域面源污染防治责任,有效推动长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2)针对部分湖库富营养化水平高,水华频发的问题,重点突破以大水面沉水植物恢复、食物链重构为核心的水生植被恢复技术,旨在遏制水华爆发,推动从“浊水藻型稳态”向“清水草型稳态”转化,实现水清草绿、鱼虾群集、人水和谐。  (3)针对长江流域高强度人类活动导致的长江水生态系统退化,研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概念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路径,以自然恢复为基础,通过各种恢复措施平衡人为干扰,在流域尺度恢复水与生物群落之间的生态水文调节反馈过程,提升水生生物栖息地质量,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改善。  [b]三、激发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活力,提高技术成果转化成效[/b]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科技管理放管服。科研组织实施机制不断创新,以“1+X”模式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联合了全国260多家优势科研单位、5000名科研人员,在长江流域50多个城市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科技帮扶行动,目前已经成为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有力抓手。2021年,生态环境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肯定了“一市一策”科技帮扶模式,并将该模式复制推广到黄河流域。  “十四五”期间,长江保护修复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为积极应对“十四五”期间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面临的挑战,亟须加快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一是要推进生态环境科技与信息、生物、材料等变革性技术的融合创新,如利用流域模型和污染源指纹图谱特征实现对面源的追踪溯源,利用环境DNA技术实现对生物多样性的调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智能监管能力。二是探索科技创新支撑模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途径,提升科技服务效率。充分用好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进一步发挥“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的科技服务,聚焦行业企业治污需求和地方管理需要,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集智攻关,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三是加快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不断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推进企业参与科技重大项目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鼓励更多企业加入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活动,制定相关政策激励企业以更大力度投入科技创新。

  • 葡萄酒发酵过程中产生生物胺

    发酵过程中产生生物胺。在酒精发酵结束之后,几乎所有红葡萄酒和部分白葡萄酒都需要进行苹果酸-乳酸发酵(MLF),在乳酸菌的作用下,葡萄酒中的苹果酸脱羧转化为乳酸,并放出二氧化碳。经过MLF过程,二元酸转变为一元酸,葡萄酒的酸度降低,使得其口感更柔和。但是,乳酸菌不仅能够分解苹果酸,还可以对氨基酸进行脱羧反应,产生生物胺。在葡萄酒中,有多种氨基酸能够被乳酸菌脱羧,生成组胺、酪胺、腐胺、尸胺及苯乙胺等,前3种胺类是葡萄酒中最主要的生物胺。

  •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水产养殖智能化监控技术与系统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水产养殖智能化监控技术与系统

    ※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从事水产养殖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养殖经验丰富,养殖技术普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调整了发展重点,确立了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水产养殖业获得了迅猛发展,产业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产量约占世界养殖产量的80%。已从沿海地区和长江、珠江流域等传统养殖区扩展到全国各地。总体来看我国是一个水产养殖大国。并且《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已明确将“农业精准作业与信息化”和“畜禽水产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纳入优先主题,因此,建设现代化的水产养殖业、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水产养殖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水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现状及需求 长期以来,我国水产养殖生产经营者多以追求产量和近期经济效益为目标,养殖密度过高,滥用药物,养殖病害和工业污染呈逐年加重之势,加上水产养殖池塘逐步老化和保护养殖环境意识淡薄以至于水域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如何提高养殖产品的品质,增加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实现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水产养殖产业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影响水产养殖环境的关键参数有水温、溶氧,PH、ORP、余氯、浊度、电导率、盐度等,但这些关键因素即看不见又摸不着很难准确把握。现有的水产管理是以养殖经验为指导,采用人工观察,易在养殖过程中造成调控不及时,反馈较慢,出现“浮头”和大面积死亡等惨象,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但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市场调节失控,竞争越来越激烈,掌握准确可靠的养殖数据,科学养殖,提高产量与品质,实现水产养殖精准化和智能化势在必行。※系统概述 上海诺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养殖现场考查和大量研究实验,针对水产养殖环境对象具有的多样性、多变性、以及偏僻分散等特点,研发出一套基于无线移动通信和测控技术的远程数据采集和信息发布系统方案。本系统可以实时测量水体参数,实现水产养殖数值化、信息化的连续监测和自动报警,让经营者能实时在线了解养殖环境水质的变化。为用户节省大量人工操作和电力消耗,限制鱼类疾病所造成的损失,减少死亡率。通过长期连续的监测、调节和控制水质,可以显著增加养殖产量。该系统有以下特点:1.可实时监控水质的参数:水温、光照、溶氧,PH、ORP、余氯、臭氧、浊度、电导率、盐度、氨离子等。根据淡水、海水、人造海水等不同养殖环境配套不同的监控参数和采集方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长期稳定性。并可集成为多参数柜式仪表。2.触控屏显示操作,可多参数实时显示,操作和设置。方便用户现场实时管理和数据查看。3.系统由传感器/电极、变送器(仪表)、现场触控屏、无线模块、值班上位机、用户设备控制模块等组成4.可自动控制相关设备运行,如增氧设备,PH缓冲剂加药设备,消毒剂加药设备等。实现无人值守调控水质参数。 数据远程监控,可有线短距离监控数据,也可通过wifi、gprs等无线模块,利用互联网进行报警通知和数据传输。电脑或移动设备可通过相关软件(如上位机软件系统、手机APP),远程对养殖水质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和查看相关设备运行状况。方便用户在远端及时收到报警和相关数据的存储查阅。[b]※方案例子[/b] 多参数柜式仪表[img=,690,51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6/201806301546192815_3534_3088089_3.png!w690x517.jpg[/img] 原理结构图[img=,690,41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6/201806301548254729_2755_3088089_3.png!w690x417.jpg[/img] 用管路将养殖池水样引入到多参数水质仪表箱内,并保持仪表柜内水样循环更新(可用水泵从养殖池内取水,后再排回养殖池内)。仪表上预留有高低点接口,可通过设置相应参数的高低点来控制相应设备运行,如增氧机、PH缓冲剂加药设备等,无需人员值守操作。 各电极和传感器将测量到的相关数值通过仪表第一路RS485传输给触控屏,触控屏会将各参数显示在屏幕上,方便现场用户查看和历史查询。仪表第二路RS485会在仪表柜外预留接口,通过WIFI/GPRS模块进行无线数据传输,用户可在电脑上或手机上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采集、记录和查询,实现远程的实时监控。并且当检测到某个键控值高于或低于设定报警值时,系统会给远程监控设备发送报警通知,便于用户及时了解到水质状况和相关设备运行状态。

