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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墒情与旱情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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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墒情与旱情管理系统相关的资讯

  • 物联网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关注土壤-发展农业
    物联网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关注土壤-发展农业【FT-TS600】土壤含水量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信息,快速准确地测定农田土壤含水量,不仅对研究土壤含水量和作物生长发育期对我来说意义重大,而且还可以按照科学的灌溉时间调节,实现自动灌溉精细化,节约宝贵的水资源,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  FT-TS600土壤墒情监测站是一款高度集成、低功耗、可快速安装、便于野外监测使用的高精度自动气象观测设备。  该设备支持有线、GPRS、蓝牙等传输方式,免调试,可快速布置,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地质、高校、科研等方面。主要针对土壤水分含量和土壤温度进行监测,通过水分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测量土壤的体积含水量(VWC)和温度值。同时,根据用户需求,可以扩展配置土壤电导率、土壤PH、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太阳辐射、雨量等气象传感器。技术参数  1)土壤水分:测量范围:0-100%,精度:±3%,探针长度:5.5cm,探针直径:3mm,探针材料:不锈钢  2)土壤温度:测温范围 -40+125℃,测量精度±0.5℃,分 辨 率:0.1℃  3)土壤电导率:测量范围 可选量程:0-5000us/cm,10000us/cm,20000us/cm,测量精度0-10000us/cm范围内为±3% 10000-20000us/cm范围内为±5%,分辨率0-10000us/cm内10us/cm, 100000-20000us/cm内50us/cm(选配)  4)土壤PH:测量范围:0-14 分辨率:0.1 测量精度:±0.2%(选配)  5)空气温度:测量原理二极管结电压法,-40℃~85℃(±0.3℃)(选配)  6)空气湿度:测量原理电容式,0~100%RH(±2%RH)(选配)  7)太阳辐射:测量原理光电效应,0-2000W/m2(0.1W/m2)(选配)  8)光学雨量:测量原理光电式,0~4mm/min(选配)  9)数据存储:不少于50万条   10布设时间:1人,不大于30分钟完成布设   11)生产企业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2)生产企业具有和土壤墒情软件注册证书  13)生产企业为3A级信用企业
  • 土壤墒情监测仪在墒情监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土壤墒情监测仪在墒情监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现在环境保护意识的越来越强,减少化肥的使用可以有效改善土壤的状况,通过土壤墒情监测,可以提高灌溉水和化肥使用的有效率,在保证农作物水充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节约灌溉水和化肥的使用,节约灌溉水和化肥,对于环境保护方面也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这款WX-TZSQ60土壤墒情监测仪可以快速的测定土壤含水量,以往依靠经验来预测的生产方式已逐步被淘汰,因此这款系统能被大范围应用,能够满足科研、生产、教学等相关工作需求。它主要针对土壤水分含量和土壤温度进行监测,通过水分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测量土壤的体积含水量和温度值。土壤墒情监测仪是一款集土壤温湿度采集、存储、传输和管理于一 体的自动监测系统。在不同介电系数物质中的频率变化测得各土层的湿度,利用高精度数字温度传感器,测量各层土壤温度。可实现多参数环境监测。根据用户需求选配,具体选配,这款设备在农业、林业、环境保护、水利、气象等行业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值得选择。推荐阅读:便携式移动气象站——实现智慧农业、林业、城市的重要工具
  • 土壤墒情速测仪对农业的影响
    水是地球的生命之源,万物生长都离不开水,包括植物也一样,之所以能在土壤中生长,不光是因为土壤中有养分存在,也是因为土壤中有水的存在,这是植物生长所必须的基本条件之一。地球上有很多地质形态,有湿地、有沼泽、有黑土地、也有沙漠,其中沙漠中因为严重缺少水分,所以几乎没有植物的存在,通过这个现象我们也可以看出水分对土壤的重要性。  在现代农业的生产中,检测、监测土壤水分是一项不可忽略的重要工作,在这项工作共发挥亮点作用的就是我们河南云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土壤墒情速测仪,该仪器可以帮助我们快速、精准的测量出土壤中的水分含量,并其将模拟信号直接转化为可读的数字信号。  土壤墒情速测仪是一款便携式的测量土壤水分的仪器,方便携带。土壤墒情速测仪可以通过GPS定位系统掌握土壤的墒情(水分)的分布状况,为差异化的节水灌概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精确的供水也有利于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通过土壤墒情速测仪的检测结果,我们就可以根据作物生长对水分的要求来进行土壤含水量的调整,达到作物生长理想的水分要求。如果是在农业物联网系统中,我们也可以通过土壤墒情速测仪对土壤水分进行长期定时监测,发现土壤水分已有偏差,就可以通过系统自动执行对土壤水分调节,并且除了在PC端之外我们也可以在现场仪器上读取数据。
  • 全国土壤墒情培训班在杭举办,托普云农大力推动节水农业
    3月19-20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杭举办全国土壤墒情监测技术培训班,培训围绕规范墒情监测体系建设、数据采集和信息发布、农业用水效益评价方法、墒情监测技术现场教学等内容展开,还对全年墒情监测和节水农业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全国土壤墒情培训班在杭举办 土壤墒情是重要的农业基础工作,通过监测指定期测定不同层次土壤含水量,结合作物长势长相等,建立墒情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判定和评价土壤墒情级别,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建议,指导和服务农业生产。墒情监测是节水农业的基础职能和核心支撑,是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的具体体现。 传统方法采集墒情数据,费工费力、时效性差,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决策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需求。强化墒情监测自动站点建设,加快应用智能感知、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据获取、传输、处理和分析能力,是墒情监测工作的迫切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墒情监测工作,强化墒情监测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3月19-20日,全国农技中心在杭州市举办了全国土壤墒情监测技术培训班。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土肥水技术推广部门的代表8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讲解了墒情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培训了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使用方法,交流了各地墒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现场教学,安排部署了全年墒情监测和节水农业工作。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杜森处长、吴勇副处长、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虞轶俊副局长、陈红金副局长出席指导工作,托普云农作为行业代表作会议支撑。 培训班指出,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建好“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信息平台,加快墒情监测自动站点建设和数据入网。强化对政府农业生产决策部门的服务,及时准确提供墒情信息和生产建议;强化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服务,科学指导适墒播种、因墒施肥、测墒灌溉,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等新技术。以自动化为重点,加快墒情监测自动站点建设;以信息化为核心,完善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管理系统平台,构建全国墒情监测大数据;以智能化为目标,加强墒情监测数据分析和区域会商,强化生产指导和信息发布。培训班会议现场萧山临浦基地有效实现示范作用 会议期间,培训班一行实地参观了萧山区农科所临浦基地,并现场学习了标准化的田间监测点建设、现代化土壤墒情监测传感设备、全自动化托管式水肥一体化等内容。萧山区农科所临浦基地是由萧山农科所与托普云农联合打造的现代化农业产业示范园,园区通过顶层规划、科学部署,有效实现了土壤墒情监测和节水提效的示范作用。托普云农副总经理陈曦向培训班介绍托普智能终端 设立在基地东南角的土壤墒情监测点,能够实时监控基地内的土壤墒情数据,将数据传输至云端。通过云平台的数据整合与可视化处理,将能为土壤墒情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时间、空间的多维支撑,为节水农业的落实提供重要的数据推演依据。 在基地的物联网智能大棚内,培训班见证了全自动化托管式水肥一体化系统的管理流程,对托普云农搭建的如此高效便捷精准的灌溉管理方式表达了充分认可。据了解,托普云农全自动化托管式水肥一体化系统基于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可实现无人自动式精准灌溉。托普云农技术专家为培训班介绍水肥一体化系统托普云农让土壤墒情监测与节水农业有机结合 截至目前,托普云农已在全国30多个省份,共450余个县,建设780余个监测点,累计采集数据达18672000余次。基于这些数据,托普云农进行了技术革新与应用优化,利用土壤墒情监测与水肥一体化方案的结合,形成以赣南脐橙、德清早园笋、新余柑橘等为代表的高度适配的产业服务模式。 在德清山伢儿早园笋项目当中,通过土壤墒情监测系统,托普云农帮助早园笋实现节水增效、增产增值,还结合托普云农创新式的产供销一体化运作模式,为山伢儿早园笋实现了日销50吨的销售成绩,有效助推当地农业信息化改革与产业化发展。 未来,托普云农还将结合过往成功案例,凝练、锻造更多产业端应用场景,推动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开展与节水农业的建设,进而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深入落实,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而贡献力量。
  • 土壤墒情参数监测传感器有哪些?怎么用?