  • 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号)

    《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align=right]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align][align=right]2023年2月2日[/align][align=center]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align](2022年12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本条例所称水生态环境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第三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生态环境的义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个人应当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跨行政区域协作机制,研究解决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做好本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村(居)民委员会通过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第五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条例。水行政、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城市管理、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第六条 本市实行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河湖长履职范围。鼓励设立民间河湖长。第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资源合理利用、促进绿色发展的活动。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治理。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助资金等方式参与水生态环境治理。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第八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学校应当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九条 本市实施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目标管理。编制本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城乡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第十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自然景观,保障江河湖库的生态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编制其他有关专项规划或者方案,应当与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第十一条 下列区域为本市水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一)长江(常州段)、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地;(二)本市域内太湖、滆湖,长荡湖;(三)溧阳南山水源涵养区、沙河水库水源涵养区、大溪水库水源涵养区、瓦屋山省级森林公园,金坛茅东山地水源涵养区、向阳水库水源涵养区、四棚洼生态公益林、方山森林公园;(四)中国大运河(常州段);(五)苏南运河(常州段)、新孟河(常州段);(六)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前款所列重点保护区域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相关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对上述重点保护区域及其周边进行区域开发建设和城市更新、产业结构调整等,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第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规划、建设饮用水备用应急水源,形成空间分布合理、多源供水、安全可靠的饮用水水源保障体系。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全市骨干河道和主要湖泊的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河湖的生态流量和水位,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枯水期、汛期污染管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编制枯水期、汛期生态环境管理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本区域内支流、支浜和其他小微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措施,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第十五条 本市实行水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水生态环境监测包括以下内容:(一)水位、流速、流向、泥沙含量等水文指标;(二)鱼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生物、着生生物、大型水生植物等水生生物,以及以鱼类为食的鸟类;(三)地表水水质理化指标;(四)地下水水位、水质理化指标;(五)土地利用类型数据;(六)其他需要监测的内容。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水生态环境监测布点规划,会同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方案,会同水行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水生态环境监测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定期评估水生态环境状况,并向社会公开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议等内容。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第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统一监管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第十八条 溧阳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水源涵养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方案,促进自然恢复。第十九条 市、县级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改善水系连通性,形成上蓄下引、河湖连通、多源互补、丰枯调节的水网体系,改善河湖水系生态功能。第二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河道、湖泊、水库等的淤积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制定清淤疏浚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清淤不得损害水生态环境。淤泥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为改善水生态环境进行的湖泊清淤,应当选用环保型清淤机械设施。第二十一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修复规范和指标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计划,保障自然岸线比例,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在符合防洪要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用生态化措施,建设生态驳岸;对已有的非生态驳岸,因地制宜实施生态化改造。第二十二条 市、相关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重点保护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重点保护区域内的重点湖泊、骨干河道等沿岸建设岸线植被缓冲带、隔离带、湖口人工湿地等生态安全缓冲区;在城市近郊、工业集聚区周边等区域,可以整合湿地、水网等自然要素,结合公园、生态林等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安全缓冲区。第二十三条 本市湿地依法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湿地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湿地的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组织编制市级一般湿地名录,并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市级一般湿地名录及范围,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生态补水协调机制,对生态特征退化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恢复和保障湿地生态功能。第二十四条 长江(常州段)以及本市域内滆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滆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禁捕。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动其他水域实施禁捕、限捕。第二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水生态廊道保护机制,制定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经济水生动植物、本土鱼类保护计划,采取措施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禁止在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第二十六条 市、相关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长江(常州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构筑长江生态安全缓冲带,实现沿江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禁止在长江(常州段)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经搬迁或者关停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定并实施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修复方案。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治理中国大运河(常州段)河道,综合整治岸线和区域环境,加强沿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逐步减少现有排污口。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国大运河(常州段)、苏南运河(常州段)及其两岸的生态空间管控,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改善生态宜居环境。第二十八条 本市域内滆湖、长荡湖湖体周边区域实行滨湖生态空间管控。滨湖生态空间的范围(附图)为:(一)滆湖:北至揽月路;西至揽月路—孟津河及湟里河以南沿湖陆域相关区域至常州市界;东至揽月路—西湖路—环湖路—清影路、武进西大道以南沿湖陆域相关区域至常州市界。(二)长荡湖:北至河海大道—滨水路(规划中)—长荡湖西路;西至长荡湖西路—芦家中河—清水渎中河—后渎中河;东至长荡湖大道及以南沿湖陆域相关区域;南至长荡湖(溧阳市)重要湿地边界。划定具体范围,可以根据行政区边界、自然山体、河流、道路、建筑物和构筑物外围界线等地形地物为终止线。湖岸线有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据新的湖岸线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划定公布,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市域内滆湖、长荡湖入湖河口生态空间的范围及管控要求,由滆湖、长荡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生态空间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第二十九条 滨湖生态空间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现有农村居民点外不得新增集中居民点。滨湖生态空间内,在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前提下,允许以下建设活动:(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洪防护安全工程建设;(二)通信、电力、照明、水利、取(供)水、生态工程、码头和必要的附属道路等交通及公用设施建设;(三)适度的休闲旅游、文化展示、户外运动、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四)必要的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及民房修建等,但是不得突破村庄规划确定的边界和管控要求;(五)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建设项目。滨湖生态空间内,除前款允许的建设活动外,本条例施行前的既有建筑的改建不得增加对水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滨湖生态空间内,涉及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农田、湿地、湖泊、渔业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等的区域,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第三十条 市、相关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市域内滆湖、长荡湖水生态系统修复方案,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恢复水清岸绿自然风貌。本市域内滆湖、长荡湖湖体及其滨湖生态空间内,垃圾、污水应当做到全收集、全处理。第三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具体项目建设,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补偿、损害赔偿等制度,加强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财政、水行政等部门,建立本市域内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体系,以及上、下游地区之间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制度。对因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水生态保护责任致使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单位和个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标准应当统筹考虑地区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物价指数、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因素,并定期予以调整。水生态保护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三条 本市实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省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本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并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县级市(区)水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并落实区域削减方案。