    墒,指土壤适宜植物生长发育的湿度。墒情,指土壤湿度的情况。土壤湿度是土壤的干湿程度,即土壤的实际含水量。土壤墒情直接影响着农作物的生长质量和速度。除了土壤墒情,土壤温度、土壤电导率以及土壤氮磷钾、土壤PH值等参数也对作物的生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土壤温度对作物生育和土壤中微生物活动以及各种养分的转化、土壤水分蒸发和运动都有很大影响。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土温越高,作物的生长发育就越快;土温过低,微生物活动减弱,有机质难于分解,农作物的根系呼吸降低,造成作物养分缺乏,生长变缓。土壤电导率用于描述土壤盐分状况,它包含了反映土壤质量和物理性质的丰富信息。例如:土壤中的盐分、水分、温度、有机质含量和质地结构都不同程度影响着土壤电导率。有效获取土壤的电导率值,对于确定各种田间参数时空分布的差异有重大意义。土壤中微量元素的含量较低或者较高都不利于对植物的生长。比如向土壤中过量施入磷肥时,磷肥中的磷酸根离子与土壤中的钙、镁等阳离子结合形成难溶性磷酸盐,既浪费磷肥,又破坏了土壤团粒结构,致使土壤板结。土壤酸碱度是土壤重要的基本性质之一,是土壤形成过程和熟化陪肥过程的一个指标。植物能够在很宽的范围内正常生长,但不同的植物有着不同的生长pH值。 那如今有哪些可以测量土壤墒情参数传感器,如何使用呢? 1、土壤水分传感器土壤水分传感器是一款高精度、高灵敏度的测量土壤水分的传感器。通过测量土壤的介电常数,可测量土壤水分的体积百分比,符合目前国际标准的土壤水分测量方法,能直接稳定地反映各种土壤的真实水分含量。2、土壤温度水分电导率三合一变送器土壤温度水分电导率三合一变送器是观测和研究盐渍土的发生、演变、改良以及水盐动态的重要工具。通过测量土壤的介电常数,能直接稳定地反映各种土壤的真实水分含量。可测量土壤水分的体积百分比,是符合目前国际标准的土壤水分测量方法。3、土壤PH传感器 土壤PH传感器器,用于测量土壤PH值该变送器精度高,响应快,输出稳定,适用于各种土质。可长期埋入土壤中,耐长期电解,耐腐蚀,抽真空灌封,完全防水。可广泛应用于土壤酸碱度的检测、精细农业、林业、地质勘探、植物培育、水利、环保等领域酸碱度的测量。4. 土壤参数速测仪 土壤参数速测仪可以实时精确检测显示土壤中多种成分,例如:土壤温湿度、土壤电导率以及土壤氮磷钾等成分,通过检测的数据来进行改善土壤,达到监控植物养料供给的目的,让农作物处于较佳的生存环境,从而提高产量。 5、多土层土壤参数监测仪 多土层土壤参数监测仪是一款能够测量多土层土壤参数的传感器。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土壤电导率、水分含量以及温度状态进行动态观测,此检测仪可检测3层土壤电导率温湿度状态,可检测5层土壤电导率温湿度状态。6、管式土壤墒情监测仪 管式土壤墒情监测仪是一款以介电常数原理为基础的传感器。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土壤水分含量以及温度状态进行动态观测,此检测仪可检测3层土壤温湿度状态,可检测5层土壤温湿度状态,可快速、全面的了解集土壤墒情信息。测量方法:土壤水分传感器、土壤温度水分电导率三合一传感器、土壤PH传感器的测量方法:(1)速测法:选定合适的测量地点,避开石块,确保钢针不会碰到坚硬的物体,按照所需测量深度抛开表层土,保持下面土壤原有的松紧程度,紧握传感器垂直插入土壤,插入时不可左右晃动,一个测点的小范围内建议多次测量求平均值。(2)埋地测量法:垂直挖直径20cm的坑,按照测量需要,在既定的深度将传感器钢针水平插入坑壁,将坑填埋严实,稳定一段时间后,即可进行连续数天,数月乃至更长时间的测量和记录。土壤参数速测仪测量方法:长按“开关键”,在需要测量的地方,将传感器合金探针垂直插入土壤,再按一下“开关键”即可开始测量。如下图所示:多土层土壤参数监测仪测量方式: 垂直挖直径20cm的坑,在既定的深度将传感器钢针水平插入坑壁,将坑填埋严实,稳定一段时间后,即可进行连续数天,数月乃至更长时间的测量和记录。式土壤墒情监测仪测量方法:管式土壤墒情监测仪采用分层设点的观测结构,地面配置一个温度观测点,地下土壤每隔10cm配置一个土壤温湿测点,观测相对应范围内的土壤温湿度。如图所示:
  • 中国气象局购入100套土壤水分速测仪
    面对我国粮食主产区旱情的持续发展情况,为了准确测定土壤墒情,掌握农田旱情分布状况,科学指导抗旱,中国气象局统一向多个省、市、区气象部门配发自动土壤水分观测设备。  近日,首批100套GStar-S406土壤水分速测仪已在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上海物资管理处的土壤水分检测实验室一次性全部通过性能检测,已陆续发至各地投入农田干旱调查服务。该批设备是由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7研究所共同研制,可测80厘米深度以内的各层土壤含水量,并具有GPS定位及地温测量功能,可方便进行土壤墒情调查。
  • “土壤水分监测仪器比测研究”成果验收会召开
    7月30日,水利部水文局在京组织召开了"土壤水分监测仪器比测研究"项目成果验收会。来自国家防办、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河海大学、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参加比测的7个仪器厂家的专家和代表30多人参加了会议。水利部水文局林祚顶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祚顶副局长指出,我国干旱灾害发生频繁,对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大,今年西南五省区的特大干旱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水利部十分重视抗旱减灾工作,目前正在抓紧组织编制《抗旱规划》,由国家防办和水利部水文局共同组织的《全国抗旱监测规划》也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目前土壤墒情监测以及相关监测仪器设备应用研究工作还十分薄弱,特别是土壤水分自动监测仪器的可靠性、稳定性等试验研究尚未系统开展。为此,自2009年4月起,受国家防办委托,水利部水文局组织开展了土壤水分监测仪器比测研究,选择在辽宁省朝阳水文站和安徽省五道沟水文水资源实验站,共7个厂家12种产品参加了比测。在经过长达一年的野外比测以及室内检测和成果分析基础上,取得试验成果,项目研究对加强旱情监测工作,提高墒情监测仪器和监测数据的可靠性,为抗旱减灾提供科学、合理、可靠的信息支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项目工作组的汇报,进行了认真的质询与讨论。专家认为,该项目组织严密,提交的验收材料文档齐全,采用的比测方法科学合理,提出的评估指标符合生产应用需求,推荐的产品可供水利部门优选使用。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鉴于目前土壤水分传感器及相关技术尚不十分成熟,建议继续加强对土壤水分监测仪器和技术的应用研究。
  •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pp  第一章 总 则/pp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染隐患排查、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污染应急、风险管控和治理与修复等活动,以及相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pp  矿产开采作业区域用地,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填埋场所用地,不适用本办法。/pp  第三条 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包括:/pp  (一)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中应当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 /pp  (二)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pp  (三)其他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pp  重点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其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及相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pp  第四条 生态环境部对全国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pp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pp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并动态更新。/pp  第六条 工矿企业是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pp  造成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pp  第二章 污染防控/pp  第七条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pp  重点单位应当将前款规定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pp  第八条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pp  重点单位通过新、改、扩建项目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发现项目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污染责任人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pp  第九条 重点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pp  第十条 重点单位现有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本办法公布后一年之内,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pp  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pp  地下储罐的信息包括地下储罐的使用年限、类型、规格、位置和使用情况等。/pp  第十一条 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pp  重点区域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 重点设施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等。/pp  第十二条 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pp  第十三条 重点单位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的,应当排查污染源,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措施。/pp  第十四条 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pp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应当包括被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基本情况、拆除活动全过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针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防治要求等内容。/pp  重点单位拆除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残留物料和污染物、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理处置,并做好拆除活动相关记录,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拆除活动相关记录应当长期保存。/pp  第十五条 重点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相关内容。/pp  重点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害评估工作,评估认为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应当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与修复方案。/pp  第十六条 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pp  重点单位应当将前款规定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pp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发现该重点单位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pp  第三章 监督管理/pp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pp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pp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或者监测 /pp  (二)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pp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交有关情况说明。/pp  第十九条 重点单位未按本办法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失信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pp  第四章 附 则/pp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下列用语的含义:/pp  (一)矿产开采作业区域用地,指露天采矿区用地、排土场等与矿业开采作业直接相关的用地。/pp  (二)有毒有害物质,是指下列物质:/pp  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pp  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pp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 /pp  4.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管控的污染物 /pp  5.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的物质 /pp  6.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物质。/pp  (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指对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的调查评估,其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土壤和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的含量等。/pp  (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指相关设施设备因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不完善,而导致相关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渗漏、溢出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pp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迹象,指通过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者疑似泄漏,或者通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发现土壤或者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升高的现象。/pp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p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暂行土壤分类系统研讨会在京召开
    为加快《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暂行土壤分类系统(试行)》编制与完善工作,支撑土壤普查全面铺开。8月23—25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组织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暂行土壤分类系统研讨会。会议汇总梳理了已整理的土壤分类工作进展,研讨校准了完善土壤类型图的方法和措施,提出了土壤三普工作暂行土壤分类系统方案。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国土壤普查办有关负责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等70余人参会。  土壤分类是土壤调查的基础,是土壤资源管理和利用的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暂行土壤分类系统基于《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T 17296-2009)土壤分类单元提出。专家们根据《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T 17296)中划分依据或指标不完善的情况,特别是缺乏基层分类土属、土种的划分依据和指标,结合近年来的研究,提出了从土类到土种的分类描述依据与方法,并按区域梳理了存在争议和疑问的土壤类型处理意见。会议明确按区域由专家分工将现行土壤分类系统各类型不同土类、亚类梳理出规范化描述标准,土属、土种的分类依据和标准由各省组织专家梳理。在此基础上汇总归纳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分类系统。
  • 重磅上市|土壤呼吸测定仪评估土壤健康与活性
    型号推荐:重磅上市|土壤呼吸测定仪评估土壤健康与活性 ,土壤呼吸作为土壤生态系统中的关键过程,直接反映了土壤的健康状况、微生物活性及碳循环动态。土壤呼吸测定仪作为现代土壤科学研究的得力工具,其在农业、生态及环境科学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将详细阐述土壤呼吸测定仪的四大作用。 一、评估土壤健康与活性 土壤呼吸测定仪通过精确测量土壤释放的二氧化碳量,直接反映了土壤中微生物的呼吸作用强度和土壤有机质的分解速率。这一 数据是评估土壤健康状态和生物活性的重要指标,为土壤管理和改良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指导农业生产与施肥 土壤呼吸与土壤肥力及作物生长密切相关。通过土壤呼吸测定仪的监测,农民可以了解土壤中有机物质的分解速率和养分供应情况,从而制定科学的种植计划和施肥方案。这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化肥的过量使用,降低环境污染。 三、监测生态系统碳循环 土壤是全球碳循环的重要环节,土壤呼吸作用的变化直接影响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土壤呼吸测定仪的应用,使得科研人员能够深入探究土壤碳排放规律,为理解全球气候变化、制定碳减排政策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四、评估生态修复效果 在生态修复项目中,土壤呼吸测定仪可用于监测修复后土壤生态系统的恢复情况。通过对比修复前后的土壤呼吸速率,可以评估修复措施的有效性,为优化修复方案提供数据支持。 五、仪器特点 1、Android安卓操作系统,更便捷的人机交互操作 2、7寸高清触摸屏,操作简单、界面清晰 3、气体流量可通过仪器设定,可以进行不同流量下土壤呼吸强度的试验 4、专用动态分析软件,可在安卓显示屏上实时显示实验过程,省去往电脑端拷贝数据,整理分析; 5、支持wifi、4G联网;数据可无线上传至云平台 6、存储空间16G,可存储100000+条数据 7、数据可直接通过USB接口导出到U盘 8、检测完成可直接打印并上传检测数据结果 9、支持GPS定位; 土壤呼吸测定仪在评估土壤健康、指导农业生产、监测碳循环及评估生态修复效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土壤呼吸测定仪的精度和智能化程度将不断提高,为土壤科学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大力量。