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未提出或者未落实区域削减方案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通报、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第三十四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应当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雨污管网检查和维护,防止遗撒物料、跑冒滴漏废水等经由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化工、电镀、印染、冶金、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当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放。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排放口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化工、电镀、印染、冶金、原料药制造等企业的雨水排放口应当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装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确保正常运行。鼓励重点排污企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机制。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第三十五条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各类工业集聚区,应当加强用水、排水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等部门,采用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等方式,开展对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城镇污水收集与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适度超前。有用地条件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生态湿地;鼓励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支流、支浜改造为河流湿地,深度净化尾水,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定期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有效评估区域水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和处理量缺口。第三十七条 新城区建设的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雨污管网的排查,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计划。开展城市更新,应当优先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当采取污水截流、调蓄等措施。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污水应当就近接入污水管网。禁止向雨水管网、河道、明沟、暗渠等排放、倾倒污水、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第三十八条 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小区排水管网,与城镇排水设施相连接。排水管网系统平面图应当进行公示。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建设海绵设施,对初期雨水进行污染控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可以通过海绵化改造,增加初期雨水的污染控制设施,避免初期雨水直接进入城镇排水管网。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住宅小区共用排水设施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维护运营单位进行管理。第三十九条 在城镇排水设施覆盖区域从事餐饮、娱乐、车辆维修清洗、洗衣洗浴、美容美发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污水,应当全部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配建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在城镇排水设施未覆盖区域从事前款所列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建设、使用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第四十条 商业综合体、综合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应当依法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推行由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第四十一条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使用住宅小区配套商业用房的排水户遵守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对其排水行为和排水检查井、井盖、雨水口、化粪池等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发现违法排水等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城镇排水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商业综合体、综合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负责集中管理的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排水户遵守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对其排水行为和排水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发现违法接驳、违法排水等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城镇排水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四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本区域乡村发展布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省有关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乡村发展布局、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农村社区和城镇周边村庄,可以就近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距离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居住偏远分散、人口较少的村庄,可以采取分散处理的方式,鼓励建设农村小型生态污水处理设施和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并有效衔接。位于农村地区的农家乐、旅游民宿,应当将其产生的污水就近接入城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四十三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本区域农业产业布局,支持高标准生态农田、水产养殖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完善粪污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品种、密度和方式,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鼓励施用有机肥,推广科学施肥、节水灌溉和绿色防控技术,因地制宜开展科学轮作。第四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协同推进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提升有机废弃物处理能力,推动有机废弃物利用的产业化发展。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建设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确保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回收、转运和安全处置工作。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并投放到指定的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第四十五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藻毒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第四十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本区域内湖泊、水库水体蓝藻水华暴发应急机制,增强应对处置能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等部门,编制蓝藻水华暴发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鼓励运用生物控制等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方法对蓝藻水华进行生态防治。第四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污口以及其他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分类管理,并建立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第四十八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利用水资源,鼓励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再生水利用项目。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单位应当使用再生水。工业生产、城乡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河道补水、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可以有偿使用,鼓励成立再生水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当编制再生水利用方案,鼓励同步建设公共再生水管网。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研究、协调解决下列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一)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二)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重点保护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三)工业废水处理、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四)地下水保护;(五)生态调水补水;(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大水污染事故处置;(七)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信息发布;(八)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第五十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明确网格服务管理对象、服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网格服务管理中发现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城镇排水等负有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生态环境、城镇排水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第五十一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水生态环境监控信息大数据平台,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气象、水文、供水、排水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向平台推送水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并动态更新数据,实现信息共享。第五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风险预警和报告机制,排查、掌握水域相关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在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应当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防止破坏水生态环境。第五十三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市、跨县级市(区)水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加强水生态环境信息交流和共享,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处置等合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突发水环境事件、水污染纠纷以及其他重大水生态环境问题。第五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第五十五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含有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内容。镇人民政府每年在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含有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街道办事处在向街道辖区内的县级市(区)人大代表报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时,应当包含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第五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举报奖励办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和本部门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受理范围等信息;在农村地区,还应当在村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持续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受理范围等信息以及举报奖励办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新闻媒体应当依法对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因破坏水生态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水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依法请求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对破坏水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第五十九条 负有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附件:[img=,550,730]http://rd.changzhou.gov.cn/uploadfile/rd/2023/0209/20230209090004_21370.jpg[/img]滆湖滨湖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img=,550,743]http://rd.changzhou.gov.cn/uploadfile/rd/2023/0209/20230209090012_63651.jpg[/img]长荡湖滨湖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 【原创大赛】生物在线预警系统预处理装置的改进

    【原创大赛】生物在线预警系统预处理装置的改进

    生物在线预警系统预处理装置的改进 水体的生物监测是反映水环境质量状况的标准和依据,它直接反映了水环境质量变化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和危害程度,是实现水环境监测目的的一种最直接而有效的手段。 学霸王子健老师曾经说过:“如果按照一个又一个的化学监测指标去管,我们的水质安全永远管不到头”。环保部、环境监测总站也已经提出了“综合毒性”的概念,并将其列为水专项以及未来环保部工作中的一项。所以生物毒性在线监测是今后是一个发展趋势。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制的BEWS水质安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已应用在全国20余个城市水厂或水源地,并且在保障奥运会、全运会等重大事件的饮用水安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实际水体不同于实验时的纯水,所以需要对仪器做适当改进。1. 仪器原理 当仪器中的受试生物遭遇有毒化学物质污染或水质恶化时会自主发生行为学上的改变(如逃避行为,呼吸、游动频率改变等),通过测试管中电场的变化计算受试生物行为变化程度,进而实现对于多类水源中化学品污染综合监控和预警。当水质出现污染时,受试生物的行为强度减弱,该系统即时将数据中心发出预警通知,并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监控者。这样为及时发现水质污染情况,查找污染源及管理部门的决策争取了时间。2. 水样预处理装置的改进 水样最大的非毒性干扰是浊度(一般pH也地表水pH异常也作为水体毒性异常处理)。对于受试生物(大型蚤、斑马鱼、鲭鳉鱼),一般浊度100°以上,其行为就会产生显著变化,浊度400°以上可能引起受试生物个体死亡;同时,大量的颗粒物可能会粘附在管路内壁上,引起管路阻力增加,严重时,导致堵塞,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所以在不影响水体中污染物浓度的情况下,需要对进入系统的水进行预处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9/201109262255_319457_1653274_3.jpg图1 原配溢流箱 这个是仪器原配的溢流箱,对面有一个进水管,我们看到的是出水管(当时存的照片没找到,将就看下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9/201109262255_319458_1653274_3.jpg图2 第一次改进后的溢流箱 第一次对溢流箱的改进比较小,仅在底部开了个20mm的小孔,方便清洗。对浑浊的水体一般采用小流量,然后定期将底部沉淀淤积的浮泥。一般对于粒径及密度较大的颗粒物,这样做就可以了。图3 简易反冲洗装置 对于粒径较小的颗粒物或者密度较小着,不容易自然沉降,我们在第二次改进中引入了简易反冲洗装置。纯手工制作,成本低,只是需要经常手动反冲洗,比较麻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9/201109262255_319459_1653274_3.jpg图4 多层砂滤装置 专门对付那些轻质易附着于管壁上的顽固颗粒物,这是我们最新的一次改进。我做过此砂滤装置的有机物吸附效率,吸附效率不高,从进水到处理完成的待用水回收率可达80%,基本能满足实验以及预警需要(这里提醒下,千万不能用活性炭,否则回收率非常低)。此装置的成本为3000人民币,也不算太高吧,主要是维护简单,处理完后水质较清,且对水中污染物浓度影响较小。3. 结语[/