  • 浪声:精准数据让样品说话,土壤三普这样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自2022年起我国各地将陆续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此项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普查,也是针对我国国情国力的一项重要调查。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陆续开展土壤三普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最终在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这其中,势必会涉及土壤的采样,以及土壤理化性质、污染物等的检测,涉及多类别的仪器分析方法。近日,仪器信息网独家采访了苏州浪声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声”),浪声将从具体的产品出发,就土壤三普的检测环节的各种仪器应用进行剖析。仪器信息网:本次土壤三普有何特点?在土壤普查中需要检测的项目有哪些?浪声:相较于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三普范围更大,内容更加丰富,包括肥力、环境、健康、保水、抗蚀等内容,整体普查工作的仼务更加艰巨,对数据的要求更高,全新的、高性能的检测分析技术和仪器对本次土壤普查至关重要。土壤三普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这需要在普查过程中对土壤进行全方位的检测,包括土壤养分检测、土壤墒情检测、土壤重金属检测等内容,覆盖土壤中的酸碱度、有机质、水分、盐分中微量元素、重金属(镉、铜、砷、铬、汞、镍、铁、铝、锌、锰、铜等)等多个指标。仪器信息网:本次土壤普查中贵公司有哪些新技术可以应用到本次土壤三普?具体有哪些客户?浪声:浪声科学作为国内科学仪器行业的先行者,一直致力于为环保领域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高性能的检测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空气污染、土壤检测、固废污染检测等模块,以满足用户多场景应用,坚持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助力我国环境资源的治理与保护。其中,针对此次土壤普查土壤检测,浪声提供完善的土壤检测解决方案,方案覆盖土壤重金属检测分析(XRF原理)、土壤粘粒矿物分析(XRD)等检测项目。在土壤重金属检测方面,浪声科学的手持式X荧光分析仪(XRF)作为浪声土壤重金属检测分析的明星产品,汇聚多项专利技术,轻便易携,能够对土壤中的重金属进行实时定性、定量测试,被广泛应用于环保领域,客户有新余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河北恒一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为应对土壤中元素种类繁多,结构复杂,其有害重金属Pb、Cd、As等元素含量较低、分布不均匀等检测难点,浪声新推出的漾YANG便携式单波长土壤重金属分析仪,采用双曲面弯晶技术,大大提高了重元素的灵敏度,降低了检出限,使得XRF技术,轻松实现由ppm向ppb跨越。想要掌握土壤的保肥、保水、抗蚀等能力,需要对土壤的重要组成部分--粘土矿物质进行分析检测,粘土矿物质种类复杂多样,且随地貌、气候、环境、海拔等条件的改变,其组成和分布都会收到影响。粘土矿物的种类和分布又会影响土壤的理化性质,对此,公司自主研发的便携式X衍射分析仪--映SHINE,对于极限条件下的土壤矿石测试,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2D探测器,能够完成XRD&XRF的同时测量,XRD全谱峰位同时展现,测试效率高。这项新技术填补了国内便携式X射线衍射仪的空白。此外,浪声科学自主研发的桌面式X衍射分析仪(XRD)--界FRINGE,也是本次土壤普查检测中的理想工具,利用土壤中粘土矿物质的晶体结构在X射线下的衍射信息,能够快速、精准地分析土壤中粘土矿物质的组成及含量分布。一键墙插的电源和独有的内循环制冷系统,使得仪器的安装条件大大降低,配合浪声的“移动实验室”,可轻松完成土壤普查的就地取样及户外检测。仪器信息网:您认为,与其他仪器企业相比,贵公司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浪声:1.从大环境上来说,疫情之下国际经济形势严峻,以及国家长期政策鼓励,更利好我们这种国产精密仪器。精准数据让样品说话,脚踏实地的优质的产品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我们的产品价格更优,配置更全,更注重差异化、多元化、个性化;目前,浪声科技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已经广泛应用于全国各地各个领域,得到的客户们的一致认可。2.此外长远的技术创新是我们的优势所在,我们以多项专利技术为支撑,聚焦客户需求,不断推陈出新,为客户提供领先的产品与服务,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仪器信息网:贵公司将来重点关注和拓展的方向是什么?浪声:将来,我们将进一步深耕客户需求,以土壤三普为基点,针对土壤三普试点中遇到的难点,持续优化现有产品便捷性和智能化等方面的优势,为更多的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也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潜心钻研前沿先进环保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为国家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创新力量和强力支持,传递国产仪器品牌价值。
  • 托普云农:数字背后见真章 科技创新赋能数字土壤新思路
    昨日,第23届全国肥料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在南京市国际博览中心圆满落幕。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土肥水技术推广部门、肥料企业、经销商、经营主体和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了现场活动。作为国内领 先的数字农业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托普云农一直致力于推动土壤的数字化发展。本次展会,更携带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解决方案、墒情监测大数据平台、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土壤三普专用仪器和农化服务解决方案亮相南京。01大数据平台,深挖土壤数字秘密数字大田平台托普云农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解决方案打造1个农业大数据中心、1个数字化决策平台以及N项涵盖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生态保护、科技服务等多面的数字化应用服务,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为粮食及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托普云农结合人工智能、GIS、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耕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实现土、水、肥三大耕地质量数据统一汇聚,土壤类型、耕地质量等级、土壤养分含量数据宏观展示、归纳与整合,将以往被忽略的数据进行有效利用,提高部门间数据共享效率,形成可靠的决策驾驶舱,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夯实数据基础。同时联动“土肥管家”APP,指导农户主体科学合理施肥。墒情监测大数据平台为将数据更好地运用到数字土壤建设中,托普云农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墒情监测点、绿色农田监测点、耕地质量监测点、高标准农田监测点等的布设,全方位采集土壤数据,通过长期监测与云端实时分析,打造数据呈现一张图、监测保护一张网、社会化服务一站式平台,实时监测预警,为我国全域高精度数字土壤数据库建成提供数据支撑与服务。02便携智能装备,实现土壤数据高效采集自第三次土壤普查行动开始,各地纷纷落实行动。智能装备的加持,加速了土壤普查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本次展会,托普云农携带众多土壤三普专用仪器,从土壤取样、土壤筛分到成分检测,致力更好地辅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快速检测,移动服务,随身携带,指标丰富现场小小农化服务车“五脏俱全”,丰富的农化服务组合方案,不仅帮农技服务人员省去了搭配工具的时间,更打破了以往场地限制的痛点问题,随时随地的田间地头服务,不再遥不可及。03图像识别,智能测产工具成新宠 在测产工作中,如何彻底摆脱传统人工测量耗时久、误差大等痛点问题?现场黄灿灿的小麦测产展区就为嘉宾们带来了“智慧答案”!只要1部手机、1个APP、1个标定杆,麦穗数量、亩穗数、理论产量、种子总数量和千粒重指标通通不在话下!亮点满满的内容,更获得不少参展嘉宾的认可与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胡有林主任山东省农技推广中心刘延生副主任(左2)、省农技推广中心土肥部张风祥部长(右2)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种植业部徐建坡部长一行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王朝弼站长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李德忠站长浙江省耕肥管理站虞轶俊站长(右1)、陈红金副站长(中)河南省土壤肥料站刘灿华站长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白惠义站长,王生副站长一行山西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张武云副主任甘肃省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总站郭世乾副站长
  • 环保部发布《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p style="text-align: left "   近日,环保部发布《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 土十条》)关于 2017 年底前出台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部门规章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组织编制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 办法》)。/pp  《 办法》的定位是防止工业活动对工矿用地本身造成的污染,即重在防止出现新的污染地块。/pp 《 办法》分为总则、污染防控、监督管理、附则四章内容。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行。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 征求意见稿)/pp  第一章 总 则/pp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防控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工矿用地, 是指从事工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用地。 其中, 矿业用地不包括开采作业区域用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 指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 化工、焦化、 电镀、 制革等行业中,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 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 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是指基于防控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目的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和评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 风险管控和治理与修复等活动。/pp  第三条[管理职责]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pp 第四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 以下简称重点企业) 名单, 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pp  第五条[企业责任] 重点企业是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造成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重点企业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 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 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pp  第六条[工矿用地信息系统] 环境保护部组织建立全国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工矿用地信息系统) 。重点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规定, 通过工矿用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信息。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工矿用地信息系统,与同级城乡规划、 国土资源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第二章 污染防控/pp  第七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制度] 重点企业新、 改、 扩建项目, 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调查报告上传工矿用地信息系统, 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已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的, 不再另行上传工矿用地信息系统。新、 改、 扩建项目选址用地应当达到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未达到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 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pp 第八条[企业用地环境准入] 重点企业新、 改、 扩建项目,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发现超过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有关工业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的, 有关责任人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开展详细调查、 风险评估、 风险管控、 治理与修复等活动。/pp  第九条[设施防渗漏管理制度] 重点企业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 储罐和管道以及建设污水处理池、 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 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 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pp  第十条[地下储罐备案制度] 现有重点企业地下储罐涉及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 应当在本办法发布一年之内将地下储罐的信息上传工矿用地信息系统。 相关信息包括地下储罐的使用年限、 类型、规格、 位置和使用情况等。新、 改、 扩建项目地下储罐涉及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 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上传工业用地信息系统。/pp 第十一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重点企业应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定期对重点区域、 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 及时采取技术、 管理措施消除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重点区域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 原材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区、 储放区和转运区等 重点设施包括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 地下管线, 以及污染处理处置设施等。/pp  第十二条[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重点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 监测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pp  第十三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重点企业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的, 应当排查污染源, 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 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及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等措施。/pp  第十四条[企业拆除污染防控制度] 重点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 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 应当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重点企业拆除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残留物料和污染物、 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pp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相关内容。