  • 【技术@创新】以色列利用二氧化碳养殖海藻制取生物燃料

    以色列一家生物公司开发出一项新技术,利用发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碳养殖海藻,进而从中制取生物燃料。  以色列《国土报》报道说,锡姆生物公司3年前在阿什克隆发电厂的一个实验农场里启动了这项研究。研究人员从发电厂排放的废气中分离出二氧化碳,冷却后将其释放到  养殖海藻的池塘里。经过培养,海藻长势迅猛,产量大大提高,这为用海藻制取生物燃料提供了原料保障。  公司负责人阿农巴哈尔说,以前科学家认为发电厂的二氧化碳不可能用来养殖海藻,因为其中含有大量污染物质。但锡姆生物公司成功实现了技术突破,在减少工业污染的同时制造出新型绿色能源,缓解能源危机,可谓一举两得。此外,使用二氧化碳可以将海藻的养殖成本降低约一半。  锡姆生物公司已于上周在美国申请了技术专利。来源:新华网

  • 【转帖】生物脱氮治理污水助力绿色奥运

    作为“绿色奥运”的象征,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万众瞩目,然而包括公园中心湖在内的奥运水系,在不同程度上均存在水体富营养化的隐患。城市河湖对改善、美化城市环境以及防洪、排涝等都起重要作用,北京周边河湖由于其氮磷含量较高,极易发生富营养化。由于水资源短缺,北京的城市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非常必要。作为河流湖泊的补充水,回用污水的脱氮除磷是重点和难点。除磷相对较为容易,用加混凝剂的方法即可以实现。但脱氮却很难,氮在污水中的主要形态是氨氮(NH+4)和硝态氮(NO-3),用加混凝剂的方法都不易使其沉淀。  近年来,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污水脱氮除磷新理论、新工艺及过程控制”、重点项目“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智能控制理论、方法与技术”以及面上项目“不同污水生物脱氮工艺中N2O产生量及过程控制”等的系统研究,北京工业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彭永臻教授课题组在城市污水生物脱氮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所获技术不仅使城市污水经深度处理后达到回用水的标准,而且使运行成本也大大降低,该项技术可为奥运公园人工湖的安全补水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近日,彭永臻接受了《科学时报》的专访。  技术献礼北京奥运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有一个200公顷的人工湖。“湖中的水除了渗漏还要被蒸发,需要经常补水。如果用自来水补充成本就太高了,其实经过深度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可以对其进行补给。我们的技术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这也体现了科技奥运和绿色奥运精神。”彭永臻说。  污水经过深度处理,磷的含量应在每升0.5毫克以下,氮含量每升2~3毫克以下,作为城市河湖的补水才比较安全。彭永臻说:“磷的处理比较容易,其在污水中大多以磷酸根的形式存在,在污水中加入化学混凝剂,就可以使其沉淀。但氮的处理却很难,其在污水中的形态是氨氮和硝态氮,用加混凝剂和用微滤超滤纳滤等方法都不能将其去除,而且费用较高。生物脱氮是最有效和经济的方法,经过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研究,我们通过实时控制和模糊控制实现了城市污水低温常温条件下短程脱氮,使其脱氮的过程大大缩短。”

  • 【资料】《废水生物处理技术》

    《废水生物处理技术》[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6052]《废水生物处理技术》[/url]

  • 河湖水生态监测和健康评估有哪些“秘密武器”?

    [font=宋体][color=#000000]近年来,治水工作的重心不仅已经由水污染防治为主向“三水”统筹推进转变,而且在评价河湖健康状态时,基于理化指标的常规水质监测体系也已经开始向水生态监测转变,多地也已陆续开展了水生态评价与考核工作。基于此,水生态监测与健康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滇池,位于云南中部,是长江上游最大的湖泊;沱江,位于四川省中部,是长江的一级支流。一河一湖,他们的水生态优劣对长江水生态维护十分重要。那么,不同水域的水生态功能情况如何,发生了哪些变化,采用哪些监测手段和健康评估方法?此次采访了[b]昆明市高原湖泊研究院湖泊生态所工程师董晋延和四川省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欧阳莉莉[/b]。[/color][/font][align=center][size=18px][color=#0070c0][b][font=宋体]一湖一河,水生态发生了哪些变化?[/font][/b][/color][/size][/align][font=宋体][color=#000000]滇池位于昆明市,是典型的高原湖泊。“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color][/font][font=宋体](试行)[/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其中将滇池列为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湖泊之一,对滇池保护理念提出了新的方向和更高的要求。”董晋延告诉记者。[/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2012年起,滇池就已经开始开展了水生态环境的调查工作。董晋延介绍,“在水环境监测方面,我们增设了20个点位进行监测。从相关指标监测情况来看,近年来滇池COD、总磷、总氮等指标虽有波动,但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而且,滇池富营养化程度目前也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水生态监测方面,我们每年在滇池开展1—2次大型水生植物调查,监测水生植物的分布状态和面积。目前调查到滇池大型水生植物主要有86种。从生物量历史变化来看的话,大型水生植物生物量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这得益于2009年开展的‘四退三还’工作,通过湖滨带生态建设使水生植物得到了一定的恢复。近3年来,浮游植物也保持在100种左右,部分水域出现喜清水物种。”[/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相较于云南滇池,位于成都的长江上游支流沱江发生了哪些变化?欧阳莉莉介绍,“成都市开展水生态相关工作较晚,从2016年开始陆续开展了一些调查工作,2022年再次开启了沱江流域水生态调查工作。根据沱江流域成都段水文特征,综合干支流特点,结合遥感影像及实地勘察,我们选取了沱江流域16个调查点位。”[/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欧阳莉莉总结道,从水质调查来看,沱江干流的水质整体优于沱江支流,上游支流水质优于中下游支流水质。而且,通过对比2016年水生态环境情况,可以发现[/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湔江点位特征[/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变化不大,均处于优良状态,[/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毗[/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河和沱江干流点位比2016年状态明显好转,水丝[/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蚓[/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等污染指示物种密度明显下降。[/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从生境和水生生物部分来看,“河岸大部分能保持自然形态,植被覆盖率较高,渠道化较少。2022年调查结果显示,沱江流域成都段主要河流共发现底栖动物27个分类单元,发现鱼类5目11科 52 种,数量最多的鲤形目有37种。”欧阳莉莉补充道。[/color][/font][align=center][b][font=宋体][size=18px][color=#0070c0]水生态监测和健康评估用上哪些高科技?[/color][/size][/font][/b][/align][font=宋体][color=#000000]通过水生态调查,不仅可以清楚了解水生态系统的具体情况,还能为分析[/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研[/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判下一步的保护工作奠定基础。那么,进行水生态监测和健康评估都有哪些方法?[/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智慧监测技术是目前能快速掌握水生态关键组分变化的创新技术。“目前,我们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合作,构建滇池浮游动植物图片数据库,通过开发自动识别藻类的软件,提升识别效率和鉴定能力。”董晋延介绍了智慧监测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的情况,他表示,目前滇池也投入使用了水华智能预测系统,用来进行蓝藻水华的预测预警。[/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红嘴鸥是昆明滇池的一张亮丽名片,基于实时视频的鸟群密度估计与种类识别技术,通过相应的摄像头和分析设备,我们也在开展鸟类自动化监测,目前智慧识别系统正在进行不断训练以提高识别的准确度。”董晋延介绍。[/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而起步相对较晚的成都,在沱江流域进行水生态健康评估用到了哪些方法?欧阳莉莉告诉记者,水生态健康评估主要用到了两种方法。[/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首先是选择了基于水质、生境、底栖动物BI指数和大型底栖动物BMWP指数等的[/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WEQIriver[/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指数,通过现场调查、采样分析等进行评价打分。评价结果显示沱江流域成都段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是良好状态。”欧阳莉莉介绍。[/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 河流RHI指数是我们用到的第二个方法。”欧阳莉莉补充道,“指数主要由以下指标体系组成:包含岸线自然状况、违规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等指标在内的‘盆’指标体系,包含生态流量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水体自净能力等指标在内的‘水’指标体系,包含鱼类保有指数的‘生物’指标体系以及包含公众满意度的‘社会服务功能’指标体系。”[/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00]欧阳莉莉表示,通过对比两种方法的评价结果,能够综合反映水生态系统自身的基本状态以及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科学评估河流的生态健康状态。[/color][/font][来源:中国环境][align=right][/align]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关于《中小型水体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专家:[/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型水体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规范》、《山塘水库淡水养殖水体修复技术规范》和《池塘淡水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经研讨、拟制、修改与完善,目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公开征求意见。[/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4年4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方式:[/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标技委 丁峰[/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电话:19705498830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电子邮箱:stxfxh123@163.com[/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中小型水体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山塘水库淡水养殖水体修复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3.《池塘淡水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4.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3月29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03/6384774855808691679165250.pdf]关于《中小型水体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03/6384774848547376358061303.pdf]1-1 中小型水体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03/6384774849675440877275544.pdf]1-2 中小型淡水养殖水体生态容量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03/6384774850855108342632943.pdf]2-1 山塘水库淡水养殖水体修复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03/6384774851588450296434576.pdf]2-2 山塘水库淡水养殖水体修复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03/6384774852547405137770755.pdf]3-1 池塘淡水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03/6384774853113237503221743.pdf]3-2 池塘淡水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403/6384774853768074958368425.doc]4、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url]