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 应当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应急结束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评估认为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应当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治理和修复方案。/pp  第十六条[企业退出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制度] 重点企业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 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工矿用地信息系统, 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pp  本办法施行之前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项目,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超过有关土壤或地下水环境标准的, 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开展详细调查、 风险评估、 风险管控、 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办法施行之后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项目,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超过初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时水平的, 应当治理修复至初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时的环境水平, 或者符合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有关住宅类建设用地筛选值要求。/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第三章 监督管理/pp  第十七条[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如实反映情况, 提供必要的资料。 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 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pp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措施]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pp  ( 一) 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或者监测 /pp  ( 二) 查阅、 复制相关文件、 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pp  ( 三)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交有关情况说明。/pp  第十九条[信用管理] 重点企业未按本规定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活动或者弄虚作假的, 由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失信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 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第四章 附 则/pp  第二十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的下列用语的含义:/pp  有毒有害物质, 指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规定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规定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以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的物质。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由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指对重点企业新、 改、 扩建项目涉及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的调查评估, 其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土壤和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的含量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 指相关设施设备因设计、 建设、 运行管理等不完善, 而导致相关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渗漏、 溢出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pp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迹象, 指通过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疑似泄漏, 或通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升高的现象。/pp  第二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p
  • 土壤生态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价系统设备
    土壤生态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价系统设备【山东云唐】Equipment of soi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est and analysis evaluation system近年来,随着施肥报酬递减、土壤退化、面源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的凸显,有机肥的利用价值重新得到重视,进入商品化生产,并开发出有机无机混合肥、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等多种有机类肥料产品。我国有机肥基础资源丰富,发展和推广有机肥已经成为提高废弃资源利用率、农业生产节本增效、耕地培肥和发展可持续农业的有效途径。土壤生态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价系统设备仪器特点:1、可检测土壤及化肥、有机肥(含叶面肥、水溶肥、喷施肥等)、植株中的速效氮、速效磷、有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酸碱度、含盐量,钙、镁、硫、铁、锰、硼、锌、铜、氯、硅等各种中微量元素以及铅、铬、镉、汞、砷等各种重金属含量。2、内置传感器接口,配备FDR传感器、环境传感器,可测土壤水分含量、土壤环境温度、土壤电导率、空气温度、空气湿度、露点、大气压力、光照度、二氧化碳。3、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标配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快速上传数据。4、内置作物专家施肥系统,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果树、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计算推荐施肥量,依据施肥配方科学指导农业生产。5、内置植物营养诊断标准图谱,根据各农作物营养缺失的图片,进行叶面对比,诊断丰缺。6、采用精密旋转比色池设计,光源一致性更加精确保证检测精度。一次性可快速检测12个样品,极大提升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7、比色槽部分采用标准1cm比色皿,无机械位移及磨损,光路测试定位精确,有效屏蔽外光干扰,保证检测结果优于国标要求。8、仪器具有4G内存,可长期存储数据,并配有上传平台,无需数据线,数据可直接无线上传,方便进行数据管理和数据长期分析。9、仪器内置新一代高速热敏打印机,检测完成可自动打印检测报告和二维码。10、高灵敏7寸电容触摸屏,高清晰高交互显示,大程度降低传统仪器的繁琐操作和失误。11、每个通道均配置四波长冷光源,所有光源实现恒流稳压,保证波长稳定。 硅半导体作为信号接收系统,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重现性好,准确度高。12、高强度PVC工程塑料手提箱设计,坚固耐用,便于携带,供电方式为交直流两用,可野外流动测试配套成品药剂。
  • 广东引入世行贷款3亿美元 加强可持续土壤污染管理
    据广东省财政厅消息,经国务院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同意广东可持续土壤污染管理项目纳入世界银行贷款2024—2025年备选项目规划。该项目计划利用世行贷款3亿美元,由韶关市组织实施,促进实现土壤环境质量和耕地地力协同提升,从而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长期可持续性和土壤资源的永续利用。据介绍,本次合作是在全球土壤质量退化、区域性土壤污染仍然存在、威胁环境健康和人类粮食安全的背景下提出的。该项目立足于广东经济发展和知识创新方面的区位优势,选取位于具有代表性的亚热带红壤区、且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韶关市,利用世界银行在推动气候变化减缓和知识共享等全球公共产品上的优势,通过示范先进的土壤污染管理机制体制和技术,致力于构建可持续的土壤污染管理体系,为国内其他地区以及东南亚、南美等热带亚热带区的可持续土壤污染治理积累经验。项目建设内容聚焦可持续土壤污染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建立通量管理模型及跨层级跨部门协作机制;聚焦污染源减量,加强重金属污染管控;聚焦耕地土壤管理,促进土壤安全利用及土壤质量和固碳能力提升等。据悉,项目将在建立成本效益最优化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新体系、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进行土壤污染风险综合管控新机制、探索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和低碳绿色发展相融合的新模式、构建热带亚热带地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的新体系等四个方面实现创新示范。
  • 土壤植物机器系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2010年8月9日,科技部组织专家在北京对土壤植物机器系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国资委规划局、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验收会。验收专家组由来自全国9所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组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北农业大学蒋亦元教授担任。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实验室的建设情况报告,现场考察了实验室。专家组认为土壤植物机器系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需求,以农业机械与土壤、植物、投入物和环境的相互作用规律及机理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土壤-植物-机器系统应用基础、土壤和植物信息获取与病虫草防控技术与装备、农业雾化工程技术与装备、农业装备智能化技术四个方向的研究工作。研究方向定位准确,研究目标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建设期内,实验室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自主研发实验设备和装置方面突出 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 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 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建设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专家组一致同意该实验室通过验收。同时,专家组就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加强创新性技术研究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 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
    在“土十条”的全部工作计划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是用时最长,工作量最大,出动人力资源最多,涉及仪器设备最多的一部分工作。特别是仪器设施装备部分,是各土壤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土十条”工作顺利推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下表是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各单位可结合现有的实验室设施装备,合理安排专项资金,补缺升级,以合规使用专项资金为前提,以有力推进土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为目的,提升土壤样品流转与制备相关仪器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的能力建设,为土地修复和土壤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021年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类别名称功能描述实验室设施类实验室除尘收尘与通风系统用于清除并收集制样过程产生的尘土,保证实验室洁净,防止交叉污染,保证工作人员健康实验操作台用于样品制备、分装等环节的操作使用样品风干台架用于土壤样品风干样品存放架用于放置新接收样品和待流转样品成品贮存柜用于储存已完成制备的样品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各环节称量万分之一精密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精确称量电子台秤用于打包样品的称量空气压缩机用来清理制备平台以及研磨设备等封口机用于样品袋和样品瓶等包装封口打包机用于样品外包装的打包推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铲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扫码器用于样品二维码的扫码录入。采样设备类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综合采样套装集成手套、打印机、工作服、牛皮纸、安全帽等18件采样实用工具于一个背包中,方便现场采样使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用于元素分析项目土壤样品的全自动化、标准化制备风干设备烘箱用于烘干清洗后的球磨罐等部件。除湿机用于对室内除湿,保持风干室内空气干燥。样品冷藏(冻)箱用于对有机测试项目样品冷藏(冻)保存。样品干燥箱用于样品快速干燥,快速去除水分。冷冻干燥机对有机测试样品以冷冻方式进行干燥,不破坏样品性质,去除样品水分。手工样品制备设备球磨机用于土壤样品的细磨,制备小粒径样品,但不是适用于Hg、As等易挥发的元素分析。磨土机用于特殊样品破碎研磨等。研磨仪(交叉敲击式)用于土壤样品粗磨。筛分仪用于土壤样品不同粒径的筛分。混匀/分样仪用于对样品进行搅拌、混匀和分装,保证样品均一性。研磨仪对土壤样品进行粗磨,制备大粒径土壤样品。药匙、铲、锤、刷、板、袋等用于取样、制样、分装等工具。玛瑙研钵用于手工研磨土壤样品。筛子用于手工筛分不同粒径的土壤样品(10目-200目)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用于土壤样品无机元素分析前的自动消解前处理快速溶剂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有机物的快速提取固相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及有机氯等污染物的前处理全自动平行浓缩仪用于有机物的快速浓缩无机元素分析设备便携式土壤重金属X射线荧光仪用于土壤样品重金属测试项目的定性和初步定量测定。原子吸收光谱仪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测汞仪用于Hg元素的测定ICP-OES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ICP-MS用于重金属元素的痕量测定原子荧光光度计用于As、Cd、Hg等元素的测定有机物分析设备分光光度计用于稀土总量等测定气相色谱仪用于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质联用仪用于VOC、SVOC、除草剂等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POPs等测定液相色谱仪用于六种多环芳烃的测定其他设备pH计用于土壤pH的测定智能粒度测量仪用于样品制备粒度质量检查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用于土壤样品中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软件类土壤环境的智能化监测及 信息化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基于土壤分级分类管理的区域土壤环境信息化软件系统,包括土壤样品信息库,智能化土壤样品保存库、智能化土壤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2962.shtml
  • 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_【源头直发】_土壤检测
    (云唐厂)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_【源头直发】_土壤检测  最近这几年,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的使用越来越多,所以现在市面上的仪器各种各样,那在这么多的仪器中我们如何选购好的产品呢?哪个牌子的仪器比较好呢?在这我们毛遂自荐一下,我们公司生产的仪器使用范围广泛,受到许多农民的信赖与认可,适用于各级农业检测中心,农业科技院校、肥料生产、农资经营、农技服务、种植基地、农机推广、林木、花卉、环保、蔬菜基地等单位,可快速检测出土壤、空气、水、植株和肥料中的速效氮、速效磷、有效钾、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含量、土壤含盐量及土壤PH值等。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叫做土壤肥料养分检测仪也被称为农业测土仪,可以实现测土配方这一理念,让农民合理科学的施用肥料,仪器可快速测试土壤、化肥、植株中的氮、磷、钾、有机质、腐殖酸、含盐量、酸碱度并可由计算机储存进行数据储存、远程发送、打印。它应用缓解了各地农民朋友测土配方施肥的需求,同时也为肥料生产企业实现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数据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仪器凭借自身优势,被应用到各个领域,不管是农业检测中心还是肥料的生产厂家以及大大小小的种植季基地,都能看到它的身影,其主要用途是测量出土壤养分含量,准确的了解土壤养分含量,可以指导农民正确检测土壤施肥。精确的施肥不仅能够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还能有效地避免由于过量施肥而导致的环境问题。
  • 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今日开幕!