  • 【云唐仪器】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应用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3/202403290915375991_5762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水质溶解氧检测仪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水质监测领域的仪器,它能够快速、准确地测量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为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保护、污水处理等领域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本文将从水质溶解氧检测仪的应用角度,介绍其在不同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和应用情况。  一、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在水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水环境管理是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而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则是水环境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通过定期监测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可以了解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水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污染问题。例如,在河流、湖泊等水域的监测中,溶解氧含量是一个重要的水质指标,通过实时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水体中的污染物质,为水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在水生态保护中的应用  水生态保护是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之一,而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则在水生态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是影响水生生物生存和繁殖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定期监测溶解氧含量,可以了解水生生物的生长状况和水体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问题。例如,在水产养殖中,溶解氧含量是影响鱼类生长和繁殖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实时监测,可以及时调整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效益。  三、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在污水处理中的应用  污水处理是保护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而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则在污水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污水处理过程中,溶解氧含量是一个重要的控制参数,通过实时监测溶解氧含量,可以及时调整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处理效果。同时,在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中,溶解氧含量也是一个重要的监测指标,可以帮助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除了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保护和污水处理领域外,水质溶解氧检测仪还在其他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例如,在环境监测领域,溶解氧含量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可以反映水体的自净能力和环境质量状况 在农业灌溉领域,溶解氧含量可以反映灌溉水的质量状况,为农业生产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在海洋环境监测领域,溶解氧含量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可以帮助研究人员了解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  综上所述,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在水质监测领域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保护、污水处理等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相信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将会在更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水资源保护和人类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效益。

  • 【资料】熊猫快报--天津市实验成功水生植物治理污水方法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1日 河道中不但可以长出美丽的花草,还能利用它们吸收水中的富营养成分,治理水体污染。日前,水生植物治理污水方法在津实验成功。今后,本市将利用水生植物来恢复水质恶化河道的生态功能,对水质富营养化的河道、湖泊和水库进行生物治理。 昨天下午,记者在外环线“城市水环境改善与水源保护示范工程”基地看到,河道中已经试种了十多种水生植物,这些植物将河道装扮得分外美丽:用浮球撑起的黑三菱草坪已经长得郁郁葱葱;芦苇秆编织成的人工浮床上,早已生成了芦苇丛;水浮花钵中,美人蕉红黄相间的花朵格外炫目。 正在进行数据统计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在水中生长的植物可以有效吸收水中过量的营养成分,特别能吸收氮、磷等元素,有效抑制蓝藻的产生,并有利于清淤治污。同时,生物治污方式成本很低,方便推广。比如,通过人工浮床种植的芦苇,因苇秆不易腐烂,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芦苇根是宿根,能够越冬,来年不用重复种植,芦苇叶可用来养鱼,到秋天可收割芦苇,还能编成工艺品。 ——信息来源:新华网

  • 【“仪”起享奥运】牛蛙养殖环境影响评价

    [font=&][color=#616161][back=#f1f1f1]问题:1、牛蛙养殖项目是否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2、牛蛙养殖是否属于环评名录中“内陆养殖”的“围网养殖”,需不需要编制报告表?回复:您好!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解答(网址http://www.china-eia.com/xmhp/hpzcbz/202108/t20210818_858193.shtml)中第(十九) 条“内陆养殖项目环评类别的判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内陆养殖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各种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投饵养殖项目,既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也不采用网箱和围网进行养殖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池塘养鱼项目,不属于围网、网箱投饵养殖,根据名录“5内陆养殖0412”相关规定,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议结合上述有关解答,确定具体项目环评管理要求。[/back][/color][/font]