    土壤检测在现代农业生产中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通过土壤检测我们可以知道土壤的墒情、养分含量、酸碱度、污染情况等等土壤品质的数据。2022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开启,这是时隔40年我国再一次对土壤进行 “体检”,其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2023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也特别强调: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5月9日,由仪器信息网主办的“第四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盛大开幕!本次会议聚焦土壤三普技术,并涵盖污染物检测、前处理方法等土壤环境领域多个热点、重点、难点内容,特别邀请了来自政府检测机构、科研院校以及企业的16位资深技术专家,共同就土壤检测技术及应用的最新进展和未来发展等进行了一场深刻的学术讨论。上午的“守护净土 助力三普”专场,三普过程中的检测工作备受关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研究所质检中心主任刘善江分享报告题为《三普土壤有效养分检测知识培训》,睿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王永朝分享报告题为《睿科自动化前处理技术在土壤检测中的应用》,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分享报告题为《赛默飞痕量元素分析在环境土壤的应用》,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农业生态环境检测研究室部门负责人刘青海分享报告题为《三普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解读》。而在下午的土壤无机污染物检测专场,重金属、水溶性盐的检测是重点内容。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赵玉杰分享报告题为《土壤重金属有效态提取及检测技术分析》,德国耶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廖菽欢分享报告题为《德国耶拿在环境土壤中元素分析的经验分享》,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张敏会分享报告题为《土壤中水溶性盐检测技术分析》,河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正高级工程师赵小学分享报告题为《土壤重金属检测关键点》。错过今日的直播没有关系,明日精彩报告还将继续!在明日上午的土壤样品前处理专场及下午的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专场,这些专家大咖将继续分享——钟明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工程师《土壤有机污染物前处理方法和技术进展》(报名速戳)钟明,主要从事环境中有机物分析方面的研究工作,作为课题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与多项中科院创新前沿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环境有机物分析方法和未知物鉴定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张戈妍 普兰德(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产品专员《土壤重金属检测分析中适用的移液产品与耗材》(报名速戳)张戈妍,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研究领域涉及微生物的亚细胞结构和功能等方向,有多年微生物细胞实验经验及实验室设备管理经验。现任普兰德(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产品专员,主要负责移液产品,玻璃量具以及生命科学耗材产品线,有多年技术,产品和市场相关经验。郑瑞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一站式元素分析,岛津方案助力土壤三普》(报名速戳)郑瑞,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光谱及SPM应用工程师,主要负责岛津光谱以及SPM产品的应用研究和客户服务支持工作。陈秋生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研究员《土壤样品制备、前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报名速戳)陈秋生,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副所长,农业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研究室主任。国家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协同创新联盟理事、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专家、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主要从事农业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先后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农业行业专项、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30多项。获省部级科技奖项4项,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制定地方标准9项,授权专利6项,获软件著作权11项,主编及参编著作4部。高丽荣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环境样品中短链氯化石蜡的检测技术研究》(报名速戳)高丽荣,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期从事新型有机污染物的分析方法和环境行为研究工作,建立了多维色谱分离分析复杂POPs的分析方法,方法获得国际同行的高度认可。开展了大气中有机污染物的非靶标筛查,识别出多种新型高风险有机化合物。多次作为负责人参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的POPs分析国际比对,比对结果优秀。编写了我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成效评估监测报告,已提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已发表SCI论文1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项,研制标准参考物质2项,编制生态环境部监测标准一项,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技二等奖获得者(排名3),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86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等。刘茜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土壤中有机污染物检测方案及创新技术应用》(报名速戳)刘茜,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GCMS应用工程师,毕业后一直致力于色谱、质谱仪器的分析研究,具有十余年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实战经验,主要侧重于环境、食品等研究领域。任GCMS应用工程师,在水、土壤和环境空气有机污染物检测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陈虹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水土中新型有机污染物全氟化合物LC-MSMS法检测》(报名速戳)陈虹,从事土壤与环境有机分析与方法学研究十余年,主要应用有机分析主流仪器GC、GCMS、LC、LCMS等从事环境污染物、土壤圈相关代谢物等分析。截止目前,获小分子有机酸检测方法发明专利授权1项,共发表论文36篇,其中SCI论文18篇。主持南京土壤研究所创新基金支撑的方法开发类项目2项,并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标准制定等。邹志芬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土壤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测试技术》(报名速戳)邹志芬,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监测和有机分析,参与省部级或单位级项目10余项,参与或主持生态环境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订3项,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技术骨干”称号,具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报名速戳》》》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230509
  •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农用地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用地标准》),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pp  strong问:制修订《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有什么背景和意义?/strong/pp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要求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pp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自1995年发布实施以来,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已不能满足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需要。该标准一是不适应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需要 二是不适用于建设用地。/pp  《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出台,将为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于贯彻落实《土十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名称为什么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strong/pp  答:《土十条》明确要求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这个思路汲取了国外几十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经验和教训。/pp  为充分体现《土十条》风险管控的思路,《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采用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名称。/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strong/pp  答:一是立足国情。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超越国情制定土壤标准。/pp  二是问题导向。《农用地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土壤环境的特点和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为农用地分类管理服务。《建设用地标准》落实“土十条”关于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要求,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制定标准。/pp  三是创新思路。《农用地标准》针对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复杂的特点,根据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的管理思路,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建设用地标准》根据我国国情,为防止滥用风险评估方法、随意放宽修复目标值,分别制定筛选值和管制值,对建设用地进行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pp  四是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国内外最新的科研成果,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相关先进经验。/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比较,有什么变化?/strong/pp  答:修订后的《农用地标准》与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有本质区别,不宜直接比较两者宽严。《农用地标准》遵循风险管控的思路,提出了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的概念,不再是简单类似于水、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达标判定,而是用于风险筛查和分类。这更符合土壤环境管理的内在规律,更能科学合理指导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strong/pp  答:《农用地标准》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保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的需要,分别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分类。园地和牧草地可参照执行。/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为什么分别规定了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两类限值?农用地土壤污染物超过《农用地标准》规定限值的,农产品质量就不安全吗?/strong/pp  答:《农用地标准》针对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复杂性的特点,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pp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对此类农用地,应切实加大保护力度。/pp  风险管制值的基本内涵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高,且难以通过安全利用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对此类农用地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pp  农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可能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风险。对此类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pp  “土十条”要求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已制定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农用地具体类别划分将以《农用地标准》为基础,结合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确定。/pp strong 问:《农用地标准》有关风险筛选值项目是怎么确定的?风险管制值的污染物项目为什么少于风险筛选值?/strong/pp  答:《农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共11个污染物项目,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增加一项污染物苯并[a]芘。其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保留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 从保护农作物生长的角度,保留铜、锌和镍等3种重金属。六六六和滴滴涕,自我国1983年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以及分别在2014年和2009年基本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以来,在农用地土壤中残留量已显著降低,基本不会成为影响稻米和小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但保留六六六、滴滴涕两项指标作为其他项目。此外,参考有关发达国家经验,增加苯并[a]芘指标作为其他项目。/pp  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角度,《农用地标准》只对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制定风险管制值。/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标准是否具有可比性?/strong/pp  答:目前,仅有少数国家和地区针对农用地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类标准,但各国和各地区相关标准的保护目标各不相同,有的是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的是保护农作物生长(如防止减产),有的是兼顾保护人体健康和土壤生态 此外分析方法(特别是重金属)也存在差异。/pp  《农用地标准》基于我国国情,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总体上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农用地的相关标准不具有可比性。/pp  strong问:《建设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strong/pp  答:《建设用地标准》以人体健康为保护目标,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适用于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pp  strong问:《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土壤污染风险指什么?/strong/p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是指建设用地上居住、工作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中污染物,因慢性毒性效应或致癌效应而对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pp  构成风险有三要素,污染源、暴露途径和受体(如人群)。比如土壤存在污染,如果采取隔离措施,人不接触,也就是说切断了暴露途径,那么土壤污染对人的健康风险消除或大大降低。/pp  strong问:《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两类建设用地主要区别是什么?/strong/pp  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本标准主要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并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pp  第一类用地,儿童和成人均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居住用地。考虑到社会敏感性,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也列入第一类用地。/pp  第二类用地主要是成人存在长期暴露风险。主要是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pp  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建设用地可参照上述类别划分。/pp  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第一类用地的,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规划用途为第二类用地的,适用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pp  strong问: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的,都要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吗?/strong/pp  答: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标准》风险筛选值的不一定都要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pp  风险筛选值的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 并结合规划用途,判断是否需要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pp  风险管制值基本内涵是: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该限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需要开展修复或风险管控行动。/pp  strong问: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如何确定?筛选值和管制值是修复目标值吗?/strong/pp  答:筛选值和管制值不是修复目标值。建设用地若需采取修复措施,其修复目标应当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且应当低于风险管制值。/pp  strong问:《建设用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是如何确定的?/strong/pp  答:本标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并总结了北京、上海、浙江、重庆等地方经验,确定了85项污染物指标,基本涵盖了重点行业污染地块中检出率较高、毒性较强的污染物。综合平衡管理需求,《建设用地标准》将污染物清单区分为基本项目(必测项目)和其他项目(选测项目)。/pp  《建设用地标准》未考虑主要影响地下水的污染物,如氨氮、氟化物、甲基叔丁基醚(MTBE)、苯酚等。有关保护地下水的土壤标准另行制定。此外,一些毒性较小,推导的筛选值数值很高、现实中很少出现超标情况的污染物,如蒽、荧蒽、芴等多环芳烃指标以及锌、锡等金属指标也未纳入。/pp  strong问: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测试哪些污染物指标?/strong/pp  答:土壤中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根据保守原则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及其在环境中转化或降解产物均应当考虑纳入检测范畴。漏检污染项目可能发现不了污染,造成误判。/pp  根据《建设用地标准》,疑似污染地块应当测试的污染物指标包括:一是《建设用地标准》中所列基本项目,共45种。二是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污染物,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标准》其他项目中所列的污染物。/pp  strong问:《建设用地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如何筛查和评估风险?/strong/pp  答:参照国际惯例,《建设用地标准》明确:本标准未列入的污染物项目,可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pp  strong问:《建设用地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处于什么样的水平?/strong/p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取值是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规定的关于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方法计算得出,并参考发达国家的具有可比性的标准,结合我国国情,优化调整后确定。《建设用地标准》85项指标,筛选值定值与国际相关标准值的平均水平相当,管制值原则上高于大部分国家筛选值或类似标准值的定值。/pp  strong问:重金属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有的背景值甚至非常高。《建设用地标准》对此类建设用地如何考虑 ?/strong/pp  答:借鉴国际经验,《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pp  土壤环境背景值,指基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值。通常以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某一分位值表示。其中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是否考虑了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strong/pp  答:土壤中污染物的有效性问题在科学上极为复杂。少数国家在制定农用地土壤相关标准时,对有效性问题有所考虑 各国在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标准时,基于保守原则,通常未予以考虑。/pp  我国《农用地标准》按不同pH分档制定标准,已对重金属的有效性进行了适当考虑。《建设用地标准》未考虑有效性问题。/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中相同的污染物,标准值为什么不一样?/strong/pp  答:《建设用地标准》主要是基于保护人体健康,制定相关标准值,而农用地风险管控标准主要基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相关标准值。二者保护目标不一样,相关标准值推导方法不一样,不具有可比性。/pp  strong问:《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有关重金属的测试方法为什么沿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strong/pp  答:四酸法指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全分解的方法,彻底破坏土壤的矿物晶格,能够提取土壤中所有重金属。因晶格内的重金属在可预见的环境过程中不会释放到环境中去,对于重金属风险评估而言,采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相对偏保守。/pp  王水法能够提取除晶格外的所有重金属,更能客观反映重金属的土壤污染风险,符合《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的定位和功能,也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是未来发展的趋势。/pp  但鉴于目前我国土壤重金属测试,利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比较常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备,对于现行监测标准中两种方法体系都存在的污染物,包括镉、铜、铅、镍等,现阶段《农用地标准》与《建设用地标准》仍沿用四酸法进行前处理的测试方法。/p
  •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谁污染谁负责修复
    11月8日,环保部在官网上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共七章,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制度、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制度,以及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制度。  在地块污染责任划分层面,按照“污染者担责”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若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已关闭搬迁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活动的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放射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污染地块,是指因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者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害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存在人体健康或者生态环境风险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土壤及地下水可能受到污染,尚未被确定为污染地块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将污染地块开发建设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等公共设施用地。  第四条【管理职责】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五条【标准规范】 环境保护部制定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对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报告等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负责。  第六条【责任承担】 按照“污染者担责”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已经收回、责任主体灭失或者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依照前三款规定承担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统称地块责任人。  第七条【技术单位】 从事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技术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上述从业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将从业技术单位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举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行为。  第二章 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第九条【环境调查】 已关闭搬迁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使用权人的疑似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环境调查,通过信息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采样和分析测试等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判断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编写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并将环境调查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环境调查报告内容】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土地利用方式及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情况 (三)地块内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四)地块内污染源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五)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情况,包括地下管道、储罐以及废水废气处理、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情况 (六)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 (七)地块及周边地下水等环境状况 (八)结论和建议。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 经环境调查确认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地块风险评估,编写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并将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报告内容】 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概念模型及暴露途径 (二)关注污染物 (三)风险评估模型及参数 (四)风险表征 (五)风险控制值 (六)不确定性分析 (七)结论和建议。  第三章 风险管控  第十三条【一般要求】 经风险评估确认地块污染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且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地块责任人应当将风险管控方案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并抄送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风险管控方案内容】 风险管控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风险管控范围 (二)风险管控目标 (三)主要工程措施 (四)监测计划 (五)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监管措施】 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污染地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要求有关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治理与修复  第十六条【一般要求】 经风险评估确认地块污染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且需要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治理与修复,并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地块责任人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情况以及地块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并将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及专家咨询意见,在工程实施之日起三十日前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进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应当遵守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七条【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内容】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治理与修复范围和目标 (二)技术路线和工艺参数 (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四)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五)工程实施进度 (六)工程预算。  第十八条【环保要求】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期间,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并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应当在原址进行 确需转运污染土壤的,地块责任人应当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和接收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修复后土壤需要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等。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处置】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清理或者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拆除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构筑物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置。  第二十条【安全防护】 治理与修复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识,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第二十一条【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 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后,地块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发现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采取处罚等措施。  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可能存在严重隐患的疑似污染地块,可以要求地块责任人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对经风险评估确认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进行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可以要求地块责任人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进行治理与修复。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措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地块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向被检查单位调查、了解污染地块的有关情况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或者核查 (三)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交有关情况说明。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情况报告】 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的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报环境保护部。  第二十五条【信息公开】 地块责任人应当将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其门户网站或者有关媒体予以公开,或者印制专门的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污染地块利益相关方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查阅污染地块的有关档案,或者申请公开污染地块的有关信息。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罚则一】 地块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报告备案手续的 (二)未落实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确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污染土壤转运相关事项的。第二十七条【罚则二】 地块责任人从事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单位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 财政部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支持土壤污染监测等污染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重要精神,支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以下称防治资金)是指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等促进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资金。防治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势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防治资金主要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兵团,以下统称各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具体支持范围包括:(一)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三)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四)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调查;(五)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六)其他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支出。其中,第五项所称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是指地方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而开展的改革创新和先进做法,如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开展重金属污染沉降以及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定期监测等。通过调整种植结构等方式进行农用地污染防治的相关涉农补贴事项、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不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 我国三年内将布设1500套土壤水分观测仪
    记者从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在河南郑州召开的2009年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气象局拟用3年时间,在现有的1500个人工测墒点建成以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为主,以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为辅的全国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网,以满足现代农业气象业务和干旱监测服务的需求。老农业气象观测员眼中“一把尺子一杆秤,牙一咬、眼一瞪”的传统农业气象观测方式,将随着一批科技含量高、全自动化运行的现代观测仪器的使用而发生质的改变。  土壤水分贮存量及其土壤温度变化规律的监测,是农业气象、生态环境及水文环境监测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掌握土壤水分变化规律,对农业生产、干旱监测预测和其他相关生态环境监测预测服务和理论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气象部门的干旱监测一直使用土钻和烘干的人工测量方法,观测频率为每月3次或6次。近年来,随着气候变暖,我国干旱问题日益突出,干旱发生频次和程度明显增加,严重威胁农业生产,阻碍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特别是去冬今春河南、山东等地以及目前东北地区发生的严重干旱,使决策部门和公众对农业气象观测的自动化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建设一个疏密均匀且能有效监测干旱发生情况和作物生长实际土壤水分环境的全国土壤水分观测网,将可实现全国土壤墒情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和实时显示,实现单个站点的连续时间土壤水分变化监测,以及结合云图、降雨等气象资料,实现区域性干旱预警等功能。”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副司长胡雯说,“此举将达到及时监控农田干旱程度、科学灌溉和有效利用水资源的目的,大大提高和改进农业气象观测水平和农业气象服务的能力,为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根据相关安排,中国气象局今年将首先在华北、黄淮地区冬小麦(资讯,行情)主产区和西南干旱易发区域优先开展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建设。同时,在31个省(市、区)每省配备3套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开展移动土壤水分观测试验示范。