  • 【云唐仪器】水质溶解氧检测仪有什么用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3/202403210924118606_7184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水质溶解氧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测量水中溶解氧含量的精密仪器。它在环境保护、水处理、水产养殖、科研实验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通过准确测量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水体的质量状况,为水质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依据。  首先,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在环境保护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是衡量水质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当水中溶解氧含量过低时,会导致水生生物窒息甚至死亡,同时还会促进水体中有机物的腐败和恶臭气体的产生,严重污染环境。因此,通过水质溶解氧检测仪的实时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变化,为环保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状况,保护水环境健康。  其次,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在水处理领域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水处理设施中,溶解氧含量是评价水处理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水质溶解氧检测仪的监测,可以及时了解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变化,为水处理工艺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例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通过调整曝气量、曝气时间等参数,可以提高污水中的溶解氧含量,从而加速有机物的分解和去除,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此外,水质溶解氧检测仪还在水产养殖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水中的溶解氧含量对水生动物的生长和繁殖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实时监测养殖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可以及时调整养殖环境,为水生动物提供适宜的生长条件。同时,还可以及时发现养殖水体中的污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除了以上领域外,水质溶解氧检测仪还在科研实验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例如,在生态学、生物学等科研领域,通过测量不同水域中的溶解氧含量,可以研究水生生物的生存状况、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科学问题。此外,在环境监测、水资源保护等领域,水质溶解氧检测仪也可以为相关研究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水质溶解氧检测仪作为一种重要的水质监测仪器,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通过准确测量水中溶解氧的含量,我们可以及时了解水体的质量状况,为环境保护、水处理、水产养殖、科研实验等领域提供有力支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水质溶解氧检测仪将会在更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便利和福祉。

  • 无菌隔离技术在悉生生物学中的应用与发展

    【序号】:2【作者】: 吕阳【题名】:无菌隔离技术在悉生生物学中的应用与发展【期刊】: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年、卷、期、起止页码】:2014,24(05)【全文链接】: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dbname=CJFD2014&filename=ZGDX201405017&uniplatform=NZKPT&v=St-Moni_CLZ4dtgYjQVQGuPjhShDcHMZjuBzYFhke36sjXldyD3mK5XbUvF5j64_

  • 水产养殖怎么判断水质好坏?这个仪器配置清单请收好~

    水产养殖怎么判断水质好坏?这个仪器配置清单请收好~

    在水产养殖中,水质环境的变化对鱼类生长、收获时间影响较大,一旦水质出现恶化,就很有可能导致水生动植物死亡,严重影响水产养殖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加强水产养殖水质检测,对保障养殖业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和电导率是判断水质是否健康的5个基础指标,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检测这5个参数的仪器有哪些~01pH计pH值是衡量水酸碱度的指标。当水质过酸时,会刺激鱼类鳃部,影响鱼儿的呼吸;水质过碱时,会导致水中有毒物质氨、氮的含量升高,从而导致鱼类中毒与慢性死亡。水的酸碱度影响鱼类生存养殖全过程,且与其他水质参数相互依赖。力辰pH笔,适合专业级pH水质检测,三点校准、自动识别,让你的测量更简单,更精准;高运算速度,鉴定快速,喝口水的功夫,就能准确测出酸碱度,为你优化水质pH值提供解决方向。02溶解氧仪氧气不仅是我们人类生存所必需,也是水中鱼虾贝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溶解氧指溶解在水或[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color][/url]中分子态氧。水中溶氧含量偏低,鱼虾就会浮头,当溶氧低至窒息点时便会引起鱼虾窒息死亡。力辰溶解氧仪采用数字滤波和滑差技术,智能改善仪表的响应速度和测量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测量水质中的含氧量,对含氧量会影响反应速度或效率的流程进行监控,为水质调整提供数据支持。03浊度计水体浑浊时含有大量泥沙尘土、藻类微生物等,降低水体透明度,降弱光合作用,导致水体的溶氧量减少,甚至会提高有毒物质浓度,抑制鱼虾的摄食积极性,严重时还可能会导致鱼虾死亡。力辰数显浊度计小巧便携,测量稳定,可用于测量悬浮于水或透明液体中不溶性颗粒物质所产生的散射程度,并能定量标证悬浮颗粒物质的含量,通过准确的结果,帮助水产养殖人员判断水质污染程度,制定浊度解决方案。04 电导率仪电导率是水质监测中比较常用且重要的指标之一。大多数水体保持相对恒定的电导率,而污染后的水质电导率会在短期内有较明显的变化,因此水质电导率检测经常作为监测水中生物与水体是否健康的指标。力辰台式电导率仪响应速度快、测量数据准,储存容量大,一次性检测2000套数据也能轻松解决,适用于各类科学研究、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精细化工等领域,在环境水质领域,也能为水产养殖人员调整水质,提供解决参考数据。完整版的仪器清单为大家整理好了,想要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欢迎咨询哦![img=,690,78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41123288963_2243_5522334_3.jpg!w690x788.jpg[/img]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影响水质的因子很多,想获得好的效益必须定期做好水质检测,以有效调控这些因子。作为科学仪器创新专家,力辰将助力水产养殖企业,让水质检测更快更方便,从而提高养殖生产效率,为养殖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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