  • 聚焦环境领域,蚂蚁科仪推出智能化土壤样品制备系统
    仪器信息网讯 2021年9月27日-29日,第十九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BCEIA 2021)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天竺新馆)召开。作为一家专业致力于实验室通用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本次展会蚂蚁源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携多款特色产品精彩亮相。仪器信息网特别采访了蚂蚁源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孟岩,请他就参展仪器特点、公司当前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蚂蚁科仪展位本届展会,蚂蚁科仪向业界推介展示了智能化土壤样品制备系统等产品。据介绍,这款土壤样品制备系统是集研磨、筛分、称重、混样、分样和样品后期自动封装为一体的高科技产品,申请了包括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近20项专利。具体来讲,研磨粉碎功能可以对样品进行粒度控制,减少样品的循环研磨造成的时间浪费和样品损失;筛分系统采用低噪音、传导、三维的筛分模式;混样模块严格遵守行业标准的提拉法的要求;封装模块可以完成自动封装和自动打标,实现样品的信息溯源。此外,这款设备还能防止样品的交叉污染。通过在设备的吹扫系统和样品的输送过程中营造负压环境,解决了一部分样品的残留问题,在后续的样品吹扫过程当中,采取边吸边吹的模式,大大降低了如毛刷清洁等带来的样品二次交叉污染问题。谈到今年的业绩表现时,孟岩透露,近几年,蚂蚁科仪的业绩一直在稳中上升,今年上半年业绩增长量在30%左右。蚂蚁科仪今年主要聚焦环境领域,未来将逐步转向材料、医药等领域并推陈出新。采访最后,孟岩也谈了自己关于国产仪器的一些看法,并表示推动国产仪器市场竞争向良性发展还是要靠创新,未来公司将向智能化的方向迈进,更好的服务于科学仪器行业。关于蚂蚁科仪蚂蚁源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简称“蚂蚁科仪”)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实验室通用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型企业。蚂蚁科仪的产品主要应用在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单位、企业等,涵盖范围大,领域广。蚂蚁科仪以前处理系列研磨设备为发展基础,逐步实现实验室通用仪器的研发生产。目前蚂蚁科仪拥有一系列的研磨粉碎筛分设备,为客户提供实验咨询,技术培训,样品处理等服务。
  • 理加联合土壤温室气体通量监测系统应用
    1 摘要陆地生态系统中土壤温室气体排放或吸收过程极其复杂。实现多种土壤温室气体的同步原位监测已成为土壤温室气体研究人员的迫切需求。基于此,北京理加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加)研发了土壤呼吸系列产品。其中PS-9000便携式土壤碳通量自动测量系统(以下简称“PS-9000”)用于测量土壤CO2通量,LGR UGGA+PS-3000便携式土壤呼吸系统(以下简称“PS-3000”)用于测量土壤CO2和CH4通量,LGR MGGA+PS-3010超便携CH4/ CO2土壤呼吸系统(以下简称“PS-3010”)用于测量土壤CO2和CH4通量,PS-3020便携式土壤呼吸系统(以下简称“PS-3020”)用于测量土壤N2O/CH4或N2O/CO通量。SF-9000多通道土壤碳通量自动测量系统(以下简称“SF-9000”)可连接多达18个呼吸室,多点测量土壤CO2通量,实现土壤碳通量的连续长期监测。SF-3500多通道土壤气体通量自动测量系统(以下简称“SF-3500”旧型号:SF-3000)可以连接多种气体分析仪来测量CO2,CH4,N2O,NH3和其他气体通量,也可以连接同位素分析仪来测量13CO2,12C18O16O,15N14NO同位素值。SF-3500可以收集多达18个呼吸室的连续数据集,以表征研究区域气体交换的时空变化。2 应用案例2.1 PS-9000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利用PS-9000测量果树园土壤CO2排放。2.2 PS-30001.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在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的应用。2. 海南大学,在热带雨林的应用2.3 PS-3010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利用ABB LGR MGGA+LICA PS-3010监测海拔约4600 m的青藏高原五道梁土壤CO2和CH4排放。2.4 PS-3020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崇明水稻田进行便携式N2O/CH4通量测量。2.5 SF-9000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在海北站高寒草地进行研究。2.6 SF-3000ABB LGR 分析仪+SF-3000可在不同生态系统中使用:森林、草地、湿地、沙漠和农业生态系统。也可在不同环境条件下使用:高海拔地区或低海拔地区、高温地区或低温地区、高湿地区或干旱地区。在国内有许多的应用案例:1 青藏高原(若尔盖草原),海拔超过3300 m。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利用N2O/CO+UGGA+SF-3000长期监测土壤CO2,CH4, N2O,CO,H2O通量。2 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北京师范大学。利用UGGA+SF-3000长期监测草地土壤CO2,CH4和H2O通量。3 天山(沙漠生态系统)。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利用CCIA+ SF-3000长期监测沙漠生态系统土壤CO2,δ13C,δ18O,H2O。4 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海拔超过2000 m,冬季寒冷。利用CCIA+ SF-3000长期监测森林生态系统土壤CO2,δ13C,δ18O,H2O。5 清原森林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SF-3000土壤通量系统用于清远林业站NOx的长期监测。6 青藏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所。利用UGGA+ SF-3000监测青藏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的土壤CO2和CH4通量。7 云南哀牢山(森林生态系统)。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利用CCIA+UGGA+SF-3000长期监测CO2, δ13C, δ18O, CH4, H2O。8 兰州市农田生态系统。兰州大学。利用N2O分析仪+SF-3000监测苜蓿地土壤的N2O通量。3 应用文章从研发生产至今,已经有许多科学家利用理加的土壤呼吸系列产品进行了诸多研究。例如,中国林科院湿地研究所湿地与气候变化团队以四川若尔盖高原泥炭地为研究对象,依托模拟极端干旱的野外控制实验平台,通过原位观测和室内试验相结合,利用PS-9000研究了若尔盖高原泥炭地生态系统碳排放(生态系统呼吸和土壤呼吸)对植物生长季不同时期极端干旱事件的响应,并揭示了植物和土壤酶活性对泥炭地碳排放变化的驱动机理;一组研究人员在青藏高原风火山利用PS-3000测量了两个生长季节(2017年和2018年)不同坡向(北向(阴坡)和南向(阳坡))和不同海拔的生态系统呼吸(Re)和CH4通量,旨在阐明其Re和CH4通量模式并量化生物和非生物因子调节Re和CH4通量的相对贡献;来自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和资源研究所的研究团队利用SF-3500研究了青藏高原高寒草甸CO2、CH4和N2O通量及其总平衡对3个增温水平的响应(环境、+1.5℃、+3.0℃),以理解(a)CO2与CH4和N2O通量对增温响应的差异,(b)年GHG通量对不同增温水平的短期敏感性以及(c)生长季和非生长季GHG通量对增温响应的差异。4 小结理加公司专注国产生态仪器的研发和生产,相信随着加大研发的投入和市场及时间的积累,理加公司一定会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生态仪器,给更多的国内外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理加将继续努力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更多的挑战和机遇,以更大的热情服务新老客户,为科研人员的科研事业保驾护航。5 Published Literature1.Yan ZQ, Kang EZ, Zhang KR et al. 2021. Plant and Soil Enzyme Activities Regulate CO2 Efflux in Alpine Peatlands After 5 Years of Simulated Extreme Drought[J]. Frontiers in Plant Science, 12: 756956. (PS-9000)2.Li Y, Wang GW, Bing HJ et al. 2021. Watershed scale patterns and controlling factors of ecosystem respiration and methane fluxes in a Tibetan alpine grassland[J]. Agricultural and Forest Meteorology, https://doi.org/10.1016/j.agrformet.2021.108451. (PS-3000)3.Rong YP, Ma L, Johnson DA. 2015. Methane uptake by four land-use types in the agro-pastoral region of northern China[J].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116: 12-21. (SF-3000)4.Rong YP, Ma L, Johnson DA et al. 2015. Soil respiration patterns for four major land-use types of the agro-pastoral region of northern China[J]. Agriculture, Ecosystems and Environment, 213: 142-150. (SF-3000)5.Pan ZL, Johnson DA, Wei ZJ et al. 2016. Non-growing season soil CO2 efflux patterns in five land-use types in northern China[J].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144: 160-167. (SF-3000)6.Pan ZL, Wei ZJ, Ma L et al. 2016. Effects of various stocking rates on grassland soil respiration during the non-growing season[J]. Acta Ecologica Sinica, 36: 411-416. (SF-3000)7.Ma L, Zhong MY, Zhu YH et al. 2018. Annual methane budgets of sheep grazing systems were regulated by grazing intensities in the temperate continental steppe: A two-year case study[J].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174: 66-75. (SF-3000)8.Su CX, Zhu WX, Kang RH et al. 2021. Interannual and seasonal variabilities in soil NO fluxes from a rainfed maize field in the Northeast China[J].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286, 117312. (SF-3000)9.Yang L, Zhang QL, Ma ZT et al. 2021. Seasonal variations in temperature sensitivity of soil respiration in a larch forest in the Northern Daxing’an Mountains in Northeast China[J]. Journal of Forestry Research, 3. (SF-3000)10.Jia Z, Li P, Wu YT et al. 2020. Deepened snow cover alters biotic and abiotic controls on nitrogen loss during non-growing season in temperate grasslands[J]. Biolog11.Wang JS, Quan Q, Chen WN et al. 2021. Increased CO2 emissions surpass reductions of non-CO2 emissions more under higher experimental warming in an alpine meadow[J].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https://doi.org/10.1016/j.scitotenv.2020.144559. (SF-3500)12.庄静静, 张劲松, 孟平等. 2015. 华北低山丘陵区土壤CH4通量对脉冲降雨的响应[J].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 43(10): 72-78. (SF-3000)13.庄静静, 张劲松, 孟平等. 2015. 华北低山丘陵区人工林土壤CH4通量测定代表性时段研究[J]. 生态环境学报, 24(11): 1791-1798. (SF-3000)14.刘博奇, 牟长城, 邢亚娟等. 2016. 小兴安岭典型温带森林土壤呼吸对强降雨的响应[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38(4): 77-85. (SF-3000)15.庄静静, 张劲松, 孟平等. 2016. 非生长季刺槐林土壤CH4通量的变化特征及其影响因子[J]. 林业科学研究, 29(2):274-282. (SF-3000)16.何方杰, 韩辉邦, 马学谦等. 2019. 隆宝滩沼泽湿地不同区域的甲烷通量特征及影响因素[J]. 生态环境学报, 28(4): 803-811. (SF-3000)17.何可宜, 沈亚文, 冯继广等. 2021. 植物残体输入改变对樟子松人工林土壤呼吸及其温度敏感性的影响[J]. 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7(2): 361-370. (PS-2000)
  • 土壤多参数自动采集远程传输系统—SoilNet
    table width="63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1" align="center"tbodytr style=" height:25px" class="firstRow"td style="border: 1px solid windowtext padding: 0px 7px " width="126"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成果名称/span/p/tdtd colspan="3" style="border-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border-style: solid solid solid none border-width: 1px 1px 1px medium border-image: none 100% / 1 / 0 stretch padding: 0px 7px " valign="bottom" width="504" height="25"p style="text-align:center line-height:150%"strong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土壤多参数自动采集远程传输系统—SoilNet/span/strong/p/td/trtr style=" height:25px"td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image: none 100% / 1 / 0 stretch padding: 0px 7px " width="126"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单位名称/span/p/tdtd colspan="3"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padding: 0px 7px " width="504"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北京师范大学/span/p/td/trtr style=" height:25px"td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image: none 100% / 1 / 0 stretch padding: 0px 7px " width="126"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联系人/span/p/tdtd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padding: 0px 7px " width="153"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屈永华/span/p/tdtd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padding: 0px 7px " width="148"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联系邮箱/span/p/tdtd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padding: 0px 7px " width="203"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qyh@bnu.edu.cn/span/p/td/trtr style=" height:25px"td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image: none 100% / 1 / 0 stretch padding: 0px 7px " width="126"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成果成熟度/span/p/tdtd colspan="3"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padding: 0px 7px " width="504"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正在研发 □已有样机 □通过小试 □通过中试 √可以量产/span/p/td/trtr style=" height:25px"td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image: none 100% / 1 / 0 stretch padding: 0px 7px " width="126"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合作方式/span/p/tdtd colspan="3"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currentcolor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none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medium padding: 0px 7px " width="504" height="25"p style="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技术转让 □技术入股 √合作开发 □其他/span/p/td/trtr style=" height:226px"td colspan="4"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image: none 100% / 1 / 0 stretch padding: 0px 7px " width="630" height="226"p style="line-height:150%"strong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 宋体"成果简介:/span/stron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5c9d1b6a-f712-4841-bdf6-b1d567fec299.jpg" title="5.png" style="width: 500px height: 303px " width="500" vspace="0" hspace="0" height="303" border="0"//pp style="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S/span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oilNet是具有无线数据采集与传输功能的土壤水分无线传感器节点。SoilNet由低功耗高精度无线数据采集终端和土壤温湿度传感器组成。数据采集终端具有自动采集与长时间低功耗运行能力,支持SDI-12国际上通用的传感器数据采集协议;支持1-5个土壤温湿度探头。温湿度传感器基于频率域的介电常数探测原理,与国际通用的土壤探测传感器规格兼容。/span/pp style="line-height:150%"strong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主要技术指标:/span/strong/p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指标描述可测参数土壤温度;土壤体积含水量测量精度与称重法比较,总体相对精度优于97%网络协议汇聚节点与服务器之间GPRS网络供电方式内置干电池部署方式自由模式,根据用户需要,可以按照10-300米间距部署可连续工作时间按照5分钟采样间隔,每天上传两次数据计算,可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1年/spanp style="line-height:150%"strong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 宋体"技术特点:/span/strong/pp style="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1./span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无需定期人工采集数据,SoilNet自动完成土壤传感器数据采集,实现传感器与数采系统无缝集成。/span/pp style="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2./span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无需费力数次挖埋,SoilNet的一次布署,便可实现对仪器进行长期的远程实时监测,定期查看土壤温湿度数据。/span/pp style="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3./span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大范围内长时间序列自动测量,可为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提供地面测量数据。/span/pp style="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4./span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可埋藏在地下50厘米深处,不影响农田作业。/span/pp style="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应用领域:遥感土壤水分多尺度监测、地质灾害实时预警、智慧农业灌溉管理/span/p/td/trtr style=" height:75px"td colspan="4" style="border-color: currentcolor windowtext windowtext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width: medium 1px 1px border-image: none 100% / 1 / 0 stretch padding: 0px 7px " width="630" height="75"p style="line-height:150%"strong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 宋体"应用前景:/span/strong/pp style="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遥感土壤水分多尺度监测、地质灾害实时预警、智慧农业灌溉管理/span/pp style="text-indent:28px line-height:150%"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font-family:宋体"垃圾场灾害预测等/span/p/td/tr/tbody/tablepbr//p
  • 《土壤污染防治法》解读 土壤监测及其他配套服务细分领域或将率先受益
    p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该法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法律的空白得以填补。/pp  2014 年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超标点位为19.4%。土壤污染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问题。对此,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pp  一直以来,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上,我国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分散规定在有关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中,这些规定十分分散,缺乏系统性,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无法满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客观需要,导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无法系统有序地进行,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土壤污染所具有的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地域性,以及治理难、周期长等特点,导致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解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一套系统、综合的法律对策、构建专门的法律制度、采取可操作的措施。因此,《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br//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9a4de6fb-ff36-490f-8406-076a415cf623.jpg" title="土壤.jpg" alt="土壤.jpg"//pp  那么,《土壤污染防治法》都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密切关注?/pp  纵观《土壤污染防治法》,共七章九十九条,在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污染担责、公众参与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规则。总体来讲,新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亮点有很多,本文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一些解读。/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一、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责任/span/pp  为了防止责任主体众多导致可能出现的混乱,本法中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政府责任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pp  并且国家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pp  这意味着土壤污染普查成为政府的一个常规性工作。把污染防治列为政府的绩效考核、作为地方负责人政绩的一部分,对他们也是强制性约束,这也会让各个地方政府更加注重土壤污染防护方面的工作。/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二、确立土壤污染责任主体/span/pp  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土壤污染责任人一词共出现29次。/pp  预防、管控,都是为了治病于未萌。但当土壤已经受到污染时,还可以通过修复,恢复成健康、可利用的土地。只是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谁负责给“生病”的土壤治病?这就需要设计出法律责任承担的方案了。/pp  土地污染责任的承担者是谁?本法提出,是土地污染责任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具体包括以下13类: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2)拆除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企事业单位 3)拆除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点监管单位 4)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 5)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单位 6)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 7)土壤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单位 8)修复施工单位 9)土地使用权人 10)土地使用权人和实际生产经营者 11)债权、债务继承人 12)任何单位和个人 13)地方人民政府。/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三、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span/pp  《土壤污染防治法》不仅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条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污染责任人变更的修复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还针对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两种不同类型土地涉及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进行了分别规定。/pp  a)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并对具体管理措施进行了规定。/pp  b)国家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名录应当根据风险管控、修复情况及时更新,对于列入名录的地块应当如何修复、如何进行污染防治进行了明确规定。/pp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四、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span/pp  此次法规中提及的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被众多专家、环保人士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国家基金制度等措施破解土壤污染防治的高成本问题。在中国,许多土壤污染被认为是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找到责任人,并且修复的成本巨大。谁来治、怎么治、治理费用由谁承担变成了环保界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pp  这些问题在本法中都得到了回应。首先,基金分两类,一类是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另一类是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pp  其次,基金的用途分为三种,一是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二是在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三是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pp  再次,对历史遗留污染地块问题的解决。对于该法生效之前即2019年之前产生的、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由土地使用权人实际承担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也可以申请,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原始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在为居住性质的污染地块治理和修改。/pp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基金怎么建尚未明确,只提到了鼓励和提供社会各类捐赠,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制定。/pp  strong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最强污染防治法 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为主要目的/span/strong/pp  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后,被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最强”污染防治法,之所以被认为是“最强”,一方面是体现在对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这一块,另一方面是对污染责任人追究这部分。/pp  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我们看到,在风险管控和修复方面法律规定得非常详细。《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明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可以看到,土壤污染修复的义务是从调查开始的,土壤修复前后的一系列工作都离不开土壤检测。而且法律中把相关利益人的责任都规定得非常详细,包括政府的责任、使用权人的责任、污染人的责任还有农用地上农民的责任。/pp  另外,我们注意到,《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对土壤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小,对行政罚款没有规定特别巨大的数额。据了解,这是为了让责任人做风险管控和修复,这是特别大的一笔支出。《土壤污染防治法》没有把主要的责任通过行政处罚的形式让污染责任人承担责任,单看处罚金额,可能会觉得土壤污染防治法处罚的力度小,但是,法律的重点是要求相关责任人去做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这也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的主要目的,为土壤污染修复提供支持。/pp  《土壤污染防治法》在修订期间,业内估算土壤修复这块的产值将有较大的规模,在法规正式出台后我们注意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还是以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为主,对全部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是不可行和不科学的,实在必须要修复的土壤才会去修复。 /pp  《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在“防”字,法律条文对预防、监控和责任归属着墨颇多,重点还是以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为主,以对未来造成新的污染进行控制和归责。而要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清楚则是基本前提。简而言之,《土壤污染防治法》传递出的一个重要信息是“测是基础,防是重点”。/pp  对于当前的存量污染我国依然有治理经费不足、大面积修复难以负担的问题,并不能释放很大的土壤修复市场空间。然而无论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还是《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要求每十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我们不难看出,土壤环境监测市场具有较大潜力,引入第三方监测力量也是大势所趋。/p
  • 技术干货 | 无惧干扰,快速分析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污染
    锶-90(90Sr)是铀和钚的裂变产物,是核泄漏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其半衰期为29 年,因此能够在环境中留存相当长的时间。90Sr 本身可以衰变为钇-90(90Y),然后再衰变成稳定的锆-90(90Zr)。当生物体摄入90Sr 时,该元素在骨骼中积累并持续产生辐射,可能对生物体产生危害。因此,评估环境中的90Sr 污染对当地人类和环境健康问题至关重要。常规的90Sr 测定技术通常耗时长(数天)、成本高,并且效率较低,无法实现大量样品的分析,从而快速确定源于核反应堆的90Sr 污染程度。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进行分析能够解决上述问题,但同样存在巨大的挑战:90Sr 与锆(Zr)主要同位素的质量数相同(51.45% 高丰度),会造成质谱干扰;同时Zr 在正常环境样品例如土壤中的含量比90Sr 高约十二个数量级(Zr 含量在ppm 级,Sr 含量在sub-ppq 级)。必须克服上述挑战才能有效利用ICP-MS 测量土壤中的90Sr。样品在福岛第一核电站西北方向10 到20km 存在强辐射的区域内,在2cm 深的位置采集表层土样本(100-150g),并用塑料容器搜集、储存样本。样品前处理每个聚四氟乙烯微波消解罐中放一克干燥土壤,之后加入10mL 浓度为10% 的硝酸。按照表1 所示的微波消解程序进行消解,然后冷却至室温并保持20 分钟。之后将溶液转移至塑料离心管中,并以2500rpm 的转速进行10 分钟的离心操作。在进行ICP-MS 分析前,利用孔径为0.45μm 的滤膜过滤样品,留存上清液、去除沉淀物。可将同一采样地点采集的土壤样品同时消解和过滤后,将上清液混合在一起以增加总样品量。表1 微波消解程序由于90Sr 含量较低,所以采用珀金埃尔默FIAS 400 流动注射系统和50mm × 4.6 mm 色谱柱(Eicrhom Technology,Lisle,IL,USA,填料为锶离子选择性树脂,粒径50-100 μm)对Sr 富集并去除其他基体元素。先利用1.9 mL/min 的流速使样品流经色谱柱,然后以0.75mL/min 的流速将浓度为20% 的HNO3 泵入色谱柱,持续90 秒,以去除质谱柱中除Sr 之外质荷比为90 的全部其他同质异位素。最后,用流速为1.9 mL/min 的去离子水冲洗色谱柱90 秒,从而洗脱Sr。在去除基体和洗脱Sr 步骤之间,利用浓度为20% 的HNO3 冲洗整个系统(不包括色谱柱),以清洗阀门。FIAS流动注射系统经前处理后的样品溶液直接注入超声雾化器中,雾化后的气溶胶被导入珀金埃尔默ICP-MS 中,并利用氧气作为反应池气在DRC 模式下检测90Sr;仪器参数如表2 所示。每个样品的总分析时间是14.6 分钟,其中大部分时间主要用于预富集程序。表2 ICP-MS参数氧气反应消除干扰的原理Sr、Zr、Y 和氧气的反应速率常数如下所示: Sr+不能与氧气发生反应,而Zr+ 和Y+ 均可与氧气快速反应,这说明氧气可以将干扰物90Zr+ 和 90Y+ 从90Sr+中有效消除。虽然这些反应似乎可以解决干扰问题且无需进行基质分离,但土壤中90Zr 和90Sr 之间显著的含量差异(6.5-11 μg/g 的Zr 与ppq 含量的90Sr)构成了挑战:在反应池中用O2 除去所有90Zr+ 时,与O2 分子的碰撞会导致90Sr+动能损失。鉴于90Sr+ 含量极低,这种动能损失足以造成90Sr+灵敏度过低从而无法检测。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在前处理中特采用基质分离方法。然而,进一步研究表明,在基质分离步骤之后仍然存在显着的Zr 信号(分离之后色谱柱上仍有0.23% 的Zr 残留)。这此种低含量的Zr用氧气反应模式,则可以轻松去除,并且不会影响90Sr的灵敏度。因此,在预富集和基体分离之后利用反应池进行氧气反应去除干扰是最佳的解决方案。可用以下方程式将质量浓度转化为放射性: 表3 记录了从福岛核电站西北10 到20 公里处所取三个土壤样品的分析结果(均取四个测量值的平均值)。运用本文所述方法分离样品后进行分析,同时采用常规方法进行90Sr 测定。两种方法的结果在95% 的置信水平上显示一致。之所以结果出现了少许不吻合现象,是因为90Sr 在土壤中分布不均。表3 土壤中90Sr 分析结果此项研究证实了采用ICP-MS 方法测量土壤中90Sr 含量的有效性;由于土壤中90Sr 含量低、Zr 含量高,因而此项分析工作颇具挑战性。运用基质分离/ 预富集步骤,可将大部分基质元素去除并对90Sr 进行预富集。然而,此步骤后仍存在基质干扰,需用动态反应池进行反应模式消除干扰。与传统的90Sr 分析方法相比,本分析方法在分析效率上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想要了解更多详情,请扫描二维码下载完整的应用报告。
  • 恒美-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新品
    点击了解更多产品详情→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 传统的土壤养分检测方法通常需要将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分析,费时、费力、成本高。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的出现,为农民和农业专业人员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准确的土壤养分检测方法。 传统的土壤养分测试方法需要将土壤样本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通常需要等待数天或更长时间才能得到结果。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可以在田间或实验室快速测量土壤中的养分含量,几分钟内即可得出结果。 高智能土壤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设备可以准确测量土壤中氮、磷、钾等关键养分的含量。通过分析土壤样本,农民和农业专业人员可以了解土壤的肥力状况,并确定是否应施用肥料以及应施用什么类型和用量。 同时,通过改良和调理土壤,还可以提高土壤的保水能力和抗旱能力,减少水资源的浪费。这有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计和社会福利。
  • 河南首批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在平顶山试点
    经过前期的选址、土壤水分常数的测定等充足的准备工作,10月12~15日,由河南省气象局和市气象局共同筹建的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相继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镇西滍村及各县(市)进行最后的仪器安装、调试。至此,该市7家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建设全部完成,彻底改变了传统的、落后的人工土壤水分观测工作,标志着平顶山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服务全市粮食生产具有重大意义。  该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地处伏牛山和黄淮平原的过渡地带,属于半干旱、半湿润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域,降水的年际变化及季节变化较大,加之受复杂地形、地貌的影响,干旱发生频繁,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多年来,气象部门始终把对为农业生产服务放在气象服务的第一位,通过高科技的技术手段,观天测雨,趋利避害,为我市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土壤水分观测是气象为农业服务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土壤水分的监测,就是通过连续的、定点的土壤水分含量的测定,掌握土壤墒情的动态变化,为农业生产服务提供第一手实况资料。但是,由于受技术条件的限制,我国在土壤水分观测设施和技术方面长期处于落后的人工操作状态,这不仅不能适应目前气象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需求。为此,由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共同研究开发了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经过前期的实验研究,目前已进入面对全国进行推广、安装阶段。根据中国气象局部署,河南省作为全国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建设试点省,要率先安装并投入业务化运行;平顶山市是先期试点单位之一。  这次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建设,由中国气象局投资,河南省气象局和平顶山市气象局共同承建。首期分别在新华区、鲁山县、舞钢市等县(市、区)建立7个监测站,总投资约65万元。今后根据服务需求,还将逐渐增加观测点密度,扩大观测区域覆盖面,以便全面掌握全市各地土壤水分含量情况及土壤水分变化情况,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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